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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外商直接投资现状精选(九篇)

我国外商直接投资现状

第1篇:我国外商直接投资现状范文

【关键词】外商直接投资 变化 现代农业

引言

一直以来,农业占据我国国民经济的基础地位,也是最早利用外资的行业之一。在经济长期发展的今天,农业的基础地位不会动摇。在新时期,如何提高农业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加大力度解决农业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规模和质量,合理化融合先进技术,提升产业化,对加快农业经济稳定增长,解决当前三农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我国农业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概况

(一)我国农业资源短缺。

首先,我国是国土面积有960万平方公里,现有耕地面积仅达18亿亩,人均耕地面积为1.2亩,距世界人均耕地面积4.8亩少3.6亩,仅为其25%。其次,我国城市化不断扩张,生活成本提升,农村劳动力大量向城市转移,劳动力成本增加,现多数为中老年耕种,土地大量荒废。再次,我国农业长期以来的供求问题尖锐,根据我国农业部数据显示,自2004年开始,我国农业的国际贸易逆差开始不断扩大。农业自主性,安全性受到很大影响。(如下表)

年度 出口数量(万吨) 进口数量(万吨) 出口值(亿美元) 进口值(亿美元)

2012 3,438.82 12,800.41 632.89 1,124.79

2011 3,387.08 10,417.62 607.51 948.72

2010 3,291.78 10,559.85 494.1 725.54

2009 3,397.42 8,593.75 395.89 526.99

2008 3,382.47 6,947.45 405.07 587.7

2007 4,032.45 6,437.39 370.13 411.97

2006 3,402.89 6,372.56 314.09 321.67

2005 3,616.57 5,876.66 275.82 287.87

2004 2,824.98 5,475.78 233.95 280.88

资料来源:我国农业部统计数据

(二)我国农业利用外商直接投资过少和失衡。

自1978年底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经济占比国内生产总值由最高的33.4%一路跌落至10%左右,第二产业平稳持续占比国内生产总值45%,而第三产业由最低的21.6%大幅度提升到44.6%。这说明我国产业结构不断升级,但是随之而来的农业发展受到了巨大的阻碍和限制。截至2012年止,我国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合同项目数为24925个,实际使用外商直接投资金额为1117.16亿美元。根据《中国统计年鉴》我国农、林、牧、渔业合同项目为882个,实际使用金额为206.22亿美元。我国农业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合同项目数仅占全国使用合同项目数的3.54%,实际使用金额仅占18.46%。大大削弱了我国农业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由此可见,我国农业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比例过低,如何扭转我国农业利用外资的“短腿”成为值得思考的问题。

二、我国农业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问题

(一)农业外商直接投资地区分布不合理。

2012年底,我国华东地区(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 在我国外商投资企业年底投资总额中占比高达50.73%。而西南、西北地区仅占4.57%和1.55%。比重相差巨大,地区分布严重失衡,“东多西少”明显。西部地区地广人稀,经济落后,农业开发潜力巨大,本应为外商直接投资重点开发区域。

投资总额(地区) 2011年 2012年

全国 29931(100%) 32610(100%)

华北地区 3523(11.77%) 3751(11.5%)

东北地区 2102(7.02%) 2317(7.11%)

华东地区 14145(47.26%) 16543(50.73%)

华中地区 1293(4.32%) 1430(4.39%)

华南地区 5045(16.86%) 5368(16.46%)

西南地区 1296(4.33%) 1491(4.57%)

西北地区 394(1.32%) 507(1.55%)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12年》

(二)政府对农业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政策支持不够。

当前,我国针对外商直接投资企业征收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免征地方所得税。经营期十年以上的工业、交通、农、林、牧等生产行业,从开始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规定的减免税期满后,生产企业凡当年出口产品产值达70%以上,经税务机关审查核准,当年减按10%征收所得税;先进技术企业的减半征税期可申请延长三年。既是先进技术企业又是产品出口企业的税收优惠。农业生产周期长,趋于完全竞争状态,此外仅大力支持外商投资培育良种等风险大的行业,对外商通过垄断或者优势获得较大规模收益带来很大弊端,因此很少有外商青睐投资。

(三)我国农业外商直接投资环境恶劣。

从基础设施来看,一些农村地区交通条件差,供电和供水方面跟不上,在与外界交流沟通的网络铺设也受到阻碍,大量农田荒废,环境的严重破坏,导致农业抗御自然灾害能力低下,大大降低了外商直接投资的积极性和信心。此外,我国政府在切实支持外商直接投资到我国农业方面的政策并没有明确提及。更有很多地区规章制度和内部文件立法透明度低,没有明确解释。造成很多外资企业受到不合理对待。降低了外商对该地区投资的兴趣。

三、我国农业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建议

农业天生的完全竞争状态为企业带来相对较低的经济效益,但是在一国的重要地位又要求其较高的社会效益。因此我国农业在自身资本不足、技术落后的巨大缺陷下,外商直接投资于农业部门难以获得巨额利润,不足以加大吸引外商直接投资,转移技术和资金,完善我国农业发展需要的资金。

四、结束语

我国农业能够更好的利用外商直接投资以促进自身资金短缺、技术落后,大跨度进入国际市场,扭转长期存在的我国农业贸易逆差有很大的影响。这不仅是能够改变提成我国农业现代化的步伐,对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和解决农村劳动力过剩问题都有至关重要的地位。虽然,当前我国农业如何更好的吸引外商直接投资的未来仍旧需要探索。因此,只要政府加强重视,合理调控,引导外资流入,改善我国投资环境,我国农业利用外商直接投资还是必将有所缓解的。

第2篇:我国外商直接投资现状范文

关键词:利用外资形式 实证分析 优化

一、文章背景

中国利用外资取得很大成就,加快了中国经济建设速度,但由于受“以量取胜”战略及政策倾斜等因素的影响,中国在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外资引入重数量不中质量、外资来源渠道单一,投资国主要集中于东南亚一带、外资引入危害国家经济安全、外资引入与“绿色投资”相背、中国对外资监管偏松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中国利用外资水平的提高。

二、利用外资形式实证分析

不可否认,外商投资对中国经济发展有很大绩效。然而,鉴于国际资本的逐利动机和外国投资者所追求的目标与中国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目标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和矛盾冲突,外商投资在对中国经济产生积极作用的同时也不可避免的带来了消极影响。我们指出利用外商直接投资与中国经济发展的矛盾和冲突,不在于否认外商投资对中国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而在于加深对这种矛盾和冲突的正确认识,以便在新时期的引资过程中进一步统一认识,在实施引资战略的同时,控制引资的结构、形式和流向,寻求判断引进外资质量的合理标准,从而达到合理规避矛盾,提高利用外商直接投资质量和效益的目的。

(1)合资经营企业在中国投资所占比例,逐步由状态4向状态2转移;(2)其转移并不是一步到位,而是递次发生的;(3)状态的转移具有不可逆转性。现阶段,合资经营企业所占份额将有可能固定在状态2,因为转移矩阵显示,在状态2形成了一个“吸收壁”,即一旦合资经营企业投资比例到达状态2,将不会向其他状态过渡;(4)研究其发展趋势,可知合资经营企业投资的比例越来越小,在不久的将来有可能转移到状态1。

综合以上分析结果:

第一,就目前形式看,合资经营企业、合作经营企业、合作开发和外商独资企业都在一定的状态下稳定存在下来(合资经营企业以状态2为稳态;合作经营企业和合作开发均以状态1为稳态;外商独资企业以状态4为稳态),也就是说,这四种外商直接投资形式在某种程度上达到了一种均衡;

第二,从对历史中国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实证分析中,可以看到,合资经营企业与外商独资企业所占比重互为消减关系,从80年代中期到90年代中期,合资经营企业一直占据着主导投资形式,但是随后,随着外商独资企业比例的上升,合资经营企业的比例逐渐下降。但是这两者与合作经营企业和合作开发并无太多相互影响之处。而且,就其发展态势而言,如果没有外界因素干扰,这种发展趋势会继续延伸下去;

