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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摊经济与城市管理精选(九篇)

地摊经济与城市管理

第1篇:地摊经济与城市管理范文

关键词:地摊经济 地摊经营 黄石

一、黄石地摊经济发展现状

1.地摊经济的内涵与特点

地摊经济是指通过摆地摊获得收入来源的一种经济活动。从世界各国来看,地摊经济是一种常见的经济形式,尤其在城市里,随处可见,但由于不占主导地位,所以仅被视为一种边缘经济形式。在西方发达国家,地摊或许还能带上些许浪漫的艺术气息,但在中国,只是人们获得基本生活保障的手段,它更多体现了下层劳动人民艰苦的生活现状。

地摊经济一般具有三个特点:进入门槛低,投入少,收入低,是缺乏学历和技能人群的重要谋生手段;商品种类繁多,价格低廉且季节性强;摆摊工具简便,摊位大多选择人流量大的地方。

2.黄石地摊经营者的构成

地摊运营投入少,进入门槛低,对文化层次较低、缺乏专业技能的城市下岗职工、失业人员以及进城的农民工有很大的吸引力,通过调查显示,该类人员占地摊经营者总人数的52.63%。对于在社会上不好找工作的大学生来说,摆地摊也成了一种暂时的就业选择,当然,也不排除一些大学生选择地摊经营只是为了多赚取一些社会经验和零用钱,大学生经营的货物大多新鲜新奇,很有创意,这部分人占了地摊经营者的10.52%。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许多农地被征用,农民失地现象严重,很多农民为了谋生外出务工,地摊经营也为他们提供了就业机会,据统计,在黄石的摆地摊人群中,农民占了31.57%,而且他们大多数人选择的是卖水果或者蔬菜。很多老年人离退休以后,身体康健,不甘心在家里坐吃养老,于是,部分人选择地摊经营发挥余热,同时也赚取些许外快,这部分人占了15.78%。

3.地摊产品类别构成

黄石地摊经济在空间上的分布较为集中,具体的说,主要分布在上窑、文化宫小吃街、沈家营八栋口以及湖师学生街等人流量比较大的地区。地摊经营的商品类别主要是餐饮小吃、服装饰品和瓜果蔬菜。其中,食品占了47.37%,日用品占了15.79%,植物花和化妆品分别占了10.52%,而排在后列的衣服饰品、药品、文娱用品仅分别占到了5.26%。

4.经营场所

地摊的经营场所多选择在交通便利、人流量大的主要交通干道以及重要的街道两侧,阻塞交通的情况比较严重。摊点的随意摆设影响了市容市貌,小吃摊贩以及水果摊贩往往会造成大量的垃圾,影响城市的美观,并造成城市的污染。

地摊经营无章法,随意性强,流动性大,交易标的较小、交易地点和交易时间不固定,给城市管理带来了极大的不方便。其实,黄石市城管局有出台的关于摊点管理的规定,但是,调查显示97.44%的地摊经营者与市民都不了解。由此可见,城管局关于摊点管理的实施力度不够。

二、黄石地摊经济发展带来的利与弊

1.黄石地摊经济发展带来的好处

(1)满足城市居民部分需求。首先,城市居民的主体还是中下阶层,庞大的消费市场给了地摊商贩存在的价值和理由,他们经营的早点、小吃、日用商品等满足了一部分市民的日常需求,给其生活带来了实惠和便利。

其次,就摆摊地点来说,摊主们摆摊大都选择在人流量大的地方,多以居民区为主,这些地方不仅能方便摊主们招揽顾客,也为附近居民带来了一定程度上的方便。

(2)满足无业人员生计需求。经营地摊的一般是两种人,一部分是城市中的下岗职工、无业人员等低收入群体,另一部分是进城农民。这两个群体都是生活困难群体,街道上每一个摊位,都支撑着一个家庭。地摊的存在,无疑在某种程度上,解决了这些人员的生计,减轻了社会就业压力。地摊商贩中有部分人因经营有方,还走上了发家致富之路。可以说地摊经济为减轻黄石的就业压力,增加低收入阶层的收入,以及维护社会稳定都起了很大的作用。

(3)满足附近商场集客需求。一般来讲,地摊周围总是少不了正规的商场。商场的消费群体与地摊消费群体存在着不同的消费档次,地摊吸引的客流很难形成商场的忠实顾客群体,也就是说二者的消费市场是分割的。但是做生意讲究人气和财气,有人气不一定有财气,但如果没有人气,财气肯定不存在。尽管地摊市场的消费群体消费水平低,但如果能把经济实惠的地摊市场打造好,就可以吸引商场的消费群体购物从而满足商场“集客”的强烈需求。目前市场上的产品种类多样,消费者的需求日益个性化和多元化,顾客在消费市场上购物存在多变性和交叉性,随机性购物渐成主流,目标性购物逐渐退居次要地位。这就决定了不存绝对的市场目标顾客群体,地摊经济的繁荣可以为商场聚集人气,促进销售提供了重要的软环境基础保障。

2.黄石地摊经济发展带来的弊端

(1)影响居民生活与城市形象。地摊商贩多设在交通路口或者居民区、学校周围,他们的叫卖声,以及经营产生的噪音影响到附近群众的生活工作和学习,产生的油烟污染、随处乱倒的垃圾使当地的环境陷入脏乱差,有些地方甚至成为卫生死角,引起居民的不满,影响到黄石市山水宜居城市的形象和品位。一位接受调查的居民表示,一些地摊往往经营到很晚,影响居民休息。此外,食品类地摊的存在,产生大量油烟,对居民的生活环境造成了较为恶劣的影响。

(2)威胁社会治安。一般以地摊为生的人,受教育程度不高,当出现事故纠纷时,一部分人容易激动,比较倾向于以自己的方式处理问题,而不是通过法律途径。他们的手段往往比较偏激,比如有些摊贩素质低下,强买强卖,为了抢占地盘地摊商贩之间打架斗殴,不服从城管的管理,甚至和城管之间发生肢体冲突。地摊商贩、城管人员、城市市民的人身安全都受到威胁。并且从长远看,暴力行为容易对青少年健康成长造成不良影响,不利社会的长治久安。

(3)侵权。地摊商贩往往本薄利小,所售商品质量差,出了问题购买者退货无门。经营食品类的摊贩,一般缺乏相应的卫生资质,食品卫生质量令人堪忧。而且许多摊贩在出售商品时缺斤少量、以次充好坑害消费者。如果购买后,使用途中出现不当,消费者也无法通过合法的正确手段维护自己的利益。同时,地摊商品往往与一些知名品牌类似,使得消费者不易分辨,这在侵犯消费者合法利益的同时,也侵犯了正版商品的版权。

三、培育和完善黄石地摊经济的对策

1.坚持疏导与科学管理

首先,沈家营区湖北师范学院正门口一带,上窑地区,市中心文化宫一带,以及集贸附近是众多摆摊者的聚集地,政府可以将这些区域选择性的规划出来,在特定的时间内开放给摊贩者。其次,改革政府传统自上而下的权力运作方式,建立政府、社区组织、非营利组织、社区成员单位及社区居民之间的多元互动的网络型运作模式,使社区治理组织体系由垂直科层结构转变为横向网络结构,建立以社区共识和认同为基础的,充分发挥社区能动性和自主性的治理机制。

2.落实出台的城市管理法规及措施

政府部门可以充分发挥各个社区已有管理部门的人力,对地摊管理落实已有规定——“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让其知晓应遵守的规定,并且要对“市级统一规划、分区建设管理”的原则宣传到位,对象不仅包括政府部门、地摊商贩,还应涵盖城市居民。在此过程中,强调充分尊重地摊商贩,耐心与之沟通,摒弃地摊商贩素质低而不可沟通的偏见。同时政府部门还要出台相关的法律、政策法规来维护并促进地摊经济的管理,各级政府要严格执行,地摊商贩主动配合,城市居民积极参与,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地摊经济的效益。

3.坚持合理规划、严格管理的西方经验

西方国家在在对马路摊贩的管理上,比中国有着更丰富的经验,他们大多都实行了以“严格保护, 积极管理”为特点的分区域、分场所和分时间管理。对于黄石而言,应该借鉴这一成功经验,让地摊经济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健康发展,使地摊者身份合理化合法化,加快推动地摊经济组织化。坚持民生大于市容的理念,分时、分地、分区的管理思想。

4.强化对地摊商贩进行严格考核的管理制度

黄石市相关政府机构应出台一套系统的考核制度对地摊经济进行管理,具体的考核项目应该包括设施完善、摊位卫生、垃圾袋装、个人卫生、用具整洁等方面。实施扣分累积考核,分级递进执法,每发现地摊商贩一次违章,就在其首次违章留下的“违章档案”上扣除若干分,直到满分全部扣除,重点打击屡教不改、多次违规者,既体现了“人性化”文明执法,又为强制取缔准备了证据和条件。考核制度对于分数被扣除者实行强制取缔,城管执法有理有据。在规范了地摊经济的同时,也使经营者有一种很强的社会责任意识。

