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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代的利弊精选(九篇)

信息时代的利弊

第1篇:信息时代的利弊范文

关键词:会计舞弊 委托 有限理性 内部人控制 信息不对称

高质量的会计信息对于整个社会经济的正常运转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会计舞弊比比皆是,不仅扰乱了市场秩序,同时给会计行业带来了负面影响。许多人从会计、证劵等多个角度对会计舞弊进行了研究,并且提出了许多对会计舞弊进行识别的方法和模型。现在本文将从经济学的角度入手,运用相关经济理论对会计舞弊的动因、机制进行分析,为会计舞弊的治理提供一些理论支持。

一、国内外相关理论研究

( 一 )国外相关理论研究

会计舞弊属于舞弊的一种,因此国外将舞弊动因理论应用于会计舞弊规范研究中,形成了以下四个主要的会计舞弊动因理论:(1)冰山理论。这一理论认为会计舞弊应该从结构和行为两个方面去考察。结构主要是指企业组织结构、内部管理上的问题,这些只是显而易见的、容易被发现的,只是会计舞弊中很小的一部分;而舞弊的行为由于具有其主观性、个性化,总是被可以隐藏起来。结构和行为就像是海面上漂浮的冰山,露出海平面的部分(结构)只是冰山一角,隐藏在水面下的部分(行为)往往更加庞大而不易发觉。外部审计人员不仅仅要关注企业内部控制上的漏洞,还要更多的关注被隐藏起来的个体的行为。(2)三角形理论。美国内部审计之父劳伦斯·索耶先生在20世纪50年代提出产生舞弊必须具备三个条件:异常需要、机会和合乎情理。Albrecht进一步研究认为舞弊是由压力、机会和藉口三要素共同作用产生的。舞弊压力包括经济压力、恶癖压力、与工作相关的压力、其它压力四种类型。据统计,前两种类型的压力大约占95%.形成舞弊的机会主要有六种:包括缺乏发现舞弊行为的内部控制;无法判断工作的质量;缺乏惩罚措施;信息不对称;无知、能力不足;审计制度不健全。舞弊机会存在与否或数量的多寡,还进一步受下列因素的影响:规范舞弊行为的法律系统;该职位所属的行业性质及其在组织系统中的重要程度;涉足该领域各种力量的强弱。舞弊者常用的藉口有:法律条文本身含混不清,被人曲解利用;别人都这么做,我不做就是一笔损失;我也是被迫的,无可奈何;我们只是为了暂时渡过困难时期;没有人会因此受到伤害;凭自己的贡献应获得更多的报酬;我的出发点是为了一个很好的愿望等。因而,防范与治理会计舞弊既要通过完善内部控制消除舞弊机会,还应采取各种措施来消除“压力”和“藉口”。(3)GONE理。Bologua等人在1993年提出了GONE理论。该理论认为,舞弊由G (Greed:贪婪)、O (Opportunity:机会)、N (Need:需要)、E (Expo-sure:暴露)四因子组成,它们相互作用,密不可分,并共同决定舞弊风险程度。GONE理论实质上表达了会计舞弊产生的四个条件,即舞弊者既有贪婪之心,且又十分需要钱财时,只要有机会,并被认为事后不会被发现,他就一定会舞弊。GONE理论中“贪婪”和“需要”与行为人个体有关,“机会”和“暴露”则更多与组织环境有关,这一点与二因素论在本质上是相同的。与三角形理论比较,四因素论把舞弊的动机解释为需要,把其道德价值取向解释为贪婪,并且增加了一个“暴露”因素,认为舞弊行为被发现和揭露的可能性大小以及被发现和揭露后的惩罚强弱将会影响舞弊者是否实施舞弊行为。(4)风险因子理论。Bologua等人在GONE理论基础上发展形成了风险因子理论,这一理论被认为是迄今为止最完善的舞弊动因理论,它把舞弊风险因子分为个别风险因子与一般风险因子。个别风险因子是指因人而异,且在组织控制范围之外的因素,包括道德品质与动机。一般风险因子是指由组织或实体来控制的因素,包括舞弊的机会、舞弊被发现的概率以及舞弊被发现后舞弊者受罚的性质和程度。当一般风险因子与个别风险因子结合在一起,并且被舞弊者认为有利时,舞弊就会发生。Treadway Committee (1987)提出了著名的反舞弊四层次机制理论,该理论建议任何组织实体可以通过下列四道防线来防止会计舞弊的发生:高层的管理理念;业务经营过程的内部控制;内部审计;外部独立审计。加比赫拉·瑞扎伊(Zabihollah Rezaee)较为系统地研究了财务报表舞弊的动机与原因,认为财务报表舞弊的动机包括逃避纳税、迎合证券分析师对公司盈余增长的预期、提高股价并创造发行新股的需求、获取上市资格或避免退市风险、掩盖资产滥用的事实、隐瞒管理上的失当行为。他指出,公司治理结构的无效是导致会计报表舞弊的主要原因。

( 二 )国内相关理论研究

我国对于会计舞弊的研究起步较晚,但是在许多方面也取得了丰硕的成果。蒋义宏(2002)主持九五财政部重点课题《会计信息失真的现状、成因与对策研究》分别从会计报表粉饰问题和上市公司利润操纵实证研究入手,对虚假会计信息进行了多角度的深入分析和探讨;刘峰(2003)研究表明,现有制度安排本身排斥高质量的会计信息并诱发会计信息违法性失真;陈汉文研究表明了公司治理结构与会计信息质量的关系;李东平(2001)等研究了盈余管理与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的关系等。随着证券市场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日益重要,业绩操纵问题己关系到我国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和国民经济的持续有效运行。蒋顺才、刘雪辉和刘迎新(2004)会计信息披露的最优水平是会计信息披露的边际成本与边际收益相等。

二、会计舞弊的经济理论分析

( 一 )委托理论

在市场经济发展的初期,资本所有者对企业进行着直接的管理。但是随着资本的扩张、企业规模的扩大,资本所有者由于自身所具有的精力、时间、相关知识、管理能力的局限性的限制,不得不将企业交给他人代为控制和经营,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委托关系由此产生。在委托关系中,用于私人信息或者具有相对信息优势的市场参与者被称为“人”,不拥有私人信息或者具有相对信息劣势的市场参与者则被称为“委托人”。由于委托人与人的效用函数不一样,委托人追求的是自己的财富更大,而人追求自己的工资津贴收入、奢侈消费和闲暇时间最大化,这必然导致两者的利益冲突。在没有有效的制度安排下人的行为很可能最终损害委托人的利益。委托关系的风险主要有两种表现形式: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最初的委托理论的模型是静态模型,时间被作为一个常量存在。但是在实际生活中,委托关系不可能是一锤子买卖,随着时间推移,委托关系势必会出现终止、变更等一系列变化,因此委托理论的模型演变成了动态模型,主要的四个模型是:重复博弈的委托模型、人市场声誉模型、棘轮效应模型、强制退休的模型。下面仅论述前三个模型。伦德纳(Radner,1981)和罗宾斯泰英(RubbinstEin,1979)使用重复博弈模型证明,如果委托人和人保持长期的关系,贴现因子足够大(双方有足够的信心),那么,帕累托一阶最优风险分担和激励是可以实现的。也就是说长期的委托关系可以更有效的处理激励问题。国内外的实证研究都曾有人将公司高层的任期作为变量,COSO (1992)报告《内部控制———整体框架》发现,舞弊公司外部董事和独立董事的任期比非舞弊公司短;Beasley (1996)运用logist回归方法对董事会成员构成与会计舞弊之间关系的实证研究表明,董事会中外部董事的任期增加、持股比例增加、在其它公司任职减少使会计舞弊发生的可能性下降;国内相关文献也得出了同样的结论。由此可见,作为监管角色的独立董事起发挥抑制舞弊作用的程度和其任期的长短是有一定关系的。独立董事的频繁更换往往意味着舞弊风险的增大。在人的行为很难、甚至无法证实,显性激励机制很难实施的情况下,长期的委托关系具有独特优势——可以利用“声誉效应”(Reputation effects)。伦德纳(Radner,1981)和罗宾斯泰英(RubbinstEIn,1979)的模型很好的解释了这种情况。法玛(Fama,1980)在其研究强调人市场对人行为的约束作用。他将经理人市场价值的自动机制称为“事后清付”(Expost settling up)。他认为,在竞争的市场上,经理的市场价值取决于其过去的经营业绩,从长期来看,经理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因此,即使没有显性的激励合同,经理也有积极性努力工作,因为这样做可以改进自己在经理市场上的声誉,从而提高未来的收入。霍姆斯特姆(Holmstrom,1982)模型化了法玛的思想。虽然该模型是在一些特殊情况(经理人是风险中性,不存在未来收益贴现)下建立起来的,但它证明了声誉效应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决人问题。并且,它还说明努力随年龄的增长而递减,因为随年龄的增长努力的声誉效应越小。这就解释了为什么越是年轻的经理越是努力。声誉模型告诉我们,隐性激励机制可以达到显性激励机制同样的效果。从声誉模型我们至少可以得到两点认识:一是建立完善有效地人市场是很有必要的,目前我国的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往往采取的是行政委派的方式来任命企业高管,使得人市场机制完全失效,事后清付往往可以通过平级调动来避免,因此会计舞弊就会变得肆无忌惮。市场机制的缺位成为了滋生会计舞弊的政策温床和避风港。二是在对成长中的人进行激励时,应当将声誉这一隐性激励包含在内,从而降低会计舞弊风险的同时降低成本,使得委托人和人的效用函数能在更低水平相切。由于委托人将同一人过去的业绩作为标准,而过去的业绩与经理人的主观努力相关——人越是努力,好的业绩可能性越大,自己给自己的“标准”也越高。当他意识到努力带来的结果是“标准”的提高,人努力的积极性就会降低。这种标准业绩上升的倾向被称为“棘轮效应”:。霍姆斯特姆(Holmstrom)和Ricart-Costa(1986)研究了相关的问题。在他们的模型里,经理和股东之间风险分担存在着不一致性。原因是经理把投资结果看成是其能力的反映,而股东把投资结果看成是其金融资产的回报。人力资本回报和资本回报的不完全一致性,是股东在高收益时,认为是资本的生产率高,从而在下期提高对经理的要求。当经理认识到自己努力带来的高收益的结果是提高自己的标准是,其努力的积极性就会降低。因此,同样是在长期的过程中,棘轮效应会弱化激励机制。这一理论对于绩效审核标准有着深刻意义:股东不能将目光局限于资本回报率上,应当将人力资本回报和资本回报相结合,综合衡量评价经理人的工作成果,单纯以增长率为衡量标准只会增加经理人的压力,因此提高舞弊发生的概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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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有限理性

古典决策理论基于“完全理性”假定认为决策者是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绝对理性的“经济人 ”,而Herbert.A.Simon教授认为:决策者应该是“管理人”。管理人与经济人有两点不同:第一,经济人寻求最优 ,即从他所用的一切备选方案中寻找一个最优的 ,或者说是在一个确定的环境中进行最优化选择;而管理人则寻求满意 ,即在一定环境中寻找一个符合要求或令人满意的行动方案,而无需对所有的方案都进行评价和选择。第二,“‘经济人 ’同真实世界的一切复杂事物打交道,而管理人认为,他自己头脑所感知的世界 ,是对真实世界作过重大的件化处理后所得到的一个模型。”管理人具有的是有限理性,西蒙教授在书中指出:“理性就是用评价后果的某个价值体系去选择令人满意的备选择行为方案”,而理性决策所要求的那种理性在现实中是不可能存在的。因为人的决策行动不仅受到外部因素(如时间、信息、技术等)的限制, 同时也受到作为信息收集者和问题解决者自身条件的限制, 因而他主张用“满意”代替最佳。“信息使用者总是自己的评价标准来对公司的经营状况进行评价,而这一评价标准往往是”有限理性“的。评价标准通常包括一些财务指标,如净利润、市盈率、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只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公司的经营状况信息,财务指标走低的公司并不一定意味着经营状况的恶化,譬如成长型公司。使用者只关注于这些数字而不关心其产生的过程,管理层就不得不投其所好,努力使报表看起来状况良好。当盈余管理已经不足以达标时,会计舞弊便悄然发生了。编制报表的管理层本身就是有限理性的“管理人”。公司经营状况的好坏往往会影响到公司股价、管理层的薪酬、升迁、能否保住工作等敏感问题,恶劣的经营状况有可能导致公司无法进获得融资、上市公司这一壳资源被剥夺的状况发生。在这样的情况下,管理层由于自身能力有限或者受经济大环境所累,往往会采取会计舞弊这一简单有效的途径,避免悲剧的发生。

