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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健将申报材料精选(九篇)

体育健将申报材料

第1篇:体育健将申报材料范文

本办法适用于户籍在本省的中国公民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第二条生育证是本省已婚育龄夫妻合法生育的凭证,已婚育龄夫妻取得生育证后方可生育。

第三条生育证的发放管理应依法进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做到科学管理、方便群众。

第四条禁止违反规定越权发放生育证、滥发生育证、不按程序发放生育证。

禁止骗取、伪造、涂改、盗卖、转让生育证。

第二章生育证的登记和审批发放机关

第五条一孩生育证的登记发放机关是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孩生育证的审批发放机关是县(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其中,国家干部、职工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必须报省辖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核。

第六条生育证由女方户籍所在地登记发证机关进行登记和审批发放。

第七条生育证的登记、审批发放机关应健全生育证受理、登记、审批、发放和管理制度。

一孩生育的登记、材料审核、生育证发放、材料归档、登记结果的张榜公布和二孩生育审批表的发放、组织群众评议、提出初审意见、材料整理上报、初审意见的张榜公布等具体工作由乡(镇)、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负责。

二孩生育申请的受理、复查审核、材料整理、提出审定意见以及二孩生育证的发放、材料整理归档等具体工作由县(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

第八条发证机关应成立生育证审批小组,负责二孩生育证审批工作。

第三章生育证的登记和审批发放程序

第九条合法结婚且无子女(含亲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的夫妻,应在生育前凭下列材料到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登记发证机关填写《一孩生育证发放登记表》,领取一孩生育证:

(一)夫妻双方身份证;

(二)户口簿;

(三)结婚证(属再婚的,还需提供原离婚的判决书、调解书或协议书和其它相关证明);

(四)计划生育技术部门出具的女方健康检查证明。

第十条乡(镇)、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对要求领取一孩生育证的,应认真核实全部材料,并做出决定:

(一)符合生育第一孩条件的,给予登记,发给一孩生育证,同时在夫妻双方所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张榜公布;

(二)材料欠缺的,应予补齐;

(三)不符合生育条件的,不予办理并告知理由。

第十一条符合《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要求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由夫妻双方提出申请,向乡(镇)、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提交本办法第九条所列材料及下列材料:

(一)按规定填写的《二孩生育证审批表》;

(二)足以证明符合法规、规章规定生育第二个孩子条件的技术鉴定或其他材料。

第十二条乡(镇)、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应及时将生育二孩审批表及有关材料报县(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县(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认真核实全部材料,由生育证审批小组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需进行病残、伤残鉴定或调查取证的审批时限可延长至鉴定确诊或调查完毕之后30日):

(一)符合生育二孩条件的,由县(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根据审批小组的决定发给二孩生育证,并由夫妻双方各自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和村(居)民委员会、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分别张榜公布;

(二)材料欠缺的,应予补齐;

(三)不符合生育条件的,退回申请,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理由。

第十三条副县级以上干部领取二孩生育证,须将材料报省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生育证应填写准确,字迹清晰,不得随意涂改,加盖发证机关钢印后方能生效。

第十五条生育证发放情况张榜公布后,群众有异议的,发放机关应及时调查核实。对于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及时宣布已发生育证作废,并收回生育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四章生育证的使用与管理

第十六条生育证由省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免费发放;一孩生育证发放登记表、二孩生育证审批表由省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设计样式。

第十七条乡(镇)、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应为领取了生育证的育龄妇女提供生殖保健、优生优育等方面的服务。

第十八条已领取了生育证待孕的夫妻可凭证终止原避孕节育措施。

第十九条持生育证妇女怀孕后,因特殊情况需要终止妊娠的,须持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或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提供的不宜继续怀孕的证明书,一孩持证对象到乡(镇)、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二孩持证对象到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开出同意终止妊娠的介绍信后,方能终止妊娠,并将手术证明交乡(镇)、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备案。

第二十条已领取生育证的育龄妇女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发证机关发文宣布其生育证作废,收回生育证,并不再发给生育证:

(一)怀孕后非医学原因或未经乡(镇)、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认可终止妊娠的;

(二)弄虚作假,骗取生育证的;

(三)自报婴儿死亡或分娩死胎又无确凿证据证明的(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计生技术服务部门或乡镇、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盖有公章和经办人签名的证明)。

第二十一条持生育证妇女分娩后,生育者家属应在分娩后及时将生育证交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

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要在婴儿出生一个月内,向乡(镇)、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申报出生,生育证存根由乡(镇)、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保存。

第二十二条遗失生育证的,应及时向发证机关报告,由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证明,经原发证机关核实,补发生育证。

生育证有缺损需要更换的,须持旧生育证到原发证机关更换新生育证。

第二十三条当年生育证的有效期为:上年度12月1日至下年度元月31日。

在生育证规定的有效使用期内不能生育的,应在下年度4月底前凭原生育证及健康检查证明到发证机关申请换发下一年度生育证。

第二十四条凡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发放或骗取生育证的,除收回生育证外,对有关人员按《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严肃查处。

第2篇:体育健将申报材料范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认真落实南通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全面贯彻南通市粮食局全年工作部署和要求,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出发,充分发挥部门职能,强化粮油销售市场监管,规范经营行为,全面提升粮油食品安全水平,努力从根本上改善粮油食品消费环境,将创建“五放心粮油销售店”活动办成一项真正为民、惠民为老百姓办实事的工作,确保粮食安全,确保消费安全,让政府满意,让人民放心。

二、工作目标

20*年在全市创建至少7家“质量放心、卫生放心、价格放心、计量放心、服务放心”的粮油销售店。

三、组织机构:

建议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或政府办副主任牵头,市食安委、粮食、工商、质监、卫生、物价等部门分管负责人组成*市创建“五放心”粮油销售店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成员由市粮食局有关人员和各相关部门的具体办事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市粮食局。市粮食局相应成立创建“五放心”粮油销售店领导小组。组长由局主要领导担任,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组员有产业指导科、计划储运科等科室负责同志。

四、“五放心”粮油销售店标准

1.质量放心:经营的粮油产品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经批准的企业标准。所有产品有QS标志;

2.卫生放心:店容店貌整洁卫生,粮油店具有“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领有“健康证”;

3.价格放心:实行明码标价,质价相符;

4.计量放心:经营用计量器具齐全,计量准确,不短斤少两;

5.服务放心:文明经商,诚实守信,服务周到。建有文明服务规范和管理制度,并上墙公布;在店堂内设立意见箱,公布举报电话和便民服务公约、质量承诺书、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履行对消费者的各项服务承诺,保证投诉完结率100%。

五、“五放心”粮油销售店的评选范围和要求

(一)申报评审范围:全市从事粮油批发、零售经营的粮店、粮油食品店和超市粮油销售专柜。

采取自愿申请,联合评审,统一标识,分步实施,逐步推开的办法,按照坚持标准严格审批,优先考虑守法经营、消费者反映良好、申报态度积极的粮油经营者。

(二)申报条件:

1.有一定的经营规模,有固定的经营场所(营业面积20㎡左右)和相对稳定的工作人员(2人以上);有必要的经营、仓储设施和经检验合格的计量器具;三证齐全、有效(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未发生过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其他各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事件。

2.有严格的质量管理、质量监督、质量保证体系和制度,有稳定的进货渠道,把好商品采购关、仓库保管关、柜台上货关,不以次充好、不掺杂使假,不经销“三无”商品和假冒伪劣商品。

