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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体育工作计划精选(九篇)

初中体育工作计划

第1篇:初中体育工作计划范文

人脑不是电脑,很多时候人们忙起来的时候会忘记一些东西,所以做好工作计划能提高我们的工作效率。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2022初中体育老师优秀工作计划5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2022初中体育老师优秀工作计划1一、指导思想

根据新课标精神,根据我校工作计划,制定体育组工作计划。严格按照中学体育教学常规实施细则;以课程改革为指导,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努力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注重学生创新意识、自学能力与实践能力的培养。开展教学研讨,从而不断促进教师自身业务素质,树立正确的学校体育教学观,提高教学质量。

二、主要工作思路与目的

1、强化常规教学管理,做好体育常规教学安排

(1)加强备课管理

要求体育教师全面深入地研究把握教材,根据《新课程标准》和学生的实际情况,认真写好每一节课的教案,教案的书写要符合学校要求,并提前一周备出课堂教学设计。

(2)要认真制定学期教学计划

要根据总课时数、学习的重点、难点和学生的实际水平制定合理的学期教学计划、单元教学计划和课时计划。并积极做好体育档案的整理和管理工作。

(3)上好每一堂课,切实提高教学质量

要用新课程的理念指导体育教学,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注重对学生的个性、创造性和实践能力的培养。使学生在学习中学会求知,学会做人,学会共处,学会发展,更好地贯彻“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推进课程改革的不断深入。

(4)加大体育教学检查力度,完善教学测评制度

要进一步完善教学检查制度,严格规范教学行为。每周检查备课情况、和上周教学反思,以促进体育教师相互之间的学习和共同提高。

2、开展好教研活动:

(1)根据课程改革精神,认真组织体育教师学习,全面了解,领悟课改精神,实行新课程标准,组织上好体育课。

(2)积极的向学生宣传学校体育活动的重要性,并有计划有组织的开展学校课外体育活动,让学生和教师在课外活动时间里都能动起来达到体育锻炼的效果。使学生和老师都能处在有张有弛的学习与工作状态中。

(3)组织研讨学校运动队的组建与训练,促进校运动队制度的完善与训练的高效性。

(4)继续抓好校广播操的质量。严抓进退场队列队形,加强全校师生对广播操的认识态度。

(5)继续抓好体育课堂常规教学工作。培养学生的运动兴趣,增强学生对体育运动习惯对自身发展重要性的认识。

(6)组织教师开展优质课达标活动及听课评课活动。

(7)充分做好各项运动队工作,制定训练计划,抓好训练,作好比赛前的训练工作。

三、开展好业务学习。

本学期体育组业务学习以“新、老教师携手成长,共同进步”为目标,在专业性学习、主题性学习、研讨性学习三个方面着手学习。

四、具体工作安排

九月份

1、制定学科教学计划

2、游泳补考

3、组织与开展学生课间操及课外活动

4、新教师公开课交流

十月份

1、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

2、20_年区中初中生田径运动会

3、校体育节报名与组织工作

十一月份

1、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学生课外训练与补考

2、学校第十二届运动会

3、学校广播操质量评比

4、体育组备课情况检查

十二月份

1、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结果上报

2、学校冬季长跑运动开展

3、学校拔河比赛

4、新教师公开课交流

11年1月

1、学生体育成绩综合测评

2、学期工作总结

3、体育档案汇总与整理

2022初中体育老师优秀工作计划2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新课标精神,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强调体育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上的突出作用;重在提高质量,坚持“三个面向”,坚持育人为本,坚持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提高学生身体、心理和社会适应能力的整体健康水平,通过形式多样的教学手段,培养学生对体育的兴趣和爱好,并形成坚持锻炼的习惯和终身体育意识,懂得科学锻炼身体的方法。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打下坚定的基础

二、工作目标

1、坚持学校体育工作的改革方向,以提高学生整体素质为根本宗旨,注重培养学生的竞争意识、合作精神、坚强毅力,激发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培养学生自主进行体育锻炼的习惯。

2、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以增强学生体质为目标;

面向全体学生,切实把学校体育工作落到实处。

3、加强对学校体育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体育工作条例,落实新课标精神。

力争使我校体育工作进入先进校行列。

4、重视体育工作,充分发挥各种资源,开发体育方面的校本课程,重点培育优势项目,如足球,篮球,羽毛球,乒乓球。

发展学生兴趣、爱好和特长。

5、加强学校体育教师基本功的培训工作,围绕体育课堂教学,提高体育教师素质水平。

三、建立健全管理机制

㈠成立体育工作领导小组

建立以校长、教导处、主管领导、完小负责人、体育教师、班主任这样的工作体系。

校长负责全面的领导工作。

教导处主管领导负责工作计划的制定,措施的执行,全面工作的指导、督促、检查。

完小负责人负责本校体育工作的指导、督促、检查。

体育教师、班主任负责各自具体工作的落实。

㈡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学校体育工作

每月组织体育教师召开研讨会,研究体育工作,对上月工作进行总结,找出不足及出现的问题,全体教师协商,拿出解决方案。避免以后出现类似问题。

㈢加强体育教研活动

1、加强理论学习,工作研究,提高工作效率,使付出与成绩成正比。

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努力提高学校体育工作水平和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

2、坚持每周一次教研组活动,全员参与进行教研活动,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

四、具体工作

1、认真贯彻落实体质健康标准,做好学生体质健康检测,并及时把情况反馈给学生、家长。

2、开展群体性的体育活动,增强师生体质,坚持每天学生体育活动1小时,保证两课(体育课、课间体育活动)两操的时间和质量,并坚持每天检查评比。

努力提高师生参加体育锻炼的自觉性,并逐步养成良好体育锻炼习惯。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内体育比赛。学生每月都要有一次体育比赛活动,如足球,篮球、跳绳、踢毽等比赛。加强教师的身体锻炼,每周组织教师参加体育活动,增强教师的身体素质。

3、加强体育课的研究,认真学习新课标,熟读教材,每位教师要能熟练掌握自己所教班级的教材内容,而且在教研组活动中,每位教师要把自己所要教的内容认真归纳,系统梳理。

每位教师还要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积极撰写论文,用理论知识武装自己,做到教学教研齐头并进,克服体育教师在教科研上欠缺的_病。教学要从每节课入手,认真研究,把上好每节课作为最基本的要求。要认真研究教材,改进教学方法,提高体育课教学效果。积极参加校、区课堂教学、教案评优活动,授课教师每人每学期要上1节研究课,新任教师要上好三轮课。

4、加强运动队训练,每位任课教师要进行运动队训练,在加紧训练的同时要注意运动队的梯队建设,确保我校优势项目的发展,争取在其他项目上有所突破。

在训练中,各位体育教师要科学,系统地进行训练,每周训练要有计划和安排。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参加市里组织的各项比赛。

5、加强常规训练,特别对是学生队列、广播操的训练。

本学期要加强新操的教学和强化,借此来提升我校的课间操的质量。继续强化我校的大课间活动,细化体育教师和带班教师的职能,体育教师组织大课间活动,各位班主任和带班教师要对本班学生进行管理,做好本班活动的布置与安排,学生活动要井然有序。使之成为展示学校形象的窗口。

6、充分准备,仔细策划,开好学校的运动会,运动会要求项目要有趣味性,要面向全体学生,做到竞技与趣味相结合,争取做到人人有项目,要让学生体会到参加运动会的乐趣。

7、体育教师充分利用体育场地、器材,做好使用记录。

在体育课或体育活动前,做好准备工作,检查体育器材的安全性,消灭不安全隐患,在活动中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和保护,避免出现事故,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出现问题,找学校负责领导协商解决。

2022初中体育老师优秀工作计划3一、指导思想:

新学期里,本人将用心理解校园分配给自己的各项教育教学任务,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职责感投入工作。遵纪守法,遵守校园的规章制度,工作任劳任怨,及时更新教育观念,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持续严谨的工作态度,工作兢兢业业,一丝不苟。热爱教育、热爱校园,尽职尽责、教书育人,注意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认真备课上课,不敷衍塞责,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

二、教学常规:

我将用心从提高课堂教学效益的各个侧面探讨提高课堂教学效益的因素。我将用心学习,翻阅有关资料,对教育理论、目标教学、教学方法、学法指导、智力因素和非智力因素等进行再认识,提高用理论来指导实践的潜力。用心实行目标教学,根据教材和学情确定每节课的重难点。平时备好课,上好课,向45分钟要质量。坚持周前备课,努力做到备课标、备教材、备学生、备教具,备教法学法。从知识潜力两方面精心设计教案,并用心地使用各种电教器材,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坚决杜绝课堂教学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在课堂教学方面我力争课堂解决问题,在教学中抓关键,突重点,排疑点,讲求教法,渗透学法,既教书更育人,使学生的身心得到全面和谐的发展。课堂上语言准确简洁,突出重点,突破难点,精讲多练,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作用,使学生的听、写、读等综合潜力都得到提高。

三、教研工作:

我将用心参加教学研究工作,不断对教法进行探索和研究。进一步完善课题研究,努力探索体育教学系统化,注重学生的兴趣的培养,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为“健康第一”打下坚实的基础,为学生的终生体育打下良好的基矗

四、出勤:

在工作中我必须要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按时坐班,平时团结同志。作为一名教师,我必须自觉遵守校园的各项规章制度,以教师八条师德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工作严肃认真,一丝不苟,决不应付了事,得过且过,以工作事业为重,把个人私心杂念置之度外,按时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

五、学期工作目标:

透过本期教学,使学生能更好地提高自己的身体素质,为今后继续学习打下良好的基矗使学生在德、智、体各方面全面发展。

2022初中体育老师优秀工作计划4一、学情分析

我校初四共分八个教学班,我任教1---4班的教学,近200名学生,他们的身体素质各异。因为初四学生面临中考,他们的学习压力非常大。如何调整好他们的心理,处理好学习与活动的安排,让他们在体育考试中取得好成绩是该学期的首要任务。另外考虑到男女差别大身体素质各异:男生活泼好动,表现欲强,能够较好的锻炼;女生趋于文静,不好活动,课中就要经常与她们沟通交流,因势利导,及早转变观念,让男生带动女生,培养女生积极参与体育锻炼的习惯。以期在中考中取得优异的成绩。

二、指导思想

以新课程理念为指导思想,充分发挥学生的主题地位,培养学生自主创新意识,敢打敢拼勇争一流及优良的集体主义精神。确保每一个学生都能够积极投入到体育锻炼中去。

三、学期目标

1.养成良好的锻炼习惯,掌握好初四中考多个可能被测试的项目。

2.收集并引导他们掌握更多的体育时事,丰富他们的知识,以备综合能力考试。

3.让他们体验到运动的乐趣,能够在玩中学,在学中锻炼身体,增强体质。

四、具体措施

1.利用课中或课后的时间多与学生沟通交流,转变他们的观念,变被动为主动。

2.认真备好课,向课堂45分要效率,确保学生们能够在愉悦气氛中投入到每节课的学习中。

3.课堂上,参与到学生中间,以此拉近与他们的距离,注重培养体育骨干,起到率先的作用。

课中多采用比赛的方式,激励他们敢于争创的好成绩。

4.课后做到及时反思总结。

五、业务学习

1.认真领会课改精神,熟练各学段教材内容,加强业务理论学习,在教学实践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

2.多听课,评课参与集体研讨,取其长补己之短,丰富自己的阅历。

3.充分利用多媒体、图书室等查阅教学训练方面的资料,学习新的好的教学方法。

4.努力学习电脑知识,能够制造出相应的课件利于教学。

5.多与同行共同交流,共同研讨,共同提高。

6.加强自我锻炼,提高自身素质。

六、教研课题与研究措施

课题:寓教于乐于体育教学中

措施:1.实践法:以课堂为载体,精心设计每一堂课,让学生能够在玩中学,学中玩。2.问卷调查法:通过对学生的调查反馈,加以改进。

七、评价教育教学

通过测试和平时的练习采取教师或学生相互评价的方式,分优秀、良好、及格、仍需努力四个层次:

1.学习态度与行为:能否以端正积极的心态投入到体育锻炼及体育课的学习中去。

2.体能与技能:能否正确的将动作掌握与运用情况。

3.交往与合作精神:能否正确处理好与同伴的合作关系。

八、教研课的安排

1.争取在优质课评选中取得较优异的成绩,以提高自己的授课水平。

2.在教师基本功比赛中取得好成绩。3.与其他同行共同搞好校队的各项训练。4.认真落实两操一课活动。

2022初中体育老师优秀工作计划5本学期是九年级第二学期,学生面临中考,身感责任重大,特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一、学生情况

本学期九年级共一个班50余人,他们正处于青春发育的高峰期,身体发育较快,男女差别较大,男生有一定的体育运动基础,课堂表现欲较强,对体育运动有浓厚的兴趣,但还不够稳定;女生积极性不高,甚至课堂出现退缩行为,练习的自觉性一般。

