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乡镇强基办工作总结范文

乡镇强基办工作总结精选(九篇)

乡镇强基办工作总结

第1篇:乡镇强基办工作总结范文

一、提高对乡镇(街道)总工会规范化建设的认识

1、乡镇(街道)工会直接面对基层、面向职工,是工会组织承上启下,县(市、区)工会联系基层工会的中间环节和重要层次,在工会组织领导体制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我省绝大多数乡镇(街道)已经建立了工会组织,并在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工作基础比较薄弱,发展也不平衡,作用发挥与党的要求和职工的愿望还有差距。从目前情况看,乡镇(街道)区域内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多,小型单位多,职工数量大且流动性强,劳动关系复杂,给工会组织有效开展工作、履行基本职责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这一实际出发,建立乡镇(街道)一级工会领导机乡镇(街道)总工会,对其组织形式、工作职责、活动方式等进行规范,符合当前和今后推进工会组织领导体制创新的现实需要,是贯彻落实“组织起来、切实维权”工作方针,扩大工会覆盖面,增强工会凝聚力的客观要求,也是协调稳定乡镇(街道)区域内企业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护、调动和发挥广大职工群众积极性、创造性,促进区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选择。

二、加强乡镇(街道)总工会组织建设

2、乡镇(街道)都要依照《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建立健全工会组织。经济发达、企业比较集中、基层工会组织和职工人数较多的乡镇(街道)要建立总工会。乡镇(街道)工会联合会、乡镇(街道)工会工作委员会要逐步向乡镇(街道)总工会过渡。

3、乡镇(街道)总工会是一级地方工会组织,履行地方工会领导职责,同时要根据实际需要,主动代行基层工会难以承担的部分维权职能。

4、乡镇(街道)总工会委员会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乡镇(街道)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按照代表总数100名左右的原则要求,由乡镇(街道)总工会根据辖区内会员人数多少确定。

5、乡镇(街道)总工会委员会委员一般为11—37人。会员在2000人以下的,设委员11—21人;会员在2001—10000人的,设委员21—29人;会员在10001人以上的,委员最多不超过37人。

企业比较集中和会员人数较多的乡镇(街道)总工会可以设常务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一般为9—11人。

6、乡镇(街道)总工会委员会每届任期5年。委员实行替补制。设主席1人,副主席2—3人,主席、副主席可直接在会员代表大会上选举产生,也可在全体委员会议上选举产生。选举产生的乡镇(街道)总工会主席、副主席分别报同级党委和上一级工会批准。

7、建立乡镇(街道)总工会一般应同时建立经费审查委员会和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女职工人数较少的,可在工会委员会中设女职工委员。

8、乡镇(街道)总工会在同级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以同级党委领导为主。区域内基层工会实行乡镇(街道)总工会与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双重领导,以企事业单位党组织领导为主。尚未建立党组织的,直接接受乡镇(街道)总工会的领导。区域内的各类行业性、区域性基层工会联合会、联合基层工会由乡镇(街道)总工会统一领导。

三、乡镇(街道)总工会的主要任务

9、乡镇(街道)总工会在同级党委和上一级工会的领导下,依据《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主要任务是:

(1)围绕乡镇(街道)中心工作,团结和动员职工为乡镇(街道)经济和社会发展做贡献;

(2)负责区域内企事业单位组建工会、发展会员工作;

(3)建立与政府联席(联系)会议制度和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参与研究制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规定,积极参与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问题;

(4)组织开展区域性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和民主管理工作。指导企业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和民主管理制度。

(5)建立区域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协调处理劳动争议,化解矛盾,协助做好职工队伍稳定工作;

(6)监督企业贯彻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督促企业落实劳动保护措施,改善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7)实施送温暖工程,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8)组织培训基层工会干部,维护基层工会干部合法权益;指导基层工会开展“职工之家”、“双爱双评”等创建活动,不断增强基层工会活力。

四、乡镇(街道)总工会规范化建设标准

10、乡镇(街道)总工会规范化建设标准是:

(1)党委政府重视支持。党委把工会工作纳入党建目标体系,同部署、同考核、同检查。建立政府与工会联席(联系)会议制度。为工会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办公设施等物质保障。

(2)组织网络健全。建立健全乡镇(街道)工会组织、经费审查组织和女职工组织。乡镇(街道)区域内所有社区和职工人数较多、输出农民工较多的行政村建立工会组织。辖区内各类企事业单位和机关普遍建立工会组织,绝大多数职工(包括多种用工形式、不同用工期限的农民工)加入工会。

(3)履行基本职责。积极代行基层工会难以承担的维权职能,发挥上级工会代表下级工会的作用。督促指导企事业单位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厂务公开制度,推行区域性、行业性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帮助和指导职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劳动安全卫生监督工作落实到位,区域内企业无严重侵犯职工合法权益问题及。

(4)指导基层工作。适时对区域内基层工会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主动与企业进行沟通协商,解决基层工会在开展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督促指导基层工会开展“职工之家”和“双爱双评”活动。负责相关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和服务管理。

(5)服务大局,服务职工。紧紧围绕乡镇(街道)中心工作,组织职工开展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实施职工素质提升工程,积极开展职工技能培训,提高职工的竞争能力和创业能力。努力为职工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送温暖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区域内企事业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各种社会保险。建立健全困难职工档案,特困职工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组织职工开展文化体育活动。职工对工会组织和工会工作的满意度高。

(6)加强自身建设。按同级党政副职配备工会主席,是党员的进入同级党委班子。工会主席是兼职的,配备专职工会副主席。配备专职工会干部。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和工作档案,准确及时掌握区域内企业数、工会组织数、职工数、会员数、输入输出农民工数,及时向上一级工会上报工会工作基本情况和工会统计报表等。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工会印章,有稳定的工作经费来源,有独立的工会账户。

五、加强乡镇(街道)总工会干部队伍建设

11、乡镇(街道),总工会应从本地实际出发,开拓思路,创新方法,多措并举,配备专职工会干部。积极争取党政支持,把专职工会干部的人员编制纳入行政编制内统筹解决;通过社会招聘、上级工会选派、争取地方政府购买的公益性岗位等多种途径,拓宽选配乡镇(街道)总工会专职工作人员的渠道,努力形成一支“专兼聘”相结合的乡镇(街道)工会干部队伍。

12、加强干部管理。乡镇(街道)党委在推荐本级工会主席、副主席人选时,要征得县(市、区)工会的同意。乡镇(街道)总工会要重视加强基层工会干部的协管工作,积极推行基层工会主席、副主席直选工作;要制定乡镇(街道)工会干部责任考核办法,建立基层工会会员(代表)评议工会干部制度。

13、县(市、区)工会要加强乡镇(街道)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采取举办培训班、以会代训、交流研讨、相互观摩等多种形式,对乡镇(街道)工会工作人员适时培训提高。

六、加强乡镇(街道)总工会工作制度建设

14、乡镇(街道)总工会组织例会制度。乡镇(街道)总工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工会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基层工会主席工作会议,总结、交流、部署工作。及时召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工会日常工作。

15、工会组织档案管理制度。乡镇(街道)总工会至少要设立工会组织建设、工会会员、工会工作三类档案。

(1)工会组织建设档案。建立乡镇(街道)工会组织的申请及上级工会的批复;所辖区域内社区(村)、企事业单位组建工会的申请及乡镇(街道)总工会的批复;所辖区域内所有企事业单位名册和基层工会组织名册。

(2)工会会员档案。对所辖区域内的所有工会会员(包括输出农民工会员)分类进行实名登记,颁发中国工会会员证,建立会员档案。

(3)工会工作档案。主要包括经济技术创新、职工素质教育、安全生产监督、送温暖活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厂务公开制度建设、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和工资协议、劳动合同签订等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协调劳动关系工作的记录。

16、工作督导检查制度。乡镇(街道)总工会要加强对社区(村)、企事业单位工会工作和行业性、区域性工会联合会工作的督导检查。督导检查要制定工作计划、明确时间内容、严格组织实施、通报督导检查结果。

17、工作汇报制度。乡镇(街道)总工会要定期向同级党委汇报工作,并认真落实同级党委对工会工作的要求;要建立向上级工会报告工作制度,做到日常工作定期报告,重点工作随时报告,阶段性工作按时报告,保证基层工作情况和发展动态及时上传。

18、工作考核制度。乡镇(街道)总工会要加强对辖区内社区(村)、企事业单位基层工会和行业性、区域性工会联合会的工作考核。量化工作任务,分解工作指标,严格考核奖惩。

七、加强组织领导,保障工作落实

19、各市(州)、县(市、区)工会要充分认识加强乡镇(街道)总工会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意义,把乡镇(街道)总工会规范化建设作为夯实工会工作基础,营造良好工作环境,增强工会组织活力,推动工会工作上水平的良好机遇,积极争取党委重视、政府支持和有关部门的配合,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各方配合、工会运作、职工参与”的工作机制,形成合力,努力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共同推进乡镇(街道)总工会规范化建设深入发展。

第2篇:乡镇强基办工作总结范文

随着我区建成区面积逐步扩大,近年来。乡村功能日趋完善,旧的管理体制已越来越不适应城市建设、发展和管理的需要。为进一步解放思想,实施赶超战略,推进跨越式发展,根据区委、区政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我区进一步深化乡村建设和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十七大演讲为指导。依照“整合资源、重心下移、明确责权、严格督查、堵疏结合、便民设点、全域覆盖、突出重点”原则,打破现有的乡村建设和管理体制,解决目前乡村管理重心偏高、权责不清、基层执法力量单薄等弊端,建立科学高效、保证有力的乡村建设和管理运行机制。

二、重心下移、整合资源。

也是解决“重审批、重处罚、轻管理”重安排、重部署、轻落实”关键所在各职能委局要切实增强大局观念和创新意识,重心下移、整合资源”当前乡村建设和管理体制改革的首要任务。通过重心下移、资源整合,不时增强基层乡村管理执法力量。

(一)重心下移”概念和范围、人数

依照“关口前移、属地管理”工作原则,概念:各乡村管理和执法部门。将局部执法管理人员分别下派到各镇办,借助各镇办乡村管理平台,依法实施全部或部分权限,实现对城市的集中、高效、科学管理。对下派人员实行双重管理、双重考核,其人事和工资关系继续保存在原单位,其执法主体仍为原单位。下派人员及其具体行政行为由所在镇办和派出单位共同管理,共同负责。

派出人员应为本单位的业务骨干,范围和人数:涉及乡村建设和管理工作的区行政执法局、建设局、商务局、卫生局、市政管理局、爱卫办等委局是此次重心下移的主要单位。各单位原则上依照总人数的30%左出人员。且必需保证本单位下移工作职责在每个镇办依法正常行使。区工商、公安、规划等垂直单位参照执行。

(二)坚持属地管理。

要强化属地管理,各镇办作为基层一级政府和区政府的派出机构。切实承担起辖区内乡村管理和服务的全部职能。各街道办事处要在现有创建办(市政所)基础之上,整合区下派人员、治安巡防队员等人力资源,并根据实际需要,依照辖区人口2‰-3‰的比例招聘乡村协管员,共同组建各街道办事处乡村管理服务中心。此外,发挥垂直单位基层站(所)作用,形成合力,实现综合执法。各镇要在不新增机构基础上,整合以上资源并入原创建办(市政所)

