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监督体系建设范文

监督体系建设精选(九篇)

监督体系建设

第1篇:监督体系建设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创新环境监管体制机制为切入点,以“整合管理资源、提升监管效能、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为目标,以解决环境监管中存在的盲区死角为重点,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建立“各级政府组织实施、环保部门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实现环境监管工作的规范化、精细化、长效化,从源头减少环境隐患,促进区域环境安全,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目标任务

以县政府和乡镇政府为责任主体,明确相关部门环境监管职能,在全县19个乡镇、294个行政村和8个社区建立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的环境监管三级网格体系,形成“各级政府组织实施、环保部门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环境监管格局,推动环境监管关口前移,触角向下延伸。2016年起全面实施网格化监管,确保环境监管全覆盖,及时发现并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确保县域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及生态环境安全。

在全县范围内建设县、乡、村三级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县政府主要负责统一组织、指导、监督辖区内各乡镇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建立和运行,督促具有环境监管职能的相关部门落实网格化的环境监管职责任务(各部门职责详见附件一)。各乡镇政府结合本辖区污染源分布、产业结构、矿产资源、生态环境等特征确定监管对象,采取差别化环境监管措施并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本辖区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建立和运行。

(一)网格划分

1、一级网格

全县共划分1个一级网格区域,责任主体为县人民政府,具体职责为:

(1) 指导监督二级网格的建立及运行情况和责任人履职情况。

(2) 承担本辖区日常环境监管任务,依法查处辖区内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妥善处理环境投诉、环境污染纠纷案件,排查工矿企业、饮用水源地、生态环境等环境安全隐患,按要求公开污染源相关信息及环境违法案件查处信息。

(3) 组织本级承担环保工作职责的各相关部门,负责本辖区日常环境监管检查、巡查、协调任务,对所监管的网格化加强巡查、抽查、督查,对发现问题、接到报告和投诉举报以及上级督办事项及时查处,督导各乡镇落实网格化监管措施等。

2、二级网格

各乡(镇)行政区域为二级网格,责任主体为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职责为:

(1)负责指导三级网格的建立和运行,认真调查处理上级网格交办的环境污染案件,及时填报网格化环境监管相关信息。

(2)配合一级网格全面排查工矿企业、饮用水源地、生态环境等环境安全隐患,认真调查、报告并协助处理上级网格交办的环境污染案件,及时填报网格化环境监管相关信息。

(3)发挥辖区内相关单位的作用,组织本单位、其他单位和辖区内居民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对畜禽水产养殖、农业面源污染、秸秆焚烧、垃圾焚烧等环境污染问题及生态破坏进行巡查、监督和制止,并向一级网格报告。

3、三级网格

以全县各村(居)委会行政区域为单元建立三级网格,责任主体为村(居)委会,村(居)委会成员实行分片负责制。其具体职责:

(1)负责宣传环保法律、法规,维护群众合法环境权益。

(2)对农业面源污染、秸秆禁烧、垃圾禁烧、杂草杂物禁烧、非法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巡查,并上报上级网格及协助调查处理。

(3)及时向上级政府和环保部门反映群众对环境质量的需求,以及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填报网格化环境监管数据等相关信息,并在三级网格单元内设置若干环保管理员。环保管理员接受上级环保部门的业务指导。

(二)网格体系建设要求

1、实行“五定”。即: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做到网格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具体,并进行公开公示。

2、建立责任制。明确工作任务和奖惩措施,各级网格之间(县与乡、乡与村)层层签订责任状;建立完善横向之间(部门)联席会议、联合执法和移交移送制度,加强协调联动,认真履行职责。

3、构建环境监管信息系统。

近期目标。2016年7月15日前,一级网格单元建立辖区内污染源信息收集、汇总、公开机制,以及二级网格单元间协调联动和信息共享机制;二级网格单元设立污染源管理台账。2016年7月31日前,二级网格单元建立辖区内污染源信息收集、汇总、公开机制,以及三级网格单元间协调联动和信息共享机制;三级网格单元设立污染源管理台账。

有条件的部门可以借助社会管理系统平台,运用视频监控等现代化手段,先行推进精细化、数字化管理。

远期目标。全县统一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平台,并逐级联网,完善县、乡、村级数据库;推进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实施污染源自动监控、视频监控,有效提升环境监管效能。

(三)网格运行

1、巡查。二级、三级网格的责任人员要对辖区内生态环境、排污企业、案件、污染纠纷、环境安全隐患、违法建设项目、饮用水源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定期进行巡查和监督,及时发现

和制止环境违法行为,并向上级网格报告。2、查处。一级网格责任主体或相关部门接到二三级网格责任主体关于环境违法行为的报告后,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必须移送,并配合相关单位进行调查。受理单位要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查处工作,并将结果反馈移送单位。对需多部门进行联合调查的,由一级网格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实施联合执法。

3、反馈。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结果要及时答复相关人员,按要求进行公开,并告知下级网格责任主体。

4、监督。人大、政协、监察对环境监管工作情况进行及时监督;上级网格对下级网格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不断完善和优化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运行。

5、评价。县推进网格化环境监管领导小组每半年对网格化运行情况进行评价。各级网格每季度对本级网格运行情况进行自评,一、二级网格对下级网格进行评价,研究改进措施,评价结果逐级上报。

(四)网格监督

1、人大、政协监督。充分利用人大法制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的职能,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作用,定期对环保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2、监察监督。发挥纪检监察部门行政监督作用,保障三级网格体系正常运行,对失职渎职的、未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环境监管责任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问责。

3、社会舆论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揭露和批评环境违法行为,发挥环保监督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的作用,促进增强公众环境意识,鼓励公众参与环境保护,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五)建立网格监管信息平台

县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建设全县网格化监管信息平台,各级网格联动共用,实现数字网格化监管,完善和规范下级网格化监管信息平台,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数据库或设立台账。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6年6月30日前)县政府成立县推进网格化环境监管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环保副县长担任,成员由环保、财政、人社、编办、水务、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改委、经商、公安、监察、国土、电力、交通、农牧、安监、规划建设、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金融等部门组成,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环保局长担任,全面安排部署全县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

(二)体系建立阶段(2016年7月1日--7月31日)

一是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辖区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方案,确定各级网格的组织机构和人员构成,明确各级网格责任人、职能任务;二是建立网格化监管体系各项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网格责任主体巡查、报告、查处的时限、标准等工作要求,建立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并建档造册;三是明确各网格单元责任主体在网格化环境监管中的职能,制定奖惩措施,保障各级网格的高效运转。