3.坚持明码标价、质价相符,计量准确,不搞任何方式的虚假让利。

4.经营环境规范、整洁、美观,商品、器具和库房清洁卫生。

5.诚实守信,遵守商业道德,设立意见箱,公布举报监督电话,履行对消费者的各项服务承诺,保证投诉完结率100%。

6.遵守《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服从国家宏观调控需要,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管和群众监督。

7.服从市创建“五放心”粮油销售店工作领导组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及时上报有关报表、资料。

六、“五放心”粮油销售店的申报评选程序

(一)宣传发动

市创建“五放心”粮油销售店工作领导组办公室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宣传关于在全市开展创建“五放心”粮油销售店评审确认的申报条件、要求等有关事项。

(二)根据自愿申报的原则,由申报人填写申报表,并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3.工作人员健康证(复印件)

4.计量器具明细表

(三)市创建“五放心”粮油销售店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接到申报材料后,对材料进行初审,形成相关材料交市创建“五放心”粮油工作领导组审核通过,列入市“五放心”粮油销售店培育对象。

(四)市创建“五放心”粮油销售店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对入围者进行考察、辅导、帮助、培育,使其从硬件和软件上符合“五放心”粮油销售店要求。

(五)培育(考察)期满后,由申报者按市“五放心”粮油销售店要求,上报申报表和附件材料,申请评审验收。

(六)市创建“五放心”粮油销售店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对其审查核实,派员进行现场考察,并走访当地工商、质检、消防等有关单位后,形成考察报告,连同申报材料一起交专家评审组评审。

(七)评审通过者再由市创建“五放心”粮油销售店工作领导组审核同意,按市创建“五放心”粮油销售店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要求,进行统一门面装饰。

(八)由市创建“五放心”粮油销售店工作领导组颁发“五放心”粮油销售店证书和标牌,并向社会公布。

(九)市“五放心”粮油销售店有效期为两年,一年一审。

七、“五放心”粮油销售店的培育

培育对象:经*市创建“五放心”粮油销售店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初审确认后的粮油销售店。

培育方法:采取现场指导和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法。现场培训由市创建“五放心”粮油销售店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派出有关人员去培育点,按“五放心”粮油销售店的标准和要求,以及粮店的规范化经营要求上门进行具体的帮助、指导,督促其从硬件和软件上达到“五放心”粮油销售店的基本要求。集中培训是对初审确认申报“五放心”粮油销售店负责人集中进行培训。

培训的内容:

1.端正经营思想,合法经营、守法经营。宣传贯彻《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质量法》、《食品卫生法》、《价格法》、《计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

2.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按制度实施。

3.建立健全各种经营台帐、报表等基础资料。

4.督促其配备齐全经营所需的器材、设施。

5.改善经营环境,净化经营场所,为统一标识做准备。

八、“五放心”粮油销售店的监管

*市创建“五放心”粮油销售店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对全市“五放心”粮油销售店的经营管理和销售的粮油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抽)查。粮油质量检测工作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市粮食局中心化验室负责。全年检(抽)查不少于四次,并公布检查结果。

九、创建“五放心”粮油销售店的时间步骤

1.3月份向市领导汇报,`建议并确定是否成立多部门的联合创建“五放心”粮油销售店领导组;市粮食局成立创建“五放心”粮油销售店领导小组;召开基层企业负责人会议进行动员;组织局有关人员及基层企业负责人去吴江粮食局参观考察;形成*市创建“五放心”粮店实施方案。

2.4月份组织领导组有关人员去临近的启东、如皋、如东等县(市)进行学习、考察;向社会尤其是粮油经营者进行广泛的宣传;开始受理申报;结合实际制订“五放心”粮店的有关规章制度、设计有关台帐资料等;在受理申报材料的基础上,确定第一批集中培训者名单,择期进行集中培训。

3.5—8月针对已确定的培育对象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指导、帮助、培育,同时对申报者进行质量监督抽样检查。

第3篇:体育健将申报材料范文

    本学期我担任学校办公室主任和四年级3班语文教学工作。一学期来,我紧紧围绕学校工作的总体要求,以“为学校,为教师、为学生服务”为宗旨,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遵照上级部门的指示、决定,落实学校各项安排部署,积极配合各部门工作,爱岗敬业  尽职尽责。  

    一、完成唐山市学校公园绿地普查工作。

   9月份,教育局按照《关于开展全市公园绿地普查通知》的精神,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了公园绿地普查工作,对各校提出明确要求:一是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做好普查工作的责任性;二是要认真抓好实地普查,确保普查数据及图片资料的真实可靠;三是建立健全督察机制,确保普查工作的高质量。表格内容多,分类细,如长绿灌木、落叶乔木、藤本色块分类统计,我按照要求,依据原始资料,又查阅了大量资料,核实数据,准确分类,规范了我校绿地普查统计,为教育局提供了真实可靠的绿化数字及图片资料。

二、完成河北省二星级学校和唐山市和谐单位申报工作。

    XX年我校被评为省级二星级学校并申报市级和谐单位。这两个奖项是对我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充分肯定和鼓励,申报和填表都有统一的要求一和定的程序。唐山市和谐学校申报材料共9条25款。包括:唐山市和谐学校评审表、学校自查报告、劳动合同制度建设情况,建立了教职工聘用合同台帐以及“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的实施方案和开展教职员工文体活动、学校奖励及教育教研活动照片等。这些内容需要大量的文字和图片资料,工作量很大,材料标准高,时间要求也很紧,尤其是有很多内容都是空白,没有材料积累,需要“新打锣,另开张”。我开动脑经,尽心竭力,创造性的开展工作,不等不靠,从头开始。

    之一:此次唐山市和谐校园申报有一个前提,申报单位必须已经申报了河北省职工代表大会二星级企业,并被批准。所以,我首先要填写二星级职代会相关表格。两项表格都有一系列的标准,我认真搜集资料、修改稿件、填写表格、打印成文,然后找校长审定,有一份文档涉及到工会、教代会职务安排,可是学校还没有进入选举程序,结果下边的表格无法填写,我耐心等待。由于申报无经验可以借鉴,所以一些文件反反复复,不厌其烦地修改,有些数字不统一,也得协调平衡,否则不被通过,前功尽弃。有的内容还涉及到拍照,我挤时间拍照、冲洗,忙忙碌碌,时不我待,只争朝夕。为了按照标准组好唐山市和谐校园申报卷宗,为了不影响备课上课,批改作业,我起早贪黑,夜以继日,争分夺秒,有时累得几乎腿都软了,有时一上午连口水都没有空喝。通过此次申报,我最大的感受就是,不论做什么事情,都必须本着“今日事今日毕,明天还有明天的事”来不不得半点拖拉;无论工作多生疏,多复杂,多艰难,只要你用功,只要你尽心尽力不停地干,就没有干不好的! 