参考文献:

[1]赵英军,黄华侨.地摊经济背后的博弈[J].商业经济与管理,2000(10)

[2]宫希魁.解析地摊经济[N].云南经济日报,2006-08-15(001)

[3]张广辉.给予城市“地摊经济”生存空间[J].辽宁经济,2007(9)

[4]张森林.解决就业问题不妨解放地摊经济[J].今日新疆,2009(6):34

[5]韩民春.国外地摊经济的启示[N].人民日报海外版,2001-6-14(10)

第2篇:地摊经济与城市管理范文

关键词:非正规就业 摊贩经济 摊贩管理

一、概 述

(一)非正规就业相关理论阐述

1、非正规就业概念及界定

所谓非正规就业,是指在付酬、劳动时间、劳动关系、工作形态、社会保障及经营活动等方面不稳定或不规范而与正规就业有性质上区别的劳动就业形式。对非正规就业,在经济学上我们首先得给出科学的界定,使之可以被确认,从而可以被归类和管理。

引用张彦教授的界定方法,我们可以把非正规就业不同于正规就业的界定要素列举如下①:(1)就业与社会保障体系之间几乎没有制度性联系;(2)劳动时间不固定;(3)收入不稳定,非标准工资雇佣方式;(4)劳动关系不规范、不稳定;(5)劳务收入经常处于税务监管的“盲区”,经营活动处在法律法规的边缘不易统计;(6)家庭所有制及自我雇佣等工作形态。上述六条标准之中只要有一条符合便不是正规就业。尤其是要注意“非正规就业”与违法就业的区别,即以劳动方式取得收入及总体上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有利作为其合法性的界限,不能逾越。

2、我国非正规就业门类

非正规就业是由个人、家庭或合伙自办的微型经营实体以及以社区、企业、非政府组织为依托,以创造就业和收入为主要经营目标的自救性和公益性组织及其他自负盈亏的劳动领域。如:(1)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正规部门里的非正规就业,如短期临时就业、劳务派遣就业等;(3)第三类是以独立的服务者或机动劳动者存在的经济形式。主要指摊贩经济、家政服务行业等从事各种临时性和零星就业的部门。摊贩经济是非正规就业里面规模最大、数量最多、涉及面最广的领域,而且其比重有逐年上升的趋势。

3、我国城市非正规就业的重要战略意义

“2008年12月中国社科院的《社会蓝皮书》显示,国内实际失业率已达9.4%,再加上今年大学生、农民工、下岗人员三支就业大军的叠加,就业形势极为严峻。而非正规就业对扩大就业、缓解压力的贡献率已超过50%” ②。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优胜劣汰之下淘汰出了大部分下岗职工和低素质人群,他们赶不上经济腾飞的马车,面临着巨大的就业压力。所以发挥非正规就业“就业海绵”的作用,积极鼓励和支持非正规就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对缓解就业压力具有战略性的意义。

(二)摊贩经济相关理论阐述

1、摊贩经济的定义

所谓摊贩,亦称小摊贩,专指那些无经营执照、无经营房屋、无固定经营时间、被纳入城管取缔的个体小商品经营者。摊贩经济,即街头贩卖活动,是人类史上历史悠久、普遍存在的一种经济业态。从我国古代的“贩夫走卒,引车卖浆”,到近现代走街串巷的街头叫卖者,如卖菜的、剃头的、挑货郎担的,一直发展到当代的摊贩商业街,如我国北京的秀水街以及各个社区之间的早市等。还有香港的庙街夜市售卖品种异常丰富、货品极富特色而且价廉物美。每年各大高校里的跳蚤市场,临时布阵很多学生组织的摊位售卖各种书籍、衣物、学习用具等。而在美国也存在着很多摊贩市场,如波士顿的Faneuil Hall,芝加哥的Maxwell街市,都有非常悠久的历史,如今已形成城市中重要的风景线。

2、摊贩经济的特征

各国的摊贩经济虽然各不相同,但是他们有共同的经济特征:

第一,从业主体大多为城市下岗工人、失地农民、部分自产自销的农民以及外来务工人员。其共同的特点是为生活所迫从事摊贩,文化程度较低,属于社会弱势群体。

第二,摊点经营规模比较小,经营生产场所不固定。摊贩往往可以通过步行、肩挑、车运等方式在不同的地方流动性地进行商品或者服务交易。也有一些比较固定地点营业的摊贩,但是经常受到城管部门的驱赶,被迫流动。

第三,贩卖的商品大多数为价值不高的日用品。如衣饰、玩具、三无产品和盗版电子产品以及各类农产品,如时令蔬菜、水果等。另外还提供人们日常生活必需的一些服务,如修理家具、收购废弃物、擦鞋等服务。这些商品和服务满足了城市“贫民窟”中低收入群体的生活需求。

3、关于摊贩经济的几种观点

(1)取缔主义。此观点认为摊贩对城市市容造成极大破坏,应该予以取缔。学者们认为摊贩们是“脏、乱、差”的代名词,破坏城市环境,影响城市形象。摊贩们降低了城市品位,与实现城市现代化目标严重不符,将摊贩们视为白色经济的“眼中钉”、“肉中刺”,是社会问题的制造者。

(2)鼓励发展。这是在2004年在日本福冈市九州大学召开的“亚洲摊贩国际研讨会”中亚洲各国专家学者们达成的共识。此观点认为摊贩经济为城市的发展带来了活力,为经济繁荣带来了黎明前的曙光,应该支持鼓励并且合理引导。

(3)客观观点。此观点认为摊贩经济是社会经济的组成部分,其经营活动已经有悠久的历史,在世界各国广泛存在并发展着,是一种必然长期存在的经济现象。之所以现在政府部门与摊贩的对立,是因为摊贩经济的新发展与旧的管理机制不匹配。

二、发展摊贩经济带动非正规就业

(一)摊贩经济与城市非正规就业的经济联系

摊贩经济作为非正规就业形式的一种,与非正规就业是被包含和包含的关系,二者对国民经济的促进作用存在着一致性。从摊贩经济和非正规就业的经济联系上来讲,要促进非正规就业部门就业,摊贩经济吸纳就业的能力是重要推动力,根据有关资料分析预测,摊贩经济在促进非正规就业方面所起到的拉动作用将扮演着就业“火车头”的角色。

1、非正规就业者大军里面大多从事摊贩买卖

摊贩经济从业人员在非正规部门就业人员中占据大部分。摆摊设点进行经营是非正规就业中最常见的形式,也是人们日常经济生活中接触最多的,关系最为密切的。从别的就业岗位转向摊贩经营,与其他非正规就业门类相比,降低了从业转换成本。

2、摊贩经济的市场需求所对应的人群恰恰是非正规就业者

从事非正规就业的人员,收入少,购买能力低下,而摊贩提供给他们的商品和服务因为价格低廉、品种多样化、生活化,能够满足日常生活需求,所以这部分人群对摊贩经济存在着很强的依赖性。如果摊贩经济被取缔,这部分人群的生计将受到严重威胁,从而会加剧贫困,引起一系列的社会问题。

3、摊贩经济从业门槛在非正规就业领域是最低的

既不需要什么劳动合同、口头协议,也不需要受制于其他雇主,找个空闲的地皮,去批发市场批发几样小东西,摆个摊点就能做生意赚钱。与其他非正规就业部门相比较起来简单易行,而且事实证明,摊贩的扩张恰恰引起了非正规就业率同比上升,直接导致了非正规部门就业的扩大。

(二)摊贩经济对促进非正规就业的重要意义

摊贩经济形式是摊贩从业人员由非正规就业转向正规就业的一个“驿站”,发挥摊贩经济在非正规就业领域中的“内部动力”效应,可以降低由于“信息不对称”引起的就业低效率。摊贩行业不仅解决了摊贩业主自身的就业问题,还提供了大量的就业岗位给同类经济群体,起到了双向就业的积极作用。非正规就业为摊贩经济披上了合法的外衣,摊贩经济促进了非正规就业率的提升。预测以后的就业趋势,摊贩经济的“火车头”带动作用在促进非正规就业领域将会愈发的明显。

三、发展摊贩经济相关对策建议

(一)规范市场秩序

为加强管理,政府应该设置“摊贩中心”,专门对摊贩进行专业性的规范化的管理。对迁人摊贩中心的摊贩发给牌照,赋予合法性,降低赋税,规范摊贩市场经营,引导摊贩自觉迁入与迁出。将摊贩中心打造成富有地方特色的文化中心,展现地道风味和传统意蕴,延续街头文化。

