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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管理规范精选(九篇)

综合管理规范

第1篇:综合管理规范范文

关键词:电能;计量装置;综合误差;规范化管理

中图分类号: TM933.4 文献标识码:A

导致电能计量装置出现误差的装置只要有互感器、电能表及二次接线部分,对这几部分造成的误差统称为综合误差,也就是说,综合误差等于互感器合成误差、电能表误差及电压互感器二次导线降压误差三者之和。而在实际计量装置中,电能表误差可以将其误差调至最小,与运行参数无关,而其余两种误差类型则都和运行的参数相关。为了将综合误差降低,需要在计量装置的选型及改造上,所用设备首先要符合规范的要求,根据符合要求,选择合适的准确度等级,并且要进行测试,在设备运行过程中,要定期对设备进行检定与轮换管理。对于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而言,其合成误差只要在负荷范围内都可以用准确度来控制,但是电压互感器的二次导线降下造成的误差在综合误差中的占有一定的比例,可以通过互感器、电能表的选择进行补偿,以此方法来降低综合误差。

1 综合误差分析

1.1三相三线电能表计量误差

对于三相三线电能表计量时,需要满足的条件是:Ia+Ib+Ic=0,这一条件在三相三线系统条件下是可以满足的,其正确计量不受负载是否平衡的影响。而综合低压配变台区为三相四线系统,如果配变负荷平衡时,这一条件是可以满足的,电能表计量也不会产生误差。然而,实际情况下,三相四线系统中的负荷是难以实现平衡的,特别是在郊区,三相电流之和为零的条件基本满足不了。受不平衡的影响,中性点普遍存在电流,这就使得电能表在计量的时候会出现较大的附加误差。

1.2三相负载失衡导致的计量误差

虽然在低压三相四线系统中也采用了三相四线三元件电能表计量,但是经常会出现由于三相负载的不平衡现象造成三相四线电能表计量出现不平衡误差,有时负载出现极不平衡时,对电能表计量的准确度有严重的影响。

1.3三相四线电能表接触不牢固产生计量误差

在记性电能表的接线时,由于人为的原因导致电能表中型线线端钮接触出现松脱的现象,这一隐患在实际中也很难被发现。一旦出现这种错误,在电能表中,电压线圈公共接点处就会和系统中性线产生悬浮电压,如果这种悬浮电压出现,就会使电压线圈上的电压和实际电压存在一定的差异,在电能表进行计量时,会受到这种差异的影响出现误差。

1.4电能表逆相序接线导致的计量误差

三相电能表的校验应该按照正相序进行,使用也是一样的。如果在校验或者接线时采用逆相序,那么计量时就会出现附加误差。

1.5电流互感器非正常使用导致计量误差

(1)准确等级不当导致误差。由于电能计量装置受电流互感器准确等级的影响较大,因此在电流互感器的选择上,要选择准确等级适合的,尽量寻找使用宽负载电流互感器。一般情况下,很多工作人员对此都会疏忽掉,认为宽负载电流互感器与普通互感器相同,而在选择时出现错误,导致计量装置出现大的误差。

(2)变比不当导致误差。对于部分计量点而言,由于电流互感器变比普遍存在偏大,导致计量出现较大的误差,主要原因在于配变负荷过低,导致运行点离电流互感器的额定值过大造成的。工作人员在对电流互感器的变比进行选择时,没有按照实际用电负荷去选择,或者因为用户的用电需求量发生大的变化,负荷发生变化,导致高负荷电流互感器在低负荷下长期运行。因此,根据实际情况,要对电流互感器的变比适当进行调整,降低计量综合误差。

(3)外接负载导致误差。运行参数中,与电能表有关系的只有电流互感器的铁芯导磁率及外接负载。因此,降低误差的方法是增大导磁率或者是减少电流互感器的外接负载。现在,很多计量点由于二次引线截面小、引线长、电阻大,在长时间的低负荷状态下运行,造成导磁率较低、外接负载过大现象。使得角差和比差都过大,与准确度的要求相差甚远。因此,通过缩短引线、降低电流互感器外接表计数量、降低接触电阻,增大引线界面等方法,可以有效的降低计量误差。此外,对电流互感器的变比适当的降低,提高运行点铁芯导磁率,也可以达到降低误差的效果。

1.6装置安装不合格导致计量误差

对计量装置的安装,如果没有按照统一的标准执行,在施工管理方面存在疏忽,对安装工艺流程没有严格把关等,也是造成计量误差的原因之一。例如如果接线没有接牢固,就 会造成接触电阻变大,电流互感器的外界负载相对也就变大,导致了误差的增大。部分计量点在施工中,对工艺不注意管理,电能表安装时倾斜角度过大,造成误差的产生,尤其是在低负荷的时候,这种原因导致的误差尤为明显。

1.7温度变化导致计量误差

如果环境温度发生了改变,感应电能表的制动磁通也需要发生改变,电压、电流的相位角及工作磁通都要随之发生变化,这种变化会造成附加误差的出现。有温度导致的误差和功率因数有一定的联系,包括相位温度误差、幅值温度误差等。由于低压电能计量点多数都设置在户外,冬季温度较低时,对电能计量装置的影响较大,是计量误差产生的主要原因。

2 电能计量装置综合误差规范化管理

2.1严格执行计量规程要求

首先,在电能表的选择上要以精度高、稳定性好作为标准。现阶段,电子技术的飞速发展,使得多功能电子表的功能日趋完善,其误差基本呈线性,相对稳定。一台电能表可以同时具备正、反向有功、无功四种脉冲输出、电能计量、追补电量及失压记录等功能,并且其功耗较小、承载能力较强。

其次,根据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的误差,进行合理的组合,尽可能的降低互感器合成误差。组合的原则是尽量的配用两种互感器比差符号相反、角差符号相同、大小相等。这样,合成后的互感器误差就可以忽略,只需要对互感器二次压降误差以及电能表自身误差进行调整就可以达到降低计量装置综合误差的目的。

第三,二次导线的选择。在互感器二次回路的基础上,对二次导线的长度和截面进行选择。在规定的电压降基础上,给定导线的长度;在一定的负载下,给定电缆的界面面积。

2.2计量方式的正确选择

对于电能计量装置接入中性点绝缘系统,要采用三相三线电能表,如果是两台电流互感器,那么二次绕组最好是采用四线连线;对于中性点的有效接地系统,电能计量装置最好是采用三相四线的方式进行接线,对于三相四线制电能计量装置,如果是三台电流互感器那么二次绕组和电能表之间的最好采用六线进行连线。如果是纯动力负荷,在计量方式上可以选择三相三线V型接线方式。如果是一般动力用户或者是综合配电变压器低压出口处,在计量方式上适合采用三相四线Y型接线方式。

2.3对电流互感器变比的合理选择

一般情况下,要求正常负荷电流占据电流互感器额定电流的60%左右,绝对不能小于30%,可以选择变比较小的电流互感器或者是采用二次绕组带有抽头的电流互感器。

2.4对计量装置综合误差展开分析

在设备没有投入运行之前,将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的合成误差,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压降误差以计算的形式得出数据,然后制成表格,进行周期性校验时,可以根据这些数据对电能表进行调整,以此最大限度的降低计量综合误差。与此同时,按照计量规程相关规定,对互感器、电能表等设备进行周期性的轮换和检查工作。

结语

本文主要根据某市北郊地区两万多用户进行研究,通过对综合误差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发现,产生误差的原因主要来自互感器、电能表及二次接线部分,通过规范化的管理,对提高计量准确度的方法进行探索,实现了降低综合误差的方法,使供电企业及用电用户的利益得到了有效的保证。

参考文献

[1]贾洁,刘彤军.减小电能计量装置综合误差的方法[J].内蒙古电力技术,2006(2).

[2]刘岩,尚哲.电能计量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中国经贸,2010(22).

[3]冯凌,侯兴哲,周华勇.三相高压计量箱误差影响量探讨[J].电测与仪表 .2010(12).

[4]陈幸花.电能计量装置综合误差分析及应对措施[J].活力,2009(22).

[5]郭琳云,尹项根,张乐平,胡顺.基于高压电能表的计量装置在线校验技术[J].电力自动化设备,2009(12).