第三,外商独资形式比重过大,合资形式比重过小,造成了中国把市场让渡出去,却没有适合的方法和途径对外商直接投资加以控制、左右的情景。这是中国在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时不能实现其真正目的的根本原因;

第四,合作开发项目一直以来都处于小份额状态,这不利于中国与世界先进技术水平的接轨,也不利于中国独立进行先进技术的开发和研究;

第五,没有新的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形式。这种状态一是不能与跨国公司最新发展动态接轨,失去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大好形势;二是不能根据中国本身的用资意图创造有利的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形式,只能被动的追随跨国公司的发展而发展,这样只能处于被动挨打的地位。因为跨国公司追求的是利润最大化,而不是如何才能更好的被东道国所利用。

三、优化利用外资形式

以上实证分析得出外商直接投资形式的份额已经处于稳态——外商独资企业独占熬头,然而这种稳态对于中国而言却不是一种“最优选择”,因为外商直接投资在中国并没有完全起到我们当初引进外资的真正目的,甚至随着外商直接投资的进入,造成了很多的负面影响。

那么,什么才是“最优”?中国应当采取什么样的措施,使得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状况向“最优”发展呢?我们可以根据历史的印记寻找中国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最佳形式。

根据国内生产总值(GDP)的发展状态可将其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为1989年之前,第二阶段为1990-1993年,第三阶段为1994-2003年,第四阶段为2004-2011年。GDP在第二阶段的1990出现下滑,众所周知,是由于1989年的“六·四”事件引起了国民经济的正常发展,属于经济发展的非正常因素。当“六·四”事件的影响过后,GDP在1993年达到一个新的高度后再次下挫。自此,GDP的增长一直比较稳定(2003年增长率有所抬头)但第四阶段的增长率明显小于第三阶段的增长率。但是无论第三阶段还是第四阶段其增长率都远没有第二阶段和第一阶段的增长率高,分别从1989年、1993年做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延长线可以很直观的看到这一结论。

将国内生产总值的趋势同中国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各形式趋势进行比较可以发现在80年代中期到90年代中期合资经营企业所占市场份额最大的时候,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率也最大。1993年合资经营企业所占份额达到最高点,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率也达到最高点。自此以后便逐年下滑,直到1999年,合资企业所占份额达到平稳,持续4年,到2003年有明显的增长,但是远没有达到它曾经拥有的辉煌。合资经营企业份额的减少与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的减少几乎同步,这是不是一个很偶然的现象呢?

外商独资企业所占份额在1993年也同合资企业一样达到有始以来的顶峰,但是仍然小于合资企业份额。从1999年开始,外商独资企业却已前所未有的速度抢占市场份额,其飙升速度之快,趋势之猛烈,令人咋舌。但是外商独资企业份额的增加并没有像人们与其的那样给中国的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国内生产总值仍是以它四个阶段中最慢的增长率前进着。

四、结论与对策

现实告诉我们,中国需要合资经营企业,在发展是硬道理的理论面前,合资经营企业需要重新回到历史的主流,与外商独资企业共同为中国经济发展“出谋划策”:

第一,中国应当适时进行制度改革,并重合资经营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使其平分秋色,以投资国和目的国共同的利益;

第二,由于合资经营企业与外商独资企业存在互逆关系,因此可通过减少外商独资企业比重来扩大合资经营企业份额,使中方在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时不至于总是处于被动挨打的地位,进而谋求外商直接投资顺着中国的用资意图前进;

第三,尽量增加合作开发项目份额,培养中国独资进行研发的能力。合作经营企业因偏离外商直接投资意图太过遥远,所以已经不适应时代的发展,应当逐渐废弃这一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形式;

第四,逐渐创造新的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形式,不能总是尾随跨国公司的需要而被动接受其投资形式。在中国日渐成为世界最大投资目的国时,应根据自己的需要,结合双方利益创造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形式,以便最大限度地实现中国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目的。

参考文献:

[1]刘廉生著.现代国际投融资理论与实务.[M].陕西:陕西人民出版社.2006

[2]陈继勇著.国际直接投资的新发展与外商对华直接投资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第3篇:我国外商直接投资现状范文

自2008年美国金融次贷危机以来,外商直投资也不可避免地受到了金融危机的冲击。“十二五”时期全球的经济正处于曲折的发展阶段,FDI能够缓解技术创新和融资难的压力,外商对华投资已经对中国的经济产生了很大影响。截至2006年底,中国累计批准设立外资企业近60万家,实际累计吸收外资金额7040亿美元,当年实际利用外资369亿美元,同比增长12.9%,[1]中国已连续15年成为吸引外资最多的发展中国家。外商直接投资是改革开放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外商在河南、安徽、湖南等中部地区进行投资,以寻求市场,利用中部优越的地理位置和资源加以引进的新技术,带动中部地区崛起。

河南省作为我国中部省市,在“中部崛起”战略中,经济发展迅速,近五年来尤为明显,2011年GDP达到2.7万亿元,同比增长11.6%,位居全国第五。但是,河南省外商直接投资无论是从数量上还是质量上与沿海城市相比都存在较大的差距。2011年全国外商直接投资总额为1160.1亿美元,而河南省外商直接投资仅为76.8亿美元,仅占全国对外直接投资总额的6.6%,居于第十五位。[2]

二、河南省外商直接投资的现状

河南省首次打开外商直接投资的大门是在1979年,30多年来,我省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基本上呈上升趋势,但其间也有一些曲折,我们可以把河南省外商直接投资的发展过程大致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萌芽阶段(1979~1984)

1979年7月1日,在我国召开的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国家领导人第一次颁布了关于利用外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这是我国颁布的第一部有关利用外资的法律,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外商投资企业在我国社会主义经济中的地位,拉开了我国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序幕。

第二阶段:初步发展阶段(1985~1990)

改革开放后,为了吸引外资弥补国内资金需求,国家又颁布了一些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使外商在我国国内投资得到了进一步的保障。但是,改革开放的政策首先是在沿海地区和经济特区实行,河南省作为一个内陆省份,在区位选择和政策上不占优势。而且,我国对外商直接投资对行业和地区进行限制,所以制约了河南省外商直接投资的发展,在这一阶段,我省外商直接投资发展缓慢、规模小,外商直接投资的形式主要以借款为主。

第三阶段:稳步增长阶段(1991~1997)

这一阶段,全国外商直接投资的局面进入的崭新的局面,河南省也对外商直接投资作了新的部署。1991年4月,河南省首次对外开放会议在郑州举行,大会确立了“优化环境、外引内联、四面辐射、梯次发展”的全方位对外开放战略。1994年5月,河南省外商直接投资经历了3年的起步阶段,河南省委会五届九次会议又集中研究了对外开放工作,这为外商直接投资的进入奠定了基础。但是这一阶段,外商直接投资仍然没有成为利用外资的主要方式,并且存在利用外资质量不高,资金到位率低等问题。

第四阶段:滑坡阶段(1998~2001)

自1997年下半年以来,国际经济环境出现了动荡。亚洲金融危机伴随着国内的有效需求不足和通货紧缩,不但使世界经济整体滑坡,我国利用外资也受到了巨大的冲击。至2001年,外商直接投资跌至谷底,当年的利用外资35861万美元,仅相当于1998年的55.39%,合同利用外资从1998年的353项减少到2001年的224项。[3]整体来看,这一阶段,外商投资规模有所波动,协议金额下滑幅度较大。

第五阶段:快速增长阶段(2002至今)

这一阶段,我国对外商投资采取的鼓励机制,比较倾向于外商对中西部的投资,鼓励外商投资的企业由沿海向内地延伸。河南省为了吸引外资,利用特有的区位优势,努力营造外商投资的环境。例如,促进与东部地区的经济技术合作、举办经济贸易洽谈会、成立外商投资中心等,在2012年,外商直接投资出现了快速增长的状态。

三、河南省外商直接投资存在的问题

河南省外商直接投资发展速度虽然处于增长阶段,但仍存在外商直接投资规模偏小、结构不合理、来源地过于集中、区域分布不均衡、外商投资方式单一等问题,这些问题制约着河南省外商直接投资发展的进程。

