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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入股方式精选(九篇)

基金入股方式

第1篇:基金入股方式范文

关键词:私募基金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准入登记 市场监管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各种新兴行业和新的经济形式不断涌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就是其中之一。面对新挑战,工商部门积极作为,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市场准入和组织形式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但总体而言,目前政府部门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监管尚处于空白阶段,工商部门作为市场经济的“卫士”,理应在此新兴领域监管中进一步先行先试,为切实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和提升工商执法能力发挥作用。

一、回顾: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发展历程及工商部门的管理探索

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市场经济迅猛发展,多元化的投资需求日益增长,各种形式的投资渠道和投资模式在我国不断涌现。私募股权基金经历了从无到有的发展历程,工商部门顺势而为展开了初步的管理探索。

(一)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概念

私募基金,是指经过非公开的方式,面向少数特定投资人募集资金设立基金,谋求高利润的一种融资方式,基金的销售和赎回都是通过基金管理人与投资者协商进行。一般可以分为“对冲基金”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两类。“对冲基金”主要投资于股票、债券、外汇、期货等,由证券监管部门管理。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fivate Equity Fund,简称PE),在我国又称为“产业投资基金”,是指通过私募形式募集资金,并以股权方式投资于非上市公司的投资基金,投资对象包括未上市公司的股权、房地产、基础设施等,具有资产流动性差、无法随时变现等特点。其投资回报方式主要有三种,即公开发行上市、售出和并购。由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目前缺乏明确的监管部门,长期处于市场管理的“灰色地带”。

(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我国的发展历程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起源于美国,经过30年的发展,成为仅次于银行贷款等重要的融资手段,目前占西方国家GDP的4%至5%。20世纪80年代,私募股权以创业投资形式开始在我国出现,到2004年左右,出现了并购类的基金投资。近几年来,众多国外私募股权巨头已经登陆中国,对我国的商业投资向并购发展产生了显著影响。2004年,美国华平投资集团等机构联手收购哈药集团55%股权,创下了第一宗国际并购基金收购大型国企案例。2006年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后,特别是2007年《合伙企业法》的重新修订,为私募股权基金以有限合伙企业形式成立提供了一定法律空间,在中国资本市场掀起私募股权基金的设立热潮。据统计,目前我国有私募股权投资机构近500家,资金流量2000亿以上,主要以有限合伙企业的组织形式,借“投资管理”等名义,实质从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活动,重点投资于房地产等传统行业。

(三)工商部门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管理探索

面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这一新兴事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为如何使之从“隐性发展”到“名正言顺”,进行了积极探索。

一是研究先行,调查了解私募股权投资企业的现实需求。近两年来,工商部门对私募股权投资的国内外相关法律、政策、现状、问题等,逐步开始了系统研究,并积极深入企业,了解第一手情况和资料。上海市工商局针对全市282户创业投资公司及创业投资、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其中大部分从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经营的情况,对相关政策进行了全面研究,召开了有10多家从事私募股权投资业务的大型有限合伙企业参加的座谈会,充分了解企业的困惑和心声,为对症下药规范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是实践突破,出台股权投资企业登记新政策。天津市工商局于2007年11月16日,了《关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企业)进行工商登记的意见》,为明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企业的法律地位首开先河。2008年6月19日。上海市政府了《关于浦东新区进一步下放事权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的意见》,将“简化私募股权基金工商注册手续”作为支持浦东新区综合配套改革的政策措施推出。2008年8月6日,上海市工商局推出《支持企业发展的11条政策》,公开明确了股权投资企业的市场准入地位。2008年8月11日,上海市工商局联合上海市金融办、上海市税务局共同发文,推出了《关于本市股权投资企业工商登记等事项的通知》,对设立股权投资企业的流程进行明确,引起了私募股权基金企业的强烈关注。8月28日,上海市工商局受理了首家股权投资管理企业“上海善翔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注册登记申请,使私募基金在上海开始走入“阳光地带”,为助推上海金融中心建设将产生深远影响,也为工商部门全面介入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管理迈出了坚实的第一步。

二、思考:工商部门全面介入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监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回顾过去,工商部门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管理探索,目前只是在市场准入方面刚刚起步,而由于法律法规的缺位、监管部门的缺失,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经营中的问题屡见不鲜,如一些经营者打着“投资”旗号虚假宣传、非法“圈钱”,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工商部门是否应该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进行全面监管?是否有足够的职能依据介入这一新兴领域的监管?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崭新课题。笔者认为。工商部门应当努力探索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监管良方,积极拓展工商行政管理领域,树立工商部门对新兴行业的监管权威。

(一)理论层面上,政府部门应积极介入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监管

从国外的经验看,不同国家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采取了不同的监管措施。在美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通常会根据《投资公司法》的豁免条款来设立,法律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监管主要是对基金投资者的规范。英国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必须由接受金融服务局监管的管理公司来进行管理。我国理论界已经认识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既是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又是市场诱致性制度变迁的必然选择:既能极大激发和实现投资欲望,又是众多市场纠纷和异常风险的重要源泉,在市场发育尚不健全的阶段,一旦缺乏有效的约束,就极易诱发市场风险。而政府监管的作用就是减少外部性,降低交易成本,提高市场效率,保护公众利益。因此,

政府既要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这一长期隐性发展的新兴行业合法“正名”,拓展多样化的投资渠道,推进中小企业发展,又要避免其可能引起的市场风险,规范产权投资行业的经营秩序。

(二)实践层面上。目前私募股权投资市场秩序混乱,亟需规范

我国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一直游离于法律法规监管之外,没有规范,问题在所难免。私募基金打着“投资”、“投资管理”的名号募集资金。在对何为合法私募、何为非法私募概念模糊不清的情况下,一般投资人为了避免被“圈钱”,往往选择观望。而我国本土化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集中在上市前阶段投资和信托等短期投资行为,出现了“哄抢股权、哄抬股价”等现象,沸沸扬扬的凯雷收购徐工案就反映出私募股权投资市场缺乏基本的规范。加上我国的私募基金主要通过私下订立契约而形成,基础委托关系十分脆弱,基金管理人素质不高,决定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市场的高风险性和社会震荡性,亟需相应监管部门来加以规范。

(三)法律层面上。工商部门进行市场监管具有相关法律依据

尽管目前没有专门针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法律法规,但私募股权投资作为一种市场经营行为,理应在法律框架下活动。工商部门是我国主要的市场秩序监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绝大部分法律法规,既适用于一般企业,也适用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新兴行业。例如私募股权投资市场存在的垄断、不正当竞争、合同欺诈、虚假出资注册等违法行为,正是法律法规赋予工商部门的管理范畴。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资产变更登记、商标、广告等市场行为也需要工商部门依法实施规范和保护。

(四)发展层面上,工商部门理应在新兴行业监管中有所作为

目前我国涉及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规定,主要有2003年颁布的《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2005年颁布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和2006年修订的《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但所有法律法规都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法律地位和监管方式缺乏明确规定,可以说目前政府部门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监管处于“真空地带”。而根据工商总局的“三定”方案,工商部门“负责各类……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一定程度上,工商部门是市场经营行为监管的“兜底”部门。因此,在对监管缺失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这一新兴行业,工商部门理应积极探索,以监管树权威,以作为明地位,为工商部门介入金融市场等高端管理开拓道路。

三、展望:工商部门实现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效监管的措施建议

面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既有内在迫切要求,又有外在强烈需求,发展速度十分迅猛的形势,建议工商部门从以下四方面人手,完善准入机制,加强后续监管,促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步入良性发展新轨道:

(一)健全法律制度,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阳光化”提供法律支撑

目前理论界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是否有必要专门立法规制尚有分歧,但笔者认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其存在具有客观性、合理性,应当在法律上予以确认。目前天津、上海等地工商等相关部门。虽然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从准入程序上予以了承认,但相关“意见”仅是地方政府部门的政策性、规范性文件,缺乏法律效力,建议工商部门进一步积极推动立法,从法律上给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准生证”,明确其法律地位和监管要求。一是在立法形式方面,最好参照公募基金管理条例,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予以专项立法,明确其合法地位和监管依据:也可以对现有的《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部分修订。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纳入现有法律体系之中:在目前情况下,将上海、天津等地工商部门的现有政策性规定上升为部门规章或地方性规章,不失为一种便捷、有效的过渡措施。二是在内容方面,立法应明确各种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法律性质、运作模式。基金管理人的资格、要求、资金来源、募集资金信息的传播途径等等。建议借鉴国外经验,在市场准入中进一步放宽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设立模式的限制,允许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采取公司、合伙、信托等多种组织模式,为企业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

(二)构建“基因图谱”,为私募股权投资交易安全性提供信息保障

针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特殊性,建议工商部门借助企业股权登记工作优势,从建立健全企业资料数据库,绘制股权投资企业“基因图谱”人手,逐步实现监管的深入性和专业性。一是建立企业股权信息系统,为投资机构提供信息服务。由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对象主要是中小企业的“股权”,投资机构可借助工商部门的企业信息服务,保护企业产权,减少虚假注资和抽逃资本,确保登记的股权界定清楚、资本实在、不存在各种瑕疵和纠葛,有利于股权投资交易的诚信和安全。二是拓展“基因图谱”功能,培育股权托管市场。对于非上市企业的股权,工商部门应当充分利用“基因图谱”的资源优势,推动建立股权托管系统,推动场外股权交易,或者借鉴国外经验。培育从事股权登记和托管业务的中介机构,形成稳定的股权托管市场,促进股权交易安全。三是拓展“基因图谱”内容,强化股权变更审查,私募投资基金与企业投融资行为的另一个关键环节就是股权变更,而工商机关作为股权投资的登记部门,应严控股权变更登记环节,实行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人资格、基金管理人资格的审查,维护股权变更信息安全。