第2篇:综合管理规范范文

一、中小学要制订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常态实施方案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能否在中小学有目标、有计划、有效的常态实施,首要问题是学校能否规划一个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这就如同建楼必先设计一张图纸一样,没有图纸楼房是无法建造的。同样没有实施方案,没有整体实施计划,年级和班级,老师和学生的综合实践活动课必然会陷入盲目的实验状态中,这不仅影响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常态实施,而且难于取得实效。

那么,学校怎样才能做出一个切实可行的综合实践活动常态实施方案呢?

1、由学校教科处牵头,从学校校级、中层领导以及骨干教师中,选择在教科研方面的精兵强将组成学校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研究小组,组织小组成员对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方案进行专题研究。研究着重从学校实际出发,从综合实践活动的课时安排、师资配备、课程资源开发与利用、课程实施、课程管理、校本研训、课程评价等几个方面进行。要充分考虑方案的目标性、实用性、计划性以及可操作性。另外还要注意方案要详实、具体,如,课时的具体使用,教师的人员安排等。最终集大家的智慧,形成实施方案。

2、将实施方案,发放给广大教师,甚至一些学生家长和社会上关心学校发展的人士,广泛争求大家的意见,再进行反复修改,最终制定出一个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3、特别提一下,注意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学校发展目标、学校校情分析、课程的长远和短期实施目标、课程资源与课程内容、课程实施详细计划(包括年级活动主题、指导教师安排、具体课时使用方式等)、课程的校本研训计划和具体实施措施、课程管理要求和管理办法、课程评价方法和要求等。这里特别要强调的是,之所以把学校发展目标和学校校情分析放在方案前边,且必须要写,是因为这些是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方案制订的基础和背景,也是以下项目内容的制订依据。而这些内容都需要一一的详尽的完成。只有各个项目内容详实,才能便于指导学校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常态实施。

二、为保证学校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常态实施,学校还须建立完善的课程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学校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常态实施,光有方案是不够的,必须建立与课程相关管理配套制度,才能保证方案能够落到实处。这些管理制度,主要有:

1、教师任课制度。目前大部分学校没有专职的综合实践活动教师,是依赖学科教师兼职的。这就需要学校对教师的工作量做个合理的调配和安排,比如:学校规定每一位教师,在一学年中或两学年内,至少要独自或与他人合作承担一个综合实践活动,承担课时不少于9个课时(3周时间基本能完成一个小的活动主题)。先由教师填写申报表,申报活动主题,再由学校进行审定,最终确立年度或学期综合实践活动主题,确定学年、学期综合实践活动课承担教师。未申报成功或未申报的教师,要在下一学年或学期继续申报。这样用制度来保证教师既完成综合实践活动指导任务,又不影响做学科的教学任务。

2、奖励制度。学校可对承担综合实践的教师,尤其是开展活动质量高的教师给予一定的奖励。学校要对承担综合实践活动而超出课时规定的教师,按课时量应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如果不能给于补偿的,能否在年底考核、评优评先中适当加分和给予奖励。用这样的奖励制度来鼓励教师承担课程的积极性,就会对学校综合实践活动起到较好的促进作用。许多教师还是很有积极性和能力的,就看学校的制度能否把教师的积极性调动起来。

3、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校本研训制度。这一制度可以仿照学科教学再结合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特点适度修改,目的是为更好的促进教师在综合实践活动课程领域的专业成长和指导能力的提高。

4、综合实践活动档案管理制度。规定从活动开始,由活动承担教师,注意整理并保留教师与学生在综合实践活动过程中的各项活动资料,如教师和学生的活动计划方案,学生搜集并整理和完成的各项信息资料,教师指导策略与做法,活动成果等,最终整理出有价值的档案资料,交给学校进行统一的管理。

5、综合实践活动评价制度。制定出评价制度其目的在于对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教师指导综合实践活动情况、年级落实综合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和班级落实综合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等作出科学与合理的评价。

6、综合实践活动安全保障制度。安全制度可以在学校原有的安全制度基础上修改、补充和完善,努力使制度更好地为综合实践活动服务。如可以制定综合实践校外活动报批制度,其制度,由教师提前申请,学校审定批准。活动组织制度,外出活动必须由哪些教师参与安全管理等等,以保证活动安全并正常开展。

第3篇:综合管理规范范文

一、完善培养目标,引领道德认识

我校德育培养目标包括3方面12个指标:(1)做人:真诚待人,诚实守信,认真负责,自信自强;(2)做事:遵守规则,讲究效率,友善合作,合理消费;(3)学习:主动学习,独立思考,学用结合,总结反思。在12个指标的基础上与时展要求相结合,进一步细化为低段、中段、高段,按照学生的年龄特点,从易到难、由低到高,从爱国、爱校、爱家、守纪、学习、诚信、团结、礼貌、自理、环保、劳动、健美、节水、节电、节粮、校外行为等16个方面提出不同要求。

二、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制度和评价激励机制,提高教育的有效性

1.成立领导评估小组,落实责任制。学校坚持和完善由书记、校长负总责,德育干部、大队辅导员、其他中层干部、班主任等为主体,其他任课教师齐抓共管的教育体系,成立了专门的领导评估小组,分工明确,职责到位。

2.完善各项制度,保障教育的实施。在实施《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基础上,围绕我校教育工作实际情况,不断完善修改形成我校系列规范制度,保障教育时有章可循,评比时有据可依。

(1)升旗仪式制度。

严格落实升旗仪式制度,做到每周一有升旗仪式(仪式规范:出旗、唱国歌、升国旗、国旗下讲话、宣誓)。

(2)班会课制度。

班会课严格实行专课专用,由大队委员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与“行为规范示范班”评比和班主任学期考核挂钩。

(3)常规评比制度。

由值日中队的队员对全校学生一周的行为表现进行观察、劝导和记录,主要涉及学生文明礼仪和班里卫生等。每周向成绩突出的班颁发“卫生小笑脸”,学期末评选出“行为规范示范班”。做到天天检查、周周汇总、月月评审,评比结果与班主任学期考核挂钩。

(4)学生自主管理制度。

班内设立学生责任岗,人人参与管理。同时,班干部、班内责任岗人员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同学之间互相监督,从他律走向自律。

(5)评优制度。

各中队推选遵守行为规范、表现突出的学生为文明学生和三好学生,表彰先进,树立榜样。在大力宣传的同时,号召更多的学生学习效仿。

几年来,学校德育工作在不断实践和反思的基础上逐步完善,构建了有效的评价机制,推动了德育管理创新。此外,学校还积极做好“小小版画家”“剪纸小能手”“足球小明星”“读书小博士”“卫生小标兵”等先进学生评选工作,利用各种载体狠抓学生养成教育,提高学生合作意识和自我管理能力,将以生为本的教育理念真正落到实处。

三、科研引领,提高教师科研意识,形成浓厚的科研氛围

学校在市级教育科学课题子课题“学生文明行为习惯的养成与责任感培养的研究”引领下,进行全员培训。根据课题计划、围绕养成教育进行了区域课题联盟校展示活动,开放班会课和社团活动,其中,版画、合唱和小足球等课程及活动受到专家领导的一致好评。

四、落实全员育人体系,营造共同关注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1.建立领导机构。学校德育管理实行校长总负责,德育副校长、德育主任具体负责,法制副校长密切配合,少先队通力合作,正、副班主任具体实施的制度,形成校长室、德育处、年级组、班主任、副班主任、全体任课教师共同参与的德育工作网络,实现了全员管理、全面管理、全程管理。

2.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学校努力建设一支坚强有力的班主任队伍和全员抓德育的思想工作者队伍。推行班主任培训学习制度,坚持每周一次班主任例会,举办班主任经验交流会,提高班主任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制定《班主任工作量化考核细则》,实施班主任工作考核制度,把对班集体建设的考查纳入量化考核中,将考核结果与班主任绩效工资和文明班集体、优秀班主任的评选挂钩。

3.学科渗透。课堂是德育的主渠道,教师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动作、每一个眼神、每一个笑脸都给学生留下很深的印象,都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学生。课堂上的学科渗透是教育学生养成良好习惯的最好时机,因此,“全员德育”的德育工作思路,要求全体教师充分利用好课堂这一阵地,将德育渗透在每一节课上,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和行为习惯。

