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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审计整改报告精选(九篇)

专项审计整改报告

第1篇:专项审计整改报告范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cdma飞翔”为你整理了这篇关于科技创新重大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的整改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区审计局:

根据《关于审计秀洲区科学技术局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等的通知》(秀洲审通〔2020〕3号),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0年4月13日起对秀洲区科技创新重大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针对《秀洲区科技创新重大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报告》(秀洲审调报〔2020〕3号)提出的问题和建议,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科技创新券管理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报告》中提出的“科技创新券管理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如下:我局已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修改完善。目前,已完成修订《秀洲区科技创新券使用及兑现实施办法》初稿,并发送至财政局等部门征询意见,预计将于11月正式发文。

一是创新券“补助办法标准不统一”问题。在《办法》中将“企业每年申领的创新券最高额度设定为15万元”,与《秀洲区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加快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秀洲委办发[2019]77号)中规定的“企业每年可以最高申领15万元创新券”保持一致。

二是“企业创新券申领覆盖面低”问题。根据嘉兴市《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面向未来的创新活力新城的若干意见》(嘉委发[2019]26号)中第21条“加大创新券推广应用,扩大创新券使用对象和范围,支持科技创新全过程,激发技术创新活力”要求,已在《办法》中增加了创新券种类,扩大创新券使用范围,包含:“检验检测服务券、技术服务券、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服务券、科技孵化机构奖补券、共建创新载体奖补券、研发费奖补券、创新平台认定奖补券、科技金融奖补券、人才(团队)奖补券”等九类。

二、关于“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库未及时清理”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报告》中提出的“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库未及时清理”问题,整改情况如下:

第2篇:专项审计整改报告范文

12月26日,周六,国家发改委主任徐绍史、财政部部长楼继伟等七部门负责人齐聚人民大会堂金色大厅,接受全国人大常委会针对《2014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下称“审计整改报告”)进行的专题询问。

与往年审计整改报告只是书面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不同的是,今年由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作口头报告,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分组审议。之后在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针对审计整改报告进行专题询问。

专题询问进行了两个多小时,主持人、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张平一开始就讲明了规则――发言突出重点、言简意明。询问者和应询作答者双方也是直指核心,对答中不乏“尖锐”“愤怒”这样的词汇。

中国审计学会副会长姜江华对《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表示,审计整改情况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的改进,意义重大,影响深远。除了当天接受询问的七部门,对其他单位也起到警示作用。“如果你整改不到位,屡改屡犯,就会由人大来质询你,把一把手叫来当面质询。” 2015年12月26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联组会议,结合审议国务院关于2014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进行专题询问。 为什么是这七部门被询问?

“对不起,我可能说得尖锐点儿。”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吴晓灵第一个提问,对象是发改委主任徐绍史。

吴晓灵问道,每年的中央投资计划和基本建设预算,在提交全国人大审查批准的预算中,细化到具体项目的比例是多少?如何进一步提高年初编列细化到项目的比例?

徐绍史主任答道,现在中央本级预算内投资具体细化到项目的比例,按照不低于75%来执行。他还介绍说,发改委不断地提高年初计划编制细化到项目的比例,采取的最主要措施就是建立“重大项目库”,已于11月初上线运行了。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王明雯也给财政部部长楼继伟提了一个“棘手”的问题:2015年由于土地出让金收入减少,一些省份财政收入下滑,有些省份债务率已经超过了警戒线,请问财政部有什么措施来解决这些地方控制风险和继续发展的矛盾?

楼继伟回答:财政部驻各地的专员办将加大对违规举债和债务风险监控的力度。对地方违规举债担保的一律不得安排财政资金进行偿还,并由有关部门按照预算法第94条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撤职、开除的处分。

尹中卿委员则表示,对审计报告显示的一些地区资金管理不严格的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在审议中都表示很愤怒,社会公众特别是广大彩民也非常关注。”

对此,民政部部长李立国回应,对审计发现的虚报套取、挤占挪用专项福彩资金等问题,立即进行了全面整改,并严肃问责。截至2015年10月底,已通过归还原资金渠道、上缴国库和财政专户、停发和降低标准发放津补贴、补办手续、调整账目等方式,整改35.13亿元,占违规资金的92.9%。依法处理相关责任人64人。

卫计委主任李斌、国家体育总局局长刘鹏、中国科学院副院长王恩哥,以及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当天也分别回答了委员们的询问。

为什么是这7个部门负责人接受询问?姜江华向记者分析称,这次专题询问是针对2014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接受询问的部门大致可分为三种情况:第一,“龙头部门”,比如,发改委是具体组织项目投资计划的,财政部的职能是预算管理、资金拨付、地方债务的安排等;第二,与民生资金息息相关的部门;第三,使用财政性资金比较多的部门。

“在审计整改报告中,这些部门查出的问题相对多一点,报告里占用的篇幅相对长一些。查出的问题也是公众高度关注的。”姜江华说。 审计整改为什么要当面询问?

近年来,每年6月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报告揭示的问题,都会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但审计过后的整改成效究竟如何?每年12月的整改报告却显得相对“低调”。

事实上,对整改重视不够、整改不力、公开不及时不充分等问题仍然存在,像私设小金库、预算项目执行不及时,挤占、挪用、截留财政专项资金、决策和管理不当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等问题,在每年的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报告中都是“屡审屡犯”。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廖晓军指出,“屡审屡犯”的现象比较突出,明知故犯的情况也时有发生,不少是带有普遍性和机制性的问题,这说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效果还不够理想,审计监督的作用还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人大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12月22日的审计整改报告显示,截至2015年10月底,通过整改促进增收节支5794.94亿元;根据审计建议,制定完善规章制度5935项。审计发现的895起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送有关部门查处后,已有5598人被依法依纪处理。但审计整改报告中仍有30多处提到“正在”,如“正在”整改中、“正在”规定中、“正在”查处中等。

这一次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不仅要听整改报告,还要对整改报告开展专题询问,是监督工作打出的一套组合拳,力度之大前所未有。

第3篇:专项审计整改报告范文

一、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继续围绕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特别是对近几年来常委会开展工作监督中提出的亟需进行整改的重大问题,安排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 工作报告。

