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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行志愿录取规则精选(九篇)

平行志愿录取规则

第1篇:平行志愿录取规则范文

高校志愿的填报是一件极其慎重的工作,在填报之前考生和家长必须完全清楚平行志愿的规则,对自己填报后可能会产生的各种结果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否则考生只能遗憾接受现实或者放弃录取选择复读。

高校平行志愿的录取过程还是一个社会性的大事,招生录取的进程不可能因为个别的考生和家长不了解规则产生了问题而停下来或者重新再来。此时个人的问题是不予考虑的,填报时的“无知和随意”只能由自己承担。尽管平行志愿录取已经开展了好几年,但这些问题每年都会发生,编写本文的目的就是希望考生与家长能够在志愿填报前,了解平行志愿的各种规则,掌握志愿填报的相关技巧、了解录取过程,通过合理的分析判断,正确填报平行志愿,使自己上到一所“理想”的大学。

一、什么叫平行志愿

1. 电子档案的概念

高考录取已经实现了计算机网上录取,实际上在考生报名参加高考时已经在网上填报了自己的基本信息,高考时还会产生考生的各科成绩,在填报志愿时考生还将上网填报自己的志愿。每个考生的这些信息合起来就是一个考生的电子档案。高校招生的计算机网上录取工作,实际上就是对这些电子档案的排序、归类、网上传递等工作。电子档案习惯上简称档案,在高考时常出现的投档、阅档、退档等工作中的“档“就是指的这种电子档案,并不是通常人们以为的纸质的档案材料。

2. 平行志愿的概念

平行志愿是近年来得到普通推广的高考志愿的一种新方式,早前曾在湖南、江苏等地试行。2008年,教育部在江苏、湖南、浙江、上海、安徽、辽宁等6个省市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试点改革。2009年教育部又新增了河北、吉林、江西、福建、海南、广西、云南、贵州、四川、宁夏等10个省区进行改革试点,平行志愿投档模式进一步在全国推广。几年来的实践证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有效降低了考生志愿填报风险。目前,各省市自治区实行的平行志愿方式并不一致,有的省市是在所有批次均实行平行志愿,有的省市则只在某一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有的省市只在每批次的第二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江苏省是全国实行平行志愿较早的省份之一,早在2005年就开始试行平行志愿录取,每年都不断进行完善与补充,需要说明的是,只要是江苏生源的考生无论是报考省内院校还是报考外省的高校,都是按照江苏省的录取模式,并不是采用报考学校所在省份的录取模式,这一点有部分家长会混淆。2011年江苏省平行志愿内容如下:

(1)文科类、理科类各批次均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即在每个批次设置了平行院校志愿、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文科类、理科类提前录取批次和本科各批次考生可填报的平行院校志愿均包含A、B、C 3所院校,专科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包含A、B、C、D、E 5所院校,各批次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均包含A、B、C 3所院校。每所院校志愿中含有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考生在每一个批次可以填报3所(专科是5所)院校,每所院校可以填报6个专业。在某一批次投档时,如果考生的成绩与等级高于填报的这一批次中的一所以上的填报院校,档案就会被投出。在每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及时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及人数,未被录取的考生须按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自行前往市、县(市、区)招办规定的地点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包含A、B、C 3所院校志愿和1个院校服从志愿。

(2)体育类专业各批次均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录取批次设置为提前录取公办本科、提前录取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高职(专科)三个批次。

(3)艺术类专业按专业考试方式不同,设置传统院校志愿、平行院校志愿和征求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三种。录取批次设置为提前录取公办本科、提前录取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高职(专科)三大批次,下设8小批。

文科类、理科类平行院校志愿的投档原则是“依据文理,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具体办法是:将省控线上的考生,分文科类、理科类,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检索考生所填A、B、C或A、B、C、D、E志愿。只要被检索的3所或5所院校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如没有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则不能投档。上述过程完成后,无论档案是否投出,均视为该考生已享受了本批次平行院校志愿投档机会。如果考生档案投到某院校后,因故被退出,将不再补投到该批次平行志愿的其他院校。

也就是说,未完成上一个高分考生的志愿检索、投档过程,就不会对下一个低分考生进行检索、投档;上一个高分考生的C(或E)志愿的投档将优先于下一个低分考生的A志愿的投档。

投档时省教育考试院按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根据各校提出的调档比例(不超过1∶1.2),对本批次上线考生进行平行志愿投档。在投档过程中,如考生总分相同,则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分数与附加题分数之和从高到低再次排序。如仍相同,则将这部分考生按志愿全部投档,由高校决定其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在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前,对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的档案先进行锁定,在平行志愿批量投档后,分别按有关政策,对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依照其报考科类和院校志愿进行补充投档,由高校根据招生章程中的规定决定其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

3. 什么是“征求平行院校志愿”?

由于考生在志愿填报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在平行志愿投档时会有一些考生档案没有被投出,也有一些考生档案虽然投给了学校,但由于专业填报的问题而被退档出来。同时有部分高校由于缺少足够的考生填报也会产生招生计划没有完成的现象。所以在平行志愿方案设计时,在各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及时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校、专业及人数。未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上网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在“征求平行院校志愿”中,考生可填报3个院校志愿和1个是否服从其他院校志愿。省教育考试院将按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原则再次投档。

征求平行志愿的填报时间是在录取过程中每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下一批次尚未开始前。如考生填报平行院校志愿和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必须按市、县(市、区)招办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亲笔进行确认,未经确认的志愿信息一律无效(第二阶段征求(平行)院校志愿不需要现场确认)。考生填报的志愿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4. 分清资格线、批次线、投档线、院校录取线及专业分数线

我们经常讲的分数线其实有很多不同的概念,所以在进行下一步的介绍之前,我们有必要对主要的几种分数线进行介绍,以分清之间的不同点:

(1)填报志愿资格线:根据各批次招生规模,同时考虑到有关艰苦行业或专业、有关院校在省控线上生源不足而可能降分录取等因素,确定的全省某一阶段填报志愿资格线。达到填报志愿资格线的考生,可根据本人高考成绩和省招委会划定的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等情况,正确把握高校及专业对考生选测科目、学水平测试等级、单科考试成绩和体检等方面的要求,有资格填报这一批次的高考志愿。达到了填报资格线只说明有了填报的资格,并不一定能够达到各批最低控制分数线。

(2)各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也称为“省控线”,是指省招委会根据高校在全省安排的招生计划数、院校提出的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要求,对符合填报志愿基本条件(必测科目4C1合格)的考生,分文理按考生的总分从高到低排序,综合考虑后确定的文科类、理科类各批次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简单来讲“录取控制线”就是按各批次实际招生人数乘以110%-120%所得人数,制订出的录取分数线,至于比例是110%还是120%就要由省招委会根据具体的填报情况研究确定了。比方说某省本一招生人数假设为10万人,则按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排名第12万的考生的高考成绩,就是当年该省一本的“录取控制线”。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人并不一定都能够被录取,根据填报志愿的情况,有些考生虽然成绩上了线,但也有10%-20%考生的档案不能投出。

(3)院校投档线:院校投档线是指以院校为单位,按招生院校同一科类(如文科或理科)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1:1.2以内),在对第一志愿投档过程中自然形成的院校调档最低成绩标准。每一所院校都有自己的投档分数线,简称投档线也称调档线或提档线。

投档线第一个特点是同一批录取的院校中,它们的投档分数线是不一致的,高低由各自的生源情况决定,生源好的高校投档分数线可能高出最低控制分数线很多,生源不好的则低一些,但原则上它不能低于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比如,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的生源情况非常好,一般其投档分数线都要高出一本控制分数线100分左右,而那些录取控制线上生源少于招生计划数的高校,则省控线即为投档线。此外,个别院校如在控制分数线上投档不满额时,可以将投档线降至控制分数线下若干分。

投档分数线的第二个特点是,同一所院校不同录取代码的投档分数线也不同,主要是指那些在同一个批次有两个代码招生的院校,比如有些院校高收费的中外合作专业用另一个代码招生时,其投档线比普通专业投档线要低一些,卫生类院校定向计划的专业要比学校其它专业投档线高出一些。

因此,如果一个考生的分数达到了本科填报资格线,未必一定能够达到本科省控线,达到了一本录取控制分数线,未必一定能够被一本院校录取,达到二本录取控制分数线也未必一定能够录取到二本院校,关键还要看他是否能达到所报院校的投档线。甚至到达投档线也有可能落选,因为投档线一般是按招生计划数的1:1.05投档,其中低分段的5%落选的概率很大,尤其是专业选择都是热门专业又不服从调剂时,概率更大。

(4)院校最低录取线:院校最低录取线也叫学校录取分数线,即高校将报考该校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生计划依次录取,录取完成后,所录取考生中成绩最低者的分数就是这所院校的最低录取分数线。大多数高校的投档比例都会大于100%,有些部分虽达到院校录取线但低分的考生还是会被退档,所以录取结束后院校的最低录取线很多都会高于投档线。当考生还没有全部填报好志愿时,是不能确切知道有多少人填报这所高校,虽然高校的招生计划早在填报志愿前就公布,但在志愿尚没有全部填好的情况下,任何人都不可能算出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线是多少。理论上讲,只要有一个考生还没填报,高校的录取分数线就定不下来,而一旦当全部考生志愿填报结束,这条线就自然形成了,但此时考生是不能重新改变的,否则这条线还会变。因此考生与家长在填报前向学校咨询各校的录取线其实是一种根据经验预测的分数线,并不是真正的录取线,有很大的变化因素,只能作一个参考。

(5)专业分数线:每所学校都设置有若干个专业,少则有20~30个专业,多则有70~80个专业,有些甚至超过100个专业。省教育考试院在投档时并没有检索专业志愿。这些学生电子档案通过网上投给高校后,学校就要按照招生章程中规定的专业录取办法进行校内的专业分配,分配结束后自然形成了各专业的最后一名录取考生的分数,有些热门专业的最低分会高出院校录取线很多,而有些冷门专业的分数线往往与院校录取线相同。各专业录取的最低分考生的成绩就称为这所院校的各专业分数线。因此考生如果达到了院校的分数线也会由于达不到填报专业的分数线而退档(这保证了院校的录取计划完成,省考试院在投档时按1:1.2-1.05的比例多投给高校考生档案)。同院校录取线一样,高校中各专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也取决于该专业的录取人数与填报人数的情况,同样在填报工作全部结束前也是不可能计算出来的。

二、为什么叫平行志愿

平行志愿仅是对现行的录取方法的称呼,但这个名称取得并不很准确,会有不同的误解,误解最多的就是对平行两个字的理解上,因此有必要了解为什么叫平行志愿。

1. 平行在哪里

通过上节的介绍我们可以看出,投档时同一个批次上的A、B、C(专科还有D、E)三个志愿在投档时只进行一次投档,只要其中的一个志愿满足投档要求,考生电子档案就会投出,而档案一旦投出就认为完成了这一批次的投档。因此平行志愿就是指在投档时,同一批次的A、B、C(D、E)都可以作为这一批次的投档学校。投出的档案无论是A到C(或E)中的哪一个,都代表着这一批次的唯一一次投档,即是说可以把这几个志愿都可以看作是一志愿。并且高校在收到省考试院投来的考生档案时,看不出他填报本校的是A到C(或E)中的第几个,高校更不可能将不同的志愿进行加减分处理,吸引考生都填A志愿。有个别学校的某些不负责任的招生宣传人员会利用考生对平行志愿中的平行到底指的是什么,而误导考生。比如说什么“因为是平行志愿,所以要填他们学校为一志愿,而将其他学校填在后边”。其实,平行志愿的平行仅限于投档时将投出的院校是这一批中唯一一次投档机会,但平行志愿在检索是否有满足投档条件的院校时,并不是随机的,而是会按照从A到C(或E)的顺序进行检索,此时并非平行。

2. 并非所有录取的项目都是平行的

对于考生来讲,千万不能理解成A到C(或E)几个志愿填报是平行的,其中的顺序是可以随意填报的,这样的理解会造成填报的重大失误!例如有一个考生填报了甲、乙、丙三个院校志愿,当平行志愿依次投档到这一考生时,如果该考生符合甲、丙二所院校投档条件,三个学校的不同填报顺序就会被不同的学校录取:

