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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精选(九篇)

道路交通

第1篇:道路交通范文

三坪收费站执法“文化”

走进三坪收费站,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座蓝白两色交替的“治超检测平台”,检测车道长23米,设置有120吨地磅。交通指挥员规范的挥动手势指示待检测的车辆驶入,车辆上榜进行检测后,很快,工作人员传出声音,该车已经超载,随后,交通指挥人员,引导这辆车开到卸货区。交通员介绍说:“经过卸货转运,再一次上榜,反复检查确定没有违法行为后,方可放行。”

在服务区大厅门前,设置有“公示栏”——执法服务台和行风义务监督员公示栏,执法人员说:“我们虽然指挥着交通干线上的来往车辆,但是我们必须严格要求自己的行为,如果有违纪行为,就会有人来这里投诉。”这个平台就是监督指导的平台。

三坪治超检测站的电子查询台,录入了一切政务内容,司乘人员可以方便查寻执法人员是否按照规定执法。

工作人员介绍说,治超事案处理服务窗口,主要用于承担口头问询、解惑问答、超限信息化系统的录入工作以及超限事案的处理。操作员林兆龙给大家演示了路政信息化的录入系统,他介绍说:“该系统的使用大大的缩短了办案时间,规范了办案流程,为司乘人员节省了大量时间。”

便民区则有机的把便民服务与执法宣传结合在一起,司乘人员可以在等候的时间,翻看执法宣传手册。

头屯河收费站职工“文化”

门口的喷泉和景观石为沿途的客人们带来了一丝清凉,为坚守在交通前线的工作人员带来心灵的慰藉,它们都有一个优雅的名字“乾泉”和“凡石”,工作人员说:“乾泉表示我们全体职工锐意进取、追求卓越的精神,凡石表示我们要把平凡的事情做好就是不平凡精神理念。”

文体娱乐室是职工的的业余活动中心,象棋、军棋、跳棋、刺绣、书画等各种项目一应俱全,一位长期接触这些项目的工作人员,随口说:“跳棋,包容性,你来你往,成人成己;军棋纪律性,职责分明,步步为营……”这些简单的娱乐项目,他们编辑了许多的顺口溜。

走进这个简单大方的“站台”家,干净、整齐、设备齐全。最吸引人的是黄金书屋,有500多本书供大家阅读,同时还配有电脑,解说员说:“职工不仅可以在这里获取更多的知识,还可以在想家的时候,上网和家人好友聊天”。沙发、座椅、台灯、小饰件精心装饰着,特别温馨,一位随行的参观人员说:“在这里,如果是我,有家我都不愿回去!”

这里还有一个更温馨的去处,那就是“情感交流室”——心灵瑜伽小屋,站在门口的工作人员说:“因为收费站的工作枯燥、长期倒班、家庭照顾不到、个别司机的不理解等很多因素容易造成大家情绪波动,这个小屋就成为大家心灵的治疗室。”职工在工作、生活、家庭、婚姻等各个方面的问题,都可以在这里交流,墙上的职工的生日表,亲子园地,一幅幅精美的照片,诠释着这里的温馨。“经过心理疏导,可以帮助大家卸下心理负担,轻装上阵,极大提高大家的工作热情,从而促进了整体服务品质。”工作人员介绍说。

清早,闲下来的职工们忙碌在自己拓荒出来的菜地、养殖园里。下午,坐在文化长廊下,纳凉、学习、看书。

头屯河,交通道路上的一个世外桃源,生活在这个温暖的家里,这里充满诗情画意。

五工台的服务“文化”

经过四十分钟的行车,来到了五工台服务区,整齐的一排房屋,宽敞的停车场,南北照相呼应。场区内安装了33盏环保节能“风光互补”照明灯,可以方便司乘人员夜间进出服务区。

走进服务管理大厅,墙上的大屏幕上显示着各个部门、各个区域的现场画面。就在此时,正好现场打进一个电话,发生一起丢落钱包的事件,工作人员热情的为他解说,当告诉他,钱包丢在厕所,已经在服务管理台保管时,那边传来了“谢谢……”的声音。如果在交通干线上发生任何紧急事件,他们都可以随时通知各部门联合行动,及时有效地处置事件。

走进商务生态仓,在这个狭小的空间内,有亭台雕榭、流水花草,是一个绝佳的高端商务洽谈、休闲会唔的场所,工作人员刘小双说:“随着社会的发展,公众对服务区的要求已经不仅仅满足于卫生间、餐饮、加油等传统的服务项目,开设商务生态仓,方便为一些高端客户群和商务人士处理公务。”

餐厅里面有可口的抓饭、羊蹄等一系列的新疆本地特色美食,同时还有各种小吃。在餐厅还设置了有偿服务休闲区,旅客可以短暂的休息、聊天、会客、上网冲浪、听音乐、手机充电、喝咖啡。在公共厕所内摆放绿色植物净化美化空间,悬挂藤编饰品营造艺术氛围,播放民族音乐消除旅途疲劳、提供24小时免费服务、实时保洁……。超市的货架上琳琅满目,各种时速卖品、富有民族特色的工艺品。

场外还设有一个露天的旅客休闲区。

第2篇:道路交通范文

现将省安委办《关于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3〕34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扎实推进道路交通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30号),根据《关于立即组织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政办发电〔2013〕103号)、《关于深入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政办发电〔2013〕106号)要求,制定本地、本行业安全检查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要认真组织好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落实“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集中精力深化开展大检查,坚持自查、督查相结合,切实把排查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积极探索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防范创新体系建设试点。县政府要按照市政府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的要求,继续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防范创新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牵头组织当地公安、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落实试点的主体责任,抓好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防范创新体系建设试点。要形成一套简明、管用、易操作、可推广的事故防范有效模式,编制事故防范手册,在辖区内进行推广,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有效防范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市级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要积极指导县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防范创新体系建设试点,共同探讨工作方案,并进一步总结提炼工作经验,进行查漏补缺,完善提高,形成模式,全面推广,可供全市各地学习借鉴。

三、切实抓好道路交通“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关于印发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委〔2013〕12号)要求,针对道路交通运输非法违法行为,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执法力度,加强组织领导,搞好部门协作,强化联合执法,确保道路交通“打非治违”工作取得实效。强化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加强对长途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旅游包车及校车等重点车辆的安全管理,落实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障交通运输安全。

