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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经济管理精选(九篇)

水资源经济管理

第1篇:水资源经济管理范文

经济社会愈发展,水资源可持续利用问题就显得愈重要;人民生活愈富裕,水资源管理改革的任务就显得愈紧迫。浙江虽然地处降水丰沛的“江南水乡”,但同时也是水资源较为紧缺的省份。全省水资源总量937亿立方米,人均占有量仅为2003立方米,比全国人均水平少了7.3%,约为世界人均水平的四分之一。研究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持浙江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对于浙江进一步增强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具有十分重大的战略意义。

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可持续发展”亦称“持续发展”,1987年,在挪威首相布伦特兰夫人任主席的联合国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的报告《我们共同的未来》中,把可持续发展定义为“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这一定义得到广泛的认同,并在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取得共识,可持续发展问题成为世界各国普遍关注的问题。

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内容极其复杂。即可持续发展系统由生存支持系统、发展支持系统、环境支持系统、社会支持系统和智力支持系统等五个支持系统组成。

若把这五个支持系统对可持续发展目标的贡献率视作100%,那么,前三个支持系统的贡献率将超过70%。生存支持系统是实现可持续发展临界基础。在这一支持系统中,水资源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根据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发展支持系统应当满足经济发展中必须的能源、资源、资本及相应的工程体系与基础设施。水利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体系中最重要的基础设施。

据估计,浙江省可开发利用的水资源量约为300亿m3,也就是说,目前尚有约100亿m3水的上浮空间。如果每年用水量增幅为3%,到2014年即可达到300亿m3/年,形势不容乐观。另外,既使可利用水资源充足,有效增加水资源也必须投入大量的资金。“九五”期间,浙江省为解决20亿吨缺水问题,就投入了100亿元。因此,依靠提高供水量来解决未来水资源的供求矛盾,不仅增加量有限,而且需要巨额投资,难度很大。另据浙江省水利部门依照《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测算,如果供水能力维持在1993年的水平,当保证率P=75%时,2010年全省缺水率为21.67%;P=90%时,缺水率25.67%。按90%的保证率计算,2010年缺水率在30%以上的有杭州、宁波、温州、金华、衢州、舟山和丽水,舟山缺水率将高达48.48%。当然,各地缺水类型是不同的,舟山属资源型缺水,宁波属资源与污染结合型缺水,金华和温州则是工程与污染结合型缺水。

浙江省委省政府提出要在2020年基本实现现代化。实现这一战略目标,需水量必将日益增多,而供水水源却有减无增,水资源的供求矛盾,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将日趋突出。若遇到大旱,缺水问题更加严重,将会严重影响浙江的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和协调地发展。

长期的投入不足,致使水利作为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设施地位极不适应。近些年来,浙江省遭受洪涝、干旱灾害的损失呈递增趋势,部分城市供水出现严重危机等,无不从反面证明了水利基础设施在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地位。

环境支持系统,是实施可持续发展的约束限制。在可持续发展的结构体系中,人类的生存支持系统和发展支持系统必须在环境支持系统的允许范围内,若超过了环境支持系统的许可值,人类不但达不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就连自身的生存也会变得无法保障。在环境支持系统中,水环境是人类自身生存和发展所必须依赖的基础,水环境要素相对于其他环境要素更易受到影响。各国的历史经验表明,单纯以经济增长为目标的发展模式不可能持续。

近20年来,浙江省的生活污水排放总量和工业生活污水排放总量都呈缓慢增长趋势,同时在废污水排放的控制、处理、生产技术的改进及污染的治理等方面成效也是明显的。但城镇建设和城市化发展过程中的人口和物资的聚集、工业经济的高速发展,使得城市和城镇分别成为不同程度的水污染中心。超采地下水引起地面沉降问题严重。

由于地表水和浅层地下水的污染,全省不少平原地区过度超采和不合理使用地下水,已造成区域性地下水位下降、地下水资源衰竭和地面沉降等一系列不可逆转的环境问题。加上河道淤积严重,导致河网水体的流动性和自净能力减弱,加剧了水体的污染趋势,地面沉降还引起部分水利工程效益降低,使得洪涝灾害加剧。

上述水环境的急剧恶化,为浙江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敲响了警钟。因此,要确保浙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得以顺利实施,就必须首先关注和保证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优化配置

当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水资源的开发利用达到一定程度后,水资源承载能力和水环境承载能力不足的矛盾就会突出暴露出来。缺水问题、有关水的生态环境问题,其实质就是承载能力不足。因此,要处理好近期与远期的关系,对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合理配置是提高和改善这种承载能力的有效的、不可替代的措施。要改变对水资源“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观念。要从传统的“以需定供”转为“以供定需”;重视和加强对水资源的配置、节约和保护,努力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提高水资源和水环境的承载能力,建设节水防污型社会。

回顾我国几十年的发展历程,经济的快速增长在很大程度上建立在对资源、能源的高消耗上。支撑高速度的经济增长模式依然是粗放式的:水资源被大量消耗,能源、运输等形成“瓶颈”,生态环境状况堪忧。

当前浙江省经济存在的最大问题并不仅是水资源、钢铁等供求紧张,投资增长过快等可能引起的传统性的产业结构失衡和金融风险,而是在经济快速增长过程中忽视生态环境保护而快速积累的经济增长与生态环境之间的结构问题。粗放型的增长方式难以为继,我们必须把节约水资源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相结合,走出一条水资源消耗低、水环境污染少、经济效益好的新型工业化道路,加快循环经济发展。

水资源紧缺是不争的事实,但我们可以通过对科技和人力资本的有效投入,以直接替代或提高水资源生产率(间接替代),实现一定的产出目标。如农业灌溉用水虽然缺口较大,但可以通过科技进步找到直接或间接的替代途径。一方面,我们可以将处理后的微咸水、低质水、废弃水用于灌溉,另一方面,通过遗传改良提高作物对水分的利用效率。对于用水量大且造成水质污染的水产养殖业,如何得以生存与发展是一个问题。

如果要持续发展,唯一可选择的,就只有走“循环经济”的道路。为发展淡水养鱼,依靠智力和科技进步,研制出封闭式水循环养鱼系统,做到养殖污水经系统处理达标后循环再利用,实现养鱼用水的“零排放”,使养鱼业走上可持续发展的大道。未来20年,在经济快速增长的过程中,我省必须依靠科学技术这个第一生产力,建设一个水资源节约型社会,力争用最小的水资源代价,换取最大的效益。

浙江省要实现现代化必将面临重大的水资源挑战。除了采取政策建立水权制度和水市场,建立水资源统一管理体制之外,长期坚持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优化配置将优先成为我省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一个重要基本点。

支撑浙江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水资源利用

围绕浙江省到2020年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战略目标,按照人口、资源、环境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要求,水资源要不断适应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提高的新需求,坚持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积极推进浙江水利从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可持续发展水利转变,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水利支撑和保障。以浙江经济可持续发展为总目标,努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加强水资源的统一管理

为了解决日益严重的缺水和水污染问题,当务之急首先应加强水资源的统一管理。从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各个环节上采取有效的措施。在全面节水的基础上,努力提高水的有效利用率,积极开辟新水源,狠抓水的重复利用和再生利用,协调水资源开发与经济建设和生态环境之间的关系,加速国民经济向节水型方向转变,以促使水资源问题尽快解决。

建设统一开放的现代水务市场

要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水务市场体系,完善宏观调控体系,更大程度地发挥水务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这是节约水资源、提高效益的根本所在。其中要着重考虑建设合理的资源价格体系,用价格杠杆调节资源的利用。如,目前不合理的水价是阻碍水资源基础产业深化改革的重要因素,不合理的水价导致了水资源的大量浪费,使与水相关产业的经营发展面临严重困难;同时,水价体系的不合理也是造成水污染严重的原因之一。

完善水权制度

只有明晰了水资源的产权,才能最大程度地发挥水资源的效益,使水资源的损失浪费降到最低限度。既应明晰水资源的产权,优化水资源配置,节约水资源,使水资源利用率得到提高;也提高人们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水资源节约型技术的积极性。

加强需水管理

需水管理的核心是提高用水效率,节约用水和科学用水,应成为水资源管理的首要任务。在对农业和城市工业用水中,通过全面建设节水高效农业,可以大大提高农业的用水效率。通过推行工业的清洁生产,使工业用水量降低,这不仅可以节约水资源,而且可使城市废水量相应减少,大大削减污染负荷。提高用水效率,还应包括污水资源化、发展微咸水和海水的利用。总之,提高用水效率不但是保证我国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所必需,也是建设现代化工农业和城乡健康生活的重要内容。

实现水资源优化配置

第2篇:水资源经济管理范文

关键词:生态经济学;水资源管理;可持续规模;公平分配;高效配置

中图分类号:F323.2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4161(2008)06―0053―07

生态经济学作为一门从最广泛的角度探讨经济系统与生态系统之间相互关系的新兴交叉学科,为人类在进入生态约束时代各种自然资源日益稀缺的硬性约束下,如何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不同于传统经济学的新视角与方法,具有自身独特的优势。因而。近些年有关生态经济学的理论与应用成为国内学术界研究的热点。

在众多自然资源中,水资源既是基础性生态自然资源,又是人类生存和发展不可或缺的战略性经济资源。然而自20世纪以来,随着人口和经济规模的急剧膨胀,人类对水资源需求的急剧增加,水资源稀缺、水环境恶化、用水冲突等水资源问题已经成为当前影响人类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性制约因素。本文试图以生态经学基本原理、方法为指导,对当代水资源管理中如何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公平、高效利用等问题进行初步探讨。

1 生态经济学的产生及其基本观点

1.1 生态经济学产生的现实背景和思想渊源

生态经济理论的产生有其深刻的现实背景和思想渊源。自人类进入18世纪中叶以来,受科学技术进步的推动,工业革命取得了极大的成功。工业革命在满足人类物质需求的同时,与之相伴的经济增长却极大地削弱了人类最终依赖的自然提供物品和服务的能力。目前全球变暖、土地退化、生物多样性锐减及其衍生的极端气象灾害增加、水土流失、粮食减产等环境问题正严重威胁着人类生存与发展。正如生态经济学家所警示的那样”,相对于生态系统,经济快速增长与过渡膨胀已将人类由“空的世界”带进一个“满的世界”(图1)。众多自然提供的物品和服务已经成为制约人类发展的稀缺资源,人类进入生态约束时代。这种环境及人地关系的巨变,必然要求对传统的经济系统与经济理论进行变革。生态经济学试图“为传统经济学推理方式提供生物物理环境和道德约束”,“让经济系统能在有限的资源限制范围内,在新的道德、伦理价值观的约束下有效、良性的运行”。

当代生态经济学理论有两个重要的思想来源:古典经济学中John Stuart Mill的稳态经济思想及物理学中的热力学定律。Mill认为,人口和(人造)资本存量是确定经济规模的两个基本的物理量,当人口出生率与死亡率、经济生产率与折旧率分别相等时,人口与资本存量将不再变化,经济系统处于动态平衡状态,即“固定状态”;这种“固定状态”并不意味着人类发展的终止,人类“所有类型的精神文化、道德和社会进步都同以前有同样多的改进的机会”,“一旦人类不再专注于使经济变大,就会转向如何变好”。生态经济学家Herman E.Daly在引入吞吐量的概念的基础上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稳态经济思想。认为,稳态经济就是把人口和财富维持在一个固定的水平上,而在此水平上人们能享受长期而美好的生活;维持这种存量的吞吐量是低而不是高的,总是处于生态系统的再生能力和吸收能力的范围之内,因而系统是可持续的。这里的吞吐量是指从环境中进入自然资源流量和从经济系统中反馈给环境的废弃物流量。