由上图可以看出,三个志愿的填报顺序是绝对不平行的!甲、丙两所学校只要任一所填在另一所的前面,就会被电脑自动投到前一所院校去,而完全忽略后边学校的检索,因为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规则,只要一次投出了档就认为完成了这一批次的投档工作,不会而且也没有必要再去检索这一考生的下一个志愿了。所以虽然对于考试院来讲投出去的志愿是平行对待的,但对于考生来讲平行志愿百分之百是有先后顺充的。因为填在前面的志愿要比后边的志愿先被计算机检索。

对于高校来讲,平行志愿也不是平行的,如果有甲、乙、丙三所高校,招生计划各是100人,现在有300个考生填报志愿,那么出现如下的填报情况时各校的录取结果会出入很大。

从上述几张示意表格中我们可以看出,对于某个高校来讲,考生将这所学校填报在A到C(或E)中的次序绝不是平行的,而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填得前就意味着先挑选考生,填该校A志愿的考生越多,生源的数量和质量要比填B、C的高校要好,因此各高校都希望越多的考生将他们学校填在越靠前越好。考生尤其应该警惕有些个别高校利用考生与家长对于平行志愿缺乏了解,为了使自己学校有更多的人填报A志愿而不顾考生的意愿而恶意误导学生填报,使考生蒙受损失。

虽然高校欢迎甚至鼓励考生多多地填报自己学校到A志愿上,但对于考生来讲你只要选择了这所学校,将之放在A到C(或E)的任一位置上又是平行的,因为无论你将之放在A到C(或E)的任何位置,录取时只要符合条件都可能被录取。平行志愿的投档模式使高校不可能区别对待不同志愿填报该校的考生的。也就是说你只要档案投进了一所学校,就是这个学校预录取的学生了,学校是根本看不到你是填的A还是C,更不可能因为你填在C将你退档,因为如果真的都将填在C的考生都退档的话,按照现行的投档比例,这所学校的招生任务就会完不成。

所以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平行志愿的平行只是指考试院投档与高校在录取时是平行对待考生志愿的,而对于考生,无论是在填报阶段还是在在投档时,A到C(或E)几个志愿是有先后顺序的,而且这种顺序对考生很重要。

3.最容易误解的平行志愿内容

虽然平行志愿在江苏已经实行了六年,但笔者发现,家长和考生对平行志愿还是不太了解,甚至一些中学和高校的老师也存在着许多误解。从上表中我们可以很清楚地看到,这种误解客观上是由于招生过程中存在着许多主体造成的,不同的主体看待平行志愿的角度不同,会得出不同的结论。特别是在向高校或者考试院咨询时,不同的立场会有不同的结果,使家长越咨询越糊涂,其中有些误解会造成非常严重的问题,不仅容易使考生志愿填报出现失误,甚至还会被人所利用。现将平等志愿中最容易出现的错误认识列举如下:

(1) 实行平行志愿时,A、B、C(D、E)几个志愿是绝对平行,没有顺序的。

实际上,对于考试院投档是平行的,但对于考生个人意愿是有顺序的,当考生满足多所高校条件时,会按A、B、C(D、E)的顺序将该考生的档案投到首先满足条件的那所高校。对于高校来讲也是有顺序的,越是将高校填在前面高校越欢迎,但录取时高校不可能区别对待不同次序志愿的考生。

(2) 实行平行志愿时,某考生的档案会同时分别投到A、B、C三个志愿的高校,然后由高校录取,考生选择其中一所高校就读。

计算机只会依次检索,在检索时只要检索到该考生三个志愿中有一个符合条件,就会将档案投到这所院校中,即使另外两所院校也符合条件,计算机也不会将一份档案投到多个院校的。考生的选择机会在填报志愿时就完成了,录取时只是按照考生的志愿进行计算机筛选,考生不会再有选择的机会。

(3) 实行平行志愿后,降低了考生填报志愿的风险,提高了高分考生录取的几率,所以高分考生的档案肯定能投到填报的一所高校。当考生的实际成绩均低于在这一批次的志愿上自己填报的所有高校的实际录取成绩时,就会出现档案投不出的情况,此时按平行志愿的规则可认为已经完成了对该考生在这一批次的投档工作,该考生在这一批次就落榜了,只有在征求平行志愿填报时再抓住机会,自行前去填报。所以高分考生也会落榜,只是几率相较于低分考生低。

(4) A、B、C(D、E)几个志愿投档是有先后的,当被A高校退档后,还可投到B高校。

这种认识还停留在传统志愿的操作方式上,平行志愿的投档规则是一个批次只投一次档,档案投完后各高校的录取也是同时进行的,退档考生再投另一个高校将造成整个录取排序的混乱,无论从时间上还是从程序上显然是不可行的,为了保护被退档考生的利益,平行志愿设计了征求志愿环节,被退档考生可在这一批次的征求平行志愿时自行前往填报。

(5) 平行志愿的投档录取与高中招生一样,按计划一比一投档,没有退档风险。

高中没有分专业,所以档案可以一比一,而高校投档后,还会进行专业分配,考生填报的专业不会是完全均衡的,会出现热门专业和冷门专业,因此高校在分专业时会出现专业匹配问题。加上不同的高校、不同的专业有不同的要求,如果实行一比一投档,必然会使有些专业招生计划完不成,所以要留有一定余量(通常在计划的百分之二十以下,江苏省要求招生规模较大的高校在百分之五以下),才能使高校招生任务完成。

三、平行志愿的录取流程

考生填报好平行志愿后就将是平行志愿录取,此时的录取过程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只是一种宣布录取结果的过程。因为作为录取的双方,考生已经填好了志愿,高校已经公布了录取章程,按照规则录取时双方是不允许有任何更改的。因此只要考生志愿填报一结束,录取结果就已成定局,录取阶段的工作只不过是一个批次接一个批次地宣布每个考生的结果。录取阶段主要是由计算机进行各种投档和录取工作,考试院和高校的招生办在此过程中只是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操作。

现将其大致的流程示意如下:

当然我所讲的是指理想状态下的录取流程,事实上考试院还会根据考生志愿的总体情况进行投档比例调整、分数线划定、计划追加等局部的微调来确保录取过程的平稳正常;高校也会通过调整投档比例、追加计划等操作来微调学校的录取情况,但总的录取情况应该是在志愿填报结束时就已成定局了。

从上面的流程图可以看出,无论是在平行志愿录取阶段、征求平行志愿录取阶段还是在院校服从阶段,考生都无法参与其中,此时考生和家长虽然迫切想知道被哪所学校录取了,但是只能依靠省考试院和各高校公布的信息进行了解。在这一过程中,工作的主体就是省考试院和各招生院校。

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全省考生投档工作,其主要工作流程如下图所示:

当省教育考试院将考生的电子档案分好后,会在统一的时间内向各高校投档,此时就进入了各校录取阶段,各院校的录取流程如下图所示:

上述两张示意图只是一种简化的示意图,实际情况要复杂一些,我们下面将按这两个阶段进行说明。

1.分配院校阶段

平行志愿院校投档首先是将符合本批次投档条件(指达到省控线及等级要求)的考生按总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由于全省的考生数量相当庞大,所以同分考生大量存在,对于同分考生,还会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的原始分与附加分之和从高到低再次排序。如仍相同,则将这部分考生视为同分考生同等对待。如下图所示,将排好序的考生从最高分者开始一个一个依次检索考生填报的志愿。当检索到考生张三时,比张三成绩高的考生已经全部检索结束了,只有等张三检索的结束后才会开始检索比张三成绩低的考生。此时院校已经录取了比张三成绩高的那些考生,轮到张三检索时,有些学校可能已经录取额满,有些院校尚未录满,也有些院校还没录到一个考生。所以此时检索的工作的内容就是从张三填报的院校志愿从A到C(或E)依次检索张三填报的院校志愿(注意此时是不会检索专业志愿的),只要张三填报的志愿中有学校尚未录满,张三的电子档案就会投到这所学校,这所学校的未录取数就减掉一个,此时系统就认为张三的检索工作已经完成,接着就轮到张三下边一个考生继续检索了。如果张三填报的学校未录取数都为零,也就说张三填报的院校录取成绩都太高了,张三达不到条件,此时程序就会将张三的电子档案转入未投出考生库,此时系统也认为张三的检索工作已经完成,接着继续检索下一个比张三成绩低的考生的院校志愿信息。

从图二可以看到,依次检索到考生张三时,首先检索张三的A志愿,张三A志愿填的是院校Y,此时院校Y已录满,计算机就会接着检索张三的B志愿,此时B志愿院校N也录满了,继续检索C志愿,因为张三填报的C志愿院校1尚未录满,计算机就会将张三的电子档案投到院校1,此时张三的投档已经完成,接着进行考生李四的检索工作。同样检索李四时,首先依次检索到李四的A志愿是院校Z,此时院校Z尚未录满,计算机立即就会将李四的电子档案投到院校Z,接着进行王五的检索工作,而不会也没有必要再去检索李四填报的另二个院校中还有没有符合条件的院校了,不会再咨询考生选择哪所院校投档了,也不可能将李四的电子随机地投放给符合条件的一所院校,更不可能将电子档案同时投给符合条件的二所学校。

另外,如果出现与张三同分且语文、数学总分也相同的考生有10个,而他们填报的志愿院校只有5个未录取名额时,为了公平起见,程序会将10个考生的电子档案都投到这所院校的数据库中供院校选择。

2. 分配专业阶段

(1)考生排序

通过上面的流程图我们可以知道,考生档案投给高校后,高校就要按一定的规则对进档考生进行排序,而且这种排序的规则要求各高校预先制定并在其招生章程中提前公布。各高校对考生排序的方法主要有:“先等级后分数”、“先分数后等级”、“等级级差法”三种:

“先分数后等级”是指对进档考生按总分排序,当总分相同时,再参考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如有甲、乙、丙、丁四个考生,他们的文化成绩及选测科目等级如下表:

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规则,四个考生从高到低依次为:甲、乙、丙、丁,由于乙和丙成绩相同,所以按等级乙较高,所以排在丙前。显然这种排序方法对成绩高而等级低的考生有利,如果考生选测科目等级不高的情况下应该关注这类学校的情况。

“先等级后分数”是指按选测科目等级将进档考生分成若干等级档次,在同等级档次内再按总分排序。按照这种排序规则,四个考生从高到低可以排列为:丁、乙、甲、丙,由于丙和甲等级相同,所以按成绩甲较高,所以排在丙前。显然这种排序方法对等级高而成绩低的考生有利,此类考生应该注意挑选这种排序规则的学校填报。

“等级级差法”是指将进档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折算成等级级差分,在考生总分的基础上加上等级级差分后进行排序。假定有一所学校按这种排序规则录取,且规定有一个A的考生加二分,那么按照这种排序规则,上述四个考生的排序结果如下表:

从高到低依次为:乙、甲、丙、丁。这种排序方法兼顾了考生的等级和录取成绩两个方面,对成绩和等级比较均衡的考生有利,此类考生应该注意挑选这种排序规则的学校填报。

以上是高校对进档考生进行排序的三种方法,高校也可在上述排序办法的基础上,采取其它排序办法。

(2)专业安排

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好队后就可以进行专业的安排了,通常高校对考生排序后,再结合考生的专业志愿和综合素质评价等其它指标,会采用“专业清”、“分数清”或“专业级差”等三种专业安排方式,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

“专业清”即“专业优先”。它是指先将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其第一专业志愿分成不同的队列,然后将每个队列内的考生按专业招生计划数依次录取。对于院校第一专业志愿未能录满的专业,将依次从第二、三、四、五、六专业志愿报考的考生以及服从专业调剂考生中按上述方法录取,直至录满为止。如果两个考生都填了某个专业,一个考生成绩高但这个专业填在二志愿上,另一个考生成绩低但填在一志愿上,按此方式,成绩低但填一志愿的先配分进这个专业。