(三)建立诚信体系,为私募股权投资监管“效能化”提供有效支持

无论有关私募基金的立法是否确定私募基金的行业主管部门,工商部门作为市场监管主力军,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服务和监管都责无旁贷。为提高监管效能,建议从以下方面建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诚信体系:一是培育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行业协会,树立行业道德,加强行业自律。充分借助行业协会力量促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诚信经营;二是借鉴现行企业评级系统和国外成熟市场的经验,建立健全基金评级体系,通过公开信用评价结果,促进形成“守信得益、失信受损”的行业经营良好氛围;三是强化信息披露和风险揭示,加强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设立后的信息巡查和采集,要求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设立后定期向投资者披露基金投资情况及资产状况,并作为企业监管信息报工商部门备案,以便及时了解企业运作情况及风险状况,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的信用分类管理,降低行政成本。提升监管效能。

第2篇:基金入股方式范文

如今,投资基金已经成为一场“全民运动”。虽然基金是强调价值投资的中长期投资品种,买入并长期持有就会有不错的收益,但人们总是期望寻求更刺激的超额收益,套利就是常见的一种做法。须知江湖险恶,套利的机会虽然会不时出现,但通常转瞬即逝,其间充满变数,更有大量专业玩家虎视眈眈。因此,听故事是一种享受,能不能亲自上阵是另一码事,心痒难耐的基民需对此心知肚明。

所谓套利

所谓套利教科书的定义是指在一个市场买进某交易工具,在另一个市场卖出,两个交易工具可能相同或类似,藉以套取价格差异的利润。其实,套利之所以迷人是因为这是没有风险的赚钱机会,可以在短期内赚取丰厚的回报。但套利机会往往转瞬即逝,因为套利活动将会很快消除价格差异。

[招数]1 套利基金重仓的部分股票

这种套利方式并不是近一两年才出现的,只是近两年股权分置改革启动后,恰逢牛市行情,很多优质股票在未股改待复牌期间,股市已经大幅拉升,同类股票已实现了很高的涨幅,可预期这些股票在复牌之后将会有惊人的涨幅,但因股票停牌无法买入,于是,就有一些资金通过大量买入重仓该股票的基金实现套利。

比如贵州茅台(600519 )因即将进行股权分置改革于2006 年2月24 日起停牌,前一交易日收盘价为62.27 元,到4月17 日股票复牌,股价大幅上扬(停牌期间,上证指数上涨近7% ),连续三个交易日报收涨停,4月20 日,收盘价为84.03 元。假设在获知股票复牌的信息后,买入重仓该股票的基金,即可在短期内实现套利。近期因S双汇即将复牌的信息传出,买入重仓持有S双汇的国泰金鹰增长基金、长盛动态精选等基金的套利机会就显得格外诱人,以致基金公司纷纷发出暂停申购及转入业务的公告,以保护现有投资人的利益。

这种套利方式之所以能够实现,与现在的基金估值方法有很大关系。开放式基金的申购和赎回是以净值为基础进行计算的,而基金净值是按照每天3点闭市后所持有各类证券资产的收盘价来计算的,这样就很难反映处于停牌期间的股票的真实价值,基金的净值就可能存在着被低估的情况,当然也可能被高估,曾经重仓持有银广夏的基金,在银广夏于2001 年8月3日至9月10 日停牌期间,净值实质上就被高估,如正好在停牌前不久投资这些基金,短期内的损失就在所难免。

道理听起来很简单,但这种套利操作仍然存在着风险。首先,这些待复牌的股票到底何时复牌就存在着很大的不确定性,而有明确消息出来的时候,现在的基金公司大多采取叫停开放式基金的申购和转入业务,同样无法买入,只能选择可以在二级市场交易的封闭式基金。其次,在买入持有的期间,大盘的走向也是影响收益的重要因素,特别是对封闭式基金。最后,如果是通过开放式基金来套利,手续费是不小的成本,如果复牌后股票的上涨不理想,短期内赎回基金还可能造成损失。所以,既然是通过基金来做,不妨还是多花些心思,尽量找含有这些概念的盈利能力强的基金,即便复牌后的股票涨幅不理想,还可以长期持有获取稳定回报,做到进可攻、退可守。

案例 套利重仓待复牌未股改的基金

4月28日,国泰基金管理公司发出公告,因金鹰增长、金龙行业精选、金马稳健回报三只基金持有的部分股票处于股权分置改革阶段,鉴于该部分股票的资产转让事宜取得重大进展,预计将在近期复牌并对基金份额净值产生较大影响,为保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自4月30日起,暂停上述三只基金所有申购和转入业务。

此处所说的“部分股票”,即S双汇。4月27日,S 双汇(895.SZ)公告,接控股股东河南省双汇实业集团通知,香港罗特克斯有限公司已于日前收到证监会《关于同意罗特克斯有限公司公告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的意见》,称对罗特克斯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无异议。因包含股改和股权转让外资双重概念,S双汇复牌后大涨已成共识。

S双汇股改进程始于2006年3月2日,5月23日复牌后的6个交易日,股价经历5个涨停板和1个7.63%的涨幅。2006年5月31日,S双汇再次停牌时收盘价为31.17元,当时深成指为4292.10点,截止2007年4月27日S双汇公告日,深成指已达10688.55点,涨幅149%。不少行业研究员认为S双汇复牌后的涨幅很可能超过150%。

若复牌后S双汇补涨150%,以国泰旗下的封闭式基金金鑫为例,基金份额为30亿份,获赠对价后,持有21292269股,净值增加9.9亿元,每份净值增长0.33元,按照27日2.03元的净值计算,净值增幅为16.27%。

[招数2]封闭式基金的套利机会

封闭式基金套利的根源在于折价交易。

封闭式基金的长期折价是国际上普遍存在的现象,一般认为这是对基金问题、流动性问题和信息浑浊问题所要求的补偿;但我国封闭式基金一度高达50%以上的折价率,使得基金被严重低估,这既有多年熊市的原因,也与投资者的认识误区有关。因此,在封转开的刺激下,2006年的封闭式基金表现抢眼。

为便于说明问题,假设某封闭式基金折价率为50%,因其资产组合中,大概有30%的资产为债券、银行存款等风险很低的资产,所以,其股票资产的实际折价率高达70%,即封闭式基金中的股票资产相当于以平均三折的价格出售,而大多数封闭式基金的重仓股多为中国石化、万科、招行等蓝筹股,其间蕴含的套利机会可想而知。因此,在去年基金兴业顺利封转开之后,封闭式基金的投资价值逐渐得到普通投资者的认可。

封闭式基金套利的另一个机会是分红,因封闭式基金在基金合同中规定,每年必须分配已实现收益的90%,因此,每年三四月份基金分红的高潮期,就容易出现一波分红行情。其实,分红行情的背后原因,很大一部分仍是折价交易。假设,某封闭式基金现在的净值为2元,折价率为30%,其交易价格即1.4元,现按基金合同,分红0.9元,分红后净值变化1.1元,相当于投资者用0.5元购买了价值1.1元的资产,折价率超过45%,在随后的价值恢复过程,投资者就可以实现套利,假设折价率仍然回到30%,交易价格就会在短期内达到0.77元,投资获利54%。

案1例 套利高额分红预期的封闭式基金

在S阿胶( 17.46,0.00,0.00%)即将于5月9日复牌的刺激下,套利资金涌入重仓该股的基金泰和( 1.931,-0.02,-1.18%),导致昨日基金泰和暴涨8.89%。S阿胶于去年12月2日起停牌至今,期间大盘由2103.82点上涨至昨日的3950.01点,因此市场普遍认为其复牌后涨幅将相当惊人。一季报显示,基金泰和3月底持有1578.65万股S阿胶,占流通股比例5.49%,S阿胶复牌后将对基金净值带来很大提升,因此吸引大量资金通过泰和套利。

[招数3]ETF 基金的套利机会

ETF (Exchange-Traded Funds) 基基金,即交易所交易基金,是可在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开放式基金。一般的,ETF基金采用被动式投资策略跟踪某一标的市场指数,因此,ETF基金也被称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一方面,ETF基金可以像封闭式基金一样,在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另一方面,机构投资者又可以像开放式基金一样,在一级市场向基金管理公司进行基金股份/单位的申购与赎回。但是,ETF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不是采用现金,而是采用一篮子股票(或者债券)。

ETF基金的套利机制一般是这样,当基金二级市场价格高于基金的单位净值时,投资者可以买入基金股票篮,申购基金份额,并将基金份额在二级市场卖出;当基金二级市场价格低于基金的单位净值时,投资者可以在二级市场买入基金份额,并赎回基金份额,将赎回获得的基金股票篮卖出。

