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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工作要点精选(九篇)

司法局工作要点

第1篇:司法局工作要点范文

一、落实“三化”要求,提高全市系统队伍建设水平

1、强化统筹协调。“三化”建设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必须举全局之力,作通盘谋划,为做好“三化”建设提升年各项工作,局政治部将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目标导向,将出台2016年全市系统“三化”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年度任务,压紧压实各县(区)、各业务条线工作职责,按照项目化推进要求,落实重点任务,完成项目分解;强化分类指导,各业务条线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本条线“三化”建设指导,落实省厅各条线队建任务,按季度上报工作完成情况。强化信息通联,明确市、县(区)“三化”建设信息员要求,建立完善信息收集、研判、运用机制,要充分反映“三化”建设成果,客观分析存在问题,健全优化信息工作主导推动功能。强化督促检查,政治部定期开展督查,下发通报,定期汇总情况,上报省厅,督查情况与年度队建考核挂钩,用督查传递压力、用压力推动落实。完成省厅“三化”建设推进会材料组织,适时召开全市队伍建设推进会,落实省厅要求,部署下一步工作。强化绩效考核,将“三化”建设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机关纳入共性目标,县(区)列为重点项目。同时,做好省厅“三化”考核的迎检组织工作,切实将队建成果反映出来。

2、理顺管理体制。建立司法局长挂钩县(区)工作制度,帮助县(区)局排查薄弱环节,分析主要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帮助基层化解突出困难,协调地方和有关部门落实相关政策;要继续推进司法所管理体制改革,力争司法所收编直管工作取得较大进展,推进各地制定落实司法所管理权力和责任清单。按照“设置规范、体系健全、实战效能”的原则,健全完善县级司法局职能配置和机构设置,形成“大窗口、小机关”工作模式,推动工作力量下沉,指导推进“一所三站点”建设,探索大型司法所建设路径。

3、突出重点工作。各地、各条线要在抓主要矛盾上下功夫,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关心与支持,努力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着力推进全市重点工作。加强干警招录,采取局领导定点挂钩的方法,督促县(区)解决基层缺编问题,力争司法所专项编制落实率达到92%以上,专职社工、专职调解员配备达到规定要求;加强岗位练兵,各条线分类制定、实施岗位练兵方案,采取课堂教学、工作探讨、实战演练、竞技比武等方式,组织开展各类主题练兵活动,为全省岗位练兵大赛做好准备,10月,组织参加全省岗位练兵汇报表演;加强文化建设,根据省厅要求,继续开展司法行政精神讨论、征集,提炼司法行政职业精神;指导全市系统35岁以下干警制定职业生涯规划。

二、调整内设机构,优化司法行政机关运行机制

4、调整内设机构。为优化运行机制、提高工作效率,拟设立教育培训处,承担教育培训、司法考试等职能,撤销法律援助工作处,原法援处职能并入律师管理处,由法援办承担。为深化医患纠纷调解管理体制改革,根据省政府批复,市成立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市城区医患纠纷调处中心,核定3个编制,基层工作处拟增挂医患纠纷调解指导处牌子。

5、优化人员配置。根据岗位需要,本着人岗相适原则,拟对个别岗位进行调整。继续开展监狱、戒毒干警在淮“互帮共建”工作,促进省市司法行政干部双向挂职交流。继续开展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招录工作。完善省厅人力资源信息库管理,定期查漏补缺,保证系统内容完整、信息准确。完成机关干部、法援办领导班子成员人事档案审核。

6、开展职称评审。修订完善律师、公证员职称评审标准,鼓励律师、公证员申报各级各类职称,做好职称评审会组织工作。

7、做好老干部工作。积极做好老干部服务工作,制定老干部工作年度计划,定期开展老干部活动,组织参加市级机关老干部运动会,做好老干部体检、生病慰问、春节慰问等工作,丰富老干部文化生活,完成老干局布置的其它工作。

三、开展教育培训,提高干部队伍综合素质

8、开展“两学一做”教育。根据省市要求,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活动,推动学习教育从领导干部向全体党员拓展。以支部为单位,以组织生活为基本形式,落实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制度,推动广大党员奋发有为、主动作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党员中开展“重温十条家规,树良好家风”活动,学习家风正、家规严的优秀党员典型。

9、开展业务培训。认真落实《2013-2017年全省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做好司法行政干部教育培训统筹安排,继续组织司法行政骨干赴高校脱产培训;市级层面组织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司法所长、司法鉴定、公证、信息宣传、支部书记等9个班次的业务培训;组织新进司法行政系统人员参加省厅组织的职业培训考试;做好省市各级各类培训的人员组织工作。

10、组织网上学习。积极落实省厅加强网上学院学习的要求,前期,每月开展一次通报,后期,每季度开展一次通报,督促各地、各处室做到人员、时间、内容和考试四个落实;继续组织市局机关干部参加市委手机党校学习,对学习情况进行年度考核,落实80学分(约120个学时)要求,切实通过学习推动全市系统提高素质、增强能力。

四、强化目标管理,推动司法行政机关争先创优

11、做好科学跨越发展目标考核管理。根据市科学跨越发展目标考核要求,征求各处室意见,制定市司法局职能工作任务,并对重点及职能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按季度上报市局及领导班子成员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年底组织迎检。

12、做好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和“一报告两评议”服务。根据市委组织部要求,做好市管干部考核请示汇报、会议组织、材料撰写、信息反馈等工作。

