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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规划方案精选(九篇)

建设项目规划方案

第1篇:建设项目规划方案范文

关键词 市场经济;用电信息采集;智能电网

中图分类号TM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3)99-0219-02

0 引言

本文针对城市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的实践进行深入研究,对我国城市用电负荷管理系统、集中抄表系统、电力数据采集系统等进行调查分析,结合现代城市居民用电的实际情况,提出了新型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的建设方案。通过调查居民用户、专变用户、低压一般工商业用户等用电特点,将用电信息采集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实效性作为系统核心,建设用电负荷管理系统、集中抄表系统和电力数据监测系统。力求在统一的平台上实现了对所有电力用户的全覆盖和全采集。最后,将本文提出的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构建方案用于电力管理中,对系统存在的问题和采用的技术进行分析研究,进一步对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的未来发展方向进行了探讨,对市场经济环境下完善电力营销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1 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的总体设计方案

1.1系统逻辑架构设计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从逻辑上共分三个层次:即采集层、通信层和主站层。这三个层次分别负责实现不同功能。

主站层负责实现数据管理、数据采集、和其他电力营销方面的基本功能和扩展功能。数据管理负责进行数据信息的存取和处理;数据采集负责实现采集和协议解析;基本功能包括采集客户用电信息、统计分析用电数据等;扩展功能负责提供系统全部扩展应用,如预购控、有序用电等。

通信层是电能信息采集设备与电力主站连接的渠道,是采集主站和电能采集终端相互通信的基础,通信层能够实现光纤网络、无线网络、有线网络的远程通信传输。

采集层由电能信息采集终端、电能计量设备和通信网络共同组成,采集层主要负责对用户用电信息进行采集,通过通信网络从电能计量设备中获取电力数据,最终传送到电力主站。

1.2系统软件架构设计

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的电力主站架构设计采用的是J2EE平台,以分布式结构为主,系统软件架构设计具有良好的安全性、可用性、扩展性和可靠性。其电力主站软件架构包括表现层、数据层、应用层和服务层,通过通信接口与其他信息系统共享和交换数据信息。

1)表现层

表示层包括C/S客户端和B/S客户端,并且直接面向电力用户,负责实现系统的网页浏览和操作界面。

2)数据层

数据层采用的是关系型数据库,负责实现电力数据信息处理、存取和访问等功能。

3)应用层

应用层是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的核心部分,由业务子层、采集子层和对外结构共同组成,负责实现全部业务功能。

4)服务层

服务层负责提供权限服务、消息服务、报表服务、数据访问服务等功能。

1.3多信道接入设计

为了使用电信息采集系统能够兼容不同的通信方式,系统在设计过程中要综合考虑多信道接入方案,前置机服务器负责实现电力数据采集功能,当电力数据采集服务器发出数据采集命令时,前置机服务器立刻查找到与之对应的电力终端,并将协议处理之后发送到终端,前置机接收到终端反馈的信息之后,经过协议解析再传送到采集主站中。

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的前置机要保证能够支持多种信道通信方式,根据用电信息采集实际需求,支持有线网络、无线网络、光纤网络等多种通信方式。由此,每个不同的通信信道需要拥有自己的名称和配置参数,这样才能根据实际传输需求随时切换通信信道。前置机的多信道接入功能,可以保证每个信道之间的数据通信互不影响,能够独立工作。

1.4数据采集功能设计

用电信息采集系统采用的是多层次、多结构模型,由Web服务器向电能信息采集服务器发出请求,电能信息采集服务器经过调度任务、编码规约等将信息传送到前置机中,再由前置机向电能采集终端发出数据采集请求,电能采集终端将反馈的数据传送到采集服务器中进行处理。

1.5接口数据库设计

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接口数据库对电能信息采集设备、电能计量和集中抄表进行了描述。由于不同设备厂家对参数需求不同,故本文选择利用XML完成属性扩展,能够有效解决设备厂家参数不同的问题。首先,需要将设备厂家提供的XML描述文件利用统一平台实现参数扩展、参数修改等,再将处理过的扩展参数以XML格式保存。

2 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的应用与发展

2.1远程抄表应用

远程抄表工作是供电企业的核心业务,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现场采集电能终端的信息,按照系统主站预先设定的任务参数,每天上报、补报电能表的各种电能示值数据。采集主站对其进行存储和管理。有系统对营销体系的每个抄表段发起抄写、核对、接收流程,在电能信息获取阶段点击功能按钮,利用系统数据库接口从电能数据采集系统中得到每个电力用户的抄表信息,最后完成电能信息采集与核对环节。

2.2防窃电应用

目前,电力企业防窃电手段主要是由用电检查人员到现场查看电能表,虽然这种周期性检查措施能够有效减少用户窃电行为,但是始终无法保证对窃电进行实时监控。因此,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应用具有实时监控窃电行为的功能,如果发生用户窃电、电能表出现异常数据等情况,立刻发出报警提示,使防窃电工作逐渐转为智能化。

2.3提供优质服务

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不但能够为供电企业收集用户用电信息,保证电网运行的稳定性,使电力运营管理更加精细化,同时,它的开发建设也为电力用户实现信息共享、交流互动提供了可能性。

用电信息采集系统能够为电力用户提供一系列优质服务,包括电力平衡度提示、用电时段提醒、用电设备报警、用电数据查询、发送停复电通知等。

3 结论

综上所述,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的开发建设是一种新型电力营销技术,能够将集中抄表功能、负荷监控功能、实时监测功能进行有机结合,兼容了多种通信方式和通信协议,实现对电力用户用电信息的采集、监控和管理,为推进坚强智能电网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参考文献

[1]门亮,贾聚光,马斌.智能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的建设[J].农村电气化,2013,2:9-10.

第2篇:建设项目规划方案范文

1、城乡总体规划:总规编制的初步设计方案于三月初完成,于3月6日经邢台市规划专家评审会初步通过,与会专家对《县城乡总体规划(2013-2030年)》方案提出了具体的修改意见。修改完善后的方案,已于5月11日完成了30天的公示,同时由省规划院、南京大学城市规划设计院及北京分院三方联合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对方案进行了梳理,期间我单位还多次组织相关单位及乡镇对方案进一步征求意见。截止目前,规划方案已基本完成,正在由省城乡规划设计院组织全院专家进行最终评审,评审完成后报市局审批。

2、发展战略及中心概念规划:《县区域空间发展战略及中心城总体概念规划》由北京新都市规划设计院负责编制,已在2月份完成规划成果。

3、控详规:覆盖除核心区以外的40多平方公里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已列入编制计划,目前正在进行招标工作。《县城乡总体规划(2013-2030年)》审批完成后,将加快启动编制工作。

4、核心区城市设计:规划城市核心区位置西至凤凰街,东至月城路,北至安宁大街,规划总面积约112公顷。核心区的城市设计在上次方案的基础上,结合凤凰大市场等北部新区拟建项目情况进行了修改完善,目前已基本完成。

5、28项专项规划:2月份县政府城交科组织召开了专项规划编制调度会,根据职责分工,将28项专项规划编制任务分发到县直各单位,计划于10月底前完成编制。目前我局负责的城市绿地系统、通信、综合交通、城市出入口景观、管线综合、公共设施布局等6项专项规划,正在编制设计任务书,交警、人防、住建等部门也已经开始调研资料,其他大部分单位也已基本联系了设计单位。

