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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精选(九篇)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

第1篇: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范文

关键词:焦作市;农民专业合作社

中图分类号:F321文献标识码:A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后农业市场化、国际化的必然产物,是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由从事同类产品生产经营和服务的农户自愿组织起来,在技术、资金、信息、购销、加工、储运等环节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以提高竞争能力、增加农民收入为目的的互助合作经济组织。2005年以来,焦作市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围绕农业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大力鼓励和引导农民发展专业合作社,通过加大政策和资金扶持,开展示范引导,不断完善运行机制,发挥合作效益,积极开拓市场等措施,实现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突飞猛进的发展。

一、焦作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

焦作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始于1982年、发展起步于2005年初。为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2005年1月由副市长带队,组织有关部门领导到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试点省――浙江省考察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情况。考察结束后,起草了《关于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意见》,并以市委4号文件在市委农村工作会议上下发。文件下发后,各级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加强引导、搞好服务、营造环境,促进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的快速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较好地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成为农业和农村经济新的增长点。截至2007年底,焦作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已发展到455家,数量占全省的五分之一强,注册资金2,569万元,较之2006年翻一番,固定资产15,360.2万元,入股资金12,610万元,入社农民25,986户,社员人均增收500余元。合作社辐射带动农户157,680余个,增收1亿多元。焦作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迅速健康发展受到了农业部调研组和省政府调研组的高度评价,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当地新农村建设提供了强大支持。

二、焦作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趋势

焦作市合作社的发展,呈现出了四个良好的趋势:一是覆盖领域不断拓展。涉及的领域有畜禽养殖、蔬菜、水果、粮食、油料、四大怀药、食用菌、农机和沼气服务等,90%的乡镇都已有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社带动了多个产业的规模发展,推动了优势特色农产品区域化布局。二是服务区域不断扩大。随着市场的不断开拓,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范围已从本乡、本村为主转向跨乡镇、跨县域拓展。三是合作层次不断提升。越来越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从单一的产前、产中等生产领域合作,向流通、加工、品牌等经营领域合作拓展,有一些合作社实行了农资供应、质量标准、生产技术、品牌包装、市场营销、基地认证等统一服务。四是合作机制不断规范。市农业局在2005年制定示范文本的基础上,2006年又出台了“焦作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指导管理办法(试行)”、“焦作市市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认定及管理暂行办法”、“焦作市扶持市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支出绩效评价报告书”等规范性文件,市工商局和农业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工商注册登记工作的通知”,使合作社的注册登记更加规范。

目前,全市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都建立了理事会、监事会和社员代表大会,制定了经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通过的章程制度,合作社各项内部管理更趋科学。2007年底,新认定市级示范性合作社34家,在全面提升合作社管理水平的同时,重点对1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了上档升级指导,使其管理更趋规范,示范带动效应更加明显。

三、焦作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挥的作用

(一)合作效益已充分显现。合作社通过建立内部社员公共信息通道,由合作社集合社员的小规模需求和小批量供给,形成规模需求和批量供给,内部组织交易替代外部市场交易,而组织内部交易成本又小于社员分散的市场成本,从而降低了交易总成本。合作社通过集中购买生产资料和销售社员产品,降低了交易费用,节约了交易费用,使社员的产品能够卖出好价钱,并削减了销地价格与产地价格的差距,减少了产销环节和中间商盘剥,提高了市场运转效率,将中间商的部分利润转移到合作社手中。

案例1:温县西南冷怀药专业合作社成立后,积极与税务部门合作,社员销售产品时由合作社开具证明后,税务部门方可开具销售发票,由于合作社享受市政府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每年可减轻社员销售环节的税收40余万元;怀药产销大户秦建国加入合作社后,每年仅税收减免一项,就达2万余元;合作社按出厂价供应生产资料为社员节省开支5万元;合作社成立之前,全村450余人天南海北跑销售,合作社成立后怀药由销售部几名精兵强将负责,使社员节省开支14万元,销售人员减少和避免了价格上的无序竞争,使怀药价格每吨提高500元,社员增加收入60万元,合作社不仅解决了社员产品卖货难、花费大等问题,而且使社员得到了更大实惠。

(二)组织化程度提高,抗御风险能力增强。合作社由于积极开拓市场,集中统一销售社员的产品,使社员的组织程度得到提高,增强了抗御市场风险的能力。

案例2:孟州市呱呱叫绿色畜禽养殖合作社2005年4月1日成立,现已发展社员36户,入股资金34万元,建有养殖基地30多处,分布在孟州西部岭区和周边县市,对入社的养鸡户形成了“五统一”的规范经营运作模式。即统一技术指导、统一饲料供应、统一疫病防治、统一销售价格、统一注册商标,形成了紧密的利益共同体。该合作社在国家工商总局申请注册了“天良禽业”商标,产品已达到国家绿色产品标准,并进入北京多家超市,全年销售量百万斤以上,年让利养殖户20万元以上,有效地解决了产品卖难的问题,提高了养殖户抗御市场风险的能力。

(三)社员优先原则得到体现,社员科技素质得到提高。合作社优先对社员进行培训、供给社员低于市场价的生产资料、优先收购销售社员的产品,调动了农户加入合作社的积极性。孟州市奔宇惠农种植专业合作社,在对社员提供机收服务时,每亩比非社员少收5元服务费,提供农资服务时只收成本价。据统计,目前的455个合作社成立以来,先后聘请专家教授举办各种形式的技术培训250余次,培训社员和其他农户3.5万余人,发放技术资料3万余份,提高了社员和农民的科技水平,增加了合作社产品的科技含量,节约了培训成本。多数合作社还与大专院校、科研机构、专家教授建立了长期技术指导关系。

(四)提升了农产品品质和市场竞争力。合作社通过制定统一的生产技术规程、统一的生产资料供应、统一的技术服务、统一的业务培训、统一的产品销售,产品质量逐步提高。同时,合作社争创无公害产品、绿色产品、有机产品的意识明显增强,合作社产品经统一包装和简单加工保鲜后远销全国各地,提高了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目前,全市455个合作社具有产地认证的51家;具有产品认证的34家;产品被认证为绿色食品的1家;省级无公害生产基地的29家;注册产品商标30个;引进推广新技术、新品种50多项。武陟县银江菇品合作社为解决白灵菇集中上市售价低的问题,筹资60余万元建成了白灵菇罐头加工生产线,使每吨鲜菇增值1,000余元,产品供不应求。

四、经验总结

(一)政府的高度重视为合作社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业步入市场化、国际化的新兴产物。为了高起点建设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主管部门在考察学习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焦作实际,出台了市委4号文件――《关于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意见》,制定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规划、目标、措施、优惠政策等,各县市区也结合实际出台了相关文件,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提供了政策保证;为实现合作社平稳发展,多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农业、财政、工商等部门现场办公,指导合作社的健康发展,供销部门、土地部门等也给予积极支持。

(二)不断完善的服务和管理为合作社运行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以边发展边规范原则,在抓好试点的同时,学习推广先进地区经验,狠抓了合作社的规范化建设。制定了市级示范性合作社评选认定标准、合作社示范章程、会计制度、财务制度、工作责任制度、初建合作社会计核算实例等示范文本;针对合作社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整体素质不高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多方培训,举办各种形式的技术培训班,提高了社员和农民的科技水平,增加了合作社产品的科技含量,与大专院校、科研机构、专家教授建立了长期技术指导关系。

