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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经济论文精选(九篇)

审计经济论文

第1篇:审计经济论文范文

关键词:决策审计主要内容

重大经济决策,是指那些耗费资金数额巨大,对单位建设和发展有重大影响的经济决策。重大经济决策审计,就是军队审计部门对被审计单位一定时期内所作出的重大经济决策的内容、程序和效果的合法性、科学性和效益性所进行的审计。

长期以来,人们对能否开展决策审计的问题争论不休。从法律上讲,我国《审计法》第二条规定:“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的财政收支,以及其他依照本法规定应当接受审计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依照本法规定接受审计监督。审计机关对前款所列财政收支或者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依法进行审计监督。”我军《审计条例》第三条也规定:“军队审计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的职权和程序,对各级各部门,各企业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国有资产,以及其他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由此可见,在我国无论是政府审计还是军队审计都是以各级权力部门所作出的各项经济决策作为审计依据,审计主要是对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而不能对决策本身进行审计,即使是目前开展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也最多只是对经济决策的事后审计,而没有对决策过程实施监督,这时决策的后果已经产生,损失已经形成,无法起到真正的制约作用,要加强对重大经济决策的审计,就必须把审计的重心前移,对决策的全过程进行审计。

一、决策的合法性

合法性是审计关注的首要问题,一项决策一旦与现行的法律、法规、政策要求相悖,其他如民主性、效益性等问题就无从谈起。对决策合法性的审计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决策内容的合法性,即审查决策的项目是否符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规定的要求,是否与军委、总部的战略部署和当前部队的主要建设任务相一致,是否与上级党委和机关的有关指示精神相统一,是否与单位总体建设规划相协调,有无改头换面,私自决定开展上级明令禁止的建设项目或从事非法经营活动,或擅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扩大建设规模、超出上级批准的建设范围等现象。二是决策程序的合法性。重大经济决策对部队建设和发展影响巨大,决策失误所造成的损失将难以估计。因此,必须要严格履行法定的决策程序,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才能作出正确的决策。审计中应重点审查决策是否按照“确定项目制订可行性方案选定方案编制预算立项审批执行方案”的程序依次进行,有无以权代法、随意简化或省略程序,有无未经审批擅自执行决策现象,决策执行过程中有无随意更改决策等问题。

二、决策的科学性

决策的合法性是基本要求,决策的科学性则是最高要求。决策的科学性要求决策者的活动要符合客观事物的实际,要确立科学的指导思想,运用科学的理论、方法、手段和体制,遵循科学的决策程序进行决策。一项决策只有经过科学的论证,广泛讨论和征求意见,对可行性方案进行对比、分析、取舍,才能保证决策的最终执行结果与预期的目标相一致。首先,要审查该项决策的必要性,即其是否本单位、本部门建设和发展所必须,有无违反规定搞福利工程、形象工程或重复建设等现象。其次,要审查可行性方案的设计是否合理,有没有经过充分的论证,包括政治、经济、军事、法律等各个方面的可行性,其战、技术要求是否超出现有的技术水平,经费需求是否超过现有承受能力,是否有多个可供选择的方案,并且各个方案之间的优缺点可以相互进行对比、分析。再次,要审查决策的作出是否经过有关专家的充分调查、研究,对各个方案的优缺点进行比较,并综合其可能产生的影响,存在的问题,主要的优点等因素采取科学的计算方法进行量化评估以得出最终结论,有无主观臆断,不计成本,不讲效益,随意决策的现象。

三、决策的民主性

民主集中的原则是我党我军的优良传统,对重大经济事项采取集体民主决策的方式,可以大大减少由于个人偏好而带来的风险和损失,防止个人权力的无限扩大和权力腐败现象的发生。一是要审查决策的目标确立后,是否广泛听取各级机关、各层次人员的意见,包括党委主要成员、各级决策执行部门和人员、有关专家、单位的中、基层领导及广大官兵的意见,并对决策项目展开充分的讨论,对各级的意见进行深入的调查、汇总、分析、上报,听取群众的呼声,有无随意剥夺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单纯靠领导拍板的现象。二是审大经济决策的作出是否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首先由党委集体讨论,然后采取举手表决或民主投票等方式,以少数服从多数,按党委大多数成员的意见作出决策,有无不遵循民主集中的原则,主要领导个人决断,任意打压其他人的意见,强行作出决策的现象。在审计中还要注意审查有无打着民主决策的旗号,对不合法或不合理的经济项目以集体的名义来决定,妄图通过集体责任集体负责来逃避个人责任的现象。

四、决策执行的有效性

决策执行是使蓝图化为现实的关键环节,没有执行,无论多么正确、多么完美的决策都只是一纸空文。因此,必须要把决策的执行也看作是决策的一部分,而且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来认真加以对待。对决策执行的审查主要包括:一是决策执行机制的有效性,即是否建立了从上到下环环相扣的决策执行机制,决策者和决策机关是否可以通过层级指挥体系实现对决策执行情况的及时了解和有效监督,以确保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有无决策与执行相脱节、责任分工不明确、越权指挥、多头指挥或无人指挥等现象。二是决策执行部门工作的有效性,即执行部门是否建立了严格的组织管理制度,科学地调配人、财、物资源,并与有关部门相互协调配合,共同促进整体目标的实现,是否及时与决策部门保持勾通和联系,以更好地领会决策意图,并可以针对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接受新的决策指令以确保决策目标的实现,是否设立了相应的监督检查机构,对执行的效果和进度进行实时控制,有无管理松散、各自为阵、工作进度不一从而导致效率低下、标准不高、有关技、战术指标达不到决策要求等现象。三是决策执行的及时性,主要审查任务的传达是否及时,信息渠道是否通畅,是否根据进度及时下达有关指示、指令,决策项目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到位等。

五、决策结果的效益性

决策结果的效益性是指在决策的各项要求经过充分有效的执行后,该项目所产生的军事经济效益。一是审查项目投入使用后是否达到了目标要求,能否为部队的作战、训练、生活提供有效保障,满足部队建设和发展的需要,有无建设标准和质量达不到或超出当前部队实际需要的现象,有无造成损失浪费、环境污染、资源闲置或违反有关规定且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二是审查决策的经济性,即投入产出比是否合理,是否以最少的人员和资金投入,取得最大的经济和军事效益,有无重复建设、无用投入、投入产出严重失衡,资金、资产流失等现象。

参考文献:

[1]闫凤岭.经济决策审计的主要内容及方法.中州审计.2003年第6期.

第2篇:审计经济论文范文

论文关键词:国家审计国家安全国家利益免疫系统

国家审计,也称政府审计,是指由国家审计机关代表国家所实施的审计。国家审计关注国家治理,关注政府责任,是经济社会运行的“免疫系统”。

一、国家审计本质的理论演进历程

对国家审计而言,关于审计本质的认识是审计机关确定审计目标,明确审计任务,履行审计职能的前提。

从对审计本质的认识来看,主要有六种观点:(1)查账论。认为审计就是查账或会计检查,“查账”就是对审计本质的概括。这种观点侧重于审计方法或审计手段,历史源远流长,可以追溯到我国古代的“听其会计”,或国外的“听证”(Audit),迄今为止仍有较大影响,直至1982年8月召开的中国会计学会专题学术讨论会上,仍然有观点认为审计就是查账。(2)评价活动论,也称方法过程论,认为审计是人们对经济活动与经济事项的评价活动。该观点注重从与审计相互作用的外部关系中来认识审计的本质,最早出现于美国会计学会审计基本概念委员会1973年发表的《审计基本概念说明》中,在20世纪80年代的美国审计理论界独领。(3)经济监督论。认为审计的特有属性或性质是一种经济监督活动。该观点围绕审计的基本职能来看待审计本质,是中国审计界对审计本质的独特见解,在中国20世纪80年代的审计基本理论研究中得到了普遍的肯定,在1989年中国审计学会举办的审计基本理论学术研讨会上,来自审计实务界、科研机构和高校的与会者一致认可基于该观点的审计九十一字定义。(4)经济控制论。认为审计的本质是确保受托经济责任关系全面、有效履行的特殊经济控制。该观点从审计产生的历史根源认识审计本质,中国有学者将其称为“审计本质认识上的第三次飞跃”。(5)民主与法治工具论。认为现代国家审计是民主与法治的产物,也是推动民主与法治的工具,是在法律框架下对政府及公营事业运转的成果和效益进行检查和评价的一项专业活动。该观点从法律与政治的角度认识审计本质,体现了现代国家审计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因其非常抽象,取得社会的广泛认同可能较为困难。(6)免疫系统论。认为审计本质上是国家经济社会运行的“免疫系统”,根本目的是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推进依法行政,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该观点从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系统论和科学发展观的视角形象地阐明了“什么是审计”和“为什么审计”的问题,非常便于社会各界的理解,是关于审计本质的综合性判断,我们可以将其称为“审计本质认识上的第四次飞跃”。

