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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支付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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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支付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第1篇:网上支付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范文

[关键字]网上支付TAM营销策略

一、引言

网上支付是电子支付的一种形式,是以互联网为基础,利用银行所支持的某种数字金融工具,发生在购买者与消费者之间的金融工具,商家之间的在线货币支付、现金流转、资金清算等过程,由此为电子商务和其它服务提供金融支持。作为电子商务的核心环节,基于互联网的支付系统也得到了迅速的发展。

在如今经济日益全球化与社会日益信息化的大趋势下网上支付借助现代信息网络技术使传统的资金处理发生了脱胎换骨的变革。伴随电子商务的观念日益深入人心,消费者不可避免地被网上支付这种新型的支付模式所吸引。因为凭借它便捷、安全的优势.可以更好地体现电子商务的低成本、跨区域、高效率与个性化特征。根据《Iresearch2005年中国网上支付研究报告》显示,到2007年我国网上支付市场规模将达到605亿元,2010年估计可能达到2800.2006年~2010年中国网上支付(B2C和C2C)和B2B电子商务交易额年均复合增长率CAGR分别为45.7%和55.7%,中国电子商务发展潜力巨大。

我国电子支付发展迅速,但与我国互联网以及电子商务对支付的需求相比,与国外电子支付市场相比,国内的电子支付市场只能算是刚刚起步。仍然存在一些需要问题影响客户对网上支付的使用,信用体系,操作便捷性等对网上支付的使用有着重要的影响。根据计世咨询一项研究报告中指出57.8%的人将安全问题列为影响其使用的原因。因此需要来不断的进行完善以促进这一市场的发展。

目前国内外对网上支付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技术层面上,对网上支付的系统架构安全技术、业务流程、运行模式等有较多的研究;而从消费者的角度对使用网上支付平台的影响因素进行相关研究的文献较少,本文通过对使用者与未使用者网上支付影响因素的进行研究,寻找群体间不同的特性,与营销策略结合进而对制定有针对性的营销方案,吸引消费者提供建议和意见。

二、研究方法

本文通过问卷调查了来对人们网上支付的影响因素进行实证研究,看不同的影响因素在使用者与未使用者间是否存在差异。

Davis,Bagozzi和Warshaw等于1989年提出著名的科技接受模型(TAM),意图用一个一般化的理论解释科技接受度的决定因素。后经Adams等(1992)对改模型进行修正,目前已经成为研究新技术扩散最常用的模型之一。TAM主张认知有用性与易用性会影响使用科技的态度,进而影响具体的行为表示。所谓认知的有用性(perceivedusefulness)指使用者主观地认为此种科技和管理方式的收益。而认知的易用性(perceivedeasiness)指使用者所认知的科技使用程度。此外,使用者的认知易用性也会强化使用者对科技地认知有用性。例如可以节省更多地心力去完成其它地任务,进而影响使用者对于使用此技术的态。

根据TAM接受模型的假设,同时基于之前的研究和中国网上支付的现状,因此将安全性也作为影响网上支付的因素进行研究。

问卷结构

第一部分统计调查被调查者的个人基本信息,进而询问被调查者是否使用过网上支付。如果选否,转到第二部分,调查未使用过网上支付的被调查者的相关信息;如果选是,转到第三部分,调查已使用过网上支付的被调查者的相关信息。根据TAM模型,从三个不同维度来对影响网上支付的因素进行研究,问题以克特五点量表设计。

三、数据分析

在发放的250份问卷中,回收到237份,其中有效调查问卷177份,全部作为样本。样本有效率为74.6%。在验证满意度变量的内部信度,用Cronbach’salpha系数来进行检验。检验的结果为0.828>0.5,因此足以保证了问卷的信度。

在参与调查的人员中,共有93位,占调查的53%的人未使用过网上支付,但93%的人都有使用的兴趣,认为网上支付是有用的。而综合其影响因素可以看到有49%的人对安全性有很大的担忧,而操作烦琐(易用性)也是不使用的原因。

为了对影响使用者网上支付的态度的因素进行归类统计分析,进而进行回归分析,因此首先通过因子分析进行分析。在KMO球形检验值为0.806>0.5,非常适合用因子分析来进行解释;同时P值为0,拒绝球型。如表3.12所示,通过vaximax方差旋转得出三个因子,与问卷设计初衷一致,也就是影响网上支付满意度的三个维度:易用性,有用性,安全性。也说明了问卷设计的结构效度是非常好的。而三个因子合起来总共可以解释77.5%的样本方差,可以说因子回归的效果是比较好的。

根据因子分析得出的三个因子,以满意度为因变量进行回归分析。R2为0.500,F检验值显示为26.617。说明回归方程比较好的解释了变量间的关系。在0.05的显著性水平下,三个因子的相关系数显示出,网上支付的满意度与易用性和有用性的正相关,相关系数分别为0.499与0.466,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其满意度,继续使用的意向等。研究结果令人意外的是,虽然安全性与满意度的相关系数为0.182,但其P值>0.05,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

进一步在使用者与未使用者中对这三个因素进行方差分析发现,在0.05的显著性水平下,有用性的P值为0.096,说明在使用者与未使用者间没有明显的差别,即网上支付的有用性得到两类群体的普遍认同。但是对于网上支付的安全性与易用性的P值均为0,说明两类群体间存在着显著性的差异。未使用对网上支付的易用性及安全性的担忧,是其对网上支付持观望态度的主要原因。

因此,对于网上支付的使用者和未使用,针对这两种不同消费群体,根据其影响因素应当制定负有针对性的营销方案。

四、营销策略

对网上支付的有用性,未使用者及使用者都认可其有用性。社会及互联网的发展,许多交易通过网上支付将大大降低交易的成本,网上支付有着广阔的市场,市场规模也将会不断的扩大,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但在吸引保留消费者上则需要不同的策略。

1.网上支付的安全性

通过上面的数据分析可以看出,安全性对未使用者而言是很大程度上影响其是否使用网上支付的主要原因,而这一因素对于使用者而言,却没有显著性的影响。这可能因为对于使用过网上支付的消费者而言,其对安全的担忧已经很大程度的降低。实际上,网络安全技术一直是互联网技术发展的方向,近年来网络安全技术,数字证书等已有很大的提高,但潜在消费者对安全性的认知并未随之提高,安全性对于未使用者而言是影响其使用的最主要因素。

因此,不断发展网络安全技术及制度,提高整个市场信用保证的同时,要吸引潜在消费者这一群体,如何让其迈出第一步,对与网上支付的提供商而言,则需要通过不断的宣传等方式,使安全性的提高得到潜在消费者的认知。

2.网上支付的易用性

消费者使用网上支付在于其所能由此获得的价值,开通和操作过程,及获得相关知识的便利性将影响到消费者的获取价值。烦琐,复杂的开通过程将可能使潜在的消费者望而却步,而操作便易性则影响到使用者的满意度,进而影响其继续使用的意愿。对未使用者,开通网上支付的过程,在保证信息及安全的同时,降低开通复杂度,而一旦尝试着使用第一次后,2/8原则说明保留老客户的重要性,那么从消费者角度出发,设计的符合支付习惯的操作流程,提高使用价值,得到消费者认可,则能够提高消费者的满意度,提高其的认知价值,进而形成继续使用的意愿。

随着网上支付的发展,市场竞争也在不断加剧,更多的提供商加入到网上支付的市场中,因此网上支付提供商需要了解消费群体的不同需求,进而不断提高其服务水平和营销策略,加强客户认知到的满意度,创建和保持竞争优势。

参考文献:

[1]胡锐郭俊华:浅谈国内电子商务网上支付问题对策.集团经济研究,2007:p.236~237

[2]黄益:我国网上支付现状及对策.长沙大学学报,2006.20(6):p.43~44

[3]张翼消费者使用网上支付平台显著影响因素实证研究.商场现代化,2006:p.155~155

[4]Garrity,E.J.,etal.,Anexperimentalinvestigationofweb-basedinformationsystemssuccessinthecontextofelectroniccommerce.DecisionSupportSystems,2005.39(3):p.485~503

第2篇:网上支付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范文

关键词:网上支付;安全问题;安全策略

中图分类号:TP393.0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8937(2013)11-0075-02

进入21世纪以来,伴随着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的腾飞,电子商务取得了很大的发展,并逐步深入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领域。电子商务是指在全球各地的商业贸易中,在开放的因特网环境下,买卖双方基于B/S应用方式进行的一种商贸活动,是一种新型的商业运营模式。电子商务活动其实是信息流、资金流和物流的融合。因为有因特网的强大支持,信息流和物流实现起来比较容易,而资金流(即网上支付)因为对安全性的要求较高,实现起来比较复杂。所以在电子商务中,网上支付是非常重要的一环,正在成为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瓶颈之一。

1 电子支付概述

电子支付是指从事电子商务活动的交易双方(包括厂商、金融机构和消费者等),通过发达的因特网,使用先进的技术通过数字流进行信息传输,然后采用数字化的方式进行货币支付或资金的转移。

电子支付方式与传统的支付方式相比,体现出了很多优点和特征:

①传统的支付方式采用纸质票据、纸质现金的流转来完成支付,电子支付采用数字化的方式进行款项支付。

②相对于传统的支付方式,电子支付更加方便、快捷、高效,而且支付费用大大减小。

③由于电子支付方式具有传统支付方式不可比拟的轻便性,使得电子商务企业的资金周转速度和资金管理水平得到大幅提高。

目前,国内外电子支付的工具,主要有电子现金、电子支票、电子信用卡、智能卡以及移动支付等。电子现金是最常电的一种电子货币,能方便快捷地实现小额的网上支付,是网上支付的重要工具。电子支票是指借鉴纸张支票的方式,以数字信息指令的形式将钱转到另一个账户,从而实现转移支付。电子信用卡是将信用卡信息存储在特定的计算机软件中(电子钱包),然后通过电子方式在网络上交换信用卡信息的电子货币形式。