二、教学设想

初三学生面临中考,今年中考由去年的45分上升到60分,所以在本学期应以学生的身体素质训练和中考测试内容为主,多给学生运动空间,加强学生的自我锻炼意识,在课堂应改进教学方法,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增强课堂气氛,使学生有目标的去学习、去锻炼。定期测试,制定科学合理的教学计划。

开学第一周对学生的体质进行测试,让学生了解自己的身体情况,激励学生在以后的练习中更加努力。另外通过学生的体育成绩了解到学生运动能力的弱项,制定以后的教学内容,强化训练。在四月初进行一次测试,培养学生的考试习惯,总结前面教师的教学和学生学习结果,为后期到考试期间体育训练计划内容做一个好的依据。

三、具体时间安排

早操训练安排:

1、三月份进行200米和立定跳远的练习

2、四五月份就中考内容进行全面训练。

体育课具体安排:

1、第一周就中考项目进行全面测试。

测试成绩进行针对性训练。

2、课堂前半部分进行项目练习,后半部分因材施教学生根据自己的弱项进行专项练习。

3、制定后期教学内容和训练计划。

四、针对性的训练

1、加强对文化成绩好但体育成绩不理想的学生进行针对性的训练,加强监督,培养他们的积极,宣传体育中考不亚于文化课的意识。

2、加强对偏科学生的训练,对偏科的学生进行技术上的指导,争取在这些项目有所突破。

五、加强业务能力学习

第2篇:初中体育工作计划范文

1、学生情况:初一年级六个班,每个班六十名学生。初二年级六个班。每个班六十多名,除每个班有1-2名特殊病生,不能从事体育运动锻炼外,其余学生都健康,都能从事体育运动锻炼。

2、技能情况:初一、二年级学生大部分都喜欢跑、跳、投、和球类游戏等体育活动。但是动作的协调性,连贯性,合理性,规律性还有待于逐渐提高。

二、教材分析:

根据义务教育初中体育阶段,培养的目标。中学体育教材,以及我校体育器材,场地,学生的实际情况。有目的,有计划地进行体育教育教学工作,学习基本的体育理论知识,基本技能和保健知识。在教育教学的过程中,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的教育。激发学生积极主动学习的兴趣和爱好。培养学生良好的锻炼身体的习惯。是每一位学生都能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好学生。

三、教学目的和要求:

1、使学生能够根据自己的身体情况,合理地进行体育锻炼。掌握基本知识和技能,学会一些体育卫生保健知识和安全常识。培养学生认真锻炼身体的态度。

2、学习田径、体操、技巧、球类等项目的基本技术和基本技巧进一步提高每一位学生的能力。

3、充分利用各种体育活动,提高学生锻炼身体的兴趣和积极性。培养顽强,拼搏、自觉遵守游戏规则,团结协作等优良品质。

四、主要工作:

1、认真备课,上课。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培养学生爱学、乐学的好习惯,提高学生学习的质量。

2、开展好班级的体育活动,班与班进行,短区接力赛、立定跳远、跳绳、仰卧起坐等体育项目的比赛。

3、写课后反思,心得,总结等理论。

五、具体安排:

1、抓好七、八年级学生整体身体素质及基本技术的提高。(立定跳远、肺活量、握力,中长跑、短跑等)。

2、充分利用好早操对学生进行耐力训练。

3、不断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激发学生锻炼身体的积极性,培养他们的兴趣,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进行不同层次练习,建立互帮,互学,相互鼓励地共同进步的团体。

4、对学困生,要有耐心,爱心和关心,交流和谈心。鼓励,大家都来关心的方式。激励他学习。充分激发他向上的欲望。

5、及时掌握学生学习情况,提出新目标,新要求。

六、教学措施:

1、逐步提高学生锻炼身体的主动性,创造性。以及学习兴趣。养成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习惯。

第3篇:初中体育工作计划范文

一、工作思路

2012年我县中考招生工作的具体思路为:要在充分考虑我县中考政策的连续性、初中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适应性和高中段教育现实要求的基础上,力求在初中学生毕业升学考试、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普通高中招生录取三方面有新的突破。

一是积极推行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招生制度,改过去单纯以考试成绩是唯一录取标准为考试成绩加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录取的形式。

二是进一步深化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改革,开展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试点工作。

三是加强对全县初中毕业生生源预测和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管理,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高中阶段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二、招生计划

2012年全县初中毕业生总数为412人,高中阶段入学率计划达到90%以上,普职招生比例大体相当。

按照全市基本普及高中段教育和普、职协调发展的目标要求,市教育局负责确定全市2012年高中段招生计划(另文下达)。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数由市教育局根据当年毕业生数(以初中电子学籍的注册学生数为准)和各县市区上报的普通高中招生意向数平衡后统一下达。其中,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数包括统招生、三限生两类,其中三限生数量控制在学校当年招生总数的30%以内(含自主招生部分)。未经市教育局批准,普通高中不得超计划招生,也不得跨县市区招生,普通高中班额原则上控制在每班56人以内。

县高级职业学校要积极挖掘招生潜力,确保招生计划的完成。可根据办学特点采取提前招生、自主招生、跨区域招生、多次录取等招生形式,建立灵活多样的办学模式;积极探索“常年招生、随到随学”的招生模式,完善并简化招生工作程序。

普通中专招生来源计划,按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各初中学校要支持和鼓励优秀初中毕业生报考师范学校,师范学校的招生信息必须在各初中学校公布。

三、报名考试

2012年,我县中考继续按照“一次考试,多项录取”的原则进行,所有应届初中毕业生都必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毕业升学考试,考试成绩作为初中毕业和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中专(高中)、成人中专等学校录取的依据。初中应届毕业生可根据规定和个人学业情况,选报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中专(高中)、成人中专志愿。我县不另行组织初中毕业考试或高中升学考试。往届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人员报考职业中专(高中)、成人中专,可实行注册入学。

县招生办公室负责全县初中毕业生毕业升学考试考务工作。考生原则上在户口所在地报考。全县统一在5月10日至16日报名。报名手续由县教研室协助县招生办负责办理。考生准考证号码要按市统一要求编排。考生须按规定缴纳报名费、考试费。收费标准按照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有关文件规定标准执行。特困生免缴报名费、考试费。凡按我县接受条件接收的县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可在就读学校报名参加中考,在考试收费项目和标准、录取条件等方面与当地常住户口学生一视同仁。局教育科协助县招生办审查考生资格。考生须在5月16日前向局教育科提供《市2012年初中学生毕业升学考试特长加分与优惠办法》(见附件4)所规定享受特长加分与优惠政策的原件和在县外就读时的相关成绩。县招生办安排考试时,考场应相对集中,本校教师不能监考本校学生。

四、评价与考试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初中学生毕业升学考试成绩是中考录取的重要依据。

(一)综合素质评价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全面反映初中毕业生发展状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是课程改革向纵深发展的制度保障,也是高中阶段招生的重要依据。各初中学校要按照《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见附件1)的有关要求对学生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评价,5月16日前将《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表》报送局教育科审核,作为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之一。

(二)考试

初中学生毕业升学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旨在全面、科学、准确地反映学生在学科学习目标方面所达到的程度。我县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分年级进行,一般安排在初中阶段的相关学科结束后进行,采取开卷与闭卷相结合,笔试与口试相结合、书面考查与动手操作相结合等灵活多样的考查方式。考试结果既是衡量学生学业水平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详细内容见《县初中学生毕业升学考试方案》(附件2)。

五、招生录取

为进一步完善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方式,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普通高中探索进行自主招生工作。中学作为我县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试点学校,2012年自主招生计划从学校“三限生”招生计划中调剂,占学校招生总数的5%。要严格按照《市2012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录取实施办法》(见附件3)有关规定,进行自主招生录取。

2012年,我县依然实施中考特长加分政策和优惠政策,要严格按照《市2012年初中学生毕业升学考试特长加分与优惠办法》(见附件4)组织实施。

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2012年中学“三限生”招生计划占学校招生总数的30%,“三限生”招生录取,应在统一招生部分和自主招生工作完成后,在县教文体局指导下进行,凡学校擅自录取的学生一律不予建档。在高中阶段的录取中,普通高中的录取工作由局教育科组织实施,并于8月5日前将录取学生的名单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普通中专录取工作由市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职业中专(高中)、成人中专的录取工作由局教育科组织实施。

六、实施保障

为确保中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公示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工作机制。

县教文体局将及时对2012年我县高中招生范围、对象、招生计划数和收费标准等,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对普通高中学校的自主招生、初中学校对初中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等有关政策和工作,要建立公示制度。招生工作人员要严格地执行招生政策,自觉遵守招生纪律。对招生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纪事件,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要重视并加强中考招生录取工作的宣传。要通过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会、招生咨询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中考招生录取的各项政策,充分尊重群众的政策知情权,增加招生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第4篇:初中体育工作计划范文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市2009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市2009年体育中考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教育局、物价局、财政局《关于下达2009年市区高中段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及*市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09年全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报名与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现就2009年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2009年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领导,决定进一步充实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力量,调整充实后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由程卫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各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

市区公办普通高中总招生数为5028人,其中指令性计划3611人,择校生1417人。民办普通高中总招生数1200人。各校具体招生计划详见*市教育局、物价局、财政局《关于下达2009年市区高中段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

*一中面向市区招收体育特长生18名,艺术特长生2名;*二中面向市区招收体育特长生10名;*三中面向市区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各11名;*高级中学面向全市招收美术特长生2个班共80名,面向市区招收体育特长生10名;杜泽中学面向市区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各5名。

为鼓励各地办好优质高中,*一中、*二中面向各县(市)招收的择校生数应严格控制在面向该地区指令性计划数的10%以内。

三、报名、考试及阅卷

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评。报名及学业考试按市招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年全市初中毕业生学业报名与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衢招办〔2009〕2号)办理。

学业考试试卷由市教育局牵头组织评阅,逐步创造条件实行网上阅卷。学业考试成绩根据衢招办〔2009〕2号文件精神,只通知考生本人,考生也可于2009年6月20日17时后通过*教育网等查询。要加强学业考试信息管理,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以学业考试成绩对学校进行排队,各初中学校不得以考试成绩对教师和学生排名,考试成绩不得向社会外传或公布,制止对学业考试成绩的各种炒作。

四、志愿填报办法

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分两个批次进行。第一批次为*一中、*二中、*三中、*高级中学等四所省等级重点中学;第二批次为杜泽中学、大洲中学、*华茂外国语学校、菁才中学、仲尼中学。各学校要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的指导,鼓励考生在两个批次中都填报志愿。

志愿填报的具体办法是:考生在学业考试之后分数揭晓之前填报志愿,每位考生每一批次可按顺序最多填报两个志愿。在第一批的四所招生学校中,考生既可单报其中任何一所学校;也可在*一中、*二中和*三中这三所学校中选报其中的一所,再兼报*高级中学(*一中、*二中和*三中这三所学校不可同时兼报,否则视考生志愿无效)。考生须认真填涂机读《志愿卡》,在每个学校的志愿栏后边“择校”栏中考生须明确注明是否愿被该校录取为择校生。

《志愿卡》是考生调档的依据,录取时以涂卡信息为准。考生本人填涂错误由考生本人负责。

志愿填报具体时间为6月15-16日(周一、周二)。志愿由学生本人根据自己意愿填报,并经家长审核,家长和学生分别签名,否则作无效处理。《志愿卡》于6月17日分别交柯城区教体局、衢江区教育局,由两区录入计算机后于6月18日(周四)统一交市教育局招生办和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存档。志愿一经填报,任何人不得更改。

五、关于政策性加分

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政策性加分条件详见衢市教综〔2009〕15号)的考生,须凭原始证件和复印件,经所在初中学校初审后,由初中学校报所在区教体(育)局,经所在区教体(育)局统一审核、汇总、造册(包括考生姓名、报名序号、毕业学校、加分项目、加分值),并加盖公章后,连同原件、复印件于5月30前报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核。不按时上报的按自动放弃处理,责任自负。复核结果在考生原初中学校、区和市教育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其中“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台胞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须经当地民宗、台办等部门审核;“驻地部队团以上干部、荣立二等功或三等战功以上、被大军区级以上或省级(含省级)以上表彰、因公牺牲或致残(六级以上)、从事飞行或舰艇等艰苦工作、驻海岛部队的军人子女”由考生家长所在单位统一初审造册后报市军分区政治部审核,再反馈给两区教体(育)局统一汇总、造册上报复核。

六、录取的原则和办法

(一)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在市区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尊重选择、适者录取的原则;以学业考试成绩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为重要依据,实行统一录取。

