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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市场及其构成要素精选(九篇)

金融市场及其构成要素

第1篇:金融市场及其构成要素范文

金融安全是相对于金融危险(俗称金融风险)而言的。在某一区域的某一时期没有出现金融危险并导致金融、的紊乱,我们就可以说实现了金融安全。

事实上没有金融危险只是一种美好的愿望。金融业从其产生的第一天起,实际上就埋下了危险的种子。因为金融业在其貌似稳健的外表掩饰下存在着难以克服的内在脆弱性。这种脆弱性根源于金融业务运作的自身特性。我们知道,金融是货币资金的融通,办理金融业务的金融机构其业务活动基本上都可以通过其资产负债表反映出来。从其负债方来看,主要是各种存款、同业拆入、向中央银行借款等。这些负债的形成和清偿都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从其资产方来看,主要是各种贷款、投资、同业拆出等。与负债相比,资产具有更大的不确定性。因为这里至少涉及到两个方面的。一是金融机构在资产运用时的预测、决策的准确性;二是受信方的信誉高低和资金运用效益的好坏。这两方面的问题因受多种因素的而很难准确把握。资产和负债双方的不确定性使人很难协调好资产和负债的平衡,从而使金融机构的业务经营呈现不确定性特点,表现出一定的脆弱性。这种脆弱性实际上也反映了其危险性。一旦失去平衡和支撑,这种脆弱性就会演化为风险损失,出现金融危机,危及一国经济的安危。因此,我们对金融业的安全问题应给予足够的重视。

事实上,人们在不懈地努力保证金融安全,使金融业固有的脆弱性不致于充分暴露而引发金融危机。我们从金融业的中可以看出,虽然金融业有其脆弱性,但并不是那么危险可怕,全球金融危机屈指可数。相反,金融业在一步一步的发展壮大,成为一种相对独立的产业且成了经济的核心,是经济繁荣发达必不可少的因素。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背离情况呢?通过我们对金融业运作的外部环境和内部机制的考察可以发现,金融业之所以没有爆发频繁的金融危机,关键在于在金融业固有的脆弱性特征下,有一个与金融业的发展变化相适应的相对稳定可靠的支撑系统,即保障金融业稳健运行而不致于使危险变为现实的安全保障系统。这个保障系统愈健全,金融危险变为危机的可能性就愈小,即使出现危机,也只是程度轻微、涉及面狭窄、通过金融系统自身可以解决的小范围风波,而不至于影响整个金融业和经济的正常运行。我们今天所寻求的金融安全区,实际上也就是要营造这样一个金融安全保障系统。

金融安全区是一个地理区位范畴的相对概念,从其本质上讲,是一种金融运行的安全保障机制或系统。该系统有如下一些基本特征:第一,公民的信用意识强,在全社会形成了重信、遵信、守信、崇信的良好风尚;第二,经济发达,且与金融发展相匹配,实物经济与金融交易不致脱节,不存在经济泡沫成份;第三,市场主体行为规范,有很强的自我约束能力;第四,市场法制健全,法规全面、准确、具体、有可操作性,且执法有力;第五,金融监管有力,调控得当。

二、 金融安全区的基础

从一个区域来看,要保证金融安全,防范金融风险,至少有三个基本要素构成金融安全保障系统的基础。

(一) 合格的市场主体

金融安全区的建立是一项系统工程,它不仅仅是金融机构的事,而且是全社会的共同任务和目标。因为金融市场交易涉及到全社会每一个行为主体的利益,不同市场主体的行为反过来也直接影响到金融安全与否。因而这里讲的市场主体不仅仅是指专门从事金融业务的金融机构,而且包含了所有参与市场金融交易的各类主体,如政府、、金融机构和居民个人。从我国已经暴露出来的金融风险看,虽然集中表现为金融机构的支付危机、被接管、被关闭,但引起这一结果的原因都是极为复杂的,既有金融机构自身经营管理不善的原因,也有其它市场主体行为不规范而迫使金融机构铤而走险违规操作,引致巨大风险损失。比较典型的是企业赖帐不还,有意逃废债务,企业效益不佳,资金死滞阻碍了金融机构的资金流转。此外,地方政府不正当的干预、金融机构过多承担社会责任,居民个人追逐高利的偏好,各种违法犯罪分子的诈骗、抢劫等都有可能引发不同程度的风险损失,对金融安全造成威胁。所以,金融安全区的建立既要有合格的金融主体,也要有其它的合格市场主体。

市场主体是否合格,市场主体的行为是否对金融安全构成威胁,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判断:第一,市场主体是否依法设立;第二,是否是法律许可的金融市场准入者;第三,是否按法规许可参与特定的金融交易活动;第四,是否具备基本的信用道德,有无不良信用记录;第五,是否有较强的自我约束能力。如果不具备上述基本要素,就很难说市场主体是合格的,其行为必然会危及金融安全。如一些非法金融组织从事合法金融业务,合法金融组织从事非法金融业务,都会极大地危及国家金融安全。

(二) 稳定的经济环境

金融与经济紧密相关,经济是金融的基础,金融是经济运行的价值反映。经济不稳定,金融必然不安全。我们知道,经济运行有其固有的周期,这是经济发展的一般。经济周期的交替更换,必然在金融领域有所表现。一般而言,在经济高潮时期,存贷款数额大,资金周转速度快,金融交易活动频繁,会刺激虚拟金融工具的膨胀。反之,在经济衰落时期,存贷款规模萎缩,资金周转速度慢,金融交易活动呆滞,虚拟金融工具由于缺乏价值基础的依托而变成废纸一张,进而引发实物经济的混乱。所以,经济高涨时期往往会隐埋下金融危机的种子,当经济处于低谷时金融危机就集中暴露出来。前些年在乡镇企业高速增长时,许多城乡信用社不惜拆借资金成本,高息揽储,拼命扩张贷款,而当乡镇企业步入调整期时,城乡信用社的经营危机就暴露出来了,造成许多信用社资产负债率过高,呆滞贷款猛增,有的信用社出现了严重的支付危机,被迫关闭。所以,经济发展应平稳运行,防止大起大落,具有稳定的经济环境,金融安全才有保障。建立金融安全区,从某种意义上讲也就是建立经济安全区。我们应跳出金融的范围,从更广泛的领域来认识、构建金融安全区。

(三) 有效的市场约束

金融是货币、资金及其它价值代表物的交易活动或交易方式。这种交易活动或交易方式属于市场范畴,应当受到市场的约束。不论在什么体制下,任何市场都有一定的组织形式、运行规则和交易办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所特有的特征如价值规律、公平交易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等价交换原则、竞争等都要发挥作用。这些特性都会在金融交易中体现出来并形成对交易双方的市场约束。如果这些特性不能充分发挥作用或受到某种程度的阻碍和削弱,那么这种约束就是一种软约束或低效约束。在没有市场约束或在软约束下的金融市场交易,必然会出现许多违规交易、欺诈、不守信用、恶意竞争等行为,诱使金融机构抛弃资产负债管理办法,忽视风险性和流动性而一味追求盈利最大化,其结果只能是出现金融风险,危及金融安全。所以,金融安全区的建立应以有效的市场约束为基础。

三、 安全区的内部条件

金融安全区的建立虽然涉及到所有市场主体行为的规范,但不能忽视金融机构内部的运作在金融安全区构建中的独特作用。如果金融机构内部运作规范,经营稳健,严格按市场办事,就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抵消或削弱来自其它市场主体的和干扰,不至于出现大的金融危机进而引发危机。近几年一些地方的金融机构缺乏有效的内控制度,行为不轨(如高息揽储、恶性竞争、以贷谋私等)造成了一系列金融风险,引起区域性的金融不安全。因此,要建立金融安全保障系统,还需要金融机构内部具备以下条件。

(一) 高素质的经营管理者,从国内外金融机构经营和我国近几年出现的若干典型金融案件来看,金融机构的违规运作、经营不善很多都是在高级管理人员的直接操纵、策划、参与下出现的。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的素质高低直接关系到一家机构的生存发展状况。如果一家金融机构出了,必定说明该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素质不高。这种素质包含多方面的,如素质、业务素质、敬业精神、管理控制能力等。我国金融机构都实行一级法人体制下的分级授权经营管理制度,一些分支机构的领导人的权力实际上是很大的,如果高级管理人员的素质较差,必然会将某一机构带入危险境地,并有可能引发区域性的金融不安全。因此,金融安全区的建立,要求辖内各金融机构应配备素质较高的高级管理人员,对于金融监管者来说,则应严格审查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纯洁管理队伍,消除不稳定因素。

(二) 稳健的经营方针。各家金融机构都是追求盈利的特殊。但追求盈利是要冒一定风险的。收益与风险相伴而生,且收益越大,承担的风险也越大。不同的经营方针会有不同的结果。一般来说,金融机构经营方针的确定有三种指导思想,即激进(或冒险)、保守和稳健。有些金融机构的经营原则是盈利性、流动性和安全性,把盈利性放在第一位。这属于比较激进的经营思想。在实际操作中就为了盈利而承担更大的风险,极力扩大贷款规模,甚至铤而走险,违规经营牟取暴利。这也就埋下了产生金融风险的巨大隐患。相反,有些金融机构实行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原则,把安全性放在第一位,这属于比较稳健、审慎的经营思想,当然,如果过于保守,金融机构的盈利能力会大为降低,这也不利于有效抵御金融风险。因此,从金融机构内部来说,要想有效抵御风险,为建立金融安全区做出贡献,就必须妥善协调好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三者之间的关系,力求在安全运作中获取最大的利润。

(三) 完善的内控制度。仅仅有稳健的经营方针要想有效防范风险还显不足,还必须辅之以完善的内控制度来规范金融机构及其员工的行为,以保证业务运作的规范化、化、程序化。因为金融业毕竟是一种高风险行业,在其业务经营中经常会面临各种各样的不确定性因素,产生金融风险。而完善的内控制度,作为对业务运作过程进行全方位规范、制约、监督的动态运行机制,对防范风险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是建立金融安全区必不可少的内部条件之一。大量事实证明,金融不稳定,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金融机构违法违规操作,业务运作缺乏规范化、科学化和程序化,职能部门和工作人员职责不清,越权行事,没有实行决策、执行、监督三权分离制度等原因造成的。而完善的内控制度恰恰能够有效杜绝、防范和查堵上述漏洞,以严格的制度、明晰的权责划分、具体的操作办法、有力的奖惩、严密的核稽和控制系统等环环相扣的约束,来规范各部门和员工的职责和行为,保证金融机构的稳健、安全运作。

四、 金融安全区的外部条件

金融安全区的建立,除了需要有坚实的市场基础和金融机构雄厚的内部实力外,也需要有适宜的外部条件。

(一) 有效的金融监管

这是风险防范的一道重要防线,事关金融安全与否。自从金融业出现以后,事实上就已经出现了各种程度不同的金融监管,金融业也正是在不断完善的金融监管作用下发展起来的。可以说,没有金融监管,就没有今天的金融业。前已述及,金融业是一种高风险行业,具有自身的脆弱性。而金融监管作为一种外部力量,可从多方面监督金融业的运行,及早发现问题,借助赋予的力量和市场武器扬益除弊,保障金融体系的稳健运作。比如市场准入制度的建立,可防止不具备办理金融业务的机构进入市场,扰乱金融业务;对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审查和管理,可保证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的素质适应工作的需要和稳健经营方针的落实;对金融业务的监管,可防止金融机构的违规经营,恶性竞争,保障正常的金融秩序;对有问题金融机构适时、适度提供必要的帮助措施,可有效防止风险的扩散等等。可以说,有没有金融监管及监管力度如何,直接关系金融业的运行状况。

(二) 健全的法制

金融交易是一种市场信用行为,金融是否安全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这种市场交易行为是否合规合法。俗话说,没有规矩,无以成方圆。没有市场法规,就难以约束金融机构的市场行为,保证金融市场的有序性。市场的混乱,必定会产生巨大市场风险。从我国已出现的金融不安全因素来看,都与法制不健全有密切关系,如银行信贷资金违规流入资本市场炒作股票、基金会、股金会以及各种乱集资盛行,高息揽储等。要保证金融安全,就必须有强有力的法规来规范和约束金融机构的市场交易行为。这里所指的健全的法制包含三个内容:一是法制观念深入人心,使人人知法、懂法、守法、崇法,即普法问题;二是各种市场法规制度的完善,对每一种市场交易行为都要有明确的、可操作性强的法律规定加以约束,使市场活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不能出现法律真空,即立法问题;三是法律的执行要强而有力,即司法问题。从我国目前的法制建设与金融安全的需要来看,这三个方面的内容缺一不可。