第3篇:道路交通范文

今天我很高兴为大家上一堂交通安全课。交通安全与我们的生命息息相关,不仅关系到你们的健康成长,还关系到一个个家庭的幸福和国家、民族的兴衰成败,所以我们的社会,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保障你们的健康和安全。我讲的主题就是与大家健康、安全有密切关系的道路交通安全,希望同学们能把交通安全记心中。

人们常说,交通事故猛于虎。去年一年,全世界交通事故死亡的人数达到50万,其中中小学生占10万人之多,我国因交通事故死亡的人数居世界第一,平均每天就达300人,这真比战争好要残酷。这些数字的背后,有多少家庭失去了亲人?有多少欢乐不复存在?多少幸福化为了乌有?可是说,每一起交通事故的发生就会在人间增加一起悲剧。

是什么原因导致交通事故的频频发生?据交警部门统计,在所有交通事故中,除极少数是属于意外原因外,75%以上是驾驶员或者行人违反交通规则造成的,如无证驾驶、超载、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强行超车、行人违反交通规则等等。生命对于一个人来说只有一次,同学们都应该倍加珍惜和爱护,出入平安,是大家都希望的所求心。然而,很多人却为图一时的方便或者为了眼前的利益违反了交通规则。还有一些人对交通法规不甚了解,对安全知识掌握不多,抱着侥幸心理明知故犯,所以学习和遵守交通法是每个人珍惜自己和他人生命,使交通秩序安全有序所必须履行的义务。不遵守学习交通规则,就是不珍惜自己的生命。

中小学生是道路交通行为中的弱势群体,大家都反省一下自己身边的同学有无不遵守交通规则的行为,有无交通意识不强或缺乏的同学,有无在路上追追打打得行为?有无边走路边看书的行为?有无随意横穿马路的同学?……当你们这样做时,是否意识到灾难会随时降临呢?下面我举几个例子来说明一下不遵守交通规则而引发的悲剧。

2013年12月13日毕节七星关海子街小学有七名同学放学后在回家的路上被一辆拉货的农用车侧翻当场压死三人,其中有两位同学送到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这种血的教训告诉我们,生命来之不易,道路交通安全何等重要啊同学们。

某中学15岁学生陈杰,骑摩托搭乘三个人与陈某尾随相撞,两死三伤。

19岁的哥哥接放学回家的15岁弟弟,骑摩托快速行驶拐弯时违章超车,与迎面而来的货车相撞,两兄弟当场死亡。

某小学六年级学生去学校的路上,没仔细看清公路上过往车辆而横穿马路,被当场撞死。 这些血淋淋的事实在告诫我们,交通安全要时刻牢记心中。

现在,我教同学们学习三大本领:一会走路,二会骑车,三会乘车(这三个“会”的含义就是要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

1、走路时,要看人行道或在路边走,过马路时,左右看,红灯停,绿灯行,不乱跑,不随意横穿,不在马路上追逐打闹,不翻越栏杆,不踢球,不玩耍。

2、乘车时,车停稳后再上下,坐车时不把手和头伸到窗外。

3、12岁以下儿童不骑车,骑车靠右走,车速不能快,受不离开把,不逆行,不并行,不带人,拐弯时伸手示意。

4、不坐超载的、超速的摩托、摩的,不坐农用三轮和人货混装的车。

5、在道路上遇到突发事件,要立即找大人帮忙,或拨打122、110报警电话,同伴被车撞倒,记下撞人车牌号,车身颜色等其他特征。

6、横穿公路一定要注意避让来往车辆,先看左边有无来车,再看右边有无来车,如没有再过马路。

7、走人行横道时绿灯亮时再通过,同时还要看左右有无闯红灯的车辆,如有要立即避让。 同学们,美好的人生从安全开始,只有保证了健康和安全,才能创造美好的未来。大家一定要培养交通安全意识,养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只要大家始终把交通安全牢记在心,落实行动,我相信同学们一定可以远离交通事故,一生平安!

第4篇:道路交通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平安海曙”,全面构建和谐社会,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总体要求,以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为总体目标,有机整合近年来开展创建“平安大道”、实施“畅通工程”、“五整顿”、“三加强”及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经验,以“平安畅通城区”创建为载体,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形成管理合力,通过完善设施、严格执法、广泛宣传、狠抓源头、落实责任,全面提高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水平,为全区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协调发展提供良好的交通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乃至更长一个时期的努力,使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达到“机制健全、设施完善、畅通有序、事故减少”的总体目标。具体要实现以下工作目标:

(一)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健全。建立区、街道、社区(单位)“三级”道路交通安全网络,区、街道两级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机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二)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完善。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安全防护设施、交通信号灯等交通安全设施齐全、设置科学,交通事故多发的路段得到有效治理,近郊道路安全通行条件得到有效改善。

(三)道路交通有序畅通。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率明显下降,基本杜绝道路周期通堵塞现象,有效缓解城区道路拥堵现象,道路通行效率明显提高。

(四)管理执法水平提高。执法队伍建设得到加强,科技装备得到普遍应用,交通管理执法更加严格、公正、文明、规范,群众满意度提高。

(五)公众交通守法意识增强。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普及率达到100%。本地居民的交通安全法规和安全常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交通守法率达到80%,形成社会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的良好氛围。

(六)道路交通安全状况改善。实现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万车死亡率“三下降”,不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3月—6月)。加大对道路交通事故隐患的排查力度,掌握基础情况。同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营造舆论氛围,扩大创建活动影响。区、街道两级成立专门创建工作领导班子,进行全面动员,并针对本辖区实际,制定具体的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二)实施阶段(7月—11月及今后每年的2月—11月)。全面开展创建工作,力争到年底取得明显成效。

(三)总结阶段(12月—1月)。总结创建工作经验,并对下一年的创建工作进行部署,做好市政府检查验收的相关准备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完善机制,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责任

1、建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各街道、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完善“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方参与”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各街道要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机构,街道的主要领导是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本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通过层层签订责任状、落实各项工作责任;各街道要发挥社区人大工作室的作用,通过加强日常督促、组织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检查等方式,做好辖区内各单位道路交通安全的检查督促工作;各街道要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现行的街道领导联系社区(单位)的工作内容中去,实行街道领导包社区(单位)制度,街道领导或分管干部要分片包1个或1个以上社区,有关工作成效列入街道干部年度考核。安监、城管、教育、建设、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责落实相关工作责任,齐抓共管,抓好落实,协调解决好道路交通安全问题。

