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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环保执法难点及解决方法

基层环保执法难点及解决方法

【摘要】保护环境人人有责,而保护环境的有效途径之一就是加强环保执法。当前环境问题不断加剧,人们对于环境问题的关注度不断提升,环保意识也在不断增强。然而在实际的基层环保执法中存在一些难点,这就限制了环境保护效果发挥,所以这就需要采取有效的措施解决,提高环境保护的水平,充分发挥出其作用。本文分析了基层环保执法中的难点及解决方法。

【关键词】环保执法;难点;方法

引言

我国在经济不断发展的同时,也越来越重视人们生活环境的改善,但经过调查后发现了一个不争的现实问题,目前环境污染范围大、时间久且破坏性强。因此为了国家的可持续发展以及社会的稳定,我们要对环境污染这个重大问题进行探究解决,其中有效的途径之一就是加强环保执法,我国对于环保执法工作也出台了相应的法律法规。2015年1月1日,我国出台了新环保法,成为史上最严环保法。要想真正发挥它的作用,关键在于要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环保执法队伍来确保新环保法的施行。

1环保执法的难点

1.1生态环保部门责权不明、职能交叉

环保执法是依法享有环境管理权的不同级别的行政主体,合理的职能配置可以调动环保执法中每一个部门的积极性,但我国环保执法过程中的权责不明与职能交叉严重影响了执法的力度与效率。根据有关部门的研究报告,在国家列出的53项生态环境保护职能中,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占40%,9个部门占60%。生态环境保护部门承担21个职能,生态环境保护部门承担职能的比例为52%,其他部门的比例为48%。在有限的环境行政资源下,降低环保执法效率,也使得环保总局权威性降低。它既没有能力制定具体的法律法规来约束政府部门完全执行环保任务,也没有足够的手段把环保纳入考核标准,对同级政府部门和下级政府的监督形同虚设。环保执法能力也就无法体现,许多具体的环保问题也因种种原因无法得到解决。

1.2相关环保执法政策落实不到位

由于立法的过程相对漫长,但新时代下事物的迅速发展与频繁变更已为常态,环保执法部门身处一线又考虑到环境治理的紧迫性与环境破坏的不可逆性,根据已有的法律条令制定相应的环保政策显得尤为重要。可就在环境状况如此恶劣的条件下,我们的环保执法部门却缺乏相对强硬的手段治理污染企业。各级政府并不重视环保,没有充分意识到环保的重要性,把目光放在了资金、税收这些直接利益上而忽视了环境的长久利益,不给环保执法部门硬性权利,开出的罚款数额也有限。高一级的环保监管部门视察次数有限,且追究环保过失不到位,出现实践中政府环保监管法律责任缺位的现象,形成“管不了,治不好”的乱象。

1.3环保执法过程受干扰,执法力度不够

环保执法的具体形式有限期治理、调查取证、环保行政许可、排污收费、现场检查、环保行政处罚等等。但环保执法并不包括“行政机关制定环境行政法规和规章等行政立法行为”以及“解决和处理争议与环保密切相关的民事争议的行政司法行为”,导致环保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执法力度不够,没有强制性的权利及时治理环境污染问题。出现了先污染再治理的情况,错过了环境保护的黄金时间,浪费更多的财力物力挽回局面。且法律规定的环保执法资源没有得到良好的分配,不断有污染企业由城市迁入乡村,可执法主体由于地域分配受限没有起到良好的管制作用。

1.4生态环保部门忽视对社会环境治理主体的引导和利用

公民、企业、社区机构、环保组织等社会组织性质的协助力量,在协助环保执法过程中遇到了各种困难,其中的重要原因就是生态环保部门对相关环保信息的宣传和普及不到位。因为关于环保执法的协助工作是公民的权利,没有强制性的要求,所以在没有生态环保部门明确引导的情况下,社会主体很难在极广的范围中找准目标。社会环境治理主体可以得到的相关执法资料只是环保质量公报或惩罚通知单,其反映的问题太过于狭小。各主体可以得到环保执法问题的途径太少,环保执法部门没有将它对社会的诉求告知公众,社会治理主体掌握的相关信息不完善、不充分、不健全。