“分数清”即“分数优先”。它是指对所有进档考生按照成绩排队,当然这个成绩取决于学校选择“先等级后分数”、“先分数后等级”和“等级级差法”三种方法进行的换算结果,然后逐个按考生专业志愿录取。此方法有的类似于院校的投档模式,从高分到低分考生依次进行专业安排,安排到某一考生时,如果该生所填第一专业已满,则顺序考虑该考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若该生所填六个专业都已录满,又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该考生安排完毕后,才考虑成绩仅次于他的考生,依次类推,直至录满为止。如果有两个考生都填了某个专业,这个专业只有一个名额,假设一个考生成绩高但这个专业填在二志愿上,另一个考生成绩低但填在一志愿上,按此方式,成绩高的考生先分配进这个专业,而不会考虑他填的是第几志愿。

“专业级差”是指录取非第一专业志愿(即第二至第六专业志愿以及专业服从志愿等)考生时,比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考生须高出一定的分数差额。如某高校规定专业级差为5分,则在录取时,会先将第二专业志愿的考生成绩减去5分,然后和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一起排序确定是否录取。此方法综合了专业清和分数清两者的特点,所以选择此法的高校较多。

成绩排序方法和专业安排方法是高校招生录取的两个预先制定的规则,需要在考生填报志愿前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实际录取阶段,面对数以千计的考生数据,由人工来换算和排序是无法实现的,其实这两个规则是由高校网上录取人员预先设定在招生专用的计算机中的,真正录取时由计算机来进行换算并完全按此规则进行专业分配,并接受省考试院的监督,操作人员是无法干预的。这两种规则都是高校录取过程中确定考生排序及是否录取以及所录专业时的操作规则。理解了平行志愿的考生会很认真地了解高校的这些情况,然后对照自身的条件对学校进行定向取舍。现将各种方法对考生的影响分析如下表:

四、平行志愿录取的三个基本原则

1. 一次投档原则

从上面的介绍我们已经了解到,平行志愿录取时每一个考生都是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队后进行检索的,各高校的招生人数是严格按招生计划确定的,每投出一个考生档案,这个学校的缺额就会减少一个,每退掉一个考生,这个学校的缺额就会增加一个。所以当省考试院投档结束时理想状态是各校正好录满,此时不管哪个高校再增加一个考生或是减少一个考生,对整个录取系统都会有连锁反应。如中间有一个考生要改变投档学校,那么排在他下边的考生投档情况都会跟着变化,如果只管这个考生而不顾分数比他低的众多考生显然是不公平的,更何况一个考生要全部重投一次,那么全省退档的考生如果按百分之五计算会有二万五千次重投,高校也要跟着重新专业分配二万多次,每次阅档分档最少要一天,那么这场录取将要用差不多十年才能完成,这显然是不可行的,在全国性的录取时间安排上也不可能再将各校的档案全部收回来再重新分配,所以平行志愿考生档案只投一次,不允许多次投档。

一次投档的原则的另一个原因是,因为教育考试院同一批次分好的考生档案是同时发给这一批次的所有高校的,这一批次的高校会按照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统一录取时间同时进行工作。当一所学校将考生按志愿把考生的专业分配完成并将不符合要求的考生进行退档处理时,其它院校也处于这个状态。如果有考生被一所学校退出来,也就意味着这所学校录取结束了,如果要转投到其他志愿的学校时,第二选择的学校也已经录取结束了,也就不可能再退掉一个考生录取。

如果不能理解这个原则,就会造成很多的误解,有一些考生和家长认为同一批次填报了多所院校,如果档案投到一所院校后由于某种原因被退出来的,理应投到下一个符合条件的学校。这是一种传统招生模式下的思维,在平行志愿模式下是不可实现的;还有些考生和家长认为学校不应该退档,因为退档后考生在这一批次就没学校上了,且这不是考生的责任。但是家长顾虑的这种可能性是非常小的,按照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前两年的投档情况来看,一般学校都要求按1:1.05的比例投档,也就是说只有百分之五的考生会被退档,并且这百分之五的考生中百分之九十是由于低分且专业不服从而退档的,也就是说他们是已经作好了被退档的思想准备的。很多学校还在录取前承诺考生如果专业服从就“见档不退”,这就说明真正专业服从而被退档的考生其实少之又少。同时在平行志愿模式的设计时也考虑到了这一个环节,为了保障考生的利益,也为了使更多的高分考生不落榜,在平行志愿同一批次录取后还会进行征求平行志愿的填报和录取。

2. 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投档原则

平行志愿要体现公平公正原则,就必须采取严格的投档原则,在进行投档时是严格按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的。院校投档的进程中,任何一个时刻只可能有一个考生的志愿在检索投档,而且检索到这一个考生时,比他排序高的考生已经全部检索分档过了,而比他分数低的考生一个也没有投过档。

有人也许会提出疑问:全省有五十多万的考生,每个考生又有好多志愿,这样操作要花多少小时,难道就不会发生差错?其实现在的计算机运行速度惊人,一个批次一、二十万考生的投档工作只要几个小时就可以完成,而且计算机投档只要程序正确,机器不出现故障,可以说是不会产生差错的。

从高分到低分历来是高校招生录取的原则,也是一种社会公平的体现。因为高校的招生就是要招收那些参加高考并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所以不管是进行院校的投档还是进入院校后的专业分配,都必须遵循这一个录取原则。平行志愿录取方式就完全贯彻了这一原则,考生对高校的选择先后顺序就必须是高分的考生先检索,只有当高分考生检索结束后,后边低分的考生才能接着检索。

当然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并不一定能保证高分的考生一定能够录取,因为档案的投出还是一种双向的结果。如果考生填报的志愿学校都录取满了,档案就投不出去,此时你分数再高,计算机也不会将你的档案投到那些尚未录取额满的高校,因为你没有他们的志愿。也就是说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还有一个前提,就是要遵循志愿。

3. 从A志愿开始依次检索投档原则

这一个原则最容易被大家所误读,每年都有许多人在争论平行志愿的A志愿与C志愿是不是等价的、填报时是不是一样的、录取时是不是同等对待的、投档时是不是随机的等等,甚至经常会因此出现很多争论,这使笔者想起了盲人摸象的寓言。前面我提到过,平行志愿的名字取得很容易引起人们的误解,平行志愿的录取规则只是一种操作模式。相对于平行志愿的录取模式,有考生、高校、考试院等三个主体来看这一个模式,每个主体都从自己的角度来理解平行志愿模式。

对于考生来讲,应该清醒地认识到从A志愿依次检索投档原则,而决不能误认为是平行的、可以不管A、B、C的次序随意地填报。理论上讲,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应将最想要上的学校填在A志愿,然后按喜欢程度依次填下去,但是考生有时喜欢的院校排列与各院校的录取成绩排列并不一定一致,如果不参照各校以往的录取成绩的高低而仅凭喜欢程度填报就会浪费志愿。如考生喜欢的院校是甲、乙、丙,但历年录取成绩从高到低的院校排列是丙、乙、甲。如果考生按甲、乙、丙的次序填报了志愿,那么要么成绩达到甲学校的分数线,被甲学校录取;要么成绩不够甲学校,由于乙、丙两所学校的成绩要比甲高,显然就不会被三所学校中的任何一所学校录取,显然这位考生B、C志愿上填的两个学校在两种情况下都起不到作用,等于没填,浪费了机会。

正是由于从A志愿依次检索投档原则,考生在填报志愿时一定要注意A、B、C志愿填报的学校成绩的高低,考生填报的原则就是:从A到C一定要高分在前、低分在后。这样填报才能最有效地使用填报机会。有同学会问,我的喜欢程度确实是甲、乙、丙,难道你为了成绩让我填丙、乙、甲?其实不然,因为如果你填了甲以后再填乙、丙确实浪费了,但你喜欢的学校绝对不止3个,所以将A志愿填报了甲学校后,就不能在B、C上填报乙、丙学校,这时考生可以重新选择两所成绩估计低于甲学校的高校填在B、C志愿上,这样既能有效利用有限的志愿资源,又不违反自己的意愿。

五、与传统志愿的区别及比较

1. 与传统志愿模式的区别

传统的志愿模式是六年之前各省普遍施行的一、二、三志愿模式,在这种模式下,省考试院先将考生的档案按一志愿学校进行分类,投给各高校,如果一所高校一志愿生源超过了录取计划,那么就从高分到低分以1:1.2的比例投放,如果学校录取额满了,就认为这所学校录取已结束,如果学校尚有余额,那么考试院再将未投出去的考生按二志愿情况进行分类,投给未录满的学校,由院校录取。依次还可进行三志愿、四志愿等。这一种操作模式的优点是比较直观清楚,考生和家长也容易理解,在上个世纪计算机管理还未在高校招生录取中普遍运用的时期,这项工作是通过各级招办和院校手工分检纸质档案来完成的。随着高校招生规模的扩大、管理要求的提高这传统志愿模式越来越不适应发展的需要了,特别是在传统模式下,考生的一志愿满足率较低、考生填报志愿风险很大、在填报时过度强调一志愿学校的重要性、考生与家长的填报压力很大、出现高分落榜的情况较多,这些固有的缺陷也使传统录取模式受到越来越多的诟病和质疑。因此进入了本世纪初,各地尝试新的高招模式,平行志愿就是在这种条件下应运而生的。平行志愿与传统志愿主要区别是:

(1)投档原则不同。传统志愿的投档原则是“按照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而平行志愿的投档基本原则是“按分排序,遵循志愿”。平行志愿淡化了一志愿学校的重要性,也就避免了原来那种一志愿没填好,结果高分考生“一落千丈”状况。使考生越来越“敢”填学校了。

(2)志愿个数不同。平行志愿录取办法每批次只设置一个平行院校志愿、一个征求平行院校志愿(艺术类为征求志愿,下同)及院校服从志愿。传统志愿每批次设置第一、二、三数个志愿及服从志愿。这样就简化了招生的环节,提高了平行志愿录取的效率,降低了考生志愿填报的难度。

相对于传统志愿形式,平行志愿的填报风险减少、考生录取机会增加、高分落榜现象减少、高校断档现象减少、志愿匹配性提高等优势是相当明显的。但是平行志愿并非十全十美的。如考生与家长比较难于理解、使考生在选学校与选专业上处于两难的境地、对已投进高校后因低分退档的考生不公平等。这些问题已经通过方案的不断调整得到了很大的改进,随着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全国推广,相信会使大家越来越熟悉。江苏省在全国实行平行志愿起步较早,推广的也较全面和彻底,走在了全国的前面。今年江苏省继续实行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各批次均设置一个平行院校志愿、一个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和院校服从志愿。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院校和专业,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

2. 与传统志愿填报最容易引起误解之处

现在的考生都是90后出生的,他们的家长基本上都是六十年代后出生、八十年代参加过高考的一代。在上世纪八十年代,高校的录取还是传统的模式,相信这种模式在现在考生的家长心中是根深蒂固的。所以考生和家长中很多对志愿填报的分歧就源于此,编写本文的目的也就是为了使大家能够正确理解平行志愿,从而正确填报志愿。要正确理解平行志愿的前提之一就是要能够掌握其与传统志愿填报的区别,现摘录几个在招生咨询中经常会出现的问题,以供大家参考:

(1)问:被二志愿录取的可能性有多大?

这个考生的思维还停留在传统录取模式上,根本不理解平行志愿的录取模式,如果有这样的问题,建议赶快研究一下平行志愿。

(2)问:不知道学校的录取线叫我们怎么填报?

平行志愿的录取规则就是这样,知道学校录取线的时候就是录取结束的时候,此时不要说是填报了,就是征求平行志愿也恐怕来不及了。不知道学校的录取线不要紧,关键是要知道:所有的人都不知道,但你可以知道学校前两年的录取线。这就够了。

(3)问:我填报的三本院校录取了我,我要求退档。会不会影响后面我填报的专科录取进程?

对于同一批次,如果前一个志愿投档后由于某些原因又被退挡了,那么后面的平行志愿都看不到你的档案,也不会再次投档,因为平行志愿同一批次的几个学校都视为一个志愿,只投一次档案。

但是上一批次投档后又退了档,不会影响下一批次的录取。如被填报的本三院校录取了,但又要求退档,不会影响后面填报的专科录取进程。

(4)问:我高考成绩达到了省考试院公布的我所填报学校的录取线,我为什么没有被录取呢?