除了上述的电子支付工具以外,常用的电子支付工具还有电子零钱、在线货币、数字货币、电子钱包、在线支票等。所有这些电子支付工具,其共同的特点是将现金数字化和电子化,有利于在网络中支付和结算。由于我国传统银行卡的使用比较普及,因此,目前我国的电子支付主要是依托银行卡进行的。

实现电子支付的主要方式有两种,一是网上银行转账支付,二是通过第三方平台支付。

2 电子商务网上支付存在的安全问题

电子商务网上支付的安全性风险主要源自以下两点:一是银行网站本身的安全性风险。二是交易信息传递过程中的安全性风险。交易信息的传递包括信息在商家与银行之间的传递和信息在消费者与银行之间传递。

《2012年中国网上银行调查报告》显示,2012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镇用户网银比例为30.7%,已连续多年增长,同时报告显示,消费者不选择开通网上银行的最主要原因就是安全问题。

2.1 电子商务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健全带来的风险

制约网上支付的相关立法问题主要包括:电子货币如何发行,谁来发行;如何认定网络银行的资格;如何监管网络银行的业务等。

近些年,虽然我国相继出台了一些有关电子支付的法律法规,如:《关于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预付卡和电子现金的通知》、《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电子签名法》等,但在相关法律法规上仍然有很大的空白地带。首先,这些法律法规缺乏协同性,在交易双方发生纠纷的时候很难找到相关的标准为用户提供帮助。其次,这些法律法规缺乏典型的案例作为参考。一般情况下,在相对新兴的领域发生法律诉讼的时候,典型案例对诉讼的判决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尤其是在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够健全的情况下,更显现出典型案例的重要性。第三,法律法规本身的缺陷。很多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于当事人权利和义务的规定不明确,例如《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对未经消费者授权的电子资金交易发生时,银行所应承担的责任没有限制,助长了银行在其银行卡章程中规定的“霸王条款”。这种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的不平等,最终会导致消费者的利益得不到保障。

2.2 第三方支付机构带来的风险问题

目前,有许多电子交易都通过第三方支付机构来完成。买方先提交订单,然后将交易费用付给第三方支付机构,卖方看到买方已付费,就着手发货,等买方收到货物之后再通知第三方支付机构将货款付给卖方。这期间会出现大量资金的滞留,资金滞留期间第三方支付机构会存在一个资金管理的问题,内部管理不善或是将资金用于投资都会对用户的资金安全造成隐患。

2.3 计算机病毒、黑客等网络安全带来的风险问题

有一些网络病毒通过猜测简单密码的方式对系统进行攻击,为了减少被病毒破译密码的可能性,用户在使用网上支付时,要尽量使用相对复杂的密码,以提高网上支付的安全性。另外,还有一些计算机黑客,为了窃取用户网上银行的密码,专门设计出各式各样的木马病毒,这些木马会监视用户的网络行踪,一旦发现用户登录个人银行,就会自动弹出伪造的网银登录窗口,骗取用户的登录密码和支付密码,为用户带来直接的经济损失。

2.4 商业犯罪带来的风险问题

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出现为交易双方提供一个安全便捷的通道,但对于资金的来源和去向,以及买卖双方交易的目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很难监管,这就容易导致信用卡套现、洗钱、贿赂、诈骗等不法活动。

3 电子商务网上支付的安全性措施和对策

我国的电子支付业务起步较晚,目前对电子支付的监管还处于摸索阶段。近几年,随着电子商务的飞速发展,电子支付已成为影响电子商务发展的主要瓶颈,只有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和对策解决电子支付中存在的问题,才能保证电子商务长期的健康发展。

3.1 建立健全法律保障体系

电子商务活动是指通过网络进行的商务活动,其本质也一种商品交易活动,所以电子商务活动的安全问题应该通过相关的法律加以保护,首先必须在法律上认可电子合同和数学签名,确保其有效性与合法性,才能保证电子支付的安全性。《电子支付指引》、《支付机构互联网支付业务管理办法》、《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的相继出台,标志着我国电子支付业务的服务商和用户正式拥有了可参照的法规。但相关的法规还不够细化,相关的法律保障也不够成熟。为了我国电子商务网上支付的健康持续发展,相关政府部门应该加快电子支付相关法律法规的立法步伐,早日健全的电子支付的法律保障体系和服务支持体系。首先要对就网络银行安全性相关问题进行立法,如存款保险问题、控制权的法律责任问题、通讯安全问题、保护措施和争端的适应条文等。其次要制定相关的标准,为电子商务网上支付发展一个明确的、规范的法律环境。包括电子货币的发行标准、电子支付业务结算标准、电子设备使用标准等的制定。最后,相关部门要密切的关注电子支付业务的最近发展动态,及时修改和完善有关的法律法规。

3.2 加强对第三方支付机构的监管

首先,对于第三方支付机构,要提高准入门槛,严格控制牌照数量。不仅要审查支付机构的经营场所、注册资金等硬性约束指标,更要着重审查其风险控制能力以及从业人员的素质等软性约束指标。其次,对于现有的第三方支付机构,要依托高科技手段建立风险防范监测机制和预警预报系统,适时进行监督管理。应在所有的办法中都明确规定第三方支付机构不得为客户提供账户透支、现金存取和融资服务,而不仅仅在《互联网支付办法》中予以体现。定期分析检查第三方支付公司报送的财务报表、重大事项报告等,对第三方支付公司的业务经营、沉淀资金、信用担保等方面进行检查与监督,避免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

3.3 构建安全稳定的系统架构

作为电子支付服务的提供商,必须能够为交易双方提供安全的支付平台,确保电子商务活动的安全顺利进行。第一,在应用层上,为了提高系统的实用性和稳定性,要采取相应措施,杜绝发生单一的故障点和系统安全漏洞。第二,在物理层上,为了提高数据的安全性,要建立多个物理上互相隔开的区域,重要的数据库应保存在核心数据区,同时要使用高端防火墙来保护数据的安全。第三,在信息存储方面,要使用特定的加密算法对数据通信以及数据存储进行加密,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参考文献:

[1] 金桂兰,霍燕亭,孙秀平.电子交易与支付[M].北京:中国电力出版社,2004.

第3篇:网上支付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范文

关键词:电子商务;网上支付;第三方支付

中图分类号:F713.36 文献标识码:A

一、 我国电子商务环境下的支付方式

从目前国内电子商务发展环境来看,存在的支付方式主要包括网上支付和线下支付两种方式,并且这些支付方式同时并存。线下支付是传统的电子商务支付方式,主要包括货到付款以及通过邮局、银行汇款。线下支付方式由于存在付款周期长、手续繁琐等问题,一直无法适应电子商务发展需要,一定程度上反而削弱了电子商务的优势,阻碍其持续发展。网上支付即在线支付,买方在互联网上直接完成款项支付 。具体来说,主要的支付方式包括 :

(1)汇款:银行汇款或邮局汇款是一种传统支付方式,属于网下支付,避免了诸如黑客攻击、账号泄漏、密码被盗等问题。但无法防止卖方收到货款之后否认、抵赖。同时,消费者需要亲自到银行或邮局办理相关手续并支付一定费用,无法实现电子商务低成本、高效率的优势。因此,并不适应电子商务的长期发展。

(2)货到付款:又称送货上门。指买方在网上订货后由卖方送货至买方处,经买方确认后付款的支付方式。目前,很多购物网站都提供这种支付方式。但由于我国地区发展的不平衡性,很多地区很难实现。货到付款可以说是一个充满中国特色的电子商务支付、物流方式,既解决了中国网上零售行业的支付和物流两大难题,又培养了客户对网络购物的信任。对于这种支付方式,虽然消费者无需支付额外的交易佣金,但是将支付与物流结合在一起存在很多问题,比如只能采用现金付费;太过依赖于物流,若物流方面出现问题,支付也将受到影响。因此同样不能真正发挥电子商务的优势,不能适应电子商务的长期发展需要。

(3)网上支付:可以理解为电子支付的高级方式。它以互联网为基础,利用银行所支持的某种数字金融工具,发生在购买者和销售者之间的金融交换,从而实现从购买者到金融机构、商家之间的在线货币支付、现金流转、资金清算、查询统计等过程,由此为电子商务和其它服务提供金融支持。 随着电子商务的深入发展,网上支付将是一个极有潜力的发展点。

二、网上支付方式的比较分析

比较典型的网上支付工具主要有:

1.银行卡在线转账支付

这是目前我国应用非常普遍的电子支付模式。付款人可以使用申请了在线转账功能的银行卡( 包括借记卡和信用卡) 转移小额资金到收款人的银行账户中,完成支付。

2.电子现金

这是一种以数据形式存在的现金货币。它把现金数值转化为一系列的加密序列数, 通过这些序列数来表示现实中各种金额的币值。用户在开展电子现金业务的银行开设账户,并在账户内存钱后,就可以在接受电子现金的商店购物。电子现金不同于银行卡,它具有手持现金的基本特点。目前,在我国电子现金方面的开发和应用与国外比还有很大差距,实际网络交易中使用电子现金的交易也不多。

3.电子支票

这是以一种纸基支票的电子替代品而存在的, 用来吸引不想使用现金而宁可使用信用方式的个人和公司。它的运用使银行介入到网络交易中,用银行信用弥补了商业信用的不足。在国内,由于普通消费者大多对票据的使用不甚了解, 再加上我国网上支付的相关法规不健全及金融电子化的发展程度和市场需求问题,使得在网上交易中电子支票的应用尚是空白。