13、开展机关目标考核管理。修改完善机关考核方案,明确各处室职责,组织开展考核,力争考细考实考准。

14、做好市编办绩效考核组织工作。根据要求,定期上报任务完成情况,收集整理考核材料,组织迎检。

五、强化班子建设,提高党组工作部门履职服务能力

15、落实党组工作要求。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健全党组运行机制,制定党组工作规则,严格执行领导班子议事决策程序,充分发扬民主,根据程序集中,形成科学决策。完善干部提醒、函询和诫勉办法,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谈心谈话等制度,政治部做好党组民主生活会服务,完成省厅、市委组织部布置的其它任务。

16、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深入学习领会党的重要会议、同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通过中心组学习、支部研讨、观看理论教学片、开展读书竞赛、组织征文竞赛等多种形式加强理论学习,坚持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领学交流等制度,筑牢司法行政队伍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基础。

第2篇:司法局工作要点范文

一、强党建转作风,提升司法行政队伍能力素质

(一)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要以“作风转变年”活动为契机,切实解决干部、职工庸懒散软、冷硬横推、吃拿卡要等问题。认真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努力营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廉洁高效、便民利民的政务环境,打造一支“对党忠诚、心系群众、执法为民、爱岗敬业”的司法行政队伍。

(二)强化全系统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深化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强化党员教育管理,提高全系统党建工作水平。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积极推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落到实处,为实现司法行政工作良性循环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三)着力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按照“三项制度”建设要求,扎实抓好队伍的教育培训、技能练兵、作风建设工作,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业务能力及工作水平。严格实施每周个人讲述制度、每月中层干部工作讲评制度、党组成员分片联系乡镇司法所制度,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形象。

二、办实事求实效,深入开展“警民亲”活动

要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以服务群众“八件实事”为载体,深入推进“警民亲”活动。要立足基层,在密切联系群众上下功夫;要结合职能,在维护群众利益上下功夫;要讲求实效,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上下功夫,促进服务群众“八件实事”常态化,使亲民爱民成为司法行政干部职工的职业操守和自觉行为。

(一)完善“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要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健全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提高保障能力,更好地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继续做好法律援助接待受理大厅工作,充实经验丰富的援助律师在大厅工作,建立并完善乡镇、县级主要部门法律援助点、站、厅,方便受援群众在1小时内找到法律援助机构,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全县规范化设置两个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

(二)强化人民调解,化纠纷促和谐。建立健全调解组织,重点在车站、居民小区、大型商场、超市连锁店、农村院落建立新型调解组织。充分发挥医调办和医调中心作用,加强全县医患纠纷的调处,充实医调办和医调中心人员,提高医疗纠纷调解成功率,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继续开展荷花村安置门面房转让协议重大群体性纠纷的调处,尽力减少或避免矛盾纠纷的激化。

(三)开通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发挥司法行政的职能优势,组织引导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围绕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农民工在就医、就学、劳动权益保护、社会保障等方面问题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公布预约电话,对老弱病残等出行不便的群众,实行电话预约上门公证和办理法律援助事项。继续在南片乡镇设立公证联系点,畅通法律服务“绿色通道”,为人民群众提供便利、快捷的服务。

(四)深入开展“亲情帮教大走访”。要从内容上、载体上、实效上下功夫,特别是针对“三无人员”,要主动与他们的亲属联系,积极动员其来看望亲人。要切实做好“亲情帮教大走访”工作,让罪犯、刑满释放人员、社区服刑人员真正意义上的融入亲情、融入家庭、融入社会,降低社会对抗度。要充分运用社会力量,营造“亲情关怀、亲情关爱、亲情教育”的浓厚氛围。

(五)深入推进“法律顾问进千村”。整合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职能,组织法律服务队伍下乡村,有针对性地提供组合服务,签订村、社法律服务协议,为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土地流转、农村综合改革等提供法律帮助,更好地服务基层、服务“三农”。每个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要至少与一家基层自治组织签订法律顾问合同,定点为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六)深入推进“法制宣传进万家”。全面贯彻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积极推进“法治县”创建工作和“法律六进”活动,重点在学校、新农村院落、社区、居民小区、公园广场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建立法治文化橱窗或长廊,营造浓厚法治氛围。要创新形式、丰富载体,不断增强法制宣传的效果。

(七)量化考核定制度,强力推进“阳光执法”。对基层一线法律服务从业人员实行量化管理,依照《县执业律师、执业公证员考核办法》、《县法律工作者考核办法及考核细则》,与年检、注册挂钩,加强对执业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从委托、搜集证据、出庭辩护到收案收费、档案管理等各个细微环节的量化监管,加强对违法上访、支持参与纠纷当事人聚众闹事、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等行为的处罚,引导对涉稳案件必须进行风险评估,规范法律从业人员行为,维护稳定。

(八)认真开展“外来企业专项服务”。要主动走访外来企业,贴近外来企业,定期开展外来企业问卷调查。健全外来企业投诉处理机制,畅通企业的投诉渠道,快速受理外来企业投诉,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依法维护外来企业合法权益。鼓励全县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把业务范围从传统的刑事、民事诉讼扩展到企业法务,积极搭建企业和经验丰富的律师之间的供需信息平台,营造良好投资环境。

三、抓基层打基础,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一)认真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组织开展《人民调解法》宣传活动和化解矛盾纠纷专项行动。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和机构建设,坚持发展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开展一次全县调解员培训,指导居民小区、大型商场、连锁店建立人民调解组织机构。加强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有效衔接配合。严格规范工作流程和调解文书制作,逐步实现人民调解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信息管理科学化、电脑化。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宣传,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大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按辖区人口数量量化人民调解工作目标任务,调解成功率、履行率分别达到98%、92%。

