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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体系发展的农业技术论文

服务体系发展的农业技术论文

1我国当前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发展特点

1.1优势

1.1.1市场化、商业化特征显著提升

与传统的基层农技服务不同,社会化的技术服务市场化、商业化特性更为突出。传统农技服务带有明显的计划指令特征,对市场需求反应滞后,缺乏推广工作的内驱力。而当前社会化的一主多元化农技推广体系,更多动力直接源于市场需求,同时技术支出遵循商业化规律,实现附加增值式的有偿服务。以种子门店和大米加工企业为例。种子门店为了实现效益最大化,争相寻求和排它性适合本地区种植推广的新优水稻品种,并组织力量,大力宣传、示范规范化技术,技术推广市场化特征非常明显,力求品种和技术迎合农户需求,最终通过提高销量实现门店效益最大化。大米加工企业则积极开展订单农业,推行“一站式”服务,提供生产农资、资金保障,提供全程技术指导,提供农产品回收保障,解决困扰农户无序生产中出现的资金、技术与市场销售问题。类似种子门店与大米加工企业的基层农技推广实体越来越多,这种服务体系市场化、商业化特征是传统体制所不具备的。

1.1.2技术渗透力和转化力明显提增

以商业化、市场化为特征的社会化的新型基层农技服务体系,是基于生存与发展动力下的有偿推广体系,因此在服务深度和转化力度上更具说明力。对于商业推广实体而言,检验技术渗透力和转化力的直接证明就是实体所获得的效益回报。纵观我国目前的农业生产水平,从三系杂交水稻到两系杂交水稻,从常规油菜到双低优质杂交油菜,从烦琐的两段育秧到轻简化水直播、旱直播,从全程人力耕种到机械化管理,短短的20多年时间,新型农业技术在我国农业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农业技术的渗透力与转化率显著提增。而推进这一系列技术的主体不再是农技站,更多系企业、合作社、农资销售商作为。

1.1.3技术来源渠道广,专化性强

社会化的基层技术推广体系细分程度高,技术来源丰富、先进、专化。比如水稻种植,种子、农药、肥料、装备均源自不同的专业服务提供者,每一个服务提供者必需具备足够的服务能力与水平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胜出中标,这种聚合了竞争优势者产品、技术或服务的生产,理论上更符合农户需要,更迎合市场需求。由于服务提供者仅限于在某一细分领域的钻研,因此,技术的专化度高,针对性强,能真正解决生产中出现的问题。相关数据表明,上世纪90年代后,传统的乡镇农技站专业技术人员每站平均才1~2人,可断定是无法提供全方位技术服务的,即使能够全而广,至少技术的深度不可能得到保障。

1.1.4时代性强

基于改进的社会化基层农技服务结构,是现代农业发展需求与生产力协调的产物,具备鲜明的时代特征。当前,人们对物质生活水平的要求,已不仅限于温饱,对生活品质的提升需求拉动农业技术迈上新台阶。高品质优质油菜、优质大米刺激了水稻、油菜的育种变革,全国各地每年审定高品质、高产量的水稻和油菜新品种达几百个之多,而与品种和技术推广配套的服务同样欣欣向荣。由于农村劳动力结构、土地资源、投资主体、生产成本等农业生产要素的变化,着眼于集约化、轻简化、机械化、专业化、生态化的生产技术成为时代农业发展的迫切需求。而实事上,比如种业、米业、油业、药业、肥料等多个行业正在全国掀起一股以服务农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庄、种植大户为营销方向的热潮,正体现了现行综合农技服务体系鲜明的时代性。

1.2不足

1.2.1商业化特性导致体系功利化偏重

由商业企业提供的技术服务商业化特征更为明显。追求利润最大化是企业的经营目标,企业提供的技术服务是为经营服务的,而企业拥有的品种或技术一般来说具有指向性,个性突出。企业在宣传品种、技术时,由于产品特性、文化理念、营销思想上的区别,导致向市场提供的服务具有片面性、趋利性。这类面对基层的服务有一部分甚至有意回避产品或技术的不足,过分夸大产品或技术的功能。而处于企业下游的基层农技服务实体、部门或个人的效益也与产品销售直接挂钩,所以基层技术服务传达者也会沿袭厂家的宣传。而作为应用者的农户在专业、信息的掌握上与厂家和经销链是不对称的,相对处于弱势,不排除利益受到相应的挤压。社会化的基层技术服务体系的这种商业化特性应通过企业自律和行业监督予以解决。

