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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保健制度精选(九篇)

儿童保健制度

第1篇:儿童保健制度范文

关键词 外来常住儿童 儿童保健 比较

中图分类号:R174 文献标识码:C 文章编号:1006-1533(2012)04-0047-04

Comparison and analysis of the utilization of the child health care service of the native and non-native children in Yangpu district

WANG Ying-li1, CHEN Feng-hua2, WANG Bei3, XU Jing3, CHEN Qi3 , TANG Qiu-ping2

(1 Community Health Service Management Centre of Yangpu District Health Bureau of Shanghai, 200090, 2 Yangpu Health Bureau of Shanghai, 200090, 3 Maternal and Child Health Centre of Yangpu District of Shanghai, 200090)

ABSTRACT Objective: To identify the utilization of the child health care service and the relative factors of the native and non-native children to improve the child health service management mechanism and health service level for the non-native children. Method: The reviewing questionnaire was used to investigate the utilization of the child health care service for the native and non-native children at the ages from 0-6. The regional child health care service management status was studied through data analysis, field survey, meeting interviews and so on. Results: In resent years, the utilization of the child health care service for the non-native children was obviously lower than the native children. The in sufficient awareness of their parents, greatly floating and the weak rank of the community child health care service were the main factors. Conclusion: The local government must strengthen the input and policy leading for the child health care service for the non-native children. The rank of the community child health care service manpower should be quickly constructed. The management service model meeting the character of the non-native children needs exploring to accelerate and improve the utilization of the child health care service of the non-native children.

KEY WORDS non-native children; child health care; comparison

上海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外来常住人口已占上海市总人口的1/3以上,而随同父母进入城市的外来儿童同样日益增多,他们的儿童保健服务情况成为值得政府和社会高度关注的公共卫生问题。杨浦区地处上海市东北角,户籍人口108万,外来常住人口23万,其中外来儿童1万余人,是一个外来人口较多的区域。为进一步明确外来常住的0~6岁儿童保健服务的利用状况、影响因素及与户籍儿童之间的差异,课题组于2008年12月选取杨浦区外来儿童比较集中的部分学校1~2年级学生家长,对家长进行0~6岁儿童保健服务利用状况的回顾性问卷调查,并对区域外来儿童保健服务机制进行调研,为进一步完善区域0~6岁外来儿童保健服务机制提供建议和制定相关政策的依据。

1 方法与材料

选取区域内外来常住儿童比较集中的3所小学,整群选取一、二年级儿童,对儿童家长进行0~6岁期间接受儿童保健服务情况的回顾性问卷调查。共发放调查问卷330份,回收有效问卷301份,有效率91.2%。调查小组人员经专门培训,统计方法采用Epidata3.0数据录入,SPSS11.0进行统计学分析。通过资料分析、现场调研、会议访谈等进行区域儿童保健服务管理的现状调查。

2 结果

2.1 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3所学校一、二年级学生家长共301人,其中外来常住儿童221人,户籍儿童80人。外来儿童中男126人,女95人;父母均不是上海户籍的212人,父母一方为非上海户籍的9人。儿童平均居住本市时间为3.78年;其中,居住本市时间>3年的185人(占83.7%),1年至3年的27人(占12.2%);3个月至1年的6人(2.7%);<3个月的3人(占1.4%)。80人户籍儿童中,男47人,女33人;父母均为本市户籍的34人,父母一方为户籍的44人,父母为外来的2人。

2.2 儿童0~6岁期间基础免疫接种情况

1)五苗完成情况 外来儿童中完成国家规定的5苗(五苗指卡介苗、百白破、脊髓灰质炎、麻疹疫苗和乙肝疫苗)接种者占91.4%;户籍儿童完成者占98.8%。外来常住儿童与户籍儿童基础免疫接种完成率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外来常住儿童基础免疫接种的完成率低于户籍儿童。

2)按时接种情况 外来常住儿童中按时接受5苗接种者为145人(65.6%);存在延期者为46人(占20.8%);存在遗漏者为30人(占13.6%),其中没有补种为29人(占13.1%)。户籍儿童中按时接受者为73人(91.3%);存在延期情况者为6人(占7.5%);存在遗漏情况者1人(占1.3%),其中没有补种的1人(占1.3%)。外来常住儿童0~6岁基础免疫接种的按时性较差,两者比较差别具有统计学意义(P<0.01)。

3)儿童最后一次免疫接种地点分布 外来常住儿童最后1次免疫接种地点在本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174人(占78.7%),本区幼儿园的12人(占5.4%),在本市非本区的6人(占2.7%),在外省市的29人(占13.2%)。户籍儿童在本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71人(占88.8%),在本市非本区的8人(占10.0%),在外省市的1人(占1.2%)。外来儿童最后1次接种在外省市的比例高于户籍儿童。

2.3 0~6岁期间接受儿童保健及体检服务情况

1)1岁以内儿童儿保体检接受情况 外来儿童接受儿保服务每月1次(达标频次)为42人(占19.0%),每季度1次为56人(占25.3%),每半年1次为32人(占14.5%),每年1次为41人(占18.6%),从未参加50人(占22.6%)。在本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儿保体检为79人(35.7%);本区儿保所10人(4.5%)。户籍儿童中每月1次为37人(占46.3%);每季度1次为22人(占27.5%);每半年1次为12人(占15.0%);每年1次为9人(占11.3%)。接受地点在本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6人(70.0%)、本区儿保所4人(5.0%)。外来儿童接受儿童保健服务的频次少于户籍儿童,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

2)1~2岁儿童儿保体检接受情况 外来儿童每年接受儿保体检2次及以上(达标频次)为81人(占36.7%),每年1次为57人(占25.8%)。服务地点在本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80人(36.2%),本区儿保所的7人(3.2%)。户籍儿童中每年接受儿保体检2次及以上者为36人(占45.0%),每年1次的38人(占47.5%)。服务地点在本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56人(70.0%);本区儿保所5人(6.3%)。外来儿童接受儿保体检的频次较户籍儿童为少,两者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X2=28.66、p

3)3~6岁儿童儿保体检接受情况 外来儿童每年接受儿保体检1次及以上(达标频次)者为55.6%,服务地点非本市或不详的为30.8%。户籍儿童每年接受儿保体检1次及以上的为85.0%,服务地点非本市或不详为6.3%。外来儿童接受服务频次较少,两者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

4)家长儿童保健知识知晓情况 外来儿童家长对计划免疫知识知晓和部分知晓者为95.5%,而户籍儿童家长知晓和部分知晓者达100.0%。外来儿童家长对儿童保健知识知晓和部分知晓者为68.3%,而户籍儿童家长知晓和部分知晓者为85.0%,外来儿童家长知晓率较低。

2.4 儿保服务费用认可情况

外来常住儿童家长对每次20元儿童保健体检费用接受率为86.4%,户籍儿童家长的费用接受率为86.2%,经检验两者没有统计学差别。

2.5 区域儿童保健服务队伍情况

区妇幼保健所儿保科有医务人员10人,其中研究生学历为1人(10.0%)、本科为8人(80.0%)、大专为1人(10.0%);年龄在50岁以上为3人(30.0%)、30~50岁为5人(50.0%)、30岁以下为2人(20.0%);副高职称1人(10.0%)、中级6人(60.0%)、初级3人(30.0%)。

1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有儿保医务人员20人,平均1.8人/家,其中,本科学历3人(15.0%)、大专15人(75.0%)、中专2人(10.0%);年龄50岁以上10人(50.0%)、30~50岁7人(35.0%)、30岁以下3人(15.0%);中级职称7人(35.0%)、初级13人(65.0%)。