第2篇:金融市场及其构成要素范文

关键词:农村信贷市场;竞争结构;分析

随着农村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村的信贷需求日益增加,但是由于我国经济社会二元结构的存在,农村金融市场与城市金融市场从市场需求等方面存在着明显的差异,所以农村金融市场的竞争结构以及市场竞争主体所采取的竞争战略与城市金融市场存在明显的不同。根据战略管理专家迈克尔·波特(M.E.Porter)的行业竞争理论,行业的竞争结构决定着行业的竞争原则和企业可能采取的战略,因此行业竞争结构分析是企业制定战略最主要的基础。[1]对于各个金融机构而言,要制定正确的竞争战略,在未来的竞争中站稳脚跟,必须深刻理解行业竞争的决定因素。本文利用波特的五动力模型分析了农村信贷市场的竞争结构,为金融企业在农村金融市场的战略选择提供依据。

一、农村信贷市场及竞争力量分析

(一)农村信贷及信贷市场的概念界定

信贷市场是指运用借贷方式,以信贷合同为工具融通资金的金融市场。农村信贷市场是农村金融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和农村票据市场、农村同业拆借市场、农村证券市场以及农村外汇市场一同构成了完整的农村金融市场。同时,本文分析的信贷是指正规金融机构的信贷业务,不包括民间金融等其他信贷融资方式。本文分析的金融产品是农村一般性的信贷业务,不包括对国家政策性金融机构提供的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贫困地区扶贫开发以及粮棉油收购的低息或者无息贷款部分的分析。一般的信贷业务包括农户为满足生产需求而产生的贷款需求,也包括农村工商企业、农村经济组织或个体工商户为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而产生的贷款需求。

(二)农村信贷市场竞争力量分析

按照波特的观点,一个行业中的竞争,远不止在原有竞争对手中进行,而是存在着五种基本的竞争力量,他们是潜在的行业进入者、替代品的威胁、购买商的讨价还价能力、供应商的讨价还价能力以及现有竞争者之间的竞争。[2]

1.现有企业

(1)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包括农村信用合作社以及由农村信用合作社发展而来的农村合作银行。目前农村信贷市场的主要供给方是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和农村商业银行,也是农村市场最大的正规金融机构,其队伍庞大、点多面广,最接近农村基层群众,其信贷规模约占全国信贷总量的11%左右。[3]我国早在20世纪20年代初就成立了信用社,建国后农村信用社得到迅速发展,到1956年,农村基本实现了信用合作化。从1958年开始,我国农村信用社几经改革,但至今仍没有就其组织性质形成明确的结论。

(2)商业银行。除农村信用社之外,农村市场还存在中国农业银行等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是目前农村地区从事金融业务的唯一一家国有商业银行,在发展过程中经历了多次成立和撤销。1996年,与信用社分离后,中国农业银行开始了收缩乡镇、巩固县城、拓展城区的经营战略,大量分支机构从农村撤出,仅仅保留部分营业网点。但是农业银行仍保留了一些农村的优质客户,比如一些农业龙头企业、农村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及资信状况好的个人客户。

2.潜在进入者

虽然目前农村金融市场发展缓慢,但是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金融市场存在巨大的市场潜力。首先,目前农村借贷市场存在着严重的供不应求状况,资金需求者对资金的需求不能得到有效满足;另外,我国目前金融机构的信贷产品单一,不能满足农村经营主体的多样化需求。所以当农村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时,必将出现新的竞争主体。

(1)民间金融机构。长期以来,各种民间金融机构和融资形式如基金会、私人钱庄、企业集资、农民互助合作社等一直受到政府的严格限制甚至打压。据估计,目前全国地下信贷规模在7000亿元至8000亿元之间。央行有的官员也多次表示:要解决小额信贷和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可以在一定条件下放宽民间金融活动空间。民间金融的许多优点是国有银行无法比拟的,特别是民间金融机构有着期限灵活、手续简单、便捷高效等特点,在满足农村金融市场需求方面有着巨大的优势,所以我国对民间金融机构的态度由一味的打击开始向规范转变,管理部门已经发出了明确的“解禁”信息,允许民间金融机构合法化将会在不久的将来变为现实。

(2)外资银行金融机构。2006年是我国进入WTO后过渡期的最后一年,年底过后,我国的金融业将会全面开放。同时,中共中央在《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提到,在保证资本金充足、严格金融监管和建立合理有效的退出机制的前提下,鼓励在县域内设立多种所有制的社区金融机构,允许私有资本、外资等参股。在这种情况下,对外资银行来讲,具有一个非常好的进入我国市场的机会。原来已经进入的外资银行一方面会进一步对我国的各类金融企业扩大投资份额和加强各项业务的合作,另一方面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关注农村金融。据悉,澳新银行计划投入2亿澳元换取上海市农村商业银行约20%的股份,荷兰合作银行可能入股浙江省和辽宁省的农村信用社。[4]

(3)其他商业银行。中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之后,随着农村的城市化、农业的产业化、农民的市民化,我国农村的机会增加了。随着农村经济水平的提高,风险会相应降低,从而具备的投资价值会随着时间和各项政策的落实显现出来。在这种趋势下,国内商业银行会逐渐加大对农村市场的关注,一些商业银行会逐渐加入到农村信贷市场的竞争中来。

(4)邮政储蓄。中国银监会副主席蔡鄂生在北京举行的“2006中国金融高峰会”上介绍,筹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已得到国务院批准,这家银行将成为面向普通大众,特别是为城市社区和广大农村地区居民提供基础的金融机构。虽然新成立的邮政储蓄银行暂不经营信贷业务,但随着其内部治理结构的逐渐完善和管理的逐渐规范,未来的邮政储蓄银行会不断扩大资金自主运用范围,极有可能涉足农村信贷,充分发挥其网络优势,完善城乡金融服务功能。

3.替代品

(1)直接融资金融市场的发展。作为间接融资的替代品,直接融资市场相对于以银行金融机构为中介的间接融资有着不可比拟的优势。对于一些农业产业化的龙头企业,上市融资不仅融资成本大大低于银行,而且募集的资金是作为股权资本使用,相对于银行信贷,没有还本付息的要求。山东省目前共有农林牧渔业上市公司4家,通过发行股票累计发行融资近12亿元。[5]同时,上市融资在经营管理和信息披露方面的要求还可以使企业在获取资金的同时理顺内部关系,完善治理结构,实现更好的发展。这些优势都是银行信贷融资所没有的。另外,正在探索中的企业债券也会对银行信贷产生一定的替代作用。

(2)民间借贷。虽然民间借贷目前尚未以合法的企业形式参与农村金融市场,但农村大量的信贷资金还来自于各种形式的民间金融机构以及私人借贷,民间借贷凭借其获取信息以及成本方面的优势,使其具有期限灵活、手续简单、便捷高效的服务特点,已经构成农村借贷市场的重要互补因素,是我国农村金融体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据调查,2003年全国民间金融融资规模已达8000亿元左右。[6]

4.储户和贷款者

农村信贷市场的主要资金供给者是各类型的储户,既包括农民及个体工商户,也包括农村工商企业、各类经济组织和乡镇政府。因此,对储户资源的争夺就成为各个金融机构发放信贷资金的重要保证。

在农村金融市场上,资金的融入者与资金的供给者有着高度的重合,因为金融机构就是在各个市场主体之间调剂资金余缺的中介组织,他们对资金的需求程度影响到了农村商业信贷市场的竞争强度,所以也成为农村商业信贷市场的重要竞争因素。

二、农村信贷市场竞争强度分析

以上五种基本竞争力量的状况及其综合强度,决定着行业的竞争激烈程度,从而决定着行业中获利的最终潜力。(一)现有企业间竞争强度分析

目前,在农村正规金融市场绝大多数信贷业务由农村信用社提供,中国农业银行仅仅占据少量比较大的客户,二者之间的竞争并不激烈,农村信用社实际上处于一种垄断状态。究其原因,一是农村信贷市场竞争者数量少且二者存在一定的产品差异,即农业银行只注重一些相对规模较大的优质企业或项目;二是农业银行正在逐渐寻求退出农村市场;三是农村正规信贷市场的进入障碍的存在使目前尚没有或者很少有竞争者进入这一领域。

(二)进入威胁强度分析

农村信贷市场之所以竞争强度有限,最重要的原因在于农村信贷市场存在种种进入障碍。但一些障碍正在逐渐降低,尤其是政策的限制。

(1)规模和成本限制。这是阻碍其他金融机构进入农村信贷市场的最重要的因素。我国农业生产力落后且发展不均衡,农业生产率低于社会平均利润率,所以从资本逐利的角度来说,社会资金是不会向农村流动的。即使一些地方或者一些部门利润水平达到了社会平均利润率,由于农村需求主体过于分散,且缺乏统一有效的征信体系,信息获取成本高昂,所以,进入这一市场的金融机构就很难扩大经营规模以确保盈利,规模的扩大会使经营成本上升速度提高。几大银行由于追求大市场、大银行的发展目标和降低成本考虑也逐渐退出了农村金融市场。这样,农村信贷市场仅仅有农村信用社发挥自己信息成本优势在享受优惠政策的条件下经营着农村信贷业务。

(2)政策限制。虽然经营农村信贷存在一定的难度,但是巨大的农村信贷市场需求催生了各种民间融资形式,它们很大程度上满足了农村的资金需求。但是,他们一直没有走到农村金融市场的前台,因为我国没有出台正式的法规允许民间金融的经营,甚至将它们混同为高利贷等加以打击。但为满足农村发展的资金需求,随着农村金融市场改革的深入,国家逐渐在放宽进入这一市场的限制,目前民营小额信贷机构和外资小额金融机构的进入试点等措施证实了这一点。在政策不断放宽的情况下,新进入者的威胁不断增强,农村信贷市场的竞争机制将逐渐形成,从而打破信用社一统天下的格局。

(3)其他因素制约。除了受规模、成本和政策的影响外,进入农村金融市场还有一些其他因素的制约,基于客户转换成本、信贷产品营销渠道等方面因素的考虑也是进入农村信贷市场的制约因素。

(三)替代强度分析

正规金融机构的缺位给其他的融资形式创造了满足农村资金需求的条件。作为与间接融资同样重要的融资形式的直接融资方式,已逐渐被一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及合作经济组织所接受。《国务院关于200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要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拓宽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如果说上市融资距大多数农村融资主体还较远的话,那么农业保险、融资租赁等形式的直接融资方式则更加被农村融资主体所接受。就目前来看,我国农村资金需求主体的直接融资比例仍然会比较低,因为我国的直接融资市场还没有延伸到农村市场,不仅是直接融资需求较少,难以形成成熟的直接融资市场。在一定时期内,直接融资还不会对农村信贷市场产生太大的替代作用。

尽管作为正规金融机构进入农村信贷市场存在很大障碍,但一些民间金融机构和民间借贷形式在满足农村信贷市场需求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很多地区,民间借贷的总量远远超过了正规金融机构的放贷额。民间借贷有着天然的信息获取优势,信息成本大大低于正规的金融机构,同时,民间借贷具有方便灵活,手续简便等优势,所以民间借贷对正规金融市场的借贷具有相当强的替代作用。

(四)储户及贷款者的讨价还价能力

储户作为农村信贷产品提供者的资金来源,其谈判能力并不是很强,首先因为利率水平相对储户来说是外生的,我国目前尚未达到完全市场化的利率形成机制,即使储户有一定的谈判能力,他们的选择也很少,能够吸收存款的机构只有农村信用社或者邮政储蓄机构,况且地理上相对分散的农村储户,资金也相对比较分散,吸收他们的存款本身成本就比较高。另外,农村存款主体的储蓄率比较高,缺乏其他的资金融出渠道。这一切导致了他们在金融机构面前出于弱势地位。

在贷款者的角度来看,他们的谈判能力要区别看待。农村一部分运营状况良好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资金需求比较容易得到满足,而且借贷成本比较低,享受着较低的贷款利息,因为他们资信状况好、资金需求量相对较大、盈利水平比较高,从而具有的谈判能力比较强。但个体的农户就不具备这样的谈判能力,他们往往成为金融机构“惜贷”的对象,正常的资金需求也得不到满足,他们往往缺乏担保人或抵押物,而且要求的资金数量少,周期灵活,金融机构贷款的单位成本高,所以面对金融机构,农户在贷款方面出于弱势地位。另外,利率的管制使对农户的贷款利率达不到弥补风险的水平,也是金融机构“惜贷”的重要原因。

三、结论

就以上分析看来,我国目前农村信贷市场竞争强度并不大,现有的两类金融机构按实力分别占据着不同的细分市场。竞争意识的缺乏降低了涉农金融机构的产品创新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因此,完善农村金融体系,构建竞争性的农村金融市场是我国农村金融改革的一个重要措施和落脚点。

参考文献:

[1]杨锡怀.企业战略管理[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

[2]C.W.L希尔,G.R.琼斯.战略管理[M].北京:中国市场出版社,2005.