二、“免疫系统”论的科学内涵

上述六种关于审计本质的主流观点,是一个逐层递进的关系,是对审计本质认识的不断深化,“免疫系统”论最能体现审计的时代特征,是对现代审计的科学论断,对指导新时期的审计工作发展必将发挥核心作用。从审计类型看,国家审计为适应政府职能的转变,不断丰富与加强自身职能,已经从最初以查错防弊为目标的审计,发展到财务报表审计、合规性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绩效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多种审计类型并存的格局,对审计本质的认识也相应不断提升到更高的层次。“免疫系统”论通过大家耳熟能详的生物学名词,生动而形象地阐述了现代国家审计的职能、目标、任务和作用,充分而准确地揭示了审计本质,全面而科学地涵盖了现代审计的职能,便于理解,易于记忆,对审计工作的指导更具操作性。对此,我们可以从两个方面去理解:一方面,国家审计作为国家政治制度的组成部分,是内生于国家的防御性结构,随着国家的成长而出现,通过发挥预防、查处、揭示、揭露等“免疫”功能,能够在第一时间感觉和抵御违法违规、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等“病害”的风险,或者建议政府整合各种政治资源、经济资源和社会资源消除“病害”,保障国家经济社会的健康安全运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初级阶段,在经济转型的历史时期,如同万物生长的初期,“免疫系统”的健全与完善至关重要,在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中会遇到诸多阻力与风险,既表现为体制机制上的障碍,也表现为利益冲突、权力寻租导致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因此,“免疫”功能不仅涵盖了检查会计账目、实施经济监督、作出经济评价等传统职能,还担负着维护国家安全,推进民主法治,保障国家利益的职能。另一方面,审计产生于所有权和经营管理权相分离的受托经济责任,对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中国特色审计监督制度而言,受托经济责任逐步演化为受托责任,它从个别受托者对特定财产、特定个体的责任,扩大政府机关对国有资产、社会群体的责任,这是受托责任观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特定表现形式,它既包括受托经济责任,也包括受托社会责任。随着政府职能由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变,国家审计也要从“国家本位”向“民众本位”转变,受人民的委托,通过依法独立地履行“免疫”功能,促进整个社会委托受托关系按既定规则有序运行。

三、增强审计监督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就是要在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审计的前提下,研究党委、人大和政府的需求、研究社会各界对审计的需求,使审计监督自觉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增强服务的针对性。

1.牢记审计工作的根本目的和首要任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届二中全会的讲话中指出,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证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审计作为经济社会运行的“免疫系统”,审计监督的权力是体现人民意志的法律所赋予的。审计监督的根本目的就是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推进依法行政,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审计的目标就是要“推进法治,维护民生,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紧紧围绕“民主、民生、改革、发展、法治、绩效”来开展工作。审计工作的首要任务就是维护国家安全,保障国家利益,推进民主法治,促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国家审计按照法律的授权和其自然的演进,必须关注政府责任。而政府责任的核心是国家利益,国家利益的基础是国家安全。作为经济社会运行的“免疫系统”,维护国家安全是审计工作的第一要务。只有国家安全有了保障,国家利益才能有保障,民主、民生和公平正义才能有保障,才能促进全社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因此,从国家审计的最高目标来讲,审计工作只有把维护国家安全和国家利益作为首要任务,才能够有高度、有深度,才能够真正实现其历史使命,也才能够在更高的层面上发挥更大的作用。从广义上来讲,国家安全和国家利益是高度统一的。审计机关要在法定职责范围内关注国家安全。就当前而言,要关注国家财政安全,防范财政风险;关注金融安全,防范金融风险;关注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源的安全,防止流失、损失、浪费;关注民生安全,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关注生态环境安全,防止资源破坏、毁损和环境污染;关注国家信息安全,防范信息风险。

2.准确把握审计的基本特征,切实履行法定职责

第一,立足建设性,坚持批判性。建设性决定着审计的生命力,决定着审计能够在多大程度上维护国家安全、保障国家利益,能够在多大范围内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能够在多宽的领域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和依法治国。作为审计工作者,揭示问题、查处问题,仅仅是履行了法定职责的一部分。在揭示问题、查处问题的基础上,更好、更多地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这就是建设性,就是全面发挥审计免疫功能的体现。批判性是建设性的基础,建设性是批判性的升华。通过批判性地指出问题,建设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促进各方面工作的顺利发展,审计工作的作用就得到了全面的发挥。

第二,立足服务,坚持监督。监督是手段,服务是目的。如果存在违法违规和腐败问题,而审计却没有予以揭露,那是法律所不允许的,是与审计本质所不相容的。因此,必须坚持监督。监督搞好了,本身就是一种服务。

第三,立足宏观全局,坚持微观查处和揭露。要从全局出发,从总体上把握问题。通过对个案的查处,对微观问题的揭露和分析,才能够从一个点形成一条线,构成一个面,这就是全局。只有用全局的眼光去指导每一个微观的单位、项目,去揭露问题,审计才有深度,才能够提出高层次的建议,才能够依法、求实地作出处理。

第四,立足主动性,坚持适应性。坚持适应性,就是要弄清楚当前审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政府和部门的新要求、人民的新期望,并适应它们。立足主动性,就是要主动地调整审计工作思路,主动地改进审计工作方法,主动地调动所能掌握的资源去查处问题,主动地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审计的建议和意见,要从长远、从制度层面着眼,主动地去感受风险,主动地去揭露问题,主动地去提出调动各种资源抵御病害的建议。

第五,立足开放性,坚持独立性。独立性是做好审计工作的保证。按照法律规定,审计机关在政府首长领导下独立履行法定职责,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审计必须按照党委、政府、人大、政府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需求,来“生产”、供给公共“产品”。要更好地发挥审计的作用,必须在坚持独立性的基础上,立足于开放性。独立性是基础,开放性是保证。坚持开放性,应当重点把握以下几点:一是必须紧紧围绕中心,自觉地开放审计产品的供给市场,也就是说,党委、政府、人大、老百姓需要什么,我们就生产什么、开放什么。二是必须胸襟宽阔、超越自我,也就是我们在每一个台阶上都不能自我满足,要甘于自我奉献、超越自我。三是必须开放审计过程,自觉地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比如,审计计划的制定、审计项目的实施、审计报告的形成、审计信息的生成,都应当在依法保守党和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情况下,向社会公开。四是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形成监督合力。包括利用社会上的工程技术人员来弥补审计机关专业人才不足、人员结构不合理的问题;在审计过程中,利用经过验证是可靠和可信的内部审计资料和成果;在进行审计工作规划和决策时,利用审计学会等科研机构的研究成果等等。五是要完善公告制度,进而完善公开制度。实践证明,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对于提升审计的效果具有重要意义。审计机关作为行政公开透明的重要推动力量,要带头公开预算,不仅公开预算的执行情况,还要公开每年审计工作的绩效情况,以审计公开的实际行动,切实推进政府的公开和透明。