(三)凸显合作效益,确立品牌意识,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拓展广阔的市场空间。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归根结底是要依赖组织化程度的提高,从而提高农业效益和增加农民收入。焦作市合作社通过完善公共信息机制,使一家一户的分散经营转变在市场谈判中具有规模优势的博弈主体,这不仅缩小了产地与销地之间的价格差,提高了市场运作效率,而且省去许多中间环节,将中间商的部分利润转移至合作社手中,凸显合作社效益。合作社在积极引进新品种、推广新技术、开发新产品的同时,按照无公害和绿色食品的要求,制定生产标准,加快农产品商标注册步伐,着力塑造农产品的品牌,提高了市场竞争力。

焦作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过几年的发展,已经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显示出了强大的生命力。毋庸置疑,合作社必将成为提升焦作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实现农民增收的一大亮点。但是,由于焦作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工作整体上仍处于培育起步阶段,还存在一些矛盾和困难,主要有:认识不到位,发展不平衡;融资渠道不畅,资金筹集困难;合作社内部运行机制有待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上述困难和问题都不同程度地制约着焦作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需要在今后的发展中认真研究,着力解决。

(作者单位:1.焦作市农村经济管理站;2.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

参考文献:

[1]夏英.农村合作经济:21世纪中国农业发展的必然选择,调研世界,2001,9.

[2]赵巍,侯建华.《北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社会学考察》,河北学刊,2006,4.

第2篇: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范文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 现状 对策

中图分类号:F321.4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2738(2012)04-0175-02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我国农村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在一家一户的生产经营形式下,农民面对市场出售农产品、购买生产资料、寻求技术服务,由于量小而且分散,产品售价相对低,生产资料购买价格相对高,享受技术服务相对难,使农民进一步发展生产受到限制,增收困难。因此,农民以合作的方式,生产、销售同样的产品,联 合采购生产资料和技术服务,甚至自己发展一些初级的加工生产,通过合作来形成相对大的生产经营规模,加强自己讨价还价的能力,提高产品销售价格,降低生产 资料采购价格,更方便地获得技术服务,从而增加自己的收入,就是一个现实的选择。

一、目前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现状及特点

1.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领域逐步扩大。在产业分布上,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以往粮、棉、油的生产种植为主,逐步发展为蔬菜种植、经济作物种植、果木种植、花卉种植、畜牧和水产养殖、农业采摘等多个领域。在产销服务上,从单一的生产中间环节,逐步拓展为系列化全程服务领域。

2.营销形式多种多样。有“公司+农户”、“协会+农户”、“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等形式,通过订单或协议,实现内联农户、外接市场。各合作社充分发挥信息灵、机制活、反应敏捷等优势开拓市场,使农副产品流通由本地市场向外地市场拓展,销售渠道不断扩大。

二、我国农业合作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合作社内部管理不完善。由于农业合作社的产权不清晰,利益分配制度不健全,在合作经济组织盈余返还上,容易产生矛盾,引发不稳定因素。在财务管理上,农业合作社没有专门的财务制度和规范,只能参照有关企业财务制度运行,加上有关人员缺乏系统的财务知识,财务管理和风险防范问题迫在眉睫。农业合作社大都过多地强调对社员的收益分配,而未留足公积金、公益金及风险基金,影响了合作社的长远发展。在分配方式上,一些合作社过多地强调按股分红,而不是以利润返还为主,甚至一些地方的合作社根本无利润返还这一环节,使得合作社“按交易额进行盈余返还”的基本原则未得到很好地贯彻。

2.政府相关部门对农业合作社支持力度不够。由于理论宣传不够,目前的合作社,协会型的多,经济合作型的少。随着农民对“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紧密合作认识的提高,要求演进为合作社的迫切性已经很强,而政府相关部门却缺乏好的引导。甚至有些地方政府部门认为合作社是农民个人的事,政府不应该管,所以就采取“无为”的态度。

3.资金欠缺。合作社和其他盈利性企业一样,在发展过程中会不断增加对自有资金的需求。合作社筹集资金往往受到自身的限制,这是因为:

(1)依靠本社社员范围集资或政府基金扶持以及贴息贷款的制约,维持合作组织健康发展,已经远远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2)社员退社的影响。合作组织实行加入自愿,退出自由,而当社员退社时,可以要求合作组织退回其股金。合作组织的股金与波动的社员人数相结合使合作社的股金成为处于变动之中。

三、如何正确引导农民加入专业合作社

1.加强领导和协调,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培育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济组织是一项长期的综合性系统工程,必须加强领导和协调。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不能认为是农民自己的事,应组织工商、财政、农业、国土、税务、金融等部门相互协调,从政策上支持引导农民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健康发展。

2.加大宣传力度,抓好典型示范作用。

对于广大农民来说,空谈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好处和意义,还不如解剖几个运作成功的合作社。我们将合作社成功的经营、运作、管理模式介绍给农民兄弟,增强他们成立、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信心,把政府的良好愿望变成农民弟兄的迫切要求,真正做到“民办、民管、民受益”。

3.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提高合作社运作水平。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作为市场经济发展中的新生事物,对其认识是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而培训则是深化认识的重要手段之一。政府应对有关机关和各乡镇农业部门主管领导、合作社负责人,以及每个合作社的骨干成员,分期分批进行有计划的培训。这样既培训了一大批具有合作理念、懂得如何指导合作社发展的领导干部,又培养了一大批具体管理经验的合作社负责人和参与合作社的农户,通过他们的切身体验和传播,使更多的基层干部和农民了解什么是专业合作社,为什么要办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怎样办好农民专业合作社。

4.健全管理制度,切实保障农民利益。

合作制的内在特征包含以下两点:一是民主的管理制度,二是按劳分配、按交易额、按土地流转量和按股金分红的分配制度。只有以民主管理的形式来规范合作社才能保证社员的利益。从目前合作社的一般情况来看,基本上是由大户、经纪人、技术能手、上游产品的提供者或乡村干部来控制,基本上没有社员代表大会和监事会等代表社员利益的机构,即使有也形同虚设。因此防范这种状况出现的根本制度保障在于民主管理制度的真正实施。

四、发展我国农业合作社的对策

1.各级 政府要大力支持合作社的发展。

政府对农村合作社的引导和帮助不仅体现在必要的财政资金投入和金融优惠上,更要体现在对合作社法律地位的确认和保护,宏观管理与协调、机构的设置及对合作社所需人才的培养和造就等多方面。要充分发挥各新闻媒体的作用,宣传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意义及内涵,梳理、归类、汇编和宣传税收优惠扶持政策。要把宣传、贯彻和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摆到政府工作突出的位置,将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真正作为深化农村改革、优化农业结构、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一件大事来抓。要坚持把农民自愿、农民受益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坚持以家庭承包为基础的基本原则不动摇;坚持多主体、多形式创办领办;根据产业特色和品种布局,鼓励打破行政区域界限,跨区域发展;扶持先进典型,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

