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新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范文

新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精选(九篇)

新农村危房改造政策

第1篇:新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范文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省20**年开展农村危房改造试点的实施意见》(*建村[20**]39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农村工作实际情况,就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意见如下:

一、目标任务

按照省里统一部署,编制我县农村危房改造三年规划,力争用3年时间基本完成我县农村困难户的危房改造任务。20**年我县改造农村危房1000户,根据各乡镇现有人口数量,具体分配如下:

*乡(镇)/改造数量(户)

二、实施步骤

(一)危房改造准备阶段(20**年9月5日--20**年9月30日)。

1、召开20****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动员大会,对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行动员布署。

2、各乡镇制定出台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方案。

3、完成各乡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人员和一线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

4、各乡镇根据分配的任务严格按*建村[20**]459号文件(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第五条确定20**年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并分类,初步建立农村危房改造户档案,实行一户一档,并与危房改造农户签订危房改造合同或协议,于20**年9月30日前报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5、按照《实施意见》第九条完成危房改造项目审批工作。

(二)危房改造实施阶段(20**年10月1日--20**年11月30日)。

1、按照单口家庭40平方米以下、2口人以上家庭60平方米的造标准和《实施意见》第八规定的改造方式进行建设。

2、各乡镇按要求完成施工建设任务,并对组织管理、政策措施、质量监督、资金管理、整体效益以及存在的问题等进行全面总结完善整改,上报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对各乡镇危房改造对象进行抽查,并及时对危房改造施工建设情况进行督导。

(三)检查验收阶段(20**年12月1日--20**年12月31日)。

1、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工程技术人员,对危房改造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和评估,并做好迎接省、市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的评估验收准备工作。

2、对已建立的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进行完善。

3、做好产权登记工作。

三、补助标准与补助方式

1、补助标准:根据《实施意见》要求并结合我县实际,对农村危房改造实行分类补助,即修缮加固危房改造户每户补助3000元;新建翻建危房改造户每户补助7000元。

2、补助方式:按照《实施意见》第十一条第四款规定分期拨付补助资金。

四、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为加强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工作,县政府成立**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对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行统一领导、调度。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建设局副局长刘治洞同志兼任,建设、民政、财政、审计、广电各抽调一名同志为办公室成员,办公室设在房改办。办公室负责组织和协调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主要包括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农村危房改造的指示和精神,加强各有关单位之间的沟通联系,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政策支持,根据乡镇普查情况、审查意见、确定核准危改户,对批准列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的农户登记造册、建立台帐、逐村逐户建立农村危房改造档案,督促指导各乡镇做好危房鉴定分类、宅基地报批、工程质量管理、资金使用、工程验收及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具体负责困难农户新建房屋的规划选址、落实宅基地和建房质量监管等工作。制定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编制危房改造三年规划。要强化项目组织实施,加强建房质量监管,整合利用各方资源,落实危房改造资金,确保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2、明确工作职责。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搞好政策衔接,把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与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整合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建设部门负责指导各乡镇危改办做好农村危房的技术鉴定、危房改造计划安排、项目规划选址、质量监管和牵头组织工程验收。发改部门牵头组织各乡镇政府编制农村危房改造三年规划,积极争取中央投资补助。民政部门负责做好补助对象的调查摸底和认定,参与项目工程的统筹规划、指导协调和工程验收。财政部门会同发改、建设、民政、扶贫等部门负责安排危房改造资金的筹措和拨付,制定资金管理制度,保障工作经费,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补助。国土部门负责解决农村危房改造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指导拆旧宅基地整理、复耕。审计部门负责对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广电部门负责做好宣传和舆论监督工作。新晨

第2篇:新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范文

一、勇于探索,迈出了农村“危改”的坚实一步

一是下决心“拔穷根”,研究小屯撤并。20__年,按照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本着“撤并自然屯、壮大中心村、建设小城镇”的村镇建设工作思路,引导偏、小、穷30户以下的小屯向中心村和小城镇撤并,采取政府出资,农民出工出劳的方式,在凤山镇青山中心村新建了11栋22户924平方米的新型移民小区,对自然条件恶劣的下青山屯实施了整体搬迁,将其彻底“拔穷根”。

二是立足节能环保,探索新型节能住宅建设。20__年,从保护资源、节能环保、经济适用、适合寒地环境等多角度出发,着力研究红砖的替代材料。经多方考查,选择了兼具多种功能特点的稻草板作为新型节能住宅建筑材料。启动20栋40户新型节能稻草板房建设试点, 20__年全县大面积铺开,共建节能稻草板房1035户。

三是面向城镇化,引导农民“上楼”。按照城镇化方向,并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和要求,采取每户农户奖励5000元,免费设计,免收各种规费和建安税的政策,首先在浓河镇富强村引导和扶持有经济条件的农户建设了1栋50户、3750平方米农民集资楼。通过引导,又先后启动3个村4栋200余户农民集资楼建设,从上楼农户中整理出耕地、养殖用地6.5万亩。