( 三 )内部人控制理论

“内部人控制”理论是在研究现代公司治理结构的缺陷时建立起来的一种理论,由日本经济学家青木昌彦教授创立,我国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在《国有大中型企业公司化改革的难点及对策》中介绍了这一概念,在国内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内部人控制”是指在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情况下,公司内部人员(主要是管理层)在事实上或法律上掌握了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为追求个人效用最大化而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一种经济现象。这个理论主要论述的是处于传统向现代社会转变中的、由计划经济步入市场经济的转型过程中的国有企业的公司治理问题。依据青木昌彦的观点,在发达的市场经济中,公司可以经由有效的外部市场机制去实现对经理层的约束。但是对于经济转型国家而言,政府放松对企业的控制,使市场经济制度能发挥更好的作用,可是相应的政策、管理体制却一时难以跟上,结果,使得企业的控制权实际上被“内部人”所掌握,这就是所谓的内部人控制现象。这种现象往往会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即所谓的“冰棍现象”)、损害企业职工的利益,甚至将企业拖垮。在我国内部人控制主要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产生的:一是政府放权让利,企业获得了更大的经营自主权以及利润留成;二是企业组织形式转型,建立股份制公司和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三是通过自发性和非正式的私有化,形成了内部人控制。内部人控制问题的存在引发了诸多会计舞弊的问题,而这一问题的产生最根本原因是产权不完整。我国的国有上市公司往往存在多层委托关系:全体人民——中央政府——各级地方政府——企业管理层。这一委托链条越长,内部人控制的问题就会加深。全体国民是企业资产的法定所有者。但是,由于财产归全体人民所有,任何个人都不独立、直接拥有企业资产的使用权、收益权、管理权和转让权,他没有动力、也没有能力去监督约束人,因此他的所有者地位可谓有名无实。在这种委托关系中,政府是法定的第一级人,它往往通过行政手段而非市场手段来指派企业管理者,也就是说,不存在人市场,因此人也就不受到任何市场竞争约束,而政府对其指派的人的约束有限且极不规范,企业管理层成了没有完全收益权的、企业实际所有权的拥有者。由于各级地方政府不是企业的完全所有者,资产营运的情况与他自身的相关性不大,因而缺乏对人实行激励约束的积极性。即使其有心实施激励机制,人市场的缺乏也使得这些激励行为无法发挥最大效用。韩洪灵、袁春生在其文章《市场竞争、经理人激励与上市公司舞弊行为——来自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公告的经验数据》中指出:“经理人市场的竞争程度与舞弊行为显著负相关;不成熟的我国经理人市场使得经理人的声誉机制和报酬激励机制都难以发挥抑制舞弊行为的作用。经理人激励机制的效果受制于经理人市场的竞争程度。治理上市公司舞弊行为的更好路径是优化经理人的选任机制和竞争机制,而不是仅仅强化其激励。治理上市公司舞弊行为的更好路径是优化经理人的选任机制和竞争机制,而不是仅仅强化其激励。”至于企业的中小股东,由于自身地位、能力的限制,他们的投票权也无法真正发挥,他们也不愿意承担高额的监管成本,因此搭便车的情况泛滥,他们往往选择“用脚投票”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意愿。在这样的情况下,企业管理层进行舞弊是不可避免的。

( 四 )信息不对称理论

信息不对称(Asymmetric information)指信息在相互对应的经济个体之间呈不均匀、不对称的分布状态,即有些人对关于某些事情的信息比另外一些人掌握得多一些。美国的三位经济学家乔治·阿克尔洛夫、迈克尔·斯宾塞和约瑟夫·斯蒂格利茨对信息不对称的奠基性的研究为他们赢得了2001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会计信息的不对称具体来说有两种表现形式:企业的管理层了解信息早于会计信息的使用者;管理层了解的的信息量要远远大于会计信息使用者从公开渠道能够获取的信息量。出于自身利益考虑,信息提供者还很有可能隐瞒不利于自身的相关会计信息,甚至向外部披露虚假和不全面的会计信息,从而人为的加剧。作为企业所有者的人,管理层拥有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权,并向包括所有者在内的信息使用者提供会计信息。由于监督成本的存在,委托人不可能直接、巨细无遗的监督人的行为,而只能是通过一定的途径和手段间接了解人是否按其意志行事。人直接经营管理企业,自然对企业的真实情况有着最深刻的了解。委托人追求的是企业价值价值最大化,而人追求的是个人利益,那么管理当局为了获取高报酬和逃避惩罚便可能指使会计人员报告虚假会计信息,以夸大其业绩,掩盖其过失。会计信息的披露成本不仅仅包括信息的收集、处理、披露的成本,还包括信息披露所带来的对公司的一些负面影响,譬如融资成本上升、诉讼、竞争劣势等。上市公司就更加不愿意披露过多的会计信息了。由于信息不对称的存在而引发的逆向选择问题、道德风险和内幕交易问题的出现,为人不断地会计舞弊提供了便利条件。逆向选择是指在合同签订之前,进行市场交易的一方已拥有了另一方所不具有的某些信息,而这些信息有可能影响后者的利益,于是占据信息优势的一方就很可能利用这种信息优势做出对自己有利,而对另一方不利的选择。委托人对于上市公司状况的了解程度比不上人,委托人只清楚人大致的经营状况。如果在签约前,人拥有私人信息而委托人没有,如股东在聘用经理人员之前并不清楚所聘人员的能力而经理人员清楚,则就出现严重的逆向选择问题,他将按照一般价格出价,结果能力强的经理人员退出企业,而能力一般或较差的经理人员进入企业。能力低的经理人员可以通过会计舞弊来粉饰报表,而通过努力、如实披露会计信息的经理人员却有可能因为报表不如前者好看被降职甚至解雇,这将极大不利于公司的发展。这和金融市场上的“劣币驱良币”的现象有异曲同工之妙。道德风险问题是指在签约后,人清楚自己的行动选择和自然状态,而委托人却或因不可观察、证实、或因成本太高难以接受而不知道、观察不到人的行动本身或自然状态本身而产生的问题。道德风险是委托双方在交易达成之后由于信息不对称产生的问题。因此,交易达成后,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人就会在工作中做出于已有利但可能对股东不利的选择。人往往会利用自身占有的信息优势进行会计舞弊,实行“内部人控制”。就会计信息而言,由于其委托—关系已经确立,所以其后果主要是道德风险。同时,由于会计信息的特殊性,会计信息不对称的后果也与一般信息不对称有所差别。会计舞弊便是人在最大限度地增加自己效用的同时做出的不利于所有者及外部信息使用者的败德行为。会计信息作为上市公司的重要内幕信息,经营者有可能利用这些信息获得额外的收益。他们有可能尽量少的披露会计信息,或者披露失实的会计信息,从而为自己牟利。最明显的例子就是公司高管提前抛售手中持有的本公司股票,他们比外部信息使用者提前知道了内幕消息,利用时间差赚取差价,损害广大股东的利益。

三、结论

会计舞弊的动因是复杂的,对会计舞弊的防范、发现任重而道远。从上面的分析来看,可以采取的措施也是多样的。首先是建立健全经理人市场,让市场机制发挥资源配置的作用。上市公司的高官应当从经理人市场择优录用,而非政府指派。表现不力的经理人应当被淘汰而不是通过各种手段继续留在企业中。在对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进行评价时,投资者不能仅仅局限于报表信息和财务指标,而应当从更多角度进行综合评价,毕竟会计信息仅能在某一程度上反应企业的经营状况。我国上市公司中国有控股一股独大的局面并没有发生根本改变,小股东们往往采取“用脚投票”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意愿。想要改变这一状况就必须明确、完整产权关系,填补监管缺位,引入独立董事,建立内部审计、薪酬委员会等机构,加强企业内部控制,消除内部人控制的问题。

参考文献

[1]陈淑萍:《上市公司会计舞弊的经济学分析及其监管研究》,《吉林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7年。

[2]连竑彬:《上市公司财务报表舞弊现状分析及甄别模型研究》《厦门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8年。

[3]岳殿民:《中国上市公司会计报表舞弊及识别研究》,《天津财经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8年。

[4]西蒙著,杨硕等译:《管理行为》,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88年版。

[5]韩洪灵、袁春生:《市场竞争、经理人激励与上市公司舞弊行为》,《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2007年第8期。

[6]蒋义宏:《会计信息失真的现状成因与对策研究》,中国经济出版社2002年版。

[7]刘峰:《信息披露:实话实说·》,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3年版。

[8]李东平等:《“不清洁”审计意见,盈余管理与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会计研究》2001年第6期。

[9]蒋顺才、刘雪辉、刘迎新:《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10]BeasleyM: An EmpiricalAnalysis of the Relation between the Board of Director Composition and Financial Statement Fraud, TheAccountingReview, 1996.

第2篇:信息时代的利弊范文

关键词:法务会计 分析工具 舞弊

公司作为一种盈利性的高效组织形式,在过去的几百年里不但为资本主义的经济繁荣做出了极大的贡献,改变了人类经济活动的方式,甚至还在一定程度上改写了人类文明的进程。公司改变了人类社会的秩序,改变了国家之间的竞争方式,推动了人类社会的发展、全球经济网络的形成以及经济和社会制度的革命,但是从本质上,这些都是公司制度所带来的副产品,公司的根本目的是最大程度上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公司组织内的经济人和利益部门也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公司利用信息不对称的优势来掩饰对于自己不利的会计信息,甚至是依靠会计信息造假来欺骗投资者,以获得自身的非法利益。

进入到1980年代,全球资本市场和公司企业进入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活跃期,资本在全球的无限扩张使得公司与公司、公司与投资者、债权人、公司和整个资本市场之间产生了数不胜数的冲突和纠纷,关于公司会计信息造假和财务数据的丑闻大量产生,安然公司等财务丑闻使人们开始更加关注法务会计在公司舞弊领域的应用。法务会计作为一门涉及将会计资料用于法庭作证或辩论,以解决有关法律问题和经济纠纷的科学,目前的作用已经不仅仅用于调查经济案件、采集案件的证据和探究案件的具体信息,还在于能够透过案件深入研究会计问题、经济纠纷和经济信息问题以及会计信息作为一种通用商业语言的的本质。其提供的不同于传统会计理论和技术方法,也是对公司欺诈与舞弊进行预防、识别、发现、调查与打击所不可或缺的“利器”。

在信息化、资本证券化和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全新环境下,公司舞弊的形式也越来越趋向于隐蔽化、复杂化和多样化,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存在创新的天性,这种天性也快速移植在舞弊当中,因此,法律体系的规制总是落后于公司舞弊的创新脚步。新类型公司舞弊由于其隐蔽性和复杂性导致其治理和查处难度非常大,单纯依靠传统的传统会计理论的表现及成因分析、法律规制、廉政建设等方面已经不足以应对当下公司舞弊的新局面,从法务会计角度进行证据调查、评估鉴定和推理分析来研究公司舞弊的识别、发现、调查、控制已经是势在必行。在这个全新的背景下,要有效调查、控制和治理公司舞弊方面的复杂问题,就必须要利用法务会计的理论工具,通过进一步的深入研究和应用,透过本质,解决问题。

一、公司舞弊的动因分析

(一)GONE理论

该理论认为舞弊的发生包括贪婪(greed)、机会(opportunity)、需要(need)和暴露(exposure)四大因素,贪婪是人的天性,经济人认为贪婪是好东西,能够谋取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贪婪是一种合理的行为,这样舞弊也就合情合理。而一旦贪婪者获得机会,就会引发他们的舞弊行为;舞弊行为发生的前提是舞弊者有潜在的需要以满足自身的动机;所谓暴露就是舞弊行为被发现的概率,并被处罚的定量。其结构图如图1所示。

(二)冰山理论

冰山理论认为舞弊动因如同冰山,只是冰山一角暴露出来,海面下的冰山更加危险,舞弊结构容易发现,但是舞弊行为更加复杂化、隐蔽化和多样化。其考虑因素如图2所示。

(三)风险因子理论

该理论把舞弊风险因子划分为个别风险因子和一般风险因子。前者充分考虑了舞弊个性化因素,指舞弊者自身能够控制的因素,后者指一般性因素,能够通过组织控制。当二者结合,舞弊者就会在有利时机进行舞弊行为。

(四)三角理论

三角理论认为,压力、机会和合理化是导致舞弊发生的因素,根据该理论舞弊者个人的贪婪和外界的环境是诱发他们产生舞弊行为的原因。具体而言,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在现代企业制度下,公司必然要采用委托的组织结构,这样就会产生大量的舞弊行为发生。比如因为业绩达不到预期目标,管理层就会伪造经营业绩,进行舞弊;公司雇员因为自身的经济压力而进行舞弊,盗取公司的现金,谎报工资和骗取奖金等行为。而且现在公司治理结构不合理,内部人控制严重,审计机制不强,股权结构不合理,缺乏奖惩机制,这样就在制度上给了舞弊者大量的机会。如图3所示。

(五)犯罪经济学理论

美国经济学家加里·贝克尔因为提出了经济犯罪惩戒的理论而获得了1992年的诺贝尔奖,该理论在公司舞弊上有着很大的应用,该理论认为,舞弊者是理性经济人,他们也追求个人效用最大化,他们的决策是理性选择的结果。会计舞弊受到“成本一收益”的影响,会计舞弊行为实际上是舞弊者全面权衡舞弊成本和收益后的理性选择。如果成本大于收益,他们就会选择舞弊。该理论认为舞弊者惩罚成本的期望值就是惩罚概率与惩罚力度的乘积,因此,惩罚概率和力度的降低最终会导致舞弊者做出舞弊的理性选择,相对而言,惩罚概率更加重要。在该理论中还充分考虑到了边际效应的因素,随着舞弊案件的增加,也会存在边际效用递减和舞弊总效用先增后减的现象,如果边际收益大于边际成本,会计主体就会倾向于舞弊。

二、几种公司舞弊手法研究

公司本身会成为舞弊行为的受害者,无论是内部雇员舞弊,还是外部政府和银行的舞弊,都会使公司成为受害者,因此,关键的因素是识别公司舞弊的警示信号,根据ACFE的统计报告,在舞弊案件中,资产挪用占到了90%以上,贪污和商业贿赂占到了30%以上,报表舞弊近年来有持续增长的趋势,占到了10%左右。下面就介绍几种公司舞弊的新手段。

(一)员工盗窃

现金舞弊是舞弊者最喜欢的方式,有超过93%的舞弊案都是现金舞弊,大多数案例都是通过直接盗窃现金和撇脂,较高超的手法是操纵账单、工资系统以及伪造支出报销和涂改支票。在小公司中有些雇员既能够开具现金收据,还能够开具存款支票,这就给舞弊者以借入现金日后归还的名义来盗取现金。

(二)薪酬舞弊

一般薪酬舞弊的手法包括虚拟员工、夸大工作时间,夸大费用、账户支出,或者各种赔偿。比如,工资管理者可以将已经离职或者根本不在职的员工记录在工资簿上,然后通过电汇和送现金等手段进行简单地薪酬舞弊。

(三)票据舞弊

一般是外部人员引起,例如,卖方、供应商、合作伙伴通过提供虚假的商品和服务票据,通过外部人员和内部人员串谋使公司控制失效。比如目前国内最为常见的票据舞弊就是开具各种假发票。

(四)外部人员舞弊

外部人员舞弊主要包括信用卡舞弊和保险舞弊,以保险行业为例,在中国汽车保险舞弊案件相当普遍,几乎已经成为了汽车所有者的共识。

(五)管理层盗窃

管理层盗窃的隐蔽性、多样性最大,而且造成的危害也是巨大的,公司的董事会主席、董事、CEO、财务负责人都会参与到其中,管理层因为身居高位,的可能性和隐蔽性都大大增加。