[3][6]何广文,冯兴元.中国农村金融发展与制度变迁[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5.

[4]安徽省商务厅.中小外资银行涉足我国农村金融[DB/OL]./aarticle/sjgongzuody/200605/20060502215107.html(2006.05.18)[2006.07.13].

第3篇:金融市场及其构成要素范文

内容摘要:金融效率是金融市场资源配置所追求的目标。金融市场的基本功能就是实现金融资产的有效配置,金融市场存在的理由就是进行资金资源的配置。金融市场效率既是金融市场结构合理化的最根本体现,也是制约金融市场结构合理化的根本因素。金融市场效率的高低直接反映金融市场结构的合理化程度。合理的金融市场结构有利于金融市场整体功能的发挥和金融效率的提高。

关键词:金融效率 金融市场 资源配置

效率是金融市场的深层次体现。在金融资源稀缺的条件下,金融主体充分利用所拥有或控制的金融资源,使金融资源得到最有效合理的安排,以最小的资源投入获取最大的产出效益。金融效率是金融市场资源配置所追求的目标。金融市场存在的理由就是进行资金资源的配置,与金融市场的繁荣、发展、创新相伴的总是资金配置效率的改进和提高。金融市场的功能发挥和功能实现的结果最终要由金融效率的高低来评判。金融效率包括金融功能创造效率和金融功能发挥效率,两者都需要由金融市场的运行数据来检验,因此,金融效率研究必须紧随金融市场及其波动,金融效率研究离不开对金融市场结构的考察。

金融效率与金融市场结构

金融效率是指金融资源配置效率,主要包括金融产业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储蓄向投资转化的效率和金融机构内部通过管理促进效率的提升。金融体系的基本功能是促进金融资源从盈余部门转移到不足部门,即通过金融资源的动员和转移,实现收入向储蓄和储蓄向投资的转化。金融结构反映了实现金融资源动员和转移的各类市场、各种机构和交易工具在整个金融体系中的相对规模、地位及其对经济增长所起的作用。

(一)金融效率是制约金融结构优化的关键因素

金融效率是金融结构、金融功能的逻辑延伸,金融结构决定金融功能,而金融效率作为金融结构与金融功能的逻辑延伸,是联系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的重要纽带。从这个意义上说,优化金融市场结构的目的在于最大程度地发挥金融市场的整体功能和提高金融市场的核心竞争力,不断提高金融市场的运行和交易效率。一个国家的金融产业功能在发挥过程中,如果金融资源没有得到最优的配置、最有效的利用,就不能说这个国家的金融结构合理且发挥了其特有的功能。因此,对金融功能的考察不能仅仅看功能齐备与否、强大与否等表象,还需要加入金融效率标准。

金融效率的高低成为判断金融结构合理性的另一个定性标准,它是一个合理的金融结构所具有的深层次特征。金融市场功能的正常发挥,金融功能转化为金融效率,需要一个真正市场化的金融经济环境。完全竞争的金融市场是最佳金融效率得以实现的必要条件。合理的金融市场结构有利于金融市场整体功能的发挥和金融效率的提高;金融市场效率的高低也直接反映出金融市场结构的合理化程度。因此,金融市场效率是制约金融市场结构优化的关键因素。一般说来,金融市场效率越高的国家,其金融市场结构就越合理;反之,如果金融市场效率低下的话,就说明金融市场结构一定存在着某种问题。

(二)合理的金融结构有助于提高金融配置资源的效率

金融市场结构强调的是一个国家中的金融体系是以银行市场为主还是以证券市场为主。当前世界上公认的有两种金融资源配置模式,即“市场主导型”配置模式和“银行主导型”配置模式。在“市场主导型”配置模式下,金融资源主要通过市场方式配置,证券市场是资金配置的主要场所,股票、债券等金融资产的价格是资金配置的指示器。这种方式的金融体系中,在吸引社会储蓄更多地直接投向企业、引导全社会更多地参与上市公司治理、帮助投资实现风险充分分散的多样化组合投资目标、进行风险管理和风险控制等金融服务方面,市场机制比银行机制更有效率。当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之后,金融从“附属于经济其他主体”到成为“经济中一个独立的主体”,金融对经济发展的作用也由“服务性作用”变为“推动性作用”。金融被誉为现代市场经济中“资源配置的核心制度”,其他经济资源要素通过金融资源的有效配置才能得到有效配置,资源配置过程就是金融要素和其他资源要素不断相互作用、协调、调整相关主体利益关系的过程。一个合理的金融市场结构,有助于提高金融配置资源的效率。在金融推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金融效率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整个经济效率的高低。

金融效率帕累托改进和金融市场结构优化

金融效率简单说就是资金融通的效率。其内涵是指金融机构以最小的投入产生最大的产出,即金融机构最高的投入产出比率意味着最高的金融效率。金融效率的实现不仅与一个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金融体系、经济环境以及金融业发达程度和内部组织制度有关,而且与同一时期的金融政策和金融改革息息相关。

(一)影响金融效率的市场因素

在影响金融(配置)效率实现的两个基本市场条件中,市场完全性是直接的市场条件,而市场完备性是一般性的市场条件,因此,一个经济的金融效率改进过程必须遵循“市场完全性先于市场完备性”的原则。现代金融学认为,金融产业的发展是经济中微观行为主体完成其经济决策的市场条件。经济中的所有决策主体都追求个人福利最大化,而金融体系作为其实现资源配置的权证市场,其效率评价遵从帕累托效率标准。帕累托效率也称帕累托最优,是指在给定的约束条件下事物的一种状态,此时,任何人都不可能通过重新改变事物的状态使之既满足给定的约束条件,又能在不损害其他相关者利益的同时,使自己的境况变得更好。或者在帕累托最优状态下,当某主体的境况要有所改善或变得更好时,必然是以牺牲他人的境况为代价的。帕累托效率是一种理想的配置状态,充分竞争的市场条件也许更有利于达到这种状态。但往往是现实远离理想,帕累托效率在一般的经济中是达不到的,帕累托最优只能作为效率目标。

如果金融配置达到了帕累托效率,则所有投资者都能依据其拥有的禀赋、期望的收益水平、可承受的风险以及对未来的预期等,快速地在这一系统里找到最满意的投资对象;同时,所有的筹资者也都能够依据其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和资金投放安排、投资项目的预期回报、愿意接受的资金成本水平、资本结构目标、可承受的违约风险水平等,快速地在这一系统里筹集到所需要的资金。一个经济体的金融效率帕累托改进,可以通过金融体系的逐步完全来实现,也就是通过金融体系的产业结构化和资本市场权证种类的增加来实现。

(二)金融制度对金融结构的影响

金融制度是关于金融交易的一系列规则、惯例和组织安排。作为制度的金融市场,也是从事金融活动的当事人之间关系契约的网络,其发展变化必然会受制于金融制度。金融制度对于金融市场结构变迁的决定作用主要是通过金融制度对于金融市场发展的影响而发生的。金融制度安排也是一国金融市场结构变迁的基本决定条件之一, 它决定了金融市场结构调整和优化的方向和力度。我国金融市场结构的优化将遵循一定的内在规律,但能否顺利实现金融市场结构优化的目标,还会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制约。

不同的制度安排及其创新程度对一国的金融市场结构具有重要的影响。金融制度的内容安排将会直接影响金融市场结构调整与优化的全面性。一般来说,金融制度的内容越丰富,对于金融市场结构的合理性调整就越有利;反之,如果金融制度内容方面存在某些漏洞,就会造成金融市场结构的先天性缺陷。从制度发展与变迁角度来说,中国资本市场在资本市场形成、发展和运行的过程中掺入了大量的政府意志,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资本市场的市场化进程。这造成了看似制度供给过剩,实则有效制度供给不足。从产权制度角度讲,一方面,在一个完善的市场经济中,宪法赋予各类型的产权以平等的地位,使其能在一个公平的环境中进行竞争。而中国不同类型的产权的根本地位长期处于不平等状态,再加上产权界定不清,使得私有产权在资本市场的竞争中长期处于弱势地位,使中小企业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限制。另一方面,产权的缺失成为资本市场功能发挥的深层障碍。现代企业的产权结构特点表现为高度分散化和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而我国企业产权结构则与之相反,这种不合理的产权结构体现了产权缺失的多样性。最重要的是中国非市场选择的产权制度安排,可以说是中国资本市场自身完善的根源,政府对产权的盲目干预降低了资本市场产权融通的效率,同时,社会产权分布牢牢掌控在政府手中,致使市场资源配置的功能根本不能有效发挥。

(三) 金融调控方式对金融结构的影响

随着金融调控方式的转变,必然会对金融结构产生更高的要求。间接调控要求调控信号通过市场和机构的市场行为变化来进行传导,强调调控目标通过市场内部调整、消化得以实现,因此它所要求的是具有多层次金融市场、多元化金融机构、金融业务种类多样化且相互联动性强的市场化金融体系。金融交易主体的理性化程度越高,对金融市场需求就越旺盛,相应的金融业务、金融交易、金融机构以及金融工具的种类就越多,投融资的方式与渠道也越多,金融市场结构层次就越高、梯度化就越明显,这样就越有利于金融市场结构的调整和优化。目前中国是以间接调控为主,而且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发展滞后,金融资产多样化程度低,这些方面增大了间接调控成本,影响间接调控效果。因此,随着金融调控方式的转变,我国金融调控已经从直接调控转向间接调控,这样必然会对金融调控产生更高的要求。一个高效率资本市场的形成,将会直接改变我国目前以银行间接融资占据绝对主导地位的融资结构;而如果直接融资能够快速发展起来,企业的治理结构也将会得到改善,经济过热导致的风险也会由商业银行连接的国家信用风险转移到市场这个“无形之手”背后的无数个微观投资主体上去,从而使市场风险得到有效的分散。

我国金融结构虽然呈现不断优化态势,但现存结构状态仍不能满足中国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需要以及适应经济和金融全球化的要求,甚至严重制约了金融效率和国际竞争力的提高。我国金融市场结构不是在市场竞争中通过优胜劣汰建立起来的寡头市场结构,而是计划经济时代在市场经济时代的延续,其实质是行政寡头格局。单调的金融结构已成为中国金融体系的“软肋”。当前金融结构对金融功能的发挥和金融效率的提升存在种种障碍。我国的金融体系基本上是一个银行体系主导的单一结构的组织体系。单一结构约束使得金融产业不能够为经济的微观决策主体提供异质性的多样化风险权证,从而这个经济的金融资源配置就会由于证券市场的不完全性而低效率。因此金融市场的结构化是我国金融体系消除金融产业结构约束的关键步骤。

在现代“决策论”的思想方法中,金融市场结构与金融(配置) 效率之间存在着正向的促进关系。金融产业结构约束导致的金融组织体系配置低效率。从金融发展战略的角度看,应该通过大力发展资本市场来彻底变革原有的金融架构,以逐步形成一个以资本市场为核心的现代金融体系。可以说,是否拥有一个发达的资本市场将是衡量中国金融体系是否实现由传统到现代转变的特征性标志。金融市场结构的发展趋势是向权证市场提供更多的权证工具,增加资本市场的完全性。

结论

由于中国现阶段以及今后一段时间内的最优经济结构是以劳动密集型的中小企业为主导,而中小银行能够更有效地为劳动力密集型中小企业提供金融功能和服务,因此,与最优经济结构相匹配的金融结构应该是以中小银行为主导的金融体系。中国金融改革和金融结构调整的方向是:逐渐将以国有大型银行为主导的金融体系调整为以面向中小企业的中小银行为主体的间接融资占主导地位的金融体系。中国金融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实质上是中国金融体系的市场化发展,是为了金融体系更好地发挥金融对经济发展的作用,实现中国金融业的国际竞争力提升,提高金融业运作效率。

参考文献:

1.康书生等著.证券市场制度比较与趋势研究.商务印书馆,2008

第4篇:金融市场及其构成要素范文

巴曙松 研究员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博士生导师 中国银行业协会首席经济学家

论文摘要:金融改革是新一轮以提升全要素增长率、促进经济转型为重要政策目标的经济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目前,中国劳动力、土地等生产要素投入在不同程度上均面临瓶颈,经济转型的重心转向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通过加快制度改革和市场建设释放各要素活力和经济增长潜力。就资金而言,过去较长的一段时间,金融体系改革发展的出发点是适应劳动力、土地以及其他要素总体较为充裕的禀赋,重点强调金融体系动员资金的功能。因此,利率、汇率等资金价格的管制,以及能够迅速动员储蓄、集中力量“办大事”的间接融资体系等总体上适应了前一阶段经济增长的要求。随着中国要素资源禀赋出现根本性变化,新时期对资源配置效率的要求已经超越了对铺摊子的规模诉求。这相应需要一个更加高效、市场化、富有弹性的金融体系支持经济转型。