“上线落榜”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

■ 投档比例因素落榜。省教育考试院投给招生院档案数会按一定比例略多于招生计划数(如1:1.05)。因此,部分已投档考生会因招生计划限制被高校退档而落选。当然从目前的实际操作来看,被退档的考生都是有其它原因的,纯粹因为调档比例而落榜的现象很少。

■ 志愿扎堆落榜。填报某一高校的考生集中于其中的个别热门专业,使学校的专业冷热严重不均衡,考生除了填报的专业,不服从其它专业,从而没有机会专业调剂而被退档。

■ 考生的身体条件不符合所填报专业的要求,高校不予录取。

■ 相关科目成绩过低。考生高考成绩达到了院校调档线,但某一门单科成绩较低,没有达到学校对考生所填报专业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学校会提前在自己的招生章程中公布),学校不予录取。

■ 院校在阅档中发现了不适合录取的情况予以退档。

(5)问:有些学校宣称“见档不退”是怎么回事?

“见档不退”是有条件的,院校一般会要求考生必须是专业服从,如果考生专业服从了,当考试院将考生的档案投给了院校但是由于低分面临退档时,院校可以采取如下措施保证“见档不退”的承诺兑现:

■ 因有专业服从,可进行专业调剂,录取到尚未招满的专业中。

第2篇:平行志愿录取规则范文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填报志愿(五):平行志愿的那些事儿

一、如何理解平行志愿的投档规则

今年,我市在普通本科(含A、B阶段)、高职(专科)等批次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分别设置20个或10个平行院校志愿。这些平行院校志愿之间是平行关系,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次投档、不再补档”的规则进行录取。

1.以理工类普通本科批次A阶段院校录取为例:

(1)计算机投档系统先对普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尚未被录取的理工类考生,按高考总成绩(含政策照顾)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即分数优先);

(2)依次检索每位考生填报的A、B、C、D、E、……Q、R、S、T20个平行院校志愿;若考生符合其中一所以上院校的投档条件时,则将考生的档案投到20个平行院校志愿中序号在前的院校;若考生只符合其中一所院校的投档条件,则将会被投档到该院校(即遵循考生的志愿);

(3)按照计算机投档规则和程序,理工类普通本科批次A阶段院校同时进行一次性投档;若考生进档后,不符合院校录取要求又被退档,则不再投向该考生在本批次报考的其他平行志愿院校;如院校因将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退档后形成了余缺计划,只能等待参加征询志愿录取,不能再接收该平行志愿的第二次补充投档(即同一批次平行志愿下一次性向全部院校投档,不会二次补档)。

2.以理工类考生李某为例

李某高考成绩580分,当年理工类普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为400分,李某在普通本科批次A阶段院校志愿填报的20个平行院校志愿依次为:A院校、B院校、C院校、D院校、E院校、……Q院校、R院校、S院校、T院校。

(1)在理工类普通本科批次A阶段院校志愿录取时:

计算机投档系统先对录取控制分数线(400分)以上且尚未被录取的理科考生,从分到最低分(400分)进行排序,依次检索每个考生的志愿(按照志愿A、B、C、D、E、……Q、R、S、T的顺序)。

(2)检索到580分的李某时:

计算机系统依次检索李某的20个平行院校志愿,按照A院校、B院校、C院校、D院校、E院校、……Q院校、R院校、S院校、T院校的顺序,依次检索是否符合各个志愿院校的投档条件,如李某同时符合A院校、F院校的投档条件,则计算机系统标记为可以投档至序号靠前的A院校。

如李某的20个平行院校志愿都不符合投档条件,他只能参加普通本科批次A阶段征询志愿院校录取或普通本科批次B阶段等后续志愿的录取。

(3)一次投档

按照平行志愿“一次性投档”规则,对于同一批次(阶段)同一平行院校志愿的招生院校,计算机系统在将符合检索条件的考生全部检索完毕后,会将所有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一次性投出,每个考生只能被投至一个志愿院校。

李某在填报普通本科批次A阶段院校志愿时,最多可以报考20个院校,但是最终只能被投至1个院校。尽管李某同时符合A院校、F院校的投档条件,但也只能被投档到序号靠前的A院校。

(4)不再补档

考生不能在同一个批次(阶段)同一平行院校志愿内被投档2次,如果出现退档,计算机系统也不再进行第二次补充投档。

李某的档案被投出后,如因身体条件、所报专业等不符合院校录取要求,而被A院校退档,计算机系统不会对李某进行第二次投档(不会再投档至F院校),李某只能参加本阶段的征询志愿录取或下一个阶段的录取。

二、如何理解平行志愿录取时,总分相同但单科成绩不同考生的投档规则

1.平行志愿录取时,总分相同但单科成绩不同考生的投档规则

平行志愿录取时,当考生高考总成绩相同但单科成绩不同时,计算机投档系统分文理、按规定的科目顺序生成排序成绩进行投档,文史类的科目顺序依次为“语文、数学、文科综合、外语”,理工类的科目顺序依次为“语文、数学、理科综合、外语”。

2.以理工类普通本科批次A阶段某大学录取为例:

(1)按100%的比例投档,院校志愿投档最低分为578分。符合该大学投档分数要求的578分有多人,该校尚有剩余计划2人。

多位考生的院校志愿序号和各科成绩情况:

从表中可以看到,多位考生在本阶段平行院校志愿中分别在第D、A、B、C等志愿填报了该大学。计算机投档系统从多位同分考生中,检索出排序成绩靠前的张某和赵某可以投档至该大学,该大学招生计划额满,不再接收投档。

(2)计算机投档系统会依排序成绩继续检索钱某和王某等考生的平行志愿。

三、合理规避平行志愿录取的风险

平行志愿投档可以降低考生、特别是相对高分考生填报志愿的风险,但平行志愿并不意味着零风险。考生要了解平行志愿的规则,把握好填报策略,特别要合理规避以下风险:

一是平行志愿间没有拉开梯度。如果考生定位不准确,志愿填报过高,院校志愿中的多个平行院校志愿之间没有拉开梯度,一味追求最理想的学校,就可能导致所填报的几个院校志愿都落空。

二是填报的院校志愿过少。以往个别考生只报一两个院校志愿,非某些院校不报,就会出现因为高考成绩未达到院校的投档线而不能被投档。

第3篇:平行志愿录取规则范文

各位考生:

选报志愿是你继续就读的自主权利,所报考的学校是你今后就学的意愿,也是招生的重要依据。请根据各类学校招生计划,结合中考成绩和个人需求,按照规定慎重选报每一所学校。在选报志愿前请认真阅读以下文字。

一、时间安排

考生填报志愿:7月24日14:00至7月30日18:00,逾期不得补报。

统一录取:8月2日至8月10日

二、填报流程

考生登录渭南市招生考试信息网(wnksgl.com)填报志愿。

1.输入12位准考证号或报名序号、设定的密码进入渭南市中考管理系统;

2.阅读填报志愿说明;

3.按照页面上的内容及要求,填写志愿信息;

4.填写完毕,点“提交”保存。若发现填写有误,还可以再次修改;

5.确认已填写的志愿信息(须输入中考报名时填写的身份证号),使其生效,填报志愿完成。确认后任何人将不能再修改考生志愿信息。

三、政策及规定

1.提前单独批次志愿

(1)考生根据个人意愿,在渭南高级中学、临渭区瑞泉中学和经开区渭南中学三所学校中选择1—3所学校填报志愿,按照平行志愿原则进行录取。

(2)特长生为参加各县市区组织的具有特长生招生资格的普通高中特长生专业测试并被初录的学生,其他考生选报无效;

(3)渭南高级中学50%定向招生计划指标到县校。瑞泉中学、渭南中学20%的定向招生计划指标到城三区以外的县市区学校,30%的定向招生计划指标到城三区学校。考生只能选报三所学校中的一所,定向志愿为具有该校定向资格的初中毕业学校的考生选报,其他考生选报无效。

2.县市区高中批次志愿

(1)城三区(临渭区、高新区、经开区)考生根据个人意愿,在城三区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及全市民办普通高中学校中,选择1—5所学校填报志愿,按照平行志愿原则进行录取。

(2)其他县市区的考生选报公办高中学校只能选报考生所在县市区公办高中,选报民办高中则不受考生生源地限制;考生可以选报一所至五所学校计划,按照平行志愿原则进行录取。

(3)定向志愿录取学校为本县市区具有定向资格的高中学校,具有定向条件的初中学校的考生可以选报,且只能选报一所。

(4)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跨县市区录取时,不得低于考生所在地区县的最低控制线。

3.职业中学及其他批次志愿。考生选报中等职业学校、五年制高职、三年制中专,在全市范围内不受地域限制,可任意选报最多二至三所学校。

4.有关政策说明:

(1)定向生的录取。具有定向招生资格的高中学校定向定向生的录取,在该校录取分数线下延50分,由高分到低分排队录取。

(2)对精准扶贫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学生,在报考学校实际录取分数线的基础上降10分予以录取。考生向所在初中毕业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审查后报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审核,由教育局收集统一在7月20日前报市教育局审批。

(4)随迁子女入学按照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省人社厅《关于印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后在陕参加升学考试方案的通知》(陕教考〔2012〕8号)录取。军人子女升入普通高中按照《陕西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规定》(陕政联〔2012〕106号)执行。

四、录取顺序

录取按批次进行,凡前一批次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面批次录取。

1.录取批次顺序:提前单独批次县市区高中录取批次职业中学批次。

2.提前单独录取顺序:(1)体育艺术特长生录取;(2)渭南高级中学和瑞泉中学、经开区渭南中学面向全市招收的统招生的录取;(3)渭南高级中学和瑞泉中学、经开区渭南中学面向全市招收的定向生的录取。

3.特别提示:考生选报的五所普通中学志愿为平行志愿。统招生和定向生同步录取,学校统招计划完成后紧接着录取定向生。

招生学校计划最后一位若出现成绩并列,则按照语、数、外的成绩排序进行录取。

五、平行志愿的投档原则及办法

1.普通高中各批次内按照平行志愿“考生之间,分数优先;考生自身,志愿优先”的原则投档录取。

2.同批次平行志愿录取,首先对所有考生,按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逐分根据每个考生所填写A、B、C、D等学校的先后顺序,投档到排序在前且有计划余额的学校。当出现考生所报平行志愿中的多所学校都符合投档条件时,只能投向最靠前的一所学校,不能同时投向多所学校。

3.平行志愿实行一次投档录取,每个考生只能被一所学校录取。各普通高中、综合高中不得招收未录取或非本校录取的考生,考生及家长要慎重选择各批次内志愿学校的先后顺序,一旦被投档录取,任何人不得更改。

六、填报要求

1.报考志愿代表学生的就学愿望,考生应按规定选报学校。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强行限制考生报考。如遇限制报考情况,考生可在填报期间直接到县市区招生办投诉。

2.填报和确认志愿信息必须由考生本人完成,任何人不得代替。

3.报考志愿是学校招生录取的主要依据,考生在选报志愿时要切合实际,对每一个批次的志愿,都要慎重选择,不要轻易放弃任何机会。

4、为了避免上线考生因志愿填报不合理而落榜,原则上要求考生须将平行志愿的学校都填满。平行志愿选报的原则一般为考生根据个人成绩,结合往年某一所高中录取情况,就近上高中或按照理想的学校为首选,依次顺序填报的办法选报学校。考生若因未将平行志愿填满而失去就读普通高中的机会,责任自负。

5.招生计划以市教育局官网、渭南市招生考试信息网上公布的为准。

6、考生在填报志愿期间如果忘记密码或者发现密码不能正常登录,可持准考证或身份证(户口本)到县市区招生办申请恢复初始密码,并及时登录修改。

六、注意事项

1.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过时不能填报。

2.凭报名号或准考证号、自己所设定的密码,登录网上填报志愿系统,按照系统所列项目和要求填报。

3.填报志愿过程分为4步:①阅读说明;②填写志愿信息;③“提交”保存志愿信息;④确认志愿信息。在第4步点击“确认”之前,可修改已经填报的内容,点击“确认”后即无法修改。