(三)全面实施阶段(自2016年8月1日起)全县网格化监管体系进入全面实施阶段,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及各级网格巡查、查处、反馈、监督、评价机制正式运行。各地严格按照网格化监管体系的工作流程和工作任务,认真履行环境监管职责,确保区域环境安全。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在每年7月1日和次年1月1日前,分别向县推进网格化环境监管办公室报送半年和全年工作总结。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推进体系建设。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要设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办事机构,负责本辖区本部门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管理工作,积极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县直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环境监管责任,形成环境监管的强大合力。

(二)提升监管能力,推进环境质量改善。县财政、人社、编办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大力推进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一是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保证网格化环境监管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二是在二级网格单元有责任主体设立专职的环保岗位,落实人员编制、经费,保障二级网格正常运转;三是进一步加强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按照《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标准》,增加环境执法资金投入,配备必须的人员编制,壮大队伍建设;四是不断

第2篇:监督体系建设范文

【关键词】卫生监督;科学发展;体系建设

doi:10.3969/j.issn.1004-7484(x).2013.07.781文章编号:1004-7484(2013)-07-4152-01

卫生监督所作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行使卫生监督执法的执行机构,同时承担着管理公共卫生事务、保障市场经济、维护社会正常卫生秩序、预防和控制流行性疾病和保护公众健康权益的重任。党的十报告中进一步明确了科学发展观的历史定位,实现了党的指导思想又一次与时俱进。本文结合乌鲁木齐市卫生监督事业特点和工作实际,从卫生监督存在的问题、职能职责、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等方面分析,以期深入落实发展观,促进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推进机构能力建设,加强内部文化建设,开创卫生监督新局面。

1解放思想,促进卫生监督体系建设

1.1强化务实、创新意识由于多年以来卫生执法过程中,定式思维和传统守旧的观念对实践工作还存在束缚,必须着力解决影响卫生监督体制建设和机制创新的问题,革除旧思想,推动新发展。要坚持用改革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着力构建勤政高效、充满活力、有利于卫生监督执法体系[1]。

1.2增强危机忧患意识近年来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要求和人民群众需求还有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必须克服自满保守思想,继续解放思想,寻找差距,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转变发展理念、完善发展思路、创新发展举措,始终坚持以发展为中心,把发展作为最大的政治、最紧迫的任务。

1.3树立区域服务意识充分树立服务意识,在各类卫生安全保障任务、“创卫”、“创文明城市”等形势下,克服狭隘封闭观念,积极探索卫生监督体系合作务实的新发展。坚持统筹兼顾,增强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建设可持续发展能力。

2坚持全面科学发展,推进机构能力建设

2.1加强体系建设投入力度在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大背景下,抓住机遇,协商政府及其财政、编制等部门,进一步明确卫生监督机构的性质、职责,提升监督机构行政级别,落实财政保障机制。明确卫生监督人员配置标准,合理配置卫生监督人力资源,积极争取政府领导和相关部门及社会各界对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

2.2尽快启动卫生监督机构标准化建设按照卫生监督机构标准化建设标准,明确卫生监督机构房屋建设、设备配置、人员编制和科室设置等基本标准。投入力度,着力解决卫生监督机构执法工作条件差等问题。监督执法属高消耗性工作,而目前多数卫生监督机构无发展建设资金,办公业务费用不足,要完善财政经费保障政策,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解决目前卫生执法装备以满足需要的突出问题[2]。同时应进一步研究制订对卫生监督工作实施全额预算管理的有关政策,切实改善工作条件,提高生活待遇。

2.3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卫生监督机构需要的是专业加法制型综合人才,而目前的人员构成中,一部分是原防疫站机构改革而来,另一部分则为近年新进人员,加之原防疫站的业务型工作模式与现行卫生监督机构的行政型工作模式有较大区别,监督人员的法律水平和业务素质亟待提高。应尽快根据乌鲁木齐市人口数量、地域面积、从业机构等,科学计算人员配置数量的合理比例增加人员编制,并按政策规定执行解决卫生监督人力不足问题。在人员录用选择时应优先考虑公卫类、临床类、卫生法律专业等医学背景。建立完善卫生监督员准入、考核、培训和退出机制,优化卫生监督队伍结构,增强队伍的稳定性,提高监督队伍行政执法水平和能力。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员的政治思想、法律法规、卫生知识等方面的培训,建设一支作风硬、纪律严、技术精的执法队伍。

3加强内部文化建设

3.1思想文化建设树立卫生监督的核心价值观,加强卫生监督员价值观念的培育和塑造,使维护公共卫生安全,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真正成为每一位卫生监督员价值追求的目标。不断加强监督员的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建设,真正用科学先进的理论武装自己,把卫生监督部门建设成为最讲党性的公正执法的工作部门。

3.2制度文化建设用文化的思维、理念和视角来建立健全制度规范并确保其有效运转。在提高管理水平过程中使全体卫生监督干部感受到个人价值的充分实现。坚持用文化的思维、理念和办法来建立健全有关制度规范,完善卫生监督文化建设与外部管理、自律与他律相互补充和促进的运行机制,逐步形成符合时代要求、具有卫生监督部门特点的制度体系。

3.3环境文化建设完善文化基础设施和文化载体的建设。在努力创造良好的工作、学习等物质环境的同时,积极传播新精神、宣传新思想、吸收新文化,培育浓厚的学术气息;营造卫生监督员协作进取,开放透明的人文环境。最终构建和谐、真诚、团结的良好工作氛围。

3.4行为文化建设形成具有卫生监督工作系统特色的群体意识和价值观念,从卫生监督员的心理和行为特点入手,注重发挥人格魅力、品行修养、文化熏陶的作用。通过严密的行为规范对卫生监督干部的思想、理念、精神进行再塑造,实现自我管理、自我发展、自我完善和自我提高[3]。

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思想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继承和发展,是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和发展的强大理论武器,也是我们工作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卫生监督机构在公共卫生、医疗及采供血机构、传染病防治等工作中做了大量而卓有成效的工作。在推进卫生监督工作中,只有通过开展学习与实践科学发展观,不断地深化对新时期卫生监督工作特点和规律的认识,才能自觉转变各种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卫生监督工作的突出问题,推动卫生监督机构的科学协发展。

参考文献

[1]池毓棣,池哲勖.基层卫生监督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临床合理用药杂志,2011,4(7):107.

