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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制度改革给企业带来的税务风险

注册资本制度改革给企业带来的税务风险

【摘要】2014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国务院批准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对公司的设立、年检制度做出了重大调整。然而,新注册资本登记制度的改变为会计信息造假者提供了更多空间,对税收征管也造成了一定的影响。本论文以注册资本登记制度和税务风险管理的理论为基础,以我国企业注册资本制度历史沿革及新方案的实施为出发点,具体研究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给企业设立、经营、注销阶段的税务管理及发票管理、企业诚信建设等方面带来的风险,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对风险进行积极识别、加强企业诚信建设、及其他一系列应对策略的建议。

【关键词】注册资本;税务风险;应对策略

一、我国企业注册资本登记制度的发展概况

199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开启了公司资本制度构建的过程。该法实行了最为严格的法定资本制,确立法定最低资本限额制度,确立粗略的公司资本验资和维护制度。为了适应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应对公司运营中出现的新问题,第九届全国人大在《公司法》的基础上做出了一些调整。2013年的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中指出必须将经济发展的全过程纳入到依法治国的轨道上来,全面完善法律法规,实现经济的平稳快速发展。2014年,《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由国务院修订并印发,该方案进行了新改革: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

二、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带来的效应分析

(一)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便利化

注册资本最低额登记制度的取消,是当前我国公司法改革当中有意义的一次改革,此次改革让政府在履行职能和进行监管方式创新方面提供了帮助,有利于良好市场环境的形成。

(二)激发社会投资活力,宽进严管,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新改革使市场进入门槛大大降低,从而激发了小微、中小企业,大批海龟以及大学生创业企业的活力。而宽进严管的政策促进了便捷高效的市场效率的形成。

(三)简放政权,着眼培育新兴生产力发展

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使政权得到了简化,不再那么复杂繁琐,促进了经济市场的公平公正,也为小型、微型企业以及创新型企业的产生提供了温床,这大大符合了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

(四)将企业年检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是企业监管制度的重大创新

改革内容中有将企业一年检验一次的制度改为每年进行报告公示的制度,此次改变可以帮助市场登记主体避免因为犯错误而导致失败经营的结果。对于企业年度报告中涉及隐瞒实情、弄虚作假的,及未按规定报送公示年度报告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权向有关部门通报,各有关部门可以针对这一情况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从而才能有效地监督企业诚信经营。

三、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给企业带来的税务风险

(一)税务登记信息失真严重的风险

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以来,公司设立条件得到放宽,导致新登记户数急剧增长的局面,新增企业过多过快,则出现不办理税务登记,企业经营业务不正常,以及零申报、不申报的风险机率会大大增加。因此这将很可能导致税务登记机关公布的当期新增登记主体数量信息失真,这在某些程度上导致税务登记以及登记信息的不真实情况存在。

(二)企业虚假注册资金及虚假出资引发的风险

虚假注册资金,既虚假出资,指股东表面上出资而实际未出资,本质上是指股东未支付相应价格而取得公司股权。虚假出资,会使公司实际拥有的可作为运营资本和偿债资金的数额大大低于其登记注册的资本或陷于虚无,从而使公司成为在事实上没有权利能力或责任能力的空壳子公司;企业或法人擅自抽逃公司的出资金额或者股本的行为,实际上是对其他股东的擅自单方解约,这必会导致公司注册资本金额的减少,最终公司难逃因困难经营而解散的结局。

(三)企业资本弱化引发的税务风险

为防范税务风险,企业会制定一些类似于对某些利息支出不允许税前扣除等规定来预防企业资本的弱化。借鉴国际经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我国当前比例是,金融企业为5:1,其他企业为2:1,在资本弱化制度条件下,企业可能会为了规避多交税选择用借贷款方式融资而忽略股权融资方式,这样企业会对注册资本投入的大小缺乏严谨的考虑。但是企业注册资本的大小,对关联方债权融资的规模有决定性的影响,并且该影响不可小觑。所以在企业资本弱化制度下,企业税务风险上升的几率大大增加。

