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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主要在准入门槛、机构设置、业务范围和监管考核四个方面进行修订。外资银行应以此为契机,充分把握与中资银行合作深化、经营范围扩大、资产运用灵活、流动性管控压力减缓等机遇,但外资银行仍需面临网点扩张缓慢、产品同质化、零售业务受限及组织链条冗长等挑战。为此,文章最后对外资银行未来的经营发展提出相关建议。
关键词:外资银行;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金融对外开放
一、《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修订后的主要变化2019年10月15日,国务院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下称“新版《条例》”);同年12月25日,中国银保监会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下称“新版《细则》”)。相比旧版,新版《条例》、新版《细则》主要在准入门槛、机构设置、业务范围和监管考核四个方面集中进行了修订:
(一)放宽股东准入门槛。对外商独资银行而言,新版《条例》取消了提出设立申请前一年年末股东总资产不少于100亿美元的要求;对中外合资银行而言,除等同外商独资银行取消上述要求,还进一步放宽对中方股东的限制,取消了对中方唯一或主要股东为金融机构的准入限制;对外国银行分行而言,取消了总资产不少于200亿美元的准入限制。
(二)扩大外资银行机构设置的选择范围。新版《条例》允许外国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同时设立外商独资银行和外国银行分行,或者同时设立中外合资银行和外国银行分行,这无疑将为外资银行完善在华展业布局提供多样化选择。
(三)进一步放宽对外资银行的业务范围限制。新版《条例》放宽了对“发行、兑付、承销政府债券”和“收付款项”业务的限制;外国银行分行的单笔吸存门槛由人民币100万元调降至50万元,同时明确了存款保险信息披露的要求;取消对外资银行开办人民币业务的审批,鼓励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
摘要:随着我国对于公共事业的投入不断加大,我国对于消防事业的投入也在每年递增,同时对于传统的消防财务的改革也在深入进行。在改革的进程中,也发现了消防部队财务经费管理中存在的一些弊端,这就需要通过不断的优化和改革尽快将问题解决,这样才能真正保证资金的合理使用。本文就对消防部队的经费预算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针对这些暴露出来的问题加以有针对性的解决对策。
关键词:经费预算;问题;管理
我国对于消防事业历来都是非常重视,每年也有大量的财政拨款,这就基本保证了消防队伍能够实现设备的正常维护、更新。同时也能有基本的经费保证队员的灭火救援和日常训练。但是在有些消防队伍中,对于财政经费预算管理也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甚至由于经费管理能力的不足,也直接体现到日常的训练、日常任务中。这就对于消防队伍的正常工作带来很大的不便。因此为了能够在新形式中更好的突出消防部队的角色和能力,就需要在财务预算上能够做到科学、有效管理,这样才能适应消防部队不断发展的需要。
一、经费预算管理问题
(一)预算工作内容存在缺陷
有些消防部队的预算工作中,在执行上存在着很大的问题,最主要的问题就是预算内容不够具体。有些消防部队并没有结合实际情况将本队的上年度的经费超结内容以及队伍中的财产物资融入到本年度的综合预算中,这就导致了在审查中不能有效的、清晰的反映出来。还有的消防队的预算项目十分敷衍,很多项目的说明都为“空”,这就让审核人员在审核时需要花费大量精力复核。其次在预算的流程中也不够科学和严谨。有些队伍在制定预算经费时并没有根据实际需要,也没有听从一线的业务部门的意见,这就导致在做预算时,和实际情况有较大的出入。而且在审批时,也非常随意。甚至在没有领导审核时,财务人员就能自主的调整预算的结超。最后,有些消防队伍的财务预算工作也存在着较大的盲目性,导致了有些基层部门的预算过于充裕,但有些部门的预算过于紧张。这就说明了在当初制定财务预算时根本没有实际核实基层部门的实际需求,说明了预算工作做得不够到位。
(二)预算条例认识不足
1手术室护理缺陷及原因
1.1法律意识
年轻护理人员对新的《条例》和医疗诉讼举证责任倒置在思想上认识不够,法律意识淡薄,缺乏自我保护意识,护理文书记录过于简单,不够完善,质量较差。
1.2管理制度
导致出现手术室护理缺陷的重要原因有措施不得力、管理不严、制度不健全等。如不严格执行手术室无菌技术;交按班匆忙,物品清点不清;三关(更衣关、鞋关、门关)不严;参观手术制度不严。
2手术室护理安全管理对策
2.1加强护理道德教育,增强服务意识
[摘要]政府在公共文化服务中的法定职责根据内容分类可分为政策法规职责、环境营造职责、资金支持职责、人才培养职责、管理监督职责,但在地方立法中出现政府政策法规不完善、环境营造职责不明确、各地资金支持政策不均衡、公共服务建设及管理不健全等问题。文章针对上述问题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政府在立法过程中应在制度设计、资金投入、监督管理等方面予以调整的建议。