四是统筹兼顾,配套改造农村环境。在推进农村泥草房改造的同时,注重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环境配套建设。几年来,先后实施农村改路368.4公里,全县已有80个村实施通村通畅公路建设,通村通畅率达到93.9%,82个行政村中有59个村实施了村内道路硬化,占行政村总数的74.3%;改水62个村屯;改厕1918户;改灶3268户;建水泥排水明沟89.7公里;亮化14个村,安装路灯610盏;建村内公园5处,绿化村屯69个,栽植绿化树340万株。通过泥草房改造及环境配套建设,使农村貌焕然一新。

三年来,全县共投入危改资金2.3亿元,改造危房3867户,占总改造任务的35.8%。

二、调查研究,正视农村“危改”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近日,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专题就农村“危改”情况成立调研组深入浓河、富林、祥顺三个乡镇进行了调研,并发放调查问卷560份,梳理出5个方面的共性问题。

一是农村“危改”政策宣传还不到位,部分农民群众对政策还不了解或存在着模糊认识,特别是对推广的稻草板、免烧砖等新型节能建筑材料的质量、性能认识不足,思想还很保守。

二是由于贫富差距和区域收入差距的不同,形成农民在农房改造的标准、要求和认识上的不同。例如,贫困户因受统建或帮建等政策惠顾,对节能材料是由被动接受到实践认可这样一个过程。而东部祥顺、创业等区域却因收入高、建房标准要求高,反而习惯于传统的红砖建房,对新型节能材料很少认同和接受,甚至对免烧砖也很少尝试。

三是农民的主体意识和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部分农民还存在等帮建、靠政府、要支持的“等靠要”思想。

四是农村“危改”政策还存在些不足,需要调整和完善,特别是在新型节能建筑材料的推广应用上,需进一步强化政策导向作用。

五是新型节能稻草板房的质量、技术指标、建筑工艺还需进一步调整和改进,使其更符合农民意愿和需要。

三、深入实践,进一步推进农村“危改”的想法

__县是省级贫困县,也是省、市偏远落后县份的缩影,由于财力弱,在推动农房改造上势单力薄;泥草房改造量大、面广,是当前解决民生问题的关键。目前,全县还有7100户农村泥草房有待改造,任务十分艰巨。

一是进一步坚定农村“危改”的信心和决心,力争三至五年切实抓出头、抓出成效。__县在“危改”上的探索与实践得到了省市的关注和认可,并把这一县级实践行为上升为省、市政府的重点工作,出台了意见、制定了规划,启动了改造攻坚战。国家建设部也先后两次派人员和专家来通调研,__县已被列为国家“扩大危改”示试点县。我们的实践和在新型节能材料方面的应用和示范,已赢得了绝佳的争取项目、资金的政策机遇。基于这样的认识,我们更应坚定信心和决心,一方面从扩大危改、新型节能材料推广等不同角度多争取项目,在扶贫开发、民政和残疾救助、建设的安居工程等多渠道争取资金,争取扶持;另一方面科学操作,加大力度,合力推进,力争用三至五年切实把农村“危改”工作抓出头、抓出成效。

二是进一步研究和完善有效的金融扶持和财政补助、奖励政策。进一步研究在农行、发行、信用等金融部门建立农房改造建设专项扶持贷款资金,搭建农民建房融资平台。进一步完善农村“危改”政策,对非贫困户的中低收入农民的危房改造,可研究实行按建红砖房、苯板和免烧砖类节能房、新型节能稻草板房等不同类型区别予以差额或全额贷款贴息,以此扩大扶助面,调动积极性,推进“危改”速度;在面上整体推进中适当提高对使用免烧砖、稻草板建房的奖励标准,以此推动新型节能材料应用。

三是进一步加强规划指导和技术服务,引导农民建房向中心村集中、向节能房发展。加大中心村建设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力度,坚持“撤并自然屯,壮大中心村,发展小城镇”的村镇建设发展思路,实行集约建设和规模发展,避免土地资源浪费和重复建设。引导农民向中心村转移,腾挪原村庄占地用于复垦,通过二次开发推动扩大耕地面。

第3篇:新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范文

一是贯彻落实危房改造相关政策措施的总体情况。对政策落实总体情况的把握,要重点关注相关部门和单位在危房改造政策落实过程中,是否制定了完备、具体和可行的配套政策和规章制度,是否采取了相应的具体措施,任务如何分解,总体工作进展情况怎样,各项管理工作是否合理到位及政策落实的效果如何。二是危房改造政策落实中存在的问题。要审查危房改造政策落实过程中,是否存在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偏离政策目标以及执行不力等问题。通过审计,判断和评价危房改造政策措施是否真正落实到位,相关的财政资金、配套资金是否及时到位和有效使用,政策落实是否达到预期的惠民效益。三是提出完善相关政策的建议。由于信息获取不够充分等原因,危房改造政策措施的制定在某些方面可能还不够完善。通过审计,客观反映危房改造政策执行进度、执行效果以及存在的问题,关注政策落实过程中的体制机制障碍以及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从不同层次不同角度进行综合分析,就完善政策提出具有建设性、可行性和针对性的建议。