3 讨论

3.1 目前外来儿童儿保服务利用率不高

调查显示,外来儿童1岁以内、1~3岁、3~6岁从未参加儿童保健及体检的分别达到22.6%、19.5%和15.8%,与张静[2]报道的25.4%基本一致,而户籍儿童明显好于外来儿童。从接受儿保服务的频次看,外来儿童1岁以内、1~3岁、3~6岁的频次达标率分别是19.0%、36.7%和55.6%,而户籍儿童分别是46.3%、45.0%和85.0%,两者也存在较大差距。上述均表明外来儿童的儿童保健体检服务利用率明显低于户籍儿童。0~6岁阶段是儿童生长发育最快的时期之一,定期接受儿童保健体检服务,对及时监测儿童生长发育、及时调整和改善育儿方法及疾病防治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因此,我们必须高度关注并尽快落实措施来提升外来儿童的保健体检服务利用水平。

3.2 外来儿童家长意识不强是重要影响因素

调查表明,外来儿童家长对儿童免疫预防问题相对比较重视,但对儿童保健体检服务的作用不清楚,甚至认为可有可无。同时,外来常住儿童流动性大,接受服务的地点经常变动,成为管理的一大难点。这与张静[2]、陈刚[4]等的调查结果基本一致,上海市卢湾区儿童保健网格化管理模式[5]也许值得我们借鉴。对儿保体检服务20元费用大多数家长表示可以接受,外来儿童和户籍儿童家长间没明显差异,这个结果与李云[6]的调查结果不同。

3.3 社区儿童保健队伍有待充实提高

调查显示我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儿童保健医生平均为1.8人,而且50.0%年龄已经超过50岁,85.0%的学历是大专及以下,65.0%的职称为初级,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区域儿童保健的服务质量,面对日益增长的外来常住儿童卫生保健服务需求显然是力不从心。加快社区儿童保健服务队伍的建设与培养已经迫在眉睫,必须想方设法弥补缺口,为儿童保健服务提供人力资源的保证。

3.4 思考和对策

目前外来儿童的“五苗”接种完成率已经接近户籍儿童的接种水平,而外来儿童的儿童保健体检利用水平差距较大。从两者管理机制上,“五苗”接种服务是国家投入、个人免费,而儿童保健体检服务需个人缴费;免疫预防观念已深入人心,而儿童保健体检服务的知晓度相对较低;外来儿童免疫预防工作已经建立了“部门、街镇参与”的全覆盖排摸机制、定期强化免疫与查漏补种机制、严格的督导和考核制度等,确保了不遗漏一人儿童,但儿童保健体检服务还未建立起如此严密的监管机制。而且在社区,疾病预防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服务之间还存在一定的业务“隔膜”,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两者的信息共享和服务互补。上述机制上的差异,提示我们必须借鉴和应用外来儿童免疫预防管理经验,用于外来儿童的保健体检服务工作中,让儿童保健真正做到均等化。

我们可以借鉴卢湾区等网格化管理经验,学习运用外来儿童免疫接种管理中的成功经验,改进现有的外来儿童保健体检服务机制,促进外来儿童儿保体检服务上新水平。1)强化政府引导机制,增强外来儿童保健服务管理的“部门协同、街镇参与”程度,真正在工作中体现“齐抓共管”;2)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逐步实施免费服务,引导外来儿童家长积极主动地参与儿童保健工作;3)打破社区内免疫预防管理与儿童保健服务管理的隔膜,形成“信息共享、工作互补、机制共建”的工作格局,强化儿童保健服务的查漏机制和严格的督导考核制度,加快提升外来儿童保健的服务质量;4)加快社区儿童保健人力队伍的培养与建设,建立儿保医生优先引进培养机制,鼓励与考核相结合,督促社区机构尽快弥补人力不足,调整人员结构,促进儿童保健服务健康、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 陈刚,吕军,刘英涛,等. 影响流动儿童卫生保健服务利用的因素分析[J]. 中国全科医学,2006,9(8):645-646.

[2] 张静,孙春阳.刘慧燕,等. 7岁以下流动和常住儿童卫生服务现状及需求调查[J].中国妇幼保健,2007,22(15):2113-2115.

[3] 朱新. 流动人口儿童保健管理模式初探[J].中国妇幼保健,2006,21(9):1178-1179.

[4] 陈刚,吕军,刘英涛,等.流动儿童卫生保健服务利用状况分析[J]. 中国全科医学,2006,9(8):643-645.

[5] 李舜,卢树华,凌志毅,等. 卢湾区妇幼保健工作网格化管理工作模式探讨[J]. 中国妇幼保健,2006,22(11):1465-1466.

第2篇:儿童保健制度范文

在实施《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和《*区儿童发展“*”规划》中,我区各级政府把儿童工作纳入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为了实现《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的目标,区、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形成合力,采取有力措施攻克难点指标,较好地达到各项目标,使我区儿童事业有了很大的发展。

——儿童健康水平不断提高。创建爱婴医院,普及新生儿新法接生,提倡住院分娩,加强产科建设和围产期保健服务等工作的全面开展和实施,到*年全区已有爱婴医院13间,4个月内婴儿母乳喂养率、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儿童常规免疫接种率均已达到*市的目标。

——儿童基础教育普及程度上新台阶。*年我区学龄前儿童入园率73.3%,小学一年级按时入学率99.98%,小学学生完成率100%,初中入学率100%。我区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取得良好发展,全区0—14岁儿童受教育率达到97.5%。

——儿童生存环境不断优化。我区大力加强城市和农村各类卫生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城乡人民饮用水卫生、厕所卫生和生活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水平。*年我区农村改水受益率及农村享有安全饮用水的人口覆盖率已达100%,农村享有卫生厕所的人口覆盖率达92%。

——特殊困境儿童受到保护。我区特殊教育学校已投入使用多年,三残儿童受教育率为92%。民政部门设立了1所儿童福利院,解决了弃婴弃儿的护理及生活照顾问题。全区开展的“扶孤助学”使600名儿童得到受益,得以重返校园。

我区儿童事业的发展在“*”期间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面对21世纪全面提高儿童的素质的重任,我们仍有不少困难和问题需要解决:降低孕产妇死亡仍需付出较大的努力,*年我区孕产妇死亡率为56.56/10万(含流动人口),大大超过*市25/10万的终期目标,随着近年来流动人口大量增加及管理不够规范,流动人口的孕产妇死亡率难以降低,成为实现《两纲》目标的难点和重点;婴儿、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呈反复交替升降状态;抓素质教育还需加大力度,重分数、轻能力,重营养、轻锻炼等现象仍需纠偏;儿童行为偏差、肥胖症、近视和龋齿较多;农村、城区幼儿入园率、教育水平差距较大;近年高新技术,特别是信息科学技术的发展,拓展了儿童的视野,其精神生活的需求越来越高,同时也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对现有的儿童发展及其教育模式提出了新的挑战;儿童的校外活动场所不足,现有的社区活动场地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面积较小、设施陈旧、功能单一,科技含量低,反映儿童发展的需求和社会服务不足的矛盾,这都影响了21世纪儿童的全面发展与素质提高,必须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

为进一步优化儿童生存、保护、发展和参与条件,全面促进儿童健康成长,在基本实现《*区儿童发展“*”规划》目标的基础上,根据《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0年)》和广东省、*市《儿童发展规划(*—2010年)》的要求,结合我区儿童事业发展的实际,特制订《*区儿童发展规划(*-201O年)》(以下简称《规划》)。在儿童与健康、儿童与教育、儿童与法律保护、儿童与环境等4个领域,提出21世纪第一个十年我区儿童发展目标及实现目标的策略和措施。

总目标

坚持“儿童优先”的原则,推进我区儿童事业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同步发展,继续巩固、提高基础教育的质量,提高普及高中教育,大力发展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不断优化儿童生存、保护、发展和参与的社会环境;使儿童充分享有受法律保护的各项权利,得到文化教育、医疗保健、生活娱乐等方面的社会服务;不断提高儿童的整体素质、发展水平、培育儿童的创造精神和实践能力,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主要目标及策略措施

