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趋势范文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趋势精选(九篇)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趋势

第1篇: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趋势范文

关键词: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云南

在《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和实施的背景下,合作经济组织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有了较大的发展,促进了农村经济的繁荣和社会的稳定。但在合作经济组织的运行过程中,一些专业合作社仍存在不规范的现象。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初期,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有待于进一步的完善,在入户农户的数量、入社社员、产业分布和服务内容方面需要合作社随着经济的发展而不断的调整。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2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既不同于公司等企业法人,也不同于不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的社会团体法人,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以服务成员为宗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互助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以农民为主体的经济组织,是农民为获取良好的服务,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界定上看,经过长期的发展和实践,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具有以下的特点和性质: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法人。《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4条第1款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依照本法登记,取得法人资格”,“农民专业合作社对由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他人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资产所形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并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从农民专业合作社立法和实践情况来看,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依法向有关部门申请登记设立;有符合章程规定的成员出资;具备由成员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构成的治理结构;制定合作社章程,并在其中规定自己的名称和住所;对由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他人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财产所形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并以上述财产对外承担责任。

一、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历程

中国农村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制度的确立,为微观经济主体提供了有效的激励机制,成为促进农业增长和农业技术进步的重要影响因素之一(林毅夫),这一制度的提出重塑了农村经济组织的微观基础。1993年3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将宪法第8条第1款“农村人民公社、农业生产合作社和其他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参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经营自留地、自留山、家庭副业和饲养自留畜。”修改为“农村中的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和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参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经营自留地、自留山、家庭副业和饲养自留畜。”宪法第15条“国家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上实行计划经济。国家通过经济计划的综合平衡和市场调节的辅助作用,保证国民经济按比例地协调发展。”修改为“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2004—2010年七个中央一号文件都对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加快发展做了具体部署。

在此条件下,农民群众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出现了多种形式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并使其成为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组织载体。为此,从农民专业合作社一出现,就为其提供了宽松的政策环境,各级政府为支持其发展,做了大量的指导、扶持和服务工作。

2006年10月31日通过了中国第一部关于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方面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并于2007年7月1日正式实施,标志着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进入了一个新时期,在农村改革和经济发展、农民增收、社会稳定方面将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迫切要求各级政府及其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自觉依法履行好职责,切实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与发展的指导、扶持和服务工作,进而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2009年,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蓬勃发展,呈现出数量增长快、带动农户多、产业分布广、服务内容宽等特征。从产业分布看,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及种植、养殖、农机、林业、植保、技术信息、手工编织、农家乐等农村各个产业,主要分布在种植业、畜牧业;从服务内容看,农民专业合作社逐步从起步时的技术互助、信息传播,扩展到资金、技术、劳动等多方面的合作,从生产领域逐步向生产、流通、加工一体化经营发展。但从总体上看,农民专业合作社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需要不断加大培育和扶持力度。云南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过多年的探索与实践,呈现良好发展趋势,具有深厚的群众基础,但仍处于不够发达、不够规范的初始阶段,无论是组织规模、业务内容、经济实力,还是服务功能、合作程度、社会地位等,同发达地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相比都有较大的差距,需进一步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

二、云南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基本情况

云南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在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就已出现,但数量十分稀少,仅是一些组织程度低和管理分散的专业协会,对政府的依赖性较强。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随着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的显现和农业产业化、市场化的推进,云南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出现较好的发展局面。尤其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颁布和实施,加之各级政府培育、扶持和农业龙头企业的有效带动下,以本地农业特色主导产业为依托,云南农民专业合作社进入了一个加速发展期,数量在不断增加。据农业部门初步统计,截至2009年底,全省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5 645个,成员77.73万户,带动非成员农户131.33万户;经依法登记的合作社3 899个,拥有注册商标的合作社259个,通过农产品质量认证的合作社269个,产品通过地理标志认定注册登记管理的合作社28个;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数量比上年增加了1 605个,增长了39.7%。云南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经过这几年的发展,从无到有,从少到多,逐步发展壮大,发展形势呈现多样化趋势。

表1近五年云南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数量情况

资料来源:根据云南省农业厅经管站相关统计资料整理所得。

三、云南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特点与趋势

近年来,受多种因素的推动和影响,云南各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发展中出现了一些新的特点和趋势。

(一)加大资金扶持力度,不断创新了融资模式

为解决资金缺乏的难题,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通过创新融资模式,缓解了资金压力。丘北县康达辣椒专业合作社为解决社员生产资金不足的问题,大胆创新服务模式,由合作社与县农业银行建立合作关系,实施“银社”信用对接,合作社负责落实社员“三户联保”名单和社员贷款金额后上报银行,银行将资金放到合作社并由合作社托管贷给农民。社员可较容易地贷到3 000元~30 000元的急需资金,用于购买化肥、农药、种子和耕牛,手续简便,利息参照县农行小额贷款利息;合作社收取贷款本金的3‰作为管理费用,解决了资金难题。云南省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还探索开展了合作社内部的资金互助业务,有效解决了农民群众生产、生活中的资金困难。

       (二)合作经济组织的组织形式越来越趋向农民专业合作社

目前,云南合作经济组织有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专业联合组织等多种形式,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比重越来越大。

从表2可以看出,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协会等类型的组织在2009年分别达到59.7%和39.5%,占到总数的99.2%,专业联合组织数量相对稳定,控制在1%左右。自2009年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主要类型由专业协会转变为农民专业合作社,这是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目标相一致。随着合作社在市场经济运行中的规范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重要发展趋势是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主。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以种植业为主,组建领域在不断拓宽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行业分布以蔬菜、瓜果等种植业为主,但范围扩展到畜牧、林业、渔业、农机、科技服务等各行业,合作的深度也从单纯的生产环节扩展到加工、销售领域。农民专业合作社对优势产业的依托性增强。一些合作社突出主导产业,发展特色产品,较好地适应了市场的需求;一些合作社从服务农民生活出发,突出综合服务,较好地满足了农民的需求,也启动了农村消费市场。

(四)云南各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受经济条件限制发展不均衡

云南省各地州经济发展水平不一致,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受当地经济条件、资源条件、接受程度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发展数量和规模呈现出不均衡态势。

2008年农民经济合作组织数量和农户参与较多的有昆明、楚雄、文山、大理、红河、曲靖、玉溪、临沧等州市,其他州市的农民合作组织数和会员数相对较少。2009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数由多到少依次为楚雄、临沧、昆明、红河和保山;可以看出,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规模和经营与各州市自身的经济发展关系密切,一般来说,人口较密集、经济发展水平较好的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速度相对较快,如,昆明、玉溪、曲靖、楚雄等地。

(五)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农民的组织化产业化经营形成利益链接机制

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将单打独斗的农民组织起来发展生产,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促进了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围绕当地资源优势和产品特色,促进了特色产业的发展,增加了农民收入。

我们从云南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进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进行系统的分析,找寻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特点与趋势,期望在基础上继续探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可持续发展途径和对策。

参考文献:

[1]国际合作社联盟(ica)关于合作社的原则[j].农村经营管理,2007,(7):15.

[2]林毅夫.集体化与中国:1959—1961年的农业危机[j].美国政治经济学杂志,1990,(12).

[3]牛若峰,夏英.农村合作经济发展概论[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1:45-48.

[4]张晓山.走向市场:农村的制度变迁和组织创新[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1997:100.

[5]缪建平.贯彻《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推进农民合作组织规范化[j].发展农村经营管理,2008,(3).

[6]孔祥智,何秀荣,白南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6.