4.第三方支付平台结算支付

指平台提供商通过采用规范的连接器,在网上商家与商业银行之间建立结算连接关系,实现从消费者到金融机构、商家之间的在线货币支付、现金流转、资金清算、查询统计等业务流程。

第三方支付平台大致可以分为两类:

(1)以守信为代表的网关型第三方支付平台

使用网关型第三方支付平台,网站不必与银行一一签约,银行也可以直接利用第三方的服务系统,节省网关开发成本,并通过与第三方支付平台分享支付手续费,银行可以专注于自己擅长的其他核心业务。但是此模式下,消费者并不是其客户,网站商家和银行才是它的客户。消费者最终还是要使用各网上银行进行付款。因此网关型支付平台并不被看好。

(2)以支付宝为代表的信用担保型第三方支付平台

为了建立网上交易双方的信任关系,保证资金流和货物流的顺利对流,实行“代收代付”和“信用担保”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应运而生,通过改造支付流程,起到交易保证和货物安全保障的作用。阿里巴巴支付宝就是一个很好的应用。

更重要的是担任“代收代付”信用担保服务的支付宝工具至今还是免费的,包括异地汇款也是免费。这对于广大网络用户是极大的优惠。支付宝还推出一项重大举措,即“全额赔付”和交易安全基金制度,在使用支付宝过程中受骗遭受损失的用户将获得阿里巴巴和淘宝方面的全额赔偿。支付宝在第三方支付领域率先引入了数字证书来保障用户网上支付的安全。

信用担保型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第三方代收款制度,不仅保证了资金的安全转让,还可担任货物的信用中介,从而约束交易双方的行为,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彼此对双方信用的猜疑,增加对网上购物的可信度,大大减少了网络交易欺诈。2004年以后,随着阿里巴巴支付宝的发展,整个网上支付产业都被带起来了,支付宝模式为解决制约我国电子商务发展中的支付问题和信用体系问题提供了思路。

当然,我们不能否认第三方支付模式目前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比如,第三方支付平台在提供支付服务后,就聚集了大量的用户资金或者发行了大量的电子货币,从某种程度上说已经具备了银行的一些特征,甚至被当作不受管制的银行。但至今没有明确的法律地位。另外还存在一定的金融风险问题,比如容易形成资金沉淀;有可能出现不受有关部门的监管,而越权调用交易资金的风险;其可能成为某些人通过制造虚假交易来实现资金非法转移套现,以及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工具。 一,当买方把资金划到了第三方的账户,虽然此时第三方起到了资金保管作用,但容易形成资金沉淀。 其二,在这些第三方支付平台中,除支付宝等少数几个并不直接经手和管理来往资金,而是将其存在专用账户外,其他公司大多代行银行职能,可直接支配交易款项,这就。 其三,第三方支付可

但是,作为一种新型的支付方式――第三方支付方式,特别是信用担保型第三方支付平台是当前所有可能的突破支付安全和交易信用双重问题中较理想的解决方案,实现了电子商务交易双方、银行和支付平台之间的多赢。可以说第三方支付平台能够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是毋庸置疑的,它也是目前最适合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支付方式。

5.移动支付

是一种允许移动用户使用其移动终端( 通常是手机) 对所消费的商品或服务进行账务支付的支付方式,也称为手机支付。手机支付只适用于小金额商品的买卖, 并不适用于大宗交易,同时受到手机话费的制约 。可以说,移动支付是目前为止速度最快的一种支付方式, 付款人可以利用手机随时随地完成支付活动。而且其具有与银行卡同样的方便性,同时又避免了在交易过程中使用多种银行卡以及商家是否支持这些银行卡结算的麻烦。

作者单位:焦作大学

参考文献:

[1]陈媛媛.国内在线支付的发展状况与存在问题的分析[J].商场现代化,2006,3:60-60.

[2]黄益.我国网上支付现状及对策[J].长沙大学学报,2006,11:43-44.

[3]电子商务世界编辑部.“2005年网上支付高峰论坛”精彩观点[J].电子商务世界, 2005,10:38-43.

第4篇:网上支付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范文

网上支付作为一项近几年迅速发展的新兴产业,相应的政策与法规的出台明显滞后于市场的发展,这成为企业进入该领域的最大风险。近年来,我国虽已加强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制订工作,相继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电子支付指引(第一号)》、《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和《电子银行安全评估指引》等法律法规,但在网上支付领域,相关政策与法律还存在空白以及需完善之处。我国有必要进一步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工作,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相应的法规制度。笔者认为,在网上支付工具方面,立法的重点应明确利用网上支付工具进行违法交易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明确法定的电子货币发行人、合理的货币识别制度以及电子货币使用中各方隐私权保护制度等法律问题。而作为金融监管机构的中央银行则要结合我国国情并借鉴国外发展经验,严格技术标准,强化业务监管。同时,针对在网上支付过程中出现的新事物与新情况,及时制定相应的规定或出台新的制度,弥补旧制度的不足之处,确保我国电子商务良性发展。

二、建立富有效率的社会信用体系

网上支付是基于Internet的一种结算方式,不同于传统“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物品交易,由于网上交易的双方互不见面,交易的真实性不容易考察和验证。信用问题成为网上交易中最为突出的问题之一,也是产生其他一系列问题的主要根源,因此从某种程度上可以说信用问题决定着网上支付的发展。在今年3月份,中国电子商务协会颁布了《中国企业电子商务诚信基本规范》。虽然这类信用体系的出现,对于加强我国整体的信用建设是有建设性的作用。但总体来说,目前我国的信用体系发育程度还较低,社会化信用体系尚不健全,信用心理不健康,在我国还未形成一种“违规失信,处处制约;诚实守信,路路畅通”的社会氛围。笔者认为要促进网上支付的发展需构建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该社会信用体系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信用数据的开放和信用管理行业的发展;使用信用的规范和失信惩罚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政府对信用交易和信用管理行业的监督和管理;信用管理教育和研究的发展等。在目前,我国需要尽快完善数据库的建设,建立健全个人资信档案,不仅包括个人的银行信用信息,还应包括个人支付电话、水、电、燃气等公用事业费用的信息,建立与整合各个省份的企业征信系统,并将企业征信系统进行全国联网,相关的企事业单位与个人都可以共享这些信息;实施资信评估制度,增强社会信用力量,为社会提供高质量的信用服务;建立惩罚制度,通过立法来警示、阻吓一些信用缺失行为。

三、建立统一的安全认证体系

作为网上支付的主力军,国内的各大商业银行都开设了自己的网站,并提供具有支付功能的网上银行业务。但这些网上银行互不相连,缺乏统一性,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第一,技术不统一问题。我国大部分的网上银行是采用SSL(安全套阶层)协议进行安全控制;但也有些银行则采用SET(安全电子交易)协议。这种缺乏统一规划的先天不足,给未来的网上银行整合增加难度,也带来了安全上的隐患。第二,跨行支付问题。目前各开办网上银行的商业银行均只接受自己银行提供的支付工具,这就使得在不同银行开户的收付双方无法完成跨行的网上支付。第三,统一身份认证工作问题。为了保证网上交易的安全性,各商业银行推出了电子证书以便交易时进行安全认证。在1999年建立CFCA(中国金融论证中心)时,央行就对各商业银行表达了统一电子证书的意愿,但直到现在,真正使用CFCA证书的商业银行屈指可数。针对这些问题,笔者认为,要保证网上支付的安全性,建立统一的安全认证体系己成当务之急。各方的认证机构必须统一技术标准,还有必要建立全国统一的网上支付资金清算中心,主要承担跨行之间的网上支付信息的交换和网上支付资金清算的职能,这样不仅可以解决跨行支付的问题,还可以进行信息共享,节约社会资源。只有国家出面建设统一公用的认证中心,才能起到认证中心公正、权威的作用,才能避免各方各自为政造成市场的混乱。在目前的情况下笔者建议可以先由CFCA牵头,让现有各商业银行的数字证书可以相互通用,相互认可。同时逐渐整合各大商业银行的数字证书,逐步达到统一数字证书的目标,并通过加强我国CFCA的身份认证的技术和后台管理,进一步方便各商业银行统一证书的维护与管理。

四、实现网上支付工具多样化

作为网上支付业务载体的网上支付工具,是网上支付的主要组成部分,也是实现网上支付的必要条件。在传统的银行支付结算中,具有各种多样的支付结算工具如支票、汇票、本票、汇兑、委托收款、托收承付、银行卡等,可以根据不同情况选择不同的支付方式,互联网上的支付系统应是对现有支付手段的模仿。而在目前我国的网上支付业务中,主要支付工具是银行卡与邮局汇款。在国外还常用电子支票、电子现金以及其他各种电子货币作为网上支付工具。但在我国电子支票基本上还是处于空白,对于电子现金以及其他各种电子货币,由于没有相应的立法保证以及人们受传统观念的影响,更是无从谈起。

理想的支付系统要求具有一定的开放性、灵活性,它应该在不同的支付条件下支持不同的支付模型。逐步丰富网支付工具,可吸引更多的消费者方便地使用网上支付业务,从而有力地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按照我国目前的信用状况,可在网上推行电子保付支票、电子商业汇票等,将商业信用和银行信用结合起来。同时结合我国的国情,大力推广移动支付、手机钱包、电话支付等支付工具,扩大用户基础,满足个性化要求。在我国金融体系发展成熟后,再推出如电子现金、电子支票以及其他形式的网上支付工具,方便网上交易,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姜永波等.电子商务中的网上支付问题讨论[J].中国科技信息,2005,(8).