3.提高科学管理能力

第3篇:审计经济论文范文

[内容提要]对领导干部实行经济责任审计是新时期党中央、国务院赋予审计机关的重要职责。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是经济责任审计的难点和热点,本文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现状出发,对建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的意义、原则、内容、评价指标、评价标准进行了初步探索。[主题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适应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需要而产生、发展起来的一种审计制度,它是对领导干部所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一种客观公正的审计鉴证,是审计结果的人格化。它不仅将审计监督引入了干部管理制度,关系到党和政府对干部使用的导向,而且在维护财经法纪、促使领导干部提高管理水平和遵纪守法意识,推动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在实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必须运用一系列的评价指标体系,分别从不同角度及不同层次,对其任期内所在地区、部门和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以及有关经济活动所负的经济责任进行客观而公正的审计评价,这是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核心内容,是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基础。一、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现状当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评价依据不充分,评价内容笼统,过于格式化。无论是《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企业法定代表人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以及国家审计署、国家各部委办和各省审计厅所发的文件等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内容都是从几个大的方面做了规定,具体评价的内容没有细化,没有评价的量化指标,也没有评价的综合标准,审计评价缺少充足的依据。如:对“经济发展项目”、“企业发展状况”具体应该评价那些方面,什么标准界定其为“好”、“较好”、“一般”、“差”,又以什么为依据综合评价“很好履行”、“较好履行”、“基本履行”、“没有履行”经济责任。另外审计报告文本非标准化,没有评价的具体框架,审计评价难度增加,多数情况只能由审计人员根据自身素质,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评价。这样作出的审计评价常出现如下情况:一是评价超出审计范围。对一些与审计事项无关的业绩加以确认,与经济责任无关的责任也加以界定。二是评价主观性太强,语言绝对化,违背谨慎性原则,轻易下结论。评价变成了鉴定式,又无具体事实证明材料支撑,大大增加了审计风险。三是审计评价往往就事论事,泛泛而论,只对单位不直接对责任人,而且评价内容过多,造成评价目的不明确。上述问题的存在,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削弱了审计的作用,增大了审计风险。二、建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的意义由于我国目前尚未建立起一套科学适用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评价指标体系,各地审计评价标准不一,这在一定程度上又制约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深入进行。在当前形势下避免和消除这些现象,建立一个科学、规范、可操作性强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规避和减少审计风险,无疑显得非常必要和迫切。建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是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进行全方位监督的需要,是促进和激励领导干部认真履行经济责任的需要,是补充完善领导干部量化考核体系的需要,是规避和减少审计风险的需要。对此,结合实际情况,我们制定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三、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原则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评价总的原则是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具体要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坚持法制性原则。审计评价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为审计评价依据,在法定职权范围、授权和委托范围内作出符合事实的判断,不得使用与法律、法规不一致的用语评价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二是坚持客观公正原则。以审计的事实为依据,不受外界的任何影响,不附带任何主观成分,要按照客观事实的本来面貌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评价过程中还要将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有机结合,依靠审计调查取证所获得的可靠数据,进行计算、比较和分析,力求真实可信。三是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审计评价不能违背客观事实,笼统地进行评价。必须限定在领导干部任期范围内履行的经济活动,不属于审计职责范围的不评价,与审计无关或未涉及事项不评价,以防止带来不必要的审计风险。同时,评价要坚持历史的观点,划清前后任的责任、前后任的政绩,客观真实、实事求是地评价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切忌把所有成绩归功于一任领导的政绩来评价,或把单位存在的所有问题都归责于一任领导。对被审计单位在财政财务收支和重大经济活动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评价中必须鲜明地分清责任,既要划清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又要弄清是主观责任还是客观责任,真正客观地界定领导应负的责任。四是坚持谨慎性原则。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中要保持谨慎的态度,该评价的评价,不该评价的不评价。对审计未涉及、证据不充分、依据不明确、责任不清楚、职责超范围的事项不予评价。对应该评价的事项,还要充分听取被审计领导的陈述和申辩,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同时还要注意用语的规范性和准确性,不可言过其实作出过高或过低的评价,在把握事实的基础上,作出准确的判断,作出符合实际的结论。对一时搞不清楚的和发生的重要经济事项难以下定性结论的问题,要以写实为主,对事项发生的原因、过程、后果给以客观的说明,以保证审计评价的准确性。[1][2][][]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内容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主要内容是:1、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设置和执行情况,以及被审计者对有关问题应承担的责任。一是事实性评价。通过对被审计单位账表反映的财政、财务收支数据与审计机关依照现行的会计制度和国家财政、财务收支规定进行审计认定后的数据相符合程度的比较,作出会计资料真实、基本真实、不能真实反映年度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评价。二是合法性评价。根据审计查证的事实,作出对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符合、基本符合、违反财经法规的规定的评价。三是效益性评价。在财政、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审计的基础上,通过对被审计单位经济效益实绩与相关的目标、指标、标准的比较,对经济效益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四是内部控制制度的评价。通过被审计单位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设置情况的审查,作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部分健全、不健全的评价;通过对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测,作出内部控制制度有效、部分有效、无效的评价。在对被审计单位作出上述评价的基础上,依据审计查实的事实,作出被审计者对有关问题应承担相应责任的评价。2、执行财经政策和遵守财经法纪情况。被审计者作为一个单位的领导干部,不仅有自觉遵守财经法规的义务,而且有认真贯彻执行财经政策的责任。因此,通过审计,应对被审计者作出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政策和遵守财经法纪情况好、较好、差的评价。同时,还应对被审计者廉政建设情况及在改革中的经济举措作出评价。3、经济管理实施情况。一个单位管理的好坏,经营水平的高低,除了客观因素以外,很大程度取决于领导干部管理能力的强弱、努力程度的高低。要针对资产管理、经营管理、财务管理等情况,对被审计者的管理能力、努力程度作出恰如其分的评价。4、经济目标完成情况。经济目标分为量的目标和质的目标,量的目标包括各项经济指标所要完成或达到的数值,质的目标包括单位经济管理能力、经营水平等内容。通过对被审计者任期内各项经济指标和经营实绩的计算、比较,对各项质的目标实现情况的检测,凭借审计查证的数据和掌握的资料,作出定量和定性分析,肯定业绩与成效,指出差距与问题。同时,对被审计者所起作用程度作出评价。五、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在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中既要注重综合评价指标,也要注重量化评价指标。综合评价指标包括:经济发展指标,企业综合绩效,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性,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能,福利费和招待费的控制率,落实审计决定和整改情况,遵守廉政规定情况等。在综合指标下设置考评分值,系数在0.75至1之间,用分值乘以系数得出单项得分,一般分三个等次,“好”的系数为1,“较好”的系数为大于等于0.75小于0.90,“一般”的系数为小于0.75。量化评价指标包括: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率,税收增长率/GDP增长率,出口总值增长额,农村人均纯收入,城镇人均收入增长率,科技、教育、计生、新农村建设的投入,企业盈利能力、资产质量、债务风险、经营增长状况等。在量化指标下设置考评标准,如:“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大于本地平均水平就可评价“好”,等于本地平均水平就可评价“较好”,小于本地平均水平就可评价“一般”。六、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标准根据国家、省关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经济责任审计实际,提出以下标准:一是财政财务收支和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评价标准。分为真实、基本真实、不真实。真实性评价运用调整比率与审计专业判断相结合的办法。真实等次的标准为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审计调整幅度≤3%;基本真实的标准为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完整,审计调整幅度>3%、≤6%;不真实的标准为会计资料不真实、不完整,审计调整幅度>6%。二是财政财务收支和资产负债损益合法性的评价标准。分为合规、基本合规、不合规。合规性评价运用违规比率与审计专业判断相结合的办法。合规的标准为没有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或者违规行为轻微不需要处理的;基本合规的标准为违规金额占审计金额的比值≤5%;不合规的标准为违规金额占审计金额的比值>5%,或者违法违规金额虽然不大,但性质严重的。性质严重是指:私设“小金库”、“账外账”,以及挪用关系社会公共利益、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保障资金、救济资金、社会捐赠资金、救灾、扶贫、移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资金等。三是重大经济决策规范性评价标准。分为规范、基本规范、不规范。规范的标准为重大经济决策制度健全,有可行性研究报告和专家论证意见;决策时履行了民主程序,决策的内容符合国家经济政策和财经法规;基本规范的标准为建立了重大经济决策制度,决策的内容符合国家经济政策和财经法规,但个别程序执行不充分;不规范的标准为缺少重大经济决策制度,没有履行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听取集体意见等决策程序,或决策的内容违反国家经济政策和财经法规。四是重大经济决策执行有效性评价标准。分为有效、基本有效、无效。有效的标准为决策被全面执行,全面实现决策目标;基本有效的标准为决策被全面执行,基本实现决策目标;无效的标准为决策没有被全面执行,没有实现决策目标。五是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情况的评价标准。如果发现领导干部有违反廉政规定问题,则不予评价,可以在审计结果报告、移送处理书中反映。对未发现问题的,一般应表述为:经过对被审计单位所提供的会计资料进行审计,未发现某同志任职期间个人在费用报销、资金使用、领取报酬等方面有违反廉政规定问题。对领导干部住房、汽车配备情况,采取写实的办法,不作评价。六是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职责的综合评价标准。综合评价设立四个等次:很好履行了经济责任,较好履行了经济责任,基本履行了经济责任,没有有效履行经济责任。等次实行评分法、条件限制法和审计专业判断相结合的方法。在前三个等次中,如果有一个条件得不到满足,即下降一个等次。很好履行了经济责任条件:综合得分≧90分;未发现违反财政法律问题;未发现个人有违反廉政规定问题;所在地区、部门、单位执行审计决定、落实审计意见率达100%。较好履行了经济责任条件:综合得分≧75分、﹤90分;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合法性评价为合规;未发现个人有违反廉政规定问题;所在地区、部门、单位执行审计决定、落实审计意见率≥90%。基本履行了经济责任条件:综合得分≧60分、﹤75分;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合法性评价为基本合规;未发现个人有违反廉政规定问题;所在地区、部门、单位审计决定执行率和审计意见落实率≥80%、<90%。没有有效履行经济责任条件:综合得分60分以下;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合法性评价为不合规;个人有违反廉政规定问题;所在地区、部门、单位执行审计决定、落实审计意见率80%以下;本单位存在数额较大的“账外账”、“小金库”等违规问题。七是经济责任界定标准。直接责任是致使国家、集体财产遭受损失而应当负有的责任。主管责任是对其主管的部门、单位或地区的财政、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业务活动由于管理、领导不当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因制度不严、监督不力造成违反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应当承担的责任。领导责任是对其非直接主管的职责范围内的部门、单位存在的违纪违规问题及其他问题负有的责任。界定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要注意区分下列责任界限:工作失职与工作失误的界限;主观因素和客观因素的界限;现任责任与前任责任的界限;直接责任与其他责任的界限。

