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教师病假条范文

教师病假条精选(九篇)

教师病假条

第1篇:教师病假条范文

因本人喉咙红肿,现讲话会疼痛,医生要求在家休息几天,调养身体。特向领导申请请假几天,对于要上的课程已经做好调课处理,待下个月进行适当时间进行补课,望领导予以批准。另在此非常感谢学校领导对我的关心和照顾,真正体现了人文化主义。

特此申请,望领导审批。

xxx

尊敬的学校领导:

因本人严重感冒,无法正常上课,故向学校请假一天,下周继续上课。

第2篇:教师病假条范文

第一条 学生到达实习岗位后,称为实习医生。实习医生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参加门诊、急诊、病房、夜班及节假日的值班工作。实习医生在病房实习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

第二条 实习医生在病房实习时,应在上级医师的领导下,护士长的指导下随时掌握所管理病人的病情、情绪、饮食、医嘱执行情况。发现特殊情况,应立即进行诊视,并及时向上级医师报告,在上级医师指导下进行处理。

第三条 实习医生接到新病人入院通知后,应立即在上级医师指导下,认真检查,及时处理,并在24小时内写好完整病史。在检查病人时,态度要认真严肃,男实习医生作妇科检查时,必须有第三者在场。

第四条 对危重病人的记录应迅速及时完成,并必须随时将病情变化、处理、检查结果及上级医师意见,记入病程日志。抢救记录是极为重要的病史资料,必须做到及时、正确、完整、详细。各项记录都必须有明确的时间记载,字迹必须清楚,不准涂改。

第五条 病人转科、转院(包括转出、转入)时,应及时写好转科、转院记录或病史小结。病人出院或死亡后,应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及时完成出院记录或死亡记录。

第六条 实习医生根据病人病情的需要书写化验、X线等检查通知单及一般医嘱处方等,各种检查报告要及时按规定贴在病史卡上。

第七条 在主任或上级医师查房时,实习医生站在病员左侧,详细报告所管理病员检查结果,诊疗意见,并详细记录主任或上级医师查房时医嘱,以便执行。

第八条 所管理的病人在请其他科会诊时,应陪同会诊医师诊视,并记录会诊意见。

第九条 实习医生在完成医疗工作的同时,应兼学护理,主动协助护士做好所管理病床的护理工作。

第十条 实习医生离开病房,应将自己所管理的病人情况,向值班医师交代清楚。在一个病区实习结束时,应写好交班录。在开始新的病区实习时,应写好接班录。

二、实习医生守则

第一条 实习医生必须服从实习医院党政领导。遵守实习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在业务上直接对上级医师负责。

第二条 实习医生在门诊实习时,应做好开诊前的准备工作,门诊结束后,做好诊室清洁工作。在病房实习时,应提前半小时进入病房。在班时不得擅自离开职守,如因需要离开时,须经上级医师批准,并向值班护士告知去向。

第三条 实习医生在病房实习期间,值夜班的一般应于第二天查房处理完毕后方可离去休息。星期天或假日不值班者,也应于上午查房完毕后方可离去休息。

第四条 参加节假日值班时,原则上可按所在医院住院医生休息规定处理。但补休天数不得超过三天。

第五条 实习医生所写的各项记录、医嘱、处方、检查单、病假单等都必须经过上级医师签名后,才能生效执行。

第六条 实习医生在医疗上如有疑问时,应随时报告上级医师,不能粗枝大叶,擅自处理。在医疗上如有意见与上级医师不一致时,应服从上级医师的处理意见。

第七条 实习医师必须遵守下列考勤制度:

(一)实习医生在实习期间不放暑、寒假

(二)实习医生因病请假者,应持有规定的医疗单位的疾病证明单,并及时报告实习所在科室。

(三)实习医生在实习期间一般不准请事假,特殊情况的须说明理由,或附必要的证明,经批准后方可离院。事假一天的由带教医师批准;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的由班级辅导员与带教医师及时联系共同批准,有一方不同意的就不准离院;三天以上的应报学校有关部门批准。凡事假一天以上的(不包括一天),都须持有书面请假单。而利用其它方式请假的一律无效,作旷课论。