(二)明确摊贩产权

复旦大学刘新宇博士曾经指出摊贩管理低效背后的根源其实是产权的错置,解决问题的出路是明确摊贩的产权。在治理过程中承认摊贩的设摊权,并降低申请设摊的成本,在规范摊点的同时明确摊点所对应的摊贩业主,明文规定其应该遵守的市场法则,并形成长效机制,减少在以后摆摊设点的不稳定性而引起的各种利益冲突。产权明确,摊贩经营岗位稳定,避免了摊贩业主进入“失业—再失业—又失业”的怪圈。

(三)摊贩自治

鼓励摊贩成立自治团体,应用各种激励措施加强摊贩内部的自我管理。不仅可以减轻城管执法负担,还可以实现摊贩的结社自由和经济自由的基本权利,协助解决城管日常执法与摊贩的纠纷,减少暴力执法、暴力抗法而引起的动乱。摊贩“自治”将有利于就业者自我管理、自我提升,降低经营成本和失业风险,也有利于提高城管部门的管理效率。

(四)摊贩管理法制化

摊贩的管理在法律上还是一个盲点,缺失切实有效地法律提供根据和支持,使得我国摊贩经济发展在规范上存在很多问题。例如,城管人员执法理念低,执法程序不合法,管理活动缺乏监督等。摊贩业主们的合法权益得不到维护,在抵抗过程中酿成了人间悲剧。国家应该制定相关法律法规,让摊贩经营活动和城管的管理活动和谐进行,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五)完善政府经济职能

政府的宏观调控政策大都针对正规经济设计,触碰不到非正规经济的边缘,对非正规经济的管理只能严重缺失,尤其是在摊贩经济的规范与管理上就更少涉入。完善政府经济职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发展摊贩经济的有效途径。将政府经济职能的十六字方阵“经济调节、市场监督、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落实到摊贩的管理上。

四、结 论

摊贩经济的管理与非正规就业的问题不仅是经济问题,更是社会问题。理论上应加强摊贩经济与非正规就业经济联系的研究,完善理论的不足,为经济决策者提供理论建议。实践中,政府应该发挥宏观调控的积极作用,认真履行经济职能。总的来说,要以发展摊贩经济为手段,带动非正规就业为目的,帮助从业者走向健康长久就业之路,这对于缓解我国就业压力,维持健康持续快速发展的经济态势,促进社会和谐具有战略性意义。

注释:

①张彦. 非正规就业:政策调整和制度创新.上海财经大学学报.2009年第6期

②引自长沙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非正规就业:破解就业难题的新途. 2010.08

参考文献:

[1]何松. 我国发展非正规就业面临的问题与政策建议[J]. 北京:商业时代,2009(3)

[2]王会涛,汪戎. 我国非正规就业发展问题及对策研究综述[J]. 黑龙江:北方经贸,2011(1)

[3]张占勤. 城管执法与摊贩经济[M]. 河北:宝鸡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

第3篇:地摊经济与城市管理范文

一、地摊经济存在的缘由及其理想意义

黑格尔有一句名言“但凡符合理性的东西都是理想的,但凡理想的东西都是符合理性的。”地摊经济之所以持久存在、屡禁不止是有其理想缘由的。

1、劳动力充裕,就业形势严峻

由于国有企业改制,城市化进程加快等缘由,下岗失业人员不时增加,农民大量涌入城市,他们大多数文化水平低,没技术,没资本,成为生活在城市中的弱势群体,这些人为了在城市获得一席之地,取得必要的生存空问和经济来源,不得不选择起点低,获利相对较大的地摊作为其生存方式。依据我们的调查,摊贩中,有42%是无业下岗或待业人员,28%是属于本地农民自产自销。

2、社会保证制度不完善

依据我们的调查,有62%的被调查者表示摆地摊实为无法之举,本人没有工作,享用的社会保证和福利很少以至基本就享用不到,只能靠摆地摊来维持生计。这也是无以计数的摊贩存在的社会缘由。当前的中国,社会保证制度依然不是很完善,所存在的保证制度也仅仅只能维持极低的生活需求,摊贩即便享用到也只是一点补助,远远不能满足其需求,只能来摆地摊,过这种日晒雨淋,“摆”无定所,东躲的生活。能够这么推理,只需国度有健全的社会保证制度,并且这种制度惠及绝大局部国民,摊贩中的大多数还是不会选择这种生活的。

3、地摊买卖本钱低,利润空间大

众所周知,摆地摊所投入的本钱并不大,只需求找个人流大的空地,拿一块布或者几张报纸做铺垫,假如是晚上还需求一个照明灯,必要时在拿上一个小凳子,简单几件东西,再拿上少量资金进点货就能够开端停业了。相比于固定店铺,正轨商店,摆地摊不用置办固定资产,不用交房租,运输费用和簿记费用也十分少,本人给本人干活,不用雇佣劳动力,而且由于我国针对摊贩管理的政策和法规缺失,招致监管不力,致使很多摊贩能够偷税漏税。由此可见,摆地摊近乎没有时机本钱,所需的少量活动资金很多人也可以拿出来,本钱低,挣得的钱根本全都归为己有,利润空间很大。总之摆地摊是起点低,又有利可图,这样自但是然就吸收了很多没有工作的下岗或待业人员,以至上班族或大学生在闲暇时间摆摊。这也是各大城市地摊买卖屡禁不止的主要缘由。

4、便当快捷,可以满足局部消费者的需求

地摊多设在街道,居民区或人流多的路口,广场等中央,关于消费者能够说是触手司及,而且由于摆地摊灵敏性强,能够依据人动数量的几或人们的日常生活习气来自在的调整销售时段,最大水平的便当消费者。他们能够在晨练完毕或下班时以较低的价钱顺道买回蔬菜、瓜果、粮油以及其它各种小商品。既廉价又便当。而且由于经济加速开展,收入的不均衡带来了贫富差距,城市中有相当局部低收入群体存在,他们对商品的价钱需求弹性较小,买东西时对价钱锱铢必较,更希望买到廉价又适用的东西,地摊商品则以相对较低的价钱正好顺应了他们的请求。另外,低收入群体相对收入较低,购置力也低,只能多消费低层次商品,这也是地摊生意红火的一个重要缘由。

5、传播地域文化,展示城市人文景色

固然当前小摊小贩是城管的严令制止对象,但是地摊的历史不可谓不长久。早在北宋时期就有一幅传世名画《清明上河图》反映了当时商铺林立,摊贩众多的盛况,可见地摊现象也是渊源悠长,几年下来,它己不是单纯的经济现象,从某种意义上说,曾经成为一种文化的意味,代表着各地的习俗,特征,构成了一种特殊的对当地人的生活的解读,也成为当地人一种带着故土情结的记忆。上海社科院社会调查中心主任杨雄也曾对《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说过“一座城市中存在小商贩能够使它更有神韵,在一些国度的生活区、旅游景点,小摊点是很重要的文化方式,但凡有底蕴、有文化的城市,他们的‘地摊’经济都是很兴旺的。比方在伦敦到了周末在一些固定的场所就会呈现小商贩云集的跳蚤市场,这不但是商品市场,同时也是一道人文景色。”

所以由此看来,地摊经济的存在有着十分重要的理想意义,它不只满足了低收入群体的消费需求,便当了城市居民的生活;而且反映了当地的风土人情,传播了城市文化;但是更重要的是“地摊是弱势群体的饭碗”,地摊经济紧紧维系着民生,所以引导好、管理好、开展好地摊经济是关系到民生建立和社会调和开展的重要问题。

二、地摊经济存在的消极影响

世界上的任何事物都不是圆满的,都有两面性,地摊经济也不例外,固然地摊经济紧系民生,但是它的一些负面影响也是不容无视的。

1、障碍交通,影响交通平安。地摊摆放的主要地点在人流量大的繁华街段、学校门口、小区门口,并且摆放的时间又是车流、人流顶峰期,因而很容易障碍交通,使交通愈加拥堵,从而引发交通事故。

2、污染环境,影响市容。摊贩的文化素质普通比拟低,不留意坚持地摊周边的环境卫生,塑料袋、包装纸随处可见,特别是瓜果蔬菜的果皮、烂菜叶遍地狼籍,严重污染了环境,影响了市容。

3、商质量量没有保证,食品类商品存在安康隐患。地摊上的商品固然价钱廉价,但常常是一些质量低劣的商品,特别是出卖的食品常常未经检疫,从业人员没有安康证,卫生没有保证,为疾病的传播提供了最佳途径,对市民的身体安康极为不利。

4、扰乱正常的经济次序。活动摊贩不交税、无停业执照,所售商品常常是“三无”商品,严重扰乱了合法运营单位和个人的利益,为冒充伪劣提供了市场,扰乱了正常的经济次序。

三、对地摊经济管理提出的几条倡议

地摊经济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是“市容”问题,而另一方面则是更重要的“民生”问题,所以我们不能对摊贩停止一味的打击制止,剥夺他们的营生手腕,而应该努力于民生建立,坚持“以人为本”,对地摊经济停止合理规划、科学引导,使地摊经济的正面效应得到最大水平的发挥,负面效应得以整治,从而促进地摊经济有序开展。