4.网上填报并确认后,考生所报志愿即刻生效,且不得修改。志愿填报确认后考生提出修改要求,一律不予受理。

5.志愿“确认”成功后将会看到“你的志愿已经‘确认’成功”的字样,如果未看到上述信息,说明志愿未确认成功,请重新确认。

6.考生操作时间超过30分钟,需要重新登录。离开计算机时一定要退出系统。

第4篇:平行志愿录取规则范文

各区招考办(基教科),各有关中学:

根据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粤招办〔2018〕4号)和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穗教发〔2014〕36号)、《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6年广州市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部分招生指标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穗教基教〔2013〕39号)、《关于做好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穗教发〔2014〕30号)的精神,为加强和规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填报志愿工作的管理,确保我市今年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录取批次

独立招生学校:外语、美术类和招收“宏志班”的学校,以及其他独立招生学校。

提前批:提前批录取分两步进行:先进行指标计划录取,再进行统一计划录取(含示范性普通高中和广州市示范性普通高中)。

第一批:省一级普通高中学校。

第二批提前录取:广州市美术中学。

第二批:市一级普通高中学校。

第三批:区一级及以下普通高中学校。

第四批:各级各类中职学校(含职业高中、普通中专、技工学校,下同)。

原则上民办普通高中学校除在原等级批次安排不得少于招生总计划的30%外,学校可自主选择另一个批次(提前批除外)安排招生计划。除老三区(越秀、海珠、荔湾三区,下同)外其他面向本区招生的普通高中学校的招生批次(一至三批)由各区确定,但整个招生进程必须与全市保持一致。

二、各批次志愿个数和填报顺序

(一)普通高中学校志愿数。

独立招生学校志愿:1个。

提前批:指标计划志愿:3个。

统一计划志愿:4个。

除独立招生学校和提前批志愿个数由全市统一确定外,其他批次志愿数由各区教育局根据本区招生学校数量综合确定。老三区志愿数由市统一确定。各区每批次志愿个数详见附件1。

(二)中职学校志愿数。

第四批:6个中职学校志愿,每所学校设6个专业志愿。

(三)不限定各批次的填报顺序,不要求所有批次和志愿都填报,考生可根据个人意愿自行填报,但同批次内须遵循从第一志愿到后续志愿的填报顺序,并应尽可能利用志愿容量,以增加录取机会。

三、填报志愿办法与时间

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行网上填报志愿,考生登录“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考服务平台”(zhongkao.gzzk.cn/,以下简称“中考服务平台”)填报志愿。

(一)填报志愿时间:2018年6月1日9:00至5日15:00。

(二)填报志愿流程:考生凭考号和原报名系统密码登录中考服务平台的志愿填报系统修改新密码进入填报志愿界面填报各批次学校志愿修改或核对志愿确认志愿信息。

考生须在2018年6月5日(星期二)15:00前对网上填报的志愿信息予以确认,逾时未确认的志愿信息无效。

(三)志愿修改:填报志愿期间,考生可对未确认的志愿信息自行修改,如确认后需再做修改的,需书面向毕业学校(报名点)申请取消确认,由毕业学校(报名点)将该考生的志愿状态恢复为“未确认”,考生再登录系统自行修改并确认。

(四)志愿封存:2018年6月5日15:00为填报志愿截止时间,系统将准时自动关闭,市招考办立即对所有考生的志愿数据进行安全备份,同时委托广州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填报志愿结束后考生可随时登录中考服务平台的志愿系统核查本人的志愿信息,如考生对自己的志愿信息有异议将以封存的志愿数据盘的信息为准。

四、投档录取规定

(一)普通高中投档录取规定。

1.普通高中各批次均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高分优先投档线。提前批统一计划录取由市招考办按招生计划数和报考人数的一定比例,全市统一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高分优先投档线;后续批次除老三区由市招考办统一划线外,其他区在征求各区教育局意见的基础上,按招生计划数和报考人数的一定比例,划定各区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高分优先投档线。独立招生学校和提前批指标计划以及广州市美术中学的第二批提前录取不作为单独批次,以各校为单位设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2.提前批先进行指标计划的投档录取,再进行统一计划的投档录取。指标计划以示范性普通高中近3年在提前批(户籍生)录取最低分数的平均值下降20分为该校指标计划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计算时去尾取整)。投档时,根据初中学校分得的每所示范性普通高中的指标计划数,按考生志愿的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投档录取。若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计划未能完成,则将剩余指标计划(含宿位)并入该校提前批统一计划进行投档录取。指标计划投档时,考生的投档分数只取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不含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各项加分和照顾录取。

3.提前批统一计划、第一批至第三批的投档录取规则如下:

(1)每批次先对高分优先投档线上的考生,根据学校的招生计划数,按考生志愿的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投档。其中,公办普通高中学校计划包括户籍生(含政策性照顾借读生,下同)招生计划和随迁子女招生计划,分别对应户籍生志愿和随迁子女志愿同时投档。先投第一志愿,若学校招生计划未录满,再投第二志愿……依此类推。若高分优先投档线上招生学校未完成招生计划,再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进行投档,规则同前。

(2)在多个批次安排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含公办、民办,下同),非最后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其剩余计划数与宿位数并入该校下一批次计划进行投档录取。

(3)普通高中学校在该校最后一批次(包括只有一批次的)投档时,若投档至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仍未能完成招生计划的,不降分录取,对剩余学位统一安排补录。

(4)区属示范性普通高中(含示范性和广州市示范性普通高中)投档时,本区与外区考生按报考范围同时投档。当外区考生投档数已达到面向外区招生计划数时,就不再投外区考生,而继续对本区考生投档直至完成招生计划为止。

(5)除提前批外,民办普通高中按考生升学所在区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投档。

4.特长生的录取,根据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审定获得体育、艺术特长生资格考生的名单,按学校招收特长生的计划和学校设定的条件进行投档录取。录取时,按学校招收特长生计划数,以学业考试成绩优先为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各校在本校设定的体育、艺术特长生最低录取分数线上未能完成的特长生招生计划数,并入学校的招生计划用于招收非特长生。

5.面向全市或本区招生的外语、美术类和招收“宏志班”的学校,以及其他独立招生学校(班)(具体见《二〇一八年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在普通高中提前批录取前,按照经市招考办批准并由学校向社会公布的招生方案完成录取工作。

6.广州市美术中学,按照学校向社会公布的招生方案,部分招生计划在普通高中提前批前独立招生,其余计划安排在第二批提前录取。投档时,对美术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按其学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第二批提前录取时如学校在全市公办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仍未完成计划,则统一安排补录。

7.第三批录取结束后,未完成招生计划(含注册报到后有缺口)的普通高中学校,其补录范围由所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市招考办将在广州招考网(gzzk.gov.cn)统一公布补录计划和各校原录取最低分数为补录最低控制分数。公办普通高中学校补录计划不再区分户籍生和随迁子女招生计划。凡未曾被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符合补录范围、且学业考试成绩达到有关普通高中学校原录取最低分数以上的考生均可登录中考服务平台(zhongkao.gzzk.cn/)填报补录志愿。补录办法另行公布。

(二)中职学校投档录取规定。

1.中职学校录取不设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学业考试总分分段投档。以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起点,在200分以上以50分为间隔分段划定每段投档控制线,200分以下不再划分分数段,依次在分段投档控制线上按招生学校专业计划数与投档数1:1的比例进行投档。

2.在分段投档控制线上,根据考生学校志愿先后顺序,先投第一志愿学校,对填报同一所学校的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成绩由高到低先投第一专业志愿,若该校有专业未投满,再投第二专业志愿填报该专业的考生档案……依此类推。若所有专业志愿投完后仍有专业未投满,则对选择了“专业服从分配”但还未能投出的考生,按考生成绩从高到低、专业代码从小到大顺序投档至尚未投满的专业。若该校还有专业未投满,则继续投第二志愿学校填报该专业的考生档案……依此类推,直至各专业投满为止。

3.未完成招生计划及注册报到后有缺口计划的中职学校,由市招考办在广州招考网统一公布中职学校补录计划,以注册入学的方式进行补录。

(三)其他规定。

1.有宿位限制的招生学校,投满宿位数后不再投要求住宿的考生。

2.在投档录取时,根据照顾录取政策中关于“加分投档录取”的规定,对符合条件考生的学业考试原始总分给予加分,按加分后的总分投档录取(不含指标计划投档,下同)。考生若具备两项以上加分录取条件,只享受加分的一项,体育、艺术特长生不再享受加分。享受加分录取的考生,其享受加分录取政策之后的总分即投档总分,仅用于投档录取,不计入考生的学业考试成绩。

3.投档录取时,当投档到招生计划末位数时,如有2人以上投档总分相同,按以下排序规则进行先后投档:首先投享受“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考生;若情况仍相同,则比较原始学业考试总分;若情况仍相同,则比较有关考生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分数之和;若再有相同,则依次比较数学、语文、英语、思想品德、物理、化学单科分数;若仍有相同,则比较综合表现评价等级。分数和等级高者优先投档,直至投满招生计划数为止。

4.被录取的新生须按录取学校通知的时间,准时到学校注册报到。凡不按时注册报到的,由招生学校在录取系统注销其录取资格。每生只能注销、补录一次。其中被普通高中录取,未按时注册报到的考生,不能再参加普通高中学校补录,可参加中职学校的录取。所有注销、补录必须在广州市中招录取系统上进行,凡未经市招考办审核批准的录取行为一律无效。

5.招生学校如无特殊理由,对所有投档的考生必须录取,不得退档。

五、填报志愿有关规定和要求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的学校招生范围和招生批次填报个人志愿。填报志愿与投档、录取的方式有密切关系,考生填报志愿时,须了解清楚录取投档规则及有关规定。各类学校招生批次及录取投档的具体要求,考生可详细阅读《报考指南》和《2018年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志愿拟稿表》。

(二)考生如对所选报的学校有住宿要求的,要先了解学校的宿位情况。按投档录取规则,对宿位数少于招生计划数的招生学校,在按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对该校进行投档时,当投出要求住宿考生的人数达到宿位数之后,则不再投要求住宿的考生,只投没有要求住宿的考生。因此,考生如有走读条件的,填报志愿时要慎重选择住宿要求,以免因学校宿位数有限而失去录取机会。

(三)具备体育、艺术特长生资格的考生,所报特长生招生学校无论是只有一个招生批次还是有两个批次,都必须在该校的首批次第一志愿填报该校,其余志愿由考生自行选择学校填报。不在特长生招生学校首批次第一志愿报该校的特长生,投档时将按普通生的录取规则进行投档。广州外国语学校所有计划安排在提前批前独立招生,因此报考该校的特长生须在独立招生学校填报该校志愿。其他学校的独立招生不视作学校的首批次,特长生计划均安排在提前批或后续批次,考生需在提前批统一计划或学校的招生首批次(非独立招生)的第一志愿填报该校,特长生资格方才有效。有关招生学校体育或艺术特长生计划所在批次详见《报考指南》。

(四)凡选*办高中志愿的考生,须先了解学校的收费标准,考虑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后方可填报。考生一旦被录取,须按有关规定交费和注册报到,否则招生学校有权注销其录取资格,注销后考生只能参加中职学校的录取,不能参加普通高中的补录。

(五)根据有关规定,部分招生学校(专业)录取时,对考生的身体条件有特别的要求或限制,并在《报考指南》的招生计划篇中已作出说明。考生务必详细了解招生学校的有关规定,根据本人的身体条件填报志愿。如果考生的身体条件超出所填报学校(专业)的报考限制,一旦被录取,在入学后经新生体检证实不符合录取条件的,招生学校有权调整其专业,或令其休学甚至取消录取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六)各毕业学校(报名点)要全面正确地指导考生根据个人学业水平和发展意愿,合理填报志愿。既要充分利用志愿的容量,也要考虑前后志愿间的梯度,以增加录取的机会。要及时发放我办编印的《报考指南》,确保每位参加统一录取的考生免费人手一本,并可引导考生通过电话咨询会、现场咨询会等途径更多地了解所选择的学校。

第5篇:平行志愿录取规则范文

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各盟市教育(教体)局、招生考试中心: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19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录取工作安排如下。

一、录取时间安排(含各批次第一次填报志愿时间)