6、城区违法违规建设整治:今年以来共查处违章建筑40处,下达停工通知书40份,制止违建行为22起,拆除违章建筑18处,拆除违建面积1547.6平方米,拆除围墙95米。下一步,将继续分批次重点整治已列入拆除计划的49处违章建筑,全面维护城市规划的权威性,保障城市规划得以严格落实。

二、十项重点工程

1、北段城市节点

高速路口广场等四个城市节点沿北伸段设计建设,计划总投资2070万元,占地面积约70700平方米。昨日,江苏鸣泰集团已经结合北京新都市规划设计院编制设计的概念规划,完成了初步的详细方案设计。初步方案审核通过,现鸣泰集团正在加紧设计详细施工图。同时,我局已经基本完成了项目地块的测量放线工作,下一步将根据方案设计协调北部新区、换马店镇政府租地事宜,加快城市节点建设。

2、学院

该项目规划选址初步确定在新308线南侧,东侧,安宁街北侧。目前地勘招标工作也已完成。学院联系了四家设计单位,于5月20日分别向学院提供了初步设计方案,由专家进行评审,确定设计单位为北方绿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并确定了初步方案。现正在进行征地工作,并已向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递交立项申报。预计在征地工作完成后可马上进行地勘,11月底之前确定一期工程的全部设计,12月份一期工程可开工建设。

第3篇:建设项目规划方案范文

目 录

一、内容提要。 15

二、项目及项目法人概况。 15

(一)项目概况。 15

(二)业主基本情况。 15

(三)项目规划背景。 15

三、评估依据。 15

四、评估意见。 16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评估。 16

(二)文件编制依据和深度的评估。 16

(三)项目建设目标、规模和功能的评估。 16

(四)项目建设条件评估。 17

(五)项目技术评估。 17

(六)组织管理、实施进度及招标方案的评估。 19

(七)投资估算的评估。 20

(八)项目资金来源与筹措方案评估。 21

(九)建设项目的效益评估。 22

五、问题和建议。 23

(一)存在或遗留的重大问题。 23

(二)潜在的风险。 23

(三)建议。 23

六、项目总体评价。 23

七、评估专家名单。 23

八、附件。 23

一、内容提要

1、项目评估原则、评估工作实施概况等。

2、评估报告得出的结论及主要问题和建议。

二、项目及项目法人概况(一)项目概况

(1)项目建设单位、建设地点。

(2)建设必要性、建设目标、功能及建设规模。

(3)建设内容、规划方案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4)投资及资金筹措情况。

(二)业主基本情况(三)项目规划背景三、评估依据

1.咨询评估委托书

2.教育部委托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

3.有资质单位编制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含项目招标方案)

4.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5.城市规划部门提供的建设项目规划意见

6. 当地环保部门提供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意见

7. 建设单位建设资金来源证明及近三年财务报表和财务指标

8. 规划部门批准或学校编制的校园建设总体规划

9. 地方行政和行业管理部门颁发的现行各种行政收费文件

四、评估意见(一)项目建设必要性评估

分析拟建项目是否符合国家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是否符合国家建设方针。从本学校实际情况出发,分析是否符合学校事业发展目标和校园建设总体规划要求,分析建设规模的确定原则和依据是否正确有据,对项目的必要性提出具体意见。

(二)文件编制依据和深度的评估

(1)编制依据的评估

检查项目是否具有立项批复文件,编制内容与投资规模是否在批准范围之内;民用建筑工程是否有当地规划部门批复的规划要点,是否符合规划要求,是否有重大变更,其变更是否合理,是否经主管部门批准。

(2)对报告文件完整性及编制深度评估

可研报告应包括报告文件、建设地点位置图、总平面图、建筑设计方案图、投资分析情况等内容。各项内容的编制深度应达到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评估报告应明确指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是否有漏项、是否有不符合要求的内容,并提出建议。

(三)项目建设目标、规模和功能的评估

项目建设目标是否符合我国国情,是否满足该校总体规划目标的要求,是否有重复建设项目。建设规模确定的原则和依据是否准确有据,项目建设规模是否经济合理,功能是否合理并满足使用要求,是否充分利用学校现有建设用地,在满足当前规划的前提下为学校今后一定时期内留有发展余地。

(四)项目建设条件评估

(1)项目选址评估

项目选址是否符合规划原则与要求。项目建设地点的选择依据和理由是否充分,选址方案是否符合国家和所在地区国土规划、城市规划、土地管理、文物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

项目建设用地的属性是否符合决策部门的要求,总用地规模是否明确,各种功能用地的规模及地点是否明确,各类建设用地是否落实。

(2)项目建设条件评估

项目建设所需要的供电、供水、供热、供气与交通运输、通讯等设施条件是否落实且可靠稳定,能否满足项目建设和建成后正常运行的需要。当不能满足需求时,建设方案中是否有相应措施。

(3)根据提供该场地的地质勘察资料,对场地地层地况进行评估。对于无法提供拟建场地地质勘探报告的项目,可参考附近建筑物地质资料进行评估,待正式勘探报告出来以后由初步设计再进行复核和调整。

(五)项目技术评估

(1)规划总平面设计评估

规划总平面设计构思意图及布局是否科学、合理,与周边环境是否协调,竖向设计、交通组织、绿化景观、文物保护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方案是否合理、可行,是否留有扩建、改造与进一步发展的余地。其技术指标是否符合当地城建部门规定。

(2)建筑方案评估

建筑方案首先应满足该建筑的功能需要,其建筑形式、控制高度、层数、立面、出入口等应满足国家、行业、地方有关建筑法律法规的要求并考虑建筑风格以及与周边环境的协调。方案中描述的建筑标准、采用的材料、采取的措施,如通风、采光、日照、出入交通、节能等是否符合规范标准的规定。

(3)结构方案评估

评估结构设计依据是否正确,结构安全等级、设计使用年限、建筑抗震设防、所选用的主要结构形式等是否符合国家及当地有关规范及规定的要求,是否安全可靠。结构设计中是否考虑到了建设地点特殊的地基条件。

(4)电气方案评估

设计方案依据是否正确,内容是否齐全,用电负荷、各系统参数能否满足功能需要,建设标准是否恰当,系统方案是否可行,是否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是否符合相应规范与标准。

(5)给排水方案评估

设计方案依据是否正确,内容是否齐全,给排水量、系统参数能否满足功能需要,建设标准是否恰当,各系统设计方案是否可行,是否安全、经济、合理,是否符合相应规范与标准。

(6)采暖通风与空调、燃气方案评估

采暖通风与空调、动力、燃气等方案设计依据是否正确,内容是否齐全,负荷、参数能否满足功能需要,各设备系统设计方案是否可行、是否安全、经济、合理,建设标准是否恰当,是否符合相应规范与标准。

(7)环境保护评估

评估是否按有关要求编制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或在可行性报告中是否有专篇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作出评估),其报告内容是否全面,保护措施是否得当、可行等。环评报告中提出的问题,是否有解决的措施,措施是否可行。排放废气、废水、废渣的治理措施是否有效。

(8)安全卫生、安全生产评估

对于可能产生不安全因素和对卫生防疫有要求的项目,如实习工厂、生物化学实验室等类型项目,应重点评估项目技术方案的安全防范措施的可靠性。

(9)节能节水评估

评估建筑物的建筑、结构、采用材料和建筑设备的选型是否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要求,是否有节能节水措施,能源来源的选择、供能方式的选择、能耗指标的控制、节水方案等是否合理,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