(四)一学年中旷课累计3天或3天以上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如在同一实习科目内,旷课达3天或3天以上者,除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外,该科室实习成绩按不及格论,并在毕业实习结束后,视其表现决定是否给予补实习。

(五)一学年中旷课累计达10天或10天以上者,令其退学。

(六)实习生因病、事假累计达该实习科目时间的1/4者,不给予成绩,待毕业实习结束后补实习。

(七)实习生未经带教医师同意而迟到、早退的,应进行批评教育、并按迟到、早退的实际次数,每次扣1分(从平时实习成绩中扣除)。

第八条 实习医生除规定或临时通知返校外,应参加实习科室的学习、病例讨论会和必要的活动。

第3篇:教师病假条范文

学生因病请假条怎么写一尊敬的______老师:

我因____________(请假缘由),无法在准时到校上课。特此向您请假____________(请假时间),望您批准,谢谢您的理解和帮助。

此致

敬礼!

学生:

年 月 日

学生因病请假条怎么写二尊敬的______老师:

我是_____________初高______级_____班学生__________,因_____________________,特向您请假___________(多久),请假时间为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_________至__________。离校期间一切安全责任由我(学生本人)自负,请您准假!

教师意见:

请假人: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学生因病请假条怎么写三老师:

您班学生,因突然高烧,要上医院治疗。今天不能到校上课。特此请假。

此致

敬礼!

学生家长:

年月日

学生因病请假条怎么写四尊敬的___老师:

您好!我是___级___专业直属班的学生______,因为_________,需要请假(时间)从______到______,去往地点 _________,请假期间有效联系方式:_________。

本人保证往返途中的个人人身和财产安全,在不耽误学习课程和任何集体活动的前提下,恳请您批准,谢谢!

班长(副班长)意见:

第4篇:教师病假条范文

为了搞好教育教学工作,加强学校管理,进一步完善学校管理制度,使教师有一个紧迫感、时间观、爱岗敬业,为学生作表率,使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井然、活而不乱,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实施素质教育,结合中心校管理办法以及本校实际,特制定以下考勤制度:

一、请假类别及期限

1、事假:本人确有要事须离职者,可给事假1—3天。

2、病假:本人因病不能工作者,必须请假治疗或休养者可给病假1—5天。

3、婚假:(1)本人结婚,期限按上级规定核准;(2)子女、弟妹(含内弟妹)结婚的可给3日假,若延期者,须办理请假手续,延期时间以事假论。

4、丧假:本人直系亲属,指祖父母(包括外祖父母)、曾祖父母(包括外曾祖父母)、父母(包括岳父、岳母及太岳父、岳母)、弟妹、兄弟((包括内弟兄弟妹),可在5日内给假,配偶丧多给2天,因故延期者需办理续假手续,延期时间按事假论。

5、产假、护理假:按上级有关规定办,引产经查实,给1天护理假。(计生部门通知)

6、竖造假:本人竖造(立柱、打板)可给假2天,踩大门和搬迁一同进行者,给假1天,单者不给假,因故延期者,须办理请假手续,延期时间按事假论。

7、特假:指婚假、丧假、产假、考试:升造过关(路途为事假)。

注:(1)特假在法定假日、双休日、寒暑假期,不补假。(2)特假一次性给假,不零星累计。(3)一学期除上述特假外,每人给予一天特假。

二、请假手续

1、凡教职工请假,必须先办理手续,凭假条为证。假条必须本人书写,不能他人,1日内由当日行政人员核准,1天以上3天以内一律由校长核准,3天以上由镇中心校人员核准。

2、假条一律交当日行政值日,以便登记,无假条者,按缺席论,确因急事、急病不能请假可托人当天办理,如果当天不办理手续而造成耽误课程或其它工作者,补假无效,按旷课论。电话请假一律无效,按缺席处理。

3、请假期间提前返校者,应向核准人员销假,若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者,必须事先办理手续。