第2篇: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趋势范文

关键词:农业合作经济组 织组织体系 组织发展

一、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涵义

农业合作经济组织是以家庭经营为主的农业生产者为维护和改善各自的生产乃至生活条件,在自愿互助和平等互利基础上,联合从事特定经济活动所组成的经济实体或组织。如各类农业协会和为农业服务的各种合作社。

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参加者是相对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其产权和利益明确,没有行政色彩,在合作组织中可以获得最大、最直接的经济利益,享受各种优惠服务。合作的形式灵活多样,规模可大可小,自筹资金,自负盈亏,自主管理,自我服务,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按照经济活动的内容,农业合作可分为生产合作、流通合作、信任合作和农工商一体化合作。

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基本原则包括:自愿互利,民主管理,资本报酬适度,盈余返还,合作教育。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具有如下作用:1 有利于提高农民生产组织化程度;2 有利于完善市场主体,促进农业生产结构由原始产品的销售向加工型转变,促进农产品结构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3 有利于促进产业化经营水平;4 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和产业结构的调整,调整农村劳动力就业结构。

二、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在我国的发展

改革前,我国实行农业合作化,这种公有化程度很高、单一化、靠国家行政手段来维持和巩固的集体合作经济组织,与民主、自愿、互利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原则相违背,其结果是大大挫伤了农民生产积极性,使农业经济效益一直低下。改革开放以后,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大大激活了农民生产积极性,农业生产得到了很大的发展。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小规模农业家庭经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面临许多困难,诸如产品销售不畅、交易费高、信息不灵、难以实现生产发展所需的必要融资等。市场经济的发展呼唤着一个能够真正代表农民自己利益的组织。

到了20世纪90年代,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农业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我国农村经济组织形式也发生了变化,新型的农村经济合作组织顺应而生,如农村合作制、股份合作制、个体私营经济。它们为农民提供了产前、产中和产后服务,有效地克服家庭经营的局限性,把家庭经营的优势与合作经营的优势有效结合起来。这些经济组织从无到有,从小到大,迅速发展。

为了加快我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2002年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1次会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农业法。新农业法确立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合法地位,使农业合作经济的经营活动有了法律保障。新农业法规定,国家鼓励农民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自愿组成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当依法在其章程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农业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新农业法中还规定,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可以自愿按照民主管理、按劳分配和按股分红相结合的原则,以资金、技术、实物等人股,依法兴办各类企业。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可以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成立各种农产品行业协会,为成员提供生产、营销信息、技术、培训等服务,发挥协调和自律作用,提出农产品贸易救济措施的申请,维护成员和行业利益。新农业法不仅为我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而且也从原则上、政策上加以引导和扶持,促进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

三、中外农业合作经济组织体系的发展趋势

(一)二战以来,随着农产品国际市场竞争的加剧,各国农民合作社出现了横向合并、纵向一体化和企业公司化的发展趋势

美国的农协发展趋势。20世纪80年代以来,美国出现一种“新一代农民合作社”,成为农民合作社公司化的典型。其组织原则与传统的合作原则有很大区别,主要特征是以“比例原则”取代了“平等原则”。合作社公司化是当前世界各发达国家农民合作社发展的一个潮流。合作社公司化的意义在于把合作社建成一种特殊的公司,一种由农民自己拥有并控制,为农民自己服务的公司。这种形式的公司比传统的合作社对农民更具有吸引力,比纯营利性公司能更好地为农民服务和维护农民利益。因此,这种新型农民合作社有可能逐步超越其他农业经营形式,成为今后农业一体化经营组织的主要发展方向。

日本农协的发展趋势主要表现在:1 合并。为了增强基层农协的竞争力,1997年10月日本农协全会通过决议,加快基层农协的合并进度,农协数量从1992年的3073个减少到2000年的1411个。2 改组。农协改组的主要方向是减少中间环节,改基层――县――中央的三段组织体系为基层――中央的二段组织体系。3 引入企业化经营机制。例如实行常务理事会负责制,聘任企业家担任常务理事,负责农协日常经营业务,同时加强经营管理委员会的监督功能,以保障农协经营不致违背农民团体和合作经济组织的基本原则。4 调整修改《农协法》。如现行《农协法》规定农协会员必须是持有农地的居民,而农协理事则必须在从事农业活动的农户中选任。为使农协引入企业化经营机制,非农户的企业家也能被聘任为常务理事,这需要对《农协法》进行修改。其它诸如组织系统体系由三段体系整合为二段体系,以及加强经营管理委员会的监督功能等,也需要从法律上做出新的规范。

澳大利亚农民联合会的发展趋势。近年来,澳大利亚农民联合会面临的最大问题是成员减少和活动经费不足。由于澳大利亚政府对农业减少保护、鼓励自由竞争,农民从联邦和州政府政策倾斜中能获得的利益日趋减少,因而不少生产者认为农民组织的作用在不断减弱,由此造成一些农民组织成员的减少,其结果是会费减少,而它又是组织经费的主要来源。农民组织如何能利用有限的经费发挥最大的作用是澳大利亚农民联合会领导人面临和思考的主要问题。澳大利亚国内有人认为,面对新形势,农民组织应进一步转变职能,从具有政治地位的游说团体转变为游说和商业相结合的团体,开展收费服务和培训等业务,保证组织的经费来源和正常的运行。

(二)纵观国外农业合作经济组织体系的发展趋势,结合我国微观农业经济合作组织以及政治、经济等方面的现实情况,我国农业产销合作经济组织体系的发展趋势将是,在初始阶段,随着政府支持力度的加大,微观农业经济合作组织实行企业化经营,其自身规模及资金实力的增强,农业产销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将会大力发展

同时,各级农业产销合作经济组织会积极向同级的信用合作组织参股,成为各级合作银行的主要股东。从长期来看,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农业经济合作组织体系中各级组织也会出现合并、改组等趋势。合并主要是按照农产品交易的特点,小规模的农业经济合作组织由于受到资金、技术及其它方面的限制,必然要求联合,这

样一些跨地区的组织可能出现,从而形成规模,实现规模效益。改组是指随着社会经济条件的变化,农业产销合作经济组织体系中各级组织将会逐步减少,主要表现为地区级的合作组织将会出现较大的合并,以减少组织体系运行成本。

四、发展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措施

农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理想模式,是增加农民收入的关键,所以要扶持和促进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并要采取一些有效的措施。

(一)坚持三项原则

一是坚持尊重农民意愿的原则。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以农民为主体,农民自愿参加,入退自由。政府不搞强迫命令,始终尊重农民家庭承包经营自。二是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原则。各级政府不直接参与合作经济组织的经营管理,主要是制定优惠扶持政策,帮助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引导合作经济组织建章立制,明确合作组织与农民的权利义务关系,明晰产权,做到成员间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引导合作经济组织内部建立民主管理机制,确保成员利益和组织发展;引导农民采取多种多样的合作形式,实行开放经营,增强合作组织的市场竞争力,提高合作组织的服务能力,增加农民收入。三是坚持先发展、后规范的原则。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是改革开放中发展起来的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各级政府坚持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先发展起来,然后对具有一定规模、一定条件的合作组织,引导其建章立制,对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进行法人登记,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二)加强宣传教育工作

由于历史因素的影响,人们一提到合作社、农业协会等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就想到“”“大集体”,认为现在是市场经济,合作经济早就过时了。因此,要在农村大力宣传合作的必要性,强化农民的合作意识和合作社思想,鼓励农民为保护自己的利益重新组织起来。此外,我国农民的文化素质和管理能力存在一些局限,对新型的合作经济组织这个新事物的接受可能存在一些质疑,为推动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健康迅速发展,有必要开展合作经济组织的教育培训工作,培养出一批既懂管理又有技术的干部和能人。搞好典型示范,逐渐普及合作经济组织理论和管理知识。

(三)制定扶持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优惠政策

当前我国农业合作经济组织正处于发展的初期,它的发展壮大需要国家和地方政府在财政、信贷和税收方面给予优惠政策。政府要转变职能,创造良好的政策和环境条件,做好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各项服务工作,营造一个有利于农业合作经济组织顺利发展的外部环境。

(四)充分发挥自然村、乡镇等基层组织的地缘优势

第3篇: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趋势范文

关键词:农业;产业化;发展趋势

我国自古以来就是农业大国和人口大国,中国农业人口在总人口中占据较大比重,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就是农业的发展。要结合当前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加以修正和改善,并分析我国农业产业化未来发展的趋势,以便更好地顺应发展潮流开拓农业市场,促进我国农业未来更加科学合理地发展。

1我国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现状

事实上,我国农业产业化的发展仍有很大的提升空间,通过实际的调查研究不难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首先,我国农业产业整体竞争力不强。农业在市场中的竞争主要体现在农产品加工和营销企业之间,虽然农产品加工业在公民经济的发展中呈现出极强的势头和潜力,但其与我国农业产值的比例仍处于较低的水平,与发达国家存在显著的差异[1]。这与我国农业产品加工质量控制体系不健全、工艺技术及设备落后、企业规模较小等有很大关系。其次,虽然我国农户有参与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愿望和热情,但总体来说农户参与的程度不高。农民希望通过参与现代化的农业产业化体系来增加自身的经济收入,并得到实质意义上的帮助比如法律上、技术上和资金上的支持,但目前,我国的许多农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供的服务局限于信息层面,组织运行的规范化程度不高,不能很好地适应和满足农户的需求,导致农户实际的参与程度偏低。