(一)本、专科提前批

1.6月25日-7月4日:填报军事、公安等本科提前和专科提前录取院校类别意向,相关考生接受政审、面试、体能测试、军检。

2.艺术体育类院校(专业)录取安排:

7月2日:考生第一次填报本科提前A批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其他艺术类、体育类志愿。

7月3日:本科提前A批艺术体育院校开始下载考生第一志愿信息,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第一志愿录取;前一志愿完成录取后,公布剩余招生计划,网上征集考生志愿;院校依次对后续志愿考生进行录取。

7月14日左右:考生第一次填报本科提前B批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其他艺术类、体育类志愿。

7月15日左右:本科提前B批艺术体育院校下载考生第一志愿信息,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第一志愿录取;前一志愿完成录取后,公布剩余招生计划,网上征集考生志愿;院校依次对后续志愿考生进行录取。

3.非艺术体育类院校(专业)录取安排:

7月6日:考生第一次填报本科提前A批和专科提前批普通文理科、蒙授文理科志愿。其中,填报过军事、公安、消防救援、司法、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等意向类别,并且政治考核(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可按原意向所涵盖的院校或有关规则第一次填报本科提前A批对应科类的具体院校及专业;填报过公安意向志愿,并且政治考核(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可按原意向所涵盖的院校或有关规则第一次填报专科提前批普通文理科、蒙授文理科的具体院校及专业。填报了一本提前批次意向的考生可以兼报同类意向二本提前批次和专科提前批次具体院校和专业志愿,填报了二本提前批次意向的考生可以兼报同类意向专科提前批次具体院校和专业志愿,除此以外,均不得跨意向类别兼报。达到本科二批分数线的考生,若兼报专科提前批志愿被录取,则视为本人自动放弃本科院校录取。

7月7日:相关院校下载考生第一志愿信息,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第一志愿录取;前一志愿完成录取后,公布剩余招生计划,网上征集考生志愿;院校依次对后续志愿考生进行录取。

7月9日:本科提前A批普通文理科、蒙授文理科以及专科提前批进行考察、面试、体能测试的公安类等院校(专业)完成录取。

7月10日:考生第一次填报本科提前B批普通文理科、蒙授文理科志愿。

7月11日:本科提前B院校下载考生第一志愿信息,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第一志愿录取;前一志愿完成录取后,公布剩余招生计划,网上征集考生志愿;院校依次对后续志愿考生进行录取。

7月12日:本科提前B批普通文理科、蒙授文理科院校完成志愿填报和录取。

(二)本科一批、本科一批B(7月13日—7月19日)

7月13日:考生第一次网上填报本科一批志愿。

7月14日:院校下载考生第一志愿信息,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第一志愿录取;前一志愿完成录取后,公布剩余招生计划,网上征集考生志愿;院校依次对后续志愿考生进行录取。

7月17日:本科一批全部招生计划完成录取。

7月18日:本科一批B招生院校下载考生第一志愿信息,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第一志愿录取;前一志愿完成录取后,公布剩余招生计划,网上征集考生志愿;院校依次对后续志愿考生进行录取。

7月19日:本科一批B全部招生计划完成录取。

(三)本科二批、本科二批B(7月20日—7月27日)

7月20日:考生第一次网上填报本科二批志愿。

7月21日:院校下载考生第一志愿信息,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第一志愿录取;前一志愿完成录取后,公布剩余招生计划,网上征集考生志愿;院校依次对后续志愿考生进行录取。

7月25日:本科二批全部招生计划完成录取。

7月26日:本科二批B招生院校下载考生第一志愿信息,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第一志愿录取;前一志愿完成录取后,公布剩余招生计划,网上征集考生志愿;院校依次对后续志愿考生进行录取。

7月27日:本科二批B全部招生计划完成录取。

(四)专科提前批艺术类院校(专业)录取(7月27日)

7月27日:考生第一次网上填报此类专科提前志愿。

7月27日:院校下载考生第一志愿信息,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第一志愿录取;前一志愿完成录取后,公布剩余招生计划,网上征集考生志愿;院校依次对后续志愿考生进行录取。

7月27日:专科提前全部招生计划完成录取。

(五)高职高专批(7月28日—7月31日)

7月28日:考生第一次网上填报高职高专批志愿。

7月28日晚:院校下载考生第一志愿信息,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第一志愿录取;前一志愿完成录取后,公布剩余招生计划,网上征集考生志愿;院校依次对后续志愿考生进行录取。

7月31日:高职高专批全部招生计划完成录取。

二、考生填报志愿的相关事项

(一)考生填报志愿时间与办法

按照我区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的相关实施办法执行。

(二)兼报志愿规定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自行选择本科类或兼报科类填报志愿,但只能选择同一批次、同一科类、同一院校的专业作为本人相应时段的报考志愿:

1.报考蒙授艺术的考生可兼报取得相应汉授艺术专业合格成绩的汉授艺术专业志愿;报考蒙授体育的考生,达到汉授体育相应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时,可以兼报汉授体育志愿。

2.报考蒙授艺术(文)、蒙授体育(文)的考生可以兼报蒙授文科或普通文科志愿;报考蒙授艺术(理)、蒙授体育(理)的考生可以兼报蒙授理科或普通理科志愿。

3.报考汉授艺术(文)、汉授体育(文)的考生可以兼报普通文科志愿;报考汉授艺术(理)、汉授体育(理)的考生可以兼报普通理科志愿。

4.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考生如取得其他艺术类专业考试联考或校考合格成绩,可兼报相应院校其他艺术类招生专业;音乐类、美术类、编导类考生不可互相兼报;报考其他艺术类考生不可兼报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招生专业。

5.报考蒙授文科的考生,可以兼报普通文科志愿。

6.报考蒙授理科的考生,可以兼报普通理科志愿。

(三)少数民族预科班志愿和民族班志愿填报规定

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俄罗斯族和中学用朝鲜语授课的朝鲜族考生方可填报少数民族预科班志愿。汉族以外的各少数民族考生方可填报民族班志愿。

(四)定向志愿填报规定

定向就业招生计划面向全区招生,报考非定向招生志愿的考生,若未被录取且符合相应的填报志愿条件,可在相应的时段填报定向就业招生志愿。

三、投档规则

(一)自主招生等部分特殊类型考生的投档规则

获得自主选拔录取(含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即高校专项招生)、高水平艺术团(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队资格的考生(以下统一简称为高校特殊类型招生考生)参加相应高校的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必须在相应高校所在招生批次第一次填报志愿时填报特殊类型志愿(相应高校在本科一批和其他批次均设招生计划的,在本科一批填报;本科二批同理),

其中免费师范生的特殊类型招生要求在本科提前A批填报。高校特殊类型招生考生填报志愿时间、各分段截止时间与其他考生相同,如不填报则视为放弃相应高校的特殊类型招生录取资格。

高校特殊类型招生考生若选择了填报特殊招生类型志愿,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按有关规定单独投档、单独录取,不占用我区已公布招生计划,录取与否、录取何专业由高校决定;若选择了填报非特殊招生类型志愿,则不享受特殊类型招生录取相关政策,与其他考生相同,按照正常录取执行。高校特殊招生类型考生所填报的相应高校的特殊招生类型录取志愿不影响其他考生的各种实时动态排名。其中,在我区有分专业分省计划且不以本校相应批次统招专业投档线为录取衡量标准的高校专项招生,将安排在本科提前A批,并提供动态排名。

(二)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专业投档规则

报考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本科专业考生,须全区相应类别专业统考成绩本科合格(报考只承认本校专业考试成绩的高校的考生还必须相应校考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含照顾分,下同)达到我区对应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所报志愿顺序,全部投招生院校。

报考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专科专业的考生,须全区对应类别专业统考高职(专科)或本科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区对应类别专科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所报志愿顺序,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投档比例投档。

(三)其他艺术类专业投档规则

报考其他艺术类本科专业的考生,若报考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专业须对应校考成绩合格,若报考使用我区联考成绩录取的专业须对应联考成绩本科合格,且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区其他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所报志愿顺序,全部投招生院校。

报考其他艺术类专科专业的考生,须对应联考本科或专科成绩合格,且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区其他艺术类专科最低控制分数线,按考生所报志愿顺序,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投档比例投档。

(四)区内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规则

区内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区内考生时,除执行本投档规则(二)、(三)所列规则外,各专业须选择以下4种模式之一作为该专业进档考生的录取规则,同一院校同一专业只能择其一种模式:

1.按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按专业考试成绩乘60%与文化课成绩乘40%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按专业考试成绩乘40%与文化课成绩乘60%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区内高校录取艺术类考生,要按专业志愿清的原则进行,前一专业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可以从后一专业未录取考生中录取。

(五)体育类专业投档规则

报考体育类本科专业考生,文化、体育专业考试成绩达到我区划定的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填报志愿专栏所公布的投档排序成绩(文化课或专业成绩),按投档比例投档报考院校,同一院校代号对应的同一招生计划科类的各专业均执行相同的投档规则;报考体育类专科专业考生,文化、体育专业考试成绩达到我区划定的专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所报志愿顺序,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投档比例投档。

(六)关于多名志愿相同、投档成绩相同考生投档规则

投档时,当遇到多名志愿相同、投档成绩相同考生时,原则上不受院校投档比例限制,全部投招生院校,由招生院校负责按其招生章程中确定的录取规则在招生计划范围内择优录取。若院校招生章程未明确平行分考生择优录取规则的,按如下规则择优录取:先执行教育部相关优先录取政策,若仍无法取舍,则按如下规则择优录取:

对普通文科和蒙授文科考生,依次按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下同)、文科综合、外语(蒙语和朝语授课考生按外语30%+民族汉考三级70%计算、汉语授课加试蒙古语文乙考生按外语30%+蒙古语文乙70%计算,下同)、文科数学择优录取;对普通理科和蒙授理科考生,依次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择优录取。对艺术类考生,依次按专业课(统考或联考,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为校考)、语文、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外语、文科数学(理科数学)择优录取。对以文化课排序投档的体育类考生,依次按体育成绩、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文科数学或理科数学择优录取。对以体育成绩排序投档的体育类考生,依次按文化课成绩、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文科数学或理科数学择优录取。对高等职业院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各科类考生,依次按专业课综合、高职语文(高职蒙古语文)、高职数学(高职蒙数学)、高职英语择优录取。

四、录取工作流程

(一)院校上网登录,核对招生计划

各招生院校必须在本批次第一志愿填报24小时前,启动院校端子系统,登录指定服务器,核对本校招生计划。若调整计划,必须在本批次第一次填报志愿之日12时前(后续志愿依填报时间商定),使用计划调整系统进行调整。

(二)院校提交投档比例

各招生院校必须在本批次第一次填报志愿的前一天(本科一批7月12日,本科二批7月19日)18时前,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录取系统的“信息交互平台”提交投档比例并通过审核。凡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投档比例的院校网上填报志愿时,将按1:1.05的投档比例向考生公布。本科二批的民办院校、独立学院和高职高专批院校不需提交投档比例,统一按1:1公布执行。各批次、各科类、各院校后续志愿投档均按剩余计划1:1投档。

(三)院校审阅考生电子档案,及时上载阅档结果。

录取院校对拟录取的考生安排专业,对不录取的考生输入退档原因代码(附件1)。为保证录取进度,招生院校要及时结清档案。第一次填报志愿在投档24小时之内结清档案,其他志愿视投档数应在投档1-4小时之内结清档案。

(四)审核院校上载的阅档结果

相关人员负责对各招生院校的预录取名单进行检查。对未写明退档理由的应要求招生学校注明理由,出现退档不合理的情形应向院校协商以求达成一致意见,协商未果的可提出复议(复议书见附件2)。

五、高考加分政策

(一)烈士子女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

1.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

2.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考生;

3.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俄罗斯族考生;

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三)2003年、2004年因公感染“非典”死亡或持有“非典”伤残证人员子女考生,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此加分项目属自治区规定的政策性照顾政策,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仅适用于自治区所属高校投档时使用。