4、未经请假或批复而自动离职,或逾期未续假均以旷课(工)论。

5、教职工请假期间的工作,由请假人作出兼代人员安排,复式的形式不算数,且在请假条上注明安排情况,当日请假节次,兼代人员补助15.00元,公假课程由教导主任安排,且发给代课补助费15.00元。一般病假的工作按事假论。

三、请假、缺课、迟到、早退、失误、失职(行政人员)的有关规定。

1、特假:在规定期内的奖金、工资不受影响,规定外的时间(续假)按事假论,提前返校者,按改上本人课给予每节课10元的补助。

2、事假:当月累计,按节次论处,当日每节扣款8元,2—3天每节扣款15元,3天以上每节扣款15元(不包括3天)。

3、病假:(1)因重病进住镇级或以上医院者,半月内不扣工资、不算满勤,半月以上从工资中扣除活津贴,作为本人工作安排补助费(必须有请假条,医院证明、出院结算单否则按事假处理)。(2)一般病假以事假论。(3)请假到外地检查治疗者,无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证明书、化验、透视照片、B超、CT检查等,(必须有两样以上证明),医院建议住院治疗按事假论,检查无病者,也按事假论。

4、旷课(工)、迟到、早退

1)旷课(工),每节扣工资40元。

(2)迟到,以铃声为准,铃声响后未到所上班级教室门口,每迟到一次,5分钟以下(不包括5分钟)者不扣款,只计次数;5分钟以上(包括5分钟)、10分钟以下(不包括10分钟)者,扣工资2元;10分钟以上(包括10分钟)、15分钟以下(不包括15分钟)者,扣工资5元;15分钟以上(包括15分钟)者,扣工资8元,因迟到不上课者,按缺2节课论处,单累并罚,且月底累计上报,期末累计达3次或以上者不得全勤奖,20分钟以上(含20分钟)视为旷课一节。

(3)早退,每早退一次5分钟以内(不包括5分钟),不扣工资,只累计次数;5分钟以上(包括5分钟),视为缺课一节,每月累计达2次者,视为缺课2节,其余类推(体育课也不例外)。

(4)迟到、早退

A、未打上课铃前,有课教师必须赶到教室门口,上课铃响后,立即进入教室上课,体育课整队上课,否则视为迟到一次,行政值日有课,可在教室外观察1分钟左右,行政值日进入教室上课,迟到者,必须向当日行政值日报告,以便确定迟到时间,报告后,再进行上

课,下课后报告不算数,否则视为旷课一节。

B、下课铃响后,上课教师方可离开教室,否则视为早退。

C、中途离开教室,视为缺课一节,特殊情况(突发疾病就诊、上厕所、急事处理,5分钟之内)除外,若寻找借口在教室外逗留者,视为缺课一节。

D、调课,未经学校同意而擅自调课者,经查实,双方按缺课论。因考试或测试需要调课,必须经行政同意方可调课。

7、代课人每节补助15元。

四、值日失误与行政失职

值日教师必须按教师值日要求履行职责,未按值日要求履行职责的,每人每次扣工资8元;行政值日未按行政值日要求履行职责的,扣工资10元。

五、上述情况,不论是行政值日发现,还是其他人检举的都按规定处理,但检举情况必须核实,且核实时检举人必须当场作证或写出书面材料,情况属实者,发给检举人(非值日)奖金5元,被检举人除按有关规定处罚外,另外罚款10元;属污陷他人者,除责令被检举人改正外,本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下。

六、其它

1、遇学生问题(如打架斗殴、吵骂、损坏公物等)不过问处理者,每次扣工资20元,年终考核时德勤两项视为不合格。

2、学校遇有重大事情,特别是有人到校扰乱秩序,破坏设施时,听到通知不参加制止处理者,根据具体情况扣取不同数额的工资,其中行政人员(包括工会负责人)每次扣取工资100元,教师扣取工资80元(无法参加者除外),年终考核时德勤两项视为不合格。

3、学校临时安排的工作任务,不能按要求完成或拒不接受者,每次扣工资20元,年终考核时视为合格以下。

七、每次扣款从当月工资中扣取,各种扣款作为集体奖励资金。

八、班主任按要求完成任务,每月补助按绩效办法兑现。

九、保安、宿管,有事必须向行政人员做出请假手续,行政值日做好登记,按合同连续旷工15日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个工作日终止合同。