2.要健全合作社内部管理机制。

要因地制宜、逐步建立起规范的运作机制。第一,要健全组织管理机制,不断完善合作社的运行制度、管理方式、财务会计制度等,使合作社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第二,要逐步建立起利益分配机制,以此为基础,提升合作社的凝聚力。第三,要健全民主监督机制。完善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制度,将社务、财务公开,真正置于社员的有效监督之下。

3.实施品牌战略提升合作社竞争力。

当前,市场经济已经进人品牌竞争时代,品牌战略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然选择。品牌的建设不仅使合作社或某一个地区有益,还可带动一个区域的相关产业,使千家万户的农民集体受益。合作社主要是销售农产品,连续性很强,做的好、可以长时间受益;农产品生产有规模、有质量、有品牌,才有市场竞争力。要积极引导合作社扩大农产品的知名度和销售途径,打造自己的品牌;要注重开发“名、特、优、新”农产品及加工品,加强品牌的统一标识,利用媒体、展销会等促销手段,做大做强,不断增强合作社的竞争能力。

4.多渠道融资切实解决资金短缺问题。

社员内部部集资在组织内部以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形式将成员手中的资金集中起来。筹资形式可以多样化,可以是生产资料,也可以用劳务出资,还可以将其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折算成资金等。外部融资、 巨额投资在很大程度上应靠国家的财政投资和优惠的金融政策来实现。

5.全面提高合作社成员的文化水平和科技素质。

农民的文化水平低,素质不高,是我国农村普遍存在的问题。要通过现有的各种途径,积极创新各种形式,加强对合作社成员的学习、教育和培训,以提高他们文化知识水平和学习新技术、运用新技术的能力。

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健康发展,政府部门必须化管理为服务,必须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原则,不收费、不年检,不罚款,不验资,推动而不强迫,扶持而不干预,参与而不包办,献策而不决策,在资金、税收、信贷、经营等方面给予支持和照顾,同时引导农民围绕本地的特色产品、主导产业,因地制宜兴办,运用经济手段和优惠政策推动、扶持合作社发展,使农民、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市场逐步“无缝对接”,将合作社打造成为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引领农民闯市场,实现共同致富的重要途径。

参考文献:

[1]韩俊等.我国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现状与面临的问题.广东合作经济,2006(4)。

第3篇: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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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共河南省委政策研究室.河南省优秀调研成果选编[M].北京:研究出版社,2012.11.

[3] 李瑞芬.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手册[M].北京:金盾出版社,2013.

第4篇: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范文

【关键词】农民合作社 现状 问题 探究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新形势下农村经济发展中快速兴起的重要合作经济组织,在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本文通过对抚州市100家合作社展开问卷调查,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进行了分析,剖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分析

一是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涵盖了种植、养殖和其他服务业等领域,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示范作用比较明显。调查的100户样本中除1户外,其余合作社均在当地工商注册,其中种植业66家,养殖业32家,农产品加工业和其他服务业各1家,出资总额16196万元,在册社员11900人。

二是专业合作社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农产品运销,合作社为社员提供的服务主要是农产品销售、信息技术服务和生产资料供应,社员入股方式主要为现金、实物,专业合作社基本都制定了自身的章程和内部管理机构;合作形式主要为互助合作制,少数为协会会员制,参与主体主要为农户+基地+公司。

三是合作社内部融资特征突出,同时外部融资需求较强,并已具备一定的金融服务功能。调查显示:96%的合作社以自有资金作为其生产经营的主要资金来源,51%的合作社有金融机构贷款,且基本为农信社贷款,31%的合作社有民间借贷,但仅有1%的合作社获得过政府财政资金;在金融服务需求意愿方面,一半以上的样本非常希望获得银行贷款,在已有贷款的合作社中,以质、抵押贷款为主,其次为担保贷款。内部融资行为主要表现为社员之间融资及社员与组织之间的融资,且内部融资利率要低于外部融资利率;合作社为社员提供的与金融有关的服务主要是向社员提供借贷资金、提供金融信息中介服务以及为社员融资行为提供担保。

四是为农村金融机构信贷支农打造了一个新的平台。快速发展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为金融支农提供了新的载体,是开拓农村零售市场的重要手段,为降低农户交易成本、有效控制农户贷款风险提供了现实途径。如某县运用“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农户”信贷模式,采用“公司+基地+农户”的形式推广木薯种植,形成了木薯种植木薯加工变性淀粉的产业链。为破解变性淀粉发展融资难,该县农发行将信贷载体定位为龙头企业,农信社将路径确定在行业协会牵头、龙头企业担保与农户的结合上。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合作层次较低,产品加工程度较低,运作不规范

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与农民联接机制不紧,仅局限于向农户和成员提供技术信息、生产资料、种苗种禽、产品回收等服务,与成员农户建立的是一种购销关系,而以资本为纽带、利益联接紧密、开展产供销加一体化经营的少之又少,参与市场竞争能力明显不足。农民合作社受自身生产设备和技术所限,农作物深加工难以为继。同时,合作社运作也存在许多不够规范的地方,如民主决策不充分,社员参与管理的意识不高、能力不强,财务管理不完善,信息透明度不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合作社的健康发展。

(二)建社目的不纯,形式办社现象明显

有的合作社是基层为完成新农村建设任务一手炮制出来的,目的是应付新农村建设检查,有的是为了套取扶持资金,有的是养殖户为了减免工商税收和享受优惠政策成立的。据调查,按现行国家有关政策,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名义购置农机具可享受50%的优惠政策,因此有些农户仅冲该项政策规定,组织成立专业合作社,但这些合作社虽具有法律形式,但成员之间独立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合作社起不到应有的作用。

(三)担保抵押难落实导致融资需求满足率低

一是自身缺乏有效抵押资产。目前大多数合作社尚处在发展初期,往往其全部资产就是出资额,抗风险能力和偿债能力弱,缺乏有效担保抵押资产。二是担保抵押制度障碍。按照现有的法律制度,农村房屋、耕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均不可以作为抵押资产,这就极大地限制了农村担保物的范围,不利合作社融资。

(四)农村金融机构信贷支持着力度不够

当前农村金融机构缺乏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作用的认识,没有把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信贷支农的主要对象,双方缺乏互信和协作。同时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制度、财务制度等不健全,缺乏抗信贷风险能力,由此造成农村金融机构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信贷支持不愿贷、不敢贷。

三、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相关建议

(一)加强规范运作,提高发展层次和水平

一是政府有关部门应加强指导和监督,推动合作社健全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完善内部管理和监督,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责任机制。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增强农民依法办社意识,努力培养会管理、懂技术的经营管理人才。三是重点扶持经营规模大、品牌效应高、服务能力强、带动农户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生产、加工方面延长产业链条、拓宽服务的内容和空间,特别是注重发挥市场示范合作社的带头作用。

(二)改善信贷服务,提高贷款效率

在贷款方式上,要采取“宜社则社、宜户则户”的灵活信贷策略,充分发挥农村金融机构“短、平、快”的优势,大力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农户联保贷款、支农信用卡贷款等多种贷款方式,切实解决“贷款难”问题;在贷款程序上,在符合风险控制要求的前提下,减少一些不必要的审批手续,对符合条件且在授信限度内的合作社和社员贷款,建立快速审批通道,提高办贷效率。