(二)强化对特殊人群的管理。针对服刑在教人员,建立回归社会评估机制,推动监所与社会信息对接,力争实现凡出必接;继续开展“亲情帮教大走访”,建立长效机制,主动与服刑在教人员的亲属联系,积极动员其来看望亲人。针对刑满释放“三无人员”,协调解决吃、住等基本生活保障。针对社区矫正人员,创新矫正管理模式,完善衔接、管控、考核、奖惩、解除矫正等制度,对其不同的犯罪类型和风险等级,进行分类矫正。完善社区矫正司法警察大队各项工作,按要求招聘社区矫正协管员,建立乡镇社区矫正司法警察中队,配齐GPS跟踪定位监控系统,实行“电子围墙”式的动态监管,防止脱管、漏管、重新违法犯罪;抓一个安置帮教基地和社区矫正基地建设。

第3篇:司法局工作要点范文

(一)加大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构筑起社会治安的第一道防线

基层工作是司法行政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涉及面宽,涉及群众多,纠纷多,矛盾多。基层工作的机构和队伍建设继续有条不紊的开展。全市建成基层调解机构体系:21个镇乡调解委员会,195个村(居)委调委会、4个企业调委会、经济开发区调委会、客运中心调解室。

为提升调解员队伍的业务水平和调解纠纷化解矛盾的能力,9月,我局举办了全市首期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会,对《人民调解法》进行了解读、对常见婚姻、继承、交通事故、土地承包等纠纷以案说法,讲解调解技能与技巧。

1-11月,全市共受理各类案件2479件,调解成功2399件,调解成功率96.2%,较上一年同期提高0.4个百分点。防止群体上访66件3550人,预防民转刑41件116人,预防自杀7件12人、预防群体械斗12件323人,挽回经济损失7651.31万元。

(二)切实做好“两劳”人员的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安置帮教2012年1-11月,我市累计接收刑释解教人员106人,其中刑满释放100人,解除劳教6人,帮教率100%。农村户口的落实责任田,城市户口中从事个体工作的予以鼓励和支持,其余进行失业登记,对于有职业技能培训意愿的,可以进入我局与人社部门设立的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免费接受培训。

监所对接,亲情帮教进高墙。对籍服刑在教人员建立档案,掌握其在监所动向。同时对服刑在教人员的未成年子女,生活和学习上予以关心;对于病危的服刑在教人员家属,接服刑在教人员回家探病看望。通过监所对接,做好对其的教育和挽救工作。

社区矫正社区矫正是司法行政新增职能。今年我市社区矫正对象新增123人、解除57人,目前在册的社区矫正人员共255人。我局围绕“收得了、管得住、跑不了”的工作目标,要求司法所对社区服刑人员每月开展1次个别谈话,每季度集中学习1次,根据需要不定期组织公益劳动。推进社区矫正监管信息化,利用GPS定位手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实现实时定位监控,现在已经为两个镇乡的社区矫正对象配备,明年继续推进,逐步覆盖全部社区矫正对象。

二、法制宣传进万家,创新推进“六五”普法

坚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积极开展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一是依托各类主题社会活动,如“普法下乡迎新春”,1月15日到乡积极开展“农民工返乡法律宣传咨询活动”,“3.8”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日、“6.26”禁毒宣传等,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活动。二是多部门开展专项法制宣传活动。针对一部法律开展专门的宣传教育活动,加深广大群众对部门法的认识。

不断创新法制宣传形式,以沿山“梨花节”、“赏果节”等大型旅游节为平台,重点在沿山镇乡开创法宣阵地,夯实法制基础,全面实施全民法律素质教育。1-10月,我局共参与七次送法下乡活动,现场解答有关继承、赡养、劳动、土地等法律咨询6000余人次。全市各镇乡和市级各部门共发放法制宣传资料30余万份。

三、加强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切实服务群众,推进警民亲

(一)完善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帮助

今年,我市法律援助紧扣“规范、创新、发展”主题,以人民满意为标准,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从广泛性、生动性、长效性三个方面着眼,建立健全了覆盖城乡的法律援助网,以乡镇司法所为依托,成立21个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现在建成4个示范法律援助工作站。完善了193个行政村(社区)联系点的规范化建设,延伸了法律援助的触角。法律援助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1-11月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12件,为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080万元。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法律咨询、送法进镇村、社区,解答法律咨询2902人次。

(二)提供高效优质法律服务法律顾问进村社

一是制订了全市法律服务机构考核标准,并下发各机构,对各机构全年工作目标及完成标准,提出了具体要求。二是深入各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律师事务所有重点的实地考核各个机构。目前,我市199个村(社区)都配备了法律顾问。

(三)完善法律服务质量监管体系

我局注重对法律服务质量的监督,建立完善了法律服务质量监管体系,努力促进法律服务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开展。实施法律服务案件办理流程管理,形成了公证、法援、律师、基层法律服务等办案流程图,促进法律服务工作的规范化开展。1-10月,法律服务行业办理各类案件650件,公证处办理公证773件,解答公证咨询637件。

四、全面加强队伍建设

今年,我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求真务实、与时俱进,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开展了“作风转变年”活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教育,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警民亲”活动,干部理论学习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全面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和综合治理工作,不断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狠抓干警队伍建设。一是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纪检监察工作,锻造过硬的司法行政队伍。二是加强政治学习和思想教育。三是积极开展“作风转变年”活动。