1、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侨务专项工作报告,拟安排在5月份召开的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

2、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对生态旅游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5月份召开的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

3、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对教育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5月份召开的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

4、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农业产业化发展专项工作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召开的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

5、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工业发展专项工作报告,拟安排在9月份召开的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

6、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县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9月份召开的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

7、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各副县长分管工作的报告及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拟安排在9月份召开的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

8、听取和审议被评议单位的工作报告,拟安排在9月份召开的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

9、听取县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及垂直管理单位的工作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将满意度测评结果报告县委,并把垂直管理单位的测评结果报告其上级领导机构。拟安排在20__年1月份召开的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

10、听取和审议被评议单位的整改情况报告,并进行整改满意度测评,拟安排在12月份召开的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

二、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和计划、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1、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__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关于20__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的报告、关于20__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7月召开的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

2、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__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7月召开的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

3、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__年1-10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1月召开的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

4、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__年1-10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1月召开的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

三、法律实施情况的检查

组织开展《行政诉讼法》实施情况的检查。

听取和审议县政府、法院关于《行政诉讼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1月份召开的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

四、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

根据监督法的有关规定,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第4篇:专项审计整改报告范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已于2006年8月27日由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将于2007年1月1日起实施。监督法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宪法为依据,充分体现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正确处理了加强人大监督工作和坚持党的领导的关系,正确处理了加强人大监督工作和支持“一府两院”依法行使职权的关系,充分体现了民主集中制、集体监督、有序监督的原则,是一部符合我国国情和人大工作实际的重要法律。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地方人大在实施监督法中负有极为重要的责任。为此,特对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贯彻实施监督法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真学习、深刻理解监督法,准确把握实施监督法的基本要领

市人大常委会要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市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及各部门有关人员,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领导及有关人员,旗县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及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中央领导同志有关人大监督工作的重要讲话,逐章逐条学习监督法,领会监督法的精神实质,熟悉监督法的各项规定。要通过学习,准确把握以下要领。

1、人大监督,包括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是宪法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人大监督的目的,在于确保宪法和法律得到正确实施,确保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正确行使,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维护。

2、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与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虽然职责分工不同,但目标完全一致,都在党的领导下依法履行职责、协调一致开展工作。人大依法对“一府两院”进行监督,既是一种制约,又是支持和促进,必须把监督与支持有效结合、有机统一起来。

3、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职权由常委会依法集体行使。人大机关是常委会的集体参谋、服务班子,在贯彻实施监督中,其职责是为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职权、开展监督工作当好参谋助手,提供优质服务,机关自身无权履行常委会的监督职权。各专门委员会可以受常委会委托,承担部分监督职权。

二、明确人大常委会开展经常性监督的主要内容

监督法第二章至第八章规定了各级人大常委会七个方面的监督职责。人大常委会的经常性监督主要是第二章至第五章规定的四个方面,即:

1、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

2、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

3、组织执法检查;

4、进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监督法对以上四个方面监督的内容、程序和要求都作了具体规定。各部门要集中精力,下大功夫,为常委会依法开展这四个方面的经常性监督工作,当好参谋,做好服务。

监督法第六章至第八章规定的询问和质询、特定问题调查、撤职案的审议和决定等三个方面的监督职责,也非常重要,其程序是要经过常委会党组会议认真研究,重大问题要向市委请示报告,然后依照法定程序处理。

三、广泛听取和综合分析各个途径反映的问题,精心选择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组织执法检查的议题

监督法规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组织执法检查要选择若干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有计划、有准备地进行。议题要根据六个途径反映的问题来确定。为此,各部门要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广泛听取和综合分析来自各个途径的反映,提出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组织执法检查的议题建议,确保议题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

1、市人大常委会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由有关专门委员会负责汇总整理。

2、市人大代表对“一府两院”工作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集中反映的问题,由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负责汇总整理。

3、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比较集中的问题,由办公厅综合督查处负责汇总整理。

4、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在调查研究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由进行该项调查研究的部门负责汇总整理。

5、人民群众来信来访集中反映的问题,由办公厅信访处负责汇总整理。

6、社会普遍关注的其他问题,由办公厅新闻信息处根据媒体报道分析归纳,汇总整理。

对上述六个途径反映的问题汇总整理后,有关部门要在每年11月上旬提出下一年度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组织执法检查的议题建议。议题建议既要有情况反映,又要有综合分析,还要阐述提出议题建议的理由。议题建议提出后,办公厅秘书处经过综合平衡,提出下一年度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组织执法检查的计划方案,经秘书长办公会议讨论后,提请12月中旬召开的主任会议审议通过。

四、按照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要求,采取多种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

依照监督法的规定,总结多年来实践经验,监督工作可以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以下五个相互结合的方式进行。

1、把工作监督与法律监督结合起来。既要对“一府两院”贯彻实施法律的情况、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要任务与方针政策的情况进行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推动有关方面切实解决突出问题;又要做好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确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和尊严。还要通过工作监督与法律监督,对相关法律提出修改完善的建议。

2、把专项监督与综合监督结合起来。既可以在分别进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把互有内在联系的若干问题集中起来,再进行全面的综合监督;也可以在综合监督的基础上,抓住几个突出问题,深入进行专项监督。其目的是使监督工作更深入,总结经验更全面,提出建议更有针对性。

3、把初次监督与跟踪监督结合起来。对年度计划中安排的初次监督事项,在监督检查、提出整改建议以后,为促使整改措施得到落实,必要时应当再进行跟踪监督检查,务求一抓到底,见到实效。

4、把听取专项工作报告与执法检查结合起来。对各个途径反映的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带有普遍性的重要问题,综合运用听取专项工作报告、组织执法检查等手段,既听取“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又按照工作监督与法律监督相结合的要求进行执法检查,两者互融互补,使监督工作在广度和深度上取得更佳效果。

5、把推动自行整改与依法纠正结合起来。对在监督中发现的问题,特别是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发现的与法律相抵触的问题,应当依照备案审查程序,先与制定机关进行沟通、协商,督促制定机关自行修改或废止。制定机关不予修改或废止的,提请常委会依照法定程序予以处理。这样做,既可以使人大常委会把握监督工作的主动权,又给予制定机关自行纠正的机会。