第5篇: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范文

[关键词] 农民专业合作社 发展现状 对策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 千家万户的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之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 自闯市场的风险越来越大。往往存在当某种产品价格高,就大量生产,造成产品过多,价格走低,但村民们都想早早出手,一窝蜂地抛售,相互压价,损害农民自身的利益,来年大家都不愿意种这种产品,导致市场紧缺,影响广大群众的生活。在这种经济环境下,一种新的运行模式——农民专业合作社应运而生。他可以把分散的农民集中起来,抱团闯市场,减少了单家独户的盲目性和风险;近几年以来,特别是农民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以后,我国的农民合作社发展很快,截至2012年3月底,全国依法注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已达55万多家,覆盖全国91.2%的行政村,平均每个行政村接近一家;实有入社成员4300多万,覆盖全国17.2%的农户[1]。但是,我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起步晚,发展不成熟,还存在很多问题,如规模小、发展不平衡、经营管理人员缺乏、管理不规范等等,很多合作社名存实亡,没有真正发挥作用。本文分析了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起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一、发展现状

1.组织形式多样

1.1由能人或专业大户牵头创办

这种形式大多由当地头脑比较灵活, 长期从事种养、营销、生产、小加工和专业大户牵头或者联合形成的, 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主体。

1.2依托农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牵头兴办的合作设

以“公司+ 合作设+ 农户”的模式, 公司侧重营销, 农户负责生产, 农民专业合作社侧重联系和服务。

1.3依托政府农牧业技术推广部门创办的合作组织

以县、乡农技推广部门为依托,发挥其技术、资金、服务、组织管理等优势, 广泛吸收会员, 共同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组织[2]。

1.4村委会根据本地生产情况牵头创办

村委会根据当地的优势产业而牵头创办的合作社,主要负责良种及生产资料的统一采购,先进技术普推广和市场营销,减少中间环节,降低生产成本,增加农民收入。

2.政策支持力度加大

我国于2007出台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明确了办社宗旨和原则,赋予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独立的法人资格和市场主体地位,规范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行为、产权关系、盈余分配等基本制度;随后,国务院以及农业部、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出台了登记管理条例、示范章程、财务会计制度等法规和制度;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也相继出台了税收优惠、财政支持、金融扶持等措施。

3.数量上得到了蓬勃发展

到2012年3月底,全国依法登记的专业合作社达到55.2万家,实有入社农户达到4300多万户,约占农户总数的17.2%,专业合作社已经成为我国农村重要的现代农业经营主体。

4.合作社质量得到了提升

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已由注重生产联合向产加销一体化经营方向转变,由单一要素合作向劳动、技术、资金、土地等多要素合作方向转变,在推进农业现代化、促进农民增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2011年底,实现统购统销服务80%以上的专业合作社达到了55%。许多合作社加强横向联合与合作,把单个合作社“小舢板”变成“大舰队”,增强了市场竞争能力[3]。

5.增加了农民收入

专业合作社成为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渠道。一方面,专业合作社统一采购农业生产资料和统一销售农产品,帮助成员实现了节本增效。2011年,专业合作社统一购买农业投入品总值达2028亿元,统一销售成员农产品总值9520亿元,分别比2010年增长49.4%和66.7%。另一方面,专业合作社自办或参股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增加了产品加工流通环节的增值收益,并按交易量和入社股份向成员返还盈余,进行二次分配。2011年,专业合作社创办的加工企业实现销售收入达424亿元,成员从专业合作社获得的盈余返还达168亿元。据各地上报统计,入社农户的收入普遍比其他农户高出20%以上,有的甚至高出50%以上[1]。

二、存在的问题

1.相关宣传力度不足,农民认知度不高

由于宣传力度不够,一些较偏远地区的农民还不知道农民合作社是怎么回事,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长期处于初始发展阶段,示范带动作用不强,不少农民缺乏共同发展的热情和信心。同时,一些基层干部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认识不足,导致引导和服务作用小、支持力度不大,制约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2.运作不规范、制度设置不完善

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制度约束、财务约束、合同约束、利益分配和风险回避等机制方面还不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尚不健全,成员权利义务不明;有些合作社设立登记不规范,有的只办理营业执照,无生产、办公场所,不具备开业资格等。

3.规模不大

目前我国农民专业合社平均社员只有78人,有的只有几个人,实力很薄弱,覆盖面小、稳定性较差,在为农民提供技术、信息、资金、物资和产品销售等服务及抵御市场风险等方面发挥的作用还很有限。

4.与成员利益关系不密切,盈余返还不够

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社员股份及销售额实行二次返还,是区别于一般公司企业的最大特点。但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因其规模小、收益低、成员管理松散,开展二次返还的很少,影响了合作社成员的积极性。

5.经营管理人员缺乏,业务素质不高

现有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理事长一般都是农村能人,有的还是退休的领导干部或现任村干部担任,群众基础很好,威望高。但与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相比,不能不承认他们在进行市场运营和合作组织内部管理中还有许多不足,缺乏一定的经济理论功底和合作经济基础知识、超前的市场意识、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加上缺乏技术,不能进入加工流通环节,只会生产初级农产品,不懂得如何增加农产品的附加值,获得更高的利润。同时农业不能形成产、供、销一条龙的体系,增加农业附加值,农民得到的实惠少,这些都影响了农民合作社的发展[4]。

三、发展建议

1.要以农业产业为依托

农民经济合作组织不同于企业,组织化程度不可能有企业那样高,可以说是利益把农民聚到一起的,只有农民得到了更大的利益,这个组织才会稳定。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带领成员发展规模化种养、高效设施园艺生产,统一购买农业生产资料,开展专业化统防统治,可以有效地实现农业规模经营效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增加农户家庭经营收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要实施品牌经营战略, 首先要在现有基础上到工商部门申办自有品牌。其次要进行无公害基地、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甚至有机食品认证。其三要严格按照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或有机食品的生产规程要求,组织、指导成员进行生产,用严格的管理制度控制生产的各个环节,从程序上确保合作组织生产的产品是实实在在的无公害、绿色甚至是有机产品。最后还要加强品牌的维护,确保品牌在消费者心中的信誉[3]。这就需要有主导产业为依托,围绕特色主导产业进行合作与联合是农村合作社专业化生产经营的基础。

2.加大扶持力度

着重围绕当前制约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重大问题和关键环节,采取更加有效、更加直接、更加具体的措施,支持专业合作社做大做强。财政支农项目,要重点考虑农民专业合作社、优先安排,以合作社为载体实施好项目,以项目实施为契机促进合作社的发展。要健全引导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向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激励机制,切实解决贷款难问题。要继续研究出台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税收优惠等扶持政策。

3.注重合作社人才培养

把农民专业合作社人才培训纳入农村实用人才和“农村阳光工程”培训规划,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管理人员、财务会计人员和农村能人的培训。采取学历教育、远程教育、短期培训、参观考察等多种培训形式,努力培养一支善经营、会管理、懂技术、有奉献精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管理人才队伍。鼓励农业科技人员和大中专毕业生到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

4.鼓励兼并联合,增强合作社实力

目前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模都太小,与超市的谈话份额低,也无力为超市提供大量货源。单个合作社的产品是有优势,但量少、品种单一,无法跟超市长期合作。短期合作,对超市而言,不仅麻烦,而且风险大,超市需要的是有大量货源并随时供货的供应商。如果农民合作社再联合,甚至跨地区、跨省联合,规模足够大了,农超对接就不难了。