五、存在问题

司法行政承担的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等职能。决定了长期同基层的百姓,特别是弱势群体和特殊人群打交道。接触的对象复杂,没有业务用房,导致很多业务工作得不到有效的开展,尤其制约着法律援助和社区矫正的工作的有序进行。

六、2013年工作要点

(一)工作思路和目标

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保证司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抓好队伍建设保障有力,开展各项主题教育活动和党风廉政建设,坚定不移地深入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巩固人民调解组织体系,不断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完善安置帮教机制,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监督和规范法律服务行业,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拓展法律援助案件、法律援助咨询,完善法律援助“一站式服务”网络。

(二)工作重点和措施

1.完善基础设施。严格按照规定用好中央资金,建设局机关业务用房。继续指导各个镇乡,打造规范化基层司法所,保证司法行政系统工作的顺利开展。

2.人民调解化纠纷促和谐。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深入推进,人民调解组织得到巩固和规范,积极做好专业的调解机构的筹备工作,为成立第三方医疗调解机构努力;分步骤、有计划地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着力提升调解员队伍素质,不断扩大调解工作的覆盖面。

3.加强特殊人群管控。社区矫正监管机制、安置帮教工作机制更加完善。逐步实现对籍社区服刑人员的数字化监控,探索异地委托矫正机制,实现以人为本的管理;加强同监狱的联系,深入开展“亲情帮教大走访”,将安置帮教工作做到前头。

4.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深入推进法律六进,结合“警民亲”活动,落实“法制宣传进万家”,更加注重有针对性、有目的性的法律宣讲,让法制宣传教育更有实效。

第4篇:司法局工作要点范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主动适应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守正创新,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推进依法治理,以做好“七五”普法的收官和“八五”普法的谋划为主线,重点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和法治乡村建设,让法治宣传教育强起来实起来暖起来,为我区加快“一谷一城”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重点工作任务

1.深入学习宣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学习宣传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全民普法的首要任务。进一步推动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进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增强全社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2.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和部署,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结合普法工作,大力宣传我国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促进广大干部群众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按照四中全会《决定》重要举措分工方案中关于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的要求,做好落实工作。

3.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加大对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力度,引导广大群众增强法治意识,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形成全面自觉守法、共抗疫情的良好氛围。各镇街、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行动。

4.认真落实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及其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交办的任务。认真完成好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中的相关工作任务。适时筹备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会议,加强组织协调,统筹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5.抓紧开展自查。各镇街、各部门要认真对照国家、省、市和区“七五”普法规划的要求,积极开展自查,查找薄弱环节,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补齐短板,逐项落实。各镇街、各部门要按照区依法治区办和区普法办下发的《关于做好全区“七五”普法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工作,要于4月30日将普法自查汇报材料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典型经验材料,纸质版盖单位公章报区普法办公室,电子版报邮箱,同时制作反映本镇街、本部门在“七五”普法期间取得的优秀成果的专题片。

6.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宪法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进万家,让宪法宣传天天见、处处见,推动宪法精神深入人心。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参与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公职人员和青少年的宪法和基本法教育。组织开展2020年“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坚持整体联动,形成各镇街、各部门共同学习宣传宪法的浓厚气氛。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充分发挥“报、网、端、微、屏”在宪法宣传教育中的作用。

7.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的分工方案,推进全民守法普法,营造全社会讲法治、重道德的良好环境,不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

8.开展好主题法治宣传活动。深入学习宣传民法,组织系列宣传活动,大力弘扬平等自愿、诚实信用、权利义务相一致、公序良俗等法治精神。深入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加强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使维护国家安全的观念深入人心。利用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各种重要的时间节点,加强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生态环境保护法、知识产权保护法、社区矫正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开展各具特色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9.继续深入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活动。结合“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重大主题宣传,开展专题活动。进一步加强“法治扶贫”,以法治助力脱贫攻坚。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非法集资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市场主体合法经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0.进一步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推动将宪法法律列为党校、行政学校必修课。探索建立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按分管业务领域分别明确应知应会法律目录,作为领导干部学法基本任务、法治素养评估基本依据和年度述法基本内容。

11.进一步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切实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贯穿幼儿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和高等教育各个阶段,分学段分重点开展。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

12.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中央、省、市和区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制度。落实《关于推动省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采取网上观看或者现场旁听等形式,安排国家工作人员每年至少旁听庭审一次。加强对落实普法责任制的考核检查,探索实行第三方评估制度。推动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在执法、司法过程中普法,形成普法工作大格局。

13.加强法治农村建设。积极组织开展“全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评选命名。推进农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推动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充分发挥村(居)法律顾问的作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出台《关于加强法治农村建设的意见》,推动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社会治理体系。

14.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管好用好全区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免费向社会开放,传承红色法治基因,让法治文化有形呈现。按照国家、省和市的精神,制定出台《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为全面依法治区奠定坚实的法治思想基础。

15.用好“智慧普法”平台。按照全国普法办平台建设要求,利用好数据分析报告,汇集全区普法优质资源,把“智慧普法”平台打造成全区普法优质资源库。加强大数据应用,充分发挥“智慧普法”平台在“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和“八五”普法研究谋划中的作用。

16.积极开展对外法治宣传。结合“一谷一城”建设,深化法治交流和区域合作。服务我区企业“走出去”,加强企业“走出去”的法治教育和培训。

17.开展好“七五”普法总结验收。积极主动向党委、人大、政府作出汇报,组织开展好“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总结、检查、评估工作。做好迎接全市检查各项筹备工作。做好“七五”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推荐、报送等工作。

第5篇:司法局工作要点范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司法行政工作改革与发展这一中心,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公正文明执法能力为着眼点,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努力构建具有司法行政系统工作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司法行政事业的改革与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二、基本原则