    之二:辅助学校筹备召开第一小学第二届工会第一次会议及档案建设工作。

 为了达到申报河北省职工代表大会二星级企业的标准 ,11月上旬在校长直接领导下,我校第二届工会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三楼多媒体胜利召开,大会主席团由霍玉锋等8人组成。全体代表认真听取么震山同志关于学校党委和大会主席团的提名,无记名等额选举产生第二届工会委员会委员、教代会代表的选举办法。小组依据教代会代表的选举办法,按照比例分别推举候选人,共计30名;其次,从30名代表中等额选举出工会委员5名,并分别担任工会相应的职务。此次会议历经两周,完成所有选举内容。为下一步规范开展学校工会各项工作做好了铺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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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规范完善学校教代会、工会档案。

    根据上级工会档案管理要求,规范档案管理工作,使档案管理更科学、规范,符合保密要求,作好档案利用工作,更好地为教育教学及各项工作服务。主要包括:教代会换届选举材料;工会工作制度、职责;计划、总结;教职工文娱体育活动材料等二十几个项目。

四、加强学校网页、校务公开、体育健康宣传栏等文化载体建设。

   开学初,为迎第一届汉沽管区全民运动会在我校的召开,我精心设计宣传专栏,图文并茂,不仅展示了学校教师运动风采,还大力宣传“弘扬奥运精神,倡导全民健身”理念;为迎接唐山市“健康唐山,幸福人民”联查,我及时组织更换校务公开栏、体育健康宣传等专栏,公开校务民主管理情况,树立学校良好形象。另外还负责利用校园网,建立学校教师信息库,完善了教师个人信息,为各部门统筹管理、使用教师相关信息提供了便利条件。

五、协助学校各部门工作,为教学一线服务。组织教师甲流防止体检;组织教师进行法律法规考试;现代教育技术培训考试安排;参与教师作文教学比赛活动,认真听课评分,公平公正;为学校创建“学习型组织,书香型校园”认真谋划,献计献策,并按照学校要求下发自定教育教学类书刊通知,动员教职员工多读书,读好书,为学校文化建设做出努力。元旦前夕,协助工会开展迎新年体育活动。本着全员参与,和谐共赢的原则,小组、个人竞争的形式,开展了特色腰鼓、集体拔河、跳绳投球等大家喜闻乐见的体育活动,欢欢喜喜迎新年,开开心心干事业。

    以上是一学期办公室工作的主要内容。我由一个平凡的小学教导主任,一个甘愿平凡但绝不甘于平庸的小学教导主任,到学校办公室主任,角色转变,职责不变;为学校,为教师服务的热情不变。我所做的都是一个办公室主任应做的,还有很多不足之处。如“校园内网、外网”建设等。今后,办公室继续以学校总体工作部署为指针,以教育教学工作为中心,以“和谐、务实、高效”为目标,树立人本理念,贯彻服务宗旨,发挥协调作用,努力提高素质,有目的、有条理、高效益地开展工作,为学校提质量、创名校做出贡献。

今后我将继续牢记“把责任扛在肩上,把荣誉献给教育,把快乐带给学生,把满意送给群众”,做敬业执着的耕耘者,敲击“质量立校”的最强音,演绎“书香特色”的素质教育,追求成就他人,也成就自己的成功事业。最后我也恳请各位领导同仁能够对我们给予指导和帮助,我们将十分感激。谢谢大家!

第4篇:体育健将申报材料范文

学前教育政府资助实施范围为经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各级各类公办(含公办性质)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不包括托儿所、亲子园等早期教育机构。

二、资助对象

学前教育政府资助对象为实施范围内接受学前教育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包括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或者纳入城乡特困救助范围的家庭子女、孤儿、革命烈士子女、残疾幼儿以及其他经济困难家庭子女。各地(幼儿园)应根据市分配指标,合理界定资助条件,确定最后资助对象。

三、资助标准

学前教育政府资助标准原则上为每生每年1000元,各地(幼儿园)申请资助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年度在园幼儿数的5%,具体资助人数以市分配为准。

四、资金分担

学前教育资助所需资金由市负责统筹落实。相关幼儿园要从事业单位收入中提取3%-5%比例的资金,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鼓励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等社会力量捐资助学,扩大经费来源,逐步建立健全政府资助为主体,幼儿园减免收费等为补充,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学前教育资助体系。

五、实施程序

(一)资助申请。学前教育资助工作从2014年春季开始按学年进行,分学期发放。每年9月开学时,符合资助条件的幼儿家长向就读幼儿园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交低保证、残疾证、烈士子女证明、孤儿证明等有效证件或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证明等相关证件及材料。

(二)对象评审。各幼儿园要成立评审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入户调查的基础上对提交的资助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确定拟资助名单后,在幼儿园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要重新评审。

公示无异议后,各幼儿园统计汇总受助幼儿信息及幼儿家长身份信息,由园长和资助管理工作人员签字后,加盖幼儿园公章,报各乡镇中心学校审批;各中心学校、市直幼儿园将审批的资助名单汇总后报市教育局、市财政局核查并组织实施,实施结果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备案。

(三)资金发放。市财政局将资助资金指标下达到各中心学校和市直幼儿园,各中心学校和市直幼儿园统一通过银行卡的形式将资助资金直接发放到受助幼儿监护人手中。

(四)档案管理。各中心学校(幼儿园)要将受助幼儿的有关材料(幼儿申请表、贫困证明材料、受助幼儿名单、发放名单、公示结果及资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分年度建档备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前教育资助政策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中心学校(幼儿园)要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和管理制度,组织好辖区内各幼儿园的资助评审工作,制定出台适合本地(园)实际的实施方案,确保政策顺利实施。要建立健全幼儿资助管理机构,实行校长(园长)负责制,指定专门机构,确定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为这项惠民政策的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第5篇:体育健将申报材料范文

1保健食品注册管理概况

根据《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与保健功能目录管理办法》(简称《目录管理办法》)可知,通过建立开放多元的保健食品目录管理制度,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简称原料目录)和“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简称功能目录)为抓手,实现保健食品注册备案的双轨制管理。功能目录规定了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范围,原料目录界定了注册与备案的通道,纳入原料目录的,可以直接备案。对纳入目录的原料和保健功能,设置了再评价和退出机制;对于最新研究发现有风险、科学共识有变化的,可以及时启动目录的调整程序。原料目录和功能目录将成熟一个、一个。随着目录不断扩大,备案产品增多、注册产品减少,生产企业和监管部门的制度成本也会降低。

《目录管理办法》规定,除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外,纳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的原料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是具有国内外食用历史,原料安全性确切,在批准注册的保健食品中已经使用;二是原料对应的功效已经纳入现行的保健功能目录;三是原料及其用量范围、对应的功效、生产工艺、检测方法等产品技术要求可以实现标准化管理,确保依据目录备案的产品质量一致性。

《目录管理办法》规定,存在食用安全风险以及原料安全性不确切的、无法制订技术要求进行标准化管理和不具备工业化大生产条件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禁止食用或者不符合生态环境和资源法律法规要求等其他禁止纳入情形的,不得列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的制订、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目录的制订、新食品原料(原名称为新资源食品)的审查等工作应当相互衔接。

2保健食品原料、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新食品原料相关介绍

2.1保健食品原料

依据2002年卫生部的《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及相关说明文件可知,保健食品处方组成应遵循的原则为:申报保健食品中含有动植物物品(或原料)的,动植物物品(或原料)总个数不得超过14个。如使用《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之外的动植物物品(或原料),个数不得超过4个;使用《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和《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之外的动植物物品(或原料),个数不得超过1个,且该物品(或原料)应参照《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程序》(GB15193.1)进行毒理学评价。以普通食品作为原料生产保健食品的,不受本条规定的限制。

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可参考《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共114种中药材)和《保健食品禁用物品名单》(共59种毒性中药材)。根据国家卫健委2014年的《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目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中5种药材(人参、当归、玫瑰花、姜黄、荜茇)收录于《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目录(征求意见稿)》,可用于生产普通食品。