1、对地摊市场停止合理规划

地摊障碍交通、污染环境、影响市容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缘由就是地摊的随意摆放,因而假如我们对地摊市场停止统一的规划,划出“地摊区”,并且规则摆摊时问段,那么将有效的处理这个问题。经过调查显现86%的摊主支持这种做法。至于“地摊区”和运营时段确实定笔者以为应该到达以下三个请求:能给摊主带来经济效益;便当居民生活;不影响城市交通。

基于以上准绳我们对地摊市场的规划如下:

(1)空间规划

经过调查,摊主都愿意选择人流量大的中央摆摊,例如:各种文娱休闲场所以及商场的门前街道、大学以及住宅区左近等,所以我们应该留意这些场所,依据上述准绳肯定“地摊区”。“地摊区”肯定好之后,再在此根底上依据地摊运营的商品类型划定不同的商品区例如“水果区”“小吃区”“饰品区”“蔬菜区”等。并且还要依据周边的环境调整地摊区中运营商品的类型,例如在住宅区左近就应该主要开设“水果区”“蔬菜区”等。

(2)时间规划

至于对地摊的摆放时间的规则,我们要依据其所运营的商品的类型而肯定,例如住宅区左近的“蔬菜区”“早餐区”开放时间能够肯定为:早上7:00~9:00,“夜宵区”开放时间为晚7:00到10:00,这样既能够保证摊主的经济效益,便当居民生活,又能够避开~卜下班顶峰朗,保证交通畅通;而在大学或者商场左近的摊区由于主要运营的是饰品或者服装类商品,所以这些摊区的开放时问要定在人流量比拟大的时间段例如上午10:00到晚上10:00,总之要经过时问的规则确保摊土在规则的时间段里集中运营,既保证摊主收益又便当城管部门管理。

2、成立地摊协会

在目前的中国,小摊贩作为一个为数不少的社会群体,有其特有的“生存规律”和利益请求。长期以来,城市管理部门对其严加管制,地摊仍足遍地开花,城管和摊贩之间的矛盾也从未消减,所以单纯经过政府组织来管理地摊足不够的,成立地摊协会,增强摊贩的自我管理,构建政府和摊贩的沟通平台,完成外部管理和自我管理相分离,将是完成地摊有序管理的重要措施。在我们的调查过程中88%的摊贩反映假如本人遭到不公正的待遇,他们没有合法的程序和渠道停止申述,所以摊贩们电需这样一个组织求反映问题,维护本人的合法利益。此外西安市社科院研讨员张永春经过《西安摊贩生存情况调查》也呼吁西安成立摊贩协会,树立政府与摊贩的定期沟通平台。

笔者以为地摊协会的主要职责如下:

(1)与城市管理部门积极沟通,反映摊贩的意见和请求,与政府部门协商地摊运营规则,并且辅佐城管部门贯彻落实。例如监视摊贩能否在指定区域和时间段内停止运营,监视摊贩保证地摊周边卫生等等。

(2)维护摊贩合法利益,假如摊贩在运营过程中遭到城管部门或者别人的不合理看待,地摊协会担任积极谐和,假如谐和无效,要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协助摊贩排忧解难。

(3)增强摊贩自我教育,进步摊贩素质,进步效劳质量:定期对其停止地摊运营培训,贯彻先进的运营理念,鼓舞摊贩以地摊运营为契机停止创业,开展民营经济,把地摊做强做大。

3、坚持“以人为本”,改善城管执法

摊贩作为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其存在很大水平上在于生存的需求,理应给予一定的社会同情。但是经过我们对摊贩的调查访谈,超越三分之二的摊贩以为城管在执法的过程中行为很不和蔼以至粗暴。当然城管为了维护市容,增强管理,需求一些强硬措施支持,但是事实曾经证明这样的执法方式的确也没有收到良好的效果,所以在这个呼吁“以人为本”的社会环境下,我们的城管执法亟需改善。

笔者以为改善城管执法的措施如下:

(1)严把城管执法人员准入关。对现有的和行将进入城管工作的执法人员停止严厉的考核,只要品德良好,为人清正廉洁并且有一定的专业素质的人员才干进入,对不契合条件者一概肃清出局。

(2)增强宣传教育和业务培训。要定期对城管执法人员经行宣传教育,深化其思想观念认识,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开展观和城市开展的正确的政绩观。另外还要对其停止业务培训,改善执法态度,完善执法方式。

(3)增强监视。不只要增强自我监视,还要将城管的执法行为置于大众和媒体的监视之下,设立投诉电话,并且关于城管的违规执法行为要严肃处置。

(4)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到顿城管执法体制,明白城管部门的职责范围,谐和好与工商、卫生、交警等部门之间的关系。

4、鼎力开展社会消费力,完善社会保证制度

在调查访谈过程中我们理解到,很多摊贩摆地摊实属无法之举,由于没有工作,没有根本的生活保证,他们只要从事地摊运营,以此来赚取生活。由此可见,我们只要鼎力开展社会消费力,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完善社会保证制度,才干从基本上处理地摊经济。

(1)积极拓宽就业渠道,妥善安顿下岗人员。城市下岗职工普通文化程度比拟低,所以我们应该拓展一些社区效劳行业例如家政效劳、早点效劳、公用电话、自行车管理、打扫队、送报纸等等。经过这些岗位的设置,使劳动就业与开展社区效劳相分离,妥善安顿下岗人员。

第4篇:地摊经济与城市管理范文

关键词:摊贩;城管;外部性;交易成本

中图分类号:F2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2-0-01

一、引言

近些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日新月异,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但也不乏一系列社会矛盾的凸显。当今社会,人们更注重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这也使得遍布于各大城市的摊贩治理问题成为众人关注的焦点。如何解决好城市摊贩治理这一问题,是进一步推进我国经济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和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重要环节。

二、城市摊贩经营的现状

城市摊贩,大多是外来的流动人口,以无业、待业或下岗人员居多,其中也不乏一些退休人员,甚至有些农民为了养家户口也来到城市摆起了小摊。他们一般会选择人口较为密集、人流比较多的道路和广场、学校、医院的周围,甚至有些摊贩直接在公共道路两旁占地经营。他们的经营品种也非常丰富,可谓是五花八门,应有尽有,但基本上是为了满足人们的日常生活需要,多以生活用品、水果、蔬菜、早点、熟食、油炸食品等为主。他们大多会选择投资较少、风险较小但收效快的项目进行经营,并且具有很强的应变能力,能随时根据消费者的需求调整自己的经营内容,这也是他们能够在当今城市立足的一个重要因素。当然,这与目前城市的市场规划、建设和管理尚不能满足人们的需求有直接原因,目前还没有找到针对城市流动摊贩治理问题的长期有效的解决办法。

三、 基于产权视角的制度分析

本文从制度经济学的角度进行分析,提出要解决城市摊贩这一治理难题,关键在于解决摊贩经济带来负的外部性。

那些不具备任何排他性消费的物品所有权属于公有产权。公有产权由公众共同行使财产的权利,其中的每一个人都有权力选择对公共资源的行使方式,同时也不能排斥其他人对该资源行使同等权利的自由。例如,张三到公海里选择以某种方式捕鱼是自由的,与其他人在此海捕鱼的权利是同等的。公有产权的存在,使得每个人都能从中受益,但如果不加限制地允许每一个人自由进入,平等的分享,就会出现对资源的过度使用,而没有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成本,进而损害整个社会的利益。

城市摊贩治理这一难题,同样也摆脱不了这一“公共牧地”的悲剧。这里所涉及的公共财产主要是道路和空气,不管是城市居民还是外来摊贩,他们每一个人都享有使用道路和呼吸新鲜空气的自由,但一般情况下,居民正常使用道路和呼吸空气,不会影响其他人享用该资源的权力,可现在的问题是,小摊贩占据城市的道路进行摆摊,不仅影响城市的美观,也污染了周边的环境,对公共道路和环境产生了负的外部性。换句话说,小摊贩经济的存在影响了其他人使用该公共资源权力的自由。摊贩经济所带来的负的外部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由于摊贩经营所产生的对环境的污染和道路的破坏,这个负的外部性没人承担相应成本;其次,由于摊贩经营不是那么规范,难免会出现缺斤短两的情况,而且物品的质量和卫生也难以保证;最后,由于摊贩经营没有固定的经营场所,这使得一次购买的消费者即便权益被侵犯了也无处伸冤,由此带来的外部性也没有进入摊贩的成本中。