二、危房改造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情况审计

从危房改造计划入手,以资金流向为主线,审查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情况。一是全面摸清危房改造资金的筹集情况,审查资金来源及其构成情况。根据《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地方各级财政、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切实落实农村危房改造地方补助资金,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同时,不断创新农村危房改造投入机制,积极引导信贷资金、民间资本等社会各方面资金投入”的规定,审查省级及以下地方政府安排危房改造资金规模以及资金到位情况,有无积极鼓励引导信贷资金、民间资本等社会资本投入农村危房改造建设中来。二是以财政部门为重点单位审查资金管理情况。查看相关单位有关资金管理制度建设、管理措施制定等情况,重点检查中央资金及市、区配套资金的分配使用、拨付程序、到位兑付情况。审查危房改造资金是否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有无截留、挤占、挪用危房改造资金,危房改造资金专户历年利息是否按规定上缴国库,重点关注各地有无违规在中央补助资金中提取工作经费的情况存在。三是抓住基础资料分析,利用计算机审计手段,结合延伸入户调查,审查资金使用情况。《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支持对象为,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贫困户,优先支持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等贫困户危房改造”的规定,明确了危房改造资金补助对象。首先审查有无村委会领导和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优亲惠友、行贿受贿。随意扩大补助范围。将各乡镇提供的村委员书记、主任、财务人员及其家庭成员的身份号码与资金发放花名册关联,查看有无将其作为其他贫困人员纳入危房改造补助范围,违规享受危房改造补助。其次审查多次领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情况。将补助资金发放花名册以“一折统”账号或身份证号为关键字,查询一户跨年或本年多次领取补助资金的情况。三是关注危房改造资金与相关资金的衔接性。审查危房改造资金和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资金、倒房重建救灾资金、异地扶贫搬迁资金等是否有机配合,在使用上是否形成合力。

三、危房改造项目管理情况审计

第4篇:新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范文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原则

(一)指导思想

依照中央扩内需、调结构、促转变、惠民生、保稳定的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自力更生和政府扶持相结合,科学规划,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切实改善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条件,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目标任务

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根据各乡镇农户数,依照省里统一部署。危房数及今年遭受洪灾农房损毁情况等因素,进行分配,确保年春节前完成900户倒塌农房恢复重建和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三)基本原则

1重建优先、统筹兼顾的原则。把年遭受洪涝灾害倒房户的恢复重建放在优先的位置。

2坚持因地制宜、经济实用的原则。农村危房改造要从农村实际动身。充分体现平安、经济、适用、节能、节地、环保等要求,确保改造的住房符合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要求,不搞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操作顺序。阳光操作,接受群众监督。

4坚持自愿自主的原则。农村困难户是农村危房改造的主体。充分听取他意见,充分调动他积极性。

5坚持科学规划、节约用地的原则。优先安排利用村内空闲地、闲置宅基地和老宅基地进行建设。原则上不能占用耕地。做到一户一宅、建新拆旧。

6坚持整合资源的原则。市、乡(镇)政府发挥统筹协调作用。集中安排用于农村危房改造和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

二、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

1补助对象。今年我市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年遭受洪涝灾害倒房户和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农户。危房是指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则(试行)鉴定属于整栋危房(D级)或局部危险(C级)房屋。

2补助规范。根据《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资金管理方法》要求。属于分散供养五保户的对象,每户补助规范1.5万—1.8万元;属于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对象,每户补助规范1.3万—1.5万元;属于贫困户的对象,每户补助规范1万—1.1万元。维修加固房屋的困难农户。由各乡(镇)街道办根据房屋破损水平实施分档补助,每户最高不得超越1500元。

三、危房改造的基本要求

1改造方式。农村危房鉴定属整栋(D级)危险的房屋要拆除重建。也可进乡(镇)街道办敬老院集中供养。坚持以分散分户改造为主,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新农村建设点困难农户、受地质灾害威胁和扶贫移民整体搬迁村中贫困户的危房改造。

2改造要求。农村危房改造要充分考虑抗震设防要求。满足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翻新新建住房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40平方米以内,其他贫困户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同时又便于农民富裕后向两边扩建或者向上加盖。建筑面积可根据家庭人口规模适当调整。

3强化质量管理。建立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平安管理制度。市建设部门要组织技术力量。对检查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开设危房改造咨询窗口,为农民提供危房改造技术服务和工程纠纷调解服务。

四、资金筹集与发放

1加大资金筹集力度。除国家和省级补助资金外。整合相关项目和资金,将自然灾害倒房恢复重建、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扶贫安居等与农村危房改造有机衔接。通过整合政府补助、社会捐助、新农村建设和农户自筹等资金,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和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