第4篇:审计经济论文范文

一、审计准则的经济后果观

经济后果观最先应用于会计准则。1978年,Zeff在《“经济后果”学说兴起》中指出:会计准则的经济后果,是指各种财富的转移是既得利益在不同社会利益集团之间的重新分割,而这种“社会性后果”的表现是会计报告对企业、政府、工会、投资人、债权人决策行为的影响,更具体的表现就是一个公司会计政策的选择对其市场价值产生的影响。换言之,会计准则不再是一种纯粹的技术手段,不同的准则将生成不同的会计信息,从而影响到不同集团的利益,包括一部分人受益,另一部分人受损。我们认为,审计准则具有和会计准则同样的性质,审计准则同样具有经济后果。具体表现在:

1.对政府与监管者而言:当政府作为一名投资者时,他与其他普通投资者一样希望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等信息是恰当的、可靠的,这些信息都是在公认的审计准则审计下披露出来的,能够以此来进行投资决策等;当政府作为一名监管者时,他希望经过审计的信息能够满足社会各界的要求,同时公司披露的信息经过审计后能够达到政府监管的要求,比如经过审计的会计信息能够服从政府的税法、经过审计的会计信息有利于国家实施宏观经济计划和调控需要等。

2.对普通投资者与债权人而言:他们要求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提供的会计信息是相关的、可靠的以及同时具有可比性。可是,如果仅仅是要求由这些公司来保证其所提供的会计信息是相关的、可靠的,这多少会让投资者与债权人难以相信,唯一的办法就是由独立的第三方对这些会计信息进行审计,以合理的确保这些会计信息是相关的、可靠的。

3.对审计师而言:审计师对企业财务报表是否符合“公认会计原则”进行审计,以审查财务报表的可靠性、真实性与公允性。可是由于审计师的理性经济人假设,他可能为了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而损害其他相关者的利益,为了确保审计师的行为与其他利益相关者相一致,这就需要一个公认的审计准则来对其行为进行规范。同时,审计师从事的活动是一项高风险的活动,为了保护自己以减少面临法律诉讼的概率以及符合成本效率原则,同时也为了弥补社会各界对审计师的期望差距,审计师同样需要一项公认的审计准则对其业务活动进行指导以及保护其自身利益。

4.对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而言:一般来说,相对于以上三者,企业管理当局最不需要审计准则,这样企业就可以随意滥用会计准则,随意披露虚假信息而外部利益相关者却不知道。可是,在现今这个各个利益方相互交织的社会里,企业不可能完全依靠自己来获得不断发展,企业需要外部资金,需要赢得外部利益者的青睐,这就注定了企业不可能经常性的滥用会计准则以及随意披露虚假信息,而为了让外部利益者相信其所披露的信息是相关与可靠的,企业就需要审计师对这些信息进行审计,而这些都是由审计准则来规范的。同时,企业也需要获得其他企业的信息(比如对其他企业进行投资、获得同行业企业的信息进行分析等),因此企业也希望其他企业披露的信息同样符合“公认会计审计准则”。

二、审计准则经济后果的具体行为表现

1.审计准则经济后果的博弈原因分析:潜在利润

根据新制度经济学理论,对于制度的需求是因为在当前状态下,行为主体无法获得潜在利益。国内一些学者认为,审计准则能够有效地降低审计业务中的交易费用,从而使利益相关者获得由交易带来的潜在收益。“从制度需求理论上说,通过适用的审计准则,使显露在现存制度安排结构之外的利润内在化,即潜在利润内在化是审计准则需求产生的基本原因”。

审计准则的潜在利润是指实行这项审计准则所获得的潜在收入减去遵循这项审计准则所增加的成本,即审计准则给社会带来的预期正值收益。由于审计准则经济后果所带来的潜在利润,相关利益各方才更有动力去参与博弈过程。潜在利润影响审计准则的博弈过程是这样的:首先经过会计职业界、社会公众、政府机构的辩论和研究,一项公认审计准则得以形成,达到暂时的均衡状态。随着外部经济、法律及技术环境的变化,现存准则安排之外的潜在利润会逐渐显露出来,于是又会引起新一轮的博弈,以达到新的均衡状态。正是相关利益者对审计准则潜在利润的不断追求,才使得审计准则由低层次向高层次不断逼近,同时审计准则也得到了不断的完善。

2.审计准则经济后果的博弈过程分析:相关利益集团之间的互相博弈

RoyA.Chandler(1997)曾经指出,将审计准则仅作为技术性标准的观点如今已经受到越来越多的质疑。国外已有不少审计学者指出,审计准则的制定实际上是一种政治过程。如,RoyA.Chandler(1997)研究了英国审计实务委员会(APC,1991年被AuditingPracticesBoard所取代)颁布《审计指南:审计报告样本》的过程中就有着各方所发生的利益冲突和妥协。McEnroeandMartens(1998)则研究了美国AICPA出台SASNo.69的过程中,反映了利益各方是如何表达并维护自己利益的。以上研究都表明,审计准则的制定过程是相关利益者的博弈过程,审计准则是博弈过程的均衡解,其实质是利益各方所达成的契约,这一点是我们理解审计准则制定的经济后果观的关键。由于审计准则具有经济后果,不同利益集团往往都会想方设法利用自己的优势来对审计准则的制定施加影响,因为准则一旦制定,将造成不同利益集团之间实际的财富分配。由上述潜在利润对审计准则博弈的影响过程可以看出,审计准则的均衡解只是一个静态的纳什均衡,一旦审计准则的潜在利润显露出来,相关利益各方就会力争获得潜在利润的最大一部分,无论对政府还是普通投资者与债权人、企业、审计师来讲都是一样的,他们会更有动力去追逐潜在利润,并不断通过各种途径去对审计准则的制定施加影响,以使审计准则能最终体现出自己的利益。这也就可以解释为什么在中国等政府利益占统治地位的国家里,审计准则更多的倾向于维护国家利益,以满足国有投资者、政府征税以及宏观调控的需要;以及在美国等私人利益占统治地位的国家里,审计准则更多的从维护投资者权益角度出发,强调为他们评价企业经营业绩以及据此作出的投资决策提供鉴证服务,确保会计报表的真实、公允。当然,审计准则对于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利益的影响是最直接的,不仅影响着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还影响着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所必须实施的审计程序,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成本和收益。正因如此,一些大型事务所,如国际知名的“四大”国际会计公司,力求使自己所开发或者采用的审计程序能够成为通行的标准,从而减少培训员工的成本以及相关的法律成本(McEnroe,1993)。因此为了使自己的利益能够在审计准则中得到反映并最大可能的追逐潜在利润,利益各方会不遗余力的参与审计准则制定的博弈。

三、从经济后果观来看我国审计准则制定的不足

1.中美审计准则制定机构利益代表比较

美国审计准则是由美国审计准则委员会(ASB)所制定的,在确定审计准则委员会机构成员时,ASB就广泛吸收各方力量的参与,注意其能否充分代表各方利益和意见,准则制定机构从整体上是否具有广泛代表性。ASB由15名委员组成,其中6人来自“六大”,1人来自中型会计师事务所,6人来自小型会计师事务所,1人来自学术界,1人来自政府机关。而在2003年中注协拟成立的审计准则委员会由30名专家组成,其中政府等有关部门占11名,注册会计师占10名,中注协秘书处1名,证券业界1名,会计、审计学者占6名,法律专家1名。从这个对比可以看出,我国审计准则委员会政府代表占到40%,而实务工作者只有30%多点,而美国ASB15名委员中只有1名来自政府机关,却有13名来自实务界。