并对区级乡村管理服务中心负责。镇办相关机构或乡村管理服务中心主任由相关镇办1名主要班子成员兼任,镇办相关机构或乡村管理服务中心履行镇办乡村管理工作的全部职责。副主任由区行政执法局下派中队中队长担任。下派人员实行定期轮岗制度(期限为1年)原则上不参与和下派职能无关的工作内容。

(三)明确责任主体在乡村管理方面的职责与管理权限

及时总结实践过程中的经验,区乡村建设和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负责乡村建设和管理工作的统一协调、指导、监督、考评、奖惩等方面工作。并逐步完善提高;区各职能委局负责做好对下派人员的管理,并协同区法制局共同做好对基层乡村管理服务中心、镇创建办(市政所)依法行政的监督、指导;区财政局、区审计局负责做好对基层行政收费、罚没收入的监督与管理。

要从实际出发,各镇办是本辖区范围内乡村建设和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研究和制定相应的乡村建设和管理办法,顺应改革发展需要,并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的乡村建设和管理工作。

以及道路两侧垃圾箱、果皮箱一是道路的清扫保洁、养护。

区管(区市政局、交通局管理)道路除外。装置与维护。

区管(区市政局、林业局管理)区域除外。二是道路两侧绿化带、林带的养护、管理。

乡村牛皮癣(小广告、胡喷、涂鸦等)清除,三是占道经营、突出店外经营的取缔。灯箱广告、门头匾额、软体广告的治理,限制养犬管理、油烟污染防治和环境噪声查处。

四是机动车、非机动车的停放。

五是集贸市场、五小店、建筑工地、社区、城中村、公共单位的规范管理。

以及垃圾处置设施的建设与养护。六是垃圾的收集、清运。

七是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八是私搭乱建、违章建筑的监管与拆除。

九是协助公安机关开展治安巡逻工作。

确保区级重大活动的实施。十是服从区乡村管理服务中心统一调度。

三、加大基础设施建设。

大力推进和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依照“设施配套、以人为本、方便群众、服务大众”原则。做到有规划、有步骤、有效果”

(一)对乡村道路管理范围的界定

每年年底前由区乡村建设和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下年度管理变化范围。区机关周边及辖区主要过境道路(开元路、江山路全段、天河路)纳入区市政管理局统一管理。乡村三环和四环之间的长兴路、金杯路、英才街、文化路、迎宾路等20条道路由各镇办负责管理。根据乡村发展。

(二)以建设垃圾中转站为重点。

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垃圾的收集、清运、处置是临时困扰乡村环境卫生状况的一大难题。区建设、爱卫、规划部门要重点抓好规划、设计工作,各镇办负责选址、建设好设施配套。

力争在11月底前建成投入使用。一是垃圾中转站建设。各镇办年内要完成1座垃圾中转站建设任务。

要依照市政要求配齐垃圾箱、果皮箱。区管市政道路由区市政管理局负责配备,二是垃圾收集容器配备。各镇办辖区内的主次干道、背街小巷、集贸市场、五小店等部位。区乡道路由区交通局负责配备,均可采取市场化运作的模式实施,10月底前完成配备。

要依照农村生活垃圾规范化管理的规范,三是各镇办辖区内的所有村庄。建设配套垃圾收集处置设施,强化长效保洁机制,做到有制度、有人员、有投入、有垃圾处置场地”

必需通过其组织外运。严厉打击私设垃圾场和城市、市场垃圾入村行为。四是各镇办辖区内产生的所有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待垃圾中转站建成后。

(三)兴建一批公共厕所。

结合商业繁荣水平和人口密集水平,各镇办要根据辖区实际情况。本着“以人为本、服务大众”原则,规划、建设一批符合我区生态品位和当地实际的公共厕所。区建设、爱卫、规划部门做好指导、规划和设计工作,各镇办负责选址、建设,年底前建设不少于2座公共厕所。

走公厕建设与商业销售点联姻的模式,鼓励各镇办结合实际。吸纳民间资本,降低政府投资本钱。

(四)堵疏结合。

做好服务进社区工作,各镇办要以社区为单位科学规划便民服务网点。将路边摆卖的游商”引入经营,合法合理地安排小商小贩出路,方便群众,杜绝流动摊贩乱摆乱放问题。区商务、建设、规划部门协助做好规划布局和业务指导。刘寨街道办事处的社区,年底前要完成便民服务网点的选址和建设,其他镇办在有条件的社区选址、建设,力争年底前有所突破。

四、明晰乡村建设和管理投入。

(一)区级财政承当的支出

以后逐年增加区级管理的道路。一是主干道()清扫保洁与养护费用。

由区乡村建设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质量和效果,二是各镇办负责管理道路涉及到清扫保洁、养护、绿化带的管理等费用。给予一定比例的奖补。

其中:垃圾中转站、公厕建设费用实行奖补政策,三是基础设施建设费用。对于本文印发之日起3个月内全部完成年度建设任务的奖补总费用的85%;对于4个月内全部完成年度建设任务的奖补70%;超越4个月完成或未完成的区级财政不再给予奖补,并对单位主要领导通报批评。

由区、镇办、村三级承担。区级财政依照镇办总人数3‰的比例,四是村级清扫保洁队员工资支出。承担补贴150元/人?月。

依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比例奖补。五是对镇办招聘的乡村协管员。

(二)镇办承担的财政支出

区级财政奖补之外的费用。一是各镇办负责管理道路的清扫保洁、养护、绿化带管理等。

二是承担区级财政奖补之外的垃圾中转站、公厕建设等基础设施建设费用。

由镇办财政部分或全部承担,三是村级垃圾基础设施建设费用。集贸市场、五小店等场所的垃圾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由镇办自行解决。

四是街道乡村管理服务中心、镇创建办(市政所)工作人员的办公经费、福利待遇以及工作车辆配置费用等。

承当150元/人?月村级清扫保洁队员的工资支出,五是依照镇办总人数3‰的比例。缺乏局部由镇办和村协商解决。

六是承担除区级财政奖补资金以外的招聘乡村协管员费用。

(三)垃圾收集、清运、处置费用支出

依照“村收集、镇办集中、区外运”原则处置生活垃圾。垃圾外运至垃圾处置场所需费用由区财政承担,各镇办垃圾中转站建成后。镇办收集垃圾和运送到垃圾中转站的费用,由镇办财政承担,村收集垃圾由村级保洁队伍组织实施。

五、以数字化管理系统为平台。

对于提高乡村管理精细化水平、提升乡村品位、改善乡村环境、创新乡村管理模式具有重大意义。数字化乡村管理是乡村现代化、信息化、精细化、科学化管理的更高目标。

(一)成立区乡村管理服务中心

将区爱卫办、行政执法局涉及乡村管理的相关职能统一整合,结合数字化乡村管理系统建设。成立区乡村管理服务中心。公安分局、工商分局等部门派驻人员入驻办公,负责联系、协调、解决本部门应负责的有关问题。

(二)加强统一管理。

对城市管理的部件和事件进行调查、命名、梳理、定责,积极推进网格化乡村管理系统。构筑“责权明确、分工合理、体系完备、制度严密、运转高效”乡村管理长效新机制,努力实现“以区为中心的统一管理、以镇办为重点的属地管理、以社区(村)为基础的自治管理”乡村管理新格局。区乡村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对全区乡村管理工作进行有效指挥、协调和督查;负责对重大事项或紧急问题进行快速处置;负责对各街道乡村管理中心、镇创建办(市政所)进行统一调度、业务培训;负责乡村管理方面的宣传教育等。

落实区乡村管理服务中心的管理指令,各街道乡村管理中心、镇创建办(市政所)负责辖区内的乡村管理工作及对社区(村)乡村管理工作的监督、考核、接受群众投诉和监督。区乡村管理指挥中心的统一指挥和监督下,实行网格化乡村管理模式。

六、建立健全乡村建设和管理工作考核、奖惩激励机制

(一)建立健全多层次参与的监督网络

进行日常监督;二是区乡村建设和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监督;三是区委办、政府办、组织部、纪委等部门的效能监督;四是区四大班子领导定期不定期的检查指导。一是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老干部、群众中选聘局部义务监督员。

第3篇:乡镇强基办工作总结范文

为做好全县城乡居民2020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征缴工作,根据《周口市医疗保障局、周口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河南省医疗保障局、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周医保〔2019〕4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0年,各乡镇(办)城乡居民参保缴费率应高于上年度,各乡镇(办)工作目标(见附件二),确保应保尽保,提高保障水平,巩固提升脱贫攻坚工作成果,持续增强城乡居民新时代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促进乡村振兴作出贡献。

二、征缴范围、标准、流程

1.征缴范围。我县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内的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其他人员。中小学生在户籍所在行政村参保。

2. 征缴标准。2020年度保费每人缴费250元。国家财政人均补助520元。

3.资助标准。特困供养人员、困境儿童保费,财政全额资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稳定脱贫人员除外)、艾滋病患者、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计生户家庭(1人)保费,财政资助每人30元。同一资助对象只享受一种资助,标准就高不就低。资助对象缴费时,先全额缴纳保费,再退还财政资助部分。

4.工作流程。乡镇(办)统一组织,以村为单位统一把保费交邮储银行,再由税务局开具发票。

三、时间安排

2019年10月11日—2019年12月11日,共60天,分三个阶段。

1. 动员和征缴阶段20天:10月11日—10月31日;

2. 集中征缴阶段20天:11月1日—11月20日;

3. 扫尾、对账和总结阶段20天:11月21日—12月11日。

四、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县政府成立医保费征缴工作领导组,刘国庆县长任组长,郝四春常务副县长任副组长,财政、人社、卫健、教体、医保、农商银行、邮储银行、融媒体中心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见附表一),切实加强对全县医保费征缴工作的领导。乡镇(办)要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精心谋划、全面组织,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大干两个月,坚决完成工作任务。

2.密切配合。税务局要做好征缴工作牵头协调、信息汇总传递、资金入库、政策宣传、资助人员退费等工作;医保局做好任务分解、政策解释、信息传递、证件办理等工作;财政局做好代缴资金筹集拨付、资金监管、对乡镇奖补等工作;教体局做好中小学生参保宣传工作;扶贫办、民政局、卫健委做好各类资助人员信息核准汇总和行业的组织工作;邮储银行做好保险资金的代收和划转工作;全县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要协助乡镇(办)做好城乡居民保险费的征缴工作;融媒体中心要利用全媒体做好征缴氛围的营造工作。

3.强化督导。县委、政府督查中心牵头,卫健、人社、医保、税务各派一名副职,组成专项工作督导组,每天下乡入村督导工作。实行周通报制度,主要通报工作进度、工作经验和存在问题。卫健委、税务局、人社局、医保局负责人,在征缴工作期间,要全力以赴抓工作落实,深入乡村“解剖麻雀”,总结经验、推进工作。