ETF基金套利的参与者主要是资金实力比较雄厚的投资者,因为一级市场上的申购赎回交易,金额一般至少要求100万,中小投资者无力参与。

Tips

现在交易开放场内申购赎回的LOF基金有15只

融通巨潮100(161607) 中银中国(163801)

万家公用 (161903)兴业趋势 (163402)

南方积配 (160105)招商成长 (161706)

博时主题 (160505)景顺资源 (162607)

广发小盘 (162703)鹏华价值 (160607)

景顺鼎益 (162605)荷银效率 (162207)

嘉实300 (160706)富国天惠(161005)

南方高增 (160106)

[招数4]LOF基金的套利机会

LOF(Listed Open-Ended Fund)基金,即“上市型开放式基金”。也就是说在基金发行结束后,投资者既可在指定网点申购与赎回基金份额,也可以在交易所买卖该基金。现在深交所开放了LOF基金的场内申购与赎回业务,即除了场内的实时连续竞价交易以外,还可以以基金净值来申购和赎回基金份额。这样可为基民节省办理转托管手续的时间,申购的基金份额或赎回资金均在T+2日可用。当日场内买入的基金可于T+1日在场内卖出;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 T+2 日可以在场内卖出;场内卖出基金份额资金当时到账可用,赎回基金份额的资金2个工作日后可以到账使用。目前,融通巨潮100、南方积配等15只LOF基金均可办理场内申购与赎回。

LOF基金的套利来自基金净值与实时成交价格间存在的价差。以目前一般交易情况来看,净值与实时成交价格之间的价差一般可达到1%~2%。如果基金净值高于成交价格,投资者可在场内按成交价格买入,然后按净值赎回;相反,如果基金净值低于成交价格,投资者可选择在场外申购或在场内申购,然后在场内按成交价格卖出,获得套利收益。

案1例我们以场内交易最活跃的“广发小盘”基金为例,2006年11月21日基金场内全日收盘价为1.805元/份。当日基金净值为1.8428元。如果21日在场内买入基金,18日基金份额到账后在场内市场赎回基金。22日基金净值为1.856元。完全计算全部成本(基金赎回按0.5%,买入0.1%手续费计算成本为1.8158)两天的套利收益约为 2.21%;在行情下跌时,根据广发小盘基金的历史数据,基金净值与场内交易价格价差在1.0%左右水平的时候。那么利用LOF基金套利算得上是一种比较稳健的获利方式。

第3篇:基金入股方式范文

从总体上看,全国的养老金有少部分盈余,但这部分盈余大多积累在人口结构相对年轻,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而在那些老工业基地,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却存在着巨大的社会保障基金缺口。但如果将一个地区的社保基金结余调配到其它地区,又与“基金积累”的制度目标相冲突。

对社会保障基金存在地区结构性的巨大缺口的问题,中央有关领导提出要减持部分国有股,变现部分国有资产来补充社保基金的思路。但是,由于国有股一直处于不能流通的状态,且所占的绝对数量巨大,操作中必须考虑诸多难点。

养老基金和保险资金入市实现保值增值

一方面是国有股流通缺乏相配套的资金流入,另一方面以养老基金和保险基金等形式存在的“保命钱”又因投资渠道受到限制而难以实现保值增值。

据世行预测,到2030年,我国的养老基金总额将达到1.8万亿元人民币,成为世界第三大养老基金拥有国,如何让养老基金进人证券市场实现保值增值是将来社会保障体系和证券市场改革的一大课题。

新近出台的管理办法允许保险公司通过基金间接地参与股票投资,投资股票的资金总额上限为保险公司资产总额的10%。但由于目前我国的基金均为封闭式基金,存在着不能随时申购和赎回基金份额的流动性限制、交易价格与基金单位资产净值分割的双重风险和对基金经理人的激励约束机制不强等缺陷,保险公司投资的基金的资金总额实际不及许可限额的五分之一。尽管现在我国保险业尚未进入偿付高峰期,但投资渠道受阻已经显现出保险公司未来偿付能力不足的隐患。

两种“保命钱”亟待增值的需要要求为两金打通一条进入证券市场的通道。而这两种基金的共同特点是对投资的安全性要求极高。相对而言,开放式基金存在着更能够满足这一要求的一些优势,可见,让社保基金和保险基金入市也可以通过设立开放式基金为中介。设立多个“保险基金”,发行基金股份或受益凭证。募集社会上的养老保险资金(包括各省市县地方政府社会保障机构管理的基本养老基金和各企业工会组织管理的企业补充养老基金,甚至个人的储蓄养老资金)和保险资金,委托专业基金管理机构进行组合投资。设立多个基金并委托多个基金管理公司经营的目的是在市场中引入竞争机制,允许投资者在不同的基金和基金管理公司之间自由地转移,以竞争来保证社会保障基金和保险资金的安全保值增值。

国有股与入市的“保命钱”以限制

开放式基金为媒,实现双赢目标

变现国有股为社会保障募集资金是证券市场上可供流通股份的供给增加,社会保障基金这一巨大的场外资金投资证券是证券市场上对流通股份的需求的增加,而处理这两类历史遗留问题的关键都是要尽可能性地减少对市场的冲击,实现平稳达渡。由此,我们可以设想成立这样的若干个指数基金,在此暂且称其为“国有股变现基金”,将部分国有股组合到指数基金中,向公众出售受益凭证,并优先向养老基金和保险基金配售,委托有实力的基金管理公司和基金托管人经营管理,这样国有股就变成了投资人持有的基金份额。

基金管理公司再根据二级市场的走势情况分批、分阶段出售持有的国有股,并进行新的投资组合,随着时间的推移,基金初始时持有的国有股会自然与社会流通股混合并轨。这样,不但可以解决国有股流通中的市场资金承受能力问题,指数基金的长期成长性也为两大基金提供一个长期稳定的投资渠道,有利于降低两个基金入市的操作成本。在此,需要着重解决以下关键问题:

1、基金应采取一种限制开放的形式。虽然开放式基金更有利于两大基金安全性投资,但“国有股变现基金”的投资组合中的国有股受到分阶段流通的限制,流动性较弱,这不符合一般开放式基金为了应付随时可能的赎回请求而对基金资产流动性的高要求,所以不适宜设立完全开放式的基金。另一方面,目前存在的全封闭式基金因前文提到的种种缺陷又缺乏对广大投资者的吸引力。港府在出售官股时,为了解决类似的问题,盈富基金以封闭式基金的形式存在,但提供了一种特别赎回功能——只要投资者持前基金单位在100万份以上,就可以随时赎回相应的恒生指数。这样,对养老基金和保险基金这样的机构投资者来说,可以根据基金经理人的业绩决定是否赎回基金份额,同时,基金存在市场价和赎回价(以股票计)两种并行的价格,当基金单位的市场报价与指数之间存在折扣或溢价时,机构投资者就可以获得套利的机会。套利功能的设计有助于基金的交投活跃,反过来,又提高了个人认购者投资于基金的流动性,增强了个人投资者的兴趣。

2、基金的发行价格和初募发行量应由市场决定。与众不同的是,这样的“国有股变现指数基金”是先有投资组合后有基金公募发行,投资组合是以未流通的国有股为主体,没有市场价格作为基金的净资产价值的参考依据,基金的发行价格乘以发行量就是基金投资组合中国有股的价值总量。

关于国有股的变现价格,证监会公布的国有股配售方案曾规定国有股的配售价格将在净资产值之上,市盈率10倍以下。而按市场经济原则减持国有股,市盈率应根据股票的成长性决定,成长前景好的股票,市盈率高一些也无妨,而成长性差的股票,10倍市盈率已经过高。有观点认为,国有股变现就应以净资产价值为基础,但在此何为“净资产价值”,是以历史成本法计量还是重置成本法计量?选择过程中显然也存在难以消除的人为因素。

由此,笔者认为由市场的认购者竞价投标的结果决定的基金发行价格和初募发行量是最符合“公

第4篇:基金入股方式范文

上周沪深两市基金指数双双上升,收于4717.83点和4655.91点,上升3.53%和3.81%。周总成交量约为79.45亿份基金单位,整体换手率为10.20%,交易活跃度较前周有大幅提升。 截至上周五,全部封闭式基金整体折价率下降至 25.58%,其中3年以内到期的短期基金整体折价率下降至10.54%,到期期限超过3年的长期基金整体折价率降至28.28 %。

上周受基础股票市场震荡下跌影响,主动投资的偏股型基金累计净值全部下降。开放式基金中的灵活配置股票型基金降幅最大,为-1.69%,而稳定配置股票型基金降幅最小,-1.13%;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与稳定配置混合型基金净值变化的平均值分别为-1.38%和-1.24%;封闭式基金上周净值平均下降1.41%。 若以沪深300指数的-2.15%作为比较基准,上周主动投资偏股型开放式基金均获得超额收益。 积极投资开放式基金核心资产指数下跌2.63%,重仓股指数下跌2.41%。在此背景下,231只偏股型基金净值4涨227 跌。其中,145只股票型开放式基金周净值平均下跌1.98%;86只混合型开放式基金周净值平均下跌2.26%。

但偏股型基金前期已适当调低股票投资组合的系统风险,因而平均净值下跌幅度小于市场指数。值得注意的是,基础股票市场振荡下行凸显封闭式基金洼地效应,上周封闭式基金指数逆市上扬,指数涨幅达3%。