[2]孙君.我国网上支付存在的问题与建议[J].江苏商论,2005,(1).

[3]张伟,焦萍.网上支付发展问题研究[J].商场现代化,2005,(12).

第5篇:网上支付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范文

【关键词】电子商务;第三方支付;C2C;支付平台

一、我国第三方网上支付平台的现状

第三方网上支付平台就是指一些由本身不从事电子商务,但和各大银行签约、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保障的第三方独立机构提供的交易平台,在该平台上可以安全地实现从消费者、金融机构到商家的在线货币支付、现金流转、资金清算、查询统计等流程,并对电子商务的服务商提供众多的增值服务。作为目前主要的网络交易手段和信用中介,第三方支付是“信用缺位”条件下的“补位产物”,的确起到了在网上商家和银行之间建立起连接,实现第三方中介和技术保障的作用。

相对于传统的资金划拨交易方式,第三方支付可以比较有效地保障了货物质量、交易诚信、退换要求等环节,在整个交易过程中,都可以对交易双方进行约束和监督。在不需要面对面进行交易的电子商务形式中,第三方支付为保证交易成功提供了必要的支持,因此随着电子商务在国内的快速发展,第三方支付行业也发展得比较快。

二、第三方支付市场存在的若干问题及对策

1.第三方支付市场的盈利问题及对策

目前支付宝的四种盈利方式:

第一种方式:通过不断培养C2C市场,把淘宝做的足够大的时候再开始收取费用,现在淘宝不收费,一方面是考虑到现在C2C市场还没有完全成熟;令一方面他们还没有想怎么收费。

第二种方式:从商业角度来看,支付宝的盈利模式存在很多形式,它所背靠的强大平台和强大的合作伙伴都可能是未来的盈利来源。虽然现在支付宝优一个亿的长驻资金,但是相对于10家合作银行来说,还不能形成谈判的资本。未来的谈判必然会出现在银行的手续费和汇款费上面。目前,网上交易的会员如果在异地的话,会发生大约占1%的汇款费。同时,若支付宝收费的话,还会产生费用。而支付宝长的足够大的时候,就可以把这两笔费用打包成一笔,尽量降低交易所产生的费用。这将是支付平台的一个盈利点。

第三种方式:支付宝将作为网上交易的一种解决方案一体的卖给其他网店,而不是像现在国内的其他支付平台一样,根据交易的总额来抽取一定的费用。

第四种方式:来自于物流,由于现在国内的很多物流体系还不完善,所以由物流公司来支付费用的方式还不能实现。

2.第三方支付市场的安全问题及对策

数据显示,68%的网民因为安全原因拒绝使用第三方支付产品。网络支付的安全问题已成为电子商务在下一阶段能否得到更快速发展的重要影响因素。目前,支付安全更多是在依赖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建设和管理,比如淘宝网的支付宝、腾讯的财付通、环迅支付的ICPAY和C.A.T.支付等。

第三方支付系统面临许多挑战,首先目前国内网络环境依然不安全,木马、钓鱼等网络欺诈形式依然多发,虽然大部分支付公司在安全保护措施方面非常注意,但依然有小部分公司管理不严导致事故发生。虽然国内电子支付偶有发生事故,但根据支付宝方面介绍,在我国使用网银和网上支付实际上是非常安全的。事实上,电子支付的风险率要远远低于通过现金付款,一些大的支付公司甚至可以做到百万分之一(以笔数算)的风险率。对于一些不安全的因素的解决方式,网民首先应该加大对网上支付的安全防范意识,远离木马钓鱼网站,同时要定期对电脑的安全环境进行清理,要正确使用电子支付,多使用数字证书或手机动态口令等方式规避可能存在的风险。其次,主管部门及支付企业应加大规范力度,对系统及管理上的安全隐患定期检查清理。第三,多使用担保交易,确保交易方式的安全。“安全”的担忧是消费者和商家不使用电子支付的主要因素之一。所以,要解决用户的这些顾虑,当务之急是政府制定相关政策法规,制定出相应的监管机制,为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良性发展提供有力的政策保障

3.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信用监管问题及对策

诚信和支付安全是电子商务行业得以快速发展的两大前提。商家信用评级体系和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监管正在网络交易诚信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但整体诚信水平的提高有待于人们商业意识和产业环境的提升。

虚拟平台在为网络购物带来了便利性的同时也造成了欺诈事件的频发,电子商务网站同样也受到了网络欺骗者的“青睐”,并成为网络诈骗频发的“重灾区”。各家支付厂商在积极呼吁网商和消费者使用电子商务网站提供的电子支付工具外,也花大力气改进和完善支付安全体系。采用有实力的第三方支付工具有效达成诚信交易和为买卖双方的利益提供充分保障,已成业界共识。

其一,第三方支付平台利用资金的暂时停留,在交易过程中约束和监督了买家和卖家。但是,不能忽视这样一个事实:当买方把资金划入第三方的账户,第三方就将起到了资金保管人的作用。资金的所有权并没有发生转移,买方仍然是资金的所有人,当买方和卖方达成某笔交易,买方收到商品,通过第三方向卖方付款时,此时款项的所有权应仍属于买方所有,直至款项进入卖方账户,或者买方确认接受付款后,所有权转为卖家。可以看到,第三方作为款项的保管人,始终不具备对资金的所有权,只是保管的义务。随着将来用户数量的增长,这个资金沉淀量将会非常巨大。根据结算周期不同,第三方支付公司将可以取得一笔定期存款或短期存款的利息,而利息的分配就成为一大问题。

其二,在这些第三方支付平台中,除支付宝等少数几个并不直接经手和管理来往资金,而是将其存在专用账户外,其他公司大多代行银行职能交易款项,这就可能出现不受有关部门的监管,而越权调用交易资金的风险。

其三,第三方支付可能成为某些人通过制造虚假交易来实现资金非法转移套现,以及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工具。比如,据一位网友介绍,如果信用卡持卡人利用亲戚或朋友的身份证和银行卡在网上开店,然后用自己的信用卡去店里买东西,第三方也无从查证该笔交易是否真实,全凭买家和卖家在网上的确认而进行付款。因此,用这种方法完全可以实现信用卡的套现而不花任何费用。

第6篇:网上支付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范文

关键词:网上银行网络支付安全性问题

随着电子商务技术的发展,网上银行的使用也越来越广泛,但是网上银行还存在很大的安全问题,必须引起广大网民群众的重视。

一、我国网上银行存在的安全性问题

1.网上银行网站存在的安全性问题

在网络银行中,企图非法窃取密码的作案者如果采用可以改变登录ID的方法,即便登录失败,网站也不会将密码视为无效。除了用软件窃取密码这样的隐忧以外,“冒充站点”也是网上银行使用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安全隐患。客户在不了解情况时就会向虚假站点发送ID和密码。客户发送完毕后,如果显示出一个“服务马上就要停止”的画面,或者把客户访问重新引导到正规站点上,客户当时是很难察觉的。这样一来,就存在有人进行非法资金转移的可能性。

2.交易信息在商家与银行之间传递的安全性问题

因为互联网的虚拟性,交易双方无法确保对方身份的真实性,尤其在当事人仅仅通过互联网交流时,在这种情况下,要建立交易双方的信用机制和安全感是非常困难的。资金在网上划拨,安全性是最大问题,发展网上银行业务,大量经济信息在网上传递。而在以网上支付为核心的网上银行,电子商务最核心的部分包括CA认证在内的电子支付流程。就是说国内目前的网上银行还不能算真正的网上银行,只有真正建立起国家金融权威认证中心(CA)系统,才能为网上支付提供法律保障。

3.交易信息在消费者与银行之间传递的安全性问题

目前,我国银行卡持有人安全意识普遍较弱,不注意密码保密,或将密码设为生日等易被猜测的数字。一旦卡号和密码被他人窃取或猜出,用户账号就可能在网上被盗用,例如进行购物消费等,从而造成损失,而银行技术手段对此却无能为力。因此一些银行规定:客户必须持合法证件到银行柜台签约才能使用“网上银行”进行转账支付,以此保障客户的资金安全。另一种情况是,客户在公用的计算机上使用网上银行,可能会使数字证书等机密资料落入他人之手,从而直接使网上身份识别系统被攻破,网上账户被盗用。用户和银行之间通过互联网传递的信息是实现交易的基础条件,如何确保不被第三方知道,是网上业务安全进行的一个重要前提。

综上所述,其根本原因都是由于登录密码或支付密码泄露造成的。①密码管理问题。②网络病毒、木马问题。③钓鱼平台。另外还有网上支付的信用问题、网上支付的法律问题和网上安全认证机构(CA)建设混乱等问题。

二、网上银行安全性问题解决的对策

1.做好自身电脑的日常安全维护

一是经常给电脑系统升级。二是安装杀毒软件、防火墙,经常升级和杀毒。三在平时上网是尽量不上一些小型网站,选大型网站,知名度比较高的网站,避免网站挂有病毒、木马造成中毒。四尽量不要在公共电脑上使用自己的有关资金的账户和密码。五有条件的情况下,在初装系统后确认电脑安全的后,给自己的电脑做上备份,在使用资金账户前做一次系统恢复。

2.设立防火墙,隔离相关网络

所谓防火墙指的是位与不同网络安全域之间的软件和硬件设备的一系列部件的组合,作为不同网络安全域之间通信流的唯一通道,并根据用户的有关策略控制进出不同网络安全域的访问。现实生活中一般采用多重防火墙方案,分隔互联网与交易服务器,防止互联网用户的非法入侵;还用于交易服务器与银行内部网的分隔,有效保护银行内部网,同时防止内部网对交易服务器的入侵。

