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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公司财务制度精选(九篇)

担保公司财务制度

第1篇:担保公司财务制度范文

关键词:担保公司;财务风险;防范

我国近几年为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给予了大力的政策支持,而担保行业作为一种政策性行业,担保公司便得到了快速发展。尤其是担保公司作为中小企业与银行之间的桥梁,其担保业务已经成为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的首选,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企业的融资困难问题。但是就目前看来,许多担保公司的发展都要遇到了阻碍,中小企业作为担保公司的主要客户群体,其外部市场环境一旦出现波动就会对其产生很大的影响。中小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面临的问题都将成为担保公司不可避免的风险,因此担保公司经营的就是风险。尤其是当前经济环境不景气、金融市场不稳定的环境下,担保公司必须能识别并防范其风险。同时,财务风险是担保公司的命门,它对担保公司的存亡至关重要。因此,能够有效地防范各种财务风险,担保公司才能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一、担保公司的财务风险

(一)财务风险的概述

财务风险是指经营主体在日常经营过程中进行财务活动,会受到不同的因素影响,导致企业最终的经营成果与预期目标产生差异,甚至导致严重不可挽回的后果。由于市场环境一直处于变化中并且是不可控的,担保公司就一定会承担相应的风险。对于担保公司来说,由于各种财务风险的成因不同,可将担保公司的财务风险按照成因划分,分为外生的财务风险和内生的财务风险。

(二)担保公司财务风险的特点

担保公司的财务风险是指担保公司在为客户提供担保服务的过程中,由于一些无法预料并难以控制的因素,导致担保公司需要承担很大的具有不确定性的风险。因此,相对于其他企业的财务风险,其由于行业特征,其面临的财务风险还具有以下特点:

1、担保公司财务风险具有代偿的性质

担保公司提供的服务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导致担保公司面临的财务风险丰富多样并且难以控制。因此对于担保公司,其每提供一次担保服务都会形成或有负债,并且都具有成为现时负债的可能性,同时我国《担保法》有明文规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因此,担保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过程中最直接面对的风险就是代偿风险。

2、担保公司财务风险最主要的是信用风险

担保公司的担保业务本身是一种转移风险的业务,它替受保企业的信用作保证。信用风险又称违约风险,是指对方由于一些原因,无法按约定履行其义务。即受保公司不能按契约还本付息的可能性。担保公司面临的风险中最主要的就是信用风险,是受保人运用借到的资金的过程中的风险,由受保人的偿债能力和偿债意愿决定。

二、担保公司财务风险的来源

(一)来自外部环境的财务风险

担保公司经营过程中的外部环境主要由经营环境、受保企业、政府政策组成。受保企业里带来的风险是在提供担保业务的过程中,其受保企业一旦由于一些原因无法还款偿债或恶意不偿还借款,担保公司就要代偿。因此,此类财务风险主要是由于担保公司对财务风险不敏感,识别财务风险能力较弱,对受保公司的调查不够彻底,材料审核不过关,抵押物评估不准确等原因造成的。为了尽量减少这种风险带来的伤害,就需要担保公司具有较好的财务风险识别能力,并且在前期调查过程中更加专业和严谨。

经营环境为担保公司带来的财务风险是指受保企业和金融机构都不存在还款和放款问题的情况下,担保公司的外部经营环境产生变化给其带来了一定风险。比如国家的各种经济政策,或宏观经济周期都可能会对担保公司产生很大的影响。而这种风险相对于其他风险来说,更加难以预测并且无法控制。担保企业只能尽力提前做出预警并采取相应对策。

(二)内部因素造成的财务风险

担保公司由于内部因素造成的财务风险主要是其内部管理问题引起的。有些担保公司为拓展业务,加大自身规模,对资金没有进行很好地运用,导致资金链断裂,会出现很严重的财务问题,将面临巨大的财务风险。除了资本金不足、缺少备用金制度等内部管理因素,其缘由同时也可分为有意识行为和无意识行为两种类型。比如,管理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和操作失误等行为都属于无意识行为造成的风险,而等行为属于有意识行为造成的风险。因此,担保公司应通过完善自身制度、提升职员素质等方面加强对内部风险的防范。

三、担保公司财务风险的防范措施

(一)防范担保公司外部财务风险的措施

作为担保公司,最主要的就是减少受保公司对自身的不利影响,减少其对自身的财务风险传递。首先,一定要重视对受保公司的前期调查,除了要对受保公司的财务状况和信用状况进行彻底的调查,还要对其进行全面系统的评价,在作出财务风险评价分析后根据自身情况作出决策。其次,担保公司还应加强对受保公司的保后监管,在决定提供担保服务后,担保公司需对受保公司进行档案管理,应随时对受保公司的资金流进行跟踪,对其进行动态监管,与受保公司保持密切的联系,定期或不定期造访受保公司,从而达到其的有效跟踪监视,及时对各种异常情况做出预警,防范可能产生的财务风险。

担保公司应提高财务风险的识别能力。首先担保公司要认清担保公司自身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和代偿能力,对自身的财务指标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在自身可控风险的范围内开展或拓展业务。面对已有的财务风险,应采取一些分散担保项目和合理制定担保期限等方式进行财务风险的分散,也可通过再担保、建立风险共担机制等方式进行财务风险的转移。采取这些方法可以提高担保公司对财务风险的识别和控制能力,减少可能造成的损失。

(二)防范担保公司内部财务风险的措施

担保公司的内部财务风险主要是由于内部控制上出现漏洞导致了内部财务风险的产生。因此,担保公司应按照相关部门或系统关于担保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和建议,制定一套符合自身行业环境、严谨科学的内部控制制度。

首先岗位分工方面,担保公司内部各部门应明确自身及其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和权限,遵循不相容岗位分离原则,保证岗位之间的相互制约,起到较好的监督作用。杜绝由一人或者一个部门接手全部担保业务的情形,并且要单独设置风险控制部门,风险控制部门要负责对业务部门进行的工作进行审查并作出风险评价,及时作出反馈。

其次在授权审批这一环节上,要明确授权审批整个流程和职责分工,一切都要严格按照流程进行,不得越权审批,一旦出现意外情况直接责任落实到个人或部门上。并且,对于越权审批的行为,经办人有权拒绝处理业务,并要及时汇报情况。同时担保企业除了制定授权审批的要求流程等内部控制制度外,还要及时针对出现的问题进行调整,确保全面控制对这一环节带来的风险。

担保公司应构建财务风险预警指标体系,能够及时了解自身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情况,具有一定的敏感度。财务风险预警指标可以是风险量化,将更加直观动态得的风险信息呈现给决策者。若这些指标信息超出了安全范围,决策者就会采取一定的措施来防范财务风险。

第2篇:担保公司财务制度范文

1.公司属性不明确

担保公司作为一种商业机构,在建立之初,就是以自身利益为出发点的。因此,从本质上而言,担保公司是商业性质的金融机构。此外,政府为增加中小型企业融资的便利性,在政策上逐步对担保公司放宽,赋予了担保公司一定的政府职能,以实现资源的合理分配。由此看来,担保公司就同时具有了商业属性和政府属性,如果这两种属性不能协调发展,担保公司就会陷入严重的财务纠纷。若担保公司如果忽视自身的政府属性,大幅度提高收费,就会导致一些弱小公司生存空间更加狭窄,造成恶性循环;若担保公司过分注重政府属性而忽视商业属性,就会使自身陷入财务风险,从而影响担保公司的发展。

2.资金管理落不到实处

银行对企业的担保的机制给担保公司带来了一定的风险,严重阻碍了担保公司的发展。这主要是因为银行在担保的过程中,不需要承担任何风险,却能获得最大利润。鉴于这种不合理的分配机制,政府对担保公司颁布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以确保担保公司的资金落到实处,促进担保公司的发展。但是,一些担保公司对部分资金处理不到位,导致担保资金周转紧张。如政府颁布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和“担保赔偿准备金”是专款专用的,但很多担保公司只对其做了财务处理,资金却没落到实处,导致账目和资金的实际运用情况不对应,资金规划不到位,若出现问题,很容易引发资金周转困难,导致财务风险。

3.保后管理无据可依

在担保管理的过程中,要对保前评估的原价值进行会计处理,将反担保物纳入公司的财务体系,然后按一定的比例进行分配,以便掌握了担保物和抵押项之间的差异,掌握风险状况,及时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但是,保后管理在运行和发展的过程中,容易出现两种极端,导致担保公司财务风险加重:一是抵押物贬值带来的不良后果;二是对于已经完结的抵押物,保后人员没有及时解冻,严重阻碍扩产计划。

二、担保公司财务风险控制策略

1.培养和强化财务风险意识

首先,担保机构尤其是财务人员要居安思危,提高自己对风险的防范意识。因此,财务人员要严格遵守担保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政府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在财务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中严格执行,避免出现不必要的危机。其次,财务管理人员除具备专业知识外,还应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培养自身敏锐的职业嗅觉,提高风险分析能力和预测潜在风险的能力,逐步强化自身的责任性和敬业精神。最后,担保公司各个部门在展开财务工作时要相互配合。在日常的工作中,相关工作人员,要正确把握工作细节,做好工作记录,将风险意识贯穿到财务工作的整个环节。

2.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机制

首先,健全担保公司的内部控制机制,严格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和管理体制开展工作,在保证各个部门之间相互合作的基础上,允许他们有一定的独立性。同时,健全责任到人的制度,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从而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其次,加强担保公司的财务风险预警机制。一方面,要对公司现有的风险进行及时总结,求得最佳解决策略;另一方面,要对潜在风险进行合理预测,最大程度上减少损失。最后,国家及政府要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对担保公司的各种行为进行规范,促进担保公司快速发展。

3.对担保客户信用风险进行评级

担保公司属于中介公司,费用主要来源于对企业进行担保的担保费,这种单一的资金来源,很容易加大担保公司的财务风险。当企业在无力偿还借款时,实力较弱的担保公司可能会面临倒闭的风险,因此,对担保客户信用风险进行评级是很有必要的。担保公司在对企业进行担保之前,要从多方面获取企业的信息,对被担保的企业和被担保项目进行保前信用评级,对信誉差的企业,担保公司要权衡利弊后再考虑是否要担保,对于有重大信誉问题的企业,担保公司可以选择直接避开,以防自身发展陷入困境。