(二)要求升入其他普高的学生,其综合素质测评各项目必须全部合格;其中要求升入省一级重点中学的学生,在此基础上须获得两个A级以上。

普通高中学校在达到综合素质测评等第要求的考生中,根据其志愿、学业考试成绩、综合评语等,进行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当最低录取分数线出现并列分而超过计划招生数时,按考生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如考生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仍相同,再按考生综合素质测评项目获A等第数量从多到少录取。

(三)根据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进程安排,有关普高学校拟录取的免试生和体育、艺术特长生名单(附相关材料)在5月30日前报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四)*一中、*二中、*三中和*高级中学面向市区的指令性招生计划(减去经审定同意录取的免试生)的60%的指标用于分配录取,分配名额依据应届毕业生人数和向农村初中倾斜等原则分解到市区各初中。分配录取总数的70%以应届毕业生人数为基础向所有初中学校(含民办初中)分配,30%再向农村初中分配(指标分配数额另行通知),实行分校录取,分配录取生录取线控制在招生学校正取生最低控制分数线25分以内,未完成的分配录取指标转为统招计划。录取时先录取指标分配生,后录取统招生。享受指标分配生政策的对象必须为符合学业考试报名条件且在该校读满三年的应届毕业生。自2010年起,重点普通高中指令性招生计划指标分配将继续坚持向农村倾斜的原则,并与初中学校的毕业生人数、参加学业考试的报考率、学业考试文化科的全科合格率和优秀率、后20%的学生比例、学校规范办学情况等因素挂钩,以发挥评价机制在引导各初中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推进实施素质教育、实现轻负担高质量等方面的导向作用。

(五)中考成绩揭晓后,依据指令性招生计划、学生志愿、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等划定各招生学校指令性计划的最低控制分数线、指标分配录取生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同时确定择校生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录取时首先依据考生第一志愿,第一志愿不足的由第二志愿替补,按学业成绩从高到低,以招生计划数的适当比例打印出各招生学校的投档名单,由学校研究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市区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加盖“*市教育局高中段学校录取专用章”后生效。各招生学校据此印发录取通知书(各校自行印制)并办理新生学号、高中会考等学籍管理手续,并及时将新生信息输入学生电子管理系统。未录取考生的解释及遗留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解决。

普通高中择校生的录取与该校同批次进行,择校生只能录取填报本校择校志愿的考生。

(六)各初中学校要依托中小学生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平台,加快完善学生成长记录和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为逐步实现学生档案电子化转移创造条件。认真做好高中招生制度改革与新课程实施情况的相衔接,学校应当为每位初中毕业生建立《学生成长记录册》,并在9月15日前将其提供给各招生录取学校。《学生成长记录册》应全面全程记录学生在初中阶段各方面的成长情况,内容包括各学期的思想状况、学习成绩、社会活动表现、奖惩情况以及反映个人特长和才能的成果、作品和获奖证书等。

(七)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在中小学切实抓好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通知》(教民厅〔2008〕1号)和省民族团结教育会议的要求,*一中继续面向全市定向招生20名,开展民族团结政策教育试点。为更好地扶持农村初中学校,使更多的农村学生能享受到优质教育,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二中对全市农村初中在招生上实行倾斜政策,对当年有三个以上毕业班的全市农村初中尽可能正取1名应届毕业生。对象为填报*二中志愿、品学兼优的贫困生或在发明创造、科学研究、体育、艺术等方面有特殊才能并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定向招生指标全市限40名以内。定向招生的具体办法由招生学校与各县(市、区)教育局协商,报市教育局批准后组织实施。

(八)体检。入学后由招生学校组织体检,只要不妨碍他人健康、能坚持正常学习,学校就应予以保留学籍。

七、其他事项

(一)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各校应严格按招生计划招生,确保完成指令性招生计划,不突破招生计划。严格执行招生公示制度、诚信制度、监督制度、奖惩制度,各批次招生名单在同批次录取结束后即时在*教育网和招生学校同时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

(二)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三限”政策。按划定的分数范围和招生计划招生,按核定的标准收费,坚决维护招生计划的权威性和招生工作的严肃性。

(三)严格按招生批次招生,规范市区普通高中招生秩序。凡发现违规提前通知组织学生报到交费的情况经查实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与学校明年招生计划的审批挂钩。

(四)严格按学生志愿录取。凡发现录取学校与考生志愿不一致的,市、区教育局将不予登记考生普高学籍,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招生学校负责,并由市区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查实情况,严肃处理违规学校及相关责任人。

(五)规范高中招生宣传工作。市教育局负责将本实施意见在*教育网和市级有关媒体上宣传,两区教育局要部署并指导本辖区内的初中学校将本实施意见精神传达到每一位初中毕业生及其家长。各初中学校要在醒目处张贴本文件。各普通高中学校在各县(市、区)教育局的统一协调组织和各初中学校的积极支持配合下,规范地做好高中招生宣传工作。各招生部门和学校要积极做好考生志愿填报的宣传教育和指导工作,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限制考生填报志愿。

(六)严肃招生纪律。各招生学校以及参与招生工作的人员要严格遵守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规定,严肃招生纪律,反对和抵制各种不正之风,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违规招生的人和事。

第5篇:初中体育工作计划范文

一、指导思想

20*年本区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坚持以“*”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以有利于推进我区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促进初中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的整体提高;有利于推进我区中小学课程教材改革,构建学生全面和谐发展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有利于高标准、高质量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促进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协调发展;有利于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基本素质的整体提高;有利于不断完善“以统一学业文化考试成绩和学生整体素质综合评价相结合”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制度为目标,确保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顺利实施。

二、招生计划

(一)20*年,本区应届初中毕业班人数为5338人,实际在本区报考的考生人数约为5290人。按照市、区政府提出的入学率确保98%以上的要求,必须编制、落实5200人以上的招生计划。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市教委今年提出的普高计划数和中职计划数大致相当的要求。

(二)本区招生的中等学校分为普通高中、综合高中、中专、技校、职校。招生总计划数约为5400人,其中普通高中类约2600人,中职类约2800人。本区所属高中的招生计划见附件1。本区详细的招生计划,见区招生办另行编制的《20*年*区中等学校招生计划》。

(三)继续实行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区重点高中在初中应届毕业生中招收“推荐优秀生”的工作。具体计划由市教委和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四)继续实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政策,20*年本区招收择校生计划数不超过本区公办普通高中(不含综合高中、民办高中)公费生招生计划数的15%,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招收择校生计划数不超过本校公费生招生计划数的20%。

(五)加强计划管理,维护招生计划的严肃性。下达的招生计划应认真完成,计划的调整与转移,必须按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权限、程序进行,先申报,获准后再操作。

三、报名

(一)报名条件

1、持有本市常住户籍或“蓝印户籍”(经公安部门检验,在有效期内)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结业生和18周岁以下(19*年*月*日以后出生)的往届初中毕业生、结业生,可报考本市高中阶段各类学校。

2、持有有效期1年及以上《*市居住证》(编号前3位为CW9或有A字样),其子女是本市或外省市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市居住证》有效期内,可报考普通高中学校。

3、初中阶段已在本市借读、初中毕业后欲继续借读且符合以下条件者,经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可报考高中阶段各类学校:(1)经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批准的市外在沪企业在沪工作人员的子女;(2)原上山下乡知青、支疆青年及其他支边支内人员的子女;(3)父母一方现属本市常住户籍的考生。上述考生入学后不迁移户籍,不改变户籍性质,毕业后按“非*生源”有关办法处理。

4、在沪投资的台湾人士子女、持《*居民、*同胞、华侨、外籍华人子女来沪就读证明》者,可到区教育行政部门申请报考普通高中学校。

5、在沪就读的外国籍初中毕业生,经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可报考普通高中学校。

不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非*户籍初中毕业生,应回户籍所在地报考高中阶段学校;已在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就读的学生不得重新报考。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1、本区常住户籍,并在本区初中学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由就读学校审核报名资格后集体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截止日期为20*年*月*日。

2、本区常住户籍,并在区外学校就读的初中毕业生,由区招生办审核报名资格后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日期为*月*日、*月*日、*月*日、*月*日。

3、在本区就读的外区(县)常住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可选择回户籍所在区(县)报考或在本区报考。在本区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考生,按本区户籍考生办理手续。回户籍所在区(县)报名的考生,由户籍所在区(县)招办实施,报名日期为*月*日、*月*日。

4、对符合报名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初中毕业生,报名工作由就读学校或区招办受理。

(三)志愿填报

1、20*年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志愿表,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设置,考生须严格按照《填报志愿须知》的要求填写。志愿表一经汇总至区招办,任何人不得更改。志愿表中招生学校“代号”与“简称”须保持一致,若有误差,以代号为准。

2、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招收的“三限”择校生,须作为一个独立的志愿填报。与其它志愿一样,按录取总分与志愿顺序依次投档,一旦录取,不得放弃该志愿,也不能要求顺延至其后的公费高中或其他志愿。“三限”择校生须一次纳择校费,现代化寄宿制高中4万,区重点高中2万,一般高中1万。

四、体检工作

体检工作按市中招体检有关精神执行,区教育局会同区卫生局对本区招生体检工作进行协商和部署,区招办协调组织,区体检站负责实施。

20*年的招生体检设石化和朱泾两个点,体检时间*月*日~*月*日。在体检过程中如有异议,并要求复查,一律用书面报告提出申请,同意后进行复查(色觉异常除外)。

五、考试工作

20*年初中毕业考试与升学考试合并进行,统称为“初中毕业生统一学业文化考试”。学业文化考试分为学科文化考试、学科等级考试、实验技能考试。

(一)学科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文化考试卷面满分,语文、数学、英语各为150分;物理为90分;化学为60分;总分为600分。物理、化学合为一场考试。考试时间每场均为100分钟。

物理和化学学科的部分内容,以及语文学科中的文言文部分,试卷实行一卷分叉的办法,分叉题的分值、难度相等,考生考试时自主选择。

(二)学科等级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思想品德)(开卷考试)、体育(体育与健身)。考试成绩分“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政治学科考试时间为70分钟。

回沪考生的英语学科和思想政治(思想品德)学科统一使用与*初中毕业生学业文化考试相同科目试卷,不再另行单独命题。

(三)实验技能考试科目为:理化实验。考试成绩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四)考试日程

1、学科文化考试日程:

6月17日上午*:30-10:10语文

下午14:00-15:40物理、化学

6月18日上午*:30-10:15英语

下午14:00-15:40数学

2、学科等级考试日程:

*月*日上午8:30-9:40政治(应届生、历届生)

*月*日下午16:00-17:10政治(返沪生、社会个别报名历届生)

*月*、*日体育测试

3、实验技能考试日程:

4月~5月理化实验

(五)考务工作

1、20*年初中毕业生统一学业文化考试的考务工作,必须认真贯彻*市教育党委、市教委、市国家保密局《关于加强教育招生考试中保密工作的暂行规定》(沪教党密[20*]2号)文件精神,按*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本市初中毕业生统一学业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确保招生考试工作安全、保密、规范、优质运作。

2、初中毕业生统一学业文化考试的阅卷工作,除语文学科由市统一网上阅卷外,其他学科考试阅卷工作由区招办、区教师进修学院组织实施,做到规范管理、安全保密、统一标准、严守纪律。体育考试由学校根据有关要求统一组织测试。残疾学生、体育免修学生可免于体育测试。

3、初中毕业生统一学业文化考试考分公布后,区招办组织接待考生查分(语文学科不查分),按“查分不查卷”的原则和惯例,由工作人员查核卷面成绩,不对答题内容进行复查。

六、录取工作

(一)招生录取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按照“明晰投档批次,规范操作程序,结清一批,再启动一批”的要求进行招生录取。一旦顺序在前的志愿被录取后,其后面的志愿自然失效。

(二)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市教委划定的“最低投档控制线”。任何招生学校不得录取线下考生,不得招收无档案和无投放计划的考生,不得跳越区招办自行招生,不得擅自招收规定区域范围以外的学生。未经区招办投档录取的考生,高中阶段学校不得给予电子学籍注册。

(三)在录取中,政治、体育等级考试未达到优秀、良好等级的考生不能作为市、区“推优生”推荐,不能报考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学校。政治等级考试不合格的考生不能报考区重点学校。体育等级考试不合格的考生不能报考*中学和区重点学校。

(四)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部级中等职业示范校的“推优生”招生录取严格按以下要求操作:市教委统一下达招生数,区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各初级中学毕业人数、办学水平和历年推荐情况,平衡后分配到各初级中学。以公开、民主、自愿的原则,等额推荐优秀初中毕业生,并在校内公示一周。学校推荐的优秀毕业生上报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被批准的优秀毕业生填写《20*年*市“推优生”志愿表》,由区招办汇总后报市中招办,根据学生志愿顺序进行投档。由招生学校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五)20*年*中学和石化工业学校继续面向外区(县)和本区提前招收优秀初中毕业生,并按照预先上网公布的具体录取操作方案进行录取。张堰中学、上师大二附中、华师大三附中提前招收部分优秀初中毕业生入学工作,按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区20*年区重点高中推优生招生实施办法》实施。