清理规范性文件工作由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

五、认真整理《审议意见》

常委会组成人员、列席人员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决算报告、计划执行情况报告、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审计工作报告、执法检查报告提出的意见、建议,由有关专门委员会参考常委会会议简报,按照综合整理、突出重点的要求,对各项报告分别归纳整理《审议意见》初稿并经常委会分管主任审核。《审议意见》要努力做到真实、全面、准确、鲜明。不同意见要如实反映,供“一府两院”研究整改时参考。

办公厅综合督查处将《审议意见》稿送请办公厅分管文字副主任、秘书长核阅后,报常委会主任签发。办公厅综合督查处将《审议意见》连同审议的执法检查报告,分送“一府两院”研究处理,并报市委领导和市纪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领导参阅。

六、做好推动整改的各项工作

《审议意见》及有关报告分送“一府两院”及其有关部门后,有关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要按照《海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意见办理办法》规定,督促有关方面进行整改,落实整改建议,改进相关工作,并及时向常委会报告整改的进展情况。切实防止重监督检查轻督促整改,听取和审议报告之后不了了之。

在“一府两院”向常委会提出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前,有关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要进一步了解情况,并在正式收到“一府两院”提出的研究处理情况报告时,提出审议意见,由办公厅综合督查处经秘书长审核报常委会主任批准后,一并印发常委会组成人员。

七、加强机关内部、外部的沟通与协调

为常委会实施监督法提供参谋、服务,涉及到机关内部各部门,也涉及到外部有关部门。为使各方面和谐一致、协调配合地开展工作,各部门必须十分注意改进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在各个环节上加强相互沟通和协调。凡是需要与外部沟通的事项,事前应在机关内部进行沟通,形成一致意见。相关部门在与外部沟通时,要力求做到以下几点。

1、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组织执法检查的年度计划方案初步拟订后,常委会要与市人民政府、中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以联席会议形式进行沟通,听取他们的意见。“一府两院”依法要求报告专项工作的要尽量予以安排。在以我为主选择议题的前提下,力求与有关方面取得一致意见。

2、在准备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组织执法检查时,有关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要认真听取“一府两院”有关部门的意见。执法检查要请有关方面参与。务求反映的问题客观全面、符合实际,提出的建议针对性强、切实可行。批评、建议都要从维护大局和人民群众利益出发。

3、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前,主任会议可以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本级人大代表,对有关工作进行视察或专题调研,相关专门委员会或工作委员会应当将各方面对该项工作的意见汇总,交由“一府两院”研究并在专项工作报告中作出回应。

4有关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要主动协调督促“一府两院”,在常委会举行会议的二十日前,将其专项工作报告送交有关专门委员会或工作委员会,有关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要与“一府两院”有关部门及时沟通,交换意见,认真修改完善,力求在重大问题上相互认同。“一府两院”对报告修改后,在常委会举行会议的十日前送交常委会。办公厅秘书处在常委会举行会议的七日前,将专项工作报告发给常委会组成人员。

5在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报告时,办公厅秘书处要提前与“一府两院”及其有关部门联系,请他们安排有关负责同志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6在各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报告审议后,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要继续保持与有关方面的联系和沟通,及时了解研究处理情况,督促有关方面向常委会提出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八、监督工作情况的通报和公布

根据监督法的规定,对于应当印发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向市人大代表通报、向社会公布的事项,按照以下分工,明确责任。

1、根据监督法第八条、二十三条的规定,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年度计划、常委会年度执法检查计划,经主任会议通过后,印发常委会组成人员并向社会公布。这项工作由办公厅秘书处负责,经秘书长批准后执行。

2、根据监督法第十四条、二十条、二十七条的规定,常委会听取专项工作报告、计划执行情况报告、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审计工作报告、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一府两院”对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或者执行决议情况的报告,向市人大代表通报。通报一般采用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通报内容由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提出,征得有关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同意,经秘书长审核、常委会主任批准后发送。

3、根据监督法第十四条、二十条、二十七条的规定,常委会听取专项工作报告、计划执行情况报告、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审计工作报告、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一府两院”对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或者执行决议情况的报告,向社会公布。公布的内容和形式由有关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提出,经秘书长审核、常委会主任同意后执行。

第5篇:专项审计整改报告范文

一、推行预算执行同级审与县区交叉审相结合

在“五统一”的原则下,有效改进财政预算执行审计的组织方式,推行预算执行同级审与县区交叉审相结合,财政决算审计、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相结合,专项资金审计与效益审计相结合。集中力量统一组织对重点行业、重点资金、重点部门的系统审计和轮番审计。积极探索部门决算草案审计制度和签发部门决算草案审签意见书的经验,积极推行部门预决算内部自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审计方式,扩大对二、三级单位的延伸审计面,力争每三至五年对本级各部门轮审一遍。

二、科学规划,抓住主线进行审计

目前,财政审计任务重与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十分突出,要明确目标、科学规划、合理计划、突出重点、抓住主线,把财政审计工作抓紧、抓实、抓好。一是合理确定年度计划,明确每个年度审计的重点和突破口。二是加强对部门预算审计的力度,突出对预算支出的审计。强化对非税收入归集、分配和使用的审计和审计调查,切实加强对交警、公安、城建规划、土地、文教卫生等部门非税收入归集使用的审计力度,注意排查非税收入的“盲点”,揭示非税收入管理使用中的突出问题,为政府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管理提供依据。加强政府转移支付资金的审计,积极开展对“三农资金”、社保资金和“民生”工程资金以及救灾恢复重建项目和资金的审计。三是采取以点带面、解剖麻雀、典型示范的思路,积极探索和开展财政专项资金效益的审计,揭露失职渎职、管理不善造成的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低下的问题。

