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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投资方案的特点精选(九篇)

期货投资方案的特点

第1篇:期货投资方案的特点范文

[中图分类号]R19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3-7210(2008)06(c)-097-02

医院在市场经济发展中发展、生存,除了医护人员精湛的医疗技术外,还需要先进的医疗设备,为疾病诊断提供科学依据。同时也要投资开展一些新的项目,因此,资金的投入在医院发展中就越来越重要。选择最好的设备及项目将资金投进去,让它进入生产流通活动中,运用科学投资方法和方案,认真评估、考察论证,从中选出最佳方案。

在投资中首先要考虑货币资金在投资中价值。资金投资时间不同所反映的价值也不同,主要是利息的存在,利息在若干年后和不断加息存在的价值不同,随着我国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医院的经济发展也突飞猛进,经营模式也有改变,特别是外资联营、股份办院形式的出现,对公立医院提出很大挑战,所以我们在投资中应充分考虑到货币资金在医院投资中的时间和价值。

货币的时间价值主要指货币因时间转移而发生增值,增值的数量即为利息,所以理解货币时间价值时要注意以下要点:①货币时间价值是指增量,一般以增值率表示。②必须投入生产经营过程才会增值。③需要持续或多或少时间才会增值。④货币总量在循环和周转中按几何级数增长,即需按复利计算。在考虑货币时间价值中,还需注意到它的作用,不同时间单位货币的价值不相等,所以,不同时点上货币收支不可直接比较,必须将它转换到相同的时点,才能进行大小的比较和有关计算。

在进行货币时间价值的处理中,由于货币随时间增长过程与利息的增值过程在数学上差不多,因此,在换算时如用计算利息的方法,就按复利的方法进行折算。下面就把货币时间价值在投资中应用的几种技术方法介绍一下:

1货币的时间价值衡量主要形式

1.1复利总值

复利总值指按一定时间扣一定利率,就本金所生利息加入本金累计利息,逐期滚算到预定期限的本利总和,称为“利滚利”。

1.2现值

现值是指未来某一特定金额的现在价值,例如医院对设备进行投资,通过资料可以计算设备在存续期内的收额,这个收入额是未来的金额,与初期额无法比。因此,需要计算现值才能相比。

1.3年金的复利总值

年金是指在相同的隔期收到(或支付)的一系列等额款项。年金根据支付时期不同,本金的划分也不同。年金不论是什么支付时间,都是与复利有联系。其年金的终值、现值都是以复利的终值、现值为基础计算的,在投资决策中常用的是普通年金,除此以外的其他各种形式的年金都是普通年金的转化形式,普通年金的终值则是复利终值的总计金额。

1.4年金现值

年金现值是指存在续期内,每一阶段(一般为一年)等额上入(或支出)的现本价值。

医院对货币的时间价值的应用,主要是采用年金现值和终值这两种形式。

2在长期投资决策中,对长期投资评价的技术方法

长期投资主要是对固定资产购置,新建和改造而言,在医院主要是新购和更新大型医疗设备。因为这些设备投资额大,使用周期较长,其特点主要表现在一次投入,分次收回。并有一定的风险性,正确的投资决策会对医院持续产生效益,一旦投资失误,会对医院带来不应有的影响,对长期投资评价的技术方法很多,但都离不开货币的时间价值。

2.1现值净额法

现值净额法是在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的基础上用来评价长期投资的一种技术方法。这种方法要求对其中一种方案按一定的利率(即投资成本)来计算未来现金流入量现值与现金流出量现值的差额,在计算过程中,现值净额将出现三种情况。一种是现值净额为零,说明在未来回收的现值与投资成本相等,表现为盈亏平衡;第二种是现值净额为正数,说明回收的现值大于成本,表现为盈余;第三种是现值净额为负数,说明回收的现值小于投资成本,表现为亏损。方案应予舍弃。

2.2获利指数法

获利指数法是指投资项目的未来现金流入量现值与现金流出量现值的比,这种方法,与现值净额法在计算上没有什么区别,都是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通过计算得出现金流入量现值与现金流出量现值,只是一个计算差额,一个是计算比率罢了。获利指数法的计算结果,也呈现三种情况,一是指数为1,表现为盈亏平衡;二是指数大于1,表现为盈余;三是指数小于1,表现为亏损。方案应予舍弃。

2.3内部回收报酬率法

内部回收报酬率法是指对投资方案未来的现金流入量进行贴现,使所得的现值正好与远投资额相等,也就是使净现值等于零的利率。这种技术方法,要求对每个投资方案实际可达到的投资报酬率分别计算。即使这样计算者达到所得的现值,与投资额相等的内部回收报酬率也不是一件易事,需反复测试,要么调高贴现率,要么调低贴现率,确切的内部回收报酬率实际上就介于这两个贴现率之间,一般采用插补法进行计算。因此,这种方法亦称为调整后回收报酬法。

以上几种技术方法,都是在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的基础上进行计算的,由于计算方法不同,所得的结果也不同,这些技术方法只提供决策信息,还必须综合进行分析,同时,还要充分考虑医院的实际情况,在综合各种因素的基础上对各种方案进行抉择。

3长期投资决策中医院对货币的时间价值的应用

货币的时间价值从概念来说,也就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货币会增值,即增加利息,利息是在长期投资决策中不容忽视的机会成本。此成本虽然并未实际发生,但在投资决策中是一项不可忽视的重要内容。要根据本院实际情况去投资,从中分析出投资效益如何,使投资在医院发展中真正起到作用。所以说货币的时间价值在投资中非常重要。

[参考文献]

[1]王承馨. 资本结构问题的探讨[J]. 中国医药导报,2006,3(22):94-95.

[2]张荣. 浅析医院负债经营[J].中国现代医生,2007,45(9):25,102.

[3]张丽钦.医院货币资金的内控管理制度[J].中国医药导报,2007,4(28):142-143.

第2篇:期货投资方案的特点范文

【关键词】 法务会计; 网络诈骗; 电子证据

【中图分类号】 F83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5937(2017)07-0065-03

引 言

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为网络股票、期货交易提供了便利条件,但与此同时也给网络诈骗提供了空隙。全国人大代表、中国银监会消费者保护局局长邓智毅在接受《法制晚报》记者专访时表示:近几年全国电信诈骗平均每年损失100亿元,年均受骗人数达40余万人。其中股票期货诈骗案件呈高发态势,网络股票、期货诈骗存在交易地点不确定、交易形式多样化以及交易时间不固定的特点,因此给网络股票、期货诈骗案件的证据收集造成巨大挑战,影响网络期货诈骗案件侦查工作的顺利开展。证据收集是对网络股票、期货诈骗立案和诉讼的重要依据,因此基于网络交易的特点,电子证据在网络股票、期货诈骗证据收集中具有重要的分量,本文立足于法务会计视角对网络股票、期货的电子证据进行系统研究,以此提高网络股票、期货诈骗案的侦查质量,形成有力的震慑力。

一、法务会计与网络股票、期货诈骗证据的关联

法务会计就是利用会计学和审计方法与调查技术,通过调查获取有关的财务资料,以此为案件侦查和诉讼提供证据的学科。法务会计应该遵循真实性、合理性以及独立性,以沟通、协调为主,诉讼为辅的原则为企业提供财务信息判断报告,为认定经济犯罪事实提供证据,从而保证企业财务信息的真实性,维护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

网络股票、期货诈骗就是不具有股票期货交易的主体通过虚拟交易平台,以获取非法经济利益为目的进行的非法股票期货交易活动。网络股票、期货诈骗发生的原因主要是:一是针对投资者急于求富心理实施诈骗活动。在市场经济环境下,金钱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条件,部分股民抱着一夜暴富的心态参与到股市中。而不法分子则利用股民的贪婪心理,通过“内部消息”以及不提风险只提回报而实施的诈骗行为。二是现有法律惩治力度薄弱。“法律不存在根本性的空白,但在执行层面上,违法犯罪者成本太低。三是投资者维权成本太高。网络诈骗案的取证涉及跨省追踪诈骗电话,去深圳腾讯公司取得QQ和微信的证据,去工商和金融部门取得工商执照和期货经营资格的认定,哪个受害人只靠个人力量都无法得到相对完善和充足的证据,从而无法得到司法机关的受案和立案,因其维权成本太高实质上很难维权[ 1 ]。

实现对网络股票、期货诈骗案件的侦查与诉讼关键在于证据的收集,网络股票、期货诈骗案件存在如下特点:(1)交易地点不固定。网络期货诈骗主体往往通过租赁某个场所作为办公地点,一旦实施诈骗之后,就会搬离办公地点,使得公安机关无法确定具体的犯罪场所。(2)交易对象不确定。网络给交易提供了广泛空间,尤其是交易对象不确定,诈骗犯罪嫌疑人通过网络可以对全国各地的投资者进行诈骗。例如某地的投资者相信犯罪分子的高收益虚假承诺,进而通过网络对其进行投资,投资者往往基于各种顾虑在发生诈骗之后选择沉默,给案件侦破造成影响。(3)交易手段的隐蔽性。网络股票、期货诈骗的主要手段就是利用网络实现交易。以金钱交易为例,网络诈骗最大特点就是实现了金钱交易的隐蔽化,受害者的资金往往通过支付宝第三方打入到犯罪分子指定的账户中,而且双方也没有签订有效的法律合同,造成交易的隐蔽性。因此基于网络股票诈骗案件的隐蔽性和网络化特点使得证据收集存在很多弊端,需要通过法务会计手段实现对网络诈骗案件证据的收集。

二、法务会计在网络股票、期货诈骗证据收集中的具体应用

由于网络股票、期货诈骗案件基于网络交易的特点存在侦查取C难的情况:一是网络股票、期货诈骗相关证据难以发现。网络犯罪分子利用网络技术操作诈骗行为,导致犯罪的现场与手段虚拟化,这样侦查人员很难发现相关的证据,尤其是对犯罪行为实施的证据收集造成巨大的影响。二是犯罪证据更加隐蔽。根据实践,网络股票、期货诈骗往往是不法分子为了骗取受害者的信任,他们会按照正规期货交易平台的模式虚构平台,以此诱导受害者上当受骗,他们的非法交易都是通过网络完成,如果受害人不报警,公安机关很难对其进行侦查。另外,网络股票、期货诈骗案件的分工越来越周密,这样给案件侦查证据收集造成巨大的阻扰。三是网络股票、期货诈骗的财务信息具有虚拟性。由于网络股票、期货诈骗是以非法占据他人财物为目的的,因此一般网络诈骗的财务信息难以记录。

基于网络股票、期货诈骗侦查阶段证据收集困难的现状,一般对于网络股票、期货诈骗案件的证据主要集中在电子证据的收集与应用上。最高法、最高检与公安部2016年10月了针对电子证据的新规,有效提高了电子证据的法律效力。“初查过程中收集、提取的电子数据”,“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因此,法务会计在网络股票、期货诈骗中的应用具体表现为:

(一)法务会计为网络股票、期货诈骗电子证据收集提供了工具

在网络股票、期货诈骗案件中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主要是根据诈骗行为进行证据收集,由于依托网络实施的诈骗活动具有隐蔽性与广泛性,因此支撑诈骗活动的会计信息发生了改变,最为突出的现象就是诈骗主体的会计信息不再依托纸质会计报表,而且受害者的金钱投资行为也是通过银行转账等互联网途径实现的,因此公安机关依靠传统的证据收集模式不能适应互联网诈骗案件的发展。通过法务会计可以为公安机关提供准确的会计信息,公安机关侦查人员通过借助法务会计人员实现对网络股票、期货诈骗行为过程中的财务数据信息的收集,以此为案件侦查提供证据。例如任何诈骗案件都是以获得金钱为目的的,都需要投资者通过银行或者第三方向诈骗主体进行转账[ 2 ],因此公安机关可以通过法务会计对诈骗主体的账户进行财务信息核算,找出诈骗主体财务信息的账务往来信息,以此判断诈骗犯罪分子与受害人之间的财务交易往来事实,从而为公安机关的侦查提供财务数据证据。

(二)法务会计为网络股票、期货诈骗证据提供会计鉴定

我国刑法明确提出电子证据可以作为诉讼的证据,但是由于电子证据存在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容易受到外界因素而影响证据的司法公正性。以电子支付为例,在网络股票、期货诈骗过程中,由于双方交易的不见面,使得支付往往采取银行转账,而且转账的银行卡多在非犯罪分子名下,因此给公安立案侦查造成巨大的影响。另外电子证据具有很容易被篡改等情况,使得证据的真实性受到影响,因此在具体的案例中电子证据需要经过会计鉴定才能为司法诉讼提供证据。对于电子证据的会计鉴定主要是依靠法务会计人员的操作完成。法务会计需要根据公安机关侦查的相关财务数据等,结合犯罪行为为法院审判等提供真实的会计数据证据。例如在某网络股票欺诈案件中,犯罪分子往往会利用受害人没有报案而降低自己的犯罪金额,以此达到降低罪行的目的。而法务会计人员则需要根据具体的账务往来信息判断诈骗金额,以此达到审批的公正性。

(三)法务会计提高电子证据的合法性与关联性

网络股票、期货诈骗案件证据收集一定要在合法的程序与规范下操作,法务会计人员没有调查取证权,因此法务会计人员在诈骗取证阶段的主要作用就是辅助公安机关调查取证:一是由于网络财务信息来源渠道比较多,关联性也比较强,例如有的财务信息能够反映犯罪的主要事实,而有的财务信息则只能反映部分犯罪事实,因此需要法务会计人员依靠会计专业知识理顺犯罪分子的财务信息链,以此为公安机关提供完整的证据链;二是将会计法务应用到证据收集中相比一般的司法收集要便捷的多,尤其是可以提高对电子证据完整性的审计。电子证据来源于多种会计数据的结合,法务会计人员可以通过专业的会计核算判断出相关财务信息的结果,以此为侦查诉讼提供全面的财务数据依据。

因此,法务会计人员运用法律证据学的相关理论来获取和确立法务会计证据以及运用这些证据为经济类案件的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服务。由于网络股票、期货诈骗是经济领域出现的新型的违法犯罪,以法务会计视角来研究网络股票、期货诈骗证据就显得尤为必要。

三、完善法务会计视角网络股票、期货诈骗证据的对策

在我国,法务会计人员一般没有侦查权,不能直接参与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活动,因此我国要通过强化侦查人员的法务会计意识、增强电子数据证据的真实性等举措构建完善网络股票、期货诈骗收集体系。

(一)加强对电子证据的会计鉴定,提高电子证据的公正性

网络股票、期货诈骗证据收集的关键是电子证据的收集,电子数据是网络交易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体现网络交易的重要形式,由于电子数据存在被篡改、复制以及破坏等缺陷,因此在对网络股票、期货诈骗证据收集的过程中要加强对电子数据的会计鉴定。首先,加强对电子数据的会计审计。公安机关要加强对会计信息数据的审计,剔除与网络案件无关的财务数据信息,保证数据信息的真实性。例如在具体的案件调查中,法务会计人员要引导公安机关加强对资金流向的监测,沿资金的流向获取犯罪证据,掌握计算机取证的技术手段,通过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与司法会计鉴定将有关的证据做实。其次,要提高法务会计人员的素质,明确具体的工作权限。在网络股票、期货诈骗案件证据收集中要提高法务会计人员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规范他们的工作内容,以此增强电子数据证据的全面性与真实性。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防范风险意识