一、儿童与健康

改善儿童卫生保健服务,全面提高儿童健康水平。

目标与指标

1、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婚前医学检查率*年达93%,2010年年达93%以上。

——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年控制在100/万以下,2010年达90/万以下。

2、降低孕产妇和儿童死亡率

——孕产妇和婴儿、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年分别控制在25/10万和10‰,2010年在25/10万和10‰基础上分别下降1/5和1/6。

——孕产妇保健管理率*年达93%,2010达97%。

——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到2010年达97%以上,高危妊娠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100%。

——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在*年基本消灭。

——儿童保健管理率*年达93%以上,2010年达97%以上,逐步提高女童及流动人口中儿童卫生保健服务的水平。

——继续保持高水平的常规免疫接种率,*年以镇(街)为单位达98%以上,逐步将新的疫苗接种纳入计划免疫管理。

3、提高儿童营养水平,增强儿童体质

——到2010年,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以*年为基数下降1/5。

——低出生体重发生率*年控制在4%,2010年控制在3%。

——婴儿母乳喂养率*年达90%。

——合格碘盐食用率*年达95%,2010年达95%以上。

——中小学生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及格率*年达90%以上。

——人均公共体育场所面积*年达0.3平方米,2010年达0.5平方米。

4、加强儿童健康教育

——减少未成年人吸烟,预防未成年人吸毒。预防和控制性病、艾滋病、结核病的增长和蔓延。提供多种形式的儿童心理健康咨询指导及不良心理矫正服务。

策略与措施

——深化妇幼卫生体制改革和优化卫生资源配置,逐年增加妇幼卫生、计划免疫经费的投入。落实和规范妇幼保健机构的财政补助,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和财政承受能力,安排妇幼保健经费。到2010年,妇幼卫生经费在卫生经费中所占比例达8%-10%。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广东省母婴保健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市政府《批准市妇儿工委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两纲”,确保妇女儿童生命安全工作职责问题的通知》(穗府[*]47号)。切实保障儿童享有卫生保健的权利。各镇政府要建立流动人口育龄妇女和儿童登记制度和落实出租屋主连带责任制,将保障妇女儿童健康的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的指标,辖区内医疗保健机构要为流动人口中的孕产妇、儿童提供卫生保健、计划免疫系列服务。坚决制止和打击非法行医、非法接生、非法堕胎、弃婴等违法行为。

——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障制度,继续实行计划免疫保偿、妇幼保健保偿和农村合作医疗等多种形式的保障制度,提高儿童享受保健水平和抵御疾病风险的能力。

——多渠道筹集贫困家庭疾病援助资金,帮助特困家庭孕产妇和儿童获得必要的医疗援助,加强对弃婴和孤儿的医疗救助。

——健全妇幼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强化卫生行政执法力度,加强妇幼保健工作全行业管理,规范妇幼保健技术服务和母婴保健监督员行为,建立技术服务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加强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质量的检查督导,依法打击和查处各类危害儿童健康的违法行为。

——加强全区卫生保健服务网络的建设。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和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要求,建设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妇幼卫生服务三级网络。加强医疗保健专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管理,特别是基层卫生保健人员的培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保障儿童在社区享受到连续、综合、及时和便捷的社区卫生服务。加强社区儿童营养指导和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儿童身体素质;以社区为基础积极防治儿童多发病和常见病,制定切实可行的婴幼儿口腔保健、听力保健和眼保健计划,重视婴幼儿牙病、药物性耳聋和屈光不正的防治工作;加强儿童心理卫生工作,监测儿童心理行为,对异常行为或倾向的儿童及时进行干预。

——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工作。进一步推动出生缺陷干预行动计划的实施,其中地中海贫血干预工程分别抓好婚前保健、产前诊断等环节,新生儿窒息干预工程分别抓好高危妊娠管理、农村住院分娩、产时服务模式的转变,普及新法复苏等技术,降低新生儿窒息发生率,减少、消除因孕期、产期和哺乳期不良因素导致儿童智力损害。同时力争唐氏综合征、先天性心脏病、出生缺陷及儿童精神神经康复等干预工程的启动。继续实施新生儿疾病筛查。

——全面提高妇女生殖保健系列服务,加强和规范妇幼保健技术管理,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孕产期保健服务。要继续规范高危孕产妇的筛查与管理,强化孕产妇三级转诊管理规定和重症儿童转诊管理,提高产科服务质量和水平。努力提高住院分娩率,降低滞产、难产和出生窒息等产科并发症的发生。

——开展儿童保健的理论与适宜技术的研究、推广和人员培训工作,提高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及科技水平。继续推广和应用计划免疫、口服补液疗法、儿童疾病综合管理、儿童生长发育监测和婴幼儿家庭保健等适宜技术;研究和实施减少新生儿疾病、儿童营养不良、儿童意外伤害等预防措施。

——加强冷链系统建设,努力提高常规免疫的及时接种率,增强常规免疫的有效性,逐步将乙肝、风疹、腮腺炎等疫苗接种纳入常规免疫管理,保证达到安全接种。

——倡导科学喂养和良好的饮食习惯,改善儿童营养。在城区托幼园所和学校分步推行学生饮用奶和学生营养餐计划,农村实行“大豆行动计划”等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普及学生营养餐、预防营养不良和营养过剩。

——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提高妇女儿童自我保健和利用卫生服务能力。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大力运用宣传媒介加强妇幼卫生专题宣传。开展健康教育行动,大力宣传基本卫生保健知识;宣传性病和艾滋病的危害、预防及自我防范知识;在青少年中进行青春期教育、生殖健康教育、预防吸烟和吸毒的教育。禁止学生吸烟、吸毒。

——重视儿童体育,各社区、各镇为儿童健身提供必要的体育设施。学校推行儿童体育与健康个体标准评价,培养儿童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保证中小学生在校每天1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

——加强残疾儿童保健事业,逐步建立残疾儿童报告制度,医疗保健机构要对残疾儿童提供专业服务和指导,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干预。

——重视儿童心理卫生知识的普及。全面开展儿童心理保健工作。在幼儿园、中小学开设心理健康辅导课程和开展心理咨询活动;抓好兼职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配备和培训,区力争逐步建立儿童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对儿童心理行为偏差进行疏导和诊疗,促进儿童身心健康。

二、儿童与教育

整体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儿童受教育水平。

目标与指标

1、发展儿童早期教育,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

——建立0-3岁儿童早期教育指导与服务体系。到2010

年,全区社区办好0-3岁教养机构,各镇都办起0-3岁教养机构。

——学前三年入园(班)率*年达84%,2010年85%以上,全区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取消学前班。

2、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

——到*年,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达100%,辍学率控制在0.5%以下。

——初中毛入学率*年达99.9%,2010年达100%;辍学率*年控制在2.5%以下,2010年控制在l.5%以下。

——残疾儿童小学入学率*年达90%,2010年达95%以上,中学入学率达80%,2010年达80%以上。

——小学毕业率达99%,初中毕业率达98%。

——流动人口中的儿童基本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3、大力发展高中阶段教育

——全区初中毕业生升学率*年达91%,2010年达91%以上;高中毛入学率*年达83%,2010年达90%。

4、提高教育质量和效益

——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推行科学考试评价制度;不断提高教师的素质。

5、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增加各类家长学校的数量;家长学校达标率*年达85%,2010年达92%;不断提高儿童家长家教知识知晓率,*年达98%。2010年达98%以上。

策略与措施

——各级政府确保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保证教育与国

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并适度超前发展。

——切实增加财政教育投入,区政府年度财政一般预算

总支出中教育经费所占比例不低于20%。

——逐步建立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加强教育经费监管。

——加快教育立法,完善教育法律体系。加大教育执法力度,健全教育督导机构和制度;提高全社会教育法制观念和法律知识水平,推进依法治教。

——优化教育资源,缩小地区差距。按期按质完成改造薄弱学校任务,重点改善农村贫困地区办学条件;根据实际调整中、小学布局,合并撤消过于分散、规模较小的学校。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学校建设,推进学校现代化建设。

