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低保办个人工作总结范文

低保办个人工作总结精选(九篇)

低保办个人工作总结

第1篇:低保办个人工作总结范文

一年以来,xx社区在新伟街街工委、办事处的正确领导下,以人为本,充分发挥为民服务作用,突出为民做好事,办实事,以“科学发展观”为理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区”为宗旨,抓好党务和政务工作,加强管理,强化服务,活跃社区文化。在全体社区干部的努力和全体党员及居民的拥护下,扎扎实实为民办事,并较好的完成了上级有关部门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实践,现总结如下:

一、认真做好低保、救助工作

城镇低保做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社区居委会通过各种渠道来宣传国家的城市居民低保政策,建有固定的低保档案,宣传低保政策,及时掌握低保对象的信息,坚持全程实行民主评议和“三榜公示”制,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截至XX年12月低保年审,我社区共有享受低保生活保障对象98户,保障人口206人。全年共计停发、取消低保对象31户,新增3户,低收入家庭困难家庭5户,低收入家庭2户,为3户低保户子女办理了大专院校加发,为3户低保户办理大病救助补助,为4户低保户子女办理了义务教育加发。积极落实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政策,为44户低保户领取了廉租住房补贴。体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社区将救助制度落到实处。民政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社区干部细致了解民情,对特困户经常关心,并上门慰问,实施医疗大病救助,医疗救助实施以来,我们积极进行宣传。而且每户救助对象做到入户调查,资料审核,开展民主评议并及时向外公示,接受居民的监督。

二、医保、社保、失业工作

社区全面推进城镇医保工作。积极宣传xx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发动居民参加城镇医保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截止XX年12月份,全社区办理新参保48人,续保275人,社区为居民办理医保登记,参保人数已近395人。

今年我们接受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434人,其中男22人,女性412人,死亡5人,转出1人,新接收8人,现有xx人,对退休人员情况逐户登记,进入微机化管理。每月做到了按时统计退休人员的变动,转移和死亡报表工作。

积极做好失业人员的接收工作,我社区现有领取失业金失业人员10人,今年新增8人。为了解决下岗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和困难,通过多种途径收集就业信息,进行社区公示、电话通知、入户告知等形式把就业信息及时的送到了下岗失业人员手中。为了下岗失业人员都能得到就业信息我社区设立了招聘专栏。全年共收集就业信息128条,就业岗位182个。

三、再就业工作

XX年社区在劳动保障工作方面加大力度。社区全年有下岗失业人员309人,今年办理《就(失)业证》16人,并为4人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在实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中,我们做到了一是加强了对下岗人员管理,经常入户调查摸底,及时为下岗失业人员登记备案,建档建册。二是加强了对下岗失业人员教育和培训。使下岗失业人员能掌握一技之长,我们积极组织他们参加培训,今年组织了5人参加就业局的各种技能培训,为解决下岗失业人员的就业创造了条件。三是积极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提供了机会。我们为社区“4050”人员35人,劳务输出37人,其中省内27人,国外8人,为9名下岗失业人员办理小额贷款33万元,帮助一名下岗失业人员还清了去年的贷款,并成功的又贷了8万元。为50名灵活就业人员办理了灵活就业补贴,做到了带着责任,带着感情,带着爱心定期走访,跟踪服务,妥善安置就业。

第2篇:低保办个人工作总结范文

2006年,在区工委、区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我区民政工作继往开来,与时俱进,立足现实,开拓进取。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为民”为主线,以“为民解困”为要事,以“适应形势”为主题,以“求真务实”为要求,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以“自身建设”为手段,紧紧把握时展脉搏,在大局中定方位,抓住机遇,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赢得了民政工作的发展进步,为全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2006年民政工作回顾

(一)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走上正轨,实现了规范化管理。

1、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2006年全区城市低保工作要点;完成了全区低保证的更换和低保申请表、变更表、收入证明等系列审批表格的更新工作;建立了低保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认真贯彻落实了省民政厅实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试行);完成全区低保户医疗救助的调查摸底工作,并落实了10户受救助户;配合市粮食局开展“情系困难职工——让更多的人吃上健康好油”的活动,使500户低保户得到了实惠;多次联合区财政局的工作人员走村入户,对低保申请户进行审批核查,截止9月份,共审批了77户申请户,清退了52户,变更了52户。

2、为严格执行当前低保工作中的各项政策,规范低保管理制度,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及低保资金专款专用,六月份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低保对象的收入情况及低保金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核查分为两个阶段即自查和复查,采用听反映、实地查的方法进行了一户不漏的清理核查。整个核查过程严格按照程序,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对因家庭生活水平提高不符合原有享受水平或不再符合享受低保条件的低保户进行了核减或清理,全区共核减了47户低保户,核减低保资金2533元;清退了41户低保户,停发低保资金5530元。截止9月份,我区共有低保户1085户1549人。常补对象1011户1388人,非常补对象74户161人,累计发放保障金158.6万元。

3、成立了南昌高新区社会救助领导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出台了《关于印发南昌高新区加强对流浪乞讨等人员救助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责任,完善救助管理方法,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有效地防止流浪乞讨人员返流现象。世界秘书网版权所有,

4、为了提高我区民政工作的科学化管理水平,按照“三提高”的要求,我区对辖区内各民政办的工作人员进行了“一对一”的业务技能培训。为此,我区还专门筹集资金为各镇(处)民政办配置了专用电脑和打印机。目前,全国民政事业统计信息管理系统和低保信息管理系统在我区得到应用,实现了“微机操作、规范管理、银行发放”的目标,我区城市低保工作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的轨道。

5、在市农经网、区局域网及《社发动态》上发表了题为《当前我区低保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对策》的调查报告,并提供给区管委会主任和分管委领导参阅。发表新闻稿件4篇,其中题为《南昌高新区顺利开展2006年低保核查工作》先后被市民政网、区局域网、区刊《南昌高新区》及局刊《社发工作动态》四家转载。

(二)农村特困群众社会救助工作步入新阶段。

按照市民字[2006]233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特困群众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区对今年的农村特困户救助工作进行了重要部署。各级民政干部经过调查摸底,严格按救助对象的确定程序,实施分档救助,分为每人每年300元、200元、150元、100元四个档次,全区1792户2953人得到社会救助,全年总救助金额57.19万元。同时督促各村做好证(卡)的使用和管理,监督各村社会救助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确保救助政策的兑现以及发放救助款物的公开、公平、公正。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中发[2006]13号)和省民政厅、卫生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农村医疗救助制度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民字[2006]146号)文件精神,我区结合实际,制定了《南昌高新区农村特困群众医疗救助制度实施办法》,将为我区特困群众和五保户提供医疗救助。

(三)救灾救济工作创造新格局。

安排好受灾地区的群众基本生活问题,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体现和社会的稳定。我区民政部门以“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指导思想,深入基层对困难群众摸底调查,准确掌握受灾的真实情况,采取多种方式统筹解决好春荒期间的灾民生活困难,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今年上半年我区下拨了15万元救济款用于春荒救济,依据“摸实情、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的工作原则,采取普遍调查和重点核查相结合的办法,将救济款全部发放到最需要救助的灾民手中。并且根据省民政厅、市民政局要求,救助凭证发放。

(四)双拥优抚安置工作获得新成绩。

1、对全区需负责安置的26名城镇退役士兵全部实行自谋职业,由区财政局按照我局提出的标准发放一次性自谋职业经济补助金,全面推进了以自谋职业为主渠道的退伍安置工作。

2、积极做好舆论宣传工作,教育和引导退役士兵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转变择业观念。我处加强了全区退役士兵在待安置期间的管理教育,并建立了退役士兵安置保障金专户,及时、足额地发放了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共52.205万元,圆满地完成了2006年度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

3、为使我区伤残人员(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换证工作顺利进行,按照市民政局的要求,我区对辖区内的伤残军人进行了重新核对核实,从5月份起开始启动《革命伤残军人证》换证工作。目前,全区共有12名伤残军人办理了等级套改审批手续,换发了新式证件。

(五)社会福利工作换得新面貌。

为落实省民政厅、市民政局的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敬老院建设,努力提高集中供养水平的通知精神,我区加强了农村敬老院的建设和管理工作,逐步完善五保对象集中供养,加快农村敬老院建设步伐,提高五保户集中供养率。为做好我区五保供养工作我处做了以下工作:

1、我区五保户通过“农转非”纳入低保,提高五保户的供养标准,截至2006年10月份共为1044名五保对象办理“农转非”并纳入低保范围,全面提高了五保对象的供养水平,散居五保户达到1680元/人.年;

2、下拨6万元用于全区敬老院的维修;

3、督促昌东镇利用撤乡并镇后空置的办公用房的现有资源,用来建设敬老院,以提高集中供养率;

4、要求各镇(处)大力支持五保供养工作,划拨一些土地用以建设敬老院的生产基地来增加敬老院收入,提高供养五保户的生活水平。

5、加大敬老院管理力度,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要求昌东和麻丘两镇统一制作上墙。

(六)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

1、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精神,进一步落实和推动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六月份我区就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检查的通知》,并进行了部署。8月份,对昌东镇的三联、芦源、光明村,麻丘镇的麻丘、刘城、鲁溪村,艾溪湖管理处的北沥、广阳村等8个村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进行了检查。这次检查是在各镇(处)自查的基础上,通过听取镇(处)、村负责人的汇报,现场察看村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询问各村村务公开工作情况,查阅有关档案资料等形式进行。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社发局检查组与各镇(处)的分管领导和干部进行了及时的反馈,各镇(处)针对检查结果已提出了初步的整改意见,以期进一步加强完善我区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同时,社发局对这次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