目前,中国金融体系的很多方面还停留为传统经济增长动员资金的定位上,在经济转型的背景下正在凸显出越来越多难以调和的矛盾和问题。具体表现为:1、金融体系功能不适应经济转型要求和城镇化要求。目前中国金融体系的功能和结构主要围绕着为重工业初期的制造业和固定资产投资服务,能够获得正规金融体系支持的往往是重资产的大企业,轻资产的服务业、农业、科技企业等的金融需求难以得到满足。同时,银行体系“短借长贷”期限错配风险不断积累,迫切需要金融市场提供包括权益性资金、市政债、民间资本等多元化融资方式,以及养老金等长期资金提供者,满足城镇化的长期融资需求。2、金融市场结构失衡,突出地表现为以间接融资为主,直接融资由于行政管制和审批等发展严重滞后。以间接融资为主的低风险偏好决定了其难以将信贷资源向科技型和轻资产企业倾斜,对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金融支持十分有限。3、金融机构的微观基础有待进一步夯实。银行公司治理改革“形似而神不似”,行政因素和政治周期对于银行的影响相对突出,需要长期投入的发展转型难以顺利推进。4、金融监管体系滞后于金融实践,现行分业监管体制与大量涌现的跨业创新不匹配,中央与地方金融监管职责亟需明确。

当期金融改革的总体思路应当是围绕服务经济转型升级和全要素生产率提升来展开。以建议更加富有效率金融市场和更加市场化的金融机构来化解当前经济金融体系中存在的地方融资平台及高杠杆率的风险;以发展直接融资市场体系和多元金融工具加速推进中国的重工业化进程,同时为高新科技企业、战略新兴产业、城镇化提供金融支持;以加快利率市场化改革和强化功能监管改革来提升监管部门和宏观调控部门对整个金融体系的调控能力;以推动人民币国际化来抓住全球金融动荡背景下中国金融业发展的有利时间窗口;以社会资本有序进入金融行业增加金融体系的活力;以金融改革配合其他经济领域的重要改革,提高改革的协同效应。

考虑到新一轮金融改革以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与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为重点,可以七个方面为主要突破口。一是稳步推进利率和汇率市场化;二是推动资本项目可兑换进程,循序渐进推进人民币国际化;三是完善金融市场体系;四是建立支持城镇化发展的金融体系;五是改善金融机构股权结构,完善公司治理;六是构建中央与地方分层有序的金融管理体系;七是完善金融宏观审慎监管制度框架,提升金融监管协调的有效性。 党的十提出,要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健全促进宏观经济稳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现代金融体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要求,要着力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表明未来一个时期中国经济增长的重心由依靠资源投入转向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创新驱动,也即全要素生产率的提升。因此,当前金融改革的战略取向和路径安排应当围绕服务经济转型升级和全要素生产率提升来展开。

一、金融改革是新一轮以提升全要素增长率为目标的经济改革的重要线索

支持经济增长的主要资源是资金、土地和劳动力。目前,中国劳动力、土地等生产要素投入均面临瓶颈,经济转型的重心转向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通过加快制度改革和市场建设释放各要素活力。就资金而言,过去较长的一段时间,金融体系改革发展的出发点是适应劳动力、土地以及其他要素总体较为充裕的禀赋,重点强调金融体系动员资金的功能。因此,利率、汇率等资金价格的管制,以及能够迅速动员储蓄、集中力量“办大事”的间接融资体系等总体上适应了前一阶段经济增长的要求。随着中国要素资源禀赋出现根本性变化,新时期对资源配置效率的要求已经超越了对铺摊子的规模诉求。这相应需要一个更加高效、市场化、富有弹性的金融体系支持经济转型。

目前,中国金融体制还没有将重点转移到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上来,金融功能、机构、市场以及监管的各个层次上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失衡问题,已经明显滞后于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并制约了经济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具体而言:

(一)金融体系功能难以适应经济转型要求

如前所述,中国金融体系的很多方面还停留为传统经济增长动员资金的定位上,忽视了金融内在的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和降低系统性风险的功能,在经济转型的背景下正在凸显出越来越多难以调和的矛盾和问题。

一是经济体系中存在大量得不到金融服务的薄弱环节。目前中国金融体系的功能和结构主要围绕着为重工业初期的制造业和固定资产投资服务,通过利率管制人为压低资金成本。在这种情况下,能够获得正规金融体系支持的往往是重资产的大企业,轻资产的服务业、农业、科技企业等的金融需求难以得到满足。而后者恰恰是新一轮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重点。据统计,2012年末人民币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为11.58万亿元,仅占总贷款余额的18.4%,而发达国家这一比例为53%。

二是现有金融体系不足以支持中国经济的转型和产业的升级,也不足以支持城镇化推进中的大规模融资。新一轮经济的转型升级应当伴随着金融资源从重资产行业向轻资产的新兴产业重新配置,也即落后产能产业应当“去杠杆”,科技创新和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应当“加杠杆”。然而,在目前经济增长减速的背景下,重资产行业的杠杆率依然居高不下,新兴产业融资难的问题始终没有得到有效解决。这背后折射出以银行业为主导的金融体系 的低效率。同时,城镇化是新一轮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据估算,未来十年大概每年需要2-3万亿的基础设施资金投入。目前,作为融资主体的银行体系“短借长贷”期限错配风险不断积累,难以腾挪更多出长期信贷支持,迫切需要金融市场提供包括权益性资金、市政债、民间资本等多元化融资方式,以及养老金等长期资金提供者。

三是金融抑制引发的双轨制一定程度上造成了金融体系功能的紊乱。利率和汇率是引导金融资源配置的最有效信号,资金价格的双轨制必然导致资源的错配。在当前金融体系下,管制的利率体系与市场化的金融市场并存,在岸的人民币市场受到较多管制与离岸市场上自由的市场定价并存。以前者为例,目前银行存贷业务仍实行利率管制,而非银行金融体系以及为规避利率管制而创新出来的金融业务则采取市场化的利率体系。利率双轨制衍生出大量的资金套利行为,并使得宏观调控面临的环境更加严峻。资金在银行业表内业务与表外业务之间相互转换,央行宏观调控的效果大大减弱。这些事实上的金融双轨制带来的种种问题,必须通过进一步市场化来改进。

(二)金融市场结构失衡

一是以间接融资为主的低风险偏好难以支持经济转型升级。美国过去30年先后以重工业、科技行业为主的经济转型过程表明,在支持创新、动员金融资源方面,资本市场比银行体系更富有效率。而中国金融体系突出的特征是以间接融资为主,直接融资发展严重滞后。从融资结构看,2012年社会融资总量中,只有13.9%来自于债券和股票;从资产规模看,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资产规模在90%以上。间接融资主导的金融结构不仅导致系统性风险主要在银行体系内部积累,同时银行的低风险偏好决定了其难以将信贷资源向科技型和轻资产企业倾斜,对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金融支持十分有限。

二是行政管制和审批是导致直接融资欠发达的重要原因。债券市场方面,由于主管部门不同,交易所市场和银行间市场存在分割,无论是市场参与主体、上市交易品种还是市场的托管清算均未实现统一,且交易所市场发展滞后于银行间市场。股票市场方面,证券的发行和上市交易受到行政审批限制,大量有活力的创新型企业难以获得上市融资的机会。行政力量的过度介入相当于为股票、债券等证券品种附加了隐性政府信用背书,不利于投资者的风险识别。

三是股票市场结构仍待进一步调整。股票市场层次较为单一,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和代办转让系统呈不稳定的“倒金字塔”形;养老金和保险等长期机构投资者发展迟滞,A股市场专业投资者持有市值不足两成,远低于发达市场七成左右的占比情况;一级市场价格严重高于二级市场,2012年新股平均发行市盈率为47倍,而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仅为17.8倍;估值结构不合理,蓝筹股价格明显低于非蓝筹股价格,绩差股价格畸高,严重背离企业内在价值。

(三)金融机构的微观基础有待进一步夯实

一是股权结构不够合理,国有股“一股独大”现象依然突出。截至2010年底,中国银行业股权结构中,国家股占53.85%,国有法人股占6.81%,远高于全球大型银行最大股东的持股比例。中国银行业股权结构的不合理,一方面使得银行的公司治理改革“形似而神不似”,行政因素和政治周期对于银行的影响相对突出,需要长期投入的发展转型难以顺利推进,基于良好公司治理的风险防范难以有效实现;另一方面,在经济发展要求信贷规模持续扩张的情况下,银行很容易陷入“信贷扩张-风险资产累积-再融资-再扩张”的循环,而国有股占据主导地位也使得财政资金难以满足持续的银行再融资需求。

二是政策性银行与商业银行权责划分不清。政策性银行与商业银行本应以市场和公共领域为界限,形成互为补充的格局。然而,目前双方业务均突破了原有边界。一方面,商业银行参与的地方平台贷款一定程度上带有政策性业务性质。另一方面,部分政策性银行也逐步介入商业银行业务,依赖其拥有资金成本低、国家信用隐性担保、政策优惠等优势,与商业银行争利。同时,政策性银行偏离其初衷,也会使原有应得到政策扶持的薄弱环节融资难问题再次凸显。

(四)金融监管体系滞后于金融实践

一是国际金融监管体系改革要求建立宏观审慎监管制度。国际金融危机后,全球金融监管层面进行了大量总结和反思,彻底改变了以往的监管模式和监管架构,由片面实施旨在控制单家银行风险的微观审慎监管转向注重旨在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风险的宏观审慎监管。在这种背景下,中国的金融监管一方面需要适应国际监管改革的变化和发展,构建适合中国国情的宏观审慎监管制度;另一方面需要积极参与国际监管改革制度设计,在新的国际规则的制定和修订中体现中国的声音,同时加强国际监管合作,防范风险在不同国家之间的蔓延和扩散。

二是现行分业监管体制与大量涌现的跨业创新不匹配。综合经营的不断推进和跨领域金融创新产品日益涌现,对现行的分业监管提出了挑战。现有的监管体系缺乏明确的责任划分、良好的协调机制,分业监管体制造成了中央银行与监管部门,以及监管部门之间的行政分割,出现监管真空、监管冲突和监管重复并存、协调难度加大等问题,形成了监管体系中的潜在风险。例如,目前各金融机构开展的资产管理业务,由于归属于不同的监管机构,在资本要求、投资渠道上的适用规则存在较大差异,进而影响其资金成本,造成了通道业务等套利行为的出现。

三是中央与地方金融监管职责亟需明确。与大量新兴金融机构在各地涌现相矛盾的是,地方金融管理部门注重准入审批忽视行为和风险监管。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发挥中央金融监管部门的指导和协调作用,适当下放部分金融监管权和政策制定权,明晰中央与地方在金融监管上的职责,从而充分调动地方政府积极性,成为在全局的金融体系稳定与局部的金融市场活力达成平衡的关键。

二、当期金融改革的主要思路

一是以金融改革来化解当前经济金融体系中存在的金融风险。从中国历次金融风险的化解经验来看,加快改革是寻求防范和缓释风险的有效途径。当前,经济运行中的金融风险主要表现为地方融资平台、影子银行、企业杠杆率偏高等带来的金融体系风险收益错配和期限错配。这些风险的化解从根本上有赖于更加富有效率金融市场和更加市场化的金融机构,消除资金价格的双轨制,引导资金按照市场规律优化配置。

二是以金融改革来促进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并支持城镇化的继续推进。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必然要求金融资源要素沿着调结构的路径转移配置,提高资源和要素的利用效率。通过发展直接融资市场体系,开展高风险高收益的股本或债券融资,依托于风险投资和资本市场等市场化筛选机制,加速推进中国的重工业化进程,同时为高新科技企业和战略新兴产业提供金融支持。通过促进市政债券、资产证券化等多元长期融资工具的发展,培育养老金、保险机构等长期资金提供者,满足城镇化融资需求。

三是以金融改革来提升监管部门和宏观调控部门对整个金融体系的调控能力。通过加快利率市场改革,实现数量调控向价格调控方式的转变;通过加快监管机构协同监管改革,调和中国金融业分业监管模式同混业经营趋势之间的矛盾,进一步完善监管部门之间的 协调合作机制与信息共享机制,逐步实现由机构监管向功能监管转型。