(六)组织管理、实施进度及招标方案的评估

(1)项目组织管理

项目组织管理主要包括项目建设期组织管理和项目建成后的运行组织管理。评估项目建设期组织管理机构与职能分工是否明确;对于不具有建设项目实施管理能力的建设单位是否落实了管理机构和管理方案;项目实施各阶段的管理方案或措施是否具体;项目建成后的运行管理机构设置是否落实及合理;项目建成投入运行后管理或经营方式是否可行;对于运行经费的解决方案是否作了分析和说明。

(2)项目实施进度

根据项目的建设周期,评估其是否最有效的安排了项目实施计划和工程进度,是否编制了相应的框图,说明各阶段的工作内容和进度安排。

(3)项目招标方案

对土建工程、设备、设计、监理等投资额达到国家规定额度的,应进行招标,评估其招标方案是否合理,招标方案应符合国家发改委有关文件的规定。

(七)投资估算的评估

评估内容包括估算依据、编制方法、范围、内容及深度、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等是否正确、合理,是否真实反映了可研报告中建设内容的要求。

(1)投资估算的内容

投资估算包括总投资估算和分项投资估算。在项目评估中,应对项目总投资构成的完整性、合理性和计算的准确性进行评估。总投资估算表包括建安工程费、设备和工器具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和贷款利息等内容。

(2)投资估算评估要求

① 投资估算依据是否准确。因各地政府出台文件不同,对于地方性收费标准,数额差别较大,应审查取费依据是否齐全、合理。

② 投资估算的编制深度是否符合要求,各项内容的组成是否详细,仪器设备是否有估算清单,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是否有详细内容等。

③ 对投资水平、投资结构是否合理进行分析评估。评估拟建项目投资水平是否恰当。投资结构主要是评估各个分项如建安工程费、设备购置费投资是否合理,其他费用各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是否合理,是否满足投资部门对投资方向、投资结构的要求。对不合理的投资部分进行调整,并编制投资估算评估调整表。评估调整表应含申报投资额、调整后投资额和调整增减额等内容。

(八)项目资金来源与筹措方案评估

对项目的资金来源、筹措方式、筹资额度、筹资风险及资金使用计划等方面的合理性和可靠性进行分析论证和评估,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修改意见。

(1)资金筹措

评估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提出的各类资金来源是否正当、合理、可靠,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各项资金来源是否落实,使用条件是否合理等内容。审核相关的证明文件和材料是否齐全,评估地方承诺的配套资金和建设单位自筹资金到位的可能性。

资金筹措方案的分析评估:含筹资数量及投放时间、筹资风险以及筹资成本等的分析评估。

(2)资金使用计划方案

资金使用的计划是否与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相衔接,安排是否科学合理。用款计划安排能否与资金来源相适应,能否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有无调整和修改的建议。

(3)对还贷能力的评估

对贷款建设的项目,评估是否有银行贷款证明或意向,并评估建设单位财务状况,以确定其还贷能力。

(九)建设项目的效益评估

主要是从经济、社会等方面的效益状况进行评估。

(1)经济效益(主要用于生产性项目和有经济收益的项目)

主要评价项目自身可能取得的经济效益状况,评估其计算是否准确全面,是否合理、客观地反映了项目的经济效益。非经营性项目建成后能否持续、稳定运行,其运行费用如何解决等。如建设项目是以经营性为主,则必须进行财务分析。

(2)社会效益

由于所评估项目大多数为非经营性项目,因此应对建设单位投资所取得的社会效益进行评估。根据项目的性质和特点,分析项目对教育发展、社会发展及各建设单位带来的效益,包括对促进国家或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高国家、部门或地方的教育科学技术水平,改善学校办学条件等。

五、问题和建议(一)存在或遗留的重大问题(二)潜在的风险(三)建议

(1)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方法

(2)下一步工作的建议

六、项目总体评价

项目总体评价是在汇总各分项评估的基础上,对拟建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在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估的基础上提出肯定或否定的意见,对于报告中各部分内容和方案存在的重大问题提出修改意见,对申报投资估算作出投资估算调整表,确定具体调整额。对不能确定的重大问题提出建议,供主管或决策部门决策时参考。将其数据资料进行检验审核和整理,对比分析、归纳判断,提出最终结论意见和建议,并作出项目评估报告。

七、评估专家名单

评估报告应附评估专家名单,含专业、专家姓名、执业资格及职称等内容。

八、附件

1、项目投资估算评估调整表

第4篇:建设项目规划方案范文

为贯彻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城乡规划工作的决定》和市政府《关于城乡规划分级决策与审批的规定》文件精神,进一步统筹城乡规划,协调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传统特色,切实发挥城乡规划对城乡景观与环境建设的调控与引导作用,促进城乡建设整体规划上水平,建筑设计出精品,提升城乡文化品位,现就进一步提高城乡规划与建筑设计水平提出如下意见:

一、全面放开城乡规划与建筑设计市场,加强设计方案征集工作

全面开放规划设计和建筑设计市场,推行城乡规划与建筑设计多方案征集和优选工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建设项目情况,广泛吸纳、邀请国内外高水平的设计单位,鼓励资质高、信誉好的设计单位参与我市城乡规划和建筑设计。城乡规划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据有关法规制定配套的管理办法和运作程序,规范设计方案征集、评议、监督和协调工作。

为提高设计方案水平和质量,城乡总体规划、专项规划、重要区片详细规划的编制,要在符合资质要求的基础上,根据规划项目情况结合设计单位业绩综合比选确定规划编制单位,吸纳先进的规划理念和设计方法,做到高起点规划。重要地段成片开发项目的详细规划设计和单体(群体)建筑设计方案,公共建筑规模10000平方米以上或沿城市主要道路、重要景观节点、城市公共绿地、广场周边及对景观有特殊要求地段的建筑单体,一律采取广泛征集、专家评议的方式优选设计方案。一般地区的建设项目,也要通过多方案比选的方式确定设计方案。优选的规划和建筑设计方案要体现改善人居环境质量,完善配套公共设施,营造优美城市景观,本着“经济、实用、美观”和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原则,统筹兼顾社会、经济和环境综合效益,提高城乡景观品位与内涵,展现地方文化特色。

二、严格规划决策运行程序,提高城乡规划与建筑设计科学化水平

城乡规划与建筑方案设计的决策,实行“部门问策、专家议策、社会征策、规委决策、阳光亮策”的运行机制。通过建立部门协调联动、专家技术咨询论证、广泛征求社会意见的运行程序,确保城乡规划建设的全面性和科学性。设计方案的评议应在综合城乡规划管理要求、专家评议意见和建设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推荐方案。

城乡规划的审议决策,按照规划事项实行由市规划委员会、市政府、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分级审查决策工作制度。城乡规划审批与规划实施的管理,除需要上报国务院和省政府审批的城乡规划之外,按照法定要求及程序,实行市政府和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两级审批工作制度。

强化市规划委员会审议决策程序。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规划道路红线40米以上的城市主要道路、市区河道景观控制规划方案和整治规划方案;规划道路红线40米以上的城市主要道路两侧各100米范围内,占地5公顷以上或单体建筑规模10000平方米以上、以及规划道路红线40米以上的主要道路交叉口周边的公建项目及城市重要地段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占地10公顷以上的居住小区及重要工业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方案;古城区内,《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划定的7处建设控制地带以及东、西大街、城隍庙街、北大街等传统历史街区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在组织专家委员会评议后,需提交市规划委员会审议决策。