2、随着我区湖西经济的不断发展壮大,建成区人口急剧增加,随之而来的社会事务管理方面的矛盾日显突出,为切实解决这些难题,区管委会经请示市有关部门同意,决定成立南昌高新区艾溪湖管理处万科社区居民委员会。为做好这项工作,管委会成立了由社发局牵头,包括财政、规建、公安等部门在内的筹建指导小组,艾溪湖管理处成立了以处党委书记为组长,处党政办、综合办、规建办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筹建工作领导小组。截止7月底,已完成了各住宅小区建筑面积、居住户数和人口的调查摸底工作;完成了申报材料的报批;派员到兄弟单位的精品社区参观学习,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居委会各类规章制度;已向市政府申请了社区办公经费;在万科房地产公司的大力支持下,办公用房和社区服务设施用房已落实,目前,该项工作正紧锣密鼓、有条不紊地开展。

3、顺利开展了南昌高新区第六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包括前期准备工作,如培训、资料收集等;以区管委会得名义出台了指导小组和实施办法,圆满完成了第六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

(七)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世界秘书网版权所有,

我们将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本着“勤恳干事、热情服务”的态度,坚持“督促、协调、服务、指导”的工作方针,尽职尽责,认真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做好本职工作。

二、2007年民政工作思路

2007年,我区民政工作将更加努力地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帮助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时下正在开展的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认真按照全市民政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安排并结合自身实际,创新思路、创新方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力争在新的一年里实现民政常规工作稳步推进,重点工作有所突破,整体工作再上新台阶。我们的具体打算是:

(一)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把民政工作放到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中,开展社会建设和管理的课题研究,加快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二)加快推进城乡特殊困难群众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抓紧建立和完善灾民救助、城市低保、农村五保供养、城乡医疗救助、住房救助和法律援助等相关制度,结合全区实际,加大工作力度,认真抓好落实。

(三)创新优抚工作机制,扎实开展双拥工作。积极探索退役士兵安置新思路,全面推进以自谋职业为主渠道的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

(四)进一步搞好社区建设,深化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加强万科居委会建设管理为契机,集中力量,打造全市精品示范社区。强化居委会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居委会为居民化解矛盾、排忧解难的职能作用。

第3篇:低保办个人工作总结范文

(一)企业(单位)缴费基数。

1、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

(1)结算企业(单位)(指所得税查账征收企业,下同)按全部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为月缴费基数(目前暂按上一年全部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为月缴费基数)。对尚未参保或者参保人员比例较低的缴费单位,若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缴费有困难的,可以按“最低申报比例”的办法确定单位缴费基数。计算公式为:

单位月缴费基数?上一年全部职工月平均工资×最低申报比例

“最低申报比例”暂按下列标准执行:建筑行业(不含外地工程应付工资款)、工艺品行业按不低于15%比例申报;纺织、服装生产行业按不低于20%比例申报;其他行业按不低于30%比例申报。

“最低申报比例”由区人事劳动保障部门会同地方税务部门根据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状况以及省政府下达的扩面要求,适时调整,逐步提高。

(2)非结算企业(单位)按上一年度营业额为依据核定每月缴费人数:即上年(新办的按当年)营业额在100万元(含)以下的参保人数不少于1人(含),商业企业营业额每增加100万元的加1人;其他企业营业额每增加50万元的加1人。缴费工资基数按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00%确定。

(3)行政事业单位、税收定期定额户按原办法征缴。

(4)结算和非结算企业(单位)按新办法计算的应缴费额少于原来缴费数额的,按原来缴费数额缴纳。

2、工伤保险费

(1)企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基数按企业上一个月应付职工的工资总额确定。没有工资总额的按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确定。

(2)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伤保险单位缴费基数按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总额确定,临时用工人员以本人工资额为缴费基数。应征数由社保中心产生并传送给地税部门征收。

(二)职工个人缴费基数。

1、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

职工个人缴费基数按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对新参加工作、重新就业、调入和新建单位的职工,从进入本单位之月起,当年缴费基数按本单位确定的月工资收入计算。

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低于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确定;高于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照300%确定。

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由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公布。20*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2*0元/人。

2、企业(单位)必须在每年的五月底前以统一的格式(包括纸质和电子文档)向区社保中心、就业处申报上一年度每个职工的工资额,确定每个职工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的个人缴费基数。个人缴费基数一经确定,从当年七月至次年六月保持不变。20*年各企业(单位)须在12月25日前以统一的格式(包括纸质和电子文档)向区社保中心、就业处申报确定20*年11月至2008年6月的个人缴费基数。

(三)参加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企业(单位)按规定计算的单位缴费基数少于实际参保职工的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的,应按实际参保职工的个人缴费基数之和作为单位缴费基数。

二、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

自20*年12月1日(费款所属时期为20*年11月)起,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收采用单位缴费与个人缴费相分离的办法。企业(单位)征缴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以企业(单位)全部职工的工资总额为基数,企业(单位)按有关政策和本通知规定要求,按月自行计算企业(单位)缴纳部分的应缴养老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在次月纳税期内向地税机关申报缴纳;个人应缴的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由企业(单位)分别向区社保中心、就业处申报登记,确定个人缴费额,按月由企业(单位)代扣并向地税机关申报缴纳。

基本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暂按原办法由地税部门征缴。

三、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7%,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8%(不含事业单位正式职工);

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2%,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1%;

工伤保险:企业单位缴费比例按行业(行业分类详见附件)分别为一类行业0.5%、二类行业1%、三类行业2%;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缴费比例为0.2%,其临时用工人员缴费比例为0.5%。职工个人不缴工伤保险费。

上述缴费比例如有新规定的,按照新的规定执行。

四、应缴费额计算

(一)单位缴纳

应缴费额=单位缴费基数×单位缴费比例

(二)职工个人缴纳

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

应缴费额=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职工个人缴费比例

五、工资总额的计算口径

企业(单位)全部职工的工资总额是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与其有雇用关系的员工的所有现金或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应付职工工资总额是企业应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工资额,包括已计入应付工资科目而未发放部分和企业应向职工收回的款项(例如:企业代垫的房租、水电费,应代扣的个人所得税、社保费,职工借款等)。具体按照《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规范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浙地税函〔20*〕249号)文件规定执行。

六、参保登记、注销

(—)登记

l、新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先到地税分局办理缴费登记确定社保编码,持地税确定的社保编码到区行政服务中心人劳社保窗口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

2、已参保的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发生参保人数(包括事业单位临时用工人员)增减的,需在每月20日前到区社保中心、就业处办理增减参保人员登记手续。

3、己参保的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发生名称、地址、经济性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开户银行及账号等事项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地税分局、区行政服务中心人劳社保窗口填报《用人单位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4、行政事业单位(包括临时用工人员)参保的,应到地税分局办理缴费登记手续并确定社保编码,然后到区行政服务中心人劳社保窗口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并分别到区社保中心、就业处办理参保人员登记手续。

(二)注销

参保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先到地税分局办理社会保险费结算手续并缴清费款,然后在地税分局办理注销手续(包括注销其社会保险编号),终止社会保险缴费关系。地税分局应将注销的参保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相关资料(包括电子文档和纸质)及时传送给地税局规费科,由规费科统一送给区社保中心、就业处办理企业(单位)终止社会保险关系的相关手续。

参保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在办理注销手续后,其职工需要续缴社会保险费的,应及时到区社保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七、多缴退费

由于参保企业(单位)计算差错造成企业(单位)缴纳部分多缴的社会保险费,由参保企业(单位)向地税分局提出申请并填报退费申请书(以退税申请书代替),经地税分局审核并附费款结算结论、税票复印件,报地税局计财科办理退费手续;个人缴纳部分多缴的社会保险费,由参保企业(单位)向区社保中心、就业处提出申请,经审核后出具证明并附税票复印件,报区社保中心、就业处办理相关手续。

八、征缴措施

(一)缴费单位应按照《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和《浙江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费缴费登记以及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等手续。

(二)缴费单位不按规定办理缴费申报的,按照《浙江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

(三)缴费单位无正当理由连续3个月未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进行缴费申报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应派员实地检查,经查无下落并且无法强制其履行缴费义务的,发出公告责令其1个月内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将其认定为非正常户。被列为非正常户后超过3个月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将注销其社会保险缴费登记,其欠缴的费款按规定追缴。

(四)缴费单位经营发生严重困难,或者因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不能按当地最低职工工资标准发放职工工资的,可向主管的地方税务机关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经批准缓缴的,在缓缴期内免缴滞纳金。

(五)缴费单位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个人应缴费额或调整金额有异议的,当月先按照核定的应缴费额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或由地方税务机关直接扣款征收,然后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核实,确有误差的,从下月起调整。

(六)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当年单位缴费基数如大于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的,允许在3个月内向社保经办机构增补参保职工人数,并补缴个人缴费部分,逾期未报的,所征缴的单位缴纳部分费款划入社会保险统筹基金。

缴费单位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及时申报缴费人员和缴费基数。

(七)缴费单位参保登记后,发生参保职工增加或者减少的,职工个人缴费基数和应缴费额随人员增减变动而调整。缴费单位应当自人员增加或者减少之日起30日内向区社保中心、就业处办理职工增减登记手续。逾期未申报的,该职工个人缴费基数和应缴费额从实际受理增减登记之月起调整。

九、待遇享受

社会保险参保职工均实行实名制,缴费单位应如实向区社保中心、就业处报送参保职工名单。待遇享受对象以缴费单位向社保中心、就业处申报并履行缴费义务的职工人数和名单为准,待遇享受标准按现行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执行。

十、工作要求

社会保险涉及广大职工和用人单位的切身利益。各级地方税务机关、劳动保障部门和社保经办机构要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协调配合。要周密安排、精心部署,齐抓共管,及时协调沟通、交换信息,认真履行各自职责,确保社会保险费扩覆征缴工作顺利进行。

第4篇:低保办个人工作总结范文

一、2006年民政工作回顾

(一)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走上正轨,实现了规范化管理。

1、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2006年全区城市低保工作要点;完成了全区低保证的更换和低保申请表、变更表、收入证明等系列审批表格的更新工作;建立了低保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认真贯彻落实了省民政厅实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试行);完成全区低保户医疗救助的调查摸底工作,并落实了10户受救助户;配合市粮食局开展“情系困难职工——让更多的人吃上健康好油”的活动,使500户低保户得到了实惠;多次联合区财政局的工作人员走村入户,对低保申请户进行审批核查,截止9月份,共审批了77户申请户,清退了52户,变更了52户。