股票型基金方面,受市场影响基金重仓股跌幅较大,只有4只基金净值增长。其中操作灵活的上投优势、金鹰精选以0.74%、0.11%的净值增长率排名第1和第4名;受益于重仓股良好表现,富国天益净值增长为0.34%,排名第三;此外,万家公用净值增长率为0.62%,排名第二。

混合型基金方面,投资风格灵活的东方精选净值跌幅较少,以-0.42%的跌幅排名第一;股票投资仓位较低的基金也显示出良好的抗跌性,招商平衡、博时价值2净值下跌0.46%和0.57%,排名第二和第四;此外,券商股的良好的表现使得重仓该板块较多的泰信策略也有不错表现。

据招商证券基金分析师妮测算,目前二级市场仍给予两到三年到期的封闭式基金较高的风险溢价(相对于同期限国债即期利率)。基于对基础股票市场的长期看好,折价率将不会改变其长期下降的趋势。特别是当前基础A股市场累积风险已达到较高水平,封闭式基金洼地效应凸显;此外市场对封闭式基金的分红预期仍然较强,封闭式基金现有折价率为净值向下波动的风险提供了一定的安全边际,这是其他风险相似的资产不具备的特性,因而我们认为,在目前系统风险较大、振荡频繁的市场上,持有封闭式基金具有一定优势。我们建议有一定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关注基础股票市场同基金二级市场的波动,选择恰当的时机介入。

妮认为,两只创新型基金近期折价率降低的可能性较大,投资者可以密切关注,寻找适当时机介入。

投资策略方面,短期封闭式基金整体折价率本周降至10.54%,安全垫作用依然明显。其中同德、科讯、融鑫和鸿飞等4只在2008年4月之前到期的短期封闭式基金的折价率已经远远降至10%以下。 而其余的科翔、科汇、汉鼎、金盛、天华等5只2008年12月至2009年到期的短期基金的折价率则一直保持在10%以上,仍是介入的较好时机,因此我们依然维持“时间匹配策略”,即持有这一期间到期的短期封闭式基金直至其存续期结束。“安全垫”为在持有期内封闭式基金净值的下跌提供了宽松的安全区,同时保留基金净值上涨的可能。准备配置此类资产的投资者关注基础股票市场及基金交易市场的波动,选择恰当时期买入。

第5篇:基金入股方式范文

一、问题的提出——来自国有股的历史难题

在我国企业股份化的初期,由于强调公有制在股份公司中必须占据主导地位,加上绝大部分股份公司都是由国有企业改组而来,因此,就形成了上市公司中国有股占大头的局面。同时,在企业股份化初期,有许多人认为国有股流通就是国有资产流失,因此不允许国有股流通。到后来,随着上市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国有股规模也逐渐扩大,截至1998年末,在沪深两市挂牌的上市公司已达到851家,而国有股和法人股等非流通股约占整个上市公司股份总量的2/3。现在再将如此庞大的国有股推入市场流通,将不可避免导致股市的大失血,给股市带来沉重的打击。而国有股占大头,又不能流通,不仅严重制约了上市公司的健康发展,也严重影响了我国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这表现在:

1.从股东监管角度来看,国家及其人所具有的特殊地位使这种监督难免带有行政色彩,导致企业被过多的干预,难以给予经营者充分的自。同时,这种股权结构使经营者感受不到来自市场的企业被收购兼并的压力,“用脚投票”的机制不能发挥作用,造成企业经营效率低下。

2.在上市公司中,由于国有股占大头,政府通过股权控制企业,广大中小股东无法通过行使表决权维护自身的利益,“用手投票”的机制不能发挥作用,出现“一只手压倒一片手”的现状,股东大会流于形式,公司内部难以建立起合理的运作机制和制约机制。

3.由于行政机关并不直接分享投资决策带来的财富效应,国有股享有的权利无从落实,不可避免导致国有资产的流失。

4.对证券市场来讲,由于占大头的国有股不能流通,流通股只占很小的比例,这不仅使得股市的发展不完善、不健全,处于先天不足的状态,而且也导致了股市中严重的过度投机现象。

因此,为了保证上市公司和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就必须解决国有股占大头、不能流通的问题。对此,管理层已推出了有关国有股减持的政策。在国有股减持的计划中,第一步先将国家股权及国有法人股所占比重从67.8%降到51%;第二步计划将国家持股比例由51%下降到30%。对于国有股减持的方案主要有以下几种:(1)国有股回购。国有股回购是指公司将发行在外的国有股以一定的价格购买回来,或作为库藏股或进行注销的一种股本缩减方式。(2)国有股配售。国有股配售是指国有股的股权代表部门将其部分国有股以特定价格向特定投资人转让,转让对象应是原有的个人股东及部分机构投资者,老股东有优先受让股份的权利。(3)可转换债券。这是指投资者可以在既定期限内按规定的比例与价格将债券转换成股票的一种债券方式,其兼有债券和期权的双重特征。(4)协议转让。协议转让是指国有股的股权代表部门与受让方统购签订国有股转让协议,减少国有股比重,达到受让方控股或参股上市公司的目的。受让方一般为公司法人、机构法人和职工持股会等。

笔者认为,不管哪种方式,其最终目的都是要降低国有股的比重,并使这一部分可以在证券市场上流通转让,这都会引起股市资金的大量减少。因此,这四种减持方案都不可避免遇到两大障碍:

第一,由于国有股数量庞大,其上市流通将导致股市的大失血,给市场带来很大的压力。国有股包括国家股和国有法人股两大部分,目前国有股约2240亿股,占股市总股本的67.8%,国有股的数量是目前流通股总量的2.7倍,数量如此庞大的国有股大量变现,给市场带来的压力是可想而知的。进一步来看,如果国有股按每股3元左右的净资产计算,在5年内将国有股下降到50%左右的水平,那么5年中大约每年需要变现1000亿元现金资产,而目前股市流通市值仅叨皿多亿元,其巨大冲击可想而知。

第二,国有股与流通股同股不同价,价差过大。国有股一般是1元一股折股而来,而流通股的发行价一般都在几元甚至十几元一股,流通股的二级市场价格又远远高于发行价。如果国有股变现,从价格角度来讲,就是大量低价格股票与少量高价格股票实现价格并轨,并轨的结果必然导致市场中现有股票价格的大幅下滑,给中小投资者带来损失。

上述两大障碍严重制约了国有股减持的推行,造成了国有股必须流通与国有股难以流通的矛盾,有人将其称为中国股市的哥德巴赫猜想。笔者认为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法就是用股市增量资金来补充国有股推出而引起的股市存量资金的减少部分,巨额保险资金的入市或许为我们提供了很好的思路。

二、问题的解决——保险资金入市,哥德巴赫猜想的终结

(一)保险资金入市的背景。

1.保险业走出困境的要求。长期以来,我国对保除资金投资方向进行了限制,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限于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这就导致保险公司的投资渠道非常狭窄,投资效率十分低下,据统计,到1998年底,保险资产总额达到1796亿元,其中约有40%-60%的资金沉淀在银行。但是1996年5月到1999年7月人民银行7次降息和1999年11月1日起开征20%的利息税,使银行存款利率达到历史最低点。与此同时,国债、金融债券和企业债券的收益也大幅下降,保险公司面临越来越严重的“利差损”问题,仅寿险就因此损失280亿元左右。保硷公司的经营成本越来越大,资金保值能力越来越低,保险业的发展面临极大的困境。寻求保险资金新的投资渠道成为保险业摆脱当前困境的一个紧迫课题,按照国际惯例,保险资金进入证券市场成为首选的投资方式。

2.证券市场的需要。与保险公司的投资渴求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供血不足”正成为制约证券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瓶颈。我国证券市场一直处在快速发展中,但至今仍十分脆弱。目前,我国A股市场上市公司已达900多家,截至1999年6月底,上市公司总股本为2755.42亿股,其中流通股951.05亿股,流通市值9265.65亿元,比股票市场创建立初增长了7倍。但是自1997年5月以来,我国股市一直在下降的轨道中运行,其间虽不乏火爆行情,但都如昙花一现,股市承受能力非常有限,而“供血不足”则是很重要的原因。按照现有的流通盘,股指的正常上涨至少需要10%左右的增量资金,即至少900亿元左右的资金支持。其次,股市正常扩容,一年就需1000亿元的资金。另外,考虑到国有股配售,每年需要1000亿元资金。综合起来,要保持股市的平稳运行,至少需要3000亿元的资金,这对于当前股市是一个难以承受的压力。而解决市场资金不足的理想途径,就是加快培育机构投资者,拓宽机构资金入市的渠道,保险资金入市已成为大趋势。