证监、工商、公安等部门要强化协作,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宣传册、手机、网络、微博等多种新型媒体,加强期货交易法律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及时披露和曝光期货经济犯罪典型案例,让社会公众了解投资期货的正规渠道、相关专业知识等,正确认识期货投资的潜在风险,提升投资技能和水平,做到理性、科学投资。同时,提升投资者自我防范意识,增强识别正规、违法期货交易的能力,防止被不法分子诱骗,减少投资风险[ 3 ]。

(三)完善期货法律法规,强化主管部门监管力度

期货类经济案件的多发,暴露出我国在期货立法和监管方面的不足。如现行的《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属于行政法规,对变相期货交易的违法行为也有规定,但对于证监会、人民银行、银监会等部门在监管和查处方面的职责并不清晰,尤其是对非法期货交易的性质认定等,并未作出明确规定。应进一步完善期货交易管理法律法规,向立法机关建议将其上升为法律,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防止推诿扯皮。各部门各司其职,运用多种手段,加强对期货市场的日常监管,形成强大合力,遏制非法期货的蔓延态势。

(四)加强信息共享交流,建立“两法”长效协作机制

公安侦部门要加强与证监、银行、工商、反洗钱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及时共享期货违法犯罪的情报信息,掌握期货行业违法犯罪动态。探索和建立办理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案件“两法”衔接工作细则,对证券监管部门与公安机关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行政处罚认定、提前介入、协助配合、联席会议等方面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衔接的具体问题进行细化规定,便于实践操作,为证监部门与公安机关联手打击期货违法犯罪提供工作指南[ 4 ]。

(五)提升情报线索的摸排经营力度,严厉打击期货类经济犯罪

公安经侦部门要高度重视期货类经济犯罪的查处工作,在期货领域和行业开展阵地控制工作,物色高质量的特情耳目,及时掌握犯罪内幕和动态,树立长线经营意识,摸清犯罪网络和组织架构,摸清犯罪嫌疑人的轨迹动态,待时机成熟后果断收网,通过信息技术手段获取后台交易数据及相关商信息[ 5 ],及时固定网络和电子证据,严惩期货类经济犯罪分子。

(六)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

网络股票、期货诈骗的根本原因是我国资本市场信息不对等造成的。在实践中我国上市公司存在信息披露滞后的现象,这样就会给公众造成一些“内部人”知道小道消息的假象,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为此我国要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管。一方面上市公司要制定严格的内部规章制度,规范信息披露的流程,增加企业信息的透明度。例如上市公司要严格按照先前的规定披露企业信息,并且保证披露信息的准确。另一方面要严厉打击违规信息披露的行为,对于故意隐瞒重要信息的上市企业要给予严厉制裁,以此净化资本市场。

【参考文献】

[1] 冯果,赵金龙.论网上证券欺诈监管措施的构建[J].经济法论丛,2011(1):68-106.

[2] 何芹.法务会计在上市公司财务欺诈案件中的应用研究 [J].财务通讯,2010(10):22-24.

[3] 赵峰,朱金昊.网络诈骗案件中电子数据证据适用问题研究:以南京市公安局为实例[J].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14(11):46-47.

第3篇:期货投资方案的特点范文

关键词:商品期货;市场效率;定价话语权;政策环境

中图分类号:F830.93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2265(2011)04-0074-05

我国的期货市场发展经历了四个阶段:1988-1991年理论准备与初步试验阶段;1992-1994年试点发展阶段;1995-2001年规范与调整阶段和自2002年以来的恢复与发展阶段。到目前为止已形成涵盖农产品、工业金属、化工材料、能源产品等种类较齐全、交易制度较完善、人才队伍精干的期货产业。

近年来,我国的期货市场加速发展,成交量迅速上升,期货价格对经济的影响逐渐加强。图1对比了2002-2008年每年3、6、9、12月份中国三大期货交易所与国外交易所的商品期货合约交易量(中国的数据来自于中国期货业协会,国外的数据来自于国际清算银行)。从合约的交易量来看,中国商品期货规模直逼国外,但中国期货市场规模发展距国外还有很大的差距。首先,从期货合约规模来看,中国期货每手的商品量明显小于国外,如CBOT玉米期货每份合约数量为5000蒲式耳,东京谷物交易所(TGE)玉米期货每份合约数量为100吨,大连商品期货交易所玉米数量为每手10吨;伦敦商品交易所每份铜期货合约数量为25吨,上海期货交易所铜期货每手为5吨;其次,中国的期货只局限于交易所交易,场外交易市场(OTC)微不足道,而国外OTC规模却远远大于交易所规模;最后,中国商品衍生工具只有期货,而国外还有与期货规模几乎对等的商品期权交易。

总体来看,我国的商品期货市场还处于发展阶段,规模较小、投机气氛浓厚、市场效率较低、其经济功能有待提高。2006年以来,在以石油为代表的能源产品、各类工业金属、农产品等商品价格大幅度波动的情况下,商品期货在金融体系、经济体系中的重要影响逐渐受到人们的重视,做大、做强中国商品期货市场的呼声日益提高。

一、期货商品的特点及其在经济体系中的地位

一种商品能够成为期货商品,一般都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方面的特点:

第一,期货商品必须是交易量大而且价格容易波动的商品。只有这些商品才有必要进入期货市场,因为经营这些商品的交易者需要借助期货市场来套期保值,规避价格风险;也只有这些商品才能吸引大量投机者来参与期货交易,从而增加期货市场的流动性。

第二,期货商品必须是拥有众多买者和卖者的商品。把众多的买者和卖者集中于一个公开竞争的期货市场中,才能通过竞争将影响供给和需求的因素汇聚成一个权威性的期货价格;那些易受买方垄断或卖方垄断的商品,都不宜进入期货市场。

第三,期货商品必须是质量、等级、规格比较容易划分的商品或者同质性商品。如果品种过于复杂、技术性能差异很大、不易标准化,则不适于作为期货商品,因为期货合约是标准化的。

第四,期货商品必须是能够储藏较长的一段时间,并能进行运输的商品。这种性质使该商品具备了一定的投资价值,体现出其商品的金融性质。

从产业链的角度来看,期货商品大多数为初级或粗加工的原材料。这是因为一方面初级原材料的同质性比较高,且是下游多个产业所需要的必要投入,因此需求量极大;另一方面,如果初级原材料的价格上涨,将对使用该原材料的下游各个产业造成全面的冲击,这种冲击会产生通货膨胀和经济停滞两方面的效果,即所谓的“滞胀效应”。通过期货的避险机制降低这种冲击,对于保证国民经济体系的平稳运行具有重大的宏观意义,尤其是那些直接进入人们消费领域的商品,价格的上涨将直接提高CPI,影响社会价值体系的评测。

期货商品的性质和在经济体系中的地位,决定了发展商品期货对我国的经济具有广泛而深刻的影响。

二、发展期货提高市场效率、保证经济体系平稳运行

期货市场的效率,是无法证实、但可证伪的。特别是在期货价格急剧波动的时期,人们往往只注意到大量投机使价格剧烈波动,认为投机破坏了期货市场的效率,甚至想尽办法取消投机甚至是期货交易,却根本没有意识到如果没有投机或者没有期货交易,效率是否会得到提高。

十九世纪末期,美国不利的天气环境、日益加强的国内和国际竞争使一些农场主的境况恶化。农场主认为期货交易压低了他们的小麦价格,而磨坊主却认为期货交易提高了小麦的价格。当时昙花一现的平民党利用国库资金支持商品贷款项目,并且明确反对期货市场,以期保证棉花和谷物价格的季节稳定并减少商品批发价格中不必要的(投机)成份(Yohe,1976),保证人们的利益不再受农产品期货交易投机商的侵扰。国会在1892年通过了Hatch法案(或称Washburn法案),虽然法案没有明确禁止期货交易,却对所有谷物和棉花的期货合同征收了10%的税收,完全挤占投机商的利润,杜绝了投机。法案的目的在于通过打压投机而提高农场主的卖价并降低磨坊主的买价,结果却适得其反。Bowen(1913)的研究表明,期货交易降低了农场主收到的批发价格与消费者支付的零售价格之间的差额。

无独有偶,1958年秋天美国国会通过了《洋葱期货法案》(Onions Futures Act),原因是“投机行为导致了期货市场严重的和不必要的洋葱现货价格波动,为保证州际洋葱的有序流动,完全禁止洋葱期货交易”。遗憾的是,《洋葱期货法案》通过后,现货价格出现了更大的波动(Gray,1963)。

在德国,禁止交易的事情同样也发生过。1891年,德意志和俄国的粮食收成不好,人们对粮食投机者的态度变得严厉,于1896年6月通过了《交易法案》:从1897年1月1日起,柏林物产交易所吸收农业和磨坊业的代表进入委员会,期货和现货价格被禁止公布,谷物期货直接被禁止(Flux,1900)。法案实施后,柏林由欧洲很有影响力的一个市场变为一个小的省级市场,降低了物产交易所强大的影响力。该法案也没有实现其所吹捧的稳定商品价格的好处,与同期另外两个城市――利物浦和纽约的小麦价格波动的对比研究表明,禁止期货交易提高了柏林小麦价格的波动性,虽然同期世界价格的波动率出现了下降。《交易法案》于1900年被废除,柏林谷物期货市场重新开张,柏林小麦价格的波动率出现了下降。

期货市场发展的这些经验表明,期货在预测价格、发现价格、抑制波动、平稳经济方面是有效的,这对于防止经济体系的定价错误、防范产品生产的结构性失误具有重要的意义,特别对不可储存的农产品而言,价格的可预测性对于防止出现蛛网式生产波动、保证生产安排平稳运行是至关重要的,虽然期货价格也存在巨大的波动,有时难以证明期货市场的有效

性,但要证明期货市场的无效性却总是失败的。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期货交易制度安排本身就是效率的保证,即使这种期货交易是以最为落后的公开喊价、手工记账的形式进行的,甚至在报价反馈、信息反应方面存在时滞。Hamori et al(2001)对世界上最早的期货市场、日本德川幕府时期的堂岛稻米期货市场(设立于1730年)的效率进行的研究表明,堂岛期货市场是有效的,它能够有效地预测稻米价格,稻米期货价格是未来现货价格的无偏估计。

三、做大中国的商品期货市场,是保证中国市场定价话语权的必要条件

发展商品期货对一个国家或地区商品话语权的影响越来越明显,主要取决于两个方面:

(1)期货与现货价格之间的相互影响关系;(2)商品期货交易规模。

(一)商品期货市场平稳运行的条件

期货交易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在到期日期货合约价格与现货价格相等,期货盈亏按现货价格计算或进行商品交割。长期以来,监管者意识到商品不同于金融资产,其供应有限,市场容易受到挤压,因此商品期货的发展受到严格的监管,对投机进行限制。美国《商品交易法案》(CommodityExchangeAct,CEA)第4款A(a)条特别强调,期货商品过度投机将导致该商品价格突然或不合理的波动,为减少、排除、杜绝此类问题,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应该对投机交易或期货投机头寸进行限制。这样商品的价格由实物市场的供给和需求决定,期货交易参照现货价格进行结算,不对现货价格产生影响,期货市场平稳运行达70多年,直到新世纪开始。

商品期货的交割比例越低,说明“投机”氛围越强。但从期货市场运行的角度来看,维持足够的投机交易,对于维持市场的流动性、提高期货市场效率却又是至关重要的。历史上,任何期货品种的交割比例都不会超过交易量20%,尤其是农产品,储存难,易腐烂,除非大宗交易商,投机者不可能参与实物交割。在期货的这种交易机制下,往往会使得期货交易的价值总量超过商品实物的价值总量。但只要期货与现货价格之间单向的参照关系不被破坏,期货市场依然可以维持平稳运行。

(二)金融对商品期货的影响

长期以来,商品并未受到投资者的关注,因此没有进入机构投资者的投资组合之中。2000年网络股泡沫破灭之后,全球市场上过多的流动性寻找新的投资机会。由于商品期货与证券和债券等波动负相关、而与通货膨胀又呈正相关,这种较强的规避风险功能受到投资咨询者的注意,一些机构投资者开始将商品纳入其投资组合中,以保证投资的稳定。公司和政府的退休基金、财富基金、学校捐赠基金和其他的机构投资者等,按最流行的SP-GS和DJ-AIG商品指数将其资产在25种主要的商品期货间分配。

机构投资者能够将自1936年以来受到严格投机管制的商品期货纳入其投资组合的一个原因还在于《2000年商品期货现代化法案》的通过和实施。该法案的目的在于提高OTC衍生市场的创新、竞争和效率,消除创新的障碍。法案实施以后,商品期货市场就形成两部分:受到严格监管的交易所市场和几乎不受监管的OTC衍生工具市场。在严格监管的交易所市场上,保证了保护零售投资者、价格发现和防止市场操纵等功能,而OTC衍生工具市场则主要实现了参照交易所“发现的”价格进行结算的风险规避功能。

由于OTC市场的规模发展太快,其内部消化不了的或不能平衡的风险头寸就需要寻找出路。而联系OTC市场和交易所市场的“桥梁”则是种种横跨两个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和中介机构,打通OTC市场对交易所市场影响通道的钥匙则是CFTC手中所掌握的“免责批准权力”和“免责市场”。即使CFTC意识到对非金融商品需要严格的限制,但CFTC允许一些华尔街的银行在套保场外交易的互换头寸时不受投机头寸的限制,这实际上开了一个无限投机的口子。这使得机构投机者将商品纳入其投资组合时不受投机头寸的限制,当他们的头寸超出上限时,可以在场外与银行进行相应的互换,再让银行在期货市场上购买不受限制的期货头寸。

结果,投资于商品指数的资金从2003年的130亿美元发展到2008年的2600亿美元,25种主要商品的价格平均上涨了183%。虽然有人将世界石油价格的上涨归结为中国因素,但实际上中国的石油需求在过去5年中只是从18.8亿桶(注:一吨=7.3桶)上涨到28亿桶,增长了9.2亿桶,机构投资者对石油期货的投资则上涨了8.48亿桶,达到11亿桶。机构投资者对粮食期货的头寸积累也推动了粮食价格涨。虽然经济学家将粮食价格上涨归为燃料乙醇的生产,但是机构投资者累积的玉米期货头寸足够全美国的乙醇工业开足马力生产53亿加仑的乙醇;机构投资者累积的小麦期货头寸足够全美国吃两年。

于是,在资本对商品期货大规模投资的情况下,商品实际的交易量与期货交易量相比就处于弱势,而且期货价格也不再单向地参照现货价格,相反却对现货价格有着直接的影响。两者的相互作用便产生了一种新的现象:即使一个国家在商品实物需求或供给方面占有很大的市场份额,如果没有足够影响力的期货市场,其对价格的影响也可能让位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期货市场。商品定价话语权将更多取决于期货市场的规模而不是实物商品的市场规模,因为现货与期货之间的无套利原则将让位于期货市场问的无套利原则,后者取决于期货市场规模。

四、提高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的融合,为宏观政策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金融市场的发展,货币政策工具逐渐发展,货币政策的传导开始从单纯的直接信贷传导向货币供应量、利率和资产价格多渠道过度。但是从经济对货币政策的反应来看,经济总体上对利率调整的反应不够敏感:虽然虚拟经济对利率调整相当敏感,但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之间的关系不够密切,资本市场对投资和消费的带动作用不甚明显,利率和资产价格在货币政策传导中的作用比较有限,甚至在国家取消货币政策信贷控制的lO年后,货币供应量对经济影响依然不如信贷量对经济的影响强烈,以至于国家不得不继续对货币供应量、信贷量、法定存款准备金、超额存款准备金等数量工具进行控制,利率只是作为一个辅助手段。经济对利率调整不敏感,说明经济体系的微观基础财务约束依然不健全或者存在太多的扭曲影响,经济体系部门间相互影响的渠道并不畅通。