第5篇:教师病假条范文

考勤管理实施细则一为进一步加强校风、学风建设,保证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优化育人环境,使学生在德、智、体、美等各方面全面发展,根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学生应自觉遵守学校纪律,积极参加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和学校组织的活动。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注册报到手续,因故不能报到注册者,必须办理请假手续。

第二条 学生上课、实习、劳动、军训、社会实践等都应当实行考勤,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按规定请假,否则以旷课论处。凡未请假、请假未经批准超过两周不注册或未请假、请假未经批准、未批准超过请假期限连续两周不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按自动退学处理。

第三条 学生在双休日、节假日期间离开南宁市区外出活动,以及晚间因故不回校住宿的必须办理请假手续。

第四条 因故不能按时上课者,需提前请假。因特殊原因不能提前请假者,应电话向任课老师(班主任)口头请假,并事后补假。

请病假者应提供有资质医院的诊断书及建议休假的证明,因公请事假者应提供有关证明,因私请假者应写明理由及请假时间。

第五条 学生经选拔代表学校参加文体、科技等比赛活动而不能上课必须请假的,应由组织单位按照相关要求出具请假证明,并协调办理请假手续,学生应及时按要求向任课教师出具请假单及证明材料。

第六条 学生请假期满必须办理销假手续,否则以旷课论处。

第七条 学生考勤工作由任课教师、班主任、班干部协同进行,专任教师全面负责上课、实 习、毕业论文(设计)等环节的纪律考勤工作,班主任、班干部负责其他环节的考勤工作。学生考勤一律记入各班考勤本。

第八条 学校正常上课时间,学生旷课按学生应选课程的实际授课时间计算,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环节,每天按5学时计算。

第九条 请假时间在一天以内的由班主任批准;请假二天(含二天)以上一周以内由班主任签署意见,并注明去向、家庭地址、个人和家庭联系电话,由学院学生工作组审批,并登记备案;请假一周以上由学院学生工作组审批,报学生工作处备案(经批准的假条由审批部门存查)。

第十条 学生宿舍实行寝室长晚点名制度,学生应在每天23︰30以前回宿舍就寝。在23︰30以后不回校住宿的,寝室长或宿舍成员应及时向班主任报告。班主任应向学院学生工作组报告,并设法查明学生去向。

第十一条 学生因病经有资质医院诊断,停课治疗、休养占一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以上或一学期请假、缺课超过总学时三分之一以上的须办理休学手续。

第十二条 违反以上考勤规定者,学校将根据《广西大学学生处分规定》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学生工作处、教务处负责解释。此前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相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考勤管理实施细则二(一)考勤范围

凡在职在编人员,一律纳入考勤管理的对象范围。全校党政干部、教辅、工勤人员一律实行坐班制,按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寒暑假期间根据本单位实际安排轮休。教师按照学校教学计划安排,可不实行坐班制(不含在试用期、见习期内的教师,下同),但对学校、单位统一要求的集体活动要进行考勤,并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

劳动合同制聘用人员按照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考勤要求

学院、部、处、室为具体考勤单位,要明确一名领导分管考勤工作,并指定一名考勤员。考勤员须认真做好每月的《缺勤情况汇总表》(见附件二)的记录,已备检查。

(三)旷工及处理

1.凡属下列情况之一,按旷工处理

(1)未经批准私自离开工作岗位、或虽请假未获批准、或请假期限已满未办理续假手续、或续假未批准,擅自不上班者;

(2)一个月内迟到或早退累计超过5次按旷工1个工作日处理。

2.处理办法

(1)按旷工天数扣发本人工资,校内岗位津贴部分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并由所在单位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必要时可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