2、健全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分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形势,总结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工作成效,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监督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

3、加强调查研究工作。各街道、各部门要针对当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摸清真实情况,狠抓薄弱环节,通过部门提出、政府协调、相关部门整改的方式,逐步加以解决。要创新工作机制,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营造全社会参与道路交通管理的氛围,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走上社会化、法治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

(二)加大力度,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1、加大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和管理力度。建设、城管、规划部门对新建、改建道路要严格落实“五同步”制度(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设置符合安全的标志标线、信号灯、减速带等交通安全设施;严格控制道路开口,规范审批制度,要对道路已开口子的合理性和安全性进行论证,清理、关闭和规范一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道路开口;严格施工审批、告示制度,加强施工管理;加大对非法占用道路、破坏交通安全设施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道路的通行条件。安全生产监督部门要积极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开展道路“黑点”排查工作,对不符合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要求的或者安全隐患突出的路段(点)要及时排查整改,切实落实交通安全设施,消除事故隐患。

2、强化车辆、驾驶员源头管理。公安、交警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严厉查处非法改装、拼装车辆的行为,严肃查处运输违法行为,打击非法站场、“黑车”营运等违法行为。安监、交警部门要加强对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的监管工作,加强对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各客运场站和客运企业及各单位车队要严把安全行驶关,认真做好车辆承包人、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确保门检、例检等安全措施落到实处,交警部门要做好检查监督工作。劳动保障部门要针对我区外来人员、外来驾驶员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现状,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把驾驶员岗位职工的交通行为和其他职工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的上下班途中的交通行为纳入劳动合同的具体条款和厂纪厂规的考核内容,促使用工单位在劳动关系调整范围内自觉管好单位职工交通法规遵章工作。质监部门要加强对车辆零部件及安全防护品生产质量的监督管理,严禁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出厂,流入市场。要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对在用车辆(尤其是化学危险品运输车辆和吊车)的注册登记和定期检验工作,加强对相关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防止安全技术性能不符合要求的车辆和无证人员驾驶车辆上路发生重(特)大事故。

4、加快科技设施建设和路面执法工作。要将电子警察、监控等路面交通科技设施纳入道路建设的总投资,进一步完善监控、信号控制、交通诱导、智能卡口等系统,提高道路交通管理的科技含量,不断完善智能化交通管理设施建设。交警部门要充分发挥科技装备的作用,广泛运用电子警察、卡口系统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提高非现场执法率;严厉查处无牌无证、农用车或摩托车非法载客、人货混装、酒后驾驶等各类严重危及道路交通安全的违法违章行为,维护正常交通秩序。城管、工商等部门要坚决取缔马路市场、占道经商以及占道堆放、设摊等违法行为。同时,工商部门要加强对非法生产车辆零部件的打击力度,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规范对道路沿线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活动。

5、规范交通安全联络员制度。各街道、各单位要建立交通安全联络员制度,落实专人,积极会同公安交警运用多种形式和途径加强对社区居民和员工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以此来建立健全区、街道、社区(单位)“三级”的道路交通安全网络。尤其是近郊街道和社区要通过招聘交通协管员的方式,加强对近郊道路出入口的交通协管,确保居民的出行安全。

(三)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交通安全意识

1、各街道、各部门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团体要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关爱生命,安全出行”为主题,以“五进”(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活动为载体,以重特大交通事故为警示教材,采取多种形式,进行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普及和警示教育。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对职工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广泛动员和组织交通志愿者上路协管交通。

2、司法局要着眼于提高全民的交通安全意识,把交通安全宣传、交通法制宣传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和政府普法教育以及平安社区建设范畴,统一规划,统一部署,努力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

3、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依法履行交通安全宣传义务,有针对性地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发挥普及道路交通安全常识的主导作用。

4、教育局要实施监管职能,对学校道路交通安全实行校长负责制,督促学校加强对学生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培养学生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提高交通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同时,要落实学生上、下学值日老师“监护岗”制度,严格纠正学生的交通违法行为。

5、社区要通过采取建立居民道路交通安全守则和灵活多样的宣传教育方式,加强对居民和外来人员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有效约束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6、企业要建立职工交通安全教育制度和车辆出门的门检制度,对企业职工进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对出门上路的车辆进行门检,在出门前消除交通违法现象和安全隐患,从制度上对道路交通行为进行有效管理。

(四)强化考核机制,把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第5篇:道路交通范文

*年10月1日,*公路运输集团利民出租汽车有限公司711路一辆车牌号为渝B41067的客运班车在石门大桥发生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30人死亡、20人受伤。事故伤亡惨重,教训极为深刻。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举一反三,以此为戒,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整顿公共交通和道路运输市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为实现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部建设部交通部关于*市“10·1”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通报》(安监总明电〔*〕7号)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现就深入开展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道路交通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安全出行问题,关系到千家万户,是我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平安*的一件大事,事关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长期以来,道路交通事故一直占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的70%左右,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我市是大城市与大农村并存,幅员辽阔,地理环境特殊,山区占78%,山高路险,道路危险路段众多。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采取了整治危险路段的“安保工程”,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等一系列标本兼治措施,防范道路交通事故,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道路交通重特大事故还没有得到根本遏制,我市道路交通安全任务十分艰巨。*年石柱县“9·25”和今年石门大桥“10·1”道路交通特别重大事故,暴露出我市城乡道路客运体制、机制的安全保障功能还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各级领导对此必须要有清醒的认识,充分认清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警钟长鸣,不得有丝毫松懈。要从“执政为民、服务发展”,建设平安*的大局出发,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全面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各项工作任务。

二、明确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执政为民、服务发展”为根本出发点,以建立道路交通安全治本长效机制为核心,以整治城市公共交通和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危险路段为重点,强化客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驾驶人员安全管理教育,严格路面管控执法,实施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实现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状况的根本好转。

(二)工作目标。到*年9月底前,通过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全面规范城市公共交通和道路运输市场秩序,道路危险路段得到全面整治,道路交通从业人员和广大市民交通安全意识明显提高,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事故明显下降,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道路交通安全状况进一步好转。到*年12月底前完成以下阶段工作目标:

———制订和启动整治城市公共交通和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实施方案,全面开展客运企业清理整顿。全市客运企业清理整顿率达100%;客运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检验率达100%;客运车辆和驾驶人员的户籍化管理率达100%。