4.严格奖惩。第一阶段结束后,召开小结会,由2-3个乡镇(办)介绍先进经验,并对完成任务60%以上的前十名乡镇(办),兑现以前年度奖励资金3万元;第二阶段结束时召开推进会,工作进度后2名的乡镇(办)党委书记作检讨发言,完成任务80%以上的前十名乡镇(办),兑现以前年度奖励资金2万元;第三阶段结束时召开总结会,根据任务完成情况,分四个档次奖励:100%完成任务的奖励15万元;完成任务98%—99.99%的奖励10万元;完成任务97%—97.99%的奖励7万元;完成任务96%—96.99%的奖励5万元;完成任务96%以下的无资金奖励。

五、工作要求

1.提升政治站位。各乡镇(办)、各相关单位要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振兴的高度充分认识医保费征缴工作重要性。充分估计工作困难,制订详细工作方案,一把手亲自负责,把工作抓细抓实,不得向卫生院、村医一推了之。

2.切实澄清底数。征缴对象底数不清是近年征缴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各乡镇(办)要充分运用统计、公安、扶贫、卫健等部门数据,采取数据比对和入户调查相结合并逐村公示的办法,把应参保人口底子核实。底数就是任务数,要确保应保尽保,不能遗漏。2020年凡发生居民漏保个案的,有关部门要查清具体情况,追究乡镇(办)相关人员责任。

第4篇:乡镇强基办工作总结范文

调研显示,目前乡镇干部的工作生活状况,总体上可以概括为“有喜有忧”、“差别较大”。喜的是,在改革开放的新时期,广大乡镇干部表现出了较好的精神状态和工作风貌,努力转变观念,谋求发展,为促进农村稳定、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做出了一定贡献,这是主流。忧的是,乡镇干部身处基层,处在各种问题和矛盾的焦点上,工作任务繁重,压力较大,面对改革发展的新形势,还有许多困惑和不适应的地方。“差别较大”是说,由于经济发展程度不同,乡镇干部无论从思想解放、工作创新、作风转变、工作方式方法上,还是从办公条件、生活福利待遇上,都存在比较大的差异。

一、乡镇干部队伍的积极变化

从调研的情况看,各市、县(市区)党委、政府对乡镇工作普遍比较重视,广大乡镇干部也主动适应新形势、新变化的要求,积极探索一些新的工作方式方法。一是由管理型干部向服务型干部转变。乡镇干部的发展意识、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已经从“催粮要款,刮宫流产”的传统工作模式中解脱出来,充分发挥乡镇党委政府在连接农民群众和市场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创造一切有利条件,为群众走向市场提供资金、信息、技术和优化环境等方面的服务。二是由“经验”型干部向“创新”型干部转变。面对新形势、新情况,乡镇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改变了过去凭经验工作的状况,直接深入到一线,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创新工作措施,从而使一些棘手问题得到解决。三是由命令型干部向亲和型干部转变。今年中央出台的1号文件,对新时期加强和推进农村工作、解决“三农”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和要求。相应地,对于直接从事农村工作的乡镇干部提出新的更高要求。面对这种情况,许多县区实施了形式各异的“素质工程”,乡镇干部的整体素质有了很大提高,在群众中的形象和威信也有了很大转变。四是由单一型干部向复合型干部转变。近些年来乡镇干部的文化结构有了明显改善,1716名被调查对象中,大专以上学历1079人,占62.9%,在一些经济比较发达的乡镇,这一比例达到70%以上。文化素质的提高,使乡镇干部的工作能力普遍增强。同时,各县(市、区)委也十分重视乡镇干部的在职教育和培训,使乡镇干部能够不断适应农村发展的要求,紧跟时代步伐。

二、乡镇干部工作上面临的困难

从调查的情况看,受各方面因素制约,在如何解决改革发展过程中产生的问题,乡镇干部还面临着许多困难。

1.权力有限与责任无限。调查显示,目前乡镇机关中,除政协、统战部门没有单独设立外,其余各部门都与市、县机构一一对应,承担着繁重的工作任务。同时,群众也把乡镇视为可以解决一切问题的政权组织,事无大小,全部“一股脑”地找乡镇。乡镇干部这样形容他们的工作:“两眼一睁,忙到熄灯。”一方面,乡镇工作繁杂,责任重大;另一方面,近些年来,乡镇的权力呈现逐渐萎缩和弱化的趋势,工商、税务、公安、司法全部条条管理,甚至有些地方就连广播、民政等部门的人权、财权也上划到县(市区),而工作任务却要由乡镇来完成,使乡镇成了有限权力、无限责任的“工作部”。

2.面对改革,无所适从。调研中发现,不少乡镇干部在新情况新问题面前,显得有些茫然。突出表现是:在发展上,随着农业税的逐步取消,乡镇财政将会更加紧张,兴办公益事业有心无力;思想畏难,“等、靠、要”思想比较严重。在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进程中,由于一些现行的法律制度还不完全适应农村工作的实际,乡镇干部方法不多,造成一些政策、法律难以落实,违法违纪现象不断发生。如个别村民强占宅基地、超生问题,本来有法可依,但实际上法院根本管不过来,乡镇干部对此束手无策,只能对其进行罚款了事。

3.债务负担沉重。所调研的51个乡镇负债总额5.98亿元,平均每个乡镇负债接近1172万元,远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全国乡镇平均负债450万元)。从调查的情况看,乡镇债务主要由四个方面组成:创办农村基金会时欠个人的钱;“普九”达标欠下的债务;创办乡镇企业的银行贷款;兴办公益福利事业形成的债务。一些同志反映,在基层每搞一项硬性工程,乡镇就要“抵押”掉一层楼。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乡镇负债不但没有减轻的迹象,而且还呈现出逐年增加的趋势。一位乡镇干部分析了负债增加的两个原因:一是财政体制没有变。税费改革,对县级特别是以农业为主的县级财政影响很大,可现行的财政体制并没有改变,每年乡镇实际收到的税与上级所定的税收任务有较大缺口,这个缺口乡镇必须用自己的钱来垫付;二是乡镇人员并没有减少。这些年来,除个别选调生进入到乡镇公务员序列外,几乎所有乡镇都未补充招考过公务员,可包括约占20%左右的复员退伍军人和大中专毕业生,这些人都需由乡镇来供养。改革后,县财政供养人员是少了,但乡镇的供养包袱却加重了。

4.压力很大。调研中,乡镇干部认为,目前上访可分为三种类型:一是有理有序,二是有理无序,三是无理无序。其中“无理无序”的比较普遍,也最让乡镇干部感到头疼。一到重大节日或中央、省市重大活动的时候,乡镇就特别紧张,为做好一个“钉子户”的工作,不得不出动多名乡镇干部昼夜“陪同”。一些乡镇干部无奈地说:“上访就是一个火球,即使被烫死,也要紧紧地攥在手里。”

5.一票否决名目繁多。一位乡党委书记细数了林林总总的“一票否决”: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综合治理、“普九”达标……。过多过乱的“一票否决”,最终导致三种结果:一是乡镇干部过多地关注那些“硬任务”、“硬指标”,谁逼得紧,就先抓谁的,从而影响了乡镇中心工作的正常开展。二是“账多不愁,虱多不咬”。满头“紧箍”与不戴“紧箍”的结果不会有太大的差别。三是一旦一项工作被否,即使其他工作干得再好,也评优无望,破罐子破摔。

6.村级组织弱化,乡镇工作难度加大。调查中发现,部分村干部的依赖思想还比较严重,村里的大事小情都找乡镇,久而久之,一些村级组织的一线控制能力呈现弱化趋势,农民有了事情不是找村干部解决,而是直接到乡镇反映。村委会直选后,村“两委”关系不和谐问题有增无减,乡镇在协调“两委”关系上花费了不少精力。

三、乡镇干部生活状况

1.办公条件。在办公用车上,一般乡镇都有2部办公用车,条件好的能够达到5部,条件差的乡镇也至少有1部。在办公用房上,条件都不错,好的乡镇基本是楼房。条件一般的乡镇大多是平房、旧房,也收拾得比较整洁、干净。在办公设施上,平原、沿海、两路(铁路和高速公路)沿线等地的乡镇多数都配备了电脑等现代化办公用品,有些地方还能上网。但是在坝上、山区以及经济相对欠发达的部分乡镇,还普遍存在办公经费紧缺、办公用房紧张、办公设备简陋等情况。

2.收入情况。几年来,乡镇干部的工资呈现出稳步增长的趋势,且全部纳入县(市区)级财政,统一发放,有了可靠的保证。但因经济条件不同,各地工资水平也不尽相同,有些地方能够全额发放,有些地方只能发“前六项”,“档案工资”与实发工资之间相差最多的每月达到300元。从总体上看,绝大部分乡镇干部的家庭收入是工资性收入,而且比较低。问卷调查显示,乡镇干部家庭年总收入在1万元以下的占87%;乡镇干部年总收入占家庭总收入的比重在50%以上的占54.2%。此外,分配到乡镇由乡镇供养的退伍军人、大中专毕业生的生活状况应引起注意。他们的月工资好的在400元左右,最低的只有100多元。虽然收入低,却承担着和其他人一样的工作量,有些人甚至还是乡镇工作的骨干。

3.福利待遇情况。乡镇干部的福利待遇与乡镇的经济发展情况紧密相关,越困难的乡镇,干部的福利待遇越差,住房公积金、医疗养老保险、误餐费等基本没有,有些地方甚至连取暖费、防暑降温费这样最基本的福利也保证不了。调查中我们发现,目前乡镇普遍存在着“同工不同酬”的现象,党务干部待遇偏低。如农业、纪检、人武、政法、、计生等岗位都有岗位津贴,组织、宣传等党务工作岗位却没有;有着几十年工龄的老干部不如刚刚参加工作的普通税务干部收入高。乡镇干部形容这是“中央军地方军,苦乐不均”。

4.住、行、餐情况。乡镇干部的住房条件有了明显改善。在1716名问卷调查对象中,人均住房面积在20平米以上的有1211人,占70.6%。房产来源基本上是按市场价自行购买或自建,只有小部分的城中镇干部享受过“福利分房”政策。乡镇干部上下班和工作使用的交通工具基本是摩托车,个别乡镇配备了通勤班车。少数乡镇按照“乡镇出一点,个人拿一点”的原则,给乡镇干部办理了人身保险。调查的所有乡镇都建有小食堂,好的乡镇每餐能保持2至4种主食和菜,个别偏远乡镇则长年实行“两餐制”。

四、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对策思考

1.提高认识,进一步强化乡镇地位。“基础不牢,地动山摇”。乡镇工作和乡镇干部关系农村稳定、农业发展、农民致富,关系农村基层组织和政权建设,关系党的执政基础。加强乡镇工作,关心乡镇干部,提高他们的执政能力,是加强和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内容。在我们问及村干部、村民代表“如果没有乡镇,你们感觉怎么样”时,所有被调查对象都回答“绝对不行,如果没有乡镇,我们就没有了主心骨。”张家口市副书记曹英忠同志说,这些年来,乡镇在稳定发展中承受了重负,没有他们,“非典”怎么防?怎么治?经济怎么搞?市场怎么闯?前一段时间有人提出,要撤销乡镇,这是不了解中国农村实际的想法。