4.加强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学校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让他们当好班集体的小主人。建立小干部例会制,每月组织学生干部开一次例会,对他们的工作进行辅导和总结。举办小干部交流会,交流各自的工作经验,取长补短,使班集体管理不断上台阶。同时,让每个学生都有机会参与班集体管理。

五、多元多视角,开展丰富多彩的体验活动,开辟社会教育途径,塑造学生健全人格

学校重视校园文化建设,挖掘办学思想和办学理念的内涵,积极营造教师乐教、学生乐学的校园文化氛围,逐渐形成了“尊师爱生、严谨治学、健康文明、奋发向上”的校风。

1.坚持环境育人。学校每学期对校园环境进行美化、净化、绿化,公共区域卫生实行保洁承包制,进一步提升校园环境的品位,为学生打造清新、优美、充满生机的校园环境,让他们在美的校园里接受文明的教化和美的熏陶,从而强化了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突出了环境与人的完美结合。

2.坚持活动育人。

(1)常规活动真正到位,常年坚持毫不松懈。

每周举行的升旗仪式规范而隆重,学生的爱国情怀得到滋养,民族意识得到提升。国旗下讲话内容丰富,富有教育性和时代感。国家大事、日常行为,点点滴滴、汇成江河。主题班会有声有色,每周由学校确定教育主题,各班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活动形式,德育目标清晰明了,使学生思想道德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2)专题活动丰富多彩,突出主题求实效。

每年3月,学校都要开展学雷锋活动。我们把学雷锋活动的主题定为“学雷锋从爱身边的人做起”,要求学生“给朋友一个微笑,给亲人一句问候,给他人一点帮助,给父母一份快乐”。通过举办“雷锋在我心中”主题班队会、“一帮一”“献爱心”等系列活动,让学生懂得关心他人、同情苦难,把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发扬光大。开展“做生活小主人”活动,号召学生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别人的事情帮着做,要求学生在家做父母的小帮手,在校做老师的小助手、同学的小伙伴。让学生在活动中学习为自我服务、为家庭服务、为学校和社会服务的技能,培养自理能力,感受生活乐趣。

(3)走出校门,组织“游学”活动。

学校按照不同学段学生的年龄特点,组织校外“游学”实践活动。通过社会实践和社区调查,让学生用自己的眼睛发现家乡的变化。通过系列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培养学生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思想情感。学生们在活动中不仅学会了爱他人,学会了自理与自立,学会了与他人合作,更体会到了感恩的幸福与满足,同时也培养了学生团结协作的团队意识、集体观念与自控能力,展示了“博才学子”文明、儒雅的良好形象。

3.坚持文化育人。学校大力挖掘和继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开展“归梦扬帆、扬帆起航,赞家乡辉煌,做勇于担当的文明‘博才人’”爱祖国爱家乡广播活动和“快乐唱歌五分钟”“武术文化传播”“小眼看世界――时事广播”等主题教育活动,并通过版画、剪纸、合唱等文体活动形式来引导学生,提高其艺术鉴赏能力。

4.坚持体育特色育人。学校从实际出发,从传承祖国悠久的文化传统出发,从增强学生的身体素质出发,从教师的特长出发,开发了武术操、小足球等校本课程,充分利用学校的课程资源,自主开发体育特色课程。举办年级和校级“我传承我光荣”武术操、“红领巾心向党,祖国发展我成长”梦想足球比赛,评选“武术之星”“小足球之星”,通过体育类校本课程教育促进学生主动全面发展,让学生的个性得到张扬,为学生成长和发展创设多元的环境,从而推动学校整体教育品位的提升。

六、构建“三位一体”教育网络,促进学生道德品质形成

1.建立家校联系制度,搭建家校沟通平台。每学期组织两次家访,召开两次家长会,利用《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交流。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利用校信通与家长联系,关注每个学生的成长,有针对性地做好“学困生”的思想工作。

2.成立家长委员会,组织开展校长接待日、家长开放日等活动。让家长参与学校管理,提高学校的管理质量,加快学校发展步伐。

3.组建家长学校。学校定期组织家长学习家庭教育方法,引导家长放弃简单粗暴的教育方法,树立科学有效的家庭教育理念。聘请知心姐姐做家庭教育报告,向家长宣传党的教育方针,帮助家长提高思想道德水准、科学文化素质和教育水平,规范家长的教育行为,向其传授家庭教育知识和方法,指导家长科学教子。邀请成功家长介绍经验,充分发挥优秀家长的示范作用,使更多的家长懂得怎样和孩子交流。学校多方面争取爱心人士和社区的支持,建立健全“以学校教育为主体,以家庭教育为基础,以社区教育为依托”的三位一体式教育。加强家校联系,共同研讨教育孩子的方法,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人才观、成才观、教育观,提高家长的家庭教育水平。家长的配合使学生的自理能力、家庭责任感逐渐增强。

第4篇:综合管理规范范文

关键词:规划综合管理单元;规划编制; 长沙市

中图分类号:TU984.11+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8-0422(2009)06-0160-03

1规划综合管理单元单元产生的背景

由于城市建设的飞速发展,近年来,长沙中心城区、新城区各个区域的城市建设容量均寻求突破控规中规定的容积率,尤其是中心城区,新开发项目不断突破原有容积率与建筑高度,导致中心城区人口规模不断增长而带来各种城市问题,这些问题的出现缘于城市规划建设面临各类不确定因素,既有城市土地经济价值增长引领容量增长的内在因素,又有节约集约用地理念实施、农民安置和国企改制引发的社会稳定等各种政策因素,更有现行控规编制技术不成熟、控制指标的确定缺乏科学性的技术因素。如何在未来纷繁芜杂的不确定因素中寻求相对适度的框架减少不确定因素对规划造成的冲击与影响,规划管理单元的概念应运而生,其核心目的是应对各种不确定因素提出的影响评价范围,在适度的范围内调控城市建设容量的增长,应对相对迅速、同时又呈现相对分散的城市开发建设行为不断寻求突破规定容量的诉求,为城市规划管理工作提供一个合理的研究范围。

1.1基于城市规划管理的角度

为了更有效地指导城市建设,越来越多的规划编制完成,但是对于某一地块而言,可能在不同的规划中提出了不同的控制要求,这些不同的控制要求,有时不可避免地会发生冲突,而对于具体的规划管理经办人员来说,缺乏一个明确清晰的管理依据。因此,一方面,为了实现高效的规划管理,需要建立一个统一的规划管理平台,将各类相关信息进行整理、归类,对需要进行控制的内容一一明确,以便规划管理有据可依。

第二方面,划定规划综合管理单元,有利于规范规划调整行为,以管理单元的控制要素为规划管理的执行依据,确保城市各类公共设施和市政设施的承载力在正常范围之内,从而从根本上保证城市居民良好的生活环境。

1.2 基于城市规划编制的角度

基于城市规划编制角度的指导意义,在于可以为详细规划提供较为详细和系统的控制要求。在以往的详细规划编制过程中,由于缺乏“区域”控制的指导,导致各片控制性详细规划之间缺乏衔接,区域范围内控制失调。而规划综合管理单元的划定,则能从一定程度上解决这方面的问题。

2国内外相关概念解析

2.1国内外相关概念介绍(表1)

2.2 借鉴与启示(表2)

由上可见,国外以及国内各地的正在研究或已经实施的单元概念主要是体现了规划单元作为城市管理基本单位的方面,再结合各地的现实情况,形成适合于当地的规划管理体系。在单元的划定方面大多结合当地的情况,根据一定的界线划定原则(如:行政界线、行政街道、上层次规划指导、自然界线、控规单元界线等),划出一定的区域作为基本单元,再针对各个不同的单元制定相应的规划控制要求,以对下一层次的规划作为指导并便于城市规划管理的实施。

综上所述,将城市划分为规模适度、界限明确的单元进行城市规划管理已成为发达国家和地区城市的重要经验。

3长沙市城市规划综合管理单元解读

3.1 长沙市规划综合管理单元概念界定

为了便于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在长沙市行政区范围内,以已编控规界限为基础,划分若干城市规划综合管理单元规模适度,主导功能相对突出,具有稳定可延续的边界,适应城市发展需要的用地范围以便规划管理部门进行对应管理。