———强力推进道路“安保工程”,加大危险路段整治力度。完成100座桥梁桥面路沿石加高;127处危险路段(国省道30处,县乡道97处)整治;完成县道300公里“安保工程”;县道乡道危险路段100%设置警示标志,重点危险路段和部位安装防撞护栏。

———加强路面管控执法,严厉打击交通违法行为。道路客运从业人员“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教育率达100%;国省道客运车辆超员发生率不超过2%,超速行驶发生率不超过10%;县乡道路客运车辆超员10%以上的发生率不超过5%;无牌无证、报废机动车辆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基本消除。

———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明显下降,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道路交通死亡人数比去年同期明显下降,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三、加强组织领导

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任务繁重。为切实加强领导,统筹指挥整治行动,成立*市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

市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交警总队*,具体负责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陈洪刚兼任,副主任由何宗海兼任。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要立即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当地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的组织实施。

四、整治工作重点及措施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市人民政府关于*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渝府发〔*〕14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整顿和规范道路客运市场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办发〔*〕9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年全市安全生产重点任务及措施的通知》(渝办发〔*〕39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和全市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办发〔*〕63号)等一系列文件要求,突出以下整治工作重点及措施。

(一)全面整治城市公共交通和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由市交委牵头,市*局、市国资委、市安监局、市工商局配合,于*年10月20日前,制订我市整治城市公共交通和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整治实施方案,报市政府审批实施。

1.强化城市公共交通秩序的清理整治。我市城市公共交通秩序混乱,恶性竞争,交通违法行为突出,严重威胁交通安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整治公共交通秩序已经成为当务之急。各级*交警部门、交通行政执法部门、运管部门要联合行动,强力推进公交体制改革,加强对城市公共交通客运企业和运输秩序的清理整顿,停业整顿一批违规企业,处理一批违法违规人员,切实改变*公交形象。加强对城市公共交通客运班车的始发站和终点站的监督管理,对还未纳入车站发班的近郊区乡客车,要加强巡查抽查,有条件的要督促其纳入车站发班。重点查处城市公共交通客运班车、定线小客车的违规跨线经营行为。

各级*交警部门要组织力量,强化道路管控,对超速、抢客、赖站、随意上下客等违法违章行为进行严厉打击,重点查处客运班车超速、超载和疲劳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

各级交通部门要会同*部门,对下线出租汽车、假冒和“克隆”出租汽车等非法从事客运经营行为,开展严厉打击。利用路桥收费卡进行电子识别,在加油(气)站、武装检查站、出租车驾驶员定点用餐地等出租车相对集中的地点,加大执法力度。

对南岸区、北碚区等地租赁小轿车违规从事出租客运,长安面包车违法从事定线客运经营的,由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牵头,*、交通、工商等部门参加,实施联合整治。

2.清理整顿挂靠经营等违法行为。*年10月8-31日,对主城区公共交通客运班车、农村客运、公交客运车辆的挂靠经营进行清理。各道路运输企业要开展自查自纠,对挂靠车辆予以清理整顿;未经整顿的不允许上路营运;在规定时间内未达到整改要求的坚决予以取缔。运管机构要对经营者的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整顿期间,交通、*、国资委、安监等部门要组织力量,对主城区道路运输企业进行检查,经查出仍有挂靠车上路营运的企业,运管部门要对其停办一切运政业务,交通行政执法部门要采取强制措施,依法处理,直至取消经营许可。整顿期间,对清理挂靠车不力的,要严肃追究企业领导和行政主管部门领导的责任。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参照此项规定执行。

3.加大农村客运市场整治力度。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和各级交通部门要充分汲取石柱县*年“9·25”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全面排查农村短途客运班线的通行条件,优化农村运力结构,确保运力有效调配,全面推行“经营公司化,调度科学化”,采取开设赶集班车、学生专车和学校错时放假等具体措施,妥善解决农村客运高峰和学校放假期间运力和运量的矛盾,切实解决农村群众出行难问题。

4.严格路面管控执法。在高速公路主要出入口和重点公路、重点路段设置检查服务站,实行24小时勤务制度,切实加大路面管控和查纠力度。对9座以上客运车辆逐车检查登记,对超员的客运车辆一律卸客转运;客运车辆超员20%或违反规定客货混载的,一律依法按上限进行处理;超速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一律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对无证驾驶或醉酒驾驶的,一律依法行政拘留;对违法载人、违法超车、违法会车、占道行驶、高速公路违法停车,以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违法运输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必须做到发现一起查纠一起,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按上限处罚。

整治行动期间,集中处理曝光一批严重交通违法的驾驶人员,形成从严查处交通违法行为的严管态势。客车超员50%以上或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除按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罚外,对客运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驾驶人员进行集中学习、整顿,并及时在新闻媒体上曝光。

(二)全面清理整顿客运企业。严格参加主城区公交客运线路特许经营权竞标企业的条件。根据公交客运发展情况,逐步提高对竞标企业营运车辆、固定资产和营运资金标准的基本要求。在特许经营办法实施初期,竞标企业应达到营运车辆(20座以上客运车辆)100辆以上、固定资产1000万元以上、营运资金200万元以上。到2010年,竞标企业应达到营运车辆(20座以上客运车辆)500辆以上、固定资产5000万元以上、营运资金1000万元以上。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主城区客运市场发展以及公交客运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分阶段的年度标准。

各级交通、*交警、安监部门要加强客运企业的监管,加大检查力度,督促客运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具有交通违法行为和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运输企业和责任人进行查处,依法追究其安全管理责任。凡今年内发生过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对客运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及驾驶人员分批集中进行3天学习整顿。客运企业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不健全,人员、经费不到位,安全规章制度和教育学习制度不落实的,要限期整改。交通运管机构要督促道路运输企业严格按照《*市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的要求,完善制度和措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客运企业交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增加抗御事故风险能力。

(三)严格客运驾驶人员安全管理。驾驶人员违法肇事已经成为道路交通事故的首要原因,强化对客运驾驶人员的监管是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关键。各道路运输企业要建立严格的驾驶人员聘用制度,根据违法记录、事故记录、驾驶年限等因素,对驾驶人员的聘用制定严格的制度;建立驾驶人员安全管理档案,会同*交警部门建立驾驶人员违法记录定期查询制度,每月定期上网查询本企业驾驶人员的违法记录,及时发现和查处驾驶人员的违法行为。近3年内有重大同等责任以上事故记录的驾驶人员不得驾驶客运车辆;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的客运驾驶人员在违法记分未消除之前不得从事客运;1年内有2次超员20%以上或1次超员50%以上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客运驾驶人员,当年内不得从事客运。对有严重交通违法、私拉乱运、违反安全管理制度行为的驾驶人员,坚决调离或予以解聘。