2.规范乡镇职能,转变工作方式。确定和规范乡镇职能是乡镇改革的首要条件。根据调查的情况,我们认为目前应进一步强化乡镇以下几个方面的职能:一是促进发展的职能。要转变工作方式,从计划管理,转变到总体谋划、铺路架桥、引导服务上,在市场和农民之间架起桥梁,解决农民与市场的衔接问题。二是维护稳定的职能。包括政治稳定和社会稳定。中央重大方针政策必须贯彻到村镇;完善考核方式,及时把矛盾消化在基层;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打击车匪路霸、偷盗扒窃,保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抓好安全生产,提高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积极组织村民排查矛盾,及时解决民间纠纷。三是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依法行政的职能。特别是要提高乡村干部和有关执法部门人员的依法行政素质,推进依法行政进程。四是推动公共事业发展的职能。大力发展教育、文化、卫生事业,提高农民群众的道德文化素质;根据条件,加强本区域的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环境条件。五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职能。要积极开展“三级联创”活动,创建“五个好”乡镇党委和农村党组织。

第5篇:乡镇强基办工作总结范文

注重责任上“联”,建立“三级联创”责任机制

(一)构筑“三级联创”责任主线,纵向联动三个“责任人”责任

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而“三级联创”是一个责任体系,关键在县委,重点在乡镇党委,基础在村党支部。在“三级联创”活动中,市委建立了县、区(市)委抓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责任制,明确县、区(市)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乡镇党委书记是直接责任人,村党支部书记是具体责任人。县、区(市)委与乡镇党委、乡镇党委与村党支部,层层签定目标责任书。把县、乡、村三级党组织和书记的责任联在一起,目标联在一起,任务联在一起,奖惩联在一起。建立了从领导班子整体到每个成员的责任体系,形成了从县委到乡镇党委、村党支部,从县委书记到乡镇党委书记、村党支部书记的三级责任主线。各县、区(市)委高度重视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从人力、财力和工作精力上加大了工作力度,做到了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县、区(市)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按照“全面负责、确定规划、组织实施、搞好协调”的责任要求,带头抓联创活动,做到有思路、有安排、有检查;定期召开基层党建工作例会,并经常深系点,调查研究,指导工作,帮助乡村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各县、区(市)委还充实和加强了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办公室的人员力量,抽调专人办公,并在经费上给予保证,有力地保证和推动了农村基层组织“三级联创”活动的开展,逐步形成了市、县、乡、村“四级联动”、上下互动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构筑“三级联创”责任网络,横向联动县级党员领导、县属部门、乡镇党委成员及站所责任

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涉及方方面面,相关部门必须齐抓共管,密切配合,一抓到底。我市继续坚持和完善了“领导干部帮村”、“机关部门包村”、“工作队驻村”等责任制度。县级党员领导干部带领县属部门、乡镇领导干部、乡镇站所负责人形成责任整体,定点帮扶一个乡镇,一个五好村,一个后进村,一包三年不变。县级党员领导干部主要帮助所联系的乡镇、村理清发展思路,找准发展路子。县属部门主要在人才、技术、资金、项目、信息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推动乡镇、村的经济发展。乡镇党委成员及站所工作人员每人挂包一个村,对创建工作进行具体的指导、帮助。各级各部门包乡帮村争创“五好”,不达“五好”不脱钩;包巩固包发展,不先进不脱钩,不达小康不结账,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好机制。通过集中捆绑投入和党建帮扶,极大地增强了基层组织的造血功能,农村经济发展速度明显加快,贫困村的发展意识和发展能力明显增强,一大批机关干部在帮扶工作中得到锻炼,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各级各部门的积极性已初步调动起来,营造了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的浓厚工作氛围。

注重措施上“联”,不断创新“三级联创”工作机制

(一)用典型带动,狠抓“示范带”建设,农村“两增一改”呈现良好发展势头

一是开展农村基层组织“示范带”创建活动,示范带动作用得到较好发挥。为了深化“三级联创”活动的内涵,建立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市委始终坚持“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把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放在经济发展的大格局中去思考,把党建的“三级联创”安排在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经济强县”、“经济强镇”、“经济强村”的经济发展带上,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考核、同步提高,逐步形成“让干部经常受教育,使农民长期得实惠”的长效机制。从2000年3月起,先后在全市选择各种类型的示范乡镇88个、示范村602个加以建设,其中市级“示范带”涉及7县22镇60个村,把余庆县作为先进县进行创建。四年多来,我市通过扶持、引导、帮助、服务、宣传等手段,用强村带弱村、大村带小村,以点带面,典型引路的办法,层层都建示范点、抓示范点、树示范点,在点上解决问题,在点上化解矛盾,在点上总结经验,培养树立了一批富于时代性、体现先进性、具有推广性的先进典型,达到了刺激一点、策应一片,辐射八方的目的。示范村各项工作都走在了全市前列,起到了示范带动作用。目前60个市级示范村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了2646元,集体经济10万元以上的有40个村,占总数的70%;拥有各种村属企业118家、驻村企业423家,每年向国家上缴各种税金6889万元。现在的示范村到处是发展创业的场面,到处有调产建设的项目,党心思上,政心思强,民心思富,干心思进,正以“跨越式”的发展展示农村的新风貌。“示范带”建设已深入到了部门机关,深入到了乡镇农村,深入到了广大干部群众心中,已成为我市党建工作中最明确的目标和各项工作的亮点。

二是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农民和村级集体经济实现增收,农村经济呈现出良好发展势头。市委坚持把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和村级集体经济收入作为“三级联创”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各县、区(市)结合实际,采取提供致富信息、办示范园区、建经济服务组织、对口帮扶等多种措施,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使全市农村经济发展步伐加快,农民收入普遍增加。2003年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1919元,比上年增加5.6%。全市有191个乡镇、904个村建立了示范服务基地,分别占总数的84%和48%。在提高农民收入的同时,各地还积极探索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子,努力壮大集体经济实力。目前,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速度加快,全市村级集体经济年纯收入1000元以上的村占行政村总数的98%以上,其中年纯收入5000元以上的村占50%左右。

三是积极组织引导群众改变村容村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进一步加快。在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三级联创”活动中,我们把改善村容村貌,建设农民新村,发展公益事业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注意用先进文化教肓农民,用致富技能武装农民,用现代文明塑造农民。各地以“五通三改三建”为切入点,普遍开展了“富在农家、学在农家、乐在农家、美在农家”的“四在农家”活动,使群众的生活质量明显提高,生存观念逐步改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进一步加快。同时,各级党组织注重加强村级办公阵地建设,村级办公条件得到了较大改善。2000年以来,全市共修建了160平方米以上的村办公楼924幢,已有1261个村实现了有公房办公,占行政村总数的66.7%。50%的村实现了“办公机关化和办公自动化”,村干部实行了8小时坐班制和挂牌上岗制。

(二)以上促下推动,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领导班子建设,农村干部整体素质有明显提高。

一是以转变乡镇干部作风入手,切实加强乡镇领导班子建设,使乡镇党委的“龙头”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各级党委采取切实措施,认真解决乡镇干部“走读、不安心、作风漂浮”三大问题。激发内在活力,增强争先创优的意识。市委组织部加大了对乡镇主要领导的管理力度,凡是乡镇“一把手”要求调整的,必须报市委组织部批准,保证了主要领导的相对稳定;凡在乡镇正职任职满10年的,经考核符合上报条件的,及时上报市委批准享受副县级待遇。目前,全市226个乡镇,一、二类乡镇达203个。党委班子成员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占75%,35岁以下的占38.5%;政府班子成员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占79.2%,35岁以下的占55.3%。班子结构进一步改善,战斗力和凝聚力进一步加强。基层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有了较大转变,全局观念、竞争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思路进一步拓宽,带领群众调整经济结构,发展农村经济的自觉性和本领有所增强。

二是以村级体制改革为契机,继续巩固和完善现行的村干部选人用人机制,切实解决广大农民最关注的经济发展缓慢、调产无方、治穷无策、致富无路等问题,进一步配齐配强村党组织书记。采取突破身份界限和行业界限,以“两推一选”的方法,把那些政治坚定,作风廉洁,享有威望,乐于奉献,群众拥护的能人选进村级领导班子。一些地方还采取下派国家干部到村任职,还通过竞争上岗产生村民组长,增强村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村级组织正在由“有人办事”向“有能人办大事”转变。绝大多数村都建立健全了村级配套组织。近几年来,全市共调整村支部书记1779人。全市支部书记平均年龄36.9岁,其中30岁以下的437名,占总数的23.2%;高中以上学历的1352名,占总数的71.7%,其中大专以上学历的911名,占总数的48.3%。村级后备干部平均每村已达5名以上,基本上每村都有1名以上中专学历的村干部。

(三)以下触上联动,积极探索党员发展和队伍管理的有效形式,党员队伍建设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一是把发展农民党员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认真做好农村发展党员工作,不断为党的队伍增添新鲜血液。全面贯彻“十六”字方针,重点做好在优秀青年中发展党员工作,不断改善党员队伍结构,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努力建设起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规模适度、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农村党员队伍不断扩大,整体素质有一定提高。2001年至2003年,全市共发展新党员20525名,其中,35岁以下占总数的73.5%;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占总数的65.8%,所有指标都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到2003年底,全市共有党员201043名,其中农民党员占总数的55.0%;35岁以下占总数的21.7%;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占总数的38.5%。

二是对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工作进行了一系列的探索,特别是在“严把入口、疏通出口”和先进性教育试点等方面,寻找到了一些有效的制度和办法。各地探索和建立了“三个培养”工作机制;红花岗区建立和完善了发展党员的“五个制度”;遵义县做到“四个严格”,坚持“七个不发展”,有效地防止了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违反组织原则、降低党员标准以及不按规定程序、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全市普遍开展了“无职党员设岗定责”,道真县开展了党员“十户代言人”、桐梓县推行了以“五学四议三帮”为主题的“党员活动日”制度,组织党员采取多种形式过组织生活,使支部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务川县开展以创“十星级”党员活动为载体的党员先进性教育,使党员党性不断增强,党员队伍更加纯洁。

三是大力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农村党员、干部整体素质有新提高。各县、区(市)认真落实“万名党员培训”计划,建立了党校、农广校为主,培训示范基地为辅的培训网络,采取内培与外出参观相结合,党校授课与实地操作相结合,搭建载体与选派年轻党员到示范村挂职等多种有效形式开展培训,贴近实际、讲求实效。仅去年,全市就举办各类培训班529期,培训党员2.3万人次。通过培训,农村党员干部政治素质、政策水平有一定提高,法制观念、市场意识、风险意识有所增强,带头发展农村经济和带领群众富裕的能力有所提高。

(四)上下配合互动,强化制度建设,增强了党的工作实效,为民办实事有新进展

一是建立完善农村党建工作制度,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各县乡党委都建立了定期研究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县乡两级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等制度,对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定期研究,定期检查,狠抓落实。红花岗区实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督办、动态管理等制度;余庆县实行部门和镇、村共创共建十包责任制;道真县实行“三包两挂一书”责任制;习水县对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实行卡片式管理等。