四是以金融改革来抓住全球金融动荡背景下中国金融业发展的有利时间窗口。国际金融危机后全球金融体系和货币体系面临重构,为人民币国际化、金融机构加快“走出去”步伐创造了有利外部条件。加速推进人民币金融资产的多元化,建立一个更加富有深度和广度的金融市场,促进人民币跨境适用和可兑换,鼓励金融机构服务企业跨境并购,都是推动人民币国际化过程中的重要改革,一定程度上也可以倒逼国内金融体系改革。

五是以金融改革吸引社会资本有序进入金融行业,促使金融行业成为富有活力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通过放开市场准入,允许民间资本进入正规金融体系,一方面可以缓解目前“两多两难”困境,降低民间资本从事不受监管的非正规金融交易活动所带来的借贷信用风险和社会稳定风险,另一方面,打破由于准入门槛造成的行业垄断,提高金融机构的经营效率,增加金融行业的竞争和活力。

六是以金融改革配合其他经济领域的重要改革,提高改革的协同效应。当前的经济改革是一个系统性工程,包括财税体制改革、养老金体系改革等多项根本性制度变革。各项制度中过去存在的体制机制性问题往往相互交织,需要加大改革的统筹规划。例如,养老金体系改革涉及到如何适应人口老龄化压力,提升养老金投资效率。这与金融体系的改革密不可分。

三、金融改革的基本框架和主要突破口

面对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的新要求,只有坚持市场化导向,进一步释放金融体系活力,建成完善的金融机构体系、金融市场体系、金融运行体系和金融监管体系,才能有效分散金融风险,为实体经济全要素生产率的提升和经济转型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持。如果说上一轮金融改革主要致力于改革微观金融机构,新一轮金融改革的重点则应逐步转移到构建制度、完善市场、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与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上来。建议以下述七个方面作为主要突破口,进一步推动金融体系改革。

(一)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

建议在目前利率市场化的基础上,继续按照“先长期后短期、先大额后小额”的思路,进一步扩大中长期定期存款的浮动区间,并逐步扩大至短期和小额存款利率上浮区间,最后完全放松存贷款利率浮动限制。同时,逐步放开与存贷款有关联性或有替代性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定价,推动整个金融产品与服务价格体系的市场化。进一步发挥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IBOR)的基准作用,扩大其在市场化产品中的应用,同时促进利率品种的多样化和结构的合理化,形成完整的收益率曲线,各种期限利率实现动态联动变化。进一步确立市场定价权,允许债券违约的出现,使投资者能够独立判断客户风险并制定相应的风险溢价,形成风险收益曲线;加强金融机构风险定价能力建设,防止系统性定价错位。

在进行利率市场化建设的同时,应同时推进相关配套制度的建设,从而尽可能降低改革对金融市场和宏观经济的负面冲击。一是规范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机制。利率市场化所带来的金融竞争必将产生“优胜劣汰”,而中国金融体系中目前尚无明确的关于竞争失败倒闭的金融机构如何从市场中规范退出的制度。建议在《企业破产法》的基础上,出台《金融机构破产条例》,并与存款保险制度进行有效对接,使金融机构真正实现有进有出。二是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正规金融体系。利率市场化的真正实现,需要放开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增加金融供给,使利率能够真正反映资金价格。应进一步放开民间资本新设金融机构的准入标准,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支持民间资本参与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加大民间资本参与金融服务的力度。

(二)循序渐进推进人民币国际化

当前的国际国内形势为人民币国际化提供了良好的时间窗口。随着跨境贸易人民币计价结算在全国范围内实现、跨境人民币流动试点的开始、以及香港离岸人民币市场广度和深度的提高,人民币在国际贸易和国际投融资活动中的使用得到明显促进。下一步,建议在完善汇率形成机制、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的基础上,逐步实现人民币国际化。

一是完善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揽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增强人民币汇率双向浮动弹性和灵活性,发挥汇率对调节国际收支的积极作用,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逐步扩大波动区间。推进外汇市场各项交易制度的完善,减少中央银行对汇率水平的干预和日常性外汇买卖,增加其对汇率形成机制的调节。发展外汇衍生品,为金融机构和贸易企业提供更为丰富的外汇避险工具和产品选择,增强其有效防范汇率波动风险的能力。

二是逐步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根据人民银行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2011年《汇兑安排与汇兑限制年报》的评估,目前中国不可兑换项目有4项,占比10%;部分可兑换项目有22项,占比55%;基本可兑换项目14项。总体看,目前中国资本管制程度仍较高,与资本账户开放还有较大距离。下一步,建议按照金融业发展和改革“十二五”规划所制定的“突出重点、整体推进、顺应市场、减少扭曲、积极探索、留有余地”的总体原则,进一步扩大人民币在跨境贸易投资中的使用,逐步拓宽资本流出渠道,放宽境内居民境外投资限制,逐步扩大国内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稳步有序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在这一过程当中,还要注重推进措施与国际金融形势、国内经济发展情况、企业承受能力的协调统一,并进一步健全跨境资本流动统计监测和预警,构建防范跨境资金双向流动冲击的体制机制,有效防范资本流动冲击,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

三是通过完善汇率形成机制、增强汇率弹性,促进资本项目开放、拓宽人民币流入、流出渠道等方式,增强人民币资产的流动性和透明性,提高人民币资产价格形成的公允性,从而进一步提高人民币在国际贸易结算及国际投资中的地位,并通过人民币国际计价、国际支付以及国际投资等职能逐步实现,最终成为国际储备货币。

(三)完善金融市场体系

一是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在继续完善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制度的同时,推进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建设,积极引导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规范发展,鼓励证券公司探索建立柜台交易市场;大力发展债券市场,稳步发展期货及衍生品市场,扩大资本市场的涵盖面和包容度;做好金融市场与科技创新、现代农业、社会保障、新型城镇化建设等的对接与服务,推动中国经济发展由要素投入型向创新驱动型发展转变。

二是促进债券市场统一。依托公司信用类债券部际协调机制,推进债券市场建立统一的准入条件、统一的信息披露标准、统一的资信评级要求、统一的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统一的投资者保护制度,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促进场内和场外市场,银行间及交易所债券市场的互联互通,探索建立跨市场执法机制,逐步建设规范统一的债券市场。

三是深化发行制度市场化改革。放松管制,夯实市场机制正常运行的基础,促进发行人、中介机构和投资主体归位尽责。监管中心从市场准入控制转向行为和过程的监督,发行审批重点从上市公司盈利能力转移到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上来,以信息披露为中心,不断提升财务报告的质量,帮助投资者通过市场化的方式识别和承担证券风险。

四是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引导长期资金在平衡风险和收益的基础上积极参与资本市场,为社保基金、企业年金、住房公积金、养老金和保险公司等参与资本市场提供公平高效的平台;推动基金公司向现代资产管理机构转型;促进私募基金阳光化、规范化发展,鼓励发展多元化同时又具有市场分层的财富管理产品和机构。引 进境外长期资金,适当加快引进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步伐,特别是来自港澳台的机构和使用人民币的产品。

(四)建立支持城镇化发展的金融体系

一是加大金融支持城镇化发展力度。加强对现代化农业和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完善城镇金融服务体系,形成政策性、商业性、民营性金融等多种形式并存的金融服务格局;加大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金融支持力度,满足新增城镇人口住房需求。

二是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积极创新开展农村房屋产权抵押贷款、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林权抵押贷款等业务,推动农村生产要素在城乡间自由流动;根据城镇化发展情况,及时调整机构网点布局,以普惠式金融服务探索推动城乡金融服务均等化;制定与城镇化发展相匹配、能够发挥自身优势的特色化发展战略,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和内部控制制度,通过提供综合、创新的金融服务实现业务和收益的平稳增长。

三是拓宽城镇化融资渠道。在完善现有债券市场发行机制、市场约束、风险分担、偿债能力强化等机制的基础上,可借鉴国外经验,进行市政收益债发行试点,并尝试将用于市政项目的地方政府债与用于其他国计民生的地方政府债券分离。同时,可运用设立产业基金、引导民间资本、保险基金等进入市政建设领域,尝试推进基础设施项目的资产证券化等方式拓宽城镇化建设融资渠道。

(五)改善金融机构股权结构,完善公司治理

具有现代公司治理架构,产权多元化、经营市场化的金融机构,是金融体系正常运作的微观基础。一是建议利用目前银行业平稳健康发展、盈利能力稳步提升的有利时机,在保持国家对国有控股金融机构的合理持股比例的前提下,进一步推动银行股权结构多元化,鼓励中央企业、地方国有企业和各类民营资本以及境外资本参股到各类商业银行当中,降低国有资金持股比例、理顺股权关系,形成由财政(汇金)、法人(国有、民营、外资)、机构投资者(基金和PE)以及个人均衡型的持股结构。 二是在股权结构得以有效改善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银行公司治理改革,厘清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管层,“三会一层”和经营层之间的职责边界,形成有效的决策、执行、制衡机制,建立权责明确、规范科学、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逐步取消金融机构的行政级别,实现金融家的职业化和专业化,从而在资本约束、外部监管和市场纪律的约束下形成公司治理的压力机制和动力机制。

三是明晰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业务边界。根据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确定政策性金融的定位与运行目标,合理设计政策性业务及政府对政策性金融的支持方式。寻求政策性目标与市场性目标的均衡方案与机制,明确政策性金融的政策性目标及其与商业性金融业务的边界,适当限制政策性银行的商业性业务范围。同时,合理构建绩效评价体系,客观评价政策性金融机构的目标实现程度、经营管理水平和专业人员的资金运作水平等,以保障政策性目标的实现。

(六)构建中央与地方分层有序的金融管理体系

建议赋予地方金融管理部门一定的地方金融监管职能,明确地方金融管理部门管理地方金融的职责权限,将类似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不吸收公众存款的小型准金融机构及其经营活动的监管权限交给地方金融管理部门,并适度下放地方金融政策制定权给省级政府。同时,提高省级金融管理部门的独立性,降低地方政府对本地金融机构的持股比例,从而减少地方政府对地方中小金融机构经营行为的干预。探索地方中小金融机构市场准入、市场退出模式,推动地方金融在机构设置、激励约束、风险容忍度等方面实现差异化发展。加强地方政府金融管理部门与中央金融监管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避免垂直管理的中央金融监管体系“鞭长莫及”、不同地方金融管理部门“各自为战”的问题,形成监管合力、填补监管空白。

(七)完善金融宏观审慎监管制度框架,提升金融监管协调的有效性

第5篇:金融市场及其构成要素范文

(一)我国金融服务外包市场特点我国金融服务外包目前以在岸外包为主。国内金融行业如今在快速发展时期,在金融行业竞争加剧以及客户服务需求层次不断提升的刺激下,国内金融机构对于金融服务外包的需求也不断增加。金融服务外包在我国还在初级发展阶段,主要是因为关于金融服务外包支持及监管等政策出台时间较短,政府支持不足。而且服务外包企业规模不大,国内的企业和国外服务外包业巨头,尤其与服务外包业强国印度的公司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但是我国金融服务离岸外包市场近年来不断扩大。我国承接金融服务外包提供商的规模在迅速扩大,金融服务外包业的发展即将步入加速发展的“快车道”。我国金融市场正逐步开放,国外的金融服务外包巨头,如埃森哲、FDC、Unisys、IBM、HP、Infosys、Wipro、TCS等正加快进入国内市场,离岸业务日益增多。国家开发银行将PC等设备外包给HP;中国光大银行将信用卡外包给美国第一资讯公司。这些跨国企业通常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在我国的外包项目以涵盖复杂环节的外包为主。另外,跨国企业拥有先进的外包管理方法,我国接包企业能学习其先进的管理经验。我国金融外包接包商通过专注国内市场从而不断充实自身的竞争优势,在发展国内市场的同时,也逐渐融入全球外包市场,正获得越来越多的欧美金融机构的认可。目前,我国金融服务离岸发包市场主要集中于日本、北美、西欧等发达国家。其中,日本的大部分离岸外包业务是我国企业承接的。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我国选择金融服务外包的大部分金融机构实力较强,金融服务外包业务的承包商人力资源较高、基础设施较好、具有较强的品牌或信誉。但我国金融服务外包市场和发达国家外包市场相比,总体上存在着市场规模小、核心竞争力弱、业务层级低、风险控制薄弱、交付和运营能力差、人才短缺等问题。