(一)外商直接投资规模偏小

自1978年邓小平提出改革开放以来,外商直接投资规模虽然曲折发展,但总体上发展比较迅速,河南省的地区生产总值位居全国第五。同期我国外商直接投资达到了1160.11亿美元,河南省仅占全国的8.69%,说明河南省外商直接投资规模总体偏小,与河南省整体的经济状况不相符。因此,总体规模小是河南省外商直接投资必须面临的问题。

(二)结构不合理

河南省外商直接投资主要投资于河南的劳动密集型第二产业的制造业,而投资于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比例相对较小,制造业的产业链条相对的短,而且深度低、配套能力弱、项目单一,属于初级发展类型,难以形成产业集聚效应,更不能形成较强的产业群,不利用第二产业的发展。在第三产业中外商主要投资于房地产业,而不是投资于具有良好的发展前途的新型产业以及金融业等服务业。可见,外商直接投资到河南主要是为了利用大量的廉价的劳动力,这不利于河南产业的发展,不利于河南形成良好的“三二一”的产业结构形式。

(三)来源地过于集中

根据分析河南省外商直接投资来源地的分布状况,发现河南省的外商直接投资主要来源于香港、台湾等亚洲地区,尤其是香港。来源地过于集中说明了河南省吸引外商直接投资的范围较小,应该在以后的吸引外资的过程中,加大对河南省形象的宣传力度,让世界人民了解河南,只有这样,才能吸引更多的国家和地区来到河南进行直接投资。

(四)外商直接投资分布区域不均衡

外商直接投资主要分布在河南的郑州、洛阳两个城市,郑州、洛阳两个城市占河南省外商直接投资的49%左右,而其他16个省直辖市仅仅占了全省外商直接投资的51%,说明河南外商直接投资区域分布的不均衡。郑州市占到了全部的31%,而开封等几个城市仅仅占到了全部的2%左右,差距很大,外商直接投资的差异会直接影响到一个地方的经济发展水平,为了能够缩小地区的差异应该在外商直接投资较少的地区加强吸引外资进行投资。

(五)外商直接投资的投资方式单一

由2007~2011年之间的外商直接投资方式可以看出,河南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方式主要以独资和合资经营方式为主,其他投资方式很少,外商股份有限公司的比例越来越小,故河南外商直接投资的方式单一。

四、河南省外商直接投资的建议

从1978年邓小平提出的改革开放到2001年中国加入WTO,2004年温家宝又提出“中部崛起”战略,中国在经济稳定增长的同时,积极引进外资,但外商直接投资规模增加的同时,也给外商直接投资带来了机遇与挑战。

(一)改善投资环境

为了吸引大量的外资进入河南,河南省必须对外商投资的基本环境作调整。改善河南省的投资环境主要从两个方面入手:硬环境(能源、通讯、交通及其他基础设施)和软环境(政治、法制、政府效率与服务质量)。一方面,必须加快硬环境的改善,尽可能的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加快交通、通讯及基础产业的建设,突破基础产业发展的“瓶颈”,为外商投资创造一个良好的硬环境。另一方面,改善投资环境的软环境,就要迅速转换政府职能,加大开发力度,尽快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要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压缩重叠的行政机构,简化审批程序,放宽限制,缩短审批时间,改进服务方式,提高行政效率,实现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变。

(二)扩大引进外资规模

河南省近几年的外商直接投资规模投资总额仅占全国的不到10%,这与河南省经济发展情况极不相符,为了扩大外商直接投资规模必须从提高承接产业转移能力和加强产业集聚效应两个方面入手。一方面提高承接产业转移能力,必须利用本省的比较优势,着重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与外商引进的技术管理相结合,不断提升自身的产业与世界接轨的能力,合理开发资源和能源,使其实现经济的长期持续发展。另一方面要不断加强产业集聚效应,向外商投资提供更大的选择空间,加快外商直接投资与本地企业的关联效应,使外商更快地融入产业集聚中,加强本地产业的集聚效应。

(三)加大吸引外资的产业导向

外商直接投资在河南省内的产业流向第二产业占据70%,第三产占据24%,第一产业仅占6%左右,而外商直接投资在第二产业中的产业流向主要是制造业。外商直接投资于制造业主要是一般加工,一般加工业已经趋于饱和状态,若外商继续投资一般加工业会导致产能过剩的状况。所以,必须将外商直接投资由资源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转变,相对于劳动密集型来说,技术密集型更有利于地区的经济发展,能更好的推动河南省经济的发展。

河南省作为我国的农业第一大省,而外商投资在农业的比例相对较少,我省农业的基础设施和劳动力资源比较充足,但缺乏合理种植的农业技术人员,没有足够的金融支持,这就要求外商应扩大对第一产业的投资力度,改变农业效率低下的状况。政府应给予外商相应的补贴促进外商对农业的投资。

(四)优化外资来源结构

河南省的外商直接投资来源主要来自于香港台湾,而来自于美国、加拿大等发达国家的相对较少。河南省应该在稳定港台等亚洲地区的投资来源的同时,加强对来自于欧洲、美国、加拿大、日本等发达地区和国家的外资的吸收和利用。在加大对外宣传的力度与范围的基础上,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方式向世界人民展示河南、宣传河南,让更多的人愿意到河南来进行投资。其次是在发达国家和地区建立固定的招商引资机构,处理日常的招商工作,接收外商对相关政策的咨询了解,定期在当地举行招商引资会、贸易会、文化节之类的活动,吸引外商来河南进行考察投资,形成一个招商引资的良好机制。再次,增加与国际知名企业的交流合作活动,充分利用当地的留学生以及华侨为河南的招商引资牵线搭桥。

(五)协调省内地区引进外资

从外商直接投资的流向来看,郑州、洛阳两个城市占了外商直接投资的49%左右,而郑州就占了31%,其他省直辖市最少的仅占2%。由此可见,外商在河南的直接投资分布极不均衡。为了协调省内地区外商直接投资的平衡发展,政府应该根据直辖市的地理位置和资源情况,充分运用当地的比较优势,尽可能协调省内地区的外商直接投资分布。例如,郑州作为“中原城市群”的轴心,应该在对外的经济开放过程中发挥带头作用,使得“中原城市群”成为全省对外开放和引进外资的主要平台,充分发挥郑州的外商投资的龙头作用;开封作为历史文化名城,应该充分发挥在旅游方面的优势,大力吸引外资到旅游产业进行投资,通过外资的引入达到发展本地的旅游业的目的等。

(六)拓展外资进入方式

河南省的外商直接投资方式主要是独资和合资经营,这是限制外商进入的一个重要原因。河南省应该在外商直接投资的方式上拓宽原有模式,如引进外资金融机构包括银行、保险公司和财务公司等。这些金融机构的进入不仅拓展外资投资方式,还能够有效的改善外商投资环境,加强河南与世界的联系。同时,应该引进现在国际通行的跨国兼并收购等投资方式,鼓励跨国公司通过参股、收购、兼并参与到河南省的国企改革中,对原有资产的优化重组,通过这个过程不仅可以接触到国际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还能够很好的解决国企改革中存在的资金、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困难,促进国有企业的市场化和规范化发展。当然,在这个过程中首先要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有效的管理国有资产安全,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

五、结论

随着中国加入WTO和经济全球化的进程,外商直接投资开始慢慢渗透中国内陆,但在中部地区,外商直接投资的进入不仅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发展,也出现了种种不和谐的现象。外商直接投资入驻河南省,投资偏向于劳动密集型产业,忽略了技术进步和管理经验的引入,这将导致我省对外的经济竞争力增长缓慢,城市综合竞争力不强。人才的培养应是省内引进外资的一大重要方向,在引进外资的同时,政府应采取措施留住人才,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使用环境,培养一批本省特有的高科技人才,发展本地的特有产业,增强同他省的竞争力,促进经济的发展。河南省作为经济欠发达省份,充分利用FDI促进经济增长,是实现经济腾飞的重要手段。