四、针对税务风险的积极识别及应对策略

(一)税务风险识别

新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将会使企业的经营管理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这要求企业也要在经营中对财税规则做出相应的变更,以顺应新的法律环境:(1)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确定资本金数额。新制度下注册资本规模对企业的融资成本和结构有着一定的影响,企业要根据设立人在经济方面和处理事情方面的能力来确定债务和股本之间合理配置率,而不是注册资本金越小就对企业越有好处(2)企业对税务管理的敏感度要提高。目前,我国在公司设立时和公司股权变更、注销时进行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的顺序则刚好相反,这时工商变更和注销就要建立在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税务状况、所涉及的法律问题透彻把握的基础上。此次不变革理顺了企业在工商登记等方面的环节,使公司事务的处理更加便利化。随着我国企业经营不断规模化,企业跨区域的经营现象会更加普遍,企业之间的股权与资本交易会更多,在新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下如果工商和税务的相关事项处理不当不仅会使企业的交易事项受阻,还可能会增加税务成本和交易成本,以及不利于税务筹划和控制。所以说这就要求企业能够建立适合自身的税务风险管理制度来化解风险,同时更要做到对税务风险识别方面有足够的灵敏度,能够积极识别税务风险点。

(二)税务风险的应对策略

(1)加强企业及管理者诚信建设。制定良好的公司管理章程。企业管理者及其法人要先了解税务问题,再进行工商变更、注销等。企业要积极关注政策改革的方向,紧跟变革步伐,及时制定正确合理的公司章程,做到事前预防,事后监督的机制,相应调整财务、税收管理策略,制定长远的发展目标,积极应对挑战。

(三)税务登记信息与真实情况不相符合问题

税人在申报税务登记、税务变更方面不及时或者不进行注销登记的,税务机关可以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如果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时,税务机关可以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其进行责罚,责罚无效的,税务机关直接进行提请后,企业营业执照就会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掉。所以纳税人应积极依法规范的办理税务登记,容不得半点差池和马虎。纳税人对税务登记内容进行改变时,这就需要纳税人自觉自律地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税务登记的申报、变更或者注销。如果不按时办理则可由税务机关对其进行责罚。税务机关要监督纳税人的申报办理,并对积极办理登记事项的纳税人进行表扬和奖励。

(四)发票管理问题及企业清算解决方面问题

有关发票管理出现弊端的问题有,纳税人为逃避纳税可能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而这都是不合法的,是违反国家税法规定的。国家有权依据税收征管法及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违法纳税人进行处罚,而且纳税人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是不可以作为扣税凭证抵扣其进项税额的。这些都需要税务机关对纳税人进行正确的教导,积极引导纳税人进行正确纳税,重要的还是纳税人有自觉的理念,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诚信纳税。企业在进行清算时,在清算之前应该先告知税务机关。在清算期间,企业应该对流动资产、国定资产、无形资等进行合理的处置,也不能忽略对有关债权和债务的处置。企业只有靠自律、自检,认真并有责任心的履行自己的责任,才能更好地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税务风险。

结论

要想使改革真正取得成效,政府及相应税务机关必须构建市场主体信用平台,加强信用约束机制建设,注重强化企业自我管理,确保让改革措施落地生根。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影响广泛,涉及到诸多市场主体,既包含公司运营中的实务问题,也包含法律层面的问题。税务管理者既要着眼于市场主体的现实需求,也要考虑到完善现有的法律规范体制,从推动市场经济稳定发展的长远目标出发,完善企业注册资本登记的行政管理体制和法律体制建设。同时还需要税务机关转变政管理念,加强发票管理,完善税收制度,加强税收政策解读,推进信息共享,加强对企业的监督与引导,政府和企业共同面对和解决这些风险及问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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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凌志 单位:浙江工商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