外部性,是指一个经济主体的行为对他人经济利益造成的影响。经济主体如果不是产权所有者,他就用不着为那些给他人造成不利影响的“外部性”买单。由于摊贩经营所带来的对环境的污染和道路的破坏,就是经济学中所说的“外部性”。正是由于产权界定不清晰,才使得这种“外部性”能持续存在。产权界定不仅仅代表利益,它实际上是一种使利益和责任保持平衡的机制。为了追求更好的生活质量,使自己的劳动更有效率,即在同样付出的时候得到更多的回报,那就需要界定产权。可见,产权界定是否清晰就成了能否消除外部性的关键。

四、 政策建议

通过上述分析可知,要想解决城市摊贩治理这一难题,不应该只靠政府的力量来规制,而应该从制度层面上解决好摊贩经济所产生的外部性。针对我国的现状,可以分区域进行管理:对于那些会造成通行不便的摊位,或是严重影响市容的地方,产生的负的外部性的波及范围就会相当大,因此应该绝对禁止在该区域摆摊,这种地方的管理应该有市政府来进行;而对于那些妨碍行人和影响市容较少的地方,其产生的负的外部性的波及范围相对较小,应该结合区政府的管理,对摊位的规模、经营时间和经营范围有一定的限制;而对于那些像住宅区、社区等其外部性主要影响本辖区的居民的地方,可以把权力交给给社区,由社区和摊贩进行协商,把所产生的外部性内部化。这样,不仅能够解决由于产权界定不清晰而产生的外部性问题,也解决了摊贩经济的流动性问题,使得摊贩能够在相对固定的场所进行经营,能够减少由于对消费者损害等带来的外部性。同时,城市管理者也要相应进行调整,要转变为为人民服务的角色,做人民的好公仆,强行执法将仅仅针对少数不遵法守纪的个别行为,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城管与摊贩之间的矛盾。

参考文献:

[1]王洛忠.城市街头摊贩:非正规就业与公共政策回应[J].新视野,2006(02):66-68.

[2]刘华.城管执法的失灵与重构――以小商贩治理为例[J].云南大学学报,2009(01):95-99.

第5篇:地摊经济与城市管理范文

一、无证流动摊贩的主体构成

所谓无证流动摊贩,是指无固定经营场所、无营业执照、无注册资金,也没有合法摊位证、流动性大的摊位。其主要由以下五类人员组成:

(一)无业、下岗或待业人员;

(二)外来流动人员(文化素质偏低);

(三)部分“两劳”(劳动教养、劳动改造释放)人员;

(四)部分退休人员;

(五)本地农民(自产自销)。

二、无证流动摊贩的经营内容

其经营内容品种多,门类齐,应有尽有,以日常生活用品、水果、蔬菜、早点、熟食、油炸食品为主。经营工具多以自制手推车、自行车和人力三轮车为主,机动车较少(卖水果时有)。流动摊贩对市场的需求变化有极强的应变性,能根据市场的变化及时快速地调整自己的经营内容,以迎合消费者的需求。

三、无证流动摊贩的产生原因

流动摊贩的产生根源在于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国有企业改制等原因导致的劳动力富余,就业形势严峻的客观现实,是我国社会、经济还不够发达,部分人民生活水平相对低下的集中体现,具体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集贸市场建设滞后,布局不合理。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目前城区特别是有些社区生活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善的问题越来越突出,方便群众就近购买日常生活用品的“市、场”等极度缺乏。而流动摊贩以其商品价廉、经营方式灵活、购买方便,能满足一定消费群体的需求等特点而在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

(二)弱势群体的生存和获利途径。随着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下岗失业人员增多和农民大量涌入城市,他们多数文化程度低、无技术、无资本,为了谋求生存空间或者渴求获得可观的经济收益,做无证流动商贩便成为其首选的谋利方式。据调查,无照商贩中75%是非常住人口,他们居无定所、流动频繁、成分复杂;25%是无其他经济来源收入的城镇困难家庭和失业人员。为了逃避各种赋税,降低经营成本,谋取最大利润,扩大生存空间,多在街头就地设摊,流动经营。他们通常被人们视为弱势群体,每当执法人员依法管理时,极易引发群众不满情绪,群众或为其说情,甚至干扰、阻挠执法,更有部分别有用心的人趁机唆使不明人员混淆视听、制造混乱,严重阻碍了城管执法人员依法执法。

(三)获利大,即便取缔或处罚效果也不理想。据统计,流动摊贩秤量工具90以上使用的是“二八、三七秤”,甚至“四六秤”,概率达98以上。因此,投资少、成本低、风险小、收效快,成为低收入家庭和外来流动人员的首选,加上其对市场的适应性强,经营内容调整快、无税收,只要经营者头脑灵活,肯吃苦,其收入养家糊口没问题,收入好的流动摊贩甚至不低于企业白领。如此大的利益驱动,就会使他们在一次又一次受到取缔或处罚后,一次又一次地进行无照经营,难以彻底根除。

(四)复杂的人情关系加大了执法难度。城市小,而城管执法人员90以上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本城的人算来算去都能攀上点亲戚关系,说情者多;执法时间一长,队员们天天在街头转,与流动摊贩天天打交道,熟识了,有时对他们进行取缔、管理处罚时也就不好意思了。

四、无证流动摊贩的主要危害

流动摊贩的存在,虽然暂时缓解了就业压力,对市民来说价格低,购买方便,但从城市管理的角度来讲,却存在更多弊处,主要有:

(一)倾占道路,影响交通安全。流动摊贩主要在热闹路段、工厂门口、学校门口、小区门口等人群多的地方设摊,且摆摊时间又正是车流、人流高峰期,使道路更加拥挤,很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二)污染环境,影响居民日常生活。流动摊贩没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沿街叫卖,噪音严重超标,油烟飞扬、污水横流、果皮和垃圾等遍地狼籍,严重污染了环境,更有不雅的是食客在草坪、居民楼边随地大小便,臭气熏天,路人为之尴尬,居民为之愤慨。

(三)坑蒙百姓,危害其身心健康。上面已讲过:流动摊贩所出售的商品虽价格低,但缺斤少两,以次充好,尤其是出售的食品往往未经检疫,从业人员没有健康证,卫生状况之差不言自明,为细菌疾病的传播提供了最佳途径,对市民的身体健康极为不利。更有一些“少数民族”流动摊贩竟然在景观路段席地设摊,兜售假冒伪劣的饰品、刀具等物,他们不仅态度蛮横,还对过路行人纠缠不清,强买强卖,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扰乱正常的经济秩序。流动摊贩不交税,无营业执照,所售商品往往是“三无”商品,且任意定价,严重扰乱了合法经营单位和个人的利益,为假冒伪劣者提供了市场,影响了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城管部门经常会收到合法商店的举报电话和投诉。

(五)浪费和摧毁公共设施。流动摊贩占用了本应属于全社会的公共空间和道路,据报载,因占道等原因,一般城市道路的保用期已由过去的10年左右降低为3至5年。

( 六)严重影响城市形象和品味。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城市的基础设施越来越完善,城市环境越来越优美。但是无处不在的流动摊贩使原本宽敞、整洁的街道广场拥挤不堪、肮脏不堪,使城市魅力大打折扣。

五、整治流动摊贩的有效措施

综上所述,要从根本上解决无证摊贩,应采取疏导为主、治理为辅、堵疏结合的方针,以城管为主,各个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协调一致,齐抓共管。

(一)加大宣传力度,激发群众共同参与。“非典”、“禽流感”能够得以有效控制,与全球范围加大宣传力度有很大关系。整治流动摊贩也应如此。一是加大报刊、电视、广播等形式的宣传引导,提高群众对城管执法的认同度,进而激发参与度,在扩大群众参与度的基础上做文章,在调动群众积极性上下功夫。二是加大现场教育宣传力度,通过现身说法,摆事实、讲道理,发放宣传单、通知书、提倡议等形式宣传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使群众掌握相应的法律知识,充分认识流动摊贩的危害性和整治的必要性,营造市民自觉守法的良好氛围。三是建立内外便民联系卡,架起与群众之间的友谊沟通桥梁,重视群众反应的意见和问题,及时落实到位,争取群众的支持。四是要借助各街道、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等社会力量开展对群众的宣传,告诫广大市民购买流动摊的食物在安全、卫生等方面得不到保障,不仅使市民认识到城市管理为他们着想,也使流动商贩的经营活动失去民心。

同时,通过宣传教育,使摊主不断提高认识:贫穷绝不是违反法律法规的借口,弱势也不是拒绝管理的理由,一味以弱示人,用自己廉价的可怜相赚取他人的同情心,只会暴露出自己的浅显与无知,让人更加瞧不起。

(二)积极拓展就业渠道,妥善安置下岗人员。从城市发展内容来看,城市发展可划分为外延和内涵发展两个阶段。当前,在城市发展由外延发展向内涵发展转变的过程中,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加快城市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要按照城市可持续发展产业需求,在大力发展附加值高、能耗少、排污少、占地少产业的同时,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形成二三产业协调发展,既拉动了城市经济发展,也为社会创造数以千计的再就业岗位。