2我国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未来趋势

2.1继续培育龙头企业,带动农业产业化发展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借鉴国外发达国家的经验,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可以带动农户进入市场,有利于产业规模的不断扩大,也就说政府对龙头企业的扶持实质上是对农民经济收入增加和致富的支持。从2000年开始,国家先后认证了几批龙头企业,其中有部级重点龙头企业,省级重点龙头企业以及小型龙头企业,带动农业产业的多样化发展。在以后的农业产业化过程中,需要继续培育经济实力更加雄厚、经营机制更加灵活、在市场竞争中更具优势的龙头企业,带动全国的农户在农产品精深加工、良种繁育、现代营销和新技术推广等发面取得更大发展与进步[2]。

2.2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带动农民就业致富近年来,全国各地纷纷开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探索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多样化道路。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组成上以农户作为经济主体,合作社中农户人数至少占总人数的80%以上,这就保证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农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相关信息、政策掌握的比较全面,真正为农户自身争取利益。在管理上,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行民主制,入社自愿,退社自由,通过民主决策的方式进行经营管理,更具有创新潜力。与一般的股份公司制企业不同的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主要目的不是追求利润的最大化,而是为社员即农户提供农业交易所需服务,交易产生的盈余只留一小部分作为公共积累,其他大部分按照交易额和股份结合的形式分配给社员[3]。各级政府应该在未来稳步办好一批具有示范性质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而引导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社自下而上、循序渐进的规范发展。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过程中尤其要注意的是要坚持农户为主,注重体现专业性;坚持自愿原则,实行民主管理;明晰产权关系,保障成员效益。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合理发展具有极大的潜力,能够缓解农民的就业问题,实现农户自主创业,带领农户走上经济致富道路。

2.3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农业产业化发展中的利益联结机制首先,要鼓励和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自主投资建设集中的农产品加工原料基地,按照市场高产、高效、优质和安全的需求来发展。企业负责提供技术支持、生产资料供应等服务,农户与企业签订合同或者被雇佣进行农产品的生产活动,建立龙头企业与农户紧密的利益联结,这样既能保证企业有稳定优质的农产品来源,又能在地基的农户能获取优厚的经济回报[4]。其次大力发展农业专业协会,提供中介组织服务。一方面避免企业与农户之间产生经济利益纠纷,导致摩擦纠纷影响农业产业发展,另一方面站在第三方的客观立场有义务同时保障企业和农户的合法权益。最后,可以尝试创新机制,如农户把自己所拥有的土地承包权进行转让入股龙头企业,这样企业的发展和农户的利益紧密联系起来,农户同时获取地租和入股分红。

3结语

我国农业的产业化发展已经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很好地实现了我国农业经济的发展变革,提高了我国农业的生产力水平,促进我国农民经济收入水平的整体提高。但在肯定农业产业发展成果的同时,也要及时对实践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分析,并以此来确定未来的发展方向。相信在国家政府的大力支持下,通过现代农产品企业的不断管理创新及农户积极性响应、辛勤劳动的共同努力作用,中国农业产业化发展会迎来更加美好的明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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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刘晓敬.推动农业合作经济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J].经济视野,2014(13):331-331.

[3]孙春城.大连市发展农业产业化和规模化经营的实践与思考[J].农业经济,2012(9):40-41.

第4篇: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趋势范文

关键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气象服务产品

引言

近年来,茂名市电白区顺应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发展趋势,通过集聚政策、集聚要素,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构建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截至2019年底,全区家庭农场超过50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接近100家,省级以上龙头企业7家。电白区从2013年开始作为全国气象部门三农气象服务试点地区。经过几年为农气象服务工作探索,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气象服务产品不断完善,达到服务对象增收,服务产品有用的发展目的。

1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特征分析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建立于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之上,适应市场经济和农业生产力发展要求,从事专业化、集约化生产经营,组织化、社会化程度较高的现代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形式。包括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表1),相互之间存在着必然的联系,又具有各自不同的内涵与特征。为便于气象服务和气象服务产品的研发,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归纳为种植类、养殖类、食品企业、港口码头等。

2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气象服务产品现状

随着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气象服务的传统服务方式不可避免地受到冲击,气象服务产品已不能满足用户需求。近年来121121电话、手机短信和影视节目收视率等均呈现下滑趋势。大多数气象服务产品仍然是“天气预报产品+简单提示语”的传统模式,能够体现差异化、精细化的服务较少,气象服务产品存在同质化严重、产品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不习惯从用户的角度看问题,不能针对服务对象精准地匹配、推荐用户想要的服务和内容。为此,气象部门应不断整合传统的气象服务产品,优化现有产品服务形式,扩大气象服务传播覆盖面,提高气象服务质量,为用户带来更高的使用价值,保持对气象服务产品的依赖性,使用户持续增长。

3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气象服务产品需求思路

3.1明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气象服务对象和宗旨

目的是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合理利用天气条件的气象依据,能够做到充分利用有利天气,避免不利天气的影响,做到趋利避害和增收增效。

3.2明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气象服务产品怎么做

在天气预报、气候预测、农业气象预报的基础上,结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的气象指标体系、气象定量评价技术和相关职能部门指导意见等制作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相应所需的气象服务产品。

3.3明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气象服务产品做什么

基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气象服务需求,主要针对生产对象、农事活动,预测未来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有影响的天气条件、天气状况,分析当前气象条件及未来天气条件的适宜度及其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的具体影响,提出具体的措施和建议。

4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气象服务产品分析

根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气象服务产品需求思路,探索建立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需求的、针对性强的气象服务产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气象服务产品形成分3步走:气象部门制作出天气预报产品;气象部门根据天气预报趋势与相关部门会商,得到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有效措施和建议;联合会商后制作好相应气象服务产品。常见的气象服务产品大都是以天气预报为主,为服务对象生产提供常规的天气变化状态、温度升降情况以及灾害性天气的预警信息。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气象服务产品需采用气象部门业务网提供的数值预报产品,参考国家、省、市气象部门短时、短期、中期和长期天气预报以及灾害性天预警等预报业务产品结合本地实际进行编辑电白天气预报产品。以提前做好各项气象防灾减灾工作为基础,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的稳定和增收增效为目标,根据预报气象服务产品进行精细化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各类行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气象服务产品必须进一步开发,才能实现预报气象服务产品有效利用。因此在一定时间内联合相关单位进行产品利用分析,做到趋利避害。分析结果与会商单位联合,包括天气趋势预报,相应天气趋势条件下适用的措施、对策、建议,形成各类适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气象服务产品。

第5篇: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趋势范文

论文摘要:近几年大批农村劳动力涌入城市,农业科技含量进一步增加,乡镇企业特色产业蓬勃发展,农村劳动力分流趋势明显,对职业教育的需求也日益强烈。为此,职业教育必须拓宽生源,调整专业结构,加强科学研究,提高师资水平,以发挥职业教育在促进城乡一体化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论文关键词:职业教育;农村劳动力;需求;策略

近年来,我国农村生产力水平不断提高,农业机械化逐步推广,使得更多劳动力从土地上解放出来,农村劳动力流动性比以往明显增强。农村劳动力流动呈现出三种分流趋势:一是仍固守农业,从事农业或与农业密切相连的规模化经营产业;二是不愿远离家园,但不再直接从事农业生产,而到当地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三是进城务工,他们人数最多,多数长年不归,主要从事第二或第三产业。分流后的农村劳动力由于工作领域和生活环境的不同对职业教育的需求也存在很大差异。

一、当前农村劳动力对职业教育的需求

1.进城农民对非农业技能需求强烈,职业教育需求人群空前扩大

据国家统计局《2009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2009年度全国农民工总量为22 978万人,其中外出农民工14 533万人,与上年相比,农民工总量增加436万人,增长1.9%,预计未来这种增长趋势会更加明显。