2、为严格执行当前低保工作中的各项政策,规范低保管理制度,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及低保资金专款专用,六月份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低保对象的收入情况及低保金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核查分为两个阶段即自查和复查,采用听反映、实地查的方法进行了一户不漏的清理核查。整个核查过程严格按照程序,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对因家庭生活水平提高不符合原有享受水平或不再符合享受低保条件的低保户进行了核减或清理,全区共核减了47户低保户,核减低保资金2533元;清退了41户低保户,停发低保资金5530元。截止9月份,我区共有低保户1085户1549人。常补对象1011户1388人,非常补对象74户161人,累计发放保障金158.6万元。

3、成立了南昌高新区社会救助领导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出台了《关于印发南昌高新区加强对流浪乞讨等人员救助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责任,完善救助管理方法,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有效地防止流浪乞讨人员返流现象。

4、为了提高我区民政工作的科学化管理水平,按照“三提高”的要求,我区对辖区内各民政办世界秘书网版权所有,的工作人员进行了“一对一”的业务技能培训。为此,我区还专门筹集资金为各镇(处)民政办配置了专用电脑和打印机。目前,全国民政事业统计信息管理系统和低保信息管理系统在我区得到应用,实现了“微机操作、规范管理、银行发放”的目标,我区城市低保工作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的轨道。

5、在市农经网、区局域网及《社发动态》上发表了题为《当前我区低保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对策》的调查报告,并提供给区管委会主任和分管委领导参阅。发表新闻稿件4篇,其中题为《南昌高新区顺利开展2006年低保核查工作》先后被市民政网、区局域网、区刊《南昌高新区》及局刊《社发工作动态》四家转载。

(二)农村特困群众社会救助工作步入新阶段。

按照市民字[2006]233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特困群众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区对今年的农村特困户救助工作进行了重要部署。各级民政干部经过调查摸底,严格按救助对象的确定程序,实施分档救助,分为每人每年300元、200元、150元、100元四个档次,全区1792户2953人得到社会救助,全年总救助金额57.19万元。同时督促各村做好证(卡)的使用和管理,监督各村社会救助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确保救助政策的兑现以及发放救助款物的公开、公平、公正。世界秘书网版权所有,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中发[2006]13号)和省民政厅、卫生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农村医疗救助制度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民字[2006]146号)文件精神,我区结合实际,制定了《南昌高新区农村特困群众医疗救助制度实施办法》,将为我区特困群众和五保户提供医疗救助。

(三)救灾救济工作创造新格局。

安排好受灾地区的群众基本生活问题,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体现和社会的稳定。我区民政部门以“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指导思想,深入基层对困难群众摸底调查,准确掌握受灾的真实情况,采取多种方式统筹解决好春荒期间的灾民生活困难,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今年上半年我区下拨了15万元救济款用于春荒救济,依据“摸实情、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的工作原则,采取普遍调查和重点核查相结合的办法,将救济款全部发放到最需要救助的灾民手中。并且根据省民政厅、市民政局要求,救助凭证发放。

(四)双拥优抚安置工作获得新成绩。

1、对全区需负责安置的26名城镇退役士兵全部实行自谋职业,由区财政局按照我局提出的标准发放一次性自谋职业经济补助金,全面推进了以自谋职业为主渠道的退伍安置工作。

2、积极做好舆论宣传工作,教育和引导退役士兵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转变择业观念。我处加强了全区退役士兵在待安置期间的管理教育,并建立了退役士兵安置保障金专户,及时、足额地发放了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共52.205万元,圆满地完成了2006年度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

3、为使我区伤残人员(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换证工作顺利进行,按照市民政局的要求,我区对辖区内的伤残军人进行了重新核对核实,从5月份起开始启动《革命伤残军人证》换证工作。目前,全区共有12名伤残军人办理了等级套改审批手续,换发了新式证件。

(五)社会福利工作换得新面貌。

为落实省民政厅、市民政局的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敬老院建设,努力提高集中供养水平的通知精神,我区加强了农村敬老院的建设和管理工作,逐步完善五保对象集中供养,加快农村敬老院建设步伐,提高五保户集中供养率。为做好我区五保供养工作我处做了以下工作:

1、我区五保户通过“农转非”纳入低保,提高五保户的供养标准,截至2006年10月份共为1044名五保对象办理“农转非”并纳入低保范围,全面提高了五保对象的供养水平,散居五保户达到1680元/人.年;

2、下拨6万元用于全区敬老院的维修;

3、督促昌东镇利用撤乡并镇后空置的办公用房的现有资源,用来建设敬老院,以提高集中供养率;

4、要求各镇(处)大力支持五保供养工作,划拨一些土地用以建设敬老院的生产基地来增加敬老院收入,提高供养五保户的生活水平。

5、加大敬老院管理力度,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要求昌东和麻丘两镇统一制作上墙。

(六)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

1、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精神,进一步落实和推动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六月份我区就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检查的通知》,并进行了部署。8月份,对昌东镇的三联、芦源、光明村,麻丘镇的麻丘、刘城、鲁溪村,艾溪湖管理处的北沥、广阳村等8个村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进行了检查。这次检查是在各镇(处)自查的基础上,通过听取镇(处)、村负责人的汇报,现场察看村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询问各村村务公开工作情况,查阅有关档案资料等形式进行。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社发局检查组与各镇(处)的分管领导和干部进行了及时的反馈,各镇(处)针对检查结果已提出了初步的整改意见,以期进一步加强完善我区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同时,社发局对这次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

2、随着我区湖西经济的不断发展壮大,建成区人口急剧增加,随之而来的社会事务管理方面的矛盾日显突出,为切实解决这些难题,区管委会经请示市有关部门同意,决定成立南昌高新区艾溪湖管理处万科社区居民委员会。为做好这项工作,管委会成立了由社发局牵头,包括财政、规建、公安等部门在内的筹建指导小组,艾溪湖管理处成立了以处党委书记为组长,处党政办、综合办、规建办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筹建工作领导小组。截止7月底,已完成了各住宅小区建筑面积、居住户数和人口的调查摸底工作;完成了申报材料的报批;派员到兄弟单位的精品社区参观学习,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居委会各类规章制度;已向市政府申请了社区办公经费;在万科房地产公司的大力支持下,办公用房和社区服务设施用房已落实,目前,该项工作正紧锣密鼓、有条不紊地开展。

3、顺利开展了南昌高新区第六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包括前期准备工作,如培训、资料收集等;以区管委会得名义出台了指导小组和实施办法,圆满完成了第六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

(七)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我们将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本着“勤恳干事、热情服务”的态度,坚持“督促、协调、服务、指导”的工作方针,尽职尽责,认真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做好本职工作。

二、2007年民政工作思路

2007年,我区民政工作将更加努力地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帮助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时下正在开展的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认真按照全市民政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安排并结合自身实际,创新思路、创新方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力争在新的一年里实现民政常规工作稳步推进,重点工作有所突破,整体工作再上新台阶。我们的具体打算是:

(一)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把民政工作放到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中,开展社会建设和管理的课题研究,加快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二)加快推进城乡特殊困难群众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抓紧建立和完善灾民救助、城市低保、农村五保供养、城乡医疗救助、住房救助和法律援助等相关制度,结合全区实际,加大工作力度,认真抓好落实。

(三)创新优抚工作机制,扎实开展双拥工作。积极探索退役士兵安置新思路,全面推进以自谋职业为主渠道的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

(四)进一步搞好社区建设,深化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加强万科居委会建设管理为契机,集中力量,打造全市精品示范社区。强化居委会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居委会为居民化解矛盾、排忧解难的职能作用。

第5篇:低保办个人工作总结范文

三部与公众生活相关的法规规章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最低工资规定》。该《规定》适用范围不仅包括企业,还包括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规定》指出,劳动者在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等国家法定的休假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应支付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规定》明确了最低工资标准测算方法,要求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对于违反规定的,劳动保障部门将责令用人单位按所欠工资的最高5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建设部、财政部、民政部、国土资源部、国家税务总局《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办法》指出,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应当以发放租赁住房补贴为主,实物配租、租金核减为辅。实物配租要面向孤、老、病、残等特殊困难家庭及其他急需救助的家庭。为了保证公平和公正,《办法》还要求,申请廉租住房的最低收入家庭,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应当予以公示。有关部门可以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进行核实。

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该《规程》明确了行政裁决及强制拆迁的程序,增加了行政调解程序,建立了拆迁听证制度,确立了拆迁补偿安置标准的裁决原则,规范了拆迁强制执行行为。《规程》指出,因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搬迁期限、补偿方式、补偿标准以及搬迁过渡方式、过渡期限等原因达不成协议,当事人可向市、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裁决。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户数较多或比例较高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受理裁决申请前,应当进行听证。未经行政裁决不得实施行政强制拆迁,拆迁人、接受委托的拆迁单位在实施拆迁中采用恐吓、胁迫以及停水、停电等手段,强迫被拆迁人搬迁或者擅自组织强制拆迁的,由所在市、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拆迁,并依法予以处罚;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部重要的行政性法规规章

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条例》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地质灾害预报制度和地质灾害调查制度。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水利、铁路、交通等部门,依据全国地质灾害调查结果,编制全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经批准后公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城镇、人口集中居住地区、风景名胜区、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和交通干线、重点水利电力工程等基础设施作为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中的防护重点。国家建立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和预警信息系统,实行地质灾害预报制度。地质灾害预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气象主管机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社会地质灾害预报。对出现地质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区域和地段,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划定为地质灾害危险区,予以公告,并在地质灾害区的边界设置明显警示标志。