三、提高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

审计质量是审计工作的生命线,任何时候都不能丢,审计质量不高,就难以防范审计风险,更谈不上服务大局和推动审计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审计质量的把握与控制,既要改进审计方法、创新工作思路、注重工作技巧,又要有一丝不苟的严谨作风,全面增强工作责任感,树立宏观服务意识、大局意识、精品意识、廉洁从审意识。一是要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制度,加强审计质量监督考评机制,注重审计实施过程质量的管理与控制,确保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二是要树立精品意识,有效化解审计风险。严把审计实施、审计取证、审计复核和审计定性处理各环节的审计质量,严格依法审计,文明审计。三是牢固树立廉洁从审意识。要严守审计职业道德,控制审计风险。各级审计机关要严格审计队伍管理,狠抓审计职业道德建设,教育广大审计人员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经得起诱惑,保持清醒头脑,紧扣拒腐之弦,建设一支政治合格、作风过硬、纪律严明、技术精良的审计队伍,当好国家财政安全的卫士。

四、努力提高“两个报告”质量

审计工作和审计结果“两个报告”是综合反映审计成果的重要文件,报告越来越成为政府加强财政管理、人大加强预算监督的重要依据。当前我们的“两个报告”还存在一些不足,有的反映的问题不够深刻,说服力不强,有的过于狭隘,不能充分发挥财政审计较高层次监督职能。为此,必须在提高报告质量,真正发挥财政审计的宏观性、建设性作用。报告要内容完整,要既能反映总体情况,又要有所侧重,要不但能反映出财政总预算和决算的情况,还要突出部门预算支出的情况。要将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非税收入的管理使用情况,重点行业审计和审计调查情况,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情况作为报告的重点,认真归纳和提炼,加以反映,比较全面的反映审计工作的成果。报告结构要合理,详略要得当,篇幅要适宜。对财政总预算、决算审计结果反映要简练、评价要把握好分寸、不能宽泛,对查处的违纪违规问题要梳理归类,如实反映,不要吞吞吐吐。报告语言简练,重点突出。审计工作报告不是财政预算报告,不能照抄照搬财政预算报告的一些内容和语言,要突出审计报告的特色,语言要精炼,重点要突出。要把加强和规范财政预算管理的意见和建议作为审计报告重头戏,科学构思,认真推敲。要注重审计建议的全局性、宏观性、操作性、时效性,真正发挥审计高层次的监督作用。

第6篇:专项审计整改报告范文

审计的一般目的是指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的会计报表进行审计,并表示审计意见,注册会计师审计意见通常包括:公允性、合法性和一贯性。小编为大家准备了基层工会审计整改报告范文参考,欢迎阅读!

基层工会审计整改报告范文参考一

一、五年来经费收支情况的审查意见

经费审查委员会对本级财务工作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议。认为,五年来工会财务工作适应工会组织改革与发展的需要,不断加强财务管理工作,针对各类新情况、新问题,采取了多方面的有效措施。在工会经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等方面贯彻“增收节支、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工作原则,使工会经费做到了收支平衡,尚有结余。

经审定,20xx年至20xx年,乡总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如下:总收入为元。包括:县总工会拨入活动经费元,乡财政补助经费元,会员会费收入元,其他收入元。

五年总支出为元。其中:上解县总工会经费元,职工活动费元,其它支出元。截至2011年底,经费结余为13131.89元。

经审议,五年来乡工会财务工作严格执行各项财政法规,遵守财经纪律,不断加强内部财务制度建设,规范财务工作管理,并能积极组织经费收入,将各项支出严格控制在预算范围内。在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有效地减少了漏拨和欠拨经费的现象,使拨交经费数额逐年稳步增长,保证了各项工作的开展。同时注意合理调配经费,节约不必要的开支,储备了一定的经费,为工会更好地开展工作奠定了基础。进一步加强核算,建立了三级帐目管理,做到了帐证、帐表、帐帐相符,经费收支帐务清楚、真实,财务核算工作符合规定。

为了更好实现今后五年工会工作目标,在已经有了必要经费结余储备的基础上,我们认为:乡总工会今后要适当扩大职工活动费和工会业务费的支出比例,关注热点,活跃基层,培育典型,加大重点工作的投入,提高工会经费的使用效益,为工会工作提供可靠的保证。坚持勤俭节约的精神,发扬艰苦奋斗的工作作风,保证必要的经费结余储备,以防风险。

二、认真履行职责,全面推进经审监督工作五年来,认真贯彻十七大精神,认真履行职责,全面推进经审监督工作。强化组织建设,完善制度体系,积极开展业务培训;依法独立实施审查、审计,加大经审监督力度,加强工会廉政建设,促进工会经济活动规范运作,在工会整体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经审工作机制

工会经审委员会是代表会员群众对工会财务收支、使用和财产管理情况进行审查监督的组织。加强经审组织建设,配备高素质的经审干部,是搞好经审工作的基础。五年来,经费审查委员会加强了对基层工会经审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要求基层工会经审会做到“三同时”,即在工会委员会换届选举时要同时考察、同时选举、同时报批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在经审委员退休、调离时做到及时增补委员,把政治素质高、作风正派、有专业知识的干部选配到经审工作岗位上。

注重制度建设,是促进经审工作规范化管理的保证。五年来,乡工会经审会注重经审工作制度建设,做到“三个坚持”。即:坚持对本级财务预决算“必审”制度;坚持经审会定期向工会委员会报告工作制度;坚持经审会学习制度。促进了经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二)强化业务培训,提高经审干部的自身素质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和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针对工会干部和经审干部变动较大的现状,强化经审干部的培训工作。在培训中突出国家法律、法规的应用和经审工作综合分析能力的提高,达到了对参加培训人员的业务指导、道德教育和信息交流的目的,使经审干部明确了新时期工会经审工作的精神,掌握了工作要领。

(三)扎实做好经审工作

实行基层工会经审工作台帐化管理,把台帐作为经审工作自我约束管理的载体,将工作计划、会议内容、审计工作、工会经费计拨、问题建议等内容都反映在经审工作台帐上,实现了整体、动态的管理。

(四)深入调查研究,提高经审工作整体水平切实加强基层工会经审工作情况的调查研究,全面分析和把握经审工作发展趋势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制定政策、开展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通过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了解工会经审工作的现状、存在困难及问题。

经过五年的工作实践,我们深深感受到:工会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是做好经费审查工作的关键;经审干部的工作水平和素质是做好经审工作的基础;行政经费的支持是做好工会工作的保证。

