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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遗产与城市建设精选(九篇)

文化遗产与城市建设

第1篇:文化遗产与城市建设范文

【关键词】城市建设 历史文化遗产 城市规划

一、合理协调城市建设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城市建设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无疑是存在矛盾的。通过实施城市规划,可以调和两者之间的矛盾。城市建设需要的是建筑空间的拓展,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需要的则是现存建筑空间和建筑形式的保留。两者是对立的两级,水火难以相容,但在目前的情况下又必须找到和谐相容的方法。政府可以根据根据城市长远发展的需要以及文物保护法规的规定,出台相应的城市规划,合理协调城市建设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在实际运行中,既重城市建设,也重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给两者以合理的运行空间。关键是出台的城市规划要有具体的史文化遗产保护内容,甚至要在总体城市规划中,建立保护专章或建立独立的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否则的话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就成为一句空话,城市规划的内容重点就落到了城市建设上。如青岛市近年来的城市建设日新月异,城市建设速度发展很快,但城市中的关历史文化遗产也同时得到了很好的保护,这与青岛市具体而详细的城市规划有关。1994年青岛被认定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2001年关近代建筑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青岛市政府及时出台了《青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青岛关近代建筑保护规划》等城市规划和关保护条例,这些规划,协调了城市建设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矛盾,使城市在快速发展建设的同时,关也得到了很好的保护。

二、对历史文化遗产进行保护性开发

让城市历史文化遗产在社会前进的进程中处于静止的状态并不能起到最佳的保护作用。城市中历史文化遗产需要维护、修缮,只有这样它才能更长久的留存下去。历史上,西安城墙、太原晋祠都是进行了常态化的维护、修缮,才成为今天的样子。通过保护性的开发,让历史文化遗产发挥一定的实用价值,可以获取维护、修缮资金,在发挥使用价值的过程中,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性会不断地受到人们的重视,这样也会增强人们的保护意识。在今天,“城市文化遗产作为城市特色的重要内容,在城市特色塑造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越来越多的城市愿意申报历史文化名城,以此作为打造城市特色的筹码”。对历史文化遗产进行保护性开发已经成为提升综合形象、增加历史文化意蕴的一个重要手段。而对历史文化遗产实现保护性开发的途径就是把历史文化遗产的开发有效地纳入城市规划中。如《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将小西门、天心阁、潮宗街、开福寺规划为“历史风貌保护区”,总面积约5平方公里。保护区内以保护古建筑为主体,适度引入旅游产业、文化产业,与岳麓山形成呼应,整合开发成“山、水、洲、城”特色突出的古城风貌特别保护区。在青岛,因为有完善、合理的规划,关的旅游功能越来越突出,而在关一带进行建设则有着严格的限制,就连街具建设都纳入关的整体建设保护规划当中。

三、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

城市规划说的通俗点就是帮助城市算未来的账,算的好这笔账就会多一些、早一些地变现,而算的不好,变现的数目就会少一些、变现的时间就会迟一些,甚至还会赔本倒贴。合理、可行的城市规划总是把历史文化遗产做为宝贵的资源,注重城市建设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开发并举。好的城市规划是通过历史文化遗产提炼城市的人文历史精神,推进城市的文化建设,创造宜居、宜投资的内环境,进而还能释放出城市的旅游价值、创造绿色无污染的经济收益。

通过良好的城市规划完全可以实现城市规划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和谐统一。在这方面斯德哥尔摩是做得非常成功的城市,它既是一座现代化程度极高的城市,也是历史文化非常浓厚的城市。它的基本做法是:一些新开工建设尽量走上郊区,打造卫星城,历史文化遗产一般不动。斯德哥尔摩也开发历史文化遗产,但原则是保留传统建筑外墙、拆除内部设施重建,既发挥了实用价值,又保留下了历史风貌。如今,斯德哥尔摩既有发达的现代工业体系,又因其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成为世界著名旅游城市,在这里我们看到的是城市以文化论输赢,城市规划决定着城市的价值。在这里,我们也确实需要重新评估政府的职责,政府应“着重从综合决策与实际运行两个方面构建有效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

城市规划在城市建设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中涉及的问题很多,城市规划虽然不能解决全部问题,但有了良好的城市规划就给城市建设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提供了一个合理、有序、正确地进行的依据。城市规划在城市建设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中实际作用的发挥,必须以完善的立法保障、严格有效的执法为基础。通过各个环节的紧密衔接、有效配合,城市规划可以发挥最大的价值。

参考文献:

第2篇:文化遗产与城市建设范文

西北地区是一个多民族聚居区,应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建设,科学规划民族文化遗产的保护,突出本土文化,展示民族风情,形成具有丝绸之路文化符号的历史文化之城,构建以城市文明建设为核心,民族旅游文化特色为内涵的城镇化发展模式。

关键词:

城镇化;民族文化遗产;保护

1中国关于城镇化建设与民族文化遗产保护的相关论述

中国城镇化建设经过改革开放以来几十年的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是当前面临诸多新的问题和矛盾,特别是西北地区城镇化进程中少数民族文化遗产保护问题的研究,有关学者就相关问题进行了分析探讨,施維达《民族文化学》著作中论及民族文化的内涵和特征[1]。王耀希《民族文化遗产数字化》著作中论述民族文化遗产的概念范畴及其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与促进作用,侧重于数字化保护研究[2]。单霁翔《城镇化进程中的文化遗产保护》认为城市发展和文化遗产保护的矛盾无疑是异常尖锐和复杂的,有责任在城市建设和文化遗产保护之间开展沟通,架设桥梁,使这两个方面能加深相互间的理解和学科融合。城市规划的方向与文化遗产保护方向融合相互促进,这是中国在新时期文化遗产保护的一个新的特点。他提出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举措,要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探索:一是健全文化遗产及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体系;二是加强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的研究编制;三是努力创造条件,确保城市大遗址等重大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的实施[3]。梅联华《对城市化进程中文化遗产保护的思考》,认为中国历史文化遗产面临城市建设的挑战,形势不容乐观,要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思路,从保护理念、原则、策略、手段、保障措施等层面构建保护体系和防御网络[4]。卢守亭《论城市化进程中民族文化的机遇、困境与出路》认为只有在文化自觉基础上,大胆扬弃、积极创新、加快发展,才能实现民族文化的振兴与繁荣[5]。高永久《中国城市化进程中少数民族文化权利保护的法律体系设计》则通过法律体系的构建来保护少数民族文化权利[6]。邹德慈的观点是保护历史文化遗产要“整旧如旧”,不要“返老还童”。以上研究观点较少关注西北地区少数民族文化遗产的保护问题,缺乏对西北少数民族文化遗产保护的深入研究。笔者拟从城镇化建设与文化遗产保护相契合的关系来研究,并进一步探讨西北城镇化建设对少数民族文化遗产保护的影响与作用,从而提出一些新的观点认识及其保护措施与建议。

2国内外关于城市建设与文化遗产保护的一些措施要求

197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成员国倡导并缔结了《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公约鉴定的遗产种类有文化遗产、自然遗产和文化、自然双重遗产;公约中对文化遗产的定义有文物、建筑群、遗址三条[7]。欧盟1999年通过《欧洲空间发展展望》文件,其中之一就是对文化和自然遗产的慎重管理与保护[8]。2003年美国开展“保护美国”活动,旨在支持相关部门保护文化与自然遗产,传播美国历史,增强民族自豪感。美国简.雅各布斯(janejacobs)的观点对“灾难投资”所阐述的,开发或保护性的投资有可能会事与愿违地破坏我们所想要保护的社区与环境。所以,开发必须顺应当地居民基本的所想与所知,意即要共同开发、受益与承担责任。意大利历史中心区法律规定必须保持古城的原有格局和风貌,不准以任何名义进行任何形式的破坏。法国城市规划法规定历史文化遗产的整体性保护原则,倡导建筑艺术与文化研究加强沟通。日、韩都制定了文化财产保护法,为保护文化遗产起到了积极作用[9]。然而,各国关于文化遗产保护与城镇化建设相契合的研究探讨不多,有些经验不太适合我国国情,借鉴参考的价值意义有限。文化遗产在现代汉语词典里指历史遗留下来的精神财富和物质财富的总和。民族文化遗产是生活于一定地域的民族成员共同创造的精神和物质财富,具有民族性、地域性、多样性,内容包括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10]。城镇化是各国实现社会现代化的客观要求,我国西北地区城镇化建设关乎西部大开发战略主要任务的实施。2013年12月15日,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明确指出要注重中西部地区城镇化建设,要提高历史文物保护水平,要传承文化,发展有历史记忆,地域特色,民族特点的美丽城镇,要融入现代元素,更要保护和弘扬传统优秀文化,延续城市历史文脉,在城镇化建设模式上要多听群众意见,尊重专家学者意见,坚持因地制宜,探索各具特色的城镇化发展模式。

3西北地区城镇化进程中必然伴随着少数民族文化遗产保护的问题

西北地区城镇化进程与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存在差别,西北地区经济基础落后,地理环境复杂,城镇化起步晚于东部地区,然而,西北地区城镇化发展有其独特资源优势,西北地区三省二区(陕、甘、宁、青、新)少数民族众多,历史文化遗产丰厚,民俗风情特色显著,为城镇化发展提供了丰富的文化资源和宝贵财富。随着西北地区城镇化进程不断加速,对保护当地各个少数民族文化遗产的问题日益突出,实际上,城镇化发展面临的民族文化遗产保护的机遇与挑战并存,一方面,城镇化进程加快了西北少数民族文化的弱化,建设性破坏,开发性破坏,规划性破坏使民族文化遗产生成与保持的环境受到破坏,造成民族文化形态发展的不稳定因素,文化冲突形成民族文化意识的扭曲丧失,不利于保持民族文化的原生性、独特性。另一方面,城镇化进程加快了各民族文化之间的传播与接触,从而加快了民族文化的变迁与重构,创造出新的民族文化。民族文化遗产保护的过程就是民族文化传承创新的过程。城镇化建设为民族文化的交流融合及创新发展提供了新的平台,同时,民族文化遗产保护增强了城镇化发展的潜力与能力,深化了城镇化发展的路径。西北地区民族文化的发展是该地区城镇化进程的内在驱动力,西北地区民族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实质是完美地实现城镇化的现代化进程。总之,未来西北地区城镇化进程必然伴随着少数民族文化遗产保护问题,应该促进各民族文化与城市文化的相融共和,和谐发展的关系,只有积极拓展创新民族传统文化,才能推动我国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与丝绸之路经济带繁荣发展和健康的城镇化发展。