2.我国审计准则制定机构代表性不足的思考

首先,我国现代审计还时间不长,而真正意思上的审计业务从1996年“脱钩改制”以来才只有十年,因此目前审计职业界还没有能力来曾担审计准则的制定这项工作。其次,在我国当前国有经济占主导地位的情况下,政府倾向于维护国有资本的利益,就算职业界有制定准则的能力,政府也可能不会放权。因此,由财政部下属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这样一个半官方性质的机构来制定审计准则就更可能符合各利益相关者的要求。当然,准则制定机构中政府利益代表占多数的情况下,其制定的准则可能在某些方面有失偏颇,如其制定的审计准则可能在最大程度维护国有资本利益的同时而忽视了其他利益者(如私营企业和民营企业)的利益。

四、结论及建议

审计准则做为一项制度,具有经济后果,各利益相关者为了自己的利益不断进行反复博弈,实质上是各利益相关者所达成的契约。审计准则的质量不仅仅在于它有没有一个科学的指导框架,也在于具有经济后果的审计准则的制定有没有一个广泛的“群众基础”,即审计准则博弈的相关利益代表广不广泛。虽然我国审计职业界、投资者与债权人等已经开始认识到审计准则具有经济后果,但这些相关利益者参与审计准则制定的热情一直不够。这方面的原因有很多,如我国审计职业界还没有形成国际上“四大”那样的规模,自身缺乏能力对审计准则施加影响;我国上市公司中很多公司的最终投资者与债权人都是国家,他们本身就缺乏动力去参与审计准则的制定,由国家来制定审计准则对他们来说是件省时又省力的事情。但是,我们认为,这其中最大的原因是政府主导下的审计准则制定机构的分权与制衡的不够。审计准则既然具有经济后果,能为相关利益者带来潜在利润,政府就不能完全主导审计准则的制定,政府在这个过程中就必须体现出公平与效率。因此,我们建议:(1)在我国审计准则制定委员会中,有必要降低来自政府部门的比重,增加来自实务界的代表。审计准则说到底用来规范审计活动的一项准则,而实务工作者处于审计活动的最前沿,他们能够更清楚的看到事物的本质,因此提高实务界代表的比例更有利于在审计准则的原则性与可操作性之间达成平衡。(2)我国的审计准则制定程序应为公众参与准则制定提供必要而合理的形式,提高审计准则制定的信息公开与透明度。诚然,我国目前新的准则的都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但似乎还没有形成一个社会各界广泛参与讨论审计准则的大气氛,中注协有必要努力推动社会各界参与审计准则的讨论,如实行像美国ASB那样的公众听证会。同时,中注协也应该向公众公布更多的准则制定背景以及准则研究报告等,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只是公布一些抽象的审计条款。中注协有必要建立一种“政府指导程序民主”的准则制定程序,只有这样才能鼓励更多的社会公众去参与准则的制定。

主要参考文献:

[1]林钟高尤雪英徐正刚:《独立审计理论研究》,立信会计出版社,189~222.

[2]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审计准则委员会暂行规则》,2004.

[3]萧英达:《比较审计学》,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1年版。

[4]刘继忠:《审计标准与审计标准体系》,中国审计出版社1992年版。

[5]张龙平:《注册会计师审计控制系统研究》,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

[6]刘明辉:《独立审计准则研究》,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7]McEnroe,J.1993.AnanalysisofcommentintegrationinvolvingSASNo.54,Abacus,29(2):160~178.

第5篇:审计经济论文范文

[关键词]经济责任审计风险表现风险防范措施

经济责任审计是我们党和政府为加强对领导干部或企业领导人任职期间所负责单位财政,财务收支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以及党政领导干部或企业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遵守财经纪律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签证和评价活动。近几年来,经济责任审计作为一种新的审计方式和内容。因此,必然会增加经济责任审计的风险。

一、经济责任审计的风险及其表现

经济责任审计风险是指审计人员在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所收集的会计资料不真实、不可靠、未能全面了解责任者所在单位的情况而作出了错误的估计和判断,从而导致对责任者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不准确或发表了不恰当的审计意见,引起不良后果的可能性。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和其他审计风险一样,处处存在,贯穿于审计工作的全过程。在审计实践中,我们常见的风险有以下方面:

(一)审计准备阶段的审计风险

审计准备阶段的审计风险,主要是指审计人员在审计前未按规定的审计程序开展工作,而使被审计对象以不按法定程序进行操作为由提出异议或申请行政诉讼的可能性。主要表现在:

1.没有坚持“先审计后离任”原则;

2.忽略审计通知书的时间界限;

3.审前不作调查,对责任者和所在单位的情况心中无数,抓不住重点,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到位。

(二)审计实施阶段的审计风险

审计实施阶段的审计风险,主要是指审计人员在审计实施过程中因专业技能、政策水平、综合素质等主观和客观原因的影响,导致审计结果产生偏差的可能性。主要表现在:

1.取证风险:如果审计人员所取得的审计证据不完备就不能满足客观性、相关性、充分性和合法性,就会导致审计结果偏离事实,而产生风险。

2.检查风险:是指审计人员由于在实质性检查的现场作业中所造成的失误使审计结果偏离事实的可能性。在进行审计抽样检查时,选取的样本量不够,使审计结果误差较大,可能会遗漏违纪违法的审计事项。

(三)出具报告阶段的审计风险

出具报告阶段的审计风险,主要是指审计人员由于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对审计事项把握不全面,对责任者的经济责任评价不准确,未能按照规定征求被审计对象的意见,给审计主体带来不良影响和某种损失的可能性。

二、经济责任审计的防范措施

(一)建立健全的经济责任审计相关法规、制度

人的因素是第一位的,人是主要的风险源和管理单元。负有经济责任的管理人员,担任着实现组织目标的任务,承担着一定的防范风险的责任。明确管理人员的经济责任,并且对他们进行经济责任的审计,是风险管理的主要控制点。建立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的相关法规制度,规范运作,加强立法,建章立制,是防范审计风险的根本措施。建立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行政执法责任的相关法规和制度,使经济责任审计成为一项权责对等,机制平衡的经济监督形式。其关键就在于使审计内容,操作程序,方法体系,评价结果应用以及部门协调等方面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以提高并逐步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实践的规范性。所以,在环境因素方面我们应做到:了解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性,明确对审计对象的经济责任范围,正确理解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提出切合实际的审计要求,建立健全的经济责任体系。

(二)在审计内容、程序、方法等方面注意审计风险的规避,合理选择审计方案

1、注重内控制度的评审,预测潜在风险。内控制度评审是审计的重要内容,而且其本身也可起到防范审计风险的作用。若内控制度不存在、不合理、不健全或执行乏力,就必须实施详细全面审计并予以提示,从而降低风险。并且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执行与责任人的经济责任和管理能力是息息相关的,加强内控制度的评审,则奠定了对责任人评价的基础工作,可以提前预测潜在的风险。

2、合理确定审计重点和范围,规避风险。经济责任审计一定要限定在审计所规定的范围和内容之内。对在审计中未涉及到或虽然已涉及到但未获得充分证据或难以分清责任的事项,不做任何

评价,规避经济责任审计的风险。

3、规范审计工作程序,预防风险。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实施的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审计法规和审计规范,从确定审计项目计划、编制审计方案、送达审计通知书、审计取证、审计报告、征求意见到最终审计结论等每个环节都要按法定程序和要求进行,避免审计人员执法的随意性,预防程序不当引发风险。

4、运用科学有效的审计方法,查账与查实有机结合,避开表面信息的干扰,减少风险。分清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在常规的财务审计过程中,应当关注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有效性,并针对其薄弱环节及时加以纠正,督促其整改,促进被审计单位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并做好审计资料的有效利用。在此基础上实施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就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并能够减少审计风险。

5、加强复核、征求意见、化解风险。内部审计机构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相关的审计工作质量控制制度,在实际工作中严格遵守,规范操作,严把质量关。如制定审计工作底稿复核制度,在满足对审计工作底稿复核的要求的同时,也有利于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另外,对每个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报告,可组织有关主管进行反复讨论修改;对出具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力求措词适当、评价公正,经得起推敲;对于审计中未涉及和证据不充分的问题不做评价、不下结论;审计报告要征求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领导人的意见,认真落实不同意见并妥善处理。这样才能提高审计工作质量,最大限度地化解、减少人为因素造成的审计风险。