(二)保险资金入市——一项双赢的选择。版权所有

保险资金的入市不仅可以使保险业走出困境,扩大投资渠道,更重要的是它可以减缓因国有股减持对股市带来的冲击,有力地推动国有股减持计划的实施。对于保险资金入市对保险业的影响在这儿就不多说了,我们着重来分析一下保险资金入市与国有股减持的关系:一方面,保险资金入市可以减缓国有股减持带给股市的冲击,起到缓冲器的作用。前面分析过,国有股坚持每年需要变现1000亿元,这对目前股市9000亿元的容量来讲,实在不是一个小数目。但是保险资金入市将极大地减缓这一冲击力。目前,我国商业保险公司的总资产约3117亿元,按最保守的10%的入市比例来计算,进入股市的保险资金将达到311.7亿元。就目前的趋势来看,保险资金入市的比例还会提高。日前,保监会已放开中国平安保硷公司、新华人寿保除公司和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投资连结类保险在证券投资基金上的投资比例,最高比例可达100%。因此我们可以估计保险资金入市的比例将逐步提高。按国际经验,国外保险资金入市比例一般可以达50%,那么我国进入股市的保险资金将达到1558亿元。而且保险资金的入市也不是惟一一次就结束的,随着保险公司资产规模的扩大,进入证券投资基金领域的保险资金也会不断增加。据业内人士预测,在未来5年保险资金将保持在13%以上的增长速度,这就是说保险资金每年向股市供血400亿元左右。这就会大大减轻股市因国有股减持而受到的冲击,从而有助于国有股减持方案的顺利实施。

第6篇:基金入股方式范文

一、问题的提出——来自国有股的历史难题

在我国企业股份化的初期,由于强调公有制在股份公司中必须占据主导地位,加上绝大部分股份公司都是由国有企业改组而来,因此,就形成了上市公司中国有股占大头的局面。同时,在企业股份化初期,有许多人认为国有股流通就是国有资产流失,因此不允许国有股流通。到后来,随着上市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国有股规模也逐渐扩大,截至1998年末,在沪深两市挂牌的上市公司已达到851家,而国有股和法人股等非流通股约占整个上市公司股份总量的2/3。现在再将如此庞大的国有股推入市场流通,将不可避免导致股市的大失血,给股市带来沉重的打击。而国有股占大头,又不能流通,不仅严重制约了上市公司的健康发展,也严重影响了我国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这表现在:

1.从股东监管角度来看,国家及其人所具有的特殊地位使这种监督难免带有行政色彩,导致企业被过多的干预,难以给予经营者充分的自。同时,这种股权结构使经营者感受不到来自市场的企业被收购兼并的压力,“用脚投票”的机制不能发挥作用,造成企业经营效率低下。

2.在上市公司中,由于国有股占大头,政府通过股权控制企业,广大中小股东无法通过行使表决权维护自身的利益,“用手投票”的机制不能发挥作用,出现“一只手压倒一片手”的现状,股东大会流于形式,公司内部难以建立起合理的运作机制和制约机制。

3.由于行政机关并不直接分享投资决策带来的财富效应,国有股享有的权利无从落实,不可避免导致国有资产的流失。

4.对证券市场来讲,由于占大头的国有股不能流通,流通股只占很小的比例,这不仅使得股市的发展不完善、不健全,处于先天不足的状态,而且也导致了股市中严重的过度投机现象。

因此,为了保证上市公司和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就必须解决国有股占大头、不能流通的问题。对此,管理层已推出了有关国有股减持的政策。在国有股减持的计划中,第一步先将国家股权及国有法人股所占比重从67.8%降到51%;第二步计划将国家持股比例由51%下降到30%。对于国有股减持的方案主要有以下几种:(1)国有股回购。国有股回购是指公司将发行在外的国有股以一定的价格购买回来,或作为库藏股或进行注销的一种股本缩减方式。(2)国有股配售。国有股配售是指国有股的股权代表部门将其部分国有股以特定价格向特定投资人转让,转让对象应是原有的个人股东及部分机构投资者,老股东有优先受让股份的权利。(3)可转换债券。这是指投资者可以在既定期限内按规定的比例与价格将债券转换成股票的一种债券方式,其兼有债券和期权的双重特征。(4)协议转让。协议转让是指国有股的股权代表部门与受让方统购签订国有股转让协议,减少国有股比重,达到受让方控股或参股上市公司的目的。受让方一般为公司法人、机构法人和职工持股会等。

笔者认为,不管哪种方式,其最终目的都是要降低国有股的比重,并使这一部分可以在证券市场上流通转让,这都会引起股市资金的大量减少。因此,这四种减持方案都不可避免遇到两大障碍:

第一,由于国有股数量庞大,其上市流通将导致股市的大失血,给市场带来很大的压力。国有股包括国家股和国有法人股两大部分,目前国有股约2240亿股,占股市总股本的67.8%,国有股的数量是目前流通股总量的2.7倍,数量如此庞大的国有股大量变现,给市场带来的压力是可想而知的。进一步来看,如果国有股按每股3元左右的净资产计算,在5年内将国有股下降到50%左右的水平,那么5年中大约每年需要变现1000亿元现金资产,而目前股市流通市值仅叨皿多亿元,其巨大冲击可想而知。

第二,国有股与流通股同股不同价,价差过大。国有股一般是1元一股折股而来,而流通股的发行价一般都在几元甚至十几元一股,流通股的二级市场价格又远远高于发行价。如果国有股变现,从价格角度来讲,就是大量低价格股票与少量高价格股票实现价格并轨,并轨的结果必然导致市场中现有股票价格的大幅下滑,给中小投资者带来损失。

上述两大障碍严重制约了国有股减持的推行,造成了国有股必须流通与国有股难以流通的矛盾,有人将其称为中国股市的哥德巴赫猜想。笔者认为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法就是用股市增量资金来补充国有股推出而引起的股市存量资金的减少部分,巨额保险资金的入市或许为我们提供了很好的思路。

二、问题的解决——保险资金入市,哥德巴赫猜想的终结

(一)保险资金入市的背景。

1.保险业走出困境的要求。长期以来,我国对保除资金投资方向进行了限制,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限于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这就导致保险公司的投资渠道非常狭窄,投资效率十分低下,据统计,到1998年底,保险资产总额达到1796亿元,其中约有40%-60%的资金沉淀在银行。但是1996年5月到1999年7月人民银行7次降息和1999年11月1日起开征20%的利息税,使银行存款利率达到历史最低点。与此同时,国债、金融债券和企业债券的收益也大幅下降,保险公司面临越来越严重的“利差损”问题,仅寿险就因此损失280亿元左右。保硷公司的经营成本越来越大,资金保值能力越来越低,保险业的发展面临极大的困境。寻求保险资金新的投资渠道成为保险业摆脱当前困境的一个紧迫课题,按照国际惯例,保险资金进入证券市场成为首选的投资方式。

2.证券市场的需要。与保险公司的投资渴求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供血不足”正成为制约证券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瓶颈。我国证券市场一直处在快速发展中,但至今仍十分脆弱。目前,我国A股市场上市公司已达900多家,截至1999年6月底,上市公司总股本为2755.42亿股,其中流通股951.05亿股,流通市值9265.65亿元,比股票市场创建立初增长了7倍。但是自1997年5月以来,我国股市一直在下降的轨道中运行,其间虽不乏火爆行情,但都如昙花一现,股市承受能力非常有限,而“供血不足”则是很重要的原因。按照现有的流通盘,股指的正常上涨至少需要10%左右的增量资金,即至少900亿元左右的资金支持。其次,股市正常扩容,一年就需1000亿元的资金。另外,考虑到国有股配售,每年需要1000亿元资金。综合起来,要保持股市的平稳运行,至少需要3000亿元的资金,这对于当前股市是一个难以承受的压力。而解决市场资金不足的理想途径,就是加快培育机构投资者,拓宽机构资金入市的渠道,保险资金入市已成为大趋势。

(二)保险资金入市——一项双赢的选择。

保险资金的入市不仅可以使保险业走出困境,扩大投资渠道,更重要的是它可以减缓因国有股减持对股市带来的冲击,有力地推动国有股减持计划的实施。对于保险资金入市对保险业的影响在这儿就不多说了,我们着重来分析一下保险资金入市与国有股减持的关系:一方面,保险资金入市可以减缓国有股减持带给股市的冲击,起到缓冲器的作用。前面分析过,国有股坚持每年需要变现1000亿元,这对目前股市9000亿元的容量来讲,实在不是一个小数目。但是保险资金入市将极大地减缓这一冲击力。目前,我国商业保险公司的总资产约3117亿元,按最保守的10%的入市比例来计算,进入股市的保险资金将达到311.7亿元。就目前的趋势来看,保险资金入市的比例还会提高。日前,保监会已放开中国平安保硷公司、新华人寿保除公司和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投资连结类保险在证券投资基金上的投资比例,最高比例可达100%。因此我们可以估计保险资金入市的比例将逐步提高。按国际经验,国外保险资金入市比例一般可以达50%,那么我国进入股市的保险资金将达到1558亿元。而且保险资金的入市也不是惟一一次就结束的,随着保险公司资产规模的扩大,进入证券投资基金领域的保险资金也会不断增加。据业内人士预测,在未来5年保险资金将保持在13%以上的增长速度,这就是说保险资金每年向股市供血400亿元左右。这就会大大减轻股市因国有股减持而受到的冲击,从而有助于国有股减持方案的顺利实施。

第7篇:基金入股方式范文

《意见》出台应运而生

反思全球金融危机可以发现,正是金融杠杆过高,衍生品发展过快,严重偏离于实体经济,引发了严重的不良后果。但是股权投资紧密结合实体经济,是机构投资者不可或缺的资产配置工具,近年来已发展为成功的资产配置与投资管理工具之一。北京市领导高度重视并要求加快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首都金融业发展的意见》(京发[2008]8号)明确提出“研究支持股权投资机构在京发展的政策措施,鼓励各类股权投资基金在京设立,支持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机构在京发展。”