1.5社会共治能力不强

环境治理主体包括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民。在政府部门掌握公权力的过程中,其他社会的多元主体没有积极发挥辅助作用,不能主动监督与反馈,社会共治能力不强。污染企业对环境造成的破坏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的利益,但群众的环保意识十分薄弱,在日常生活中受到各种污染的影响却并没有查阅相关法律文献进行维权,或上报给环保执法部门申请审查。且在环保执法部门进行走访调查和抽样检测时,不积极配合,不注意保留有效信息,常常会对环保执法部门施压。相对庞大的企业群体更是只注重利益,应付检查,消极治理。有些企业为了利益,不惜大规模破坏环境,隐瞒污染实情。

2环保执法的解决方法

2.1建立完善的环保执法制度

在环境保护过程中,完善的制度可以为其活动提供依据,满足新规范的要求。为确保制度内容能够覆盖环保执法的方方面面,有必要对环保执法制度的制定进行全面的改进和创新。同时,环境保护执法制度的制定还需要确保符合生态环保部门的实际情况,从而保障制度内容的可行性。在环境保护执法体系中,要对其内容进行全面细化,切实避免环保执法中缺失的问题,内容的全面覆盖,可以为环保执法的实施提供良好的保障,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

2.2树立正确的环保执法观念

在环保执法工作时,工作的主要目的是减少破坏环境的行为,通过执法手段对破坏环境行为进行控制。因此,为了更好地开展新常态下的环境保护执法工作,必须树立正确的执法观念,确保相关执法人员能够合理使用自己的权利,负责环境污染问题的监控,增强环境保护执法工作的实施效果。同时,正确的执法观念还可以促进执法人员按照相关条例的要求履行职责,从而提高生态环保执法部门的综合执法能力。

2.3完善环保执法方式

在新常态下,以往环保执法方法在实践中的效果正在逐渐下降。因此,要保证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就必须根据环保工作的需要,完善和优化执法手段,确保执法执行能更好地在环境污染中发挥执法监督作用。同时,在优化环保执法方式时,需要考虑如何加强现场监管,有效控制环境污染。在现场监管方面,通过优化执法手段,可以更好地对企业污水排放和环保设备运行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也可以与生态环保部门结合起来根据实际情况征收排污费。以达到排污申报和审查工作的效果,从而进一步加强对环保执法的监督。

2.4积极改造更新环保执法设备

从当前的实际情况来看,较先进的办公系统具有明显的信息化特征,硬件也相对先进。因此,工作人员应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及时掌握执法装备,积极学习最新技术信息,从而提高环保执法工作效率。因此,执法人员要科学合理地使用更先进的环保设备,使自己的工作更有成效,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使环保执法更加规范化和科学有序地进行。

2.5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和专业能力

执法人员只有具备过硬的业务能力,才能更好地适应新常态下的要求。执法人员通过培训不断更新专业知识,掌握最新的管理技术,从而使相关工作人员更好地适应环保工作的要求。同时,生态环保部门要定期对部门工作人员进行指导,通过组织培训班,使执法人员对自身的权利、职责、义务有更加清晰明确的了解,以此提高环保执法人员的素质。通过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和专业能力,使环保执法人员在法律授权的范围内进行执法,从而达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的效果。

2.6政府与生态环保部门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环保意识

政府与生态环保部门掌握着环保执法的公权力,应发挥出积极的调动作用。努力形成政府主导的多元共治格局,是解决中国环保问题的治本之策。这就要求我们充分利用各方力量,积极进行社会共治。环境保护宣传要适应新形势,把增强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作为今后宣传的重点,采取电视、短信、广告牌、广播、报纸、宣传栏、传单等形式宣传。例如,生态环保部门在社区宣传栏制定相应的垃圾分类标识图,如图1所示,加强对居民环境知识的宣传工作,使广大居民积极参与到保护环境的队伍中。

3结语

新时代新气象,经济与社会的蓬勃发展使人们对生活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这也增强了人们的环境保护意识,使其他单位日益提高对环保执法工作的关注度。同时也要注意提高环保执法的水平,完善法律法规,实事求是,鼓励人民群众参与其中,激发人们举报监督的积极性。此外,也要注重企业的环境保护意识,政府要加大宣传力度与制定相关政策,保证企业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韩冬妮.环保管家在环境监察执法中的应用研究[J].资源节约与环保,2018(12):165.

[2]马春晓.环境行政执法问题研究[J].新西部:理论版,2017(7):60-61.

[3]乔郭荣.新常态下环境监察执法的重点问题分析[J].化工管理,2018(34):35.

作者:陈丁丁 单位:九江市武宁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