5.搞好农超对接、农企对接

农超对接推可以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增加合作社成员收入及促进农产品销售。农业产业化经营中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是,一方面农民为生产出来的产品找销路担忧,另一方面企业为寻求规模化、标准化的原料基地而发愁。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这个平台,搞好农超对接、农企对接,就能很好地解决这个问题。

6.积极探索利益分配机制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实行按股份和农民的销售额进行二次分配,是区别于一般公司企业的最大特点。只有入社的农民得到了更多的实惠,他才会相信这个组织,入社的积极性才会高。但是合作社要运转、要发展壮大、要有风险金,就必须有资本积累,因此合作社的利润也不能全部分完。

7.切实加强监管

农民合作社是可以盈利的组织,就应该有完善的财务制度,有很好的监管机制。可以请审计、农业部门介入,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农民合作社进行审计监督,帮助合作社完善财务,要求合作社搞好社务公开,给社员一本明白账,以免影响社员的积极性。

参考文献

[1]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在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经验交流会议上的讲话 农业部网站 2012-07-13.

[2]李金花.民和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现状及今后对策[j].青海农业技术推广.2007 第4 期.

[3]夏英.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及对策.中国蔬菜[j].2005第二期.

第6篇: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范文

关键词:扬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对策

中图分类号:F3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19-0042-02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现代农村经济的重要组织模式,是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农业现代化的切入点。近三年来中央一号文件一再提出鼓励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并为其发展指明了方向,提出了要求。近年来,扬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迅速崛起,截至2013年底,在工商局登记注册的达到4 802家,经营范围涉及到家禽、水产养殖,稻麦、棉花、茶叶、花卉种植,农机服务、农业技术推广、化肥农药销售等区域农业生产的绝大多数领域。扬州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组织农户作为市场经营主体参与竞争,为农民增收和农业现代化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大的作用。

一、扬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现状

通过对扬州市所属的广陵区、邗江区、江都区以及高邮市、仪征市、宝应县的100个具有代表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问卷、访谈、实地考察等形式的抽样调查,结果表明近年来扬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取得了喜人的发展成果。

1.农民自主办社为主,增收效果明显。调查结果表明,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目的是为了满足农民自身的经济发展需求,合作社的创办者以当地农民中的专业大户为主。调查对象中,47%的合作社是农民带头创办的,其次是当地政府和农技部门,分别占23%和21%。入社后,大部分社员认为对增加收入有积极的作用。其中,11%的社员认为有很大的作用,49%的社员认为有比较大的作用。江都市德本水禽养殖合作社在邵伯镇养鸭专业大户吴德本的带领下组建,最初只有会员8名,如今发展到了185名,合作社实现一本账对外,内部分户核算的经营管理模式,按季召开会员会议,解决生产中出现的问题,充分利用自然资源,鱼鸭混养,鸭粪喂鱼,鸭吃小鱼、小虾、螺蛳和水草,保持着原生态,鸭蛋远销意大利。随着合作社的发展壮大,不少家庭经济条件一般甚至陷入困境的农民加入合作社,多数养鸭专业户年获利10万以上,逐步走上了富裕之路。

2.合作社服务趋向多元化,基本能够满足社员需求。调查结果显示,农民加入合作社后能够获取多元化的服务。其中,83%的社员能从专业合作社获取技术培训,69%的社员能获取农业信息,49%的社员能获得生产资料采购和供应的支持,42%的社员能获得营销和包装的服务,31%的社员能获得农产品品牌建立推广的服务,少部分社员还能获得仓储和产地认证等产业链高端服务。同时,27%的社员认为专业合作社提供的服务能满足需要,65%的认为基本满足需要。比如扬州市江都区兴业花木专业合作社为社员开展全方位服务,定期举行例会和相关培训,为成员开展生产技术服务,传授新的生产经营理念,组织社员外出参观学习、开拓眼界,建立花木合作社信息网站等等,这些举措不但提高了合作社成员的专业水平,降低了生产成本,增加了收入,同时也有利于合作社更好地组织订单生产,形成了统一的花木销售价格,提高了合作社的经济效益,合作社也因此获得了2010年度扬州市、2011年度江苏省首批“五好”示范社,合作社理事长被评为2012年度江苏省优秀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

3.合作社管理相对规范,发展前景看好。调查结果显示,被调查的合作社在章程制定、会计核算、社员大会等方面大体上能够实行规范管理。有81%的合作社章程是由社员共同制定的,82%的合作社能进行会计核算,91%以上的合作社定期召开社员大会。此外,大部分社员看好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前景。其中,22%的社员认为合作社发展前景很好,53%的社员认为比较好。扬州市东湖生态农产品产销专业合作联社着力于制度建设,不断提高管理的规范化及科学化水平,以“服务成员、惠及市民”为宗旨,完善以利益分配、服务指导、风险共担为主要内容的运行机制,实现统一标识、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统一管理运行模式,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要求,为成员提供政策、技能、业务等各项培训,提高成员单位业务技能、经营及管理水平,取得了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提高了区域农业生产的规模化程度及组织化水平。

二、扬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扬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取得了诸多成果,合作社数量逐年增加,管理相对规范,带动农民增收效果明显,然而,调查结果显示,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仍存在一些问题。

1.服务质量参差不齐,辐射带动能力有待提升。调查过程中,我们发现大部分社员对专业合作社提供的服务是认可的,这些服务也基本满足了社员农业生产的需要。但是,在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迅猛增长的过程中,一些组建时间短、规模小、实力弱、技术含量不足的合作社,存在着服务质量不高的问题。宝应县某荷藕营销专业合作社,共有交易行22家,每个行由4~8个股东合资经营,将本地区的荷藕收购后,加价销售给来自山东、湖北等省份的商贩,从中赚取差价,对社员仅提供收购与销售服务,其他服务基本没有。这种单一的服务难以满足社员需求,也无法让社员抵御市场风险,辐射带动能力较弱,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不高。同时,还存在着极少数为了争取上级补助资金而成立专业合作社的现象,这类合作社只重视财政资金或税收扶持,完全忽视后续的服务,造成了财政资金的浪费。

2.资金人才存在瓶颈,自我发展能力偏弱。调查结果显示,43%的社员认为资金是制约合作社发展的重要因素,其次是人才,占36%。调查中我们发现一部分专业合作社的投入只有发起人或法人代表等少部分人实际出资,社员基本都是形式入股。如高邮市某葡萄专业合作社,经营65亩葡萄园,基础设施投入65万元,虽然注册股东较多,但实际投入只有两名股东,目前葡萄还未进入盛产期,当年投入还是大于收益,因此投资人资金压力较大,制约了扩大再生产的规模。同时,不少合作社还存在贷款难的问题,江都某农机合作社负责人表示,合作社没有积累,各类投资都得由社员个人出资,资金数量有限,跟银行贷款又很难,目前出现资金缺口,进退两难,经营风险加大。此外,合作社还存在专业人才缺乏的现象。不少农民专业合作社队伍整体素质较低,缺乏适应和开拓市场的能人。一些合作社没有专业管理人员,现有管理者缺乏专业知识、创新意识不强,严重约束了合作社的发展。