3.2 长沙市规划综合管理单元界线划分

3.2.1 规划综合管理单元界线的确定方法

(1)具有主导发展方向,同时具有合适的辐射范围;

(2)主导功能相对突出,配套设施相对完善;

(3)地价相对接近,土地开发相对均质;

(4)被城市快速交通系统或主要干道围合;

(5)被山体、河流等自然界线围合;

(6)区、镇、乡、街道办等行政界线;

(7)学区、交通小区、停车、公共绿地等其他界线。

3.2.2 规划综合管理单元界线划分的影响因素

(1)与已有规划及新编规划的衔接。已有的上层次规划中的相关规划要求是基于更为宏观层面的全局考虑,为了规划综合管理单元划分的合理性,应对其相关的规划要求予以落实。

(2)行政界线。行政界线是划分规划综合管理单元的重要依据,考虑到城市规划管理实施中的可行性,规划综合管理单元的界线一般不跨越行政界线。

(3)学区界线。学区是教育设施布点的专项划分界线,是落实与评价教育设施配套体系的依据,也是本次研究中需要重点关注的界线之一,尤其是居住用地调整频繁的情况下,教育设施影响评价范围是制定规划管理单元的主要依据之一。

(4)街道办、居委会界线。社区与街道办界线具有历史遗留多种问题,许多界线依据原有自然界线进行划分,但随着城市的发展,这些界线很难再能适应管理的需要,有必要进行调整,社区规划将是未来城市建设与管理的需要。

(5)交通小区界线。交通小区界线是针对交通分析和交通影响评价的专项界线,交通小区划分也相对较小,相对控规分规而言,交通小区界线难以与控规、分规界线吻合,但作为完整的规划综合管理单元应处于多个交通小区覆盖范围中,不应出现管理单元跨越交通小区的现象,也就是说,同一交通小区只能出现在一个规划管理单元当中。

(6)地价分区界线。规划综合管理单元划分其目的之一是为规划编制与调整提供论证范围,地价同类区具有大致相同的土地价值潜力,对于密度分区的确定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因此,本次规划管理单元分界线应与地价分区界线相吻合。

(7)主导功能属性的考虑。规划综合管理单元的划定应考虑主导功能属性的独立性和相对完整性,将具有相对独立功能的城市区域,如武广高铁客运站及其周边地区、大学城地区划分为独立的规划综合管理单元;并应考虑其主导功能未来的发展态势,将其周边一定的区域也纳入其规划综合管理单元范围内,保证其主导功能有一定的发展空间。

4长沙市规划综合管理单元划分的作用及意义

4.1 规范规划调整,确保城市规划管理的贯彻实施

对规划调整中调整较多的内容进行强制性控制,例如容积率、绿地等,避免因为局部利益的最大化而导致区域范围内的功能失调。

4.2 提高编制成果的科学性,真正实现其法定功能

建立规划管理信息平台,在管理单元内将以后在总体规划指导下陆续编制的各类规划进行整合,服务规划管理。

4.3 实现城市规划的动态维护,为规划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建立规划动态评估的基础平台,定期对管理单元内的公共设施和市政设施配套情况进行总结,研究规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为规划政策的出台提供科学依据。

4.4 成为上层次规划与控规间的有效衔接,完善规划管理体系

4.5 建立稳定延续性的边界范围,作为控规编制的工作框架,避免出现各个片区的疏漏和重叠。

5长沙市规划综合管理单元具体内容

5.1 规划综合管理单元界线的划定

长沙市规划综合管理单元的具体范围为03版总规确定的长沙市规划区范围加上已纳入大河西先导区范围内的宁乡县部分,总面积约为1621km2。综合各项因素,共将其划分为39个规划综合管理单元,根据规划综合管理单元各自相对主导的功能,分别将其确定为:商业商务区、综合发展区、综合居住区、文教发展区、传媒娱乐产业区、对外交通发展区、工业发展区、生态协调区、综合产业发展区、创意产业与科技研发区、城市功能拓展区等几种主导属性;规模从10.6km2到133.8km2不等。

5.2 规划综合管理单元控制要素

5.2.1 控制内容选取的基本原则

规划综合管理单元的产生是基于城市快速发展和扩张下的一系列城市问题的产生,因此,我们选取要素的出发点即是缓解这些城市问题,保证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和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

(1)城市建设用地总体平衡原则。

主要体现在控制城市各类用地性质的调整方面具体通过居住用地占城市建设用地的比例来实现严格控制居住用地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实际上控制了城市居住用地的规模,防止大量的其他城市建设用地转变为居住用地,而使片区实际功能未能按规划意图实现,属强制性指标。

(2)确保城市总体空间格局和功能布局的有效落实原则。

主要是通过对规划综合管理单元主导属性的控制来实现主导属性是对规划综合管理单元主导性质的概况与描述。具体指:综合发展区、商业商务区、综合居住区、传媒娱乐产业区、文教发展区、工业发展区、生态协调区、对外交通区、城市功能拓展区、创意产业与科技研发区等,属强制性内容。

(3)确保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的承载力的基本原则。

主要是通过对各规划综合管理单元内居住建筑总面积和对一般容积率的控制来达到。

居住建筑总面积规划综合管理单元内居住用地的建筑开发总量,属强制性指标。严格控制居住总建筑面积,实际上控制了综合容积率。规划管理单元内部分居住地块适当提高容积率是可行的,但其他居住地块必须相应降低容积率,这是一个综合协调的过程,最终保证总建筑面积不突破强制性指标。

一般容积率本着集约节约利用土地的原则,在符合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前提下,划定密度分区,给定各密度分区内规划综合管理单元的一般容积率,属指导性指标。给定各规划综合管理单元容积率,其目的是适当提高土地开发强度,规范控规调整行为。单个地块容积率在给定的一般容积率范围内进行的调整属于正常行为,可使局部地块的土地价值得到充分利用。

(4)对现有公共配套设施用地的保护原则

主要针对城市中为居民提供休闲娱乐开放空间的公共绿地而言公共绿地的数量和用地规模属强制性指标,公共绿地的位置属指导性指标。严格控制公共绿地的数量与规模,实际上有效保证了居民的生活质量,这些公共绿地在城市建设中最容易被侵占,但又是和居民生活息息相关,是政府部门有责任予以保障的。

5.2.2 具体控制内容

控制要素包括主导属性、用地规模、居住用地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居住用地面积控制上下限、单元内人口容量、单元内居住建筑容量、一般容积率控制、密度分区、绿地控制等九个控制内容。

以长沙市密度分区一区为例。(表3)

6结语

长沙市城市规划综合管理单元的提出是在当前的社会经济发展阶段以及宏观经济背景中提出来的一种新的技术手段,目的是为城市规划管理工作提供一个可供参考的执行依据,但是城市规划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因此,一方面规划管理单元本身的信息以及数据需要进行动态的维护,另一方面规划综合管理单元本身的各项控制内容及标准也需要在日后的工作中加以完善。

参考文献:

[1] 顾翠红,魏清泉.香港的用地分类与规划控制,经济地理,2007.1.

[2] 姚存卓,周建军.从规划管理体制的制约析上海市编制单元规划的改进方向,规划师,2007.

[3] 王朝晖、师雁、孙翔.广州市城市规划管理图则研究,城市规划,2003.12.

[4] 陈伟.城市规划对地价空间分布规律的研究,上海城市规划,2005.3.