《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所列物品仅限用于保健食品,不得作为普通食品原料生产经营。如需开发《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中的物品用于普通食品生产,应当按照《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及其修订条款规定的程序申报批准。

此外,营养素补充剂原料有相关的规定。国家药监局、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于2016年联合了《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一)》和《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一)》。该文件列出了营养素补充剂原料目录及营养素补充剂保健功能目录。以营养素“钙”为例,列出了化合物名称(例如碳酸钙、醋酸钙、氯化钙等)、每个化合物对应的标准依据(一般执行相应的国家标准)、适用范围、功效成分(以Ca计,mg)、适宜人群(划分了不同年龄段人群,以及特殊人群例如孕妇、乳母)、每日用量最低值、每日用量最高值、功效(补充钙)。营养素补充剂的保健功能为补充维生素、矿物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2019年就《营养素补充剂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和《允许营养素补充剂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了征求意见公告,对2016年的《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一)》和《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一)》进行了修订。

2.2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

依据2002年卫生部的《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可知,《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共包括87种中药材。

根据国家卫健委2014年的《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目录(征求意见稿)》(简称“药食两用目录”)可知,在2002年的《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基础上进行了修订和完善,保持原87种(征求意见稿的目录将槐花、槐米算作1种物质,故新目录为86种)以外,新增14种(人参、山银花、芫荽、玫瑰花、松花粉、粉葛、布渣叶、夏枯草、当归、山柰、西红花、草果、姜黄、荜茇)。后续不定期分批对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的新增品种进行公示。

“药食两用目录”中的物质一般包括下列信息:中文名、拉丁学名、所属科名、使用部分。必要时,标注使用的限制条件。利用“药食两用目录”以外的物质作为食品原料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应当按照《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性审查,符合要求的,作为新食品原料予以公布,并在“药食两用目录”修订时酌情纳入。2.3新食品原料(原名称为新资源食品)

2016年,国家卫健委对新食品原料(81种)、普通食品(42种),及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名单进行了汇总。后续不定期分批对新食品原料的新增品种进行公示。

按照《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及其修订条款可知,国家卫健委新食品原料技术审评机构负责新食品原料安全性技术审查。依照《新食品原料申报与受理规定》和《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规程》进行审查。

3保健食品注册及备案管理

依据国家药监局2016年的《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保健食品的注册审批方面制订了《保健食品注册审评审批工作细则(2016年版)》、《保健食品注册申请服务指南(2016年版)》等;保健食品的备案管理方面制订了《保健食品备案工作指南(试行)》,要求提供保健食品产品说明书、保健食品产品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功效成分或标志性成分检测/稳定性检验报告、卫生学检验报告。

《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规定应注册的保健食品,一是使用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以外原料的保健食品;二是首次进口的保健食品(属于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的保健食品除外)。同时,《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规定应备案的保健食品,一是使用的原料已经列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的保健食品;二是首次进口的属于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的保健食品。《保健食品备案产品可用辅料及其使用规定(2019年版)》,列出了196种可用辅料,执行标准大多为国家食品标准或药典标准。

4保健食品注册相关的技术要求

原依据《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2003年版)进行保健食品的功能评价、安全性评价,以及功效成分及卫生指标检验。2018年国家卫健委了该文件失效的公告。现依据《保健食品注册审评审批工作细则(2016年版)》等文件对保健食品的安全性、保健功能、产品技术要求等进行评估。

4.1安全性评价

2020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保健食品及其原料安全性毒理学检验与评价技术指导原则(2020年版)》显示,从保健食品原料是否来源于相关的原料目录,及是否采用传统生产工艺两方面进行考虑,对毒理学试验分情况要求。

4.1.1普通食品、新食品原料、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目录内的物质、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内的物质以普通食品、新食品原料、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目录内的物质、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内的物质为原料,仅采用物理粉碎或水提等传统食品生产工艺生产,食用方法与传统食用方法相同,且原料推荐食用量为常规用量或符合国家相关食品用量规定的保健食品,一般可不开展毒性试验。

4.1.2常规工艺生产的保健食品以使用依据符合保健食品原料管理有关规定的物品为原料,采用常规工艺生产的保健食品,应当至少进行急性经口毒性试验、三项遗传毒性试验(试验组合遵循原核细胞与真核细胞、体内与体外试验相结合的原则)、28d经口毒性试验。根据试验结果决定是否增加90d经口毒性试验、致畸试验、生殖毒性试验、慢性毒性、致癌试验及代谢试验。

4.1.3非传统工艺生产的保健食品采用导致物质基础发生重大改变等非传统工艺生产的保健食品,应进行急性经口毒性试验、三项遗传毒性试验、90d经口毒性试验和致畸试验,必要时开展其他毒性试验。给出了各毒理学试验结果的判定标准。

4.2保健功能评价

2019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了《征求调整保健食品保健功能意见》,对保健食品的保健功能进行了调整、取消,并确定了待研究论证(保留或取消)的功能。

4.2.1首批拟调整功能声称表述的保健功能18项

有助于增强免疫力、缓解体力疲劳、有助于抗氧化、有助于促进骨健康、有助于润肠通便、有助于调节肠道菌群、有助于消化、辅助保护胃黏膜、耐缺氧、有助于调节体脂(原功能名称为减肥)、有助于改善黄褐斑、有助于改善痤疮、有助于改善皮肤水分状况、辅助改善记忆、清咽润喉、改善缺铁性贫血、缓解视觉疲劳、有助于改善睡眠。

4.2.2拟取消的保健功能21项

①拟取消的现有审评审批范围内的保健功能3项:美容(改善皮肤油分)/改善皮肤油分、促进生长发育/改善生长发育、促进泌乳。

②拟取消的过往历史时期曾批准过但现已不再受理审评审批的保健功能18项:(辅助)抑制肿瘤、抗突变、改善性功能、单项调节免疫、单项调节血脂、改善微循环、美容(丰乳)、预防脂溢性脱发、促进肠蠕动、阻断N-亚硝基化合物的合成、防龋护齿、促进头发生长、升高白细胞、预防青少年近视、改善皮肤酸碱度、减少皮脂腺分泌、减少皱纹、皮肤美容(减轻紫外线皮肤的损伤)。4.2.3有待进一步研究论证(保留或取消)的保健功能6项辅助降血脂、辅助降血糖、辅助降血压、对化学性肝损伤有辅助保护功能、对辐射危害有辅助保护功能、促进排铅。

4.3生产工艺评价

生产工艺的评价包括:

①剂型、规格的合理性。

②辅料及用量的合理性。

③主要生产工序和关键工艺参数。

④3批中试及以上生产规模样品的生产验证数据及自检报告。

⑤首次进口产品的小试、中试工艺研究资料完整的,应提供至少3批规模化产品生产验证数据及自检报告;小试、中试工艺研究资料缺失或不完整的,应提供国外生产厂商出具的10批次以上规模化产品生产验证报告及自检报告。

⑥无适用的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的原料,应提供详细的制备工艺、工艺说明及工艺合理性依据。

⑦产品及原料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加工助剂应符合GB2760及相关规定。

4.4产品技术要求评价(类似于药品质量标准评价)

已失效的《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2003年版)中,规定了27项保健食品功效成分及卫生指标检测方法。2020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保健食品理化及卫生指标检验与评价技术指导原则(2020年版)》显示:一是列出了25种功效成分和标志性成分的检测项目,包括含量测定和鉴别试验;二是列出了11种溶剂残留的测定项目,并制订了残留量的上限;三是列出了兴奋剂及违禁成分测定项目,列出保健食品不同功能所对应可能违法添加的成分,并列出相应检测方法。