2、积极推进再就业工程。通过开办家政服务、早点服务、公用电话、自行车管理、清扫队、送报队等新行业,使劳动就业与发展社区服务相结合,走出一条拓展再就业的新路子,安置下待岗人员。

3、全面发动,多方挖潜。利用闲置土地,打时间差,采用政府补贴,街道、社会共同投资的方式,实行谁投资谁受益,调动社会力量,加快新市场的建设,达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双丰收,安置适龄就业人员。

(三)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为妥善处理市容与繁荣的关系,有效地改善城市环境,营造良好的经营秩序,在周边集贸市场少、沿街摊贩聚集的路段,应当本着“不影响交通、不影响市容、方便群众生活”的原则,结合居民小区的分布情况,由政府牵头协调有关部门选好场所兴建市场,就近引导零散、无序的流动摊点进入社区“统一规划定位,统一经营设施,统一摊点设置,统一经营时间,统一垃圾存放清理”入场入市,合法经营。在这方面,四川乐山城管部门“先安置再取缔”的人性化管理方式值得借鉴。即通过在社区或城市人流较集中的地方多开辟集贸市场,挖掘社区就业潜力等办法,给商贩们提供经营场所,满足附近居民不同档次的购物需求;同时,降低乃至减免困难群众进场经营的赋税和管理费用,以吸引他们入市交易,获取正当合规的谋生之道。这一人性化管理方式带来了城市管理的良好成效,真正达到了摊贩欢迎、市民高兴、政府满意的共赢局面。

(四)以人为本,变单一执法为“五步法”,即一宣传,二服务,三教育,四管理,五处罚。行使行政执法权是城管部门的职责,而不是特权,执法人员必须端正执法态度,带着感情去处理和纠正违章行为。对少数屡教不改、蓄意闹事、干扰执法的当事人,也要坚持教育在先,提高执法技巧,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办案,耐心细致地做好调查取证工作,避免激化矛盾。

(五)加大巡查和执法力度,落实长效管理机制。首先根据季节调整工作时间,开展早7时至晚9时的不定时巡查,定人、定时、定岗、定责任,落实高峰岗、错时岗等;其次,通过疏导与服务的结合,仍不服从管理的,严格进行处罚或取缔。

(六)切实落实队员交流制度。1、在本队范围内交流,队员管理一个区域或路段超过半年或一年,便进行交流,调换到其他区域或路段;2、在队与队间交流,工作一段时间,就调换到别的队工作;3、在区县与区县间定期进行换岗交流。通过定期的交流制度,制止说情风,达到公平、公正的严格执法,提高执法效能。

第6篇:地摊经济与城市管理范文

论文关键词:服务型政府,地摊,合法化



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十七届二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指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到 2020 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管理体制,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



服务型政府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并促进人民福祉最大化的政府。建设服务型政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强化服务理念,提升服务水平,通过切实有效的政府职能转变和政府管理创新,构建有中国特色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府。



就当前看,要通过服务型政府建设,实现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转变,实现政府运行机制向科学化、规范化、法定化的根本转变,实现政府管理与服务方式向以人为本、便民高效、程序规范、公开透明的根本转变。就长远看,服务型政府建设的目标,是要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立有中国特色的行政管理体制的同时,不断提高政府公共服务的水平,不断回应公民和社会的需求,从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本文要谈的,正是建设服务型政府,通过地摊合法化的形式。那么,我们先来看什么是地摊合法化。



1.占道经营的概念



占道经营是指经营者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城市广场等公共场所进行盈利性买卖商品或服务的行为。其特征之一是经营者从事的行为具有盈利性,二是经营者行为必须有一定的过程,即买卖行为的发生,三是占用和利用城市公共道路资源,具有一定的利己性,它是城市发展到一定时期的产物。



2.占道经营的现状



2.1国内现状



我国内地从事摊贩职业的人口总数,至今没有官方或学术数据。据台湾的调查,截至2003年8月底,台湾地区摊贩从业人口计443797人,占总就业人口的4.6%。参照这一比例粗略测算,内地摊贩就业人口约为2553万人。



就北京来说,《北京市2003年外来人口动态监测调查公报》显示,2003年北京市409.5万流动人口中,摊点经营人员占6.78%。依此数字推算,当时北京有近30万名游商。



2008年3月南京“三项整治”的时候,统计出江南8区共有长期占道摊点5000多个,其中“街道认可的无证摊点”4000多个。



2.2西安的占道经营情况



西安市游商主要集中地区:骡马市(后改建)、小寨好又多天桥、小寨百盛至小寨十字过街天桥、小寨军区服务社、纬二街雁塔文化新天地、八里村村口、师大路等;各学校门口(食品)



3.占道经营为市场经济带来的正负外部性



在一条很多地摊的街上,有个小摊人气旺到看不到摊位了,而且一直持续到收摊为止,那就是一种文化推动,很快,类似的商品就会充斥这条街,甚至从地摊布满店铺,这种只有文化才具有的推动力,也可以靠地摊来实现,这就是地摊文化,因为她照顾到了需要她的客户群,并且创造了也培养了客户群。占道经营的好处是很显然易见的,民众购买商品选择性大,方便,实惠;为大学生自主就业、创业提供机会,解决就业压力;增加城市活力等。



但是就对整个城市环境及社会治安等也有一定的影响,如城市变得脏、乱、差;对城市的交通造成负担,影响人们出行;市场无序经营,不利于社会经济的繁荣与稳定。尤其城市容貌管理者、执法者与摊贩的矛盾日益激烈,已经对社会的安全构成了威胁,这些执法者在人民心中也留下了不好的印象,人们产生了对社会对国家的负面的情绪。



这些问题的根源在于,地摊是游走于法律之外的一种经济形势、经济体制,既得不到法律的承认与保护,又得不到政府的支持。如何使这些是求生求存的人或者自主创业的人得到保护与指导,政府需担负起很大的责任。



4.地摊合法化——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



全国人大代表张育彪在他的《城市有限放开流动摊贩经营的建议》中提出,中国可借鉴韩国、日本、美国等国实践经验。比如,让小摊贩合法化,划定区域和时段,让其有序经营。各城市可根据城市规划、市民需求,划出一定区域,限定时间、地点经营。“比如,对卖早餐的,可考虑在早上7时半前结束,不影响市民上下班,对交通不造堵;而一些卖小商品的,可允许在晚上7时半后经营,晚上12时前结束。”



对于解放摊贩后,城市的市容、交通、卫生等方面会带来的问题,张育彪认为,现在城管执法人员对摊贩实行强行驱赶或取缔,反而会遇到激烈的反抗。解禁摊贩是在不影响群众生活、保证城市管理效果的基础上的,国家应该变“堵”为“疏”。



目前已有少数几个地方进行了“摊贩合法化“的试点,效果都很好。比如,镇江市城管局联合公安、工商等部门启动“民主自治”试点。八位摊主一致同意无记名投票选出正副小组长,通过抽签进行摊位排序。商定自路口向北20米内摆放摊位,按序号定时轮流交换位置,正副组长监督协调。试点一个月,大家都规规矩矩,既用不着起大早抢位子,也不用跟城管队员吹胡子瞪眼。秩序规范了,市容整洁了,关系和谐了。城管的工作模式发生质的变化,从执法为主转变成协调为主。江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20日通过《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南京市市容管理条例>的决定》。这部条例明确提出摊点合法化,用“马路经济”缓解就业难题。



镇江:尝试马路摊贩自我管理。镇江市义士路的马路摊贩曾经因为抢占摊位三天两头吵架,时不时打得头破血流,义士路一度成为镇江市脏乱差的典型。2007年年初,镇江市城管局联合公安、工商等部门,先后召开三次协调会,最后于2月6日正式启动“民主自治”试点。



2007年4月12日上海市新闻发言人焦扬宣布《上海城市设摊导则》将于5月1日前公布试行,申城将率先对城市摊点不再一律封杀。据粗略估计,申城无证摊贩不低于5万,禁了数十年。试点开始后,上海已组织了25个街道(镇)开展设摊管理疏导试点,全市中心城区共设置室内疏导点35处,室内集中疏导点28处,约安置了5100个摊位。而且,通过疏堵结合的管理模式,城市乱设摊蔓延现象得到有效控制。上海在尝试给马路设摊“解禁”,引起全国强烈关注。然而,马路设摊“解禁”一年间,改革措施却推进缓慢,原定2007年5月公布的《上海城市设摊导则》至今尚未面世。



2007年4月份,南昌市湾里区在全市率先试点解禁马路摊贩。所有摊贩可在部分人行道上摆摊,规定经营的时间为每天18时至23时。



通过这些试点城市我们可以看到对摊贩的合理整治在城市建设和城市全民精神文明建设方面都有重要影响,问题是我们的政府是什么样的政府,我们的政府怎么做。在建设服务型政府、政府转型时期,我们的政府对地摊的问题如何解决体现了政府的服务品质。西安的政府如何去治理西安的占道经营,摊贩,也是体现了西安市地方政府的行政能力,如果我们能顺利解决这些问题,真正使城市管理变“堵”为“疏”,即能大力推进我们西安市政府作为服务型政府的建设。