第3篇:监督体系建设范文

关键词:会计监督体系 内控制度 必要性 方法

内控制度对于会计监督体系而言非常重要,但是现阶段,我国大多数事业单位的基本监督工作不到位,财务会计的监督职能并没有严格落实,事业单位财产清查工作存在比较严重的问题,导致国有资产流失,严重损害国家利益。

一、目前内控制度薄弱环节的主要表现

(一)事业单位会计基础工作不到位,监督制度不健全

会计工作中,为了相互牵制,承担财务会计工作、稽查核实工作等工作人员需要独立开来,相互之间不得干涉。但是,部分事业单位由于资金匮乏、制度缺失等等原因,单位内部并没有专业的财务部门,有些人员在承担经济事项的同时又进行财务处理工作,这实际上与会计工作的牵制制度相悖。许多单位对于财务会计档案管理工作不够重视,档案失真、丢失、缺损等等现象十分常见,这对于财务会计工作的监督核实工作十分不利。

(二)相关领导人员的法律意识淡薄

部分单位的领导本身缺乏社会责任意识及法律意识,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为了获取更多的个人利益,利用各种手段公款报销,导致行政事业单位经费超标等等不良现象频发。

(三)预算控制相对薄弱

近年来,政府财政改革不断深入,但是在实际的会计体系内控制度建设过程中,大多数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控制能力依然比较薄弱,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可行性有待提高,政府部门、单位内部财务会计部门对于资金控制缺乏一定的预见性,有的编报预算甚至不经过财务部门,这对于财务会计预算控制功能的发挥十分不利,导致大多数行政事业单位的公务卡使用效率比较低、差费实销实报等等问题出现。

(四)监督机制及内部审计不健全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监督体系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内部审计,内部审计机制是实现内部监督控制的重要方法,但是,现阶段大多数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部门都不够健全,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的领导对于审计工作不够重视,财务会计部门的监督制度也不够完善,会计监督工作缺乏对审计单位的监督考评,这对于行政事业单位内部财务会计体系内控制度的建立十分不利,内控制度难以发挥其监督管理的作用,严重损害了国家的经济利益。

二、内控制度建立的必要性

随着新会计法的建立,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也更加完善,但这并不意味着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就不需要建立了,尽管会计法完善了总体的会计监督制度,但是,我国行政事业单位众多,各个部门及单位的工作状况都有着比较大的区别,会计法并没有对所有单位的财务工作做出详细规定,许多单位内部可能会存在一些隐形问题会影响到财务会计监督工作的开展。为了保证财务会计监督工作能够落实到行政事业单位的方方面面,保证财务监督人员能够及时发现单位内部的财务问题,行政事业单位必须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出科学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内控制度应该包括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政府性基金管理办法、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管理办法等等。行政事业单位内部财务管理混乱是财务会计工作出现问题的重要原因,合理的内控制度对于维护国家利益都有着重要意义。

三、加强内控制度建设的措施

(一)充分发挥审计职能,推进财务会计内控制度的不断完善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定期进行会计资料的审计工作。财务会计资料的审查工作对于保证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十分重要,通过及时推行会计资料审查,能够对单位内部财务人员起到一个很好的督促作用;通过财务资料审查,监督人员能够及时发现行政事业单位在管理过程中出现的财务问题,有利于保护国家的财务安全;定期进行的财务会计资料审查,对于促进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的工作效率十分有帮助。因此,行政事业单位应重视内部审计工作,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制定科学合理的管理方法,定期审计财务会计资料,这对于完善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十分有帮助。

(二)建立完善的内部审计机制

此外行政事业单位应该单独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完善内部审计机制建设,为外部审计工作的开展提供基础保障。为了促进审计工作的有效性,审计部门还可以将内部财务会计控制作为单独的审计项目,使审计工作更加全面具体,通过连续性、有针对性的审计监督,减少会计控制工作的薄弱点,完善事业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体系的内控制度建设。内控制度监督过程中,审计部门应明确岗位责任制度,严禁出现相容岗位相互监督等等现象,保证监督工作的公平公正,重大决定应通过集体审批的方法进行确定,保证决策的科学性。

(三)积极配合财政改革

近年来我国财政部门出台了一系列的财政改革措施,目的在于加强国家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资金管理,维护国家经济利益,行政事业单位必须积极配合财政部门的改革措施。实际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中,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应做到以下几点:做好国库集中支付,规范财政资金的支付渠道;对公务支出项目进行规范,尽可能减少“报销腐败”等不良现象出现,危害国家利益;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规定进行内部采购,做好采购预算,保证采购工作透明化,尽可能减少贪腐行为。

(四)做好会计基础工作,为会计监督管理打好基础

财务会计工作包括账目记录、总结、分析,财务档案的整理归档等等内容。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基础工作是保证会计监督管理工作正常开展的基础。但是,现阶段,大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基础工作都或多或少存在着一些问题,从凭证填制审核到财务会计档案的归档、销毁都有问题。因此单位相关人员必须重视财务会计基础工作,将财务会计内部控制监督工作贯穿到财务管理工作的整个过程,加强制度建设,针对现阶段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工作存在的一些问题,必须结合单位实际,将内部监督控制工作落实到财务会计工作的方方面面,充分发挥监督控制工作的职能。

四、结束语

本文主要就现阶段我国会计监督体系内控薄弱的具体表现进行了简单的归纳总结,分析行政事业单位内部财务控制制度建立的必要性,并对如何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提出了几点建议,希望能对相关部门的工作有所启发。

参考文献:

第4篇:监督体系建设范文

一、深入推进分岗设权

依法确认部门及领导干部的职责权限,科学分解和合理配置权力与责任,形成领导班子成员内部相互制约和监督的权力运行系统,是构建权力制约监督体系的重要基础。党的十六大报告早就提出,要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从决策和执行环节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进一步指出,必须规范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职责权限,推行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科学配置党政部门及内设机构权力和职能,明确职责定位和工作任务。因此,实现对重要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应遵循分岗设权的思路,围绕“一项重要权力分别由几个副职来实施”,进一步加大领导班子成员权力分解的力度。一是坚持严格规范分权。应进一步完善权力分解规则,根据部门和地方工作实际,分门别类地提出“一把手”不直接分管的具体事项,尽量把各单位的重要权力纳入“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范围。对各单位的重要权力进行论证和认定,严格编制“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事项目录,并进行公开公示。结合规范权力运行工作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向基层单位延伸的需要,抓紧制定基层单位“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事项的具体规定。二是着眼于强化制衡分权。分权的目的在于有效制衡权力。按照分工负责原则来确定“一把手”的职责权限,减少“一把手”对具体事务的直接管理,构建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权力运行机制。分权过程中,应注意增强领导班子副职授权的均衡性和制衡力,既要防止某个副职出现权力过大过于集中的问题,又要使各个副职的权力相互衔接和制约。三是根据职责和素质分权。在将“一把手”权力向下分解时,应充分考虑副职的岗位职责,实行按岗授权,防止权力随意无序分配。同时,还应充分考虑副职个人素质和能力等差异,实行按岗授权与量材授权相结合,以实现权力分解效果的最大化。