(六)提前招生录取的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零志愿),按招生计划数1:1.2进行投档,各招生学校将按照事先公示的录取原则,以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进行择优录取。

(七)提前招生录取的中等职业类学校艺术类专业,按市教育考试院《关于20*年*市中等职业学校艺术类专业提前招生实施意见》实施。

(八)统一招生录取的学校,按计划数1:1等额投档,以考生的录取总分(录取总分为“统一学科文化考试成绩+政策性加分”,以下同)和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计划数末名有两人以上同分同志愿,首先比较其语、数、外三科总分,再依次按数学、语文单科成绩逐项区分,若还相同,最后比较综合素质评价等第,直至选出其中1人。

(九)20*年,华师大三附中和上师大二附中实行全区统一招生,不再按石化地区和原*地区划分录取学生。

(十)普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体育特长生、文艺特长生招生录取,分别按*市教育委员会、*市体育局《关于20*年本市普通高中学校招收体育特长生工作的意见》和*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年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收文艺特长生工作的意见》规定的办法和标准执行。体育特长生、文艺特长生必须参加“统一学业文化考试”。经市教委批准的20*年可招收文艺特长生的中等学校,招收*市学生艺术重点分团(队)优秀团(队)员,在该校送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送档录取;招收一般分团(队)优秀团(队)员,在该校送档分数线下10分以内送档录取。招收文艺特长生的中等学校和有推荐资格的*市学生艺术团分团(队)名单见附件2、3。

(十一)民办高中招生录取纳入统一招生录取。民办高中在全市统一“学科文化考试”成绩公布后,原则按照本市普通高中投档控制分数线投档,在学校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内招生录取,并向社会公示。录取时不得有违背招生政策的附加条件。

(十二)*中学继续招收外省市优秀初中毕业生,严格遵守招生规定,把握对外宣传口径,积极稳妥地做好外招工作。

(十三)最后阶段的征求志愿录取,关系到本区的入学率,区招办必须积极征求未录取的考生,组织协调未完成计划的各中等学校,实施征求志愿录取。

(十四)录取加分及政策性照顾项目见附件4。

七、其它

(一)保障考生的合法权益,学生选择升学志愿,不得遭受限制和包办。无专业限制的学校不得自行设置体检障碍,无男女性别比例的学校和专业不得限定性别比例录取。

(二)任何未经市教委、区教育局批准招生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办学单位,不得在统一招生录取结束前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

(三)20*年本区普通高中的班级招生学额数控制在42名左右。

(四)完善招生考试公示制度,区招办和各招生学校将对考生和社会进行适时公示。

(五)任何招生学校招生宣传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一经公布流传,必须承担责任。

(六)加强升学与择业指导,充分利用市、区信息中心网库资料,建立多样化、科学化、现代化的初中毕业生升学与择业指导网络,使考生、家长理解改革,掌握政策,正确选择升学志愿。

(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见附件5)

八、加强领导、勤政廉政

第6篇:初中体育工作计划范文

工作23年来,无论是担任什么职务,胡健同志一直在教学一线辛勤耕耘,是南通初中语文教学的领军人物之一,他多次到新疆伊宁、克拉玛依、甘肃临夏、广西柳州等地上公开课、讲学,2009年3月,在江西九江举行的第八届全国语文教学比赛中,以折桂初中组的成绩获得一等奖。

作为校长,胡健同志倡导文化立校,躬行人本管理,坚持育人为本,质量为要,实践把学校建设成师生成长乐园的理念,他本人也先后被评为全国优秀语文教学工作者,江苏省新长征突击手、江苏省优秀德育工作者、江苏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先进个人等称号。

小庆来自安徽,小学几乎没有学过英语的她随打工的父母来到南通,就读于南通市跃龙中学。由于学习基础差,成绩不好,她对英语、数学学习失去兴趣,上课经常不由自主地发呆,考试几乎没有及格过。初二的时候,学校开始实施“蓝色计划”,她慢慢有了变化,英语学习勤奋了,课堂上渐渐听得懂了。初三第一次阶段测试,她的英语考了96分(150分卷),她尝到了成功的喜悦。此后,她的学习劲头更足,不仅英语,数学成绩也有了进步,期末考试,她的英语数学都考及格了。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大量民工子女来到城市。由于各地教育水平不均衡,外来人口和本地学生的学习基础落差明显,不少外来人口子女虽然享受了公平教育的机会,但没有有针对性的课堂教学,实际还是没有真正的公平教育。真正的公平教育应该落实在课堂中。基于上述理念,我校提出了实施“蓝色计划”的设想。“蓝色计划”的出台是跃龙中学党总支、校长室对学校校情、新课改与规范办学的密切联系予以准确分析、审时度势的结果,作为学校整体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的有效平台,它已日益成为跃龙中学在深入推进课程改革过程中的亮丽闪光点。

一、 “蓝色计划”提出的背景

南通市跃龙中学是市区一所具有50多年办学历史的初级中学,在西起南通港东至起凤社区、北自城北路南到任港路的范围很大的施教区内,临近轻纺城、食品城、永兴建材城、蔬菜批发市场等,很多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农民工子女的就读使得外地学生与本地学生学习上的落差显著。因此,近年来学校面临着办学瓶颈,优秀学生与学习能力弱、学习成绩差的学生并存,从而严重制约总体教学质量、影响学校发展良性循环的结果无奈而客观存在着。这已对学生的学习自信心、教师的教学积极性、课堂教学的有效性造成了不利的影响,并阻滞着学校的可持续发展与和谐校园的建设。

在教学质量提升遭遇困境的大背景中,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又在大力推进中,同时,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办学“五严”规定的出台,又实实在在地迫使各学校走以学生为本、扎实高效的内涵发展之路。于是,跃龙中学创造性地提出并实施“蓝色计划”,就成为学校发展突破瓶颈、走向希望的必然趋势。

二、 “蓝色计划”实施的意义

“蓝色计划”的实施对学生、教师、学校、教育事业都具有积极而现实的意义。

1. 对学生而言,“蓝色计划”真正把关注学生的成长放在首要位置,想学生所想,急学生所急,正视包括学习状态及水平差异在内的学生差异,尊重学生的人格,通过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科学运用因材施教策略,合理应用分层教学方法,最大效用地发挥学生的潜能,有效帮助学生实现自身成绩的提升和学习能力的增强,从而在学习积极性整体提高的状态下为学生的终身健康发展奠基。

2. 对教师而言,“蓝色计划”也是一项值得深入研究的现实课题,它为教育工作者完善自身教育教学观念,真正树立以学生为本的人文思想提供了广阔的平台,同时也有利于教师有效教学能力的增强,有利于民主、平等、和谐师生关系的确立。

3. 对学校而言,“蓝色计划”作为立足于学校实际、遵从于教育规律、服务于广大学生的一项均衡教育举措,有力地践行了学校“办让人民满意教育”的永恒宗旨,有利于和谐校园的构建,有利于教育教学质量的总体提高,有利于学校在深化内涵基础上的可持续发展。

4. 对教育事业而言,“蓝色计划”是对不断推进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思路探索,也是努力做到规范办学、对素质教育在新中考背景下贯彻落实的创新思考,它有利于教师、学生、家长、学校共同发挥合力作用,为现代化建设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提供保障和后盾。

三、 “蓝色计划”的实施内涵

“蓝色计划”,顾名思义就是力争使原有学困生们成绩报告册上各门功课的成绩不再一片“红色”不及格,而是普遍成为用“蓝色”书写的及格成绩。事实上,“蓝色计划”旨在立足于学生学习差异的现状基础上,通过分层教学,落实因材施教的教育思想,帮助学生在各科学习过程中大面积增加合格率,逐步消减不及格现象,重塑学生的学习信心,再造课堂学习的良好氛围,回复和谐教育的人文理念,从而奠定学生长远发展的必要基础。

“蓝色计划”的实施对象则是所有学习上存在困难的学生,力争惠及一切具有上进心而暂时在学习上处于落后状态的学生。在此过程中,尤其将其中的来自特殊困难家庭、外来务工人员家庭、经济困难的农民工家庭的子女的学习帮教摆在重要而优先的地位,力求做到不让任何一个困难学生掉队。

“蓝色计划”实质上是从校情出发,在实践中因校制宜地走均衡教育之路的积极举措,其宗旨在于全面贯彻落实“一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的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的以人为本教育理念。

四、 “蓝色计划”的实施内容

“蓝色计划”主要利用每天下午在正常教学任务完成后的课外时间(大约一课时),按照学生在整体学习状况和单科学习情况上的综合表现,并参照学生自身的希望与要求,实行学习水平与能力基本相近基础上的分别编班,选派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教师分别担任A、B、C三种层次班的教学辅导工作,使不同层次学生能根据不同要求查漏补缺,或者夯实基础,或者提高水准,从而达到在原有起点上共同进步的目的。

“蓝色计划”在初一年级主要设置语文、数学和英语三门科目,在初二年级设置语文、数学、英语和物理四门科目,在初三年级则设置语、数、英、理、化、史、政七门中考科目。“蓝色计划”实施中,A、B、C班的学生编排并不是固定的,事实上,分层教学辅导在绝大部分学生中激起了前所未有的进取心和竞争性,成为A班学生不仅是一种莫大荣誉,更是一种强大动力,B班学生希望进入A班,C班学生希望进入B班,这都是浓厚学习氛围下的崭新气象。

担任“蓝色计划”分层辅导教学的各科教师们,同样心头也增加了一份强烈的使命感和高度的责任感。他们往往在每天自己正常的教学任务结束后,马不停蹄地继续备好另一堂不同层次、不同要求的课,在工作量和难度更大的情况下,兢兢业业上好每一节特殊的课,扎扎实实辅导好每一个学生。

为了使承载着均衡教育和人文教育思想的“蓝色计划”落到实处,在实际操作中最大效度地发挥其作用,学校成立了以党总支书记兼校长胡健为组长、副校长姜国忠和副校长王剑飞为副组长的“蓝色计划”领导小组,负责策划制定“蓝色计划”的实施方案及步骤,并落实分层教学的教师配置。王剑飞副校长具体领导教导处负责落实分层教学的各年级科目安排的教学内容、时间、地点,并稳妥有序地落实不同层次学生的分班编排工作,同时做好巡视督查工作。初一、初二、初三的年级组长则负责做好本年级在实施分层教学过程中的各班学生动态学习管理工作,并协调好每天日常教学与课外分层教学的关系、日常教学教师与分层教学教师之间在进度和要求等方面互有不同的关系、不同科目设置安排之间的关系、以及不同层次学生及其家长之间的关系。

三位一体的组织机制有条不紊地将“蓝色计划”缜密高效地落在实处,确保了“蓝色计划”实施内容的有效贯彻。

五、 “蓝色计划”的实施效果

“蓝色计划”实施一年多来,在学校党总支、校长室,教导处,各年级组,各班主任,任课教师和广大学生的群策群力下,取得了相当不错的效果。

党总支书记兼校长胡健,副校长姜国忠,教导主任王素霞,英语学科组长、南通市劳动模范汪维萍等各级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均担任了“蓝色计划”教学的授课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了教学任务,也为其他各学科老师们树立了榜样。副校长王剑飞不仅负责具体操作“蓝色计划”,而且天天下午第四课开始到各层次教学辅导班巡视督查,不辞劳苦,有效保证了“蓝色计划”实施中的良好秩序。胡剑、郭建伟、陆海明三位年级组长也是每天做好“蓝色计划”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同时细致入微地做好各层次学生学习的阶段性评估工作。所有的班主任都积极配合“蓝色计划”的实施,并且不少班主任都下到班级检查督促学生的学习。极佳的为学生服务的环境由此而形成。家长们为学校如此花大力气为其孩子提高学习成绩的真诚举措深受感动。学生们也真正感受到学校的良苦用心,努力学习的氛围由此而得以营造。

初三(4)班王镇同学来自外省,家境贫寒,他写作业所用的桌子,因一条桌腿破损而用几块砖头垫着。在这样较为艰苦的环境下,王镇同学却好学勤奋,非常刻苦,成绩优良。但因其小学时老家的学校不教英语,所以他的英语基础较差,跟不上课堂教学的进度。他自己也很苦恼,家长也很担心,却无力为其请家教补习。蓝色计划开始后,他选择了适合自己的教学,第一堂课下来,他对班主任王老师说的第一句话就说:“老师,我全听懂了,真的!”从那以后,他有了信心,英语成绩飞速进步,在期末考试中取得了93分(满分120)的好成绩。

朱志航同学自幼随父母来南通,全家蜗居在一新村小杂货店内,前店后家,生活非常艰苦,“蓝色计划”实施后,老师在学习、生活上对他全面关心,使他进步很大,也更懂事了,还被评为全校“敬孝之星”。