参考文献:

[1]张向宏,服务型政府与政府网站建设[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0

[2]孙选中,服务型政府及其服务行政机制研究[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9

[3]杜振华,公共经济学[M],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9

第7篇:地摊经济与城市管理范文

关键词:流动摊贩;城市管理;公共政策

中图分类号:F299.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8937(2013)20-0028-02

我国正处在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重要时期,随着市场化的加快,渐渐形成了一个包括下岗职工、无业人员、残疾人、进城剩余劳动力等组成的弱势群体,流动摊贩正是脱胎于这个群体。虽然流动摊贩满足了城市中大部分低收入阶层的消费需求,并且满足了其自身发展的需要。但是,大量的流动摊贩也成为我国城市治理的一道难题,政府部门与流动摊贩之间的矛盾冲突经常出现。这些矛盾不利于我国和谐社会的构建,也给社会经济的稳定与发展带来了一定的隐患,社会各界要求改革现有流动摊贩治理模式的呼声越来越高。

1 我国流动摊贩治理现状

现阶段,我国流动摊贩治理问题多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暴力事件时有发生。近些年来,事件与摊贩暴力抗法事件,多次见诸报端,例如,比较典型的“夏俊峰案”、“崔英杰案”、广州城管手掐女摊贩等事件,这些事件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

其次,政府执法形象差,群众支持流动摊贩。以城管为主要力量治理流动摊贩的过程中,出现了很多负面新闻,这些使城管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合法性、权威性大大降低,社会上甚至出现了许多“段子”来调侃城管或者表达自己的不满,例如“三千城管的战斗力抵的上一个师”等。与此同时,流动摊贩由于自身特性,能够为居民提供便民服务和不同层次的消费物品,为其生活带来了便利。因此,居民们往往对流动摊贩这一弱势群体抱以同情与支持的态度,而对政府部门的执法行动则表示不理解、不支持。

最后,流动摊贩治理效果很难持久。我们经常可以发现,在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工作期间,流动摊贩数量会有明显减少。但是在他们下班后,流动摊贩数量又增多,政府执法部门与流动摊贩之间仿佛在进行一场“博弈游戏”,经常出现 “你进我退、你退我进”的情况,治理成果很难能从根本上得到巩固。这种的现象表明了我国政府对流动摊贩的管理仅是停留在表面的治理,是一种短期行为。

2 流动摊贩产生的原因

2.1 城市发展定位不合理

改革开放后,我国实行增长优先的发展战略,GDP增长率是衡量发展速度的主要指标。十六届六中全会召开之后,我国做出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战略的决定。但是我国政府的管理体制无法迅速做出转变,依旧为旧发展战略服务。

GDP数字可以简单明了地反映地方管理者的执政成绩。长久以来,我国的政绩考核指标中GDP增长率占的比重很大,GDP的高低成为领导干部升迁去留的惟一标准。在这种政绩考核体制之下,地方政府更情愿地将大量的资源投放到能够创造出GDP业绩的产业而非那些GDP数字较小的领域。这种短期化行为将会严重损害普通群众的基本利益。比如,我国许多城市不顾自身条件的限制,一味地进行现代化城市建设,但是却忽视了城市居民本身的需求,在城市发展战略上出现了偏差、扭曲了城市空间资源配置、造成了城市服务系统功能的失调。城市中高楼大厦、商业中心、大型超市越来越多,小菜场等一些贴近百姓生活的便民设施却越来越少却销声匿迹;政府的办公场所越来越奢华,百姓所需的小小修车摊、早点摊却无迹可寻。重表面、轻民生的建设行为加大了城市管理者与普通民众的矛盾,城市功能的缺乏也为流动摊贩的产生与扩张提供了空间。

2.2 低素质劳动力引起流动摊贩就业的扩张

在滥用资源的增长优先发展模式下,我国低素质劳动力规模迅速扩大并且很难向高素质劳动力发展。因此,低素质劳动力群体中的大多数人只能从事一些简单劳动,流动摊贩群体的规模也越来越大。

我国劳动力严重的供过于求的现象,主要是我国经济发展中较差的就业吸纳能力和较大的人口基数两方面原因造成的。例如,2010年我国城镇需就业人口总数超过2 400万,新生劳动力达到1 500万,但是全年能够提供的就业岗位仅1 200万,供给远远超过了需求。如此严峻的就业形势将数以万计的人排斥在正规经济规模之外,不少人迫于生存压力不得不进入流动摊贩行业。另外,流动摊贩这个行业本身的特点也使得其规模不断扩大。首先,低素质的劳动力由于受到自身年龄、知识、技能、体力、资金、资源等条件的限制,无法投身于正规就业中,他们只好选择进入各方面要求较低的流动摊贩行业中。其次,摊贩经营成本小,见效快。摊贩所需成本主要是劳动力和时间,资金成本较小。这比较符合大多数从业者的实际情况。只要个人能够吃苦、能够坚持、善于经营,就能够使投入与产出达到最优配置、将经营风险降到最小。最后,流动摊贩经营的适应性强,灵活度大,即使经营失败,也比较容易转入其他经营方向。

2.3 城市的低端需求为流动摊贩的发展创造了条件

中国城市中大量低收入群体在日常生活中十分依赖流动摊贩。他们必须想尽办法降低生活成本,从流动摊贩那里购买低花费的商品和服务也就成了他们无奈的选择。流动摊贩的虽禁尤盛正是这种关系的反映。

在城市居民中,低收入群体的典型就是下岗、失业工人,他们构成流动摊贩的主顾。这部分人生活比较艰难,其收入只能够承担流动摊贩提供的商品和服务。在外来务工人口中,农民工占据了低收入群体中的很大比重,他们比本地居民中的低收入者更加依赖廉价的生活必需品。农民工们的劳动条件普遍较差并且薪水较低。他们也不能享受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统筹金,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等社会保障待遇。同时,城市并不是他们的归属地,许多人在城市生活时都尽可能的节衣缩食以便把报酬节约下来带回家乡。因此,他们更倾向于从流动摊贩市场中购买生活用品及服务。

3 街头摊贩治理的公共政策回应

3.1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合理定位城市目标

现阶段,我国政府对流动摊贩的管理措施只能说是局部的修补,不能从根本上改观现状。所以说政府必须真正地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

首先,要降低GDP增长在政绩考核中的权重,使之回归到合理的水平。其次,政府要注重低端部门改造。一是在产业发展上,注重开发能够吸纳大量低素质劳动力的人力资本密集产业,引导和帮助他们挖掘自身的价值。这些产业是以为低素质劳动力提供发展机会为目的,而不是单纯的创造GDP。二是合理利用城市空间,规划建设出既能满足流动摊贩就业,又能提高环境管制效率的相关设施,扩展城市环境对低端部门的容纳能力,为该部门就业者提供更多发展机会。

3.2 对流动摊贩提供合法合理的扶持依据

参照有关国际组织的研究成果,我们应该认识到流动摊贩实际上是一种低端非正规就业,是一种合法的就业形式。因此,我们有必要从法律法规上确立流动摊贩的合法性。

首先,政府应当通过电视,报刊,杂志等媒体宣传方式,发挥其权威作用,大力宣传非正规就业理念,明确非正规就业是一种合法正当的就业,积极介绍国外非正规就业情况,将非正规就业纳入政府管理扶持的范围,从而改变人们对非正规就业的偏见。政府需要在社会上树立一种正确的现代就业观,即只要劳动者是凭借自身能力、从事合法的经济活动获取劳动报酬,不论你做什么、以何种方式做、在什么经济部门。其次,政府管理部门可以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在立法工作中,要肯定非正规就业的地位和作用,明确合法的非正规就业形式和适用范围;并根据我国情况,制定专门的适用于非正规就业的法律法规。最后,政府部门需要修改和调整现有一些法律法规中与非正规就业相冲突的条例,补充完善那些适应非正规就业形式特点的规定,形成一套较为合理完备的制度。这些政策法规的出台,流动摊贩都会从中收益。

3.3 加大综合扶持力度

下岗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占据了城市流动摊贩就业群体的大多数,他们在就业谋生中面临的主要问题就是资金匮乏。一方面,绝大多数失业下岗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本身收入有限,很少能在生产和经营中持续的投入资金,有时候生意都无法维持下去,更不用提扩张和发展了。另一方面,他们不能够提供正规金融机构贷款所需要的担保物,缺少资信担保,无法获得贷款资金,融资渠道匮乏。所以,政府应当加强贷款的扶持力度,如建立面向小型、微型企业和自谋职业者的贷款担保基金,拓宽他们的融资渠道,缓解他们的融资困难。例如,上海市曾出台政策,如果非正规劳动组织在初期发展过程中存在融资困难的问题,相关部门可以帮助他们向上海市促进就业基金申请开业贷款担保。这些做法,在某种程度上缓解了非正规就业群体的融资问题。