(三)审计评价进一步健全相关性的审计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要客观、公正、谨慎。审计评价是经济责任审计的关键环节。审计评价应建立在查清审计事实、准确界定经济责任的基础之上,充分考虑政策、市场等主客观因素,尽可能用量化方法来进行。评价时应注意:对审计过程中未涉及的具体事项和审计证据不足的审计事项只用客观真实的方法将有关事项反映清楚,不作审计评价;对某些事项要全面辩证分析后再作评价。要严格按照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以审计查明的事实为依据,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不能照搬照抄被审计对象的述职报告和工作总结。做到既不越位,也不缺位,该到位的必须到位,审计什么,评价什么。杜绝进行经济责任审计以外的多余评价,如政治坚定、作风民主、工作扎实、政绩突出等等。审计就是一种监督,没有义务、没有责任进行这样的评价。另外,评价时注意区分是责任者任期前还是任期内的责任、是直接责任还是管理责任、是主观原因还是客观原因造成的经济责任、是职责范围内还是范围外的责任等,以有效地防范风险。

(四)提高审计人员的自身素质

经济责任审计涉及的内容很广,对审计人员能力要求很高,这就要求审计人员具备宏观经济管理知识,政策法规和审计、会计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等,如果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不够全面,就会严重制约和影响审计工作质量。所以要加强审计人员的职业培训和继续教育,提高审计人员的风险意识和风险分析与控制能力,遵守职业道德保持谨慎的职业态度,严格遵守审计程序。

总之,防范经济责任审计风险,最重要的是加强审计质量控制,严格执行审计规范,才能真正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其最终目的是把审计风险降到最低限度,从而提高审计结果的可信度与权威性。

第6篇:审计经济论文范文

一、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形成

1、审计手段的局限性所形成的审计风险。

审计主要是通过会计资料及相关资料来发现和查证问题,而有些违法违纪问题不一定就在会计资料中明显反映,或者是用审计手段难以深入查证,必须由其他执法部门运用特殊手段才能查清,如受贿索贿、收受回扣等问题。由于审计手段的局限性,有些问题不可能查深查透,因而导致审计风险。

2、审计人员综合素质不够高所形成的审计风险。

经济责任审计涉及的内容很广,这就要求审计人员既要懂得行政财务,又要懂得企业财务、投资基建的财务,如果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知识结构不够全面,胜任能力跟不上社会发展的需求,获取不到相关证据或审计证据收集不客观、不真实、不全面,审计处理引用法律条文不准确,定性不准,处理不当以及审计人员未能遵守审计职业道德规范等,就会严重制约和影响审计工作的质量,审计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就会增大。

3、任务重,人员少,疲于应付审计导致的审计风险。

目前地方审计机关经济责任审计力量普遍偏少,党委、政府交办的审计任务却越来越多,遇到领导班子换届的情况下,审计任务过于集中且时间紧,导致审计任务不均匀,审计人员普遍感到压力很大,不堪重负,应审的经济事项没有审全审透,影响审计质量而造成审计风险。

4、经济责任的界定难度较大增加了审计风险。

领导的主管责任是指未直接决策或直接经管的经济行为;领导的直接经济责任是指领导认同或批准的决定、规定和制度,或直接经办、直接签署的意见、直接签字报销,或被明确告知又无反对意见的事项形成的经济责任。而实际工作中,两种责任很难区分,涉及到历史的与现实的、主观的与客观的、自主决策与集体决策以及环境等因素。使得领导干部主管责任与直接责任界定不准,审计风险加大。

5、评价失真产生审计风险。

审计评价是经济责任审计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涉及被审计者的切身利益,不实或不当的评价,可能会引起审计行政诉讼。同时,假如存在个人索贿受贿等问题时,单位账面是反映不出来的,违法的事实在审计后被查出,就会影响审计部门的形象,这势必会产生审计评价风险。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中存在主要问题:一是对非评价审计事项不应评价而评价;二是对审计过程中未涉及的具体事项不应评价而评价;三是对审计证据不足的审计事项不应评价而评价;四是用词不妥、言过其实的审计评价。

6、审计对象任期时间长导致的审计风险。

从已审计的项目看,一般任职期限比较长,有的甚至达十年以上。这些单位形成的会计资料繁多,情况相当复杂,在确认财务收支或资产负债及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方面的审计工作量大,再加上这些单位财务人员更换频繁,新的财务人员对过去发生的一些经济事实不了解、不清楚,给审计工作带来不少困难,潜在着审计风险。

7、地方制定的政策带来的审计风险。

为鼓励民营经济的发展以及为招商引资构筑良好的经济环境,各地政府制定了一些相关政策,在实际工作中,经常会遇到地方政策与国家法律法规不一致,甚至“撞车”的问题,这就给审计机关依法定性处理带来了难度。如果按地方政策办事,则存在明显的有法不依问题;如果不按地方政策办事,但作为落后地区,地方政府制定优惠的政策也是不得以而为之。如采用前者,无疑存在审计风险。

8、缺乏统一的审计标准引发的审计风险。

目前,国家在经济责任审计相关的审计范围和方法、经济责任的界定、责任追究和评价标准以及审计人员在审计中的行为准则和违反准则的处理处罚办法等方面没有制定统一的标准,使得审计机关在实际工作中确定的审计范围或大或小、评价责任的标准或高或低,作出的审计评价也五花八门,容易出现审计风险。

第7篇:审计经济论文范文

1.审计目标相对单一

经济责任审计目的与常规审计有所不同,常规审计主要目的是维护财经法纪,改善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其出发点是被审计单位的经济秩序。而经济责任审计作为一项监督评价机制,目的是分清被审计单位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在本单位经济活动中应当负有的责任,加强领导干部的监督,推动领导干部防腐拒变、廉洁勤政,促使领导干部不断提高管理水平。高职院以培养人才为中心,以教学、科研为重点,对中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要求定位不高。缺少学校的重视与支持,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无法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顺利实施得不到坚强的保障。

2.审计职能相互关联

高职院审计处是学校主管内部审计工作的专职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学校决策层的领导下,独立监督和评价学校及其所属单位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对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决策层负责并报告工作。但是,高职院审计职能的独立性在诸多方面仍受到限制,如审计部门与同样隶属于校领导管理的其他职能部门有着千丝万缕的工作关联,审计人员的人事关系、薪酬关系、绩效关系等受其他职能部门管理,这些关联关系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客观性。

3.审计风险亟待控制

高职院中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以各部门负责人为审计对象,以财务收支审计为基础,以财务信息为手段,重点关注各责任部门的经济行为是否符合各项法律法规和财经制度的要求。对于完整、真实的财务资料,审计人员可按照工作程序作出正确判断。如果没有会计记录或会计记录不全面,隐密私设“小金库”“、账外账”,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将会受到严重制约。

4.审计承诺流于形式

审计人员向审计对象送达审计通知书时,应当要求审计对象以书面形式就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和其他相关情况作出承诺。审计对象签署审计承诺书是经济责任审计的必经程序,目的是进一步规范审计工作。有的审计对象只要收到承诺书就签,对具体承诺内容不重视,随意性很强;有的审计对象思想负担较重,不愿签署承诺,借口推脱。如果承诺不真实、不全面,势必误导审计人员工作的方向。

5.审计评价结果滞后

经济责任审计的任务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财经制度对审计对象作出客观公正的任期时的经济责任评价。从原则上来说,领导干部任期届满或者任期内调任、转任、轮岗、免职、辞职、退休等事项前,应当接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从审计实践来看,审计评价与结果滞后于组织部门选拔、任用干部,形成任用和审计相脱节。由于工作需要或其他因素影响,大部分经济责任审计在组织形式上采用“先离后审”,审计工作尚未开展,组织部门的任命文件已经下达。领导干部在离任或升迁后才被审计,导致审计工作的时效性得不到保证,审计成果的利用、转化失去了现实意义。

6.审计队伍建设薄弱

高职院中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受学校组织部门的委托而开展的,组织部门对审计时间和范围给予明确规定,审计部门没有自行安排审计时间和范围的权力。组织部委托审计的时间具有不可预测性,再加上集中的“先离后审”任务和薄弱的审计力量,在紧张的审计时间内集中完成大量工作非常困难,产生审计评价客观性不足与审计质量高要求之间的矛盾。另外,从审计队伍自身素质来看,审计人员业务水平参差不齐,而且经济责任审计的方式方法仍在不断探索之中,有的审计人员对各项法律法规、财经制度的理解认识还停留在旧制度的时点上,使得经济责任审计质量的提高很难有所突破。