*交警部门要建立驾驶人员违法信息通报制度,对客运驾驶员违法信息及时通过媒体予以通报;各道路运输企业对被通报的客运驾驶员按照以上规定进行处理。*交警部门对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员,一律集中学习考试。对违法驾驶员较多的道路运输企业,*交警部门要及时抄告运管部门,纳入道路运输企业信誉考核。

(四)加强客运车辆的安全技术检验。对全市客运车辆进行全面清理检验。客运企业必须对每一辆客运车辆建立技术档案,严格按照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的要求,逐车全面检验检测。尤其是公共交通客运车辆,必须按照客车的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验。对于安全技术条件达不到标准的客运车辆必须予以清除下线,不得从事客运。严格落实车辆例保检验制度和二级维护保养,确保车辆良好的技术状况。

对9座以上的客车,属客运企业的,由当地*交警部门督促落实车辆的安全检验;属单位自用的,由车辆所属单位督促落实车辆的安全检验;属学校接送学生和教职工的,由教育部门和学校督促落实车辆的安全检验。

(五)进一步加大危险路段安全整治力度。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年全市安全生产重点任务及措施的通知》(渝发办〔*〕39号)对道路危险路段整治工作的要求,确保今年内完成100座桥梁桥面路沿石加高、127处危险路段(国省道30处,县乡道97处)整治、县道完成300公里“安保工程”和县乡道路危险路段100%设置警示标志、重点危险路段和部位安装防撞护栏的目标任务。由市交委、市*局交警总队组织调查摸底,并发动驾驶人员提供线索情况,全面排查县乡道路重大危险路段,于*年11月底前,列出清单,制定整治计划,下达安装防撞护栏任务。对客流量大、事故多发,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县乡重大危险路段,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要制订实施方案,安排财力,优先实施整治。

各级公路管理部门要再一次对正在进行施工的路段、容易出现地质灾害的路段进行全面排查,增设交通安全警示标志,提示驾驶员注意安全通过。*交警、交通执法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对施工和易出现地质灾害等路段,加强交通组织和巡查巡检,对重要路段要指派专人值守,防止事故发生。

(六)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由各级宣传部门牵头,*、教育、司法、安监等有关部门配合,认真组织实施“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活动,把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引向深入。各区县(自治县、市)电视台、广播电台要每天播放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和交通安全宣传片;电视台、广播电台、主要报刊要开设交通违法肇事曝光台和交通安全警示专栏。

强化驾驶人的管理教育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有车单位和车主的交通安全管理教育责任,强化对驾驶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在车辆年检、驾驶人员检审和组织对违法肇事驾驶人员学习考试工作中,*交警部门要强化对驾驶人员的交通安全法制教育。安全整治行动期间,客运企业要对客运车辆驾驶人员分批集中开展一个时期的交通安全教育。交通、*交警、安监部门要督促企业开展驾驶人员教育培训,做到逐人登记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落实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交通安全责任。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是本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是本地区交通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按照“政府领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综合管理”的要求,明确部门分工,细化工作方案,做到领导重视、认识到位、措施具体、责任明确,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目标任务的落实。各级*、安监、交通、教育、农机、宣传等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据所担负的职责任务,制订本部门的实施方案,切实把责任落实到单位,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人。

(二)加强督促检查工作。*年10月30日前,市政府将组织*、交通、安监等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对各地开展道路整治行动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要组织检查组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部门的督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组织认真、责任落实、成效明显的,给予表彰奖励;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行政区域内交通秩序混乱、道路交通事故突出的,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法律和党纪政纪规定从严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6篇:道路交通范文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依法保护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合法权益,妥善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对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直接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的和谐稳定。道路交通事故中的矛盾纠纷是当前引发社会矛盾和不稳定事件的重要因素,交通事故中的矛盾纠纷是人民内部矛盾,有其特殊性和关联性,应加强综合协调。各地各部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关心民生为出发点,以构建和谐潜江、平安潜江为目标,按照“预防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中”和“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部门配合、快速高效”的原则,在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直接指挥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严密防范、积极处置,最大限度减少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不稳定因素,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要将道路交通事故维稳工作情况纳入考评内容,通过各种方式和手段,确保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落到实处。

二、建立五个机制,对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齐抓共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是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实施方案的精神,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事故处理工作机制,实现对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的齐抓共管。

(一)建立交通事故现场处理机制。*机关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根据事故发生的路段、事故大小等情况通知辖区交警中队、派出所迅速处理。接处警民警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抢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当事人的损失。现场勘查完毕后,要立即将受损的事故车辆拖离现场,使道路迅速恢复畅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及其它危险品运输时发生泄露等重大影响的交通事故时,*交警、事故发生地区镇处场综治办和派出所负责人必须迅速赶赴现场,共同做好事故施救和维稳工作。

(二)建立信息通报机制。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和交通肇事逃逸事故后,*交警应迅速报告当地区镇处场应急办(值班室)和当地派出所。事故处理民警要会同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派出所社区民警主动及时深入死者家庭,通报事故处理工作进展情况,认真解答家属提出的各种问题,并宣传交通法规、事故处理程序,稳定家属情绪,努力减少矛盾、缓解矛盾、解决矛盾。对有可能发生上访闹事的案件,区镇处场要成立以当地政府负责人为责任人的工作专班,依靠当地综治办、民政、司法、派出所、村组(社区)等基层组织的力量,共同做好稳控工作,并在第一时间书面报告市维稳办、局和市*局。

(三)建立道路交通事故救助机制。医疗机构接到救通事故受伤人员的请求或者*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通知后,应当及时派出急救车辆和人员实施抢救,任何医疗机构不得推诿、拒绝、拖延。医疗机构因医务人员、技术或者设备条件限制无法实施救护的,应当派出医务人员转送到有救护条件的医院抢救。

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即时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支付或者垫付,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有权向致害人追偿。因延时支付或者垫付造成后果的,承保的保险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民政部门要出台因交通事故致病、致残、致贫的救助办法,主动救助,化解矛盾。