第5篇:综合管理规范范文

关键词:城市能源互联网;综合管廊;市政管线;电力

中图分类号:U173.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2064(2017)04-0171-02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作为传输能源、信息的重要载体,是城市发展的“血脉”,是满足民生之需的重要基础设施,更是城市能源互联网的重要组成部分[1]。多年来,由于城市建设缺乏统一的规划、管理,多家企业“各自为政”,致使我国城市发展出现“拉链式”开挖现象,不仅影响城市面貌、市民生活,而且浪费人力财力、污染环境。此外,各类管线由于缺乏统一的规划、监督和管控,致使城市地下管网错综复杂,易出现管线事故[2]。而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将电力、通信、给水、排水、燃气等各种市政管线集于一体,设有专门的检修口、吊装口和监测系统,实施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和管理[3],打破了传统局面,具有节省土地资源、提升城市形象、减少管线事故、提高防灾抗灾能力等诸多优点,是城市基础设施现代化建设的必然方向。

成都市作为特大型城市,经济与社会快速发展,电力负荷不断增长,土地资源日益紧缺,同时大量架空电力线路进行下地改造,地下电力通道资源愈显紧张。综合管廊可以作为电力线路敷设的载体,是一种新型的电力通道资源,通过电网规划与综合管廊规划的耦合,能够提升电力通道的建设水平,提高电网的负荷保障能力,适应未来经济与社会的发展。

1 成都市综合管廊建设现状与需求分析

1.1 成都市综合管廊建设现状

成都市目前已建成金融城综合管廊、大源组团综合管廊及新川大道综合管廊。其中金融城综合管廊、大源组团综合管廊电力电缆线路已入廊投运,新川大道综合管廊已完成土建施工,已建设综合管廊运行状况良好。

1.2 成都市综合管廊建设需求

1.2.1 成都市经济与社会发展需求

成都市是国家重要的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商贸物流中心和综合交通枢纽,是西部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随着新型城镇化建设和经济社会的发展,全社会用电量不断增长,成都电网负荷压力越来越明显,电力通道资源的日趋紧张又制约着电网的发展,未来成都市的电力负荷保障任务充满艰难和挑战。综合管廊可以作为电力线路敷设的载体,是一种新型的电力通道资源,建设地下综合管廊能够促进成都市地下空间资源的集约高效开发,同时对稳定经济增长、拉动有效投资、消化过剩产能具有积极作用。

1.2.2 成都电网效益效率提升需求

成都电网供电量和供电负荷不断增长,架空线路入地又导致城区电缆化率与日俱增,原有电力通道已经处于满载甚至超载敷设的状态。但由于城区土地资源已极为紧张,加之原有电力通道规划建设模式效率较低,目前成都电网电缆通道建设严重滞后,导致部分已建成变电站无法按期投产,迟迟不能发挥效益。将综合管廊作为新型电力通道资源,能够增加输电通道,增强网架结构,使变电站等其它电力设施能够得到充分应用,提升电网的整体效益。另外,综合管廊相比原有电力隧道、浅沟、排管等具有更大的开放性,故障抢修过程中可以避免道路开挖,降低维修成本,缩短故障修复时间,提升电网的经济性与供电可靠性。

2 成都综合管廊建设实践

2.1 综合管廊规划设计

2.1.1 编制电网专项规划,耦合总体规划

结合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与历史负荷数据,成都供电公司在电力设施规划与现状普查的基础上,对未来电力负荷需求进行了长期预测,并编制了电力通道专项规划,明确了电力管线入廊类型与电力舱建设要求。在此O罟婊指导下,成都供电公司联合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合理确定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布局、管线种类、断面形式、平面位置、竖向控制等,积极推进电力线路入廊,实现电网规划与综合管廊总体规划的有机衔接。

2.1.2 电力线路入廊相容性分析

综合管廊内集中了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给排水、热力、燃气等多种市政管线,为防止各管线之间相互干扰,影响各自安全运行,成都供电公司通过整理相关规范和指导意见,得出综合管廊入廊管线的相容性研究报告,对综合管廊规划设计和电力电缆线路入廊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研究指出,电力电缆入廊时是否应独立成舱应视其电压等级而定;电力电缆与高压给水管线同沟的情况下,必须注意施工质量,加强维护管理,避免爆管事故;电力电缆不应与热力管道同舱敷设,热力管道采用蒸汽介质时应在独立舱室内敷设。

2.1.3 电力线路入廊经济性分析

入廊费和日常维护费是综合管廊收费的主要组成部分。入廊费由各管线直埋成本决定,日常维护费由管廊运维单位支付的管廊本体运营维护的成本决定。经测算,高压电力电缆由于需要单独敷设成舱,工程建设基价较高,单根管线每年费用分摊达到10.22万元/公里,较以往电缆敷设成本基本翻倍,将会大幅推升入廊电力线的造价水平,短期来看无法带来经济效益。但是从长远来看,电力线路入廊能够减少运维管理中人力、物力的投入,带来运行维护成本、管理成本的降低。电力线路入廊能够增加输电通道,增强电网网架结构,使变电站等电力设施能够得到充分利用,提升电网的整体效益。

2.2 综合管廊建设验收

2.2.1 建立综合管廊建设监督小组

成都供电公司配合城市规划部门进行综合管廊的规划设计,完成规划设计方案,交由综合管廊建设发展公司实施。综合管廊建设发展公司进行融资、招标、采购,进行施工方案设计与工程建设,并在施工过程中做好监理工作。

2.2.2 梳理电力舱验收规范

成都供电公司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城市综合管廊电力舱规划建设指导意见》(国家电网发展[2014]1459号)梳理电力舱验收规范,明确了电力舱本体、接地工程、防水工程、消防系统、通风系统、照明系统以等电力舱相关的工程验收规范。

2.2.3 规范入廊流程,建立监管机制

入廊流程、入廊施工等事项严格按《综合管廊入廊协议》相关内容执行。所有管线入廊施工完成后,管廊管理单位及管线单位进行检查验收。成都供电公司协同其他管线单位建立质量监管小组,定期检查施工情况,确保各方施工过程中既不对已施工管线造成损害,也不妨碍后续管线的入廊施工。所有管线入廊完成后,质量监管小组共同完成检查验收。

2.3 综合管廊运营管理

综合管廊内管线较多,各管线分属不同的管理部门,如何实施运营管理特别是安全监管是一个难点。

2.3.1 建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

根据成都市实际情况,成都供电公司配合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根据有关规定,制定了《成都市地下综合管廊运营维护管理办法(暂行)》。管理办法明确了城市管理部门、发改部门、建设部门、经信、水务管理部门、公安部门、消防部门、管廊管理单位以及管线单位的职责分工与责任认定。

2.3.2 建立电力线路运行管理规范

成都供电公司在已有的运行管理规范的基础上新增了相应条款,形成了较为完备的综合管廊电力电缆运行管理规范,实现了标准体系的新。

2.3.3 建立人才培养体系

电力、通信、给水、排水、燃气等多种市政管线引入综合管廊后,各种管线相伴共存,无论是维护、检修,还是事故防范都必须有全局意识,避免城门失火殃及池鱼。这就要求运维管理人员具有相对综合的专业技能与知识体系。

在综合管廊规划建设时期,成都供电公司同步启动了综合管廊运营管理人才的培训储备,成立综合管廊中心,完善组织机构,定期进行知识技能培训,督促相关人员认真学习综合管廊运营管理办法、综合管廊中各管线的运行管理规范,以及涉及其他管线的运维管理注意事项。

3 成都综合管廊建设成效

3.1 规划方案合理可行

成都市自开展综合管廊规划建设工作以来,经过多次规划方案意见征求及阶段性论证,形成了《成都市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2016-2030年)》,推进综合管廊建设。2016年4月,成都市成功申报国家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这也说明了成都市综合管廊规划设计的先进性、合理性。

3.2 规划设计效率显著提升

在综合管廊规划设计过程中,成都供电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管理实践框架,极大提高了市政管线规划设计的效率,就电力行业而言,平均每公里线路的规划时间降低10天,减少了与其他管线单位协调路径,避免相互干扰的工作量,减少了单独审批等环节,显著提高了规划设计效率。

3.3 经济效益显著提升

在综合管廊建设过程中,避免了线路的重复开挖,有效节约了水泥、钢材等社会资源,显著提升了社会、经济效益。以金融城综合管廊(500米)为例,综合管廊建设成本较管线直埋成本约高500万元;维护成本较管线直埋约低800万元;综合管廊排水、电气工程、管廊检测、通风等运营成本约1500万元,较管线直埋引起的道路质量折旧、交通阻滞、管线漏损、管线事故等成本低300万元。另外,综合管廊建设带来的土地效益、生命安全效益、环境效益等间接效益则无法估计。

3.4 树立行业新形象

经过多家媒体的跟踪报道,社会各界对成都市综合管廊建设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综合管廊的建设将会极大缓解城市中已存在的“城市拉链”、“空中蜘蛛网”等热点问题。

电力线路入廊避免了道路反复开挖,不仅减少了电网企业的劳动强度,改善了工作环境,也有助于缓解交通压力,避免影响居民生活等,极大的提高了电网企业的形象。

4 结语

地下综合管廊作为电力线路及其他市政管线的重要载体,是推进城市能源互联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可显著提升城市规划设计效率,有效解决城市设施建设中的热点问题,极大节省社会资源,树立行业新形象。成都市在综合管廊建设过程中所形成的先进经验也为其他城市综合管廊建设提供了参考,在国际、国内范围内具有较好的示范作用与较大的推广价值。

参考文献

[1]时胜慧.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程监理模式的应用实践[J].价值工程,2015,02:72-73.