《意见》出台正是北京市政府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新举措,也是市政府进一步优化首都金融业发展环境的又一项重要措施。

北京市常务副市长吉林在“全球PE北京论坛”上说,北京具有发展股权投资业得天独厚的优势,作为一个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在北京的发展正逢其时,日渐成为北京金融发展的新空间。据市场机构统计,2008年北京地区的VC/PE(创业投资/股权投资)投资案例数为184笔,占全国投资案例总数的24.2%:投资金额为34.42亿美元,占全国投资金额的24.9%,均居全国首位。北京已成为国内最大的私募股权投资中心市场。

扩大准入范围,为PE正名

《意见》明确,股权投资基金是以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募集设立的对非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并提供增值服务的非证券类投资基金,股权基金可以依法采取公司制,合伙制等企业组织形式。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是指管理运作股权投资基金的企业,管理企业可以依法采取公司制、合伙制等企业组织形式。

《意见》对于股权基金和管理企业给予工商注册登记的便利,符合条件的股权基金或管理企业可在企业名称中使用“基金”或“投资基金”字样。

先分后税,明晰税收优惠范围

《意见》提出了“先分后税”的方式缴税,就是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和合伙制管理企业不作为所得税纳税主体,由合伙人分别缴纳个人所得税或企业所得税。

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和合伙制管理企业的合伙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合伙制股权基金和合伙制管理企业代扣代缴。其中通过法人单位分得的个人所得,由该单位负责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意见》同时规定,合伙制股权基金从被投资企业获得的股息,红利等投资性收益,属于已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税后收益,该收益可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直接分配给法人合伙人,其企业所得税按有关政策执行。

根据《意见》,对于台伙制股权基金的普通合伙人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意见》鼓励和支持从事创业投资业务的股权基金或管理企业按照《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委第39号令)进行备案,并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一条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七条的规定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支持。

拓宽资金进入与退出渠道

《意见》鼓励银行,证券机构,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非上市企业依法设立股权投资基金和直接投资公司,增加了LP的来源。《意见》鼓励商业银行在京开设股权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开展并购贷款业务,支持其依法依规以信托方式投资于股权基金。

《意见》提出,进一步改革创新政府资金使用模式,引入市场化的资产管理模式和运作机制,建立市级股权投资基金,扶持和引导社会资本股权基金,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建立本区县股权投资基金,支持企业年金,地方社保基金按照有关规定投资在本市注册设立的股权基金。

以上规定将有效地解决股权投资资金来源有限的问题,拓宽资金进入渠道。

同时,《意见》为资金退出提供了新的渠道。支持股权基金及其所投资的高新技术企业在中关村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中关村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为股权投资基金退出提供了新的途径。加之,股票发行审核机构坐落北京,便于股权投资机构了解资讯,实现A股市场的退出;北京产权交易所作为不断持续创新的产权交易平台,交易品种不断涌现,为PE退出和发展提供多样化的选择机制。

多层次,多元化的支持为股权投资在北京的发展提供多种退出渠道和机制,分散了股权投资发展的风险。

完善综合配套服务

《意见》提出在金融街建设PE中心大厦,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建设PE大厦,吸引和聚集本市股权投资基金及管理企业入驻发展,在购租房补贴上,参照金融企业给予支持。各区县和有关部门将在办公场所,政府服务等方面为股权基金及管理企业的聚集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提供相应支持,实现股权投资基金产业集聚。

根据《意见》,政府对北京股权投资基金协会在办公场所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北京股权投资基金协会下设服务中心为股权基金及管理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一站式”服务,支持中国股权投资基金协会在北京的设立和发展。在京注册的股权基金将有望免费分享政府上市后备企业数据库信息。北京的优秀上市后备企业将优先推荐给在京注册的股权基金,对股权基金投资的本市企业,优先列入本市上市后备企业培育计划,支持其在国内外资本市场上市。

《意见》的引起了股权投资基金业普遍关注,受到业内人士的广泛好评。据悉,自春节过后的短短两周内,市金融办接到业界电话咨询100多次,并连续举办3场政策宣讲会,场场爆满。

第8篇:基金入股方式范文

随着《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关于调整个别条款的通知》的先后,监管层对互联网股权融资界定逐步清晰。互联网股权融资模式如下图所示。本文从法律角度,对互联网股权融资业务模式及其具体形式和法律规范进行分析。

1 股权众筹融资模式

此模式是《指导意见》中规定的一种通过互联网技术进行股权融资的模式,如《指导意见》指出:“股权众筹融资主要是指通过互联网形式进行公开小额股权融资的活动。股权众筹融资必须通过股权众筹融资中介机构平台(互联网网站或其他类似的电子媒介)进行。股权众筹融资业务由证监会负责监管。”该《指导意见》对其法律性质界定为“公开小额股权融资”活动。“公开、小额、大众”的特征,涉及社会公众利益和国家金融安全,必须依法监管。在证券业协会的《关于对通过互联网开展股权融资活动的机构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指出:“未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展股权众筹融资活动。”

2 互联网非公开股权融资模式

证券业协会的《通知》指出:“目前,一些市场机构开展的冠以‘股权众筹’名义的活动,是通过互联网形式进行的非公开股权融资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募集行为,不属于《指导意见》规定的股权众筹融资范围。”在实践中非公开股权融资主要包括3种形式。

2.1 天使合投模式

天使合投模式是实践中的一种股权融资的方式,该模式的典型代表是天使汇(AngelCrunch),其特点是:一位领投人起到项目评估的核心作用,众多跟投人选择跟投。创业者不仅能够获得资金,还可以获得更多的行业资源、管理经验等附加价值。与股权众筹不同之处在于,其投资人是特定群体,并不是普通大众,一个项目的众筹投资人数不能超过30人,天使汇引入的快速合投机制开始成为行业效仿的范例,该机制通过一个或几个具有独立专业判断能力的领投人与另外一部分具备资金实力的财务跟投人组合的方式实现对企业的快速投资 。这种模式为了实现集合投资,领头人和跟投人通常会签订管理协议以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人数众多或股权协议比较复杂,双方也可以成立合伙企业,以特殊目的公司(SPV)等形式来参与企业管理。国外采用此模式的主要有美国的AngeList及澳大利亚的ASSOB等。

这一模式的法律性质是非公开的股权融资,规定一个项目的众筹投资人数不能超过 30人,在一定程度上规避了被认定为非法集资的风险。目前对此模式进行调整的法律及行政法规主要有《证券法》、2010最高院18号司法解释等。2014年12月28日的《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未对该种模式进行调整,加之《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并没有实施,因此不具有法律效力。

2.2 个人直接股东模式

从字面意义来理解,个人直接股东模式即投资者直接对项目进行投资并获得股权,成为融资公司的股东。该模式的法律性质是私募,法律关系上来讲:个人投资者与融资者是股权法律关系;个人投资者、融资者与互联网平台是居间服务法律关系。在具体操作流程上,投资者会通过直接浏览股权众筹平台所列出的融资项目,挑选其认为有潜力的项目或企业进行投资。项目融资成功后,投资者会通过股权众筹平台的电子化程序签订包括转让协议、股权凭证在内的文件,在收到纸质版的股权证书、投资协议书等文件之后,投资者便直接成为融资企业的股东。个人直接股东模式下,投资者基于自己对项目的判断进行投资,因而该方式对于投资者的专业要求较高,投资者必须对项目比较熟悉或具备专业的投资经验。因此,平台一般会建议投资者采取小额单笔投资、多样化行业项目的方式分散风险。有些平台还会代表投资者持有股份和管理投资,并将企业发展状况及股利分红等情况及时反馈给投资者,同时,平台会收取一定的管理费用。目前,这种模式主要集中在英国,如英国著名的股权众筹平台Crowdcube和Seedrs均采用此种模式。

2.3 基金间接股东模式

相较于个人直接股东模式而言,基金间接股东模式加入了基金的因素。在此种模式下,股权众筹平台通常会事先成立全资子公司负责管理旗下的私募股权基金,通常一只基金仅投资于一家初创企业。在具体流程上,投资者仍然直接通过股权众筹平台对可投资项目进行浏览,并依据自己的判断选择其认为有潜力的项目。与个人直接股东模式有所区别的是,投资者的投资资金并不是直接以投资者的名义进入融资企业,而是转入其所挑选的项目所对应的基金,并最终以基金的名义投资项目企业。投资者是众筹平台中项目个股的基金持有者,基金的面值和项目公司的价值等值。在这种融资模式中,投资者是项目公司的间接股东,其所有投票权被基金所,投资者对融资项目公司基本上没有影响力。即投资者的所有投票权被基金所,全资子公司行使对基金的管理权,代表基金行使股东权。美国著名股权众筹平台FundersClub和AngeList都采用了此种模式。该模式的法律性质是私募,其法律关系为:投资公司与融资者是股权法律关系;投资公司投资者、融资者与互联网平台是居间服务法律关系。综上所述的3种互联网股权私募融资方式目前对其调整的法律主要是《公司法》《证券法》等。

3 互联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募集

第9篇:基金入股方式范文

关键词:开放式基金;基金持股;股价波动;动态面板数据模型

中图分类号:F830.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096(2009)06-0139-05 收稿日期:2009-08-03