2资金发放与管理。财政部门在财政社会保证基金专户”下开设“农村危房补助资金”分户或专户(以下简称财政专户)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专款专用。上级下达的补助资金及本级财政预算布置的补助资金。及时拨付资金。扶贫和移民建房等资金管理渠道不变。

3财政部门及时将资金拨付到补助对象账户(一卡通)要从实际出发,建设和民政部门要定期将核定的资金发放人数及金额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制定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发放管理方法,不得挪用、挤占改造资金,确保资金平安运行。合理确定补助资金分阶段发放比例,及时拨付资金到户,保证项目动工时,按审批补助额度先支付50%补助资金,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余款。

五、操作顺序

1个人自愿提出申请。符合因灾倒房重建和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家庭。并提供户籍、农村五保供养证、低保金领取证、贫困户证明和危房照片等材料。

2集体评议。村委会接到农户的申请后。议定是否属补助对象,并予以公示;经评议认为符合补助对象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填写《市因灾倒房恢复重建申请表》附件1或填写《市农村困难户建房申请表》附件2或《市农村困难户住房维修申请表》附件3属新建房屋的还要签定建新拆旧协议,一并上报乡(镇)政府。对经评议或公示存在异议、经复核不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要及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3入户审核。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接到村委会的申报资料后。并说明理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结果要在村务公开栏公示。

4审批和公示。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接到乡(镇)街道办事处上报的资料后进行实地复核。并根据专业技术人员对住房危险水平作出的鉴定意见,核定补助方式及标准。对不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不予以审批,并说明理由。审批结果要在村委会和村小组进行张榜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户主姓名、家庭人口、家庭收入情况、家庭住房情况。

5竣工验收。住房竣工后。

6设置标识牌。翻建新建、修缮加固住房经验收合格后。字体为红色,标示牌下方标注“年”挂牌费用由市财政承担。

六、实施方法和时间节点

1调查摸底、登记造册阶段。市建设、民政部门和相关乡(镇)街道办要组织人员深入村组。并进行造册,建立台账。调查摸底工作于前完成。

2入户鉴定、确定等级阶段。调查摸底的基础上。依照《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农户的危险房屋进行技术鉴定,确定危房等级,填写《市农村房屋平安鉴定演讲书》附件因灾倒房户鉴定工作由市民政局牵头,依照《民政部关于印发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的通知》有关规定实施。基本摸清翻建新建、修缮加固的危房数量,逐村逐户建立农村危房改造档案,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定建房对象,确认改造方式,落实到户。危房鉴定和补助对象确定工作在前完成。

3及时填写《市农村困难户危房鉴定情况统计表》附件5并上报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省政府下达我市今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明确任务、组织实施阶段。因灾倒房和农村危房鉴定任务完成后。及时将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到各乡(镇)街道办和村委会,并迅速组织补助对象开工建房和维修加固房屋。因灾倒房和农村危房改造要于月底开工,月中旬前完成。

4检查验收、总结工作阶段。各乡(镇)街道办因灾倒房和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完成后。并向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工作总结和总体验收申请。月底,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乡(镇)街道办危房改造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七、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副市长,市政协副主席、建设局局长为副组长,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卫生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房管局、市宗教事务局、市残联和市气象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毕长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各乡(镇)街道办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要建立和健全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机构,配备乡村建设助理员,具体负责困难农户新建房屋的规划选址、落实宅基地和建房质量监管等工作。要强化项目组织实施,加强建房质量监管,整合利用各方资源,落实危房改造资金,确保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2明确工作职责。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搞好政策衔接,把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与新农村建设、灾后重建等工作结合起来,整合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发改部门会同建设、财政、民政部门负责编制农村危房改造规划和安排年度投资计划,积极争取中央投资补助。建设、房管部门负责抓好农村危房的技术鉴定、危房改造计划布置、项目规划选址、质量监管、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录入和牵头组织工程验收。民政部门负责做好补助对象的调查摸底和认定,参与项目工程的统筹规划、指导协调和工程验收,并组织实施因灾倒房恢复重建工作。财政部门会同发改、建设、民政等部门负责安排危房改造资金的筹措和拨付,制定资金管理制度,保证工作经费,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补助。国土部门负责解决农村危房改造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指导新旧宅基地整理、复耕。残联负责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对象的落实。交通部门负责帮扶危房改造村庄的道路建设。监察部门负责对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审计部门负责对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环保、水务、农业、卫生、宗教事务、残联等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积极支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尤其是对危房改造区域的基础设施建设、人畜饮水安全、产业发展给予倾斜支持。

第5篇:新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范文

一、基本思路

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我乡采取“新建、拆除”同步推进,改造农村危旧土坯房62户,加强对改造户申报的核实力度,严格执行“一户一宅”政策,进一步推动“空心房”和闲置危房拆除。