基层工会审计整改报告范文参考二

根据你单位对我局进行的20xx年度预算执行情况下发的《审计报告》(白审财报〔20xx〕第5号)中指出的我单位在20xx年度预算执行情况中存在的问题,我单位积极进行了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部分排污费的预算安排及使用不符合规定的情况。

整改情况:下一步的预算经费安排,我单位将严格按照排污费使用的相关规定进行安排,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二、关于部分排污费的征收管理不符合规定的情况。

1、下达排污费缴纳通知单较早,但送时间较晚;未实行按季征收、而是一次性送达及排污费缴纳通知单无下达日期,无送达回证日期,无计算复核人签字的问题。

整改情况:我局于20xx年8月开展排污费征收自查自纠后已做了明确规定,排污费的计算、审核、送达等环节的工作采纳7天的办结制度,每个环节的办结时间不得超过7天。坚决杜绝排污费缴纳通知单时间较早,送达时间较晚及未按时征收等现象的发生。

2、未能完全按照《排污费的征收管理程序》的要求按时申报,登记审核,申报核定、计算征收和缴纳的规定程序执行的问题。

整改情况:20xx年7月为规范排污费征收程序,我局明确了计算,审核、复核排污费人员,严格按照《排污费的征收管理程序》的要求按时申报,登记审核,申报核定、计算征收和缴纳的规定程序执行。

三、关于以旅行社发票报销差旅费的情况。

整改情况:我局已于20xx年7月19日,缴纳了3万元的罚款,今后我单位一定按照审计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局财务制度,绝不允许同类问题发生。

四、关于超拨工会经费的情况。

整改情况:我局已于20xx年7月16日、8月9日,分别归还了行政2.9万元和1.78万元,合计4.68万元。今后我单位一定严格按照《关于规范用行政经费对工会补助标准的补充规定(暂行)》白府办通【2002】81号文件执行,同时加强财务人员对基础政策、文件、办法的学习,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

五、关于出纳现金短款5837元的情况。

整改情况:我单位出现的出纳现金短款5837元的情况已在盘点期内立即进行了纠正,同时在局职工大会上进行了批评,出纳人员写了书面检查,深刻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单位一定严格要求会计和出纳人员,严格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做到账款日清月结,账款相符。

六、关于加强项目的建设管理的情况。

整改情况:1、监测站维修改造和设备购置工程。2、粑粑坳小湾河工程于20xx年7月开工建设,该工程将在三个月内建设完毕。3、七彩湖排污沟改造项目于20xx年7月验收。

七、关于加强专项资金的使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的情况。

整改情况:我局已将结余的资金全部安排在20xx年的预算资金中,预计在20xx年底全部拨付完成。

八、关于加强会计基础工作的情况。

整改情况:我局已督促财务人员及相关人员加强学习《会计法》和区政府各项会计规定,完善相关制度、规范用油、办公品、酒类的领用程序,规范凭证归档。

基层工会审计整改报告范文参考三

20xx年2月,杭州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杭州市20xx年“春风行动”专项资金的募集、使用、管理和绩效及政策执行等情况进行了审计,对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出具了《20xx年度“春风行动”专项资金审计报告》(杭审社报[20xx]16号),重点对“春风行动”政策执行做了审计评价和审计建议,提出了有关问题,对此我们做了以下整改,具体如下:

一、关于外来务工救助面窄额小问题的整改

报告指出:20xx年底“外来工特困救助”专户资金累计结余11053.59万元(其中:本金1亿元),2008年到20xx年,共计救助外来务工人员160人,累计支出143.46万元,外来务工救助面窄额小。针对这一问题,从3月起,市春风办已先后到江干区、下城区、拱墅区、文卫体工会、工业工会、农林民政工会,走访外来务工人员集中的企业,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街道、社区工会干部,企业工会干部,以及广大外来务工人员的意见建议,发放有关政策宣传册200余份,面对面了解了当前外来务工人员的实际困难,心贴心倾听了救助政策实施中遇到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将根据市委办发[20xx]1号文件《关于深入开展杭州市20xx年“春风行动”的通知》精神,对《杭州市外来务工人员特殊困难救助办法》(市委办发[2011]108号)提出完善和修订意见,进一步扩大救助面,切实帮助外来务工人员解决因重大疾病、急难险情等导致的经济困难,提高“外来工特困救助”专项资金的绩效。

二、关于“春风助医”未能有效开展问题的整改

报告指出:阿里巴巴专项救助资金每年500万元,20xx年实施1年来,实际支出74.7万元,救助效果不够理想。今年,我们与阿里巴巴重新签订了《项目捐赠协议书》,并将救助对象从老城区符合救助条件的城乡居民扩大到三区、四县(市)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家庭。同时,我们将请专业公司对老城区因病致贫的家庭进行调研和数据测算,进一步修改完善和宣传阿里巴巴?春风助医政策,提高该专项资金的绩效。

三、关于家庭收入证明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报告指出:对20xx年阿里巴巴?春风助医申报材料中家庭收入证明缺乏较为明确的标准和内容。目前,我们根据人社、民政等部门规范要求,制定了《申请杭州市“阿里巴巴?春风助医”家庭收入证明规范要求》(详细见附件),统一了申请杭州市“阿里巴巴?春风助医”的家庭收入证明的标准。

四、关于进一步加强审核监管问题的整改

第7篇:专项审计整改报告范文

审计监督是宪法和《审计法》规定的一项重要制度。加强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是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维护财政经济秩序、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促进依法行政、加强廉政建设的重要环节。各级政府、各部门和各单位要从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高度提高认识,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支持审计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职能,加强督促检查,促进审计发现问题的有效解决,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科学发展目标实现。在具体操作层面,应进一步明确审计机关和审计组的具体责任,即审计机关对审结项目整改检查负总责,法规处、办公室作为职能部门,具体指导和督促各审计组监督检查被审计单位整改落实情况,适时开展审计整改回访工作。各审计组对审结项目整改检查负直接责任,具体负责各自审结项目的整改检查和结果反馈工作,并向审计机关提交被审计单位整改报告、相关证明材料和审计组整改检查工作报告。具体实施由法规科、办公室牵头,有关业务科室参加,组织审计整改实地回访工作,全面了解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审计建议采纳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听取被审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对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被审计单位整改不力、未落实审计整改情况的,审计部门要限时督办其认真整改、落实,业务科室要就审计整改跟踪检查的开展情况,及时提交给审计机关进行对比分析,检查被审计单位是否整改到位。