4构建以城市文明建设为核心,民族旅游文化特色为内涵的西北城镇化发展模式

当前,我国城镇化进程对民族文化遗产的保护产生了积极有益的推进作用,城镇化进程带来的文化变迁促进了民族文化发展,民族文化遗产保护提升了城镇化建设的质量[11]。但是,西北地区城镇化进程中民族文化遗产保护的形势严峻,在城镇化建设实际进程中,一些地方政府盲目追求经济效益和土地开发,强拆乱建,对民族文化遗产造成不可逆转,无法再生的破坏,民族文化遗产消失的例证俯拾皆是,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群众保护意识淡漠,政府保护行为滞后,亟需全民参与和政府支持保护以及宣传教育。所以,本文一个新的着力点是建设与保护相契合问题的研究,立足于“保护中开发,开发中保护”的观点,笔者认为要把西北城镇化建设与少数民族文化遗产保护相结合,两者相互促进,和谐发展,以保护为主,适度开发,综合规划利用,建立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创新机制,要正确处理民族文化遗产保护与城镇化建设的关系,尊重民族文化感情和民族,维护民族文化利益与民族团结,创建体现民族文化风情的和谐文明西北美丽城镇,探寻西北城镇化建设与少数民族文化遗产保护的新措施与手段,通过保护民族文化遗产,挖掘蕴藏其中的丰富文化内涵,传承弘扬民族文化精神,营造积极和谐的城市文化氛围,实现经济文化发展的良性循环。故而,倡导西北城镇化进程中少数民族文化遗产保护新的措施建议:区域分类分层保护;个性多元化保护;动态原生保护;科技数字化保护;法律法规建设保护与管理规划机制保护;学习借鉴典范型城镇成功经验和国内外先进的文保技术手段;探索适合西北地区民族风情,宗俗习惯的行之有效的少数民族文化遗产保护框架体系;构建以城市文明建设为核心,民族旅游文化特色为内涵的西北城镇化发展模式。

5结语

西北地区历史人文资源与民族文化遗产丰厚,少数民族文化特色鲜明,西北少数民族集居地的城镇化建设与开发,应当依托本地丰富独特的民族文化资源,走本土开发和特色发展之路。西北城镇化进程必须坚持科学建设,有机更新的发展宗旨,梳理好建设与保护的关系,既保持民族文化遗产原有的历史风貌,又赋予其新时代城市文化、城市文明的特征。构建新型的具有西北民族文化风情的特色城镇化发展模式,为区域经济文化建设和城镇化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作者:冯硕 单位:甘肃政法学院

参考文献

[1]施維达.民族文化学[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10.

[2]王耀希.民族文化遗产数字化[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5.

[3]单霁翔.城镇化进程中的文化遗产保护.人民网,2006.7.26.

[4]梅联华.对城市化进程中文化遗产保护的思考[J].山东社会科学,2011.4.

[5]卢守亭.论城市化进程中民族文化的机遇、困境与出路[J].黑龙江民族丛刊,2012.3.

[6]高永久,张小蕾.中国城市化进程中少数民族文化权利保护的法律体系设计[J].甘肃社会科学,2007.6.

[7]郑巨欣,陈峰.文化遗产保护的数字化展示与传播[M].北京:学苑出版社2011.5.

[8]张杰,吕舟.世界文化遗产保护与城镇经济发展[M].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2006.6.1.

[9]威廉.穆尔塔夫著,谢靖译.时光永驻:美国遗产保护的历史和原理[M].外文书名:KeepingTime:theHistoryandTheoryofPreservationinAmerica,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2012.8.1.

第3篇:文化遗产与城市建设范文

新农村建设,对县域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出了新的任务和要求,可以说是机遇与挑战并存,县域文化遗产保护要抓住新农村建设这个机遇,变被动为主动,积极适应新农村建设;新农村建设必然促进县域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一、文化遗产保护

文化遗产保护是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基本方针是按照保护文化遗产的历史信息真实性、环境风貌完整性和生活延续性的原则,依法保护、科学保护和主动保护;随着城市范围的不断扩展及城市建设的更新,城市规划区内遗址文物的大量出现,使得人们对城市遗址文物在城市发展中的命运更加的关注。虽然城市与遗址之间并不必然联系,但却越来越多的被连结在一起。

二、城市规划在遗产保护中发挥的作用

城市规划是城市的发展计划,也是城市发展蓝图和管理依据。城市通过具有科学性、应用性和综合性的规划,合理确定发展方向,统筹安排各项建设,协调各种矛盾,使之适应社会发展和人们不断增加的物质和文化需要。因此城市规划对于城市的发展,特别是对城市合理布局及城市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互协调的意义,首先体现在其功能方面。

现代意义上的功能是指事物或方法所发挥的有利作用、效能。城市规划的功能表现为通过制定、实施一定的计划对未来的城市发展所具有的作用和有利效用。城市规划在现代社会首先体现为一种公共政策,因而它自然具有公共政策的导向、调节和分配等基本功能。导向功能表现为规划为人们的行动确定一个方向或明确目标,并将整个社会生活中复杂、多面、相互冲突、漫无目标的行为秩序化,有效地纳入到统一目标上来。调节功能是对于社会公共事务所出现的各种利益矛盾进行调节和控制,其核心一是利益关系,二是调控方式。分配功能指对社会公共利益进行分配,这是公共政策的本质特征之一,是公共政策对抗市场理性的最主要手段和途径。

城市规划上述功能的发挥,需遵守一定的原则,主要指从城市原有的发展基础这一实际出发,科学预测城市远景发展;要正确处理好城市局部建设和整体发展的辩证关系;保护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遗产,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将城市防灾减灾安全纳入规划体系等方面。而这些原则均需借助于具体规划手段或方式来实现,如采用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局部规划相结合;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进行阶段性规划;也可在规划内容上将物质环境规划,经济规划和社会规划均纳入进来等,实现城市发展的总目标。

三、进一步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1.做好文物资源的摸底调查工作。各级文物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结合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全面开展我市文物资源信息采集工作。普查登记各级别文物,尤其是对被忽视或未被认知的文物资源,要彻底调查,摸清家底,并建立完整的文物资源档案和数据库;做好文物保护规划的编制与实施工作。

2.认真抓好全市部级历史文化名城、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工业遗产保护规划的编制及实施工作。其他不可移动文物也要依法制定保护规划,落实保护措施。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应在省、市文物主管部门指导下,由所在地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做好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的保护工作。正确处理城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市规划、建设、国土资源等部门要会同文物部门启动我市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镇(村)的普查调研、规划编制和紫线划定工作。

3.在此基础上,按照省《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公布第一批市级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文化名镇(村),并积极做好省级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文化名镇(村)推荐、申报工作。凡被纳入紫线范围内的城市历史文化街区和被确定为重点保护的历史文化名镇(村)、名人故居、历史民居、公共建筑和临街店铺等文物古迹,按照“应保尽保,能保则保”的原则,实行强制性保护。

4.通过立法保障城市规划的稳定性和权威性。 城市规划是城市人民政府按照法定程序编制的关于城市未来发展的基本蓝图,一旦编制完成就应当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任何组织和个人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对城市规划进行变更。但就目前来看,我国的城市规划完成后并未得到法律应有的保护,经常是因人而变,因时而变,因事而变,完全丧失了其应有的法律效力。就城市规划中的遗址保护规划而言更是如此,由于文物保护一般都需要较大的资金支持,而资金来源基本是政府拨款,这就在很大程度上导致政府对于直接产生经济效益的项目的支持力度减弱,因而遗址保护规划往往过多依赖“人治”的状况是持久存在的。针对此种情况,有权机关有必要通过地方立法的形式确立城市规划的权威性,对于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坚决实施抵制乃至打击和制裁,保障城市规划的正常实施,实现规划在城市发展与遗址保护相协调方面的积极功能。

5.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文化遗产保护的良好氛围。开展经常性的文化遗产知识普及、宣传和教育工作,组织举办好一年一度的国家“文化遗产日”系列活动,宣传文化遗产保护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历史文化名城、街区和村镇、古遗址等不可移动文物和重点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我县的文化遗产家底和博物馆风采。教育部门要将优秀文化遗产的内容和文化遗产保护知识纳入教学计划,定期组织中小学生参观展览,进一步激发青少年热爱祖国优秀传统文化的热情。司法部门要将《文物保护法》纳入全民普法规划。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宣传文化遗产及其保护知识,引导和培养公众对文化遗产的认知和热爱,在全社会营造保护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

综上,城市规划不是目的,只是一种保护遗址、发展城市的手段,但这一手段的积极功能在城市遗址遗迹保护方面确实不可忽视的。城市规划应当坚持基本的规划原则,注重规划的整体与局部、近期与远期、历史与现代、美观与实用、人与环境的相互统一;充分认识遗址文物是城市发展的有机组成部分和重要的生产力因素;注重遗址文物的长久持续发展保护;应注意遗址保护与遗址周边环境风貌和历史风貌的协调。城市规划应当避免一味追求所谓的现代化和物质满足,而忽略了城市原有风貌和文化资源的适当保持、传承乃至创新发展。

参考文献:

[1] 赵 昀,王红扬:《城市规划的法理学思考》,载《山东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6年6月

[2] 单霁翔:《文化遗产保护与城市文化建设》,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9年1月第一版。

第4篇:文化遗产与城市建设范文

关键词:旧城改建;文化遗产保护;空间整合;文化传承

Abstract:The purpose of the study is to explore the spatial integration strategy of the "isolated island" phenomenon and the rapid urbanization of the city's cultural heritage resources. Urban spatial integration is to control the related elements of urban space research, Xi'an city as a cultural heritage resource intensive distribution, the spatial development of the protection of cultural heritage resources how and urban residents living space natural fusion and symbiosis is the cultural characteristics can be passed on to study an important problem. To cultural heritage protection concept introduced to the Xi'an old city urban space development, by Xian Dong Guan area of historical evolution analysis and Research on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current area of urban space, in-depth analysis to cultural heritage resources oriented spatial integration method, thus put forward the road of chronic pedestrian system, heritage space and public space fusion penetration and auxiliary space integration using the integration strategy, to inherit regional culture, to improve the living environment, so that the old specialty and contextual continuation.