(二)我国金融服务外包区域布局状况我国本土金融服务承包商一般脱胎于原来的IT软件开发企业和国内大型金融机构自建的后台服务中心。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放开,金融服务国际承包商纷纷登陆,我国金融外包市场逐渐扩大。如今国内很多城市提出建立金融中心,其中北京和上海两地由于涉及政策引导、行业研究,以承接高端业务为主;大连、深圳、天津因为靠近沿海的地缘优势,积极承接东亚各国(地区)的金融外包服务;昆山、苏州、杭州、南京因靠近上海金融中心,主要承接国内金融机构的业务;中西部的成都、西安、重庆、武汉等城市正成为区域金融中心,其人力资源成本优势日益明显,承接当地金融服务外包业务。以成都为例,近几年建的有平安保险服务中心、工商银行电子银行中心、交通银行信用卡中心、光大银行成都后台服务中心、太平洋保险IT数据容灾和后援增值服务中心、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客服中心、中国银行西南信息中心、万国数据成都运营管理数据中心等。成都已逐渐成为我国西南金融服务外包中心。

二、研究框架

(一)数据说明2012年成都市委金融办公室对成都金融机构及外包产业园中共120家金融机构进行了调查,主要方式是问卷调查及专家座谈,从而得出影响金融外包决策的因素(共发放问卷120份,收回有效问卷110份)。成都作为我国中西部“服务外包示范城市”,近几年在金融服务外包产业取得了快速发展,金融服务外包产业在成都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成都在产业发展环境、人力资源、综合成本、交通与通讯优势、政策扶持、产业载体等方面狠下功夫,推进现代服务业“优先发展”,为服务外包及金融服务外包产业营造了较大竞争优势,初步形成了服务外包知名跨国企业、国内领军企业以及本土企业聚集发展的产业格局,已逐渐成为全球金融服务外包承载地。目前全球金融服务外包20强企业有一半在成都开办分支结构,本土金融服务外包承包企业蓬勃发展,成都外包产业园初具规模,外包市场发展日渐活跃。2011年10月7日成都市政府制定了《成都市金融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行动计划》,首次明确了成都市作为“国际金融综合服务外包中心”的产业发展定位、发展路线、空间布局及产业推进措施等。

(二)变量定义表3为模型中决策影响因素的相关统计特征,可看出,外包和非外包企业在相关政策因素、服务可分解程度和市场的竞争性方面无显著差异,其他变量都存在显著差异。

三、实证结果分析

(一)实证结果分析自变量对金融外包服务决策影响实证研究的输出结果如表4所示。其中依存性反映的是发包方和外包商之间权利的对等性,承包商的权利越大,依存性也越大,则外包的可能性越小,可见依存性和外包决策存在反向变动关系。从优势值可以看出,依存性若变大,其选择外包的发生比降低0.197。承包商的人力资源水平对金融服务外包决策将产生正向影响,因为金融服务外包属于知识密集型,需要计算机、数据挖掘与处理等方面的高端人才。金融机构通过选择拥有相关专业人才的公司,才能确保金融业务的顺利进行,达到预期的外部效果,并减少其中存在的风险。从表4中还可以看出,承包商基础设施对金融机构的外包服务决策带来正向作用,不同基础设施的发生比达到4.142,这主要是因为基础设施的状况决定着其承接外包的能力和便利性。对于金融机构来说,多将计算机网络或程序软件等非核心业务进行外包,趋向选择具有较高软件设施的承包商。另外,硬件基础设施(网络覆盖和交通物流状况等)也将从根本上决定产品的成本与效率。政策因素也将对金融外包服务决策产生正向作用,政策包括国家制定的法规和地方出台的具体措施。目前,我国国内很多城市先后建立起专门的金融服务产业外包园。为了推动产业园的快速发展,成都专门组织相关机构制定《成都市金融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行动计划》,规定了金融服务外包产业定位、发展路线、空间布局以及产业推进措施等细节。就外包决策而言,品质和信誉是企业的无形资产,金融机构进行外包决策时期望建立的是互相诚信、低风险以及可长期发展的服务,因此,承包商的信誉和品质也会对金融机构外包决策发挥正向作用。对于金融机构而言,由于外包涉及到商业机密、客户资料等,会牵扯到法律方面的事宜,金融企业进行外包决策时,需要对外包的产品和服务边界进行更深一步的考量,如表4所示,OR值为5.292,这说明对于核心的敏感项目,即关系到产权问题的业务不倾向于外包。表4结果还表明,市场规模将会对因变量带来一定的正向作用。这是因为:若市场中的金融发包企业越多、规模越大,则外包需求越大,从而有利于承包商达到规模效应,降低成本。对外包业务的复杂性而言,金融机构和承包商是围绕外包业务开展合作的,因而其复杂性(难易程度)对外包决策有重要的影响。复杂性越高,承包商完成的难度越大,质量越难以保证。因此,业务复杂性对外包决策的影响是负向的。经济运行的不确定性考量的是当前整体国内外的经济环境是否会引致外包交易风险,如果经济运行不确定性高,则风险就高,不利于金融服务外包交易的达成,和外包决策呈现反向关系。金融机构需了解外包业务的市场状况。假如垄断程度较高,就容易对承包商产生依赖,反之,如果市场竞争性高,承包方之间的竞争激烈,则有利于发包方对承包商的多方选择,降低外包成本,因此与外部决策呈正向关系。

(二)模型检验1.系数检验。由表4可知,模型设置的所有自变量的wald值均大于自由度为1的标准3.841,说明在0.05的水平上,各个自变量对因变量的作用统计性显著,拒绝变量系数为零的零假设,通过了wald检验。本文使用似然比正向逐步检测法逐步引入变量,每步似然值-2Loglikelihood如表5所示,因结果大于自由度为1的卡方分布临界值,说明逐步加入的变量对服务外包的决策解释作用显著。并且在逐步检测中,Cox&SnellR2和NagelkerkeR2这两个指标数值在增大,理论上认为,类R2趋近于1时意味着模型能够实现完美预测。2.拟合优度检验。需要借助拟合优度检验对模型的适当性进行检验,一般采用偏差、Pearsonχ2和Hosmer-Lemeshow(HL)三个指标来实施。由于本文自变量较多,协变类型数量很大,每一协变类型的观测数很少,因此选择HL指标进行检验,结果如表4所示,a=0.05,HL统计量的概率P值小于给定的显著水平,这说明拟合优度较高。另外,还要对模型的预测性进行评估,模型预测判别分类结果如表6所示。从表6中可以看出,110家金融机构中,有89家(76+13)被模型正确分类,总正确率为80.9%。在实际观测有92家金融机构选择外包服务中,通过模型预测有76家,模型预测精度达到82.6%,而对于不外包企业的预测精度达到72.2%。这表明,本文设计的二分类Logistic模型基本引入了相对重要的影响因素,预测结果较好,这对于金融机构实施服务外包决策具有参考价值。

四、结论

第6篇:金融市场及其构成要素范文

    自由贸易区也称自由贸易园区(FreeTradeZone,以下简称自贸区),①一般指某一特定区域,在该区域中货物的运输、储存、包装、分类及加工制造等活动,均可自由经营,无须缴纳关税及其他相关税收,豁免海关及其他出入境程序,仅在货物从自贸区进入所在国时,重新课征关税,也可称为海关监管下的非关税区。尽管在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有所不同,但自由贸易区设立的基本目的是在不影响对国内市场保护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获取全球自由贸易给国家经济带来的好处。②

    (一)金融自由是自由贸易区的重要的制度要件

    自贸区意义上的自由主要指,人员进出自由、货物进出自由、保税、金融自由以及信息传递自由。研究证明除极个别国家或地区外,自贸区的自由给该区域经济的提升作用均超出了设立之初的预期。③2世纪7年代,针对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的金融市场不完全、资本市场严重扭曲和政府过度干预金融,影响经济发展的金融抑制状况,麦金农(R1J1Mckinnon)和肖(E1S1Show)提出了金融自由理论,-深化.金融效应的新战略)))金融自由化战略)))则会不断地促进经济发展。自由化对经济发展是至关重要的。①金融自由与金融开放互为条件,实质在于放松金融管制,更在于金融市场的开放、金融制度市场化以及金融机制的同化。②金融开放主要体现在:放宽或取消利率、汇率和外汇的限制;减少或取消信贷规模直接控制;放宽境外金融机构的准入和经营活动的限制;放宽金融机构及金融交易市场的设立;允许金融工具创新,放开资本自由流动。理论和实践总结认为,金融开放前提下的金融自由并不是简单的放弃管制,放任市场恣意行为只能产生破坏性,金融自由化可以通过迅速的改革计划来成功地推行,在此计划中法律制度的变化要同时发生。最终,内部和外部政策变化必须要一起配合来促进调整,③成功的自贸区必须以国际化为导向、市场化为目标、法制化为保障的金融自由作为基本制度要件之一。

    (二)自贸区必须建立适当的金融基础设施

    自贸区的设置最基本的功能在于货物或商品流动的障碍最小化,贸易的过程是物流和货币与资金流共同参与的,货币或资金的流通与物流互相作用。首先,作为流通手段的货币,其流通对价格施加影响来作用于物流的速度与数量;其次,作为资本流通的商业信用和银行信用等,是通过对流通时间、流通费用和流通中实现的价值总量影响商品或货物流通,④金融体系的稳定和效率关系到对货币和资本的有效利用,需要建立适当的金融基础设施,提供货币获取和资本运营的设备和制度安排。国际清算银行(BIS)认为金融基础设施,是指金融运行的硬件设施和制度安排,主要包括支付体系、法律环境、公司治理、会计准则、信用环境、反洗钱以及由金融监管、中央银行最后贷款人职能和投资者保护制度组成的金融安全网等,⑤由三大体系组成即市场交易体系、支付结算体系和风险管理体系。良好的金融基础设施能够扩大资金的流量和流速、吸引资本流向、提高资金流动安全性和使用效率。在金融自由的条件下,利率、汇率和信贷需求由市场决定,政府通常不对生产要素价格加以限制和干预,资金以及劳动力和土地的价格通过市场供求状况决定。在自由贸易的环境中,价格的形成需要市场,对市场的参与者提供必要的金融服务是自由贸易顺利开展的前提之一。因此,自贸区必须建立适当的金融基础设施,建立必要的生产要素交易市场,通过高速安全的支付结算,在风险可控的范围内实现货物和商品流通的高效率。

    二、自贸区建立离岸金融市场的意义、可选模式和特征

    一般而言,离岸金融市场(OffshoreFinanceMarket),是指主要为非居民提供境外货币借贷或投资、贸易结算、外汇买卖、保险服务及证券交易等金融业务和服务的一种国际金融市场,亦称境外金融市场,其特点可简单概括为市场交易以非居民为主,基本不受所在国法规和税制限制。联合国认为,自贸区是某一离岸所在(AnOffshoreLocation),与成品的目的地市场存在一定的隔离,⑥自贸区内的金融市场和金融业务必然带有离岸金融的性质和特征。

    (一)离岸金融对新兴市场具有重要意义

    离岸金融市场本身对投资的需求有限,其作用是作为特殊通道,向在岸市场配置资金。研究发现,28年印度44%的外国直接投资来自离岸金融市场;巴西全部外国直接投资的13以上来自离岸金融市场。某一离岸金融市场每增加1美元,会导致其临近的新兴市场外国直接投资增加7美分。①离岸金融市场的成本优势对其他信贷市场形成竞争压力,包括税收竞争、降低在岸市场融资成本及政府税收;同时由于监管、营运、资金成本更低,离岸金融市场的存款利率更高,为投资者带来财富增值。作为公司跨国合作的重要形式,有些公司在与其他国家公司建立跨国合资企业时,由于顾及双方国家的高税收,可选择离岸金融市场注册,促进跨国投资。离岸金融市场也作为公司应对意外市场冲击,例如外汇汇率突然大幅波动时的缓冲地带,在合理监管、合规运营环境下,对新兴市场而言,离岸金融带来的利益大于成本。