坚持与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相结合的原则。要把建立健全惩防体系放到司法行政工作改革与发展的大局中去把握,与司法行政工作任务、特点和规律相结合,与加强各部门的内部管理工作相结合,寓于各项工作之中,统一部署,整体推进,注重科学,系统配套,便于操作,切实可行。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原则。要把三者统一于惩防体系之中,相互促进,共同发挥作用。既要从严治标,更要着力治本,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坚持近期与长远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惩防体系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要立足当前,着眼未来,循序渐进,分段实施,不断取得阶段性成果。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的原则。既要总结、发扬、运用多年来好的经验做法,又要深入研究,大胆探索,勇于创新,与时俱进。

三、工作目标

广泛学习、宣传、贯彻《实施纲要》,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制定贯彻落实的办法,提出构建惩防体系的基本思路和任务。按照实施办法提出的思路和任务,初步建立起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工作格局和运行机制。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做到警钟常鸣

1、切实加强以党员干部为重点的反腐倡廉教育。重点抓好理论中心组的反腐倡廉教育,坚持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每年组织两次反腐倡廉教育学习活动。主要内容包括党纪政纪条规、反腐倡廉重大方针政策、重要举措和警示案例教育等。重点学习《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反腐倡廉理论学习纲要》、同志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论述、《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读本》和中央关于构建和谐社会以及树立正确的权利观、政绩观和科学的发展观等有关精神,认真落实党支部,增强法治理念,提高理论素养。

2、坚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每年根据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重点,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和确定的教育主题,集中一段时间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警示作用,同时运用反面典型案例,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局长每年要讲一次廉政党课,每年集中举行一次反腐倡廉形势报告会。把党风廉政建设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要运用多种形式,实行分类施教,不断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大力倡导廉政文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工作意见,把反腐倡廉教育与职业道德教育、社会公德教育、家庭美德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结合起来。广泛开展学唱廉政歌曲活动。将廉政法规教育纳入“五五普法规划”的重要内容。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警示警句、反腐倡廉征文、书法汇展、廉政演讲等活动。总结交流经验,进一步深化廉政文化建设。

4、完善教育工作格局。建立完善党组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思想政治宣传教育总体部署,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领导干部、机关公务员和法律服务工作人员培训的重要内容,纳入培训计划,保证各类人员经常接受反腐倡廉教育。建立完善廉政谈话制度,对新任领导干部进行任前谈话的同时必须作廉政谈话。

(二)以预防为主,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制度

1、建立健全党内监督的基本制度。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重大问题必须提交党组集体讨论,使集体领导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完善党委民主生活会制度,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建立健全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完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收入申报、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和廉政信用档案制度。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检查和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制度。

2、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制度。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任前公示、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和任职试用期制度。健全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和考察责任制。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轮岗交流制度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办法,每年轮岗交流4至6人。建立健全公务员吸收录用、年度考核、奖励惩戒、轮岗交流等制度规定。进一步深化岗位专业化工作,做到工作岗位清楚、工作职责清楚、工作标准清楚、工作程序清楚,不断提高行政管理水平。

3、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贯彻落实财政财务法规,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预算管理,规范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以及决算等各个环节的理财行为。严格财务审批,继续完善大额度资金审批管理制度,严格经费支出、运行等环节的管理。完善资产管理制度。

4、建立健全法律服务工作制度。认真贯彻《律师法》、《公证法》、《法律援助条例》,加强监督,严格要求,从严管理,推进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坚持每年组织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公益活动,积极开展送法到村镇、社区,切实维护弱势群体利益,提高社会效果。

5、建立健全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惩戒制度。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关于追究领导干部领导责任的规定》、《纪检监察案件检查工作责任制的规定》等制度。健全公务员违法行为、渎职、不作为等行为的处理规定。建立对违纪违法财物没收追缴及责令退赔规定。

(三)加强地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

1、坚持党内监督。认真贯彻执行《》、《党风监督条例(试行)》,进一步健全完善监督措施,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作用,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认真执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大力发展党内民主,拓宽党员参与党内事务途径,制定党务公开实施办法,推进党内公开。

2、加强行政监督。认真贯彻执行《行政监察法》及其《实施条例》,按照《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的意见》,积极开展效能监察和执法监督,明确执法对象、审批内容、法律依据、办结期限和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加大检查监督力度,维护行政纪律,促进严格执法,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率。强化审计监督,重点加强对资金运行、大额度资金使用和专项资金支出的审计,进一步完善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坚持离任必审,建立健全审计回访制度,督促整改,用好审计结果。

3、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支持和保证人大、政协的民主监督、媒体监督和群众监督。建立完善特约监督员制度,定期听取特邀监督员的意见和情况反馈。认真贯彻《国务院条例》,建立健全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举报的工作机制,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

4、落实监督责任。建立完善党组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上下齐抓共管的监督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监督责任落实到部门、岗位和人员,充分发挥各监督主体的作用。建立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时沟通信息,总结监督情况,开展监督工作,形成监督合力。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监督工作责任制,切实履行监督职责。

(四)加大惩治力度,充分发挥惩治的重要作用

1、严防重点案件的发生。紧密结合司法行政系统工作特点,以防止用人、管财、管物等违法违纪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处、索贿受贿、贪赃枉法、失职渎职、损害群众利益合法权益及发生在法律服务行业的违法违纪案件。

2、完善查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案件检查工作责任制,按照分级管理、各负其责、责任到人、逐级考核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追究,确保案件检查工作有效开展。