3.工作存在随意性,管理机制有待完善。 一些合作社重组建、轻管理,调查显示,近13%的专业合作社没有定期召开社员大会,近25%的合作社没有财务核算。大部分合作社制定了规范的章程,但许多流于形式,科学民主管理与监督机制不健全,日常经营决策往往由少数人说了算。特别是有些社员反映,一部分专业合作社是为了应付上级考核,或是为了找个载体向上级争取补助资金而组建。这样的合作社更是章程制定不规范,理事会、监事会职责不清,会员权利义务不明,工作随意性较大。

4.少数合作社结构松散,凝聚力不强。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还处于合作的初级阶段,产销衔接不紧密,对成员约束力较弱,未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调查发现,宝应县某荷藕专业合作社与社员仅存在雇工经营关系,社员入社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挣取工资。部分社员表示是有自己的合作组织,但多数社会不能从合作社的盈利中获得分红,只能领取自己劳动的工资报酬。此外,高邮市某水产合作社也存在类似的问题,合作社成员多数是养殖户,除享受技术指导等服务外,并未实质性的参与经营,合作社盈亏也与多数成员无关。

三、推进扬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又好又快发展的建议对策

总结、推广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的成功经验,针对目前扬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的主要问题,采取必要措施,对症下药,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更好地发展,从而推动扬州市农业基本现代化进程。

1.依法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农民合作社的建设要依法有序推进,应该因地制宜,按照农民的经营品种和规模,自愿、民主建立,不能一哄而上,更不能为了完成指标和考核而草率建立。要强化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管理机制,重点处理好合作社与家庭经营的关系、股东社员与非股东社员的关系。要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为社员提供多种服务,比如技术和培训服务,品牌、包装和销售服务,产品、基地的认证服务,农业生产资料的采购和供应服务,不断丰富合作社的服务内容,满足社员的多元化需求。

2.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家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优惠政策,坚持推动不强迫、扶持不干预、参与不包办的原则,积极做好全方位的服务。在信贷服务上,要拓宽合作社融资渠道,涉农金融机构要把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信贷支农的重点,对规范运作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授信服务,简化审批手续,实行优惠利率。在财政扶持上,财政要安排一定额度的专项资金,逐年加大扶持力度,主要应用于信息服务、教育培训、农技推广、农业标准化等项目上,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可持续发展。

3.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与重组。进一步创新合作社发展模式,鼓励合作社联合和重组,逐步做大做强做专业合作社。合作社在完善自我服务功能,为社员提供优良服务的同时,要积极探索,以当地主导产业和供销社优势为依托、以市场为导向、以品牌为纽带、产权结合为手段,积极引导同类合作社之间的合作、重组,不断深化合作社与加工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和技术服务单位等市场主体间的联合和合作,建立合作社发展的长效机制。

4.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的培养,选送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到专业院校进行培训,着力打造一批有知识、善经营、会管理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鼓励科研人员、农技推广人员、供销合作社和信用合作社人员到农民专业合作社任职、兼职或担任技术顾问,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推荐聘用期满后的大学生村官到农民专业合作社就业工作,不断充实农村专业合作社的人才队伍。

参考文献:

第7篇: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范文

截止目前,全镇有12家已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社生产经营覆盖10多个主导特色产业和产品。我镇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是围绕当地已形成农业主导或特色产业的瓜果、蔬菜、水产品以及畜禽养殖等组织起来的。随着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力度的加大和政府部门的大力提倡,每一类特色产品或主导产业都建有相应的专业合作社,通过合作社内部技术、信息、资金、生产、销售等多方面的合作及联动,推进了农业产业化的发展。

二、存在的问题

1.入社门槛低。《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对农民注册合作社准入门槛不高,为了响应中央和地方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号召,各地对注册合作社的审核,注册成本以及要求非常低,难以避免社员、出资造假的现象。

2.合作的层次低。我镇从事种植、养殖的合作占合作社总数的67%,在生产经营上,合作社与社员只在销售信息中,种、养殖技术服务上进行一些简单合作,在农产品精、深加工上没有合作,即使是从事农产品加工合作社做法也是收购农民生产的原材料。

3.利益联结松散。合作社没有制定出有效的约束机制,组织化程度低,社员“进出自由、来去自如”,社员把法律赋予他的“入社自愿、退社自由”权力当做个人自由主义泛滥的法宝。《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制定是以《宪法》为准绳的,任可人在行使自由的时候不能妨碍其他人的利益,殊不知一个社员目无社规提前将农产品卖给二道贩子,一方面惑乱其他社员思想,一方面引起农产品市场的无序竞争。

4.规模小、实力不强。12个合作社中在册社员人数全部在10人以下。注册资金在10万元以下的是9个,10~50万元以下有4个。由于合作社规模普遍较小,出资少,农民的组织化程度较低,导致合作社抵御风险能力较弱,多数再生产和流动资金缺少,尚未形成规模化经营的实力。

5.管理人员素质低。我镇合作社农民理事长占95%,农民理事长虽然在种植、养殖上有一技之长,但在经验管理、营销策划、品牌建设等方面能力有限,缺乏发现市场机会能力、缺乏整合资源和配置资源的能力,拼尽全力也只能发挥大户的作用,合作社的潜力和作用远远没有发挥和释放出来。

6.内部运作机制不规范、随意性大。在内部管理上,大部分合作社的章程缺乏实质性内容,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可操作性差,约束力不强。

7.创设目的不纯、偏离办社宗旨。有些人为了争取国家财政和地方财政扶持而盲目地成立合作社,想方设法套取国家资金,但不作为,因此出现了合作社数量快速增长、运行质量不高的现象。

三、对策及建议

1.把好“登记关”,夯实创建基础

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登记注册合作社评估作为合作社登记注册的前提条件。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登记注册合作社的入社社员、社员出资、场所基地、组织机构、规章制度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出具证明书后才能到工商部门登记注册。

2.强化制度建设,构筑健康发展平台

(1)建立担保金机制。把合作社入社出资的30%作为担保金,一旦社员违背合作社管理,30%的担保金作为处罚金。

(2)建立服务承诺制。合作社与社员签订协议,载明产前、产后、产中实行“三统一”服务,即:统一农业投入品的采购供应、统一质量安全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统一品牌包装和销售。

(3)社员持证制度。凡是合作社的社员必须持有社员证,社员证填写出资额、交易额、交易量、盈余分配及其他服务事项。社员证记载事项与成员账户记载的事项相符,作为年底盈余分配的依据。

(4)建立财务“公示制”。合作社重大事项必须经过社员代表大会审核后张贴公示栏进行公示,年底合作社编织的财务报表经社员代表大会审核后报农经部门备案。

3.抓样板、数典型,推进合作社规范化建设

农民专业合作社样板社、典型示范社是一个实现标准化生产的载体,它不仅能引领社员诚信生产,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更重要的是能在规范化运营上给其他合作社起表率作用。

4.选派好理事长,夯实健康发展基础

一个合作社运行质量的好坏、工作效果的大小、经营效益的盈亏、农民组织化程度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理事的能力。选好理事长要有文化;有组织协调能力;有经营管理能力;有服务意识。