热力学定律认为,能量既不能凭空消失也不能被凭空创造;能量在系统中的流动总是向熵增的方向发展。其中“熵”是指“单向的不可逆的变化,宇宙无序性的增加”(Clausius,1865)。20世纪20年代,Soddy首先发现了热力学定律,对于解释经济学具有重要意义。20世纪70年代,生态经济学家Georgescu―Roegen进一步发展了熵的概念,并最早将热力学中熵定律引入到经济系统分析中。他认为,熵定律不仅适用于能量的转化过程,也同样适用于物质转化过程;在经济系统中,物质和能量的流动即熵的流比交换价值的流动更为基本(图2)。这里的“熵”是对有用资源和无用的废物之间定性差异的标度。

Boulding、Costanza、Brown等人对生态经济学的形成与发展也作出了重要贡献。20世纪60年代Boulding在其著作《一门新的学科一生态经济学》与《宇宙飞船经济观》首次正式提出“生态经济学”的概念、“循环经济”的理念及“经济一社会一自然”协同发展的初始模型,标志着生态经济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产生。1989年Costanza等创立了国际生态经济学协会(ISEE),并定期出版名为《Ecologicaleconomics》的杂志,借以推动生态经济理论与方法研究的发展。Brown,则提出了一种充分考虑生态环境的新的经济发展范式,从而向人们描述了一幅和谐美好的生态经济蓝图。

1.2 生态经济学的基本观点

“经济系统是有限的、非增长、物质封闭地球生态系统开放的子系统。”这是生态经济学区别于传统经济学的最基本的观点,也生态经济学家认识世界以及分析问题的基本愿景。由此,生态经济学家推演出关于可持续发展的几个基本命题。

1.2.1 将经济系统看作生态系统的子系统意味着,经济系统存在着最佳规模,经济系统不可能无限增长。这是因为,一方面作为生态子系统的经济系统的物质扩张必然会侵犯生态系统的其他部分,造成某种损失一资源枯竭及自然空间与某些生态服务功能的消失,即经济学上所说的机会成本。因而“增长是有成本的”。当经济进一步增长的成本高于其产生的价值时就会出现“不经济的增长”,因而人类整个宏观经济存在着一个最佳规模(图3)。另一方面,作为生态系统的开放的子系统,经济系统需要与生态系统进行不断地物质/能量交换,即吞吐量。经济增长即为吞吐量的增量。根据热力学定律,经济系统自身既不能凭空产生所需要物质和能量,也不能使自身产生的废弃物凭空消失,经济增长需要不断的从环境中输入物质和能量并不可避免地排放废弃物,以维持自身正常运转。由于生态系统的有限性和非增长性,其容纳废弃物的能力也有限,因而经济系统不可能无限增长。更重要的是,经济增长已经将人类由“空的世界”推向“满的世界”,自然向人类提供的资源和服务日益稀缺,甚至许多生态系统面临崩溃的边缘。因此,经济必须停止增长,即将经济系统的规模限制在生态系统可持续承载力范围内。但是,停止经济增长并不意味着发展的停滞,因为生态经济学认为“发展是指在一定吞吐量下物品和服务质量(即提高人类福利能力)的提高”。

1.2.2 在资源稀缺与停止经济增长的情况下,必须考虑对资源和财富的公平分配问题。这是因为:首

先,过于贫穷的人不会考虑可持续性问题,穷人的基本需求必须得到满足。其次,过于富裕的人消耗了大量有限的资源,这有可能剥夺后代人的基本生存手段,从而与可持续发展相悖。第三,如果在资源有限,限制经济增长以保证后代人福利情形下,就没有理由让当代的穷人继续忍受剥夺。而且穷人消费的边际效用要远远高于富人消费奢侈品的边际效用,为使社会总福利最大化,有必要对资源进行公平分配。第四,重视可持续问题本身就包含着资源的代际公平问题。此外,公平的资源分配还可以产生一些公共物品,如经济稳定、较低的犯罪率,更强大的社区和更好的健康状况。

1.2.3 在“满的世界”里,自然资源日益成为稀缺物品与生产的限制因素,因而同样需要有效利用。但生态经济学认为,当社会生产限制性因素由人造资本变为剩余自然资本时,其有效利用的方式和政策也必须相应的改变。Daly指出“利用自由的市场配置稀缺资源必须牢固地限制在规模和分配的极限上”。这是因为,在对稀缺的自然资源配置时,传统市场经济手段至少隐含着以下两方面的缺陷。首先,应当作为交易主体之一的“后代人”不可能参与到市场对稀缺资源的分配中来,因而市场无法保证其利益不受侵犯。这表明由于“后代人”的缺席,市场对于“代际公平”这样的一个分配问题的失灵。其次,传统经济学试图通过对环境物品估值形成“合理价格”,并将其“内化”到市场体系,通过市场价格机制的调节作用,来解决外部成本问题。但是,由于人类对生态服务功能及其状态的无知,以及对其估值方法的不熟悉,人们根本无法准确计算环境物品的“合理价格”。此外,在人类逐渐由“空的世界”走进“满的世界”,价格是否能平衡与反映人类进一步消耗和破坏环境产生的成本与获得的收益仍是个值得商榷的问题。

1.2.4 实现经济系统可持续规模、资源的公平分配、有效配置是生态经济学关注的三个政策目标。其中,可持续规模要求将经济系统吞吐量限制在生态系统的吸收和再生能力的范围内;公平分配要求对财富和收入进行合理分配,并限制市场的不公平范围;而有效配置要求充分利用市场手段对稀有资源进行配置,以产生最大的经济价值和社会福利。三个政策目标相对独立。任何一个目标的实现都不能顺带实现其他目标,因而需要三种政策手段。生态经济学进一步指出,三个目标及其相应的政策安排具有先后次序。这是因为控制规模意味着为自然资源和服务的利用总量设置上限。原本被认为无限和免费的资源成为有价值的稀缺资产。从而产生分配问题(谁拥有)。因为分配免费和非稀缺物品的所有权没有任何意义,因此规模先于分配问题。在通过市场机制配置资源时,人们不能交易不属于自己的东西,资源配置之前需要对资源所有权进行分配,故此解决规模和分配问题是利用市场对稀有资源进行有效配置的前提。当优先解决了规模和分配问题后,市场配置决定的有效价格将间接的反应规模和分配的限制,从而可将规模和公平的价值取向内生到市场体系之中。

2 生态经济学的政策选择与当代水资源管理研究

2.1 水资源利用规模管理一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生态经济学认为,规模问题属于生物物理范畴,而非市场经济范畴,必须由社会和政策手段解决。Da―lv提出了三个解决可持续规模问题的操作性原则:(1)对于可再生资源,可持续的利用率不能大于再生率;(2)对于不可再生资源,可持续利用率不能超过可持续性替代品的开发速率;(3)对于污染物来说,可持续的排放率不能高于污染物被回收、吸收或由环境无害处理的速率。同时在处理生物物理规模问题时,生态经济学还要求政策设计应为错误预留一定的缓冲空间。从系统的角度看,这些原则的实质就要是严格经济系统的控制吞吐量。为此生态经济学认为可通过下面几种政策措施解决规模问题:直接管制,庇古税、庇古补贴、配额制,四种政策手段各有利弊(表1)。其中,直接管制与配额制是直接控制。

人类对资源索取和废弃物排放的总量,达到可持续规模的要求;税收是通过影响价格减少需求从而间接达到可持续规模的要求。在“满的世界”,全球人口和人均资源量还可能继续增长的情况下,生态经济学家优先选择直接管制和配额制手段,因为相对于税收这可保证生态安全,并与预留较大生态安全空间的政策原则相一致。

水资源是一种有限的自然资源。尽管通过自然循环,水资源(包括地表水浅层地下水)能够不断更新,但在特定时空内,水资源存量和更新数量有限,水体容纳与净化废物的能力也有限。水资源还是基础性的生态资源,与生态系统与荣共荣,与损俱损。当人类取水规模超过水资源更新量,无视和挤占生态用水时,必然造成水源枯竭,生态恶化。因此,特定区域水资源对人口和经济的承载能力有限,区域人口和经济用水规模不可能无限增长。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关键在于将人类用水规模限制在水资源可更新、容纳废弃物的范围内,并不对生态用水构成威胁。

通过上述分析,在水资源管理实践中,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的核心在于严格控制资源利用总量。为此,应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1)对相关区域水资源做出全面评价。这包括对区域水资源总量(含地表水和地下水)、生态需水量、区域水体的纳污能力进行调查,核定区域可用水资源量与区域内污水可持续排放量作为实际取水量和排放量的基础。同时应在区域实际用水量和排污量与核定的可用水资源量与可持续排放量最佳估计之间留有一定的缓冲量。其计算公式为:

实际可用取水量=水资源总量-生态需水量-缓冲水量

实际可排污量=水体最大纳污量-缓冲排污量

(2)对各取水户和污水排放者的取水量或排放量做出限定;这包括实施用水配额制、发放取水许可证和排污许可证,保证总取水量或排放量不高于总的实际可取水量与实际可排污量。

(3)运用经济手段促进水资源的节约与保护,包括实施取水和排污收费(税)制度。收费不仅是对成本的一种补偿,更重要的是作为一种激励机制,有利于提高使用者节水意识和用水效率,减少取水量和排污量。

(4)努力改变传统的水资源利用方式。通过宣传培训、公众参与水管理以及节水技术设备的推广等手段,提高人们的节水意识、节水能力,进而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

2.2 水资源的分配管理一实现水资源的公平利用

产权制度是进行资源及其收益分配的基础。生态经济学家认为在对资源另行分配之前,产权应属于由国家的代表全体社会成员,其分配应由一个考虑后代的民主过程决定。自然资源和服务是自然赋予人类的共同财富,人们有平等的权利获取自然资源或社会提供的财富,而不受个人能力的约束。在确定自然资源和服务利用规模后,生态经济学认为,为保证资源的公平分配应该做到:(1)通过教育培训、基础设施建设及税收手段,使穷人具有平等的获取资源的能力和机会。(2)扩大资本所有权基础以改善资源收益分配。在市

场经济体系下,生产要素的集中是收益分配不平等的重要原因,广泛分配资本所有权有利于改善资源的收益分配。但这并不是要求直接分配现有财产,而是改变新资本的所有权模式,如实施股份制让更多的人参与到资本分配中。(3)在某种资源属于国家所有时,资源费(税)应用于更需要投资的公共物品如基础设施建设上来,或者对穷人补贴。

与其他经济资源不同,水资源是人类生产生活广泛使用的不可替代的公益性资源。因此合理分配水资源,实现水资源的公平利用尤为重要。依据生态经济学方法原理,实现水资源的公平利用应做到:(1)加大水利基础设施投入,特别是对贫困地区的水利基础设施投入、补贴。为低收入群体提供更为公平便利的水资源利用条件。(2)在供水服务中,优先满足人类的基本生活用水需求,其次是生产用水。在生产用水中,应优先保证农业生产特别是粮食生产用水。这是由生活用水与农业生产用水的基础性和水资源必需性决定的。(3)允许并鼓励私人特别是那些低收入人群参与到参与水资源服务行业中来,让更多的用水户从水资源行业中受益。(4)将收缴的水资源费(包括开采费用和排污费)除保证水源管理正常运作外,更主要地投资于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水资源环境的保护以及低收入人群的用水补贴。