二、深入推进分段设权

权力运行是通过若干项权力的相互衔接和相互配合,共同完成某个事项的过程,它包括若干个环节,每个环节对应某项权力。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因此,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应抓住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分段进行权力分解,领导干部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实行“分段操作、流水作业”,做到边界清晰、权责一致,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使各阶段权力之间相互制约、相互监督。一是突出权力配置节点的均等性。权力运行是由若干个权力节点构成的,相邻的两个权力节点对应着一项权力。两个权力节点之间距离的大小,决定着对应权力的大小及对权力的制衡程度。因此,在选择权力配置节点上,应注意增强各项权力的均等性,既不能使某项权力过大过强,也不能使某项权力过小过弱。相应地,在内部机构设置上,也应注意各个机构之间职能作用的平等性,以便于相互制衡。二是强化各项权力之间的制约性。应按照“一项重要权力由几个不同部门来实施”的原则,对重要权力进行科学分解,分别授予不同部门和岗位,实行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并尽量压缩和规范各项权力的自由裁量空间,把权力制约的措施融入分段配置的全过程,使各项权力成为相互制约的链条;应注意使计划与执行、审查与批准、定事与办事、承办与监督等权力相对分离,防止重大事项由个人说了算。如,积极推进“管审分离”,对权力过于集中的重点岗位职权进行重新划分,将一个岗位的多项权力分解到几个岗位,将一项权力的几个环节由多人经办。探索对政府投资项目实行投资、建设、监管、使用分离;对公共资源交易实行主管、办理、评审、监督分离;对行政处罚、强制事项实行调查、决定和执行分离;对财政专项资金实行评审、决定和绩效评估分离;对专家评审事项实行审裁分离及对专家管用分离。同时,特别应强化监督检查权,提高其层级和权重,增大对权力运行的制衡力,从而降低权力失控乃至腐败行为的发生几率。三是增强权力运行的顺畅性。应围绕增强权力运行的协调性和高效性,压缩权力运行的程序和时限,加强权力运行的协调,着力解决拖拉梗阻、刁难勒卡、等问题,保证各项权力顺畅高效运行。

三、深入推进分级设权

针对目前一些权力高位运行、领导干部面临较大廉政风险的实际,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要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地方管理更方便有效的经济社会事项,一律下放地方和基层管理。应遵循“一项重要权力由多个层级来实施”,“尽可能由基层工作人员实施权力,上级主要监督把关”的思路,从纵向上加大分权力度,确保权力在低档位运行。一是科学划分权力层级。对权力层级进行科学合理划分,是搞好纵向分权的基础。二是适当向下放权。从目前的权力结构看,党员干部所处的权力层级不同,其权重也不同。要加大向下授权力度,在搞好“一把手”权力向班子副职分解的同时,着力抓好班子副职向处(科)长,处(科)长向科员(办事员)放权的力度,除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的事项外,应把大量事项的管理权力逐级下放,实行分级决策、分级审批、分级管理,形成“正金字塔”型权力结构,实现权力低位运行。三是注意强化上下级之间的权力制衡。推进分级设权,关键是形成科学合理的权力层级和制约有力的管理链条,改变“领导干部管理微观事项过多”和“权力运行缺少必要制衡”的状况。应按照权力层级开展工作,严格规定各个层级的职权范围,一些重大事项必须按层级和程序办理,上级无权越级行使下级的权力,防止越级审批、越级管理、“一把手”一竿子插到底等现象的发生。上级领导干部应坚持“放权不放责”,加强对下级权力运行情况的日常监管,及时发现和纠正权力运行中的各种问题,对权力监管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应严格进行问责。下级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层级要求办理事项,对于越级交办、违规操作的,应坚决抵制;对不按程序办理、工作出现重大失误的,应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深入推进分类设权

从实践情况看,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必须对实行横向分段和纵向分级设权形成的“结点”,即岗位权力,进行制衡分解。应实行AB角制,把一个岗位的权力分别授予A类和B类人员共同来行使。在岗位权力分解中,应注意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注意增强A角和B角地位的平等性。在实际工作中,A角和B角可能存在职务和分工上的隶属关系,但在处理某项具体业务工作上地位是平等的,应分别授予A角和B角独立的审批权、承办权、处置权,使其互不隶属、相对独立。二是注意增强A角和B角的互补性。由于文化程度、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和处理问题方式方法等差异,应加强A角和B角在能力素质、业务办理等方面的互补性,提升工作落实的效果。三是注意增强A角和B角的制约性。在具体工作中,注意强化岗位工作的目标性、责任性、时限性和廉洁性,加强监督检查和廉政考核,督促A角和B角切实履行好自己的工作职责,防止两人形成“利益共同体”。

第5篇:监督体系建设范文

【关键词】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问题;改善建议与措施

一、我国目前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存在问题

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作为传统建设工程项目三大目标管理之一,不仅关系到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也影响建筑产品的功能实现与项目的社会经济效果,对建设工程的质量进行全面系统的监督管理,保障项目建设目标的实现一直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聚焦点。

广义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体系,其范围不仅涵盖了建筑市场利益相关者,包括政府主管部门、业主、投资者、承包商、规划设计单位、工程监理单位、物业维护管理单位等,同时也包括了建设项目从项目机会研究、可行性研究、土地获取、项目立项、规划设计、招投标、工程建设、竣工交付使用、运营直至报废拆除的全寿命周期过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应遵循的规则。

伴随着我国工程建设的飞速发展,我国也在逐步完善与构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体系,较之于社会对于高品质建筑产品的旺盛需求的增长,目前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与这种需求增长的冲突也暴露了诸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如下方面:

1.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建设不系统,相互脱节,尽管现阶段我国已建立了政府监管体系和社会监控体系这两大体系,但在实际工作中,社会监控体系多着眼于工程施工阶段,而对于工程全寿命周期过程其他阶段更多依赖于政府监管体系并且相互脱节,如项目机会研究与市场脱节导致大批的政绩工程、华而不实的形象工程,规划管理与工程施工脱节导致规划指标随意突破等等。

2.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定位模糊,作为政府监管体系重要组成部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多为受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委托,承担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职责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或企业单位,相应的执法地位较为模糊,导致社会认同度也不高。

3.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多局限于微观层面。由于建设工程具有建设周期长、投资巨大、单一性与不可逆转性、利益相关者涉及面广泛、参与者众多、专业复杂等特点,目前建设工程质量监管多偏重于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特别是多针对具体的单位单项工程及分部分项工程,仅仅依靠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现场查验或要求文档备案,难以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全面正确的监督与评估。