[关键词]公共文化服务;政府职责;地方立法
一、公共文化服务中政府职责的定位
政府职责是各级人民政府依据宪法、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应当依法履行的法定义务。譹訛公共文化服务中的政府职责是政府职责内容之一,但又有其独特之处。依据公共文化内容分类,公共文化中政府职责可分为:1.提供文化设施的职责,文化设施主要是指公共文化服务的建筑物、场地和设备;2.提供文化产品的职责,公共文化产品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公共文化产品包括文化设施在内,在此笔者将文化产品作狭义解释,即包括公共广播、公共电视、公共信息网络在内的文化产品;3.提供文化活动的职责,文化活动是指政府引导扶持、社会参与支持下的重要社会文化形态,多表现为文艺演出、陈列展览、电影放映、广播电视节目收听收看、艺术培训等方式。依据公共文化性质对政府职责的分类,可分为纯公共文化服务的政府职责和准公共文化服务的政府职责。譺訛根据塞缪尔森“公共产品”的理论,可依排他性和竞争性将公共文化服务分为纯公共文化服务和准公共文化服务,纯公共文化是指具有强烈排他性和竞争性的公共文化服务,如广播、电视等。准公共文化服务,指在使用上不具有强烈的、或者说不完全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文化服务,如图书馆、博物馆,这类公共文化服务在群众共享达到一定数量后会产生拥挤性,造成不均衡性。上述分类均有其合理性,但在“公共产品”“其他相关服务”“准公共文化服务”的概念界定上有一定模糊。笔者试图依据政府职责内容分类,将公共文化中政府职责分为以下几类:1.政策法规职责,《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在推进文化体制机制创新的部署中,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时代任务,因此政府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发展的每个阶段都会提出战略目标;在战略目标引导下,政府及相关部门经过一系列权威性认定提出公共文化发展方向、发展空间等政策性导向;在制定文化政策以外,政府为进一步规范文化市场,保障文化服务的健康发展,还应对相关法律法规加以完善;2.环境营造职责,即文化体制由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逐渐转变为市场经济体制,以解决传统文化体制中政事不分、事企不分等问题,优化公共文化服务环境;政府还应维护文化安全,顾全制度利益、经济利益、精神利益三者统一;3.财政支持职责,其中包括直接财政支持,补贴财政支持和优惠税收财政支持;4.人才培育职责,其中包括人才培育、人才管理运用及人才激励等内容;5.管理监督职责,建立绩效考核管理,来实现公共文化服务效益最大化。
二、公共文化服务中政府职责的地方立法考察
(一)公共文化服务中政府职责的地方立法内容对比
我国公共文化服务制度体系构成由宪法、法律、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构成。笔者以《广东省公共文化服务促进条例》(简称《广东省条例》)《江苏省公共文化服务促进条例》(简称《江苏省条例》)《苏州市公共文化服务办法》(简称《苏州市办法》)为考察对象,对其内容进行具体分析。此外,《上海社区文化服务规定》作为地方性法规对基层组织的细化规定,笔者未将其纳入到本次考察范围。
2018年中办印发《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确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要聚焦功能发挥。做好内容建设,保证档案材料质量,是干部人事档案发挥功能的基础。档案材料是在组织人事工作中由不同人员和部门共同参与下完成,相关人员的工作直接影响档案材料的质量。全面质量管理以产品或服务的功能提升为目标,立足产生过程,强调全员参与,在企业和公共管理部门广泛应用。在内容建设中实施全面质量管理,是做好新时代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客观要求。
一、做好干部人事档案内容建设是干部
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必然要求做好干部人事档案内容建设,是科学选任干部的必然要求。党的提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必须历史、全面、辩证地考察干部,才能实现科学选人用人目标。干部人事档案记录了干部的成长经历、政治觉悟、忠诚干净担当表现和专业技能等信息,能为考察和了解干部提供客观依据。做好内容建设能杜绝档案内容呆板空洞的痼疾,为队伍建设提供全面准确鲜活及时的信息。干部人事档案也是党的组织建设、干部人事管理、人才服务等工作的记录;运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开发档案资源,能为干部资源配置、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宏观管理、组织人事工作规律研究等提供精准高效服务。