(六)公司舞弊

公司舞弊和管理层盗窃不同的是,公司舞弊是处于公司的整体利益考虑,安然、微软、迪斯尼都发生过舞弊案件,包括财务报表舞弊、虚假广告、关联交易、混淆资本性支出和收益性支出、提前确认收入,内幕交易、虚假信息披露、隐瞒重大信息以及违法托拉斯法等手段。

(七)身份盗窃

网络技术的产生,使身份盗窃成为目前快速增长的一种舞弊手段,根据FBI的调查,目前对于危害较大的手段有侵入第三方信用卡机构、信用卡信息盗窃以及其他的身份盗窃。这种行为可能是公司的所有人或者是雇员造成的。

三、法务会计调查的技术分析工具的使用

(一)使用技术分析工具的必要性

现代会计舞弊的手法呈现出复杂化、多样化和隐蔽化的特征,而且现代企业的发展速度很快,公司舞弊呈现出大量的创新型的趋势,由于法务会计调查的领域是公司与公司、人与人之间的交易和关系,为了理清这些复杂的关系,因此,智力分析家们一般都采用了技术分析工具图,最早的研究是Moreno的社会关系网络,后来有了更多的技术分析工具。法务调查必须要借助这些调查工具才能够理性这些复杂的关系和隐蔽性的操作。

(二)工具分析

本文通过建立关系矩阵来建立分析关系,本文以一个简单的4x4关系矩阵为例,用来表示组织中人和人的关系。如下表所示,左轴列出人名,上轴按相同的顺序标示每个人,比如,当表示人与公司的关系时,在左轴列出关系人,在横轴列出公司,他们之间关系处打X。

在列出关系矩阵之后,要分析其中的各种关系,确定每个成员关系数,计算行数、列数和确定人员关系,从关系最多的成员着手,按照活动从多到少对于关系进行分组。最终得出组织中的核心人物是谁,沟通的关键人物是谁,谁将是突破口,进而确定调查方向。

通过矩阵还可以描绘出关系草图,通过关系草图分析网络,识别关键成员,测算组织密度,评估网络的连通性、紧密度以及两两关系。

对于事件的调查可以采用可视化调查分析的办法,也就是VIA图,该方法最著名的就是被应用到肯尼迪总统的被刺事件。下图就是一个简单VIA图。

其中A表示接触、收买内幕消息人,B表示内幕消息人提供内幕信息,C表示开始大量吸纳该股票。D表示在利好消息出现以后股价飙涨,E表示同一时间该公司抛出囤积的股票,F表示内幕消息人的不明来历资产激增。从这个图中我们就看到了S公司进行内幕交易的的一系列清晰运作。必须要注意的是,清晰、简洁、准确是技术图绘制的关键因素。

三、推理分析的过程

仍然以S公司为例,2012年3月1日,S公司CEO接触内幕消息人X,3月10日,关于Y公司重组的资料外泄,3月18日,S公司大量吸纳Y公司的Z股票。5月10日,利好消息公布,这时Z股票股价飙升,S公司抛出获利,内幕消息人X的不明财产激增。大量的证据表明了X偷窃了公司的资料,S公司确实得到了这部分资料,X接受了S公司的贿赂,S公司确实囤积股票,抛售获利。

根据上面的VIA图,就有着充分的证据证明X接受了S公司的贿赂,卖给该公司资料,与之进行内幕交易,只需要几个简单的节点,就能够完成推理过程,而无需复杂的取证,即究竟如何密谈,如何见面等细节问题。

四、结束语

尽管目前公司舞弊的手段多样,呈现出隐蔽化、复杂化和新型化的特征,但是只要采用合理的技术分析工具进行调查分析,明确其中复杂的关系,这类案件还是会趋于明朗化的。

参考文献:

[1]约翰.D.奥加拉.公司舞弊—发现与防范案例研究[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12

第3篇:信息时代的利弊范文

[论文摘要]计算机在企业管理及会计信息处理中的迅速普及和广泛应用,给人们带来了极大的方便和效益。计算机加快了企业信息的处理速度,提高了信息的质量,减轻了企业处理数据的负担。但任何事情有利必有弊,信息系统舞弊案件层出不穷,并且造成损失之大触目惊心。在我国,随着计算机应用的普及,信息系统舞弊案件时有发生,因此,认识和了解信息系统舞弊的主要方法和手段。有利于评估与揭示被审计信息系统的风险。 

早在20世纪40年代。最早应用计算机的军事和科学工程领域中就开始出现了利用计算机进行犯罪活动。只是较为罕见,未引起注意;到70年代中后期,计算机在全球开始普及,随着操作系统简化,人机对话功能增强,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使用与掌握计算机;特别是进入90年代后,计算机的应用领域扩展到了银行、保险、证券、商务等领域,计算机犯罪呈滋生蔓延趋势。我国从1986年开始,每年至少出现几起或几十起计算机犯罪案件,近几年利用计算机犯罪的案件以每年30%的速度递增,有专家预言,“在今后的5至10年时间里,我国的信息系统舞弊案件将会大量发生”。因此,信息系统舞弊是当今社会一个值得注意的重大问题。 

 

一、问题的提出 

 

1、信息系统舞弊 

目前国内一些学者认为:信息系统舞弊是指破坏或者盗窃计算机及其部件,或者利用计算机进行贪污、盗窃的行为。我国公安部计算机管理监察司提出的信息系统舞弊的定义是:以计算机为工具或以计算机资产为对象实施的犯罪行为。前一种舞弊是利用计算机作为实现舞弊的基本工具,利用计算机编程进入其他系统进行骗取钱财、盗取计算机程序或机密信息的犯罪活动。其作案手法多种多样。如利用计算机将别人的存款转到作案人自己的账户中;利用计算机设置假的账户,将钱从合法的账户转到假的账户中去;掌握单位顾客的订单密码,开出假订单,骗取单位的产品等。1979年美国《新闻周刊》曾报道,计算机专家s,m·里夫肯通过计算机系统,把他人的存款转到自己的账户中,骗走公司1000万美元。后一种舞弊是把计算机当作目标,以计算机硬件、计算机系统中的数据和程序、计算机的辅助设施和资源为对象。分为破坏和偷窃等。破坏是因为舞弊者出于某种目的去破坏计算机的硬件和软件,可以用暴力方式破坏计算机的设备,也可以用高技术破坏操作系统及数据,导致系统运行中断或毁灭;偷窃是指舞弊者利用各种手段偷取计算机硬件、软件、数据和信息。 

结合以上的论述,本文将信息系统舞弊定义为:以计算机或其相应设备、程序或数据为对象,通过虚构、制造假象或其他不正当的方式欺骗他人,掠取他人财务而实施的任何不诚实的故意行为,也叫计算机犯罪。 

2、信息系统舞弊的特点 

信息系统舞弊呈现如下特点:智能化;隐蔽性;获利大;跨国化;危害大。 

网络的普及程度越高,计算机犯罪的危害也就越大,不仅造成财产损失,而且也会危及公共安全与国家安全。有资料指出。目前计算机犯罪的年增长率高达30%,其中发达国家和地区远远超过这个比率,如法国达200%,美国的硅谷地区达400%。与传统的犯罪行为相比,计算机犯罪所造成的损失更为严重。例如,美国的统计表明:平均每起计算机犯罪造成的损失高达45万美元,而传统的银行欺诈与侵占案平均损失只有1.9万美元,一般的抢劫案的平均损失仅370美元。正如美国inter-pact公司的通信顾问温·施瓦图所说的:“一场电子战的珍珠港事件时时都有可能发生”。因此,计算机犯罪将成为社会危害性最大,也是最危险的犯罪行为之一。 

 

二、信息系统舞弊的一般问题 

 

(一)成因 

1、个人因素 

大部分涉及信息系统舞弊案件的人属于这类情况。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很多人认为压力越来越大,负担也越来越重,认为收入和生活所需已“入不敷出”;也有人是染上了不良的嗜好,如,而欠下了巨额债务需要偿还;还有人是感到单位领导不公正,对上级不满,而进行伺机报复。如美国一家银行的计算机专业人员,预先输入了一个程序,其含义为:一旦自己的名字在人事档案数据库中查不到(即被解雇),则对计算机系统进行破坏。当他被辞退后,银行计算机系统不久就陷入了瘫痪。 

2、环境因素 

一方面单位没有公开的政策。所以有时员工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否正确,错误的行为会导致什么样的后果;另一方面,单位没有合理的人事制度,这样有可能会导致企业内部没有良好的沟通渠道。员工的工作业绩没有得到充分的认可,没有合理的报酬。从而降低了员工对单位的忠诚度,信息系统舞弊的案件也就有可能随之发生。 

3、单位内部制度不完善 

比如单位职责分工不明确,如果由一个人既负责业务交易,又有权接触电子数据处理,那么就存在舞弊的风险;没有严格的操作权限;系统的维护控制不严,如程序员可随时调用机内程序进行修改;系统的开发控制不严格。如用户单位没有对开发过程进行监督。没有详细检查系统开发过程中产生的文档;接触控制不完善,如应当避免控制系统的内部用户或计算机操作人员接触到系统的设计文档;输出控制不健全;传输控制不完善等。 

4、被计算机的挑战性所诱惑 

现在越是秘密的地方维护安全的技术投入的就越大,对于那些黑客而言,这无疑更能够刺激他们,使他们有种新奇感,并激起其挑战的欲望。美国国防部全球计算机网络平均每天遭受两次袭击,美国《时代》周刊报道,美国国防部安全专家对其挂接在internet网上的12000台计算机系统进行了一次安全测试,结果88%入侵成功,96%的尝试破坏行为未被发现。而且现在越来越多的黑客敢于通过病毒与杀毒软件公司“沟通”。甚至公然“叫板”杀毒软件商。 

 

(二)信息系统舞弊的类型与手段 

1、信息系统舞弊的类型 

(1)非法占有财产 

这类案件最常见,也是较难察觉的,并极有可能造成巨额资金损失。因此不论是对会计师、审计师还是对企业管理者来说。都是最为严重的一种犯罪。这类案件有的是利用掌管计算机系统之便,虚开账户,伪造转账交易,将资金转出。如1997年3月原宁波证券公司深圳业务部的曾定文博士。利用他负责管理电脑程序编制和修改工作。从而掌握密码系统的便利条件,通过密码进入交易程序,在自己所掌握的股东账户上直接下买单,透支本单位资金累计人民币928万元;有的是采用一种“取零技术”,国外也称之为“意大利香肠技术”,每次都将交易的零星小数从总额中扣下,存到一个非法的账户中,这样不易察觉,而且时间久了也可达到一个可观的数目。 

(2)非法利用计算机系统 

这类案件比较复杂,出现的问题和作案手法也各不相同。例如,有些程序员会借调试程序的时候,非法联通网路,进行非法转账;有些内部设备维修人员借维修之便,偷窃数据,甚至非法拷贝软件包,或者输入某些错误信息,以搅乱数据信息。2001年11月,上海市查获全国首例利用计算机非法操纵证券价格案,案犯为了使自己和朋友获利,在2001年4月16日。通过某证券营业部的电脑非法侵入该证券公司的内部计算机信息系统,对待发送的委托数据进行修改,造成当天下午开市后,“兴业房产”,“莲花味精”两种股票的价格被拉至涨停板价位,造成该证券营业部遭受损失295万余元;有些程序员在设计程序时,会设计某些特定条件。并秘密地安置在计算机系统中,当满足特定条件时。这种破坏程序就会破坏计算机系统的数据或程序。如在美国港口城市米尔沃基市有一个青年团伙,他们以该城市的电话地区代号414自我命名,采用非法手段,将这个代号输入到许多企业、公司和政府的计算机网络中去,虽该代号最终被各单位的计算机系统识别而没有造成重大损失,但也产生了不少麻烦。 

(3)非法占有经济信息 

利用计算机操作人员或管理人员。买通其收集经济信息:利用计算机系统网络和其他电子技术,窃取侦听到有价值的经济信息,如1997年10月,广州“好又多”百货公司电脑部副科长李建新。利用电脑技能窃取公司商业资料。并高价卖给竞争对手,最后被公安机关逮捕归案。 

(4)未经许可使用他人的计算机资源 

从事这些活动的人俗称“黑客”。2007年3月30日,美国《华盛顿邮报》报道,全球折扣零售业巨头tjx公司承认。在过去的1年半时间里,公司的金融数据库不断遭到黑客的侵袭。导致超过4500万名公司顾客的信用卡信息和个人资料外泄。黑客获取到这些信息后伪造信用卡大肆消费挥霍:有些黑客会侵入公司的电脑系统中窃取机密资料,然后向受害公司勒索,visa信用卡公司就曾被勒索高达1000万英镑,黑客声明,如果visa公司不合作,就会使其整个系统瘫痪,visa公司有8亿个信用卡客户,每年营业额近1万亿英镑,只要其瘫痪一天,便有可能损失数千万英镑。 

2、信息系统舞弊的手段 

通常来说信息系统舞弊主要是以计算机为工具,运用违法违规的手段来谋取组织或个人的经济利益。其直接的舞弊对象是信息。在某些情况下。舞弊是专门针对计算机本身的,通过改变计算机的硬件和软件设施,使信息系统暂停、中断,甚至导致整个系统瘫痪。按入侵系统实施犯罪的途径来划分,可将信息系统舞弊的手段分为以下几类: 

(1)篡改输入数据舞弊 

这是最简单、最安全、最常用的方法。这种舞弊方法并不要求舞弊者有多么高的计算机技能。只需要懂得当数据进入系统时如何伪造、删除、修改就可以了。主要采用的手段包括:虚构业务数据;修改业务数据;删除业务数据。 