大批农村劳动力涌入城市,使工业、商业、建筑等行业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用工荒问题。但是,调查发现,在进入城市的农民中有51.1%的人没有接受过任何形式的技能培训;文化程度越低接受过技能培训的比例也越低,在文盲半文盲农民中接受过技能培训的仅占26.3%。由于他们一无专业技术,二无高深知识(虽然有的经过了短期的技术培训),进城之后主要从事初级制造业、建筑业和服务业,满足城市对低层次劳动岗位的需求,主要岗位有建筑工、装修工、装卸搬运工、修理工、家政及餐饮服务员等。许多进城农民尤其年轻的新生代农民,渴望通过自己的打拼能扎根城市。然而,没有受到良好职业技术培训、没有技术专长的农民在城市收入较少,工作难以稳定持久,难以更深层次地融入城市生活,他们迫切需要掌握一技之长,进一步改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职业技术教育关系到农民进城后工作的稳定和收入的提高。

2.农业规模化经营趋势明显,留守农民农业科技水平亟待提高

当前我国新农村建设蓬勃展开,城乡一体化进程进一步推进,建设现代化新型农业成为“十二五”农业发展的重要战略目标。2008年颁发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随着大量农村劳动力涌入城市以及农村城镇化趋势的加剧,越来越多的农民放弃对土地的耕种,转包、出租土地现象日益增多,而留守土地的农户开始出现专业大户,如种粮大户、蔬菜种植大户等。与此同时,果树栽培、养殖等规模经营也蓬勃发展。规模经营给农民带来较高利润,但也存在极大风险,需要经营者有一定的专业技术,并能不断采用新技术,推广优质高产新品种,发展绿色农业,领先市场,才能确保丰收和更大效益。

此外,今年国家“十二五”规划中提出,要“完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促进园艺产品、畜产品、水产品规模种养,加快发展设施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业、流通业,促进农业生产经营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每一项目标的实现均离不开高素质的农村劳动力。因此,对留守农民加强农业科技教育与培训已刻不容缓,已成为改造传统农业、建设高效生态新型农业的必由之路。

3.乡镇企业蓬勃发展,当地就业创业的农民需要特色专业技术培训

乡镇产业为广大农民提供当地就业机会,是实现农村劳动力就地转移的主要领域,在增加农民收入、带动区域经济良性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由于乡镇企业在技术、设备以及资金等诸多方面均不能与大型企业相比,这就决定了乡镇企业必须走特色发展之路。调查发现,有特色经营的乡镇农村,农民人均收入相对较高,劳动力较少外出打工。“坚持本地特色,优化产业结构,建设特色产业链项目”现已成为许多地方政府发展本地经济的目标。

随着各地富有地方特色的农副产品加工产业基地的建设,特色产业园区、新兴工业园和开发区的出现,特色产业链的形成,各类技术型人才呈现出供不应求的趋势,凸显出当前乡镇产业专业技术型人才的不足。能在当地实现就业创业是许多农民的梦想,然而无论当地就业还是自主创业均需要有一定专业知识,掌握当地特色产业技术。大批计划当地就业创业的农民急需专门的特色产业技术培训。

二、职业教育的应对策略

1.拓宽生源,实现职业教育平民化、大众化

早在2006年教育部部长周济就指出:“我们今后一段时间发展职业教育一个很重要的方面,主要对象就是农民工。”当前职业教育应拓宽生源,给予进城农民和留守土地的农民以职业教育和技术培训,吸纳他们为教育的对象,实现职业教育平民化、大众化。进城的农村劳动力,以已婚的青壮年为主,少数是初高中毕业生和中老年人,他们在知识结构、就业需求、能力等方面也存在诸多差异。这些人,大都拖家带口,是家庭的主要经济收入者,他们无力支付高昂的学费,不能长时间为学历、证书脱产学习,多数人只能半工半读。因此,职业教育必须适度转变原有的办学模式,满足农民多元化的学习需求。

首先,要有效分流农村劳动力。要做好中学生升学、就业分流工作,进一步减少无知识无技术“新农民”的产生。要鼓励广大中学生积极报考职业技术学校,理性选择个人发展方向,对部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实行学费减免制度,设置多项奖、助学金帮助他们完成学业,减少新一代文盲。

其次,要分层教学与培训。要根据知识能力水平,对现有农村劳动力有效分层培训。对知识能力水平高的年轻一代农民可以进行全职的学历教育,全面提高他们的文化素质和技能水平,使他们向有知识懂技术的专业人才方向发展;对文化程度低、家庭经济负担重的中老年农民,可采用非学历的短期技术培训,也可把工作与技能培训相结合,重在强化基本劳动技能培训。

最后,职业教育要与就业相联系。要与企业、社区、农业部门联合办学,采用订单、定点、定向等多种培养、培训方式。适度采取“校企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企业与学校合作培养人才,使学习、培训、实习、就业相结合,从而实现学校与企业一体化发展,创新职业教育办学模式。

2.调整专业结构,实现由综合发展向特色化发展

当前我国正在经历产业调整升级,落后产业不断被淘汰,农业科技含量不断提高,社会急需大量技术型人才。调查显示:我国数控技术应用领域的操作人员、编程人员和维修人员每年需要新增几十万人,计算机应用专业人才的需求每年将增加100万人左右,汽车维修行业每年需要新增30万从业人员,医疗护理人员每年需要新增15万人。据预测,到2020年,我国一、二、三产业的就业比重将调整为25∶30∶45,城市化率将达到57.5%。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市政、园林、商业、交通旅游、社区服务、物业管理、家政服务等方面具有一技之长的劳动者的需求呈现快速增长的趋势。

首先,学校应深入工厂、企业、农村、社区调研用人市场,根据市场用人需求改进专业设置,调整专业结构,为社会提供优质职业教育。适当增添有关规模种植业、规模养殖业、农业新知识新技术等农村急需的专业和培训内容,解决当前农业科技含量低、农业技术人员匮乏的问题,通过各种培训把部分留守农业的农民培养成有知识懂技术的新一代农业技术人员。其次,职业教育还应立足服务区域经济发展,人才培养必须符合当地产业发展的要求,着力培养服务当地经济发展的技术型人才,专业设置应力求特色化。

调整专业结构一要与区域经济相适应,与地方特色农业、特色产业相联系,打造品牌专业;二要与就业市场相联系,适应农业人口向用人量激增的第三产业转移的趋势,主动设置服务业的应用型专业;三是专业设置要高新化,淘汰落后专业,着力打造社会发展急需的高新技术类专业。

3.成立科研机构,提高科研能力

由于我国当前农业产业化水平还比较低,农副产品多以粗加工、简单加工为主,严重影响农副产品资源的利用价值。尤其是广大乡镇企业,急需采用先进设备,研发新产品,开拓新市场,提高加工水平,实现由粗加工逐渐向精加工、深加工转化。

首先,职业院校要成立专门的科研机构,组建科研团队,调研当前农村城镇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需求,在技术上给当地生产提供指导和帮助。其次,要鼓励教师以服务区域经济为己任,积极参与企业、农村经济发展中的问题研究,立足解决当地经济发展中的疑难问题,帮助企业和农民解决生产中碰到的具体技术问题。再次,建立企业与学校的互助合作关系,即学校为企业提供技术指导和培养科研人才,企业为学校提供资金、设备、实习基地等帮助;建立学校与农村专业户结队帮扶关系,推广新技术和优质品种,提供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建设完善的服务网络,实现培训、示范和技术指导一体化。

4.提高师资水平,建设新型教学团队

师资建设是当前职业教育亟待解决的问题。教育部副部长吴启迪曾在“‘十一五’全面推进职教师资建设”的报告中强调:“提高职业教育质量的关键在教师,没有一支高水平的教师队伍,就不可能有高质量的职业教育。”职业教育的特点是重实践性、重技术,而许多职业学校却缺乏具有专业知识、实践教学能力较强的教学团队,这与社会对高素质的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需求明显不相适应。

第6篇: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趋势范文

关键词:大学生;农民专业合作社;就业; SWOT分析

一、引言

最近被国家农业部评为“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的铜仁市思南县常青农民专业合作社以“知识入股”吸引大学毕业生扎根山区创业兴农,实现产业与人才联姻、知识与市场结合,得以快速发展壮大。不到两年时间,合作社资产总值由100多万元发展壮大到1000多万元,农户平均增收一万多。