开放式基金在我国自2001年产生至今已8年时间,已经成为投资者投资理财的主要渠道之一,也成为我国学者研究的焦点。截至2009年5月4日,我国共发行开放式基金452只,约占基金总数目的93%,开放式基金份额达到了24943.1596亿元,资产净值高达18779.2721亿元,其品种也不断创新。但总的说来开放式基金中以股票型开放式基金最多,对市场影响最大。截至2008年12月底,我国上市的股票型开放式基金资产净值高达10066.117亿元,约占开放式基金资产净值总额的51.3%,占A股流通总市值4.52万亿的22.3%,再加上占开放式基金资产净值总额29%的混合型开放式基金的股票投资仓位也高达60.9%。可见开放式基金已经成为我国股票市场中重要的机构投资者和资金供给者。

在开放式基金数量不断增多、规模迅速扩大的同时,我国开放式基金呈现出的投资风格也越来越多样化,各类型不同风格基金经常会出现交叉持股、重仓股集中度较高等问题。那么,作为股票市场上重要的机构投资者和重要的资金供给者,开放式基金的迅猛发展及其以投资股票为主的投资风格,是否起到了稳定股票市场的作用,开放式基金集中持股与股票价格波动性之间的内在关系等问题就成为关注的焦点。

一、文献综述

国外学者们主要围绕机构投资者持股与股价波动之间关系以及基金持股能否发挥稳定股票价格或证券市场的作用展开研究。由于采用的方法不同、数据区间有差异,得出的结论也不完全一致。有的学者认为机构投资者加剧股票价格及市场的波动,减少市场的稳定性;而有的学者则认为机构投资者有更多的信息优势,使投资行为更趋向于理性,从而使股票市场更稳定,减少股票价格波动。Nofsinger等(1999)通过对1977到1991年纽约证券交易所的机构投资者持有股票比例与上市公司股票波动性关系的研究,认为在控制公司规模的情况下,机构投资者的持股比例与股价波动存在正相关性。Patrick等(2002)指出,在正向反馈羊群行为的基础上,当市场收益的相对价值为2%或以上时,公司的非常规收益与机构投资者的比例相关,且公司股票的换手率也特别高,因而机构投资者的持股比例能够影响股票价格。Kenneth等(1992)认为机构投资者具有高度的同质性,在交易中易产生羊群行为,增大股价波动。而Lakonishok等(1992)则认为机构投资者的“羊群行为”能够加速股价对信息的吸收,可以和个人投资者的非理相抵消,从而有利于稳定市场。Ernst和Narayan(1996)认为基金持有人与基金经理的关系是一个典型的委托一问题,基金经理往往会推断、模仿并追随其他基金的买卖行为,导致股价的不连续性与大幅变动,破坏了市场的稳定运行。Paul等(200i)研究认为基金等机构投资者的交易可以通过信息效应引起股市价格变动。Richard和Laura(1997)指出机构投资者的交易行为是形成股票市场日收益序列相关的原因,而且机构投资者的交易能够反映信息,会增加股价波动的速度。Bradford等(1990)撰文指出,股票市场上存在的正反馈交易者,使理性投资者无法发挥稳定股价的功能,并可能造成市场更加不稳定。Eric和Sen Dong(2006)对日本市场1975年到2003年间的数据进行实证检验,表明机构投资者的行为能够解释股票市场波动性。而Martin和Janusz(2006)运用实验方法,研究波兰市场机构投资者对股市收益的动态变化,结果表明机构投资者的增加会改变整个股票收益的自相关性和波动性,机构投资者的交易使股票收益指数产生了稳定效应。

上述的国外文献大都是研究机构投资者的行为对股价波动或市场稳定性的研究,而较少有直接研究开放式基金持股对股价影响的研究文献。开放式基金已经成为我国最主要的机构投资者,在我国的股票市场、债券市场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开放式基金能够代表机构投资者的某些特征与行为。国外学者对于机构投资者的行为与股票价格特征的相互作用机制、股票市场的稳定性等问题的研究成果对本文有一定的理论参考意义。

国内基金业自产生以来,基金的绩效、投资偏好及其对证券市场的影响等引起学术界的广泛关注。关于基金持股与股价波动的关系探讨主要有两个方向:第一,基金持股与股票收益率间的关系;第二,基金持股与股票价格波动、证券市场稳定等的关系。

在基金持股与股票收益率间关系的研究上,杨德群等(2001)对2000年至2002年证券投资基金披露持股每半年期数据和季度重仓股投资组合数据进行实证研究,结果表明,基金每半年持殷比例与后期股价收益率具有显著性的关系,而每季度持股比例与后期股价收益率的关系不显著;基金持股变动对当期股价收益有显著性的影响,而基金前期的持股变化与后期的股价收益率没有显著的关系。杨永健(2006)通过对基金持股比例与个股每股收益进行相关性分析,得出基金重仓持股的股票的每股收益并没有随着持股比例的变动而相应变化的结论。姜宝强(2006)认为基金持股与股票收益率的影响是相互作用的,基金对股票增持或减持对股票的收益率分别产生向上或向下的压力。

在基金持股与股价波动关系的研究上,蔡庆丰(2003)通过实证检验发现,1999年1季度到2000年3季度期间,我国的证券投资基金持股和股价波动性存在着正相关关系,基金持股后加大股价的波动性。彭继红,张忠永(2007)选取259只典型重仓股,利用1999年到2006年第一季度的财务及交易数据,采用FE模型基金持股与股票的系统波动和个别波动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实证分析,认为开放式基金比封闭式基金更利于稳定股票的系统波动,而两者对个别波动没有影响。曹崇延等(2008)运用动态面板数据模型对2002年到2007年的基金与股票市场相关数据进行分析得出两个结论:基金持股比例变动对股票价格波动有推波助澜作用;基金持股比例受股价波动的影响,基金更偏向于购买股价波动较大的股票。宋军和吴冲锋(2001)、张羽(2005)等的研究认为,以基金为代表的机构投资者总体上没有显示出稳定市场的功能。

由于我国基金业的兴起较晚,国内学者关于基金持股对股票价格波动影响的研究都是在2000年以后。其研究方

法、数据对象、变量的不同结论也不一。总的来说,国内的研究有以下普遍的特点:第一,选择的研究区间一般较短,基本上是1~3年,因此研究结果往往不显著,且缺乏持续性;第二,大多选取基金的十大重仓股数据作为样本数据,而基金对某一股票的持股比例应该是所有基金持有该股票的比例总和,仅仅考虑十大重仓股数据不够准确和全面。本文采用多元线性回归方程来分析开放式基金持股比例对股价波动的影响,此分析选取2003~2008年共6年期作为研究区间,其中既有市场下跌的区间,也有市场上涨的区间,能够较好地反应市场的长期趋势;通过综合沪深两市情况,从开放式基金持股数据和股票市场的相关数据中筛选样本,使样本和分析更加准备和全面;在截面回归方法的基础上,进一步运用动态面板数据模型进行实证研究,希望能更好地反映我国开放式基金持股是否发挥了稳定股票市场的作用。

二、开放式基金持股比例及其变动对股价波动影响的实证分析

随着开放式基金规模的扩大、种类的增多,大量的基金进入股票市场,股票市场的上涨给基金带来了良好的绩效,而开放式基金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股票价格。可以说,开放式基金是影响股票价格的一个重要因素,它作为最重要的机构投资者对整个市场起着拉动的作用。因此,本文采用多元线性的截面回归方程和动态面板数据模型回归方程的方法来分析开放式基金持股对股票价格波动的影响,以检验开放式基金在我国是否起到了稳定市场的作用。

(一)数据说明

本文分析所用的数据来自于两大数据库,其中,关于基金部分的数据主要来源于《Wind资讯金融终端2009版》,而关于股票市场的数据则来源于《锐思数据》。

本文主要是研究开放式基金持股比例及其变动对股价波动的影响,而我国在2001年9月才正式推出第一只开放式基金,截至2002年12月31日,开放式基金也只发展到17只,其规模、结构和对股票市场的影响都是相当有限的,因此本文的研究期限是从2003年开始,至2008年结束。每半年为1个报告期,一共有12个报告期,研究期限较长,与文中假定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组合不变是一致的。从全部开放式基金的中报和年报的持股数据来看,本文选取2003年之前已经上市,并在2003年至2008年的报告期内连续被开放式基金持有的沪深两市的A股作为样本股票,在此期间开放式基金在持股个数和持股比例上都有了明显的提高。

2003年中报中被开放式基金持有的股票总共有401只,但其中一些股票后期由于被摘牌或因业绩不佳而被基金放弃,考虑到数据的持续性和有效性,对各报告期的样本进行筛选,并最终选取203只股票作为样本,这203只股票在整个12个报告期内都持续被开放式基金持有。本文所选样本股票的在沪深两市的分布较均衡,具体见表1。

(二)变量选择

为了实证分析开放式基金持股比例及其变动对股票价格波动的影响,本文采用了6个变量来进行截面回归和动态面板数据模型回归分析。下面,将具体的指标情况介绍如

(1)股价波动率(VOL),用样本股票在报告期内所有日收益率的标准差表示。由于波动率是反映证券价格或指数起伏强度的测量值,所以选用股价波动率反映样本股票在半年度交易中股价起伏变化情况。而且假定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组合不变。由于基金实行长期投资的战略,且本文的研究期限较长,因此该假定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2)持股基金数(NO),指同时持有某只股票的开放式基金家数,考虑数据的平稳性,取其自然对数。