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登记统计管理办法》。与1995年《矿产储量登记统计管理暂行办法》相比,修改和补充后的《办法》改变了以往矿产储量统计与开发利用统计分别进行、一个部门多头统计和部分填报内容重复的状况,将原来实行的原矿产资源储量与开发利用两项统计制度合并,建立了新的规范的矿产资源统计制度。同时,明确了矿产资源登记统计管理的职责分工,并将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与评审备案、探矿权采矿权管理等紧密链接起来,同时办理,既强化了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矿产资源登记统计工作的统一管理,便于登记工作的落实,又简化了程序,提高了效率,进一步明确了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的作用。另外,新《办法》还制订了新的指标项目,修改了有关专业术语和名称,增加了停办(关闭)矿山残留矿产资源储量登记方面的规定。

国土资源部《海底电缆管道保护规定》。该《规定》对海底电缆管道的安全运行、海底电缆管道所有者合法权益、海上作业与海底电缆管道的保护、海底电缆管道纠纷的解决以及处罚做出明文的规定。《规定》指出,海上作业者在海上作业时钩住海底电缆管道的,应当立即报告所在地海洋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擅自将海底电缆管道拖起、拖断或砍断。海上作业者为保护海底电缆管道致使财产遭受损失,有证据证明的,海底电缆管道所有者应当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但擅自在海底电缆管道保护区内从事挖砂、钻探养殖等海上作业的除外。单位和个人造成海底电缆管道及附属保护设施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部与财经有关的法规规章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对金融衍生产品的管理进行了统一的规范,还首次对金融机构开办衍生产品的准入条件和开办程序进行了明确规定,加强了衍生产品的准入管理。《办法》指出,申请开办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中国国内的金融机构,必须具备健全的衍生产品交易风险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完善的衍生产品交易前、中、后台自动联接的业务处理系统和实时的风险管理系统;配备相应的人员和设施。外国银行分行申请开办衍生产品交易业务,应获得其总行对该分行从事衍生产品交易品种和限额等方面的正式授权;除总行另有明确规定外,该分行的全部衍生产品交易统一通过给其授权的总行系统进行实时交易,并由其总行统一进行平盘、敞口管理和风险控制。银监会有权随时检查金融机构有关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资料和报表,定期检查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和业务处理系统是否与其从事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种类相适应。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联入网机构银行卡跨行交易收益分配办法》。《办法》统一了发卡行和中国银联在跨行交易中的收益分配比例和办法,规定ATM跨行取款交易收益分配采用固定行手续费和银联网络服务费方式。持卡人在他行ATM机上成功办理取款时,无论同城或异地,发卡行均按每笔3.0元的标准向行支付手续费,同时按每笔0.6元的标准向银联支付网络服务费。暂不规定ATM跨行查询收费。POS跨行交易的商户也须按一定比例向发卡行和银联缴纳服务费。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外国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与旧办法相比,新《办法》明确了外国保险机构申请驻华机构的审批时间,规定了外国保险机构及相关称谓。《办法》指出,“外资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将改名为“外国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按照中国入世承诺,新办法加入了保监会审批的期限的规定;对审批的程序进行了细化,明确规定,正式申请表由保监会提供,保监会审批的期限为20日,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保监会主席批准,可以延长10日。对代表机构的展期,不再审批,对代表机构变更地址、更换或增减代表、副代表、外籍工作人员,则由审批改为事后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规范非居民个人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该通知对我国境内非居民个人的外汇流入、流出,等各环节都进行了规范,并明确了银行的职责。《通知》指出,外国自然人(包括无国籍人)、港澳台同胞和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但已取得境外永久居留权的中国自然人都是非居民个人。《通知》以1万美元和5000美元为界,分别规定了非居民个人办理外汇收支、外汇划转、结汇、开立外汇账户、将外汇汇出境外应办理的相关手续。银行应当按照本《通知》规定办理非居民个人外汇业务,并接受外汇局的监督、检查。

三部与海关相关的法规规章

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条例》明确规定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范围以及期限。海关对与进出口货物有关,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专利权实施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可以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将其知识产权向海关总署申请备案。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自海关总署准予备案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10年,知识产权权利人可向海关申请扣留侵权嫌疑货物。

海关总署《海关关于加工贸易保税货物跨关区深加工结转的管理办法》。与旧办法相比,新《办法》做了较大的修改,并对转入、转出企业办理结转计划备案手续程序、办理结转报关手续的程序进行了细化。《办法》指出,加工贸易企业开展结转的,转入、转出企业无需经外经贸主管部门批准,只需经主管海关备案后,就可办理实际收发货及报关手续。《办法》还规定了申请结转的加工贸易企业如有不符合海关监管要求,被海关责令限期整改,在整改期内的;逾期未报核《手册》的;未按照本办法第五条规定填制结转货物收发货单的;涉嫌走私已被海关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等四种情形,海关将不予受理。

海关总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用于装载海关监管货物的集装箱和集装箱式货车车厢的监管办法》。该办法加强了对集装箱制作、集装箱式货车车厢的制造或改装以及集装箱和集装箱式货车车厢的维修的监管。《办法》规定,境内制造集装箱的工厂、境内制造或者改装集装箱式货车车厢的工厂应持《工厂认可证书》,向其所在地海关申请递交申请书,经核准后由海关颁发相应的核准证书,方可从事集装箱制造、集装箱式货车车厢制造、改装或者维修。海关总署授权中国船级社统一办理集装箱我国海关批准牌照、境内装载海关监管货物的集装箱式货车车厢的海关批准牌照。海关可以随时对维修工厂维修的安装海关批准牌照的集装箱和集装箱式货车车厢进行核查。

第6篇:低保办个人工作总结范文

民政助理个人工作总结范文一

说起民政助理的工作,那可真是繁琐极了。我的服务对象面广量大,全镇有人口 19万多,辖33个行政村,属于我业务范围的也有个5—6万人之多。每天我都要接待50多人次的群众来访,其中有城乡低保户,有五保老人和孤儿,有参加革 命的伤残军人、烈军属、老复员军人,有残疾人,还有庄稼遭受自然灾害的困难群众等等。说起来我的每天生活,那真是精彩啊!当然也有人说我,那不是精彩是辛 苦,那我可就不同意了,因为我工作着我快乐!

一、清早时遇上报丧的。

今年3月6日早上5时45分,我的手机响了,在睡梦 中我拿起了手机。“喂!老周吧,我们村的刘某某死了,她的后事你看咋办”,手机那边传来武庄村支部书记武宜坤声音。他在电话中向我叙述了该村一名特殊低保 户刘某病故无钱安葬的事。刘某,女,50多岁,聋哑人,单身未嫁,与80多岁的老母亲相依为命,突然病故,请求民政解决一点丧葬费。这事发生突然,如果按 正常程序走,等镇上将钱拨下来肯定要误事的。于是我毫不犹豫地在电话中说:“武村长,我们民政上先想办法解决200,你们村上也要解决一部分,火化费和运 尸费我再想办法了”。我答应想办法替死者解决200元丧葬费,其实办法也只能是从自己的工资里先拿而已。但是火化费和运尸费也不是小数目,需要和他们具体 负责人沟通一下才行。于是,我硬着头皮、厚着脸皮给县殡仪馆责任人徐永佳和殡葬车承包人郭明分别打了电话,在得到他们火化费和运尸费可以减免正面答复后, 我悬着的心才算放了下来。放下电话,看看时间也就要到上班时间了。

二、上班时遇到缠访的。

早上7时50分,一进办公室, 就看到办公室的沙发上已经坐满了各类来访对象。我像医院“门诊大夫”接待“病人就诊”一样,拿出“民政对象来访登记簿”,一个一个地进行了耐心地询问和记 录,一一给予解释和答复,半天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刚要喝口水,喘口气。大约11点40分左右,残疾人周华拄着拐棍一瘸一拐地破门而入,一进门,就冲着我 嚷着:“周助理,今天我有病了,到现在早饭还没有吃呢!给我点钱我要看看病。”我心平气和地对她说:“周华,县里每月给的那点临时救济,镇这么大,早就安 排完了,要不到你先去医院看病,诊费先欠着,等月底你再来,我多少给你解决一点。”。听我这么说,她很是不高兴地说:“我今天来!就没有打算空手回去,不 给我钱,你就别想下班!”。在场的民政会计张同能见此便上前解释道:“周华,凭良心说,民政办对你怎么样”。周华说:“对我不错,但今天非解决不可,说 着,她就抡起手中的拐棍向张会计的办公桌上砸去。我看事态严重,便向她所在村的惠村长打了个救援电话,请他们协助处理这件事。半个小时后,惠村长带着周华 的弟弟来到民政办,将周华劝了回去。这样的事,我们每月都要碰上几起。你说,谁让我干了民政助理了,我们民政助理的肚子不仅要能盛饭而且也要能盛气。事 后,我们还是一如既往地照顾周华,并且通过县残联给她免费配备了一辆四轮残疾车。后来,她逢人就夸:“民政办对我真是太好了,他们跟我的亲人一样。”

三、生病时遇上命苦的。

下 午我的胃有些疼,我知道是老毛病,吃了点药就坚持去办公室。一到民政办,老远就见到办公室门旁边有一位70多岁的老人,勾着头在那里睡着了。我轻轻地将老 人唤醒,将他扶到我的办公桌前坐下,老人介绍道:“我是大胜村人,名叫孙延荣,今年78岁,参加过淮海战役等战斗。后因患重病回家休养,等康复后与部队失 去联系,故一直在家种田。本人3个儿子,目前已经去世2个,还有一个也年老多病,自顾不下,现在我风烛残年,请民政办给想想办法。”听完老人的一番介绍, 他不幸的身世让我很是同情。我不顾病痛立即与民政会计驱车前往大胜村进行走访调查,并整理成书面材料。同时按照老人提供的原部队领导电话号码,打电话进行 求证。尔后,向县民政局分管局长进行了汇报。后来,这位老人被确认为复员军人,每月开始享受260元生活补助。