兴奋剂及违禁成分主要分为3类:①缓解体力疲劳、增强免疫力的保健食品,涉及90种那非类化合物,例如西地那非、他达拉非、育亨宾等;②减肥功能的保健食品,涉及33种化合物,例如西布曲明、麻黄碱、芬氟拉明等;③辅助降血糖、辅助降血脂、辅助降血压、改善睡眠类的保健食品,涉及54种化合物,例如盐酸丁二胍、格列波脲、沙丁胺醇等;④列出了不同剂型对应的检测项目,例如丸剂检测融散时限,颗粒剂检测溶化性、粒度;⑤列出了含特定原料类别产品的检测项目,例如含蜂蜜、蜂胶类产品要检测抗菌药物;⑥列出了特定原料类别产品的功效成分和标志性成分检测项目,例如虫草类检测腺苷,红景天类检测红景天苷。

4.5附件:保健食品产品说明书、保健食品产品技术的要求

保健食品产品说明书包括【原料】、【辅料】、【功效成分或标志性成分及含量】、【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保健功能】、【食用量及食用方法】、【规格】、【贮藏方法】、【保质期】、【注意事项】。

保健食品产品技术要求类似于药品质量标准,包括【原料】、【辅料】、【生产工艺】、【直接接触产品包装材料的种类、名称及标准】、【感官要求】、【鉴别】、【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功效成分或标志性成分指标】、【装量或重量差异指标/净含量及允许负偏差指标】、【原辅料质量要求】。

4.6其他

2019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辅酶Q10等5种保健食品原料目录、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注明了5种保健食品原料(辅酶Q10、褪黑素、鱼油、破壁灵芝孢子粉、螺旋藻)的每日用量、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注意事项(如适用)、功效。并列出了技术要求(质量标准项目),包括来源、感官要求、鉴别(如适用)、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如适用)、标志性成分指标、储存、建议产品的剂型。

此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2020年了《保健食品原料用菌种安全性检验与评价技术指导原则(2020年版)》及《益生菌类保健食品申报与审评规定(征求意见稿)》,对保健食品用菌制订了相应的申报和技术要求。

5结语

5.1保健食品原料及功能范围小结

5.1.1申报保健食品的前提条件保健食品只可在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范围内申报注册或备案。5.1.2保健食品处方组成及相应的申报途径保健食品处方组成应符合一定的原则。处方组成均收录于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和/或属于食品范围(包括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新食品原料、普通食品)的,可直接备案。处方组成在满足组方原则的前提下,不限于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和食品范围的,需进行注册申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包括《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共114种中药材)及《营养素补充剂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征求意见稿)》。

5.1.3中药材在保健食品中的应用情况

①被划入食品范围,收录于《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目录(征求意见稿)》(原名称为《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共101种中药材。

②被划入保健食品范围,收录于《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共114种中药材,后续其中5种中药材被划入食品范围。故《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的114种中药材,现有109种中药材为保健食品原料,5种中药材为食品。

③被划入不可用于保健食品的范围,收录于《保健食品禁用物品名单》,共59种毒性中药材。5.1.4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范围征求意见中,首批拟调整功能声称表述的保健功能18项,拟取消的保健功能21项,有待进一步研究论证(保留或取消)的保健功能6项。

5.1.5保健食品原料及功能范围的持续完善保健食品原料、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新食品原料、普通食品、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范围均持续进行新增、修订和完善的工作。

5.1.6保健食品注册相关的监管部门原国家卫生部负责制订保健食品原料范围、功能范围及毒理学、卫生学理化检验规范。根据近年相关政策文件可知,目前保健食品的注册管理主要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进行监管。

国家药监局负责保健食品注册及进口保健食品备案。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国产保健食品的备案。

国家卫健委新食品原料技术审评机构负责新食品原料安全性技术审查。国家卫健委、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共同制订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订保健食品的保健功能目录、毒理学评价程序、卫生学理化检验规范。并制订特殊食品(例如辅酶Q10、营养素补充剂、保健食品用菌)相关的原料目录、功能目录、技术要求等。5.1.7建议采用创新的保健食品质量控制技术由于保健食品处方大量使用了国家许可的中药材,建议保健食品的原料、中间体和成品采用统一化色谱条件即原料、中间体和成品指纹图谱的检测色谱条件保持一致。从原料、中间体到最终产品的功效成分的转移控制可使用定量指纹图谱来完成,不仅简化了检测所用时间,同时提高了产品质量标准。建议建立标准制剂控制模式和采用定量指纹图谱来实现对原料、中间体和成品的系统质量控制。推荐使用【中药主组分一致性数字化评价系统3.0】软件,在质量标准上采用先进可靠技术,保证产品质量的稳定均一。

5.2对新处方组成的中药非处方药上市申请的启示

中药非处方药上市注册情形之一有可能为“新处方组成的中药非处方药”。如中药非处方药存在这种类型的上市注册情形,则有以下建议:

5.2.1功效(适应证)范围建议限定中药非处方药的功效(适应证)范围,可考虑结合现行的非处方药相关政策、澳大利亚登记药品及日本非处方药的适应证范围进一步进行分析研究。中药非处方药的功效(适应证)范围理论上可能与保健食品的功能范围(18项,另有6项待定)较为接近,难以进行区分。中药非处方药和保健食品分别有对应的申报体系,互不影响,符合要求的原料按原则组方后可作为保健食品或中药非处方药分别进行申报。

5.2.2处方药味范围保健食品的原料范围,包括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约215种。中药非处方药上市申请可能情形之一“新处方组成的中药非处方药”的处方药味范围可考虑参考保健食品的原料范围。

5.2.3辅料、药包材范围辅料、药包材建议选用原料药、药用辅料和药包材登记信息公示网页中显示“与制剂共同审评审批结果”标记为“A”的产品,即选用已批准在上市制剂使用的辅料、包材。

5.2.4组方原则“新处方组成的中药非处方药”的组方原则可考虑为中医药理论指导下组方,不含配伍禁忌药材。

第6篇:体育健将申报材料范文

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根据《福田区宣传文化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结合2021年度福田宣传文体发展重点,制定本指南。

一、资助对象

福田区宣传文化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资助项目应是:反映实现民族复兴中国梦,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引领文明风尚的项目;符合群众需求,体现创新意识,为群众喜闻乐见、参与度高的项目;具有较高审美价值、艺术品位,内容高雅、手段创新,融合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的项目;能够展示深圳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的核心引擎功能、宣传福田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的国际化形象、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项目。

重点资助:

1、符合福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典范城区、高品质国际化人文环境要求的,具有国际、国内影响力的品牌文体活动;

2、符合福田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文化高地,涵养同宗同源、增强文化认同感的文化交流活动;

3、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主题策划开展的重大文体活动;

4、围绕福田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及致力于打造“国际金融中心、科技创新中心、文化教育中心、服务交流中心”等四大中心策划的重大文体活动;

5、引进国际级、部级顶级院团的文艺演出;

6、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高水准文化活动。

二、资助范围

专项资金接受以下类别的项目申请:

(一)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包括全区性文明创建活动、重大精神文明典型宣传教育活动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活动、福田城区形象宣传等。

(二)在福田区举办的公共文体活动。

1、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方面、多样性的精神文化和体育健身需求的文艺展演、全民健身、文体竞赛、文学艺术活动、文体节及社区性公益文体活动等;