二是建立健全乡镇党委和村党支部建设的各项制度,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切实搞好镇务公开和村务公开,逐步推行了组务公开,积极引导干部和群众严格依法办事,按章行事,基层政治文明建设有了新起色。目前,全市227个乡镇全部推行了政务公开。村级组织在普遍推行村务公开的同时,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建立健全了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各项制度,通过各种途径广泛吸收村民参与各项事业管理,直接行使民利。现在,全市所有行政村全部实行了村务公开,60%的村民组实现了组务公开。通过政策法纪教育,对农村中存在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依照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进行了综合治理整顿,公开处理了一批违纪违法人员,解决了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

三是为民办实事取得新成果,农村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改善。通过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特别是通过农村党建“三级联创”活动的开展,干部受到教育,群众得到实惠。仅“三个代表”学教活动期间,就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问题28546个,为农民群众提供各类信息上万条,投入各种资金8000万元。较好地解决了群众行路难、用水难、用电难等问题。

注重目标上“联”,改进“三级联创”考核机制

(一)科学制定创建目标,实行联动考核

一是建立目标考核责任制。每年底,市、县、乡、村分别按照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目标,制定考核标准,从物质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党的建设、社会稳定等方面,逐级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任用干部、评先选优结合起来,奖优罚劣。

二是建立健全“三级联创”动态监控网络。实行“村党支部半年自查、乡镇党委普查、县委不定期抽查、市委年终交叉检查”的考核制度。在考核上注重“三个结合”,即:“自我考核”与“上下考核”结合、“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结合。

(二)以群众满意度为标准,实行干群互动考核

第6篇:乡镇强基办工作总结范文

一是乡镇安全生产监管人员毫无安全生产专业常识,到企业进行安全检查,查不出什么隐患。二是乡镇安全生产监管人员流动性较大,对安监业务还没有熟练,就或升职或调整到其他岗位了。三是乡镇干部人员少、事情多,县委县政府几十个部门的业务都能对应到乡镇政府一级,一人身兼数职,哪个部门盯得紧就给哪个部门干活,或者哪个部门的工作有利可图就给哪个部门干。四是平时不干工作,年终大张旗鼓造假补资料,应付综合考核。总之,责任不明,不知谁来干,不知干什么;业务能力低,不会管,管不好;责任心差,不想干,不愿干;无绩效考评,干好干坏一个样。

要想彻底扭转当前这种乡镇安全生产监管混乱局面,建议从以下方面入手:

一是以法治思维综合治理乡镇安全生产监管乱象。建议即将出台的《安全生产法实施条例》,对新《安全生产法》第八条规定,制定出配套实施的、既定性又定量的、有可操作性的相应条款。建议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在《安全生产法实施条例》出台之后,就乡镇安全生产监管条款进一步出台配套实施的操作性更强的相应具体规章,使得乡镇安全生产监管真正有法可依,杜绝基层推诿扯皮、职责不清的混乱局面。

二是推进乡镇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2014年4月,河北省人民政府出台了《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2014年11月在石家庄市栾城召开了河北省乡镇安全监管规范化现场会,总结推广了栾城“乡镇安全生产监管模式”经验,首先在全省48个重点乡镇重点培育创建,然后向全省所有乡镇推广。2015年5月底,河北省又在正定县召开现场会,目的就是尽快将乡镇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使其真正发挥作用。即从建立乡镇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固定监管人员、保障安监经费等入手,解决办公场所、办公设备、执法车辆等硬件设备设施,建立规章制度、工作台账,编写监管指南,完善责任制度等软件资料,形成一套程序化的监管模式。这些需要县财政、县组织人事部门等的大力支持,县安委办的业务指导和乡镇领导的高度重视。乡镇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人员、经费、办公场所、办公设备、执法装备及执法车辆等到位后,解决了“靠什么管、管什么”的问题,其余的就按照《监管指南》和各项制度规范化运行。所谓规范化运行,就是什么时间干什么、谁来干、怎么干、干到什么程度等问题,落实到位,实时形成记录,整理资料归档。规范化运行,是落实乡镇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关键所在,如培训、演练、会议、隐患排查等工作,必须实打实地干,及时如实记录、填写、汇总、归档,来不得半点虚假。

三是落实安全生产监管“五级五覆盖”责任体系。责任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灵魂,脱离落实责任的任何安全生产工作都是无稽之谈。乡镇、村(街道、居委会)最接地气,是责任体系的神经末梢,最了解基层企业的情况,具有任何监管部门不可替代的区位优势。按照规范化建设要求,将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分解到乡镇机关及站、所的每一位干部职工,分解到每一个村委会,做到监管全覆盖,责任无盲区;做到事事有人干,人人肩上有责任。需要强调的一点是,基层安监人员必须强化责任意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是我国安全发展战略的根本原则,是各级干部落实监管责任的灵魂,是我们履职尽责的基本要求。落实责任决不可打折,不能因乡镇工作繁杂而牢骚满腹、“安全监管工作不是我的事情”常挂嘴边,思想上存在问题就是最大的隐患,应从根本上解决“不愿管、不想管”的问题。

四是加强培训,定期考核,县安委办搞好“传帮带”。提高安监人员综合监管能力,是我们的终极目标。业务培训是提高安监人员能力的必由之路,通过对乡镇安监人员的定期培训,宣传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传播安全生产基本常识,传授安全生产技术知识,进而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拓宽安全生产知识面。县安委办建立业务、业绩考核制度,每半年对基层安监人员进行一次考核,将考核结果公布于众,并与年终综合考核挂钩,促使基层安监人员形成爱学习、乐钻研、善总结的良好习惯,逐步提升安监人员的基本素质和业务能力。县安委办人员到企业执法检查或业务监管时,让所在地乡镇安监人员,或具有相同监管行业的乡镇安监员一同参加,共同观摩监管执法,一线现场传授监管执法“经验”,现场指导业务,手把手搞好“传帮带”,突出解决基层安监员“不会管”的问题。

五是建立并完善委托执法机制。安全生产委托执法,目前尚存在一定的麻烦,还存在“执法就是罚款”的误区。孰不知,执法还包括罚款以外的很多内容;还存在履行简易程序进行小额罚款,难找法律依据的问题;以及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可能出现安监人员不作为或乱作为等问题。如果不委托执法,基层安监人员进企业检查,仅凭一张熟脸或自我介绍,名不正言不顺、不严肃,更不符合执法程序,如企业较起真来,拒绝检查就显得十分尴尬。实行委托执法后,严格培训,持证上岗,按照受委托事项规范执法检查,强化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做到自我约束。职责之内能管的事情要管好,管不了的事情履行上报或移交程序,做到履职不缺位;职责之外的事不强行执法,做到尽责不越位,避免导致不必要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严格安全生产委托执法程序,重点解决基层安监人员“名不正、不好管、管不好”的问题。

第7篇:乡镇强基办工作总结范文

根据《xxx关于xxxx年深化农村税费xx工作的通知》(x发[xxxx]xx号文件)、《xxx办公x关于坚决制止发生新的乡村债务有关问题的通知》(x办发[xxxx]xx号文件)、xx省农村税费改革办《关于完善乡镇财政体制,开展“乡财县管乡用”改革试点的意见》和省财政厅乡镇财政管理局《关于实施“乡财县管乡用”改革和乡镇财政财务管理信息化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和国务院、省、市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工作会议要求,在全省“对经济欠发达、自身财力无法满足需要的乡镇,可以实施县管乡用的统收统支体制,采取‘乡财县管乡用’的方式”。现全省已有xx个县市实行了“乡财县管乡用”管理方式,省财政厅在xx市xx县试点很成功,并要求2006年经济不发达的县市全面推行。我县属于推行“乡财县管乡用”之列,现将我县实施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工作情况向各位领导汇报:

一、实行“乡财县管乡用”管理方式的重大意义。

实行“乡财县管乡用”管理是解决乡镇“人员太多、收入太少、债务太重(目前乡镇债务xxxx多万元,乡镇负债面达xxx%)、支出太乱”等问题的较好方式,对规范乡镇收支行为,促进乡镇依法组织收入,确保乡镇基本需要,缓解乡镇财政困难,保障乡镇重点支出,防范和化解乡镇债务风险,维护农村基层政权和社会政治的稳定,促进农村经济与社会事业的健康和谐发展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

二、实行“乡财县管乡用”管理方式的主要内容。

“乡财县管乡用”管理方式的主要内容是实行“五统、一管、一审”。即“核算统一、账户统设、工资统发、采购统办、票据统管、网络管理、乡镇举债县级审批”。

(一)核算统一。乡镇财政全面实行“两无一统、综合预算”,即由乡镇人民政府机关统一设立会计和出纳岗位,乡镇人民政府所属机构(七所八站)一律无会计和出纳岗位,以乡镇人民政府机关为会计核算主体实行统一核算,乡镇财政所有收入均在乡镇财政总预算会计中综合反映。乡镇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统一由县乡镇财政管理局乡镇财政管理股。

(二)账户统设。取消乡镇人民政府及所属机构在各金融机构的所有账户,由县乡镇财政管理局乡镇财政管理股在县城金融机构开设总预算会计的县级“结算专户”,在各乡镇金,融机构统一开设乡级“结算专户”,将乡镇原来的“基本经费户”作为各乡镇人民政府单位会计“支出户”。乡镇所有预算内外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全部缴入“结算专户”。“支出专户”只能接受来自“结算专户”的拨款。

(三)工资统发。继续实行乡镇干部工资县级统发制度,对乡镇机关全额编制人员工资、社保缴费等由县国库每月拨入财政工资统发户和机关社保局直接计入个人账户。

(四)采购统办。乡镇各项大额采购支出,按照x财采购[xxxx]xx号文件规定,参照县直单位执行。由乡镇提出申请和计划,经乡镇财政管理股按照预算计划审核后,交县采购办集中统一办理,采购资金由乡镇财政管理股直接拨付给供应商或服务商。

(五)票据统管。

1、乡镇所使用的票据在非税收入管理局统一领取,各乡镇必须确定专人负责票据的领取、发放、保管及核销工作。

2、乡镇领用的票据只限于乡镇财政供给单位和乡镇范围内的农村中小学校、卫生院使用,其他“三权”在上的单位不得在乡镇领取票据。

3、对票据实行“缴旧领新、限量领用、专人管理、当年结清”制度,并做到票单同行,即非税收入管理局凭银行缴款单核销收费票据。

(六)实行乡镇举债县级审批制度。乡镇原有的债权债务要按债权债务的发生时间、形成原因、资金来源、约定利率、还本付息等情况,逐一清理核实,建立台帐,制定消赤减债计划报县财政局备案。严格控制新增债务,原则上乡镇不得再有新增债务,如因特殊情况需要举债的,要实行县级审批制度,呈报分管财贸的县领导审批。