3.设置高安全级的web应用服务器

高安全级的web服务器使用可信的专用操作系统,凭借其独特的体系结构和安全检查,保证只有合法用户的交易请求能通过特定的程序送至应用服务器进行后续处理。

4.建立完善的身份认证和CA认证系统

在网上银行系统中,用户的身份认证依靠基于“RSA公钥密码体制”的加密机制、数字签名机制和用户登录密码的多重保证。银行对用户的数字签名和登录密码进行检验,全部通过后才能确认该用户的身份。用户的惟一身份标识就是银行签发的“数字证书”。用户的登录密码以密文的方式进行传输,确保了身份认证的安全可靠性。数字证书的引入,同时实现了用户对银行交易网站的身份认证,以保证访问的是真实的银行网站,另外还确保了客户提交的交易指令的不可否认性。由于数字证书的惟一性和重要性,各家银行为开展网上业务都成立了CA认证机构,专门负责签发和管理数字证书,并进行网上身份审核。2000年6月,由中国人民银行牵头,12家商业银行联合共建的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正式挂牌运营。这标志着中国电子商务进入了银行安全支付的新阶段。中国金融认证中心作为一个权威的、可信赖的、公正的第三方信任机构,为今后实现跨行交易提供了身份认证基础。

5.加强客户的安全意识和网络通讯的安全性

银行卡持有人的安全意识是影响网上银行安全性的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一些银行规定:客户必须持合法证件到银行柜台签约才能使用“网上银行”进行转账支付,以此保障客户的资金安全。另一种情况是,客户在公用的计算机上使用网上银行,可能会使数字证书等机密资料落入他人之手,从而直接使网上身份识别系统被攻破,网上账户被盗用。

安全性作为网络银行赖以生存和得以发展的核心及基础,从一开始就受到各家银行的极大重视,都采取了有效的技术和业务手段来确保网上银行安全。但安全性和方便性又是互相矛盾的,越安全就意味着申请手续越烦琐,使用操作越复杂,影响了方便性,使客户使用起来感到困难。因此,必须在安全性和方便性上进行权衡。

互联网是一个开放的网络,客户在网上传输的敏感信息在通讯过程中存在被截获、被破译、被篡改的可能。为了防止此种情况发生,网上银行系统一般都采用加密传输交易信息的措施,使用最广泛的是SSL数据加密协议。

参考文献:

[1]孙强.互联网商务应用[M].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0.

[2]关翔.中国电子商务与实践[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0.

第7篇:网上支付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范文

我国商业银行通过国际互联网提供网上支付服务的时间并不长,业务量也较小。1998年4月,招商银行推出了网上支付业务,当时主要提供企业对企业(BtoB)的资金结算;1998年5月,招商银行与首都电子商城、深圳天虹商场等商家合作,开通企业对个人(BtoC)的网上支付业务,同期开通此项业务的还有中国银行。到1999年8月,中国建设银行也向社会推出了网上银行支付系统,其他商业银行虽也在进行系统的开发,但至今仍未推出真正的网上支付业务。总体而言,当前我国银行提供网上支付结算的手段较少,业务量在1999年9月以前也不多,9月之后招商银行推出了“银企网上行”(BtoB)和“精彩网上行”(BtoC)活动,业务量有了较大的增长。下面分别介绍几家银行的相关业务及开展情况,由于网上银行业务大部分与电子商务关系密切,故在介绍时不严格局限于网上支付。

(一)招商银行(http://)

招商银行是目前国内商业银行中提供网上银行业务种类最多、服务地区范围最广的银行,因而对电子商务的支持也最强。

1、网上支付

网上支付的使用者为个人消费者,消费者首先应该是招行“一卡通”(属借记卡)持卡人,客户可到招行任一营业网点即时办理;然后可在网上即时申请并获取支付卡(支付卡是“一卡通”的子帐户),这样就可以使用支付卡实现网上支付。支付卡的资金只能从“一卡通”转入,目前每天消费的最高限额为1万元。只要是“一卡通”的持卡人都可以开通网上支付功能,成功申请支付卡的消费者可随时在招行网上特约商户(目前有近200家)选购商品,支付时只需输入个人支付卡帐号和密码。信息传输采用SSL(SecureSockerLayer安全套接层)协议,其中支付信息直接传到银行,购物信息直接传到特约商户。

目前网上商家一般都愿意接受银行的网上支付业务,而银行在选择特约商户时主要评估其实力和信誉,对商户收取的手续费,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并未作出规定,现在一般与安装POS的标准相同,大部分为交易额的1-3%左右。

2、企业银行

招行的网上企业银行从三个层面提供服务:a、结算:包括银证资金清算、集团公司内部帐户调拨资金、工资、付款等。b、理财:交易查询、总公司对分公司财务监控管理。c、BtoB交易:网上信用证,要求付款人即受款人均在招行开设帐户,且付款人应存有足额保证金。该项业务现正试行,计划3月份正式推出。

招行的企业银行客户端必须安装专门的软件,在招行设计的交互界面上操作(而非普通浏览器)。信息传输采用SSL+128位加密传输,比BtoC模式的传输更显安全。同时提供严格的授权机制(IC卡电子认证),从业务流程操作上加强安全性。而授权人可在异地上网登录授权(此时的安全传输保障仅为SSL协议),增加了使用的灵活性。

(二)中国银行(http://bank-of-)

除网上证券外,中国银行网上银行功能与招行的相类似。1999年8月28日推出的“银证快车”,用于与证券公司之间的资金清算;企业在线理财,仅限于集团公司内部的资金划拨、总公司对分公司的财务监控等。至于企业对企业之间的资金结算业务尚未推出,原因是考虑到人总行至今仍在着手制定标准。

在个人网上支付方面,中行提供了人民币结算的长城电子借记卡和外币支付的长城国际卡两种选择,外币网上支付目前只能通过中行进行结算。现在已有34家特约商户入驻中银电子商城,提供网上购物服务。

在网上交易的技术实现过程中,中行采用SET(SecureElectronicTransaction安全电子交易)协议,按这种协议实现的交易比起只在信息传输中用SSL加密的交易,技术上提供了更高的安全级别。但首次使用时要求用户在客户端下载安装电子证书,增加了操作的复杂性。在进行网上支付时,速度也显得较慢。

(三)中国建设银行(http://)

目前仅在北京广州两地试点网上支付业务。用户必须在建行开有帐户或持有龙卡,然后到建行指定柜台办理手续后才能使用网上银行。建行1999年8月向社会推出网上银行,先后实现的功能包括对私业务网上帐户查询、转帐、代缴费,对公帐户查询等。1999年12月27日在北京地区推出网上支付业务,共有九家特约商户,单笔支付最高为10万元,并提供退款服务。

建行网上支付采用SSL协议,并通过提高网上银行交易站点的安全级别、建立实时监控系统以保证交易的安全性。

(四)安全交易模式

SSL和SET本身属于两种通信协议,基于SSL和SET建立的交易模式是目前为网上支付提供安全保障的重要手段。

1、SSL交易模式

A:客户选中商品后向商户发出购买信息(含客户资料)

B:商户把信息转发给银行

C:银行验证客户信息合法性后,从客户帐户扣款

D:银行通知商户付款成功

E:商户通知客户交易成功并发货在这种模式中,由于客户的信息经商户转发,使客户资料的安全性得不到保障。招商银行将这种交易流程略加改进,客户只向商户发出订购指令,同时向银行发出支付指令,保证了客户资料不被商户获取,并省略了B、C两步。

2、SET交易模式

在SET模式中,作为信息的接收方每次使用认证中心提供的密钥核实对方的身份;支付网关是金融网与公用网接口,是金融网的安全屏障。相比之下,目前中行的SET交易模式有一定的差别:国内没有权威的认证中心和支付网关,各银行间没有实现网上实时结算,所以收单行和发卡行均是中国银行。

(1)客户向商户发出购买信息,其中商户只可阅读订货信息,支付信息被加密屏蔽

(2)商户向收单行转发支付信息托收

(3)收单行通知发卡行扣款

(4)发卡行冻结客户购货资金

(5)发卡行通知收单行已扣款

(6)收单行通知商户付款成功

(7)商户通知客户交易成功并发货

(五)评价

目前我国开展电子商务已有一年多时间,真正形成影响只是在过去的半年,表2是电子商务中各参与方的部分反馈意见以及问题分析。从中也可以看出,虽然网上支付尚不可能在各方面都优越于传统支付方式,而使社会在短期内接受,但可以肯定的是,网上支付并非电子商务中的瓶颈,而只是需要不断改善。

事实上,企图先建立一个完善的网上支付体系,然后再发展电子商务的想法是不切实际的。因为电子商务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很少有人愿意率先冲破旧的框框约束,也不愿意放弃任何既得利益,于是任何一个行业都将面临种种不协调的难题,难以单独完成试验。市场的培育需要各方合力的推动,因为技术的发展已经脱离了标准的建立,招商银行率先在国内推出较为全面的网上银行业务并着力推广,客观上推动了国内电子商务的发展,也使招行在网上银行业务中暂居领先地位,但同时也承受了市场和政策的风险。二、对国内网上支付业务银行的评价:基础各不相同,水平参差不齐

虽然国内电子商务有着巨大的潜在市场,但由于相关的管理条例及法规尚未出台,各银行原有业务的信息化程度不一样,因此选择了不同的应对策略。

(一)招商银行——居国内领先水平

相比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在规模上要低一个档次,因而决定了必须给自己一个独特的定位,互联网时代提供了这种契机。招行的决策层对网上银行的未来发展给予了高度重视,在其初步完成的中期发展与管理战略中明确提出:在规模优先和银行再造(重整)的战略思想指导下,确定招行作为“技术领先型银行”的整体定位,尤其要使虚拟银行发展成为客户服务的主要通道,达到国内银行业最高水平,要使招行成为我国网上银行服务的市场引导者。