强化城乡规划公示制度。规划方案编制完成后,应结合项目情况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广泛征求专家和公众意见。审批后的规划成果,应予以公告。经规划许可的建设工程,要将规划许可内容和要求在现场进行公示。

三、强化城乡规划管理,确保规划和建筑设计严格落实

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充分采纳专家评议推荐意见的基础上,要结合城乡规划管理相关要求,认真做好设计方案审查审定工作。为确保设计方案的深化落实,无论获选方案设计单位是本地,还是外埠的,单体或群体建筑施工图设计,原则上由获选方案设计单位负责。城乡规划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做好设计方案征集与施工图设计合同审查等相关工作的衔接和协调。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和施工图设计,应严格按照经依法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筑设计方案进行。对于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擅自变更已经审定的设计方案造成建设工程设计总平面图、施工图设计与审定方案不一致,违反有关要求,导致设计水平下降的,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责令改正,若拒不改正,且属于不具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条件的,将不予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于不认真落实规划设计条件和有关规范要求,弄虚作假、违背职业道德进行设计的,应予以警告,问题严重的,有关部门要追究单位和设计人责任。

第5篇:建设项目规划方案范文

一、以精求优,抓好规划编制工作

今年,我局共承担规划编制任务18项,其中市委、市政府确定的规划编制项目16项。目前,各项规划编制工作任务正顺利推进,已有4项规划进入报批阶段,2项进入专家评审阶段,4项已完成初稿正征求意见,其余6项工作方案已报市政府研究,待招管委、招监委确定操作办法后实施。

(一)高水平抓好城市总体规划及环评编制工作。年3月24日,由北京清华规划院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专家会评审通过。年4月8日,《城市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通过了省环保厅专家评审,6月3日省环保厅正式批准了环评报告,现《市城市总体规划》已顺利进入报省政府批准阶段。

(二)高标准抓好天府新区片区规划。按照市委“融入成都、一体发展”的要求,以及规划与天府新区、成都无缝对接的思路,切实抓好天府新区总体规划片区规划相关工作。按时高质量完成天府新区总体规划片区现场踏勘、收集资料等相关工作。3次召集相关部门研究天府新区总体规划初步方案,所提的建议均转化为市政府意见上报省上,现天府新区规划正朝着越来越有利于的方向发展。

(三)创造性地开展详规及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在抓紧报批城市总体规划的同时,积极主动思考上位规划未获批准前能否超前开展详规、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为推进工作超前开展,我局以省住建厅专家组评审通过的总体规划为依据,报经市政府同意后提前通过竞争性谈判确定详规、专项规划的编制单位,并同时开展规划编制的前期工作,现市政中心片区、火车站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已通过专家评审。东岸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交通中心规划方案已多次征求意见,近期将进行专家评审。成眉一体化规划、城市综合交通规划、老城区控制性详细性规划等已完成初稿。抓好牧民定居点规划编制工作,完成县牧民定居点规划12个。

(四)积极主动抓好产业园区规划工作。一是主动深入园区,会同金象化工产业园区管委会确定了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单位,指导铝硅产业园区管委会完成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现正抓紧按专家评审会意见进行修改完善。二是开通“绿色通道”,对东坡湖环境整治、入驻产业园区等的项目实行专人服务制度,特事特办,保证项目进度。三是组织完成《东坡区修文镇总体规划》方案评审,抓好成绵乐客运专线段的协调服务工作,切实做好省道106线城区段规划设计,现正在抓紧进行概念性方案比选以确定设计单位。

(五)扎实抓好测绘管理工作。一是及时完成城区用地红线图审签36幅,组织规划放线32宗,验线47宗,开工面积达72.5万平方米。启动了城区1:500地形图测绘工作,现已完成方案上报,正在抓紧进行前期工作。二是及时组织开展测绘成果目录汇交,现已完成汇交测绘项目130项。三是完成市佳柯测绘有限公司、市欣源测绘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测绘资质年度注册工作,完成泰华房地产测绘有限公司申办测绘资质资格审查和报批工作。四是对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无资质从事测绘活动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目前,我市测绘单位达到15家,其中房产测绘单位达到6家,测绘市场正朝着规范、有序的方向发展。

二、以快促效,抓好规划管理工作

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坚持“快”字当头,以“快”促效能,以“快”促服务,以“快”促优质,以“快”促廉洁,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以最快速度办理规划许可事项,努力做到又快又好。

(一)切实抓好规划行政审批工作。对规划行政许可事项,均在法定的办结时限内大幅度缩短限时办结时限。如建设项目规划“一书两证”等法定办结时限为20个工作日,我局承诺5个工作日内完成。今年办理规划“一书两证”等行政许可事项285件,均在承诺时限内完成,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连续5个月获得流动红旗。及时完成各类建设项目方案审查36个,总建筑面积240.4万平方米。

(二)及时进行规划批前和批后公示。通过网站、媒体、规划宣传栏等对规划成果和建设项目设计方案进行公示,主动听取、采纳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既保障了群众的合法权益,使批准的规划和项目设计方案得到群众充分肯定,又方便群众了解、参与和监督规划实施。

(三)坚持规划集体审查制度。对规划编制、项目方案审查、重要的行政许可和规划执法等,均在局业务会上进行集体研究。认真承办好市规委会会议,今年承办规委会会议2次,提交审议项目10个。

(四)组织专家技术把关。组织省内外知名专家对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进行论证、评审,予以技术把关。在项目实施中,对确需进行局部微调的,还邀请原评审专家进行专项论证,保障项目设计方案质量和水平。今年,组织专家评审会3次,评审项目规划设计方案7个,通过率达100%。

(五)着力解决民生问题。对群众诉求涉及危房改造、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等问题,主动提供相关法律依据,帮助解决问题;对相关政策规划不能解决的,主动说明原因,并积极向上级领导汇报争取变通解决。今年来,共接到市长热线、市长信箱、群众来电来访108起,已处理105起,正在处理的3起,已处理的来信来访满意率达95%以上。如正西街40号楼房通道被擅自占用修建构筑物,我们一方面主动衔接社区街道办、小区物业管理等相关部门联合行动、多管齐下,另一方面又耐心细致地做违章建设业主的思想工作,通过多次协调拆除违章建筑,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以严强管,抓好规划监督工作

(一)抓好规划监督检查工作。一是按照《关于印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年重点监察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建发〔〕21号)文件要求,认真抓好城乡规划实施监督检查工作,有效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二是配合规划督查员对黑龙滩风景区、丹棱县和东坡区新农村建设规划进行调研,邀请规划督察员参与规划编制、项目方案审查等,对规划督查员提出的每一份督察意见建议都认真进行研究、整改和落实,使我市规划工作得到很大的改进和提高。

(二)认真开展规划核实。在建设项目完工后,及时对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建筑层数、建筑色彩、外立面材质、绿地率、停车位、内部道路、配套设施等进行规划核实,凡未按批准方案实施的,必须整改到位后方可发放规划核实合格证。今年以来,组织规划核实66次,核实面积约122万平方米,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发出了27份整改通知书,追缴土地出让金和城建规费303.3万元。