2.3 水资源配置管理一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市场是当代社会对稀缺资源配置的有效机制之一。生态经济学并不否认市场机制对资源配置的有效性,但认为其效率必须以资源具有排他性与竞争性为前提。然而不幸是大多自然提供的物品或服务,都具有非竞争性、非排他性或者两者兼备。因而仅靠市场的力量无法提供和有效配置这些物品,而需要额外的政策和制度(表2)。在“满的世界”,特别是在限制了利用规模后,大多自然物品日益成为稀缺资源,利用竞争更为激烈,因而利用市场对自然资源的有效配置的关键在于使资源具有排他性。对此生态经济学家的政策选择是,通过有偿配额制或开采/排放许可制度明确资源的产权。在此基础上生态经济学认为,在优先确定了分配和规模问题并使自然物品或服务具有竞争性和排他性后,配置效率的传统经济学手段仍然是有效的,但同样需要规范资源的市场价格及市场主体的经济行为,防止垄断和不公平性。

在水资源作为一种公益性自然资源由公共部门向公众免费提供的情况下,水资源不具有排他性,因而无法利用市场机制对水资源进行高效配置。然而,当前水资源日益成为限制人类生存发展的一种稀缺资源,水资源使用竞争日趋激烈,水资源不再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非竞争性物品。根据生态经济原理,在水资源管理中通过政策制度建设限定水资源利用规模和程度,并在公平的基础上实施有偿配额制和发放取水或排污许可证,使水资源就具有排他性,可为水资源及其服务的市场有效配置提供必要条件。水资源的供给和废水的终端处理可以由私人供给或经营。

市场通过价格机制来平衡供求关系从而对市场物品进行有效配置。如果在优先解决了规模和分配问题,且在分配的物品具有竞争性和排他性情况下,能够对非市场物品进行估值,并建立相应机制将其内生到市场体系中,市场将会导致有效配置。水资源价格由水成本决定,并受供求关系制约。水资源成本由完全经济成本和与公众健康和生态系统维护有关的环境外部成本构成(图4)。在限定了水资源利用规模并进行公平分配后,市场经济体系交易中水资源价格主要由完全经济成本决定。这包括资源获取、运行管理、设备维护费、资本费(利息);用水替代方案的机会成本;受间接影响的行业改变经济活动引起的经济外部成本。目前,水资源管理中,为保证水资源管理机构和水公用事业机构正常有效的运行,以及可持续的投资能力,应至少回收全部的供水成本。

市场很少是完善的,需要法制等手段进行管制。水资源是人类必需的非替代性资源,因而相对于其他资源有着特殊的市场需求价格弹性(图5)。当水资源丰富时,常被用于非基本需求,因而需求对价格富有弹性;当水资源变得较为稀缺时,通常仅用于重要需要,需求对价格变得缺乏弹性;当水资源变得更为稀缺时,即用于人类最基本的需求,比如种植粮食和饮用,需求对价格完全缺乏弹性。由此,在水资源的市场配置过程中会产生以下两方面的问题。首先,因为市场所追求的“有效使用”是创造最高交换价值的使用,而交换价值由支付意愿决定,因而在收入不平等,许多人支付能力有限的情况下,可能会出现日益稀缺的水资源用于高收入者的非基本需求,而低收入者连基本和重要的需求都得不到满足的情况。这显然有悖于水资源优先满足人类特别是穷人基本生活生产需求的原则。其次是垄断问题:供水基础设施庞大而成本高昂,故水资源的市场供给具有自然垄断性;当水资源稀缺时,需求缺乏价格弹性及水资源为人类必需。因而在缺乏竞争的情况下,私营水服务部门可能会随意提高供水价格、降低供水水质及供水效率。故此,在水资源管理过程中,需要市场以外的措施:首先政府要保证水资源优先配置于人们特别是低收人群体的基本需求,防止高收入群体垄断供水服务;其次要加强对私营水资源服务部门的监控,限制私人水资源供给不合理地市场行为。在这一过程中,建立规范的水资源市场法律规章制度,及其公众参与管理显得尤为重要,如建立水资源价格听证制度等。

3 结论

从“经济系统是生态系统的子系统”这一基本愿景出发,生态经济学引出了“生态约束条件下”与可持续发展有关的三个关键问题或政策目标:相对于生态系统的经济可持续规模、资源的公平分配、高效配置。三种不同的政策目标,需要三种不同政策手段。

第3篇:水资源经济管理范文

[关键词]水利企业;人力资源;经济管理工作

[DOI]10.13939/ki.zgsc.2016.05.056

1 引 言

在水利企业单位开展日常的经营管理工作过程中,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是毋庸置疑的,其是整个经营发展中的关键内容,同时也是影响水利企业单位自身发展战略规划的一项重要的内容。提高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开展效果,可以有效地推进企业的长效发展,让广大员工可以更加主动的参与到水利企业单位的发展当中,实现个人与企业目标的融合。相对于其他行业来说,水利企业内部的岗位和专业数量较多,人员管理具有较大的难度,很多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问题都会对企业的发展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笔者从事于辽宁省东港市友谊灌区管理处工作,在长期的基层实践工作中,对于现阶段基层水利单位内部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开展存在的问题有了一定的认知,下文就将其相关问题和工作思路进行进一步的探讨和分析。

2 当前基层水利单位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开展中存在的问题

第一,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没有和发展战略工作进行有效的融合。人力资源经济管理工作的开展作为企业管理工作中的重点,其应该与企业的发展保持严格的一致性。但是,现阶段部分水利企业单位内部对于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认识有限,没有将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纳入到企业的经营发展战略当中,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规划不够科学有效,存在相当严重的因事、因人设岗,人力资源的配置和开发缺乏前瞻性,人事部门的管理工作开展中服务职能没有进行全面的发挥。企业的文化建设工作开展中也没有关注和重视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企业文化建设活动与人力资源管理活动存在一定的脱节,广大基层员工的认同感和集体荣誉感没有得到进一步的激发。

第二,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缺乏足够的规范性。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开展,需要一套科学规范的考核评定制度作为保障。水利企业单位相对于其他行业的企业单位来说,其所处行业具有较强的特殊性,并且内部经营管理受到以往计划经济影响较为严重,很多内部考核评定工作的开展都缺乏足够的规范性。整个考核评价过程中,相关指标不够科学和标准,考核活动的开展缺乏足够的深度,其考核评价工作的效果难以得到深入的发挥。与此同时,现阶段的薪酬激励制度也不够规范,很多员工在日常工作中不管做多少,都不会在薪酬方面得到体现,很多业绩方面的激励工作开展没有得到有效的执行,广大基层员工的工作热情在长期工作中逐渐受到影响,其人力资源的效能也就难以得到更好的发挥。

第三,管理机制不够科学。水利企业单位属于国有企业,其内部管理制度具有较强的行政性特点,传统的管理体制不够科学,对于人力资源的配置难以适应新时期的企业发展需求。虽然人才招聘工作一直在不断地进行,并且为企业补充了大量的人才,但是人才的留存一直是困扰水利企业基层工作的一个重要问题。基层单位内部的人才管理机制不够完善,人才流失现象较为严重。部分闲置部门和人员的数量较多,这对于水利企业的发展来说会造成一定的影响。另外,水利企业内部的人力资源结构相对复杂,人才的学历、年龄、技能水平、专业等情况不尽相同,再加上人才结构分布和构建不太合理,从而导致了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开展效果十分有限。

第四,人才培养工作开展效果不佳。在人力资源经济管理工作中,人才的培养和人力资源的开发一直是其中的重点内容。但是受限于传统的管理思路,部分水利企业单位在开展人才培养和人力资源开发工作中还缺乏足够的主动性和有效的创新,人力资源的开发过度重视经济效益,管理方式相对落后和单一,刻板生硬的管理模式导致优秀人才的自身价值和潜力难以得到真正的发挥。基层人才培训工作开展中,整个培训的内容不够先进,知识结构相对单一,培训形式不够高效,缺乏一个科学的规划和安排。

3 如何更好地在基层水利企业中开展人力资源经济管理工作

第一,将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与企业发展战略相融合,从战略层面上重视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开展。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开展需要水利企业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并且将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纳入到战略发展规划中,对于人才的配置、选拔、配用、开发等相关工作进行进一步的改进和完善,让人力资源的利用得到有效的统筹保证,真正地从战略层面上来推进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在管理创新的过程中,要对于现有人力资源管理的机制与体系进行相应的优化和完善,并且突出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服务性特点,以人为本地开展各项日常工作。水利企业基层工作开展中,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也要结合具体的人才需求,对于人力资源的需求情况进行细致的分析和科学的预测,通过提高人力

资源管理工作的前瞻性,为水利企业的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人才保障。在岗位设置和管理的过程中,要对不同岗位的职能与责任进行明确,结合科学的激励、考核评价的方式,对于在岗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进行激发和引导,让广大基层员工真正的献身于我国水利事业发展的过程中。

第二,规范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提高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在水利企业开展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过程中,对绩效考核体系要进行完善,提高薪酬福利管理工作的规范性,从而更好地对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开展提供一个良好的执行环境和落实保障。在人才的选拔与任用上,要更加关注人才的专业能力和业绩,打造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考核竞争环境,给予广大基层员工一个良好的公平竞争氛围。在考核过程中,也要结合不同岗位的特点,采取多层次的考核方式,真正的让考核评价结果对于岗位的情况进行反应。在薪酬激励制度调整的过程中,要结合考核评价结果,构建客观、科学的薪酬激励体系,实现薪资分配的合理化发展。为了更好地激励员工,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激励工作的开展要引入目标、精神、情感等多种激励方式,从而更好地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提高水利企业对优秀人才的吸引力。

第三,科学地配置人力资源。在用人机制和岗位设置的过程中,要提高合理性和科学性,保障人力资源得到充分的利用,人力资源的价值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基层水利企业要对自身的用人需求进行深入的分析,并对于招聘渠道进行拓宽,提高对人力资源的引进力度,为水利企业的发展提供更多的专业人才。针对于内部现有的人力资源,要进行进一步的开发和配置,通过引入合理的岗位轮换机制和竞争机制,让员工自身的综合能力得到更好地提高。

第四,重视人力资源的开发。加大培训力度,通过人才的继续教育,提高员工的科学文化素质和道德素质,重点培养员工的创新能力。结合水利企业特点,通过制定科学可行的培养计划,分别对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技能操作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和教育,强调不同人才的开发利用。

4 结 论

总而言之,在基层水利企业开展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要对当前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进行深入的分析,并且提高对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认识到当今知识经济时代下人力资源的重要性,真正的为水利企业的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人力资源保障。在各项工作开展和改进的过程中,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者要更好地关注广大员工的发展,构建符合我国水利事业发展需求的专业人才培养体系,为我国水利事业的发展培养更多的优秀专业人才。在基层水利企业工作开展的过程中,要不断地创新探索,构建出一条新的人力资源管理思路,促进水利企业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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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王玉芳.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在水利科技企业中的应用研究[J].企业技术开发,2014(30).

[3]张二燕.如何提高水利水电建设单位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实效性[J].中外企业家,2013(34).

[4]任冬梅,任群艳,任寒英.关于水利企业中的人力资源管理的思考[J].现代商业,2010(24).

第4篇:水资源经济管理范文

【关键词】 节约型社会 水资源 管理措施

Abstract : The paper mainly discusses the water resources management in the construction of a conservation-oriented society.