事实上,经过“蓝色计划”的实施,各年级、各班的各科学习均有了明显进步,不但在崇川区期末统考中成绩迅速提升,而且在2009届南通市中考中,初三学生成绩整体超过上一届,录取重点高中的学生明显增加,2010年,中考成绩继续保持在市区前列,尤其可喜的是多名外来人口子女考取了省重点中学,创造了新的历史。

总书记在2010年7月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强调指出:教育事业的发展必须坚持以育人为本,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进公平为重点,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南通市跃龙中学在教育教学实践中策划并有效实施的“蓝色计划”正是上述思想理念的行动体现。“蓝色计划”通过一系列有效而实在的举措去推进教育公平,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着力促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扶持困难家庭学生以及学习困难学生,极力缩小差距,从而保障最广泛范围学生受教育权在更高层面的实现。

第7篇:初中体育工作计划范文

1986年和1992年颁布的“国家教育政策”(Govt. of India, 1986&1992)把普及初等教育所取得的成就放在优先地位。印度《宪法修正案》第83条规定,6-14岁的儿童享有受教育权(Sadagopal, 2002: p. 1)。在全民教育理念的指导下,印度在宏观和微观方面都实施了很多有关全民教育的计划项目(Mukundan, 2004)。这些计划项目关注初等教育入学人数和在读人数的增长、学校出勤人数的提高以及受教育者尤其是女童接受教育的强烈需求。而且,不仅在邦和地区内部盛行关注学生出席人数和学生所取得的成就,对于学生成绩相对较低等问题,邦和地区政府也都给予了特殊关注。

为了加快普及初等教育的步伐,印度政府在2001年成立了由总理任主席、人力资源开发部部长任副主席的“国家初等教育代表团”。在邦一级也成立了由各邦行政长官组成的类似代表团。一些计划和项目经过多年的实践后,为制定符合宪法授权的教育目标提供了许多有益的经验。这些计划和项目包括人力资源开发区域拓展教育项目(AIEP)、初等教育课程更新项目(PECR)和社区参与教育发展活动项目(DACEP)。70年代和80年代制订了通向全面发展的初等教育项目,近年来还有Andra Pradesh邦初等教育计划(APPEP)、Bihar邦教育计划(BEP)和Lok Jumbish邦初等教育计划(DPEP),等等。除此之外,还制订了由中央资助的免费午餐计划,保障在全国范围内提供诸如教室、黑板等最基本教学用品计划,教师教育发展计划以及其它一些非正式的教育计划。

比较1950-1951年与1999-2000年国家对初等教育所做出的努力可以看出,自从1950-1951年国家启动经济和社会计划的重大举措以来,已经取得了可喜的进步。

1950-1951年

1999-2000年

2,100,000所小学有5,380,000名教师

6,420,000所小学有1,919,000名教师

13,596所小学高年级学校有85,496名教师

198,000所小学高年级学校有12,980,000名教师

小学生注册人数超过19,154,000名(注册率达到42.6%) 小学生注册人数超过1,136,120,000名(注册率达到94.9%)

小学高年级注册人数31,200,000名(注册率为12.7%)

小学高年级注册人数420,650,000名(注册率为58.8%)

[资料来源:国家教育研究机构(NCERT),2005年,第3页]

另外,印度政府还在以下几方面采取了措施:聘用了30多万名教师、建造了20多万座校舍,建立了400多个区级教育培训机构,在271个地区实行了初等教育计划,使退学率由1960-1961年的65%减少到1999-2000年的40.3%。

为了满足人们的需要,进一步巩固以上各种计划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所获得的成绩,印度政府在2000年颁布了全民教育计划(SSA),全民教育计划的目标是加速初等教育普及化目标的实现,是一个全面的、覆盖了全国各区的小学和小学高年级层面的项目。全民教育计划以为社区提供有质量保证的初等教育为使命,旨在提升学校系统的运作能力。由于一些邦没有资金来源,无法建立像Andra Pradesh邦初等教育计划(APPEP)、Bihar邦教育计划(BEP)、Lok Jumbish邦初等教育计划(DPEP)等这样的教育项目;另一些邦即使有教育资金,但那些居住在城市贫民区的人们无法从这些教育计划项目中获益,实施全民教育计划是非常有必要的。

一、全民教育计划的内涵、目标与基本特征

(一)全民教育计划的内涵

全民教育计划是:为普及小学教育而提供的一个清晰的时间框架;针对全国对基础教育质量的需求而做出回应;通过基础教育为促进社会公正提供机会;使村教育委员会以及地区教育研究机构、学校管理委员会,家长与教师协会,母亲委员会,村(组)自治委员会以及其它基层组织有效参与小学管理;表达在全国普及小学教育的一种政治意愿;中央、邦和地方各级政府之间的合作;为邦政府制定初等教育政策,并在实践中得以实施提供机会;同扶贫机构和民政部门一起,使全民教育计划体现在教育部门的规划中,并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

(二)全民教育计划的目标

全民教育计划的具体目标包括:在教育担保中心的帮助下,在偏僻地区建立学校,从而使所有偏远地区的适龄学生在2003年前重返校园;到2007年所有儿童接受完整的五年小学教育;到2010年所有儿童接受完整的八年小学教育;强调“生活教育”,关注小学教育质量满意度;2007年在小学阶段、2010年在初中阶段弥合性别和社会阶层的差距;到2010年力求不让一个小学生辍学。

(三)全民教育计划的基本特征

全民教育计划的基本特征包括:中央和邦一级的机构改革以提高效率和改善由上至下的政策传达体制;持续的财政支持,即中央与邦政府长期的财政支付比例在第九个五年计划(1997-2002)达到85∶15,第十个五年计划(2002-2007)达到75∶25,以后将达到50∶50;通过村教育委员会、地区政府研究机构以及其它一些诸如妇女组织等地方团体的有效参与,由社区决定与学校相关的教育事务;以国家教育研究培训机构、国家教育计划管理机构、国家教师教育机构、邦教育研究培训机构、邦教育管理与培训机构以及地区教育培训机构为主导,加强机构能力建设,提高小学教育质量;社区对所有实施情况的监督有着极强的透明度;社区把居住户作为基本单位,采取自下而上的方法制定计划;计划制定的一个主流是对女童的教育给予关注,并对教育落后地区的女童教育有专门的论述;注重使在宗教和语言上占少数的族裔接受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使教育贴近生活,关注“生活教育”;认识教师角色的重要性,并关注教师人力资源发展的需要;为制定地区小学教育计划(DEEP)做准备,并能体现出政府部门以及非政府部门的投资情况。

二、全民教育计划的实施机制和管理结构

实施全民教育计划的一个最显著的特征,是使目前的教育结构和机制更灵活、更有效,建立一套完整的全民教育计划实施机制,从而能够为所有学龄儿童提供有质量保证的初等教育。现有教育组织从国家到最基层都有责任实施全民教育计划。不同层面的组织结构包括:

(一)国家层面

国家层面的组织机构包括:1、总委员会,在印度总理领导下,由人力资源开发部(HRD)部长任副主席。2、执行委员会,由人力资源开发部部长领导。3、初等教育局,由初等教育局秘书领导,并配备7-8名主任、副秘书、教育顾问等。4、学术和技术支持委员会,由国家教育研究培训机构(NCERT)、国家教育计划管理机构(NIEPA)、国家教师教育机构(NCTE)以及印度教育顾问有限公司技术支持小组等组成。

(二)邦一级层面

邦一级主要负责全民教育计划的实施及管理。通常邦政府利用现有不同层级的教育组织结构开展工作,这些组织机构包括:1、邦总管理委员会,由邦行政长官领导。2、邦实施委员会,印度的每个邦都设有邦实施委员会。除一两个邦有独立的邦初等教育计划外,其它各邦都建有并在实施邦初等教育计划。邦实施委员会由秘书长、教育秘书以及教育专员领导。3、邦项目办公室,通常由教育部长、邦公共教育指导主任领导。然而,在设有初等教育计划的邦,可以利用初等教育计划项目办公室实施全民教育计划。4、学术和技术支持,由邦教育研究和培训委员会(SCERT)、邦教育管理和培训机构(SIEMAT)以及人力资源小组提供,在一些邦设有专门的研究机构。

(三)地区一级层面

1、在地区一级层面建立了由Zila Parishad区的行政首长、主要执行官员以及区地方法官领导下的地区项目计划实施协会。2、教育官员对初等教育全民计划的实施负责,而在实施邦初等教育计划的一些邦,地区项目办公室也参与初等教育全民计划的实施。3、学术和技术支持,由区教育机构、区人力资源小组以及其它专业机构完成。

(四)街区一级层面

街区教育官员负责街区全民教育计划的实施。在每个社区划分不同的街区,已经成立了或正在成立的街区人力资源中心(BRC)负责提供学术和技术上的支持,并负责对不同领域的职员进行培训,同时负责为小组人力资源中心(CRCS)以及学校提供学术帮助。

(五)小组一级层面

大约10-12所学校组成一个小组。像街区人力资源中心(BRC)一样,每个小组已经成立或正在组建在人力资源协调中心(CRCC)领导下的小组人力资源中心(CRC)。小组人力资源中心通常设在小学校内,并有一间专门的办公室。它负责了解、调查全民教育计划活动的实施情况,并为学校提供面对面的学术帮助,组织开展教师经验交流的学术论坛活动。

(六)村、学校一级层面

在学校的日常事务管理以及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运转等方面,村教育委员会(VEC)、Panchayati Raj村研究机构(PRJ)、学校管理委员会(SMC)以及家长与教师协会(PAT)发挥着重要作用。

三、全民教育计划实施的有关条款、标准及规定 在讨论制定全民教育计划实施的有关条款、标准及规定之前,有必要在以下几方面给予重视:第一,每个区应拟定区初等教育计划,参与全民教育计划的制定,其中包括每个区所面临的具体问题和将要采取的干预措施,以确保初等教育质量。第二,地区对邦政府提供的财政预算有优先使用权。第三,所有由国际上和其它机构提供的资源应体现在计划中。第四,对财政预算的评估应与全民教育计划所涉及的条款紧密相关。

为实施全民教育计划所制定的条款和有关规定,体现在满足普及教育的需要、保证入学人数、控制辍学人数以及提高初等教育质量等方面。1、成立新学校。邦政府条款规定,应为每一个孩子提供一所步行在一公里范围内的学校,并在大约有300名人口的居住区内建立新学校;如果有足够的小学生源,应提供一所小学高年级学校和两所小学校。2、提供可供选择的教育服务设施。在居住区内建立“教育担保中心”(EGS),负责管理15-20所学校范围内达到入学年龄又不能入学的学龄儿童。指派一名兼职教师管理运作此中心。如果学龄儿童的人数超过40名,那么可以再指派一名兼职教师。这样的中心如果经过2到3年的成功运作,可以转制为一所小学校。“教育选择和革新中心”以提升地段人口的教育水平为目的,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和社区的需要,开展如“弥补小学缺失课程计划”、“重返校园计划”等革新项目。3、教师聘用。在小学每40个学生配备一名教师。这项条款对偏远的宗族部落地区,可适当放宽条件;在小学高年级组每个班应配备一名教师;如果因为入学人数的增加而需要聘用新教师,应首先得到邦政府的批准;除了全职小学教师外,如果邦政府仍然急需教师,可聘任兼职教师;在每个区聘用新教师之前,应合理安排现有的教师。4、提供免费的教科书。所有的女童、计划内的适龄儿童以及部落地区的儿童都应得到邦政府提供的免费的教科书。如果政府没有提供免费教科书,那么每个孩子每年可以得到150卢比的补偿。5、教学设备。为新学校提供10000卢比的资金;为新成立的小学高年级学校和已经成立的但没有加入“最低教学设备保障项目”的学校提供50000卢比的资金。6、给予学校拨款。每一所小学和小学高年级学校每年能获得2000卢比的拨款,用于更新功能失调的学校设备和购置图书。7、给予教师拨款。每所小学和小学高年级学校的每位教师每年可获得500卢比的拨款。8、教师培训。有三种全民教育计划所期望的教师培训形式:一是所有的教师能够接受为期20天的在职培训;二是为未经过培训的在职教师提供为期60天的知识更新培训;三是为新教师提供为期30天的上岗培训。此外,如果当地根据实际需要、具有正当理由而希望得到其它形式的培训,可以列入计划中。9、科研、评估和监督。每所学校每年用于与初等教育相关的各个不同层面的科研经费1400卢比,比如创新活动、学校发展以及一些微观计划等项目的开展。10、社区领导培训。计划中提到,每个村可以有8人获得为期2天的培训,并可提供每天30卢比的资金。这样的培训可以由地区根据他们的实际需要举办。11、特殊教育的需要。全民教育计划条款规定,每年为每个残疾儿童提供1200卢比,使他们能够接受教育。12、革新。全民教育计划条款规定,提供给每一个地区的每一个革新项目1500000卢比的资金,主要用于儿童早期护理和教育、偏远少数民族地区的儿童教育、女童教育、小学高年级的计算机教育等四方面的研究。13、基础设施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包括教室、新校舍以及饮水设备的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对改善学校、街区以及村组的公共设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所有的村和学校一级的建设工程,都在当地社区的协作下完成。此外,每年每所学校还将获得5000卢比用于修缮学校设施。