三、结语

第3篇:担保公司财务制度范文

【关键词】 子公司; 误区; 手段; 财务管理

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逐步建立,传统的国有企业管理模式和财务管理方式已不适应客观环境的要求,母公司要想对子公司进行有效管理,就要加强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强化统一的财务管理体制,充分发挥财务资源的整体优势,有效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资本的保值增值。

一、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避免“两个误区”

误区之一:只关注财务目标控制,不重视财务过程控制。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主要是通过考核各种财务指标来实现的,通俗的表示是“我不知道你是怎么干的,我只关心目标实现了没有”,这种只重视财务目标,不重视财务过程的控制会牺牲公司系统内部的规模效益,浪费企业资源,提高交易成本,降低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因此,不仅要重视财务目标的实现,还要重视对财务过程的控制,通俗的表示是“我既关心你的目标实现与否,还想知道你是怎么做的”。通过对子公司财务过程的控制,有利于督导重要财务工作的落实,及时发现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高财务工作质量,进而推动子公司财务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误区之二:只关注制度建设,不重视制度执行。

制度是规范,是依据,也是做好各项财务工作的保障,母公司通过制定一系列的财务规章制度,要求子公司严格执行,以实现对子公司财务活动的控制。制度控制的优点是保证子公司的内部财务运行有章可循,从事前入手加以控制,从根源上防止子公司财务活动失控。缺点在于此方法的有效性受子公司执行财务制度力度大小的影响,一旦子公司有意隐瞒或不贯彻执行,各种制度就成为一纸空文。因此,母公司一方面要加强对子公司的制度建设,对于一些容易造成损失和资产流失的重要方面做出明确规定,如对外投资的审批、向外单位担保的限制、购置大额资产的报批等;另一方面,母公司要经常检查子公司对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确保此方法的有效性。

二、采取多种手段,加强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

(一)转变财务管理理念,提高子公司财务人员的素质

长期以来,子公司每月月底把财务报表和财务快报向母公司一报,年底再参加一下母公司召开的年度财务决算会,做好年度财务报表,这一年的财务工作就算是完成了。这种财务管理还停留在传统的会计核算管理,对财务工作只满足于记账、算账和报账的要求,没有充分发挥财务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参谋作用”。因此,对子公司的管理,首先要使其转变财务管理理念,即由核算型会计向管理型会计转变,一方面加强对子公司财务人员的培训,不断向其灌输母公司的先进财务管理理念,督促他们加强对财务课题的研究;另一方面应在子公司财务部门设立预算、稽核、评价等工作岗位,让财务人员认识到财务管理的丰富内容,逐步转变管理理念,充分发挥出财务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二)完善业绩考核体系,实现对子公司财务的目标控制

母公司应建立一套以财务指标为主的业绩评价体系,该体系主要包括企业的资产管理效率指标、偿债能力指标、盈利能力指标等。针对各公司的不同情况,还可以增加一些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的辅助指标,同时还要选择这些指标的标准值作为衡量的依据。通过与标准值的比较,母公司能比较客观地掌握子公司经营活动的业绩和不足,对子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及未来收益有一种比较客观的评价。母公司还可以根据外部环境的变化及时调整财务指标的种类和标准值,以求业绩评价体系客观、标准。此方法的优点是衡量依据标准化,有利于财务控制制度化,不但能反映子公司的财务状况,还能促进子公司完成母公司下达的任务,实现公司的整体目标。其缺点在于建立一套客观的业绩评价系统并不容易,需要母公司不断完善考核办法和具体的操作程度。对于一些非子公司所能控制的突发事件造成的财务指标的非正常变化缺乏灵活性;容易诱使子公司的经营者和财务人员为实现某些财务指标而弄虚作假。

(三)实行预算管理,实现对子公司财务的全面控制

预算是财务控制中目标管理的有效手段。预算的制定要以财务管理的目标为前提,根据企业的发展计划来规划生产经营活动,并通过计划的形式,具体系统地反映出企业为达到经营目标所拥有的经济资源的配置情况。预算的编制就是将企业经营目标的主要指标分解、落实到每一个责任单位,并作为对各责任单位经营管理业绩进行考核评价的依据。母公司可根据子公司的组织结构、经营规范以及公司成本控制的特性进行预算控制:

1.预算的编制采用从下到上,再由上而下的方法,这样既考虑了子公司的意见,照顾了子公司的利益,又有利于母公司审视子公司的经营活动。

2.预算的整体性及全面性使子公司在实施的过程中需要相互配合和协调,提高管理效率,减少摩擦,增强凝聚力。

3.预算要以母公司的发展规划为依据,以保证母公司目标计划的实现。预算给每个子公司以明确的经营管理目标和各自的责权关系,便于子公司进行自我控制、评价、调整。

 

4.通过建立预算信息系统,将各子公司的资金流转和预算执行情况都集中在计算机网络上,母公司可以调用数据、查询子公司的财务状况,全面控制各子公司的经营情况,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减少子公司的经营风险。

(四)明确重点环节,实现对子公司财务的重点控制

1.加强资产管理。母公司享有对子公司财产的所有权,并行使其所有者权利。母公司是子公司财产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负有对子公司资产管理的责任。子公司享有资产的支配权和经营自主权,并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1)母公司要加强对子公司资产管理。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企业及子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切实有效的资产管理办法,切实保证资产的完整与安全,促使子公司提高经济效益,保证企业资产保值增值。(2)母公司要加强对子公司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存货等资产管理,督促子公司合理、有效地使用各项资产,做到节约使用,提高资产综合使用效果,杜绝资产闲置和浪费。

2.加强资金管理。资金使用的合理与否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若对子公司使用的资金没有一套有效的控制制度,势必会引起财务会计活动的混乱,给企业带来极大的风险,很有可能造成无法挽回的经济损失。因此,母公司一定要注重对子公司资金的管理与控制。

(1)母公司对各单位资金必须实行集中管理、统筹安排,在保证各单位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统一调度各单位资金存量进行集中运作,发挥资金使用效率,并对各单位资金流动实施监控。

(2)各单位应建立健全以现金流量控制为核心的内部资金管理制度,按照生产经营、资本性支出、对外投资等,分类按月编制资金运营预算。

各单位必须建立资金分析报告制度,定期(季度、年度)分析本单位现金流量,严格限制无预算资金支出。

3.加强对外投资管理。加强对外投资管理,对于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防范财务风险有重要意义。

(1)母公司要切实加强对外投资的管理,建立健全对外投资的立项、审批、控制、检查和监督制度,规范投资行为。(2)母公司要加强对已立项投资项目的管理。对投入资金或投资占控股地位的投资项目,母公司必须派一些懂业务、懂管理、懂财会的人员参与项目管理,并建立健全投资项目的跟踪管理制度,严防只投资不管理的现象发生。

4.加强对外担保管理。加强对外担保管理,规范子公司的担保行为,对于防范财务风险有重要作用。

(1)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必须报母公司核准。(2)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必须落实反担保。反担保的方式主要包括保证、抵押、质押反担保。(3)子公司应指定专人具体负责跟踪、监控担保合同的履行情况,特别是担保借款的使用方向、被担保人的经营状况和偿债能力等,及时向母公司通报情况,直到担保责任解除。

(五)利用稽核、外审等手段,加强对子公司财务的监督管理

1.加强对子公司的财务稽核。一方面,母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进行日常稽核或专项稽核;另一方面,督促子公司设立内部稽核岗位,定期进行自查并向母公司报告财务自查情况。

2.不定期对子公司进行外部审计。母公司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子公司会计报表进行审计,审计费用由母公司承担;子公司如有需要,也可自行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但所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获得母公司的同意,且审计费用由子公司承担,审计报告须全文报送母公司。

【主要参考文献】

[1] 张志安.传媒巨头的企业文化和财务管理[j].新闻记者,2003,(5).

[2]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加强母公司对子公司财务管理的规定》的通知.1995年5月25日[1995]外经贸计财发第311号.

第4篇:担保公司财务制度范文

【关键词】担保机构;财务风险管理

随着金融体系越来越完善,各种各样的金融机构如雨后春笋,纷纷涌现。在这些不断涌现的新机构中,担保公司成为了一个特例,从客观上来说,融资担保公司这个行业还很年轻,相比较有上百年历史的银行业、证券业,担保行业在国内不过不到20年的历史。

市场经济条件下,规模化的商业银行是不支持中小企业的,主要原因还是是因为同样规模的贷款,面对大企业和中小企业,运营成本和监管风险是不一样的。国家大力扶持中小企业的各项政策,给融资担保公司的成长带来了机遇,加上国家对社会信用体系的大力提倡,这些都有助于融资担保公司的发展,当前国家也开始出台政策开始规范担保行业,最密切相关的当属《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总得来说融资担保公司正在高速发展,不过新的一轮行业洗牌已经开始,在国家的金融体制越来越健全的情况下,担保公司,也要面临新的发展局面了。

造成这一局面的原因主要有三方面:一是前几年行业超常规发展后的自然淘汰。二是经济下行,小微企业贷款意愿大幅度下降,银行也变相提高了担保门槛。三是行业的体制性原因。前两者是超出了担保公司本身可控范围的因素,在此主要讨论第三点原因。

从制度层面看,担保行业的监管处于“半真空”状态。监管部门对担保公司仅有常规审核,缺乏对业务开展状况的具体监管。经过洗牌之后存活的担保公司无论是公司的经营制度、风险防控还是对政策的解读方面都将是经得起市场考验的。

为保障融资担保行业的进一步长远健康发展,对担保公司全过程财务风险管理建议如下:

一是建立和完善与企业战略目标的财务风险管理策略目标。财务风险管理是指经营主体对其理财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风险进行识别、度量和分析评价,并适时采取及时有效的方法进行防范和控制,以经济合理可行的方法进行处理,以保障理财活动安全正常开展,保证其经济利益免受损失的管理过程。在财务风险管理计划的实施过程中,应该根据财务风险状态的变化,及时调整财务风险管理方案,对偏离财务风险管理目标的行为进行修正。建立并不断完善财务管理系统,以适应不断变化的财务管理环境,即应制定财务管理战略。面对不断变化的财务管理环境,企业应设置高效的财务管理机构,配备高素质的财务管理人员,健全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强化财务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使企业财务管理系统有效运行,提高财务管理系统对环境变化的适应能力。财务风险管理的目标是降低财务风险,减少风险损失。因此,在财务风险管理决策时要处理好成本和效率的关系,应该从最经济合理的角度来处置风险,制定财务风险管理策略。