第4篇:我国外商直接投资现状范文

[关键词] 人民币升值外商直接投资抑制效应

一、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现状

1.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总体概况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产业水平的不断提高,中国吸引国外直接投资能力不断增强。据贸发会统计,近年来虽然一些新兴经济体吸引外商直接投资能力不断增强,但中国仍是外资流入的主要国家。据商务部统计,1979年~2008年间累计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金额达16530亿美元。近年来中国实际利用外资总额仍呈不断增长趋势,如表1所示,实际利用外资金额由2001年的468.78亿美元增加到2008年的923.95亿美元,增长了97.1%。自2005年人民币汇率制度改革以来,连续两年我国实际利用外资增长速度放缓。值得注意的是2007和2008年中国实际利用外资金额却大幅度回升,增长率分别达到了18.64%和23.58%,远超过以前年份的最高值15.14%。其主要原因是由于美国次贷危机的显现及全球性金融危机的爆发导致的财富效应的转移。

数据来源:根据商务部外资统计整理

2.外商直接投资的地区分布

从外商直接投资地区分布来看,中国东部地区由于独特的区位优势和良好的投资环境占据绝对优势,无论从吸引外商直接投资总额还是从比重来看,基本上呈现稳步增长趋势。如表2所示,其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金额和比重由2001年的408.6亿美元和97.2%上升到2006年的569.2和90.3%。而中西部地区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低、产业承接能力弱、基础设施投入不足及市场开放程度低等因素导致其吸引外商直接投资较少,比重偏低。从直接投资总额来看有虽有一定的增长,但增长并不明显,且引资比重有下降趋势,由2001年的12.9%下降到2006年的9.7%。其中西部地区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金额较2001年略有增长,由2001年的19.2亿美元上升到2006年的21.8亿美元,但总体来看中国中西部地区实际利用外资总量相对东部地区而言非常小,这也给中国经济平衡发展带来了一定的压力。

数据来源:根据商务部外资统计数据整理

3.外商直接投资的地区行业分布状况

从中国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行业分布状况来看,主要集中于第二和第三产业。如表3所示,1997年~2006年间,第二产业所占比重高达72.32%,而第二产业中外商直接投资又主要集中于制造业,根据统计资料计算,在1997年~2006年间,中国制造业实际利用外资占第二产业比重高达91%,其次是第三产业占26.11%,第一产业仅占1.57%。外商直接投资的这一分布状况也基本符合当前国际产业的转移方向,即由传统的资源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向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业转移。

从外资的空间分布来看也很不均衡。如表3所示,从地区行业分布来看,1997年~2006年,虽然东部地区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比重较中西部地区低,但从总体来看,东部一二三产业却占了绝对优势,比重分别为79.01%、89.03%和86.85%。这一地区间行业分布状况一方面说明了外商直接投资在我国地区与行业间分布的不均衡性,同时,也说明了中西部地区在吸引外资方面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数据来源:根据商务部外资统计整理

二、人民币升值对外商直接投资的影响

2005年7月21日起,我国开始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自这次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以来,人民币兑美元汇率中间价一直处于下降趋势中,其间虽然有几次反弹,但反弹幅度都不大。进入2006年下半年,人民币兑美元汇率有加速下跌之势,2008年9月23日,美元对人民币汇率的中间价下跌为1美元对人民币6.8009元,相对于汇率改革前,人民币升值幅度达17.8%。

1.人民币升值对外商投资成本的影响

理论上来看,在东道国以本币表示的外商投资成本不变条件下,随着汇率的变动,以外币衡量的投资成本将会发生相应的变化。

以本外币表示的外商投资成本关系为:C* = C/e

在直接标价法下,以外币表示的外商投资成本C*不变时,以本币表示的投资成本C会随东道国汇率的变动而发生变化:当本币升值时,e值下降,C*相应上升,相反本币贬值,e值上升,则外商投资成本C*相应减少。由汇率波动所产生的投资成本的变化将必然会影响到外商投资的积极性,从而影响到外资的流入。

在实际中,人民币升值会提高我国国内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相对价格,增加外商的投资成本。随着外商投资成本的提高,外商投资企业的资本预期收益率及外资的股权比例将下降。从而降低我国对外商直接投资的吸引力,导致我国外商直接投资的流入减少。这一现象可以从2005年汇改以来到2006年期间我国实际利用外资水平的变化得到证实。2005年和2006年间,由于人民币快速升值导致外资流入增速减缓,我国实际利用外资的增长速度分别为-0.5%和4.47%。

2.人民币升值将抑制国内要素投入型资本的进入

长期以来,国内较低的货币平价和要素价格成为吸引外商直接投资的主要原因。人民币升值后,我国国内要素的成本优势将削弱,从而会对我国生产要素导向型的外商直接投资流入产生抑制效应。

在要素导向型外商直接投资中,资本要素密集型外商直接投资对于汇率变化的敏感度低于劳动要素密集型外商直接投资,即资本密集型外商直接投资的汇率弹性要小于劳动密集型外商直接投资的汇率弹性。这一现象产生的原因在于,要素导向型中的劳动要素密集型产品的生产中单位资本要求的劳动相对投入较多,人民币升值对劳动要素密集型项目的生产成本影响较大,从而汇率变化对劳动密集型产品直接投资的影响比较显著。

数据来源:根据《中国统计年鉴》相关年份数据整理

以制造业为例,外商在制造业的投资主要集中在加工贸易方式,属于典型的劳动要素密集型行业。如表4所示,在2005年汇率制度改革以前,我国制造业在吸引外商直接投资方面基本保持较高的增长速度。但从2005年以后,我国制造业实际利用外资金额增速却大幅下滑,尤其是在2005年和2006年人民币币值大幅升值期间,表现出负增长,增长率分别为-1.31%,和-5.59%。2007年虽为正直,但远低于2005年以前的增长率。

3.人民币升值将强化投资壁垒限制外资的进入

影响外资流入的投资壁垒主要包括进入壁垒与退出壁垒,而人民币升值对投资壁垒的强化效应也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对进入壁垒的强化效应,主要是指人民币值将会提升国内生产要素的相对价格,从而增加外商的投资成本,这一点已经在前文中进行了详细分析;另一方面是对外资退出成本的强化,在不考虑其他因素的变化时,人民币升值对退出成本的强化主要体现在货币兑换的变动。在外商投资期满或其他原因收回投资时必将发生货币的兑换,而兑换成本与人民币汇率的高低呈反相变动关系。因此,人民币升值将增加外商的退出成本,从而会抑制外资的进入。

4.人民币升值将挤压外商的利润空间

一般来说,东道国货币升值,将会使以外币价格表示的出口商品价格上升,致使其在国际市场竞争中丧失价格优势。当然这种升值对厂商的影响程度还受东道国货币升值的幅度和出口产品的国际价格弹性大小的制约。

从我国利用外资情况来看,一方面主要集中在制造业,而该行业在国际市场中竞争相对激烈,价格弹性较低,利润空间较小;而另一方面外商投资企业也主要是出口导向型企业,2007年外商投资企业出口额达6953.71亿美元,占当年出口总额的57.1%,因而人民币升值对该类企业的影响较大,利润空间被进一步挤压,从而不利于外资的进入。

三、结论及政策建议

通过对人民币升值对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所产生的抑制效应的具体分析,得出人民币升值将会在投资成本、投资方向、投资壁垒及投资利润等方面对外资的流入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在人民币升值这一大趋势下,保持人民币币值的长期稳定对吸引和利用外资具有十分重要作用。另一方面我国应充分利用人民币升值手段积极调整外资的流向,从而为我国经济持续增长奠定良好的基础。

参考文献:

[1]张新叶:人民币升值的 FDI波动效应研究.中国集体经济,2008(4)

[2]王文武:人民币升值对我国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影响.分析兰州大学,2007

[3]孙庆刚:人民币升值对我国外商直接投资的影响.求索,2008(9)