(七)信息化网络管理。全面建立乡镇财税管理信息化网络,县乡镇财政管理局设立网络服务器,乡镇财政所设立网络工作站。县乡财政依托公网,以固定ip方式组网连接,乡镇财政会计业务全部在县局服务器上保存,实现信息共享。通过信息化网络,实现财政资金网上远程申报、审批,数据网络汇总,资金运行网上监管,会计核算电算化。

三、实行“乡财县管乡用”的基本原则。

坚持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权、资金所有权、资金使用权、资金审批权、乡镇债权债务关系”等五权不变和继续实行一级政府、一级财政的原则,由县财政直接管理并监督乡镇财政的收支。

(一)一级政府、一级财政的原则。实行新的乡镇财政管理方式后,对乡镇政府仍实行“一级政府、一级财政”的统收统支财政管理体制。

(二)预算管理权不变原则。按照《预算法》规定,继续实行一级政府、一级预算。县级财政部门按有关政策,明确乡镇财政预算安排顺序和重点,提出乡镇财政预算安排的指导意见;乡镇政府根据县级财政部门提出的指导意见,编制本级预算草案报县级财政部门审核后,按《预算法》规定的程序报批。在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的预算调整方案,经乡镇人大审查和批准后报县级财政部门备案;调整数额较大的,必须向县级人民政府报告,待批准后方可执行。

(三)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不变的原则。实行乡镇财政资金的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与管理权、监督权相分离,县财政直接管理并监督乡镇财政资金,乡镇财政资金的所有权、使用权归乡镇,资金结余归乡镇所有,县财政不集中、不平调。属于乡镇财权和事权范围内的支出,仍由乡镇按规定的程序审批。

(四)债权债务关系不变原则。乡镇的债权、债务仍由各乡镇享有和承担。

四、“乡财县管乡用”管理机构和岗位设置。

(一)县乡镇财政管理局乡镇财政管理股对乡镇财政所“乡财县管乡用”全面工作实施管理监督。乡镇财政预算会计业务统一由乡镇财政管理股核算。乡镇财政管理股全面乡镇财政预算会计业务,负责乡镇财务报帐审核事宜。主要职责:参与和指导乡镇财政综合预算的编制,监督预算的执行,及时拨付预算内、外及其他各项财政资金,准确记录各项财政业务,按时与有关部门和乡镇进行对帐,按月编制会计报表,按时审核乡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办理乡镇财政收支结算,审核和监督乡镇政府单位会计的支出核算,及时指出乡镇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反馈给乡镇,并按月向县财政部门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二)乡镇财政所负责乡镇预决算的编制,办理各项收支结算和对帐、报帐工作。各乡镇财政所设财政所长、财政结算会计(预算会计)、政府单位会计、出纳、财税信息网络管理员、票证管理员岗位。各岗位可以按照规定交叉任职,但必须健全稽核和内部控制制度,财政所长不得兼职政府单位会计、出纳岗位;财政结算会计不得兼任政府单位会计;财政结算会计、政府单位会计不得兼职出纳员;政府单位会计不能兼管票证。

财政所长负责财政所日常工作的管理,财政预算编制、执行,按县财政局授权审核、监督乡镇财政收支;财政结算会计负责乡镇财政预决算编制和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办理与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及县财政局的结算和对账,负责非税收入执收管理系统收入数据的录入,打印总预算会计拨款凭证,登记会计账薄,编制会计报表,按月编制乡镇财政用款计划,办理乡镇人民政府经费支出的请拨,负责向乡镇有关领导提供乡镇总预算会计报表,负责乡镇财政票据的领取和缴销,监督乡镇财政收入的及时足额入库,办理乡镇财政年终决算;政府单位会计负责乡镇人民政府机关支出专户的会计核算,按规定用途支付乡镇人民政府机关日常经费,按月提出乡镇日常经费支出计划报财政结算会计;出纳负责乡镇人民政府及所属部门的现金收付、缴存及日常报帐工作,按规定保管备用金,及时登记乡镇现金日记帐;财税信息网络管理员负责微机网络系统的维护、管理与使用,涉农补贴资金基础资料的录入;票证专管员负责乡镇所有收费票据的领取、发放和缴销。

五、具体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改革的顺利实施,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县里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常务副县长为副组长,政府办、纪检监察、财政、人事、审计、人民银行的主要领导为成员的“xx县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由县财政局长任主任,相关副局长任副主任,各业务股室负责人为成员。

(二)制订切实可行的县对乡镇的统收统支财政管理体制,充分调动乡镇人民政府当家理财和财源建设的积极性。根据乡镇的实际情况,对原来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进行相应调整,从确保乡镇基本运转、有利化解乡镇财政债务,调动乡镇理财积极性等方面制定新的统收统支乡镇财政管理体制。

(三)规范乡镇财政收支管理。按照收支两条线的原则,规范乡镇收支行为。根据乡镇财政收支规模和实际情况,明确乡镇支出范围,统一和规划各项开支标准,完善财务审批程序。

(四)清理乡镇财政供给人员。严格乡镇编制管理,,严禁超编进人,严禁在编制外使用人员,属于清理清退范围的各类超编人员、不在编人员和自聘人员财政不供给经费。

(五)加强债权债务的管理。乡镇的债权债务要根据本乡镇的实际作出消赤减债计划,安排资金用于偿还债务。坚决制止乡镇村发生新的债务,乡镇人民政府和各部门一律不准为经济活动提供贷款担保。乡镇人民政府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一律不得举债搞建设、上项目或发放各种津补贴。凡违反规定以政府名义提供贷款担保形成新的债务的,严格实行“谁签字,谁负责”,由签字人和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偿还。建立化解乡镇人民政府、村债务目标管理和考核机制,把制止新债、化解旧债作为考核乡镇、村干部任期目标和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在新的债务化解之前,乡镇党政府主要负责人不得提拨重用,不准异地任职。乡镇的债权要及时清收,制订切实可行的回收计划,加大回收力度,回收的资金原则上要用于偿还债务。

六、工作步骤

(一)制订“统收统支乡财县管乡用”暂行管理办法。依据我县今年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在学习和考察外地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制定适合我县实际情况的实施方案及具体管理办法。

(二)清理乡镇资产工作

1、清理乡镇资产、账户、票据。清理乡镇银行账户、票据和现有资产,取消乡镇银行账户,缴销乡镇收入票据;账户的设立和票据的领用按有关规定重新办理。

2、清理乡镇债权债务,对现有债务进行逐一登记造册报县财政备案。

(三)完善网络建设,进入实施阶段。确定乡镇财政所人员岗位和职责,开设新的乡镇账户,完善县乡计算机网络,组织人员培训,按有关规定和业务操作规程的要求实施对乡镇财政收支的核算管理。

七、实施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思想。“乡财县管乡用”财政管理方式改革是我县国库集中支付向乡镇的延伸,是我县实行新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加强乡镇财政管理,确保基层政权和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举措。各乡镇领导要进一步提高对“乡财县管乡用”改革工作的认识和理解,积极主动配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以保证改革的顺利实施。

(二)严明改革纪律。各乡镇必须规范操作程序,自觉接受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的检查监督。不准私分集体财产、滥发钱物,不准擅自开设银行账户(含存折户)、私设小金库,不准使用非正规票据、坐支收入,否则一经发现,将严格追究乡镇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并将在体制结算中划扣违纪金额。

(三)调整乡镇财政所职能。农业税免征以后,乡镇财政所的主要工作应从组织农税收入转变到资金管理和非税收入管理上来。要集中精力做好“乡财县管乡用”的收支结算和对账、报账及机关财务会计核算工作,进一步规范乡镇财政财务收支管理。做好粮食直补、良种补贴、退耕还林补助等直接补给农民的各项资金和补贴的发放工作,加大服务“三农”的工作力度。同时要大力推进“村账乡管”工作,强化村级财务管理。

(四)加强部门协作,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1、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内部机构,明确职责,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同时要合理分配人员,理顺业务关系,强化服务意识,以适应改革的需要。

2、人事、编制部门要加强对乡镇财政供给人员的编制管理,督促乡镇清理,清退超编人员。

3、审计部门要加强对乡镇财务审计监督,加大经济责任审计和专项资金的审计力度。

4、县人民银行要加强对乡镇银行账户的管理,并监督其他金融机构及时划转各项资金,确保各项财政收入及时入库、财政资金及时到位。同时,完善金融机构开户许可证制度,对各金融机构违规开设银行账户的行为要严肃查处。

5、纪检、监察部门要监督乡镇严格执行“乡财县管乡用”有关制度,对违反财经纪律行为要坚决予以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八、建议与要求

(一)为了适应农村税费改革后农税机构转变的需要,随着乡镇财政管理方式的改革,省财政厅农税局经省编委批准已更名为“xx省财政厅乡镇财政管理处(加挂xx省契税、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局的牌子)。”并要求各市(州)、县(市、区)农税局统一更名为“××市(州)、县(市、区)乡镇财政管理局,加挂××市(州)、县(市、区)契税、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局的牌子”。为了工作需要,恳请县人民政府、县编委迅速批复县农税局更名请示。

第8篇:乡镇强基办工作总结范文

乡镇维稳上半年工作总结范文一

20xx年上半年我乡综治、维稳各项工作在县政法委、综治办、维稳办及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建立和谐社会为导向,以创建平安乡镇为目标,立足全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战略决策,牢固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求真务实,励精图治,扎实推进,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现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夯实基础

(一)强化领导。为确保全乡综治、维稳工作取得较好成效,我乡以平安创建为依托,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把不稳定因素坚决消灭在萌芽状态。乡党委、政府将维稳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下发了进一步深化全乡平安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成立了综治工作、平安建设工作及维稳工作的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党政办、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具体指导全乡的维稳工作,明确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谁主管、谁负责”的领导工作责任制,在此基础上还建立了党政班子成员挂点维稳工作制度:各单位及村相应组建了维稳领导小组,各村委会均设有调解委员会、治安巡逻队,人员固定、责任明确、强化了综治、维稳工作中的组织协调力度,形成了一级带一级、一级促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落实责任。按照全乡综治、维稳工作总体目标和要求,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责任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一个单位和

具体负责人,在全乡范围内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同3个村、驻乡机关签订综治工作目标责任书、维稳目标责任书,在实行责任制的基础上,严格责任究查制度,努力营造了政法综治、维稳工作党委政府主导,驻乡机关、各村组既各司其职又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齐抓共管。加大协调力度,充分发挥警务室、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的职能作用,突出公安干警、信访综治人员在维稳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加大培训力度,对全乡各村治保会主任、治安联防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提高业务人员的统防、技防水平。围绕乡党委、政府创建平安乡镇的思路,3村委会广泛动员、认真宣传、制定工作方案。

(四)保障经费。将综治、维稳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提供坚实有力的后勤保障。

二、强化措施,整体推进

(一)排查矛盾、查找问题。整合信访办、司法所、警务室、综治办、联防队政法资源,对全乡矛盾隐患、治安隐患、安全隐患、民间矛盾纠纷进行经常性排查。乡、村、组三级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层层建立台帐,逐渐落实办理,实行半月一报告制。上半年共排查梳理各类矛盾纠纷25起,调解成功率达90%,成功调处了一起长达18年的企业拖欠农户公路建设补偿及民工工资矛盾纠纷。并对一部分根源深、影响大的矛盾加大力度进行了集中调处,杜绝了矛盾上交现象,有力确保了农村基层大局稳定,巩固了全乡的稳定成果。