4.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范围理解过于狭隘。目前,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范围多局限于工程施工阶段,仅仅对建设工程责任主体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而对规划勘察设计阶段的质量监督由于多集中于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且相互脱节,导致无法对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宏观全面的监督控制。

5.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方式过于具体琐碎。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内容要求地基基础、主体、装饰等三个分部工程三部到位,重点是隐蔽工程检查、分项工程验收及综合验收,质量监督人员须到位核验。而某些质量监督机构甚至规定质量监督人员每月定期到施工现场核查检验承包商的每道工序,在每个施工环节质量监督人员都要求到位。这种过于具体的管理模式往往与承包商质量主体管理职责产生冲突,同时在目前有限的监管条件下,难以满足工程建设规模对质量监督的需求,影响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效率。

6.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模式单一。由于建设工程项目的差异性,需要不同的管理模式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管理,特别是近年来随着建设行业的国际化趋势,种类繁多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模式引入国内,而目前在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基础上,对不同建设工程项目均采用单一无差别的质量监督模式,难以保障 建设工程质量目标的实现。

7.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缺位。目前,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多存在吃卡拿要现象,承包商为维护自身利益,对监督机构非法要求多给予配合满足,进而采取偷工减料,牺牲建设工程质量等行为转嫁损失,最终导致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失效。

8.作为社会监控体系的主体,监理单位水平参差不齐,且存在诸多违规行为。如超越资质监理;出租出借资质,挂靠资质揽活;多关注承接项目,不注重内部体系制度建设;向承包商推销物料、介绍施工队伍,谋取非法利益;注册执业资格人员多为挂靠;监理资料不规范,随意签证等。

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建设改善建议

1.以系统的观点去持续完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的建设。由于建设工程质量的形成涉及利益相关者众多,周期漫长,因此,需要以系统的观点去认识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该体系须覆盖包括政府主管部门、业主、投资者、承包商、规划设计单位、工程监理单位、物业维护管理单位等众多的建设工程利益相关者的质量管理行为,同时从建设项目项目机会研究、土地获取、项目立项、规划设计、工程建设、竣工交付使用、运营直至报废拆除的全寿命周期过程也需得到有效的监督管理。构建全面全过程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才是提高建设工程整体质量的根本保障。

2.借鉴发达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建设的成熟经验,健全建设工程质量相关配套的法律体系的建设,规范建设工程质量主体的行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保障,实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法制化。

3. 改变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中政府角色,加强政府在建设工程质量监管体系建设中的行政管理职能,将专业具体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通过委托社会化与专业化,以经济和法律手段相结合对建设工程质量相关者的行为进行执法监督。

4.加强社会咨询服务保障体系建设,规范建设监理单位的质量监督行为,强化对行业资质与准入管理,清除地区行业的保护壁垒,加强对建设监理单位违规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并通过信用记录全国联网等方式以实现良性竞争,优胜劣汰的局面。

5.加强教育培训,特别是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从业人员的持续教育。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建设工程的规模与复杂程度不断提高,国际化的趋势日趋明显,各种”四新”材料技术、新管理模式日新月异,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从业人员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必须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持续教育,并将其作为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建设中长期战略性的任务。

6.加强建设工程质量风险管理,通过建设工程质量担保和保险制度的建设,发展与培育建设工程担保与保险市场,发挥工程担保、保险和建设监理在建设工程质量保证体系中的社会保障作用。

7.加强创新机制的建设,提高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效率。通过政府产业引导、激励机制驱动,以信息技术为支撑点,实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信息化和网络化,改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段和方法,提升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效率。

第6篇:监督体系建设范文

    体系是构建和谐社会和经济稳健增长的重要保证。

    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财政法制建设的重要性

    财政法制建设的重要性是由财政在国家发展中所处的地位和作用决定的。国家财政担负着创造公平市场环境、保障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促进社会资源合理配置和流动的重要作用,同时担负着调节社会财富分配、维护社会公平收益和社会和谐、社会稳定的职责。财政活动应该最大限度地克服盲目性、随意性和滞后性,不管是财政资金分配、财政管理,还是财政监督都要实现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

    (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加强财政法制建设

    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是以市场机制为基础配置社会资源,具有自主性、竞争性、平等性、开放性和法制性。而我国现阶段的市场经济是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构架下,由国家宏观调控为基础对社会资源进行配置的经济体制,如果没有健全的法律制度,很明显就不会有健全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首先,实行依法理财,才能保证财政管理和财政资金分配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才能做到公平、公开、公正。为此就要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特别是预算管理制度、税收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这些方面尚有大量细致的工作要做,同时要结合新问题,研究新情况,探索新路子,制定新措施,健全新制度。

    其次,加强政府的宏观调控,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财政是政府加强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要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捷、稳健发展,必须加强财政法制建设,运用法律手段强化政府宏观调控,以促进经济结构优化调整,实现经济总量和质量平衡。

    (二)构建公共财政体制,要求加强财政法制建设

    公共财政的基本职能就是满足全社会公共需要。随着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公共财政体制目标的建立,必须同时建立健全相应的财政法律制度,应该建立起结构完整、内容和揩、适应社会经济需要的财政法律制度。

    第一、财政收入和支出制度改革,迫切要求建立健全财政收入和支出法律制度。进一步完善税收制度,统一税法,公平税负,优化税制结构。要彻底解决乱收费、小金库和资金管理混乱问题,规范政府收入分配体制。现行支出方面也存在以下问题要引起重视:支出越位和缺位并存、财政支出滞后、支出范围不当、财政供给负担过重。国家已经并逐步调整支出范围,优化支出结构,增加教育、科技和三农投入,增加新能源开发利用投入,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要与社会发展的步伐并进,必须加快建立健全支出法律制度。

    第二、财政管理制度改革,迫切要求建立健全财政管理法律制度。随着我国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农村税费等财政管理制度的改革和完善,应该组织人力物力认真总结经验,把成功的管理制度上升到法律层面,以法律的形式保障财政改革取得的成果。

    二、要加强财政法制建设,必须建立和完善财政执法监督体系建设

    (一)要健全财政监督体系建设,应把财政监督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当做“一把手工程”来抓

    财政监督既是财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财政改革与发展的现实要求。作为一种执法行为,财政监督的对象比较广泛,但由于当前财政监督法制建设仍显滞后、财政部门专职监督机构与其他经济监督主体的职责有待进一步理顺,客观地讲财政监督体系尚不完备,财政监督工作难度很大,它既清苦又寂寞,还容易得罪人。鉴于此,完善财政监督体系,搞好监督工作,领导的重视是关键,财政内部各部门的配合和支持是基础,拥有一支敬业求进的干部队伍是根本保障。因此,要把财政监督当作“一把手工程”来抓,把财政监督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党组要依据有关文件精神和所辖工作审定全年财政监督工作思路、方案,经常听取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汇报。对重大的监督事项一把手要亲自过问,监督落实,努力营造重视财政监督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在加强财政监督体系基础建设上的想法