2、符合福田建设高品质国际化文化强区目标定位,对促进福田文化艺术和竞技体育发展,推广高雅艺术,提升群众艺术欣赏能力有积极推动作用的各类重大文体活动;

(三)文艺精品创作。包括艺术精湛并富有创新性的文学、美术、音乐、戏剧、舞蹈、文艺批评等领域的创作、出版、研究、展览、演出、国内外比赛等活动。文化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职务创作不纳入此项范围;

(四)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有助于营造福田国际化氛围、促进中外国际交流与合作、提升深圳及福田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的项目;

(五)社会科学研究。包括根据我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需要,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而开展的理论研究、文体宣传、学术著作出版等;

(六)世界冠军和文化名人引进的相关工作;

(七)对辖区群众文体团队的支持;

(八)文体设施、文体活动及公共文体需求的调研论证;

(九)辖区民办博物馆扶持;

(十)其它公益性宣传文化体育事业项目。

三、申报主体及条件

(一)合法注册的区内外文体类企业、社会团体在具备以下条件时可申报资助:

1、已完成了申报项目的前期工作,能够提供详实、可行的工作方案;

2、与场地或项目其它合作方已签署相关协议或达成合作意向。

(二)个人主体申报限于资助范围的第(三)项,且应具有福田户籍或居住于福田。

(三)申请文艺精品创作资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是在福田区注册的文化企业、社会组织或居住于福田的个人。

四、申报时间

2021年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从即日起开始,至10月31日17:00时截止。接受申报的项目为计划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实施的项目。

资金办在申报期内受理项目申报,并提供相关资讯服务,逾期不予受理。

五、资助额度

项目资助以差额资助为主,鼓励申报单位积极寻求企业、公益基金、社会力量赞助,以及通过市场化运作等多种形式扩大经费来源。

本专项资金不得用于下列各项开支:

(一)项目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支出;

(二)固定资产及信息化建设;

(三)应由部门财政预算安排经费的项目。

六、资金管理与拨付

(一)项目实施单位须将资助资金全部用于项目开支,用途按与资金办签订的《福田区宣传文化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责任书》(下称“项目责任书”)中约定支持范围为准,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并完整保留与资助项目有关的会计资料。

个人主体,资助经费按项目责任书所填的经费预算和支出范围执行,用于创作相关的开支,并完整保留相关票据。

(二)立项资助的项目在签订项目责任书后,专项资金将拨付资助总金额的70%作为启动经费;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30%的资助资金。特殊情况下,可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分首笔款、中期款、尾款三期拨付。

七、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实行网上申报,具体申报方法详见《福田区专项资金网上申报项目管理系统操作说明》(可于“福田政府在线”网站搜索下载)。新用户须先注册再申报。

(一)申报主体在规定的申报受理期内,登陆专项资金网站(wtzj.szft.gov.cn)“深圳市福田区宣传文化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表格,上传申报材料。

(二)资金办将按相关规定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符合相关规定的予以受理;不符合相关规定或申报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

八、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实行网上申报。以下项须提交详细的附件材料(网上填报时以上传附件方式提交):

(一)文艺表演、文体赛事等各类文体活动必须报详细活动方案及经费预算,包括观众对象、预期成效、活动流程、承办机构情况、剧本/编曲/编舞/原创作者/导演等主创人员情况介绍、现场设计效果图、安保方案、宣传计划等;以及与场地或项目其它合作方签署的相关协议。

(二)文艺精品创作需说明创意目的、创作形式和创意构思,附作者艺术简历,文学类创作另附故事梗概,音乐类作品另附乐谱和音像小样,舞台剧作品需提交已经完成的剧本及相关的导演阐述、舞美、灯光、人物造型、服装设计图或草图、音乐小样及其乐谱等文字、图片、音像资料。

(三)文学及理论著作出版申请报告中必须包括:书稿出版预算、计划发行对象、对本地实践或理论发展的意义以及书稿著作目录、内容介绍等内容;附件中须提交已经撰写完毕的书稿清样、与出版社签订的出版合同或意向书等出版证明、著作权所有者的户口本或居住证复印件及其所在单位或学会对申报书稿的鉴定意见。

(四)美术作品创作、展览、交流活动需附作者介绍、展陈、宣传工作方案及部分作品照片、展陈效果图和简要说明(含作品名称、尺寸、材质、创作年代)。

(五)社会科学课题研究申请报告中须包括:研究背景及意义、国内外有关同类课题的研究综述(包括本研究在该类研究中的所处的地位和影响)、课题界定、创新点、研究内容、目标、方法、步骤、成果及呈现方式和课题组成员及分工。

(六)申报项目涉及境外活动的,须提供与境外合作机构的合作协议,及有审批权限的文化或外事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差额资助项目的申报单位申报时需提供项目的其他收入来源说明。

(八)根据项目具体情况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九、签约实施

(一)确定申报项目为立项资助项目后,申报主体签署《项目责任书》,明确项目责任人和承诺成果的形态、数量和质量,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履行应尽的义务。

(二)项目资金使用单位应按照《福田区宣传文体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财务管理细则》的相关要求管理项目资金,严格按照《项目责任书》批准的用途、数额内开支,并保管好支出的合法票据。

(三)项目实施时间超过一个季度的,该项目资金使用单位须按季度填写《福田区宣传文化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年度资助项目进展季度报告表》;项目完结时,填写《福田区宣传文化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年度资助项目结项报告书》并与结项资料一并提交至资金办。

十、监督验收

(一)项目承办单位需根据《项目责任书》及其附件按期完成项目,合理开支经费,并达到承诺成果质量。因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事件需延期的,应提前提交书面申请报告。

(二)资金办将按照《福田区宣传文化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资助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并组织第三方机构对资助项目进行绩效考核和结项验收。申报主体应积极配合,按资金办要求提交完整的结项成果资料,并作为责任方接受审计和监督。

(三)申报主体有以下情形的,资金办有权对资助项目依据其严重程度采取暂缓拨款、终止拨款、追回部分或全部资助资金、撤销对该项目的资助以及三年内暂停申报主体申报资格等相应措施,并依法追究相关单位、机构和个人责任:

1、报送虚假申报材料,虚报、冒领、违规使用专项资金;

2、申报主体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3、项目实施内容、经费支出、结项成果等与《项目责任书》及其附件的约定有重大差异;

4、申报主体有其他弄虚作假、挪用资助资金、违反《项目责任书》及其附件等情形;

5、申报主体有不配合资金办监督及第三方绩效考核等情形;

6、申报主体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

十一、其它

(一)资助项目应在所有宣传物料显著位置标注“本项目由深圳市福田区宣传文化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字样及专项资金LOGO。

(二)申报主体在一个申报期内申报项目不超过3个;已获得专项资金立项资助的申报主体,在资助项目结项验收前,原则上不得再次申报。

(三)专项资金对申报主体在项目申报、实施过程中与第三方产生的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本指南最终解释权归福田区委宣传部。

(五)本指南自之日起实施。

 

 

福田区委宣传部    

第7篇:体育健将申报材料范文

根据*年市财政预算,现就申报*年市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通知如下:

一、安排原则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推进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加大力度支持陶瓷产业结构调整提升,支持发展第三产业,建立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扶持人才和创业培训中介机构发展,推动实施名牌带动战略。