3、增强办案治本功能。落实完善案件通报制度,警示党员干部防微杜渐。切实落实案件“倒查”制度,做到查办一案,总结一次教训,制定和完善有关制度,努力消除发生违法违纪问题的条件,充分发挥查办案件工作的治本功能。

五、几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把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从全局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把建立健全惩防体系工作纳入司法行政系统工作发展总体规划和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系统规范,切实抓出成效。

第6篇:司法局工作要点范文

一、深化政务公开,推进权力运行透明规范

把政务公开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内容,加大主动公开工作力度,深入推进权力运行透明规范。

(一)抓好依法行政的信息公开。一是全面公开县司法局工作职责、内设机构以及调整、变动等情况;二是及时公开依法行政状况,包括制定和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制定规范性文件、实施行政许可依据、条件等,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抓好日常政务信息的公开。按要求及时更新信息公开目录,继续加强对工作计划、政务动态、公告公示、人事任免、考录招聘等信息的公开力度,逐步深化公开内容,拓展信息公开领域。按照“依法有序、积极稳妥”的原则,大力提高信息透明度,积极建设服务型政府。

二、着力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目标,创新政务信息公开手段和方式,拓宽政务信息公开渠道,积极回应公众关切,进一步增强政务信息公开实效。

(一)强化主动公开工作。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或参与的政务信息,都要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公开。统筹运用新闻发言人、政府网站、政务微博等渠道,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手机报等媒体的作用,及时主流声音和权威准确的政务信息,扩大信息的受众面,增强影响力。

(二)推进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工作。加强信息解读力度,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性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要加强事前舆情风险评估,制定信息、解读和回应的整体方案。公开前,要同步考虑相应解读事宜,准备解读预案及通俗易懂的解读材料;公开时,同步配发解读材料,及时组织专家做好解读工作,让群众更好地知晓、理解相关政策和举措,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和理解。切实做好社会关切事项回应工作,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密切关注涉及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政务舆情,及早发现、研判需要回应的相关舆情和热点问题,及时权威信息,正面引导社会舆论。

(三)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的特殊信息需求。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能力,畅通受理渠道,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公众申请。改进完善申请办理方式,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做好解疑释惑工作,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申请权和救济权。对于经审核认定可以让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务信息,在答复申请人的同时,应通过主动公开渠道予以公开,减少对同一政务信息的重复申请。对涉及多个地方或部门的申请事项,要加强会商协调,依法依规妥善办理。

三、进一步夯实制度和基础建设

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基础建设,为深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和支撑。

(一)强化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强政务信息公开机构建设,落实具体工作人员,保障必要工作经费,确保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顺利推进。组织相关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上级机关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会议和文件精神,不断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意识;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业务培训,努力提高业务人员对政务信息公开政策标准把握以及具体操作运用的能力,不断提升相关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舆情研判能力、解疑释惑能力和回应引导能力。

第7篇:司法局工作要点范文

围绕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以及我区推进“七个突破”紧密相联的法律问题,编印法制宣传资材,强化普法宣传教育。在每个村(社区)设立法制宣传栏,组织实施“法制电影工程”。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为重点,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宣传活动,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引导群众自觉遵法守法、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履行法定义务。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和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推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丰富普法宣传载体

在《通讯》和电视台开设法制宣传专栏,在全区各镇、街道,村(社区)组织实施法制电影工程。

三、继续组织开展基层法治创建活动

继续组织开展法治示范镇(街道)、法治示范机关(单位)、依法治校示范校、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依法办事示范窗口、诚信守法企业等法治细胞创建活动,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学法用法积极性,增强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

四、推进依法治村(社区)工作

组织开展“全市法律进千村(社区)”活动,建立15支法律服务小分队深入到不少于100个村(社区)开展法律服务、法制宣传、法律援助。向不少于100个村(社区)选派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加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力度。

五、加强司法行政干部队伍法治能力培训

开展法治思维、法治理念和依法行政的教育培训,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开展执法纪律和规范执法行为的教育培训,着力提高社区矫正工作队伍专业化、规范化执法水平。开展公务员职业道德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着力提升司法行政干部依法办事、规范执法的能力。

六、配合做好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的相关工作

整合司法行政系统资源,建立以司法行政干部、公证员、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等组成的法律顾问制度,为全区各级,各部门,企事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提供人才保障。

七、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

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受援范围,加强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对法律援助案件的初审受理工作,为困难群众提供便捷法律援助。切实做好未成年、盲、聋、哑人刑事案件等刑事法律援助工作。与住建、劳社、工会、妇联、团委等部门建立维权联动机制,做好农民工、未成年人、残疾人以及外出务工人员等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工作。健全法律援助案件诉前调解工作措施,强化法律援助案件“援调”对接机制。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建立案件质量考评与案件补贴挂钩制度。

八、加强禁毒宣传工作

强化禁毒法制宣传教育,尤其抓好对新春返乡人员、9月入校新生的禁毒宣传教育,积极开展“6.26”禁毒宣传日、岁末年初娱乐场所等禁毒宣传教育;同时,加大力度做好特殊人群的禁毒宣传教育和预防工作。