第5篇:我国外商直接投资现状范文

关键词:外商直接投资;产业结构;产业结构优化

一、外商投资及产业结构分布状况

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利用外商直接投资(FDI)的规模不断扩大。截止到2005年底,全国累计批准设立外商投资企业超过55万家,合同外资金额约1.2万亿美元,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金额约6000亿美元。我国已连续12年位居发展中国家吸收外商直接投资首位。大量的外商直接对华投资为我们提供了必要的资金,带来了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很大程度上促进了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总体来看,外商直接投资在我国经济中已经占据了举足轻重的地位。虽然外商直接对华投资金额呈逐年递增趋势,对我国经济发展起到巨大的作用,但是随之而来我国的产业结构出现了一些问题,而外商直接投资在产业间分布的不均衡加重了我国产业结构不合理的状况。外商直接投资主要集中在第二产业,而且投资在各产业内部的分布也是失衡的,主要表现在投入在制造业的比重过大,上述情况使结构偏差变得突出起来,并对经济增长产生了较大影响。

二、产业结构出现问题原因

我国外商直接投资的质量多以小型化、低技术和劳动密集型为主要特征。一般而言,具有先进技术和长期竞争力的投资项目,都必须具有较大的项目投资规模。世界跨国公司海外直接投资的项目平均规模约为600万美元,而外商对华直接投资项目的平均规模与之相差甚远。从20世纪70年代末到90年代中期,外商对华直接投资70%左右的项目均在100万美元以下,而1000万美元以上的大型项目仅占投资项目总数的4%-5%。在投资项目中资金密集与技术密集往往是紧密联系的。外商投资项目规模偏低既不利于规模经济形成,也制约了投资技术含量的提高,严重削弱了外商投资的技术转移效应和技术溢出效应。其突出表现为,外商对华直接投资中劳动密集型项目居多,技术密集型项目较少。在我国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中,外商投资企业绝大部分属于劳动密集型企业;而在第二产业中轻纺、加工工业又占很大的比重。从我国三次产业结构的现状看,90年代以来第二产业尤其是工业的比重升幅过大,第三产业的实际比重不合理下降,使结构偏差变得突出起来,并对经济增长产生了较大影响。我国的产业结构偏差的加深,与外商投资过多地向工业部门倾斜有一定关系。我国吸收利用外资直接投资的产业结构的基本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基础设施发展不足的问题比较突出。

(2)外商投资在第二产业内部结构不合理,外商投资在制造加工业过多。投资于劳动密集型产业多,而资金密集型产业少;投资于一般技术多,甚至存在低层次的重复引进,而高新技术产业少。

(3)第三产业发展相对滞后。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世界平均水平是50%左右,发达国家是60%—70%,发展中国家平均水平在40%以上,我国是第三产业比重过低的为数不多的国家之一。

外商直接投资在产业结构上分布不合理的状况主要是由于外商与我国的目标与价值取向存在偏差。外资公司长期投资回报率高的产业,造成我国产业结构新的不合理变化。目前,跨国公司来华主要在制造业领域。由于绝大多数公司不向中国转让先进技术,所以所谓"世界工厂"只是"世界加工厂"。外资的进入并未直接地带动我国自主研发能力。并且,外商投资企业往往严密控制其技术尤其是高新技术的扩散,我国以市场换技术的目的并没有很好的实现。多年以来,我国主动让出市场份额换来的往往是二流、三流的技术,如果我国在技术上特别是具有战略意义产业的技术总是处于落后地位,我国将无法和国外竞争,也将危及到我国的产业安全乃至整个国家的经济安全。最后,外国直接投资很多是将其母国已经淘汰的产品生产或污染严重的企业转移到中国,给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了极大的危害。

三、优化产业结构的重要性

调整产业结构发展高新技术是迎接经济全球化挑战、提高国际竞争力的需要。当前,以电子信息技术和生物技术为代表的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化迅猛发展,经济全球化的进程日益加快,国际竞争日益激烈。这已经使得包括我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的工业化内容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我们必须在工业化的同时推进信息化,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在经济全球化带来的激烈国际竞争中,发达国家处于技术和知识供给的有利地位。他们不断加大高新技术产业的研究与开发力度,以保持竞争优势。而发展中国家在国际分工中承担劳动密集度高、资源和能源消耗高、污染高、附加值低的“三高一低”类型产品的生产。这是对我们十分不利的垂直分工。不加速发展有优势的高新技术产业,我们就无法摆脱在国际竞争中的这种不利地位,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就会不断扩大。

而且我国2000年的人均GDP已达到八百四十美元左右。从发达国家经济发展的历程来看,这样的发展水平已开始进入工业化加速发展和产业结构大变动时期。当前我国经济发展中存在的传统产业生产能力大量过剩而高新技术产业的产品又需要大量进口的问题,必须靠加速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来解决。国际经验表明,经济增长的过程是产业结构不断调整与升级的过程。一个国家对任何一种产业的需求都存在一定的极限。当一个产业的市场需求达到饱和以后,增长速度就会随着需求下降而下降,直至零增长,甚至负增长。如果不通过发展新的技术开发新的产业,进行产业结构升级,当现有产业的需求都达到饱和以后,整个经济就会出现停滞,直至萎缩。我国传统产业生产能力巨大,但生产手段和产品质量还较为落后,目前我国的大部分传统产业都基本达到了市场饱和的阶段,增长速度普遍下降,经济效益不高,因而只有加大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力度,加速传统产业的升级换代,才能提高经济效益,不断满足市场需求。

有关资料显示:美国第三产业占GDP的比重高达75%,而我国第三产业占GDP的比重仅33%。制造业在美国这个世界最大的经济体中,只占产值的14%,吸收11%的劳动力;而服务业的份额,占美国经济产值的60%,吸收了美国三分之二的劳动力。比起制造业来,服务业属于智能产业,对劳动力的素质要求高,利润丰厚。而我国第三产业占GDP比重远低于发达国家的水平。我们科技资源不足,科技进步不够快,是我国经济发展的最大的瓶颈、制约,也是结构调整必须加以克服的关键因素。发展高新技术,发展第三产业对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四、利用外资调整产业结构的建议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增强,科技革命迅猛发展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评判投资是否成功的标准由单纯的按数量转变为是否增强我国的技术竞争力。我国是否能够保持高速健康的发展,调整产业结构至关重要。而我国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产业结构层次低、竞争力弱。面对激烈的国际竞争,必须提高产业竞争力。因此要积极调整现行的外资政策,加强外资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调,以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实现外资产业结构的优化。在制造业中促进高科技新型制造业的外资投入,加速外资对传统制造业的改造;鼓励外资向第一产业流动;加速外资向第三产业流动。主要有以下建议:

(1)引导外商直接投资投向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我国农业,能源交通能基础产业发展滞后,严重困扰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因此,引导外资投向基础产业和设施是产业结构调整的重点。为此,我们可以采取税收减免,适当补贴的方式刺激外商投资。

第6篇:我国外商直接投资现状范文

关键词:外商直接投资;就业效应;实证分析

中图分类号:F7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13)07-0064-02

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人口大国,实现充分就业一直是政府宏观经济政策的重要目标。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增加就业也是我国政府外资政策的直接目标之一。改革开放以来,外国直接投资大量涌入中国,截止2010年,我国已累计吸引外商直接投资10483.81亿美元。外商直接投资的流入增加了国内资本供给,为促进经济增长,弥补了资本要素的不足起到重要作用。

山东省作为沿海省份,凭借自身良好的区位条件和经济环境,在吸引外商投资方面一直处于全国前列。2010年山东省新批外商直接投资项目1632个,比2009年增长11.2%;新批世界500强企业投资项目36个,增长9.1%;新批总投资3000万美元以上大项目242个,增长65.8%,2010年山东省实际使用外商直接投资额为916833万美元。同时,外商投资企业创造了大量的就业岗位,1990年在外商投资企业中的从业人员仅2.5万人,在就业人员中所占比例较低,2004年增加到77万人,随着山东省招商引资力度加大,外商投资企业中的从业人员也逐年增加。山东省作为我国利用FDI的重要省份,分析该地区FDI变化对就业的影响,有助于对FDI的就业效应形成较为客观全面的认识。