Key words:reconstruction of the old city ; cultural heritage protection ; spatial integration ; cultural heritage

中图分类号: C91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674-4144(2016)-05-58(7)

改革开放 30 多年以来,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速,大量的开发建设使得城市空间利用出现了效率低下、记忆断层的现象。中国的城市正面临史无前例的“城市特色”危机。城市空间承载了城市发展的物质层面和社会层面,反映着城市的文化底蕴,而对于历史城市而言,现代化发展的快速冲击导致了地域特色的消减以及城市发展文脉的缺失,城市中的文化遗产逐渐成为了老城区中的“孤岛”。西安作为中国四大历史文化片区中周原文化的传承城市,是我国最具特色的历史文化名城之一,市区的建设用地已经完全覆盖在唐长安城遗址之上(图 1)。近年来快速的建设以及不当的利用方式,更是加剧了文化遗产资源保护与城市建设的矛盾,如何以空间整合为手段去研究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与城市规划设计,寻求二者在 城市建设中的平衡,对于实现历史城市中文化遗产资源的全面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1 文化遗产空间整合理念的引入

近年来,我国关于文化遗产保护理论与实践以及城市空间整合的研究工作有了较大的进展。文化遗产保护主要是以具体的文化遗产资源为对象,诸如大遗址、建筑遗产、历史街区等,研究其文化内涵以及保护技术居多,城市空间整合对象则较为广泛,包括城市群、城市中的要素、特殊城市空间等。而对于以文化遗产资源为导向的历史城市的空间整合研究,仍处于起步阶段,我国的城市空间整合的研究,正在从宏观层面逐渐转向微观层面。从国内研究来看,东南大学董卫教授和他的团队对于历史空间的整合已经有了较为开拓性的研究,在对历史城市文化遗产资源分析的基础上,引入了历史网络整合的思想;重庆大学李和平教授对历史地段与城市整体发展的整合机制也进行了相关研究,探索了历史地段与社会、经济、文化、空间多元因素的耦合路径。作为文化遗产保护的新路径,空间整合试图打破将遗产看作“静止的历史陈列物”、“历史与现代矛盾体”的对立状态,改变传统孤立保护的思维,提出了与城市整体相融合共生的城市设计新思路。

“空间规划是一座城市最重要的方面,虽然空间没有实体的形态,但它是构成整个城市一片区域形态基本骨架的核心。”文化遗产则是空间得以活化的灵魂。基于这种观念,文化遗产空间可以理解为城市空间的子系统,该系统是城市文化特色得以体现,避免出现“千城一面”现象的重要支撑。国外城市规划大师凯文・林奇在其经典著作《城市意象》中,也认为“与历史的关联对城市标志物的产生也能对城市起到有力的强化作用。”通过城市空间资源、要素、形态的整合,历史城市的文脉得以更好的传承。因此,以“西安市东关片区”为研究对象,从其历史演变、现存问题等背景入手,以文化遗产资源空间系统重塑的理念进行城市设计,力图为历史城市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提供依据和借鉴。

2 西安东关片区历史演变及现状问题分析

2.1 西安东关片区历史演变

2.1.1 唐代形成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唐玄宗时期为唐朝的兴盛时期,在该时期兴庆宫建成,唐长安城是唐朝长安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该地区的罔极寺、大唐东市都形成于该时期。而唐长安城中位于“大唐东市”之北的安兴坊和胜业坊,唐时两坊内王宅分布较多,其旧址就位于现今东关一带。

2.1.2 明清时期功能格局的形成

明初,西安城市整体向东拓展,在该时期形成了四个关城,其中以东关城修建最早,在当时具有较大的规模,四个关城的修建旨在保卫城门,具有一定军事防御作用。由于当时城门是进出城市的主要通道,东关城也具有宗教以及商业的功能。清代,西安形成了城西区南北院门周边商业区和城东区东关商业区鼎立的格局。西安在该时期城东侧修建了满城与南城,对城市交通形成了一定阻碍,使得当时城市形成了两区的格局,满城生活区域与东关地区由长乐门直接连接,使得东关地区的商业进入了繁荣期。东关地区在清末成为最大的药材、山货集散地,并伴有其他不同的业态的出现,当时规模较大的商业会馆“山西会馆”就位于该地区。

2.1.3 抗战时期难民涌入及商业的逐渐衰败

西安城市在抗战时期流入了大量难民,因地理位置靠近火车站,东关地区成了大部分难民的居住区,此时的难民带来了织布、漂染等工艺,东关地区成为当时西京城内工业较为集中的区域,陇海铁路的贯通使得铁路沿线的商业逐渐繁荣,东关地区的商业受到影响,加之十年抗战的长期战乱,该地区逐渐失去往日繁荣。

2.1.4 建国以来逐渐形成旧城居民生活旧区

建国之后,东关的商业有所恢复,这时期东关经历了中国建国以来的普遍发展历程,从互助组、合作社到公私合营。直到如今,东关已经在历史与现代的碰撞之下发展成为集历史遗存、新建住区、旧城住区、商业、教育、宗教等功能的旧城历史地段。

2.2 西安东关长乐坊片区现存问题

2.2.1 城市用地碎片化

西安东关长乐坊片区位于西安城墙东门外的环城东路东侧,在西安市第四次总体规划中,该地段被定位为教育、文化及商贸中心。其现状用地分割较为零碎,除去分散在地块中的少量文物古迹用地、教育用地、及沿街少量的商业用地等功能之外,其余多为居住用地(图3)。居住用地的大量分布以及用地功能的碎片式嵌入使得该片区功能的融合以及拓展得到一定程度限制。

2.2.2 道路系统拥堵

如图 4 所示,该片区位于西安旧城区城墙的东门外,与东门直接相连的东关正街是连接西安东西向交通的重要枢纽,其干路交汇处也是高峰期主要的拥堵节点。与此同时,兴庆路作为西安二环以内重要的南北向交通重要干道,连接着城市中三个地段内重要的片区(长乐坊片区、兴庆宫片区以及西安交通大学教学区),交通状况也常超出负荷。地块内的道路状况较为复杂,与主干道的连接道路主要是横贯东西向的炮房街与长乐坊街道,道路状况较差且支路中仍有断头路的存在,人车混行使得地块内部道路通行状况混乱,各类通行方式的汇集使得片区内道路系统面临通行压力(图 5)。

2.2.3 文化遗产资源与周边居住环境的割裂

东关长乐坊片区分布着大量的文化遗产资源以及承载西安历史文化的老街巷(如图 6),这些传承文化的资源在城市的发展中逐渐与周边居住环境割裂,如同斑块镶嵌在城市肌理之中,呈现出“碎片化、孤岛化”的危机,其价值并未得到体现,从而削弱了其原本的历史文化氛围。此外,居民对于城市文化的认同对历史城市的文化遗产保护有着关键作用,居民的文化认同感的缺失,也使得遗产空间与居住空间出现分离的现象,无法起到文化传承的作用。

2.2.4 公共空间的断裂与缺失

公共空间与城市中居民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它应该是联系一定地域范围内居民活动的纽带,并且应当同时承载与体现城市文化功能。东关长乐坊片区在不断的自我更新过程中,由于新建住宅以及大量的人口聚集,出现公共空间的数量与质量的不足。公共空间之间缺乏联系,居民的活动多在路边,“片断化”公共空间来源于地段内存在着的道路交通与停车场对公共空间的“蚕食”(图8)。

2.2.5 基础设施不完善

东关长乐坊片区由于建筑质量参差不齐,其现状建设情况较为复杂,存在着基础设施薄弱的现象。其现状问题诸如缺乏开敞的空间,停车与人行混杂以及居住基础环境的恶化,都是影响该片区发展的限制因素。然而,东关地区由于还未进行大规模的开发建设,仍然留存着老西安居民的浓厚生活气息。因此,基础设施改善的需求是该片区生活空间可持续的重要因素。

3 以文化遗产资源为导向的空间整合策略

东关长乐坊片区是以居住及宗教文化为主要功能的地段,在历史城市中心区的定位之下,其居住环境与文化特色的传承,需要通过新的城市设计理念去实现。片区之中的遗产空间与居民的行为空间的联系与渗透,是该片区的空间整合需要关注的核心问题。对该片区进行以文化遗产资源为导向的空间整合需要以实体要素为基础,这些实体要素通过道路系统相连接,并通过居民的行为活动将实体要素融合成为空间要素,这些空间要素通过地上与地下的空间整合成为区域空间要素,形成网络状的连续、统一的整体(如图 9)。因此,可以通过对道路空间的整合、公共空间与遗产空间渗透以及地下空间合理利用三个层面进行策略研究。

3.1 道路交通空间的整合

作为城市的中心区,东关长乐坊片区的功能会影响整个城市市域范围,其交通问题的解决,需要从整个城市空间的发展进行考虑。应以城市道路为骨架,片区内部巷道为辅助,在延续原有城市空间的肌理与尺度基础上疏通道路网络。将南北向环城东路段穿越式交通引入地下,增加地面步行通道的完整与连接。保留基地内的罔极寺、八仙宫等建筑遗产与特色老宅成为多个节点,通过片区分布着老街巷的连接,向外辐射成为多个文化遗产空间片区,通过片区之间的居民行为活动空间即步行道路,连接构建片区内慢通系统(如图10),将原有道路各类通行方式混杂的方式进行有机分散。

3.2 公共空间与遗产空间系统的相互渗透

东关长乐坊片区公共空间是居民活动的行为空间,与文化遗产组成的遗产空间一起成为公共行为发生空间,两者的交叉和渗透使得城市空间具有整体性与连续流动性,提升了遗产空间公共性,从而达到居民活动场所营造的目的。 片区中遗产空间具备公共空间节点的形态构成要求,即片状、面状的空间,并且是片区内连续居住空间发生变化的地方,具有传承文化氛围、活化空间的潜质。因此,公共空间改造需要利用利用遗产空间将原本破碎的公共空间缝合,建立新的空间连接,解决文化遗产的碎片式分布及与周围环境割裂的问题。对该地区的公共空间进行功能上的整合,形成以文化传承和居民生活彼此独立又相互融合的新的公共空间系统,实现失落的遗产空间与具有活力的居民生活空间的相互催化与共生。此外,由于唐长安城已经完全叠压于西安旧城区之下,存在于地下的遗产,诸如里坊以及其中的历史故事,可以通过地面公共空间的标识、城市家具等形式与公共空间渗透与结合,达到城市空间的活化作用(图12)。

3.3 辅空间的整合与利用

由于位于旧城区中靠近主城区的特殊地理位置,东关长乐坊片区具有人口密度大、用地紧张、环境质量差的问题,在规划设计时需要从二维的空间观向三维空间观转化,立体化的设计思维可以通过辅空间的合理利用来实现。将地下空间进行竖向的分层(如图12),将商业文化、地下停车、市政防灾等功能分层设置于地下,并且进行一体化的整合,可以合理解决地面停车导致的公共空间被道路的蚕食现象,增加地面绿化,完善城市空间功能。 除此之外,遗产空间应该植入城市的功能,在保护其原真性的同时,以辅导向的结合传统的居民生活营造易于识别与记忆的辅空间。

4 小结

具有文化遗存的旧城地区,对于一个城市而言,是文化传承的精髓所在。我国城市的快速发展,需要对存在于城市空间中的遗产空间的发展进行探索。旧城中未被划入保护区的遗产空间以及居住文化特色,其价值易于被人们忽视。

东关长乐坊地区作为老西安传统文化的延续,见证了历史发展过程之中城市的兴衰,也是西安城市文化的重要组成。如今,由于空间的杂乱与落后的基础设施,片区内文化遗产的存在岌岌可危,而由于片区内具有浓厚的居住生活气息,传统的拆旧建新并不能很好的使其文化与居住氛围得以传承。

通过对东关长乐坊片区城市设计的研究,提出了遗产空间与城市生活空间协同发展的策略,以期对今后历史城市中文化遗存较多、居住氛围浓厚的历史地段特色文化的传承与生命力的延续提供整体性的视角。

参考文献:

[1]汤雪璇,董卫.城市历史文化空间网络的建构――以宁波老城为例[J].规划广角,2009,(1), 85-91.