二是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供全过程和全方位的财务风险管理体系。风险的动态性决定了财务风险管理是一个动态的过程。由于企业内外环境不断变化,因此,政府在担保行业中的职能转换首先是思维模式的转换。政府是公权力机构,代表的是普遍的公共利益,其行政活动的目的是为了最大限度地为人民服务。担保行业的部分性质属于公共事业,为政府的公共政策服务。政府以什么样的思想理论逻辑作为行为的指导依据,直接决定着政府公共利益的价值目标能否得到切实和有效地实现。政府应实现从管理命令思维向服务义务思维的转换,加大对担保业的财政支持力度,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和服务体系,切实推进担保机构自身建设,促进担保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第5篇:担保公司财务制度范文

关键词:民营上市公司 关联担保 财务困境

民营企业作为我国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主力军,其健康发展越来越受到各级政府的重视,特别是如何促使民营上市公司加强公司治理、做大做强,已成为政府、金融和证券监管部门关注的焦点之一。随着我国证券市场规模日益扩大,市场结构呈现多样化态势,随之而来的民营上市公司“借壳上市”、控股股东通过一系列的关联交易来转移利润、资金侵占、虚假出资等“证券丑闻”时有发生。这些行为导致部分民营上市公司因关联交易而被ST或PT处理,如三株药业、巨人集团和东星航空等民营企业都曾是昙花一现,即便是在香港上市的欧亚农业也是问题迭出。本文基于民营上市公司关联交易中占主要类型的融资担保行为为研究对象,研究其与企业财务困境之间的关系,并就完善相关证券法规、强化金融机构和证券管理部门对民营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监管提出政策建议,以减少或避免非公允关联交易的发生,创建并净化金融和证券市场生态。

一、文献综述

自Beaver(1966)、Altman(1968)、Ohlson(1980)等国外学者开展财务困境或破产研究以来,日益引起了部分学者的重视。国内学者张玲(2000)、吕长江(2004)等相继也开展了企业财务困境方面的研究,积累了一定的研究成果。但由于财务困境问题的复杂性,不同的学者对财务困境的定义有所不同。本文采用的是程继爽(2005)关于财务困境的定义:企业由于经营管理不善及内外部各种因素影响,造成的严重亏损、现金流量不足、无力偿还及破产、倒闭、清算等困难境况。其最主要特征是净现金流量严重不足,具体表现为不能支付优先股股利、不能支付到期债务、银行超支,各种财务比率恶化等。国外对公司财务困境研究始于Ficzpartrick(1932)的单变量的破产预测问题。Beaver(1966) 年提出了单变量判别模型,考察了29个财务比率在企业陷入财务困境前1-5年的预测能力,发现(营运资金流/总负债)在破产前一年的预测正确率可以达到87%。Altman(1968)首次利用多元判别分析法对财务困境预测进行研究。Ohlson(1980)率先在财务困境预测中引入非财务变量,研究发现公司规模、资本结构、公司业绩和资产变现能力对公司破产概率有显著影响。邓晓岚(2006)运用Logistic回归分别检验股权结构、公司治理、市场信息等10个非财务变量对财务困境的解释力。郑育书,刘沂佩(2008)以台湾上市公司的负债比率、流动比率、存货周转率、总资产周转率、营业利润率和现金流量比率等6个财务比率进行判别分析,由Logistic和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发现负债比率和营业利益率是两个最早期用于判别财务困境的领先指标。若仅以这两个指标预测公司的状况,则在发生财务危机的前一季,其准确率可以高达90%。国内外学者对财务困境预测的方法研究较多,但对引发财务困境的原因分析较少,特别是对引发民营上市公司财务困境的原因分析鲜见。关于我国上市公司关联担保对财务困境影响研究,王克敏,罗艳梅(2003)采用Logistic回归分析方法,证明了上市公司关联方担保指标对财务困境的影响大于非关联方担保指标对财务困境的影响,对外担保与财务困境呈正相关性。杨亦民、刘星(2003)研究了2000年到2002年我国上市公司对外担保、债务融资与公司绩效的关系,研究结果表明,有对外担保的公司和无对外担保公司债务融资与公司绩效存在显著性差异。国内学者主要是从制度、法律方面阐述对外担保存在的风险问题(彭强、周海鸥,2004等),较少考察其对公司财务困境的直接作用,且其数据大多是基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数据,较少以民营上市公司关联担保数据为研究对象。

二、关联担保与财务困境的界定及其关系的研究假设

(一)关联担保内涵 关联交易(Connected Transaetion或Affiliated Transaetion),又称“关联方交易”或“关联人士交易”,是指在关联方之间发生资源和义务的转移,而不论是否收取价款(《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2006)。而担保(Assurance)作为上市公司的一种经营行为,是正常的经济现象。我国上市公司的担保行为往往发生在有关联的企业或有潜在关联的企业之间,而关联担保就是特指发生于有关联的或间接关联企业之间的担保,主要有《公司法》、《证券法》、《担保法》等法律对企业担保行为进行规范。我国关联交易已经普遍存在,甚至有愈演愈烈的趋势。据统计,在披露关联交易的上市公司中,截止2008年共有1626家上市公司,其中涉及关联交易的企业有1568家,且近年来关联交易结构也在逐渐隐性化。(表1)为我国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类型分布表,表中数据为2004―2008年我国上市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次数及其所占关联交易总次数的比例。由(表1),关联担保、抵押交易所占比例在逐年上升,商品交易的所占比例在逐年下降,2005年、2006年的担保、抵押关联交易次数都达5000次以上,到2008年已经上升到了近9290次,占总关联交易次数的27.39%。

( 二 )研究假设 ChanKanatas(1985)认为在理性状态和同等规模的企业中,只有品质良好的企业为了传递财务信号会对外提供担保,但是在我国民营上市公司治理结构还存在缺陷、相关担保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民营企业融资渠道狭窄、关联信息披露不充分等情况下,关联担保成为了大股东管理者等合谋侵占小股东权益所“青睐”的一种手段。王克敏(2004)的研究表明ST上市公司对外担保余额较大。这揭示了对外担保过重可能是导致上市公司陷入财务困境的重要影响因素之一,且对外担保与财务困境的作用方向应是同向的,因而提出假设1和假设2。

假设1:有、无关联担保的民营上市公司其财务困境判断变量存在显著差异,且关联担保会增大财务风险

假设2:关联担保与财务困境呈显著的正相关关系

三、研究设计

(一)样本选取本文收集了2007至2009年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的A股民营企业,并根据不同行业、存在关联担保、至少连续交易三年以上的原则,选取了有关联担保的35家(数据较全)民营上市公司,见附(表1)。全部数据均取自国泰安数据库(CSMAR)――中国民营上市公司数据库和中国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研究数据库,统计分析软件采用Eviews 5.0。

( 二 )变量选取 本文选用的指标包括因变量(财务困境状况)、自变量(关联担保率)和财务困境判断变量,考察民营上市公司关联担保与财务困境之间的关系。对于因变量,则以2009年为时间截止点,若某公司该年是财务困境状态则取值1,否则取值0。对于自变量,本文给出关联担保率指标,即民营上市公司年末关联担保余额除以总资产。该指标反映了民营上市公司关联担保的相对程度,以便于不同民营上市公司之间的比较。对于财务困境判断变量,选取的是国内外学者们在以往财务困境实证研究中已证明有显著意义的五类财务指标:企业投资与收益能力、盈利能力、短期偿债能力、长期偿债能力和经营能力。对于第一类指标,选用每股净资产,该指标反映了民营上市公司的净资产价值,每股净资产值越大,表明公司创造利润的能力和抵御外来因素影响的能力越强;对于第二类指标,选用净利润率,该比率反映了企业的盈利能力;对于第三类指标,选用流动比率,尽管速动比率和流动比率均能反映企业偿债能力,但流动比率更能全面地反映短期偿债能力;对于第四类指标,选用资产负债率,该比率反映企业的长期偿债能力是早期学者用于判别财务困境的有效指标,其准确率较高;对于第五类指标,选用的总资产周转率而非应收账款周转率,因为应收账款周转率不及总资产周转率反映全面1。此5个比率的取值是按每家民营上市公司2007至2009连续三年数据计算其平均值而得,以反映前三年平均关联担保率和财务困境判断变量对最终财务困境状态的影响见(表2)。

四、实证结果分析

( 一 )均衡T检验对于假设1,将此有关联担保的35家民营上市公司样本为组1,再选取26家无关联担保的民营上市公司为组2,见附(表2)。两组的5个财务困境判断变量均值T检验结果,见(表3)。由(表3),在5%的显著水平下,2007-2009年有关联担保的民营上市公司(组1)财务困境判断变量:每股净资产均值M2、净利润率均值M3(2007年除外)、流动比率均值M5、总资产周转率均值M6均低于无关联担保的民营上市公司组2,说明有关联但保的(组1)较无关联担保的(组2)的公司投资与收益能力、盈利能力、短期偿债能力、经营能力均较差。此外,组1的资产负债率M4高于组2,说明有关联担保的较无联担保的民营上市公司有较差的长期偿债能力。总之,有关联担保与无关联担保的民营上市公司之间财务状况存在显著差异,前者发生财务困境的可能性要大于后者,假设1得证。另外,这一结果也揭示了关联担保并不能传递良好的财务信号,传递的却是负面财务信号。

( 二 )多元回归分析根据选定的7个变量,基于35家(组1)民营上市公司2007年至2009年三年的样本数据,采用加权最小二乘法(WLS),以1/RESID为权数进行WLS估计,得到多元回归模型1:

F=1.0985+0.0061M1-0.1828M2+4.25E-06M3-0.0002M4-0.0727M5-0.697M6

(0.0000)(0.0074)(0.0000)(0.0000) (0.0005) (0.0000)(0.0000)