二、提高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质量的措施

1.创新理念,提升经济责任审计的地位

审计部门肩负着为学校教育事业保驾护航的重大责任,提高审计监督服务质量是学校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内部管理的需要,是推进领导干部认真履行经济责任、规范经济行为的有效保障。党的十报告中指出,要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健全质询、问责、经济责任审计、引咎辞职、罢免等制度。学校审计部门应以此为契机,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加强与学校决策层的沟通,揭露经济责任审计中产生的问题,分析各项违法违纪行为的原因,总结各部门采纳审计意见后产生的效果。只有通过对审计工作不断了解,决策层才能充分认识到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要性。

2.坚持原则,切实发挥审计部门的职能作用

高职院审计部门除了独立履行监督职能外,与其他兄弟部门一样,更多的是要发挥服务作用。服务质量的提高依赖于规范的工作流程,规范的工作流程可以避免方方面面的利益冲突,进而保证审计的独立性。首先,应该制定各年度经济责任审计计划,绕开突击式的集中审计,将事前、事中、事后审计有效结合。其次,成立经济责任审计专项小组,召开经济责任审计布置会议,制定项目方案,对实施审计的对象、范围、内容、要求等作出明确规定,并向学校决策层汇报。再次,在审计工作实施过程中,审计人员应该坚持原则,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各项法律法规、财经制度为准绳,对各审计项目严格按审计工作流程操作,分清审计对象的经济责任,公正地作出审计评价。

3.和谐审计,创造良好的经济责任审计氛围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审计工作同样需要创造和谐的工作氛围。审计监督的目的是为了防范风险和纠正错误,调查、取证只是工作的手段。审计人员应加强与审计对象的沟通,提高他们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理性认知,消除抵触心理,转变观念,走出“谁有问题才审谁”的思维误区,增强工作信心。经济责任审计一般从财务审计入手,财务信息如果反映不全面、不真实,就会给审计工作带来风险。因此,审计人员不能仅简单地采用“就账论账”的传统方法查账,还要与纪委、组织部门的举报、干部考核等相结合,全面了解审计对象的基本情况,深入调查可疑事项,事实求是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征求审计对象的意见,允许其对有关事项说明,尊重其提出修改建议的权利,最终在理解、沟通的基础上完成各项审计任务。

4.因地制宜,建立行之有效的奖惩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基本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审计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承诺制度,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时,应当书面要求被审计单位法定代表人和财务主管人员就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和其他相关情况作出承诺”。高职院审计部门也应当按规定遵照执行,要求审计对象就经济责任审计资的真实性、完整性承诺,这也是正确界定审计人员责任与审计对象责任的方式。审计对象应端正态度,严肃对待,认清责任,配合审计部门提供相应审计材料。审计部门在承诺的基础上,通过将调查采集信息与审计对象承诺后信息相对比,通过筛选,找出审计重点,充分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效率。

5.公开结果,重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转化

在实际工作中,大部分高职院在经济责任审计中采用的都是“先离后审”,“先离后审”便于工作的自然衔接,不至于造成管理上的脱节。但“先离后审”耽误审计时间,有些问题与前任领导沟通后还需再与现任领导协调。推行审计结果的公开,可以加强公开透明的力度,及时划清前任领导与后任领导的责任,促进各项违反国家财经法规行为得到有效的整改与落实。审计结果公开后还要重视结果的利用,应当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学校要对审计结果和建议进行研究,按照制度作出奖惩决定,并把审计结果纳入干部个人档案永久保存,作为在干部提拔、考核的重要依据。通过公开审计结果,全校师生对领导干部的履责情况有所了解。只有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最大限度置于广大教职工监督之下,审计监督才能真正成为遏制各项违法乱纪行为的威慑力量。

6.完善机构,提高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

第8篇:审计经济论文范文

关键词:注册会计师;审计;独立性

一、对注册会计师审计独立性的认识

(一)独立性的一般含义

审计起源于受托经济责任,当人类文明的发展出现了财产所有权和管理权分离时,财产所有者将财产的经营管理权委托给财产管理者就形成了委托和受托关系。在这种关系中,财产所有者既有监督和审查受托管理者管理财产收支情况和结果的权利,也有解除受托者经济责任者的义务;财产管理者既有要求对其收支行为和结果进行审计,以解除其责任的权利,又有忠实地管理受托财产并报告管理结果的义务。显然对这种受托经济责任,很自然地要求具有独立性的第三者加以审查。第三者置身这种受托责任关系之外,只有不偏不倚,即独立地审查,其结果才能为受托关系双方接受。可见,独立性是审计的本质特征。注册会计师的公信力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出具审计意见时所展示的独立性,注册会计师的审计独立性包含实质上的独立和形式上的独立。所谓实质上的独立,是要求注册会计师与委托单位之间必须实实在在地毫无利害关系,本质上是指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保持一种公正无偏的态度,一种在履行专业和发表审计意见时不依赖和屈服于外界的压力的精神状态。它要求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严格保持超然独立性,不能偏袒任何当事人,尤其不应该使自己的结论依附或屈从于持反对意见的利益集团或人士的影响与压力。所谓形式上的独立性,是对第三者而言的,即注册会计师必须在第三者面前呈现一种独立于委托单位的身份。简言之,就是注册会计师、委托单位、会计信息使用者之间是各自独立的,三者之间是没有任何联系的。如果注册会计师具备了实质上的独立,但是报表使用者却认为他们是客户的辩护人,审计的作用就会大大降低甚至是毫无价值。因此,报表使用者对这种实质上的独立性的信任也很重要。这种信任使得注册会计师必须具备形式上的独立。具体是审计人员必须与被审计单位没有任何特殊的利益关系,如不得在客户中有直接经济利益、不能是客户的贷款人、不得与客户存在近亲关系等。

实质上的独立和形式上的独立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但又是密不可分的。实质上的独立性是无形的,难以测量的;而形式上的独立性是有形的,可以观察的。注册会计师在执业审计时,不仅要保持实质上的独立,而且要保持形式上的独立。这样才能做到真正的独立。

(二)独立性的经济性质

1.独立性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存在一个价值变化范围:Brink和Witt在1982年指出,“没有人自己可以成为一座孤岛,独立性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或者强一些或者弱一些,但决不会是绝对的”、“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绝对的独立性永远也不会达到的事实,因为总存在一些影响因素在某种程度上限制了独立性”。对独立性绝对性的认识属于对注册会计师职业性质的早期认识,明显带有职业界自我标示的意味。实际上,作为注册会计师职业团体中的个人不但在其职业界内部要发生各种各样的关系,而且与职业界外部也会发生千丝万缕的联系。幻想着注册会计师与委托人或被审计单位能够保持绝对的独立,显然只能是一种不切实际的期望。外界因素对注册会计师独立性的影响可能或大或小,承认注册会计师可以受影响而不能保持绝对的独立性,并不表明注册会计师就会失去存在的理由。只要这种独立性仍能保持在社会公众期望的独立性水平之上即可。承认独立性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我们就不得不面对另外一个问题:如果承认审计独立性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在独立程度上存在一个价值范围,那么我们对之前经常标榜的注册会计师是超然独立的提法就要持慎重态度。所谓超然独立,大众化的理解当然是绝对的独立。但这种提法有意无意地过分神化了注册会计师的形象,在我们强调注册会计师职业的存在价值时,无疑也向广大社会公众不切实际地夸大了注册会计师的作用,增大了注册会计师自我评价与社会公众期望之间的差距。因此,在今后的行业宣传中,有必要淡化甚至取消超然独立的提法,坚持审计只能提供合理保证、合理确信的理念。

2.独立性是一种概率:对会计报表使用者而言,注册会计师服务的价值决定于利害关系人所预期的注册会计师能力的高低,即发现会计报表中错报、漏报或舞弊的能力以及在发现存在错报、漏报或舞弊时,不受客户的影响而客观地对其进行调整或披露的能力。因此,若不考虑注册会计师的技术能力,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还可狭义地表述为:在某一错报或缺陷已经发现的情况下,注册会计师顶住客户压力披露该项错报或缺陷的概率。概率越大,独立性就越高;反之则越低;独立性的这种概率只是一种主观的概率。当我们说注册会计师是独立的,或认为注册会计师是独立的时,实际上是说,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时不受任何利益相关方面的意见左右而出具恰当的审计意见的概率足够高,以至于可以完全信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可以考虑利用其工作结果进行科学决策。可见,将独立性表述为概率,并没有动摇对注册会计师服务价值的认可,社会公众只要认为注册会计师不受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左右而能够出具恰当的审计意见的概率足够高即可。