第6篇:综合管理规范范文

2012年我市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目标为:一是全力争取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确保我市2012年度农业综合开发中央财政资金规模增长10%以上,达到1.5亿元。二是大规模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建设11个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完成高标准农田面积12万亩,打造一批高产稳产、旱涝保收的现代农业示范区和粮食核心生产区。三是积极组织好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补助项目和贷款贴息项目的立项申报,围绕优势产业重点扶持和壮大一批优秀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全力建设好40个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补助项目和贷款贴息项目。四是积极做好利用世行贷款项目可持续发展项目前期准备工作,确保项目通过世行专家评审立项。五是通过推行资金管理重点监督指导、项目管理分片落实责任、全面推广卡扣式T型槽技术等精细化管理机制,不断强化我市农业开发项目工程质量,提升农业综合开发管理水平,确保我市2012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工作获得全省农业综合开发综合先进单位,争取获得全省农业综合开发四个单项先进单位,二个以上县获得全省农业综合开发年度十佳县。

二、工作重点

1、科学合理布局,编制好农业综合开发“十二五”规划。根据全省农业综合开发“十二五”规划工作安排,进一步明确新时期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思路和目标任务,按照实事求是、科学规划的原则,重点抓好十二五期间的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规划、扶持优势产业发展规划、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园区建设专项规划和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可持续发展项目前期规划工作,在此基础上,编制出台市农业综合开发“十二五”总体规划,明确今后五年我市农业综合开发的发展方向和扶持重点,同时也为今后更好的向上争资争项做好充分准备。

2、推行精细管理,提升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建设水平。一是提升选项和计划编制质量。通过进一步完善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提纲,统一申报项目材料格式和要求,实行项目专家评审制,进一步使我市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项目可研编制更加规范和完善,更好的向上申报项目和争取更多资金。二是加强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的初步设计管理。推行工程设计统一招标管理,实行初步设计专家评审制,进一步强化项目设计和资金安排的合理性和准确性。三是强化项目实施和管理。通过推行标准化施工模式,鼓励各地实行竞争立项和提前一年实施土方;大力推广新型卡扣式T形槽技术,强化项目建设期间的施工监管力度,继续实行工程进度报告制,进一步加强项目实施进度、资金和质量管理,确保整个项目的顺利实施。

3、完善监管制度,强化产业化经营项目管理水平。一是推行两报两选制度。按照省里的要求,强化项目产业化项目评审,制定出台市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两报两选管理实施细则,全面推行先建后补。二是强化项目监管。制定产业化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流程,组织有关财务人员成立专项资金组,实行专项资金检查制,对产业化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督查,使产业化项目资金使用更好规范合理。三是强化项目验收。对产业化项目验收推行单项工程决算审计制,完善验收程序,确保财政补助资金真正用于需要扶持的建设内容中去。

4、注重队伍建设,创建积极健康的机关文化。一是推行“以考促学”,提高业务素质。继续鼓励全市农发系统干部参加工各类与业务相关的资质考试;通过聘请省里专家对全市农业综合开发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授课,提高全市农发系统干部的管理水平和业务素质。二是实行绩效考核,提升工作效能。继续推行全员绩效考核机制,对个人、科室、分片三个层次进行绩效考核,全面、公正的评价每一位参与到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的人员,不断强化机关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率和质量。三是举办体育赛事,增强身体素质。在全市农发系统内举办乒乓球、羽毛球比赛,鼓励大家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增强身体素质,远离不良爱好,培养良好的情操和生活兴趣,形成积极向上、勇于争先的氛围。四是加强廉政建设,确保干部安全。继续强化党性教育、从业道德教育、人格教育、廉洁行政教育,杜决插手工程招标和介绍他人参与工程建设等现象,营造团结和谐、风清气正的健康环境,建设和谐单位,增强开发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第7篇:综合管理规范范文

[关键词]城管综合执法;法治化行政

一、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主体资格问题

按行政职能法定的原则,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法律地位和职权范围应当由法律及行政法规加以规定。我们看《行政处罚法》第16条:“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是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这一法条被认为是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设立及具有行政法主体资格的主要依据。但仔细阅读该法条后,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信息:只有国务院或经国务院授权的省级政府才有权设立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而同时,也只有国务院和省级政府设立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才有独立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但实践中,城管综合执法机构事实上已经普遍设立到了县级政府。

我们知道,法治化行政的首要原则即为“依法行政”原则。那么省级政府有权批准市、县级政府设立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吗?如果法律、行政法规均未明确,回答显然是否定的。因此,我的结论是:市级、县级政府设立的城管行政综合执法机构依照现行法律没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不管它的名称叫作“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或是叫作“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办”甚至是叫作“城市管理联合执法队”:因为其执法“名不正、言不顺”。

二、城管综合执法的法律、法规依据不足

城管综合执法中央级的立法依据包括6部单行法律,6部行政法规,4部部委规章。各地主要的执法依据是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但这些规范性法律文件中,明确将具体职权赋予综合执法机构的很少,其执法行为往往是“借法执法”,即通过行政机关内部文件将职能划转到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从立法原理角度,这种做法严重违反“职权法定”的法治原则不证自明。没有权威性的法律法规作为依据,城管综合执法机构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备受质疑是必然的结果。

三、综合执法的职权不清

由于资格及职权方面的权威性法律依据先天不足,城管综合执法机构的执法职权不清就成了一个必然要出现的问题。其具体表现有二:

(一)城管执法机构所拥有的职权与其他专职行政机关的职权存在多重交叉。前面已经提到过,城管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职权往往是通过行政机关内部的“红头文件”划转而来,而且划转的职权范围至少涉及七、八个行政领域,而在一些大城市中甚至涉及十个以上的行政领域。涉及事项如此之多的行政职权在几个或是一个规范文体中进行划转,必然会出现职权划分不清、不同机关职能交叉、重叠的情况。职能交叉、重叠的结果是什么?只能是某一事项的处理多机关争夺管辖或推诿管辖,而其性质均为畸形执法。

(二)城管综合执法机构行使的行政权力类型不清。实务中,城管综合执法机关行使的行政权力的性质除《行政处罚法》第16条明确授予的行政处罚权外,还有行政检查权和行政强制权。理论上来说,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拥有行政检查权逻辑上成立,因为没有行政检查权也谈不上拥有行政处罚权;而其拥有行政强制权不仅于法无据,更重要的是城管综合执法的行政强制权中居然涉及到对人身自由的强制,如诸多案例中出现的短期羁押、拘留等。这显然严重违反了《立法法》第8条、第9条“法律保留”原则的相关规定。并且即使是非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权,其授权依据实际上均为行政规范性文体。行政规范性文体是严格意义上的法律吗?如果不是,我们对“职权法定”应作何理解?