与此同时,我国的宏观政策调控在经济规模不断增长的局面下另一个问题日益突出――国内基础价格机制扭曲。我国能源、资源、劳动力、污染及知识产权等价格的严重低估,在资源与环境逐渐成为经济发展约束瓶颈的情况下,价格将会提高,对宏观经济体系造成的影响在相当程度上抵消了货币政策的调控影响。在资源对外依存度和价格不断同时上涨的情况下,经济结构调整的压力完全放在汇率与利率上。基础资源定价机制的扭曲所带来的对资源的不合理配置往往使经济中的某些部门受益而使其他部门受损,

其后果是不公平的利益再分配,这种不公平的利益分配必将影响到微观基础的财务约束力。

发展商品期货,可以从如下两个方面改善货币政策运行环境,提高利率政策工具的效果:

(一)期货市场从上游对初级产品进行合理定价

由于进入期货市场的商品包括资源类产品、农产品、畜产品或初级加工的矿产品等初级商品。这些产品供应量大,处于产业的上游。此类产品价格变动将通过实体经济产业问的相互联系而向下游传递,最终达到终端消费和投资领域,从而对整个宏观经济体系造成影响。如本文前面所述,期货市场是较现货市场高效的市场。通过期货市场的信息集中、价格反馈功能,使初级商品的定价合理,纠正定价扭曲,对于保证经济体系的平稳运行、维持部门间产出平衡、强化经济体系的整体性具有决定性作用。

(二)期货市场是联系虚拟经济和实体经济的市场

大宗初级商品在期货市场的集中交易加强了这些产品的金融属性。商品价格与金融资产价格负相关和抵御通货膨胀的性能,使其成为重要的投资对象而进入人们的投资组合之中。即使各国对商品期货的投资做了严格限制,期货商品的金融属性使其与金融市场之间存在着割不断的联系。根据资产组合理论,当金融资产价格出现变动时,人们调整资产组合的行为将使得商品期货做出迅速地调整。

另一方面,期货市场的主要功能在于为实体经济服务,有规避风险、价格发现的功能。其规避风险功能使实体经济中同种商品的生产者和消费者都找到了避险的工具;随着期货市场的发展,价格发现功能已经具有两个方面的意义:一是对未来现货价格的无偏估计,二是期货价格对当前现货价格具有直接的影响,现货往往参照期货进行定价。

商品期货金融属性和商品期货与现货的相互影响在日益相互独立发展的虚拟经济和实体经济之间建立了桥梁,增加了新的货币政策传导渠道并提高了虚拟经济和实体经济的整体性。并且商品期货定价与现货价格之间存在着无套利的约束条件,从而使得商品期货的价格对利率相当敏感。这种敏感的反应机制会将货币政策的利率变动传导到现货价格,继而通过对下游产业的影响而将这种反应传导到整个经济体系,提高实体经济对货币政策利率工具的反应程度。

五、大力发展商品期货的政策建议

期货商品所具有的量大、金融性强等属性及其在经济体系中的地位,决定了大力发展商品期货对我国经济体系具有提高市场效率、保证经济体系平稳运行,提高中国在资源类商品定价方面话语权,提高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的融合为宏观政策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等影响深远的战略意义。但在鼓励发展商品期货的同时,需要做好如下几个方面的安排,以保证期货市场本身的平稳健康发展。

(一)加强对投机的引导和管理

期货市场中保持适当的投机交易,对于提高期货市场的流动性、提高信息反馈程度,对期货进行合理定价具有重要的影响。但期货商品不同于金融资产,与金融市场的庞大规模相比,商品的生产供应能力在短期内毕竟是有限的,过度的投机不但会造成价格的大幅度波动,影响市场稳定,而且可能会推高商品的价格,造成商品价格泡沫,产生更深远的危害。密切关注交易所交易的商品期货的交割比例,加强机构投资者的投资管理,对投机交易进行适当的引导,有助于商品期货市场的长远健康发展。

(二)增加商品期货交易品种,扩大市场交易规模

当前我国的商品期货市场规模较小,尚不具备全球影响力。除了参与者少外,另外一个原因是我国的期货市场交易品种较少,只能为有限的几种商品提供套期保值,难以防范大多数产品的价格波动风险。这对我国商品,特别是不可储存类商品的稳定供应是不利的。如近年来我国猪肉价格经历了大幅度的波动,在价格上涨时,养殖场加大生猪养殖力度;而在价格下跌时,养殖场又会屠杀母猪,导致猪肉供应大起大落,猪肉市场缺乏有效的风险防范手段,在一些矿产品市场上也存在相似的问题。增加商品期货交易品种,对于扩大市场交易规模,为广泛的初级产品提供套保手段,保证经济的平稳运行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提高市场开放程度,增强期货市场的影响

商品因其价值含量和交易成本不同而分为可贸易商品和不可贸易商品。对于不可贸易的商品,区域间的价格差别是一种正常现象,跨市场套利难以进行,区域性的期货市场足以发挥套期保值功能。但对于价值含量高、交易成本小的商品,如工业金属、石油等,全球市场是统一的,区域间价格差别不大,区域性期货市场便缺乏意义。提高市场开放程度,吸引全世界的投资者参与交易,扩大市场规模及其全球影响力就显得至关重要。

第4篇:期货投资方案的特点范文

一、基本案情

犯罪嫌疑人徐某于2010年起至案发,在金际公司、金宽公司担任总经理期间,雇佣马某、施某等人,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以金际公司、金宽公司投资香港顺隆金业公司,通过网上信息及随机拨打电话的形式招揽客户,提供网络交易平台,以经营“伦敦金”为名开展业务,实际上与客户约定采用保证金制度与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相结合的交易模式,在客户向金宽公司、金际公司指定的账号交纳一定的保证金后,向客户提供境外交易平台账户及密码,由客户按照其保证金实际金额放大100倍的可交易金额在上述交易平台上进行黄金投资,涉案保证金金额达到人民币8100万余元,赚取佣金合计人民币3800万余元。

 

二、分歧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徐某等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本案中涉及的交易业务应界定为国际黄金现货交易,因为犯罪嫌疑人介绍客户从事的是伦敦金交易,而伦敦金交易在国际上被称为黄金现货保证金交易,而且本案未能取证获得期货交易中所必需的标准化合约,所以认定本案系国际黄金期货交易的证据不足,也就不符合刑法第225条第(3)项规定的非法经营期货交易构成非法经营罪的要件,对其违法行为可以进行行政处罚。

 

第二种意见认为,徐某等人的行为构成诈骗罪。对于国际黄金期货交易的经管目前游离于国家有关机构的监管之外,在其招揽客户、业务开展中往往存在欺诈因素,如虚构己方系外盘商,隐瞒交易风险夸大收益等,如本案中犯罪嫌疑人以经营“伦敦金”为名招揽业务,实际从事的是国际黄金期货交易,另据香港顺隆集团在其官方网站上的申明,其在中国大陆地区也并没有任何的分支机构,且与顺隆金业上海办事处也没有关联关系,显然,犯罪嫌疑人对外所说的获得授权是虚假的,其提供的交易平台也非实质性的。

 

第三种意见认为,徐某等人的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首先,通过集中交易方式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并采用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及保证金制度,同时保证金收取比例低于合约标的额20%的交易机制符合国务院《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12年9月12日,国务院对《条例》进行了修改,并于2012年12月1日起施行新的《条例》,由于本案案发时在《条例》修改之前,故全文所引《条例》均为2007年时的版本)有关变相期货交易的构成要件。其次,居间介绍期货业务应取得专营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行为人未经国家主管机关批准,境外公司介绍国内客户进行黄金期货投资并收取佣金的行为属于刑法第225条规定的非法经营行为。

 

三、评析意见

笔者同意第三种意见。理由如下:

(一)黄金期货交易与伦敦金交易的区分

首先,交易方式不同。黄金期货交易一般都需要在期货交易所里进行集中撮合交易,而交易所必须是会员才能交易,一般客户必须通过会员才能做交易。目前黄金期货在全球范围内主要在美国和日本,而他们的黄金期货就是在商品期货交易所里集中撮合交易的。伦敦金又叫国际现货黄金,因最早起源于伦敦而得名,伦敦金通常被称为欧式黄金交易,以伦敦黄金交易市场和苏黎世黄金市场为代表。投资者的买卖交易记录只在个人预先开立的“黄金存折账户”上体现,而不必进行实物金的提取,这样就省去了黄金的运输、保管、检验、鉴定等步骤,其买入价与卖出价之间的差额要小于实金买卖的差价。国际黄金市场上市场交易量和市场交易规模最大的伦敦黄金交易市场并不存在集中撮合交易的交易所,而是由五大黄金做市商(伦敦五大金商:罗富齐、金宝利、万达基、万加达、美思太平洋)和下一级的大量金商组成的黄金做市商网络提供现货黄金交收模式,由苏黎士的三大著名国际银行:瑞士银行、瑞士信贷银行和瑞士联合银行为客户代为买卖并负责结账清算。伦敦的五大金商和苏黎士的三大银行等在国际上享有良好声誉,交易者的信心也就建立于此。

 

其次,交割时间不同。黄金期货是有交割时间期限限制的标准合约,而伦敦金的交收业务是没有交割时间期限的限制。

再次,价格形成机制不同。黄金期货交易价格形成机制是在交易所里所有交易者集中竞价形成的价格,伦敦金交易的价格是由黄金做市商报出买卖价格,依据做市商的报价,客户决定是否与做市商交易。

 

最后,交易对象的特定性不同。“交易对象之间是否特定”是期货与现货模式的最大区别所在,投资者参与期货交易所的期货交易时,其交易对象是不特定的,在交易所里任何一个做反向交易报单的投资者都可能是其交易对象,交易所是这些非特定交易者之间进行撮合交易的中介保证环节。这一点期货和股票市场是完全类似的,它们都是非特定交易对象的交易所模式。在做市商交易模式里,交易对象是固定的,投资者的交易对象就是做市商,只要做市商报出买卖价格,投资者接受价格并做出交易决策,按双方事前的合同约定就能达成交易。双方交易达成后必须要履行合同约定,是一种正常商业合同约束下的交易行为。做市商交易模式最常见的就是银行的外汇牌价交易,任何外汇交易客户的交易对象都是银行,交易对象之间是特定的。

 

(二)在我国进行伦敦金和黄金期货交易的要求

从法律和政策规定上看,在我国进行伦敦金和黄金期货交易需要区分几种不同的情形,从黄金现货来看,要区分伦敦金和国内黄金现货交易,黄金期货交易也要区分国际黄金期货交易和国内黄金期货交易。国内黄金现货交易和黄金期货交易都需要在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等正规的交易场所进行,法律对其开户条件都有基本的规定,法律并不允许任何所谓的场外交易,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银监会、证监会《关于加强黄金交易所或从事黄金交易平台管理的通知》(银发〔2011〕301号)第1条规定:上海黄金交易所和上海期货交易所是经国务院批准或同意的开展黄金交易的交易所,两家交易所已能满足国内投资者的黄金现货或期货投资需求,故在国内进行黄金交易必须在上海黄金交易所和上海期货交易所内进行。伦敦金和国际黄金现货都属于境外黄金交易,目前在中国大陆地区是不被法律、行政许可的。上海黄金交易所等交易机构也没有对境外的联网,为独立的黄金交易平台。条例第65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从事境外期货交易的,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满20万元的,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给予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国务院办公厅2001年的《关于严厉打击以证券期货投资为名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中规定“对超出核准的经营范围,非法从事或变相非法从事证券期货交易活动,非法经营境外期货、外汇期货业务的,以涉嫌非法经营罪立案查处。”

第5篇:期货投资方案的特点范文

关键词:物流信息系统;效益分析;投资报酬率;净现值;内含报酬率

中图分类号:F279.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3100(2008)09-0109-03

Abstract:Thelogisticsinformationsystemisanimportantcomponentpartoflogisticssystem.Carringonthebenefitanalysistothissystemcanappraisetheoperationofenterprise''''slogisticsinformationsystemandinvestmentresults,offerthebasisfortheplanningandmakingpolicyoftheadministrativedepartmentsoflogisticsenterprises.Thebenefitanalysisoflogisticsinformationsystemcancarryonfromtwoaspectswhicharetheinvestment-returnofinformationtechniqueitemandthewholeperformanceoflogisticssystem.Seefromtheinvestmentangle,itsevaluationmethodincludesinvestmentrecoveryperiodmethod,investment-returnratiomethod,netpresentvaluemethod,internalrateofreturnmethod,comprehensiveevaluationmethodetc;Seefromthewholeangleoflogisticssystem,theperformanceofinformationsystemsometimesnotnecessarilyistheincreaseoftheincomeofeconomy,buttheincreaseofworkefficiencyofoperatingsystemandtheincreaseofmanagementlevelandservicequalityofthewholelogisticssystem,financeindexandnon-financeindexsuchasinventoryturnover,accountsreceivablerateofturnover,orderprocessingspeed,customersatisfactionetc.areavailable.