四、夜半时遇上病危的。

一 天紧张的工作结束后,一吃过晚饭便早早睡了。谁知到了夜里11点,我的手机又“滴滴”地响了起来,抓过来一看是敬老院袁院长打来的。电话中他大声喊道: “周助理,不好啦!我们敬老院的相马氏老人口吐白沫,眼看不行了……。”“袁院长,你坚持住,我马上就到”。我挂了袁院长的电话,就迅速给硕湖医院的孙家 坤院长打了求救电话,请求他马上派车前往敬老院抢救老人。在孙院长的大力支持下,我和袁院长、孙院长一起将老人抬上救护车,前往硕湖医院抢救。经值班医生 诊断,该老人患的是脑溢血,必须及时抢救。但因硕湖医院的医疗条件所限,该院无法抢救,建议我们立即转院。当即拨打了“120”,又将老人抬上 “120”,送往县医院进行救治。我马上又给民政办的唯一工作人员张同能打了电话,让他和我一起护送老人到县医院。在县医院我与张同能将老人从一楼抬到二 楼、又从二楼抬到三楼,抬上抬下,几番周折,老人的体检做完了,我和小张也瘫倒了。等到为老人办好住院手续后,已经是第二天的清晨了。由于抢救及时,经过 一段时间的治疗,老人顺利康复出院。

这一天,是我参加工作28年以来最难忘的一天。虽然苦点累 点,但心里很踏实。我们每天面对着的都是需要帮助的广大人民群众,我们虽然因种种原因很多困难群众的问题还无法得到彻底解决,但我们真诚去做好每一件事, 因为每一件事,都是我们代表党和政府去做的,只要每天都能为困难群众解决一点难题,我都自豪,我都快乐。

民政助理个人工作总结范文二

作为千千万万民政工作者中的一员,我在这个平凡而神圣的工作岗位上已度过了十一个春秋。

1996年,我加入了基层民政工作者的行列。从上班的那天起,我就决心牢记“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愁”的民政工作宗旨,恪尽职守,脚踏实地,为了理想和信念,用自己的青春、热血和汗水谱写我镇民政工作的新篇章。

“人民满意我满意、人民高兴我高兴、人民幸福我幸福”,是我追求的目标。

—— 为民解困,做困难群众的贴心人。救灾工作是基层民政工作的重点和难点,突如其来的自然灾害是考验民政工作者的关键时刻。为加强救灾工作管理,尽量使灾害防 患于未然,我深入六个村两个居委会进行走访调查,进一步规范完善了镇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款物分级发放制度。灾害发生时,为把人民群众的损失减少到最低 程度,我总在第一时间赶赴灾害现场,为群众排危解难,并以最快的速度进行核灾报灾,尽快争取政府对灾区群众进行救助,把救灾款、物等及时地发放到灾民手 中,确保灾民有饭吃、有衣穿、有地方祝

石柱村刘村组村民胡根友家住在山脚下,由于几天连降暴雨,泥石流不断下滑,房子随时都有倒塌的危 险。当时,我正在石柱村查看灾情,发现情况后当即和其他工作人员将胡根友家中的家具及其他物品迅速转移。府祝村田大富家在暴雨中土房已坍塌了一角,随时都 有可能倒塌并造成人员伤亡,我动员他搬出土房,但他家人意识不到危险的到来,不愿意搬,最后,我协同村干部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勉强将他家东西转移到邻居 家并为其找了暂时住所。当天夜里,他家的房屋轰然倒塌。田大富一家人顿时醒悟,紧握着我的双手,一遍又一遍地说“谢谢你”。上门村肖守义一家人全部都是智 商低的残疾人,一天夜里不慎失火,正在值班的我闻讯后及时赶到,同村干部和周围群众一起将人和剩余物品抢出。石柱村耿宏祥鸡棚升温不当,造成火灾,血本无 归;朱村卢青霜鸭棚遭受冰雹袭击坍塌,损失惨重;这样的事例太多,数不清多少个双休日,多少个夜晚,当我从睡梦中被电话惊醒,我和同事们的身影都会第一时 间出现在现场,妥善解决了一个又一个灾民需要解决的困难。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解决特困群体基本生活的有效途径,是党和政府关注民生、重视 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伟大工程。特困户、低保户是社会的弱势群体,是公认的“最可怜的人”,目前我镇纳入低保636户815人,其中:农村低保 454户544人,城市低保182户271人。贫困面大,低保对象多。为规范管理,我拟定了《XX镇最低生活保障实施方案》,通过调查摸底,逐户核实,张 榜公布,真正做到应保尽保,同时建立低保对象一户一档,实行动态管理。

石柱村下阳组26岁的村民张美琴,家中5口人,小孩不到1周岁。 2006年元月经市医院检查患子宫癌晚期,用去万余元医药费,母亲又患有子宫肌瘤无钱医治卧床在家,生活十分困难。我得知情况后,将该户纳入了农村低保予 以救济。此外,我又在镇政府各个部门发动捐款,并个人带头捐助100元,同时积极向市局争取福利公益金救助和农村大病医疗救助,共计帮助解决资金6千 余元,极大缓解了其生活困难状况。

——拥军优属,做优抚对象的知心人。“万物升华通过火,人类升华通过爱”。优抚对象曾为了中国革命和社 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过巨大贡献,被誉为当代“最可爱的人”。由于他们对现行政策理解有偏差,********时有发生,影响了社会稳定。“用爱作为动 力,满腔热忱地做好他们的思想疏导工作,为党委、政府分忧”是我们民政工作者面临的又一项重要任务。

民政助理个人工作总结范文三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20xx 你上半年民政办在党委、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牢记“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充分发挥基层民政部门的职能作用,上为政府排 忧,下为百姓解难,认真落实党的各项惠民政策,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进千家万户,为促进我镇社会稳定、人心安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1、农村 低保:根据《霍山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意见》精神,年初对我镇2009年度农村低保家庭进行重新评议审核,并重点保障已丧失劳动能力的孤寡老 人、孤儿及重病重残家庭,通过村级评议,最终评出农村低保对象498户1265人。农村低保资金实行“一卡式”发放,1—6月份共发放农村低保金 355718元。

2、五保供养:一是加大我镇第一、第二敬老院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上半年二院共投入维修资金25000余元,完善集中供养 五保老人生活设施,确保入住老人的身心健康;二是加强基层五保工作规范化建设,健全基层五保工作网络,努力使分散供养五保老人的生活有人管、有人 问,20xx年初,我镇对331户五保老户进行了重新审核,并建立了五保户个人档案,按时发放五保户供养资金,上半年共发放五保户供养资金198600 元。

3、城乡医疗救助:20xx年民政部门为农村五保户代缴参合资金9930元,农村优抚对象代缴参合资金7800元,同时坚持医前、医中与医后救助相结合。1—6月份,共救助大病患者50人次,发放救助资金73170元。并对农村五保户实行零起付,全额救助。

4、优抚工作:20xx年1—6月共发放各类优抚定补资金423327元,积极落实“双拥”政策,城乡义务兵实行统一优待,20xx年上报优抚对象54名,优抚金将在“八一”建军节前统一打卡发放。

二、下半年工作思路

1、农村低保:以“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为目标,确保农村特困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切实做好农村低保“分类施保,动态管理”做到有进有退,程序公正、公平、公开,坚决杜绝人情保、关系保的现像发生,确保低保资金用在最需保障的弱势群体中。

2、五保供养:加大《农村五保供养条例》的贯彻落实力度,切实做到应保尽保,按标施保,动态管理。结合新农村建设,进一步加强敬老院基础建设,改善五保户老人的居住条件。

3、殡改工作:坚定不移地坚持殡改方针,创新殡改工作管理模式,确保殡改工作管理模式,确保殡改工作走上正轨。

4、 “双拥”工作:深入开展双拥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国防意识,深入开展“关爱功臣”“两节”慰问走访活动,巩固和发展军政民团结。切实帮助老复员军人、老烈 属、老伤残军人解决生活难、住房难、看病难的问题。贯彻落实各项“双拥”工作,为我县争创全省“双拥”模范县作出贡献。民政工作存在的不足

一、基本情况

嵩 县位于河南省西南部,伏牛山北麓熊尔山、外方山之间,版土面积3008平方公里,56万人,县城距洛阳90公里,距省会郑州200公里,属部级贫困县。 由于版土面积大,人口多,且地处山区,社会经济发展比较滞后,贫困人口也相对较多。目前,我县共有各类民政对象31937人,其中:城市低保7100人、 农村低保20338人、五保对象2833人、优抚对象及建国前老党员1666人。

二、当前基层民政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近 年来,党和国家对民政工作越来越加重视,随着民政部门业务领域的不断拓展,工作量不断加大,民政部门的职能作用也越来越显得重要。尤其是基层民政部门在以 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实践中作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是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基层民政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也显现出来。我认为突出有以下几个 方面:

一是民政工作领域拓宽、任务加大与民政人员少、编制增长滞后的矛盾亟待解决。民政工作已由传统的十余项职责增加到30多项,但是国 家未出台相应的增加民政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政策,使工作多、人手少的反差越来越大,特别是乡镇基层民政部门处于严重超负荷状态。就嵩县而言,全县16个乡 镇,大的乡镇配备2个民政助理员,小乡镇只有一个人从事民政工作,根本无精力做好日益繁重的本职工作。

二是在20xx年各地乡镇综合配套 改革中,所有民政办公室被撤销并入乡镇社会事务办公室,乡镇民政工作“机构无帽子,门口无牌子,办公无章子,办事无票子”,这种状况严重影响了民政职能的 实施。乡镇民政办公室作为民政工作的最基层,是掌握民情、倾听民声、反馈民-意的“前沿阵地”,是把党和政府温暖送给广大困难群众的第一站,工作神圣而光 荣。而目前乡镇的计划生育、林业、水利、司法等七所八站均有单独的机构、编制和办公场所,唯独民政是合署办公。无单独办公场地、办公设施落后,办公条件 差,这种机制严重制约着民政事业的发展。