二、具体做法和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机制

我乡坚持把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作为改善民生的一项中心工作来抓,年初召开多次党政联席会和乡村两级干部会议专门部署2015年全乡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出台了《2015年XX乡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意见》,并将改造任务分解细化到每个村,明确各驻村党政领导及各村支部书记为该村房改第一责任人。

(二)严格管理,选准改造对象

坚持政府引导、农民自主的原则,积极调动农民群众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宣传工作,准确把握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政策,坚决杜绝骗取、套取补助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一是强化改造对象核实。由乡驻村领导带头了解摸清改造对象的实际住房情况,严格执行改造政策,杜绝“一户多宅”户纳入土坯房改造。二是精准帮扶困难户。坚持“打好攻艰战”,充分结合精准扶贫工作,通过干部帮扶、社会捐资、亲朋帮建等措施,切实帮助特别困难农户改造危旧土坯房。

(三)规范程序,加强监督管理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我乡严格执行“三级审核、三榜公示”程序,努力做到扶持政策、改造对象、补助标准、审批结果“四公开”,及时将改造户信息在政务公开栏公示,确保把改造的对象真正落实到需要改造的群众身上。同时,加强对各村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现场验收工作力度,做到每户验收都有乡、村干部及三送干部以上人员入户验收,严格控制占地面积和建筑体量,严禁占用耕地建房。乡党委还专门成立了以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杨树成任组长的危旧土坯房改造专项监察组,抽调纪检、组织工作人员对各村及乡房改办实施全程监督、检查。

(四)健全档案,完善申报资料。

严格规范农户申报信息,建立健全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一户一档”的档案资料,完整、规范、准确地录入国家和市级两套信息管理系统,认真做好房改资料(包括文字、图片、)的收集,分类存档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

在看到工作成绩的同时,还应清醒的认识到我乡危旧土坯房改造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有:改造户普遍经济状况较困难,而补助资金有限,由于改造资金不足引起难以解决的现状;通过实施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群众居住条件确实有很大改善,但改造点配套设施建设其他资金投入不足;少部分农户积极性不高,无改造意愿。

四、下一步打算

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增强做好危旧土坯房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按照乡党委、政府的要求,加大工作力度,继续做好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收尾工作。

第6篇:新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范文

一、目标任务和工作原则

(一)目标任务。年,市里下达给我县农村危房改造的任务是1330户,要确保在年底全部完成。农村危房改造要优先考虑生存条件恶劣、灾害频发、生态重点保护区域的贫困村,优先保证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优先安排省、市“第一书记”帮扶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沿河沿线和矿山塌陷区旧村居。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因地制宜、经济实用原则。农村危房改造要从当地实际出发,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确保改造的住房满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要求。已经纳入整村迁建计划的拟搬迁村庄,不再列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

2、坚持最贫困、最危险原则。不搞普惠制,把经济最贫困、住房最危险作为危房改造对象确定的必要条件,必须同时满足经济上最困难(五保、低保等)和居住危房两个条件。

3、坚持就房、就地、就近原则。修缮加固的在原住房基础上实施,拆除重建的可根据情况就地、就近实施重建。

4、坚持统筹规划、重点安排的原则。在不违背国家和省、市危房改造政策的前提下,统筹规划,重点安排,贯彻原址、就地就近改造原则,避免财政资金浪费,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5、坚持突出地方特色原则。结合当地实际,强调尊重传统习惯、使用传统工艺,突出地方特色。

6、坚持公开公平原则。规范操作程序,公开扶助政策、公开申请条件、公开审批程序和审批结果,阳光操作,接受社会监督。

二、补助对象与补助标准

(一)补助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优先解决住房最危险、经济最困难农户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合理确定补助对象。

(二)补助标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中央每户平均补助7500元,省里实行资金配套。

三、资金管理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下同)要从当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的实际出发,参考农村危房改造方式、成本需求和补助对象的困难程度,自筹资金能力,在确保完成任务的前提下,合理确定分类补助标准。要避免平均分配资金,对修缮加固的根据实际资金需要确定补助标准,对需拆除重建、自筹资金困难的,可视情况适当提高补助标准,要结合农村住房建设、小额贷款、农户自筹等方式,解决困难群众的改造资金筹集问题。要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补助资金要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并按有关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使用,健全内控制度,执行规定标准,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财政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及时下达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审计、稽查等工作。要定期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问题严重的要公开曝光,并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各乡镇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安排,不得占用中央和省补助资金,具体包括培训、检查、鉴定、拍照、复查、新房标识牌、有关设备等费用。

四、基本要求

(一)改造方式。拟改造农村危房属整栋危房(D级)的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坚持以分散分户改造为主,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危房集中村庄的危房改造,积极编制村庄规划,统筹协调道路、供水、沼气、环保等设施建设,整体改善村庄人居环境。农村危房改造应因地制宜,分类实施。