进入新世纪,我们面临的资源环境形势严峻,我国水资源人均占有量为世界平均水平的四分之一,为了增强水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应把水资源管理作为国家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问题对待。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将政府宏观管理和市场基础性作用有机结合,避免“政府失效”和“市场失灵”。

1适应市场经济规律的行政管理措施

符合中国实际的水资源管理法规体系:国家对水资源管理的理念、方针、政策和策略应通过法律法规形式予以确定,以保证连续性和稳定性。《水法》是水资源管理的基本法律依据,还应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和水利发展实际情况,充分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价值理念,完善水资源管理法规体系。

适应市场经济的行政管理体制:目前在部门分工协作、分级负责、流域管理和区域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基础上,探索建立统一、精干、高效,充分发挥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作用的水资源行政管理体制。管理机制应体现科学、民主和依法执政的执政能力建设要求,形成政府有效调控、市场正确引导、社会适度参与的水资源管理决策和执行体系。以利于节约管理资源和提高执行效率;充分整合已经存在的各种信息,减少冗余的信息分析论证工作,减少虚假信息对决策的干扰,以利于降低决策成本和提高决策质量;应根据行政功能构建执行体系,在信息化高度发达的时代,高效率行政的关键是减少执行体系中间层次和决策执行环节,提高执行体系的整体协调性。

2.符合市场规律的经济管理措施

水权制度:根据市场经济的资源权属和优化配置理论,明晰的水资源使用权是发挥市场基础性作用优化配置水资源的前提条件。按照现行《水法》,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实行分级管理。因此,我国水权制度是涉及水资源管理权、开发经营权、使用权和排污权的制度体系。建立符合我国特点的水权制度,管理权界定、开发经营权许可与使用权和排污权明晰同等重要。由于国家经济体制处于转型和完善过程中,水资源使用存在历史延续,因此水权制度建设应整体进行。

水市场规则:由于水资源流动和变化不固定等自然属性,即使在水权制度不完善阶段,地域性和随机性的水市场也会存在。水权制度为水市场奠定基础,水市场推动水权制度完善,二者是交叉作用和相辅相成发展的。水市场不是完全自由竞争的市场,对进行交易的用水类型应受政府宏观控制,只能是准市场。应建立水市场准入规则,市场准入规则是对生产用水类型的政策约束。为实现水资源优化配置,利用经济手段协调区域之间的利益关系,水市场也应包括区域水资源管理权出让和水资源开发经营权转让。水资源管理权出让和水资源开发经营权转让要有相对稳定的期限,生产用水的使用权、排污权转让可划分为长期转让、中期转让和临时转让等多种形式。为推动节约用水和保护水环境,维持水市场有序运行和公平交易,交易规则可作为政府对水资源利用的政策导向。在水市场交易规则中应对不同转让类型和不同转让形式设定具体的政策限制;在遵循价值规律和供求规律基础上,应针对不同类型交易制定价格形成原则。

水价形成机制:水价形成机制是促进节约用水和保护消费者利益的关键因素,也是经济管理措施的核心内容。由于用水性质的多样性,使得水价形成机制具有复杂性。水价管理在遵循价值规律和供求规律的同时,应将具有公共利益特征的用水和经济发展用水区别对待。

水资源开发经营许可制度:水作为商品进入市场,由市场主体对其进行经营,这必然要求水资源开发活动也要通过市场主体来承担。水资源开发是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结合,作为一种特殊商品,其经营主体一旦确定后,就具有市场垄断性,这可能导致开发经营主体的经营行为违背市场规则。建立符合市场竞争规律的水资源开发经营许可制度是经济管理措施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3.具有时代特征的技术管理措施

规程规范体系:规程规范是水资源管理的技术法规,是科学决策的技术依据,是下述其它技术管理体系的技术遵循。水资源管理与其它水利管理密不可分,涉及技术、经济、生态、环境,以及社会科学各领域,是综合性管理。为了保证水资源配置、开发、利用和保护等工作规范化开展,程序化管理,需要用规程规范来协调和统一各种涉水技术活动。不同环节和各个阶段技术工作要依据相应规程规范进行,并依据规程规范对技术成果进行评价和审查。

规划体系:水资源规划是由流域和区域综合规划、专业规划、专项规划和专题研究等组成的规划体系。水资源规划体系是科学管理的基础,也是依法管理水资源的重要依据。综合规划的基本任务是评价流域或区域内水资源开发利用状况,研究分析流域或区域自然条件及特点,评价水资源承载能力和水环境承载能力,预测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和用水前景,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研究流域或区域内水资源配置、开发、节约、保护和宏观经济社会活动之间的关系,拟定不同发展阶段在流域或区域采取的解决供需矛盾的各种措施,以及实施步骤和水资源管理的意见和建议等。

微观定额和宏观总量指标体系:与生产力发展相适应的微观定额和宏观总量指标体系是管理的技术标准,是水资源宏观管理和微观管理的结合点,也是人们用水的行为准则。微观用水定额是不同行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体现,以单位产值确定用水定额并不科学,由于物价和汇率变化,这种定额在横向和纵向都不具有可对比性,应该逐渐采用实物指标用水定额。微观用水定额是随时间和地域而变化的指标体系。在水资源承载能力和水环境承载能力范围内,根据用水权或取水许可,通过总量指标对区域、产业或用水户的用水过程、用水保证率、排水质量,以及河流生态和自然环境需水状态等进行宏观控制。

水资源监测体系:监测体系是水资源管理的基础设施,也是现代化管理的必备物质条件,是实行行政管理手段和经济管理手段的保证。水资源即时调度、水资源变化状态监控和水市场交易量测都需要有监测体系实施检测。监测体系由信息采集系统、信息传输系统、信息分析处理系统、决策支持系统及其相应硬件设备组成。监测体系要与水系相对应,覆盖所有计量断面、各种需要监测的取水口和排水口。

水资源管理还涉及洪水管理、水生态管理和水利工程管理等其它水利管理领域,既相互紧密联系,又有区别。在节水型社会建设中,各项管理缺一不可。应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认真研究,使各项管理成为完整的管理体系,联合发挥作用,支撑和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第5篇:水资源经济管理范文

水是生命的源泉,是人类和其他一切生物生存和发展不可缺少也不可替代的环境要素。我国水资源总量为2,8万亿立方米,但人均占有量只有2220立方米,约为世界人均水量的四分之一。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的增加。特别是在传统的经济增长方式下。我国的水资源浪费和水污染十分严重,使得水资源的供求矛盾日益突出。目前,我国七大重点流域有机污染普遍,各流域干流有57,7,的断面为三类水质,21,6,为四类水质,6,9,为五类水质,13,8,为五类以上水质,主要湖泊富养营化问题突出,城市地下水50,以上受到严重污染,流经城市的河流水质90,不符合饮用水水质标准,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水资源短缺、水污染严重仍将是我国水环境面临的突出问题,同时也是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一大瓶颈,

要解决日益严峻的人水之争,实现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的和谐统一。除了要借助先进的科学技术手段,法律的协凋、平衡与保障更是不可缺少,在新的形式下,改变传统的经济发展模式,在循环经济的理念下,建立完善的水资源保护法律制度,是实现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

一,循环经济的内涵及其对水资源保护的意义

循环经济是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提出走可持续发展道路之后,在少数发达国家中出现的新的经济发展模式,此后为许多国家所接受和倡导。循环经济是相对于传统经济而言,其基本内涵是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要求首先是在生产和生活的全过程中讲求资源的节约和有效利用,以减少资源的投入,实现废弃物的减量化,其次是对生产和消费产生的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体现回收再使用和循环利用的原则,达到废弃物的资源化,最后是对不能循环再生的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使其不对环境带来污染。具体到水资源的保护,是指在生产和生活的全过程中。尽量减少水资源的利用、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和对废水进行无害化处理,循环经济将水资源保护从传统的“末端治理”引向“源头治理”、“污染预防”,能够起到事半功倍的功效。在中国这样一个13亿人口的大国。要解决水资源日益短缺、水污染日益严重的这一迫在眉睫的重大难题,必须走循环经济之路,建设节水型社会,目前,我国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只有60,,发达国家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一般在90,以上,我国万元GDP用水量约为世界平均水平的4倍,是美国等先进国家的8倍。若2030年和2050年全国废污水再生利用率达到80,和95,,则污水再生量将达到680亿m3—850亿m3和1000亿一1450亿m3,将大大缓解未来我国水资源紧张状况并改善环境。因此,要有效保护水资源,应将循环经济的理念贯穿于水资源保护立法,让其成为被社会普遍接受、有效运转的制度。为我国水资源的循环利用、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二,我国水资源保护法律制度现状及存在问题

基于水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性,世界各国都非常重视水的法律保护,我国亦不例外。现有有关水资源保护、管理的法律、法规众多,已基本形成了一个有水法律(4件,《水法》、《水污染防治法》《水土保持法》和《防洪法》)、行政法规(20件)、地方性法规(160多件)和水利部等部门规章(90件)、地方政府规章(170多件)和规范性文件组成的水法规体系,为水资源的保护管理及水利法制建设提供了良好的基础,使各项水事活动基本实现有法可依。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缓解我国的水资源危机,2008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水污染防治法》进行了再次修订(已于2008年6月1日开始实施),新法在加大政府责任、明确违法界限,强化有关制度、关注农业农村水污染防治、做好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及加大违法排污处罚力度等方面,都有一些新的刚性规定,扩大了处罚对象、提高了处罚标准,赋予了环保部门更多的处罚手段和权力,使我国水资源保护立法工作上了一个新的高度。

然而,总览现行水资源保护法律制度,仍能发现其与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水型社会不相适应的一些问题,

(一)法律体系之符合,不完善

首先。作为循环经济基本法的《循环经济法》尚未出台。我国从20世纪90年代起引入了关于循环经济的思想,此后对于循环经济的理论研究和实践不断深入,然而,《循环经济法》从2005年开始由全国人大环资委组织起草。2007年8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法》(草案)进行了初审,但至今仍未出台。《循环经济法》是循环经济法律体系的核心,它的缺失导致难以形成建设循环型社会的大背景,使得建没节水型社会所需的各类社会资源如法律保障、政策扶持等都难于获取。从而陷入孤立无援的境地。

其次。已有法律、法规缺乏循环经济理念。现行水资源保护法律、法规中,除新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在立法上明确了可持续发展的目的(第一条为了防治水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饮用水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外,其它法律、法规在立法理念上仍停留在“末端治理”的阶段,没有更多地从“源头治理”出发,对于节约用水、污水再生利用等体现循环经济理念的制度规定较少。因此多年来,我国水短缺、水污染一直没有得到有效的控制。:

(二)相关基本制度之缺失

循环经济是一种反传统的经济模式,具有典型的建构性,循环经济理念下的水资源保护需要相应的基本制度作支撑,然而我国目前与循环经济相契合的一系列水资源保护制度尚不完善或缺失。

首先,目前的节水和污水再生利用制度存在诸多缺陷。循环经济的首要原则是减量化,因此,节水是水资源保护的首要环节,但我国有关节水的法律制度还比较薄弱,《水法》等国家和地方已颁布的法律文件,虽然对节水有所规定,然而对于浪费水的行为却未规定任何法律责任,已有相关法律、法规偏重于末端治理,对于从源头节水和减少水资源浪费规定甚少,有关推行节水技术的配套政策和措施不到位,节水标准体系不健全,如煤炭、水泥、电解铝等其他一些耗水量较大的行业尚无节水标准,服务业、农业领域也还没有制定节水标准,在污水再生利用方面,目前我国尚未建立城市污水再生利用规划制度,在城市建设规划中,虽然进行了城市的供水及排水规划,但在污水再生利用方面缺乏统一的规划,由于相关法律没有硬性规定以及没有按照市场化进行运作,目前我国城市普遍存在污水集中处理滞后和中水利用率低的现象,使水资源危机日益严重。