    财政监督检查的总体思路是:“围绕财政中心,服务本地大局,依法监督,监管并重,注重实效”,以切实促进增收节支和各项财政改革措施落实为重点,积极探索新的工作程序和方法,在基础建设方面应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着眼未来,创建适应新形势的财政监督体系和工作机制。财政监督检查逐步从过去的突击性检查转向经常性监督检查,监督领域应不断拓展,监督与管理的结合应更加密切。财政监督检查应该注意内外监督相结合;检查处理与追踪问效相联系;事前监控与事中落实、事后核审相连贯;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相统一;稽核

    检查与调查研究相匹配。建立多层次、全方位、贯穿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的财政监督体系和机制,促进财政监督工作深入开展。

    二是重视调查研究,推动财政监督实践创新。紧紧结合财政改革和财政管理工作要求,针对财政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特点,本着“查管并举、标本兼治、治本为先”的原则,加大调研力度,开展不同层次的监督研究成果考评,推进成果的实用转化,实现调研与监督检查的互动。

    三是优化整合监督资源,促成强大监管力度。实现内审、外审的有机结合,通过内审找财政管理中的不足,促进日常管理与监督有机结合。重视与各级审计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力争做到计划衔接、分工合理、信息共享、共同监督。积极与纪检监察部门配合,借助其他部门力量,将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案件按规定移送给纪检监察部门处理,达到依法惩处的目的。

    (四)在财政监督体系建设中,应特别注重加强财政内部监督力度,强化内部监督的广度和深度

    一要明确内部监督检查工作定位,使内部监督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并将制度落到实处,明确规定每年内部监督工作内容,注意查后回访,使之成为财政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充分利用检查结果来改进管理,限期要求相关单位纠正存在的问题,促进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要把内部监督与规范内部管理,建章立制结合起来。检查是手段,规范内部管理、堵塞管理中的漏洞才是目的。按时把内部管理和制度缺陷反馈给有关单位,帮助他们建章立制,发挥内部监督在规范和加强内部管理中的作用。

第7篇:监督体系建设范文

关键词:教育 质量监控 督导 一体化

教育教学质量是学校赖以生存的根本,在当前的教育环境下,而如何提高高职院校教育教学质量、提高高职院校培养学生质量水平,是国内高职院校绕不开的话题。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学校工作的各个方面和各职能部门。现代管理科学将一个完整的管理系统分为三个层次,即决策系统、决策支持系统和决策执行或控制系统。与此相适应,教育教学管理人员也分为三种类型,即决策人员、参谋人员和执行人员。教育质量管理和监控、督导在管理系统中同属于决策支持系统,是学校教学管理系统中的参谋机构,它不直接组织教学,也不直接参与教学管理,它的主要任务是以服务于教学和教学管理为宗旨,以促进教学质量提高为目标,以教育教学信息收集为手段,针对教与学双方和教育教学全过程,对整个教育教学实践活动进行监督、指导、检查和评估,及时客观地向学校教育教学管理部门及教学双方反馈教育教学现状、问题、质量等工作信息,并提出改进教育教学工作的建议。

高职院校应该通过设置全面科学的质量管理和监控体系,及时了解教育教学过程中各个要素、各个环节的情况,对教育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发觉和调整,并配备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手段,促进高职院校教育教学质量的稳定提升,从而进一步推动高职院校教育教学质量管理的系统化、科学化,实现高职院校教育教学水平与社会需求的完美对接,帮助学生更好地面向社会,走向成才。

构建规范完善的高职院校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体系是高职院校深化教育教学管理改革的基础性改革,通过这项改革可以改变以往高职院校传统的行政组织性的单线性、垂直式、指令型的管理模式,形成注重研究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人才培养模式、课程结构体系和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考试方式方法等学术性管理模式。如何构建规范完善的高职院校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体系,是摆在高职院校管理者和广大教师面前的一道难题,我们认为把高职院校教育教学质量保障监控体系与现有的督导工作进行一体化建设是破解这一难题的有效途径。

1.目前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和督导制度存在的问题

高职院校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工作过去基本上是由学校的教务部门来做,督导工作通过上世纪末到本世纪十几年的发展,基本形成教学督导体制的框架,并在高职院校教学管理实践过程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并没有形成对整个学校教育教学全方位的督导和对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即使对教学方面的督导工作,由于目前高职院校教育主管部门尚未颁布有关教学督导方面的条例,处于探索和发展过程中的高职院校教学督导工作,还受到社会环境和高职院校自身诸多因素的制约,存在许多不完善的地方。

1.1 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和督导工作缺乏有效的制度保障

在目前高职院校的教学管理体系中,教学督导机构的定位不清。虽然原则上赋予教学督导对教师和教学管理的督导权力,但这种权力与教务管理部门的权力发生重叠,教学督导只有建议权,这种权力缺乏相应的制度保障,自然很难落实到实处。所以,有些教学督导机构形同虚设,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1.2 督导工作内容有限,督导方式单一

随着学校规模的扩大,督导人数有限,导致工作量增大,督导工作很难全面展开。大多偏重理论教学,忽视实践教学;偏重教学秩序,忽视教学内容;偏重教师的教学,忽视学生的学习等。另一方面,听课任务繁重,督导人员因自身的知识结构和个体精力的限制,无暇顾及教学质量监控的研究工作,因而很少能针对教师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根本性的解决方案,只好简单机械式地重复着常规性的监督工作。

1.3 督导人员结构不合理,待遇偏低

高职院校在选聘教学督导人员时,一般考虑离退休的专家、教授,人数多限定在5—10人左右。由于其年龄和身体状况,教学督导人员的聘期不会太长,大多为两年,人员变化较大。另外,教学督导人员的待遇偏低,影响了其工作的积极性。

2.完善高职院校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教育教学督导工作的思考

第8篇:监督体系建设范文

摘要:完善工程质量监管体系是提高工程质量的重要保证,本文从转变质量监督管理理念出发,探索新时期政府建设工程质量监管模式,希望能够给政府质量监督人员提供一些参考和帮助。

关键词:政府质量监督,巡查监督,监管新模式

Abstract: Improve the quality of the project supervision system is an important guarantee to improve the quality of the project, starting from the transformation of the quality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philosophy, to explore the mode of monitoring the quality of government construction projects in the new era, hoping to give the government of Quality Supervision, to provide some reference and help.

Keywords: government supervision, inspection supervision and regulation of new model.