从目前的情况看,招行网上银行的业务量在国内占绝对领先的水平,网上业务种类也领先于其他银行。截止去年年底,招行企业银行客户已达989家,网上累计对公交易量5.6万笔,交易总额358亿元,平均每笔交易额为63.9万元。个人网上购物方面,在去年9月至今年1月18日开展的“精彩网上行”活动期间,共有约7万名消费者发生了10万笔交易,成交总额1000万元。目前招行的特约商户接近200家。

从技术上看,由于招行一开始就在各营业网点采用统一标准,因而较容易实现全国联网,这个优势是很突出的。从经营管理上看,招行的机制灵活,能够很好地激励员工。所以如果人行制定的标准不至于令招行原有的网上银行体系推倒重来的话,则招行继续在这个市场保持领先是情理之中的事。目前招行的弱势在于原有客户数量较少,尚未形成有特色的专门客户群,没有象中行外贸企业客户、农行的农业生产加工及乡镇企业客户类似的稳定客户。这个弱点将随着网上银行业务的深入推广而显露出来,使招行的市场份额有所下降。

(二)中国银行——高起点、高标准

中国银行同样是较早就提出“科技兴行”发展思路的银行,国内第一张信用卡就是该行在1985年发行的,国内第一笔网上支付业务也是该行在1998年3月16日经办的。同时中行作为原来的外贸专业银行,海外分行网点多、经营规范,在国际金融市场中取得不少经验。因此该行在开发网上银行时,一开始就高投入、高起点,在网上支付系统中采用先进的SET标准,这也是中行的一贯风格。

中行已开发出功能较为全面的网上银行系统,为慎重起见,目前只推出其中的部分业务。BtoC方面的优势在于国际支付目前只通过中行进行清算,而中行更看重的是面向BtoB的业务,因为这部分的业务量很大,更能反映银行的实力。

中行一直在金融电子化建设方面投入很大,但同样没有从一开始就统一规划。近年来以省为单位已逐步得到规范,加之各区域原有系统较为先进,据称在内部清算方面实现联网问题不大。

(三)中国建设银行——突出BtoC业务

建行是紧随中行、招行而推出网上支付业务的,目前仅在北京、广州做试点,业务范围与中行大体相似,网上支付较有特色的是提供退款功能。从建行现有及即将推出的网上银行业务来看,该行更注重面向BtoC的业务,认为国内个人网上购物有着巨大的市场,较易实现;而面向B

toB的业务风险较大,国内用户未必能够很快接受。从组织结构上看,建行成立了专门的业务部门,统一规划和开发。

(四)各行网上银行业务对比

(略)

(五)浦发银行与深发展网上银行正处建设中

目前上市公司中的浦发银行和深发展均未正式开展网上支付业务。事实上,网上支付只是网上银行众多业务的一种。一般来说,网上银行的功能从低到高分以下几个阶段:静态信息、动态信息、提供在线查询帐户信息和提供在线交易。由于网上银行可以大幅度降低经营成本、提高银行的核心竞争力,成为今后银行业的主要发展方向之一。可以预见浦发银行和深发展也终将会发展包括网上支付在内的网上银行业务。由于国家未出台网上支付和认证中心等方面的规定,许多银行为规避风险一直在观望。据悉,人总行将在不久公布相关标准,标准的出台为银行开展网上支付业务明确方向,相信届时浦发银行和深发展也会加快建设进程。

相比之下,浦发银行的现有条件更有利一些,因为它已建立了自己的网站(),整个站点的界面设计友好,图文并茂,提供了较全面丰富的业务介绍及金融动态信息,达到网上银行的“动态信息”阶段,具备进一步发展的良好基础。而深发展尚未设立自己的站点,并且深圳存在招行这个强大竞争对手。另一方面,上海作为正在崛起的国际经济、金融、贸易中心,率先在国内建立起区域性的认证中心,上海电子商务工程也被列为国家综合示范工程城市之列。浦发银行在上海有较大的经营优势,开展网上银行业务、配合地方电子商务发展具有地利、人和之便。

深发展现正由电脑部门牵头,会同各业务部门联合开展一项较大规模的计算机系统改造工程。其中,网上银行、移动银行和现有的电话银行被作为一个大系统来考虑,相信会有较高的起点。该行力争在年内推出部分网上银行业务。

三、发展网上支付业务的对策与建议:建立法规、标准完善结算体系

(一)鉴于目前国内已有招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推出网上银行业务,服务于电子商务的结算需求,尽管这些网上结算工具还很不完善,但对应于国内的电子商务交易现状,应该说已经能满足并略有超前。必须明确的是:虽然不少银行看好电子商务发展前景,但银行充当的角色只是提供结算服务的中介机构,在目前许多政策、法规、标准尚未制定,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的情形下,期望银行冒着风险超前建立一套完善的网上结算体系,是不现实的想法。

(二)短期制约网上结算业务的因素包括技术标准(SSL/SET)、认证中心和支付网关的建立。由于人行已会同11家商业银行在指定具体方案,估计情况很快明朗,网上结算业务规范化的基础奠定后,银行将进一步推出更多业务。

第8篇:网上支付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范文

一、我国网上银行存在的安全性问题

1.网上银行网站存在的安全性问题

在网络银行中,企图非法窃取密码的作案者如果采用可以改变登录ID的方法,即便登录失败,网站也不会将密码视为无效。除了用软件窃取密码这样的隐忧以外,“冒充站点”也是网上银行使用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安全隐患。客户在不了解情况时就会向虚假站点发送ID和密码。客户发送完毕后,如果显示出一个“服务马上就要停止”的画面,或者把客户访问重新引导到正规站点上,客户当时是很难察觉的。这样一来,就存在有人进行非法资金转移的可能性。

2.交易信息在商家与银行之间传递的安全性问题

因为互联网的虚拟性,交易双方无法确保对方身份的真实性,尤其在当事人仅仅通过互联网交流时,在这种情况下,要建立交易双方的信用机制和安全感是非常困难的。资金在网上划拨,安全性是最大问题,发展网上银行业务,大量经济信息在网上传递。而在以网上支付为核心的网上银行,电子商务最核心的部分包括CA认证在内的电子支付流程。就是说国内目前的网上银行还不能算真正的网上银行,只有真正建立起国家金融权威认证中心(CA)系统,才能为网上支付提供法律保障。

3.交易信息在消费者与银行之间传递的安全性问题

目前,我国银行卡持有人安全意识普遍较弱,不注意密码保密,或将密码设为生日等易被猜测的数字。一旦卡号和密码被他人窃取或猜出,用户账号就可能在网上被盗用,例如进行购物消费等,从而造成损失,而银行技术手段对此却无能为力。因此一些银行规定:客户必须持合法证件到银行柜台签约才能使用“网上银行”进行转账支付,以此保障客户的资金安全。另一种情况是,客户在公用的计算机上使用网上银行,可能会使数字证书等机密资料落入他人之手,从而直接使网上身份识别系统被攻破,网上账户被盗用。用户和银行之间通过互联网传递的信息是实现交易的基础条件,如何确保不被第三方知道,是网上业务安全进行的一个重要前提。

综上所述,其根本原因都是由于登录密码或支付密码泄露造成的。①密码管理问题。②网络病毒、木马问题。③钓鱼平台。另外还有网上支付的信用问题、网上支付的法律问题和网上安全认证机构(CA)建设混乱等问题。

二、网上银行安全性问题解决的对策

1.做好自身电脑的日常安全维护

一是经常给电脑系统升级。二是安装杀毒软件、防火墙,经常升级和杀毒。三在平时上网是尽量不上一些小型网站,选大型网站,知名度比较高的网站,避免网站挂有病毒、木马造成中毒。四尽量不要在公共电脑上使用自己的有关资金的账户和密码。五有条件的情况下,在初装系统后确认电脑安全的后,给自己的电脑做上备份,在使用资金账户前做一次系统恢复。

2.设立防火墙,隔离相关网络

所谓防火墙指的是位与不同网络安全域之间的软件和硬件设备的一系列部件的组合,作为不同网络安全域之间通信流的唯一通道,并根据用户的有关策略控制进出不同网络安全域的访问。现实生活中一般采用多重防火墙方案,分隔互联网与交易服务器,防止互联网用户的非法入侵;还用于交易服务器与银行内部网的分隔,有效保护银行内部网,同时防止内部网对交易服务器的入侵。

3.设置高安全级的web应用服务器

高安全级的web服务器使用可信的专用操作系统,凭借其独特的体系结构和安全检查,保证只有合法用户的交易请求能通过特定的程序送至应用服务器进行后续处理。

4.建立完善的身份认证和CA认证系统

在网上银行系统中,用户的身份认证依靠基于“RSA公钥密码体制”的加密机制、数字签名机制和用户登录密码的多重保证。银行对用户的数字签名和登录密码进行检验,全部通过后才能确认该用户的身份。用户的惟一身份标识就是银行签发的“数字证书”。用户的登录密码以密文的方式进行传输,确保了身份认证的安全可靠性。数字证书的引入,同时实现了用户对银行交易网站的身份认证,以保证访问的是真实的银行网站,另外还确保了客户提交的交易指令的不可否认性。由于数字证书的惟一性和重要性,各家银行为开展网上业务都成立了CA认证机构,专门负责签发和管理数字证书,并进行网上身份审核。2000年6月,由中国人民银行牵头,12家商业银行联合共建的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正式挂牌运营。这标志着中国电子商务进入了银行安全支付的新阶段。中国金融认证中心作为一个权威的、可信赖的、公正的第三方信任机构,为今后实现跨行交易提供了身份认证基础。