(四)建立道路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案件侦破机制。*部门要加强对道路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案件侦破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交警、刑警等警种联动的道路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案件侦破协作机制,增强人力、物力、装备,增加办案经费,提高侦破逃逸案件能力。要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法规政策、悬赏通告、奖励措施,为打击肇事逃逸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建立交通事故处理“一站式”服务机制。保险、法院、车辆定损等部门和机构要在*机关交通事故处理部门设立办事机构或窗口,开展一站式集中办公,提前介入事故处理。最大限度地为交通事故当事人提供诸如立案、法律咨询、诉讼保全等多方面的方便,有效解决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中的纠纷问题,提高交通事故处理效率和群众满意率。

三、坚持“三个”原则,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一)坚持“预防为主,疏导教育”的原则。*机关必须坚持把预防工作放在第一位,立足于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发现交通事故中不稳定的苗头和倾向时,应及时配合当地党委政府认真做好疏导教育工作,引导群众运用正确的途径和方法解决问题,有效的化解、缓解矛盾,避免的发生。

第7篇:道路交通范文

交通协管员城市道路交通的护法者

肖文

一、

(一)引:零五年秋,笔者出行至南北大街与围堤道交口,遇红灯便停下,同时,一名身穿制服的工作人员站在路口十分引人注意,他也将众车辆拦下,使之严格遵守交通秩序,如防止闯红灯现象的发生,劝阻停在停车线以外的车辆回到线内等等。一名骑车人由于制动不及时停在了线外,但他并没有后退,于是这位工作人员便挥手示意并明令其退回,该骑车人开始并不理睬仍在原处不动,而后在强烈要求下才勉强后退且发出表示不屑与不满的言语。待绿灯亮起,这名工作人员又及时让路并提醒人们赶快通过,那名骑车人离开时还以恶语相加,几乎引起争吵……

这一事件第一次引起了笔者对这种指挥交通的人员——交通协管员的注意!在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之后发现,我市许多交通路口均安排了这种交通协管员来维持交通秩序(这一现象也早在全国各地普及),并且它们的工作也确实起到了比较重要的作用,甚至成了城市道路交通不可或缺的元素。然而交通协管员以及他们的工作也引起了人们的思考:如何给这一职务定位,这一职位的存在是否是必要和合理的,他们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原因何在又应如何化解等等都是值得深入探讨的。

(二)目前,我市共有约20__名交通协管员,他们每天至少工作6小时,为道路交通安全的维护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但同时发现,只有多数重要路口有安排,存在漏空现象,在协管员指挥交通时,存在行人车辆不服从指挥的现象甚至双方发生冲突,此时协管员并不能采取有效的措施,他们并不具有交警一般有强制保障的权威只能努力调动行人车辆的自觉性。可见,交通协管员并非执法者,但交通法规却是必须严格执行与遵守的法律规章具有绝对的强制性,那么如何理解规章的严格与维护者的无力这样一种矛盾呢,这样似乎又对交通协管员这一职位产生了疑问。带着诸如此类的问题,笔者展开了相关调查。

(三)调查经过 主要调查对象当然是交通协管员本人。笔者走访了市内近十个重要交通路口,在不同的时间段内进行观察并与多位协管员进行交谈。另外,也对其他的交通参与者进行了不同程度的采访,从侧面对交通协管员进行了解。结果,在与此行业人员的近距离接触中了解了很多关于他们的工作及生活信息,从而更加理解他们,行驶在道路上时,更愿意配合他们的工作,当然这就意味着更能够严格的遵守交通法规。由这样的认识,笔者也更愿意将这一调查经历告诉给更多的交通参与者,让更多的人配合他们的工作。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分析,由交通协管员的存在来看,是否证明了当前城市道路交通有着不容忽视的严重问题,或者说现在正规的交通维护措施不能够很好的完成自己的使命,必须借助一条“拐杖”。如果人人遵守交通法规,如果交通保障措施完善,交通协管员是否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了呢?理论上的疑问再一次被提出。

二、

(一)1.采访一 时间:20__年7月18日约9∶00 地点:大沽南路与尖山路与围堤道交口

此地是一个十分重要的路口,位置已处在市中心的辐射范围内,各条道路又都是市区的交通干道,因而这个五口的三路交汇点异常繁忙,尽管这个时候早已过了交通高峰期,但仍可见大股的车流和人流,四位交通协管员在各自的岗位上忙碌的指挥着交通。他们穿着统一的制服,基本色调为蓝色,深蓝色的帽子。

从四个岗位中选取了靠近天津日报社的那一处,站在便道上观察了一会儿,见车流小了一些,而且观察到由于红绿灯的原因,他们的工作有间歇的空当,笔者便借此机会上前采访。说明来意之后,这位姓卢的协管员表示很愿意接受采访。于是他便边工作边为笔者提供着信息。

据其介绍,该工作时间为每日三班:第一班为7∶00——8∶00 第二班为9∶00——11∶00 第三班为 3:30——6:30 一般情况下每周工作五天。虽然工作时间不长,但由于工作地点的原因,受自然条件的影响很大,无处躲避严寒酷暑,因此还是十分辛苦的。

这项工作的主要职责分为这几个方面:1.协助民警维护交通秩序,确保路通畅顺;2.加强管理,查纠交通违法的非机动车和行人;3.当发生交通事故时,在交警到现场之前,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在交警到场后,协助处理交通事故现场和抢救伤者;4.交通出现拥堵时,协助疏导车辆分流;5.向非机动车和行人宣传交通安全法和交通安全常识。当然,这只是规定的内容,很多不是每日必须要做的,最主要的还是如第一部分引文中讲的一样指挥交通。月工资全市统一均为670元,除去88.2元的保险费用,净收入近600元。

这一岗位的人员主要来自下岗失业的所谓“4050”人员,起先招录的多是公安交管部门工作人员的家属,后来便不拘此,卢师傅自己原来就是棉纺四厂的工人,下岗后通过街道办事处介绍的此项工作,以前从未接触过交通方面的工作,经过短期培训后上岗。