(2)利用程序舞弊 

主要采用的手段包括:木马计;截尾术;越级术;仿造与模拟。 

(3)偷窃数据舞弊 

在计算机系统中经常出现重要的数据被窃,作为商业秘密泄露给需要这种信息的个人或机构,偷窃数据者从中得到经济利益。主要采用的手段包括:拾遗;数据泄漏。 

(4)计算机病毒 

这是一种软件,能造成计算机文件丢失、甚至死机。2007年某杀毒软件公司反病毒监测中心的报告显示,3月以来。病毒数量又创新高,3月新增病毒达16000种,感染计算机1300多万台。根据《计算机经济》的报道,最具有杀伤力的病毒和蠕虫是在最近几年给计算机经济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的病毒,code red(2001)造成损失26.2亿美元,sincam(2001)造成损失115亿美元。2000年5月1日接连作乱的“i love you”病毒通过题为“我爱你”的电子邮件传播,在极短的时间内袭击了亚洲、欧洲和北美洲的20多个国家,侵入电脑电子邮件系统的“爱虫”被激活后,会自我复制并自动发往受害电脑里电子邮件通讯录上的所有地址,造成全世界近4500万电脑操作者受到攻击,因电脑系统瘫痪或关闭造成的损失约为100亿美元。2006年10月16日武汉的李俊编写了“熊猫烧香”,并将此病毒卖给他人,非法获利10万多元,“熊猫烧香”又称“武汉男生”,随后又化身为“金猪报喜”,这是一个感染型的蠕虫病毒,能感染系统中的exe、com、html、asp等文件,还能中止大量的反病毒软件进程并且会删除扩展名为.gho的文件,被感染的用户系统所有.exe可执行文件全部被改成熊猫举着三根香的模样。 

除此之外,还有天窗、逻辑炸弹、野兔、乘虚而入、冒充、通讯窃取、后门、陷阱门等舞弊手段。

三、信息系统舞弊的审计与控制 

 

由于信息系统舞弊具有的高智能性、高隐蔽性、高危害性等特点,如何有效地审计和控制变得非常重要。这需要采取多方面的措施。不仅要经常开展信息系统舞弊的审计,掌握各种舞弊类型的审计方法,还要完善对计算机犯罪的立法,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控制的管理,采取技术防范,积极开展信息系统审计,提高人员素质,实现技术、人和制度三者间的有效结合。 

1、信息系统舞弊的审计 

对信息系统舞弊的审计,首先是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体系进行评价,根据信息系统舞弊的可能途径,找出其内部控制的弱点。确定被审单位可能存在的信息系统舞弊手段。审查时除了借鉴传统的审计方法,如分析性复核、审阅与核对法、盘点实物、查询及函证外,最有效的是根据网络会计系统的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审查。 

(1)对输入数据舞弊的审计 

对输入数据进行舞弊是计算机系统中最常见和最普遍的一种舞弊方法。输入类舞弊通常是利用单位内控的弱点。比如职责分工不明确、接触控制不完善、没有严格的操作权限控制、系统本身缺乏核对控制等。在这种情况下就有可能会发生以下舞弊行为:舞弊人员将假的存款输入银行系统。增加作案者的存款数额;将企业账号改为个人账号以实现存款转移;消除购货业务凭证,将货款占为己有等。审计人员应重点收集输入环节的审计证据。 

首先,抽查部分原始凭证,确定业务发生的真实性,判断原始单据的来源是否合法,其数据有无篡改。其次,将记账凭证的内容和数据与其原始单据进行核对,最后再进行账账核对;利用计算机抽样,实行计算机自动校对,将机内部分记账凭证与手工记账凭证进行核对,审查输入凭证的真实性;测试数据的完整性,计算机输出的完整性审计,审计人员模拟一组被审单位的计算机数据处理系统的数据输入,并亲自操作,根据系统能达到的功能要求完成处理过程,得到的数据与原先计算机得到的结果相比较,检验两者是否完全一致;分析性审查,对输出报告进行分析,看有无异常情况,比如与审计有关的账册、报表、上机记录等要打印备查。 

(2)对利用程序舞弊的审计 

利用程序舞弊的人员通常具有一定的计算机知识,有的甚至精通计算机,这种舞弊有时是属于有预谋的,如利用计算机软件中关于计算保留小数的程序按预谋方法截取,将截尾的数值存入预先设定的账户;或在计算机程序中,暗地编入指令;使用越级法舞弊的人员,通常是能够取得越级程序,并能接触计算机,熟悉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的人员,越级这种大能量的程序,如被作案人掌握,将十分危险,因此主要是防范与控制。对于有预谋的舞弊的预防性审查主要是通过系统开发控制审计。另外还可用特殊的数据进行预测及认真核对源程序。 

(3)对偷窃数据的审计 

借助高科技设备和系统的通讯设施非法转移资金。对会计数据的安全保护构成很大威胁。通常对偷窃数据的审计的主要的方法有:检查系统的物理安全设施。如网络系统的远程传输数据没有经过加密后传输,很容易通过通信线路被截收,应查明无关人员能否接触信息系统;检查计算机硬件设施附近是否存在有利于舞弊者舞弊的装置与工具。如窃听器与通讯线路上的某部分接触、盒式录音机、麦克风等:查看计算机运行的记录日志和拷贝传送数据的时间和内容,了解和访问数据处理人员,分析数据失窃的可能性,并追踪其审计线索;调查及函证怀疑对象的个人交往,以便发现线索;检查打印资料是否及时处理,暂时不用的磁盘、磁带是否还残留有数据。 

(4)对计算机病毒的审计 

对待计算机病毒要以预防为主。下面是预防感染病毒的一些一般性控制措施:不要使用来路不明的新软件,不要随意下载不明文件,不要访问不良网站;对磁盘加以写保护;在使用新的软件之前,对其进行检查,以防其中含有病毒:应及时更新操作系统和防病毒软件,并定期对系统进行检查。 

2、信息系统舞弊的控制 

(1)完善法规体系 

加强反计算机犯罪的法制建设是从宏观上控制计算机犯罪的前提。法规不健全与不完善使计算机犯罪的控制较为困难。反计算机犯罪的法制建设可从两方面入手:一是建立针对利用计算机犯罪活动的法律,明确规定哪些行为属于信息系统舞弊行为及其惩罚办法;二是信息系统本身的保护法律,明确计算机系统中哪些东西或方面是受法律保护及受何种保护。目前,我国关于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方法的法规有:《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出入信道管理办法》、《中国公用计算机互联网国际联网管理办法》、《专用网与公用网联网的暂行规定》等。我国在1997年全面修订刑法时,在第285条规定了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第286条规定了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罪,破坏计算机数据和应用程序罪;第287条规定了利用计算机进行传统犯罪。同时我国计算机安全保护条例的实施细则和金卡工程安全规范等也应尽快制定。并且还应当加大宣传法律知识的力度。以法律的威严震慑违法者。 

(2)单位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控制是企业单位在会计工作中为维护会计数据的可靠性、业务经营的有效性和财产的完整性而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组织措施管理方法、业务处理手续等控制措施的总称。运用计算机处理会计信息和其他管理信息的单位,均应建立和健全电算化内部控制系统。一个完善的内部控制系统应具有强有力的一般控制和应用控制措施,两者缺一不可。 

(3)加强技术性防范 

技术性自我保护是发现和预防信息系统舞弊的有效措施。计算机安全系统的强度取决于其中最为薄弱的一环。任何一个节点,某一个软件其中的某个服务,某个用户的脆弱口令等都可能造成整个系统的失效。对于攻击者而言。只要找到一处漏洞,攻击往往就会有50%以上的成功率。据统计,约90%的计算机系统都被攻击过,应加强安全技术防范。可以采用数据加密技术。使舞弊者即使获取了数据也很难进行有效的处理;可以通过备份数据,对照数据或进行再处理,以此检查数据有无异样;可以通过设置防火墙来阻断来自外部网络的威胁和入侵。 

(4)提高员工素质 

第4篇:信息时代的利弊范文

严重、普遍的会计信息舞弊问题已经成为困扰我国经济改革与发展的一大难题。会计信息具有协调利益分配的功能,是利益分配、财富转移的信息基础,经济越发展,会计越重要,会计越重要,其会计信息舞弊的危害也就越大。针对这种情况,中国证监会于2007年2月1日《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旨在强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保护投资者合法利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加强公司内部监控力度,促进股市健康发展。

为此本文通过网上汇总来的关于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存在舞弊详细分析,着重指出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舞弊存在的危害,一方面提醒广大投资者要多方面了解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另一方面呼吁社会及政府要完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控力度,确保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真实、可靠。

一、调查得出的基本情况:

(一)关于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舞弊调查分析:

日前,笔者对湖南省部分市的一般证券投资者、注册会计师、政法院校师生、银行工作人员发出问卷124份进行了一次简单的问卷调查,笔者设计了相应的问题并对答卷计算了相应的评分值。评分值可以表达答卷者对相关问题程度的看法。笔者依照程度不同分别对几个表格从左到右逐栏赋予从5到1依次递减的分值,各栏分值以回答人数为权重进行加权平均后的值为评分值,评分值的满分是5。例如前5栏为分值统计区间,我们对“很有用”赋5分值,“比较有用”赋4分值,“一般”赋3分值,“用处不大”赋2分值,“几乎没用”赋值1,然后计算加权平均值,满分是5。对于那些回答“不知道”的,在计算时予以剔除。

通过回收的问卷调查表明,在关于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有用性方面,一般证券投资者、政法院校师生均认为财务报告有一定用处(分值大于3),而银行工作人员和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告有用性的评价则较低。

对于一般证券投资者、政法院校师生均认为财务报告有一定用处,笔者分析认为,对于一般的投资者而言,由于了解上市公司有关信息的途径有限,而出于对国家法律条文的信任,从而认为财务报告是真实而有效。对于银行工作人员的评价偏低,笔者认为可能的原因是,作为债权人,银行还可以通过其他多种途径了解上市公司的信息,而不必过多地依赖财务报告。注册会计师的评价值偏低则可能与会计信息的可靠性有关。

为了验证财务报告对一般投资者的有用性,我们进一步询问其在买卖股票前是否阅读所投资公司的财务报告以及不看财务报告或不一定看财务报告的原因。结果表明,超过60%的一般投资者在买卖股票前会看财务报告,有30%的投资者回答不一定,回答不看的仅10%。由此可见,财务报告对一般投资者的决策具有重要意义。

另通过回收的问卷调查表明,对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可信度方面,会计信息的主要使用者一般投资者和银行工作人员的评分值均在3分以下,可见我国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可信度也存在一定问题。

(二)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舞弊产生的危害:

1、使外部投资者蒙受巨大损失:

很明显,会计舞弊的目的是用不合法的手段非法夺取他人的财富。会计舞弊的结果是使财富从处于信息劣势的一方转移到拥有内部信息的一方,也即公司内部人员从外部投资者手中骗取资金,严重侵犯了公司外部人的合法权益,促使外部投资者将蒙受巨大的损失。

2、影响了上市公司的健康发展:

由于会计舞弊是一个欺诈行为,典型特征就是短期行为。上市公司实施虚假陈述虽然在短期内能获得一些收益,但从长远来看,它所形成的泡沫最终会被刺破,使企业身败名裂,影响了上市公司的健康发展,最终被ST(特殊处理)、PT(特别转让处理),甚至摘牌,这显然是大家都不愿意看到的结果。

3、影响了会计行业的健康发展,社会信用环境不断恶化:

会计舞弊会带来会计行业的不正之风。如果企业不是通过正常经营提高经济效益,而是想方设法去进行会计信息的舞弊,这种“重任”最终会落在企业的会计人员身上。对于会计人员来说,参与会计信息舞弊虽然有着奉命行事的因素,表面上是为生存所迫,其实作为直接职能部门的专业财务人员,其无原则的财务处理,则是职业道德沦丧的表现。最终是影响了会计行业的健康发展,导致社会信用环境不断恶化。

4、扰乱了我国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

在现代市场经济中,证券市场尤其是股票市场占据着重要地位。作为企业筹集资金的重要场所,证券市场对于调节资金流向,促进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上市公司会计舞弊严重误导证券投资行为,破坏市场游戏规则,加剧市场投机和市场波动,导致市场上严重的逆向选择,发生“劣币驱逐良币”效应,扰乱了我国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最终结果将是整个证券市场的崩溃。

5、影响政府的宏观调控:

政府进行宏观调控离不开社会各项经济信息,这些经济信息中会计信息占据很大比重,失真的会计信息将影响关于国民经济的统计资料,使得据此制定的国家长期、短期发展计划和货币政策、 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调控措施等起误导作用。不仅浪费巨大的人力、财力、物力,甚至导致整个国家经济的后退。

二、针对基本情况,深入分析问题的成因:

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存在舞弊的根源在于内外监控制度的不健全,如审计市场、法律环境、企业内部监控机制等。特别是现代职业经理人的出现,出于对自身利益及提升业绩的追求,利用所掌握的公司管理权和控制权,通过操纵会计信息的披露来达到自己的目的,使得会计信息舞弊频频发生。

(一)内部监控制度对会计信息披露舞弊的影响:

1、经理人市场对会计信息披露舞弊的影响:

经理人市场的实质是企业家的竞争选聘机制,在有效的经理市场上,市场会根据经理人过去的表现计量其将来的市场收入,因此,从管理者的角度看,经理人市场的竞争就是对管理位置的争夺,这种竞争压力会使在职经理为公司的利益而努力工作,出于对自身利益及提升业绩的追求,职业经理利用所掌握的公司管理权和控制权,通过操纵会计信息的披露来达到自己的目的,使得会计信息舞弊频频发生。

2、审计市场对会计信息舞弊的影响:

注册会计师存在的最基本功能就是在于对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进行“查错防弊”,并因此而取得报酬,因此,注册会计师审计是治理会计舞弊的一种不可或缺的外部监控制度,其效用的发挥直接关系到会计信息舞弊治理的成效。

3、法律环境对会计信息舞弊的影响:

会计信息具有“经济后果”,已为理论界从多个角度加以验证,但这种经济后果又受当时的制度安排所决定,制度是一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是人为设计的约束,用于界定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因此,必须将会计行为主体的行为置于法律制度的约束下进行考察,对于会计信息舞弊行为,一个完善的法律体系所带来的强制惩罚机制将大大增加其行为成本,从而改变其行为决策。

(二)外部监控制度对会计信息披露舞弊的影响:

1、股权结构对对会计信息披露舞弊的影响:

股权结构指的是公司的股票被各类股东所持有的比例,它体现了所有制形式,对促进公司经营运作的治理机制具有深远影响。股权结构如何将决定公司控制权的分布,决定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委托关系的性质,这个结构体现了不同股权拥有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并决定了企业在决策与经营方面的行为方式。必对会计信息披露舞弊产生影响。

2、董事会对会计信息披露舞弊的影响:

董事会中最有影响的成员,自然就是内部的高层管理者,因为他们掌握着有关组织活动的特定信息,而这些信息有助于作为一个有效监控装置的董事会去作决策,董事会因此往往为这些具有信息优势的高层管理者所控制,在取得对董事会的控制后,高层管理者可能认为合谋骗取和剥夺证券持有者的财富对他们自己之间的竞争要好,从而对会计信息披露舞弊产生影响。

3、监事会对会计信息披露舞弊的影响:

在二元制公司治理模式下,除设立董事会外,还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是公司中专门从事监事的机构,负责对董事会和经理的行为进行监督,防止他们损害公司的利益。监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并对股东大会负责。监事会职能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检查公司的业务、财务及其他会计资料,以及核查提交给股东大会的资料,因此,健全的监事会能够减少董事会和管理当局的会计信息披露舞弊行为。

三、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舞弊的对策与建议:

通过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舞弊调查,以及内外监控制度对会计信息披露舞弊的影响,笔者认为要治理会计信息披露舞弊,必须从内外两方面去加以完善,内就是要完善董事会的监控力度、完善现代职业经理人薪酬制度。外就是要完善现行法规,加大对会计信息披露舞弊的处罚力度、完善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进一步完善资本市场和加快国有股减持,优化上市公司股权结构。

(一)完善董事会的监控制度:

首先在引进独立董事的同时要保证其独立性的发挥,对此可从以下几方面来解决:

1、规范独立董事的选聘机制与任职资格问题。明确大股东和中小股东对独立董事的推荐比例,对中小股东推荐的独立董事采用累计投票的方法,对于已经按要求设立独立董事的公司可由独立董事组成的提名委员会提名和任免。对独立董事的管理背景、技术背景和专业背景提出明确要求,选择那些经济上无后顾之忧、人格上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的人担任独立董事;

2、规范独立董事的权利与责任。从法律层面明确独立董事的权利与责任,协调独立董事与监事的权利与责任以及与监事会的关系;

3、建立独立董事的激励、约束机制。由上市公司根据统一标准按年向“独立董事薪酬基金”缴纳独立董事薪酬,然后由该基金统一向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发放薪酬。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声誉机制”作为一种自律的道德约束。其次,在上市公司的董事会中增设由独立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从法律上赋予其决定注册会计师审计机构的聘任与解聘及其收费、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代表公司违法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职责。审计委员会作用的发挥,一方面可以强化董事会对管理当局会计舞弊行为的制约,另一方面也可以解决我国当前注册会计师审计委托关系严重失衡的问题。最后,建立对董事会职能的评价机制。通过对董事的胜任情况和职能作用做出恰当的评价,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并有助于增强董事会成员的责任感和他们与管理层的沟通。

(二)完善现代职业经理人薪酬制度:

改变现行的上市公司经理由政府通过行政指派任免的体制,建立和完善职业经理人市场。这样,一方面会在企业外部给经营者施加被接管的压力,使他们真正关注切实改进提高自身的经营管理水平,而不是去玩弄数字游戏:另一方面,职业经理人市场的存在,会减少选择到不称职经理的可能性,同时,也为经营者建立了信誉约束机制,不论经营者由于经营不善使企业陷入困境或是因为会计舞弊失去了目前的职业,都会使他们在职业经理人市场上永远消失。

在激励方式的选择上,应改变目前的经理报酬以固定工资和奖金为主的现状,实行短期与长期激励相结合。适当采用西方经理股票期权等长期激励方式,将经理的报酬与企业的业绩尤其是长期业绩联系起来,给经理一定的内部股份,有利于避免经理人员在经营中的短期行为,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减少经理人员会计舞弊的动机,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

(三)完善现行法规,加大对会计信息披露舞弊的处罚力度:

针对我国会计舞弊的成本远远小于其收益的现象,建立相应的法律制度,明确会计舞弊的法律责任。在对会计舞弊的主体即高层管理者进行行政及刑事责任处罚的同时重视并加大对其民事责任的追究,惩罚的力度必须大到产生足够的威慑效果,具体惩罚也必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避免对企业的惩罚最终造成股东代为受过的现象。对于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承担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应创造条件,使当投资者由于虚假审计报告而做出错误投资决策造成损失时可对有关事务所进行诉讼。有关管理机构应加大对违规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处罚力度,使舞弊的成本大于收益,从而使有关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不敢、不愿参与会计舞弊。

(四)完善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

经过近年来的脱钩清理,我国注册会计师市场有所改善,但审计舞弊现象并未得到根本改善。基于前述对注册会计师市场的分析,笔者认为应切实提高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独立性,形成对会计舞弊的“防火墙”。

1、应改革审计委托制度,将目前由管理当局委托改为董事会下属 的审计委员会选择事务所、支付审计费用,从而提高审计的独立性;

2、禁止注册会计师向审计客户提供咨询服务;

3、审计委员会应对注册会计师的独立审计地位做强制性审查,并对审查结果发表声明;

4、限制注册会计师向客户公司流动,否则公司必须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5、实行审计轮换制,破除公司和注册会计师之间形成的利益联盟;

6、由政府监管部门组成专业团体,聘用与会计师事务所没有任何关系的督察员,对事务所的业务进行强制性审查,定期审查报告;

7、加强对上市公司更换事务所的限制,以避免企业“购买会计原则”;

8、建立和实旌审计问责制,并通过法律手段,大幅度加大注册会计师的违规成本;

9、应加强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

(五)进一步完善资本市场:

基于我国会计舞弊的主要目的是取得配股和发行新股的资格,而我国关于配股和发行新股的规定都是以净资产收益率为唯一的核心控制参数。这样做在降低管制成本的同时,诱发了上市公司利用会计舞弊提高净资产收益率的行为,增大了市场的投资风险和信息成本。因而,对现有的新股发行和配股的规定应进一步完善,不能用单一的净资产收益率指标作为新股发行与配股的条件,还应建立一个包括货币量指标和实物量指标、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的综合经济指标体系,以全面考核上市公司业绩及经营质量,激励上市公司在生产经营中兼顾经济效益和社会经济效益,以利于遏止上市公司会计舞弊的动机。另外,应大力发展企业债券市场,降低企业债券的发行门槛,为企业充分利用债务融资创造条件。

(六)加快国有股减持,优化上市公司股权结构:

通过国有股减持,改变国有股一股独大的现象,使上市公司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公众公司,消除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的会计舞弊行为。减持国有股,增加非屋有的法人股,使非法人大股东替代原来由国家政府部门承担的选择和监督上市公哥的寅任,使上市公司从“所有者缺位”导致的治理主体虚拟化中找回一个实实在在的法人治理主体,使公司治理结构得到实质意义上的完善;调整第一大股东和其他大股东持股比例的关系,可以改变我国上市公司基本上是由第一大股东控制整个公司、缺乏其他与其抗衡的股东的格局,有利于经理层在更大范围内接受多元产权主体对企业经营活动的监督和约束;提高流通股比例,为公司的外部治理机制发挥作用创造条件。通过以上股权结构的改善,有利于上市公司产权的明确,避免了政府在对市场行使经济调控时融入行政干预的色彩,理顺了政府与上市公司的关系,政府通过法律和经济手段依法对上市公司实行间接调控,对上市公司的管理主要要体现在对上市公司曲服务与监督方面,有效的防止了政府参与会计舞弊的行为。

四、小结:

总之,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快速发展,作为证券市场主体之一的上市公司对社会经济的影响力也日益扩大。健康、良性发展的上市公司对社会的发展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这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更是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社会稳定发展的重要保障。而靠着提供虚假的会计信息获得一时泡沫利益和虚假繁荣的公司,不仅破坏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更是阻碍社会的前步与发展,最终必将走向灭亡。

也正由于我国在会计信息披露仍存在内外监控上的不足,因此,一方面提醒广大投资者要多方面、多渠道了解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从而得到较为全面的信息,以加深对上市公司的全面了解,而不仅仅通过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披露单方面提供的信息片面了解。另一方面也呼吁社会各界及政府有关部门要完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控力度,特别是要通过2007年2月1日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强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保护投资者合法利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加强公司内部监控力度,促进股市健康发展,从而确保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真实、可靠。

参考文献

1、赵德武等:资本市场与公司财务有关问题德理论分析与实证研究,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 2006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06年12月13日

3、唐予华、李明辉:内部会计控制与会计信息质量研究,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3

4、陈少华:防范企业会计信息舞弊的综合对策研究,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6

5、李小明:会计信息失真的现状、成因与对策研究,经济科学出版社,2005

第5篇:信息时代的利弊范文

会计舞弊,是指行为人以获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有计划、有针对性和有目的地故意违背真实性原则,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规制度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的行为。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会计舞弊对社会经济的危害愈来愈明显,能否对会计舞弊进行切实有效的治理受到人们的普遍关注。

二、基于GONE理论分析舞弊案动因

(一)需要(Need)

企业的需要:

1.获得信贷资金或商业信用的需要。企业发展需要资金,除了所有者投入资金外,需要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筹资。而银行等金融机构出于风险考虑和自我保护需要,一般不愿贷款给亏损企业或缺乏资信的企业,在对企业发放信贷资金时,会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进行严格的审查。

2.取得上市资格的需要。企业为了能够获得上市资格,人为将其三年的经营成果加以改动。例如,在股价发行上,证监会规定可以模拟计算改制前各年度每股税后利润作为定价依据,因此发行人为了抬高发行价格,可能肆意对上市公司进行过度粉饰包装。

3.避免ST或退市的需要。在中国目前上市如此困难的情况下,这些公司的上市资格本身就十分珍贵,所以,谁也不愿意退市。因此,当企业业绩不佳,主营业务无法创造利润,管理层无力回天时,往往就采用巨额准备计提与冲销的会计舞弊手段。

4.减少纳税的需要。纳税势必会造成一部分企业资金外流,因此企业会为了不让这部分资金流出而采取偷税、漏税、减少或推迟纳税。税款的征收是以财务数据为基础的,如企业所得税是在会计利润的基础上,通过纳税调整,将会计利润调整为应纳税所得额,再乘上适用所得税税率而得出。

(二)机会(Opportunity)

1.内部机会。(1)股权结构不合理。股权结构不合理,大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占绝对优势,董事会完全由大股东决定并为大股东服务,这就意味着董事会成员不向全体股东负责,不受中小股东的控制和监督,这时大股东就可以通过其控制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制造舞弊性财务报告上市圈钱,把上市公司变成他们的自动提款机直至掏空上市公司为止。(2)监事会的监督职能虚化。监事在股东和职工代表中产生,他们处于被领导地位。他们对董事会及管理层的监督权力名存实亡。监事会其职能和权利的虚化,使得监事会成为整个公司治理结构中最薄弱的一个环节,如同看守稻田的稻草人,本来用以防范会计舞弊的机构却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舞弊行为的发生。(3)委托制度存在缺陷。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在人方面会出现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的问题。道德风险指经营者尽力(非故意)忽略企业经营过程中存在的运营和内控问题,导致财务报告产生错报和漏报的行为,而逆向选择指经营者故意隐瞒和扭曲企业经营过程中的不利方面。通过提供虚假财务报告数据来满足委托契约的要求,此时会计舞弊就产生了。

2.外部机会。(1)会计准则与会计自身的局限会计作为反映和控制企业经营的信息系统,其自身具有局限性。同时,会计准则制定的滞后性为会计舞弊创造了条件。(2)外部审计制度存在缺陷。首先,审计委托关系失去平衡。理应由所有者委托注册会计师对管理者的经营活动进行鉴证审计,但事实上却是由管理者亲自委托注册会计师对自己的经营行为开展审计。被审计者聘请注册会计师对自己的经营行为进行审计,导致注册会计师丧失独立性。其次,审计市场结构不合理。我国事务所规模过小、市场集中度不高以及由此引发的恶性价格竞争已经导致审计师与客户之间形成不正当的利益关系,以“低独立性”来换取客户的行为屡见不鲜,产生了“劣所驱逐良所”的畸形效应,对审计独立性造成了严重损害。最后,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活动带有明显的地域性特征。这样,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审计时就特别容易受到当地政府的干预,与当地政府和企业存在千丝万缕利害关系的注册会计师及事务所也往往很难抵御政府和企业的不当压力。(3)法律、法规不完善。现行法律在对会计舞弊的具体认定及认定机构安排方面并不明确,缺乏对会计舞弊法律责任分担的必要规定。更重要的是,目前我国法律责任的缺位导致事后惩罚机制失去其应有的威慑作用,对责任主体的惩罚力度不足。

(三)暴露(Exposure)

在企业内部,董事会监督职能的弱化,监事会职能的虚化;企业外部审计制度的缺陷,使得企业会计舞弊行为被发现和披露的可能性大大降低。并且,现有的法律法规对舞弊行为的惩戒力度不足,更是变相地鼓励企业进行会计舞弊。

(四)贪婪(Greed)

在这样的社会文化体系下,不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都树立起一切向“钱”看的价值观,会计舞弊行为就自然而然地应运而生了。从公司层面看,企业文化是企业的灵魂,是推动企业发展的不竭动力。

三、基于舞弊三角理论提出会计舞弊识别及防范措施

(一)控制环境与防范舞弊

控制环境是最重要的因素之一,是对诚信和道德价值观念的沟通与落实。对于不诚实的人,再好的控制也无法防范舞弊。因此,要防范舞弊,就必须让员工知道公司或组织不允许不诚实的行为发生。

(二)风险评估过程与防范舞弊

持续的风险评估过程有助于及时识别舞弊风险因素以及舞弊迹象,并及时将其消灭在萌芽阶段,从而防范舞弊的发生。风险评估过程是内部控制的组成要素之一,而风险评估的目的,就是要评估组织目标实现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其中包括会计舞弊风险),评估风险因素以及风险程度,并确定应当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