[2] 李和平, 肖竞, 胡禹域. 碎片式历史地段与城市整体发展耦合机制研究[J]. 城市发展研究, 2014,(09):62-68.

[3]张松,王骏.我们的遗产,我们的未来――关于城市遗产保护的探索与思考[M].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2008.

[4]朱士光.古都西安・西安的历史变迁与发展[M].西安:西安出版社,2003.

[5]孔孝云,董卫.历史城市中心区的演变过程及其空间整合研究――以杭州市武林广场及周边地区概念性城市设计为例[J].城市建筑,2006,(12),42-45.

[6]彭小莉. 城市公共空间的整合设计研究[D]. 湖南:湖南大学, 2007.

第5篇:文化遗产与城市建设范文

关键词:转型时期;河南省建筑文化遗产;地域文化风貌;分类发展

中图分类号:F592.7;G12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11-0089-03

河南省的城市建设随着中原经济区的确立进入飞速发展期,其大规模的建设是原著居民适应城市生活方式的过程,也是原有建筑文化遗产发展的过程。由于城市化进程中,人口的集中和转移涉及到空间、社会、人口和经济等多方面的内容,造成河南省建筑遗产的复杂性、杂糅性、长期性、系统性、差异性等特点。

河南省地域性建筑文化遗产存在问题一言以蔽之——理性的膨胀与人文尺度的失落。文化使城市建设更具内涵,城市的不同形态表达着不同的文化信息,具有文化特色的城市建设也使其更具地域特色。河南省地域特色的建筑文化,积淀着种种的文化特征,如殷商文化的大气、质朴、敦厚、重宗族敬礼仪的气质,中原文化厚重、包容、多元、重乡土生态的魅力等,找到具有代表中原文化的建筑及景观,并对其进行保护和传承成为城市建设的重点。

一、河南省建筑文化遗产的发展宗旨

(一)统一整体性和真实性原则

在具体的保护过程和实践中,应对于不同的建筑类型采取相应的措施,不应采取一刀切的方法,保护应是多层次的,应在对保护对象的属性、位置、价值、周边状况等详细调查和分析基础之上采用重点保护、或一般保护、或风貌协调保护、或保留片断等方式。无论是“修旧如初”或“修旧如现”,“对城市风貌的更新要尊重历史的真实性,可以用现代方法和材料,但绝不能超过历史建筑所能承受的量度,主张原作与新修部分材料的可识别性原则”。

针对开封、洛阳、南阳等历史悠久的文化古城,可以主张古城、环境和建筑的统一,提出保护古城肌理和历史文脉,甚至可以提升到整个城市建设的层面上,将本土地域性的建筑文化特色以多种形式拓展成为城市形象,提升城市文化的识别性和特色性。在对待这种城市中的建筑文化遗产时,修复要尊重历史建筑的真实性,可以用现代方法和材料,但绝不能超过历史建筑所能承受的量度,即主张原作与新修部分材料的可识别性原则。

(二)具有针对性的采取保护措施

对城市风貌的保护分为多种途径,包括修复、改善、改造、利用开发等等。针对城镇化建设中对城市风貌的侧重点的不同,需要采用科学合理的措施以保证结果的有效性。具体如下。

修复:恢复旧时形象,再现地域景观。历史文化型建筑因年代久远,有的已是破败不堪,岌岌可危。修复工作应以修旧如旧为原则,尽可能地采用相同或相近的材质去替换已破旧、腐朽的材质,以取得与历史建筑景观整体协调的效果。

改善:弥补传统景观的缺陷,再现原有景观的形象。将现代城镇的公共设施如电线作以改道或以用下电缆处理。把景观小品当作环境艺术品设计安排,使其在形、色、质上与名镇传统景观保持一致。

改造:新旧建筑混杂识为该类城镇的发展带来了商机,也带来了麻烦。但这并不意味着束手无策,对影响城镇发展没有历史价值的旧建筑可根据发展进行拆除或改建,使其在风格上符合古镇风貌。

塑造:历史景观代表着城镇的文化传统,丰富的景观形态都可作为现代景观艺术创作的素材,可令城镇今后的建设即保持历史文化的特色,又充满现代的活力。

(三)注重小城镇缓冲区的建设

小城镇是介于城市与乡村之间的一种状态,是城乡的过渡体,是城市的缓冲带,其中散落着大量的具有浓郁乡土文化的原始村落和古建筑宅院,如巩义的康百万庄园等。小城镇作为这些古聚落的载体,既是城市体系的最基本单元,同城市有着很多关联,同时又是周围乡村地域的中心,比城市保留着更多的“乡村性”。它介于城乡间,具有优美的自然环境、地理特征和独特的乡土文化、民情风俗。其具备的小城镇独特的二元化复合自然因素和外在形态,成为旅游度假和文化教育最好的发展对象。

对于河南省而言,除了注重郑州、洛阳、开封等大中型城镇的建设,还须注重一些乡镇级别,如中牟、新郑等,甚至更小级别区域的建设,新增城市生活的功能,保留各自区域村落的乡土文化和景观,作为城乡文化之间的有效过渡区。正是由于小城镇二元化的特点,将其视为缓冲区进行规划和建设,是减缓城镇化建设中外部冲突对传统地域风貌的有效措施之一。

二、河南省建筑文化遗产的发展路径

在具体的保护过程和实践中,应对于不同的建筑文化遗产类型采取相应的措施,不应采取一刀切的方法。保护应是多层次的,应在对保护对象的属性、位置、价值、周边状况等详细调查和分析基础之上采用重点保护、或一般保护、或风貌协调保护、或保留片断等方式。

在保护规划的制定与实施中,主要有以下措施。

整体性保护——应综合考虑城区街道、胡同、地块、院落、建筑等各个层次的保护问题,综合考虑“实”的建筑形态与“虚”的空间肌理的关系问题,坚持风貌保护的整体性。

动态化保护——应坚持以动态的眼光看待保护与更新,克服静态的形而上学的保护与更新观念,应充分考虑保护建筑和地段的生活延续和功能利用问题。

注重“居民参与”——应通过政府导引、政府投入、住房分配制度改革等措施,加大宣传力度,调动居民参与的积极性,让传统风貌的保护成为每一居民的自觉行动。

因地制宜保护——应充分考虑现状条件,采取合理的保护与控制结构。

进行“小地块”划分——应使地块划分“微型化”,更新改造规模“微型化”,更新控制“微型化”。

贯彻可持续发展——应坚持降低保护区人口密度,改善市政条件、提高绿化率,控制建筑密度,优化街区环境,从而增强老城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河南省建筑文化遗产的区域分类和定位

在河南省建筑文化遗产的建设中,涉及到三个区域:(1)传统建筑及街道、景观的保护区域;(2)城镇化建设中的扩建区域;(3)新建区域。同一对象放置在不同的区域类型中,其定位的针对性限定了各异的功能。因此,需要将河南省建筑文化遗产进行明确的区域划分,才能有针对性地确定其所属建筑文化遗产的功能,进行科学合理的特色发展。

按照产业群地位的不同,将河南省内城市分为历史文化型、交通枢纽型、旅游型、工商业型等,其特点和功能各有不同。

历史文化型:如开封、洛阳、安阳市等。此类城市的特点在于它是历史上形成的,是不同时期、不同地区、不同民族政治、经济、文化活动的物质载体,历史积淀丰厚,人文景观遍布。

交通枢纽型:如郑州市,省会、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国际文化旅游城市,全国区域性中心城市,全国重要的现代化物流中心,区域性金融中心,先进制造业基地和科技创新基地。物流发达,交通便利,成为南来北往的枢纽,其商业服务和文化娱乐设施齐全。

旅游度假型:如新乡、焦作市等。此类城镇利用丰富的自然景观、人文景观的视觉特征,形象地展示了地方性及民俗性特征。

工商业型:如许昌、平顶山、漯河市等。这类城市成为能源、材料的基地,手工业和商业发展迅猛,承载更多的现代化形式。

由于河南省内城镇有历史文化型、交通枢纽型、旅游度假型等多种类型,特点有所不同。为了更好地对河南省内城镇景观进行地域性设计,首先要制定出一个分区的框架,即按名镇景观中的自然景观、人工景观和人文景观这三大组成部分在空间上的反映,分为点、线、面三部分进行设计。点(节点)——古建筑及标志性构筑物如牌坊、桥等,人们感知和识别城镇的主要参照物;线(轴线)——传统街道、河流等,人们体验城镇的主要通道或是视线主要观赏轴线;面(区域)——古建筑群、民居群落具有共同特征的城镇地段或街区。点、线、面三种因素相互间的有机联系共同构成的古镇的景观的设计体系。

四、河南省建筑文化遗产的发展策略

现在针对建筑文化遗产常使用的方法是修复、改善、改造、塑建、重建、创新等,科学合理的方法是需要根据对象的不同定位和性质而确定的。因此,把单一的建筑遗产放置在依托的生存空间——城市中,能更为准确和客观的考虑其生存发展的方向和策略。

(一)历史文化型

这类城市中存在的建筑文化遗产主要是以传统景观为主要内容的。其发展的策略,首先应从文化角度考察本体形象的变迁以及时展的特征,并着重从历史人文层面中发掘它们的更为深厚或者多元化的文化特征,要求需融合所在城市的特点和文化。这些文化遗产的构成特色对新兴城镇的建设有着潜在和深远的影响。因此,设计的重点放在修复、改善、改造、利用开发等方面。

修复:恢复旧时形象,再现地域景观。历史文化型建筑因年代久远,有的已是破败不堪、岌岌可危。修复工作应以修旧如旧为原则,尽可能地采用相同或相近的材质去替换已破旧、腐朽的材质,以取得与历史建筑景观整体协调的效果。

改善:弥补传统景观的缺陷,再现原有景观的形象。将现代城镇的公共设施如电线作以改道或以用下电缆处理。把景观小品当做环境艺术品设计安排,使其在形、色、质上与名镇传统景观保持一致。

改造:新旧建筑混杂识为该类城市的发展带来了商机,也带来了麻烦。但这并不意味着束手无策,对影响名镇发展没有历史价值的旧建筑可根据发展进行拆除或改建,使其在风格上符合古镇风貌。