5.部门联动,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

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在政策上给予倾斜,业务上加强指导。

一是明确职责,落实任务。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在安排农业产业化、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农业技术推广、畜牧园艺特产等涉农项目时,适当向有条件的合作社倾斜。二是加大宣传,强化培训。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各种媒体,采取经验交流、现场观摩等方式,加强对创办合作社目的意义、政策法规、典型事例、经验做法的宣传,扩大合作社知名度,做到家喻户晓,营造广大农民踊跃参加、全社会全力支持的良好社会氛围。

6.加大扶持力度,营造健康发展环境

(1)“要做好政策的衔接,为合作社发展注入资金”每年安排一定量的专项资金支持农民合作社的发展,南平市、邵武市也先后出台了《加快农民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意见》加大了地方财政的支持力度。

1)项目扶持:每年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数额的专项资金,县(市)财政也要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作为扶持资金,并保持财政扶持政策的连续性,逐年予以增加。扶持资金重点用于合作社开展统一服务和技术投入、品牌创建、营销开拓能力等功能培育项目,以增强自我造血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从而提高合作社对社员的服务能力。

2)贷款扶持:在保证金融支持的同时,适当简化贷款手续,延长贷款时间,切实解决合作社发展过程中融资难问题。进一步完善信贷担保机制,比如建立农户信用贷款机制、联户担保贷款机制等;拓展合作社融资新途径,如本社内部依法开展资金互助,解决合作社资金困难。

3)奖励机制:对符合一定标准和达到一定业绩的合作社进行2-20万元奖励。

(2)合理的把村集体土地与合作社发展捆绑起来发展。在符合政策规定的前提下,集体土地优先向合作社流转,村集体与合作社联手经营,建立共赢的经营项目,既能增加村集体收入,又能促进合作社发展。

“六统一”统一采购、统一种植、统一品种、统一品牌、统一技术规程、统一销售。

第8篇: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范文

【关键词】贫困山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对策建议

一、宣汉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现状

截至2012年2月底止,宣汉县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共计167户,其中种植业122户,养殖业43户,其它行业2户。167户合作社共计入股社员5010户(人),共安置富余劳动力就业539人,社员入股股金总计17376.5万元(其中投资规模在100万元至500万元以下的有32户、500万元至1000万元以下的有10户、1000万元以上的有1户),年产总值达到8600多万元;据不完全统计,167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还带动了非社员农户16000多户、农民33400人进入了农业产业化发展链,共建立奶牛、茶叶、玉米、食用菌等农业产业基地24个,实现成员户均纯收入4800元,助农增收2400多万元;全县合作社中有5户合作社拥有注册商标5件,其中“宣汉桃花米”“黄金木耳”、“老君菇”等农产品已通过国家农业部地理标志认证,“九苑茶叶”、“大地玉米”、“老君菇”等3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获得2011年国家农业部首批“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的殊荣,三桥海椒农业专业合作社被纳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2010年“千社千品”富农工程帮扶对象。

二、宣汉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宣汉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社经过几年来的精心培育,虽然探索出一些好的路子,积累了一些经验,但合作社发展水平与农民群众的发展期望、与现代农业的发展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合作社运行不规范

有些合作社只是一个空架子,没有起到任何作用;多数合作社虽然建立了组织机构,但相关配套的管理制度尚不健全,未能严格按照“一章(合作社章程)、三会(社员大会或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三制度(社员或社员代表大会制度、理事会工作制度、监事会工作制度)来运行,很难体现“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办社原则;不少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结构不健全,理事会、监督机制等形同虚设,缺乏民主管理和正常监督。财务制度不完善,有些合作社帐户记载内容较少,只记载成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量;有的合作社财务没有单独建帐,没有实现盈余按交易量(额)返还,没有建立公积金、风险基金等;还有一些合作社根本没有建立财务帐目。

(二)总体规模偏小,带动能力不强

全县167个农民专业合作社每社平均入社社员不到40户(人),与农业部提出的示范社标准,每社必须达到150户以上标准相差基远,规模相对较小,带动能力不强,现有的合作社覆盖农户大多限于本村本乡镇,一般不超过本县,运行不规范,服务功能不健全。从合作社开展的业务来看,合作社仅停留在传统的种植、养殖及其产品销售的低层次上,在标准化生产、农产品深加工、市场开拓、农超对接等方面还很少涉足,缺乏更为广泛、更为深入的多形式、深层次的联合与合作。

(三)内部人才短缺

目前,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参与者基本是农民,普遍文化水平不高。合作社的经营管理者也主要由合作社内部人员担任,其文化知识、经营管理能力、技术水平等相对较低,难以跟上新时期现代农业和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很难捕捉市场动态,容易导致经营决策的局限性和片面性。有些地方非常缺乏有事业心、有责任心、有奉献精神的带头人,有很多村子也想办合作社,但选不出合作的带头人,更缺乏合作社方面的专业人才。

(四)合作社获得信息的渠道狭窄

由于获取信息的渠道狭窄,很多合作社社员都忙于管理自己的产品,没有时间和精力看新闻、看报纸、看杂志、上网,产品收获后只是在地头销售,不了解外部需求状况,行情好时还可以,遇到行情差时,就只有把自己辛苦种养的农产品低价出售,往往是血本无归。对供求信息的了解不及时、不全面,对网络资源不会充分利用。

(五)融资困难

大多数合作社经营资金短缺。从合作社的筹资渠道看,成员入社出资一般比较少,出资额多在50元—10000元不等,且大部分成员是以房屋、牲畜、农机具、土地经营权等出资,合作社可用于周转流动和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的资金十分短缺。如宣汉县春源茶业专业合作社,组建合作社时,95%的入社成员出资额均在50元—100元不等。金融部门出于对控制风险等方面的考虑,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支持,还远远没有达到合作社就是农民融资的平台和载体这样一个支持程度,致使目前一部分合作社思路很好,做法也很切合实际,产品也适销对路,并且深受社员认可,但由于没有启动资金、没有周转金,想做的事做不了。

(六)品牌意识不强

在所有合作社中,拥有注册商标的比例很低,大多数合作社对自己的产品究竞处于什么地位,有多大的竞争能力等现状没有明确的认知和定位,普片存在生产设备落后,产品技术含量低,档次不高,缺乏“专精特新”的产业特色和名牌产品,导致生产产品利润空间小,整体竞争力不强而无法得到市场的认可。

三、加快宣汉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对策与建议

(一)加大政策扶持,进一步落实有关优惠政策

根据国家的相关政策规定,合作组织销售农户自产农产品以及经营分级、整理、冷藏、包装和加贴品牌商标等简单加工的农产品,应视同农民自产自销产品,对其免征增值税。对合作组织为农民提前、产中、产后技术服务和劳务所得的收入应免征所得税;对合作组织及所办加工、流通实体应适当减免有关税费;对合作组织从事农机、排灌、病虫害防治、畜禽配种、疫病防治及相关技术培训的收入应免征营业税。同时,还应在合作组织用地、用电和农产品运输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二)进一步完善和优化人才引进和培养机制,为合作社健康发展提供实用型技能人才

采取多项措施加大人才培养力度,为合作社吸纳专业型、技术型可用人才提供快速便捷的服务。一是紧扣合作社需求,面向农民企业家和合作社实用型技能人才,建立社会化的继续教育培训体系,发挥综合职高的职业教育培训作用;二是积极与县外对口的大中专院校(含职业院校)建立长期合作关系,解决人才缺乏问题;三是探索建设专门的教育培训网站,从根本上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社员的综合素质。在积极协助合作社引进人才的同时,更重要的是建立和完善配套的社会服务体系,强化人才意识,注重对人才的尊重、培养和激励,使人才既招得进更留得住,实现人才提升与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健康发展的双赢。