第8篇:司法局工作要点范文

一、充分认识推进“365工程”建设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础在基层,工作重点在基层。强调要加强基层法治机构建设,强化基层法治队伍,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法治工作机制。省厅党委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结合司法部关于基层基础建设的部署要求,确定了“以实战为引领,推动基层基础建设全面发展”的基本思路,决定用三年左右时间,积极推进“365工程”,努力实现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的大跨越。这是司法行政机关服务大局,参与平安法治建设的现实需要,是强化基层职能,推动“四个全覆盖”落地生根的根本途径,是坚持问题导向,深化司法行政机制体制改革的有力举措,也是积极回应群众期待,打造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的重要实践。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要深刻认识面临的时代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县(市、区)司法局实战化暨基层基础建设会议要求,把实战化作为推进改革的重中之重,以马上就办的精神,坚持融合发展,勇于自我革新,不断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总体布局,以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为总目标,坚持实战引领,夯实基层基础,积极推进“365工程”,全面加强司法行政基层组织建设、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和装备设施建设,为深化“四个全覆盖”、促进司法行政事业科学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牢牢把握和明确“365工程”建设目标任务

“365工程”的工作目标是:用3年时间,通过大力推进局所站一体化建设、县级司法局实战化建设、基础工作信息化建设、基本保障规范化建设和基层队伍正规化建设等五项建设,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基层组织建设、队伍管理、业务能力、和保障水平,形成以县(市、区)司法局为龙头,司法所为枢纽,各层级各业务条线组织协调联动的基层实战勤务模式。为顺利实现“365工程”目标,根据省厅要求,结合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围绕“强”“实”“全”“严”“新”“高”,重点推进以下六个方面工作目标:

一是强基层健全组织体系。“强”要体现在组织体系建设要加强,组织体系的作用要强化,体系的健全要有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加强与区编办、人社、组织、财政协调,力争年底前,实行区司法局和街道办事处双重领导,以司法局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下,强化区局对司法所人财物和业务的有效领导和管理;统一规范司法所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基本建立实战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积极探索“大型司法所”建设,2016年区至少建成1个以上大型司法所;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落实率达90%以上。

二是实战化引领基础保障。“实”要体现在预算管理要真实,基础保障要扎实,不断夯实基层的基础建设。力争在2016年全区实现司法所办公及业务经费基本纳入区财政预算,由区司法局负责实行统一预算管理。司法所经费、装备等保障责任明确、标准统一,业务用房、人员装备和办公设施全面达到省定标准,提升区、街道两级平台信息化应用水平显著,有效确立“互联网+四个全覆盖”工作模式。

三是全方位提高服务能力。“全”就是全方位提高基层法律服务水平,实现法律服务“全覆盖”。2015年全区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村(社区)司法行政服务站建成率100%,“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覆盖率100%。2016年全部建成区、街道、社区三级服务平台,并实现各项职能的有机整合,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相对完善,实体平台与12348网络平台一体运行,公共法律服务产品有效满足群众需求。

四是严要求增强队伍素质。“严”要体现在“三化”建设的标准要严,司法行政队伍管理措施要严。按照上半年区局分别制定的《全区司法行政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试点工作方案》(连区司[2015]14号)和《关于全面推进全区司法行政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连区司[2015]16号)的文件精神严抓落实,逐步实现司法行政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初步建立基层司法行政职业准入制度职业培训和人才培养机制,基层司法行政队伍进一步壮大、结构进一步优化。探索职业教育和学历教育相结合的素质教育模式,至2017年底,75%以上基层干警拥有本科及以上学历,50%以上拥有法律专业背景,专职调解员和社工等社会力量的规模和能力基本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五是新举措彰显职能作用。“新”要体现在勇于创新,通过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机制、创新服务载体,使司法行政的职能作用得以充分发挥。全区司法行政干警都能做到爱岗敬业、尽职尽责,基层司法行政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公平正义能力明显增强,职能作用充分发挥。社会矛盾纠纷调处率保持在90%以上,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率刑释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保持全省较低水平,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建成率达40%以上。

六是高标准提升群众满意率。“高”就是高起点制定考核标准和服务规范,通过督查、评比、奖惩等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进而提升群众的满意度。深化“五十佳”评选表彰活动,坚持典型引路,培养新的亮点和典型,打造司法行政新形象,提高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的社会影响力;挖掘司法行政文化内涵,公共服务形象基本确立,“法润”、12348服务品牌深入人心。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满意度每年提升五个百分点,争取三年时间,走在全市的前列。

三、努力强化“365工程”建设推进的主体责任意识

“365工程”是推进全区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的重要工作规划,也是今后一阶段各单位、各科室推进各项工作的主要抓手。全系统要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明确责任分工,强化责任意识,做到持续推进、协同作战“五到位”,切实保障“365工程”五项建设要求的真正落实。

一是整合资源,一体化建设力量协同到位。各单位、各科室要围绕局、所、站建设与管理一体化、工作力量一体化、评价考核一体化实施要求,切实巩固司法所管理体制改革成果,真正形成“双重管理”以司法局为主的格局。区局基层科要指导司法所加强对辖区内服务资源的整合,壮大基层工作力量。区局办公室要强化考核,在坚持以司法局为主设立考核指标的同时,把司法行政业务和党委政府要求结合起来。各司法所要建立“下包一级”的定点联系制度,实现所站捆绑考核、共担责任。

二是完善机制,实战化建设处置管控到位。区局各科室围绕做强司法所、做优司法站这一实战化要求,着力强化建设信息采集机制、分析研判机制、实战勤务机制、督导评估机制方面的试点和研究。区局基层科要围绕强化司法所职能,进一步理顺司法所组织规范和岗位管理,指导各地做到事权清晰、责任明确、权责对等。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2015年年底前实现司法站建设全覆盖的目标,努力把司法站打造成服务基层群众的一线平台,切实提升基层一线工作能力。