——切实把特殊教育纳入我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总体规划之中,将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纳入中小学规范化建设工程总体规划之中。

——扶助农村困难家庭学生就学。建立农村困难家庭子女义务教育阶段书杂费免收制度。确保困难家庭的学生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发挥社区在流动人口管理中的作用,建立流动儿童就学登记制度,把流动儿童就学问题作为流动人口综合管理中的重要

内容。确保流动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深化办学体制改革,积极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办学,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各级各类民办学校都要依法办学,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民办教育的管理、引导和监督,使在民办学校学习的儿童同样得到良好的发展。

——贯彻落实孤儿就学的有关优惠政策。

——把婴幼儿教育纳入大教育体系,把幼儿教育的发展纳入教育的评估体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切实加强儿童早期教育的管理与指导,建立完善0至3岁儿童早期教育管理体制。积极探索有利于促进儿童早期发展的教育模式。广泛组织0至3岁儿童家长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提高科学育儿水平,开展亲子游戏,启迪和开发婴幼儿的智力,培养其健康的体质、良好的生活习惯和求知欲望,提高早期教育的效果。

——积极推进幼儿教育的发展。大力发展农村幼儿教育,继续办好一批骨干、示范作用的公办幼儿园及镇中心幼儿园,鼓励、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多种形式举办幼儿园。贯彻实施教育部《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广东省幼儿教育指南(试行)》、《*市幼儿发展课程指引》,切实提高保教质量。

——整体推进素质教育。树立现代开放的教育理念,建立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的教育模式,注重培养学生的良好品质、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深化中小学教育内容、教学方式和考试评价制度改革、建立适应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

——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营造生动、活泼、主动学习的氛围;加强中小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法制教育和劳动教育。引导组织学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社区、社会公益活动,提高儿童的自学、自理、自护、自强、自律能力。积极创建多功能校外教育实践活动基地。

——加强师资队伍的建设。加强师德教育、重视幼儿园、中。小学校长(园长)和教师的在职培训和继续教育,提高教师学历合格率和学历层次。幼儿园专业教师学历达标93%以上,大专及以上学历教师占总数的23%以上,小学专业教师学历合格率99.5%且大专及以上学历达68%,初中教师学历达标达97%且大学本科达63%。幼儿园、托儿所保健人员配置率达100%,并符合保健人员资格要求。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持证上岗率达100%。

——学校、幼儿园所的教职员工要爱护、尊重儿童,维护儿童的人格尊严、严禁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儿童。学校纪律、教育方法应适合学生身心特点。

——积极推进教育信息化和教育技术手段现代化。中小学基本普及信息技术教育,逐步推进中小学网络教育。

——进一步重视和改进家庭教育。充实家庭教育指导队伍,加强新时期家庭教育工作研究及分类指导;扩大家庭教育宣传覆盖面,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儿童观、教育观,掌握现代科学育儿的知识和方法;建立多元化的家长学校体制,提高各类家长学校办学效益,区建立5所示范性家长学校。各镇建立1--2所示范性家长学校。教育部门应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的管理、指导和评估。

——充分利用社区资源,积极发挥有关部门的社会教育功能,进一步推进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形成条块结合的儿童教育指导、服务网络,实现儿童教育科学化和社会化。

三、儿童与法律保护

完善和落实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保障儿童权益。

目标与指标

1、加强立法,建立保护儿童合法权益的法规。

2、依法保障儿童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

3、依法打击侵害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预防并减少侵害儿童人身权利的各类刑事案件,保护儿童人身安全。

——禁止虐待、溺弃儿童,特别是女婴和病残儿童。

——禁止使用童工(未满16周岁)和对儿童的经济剥削。

4、预防和控制未成年人犯罪

——控制未成年人犯罪率并减少重新犯罪率;中小学校普遍开设法律知识课程,*年中小学生普法教育率达100%。

5、在诉讼中依法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保障未成年人的诉讼权利;对14岁以上不满16岁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16岁以上不满18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

6、法律援助机构要为儿童提供法律援助。

策略与措施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障法》、《义务教育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

——贯彻执行儿童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强化执法,建立健全执法监测机制。

——加强有关维护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全社会保护儿童合法权益的责任意识。

——严厉打击故意伤害、杀害、绑架、、拐卖、遗弃、虐待等侵害儿童人身权利以及强迫、引诱未成年人犯罪或进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利用儿童生产和贩运。严禁儿童服食,保护儿童免遭一切形式的犯。

——依法加强娱乐场所、文化市场和网络信息的管理和监督。严格控制未成年人涉足不利于身心健康的场所;禁止损害儿童身心健康的、迷信、暴力、恐怖等的书刊、音像制品进入市场;制定落实儿童不宜观看的影视和广告的限制规定和措施;加强对营业性网吧的管理。

——大力开展警校共建安全文明校园活动,担任学校法制副校长的派出所民警定期到学校进行法制、安全教育,加强校园和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干扰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儿童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禁止在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开设歌舞厅、游戏机室、网吧。

——公安、检查、司法等执法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维护少年儿童权益的有关法制宣传教育和保护工作。

——加强对企业用工的管理和监督,及时发现和查处使用童工,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惩处。

—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要相互配合,在侦查、、审判各诉讼阶段采取有别于成年人案犯的特殊方式,依法处理涉及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案件。对未成年人罪犯执行刑罚时,要与成年人罪犯分别关押、管理和教育。

——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检察院不、法院免于刑事处罚、缓刑或宣告无罪以及被解除收容教养或者服刑期满释放的未成年人复学、升学、就业不得歧视。

——执法和司法人员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儿童的法律法规,切实保护儿童的权益,提高办案技能和执法水平。

——教育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禁止对儿童实施家庭暴力及其他形式的身心摧残;禁止强迫未成年人结婚或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保障儿童人格权、身份权。

——加强对儿童的纪律教育、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增强儿童法律意识,提高儿童自我保护能力和防范能力。

——在社区建立社会、学校、家庭一体化的保护儿童权益的工作网络。防止侵害儿童合法权益的行为发生;及时预防和科学矫治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做好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工作和遭受侵害的未成年人的身心康复、回归社会工作。

——积极设立面向儿童的法律援助机构,完善法律援助体系和网络,为儿童提供多种形式的法律援助服务。

——加强残疾儿童康复机构的建设,发展社区康复机构,指导家长学习和对残疾儿童康复训练的方法,使残疾儿童在社区和家庭普遍得到康复训练。

——关注单亲家庭儿童的健康成长,增强单亲家庭父母的法律意识和抚养教育子女的责任感,并帮助他们掌握适宜的教育方法。

四、儿童与环境,

优化儿童生存和发展环境。

目标与指标

1、优化儿童生存的自然环境

——到2010年,农村享有饮用安全卫生水的人口达100%,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90%以上,农村自来水末稍水四项指标总合格率达72%。建立城区二次供水监督机制,确保城区二次供水的水优质和卫生安全。

——到2010年,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5%以上,其中卫生户厕普及率达80%以上;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80%以上。

——到2010年,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5%以上。

——城市空气和水按功能区基本达到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到2010年,城镇污水处理率不低于60%。

——到2010年,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8平方米。

2、优化儿童发展的社会环境

——推动全社会树立尊重儿童、爱护儿童的公民意识,使儿童免受一切形式的歧视和伤害。

——为儿童提供必需的闲暇娱乐时间,保障儿童参与家庭。社会和文化生活的权利。

——提高儿童食品、玩具、用品和游乐设施的质量,保证安全无害。

——为儿童提供健康向上的精神产品及信息,净化、优化儿童成长的文化环境;各类媒体传播有益于儿童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信息,保护儿童免受不良信息影响。