Keywords:logisticsinformationsystem;benefitanalysis;investment-returnratio;netpresentvalue;internalrateofreturn

1物流信息系统效益分析概述

要进行效益分析,首先应了解经济效益。经济效益是一个多层次的、受多种因素制约的经济范畴。它是指在经济活动中投入(物化劳动的耗费和劳动占用之和)与产出(有效的劳动成果)的比较,是质与量的统一,只有当经济成果大于劳动耗费时,才有经济效益。信息系统的经济效益指在信息活动中投入和产出的比较,它包括信息系统自身的经济效益和由于该系统的使用而产生的经济效益。可以通过信息系统的效益分析来比较信息系统的投入与产出,从而评价信息系统的经济效益。

所谓效益分析是将对某一项目的投资与该项目未来产生的收益进行对比、分析,以评价该项目未来收益的大小及该项目投资的可行性,为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的计划和决策提供依据。而物流信息系统的效益分析是指通过对物流信息系统中各项信息技术的投资及其未来可能产生的收益进行对比、分析,评价某一信息技术的应用可能带来的效益及该项信息技术的可行性,为物流企业的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的计划和决策提供依据。这一效益可能体现在财务指标上,如收入的增加,物流成本的降低,也可能是一些非财务性的指标上,如工作效率、服务水平的提高和客户满意度的增加等。

2物流信息系统效益分析的特点

物流信息系统的特点决定了物流信息成本效益分析的特殊性。物流信息效益分析的特点如下:

(1)物流信息系统是一个贯穿整个物流活动过程的系统。其综合性强、涉及部门多、信息种类复杂,因此不能以单个的子系统作为成本对象来分析和研究,而只能从物流系统的整体运行效益来评价。

(2)物流信息系统成本高、投资大,因此不能只看投资后短期内的效益,而应以可持续发展的眼光,来分析和评价未来若干年内的效益和发展趋势。

(3)物流信息系统涉及的信息技术较多,应按具体的信息技术项目进行成本效益分析。

(4)由于物流信息系统是为物流作业系统服务的,因此在评价某一信息技术的效益时,应结合作业系统的相关指标进行分析和评价。

3物流信息系统的效益分析方法

物流的“第三利润源”是通过物流现代化创造出来的。而物流现代化离不开先进的物流信息技术。物流信息化不仅仅是降低了物流成本,更主要的是提高了物流服务的可靠性、精确性及高效率。因此,在对物流信息系统的效益进行分析时,应从信息技术的项目投资回报分析和物流系统的整体效益分析两个方面进行。

3.1从投资角度看物流信息系统的成本效益

3.1.1投资回收期法

投资回收期是指收回全部投资所需的时间。其基本原理是:通过对投资方案总额和预计现金流量之间相互关系的计算,确定需多长时间可以将原投入的资金全部收回。其计算方法由静态法(不考虑货币资金的时间价值)和动态法(考虑货币资金的时间价值)两种,静态法的计算公式如下:投资回收期=原始投资额÷每年营业现金净流量。

例如:某物流企业欲投资购买条形码识读及打印等一系列设备,总价值为21万元,该企业以后每年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10万元,则投资回收期为21÷10=2.1年。可将该回收期与标准投资回收期进行比较,以确定是否进行该投资及该投资在经营期内的效益。

投资回收期的计算比较简便,易于理解,可促使企业尽最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缩短投资回收期,减少投资风险。但没有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也没有考虑在项目周期内回收期满的现金流量状况。

3.1.2投资报酬率法

投资报酬率是投资方案的平均投资额同该投资项目未来期间的平均净收益之间的比率。其基本原理是:按有关投资方案的有效期限,分别计算其平均投资额和平均净收益及二者的比率,确定该投资方案在未来投资期限内的平均投资报酬水平。投资报酬率越高,说明投资效益越好。其公式如下:投资报酬率=年平均净收益÷年平均投资额×100%;

年平均净收益=有效期间内各年净收益总额÷有效期间×100%;

年平均投资额=有效期间内各年平均投资余额之和÷有效期间×100%。

例如:某生产企业为进行生产流程再造和现有资源的整合,使企业的生产效率和管理效率提高,要投资购买ERP软件。预计投资额为100万元,该软件投入运营后,由于生产效率和管理水平的提高,预计每年可为企业带来净收益如表1所示:(软件的使用期限为8年)。单位为万元。

则该项目的投资报酬率计算如下:年平均投资额=100÷8=12.5(万元);

年平均净收益=(3+3.5+4+4.5+4.5+4.5+4+4)÷8=4;

投资报酬率=4÷12.5×100%=32%。

通过计算可知,该项目的投资报酬率为32.5%。与该项目的平均报酬率或企业的预计投资报酬率进行对比以确定该项目是否可行。

对于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的的物流企业来说,该方法可用以评价投资方案的经济效益,是一种较理想的成本效益分析方法。但该方法同样没有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

3.1.3净现值法

净现值法是指某一投资方案未来现金流入量的现值与现金流出量的现值之差。其原理是:将某投资项目投产后的现金流量按照预定的投资报酬率折算到该项目开始建设的当年,以确定折现后的现金流入量、现金流出量及其差额。若差额为正数,表明不仅能获得符合预期报酬的利益,还能得到正值差额表示的现值利益。反之,则表明投资收益低于预定报酬率,投资者在经济上是不合算的。净现值的公式如下:

净现值(NPV)=各年现金流入量的现值之和-原始投资额

该方法由于考虑了资金的时间价值因素,能够反映投资方案的净收益,是一种较好的分析方法。

3.1.4内含报酬率法

内含报酬率法是指能够使未来现金流入量现值等于未来现金流出量现值的贴现率。它是指一项长期投资方案在其寿命周期内按现值计算的实际可能达到的投资报酬率。其基本原理是:在任何一个投资方案中,客观存在着一个报酬率,它能使投资方案各年的现金净流量折现后的未来报酬总现值等于该投资方案的原始投资额。内含报酬率实际上是投资项目的真实报酬率。

该方法主要是确定一个合适的资金成本率,若内含报酬率大于资金成本率,则方案可行。内含报酬率法考虑了资金的时间价值,反映了投资项目的真实报酬率。但计算过程比较复杂。

3.1.5综合评价法

由于上述方法各具特点,评价的客观要求与经济目的也不尽相同,同时由于信息活动的特殊性,单一评价方法的可靠性、科学性有一定局限,可同时使用多种评价方法,全面、完善地对物流信息系统进行评价。

3.2从物流系统的整体角度看物流信息系统的效益

信息系统的效益有时不一定是经济上收益的增加,而是作业系统工作效率的提高和整个物流系统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的提高。可用相关的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来表示。这些相关指标有:

(1)订单处理速度。订单处理速度=处理的单据数÷处理单据的时间(票/小时)。完善的信息系统会使订单处理速度加快、准确率提高。

(2)物流信息处理率。物流信息处理率=物流信息处理数量(传票张数等)÷标准物流信息处理数(传票张数等)。完善的信息系统会使物流信息处理率提高。

(3)存货周转率(次数)。存货周转率(次数)=销货成本÷平均存货额。良好的信息系统和先进的物流信息技术的应用可使企业的存货周转率增加,存货周期缩短,从而使存货的储存成本降低。

(4)应收账款周转率。准确、及时的物流及财务信息可能会使企业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增加,应收账款的回收期缩短,从而减少资金成本。

(5)客户满意度。一个完善的物流信息系统能提供准确、及时和丰富的物流信息,能满足客户的实时信息查询,提供及时、完善的售后服务,从而提高客户满意度。

(6)信息准确率。完善的物流信息系统和EDI、条形码等信息技术的应用会使信息的准确率大大提高。

(7)员工素质(包括计算机操作技能、工作流程的标准化及工作效率)。现代化的物流信息系统和先进信息技术的应用会促使员工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同时也会使其工作更符合信息化和标准化的要求。

(8)准时装运率。物流信息系统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会使准时装运率有较大提高。

(9)满足程度指标。满足程度指标指满足要求数量与总服务数量的比率(%),一般用拣选准确率、存货准确率、品类完成率等指标反映。一个完善的物流信息系统会使满足程度提高。

(10)信息查询速度。完善物流信息系统和先进信息技术会使信息查询速度大大提高。

(11)缺货率。完善的物流信息系统会使商品的缺货率大大降低。

(12)业务出错率。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及EDI等先进信息技术的应用会使业务出错率大大降低。

(13)货运空载率。GIS和GPS技术的运用会使货运空载率大大降低。

以上仅列举了物流系统的部分指标,还有很多指标反映信息系统运行后的效果。在此不再一一列举。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利用上述效益分析法对物流信息系统经济效益进行分析评价,在确定方案的可行性及在实际运作中各种方案选择的经济可行性方面提供参考和依据,为各种经营决策提供信息保障。然而,实践中信息系统的成本效益分析仍存在着一些难度:

(1)收益确定不够准确。信息的共享性使其所提供的收益具有多面性,同时收益的获得具有延迟性,很难一次性确定。也不能全部在账面上体现出来。因此经济学意义上的收益只是所有收益的一小部分,无法用统一标准去融合各方面收益,这就造成收益评价结果偏高或偏低,难以准确确定。

(2)效益指标不够完善。效益是一动态因子,不能十分精确地简括成一定数量的指标或数学公式,它是多重指标体系构成的,是由组织目标的多重性所决定的。因此虽然可以用多个指标来表示物流信息系统的运行效益,但既然收益难以准确确定,那么我们是在使用一套不够完善的指标来表达总的效益。应在系统的运行过程中不断用一些新的指标来补充和完善现有的指标体系。

以上问题,使我们难以用传统经济学原理和方法完全分析出物流信息系统的经济效益。但在一定条件下,信息系统的效益分析仍能较好地评价系统管理水平、经营水平以及经济效益。结合具体实践,不断检验才能找到合适的评价方法。也只有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才能完善物流信息系统的效益分析方法,使其发挥应有的评价作用。

参考文献:

第6篇:期货投资方案的特点范文

关键词:货币银行学;金融学;课程改革;案例教学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0)26-00255-02

货币银行学课程既是金融学专业的基础课程,又是经济管理类各专业的核心课程。就其课程名称而言,有多种叫法:一般称“货币银行学”,也有称“货币金融学”或“金融学”的,如黄达主编的“十一五”部级规划教材就称“金融学”。美国也有金融学教材,如博迪(Bodie)和默顿(Merton)编写的金融学教材影响深远。但就其内容而言,与黄达主编的教材差别较大:前者主要讲微观金融,而后者则主要讲宏观金融。随着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不断扩大,我国高校在货币银行学课程改革方面应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金融市场全球化的发展趋势。而要搞好货币银行学课程改革,就必须解决好以下三个方面问题。

一、正确认识货币银行学在金融学科中的地位

人类的经济活动大体上分为实体经济活动与金融活动(又称虚拟经济活动)两大类:实体经济活动主要进行商品劳务的生产、流通、消费和分配;金融活动主要进行货币资金的创造、组合、流通和分配。在实体经济活动中,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如何提高资源配置效率;而在金融活动中,要解决的核心问题则是在不确定的环境下,如何对资源进行跨期优化配置。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只需要财政不需要金融;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金融成为现代经济的核心。这一转变与资源配置方式的变化密切相关: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经济决策由个人和企业作出,通过价格涨跌来调节供求,企业通过发行股票债券(即直接融资),或向银行借款(即间接融资)而取得资金,经过生产、销售环节而取得收入,然后分配给个人;个人取得收入后,分割为消费与储蓄(或投资),储蓄成为间接融资的资金来源,投资成为直接融资的资金来源,这一过程循环往复,周而复始,其中媒介跨期资源配置的枢纽(或核心)就是金融市场。

20世纪30年代,经济学家们开始研究如何通过金融市场对资源进行跨期优化配置,于是就有了金融学科。金融学科经过80年的发展,已形成较为完整的框架结构:拥有两门理论层次的主干课程,即货币银行学和金融经济学;拥有两门研究方法的课程,即数理金融学和计量金融学。在此基础之上,按两大分支(即微观金融学和宏观金融学)发散出若干门应用层次的课程。其中:微观金融学包括投资学、公司理财、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投资银行学、保险学、金融市场学和金融工程等;宏观金融学包括国际货币制度、中央银行学、公共经济学和国际金融等。货币银行学作为金融学科的理论基础,居于核心地位。只有正确认识货币银行学在金融学科中的地位,才能把握货币银行学课程改革的方向及教学内容取舍的原则。

二、把握金融学科发展的特点

大家知道,经济学滥觞于18世纪的亚当・斯密(Adam Smith),他的《国富论》被誉为经济学的开山之作,为经济学成为一门独立的科学奠定了基础。在此后的经济学发展过程中,从19世纪的杰文斯(Jevons)、瓦尔拉斯(Walras)、帕累托(Pareto)(即洛桑学派)以及门格尔(Menger)、庞巴维克(Bohm-Bawerk)(即奥地利学派)一直到20世纪的马歇尔(Marshall),他们研究的实际上都是资源配置问题,其学说被称为新古典经济学(有别于亚当・斯密的古典经济学),他们设想着,在一个制度不变的环境中,市场机制能够巧妙地发挥作用。这种乐观情绪一直持续到20世纪30年代的世界经济大危机爆发,面对危机新古典经济学家们感到缩手无策,凯恩斯(Keynes)运用宏观经济分析和国家干预经济的方法化解了这一场危机,最终形成了宏观经济学,而新古典经济学也被更名为微观经济学,从此,经济学的主流被称为新古典综合派。

与经济学先有微观后有宏观的发展历程正好相反,金融学的发展历程大体上可以概括为先有宏观金融学后有微观金融学。在凯恩斯创立宏观经济学之时,带来了一个“副产品”就是宏观金融学,包括费雪(Fisher)、庇古(Pigou)和凯恩斯在内的经济学家们从宏观角度来考察金融运行,着重研究货币数量以及利率如何决定等问题,从而构建了宏观金融学的框架体系。20世纪50年代,马科维茨(Markowitz)发展了资产组合选择理论,莫迪利亚尼(Modigliani)提出了储蓄生命周期假说,在他们的共同努力下最终建立了微观金融学。在金融学科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三个较为显著的特点:

1.金融是成本与收益在一定时间里的流动。往往先涉及成本,后涉及收益,由于风险的存在,所以收益很难确定。马科维茨研究了预期收益与市场风险之间的关系,提出用均值-方差分析来估计证券风险。他对证券市场分析的结论是,在证券市场上存在着有效的投资组合,即收益固定时方差(风险)最小的证券组合,或方差(风险)固定时收益最大的证券组合。在这一理论的基础之上,夏普(Sharpe)构建了“资本资产定价模型”,这一模型既适合于组合证券,也适合于单只股票;既包含了金融投资,也包含了实体投资;对于计算投资收益和控制投资成本具有重要意义。

2.利率始终是货币数量如何影响实体经济的中心议题。凯恩斯在《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一书中指出:“将经济体系中任何一个因素单独抽取出来,都与利率有一定关系。”从理论角度看,利率是沟通宏观金融学与微观金融学的一把钥匙;从实践角度看,利率既是任何金融产品定价模型的最基本因素,又是各国政府试图控制和掌握的最有效的政策工具。具有良好市场机制的发达国家无不经历过长期的利率管制过程,缺乏市场机制的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出于对稀缺资源的控制,也大都对利率实行严格管制,甚至将利率管制视为金融管制中的重中之重,所以,利率管制已成为各国经济发展过程中一个十分重要的特征和难以逾越的阶段。

3.绝对定价法和相对定价法是金融产品定价的两种基本方法。绝对定价法是采用恰当的贴现率将某一金融工具的未来现金流贴现成现值,该现值就是这一金融工具的价格。绝对定价法的难点有二:一是未来现金流;二是恰当的贴现率。尤其是恰当的贴现率问题,经济学家们曾作过多方面的艰苦努力,包括夏普的资本资产定价模型和罗斯(Ross)的套利定价模型等,至今尚未最终解决。由于基础产品价格与衍生品价格之间存在着一定关系,故可根据基础产品价格,运用无套利定价法或风险中性定价法求出衍生品价格,这就是相对定价法。1973年,布莱克(Black)和斯科尔斯(Scholes)采用无套利分析方法,构造了一种包含衍生品头寸和标的股票头寸的无风险证券组合,在无套利机会的条件下,该证券组合的收益必定为无风险利率,这样,就得到了期权价格必须满足的微分方程,由此推导出“布莱克―斯科尔斯期权定价公式”,在此基础上,默顿克服了这一模型中无风险利率和资产价格波动率为恒定的假设,将这一模型扩展到无风险利率满足随机条件的情况,从而为衍生品交易提供了客观的定价依据。现在,金融工程不仅具有价值转移的功能,还可以通过增加市场完全性和提高市场效率而创造实际的价值,它所代表的金融活动的工程化趋势不仅为金融业本身带来益处,而且也为整个社会创造效益。

三、推动货币银行学课程的案例教学

随着货币银行学课程改革的深入,案例教学成为一种备受师生喜爱的教学方式。案例教学最早用于医学教学中,为启发学生掌握对病症的诊断及治疗,医学院老师将不同病症的诊断及治疗过程作成医学案例,以培养学生的诊断推理能力;后来,法学院老师将不同的判案记录作成法学案例,以培养学生的判案推理能力;20世纪初,哈佛商学院将不同的商业管理及其决策过程记录下来,作成工商管理案例,以培养学生的管理推理能力。金融案例属于工商管理案例的一类,通过案例教学培养学生在金融方面的管理推理能力。如何推动货币银行学课程的案例教学?笔者认为须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明确案例教学的目的。货币银行学案例教学的目的不是为了传授知识,而是试图动员学生的参与热情,唤起潜藏于学生身上的经验和能力;通过讨论,进行不同观点的相互交锋,激发学生的创造性思维,提高学生的判断能力、分析能力和决策能力。

2.选择适合的案例。所有的金融案例都是根据一定的教学目的而编写的,有的案例着眼于投资方案的选择,有的案例着眼于交易行为的推理,不同案例的着眼点服务于不同的教学要求,有的旨在阐述某些理论的应用价值,有的旨在质疑某些理论并引导学生发散性的思维,所以,必须根据一定的教学目的和要求确定适合的案例。

3.事先进行周密的策划。案例教学必须结合一定的理论,通过各种信息、知识、经验和观点的碰撞来达到启迪思维的目的,进而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案例确定以后,须指导学生提前进行案例预习,通常应在案例正文的后面列出若干思考题,要求学生带着问题去阅读和理解案例,进行充分的准备。

4.案例教学以学生为中心。案例教学的中心不是老师,而是学生;老师不是知识的传授者和主讲人,而是案例教学的设计师和主持人。实际上,案例教学是一种以学生为中心的自主学习手段,要让学生掌握案例,通过对案例的讨论启发思想,提升能力。案例教学不是要达成共识,而是要引起辩论,鼓励学生坚持自己的观点,怀疑别人的观点甚至权威的观点。案例教学的目的并不是要告知学生谁对谁错,而是在不同的答案之间搭建一个让学生自由选择的平台,即根据每个学生自身的信息、知识、经验和价值观作出自主的抉择。在案例讨论中,老师不代表权威,学生只对自己的观点辩解;老师也不掌握话语权,学生将通过激烈的争论形成公共话语,在有限的时间、空间和信息之中形成一种“可控情境”,以便于学生充分地去观察、表达、学习和分析。

参考文献:

[1] 张亦春,蒋峰.中外金融学高等教育的比较及启示[J].高等教育研究,2000,(5):69-73.