(三)畅通信息渠道,搭建信息平台

在现代高速运转的市场环境下,信息灵,则企业经营活,经营活,则适应市场竞争力强,适应市场竞争力强,则企业效益高。进一步加强农业信息化建设力度,采取多种形式搭建惠农信息服务平台。建立专门服务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信息网站、开辟惠农信息短信、网络电视惠农信息服务等栏目,适时收集、更新、农业市场信息、新品种、农业实用技术、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农业气象等信息服务,切实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获得信息渠道狭窄、信息不畅等问题,让他们能通过多种渠道充分了解国家政策,了解国家、地方各种支持项目、了解市场信息等。

(四)进一步改善融资环境,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可持续健康发展“补血”、“充电”

引导融资体系建设,促进金融资源合理地向农民专业合作社转移,通过制定有利于向农民专业合作社投资、融资的税收政策,吸引社会金融资源向农民专业合作社转移,缓解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融资难问题;积极创新融资方法,开辟多层次融资渠道,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融资难的问题,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多元化的融资市场,使合作社能从多渠道获得所需资金;吸引县外融资机构进驻我县,引入竞争机制,推进县内金融机构改革发展,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环境。

(五)规范运行机制,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

应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切实加强规范指导,没有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要求登记注册的要指导其按规范登记注册,已经登记注册的要着力在完善“六个机制”上下功夫。建立健全组织管理机制,实行成员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制度,明确职责和权力,保证合作组织内部运作的公开、公平;建立健全民主管理机制,严格遵守《章程》规定,认真履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程序,确保合作组织成员的主人翁地位和经济利益;建立健全利益分配机制,正确处理与农户的利益分配关系,从兼顾投资者与生产者双方利益出发,形成“利益均沾、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真正做到联办、联心、联利;建立健全监督约束机制,推行社会监督与内部监督相结合的监督约束方式,严防集体财产流失和浪费;建立健全风险保障机制,增强风险意识,不断强化风险保障措施,努力提高自身化解各种风险的能力;建立健全产权联结机制,依据法律界定,从资本构成、产权界定、持股人应有的权利与承担的义务、资本分红等方面规范合作组织的产权,逐步形成以产权为纽带、以利益为关联、以机制为保障的紧密型经济联合体。

第9篇: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范文

[关键词] 清流县 农民专业合作社 发展问题 解决对策

[中图分类号] F321.4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4)08-0037-01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分散农民经营和市场化经营的中间枢纽,是进一步提高农村生产力和发展现代农业的有效途径。随着相关的法律规定实施和在广大的农村地区普及应用,为农村地区进一步的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然而在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过程中我们还应该清晰的看出我们的合作社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其中还存在比较大的问题,需要我们及时的采取措施将其解决。本文主要结合清流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过程中存在问题进行了研究,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

一、清流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分析

近几年来,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走过了从无到有、从无序到有序、从量的扩张到质的提升的发展历程,较好地推进了农业产业化进程和现代农业发展。其在发展过程中取得了优异的成果,截至到今年上半年,清流县登记在内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了250多家,比去年同期增加了30多家,注册资金超过了8亿元,农民合作社农户总数7500多户,占该县总农户的20%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立带动了很多非成员农户,积极的投入到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过程中,在很大程度上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清流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认识不足,专业技术人员素质较差

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过程中,由于对机构性质、发展方向以及发展前景和运营的模式缺乏详细的研究和深入的了解,导致了合作社在经营过程中很多农户以及地区的干部对合作社的性质定位不清晰,在社内农户之间的合作意识比较差,没有将合作社作为一个实体的企业来经营,使得农民专业合作社依然停留在初期的服务层面上,此外,由于农村地区很多劳动力都会外出就业,留在合作社的农民主要以妇女和老年人为主,因此,劳动的效率大大的降低。同时由于农民群众思想意识和文化理念落后,很难接受新事物,多数人不愿意入社,而进入到合作社的农民由于传统观念的限制导致了社员之间的合作意识差。

2.管理不够规范,决策不够民主

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由于农民群众存在普遍的文化程度低,专业知识缺乏,对市场规律了解不够透彻的现象,虽然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工商部门进行了注册,但是其内部的管理机构多数都是形式上的问题,导致了合作社在开展工作过程中随意性十分的强,对一些重大事件和活动在没有经过社员大会讨论的前提下就随意开展,这种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合作社的正常运营和发展。

3.扶持力度不够,组织运作困难

由于农村地区普遍比较落后,因此,在农村地区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普遍比较缺乏资金,在管理过程中也存在较大的困难,造成了合作社发展存在乏力的现象。此外,金融机构的信贷支持力度不足,造成了合作社在运营过程中存在较大的资金瓶颈问题,严重制约了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平稳发展,同时对我县的农业生产专业化、规模产业化的发展进程造成了不小的冲击。

三、加快清流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对策

1.加强资金的支持力度

首先,当地的金融机构需要开展多种信贷支持,在比较规范的合作社内,积极的探索不同种形式合作性联保信贷模式,并建立健全各种信贷规章制度,规范各种信贷行为;其次,建立政府部门的担保基金,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过程中,建议政府部门应该设立涉农贷款专项担保基金或者风险基金。对金融机构或者银行机构发放的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信贷资金进行担保,对不可抗拒的情况出现的信贷损失应该给予一定的补偿。

2.做好合作社的培训工作

目前,在清流县农民对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积极性还是比较高的,但是在建设过程中质量不高一直是其中存在的比较严重的问题,社内的紧密链接程度不是那么轻,合作社的经济效益不是很高。因此,对农民进行专业培训首先应该进行的工作,通过相关干部、合作社负责人以及农民经纪人进行专项技能培训,培养一支合作意识较强、管理素质较高的农民队伍。当前,县级府部门的财政资金比较紧缺,需要上级部门设立专项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训专项资金,由地方政府部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培训、组织和管理。

3.提高农业产品的质量安全

鼓励和支持本地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和注册农业产品的商标,全面实施合作社的品牌建设,积极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参加各种农产品展览会等活动,与国内外的大型超市、物流配送中心以及农产品加工企业建立稳定的销售网络,在各个大中型城市中建立直销店,不断的拓宽农产品的市场。积极鼓励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合作社与合作社之间、合作社与农业龙头企业之间的沟通和合作,实现资源和优势的整合互补,并对资源进行重组,资源从新配置,做大做强合作社。同时,我们还希望当地的政府部门建立有机食品、绿色食品以及无公害食品品牌专项资金,树立合作社的品牌意识,不断提高合作社产品在市场中的竞争实力,扩大合作社发展空间。

四、结语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实现现代农业的大计,因此,在发展过程中需要我们对其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的进行分析和研究,及时的找到解决的对策,尽快的将问题解决,并且在发展过程中还需要不断的总结经验和教训,为进一步的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和进步提供坚实的动力。

参考文献

[1]乔晓雯. 基层服务型政府建设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研究[J].安徽农业科学. 20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