——为儿童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到*年,确保有一个以上具有一定规模的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娱乐的儿童校外活动场所,每个社区因地制宜创设儿童课外活动设施和场所。

3、保护处于困境中的儿童

——加强救治重症儿童。

——发展残疾儿童康复事业,提高残疾儿童康复率。

——到2010年,区至少建立起一个综合利院儿童部(区)。儿童福利机构设施明显改善,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策略与措施

——政府在制定相关法规和政策时要体现“儿童优先”的原则。将儿童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加大对儿童事业的投入;建立和完善儿童的社会保障和保险制度。

——制定落实农村供水设施的建设与管理办法,把农村改水改厕落实在农村奔康工程和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的主要工作中。

——依法加强生态建设,加大环境保护和治理的力度。开展植树造林,保护森林和绿地,积极防治“三废”对水质、大气等环境污染,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提高汽车尾气达标率,继续执行城市空气质量周报、日报制度。

——建立健全城区二次供水卫生安全管理机制。加强建楼时规范建水池的措施;组织专业规范洗水池队伍;建立卫生监督部门负责监管,保证城区二次供水的水优质和卫生安全。

——建立和健全儿童食品、玩具、用品和游乐设施的质量监控机构,制定完善相应的生产、销售法规,监督实施。

——宣传安全知识,提高儿童和家长的安全意识,预防及避免儿童意外伤害。

——建立和发展儿童校外活动设施和场所,把儿童校外教育活动场所设施建设纳入城镇建设总体规划,每个社区都应设置儿童少年活动场所,加强对各类场所的管理,已建立起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公园、博物馆和游乐场、运动场都应尽可能减、免费向少年儿童开放。镇、村办好少儿文化活动室,建设少儿文艺创作队伍,开展少儿文艺作品评奖、文艺创作研究活动,鼓励创作优秀儿童图书、歌曲、影视等作品。坚持办好区少儿艺术花会和少儿艺术比赛等活动。

——电视、广播、报纸等大众媒体和计算机网络电子媒体都应营造尊重儿童、爱护儿童、教育儿童、鼓励儿童参与的良好舆论氛围。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中应有一定比例,突出保护妇女儿童,促进妇女儿童发展的内容。

——广泛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加强家庭美德建设,倡导平等、文明、和睦、稳定的家庭关系,为儿童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建立校内外结合的儿童科普组织网络,巩固和扩大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儿童科普工作队伍,为儿童提供参与科学实验的机会和场所。

——广泛开展儿童环保意识教育,引导儿童树立爱护环境的良好道德观念和行为习惯,积极参与环保行动。

——充分发挥社区对儿童的服务、管理和教育功能,社区内有关单位科技、文化、体育场所节假日免费向辖区内儿童开放。

——进一步强化流浪儿童收容机构的收容、教育、遣返工作,加强流入地与流出地的沟通协调,努力减少流浪儿童的反复流浪。

——加强对孤残儿童的救治工作。在完善国家开办的儿童福利机构建设的同时,大力发展社会福利服务,在社区内建立残疾儿童寄托所、工疗站及康复培训设施,对残疾儿童家长进行康复技能培训和指导。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鼓励公民依法收养,使更多孤儿、弃婴回归家庭,在正常的家庭环境中健康成长。

——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努力提高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和新婚夫妇、孕妇学校和社区0-3岁儿童家长学校的水平,各镇要办好各类家长学校的示范点,*年,全区各类家长学校示范点达5所以上。各镇要抓好社区0-3岁儿童家长学校示范点,大力推广普及亲子学园,扎实开展对0-3岁儿童家长家庭教育的指导、培训和学习,使广大家长正确掌握科学育儿知识和教育方法。

四、组织与实施

*区各级政府负责本《规划》的实施,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负责《规划》的检查督导和监测评估。区各有关部门根据《规划》要求和各自职责范围,制定具体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各级政府要根据《规划》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儿童发展规划,并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一安排,统一部署。要将《规划》实施纳入政府议事日程,纳入主管负责人的政绩考核、并保证实施《规划》的必需经费。

区、镇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建立实施《规划》的工作制度和报告制度,坚持分类指导、示范先行的原则,及时掌握有关情况,总结推广具有实效和创新的经验。

五、监测评估

对《规划》的实施情况实行分级监测评估。搜集、整理、反映《规划》执行情况的数据资料,分析儿童发展现状,预测儿童发展趋势,评估《规划》的实施效果,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监督和推动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

加强儿童发展综合统计工作,增设分性别统计指标,建立区、儿童状况监测体系。制定切实可行、科学规范的监测评估方案,全面、动态地监测儿童发展状况。分性别统计指标要纳入有关部门的常规统计和统计调查,实施完善劳动监察、卫生监测、教育督导、国家统计、法律监督的监测机制,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加强信息收集、整理、反馈和交流,建立定期报送、评审制度,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每年定期向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和区统计局报送监测评估数据及目标实施进展情况,并对报送的监测数据进行分析、评估实施效果。区监测评估周期分为年度监测、5年中期监测评估和10年终期监测评估。

*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设监测评估领导小组,下设统计监测组和专家评估组,开展监测评估工作。

第3篇:儿童保健制度范文

合理的生活制度是保证儿童身心健康的重要因素,有利于儿童神经系统的正常发育,保护消化系统的功能,培养儿童良好的生活习惯。科学合理地生活作息制度,是完成教育任务的先决条件,有利于儿童的身心健康。

(一)合理安排一日生活作息时间

1、睡眠年龄越小睡眠时间愈长,次数愈多,幼儿期(1-3岁)昼夜睡眠3次,学龄前儿童(3-7岁)昼夜睡眠2次,午睡时间夏季3小时左右,冬季2小时左右,夜间睡眠时间不得少于10小时。

2、进餐幼儿期每日4-5次,学龄前期“三餐一点”,两正餐间隔时间不宜超过4小时,午点时间安排在中晚餐之间约下午3时左右。

3、上课学龄前期儿童注意力的发育仍以无意注意为主,稳定性差,直到5岁以后,有意注意才有逐步的发展,注意力较能够集中,小班每节课10-15分钟,中班20-25分钟,大班25-30分钟,上午9-10点之间幼儿头脑最清醒,精力旺盛,一般上午宜安排两节作业课,下午安排游戏或室外活动,课间要有10-15分钟休息时间,让眼睛和大脑得到充分的休息,消除疲劳,小班宜每日1节课,逐渐过渡到2节课,中班每天2节课,大班每天2节课。

4、户外活动时间依地区季节而定,每天至少不少于2小时(寄宿制幼儿园不少于3小时),其中1小时为体育活动,让幼儿充分接触大自然,对防治上呼吸道感染,佝偻病,强壮体魄,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一日生活作息时间表

具体订出一日生活作息制度,要有充足的户外活动时间,注意动静结合,对儿童一日生活的主要内容如睡眠、进餐活动、游戏和作业等每个生活环节的时间、顺序、次数和间隔,给予合理安排。

二、市托幼机构饮食制度

(一)饮食管理

1、儿童的伙食应有专人负责,民主管理,建立膳管会(院所领导、炊事人员、保健人员、保教人员及家长代表),定期开会,听取意见和研究解决伙食问题,不断提高质量。

2、伙食费要专用,精打细算,计划开支,合理安排,伙食费盈亏不超过2%。

3、每月制定伙食计划,根据季节供应情况,每两周制定一次食谱(或带量食谱),定期更换,根据等级幼儿园要求定期进行营养计算,保证儿童各种营养素摄入量,达到供给量要求,满足生长发育需要。