三是互联互通,信息化建设数据应用到位。区局围绕加快实施司法行政“大数据”工程,建立并严格落实数据采集质量责任制,提高系统内12348网络平台和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等实体平台两大信息源的采集质量,最大限度拓展社会信息来源。区局各业务科室要适应信息化快速发展的新形势,积极指导街道司法行政工作管理平台建设,明晰岗位职责和基本流程,实现基层工作的扁平化管理。区局办公室和法宣科要积极配合市局新闻中心推进区司法局、司法所网络带宽扩容,优化终端配备,方便基层工作人员信息获取和运用。

四是归整职能,司法所规范化窗口功能设置到位。区局各科室要围绕推进服务窗口化、功能区域化、保障科学化推进要求,在服务的高效性、便利性上求突破。要切实改变机关化倾向,按照功能明确、特色明显、群众明白的要求,科学设置便民服务区、日常办公区等功能区域,把司法所打造成司法行政便民利民惠民的服务窗口,让群众能享受到面对面的服务。要进一步完善各项经费保障标准,强化对资金使用的监管和考核,不断提高经费使用效率,提升基层保障水平。

五是严格管理,基层队伍正规化建设教育提升到位。区局以“三化”建设为主导,对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实行统一、规范、严格的管理;加强司法所人员编制管理,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关于政法专编的管理要求,着力解决司法所空编挪编问题。坚持分类管理,科学区分基层司法行政干警、专职调解员、专职社工等不同人员的职业资格条件和岗位技能要求,建立实战训练标准体系和全员轮训制度。深化全系统“五十佳”等评选活动,加大对优秀基层人员的宣传和表彰,充分调动基层队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四、采取切实推进保障措施,确保“365工程”三年见成效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为全面落实“365工程”提供组织保证。为切实加强对“365工程”基层基础建设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区司法局成立以局长任组长,局分管领导和主要科室负责人全部参与的“365工程”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实战化和基层基础建设协调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基层科牵头,主要负责组织协调、落实分解任务、信息汇总上报和督查指导推进。为全面落实“365工程”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第9篇:司法局工作要点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和区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突出“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两大主题,紧扣服务发展、服务稳定、服务和谐三大任务,履行法律保障、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四项职能,落实司法行政五项重点工作,通过实施目标管理,切实转变职能、改进作风、优化服务、提高效率,为我区率先建成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二、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局各科、室、处、所,共计17个,为增强考核工作的可比性,将考核对象划分为二个组。办公室、政工科参加考核,不参加名次排列,年终按照司法局在区“三个文明”建设考核的获奖名次确定奖励办法。

第一组局机关科室及公证处共8个。即:办公室、政工科、法制宣传教育科、法律服务管理科(法律援助科)、基层工作科(社区矫正科)、区调处中心、安置帮教科、公证处。

第二组基层司法所共9个。即:九龙司法所、京泰路司法所、凤凰路司法所、城东司法所、城西司法所、城南司法所、城北司法所、城中司法所、泰山司法所。

三、考核内容

以局党组与各科室处所签定的《2013年度党风廉政责任书》、《2013年度司法行政工作目标百分考核细则》,以及司法局与各司法所签定的《2013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2013年司法所百分制达标考核细则》为主要考核内容。考核采取100分基准分制。

(一)职能工作,分值为60分

考核内容主要为各科室处所《2013年度党风廉政责任书》、《2013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2013年度司法行政工作目标百分考核细则》及《2013年司法所百分制达标考核细则》中明确应完成的主要工作任务。

(二)中心重点工作,分值为10分

考核内容主要为我局与区委、区政府签定的《司法局2013年度主要工作考核目标》、局《2013年全区司法行政工作要点》,以及区委、区政府与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作风建设,分值为10分

考核内容主要为各科室处所思想、组织、作风、能力和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

(四)局党组意见,分值20分

局党组综合意见主要考虑各科室处所及人员参加全区公务、情况、完成区下目标及工作任务情况以及调研文章撰写质量等。

四、考核程序

(一)分项考核

对各项考核内容年终由被考核科室处所对照各自签定的目标责任书及百分考核细则,上报完成情况,局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织考核测评。

(二)综合评定

由局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科室处所对照各项目标考核排出总得分,局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得分情况,综合后初定名次进行公示,局党组根据公示情况研究确定最终名次。

五、奖惩办法

根据综合考核得分,局领导小组根据各科室处所总得分情况分别在第一组排出1、2名,第二组排出1、2、3名,并进行精神与物质奖励。排名居前的科室处所在年终集体评比表彰时优先考虑,主要负责人及科室处所年终优先考虑评先评优等次;物质奖励按照司法局在全区工作目标考核中的排名情况,由局党组研究决定目标管理奖励数额。对于二个组中综合考核排名末位且得分低于85分的科室处所,主要负责人及科室处所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经局党组研究,确定分管领导及所属人员扣除年度目标管理奖的具体数额。

为鼓励各科室处所争先创优、创特色,对当年在单项或全面工作中产生新亮点、新特色、新经验,并被区级以上充分肯定或在全市范围内推广的,予以加分,标准为:部级4分;国家部委及省委、省政府级3分;省部委办厅及市委、市政府级2分;市级部门及区委、区政府级1分。同类奖励不重复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4分。

对超额完成新闻宣传与信息调研年度目标基数的,予以加分,具体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新闻宣传与信息调研工作的实施意见》相关标准执行,加分最高不超过4分。

对因主观工作不力发生非正常上访,或被区作风办曝光造成不良影响、情节轻微的扣5分;对人口与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专项工作未达标的,部门科室人员发生违法违纪案件的,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并按照《公务员法》依法给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