(二)规范调处,化解矛盾。由信访办、司法所、派出所、综治办负责,坚持每月一次矛盾纠纷调处协调会议制度,每月排

查一次热点难点问题,争取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做到问题不上交,责任不推委,矛盾不激化。

(三)加大宣传、送法下村、预防犯罪、减少危害。围绕我乡普法依法治理规划,认真组织开展好送法下村、法律宣讲进校园活动,提供满意的法律服务、法律咨询和法律宣传,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和学生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法律意识。加强普法宣传工作,利用3.15、3.8、6.1等特殊日期针对性的开展宣传教育,上半年我乡共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制作法制宣传专栏9期,制作标语3幅。

(四)做好对刑满释放人员、解除劳教人员的帮教工作。乡上专门成立了刑释解教人员安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全乡3个村委会都落实了帮教责任人。在工作中采取亲情帮教、结队帮教等方法,通过多渠道帮助他们寻找工作出路,鼓励他们自谋职业,走勤劳致富的道路。对生活确有困难的,帮助其度过难关,树立重新做人的信心,防止这些人走回头路,减少重新犯罪现象的产生。

(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深入开展。对明礼小学配备了法制副校长,并充分发挥作用,开设法制、道德课程、增强青少年的法制观念,大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防范网络,共同防止青少年违法犯罪,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好基础性工作。

(六)高度重视安全工作。为有效的防止和遏止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把安全生产的各项要求和措施落实到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力度,深入开展“三点整治”、交通安全、医疗卫生和食品安

全的方面的专项整治,坚决杜绝因管理不力导致的重大治安事故。

三、构筑体系、完善制度

构筑有效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基层组织队伍建设是政法综治、维稳工作至关重要的一个方面,也是我乡工作的一个重点。年初,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就提出了明确要求,切实加强基层组织队伍建设,完善群防群治网络,着力构筑严密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另外,还协同派出所、司法所开展了有关治安防护、人民调解等有关业务法规知识的培训和学习,起到了明显效果。通过努力,全乡综治基层组织得到了进一步完善,制度结构得到了进一步优化,人员得到了进一步充实,作用得到了更加充分的发挥,逐步形成了以点带面、合面成网的基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为维护基层的稳定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正常秩序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总体而言,今年上半年明礼乡政法综治、维稳各项工作在县政法委、综治办、维稳办的正确领导下,驻乡机关、各村组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下顺利开展,富有成效,也为今后的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在取得收获的同时,我们仍将正视当前面临的形势和处境,克服困难,稳步推进,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增强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为构建平安、稳定、和谐明礼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乡镇维稳上半年工作总结范文二

本人担任XXXX镇党委副书记,协助党委书记,分管综治、维稳、司法、公安派出所等工作,即将届满之际,回顾五年来的学习、生活、工作,感受到领导的关心,体会到同事同仁的同心,回味到干部群众的热心,在这良好的创业氛围里,本人坚持结合实际,与时俱进,针对不足,务实创新,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部门的指导下,我所分管综治维稳工作取得一定成绩,具体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保障措施

1、镇党委政府把综治维稳工作纳入我镇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制定了综治工作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阶段性工作重点,并与经济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评。

2、今年镇党委调整充实了综治委、平安建设领导小组、维稳领导小组、并设立了综治维稳办公室,村设立了综治维稳工作站,自然村组,建立了综治维稳工作组和治安中心户长,形成了全镇四级维稳综治平安建设组织体系。

3、细化工作责任。把目标管理职责具体量化,层层分解,逐级签定综治目标管理责任书,将综治工作成效作为干部政绩评判,考核奖惩的重要指标和依据。

4、落实经费保障。近年来我镇累计投入综治经费5万余元,对镇、村综治工作进行了规范化建设,更新综治组织网络图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了机构健全,阵地加强,业务规范,综治工作经费得到保障。

二、加强力量整合,做好平台建设

为整合镇综治部门力量,实现基层综治工作由散到合的转变,真正做到基层综治工作有人管,能管好。我镇成立了综治维稳工作中心,制定了以联调,联防、联勤、联治、联创为主要内容的“五联”工作机制,强化管理、规范运作,确保了高效,有序运行。维稳工作中心有三大职权:一是矛盾纠纷调处调度权,对于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相关村、职能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必须服从综治综治工作中心调度,及时参加协调处理,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二是交办任务督查权,对于综治工作中心分流指派的案件和交办的工作任务,有关村、职能单位要自觉接受中心的督查,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并写出书面报告结果。否则中心有权建议党委、政府和上级综治部门实行领导责任追究直至一票否决,三是应急处置指挥权,完善了突发公共事件和自然灾害应急处置预案,在发生突发性事件时,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指挥有关职能部门进行妥善处理,综治工作中心在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工作中,按照“分级负责,归口调处”的要求,实行统一受理,统一分流,统一协调,统一督办,统一反馈,综合运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等手段进行疏导化解,确保矛盾不上交,问题不扩大,矛盾不激化,切实做到件件有反馈,事事有着落。初步形成了“各尽其职,协同配合,快捷高效,方便群众”的综治新格局。

三、狠抓基础工作,深化平安建设

一是持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我镇适时开展了安全排查治理,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等专项行动;二是不断加大社会治安防控力度,我镇建立了三级治安防范网络,三级预警机制,三级治安信息网络,形成了专业队伍,行政力量,社会资源和人民群众共同参与的防控体系,全镇治安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今年以来全镇无一起重大恶性案件发生。三是坚持依法规范信访工作秩序,标本兼治,规范运作,畅通渠道,建立基层信访工作平台。我镇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21件,目前已全部办结,四是精心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进一步健全我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组织网络,形成“党政挂帅,综治协调,部门联动,各方参与”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

四、创新工作机制,推动综治工作科学发展

近年来,我们在落实好综治各项措施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新路子,锐意进取,使基层综治工作充满活力,首先,包村“干、警”在所包村实行三个公开,公开个人信息,公开监督电话,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实现与群众“零距离”沟通,及时将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反映给各级领导,并及时向群众反馈处理意见,变群众“上访”领导为“干、警”联手下访群众,使原来的“被动”接访,变为“主动”查访既查请了问题,又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使全镇重复上访,越级上访,集体上访事件大幅度减少;二是创建“治安中心户长”制,筑牢第一每道维稳防线,在每个村民小组选聘一名或几名有威信的村民为中心户长,在村级综治维稳工作站的领导下,负责本辖区的联调、联防、联治、联创;三是加强农村技防建设,提高防范能力。提高了干群、警民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提高了群众的安全感和治安满意率,达到了“人防、物防、技防”的有机统一,有力地促进了全镇社会治安稳定。

总之,一年来,我们虽然在综治维稳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和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我们决心在下一步的工作中,认真总结经验,找出差距,分析新形势,研究新问题,探索新方法,使我镇综治维稳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乡镇维稳上半年工作总结范文三

今年以来,安阳镇综治、维稳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政法委的悉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牢固树立“大平安、大稳定”的发展意识,着眼于“富裕安阳、和谐安阳、平安安阳”的发展目标,把社会治安综治维稳作为经济和社会发展“保驾护航”的治镇措施来抓,全镇社会治安保持了稳定祥和的良好局面,为我镇移民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了良好环境,有力地推动经济社会建设健康、协调发展。现将我镇201x年上半年综治维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综治维稳工作有序开展

1、加强组织领导。我镇根据上级最新综治文件精神及时调整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人员,由镇党委书记张浩同志任主任,镇长刘富银同志为第一副主任,党委副书记吴平同志任副主任,纪检委副书记赵霖任综治办主任,同时将中学、小学校长吸收进综治委,分管领导随人事变动作了相应调整。各村、各单位也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综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社会治安综治维稳工作领导。在每周一召开的干部例会上,综治工作被列为重要的议事日程,以引起领导干部的足够重视。

2、强化工作职责。年初,我镇将县上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层层分解到各村、各部门,同23个行政村和所有镇直单位签定了责任书,作为年终考核奖惩的依据。对因工作不力导致发生重大刑事案件、群体性事件、治安灾害事件的单位和行政村,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对相关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

二、健全机构,完善机制,为抓好综治维稳工作提供保障

1、完善综治办建设。综治办配备一名专职副主任,新吸收一名年轻后备干部进综治办。同时按照“抓基层、夯基础、促创新、保稳定”的工作思路,有效整合综治办、信访办、司法所、派出所、纪委等方面力量,建立综治联创机制,平安建设和维护稳定工作实现质的飞跃。

2、加强巡逻队建设。我镇现有巡逻队1支共16人,由镇干部、派出所民警、镇直单位工作人员组成。巡逻队分成四组采用轮流不间断方式,对镇街道、集贸市场、校园周边等重点部位进行防控。其日常管理由镇综治办负责,主要任务是在镇党委、政府领导和公安派出所指导下,预防和制止、治理违法犯罪,维护镇治安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免受侵害,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3、加强综治阵地建设。全面规范了全镇23个行政村综治活动阵地,做到了有牌子、有场所、有制度、有档案,特别对综治档案进行了规范,真正达到了“活动记载准确,动向管理到位,各种档案齐全”的要求。

4、加强农村警务室建设。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村警务室的建设,全力推进此项工作的开展。以安阳、李营村农村警务室为试点,逐步推动全镇其他行政村警务室的建设。

三、突出重点,标本兼治,深入推进平安创建工作

为了使平安创建活动深入到每家每户,深入到人人心中。镇党委采取了多项举措,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规范台帐、抓好内部建设。在综合治理工作中,我镇把台帐规范为6类,由镇综治办统一购置台帐,制订制度牌子,配置给各村、各单位,以抓检查、督促制度上墙,抓培训、规范台帐建设,抓典型、培育示范单位和样板入手,组织人员对各村各单位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指导,并举办了一期治调主任、内保主任培训班,在每月25日的综治例会日中,实行集中填写台帐,从而使我镇台帐填写水平大幅提高,内部管理更加完善。

二是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的重点整治工作。镇综治办将排查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问题作为“严打”整治斗争的重要工作,坚持滚动排查,滚动整治,并严格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积极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实现整治一片,巩固一处,安定一方的目标。今年,经过镇综治办积极争取,全镇五所完小以上学校均安装了电子眼,加强了对校园的安全管理。

三是认真做好综治宣传月工作。在三月份的综治宣传月中,在全镇发放安全知识宣传手册2000余本,张贴标语200余幅,对23个村统一制作了宣传粘板,在居峪村制作1个大型宣传栏,在龙门、王庄、细峪三个片设置了固定宣传栏3个,营造了浓厚的干群互动创平安氛围。在有农村党员远程教育中心的村还组织了党员干部观看法制电影,做到了综治宣传进村、入户、到人,提高了广大干群“维护治安、人人有责”的思想认识,促进了综治工作措施的全面落实,在全镇范围内营造了学法、用法、知法、守法、护法的良好氛围。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宣传教育和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四、加强协调,强化措施,大力维护社会稳定