1数据来源与处理

本文选取1985—2010年时序数据,数据来源山东省统计信息网历年《山东省统计年鉴》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相关数据整理而得。

就业人数(EMP,万人)代表第二、三产业的总社会就业量,因为相对而言,山东省外商直接投资进入的领域多集中在第二、第三产业。

外商直接投资金额(FDI,万元),利用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历年人民币对美元的年均汇价统一换算为人民币。同时考虑到价格因素,本文采用GDP平减指数对FDI人民币值进行缩减。其中,GDP平减指数计算方式如下:参照2011年中国统计年鉴中按可比价格计算的GDP指数,折算出以1985年为基期的历年可比GDP值,历年GDP现值计算除以历年可比GDP得到历年GDP平减指数。

为了在回归分析中消除异方差和便于分析变量间的弹性关系,对就业人数(EMP,万人)和外商直接投资金额(FDI,万元)进行对数处理,同时对数处理并不会影响数据的平稳性分析。

2实证分析及结果

2.1变量平稳性检验

对时间序列数据进行分析的前提是保证序列的平稳性,而非平稳的时间序列数据参与回归建模分析会出现伪回归的问题。因此,通过对各变量进行ADF检验,验证其平稳性。本文利用计量学软件EVIWES5.0进行检验。检验结果见表1。

第二步:对残差序列进行平稳性检验,如果残差序列是平稳的,那么就说明LNEMP和LNFDI之间具有协整关系,本文仍然采用ADF单位根检验方法,不含常数项和时间趋势项,检验结果显示。ADF绝对值都大于1%的临界值的绝对值,说明不存在单位根,是平稳序列。因此,说明LNEMP和LNFDI之间具有协整关系,山东省第二、三就业人数和外商直接投资之间存在长期的均衡关系。

2.3就业人数与外商直接投资的长期均衡关系

从以上分析可以得出,山东省第二、三就业人数和外商直接投资之间存在长期的均衡关系。但是协整方程(2)中D.W.=0.2307,表明回归残差存在序列自相关。这时,最小估计统计量仍是线性和无偏的,但却是无效的。

为了消除残差自相关,本文建立自回归分布滞后模型,试图得到就业人数与外商直接投资的长期均衡关系。

LNEMPt=3.9878+1.0878LNEMP(-1)+0.182LNEMP(-2)+0.0409LNFDI(-1)-0.0291LNFDI(-2)(3)

R2=0.9867F=352.38

采用序列相关的LM检验方法对(3)式的残差项进行检验,检验结果显示,F值的P值为0.068586,说明残差序列不存在自相关。

为得到就业人数与FDI之间的长期均衡关系,令:

LNEMPt=LNEMP(-1)=LNEMP(-2)

LNFDIt=LNFDI(-1)=LNFDI(-2)

代入方程(3)中,整理得到:

LNEMPt=14.7805+0.0437LNEMPt(4)

从方程(4)可知,长期来看,山东省FDI每增加1%,将拉动第二、三产业增加0.0437%。

2.4建立误差修正模型

山东省第二、三就业人数和外商直接投资之间存在长期的均衡关系。但为了得知它们在短期偏离长期均衡状态时的调整速度和短期弹性,本文建立误差修正模型,并得到如下估计:

ΔLNEMPt=5.5236+0.00458ΔLNFDIt+0.0218 ΔLNFDIt-2-0.06763ecmt-1(5)

从误差修正模型(5)可以得出,短期情况下,FDI的变动在当期引起就业量相同方向的变化,FDI增长1%,就能引起当期就业量0.00458%增加,滞后两期FDI增长1%,能够导致就业量0.0218%的增加。误差修正项的系数为-0.6763,符合方向修正机制,当短期波动偏离长期均衡时,将以67.63%的调整力度将非均衡状态拉加到均衡状态。

3结论及政策建议

外商直接投资与山东省第二、三产业就业人数之间表现为长期均衡关系。实证分析得知:长期来看,山东省FDI每增加1%,将拉动第二、三产业就业人数增加0.0437%。所以,外商直接投资对山东省就业有着重要的作用,应积极的鼓励引进外资。从短期来看,FDI对山东省的就业效应有滞后性,滞后两期FDI的增长能够增加的就业量大于当期增加就业量。这与理论是相符,投资增加所产生的边际收益的生命曲线是呈现U型的。

基于以上实证分析结果和山东省吸引外商直接投资的现状,本文提出了山东省提高外商直接投资就业效应的政策建议:

3.1优化环境引导外资合理布局

外商直接投资在山东省投资主要分布在沿海城市,而鲁中、鲁西地区相对较少,政府应该制定相应的倾斜政策,引导外商直接投资走向内陆城市,利用外资解决当地的就业。同时,政府应该加大投资内陆城市与沿海城市之间的基础设施,加强原材料和商品的外运能力,以吸引外资的流入。

3.2引导外资加强与本土企业的关联

外商直接投资企业内部购买投资品的原则,大大降低了外商直接投资的利用率,对本地上下游产业的带动作用极为有限,未能提供相当的就业机会。应大力扶持当地配套企业的发展,鼓励外商直接投资企业采购本地企业生产的产品,提高外商直接投资企业在本地的零部件采购率和配套率,从而创造间接就业,扩大就业规模。

参考文献

[1]牛勇平.国际直接投资与我国就业量之间的关系[J].经济学动态.2001,(11).

[2]胡帮勇.外国直接投资对中国就业影响的实证研究[J].经济与管理,2011,(9).

第7篇:我国外商直接投资现状范文

[关键词] 外商直接投资 就业效应 政府选择

一、外商直接投资企业我国就业人数:统计资料分析

充分就业是世界各国追求的宏观经济政策目标之一,因此,世界各国以及一些国际经济组织特别重视外商直接投资对就业影响的统计,依据统计数据来反映本国和世界外商直接投资企业的就业状况。据联合国贸易发展会议的《2002年世界投资报告》中统计,跨国公司在海外的分支机构的雇员大约有5400万人。这个数量与1985年的2200万人相比有了很大的提高。即便是与1998年的3600万人相比增加幅度也比较大。跨国公司在发达国家的子公司直接创造的就业比较稳定,比如1985年和1995年跨国公司在发达国家子公司直接创造的就业数量均为1500万人,到了1998年才有了一定的提高,达到1700万人;而跨国公司在发展中东道国的子公司直接创造的就业增长却非常迅速。1985年跨国公司在发展中东道国的子公司直接创造的就业数量为700万人,到了1995年这一数据变为1500万人,1998年时达到1900万人。

我国外商直接投资企业的中方从业人数,是由国家统计局每年进行统计和公布的。从国家统计局统计的资料来看,随着我国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数量的不断增加,外商投资企业中的中方就业人数也是随之不断增加的。2003年末外商投资企业就业人数的863万人与1985年末的6万人相比增长了140多倍。从静态角度来看,外商投资企业的就业人数占总就业人数的比重相当低,对就业的直接效应很小,但从动态角度来看,其发展变化的速度是非常迅速的。2003年外商投资企业的就业人数占总就业人数的比例是1985年的90多倍。

联合国贸易发展会议统计的跨国公司对全球就业量的影响,特别是我国国家统计局统计的外商直接投资对我国就业量的影响,首先是统计口径过大和过小。口径过大是指统计数据不仅包括了直接就业创造量,而且还包括了转移就业量,即原有企业转移到外资企业的就业量;口径过小是指统计数据没有包括外商直接投资的间接就业创造量,即外商直接投资拉动国内相关产业发展而产生的就业机会。其次是统计中没有减去就业损失。统计数据中没有剔除由于外商直接投资而产生的就业损失量和挤出量,如外资并购我国企业后的裁员、把我国企业排挤出市场造成的失业量等等。如果从现有统计数据中减去转移就业量、就业损失量以及就业挤出量,那么外商直接投资对我国就业的贡献绝对没有国家统计局统计的数字那样显著。可以说,现有研究成果的不足和统计资料的不完善,使外商直接投资对我国就业的影响不能客观、真实地反应出来。