2.采访二 时间:20__年7月24日7∶30 地点:洞庭路与郁江道交口

这次的地点虽然比上一次要偏僻很多,但由于时间段正处于早高峰期,又逢周一,所以车流量非常大,这里的交通协管员也非常繁忙。

经过观察,笔者发现,虽然车辆很多,但机动车几乎都是很“守规矩”的,协管员的指挥工作主要集中在非机动车道上,明显看到,每一次红灯亮起,协管员都必须积极的拦住车流,丝毫不能懈怠,尽管如此,也有极个别的骑车人既无视红灯也无视协管员的指挥,旁若无人的闯红灯,遇到这样的情况,协管员除了喊喝并没有其它有效的措施可以采取,只能任其所为。其它车辆虽然能够停住,但往往越线,总是需要提醒和劝阻,而且有不良的态度出现。半个多小时后,车流明显减小,协管员也下了第一班岗,笔者便上前询问工作情况,经他讲,大多数人都能基本遵守交规,但像刚才那样的闯红灯者也经常出现,对此他只能表示气愤和无奈,因为交通协管员不是执法主体没有执法的权力,所以不能够对违法者强行惩处。

笔者不禁产生疑问:维护法规执行的人却没有执法权?当然真正的执法者——交通警也在充分的发挥着作用,但成千上百的协管员每日在市区的各条干线上辛勤的工作,足以证明交通警力是明显不足的,“协助管理”从现实来看是必要的。其实协管员们也的确感到了欣慰,这位协管员说,这项工作对于交通秩序的维护是大有帮助的,如果没有这个岗位,违规的人数将大大增加。可见,协管员即便不是执法者也有一个重要的护法者身份,然而微弱的权威性又大大制约着这个不容推卸的护法使命的行使。据介绍,在劝说人们遵守交规的过程中遭冷眼、闲话是常有的事,甚至会发生冲突,虽没亲历冲突,但经常听说。

3.采访三 时间:20__年8月12日10∶20 地点:解放南路与大沽南路交口

这一天是格外的炎热,多云似乎根本没有削弱太阳的威力,反倒加了一分湿气,更加闷热不堪。清晨就有这种感觉,到了接近中午的时候,就更不必说了。今天本来是周六,一般情况下双休日协管员是不工作的,但一些重要路口需要加班,此路口原来在双休日是不设协管员的,但笔者看到今日例外。

笔者选取了靠近国美电器商店的一处岗位,询问原因,得知 这里的双休日岗是两周前新设的,原因是数周前戴相龙市长乘车从此处通过,感到此路口在双休日没有协管管理不妥,便建议增设,所以交管部门便增加了这一岗。若果真如此,交管部门的工作确实需要加强了。

在这里笔者还得知关于行人不走人行横道的问题。分为两种情况:一是由于意识不强,图方便,再有一种情况就是很多进城务工的农村人员,对基本的交通法规不了解。协管员便需要无数次的提醒和解释。除此之外他们还承担了大量的指路工作,一天问路者无数。

(二)其它访问:包括笔者自己在内的多数行人与非机动车驾驶人对交通协管员并没有异议,感到反感的大概只是自觉性较差的人。

对于机动车司机来说,交通协管员为他们帮了很大的忙,如果没有他们的管理,更多违规的非机动车与行人,将和他们发生严重的冲突。

三、

无论是任何车辆,当然也包括行人,在违反了道路交通法规的时候,都理所应当的按照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而事实并非如此,这里存在着严重的执法问题。比如,机动车的守法程度要高于行人和非机动车,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我想就在于针对机动车管理措施的相对完善和执法力度的相对较强。在采访中笔者多次注意到,许多路口只能看到协管员在忙碌,却看不到交警的身影,据协管员说,很多时候,只有出现交通事故或其他特殊情况时交警才来处理,其它时间可以不到场。这样从某种意义上看,“协管”很大程度上已经承担了“主管”的责任。然而他们是否具备与责任相匹配的权威呢?恐怕还不能。

交通协管员的定位应该是执法机关委托协助工作的人员,按照规定①,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而协管员本身不是执法人员,更没有执法身份证件。所以,容易造成被执法者对协管员处罚的公正性和权威性的质疑甚至不满。

但是法律的约束力是平等的,对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乘车人法律都有明确的规定②,但立法与执法间却有着不小的落差。协管员权责之间的差异应该是一个重要原因。要解决这个问题,首先要建立一种制度,明确交通协管员的权责,可以考虑适当加强他们的权力,当然这不是一个简单的指令,需要相应的做出一系列的调整,如提高协管员的各项素质等等才能够获得实现。

另外,明确了交通协管员的权责之后,同时还要明确的是他们的权利保障。交通协管员是政府花钱雇用的交通管理者之一,他们和交警一样站在马路上值勤,那他们就和交警一样承担着安全上的风险,但是他们的福利待遇、安全保障和交警差别极大。总之,交通秩序的维护根本上需要正规严格的措施,从现在的实际情况来看,城市交通的确需要这些管理者,那么就必须建立有力完善的交通协管制度,否则不如取消协管员,扩大交通警力,以保证执法。

四、附录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__年10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0__年10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号公布 自20__年5月1日期施行

2.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20__年4月28日国务院第49次常务会议通过 20__年4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05号公布 20__年5月1日起施行

3.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年3月17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 1996年3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公布 自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8篇:道路交通范文

一、全面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一)各街办、管理处要针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需要,经常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全区公民的交通安全意识。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要切实承担起对本单位人员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责任,并积极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公安交警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调、指导各部门、各单位全面落实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各项任务。

(二)区宣传部门要充分借助各种媒体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正确履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义务,积极、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丰富多彩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开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专栏,不定期刊播交通安全公益广告、专题片、标语口号等,随时预报、交通出行注意事项。

二、建立健全全社会共同负责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制

(一)各街办、管理处负责本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的领导、组织和检查等工作。

(二)各街办、管理处和有关部门要落实责任,各负其责,建立健全全社会共同负责的道路交通管理体制和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各项措施,并将其纳入日程,抓好落实,坚决杜绝推诿扯皮现象的发生。道路交通安全实行责任追究和奖励制度,辖区内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一律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和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对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成绩显著的关单位以及个人予以奖励。(区监察室、财政局负责)

(三)建设部门进行道路、桥梁改建和维修时要设置规范警示标志。新建和改建道路未达到安全通行标准和未经有关部门验收的,不得提前通车。城管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国道、省道、县道的除雪防滑工作,重点路段优先安排,同时要加强道路两侧山体安全管护,发生山体滑坡、落石要及时清理,确保安全通车。对排查出的道路事故隐患,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整改。对所属客运企业、公路营运车辆驾驶人要认真履行安全运输监管和宣传教育责任。(区城建局、区城管局负责)