(四)所有考生的高考加分不再累加。享受高考加分的考生报考体育类、艺术类专业时,文化课总分加10分。

(五)以上各项高考加分政策,若教育部有新规定,从其规定执行。

六、招生院校应注意的事项

(一)鉴于我区实行动态排名精确定位填报志愿的办法,区内院校各批次录取新生均按专业志愿清的规则进行,即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区外院校本科一、二批及提前批录取新生按其向社会的招生章程中所明确的录取规则进行。区外院校高职高专批录取规则按专业志愿清执行;其中,既有本科一或二批或提前批招生计划,又有高职高专批或专科提前批招生计划的高校,其高职高专批或专科提前批录取新生可按其向社会的招生章程中所明确的录取规则进行。

(二)各有关院校在考生填报志愿期间,要经常浏览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nm.zsks.cn,下同)填报志愿专栏上的本院校志愿填报情况统计,以便根据生源情况及时调整本校的招生计划和调阅考生档案比例。

(三)各院校可按照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提供的工作联系电话进行计划调整、录取等事项的沟通。

(四)各院校需按实际录取数和60元/生的标准缴纳网上录取费,相关缴费事宜另文通知。对按时足额缴纳录取费的高校,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将及时邮寄《录取新生名册》。我区2019年《录取新生名册》保存期为录取工作结束后一年。

(五)高校要以考生为本,依据《信访条例》(国务院令第431号),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及时妥善处置高校招生信访问题。高校是受理招生信访的责任主体,要及时受理、妥善处置,做到件件有调查、件件有回复。

七、考生服务与新生复查

(一)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将从切实维护好考生正当权益的高度,做好政策解读、信访、信息查询等面向考生的服务工作,通过电话、网络及录取现场设立考生服务中心等方式受理考生咨询及申诉,耐心细致地回答考生的问题,在招生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帮助考生解决问题。

咨询或举报申诉电话:录取期间(6月25日-7月31日)0471-3261717转1019,录取结束后0471-3261805;短信咨询:106288331。

咨询及举报申诉网站: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nm.zsks.cn)。

考生服务中心设在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街甲81号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一楼西侧。

(二)考生可通过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查询本人的录取结果。

(三)旗县区招生办负责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核实录取结果,如果录取结果与考生所出具的《录取通知书》显示一致,则将考生报考档案和学籍档案(或在职职工档案等)一并封装后交考生本人;否则,不予向考生提供考生档案。

考生档案由考生本人携带,入学报到时交录取学校。我区不再统一向各高校邮寄考生纸介质档案。

(四)新生入学后,各高校要严密程序,严格把关,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严防不法分子利用假通知书对考生进行诈骗,严防冒名顶替。各高校应将新生入学复查中发现的违规问题及时函告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五)对未经高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高校应将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名单汇总,于本校规定的正常报到截止日期后20日之内报送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严禁高校为未报到考生注册学籍。

附件:1.2019年内蒙古普通高校招生未录取原因代码

2.2019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复议书(略)

内蒙古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6月11日

附件1:

2019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未录取原因代码

一、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原因

0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02.曾经受过纪律或行政处分

03.无故退学者

04.受过行政拘留

05.有盗窃行为

06.有殴打行为

07.其他违纪行为

08.生活散漫

二、成绩原因

09.总分低于本校录取线

10.语文分数偏低

11.数学分数偏低

12.外语分数偏低

13.外语听力测试成绩偏低

14.外语口试不合格

15.外语语种受限

16.文科综合分数偏低

17.理科综合分数偏低

18.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不及格

19.体育考试分数偏低

20.体育不达标

21.艺术考试分低

22.艺术考试不合格

23.本校不考虑照顾分数

三、身体原因

24.体检不合格

25.静脉不合格

26.动脉不合格

27.四肢不合格

28.脊柱不合格

29.肌力不合格

30.胸廓不合格

31.色弱、色盲

32.身高不符合专业要求

33.体重不符合要求

34.高度近视

35.弱视

36.重听

37.口吃

38.五官不正

39.耳科不合格

40.嗅觉不合格

41.鼻科不合格

42.喉科不合格

43.口腔不合格

44.军检不合格

45.未参加军检

46.属于残疾考生不符合本专业要求

四、招生范围原因

47.不符合报考条件

48.外省籍考生或高考移民

49.男生已录满

50.女生已录满

51.汉族已录满

52.未参加本校面试

53.本校面试不合格

54.所报专业已满

55.不服从本校其他专业调剂

56.不符合走读条件

57.不符合本校招生范围

58.不符合调剂范围

五、志愿及其他原因

59.二志愿考生,一志愿已满

60.二志愿已录满

61.三志愿已录满

62.四志愿已录满

63.有志愿考生已录满

64.志愿不符

65.考生档案材料不全

第6篇:平行志愿录取规则范文

第一阶段:6月27日至7月2日(截止到17:00),填报本科院校志愿。

具体包括:文科类、理科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含军事、公安政法、航海、地方专项计划、乡村教师计划、其他院校等);体育类、艺术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文科类、理科类本科第一、二批院校志愿。

其中,填报艺术类提前录取本科第1小批院校志愿的考生,必须于6月29日17:00前完成填报。考生在填报自主招生、试点学院、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录取院校志愿时,如果同时获得多个入选资格,则只能选择一所高校填报。

第二阶段:7月27日至28日(截止到17:00),填报高职(专科)院校志愿。

凡未被第一阶段各批次高校录取且达到第二阶段填报志愿资格线的考生均可填报,具体包括: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志愿。具体包括: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志愿。

特别说明:

在相应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将及时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及人数,未被录取且符合本批次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艺术类为征求志愿,下同)条件的考生,须按《准考证》背面所规定的时间自行上网填报征求(平行)志愿。

2

今年江苏高考志愿是如何设置的?

(1)文科类、理科类:

各批次均设置平行院校志愿、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各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包含A、B、C、D、E、F、G、H8所院校;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包含A、B、C、D、E、F、G、H、I、J10所院校,每所院校志愿中含有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2)体育类:

各批次均设置平行院校志愿、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具体详见本书体育类招生部分。

(3)艺术类:

各批次根据专业考试的不同方式,设置传统院校志愿(限于自行组织专业校考的院校和专业)、平行院校志愿(限于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和专业)和征求院校志愿。具体详见本书艺术类招生部分。

3

考生如何填报平行院校志愿?

1

考生在填报高校志愿时,其学业水平测试(含选测科目和必测科目,下同)等级达到高校提出的等级要求。

2

正确认识填报志愿的风险。虽然平行院校志愿降低了志愿填报的风险,但风险依然是存在的,有些风险并非平行志愿引起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仍需加以注意。

3

定位不当有风险。如果考生所填报的8所平行院校志愿定位不准,自己的选测科目和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不符合填报高校的要求或高考总分不达所填报高校的投档线,则该考生存在无法被投档的风险。

4

争取认识投档风险。现行的录取体制允许院校投档数略大于高校招生计划数(原则上不超过105%),由高校从中择优录取考生,因此被投出的考生中将有部分面临被退档的风险,按照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考生一旦被院校退档,将不再补投到该批次平行志愿的其他院校。

4

院校志愿间无"梯度"有风险。

4

各批次网上填报征求(平行)志愿时间表

1.投档原则不同。传统志愿的投档原则是"按照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而平行志愿的投档基本原则是"按分排序,遵循志愿"。

2.志愿个数不同。平行志愿每批次设置平行院校志愿(8所院校)、征求平行院校志愿(10所院校)。传统志愿每批次设置1所院校志愿。

3.填报时间不同。平行志愿由考生在录取工作开始前预先填报;征求(平行)志愿是在每批次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由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上网填报。传统志愿是在录取前填报的,在录取过程中不再填报志愿。

第7篇:平行志愿录取规则范文

二、录取批次的含义。由于在各省(市)招生录取的高校较多,所有高校不可能同时录取,于是将不同层次的院校分批进行录取,由此形成录取批次。录取批次大致分为:

提前批录取院校:含军队院校、武警院校、公安院校、教育部直属师范本科院校、空军招飞、民航招飞院校和有特殊要求的院校。

本科第一批:为教育部直属高校、“211工程”院校、部省共建的原部委重点高校、经批准参加本批录取的高校。

本科第二批:为除去本科第一批和第三批之外的普通高校。

本科第三批:为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独立学院、民办高校和普通高校的联办校。

专科第一批:为普通本科院校举办的高职(专科)和独立设置的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专科第二批:为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独立学院、高职学院、民办高校、普通高校联办校的普通高职(专科)。

以上批次划分因省(市)不同,也可能会有一些差别。比如,重庆市还设置了一个高职(专科)提前批。

三、“二视一”的含义。“二视一”是某些省为保护高分考生不因志愿填报失误落选而采取的一项措施。它是指本科第一批录取时,对第一志愿未上调档线、但分数又高于其第二志愿院校调档线一定分值的考生,如果其第二二志愿所填院校明确表示愿意接收第二志愿高分考生,则将其第二志愿视为第一志愿,与该校第一志愿档案同时投放(简称“二视一”)。愿意接收第二志愿高分考生的学校须在报送招生计划和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先行公布其分数级差。该级差的具体分数值由高校在所招生省份招办规定的最低分数值上自定。

四、省控线、调档线、实录线的含义。高考录取前,省级招办根据本省(市)当年试卷分数统计情况,将本省(市)招生总计划与考生人数按一定比例分批次划线并公布,这就是各批次的省控线。考生的考分达到某一批次省控线,才可以填报该批次及其以下各批次的院校。

各批次录取时,省级招办按一定比例(一般不超过1:1.2,由高校在其“招生章程”中先行公布)向高校投档。例如一本批次的甲高校在某省当年计划招收100人,该省招办在该批次按1:1.2比例(即120人)向甲高校首次投挡,其中第120人的分数,就是甲高校当年在该省的调档线。这120人经甲高校按“德智体”全面考核后,选择录取其中的100人,其第100名的分数,就是该校当年在该省的实录线或叫最低录取线(倘若其一志愿不满额或零投档,而靠后续志愿录满100名,那么也取其中的最低分为当年实录线)。提档线主要是针对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而言的,实际上是一条“虚线”,在考生填报志愿中没有太大参考意义。重要的是看学校连续三年来在考生所在省(市)的最低录取分数、最高录取分数和平均分。

录取最高分:最高分是指高校在招生年度在某一招生地区录取的成绩最高一名考生的分数。最高分在考生填报志愿中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录取最低分:最低分是指被录取的最后一名考生的分数。孤立的最低分在填报志愿中的参考意义不大,考生千万不要认为成绩达到了最低分就有可能被录取,这是非常危险的。

录取平均分:平均分是指所有被录取考生的平均分数。平均分,是考生当年进入高校平均水平的体现。比较几年的平均分,如果考生都能够处于这个位置,那该考生被录取的可能性在不发生特别意外的情况下是非常大的。可以说,使用好平均分就能很好避免“大小年”的影响。因此,我们在使用分数线时,应将最高分、最低分和平均分结合使用,并特别重视平均分的意义。

第8篇:平行志愿录取规则范文

2. 录取批次。由于在各省(市)招生录取的高校较多,所有高校不可能同时录取,于是让不同层次的院校分批进行录取,由此形成录取批次。录取批次大致分为以下几种。

提前批录取院校:含军队院校、武警院校、公安院校、教育部直属师范本科院校、空军招飞院校、民航招飞院校和有特殊要求的院校。

本科第一批:教育部直属高校、“211工程”院校、部省共建的原部委重点高校、经批准参加本批录取的高校。

本科第二批:除去本科第一批和第三批之外的普通本科院校。

本科第三批: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独立学院、民办高校和普通高校的联办校。

专科第一批:普通本科院校举办的高职(专科)和独立设置的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专科第二批: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独立学院、高职学院、民办高校、普通高校联办校的普通高职(专科)。

以上批次划分因省(市)不同,也可能会有一些差别。比如,重庆市还设置了一个高职(专科)提前批。

3. “二视一”。“二视一”是某些省为保护高分考生不因志愿填报失误落选而采取的一项措施。它是指本科第一批录取时,对第一志愿未上调档线,但分数又高于其第二志愿院校调档线一定分值的考生,如果其第二志愿所填院校明确表示愿意接收第二志愿高分考生,则将其第二志愿视为第一志愿,与该校第一志愿档案同时投放(简称“二视一”)。愿意接收第二志愿高分考生的学校须在报送的招生计划和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先行公布其分数级差。该级差的具体分数值由高校在所招生省份招生办规定的最低分数值上自定。