第7篇:期货投资方案的特点范文

一、高速公路项目投资内部风险分析

高速公路投资的内部风险主要是经营或操作失误所产生的风险,即经营风险。经营风险主要就指在项目整个运作过程中,由于管理不善或管理者素质引起的投资、进度失控以及质量问题。

由于自身管理的不到位,缺乏科学的决策体系和操作模式而出现的这类经营风险,会带来巨大的损失。内部管理的失误如果发生在建设期间,会出现质量事故、投资失控、不能按期完工等重大损失,这往往会带来额外的经济支出和人身伤害,同时也直接造成收费时间的推迟,影响收入。在项目的营运期间,混乱的日常管理和财务管理,会直接导致重大经营问题或安全事故,造成经济损失和预期收入目标的不能实现。

可见,经营风险造成的损失很大,但毕竟高速公路建设和经营管理工作已开展多年,管理经验和人才并不缺乏,只要足够重视、措施得当,能够有效地降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二、高速公路项目投资外部风险分析

根据高速公路投资的风险的特征,所面临的外部风险主要包括了政治风险、利率风险、通货膨胀风险、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

1、政治风险。主要指政局和经济政策的变动、社会安定状况的变化给投资带来的风险。具体到高速公路的项目,由于投资项目的周期很长,且与国家政策紧密相关,必须要考虑政局稳定、政策连续和社会安定。

2、利率风险。利率会本文由收集整理随着国家货币政策和经济发展情况的不断变化而产生变化,利率的降低会增加投资的收益,利率的增加则会影响投资收益。对于本项目来说,由于项目周期长达近30 年,而且在进行投资分析时正处于利率相对较高的时期,利率波动带来的负面影响相对可控。

3、通货膨胀风险。通货膨胀导致投资项目的各类投入物的价格上涨从而提高造价,这主要是发生在项目的建设时期,由于在项目投资中已经充分计算了涨价预备费,除非出现特别巨大的经济动荡,否则投资预算中已经充分包括了涨价带来的负面影响。营运期间的通货膨胀则可以随着物价水平的上涨,而向物价管理部门要求调整收费费率来解决。

4、自然风险。高速公路在建设时和建成后均处于户外,且设施需使用多年,点多线长,完全暴露在复杂多变的自然环境中,各种自然灾害如火灾、水灾、地震、台风、海啸等都可能会给投资项目带来的风险,一旦发生则破坏力巨大,发生的概率也不能予以忽略。

三、项目投资风险的控制措施

针对高速公路投资的风险特点,组合使用前述的五种风险控制方法,对项目投资中存在的风险将分别采取有效措施,以实现控制风险,提高收益的目标。

1、经营风险的防范

对于经营风险,主要采取风险抑制措施,以控制项目在建设和营运期间的管理、决策等经营失误对投资的危害;投资人在建设期需要使用科学的项目管理方案、选择有经验的队伍、有效控制建设的进度和质量、利用政府资源保证土地征拆和社会协作等措施;在项目营运期间应该认真研究国内外既有项目的先进运作模式,抓好收费、养护和多种经营,组建有丰富经验和责任心的团队来负责项目的建设和运营,选择优秀的咨询机构协助决策。

2、政治风险的防范

在长时间的项目运作周期中,不可避免的会遇到一些经济政策的变动和社会状况的变化。对于产业政策、相关法律等政策风险的出现,投资人事先需要有一定的预估和准备,并可以使用政治风险保险和协议约定等方式予以抑制和转移。目前在投资协议中普遍使用的约定条款有,政府对项目的特许权的范围和权限、退出和可转让性的保证,约定的财务补贴或其他优惠的条件,特殊的优惠税收政策的批准等,这些事先明确的条款,均由政府作出承诺和书面确认。在发生如国家取消收费公路政策、特许经营权范围变化、拆迁安置政策调整、降低收费水平、改变收费方式等政策变动时,投资者可以得到相应的财务补贴、项目回购、利润补偿等保证措施。

3、利率风险的防范

整个项目周期中,利率会随着国家货币政策和经济发展情况的变化而发生多次变化,有必要通过调整还贷方案、控制贷款规模和长短期比例、选择固定利率等方法对利率风险进行控制;同时还可争取在有关协议中明确规定利率波动超过一定比例以后,由政府给予投资者一定的补贴。

4、通货膨胀风险的防范

建设期的通货膨胀风险,虽然已在项目投资中计入了足够的涨价预备费,但仍需要通过技术和经济手段,如材料替代、材料节约、缩短建设时间、合理安排采购周期等措施,控制通货膨胀的危害,同时也达到控制投资金额的目的。营运期间的通货膨胀则根据与政府间的协议,将收费费率与物价指数挂钩,在通货膨胀的波动超过一定范围时适当调整价格。

第8篇:期货投资方案的特点范文

(一)比特币方案

比特币是由日本程序员中本聪(化名)在2009年设计和创造,是当前最成功也最具有争议的网络货币。比特币方案基于P2P网络构架产生,现已在全球范围中运作,可用于各类虚拟和真实的商品服务交易。1.货币供给模式。每一个比特币可以被看作为一个数字签名链,其发行实际上由所谓的“挖矿”活动决定。“挖矿”指使用计算能力验证交易来找到有效的区块(即解决复杂的数学问题)的过程,也是比特币方案中创造新货币的唯一方式。验证交易的系统通常是比特币网络中运算速度非常快的计算机,被称作“矿工”。用户基于自愿原则利用系统进行“挖矿”活动。最初,找到解决方案的“矿工”会得到50比特币奖励,但随着“矿工”数量增加,为获得新货币而进行的“挖矿”活动会越来越困难(需要更多的电脑资源)。比特币的发行速率事先预定,开始4年在全球以每10分钟发行50个比特币的速率进行,每4年递减一半,到2140年左右,比特币将无限接近2100万枚的上限。自此,矿工只能通过交易费用来获取收入。若比特币发行速度滞后于用户对其需求的增加,或将导致通缩。2.比特币的特性。(1)去中心化。在一个去中心化的P2P网络系统中,比特币不仅没有中央结算所,也没有任何金融或非金融机构涉及其中。P2P的分布式特性与不存在中央管理机制的设计确保了没有任何结构可以操纵比特币的价值。(2)总量有限。按其设计,比特币网络通过发行量每4年减半的方式,缓慢而持续地增加货币供给,到最后将无限接近2100万枚的上限。(3)汇率由市场供需决定。全球已出现了多个比特币交易平台,其中Mt.Gox作为当前最广泛使用的平台之一,已实现了比特币与美元的相互兑换。比特币不与真实世界的任何货币挂钩,其汇率完全由市场供需决定。(4)可用于各类虚拟和真实的商品服务交易。3.比特币相关负面报道。比特币从产生起就饱受争议。由于其高度匿名性,公众担心其可能成为交易和洗钱的工具。一些有关黑客入侵电脑盗走私人比特币的报道也时有见报。2011年6月19日发生的网络盗窃及黑客攻击Mt.Gox的事件,导致成千用户的信息、密码泄露,当天的比特币币值也在短时间内从17.5美元跌至0.01美元。此后,其他比特币交易中心也发生了类似黑客攻击行为。2013年5月,美国国土安全局赢得法院许可,冻结对Mt.Gox拥有的两个银行账户,这意味着美国监管当局对这种网络货币迈出实质性一步。部分人认为比特币方案是一场庞氏骗局。用户通过购买此币进入其体系,但只能在有新用户参与并且愿意购买它时,前期用户方可收回资金。该系统存在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也已被证实。另外,此币的创立者刻意隐瞒真实姓名的行为也不利于进一步增强该体系的透明度和可信度。

(二)林登币方案

林登币是3D网络游戏“第二人生”里的虚拟游戏币,始发于2006年,可与美元进行相互兑换。该游戏完全模拟了真实世界,用户可以在游戏中相互交流、从事日常任务和活动,诸如约会、交友、举办派对等,还可以进行诸如买车、买房的商业活动。1.货币供应管理。林登实验室在供应林登币的同时也有自己的货币政策。林登币流通总量取决于三个要素:(1)林登实验室在Lindex上向用户卖出林登币的净销量,这类似于央行在现实世界中进行的公开市场操作。(2)林登实验室通过向居民销售、租赁岛屿和土地的林登币收入。(3)林登实验室向高级会员发放的林登币。2.林登币的特性。(1)存在管理中心。林登实验室可被看做“第二人生”中的货币发行方,对林登币进行监管和调控。(2)在一定程度上与美元挂钩。林登币可转换成真实的货币,且其汇率一直保持相对稳定,约为260林登币=1美元。随着需求增加,林登实验室试图通过注入新的林登币来控制汇率波动。因此,可以说林登币在一定程度上与美元挂钩。(3)原则上不可直接用于真实商品和服务交易。在购买“第二人生”中虚拟商品和服务前,需要先通过林登实验室的货币中介LindeXCurrencyExchang或其他第三方货币兑换平台购买林登币。另外,真实世界的商品和服务买卖在原则上并不接受林登币。3.林登币面临的风险。(1)货币供应情况对虚拟社区内部经济及相关用户产生影响。有观点认为,林登实验室通过发行新的林登币提供资金、解决赤字过程中人为地膨胀了货币供应量,可促进“第二人生”经济繁荣。但若林登实验室被迫收紧货币供应量,或导致经济衰退,引发林登币失去信任、突然贬值等,用户将遭受损失。但这只会对虚拟社区内部及其用户产生不利影响,并不会蔓延到实体经济。(2)从经济和金融的角度来看,“第二人生”虚拟社区与真实世界可产生联系。虽然“第二人生”经济只在网上存在,销售虚拟商品和服务的公司却可赚取实实在在的利润;一些公司也已经有了用其环境进行市场营销和品牌建设。另外,存在部分用户承担极高的风险,在其金融交易中获得大量真实的财富或蒙受损失。在过去,一些“第二人生”银行提供非常高的存款利率,促使许多用户用真实货币购买林登币,并将其存放在这些银行中,风险极高。例如:GinkoFinancial银行的存款利率曾达到69.7%年率,该银行于2007年8月破产,给部分用户造成约75万美元损失。自其崩溃后,林登实验室制定规则,要求在无政府登记声明或金融机构许可证的情况下,禁止用户在“第二人生”中提供利息或任何直接的投资回报。(3)法律依据和监管缺位风险。作为“第二人生”唯一的权威机构和管理者,林登实验室可自主制定新规、实施新的税收政策或消除特定的业务等,并对可能发生在“第二人生”中的任何运营问题完全免责。另外,由于缺乏适当监管及高度匿名性,易滋生诈骗、恐怖活动、洗钱等犯罪活动。

二、网络虚拟货币的现实风险分析

(一)价格稳定风险

理论上讲,如果网络货币的存在影响到了对央行负债的需求,进而干扰了央行公开市场操作行为,就将对一国的货币政策和价格稳定产生影响。但从实际看,网络货币影响价格稳定的前提包括下面三个方面:(1)从对货币数量的影响分析,虽然在信息匮乏的情况下难以分析网络货币方案在多大程度上创造货币。然而,大多数网络货币系统以预付费模式运作,即在换入真实货币时发行网络货币,在换出真实货币时回笼货币,其带来的影响有限。在著名的网络货币方案中,货币供应处于稳定状态且供应量不大,但仍需警惕其是否能确保货币供应将在长期保持稳定水平,以及网络货币与真实货币兑换率变化带来的影响。(2)从对货币流通速度、现金使用、货币统计的影响分析,目前网络货币方案带来的技术革新对货币流通速度的影响尚不明确。作为一个网络行业,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活跃的网络货币方案用户数量。若网络货币被广泛接受,将会对央行真实货币产生替代效应,从而减少交易中的现金使用。在此情况下,央行资产负债表规模将缩减,其影响短期利率的能力也将被削弱。央行将需要通过对网络货币计提最低准备金等方式对抗风险。替代效应将加剧货币统计难度,并将影响货币统计量与通胀间的关系,不利于实现中长期价格稳定。另外,网络货币在央行以外发行且虚拟信用可扩张,将对央行利率决定在经济中传导产生影响,削弱央行货币控制权。(3)从网络货币和实体经济相互作用的情况分析,网络货币可充当真实商品交易媒介,对真实GDP产生影响。网络货币对真实货币供应的影响取决于两个方面:一是虚拟经济对真实经济的替代效应;二是网络货币对真实货币的挤出效应,即:随着网络货币总量增加,公众在现实生活中持有现金量减少,导致现金/存款比下降,货币乘数上升。从现实看,网络虚拟货币方案在现阶段并不会对价格稳定带来影响,货币流动速度在中短期内也不会受到重大影响。然而,网络货币和实体经济间的相互作用值得关注。