(三)加大规划监察执法力度。一是将规划执法区域分为四个片区,按照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方式落实规划执法责任制。二是主动衔接社区街道办、小区物业管理等相关部门,采取“联合执法、齐抓共管”的方法,有效遏制违法违规行为。三是进一步完善办案制度,规范办案程序,制作举报登记、案件受理、巡查日记等台帐档案。四是加大城乡规划的监察执法力度,开展违法违规建(构)筑物专项整治行动,拆除违章建(构)筑物600余平方米,查处违反规划的行为25件次,处罚金额达243.4万元,维护城乡规划的严肃性。

四、以廉促和,抓好机关建设

(一)突出抓好廉政建设。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学习贯彻中央、省、市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规定,全面筑牢廉政建设“三道”防线。一是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及我局《干部职工行为规范》《廉政建设“五条禁令”》等内容,强化廉洁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二是立足责任落实,健全完善了20多项有关团结协作、优质高效、勤政廉洁的制度和规定,筑牢制度建设防线。三是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全局民主监督、社会公众监督等,筑牢监督预警防线。四是认真做好党务公开、政务公开等工作,向社会公开规划办事流程、监督电话等,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

(二)切实抓好制度建设,以章固本。年是制度建设年,我局注重健全完善各类规章制度。一是组织房地产开发商、建筑设计单位进行《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专门培训,迅速将新标准、新要求落实到项目中。代市政府草拟了《关于加强城乡规划工作的意见》,从基本原则、规划编制、规划管理、规划监督、组织保障等方面提出今后一段时期内规划工作的指导意见,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二是制定了《关于加强城区主要街道房地产项目建筑风貌控制的通知》,草拟《关于加强房地产项目容积率管理的通知》、《城区建设项目规划放线验线管理暂行规定》以及行政审批(许可)的系列制度,逐步规范规划管理。三是完善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制定了《市城乡规划局制度汇编》,对行为规范、议事决策、人事财务、请假慰问、责任追究等进行规范,建立起内部协调运行机制,形成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高效运转、规范办事的格局。四是按规定抓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今年我局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44件,其中主办人大代表建议3件、政协委员提案8件,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满意率达100%。

第6篇:建设项目规划方案范文

为进一步理顺和规范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办理程序,促进项目尽早落地开工,特制定本暂行意见。

一、适用范围

市范围内由市级直接办理和审核转报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二、指导原则和工作目的

坚持“一门受理、限时办结、公开公正、廉洁高效”的原则,切实简化办事程序,依法维护投资者权益,规范投资行为,促进市固定资产投资持续健康发展。

三、办理程序

(一)项目确立阶段

1.项目受理。市发改委通过设在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专门窗口,统一受理项目申报材料。

实行核准制、备案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含外商投资项目),由项目建设单位按有关规定提交申报材料,市发改委窗口工作人员会同相关部门窗口工作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规定的,出具项目受理通知书;不符合规定的,一次性告知需补充或者修改完善的材料。

政府投资的项目,由建设单位提交项目建议书,市发改委综合平衡并报市政府研究同意后,按规定程序办理。

2.项目初审。市发改委按规定对项目从国家产业政策、投资政策以及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等方面进行审查。符合规定的,市发改委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项目前期工作联络函,连同受理材料一并送市规划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等相关部门窗口,同时通知项目单位。市规划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等部门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在5个工作日内分别出具规划选址用地、土地预审、环评初审等书面意见,反馈至市发改委窗口。项目同时涉及市安监局、水利局等部门的,参照上述程序办理。不符合规定的项目,市发改委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不予批复、核准、备案的通知,并书面说明理由。

3.项目批复、核准、备案。市发改委综合各有关部门的初审意见,对符合规定的项目,在2个工作日内出具项目批复、核准、备案文件或转报上级发展改革部门;对不符合规定的项目,在2个工作日内下达不予批准、核准、备案的通知并书面说明理由。

对按有关规定需进行咨询评估的项目,以及可能对公众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项目,由市发改委委托有资质的咨询机构进行咨询评估或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根据咨询评估和征求公众意见的情况对申报材料进行修改完善后,市发改委在2个工作日内出具项目批复、核准、备案文件或转报上级发展改革部门。

4.环评审批手续。市环保局在进行初审的同时,进入环评审批程序,按照填写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报告表和报告书3种情况,分别在3个、7个和15个工作日内出具环评批复文件,发项目单位并抄送市发改委。

5.提交市城市建设项目审批小组研究的项目。城市规划敏感区(具体范围由市有关部门界定)内的项目,可暂不提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市发改委窗口受理、有关部门出具初审意见,并由市发改委提报市城市建设项目审批小组研究同意后,项目单位再提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市发改委按规定时限办理有关手续。

对项目初审阶段部门意见不一致,但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较大促进作用的项目,由市发改委提出意见报市城市建设项目审批小组研究后按规定办理。

6.其他事项

(1)以公开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项目,市发改委直接办理项目核准文件。

(2)在项目单位现有场地内的改建、扩建项目,市规划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市发改委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准、备案或转报手续。

(3)已取得合法项目批复、核准、备案文件的项目,可直接进入开工准备阶段。

(4)高新区范围内的市级直接办理项目,由高新区参照本规定办理。

(二)开工准备阶段

1.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通知书。项目单位取得项目批复、核准文件或备案证明后,向市规划局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通知书。市规划局在5个工作日内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含建设用地规划通知书),12个工作日内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通知书。

2.办理用地手续。项目单位在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向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用地手续。对不涉及农用地转用和集体建设用地征用的项目,市国土资源局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土地权属变更、用地性质变更或土地出让等相关手续。

对涉及农用地转用和集体建设用地征用的项目,市国土资源局在受理材料后20个工作日内(不含组织听证时间),完成勘测地界、权属调查、指界签章、规划调整、耕地占补平衡、拟制建设用地说明书、建设用地开发建设方案、征地方案,在建设单位缴纳有关规费后报市政府审核后转报省政府。

3.详细规划、建筑设计审查。项目单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通知书后,组织编制详细规划或建筑设计报市规划局申办建设工程规划设计审查核准意见书(详细规划或建筑设计)。详细规划与建筑设计同时编报的,市规划局在12个工作日内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设计 审查核准意见书(详细规划和建筑设计);仅编报其中1项的,市规划局在8个工作日内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设计审查核准意见书(详细规划或建筑设计)。

4.施工图审查、缴纳规费。项目单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设计审查核准意见书(详细规划、建筑设计)后,向市行政审批中心施工图联合审查办公室提报施工图设计文件,各联合审查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联审,出具相关审查通过文件和城市建设综合配套费、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联络单,项目单位持联络单按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到市建委缴纳城市建设综合配套费、到市人防办缴纳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

5.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项目单位凭联合审查通过的施工图及城市建设综合配套费和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交讫凭证、土地证,向市规划局申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规划局在3个工作日内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项目单位组织施工、监理招标,凭土地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审查通过文件、施工、监理合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市建筑工程手续通知单等相关材料,向市建委申办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市建委在2个工作日内予以核发。

四、监督和保障措施

(一)实行项目办理情况旬报制度。每旬旬初,市发改委将上一旬项目确立阶段受理情况和各部门办理情况,市规划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等有关部门将本部门的受理和办理情况报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负责对有逾期未办结事项的部门出具督办意见书,并于每旬旬初上一旬各单位项目办理情况,作为部门考评的重要依据。

第7篇:建设项目规划方案范文

关键词 配网工程;前期规划;重要性;质量提升策略

中图分类号TM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6708(2015) 153-0048-02