中图分类号: TU712+.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建设工程项目与广大人民生产和生活紧密相连, 投资大, 涉及面、带动幅射强, 直接影响党和政府形象。如何能动地运用宏观监控与管理, 适当向微观监控延伸,是当前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当务之急。本文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特点及其质量监管现状, 以加强事前事中动态管理为基本思路, 探索新时期政府建设工程质量监管新模式。

1转变质量监督管理理念

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要转变理念, 转变职能, 严格依法行政, 不直接指挥、调控建设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也不插手建筑企业内部的管理, 使企业能真正按市场经济的规律组织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自我调控, 建设主管部门首先应挣脱部门管理的约束, 对不同所有制、不同隶属关系、不同地区的所有市场主体,无论是发包方、承包方,还是中介机构,都要一视同仁,使他们的合法权益受到同样的保护, 为他们创造一个在相同的条件下展开公平合理竞争的宽松外部环境。

同时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要深化改革,精简机构和人员,从大量的日常事务中摆脱出来,集中力量履行好决策性职能和宏观调控职能, 研究有关产业经济,制定产业政策, 规划产业战略, 促进建筑生产力的发展。将过去包揽的许多不应由政府管的事交出来,有些属于企业自主经营范围内的事,应直接交还企业去办, 有许多属于企业间的公共事务或服务性事务, 交给行业协会承担。使政府致力于管理好必须由政府管的事, 改变不作为、滥作为和封闭分割管理、政出多门的状况。

2由定点监督向巡查监督转变

改革现有工程质量监督方式, 逐渐将定点监督向随机巡回抽查监督过渡。质量监督人员到现场不是直接控制工程质量或进行质量把关, 而是为了发现责任单位主体的违法行为, 并加以处罚,目的是确保企业和项目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与正常运行。质量监督机构的随机抽查,是在各方责任主体对实体质量有合格结论的基础上进行,主要目的是复查。因此, 实施巡查制度,既强化了对建设工程各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的监督, 也在管理中进一步体现了各责任主体对建设工程应承担的质量责任。

3建立建全各参建单位质量保证体系

按照《工程质量管理监督工作导则》的有关规定, 抽查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情况。依照《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审查表》规定的内容, 对参建各方在施工现场建立的质量保证体系进行认真仔细地检查。

3.1施工企业

重点审查施工许可证和施工组织设计审批手续的完备性;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和质量责任制落实情况。具体审查质量管理目标、质量保证体系、质量保证措施、质量管理人员数量和素质、检测和试验机构的设置等内容。对审查发现有不满足要求的, 要向施工单位提出书面整改意见, 限期修改、补充和完善, 并作为考核施工现场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建立和健全的依据。

3.2监理单位

着重审查受监项目的《监理规划》与《监理实施细则》, 审查现场监理结构设置的合理性, 总监、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等派驻现场的主要监理人员的执业资格、现场检测能力配备情况,《监理规划》与《监理实施细则》编写的深度, 是否满足受监项目的现场监理管理的要求等。

3.3建设单位

重点审查建设单位规划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规划图、抗震设计专项审查、节能审查、土地使用证、劳动保险、合同是否齐全,是否存在未批先建,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未经审查或者审查,擅自施工的。当前应突出建筑节能、抗震审查工作,进一步加大对建筑节能设计、抗震设计的强制审查力度。对不按要求上报不良行为记录和重大事项或故意隐瞒不报的,要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通

报,并依法进行处罚。

3.4勘察设计单位

主要审查受监项目的勘察、设计负责人和派驻现成勘察、设计单位代表的专业技术职称和执业资格证明资料。

4充分发挥“企业自控”和“社会监督”作用

虽然对照相关检查表格检查具有一定可操作性, 但不是我们工作的全部。我们应当着重监督检查受监项目建设、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建立的内部质量管理机构的运行效果, 充分发挥“企业自控”和“社会监理”的作用,保证工程质量。

主要监督检查现场各项质量检查验收制度落实情况以及检测(试验) 仪器设备和检测(试验)方法、手段的合法性等是否按监理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监理规划》、监理合同或施工合同等质量管理技术文件要求完全落实到位; 督促检查参建单位的现场主要质量管理人员的到位情况并跟踪检查; 督促各参建单位严格按照质量监督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认真履行各项质量技术管理工作程序; 督促受监项目的质量保证资料,要与工程进度同步收集、整理, 严格执行建设部《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确保工程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

5加强监督管理工序、部位及单位工程

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认真做好工序、部位及单位工程质量自检和内部检查验收工作, 及时通知建设、监理、勘察、设计代表进行质量验收并办理有关签认手续。

监理(建设)等单位的按规范要求严格质量验收, 是确保工序、部位及单位工程质量的重要手段, 所以, 监理要加强旁站、巡视、平行检验力度, 对整个工程

施工过程实施全面质量控制。

作为质量监督机构主要监督检查上述验收程序落实情况, 并根据工程结构部位重要程度及施工现场质量情况, 借助必要监督检测手段, 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结构工程的实体质量进行随机抽检。重点抽查结构尺寸、重要隐蔽项目、主体结构实体及主要构件强度等。

6完善检测试验见证取样程序

加强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 采取有效措施规范质量检测行为, 严肃查处出具虚假报告等不良行为, 保证工程质量试验检测结果的科学性和可靠性。试验结果是控制和鉴定工程质量的重要依据, 所以, 试验检测工程实体质量, 要坚持“尊重科学, 尊重数据”, 正确评价工程质量, 是监督管理重要原则。通过监督抽查发现试验管理程序上问题, 一定要及时予以查处, 以确保工程试验的见证取样及平行检测能准确、有效、及时地控制工程质量。

7监督管理工程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的处理情况

鉴于政府工程特点, 工程质量影响因素多且复杂, 往往整个工程尚未完工实际就有部分功能提前投入运行使用, 所以工程在施工和使用过程中会出现各种不同程度的质量问题, 甚至于质量事故。对发现的质量问题, 首先监理单位、质监机构要对施工单位发整改通知、停(返) 工通知等,责令施工单位彻底整改。这方面监督管理工作的重点是问题的回复和复验。

对于质量事故, 作为质量监督机构重点监督事故发生单位是否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和处理工程质量事故。如属重大质量事故必须按照建设部3号令实施的《建设工程重大事故报告和处理程序规定》规定的程序进行报告和处理, 并严格按“三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好每一起工程事故。