R2=0.9981 R=0.9977F=2497.13D.W=0.28

由模型1, 值较大,模型拟合很好,且每个变量都通过了显著性水平5%下的T检验。模型1中关联担保率M1的系数为正值,即关联担保与财务困境呈显著的正相关关系,说明民营上市公司的关联担保额占总资产的比重越大,发生财务困境的可能性就越大,因此证明了假设2。此外,由模型1,我们发现净利润率M3的系数非常小,即净利润率在模型2中的作用较小,对财务困境F值的影响不大。本文认为,这可能与样本的选取有关,35家公司有多达25家呈财务困境状况,而财务困境公司的净利润率一般小于或等于0,导致该指标对财务困境的区别程度不高。但在此25家财务困境公司中,存在关联但保行为的有16家,占财务困境公司总数的64%。这部分解释了有关联担保的民营上市公司发生财务困境的可能性更大,为假设1提供了进一步的佐证。

五、结论与建议

( 一 )结论本文研究与王克敏、罗艳梅(2003)的研究结论类似,也得出有关联担保和无关联担保的民营上市公司之间的财务困境存在显著差异,进而指出关联担保与财务困境呈显著的正相关关系,即民营上市公司发生关联担保次数越多,金额越大,则其发生财务困境的可能性越高。与ChanKanatas(1985)研究相反,在我国品质较差的民营上市公司却更多地有对外提供关联担保的行为,传递的并非公司价值或实力的良好财务信号。当前,即便是推出了创业板、中小板市场,但上市资源仍然还较为稀缺,且对关联交易的监管有待深化的背景下,民营上市公司还是“青睐”拿着上市公司这块“金字招牌”,采用较为隐蔽的关联担保为其子孙公司融资。此外,民营上市公司关联担保与其财务困境呈正相关关系,说明金融机构和上市公司监管部门对民营上市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要加强关联关系的甄别,并联合金融机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尽可能地追踪其对外担保的“关联”路径。

( 二 )建议对于金融和证券市场监管者,证券市场管理机构要建立高效透明的披露制度,对违反规定者严肃处理。证监会规定“上市公司不得为控股股东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对外担保应当取得董事会全体成员2/3以上签署同意,或者经股东大会批准;不得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债务担保……”。上市公司管理者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对违规者严肃处理,以确保上市公司有良好的融资生态环境。对于公司监管者,独立董事会作为企业重要的监管机构,要充分发挥监管作用。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应当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独立董事还应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上市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对于公司内部管理者,首先,应完善关联担保信息披露分类监管制度。为了既能节约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成本,又能对关联交易实施重点监管,可根据关联担保的风险和金额大小,将关联担保进行分类统计,金额较小的关联担保可以简单披露,金额较大的关联担保或者关联方较为敏感时,则需要及时详细公告;对于重大的关联担保,在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后更要及时公告。其次,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防范实际控制人利用上市公司资源谋取私利,获取关联方利益的风险。

参考文献:

[1]李秉成、扬七中、刘芬芳:《上市公司财务困境比率征兆研究》,《财会通讯》2004年第2期。

[2]郎澄:《民营上市公司“一股独大”现象及影响分析》,《经济研究》2008年第2期。

[3]卢贤义:《我国上市公司财务困境预测的实证研究》,厦门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4]李婉丽、郭天文:《控股股东“掏空”行为影响因素的实证研究》,《财政与金融》2007年第5期。

[5]杨惠贤、童友丽:《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影响因素的实证研究》,《中国管理信息化》2009年第5期。

[6]王晓东:《关于民营企业财务管理的几点思考》,《工业技术经济》2005年第1期。

第6篇:担保公司财务制度范文

一、两类担保行为:区别适用破产撤销权制度为既存债务事后提供担保破产案件受理后,债权人的无财产担保债权只能作为普通破产债权受偿,如债务人在临界期内为其提供财产担保,将使该债权人在破产程序中对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得到个别优惠性清偿,这无疑损害了其他普通债权人的利益,故应予撤销。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并列规定了事后担保与无偿转让行为,将这两类行为视为同一性质。从表面上看,对无担保的债务提供担保,债权人未增加任何对价,性质上构成了对债权人的无偿转让。但在典型的无偿转让财产如赠与行为中,相对人并未支付任何对价,而债务人的财产因该转让行为发生了减损。而在事后担保中,担保权的设定本身并未造成债务人财产的实际减损,若担保权实现时债务人资信良好,担保权的实现只是在担保权与主债权之间进行了替换,担保债权人在获得担保物变现所得的同时,相应数额的债权也因此消灭,此种情况下事后担保并未对其他债权人造成任何损害。{1}对于陷入困境的债务人来说,其处分财产后便不具有足够资产清偿全体债权人的债权,即通常所说的资不抵债,那么其个别清偿行为就构成了正当的撤销事由。所以说,事后担保可撤销的依据并不在于该行为的无偿性,而在于清偿的偏颇性。在债务人申请破产前,外部第三人一般无从了解债务人真实的财务状况,很难对其清偿行为的不当性做出正确判断,所以法律规定了破产案件受理前的一段期间为临界期,以这一形式要件代替对清偿行为不当性的实质判断,推定认为债务人在此期间内进行的清偿行为有害债权,可以撤销。

债务人为在临界期内产生的新债务提供担保,是否属于可撤销行为,破产法并没有规定。对此有观点认为,该类担保行为不应被撤销,因其不是对原无财产担保的债权提供担保,不具有改善某一债权人原有清偿地位的不公平性质,而且抵押等担保合同的签订是具有主合同对价利益的。{2}笔者认为这种观点过于绝对,如果债务人通过恶意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向其他人转移财产、逃避债务,就不仅是可撤销行为,还是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无效行为,要受到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两年的追诉时效的限制。至于为具有正当性的新债务提供的担保是否可撤销,要视具体情形而定。一般认为,债务人为了维持企业经营或者为了支付职工工资而进行的借款,是企业获得必要的资金、确保正常运营必不可少的条件,对该类借款提供的担保没有欺诈一般债权人的意思,也不存在偏颇性清偿,因此不能行使撤销权。

在约定担保或法定担保情形,即事后担保属于签订合同时的条件,如许多银行在贷款合同中有增加担保等约定;或者债权人系在行使法定权利时获得担保,如根据合同法第六十八、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债务人临近破产界限时,债权人有权行使不安抗辩权,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这样的担保就不应在债务人破产程序中被撤销,否则就等于人为改变了合同签订的基础,剥夺了当事人的法定权利,以另一种实质上的不公平去实现对全体破产债权人的形式上的公平。{3}但破产法未对上述情形作出例外规定。根据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后法优于前法的法律适用原则,在企业破产法与合同法产生冲突时,应优先适用企业破产法,这使得当事人的合同约定以及法律对相关权利的安排失去了意义,是其不当之处。

为第三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债务人在临界期内为第三人债务提供担保是否属于可撤销的无偿行为,理论上观点不一。一种观点认为,债务人提供的担保可以将来的求偿权对第三人行使追偿权,故应属有偿行为。另一种观点认为,债务人为他人提供担保并无任何经济利益,且在担保契约成立时并未获得任何求偿权,即使日后因担保债务的履行而产生求偿权,从司法实践的情况看,此时第三人往往已丧失清偿能力,债务人权利实现的可能很小,所以将其解释为无偿行为可予以撤销,显然更为适宜。还有一种较为折衷的观点认为,如果在担保时第三人完全没有财力,求偿权实质上是没有价值的,因此应将担保视为无偿行为。但在第三人尚有财力的情况下,债务人在负担担保债务的同时取得将来的求偿权,担保债务与求偿权之间构成对价关系。{4}对上述问题,首先要准确界定“无偿”的含义。所谓无偿行为是指受益方没有根据对价而得利,而对于债务人来说,则是不可回复地将特定利益移转于他人。破产法将无偿行为的种类仅限定为转让行为不够周延,实践中的无偿行为形式多种多样,除典型的赠与财产外,债务免除、放弃权利、承认消灭时效完成后的债权、无偿设定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等均属于无偿行为之列。其次要确定无偿行为发生的时点,在一项交易行为是由负担行为(原因行为)及其后的处分行为(结果行为)构成时,判断交易是否属于无偿,以负担行为作出时为准是恰当的选择,即此类交易中的无偿是指负担行为成立时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严重不对等或者债务人义务的承担未获得任何对价。{5}具体到为第三人债务提供担保的情形,判断其是否无偿的时点在 于担保债务发生时而不是清偿时,具体有以下三种情形:1.在贷款与担保互为条件、同时履行时,债务人提供担保的同时,担保权人向第三人支付了相应的款项,因此担保权人并未无偿取得财产担保权,而债务人即便承担了担保责任,也仍然可以向第三人追偿,故构成无偿转让财产,即便第三人在借款后陷入资不抵债的困境,也只是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正常风险。实践中,银行、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对外提供担保时,会与主债务人即第三人订立委托合同并从中取酬,有时也要求第三人缴纳保证金或提供反担保。在第三人不履行义务时,银行、担保公司承担担保责任后,多半可以从第三人事先提供的保证中取偿,因此银行、担保公司的担保行为并不构成无偿。2.债务人明知第三人无力偿还而仍然为其借款提供担保。在该种情形下,虽然债务人形式上享有对第三人追偿的权利,但因该追偿权不可能实现,故构成无偿转让财产。对于不知道将来可否求偿的不确定的求偿权,比较破产债权者应该得到的补偿会被减少的可能性与担保权人不根据代偿而得到的利益,这种求偿权也只是形式上的,它以牺牲破产债权人的利益而保护了担保权人的利益,显然有失合理性。{6}3.在事后为第三人的既存债务提供担保时,若债务人并无担保的义务且也未从第三人处获得任何的对价,鉴于事后担保的可疑性,可以推定债务人明知第三人处于无力偿还的境地,准用第2种情形中的明知规则。{7}由此可见,为第三人债务提供担保仅在其构成无偿转让财产时才可予以撤销,即上述分析中提到的第2、第3种情形,对此可适用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