(三)控制活动与防范舞弊

有效的授权、实物控制、职责分离、业绩评价和信息处理等控制活动,有助于确保管理层的指令得到执行,减少舞弊发生的几率。如果出纳和会计这两个职务由一个人担任,会计舞弊的风险就会大大增加;如果授权不当,或者业绩考核与评价的标准不合理,或者不能将实物资产保管与记录的职责分开交由不同的部门和人员来担任,会计舞弊风险也会大大增加。

(四)信息沟通与防范舞弊

组织内部缺乏沟通,信息渠道不畅通、信息不公开、不透明等信息不对称状况存在,给予有充分信息的一方实施会计舞弊提供了机会。

(五)监督与防范舞弊

对控制的监督有助于对内控的有效性及时做出相应评估。可能由于环境变化使得内部控制变得不适用,无法起到实现控制目标(包括防范和发现、纠正错误和舞弊的目标)的作用。因此,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有助于及时发现内部控制的缺陷以及外界条件、环境等变化而带来的不适用性,从而及时予以弥补,保证防范会计舞弊作用的实现。

四、结论

第6篇:信息时代的利弊范文

关键词:企业;会计舞弊;策略

1.企业会计舞弊的形成原因

企业会计舞弊问题的产生受诸多因素的影响。从企业、政府、个人三个不同的角度进行分析。

1.1企业内部制度不完善

公司制是现代企业主要的组织形式,企业董事会是企业最高机构,对企业各方面事物起着决定作用。企业虽存在着监事会,但目前我国众多企业监事会受到自身利益的影响及上层机构的管理服从于企业或上层管理人员的制约,其对企业需要的会计信息舞弊视而不见,失去了企业内部监察机构对会计舞弊问题监控促使会计信息舞弊成为可能。同时会计工作者也受到上级人员的制约,在上级管理者的权利的控制与自身利益的牵涉下,促使会计信息舞弊恶瘤的不断滋生。

1.2政府监察力度不足

政府对会计信息舞弊现象的打击力度不足。首先,我国的法律制度日益完善,但是在财务、审计、会计方面还存在不足。使得会计舞弊者利用法律空缺或法律条例指向不明来实现自己利益而不触动法律。其次,我国会计信息监察机构众多,分工不明使得机构间监察内容不明确。机构之间职责的推卸,为会计舞弊留出了监察力度较轻甚至缺失的区域。使得会计信息舞弊者逃脱政府机构的监察的情况成为可能。最后,会计信息舞弊者即便触动会计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被会计监察机构查处,也并不会大幅度的减少会计信息舞弊现象。因为我国监察机构对会计信息舞弊的惩罚力度与其会计信息舞弊的严重程度不一致,使企业人员会计信息舞弊的成本低于通过信息舞弊所获得的利润,促使部分会计信息舞弊的需要者不惜冒险以博取更多的利益。

1.3利益是会计信息舞弊者进行会计作弊的动机

一方面会计工作者在接受会计职业素质教育时,由于目前对会计工作者的职业素质,与社会道德教育程度还不够,使得部分会计工作人员对会计信息舞弊问题的不合法认识不足,不能深刻地认识到会计信息舞弊的恶劣性。因而更易受到来自权利及财富的诱惑。企业中会计工作者为满足上级管理者的需要,或为自己工作得以保障甚至进一步提升,或为自身的私人利益,刻意的改变会计的原始数据,报表的数额进行会计信息的舞弊。例如,会计工作者为获取自身利益,在企业监督不便的情况下,可通过提高应付款项来获得财富。另一方面,企业管理者为了自身的利益需要,可利用自己的职位的权利诱使会计工作者制作符合自己利益需要的报表。例如管理人员可以通过提高营业额来获取上级对其能力的认可,进而得到升职的机会。企业管理者同样可以通过降低其进项款,提高其出项款来逃避国家税收。

2.企业会计信息舞弊问题的应对策略

如何解决会计信息舞弊问题。我们应该对症下药从会计信息舞弊问题的原因着手。针对企业内部制度的缺陷,应不断完善企业内部制度针对政府监察力度的不足应理清各个机构的职权,做到权责分明,分工合理,增强政府监察力度。针对企业人员会计信息舞弊的恶劣性的认识不足,应加强法制教育及思想道德教育以提高其职业操守。

2.1完善企业内部制度

完善企业内部制度,提高企业内控能力是企业减少本企业范围内的会计信息舞弊现象的重要手段。完善企业内部制度首先要使各部门权责分明。杜绝各个部门彼此包庇现象,企业的内部监察机构职能得以发挥。其次要发挥好监察部门的职能,使各个部门各个阶段的各种行为都在阳光下进行,会计监察部门对资金流量的多少及其来向与去向有权也有责任获得清楚的数据,使得会计人员无法私自更改数据。

2.2增强政府监察力度

增强监督力度,首先,了解现阶段社会中企业会计信息舞弊的主要方法,完善会计信息监督法,使惩戒各种形式的会计信息舞弊行为有法可依。其次,可依照各种会计信息舞弊所涉及的金额数量或事情的严重程度制定具体的制度,同时加重惩戒力度,对其罚款程度应超过其信息舞弊所带来的金额。在对情节严重的信息舞弊事件进行罚款的同时可依法进行拘留,提高会计舞弊的成本使会计信息舞弊者无利可图,同时使依法惩戒会计制度具体化,清晰化,杜绝浑水摸鱼。政府监察部门应定期对企业进行调查监督, 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抽查与普查相结合, 采用多样化的方法使企业防不胜防,从而更注重规范企业自身行为。政府应联系人民群众,对举报会计信息舞弊的人员进行奖励。政府同时应奖罚并重对诚信企业进行相关的物质与荣誉奖励,增强政府检查力度为解决会计信息舞弊提供有利的外部条件。

2.3进行法制道德教育

提高企业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来解决会计信息舞弊问题。一方面,进行会计信息舞弊的相关法律教育,提高工作人员对法律的认知度,从而才能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另一方面,进行思想道德教育,首先可以提高工作者的职业道德操守,从而提高工作者对权利与财富诱惑的抵抗能力。其次可以提高工作者的思想道德,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从根本上认识到会计信息舞弊是一种不正当的行为。企业应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思想道德教育,自觉树立良好的思想道德,进行法制道德教育是解决会计信息舞弊问题的重要条件。

总结

会计信息舞弊问题的原因受政府监察制度不完善,监察力度不足,企业阶层之间的利益关系,企业内部监察机制不全面,工作者的会计法律意识不高,思想道德素质有待提高的影响。因此要防止会计信息舞弊问题的发生需在政府,企业,个人三方的共同作用下,解决好各方的利益问题是解决会计信息舞弊的根本方法。需协调好企业,政府,个人利益关系,形成一个互相监督的环境。

参考文献:

第7篇:信息时代的利弊范文

关键词:会计信息化;会计造假;内部控制;防治措施

以计算机技术、通信技术和感测技术为代表的现代信息技术的相继问世及其在会计信息处理中的广泛应用,不仅减轻了会计人员的工作强度,加快了会计信息的处理速度, 提高了会计信息的效益和质量,更重要的是它拓宽了会计的研究领域、深化了会计理论探索的内涵和外延,同时,为会计实践提供了有利条件,也为加强会计内部控制提供了便利的方法。但是随着会计电算化事业的长足发展,在中外企业、上市公司实行会计信息化的过程中,利用计算机会计系统客观存在的安全缺陷进行的违纪、违法和犯罪活动也有所增加,给企业和社会造成了严重的损失。信息化条件下财务造假与舞弊更具有隐蔽性和欺骗性,那么,如何有效地预防和治理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一、会计信息化过程中的舞弊和主要作法

会计信息化过程中的舞弊是指某些人员为了达到个人或小团体的目的,在使用和管理会计信息系统时,利用业务便利或者不按操作规程或未经允许上机操作, 对会计电算化系统进行破坏、恶意修改、偷窃等故意违反会计职业道德的行为。

会计信息化过程中的舞弊作法主要包括: 非法篡改业务数据, 在经济业务数据输入计算机之前或输入过程中, 通过虚构、修改、删除会计数据等手段来达到舞弊目的;非法篡改财务软件应用程序或数据文件;非法修改、截留、销毁输出的财务报表;其他非法手段, 如冒名顶替、盗取密码或利用网络黑客程序非法进入、拍照、拷贝、仿造或利用终端窃取会计信息等。

二、会计信息化过程中舞弊现象产生的原因分析

(一)财务软件自身并不完善, 存在着一定的技术缺陷

由于各单位所使用的财务软件开发方式不同,种类繁多,给会计信息化的舞弊行为创造了便利条件。就通用商品化会计软件而言,目前市场上就有数百种之多,开发水平参差不齐,功能结构和用法各不相同,其内容设计和售后服务存在诸多问题。尤其是网上交易、网上会计还存在一些漏洞,容易造成会计信息外泄或财务系统遭到攻击。有些单位自行开发或委托开发的财务软件在系统的安全性和保密性上更是存在很多不足和隐患,如:系统源程序缺少必要的加密措施,容易被修改和盗用;财务软件系统功能不全,很多都缺乏完整的操作日志,权限混乱、责任不清等。

(二)会计信息化过程中的内部控制制度存在缺陷

一是单位领导对会计信息化工作认识不足。很多单位领导也知道会计工作信息化的优越性和必然性,但是对具体的信息化过程不甚了解,对会计信息化给单位财务工作带来的新方式、新问题认识不足,甚至有些领导认为,会计信息化也是换汤不换药,不加改革,还用以往的财务管理办法和管理制度,结果使财务工作一团混乱,漏洞频出。二是缺乏有效地系统操作管理制度和系统维护管理制度。财会部门不能做到专机专用,财务人员不能正确操作计算机,造成系统内部数据的破坏或丢失, 影响整个会计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三是财务人员岗位分工不清, 没有严格的授权制度。实行信息化后, 一些传统的核对、计算、存储等内部会计控制方式均被计算机和程序所替代, 应该及时调整,按照软件的要求和单位需要,重新设置会计人员的岗位和权限,做到分工明确、权责清晰,否则就会给别有用心的人以可乘之机。由于内部控制制度薄弱, 操作人员可能超越权限或未经授权的人员有可能通过计算机和网络浏览全部数据文件, 篡改、复制、伪造、销毁企业重要的数据, 以达到舞弊目的。如总账和明细账都由计算机根据审核后的会计凭证自动登记和归集, 取消了手工条件下两者的核对工作等等。而不少单位没有及时建立与之相配套的新的内部控制制度对此加以约束。四是会计信息化档案管理制度不完善。信息技术条件下的会计档案管理有其特殊方式,应该建立完善地管理制度,采取新的保密措施。常见的会计信息备份不及时,存储会计档案的磁盘和会计资料不能及时归档, 或已经归档的内容不完整, 或没有及时制定相应的会计信息化档案保管人员职责等, 都可能造成会计档案被人为破坏和自然损坏,乃至单位会计信息泄密。

第8篇:信息时代的利弊范文

【关键词】 会计信息;会计舞弊;舞弊手段;治理

会计信息具有经济后果,即会计报告对企业、政府、工会、投资者和债权人决策制定行为具有不同的影响,且这些个人或团体行为的后果可能影响其他团体的利益。会计信息披露也存在许多潜在的经济后果,如个体间的财富分配、企业间的资源分配等,因而不实的会计信息必将带来巨大的危害。进入21世纪以来,会计舞弊现象愈演愈烈,会计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事件层出不穷,已引起全社会对会计诚信的关注。分析会计舞弊的动因,寻找治理会计舞弊的对策和措施是当务之急。

一、会计舞弊及其手段

会计舞弊是一种以获取不正当的利益为目的,在编制财务报告时,违背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使用会计技巧,采取欺骗性手段故意谎报财务事实和财务信息,导致会计报表产生不实反映的故意行为。其主要包括:伪造、变造记录或凭证;侵占资产;隐瞒或删除交易或事项;记录虚假的交易或事项;蓄意使用不当的会计政策等。从会计舞弊的事实来看,2000年以前,我国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的报表粉饰手法集中在虚构销售收入,低估期间费用,虚增资产以及利用应收、应付款项调节利润等方面,而步入新世纪后,上市公司的报表粉饰手段也逐步升级,会计人员进行会计舞弊的手段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利用关联方交易进行舞弊

该种舞弊较典型的手法是利用集团内部架构进行关联交易,从而进行利润操纵。如公司溢价采购控股子公司产品及劳务形成固定资产,由此子公司的收益可确认为当期合并报表利润;或者公司将产品销售给控股股东和非控股子公司,公司销售收入会因此增加,同时应收账款和利润亦增加;公司利用子公司按市场价销售给第三方,确认该子公司销售收入,再由另一公司从第三方手中购回,从而避免了集团内部交易必须抵销的约束,确保了在合并报表中确认收入和利润,达到了操纵收入的目的;此外,利用虚假合同虚构收入在关联交易中也非常普遍。

(二)利用会计政策的选择和会计估计的变更进行舞弊

从企业经营者来看,企业会计政策选择是为了获得会计数据不同时间分布带来的各种可能的利益。会计政策选择具有经济后果,不同的会计政策选择生成不同的会计信息,从而影响到不同利益集团的利益,进而影响社会资源的配置效率和结果。具体手法有:变更存货计价方法操纵利润、通过多提或少提资产减值准备等方法来调节利润、随意选用、变更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从而通过少提或不提固定资产折旧粉饰利润。

(三)利用债务重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进行舞弊

2000年以来,企业常利用债务重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进行舞弊,其中典型的做法是:借助关联交易,由非上市关联方以优质资产置换上市公司劣质资产;由非上市关联企业将盈利能力好的下属企业低价出售给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将闲置资产高价出售给非上市关联企业等。可以看出重组经常是与关联方绑定在一起的,利用关联关系非关联化,进行暗箱操作。如宁波中百1999年的营业外收入占全部利润的60%,而营业外收入主要来自与第一大股东非货币性的资产交换收入。