其次,与循环经济配套的一系列水资源保护激励机制尚未建立。例如。目前我国的排污收费制度存在收费项目不全和收费标准偏低等问题,排污费低于治理成本,使排污者宁愿缴纳排污费也不愿意治理。低价购买合法排污权的现象十分普遍。当然,新的《水污染防治法》加大了违法排污处罚力度、扩大了处罚对象、提高了处罚标准,这将提高生产者的排污成本,对排污具有一定的遏制作用,但同时,我国目前尚未开征水资源税,并未将水资源的环境价值计人经济成本,企业运作的外部经济,仍然是导致水资源大量浪费和污染的关键因素。

(三)水之源管理体制之缺陷

目前,我国对水资源实行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对水资源污染控制采取分级和分部门的管理体制,这种管理体制存在较大缺陷,首先,现行的流域管理机构,其性质和权限都不足以实现综合统一管理,并且相应的配套法规不健全,流域管理机构的权限划分,流域管理在实际生活中的具体适用仍需要进一步明确,这十分不利于流域水资源的合理规划和水污染的全面系统防治,其次,根据现行有关法律规定,环保部门对水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水利、城建、交通、市政等部门分工负责,但并未明确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管理权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管理权之间的关系。这使得部门职能和利益交叉。不利于集中统一执法,造成执法不便,同时,各部门之间争夺权力、推诿责任。不利于对节水及污水再生利用工作的监管,在中央和地方水资源管理的关系上,我国实行分级管理制,中央一般无权取代地方的执法权力。从而导致水资源管理中的地方保护主义严重。

(四)公众参与之不足

虽然《水污染防治法》、《水法》等一些对水资源保护的法律法规,其中涉及到对非持续消费的节制和对绿色消费的倡导,但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关于规范消费活动和行为的法规。绿色消费是广大社会公众参与循环经济消费的行为规范,而我国的绿色消费起步较晚,还没有成为人们的消费习惯。在水资源的利用和保护上,仍未摆脱“天赐之资、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传统观念,节水和对水的再生利用意识还比较淡薄。同时,公众参与水资源、水环境保护的法定渠道还不多,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我国建设节水型社会的进程。

三,完善我国水资源保护法律制度的建议

(一)完善水资源保护法律体系,依法落实科学发展观

1,构建循环经济的法律体系。针对我国环境问题日益严重、生态安全岌岌可危的客观情况。应充分考虑我国国情,借鉴与吸收国外先进经验成果。先行出台《循环经济法》,对建立循环型社会遵循的宗旨及基本原则、可循环资源的循环和处置的原则以及对国家、企业和公众在发展循环经济中的责任予以规定。在此基础上。加快制定循环经济的单行法规和标准,如废旧家电、电子产品、废旧轮胎、建筑废物、包装废物,、农业废物等资源化利用的法规和规章,对资源的回收、再生利用作出特殊的规定,加快完善循环经济的标准体系。如制定高耗能、高耗水及高污染行业市场准人标准,制定重点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标准和涉及循环经济的有关污染控制标准,推动循环型社会的形成,从而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节水型社会提供良好的法制大背景。

2,适应循环经济的要求,改革,完善现有水资源保护单行法规与标准。修订《水法》、《水土保持法》等单行法规的部分内容,在循环经济的理念下,突出“源头治理”,节约用水,同时,根据建立循环型和节水型社会的要求,制定水资源再生利用的专门法规,例如制订《资源再生利用管理条例》、《污水再生利用管理办法》等,专项立法应对污水处理主体的市场准入制度、运营机制及相关法律责任作出具体规定。同时应建立健全各行业节约用水的国家、地方标准体系。制定高耗水及高污染行业市场准人标准。依法规范企业与个人节约用水、污水再生利用的法定义务,明确浪费水的法律责任。

(二)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推动环境经济下的水资源保护

1,完善节水和污水再生利用制度。首先,要完善节水和污水再生利用规划制度。污水再生利用应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各类水资源利用规划之中,其次,城市节约用水要真正落实“三同时、四到位”,即建设项目主体工程与节水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取水用水单位必须做到用水计划到位、节水目标到位、节水措施到位和管水制度到位。最后。要尽快完善有关推行节水技术的配套优惠政策和措施,健全节约用水社会化服务体系。培育和发展节水产业。

2建立节水和污水再生利用专项资金制度。基金的收入来自国家财政拨款、环境税费及企业和个人捐赠,对节水和污水再生利用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实行财政支持,对科研单位和企业在水资源节约、替代和循环利用等领域的研究开发活动给予资金倾斜,使节水和污水再生利用研究开发资金风险社会化,有利于节水新技术、新产品的研究开发及推广。

3,健全水资源税费制度。目前。我国的排污收费制度存在收费项目不全和收费标准偏低等问题,排污费低于治理成本,使排污者宁愿缴纳排污费也不愿意治理,低价购买合法排污权的现象十分普遍。因此,应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较大幅度地提高收费标准,使排污收费切实起到预防和控制水污染的作用。同时。应将水资源税作为环境税之一。尽快开征。以缓解日益突出的缺水问题,总之,采取国家实行环境税,地方实行排污收费的“双轨制”,将水资源的环境价值计入经济成本,有利于遏制水资源浪费和减缓水环境污染。

(三)改革水资源管理体制,强化环境行政执法

水资源管理体制是国家管理水资源的组织体系和权限划分的基本制度。是合理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水资源以及防治水害,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组织、保障,针对目前我国水资源管理体制存在的缺陷,要实现水资源的节约与循环再生。保护我国水环境。必须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我国水资源管理体制,强化环境执法。目前。流域管理已是世界水资源管理的大趋势,因此。应根据水资源的自身特点和我国的实际情况,借鉴一些国家水资源管理的通行做法和经验,确立完善的流域管理体制j建议修改《水法》,由国家授权流域管理机构根据流域具体情况制定单行法,使流域管理机构的地位得到相应的提高并获得立法权。以实现统一规划、综合决策、综合治理。同时,为进一步强化环境行政部门的权威,应建立从中央到地方垂直管辖和监督、不隶属当地政府主管的环境管理体制,在水资源管理和保护中,各级政府与各部门应配合环境行政部门的工作,这样就能有效地制止地方与部门保护主义,增强环境、行政执法的统一性和权威性。大大提高执法效能,最后,要强化水环境执法队伍。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循环经济意识,转变传统经济观念。更新知识结构和强化环保科技技能,加强水环境执法监督。提高执法力度。

第6篇:水资源经济管理范文

关键词:城市水价;管理体制;水资源;高效利用

1影响城市水资源高效利用的因素

对于大多数地区,特别是水资源短缺的地区和城市,控制水的需求、提倡节水优先是水资源管理中最本质的一项任务。影响节水效果的因素有:意识因素、政策因素和经济因素。

人们的节水意识很大程度上影响着节水成果。节约用水不仅可以解决水量短缺问题,还可以由于减少废污水的排放量而减轻水污染。节水意识仅是一种道德约束,并不能很好地约束人们的行为,必须要借助法律、法规和政府相关政策的作用,以此来推动节水工作的开展。经济因素的影响可分为经济规模和经济水平的影响,其中经济规模的扩大,引起水资源需求量的增加,只会加重水资源的短缺情况;经济水平的提高,节水型器具的普及,使得水资源的重复利用率得到很大的提高,也更有利于循环经济的发展。

2城市水资源高效利用对策

解决水资源问题首先从观念入手,用商品观念和价值观念取代“天赐之水,任我用”的观念,用“水资源危机”观念取代“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观念,要通过各种媒体开展宣传,形成人人惜水、爱水的社会风尚。

长期以来的传统经济模式虽然不同程度地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但是其发展过程中消耗了大量的资源,导致自然资源短缺与枯竭,严重污染了环境。面对这种情况,应该打破原有的陈旧经济模式约束,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尤其是水资源)的利用效率。

除了对意识和经济因素进行优化调整之外,促进节约用水最有效的途径是调整城市供水价格。长期的低水价政策不仅浪费了水资源,而且加重了水污染。加之一些单位内部管网改造,导致一些水管“长流水”,跑、冒、滴、漏现象不断,加剧了水危机。而通过建立市场调节的水价体系,可以促进水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可持续利用;通过推行定额用水加价收费制和季节性浮动水价制,可以有效的节约和保护水资源。

3控制水价,发挥经济杠杆作用,促进城市水资源的高效利用

水具有商品属性,供水要体现水的价值规律,通过水价杠杆促进节水和产业结构调整。因此城市水价应体现成本原则和效益原则。

对城市供水价格的控制,其措施有:(1)实行分类水价,根据使用性质分为居民生活用水、工业用水、行政事业用水、经营服务用水、特种用水等五类;(2)明确城市供水价格由供水成本、费用、税金和利润构成,并对成本、费用、税金和利润作出具体规定;(3)制定城市供水价格应遵循的原则:补偿成本、合理收益、节约用水、公平负担;(4)把调整水价与改革水价计价方式相结合,逐步实行容量水价和计量水价相结合的两部制水价或阶梯式计量水价;(5)针对不同城市的特点,实行季节性水价;(6)建立和鼓励使用回用水替代自然水源和自来水的价格机制,合理确定回用水价格与自来水的比价关系;(7)建立城市供水价格申报和审批制度,在供水价格的制定或调整过程中引入价格决策听证制度、专家评审制度和公告制度,积极推行供水成本定期审核制度,加强对调价收益使用的监管。另外,污水处理费是城市供水价格的重要组成部分,要通过征收污水处理费,在供水价格的基础上加收污水处理费,逐步建立起激励社会投资、节约用水和防治污染的价格形成机制。4建立合理的管理体制,维护城市水资源的高效利用

4.1城市水资源管理体制的现状

目前全社会对水资源战略地位的认识,对水资源的优化配置、统一管理和统一调度的意识比较薄弱。水资源立法方面还存在着明显不足,导致水资源管理体制混乱,管理权属不清。水资源短缺和水污染、水环境恶化问题己经成为城市发展的瓶颈。

4.2国际上水资源统一管理的方式

世界各国都认为,水资源的管理是一件令人头痛的工作。大体上可归纳为两种模式,一种是直接管理,另一种是间接管理。

直接管理是指由市镇行政部门直接管理,这是目前世界上最普遍采用的。但有人认为,这种运作方法,水网比较小,问题比较容易解决,只适合小市镇,不适合大城市。

间接管理或委托管理,是指行政部门同私营部门合作,签订长期管理合同(20-30年)。一些大都市倾向于这种比较复杂的管理方式。这种管理方式又分为两种形式:租出经营和特许经营。租出经营是由市镇行政部门投资兴建,只把设施的经营权委托给一家私营公司,其运行管理费用由私营公司承担,特许经营是由企业负责修建或更新设施及设施的经营。所有费用全部由企业承担。企业通过水费回收费用。到合同期满后,在保证设施良好运转情况下,将供水设施全部交给市镇行政部门,但市民可能要承担昂贵的水费。

中国水管理模式应当如何进一步改革是21世纪我们面临的新问题,但是从深圳水务局的建立到各省市县水务局的成立,我们已经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国际上的管理模式可以借鉴,但我们要从中国的水情、体制出发,制定适合中国国情的运作方式。