四、执法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第8篇:综合管理规范范文

关键词:行政处罚 城市管理 行政执法

为了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为了解决行政处罚权的“三乱现象”,即主体资格乱、处罚依据乱、执法程序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16条,设置了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制度,这是我国行政处罚领域的一个创造。十八年执法的工作开展,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在解决执法主体多元、执法职权分散、执法推诿、处罚重复叠加、执法机构膨胀、执法效率低下等方面小有成效,同时也在探索管理审批权与监督处罚权适当分离、合理配置政府部门职能等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基本形成了初步的执法机制。然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在行政执法领域仍是新生事物,没有可以直接借鉴的经验,在实施过程中的许多现实问题仍然突出。本文将立足于我国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制度现状,探求完善此制度的措施,以期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制度能够更好地发展。

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制度内涵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是指在城市管理领域,依法将两个或两个以上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集中起来,交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行使,原行政机关不得再行使已集中的行政处罚权的一种行政执法制度。实践中,综合行政执法机关除了行使行政处罚权之外,通常还会具备相关的行政强制权、行政调查权等。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的职能范围主要根据《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L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的通知》([2000]63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国发[2002]17号)等文件的规定,具体包括: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城市规划管理方面、市政管理方面、城市绿化管理方面、环境保护管理方面、工商行政管理方面、公安交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调整的城市管理领域的其他行政处罚权。这种综合职能范围由七类确定职能和一个兜底条款构成,也称“七+X”。但在全国各地的具体执法实践中,综合职能范围并不完全相同,确定范围的大小由各省、市人民政府具体规定。

二、我国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制度现状

我国从1997年率先在北京、南宁等地进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试点工作,这是一个综合的、系统的工程,涉及体制、制度、程序、执法人员等多方面的内容。从开始试点到现在,不可避免地遇到一些问题。

(一)双重领导机制缺陷

我国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是市、区双重领导机制。综合执法机构分市、区两级设立,区级机构受市级机构和区政府的双重领导,市级机构作为市政府的组成部门接受市政府统一领导。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以区政府管理为主,但业务工作却又由市城管执法局领导。由于这种双重领导机制,使得职能部门权限、职责范围、人事配给等方面存在缺陷。这种现象的出现,是因为各层级执法局面临的双重领导体制,又因各自工作重心不同,执法资源分布不均,导致各级执法局在处理问题时无所适从,工作效率大打折扣,工作积极性受影响。

(二)执法人员队伍庞杂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2000]63号文件及《国务院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主体只能是行政机关与公务员。但是在实际工作开展中,情况并不像国家明确规定的那样,就如西安全市城管执法系统共编制2173人,实有人数3210人。西安市城管执法局不仅存在超编严重的现象,而且还聘用了一些不占任何编制的临时工作人员,临时聘用执法人员素质普遍不高,执法行为不规范,缺乏有效约束,给执法形象带来很多负面影响。又如《苏州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规定:“全市执法人员编制暂定420人,全为事业编制。”这就与国家规定的必须是公务员编制背道而驰。执法人员队伍庞杂、编制混乱等现象在行政执法工作中所产生的负面影响随处可见,暴力执法、野蛮执法街头多见,城管人员业务素质与道德素质不高,工作作风混乱,考核机制不明确,成了民众心理的恶城管形象,这些都直接影响了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社会公信力。

(三)监督和保障体制不完善

近年来,暴力抗法、城管打人等激化矛盾的事件时有发生,这是开展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面临的最明显、最实际的问题。从各地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运作情况看,有权对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进行监督的主要是本级政府和其自身,监督主体层级高,相对单一,自我约束和外部约束能力弱,且立法机关、人民群众并没有被纳入到监督主体范围,从而导致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过程中各类违法行为日益增多。保障机制的不完善表现在执法手段不足、执法效果不到位、执法设备落后、信息化不足、专业手段欠缺、执法经费不足等方面,执法机制运行得不到保障,直接导致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执法积极性降低。更甚者,在经费不足的情况下,不少地方的执法队伍开始“自费执法”,即以罚款收入弥补执法经费不足,造成了恶劣影响。

(四)自由裁量权缺乏基准

城管综合行政执法中的自由裁量权是法律赋予行政执法人员的一项行政权力,是指城管执法部门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在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的处罚种类、处罚幅度范围内,综合考虑违法情节、违法手段、违法后果、改正措施等因素,合理确定处罚种类、处罚幅度或做出不予处罚的权限。在实践中因自由裁量权标准不同产生了严重的执法不公现象,具体表现为相同情况不同对待或者不同情况相同对待,执法随意性很大,滥罚现象屡见不鲜。长此以往,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执法的严肃性,进一步造成了相对人对执法工作的不信任、不配合,严重降低了城管执法的威信。

三、完善我国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制度的对策

(一)科学界定领导机制

我国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应该设立一个专门的、超脱于各市级、区级部门之上的机构予以支持,专门协调城管执法部门与各相关机构的工作衔接,解决出现的矛盾。例如可以设立“城管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委员会”,作为全国性统一领导城管执法工作开展的部门,解决各地方没有城管工作对口管理机构的尴尬局面。该部门可以抽调各层级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优秀的执法人员进入管理委员会,对执法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还可以采取轮岗制,高效制约并管理综合执法工作,且城管部门施行垂直领导也比较合适。这种方式使得具体执法部门只用听从一个部门的领导,在工作开展中没有后顾之忧,执法效率将会大为提高。

(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执法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能否有效地推行和取得预期成效。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必不可少。第一,统一编制,规范管理,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统一招录公务员,并进行二次针对性考试确定执法人员;第二,领导职务竞聘上岗。城管执法队伍的领导职位,在全体城管执法人员中施行双向选择,选拔政治过硬、工作扎实、业务水平高的人员,最大限度调动基层城管人员的积极;第三,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工作,全面提高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第四,建立健全考核机制。考核内容应当综合全面,考核频率适当,考核成绩定期公布,考核总结全员参与,建立岗位轮岗制;第五,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执法人员违法执法所承担的责任予以明确,对不履行责任的人员进行严格追究。

(三)完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督与保障机制

首先,应当完善行政执法内部制约与监督机制。即要完善行政内部监督的相关立法,从立法高度明确规定行政内部监督的主体、监督权限、监督范围、监督内容及监督程序;要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评议考核制度等在内的一系列规章制度;要完善行政复议监督机制,通过对城管集中行政处罚权运行做出明确有依据的合法性适当性审查,达到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事后监督的目的。其次,应当完善行政执法外部监督。即要强化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权力监督职能,完善行政执法的司法监督,同时要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最后,应当完善执法工作保障机制。即要严格规范执法手段、建立执法效果评价体系、提高执法装备水平、弥补行业信息联络、充分保障执法经费不足等方面,使得执法机制运行得到保障,执法人员人身安全得到保障,有效提升执法人员的执法积极性及工作效率,保证文明执法、健康执法、高效执法。

(四)统一裁量权标准

目前,我国许多城市都已经出台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执行标准,但是裁量标准却不尽相同,笔者认为,我国应当按照地域特点、经济状况等要素,对违法行为、认定事实、适用案由、处罚规定及处罚情节作出相对统一的裁量标准规定,裁量标准有范围,范围幅度对于适用地区也应有明确规定,这样可以杜绝自由裁量标准不统一,并有效管理执法滥罚现象,维护法律的公正公平。

参考文献:

[1]江凌,张水海.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发展历程、实施情况与基本经验[J].行政法学研究,2008(4).

[2]宋超.解析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之困惑[J].城市管理,2005(5).

[3]青锋.行政处罚权的相对集中:现实的范围及追问[J].行政法学研究,2009(2).

第9篇:综合管理规范范文

建立综合招投标服务中心,是市委、市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在有关部门的大力协助和支持下,经过专班人员的共同努力,市综合招投标服务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正式挂牌成立了。在此,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对中心的挂牌运作表示热烈的祝贺!