塑造:历史景观代表着城市的文化传统,丰富的景观形态都可作为现代景观艺术创作的素材,可令城市今后的建设即保持历史文化的特色,又充满现代的活力。

(二)交通枢纽型

交通枢纽型城市由于沿铁路、航运呈带状分布为名镇居民生活提供了良好的物质条件,而城市发展快、规划相对滞后,使得存在的建筑文化遗产保存现状不佳,改建后的建筑遗产由于追求效率导致一定程度上缺少文化内涵。

对这类建筑文化遗产进行设计,首先,要分析城市的发展历史、产业性质和人口规模,还要了解城市的景观现状基础和空间环境特征、功能定位。通过提炼和抽象,把传统建筑的创作中的“地方语言”单纯化和符号化,变成语言符号系统,并运用到现代建筑及景观环境中。其次,通过流线的安排,将整体环境的自然风貌和人工环境景观结合在一起以形成完整的空间序列,并使之具有起伏变化和节奏韵律感,从而把建筑遗产的个性化充分地表观出来。此外,这类建筑遗产在发展中要注重以绿色、生态设计作为设计的主体工程来实施,完善生态环境意境。

(三)旅游、度假型

这类城镇把旅游、度假相结合。优美的自然景观环境不仅提高了城镇的旅游价值,还创造了有利的投资环境,这就为所存在的建筑遗产的设计功能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要装饰建筑遗产的物质形态,活化空间环境,提高居民素质,以优质的景观空间环境气氛,展现其地方性、民俗性特征。这类建筑遗产的塑造,除了要体现其他城镇普遍的文化要素外,还要有它特殊的内容,如探险、攀岩、跳伞、自然风光、珍奇动植物等景观。因此,旅游、度假型城镇的建筑遗产设计,关键在于运用创造性思维,以与众不同的手法将城市建设为可居、可游的度假胜地。

(四)工、商业型

工、商业型城市由于有支柱产业支撑,镇区综合配套设施较完善,对景点建设,对旧镇区的保护、改造和利用也能按照规划去实施。这类新兴城市从规划思想上基本上是以现代大城市为模式提出的。其存在的建筑文化遗产也不免有大城市千城一面,缺乏文化的缺点,使城镇居民感到乏味。加之环境治理还跟不上大城市,使改造后的遗产遭到不同程度的损坏。

随着河南省“小城镇,大战略”的提出,“整治环境,美化家园”的形象工程己提到日程上来。对工、商业型城镇的建筑遗产设计可以从形象策划入手,从视觉艺术角度切入城镇规划建设。将本地的建筑文化遗产的形象进行提炼和艺术加工,概括为符号化的,以改造和创新的手法,借助新材料、新技术等手段,针对城市一些重要的公共场所,如进入该城市的高速公路出入口、图书馆、火车站、市政广场和公园等进行综合设计,其建筑小品引用本土建筑语言,并开辟大片绿地广场,设置反映时代精神和地方人文景观的雕塑和小品。此外,还要注意历史景观的挖掘,可以从地形、地貌出发,依山就势地进行总体布局,结合当地的物力、财力、人力和自然地理环境采用地方和天然材料,运用合理的布局形式,从质感到色彩都精心设计、精心安排,突出本土建筑文化遗产形象,并最终汇集成整个城市风貌。

根据不同类型城市的建筑和景观的特色,本土的自然环境、经济基础、生活方式都对当地建筑遗产的形象有着深远影响。然而,无论城市怎样发展,它的面貌总是由人创造和控制的,因此,重视建设过程中的政府管理,提高城市居民的文化素质,树立正确的城市审美观念和道德观念才能改变地域性建筑文化遗产的滞后状态,使城市可持续发展,从而使质朴厚重的河南建筑文化焕发新的生命力。

参考文献:

[1] 河南省文物局.河南历史文化名城[M].郑州:中原农民出版社,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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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吴莉娅.中国城市化前景分析[D].重庆:西南师范大学,2002.

第6篇:文化遗产与城市建设范文

论文关键词:城市建设 城市规划 文化遗产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国家保护文化和自然遗产的建议里,曾经说过‘在生活条件加速变化的社会环境里,为人保存与其相称的文化环境,是大自然、先辈遗留的文明见证,这对人的平衡发展十分重要,为此应该使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积极的作用,并将当代成就、昔日价值和自然之美纳入整体规划加以考虑”。历史文化遗产凝结了民族的智慧,带给我们的不仅仅是视觉感官上美的享受,她也是一部研究古代社会生产发展的百科全书,是我们研究古代文化的窗口,并且她对我们现代城市的硬件和人们文化思想的软件发展有极其重要的指导作用。然而,目前看来,历史文化遗产与城市建设的矛盾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

一、城市建设在文物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稳步上升,城市建设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但是有不少建设项目忽视了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使一些珍贵历史文化遗产成为城市建设的牺牲品。归纳起来,主要有这样几种情况:

1.勘察不全面,造成建设施工时对地上和地下文物的毁灭性破坏。事例有重庆市2004年开工的36条共计2000多km的高等级公路中,发生多起严重毁坏文物点的事件,使得许多珍贵的文物古迹永远地消失在推土机的重碾之下。

2.对历史文化街区和文物古迹任意改造,致使街区历史格局风貌和标志性建筑面目全非。如1991年被列为浙江省省级历史文化名城的舟山,由于改造时没有很好地考虑到文物保护问题,其中的定海古城在2000年就已不复原貌。

3.旅游事业发展过快,服务设施的盲目建设和游客剧增,加之疏于管理,对风景名胜和文物古迹的完整性产生干扰。这方面的问题长城景区比较普遍。以金山岭长城为例,其现代化气息已十分明显,兴建了缆车索道、滑索和卡丁车。据当地人反映,在旅游旺季,金山岭长城俨然一座热热闹闹的游乐场。上述问题存在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首先,最根本的在于我国历史发展的特殊状况。我国把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纳入规划始于20世纪20年代,相对其他发达国家较晚。直到新中国成立后,关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弱势”局面才得到扭转。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法规、法令,从中央到地方,都设立了文物保护管理机构。在城市规划方面,1951年国家颁布了《关于保护地方文物古迹名胜的管理办法》,1953年了《在基本建设过程中关于保护历史及革命文物的指示》,法律法令的实施和文物保护单位的切实工作使文物保护逐步融入到城市规划的工作范畴中。

然而“文化大革命”的一场浩劫,借扫“四旧”之名,再次使我国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陷入尴尬的境地,大量不可移动文物、馆藏文物以及民间收藏文物等遭到严重破坏。真正使文物保护工作走向正轨的时间是从20世纪80年代才开始的。至此,我国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走过了曲折起伏的阶段。所以,我国特殊的历史发展状况,使文物保护的法制体系和管理体系先天不足,发育不良,这个历史原因也是城市建设在文物保护方面存在诸多问题的首要原因。

其次,我国处于社会转型时期,社会结构正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由农业社会向工业化乃至后工业化社会转型、由欠发达国家向现代化国家转型,这种整体性的社会变迁,深刻地影响着人们的价值观念与行为取向,影响着城市规划与建设的决策方向。历史文化遗产在这场社会变迁中的存亡也面临着巨大的考验,文物保护能否在城市规划建设中放到一个不可忽视的地位显得至关重要。因此,经济问题成为城市建设与文物保护步调不一致的原因。一方面,城市建设能带动城市发展,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远远大于文物违法成本。建设方即使破坏文物,文物部门也很难对其采取有力措施。另一方面,从计划经济时期开始,文物保护部门长期以来的专向资金依赖于政府拨款,从文物古迹的修缮到工作人员的劳动所得,全部是由专项资金来支付,因此国家背上了一个很大的包袱。这种情况下,很多地方政府便忽视了对文物古迹的保护。建设方的“主动”和文物保护方的“被动”,两方面的原因促使历史文化遗产的“尊严”难以维护,所以经常可以看到很多历史城区被改造得面目全非,周边的环境又脏又乱,甚至有些历史性建筑完全毁坏。

再次,我国长期忽视对大众文物保护的法制宣传和道德教育工作,也没有形成比较规范的文物保护民间团体。使文物保护的群众基础力量较为薄弱,不能对城市规划中有损于历史文化遗产的决策形成舆论压力。也就是说,群众的文物保护意识淡漠,难以形成有利于保障历史文化遗产完整性的软环境。而在这方面,西方发达国家公众则具有较高的文物保护意识,其外在因素与教育密切相关,并且一些国家(如德国),把公众参与城市建设纳入法律程序,把规划目标、方案向公众公开展示并听取公众意见,这对文化遗产的保护是十分有利的。遗憾的是,我国在这方面还存在许多盲区。

二、城市建设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协调发展的两例成功经验分析

1.日本京都

1991年京都在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中,按“保护、再生、创造”的理念划分为三个区:自然景观和历史景观保护区、以调和为基调的中心复兴区、城市新功能集聚区。作者认为京都的这种规划模式充分利用了历史城镇的两种保存方式:冻结保存(表现在自然景观和历史景观保护区)和复原保存(表现在以调和为基调的中心复兴区)。同时,为满足城市经济发展需要划分出城市新功能集聚区的做法针对性强,便于该区域迅速地规划建设,没有“担心历史文化遗产遭破坏”的忧虑。京都的区域划分和贯彻三理念的发展模式,不仅保护了历史文化遗产,也促进了其他新产业的发展,使城市活力焕发。

2.江苏苏州

苏州采取保存古城基本格局,控制古城内建筑高度,疏散一部分古城人口,向城市两侧发展的策略城西为高新技术开发区,城东为工业园区。作者认为这种规划模式比较传统,向一侧或两侧发展基本不会使古城区发生大的变动,利于保持古城面貌。虽然东西两个新区的经济文化联系要穿越古城区,会给古城造成一些影响,但由于苏州在交通规划方面采取了措施(如限制车辆在某些古城街道通行),又弥补了这种缺陷。总的来说,苏州整体规划建设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取得的成效十分显著。

三、解决城市建设与文化遗产保护问题的几项措施

1.强化政府职能,将监督落到实处

我国的《文物保护法》规定:“进行大型基本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事先报请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文物部门组织从事考古发掘的单位在工程范围内有可能埋藏文物的地方进行考古调查和勘探。”法律有明确规定,但在实际实施时,一些行政部门带有经济利益主体的性质,把考察和审批作为了一个象征性的程式,落脚点却放在了收费上。这种工作性质的改变对我们的文化遗产保护很不利,所以强化政府职能十分必要。尤其在历史文化遗产存在区域内,政府在建设单位递交项目建议书之后,应严格组织从事考古发掘的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对可能产生文物危害的项目,令其合理修改方案,做到文物保护的万无一失。监督工作落到实处,才有成效,同时,也能更好树立政府形象,取信于民。