配网工程具有工序繁琐、分项多等特点,实际的配网工程建设施工往往只从分项管理入手,忽视了工程整体上的规划与管理。事实证明配网工程前期规划占据关键地位,它关系到配网工程整体上的建设水平、施工质量,甚至影响到工程施工成本、建设进度等。因此,只有做好前期规划,强化前期各项工作的妥善安排,才能为后期的建设施工打好基础,从而确保工程施工质量,打造出高质量、高水平的配网工程。

1 配网工程前期规划的重要性

配网工程项目是一个复杂、系统又专业的电力工程项目,不仅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时间与技术,而且也需要专业化的规划与管理。从配网工程整体建设施工来看,从前期立项、设计、施工到后期竣工检验,其中前期规划至关重要,其直接关系到工程整体投资,其影响程度达到70%以上。

配网工程前期规划之所以如此重要,是由前期规划工作的内容、性质等决定的。配网工程前期规划是从大局出发,通过分析各种因素、考虑各项条件来论证配网工程建设的可行性、科学性,这其中包括配网工程项目的构想与提出,实践调研、数据的搜集、统计与分析,基于调研数据来编制项目建设方案等,工程项目方案初步形成后还需要经历各方论证分析,细致深入地论证工程项目投资与产出之间的比例关系,预期效益的预测等。此外,配网工程前期规划工作还涵盖: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分析、招投标审核、施工图纸审核等,要密切围绕“安全供电、服务客户、保证效益”这三大核心开展后期各项工作。

基于以上配网工程前期规划工作内容与特征的分析能够看出,配网工程前期规划是对配网工程整体建设的规划、预算、分析,它从整体上决定着整个配网工程的建设方向、施工进程、投资规划等,只有做好前期的规划与安排,才能为后期工作打好基础、做好铺垫。

然而,从目前来看,更多的电力建设企业却往往忽视了工程前期规划工作环节,简单地认为配网工程多为单项投资项目.工期较短、资金分散投资、建设项目相对零散,所以无需进行前期统一规划,弱化了前期的规划与管理,导致一些重要工作被忽视,例如:没能明确工程所在地的归属者、地质勘察不到位、配网线路方向规划不合理等在前期得不到有效处理,由于未能做好前期勘察与规划,导致图纸设计偏离工程实际,无法深入开展建设施工,后期出现施工变更现象,增加了工程项目建设成本,也延误了施工工期,都为配网工程建设施工带来困难。

由此可见,要想从头至尾打造出一个高效益的配网工程项目,就必须先做好前期规划,从整体上对配网工程建设进行规划、建设与布局,这样才能为后期施工打好基础。

2 配网工程前期规划工作质量提升策略

2.1 创建多方联动机制

为了保证配网工程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在实际立项前,应该积极调动各方力量,从建设单位到施工单位再到设计单位,要进行集中商讨、组织论证,共同抵达施工现场,预测制定工程建设方案,通过统一的实地勘察、调研等工作来分析设计方案是否切实可行,确保最终形成的设计方案、施工方案等都能满足各方利益,符合现实条件,赢得各方的支持,经过这种多方集体商讨、统一探究的方式,能够形成多方联动机制,防止单方立项带来的后期矛盾和问题。

2.2 重视前期勘察与调研

配网工程前期勘察是工程设计、施工的基础,只有做好工程所在地的地质条件、地貌特征、周围社会环境、公共设施等的实地勘察与调研,才能为工程设计方案的编制提供现实的数据资料、信息资料、测试资料等,这样所编制的方案才能有效考虑成本因素、地质因素、配网后期维修等因素,才能确保工程量计算、造价预测等都更为精准、科学。

2.3 加强设计方案审核监督

配网工程前期规划过程中,必须加大对该工程项目的设计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的严格审核与重点监督,其中设计图的审核尤为关键,要选派实力、专业的设计院,组织高级专家进行集中审核,从设计图中技术的先进性、施工的安全性、组织的规范性等方向出发来积极优化并完善设计方案。要对其中投资较大、工序相对复杂的环节进行重点审核与监督,在确保设计合理性的基础上控制成本。

2.4 严抓招投标工作

秉承“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围绕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进行招标,面向市场通过公平竞争的方式来优选实力单位,最终选出综合实力强、专业技术水平高、业务水平优、经验丰富的单位,为高质量配网工程的打造奠定基础。

2.5 加强前期专项基金管理

配网工程建设施工,需要专项资金的支持,项目建设前,必须明确各个项目前期费用,通过科学的预测、估算等来分析投资数额的科学性、合理性。同时,也要对配网工程项目建设的实施效果、建设规模等都做出全面的预测与评价,对于可行性高、预期回报高的项目给予优先立项,并对应投入专项资金,为工程项目建设创造一个良好的投资环境,从而支持各个工程项目建设的高效开展。

2.6 加强工程项目人员管理

对于配网工程来说,从工程设计到施工再到监理都需要专业技术知识,这其中人才力量是关键。因此,工程前期必须加大对项目人员的管理与安排力度。全面提高工程项目负责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的素质、能力和水平。配网工程项目正式建设之前.电力建设企业必须加大人员管理力度,通过组织专业化、系统化、科学的配网工程施工培训,来培养一批专业化人员,能够掌握配网工程行业最新的发展动态,行业内部的新技术、新工艺等,并推动这些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与使用。

电力建设单位要做好人力资源的科学规划与安排,形成分项工程责任制,每一个分立工程项目设置一名负责人,全面彻底负责该施工项目的建设质量与进度,形成有条理、有秩序的人员分配与规划。

同时,配网工程建设也要迎合社会总体发展,本着环保生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来推广新技术,达到节能降耗的施工目标,最终形成高效、安全、经济、生态化的配网工程,保证配网工程质量。

第8篇:建设项目规划方案范文

随着“十一五”规划的全面实施,我县城乡建设正沿着提升城市化、建设新农村、促进城乡一体化的方向迈进。为了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工作,发挥规划对城乡建设和发展的调控作用,明确职责,理顺关系,提高行政管理效能,促进城乡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工作的意见》,结合《*县域总体规划》及我县城乡建设的发展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加强城乡规划工作,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战略目标,按照统筹城乡发展、提升城市化、建设新农村、促进城乡一体化的要求,完善城乡规划编制体系,提高城乡规划编制水平,健全城乡规划决策机制,强化城乡规划实施监管,加快建立健全城乡一体的空间规划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城乡规划在城乡建设中的战略导向、统筹协调和空间资源配置作用。

在实际工作中,必须坚持以下指导方针:

(一)坚持以人为本。深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工作,优化城乡空间布局,提高城乡建设的质量和水平,创造优美的人居环境。

(二)坚持城乡统筹。统筹安排城市和村镇建设,统筹安排人民生活、产业发展和资源保护,统筹安排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布局,努力实现城乡规划一张图、建设一盘棋、管理一张网。

(三)坚持集约发展。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依据资源和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建设标准,力争以最小的资源消耗、环境代价取得最大的经济社会效益。

(四)坚持依法管治。依法开展城乡规划编制,严格执行城乡规划各项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城乡规划工作的透明度,切实加强城乡规划监管,确保城乡规划得到有效实施。

二、范围职责

(五)城乡规划管理的范围为县行政辖区,涉及面积1213平方公里,重点为中心城区和乡镇规划区。

(六)县城乡规划管理委员会代表县人民政府协调、审定城乡规划中的重大事项。

(七)县规划局是县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乡规划管理日常工作,必要时可设置直属派出机构,以强化规划管理。