    (二)离岸金融模式及特征

    离岸业务与国内金融市场尽管彼此隔离,不受所在国金融、外汇政策限制,但是,一些离岸市场是与国内或地区内市场融合在一起的。实际上,尽管离岸市场在业务规定、制度结构、利率决定以及资金借贷方式等方面都和国内金融市场有所差别,但仍然在信用工具、资金利用方面与之保持密切联系,②由国内金融、跨境金融与离岸金融三者的密切联系程度不同派生出了不同的离岸金融模式。11离岸金融市场的类型按照离岸金融市场与国内市场的业务联系可以分为隔离型和混合型两大类。其一,隔离型离岸金融,这类离岸市场金融业务完全与国内市场隔离,当地居民不可进入离岸账户从事交易,以纽约、巴林、东京、曼谷为代表;其二,混合型离岸金融,这类离岸市场金融业务可以全部或有条件地与国内市场混合交叉,以伦敦、香港为代表。此外,按照离岸金融市场在物理空间上的存在,可以分为全境型、区域型和虚拟型三大类,即一国或地区全境均可为离岸金融市场或开展离岸金融业务的全境型离岸金融,以小型国家和地区为典型,如开曼、维京群岛等;一国或地区某一区域允许设立离岸金融市场开展离岸业务的区域型离岸金融;③通过设立特别机构或实体从事离岸金融业务的虚拟型离岸金融,如美国国际银行设施(In-ternationalBankingFacilities,IBF)、日本JOM(JapaneseOffshoreMarket)、曼谷IBF、马来西亚国际离岸中心。④21离岸金融市场的关键特征首先从市场主体上来看,离岸金融市场以非本地居民作为参与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政府机构、国际组织等,不对本国居民开放。其次,离岸金融市场形成当地市场中一个独立、特定、完整的金融市场,这种隔离关系说明并非所有针对非本地居民的金融业务都是离岸,例如,国内银行为外国公民开立外币账户的行为,如果没有发生在隔离的特定金融市场内,就不能视作离岸金融业务。第三,离岸金融市场经营和流通的是可自由兑换的主要国际货币,包括本币和外币。第四,离岸金融市场施行特殊的法规、制度安排,基本不受所在地或经营货币发行国监管,基本上没有存款准备金要求,甚至没有无负债或股本金、资本充足率和流动性要求,不受货币政策,例如利率水平限制,享受更优惠税收政策,对银行信息披露要求低等。

    三、离岸金融市场的三个重要组成部分

    长久以来有关金融市场的内涵形成了一种普遍的共识,即金融市场指在商品货币条件下,集中经营货币资金的借贷,外汇买卖,有价证券交易,债券和股票的发行,黄金、白银等贵重金属买卖的场所和领域。①上文提到,离岸金融市场由三大体系,即市场交易体系、支付结算体系和风险管理体系组成,由此可以细分为提供外汇买卖、有价证券交易,债券和股票的发行等资金市场;由货币与资本市场派生出的风险管理市场;以及为货物和商品流通及金融市场提供中介服务的金融中间服务市场。

    (一)离岸资金市场

    市场体系按照物质内容划分,可以分为生活资料要素市场和生产资料要素市场,后者由生产资料市场、资金市场、土地市场、技术和信息市场等组成,要素市场的完备程度也就是某一区域经济的活力程度。离岸资金市场主要由离岸外汇市场、离岸货币市场和离岸资本市场组成,共同调节经济主体之间对于货币、资本需求与供给的关系,并为金融的计价单位、资产和负债提供重新配置的途径。从形式上看,离岸资金市场主要是外汇、货币和资本交易场所,②即包括了提供集中交易平台的交易所,也包括了各种形式双边磋商成交的场外交易设施。离岸外汇、货币和资本市场三者的联系密切,按币种结构划分,离岸金融市场分为离岸外汇市场和离岸本币市场,参与主体大致可分为机构和个人两类,具体包括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公司、政府部门、国际性组织、中介机构和个人,他们从离岸外汇市场获取离岸市场可以流通的货币参与离岸金融业务。国际上主要的离岸外汇交易市场包括美国IBF、英国伦敦、德国法兰克福、法国巴黎、日本东京和香港。货币市场交易,是离岸金融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由设在离岸市场中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或其分支机构经营,对市场主体提供短期票据融资。例如,日本开发银行的输入促进基础强化融资制度,对于外国企业在日本特定区域设立经营机构时,或者是日本企业扩大进出口时,为建立生产或扩大规模需要资金时,提供低于一般利率水平的融资。③离岸证券,是一国或地区的机构(政府部门、银行和企业)在离岸金融市场上发行的主要面向非本地居民并以自由兑换货币为券载面额的证券。市场的参与者在离岸资本市场上通过发行离岸证券(包括股票、债券和其他融资凭证)获取资金。

第7篇:金融市场及其构成要素范文

关键词:人力资源;金融发展;地位;作用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28-000-01

引言

人力资源作为社会的主体,会对社会经济的发展有直接影响,可以改变金融发展的模式,突出金融业在社会发展中地位。因此,我们必须从金融发展角度,建立人力资源明确的指导,优化人力资源管理模式,提高管理水平,从而加快金融的发展,发挥出人力资源应有的作用。

一、人力资源在金融发展中的重要性

(一)人力资源是金融业快速发展的基础

金融业的快速发展必须以当前的市场信用为基础,但市场信用的建立要以人和人的沟通为前提,在此技术上,双方建立信任,而人们想要建立互相信任,必须以工作人员的职业素质作为思想基础,形成信任意识。比如以金融业经常提到的债权债务关系为例,它属于借贷关系的一种,这一关系的确立是以债权人对债务人信任,认为其有足够的能力偿还借贷的款项。而商业银行的储蓄的增加以及发展,都由债务人的信用决定,进而确定自身的信用状况。另外,在股票和债券市场,社会公众会议股票或债券为媒介,与发行方建立合作,确立委托的关系。委托关系确立的重点在于社会公众是否对合约内提供的承诺是否信任。而这一合约是否可以有效实施,可以体现出这一合约的承诺的可信任性。这种信任关系的确立,可以让金融机构确立良好的声誉,拓展其服务项目,增加无形资产在金融市场中所占的份额,提高其核心竞争力。

(二)人力资源对金融发展动态有影响

大部分金融教育都不是单独某一时期的交易,而是现在与未来两个时期的交易。随着国际市场的变动,以及我国经济的发展,都会影响社会金融资本流动的速度,加快资本流动,增加了金融汇率的不稳定性[1]。尤其是在日常的金融交易中,金融结构的管理人员必须根据这一负责的市场形势,给出决策,并且,很多业务人员也会根据市场变化,面临决策的问题。金融教育是否顺利进行,能够体现出交易者本身的综合素养,以及是否具有决策能力。因此,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必须要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分析能力,可以准确分析市场的变化。同时,随着金融市场竞争的加剧,也对人力资源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三)金融业高新技术的应用需以人力资源为根基

金融业高新技术的应用,必须以人力资源为基础,而人力资源技术水平的提升,也会促进金融技术的创新。高新技术在现代金融业中的应用,可以有效减少交易需要花费的成本,降低风险,兑现合约中的承诺,运用新的技艺,确保客户资金的快速流通,提高其收益。因此,金融结构必须大量吸引专业人才,并以此作为发展的基础,不管是在国内还是国外的竞争中,都可以占据一定的优势。

二、人力资源在金融发展中的重要性――从微观和宏观两个角度分析

(一)微观佐证分析

在金融发展中金融人才至关重要,通过对跨国企业及跨国金融机构的成本结构对比可知,人力资源对金融业发展有着直接的影响。以跨国投资银行高盛为例,其年度财务报告显示,工资占经营成本的70%左右,净利润约200%,其对公司内部资源展开了排序,以重要性为依据,位居第一便是人力资源,其次有声誉、现金等。经调查发现,工资在经营成本中所占比例最高的行业为证券,其次为银行,最低的为制造业。根据经济学理论及市场定价规律可知,劳动及资本边际生产率等直接决定着工资、利润,同时也呈现着劳动力的重要性以及人力、物力资本间的对应价值。通过对比跨国企业的工资、利润数据可知,其工资与净利润始终保持着1.5倍左右的比值,此结果表明,人力资源十分紧缺,其对跨国企业而言十分重要。此外,有关学者分析了上市与未上市金融机构间的工资、利润关系,前者工资与利润比值为0.355,后者的比值为0.231,此结果证实,上市金融机构更为关注人才,通过工资调整,彰显了其稀缺性[2]。但目前,国内金融机构的人力资源利用率偏低,主要是因流动性较差造成的,在此情况下,其工资水平难以超越国际水平。此外,我国金融机构的工资与利润比值较低,此现象主要是因我国金融业垄断造成的,从实际情况来看,其仍具有合理性。但日后仍应降低税率,落实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等理念,以此展现人才的重要性。

(二)宏观佐证分析

从宏观方面来看,人力资源现如今也成为了国际金融中心提升自身竞争实力的重要因素之一,这在伦敦市政厅曾经的一份关于全球金融中心竞争地位调查的报告中,便有所体现。该报告中共设置了十四项竞争力金融中心评判因素,包括金融中心的商业基础设施、客户基础情况、对政府政策的反应速度及应对能力、监管环境、企业税收制度、企业经营成本、企业文化生活品质、企业世界性水平、个人税收制度、商业经营环境公平度、办公楼品质及供给情况、专业服务供应者情况、国际金融市场衔接度、人才储备及人才市场情况等。从金融中心内外部环境到制度支持,再到基础配置,充分实现了对金融中心竞争实力影响因素的全面化、科学化评估。

这一调查研究报告中,主要针对当时的国际金融界及服务领域展开调查,涉及了法兰克福、纽约、巴黎等世界上名列前位的发展程度较高的国际金融中心。所有的调查研究人员,都是具备专业化水准的金融界顶尖人才,其所发表的意见,通常都能够准确、客观的反映出当前金融市场的实际动态及发展规律。也就是表明,这一调查研究报告,具有较强的权威性。而据调查研究结果显示,人力资源因素在国际金融中心竞争实力的影响上名列首位,由此便可看出,人力资源在金融发展中占据着异常重要的地位。

三、总结

二十一世纪的竞争是人才的竞争,无论是人力资源的质量、数量,还是人力资源的结构组成都会对金融事业的发展起到重要的影响。金融的发展需要依仗高素质的金融人才,而科学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机制能够更好的激发金融人才的工作积极性、挖掘其潜力,进而促进金融事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黄爱华.企业发展中人力资源管理的地位和作用探讨[J].经营管理者,2012,14:147.

第8篇:金融市场及其构成要素范文

关键词:农产品  ; 金融化  ; 价格

农产品金融化是指农产品价格不仅由市场的供求决定,更多的是由金融资本主导的一种现象。近年来由于金融资本大量进入农产品市场,农产品金融化的现象不断涌现。其价格基本脱离了自身的市场供求,而由金融资本主导,价格波动较大。农产品金融化增加了农产品市场的风险,需要对农产品金融化进行研究以稳定农产品市场。

Baffes(2010)认为全球各主要大宗农产品金融化使得大宗农产品价格波动更为剧烈,投机因素在很大程度上推高了价格。苏应蓉(2011)对全球农产品价格波动中的金融化因素进行了探析,总结出了农产品金融化的表现形式;在讨论农产品金融化的后果方面,馨月(2010)认为农产品过度金融化将会危及我国的农产品安全;George Soros(2008)认为在规模较小的农产品期货市场,投机资金将带来浩劫;在应对农产品金融化方面,Walter Lukken(2008)认为有责任确保农产品期货市场功能正常发挥,加强对包括大型指数基金在内的市场交易主体的监管并提高其透明度,避免太多资金流入造成市场人为扭曲。

农产品金融化是研究热点,但缺乏在新背景下对农产品金融化较为全面的探究,本文以此为出发点,并运用计量实证和案例研究对农产品金融化进行系统性探究。

我国农产品金融化现状

(一)农产品价格的计量经济分析

本文选取2006年6月2日至2012年12月21日共345周的中国农产品商品价格指数(ACCPI) 作为样本。对 ACCPI进行平稳性检验,结果t值为-0.479说明数据不平稳。对数据进行一阶差分得到ACCPI,对ACCPI进行平稳性检验,结果t值为-18.456说明数据平稳,如表1所示。

接着构建ACCPI的ARIMA模型,残差的白噪音检验结果显示残差是白噪音。在ARIMA模型的基础上,建立GARCH模型、EGARCH模型和GAECH-M模型。以AIC准则最小为原则构建了GARCH(4,2)模型,结果如表2所示。

ARCH(1-4)与GARCH(1-2)都是显著的说明农产品价格具有显著的波动集簇性,波动来源主要为上两期的价格波动和外部冲击,并且由于模型的ARCH(1-4)与GARCH(1-2)系数之和大于1,说明前期的价格波动与冲击对价格的影响将会扩散。

对ACCPI构建EGARCH模型,结果模型的各项系数都通过了显著性检验,而earch_a(1)的系数大于0,说明农产品价格波动具有不对称性,非对称波动效应使价格波动增大。

在ARIMA模型的基础上加入GARCH项作为均值,构建GARCH-M模型。结果其条件标准差的参数大于0,说明农产品的价格具有高风险、高回报的特征。

近年来农产品价格波动的幅度与频率都较之以往更加剧烈和频繁,且其与利率、汇率及传统金融市场的相关性增强,这与农产品期货市场的建立,农产品金融衍生工具的创新加速及大量金融资本进入农产品市场有着密切联系。根据金融化的定义,可以说农产品价格具有金融资产的价格变化特征,农产品可能正在走向金融化。

(二)影响农产品价格的因素

农产品价格的新特征与传统金融产品的价格很相似,是什么原因导致长期处于稳定低价农产品在近年来表现出新特征呢?