(二)公开、公平、公正、科学、规范和突出重点。公开项目申报条件和要求,规范项目申报程序,完善项目评审制度,强化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突出重点,支持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好的企业。重点支持陶瓷产业结构调整项目、现代流通业的改造提升、人才和创业培训项目,重点奖励我市*、*年获得中国名牌、中国世界名牌、中国驰名商标、商务部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出口名牌、中国商业名牌称号的企业。

(三)不重复支持。不重复支持*年以来市科技专项资金支持的单位。

二、扶持专题及内容

(一)陶瓷产业调整提升

支持方式另行通知。

(二)现代流通业技改项目:重点支持物流、连锁经营、批发市场等现代流通业的技术改造项目。

(三)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重点扶持人才和创业培训平台建设项目,支持属于宏观经济政策、现代化管理、企业自主创新、企业投融资、信用服务体系建设、信息技术应用、安全生产管理、通用劳动技能和创业等专题的培训项目,培训对象主要为创业者、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企业家及职业经理人。

(四)名牌带动战略奖励

对我市*、*年获得中国名牌、中国世界名牌、中国驰名商标、商务部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出口名牌、中国商业名牌称号的企业,按照《关于实施名牌带动战略的若干意见及其奖励办法》进行奖励。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现代流通业技术改造项目类

重点支持物流企业信息化平台建设、连锁企业做大做强、中高级批发市场的改造提升。支持的具体项目由各区提出,并须将每个项目的责任承诺书由项目单位、区经贸局、财政局加盖公章后报市经贸局、财政局备案。

申报文件按下列顺序排列装订:

1、*年市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承诺函(附件1)。

2、项目申请报告。

3、*年市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现代流通业技术改造项目资金申请表(附件2)。

4、申报企业纳税情况表(附件3,免税企业由企业提供免税证明文件)。

5、经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上年度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

6、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人才和创业培训项目)

申报文件按下列顺序排列装订:

(1)*年市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承诺函(附件1)。

(2)项目实施单位提供的申请报告。内容包括项目实施过程描述,项目实施时间、范围、内容、效果,费用收支情况和申请补助金额。

(3)项目实施单位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包括项目资金补助计划汇总表(附件4)、费用实际收支情况表(附件5)、举办培训班的通知、学员报到原始签名表(包括姓名、单位、职务、手机号码等内容)、经收款单位加盖公章的有效支出凭证复印件(支出凭证须分别列支场租费、资料费、授课费、学员住宿费等)。

(三)名牌带动战略奖励部分

由各区经贸局、财政局将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开户行、帐号汇总后上报。

四、申报条件、程序和申报数量

(一)申报条件

1、申请专项资金的企业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规范;

(2)经济效益情况良好或发展趋势良好;

(3)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4)守法经营,近3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5)银行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

2、申请专项资金的中介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

(1)在我市依法设立并具有法人资格,具备为企业服务的能力;

(2)熟悉国家和我市促进企业发展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3)具有从事企业服务的工作人员,包括法律、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业人员;

(4)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并有与所提供的服务内容相应的设施和场地;

(5)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申报程序

*年市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的申报按照属地化申报原则(市级行业协会符合条件的可直接上报),由各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推荐标准,项目由各区经贸局、财政局联合审查并推荐报市经贸局、财政局,由市经贸局、财政局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市经贸局、财政局审核,并上报市政府审批。

(三)申报数量

1、现代流通业技术改造项目原则上每个区报1个项目。

2、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原则上每个区报1个项目。

(四)申报材料及填写、报送要求

1、项目由区经贸局、财政局联合统一行文上报,并按项目类型分别进行汇总(汇总确认表按项目重要性顺序排列),分别归总项目材料,分别集中制作Excel文件。项目材料须按顺序用A4规格纸装订成册,编制目录和页码。每个申报项目的资料一式四份与电子版于12月18日前送市经贸局。各区经贸局、财政局应保存申报单位提供的全部资料备查。

2、各区申报材料请于12月18日下午前报市经贸局,由于时间紧迫,逾期不予受理。

(五)项目申报咨询

名牌带动奖励、现代流通业技术改造项目:技术进步科*、流通服务科*,电子邮箱:*

第8篇:体育健将申报材料范文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地处美丽的海滨城市青岛,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和开展“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并建有研究生院的高校之一,2017年学校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行列。

一、招生规模及方式

2018年拟招收博士研究生约200人(含联合培养、少数民族计划等)。招生方式分为普通招考、直接攻博、硕博连读,我校普通招考全部实行申请-考核制。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各专业预计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实际录取时根据教育部计划和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二、报考条件

(一)以普通招考方式(申请-考核制)报考博士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人员;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拿到毕业证);持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在网上报名前出具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的在职人员在资格审查时已获得硕士学位,否则按同等学力对待。

(3)同等学力考生须在获学士学位后有六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同时必须符合报考学院的要求(详见专业目录的备注),且只能报考定向就业。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4、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5、在满足以上条件的基础上须同时满足所报考学院的报考条件。

(二)硕博连读、直接攻博考生报考条件与实施方法另行通知。

三、报名时间

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制):申请人于2017年12月12日至2018年1月12日登录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博士报名系统”, 网址为stu.upc.yanzhao.edu.cn/login.jsp,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交纳报名费220元,逾期未缴者网报信息无效,按放弃报名处理;报名缴费后,一律不再办理退款手续。网上缴费成功并提交的报名信息将由研招办工作人员审核,一般在提交后的2个工作日内完成。通过审核的考生方可下载《报考登记表》。另外,考生还须在研招办主页“文档下载” gs.upc.edu.cn/s/33/t/94/p/12/c/1868/d/1891/list.htm 中下载其他相关报名材料(包括报名材料目录、专家推荐书、体检表、科研计划书、现实表现情况表等)。

四、提交材料(申请-考核制)

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须在2月20日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以下纸质材料,申请材料须添加统一格式的目录,并按顺序装订成册。邮寄须通过中国邮政EMS寄送,邮寄材料截止时间以当地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不接收非中国邮政EMS以外的任何邮件。邮寄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长江西路66号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招办,收件人:研招办,邮编:266580,信封上请注明博士报名材料。

(1)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网报后在报名系统中打印,须本人签名)。

第9篇:体育健将申报材料范文

凡参加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并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五年制高职的应届、往届初中毕业生(不含中职春招生),均须参加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以下简称“体育考试”)。

二、考试项目与分值

2020年,我市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总分值为60分,不再设必考项目,由考生从原必考项目和选考项目中自主选择2个项目,每个项目的分值各30分,合计60分。各单项成绩以0分为起点,不设最低分。每位考生必须在半天内完成两个项目的考试。

项目:男生1000米跑、女生800米跑、1分钟跳绳、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仰卧起坐(女)、引体向上(男)、足球运球、篮球运球。

以上项目,考生任选两项(项目一经选定,不得更改)。

三、考试操作步骤

(一)由区招考办根据学校报名参加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学生名单制定《体育考试计分表》,包括:姓名、准考证号、测试项目、体育测试号,招考办根据各校考生数进行随机编组,参加体育考试的学校在考试当天规定时间内到考点检录处领取已分组的体育考试计分表。

(二)学校领队教师根据体育考试计分表分组顺序在规定时间将学生分组列队,每组12人,分别佩戴考试号码牌(01-12号),将学生和对应的体育考试计分表依次交给检录员,检录员确认考生注明免考和缓考情况,考生进入待考区。