二、外商直接投资对我国就业的影响:一个综合分析框架

外商直接投资对就业的影响是极其复杂的,因此只有构建一个综合分析框架,才能真实、客观反映外商直接投资对我国的就业影响。

1.外商直接投资的就业创造效应。就业创造效应是指外商直接投资增加新的生产能力,增加就业人数(直接创造效应),或者带动了前后向及相关产业的发展,创造了新的就业岗位(间接创造效应)。

从直接就业创造效应来看,首先,直接就业创造效应与外商直接投资的方式有着一定的联系。一般来讲,外商直接投资主要采取两种方式进入我国:一种方式是并购,即通过收购或兼并的方式进入东道国;另一种方式是新建企业,称之为“绿地投资”,即在东道国新建企业(没有包括合资和合作企业,只指独资经营企业)。由于外商直接投资的方式不同,其对直接就业的创造效应也有所不同。新建企业可以直接增加生产能力,因此可以直接创造就业机会。由于外商直接投资进入我国主要采取了新建企业的方式,2002年外商新建企业投资金额占外商实际直接投资总额的60.15%以上,所以外商投资新建企业对我国的就业贡献较大。外商投资并购我国企业在短期内并不能形成新的生产能力,因而其在短期内不存在直接就业创造效应。其次,直接就业创造效应与外商直接投资来源结构和投资结构有着一定的相关性。有研究结果表明:国际直接投资对第一、二产业的就业起到了负面作用,而对第三产业起到了促进作用,由此可见,发达国家对我国就业的负面影响是很大的。

就外商直接投资的间接就业创造效应而言,无论是新建企业,还是并购企业在理论上来讲都是存在的。但是在实践中,由于外商直接投资企业对我国企业生产的投资品的购买有限,因此外商直接投资对我国与其相关的前后向产业及相关产业的拉动作用也极为有限,因而创造的就业机会也是有限的。由于缺乏这方面的统计数据,因此无法用精确的数据表现出这种外商直接投资的间接就业创造效应的强弱或大小程度。

2.外商直接投资的就业损失效应。就业损失效应主要是指外商直接投资并购我国企业后,在重新整合、重组的过程中,精简人员而导致的就业人员就业机会损失或丧失。从国外企业并购案例来看,这种就业损失效应不仅存在,而且是严重的。1998年,美国参与国内和跨国并购的公司裁员多达73000人,占美国当年失业人数的11%。

我国企业在长期计划经济体制下累积了大量的冗员,这些冗员有的以显性失业状态存在,有的以隐性失业状态存在。外商投资企业都是讲求效率的,所以并购我国企业后,不仅要把大量的冗员释放出来,而且由于外商投资企业对劳动者素质有较高的要求,还要把达不到这种要求的人员释放出来。另外,还由于岗位的压缩,编制的减少,使本来可以就业的人员也被释放出来,从而使他们失去就业岗位。因此外商投资并购我国企业后,就要把大量的闲置人员以及素质较低的人员以及必要的原本可以就业的一部分人员从原有的就业岗位上剔除出来,形成规模较大的就业损失效应。尽管没有这方面的统计数据,但是外商投资并购我国企业的案例并不少。此外,从外商投资并购我国企业投入的资金来看,尽管在2002年占投资总额的比重只有5%,但是它所形成的就业损失效应是不可低估的。因此,外商直接投资并购我国企业将会加剧我国的就业压力。

3.外商直接投资的就业挤出效应。就业挤出效应是指由于外商直接投资的进入,加剧了国内市场的竞争程度,为了和外商投资企业开展竞争,国内企业不得不减少就业人员,以提高效率和竞争力,或者由于外商投资企业的激烈竞争,使国内一些企业倒闭破产,从而导致许多就业者失去就业岗位。

众所周知,自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确立以后,我国绝大多数企业提出了一个响亮的口号“减员增效”。这一口号的提出主要是为了适应不断加剧的市场竞争。我国市场竞争不断加剧,除了国内企业之间的竞争加剧外,更重要的是外商投资,特别是具有资金实力、技术实力的跨国公司的进入,使市场竞争更加激烈。为了应对外商投资进入后的激烈竞争,国内企业不得不以“减员”的方式来提高“效率”和增强竞争力。同时,为了和外商投资企业竞争,我国企业还可能对企业的原有设备和技术进行革新,这样也可能排挤出大量失业人员。同样,我国企业为了与外商投资企业竞争,投资的新项目一开始就采用新设备、新技术,这样的新项目所能吸纳的新增劳动力数量相对减少,所以投资扩张对解决下岗职工再就业的作用是微弱的。此外,那些经受不住外商投资企业竞争的国内企业可能停产、倒闭,也会产生大量的失业人口。

4.外商直接投资的就业转移效应。就业转移效应是指由于外商直接投资和我国企业的合资或合作,使那些停产和濒临倒闭的企业得以挽救,从而转移了从业人员的就业。大家知道,与外商合资或合作的国内企业绝大多数都是有一定“问题”的企业。如果没有外商的合资或合作,这些企业可能被市场淘汰,企业中的就业人员就可能转变为失业人口。正是因为外商的合资或合作没有使这些企业倒闭,从而使就业人员的就业机会得到了挽救。需要指出的是,外商直接投资挽救的就业人数是原有企业就业人员的一种转移,并不是新增加了这么多的就业人口。

三、外商直接投资对我国就业的影响:总体评价

第8篇:我国外商直接投资现状范文

关键词 外国直接投资 国民待遇

一、利用外国直接投资概述

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我国利用外资的规模不断扩大,渠道不断拓宽,方式日趋多元化,引进外资的行业和地域不断拓展,外资对于我国经济发展的正面和贡献日益凸现。在全球外国直接投资流动下降趋势难以遏止,恢复增长乏力情况下,外商投资中国与外资在华并购的热潮正在升温。吸收外国直接投资相对呈持续增长之势。中国商务部提供的最新统计资料显示,2004年以来外商对华直接投资平稳增长,1至6月全国新批准设立外商投资21688家,合同外资金额726.97亿美元,实际使用外资金额338.83亿美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14.89%、42.66%和11.99%。截至2004年6月底,全国累计批准设立外商投资企业486965家,合同外资金额10158.27亿美元,实际使用外资金额5353.54亿美元。鼓励和引导外资的流入,首先是从中国政府对引进外资的法律法规的建立和完善开始的。1979年7月《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颁布,奠定了中国引进外资的法律框架。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国政府一直致力于制定涉及合同、税收 、 外汇和其他与中国利用外资有关的基本法律。1986年《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的颁布及翌年公布的执行细则,标志了中国对待外来直接投资的态度由消极接受和等待向积极引进的转变。进入九十年代以来,中国政府更是加速了法律法规制定的步伐,以加强中国利用外资的法律框架,尤其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中国政府切实履行我国在入世文件中的所有承诺,世贸组织诸多与国际直接投资有关的协议必将对我国外资法律体系产生深远的影响。此外,中国政府已加入了华盛顿公约《解决国家与其他国国民间投资争议公约》,并与41个国家签订了保护投资的双边协定,为外商来华投资提供进一步的保障。

二、吸引外国直接投资对我国经济的影响

1、外国直接投资推动了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

长期以来,国际贸易一直被认为是推动世界各国经济发展的主要力量,但是随着国际分工的进一步深化,国际直接投资对经济的推动作用已经引起了世界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广泛关注。中国改革开的20多年也是吸引外国直接投资逐步增加的20多年,实践表明,外国直接投资对推动中国经济发展的作用十分明显。

(1)弥补了国内建设资金的不足。长期以来,建设资金短缺一直是制约中国经济发展的一个主要因素,因此,除了充分利用好国内的资金以外,还应该积极地利用外国直接投资,以弥补我国国内建设资金的不足。