另外,政府还可以通过培训提高流动摊贩就业者技能。一是加大教育培训投入。由于流动摊贩就业者大多数比较贫困,培训过程中的费用需要由政府和一些相关机构承担。二是要完善职业培训机制。政府的主要职责是统筹规划,不需要直接参与到具体工作中。政府需要明确劳动部门的培训职能,规范培训市场,加强对社会培训机构的指导和服务工作,调动社会力量培训流动摊贩就业人员。三是要做好就业信息的传播工作。流动摊贩就业人员在就业观念、职业选择、经营选项等方面没有什么概念,经常是市场上什么东西火爆,便“一窝蜂”地参与其中。一种经营项目如果进入者增多,他们之间的竞争力也会加大,许多从业者将会不适应竞争而面临淘汰。因此在培训过程中政府部门要特别注意指导流动摊贩就业者进行职业规划,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完善的劳动力市场信息服务网络。这样,不但能够引导流动摊贩就业人员转变就业观念,又能增强其市场适应能力。

参考文献:

[1] 王洛忠,刘金发,宗菊.城市街斗摊贩:非正规就业与公共政策回应[J].新视野,2006,(2).

[2] 彭希哲,姚宇.厘清非正规就业概念,推动非正规就业发展[J].社会科学,2004,(7).

[3] 张国平,章灿刚.城市流动摊贩管理:治理模式的转型与实现条件[J].晋阳学刊,2008,(5).

第8篇:地摊经济与城市管理范文

1 些国外城市征对流动摊贩管理办法

1.1 法国的依法管理与便捷服务

法国对于市政管理中类似的问题,通常先是由经济学家、社会学家、社会调查统计部门通过调查,核实、了解相关问题,然后提出解决方案及立法管理的相关建议,政府在经过与专家的磋商并听证之后,提出相关法案交由立法机构讨论成法,或者在原有法律基础上进行补充与修改。因此可以说,依法管理与服务是法国市政管理的核心。法国没有城管这个部门,城市管理由警察和宪警依照法律进行。流动摊贩必须依法办理营业执照,而且还受到其它相关法律的约束,法国对于无照又无身份证的外国偷渡客乱摆摊也比较严格,一般情况是将人带走,但不没收财物。另一方面,在法国,流动摊贩摊经营证照的办理非常便捷,本人直接办理、邮寄或者网上投寄都行;符合法律条件的经营者,还可以依据相同的渠道申请补助、贷款和减免税,只要满足法规要求的条件,经营者足不出户,便可办好一切减免手续。

1.2 泰国的人性化管理

在外人看来,曼谷对流动摊的管理近乎空白。流动摊贩们看似随心所欲。其实,市政当局并不是撒手不管,而是有专门的部门负责登记、管理。按规定,只能在指定的街区摆摊。整个曼谷市指定的设摊街道有268条,合法登记的小摊有1万多个。可能是管理不够严格,以至于全市还有另外1.5万个小摊没有登记,它们占据了466个街区,非法的比合法的还多。泰国政府对流动摊贩管理的理念是:这些弱势群众的生存权比市容重要,也比市民走路的便利更重要。不让他们摆摊,可能很多人就会被逼去偷去抢,影响整个社会安定。对于没有得到许可的流动摊贩,也有管理人员去查,但一般以轰跑为准则。有时真抓住了,处罚相对较少,但不没收小推车之类的工具。政府规劝流动摊贩:最好给行人留出1米宽的过道。曼谷市政府还制定了一个10年计划,通过提供其它的就业途径,让非法流动摊贩主动退出市场。

泰国的这种管理方法的显示:人性化的服务是保障,最大程度地保护了流动摊贩的基本生存权利。

1.3 韩国的区域管理

韩国的流动摊贩已经从过去的比较单一的小吃摊,发展到花店、寿司店、服装店、日用品店,可谓种类繁多难以计数,而这些店又大多装饰得很有个性的移动商店,人们甚至称之为“道路文化”。在韩国,流动摊贩一般是不用缴纳税收的,只要你加入“小摊业主协会”,获得批准后就可以摆摊了。

政府在允许摆摊的区域和时间上划分清楚,不仅有利于执法,城管执法部门区别对待,同时也有利于流动摊贩自觉遵守。

2 对我国城市流动摊贩管理的启示

社会是个多元化的生活空间,优劣共生兼容并蓄是它的应有之义。由于制度环境、国情和国民素质等情况的不同,我国应该辨证地去借鉴国外相对成熟的管理思路和模式,结合实际情况,逐步探索符合我国流动摊贩实际情况的管理对策。

第一,树立以人为本的城市管理理念,制定科学合理的城市管理目标。流动摊贩的存在,涉及一个人、一个家庭的生存权与工作权等公民基本权利。流动摊贩大多属于生活在城市最低层的穷人、弱势者。尽管如此,他们有一项权利与生活在同一座城市的其他人是完全一样、也完全平等的,那就是生存的权利。设摊做小买卖对他们来说既是一种谋生手段,也是他们生存的一种权利,是最基本的人权。美国城市社会学家帕克告诉我们,城市最根本的内涵是城市要符合人性化生存与发展,具有人文特色和人文精神。由此可见,如果将市容环境整洁视为城市居民人权的组成部分,那么当生存权与享受环境整洁的权利产生紧张关系时,行政权作出的选择只能是维护生存权,克减环境整洁享受之权利。

第二,不断完善城管执法的法律法规,提高城管执法权威。城管执法人员与流动摊贩之间的“猫鼠游戏”,甚至发生暴力抗法等极端事件,背后正是城管立法缺位或者立法冲突的问题。因此,针对城管执法部门法律地位不明确和在执法过程中缺乏执法具体标准的现状,当务之急就是尽快完善现有的法律支撑体系。按照国家《立法法》的规定及执法实践的需要,制定出一部专门的有关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法律,使城管执法部门能够得到流动摊贩更大的认同,在与其他部门协调的过程中能有足够的权威和独立性,解决其合法性不足的问题。

第9篇:地摊经济与城市管理范文

大家好!我是李华。很荣幸参加此次“我看地摊经营“座谈会。我发言的题目是:地摊经济,开温不能“发烧"。

地摊经济一放开,不少地方出现了“千树万树梨花开”的景象。据媒体报道,近期成都等地放开马路经济,给流动摊贩“松绑”。截至5月28日,成都市设置临时占道摊点、摊区2230个,允许临时越门经营点位17147个,允许流动商贩经营点20130个,增加就业人数10万人以上,复苏了城市烟火气,也让经济逐渐恢复。相信大家也有体会,近期我们采购东西越来越方便了。

这一举措给掉贩们带来了更多的尊严和获得感,正如一名摊贩感慨:“我没什么其他技能,又租不起门面,就摆摊卖水果。之前一直*打游击",收入不稳定,压力很大,现在心里路实多了。”

地摊经济之所以能成为近段时间以来的热门话题,一方面是因为它能在一定程度上拉动经济发展,增加就业,另一方面是因为它所带来的烟火气能唤起国人对城市生活的最初记忆。其实,地摊与城市并非水火不容。有关部门如果能少一些管理“洁癖”,别一见地摊就蹙眉、拒斥,很多老百姓是欢迎和支持的。

但是,热话题也需要冷思考。面对遍布大街小巷的地摊,也有人担心:会不会阻碍交通?商品质量如何得到保证?食品和环境卫生问题如何解决?这些担心绝非多余。各位同学,我们老师在班会上就经常提醒大家不要吃路边摊的“三无”食品,这也是担心我们吃到不合格的食品。

的确,过去一些城市的监管者过于苛刻,对摊贩缺乏起码的包容。面现在,一些地方又过于宽松,缺乏基本的治理。从一些媒体披露的场景看,有些地摊存在脏乱差等问题,满目狼藉,确实令人不敢恭维。热度不减的地摊经济,会不会被紧急叫停?如何跳出“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怪圈?这是大家都很关心的话题。

“该管起来就能够迅速地管起来,该放开又能够有序地放开,收放自如,进退裕如,这是一种能力。“这句话对地摊经济一样适用,应奉行这一治理思路。放开不是放手,也不是放松而是讲究“有序”。

值得一提的是,目前一些地方已经意识到这些问题,比如有的地方划定固定摊位,有的地方提出摆摊应有时段限制,还有的地方要求经营食品加工的必须办理能.....这些要求都不过分,属于依法监管,合理监管,也是对广大消费者的权益负责。事实上,柔性执法和审慎包容并不矛盾,只有在柔性执法中审慎包容,在审慎包容中柔性执法,探索治理效能最大化,才能实现多方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