(2)凡连续旷工15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做辞退处理。

五、其它规定

(一)后勤管理处、附中、各场厂和财务独立核算单位,可依据本办法制定适合本单位特点的考勤管理办法并报人事处备案。

(二)接受审查或调查人员不能正常到岗工作,在审查或调查期间暂时停发工资、校内岗位津贴等一切待遇,待结论明确后再做处理。

(三)各类假期(除寒暑假)一律不得合并使用。

(四)探亲路费的报销,根据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办理。

(五)职工在病假期间,参加会议、学习文件、参加政治学习等是一种政治活动,不能视为恢复工作。

六、本规定由人事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考勤管理实施细则三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严明校纪校规,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规范考勤与请假制度,结合学校的相关政策及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二条 本制度用于学校所有职工,包括处于试用期内的职工。请假类别涵盖休假,包括事假、病假、产育假、哺乳假、婚丧假、探亲假等。因公出国(境)应按学校因公出国(境)管理办法办理报批手续。出国(境)时间在三个月(不含三个月)以上者,还需与学校签定相关协议,并明确社会保险金的支付办法。因公国内出差应向本单位办理请假手续,在批准时间内视作工作时间。

第三章 考勤管理

第三条 考勤工作由分管人事的院领导负责,综合与信息办公室兼管考勤工作,及时做好职工考勤统计、登录,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工资、津贴分配及学年度考核的依据。

第四条 关于旷工的处理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论:

1.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

2.要求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

3.准假期满(包括事假、病假、探亲假、婚丧假、产育假等),无申请理由或申请续假未经批准而未按时到职者;

4.请假理由经查明是编造假情况欺骗部门的;

5.经教育仍不服从部门调动,拒不到新岗位工作的,或无理拖延超过报到日期者;

6.未经学校批准,擅自与部门签订留职停薪等各种协议而离开工作岗位的。

(二)一个月旷工三天及以上者停发当月工资。

(三)旷工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超过三十天者,予以除名。

第四章 请假程序

第五条 请假一天及以上需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工作交接事项,经部门领导审批,于综合与信息办公室存档。

第五章 请假类别及规定

第六条 事假相关规定

(一)正处职干部(含正处职)请假,须报请主管校领导批准。副处职干部请事假七天以下者,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七天以上者,需报请主管校领导审批。

(二)处职以下各类人员请事假的批准权限:

1.请事假七天以下(含七天)的,由所在部门领导审批;七天以上的,经本部门同意后,报学校人事处审批。

2.因私出国(境)请事假的,经本部门同意后报学校人事处及主管校长审批。因私出国(境)期间,其本人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同济大学出国(境)人员工资、津贴、社会保险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处理。

3.若因配偶、直系亲属病重、病危住院,确需本人陪住的,经批准,在七天以内(含七天)可不计为连续事假和累积事假,但要计入考勤,以便考核。

(三)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1.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沪人(1992)24号文、沪人(1994)46号文处理。

2.当月事假累计五天以上(不含五天)的,扣发本人当月校内岗位基础津贴,并按比例扣发当学期的业绩津贴。

第七条 关于病假

(一)请病假须向所在部门提交就诊医院开出的病假诊断书,在得到认可后方可休假。病假第七个月起为长病假,凡休长病假的经所在部门认可后,还应将相关材料报人事处劳资科备案。对长期病休后要求恢复工作者,须提供就诊医院签发的复工证明书,经本部门认可,报人事处审批后,方可复工。

(二)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沪人(1994)46号文、国发(1981)52号文处理,具体规定如下:

1.工作年限不满十年者,连续病假满两个月,从第三个月开始发给本人工资的90%;连续病假满六个月,从第七个月起发给本人工资的70%。

2.工作年限满十年及以上者,连续病假满六个月,从第七个月起发给本人工资的80%。

3.因工负伤者,医疗期间工资照发。因肇事(交通或打架等)受伤者,在休养期间停发工资。被伤人的工资、医疗费经公安、保卫部门裁定后按裁定意见处理。

4.当月病假累计五天以上(不含五天),十天以内(含十天)的,扣发本人当月校内岗位基础津贴50%;当月病假累计十天以上的,扣发本人当月校内岗位基础津贴,同时按比例扣发当学期的业绩津贴。