两类担保行为的区别适用对既存债务事后提供担保属于偏颇性清偿行为,无偿为第三人债务提供担保则属于欺诈行为,二者对债权人侵害的程度不同,所以在构成要件上对当事人的主观意思要求也有所不同。古罗马法曾将可撤销行为分为有偿行为与无偿行为,对无偿行为的撤销不必考虑主观因素,对有偿行为则以债务人主观上具有恶意和受益人明知欺诈事实存在为构成要件。到14世纪,意大利诸州法官首创不以债务人主观要件为必要的撤销权制度。目前各国立法不一,有的国家如美国破产法规定,撤销权的成立无须主观要件,债务人与交易相对人或转得人在行为时主观上为善意或恶意,不影响撤销权的构成与行使。有的国家如德国、日本将可撤销行为分为无偿行为和有偿行为,对无偿行为只要客观上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即可撤销,无须证明当事人的主观恶意;对有偿行为的撤销,则以交易相对人尤其是转得人存在主观恶意为必要条件。{8}我国企业破产法未考虑当事人的主观意思,将事后担保与无偿转让行为视为同一性质,适用相同的临界期,产生同样的法律后果,这既不利于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维护市场交易的安全与秩序,又纵容了恶意当事人的破产欺诈行为,笔者认为应考虑当事人的主观意思而区别对待。

1.适当照顾善意第三人的利益。对无偿取得财产的受益人而言,即使是善意的,因其取得财产未支付对价,也应当返还财产。对为既存债务事后提供担保的行为,如果债权人主观上并无恶意,即债权人在接受担保时并不知道债务人的行为有害债权,那么这一担保行为是不能被撤销的。但依照我国破产法的规定正好相反,善意债权人通过行使担保权所获的清偿要被追回,只能作为普通债权人受偿,对此笔者建议,可以考虑将其债权优先于普通债权一个顺位受偿。而对于善意受让财产的第三人,宜借鉴美国破产法的做法,允许其在付出对价的范围内作为共益债务享有优先受偿权,这样善意受让人虽不能得到原有的优惠,但也不会因此受到损失。2.适用不同的临界期。对可撤销行为进行分类的一个主要目的就是区别各类行为的不同危害性,分别课以长短不同的临界期。对于危害性较大的行为,规定较长的临界期;反之,则兼顾交易安全,对临界期的长度做适当的控制。无偿行为对债权人利益的危害最为明显,因其必然使债务人的责任财产减少,所以各国立法往往规定较长的临界期,如德国规定的临界期为支付不能程序开始前4年内。我国企业破产法对无偿转让、放弃债权等欺诈行为规定的临界期为破产申请受理前1年,显然时间过短,应予以延长,既与偏颇性清偿行为有所区别,又有效发挥遏制破产欺诈行为的作用。

二、破产撤销权行使的“中间地带”:浮动担保浮动担保是企业以其现有和将来可以取得的全部资产为标的设定的一种担保。其特点在于:1.设定浮动担保的财产具有集合性、变动性和不特定性。浮动担保的财产范围既包括企业的不动产、动产,还包括知识产权、债权等无形资产,这些资产随着企业的经营处于不断的变化之中,其中一部分既可以被消耗掉,也可能是新产生的。2.设立浮动担保不影响债务人对财产继续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英国判例法认为,债权人在浮动担保期间不能行使对债务人财产的占有或任何旨在对抗第三人的财产权利,也不能请求法院颁布禁止令禁止债务人在正常经营过程中与第三人交易,对自己的财产进行处分。浮动担保机制通过推迟实现担保权人对担保财产享有的控制支配权,达到既不损害债权人担保利益,又能让债务人自由地开展正常营业的立法效果。{9}3.浮动担保在出现了法定或者约定的事由后,可以转化为固定担保。一旦出现担保权的行使、债务人违约、企业合并或破产等情况,浮动担保便转为固定担保或强制性担保,债务人丧失对其资产的自由处分权,债权人享有的担保利益也由期待中的担保利益兑现为对担保财产实际的控制支配权。债权人可以拍卖并优先受偿浮动担保财产,也可以选择指定一位管理人来接管企业的管理权和控制权,维持企业的继续运转,以偿还债务或者将企业作为整体出售。{10}4.在浮动担保债权的受偿顺序上,由于债务人可以就特定财产设立多项固定担保,除此之外还可以在财产的整体上设立一项浮动担保,在浮动担保“结晶”前成立的固定担保应优先于浮动担保受偿;一旦浮动担保财产特定化,浮动担保也转化为固定担保,在此种场合,浮动担保的效力应当优先于在此之后设立的担保物权。

浮动担保制度虽因其灵活性而被称为是衡平法最杰出的创造之一,但其最大的弊端在于,债务人剩余的所有资产都不足以偿还浮动担保债权人的债权,由此无担保的普通债权人的债权完全落空。鉴于浮动担保制度可能被滥用以损害普通债权人的利益,一些国家引入了浮动担保的撤销制度,根据这一制度,在债务人破产前很短时间内所设立的浮动担保可以被撤销,或者在整体或部分上无法执行。美国破产法规定,如果浮动担保利益所担保的债务超过担保利益价值部分,在破产之日与破产申请前的第90日(关联交易则为破产申请前的1年)相比,发生了减少,因而损害了其他无担保债权人利益的,该浮动担保可以被撤销。

我国物权法规定了动产浮动抵押制度,与浮动担保相比,其设定抵押的财产范围仅限于动产,未明确债务人能否自由处分财产,也未明确浮动抵押的受偿顺序、“结晶”制度以及管理人接管等制度,未规定在滥用浮动抵押情况下的撤销制度。浮动抵押的实现有赖于与破产法、民事诉讼法等其他法律部门的衔接,在配套制度未完善的情况下,浮动抵押的适用无疑受到了限制。但既然物权法规定了这一制度,表明其对浮动抵押予以肯定性保护。因此,对于浮动抵押的评价标准应当与正常交易相同,当企业在破产临界期间出现浮动财产的突然增加时,不应一概视其为可撤销行为。{11}符合欺诈行为或偏颇性清偿行为要件的,可以撤销,否则应排斥撤销权的适用。动产浮动抵押的偏颇性清偿行为较为容易判断,企业在破产临界期间为既存债务事后提供担保即属于这一情形。至于欺诈行为,鉴于目前破产法并未将浮动抵押纳入破产撤销权制度的范畴,在当事人滥用浮动抵押制度欺诈其他债权人的情况下,法官可以运用合同法原理撤销以欺诈等为目的的浮动抵押行为。

三、需要特别规制的行为:关联担保破产法对关联担保行为进行特别调整的必要性现代经济的一个重要特征 就是以企业集团、关联企业为中心进行发展,关联企业产生的规模经济效益有单一企业不可比拟的优势,能够节省交易成本,分散投资风险,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关联担保在这一背景下应运而生,比较而言,债权人更愿意由债务人所在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公司,尤其是母公司作为其债权的担保人,因为母公司作为股东比一般担保人更能控制债务人的行为,且母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等于对债权人负有次位的债务,这促使其在职务行为上更加谨慎。即使在子公司对母公司的担保中,担保人也可以从被担保人处获得强化自身将来接受母公司财务救济可能性的未来利益。从债务人的角度观察,请求同一企业集团的其他公司为其债务提供担保也较为容易。{12}但是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面性,企业集团也不例外。由于企业集团结构上的特殊性,母子公司之间天然地具有一种控制和被控制的关系,居于支配地位的母公司常常为了整个集团的利益而不惜损害某一子公司的利益,影响到子公司的独立实体地位。更有甚者,母公司高度控制子公司,子公司沦为母公司逃避债务、进行不正当交易等不法行为的工具,完全丧失其作为独立主体的意义。{13}集团内部之间的关联担保在这种不正当的控制关系之下,难免被滥用,并因此产生重大利益失衡,严重损害集团外部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在司法实践中,可撤销行为一般主要发生在关联企业之间,一方面,关联企业与普通债权人相比,更了解破产企业的经营状况,更易于获得有关破产的信息,因此关联企业也更易于获得优惠性清偿和接受欺诈性转让。另一方面,由于关联企业与破产企业之间存在的特殊关系,破产企业更乐于让关联企业获得优惠性清偿,或通过欺诈性转让向其转移有效资产。由此可见,关联担保对传统破产撤销权制度确立的利益平衡机制提出了严峻的挑战,破产法需要对此作出特别调整并对现行制度进行完善,以充分保障和救济关联企业外部债权人的合法利益,实现破产法实质意义上的公平原则。{14}关联担保行为的撤销原则1.不符合公司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关联担保可撤销。根据公司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母公司为子公司担保的,要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并且不得超过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保限额。子公司为母公司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无利害关系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表决。这就意味着在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这一事项上,董事会不能拍板,有利害关系的股东不得参加表决,以避免控制股东的暗中操纵。在母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时,公司章程对担保决策机构是股东会或董事会未作约定的情况下,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鉴于担保行为影响到股东的切身利益,而公司权力源于股东,公司权力应当由股东参与行使;且在公司章程授权不明的情况下,根据职权法定原则,应当解释为董事会不能超越章程赋予的权力,不能当然享有担保决策权。{15}违反上述关于公司担保管制规则的关联担保无效,可以撤销,且不受临界期的限制。

实践中的情形总是千差万别的,担保权人与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公司的人签订担保协议,对方却未提供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或者提供的决议存在虚假、无效、可撤销情形,担保协议的效力如何认定?对于第一个问题,任何人均不得以其不知公开的法律规则为由而主张抗辩,既然担保权人应当知道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其在缺乏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的情况下签订担保协议的行为就不再适用表见代表人和表见制度,担保合同应当认定无效。对第二个问题,担保权人对公司章程和决议文件的真实性与合法性负有形式上的审查义务,而不要求其超越在同等或近似情况下具有普通伦理观念和智商的商人所应当具备的审慎和技能,即担保权人只要进行了合理审慎的审查而未发现决议文件有明显的不真实、不合法的瑕疵,据此与担保人公司签订的担保合同有效。{16} 2.对母子公司间的关联担保区分有偿还是无偿,并结合关联担保产生的背景予以考察。首先要看关联担保是有偿还是无偿,如果主债务人就担保行为提供了反担保,反担保一般成为担保人为主债务人提供担保的对价,这种关联担保一般不予撤销。关联担保如是无偿担保,即担保人明知主债务人无力偿还而仍然为其借款提供担保,或者是在事后为主债务人的既存债务提供担保,无需斟酌当事人各方的主观意思,也无需考察关联担保产生的背景,都属当然可撤销的担保行为。其次还要考察关联担保产生的背景,毕竟主债务人和担保人都是企业集团的内部成员,如果集团内部存在不当的控制行为或恶意逃债行为,即使主债务人提供了反担保,也只是形式上的而不具有实质意义,并不能给担保人提供任何保障。在母子公司的关联担保中经常存在下列情形:子公司为母公司债务提供担保,子公司破产系集团安排的策略性破产,目的在于向市场转嫁风险或者攫取不正当利益;母公司为子公司债务提供担保,母公司破产,母公司事先将财产转移给子公司而逃避债务。这样的关联担保是否可撤销,关键在于担保权人是否知情,知情者是否构成主观上的恶意。虽然破产法并未规定受让人为恶意的担保行为可撤销,但依照民法和合同法上的撤销权制度,欺诈性转让的撤销应当根据受让人的恶意与否而作出不同的处理。另外,由于集团内部的控制行为已经损害到子公司的独立人格,在子公司破产场合,为了保护其债权人利益,有必要适用“刺破公司面纱”原则,令母公司作为子公司的股东直接承担责任,母公司资不抵债的,实行连带破产;母公司为逃避债务而转移资产的,转移行为无效,子公司负返还责任。