建立和完善政府领导、部门负责、审计机关督促、各有关方面协调配合的整改工作机制。依法接受审计的单位应按照《审计法》和《审计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认真落实审计机关依法作出的审计决定,认真采纳审计建议,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审计机关报告执行审计决定的情况。各有关部门要就整改情况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并向审计机关反馈。在审计机关汇总各部门整改情况的基础上,代表本级人民政府依法就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向本级人大常委会作出报告;制定审计整改跟踪检查制度,按年度编制整改跟踪计划,确定组织形式、检查内容和实施程序等。年初根据上年审结项目的报告、决定报出时间,初步列明项目整改时限表,制定年度审计整改跟踪检查计划。根据审计发现问题和审计建议类型,确定重点项目进行实地回访跟踪检查,其他项目采取报送检查方式,开展全面的整改检查工作。及时总结分析审计整改工作,建立审计整改内部通报制度、强化审计整改考核力度。

一是及时总结分析审计整改工作情况。反映整改取得成效,查找整改工作问题和难点,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整改工作的有效建议。

二是建立内部审计整改工作通报制度。限定整改跟踪检查完成时限,对各审计组整改跟踪检查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对于被审计单位提出异议、保留意见、不予答复、不予整改的问题,责成相关审计组查证核实。经核实,属于被审计单位责任的,将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仍不整改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建议有关主管机关、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因审计查证不实等原因,导致审计决定存在重要错误事项的,将及时予以纠正,并追究相关审计组和审计人员责任。

三是强化审计整改绩效考核力度。进一步细化审计整改考核打分标准,明确审计组提交审计整改报告时限,提交整改报告不及时的审计组、审计整改发现重大审计瑕疵的审计组不得分。

第8篇:专项审计整改报告范文

第一章

第二条

集团公司负责培训外审和企业主要内审专家,参与和督导企业第一次风险控制评估工作;分、子公司生产领导和职能部门负责风险控制评估内审把关和外审组织工作;基层企业应组织相关人员学_和把握风险控制评估标准要求,组织做好内审工作。

第四条

未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的企业,应随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外审工作同步开展。特许经营项目部应视同发电企业的一个部门(车间),并按要求同步开展内审工作。

第六条

企业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工作应纳入企业年度“两措”计划,确保费用落实。

第八条

本细则适用于集团公司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以及基层发电企业。

第二章

第十条

体系运行效果评估

每个要素的目标、指标完成情况与流程节点管控情况应一并进行查评,各要素运行效果判定标准如下:

2.目标完成、指标部分完成、不存在重点问题且风险度小于50%,该要素为存在偏差状态。

(二)单元和本质安全型企业体系总体运行效果评估

(1)存在重点问题数超过查评项目的6%。

(3)风险度是否大于15%。

内审组织与管理

第十一条

内审工作的组织

(二)安监部牵头组织管理和环境单元内审,设备部牵头组织设备单元内审,发电部牵头组织人员单元内审,人资部、总经部等其他部门按责任分工负责相关要素内审。

安监部负责内审的归口管理。

(四)每个评审要素(节点或检查项)应结合企业机构设置、职责分工设置A、B角。

第十二条

内审培训

(二)内审人员培训应包括:集团公司《本质安全型发电企业管理体系规范》、《本质安全型发电企业安全风险要素管控重点要求》,《发电企业安全风险控制指导手册》(以下简称《指导手册》)、《发电企业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工作管理办法》以及本细则对于评估工作的要求。

(四)培训结束后经考试合格方可担任内审员。

(一)每年第四季度企业应制定下年度内审计划,确定评估项目,评估内审时间至少一个月,但不超过三个月。

(三)内审员开展评估工作,将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填入内审报告的“单元及要素评估明细表”中,依据标准进行评分,并提出整改建议。

(五)单元组长汇总本单元各要素存在的问题,核查重点问题和整改建议,编制本单元内审报告,按时向工作组组长提交。

(七)召开总结会,分、子公司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其他要求同启动会。

第十四条

内审管理要求

(二)内审无问题的检查项要写出管控效果评估;

扣分项必须有实际存在的问题,要依据《指导手册》中的标准进行扣分,不得人为提升或压低分值。

(四)分、子公司要安排专人(或专家)对所属企业内审工作进行现场监督和指导。

第四章

(一)按照分、子公司年度外审计划,每年一季度,进行外审的企业与有资质的技术服务单位签订外审合同,内容应包括:

2.外审专家组长,外审专家和专业分工。

(二)根据外审企业总容量、机组数量、设备系统复杂程度,火电企业外审时间一般为7-10个工作日,专家组成员一般不超过22人;

风电和水电企业外审时间一般为7个工作日,专家组成员一般不超过13人。人员配备标准如下:

2.水电企业:组长1名、单元组长4名,设备专业组按专业配置(水轮机专业1名、电气一次1名、电气二次1名、自动控制1名、水工建筑1名)。

(三)外审专家组组成

2.专家组由专职专家和在职专家组成,原则上比例各占一半。企业分管生产副职、总工程师和发电部、设备部、安监部主任作为外审在职专家,其他由分、子公司推荐的在职人员,可参加学_评审。

第十六条

外审准备工作

(二)外审专家组长外审前,应对外审方案进行策划,方案应包括评审企业的状况、评审范围(确定不参评项)、评审时间、评审过程控制等内容,并经外审企业的上级公司批准。

(四)接受外审的企业根据外审方案和专家行程安排做好迎检工作,并提供相关记录、资料和规章制度。

第十七条

外审流程

(二)专家通过问询、文件查阅、现场取证、检验检测等方法开展工作,做好检查记录,并将汇总编制完成的检查表和重点问题及整改建议上报单元组长。

(四)专家组长组织召开专家组内部会议,综合分析评审结果,协调专业间共性问题,判别问题归属要素,对照标准确认外审不符合项以及重点问题。

(六)召开总结会,外审专家组单元组长、专家组长通报外审情况,其他要求同启动会。

(八)外审报告应由外审专家组长报上级公司直至分、子公司。

第__条

外审管理要求

(二)分、子公司应严格执行外审计划。

确因特殊原因需变更计划,分、子公司应书面说明原因,报请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同意后方可另行安排。