第八条 关于产育假

(一)请产育假,须向本部门提交就诊医院开出的产育证明书,并将相关材料报人事处劳资科备案。

(二)女职工产假、节育、绝育、人工流产、哺乳假等假期均按上海市政府1990年36号令、1996年第34号令、沪府发(1981) 64号文、沪计生委办(92)字第21号文执行,具体规定如下:

1.女职工产假:顺产假三个月,其中产前假十五天。难产增加产假十五天;晚育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若产假正值寒、暑假期间,其产假分别顺延。

2.女职工做绝育手术的,可休假三十天;男职工做绝育手术的可休假十五天。

3.妊娠三个月内自然(人工)流产的,可休假二十天;妊娠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人工流产的,可休假一个月;妊娠七个月以上早产的,按正常产假处理。

4.人工流产术后放节育环的可休假二十五天;因各种原因取节育环的女教职工,术后可休假五天。

5.晚育妇女,从确诊怀孕之日起,怀孕期间可根据医院有关规定进行门诊

定期检查,检查时间视作工作时间。

6.对抚育未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在每班工时内给予两次哺乳时间,每次哺乳时间为三十分钟;多胎生育者,每多一个婴儿,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两次哺乳时间也可合并使用。

7.未婚人工流产,非婚或计划外生育期间均不得享受生育假待遇。

8.符合计划生育的妇女分娩后,配偶可享受三天护理假。

(三)产育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产育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同人(20xx)203号文处理;放、取节育环、班内哺乳及配偶护理休假期间按公假处理,工资照发。

第九条 哺乳假批准权限及请假程序

(一)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分娩的,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生育第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哺乳假为六个半月;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哺乳假为三个月。确因有特殊困难,要求继续请长产假的,如条件允许,可酌情延长,但不得超过一年。

(二)哺乳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正常哺乳假期间工资按本人工资的80%发给。长产假期间工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长产假期间视作事假处理,不作为考核期。

第十条 婚丧假批准权限及请假程序

(一)教职工请婚丧假,须向本部门提出申请,由本部门领导审批。婚丧假期按(1980)劳总薪29号文、沪府办发(1987)17号文、沪劳资发(1987)130号文处理,具体规定如下:

1.婚假:给假三天。晚婚者(男二十五周岁,女二十三周岁以上)可享受婚假十天(连续使用)。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2.丧假:教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养父母及公婆、岳父母去世,办理丧事可请假三天。外埠路程根据实际需要,另外加算。

(二)婚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在婚丧假和批准的路程假期间,视作工作时间,途中车船费自理。

第十一条 探亲假批准权限及请假程序

(一)教职工需请国内探亲假的,须报校人事处劳动工资科备案。根据沪府发(1981)30号文、沪府发(1981)32号文、沪人(1994)31号文规定,学校教职工应利用学校寒暑假期间探亲。

1.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

2.未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

3.已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四年给假一次。

(二)教职工出国(境)探亲访友

1.凡系归侨侨眷、台胞台属、港澳同胞眷属的教职工,其探亲会亲待遇均按劳人险(1993)16号、侨政字(1983)第066号、劳人险(1984)13号、(1982)侨政会字第011号、(1983)侨政会字第007号文规定执行。

2.公派出国(境)留学的教职工在国外留学(攻读学位)期限满一年以上者,其配偶出国探亲,探亲假一般为三个月(含寒暑假)。期间待遇按国发(1986)107号文件规定执行。

3.公派出国(境)留学的教职工字国外留学期限未满一年者以及自费出国留学人员,其配偶出国探亲不享受探亲假待遇。需出国(境)探亲须以事假处理,假期一般不超过三个月。特殊情况可续假一次,续假时间不超过原请假时限。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均按学校其他制度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执行。

第6篇:教师病假条范文

一、教师应建立班级安全制度,每天必须清点人数并作好记载,管理好本班幼儿,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二、家长要配合幼儿园做好幼儿的安全工作,加强对幼儿安全意识的培养,教育幼儿不动手打人,不做不安全的游戏。禁止幼儿携带刀具、铁钉、火柴、烟花爆竹、玻璃等危险物品入园,家长应经常检查幼儿是否接触危险品。