四、为提高初等教育质量所做出的努力

印度政府已经意识到,到目前为止这个计划关注更多的是为儿童提供初等教育、初等教育的入学人数和防止辍学等方面,而在某种程度上对教育质量尤其是教学效率和学生取得的成绩缺乏关注。因此,在关注入学人数、防止辍学等方面的同时,应把重点放在提高初等教育质量上。为此,全民教育计划提出了一个针对教育质量做出的完整的、全面的计划,提倡通过分权和社区在学校管理和实施中所具有的灵活多变的特点,对学校进行干预。这就意味着干预和实施计划,一方面要关注初等教育质量的提高;另一方面必须携起手来,通过共同的努力来提高入学人数和防止辍学人数增加。

对全民教育计划有关条例的探讨表明,对提高教育质量的各项活动,政府在机遇和财政等方面给予了特别的关注。可以总结为:1、改善学龄儿童校内外的学习环境,例如改善饮水设施和修缮厕所等条款。2、主要通过合理的教师流动、新教师以及兼职教师的聘任等途径,确保学校所需教师的人数。3、通过重建和改革与教师实际需要相关的教师培训制度,增强教师的工作胜任力。4、为了切实提供基于需要的教师培训,根据当地的实际条件,建立地区人力资源中心和小组人力资源中心,并深入教学第一线为教师提供帮助和指导。5、计划中实施的课程改革与2000年由国家教育研究机构(NCERT)根据地区实际适当修改后而提出的“国家学校教育课程改革框架”相适应。(确保女童和所有偏远少数民族地区的儿童享受免费的教材资料,邦和地区一级也要根据环境和实际需要,为特殊教育群体提供保障)全民教育计划号召在地区级层面实施课程改革分权计划。6、关注“生活教育”,使教育贴近生活。7、确保一些有活力的专业机构加入到计划中来,例如国家教育研究培训机构(NCERT)、国家教育计划管理机构(NIEPA)、国家教师教育机构(NCTE)以及一些大学和研究机构等。8、通过为学校和教师提供适当的帮助,提高教师“教”和学生“学”的水平。9、强调儿童从早期到小学高年级这一阶段的教育。10、为了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和初等教育质量,特别是加强对教育质量的相关干预,全民教育计划提出了在各个不同层面推行教育改革的设想。11、重视科研、文件和评估特别是对学生的评估。12、对全民教育计划的监督指标已经得到认可。国家教育研究培训机构提出了对计划进行监督的战略性指标,国家教育计划管理机构提出了对质量进行监督的适用性指标。在监督过程中,由经邦一级政府认证的专业机构给予帮助和指导。

由于效率和完善的管理信息系统是满足不同地区教育需求的决定因素,全民教育计划在效率和创建完善管理信息系统方面给予了高度重视。分权的计划和实施需要能够提供各个不同层面的不同信息,以确保在各个层面上都形成良好的功能机制。

五、结论

通过努力,全民教育计划最终试图创建一个全面的、完整的、确保初等教育质量的计划,把让6-14岁的儿童接受教育作为计划中的一部分,还规定了改善学习环境,加强教师工作胜任力和对他们进行一线教学指导,进行课程改革,在教育学、教育科研以及革新活动等方面的改进与提高等内容。

全民教育计划强调如何使目前的教育管理组织结构更有意义、有效率以及更加灵活多变。目前,在邦和地区层面已经形成了具体实施全民教育计划的组织结构:邦教育研究培训机构,地区教育培训机构,地区人力资源中心以及小组人力资源中心等,它们在提升初等教育质量方面发挥了作用。

全民教育计划为每个区提供机会,使他们可以用自己的视角制定初等教育计划和实施地区干预。每个区制定的初等教育计划条例(DEEPs),就是针对其不同情况所给予的支持与关注。条例规定了建立新学校,为学校提供设备保障,保证专兼职教师人数,为所有偏远地区少数民族和女童提供免费的教科书,为教学提供资金和资料,提供保证学校发展的拨款等内容;同时提出了全面的教师培训、教研和监督计划,开展革新项目并对项目进行管理,对社区领导进行培训以及为残疾儿童提供一体化教育等要求。在基础设施建设上,计划还规定了校园建设、地区人力资源中心和小组人力资源中心的办公楼建设以及教室、厕所、饮水设施等方面建设的内容,并设立基金用于维护学校建设。

尽管这个项目到目前为止得到了承认并对难以触及到的群体给予充分的重视,但今后仍应在“怎样实施”和“如何实施”上给予更多的关注,加强各个机构和个体的能力建设,包括计划的制定、项目的实施和监督,特别是对不同层面的分权管理;同时确保教育担保中心能够吸纳不同层面的儿童,确保他们能够通过与全日制小学的学生们相当的教育革新项目接受教育。因此,要加强对这些机构和中心的有效的、持续的培训,以提高他们对社会需求的胜任力。

为分享共有资源和专业知识,需要加强网络工作机构的建设,因为资源和知识的共享可以更直接地帮助学校、教师以及其他教育工作者解决他们面临的问题。全民教育计划融各方努力与各项计划于一体,是一项重要的战略性计划。因此,需要尽最大努力,对不同层面的政府机构和村级机构进行合作和干预,尤其在地区一级,要促使地区间的项目官员们在创造力、创新力以及团结协作等方面发挥作用。

注释:

①India, Government of. ( 1986a) . National Policy on Education. New Delhi: Ministry of Human Resource Development, Department of Education.

②India, Government of. ( 1986b) . Programme of Action. New Delhi: Ministry of Human Resource Development, Department of Education.

③India, Government of. ( 1992) . Programme of Action. New Delhi: Ministry of Human Resource Development, Department of Education.

④India, Government of. ( 1993) . Report of CABE Committee on Decentralized Management of Education. New Delhi: Ministry of Human Resource Development, Department of Education.

⑤India, Government of. ( 2004) . Sarva Siksha Abhiyan: A Programme for Universal Elementary Education; Manual for Planning and Appraisal. New Delhi: Ministry of Human Resource Development, Department of Education.

⑥Mukundan, M.V. ( 2004) . Education and Decentralization: a Case Study of India' s Kerala State. Shenyang: Liaoning People' s Publishing House.

⑦National Council of Educational Research and Training( NCERT) . ( 2005) . Modules on Quality Dimensions of Elementary Education Under SSA. New Delhi: NCERT.

第8篇:初中体育工作计划范文

为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实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深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发〔2008〕2号)精神,充分发挥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对实施素质教育的导向作用,促进初中段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和高中段职普教育的协调发展,在总结近年高中段招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现提出我市2009年高中段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坚持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课程方案,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坚持有利于建立和完善我市基础教育质量的监测和评价体系,促进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的均衡、协调、科学发展;坚持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多元录取,推进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和招生制度改革,促进高中学校发展办学特色。

二、普通高中考试报名和志愿填报

1.报考条件:报考对象为有我市户籍的初中毕业生和符合我市政策规定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的初中毕业子女。下列人员不准报考普通高中:(1)未取得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籍者;(2)高中(含各类职业高中)学校在籍学生、毕业生;(3)各类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在籍学生、毕业生;(4)因在已往考试中舞弊而被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和因学业水平考试严重作弊取消考籍的;(5)因触犯刑律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2.志愿填报

志愿填报与普通高中报名及信息采集一并结合进行。由各区(市)教育局负责组织进行,志愿填报地点设在初中学校。区(市)教育局要组织人员接收学生填报志愿的有关资料并做好全过程的监督,严禁强迫考生填报某校志愿或由他人代填报志愿。

考生志愿分第一志愿、第二志愿(报考*三中、*八中、滕州一中、滕州二中、*二中的学生可以填报第二志愿或“三限生”志愿,其他学生不需填报第二志愿)。不得重复报考。

3.报名时间、报名信息采集办法

普通高中报名时间:5月10日至14日。

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学籍所在学校参加高中招生考试报名。各初中学校需使用数码相机重新采集初三毕业生照片(参照身份证件照要求),并导入学籍系统(以更新原有旧照片)。

非应届及回户籍地参加考试等考生,信息采集办法如下:非应届生回原毕业学校报名;外地回原籍参加高中段招生考试的学生,需提供*本地户籍及复印件,山东省内学生还必须提供由山东省学生信息管理系统打印的学籍证明,并加盖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学籍管理专用章(在外省就读的*户籍学生提供学籍卡片)自行联系初中学校或第一志愿学校报名。初中学校使用区(市)教育局下发的数据,追加非在籍报名学生信息,并采集其照片后,将所有报考学生数据信息及照片备份上报区(市),区(市)局汇总后于4月21日前刻盘上报市教育局基教科。

考生报名的同时填报志愿,初中学校负责组织在报名系统打印出的“学校报考学生名单”上由考生本人签名确认,并报区(市)教育局留存。第一志愿招生学校负责打印考生准考证。

考生报名时,按枣价费发〔1997〕38号文件要求以及有关实验操作(枣价费发〔1999〕4号)、信息技术考试(鲁价费发〔2007〕158号)的有关规定标准一次性缴报名费、考务费。

三、考试内容、考试形式、计分办法

2009年高中段招生考试内容包括考试科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艺术体育特长生测试等。

(一)考试科目

1.分值:总分700分。

2009年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统一考试科目: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含听力测试20分),物理(70分)、化学(50分)、生物(30分),简称理科综合(150分),思想品德(45分)、历史(45分)、地理(30分),简称文科综合(120分),体育健康30分,实验技能操作(物理、化学、生物三科抽取二科考试)20分和信息技术20分。

文化课考试科目全市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文综合为100分钟)。

文化课科目考试时间:6月25、26日(周四和周五)。

2.考试命题的原则要求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学科的命题以教育部2001年颁布的全日制义务教育初级中学各学科课程标准(实验稿)为依据。

思想品德以教育部2003年颁布的九年义务教育初中思想品德课程标准为依据。

各科命题依据课程标准的内容和要求,符合课程标准规定的学习水平。命题结合学科内容,注重用开放性、探究性题目考查学生在过程方法和情感态度方面的达标情况,从而更好地发挥考试在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发散思维能力和创新精神方面的导向作用。考试内容加强与社会实际的联系,增强问题的真实性和情境性,重视考查学生在真实情境中提出、研究、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收集、整合、运用信息的能力。

试题难度系数确定在0.7左右,除语文外,各科试题均分为第Ⅰ卷和第Ⅱ卷两部分,低、中、高档试题的比例控制在3∶4∶3。第Ⅰ卷为选择题,选择题数量(除英语学科外)控制在三分之一以内;第Ⅱ卷为主观题。

体育健康、实验技能操作和信息技术考试办法和时间要求,见附件1、2、3。

(二)艺术体育特长生专项测试

艺体特长生的专项测试工作、测试内容和标准,请按照《*市普通高中艺体特长生专业考试工作指导意见》(枣教发〔2009〕31号)文件执行。

(三)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由初中毕业学校负责,同报名信息一并上报市教育局和第一志愿学校。

1.评价内容:包括对学生初中阶段的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

2.评价方法

①综合性评语:是初中学校通过组织学生互评和教师集体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学生综合素质的整体描述,尤其应突出学生的特点和潜能。

②基础性发展目标的等级评价:等级评价采用A、B、C、D四级来描述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的发展状况(A为优秀、B为良好、C为合格、D为不合格)。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现为“不合格”的比例一般不超过5%,优秀比例一般不超过30%。

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纳入高中学校录取的依据,凡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为“C”以及“C”以下等级的,不得推荐为指标生。在同等分数下,综合素质评价等次高的考生优先录取。

四、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和招生政策

(一)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确定按照学校招生能力和指令性计划相结合的原则。各区(市)、各高中学校要根据当地初中毕业生情况,高中段职普招生比例,合理调控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严格按照素质教育有关要求,确保新生班额控制在54人以内。各普通高中学校在招生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招生,不得突破招生计划。

普通高中2009年计划招生24892人(含30%的“三限生”,各学校招生计划数见附件4)。

职业学校停止招收普通高中生。

(二)招生范围

(1)区(市)国办高中、国办高中领办的民办高中,限在本区(市)内招生。*三中以招收市中区(含市直学校)学生为主;在往年的基础上限额招收山亭区等就学方便的学生。

(2)为鼓励各高中学校发展办学特色,具有科技创新、机器人比赛、电脑制作活动和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等特色的高中学校,经市教育局审查同意,可申请面向全市招收具有对应潜质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省级高水平运动员试点校、市艺术特色校的艺体生招生、民办学校的招生范围可面向全市。