特别规制之表现1.规定较长的临界期。基于关联担保当事人的特殊关系,关联担保的临界期应当长于一般担保的临界期。美国破产法在第547条关于偏颇性清偿行为的临界期中规定,如果相对人是一般债权人,临界期为90日;如果相对人是关联人,临界期为1年。英国破产法则分别规定为6个月与2年。加拿大破产法第96条规定,如果交易是在债务人与关联人之间进行,临界期为1年而非3个月。

2.推定担保权人存有恶意。在关联担保中,担保人和主债务人均系集团内部成员,能充分认识到不当的担保行为对于债权人利益的损害,所以无需推定,即可直接认定其主观上为恶意。担保权人的恶意,则有别于一般担保中要求担保权人知道债务人的清偿行为有害债权的事实,如果关联担保存在任何一个理性第三人都能够判断出来的不符合正常交易习惯的情形,即可推定担保权人为恶意。一是因为主债务人与担保权人通谋的情形颇多,且担保权人的恶意甚难证明,{17}二是因为关联担保的特殊性,应对当事人各方予以更为严厉的规制。担保权人在被推定为具有恶意之后,享有主张自己善意的抗辩权。恶意担保权人签订的关联担保合同应当被撤销,担保权人承担严格的返还责任,{18}且就返还所产生的对价损失只能作为普通债权进行申报。

注释:{1}许德风:“论破产中无偿行为的撤销”,载《法商研究》2012年第1期。

{2}王欣新:“破产撤销权研究”,载《中国法学》2007年第5期。

{3}丁文联:《破产程序中的政策目标与利益平衡》,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第245页。

{4}[日]石川明:《日本破产法》,何勤华、周桂秋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版,第185页。

{5}许德风:“论破产中无偿行为的撤销”,载《法商研究》2012年第1期。

{6}[日]石川明:《日本破产法》,何勤华、周桂秋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版,第186页。

{7}许德风:“论破产中无偿行为的撤销”,载《法商研究》2012年第1期。

{8}所谓转得人,指由受益人处取得权利的人。

ζ #123;9}徐冬根:“论英国判例法对浮动担保发展的贡献”,载《法学》2003年第7期。

{10}石佳友:“动产浮动抵押制度的适用”,载《人民司法》2008年第11期。

{11}易萍:“破产撤销权的适用标准及完善”,载《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年第2期。

{12}赵志刚:《公司集团基本法律问题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72页。

{13}乔欣:《公司纠纷的司法救济》,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第170页。

{14}蔡毅:“论破产撤销权制度对于关联交易的特别调整及实务处理”,载《法律适用》2009年第3期。

{15}刘俊海:《新公司法的制度创新:立法争点与解释难点》,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105-106页。

{16}刘俊海:《新公司法的制度创新:立法争点与解释难点》,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105-107页。

第7篇:担保公司财务制度范文

笔者工作的汽车运输集团公司在高铁开通后,营业额急速下滑,夹缝中求生存,在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我集团领导审时度势,一方面,另辟蹊径,开发新的经济增长点;另一方面,强化企业管理,降本增效,特别是在资金管理方面大胆改革,实行集团公司资金集中管控,利用集团财务集中管控平台,对集团所属子公司、分公司资金实施集中管控,充分发挥了集团资金规模优势,盘活了沉淀资金,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大大提升了集团资金的运营管理水平,带领企业走出了困境,渡过了难关。现浅谈集团公司资金管理的原则、模式、具体措施和风险控制点。1.1资金管理的原则。资金管理须遵循以下原则:业务操作合规合法性原则;融资成本最优化原则;资金利用率最大化原则;资金收益最大化原则;技术保障安全性原则;资金调配独立性原则。1.2集团资金集中管理模式。集团公司采用财务公司模式运作,资金管理方式上,采取收支两条线的管理模式,统贷统存、有偿使用闭环管理,集中控制、统一调配。做到集团资金的全封闭全程结算,实时到账、减少资金在途,提高了资金周转速度。1.3集团资金集中管控的措施。资金集中管控是采用现代管理方法和手段,借助先进的资金结算的现金管理平台,规范集团资金运作程序,明确集团资金基本运作方式,并通过模拟商业银行管理办法,充分发挥集团资金管控功能和作用。在资金管理上充分调动银企各方的积极性,集多方力量共同促进集团管理科学化。实施过程中需要各成员单位与集团公司积极配合,具体要求如下:①为实现资金集中统一管理,银行账户管理是资金集中管控的基础,集团公司各成员单位要在指定的银行开立银行账户。禁止游离于资金系统之外的银行账户存在。②各个成员单位必须按集团公司要求编制资金预算,为集团公司统筹安排融资和日常经营提供可靠的依据。逐步达到“月预算、周平衡、日控制”的效果。③公司融资方面,集团融资决策与管理工作重点是明确融资决策权限与程序、规划资本结构及控制融资风险、规划融资规模、灵活使用融资方式。我公司在发展战略基础上,确定融资方案。一是遵循法规,公司融资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二是统一控制,集团财务部负责集团融资政策的制定与实施,在集团整体资本结构、二级公司及三级公司的资产负债率、集团担保与抵押规则、集团授信等方面实行统一管理,并对融资进行风险评估,提早预防,严格控制,以确保资金安全;三是降本增效,集团公司采用合理的融资方式,利用政府及行业优惠政策,积极争取低利率融资渠道,借贷适量,公司融资活动以满足经营需要为宜,统筹规划,合理安排,以节约资金成本;四是统一授信、统贷统还,各公司每年3月份向集团公司申请授信额度,集团公司根据借款单位近三年的财务决算报表,参考净资产收益率,银行负债资产比率、资产负债率、应收账款周转率、流动比率,利润增长率等相关指标,以确定借款单位授信额度。在遵循这五项原则的前提下,公司经营计划着未来走向,控制风险发生。④资金支付管理方面,各公司对货币资金须严格管理,建立健全的授权审批制度,完善付款流程,明确经办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杜绝发生由一人办理代币资金全过业务的现象,严禁将办理资金业务的相关印章的票据集中一人保管。涉及大额的资金支付,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实行集体决策或联签。

2现阶段企业集团资金管理的风险控制点

企业集团财务风险控制包括控制资产负债率、控制对集团外的担保等。2.1控制资产负债率。企业集团融资战略应与企业战略相配并支持企业投资增长,企业融资规模、资本结构的安排必须充分考虑企业的负债规模,避免过度使用财务杠杆而导致企业集团整体偿债能力下降。资产负债率指标体现企业集团资本结构政策。主要包括两个层面:①控制企业集团整体资产负债率,②控制母公司、子公司层面的资产负债率。2.2控制对外担保。企业出于多种原因可能会对其他单位提供担保,尤其是为集团外的往来客户提供信用担保。企业集团为集团外其他单位提供的债务担保,假如被担保单位不能偿还到期债务,则企业集团必须履行债务偿还的连带责任,因此,集团公司的担保有可能形成“或有负债”,存在一定的财务风险。集团公司应对担保事项严格控制、降低担保风险。具体措施:①以集团总部为权力主体建立担保审批制度,②依据财务状况和信用确定担保对象,③反担保制度的建立。2.3集团公司为实行资金集中管控成立财务公司,其资金管理的风险意识和有效应对无疑是整个集团财务安全的命脉。因此,在本集团总部以及各成员单位进行资产负债率管理及担保控制的基础之上,集团公司对财务公司进行的风险管控显得至关重要。财务公司必须建立全面而系统的风险管理应急体系,建立健全完善的组织机构体系,同时还要强化财务公司的内部管控规章制度。一方面,完善集团内部组织机构体系。主要包括:第一,建立健全现代企业的风险管理制度,保障财务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的在日常运作中保持正常运转,还要强化董事会、监事会在财务公司风险管控中的核心作用;第二,设立独立、专门的风险管理和监督部门,在集团面临风险环境时,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系统应对,全面落实风险管理。另一方面,健全集团内部控制制度并狠抓落实。包括:第一,树立全面风险管理理念,提升个人应对风险意识;第二,明确财务公司决策层和高管层的职责分工,设立专项人员独立专项职能;第三,建立健全整个财务公司的内部规章制度和业务流程,如部门规章、岗位职责、岗位操作规范、业务操作流程;第四,强化全面风险管理制度的落实等。

第8篇:担保公司财务制度范文

(一)发挥了融资担保平台作用,业务经营步入正规

今年以来,我们坚持按照“帮企业解困、替政府补位、对股东负责”的宗旨,坚持既对龙头企业的政策性融资提供信用担保支持,又按市场化运作,严密风险控制规范操作,保证资金营运安全,走出了一条企业、银行、公司等多方共赢的发展之路,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截止年底,公司共受理县(市)区农产品加工业、贸易、服务业、种植业、养殖业等五大行业担保项目个,立项个,已通过评审审批项目个,共为家龙头企业提供了万元融资担保服务,目前在保项目个,在保金额万元,比上年增加万元,是上年余额的.倍。其中种植业个,金额万元;养殖业个,余额万元;贸易个,金额..万元;农产品加工业个,金额万元。公司共取得担保收入万元;计提各种风险准备金.万元;担保基金由去年的万元,增加到目前的万元,增加万元,增长%。通过为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有效的促进了龙头企业信用的提升,使受保企业在取得较好经济效益的同时,在扩大就业再就业、增加税收方面也实现了较好的社会效益。特别是对于超额信用限额的万宝粮油有限公司和大山现代有限公司等,我们积极向省农业厅、省担保公司推荐,并参与担保调查,提供联合担保万元,受到省、市政府和农发行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据统计,通过家受保企业担保贷款的注入,新增产值.亿元,新增利税多万元,新增就业人员多人,有力推动了龙头企业的经营发展。