5.加强客户的安全意识和网络通讯的安全性

银行卡持有人的安全意识是影响网上银行安全性的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一些银行规定:客户必须持合法证件到银行柜台签约才能使用“网上银行”进行转账支付,以此保障客户的资金安全。另一种情况是,客户在公用的计算机上使用网上银行,可能会使数字证书等机密资料落入他人之手,从而直接使网上身份识别系统被攻破,网上账户被盗用。

第9篇:网上支付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范文

关键词 电子商务 应用 支付

一、概述

作为一种新型的商业交易方式,电子商务的内容仍然还是由“信息流”“资金流”“物流”三者构成。但是,和传统的商务活动相比,电子商务最显著的一个特点就是在“三流”中对计算机、网络、通信等现代信息技术的广泛使用,特别是在“信息流”和“资金流”的过程中,信息技术的使用使电子商务冲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以高效率和低成本的方式去完成整个交易过程。在电子商务发展的初期阶段,信息技术主要是应用在网上信息检索、订单确认、合同草拟等“信息流”的传递过程中,“资金流”的传递主要还依赖传统的支付方式完成。但是,随着电子商务应用的逐渐成熟,对“资金流”电子化、信息化的需求也日益高涨起来。因为,传统的支付方式破坏了整个电子商务环节的完整性,增加了交易成本和交易风险,已经远远不能满易者追求更高效率和更低成本的要求,成为制约电子商务发展的严重瓶颈。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的报告:截至2004年12月底,内地上网用户总数为9 400万,但在这些用户中,参与电子商务活动的用户比例却很小――在过去一年中只有近4成左右的网民进行过网上购物活动,而在这4成网民中,也只有不到1/4的人使用过在线支付。可见,传统支付方式仍然是我国目前电子商务应用中的主要支付方式。但是,使用传统支付方式完成电子商务交易结算在给交易者带来额外的风险和成本(比如使用货到付款为支付方式时,就存在着收款成本和收款人道德风险损失等)的同时,更严重地降低了电子商务活动的整体效率。这就好像把电子商务变成了一架被牛车拉着行走的飞机,极大地削弱了电子商务的优势。

从电子商务的长远发展来看,真正能够实现资金流动的信息化、充分发挥电子商务优越性的支付方式还是依靠信息技术来实现的在线支付方式(包括网上支付、移动支付等)。目前国内外许多大型的电子商务网站(包括提供电子商务交易的门户网站、专业网站、企业网站等)都提供了某些类型的在线支付方式,比如电子现金、电子钱包、电子支票,特别是以各种银行卡为载体的网上支付等,这些都一定程度上改善了电子商务的支付环境,提高了电子商务活动的效率。但是,这些在线支付方式还存在着诸如安全认证、支付标准、法律依据、维护费用等等多方面亟待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单靠市场机制的自发作用是远远不够的,它需要包括消费者、商家、银行、认证机构、政府等多个主体的积极参与和合作,特别是需要政府的参与和支持,因为只有利用政府的力量才能在全社会范围内合理地调配资源,建立和完善涵盖技术、金融、法律、信用、文化等全方位、多角度内容的统一的电子商务支付体系。

二、 电子商务领域中的支付方式分类

根据支付活动的运作模式的不同,可将电子商务领域中现有的支付方式分为三大类:依靠传统支付体系实现的传统支付方式;依靠INTERNET网络完成的网上支付方式和依靠通信网络完成的移动支付方式。其中,网上支付方式和移动支付方式因为都具有区别与传统支付方式不同的、利用信息技术手段(INTERNET网络/通信网络)驱动电子资金流动的特征,常常也被统称为“在线支付”或“电子支付”。

(一)传统支付方式

传统支付方式的共同特征是“网上交易、网下结算”,即:消费者和商家之间只利用网络完成信息检索、订单处理、合同草拟等“信息流”的传递,而“资金流”的传递则是使用现金、票据等传统金融工具来实现的一类支付方式。传统支付方式在电子商务发展的初期阶段、在线支付环境还很不成熟的时候,是完成电子商务交易结算的主要途径。

目前,在电子商务领域中常见的传统支付方式包括有:

1.货到付款。货到付款即人们俗称的“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买家在网络上选定要购买的商品后,在支付方式中选择“货到付款”支付方式,等所购商品实际送达并验证质量无误后,再把货款当面交付给送货人(也就是收款人)。

货到付款最大的优点在于货物和资金的交割发生在同一时点上,因而可以尽可能地保持交易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对等、保护商家的货物和消费者的资金,因此货到付款也被一些电子商务网站称为“零风险支付”。

相比货到付款的优点,这种支付方式也存在着一些明显的缺点,主要有:

(1)消费者需要额外支付送货费用,从而增加了购买成本。

(2)商家需要面对由于送货员(收款员)个人信誉缺失所造成的风险。特别是在电子商务发展的初期,小的物流公司频繁发生送货员(收款员)携款潜逃的事件,给商家造成了一定的风险和损失。

(3)受地域限制,目前大多数电子商务交易都只能支持同城范围内的货到付款方式,无法充分体现电子商务本身所应具有的跨地域交易优势。

此外,由于货到付款中收取的一般为现金,因而现金运输、存储过程中的安全性、伪钞风险等现金交易的固有成本也是商家所要承担的,这些都无形中增加了电子商务活动的总成本。

2.邮局汇款。邮局汇款是消费者先通过邮局向商家指定的地址汇款,商家再收到汇款或通过传真等方式确认了消费者的汇款信息后,再按照消费者订单的要求发货。

邮局汇款的优点在于我国邮政网络发达,遍及全国大小城镇,特别是在经济和金融还不发达的小城镇,使用邮局汇款可以帮助消费者轻易跨越地域限制,获取自己想要的商品。此外,我国的邮政系统在公众心目中的信任程度很高,对于一些注重交易安全的传统交易者来说,可能更倾向于使用邮局汇款的支付方式。

邮局汇款的缺点是:(1)交易双方地位不平等:在这种支付方式中,交易的主动权掌握在商家手中,商家可以控制发货时间甚至决定是否发货。消费者的汇款一旦发出,就不再拥有该交易的控制权,因而无法有效对消费者权益实施有效的保护。因此,国内一家著名电子商务网站就曾发生过商户利用要求消费者必须采用邮局汇款方式支付,进行恶意欺诈的事件,使该网站不得不专门刊登证明来要求交易者小心。

(2)速度比较慢:因为普通汇款一般需要时间,而且收款方很难查询在途汇款,一旦发生退货等意外情况,因为汇款在途,会延迟整个交易结束的时间。

3.银行汇款(转账)。银行汇款(转账)是消费者通过在金融机构网点向商家指定的银行账户汇款(转账),来完成电子商务资金结算的一种支付方式。

银行汇款的优点是速度比较快(特别是同一银行的系统内汇款)、资金比较安全(由于指定了支付账户,可防止使用邮局汇款单冒领汇款的欺诈现象),而且具有交易的可跟踪性,一旦发生交易纠纷或欺诈行为,买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从银行获取相应的账户信息和交易细节证据。

银行汇款的缺点主要有:

(1)跨行转账手续繁琐,消费者为加快汇款速度不得不选择商家指定账号的同名银行对应网点。

(2)小城市和偏远地区的网点少,消费者很难及时找到对应的银行网点。

(3)各行的手续费标准不完全统一,买家可能因为选择了收费较高的汇款行而支付更多费用。

此外,目前银行网点(特别是工、农、中、建等大行的网点)普遍存在业务繁忙、等待时间长的问题,从而增加了买家的时间成本。

(二)网上支付方式

和传统支付方式相比,网上支付方式的共同特征是“网上交易、网上结算”,其本质是在INTERNET网络上实现传统支付方式的电子化,是传统支付体系向网络的延伸。这是最能体现电子商务优势、代表电子商务领域支付未来的支付方式之一。

目前,在电子商务领域中常见的网上支付方式包括有:

1.网上银行卡。银行卡是由银行发行的,具有存取现金、转账、消费、信用等功能的结算支付方式。使用银行卡进行网上支付是目前最为普遍的一种网上支付方式。

使用银行卡进行网上支付具有如下优势:

(1)交易实时性:银行在接受支付指令时会实时验证账户余额和透支限额,并进行即时扣款,降低了盗用和拒付风险。

(2)高安全性:目前在银行卡网上支付中普遍被采用的SSL安全认证协议符合国际通用标准,而且买家是在银行提供的支付网关上填写金融信息,从而保护了买家账户的安全。

(3)强制记录性:目前国内买家在使用银行卡支付前必须在相应开户行开通网上银行服务,获取数字证书。同时,消费者每次在网上进行的支付交易也将被严格记录,方便在出现问题时跟踪追查和获取证据。

不过,我国目前的银行卡网上支付方式也存在着一些的缺陷。其中,最主要的问题就是各家银行甚至同一家银行的不同分行、不同的卡品种所提供的支付网关、服务标准、地域范围各不相同,给买家和商家利用银行卡网上支付开展电子商务活动造成了很大的混淆和障碍。目前,国内主要的电子商务交易网站基本都提供七八种以上的银行卡网上支付方式,其中既有各家银行提供的独立性支付网关,也有第三方授权机构提供的综合性支付网关,这给交易者选择和网站维护都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2.电子现金。电子现金是一种以数据形式流通的货币,它把现金数值转换成一系列的加密序列数,通过这些系列数来表示现实中各种金额的币值。使用电子现金要求电子现金发行者(银行或商家)与电子现金接收者之间预先建立协议授权关系,通过专门软件建立电子现金的完全认证,由发行者负责完成买家和商家之间实际资金的转移。