三是从工作职能看,乡镇民政在本来工作任务就重的情况下还存在兼职现象,乡镇民政工作人员绝大多 数同时承担着乡镇安排的驻点包村、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招商引资以及突击性工作任务,而这些工作的难度和压力远大于民政工作,民政工作只能挤时间去完成, 处于被动应付状态,致使政策措施执行走样或流于形式。

四是基层民政经费严重不足。近年来,上级拨付地方民政部门的专项资金数目甚大,但基 层民政工作经费异常紧缺。低保、五保、优抚对象、救灾救济资金的发放、下乡调研、各种表册印制等都需要大量的工作经费,然而,上级下拨的民政工作经费均为 专项资金,使用途径和范围受限,而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的民政工作经费过少,对千头万绪的民政业务来说只能是勉为其难,杯水车薪。民政部门承受着严格落实政 策、工作经费紧缺的双重压力,严重影响了民生政策的执行和落实力度。

五是民政对象需求呈不断扩增之势,给民政工作带来了新的压力。随着经 济发展和社会转型加快,各种利益关系更加复杂,一些深层次矛盾逐渐汇集迸发,各种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凸显涌现,特别是民政工作对象的需求不断增长,且呈现出 多元化趋势,各种合理、不合理的诉求交织,给民政工作带来诸多困难和矛盾。在工作业务上,社会救助体系日益完善,济弱助困力度不断增加,但随着改革的不断 深入和利益格局的不断调整,部分群众未能共享改革的成果,要求救助的呼声越来越高;部分群众不符合救助条件,看他人受益而眼红,出现“拿着手机、戴着项链 也想吃低保”的现象,致使救助额度相对于“需求”额度差距越来越大。在政策体制上,相关政策特别是优抚政策含金量不断提高,且政策出台不平衡,诱发了涉军 人员的心理不平衡,符合条件的互相比享受的级别和等次,部分不符合享受条件的想趁机捞一份、并坚持认定自己有权享受,导致涉军人员上访问题越来越突出,成 为民政维护稳定的一大难题。

看了民政助理个人工作总结的人还看

1.民政助理2014年个人工作总结

2.民政助理工作总结

3.2015民政个人工作总结

第7篇:低保办个人工作总结范文

2006年,我县民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市民政局的支持指导下,按照县政府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行政,较好的发挥了民政部门的职能作用,为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做出了新的贡献,现总结报告如下:

一、工作成效

(一)城乡低保实现动态管理规范运行

1、城市低保工作从完善和规范各个环节,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入手,主要做了以下两方面的工作:

第一、理顺关系,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为了规范低保工作程序,增加透明度,我们将调查和初审工作交给水洛镇政府和三个社区居委会,形成了低保对象申请、居委会入户调查、镇政府初审并公示、民政局复查后审批、保障金按月由农行、保障对象凭证领取的规范化发放程序。制定了收入申报、审批程序、资金核发、定期走访、数据统计、资金管理、资料归档等一整套较为规范的工作制度。按照《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和《甘肃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结合我县实际,经多方征求意见和反复讨论,制定了《庄浪县城市低保工作手册》、《庄浪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通过各种规章制度的不断建立和完善,使城市低保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保证了城市低保工作的规范运行。

第二、规范操作,严格法定程序。我们严格按照国务院《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和《甘肃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从严审批,规范运作。一是在工作方法上以入户调查为主,突出“问、看、议、访、算”五字法。二是在工作重点上,首先以“三公开”、“五到位”为目标,全面实行透明管理,阳光作业。“三公开”即是将保障政策、保障标准、保障金额、发放程序、发放时间等向保障对象公开;将申请保障的人员名单、确定的保障对象及其家庭收入情况、补助标准等在居委会和企业张榜公布;将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内容、程序、工作标准、承办人员,联系电话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其次是坚持把好“五关”,保证“五到位”:即一把申请关,保证登记到位;二把收入评定关,保证审核到位;三把会议审版权所有批关,保证责任到位;四把政策关,保证贯彻到位;五把落实关,保证兑现到位。三是在工作要求上坚持“三个原则”,即在资金许可的情况下,低保标准尽量提高;鼓励劳动自救,救穷不救懒;力求公正、公平、不徇私情。在调查认定低保对象时,层层把关,三级审定,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办事,让群众参与到整个过程中来,征得群众认可。四是完善三个工作程序:⑴保障资格申请、审批和注销程序。严把户主申请、入户调查、张榜公布、镇政府审核和民政局审批五个环节。⑵保障金发放程序。保障金必须由农行按月,逐月上报。⑶保障对象和补助标准调整程序。保障对象和补助标准实行动态管理。对享受低保待遇的人员,坚持每半年复查一次家庭收入,补助标准及时调整,对家庭收入和成员有变化的保障对象,及时办理停发、减发、或增发手续,发挥动态管理合理、公正的功能。

今年,经调查审批新增城市低保对象x户x人,清出因收入增加不符合低保条件的户x人,净增户x人,现在共有保障对象x户人,其中年城镇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人,离下岗人员x人,离退休人员人,失业人员x人,三无人员人,其它人员x人,平均月人均补差元,月发保障金x.x万元,全年共发放兑现保障金万元。

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我们始终坚持确保农村特困家庭有饭吃,有衣穿,不外流乞讨,确保农村社会稳定的原则,主要做到了以下几点:第一,低保对象的确定必须实行“四个公开”、“五个程序”。“四个公开”指低保规定公开,低保范围公开,保障对象公开,保障标准公开;“五个程序”指(x)本人申请(x)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评议(x)张榜公布(x)乡镇人民政府审查(x)县民政局审批。第二,在确定保障对象过程中,主要做到了“三防止”、“四准确”、“四不批”。“三防止”即防止只凭村上申报不入户调查,防止优亲厚友,防止凭印象或道听途说;“四准确”是家庭成员和关系要搞准确,家庭人均收入和生活支出要算准确,申请保障原因要查准确;“四不批”指申报内容不清不批,手续不全不批,不按表格填报不批,对象不准不批。对不务正业、偷盗、懒惰成性、超生及婚丧大操大办等造成生活困难的不予批准保障。第三,注重低保对象的调查摸底。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把调查对象分为以下三种:一是无劳动能力户。二是重病户。三是天灾人祸户。第四,对于低保对象在实施低保救助后,如自然灾害造成生活困难的可在实施灾民临时救济时给予补充救济,即双重救助。第五,加强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低保政策落实。每季度深入乡镇对照档案名册,走访低保户,督促检查低保资金落实情况,要求县上下拨的保障金必须按核定的补助标准如实兑现。同时,我们对低保户的来信来访和电话反映的问题,及时认真的做了调查处理,并将带普遍性的问题行文通知各乡镇进行对照检查,以求及时纠正,确保低保资金的正常发放。

今年农村低保工作继续坚持县(%)乡(%)共同保障的办法,通过县乡重新调查摸底,审批确定保障对象户人,其中二女结扎户和独生子女领证户户x人,县上全年共发放保障金.x万元。

今年四月上旬,县政协常委会组织全体常委分赴水洛、朱店、韩店、卧龙、柳梁等重点乡镇,采取入户调查和与乡、村(居)委会干部群众座谈等形式,对我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情况进行了视察,之后专门召开常委会全体会议听取我局全面汇报并进行了审议,一致认为,我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领导重视、管理严格、运作规范、兑现及时、成效显著。县委向全县批转了政协党组《关于我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情况调查报告》。

(二)救灾救济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救灾救济是民政工作的主线,它关系到社会稳定的大局,做好救灾救济工作能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心和爱护,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具体体现。我县是一个农业县,人多地少,自然灾害频繁,群众生活一直比较困难,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差,救灾救济的任务非常繁重,作为职能部门,我们始终把这项工作当作重中之重来抓,今年采取多种措施帮助困难群众顺利度过了难关。

1、救灾工作。我县每年都有干旱、冰雹、暴雨、霜冻和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发生,为确保在灾情发生时能及时、快速传递灾情,给县委、政府提供决策依据,我局健全了汛期值班制度、制定了救灾预案,全年坚持每天小时值班。今年全县自然灾害频繁发生,农作物遭受了严重的霜冻灾害、冰雹灾害和小麦病虫害,受灾面积达.x万亩,占农作物总播种面积的%,其中因霜冻受灾.x万亩,因风雹受灾万亩,绝收x万亩,因病虫害受灾x.x万亩。全县.x万人受灾,其中.x万人成灾。同时由于今年降雨较多,先后在水洛镇胡沟村、坟山村、阳湾村和文湾村﹑朱店镇下朱河村、岳堡乡山铧村、通化乡新后庄村等地出现滑坡险情,受威胁农户户。因灾造成各种经济损失约x万元。“灾情就是命令”,每次发生灾情,我们及时奔赴灾区,调查核实灾情,慰问受灾群众,指导救灾工作,使灾区人民深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和帮助,从而坚定信心、振奋精神,积极开展生产自救。对经县科技局现场勘察鉴定存在滑坡险情的村,督促有关乡、村建立了突发性自然灾害责任追究制度,指定专人昼夜值班,密切注视灾情发展,及时上报重大灾情。为滑坡险区群众下拨搬迁补助x.x万元。