4、按时开饭,不提前不推迟,儿童进餐时间不应少于20-30分钟,保证儿童舒适、愉快地进餐,严禁在小儿进餐时训斥小儿。

5、准确掌握儿童出勤人数,做到每天按人按量制作主副食,不吃隔日剩饭菜。

6、食品由专人按实际需要采购,采购的食品要求新鲜优质,每天由专人验收,并建立验收簿。

7、主食品验收入库,库存不宜过多。各类食品应按需要量领取,每月底盘库存。库房由专人保管,建立出入库账目,库房保持整洁,各盛器需加盖,库房中要有防鼠设施。

(二)营养管理建立营养管理制度,为儿童提供合理的营养。在收托婴儿的园所应设哺乳室,有条件的可设立人奶库,保证母乳喂养。及时添加辅助食品,确保儿童膳食平衡,满足其正常生长发育需要,并定期开展营养计算和分析。

(三)饮食卫生

1、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厨房熟食盛器及食具一餐一消毒并定期擦洗,抹布每日煮沸消毒一次。消毒后的食具妥善保管,免受污染。洗肉、菜、碗、拖把的池要分开,并有标志,保持厨房清洁,经常清扫。

2、不买、不加工变质食物。买来的熟食要加热烧透后再吃,熟食品及饮料等不能直接存放在塑料桶或铅桶内。食物保存要有防蝇设备。

3、儿童进餐前和工作人员为儿童准备进餐时,都要用肥皂流动水洗手。饭桌要用消毒液进行消毒。

4、培养儿童不挑食、不偏食的良好饮食卫生习惯。

5、水果要先用清水洗干净后削皮或剥皮后再吃。

6、炊事员上灶前,接触熟食前须用肥皂流动水洗手,并戴口罩、帽子,不留长指甲,不戴戒措,操作时不吸烟。入厕前脱工作服,便后用肥皂洗手。取熟食应用食品夹子或筷子,不得用手抓。

三、市托幼机构体格锻炼制度

1、要有组织地经常开展适合婴幼儿特点的游戏及体育活动,尤其要重视一岁半以下婴幼儿的体格锻炼,给婴儿每天做一至二次被动操和主被动操,幼儿做一至二次体操或活动性游戏。

2、在正常天气下,要有充足的户外活动时间,每天坚持两小时以上户外活动,加强冬季锻炼。

3、体格锻炼要结合生活、游戏、体操等进行,要创造条件,充分利用日光、空气、水等自然因素,有计划地锻炼儿童体格。

4、体格锻炼要做好准备工作,要重视锻炼前的准备活动,和锻炼后的整理、放松活动,锻炼时要细心观察幼儿的反应。

5、锻炼要经常和循序渐进。运动项目和运动量要适合各年龄组的特点。对个别体弱的幼儿要给以特殊照顾。

四、市托幼机构健康检查制度

(一)儿童入园体检制度儿童入托儿所、幼儿园要求:

1、儿童入托儿所、幼儿园必须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健康检查;体检单位应认真填写《浙江省儿童入托儿所、幼儿园儿童健康档案》,并签署医学意见。

2、托儿所、幼儿园在接收儿童时,应查验《浙江省儿童托儿所、幼儿园儿童健康档案》和0-2岁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小结(入幼儿园)或全省《婴幼儿保健册》,合格者方可入园、所。入园、所体检结果30天内有效。儿童入园、所时要一并收取《浙江省托儿所、幼儿园儿童健康档案》和预防接种记录卡。

3、体检时发现有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兼有e抗原阳性者或谷丙转氨酶增高者暂不予入园、所,经治疗后,每3个月做肝功能检查1次,连续3次正常者方可入园、所。

4、对离开园、所1个月以上的儿童或有肝炎接触史的儿童应检疫42天,须经体检证实其健康后方能重新入园、所。

5、儿童转园、所或从托儿所进入幼儿园时须重新体检。

(二)儿童定期健康体检制度开展定期健康检查,建立儿童健康档案。

1岁以内婴儿每季度体检1次,1-3岁幼儿每半年体检一次,3岁以上儿童每年体检1次,每学期测视力、身长一次,每季度测体重一次,检查结果记入省卫生厅统一设计的《浙江省托儿所、幼儿园儿童健康档案》。

(三)晨间检查制度

1、保健医生要与保教人员密切配合,坚持每日晨检,防止患病儿童或健康带菌(毒)者进入幼儿园,保证集体儿童身体健康。晨检时间为早晨7:15-8:00的儿童入园时间,地点在晨检室或幼儿园主入口处。要认真按照晨检要求,做好一摸(有否发烧);二看(观精神、五官、皮肤等);三问(在家饮食、睡眠、大小便、有无咳嗽、腹泻等症状);四查(根据传染病流行情况对易感儿进行检查,同时检查有无可能造成外伤的物品、器械携带入园)。这是晨检的基本内容,亦可根据各园实际情况增添新内容。

2、晨检中发现传染病患儿或可疑者,应拒绝其入园,由家长带到医院去确诊,或留隔离室观察。对一般小伤病,可不予限制儿童活动,带药回班,由保育员给予服药、护理。对确诊为传染病患儿的所在班级,应进行医学性检疫和消毒处理。

3、晨检后详细填写晨检记录。耐心热情地解答家长的保健咨询,并介绍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情况。

(四)午间、晚间巡视及全日健康观察制度

1、保健医生应对幼儿实行全日健康观察。每日数次要全园巡视,细心观察儿童。听取教师介绍情况,及时发现生病儿童,尽早隔离治疗。并在巡视中纠正和消除不符合卫生保健要求的行为以及不安全因素。

2、午间巡视重点检查儿童用餐卫生。要求是:儿童餐前洗手;进餐采取分餐制,每人一碟一碗一匙(大班用筷子);餐前30分钟不作剧烈活动;进餐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要讲究进餐文明,吃饭细嚼慢咽,不可粗暴地催促幼儿,或填鸭式喂饭。进餐环境要优美、愉快,餐间播放轻音乐有助于增进食欲和食物消化吸收。

3、午(晚)间巡视的另一个重要内容就是检查儿童的睡眠卫生。要求是:放下卧室窗帘,制造良好的睡眠环境和气氛。每童一床一被一枕,交叉而卧,避免飞沫传染疾病。被褥要求轻洁柔软,室内空气流通,温湿度适宜。寄宿制幼儿园儿童夜间就寝前常规刷牙、舆洗,睡前30分钟不宜做激烈活动,或看有刺激性的影视节目(如凶杀、打斗、科幼幻等恐怖片),以免儿童梦呓或夜惊。

(五)儿童离园前巡视制度

全日制幼儿园儿童每日下午(寄宿制为周六)离园时,保健医生应加强健康巡视的次数和范围。因为此时,儿童情绪尤其兴奋激动,极易酿成事故。应配合老师和家长做好儿童安全离园的宣传教育,及时发现并处理可能出现的意外事故。

(六)工作人员健康检查制度托儿所、幼儿园工作人员的健康检查要求:

1、托儿所、幼儿园的工作人员每年必须到县以上妇幼保健机构进行1次健康检查,健康检查单位应逐项填写《浙江省托儿所、幼儿园工作人员健康检查表》。新进人员必须在参加工作前进行健康检查。

2、工作人员体检合格后,由健康检查单位签发统一印制的《浙江省托儿所、幼儿园工作人员健康证明书》,持证上岗。

3、患有国家法定传染病、滴虫性及霉菌性阴道炎、化脓性皮肤病、精神病的保教人、炊事员,未*前,不得从事保教工作、炊事员工作。

4、发现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必须离职治疗。疑似肝炎病例未确诊前应暂时调离。肝炎者取得医院痊愈证明后,须观察半年,其间每隔3个月做肝功能检查,连续3次正常方可恢复工作。菌痢患者症状消失,停药后3天,大便培养连续3次阴次,方可恢复工作。