(三)检录员和引导员交接后,引导员再次确认考生姓名,同时将计分表中存根一栏撕下交给主考,带领学生进考场。按选考两个项目进行测试,测试成绩当场记录在成绩栏,并由监考教师签字,同时告知学生本场次测试成绩,要求学生记好,两个项目考试完全结束后,考生签字确认成绩,由引导员带领离开考场。如果考生没签字视为同意裁判评分。如考生有疑义,可当场提出,监考教师解决不了可上报领导小组进行处理。

(四)引导员将学生带出场外,将号码牌交给检录员,将计分表交给主考,由2名录入员将考生考试成绩录入电脑。校对无误,共同将成绩登记表原件装袋。待半天结束汇总交主考,由纪检贴封条封存。

四、考试成绩评定与标准

(一)考生每项考试成绩当场公布。两项考试结束后,考生成绩经考生签字确认后,录入电脑并公布总分值。体育考试成绩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运动与健康”维度的实证材料,同时将体育考试成绩计入升学录取总分,用于高中阶段学校录取。

(二)体育考试测试项目的评分,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初中三年级相关项目的评分标准,对选考一分钟跳绳、足球运球、篮球运球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中没有收录的项目,参照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2007年颁布施行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中初中三年级相关项目的评分标准执行。评分标准见附件2(市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评分标准)。

(三)鼓励各校把体育考试成绩与体育课程教学相结合,与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相结合,与学生日常锻炼过程相结合。

五、考试规则

(一)考生凭准考证号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除批准的免考或缓考外,考生未参加考试或中途离开考场,无论什么原因均视作自动弃考,考几项算几项成绩,不考不得分。

(二)考试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规则进行。考生一律不准穿钉鞋参加考试。跑的项目中如遇人为受阻、跌跤等意外情况,经体育考试领导组同意可给予一次补考。

(三)考生参加每个单项考试均应按顺序进行。立定跳远每人测试3次,以最好成绩计算;坐位体前屈、足球运球、篮球运球每人测试2次,以最好成绩计算;男生1000米跑、女生800米跑、1分钟跳绳、仰卧起坐(女)和引体向上(男)每人限测一次。

六、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暂定于五月底,体育考试地点待定(具体时间、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试报名

(一)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到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点报名,与中考报名同步进行,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各校须指导考生仔细研读每一项目的规则,告知考生慎重填写报考项目,项目一经选定上报,不可更改。考试费用与中考报名费一并缴纳。

(二)为有效防止录入错误,各报名点应仔细校对,报名点通过报名系统打印校对表,考生需要确认签字和加盖学校公章。

八、免考与缓考

根据省、市文件规定,下列情况可以申请免考或缓考。对申请免考或缓考的必须“严格标准、严肃纪律、严格程序”,以防弄虚作假。

(一)因肢残丧失全部运动能力的考生,可申请免考。申请免考的程序是:由考生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市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免考缓考申请表》(附件1),详细注明免考原因,需提供残疾证(残疾类别为肢残)或提供具有资质的、伤残等级鉴定机构的证明(若考生还没有办理残疾证、证明的,请学校及时通知考生家长抓紧时间办理),并经家长、班主任签字和学校批准后(学校应将申请免考的学生名单在学校公示栏公示,不少于5天),上报区体育考试领导组审批,并于5月21日前由学校相关人员携同到区教育局招考办进行目测,教育局安排两名以上的专门人员进行目测,并由目测人签字,目测属实后报区体育考试领导组审定。经审核批准同意免考的考生,免考申请表存入考生档案,中考体育成绩按60分计入中考总分。

(二)因伤、病长期免修体育课,但未丧失运动能力而申请免考的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申请全部项目或单一项目。其中免考项目的成绩按照该项目分值的60%计分;参加考试的项目,以测试取得的成绩计分。申请免考全部项目或单一项目的考生应有二级甲等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详细病历和证明,按免考程序申报,并于5月21日前统一报至区招考办。经审核批准同意免考的此类考生,免考申请表存入考生档案。此时间之后,考试之前,因伤、病或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无法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由学校初审上报,区教育主管部门复审并汇总后,于考试当天在考点现场办理免考手续。

(三)因伤、病或意外事故等原因,暂不能参加初中升学体育考试的考生,可填写《市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免考缓考申请表》(由班主任签字、学校盖章),书面申请缓考,经体育考试领导组审核批准,可暂缓考试。缓考仅限一次,且不得申请单项缓考。体育考试缓考于一周后集中组织补测,地点待定。缓考严格按正式考试的要求进行。补考期间,仍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需办理免考手续,其成绩按体育考试总分值的60%即36分计入总分。

九、考试纪律和社会监督

(一)考试纪律

1.封闭考场,考试工作人员凭工作证,考生由教师带队凭体育测试评分表入场。

2.考生必须端正考风,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和有关要求,自觉服从裁判及考务人员的安排,不无理取闹、不弄虚作假。对违纪考生,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直至取消体育考试资格和相关体育考试成绩等方面的处理。

3.体育考试工作人员必须做到认真负责、坚持原则、对待考生既要严格要求,又要关心爱护。工作人员必须准时到岗、坚守岗位,不串岗、不弄虚作假、不。对违纪的工作人员,一经发现立即将其撤离岗位,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公开检查、通报批评、行政处分等方面的处理。考点设考试纪律执行记录,如出现违规违纪情况,记录要写明时间、地点、违规违纪事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二)社会监督

严格监督机制,杜绝考场作弊事件发生。区教育局将加强考试纪律监察,继续聘请公安、纪检、社会政风行风监督员和非毕业班学生家长代表全程进行社会监督。

十、考试安全工作

(一)各校要始终把学生健康和安全放在第一位,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体育考试工作,建立健全体育考试安全保障机制,实行体育考试安全工作责任制,科学制定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疫情防控及考试安全工作应急预案(书面材料于5月21日上交招办)。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做好安全防范准备。

(二)学校要组织初中毕业生学习本《实施方案》,对考生做好必要的安全、卫生、遵纪守法、服从裁判和考风考纪等教育,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三)考生到考点参加体育考试应由学校派专人领队,班主任跟班,及时处置突发事件;带队领导和教师负责考试纪律和秩序,以及确保考生安全到达考点和安全返校。领队要对学生生活、交通安全负责,所使用车辆须经交通部门审查合格,不用黑车、无证车和“带病车”。

(四)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开始前,学校必须组织学生进行常规体检,特别注意对学生心肺功能的检查,并与每个家长对学生的健康状况进行确认(体检表留校备查)。对经医生诊断证明确不能参加剧烈体育运动、确实不宜参加中长跑的学生,要通知家长和学生,坚决实行免考,杜绝各种意外事故发生。同时,要求学生和家长实事求是,不隐瞒学生疾病情况,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作为建立健全中考体育考试安全保障机制的重要一环,各校针对实际,将中考体育考试中可能发生的意外伤害制成知情告知书,下发到每一位考生手中,让考生及家长周知。考生及家长须在告知书回执上签字并交学校存档。

(五)在体育考试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考生必须听从医嘱,服从安排;各校要教育学生和家长,以人为本,实事求是,既不能隐瞒疾病情况,也不能虚报疾病;要强化责任意识、安全意识,认真组织,努力工作,确保本次体育考试安全、公正、规范、有序地进行。

(六)所有考务人员务必增强安全意识,要加强对体育设施的安全检查和消毒工作,合理使用和管理考试器材,杜绝因体育器材管理和使用不善而造成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考场在考试期间一律实行全封闭,无关人员严禁入内。

(七)考场设立医疗救护点,并与当地医疗急救中心保持联系,准备专用救护车辆,保证学生在考试中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