电子现金的优势在于完全脱离了实物载体,使用户的支付更为方便,此外电子现金采取的是匿名发行,具有不可跟踪性,很好地保护了买家的隐私;由于电子现金一般采取软、硬件结合的加密算法,每一组序列数都具有随机性和唯一性,因而可以更好的防伪造;此外电子现金和实物现金一样具备可转让性、可分割性(大面值的电子现金可以分割成小面值电子现金进行准确支付)、离线可用性(不需要像银行卡一样每次支付都必须经过发行机构的认证),因此在网上支付特别是小额支付的电子商务应用中具有很广阔的发展前景。

虽然将电子现金应用于网上支付具有很多非常显著的优势,但从国际范围的电子现金应用现状来看,还有许多问题在阻碍着电子现金的进一步发展。比如支持电子现金的银行和商户数量较少、对软硬件技术要求较高、跨国使用电子现金时存在着货币兑换问题、国际税收问题、洗钱问题及对现有金融秩序、货币供应、汇率稳定的冲击问题等等。

3.电子钱包。电子钱包是以智能卡为载体的电子现金支付系统,应用于多种用途,具有信息存储、电子钱包、安全密码锁等多种功能。在电子钱包中可以装入电子现金、电子银行卡、所有者的地址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等多种信息。

电子钱包的最大优点就是一“卡”多用途,特别是在网上支付的过程中,可以通过单一点击完成购物支付过程,不必重复填写到货地址、账户信息、认证信息等内容,从而提高了支付效率。

电子钱包的缺点主要是需要在商家认证的电子钱包服务系统中运行,商家为了支持电子钱包需要额外的维护和硬件成本,更由于电子钱包的发行者不同、发行标准不统一而限制了电子钱包的推广使用。

4.电子支票(转账)。根据2004年美国《21世纪支票交换法案》中的定义:电子支票是客户向收款人签发的数字化支付指令,它通过互联网或无线接入设备来完成传统纸质支票的所有功能。即电子支票实质为数字化信息,从签发出票到最终清算完成的整个过程均为无纸化操作,其载体为智能卡,利用密钥进行的电子签名,与基于纸质支票的电子提示支票有显著区别。

与传统支票相比,电子支票具有节省时间、减少纸张传递费用、没有退票、灵活性强、易于保存和检索等优势。但是,电子支票的整个事务处理过程要经过银行系统,而银行系统又有义务出文证明每一笔经它处理的业务细节,因此,对于一些非常重视隐私的群体来说,电子支票并不是一个很好的选择。

(三)移动支付方式

移动支付方式是伴随着通讯技术的发展和手机在国内的广泛普及而产生的,其主要特征就是“网上交易、掌上结算”。移动支付方式为每个移动用户建立一个与其手机号码关联的支付账户,其功能相当于电子钱夹,为移动用户提供了一个通过手机进行交易支付和身份认证的途径。目前移动支付的应用(特别是在小额支付领域中的应用)正在快速增长,已经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

1.优点。移动支付方式作为目前最新型的一种支付方式,具有以下一些主要的优点:一是速度快:移动支付是目前为止速度最快的一种支付方式,买家可以利用手机随时随地完成支付过程。二是安全程度高:在整个移动支付过程中,从手机终端到银行端采用的是全程加密,特别是手机与卡、卡与账户的绑定机制,能够保证客户账户资金的安全。三是操作简便:目前的移动支付方式在手机端可采用人性化操作界面,用户只需按界面提示步骤完成操作过程即可。

2.缺点。虽然发展前景广阔,但是作为一种新生事物,移动支付还存在着一些发展过程中的不完善之处。

三、 目前我国电子商务支付环境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回顾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历程,支付问题始终是制约电子商务发展的一个严重障碍。而支付问题的核心就是如何保障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的支付安全问题。过去人们一直把关注的焦点集中在从技术的角度保障和提高支付安全性,但是支付安全问题不仅仅是一个技术层面上的问题,相比之下,技术因素之外的管理问题、社会问题才是我国目前支付环境中存在的更严重、更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这些技术层面之外的问题主要包括有:

(一)认识问题

支付环境中存在的认识问题其实和中国传统的谨慎思维方式有关。因为对支付环境的安全心存疑虑,使人们更倾向于使用传统支付方式来完成电子商务的资金结算、缺乏主动使用在线支付方式的热情和动力。这种需求不旺的情况反过来又影响了电子商务平台提供商对在线支付方式进一步投入的积极性。供需双方一个“保守”、一个“懒惰”,结果就形成了一个“不安全,所以我不用:你不用,我就不提供”的恶性循环,如此循环下去就很难形成被广泛认同的现代支付体系。

(二)信用问题

对于信用问题,以往我国一直提倡以“道德”为准绳,靠人们“自觉”去维持。和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一直缺乏系统化、制度化的信用体系。然而,电子商务应用中交易双方互不照面、仅在虚拟空间中完成交易过程(特别是支付过程)的特性,在极大地考验着整个社会的诚信。尤其是和在线交易相关的法律问题一直没能彻底解决,人们在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违约、欺诈的成本很低,因而和传统商务活动相比,电子商务活动中的信用问题更加突出。信用问题的普遍存在使交易双方难以建立相互的信任,因而宁愿选择传统的支付方式。货到付款能成为目前电子商务应用中主流的支付方式,很大程度上也是因为交易双方对对方信用的否定。

(三)标准化问题

无论是传统支付、网上支付还是在线支付,都不可避免地要面对整个支付环境的标准化问题。支付标准的不统一表现在企业、网站、金融机构之间相互独立、各行其是,数据内容、功能种类、技术平台、认证方式等等涉及支付的各个环节都存在着差异,而且彼此之间因为缺乏统一标准而无法实现共享和互连,结果导致整个支付环境混乱不堪,让交易者无所适从,同时也极大地浪费了社会资源。

(四)法律问题

伴随着电子商务应用的日益成熟,相关的法律规范也在逐步建立的过程中,特别是2005年4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的正式颁布实施,为今后在线支付方式的发展提供了一定的法律基础。不过,迄今为止我国还没有专门针对网上支付、移动支付这些新的支付方式而专门适用的法律法规,对于在这些支付方式中可能存在的伪造、更改、注销、刑侦等问题都存在“无法可依”的现象。这些会阻碍电子商务支付环境的改善,不利于电子商务应用的更快发展。

四、解决电子商务应用过程中支付难题的思路及对策

突破电子商务应用中的支付“瓶颈”、改善支付环境是一个长期的、复杂的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总的来看,要解决电子商务应用过程中的支付难题就必须建立全面统一的现代化支付体系。具体来说包括有:

(一)政府牵头、统一规划

目前我国的电子商务发展还处在初级阶段,还面临着许多的困难,因此特别需要政府的统一规划和指导。改善电子商务支付环境必须要解决的信用问题、法律问题、标准化问题等等都不是靠个人、企业、行业等任何局部的社会群体能够完成的,这些问题的解决必须通过政府来牵头组织实施。政府应该作为电子商务发展的规划设计者、环境营造者、交易参与者,全面加入到电子商务的应用过程中来。在这方面,我国政府应该借鉴美国、英国等发达国家的做法,通过建立专门的机构、出台框架性的文件和政策,为全社会明确努力的方向,规范社会群体的行为。

(二)市场导向、全员参与

我国目前已经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为这种经济体制下的一种具体经济活动形式,电子商务活动也要遵从市场导向的指引,不可以完全依靠行政指令去强行约束,而更多地要依靠市场自发的调节机制,特别是要通过引入有序的竞争、多样化的支付方式来激发电子商务活动的参与各方共同建设统一支付体系的积极性。

(三)分步实施、注重实效

改善电子商务应用的支付环境切忌“贪功求大”,务必要分步实施、注重实效。要在政府统一制定的框架内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要由简到难、以点带面、循序渐进,并且要建立完善的反馈机制,及时观察实施的效果,方便政府调整总体策略。比如在实现在线支付标准化的问题上,就可以充分借鉴从前我们进行“金卡工程” 时的经验,按照先由国家建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制定统一的标准、选择试点城市、试点应用,然后逐步扩大涵盖的城市、应用的范围,最后直至实现全网应用。在发展过程中,要允许存在一定的过渡阶段、过渡方案,不可强行搞“一刀切”,只要坚持正确的发展方向,假以时日,一定能收到显著的效果。

(四)勇于创新、全面发展

目前我国电子商务领域中通行的支付方式主要还是传统的支付方式及以银行卡为主的网上支付、移动支付。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电子现金、电子钱包、电子支票等“纯”电子资金的发展还比较落后。此外,随着支付环境的日益改善和人们认可程度的提高,还应该针对不同的商家类型、商品种类、消费习惯等开发更多的新型支付方式,为交易者提供更丰富的支付方式选择。历史不止一次证明,新的交易方式的产生经常会伴随支付方式、金融工具的创新,电子商务作为当今最新兴的交易方式,未来也应该会产生出与之配套的、更多更新的支付方式。

五、总结

21世纪的典型特征之一是“信息经济”时代的到来,信息化的浪潮正在深刻影响着全社会的各个方面。电子商务作为当代信息技术最典型的一个应用,正在彻底地改变着世界和国家的未来,同时,也给了发展中国家一个在经济领域中和发达国家平等竞争的机会。因此,从政府到企业到个人,全社会的每一个成员都应当为推动电子商务发展、建立健全电子商务支付体系而努力,追随时展的脚步,为繁荣国民经济,融入世界经济浪潮献力。

参考文献

[1]胡玫艳主编.电子商务教程.广州: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2003年8月.

[2]李琪主编. 电子商务概论.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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