(四)在各个会计期间内调节收入和利润指标

企业舞弊惯用的手法是在各个会计期间内调节收入和利润指标。若公司销售的产品需要实施安装与服务,销售过程持续时间长,收入并非一次实现,特别是对于跨年度实现的销售,需要在年度间分配利润,此时公司为了达到一定的收入或利润指标,在服务或工程未提供完毕之前,即在账面确认收益,或者在各个会计期间内转移费用,推迟费用的确认,将应该反映在当期报表上的费用挂在几个跨期摊销账户中的借方,以推迟确认成本费用,实现对利润的调节。

二、利益相关者行为与会计舞弊

会计舞弊是人的趋利行为和特定制度背景下的产物,会计舞弊行为是相关当事人在对利弊得失权衡后做出的选择,利益相关者的行为都可能为会计舞弊提供条件或空间:

(一)管理当局与会计舞弊

由于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管理当局与企业所有者具有不同的行为目标和经济特征,不可避免的存在利益冲突。事实上,企业的管理当局(经理人)掌握着企业的经营控制权,为了其自身的业绩考核需要及其高额薪酬的计算确定,往往在相关监督机制不健全的情况下,极可能为了追求短期化行为利用手中的职权指使会计部门舞弊,提供有利于自己的会计信息。

(二)政府与会计舞弊

地方政府在会计舞弊中扮演着十分复杂的角色,一方面它作为一级政府,它要监督企业,防止会计舞弊;一方面它又有自己的地方利益,不仅漠视本地上市公司的会计舞弊行为,而且有时还会帮助企业采用各种办法改变形象包装上市,甚至设法“关照”上市后的企业维护其形象,避免被ST或被摘牌。政府的这些行为往往为企业会计舞弊的生存和发展提供了空间。

(三)所有者与会计舞弊

企业所有者应该是真实会计信息最大的需求者,并且有足够的动机对其他利益相关者的行为进行监督。但是,由于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的特殊性,企业的大股东拥有对企业的绝对控制权,中小投资者在公司治理中没有多少发言权,在公司治理结构中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影响力,而只能被动地接受公司经营和财务运作的结果,因此大股东很容易“合法”操纵股东大会,进而控制股东大会、董事会,最终大股东从会计信息的需求者转变为会计信息的生产者。在此条件下,企业管理当局就很容易与大股东走到一起,制造虚假的会计信息,借以操纵股价,牟取暴利。

(四)债权人与会计舞弊

企业最大的债权人是银行,银行为了其所发放贷款的安全性考虑,必然对企业进行信用等级评定,因而以银行为代表的债权人也是真实会计信息的需求者。然而现实情况是银企之间并未建立起真正的风险责任机制,银行只满足于对企业贷款的事前监督,银行对贷款的事中和事后监督严重不足,使得银行对企业真实会计信息的需求最终流于形式。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在债权人激烈的竞争中,债权人为了赢得客户,还可能给企业开出许多诱人的条件,甚至间接帮助企业进行会计舞弊,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企业会计舞弊之风。

(五)注册会计师与会计舞弊

一般来讲,注册会计师审计效用的发挥直接关系到会计舞弊治理的成效。然而,我国会计信息的审计需求是由政府创造的,而非市场的内在需求,这必然导致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先天性不足。首先,我国目前的委托关系失衡。虽然注册会计师受股东的委托独立地对企业管理当局(经理人)的经营活动及其成果进行鉴证,但经理人又代替委托人对注册会计师行使聘用、续聘及确定和支付审计费用的权利,注册会计师审计在与企业管理当局的博弈中处于劣势地位,审计的独立性难以保持乃至丧失。其次,审计风险和收益不对称。近几年来,由于审计市场竞争的不断加剧,审计费用竞相降低,致使必要的审计程序一减再减,注册会计师审计风险不断加大。但目前我国注册会计师执业监管机制尚不健全,注册会计师审计法律责任的追究制度存在较大漏洞,使得注册会计师审计违法成本较低,这必然导致一些事务所往往为了生存铤而走险,自觉或不自觉成为企业会计舞弊的帮手。

三、会计舞弊的治理与防范

( 一) 加强法制建设,强化法律责任追究

加强法律法规制度建设,发挥法律对会计行为的规范。以《会计法》为主导,以《企业会计准则》为核心,明确区分会计舞弊与合法会计行为的界限以及会计舞弊与会计差错的界限,避免舞弊者钻法律的空子或因责任不清逍遥法外;针对不同的责任主体,尽快完善有关会计舞弊责任追究的法律条款并切实付诸实施,强化有关人员的责任意识,严肃财经纪律。一是强调民事责任,建立民事赔偿机制;二是完善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严格行政执法,防止行政监管者的寻租行为。加强行政监管是规范会计、审计行为,克服地方保护,确保公平竞争,防止腐败滋生的有效手段。三是结合民事赔偿和行政处罚,辅以必要的刑事责任追究,提高对会计舞弊行为的法律震慑力。

(二)规范企业治理结构,加强上市公司的内部治理

虚假会计信息从生成到披露要涉及多个市场主体,而上市公司是产生、披露虚假信息的源头。我国治理虚假信息系统必须采取以下措施规范和加强公司治理:一是稳步发展企业债券市场、股票市场、融资租赁市场、信贷和信托市场,积极培育重要生产要素市场,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严格规范市场运作,构筑对决策管理者的威胁机制,减缓其会计造假的压力。二是积极、稳妥地推进企业改制,明晰企业产权,在完善《公司法》的基础上规范公司运作,进一步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责权划分,形成有效的权力制约机制,使权力分离和权力监督得到较好体现,改善 “一股独大”的现状;设立三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制衡经理层,引入审计委员会制度,强化对管理高层的监督,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赋予监事会更大、更独立的人事权、财务权,建立健全对监事会负责的内部审计制度;由股东大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报表审计,使CPA审计真正保持独立等。

(三)加强社会审计监督和政府监督的作用

强化会计监督,有效地发挥会计监督的职能,是对当前经济领域中出现的造假现象的有力挑战,也是预防会计造假产生的有力措施。在会计监督中单纯强调内部监督是不够的,必须强化对会计工作的外部监督,即社会审计监督和政府监督。社会审计监督是指注册会计师接受委托,以独立的第三者身份对被审计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客观、公正、全面的评价,对依法公开披露的单位会计报告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政府监督主要是指我国财政、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督等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会计监督检查,进行宏观调控。这样在建立健全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基础上,将专业监督和群众监督结合起来,使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配合协调一致,为会计人员创造良好的会计工作环境,确保会计监督的有效性。

(四)改进会计管理体制,强化内部审计与监督

解决会计信息失真的关键措施之一是如何改变会计人员的工作条件和环境,积极探索会计委派制或会计集中核算制度,落实会计人员的监督权,保护会计人员的合法权益。同时,强化内部审计与监督,使会计舞弊行为消失在产生的源头。内部审计是企业内部控制的重要组织部分,是对内部控制的再控制。内部审计部门承担着两项任务:一是规划、设计内部控制的具体制度、方法和程序,并负责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后的不断整合、提升、完善、修正。二是对内控制度执行过程的监督、检查及其有效的评价。在强调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同时,有必要强化内部审计机构建设,赋予它一定的地位,树立其足够的权威,保证它的独立性,并尽一切可能提高内审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准和适应现代企业内部控制的能力,使内部控制真正地落实到位。

(五)严格执法,加大处罚力度

加大处罚力度是当前防范化解会计舞弊风险的关键。对恶意造假者,一定要加大处罚力度,使舞弊者的代价远大于其收益。针对目前我国造假违规成本低廉的现实,建议应尽快建立民事赔偿法制和刑事责任法制,对造假的上市公司及其高管人员处以重罚,还要对协同造假的注册会计师施以重罚,提高造假者的造假成本,从根本上抑制会计舞弊行为势头。为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我国立法机关及有关管理部门先后制订并了数十项相关的法规和制度,如《会计法》、 《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财务报表披露细则》等,特别是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新准则的起点较高,并且具有前瞻性,其中许多规定进一步限制了公司进行舞弊的可能性。只要认真执行,基本能够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遏制蓄意造假的会计舞弊现象。

会计舞弊是一个严峻的社会问题,在未来较长时期内都会存在。治理舞弊必须从多方面入手,标本兼治才是出路。依法治理、有效监管、预防、发现、追究 (惩处)机制的建设一个也不能少;规范公司管理当局、中介机构、政府行为缺一不可。在工作和实践中不断地发现症结所在,不断地完善法律法规,加大监督力度,完善监督体系,加强会计人员的职业教育和素质教育,以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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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篇:信息时代的利弊范文

关键词:会计舞弊成因 文献综述

一、引言

会计舞弊是行为人以获取不正当的利益为目的,有计划,有针对性和有目的地故意违背真实核算原则,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和规章规范,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的行为。自证券市场出现以来,会计舞弊行为便从来没有停止过。从最早英国的“南海公司”会计舞弊案以来,各国的会计舞弊现象不仅屡禁不止,反而呈现出越演越烈的趋势。会计舞弊不仅会造成投资者做出错误的判断和决策,而且会削弱了市场资源的配置功能并危害整个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因此,如何提高解读、识别和反馈会计信息的能力,在一定程度上消除证券市场信息不对称的状况,从而降低虚假信息对利益相关者的危害,如何识别会计信息的真伪已成为摆在各国证券监管部门面前的一个难题。要想要采取有效的措施来解决会计舞弊问题,就必须先弄清楚发生会计舞弊行为的原因,才能做到“对症下药,药到病除对”。关于会计舞弊动因的剖析,国外已有冰山理论、舞弊三角理论、GONE理论、风险理论等丰富的研究成果。我国学者结合我国情况,对会计舞弊的成因问题展开了研究,也取得了一些成果。本文对其进行梳理分析。

二、国外文献综述

( 一 )国外经典理论回顾 国外学者将舞弊动因理论应用于分析会计舞弊的动因,进而对甄别会计舞弊形成了有力的规范性的理论支持,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会计舞弊冰山理论(二因素论)、会计舞弊三角形理论(三因素论)、会计舞弊GONE理论(四因素论)和会计舞弊风险因子理论等四个代表性的理论观点。(1)会计舞弊冰山理论(二因素论)。冰山理论把舞弊比喻为海平面上的一座冰山,露在海平面上的只是冰山的一角,更庞大的危险部分隐藏在海平面。从结构和行为方面考察舞弊,海平面上的是结构部分,内容实际上是组织内部管理方面的问题,是客观存在且容易鉴别的,称为第一类因素;海平面下的是行为部分,内容包括行为人的态度、感情、价值观、满意度等,更主观化和个性化、且更容易被刻意掩饰起来的,称为第二类因素。冰山理论说明,一个公司是否可能发生会计舞弊,不仅取决于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严密性,更重要的是取决于该公司是否存在财务压力,是否有潜在的败德可能性。该理论强调,在舞弊风险因素中,个性化的行为因素更为危险,必须多加注意。(2)会计舞弊三角形理论(三因素论)。最早研究舞弊因子学说的,是美国内部审计之父劳伦斯·索耶先生,他早在20世纪50年代就提出舞弊的产生必须有三个条件:异常需要、机会和合乎情理,为后来舞弊学理论的发展奠定了基础。美国注册舞弊审核师协会创始人Albrecht博士(1995)进一步发展了舞弊学理论,认为舞弊的产生由压力、机会和借口三要素共同作用。该理论认为,舞弊的三要素之间形成了互为依存的关系,缺少了任何一项要素都不可能真正形成舞弊。显然,防范和治理会计舞弊应该从压力、机会和借口三方面同时着手,不仅要通过制度建设消除会计舞弊的机会,还要设法消除会计舞弊的压力和借口来抑制舞弊。(3)会计舞弊GONE理论(四因素论)。“GONE”理论是由Bologua等人在1993年提出的。该理论认为,舞弊由G(Greed:贪婪)、O(Opportunity:机会)、N(Need:需要)、E(Exposure:暴露)四因子组成,它们相互作用,密不可分,并共同决定舞弊风险程度。GONE理论实质上表达了会计舞弊产生的四个条件,其中“贪婪”和“需要”与行为人个体有关,“机会”和“暴露”则更多与组织环境有关,这一点与二因素论有相通之处。与三因素论比较,四因素论把舞弊的动机解释为需要,把其道德价值取向解释为贪婪,并且增加了一个“暴露”因素,认为舞弊行为被发现和揭露的可能性大小以及被发现和揭露后的惩罚强弱将会影响舞弊者是否实施舞弊行为。(4)会计舞弊风险因子理论。该理论是Bologua等人在GONE理论基础上发展形成的迄今为止最完善的舞弊动因理论,它把舞弊风险因子分为个别风险因子与一般风险因子。个别风险因子是指因人而异,且在组织控制范围之外的因素,包括道德品质与动机。一般风险因子是指由组织或实体来控制的因素,包括舞弊的机会、舞弊被发现的概率以及舞弊被发现后舞弊者受罚的性质和程度。当一般风险因子与个别风险因子结合在一起,并且被舞弊者认为有利时,舞弊就会发生。可以看出,风险因子理论相比GONG理论更加一般化。风险因子说理论的各因子与GONE组成因子的关系如表(1)。

( 二 )国外现代相关文献回顾 近年来,国外学者对会计舞弊动因的研究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其成因理论也更加丰富。Mei Feng , WeiliGe , ShuqingLuo , TerryShevlin[2010]研究发现,尽管CFO和CEO都有股权激励的动机以至于进行会计操纵,但是,CEO股权激励动机更大,而且CEO比CFO拥有更大的权力,所以,CFO进行会计舞弊更大程度是上因为他们受到了来自CFO的压力而不是为了个人财务收益。Mine Omurgonulsen, Ugur Omurgonulsen(2009)通过研究发现,除了股东和高管的个人利益外,法律体制的不足,政府规制与监管机构的不恰当,司法体系的无效率运作而导致伦理标准、法律规范等在执行方面存在困难等,也是会计舞弊的重要原因。Mary Low, Howard Davey, Keith Hooper[2008]认为,低品质的会计职业教育也是会计舞弊的又一重要成因。他们还指出,公司价值问题、与公司披露透明度相关的运行状况、金钱文化、资本社会的恶习、法制文化等都是影响会计舞弊的重要因素。通过以上对国外会计舞弊成因经典理论与近年来相关文献的梳理,我们可以发现四个经典理论观点基本上都是从组织和个体两个维度来构建理论框架,并且都更加强调个体行为,其原因是因为它们都是以完善和成熟的外部治理市场(经理人市场、独立董事市场、控制权市场等)为背景而提出的,都强调从组织和个体维度对企业自身进行分析,而较少涉及外部因素。而从国外近年来的文献研究可以发现,在注重组织和人体维度外,外国学者也逐渐开始关注政府监管,文化道德等外部因素对会计舞弊产生的影响,国内外的研究开始出现一些趋同性。