为维护社会稳定,我镇加大了对社会矛盾纠纷的排查和调处力度。今年上半年,我镇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0起,其中,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收到14起,成功调处14起,没有一起矛盾纠纷因排查调处不及时而引发群体性事件和越级上访事件,继续保持了“四无乡镇”荣誉。具体做法是:

1、上下联动,加强协调。健全了党政领导挂帅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络,调整了党委副职牵头的督办指导组,有关部门和村级治调组织为主的一线工作队,形成“党政挂帅、综治协调、部门联动、依托基层、干群参与”的工作格局。

2、健全机制,及时反馈。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机制和上报机制,村级“三天一排查”,乡镇“一周一排查”,严格执行“急事急报、大事快报、无事零报、月底必报、逐级上报”的“五报”制度。

3、创新载体,普及法律。一是认真做好学校法制教育工作。利用专栏、墙报、校刊开展了各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为学生讲授《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使广大中小学生提高了法律意识,增强了法制观念。二是积极搞好“五五普法”宣传。针对当前农村土地流转,山林权归属,承包合同纠纷日益增多,我们以“五五普法”为契机,召开了动员大会,对辅导员进行了培训,组织综治办、司法工作人员进村入户宣传,分发普法读本,引导群众自觉学法、懂法、用法,以法律知识规范自身行为,维护自身利益。

回顾上半年的政法综治工作,我们尽管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不足之处仍有很多,主要体现在以下四点:一是法律宣传不够深入,群众法律意识仍然不高;二是安全整治仍有死角,主要是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一时难以根治;三是群防群治作用没有充分发挥,一些隐患不能及时排查到位;四是少数干部作风不实,工作流于形式,导致监管不严,工作落实不够。针对这些问题,在下半年中,我们将以“五五”普法为契机,组织全体干部深入宣传法律知识,强化干部作风建设,加强工作督办力度,不断完善奖惩机制,使广大干部能沉下身来,主动排查矛盾隐患,积极发挥群防群治作用,努力推进我镇的“平安安阳”建设,为安阳经济发展添加保驾护航的“稳定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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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顶层设计,明确职责定位。乡镇政府在我国五级管理体制中地位特殊,概括来讲,它具备服务前沿、管理首站和执法一线的特征。围绕上述职责定位,东营市在深化改革中加强顶层设计,明确工作重点。一是突出“便民性”。在推动试点强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要求大王镇及其他9个市级试点强镇整合优化服务资源,将审批窗口统一入驻便民服务大厅,实现了“一站式”服务。二是体现“规范化”。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全省较早编制完成了乡镇(街道)“权责清单”,进一步规范基层权力运行,厘清县乡职责边界,初步转变了乡镇政府“权责不对等”“有责无权”的现状。三是强化“管控力”。根据新形势下基层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监管的需要,在乡镇机构改革中,重点加强相关领域监管和执法力量,推进综合执法平台建设,有力提高了基层安全监管水平。

(二)理顺县乡关系,形成管理合力。一是下放县级管理权限。根据试点强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有关要求,组织县区通过委托、授权和服务前移等方式,集中下放了一批基层建设发展亟需的管理权限。截至目前,东营市5个县区共下放试点强镇县级管理权限1100多项。二是加强派驻机构管理。按照2010年乡镇机构改革精神,进一步完善了乡镇与派驻机构相互支持、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对派驻机构的考核实行条块结合、以乡镇为主,其主要负责人的任免需事先征得乡镇党委同意。三是完善一线执法配合。结合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各县区在组建综合性执法队伍的基础上,统一向乡镇派驻了执法中队。乡镇综合执法办公室作为基层执法平台,负责统一协调调度区域内执法力量,与派驻执法中队进行联合执法,切实加强了基层管控合力。

(三)优化组织结构,提高运行效率。一是规范机构设置。根据乡镇机构改革有关要求,对乡镇党政工作机构、事业单位设置进行了统一规范,有效改变了“七站八所”的混乱格局,乡镇机构设置更为精干高效。根据基层管理服务实际,对乡镇党委、政府工作机构进行综合设置,部分乡镇(街道)与省级经济开发^实行“镇区一体”管理模式,切实减少了管理层级,提高了服务效率。二是科学核定编制。按照省定标准,综合考虑乡镇总人口、财政总收入、行政区域面积等因素,在对乡镇进行分类的基础上,科学核定了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三是完善职能配置。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基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了乡镇人大、政协工作力量,完善了建设工程质量、道路交通安全等监管职责,乡镇政府职能配置更为科学合理。

二、存在问题

通过上述改革,乡镇政府职责定位更为清晰,机构设置更为科学,管理服务更为高效。但改革成效并不能掩盖基层存在的矛盾和问题,通过近几年的改革实践,目前乡镇行政管理体制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一)职责定位与功能发挥不相符。一是服务型“小政府”定位与基层发展实际存在偏差。从管理理念上来讲,打造服务型小政府,符合基层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方向。但目前对东营市大部分乡镇来讲,人口分布、社会结构以及城镇化水平暂未发展到一定水平,农村人口迁移、社会结构变化和城镇化快速推进带来的矛盾和问题,与基层加快经济发展、保护生态环境、维持社会稳定等任务交织在一起,构成了乡镇一级政府面对的普遍格局。在此情况下,如果忽略基层对“管控力”的需要,简单用先进国家或地区的“扁平化”“小政府”模式设计乡镇管理机构,难免会出现“小马拉大车”的现象。二是街道办事处职责定位不清晰。虽然乡镇政府与街道办事处同处社会管理服务的基础层级,但从本质上来讲,两者应有不同的职责定位。乡镇政府应侧重于服务“三农”建设和推进区域化小城市发展,街道办事处则更应侧重于城市生活环境管理和社区公共服务提供;与之相对,乡镇、街道的管理机构就应该体现出各自的职能特色。当然,有些刚刚由乡镇调整为街道的地区,其管理机构可暂参照乡镇政府进行职责定位。但从长远来看,根据管理服务的环境和对象不同,对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职责、机构进行区别定位、科学设置,更有利于基层经济社会的发展。

(二)机构设置与实际运行不相符。一是工作开展不按机构设置运行。前期改革我们对乡镇党政工作机构、事业单位进行了优化调整,如果从规范机构设置、整合管理资源角度来看,改革是非常必要的,而且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实际工作运行中,这种多条块的整合却存在一定问题,例如乡镇一个党政办公室往往要根据工作需要加挂应急管理办公室、人大办公室、政协委员联络室等3-4块牌子,这样的设置虽然将职责整合到了一个机构,但相关工作开展却还是相对独立的;如此一来,“大部门”式的设置反而不利于实际工作的开展,部分乡镇为了便于工作,仍然按照先前“七站八所”式进行分工和工作,现行机构设置实际上成了摆设。二是机构设置缺乏弹性。乡镇政府机构改革实行的限额管理虽然也为基层预留了一定空间,但4-5个机构限额相对一个行政层级来讲,确实非常有限。这导致了很多对基层经济社会发展非常重要的职能无法体现在机构设置上,例如,碍于机构个数限制,很多经济发达、企业较多的乡镇无法设置专门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这为基层经济发展和企业服务带来了诸多不便。

(三)人员编制与管理任务不相符。一是总量不足。从减少管理层级、推行社会自治角度来讲,为乡镇核定少而精的编制是合理的。但从当前基层管理的实际来看,受历史和社会发展阶段的影响,精细化、点对点服务可能更加符合广大农民和群众的习惯;加之,目前扶贫、应急、拆迁、维稳等工作,更是需要大量人员力量深入一线、走村入户;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乡镇的人员编制仍是7年前机构改革时根据当时的经济社会情况核定的,这些编制除去领导职数占用的,分到各口的多则十几个、少则几个,根本无法满足实际工作需要。二是结构性缺编。随着新型城镇化建设的不断深入,人民群众对基层政府的要求逐渐从解决温饱、提高收入向服务高效、环境优美以及治安有序等转变,乡镇政府面临的监管压力越来越大。虽然,我们在环保体制改革、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中也试图通过派驻或划片执法的形式解决这一问题,但总的来讲效果不够理想。例如安全生产领域,广饶县大王镇拥有驻地企业近300家,这么大的监管基数,仅靠派驻执法难以满足需求;然而,目前乡镇的行政编制十分紧缺,不得已使用的大量事业和临时人员,又没有合法身份和执法资质,这为基层安全监管带来了很多问题,同时也埋下了不少隐患。

(四)下放权限与实际需求不相符。一是存在选择性放权问题。近年来,按照扩权强镇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工作要求,各县区通过委托、授权等方式,确实下放了不少权限。但目前来看,由于基层政府话语权不足,在下放权限过程中,个别县区直部门存在选择性放权问题。例如,部分县区将“境外投资项目的初审”“总投资5000万美元及以下的鼓励类、允许类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增资、合同章程及其变更事项的初审权”等权限下放到乡镇,这些权限在县区直层面也很少被使用,放到基层实际上就成为了“僵尸权限”;相对而言,乡镇建设发展亟需的城市管理、安全监管、规划建设方面的权限却没有得到及时下放,这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扩权强镇的效果。二是存在放权不放人问题。乡镇对部分管理权限有需求,同时也对权限行使的各类人才有需求。但在实际放权过程中,部分县区直部门却出现了“甩包袱”现象,将那些责多利少、程序繁杂的事项下放给基层,下放权限的同时又不下放人员,这不仅导致了乡镇人员编制更为紧张,而且也使原本设计规范的程序增添了环节,为基层群众办事带来了麻烦。

三、几点建议

(一)放宽机构设置限额,探索推行N+X模式。综合考虑乡镇发展阶段的差异和管理服务职能的不断扩大,建议:适当放宽乡镇党政工作机构设置限额,探索实施必设机构(N)+特色机构(X)模式,赋予地方更多管理自,以满足基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二)重新核定人员编制,满足事业发展需求。随着新型城镇化和“三农”建设的深入推进,乡镇政府的管理内容、服务对象和工作重点均发生了较大变化,建议:根据基层发展实际,按照中央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最新精神,调整优化指标体系,重新核定乡镇人员编制,进一步优化基层编制资源配置。

(三)扩大下放权限范围,提高基层服务水平。根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满足乡镇发展需求,建议:一是在前期扩权强镇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将县级管理权限下放的范围扩大到一般乡镇,进而从面上p少管理层级、优化审批服务。二是选择部分经济、人口达到一定规模的重点镇推行“镇级市”试点,从省级层面依法直接赋予重点镇部分行政审批和执法权限,切实提高乡镇政府的管理服务水平。

(四)加强执法能力建设,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作为基础管理层级,乡镇政府直接面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一线,加强基层执法能力建设是发展趋势,建议:一是根据乡镇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食药监管等重点领域工作需要,下达一部分专项编制,用于解决基层执法力量不足问题。二是省级层面完善制度安排,加强对乡镇执法人员的统一培训,切实提高基层执法人员的能力和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