三、送孩子时小班孩子必须将孩子送到班主任处,中大班孩子必须将孩子送到幼儿园大门内。经老师晨检后方可入园。

四、下午接孩子后请立即带孩子离园,不玩运动器具。

五、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

①交班老师要求做到:准时交班,清点人数,写好姓名。姓名与人相符,有情况向接班老师交代清楚,经接班老师核对,方能离开。

②接班老师要求做到:准时接班,核对人数,不擅自离岗,管理好幼儿,注意幼儿安全,防止走失等事故的发生,对陌生人来领,要提高警惕,详细询问,慎防发生冒领,坚持到最后一名幼儿领完方能下班。

六、全园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按时到岗并做好班前准备工作。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七、病假除急诊外,必须持有区县级以上医院医生开具的病假证明及药方,报告园领导经批准后方可病休,休息时间以看病之日起计算。

八、平时看病,先经年级组长同意并安排好班内工作,经园领导批准后方能看病,回来后凭病历到年级组长处销假。

九、严格控制请事假,如有特殊情况需请事假,应事先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并向园领导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第7篇:教师病假条范文

1.教职工因事、因病需离岗者,必须由本人先履行请假手续,事先安排好工作再离岗。临近上班时间请假,作为迟到处理。

2. 未办理请假(包括事假、病假、探亲假、婚假、产假、丧假等)手续,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请假期满未申请续假;申请续假未获批准,却未按时到岗;请假理由经查实属弄虚作假的,均按旷工处理。

3.每天考勤,月底统计出勤率,并予以公布。

4.每学期准许为子女开家长会一次(须持有子女学校开会通知书)。

5.婚假、产假、哺乳假、丧假均由相关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休假。

(一)   病假

1.因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教职工,必须持指定就诊医院的病历和医生开的诊疗证明书(医生开的病假条,急诊除外),经幼儿园保健医生核查,领导批准后,方可休息,假条必须提前送到幼儿园,便于幼儿园安排工作。

2.请病假1—3天者,凭病历和医疗诊断证明书,由分管园长审批。

3.请病假4—7天者,凭病历和医疗诊断证明书,由园长审批。

4.请病假天数在7天以上者,凭病历和医疗诊断证明书,由分管主任审批。

5.病假的工资待遇,按如下方法计算:

对于事编人员:

(1)工资:30天以内者,病假一天扣20元,30天以上者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值班费:按实际天数计算。

(3)病假累计天数超过半个月不享受当月福利(包括全学期、全年福利中该月的福利)。

对除事编之外的其他人员:

(1)工资:30天以内者,病假一天扣20元,30天以上者享受句容市最低工资保障线(应发工资)的80%.

(2)值班费:按实际天数计算。

(3)病假累计天数超过半个月不享受当月福利(包括全学期、全年福利中该月的福利)。

(二)事假

有特殊情况,需请事假时,由当事人先向分管领导请假,方能离开工作岗位。如遇急事不能赶到园内办理请假手续,心须来电来函向分管领导请假,无故缺席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1.请事假1—3天者,需报分管园长批准。

2.请事假4—7天者,由园长审批。

3.请事假天数在7天以上者,由分管主任审批。

4.教职工事假一天扣30元。

5.值班费按实际天数计算。

6.事假累计天数超过半个月不享受当月福利(包括全学期、全年福利中该月的福利)。

请长期病假或事假的,长期病假或事假是指自休假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累计请假超过10个工作日或一学期内累计请假超过15个工作日,请长期病假的享受请假日内奖励性绩效工资的50%,请长期事假的不享受请假日内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三)婚假

1.非晚婚: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享受3天婚假。

2.晚婚:女23周岁,男25周岁以上初婚的,享受5天的假期。

3.假期均不包括公休、法定假日在内。

4.婚假享受正常工资、福利待遇,值班费按实际天数计算。

(四)产假、哺乳假

1.符合国家和幼儿园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教职工,享受98天产假。生育时难产及生育多胞胎的,依照有关法规处理。