三、规划编制

(八)建立城乡规划新体系:城乡规划应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为指导,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其它规划相协调,形成城乡全覆盖的城乡规划编制新体系。以《县域总体规划》为核心,加强以下各类规划的编制工作:

1、县域分区规划、近期建设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

2、乡镇和村庄规划;

3、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保护、水资源保护规划、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专业规划。

(九)建立城乡规划分级编制机制

1、县人民政府负责编制的规划:城市发展战略规划、县域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具体工作由县规划局会同有关部门承担。

2、县规划局负责编制的规划: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心城区重点地段城市设计或修建性详细规划。

3、县规划局协同有关部门负责编制的规划:中心城区各类专项规划、工业园区规划、县域范围内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规划。

4、县风景旅游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编制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详细规划。

5、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编制的规划:镇乡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镇乡、街道所属村庄总体规划和建设规划。

四、规划审批

(十)建立城乡规划分级审批机制

1、县域总体规划、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以及详细规划经县城乡规划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由县人民政府报请上级政府审批。

2、县人民政府审批以下规划:

(1)县域分区规划、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2)县域范围内各类专项规划;

(3)县域范围内重大公共设施、基础设施规划;

(4)中心城区重要地段城市设计或修建性详细规划;

(5)镇乡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

(6)村庄总体规划和建设规划。

五、建设项目审批

(十一)为进一步提高规划管理的科学性、严肃性,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由县城乡规划管理委员会和县规划局二个层次组成。

(十二)县城乡规划管理委员会审定下列建设项目规划管理事项:

1、县域范围内总投资800万元以上政府财政性资金项目的选址。

2、县域范围内各类公开出让地块的规划选址。

3、中心城区主要道路(详见附件)两侧各100米、历史街区和文物单位重点保护区周围100米范围内的建设项目的选址。

4、中心城区标志性建筑、重大公建项目、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商贸、物流、办公等项目的选址。

5、中心城区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选址。

6、中心镇标志性建筑、重要公建项目、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商业、办公综合楼项目的选址。

7、建制镇规划区内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重大项目的选址。

8、其他规划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认为需提交的规划管理事项。

(十三)县规划局负责办理县城乡规划管理委员会审定的审批事项,审批除上报县城乡规划管理委员会审定以外的日常规划管理事项。

(十四)为简化建设项目方案审批环节,规范审定程序,中心城区内建设项目建筑设计方案审定按下列程序办理:

1、中心城区标志性建筑、重大公建项目、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商贸、办公楼、综合楼、用地面积10亩以上的居住小区(居住组团)的建筑设计方案,由县城乡规划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家论证,并提交县城乡规划管理委员会讨论同意后办理行政许可。

2、其他建设项目的建筑设计方案由县规划局组织论证、审定后办理行政许可。

(十五)镇乡规划区内建设项目建筑设计方案审定按下列程序办理:

(1)镇乡标志性建筑、重要公建项目、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楼、用地面积10亩以上的居住小区(居住组团),由镇乡人民政府初审后报县规划局,由县规划局组织专家论证、审定后办理行政许可。

(2)其他建设项目的建筑设计方案由镇乡人民政府初审后,报县规划局审定后行政许可。

(十六)中心城区标志性建筑、重大公建项目、用地面积10亩以上的居住小区(居住组团)的建筑设计方案,由建设业主负责邀请2家以上建筑设计单位设计建筑方案,进行方案优选。

(十七)中心城区内严格控制零星工业项目,新建工业项目都应选址定点在相应的工业园区内;现有工业企业在工业园区外的技术扩建项目的用地面积须从严控制。

(十八)工业园区内工业性项目符合工业园区详细规划的,直接按程序报县规划局办理规划审批手续。

(十九)中心城区内不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强制性内容的项目原则上不予以批准,若确因客观情形变化而需调整原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应按规定程序上报批准后,规划管理部门方可办理该项目的规划许可手续。

(二十)中心城区限制小地块开发或单栋住宅项目建设。

六、监督管理

(二十一)严格依法实施城市规划。凡是已经纳入城乡规划的“红线”、“黄线”、“蓝线”、“绿线”、“紫线”、“黑线”管治空间,各有关部门必须依法加强控制,不得另作他用。对近期建设地段以及政府储备的土地和拟向社会供应的土地,必须先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作为土地市场供应的规划管理依据。未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段不得出让、转让和开发建设。

(二十二)加强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许可管理。各类建设项目报发改部门审批、核准和备案前,必须按项目建设程序,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项目选址意见。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和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的重点保护区等特殊保护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的选址,须经省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后,依法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未按规定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的选址意见书的有效期为一年,需延期的应当办理延期手续。

(二十三)加强建设项目批后规划监管。各类项目必须按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实施建设。县国土资源局、规划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建设局要加强建设项目的日常监管和规划综合验收工作。建筑物应按批准的用途使用,工商部门进行工商登记时,要认真核对注册场所是否符合规划许可的用途,涉及建筑物用途改变的,应先行办理建筑物用途变更手续。建设用地转让过程中需要进行分割和改变规划控制指标的,必须重新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凡未经规划综合验收的建设工程不得投入使用,房产管理部门不得办理房产权属登记。

(二十四)加大违法违章建设的查处力度。相关部门应及时制止和查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对已发生的违章建筑,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查处。项目竣工后的实测建筑面积必须控制在合理误差范围之内。合理误差范围之内的超出面积应按原出让时的楼面地价补交土地出让金;超出合理误差范围的建筑面积应按竣工时的楼面市场评估地价加倍补交土地出让金。如超出面积部分严重影响城乡规划实施,要依法予以拆除。

第9篇:建设项目规划方案范文

一、上半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一)服务发展保障到位

为提高服务企业和服务项目的工作效率,将重点工程服务与评优评先、职务晋升紧密挂钩,建立五大机制狠抓落实。一是建立首席代表制。派出具有国家注册规划师资质的专业人员对重大项目现场答疑,用活政策,提高效率,确保项目服务的科学性。二是建立项目责任制。按项目性质分类,任务落实到科室,科室落实到人,一条鞭子追到底,防止人浮于事。三是建立倒排工期制。按上级要求制定任务完成时限表,每月两次调度检查,确保项目进度。四是建立服务一单制。所有项目由窗口统一接受,设立绿色专用通道,严格落实优惠政策,专人限时服务到底。对于城市配套工程和企业改造项目,要求将办理时间压缩到10个工作日。五是建立项目保障制。对于已经确定的项目,安排执法人员进行重点巡查,防止违法抢建;对企业提出的困难和问题,由办公室登记督查,责任科室限期解决,营造项目实施的良好环境。根据《全市重大工业项目和规模以上企业存在问题交办责任书》,上半年全市涉及规划事宜的重大工业项目9个,规模项目3个,合计12个,其中规划部门配合支持的项目10个,负责承办的项目2个,所有问题全部按政策在限期内圆满解决。同时,对负责服务的“双联”企业天宇化工、湘浙水泥、德隆再生金属有限公司三个单位,我局组织服务人员对企业进行调查研究,在思想观念上,帮助企业看清形势,认真目标;在机制上,帮助企业创新路子,扩大生产规模;在行动上,为企业提供教育学习经费和爱心捐款,为企业的后续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二)上级决策落实到位

今年上半年是**城市建设风生水起、阔步飞跃的黄金时期,我局按照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南岳会议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要求,紧紧围绕“塑城、提质、创新”三个中心,圆满完成了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