(二)金融稳定风险

网络虚拟货币方案在银行体系外运作,最主要的金融不稳定因素在于其与实体经济的联系,即兑换汇率及汇兑市场。很明显,封闭的网络货币方案和单向流动的网络货币方案不受影响,应重点关注双向流动的网络货币方案。双向流动的网络货币的价值取决于汇兑市场上货币供给及需求水平。网络货币与真实货币的一个很大区别在于网络货币方案并不以国家或货币区域为依托,虚拟经济强度、贸易或产能对其汇率影响有限。虚拟货币价格及其波动取决于5大因素:(1)货币供应情况及货币发行人采取的其他行动。例如:通过干预市场实现固定或半固定的汇率。(2)网络货币方案显现出网络外部性,其货币价值依赖于参与的用户和商户数量。随着消费者和商家数量增加,其货币价值将相应提升。另外,交易量小的网络货币汇率波动更大。(3)拥有清晰透明政策以及先进安全措施的虚拟社区更易提振信心,货币也更强劲。(4)网络货币发行人在履行承诺方面的信誉。虚拟社区并不存在任何“最后贷款人”,发行人获得的信任对网络货币汇率至关重要。(5)对网络货币未来价值的投机活动及虚拟社区受网络攻击的情况。由于系统不成熟、交易低迷、投机活动及网络攻击等因素,双向流动的网络货币方案存在固有的不稳定性。目前这些网络货币成交量小且与实体经济关联度低,金融体系的稳定系不会受影响。然而,若今后网络货币成为了传统货币的替代品,将会给金融体系带来不稳定因素,甚至可能会扭曲商品和服务的相对价格。网络货币系统对金融体系的影响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活跃用户数量、愿意接受虚拟货币进行真实交易的商户数量。另外,虚拟货币只有交换价值、没有使用价值。通常网络货币不以具有内在价值的资产为基础,且没有央行信用做支撑。目前,这些网络货币系统并不允许借出或贷入资金,所以尚不能对金融系统稳定构成威胁,但应密切关注其发展,若未来发生改变,无疑将对金融系统造成影响。

(三)支付系统稳定性风险

1.难以规避与支付系统相关的典型风险。在特定的虚拟社区,虚拟货币支付活动已演变为“真正的”支付系统,面临着与支付系统相关的典型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运行风险及法律风险等。这些风险的性质、规模及持续时间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系统的设计或流动性匮乏的程度,网络虚拟货币方案很难规避或控制这些风险。从国际清算银行(BIS)的《重要支付系统的核心原则》(CP)来看,网络虚拟货币方案并不符合CP中的绝大部分内容,同时也不属于系统性重要支付系统。所以,并不会在全球金融系统引发或传递冲击。从目前情况下,网络货币系统在这些虚拟社区外并不存在系统性风险。2.缺乏相应监督和保护机制。在现实经济中,央行充当着最后贷款人角色且不存在违约风险,可以在出现支付危机或无法预知的流动性短缺情况下采取行动,以避免连锁反应。而网络虚拟货币方案中,以网络货币为结算资产并不能做到这些。由于网络货币简单地依赖于发行人信誉,并不能保证被广泛接受用作支付手段,网络货币不能被视作安全的货币。另外,商业银行按要求接受审慎监管,降低了违约可能性,商业银行账户中的钱安全度高于网络货币。网络货币的一个根本性风险体现在:网络货币方案结算机构并不受任何监管,没有任何机构对其行为负责,同时也不具备任何投资者/存款人保护机制,导致用户自身承担所有的风险。

(四)监管缺位风险

通常来讲,监管滞后于科技发展。网络虚拟货币方案在20世纪90年代后期开始建立,但直到2006年,美国的一些政府机构才着手分析这些方案。由于监管缺位,加之其交易有匿名、不可见、难追踪等特点,网络虚拟货币方案极易被恐怖活动、诈骗、洗钱等非法活动利用。当前,许多国家的政府部门都在考虑是否承认或使这些虚拟方案合法化,并将其纳入监管范畴,从而达到支持货币和支付形式创新、保护消费者权益及金融稳定,同时抑制利用虚拟货币方案从事犯罪活动的目的。目前虚拟货币方案法律地位不确定性也可能对政府当局带来挑战。

(五)货币当局声誉风险

货币当局(央行)的声誉是决定其各项政策,尤其是货币政策有效性的关键因素。公众对法定货币的信任程度与央行形象密切相关,央行十分关注其声誉。欧央行将声誉风险定义为声誉、信用或公共形象恶化的风险。由于网络货币方案与货币和支付相关,大众普遍认为属于央行职责范畴,需警惕其可能给央行带来的声誉风险。虽然在规模较小的情况下,网络货币方案失败带来的影响有限,但其高度波动和不稳定性也加剧了失败的可能性,并吸引媒体广泛报道。若任由网络货币持续发展而不进行管制,中央银行可能被认为失职而影响其声誉。

(六)投资者损失风险

相对于交换价值而言,公众对网络虚拟货币的投资价值认可度更高,也正是基于投资的交易才加速了虚拟货币市场形成。与其他投资市场一样,虚拟货币市场的参与者也将面对市场风险、信用风险以及政策风险带来的潜在损失。以比特币为例:2009到2010年初,比特币毫无价值;2010年夏天比特币交易开始进入黄金时期,由于供给远小于需求,网上交易价值开始上升,到11月初,比特币在29美分处沉寂多日后窜升至36美分;2011年2月,比特币继续升值,其与美元的兑换率达到了1:1;2013年,比特币价格实现“大爆炸”式增长,并在2013年11月29日触及1242美元,超过同期黄金1241.98美元/盎司价格。剧烈的价格波动使市场参与者面临着巨大的投机风险。不同于股票、债券等成熟资本市场,比特币市场深度不足,且目前主要持有在大户手中,分散化程度低,比特币价格很容易受到大户买卖行为影响,也容易被投机者操控。同时,各国对比特币态度不一,德美等国持开放支持态度,泰国、巴西等国将比特币相关活动视为非法。各个国家对比特币的态度及采取的应对措施都将对比特币价格造成重大影响,尤其在短期内造成其价格急剧波动。

三、相关政策建议

从实际情况看,目前全世界的网络货币的总量还不算大,公众接受度也相对有限,对现实货币体系产生冲击的可能性很低。但基于对前文所提各类风险的预防和公众虚拟财产权益保护等目的,针对当前网络货币市场进行相应的制度安排和监管实践仍然是必要的。

(一)逐步建立完善网络货币的监督管理制度体系

针对目前相关制度缺位的现实情况,应在国家层面及时出台关于网络货币监督管理的政策法规,界定网络货币概念的法定含义,明确网络货币持有人的法定权益,确立网络货币市场的主管部门和相应监督机制,规范网络货币的发行、兑换、交易、回收流程,制定统一的网络货币交易系统技术标准,构建网络货币交易纠纷的仲裁机制等。

(二)加强对网络货币发行主体的准入管理

为从源头上遏制网络货币体系的各类风险,应对不同类型网络货币的发行主体进行差异化管理,对于封闭的网络货币发行者,可采取事后(业务上线后一定工作日内)备案的方式给予管理;对于单向流动网络货币的发行者,应采取事前备案的管理方式,并要求其在备案时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材料;对于双向流动网络货币的发行者,应作为监管的重点,采取事前审批的监管方式,对其资产规模、业务模式、技术实力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核。此外,还须明确,所有网络货币的发行者必须有自己所能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为基础,否则不予批准。

(三)有重点地对网络货币流通环节进行监控

应将双向流动网络货币作为重点,建立及时信息收集机制,加强对其交易行为的日常监控。一是要求货币发行者严格用户的资格审查,必要的话可采取实名制认证方式;二是严格规定公众每次兑付网络货币的最大限额,增加非法资金规避现实金融体系监管,通过网络货币系统进行藏匿、转移、漂白的难度和成本;三是对真实货币与网络货币间的兑换率进行监控,防止货币发行者人为操作兑换率,使网络货币成为投机套利工具;四是加强货币发行者兑付能力管理,可考虑要求货币的发行者在银行开立专门的兑付准备金账户,按网络货币销售额的一定比例定期提取兑付准备金。

(四)强化宣传引导,构建科学的网络货币文化

第9篇:期货投资方案的特点范文

从金融市场发展历程来看,股指期货是应股票市场的避险需求而发展起来的。但作为以规避和锁定标的产品的风险为目的的一类金融衍生产品,其自身风险巨大。在股指期货诞生仅仅二十多年的时间里,其在全球的发展速度十分惊人。

西方各国在20世纪70年代普遍出现经济滞涨,经济增长缓慢,同时伴随正是局势动荡的局面,股票市场也随之遭受了严重的危机,人们开始意识到在股市下跌时没有适合的避险工具可供利用。由于股指期货能够为股票市场提供有效的避险方法,顺应了市场管理系统风险的要求,像美国等发达国家在20世纪80、90年代陆续推出了股指期货。

然而当我们看到股指期货发挥其避险功效的同时,不应该忽略它曾经也充当过“坏孩子”的一面。我们将解析国内外与股指期货相关的重大风险管理案例,从中可以发现股指期货具有双刃剑的性质―假如使用恰当,股指期货可以充分发挥其避险、套利的能力,反之也可成为全球金融危机的罪魁祸首。

市场风险案例:

1987年美国股灾中的程序交易与投资组合保险

股灾的发生过程

1987年10月19日星期一,这一天是个灾难性的日子―纽约证券交易所的道・琼斯30工业股价平均数突然狂泻,几个小时内从开盘2247.06点下跌到1738.74点,为1929年10月大危机崩盘时的2倍,这就是历史上所谓的“黑色星期一”。当日CME的S&P500指数期货抛压更为严重。12月份合约暴跌80.75点,以201.5点收盘,跌幅达28.6%。

同日,伦敦证券交易所的FTSE100指数暴跌10%以上。在亚洲,东京证券交易所的日经225股票指数跌幅高达14.9%;10月20日,日经225指数再暴跌3836.48点,超越历史跌幅。香港联合交易所的恒生指数下跌11.2%,被迫停市一周;而在一周复牌后的交易中由于空方积蓄一周的能量爆发,将恒生指数打到了1120.7点,狂泻33.3%;恒生指数期货更是惨不忍睹的四度跌停,跌幅达44%。

据测算,从10月19日到26日,在8天的全球性股票市场大震荡中,全世界的股票持有者大约损失2万亿美元的财富,是二战中直接和间接损失总和(3380亿美元)的5.92倍。

程序交易与投资组合保险

股指期货在这次股灾中留下了深深的痕迹,特别是机构投资者在交易中普遍采用了程序交易和投资组合保险这一特殊的交易模式,令市场风险的爆发来得更为猛烈。

从不同的角度去考察1987年股灾股票市场的大震荡会得出不同的评价,当时的美国总统认为“只不过是一次盘整而已”;而有些市场权威人士则觉得这是1929年经济大萧条悲惨历史的现代翻版,新的规章制度和监管规则等必须尽快落实出台加以挽救。虽然市场评论有所不同,但我们必须认识到这次崩盘与以后不同的地方:人类社会进入信息时代和信用经济时代后第一次与电子化交易平台密切相关的市场动荡。以计算机交易平台为条件的股指期货程序交易和信用经济条件下的投资组合保险等保值、避险策略在不经意中给已经到达了崩盘临界点的市场雪上加霜,由此引发了市场信心的崩溃导致了此次股市大灾难的发生。

下面解释一下股灾中涉及到的程序交易与投资组合保险的含义。

程序交易有两层含义:一是电脑化交易,与传统的公开喊价方式相对;二是指数套利和组合在平衡投资策略。指数套利市值在现货市场上进行股票交易的同事,为了锁定收益或限制损失,同时持有股指期货的相反方向头寸。大约有一半的程序交易与指数套利有关。

投资组合保险策略的目的是为了保护股票或债券的投资组合不受组合中产品价格下跌导致的损失。假设投资者预测现货市场股价将下跌,但由于某些原因不能在现货市场上出售或以卖空的方式保持,则投资者可以选择在指数期货上建立空头头寸,以便使股价下跌导致的损失由期货空头头寸上的盈利来弥补。由于期货工具有交易成本远小于现货交易的特点,使用期货工具可以大幅降低构置成本,从而更受市场参与者的青睐。

引入电脑化交易模式取代了人工喊价方式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后者无法满足电子条件下的客户委托要求,即单个或数量有限的经纪人的效率不能满足可能无限的客户的交易要求,而电子化的处理速度则大大超越了人类的可能极限。可是正是因为在电子平台的支持下,信息从无数个渠道不停地冲击着市场参与者的神经,投资者对于纷繁复杂而又相互交错的信息源既无充分的判断时间,又无全面的吸收评判能力,其结果必然是更加完全地依赖于直观的市场价格做出主观的判断。此时,下跌的市场价格和不断增加的卖单持续放大着市场的恐慌。

投资者在信息判断和市场经验方面的不足使市场技术手段的作用被放大,同时易趋于极端。S&P500股指期货,现货价格和期货价格二者的基差在10月20至22日为负且超过了40点,大大不同于一般情况下的2―3点。而造成此种情况的原因是期货交易者由于价格信息不畅或无法及时处理价格信息,无法正确给指数期货合约定价所致。此时,是一群盲目的交易者在已经形成的恐慌的市场趋势中不计成本的逃生,其结果只能是使市场矫枉过正。

诱发大崩盘的技术性原因

程序交易和投资组合保险策略的技术操作缺陷是诱发此次股票市场大崩盘的技术性原因。表现为三方面:

一是程序交易中设定的程式对于市场的趋势变动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因为用电脑程序设置的交易指令大多为“停止指令”,分为获利停止指令和止损指令,即当市场价格趋势已向不利于已执行指令的方向发展,则电脑会自动按某一价格执行与已执行指令相反方向的交易―平仓以锁定收益或损失。在10月19日的大跌中,市场价格的快速下跌打破了正常的界限,支持位不断被快速击破,激发了不断生效的抛售指令,不仅推动市场下跌而且无法生效的指令(由于市场下跌太快而未及成交的指令)又会以最低的价位重新发出以锁定风险。于是,出现争先恐后的杀跌盘。由于期货交易的保证金制度,其信用放大效果更为明显,杀跌以避险的动力更强,相应地,跌幅更大。

二是投资组合保险策略并未像所设计的那样发挥作用。10月19日,保值者为抵补现货市场的损失,不得不抛售期货合约以试图锁定风险,甚至使股票期货价格大大低于现货价,CME被迫暂停了S&P500期货合约的交易。电脑程序在暴跌时唯一能做的就是抛售,由此看来,正是投资组合保险程序引发了此次灾难,然后又火上加油。

三是在程序化交易中被普遍采用的指数套利发生反向效果。一般而言,期货价与现货价间应该存在正基差以体现货币的时间价值。但在1987年全球性的市场大恐慌中,由于出现了负基差,且差额巨大!直接引发了套利行为的反转,即在期货市场上大量购入廉价的期货合约,同时在现货市场上抛售股票现货以抵补,这无疑进一步推动了股票现货市场价格的暴跌。

灾难后的反思

对引发1987年全球股灾的原因有不同观点,部分观点认为股指期货是造成股灾的主要原因。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报告《布雷迪报告》是美国政府成立了以财政部布雷迪为首的总统工作小组所完成的,报告从官方的角度明确提出了对股指期货的质疑,认为1987年10月的股市崩溃中,股指期货不仅没有发挥出规避股市风险的功能,反而表现出比股票现货市场更加剧烈的波动。为了避免股价下跌,机构投资者在期货市场上卖出股指期货,期货价格的下跌又继续引发股票现货价格下跌。这个过程多次重复,使股价的运行轨迹如同一条下泻的瀑布,如此循环最终导致股市崩盘。

与之同时,当时的港英当局成立“证券检讨委员会”,完成了《戴维森报告》。该报告认为,中国香港金融市场问题主要是风险管理不善和信贷控制过宽,而非恒指期货本身,恒指期货应该继续存在下去。