4.3如何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水资源统一管理体制

从各省市目前已经建立水务局对水资源实行统一管理体制来看,在管理方式上大体上也存在两种模式,一种是一条龙的直接管理,一种是政企分开管理的模式。不管哪种管理方式,职能转变是关键,权属管理是核心。权属管理属于机构的职能,就是说,水务局必须对防洪、供水、用水、排水、节水、污水治理和回用、水环境治理等,实行城乡统一的管理体制。至于供水、排水和污水治理回用等企业经营实体,应走产业化经营的路子,但权属管理必须与产业化经营实体相匹配,可以借鉴国际上间接管理的方式,通过法规,以合同形式,不仅要保证水务局对水资源的权属管理,而且对公司和企业的经营和管理有决策和监督权,可以采取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形式参与经营实体的决策和管理,这样可以节省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和运行费用,又使企业能运用市场经济规律运作。总之,各地不管采取哪种管理方式,由于地域和自然资源条件、经济水平的差异性,不要强求全国一个模式,争取从大城市和市县两头突破,率先实现水资源的统一管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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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水资源经济管理范文

关键词:流域;水资源;属性;理论创新

中图分类号:F323.21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4161(2008)05-0068-05

水是人类生存和生活不可或缺的基础性资源,同时也是维持一个区域自然生态系统生态服务功能及其生物多样性、保障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要素。随着人口数量的持续增长及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类社会对水资源的需求量将持续增加,水资源短缺及其导致的水危机已成为世界各国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面临的一个共性问题。为了缓解水资源短缺和水危机对生态环境和社会经济发展带来的制约作用,目前世界各国都不约而同地把解决水资源短缺和水危机问题的希望寄托在建立一种更加科学合理和高效公平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与模式上。本文在对流域水资源的经济属性进行了深入分析的基础上,对水资源管理的若干基础理论问题进行了系统的评述,最后探讨了我国未来水资源管理制度和模式改革与创新发展的方向和基本思路。

1.水资源的基本属性

1.1 水资源的自然属性

水资源通常是指陆地上每年可更新的淡水资源,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作为基础性的自然资源,水资源既有一般自然资源的共性,又有区别于一般自然资源的特性:① 流动性。水资源是流动的自然资源,水系以流域为单元,在流域范围内,水资源不断地进行着地表水、地下水、土壤水和大气水的循环转化,呈现出复杂的水文循环过程。② 不可分割性。正是由于水的流动性,决定了水资源在流域内是不可分割的。但在现实中,一个较大的流域往往跨越多个行政区域,经常会导致利益冲突。③ 生态资源属性。水资源是生态系统的控制要素,当人类对水资源的利用超过一定的限度时,就会引起水体污染,水系统退化等一系列生态环境问题。④ 基础性。水是人类、生物、植物、动物、土地和生态等绝大部分自然资源的生命资源,是它们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性资源。⑤两重性。水资源具有“利害两重性”,在一定的时空范围内,水资源突出表现为“水少则旱、水多则涝、水脏则污”的显著特性。⑥时限性。水资源的降水分布具有很强的时令差异性,全球各地的降水主要集中于少数的丰水月份,如我国南方汛期一般为5~8月,降水量占全年的60%~70%。而华北、西北和东北地区,年降水量则主要集中在几次较大的暴雨中[1]。

1.2 水资源的经济属性

随着人口增长和经济发展,原本被视为自由物的水,逐渐转变为稀缺资源,具有经济资源的基本属性。作为一种经济物品,水资源不仅具有一般经济物品所具有的稀缺性,更具有其特殊的经济学属性:一是水资源是一种共有资源(公共物品),具有 “公共池塘资源”属性。这里所谓的公共池塘资源是指那些难以排他、但可为个人分别享用的资源,如水资源、渔业资源、森林资源等[2]。作为一种“公共池塘资源”,水资源具有产权不确定性、公开获取性、供给关联性和非排他性等特点[3]。 二是水资源具有典型的“外部性”特征。外部性指经济主体之间在缺乏任何经济交易的情况下,一经济主体的行为直接影响另一经济主体的环境,对他人造成损害或带来利益,却不必为此支付成本或得不到应有的补偿[4]。水资源作为准公共物品具有典型的外部性特征:①代际外部性。水资源代际外部性也叫纵向外部性,它是从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角度出发,动态地考虑几代人的用水行为及相互间的福利影响,重点在于确定当代人的用水行为和决策对后代人福利的影响。②取水成本的外部性。指一个水权持有者的节水行为将会降低其他水权持有者的取水成本,但是得不到相应的补偿。例如,上游用水者增加取水量将会影响到下游用水者的收益,而不必承担相应的成本。③环境外部性。指水资源的过度开采利用,会造成生态环境的破坏,降低水资源的再生能力,进一步增加社会边际成本,影响社会总福利[5] 。④水污染外部性。指水资源一经使用便将以污水的形式排出使用区,若将不达标排放的污水直接排入河道就会造成水体的污染,影响污水排入区生产生活的正常进行。⑤水资源存量外部性。指在一定时期和一定流域内,在水资源存量固定的条件下,当某一水权人多使用一单位的水,将减少其他水权人现在或将来可获取的水资源存量[6]。一般而言,导致水资源外部性存在的主要原因首先是在水资源配置中缺乏市场调控机制;其次是水资源使用者只注重短期利益,而不顾长远利益;最后是不能清晰界定产权[7]。

1.3 水资源的战略属性

现代经济学理论认为,作为战略性资源一般应具备三个基本特征或者说面临着三种基本矛盾:一是需求的基础性与供给难以永续性的矛盾;二是需求数量的扩张性与供给稀缺性的矛盾;三是产品价格的低预期值与资源开发和保护的边际成本递增的矛盾。由此可见,水资源与石油资源等一次性能源一样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具有同等重要的战略地位,而且从长远来看,水资源的战略地位在某种程度上甚至超过石油资源。石油资源固然非常重要,但就现实而言,可以部分进口弥补不足,从长远来看,还可以寻求替代品。与石油资源相比,尽管水资源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更新和重复利用,但难以大量进口,并且不可替代。从这个意义讲,人类生存和经济社会发展对水资源的依存程度要高于其他任何资源[8]。对于一个国家而言,水资源的数量和质量不仅关系到国家的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和国防安全,而且直接影响到国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及整个国民经济社会系统的健康运行。因此,水资源作为最重要的战略资源,已经成为当今衡量一个国家综合国力和竞争能力的重要指标之一。

2.流域水资源管理问题研究进展

近年来,水资源短缺、水污染及日益严峻的水安全等问题已引起国际社会、公众和广大科技工作者对水资源管理问题的高度关注,许多学者围绕流域水资源管理的一些重大基础理论问题开展了大量的理论研究。

2.1 对国内外流域水资源管理体制的研究

流域水资源管理是流域管理和集水区管理的主要内容,也是流域管理的基础工作。尽管各国的国情不尽相同,但目前世界各国采用的水资源管理体制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按行政分区管理为主的水资源管理体制,二是按流域管理为主的水资源管理体制,三是流域管理与行政分区管理相结合的水资源管理体制。在实际当中,机构设置主要有流域管理局、流域协调委员会和综合性流域机构3种形式[9]。美国是联邦制国家,水资源属州所有,在水资源管理上实行以州为基本单位的管理体制。州以下分成若干个水务局,对供水、排水、污水处理等诸多水务统筹考虑、统一管理。全国无统一的水资源管理法规,以各州自行立法与州际协议为基本管理规则,州际间水资源开发利用的矛盾则由联邦政府有关机构进行协调,如果协调不成则往往诉诸法律,通过司法程序予以解决[10]。而英国则实行的是中央对水资源按流域统一管理和水务私有化相结合的管理体制;法国则采用“议会”式的流域委员会及其执行机构――流域水管局来统一管理流域水资源,城市水务并不像英国那样搞全面私有化,而是将其资产所有权转让给私营企业,实行有计划的委托管理。Axel对美洲的流域水资源管理进行了综述后指出,流域管理经历了从初期的水资源开发、流域开发到水资源管理、环境管理,发展到目前的流域综合管理。在过渡阶段,开发是流域管理的主要任务,以经济或技术为中心;在高级阶段,管理成为流域管理的典型特点,环境成为管理的目标之一。但流域水资源管理的研究主要面向工程建设,以需定供,以经济或技术指标作为评价指标,较少考虑水资源开发利用对流域环境的影响。直到2000年召开的第10届世界水大会才把流域水资源综合管理列为四大议题之一,全球水伙伴(GWP)也把流域尺度的水资源综合管理作为其推动各国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主要手段[11]。可见,从国外流域水资源管理研究进展可知,环境管理是流域水资源管理的高级阶段;流域水资源综合管理是目前研究的重点和热点问题。

新中国成立以前,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处于初级阶段,而且人们一直把水资源当作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无偿物品,因此,流域水资源管理研究几乎没有开展。新中国成立以后,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和管理工作都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大发展。1988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199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其他一些相关法律和条例文件规定,我国现行的水资源管理体制是一种“统一管理与分级、分部门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2002年新颁布的《水法》中,明确将其修改为“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水资源管理体制。但从总体上看,我国现行的水资源管理体制在本质上仍然是一种行政区域分割管理体制,即以政府行为为主导、以行政管理与行业管理为主要手段的管理模式,存在诸多体制。集中体现出在流域管理上呈现出明显的“条块分割”性,在区域管理上具有显著的城乡分割”性,在功能管理上,显现出较强的“部门分割”性,在依法管理上,集中表现为“政出多门”,在所有权归属上,集中体现出产权的模糊性。我国法律规定水流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在一个法制国度里,水、土地等资源要么属于自然人,即个人所有,要么属于法人所有(国家所有也应是以法人的形式所有),根本不存在虚幻的集体所有[12]。由此导致大量的“搭便车”、“机会主义”和过度利用等行为的发生,造成水资源的巨大浪费和低效配置。例如在工业领域,目前我国工业万元产值用水量为103立方米,美国是8立方米,日本是6立方米;而且工业用水的重复利用率仅为55%左右,而发达国家平均水平为75%~85%[13]。因此迫切需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进程中加快对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与创新的步伐。

2.2 关于水权管理的研究

人类对水资源的消费,起初并不存在所谓的水权问题,而是随着水资源由丰富到匮乏的转变,水资源才开始显示出其特有的稀缺性。关于水权的概念,一种观点认为水权就是对水资源的占有、使用、经营(收益)、管理(处置)的权力,可以分为物权和产权,水权实际上就是水资源的所有权[14]。另一种观点认为水权是指对水的权利而非对水的权力,且仅仅指法律意义上对水的权利,是水资源所有权和水(商品)的所有权的合称[15]。可见,水权本质上是一种权利体系,即对水进行利用的权利、特权和限制。各个国家因水资源状况、水资源管理体制和水法规制订主体的不同,所实行的水权管理体系也不尽相同。 即便是同一个国家,由于地理条件、自然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其水权管理体系也不尽相同。但不论哪一种管理模式,国外水权管理在水权的分配、获取、转让以及水市场的规范管理方面却存在诸多共性,比如按水权配置水资源、按照优先用水原则进行水权分配、获取水权需要缴纳费用,即水权的有偿使用以及规范水权转让,培育水权交易市场等[16]。