2.不照搬照抄,借鉴成功经验要合理

有些历史文化遗产比较丰富的城市,规划部门在规划过程中,采取借鉴国内外成功经验的办法,但是规划中没有做到深入细致调查,反而取得“东施效颦”的效果,造成了许多问题,如古迹复原处理不当,新设项目与原有景观不协调,改变或破坏了原有的历史、文化、民族风格,弄得不伦不类。借鉴不等于照搬照抄,每个城市都有自己的特色,尤其是古城和新兴城市之间的借鉴更需要谨慎,针对城市自身特点合理制定方案,做好预测工作,做到各方面兼顾,才会取得成效。

3.做好保护文化遗产的普及教育

我国目前确认不可移动文物点近40余万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271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101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22处。众多的文物需要保护,单凭政府的力量和职能部门有限的人力,是远远不够的。所以,实施文化遗产保护的主导力量还在于广大公众。而作者在所在大学做了一项关于文化遗产的随机抽查,其中竞有90%以上的学生对文化遗产的了解很不全面,大部分人的认识仅限于博物馆里陈列的出土文物和历史建筑。由此推测,公众对此方面的了解整体上看不容乐观。

第7篇:文化遗产与城市建设范文

一、引言

工业遗产旅游是一种起源于英国的“工业考古”活动,将工业遗产的保护与发展相结合的一种新型旅游形式。作为一种新的旅游形式,它在全世界范围内已经成为不可阻挡的潮流。城市工业遗产作为一个城市重要的文化组成和历史脉络的有形或无形象征,无论从社会、历史、建筑、旅游还是审美、技术层面等,都对社会、对人类都有着重要的记忆与见证价值。它们的保护合理与否之间关系着一个城市的文化是否得到铭记,历史是否得到传承。对工业遗址进行合理的旅游开发,为其赋予新的生命与活力,不失为一条较为理想的保护途径。

随着社会的进步,中国的城市建设正在由物质建设向文化建设方向过渡,正如故宫博物院院长单霁翔先生所言,未来的城市发展趋势是功能性城市向文化性城市过渡。一般来说,不同的城市一般都具有比较独特的工业遗产资源,工业遗产作为一个城市历史发展的重要脉络和历史遗留,因此可以将其作为城市特色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发工业遗产资源,发展工业遗产旅游,以工业遗产旅游为切入点,可以为利用城市工业遗产、传承城市特色、建设城市特色文化、改善城市特色危机做出巨大的贡献。

二、工业遗产及工业遗产旅游概念界定

(一)工业遗产概念的形成

工业遗产是人类社会遗产之一,因其文化、科学、审美、经济价值而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的《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认为工业遗产是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下塔吉尔》中阐述的工业遗产定义,工业遗产是指:“凡为工业活动所造建筑与结构、此类建筑与结构中所含工艺和工具、这类建筑与结构所处城镇与景观以及具有其他物质与非物质性表现,均具备至关重要的意义。工业遗产包括具有历史、技术、社会、建筑与科学价值的工业文化遗迹,包括建筑和机械,厂房,生产作坊和工厂矿场以及建工提炼遗址,仓库货栈,生产、转换场所,交通运输及其基础设施以及用于住所、宗教崇拜或教育等和工业相关的社会活动场所。

工业遗产虽然在人类整个的历史长河中历史较短,仅仅只有几百年或近百年,但是不能否认,它们同样是社会发展留下的不能磨灭的痕迹,是关于社会发展的证据和记录,对曾经的社会、经济、文化、历史产生了甚至可能比其他历史时期的文化遗产产生的影响还要多。所以,工业遗产保护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三、城市特色文化概念界定

(一)城市特色文化的概念

城市的发展历史是一部长卷,每一个城市地处不同的环境,经历了不同的历史事件,因此形成了每一个城市特定的文化特点,如西安的古都文化,北京的文化,平遥的的建筑文化等等,这些鲜明的、特有的历史人文内涵与精神风貌都是一个城市的特色文化。可以说,城市特色文化是一个城市得以存在和发展的根基,是城市发展的精神动力,它对一个城市的经济、文明、环境、人文乃至人的习惯、习俗有着重要的影响,城市特色文化可被定义为:在一定时空条件下城市社会为了自身的生存和发展,以当时所达到的文明手段所创造的有别于其它城市的包含物质和精神成果的表现形式。

工业遗产是一个城市特色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发工业遗产资源,发展工业遗产旅游,以工业遗产旅游为切入点,可以为利用城市工业遗产、传承城市特色、建设城市特色文化、改善城市特色危机做出巨大的贡献。

四、陕西大华1935工业遗产的形成历程与文化特色

(一)形成历程

陕西大华1935,即始建于1935年的西安大华纱厂,也是解放后的“陕棉十一厂”,是西北地区建立最早、规模最大的民族纺织企业。可以说,大华1935是一部中国近现代民族纺织工业发展史的缩影,有深厚的文化积淀和社会意义,对中国纺织工业的发展起到了不可磨灭的作用。

2008年10月由于经营不利,大华宣布政策性破产。经历了76年的风雨,它见证了西北民族工业的艰难创业,见证了西安的解放和民族工业的新生,见证了新中国纺织工业的发展,见证了国有企业改革、改制的峥嵘岁月,也见证了不同时代留下的生活印记,为西安城市的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二)开发现状

在对纱厂的改造过程中,创新性地赋予了这些建筑商业经营的功能,把废旧的工业厂房改造成餐饮酒店、艺术工坊、画廊、大型概念店铺以及纺织主题博物馆等功能为一体的休闲娱乐中心,呈现出了既古朴又前卫、既怀旧又时尚的文化氛围1。它的改造和规划,充分利用了历史资源,塑造形成了有一定深度和内涵的文化概念,营造出具有民族工业特色的场所,旨在带领人们阅读和认知中国民族工业历史与文化。

在对大华纱厂工业遗存实施整体保护、合理利用的基础上,将其转型发展为集文化商业休闲为一体的新型城市综合体――“大华・1935”。

为了对大华1935的发展现状有一个更为清晰直观的了解,通过实地调研,本论文以调查问卷的认知度和满意度为基础,发现大华1935在工业遗产旅游开发与发展中存在着较大的问题,在很多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主要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现有旅游项目形式单一,内容枯燥。除了已有的文化大讲堂活动以外,前来参观的旅游者能够进行的旅游项目就只有简单的参观一下大华博物馆,既没参与性,也缺乏乐趣。对于旅游者呼吁强烈的“织布体验”、“志愿者讲解”、“专业知识讲座”都没有得到真正地实行。

2、大华1935的宣传营销工作不到位,游客对“大华1935作为珍贵的工业遗产”的认知度十分有限。在这里呆一天就会发现,前来参观游览的游客数量十分有限。而通过与前来游览的游客交流可知,他们对大华1935的评价较高,认为它独具特色,很有新意。由此游客稀少并不是旅游资源的问题,究其原因是因为大华1935的管理者对于其推广营销工作没有给与足够的重视,外界大众旅游者普遍不知道它的存在。

3、整个景区的旅游服务功能相对薄弱,游客服务中心的职能没有充分体现。通过实地调研可以发现,大华1935发展相对稚嫩,还不具备作为一个景区的最基本的服务功能。

(1)游客中心虽已经建立,但是位置相对偏僻,游客一般无法容易辨认,并且提供服务的人员也在数量和质量上存在严重不足。

(2)在大华博物馆竟然没有最基本的旅游手册,对想要了解更多细节的游客来说是很不方便的。

(3)大华1935的景区导览标识和游览路线、景区讲解都相对欠缺,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从整个大华1935这个宏观层面来说,从大华1935的大门进入,基本看不到应有的游览路线和平面示意图,而对各种建筑的名称标识和简要介绍也不到位。

从微观层面来说,进入大华1935内比较显眼的大华博物馆,导览标识基本看不到,遗产展示显得相对凌乱,整个博物馆的脉络和思路相对也不清晰,这对于大部分都是外行的游客来说,有耐心在里面匆匆的走马观花已经算是极限了。

博物馆内的讲解系统还未建立,对于想要了解历史知识的游客来说,其需求完全没法满足。综上这些存在的问题,完全削弱了他们了解认识工业遗产的好奇心,也削弱了大华1935作为重要的工业遗产的科普教育功能。

4、游客停留时间较短,经济效益不容乐观。造成这个局面的原因

(1)因为旅游项目缺乏、景区管理方面存在缺陷等原因导致游客停留时间相对较短,大概平均只有一个小时。

(2)因为大华1935作为游览地,它的开发建设是一笔十分巨大的投入却完全不收取门票,免费对公众开放,并且可供旅游者消费的项目少之又少;本论文认为造成这种局面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大华1935还没有形成完整的产业链体系,导致旅游者“想停留无处停留,想消费无法消费”。

5、整个大华1935对城市特色体现不明显。破产后,大华纱厂留下了建筑面积达8万多平方米工业历史遗存,呈现工业文化遗产的旧址已入选了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百大新发现”之一。工业遗产由工业文化的遗留物组成,既有机器设备、车间、制造厂、运输等工业空间,也有与之相联系的社会活动场所及所有的地下构造部分,拥有历史的、技术的、社会的、建筑的、科学上的价值。但是就大华现阶段的发展状况来说,它并没有成为西安一个重要的文化符号和新的旅游资源的补充,对西安整个城市的特色体现还不明显。

(三)对策思考

大华1935作为西安重要的文化遗产之一和珍贵的近现代工业遗产,为了在西安城市特色特色建设过程中发挥自己应有的作用,丰富西安这座古城的文化多样性,使其城市形象更加多元化,需要在已有珍贵资源但是运营并不成熟的基础上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寻找发展途径,提升旅游活动的参与性、体验性,实现科研、教育、游憩等功能,逐渐开发成一个相对成熟的旅游目的地,具体建议如下:

1、设计多样性、体验性的旅游项目,进一步提升大华1935的游憩教育功能。

(1)现已拥有的博物馆本身就是一项重要的独特旅游资源,因此应充分发挥独特资源优势,进一步提升教育功能,例如可在文化大讲堂的基础上推出模拟织布、志愿者讲解、青少年教育基地等新的集体验与教育为一体的项目,力争推出品牌教育产品。

(2)要注重其他与“游”相关的旅游项目的设计与配套。大华1935虽定位为综合大型娱乐购物商业中心,但是因其处于初步发展阶段,设施、服务、项目方面都不能很好地满足需求,例如独具特色的咖啡厅、充满艺术气息的画廊艺术中心,大型购物中心等,虽初具规模,但是对于初到的旅游者,一是不方面寻找,二是发展也不成熟,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旅游者的满意度。

2、做好大华1935的宣传营销工作,提升它作为西安重要的工业遗产的认知度。工业遗产作为一种新兴的旅游资源,其旅游活动的开展本身就需要一个逐渐让大众认识、了解并深入人心的过程,如果不做好它的宣传营销工作,即使拥有较为优良的旅游资源,但在这个“酒香也怕巷子深”的时代,旅游的发展肯定也无法取得较好的效果。