之后,部分学者也开始研究1987年股灾和股指期货的原因,均认为股灾不是期货市场首先引起的,而是在期货市场和股票市场同时出现的。期货市场价格反映的是当日早晨的信息,纽约股票交易所则因前夜堆积的巨大卖单导致许多股票成交开盘延迟,10月19日早晨公开的股票价格是前周五收盘的报价。但在市场大众眼中,价格的下跌首先发生在期货市场,部分套利者据此在两个市场套利,加剧股市下跌。况且,股指期货市场上出现的套利行为仅占当日交易的20%,不是一个主导的影响因素。

纽约证券交易所总裁委托专家用5个月时间调查完成了《市场波动与投资者信心》总结报告,该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

第一,对不同投资者,市场波动的意义与影响是不同的。在一般投资者看来,市场波动是一定时期内价格的变化情况;而对于运用复杂的定价理论进行套利等投资的程序交易者和投资组合保险者来说,波动仅仅是用来衡量标准风险的价格易变性的统计量度;

第二,投资者更为关注市场的短期波动。而在程序化和投资组合保险中常用的指数套利策略与市场的短期波动关系方面,上述投资策略都会加剧市场短期波动的投资者心理预期;

第三,股票、特别是以股指期货为代表的金融衍生工具的复杂性与专业性是打击投资者信心,抑制市场效率并放大市场波动的主要原因。

在1987年的美国股灾中,股指期货交易中的程序化交易和投资组合保险策略备受责难,原因是其放大了市场的风险。但实际上,以股指期货为代表的金融衍生工具充分体现了信用经济条件下经济的杠杆性特征,反映了虚拟经济相对于真实经济的高效率;充分表明了科技进步的巨大作用。但同时,对于交易过程的技术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客观上加大了控制市场风险的难度。因此,新的交易模式、投资策略以及投资工具(如股指期货)的创新功能要求市场参与则对于交易本质有更为深刻的认识,对操作者的风险控制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经营风险案例:1995年巴林银行倒闭案

倒闭案的始末

1995年2月27日,有着223年历史、在全球范围内管理着270多亿英镑资产的英国巴林银行(BaringsBrothersCo.)宣告破产。据调查结果表示,导致这家百年老店崩溃的原因仅仅是由于一位年仅28岁的交易员―尼克・里森(NickLeeson)在日经225股指期货交易中的不正当操作。

从风险管理角度考察,巴林银行是在股指期货交易中经营风险管理的方面出现了严重的问题,才会导致交易人员的错误被不断放大并最终影响到企业整体的安危。

20世纪90年代的日本,正处于泡沫经济崩溃的悲惨时期。1992年8月18日降至14309点,跌幅达63%,为世界三大股市跌幅之最。

1995年1月17日发生的日本神户大地震是巴林银行倒闭的直接诱因。神户大地震后日经指数期货价格开始剧烈震荡,并直线下跌;而尼克・里森却坚持认为地震后的灾后重建是日本经济重新复苏兴旺的转机,并在此错误判断下执着地放大多头交易规模,丝毫不去理会市场趋势,这最终导致了巴林银行的倒闭。如果能正确地判断突发性事件产生的后果,尼克・里森有可能采取正确的交易策略,如在日经指数期货的交易中大规模做空。

击垮巴林银行的凶器是在新加坡国际金融交易所交易的日经225股指期货,日经225指数是全面反映日本经济发展状况的权威指标。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看,日本经济的没落是造成巴林银行在1995年沉没的外部原因。由于尼克・里森完全看反了日本经济的宏观走势,才会在交易中选择了错误的交易方向(多头)。这意味着以巴林银行名义进行的针对日经225股指期货的交易面临着巨大的宏观风险,而对于具体交易过程中的经营风险控制不力,则使巴林银行的交易结果注定是悲惨的。

风险管理的思考和制度的改进

期货交易的灵活性质决定了交易中任何一方大规模盈利(亏损)的条件是另一方的交易规模对等,即有交易对手,其直接的市场表现就是某期货合约交易量(持仓量)的增加。以巴林银行为例,涉案金额高达13亿美元之巨,造成如此大规模损失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其进行的交易合约的交易金额规模巨大。可以这样认为:尼克・里森在此次事件中是直接对抗整个市场。正是由于新加坡国际金融交易所日经指数期货的兴起使巴林银行的倒闭有了操作上的可能性。

巴林银行事件充分显示了股指期货市场和其它市场的密切关系。由于股指期货是连接股票市场与期货市场的桥梁,并在相同标的的不同市场间也有比较明显的相互影响,因此,随着股指期货以及相应衍生产品的推出和股指期货的海外上市以及混业经营格局的行程,金融监管思路也需要随之调整,必须以跨市场、分产品监管取代割裂市场、分部门监管。由此给包括股指期货在内的金融体系风险控制带来了深刻变化。

巴林银行事件发生后,英国政府开始着手改革现行的金融市场监管结构。改变了分业经营的监管模式,把以往针对不同机构进行监管方式变为针对不同产品进行监管,力图减少监管的空白地带。1998年,将英格兰银行监管部门、证券投资委员会和其它金融自律组织合并,建立单一的金融市场法律体系以及与之相对应的统一监管机构―金融服务监管局(FSA)。2000年整合各种金融法规,推出《2000年金融服务与市场法》(FSMA2000),强调跨产品、跨机构、跨市场的监管。

SIMEX也采取了若干措施,加强清算和监管。例如采取间歇性突击审核的方式,重点查询清算会员交易方向变动的情况,加强对交易保证金的管理。此外,还有促进清算所与国外同业机构交换信息等方面作出改进,确保能够及时发现问题。

从倒闭案看风险管理中的问题

作为一家历史悠久、实力雄厚的世界级投资银行,巴林银行竟葬身于一个从事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的小交易员手中,这充分表明了巴林银行在风险管理中存在的巨大问题。

第一,用人不当。作为一家从事金融风险性投资的金融机构,在选择人员、特别是直接交易员时,必须切实考察人员的品格,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正直诚信的职业道德。只有这样,才能切实保证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风险管理的原则才能行之有效。尼克・里森恰恰缺乏正直诚信这一交易员必备的素质,而对此种行为的姑息纵容正是巴林银行倒闭的一个重要原因。

第二,管理层缺乏强烈的风险管理意识。巴林银行的公司管理层对于尼克・里森过于信任,在长达三年多的时间内,巴林银行供给尼克・里森的交易保证金高达17亿新元,而同期增长的巨大的交易差额与保证金规模间的矛盾在巴林银行公司管理层中竟视而不见。

第三,内部控制制度没能切实落实。尼克・里森在新加坡一人身兼交易主管和后台清算两职。这意味着尼克・里森一人就代表了公司的全部制度,他可以伪造证明、隐瞒账户的真实性质、以支付保证金的名义向公司索要资金等。正是由于缺乏必须的内部控制制度,尼克・里森才能在新加坡为所欲为,将公司的命运当成个人业绩的筹码肆意豪赌。巴林银行就此将命运交予他一人之手,铸下滔天大错。

债券期货风险案例:“327”国债期货事件

“327”事件概述

国债期货事件的主角是1992年发行的三年期国库券“327”,327国债应该在1995年6月到期兑付。该券发行总量为240亿,它的利率是9.5%的票面利息加保值贴补率。但很明显的是,与当时的银行利息和通货膨胀相比,327的回报实在是太低了。于是有市场传闻说财政部可能要提高327的利率,到期的时候会以148元的面值兑付,而非132元。1995年2月后,其价格一直在147.80元和148.30元之间徘徊,但随着对财政部是否实行保值贴补的猜测和分歧,“327”国债期货价格发生大幅变动。以管金生领衔的万国证券公司为代表的空方主力认为1995年1月起通货膨胀已见顶回落,财政部不会掏出16个亿来补贴327,所以坚决做空;而其对手方中经开(有财政部背景的公司)则依据物价翘尾、周边市场“327”品种价格普遍高于上海以及提前了解财政部决策动向等因素,坚决做多,不断推升价位。

1995年2月23日,一直在“327”国债期货上联合做空的辽宁国发(集团)有限公司抢先得知“327”贴息消息,立即由做空改为做多,使得“327”品种在一分钟内上涨2元,十分钟内上涨3.77元。做空主力万国证券公司立即陷入困境,按照其当时的持仓量和价位,一旦期货合约到期,履行交割义务,其亏损高达60多亿元。为维护自己利益,“327”合约空方主力在148.50价位封盘失败后,在交易结束前最后8分钟,空方主力利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计算机交易系统的不完善,采用严重违规手法大量透支十几亿元保证金交易,以700万手、价值1400亿元的巨量空单,将价格打压至147.50元收盘,使“327”合约暴跌3.8元,并使当日开仓的多头全线爆仓。这被当时媒体称之为“中国的巴林事件”。

“327”国债交易中的异常情况,震惊了证券市场。事发当日晚上,上海证券交易所所召集有关各方紧急磋商,最终权衡利弊,确认空方主力恶意违规,当即宣布:23日最后8分钟所有的“327”品种期货交易无效,该部分成交不计入当日结算价、成交量和持仓量的范围。各会员之间实行协议平仓。

“327”事件诱发原因分析

从以上事件中可以清晰的看到导致“327”国债事件发生的直接原因是多方面的:

第一原因是在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期货市场有保证金、每日结算制度用于管理风险。而上交所是一个现货交易所,其没有按照期货运行规则进行设计,导致问题的出现。当时上证所不实行严格的保证金制度,万国证券在没有保证金的情况下,可以透支几十亿资金进行交易,导致悲剧的产生。其实与此同时,“327”国债在各个期货交易所都同样进行着交易,交易量并不少于上证所,但由于期货交易所有着一套严格的风险管理制度,所以并没有出现任何问题。

第二原因是在于投资者操控市场的行为和不理性的思维。万国证券公司作为一个机构投资者依仗自己的政府背景和雄厚的资金而不尊重市场,认为市场价格可以短期内控,所以才用透支的方法打压市场。当时消费物价一直沿上升通道不断上涨,而根据物价指数计算的保值贴补率势必逐月提高。当万国证券等大户认为国债价格被高估之时,在市场上坚决做空。这里的问题在于万国证券明知做错了方向却不认错斩仓,反而加仓,最后孤注一掷,透支打压市场,造成了公司破产。这种交易的不理性正好与当时巴林银行交易员尼克・里森是一样的。

第三原因是外部条件尚不具备。1、当时国债现货市场规模偏小,实际流通量不过650亿元。市场容量过小,容易导致市场操纵和过度投机。出现买方推动价格、致使卖方到期交不出足够的国库券、被迫在高价位平仓的“多逼空”逼仓事件。2、利率体制僵化,当时尚未开始利率市场化改革。国债期货很容易演变为多空双方对赌的工具,而不是源于规避利率风险的需求。3、信息透明度不高。“327”国债期货事件中,政府对1992年3年期国债的票面利率由9.5%贴息至12.24%的消息,直到25号才公布,但22日下午就已有大量的知情者在国债期货市场操作。

“327”的教训

首先,要充分认识期货市场运行的规律,按期货市场的规矩来办事。不能像上交所当年的操作―期货现货不分,不按期货的原则来管理。

其次,要对投资者一视同仁,不能搞特殊。当时的上交所认为券商无论在资金还是背景地位都相对较高,透支交易不会有风险,所以才给予券商透支额度,而其它的中小投资者都是使用保证金制度交易。经验告诉我们不能以注册资本的大小来看承受风险的能力,而应该以风险管理的制度管理风险。

最后,要认识到专业化分工的道理。当时327国债由期货经纪公司,在期货交易所内进行的交易很成功,只是上证所出了问题。反思过去,上市股指期货这个期货品种,只能由期货公司专营,在期货交易所内运营。证券公司的长处不在于此,若用证券的思维和管理来运营股指期货,将来还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

“327”事件后我国期货市场风控机制的完善

“327”国债事件之后不久,我国期货市场进入了长达7年的清理整顿时期,也开始了期货市场自我完善的过程。首先,明确了期货市场的监管机构―中国证监会,把交易所合并成为三家―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和大连商品交易所。

其次,各个期货交易所充分借鉴了国际先进经验,引入涨跌停板制度、会员限仓制度、大户持仓报告制度、当日无负债结算等风控制度,风险管理水平有了大幅度的提高,风控机制和国际惯例接轨。

自2001年起,我国期货市场步入有序发展的轨道中,交易量大幅度上涨,市场运行平稳,对风险的承受能力和化解能力得到增强,在国民经济中开始发挥积极作用。

宏观经济风险案例:1998年香港金融保卫战

金融保卫战的决战过程

1997年亚洲金融风暴爆发。在这次严重的金融危机中,许多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受到重创,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带来的宏观经济风险暴露无遗。

1997年下半年,美国著名金融家索罗斯旗下的对冲基金在亚洲各国和地区发起了连番阻击,并获得了极大的成功,使泰国、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等国家和地区几十年来积存的外汇一瞬间化为乌有,由此引发了二战后对这些国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各层面冲击最巨大的亚洲金融危机。1998年6-7月间,索罗斯把矛头对准了港元,开始有计划地向香港股市及期市发动冲击。

1998年8月,只有港币还坚守着联系汇率制,联系汇率制有自动调节机制,不易攻破。但港币利率容易急升,而利率急升将影响股市大幅下跌。这样,只要事先在股市及期市沽空,然后再大量向银行借贷港币,使港币利率急升,促使恒生指数暴跌,便可像在其他市场一样获得投机暴利。对冲基金在对香港金融市场进行冲击时,往往受制于香港金融监管部门的传统作法―提高短期贷款利率。而事实已经证明,在前3次冲击(1997年10月、1998年1月、1998年6月)中,香港金融管理局的措施便是提高短期贷款利率。利率的上升会提高投机的成本。在这次炒家冲击香港金融市场时,与以往最大的不同点就是,炒家没有进行即期拆借活动,而是预先屯集了大量的港元。

1998年6、7月,当恒生指数攀升至8000点高位的时候,对冲基金大举沽空恒指,建立了大量的恒指空仓头寸。对冲基金之所以建立恒指空仓,是因为它们预计港股在受到冲击后恒生指数必然会大幅下跌。而恒指期货合约的价格是每点50港元,也就是说,若建的是空仓,恒生指数每下跌一个点,就可以给做空者带来50港元的利润。

1997年7月1日,香港回归祖国。但是,对国际炒家而言,这正好为他们兴风作浪提供了机会。香港的未来何去何从,香港的经济、社会会发生什么变故等一系列问题,不仅令局外人生疑,香港人也是心中没谱。而恒生指数代表香港金融市场,乃至整个香港经济、政治前景,就是香港经济的“晴雨表”。只要能动摇恒生指数,就能打击人们对香港经济的信心。在这种情况下,恒生指数大幅下挫,很可能引起广大投资者盲目恐慌,从而达到坐收渔翁之利的目的。

国际投机者在证券市场上大手笔沽空股票和股指期货,大幅打压恒生指数,使恒生指数从1万点大幅度跌至8000点,并直指6000点。在山雨欲来的时候,证券市场利空消息满天飞。投机者还大肆宣扬内地银行不稳定等谣言,其目的仍是为了其阻击港元创造心理条件,其手段真可谓无所不用。

股票现货是1998年金融保卫战中的另一种主要工具。为了使股指期货的价格向有利于期货头寸的方向发展,通常会在现货市场上选择交易品种(如对指数有决定影响的股票)和交易方向(如在股指期货上为空头,在现货头寸上抛空打压指数)。在香港证券市场上,由于存在卖空漏洞(如股票借贷为合法)和交易制度上的放松(如清算所有惯例并不严格执行T+2的交割规则,而允许在T+4日前补足),实际上存在股票现货交易的放大机制或称存在有条件的股票抛空机制以及短期内(3―4日)股票现货抛空的可能。