2、社会救济工作。⑴春荒群众生活安排工作。今年为了安排好春荒灾民生活,我们先后下拨救灾款x.x万元,其中县上直接采购向各乡镇供应救灾面粉万斤。共救济灾民x.万户x.x万人,占全县总农户、人口的.x%和x.x%,灾区人民人心安定,社会稳定,灾区生产生活秩序井然。⑵五保供养工作。为进一步抓实、抓好五保供养工作,今年x月底开展了农村五保户调查工作,核准了五保户供养人员及应纳入供养人员的基本情况。全县共有五保户x人,其中所敬老院集中供养人,下拨生活补助款x.x万元。⑶春节期间走访慰问困难群众工作。我局十分重视困难群众的年关生活,每年在春节期间对困难群众进行走访慰问,今年共走访、慰问特困户、五保户、重灾户和纯女户户人,发放慰问金x.x万元,面粉x斤。使困难人群能和全县人民一道过上一个安乐、祥和的春节。⑷开展农村特困户调查。今年上半年,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统一安排部署,我局对全县农村特困户进行了摸底调查,建立了户、x人农村特困户台帐,为今后农村实施救助提供了依据。⑸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根据《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救助流浪乞讨人员人,其中县内人,外地人,儿童人。⑹其他救助工作。今年,通过来信来访和下乡调查解决临时困难户x户,发放临时救济款x.x万元;为名六十年代精简人员提高了定期定量补助标准,其中名原工资%救济人员统一提高到元,其他名定补人员在原基础上提高元。救济工作解决了全县困难人群的生活问题,确保版权所有了他们有衣穿、有饭吃,杜绝了非正常情况发生,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三)拥军优属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

去年我县首次被省委、省政府和省军分区命名为“全省双拥模范县”。今年在已取得成绩的基础上继续巩固发展双拥成果,大力开展拥军优属活动。一是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慰问活动,在“八一”和元旦、春节期间,两次对县人武部、县中队和消防大队的官兵进行节日慰问,送去了x元慰问金和电脑、弹花被、大肉、水果等慰问品,同时在春节前夕,对部分在乡的伤残军人、烈军属进行慰问。二是及时接收安置退役军人,接收年底退役士兵x人,其中农村x人,城镇人,接收退役士官人,安置年底城镇退役士兵人,安置年转业士官人。审查上报了名符合城镇安置条件的年退役士兵安置材料。三是积极认真地开展了各项优抚工作,为新入伍义务兵发放《优待证》x份,为x名现役义务兵家属发放优待金.万元,收集并上报省民政厅审批换发了x名伤残军人的伤残抚恤证,为x名老复员军人和名二等乙级以上在乡伤残军人解决医疗费x.万元。

(四)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有了新的进展

今年是第五次全县村委会换届选举的一年,为了把这项关系农村群众根本利益和社会稳定的大事办好,先后分五次组织局机关x名业务骨干和名乡镇干部到武威参加了中国-欧盟基层组织管理培训班,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第五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精神,安排部署了全县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直接向乡镇和村委会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x份,发放《村民委员会选举大会知识手册》x份,发放宣传磁带和cd碟片x盘,发放选举流程图x张,为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奠定了基础。月日县政府召开会议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各乡镇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从年月中旬开始,到年x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第一阶段从月日到月日为思想发动、准备阶段,第二阶段从月日到月日为选举阶段,第三阶段从年x月x日到x月日为整章建制阶段,第四阶段从年x月x日到x月日为检查验收、总结阶段。中央号文件下发后,为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与县组织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通知》,月份对各乡镇村务公开情况进行了检查,经统计,有永久性公开栏、按照《庄浪县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暂行办法》,村务公开坚持规范的有个村,没有永久性公开栏、通过会议、广播进行公开的村有x个,基本没有公开的村个,分别占村委会总数的.x%、.x%、x.x%。

社区工作进展顺利,我局积极支持三个社区居委会开展工作,给居委会干部交任务,压担子,让他们参与到城市低保调查摸底和城镇困难户慰问等实实在在的民政工作之中,赢得了辖区居民的拥护和支持,激发了他们的工作热情,调动了工作积极性,他们走巷串户,不辞辛劳,放弃休息时间,对各社区居民的居住情况、计划生育情况、流动人口情况等进行了调查摸底,组织城区居民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和计划生育宣传、参与经济普查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排练文艺节目等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调解居民纠纷起,组织大型卡啦ok歌咏比赛和秦腔演唱晚会x场,在正月十二庄浪艺术节上,各社区居委会组织的老年人秧歌队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

(五)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

一是建成了庄浪县老年人活动中心。庄浪县老年人活动中心是我县集老年人读书阅览、休闲娱乐、健身诊疗等为一体的“民心”工程,位于北城区文化广场西侧,占地x.x亩,总体设计为四层单面欧式建筑,总面积x平方米,总投资万元,通过省民政厅在“星光计划”项目中争取万元,自筹万元。整体工程已全面建成。二是认真处理了所有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是民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反映社情民意,了解各项民政工作方针、政策落实情况的重要渠道,是体现民政部门工作作风、工作水平和职工素质的重要窗口。因此我们非常重视工作,建立领导接待日制度,接待来访群众x人次,处理来信x件,为困难群众和伤残军人救济资金x.x万元,有效化解了一部分社会矛盾,为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民政部门应有的作用。三是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完成了朱店镇孔沟村小康村帮建任务,在征求村民意见基础上,经与镇、村干部反复协商,最后确定了小康村建设方案,由民政局筹资x.x万元,村民投工投劳建成孔沟小学教室x座x平方米。

(六)行政事务管理进一步加强

1、基本完成了福利磷肥厂的改制工作。福利磷肥厂因县城建设需要,于年和年分两次拆除了该厂全部生产车间和机械设备,停止生产已达两年多时间。经县资产评估小组评估,截止年月日,福利磷肥厂共有资产.万元,负债x.万元,负债率高达x.x倍。对该企业进行改制,职工抵触情绪很大,不愿配合,我们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全县经济工作会议安排,多次深入该厂做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和县体改办同志一起多次向县政府和县企业改革领导小组汇报磷肥厂情况,经过多次反复修改制定了破产方案,已经县政府批准,即将申请县人民法院进入破产程序。

2、其它各项行政事务管理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市政府通知精神,于元月日前迅速完成了水洛、白堡、刘庙、通边、颉崖x乡的撤并实施工作,妥善处理了债权债务和人员等问题,走在了全区乃至全省的前列;从实际出发研究制定我县行政区划调整的近期、中期、远期规划,经县政府审查后上报了市政府;勘界工作按照民政部《关于开展省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完成了庄浪与隆德、庄浪与泾源、庄浪与秦安、庄浪与静宁、庄浪与华亭x段x.公里边界线和颗界桩的联合检查,按要求与邻县联合上报了联检记录和会议纪要;对全县依法核准登记x个行业性社团和x个专业性社团开展了一次执法大检查,各社团均能依法开展工作;月上旬,经工商局申请,根据甘工商人字[]号《关于全省工商系统事业单位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依法注销了“庄浪县个体私营劳动者协会”和“庄浪县消费者协会”;婚姻登记管理工作以宣传贯彻《婚姻登记条例》为重点,按照国家对婚姻登记工作的新要求,组织全县各乡镇的婚姻登记员进行了业务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发给了《婚姻登记员资格证》,进一步规范我县婚姻登记工作。从去年月x日至今年x月底,全县共登记结婚对,离婚对。

(七)加强机关自身建设,树立良好的部门形象。

1、努力改善工作条件。为了适应现代化办公需要,提高办事效率,我们尽最大努力改善机关工作条件,一是经多次向省民政厅申请,无偿解决了越野救灾车一辆;二是拆除了救助管理站全部危房,开工修建了新救助管理站办公楼;三是为局机关各办公室购买了电脑和打印机,局内部建成了局域网,x个办公室的x台计算机联网办公,实现了局内文件资源共享,同时接通了宽带网,各种民政对象家庭基本情况及资金补助标准、发放到位情况全部通过宽带网以电子台帐的形式每月向市民政局、省民政厅和国家民政部上报,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2、不断进行纪律作风整顿。我们把纪律作风整顿当作一项长期性工作来抓,为了解决上班迟到早退、分工不负责、出勤不出力、责任心不强、工作效率不高等问题,坚持平时考核制度,大会小会经常提醒,时时处处严格要求,促进了纪律作风的明显转变。在廉政建设上,认真贯彻“八个坚持,八个反对”,从领导班子抓起,从节俭办事抓起,从一点一滴的小事抓起,反对铺张浪费,不搞公款旅游,过节不请客送礼,不大吃大喝,平时不浪费一滴水一度电,办公不糟蹋一张纸一瓶墨水,在全局上下形成了节俭办事、廉洁奉公的良好风气。

3、实行政务公开。按照县上要求,为了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改进工作作风,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在民政局院内设置了政务公开栏,将革命伤残人员抚恤补助标准、“三属”和红军失散人员补助标准、在乡老复员军人和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补助标准、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标准、婚姻登记事项等在公开栏长期为民政对象公开;在办公楼口设置了民政局办公楼平面示意图和群众意见箱,二、三楼楼道上墙公开了民政局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职责、民政工作职能、办事程序、救灾款使用范围、发放标准和依据、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保障金计算办法和申请程序、全县依法登记的社会团体、民政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民政局工作人员办事纪律、值班公示台、监督台和监督电话以及《村委会组织法》、《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在各办公室将各自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全部装框上墙,将工作人员的姓名、职务、职责制成桌签摆放在办公桌上,实行挂牌办公,接受群众监督。为了更进一步的方便乡村群众办事,我们推行了“勤政卡”制度,将工作人员的姓名、职务、职责、地址和联系电话等制成名片向民政对象发放,每有群众联系办事,工作人员立即放弃体息时间给予群众方便;局机关财务、资产管理情况、老年活动中心、救助站和x号住宅楼修建情况、住房分配方案、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等先在局务会议上公开,后在全体职工会议上公开。今年共召开政务公开方面的局务会议x次,职工会议x次,召开有乡镇民政助理员、社区居委会主任、城区部分民政对象和民政局全体职工参加的民政政务工作民主评议会议两次,通报阶段性民政工作进展情况,赢得了大家的一致好评,取得了很好效果。