1.2.2以政府为主体的基层技术服务体系结构失衡,投入严重不足

尽管每年国家投入大量的资金用于农业,但是资金的支持结构是否合理有待斟酌。除政策性补贴外的大部分资金投入到农业事业、企业、科研机构硬性环境建设,用于支持、激励基层农技团队或个人开展技术探究或实践的政策性资金投入却严重不足,很多领域甚至缺失。这种结构性失衡,导致基层农技服务人员的积极性受措,不愿尽力投身其中,影响了服务的创新、质量和效率。另一方面,由于技术服务在传统观念上很难与销售业绩并论,企业也只愿意保留配合产品销售必要的技术服务,且很少将技术服务提升到应有的认识高度,同样忽视了对技术服务实施人员的激励机制。

1.2.3以非政府组织为主体的基层农技服务体系缺乏必需的政策性引导

包括企业、种子农资经营者、养殖业服务、农机具服务单位或个人,也包括部分农业经济人,这些非政府组织基层农技服务群体,从整个农业发展的角度上来看,所提供的服务缺乏长远性、有序性、可持续性,是一种基于自身体系发展需要而自发组织的服务。政府在立足于地区农业产业长远发展的目标性服务保障机制尚未确立,缺乏对地区需求技术体系的策划、引导和组装。比如,轻简化农业是未来农业集约化的依托技术体系,尤其是平原地区,但是许多地区基于轻简化应用技术的研究与推广仍未摆上政策支撑的台面,仍只是作为一种产品促销工具游离在企业推广活动之中。这一方面是由于技术创新作为一种软指标很难成为政绩体现而为地方政府所忽视,另一方面是由于基层农技公共服务体系中缺乏相关的专业领头人,或者即使有专业领头人但并不具决策权力和组织魅力所致。

2我国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发展趋势

2.1社会化的基层综合农技服务体系格局即将形成

纵观农业发达国家的农技推广体系,综合表现为社会化服务程度高、主体多元化特征。日本采用“官民结合”的二元协同农业科技服务推广体系,由政府行政农业服务与地区行业农业服务相结合,也称政府主导的普及指导体系与农协主导的营农指导体系,二者在身份属性、资质、服务内容、经费来源等方面均有明显的区别,这种二元协同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对日本农业发展作出了贡献。美国自1940年步入以工业化生产为特征的农业高度发达阶段,形成成熟的依托政府、合作社、私人公司三个层次的社会化农技服务网络体系,即公共农业服务系统、合作社农业服务系统和私人农业服务系统,三者之间相互协调、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现阶段我国农业技术服务体系虽然与发达国家之间有相当差距,但从农业发展需求和市场条件来看,农业产业对体系化、社会化、市场化、多元化的综合技术服务体系的需求越来越迫切。

2.2政府与非政府组织在体系中的职能将更为科学而且明晰

从农业发达国家农业技术服务体系的成功经验来看,无论是何种结构的服务网络体系,莫外乎政府和非政府组织两大主体。两大主体在服务的义务内涵、内容范围、经费来源上有别,应分工协作、相互补充,才能发挥最大的效能。作为政府主体,应着重于行业服务宗旨、服务方向的指导,引导、整合、宣传符合时代农业发展的关键技术实施。非政府主体应着眼于技术创新,并主动开展技术示范、技术转化和实现工作,在打造产品科技附加值的同时推动农业技术革命。成熟的多元化服务体系最终分工明晰,各司其职,各展其能。

2.3商业化、市场化将成为未来基层农技服务的典型特征

在现有体制的束缚下,可以预见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国基层农技服务创新必须依赖商业化、市场化日趋成熟的非政府营利组织,这基于我国国情所限制。毕竟,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现行体制下的“以商赈农、以工补农”提法有杯水车薪、本末倒置的不确定性,以政府为基层农技服务单一主体的期望也不宜过高。未来的农技推广服务必然会以多元化的主体为主,而且只有在高度商业化、市场化的前提下水平才有可能再度提升,服务付出才有可能与主体盈利共为一体。

作者:朱亚 罗春霞 顾辉 单位:京山县农业局 荆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