4. 省控线、调档线、实录线。高考录取前,省级招生办根据本省(市)当年试卷分数统计情况,将本省(市)招生总计划与考生人数按一定比例分批次划线并公布,这就是各批次的省控线。考生的考分达到某一批次省控线,才可以填报该批次及其以下各批次的院校。

各批次录取时,省级招生办按一定比例(一般不超过1∶1.2,由高校在其招生章程中先行公布)向高校投档。例如一本批次的甲高校在某省当年计划招收100人,该省招生办在该批次按1∶1.2比例(即120人)向甲高校首次投档,其中第120人的分数,就是甲高校当年在该省的调档线。这120人经甲高校按“德智体”全面考核后,选择录取其中的100人,其第100名的分数,就是该校当年在该省的实录线或叫最低录取线(倘若其第一志愿不满额或零投档,而靠后续志愿录满100名,那么也取其中的最低分为当年实录线)。调档线主要是针对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而言的,实际上是一条“虚线”,在考生填报志愿中没有太大参考意义。重要的是看学校连续三年来在考生所在省(市)的最低录取分数、最高录取分数和平均分。

录取最高分:录取最高分是指高校在招生年度在某一招生地区录取的成绩最高的考生的分数。录取最高分在考生填报志愿时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录取最低分:录取最低分是指被录取的成绩最低的考生的分数。孤立的录取最低分在填报志愿时的参考意义不大,考生千万不要认为成绩达到了往年的录取最低分就能被录取,这是非常危险的。

录取平均分:录取平均分是指所有被录取考生的平均分数。比较几年的平均分,如果考生都能够处于这个位置,那该考生被录取的可能性在不发生特别意外的情况下是非常大的。可以说,使用好平均分就能很好地避免“大小年”的影响。因此,我们在使用分数线时,应将录取最高分、最低分和平均分结合使用,并特别重视平均分。

第9篇:平行志愿录取规则范文

考生网上填报志愿网址和时间

全省统一的网上填报志愿网址: tbzy.hubzs.com.cn。第一个阶段集中填报志愿时间6月25日8:00至6月28日17:00,填报批次有:本科提前批(包括文理类、艺术类、体育类、技能高考的本科),高职高专提前批(包括文理类、艺术类、体育类和技能高考的高职高专),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第二个阶段集中填报志愿时间8月8日8:00至8月11日17:00,填报批次为:高职高专批文理类(含高职院校联办本科的高职高专专业)。安排在第一阶段填报志愿的批次,均不能在第二阶段填报。安排在第二阶段填报志愿的批次,也不能在第一阶段填报。集中填报志愿截止时间为截止日17:00。各批次录取信息查询开始时间

考生查询本人录取信息途径:一是湖北招生信息网(zsxx.e21.cn);二是网上填报志愿系统(tbzy.hubzs.com.cn);三是市县区招办。查询内容:考生电子档案运行的6种状态(包括自由可投、已经投档、院校在阅、院校预退、院校预录、录取)和院校退档理由。每个批次的平行志愿在正式投档前都要经过反复模拟和与院校交互,正式投档后考生的录取状态才会发生变化。因此,考生录取信息查询开始时间与录取进程中各批次录取开始时间相比会适当滞后,敬请考生耐心等候,按下列时间查询。本科提前批文理类 7月13日本科第一批 7月22日本科第二批 7月30日高职高专提前批文理类 8月5日高职高专文理类 8月18日艺术本科(一)校考自发证 7月10日艺术本科(一)统考 7月13日艺术本科(二) 7月22日高职高专提前批艺术类 7月30日本科提前批体育类 7月13日高职高专提前批体育类 7月30日技能高考本科 7月22日技能高考高职高专 7月30日各批次征集志愿时间

在录取过程中,各批次生源不足院校的未完成计划、平行志愿投档后因少数考生不符合学校录取条件或考生本人申请退档后未完成的计划、平行志愿投档后高校新增计划等,全部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考生志愿。省招办于征集志愿的第一天下午3点之前,通过湖北招生信息网公布征集志愿院校和计划,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省招办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填报征集志愿。各批次征集志愿时间如下:本科提前批文理类 7月15日 15:00—16日11:00本科第一批 7月24日 15:00—25日11:00本科第二批 8月1日 15:00—2日11:00高职高专提前批文理类 8月 5日 14:00—17:00高职高专文理类 8月20日 15:00-21日11:00艺术本科(一) 7月15日 15:00—16日11:00艺术本科(二) 7月24日 15:00—25日11:00高职高专提前批艺术类 8月1日 15:00—2日11:00本科提前批体育类 7月15日 15:00—16日11:00高职高专提前批体育类 8月1日 15:00—2日11:00技能高考本科 7月24日 15:00—25日11:00技能高考高职高专 8月1日 15:00—2日11:00填报志愿步骤

第一步:阅读招生计划。填报志愿要以2018年《湖北招生考试》杂志第11、13、16、18期登载的招生计划为依据。特别是每期招生计划前面的阅读说明,对填报志愿的要求以及部分有特殊规定的院校和专业进行了提示,考生一定要认真阅读。第二步:拟定志愿草表。上网填报志愿前,先将选报的志愿填到志愿草表上,再按志愿草表上的内容上网填报,减少在网上反复修改的次数,减少出错的可能性。《湖北招生考试》杂志和湖北招生信息网上有各批次志愿草表的样表,考生可以复印和*。第三步:登录指定网页。登录省招办指定网页,打开浏览器,输入网报网址,如果学校网络管理员已经将网报地址设置为浏览器的主页,打开浏览器即可。第四步: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用户名是考生准考证上的14位报名号,第一次登录网上填报志愿系统要输入初始密码,初始密码是考生本人的身份证号。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后,再点击“登录”按钮即可进入网上填报志愿系统。第五步:首次登录后必须修改密码、填写联系地址、电话、阅读《考生须知》。首次进入网上填报志愿系统时,计算机屏幕上会出现修改密码、填写联系地址、电话及阅读“网上填报志愿考生须知”的界面。考生必须按要求修改初始密码并填写联系地址、电话等信息。如果考生3月-4月在网报系统中已经填好了自己的联络方式,也要检查一下是否正确,如果有误或有变化,一定要更改过来。考生应仔细阅读“网上填报志愿考生须知”,了解操作流程和相关要求以后再进行操作。考生只有正确完成本界面操作后方可进入系统进行其它操作。第六步:选择批次填报志愿。在网页上点击“填报志愿”按钮,选择要填报的批次进入填报页面,例如,你要填报本科第一批志愿,就点击“本科第一批”,进入本科第一批志愿栏,按志愿草表上的院校代号和专业代号填到一本志愿栏内。填完一本志愿并保存好后,如果你还要填报二本志愿,就点击“本科第二批”,进入本科第二批志愿栏填二本志愿,以此类推。不同批次不同序号的院校志愿和不同序号的专业志愿要填到对应的志愿栏,每个志愿要与志愿栏一一对应,千万不要错栏错位。第七步:检查核对。院校代号和专业代号输入完毕后,点击“下一步”按钮,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将你填的代号转换成对应的院校和专业,屏幕上会显示你填报的院校名称和专业名称。这时候,要阅读屏幕上的提示信息,仔细核实显示的学校和专业是不是你想要填报的,如果不是,或出现红色字体显示的“无效院校”或“无效专业”就说明填错了代号,一定要查阅招生计划按正确的代号更正,不然就张冠李戴了。如果要修改或补填志愿,可以点击“上一步”按钮,返回到填报界面进行修改或补填。第八步:保存志愿信息。检查志愿信息无误后,点击“保存”按钮,只有点击了“保存”按钮,填报的志愿信息才会储存到网报系统中;不点击的话,志愿信息就保存不了,等于没有填报志愿。每填好一个批次的志愿,都要点击“保存”按钮,保存这个批次的志愿信息。第九步:查询志愿,退出系统。把需要填报的各批次志愿全部填报完毕后,点击“查询志愿”按钮,可以全面查看各批次志愿填报情况,检查所填批次、院校、专业志愿是否完整准确,是否存在无效院校志愿或无效专业志愿。全面检查填报的所有批次志愿后,如果没有问题,点击“安全退出”按钮,退出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关闭填报志愿的浏览器页面。第十步:再次登录系统,再次查询志愿。退出网报系统后,为了确保志愿信息安全有效无误,考生重新登录网报系统,再次查看自己的志愿。网上填报志愿要注意的问题

1.网上填报志愿10个主要操作步骤一个都不能少。网上填报的志愿是投档录取依据,为了保证志愿的安全有效,考生要对自己填报的志愿负责,严格按规定的步骤和程序上网填报。2.登录省招办指定的网址填报。考生只能在省招办指定的网上填报志愿,否则无效。3.在规定时间上网填报。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可以不受次数限制上网填报或修改,网上填报志愿截止时间一到,网报系统就会关闭,不能再进行填报或修改。考生未在规定时间上网填报视为放弃填报志愿。4.首次登录后必须更改初始密码。考生本人对自己的密码负责,要妥善保管好密码。若忘记或遗失密码,可以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向县市区招办申请恢复初始密码,恢复初始密码后,考生应及时登陆系统更改。密码设置不能过于简单,不要用出生年月、身份证号、学号、考号、手机号、“1234”、“123456””、“6666””、“8888”或“aaaa”、“abcdef”之类的数字和字母作为密码。5.每次上网填报志愿有时限规定。考生每次登录网报系统后填报时间为30分钟,应在30分钟内完成志愿填报,若超过30分钟,系统将自动退出。如果考生还要填报或修改,可以在15分钟以后再次登录网报系统。6.一定要记住“保存”和“退出”。每一批次的志愿填报或修改完成、检查无误后,一定要点击“保存”按钮,将填报的志愿信息保存到网报系统。在填报的所有批次志愿都完成后,或离开计算机时,一定要选择“安全退出”,退出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关闭填报志愿的浏览器页面,避免密码或志愿被他人修改。7.再次登录网报系统检查志愿信息。关闭填报志愿的浏览器页面后,建议考生再次登陆网报系统,点击“查询志愿”按钮,检查志愿信息是否保存,检查所填各批次、院校、专业志愿是否完整准确,是否有误,是否遗漏。如有问题,及时解决。8.建议先拟定好志愿草表再上网填报。高考志愿对录取考生至关重要,考生必须慎重填报每一批次的每一个志愿,先反复斟酌填写志愿草表,再对照拟好的志愿草表在网上一一填写,这样不容易出现错漏。在网上草率填报、多次修改,很容易出现失误。9.建议考生不要在网报截止时间之前几小时集中填报志愿或修改志愿。从往年网报情况看,考生如果在填报志愿截止时间之前集中突击填报志愿和修改志愿,会心情紧张,容易错误操作;还有可能导致网络访问流量过大,网络不畅,网速缓慢,影响填报。10.准确填写联系电话和通信地址。考生登陆省招办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后,除了填报志愿,还有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要做,就是在网上填报志愿系统中填写本人的联系电话和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建议填写考生本人或家长的手机号码,这是考生网上录取电子档案信息中的重要部分。考生在高考报名时填写的通讯方式主要用于考试和通知高考成绩;在网上填报志愿系统中填报的通讯方式主要是用于录取期间招生部门或高校与考生联系,用于高校寄发录取通知书。如果考生不填写或填写不准确,可能会影响录取,录取后高校无法寄发录取通知书,影响考生正常报到上学。每年都有部分考生,不填或随意填写,高校在录取时需要与考生联系时无法联系上,在寄发通知书时无处寄送,给录取工作造成了很大的麻烦,也耽误了考生自己。省招办10639678阳光招生短信平台只能向湖北省内联通、电信、移动的手机号发送信息,暂时不能对省外手机号码发送信息。手机号长度为11位,请勿在前面加“0”或“86”。手机号码应为考生本人、家长或其它近亲属的,除此之外,不要填写其它人的手机号码。所填写的手机号码与联系电话一定要确保9月底之前不停机。考生填写或修改联系方式请于6月28日下午5点前完成,逾期将不能填写或修改。特别提醒考生,避免使用携号转网的手机号码作为联系方式。填报平行志愿要注意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