据《2011中国合作经济发展年度报告》统计,截至2011年年底,全国经工商注册登记的农合有52.17万家,实有入社农户4100万户,占全国农户总数的16.4%。虽然目前农民合作社面广量大,但是大部分仍停留在合伙型、契约型的“原生形态”,问题容易凸现:一方面是缺少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方面的人才,有些章程和制度几乎流于形式;另一方面技术力量薄弱,购销信息不畅。农民专业合作社期盼众多大学生扎根山乡,贡献才智,强社富村。

2011年农业部经管司、经管总站就大学生村官参与领办农民合作社的情况进行调查,结果显示专业不对口、就业观念落后、农合相关知识缺乏是影响大学生到农民专业合作社就业的重要因素。青海省农牧厅张云玲(2011)全程观察了大学生创办的青海省循化县昌源菊芋种植专业合作社的成立到获得巨大利润这一过程,得出大学生是农民专业合作社腾飞的力量这一结论。本文将采用SWOT分析方法对大学生农民专业合作社就业进行深入研究。

二、大学生进入农合发展的SWOT分析

在SWOT分析中,S代表strength(优势),W代表weakness(弱势),O代表opportunity(机会),T代表threat(威胁)。近年来, SWOT分析法逐渐融入到大学生职业规划中,一方面学生可以进行内部因素(SW)分析,通过挖掘自身的优缺点,实现全面准确的自我评价,明确职业动机;另一方面是外部因素(OT)分析,通过对企业和社会的信息进行分析,了解有关职业的机会与威胁。本文用SWOT分析法来分析大学生自身的优势(W)、劣势(S)和到农民专业合作社就业的机遇(O)、挑战(T)是切实可行的。

(一)优势(S)分析

1.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

农民专业合作社本身是一个实现农民增收经济组织,而农民素质偏低。据资料显示,目前农村人口中文盲半文盲有1亿人,在4.98 亿的农村从业人员中,大多是小学和初中文化程度,受过技能培训的农村劳动力仅占5%左右。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基础薄弱,缺少“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而大学生的知识水平、素质技能较高,其市场意识、法律意识、科技意识、经营管理知识比较容易建立起来。这是大学生到农民专业合作社就业的重要优势。

2.信息捕捉准确、快捷

信息社会,谁能占有信息优势,谁就能在这个行业发挥优势。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管理还存在信息和市场脱节的问题,导致商品囤积,影响农民增收。大学生掌握多种信息捕捉技术,运用网络收集农产品信息、开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和农产品期货经营等多种渠道突破农业经营时间和空间上的限制,并且能准确解读融资、筹资、政府扶持政策,估计行业风险,优化赢利模式。

3.内部协商、外部公关能力较强

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者往往呈现出以己为中心的“差序格局”,而非“团队格局”,在乡土社会的血缘、地缘基础之上形成了“熟人关系”,忽略集体利益,搭便车现象普遍。加强内部管理,增强凝聚力是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要任务。大学生敢于打破农村“关系社会”,打破农民专业合作社中以公谋私的现象,使其在实现经营效益最大化的前提下成为为民谋福谋利的组织。对外进行有效公关、商业往来不仅要有过硬的产品质量,良好的公关形象也是必要的。大学生对外树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良好的形象,促进与商家的合作。

(二)劣势(W)分析

大学生缺乏到农民专业合作社就业的经验。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公司内部治理的机构安排并没有任何差异,都是全体成员(股东或代表)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理(董)事会为决策机构,而日常的经营管理实行理(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理负责制。但是在决策原则上,农民专业合作社制度与公司制度有着本质的不同。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人人平等,实行一人一票制,社员的利益诉求权利是人格权,而非资本权。目前大学生的实习、就业主要是事业单位或者公司,所以大学生到农民专业合作社就业,还欠缺不少经验。

(三)机遇(O)分析

1.政府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政策支持

十提出要加大对农村的投入,发展农村产业经济。近年来,“三农”政策给农村发展带来巨大的政策和经济扶持,进行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培养大量专业农民、农产品经纪人,积极引导大学生到基层就业,实行一村一大、科技兴农等,给农村发展注入新鲜血液。

各地政府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支持政策逐渐加大力度,如上海市规定,担任“合作社助理”岗位的高校毕业生在服务期内的工资、奖金、社会保障费由市、区两级政府承担,平均每人月收入1800元。浙江省对到合作社就业的大学毕业生每人每年补助0.5-1万元(连续补助三年),宁波市每人每年补助1-3万元。可见,大学生进入农合是顺应党的方针政策,必然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2.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体系日趋完善

2007年,国家颁布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随着农合数量增多,规模扩大,一系列配套法规、政策,如《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等已逐步实施。从注册到利益分配,都形成了一套适合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体系。随着城乡一体化,农村公共设施也逐渐完善,薪酬水平逐渐与城市靠拢,大学生可以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成为合作社利益分配人之一。由此可知,农民专业合作社体系日趋完善,为大学生进入其中就业提供了制度和环境保障。

3.农村创业条件优越

高校扩招以来,社会就业压力越来越大,高校毕业生不得不从就业转向创业。大学生到农村创业有三大优势。一是政策优势。政府对大学生领创办的合作社给与项目扶持,如浙江省提出,对到合作社就业创业的大学生,各级农业、林业、渔业等有关部门优先安排现代农业扶持项目。二是产业优势。第二、三产业逐渐饱和,创业难度大,第一产业创业,尤其是农产品,有巨大潜力。三是成本收益优势。农村以合作社创业,投入资金相对较少,如果经营得当收益较高,资金回收周期短。

(四)挑战(T)分析

1.社会传统择业、就业价值观的局限

传统的择业、就业价值观限制着大学生到农村发展。目前的高校就业调查显示,80.8%的大学毕业生不愿意到农村工作,选择在城市就业,15.2%选择在县镇就业,仅有4%去农村就业。不愿到农村就业的大学生大多数都受城乡就业的二元差观念的限制。大学毕业生到农村就业将成为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必然要求,打破传统择业、就业价值观,走进农村,是大学生到农民专业合作社就业的挑战。

2.农村工作环境艰苦

农民专业合作社基地主要在农村,目前农村的物质和精神生活相对匮乏。交通还不是四通八达,难以建立农产品运输网络,农村信息化建设缓慢,不利于电子商务的开展。能不能经得住城市的诱惑,能不能在农村埋头苦干,是对大学生的重大考验。在当前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背景下,引导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人才到农村发展是大势所趋。逐步打通大学生到农村发展的路,这需要政府和各界人士的共同努力。

三、引导大学生到农民合作社就业的对策建议

(一)个人层面

1.转变择业观、就业观

大学生的择业观、就业观的核心要素是担当精神,就是大学毕业后不挑肥拣瘦,甘当下手,敢做下手,这才是正确的创业、就业观念。大学生应转变择业、就业观念,切实做好职业生涯规划。要敢于从农村做起,从基层做起。越是农村,越是基层,越有广阔的舞台。在服务“三农”工作中锻炼才干,闯出一片新天地。

2.参加培训,大胆实践,积累人力资本

由于刚毕业的大学生知识转化为实践的能力还有所欠缺,加之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不了解,缺少在合作社的工作经验,因此要积极参加农协组织的培训,掌握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营的基本原则,大胆实践,将所学知识因地制宜地运用于合作社,积累自身人力资本,提高自身能力。

(二)高校层面

1.高校应端正就业指导的态度,增强社会责任感

高校在指导学生就业时,不是哪里赚钱快就指导学生往哪里就业,应以哪里需要人才就往哪里就业为宗旨,紧扣党和政府的方针和政策,积极指导学生到农村就业,加入农村经济建设的队伍。

2.指导学生合理预期就业期望值

当代大学生由于缺少社会实践经验,就业时常常抱着“非国企、事业单位、公司不去,非一线城市不去”的心态,造成大学生就业严重的预期落差。高校应指导大学生在分析社会就业形势和自身实力的基础上对职业有合理预期。高校应根据国家的就业方针政策,鼓励学生从基层做起,到农村去创造一片天地。

3.高校应大力宣传大学生农民专业合作社就业的先进事迹

高校大力宣传已到农民专业合作社就业的大学生的成功案例,通过榜样效应,让大学生了解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验”,加大在校大学生对到农民专业合作社就业的信心,带动更多大学生到农民专业合作社就业。