1.非金融因素。非金融因素主要是指农产品的市场供求因素和生产成本因素。在农产品供给方面,其产量主要受到天气、种植面积以及科学技术等因素的影响。供给的影响因素并非近年来新出现的因素,其很难解释农产品价格近年来出现的新特点;农产品需求方面,近年来生物燃料、发展中国家的居民需求上升,及人口增长等都会影响农产品的市场需求。这些因素似乎可以解释近年来的农产品价格波动情况,但根据市场供求理论,应将农产品的供给和需求结合起来分析: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的农产品总产量数据显示,在国际农产品价格飙升的2011年,农产品尤其是粮食的供求并未出现大缺口,而且库存量均超过安全底线。农产品的供求因素并不能解释农产品价格的波动状况。

生产成本即在农产品生产过程中投入的生产要素的成本。生产要素也并非新出现的影响因素,且生产要素的价格也并没有与农产品价格同步波动。因此非金融化因素不能完全解释近年来农产品价格波动的新现象。

2.金融因素。农产品金融因素是指金融资本利用金融衍生工具或直接进入农产品市场进行操作。根据美国银行数据,仅在2006年10月的一周时间里,国际投资者从黄金和自然资源类基金中撤出并投入到农产品市场的资金就高达2.63亿美元;而CFTC的报告也指出华尔街指数基金大量涌入农产品市场,控制了约20%-50%的美国农产品期货合约。

金融资本大量进入农产品市场的时间与农产品价格大幅波动的时间一致。某些农产品价格大幅波动背后都有金融机构进行操作。在大蒜价格暴涨的2009年,全国参与交易商最多的电子商务平台“龙鼎盘”在11月盘面出现异常,11月8日空方爆仓,多方无法交割出金,形同“崩盘”,涉及资金超过5亿元。在猪肉价格飙升时,高盛便斥资3亿美元收购湖南、福建的几十家养猪场,此前高盛参股了冷冻肉大生产商雨润集团并收购了肉类龙头企业双汇集团,由此高盛掌握了肉产业的完整产业链;2010年,黑石投资集团出资6亿美元购入了山东寿光农产品物流园30%的股权。大量资金流入或流出农产品市场必然会对农产品价格产生剧烈影响,农产品价格的新特征与金融因素密切相关。

农产品金融化的原因

我国农产品正在走向金融化的原因有五点:一是农产品期货市场的建立。农产品期货市场为金融投机机构进入农产品市场进行投机带来了便利。二是全球流动性泛滥。据IMF统计,全球货币供应量与GDP的比值在2008年开始大幅偏离历史水平。这为包括农产品市场在内的投资市场带来充足的流动性。三是金融资本大量涌入农产品市场。大量金融资本开始从传统的投资市场抽离,进入农产品市场。据CFTC2008 年初数据,基金掌握了农产品市场份额的40%。四是农产品市场监管不足。农产品期货市场在我国建立较晚,市场监管还很不完备。小宗农产品市场由于重视不够,也缺少监管。五是农产品自身的特点。农产品供需量大、易于分级与标准化且便于储存与运输等特点使农产品具有成为金融资产的潜力,且农产品为市场投机者提供了大量可供炒作的题材。

金融资本在农产品金融化过程中的投机模式

(一)大宗农产品

大宗农产品指在商品农业经济结构中占有较大权重,可进入流通领域但非零售环节,具有商品属性用于工农业生产与消费使用的大批量买卖的农产品。

由于大宗农产品一般已建立期货市场,金融资本在农产品期货市场进行操作。金融机构大多利用题材炒作,做多或做空农产品。以2012年的大豆行情为例,由于作为大豆主产区的美国和南美地区面临干旱,可能影响大豆的产量,一些金融机构以此为根据,大量买入大豆期货合约,造成大豆期货价格大涨。而在7月下旬,由于美国天气预报预测了降雨消息,金融资本以此为出货契机,24日CBOT大豆11月合约回落1.74%。而前一交易日更是暴跌近4%,是2011年3月以来最大单日跌幅。

在已经建立了期货市场的大宗农产品金融化过程中,金融资本的投机模式为:根据市场状况分析多空,在相关期货市场和现货市场建立仓位,随后通过媒体网络等炒作与农产品相关的各类题材,短时间内造成期货和现货价格暴涨暴跌,随后在其认为合适的时间点出货套利出场,留下一片狼藉的市场。

(二)非大宗农产品

非大宗农产品一般指相对大宗农产品交易量较小、产地较为集中、储备期相对较短的农产品。金融资本投机模式一般为选取某种非大宗农产品大量收购并炒作,拉高价格后出货,这往往会造成农产品价格暴涨然后暴跌。以大蒜为例:2008年大蒜价格为1元/公斤,2009年大蒜价格跌到了4角/公斤,投机者迅速控制大蒜市场的上中下游并乘机建仓。而由于大蒜的资金交易量较小,约只要1.2亿元便可控制大蒜的市场价格。随后在2009年10月开始舆论炒作,以大蒜是提高免疫力的天然药物等为炒作点拉高大蒜售价。最后在2010 年的4月间将大蒜价格从4角/公斤拉到了1.2元/公斤。但价格暴涨后投机者迅速出货离场,大蒜价格随即暴跌。

影响与政策建议

(一)正面影响

1. 为农产品市场注入了大量资金。大量金融资本进入农产品市场提供了资金,可能对推动农业现代化,提高农业科技水平做出贡献。

2. 有助于分散农产品价格风险。农产品金融化给希望规避农产品价格风险的市场参与者提供了更多对冲风险的金融工具。

3. 发现农产品价格。如同有效的证券市场具有发现价格的功能一样,有效的农产品期货市场也可以帮助发现农产品的合理价格。

(二)负面影响

1.农产品价格暴涨影响城市居民的日常生活。农产品金融化导致的农产品价格暴涨,对于城市居民的生活水平有负面影响。

2.农产品价格剧烈波动不利于市场发展。因农产品金融化而增加的金融风险,可能导致市场参与者离开市场,从而影响农产品市场的发展。

3.扭曲农产品市场的供求关系。农产品金融化后的价格不仅要反映供求关系,还反映金融资本的走向。很难将这些价格影响因素分开,削弱了价格对于农产品供求的引导作用,可能扭曲供求关系。

因此农产品金融化是一把双刃剑,其影响有好的一面,但不能忽略其不利的一面。

(三)政策建议

面对农产品金融化的负面影响,提出以下政策建议:应完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包括农产品期货期权市场在内的农产品金融市场;在农产品金融化过程中,应加强监管力度,构建市场信息的收集与报告机制,谨防过度投机;政府应当及时披露农产品市场的真实信息,打击肆意炒作,保护农产品市场参与者的利益;加强农产品金融储备,例如设立投资于农产品金融市场的基金,提高具有特殊战略意义的农产品储备等以应对农产品金融化。

参考文献:

1.黄飞雪,王治华.基于协整的金融危机前后DCE大豆与豆粕期货价格关系的比较[J].农业技术经济,2010(6)

2.李东卫.我国应对粮食金融化危机的对策与思考[J].粮食问题研究,2011(3)

3.史晨昱.大宗商品金融化[J].中国金融,2011(7)

第9篇:金融市场及其构成要素范文

一、金融安全预警的基本原理

预警的思想源于军事,并被广泛应用于气象、地震及其他地质灾害的预防等领域。金融安全预警的基本原理也来自对金融安全所面临的潜在威胁的发生与人们对此的认识及信息传递过程的时间差。但是,金融安全预警存在与自然灾害预警的不同之处。以地震为例,其预警的物理学可解释的原理是基于地震波的传递比电磁波慢;而目前垒球全天候的金融市场中资金的调拨速度事实上是以资金调拨指令的信息传递速度来衡量的,也可以说成是以接近光速在传递信息的。

这样似乎可以得出金融安全预警无从预警的结论,其实不然。上述的差别仅仅是从特定的角度审视金融安全预警的信息传递速度问题的。事实上金融业的风险因素的积累仍然有一个渐进的过程,再就是作为人为因素的金融市场交易行为要受到市场交易规则的约束。当市场规则的变化对特定的金融交易行为的预期结果产生重大影响时,可能会促使此类特定的市场行为得以避免。这一点又与自然灾害预警有较大的区别。仍以地震为例,在目前人类的技术条件下,有效的地震预警是无法阻止地震发生的;而金融安全预警则有可能会使得金融攻击的危险得以化解。

二、金融安全预警的必要性

金融安全预警的必要性源于金融业外部因素通过金融业自身的脆弱性等因素而作用于金融体系,会给金融体系带来崩溃的危险,造成金融秩序的混乱并使人们金融财产的安全受到威胁。虽然从理论上说,金融业的风险因素的积累总要以某种方式释放从而达到对金融业以及实体经济严重失衡的调节,但是来自金融业外部的影响因素越来越成为金融安全预警的突出影响因素。之所以这么认为,主要是出于以下几方面的考虑:一是金融业在经济发展中地位越来越重要,它对实体经济运行的反作用越来越大。二是伴随着目新月异的金融创新,金融业自身的发展进入到工程化的阶段。以工程的思维来解决金融问题成为金融业作为一个成熟产业的重要标志。而金融业工程化以后其所采用的复杂金融技术已经能够实现对特定市场领域进行有’目的的控制。三是规模巨大的游资每天在全球范围内寻找逐利的归宿。而当这些游资的资金实力可以与发展中国家特定的金融市场的市场容量相提并论的时候,它们事实上就对后者形成了威胁。所以说,金融安全预警的必要性对发展中国家来说更显示出紧迫性。

三、我国对金融安全预警的紧迫性认识有待加强

从金融安全在国家经济安全乃至国家安全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来看,我国的金融安全已经是一个需要及时、认真地对待的问题,甚至可以说是一个迫在眉睫的课题。

首先,金融安全问题关系到经济发展的全局。在非传统安全成为国家安全的新范畴以后,经济安全成为和平时期国家安全的主要矛盾。在经济安全中,金融安全既联系到国家战略资源安全、本土制造业安全,也影响到财政安全。不仅如此,金融安全本身还有很大的传染性,在金融安全问题爆发时还会有破坏效应逐渐放大的作用机理。所以金融安全问题随着金融业在全球经济中影响力的增加也必然成为我们必须严肃对待的问题,金融安全问题已经不是只有金融业才需要关注的问题。

其次,金融安全的复杂性空前增加。我国金融业自身发展过程中风险因素随着金融机构的多元化、金融市场容量的扩大、金融服务需求的升级而增加。随着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程度的加深,我国金融业的风险因素直接暴露在外部经济体面前。

第三,金融安全预警成为紧迫的任务。虽然经过一些学者们的研究所得出的结论表明,大多数的金融风险预警模型在用来事后检测金融危机爆发的可能性方面效果欠佳,但是这不影响金融安全问题成为越来越重要的问题。从已有的金融危机发生和发展的情况看,金融危机对一国的物质财富的损害以及对一国的社会心理的影响都是很大的,可以说足以影响一国的经济发展的进程。20世纪90年代的亚洲金融危机使得一些国家经济衰退,政局动荡,国民财富在短期内大量流失或是隔夜易主。我国学者在对此次危机的研究中指出,我国的经济金融结构与东南亚国家较为相似恰是我们值得借鉴和警醒的。

第四,我国改革开放三十年来面临的金融安全形势己经发生根本变化。改革开放以前,我国金融业的运行基本上是封闭性的,外部经济金融风险因素对我国经济金融的影响较小,外部经济金融冲击威胁国内经济金融的渠道还非常有限。而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加入WTO过渡期结束以后,我国金融业已经全面对外开放,从业务到机构兼并再对市场份额的争夺空前激烈。近两年证券市场的大起大落、官方外汇储备的超常增长、游资全面渗透等情况都表明我国的金融安全乃至经济安全形势已经很严峻。

四、金融安全预警体系的涵义

构建我国金融安全预警体系,可以循着应该包含目标、主体和客体、组织管理系统、运作机制、法律依据和规则、外部环境与条件等方面的思路来考虑。金融安全预警体系,是指金融安全预警主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预警的运作机制通过预警的具体任务作用干预警客体,对一国金融安全及时提供预警信息并提出相应防御措施而构成的一个整体。进一步理解其涵义,可从以下几方面把握:一是金融安全预警是为了实现对一国金融安全及时提供预警信息并提出防御措施的目的;二是金融安全预警必须有相应的法律法规作为实施的依据;三是金融安全需要有一个组织管理系统,在这个系统中一般由国家授权的职能部门来执行预警的具体任务;四是金融安全预警的运作机制采用普通自然科学领域预警的原理和方法;五是金融安全预警还需要具备一定的外部环境和基础性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