(3)基金持股比例(RATE),指所有基金持股占该股流通股股本的比例,用各报告期公布的基金持股比例来表示。

(4)股票换手率(TURNOVER),用样本股票在各报告期日换手率的均值表示。

(5)流通A股市值(VALUE),以报告期内样本股票日流通股市值的均值表示,考虑数据的平稳性,取其自然对数。

(6)股票收益率(RR),即203只样本股票在报告期内所获得的日收益率的均值。

(三)研究方法

为了研究开放式基金持股对股价波动的影响,本文首先采取了传统的线性回归方程对12个报告期的数据进行截面回归,分析开放式基金持股比例对股票价格波动的影响;线性回归分析方法虽简单易行,能描述出因变量和解释变量之间的关系,但它没有考虑变量的内生性,其估计结果不具有一致性,很难反应开放式基金持股和股价波动之间的确切关系。因此,本文采用GLS的动态面板数据模型进一步分析开放式基金持股比例变动对股票价格波动的影响,动态面板数据模型可以综合考虑时间和截面所含的消息。在扩大样本容量的同时,可以有效控制个体行为的差异,从而得出更有意义的估计结果。

本文的全部数据处理和图表处理都是通过EXCEL和EVIEWS 5.0软件进行。

(四)截面回归分析

为了检验基金持股比例对股价波动的影响,采用截面回归分析方法对2003年至2008年共12个报告期的样本数据进行回归,以股价波动率为因变量,以持股基金数目的对数、基金持股比例、股票区间的均值日换手率、流通A股市值的对数、股票收益率为为解释变量。建立如下的回归方程:

VOL=c(1)+c(2)LnNO+c(3)RATE+c(4)TURNOVER+C(5)LnVALUE+C(6)RR

采用EVEIWS软件对12个报告期的数据进行截面回归分析,最终得到表2的回归结果。

从回归结果可以看出,在12个报告期的回归系数中,只有3个报告期的基金持股比例与股价波动之间负相关,但是回归结果并不显著;而其余9个报告期的回归系数均为正且较显著,这表明我国开放式基金持股比例股价波动之间存在较明显的正向关系,我国开放式基金持股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股票价格的波动。而且,2006至2007年之间的回归系数均为正,且在99%的水平下显著,这充分反映了2006年以来我国股票市场的大牛市对基金业的发展与带动作用,基金持股的市场影响更加明显地体现出来。

数据显示,持股基金数目与股价波动之间在11个报告期的回归系数都为负,表明两者之间存在着一定的负向关系。持股基金数日比较大,说明单个投资者持有某只股票的份额相对较小,其投资行为的变化比较不容易引起股票价格的变动;也可以说,持股基金数目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轻股价波动。显而易见,股票抉手率与股价波动之间存在正向关系,12个报告期的回归系数都为正且均在99%的水平下显著。股票换手率反映了证券市场的流动性,预示着基金交易比较频繁,容易引起股票价格的变动。

(五)基于动态面板数据模型的分析

从上文的截面回归系数结果可知,开放式基金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股票价格的波动。但是,不同时期的显著性各不相同。同时,由于截面回归方法自身的局限,它没有考虑变量的内生性,其估计结果不具有一致性。因此,本文采用动态面板数据模型来做进一步的分析。以第t期股价波动率

为因变量,以第t-1期股价波动率、第t期持股基金数的对数、第t期持股比例的增量、第t期换手率、第t期流通A股市值的对数为解释变量,建立如下回归方程

VOLt=C(1)+c(2)VOLtt-1+c(3)LnNOt十C(4)RRt-1+C(5)RR2+C(6)TURNOVER1+C(7)LnVALUE。

采用GLS的动态面板数据模型估计方法,得出表3的模型估计结果。

由表3中解释变量的回归系数可知,基金持股比例变动的系数为0.0080,表明基金持股比例的变动与该股票价格波动之间是正相关的且在99%的水平下显著,基金持股比例的变动是股票价格波动的重要影响因素,基金持股对股票价格波动有一定的推动作用。同时,第t-1期股价波动率对第t期的股票价格变动影响显著且系数为正,这说明股票价格波动具有一定的惯性。持股基金数的系数在99%的水平下显著且是负的,说明在控制其他变量之后,增加持有股票的基金数目,能在一定程度上分散股票价格波动的风险。换手率的系数为正且非常显著,说明股票换手率与股价波动率之间成正向关系。

三、实证结论及建议

(一)实证结论及分析

通过以上实证分析,本文得出了以下两个结论:①从截面回归分析的结果来看,12个报告期内,只有3个报告期内的回归系数为负,且不是非常显著,而其余9个报告期内的系数都为正且显著,说明开放式基金持股比例与股价波动存在着正相关关系,基金持股占流通股比例的大小是引起股价波动的一个重要因素。②从动态面板数据模型的回归结果来看,开放式基金持股比例变动与股价波动存在正相关关系,相关系数为0.0080且在99%的水平下显著,说明开放式基金持股比例变动对股价波动有一定的推波助澜作用。

毋庸置疑,作为我国重要的机构投资者,开放式基金的持股行为对股价波动产生着日益重要的影响,但分析结果表明,我国的开放式基金持股并没有起到稳定股价的作用。作者认为这主要在于以下三个方面的原因:

1 我国开放式基金的投资存在严重的“羊群行为”。这种行为加剧了股价的波动。而且,我国整体基金业的择股模式十分相似,投资资金大多集中于大规模市值的股票,与我国的股票市场特点也是有关的。

2 基金实现理性价值投资的外部环境不完善。我国开放式基金经历了8年的历练,逐步实现向理性价值投资理念转变。但理性的价值投资却不等于长期投资,长期持有。基金是追求赢利性的行业,追求利润是它生存和发展的本质要求,如果市场上存在短期的赢利机会,基金会毫不犹豫地抓住。在市场监管不强,外部环境不完善的情况下,基金甚至有可能会产生违规的冲动。从而使政府发展基金的意图(即期望基金在股票市场危机时,能大量注入资金从而起到稳定市场的作用)与基金自身的经营行为和目标产生偏差。

3 我国股市做空机制不完善并处于明显的劣势。目前,中国股票市场只有被动做空,而没有主动做空机制,与做多机制相比做空机制处于明显的劣势,仓位调整是基金唯一的避免系统风险的手段,这在一定程度上是我国股票市场波动性大的一个重要原因。

(二)政策建议

为了促进开放式基金发挥稳定市场的功能,推动股票市场健康发展,作者认为要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

1 多种渠道弱化羊群效应

第一,要扩大市场容量,提高上市公司股票质量。一方面,加快对优质大型上市公司的审批步伐,进一步完善股票市场制度建设;另一方面,努力提高现有上市公司治理水平,要合理制定企业上市门槛,在总量控制的基础上让更多的优质企业上市,使基金在挑选投资品种时有更多的选择余地,才能有效地减轻基金羊群行为造成的市场脆弱性和风险隐患。

第二,要加强债券市场、货币市场以及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发展。我国大部分基金是股票型基金,特别是混合型基金与偏股型基金业也无明显的差异,基金具有很大的趋同性,投资风格差异不明显。应大力发展债券市场、货币市场,使基金拥有更多的投资选择机会,增加其投资渠道从而控制基金的羊群行为。而且我国证券市场的金融衍生工具发展滞后,金融期货、期权等基础工具尚不存在,又缺乏做空机制,市场的系统风险很大,这在客观上造成了基金只能选择那些业绩优良的股票,从而形成基金的羊群行为。因此,适时推出衍生工具有利于证券投资基金业真正地发挥稳定市场的力量。

第三,要建立科学而公正的基金评价体系。基金经理人存在羊群心理与基金市场的“相对业绩评价”的激励机制有关,如果投资者更多地从基金的收益率排名来选择基金,而基金管理公司的资产管理规模又决定了基金经理的个人收入,那么基金经理自然将唯提高排名是从。频繁而又短期地对基金业绩进行排名,往往忽视风险的因素,因此,建立科学而公正的基金评价体系有利于改变投资者对基金的选择标准,从而引导基金向建立自身独特投资风格以吸引投资者的方向发展。

2 创造基金实现价值投资理念的良好外部环境

第一,完善市场监管理念,建立应急措施。市场本身是影响基金投资行为变动的根本因素。管理层对于基金投资行为的监控和引导,应更多地从市场的角度着手,加强市场制度建设,鼓励基金市场化创新行为的发挥。而在应急机制方面,在监控基金投资行为对于市场可能产生的非正面影响时,可考虑给予基金短期性的融资帮助,以抵消由于申购赎回导致基金资金大幅波动对市场的不良影响。

第二,强化信息披露制度,规范基金投资持仓行为。

首先应加强基金与投资者的联系。以定期派发的信息披露报告具体说明基金的投资目标、风险与收益、分散度,达到与投资者沟通、教育双重效果。其次,加强基金以及整个股票市场信息披露的及时性与真实性,对虚假的信息披露采取严格惩治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