在国内,由于我国早期的水资源管理方式遵循的是“以需定供”的模式,水资源被认为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物品,因此并未提出水权问题。随着水资源短缺和水危机的日益加剧,水权问题在我国才引起了普遍的关注。水权制度是界定、配置、调整、保护和行使水权,明确政府之间、政府和用水户之间以及用水户之间的权、责、利关系的规则,是从法制、体制、机制等方面对水权进行规范和保障的一系列制度的总称。 在我国,水权制度建设至少应包括流域及区域水权的配置、个体取水权的配置、灌区的农民用水权和公共供水管网下用水权的配置三个层面的体系配置和水量分配方案、监测计量系统与管理制度建设三个方面的支撑内容。可见,水权制度建设所包含的三个层面的内涵各不相同,第一层次确定的是某一行政区域的公共水权,第二层次确定的是取用水户的物权,第三层次则是灌区或公共供水管网下具体用水户的用水权。水量分配方案是水权制度建设的技术基础,而水资源监测计量系统的建设将实现水量分配方案由“虚”到“物”的转化,构筑起了权利载体;水权管理制度建设将实现水量分配方案由“量”到“权”的转化,赋予其权利属性[17]。总之,水权既是一个静态的概念,同时又是一个动态的概念,即水权是交易的水权。通过水权交易将会改变现有的用水方式,并以不同形式对用水户的利益产生一定的影响。

2.3 关于水资源管理模式的研究

总体而言,国内外的水资源管理模式大致都经历了一个从单目管理标模式到多目标管理模式、再从多目标管理模式到流域综合管理与可持续发展的演进过程。单目标水资源管理活动主要是以防止洪涝灾害、发展航运和灌溉水利工程、单纯增加水量为目标;在多目标水资源管理模式中,人们开始认识到水资源的多功能性并逐步加以利用,使用非工程方法管理水资源[18]。

具体来讲,当前国内外常见的水资源管理模式主要有供给管理和需求管理,区域管理和流域管理,资源化管理与资产化管理等几种模式。供给管理是指在水资源量比较富足的条件下,通过兴建大中型水利工程等措施和手段获取所需要的水资源,实现水资源供需平衡的一种水资源管理模式,在管理目标上,强调“供给第一、以需定供”, 在管理手段上,主要以行政手段管理为主,在理念上,强调水的自然即生性[19]。因此,这是一种不可持续的水资源管理模式,最终会破坏自然水循环的水资源再生能力,诱发和激化自然水循环和社会水循环的不协调问题。而需求管理则是综合运用行政、制度、经济和政策等多种管理手段来规范水资源开发利用中的人类行为,抑制水资源需求过快增长,实现对有限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可持续利用。在管理理念上,它特别强调水资源是一种稀缺的经济资源,应把开源和节水有机结合起来;在管理目标上,水资源需求管理强调以节水和提高用水效率为宗旨,显然,这是一种能有效解决水危机和用水效率低下问题的内涵式、集约化的水资源管理方式。

水资源的区域管理是指以行政区划为管理单元,由各级政府及其相关行政部门对辖区内所有涉水事务实行统一管理的方式。实际上,行政区域管理属于水资源的社会属性管理,具有较好的社会水循环的系统整体性,能通过行政命令的方式来协调和处置水资源管理中不同部门之间的利益纷争,但它所追求的管理目标则是区域利益的最大化,对水资源的自然系统特性和经济区域特性考虑很少,破坏了水资源系统的整体性,不利于水资源系统整体效益的发挥。而水资源的流域管理则是指把流域作为自然的水文单元,按照水资源系统的演变规律,以流域作为管理单元,由专门的机构将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和防污保护等一系列涉水事务集于一体的统一管理方式[20]。其最大的优点就是考虑了水的自然属性及自然水循环的流域整体性,因而这一管理模式将有利于充分发挥流域水资源系统的整体效益。

水资源的资源化管理是我国计划经济体制时期对水资源典型的管理方式,它把水资源仅当作一种物品从物质上进行管理,包括对水资源的权属、数量、开发利用和保护等方面的管理。主要依赖单一的行政手段对水资源实施管理,政府对全部的社会水资源实行直接管理和计划调配,因而市场作用几乎被完全忽视[21]。可见,该管理模式在水资源的开发和分配利用上缺乏经济合理性,存在很大的盲目性,加上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因而很难达到对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的目标,从而导致严重的水资源浪费。相反,水资源的资产化管理则是把水资源视为一种资产,从其开发利用到生产、再生产全过程都遵循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进行全程化的投入产出管理。主要包括产权管理、经营管理和收益管理三个方面,并以价值管理为核心内容。其根本目的主要是通过投入产出管理,确保所有者的权益不受损害以及通过采用市场经济杠杆的手段,形成一种强有力的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从而促进水资源的价值补偿和价值实现,最终实现对全社会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22] 。因此,它是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一种水资源管理模式。

3.流域水资源管理制度改革与创新的基本思路

3.1 加快水资源产权制度建设,构建水资源配置的市场化

产权制度是包括自然资源利用在内的经济活动得以运行的基础,制度是集体控制个人行为的规则,而这种控制正是通过所有权关系来实现的。我国法律规定,水资源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实际上资源的经营权、使用权从所有权中分离了出来,却又受到所有权的制约,这就导致水资源经营部门政企不分,经营者、使用者不可能独自享有水资源的收益,也不需承担水资源减少或污染所造成的损失,因而容易导致水资源企业的经营者追求短期化行为, 如水资源的耗竭性使用引发的一系列生态环境问题[23]。可见,现有的产权制度对水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和保护产生诸多不利影响。因此,要把虚幻的非人格化的国家所有必须落实到具体的人和部门来履行管理责任。这就要对水资源等国有自然资源进行所有制形式的改革,即借鉴国际通行的做法私法人形式。国有资源的私法人所有制是指国有的财产权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必须是由具体的私法人(企业法人-社团法人之一种或财团法人)所有而不是公法人,即政府直接所有[12]。水资源也应由国家专门组建的资源性资产管理公司对国家委托其管理的资源性资产进行法人所有制管理。这不仅符合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更是防止资源掠夺、保护自然环境的一种最好制度,可以从根本上消除“公地悲剧”现象。

3.2 构建水资源的民主管理体制,推进水资源管理的社会化

建立水资源民主管理体制就是在水资源规划、流域初始水权分配流域水资源综合管理、供水工程管理、行业用水定额制定、水价调整等方面建立社会公众和用水户参与的机制, 充分体现水资源的公共性和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完整统一性。然而我国现行《水法》并没有确立与用水息息相关的社会公众参与管理决策的权力。目前的水资源管理实际上还是一种单边行为,是政府或流域管理机构利益、要求的表达。这种决策无法保证充分考虑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各用水户各自的利益,难以做到群策群力,制定出最优的管理方案,也难以避免在缺乏有效监督下的趋利性。因此,迫切需要构建一种“政府――用水户组织――用水户”三位一体的水资源管理模式。这样易于实现决策层与公众的良好沟通,保证各项政策的顺利推行,并有助于将政府从繁杂的水事务中解脱出来,将精力转到宏观调控和基础设施建设上来。因此政府应以组织者的角色,推动水资源管理的社会化。

3.3 健全水价管理制度,保障水资源管理实现高效化

合理水价的形成机制是促进节约用水和保护消费者利益的关键因素,长期以来,我国的水价政策普遍偏低,既没有体现水的资源属性,也没有体现水的商品属性和机会成本,这就导致了水资源的无偿占有、掠夺性开发和浪费使用。因此,必须对现行的水资源价格进行改革。首先水价应逐步走向市场,使其真正反映价值、成本、供求关系等;其次水价必须从以私人边际成本定价走向以社会边际成本定价;最后,应该形成多元化水价,如级差价格、地区价格、季节价格、水质价格、功能价格等,使价格这一经济杠形成有效的杆推动作用[23]。总之,水资源价值的内涵体现在稀缺性、资源产权和劳动价值三个方面,相应的水价组成至少应包括水资源费、成本水价和水资源污染处理费,只有这样才能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减少浪费。

3.4 引入生态经济管理思想,实现水资源利用的可持续化

我国目前的水危机实质上是水管理危机,由于管理不善,造成水资源短缺与浪费并存。因此,将生态经济的相关原理运用到水资源管理中,既能够缓解水资源短缺问题,又能够有效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水资源生态经济管理其主要宗旨就是要通过加强用水管理,提高水利用率,实现节水型经济;其新的管理思想就是基于水是一种有价值的有限资源,并且具有不可替代性。到目前为止,人类还没有找到一种物质可以替代水的功用。水是构成地球的重要因素,也是构成地球生态系统的主要因素之一。人类对水资源的利用造就了人类现在的文明,推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同时水资源也成了社会经济发展的制约因素。因此,运用经济学和生态学的一些原理来构建水资源的管理,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就显得尤为迫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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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篇:水资源经济管理范文

关键词:经济师;人力资源管理;解决方法

我国现代社会处于经济文化高速发展的时期,人力资源管理对于事业单位发展起到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而经济师的人力资源管理作为单位综合竞争力的重要内容,不仅需要良好的管理制度和方法,同时也需要有效的实施措施。事业单位需要不断的完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培养促进单位发展的各类人才,强化人力资源管理的措施,从而促进事业单位的长期稳定发展。

一、人力资源管理的意义

人力资源管理是对员工从事不同职业的各项体力、脑力劳动进行有效分配的过程,对于事业单位来讲,为了高效的开展各项经营活动并促进单位发展,单位内部的所有员工但在单位的结构体系当中扮演者不同的角色,分别执行单位经营过程中的不同任务,而要想使每个员工都能发挥出其最大的优势,就需要对单位内部人力资源进行高度的整合和利用,人力资源管理便发挥了其作用。经济师在单位人力资源管理当中起到了创建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一会培养单位后备人才的作用,对于事业单位的正常运营和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但目前经济师人力资源管理尚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因此,改善当前事业单位内部经济师人力资源管理问题对于促进事业单位的长期稳定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经济师人力资源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不完善

人力资源管理体系是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正常开展的前提,但我国许多事业单位经济师人力资源在管理的过程中,并没有完善的管理体系作为人才管理的依据,与此同时,现今许多事业单位对于人才的管理仍然采用与以往传统的管理方式,未能意识到经济师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作用,管理体系的缺乏造成单位运营效能的降低。

(二)人力资源管理规划不合理

当前我国一些事业单位由于没有意识到经济师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性,从而在进行单位内人力资源管理时,也没有制定相应的人才管理规划方案,使得单位的长期发展规划和经济评估失效,阻碍了事业单位的发展。

三、经济师人力资源管理的改善方法

(一)完善事业单位经济师人力资源管理体系

人力资源管理体系是确保事业单位经济师人力资源管理正常开展的重要内容,构建完善的事业单位经济师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可以有效的避免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使得单位内部人才能够得到合理的分配,促使人才发挥自身最大的优势。针对目前我国事业单位在人力资源管理上还存在着管理体系不健全导致的管理缺乏依据的问题,事业单位首先应当建立起有效的人才培养制度,由于不同事业单位发展的方向、目标都存在着差异,单位运营规划也各不相同,因此,事业单位需要根据自身内部运营的特点,结合当前经济社会的发展状况,进行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创新,使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与单位发展一致,与时代特征相同步。除此以外,事业单位还应当建立起单位内部人才培养的方案,并出台一些能够发挥员工职能潜力的政策,不断地培养和发展技术型人才,从而使事业单位经济师人力资源管理水平得到提升,进而促进事业单位的发展。

(二)合理规划事业单位经济师人力资源管理

我国事业单位机构的改革不断加强,做好人力资源规划的工作对于事业单位的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通过对人力资源进行合理的规划,可以给事业单位内部不同人才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为人才实现自身的价值提供一个有效的平台。为了做到这一点,事业单位应当从两个方面进行人才的管理:首先,事业单位应当对当前单位内的发展情况进行分析,对于经济的发展趋势做出合理的预想,并根据这些单位内外的环境特点,制定出单位人力资源管理的规划措施,从而使得单位的运营与时代的发展相适应,促进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能力的提升。事业单位应当除此以外,事业单位还应当以提升经济师人才管理能力为重点,通过设立有效的人才考核制度以及人才奖励和惩罚制度,来选拔综合素质能力强的经济师人才管理人员。通过上述方式,对事业单位的人力资源进行合理的规划,提升事业单位未来经济发展评估的准确性,从而促进事业单位全面的发展。