3.独立性是一种风险:这一性质是从报表使用者角度界定的。由于独立性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存在一个变化范围,体现为一种概率,所以绝对的独立是不存在的。但报表使用者决定利用注册会计师审计后的会计报表进行决策时,实质上就隐含着他已对注册会计师表示了信任。换句话说,他认为注册会计师是独立的,即使他同时承认或认为注册会计师仅仅做到了相对独立,这个独立性水平也是他予以认可的,或处在他心目中可接受的既定水平之上的。这个可接受的独立性既定水平越高,意味着他认为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也越高。一旦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实际上低于他的可接受水平,则其利用注册会计师审计后的会计报表进行决策,就不是他的本意,其对报表信息的过分信赖就是风险。因此,将独立性看成是一种风险,则报表使用者所承受的风险就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独立的实际结果。

二、影响注册会计师审计独立性的因素分析

独立性是审计的生命,在注册会计师审计实践中,存在着由经济利益引起的影响注册会计师独立性的各种因素。归纳起来,既有受外界环境影响的外部因素,也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内部因素。

(一)外部因素

1.市场竞争对审计独立性的影响。审计服务的本质是所有者和债权人为了减少经理人的成本所付出的一种监督成本。有序的、恰当的竞争是维持审计人员独立性的重要环境因素之一,过度的市场竞争将会使审计市场的竞争结构和手段变得过于复杂,审计机构和专业人员可能会通过不正当的手段取得客户,在风险防范上作出不得已的让步,这就使审计的独立性受到一定程度的伤害,审计的质量难以提高。另外,由于审计服务的质量难以确定,市场本身无法淘汰那些独立性低、质量差的审计服务,审计的独立性会被放到无足轻重的地位,审计的质量会大大降低。

2.生存压力对审计独立性的影响。目前会计师事务所的格局呈现多、小、散、乱的局面。审批会计师事务所的设立才放开,“裂变”效应就出来了,一夜之间,像雨后春笋一样冒出很多新的事务所。许多中、小事务所还处于如何生存下去的阶段,选择业务的自主性十分小。为了生存,一些事务所常常会屈从于客户的压力,出卖审计原则,出具违心的审计报告。试想,这时审计哪有独立性可谈,审计的质量低下也就成为必然。

3.政府干预对审计独立性的影响。政府干预对注册会计师审计独立性的影响主要表现在:第一,一些事务所在承揽业务时,往往还会寻求其可依赖的行政权力的帮助。第二,某些政府管理部门或垄断行业,还在以书面文件、口头通知、会议传达、权利制裁等形式指点或变相指定个别事务所承做某行业或某项业务,或者出于地方和局部利益干预审计意见。第三,一些被审计单位也利用其同政府部门的某些关系,借助于行政权力,对事务所施加压力,影响审计意见。虽然事务所并非生存在“世外桃源”,注册会计师也并非“不食人间烟火”。但不可否认,政府部门如果不走出控制会计师事务所的怪圈,注册会计师审计就不会真正独立。各事务所也不可能站在同一起跑线上公平竞争。审计质量也不会真正得到提高。

4.监管体制不到位,被查处的风险较低对审计独立性的影响。由于《注册会计师法》尚未修订完善,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监管如何界定没有依据。行政监管从两年的实践来看,似乎也有些力不从心。行业内几乎人人知道的,许多业务是靠给予回扣、信息费等影响独立性的手段获得的,部分项目的意见是按照委托人的意图发表的情况,目前基本上未查处过或查处的比例小,与巨大的经济利益相比,其收益和风险还很不对等。也就是说,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作假或发表不恰当意见后查出的比例较小,使得其为了丰厚的回报会不考虑风险而丧失独立性,做出有损注册会计师形象的违法违纪事件。

(二)内部因素

1.事务所同时进行审计和非审计业务对审计独立性的影响。审计与非审计服务存在利益冲突,提供非审计服务的注册会计师常常角色互换,事实上参与客户的管理决策,使独立性受到损害;同时,注册会计师为了争取利润丰厚的非审计服务业务,也可能会压低审计收费或在审计意见方面做出让步,从而影响其独立性。审计师应该有能力发现问题并在必要时向客户说“不”。然而,在另一方面,审计师的生存与发展取决于其客户的多少,说“不”可能会导致客户的流失。这是审计师常常所面临的两难选择。

2.事务所收益分配与职业责任不匹配以及管理层的商业意识太浓对审计独立性的影响。在事务所中由于控制权高度集中,利益高度集中。对利益如何分配,无制度制约,由负责人说了算,也无人监管。这就使得收益低下者可能不尽心尽职,丧失独立性;而同时权利层在利润高于一切的指导下,会忽视和降低对独立性的关注。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一些处于发展阶段的会计师事务所,迫于生计,为了抢夺市场,扩大规模,会违心服从委托人的意愿,甚至参与造假,使注册会计师虚假信息。

3.注册会计师市场混乱对审计独立性的影响。注册会计师市场混乱局面主要表现在:注册会计师同时挂靠好几家事务所,采用“游击队的战术”,这个事务所出了问题跑到另一所照样工作的事情经常发生;一名注册会计师招集一帮临时业务助理人员,承接项目后,主要依靠业务助理人员去完成,出具审计报告,最后由未亲自参加项目的注册会计师签字的情况普遍存在。以上情况的存在,使得注册会计师已无必要或无暇考虑审计的独立性,可想而知,审计质量下降也就不足为奇。

三、提高注册会计师审计独立性的对策

独立性是注册会计师职业的灵魂,是客观公正的前提。注册会计师提供的是诚信产品,为提高注册会计师审计独立性,应从以下几方面采取应对的措施:

第一,依法治理行业执业环境,保护和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给注册会计师独立执业提供法律保障。目前行业发展中出现体制不顺、社会失信、市场混乱和权利保障度低等影响独立性的问题,大都与法制环境有关,因此完善行业管理体制,界定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监管的范围,明确法定执业范围,确立内部的管理机制,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权利和义务等,给注册会计师一个公正的执业环境。

第二,强化注册会计师协会的作用。单个注册会计师要树立起富有独立性和执业能力的信誉,代价是十分昂贵的。注册会计师协会不仅可以降低这种代价,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和执业能力的信息,而且会维持执业信誉。注册会计师协会的方法有:其一,负责资格鉴定。为了维护信誉,协会要求其成员在入会前参加入会考试,只有考试合格者才能获得相应的称号,从事与称号相应的业务。其二,进行执业培训。为了保持和提高执业能力,协会要求其会员必须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后续教育,学习新的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其三,成立执业道德委员会,监督会员的行为。当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表现低于协会标准时,协会可取消其审计资格。协会的会员资格起着一种约束作用,就像注册会计师的信誉一样,失去资格就意味着失去收入。

第三,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非审计服务业务的监督与指导。事务所通过提供非审计服务既能增加事务所的资本积累,增强其应对风险的能力。又可以吸纳贤才,促进事务所内部的人才结构日趋合理,进而增强事务所适应不断变化的复杂环境的能力,以更独立的姿态立足于审计市场。同时应充分考虑非审计服务业务与审计业务存在的潜在冲突,通过各种措施加强监督与引导,以保证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不受损害,通过加强行业自律,提高职业道德水准,维护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市场竞争的公正性。

第四,应逐渐取消有限责任的事务所组织形式。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有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和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两种。由于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这种组织形式风险低,且责任“有限”,它被业内人士广为接受。但事实证明,这一组织形式不利于注册会计师审计独立性的维护,不利于审计质量的提高。从提高注册会计审计独立性的角度来看,合伙制事务所的组织形式是较为理想的选择。合伙制这种组织形式对注册会计师审计独立性的积极影响就体现在“无限”和“合伙”这两个方面:“无限”意味着注册会计师承担无限责任,与以有限责任成立的事务所相比,可用来约束注册会计师行为的资源增加了,从而也就增加了对注册会计师独立性的评分。“合伙”则利于相互促进、相互监督,这种相互作用增强了职业能力,也增强了某一个注册会计师抵制管理层压力的能力。

第9篇:审计经济论文范文

经济责任审计不同与其他类型的审计,它更加注重责任的履行,且传统的审计是对事不对人,而经济责任审计不但对事还要对人,这就从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审计的难度。

近年来,经济责任审计任务量不断加大,一方面追加的审计项目随意性较大,另一方面盲目追求审计数量,而与之不相符的是审计机关的人员编制有限,人员少、任务量大的矛盾日益突出。再加之审计创新力度不够,审计效率很难提升。

一方面由于审计资源未能得到有效的整合,经济责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的协调机制尚未建立,成员部门之间的信息资源未能实现共享;另一方面由于审计局限于财政财务收支方面的问题揭示和反映,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方面审计的能力和水平不足,评价不到位,致使审计成果的无法有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