8展望及建议

政府质量监督作为一项法定制度,也存在一些不完善的地方如对工程合理使用期满后的质量确认以及使用中遇到意外损害后的质量确认等,缺乏相应管理制度。从监管的质量主体方面来讲,我们对质量形成过程中,直接质量责任主体的行为,规定得比较明确,而对间接主体行为的规定就不全面,对工程使用人的质量责任没有相应规定。从工程质量监督制度体系上来讲,在某些环节上还存在制度缺失,如工程使用后意外损害和合理使用期满后,工程质量没有相应中介机构予以确认,也未建立相应的监管制度。因此,尽快构筑质量监管各环节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制度体系迫在眉睫。

参考文献

[1]梁海.对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思考[J].山西建筑,2008,34(2):227-228

第9篇:监督体系建设范文

关键词:互联网;会计信息;会计法;质量监督体系

会计信息管理在企业运营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主要是因为会计信息涉及到企业资金流动等重要隐私,关系到一个企业的存亡。会计信息泄露,不仅会让企业失去竞争优势,甚至会为企业带来灭顶之灾。所以,建设会计信息质量监督体系,是保证企业可持续、稳定发展的关键。尤其是在互联网时代背景下,互联网与企业管理的融合,既为企业会计工作创造了更好的条件,也使得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真实性和可靠性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如何建设科学的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监督体系,已经成为企业在互联网时代背景下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1互联网对企业信息系统的影响

在互网环境下,与企业运营有关的各个方面,包括生产商、销售商、银行、税务以及审计等部门都会通过网络紧密联系在一起,最终形成企业运营的完整体系。总的来说,互联网对于企业信息系统的影响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1.1拓展会计信息的范围

互联网时代背景下,企业运营不再是独立的。企业与关联企业、供应商、客户、银行等联系起来,从商务活动中获取了大量的信息。通过会计信息系统对这些信息进行及时处理,建立与客户、产品等信息有关的数据库,根据数据库内容制定企业发展规划,为企业发展规划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提供了充分的保障,使得企业会计信息范围不断拓展。

1.2大大提高了会计信息获取、处理的速度

以往会计信息系统主要是依靠人为操作建立会计信息系统,庞大的信息数据增加了会计人员的工作负担,也不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在这种情况下,企业会计信息相对较少,对企业运营发展统筹规划也形成了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互联网时代背景下,大大提高了企业会计信息获取、处理、更新和交换的速度。企业将运营过程中所产生的信息存储于集成的数据库中,让用户可以通过数据库实施访问,获得自己需要的信息。另一方面,互联网大环境下,企业也可以通过互联网将会计信息在企业内外部网页上,甚至主动将会计资料传至税务、审计等部门,大大提高了企业会计工作效率。

1.3创新了会计工作方式

互联网环境下,对企业会计人员也形成了非常重要的影响作用。建立会计信息数据库,定时自动更新会计信息,通过网上银行结算工资等,有效提高了会计工作效率。同时,互联网也实现了对企业会计工作方式和工作环境的改变,新的环境对会计人员提出了新的要求,对提高会计人员专业水平也发挥出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2企业互联网时代会计信息质量存在的问题

互联网环境下,使得企业会计信息面临着安全威胁。主要是因为依托于计算机网络技术平台,而由于互联网的开放性,使得建立在其之上的会计信息系统受到多方面的威胁。

2.1企业内部缺乏完善的会计工作规范

互联网时代背景下,企业依托计算机网络技术平台开展企业会计工作,其最大的隐患在于网络系统的稳定性,主要是因为网络系统是否稳定直接影响会计信息的质量。如网络遭到恶意攻击,导致系统瘫痪,不仅会让企业会计信息面临泄露的风险,也会直接影响企业会计信息质量。而出现此种现象,与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监督管理体系有直接关系。当前,大部分企业尚未形成健全的会计信息质量监督管理机制,使得会计信息质量面临诸多问题。

2.2网络财务软件隐患直接影响会计信息的质量

互联网时代背景下,企业开展财务会计管理工作,对于会计信息的管理采用了形式各样的网络财务软件,这些软件在会计信息管理中的合理应用,为开展财务会计工作提供了充分的保障。但如果网络财务软件自身不安全,就会使企业会计信息失去安全保障。如网络财务软件自身存在漏洞,导致犯罪分子抓住漏洞偷窃企业会计信息,就会让企业在同业竞争中失去竞争力,甚至对企业造成灭顶之灾。所以,网络财务软件的安全性,也是影响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

2.3政府监督力度不强

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蓬勃发展,网络犯罪已经成为世界各国重点关注的社会公共安全问题。尤其是对企业财务工作而言,互联网背景下,企业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建立会计信息平台及其数据库。如果计算机犯罪者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攻击企业电脑系统或数据库,就会造成企业会计信息泄露,从而危害企业的正常运营,对企业可持续发展形成极为不利的影响。就目前政府对网络犯罪监督现状可以看出,对于计算机犯罪,政府监督力度偏弱,这使得计算机犯罪有了可乘之机。

3企业互联网时代会计信息质量监督体系建设的有效策略

从互联网时代下企业会计信息安全现状可以看出,互联网时代背景下,企业会计信息面临着巨大的风险,建立完善的会计信息质量监督体系迫在眉睫。

3.1政府加大监督力度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下,政府起着宏观调控的重要作用。针对互联网时代下企业会计信息安全存在的问题,维护企业会计信息秩序,提高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必须加大政府监督力度,多措并举,不断完善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监督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出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会计法》明确规定财政部门对违法单位的行政处罚和违法单位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企业建立会计信息质量监督体系,就应该按照《会计法》相关标准,建立有效的会计信息质量监督体系,从企业会计人员任职资格、会计制度执行问题等各个方面入手,实现政府对企业会计工作的有效监督,从而为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提供充分的保障。

3.2企业优化信息系统内部环境

互联网时代背景下,保证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有效性,要求企业积极建立健全会计信息系统的运行环境。主要是因为良好的会计信息系统运行环境,可以为会计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提供充分的保障。对此,企业可以分为两步走,一方面不断完善企业内部会计信息控制制度,另一方面,不断强化会计信息系统操作人员安全意识教育。主要是因为会计系统运行稳定与否在很大程度上由操作人员专业水平决定,不断提高操作人员专业水平,就可以为建立完善的会计信息系统提供充分的保障,从而保证企业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3.3企业加强安全技术体系建设

互联网时代背景下,企业会计工作依靠互联网平台展开。而互联网漏洞或其他隐患都会为企业会计信息安全形成不利影响,所以要保障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安全,建立健全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监督体系,必须采用技术手段建立安全体系。而对选用的技术手段,首先要保障网络安全,其次,不仅要保证会计信息交换过程的完整和真实,还要保证信息在交换过程中不被泄露,从而为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安全提供充分的保障。对此,可以在日常工作中及时检测平台漏洞和进行病毒预防,将病毒扼杀在初期,真正实现建立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安全的重要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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