1、原址重建。重建房屋原则上以农户原址自建为主要方式,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乡镇人民政府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

2、修缮加固。对房屋局部构件进行修缮或更换的方式进行改造。修缮加固由农户自行联系施工队伍,确有困难的农户,乡镇人民政府协调帮助联系施工队伍建设。

3、集中改造。对于生存条件恶劣、灾害频发、生态保护、水源地保护和压矿搬迁等重点区域的贫困村,可实行整村易地搬迁建设。整村改造村庄中,对改造前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且改造标准符合国家规定的,可按规定予以补助。

(二)改造要求。农村危房改造要充分考虑抗震等防灾设防要求,在满足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严格控制建筑面积和总造价。翻建新建或修缮加固住房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40至60平方米以内。要组织技术力量编制可分步建设的农房设计方案,并出台相关配套措施,引导农户先建40到60平方米的基本安全房,同时又便于农民富裕后扩建。地方政府要积极引导,严格控制标准,防止出现群众盲目攀比超标准建房的问题。

五、操作程序

(一)个人申请。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由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身份证、户籍、五保低保等证明材料。

(二)集体评议。村委会接到申请后,召开村民会议或经村民代表会议评议,初定危房改造对象,并予以公示。对符合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填写《省农村危房改造农户建(修)房申请表》(附件2),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对不符合救助条件或评议、公示有异议的,应及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三)入户审核。乡(镇)人民政府接到村委会的申报材料后,要及时进行审核,必要时,可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住房和家庭经济情况等进行调查核实。符合条件的,报县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所在的村委会,并说明原因。审核结果在乡(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四)县级审批。县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的材料后,进行实地复核。县危房改造督导组按照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的标准,到申请户实地进行房屋鉴定核查。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根据住房危旧程度,核定资助方式及标准。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所在乡镇,并说明原因。审批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张榜公布。

(五)签订协议。县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将确定的危房改造户反馈到乡镇后,要组织好乡镇(甲)、村(乙)、户(丙)三方签订危房改造协议(协议书四份,三方各一份,报县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一份),明确三方责任、改造后房屋结构面积、开工时间、竣工时间、补助资金、资金拨付方式等内容。

(六)组织实施。乡镇人民政府根据省、市、县下达的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和补助资金,结合实际组织实施。

(七)竣工验收。房屋竣工后,由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翻建新建、修缮加固住房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并向县级相关部门提交验收报告。改造住房经验收合格后,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与资助对象办理交接和入住手续,并在改造住房的显著位置设置“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程”标识。县住建、发改、财政部门对县验收报告进行复查,并向上级相关部门提交验收报告。市住建委、发改委、财政局等部门对改造实施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

六、项目要求

(一)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各乡镇要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要求,建立完善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要实行一户一档,批准一户、建档一户。农户纸质档案内容应包括:档案表、家庭成员有关身份证件、五保(低保、残疾)等证明复印件,农户申请、危房鉴定、危房改造前中后的照片、公示、审核审批、竣工验收、协议等有关材料。其中档案表必须按照信息系统公布的最新样表制作。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农户纸质档案表信息化录入制度,确保农户档案及时、全面、真实、完整、准确录入系统。危房改造农户档案录入情况及相关数据是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和依据,县农房办要加强对已录入农户档案信息的审核与抽验。改造后农户住房产权原则上归农户所有,并根据实际情况做好产权登记。完全由政府出资新建、免费提供给分散供养五保户居住的住房,其产权归村集体所有。

(二)强化质量安全管理。要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试行)》,积极探索抗震安全检查合格与补助资金拨付进度相挂钩的具体措施。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组织技术力量,开展危房改造施工现场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加强乡镇建设管理员和农村建筑工匠培训与管理,提高其农房建设抗震设防技术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编印和发放农房抗震设防手册或挂图,向广大农民宣传和普及抗震设防常识。开设危房改造咨询窗口,面向农民提供危房改造技术服务和工程纠纷调解服务。各乡镇要健全和加强乡镇建设管理机构,提高服务和管理农村危房改造的能力。农房设计要符合抗震要求,可以选用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推荐使用的通用图,也可使用有资格的个人或单位的设计方案,还可由承担任务的农村建筑工匠设计。农村危房改造必须由经培训合格的农村建筑工匠或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承担。承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的农村建筑工匠或单位要对质量安全负责,并按合同约定对所建房屋承担保修和返修责任。乡镇建设管理员要在农村危房改造的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等关键施工阶段,及时到现场逐户进行技术指导和检查,发现不符合抗震安全要求的当即告知建房户,并提出处理建议和做好现场记录。

(三)健全信息报告制度。县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乡镇的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完成情况一旬一调度,一月一通报,十一月下旬检查考核。各乡镇要严格执行工程进度旬报制度,于每月6日、16日、26日前将《年度农村危房改造试点任务旬进度表》报县农房办。县发改、财政部门要按照有关要求,及时汇总并上报有关农村危房改造计划落实、资金筹集、监督管理等情况。各乡镇要组织编印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信息,将建设成效、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等以简报、信息等形式,及时向县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