(三) 政府层面

1.大力强化资金扶持

政府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的资金扶持。对到合作社就业的大学生进行资金补助,解决大学生到农村就业创业的后顾之忧;建议为大学生农民专业合作社就业创业设置专门的金融产品,降低资金筹集门槛;为大学生到合作社就业创业购买服务性金融保险,降低就业与创业的风险。

2.健全激励机制

一方面是物质激励。健全对到农民专业合作社就业的大学生的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体系,创立专项基金,择优奖励到农民专业合作社就业的大学生,对三年考核均为优秀的大学生再择优进入村官行列甚至乡镇公务员。在考研或考公务员时,均可享受政策加分和优先录取。另一方面是精神激励。表彰优秀合作社工作者,鼓励更多的大学生到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光发热。

3.优化创业环境

首先政府出台相关优惠政策,协调税收、国土、民政等部门,对大学生领办、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给予实际优惠。在注册登记、项目安排、资金补贴、融资集资方面都享有具体的优惠政策。其次是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政府应完善农村交通、网络、教育等基础设施建设,为大学生就业创业提供较好环境。

参考文献:

[1]农业部经管司、经管总站调研组.积极引导大学生“村官”参与合作社事业发展[J].农村经营管理,2011(08).

[2]张云玲.大学生――合作社腾飞新力量[J].农村经营管理,2011(07).

[3]刘益平,黄永明,周立华,肖青松,周春初.将合作社建成大学生创业就业基地[J].农村经营管理,2012(07).

[4]田朝晖.农校毕业生从事农产品经纪人职业的SWOT分析[J].职业技术教育,2007(7).

第7篇: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趋势范文

摘 要:当前,土地托管是我国农村农业经济发展的一种新趋势,是在家庭承包土地管理制度上积极探索土地经营方式的一种新理念。加快了我国土地经营权的流动、培育新的农民经营方式、是发展现代农业的一种新的有效尝试。完善了农业社会发展的服务理念,创新了农业的经营模式,有效的解除了农民们“谁种地”“怎样种地”等诸多问题。借此,本文立足于稳步推进土地的托管,注重构建农业服务社会化方向展开了探讨。

关键词:土地托管;农业化社会;新趋势

中图分类号:S-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1974/nyyjs.20170230150

土地托管指的是r民把所拥有的土地资源有偿的委托给相关的政府、企业、以及专业的种植大户,代为管理、耕种的一种新趋势、新做法。包括了需求方提供了从种植到收获的全过程服务以及农民用户按照需求选择服务项目的一种模式。近年来,经过政府大力考察下已经有许多省市的广大农民在当地政府的高度重视支持下,做到认真贯彻实施。中共中央、国务院创造性的成立了土地的管理合作点,而它的出现是当今社会对农民经济改革的一种新的尝试、新的观点。而对于农业社会化的服务更是在逐步的完善当中,而土地托管许可执行更是在尊重着农民们的创新精神。但是当今土地托管又带来了哪些问题呢。

1 推进土地管理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存在的问题

1.1 土地托管涉及到诸多的系统

土地托管的研究涉及到经济、法律、政治、科技等诸多方面,是一个庞大而又复杂的系统,这就促使政府以及农民之间的研究需要面对着很大的难题,由于这个庞大的系统,导致许多地区土地托管政府与农民之间未做到意见统一,给开展土地托管管理的实施增加了难度[1]。

1.2 农民社会化服务组织不够健全

基层政府公共服务的体制不顺、不活、不稳、不足等问题都未能根本的解决,农村社区当中的集体发展动力的不足、资金积累的下降、服务的严重减化;农民合作发展不公平,经营的规模又小导致带动力不够强;而专业的服务单位等又面临着国家政策扶持的不够等问题。目前,服务的内容与农民们的需求相差巨大,多数的服务功能都相对单一。而农产品、农业金融等服务仍处于多样化,由于规模、水平的不统一,导致农民对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需求和关注的重点也有所不同。

1.3 分散的诸多服务资源难以合力形成

尽管我国国务院指出农业社会化的服务职能应当全部由农业部门来承担,但是由于各个公共部门的条块分开,自上而下的技术、信息、物资、资金等服务都是发展各自独立与农业领域发生着联系。存在着职责任务的不清晰、人员素质有待提高,各部门不配合等,因此严重的影响了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整体现实问题存在[2]。

2 推进土地托管,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必要性

本文通过上述对农民土地托管,农业社会化的服务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在新的时代,土地托管有利于农村的双层经营体制做好。当今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已经如同虚设,甚至出现了“空壳”,整体有分而无统,尤其是农业社会化的公共服务更是缺失多多。

3 推进土地托管,构建农业社会服务优势

3.1 土地托管符合当今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

目前来看,我国农村土地经营的状况是:农民种植的技术过低、机械化科技得不到广泛的应用、家里的劳动力外出工作、土地拥有使用面积过小、导致了农村壮年以及劳动力的大量流失。然而老百姓不愿失去土地,更是希望有人帮忙播种地的观点日益趋升。而针对于这点我国农村的状况来看,一些地方的农民已在工商局的管理下进行了土地托管的项目。因此,土地托管的出现符合当代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趋势,满足了农民们一定的需求。

3.2 土地托管的出现为当今的农业发展注入了动力

随着我国目前的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农村中的劳动力外出打工的人数日益增加,而农村出现劳动力短缺的现象尤为严重。土地托管在很大的程度上帮助了这些农民解决其他事情的后续问题。农村用户所拥有的土地零散、面积不大、科技含量低等问题都会导致农民在耕种土地上的、消极态度,但是即便如此,农民依然不愿将土地权放弃,而土地托管这新一代的管理理念,正是满足了农民这一类的想法。

4 结论

在完善土地托管和构建农业社会服务的体系上,各个供销合作应争取支持,在一定的时间内制定出各项管理方法,促进农业社会化服务建设中深入研究政策,培育重点,针对于不同的主体、个体,不同的产业、区域作为典型的借鉴。以科学性的角度来推进土地托管,完善农业社会化的服务,加强各部门间的沟通配合。

参考文献

第8篇: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趋势范文

关键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土地流转;人才需求方向;对策分析

中D分类号 F32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7731(2016)23-0008-04

Analysis on the Development Trend of the New Agricultural Management Entities in China

Duan Haiming et al.

(College of Agriculture,Anhui Science and Technology University,Fengyang 233100,China)

Abstract:The formation of new agricultural management entities is the product of the deepening division of agriculture,which represents the development direction of advanced agricultural productivity.It is an important driving force for rural reform and development.With the support of national policy,the demand on the land transfer of farmers,land "three power division" policy and the construction of agricultural modernization,the new entities will enter the “fast track”.The development trend and challenges on various agricultural management entities including specialized households,family farms,farmers' cooperatives,agricultural leading enterprises are analyzed.Finally,this paper puts forward specific strategies to guarantee operation of the main stages,and points out that the training of comprehensive talents is the "master switch" to break the development dilemma.At the same time,it also provides an important opportunity for the transformation and development of local application oriented universities.