(2)推动了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增加了外汇储备,促进了外向型经济的发展。外国直接投资对一国的国际贸易的作用主要表现为对出口和进口规模及结构的影响上,在全球经济逐步一体化的今天,外国直接投资与贸易更多地体现为一种互动的关系。1986—1998年,外商投资企业出口额占全国出口额的比重由1.88%上升至44.06%,在增加出口的同时,亦刺激了进口的高速增长;大大改善了我国国际收支状况,对国家外汇储备的稳定增长起到了积极作用。

(3)引进了先进的技术设备和管理经验,促进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和企业结构优化,推动了我国产业结构的升级。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国际直接投资的实践表明,外国直接投资,特别是跨国公司的直接投资,通常表现为资本、技术和管理模式的一揽子转移。投资者在为东道国带来资金的同时,还通过引进生产技术设备等方式为东道国带来其国内所没有的设备和管理模式。经济认为,跨国公司在进行对外直接投资时,受经济利益的驱动,运用新技术在对自身现有的生产经营行为改造、升级的同时,也推动了东道国国内的产业结构的调整。

(4)对我国的体制转轨起到了引导、借鉴和推动作用。外资的进入,使得我国的市场机制和竞争机制得以逐步建立。一方面加速了国内、国际市场的融合,推动了我国开放型经济的建立和发展,另一方面也促进了资本、劳动力、技术、信息等市场要素的形成和发育,加速了市场化机制的形成。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和现有企业利用外资进行改造,促进了传统所有制结构的改变,对形成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格局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2、我国吸收外国直接投资面临的挑战

(1)放松对产品出口的最低限额,容易形成局部垄断。我国修改前的外资法体系中对外国直接投资的企业生产的产品有着明确的产品出口比例规定。90年代以来,随着世界各国吸收外国直接投资的竞争加剧以及我国入世谈判进程的加快,我国逐渐放松了对产品出口比例的管制。同时,制定了“以市场换资金”、“以市场换技术”的吸引外国直接投资的新战略。各外国直接投资企业大规模扩大其在华的产品销售数量,导致了部分行业如饮料、化妆品、通讯产品等形成了相对垄断的局面。

(2)谋求控股地位,致使中方利益受损。我国的外资法体系中只规定了外国直接投资者在企业中所占的最低比例,在实践中,各国投资者往往要求能对投资企业拥有控股权,企业被外资控股后,东道国的宏观经济控制能力会随之下降,从而可能导致市场控制的失灵并引发经济动荡。同时中方对自身品牌的无形价值往往认识不足,出于对资金的迫切需求,在引资过程中经常发生评估价值过低的现象。在外资控股后,企业往往着力于对外资品牌或新创品牌进行运作,刻意搁置我国的本土著名品牌。这种合资丢牌的现象时有发生。

(3)外国直接投资的产业和行业结构不合理。市场机制的作用往往导致外国直接投资偏离我国的产业政策和经济布局策略。目前,外国直接投资仍然集中在劳动密集型制造业和一般加工,对于国家大力发展的农业、基础设施与基础产业、高新技术产业、新兴产业的直接投资较少。截止1999年,投资于农业的外资占投资总额的1.76%,科研技术服务只占0.31%。同时绝大部分的投资集中于我国经济较为发达的东部沿海地区和各经济特区,经济相对落后的中西部地区吸引的外资较少,这也加剧了我国经济发展的地区不平衡状况。

(4)投机性的外资涌入和撤走,会放大国内资本的流量变化、导致动荡、引起经济失控。

(5)引资过程中仍有部分污染产业进入,不利于我国的环境保护以及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有些跨国公司利用发展中国家竞争吸引政策的机会,将污染严重的产业转移到东道国,并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降低环保标准。

(6)跨国公司利用转移价格来转移利润,以达到逃避税收的目的,或推行其资本倾销的政策。跨国公司普遍实行全球化经营战略,利用其全球,通过转移价格将高额利润从税率高的部门或国家转移到税率低的部门或国家,从而增加公司的总利润;或者在一个很有市场潜力但却竞争激烈的国家投资时,把其他地区的部分利润转让给新兴市场进行竞争的部门,以补贴该部门初期因实施资本倾销策略而产生的亏损。因此,政府应采取适当措施加以制止。

三、我国外国投资法律制度的现状及对策

1、我国外国投资法律制度的现状

我国现行外资法纷繁复杂,但从整体上看,对外资的待遇表现为一定范围的国民待遇、优惠待遇和差别待遇三个方面。改革开放后,我国利用外国直接投资权掌握在政府手中,采用行政审批的方式,通过税收等优惠政策来吸引外资:

(1)三资企业的“超国民待遇”。为了吸引更多的外资,长期以来我国对三资企业实行了内外倒歧视的“超国民待遇”,形成了我国企业界特殊的内松外紧的二元体制,使得国内企业与三资企业处于不平等竞争状态。

第9篇:我国外商直接投资现状范文

关键词:fdi;产业转移现状

fdi产业转移是指发达国家或地区主要是跨国公司通过国际贸易和国际投资的方式将本国产业转移到次发达国家或地区或者通过在东道国直接进行产业投资,在获得利润的同时带动东道国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的现象。

截至2005年底,实际使用外资金额6580.2亿美元。尽管吸引外商直接投资在“量”上是逐年递增的,但在我国的分配却是极不均衡的。

1外商直接投资在我国三大产业中的分布不均衡

近年来,外商直接投资的结构向制造业倾斜的特征尤为突出,而制造业中,外资的投入又主要分布在加工工业。以2005年外商投资在各产业内部的分布为例,也可以看出我国吸引外资的产业分布特点。

(1)农林牧副渔领域吸收外资在总量中所占比重略有下降。

2005年外商直接投资农业领域新设立企业数量、合同外资金额在总量和增幅上都明显低于制造业,且实际使用外资金额是在下降的。农业领域新设立企业数、合同外资金额、实际使用外资金额占全国吸收外商直接投资总量的比重仅分别为2.72%、1.98%和1.89%。

(2)服务贸易领域是外商投资的热点。

2005年我国服务贸易领域吸收外商直接投资所占比重超过总量四分之一,且同比增幅大于其他领域。全年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17716家,同比增长8.35%,实际利用外资金额603.30亿美元,同比下降0.5%。2005年我国利用外资的重点,已经从引进全球加工制造阶段向研发、投融资、综合物流、运营总部、专业服务、售后服务、国际采购周转、转口等服务业转变。

2004年底,我国保险业即已对外资开放了除法定保险以外的全部业务。2005年是我国保险业实行全面对外开放的第一年,外资保险公司所占市场份额增至近7%。经过三年过渡期和一年全面开放,保险业实现了对外开放的平稳过渡,进入深度开放的新阶段。目前外资保险公司数量已由2000年的14家增至2005年的40家。在进入“《财富》杂志世界500强”的46家保险公司中,已有27家在华设立了营业机构。

银行业开放进一步加大。作为服务业开放中最引人瞩目的银行业,2005年12月6日起中国进一步扩大银行业对外开放,外资金融机构经营人民币业务扩大到汕头和宁波,并提前开放哈尔滨、长春、兰州、银川、南宁5个城市。最新统计资料表明,外资银行在华业务近年来发展非常迅速,资产、存款和贷款的年增速均在30%以上。

2区域分布的不均衡

我国东西部经济发展由于历史、地缘等因素,经济发展非常不均衡,大量外资的投向东部使得东西部经济差距越拉越大。本文选取1996年到2005年10年间的fdi数据进行分析。根据《中国统计年鉴》(1997-2006年)的统计资料,可以计算得到我国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实际利用fdi占全国的比重及变动趋势,见表。

由上表的数据可知,在1996-2005年的10年间,东部沿海地区占全国fdi的比重最大,达到87.57%,东部沿海地区一直是我国利用外资最多的地区;中部地区fdi占全国的比重为9.46%,;西部地区fdi的比重最小,仅为2.97%。

总的说来,1996-2005年的10年间,东部地区一直是fdi的重点区域,且所占比重较为稳定,仅有小幅度的下降;fdi有从东部沿海地区向中部地区转移的趋势,但比重增加不多;中央政府1995年提出的西部大开发战略和2001年加入世贸组织的重大举措,并没有明显地促使fdi向西部地区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