1998年8月5日,炒家们一天之内抛售200多亿港元。香港金融管理局一反过去被动做法,运用香港财政储备如数吸纳,将汇市稳定在1美元兑换7.75港元的水平上,银行同业市场拆借利息也仅略有上升。1998年8月6日,炒家又抛售了200多亿港元,金融管理局再出新招―不仅照单全收,而且将所吸纳的港元存入香港银行体系―从而起到了稳定银行同业拆借利息的作用,防止了因为拆借利率一旦提高,股市下跌在所难免。

8月7日,因已公布中期业绩的一些蓝筹股业绩不佳,导致股市大幅下跌,令恒生指数全日下跌212点,跌幅为3%。在此后的7日至13日这几个交易日中,香港政府继续采用吸纳港元的办法,以稳定同业拆借利率并进而达到稳定股市的目的。但由于炒家在股票市场上大肆做空,恒生指数最终还是跌到了6600点附近的低位。

8月13日,恒指被打压到了6660点后,港府组织港资、内地资金入市,与对手展开针对8月股指期货合约的争夺战。投机炒家要打压指数以配合做空股指期货,港府则要守住指数,迫使投机者事先高位沽空的合约无法于8月底之前如数套现。港府入市后大量买入国际炒家抛空的8月股指期货合约,将股指期货由入市前的6610点推高到24日的7820点,高于投资炒家7500点的平均建仓价位,取得初步胜利。当日收市后,港府宣布已动用外汇基金干预股市与期市。

8月14日,香港政府正式参与股市和期市交易。香港政府为了维护港元,携巨额外汇基金进入股票市场和期货市场,与炒家进行直接对抗。港府向香港的中银、获多利、和升等多家证券行指示,大手吸纳恒生指数蓝筹股,表示不惜成本,务求将8月的股指期货抬高600点。香港政府一反以往“积极不干预”政策,给投机者造成了始料不及的沉重打击。

初战得手,并不意味对手会弃城投降,因为离股指期货合约的交割还有时日,港府明白恶战还在后头。果然,从8月25日开始直至28日,双方展开了转仓战,港府的目的是迫使国际炒家为投机付出高额代价。

8月28日,一个将被历史牢记的日子。截至8月27日止,香港恒生指数期货的未平仓合约共计147366张,其中8月合约55166张,9月合约已达81267张;对于未平仓的8月期指合约而言,如果不转入下月则必须在此日平仓。这是决定百亿财富最终归属的一天。一开盘,成交量就大得惊人,5分钟内成交了30多亿港币。汇丰控股和香港电讯成为市场争夺的焦点,这两只股票均以最高限额16万股/手被抛出,香港政府的外汇基金则不分价格,以每分钟6万股的水平尽数吸纳。恒生指数几无波幅,成交量却直线上升,15分钟已达66亿港元,30分钟时已突破100亿港元。上午收市前,国际游资又放出“杀手锏”,集中狂抛大型蓝筹股,其中,汇丰控股在半小时内即成交了1000万股,使上午收市的成交量高达409亿港元。下午,双方的争夺已达白热化。到2时45分,成交量已达500亿港元。面对国际游资的疯狂抛空和大量外资长线资金的平仓盘,特区政府以大无畏的精神殊死抗争,几成孤军,终于在下午4时收盘时将恒生指数成功地定格于7829点,仅下跌了93点,成交金额创下790亿港元的天量。这意味着,如果假设国际游资在8月期指上的空头头寸的均价在7000点、持仓50000张的话,则他们不得不面对高达(7829-7000)x50x50000=20.725亿港币的巨额亏损。一场世纪金融大战终于悲壮地落幕。

香港特区政府通过直接入市的反操纵行为,成功地使恒生指数从8月13日的6660点跃升至8月28日的7829点,上升1169点,升幅达17.55%;同时使8月恒指期货的价格上升了1241点,彻底打破了国际游资佯攻汇市,实攻股市、期市以获得暴利的图谋,成功地捍卫了联系汇率制,使香港经济有了难得的调整时间,使香港人和愿意投资于香港的投资者恢复了对于香港经济的信心,使香港能够有机会在平稳的经济运行状态下调节成本。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香港特区政府直接入市的反操纵行为不是原来想的小胜或打成平手,而是大获全胜!

由于采取了正确的应对策略,香港成功地避免了上述金融衍生产品风险对宏观经济的实质性伤害。在这场战争中,股指期货(香港恒生指数期货)作为多空双方搏杀最重要的武器,在其不到20年的历史中写下了重重的一笔。

金融工具的运用

在此次香港金融保卫战中运用到的金融工具主要有即期外汇、远期外汇、股票现货和股指期货。下面重点分析一下后两者:

股票现货。国际游资的战术是借股砸盘,即从托管银行或持有股票现货的机构处借入股票现货抛空以图打低指数,一方面可低位补仓获利,另一方面则使提早布局好的股指期货空仓获得暴利。特区政府则动用外汇基金有针对性地狂扫恒生指数权重较重的蓝筹股,抬高恒升股指期货的价格;同时以道义劝告的方式对托管银行为代表的现货长线多头发出要求,以切断国际游资的弹药来源;另外,在此次金融大战中,特区政府特别注意了利率调控对股票现货市场的负向冲击,使利率上升有限,相应地,造成的冲击也有限。股票现货这一金融工具在1998年8月的香港金融大战中也是一个辅的战场,多空双方的目的是争夺决定股指期货合约结算价格的恒生指数的位置。

股指期货。这是此次金融保卫战中国际游资费尽心机、苦苦设计的要害。由于股指期货的杠杆性特征,在投资方案的设计中,它成为首选的获利工具。国际游资的战术就是抛空8月恒生期指,希望港府为捍卫联系汇率制而采取的加息动作会导致股市大跌。在港府奋起反击之际,又转仓9月合约。特区政府则坚决地买入8月股指期货合约;同时极有策略地适时卖空9月期指合约,刻意使现货与期货合约的基差拉大(8月28日收盘时的8月期指为7851点,而9月期货则为7200点,基差为-651点),使国际游资的转仓成本大增。正是在股指期货的较量中,特区政府使国际游资遭到了沉重的打击,元气大伤。

对香港金融保卫战的一些思考

特区政府在激战中狂接大量蓝筹股,已在不知不觉中获得了许多重要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如已成为汇丰控股的第一大股东,太古实业、长江实业、和记黄埔和香港电讯的第二大股东以及持有了15%的中国电信。似乎可以这样认为,1998年的香港金融保卫战彻底完成了香港历史上英资退位、中资进驻的转变,是某种意义上的经济回归。

制度设计与创新

从交易的角度来看,1998年的香港金融保卫战实际上市国际游资用创新的方法(多重金融工具立体组合、以股指期货为主要盈利方向)对香港金融体系制度体系(主要是联系汇率制)的一次冲击。并且,在原有的制度条件下(香港金融管理局只能采取加息一招),这种创新已经取得了胜利。由此,又引发了新的创新制度(先是对于制度设立理念的改变―“积极不干预”变为被动干预,再是制度设立内容的创新―“任七招”,“30条措施”等)。

虽然没有任何一种制度能亘古不变,但制度设计仍必须以能够涵盖已经发生的现象为要点,即虽然不能进行演绎,但应力求归纳完整。香港金融保卫战充分揭示了制度设计中两个要点的重要性:

首先是制度设计的透明度。在1998年香港金融保卫战中,特区政府入市时向市场公开的举措和8月28日后香港结算所改既有法令中的T+2交收为“酌情处理”的T+4交收的做法,无疑是对制度设计透明度最鲜明的诠释―前者虽然招致颇多非议但并未影响到政府的信誉,而后者则可谓清誉大损。

再者是信息的对称性。美国学者费雷德里克・米什金对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的研究表明:新兴市场国家的货币危机通过三种机制使信息市场的不对称信息问题更加严重,从而促使金融危机的爆发。即货币贬值对企业资产负债表的影响;贬值导致的高通货膨胀;以及贬值导致的银行体系资产负债状况的进一步恶化,触发大面积的银行业危机。而解决的方法则是存在不对称信息的体系之外设置最后贷款人,以维持市场信心,调解不对称的信心。香港政府在金融保卫战中很好的充当了最后贷款人的角色,重整金融体系,把资金导向了具有有效投资机会的人;为市场即使提供了流动性;并重建金融机构及非金融公司的财务结构,以减少不对称信息问题。

投资者的逐利动机与投资者信心

投资者的逐利动机与投资者信心是相辅相成的两个方面:逐利动机是信心存在和发挥的前提,而信心则是对投资者的逐利动机起着强化或抑制的作用。对于投资者而言,市场干预对其信心具有巨大的负向效应,进而对于投资者的逐利动机具有负向效应。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投资者的信心决定着其市场行为表现,决定着其对市场的判断。以索罗斯的量子基金为代表的国际游资在阻击港币的战术中,最具杀伤力的手段就是打击投资者的信心,并且利用市场效应进一步放大已被破坏的信心。对以维护经济正常、平稳运行为主要任务的一国(地区)政府而言,维护投资者的信心是信用经济条件下的首要任务。

此次金融保卫战中,股指期货这一金融衍生工具发挥了投资组合核心的作用―国际游资正是充分利用了股指期货按金交易的杠杆效应,大幅提升了攻击金融市场的收益预期;同样地,股指期货这一金融衍生工具在政府干预市场的投资组合中也处于核心的地位,以股指期货为获利设计方向的组合干预策略最终化解了所面临的巨大的宏观经济风险,正所谓“以子之矛、攻子之盾”。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股指期货是一把双刃剑。

作为一种金融衍生工具,股指期货的发展方兴未艾。但现实告诉我们,股指期货交易实际上是极其残酷的零和游戏,充满了各种风险,处于交易中不同位置的不同参与者只有进行切实可行的风险管理,才能将可能造成的冲击降到最小。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风险管理(无论是主动还是被动)是参与这一游戏必须的技能。

股指期货救市案例:2008次贷危机

事件概述

美国“次贷危机”(subprimecrisis)从2006年春季开始逐步显现,2007年8月开始席卷美国、欧盟和日本等世界主要金融市场。它致使全球主要金融市场均出现流动性不足的危机。

2007年2月13日,美国抵押贷款风险开始浮现水面,汇丰控股在美国次级房贷业务激增18亿元坏账拨备,同时美国最大次级房贷公司CountrywideFinancialCorp减少放贷,美国第二大次级房贷机构NewCenturyFinancial盈利预警。2007年7月10日,标准普尔评级机构降低了次级抵押贷款债券评级,全球金融市场大动荡,9天后贝尔斯登旗下的对冲基金濒临瓦解。2008年9月10日,雷曼兄弟了该公司当年的第三季度财务报告,年度累计亏损达39亿美元。由于美国政府不愿提供财政支持,当地时间9月15日凌晨,陷入严重财务危机的雷曼兄弟公司宣布申请破产保护,更加严重的金融危机来临。

9月29日美国众议院开会后反对了七千亿美元的救市方案,美股急剧下挫,道指爆泻777点,是历来最大的点数跌幅,单日跌幅高达7%,亦是1987年环球股灾以来最大的跌幅。

次贷危机自2007年8月全面爆发之后,美国五大投行中,贝尔斯登、雷曼兄弟、美林相继破产或被收购,高盛、摩根斯坦利也元气大伤等待政府注资救助。而掌握着美国房地产贷款半壁江山的“两房”和美国房贷保险市场的龙头AIG,已经被美国政府所接管。

股指期货的贡献

在此次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中,也许很多人只看到美国政府接连不断的“救市”行为,其实,当中股指期货在不知不觉中发挥着一股救市的力量,可以说股指期货在这次金融动荡中完全摆脱了“坏孩子”的角色。股指期货在危机关键时候交易量暴增,不但为市场提供了充分的流动性,且有效减缓了次贷危机的冲击力度,再次发挥了为股票市场保驾护航的作用。

在雷曼兄弟事件引发股灾之际,作为全球股指期货交易量最大的交易所芝加哥商品交易所(ME C),其S&P500股指期货日成交量和未平仓合约规模大幅度攀升,比平时增长了2倍多,尤其是9月18日,交易量接时的4倍,为规避股票市场系统性风险提供了有效的途径和机制。股指期货成交量明显放大,超过了现货市场的成交量,双向交易的机制成为股票市场的均衡力量,修正了市场的非理性波动,使股票风险被有效地转移,为市场提供了风险出口,将大波动化为小波动,实现了市场的稳定。据数据显示,2007年美国CME市场上机构法人的避险交易占整个股指期货交易量的61.3%,占有绝对优势。所以,在此次危机当中,成交量暴增绝不是偶然的,股指期货对稳定市场起了重要的积极作用。

当今,股指期货已成为现代资本市场不可缺少的重要构成部分。2007年,股指期货、期权交易量占全球场内衍生品交易量的比重达到了36.5%,占全球场内金融期货、期权交易量的比重达到了40.31%。

股指期货在危机中如何发挥作用

第一,通过套期保值和套利机制减缓了现货市场的抛售压力和市场冲击,抑制股票价格的波动幅度。在危机爆发后,一些大型的机构投资者,通过在股指期货市场上的套期保值,有效规避了自己投资组合市值下跌的风险,同时也很大程度降低了类似1987年股灾时大量抛售股票带来的冲击效应和“多杀多”局面。由于股指期货市场买卖双方具有对等性,这样等于空头当天通过套期保值、套利和价差投机等交易方式,共抛出了价值相当于3600亿美元的股票,而多方等于买入了价值相当于3600亿美元的股票。试想一下假如当天没有股指期货提供的这3600亿美元的流动性,美国股市将会如何演绎?另外,股指期货市场中做空、套利、套期保值等交易机制均有利于抑制价格的过度偏离,有助于实现真实价格的发现。其中,套利机制可有效抑制股指期货合约价格对股票指数的过度偏离,使股指期货价格和股价指数不会出现长时间或者大幅度的偏离。

第二,通过价格发现机制形成远期价格,扭转市场预期。金融市场在极端情况下会形成非理性上涨或非理性下跌,特别当非理性亢奋或者极端恐慌成为市场上涨或者下跌的最大理由时,市场往往会走向极端。在雷曼兄弟申请破产这样的巨大外部冲击下,市场情绪极度悲观,此时,要让投资者在非理性市场面前保持理,扭转市场预期至关重要。股指期货合约价格是对未来股价水平的理性预期。由于没有来自现货市场急迫的抛售压力,股指期货尤其是远期合约,可以更从容、理性地“思考”未来的股价走势,通过价格发现机制形成远期价格,一定程度上可稳定市场情绪。实际在上2008年9月15和16日两天,CME的S&P500期货合约的远期价格波动幅度相对现货市场小,同时价格上升较为明显,这两点均有助于重新树立投资者对后市的信心。

第三,通过增加市场的流动性,减轻投资者的恐慌情绪。事实上,当市场笼罩于恐惧之中时,缺乏流动性成为市场恐慌产生的重要原因,而股指期货正好可以为市场提供一定的流动性,让投资者有避险或者退出市场的机会,从而减轻了市场恐慌情绪。这也正是股指期货在历次重大危机中放巨量稳定市场的内在根源。

历史案例对国内股指期货风险管理的启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