(四)任何人不得人为划定得分率。

第__条

对外审专家的要求

1.必须掌握与本专业有关的最新法规、规程、标准和反事故措施等,掌握外审评价方法、评审标准和依据;

3.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评审发现的问题应准确、可追溯,提出的整改建议应有针对性、可操作性。

1.严格遵守外审时间安排,按时完成外审任务。

3.外审结束,如数归还企业的评审资料。

(三)安全要求

2.必须在企业配合人员陪同下进入生产现场。

评审报告及问题管理

第二十条

企业内、外审报告编写均应按照“四个凡事”要求,落实领导、技术、现场管理和监督责任,做到检查项目与对应的标准一致、实际工作管控效果和存在问题及所违反的规定描述清楚、存在问题对应的岗位人员责任准确。

第二十二条

内审报告及问题整改计划要以文件形式在本企业,并上报分、子公司;外审报告及问题整改计划由分、子公司以文件形式下发至外审企业,并上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

第二十四条

内、外审问题整改计划完成率在第二年(整改年)要力争达到100%;由于客观原因,不能按期完成整改的在第三年必须完成;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不能进行整改的,企业应以文件形式提出变更或注销申请,上报分、子公司批准。

第六章

第二十六条

外审结束后,外审技术服务单位应组织专家对《指导手册》提出修改意见,随外审报告一并上报分、子公司。分、子公司汇总后,上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

附则

第二__条

水力、风力发电企业,由分、子公司按照具有完整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原则来确定安全风险控制评估的规模(不考虑资产归属)。

(一)50MW以下的水电厂或总装机容量100MW及以下的流域水力发电企业。

(三)天然气、太阳能发电企业的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工作,待相对应的《指导手册》编制完成后进行。

第三十一条

本细则自之日起执行。

附件2:发电企业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内审报告(模板)

第9篇:专项审计整改报告范文

(一)有关审计整改的法律法规规定不明确,易形成审计整改具体执行中的障碍。例如,对于被审计单位拒绝或拖延整改的行为,现行法律法规缺乏明确的处理处罚依据,新修订的《审计法实施条例》只是明确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和建议处分权,如何申请、哪些内容可以申请并没有具体规定;新修订的《国家审计准则》也只是明确依法采取必要措施,至于必要措施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如何采取并没有阐述。这很容易导致审计整改检查落实不到位,审计机关的执行能力大打折扣。此外,审计部门没有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具体操作规范也易导致执行不力。

(二)审计整改的合力尚未有效形成。被审计单位是否整改,审计机关缺少独立的制约措施或办法,需要借助外力,形成强有力的审计整改联动机制。但目前我国审计整改联动机制明显匮乏。一是审计整改检查职能主要由审计机关履行,其他部门很少参与;二是缺少各部门整改联席会议制度;三是与人民法院配合不够紧密,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审计整改的情况较少。

(三)审计人员对审计整改检查的积极性不够高,做法不够科学。审计人员对审计整改积极性不够高,重审计轻整改、重信息轻报告,对被审计单位是否真实整改缺少实地调查核实。部分审计整改检查报告或简报过于依赖被审计单位整改文件,有的甚至只是将被审计单位报送材料内容的顺序调整一下。究其原因,这与当前的审计业绩考核机制不健全不无关联。此外,目前审计整改检查的做法也不够科学,普遍采取的是“谁审计谁负责”的原则,即由审计项目的审计组长或主审人员负责跟踪落实整改情况,并兼顾指导被审计单位整改和资料收集工作。其优点是审计人员熟悉情况,工作可以保持连贯性。但由于审计任务繁重,审计人员实在是分身乏术。另外,部分审计人员思想认识中存在畏难情绪,也导致了“重审计、轻处理”现象的产生。

(四)审计整改的实际效果难以量化。目前,我国审计机关对审计整改程度没有统一的执行标准,缺乏量化指标,易导致被审计单位对违规问题的整改采取不同的执行标准。例如,同一类型问题,对被审计单位既可以采取行政处罚,也可以采取行政处分,且均有较大幅度的自由裁量权。而审计机关的《审计决定书》等审计结论性文书中则常常出现“按照相关法规纠正”或“予以整改”的模糊性整改要求,从而无法对整改程度进行量化考核,难以衡量整改是否到位。再如,对于整改的程度也局限于定性分析,分为已整改、部分整改、未整改三类,未形成有效的定量分析,也就很难判断整改的实际效果。

(五)审计整改效果与审计项目计划的关联性不紧密。当前,许多审计机关在年度项目计划安排中,没有把以前审计的整改效果作为选择项目的一个重要依据,在审计内容的确定方面,也往往没有把整改情况作为一项重点内容,导致审计人员仅仅只关注本次需要查处的问题。

(六)部分审计机关重“事后整改”轻“事中整改”。当前,部分审计机关比较重“事后整改”轻“事中整改”,这与审计业绩考核机制有关。“事后整改”易形成整改的量化指标,因为它包含审计查处的问题、审计决定及审计报告中陈述的审计建议,审计组能据此撰写整改简报,并反馈回被审计单位因整改而产生的新制度,取得审计业绩;而“事中整改”不易形成整改的量化指标,不易形成量化的审计业绩。

(七)整改所需时间、审计结果公告所需整改时限与法定整改时限三者间存在冲突。被审计单位审计整改所需时间与整改问题的严重性、复杂性紧密相关,有难、中、易之分,有些问题确实在90日内无法解决(审计法定整改时限90日),更不要提在审计结果公告所需整改时限内(低于审计法定时限90日)完全整改到位,三者之间存在现实冲突。当然,从审计结果公告的时效性考虑,常要求被审计单位整改时限低于法定整改时限,但这种做法易导致审计组依据被审计单位整改文件起草整改检查报告或审计简报,对被审计单位是否整改没有调查和核实,易产生审计风险。