(三)实施指标生和高中学校自主招生政策

(1)指标生政策

根据省教育厅要求,2009年所有国办普通高中学校原则上都要实行指标生录取政策。*三中、*八中、滕州一中的指标生计划不低于正榜招生计划的50%,其余国办普通高中指标生计划不低于正榜招生计划的55%。指标生计划由区(市)教育局分配到高中服务辖区内初中学校,*三中的指标生分配办法由市教育局协调有关单位制定。指标生分配办法:各区(市)可根据2009年初中学校的毕业生人数、素质教育工作评价、学校综合办学水平、优秀率、全科合格率和规范办学情况等作为指标生分配的主要依据。省级规范化初中可适当增加指标生数量,因违规办学行为被省、市通报的初中学校取消或者减少指标生分配数额。

(2)自主招生政策

初中学校可依据今年的招生政策,按不超过本校(符合2009年高中招生报考条件且在籍三年)在读应届毕业生千分之二的人数,向第一志愿学校或项目特色学校推荐优秀毕业生或特殊潜质学生。

初中学校要制订学生推荐操作规程,根据学生自身特长、发展情况和招生学校招生要求进行推荐工作。被推荐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各项指标应达到“优”;由班主任以及至少两名教师写出推荐信,经初中学校研究公示后,由初中学校将推荐生名单(连同《推荐表》)报招生学校和区(市)教育局。省级规范化初中可向同一高中学校增加一个推荐指标,因违规办学行为被省、市通报的学校取消推荐生资格。

初中学校的借读生(含计划外招生的学生)、复读生,不计入该所学校分配指标和推荐生学生基数,录取时不得占所借读学校所分配的招生指标。

普通高中学校可按照正榜招生计划5%左右的比例,对各初中推荐生通过调查、面试、特长展示等方式进行科学考核,经一周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自主招生的学生名单,并报区(市)、市教育局备案。推荐生中按招生政策面向全市招收的特殊潜质学生,须报市教育局审查同意后,方可纳入自主招生名单。被确定为自主招生的学生,报请招生学校同意,可不参加高中招生其他内容的考试。

各高中学校的自主招生实施方案,须于5月5日前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批准备案。

(四)艺体特长生招生政策

国办普通高中要在计划内招收10%的艺术、体育特长生。依据艺术和体育特长生的专业成绩、文化成绩以及综合素质评价等级,择优录取,录取分数线不低于录取分数线的60%。艺体“三限生”,录取分数线应高于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总成绩的40%。

指标生、推荐生、自主招生和艺术体育特长生的招生工作要按“规则在先、程序规范、阳光透明”的原则进行操作,经集体讨论,择优确定名单,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五)高中学校录取

第一:录取推荐生。各国办高中应按照招生计划,优先录取纳入自主招生范围的推荐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由学校划定。达不到自主招生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按志愿进入下一阶段录取程序。

第二:录取统招生。按照招生计划,在综合素质评价均达到合格以上标准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录取正榜生,其中*三中、*八中、滕州一中三所高中录取正榜计划的50%。其他普通高中录取正榜计划的45%。

第三:录取指标生。要依据生源学校指标生计划数,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达到优秀、良好以上标准的考生,实行分段降分控制录取。在农村初中最低降20分、城市初中最低降10分的范围内,以完成分配指标为最低控制分数线。在最低控制线内,仍完不成的指标生计划由高中学校调剂使用。在最低控制线完不成指标生计划的学校,下一年度将适当减少指标生计划。

第四:录取“三限生”。各高中学校根据经当地物价、财政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严格按“三限”政策招生。“三限生”不享受指标生政策。*三中、*八中、滕州一中三所学校,在正榜计划内录取具有初中学历(学力)的复读生、社会青年考生的人数限制在正榜计划的3%之内。

(六)普通高中录取的其它有关政策

(1)根据鲁民〔2005〕95号文件精神,烈士子女(持国家颁发的“烈士证”及复印件)、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持团级以上部队政治处证明),报考普通高中享受20分照顾。

(2)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享受10分照顾。

(3)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少数民族考生,享受10分照顾。

上述所列项目限选最高分值项,不累加。

按照市委枣发〔2004〕19号文件规定,独生子女考生填写《独生子女资格审查表》,经区(市)和市计划生育部门逐级审核确认后,在普通高中招生时加5分参加录取。

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初中阶段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比赛获得全省二等奖(含二等奖)以上的,可降10分参加录取;初中阶段获得国家专利局颁发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权证书(5月20日前)的,可降5分参加录取。以上两项限选最高分分值项,不累加。

符合政策性加分照顾条件的考生,由考生本人填写《*市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特殊考生登记表》,凭原始证件,经有关部门审核盖章、审查人签名,在考生所在初中学校及班级公示一周无异议后,由初中学校上报所在区(市)教育局,统一汇总造册(包括报名序号、毕业学校)后,连同原件、复印件于5月29日前报市教育局基教科复核,逾期不予受理。

在我市取得初中学籍,接受完义务教育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可以在我市参加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录取条件、收费标准与我市学生同等对待。

能坚持学习的残疾考生,应与其他考生同样对待,不得拒收。

五、关于2007级在校初中生结业课程学业水平考试

(一)为推动素质教育实施,落实初中课程方案,根据省教育厅有关要求,从2009年开始对初中二年级学生实施结业课程学业水平考试制度。结合将来的高中招生考试改革要求,对2007级学生的地理和生物两科实施学业水平考试。

(二)考试报名、收费参照高中招生报名考试办法,由区(市)学籍管理部门按照学籍管理库的考试管理软件实施。报名时间5月15日前结束。

(三)命题:地理、生物学科的命题以教育部2001年颁布的全日制义务教育初级中学各学科课程标准(实验稿)为依据,参照普通高中招生考试要求,试卷分值为100分。考试说明另文下发。

(四)组织考试:考试时间定于6月13日上午9:00-11:00举行。考务组织工作按照高中招生考试要求进行,考点安排由各区(市)根据相对集中的原则设置。各区(市)教育局要加大组织管理力度,采取选派高中教师及调换监考员的方式,确保考务组织严密、安全。

(五)阅卷与成绩统计:阅卷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考试成绩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作为学生毕业成绩和2010年高中招生考试录取依据之一。

六、加强领导,确保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考试安全

考试安全是招生工作的第一要务。为确保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市教育局成立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整个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工作的领导管理和组织协调。各区(市)要成立相应机构,在市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市教育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落实好各项招生政策,切实做好普通高中招生各项考试的考务实施。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招生考试的各项保密措施,严密制度、严格操作、严肃纪律,加强试卷运输、保管以及考试实施等全过程的管理与监控,明确各环节任务和岗位要求,做到条件达标、培训到岗、措施到位、责任到人。

(二)加强制度建设,确保考试信度

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工作要建立并实行严格的公示制度、诚信制度、监督制度、评估监控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公平。

1.公示制度。普通高中招生的方案、招生过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推荐生及指标生名单、收费等,应按《招生工作规程》在学校公告栏和学校网站上公示一周,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

2.诚信制度。逐步建立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综合素质评价、成长记录和招生录取的诚信机制。参与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招生各个环节的有关人员,要签订诚信责任书并建立诚信档案,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有关人员严格履行诚信责任和义务。

3.监督制度。纪检监察机构要对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同时制定相应措施,接受社会监督。

4.评估监控制度。教育行政部门全面负责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及录取等工作。对工作进程实行全程监控,对出现的问题予以及时处理。

5.信息保密制度。参照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落实我省素质教育政策做好普通高校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全省中小学素质教育会议要求,加强对考生个人信息的保密工作。考生考试成绩以及录取信息,将采取加密措施,仅限招生部门和高中学校内部工作使用,考生本人可通过第一志愿学校网站等平台获取个人信息。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高中学校不得以任何方式提供给初中学校,不得用于学校排名和评价奖惩教师。对违反规定泄露有关信息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将按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6.责任追究制度。在招生过程中,对工作失职造成重大影响、弄虚作假、营私舞弊和其它违纪行为,一经查实,要严格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三)规范招生行为,严肃招生纪律

要严格遵守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鲁教基字〔2007〕10号)的各项规定要求,自觉维护招生秩序。各初中学校要正确指导考生选报普通高中志愿,不得强迫考生填报某个志愿,不得以志愿填报不符合学校的要求阻止学生在校学习,不准在报名期间扣留学生报名所需材料。各普通高中坚持不作违规招生宣传,不违规提前招生,不到规定区域范围外招生,不超出学校合理规模招生,不违背“三限”政策招生,不采用不正当手段招生;严禁用非正当形式、不切实际的许诺乱拉生源;严禁普通高中接收先期已被其他学校按规定程序和方法录取的学生;严格执行有关收费标准,严禁超标准收费和提前收费,严禁随意降低收费标准或减免收费。

对违犯招生纪律和规定的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坚决予以严肃处理。违规录取的新生不予以注册学籍。对违规的单位和人员,市教育局将认真查实,并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追究学校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给予学校黄牌警告或撤销规范化学校称号的处理。

(四)加强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政策的社会宣传

为使广大考生和考生家长方便地了解招生政策,了解各招生学校的基本情况,要加强招生改革的社会生宣传和管理,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初中学校要通过召开毕业生家长会、印发公开信、设立咨询热线等多种方式,宣传优秀学生推荐办法、高中招生的指标生政策和自主招生政策,让全社会、特别是毕业生家长了解招生政策变化。市教育局将同时在*教育网编制“*市普通高中招生电子平台”,加强普通高中招生政策的宣传。

职业中专、普通中专招生意见另文下发。

各初中学校、高中学校要在公告栏及学校网站张贴本实施意见。推荐生、特殊考生等相关表格请到*教育信息网站下载。

第9篇:初中体育工作计划范文

为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全面建立有利于发展素质教育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全面深化基础教育内涵建设,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教基〔2018〕6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立德树人,以促进每一个学生健康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促进公平公正为基本价值取向,深化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建立完善科学合理、客观公正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促进各地和学校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深化课程教学改革,加快内涵建设,提高质量水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育人为本。突出素质教育核心理念,重视课程、实践、文化育人,做好体育美育工作,建立面向全体学校、全体学生的多元多维评价体系,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坚持普职并重。按照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要求,突出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统筹制定招生政策,合理调控普通高中招生规模,积极拓宽中职学校生源渠道,引导学生选择适合自己的高中阶段教育,巩固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

3.坚持公平公正。突出招生行为规范,健全管理监督机制,完善规章制度,切实保障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增强公信力。探索建立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

4.坚持统筹推进。突出改革的导向作用,正确处理教学与考试、考试与招生、初中与高中的关系,统筹实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改革,推进教学、考试、招生有机衔接,增强改革的系统性和有效性。

(三)改革目标

——继续实施语文、数学、英语等9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省级统一组织考试制度。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初一新生开始,实行新的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2021年起,全面实施新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方案,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维护教育公平。

——继续推行全市统一组织实施高中阶段学校计划编制、考试报名、招生录取,实现招生管理更加规范有序、监督有力。

二、实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是根据国家普通初中课程标准和教育考试规定组织实施,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保障义务教育基本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一项重要考试制度。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行初中毕业、高中招生考试“两考合一”,考试成绩作为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

(一)考试科目与内容

1.考试科目。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所设定的语文、数学、英语、体育与健康、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等13门科目均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物理、化学、生物另设实验操作考试,综合实践活动纳入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2.考试的基本内容和要求。全面遵循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标准》,依据《福建省初中学科教学与考试指导意见》,坚持立德树人,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统筹“两考合一”考试定位,突出学科思想方法和学科核心素养培养,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内容,增强与学生生活的联系,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做到题量适度、难易适当。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要求实施测试。

(二)考试方式与组织

1.全省统一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9门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实行书面闭卷笔试。由省教育厅统一领导、统筹管理,省教育考试院具体组织全省实施,市教育局负责全市考试工作的实施和管理。

2.宁德市组织的考试、考查科目。体育与健康和物理、化学、生物3门科目实验操作,实行现场操作考试,具体考试办法另文通知。

3.县(市、区)组织的考试、考查科目。音乐、美术、信息技术3门科目由县(市、区)教育局组织学校具体实施;学校结合学生平时学习表现进行综合评价,确定成绩。学校考试评价方案须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报市教育局备案后实施。市、县(区)教育局组织过程巡视和成绩评定结果审核。

(三)考试分值与时间安排

1.考试分值。省级统考科目卷面满分分值,语文、数学、英语各15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各100分。体育与健康40分。其他非省统考科目成绩只定合格、不合格。