三、国内文献综述

( 一 )内部原因 (1)经济利益。经济利益是最常见的造假动机,造假者通过造假旨在得到直接或间接的、现实或潜在的经济利益,对经济利益的追逐也使造假者铤而走险,不顾后果。李晓丁、沈淑霞(2006)指出,上市公司本身就是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经济人,如果通过会计舞弊来提供虚假的会计信息可以获得比提供真实会计信息更大的预期净收益。那么管理当局会理性地选择会计舞弊行为。滕云,滕红(2008)把会计信息舞弊的利益驱动因素分为以下方面:一是出于业绩考核的目的进行舞弊。二是为了发行股票及配股而进行舞弊。三是为了获取信贷资金和商业信用而舞弊。四是为减少纳税而舞弊。邵子复(2008)指出,壳资源的稀缺性也是我国上市公司舞弊的重要动机。由于上市资格不易取得,众多非上市公司试图通过购并来达到借壳上市的目的。购并谈判中关键的是购并价格,业绩优良的上市公司股价无疑可以卖个好价钱,故上市公司有可能为购并增加筹码而进行会计信息舞弊。从人员的舞弊动因方面,傅怡(2009)发现,大股东,经营者,财会人员各有其舞弊动机。大股东作为了转移侵占公司资产,经营者为了提高声誉,获取更多的劳动报酬,财务会计人员为了保住饭碗,都会进行会计舞弊。(2)政治利益。国内学者研究发现,除经济利益外,我国的政府侧面干预也是造成舞弊的重要诱因。由于我国上市公司中很多是由国有企业脱胎而来,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由地方政府委派。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与经营者的政治前途、政治待遇密切相关。杨德怀(2005)就明确指出,会计舞弊虽然产生于经济领域但是包含着深刻的政治利益。杨英强(2009)在其硕士论文中写到,地方利益、部门利益是与政绩相联系的。国家对地方政府及各行业部门的考核主要是依据该地区、该行业的经济增长情况、国有企业扭亏为盈情况、企业改制进展等来进行的,于是政府各行业部门各地方政府就想尽一切办法抓企业的发展,抓企业改制上市,而在实际情况不尽如人意时也就欺上瞒下了。秦江萍,张勇(2006)谈到,政府官员与政府利益的偏差、地方利益与中央利益的偏差,导致政府特别是地方政府很容易卷入上市公司会计舞弊行为中,他们会为了本地区、本部门有更多的上市公司,许多地方政府、中央部委直接参与上市公司利润包装和造假,成为上市公司会计舞弊的怂恿者或庇护者。安琪(2008)提出,国企对经理人员的考核也对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产生了影响。企业经理厂长为追求荣誉与晋升而粉饰会计报表与确保职位而粉饰会计报表别无二致。上级主管部门为了某种目的而要求企业上报会计报表时,企业往往会迎合政府的偏好来编制会计报表。邵子复(2008)也认为,我国物质奖励与行政手段激励相结合的制度,使得公司的业绩考核直接与其职位的晋升挂钩,国企的经营者在经济活动中取得了“政绩”就可能被提升,因此,公司管理当局会出于追逐政绩荣誉的考虑而粉饰考核业绩。

( 二 )外部原因 (1)法律制度不健全、各监管部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法律是调节个人与社会,秩序与自由,权威与有服从三大矛盾的准则。一个完善的法律体系所带来的强制惩罚机制将大大增加其行为成本,从而改变其行为决策。然而,从目前情况来看,我国现有的法律规范中还存在许多矛盾与不足。魏静峰(2004)认为法律责任的缺陷是会计舞弊得以产生的又一重要因素。他在文章中谈到,我国当前的法律环境的缺陷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法律责任太轻,执法力度不够。这使得违法者所承担的法律责任太轻且不具体,难以有效执行。二是部分企业法制意识淡薄,有章不循,有法不依,置国家的法律法规于不顾,为了达到目标,往往采取各种手段,随心所欲地编造虚假会计数字,达到维护其局部利益的目的。从直接成本角度,代江蕾(2009)指出,我国尚未真正建立因会计造假而承担的民事责任制度。李世权,周舟(2008)认为目前在我国现行的证券监管体制下,公司因为会计舞弊被查处的概率不高,即使舞弊被查出,往往也不会因此而受到很严重的惩罚。在这种舞弊的预期收益大大高于舞弊预期成本的情况下,上市公司管理当局或会计人员会理性地选择会计舞弊行为。杨英强(2003)总结了我国目前在法规方面存在的问题,指出现一些急需的法规迟迟没有出台;一些法规制定得非常原则,无法操作;一些法规由于是多年前制定,已经与目前的形势不相符合了,这些现象造成了一定程度上的无法可依。另外,有关部门在某些方面权责不清、权利重叠、权利真空等问题,使得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监管不严、不到位,导致监管失灵,使得有些问题多头指挥,有些问题没有管,出现问题时又相互推卸责任,这些都给会计舞弊留下了生存的空隙。程勇(2007)指出,我国目前会计信息披露方面的法律法规不健全,这给违规者创造了条件。我国的目前会计信息披露规则由证监会制定,而会计准则由财政部制定,两者在会计信息披露规则和准则要求方面并不能很好地协调并达成一致,且这些规范会计信息的准则和披露流程的标准也没有跟上经济日新月异的发展需要,这就为管理层的“会计数字游戏”留下了大为利用的空间。(2)外部审计。审计产生于经济监督的需要,是经济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对财政、财务收支及其他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查。外在性和独立性是其基本职能。在现在的经济生活中,注册会计师审计作为独立的一方,被投资者寄予很大希望。然而,我国注会行业的现状却令投资者十分寒心。杨英强指出,注册会计师的执业水平低下、不正当竞争现象严重、质量监管不力、注册会计师法规不健全是会计舞弊的重要成因。陆子平,张丞,聂鸿飞(2007)谈到,由于我国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判断能力参差不齐,且独立性差,导致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监控弱化。李景波,范武兵,吴占杰(2006)指出,注册会计师审计面临着一个独立性问题,由资本经营管理者而不是股东大会来委托聘请注册会计师监督资本经营管理者,其监督的力度、监督的结果可想而知了。董双有(2003)认为,实施机制的脆弱是舞弊的又一大诱因。近几年,我国虽然加大了对注会行业会计舞弊的处罚力度,但远未达到使违约成本大于违约收益的程度,监管部门并没有形成自己应有的权威,注册舞弊行为难以得到有效地遏止。最后,从对会计信息的审计需求角度,刘峰(2001)分析到,我国到目前为止对会计信息的审计需求,主要是由政府创造的,而非市场的内在要求,市场不会用价格差异来区别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质量的高低,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反而被低质量的审计所“驱逐”,并没有形成拒绝虚假会计信息的有效机制。(3)信息方面。真实的会计信息可以反映一个企业特定时日的财务状况、特定期间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因此,可以作为企业产出的替代变量,企业管理当局凭借会计政策选择权,通过生产和报告有利于自己决策的会计信息这个替代变量,供远离企业日常经营管理的利益相关者了解情况,并据此实现自己的管理目标。从信息不对称角度,倪红宇(206)指出,信息不对称为经营管理者实施并掩盖会计舞弊提供了便利条件。他认为,经营管理者实施会计舞弊以及由此带来的“财富流失”主要形式是欺骗,而只有在信息不对称时才有可能欺骗。吕玉芹(2008)指出人在占有信息方面具有优势,所有者处于劣势状态,这样委托人和人之间不可避免地存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在信息差别的情况下,委托人和人在行动上不具有对称性,委托人很难对企业的经营目标提出确切的要求,如果人具有借助于会计舞弊实现自己机会主义的动机和欲望,会计舞弊就会发生。李晓丁,沈淑霞(2006)认为,在我国的上市公司中,由于受到信息成本的约束,流通股股东无法了解经营者的努力程度和真实的经营业绩,他们只能通过公司披露的会计信息来了解公司的经营业绩,并做出自己的决策。会计信息基本上属于公司经营者的私人信息,他们既可能在上市前提供虚假信息以吸引更多的投资者进行投资,也有可能在上市后为保持上市资格、实现配股筹资或免于受到监管部门的处罚等目的而进行会计舞弊。从会计信息需求主体方面,蒋尧明,罗新华(2003)指出,我国目前尚未形成真正的会计信息市场需求主体。颜永廷(2009)发现会计信息有效需求主体缺失使舞弊缺乏约束,会计信息有效需求主体的缺失是会计舞弊的重要原因之一。我国“一股独大”的股权结构使得控股股东实质上成为会计信息的幕后操纵者而非信息需求者。资本市场上中小股东的“搭便车”以及投机性偏好,也决定了他们不可能成为真正的信息需求者。作为最大的债权人,银行由于管理机制僵化、风险意识淡薄、政府行为严重等,使其也难以成为真正的信息需求主体。此外,我国企业的年报审计、验资、年检等审计服务的需求主体主要部门是政府监管机构,而非真正的市场。(4)文化,伦理道德方面的原因。思想文化、伦理道德是听之无声、望之无形的隐性或软性资源,它们对社会经济现象所能发挥的精神影响力是十分巨大的,对社会经济现象的分析,不能只停留在物质与制度层面,还应进入层次更深、境界更高的层面。葛家澎教授(2003)一针见血地指出,财务报告舞弊的实质是道德和文化问题。刘骏(2005)认为,文化是会计规则制定权合约安排的基础性约束,它通过对会计规则的制定、执行和监督行为的作用来影响和制约会计信息质量。颜永廷认为,文化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是基础性的,传统文化中的消极因素在特定条件下会纵容、强化会计舞弊的动机及后果。娄权(2004)提出,我国的官本位制度让人人都想当官,人人都怕官,这就使得高管人员能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会计人员不敢得罪高管人员,不能形成对管理人员的有力监控。再加上中国深受佛家、道家文化的影响,往与世无争的生活,缺乏进取与改革的精神,遇事忍耐的性格也得会计人员不能与会计舞弊行为作彻底斗争。张嘉(2006)指出,健康股权文化的缺失也是会计舞弊的重要原因。健康股权要求社会能正确看待公司制企业、股市乃至股东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要求公司管理者能够有意识维护股东在公司中的所有者地位,尽职尽责,忠实履行受托责任。正是对这种文化的忽视,才导致对股东利益的忽视与践踏。在伦理道德方面,李志斌(2006)认为舞弊本身就是伦理缺失的集中表现。从企业舞弊三角形理论来看,压力是舞弊的直接理由,机会则是舞弊的可能性,但它们都只是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借口则是舞弊者的自我合理化的需要,借口的实质就是舞弊者进行的伦理道德变通或者说是伦理道德扭曲。杨雄胜(2002)谈到我国一些地方、单位领导层对会计存在着各种模糊认识,直接干扰会计正确履行职责,导致了会计“道德自由空间”的真实规范严重背离伦理规范,会计人员陷于不得不做假账的境地。另外,会计人员自身道德素质低下也是舞弊的重要成因。隋巍(2009)指出,会计从业人员的素质和道德是会计失信的内在因素,会计信息免不了要对客观经济活动的一些不确定因素进行估计、判断和推理,少数会计人员道德较低,便会利用职务之便编造、篡改会计数据,进行贪污等违法活动。任宏(2007)也表示,会计信息失真现象产生的原因,很大一部分是因为部分会计人员素质低,缺乏职业道德、责任心不强等。一些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意识薄弱,私欲不断膨胀,在物质利益驱使下,铤而走险。综观我国对会计舞弊成因的相关研究,可以看出,由于制度环境的不同,我国与美国在舞弊动因方面存在较为明显的差别,可比性并不是很高。国外的理论观点更加强调个体行为,而较少涉及外部因素,而我国由于没有像英美那样完善和成熟的外部治理市场(经理人市场、独立董事市场、控制权市场等),所以,相比之下,我国的研究更强调了外部因素的影响,如我国法律制度不健全,监管不到外;注册会计师的执业水平低下独立性差;会计信息有效缺失;我们传统文化中的消极影响等,这些因素,都是在治理我国会计舞弊时不得不考虑的问题。

四、结语

会计舞弊己经成为世界性的顽疾,对全球资本市场造成了灾难性的影响,严重打击了投资者的信心。各国政府为治理会计舞弊纷纷出台了一系列的应对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治理会计舞弊也是一项长期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共同努力。对我国来说也不例外。如何才能有效的防制舞弊,我国今后会计舞弊治理的路该怎么走?通过本文对国内外舞弊成因的梳理,我们发现,我国会计舞弊成因与国外会计舞弊成因有一定的共性,但更多的是它们之间的差异性,因此,会计舞弊的治理并不是“外来的和尚好念经”,我国治理会计舞弊不能完全照搬英美的模式,而应是在弄清国内外成因的共性与差异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国情,从我国舞弊产生的根源出发。基于国内对会计舞弊成因的分析,本文提出以下财务舞弊治理的政策建议:明晰产权,发挥产权制度对会计信息生成过程的规范和界定功能;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优化股权结构,发挥董事会的作用,保证监事会、独立董事的职能,加强内部审计制度的建设,建立和完善职业经理人市场;完善会计准则和会计法规,强化有关人员的责任意识,严肃财经纪律,加强政府监管,加大对会计舞弊的惩罚力度,提高会计舞弊的成本,(法规);完善注册会计师制度,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自律、监督,加强对会员的管理,培训,提高注册会计师执业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发挥其“经济警察”的作用;加强会计文化建设,营造健康的企业文化及会计文化,注重培养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感情和优秀道品质,提高会计人员的精神境界,以文化、伦理道德等软约束来弥补“法制”式刚性管理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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