(二)、健全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业务操守合规规范

作为高风险的担保业,经营的是信用,管理的是风险,重点在管理风险上。没有系统全面的规章制度,科学的业务操作流程是不可能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保障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的。今年以来,我们继续把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内部规章制度作为加强公司管理的头等大事来抓。一是严格按照《公司法》,依法设立了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董事长负责制,并根据业务需要设立担保业务部和综合业务部。二是公司参考国内做得比较好的担保公司、银行业的风险管理经验,结合自身的实际,制定完善了一系列的业务操作细则、管理办法与规章制度。先后制定了《担保资金管理办法》、《担保评审委员会工作办法》、《担保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办法》、《担保业务操作规程》、《担保公司风险控制办法》、《担保项目调查实施细则》、《担保项目审查实施细则》、《反担保管理办法》、《担保项目保后管理实施细则》、《担保公司档案管理办法》、《担保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等等。三是在操作流程上,强调标准化管理,不断完善担保业务操作规范文本。公司制定了《襄樊市农业政策性金融合作协议项下担保贷款业务操作流程》,从客户咨询阶段的《担保申请书》到调查审批阶段的《担保调查报告提要格式》、《担保项目评审表》《担保项目审批表》,以及《担保意向函》、《正式担保函》等都进行了不断完善,使业务操作更加规范、有序,有效防范了操作风险。四是建立审保分离制度。各部门各环节都相互独立制约。公司纵向实行个人负责制,横向实行部门审查责任制。每个担保项目审查都有不同部门同时进行,通过制度规范项目流程与审批程序。而对于项目风险防范,公司建立了包括保前评估,保中控制,保后检查跟踪,直到担保责任解除在内的全程监控体系,严格按业务流程操作。同时推进“项目评审制度”,专门聘请财会、金融、法律、机械、农牧科技等方面多名专家人员参与项目评审,包括项目担保措施的设置和落实、合同起草和签订、项目动态跟踪和管理以及评审、决策等运作全过程。

(三)不断壮大了担保基本规模,资本构成丰富多元化。

公司成立之初,担保资本金仅有万元,按照“担保机构对单个企业的融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实际注册资本%”的政策规定,担保公司对单个龙头企业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万元。经与农发行沟通,农发行给于担保公司特别支持,一是资本金按最高:倍数放大;二是对单个企业融资担保额度提高到万元。但这个额度根本不能满足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特别是省级龙头企业在发展壮大过程中的资金需求,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而且万的资金规模与银监会规定“与银行合作的担保公司需注册资本亿元以上”的资金缺口相差甚远。为此,我们首先确立了扩充担保基金规模达到万元的目标。一是打好政府牌,向政府争取政策争取资金,依靠政府扩大规模(目前政府投资已达万元);二是争取政府重视和股东支持,督促已认缴单位资金及早到位;三是努力扩大股东认缴面和扩大股份,辅之收费优惠政策加以保障;四是运用政策借调资金补充规模。今年省财政厅以号文件《关于利用省级财政资金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对担保体系建设作了十分明确的规定,我们担保公司资格具备,条件充分,拟借调万元专项资金予以补充。目前,担保公司实际资本已达到万元。其中货币资本万,土地实物资本万元。年底可突破万元。

(四)积极参与了政府中心工作,受到重视和支持。

公司成立一年来,紧紧围绕服务农业产业化经营、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等各级党委、政府高度关注的中心工作,积极开展融资担保服务,先后为多家农产品加工企业提供融资担保多万元,占总额的%。保康县委、县政府领导知道我们受理该县种植、养殖、加工、贸易等涉农企业贷款担保项目近个、开展担保贷款近千万元后,当即表态,凡担保公司的担保项目,县财政将给予贴息支持;同时决定县担保公司的万元资金全部入股我们担保公司。今年生猪生产成为关系国民“菜篮子”供应、关系市场物价、关系社会稳定的热点,引起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市委、市政府作出了建设“万头生猪成长工程”的决策,我们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关于利用担保平台支持生猪生产发展的几点意见》,受到重视和肯定,市政府决定,全市支持新建和扩建家年出栏万头生猪养殖企业,由市担保公司担保、市财政贴息、市农发行贷款各万元。同时,为了提高担保公司担保能力,市政府以其储备的价值万元的工业用地充实担保公司资本金,使担保公司对单个企业的担保能力由万元提高到万元。

(五)建立了风险防控机制,防范经营风险趋于制度化。

我们始终把防控风险作为开展担保工作的核心,每一笔担保贷款,都必须采取反担保措施。一是实行资产抵押、权利质押反担保。二是企业所有股东个人承担保证反担保责任。三是关联企业或同类企业互保联保。四是按担保额度的-%收取企业风险保证金。目前“两金”已达近万元。五是对于无任何反担保措施和流通型企业,实行银行账户共管,公司派专职人员全程监控其资金的使用、原料及产成品的收购和销售及货款的回收。六是审保分离,科学决策。规范担保业务各个流程中所涉及的项目调查、项目审查、项目评审、项目审批、保后跟踪、代偿支付等各个环节责任人的行为,建立“横向平行制衡”的约束机制。七是建立项目责任制度,严格责任监督和责任追究。每个项目都签订担保项目责任书,第一责任人为项目主办调查人。由于公司各种防范风险措施到位,担保贷款到期的个项目,全部按时偿还了贷款,解除了担保责任,没有出现代偿损失。

(六)广泛宣传担保平台的作用,提升了公司的形象。

一是利用会议宣传。利用公司周年庆典和第三次股东大会契机,邀请到了市委、市政府及各县(市)区有关领导、市农办、经委、农发行、国资委、财局、工商、税务等部门负责人以及新老股东代表参加会议座谈。尤其是政府刘德政市长代表市委、市政府所作的重要讲话,其中还点名要求“市农办和国资委要进一步加强对担保公司的指导、协调、服务,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市纪委、地税要积极帮助担保公司办理营业税减免手续,争取上级财政部门的扶持;市财政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帮助建立风险补偿机制”,使与会代表更加明晰了全市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喜人形势,了解了担保公司支持龙头企业触资担保的骄人业绩和重要作用,从而加深了对担保公司支持全市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不可或缺的位置和未来发展前景。会上新老股东还纷纷表示要切实支持,加大股份注入,并现场签约认缴万元。二是利用文件宣传。以公司文件《关于支持生猪生产发展的意见》上报市委、政府,受到市委、政府领导重视和批示,成为生猪养殖企业中申请贷款担保的有效指南。《积极发挥担保平台,大力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刊登在市政府公报上,对宣传和提升公司形象、地位、作用以及知名度都发挥了积极的影响作用。三是直接深入企业宣传。今年以来,公司多次组织员工深入全市县市多家企业宣传政策和调查研究,设立问题解答联络人提供咨询和经营策划服务。

第9篇:担保公司财务制度范文

不经意间,工作已经告一段落,经过这段时间的努力后,该好好写一份工作总结,分析一下过去这段时间的工作了。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公司财务人员2021年终工作总结范文5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公司财务人员年终个人总结1__年是我们公司开展业务的第一年,一年来我们“以优质服务为中心,防范风险为根本,提高效益为目的,支持服务中小企业,努力打造信用浙江”的经营理念。全体员工齐心协力,努力工作,共办理担保业务264笔,担保金额12940万元,累计担保金额15538万元,取得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

一、__年主要工作

1、加强内部管理,健全组织机构。

作为新组建的公司,一切都得从头开始,而加强内部管理,建章立制,是公司规范经营,稳健发展的基础,因此我们首先从基础工作入手。一是单独设立业务经营部,配备了专业调查人员;二是参照兄弟担保机构的经验,制定了各类业务资料;三是制定了业务操作规定,风险防范措施和各岗位职责;四是配备了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等硬件设施。明确了网络操作员,确保信息畅通,及时上报业务经营情况。

2、加强学习,努力提高业务水平。

担保是高风险行业,对于从业人员除了要有较高的风险意识以外,还必须要有丰富的业务知识和实际业务操作能力。因此,我们非常重视自身的学习。我们一方面从书本上学,自学和集中学相结合,认真学习财政金融相关政策。学习、了解有关部委的政策,及时掌握经济领域的新动向。积极参加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技能。另一方面向兄弟担保公司学习,学习他们的工作经验为我所用。

3、以诚为本,努力为企业服务。

我们以“热情、及时、高效、双赢”为公司的服务理念,在实际工作中能急企业所急,想企业所想,只要企业找到我们,需要我们的担保,我们总是及时地进行调查,尽快作出答复,主动与银行沟通,帮助企业解决资金困难。

4、加强保前调查核实,严把风险关。

担保是一项高风险行业,如不加以防范,就会造成损失。因此对待每一担保,我们都严把风险关,不搞人情担保,认真做好客户保前外部信用信息的调查,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还款能力进行认真评估,避免大额代偿赔付的发生。

二、几点体会

1、防范风险,讲求一个实字。

防范和控制风险是担保业务安身立命之本,是为中小企业服务和公司自身发展的前提,担保业是高风险行业,只有切实防范和控制风险才能更好的为中小企业服务。而要有效的防范风险,必须讲求一个实字,只有把工作做实做深做细,才能有效防范风险。

2、开拓业务,讲求一个稳字。

作为一家担保企业,要担负起为中小企业服务的重任,必须要大力开拓业务。但由于担保公司本身的特殊性,又不能急于求成,必须讲求一个稳字,只有稳健经营,才能可持续发展。

3、服务企业,讲求一个诚字。

担保企业既是高风险行业,也是服务行业,既然是服务行业,那么就要讲求一个诚字,诚心诚意的为中小企业服务,要急企业所急,想企业所想,努力为他们排扰解难,只有这样才能密切企、保关系,达到双赢的目的。