做好干部人事档案内容建设是落实干部管理相关规定,实现干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的必然要求和结果。为全面提升干部工作制度化水平,中央围绕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价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制度。《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规定,干部考核以报告、评语、鉴定等形式确定结果的,应当明确具体肯定成绩和优点,指出问题和不足;考核结论存入干部人事档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对担任党政领导职务进行了规定,要求严格审核干部人事档案,并将审核情况记入考察材料。此外,《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规定公务员平时考核结果记入年度考核登记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明确事业单位实行岗位管理和合同管理,依据聘用合同规定开展考核;上述规定的执行情况能在干部人事档案中得到反映,可以督促干部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实施全面质量管理是聚焦功能发挥、做好档案内容建设的必由之路
《条例》的颁布标志着新时代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焦点在于功能发挥。内容建设是干部人事档案功能发挥的基础。聚焦功能发挥开展内容建设,要求组织人事部门和相关工作人员在意识上由被动接受向主动管理转变。传统模式下的内容建设不重视功能发挥,工作焦点放在材料的被动接收上。全面质量管理模式下,内容建设要主动识别、细化档案应发挥功能,明确档案材料需要达到的质量标准,围绕质量目标实现开展工作。聚焦功能发挥开展内容建设,要求对档案材料产生的全过程进行质量管理。《条例》要求干部人事档案内容应保证真实准确、全面规范、鲜活及时;档案材料的质量受产生过程的各个环节影响,因此必须立足全过程进行管理。传统模式下,档案管理聚焦于材料的接收、保存,对材料制作、填写、审核等环节关注较少。全面质量管理模式下的内容建设关注档案材料从产生到归档的全过程;在工作规划阶段应确定哪些材料归入档案,制定材料的印制规范和填写标准;在制作过程中要求按标准填写、审核和反馈;在保存阶段要求及时收集、移交、鉴定和归档;在组织人事监督指导过程中将档案材料是否规范作为监督项目,及时检查反馈;在利用过程中要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整改。聚焦功能发挥开展内容建设,要求涉及档案材料产生的人员全部参与质量控制。档案材料产生过程中相关人员工作是否达标,直接关系档案材料是否符合要求。传统管理模式下,参与档案材料产生相关人员责任划分不明确,工作标准不具体。全面质量管理模式下的内容建设,立足工作流程设定质量标准,明确岗位职责,制定问题反馈和责任追究机制,确保质量隐患及时排除。
三、实施内容建设、全面质量管理的基本流程
实施全面质量管理必须制定清晰的流程,明确全员参与、理清职责分工和质量标准,才能有效地开展。根据干部档案材料产生和利用实际,实施全面质量管理可依下列流程开展。1.成立工作组。工作组负责分析档案内容建设现状、确立档案材料质量标准,根据档案材料产生、归档、使用等流程明确岗位职责和责任追究制度,制订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在全面质量管理实施过程中,要求所有相关人员和单位均加入工作组既无必要也不现实,可由组织人事部门内部相关业务部门人员组成。工作组在各个工作环节,可以采取调研、座谈等形式听取干部代表和各单位意见。2.确定内容建设目标。目标是指通过内容建设使档案材料应当具有的功能,是实施全面质量管理的目的和指引。根据《条例》精神,干部档案内容建设全面质量管理目标可分为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记录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规范、鲜活及时,第二个层次是充分体现干部在忠诚干净担当等方面的表现,第三个层次是在干部队伍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3.制定档案材料质量标准。质量标准是指档案材料的形式和内容应当达到的要求,是评价档案材料从产生到归档各环节是否规范的依据,也是实施全面质量管理的着眼点。在制定标准时,既要着眼干部档案材料中普遍存在的问题,还应对照新时代内容建设目标,查找档案材料在功能发挥中存在的其他质量问题;相关人员在产生和利用干部档案材料时,发现影响材料质量的因素也要一并汇总。工作组要针对上述问题,找出影响档案材料质量的关键点,制定标准。4.开展质量检查和反馈。经常开展检查和反馈制度,是提升档案材料质量的保证。要设置档案质量审查标准,积极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全面分析问题,明确改进方向,制定整改措施,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