Key words:New agricultural management entities; Land circulation; Talent demand direction; Countermeasure analysis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代表着我国农业先进生产力的前进方向。日前,中央出台了《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对“三权分置”的原则予以了明确框定,这是在中国农业转型的关键时期,为农地改革的深化提供指引,为未来的农业发展谋篇布局打下制度基础,成为土地合法有序流转的又一推动力量。在此基础上,我国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必将会得到较大的发展。新型经营主体已成为我国农村改革的重要推动力量,可以说“万事俱备,只欠人才”。因此培养适合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综合性人才是推动其发展的当务之急。

1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现状

1.1 国家政策支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发展 农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发展适度规模现代农业是提升农业产出效率、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保障农业基础性地位的有效途径。党的十明确指出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今年中央出台的《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培养职业农民队伍,造就高素质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队伍。实践已经表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农业先进生产力的代表,是推进农业转型升级和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主要力量。

1.2 农民的客观需求要求加快构建农业新型经营主体 全国大约有20个省、直辖市、自治区颁布了省级党委或政府有关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文件,绝大部分市、县都有相应的推进土地流转的举措,一些地区还有专门的奖励扶持措施,到目前为止,以县级土地流转市场(中心)为主体的中介组织基本形成体系。全国有1亿多农户,每户至少有1名劳动力在外务工,这就在客观上产生了把土地流转出去的强烈需求。另外,改革开放30多年来,在农村职业分化过程中形成了一支庞大的种田能手队伍,他们需要种植规模达到一定限度后才能获得和外出务工或经商相接近的收入水平,客观上产生了转入土地的强烈需求。截至2012年底,全国通过各种方式流转土地0.18亿hm2,占全部家庭承包经营面积的21.5%,其中安徽省耕地规模经营比重已占25.2%。

1.3 农业现代化迫切要求加快构建农业新型经营主体 农业现代化的迫切需求导致土地流转的加快以及新型经营主体的形成,主要表现在以下3个方面:一是家庭经营规模小,土地经营零碎化。2亿多分散的小农户,户均0.59hm2,且被分成近10块,种植3种以上作物,导致新技术对农户的吸引力很小,耕种土地的效率很低;二是农业劳动力的文化水平很低。虽然在农村劳动力中初中以上文化水平占接近70%,但真正留在农村又从事农业生产的文化水平低,有调查表明小学文化水平以下的占50%以上;三是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老龄化严重。据报道,目前我国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平均年龄在50岁以上,其中上海等经济发达地区务农农民年龄已接近60岁。农村劳动力,特别是青壮年劳动力向城市、工业转移,使农业青壮年劳动力短缺、农忙季节短缺、区域性短缺问题突出。因此,在政府的宏观引导下,在地方政府的推动以及农业现代化的客观要求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应运而生,分别由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包括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组成。例如到2015年,浙江省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面积预计将占总承包耕地面积的50%以上,各类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带动农户数占总农户数的75%以上,农业生产作业主要环节基本实现社会化服务,农业生产组织化、专业化程度和劳动生产率明显提升。

1.4 农地的“三权分置”为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发展铺平了道路 农地流转问题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首要难题,推动农地改革的经济目的是解决耕作者的权利保障、调动和保持耕作者的积极性。2016年8月30日,中央《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对“三权分置”的原则予以了明确框定,一是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必须牢牢坚持;二是要严格保护农户承包权,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取代农民家庭的土地承包地位,都不能非法剥夺和限制农户的土地承包权,承包权是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权,只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以凭身份无偿获得,成员承包权是财产权,受物权保护;三是放活土地经营权,在依法保护集体所有权和农户承包权的前提下,平等保护经营主体依流转合同取得的土地经营权,保障其有稳定的经营预期。“三权分置”的农地制度安排就是要建立一套适应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人地分离,解决进城农民后顾之忧,为中国的城乡融合和农业现代化提供可持续的制度基础。

2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趋势

2.1 专业大户的发展趋势 专业大户是由传统的家庭承包经营户转化而来,一般楦鞲鲂姓村的种田能手演化而来。专业大户以一个家庭为核心、多个农户共同合作生产,规模比一般的家庭农户大,通过单一成品的规模化生产,一定程度上提升了自身在市场当中的竞争力。由于专业大户经营的土地有较大规模,所以其比较重视农业科技,专业化水平较高。例如安徽太和县旧县镇张槐村的全国种粮大户徐淙祥,在安徽省农科院玉米中心的技术支持下,多次刷新全省夏玉米单产纪录。2016年10月12日,通过实打验收,其经营的玉米高产田块产量达15 837kg/hm2。但由于专业大户在我国发展起步较晚,要求连片土地共同生产,参与的农户还较少,以后的发展规模还有待扩大,其科学技术掌握程度、内部管理以及信息收集和处理能力也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2.2 家庭农场的发展趋势 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农业经营主体。农业经营以农耕土地资源较多的单个家庭为主,相比一般农户而言所拥有的土地面积较大,具有一定的规模优势,能够获得机械化生产应用方便等规模化经营的好处。对家庭农场的生产与经营,农场主有完全自主性,农产品生产完全自由,而不需局限于某一种产品,但专业化程度较低,对市场的抗风险能力比专业大户强。以后的发展趋向于改变经验主义,采取更加完善的专业化种植方式,管理更加规范,捕捉市场的信息的能力会更强,农场管理更加智能化。

2.3 农民合作社的发展趋势 农民合作社是由农民自愿组织起来的实体经济组织。合作社成员有平等自主的参与商讨决策的权利,但同时也要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合作社一般经营的是同一种类型的产品,从生产到销售整个过程自行组织和处理,也是一种专业化的模式。比单个农户相比具有规模经营优势,可以与商家进行谈判,抗风险的能力较强。作为一个农业联合组织,农业经营达到一定的规模,有利于机械化整地、播种、收割以及病虫害的统防统治。合作社一般具有各种成套的农机设备,从而降低了农民的生产成本,提高了农作效率。合作社的发展趋势是要建立一套因地制宜的农户进入、退出机制和利益分配机制,从而使农业合作社打出属于自己的“拳头产品”和品牌。

2.4 农业龙头企业的发展趋势 农业龙头企业是通过农产品精深加工,延长农业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并带领我国农产品参与国际竞争等经营形式的企业。农业龙头企业的主营业务是农产品加工生产和营销,但其生产经营较为规模化,并掌握先进的管理理念和生产技术,是农户与市场之间的桥梁,可以辐射带动周边地区农业生产,能够为地区农业产业化发展带来一定的机遇。随着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主体的快速发展,需要更多的农业龙头企业的发展来我提高我国农产品附加值和产品加工能力,同时也是我国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内容。

2.5 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发展趋势 目前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处于刚刚起步阶段,组织主体多种,可能是政府部门、私人企业或农民创办,包括专业服务公司、专业服务队、农民经纪人等。他们对农业生产相关知识和技能掌握较多,专业能力较强,可以在产前、产中和产后各环节为农业生产提供专业化、市场化服务,多为农业生产提供农业机械化作业、病虫害防治、技术指导、产品购销、储藏运输等服务,并收取一定的费用。现在的农业社会服务组织数量偏少,组织中掌握农业生产专业知识的人才数量少,导致目前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缓慢。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为新型经营主体发展过程中相伴随而出现的产物,其对产业的支撑使用将日益凸显。政府应该加大对农业服务组织的政策扶持力度,加快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

3 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所面临的挑战和应对策略

3.1 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挑战

3.1.1 土地流转的困难使新型经营主体的发展需要较长的缓冲时间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民在总人口中的比例较高。传统农业经营主体全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转变是个漫长而艰难的过程。自我国实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每个家庭有独立的土地使用权、承包权和经营权,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土地流转的困难,阻碍了新型主体发挥规模化经营的优势,使其发展速度减慢。虽然国家颁布了“三权分置”等利好政策,但农户受到小农经济的影响以及农民收入来源较少等原因,农民真正领悟落实下去还需要较长时间,农业完全实现生产规模化经营还需要较长的缓冲时间。

3.1.2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民个体之间缺乏一套适宜的合作模式,承担的风险加大 农业土地流转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决定,从而很有可能导致价格不合理而提高成本或减少收益。从运行机制来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民之间缺乏一套规范的共同发展的约定或联盟。从土地的流转、农业生产到农产品销售整个过程当中,目前的情况为几乎不存在长期合作机制,每个利益主体都根据市场情况决策买卖,如此一来,当市场朝不利于本主体利益的方向发展时,承担的风险就会增加。所以,有关部门应通过制定一套详细的运作方案,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民相互信任,形成长期合作、风险共担的局面。

3.2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体系形成不完善期的应对策略

3.2.1 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在发展初期应积极扶持,使其快速发展 在当今家庭农户仍然占据着主导的前提下,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规模化发展较缓慢,农民对转让土地普遍存在着观望态度。对此应对农民合作社、专业大户提供更多的资金、技术、基础建设等方面的扶持,促进这些新型主体的快速成长。不断完善土地流转政策支持,在保证农民利益不受损的根本前提下,根据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演进过程,有序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和发展,逐步将农业生产要素向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动,促进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更好、更快地形成和发展。