一是围绕中心工作,规划“塑城”成果累累。根据市委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接轨长株潭,提升工业园,振兴老工业基地,打造长株潭新型工业化走廊的新型城市化建设目标,我们以规划编制为基础,抓定位、补设计、强管理,充分发挥规划的“塑城”功能。

1、《总规》调整基本完成。为更好融入“3+5城市群”发展计划,抓好城市定位,推动“新型工业化、新型城市化”,我局适时对我市06版《总规》进行了合理的局部调整,于08年完成调整方案的规划编制,今年,我们又在“3+5城市群”发展战略调研中进一步细化**的城市定位,目标是把我市建设成为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和国家优秀旅游城市、湖南省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湘南区域性中心城市和**人民引以为自豪的现代宜居城市,充分发挥规划提纲挈领的引导作用。目前,《总规》调整方案图集和文本分别送达有关专家及相关部门审查通过,正在上报审批。

2、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全面启动。按照《城乡规划法》要求,进一步巩固控规的基础地位,规定所有项目必须在服从控规的前提下进行规划设计。在去年60KM2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础上,今年又启动60KM2编制任务。目前,该项目工作的基础资料搜集、编制单位衔接等前期工作已经全面开展。

3、专业规划编制进展顺利。《市区管线规划》已完成并建立了综合管线信息系统,草拟了《**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报市政府审批;完成了《近期住房建设规划》;《城区生态绿化系统规划》和《综合交通规划》已经启动,前期准备工作已全面展开;《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已组建了领导班子和工作机构,制定了工作方案,签订了规划编制合同,进入设计阶段;城市亮化工程规划设计完成“两水两路”亮化设计,“两水”分别指湘水和蒸水,湘水段完成老大桥至东州岛的亮化设计,蒸水段完成石鼓嘴至老大桥段亮化设计,“两路”指蒸阳路和解放路,设计方案已于7月8日向市政府汇报,7月15日完成正式规划设计成果。

4、重点工程规划编制成绩喜人。南岳会议上,市委市政府提出了“一年一小变,三年一大变”城市发展战略,我局按照市委书记**文雄指示,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对当前国内外城市规划的先进理念、先进经验,以及目前我市城市现状进行了深入调研,制作成电视专题片,向全市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大会作了汇报,引起强烈反响。围绕“商业、文体、生态”等三大标志性工程,拿出了2009年到2011年三年城市建设规划。规划分为东西南北畅通工程、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三江六岸”美化工程和千家万户民心工程“四大工程”,三年内需完成的项目共51个。

目前,**“三年规划”确立的51个重点项目,除珠晖生态公园外,其它项目的规划选址和设计均已基本完成。其中,倍受市民关注的武广客运**站、市体育中心已经动工建设,年底可完成施工。“三江六岸风光带”规划国际招标初步成果已经亮相,6月8日组织召开规划方案专家评审,分别来自中国、澳大利亚和英国的三家国际知名规划设计单位和7位全国顶级规划专家齐聚雁城,超强的设计单位和专家阵容再次刷新了**规划编制历史,方案整合正在紧**进行之中。此外,我们还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编制了“四场一厕”规划,制定了“四场一厕”规划实施方案,已进入实施阶段。同时,我们还围绕重点项目完成了民用机场规划选址方案、衡云快速干道规划方案、衡枣连接线规划方案等重要交通设施规划10余项。这些成绩都是全局干部职工在时间紧、任务重的巨大压力下,不分昼夜抢抓进度凝成的心血,为**“三年塑城”计划提供了强有力的规划保障,引起了各界媒体的广泛关注,给予了充分肯定。

5、新农村村庄规划逆境推进。受金融风暴影响,今年我市各县区财政普遍偏紧,新农村规划编制经费难以到位,工作难度很大,我局按照“以点带面,逆境推进”的思路,根据实际情况将任务分解到县市区,与县市区规划局签订责任状,上半年全市已完成村庄整治规划36个。

一是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机制“创新”频现亮点。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深入学习、深入调研、深入讨论、深入整改,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落实到工作中。完善规划决策机制,建立健全由规划委员会、专家评审会、集体审批会的规划评审组织,基本形成了“政府决策、规委审查、部门把关、专家咨询、社会监督”的规划评审管理机制,提升了规划方案的民主性和科学性。优化规划审批机制,通过深入宣传《城乡规划法》,继续坚持所有重大项目必须通过规委审议,继续坚持规划审批“一支笔”和“一书两证”,继续严控“五线”,建立了重大规划项目设计方案会审制度和逐级审核审批机制,根据服务需要重新对全局所有业务科室的审批工作流程进行了简化调整,有效提高了规划审批的质量和效率。创新规划执法机制,通过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创新了“关口前移、强化责任、部门联动”的执法机制。将以处罚为主的被动执法模式转为以预防为主的主动执法模式,组织分局对全市村民建房情况进行了全面清查造册,尤其是有可能发生大片违法建设的城乡结合部,进行事先预查,把违法建设行为遏止在萌芽状态。积极协调与区政府、国土、建设、房产、电力、自来水等相关的职能部门,对顶风抢建者实行断电断水等强行措施,有效控制了“两违”建设的产生,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半年来共召开大规委会2次,审议项目19个,通过项目14个,审批规划设计方案20个;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45项,用地面积438.5万平方米;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35项,建筑面积103.2万平方米;核发村民建房规划许可证57份;查处违法建设项目241户,拆除违法建设7800平方米,为推动我市城乡统筹和谐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是紧扣法律热点,规划监管明显加强。紧扣《城乡规划法》的监督热点,狠抓规划方案的批前公示、批后公布和公开查阅,健全了网站公示、报刊公示、工程现场公示等操作举措,切实增强了规划的透明度。健全社会监督,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切实履行规划实施情况报告制度。主动接受公众监督,广泛征询和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确保规划科学、合理、民主。加强批后监管,实行项目管理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把好放线关、验线关、竣工验收关,严格实行建设工程全程跟踪管理,防止越权越位,确保规划实施的公平公正。

(三)**处置到位

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尤其是把解决越级上访、集体上访、重复上访和上访老户问题作为工作重点,突出抓好“三关”:一是抓好排查调处关。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对潜在矛盾纠纷,每月进行一次苗头排查,力争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二是把好初信初访关。对群众的来信,严格按照办理程序规范操作,坚持“件件立案,突出直办”,切实保障了者的权利,减少信转访。三是抓好交办督查关。按照“有访必督”的原则,保证案件有交代有回音,处理结果及时反馈,半年来共处理案件45件。

(四)招商引资项目到位

紧紧围绕项目服务,把招商引资当作第一要务,要求人员围绕项目跑、设备围绕项目跑、资金围绕项目跑,开辟了规划服务“绿色通道”,招商引资项目予以特事特办,2009年我局招商引资项目为红光木材实业公司,完成招商引资项目1000万元。

二、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村民建房管理难度大。当前,村民建房存在的问题复杂,包括变相开发、在重点工程范围内违法抢建、拆迁安置少批多建等多种问题。由于村民所受的行政和经济约束小,重点工程指挥部为解决拆迁和工程矛盾,往往默许农民建设安置房时不按规划随意先行动工,助长了违法建设的气焰,城区政府在集中拆违行动中拆除不到位的情况也较为突出,全市城郊结合部村民违法建设呈现出发生量大、查处难、拆除难的发展势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