七、具体实施

各乡镇要认真编制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在综合考虑实际需求、管理能力、用工量、农户自筹资金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将改造任务细化分解到村(居),各乡镇于前将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任务分解情况,报县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八、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宣传发动阶段。主要任务是成立危房鉴定委员会、鉴定小组,进行调查摸底。研究政策,进行人员培训,制定工作方案,落实任务等。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主要任务是各乡镇将任务落实到农户,组建机构,培训人员,落实补助资金,核定农户资金补助方式和补助数额,组织拆旧建新和修缮加固等工作。

第三阶段:检查考核阶段。主要任务是检查验收,总结经验,做好中央、省、市检查验收工作准备。

九、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县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和协调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县发展改革、财政、民政、房产、扶贫、残联、国土资源、教育体育、交通运输、农业、卫生、审计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共同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建设部门要发挥好牵头作用,抓好农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的技术指导、情况调度、建房数量认定等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安排年度投资计划,积极争取中央、省级、市级投资补助;财政部门负责安排财政专项资金,积极争取中央、省、市财政补助,并做好专项资金的监管工作;民政部门负责做好农村低保户的认定工作;扶贫办负责做好贫困户的认定工作;残联负责做好贫困残疾人家庭的认定工作;房产部门负责会同建设、国土资源等部门做好农村危房改造的确权发证工作;审计部门负责对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和有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审查和监督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是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并明确村居责任,推动这项工作顺利开展。

第7篇:新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范文

一、指导思想

危房改造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中央及自治保民生、保增长、保稳定的任务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以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安全问题为目标,开展农村危房改造试点,推动农村基本住房安全保障制度建设,改善农村困难群众生活条件,构建和谐社会。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原则。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出发,结合新农村建设,科学合理编制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改造规划和年度计划。不搞强迫命令,不搞盲目攀比,防止加重农民负担;要因地制宜从地实际出发,采取货币补助,拆除重建或货币回购村内砖瓦房的方式进行安置,也可结合生态移民搬迁,对资金不够建房的五保户、低保户和贫困户给予补贴。

(二)坚持以人为本,突出重点,循序渐进,厉行节约的原则。帮助贫困危房户改造建设最基本的安全、经济、适用、节能、卫生的住房,防止大拆大建和形象工程。

(三)坚持农民自主、自愿、自筹,政府引导、扶持、服务的原则。落实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责任,争取各级财政补助和社会帮扶,通过规划协调整合资源,加强相关政策衔接。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规范程序,严格管理。

三、目标任务和进度安排

根据需改造危房数量和资金补助的实际,按照统一规划、试点先行、分年实施的要求,逐步完成维修、改建和新建工作。年—年三年完成234户危房改造任务,其中年底前完成75户,年完成80户,年完成79户。同时结合危房改造开展建筑节能示范,不断总结经验,完善制度,制定中长期规划,建立农村危房改造长效机制,逐步解决农村贫困户危房问题。

四、工作内容

(一)编制规划和计划。编制的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农村危房改造规划()和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计划。在制定改造规划时,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确定近三年的改造任务,并将改造任务细化分解到乡(镇)和行政村。在本规划期限之外的危房改造,要随着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逐步加以推进。

(二)筹集改造资金。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民自筹为主,中央和地方补助为辅,并通过银行信贷、部门扶持、社会捐助等多渠道筹集。地方各级财政要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纳入年度预算计划。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为农村危房改造提供捐赠和资助,同时要整合资源、统筹规划,将相关资金与农村危房改造有机衔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按照自治、市建委的要求,年,市将以新建、翻建40平米以下住宅为标准(每平米368元),各级政府对单位造价中的材料费用给予补助。原则上中央每户平均补助5000元(建筑节能示范户每户再增加2000元)。材料费的差额部分,自治、、旗县三级财政要按照4:3:3的比例分担(3888:2916:2916)。工费通过农民投工投劳互相解决。

确定改造试点。年选择部分村庄作为试点,年—年全面展开。

(三)申报和审批程序。严格按照«自治农村牧危房改造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由有改造意愿的危房户提出申请,村委会统一组织,由建设局按照«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对房屋进行鉴定,村委会评议后,确定名单和补贴额度并张榜公布,镇政府审核,危改办审批,报市危改办备案。

(四)确定补助对象。补助对象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和其他农村贫困户;危房是指依据«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属于整栋危房(D级)或局部危险(C级)的房屋以上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五)确定改造方式和建设标准。拟改造农村危房属整栋危房(D级)的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重建房屋原则上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镇政府、村委会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危房改造要以分散分户为主,对于五保户较多的村庄,可由村委会集中建设五保园,用于安置五保户,所建五保园作为集体财产,也可作为周转房,用于安置其他贫困户。