三、几点建议

1、对担保企业要加强培训,特别是如何把握受保企业的经营风险方面多讲案例,多实地考察。

2、企业没有权证的反担保资产到政府有关部门登记困难,一旦出现风险,担保公司的利益难以得到法律保护。

如何解决这一问题,需要探讨,需要对策办法。

四、__年工作思路

1、加强与合作银行沟通,争取提高原有担保放大倍数,同时积极与其他银行联系,以增加新的合作银行。

2、积极开拓创新业务,增加担保种类,更好的为中小企业服务,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作出应有的贡献。

3、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完善考核体系,提高员工主观能动性,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公司财务人员年终个人总结220__年我在公司总部财务部领导、分公司领导及各位同事的关心、支持和帮忙下,与本部门同事的共同努力下完成了20__年各项工作指标任务,并取得了必须的成绩。回顾过去,作如下工作总结:

一、爱岗敬业,坚持原则,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

在工作过程中,我们严格执行了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秉公办事,顾全大局,以新为依据。遵纪守法,遵守财经纪律。认真履行会计岗位职责,一丝不苟,忠于职守尽职尽责的工作以,做到有令即行、有禁即止。

二、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我深知作为财务工作人员,肩负的任务繁重,职责重大,为了不辜负领导的重托和大家的信任,更好的履行职责,就务必不断的学习,因此把学习放在重要位置,认真学习物业业务知识,尽快熟悉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相关的业务知识和各项业务技能。结合实际进行学习和实践,用心参加各项培训和学习。

三、加强收入管理

定期提醒各部门把应收费用回收,每月协助分公司负责人向房产局提交各种报表,及时向政府收回1-3季度补贴费用42万元。日常工作中,注意与房产局办事员搞好关系,遇到难以收回的住户的管理费主动、用心与房产局办事员沟通,把费用列入应收政府补贴报表中,争取把拖欠费用收回。房产局林办事员曾开玩笑说:“又不是欠你自我的钱,你那么计较紧张干嘛?”

四、加强会计核算管理

认真做好会计基础工作,对各部门同事所需报销的单据进行认真审核,对不合理的票据一律退回更正,完善务必手续。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认真审核原始凭证,会计凭证手续齐全,装订整洁贴合要求,及时向总公司报送会计报表,除按时完成本职工作之外,还能完成临时性工作任务,不畏困难、加班加点,完成了总公司和分公司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帐务核算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帐表相符,报表数字准确、报送及时。

五、服从公司安排

理解公司的工作安排,毫无怨言,领导交办的工作尽全力去完成。2-5月份兼做了__地产的会计工作,期间努力克服困难,完成了地产的会计工作任务,赢得了双方领导的一致赞赏。9-12月兼做了分公司出纳的部分日常工作,协助客服领班顺利完成了出纳休产假期间的工作任务。

总之在20__年的工作中,自我的努力和各位同事的帮忙是分不开的。在新的一年里,我将一如既往,更加努力工作,改正不足,以勤奋务实,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抓住机遇,改变命运。以事业为基础,以经济为导向,以稳定为前提,以学习为补充,以发展为动力。为公司的发展贡献自我的力量。

公司财务人员年终个人总结320__年过去了,在一年里,我在公司领导公积金领导、部门领导及同事们的关心与帮助下完成了各项工作,在思想觉悟方面有了更进一步的提高,现将个人工作总结如下:

一、虚心的学习

在公司的1年多时间里,公司的每一位同事都是我的老师,他们的丰富经验和工作行为对于我来说就是一笔宝贵的财富。领导的关爱以及工作条件不断的改善给了我工作的动力,同事间的友情关怀以及协作互助给了我工作的舒畅感和踏实感,公司目前蒸蒸日上的业绩和在同行业中的地位以及领导关爱给了我工作的信心。在此,我要感谢公司各部门领导对我的帮助和支持。

二、努力的工作

在这一年里我一直在担保部工作,主要做逾期催收和贷后管理及中心档案管理。这个岗位可以说是防控公司风险的很重要的一道关卡,必须保持坚持不懈的原则,多渠道,多方面的收集信息,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尽全力控制贷款逾期率,防止和控制不良贷款的发生。在不断学习充实各方面知识提高个人素养的同时时刻牢固自己的职业操守,不带个人感情进入工作领域。在本部门的工作中,我一直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公司各方面的规章制度,认真及时做好领导布置的每一项任务,尽自己所能主动为同事分忧;专业和非专业上不懂的问题虚心向同事学习请教,不断提高充实自己。由于此业务是第一次在县区开展,有很多地方需要我们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和交易中心进行协调,不断地去改进并完善。在此,我要特别感谢部门的领导和同事对我的入职指引和帮助,感谢他们对我工作中支持和指导。

在进入县区的三个月里,催回逾期贷款445人,金额346万元(3458357.72),变更无效联系电话78人。去交易中心取件292件,整理中心档案356份。

在工作中,我一直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及时做好领导布置的每一项任务,有问题虚心向同事学习请教,县区虽然人少,件少,却包含了贷款担保的所有业务,俗话说: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其业务范围包括抵押资料的收取、担保费用的收取、抵押登记的办理、逾期报表的制作及催收等等。

三、存在的问题

通过1年多的实践,我也清醒地看到自己还存在许多不足,主要是:

1、不够了解贷款担保业务,还需加强学习与认识。

2、对一些事情的处理方法欠妥。

3、交流以及工作中的协调能力,还需要加强。

4、业务知识学习有待加强,工作效率有待提高。

四、努力的方向

20__年,我的工作计划与目标主要是:

1、配合管理部完成上半年抵押登记收件、办理工作。

2、完成20__年抵押注销业务。

3、做好20__年逾期贷款催收业务。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虽然来公司的时候还不长,但看到公司的迅速发展,我深深地感到骄傲和自豪。我会用谦虚的态度和饱满的热情做好我的本职工作,为公司创造价值,同公司一起展望美好的未来!

公司财务人员年终个人总结4努力适应新形势下对物业管理工作的发展要求,在强调“服务上层次、管理上台阶的基础上,通过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一、以物业管理和工程维修为重点,全力完成交办的各项中心工作任务

在物业管理方面,我公司顺利完成了各小区及办公大楼的物业管理工作,此外,受委托,我公司负责了临时停车场经营管理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圆满完成上级交付的任务。在物业工程维修方面,我公司完成了装修工程9项,各小区房屋维修共387套,其他各小区零星维修改造工程13项,进一步改善了办公大楼的办公环境和各小区的生活居住环境,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统计数据表明,我公司共投入工程维修费用万元,是去年的两倍多。

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进一步深化企业管理体制改革

__年是我司转变业务职能和下属公司合并重组的关键年,我公司敢于迎接挑战,主动把握机遇,在加强物业管理和内部管理上做文章,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标准和要求深化管理体制改革。我们经过对目前形式的认真分析和准确定位,转变以前仅对安置小区做好日常维护管理的单一工作模式和发展思路,把扩大服务范围、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参与市场竞争,主动开拓城市公共物业管理市场作为今后可持续性发展道路,为此,我们建立健全了一系列适应公司自身发展需要和市场竞争需求的规章制度,如《物品采购暂行规定》、《废旧物资管理规定》、《加班制度》、《维修工程监管工作规定》、《小区管理目标责任考核表》、《物业管理有偿服务规定》等,为公司发展的规范化和可持续化奠定了基础。

公司财务人员年终个人总结520__年_月_日我应聘到物业公司会计岗位工作,在紧张的工作中不觉现在就到了年末,20__年的财务工作虽然还在持续中,但是回首这几个月来的财务工作,心中感受颇多。在物业公司快速发展期间,我有幸成为了其中的一员,因为企业的快速发展也促使我不得不加强自身素质的提高,以便适应公司快速前进的步伐。在领导的指导和同事们的帮助下,我不断巩固、不断学习相关财务知识,时刻注意将理论知识和财务实践结合起来,个人无论是在敬业精神、思想境界,还是在业务素质、工作能力上都得到很大提升,能顺利地完成领导赋予的各项工作任务,较好地履行了岗位所赋予的职责。入职以来,我主要负责财务核算、纳税申报等工作,现将我这期间的思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思想方面在思想方面

不断学物业公司的管理理念和企业文化,始终以“崇德、齐同、卓新”的态度投入到日常的工作生活中,做到了与人为善,和睦相处。

二、工作方面

1、财务核算工作

财务核算是会计人员的基本工作,也是日常性工作。现在的财务核算都是借助财务软件来完成的,对财务软件的日常性工作操作已经可以熟练掌握使用。在工作中做到及时编制凭证、按时结账、及时准确的出具财务报表并上报公司财务中心。

2、月度资金预算及20__年财务预算的编制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按照物业公司财务中心的要求每月及时填报月度资金预算表及年终填报下年度的资金预算计划,在完成此项工作中体会到公司在资金的方面的管理的先进性。合理有效地筹措、分配、使用资金,加强对公司内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提高资金利润率,保证资金安全。

3、财务内部报表的编制

在日常的财务核算中编制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基础的财务报表并不能满足一个日益发展壮大的公司管理层企业管理的需求,而财务中心适时的推出、改进一系列的财务内部报表,为公司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一个夯实的基础。在编制内部报表的过程中,能够正确领会到公司管理层的对物业公司下一步发展所指明的方向。促使自己在工作中完善核算方法,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做好扎实财务工作。

4、物业软件的实施

为了完善物业公司的核算工作,公司安装了专业的物业管理软件,以方便辅助财务的核算。在物业管理软件的推广使用中与软件公司的工程师积极沟通,寻求解决完善软件存在问题的方法,并指导物管员正确的使用软件。使物业管理软件在日常物业管理中发挥的作用。

5、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对于一件事重要与否应该在第一时间做出正确的判断,才方便下一步制定计划。在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我总是要判断其是否重要、紧急,然后合理的安排时间,在有效的时间内高质高量的完成领导交办下来临时事项。合理的安排时间,有效的利用时间,否则纵使每天忙得团团转但其实又真的没干什么,就向一个救火队员一样,哪里有火哪里跑,最后却收益甚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