4、开展民政基层窗口单位行风评议活动。为切实解决群众不满意的行风问题,进一步规范行业执法行为,改进工作作风,增强廉政服务意识,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根据市民政局《关于对殡葬服务机构、救助管理站、乡镇民政办进行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的要求和我县在干部队伍中实施的“作风带县”工程,我局于x月下旬在全县个乡镇民政办、所乡镇敬老院和县救助管理站开展了为期半月的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各乡镇政府组织乡镇干部、群众代表和五保老人进行座谈,同时发放了行风建设情况调查表进行评议。我局逐乡镇进行抽查检查评议情况。经统计,全县共下发调查表份,收回份,有效率.x%。通过评议,我县民政系统各单位进一步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转变了工作作风,强化了服务意识,提高了服务质量。救助站的工作人员为救助对象送饭、治病、理发、洗脸、换衣,得到了被救助人员家属和社会各界的一致赞扬。朱店、南湖镇敬老院环境清雅,老人生活充实,得到了社会的好评。各乡镇民政办制度完善,婚姻登记严格按标准收费,合格率达.x%,群众比较满意。

二、存在问题

1、今年我县遭受比较严重的霜冻、冰雹和小麦病虫害,给群众生活造成严重损失,特别是霜冻使川区果农损失惨重,基本绝收。但是市上下拨救灾款偏少,今冬明春群众生活安排存在一定困难。

2、城市低保资金不能及时足额到位,导致保障金发放无法按时兑现。农村低保面偏小,每年x元的保障标准太低,保障金中乡镇按规定应负担部分无法筹集。五保户生活补助除万泉镇按规定兑现外,其它乡镇都没有兑现。

第8篇:低保办个人工作总结范文

一、责任追究的内容及范围

对不认真执行校创卫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和校创卫办工作安排,对各处、室、组创卫工作领导不力、效能低下,不能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造成不良后果等责任,过错行为的负有直接领导责任人员和具本责任人实施责任追究。

二、创卫工作目标责任分解

(一)校创卫工作领导小组和创卫办工作目标责任

1.创卫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分工

张宏斌副校长:总负责和创卫组织管理部分

秦 健 书 记:教职工创卫知识培训

戴兴民副校长:创卫材料整理、归档,健康教育、学生体质监测、卫生保健科研、学生清洁区卫生

刘成安副校长:设备配备维修、校园环境卫生和环保卫生督查

2.校创卫办工作目标责任

① 落实校创卫工作领导小组部署,负责校创卫日常工作安排

② 收集、整理各职能处室负责的创卫工作材料

③ 组织检查,指导校各部门的具体创卫工作,提出整改意见

④ 负责校创卫工作文件的起草、创卫工作信息的报送

⑤ 督查各部门创卫工作目标责任的落实

⑥ 负责校创卫工作责任追究的具体落实

(二)各处、室、组创卫工作目标责任

依据校领导创卫工作具体分工,各处室、组创卫工作目标责任如下:

1.办公室:

①创卫工作宣传:负责创卫信息报告,按时更换创卫宣传栏。

②协助创卫办工作:催办、协调各处室、组创卫工作的落实。

③ 协同校创卫办做好创卫工作责任追究的具体落实。

2.教务处:

① 健康教育工作:做到开课率、课时、教材、师资、评价五落实 ,学校健康教育器材、教具的配备、登记和管理,健康教育活动的开展,健康教育的考核评价。

② 学生健康监测:体质监测,疾病预防和"六病"防治工作措施和计划、总结,做好玛丽斯特普国际组织在我市实施的"校园红丝带,你我同行动"项目。

③ 卫生保健科研:教研组健康教育教学研究活动记录,学校开展健康教育的课题实验中的材料、报告,论文、经验交流材料。

④ 所辖人员及区域环境卫生。向校创卫办保送《学生常见病登记表》《学生运动外伤登记表》《学生传染病登记表》《学生预防接种登记表》《体弱病残学生登记表》《智力低下学生登记表》等相关创卫业务表格。

⑤ 对书记负责,抓好教职工的创卫知训培训,教职工创卫知识有计划、有方案,有记录,确保教职工创卫知识普及率不低于100%。

3.政教处:

① 在学生中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宣传活动,确保健康教育知识普及充不低于100%,积极开展"我为创卫做贡献"为主要内容的重点活动。

② 开展环保教育和环保知识普及,确保环保知识普及率在学生中保持在100%。

③ 按时向创卫办报送《早操检查统计表》、《眼保健操检查统计表》、《学生因病缺课登记表》、《学生个人卫生检查统计表》、《教学用房卫生检查统计表》等创卫业务工作表格。

④ 校红十会计划、总结、会议记录及所辖人员及区域卫生。

4.总务处:

①除"四害"工作:除"四害"工作计划、总结, 爱卫会计划、总结、会议记录, 向校创卫办报送《除"四害"监测表》、《四害孳生地调查表》、《除"四害"检查统计表》、《校园环境卫生检查记录表》、《日产垃圾清运情况检查记录表》、《厕所卫生检查表》、《教室采光、照明和黑板、课桌椅、饮水机、洗漱设施卫生检查统计表》。

②卫生管理: 学校卫生管理制度、卫生检查评比办法,学校卫生管理部门和人员名单, 保洁人员和工作责任书,所辖人员及区域环境卫生。

③环境保护: 创建绿色学校计划、总结,教职工环保教育和环保知识普及,确保环保知识普及率保持在100%, 学校绿化面积、示意图和保养制度。

④食品卫生管理: 上级下发的食品卫生管理文件、复印件资料, 学校师生饮用水水质检测报告、管理制度,校园环境卫生(学生清洁区除外),学校卫生设施配备与维修。

5.年级组、班:

① 按各处室要求配合完成有关创卫表格的填报。

② 负责本年级和本班学生健康知识、创卫知识、环保知识的普及,确保普及率达到100%。③全面负责本年级、本班级的卫生达标工作,不留死角。

6.教研组:

① 执行各处室有关创卫工作的安排

② 所辖办公室环境卫生的达标

7.教师、职工个人:

① 执行校创卫工作具体措施的落实

② 根据所在处、室、组的具体创卫分工,明确责任,抓好落实。

三、责任追究方式

(一)对教师、职工(个人)的责任追究:

1.在校创卫办组织的检查评比中排名列后三名一次的给予个人通报批评和减发当月结构奖50元;连续三次排名后三名者给予诫免谈话、减发当月结构奖100元;具体责任不清时对所属年级组、教研组、各处室给予通报批评并减发处、室、组负责人当月结构奖100元。

2.对校创卫办检查中提出的意见不够重视,整改不力,在限定时间内没有明显变化的、对校创卫办发出的整改通知落实不及时、对创卫热线反映的问题和新闻媒体暴光属实的问题整改不力一次的,给予诫免谈话和减发当月结构奖100元;对创卫热线反映的问题和新闻媒体暴光属实的问题整改不力二次或二次以上的给予取消年终评优资格,减发当月结构奖200元,具体责任不清时减发各处室负责人当月结构奖200元并取消本部门年终评优资格。

(二)对处、室、组(部门)的追究:

1.不按工作目标责任按时向创办报送相关资料或报送资料不符合要求一次的,给予报送部门通报批评一次,并减发处、室员和直接责任人人员当月结构奖50元。

2.对上级创卫办检查出的问题,经校创卫办督促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不力一次者,给予部门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减发当月结构奖100元。

3.按工作目标责任应开展相关工作和活动而未组织或开展达一次者,给予部门负责人减发当月结构奖100元;影响校创卫办资料收集减发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100元;致使创卫相关工作不落实空白者给予处室负责人通报批评,诫免谈话,减发当月结构奖200元,取消年终评优资格。减发当月结构奖不含300元师德奖。可累积减发,当月结构奖减发为零,在下月结构奖中减发。

具体责任追究由校创卫办提出意见报校行政会议决定,本办法由校创卫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9篇:低保办个人工作总结范文

一、普查工作时间安排

普查工作从2014年3月1日起到2014年9月20日止,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3月1日-3月20日);

第二阶段:普查清理阶段(3月21日-8月25日。其中:3月21日-5月25日,普查已享受城乡低保的对象阶段;5月26日-8月25日,普查符合城乡低保条件未纳入低保的对象阶段);

第三阶段:整改总结阶段:(8月26日-9月20日)。

二、普查对象及内容

(一)普查对象:全县所有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困难群众和符合城乡低保条件未纳入低保的困难群众。

(二)普查要求:

1.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困难群众。进一步复核低保人群情况。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会同村(居)委会对辖区内低保对象全面入户调查,重新核定低保家庭成员就业、人均收入变化情况、低保成员变化情况;并在村(居)委会重新公示。重点排查:(1)城市低保对象中a、b、c类对象;农村低保对象中除年老病残、丧失劳动能力、生存条件恶劣的其他对象,(2)有劳动能力、有收入来源的低保。

2.进一步清查享受低保的群众是否严格按照政策分类施保。

3.普查符合城乡低保条件未纳入低保的困难群众。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严格按照《民政部关于印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完善最低生活保障认定条件、规范城乡低保审核审批程序。

(三)普点

此次普点的重点是:进一步清查在低保审批过程中是否存在“关系保”、“人情保”、“错保漏保”等问题,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是否做到“应保尽保”,不符合条件的是否做到“应退尽退”,对有群众反映或调查情况不清等低保家庭是否列入回访名单。

加大对以下人群的普查登记:1.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中有固定工资,家庭成员享受了城乡低保的对象;2.经人事、组织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录用或聘用后仍在享受城乡低保待遇的研究生、大、中专毕业生;3.有固定工资且具有抚养、赡养义务,不尽应尽的义务,其家庭成员享受城乡低保的对象;4.收入发生了变化,高于城乡低保标准的低保对象;5.城乡低保对象因各种原因死亡的;6.城乡低保对象户口迁移出我县的家庭;7.群众反映强烈不符合城乡低保政策规定的低保对象;8.符合城乡低保条件未纳入低保的困难群众。

三、工作要求

(一)健全组织机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对城乡低保普查工作的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普查方案按照三个阶段的具体要求开展工作,确保普查质量。注重实效,不走形式,不走过场。一个阶段结束后,及时上报阶段性工作小结,并于9月25日前向民政局办公室上报普查工作总结和普查报表。

(二)加大宣传力度。做好普查工作和城乡低保政策的宣传工作,做到城乡低保政策、法规家喻户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