(三)提升事业单位职员的竞争意识和技术水平

提升单位员工的竞争意识以及专业技术水平是经济师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内容,而竞争意识和技术水平的提高可以通过人力资源教育培训的方式来实现。单位对于人才的培训首先需要确定培训的内容,这需要在事业单位内部开展座谈会,对当前事业单位发展的培训需求做出充分的调研,确保人力资源培训的有效和合理。其次,对于人员的培训除了需要提升人才的专业能力,还应当促进员工职业道德的提升,使得员工的思想素质能够和事业单位岗位要求相匹配。再次,事业单位应当端正员工的工作态度,并不断地提升人才的工作热情,使员工的职业发展规划能够与促进事业单位发展的需要相一致。让员工能够在完成岗位职责的同时,充分的发挥出自身特长,激发内在的潜能,使得事业单位能够快速的发展。

四、结束语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事业单位对于高素质人才的需求量将会增加,对于人才的专业技术能力以及职业道德水平也会相应的提升,加强事业单位经济师的人力资源管理水平十分重要。针对目前经济师人力资源管理存在的管理体系不完善、管理规划不合理以及奖惩机制不健全的问题,在今后的事业单位人才管理当中,应当完善事业单位经济师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合理规划事业单位经济师人力资源管理并提升事业单位职员的竞争意识和技术水平,使经济师能够重视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存在的问题,科学的开展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使管理体系和制度得到完善,促进单位内部员工的竞争意识和水平的提高,从而促进事业单位发展。

参考文献:

[1]王永岐.浅谈经济师人力资源管理的发展现状及对策[J].技术与市场,2016,23(12):153

[2]王大庆.浅析经济师人力资源管理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法[J].财经界,2016,(33):365

第9篇:水资源经济管理范文

关键词水资源;合理配置;分配机制;建议;新疆石河子

水资源合理配置,即在一个特定流域或区域内,以有效、公平和可持续的原则,对有限的、不同形式的水资源,通过工程与非工程措施在各用水户之间进行的科学分配。实际上,水资源合理配置从广义的概念上讲就是研究如何利用好水资源,包括对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与管理。在新疆,特别是南北疆和沙漠边缘地区,实施水资源合理配置更具有紧迫性。其主要原因:一是水资源的天然时空分布与生产力布局不相适应;二是在地区间和各用水部门间存在着很大的用水竞争性;三是近年来的水资源开发利用方式已经导致产生许多生态环境问题。

水资源的合理配置是由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组成的综合体系实现的。其基本功能涵盖2个方面:一是在需求方面通过调整产业结构、建设节水型社会并调整生产力布局,抑制需水增长势头,以适应较为不利的水资源条件;二是在供给方面则协调各项竞争性用水,加强管理,并通过工程措施改变水资源的天然时空分布来适应生产力布局。2个方面相辅相成,以促进区域的可持续发展。

合理配置中的“合理”是反映在水资源分配中解决水资源供需矛盾、各类用水竞争、上下游左右岸协调、不同水利工程投资关系、经济与生态环境用水效益、当代社会与未来社会用水、各种水源相互转化等一系列复杂关系中相对公平的、可接受的水资源分配方案。合理配置是人们在对稀缺资源进行分配时的目标和愿望。一般而言,合理配置的结果对某一个体的效益或利益并不是最高最好的,但对整个资源分配体系来说,其总体效益或利益是最高最好的。而优化配置则是人们在寻找合理配置方案中所利用的方法和手段[1-4]。

1水资源体系与经济系统和生态系统的关系

以往的水资源系统,研究的是如何对国民经济起到保障作用,即研究水资源量对国民经济的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进行有效供应。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入口的增加,用水量迅速增长,造成水资源短缺和水环境恶化,从而也唤醒人们对如何利用水资源应有一个清醒的认识:不仅研究水资源数量上的合理分配,还应研究水资源质量的保护与可持续;不仅研究水资源对国民经济的效益和人类生存的需要,还应研究水资源对人类生存环境或生态环境的支撑作用;不仅研究如何满足当今社会对水资源利用的权利,还应研究如何满足未来社会对水资源利用的权利。因此,水资源合理配置体系不仅应适合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需求,还应尽可能地满足人类所依赖的生态环境对水资源的需求,以及未来社会对水资源的基本需求。

2水资源分配机制

水资源分配机制主要包括4种,即以边际成本价格进行的水分配、以行政管理确定水价及相关政策进行水分配、以水市场机制进行水分配和用水户自主进行水分配。

以边际成本价格进行水分配的指导思想是确定一个目标水价,使其等于最后增加一个单位供水量的边际成本。水价(或水的边际值)与边际成本相等的水量分配被认为是经济上有效和社会最优的水资源分配方式。这个有效性指标使经济各部门总产值达到最大。

水不像一般商品一样容易管理,它被广泛地认为是公共财产,大型水工程投资一般私人企业无力承受。例如大型灌区的管理,是由政府对水量进行通盘考虑后,对各个部分进行分配的。家庭生活供水、市政供水、农村生活供水、农村卫生计划等都体现了政府行政管理的作用。政府通过用水许可证的发放、各工业企业取水和废污水的排放的调节调度等手段,也对大部分工业用水进行控制。尽管水力发电不直接消耗水量,但需要通过政府的行政管理确定水电站的建设以及改变了河道水量状况的调度规则。其他还有渔业用水、野生动物保护的湿地建设、旅游业发展等都限制在整个社会用水的约束机制中,需要用行政管理手段进行协调分配。政府职能部门由于是惟一包含所有用水户的机构,其在跨部门用水分配中具有很强的主导作用。很难以市场化的行为去优化配置水资源的高效运用,真正有效的水资源管理应该是在有竞争性市场机制下与必要的行政管理措施之间的协调统一。

严格经济意义上的竞争性市场应具有如下条件:市场内存在着同样的买方和卖方,他们完全了解市场规则,支付相同的交易成本;各买方和卖方的决策完全是相互独立的;任何个体的决策都不影响其他个体的交易结果;每一个体(或商)都以追求最大利益为目标。在此条件下,供求双方决定了市场交易量和价格。商品(或资源)将从低价位移向高价值,因此基于市场的分配被认为对个体和社会都具有经济上的有效性。对于水而言,有时需要政府参与创造必要的市场运作条件。例如,确定原始的水权分配方案、制订管理上和法律上的交易规则、建设必要的基础设施进行水的传输等。市场机制的运行,使供水能够在各部门中的利用获得较高的价值,而不必投资新的高成本水资源工程。同时,水市场允许对在较低价位售的水加以补偿,从而促使水得到更有效的利用。

由用水户自主组成水分配管理机构进行水量分配的机制,来源于农民灌溉用水的分配,居民生活用水则产生于对公共水井的管理。这种水分配机制的主要优点在于它具有对满足当地用水需求所采取的分水模式的潜在适应性。由于用水户直接参与水的利用,无论是农业灌溉、居民生活、工业企业用水,他们都掌握着比行政管理人员所掌握的更充分的信息,不必依赖固定的分水规则进行分水。可以根据当时的具体情况,通过协商随时增加或减少水量的分配。

石河子地区水资源分配机制目前仍是以行政管理为主的形式存在,还不能在多种分配机制下,达到多样性的分配管理体制,尚不能满足水资源分配有效性、公平性与可持续性的要求,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也有一定的距离,从而造成用水矛盾突出、用水浪费严重、生态环境恶化等结果。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水资源价格体系的不断完善,水资源分配机制的多样性将会使水资源分配趋于合理,最终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目的。

3石河子地区水资源优化配置建议

石河子垦区地处天山北麓准噶尔盆地南缘,该地区干旱少雨,水资源短缺,生态系统极其脆弱。社会、经济、生态三大效益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灌区水资源配置优化直接关系到地区水资源与土地资源的高效合理利用。此外,水资源短缺,地区分布失衡,水资源供需矛盾十分突出,尤其是在新疆这一干旱半干旱地区,这一问题表现更加明显。用水效率还很低,农业用水与工业用水都是如此,农业灌溉用水与工业gdp万元产值取水量远远高于一些发达地区用水水平。随着石河子垦区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水资源的需求一定将更加紧迫,与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矛盾也将更加尖锐,在现有的水资源可开发利用条件下,需要对水资源进行优化配置。而水资源的优化配置是以水权管理和市场经济为基础的。

3.1明晰水权是水资源配置的根本

水资源属于国有,在这样的基本界定下,如何根据用水方式的不同合理界定产权,使国家、地方、工程单位和用水户之间的责、权、利相互协调,从而探索有效保护、开发利用水资源的产权结构和管理制度,这是一个当前经济发展中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虽然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水资源国有的概念非常明确,但是水的使用权、配置权与收益权却是比较模糊不清的。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与完善,就需要明晰水权对水资源的开发利用进行有效的管理。

3.2政府职能分开是水资源实现有效配置的关键

在当地政府职能部门中对水资源的管理方面一直担任双重角色:一方面是水资源保护与管理角色;另一方面是水资源所有者角色。在很长的时间里政府的这2种角色不分。虽然新《水法》有一定的突破,但是政府管理改革方面还不够。政府作为管理者应当加强管理的有效性与执行力,而水资源所有者的角色应交给市场的内在规律去进行优化配置。简单地说,水资源生存保障与生态环境平衡方面的功能,表现在基本生活用水和生态用水,由政府采取高效合法的行政措施予以管理和保护;而水资源在经济方面的功能即多样化用水,如发电、灌溉、养殖捕捞、旅游业等方面的开发利用,交给市场去经营,政府部门不应该过多地干预正常的市场经营行为。这样水资源的多元化价值就可以得到充分的保障与体现,而政府作为所有者与管理者的不同职能得到明确地区分,这样也正是国家改革水资源管理的明晰方向与目标。政府在经营运作水资源时候,完全可以引入市场经济机制,运用企业化的经营模式,不但可以使水资源的价值能够通过市场得以实现和增加,从而使水资源的配置更加高效、优化。

3.3完善水权制度体系是当地水资源有效利用与可持续发展的保障

水资源的分配,取得与转让都是要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的。必须建立一整套包括如何界定水权的分配转让在内较为完备的水权制度体系。政府部门在这方面主要做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制定水资源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办法。水权取得的前提就是缴纳一定数额的水资源管理费,而水资源费的征收、管理及使用是由国家或者地方法律的规定来负责实施的。国家只有也必须制定严格的政策法规才能够确保水资源费的合理征收,管理和使用。二是制定水权交易规则,规范水资源交易市场秩序,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因为在本地水资源市场运作还是比较新生的事物,正处于萌芽状态,需要政府进一步的呵护培育和发展壮大,而这些离不开相应的政策法规的大力支持、约束与规范。因此,在培育和开拓水资源市场的时候,只有加强立法并且加大法律的执行力,才可以使水资源市场化得到不断的发展与完善,使水权和水资源的调整,续期和终止需要都能够合法有序的进行。

4参考文献

[1] teeink j,masahiro n.美国日本的水权水价与水分配[m].刘斌,译.天津:天津科学技术出版社,2000.

[2] 冯尚友.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与管理导论[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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