二、国家审计整改存在问题的原因

一是一些被审计单位认识不到位,重视当时的审计,轻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有的认为只要把应缴未缴的财政资金、税金或罚没收入上缴后,就算是落实了审计决定,就算是进行了审计整改;也有的被审计单位、部门从维护自身利益出发,应付审计整改。二是一些审计人员认为,审计整改是被审计单位的事情, 与审计机关的关系不大。重视审计项目计划的完成和违纪资金的收缴,而未将审计整改与审计查出问题放在同等重要位置。因此,对督促审计整改的态度并不积极。有的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中提出的审计意见或建议的可行性较差, 具体操作性不强, 造成被审计单位难以落实。三是对被审计单位是否审计整改到位、成效如何,缺乏评判的标准和依据。对审计整改不到位或走过程的单位、部门,缺乏相应的处理手段,没有建立相应的问责制度,审计整改往往是流于形式。四是审计整改后续跟踪不够。由于大多数审计机关没有专门机构或专职人员监督审计决定、审计意见的落实,评估审计整改的效果,使审计机关的督促整改工作处于比较被动的地位。五是有关部门协调配合督促审计整改的机制尚未形成。督促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整改不仅仅是审计机关的责任, 还应包括主管部门、监察、财政、税务、工商等部门的参与及协调配合,以促使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整改,使审计整改的力度和深度不断加强。

三、审计整改的措施与建议

(一)政府还需高度重视

一是政府领导要提高对审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摆正审计与经济发展的关系,摆正审计与社会安定的关系。不能把他们对立起来,要辩证地看待审计对提高部门单位领导的科学决策能力和执行力、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能力以及防腐拒变等能力的重要作用。审计在揭露问题的同时,还对那些具有规律性、普遍性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进一步从制度、体制、政策层面上提出加强管理、深化改革的建议,落实整改措施和办法,促进各级政府及其各部门依法行政。二是政府领导要督促相关部门建立督促整改的制度办法,各个有关部门建立密切合作,相互协调配合,依法行政、各司其职、信息共享、联系畅通、查处及时的整改工作联动机制。比如,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三是政府领导要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加强对审计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要经常过问审计整改,督促整改落实。要形成政府主要领导定期听取审计工作,尤其是审计整改工作的制度。例如,人大常委会就审计报告中披露的问题和整改结果进行质询,或作出加强审计整改的专项决定,政府就应积极回应,并研究相应的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或措施。

(二)部门之间应积极配合

一是审计应当与司法、纪检监察、财政以及有关主管部门加强联系,争取支持配合。审计发现重大违纪违法问题和经济犯罪案件线索,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查处,相关部门对审计移交的案件线索也应及时处理,并反馈处理结果。二是对于重点整改单位和重要的审计整改事项,党委、政府督办部门应当将其纳入督办事项,列出清单,要求被审计单位及相关单位限期整改。三是定期召开审计整改会议,督促整改进度,对整改不到位的进行通报批评,并对涉及单位的领导班子进行问责。四是纪检监察部门应将审计整改结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行风政风建设内容,进行考核评议;组织人事部门在干部任免、评先树模等工作中,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不力、整改效果差的单位和责任人,应当慎重考虑,必要时应当签署否定意见;实行年度目标任务考核时,应当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纳入目标考核体系,作为重要的内容进行认真考核。五是建立财政审计决定日常协办制度。审计报告、审计决定抄送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应当积极协助落实审计决定,包括依法扣缴或采取其他措施。在具体操作上,重点把握好三个环节:一是把握好组织领导环节。成立由政府首长任组长,审计、监察、财政、政府督查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任成员的督促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督促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二是把握好督促整改方案制定环节。审计机关受政府委托,代拟审计督促整改方案,明确目标,分解任务,制定措施,提出要求。督促整改方案经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后,下发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执行、落实。三是把握好工作部署落实环节。审计工作报告结束后,政府根据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在第一时间召开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督促整改工作,要求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督促整改和整改结果报告。

(三)纳入审计部门考核

将审计整改内容列入审计部门考核,可以有两层含义:一是将审计整改工作纳入政府对审计部门的目标考核中,将审计部门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增大压力和动力,才能真正引起审计部门领导的重视,使其彻底转变“重审计、轻整改,重报告、轻效果”的思想意识,提高对审计整改工作的主动性和紧迫感,从而考虑建立健全审计整改的机构、审计整改的目标责任制以及建立审计整改台账等一系列整改工作机制,促进审计整改工作的顺利开展、有效完成。二是审计机关要把将审计整改作为机关内部相关部门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内容。要将审计整改工作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分解到机关各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再分解到人,并制定明确的奖惩办法。

关于专职督促整改部门。审计督促整改的部门(法规、审理或其他综合部门)负责列出本审计机关审计计划与审计整改对照表,对照审计项目计划,核实审计项目完成、审计档案与审计整改工作台账、审计整改汇总情况,对应纳入整改工作范畴;而未列入整改工作的,所在业务部门负责人应当作出书面解释;因审计项目跨年度等原因未列入当年整改工作的,应做好备案,督促业务部门在次年上半年补入,做到不留盲点。

关于审计业务部门。一是负责对审计组提交的所有本部门实施项目审计整改工作方案、审计整改结果情况进行跟踪督查。跟踪督查的内容包括:执行审计处理处罚决定的情况;审计揭示问题的纠正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的情况;要求自行纠正事项的纠正情况;采纳审计建议的情况;审计移送处理事项的落实情况;其他需要跟踪督查的事项。跟踪督查的基本程序包括:对照被审计单位向审计机关报送的审计整改结果报告,检查被审计单位整改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被审计单位纠正问题、落实建议和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的情况。二是在跟踪督查基础上,审定审计组提出的商请有关部门协助落实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并撰写审计整改情况综合报告及填制和汇总本部门审计整改情况表,在审计机关分管领导审核后提交给审计机关法规部门(或综合、审理机构)。三是负责对被审计单位及有关人员违纪、政纪的行为,及时移送纪检、监察等部门,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四)媒体的高关注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