3.2.2 新型经营主体的加快成长期,应对其进行监督引导,促使其科学发展 在家庭农户日益衰退的时期,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日益发展壮大,农业经营主体开始意识到应与龙头企业合作,但是合作意愿不是很强,而且一般是口头契约关系为主。在这个时期农业龙头企业还不是主导主体,此时应加强政策引导,在农业先进技术的应用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给予更多的支持,促进形成产业链条,使从事农业产业的效益日益提高。同时,要加大监督力度,防止不法分子利用国家的支持政策而“浑水摸鱼”,使新型经营主体的发展偏离了其正常发展轨道,从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3.2.3 新型经营主体的成熟期,应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发展水平 当农业新型主体逐渐发展起来时,应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服务内容和服务水平,培育更多的大型龙头企业,为更好地实现农产品产业链一体化发展等方面提供有力政策支持,同时要加大职业农民的培养和培训力度。

3.3 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所需的人才短缺成为制约其发展的最大障碍

3.3.1 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背景下的人才需求分析 农业部种植业司在2014年对全国种粮大户和粮食生产合作社的调查显示,全国共有种粮大户68.2万户,占全国农户总数的0.28%;经营耕地面积0.09亿hm2,占全国耕地面积的7.3%。这些种粮大户的粮食产量达746亿kg,占全国粮食总产量的12.7%。随着时代的发展,这一比例还要继续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主要特点是规模化、集约化、品牌化和知识化。人才缺乏已成为制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瓶颈。例如美国的农场主大都需要职业培训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农场主的人际沟通能力、演讲推介能力、产品设计和营销能力都应达到一定的水平。因此,现代农业经营主体需要一大批具有较高素质的经营者和指导者,要求他们既懂农科专业知识,又会经营管理。高等农业院校培养的农科人才是新型经营主体的重要后备力量。因此高等农业教育也要顺势而为,培养大批新型经营主体的经营者以及能够指导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的毕业生是应用型农业高校发展的重要路径,尤其是地方农业高校实现转型发展、加快发展和特色发展的重要方向。

3.3.2 农科人才培养模式必须“自我扬弃”以适应发展的需要 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属于实体经济的范畴,具有长久的生命力。农科大学生选择实体经济作为人生发展的起点,这与我国的国情以及当代农科大学生的人生定位、禀性特点相符合,具有重要意义。长期看来,我国仍会以小规模经营农户为主,但土地流转形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将是我国商品农产品生产的主体,必将成为我国农业现代化的主体。农业新型主体日益成为农业中的支撑力量,在我国的粮食增产、食品安全中占据着重要地位。2013年3月28日,总理来到江苏常熟市古里镇田娘家庭农场考察,农场负责人提出“种田离不开农民,但更需要新型人才来做当家人。希望国家尽快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大学生投入到家庭农场建设中来”。成立于2005年的安徽省滁州市绿园蔬菜专业合作社,去年实现销售额1 600万元,社员收入5~8万元。虽然办得红红火火,合作社负责人却不无担忧地说:“我只有初中文化,大部分社员文化程度也不高,下一步如何继续带领农民致富?”所以,高校培养的农科人才要更多的成长为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经营者或者技术支持者,以支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从这些方面考虑,农科人才的培养模式要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人才需求方向进行重新构建,自我扬弃,以适应农业现代化和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的需要,切实为我国“三农”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3.3.3 地方应用型本科高校培养模式的改革思路探索 地方应用型农业高校在培养新型农业主体的经营者和管理者方面具有明显优势。在国家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大环境下,怎样使应用型农科大学生适应新形势,在学校学得过硬的本领,使他们快速成长为新世代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创办者和经营者,迫切需要应用型农业高校的农科专业调整人才培养模式,以适应农业现代化的发展需要。通过广泛调研,P者认为重点考虑以下5点:一是培养目标要和高校的发展定位相一致;二是在农学人才培养目标的基础之上,通过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培养能够适应新形势,掌握新型经营主体所需的各项专业知识,培养专业素质过硬、适应能力强,能够出色完成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经营、管理任务的高素质专门人才;三是针对改革方向,重新进行课程设置,强化实践和管理能力教学;四是砥砺品行,完善自我,培养“能下去、能留住、能用上、能干好”的应用型创新创业人才,继续发挥应用型高校培养农科人才的优势,在此基础上进行配套集成,以适应发展中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对农科人才的新要求;五是坚持服务地方农业经济发展,广泛开展产学研合作,与当地政府和农技部门、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涉农企业以及家庭农场等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保持紧密联系,建立长期的协作服务关系,这样不仅促进了农业科技供需对接和成果转化,也让农科人才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实现自身价值。

参考文献

[1]谢玉梅,孟奕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研究综述[J].江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5,14(5):69-76.

[2]王庆功,王丙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及其组织模式创新研究[J].泰山学院学报,2016,38(2):44-54.

[3]江维国.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J].北方园艺,2016(02):205-208.

第9篇: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趋势范文

一是专业农产品生产必须实行市场调节,不属于政府指令性和指导性计划生产。

计划经济是农民组织化程度最高的一种形式,生产经营全由计划进行调节,各生产主体就是一个有机结合的整体,因此也就无需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只有实行市场调节的农产品,建立合作经济组织才有必要,它既能发挥各个生产经营主体的积极性,又能克服市场调节的无序性,做到两者的结合。从实际来看,凡是放开经营越早的农产品,其专业合作的程度也就越高,现在出现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比较多地集中在蔬菜、家禽等领域,粮食、棉花放开得迟,至今这两个领域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还比较鲜见。

二是农民必须成为真正独立的市场主体,具有完全的生产经营自。

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加入自愿,退出自由,只有独立的市场主体才能行使自主的权利。我国农村改革的最大成果之一就是重塑了农民的市场主体地位,家庭承包制使农民获得了生产自,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又使农民获得了经营自。生产自和经营自的结合,使农民成了真正的市场主体。当市场主体发育达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市场主体为增强自身的市场竞争力,自然需要相互之间的合作。过去长期以为,温、台地区的农民善分不善合,但现实恰恰是这些地区,无论是工商领域的股份合作制企业还是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协会,发展得最好,走在全省前列。原因之一就是这些地区的农民较早地成为市场主体,当主体培育到一定数量的时候,各主体之间就有一种作的愿望。

三是农产品市场竞争日趋激烈,过剩经济基本形成。

分析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过程,大体上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上世纪80年代中期出现的农民专业协会、研究会,其产生的主要背景是,农业结构调整初期,农民缺乏生产技术,同行的人联合起来,聘请专家上课,共同研究生产经验。此时的农民合作组织更多地是以科普组织形式出现,这也是为何科协成为许多农民专业协会主管部门的原因。第二阶段是世纪之交出现的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它以一种生产经营主体形式出现,其服务的领域不仅仅是科技普及,还包含产品购销在内的各种服务。其产生的背景就是随着农产品市场一体化的形成,农产品市场竞争日趋激烈。这时,一些农户自发成立合作组织,通过注册商标、改进包装、实施标准、加强营销来增强市场竞争力,力争在市场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关注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过程,不难发现哪个领域竞争得激烈,哪个领域的合作组织就培育得早、发展得快。版权所有

四是专业化生产达到一定水平。

可以说,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育源于农业的专业化生产,其发展又能进一步提高专业化水平,推进区域化布局。在农业结构调整过程中,我省通过开展“一村一品”、“一乡一品”活动和建设优高农产品基地,专业化生产已经发展到了一定水平,全省的中国特产之乡已占全国的五分之一左右。这些地方应当适时地培育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如果专业化生产没有达到一定水平,应积极发展“一村一品”、“一乡一品”,以培育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培育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时,不要人为地拔高专业合作组织的层次,宜村则村,宜乡则乡,切不可贪大求洋。

五是要有带头人(企业家人才)。

带头人是关系到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能否发挥作用的主要条件。我省有一个较早成立的合作社,带头人很有头脑,合作社办得很有特色,后来换了人,合作社也就名存实亡了。带头人一般要具备以下素质:为人比较正派,在当地有一定的威信;在技术、购销、加工方面有一定特长;能愿意为大家服务。因此,有学者认为,合作经济组织带头人“既要有驾驭市场的能力又要有菩萨心肠”。但这样的人一般比较难选,因此,在兴办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时要调动各种社会力量来牵头。主要有这么几个:一是农技部门利用技术优势来牵头,包括市、县农业局下属的部门以及乡镇农技站。二是基层供销社利用经营人才、设施的优势来牵头。三是专业贩销大户利用销售渠道优势来牵头。四是农业龙头企业利用加工能力、资金优势牵头。五是村集体经济组织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