2.考试时间安排

各科目分年级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年级科目时间

八年级生物实验操作、信息技术4~5月

地理、生物6月中下旬

九年级体育与健康4~5月

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音乐、美术4~5月

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6月中下旬

(四)评卷与成绩呈现

1.评卷工作。省级统考科目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制定的学业水平考试试卷参考答案、评分标准以及网上评卷有关工作要求,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具体评卷工作。

2.成绩呈现方式。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初中学生毕业资格认定和升学录取的基本依据。各科根据原始成绩,划定五个等级,由高到低位次分别为A、B、C、D、E.原则上每个学科等级人数所占比例依次为:A等级15%、B等级30%、C等级35%,D等级15%、E等级比例不超过5%;A、B、C、D等级为合格,E等级为不合格。

三、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

为了全面反映初中毕业生的发展状况,根据省教育厅要求,以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5个方面为学生综合素质的评定内容,由学校对初中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评定。评定的组织与程序参照《宁德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导意见》(见附件)执行。

评定等级分为A、B、C、D四等,A为优秀、B为良好、C为合格、D为不合格。评定结果既是学生毕业的主要标准之一,也作为普通高中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

四、初中学生毕业资格认定

初中学生毕业资格由学校认定,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学生综合素质评定“C”等以上(含“C”)、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成绩均达到D及以上等级即可毕业。学生毕业当年未能达到要求的,可在离校2年内申请补考相应科目,补考通过的认定为D等级,应予以毕业。

五、录取总分

(一)考试结果总分的组成

语文、数学、英语、体育与健康、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10门科目的考试成绩,按原始分数、折算分数相结合方式计入中招录取总分。2021年中招录取文考总分为800分,具体如下:

1.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按卷面原始分数计入中招录取文考总分,3门科目满分各150分。

2.体育与健康科目按《福建省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指导意见(试行)》组织实施的考试成绩计入中招录取文考总分,满分40分;

3.物理科目按卷面成绩的90%、化学科目按卷面成绩的60%、道德与法治和历史2门科目均按卷面成绩的50%、地理和生物2门科目均按卷面成绩的30%计入中招录取文考总分。

(二)照顾政策加分。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大幅减少、严格控制中招录取加分项目,逐步将加分的激励导向功能转移至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我市将根据省教育厅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适时修订原有照顾政策。

(三)录取总分的呈现。高中阶段招生的录取总分由“考试结果总分”和“照顾分”组成。

(四)考试等级的使用。中招录取计分科目及未计入中招录取总分的市级统考科目,设定等级底线要求;对未计入中招录取总分的市级统考科目,探索实行等级奖励分政策,防止群体性偏科,确保国家课程实施质量。市教育局根据文理兼顾、全面发展原则,结合实际科学制定各科等级在中招录取中的使用方案。

六、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办法

(一)合理使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市教育局将明确综合素质评价使用的基本要求,普通高中学校要结合办学特色创建,制订具体的使用办法。学校使用方案报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应至少提前一个学期公布,使用情况必须规范、公开。2019年起,普通高中自主招生须使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2018年秋季入学的初一新生到2021年毕业升学开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中招录取的重要参考;待条件成熟时,我市将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中招录取的依据之一,探索基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和内容,以量化积分或等级奖励分数方式计入中招录取总分。

(二)完善优质高中定向生和完成义务教育后的特殊群体升学政策

继续实行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总计划按不低于50%的比例定向分配至各初中学校的做法,定向招生名额向农村初中和无选择生源的城区初中倾斜,促进初中学校均衡提升。完善优质普通高中定向生录取办法,合理控制定向生降分幅度并动态调整。

落实好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就地参加中招录取政策。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享受与当地户籍学生同等的报名、考试、录取待遇。支持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通过随班就读、举办特教班等扩大招收残疾学生规模,招生考试机构应为残疾学生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提供便利。

(三)完善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政策

实行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政策,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学生,旨在推动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

市教育局将根据高中多样化发展规划目标加强统筹,合理确定全市高中学校自主招生时间,严格规范自主招生办法和程序,严格审批学校自主招生方案(含学校特色创建目标任务、基础能力、主要措施、招生范围和人数、招生办法等),并及时将批准的学校自主招生方案汇总报送省教育厅。严禁单纯以学业成绩作为录取依据。全市每年自主招生比例严格控制在我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总数的5%左右。经市教育局批准的学校,自主招生比例控制在该校总招生计划的10%以内;经省、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的示范性高中建设学校、高中课程改革基地校、高中多样化发展改革实验校,可适当放宽至15%左右(但不超过100人)。自主招生一般安排在中考后进行。实施自主招生过程中,要重视招收农村学校学生和贫困家庭子女。要切实加强对学校自主招生各环节的监管,及时向社会公开各校的自主招生方案和录取结果。凡被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均要参加中考,可不参加中招录取投档。

七、招生管理工作

(一)招生计划管理和考试报名

我市将按照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原则,分县(市、区)、分校一次性下达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自主招生数须纳入学校总招生计划数管理。已连续三年无实际招生或连续三年每年实际招生不足100人的高中学校,要停止安排招生计划。普通高中同一校区高中部招生计划均不得超过1000人、班生额不超过50人。各地要在宁德市中考报名管理平台进行考试报名,并于报名前报名条件等信息;各县(市、区)教育局和高中阶段学校不得在市级管理平台外自行组织报名。

民办高中(含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下同)与公办高中享有同等的招生权利,支持民办教育的规范发展,将民办高中统一列入招生计划。市教育局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制定民办高中招生政策,认真审核民办学校招生方案,根据学校实际办学能力逐校下达招生计划。未取得办学许可证(含筹设期间)的民办高中不得参与招生。

市教育局将每年适时向社会公布全市具备招生资质的高中阶段学校名单,并各县(市、区)、各校招生计划。所有高中阶段学校须严格按照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招生,不得擅自超计划招生,更不得无计划招生。

(二)加强普通高中招生范围管理

严格控制跨市域、跨县域招生校数和招生规模。因国防建设、重大教育改革实验等特殊需要,确需跨设区市招生的公办普通高中,由双方设区市教育局协商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公办普通高中按照属地原则,在本地范围内招生。我市将进一步严格控制市域内跨县(市、区)招生的公办高中校数和招生规模并规范学校招生行为,对教育教学改革无实质促进作用的,不予批准跨县(市、区)招生。一般情况下,经市教育局批准跨县(市、区)招生的学校,其招生计划不得超过学校当年高中总招生计划数的5%.经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确认的示范高中建设学校、高中课程改革基地校、高中多样化发展改革实验校,其跨县(市)招生比例可放宽至10%;学校因所在服务区初中生源暂时不足的,由市教育局和各县(市、区)教育局协商调剂。

民办普通高中跨设区市招生,要符合市教育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申请跨设区市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需市教育局确认后统一发函征求生源所在地设区市教育局意见(内容包括招生人数、招生对象、招生办法、收费标准等),经生源所在地设区市教育局同意,学校向生源所在地设区市教育局提交具体的招生简章,完成衔接后方可向社会公布。未经学校所在地和生源所在地设区市教育局对接确认的民办高中,不得擅自组织跨设区市招生。民办普通高中跨县(市、区)招生政策,由市教育局根据招生规模比例、学校条件等进行核定。

跨设区市招生事项纳入生源地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招生录取管理。除对招收的学生具有体质、技能特殊要求外,不得安排提前跨市、县招生。跨市、县招收学生的学费按照招生学校正常标准收取,招收计划纳入生源地管理。

八、招生录取管理工作

(一)建立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信息化管理平台

市中招管理部门负责统一组织管理全市所有普通高中及在本地区招生的中职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完善全市统一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信息化管理平台,凡升入普通高中学习的学生,均须经我市招生管理平台统一录取。未在我市参加中考的学生,一律不准录取。

(二)规范各类招生程序

1.严格做好普通高中学籍接续工作

全市普通高中招收的新生须经市中招管理部门审核并办理录取手续。跨设区市招生的在生源地设区市中招管理部门办理录取手续。所有普通高中均不得招收全市划定的普高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以下的学生,并确保农村初中和无选择生源的城区初中至少有一定比例学生被优质普通高中录取。跨设区市招收或经自主招生予以降分录取的,不得低于生源地设区市普高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

市中招管理部门核定的中招录取名单是普通高中学生学籍接续的依据。县(市、区)教育局要充分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加强高中招生和学籍接续管理。各县(市、区)教育局要严格按照市中招管理部门确认的普通高中录取名单,在规定时限内通过全国学籍系统为正式招收的学生接续电子学籍档案,对未经设区市中招管理部门确定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审核通过。涉及跨设区市招生的,生源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据本设区市中招管理部门的录取花名册,及时在学籍管理系统上办理外地就读学生审核手续。市教育局每年根据全市招收录取结果,适时抽查各县(市、区)教育局办理的升学学籍接续情况。

2.拓宽条件做好职业教育招生

各县(市、区)要积极创造条件,留足职业院校容量,认真做好中职学校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工作,鼓励引导动手能力强、职业倾向明显、有就读意愿的学生初中毕业后接受职业教育。要继续把往届初高中毕业生、退役士兵等城乡劳动者纳入中职学校招生范围,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引导他们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支持中职学校根据自身办学能力,规范有序开展非全日制学历教育。

(三)强化招生监督检查力度

1.实行“阳光招生”。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实行“阳光招生”,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资格、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和录取结果等。要加强招生信息监管,杜绝虚假招生宣传、欺骗误导学生的行为。严肃查处违规招收借读生、择校生等行为;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以改革为名乱收费,坚决纠正公办学校变相以民办学校名义招生、收费及举办“校中校”等违规行为,防止公办学校优质办学资源异化和流失;严禁学校、教师干预或代替学生填报志愿;严禁违规跨区域和擅自提前招生,防止恶性竞争,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和招生秩序;严禁在中职学校招生中搞区域间、学校间生源封锁和地方保护;严禁初中学校或教师在招生过程中向中职学校索要、收受任何名义的“经费”或实物,严禁虚假宣传欺骗误导学生的行为;未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中职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设立异地分校、教学点。

2.加强高中招生工作监管。严肃招生工作纪律,通过专项督查、暗访抽查、来函来电随查等形式,及时发现、制止、严查各种违规招生行为。落实群众信访举报查办和督办责任,实行重点信访举报直查直办和通报制度。对屡禁不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乱招生行为,不仅要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党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还要严肃追究主管部门有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并进行点名公开通报;对招生中出现的暗箱操作、徇私舞弊等权利寻租、利益输送和失职渎职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九、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不断加强中考中招工作党的领导,教育部门党组织要切实把握教育招生工作的政治方向,教育纪检部门要切实加强考试命题、招生录取等各个环节的检查监督,切实防范和打击考试招生腐败行为。要充分认识初中教育考试评价改革的重要意义,将进一步准确把握改革的工作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落实计划编制、考务管理、评卷分析、招生录取等各项具体任务,确定专业考试机构负责考务工作,确保中考中招改革顺利实施。要从维护教育公平、社会稳定大局出发,有机衔接原有做法,科学确定考生志愿填报时段,科学制定招生录取条件和程序,科学划定普高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稳妥推进中招录取改革。

(二)强化教学管理。各县(市、区)和学校要严格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合理安排教学进度,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严禁压缩综合实践活动、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课程课时,让青少年拥有光明的未来。要加强初中学校校长和教师培训,转变人才培养观念,创新学校管理方式和教学方法,加快发展素质教育。要切实加强师资配备、设施设备等方面资源保障,满足正常教学需要。各县(市、区)要定期开展初中学校课程实施情况评估,加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数据的分析应用,指导教育教学改革。

(三)提升保障能力。各县(市、区)要加强考试招生工作的基本能力建设,严格试卷运送保管等环节的保密要求,确保考试安全。书面考试科目必须安排在标准化考点进行。要以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数据为基础,建成全市统一管理的考试招生报名、录取管理电子平台,探索建设区域内统一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各县(市、区)要确保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所需经费,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的标准和要求,统一设置考点考场、规范考试程序,并按要求加强考试、评卷及招生管理,确保中考工作有序进行。

(四)做好宣传引导。各县(市、区)要认真做好改革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工作,及时回应学生、家长和社会关切。要加大综合宣传力度,利用网络、电视、广播、纸媒和新媒体等,广泛宣传国家关于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加快建设现代职业教育有关要求,重点解读和宣传国家助学、教育扶贫、就业和升学等相关政策,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指导高中阶段学校组织好校园开放日、政策咨询会、宣讲会等活动,加大改革工作政策宣传。

十、其他事项

1.因休学原因转入2018级、2019级的初中学生实行新的学业水平考试制度,除已获得的初中学业考试成绩的科目,须通过其他科目学业水平考试。

2.从外省(区、市)转入我市的学生,须补充参加我省各科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方可认定成绩,用于学生毕业升学;其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由转入学校审核认定后,存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袋。从我省转出外省的考生,按外省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