2.产前因身体原因(如保胎等)要求安排适当天数休息的,休息天数计算在产假内(休息天数原则上在15天以内)。

3.产后上班期间享受每天一小时的哺乳假。

4.生育后再次怀孕需要流产的第一次按正常假休息15天,第二次后果自负,代课教师自请,费用自付(遇特殊情况,如习惯性流产等,由园委会讨论处理)。

5.教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6.教职工上环凭医院证明可休息一天。

7.产假享受正常工资、福利待遇,值班费按实际天数计算。

(五)丧假

教职工直系亲属(配偶、子女、本人或配偶的父母)死亡后,给予3天丧假;近亲(本人或配偶的亲人)给予1天丧假。

丧假享受正常工资、福利待遇,值班费按实际天数计算。

附:

一、参照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中的决定,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规定如下:

1.妇女节(3月8日),女教职工可轮休半天(一学年内休完)。

2.青年节(5月4日),28周岁以下教师可轮休半天(一学年内休完)。

3.儿童节(6月1日),不满14周岁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

4.少数民族人员可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

第8篇:教师病假条范文

也许有识之士会群起而攻:祖国的花朵们每天都在学校里捧着语文书硬看,把着政史地苦背,拿着英语书狂念,学生们读完了各科教材,读完了各科读本,读完了各种校本课程……这不叫读书叫什么?我不知道这些有识之士是真有识还是假有识,读几本教育部钦定的教科书就能叫读书?真正的读书“足以怡情,足以博采,足以跃才”,请问,学校里的那几本教材和读本能起到这么伟大的功用吗?

这是《报刊文摘》登载的一个例子。智颖黎小朋友小学二年级时,突然生了病,于是请假回家。她一边治病,一边躺在床上读完了名著《一千零一夜》。她发现,生病几天,虽然是一件坏事,但生了病,却能安下心来读书,确实是一件难得的好事。小女孩的病很快好了,她却向母亲提出想请病假在家读书。母亲好奇地追问女儿原由。智颖黎说,课堂上老师教的,该做的都做了,该会的都会了,就是想多找些时间读些自己喜欢的书。这位母亲是伟大而明智的,经过慎重考虑,她做出了一个大胆的决定:同意女儿的建议,并且很勇敢地给女儿写下了第一张假“病假条”。从那天开始,智颖黎给自己制定了读书计划,每周请假一天,用来读书。到了小学三年级时,每周请一天假已经满足不了这个小女孩的阅读欲望。她和母亲便增加了请病假的次数,据不完全统计,在小学六年时间里,智颖黎的母亲共为女儿写过一百多张病假条,而小女孩在这难得的“生病”时间里,读完了包括世界名著、中外名人传记等近四百本书籍。其间,还读完了《史记》、《资治通鉴》、《上下五千年》、《世界文明史》等历史书籍。她的应试成绩同样出色,语文成绩在班上始终名列前茅,数学考试每次都在九十五分以上。

以培养学生读书为天职的学校,竟让学生在学校里享受不到读书的乐趣,逼得学生异想天开请病假读书,在善于出黑色幽默的中国教育界,这回绝对是经典的。

第9篇:教师病假条范文

教师请假条模板下载一尊敬的_______________:

您好!我是______教师_________,因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请______。请假(时间)从_______到_______,去往地点__________________,请假期间有效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恳请批准,谢谢

此致

敬礼!

请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校方(校长)意见:

教育局(直属领导)意见:

教师请假条模板下载二学校领导:

本人因 需请假外出(节/时), 外出后联系方式为。恳请批准。

此致

敬礼

离校时间:

请 假 人:

年 月 日

教师请假条模板下载三尊敬的学校领导:

兹因xxx,需请xxx(公、事、病等)假xx(节、天)。请假时间从第xx周星期xx至第xx周星期xx。请假期间有效联系方式xxxxxx,恳请批准,谢谢。电话:xxxxxxxx。

此致

敬礼!

请假日期:

xx年xx月xx日

教师请假条模板下载四_________(主管领导的名字或者主管部门。等):

我因家中有事,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请假______天,请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