第8篇:新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范文

一、统一思想认识。

党和政府为广大农村住房困难群众办的一件大好事、大实事,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一项察民情、顺民意、暖民心的重要民生工程。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把这件惠及困难群众的好事办好、实事办实。今年我县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是300户,仅中央补助和地方配套资金将超过400万元,工程总投入达3000万元,需要资金多,惠民力度大。同时,由于今年的农村危房改造计划下达时间相对较晚,现在离年底只有4个多月,确实是时间紧、任务重、压力大,各乡镇、有关部门必须按照省、市的安排部署,克服畏难情绪,千方百计抓宣传,发动营造氛围,争分夺秒抓工作进度,全力以赴完成目标任务。

二、紧扣工作重点。

理清工作思路,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把握政策精神。突出工作重点,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县城及“城中村”工业园区规划建成区,一要确定改造范围。今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和补助资金重点向偏远农村倾斜。一律不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集镇规划区范围内的农村,原则上也不安排危房改造任务。城建部门要在民政部门和乡镇对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调查摸底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要求,对申请改造的危险房屋实地进行技术鉴定,确定危房等级。优先保证住房最危险、经济最困难的对象改造。

进度要求高,二要把握时间节点。此项工作政策性强。按照省里统一布置,全县所有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要在今年8月25日以前开工,12月15日以前完工,12月中旬,省、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我县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各乡镇要根据县里的农村危房改造方案和任务分配表,将危旧房改造任务分解落实到村组户,将责任落实到人,尽快启动改造工作。

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三要确保阳光公开。农村危房改造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操作过程中,一定要规范操作程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农户自愿申请的前提下,进行村民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审查结果进行“三榜公示”全过程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确保这项民生工程经得起群众检验、资金管理经得起审计检验、工程质量经得起时间检验。

三、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协调配合,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上下联动,合力推进,全面完成任务。

要切实做到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一要落实工作责任。乡镇是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宣传发动、协调、督导和落实。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作用,形成工作合力。要做到分散安置与集中安置相结合、危房改造与新农村建设、移民搬迁、减灾安居、灾后重建、增减挂等相结合,确保困难群众能搬得出,稳得住,逐步富。要坚持农户自建与集体帮建相合,对特别困难、没有能力自主建房的农户,乡镇要将其列为帮扶对象,由党员干部结对帮建、代建,实行交钥匙工程,切实解决困难群众安居工程。

继续落实好挂点督查制度。对挂点联系乡镇要加强督查,二要强化协调配合。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根据分工。主动服务,及时帮助解决困难。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牵头建立联席会议议事制度,定时组织财政、民政、扶贫等部门召开协调会,共同商量研究。特别是建设、民政和扶贫移民部门作为具体实施部门,要及时沟通信息,加强工作衔接,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顺利推进。

定期通报进展情况,三要加强督促检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各成员单位抓好调度、督促。适时召开现场调度会,及时发现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县里将定期检查通报乡(镇)工作进度,对进度靠前的要进行表扬,对进度滞后的要通报批评、跟踪问责。要树立“质量责任重于泰山”意识,把质量安全摆在重要位置,做到进度与质量相统一、与安全相统一,确保施工过程中和新建房屋不出质量安全问题。

第9篇:新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范文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各镇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规划和实施方案;充实专班,明确责任,严密组织,抓紧抓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积极协调发改、财政、民政、扶贫、农办等部门,共同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二、进一步严把补助对象审核关。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补助对象的审核、审批和公示制度,要把危改指标向居住在D级危房中的困难户倾斜,决不允许拿指标做人情,切实把有限的补助资金用于经济最困难、住房最危险的农户。

三、进一步严格控制D级危房的改造面积。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的通知要求,D级危房的改造面积要控制在40-60平方米以内,但从实地抽查和网上核查来看,去年我县有30%的D级危房改造后的面积超过70平方米。因此,各镇今年要从严控制D级危房的改造面积,凡是D级危房改造超过两层的,不予验收,不给予资金补助。

四、进一步严把危改质量关。各镇要建立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危房改造的工程质量。特别是D级危房改造必须有上下圈梁,防止改成新的危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组织技术力量,对危房改造施工现场开展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加强农村危房改造竣工质量安全检查,对检查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强化农村建筑工匠培训,为农村危房改造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保证。

危房改造完成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联合有关部门,组织镇政府和村委会逐户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内容包括改造任务完成情况、改造工程质量、改造档案建立与管理情况、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政策的落实情况等。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部门根据各镇上报的验收情况报告,按一定比例抽查。

五、进一步规范档案信息管理。网上信息录入要及时准确,今年将采取实地检查与网上查询相结合,凡有不符合危改政策要求的,特别是D级危房改造面积、建筑总投资等重要数据不符合要求随意录入的,下年度将按1:2的比例裁减危改指标。每月25日之前,各镇要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信息和进度情况报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