本论文认为,大华1935应该建立完善的推广计划组合。

(1)从公众对大华1935的标识、形象的认知出发,确定自己独特的品牌形象,在此基础上设计富有体验型的旅游活动、旅游纪念品,让公众感知到这里不仅仅是遗址博物馆的观光,还有深层次的体验游憩活动,是一个综合的旅游目的地。

(2)要在营销渠道上下功夫。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营销平台横行的今天,越来越多的人习惯了从这些平台进行社交和获取信息,传统的营销渠道如在网站、电视上投放广告已经失去了它的说服力以及辐射度。最后,在营销手段上也应该积极创新。近两年来比较火的有概念营销、事件营销等。通过考察,发现大华1935内有比较新潮的“逃跑计划”动漫展等活动,大华1935应该利用此类机会,在网上大肆宣传,以提高大华在全国的知名度和认知度。

3、完善大华1935的旅游服务功能。

(1)改善自己在游客服务中心方面存在的不成熟的地方,积极发挥它在服务游客、提升景区的管理能力和服务能力方面的作用。

(2)必须解决没有旅游手册或者旅游手册获取不方便这样的问题,并且要确保质量精美、排版合理。因为旅游手册既是游客了解一个景点的最有效的工具,并且也是宣传营销的手段之一,可以说是一个景区的门面,自然不能掉以轻心。

(3)大华1935应该完善导览系统和解说系统,进一步挖掘和提升大华1935的科研教育功能。要依托解读系统构建合理流畅的展示路线。大华1935应该整合资源,理清思路,将游览线路化,并且完善标识系统。要把景区、景点的解说系统不断完善起来。从前在这里工作的下岗工人担任,因为他们具备专业的知识,并且对自己的工作必定充满着强烈的热爱之情,因此他们是最好的讲解者人选,会在讲解过程中自然而然的传达给旅游者;同时随着科技进步,现代景区的讲解体系也越来越多样化、智能化、人性化,大华1935应该注重不断引进较为先进的讲解设备以适应游客的多样化需求。

4、拓展旅游产业链,增加旅游者在目的地的停留时间和消费量。旅游活动具有综合性、多样性,同时涉及“吃、住、行、游、购、娱”六个行业,同时还具有文化性、经济性,因此在工业遗产旅游开发的过程中,大华1935应该积极拓展产业链,满足公众对于不同方面的需求,同时这也是一个深度挖掘文化内涵、创造经济效益的过程。除了上文提到的要设计具有体验性的旅游项目,管理正处于初步发展阶段的剧场、咖啡厅等娱乐场所外,对于其他要素例如特色小吃的开发、独一无二的旅游纪念品的设计、与景区内风格想契合的交通工具的开发等等也要重点关注。

5、打造文化产业园区,凸显城市特色文化。对工业遗产进行保护,就是在完整保留遗产具有时代感外表的前提下,内部经过改造后进行新用途的重新利用,使遗产生命得以延续和焕发。大华纱厂具有悠久的历史,传奇的经历,多样的内容,对大华纱厂的保护利用如果能够落实和执行,将引发示范效应。

五、大华1935旅游开发对促进西安城市特色文化建设的重要启示

第8篇:文化遗产与城市建设范文

关键词:文化遗产 动态保护

中图分类号:G0文献标识码: A

一、唐长安外郭城东段文化遗产所面临的问题

城市文化遗产指的是城市中的历史建筑、历史街区和历史文化名城.以及它们所处的背景环境。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建设的逐步深入和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城市化进程逐步加快。在城市化进程中对城市的大规模建设不可避免。对于城市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和更新问题也成了有待解决的课题。这些文化遗产大多处于城市的中心地段。在城市化建设中对这些城市地段的更新与改造在所难免。一般位于城市中心的文化遗产所在地段的升值潜力巨大。往往对开发商有很大的吸引力成为投资开发的热点。同时城市化所带来的问题――人口膨胀问题、交通运输问题、能源问题、污染问题以及新的生活方式引起的问题都不可避免地投射到这些城市的中心部位。因此,在以经济利益为最大化目标的大规模城市拆迁活动中,如何保护我们沉积了几千年的城市文化、共同维系的城市记忆是一项紧迫的任务。

唐长安外郭城东段夹城的遗址以被城市化进程中的城市建设掩盖的丝毫不剩。通过对比唐代和现在的道路网络(图1、2),发现原唐长安的夹城遗址已经被建筑覆盖,通过对区域,道路,环境的调研,得出如下评价结果:

(1)金花路,街道宽80米,空间开阔,但由于是东二环,所以车流量很大,并且中间有很多立体交通,沿线景观质量稍差。

(2)兴庆路,街道宽70米,沿街绿化丰富,街道尺度好,但景观单调。

(3)环城东路,建筑距城墙120米,道路宽30米,空间尺度开阔,绿化景观丰富。

(4)咸宁路,街道宽45米,两旁种植法桐,绿化良好,空间尺度宜人。

夹城遗址范围内的景观以道路绿化为主,缺少节点性的城市道路景观。历史遗址基本都是埋在地下,地面上缺少景观节点,但遗址范围清楚。

二、唐长安外郭城夹城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性

保护城市文化遗产的主要原因,是基于文化遗产所体现出的“不可替代性”和“可利用性”。除此之外。保护本身也是一种心理满足。是深深的根植于我们心底的一种寻根的潜意识要求。唐外郭城墙东段的夹城是一个有文化背景的文化遗址,它的价值不仅仅局限于它的历史遗存性,更在于背后隐藏的深层文化内涵。

外郭城墙东段夹城南起新开村120米处(即芙蓉园之东北墙),中段与金花路平行,在距胡家庙西北约200米,东距金花北路280米,南距长缨西路385米处为外郭城夹城东北角,东长安宫城之中, 南内的兴庆宫, 因为是李隆基龙兴的藩邸, 政治地位别树一帜。龙首原上的东内大明宫, 位于皇城东北隅, 是玄宗听政与休闲的新据点。此二者与唐初以来的西内太极宫形成相当广阔的宫廷范围。君主于各宫之间往来频繁, 皇城东南及东北宫殿的距离至远, 促使发展一道联系三宫的网络快捷方式。夹城的建设很好的连接了大明宫到芙蓉园(图3)。

开元十四年(公元726年)外郭城东壁建兴庆宫北通大明宫的复壁。(开元)二十年,“筑夹城入芙蓉园。自大明宫夹东罗城复道,经通化门观以达此宫。此经春明、延兴门至曲江美蓉园”。夹城北起胡家庙北约200米,南至新开门村北120米处,共长7970米,夹城位置是在东郭城以西23米,与东郭城南北平行。

玄宗从三大内沿东城墙经营夹城,夹城道路可直通曲江池,设计构思可谓周密,皇家车马穿行其中而外人只闻其声。夹城成功透过宫门、城墙与外廓的空间建筑,建立互通的秘道, 宫廷的军政、防卫与监视诸功能得以集于一身。唐前期宫廷政治复杂,夹城既是掩护君主活动的信道,也是监控诸皇子起居的凭籍。

三、引入动态保护的概念

我国现有的城市文化遗产保护模式基本上是静态保护模式,即在城市特定地段周围划分出一定的保护范围。其中包括绝对保护范围与相对保护范围。在绝对保护范围内强调严格保护。不能对现状环境作任何改变而在相对保护范围内的要求则有所降低.这种静态保护模式片面强调绝对的保护。而忽略了城市在不断发展变化的事实,所以在实际操作中往往无法取得预期的效果。

城市文化遗产保护本身就是一个动态发展的过程。必将随着社会发展而变化。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人们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逐步提高。与之息息相关的环境也随之改变,环境变化对文化遗产的保护产生冲突与交融。文化遗产保护不是被动地适应环境变化。而是前瞻性地洞悉这种变化。积极主动地调节自身,进而通过自身的变化,影响区域环境乃至人们的生活。

四、外郭城东段夹城文化遗产动态保护理解

对于城市文化遗产动态保护的涵义,结合对东段夹城的保护分析,我们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理解:

(1)保护过程的动态性

对于夹城的保护提倡一种分阶段、循环式的工作方式。在城市化进程中随着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会不断出现各种新问题。同时,随着对文化遗产保护认识的不断深入,又将对保护提出新的要求。这一切要求文化遗产的保护是一个不断完善与深入的过程。应当采用多阶段的、循环式的动态工作方式,随着保护工作的不断实施。通过反馈对原有工作的目标和方法进行不断调整使保护工作不断完善。

(2)保护内容的动态性

主要体现为:因地制宜不同的文化遗产采用不同的保护方式根据具体情况采用保护。整治、更新等多样性的方法:同时,文化遗产的保护并不是单纯的物质和文化环境的保护它涉及到经济、社会、管理、法制等多样化。多层次的建设活动,这要求我们树立动态的发展观,从更宽的层面上研究保护工作。

在对遗址廊道的保护中,应从一个更大的范围进行,形成一个网络结构。 要对区域内所有有关的遗址,历史风俗,重要建筑物进行分类统计; 对这些事物进行分析评价,确定等级; 然后对需要进行修复的遗址,确定每一个节点;对每一个节点进行保护和建设研究,制定保护方案。但是,由于此区域内节点的等级较低,因此需要建立一个区域廊道组织:绿化廊道和文化廊道进行网络交叉,提高整体区域价值和人们的参与度。在廊道的建立中,应将其他朝代历史文化纳入进来,提高区域节点的丰富度和进行辅助的保护,强化历史文化区域的文化历史属性。在这些保护内容中应根据现状评价与可行性应用动态保护的思想对区域进行分步骤分阶段的复原。

(3)保护成果的非终结性

实施动态保护就要使保护成果成为非终结性,在动态保护中只产生阶段性成果。而不会产生所谓的终极蓝图。其次,保护成果的非终结性要求保护过程成为长期持久、深入细致的工作。最后要做到保护成果的反馈功能实现从目标体系――界定问题――方案选择――实施反馈――方案补充――修正这样一个动态循环过程。在最初可以针对可行的方案对其进行阶段性的规划,等到时机成熟时将对地段进行最终的成果汇总,达到对唐城墙合理可行的保护规划。

五、唐长安外郭城东段夹城的动态保护阶段探索

第一阶段:先对区域的一些标识体系、视线通廊进行规划控制。

在夹城遗址的范围内设计一些唐长安的标识体系,例如街坊名,文化遗迹展示牌,路牌,将夹城的故事植入大众心里。 因此,对于蕴含丰富历史文化的地名应采取保护的措施。不得使用外国地名来命名历史文化区域的地名,包括居住小区。对新地名的命名应有一定的制度。 现存此段城墙周围还有很多地方名字中,保留着唐朝时的称呼:如长乐坊,安仁坊,长乐路,兴庆路等。 对于在此区域以消失的地名,应设法慢慢恢复。