借此机会,我根据常委市长联席会议、市长办公会议精神,就今后如何加强和推进综合招投标工作,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充分认识实行招投标综合管理的重要意义

实行招投标综合管理,是市委、市政府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深化反腐败抓源头的重要举措,是完善市场机制、优化发展环境的客观要求,是改革所趋、发展所需、民心所向,是一件事关全局的大事。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从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讲纪律的高度,充分认识这项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建立综合招投标服务中心,是实行招投标综合管理的需要。近几年来,我市认真贯彻执行《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招投标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房屋建筑工程、市政设施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得到了有效规范;交通、水利、土地整理、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土地招标拍卖等专业工程和项目的招投标也相继启动。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各项改革的深化,招投标活动中存在的管理体制不顺、政事不分、运作不规范等问题日益显露出来,中心多、主体多、业务量小、效率低、各自为政、监督乏力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浪费人力资源、物力资源和信息资源的现象还比较严重;少数单位和个人围标串标、分包、转包、泄露标底、“明标暗定”、同体监督等违规现象时有发生,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坏的影响,严重地损害了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良好环境。为了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市委、市政府决定对招投标实行综合管理,建立综合招投标服务中心,为实行招投标综合管理搭建一个良好的平台。今后中心将依据《招标投标法》、《省招投标综合管理办法》,按照省政府、省纪委的要求,坚持“统一进入,分行(级)管理,集中监督”的原则,把所有招标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全部纳入市招投标交易中心进行公开交易,阳光操作。这有利于实现资源共享,节约人力物力,降低成本;有利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有利于推进依法行政,提高政府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水平;有利于规范办事行为,改变办事作风,提高行政效能。

(二)实行招投标综合管理,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需要。近年来,我们先后建立了行政服务中心、投诉中心、财会核算中心,实施了政务公开、收支两条线管理、政府采购等源头治腐举措,收到了较好的效果,这也为实施项目综合招投标积累了经验。实行招投标综合管理,意味着对招投标项目实行集中办公,公开办事,全程监控,是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的重要举措。可以从机制上保证对政府权力的有效监督,防止暗箱操作;可以从源头上堵塞漏洞,铲除、权钱交易的土壤和条件,保证并监督领导干部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可以从根本上遏制“政府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个人化、个人权力商品化”的现象产生,标本兼治,更好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提高预防腐败的能力。

(三)实行招投标综合管理,是完善市场经济体制,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需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在更大程度上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效的现代化市场体系,保证市场的公开性、公平性、公正性。实行招投标综合管理,就是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集中服务、依法监督”的运行机制,通过整合资源,减少办事环节,简化办事程序,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有利于我市扩大对外开放、吸引外来资金、技术和人才,促进我市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的跨越式发展。

二、明确职责,规范运作,切实提高综合招投标管理工作的水平

建立综合招投标服务中心是顺应改革发展新形势,加强招投标综合管理的一种新模式。要使这一管理模式具有生命力,使之健康持久地发展下去,必须明确责任,规范程序,强化管理,才能使工作收到实效。

(一)进一步明确职责,确保综合招投标工作顺利运行。

市政府《关于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意见》,对综合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招投标服务中心、各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责作出了明确规定,大家要认真学习,切实履行好各自的职责。

一是要明确综合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为规范执法行为,市政府在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同时,成立了市综合招投标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能职责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代为履行,两办合一,其职责是:负责全市招投标日常监管工作,对全市招投标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对各行业主管部门的招投标工作实施协调、督办;对市综合招投标中心进行综合管理和监督;负责全市专家评委库的建立和管理。市政府办与仙桃、潜江有关部门协商,拟建立三市区域评委库,这个办法很好,这样可以解决评委不足和评标失范的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严格执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切实管好使用好专家评委;要做好招投标活动中投诉案件的管理、分流、处理工作及督办、协调工作。确保《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在我市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二是要明确市综合招投标服务中心的职责。服务中心是一个综合性的操作平台,综合招投标服务中心要搞好各类招标信息的收集、存储、工作。为相关市场主体提供信息咨询和商务服务;要为各类招投标活动提供设施齐全、服务规范的交易场所。为提高服务水平,使之操作规范,市政府投资建立了电视监控系统,电子评标系统及相关设施将随之配套,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利用现代技术和手段,使管理科学化、规范化。中心要严格按制度办事,按程序操作,严于律己,创优质服务,优良作风和优美环境。全力打造规范、高效、廉洁服务平台。凡在服务中心进行交易的各类招投标和政府采购业务,都必须在电视监控系统的监控之下进行操作,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规避监督,违者,将严肃查处。

三是要明确各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责。实施综合招投标管理后,有关职能主管部门不再直接参与招投标具体操作,但各行业和部门的执法主体没有变,监管职能没有变,要依法对本行业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管,建委、财政、土管、水利、交通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本行业有关招投标活动的投诉、举报和违规行为的调查处理,加强对中标后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管,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要确定一名分管领导负责做好招投工作。

在明确各自职责的基础上,还要正确处理好两个关系。一是要正确处理好政府采购中心、土地交易中心与综合招投标服务中心的关系。三个中心都是依法建立的服务平台,都属市政府管辖,都要接受综合招投标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监管。同时,政府采购中心还要接受政府采购办的监管,按政府采购法的程序操作,所有政府采购业务必须在综合招投标中心进行运作和交易,接受统一监督。土地交易业务暂不进入综合招投标服务中心,但必须接受综合招投标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监管。二是要正确处理好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的关系。《政府采购法》和《招投标法》是规范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的专门法律,两部法是平行法,根据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经市长办公会决定,政府采购中的货物和服务类采购,按政府采购法程序由采购中心组织实施。房屋建筑、装饰装修、园林绿化、水利、交通、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产权交易等工程和项目皆按招投标法程序由市综合招投标服务中心组织实施。三是要正确处理好综合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各职能部门的关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全市招投标活动的监管、协调、督办,各职能部门必须密切配合。同时,各职能部门要依法对本行业的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管,不能形成两张皮、两不管,要上下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总之,各单位各部门要各负其责,切实做到“到位不缺位、到位不越位、到位不错位”,严把交易制度关、交易程序关和交易中各环节的监督关,确保招投标交易活动公正、公平,规范运行。

(二)进一步完善现行招投标管理方式,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各行业主管部门和综合招投标服务中心要提高认识、转变观念,认真执行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招投标管理,提高管理水平。要抓源头,要在交易项目的“应进尽进”上有新突破;要抓制度,要在健全统一监管的机制上有新突破;要抓监管,要在发挥齐抓共管优势上有新突破。一是要强化每一个环节的备案管理工作。重点要放在“一核查四备案一公示”上,即:一核查:就是核查招标条件、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四备案:就是招标项目的公告或邀请书备案;资格审查文件及结果和招标文件备案;建立评标定标组织和评标定标报告备案;书面报告备案。一公示:就是每个招标项目中标结果,都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公示。备案审核的重点是招标行为是否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二是要加强招标过程中主要环节的监督管理,对违法违规的行为要坚决予以纠正。要会同有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市场主体招标投标活动进行检查。重点是检查招标人、招标机构和投标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是否有违法违规行为。认真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的问题。三是要探讨和研究招标后的跟踪管理内容和方式,查处阴阳合同、转包、违法分包等不法行为。要加大对招投标举报投诉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和查处招投标弄虚作假、串标、陪标等行为,维护招投标的正常秩序。

(三)尽快完善专家评审制度,确保评标活动公正性。要按照国家、省对评委专家库的组建要求,尽快组建天仙潜三市区域评委专家库。要加强对评标专家的培训、考核、评价和档案管理,根据实际需要和专家考核情况及时对评标专家进行更换或补充,实行评标专家的动态管理。要严格执行回避制度,项目主管部门和行政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不得作为专家评委参与评标。要严明评标纪律,对评标专家在评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要取消其评委资格,并不得再录用;同时提请其主管单位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四)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各行业主管部门特别是市综合招投标服务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要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和培训,提高能力和水平。要加强廉政制度建设,规范监管行为和服务行为。严禁招投标管理人员单独执行重要公务,严禁参与评标、定标的具体活动。要模范带头执行相关法规,建设一支清正廉洁、高效务实的招投标监管和服务队伍,为我市的招投标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

三、强化领导,严肃纪律,确保综合招投标工作顺利进行

(一)要加强部门配合,形成整体合力。综合招投标工作涉及部门多、工作面广、政策性强、任务重、难度大,要求高。各部门、各单位要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要切实加强领导,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站在大局的高度,与市委、市政府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服从市委、市政府的决定,推进综合招投标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要强化监督,确保公平公正。要建立健全监督网络,加强招投标活动的监督。一是加强民主监督。要建立投诉信箱和举报电话,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建设和施工单位等代表参与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积极争取市人大、市政协的支持,尽快在城区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当中选聘部分人员作为我市综合招投标工作的义务监督员,对招投标的主要环节实行有效监督。二是加强纪律和执法监督。纪检监察部门要在中心设立监察室,加强对全市招投标活动的执法监察,查处违规违纪行为。三是加强司法监督。对重大工程,检察等部门可以派驻人员提前介入,防患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