(四)规划和建设部门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公安交警部门推进平安畅通县区建设和实施城市畅通工程。在城市道路和道路配套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时,要听取公安交警部门的意见。新建、改建、扩建道路时,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以及其他交通安全设施,应当与道路建设同时设计、同时设置、同时验收。(区规划分局、区城建局、区交警大队负责)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要会同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对城区公共汽车和各种出租客车驾驶人实施安全监管和宣传教育,加强对户外经商和市场外溢的管理。(区城管局、区行政执法分局负责)

(五)教育部门要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纳入到学校日常法制教学中,形成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的长效机制。学校、幼儿园应当对学生、幼儿在校(园)期间进行交通安全监管以及加强对学校(幼儿园)自用、雇用校车的管理。(区社发局负责)

(六)工商部门要加强对汽车交易、旧车拆解监管工作,对没有办理行驶许可的车辆,不得给予经营许可。要加强对旧车拆解工厂的监管工作,防止旧车各类配件流入社会。(区工商分局负责)

(七)安监部门要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管理职责,组织、协调、督促各相关部门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和各项保障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对造成重大影响的交通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区安监局负责

(八)农机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农用拖拉机的监管力度,严禁农用拖拉机违法载人以及上公路行驶。(区社发局负责)

三、严格依法开展路面执勤执法工作

(一)公安交警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正确履行公安交通管理职责,严厉查处超员、超速、超载、酒后驾车、无证驾车、疲劳驾车等违法行为,严禁发生公路“三乱”问题。要加强对营运客车、旅游客车的管理,加大公路巡逻执法力度。(交警大队负责)

(二)公安交警部门在道路上执勤时要使用测速仪、测酒仪等科技设备,提高管控水平。应当安装道路交通电子监控设施,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和治安防控网络。(交警大队负责)

(三)公安交警部门要积极架设交通安全绿色通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确保公正、公平、公开处罚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区交警大队负责)

四、完善城市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

(一)规划部门对城市道路及路网改造、大型建筑物、停车场建设进行规划设计时,要充分考虑长远发展空间,对早期规划开发或待开发的城市道路、路网改造以及大型建筑物的规划设计要进行适当调整,预留出适应发展需要的停车场地,以适应交通管理的要求。(区规划分局负责)

(二)公安交警部门必须树立城市道路交通“以人为本”的理念,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道路的实际,最大化的释放道路资源,减少道路瓶颈,科学做好城市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规划,充分保障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合法权益。(区交警大队负责)

(三)用于完善城市道路的交通信号、交通标志标线、隔离护栏等交通安全设施的建设资金应当纳入到城市道路建设配套资金中,确保城区道路的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与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相适应。(区城建局、区城管局负责)

(四)新建、改建城市道路必须与城市道路的交通信号、交通标志标线、隔离护栏等交通安全管理设施的安装、施划同步施工,并由公安交警部门验收合格后方能交付使用。(区城建局、区城管局、区交警大队负责)

第9篇:道路交通范文

1.1调查对象

采用随机整群抽样的方法,在长治市随机抽取11所小学,并在每所小学的4~6年级各随机抽取一个班,被抽取班级的全部学生作为调查对象。

1.2调查方法

参照青少年危险行为因素调查表,制作统一的道路交通安全问题调查表对学生进行调查。

1.3调查内容

调查内容共分为五部分,第1部分是对学生交通安全知识的测试。第2部分是对学生道路交通行为的测试[7]。第3部分对小学生学习交通安全知识态度进行调查。第4部分通过对学生设置调查问卷,了解学生父母自身交通行为、学历及教授学生交通知识3方面的情况。第5部分调查小学生车祸发生状况。

1.4统计分析

将有效问卷按照编号整理后,将所有数据用EpiData30软件进行双份录入,用SPSS130统计软件进行统计处理。采用百分位数、构成比等对数据进行描述,用KruskalWallis2检验进行差异性检验,并作多因素非条件Logistic回归分析。检验水准α=005。

2结果

2.1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1298份,回收问卷共1272份,应答率为980%,去除不合格问卷5份,剩下有效问卷1267份。调查表有效率达976%。本次调查四年级431人,五年级390人,六年级446人;其中男生633人(500%),女生634人(500%)。

2.2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得分情况

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得分P50为80分,年级之间得分差异有统计学意义(2=2360,P<0001),见表1。男女生知识得分差异也有统计学意义(2=2235,P<0001),且女生成绩高于男生,见表2。

2.3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行为得分

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行为得分P50为94分,3个年级之间行为得分差异有统计意义(2=1882,P<0001),见表1。男女之间差异有统计学意义(2=1668,P<0001),见表2。

2.4小学生对学习交通安全知识的态度

在所有调查对象中,愿意接受学习和遵守交通规则的占971%,发放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手册,自己会认真看的占90%,而能主动提醒他人违反交通规则的仅占871%。

2.5父母对小学生相关知识及行为的影响

父母的学历与学生交通安全知识得分高低无关。但家长平日里是否教学生安全知识与学生交通安全知识得分有关,家长经常教育的学生交通安全知识平均分为777分,家长偶尔教育的学生平均分为760分,家长从不教育的学生平均分为705分;家长告知学生的越多,学生的得分越高,差异有统计学意义(2=1553,P<0001)。同时发现家长经常违反交通规则的学生交通安全行为P50为843分,家长偶尔违反交通规则的学生交通安全行为得分P50为889分,家长从不违反交通规则的学生交通安全行为得分P50为925分,可见家长遵守交通规则的意识越高,学生道路交通行为得分越高(2=2747,P<0001)。

2.6小学生车祸发生情况及影响因素分析

在调查的1267名学生中有134名学生发生过不同程度的车祸伤害,车祸发生率为105%。将可能对车祸发生有影响的八个因素:性别、年级、父母学历、父母教授学生知识、父母交通行为、学生交通安全知识得分、学生交通行为得分、学生学习交通知识,作为自变量进行Logistic回归分析,赋值情况见表3。结果发现,只有性别、年级、学生交通知识得分、学生行为得分、父母的交通行为这5个因素对小学生车祸发生有影响(均有P<005),其余变量均无统计学意义(均有P<005),见表4。性别、年级、父母是否违反交通规则这3个影响因素的OR<1,说明性别女,年级升高,父母自身不违反交通规则是发生车祸的保护因素。而学生的交通知识和行为得分这两个影响因素的OR>1,说明学生交通知识、行为得分低是发生车祸的危险因素。在这5个因素中,其中学生行为得分对发生车祸的影响最为显著(OR=2046,95%CI:1518~2759,P<0001),其次为父母自身的交通行为。

3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