由于夹城是连接大明宫到芙蓉园的重要交通道路因此加成的保护和这些重要节点息息相关,因此要在夹城的区域内建立视线通廊体系,在重点区域内限制建筑高度。

第二阶段:通过规划框架对城墙、城门、城壕的一些历史要素进行设计。

在建立唐长安夹城印象之后,通过遗产评价对夹城范围内的重要节点空间进行深入设计,此阶段要考虑对影响整个体系的现状建设进行拆除。例如通化们、春明门、以及与之相关的坊门地节点设计。

第三阶段:通过这几个节点的带动,确定遗产廊道。

基于以上阶段的成果,在遗址范围内建立一个区域廊道组织:绿化廊道和文化廊道进行网络交叉,提高整体区域价值和人们的参与度。由于此区域内节点的等级较低,在廊道的建立中,应将其他历史文化纳入进来,提高区域节点的丰富度和进行辅助的保护,强化历史文化区域的文化历史属性。

第四阶段:提出整体保护建设方案。

针对保护成果,考虑保护过程中的环境条件改变,通过修正和协调,提出整体保护方案。

六、结语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发展的动态观表现在其发展的连续性。因此,历史文化名城并不限制城市的现代化,相反,应加快现代化的步伐,即在尊重历史的基础上扩大对外的交流,积极捕捉最新的信息,在观念、思想以及制度等方面积极创新,以独特的、深厚的城市历史文化促进名城的发展。

参考文献:

《现代城市景观课题实践与研究_唐长安城墙遗址公园》樊帆著

《唐长安外郭城区域结构之研究》凯著

《以文化的视野探讨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发展》胡晓玲著

第9篇:文化遗产与城市建设范文

关键词:工业遗址;城市特色;利用

从英国兴起的工业革命,以燎原之势向世界蔓延,300多年的大工业为社会带来了巨大的财富,同时也带来了日益严重的环境问题。到了20世纪,面对种种环境恶化的问题,人们开始思索,以掠夺自然资源破坏环境为代价的工业文明,是否应该继续下去。与此同时,工业原料的短缺、国家政策的变化导致工业被迫停产或转移,某些落后工艺的钢铁制造业和采矿业等已经成为夕阳产业。欧美国家已经开始对工业遗留地实施景观再造,实现工业文化的再次辉煌。中国各城市也开始重视对工业遗产的保护、开发利用。

2003年国际产业遗产保护联合会在莫斯科通过的《关于工业遗产保护的下塔吉尔》,明确了工业遗产的内涵并达成保护共识。2006年4月8日第一届中国工业保护论坛通过了《无锡建议》, 并提出了要加强工业遗产保护的决定,5月国家文物局特别在《关于加强工业遗产保护的通知》中提出“工业遗产保护是我国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具有重要性和紧迫性的新课题” [1]。利用工厂区和古旧建筑改造而成新的文化艺术与商业相融合的城市空间,已成为国际时尚界、建筑界、文化界具价值和潜力的新文化观念和形式,如798在北京、东方明珠在上海等。作为特殊的文化遗产之一的工业遗址,它是生活、城镇发展的记忆,也是前工业时代的历史见证。政府有留住城市记忆的使命,但如何发掘城市工业文明的辉煌记忆,保护、传承现代工业文化遗产,这无疑是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新课题。

1 工业遗产保护的意义

1.1 工业遗址的符号意义

城市符号可能是一座标志性构筑物(或建筑),就像巴黎的艾菲尔铁塔、北京的天安门、上海的东方明珠。城市符号是城市最耀眼的闪光处,是城市的对外形象,也是认识和了解一座城市内涵的敲门砖。历史是凝固的现实,现实是流动的历史。城市符号既是历史的,也是现实的,它不仅仅是一个城市今天的辉煌,还是城市明天的骄傲,人们可以在城市符号背后隐藏的故事里,寻找到、感知到这个城市的前世今生,进而记住这个城市,并融入记忆,挥之不去。在城市化步伐越来越快的今天,许多城市都试图在现代的城市建设中, “打造”城市符号,展开造城运动。由于观念、视野、角度的局限,往往变成了“模仿秀”,大量出现“克隆现象”,宽阔的马路、开敞的广场、追求建筑高度,刻意模仿国外建筑,似乎这就可以建成国际化大都市。却不知,这不过是别人的翻版,却永远也成不了真品。结果往往是千城一面,失去了自己最为宝贵的个性和文化特色,成为一个拙劣的复制品。

1.2 工业遗址的内涵意义、

工业遗产包含了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将文化遗产分为三大类,即古迹文物、建筑群、遗址,工业遗址是其中的一种[3]。在中国,工业遗址是近现代不可移动文物中的一种,或者说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分类之一。这些遗址都是城市发展历史的见证,是组成城市文化不可或缺的部分。

1.3 工业遗址的外延意义

机器设备、工具、档案等,还包括工艺流程、传统工艺技能等,这些都是工业遗产的一部分。那么,在工业遗址的保护和利用上,这些自然成为了工业遗址的外延,这些内容更加丰富了工业遗址再利用设计当中的设计元素,同时也是城市文化建设不可缺失的重要部分。机器设备、工艺流程的展示也能拉近市民、参观者与城市文化的距离,让每位市民更加了解、更加热爱自己的城市,也让外来人员能一睹这座城市独特的魅力所在。

2 目前工业遗产保护及再利用的主要模式

2.1 “loft”模式简介

目前中国对工业遗产的保护和利用的主导模式主要为“Loft”模式。Loft在牛津词典上的解释是“在屋顶之下、存放东西的阁楼”。但现在所谓Loft所指的是那些“由旧工厂或旧仓库改造而成的,少有内墙隔断的高挑开敞空间”。在西方,旧工业建筑更新的活动早已成为一种趋势,而Loft式改造作为有效的开发途径之一,已经成为了国际潮流[5]。由于“Loft”有机景观具有投入资金相对较少,但获得的效果极佳,并且能带动整个区域经济发展的优势,因而成为了大部分中国工业遗址保护与景观再利用的主导模式,它既保护了工业遗址,带动了服务业发展,同时又以艺术的手段为城市增添了新的景观,同时Loft风格使旧工业建筑获得了新生,保护和延续了城市文化,增强了城市的历史厚重感,同时带动了区域复兴,逐渐探索出一条对旧工业遗址的改造更新的有效途径[7]。

Loft空间具有动态性、可利用性、艺术性等特点。在20世纪90年代以后,Loft逐渐成为一种风靡全球的时尚艺术。当时,设计师与艺术家利用城市中废弃的工业老厂房,从中分隔出娱乐、居住、工作等各种空间,在这样的厂房中,他们形成各种生活方式,进行行为艺术表演,甚至办作品展。老厂房逐渐变成了最具有个性、最受年轻人喜爱的地方,吸引着众多市民,游客聚集于此,使沉寂的工业遗址上重新焕发生机和活力。

2.2 “loft”模式的意义

“loft”模式对城市的意义主要体现在:①工业旧建筑(老厂房)的保护利用;②城市价值提升(包括城市软实力和区域土地价值等),并成为城市新的活力中心;③产业结构调整,从工业制造业怎样转为现代服务业、宏观创意产业;④城市文明的传承;⑤中国文化开放政策的象征与表达。

3 工业遗留地保护及利用注意事项

3.1 慎重使用“形式追随功能”的作法

其实形式追随功能,仅仅是一种顺序上的表述,而不是一条通往成功的捷径。形式跟随在功能后面,功能所支配的不是形式,而是一组有限度的条件,在受这些强制条件的约束中,一个设计可以采用形形束缚形式中的任何一种,形式上的最后定夺,有赖于所拥有的技术和材料,而最重要的取决于设计师的才能[9]。用当前的观点来看,形式追随功能的概念还需要加以限定,设计者应该摆脱传统,放开思维,摆脱束缚,将工业遗址上的一砖一瓦都物尽其用。利用艺术与科学相结合,运用创造性思维,设计冲击力强,束缚感小的景观。

3.2 保护与利用有效结合起来

要将保护与利用有效结合起来,一味不让开发也不对,既要重视工业遗产的不可替代性,又要注重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要结合实际加以利用,在对工业遗址进行保护再利用时,一定要有科学的分析、规划。

3.3 工业遗址的保护应该注重其自身规律

工业遗址的保护应该是及时的、动态的,需要采取多样的保护方式,处理好工业遗址保护与城市发展之间的关系,既要突出工业遗址对于城市记忆的不可取代性,又要突出对它们的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再利用是建立在保护基础上,保护要给再利用留有足够的创造空间。工业遗址的保护与再利用要落实到建筑个体上,区别对待每一处遗产内部的不同个体,既保护了有价值的个体也保护了遗产的整体性,为活化工业遗产使其有机融入城市更新的进程,实现功能的重塑与价值的重现。

3.4 对工业遗址的处置切勿操之过急

鲁尔工业区的Duisburg-Nord生态公园是极佳的案例,用以说明自然中时间的力量。Duisburg-Nord生态公园的前身是大型钢铁企业的所在地,1985年企业宣布关闭,对于这块土地的再利用各界展开了激烈的讨论。在不断的争吵中,自然悄悄地改变了这里——在废弃的铁路上,矿石仓库内,甚至建筑物的裂缝里,草长莺飞。于是,城市设计师们决定在此建造一个公园。工业建筑和绿色植物在Duisburg-Nord公园里完美融合。铁矿石仓库变成了一个大温室,因为库房很深,生态环境独特,这里为鲁尔地区创造出一个全新的生态系统。

发达国家开展城市工业遗址景观的改造再利用较早,但也是经历了一个曲折的过程,由全盘否定,到改造性再利用,在不断的总结经验与教训的基础上逐步成熟完善。已有成功的案例证明,城市工业遗址的再利用,不仅仅是改变一块土地的贫瘠、荒凉,也不仅仅是保护部分景观的遗迹,更是环境艺术、生态等处理手法的运用,它最重要的目标是通过改造,为工业衰退所带来的社会、环境问题带来新的解决方法,同时增加城市多样性。随着我国对工业遗址保护及利用的投入的增加,城市设计者务必要不断吸取国外优秀案例的精华,结合我国城市景观设计的特色,使城市景观延续城市的集体记忆,在城市工业遗址上创造出有中国特色的可持续发展的景观。(收稿:2012-12-18)

参考文献:

[1]李魁.城市文化遗产保护性开发研究——以西安大唐西市项目为例[D]. 西北大学 2009(3)

[2]王新文.吕卓民. 回到原点的追问——试论人类文化遗产保护思想的发展演变[J].唐都学刊,2012

[3]班克斯.坦克里.lofts——空间中的生存[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03

[4]严建伟,田迪.Lofts文化现象及在中国的发展演进[J].同济大学学报,2006(3):4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