5、工作人员因病离岗1个月以上,应再次经县以上妇幼保健机构检查,获得身体健康证明,方可恢复工作。

五、市托幼机构卫生及消毒隔离制度

(一)环境卫生

1、托幼机构应重视卫生消毒工作,确定一名园长分管,保健医生进行业务指导,加强监督检查,每月总结,每学期结束前进行检查评比,奖勤罚懒,奖优罚劣。

2、要建立健全室内外环境清扫制度,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应作湿性扫除。要消灭蚊蝇及蟑螂等害虫。

3、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阳光充足,冬季每天至少开窗通风两次,每次10-15分钟,室内要有防坟、防蝇、防暑和取暖设备,玩教具等要定期消毒、检修、更新。

4、厕所要清洁通风,定时打扫并消毒。婴幼儿用的便盆,每次用后要立即倾倒,刷洗干净,每日用消毒液浸泡。4岁以上幼儿用蹲式厕位。

5、清洁用具每班专用并保持清洁。

6、小儿桌椅高度应符合要求。

(二)个人卫生

1、儿童日常生活用品要专人专用,并做好消毒工作。

2、儿童饭前便后要用肥皂流动水洗手。

3、3岁以上儿童早晚用正确方法刷牙,饭后要嗽口。

4、寄宿制儿童应定期洗头、洗澡,每天洗脚、洗屁股。洗屁股用具分用,毛巾每次周后消毒。每周剪指甲一次,每两周剪趾甲一次。

5、儿童服装要保持整洁,衣服、床单要勤洗,被褥每两周日晒一次。

6、保持儿童视力,室内要注意采光,照明符合要求。看电视时儿童与电视机的距离应为电视机对角线的5-7倍。一次时间不超过30分钟,电视机的高度与视线平行为宜。

7、培养儿童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大小便和吐痰,不乱丢弃废物等。午睡时要脱外衣、脱鞋,纠正蒙头、吃手、吃被角等不良睡眠习惯。

(三)工作人员个人卫生保持仪表整洁,工作时间不戴戒指,不化浓妆,不穿高跟鞋,不随地吐痰,不吸烟。

(四)消毒隔离

1、预防性消毒培养儿童良好的卫生习惯,养成饭前便后洗手,勤剪指甲等个人卫生和公共卫生习惯。食堂卫生应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严格执行“五四”制。厨房用具要经常清洗,每天消毒一次,食具、餐巾等一餐一消毒。环境卫生要制度化。采取专人常年打扫和集体定期打扫相结合的办法。每周一小扫,每月一大扫。划区定片,责任到人,定期评比,限期整改。室内卫生每日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做到窗明桌净,无蚊蝇鼠害;勤打窗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清新。室内空气消毒,至少一周1次。与保教人员、儿童经常接触的物体表现要重点清洁消毒,如毛巾、茶壶(桶)、水龙头、保健牌、口杯、杯架、玩教具、桌椅、门把手等,每天消毒一次。室内地面每天拖洗1-2次,被褥应经常曝晒,每周1次,经常保持地面清洁。床单、被套每半月换洗1次。便器使用后要立即倾倒冲洗,然后浸泡在消毒液中,1小时后再用。放便器的架子每天用消毒水消毒1-2次。大小便池(槽)要随用随清洗,每天早晚用消毒水彻底洗刷一次,做到无污物、无臭味。

2、隔离性消毒各园(所)要设置隔离室(70名以下可设观察床),最后二间以上,按不同病种进行医学观察和消毒隔离。隔离室用品专用,必须配备以下物品;隔离床、治疗台、体温表、压舌板、听诊器、注射器、面盆、毛巾、手电筒、清洁用具、治疗及消毒药物等。发现传染病做好发病登记。及时向当地防疫部门和妇幼保健机构报告,协助防疫部门做好随时或终末消毒处理,并做好隔离记录。患者须持隔离期满,经医生证明完全痊愈后方可回园或回班。园(所)内如发生传染病,对与患者接触过的儿童及工作人员,要进行医学检疫,隔离观察,并进行随时消毒。检疫期间,不收新生,园内儿童不混班,不串班。日常用品及餐饮具等与其他班级分开存放,分开清洗消毒。检疫期满后,无症状者可解除隔离。幼儿离园(所)一个月以上或外出(离本市)返回后,应询问家长有无传染病接触史。如有:须进行检疫,待检疫期满医生证明健康可入园(所)。

六、市托幼机构疾病防治制度

1、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应贯彻“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在上级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做好集体儿童的疾病的防治和预防保健工作。

2、搞好预防接种,托幼儿机构应密切与当地防疫部门的联系,及时了解疫情动态。按年龄、季节、适时、全程、足量、规范化地为幼儿实施预防接种,以提高整体人群的免疫水平,各种预防接种率要求达95%以上。

3、加强传染病的防治。通过晨间检查和全日健康检查等形式,及时了解全园幼儿发病情况。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尽快消除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儿童。

4、对已发现的传染病患儿或可疑者,应立即送隔离室观察,或通知家长带到医院去诊治。对患儿所在班要进行彻底的终末消毒。与患儿有密切接触的人群应进行医学检疫,并用药物进行预防。

5、加强小儿常见疾病的防治。通过采取综合性措施(营养、锻炼、疾病预防、治护理等)来降低发病率。注意做好体弱儿童(经常反复发作呼吸道、消化道感染儿、佝偻病、营养不良、早产儿、小样儿、哮喘病、先天性心脏病等)的专案管理,加强个体重点保健。

6、开展健康教育,运用多种形式宣传卫生知识,传授传染病的防治常识,增进儿童教养人员对卫生科学的了解,提高卫生育儿水平。还要加强家园联系,争取家长的理解和支持,共同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减少疾病。

七、市托幼机构五官保健制度

(一)眼保健制度

1、建立定期视力检查制度对4岁以上儿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视力、眼位的检查,使用国家标准视力表或对数视力表。早期发现视力异常儿童,给予积极的矫治。

2、保持视力有关措施室内光线要充足,尽量采用自然光,室内照明符合要求:儿童不在光线过强或过暗的环境下看书、写画;连续看书、写画时间不超过半小时;培养儿童良好的看书、写画姿势,眼与书本之间距离保持30-35厘米,书与桌面成30-40度角;看电视时,时间不应超过30分钟,其距离大于电视机对角线的5-7倍;教育儿童不用手揉眼睛,注意用眼卫生;杜绝儿童眼外伤的发生。

(二)口腔保健制度

1、建立定期口腔检查制度每半年对儿童进行一次口腔检查,发现龋齿及时治疗。

2、保健措施饭后漱口,早晚刷牙;使用保健牙刷和含氟牙膏(高氟地区除外);控制糖和含糖食物的摄入量与摄入次数;局部用氟防龋。

(三)听力保健制度

1、建立听力检查制度可在儿童入园时,进行一次听力检查,每年对有听力高危因素和客观反应不良的儿童进行复查。

(1)听力高危因素脑膜炎、乙脑、猩红热、白喉、伤寒、风疹、腮腺炎、麻疹、疟疾病史;患有急性、慢性、化脓性、非化脓性中耳炎并反复发作;使用耳毒性药物:如庆大霉素、链霉素、卡寻霉素、小诺霉素、奎宁等;有癫痫、抽搐或不明原因的高热史;头部外伤史:摔伤、砸伤、碰伤;长期居住或生活在噪声环境中。

(2)客观反应不良儿开始学习说话年龄晚于11个月者;精神不易集中,反应迟钝者;口齿不清,语言发育落后于同龄儿童(智力落后者除外)。

2、预防措施积极预防可致后天耳聋的危险因素。

八、市幼托机构消毒隔离工作常规幼儿园、托儿所是婴幼儿童集中的场所,相互接触极为密切,一旦传染病传入很容易扩散蔓延。因此严格做好幼托机构的消毒隔离工作,对防止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一、基本卫生要求:

1、应设置保健室,有专人负责卫生保健工作,保健老师必须接受市以上妇幼保健机构岗位专业知识培训,经考核合格发给资格证书。

2、建立隔离室(70人以下作观察等)作为传染病患者临时隔离观察之用。

3、幼儿园、托儿所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患急慢性传染病(包括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不宜从事直接接触食品、食具和婴幼儿的工作。痊愈后,持县以上妇幼保健机构的健康证明方可恢复工作。

4、新进儿童在入园、所前必须进行健康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能入园(所),在园、所儿童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5、持有《浙江省儿童预防接种证》,并按规定接种者方可入园、所。

6、必须建立严格的晨间检查和全日健康观察制度、健康检查制度、消毒隔离制度、缺席儿童家访制度以及家长联系制度等。

7、班级内发生传染病时,应作好传染病登记报告工作,及时向托幼单位所在地的卫生防疫站、妇幼保健机构报告,并及时隔离病人。对患儿所在班进行医学观察,在观察期间不得并班和接受新生。

8、工作人员或幼儿家中发现传染病人时应报告园(所)领导,必要时暂时调离接触食品和儿童的工作。

二、消毒隔离工作要求:

1、保健教师要负责做好本园(所)消毒隔离工作,并负责班级、营养室的消毒技术指导。

2、要认真做好预防性消毒和卫生工作,在发生传染病时,应根据不同病种及时严格地做好消毒隔离工作。消毒方法按附表要求进行,并接受所在地妇幼保健机构的监督监测与业务指导。

3、幼托机构内餐具、毛巾、玩具、室内空气等必须按规定定期消毒处理,要达到有关卫生要求。

4、接受所在地妇幼保健机构经常性监督和监测(2次/年)。

三、营养室消毒卫生工作要求:

1、食堂布局应合理、整洁、无害。揩布与清洁工作要专用。桌面、餐具、橱保持清洁,食餐要一餐一消毒,非食堂人员及用品不得入内和存放。

2、工作人员要做好个人卫生,认真做到三白(工作服、帽子、口罩),四勤(勤理发、勤洗澡、勤换衣、勤剪指甲),工作前及便后要洗手。

3、食品进货要有验收制度,做好食品保质、保鲜工作,生熟食品要分开存放,食品要烧熟煮透,现烧现吃,隔餐的食物要回锅,不吃隔夜的剩菜剩饭;食虎盛器(如菜刀、砧饭等)必须生熟分开,熟食盛器使用前需要消毒放妥。不得供应生冷拌菜。

4、有条件的托幼机构和新建、扩建的单位应设立熟食间。小型托幼机构要有熟食橱。

四、隔离观察室消毒要求:

1、隔离观察室不得设在紧靠教室或食堂的房内和儿童易到达的场所/。

2、室内不能同时隔离两个病种,患儿离室后须彻底消毒。

3、隔离室必须配备下列物品:隔离衣(或以专用工作服代替)、体温表、压舌板、注射器、面盆、毛巾、肥皂、手电筒、便器、消毒药物、清洁用具、病情记录本等。

4、室内一场物品用具必须专用,并按要求进行消毒,未经消毒的物品不得带出室外。

5、隔离观察室应有专人负责,做好观察护理及消毒工作,并做好记录。

6、进入隔离观察室的工作人员必须穿隔离衣,出室时脱下挂在固定处,并做好手的消毒。

五、发生传染病的消毒要求:

1、发现传染病人时要做好发病登记,立即隔离传染病(或疑似)患者,发病班级应进行终末消毒,同班儿童、保教人员要进行医学观察,在观察期间如有新病例出现应从最后一例算起重新给予观察至期满。在医学观察期间对各种物品的消毒要按附表要求进行严格消毒。

2、发生肠道传染病班级的餐具应与其他班级分开消毒和存放,并做好保洁工作(食具先消毒后清洗再消毒)。

附:

1、常见肠道传染病隔离观察要求

2、常见呼吸道传染病隔离观察要求

第4篇:儿童保健制度范文

一、卫生保健工作。

1、制定符合儿童生理特点的生活制度:注意动静结合,保证有充足的户外活动时间,培养儿童良好的生活习惯,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发展。

2、建立营养管理制度:为儿童提供平衡膳食,开展带量食谱,膳食调查,保证儿童正餐有一菜一汤。

3、加强晨间检查、全日观摩和定期健康检查制度:做好常见病的预防,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处理。

4、做好园内各种物品的消毒,预防传染病的发生。

5、加强健康检查制度和幼儿健康档案管理:对幼儿身体健康发育状况定期进行评价与分析,保护好幼儿视力,3岁以上幼儿开展视力测查,做好幼儿弱视矫正,做好儿童听力检查。

6、健全各种记录、登记、统计制度。

二、工作安排。

1、儿童身高、体重每季度测量一次,并对照评价。

2、3—6岁儿童每半年测视力一次,筛查出弱视力儿童到医院进行诊治。

3、6月份前完成儿童体检。

4、2岁以上儿童每半年常规驱虫一次。

5、膳食调查4月份、10月份各进行一次。

6、9月份前完成工作人员体检。

7、儿童佝偻病筛查、骨矿物测定三年一次。

8、根据防疫部门要求进行卫生监测。

第5篇:儿童保健制度范文

关键词:儿科医师 队伍建设

随着卫生事业发展和健康意识不断提高,儿童就医难问题日益凸显。据《2012中国卫生统计提要》显示,2011年全国儿科医师约9.6万,儿科床位约20.5万张,全国79家儿童医院中,76%在大中城市。而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则显示,我国14岁以下儿童有2.2亿余人。以此计算,我国每千名儿童拥有儿科医师0.43名,拥有床位0.93张。1999年教育部对《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调整后,国内医学院校陆续撤销了儿科学专业,而新的儿科医师培养机制尚不能发挥有效作用。儿科医师和儿童医疗机构远远不能满足儿童健康需求。

一、加强儿科医师培养

1.加强医学院校儿科医师培养力度。结合我国目前儿科医师现状,医学院校应根据教育发展规律和社会需求,积极研究恢复儿科学专业招生的可行性,总结以往教学经验和存在的不足,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努力加大儿科学专业教育,以满足儿童专科医院和综合医院儿科医师需求。在教学方法上,可以采取“4+1”或者“5+3”模式,分别培养本科和硕士层面儿科医师。同时,完善儿科学硕士和博士教育机制,加快儿科学高层次学历教育,提高儿科学科技含量和科研水平,满足儿科学专业发展需求。

2.加强儿科医师在职规范化培训。结合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加强对儿童专科医院和综合医院儿科在职医师的规范化培训,建立健全儿科医师在职培训制度,将儿科医师接受在职规范化培训作为重要考核内容,作为晋级晋职的重要条件,不断提升儿科医师诊疗水平。根据儿科医师的资历、专业和技能,开展不同的培训内容,重点突出儿童急危重症的诊治水平,努力降低儿童特别是新生儿、婴儿死亡率,最大限度提高儿童疾病诊疗技术和救治能力。

3.加强基层全科医师儿科专业知识培训。对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合全科医师培养和转岗培训工作,将儿科学相关知识作为重要内容,通过集中培训、到上级医院进修学习和例会制度,重点掌握儿童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等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基本操作,要结合儿童系统保健管理制度要求,重点做好体弱儿管理和危急重症儿童的转诊工作。

4.完善儿科医师城市支援农村制度。建立和完善城市医师支援农村制度,引导优质儿科医疗资源进入县(市)级医院、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扩大服务能力及辐射能力,提高城乡基层医疗机构对儿童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处理能力。把城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和儿童专科医院对口支援农村医疗保健机构儿科医师工作,作为对城市医院考核的重要内容,把城市儿科医师到农村医疗保健机构服务作为晋升技术职称的必要条件,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积极引导城市医院和儿科医师对口支援农村儿科学建设,对农村儿科医师进行传帮带。同时建立完善城市医院接收农村医疗保健机构儿科医师进修学习制度,为农村医疗保健机构儿科医师拓展视野、提升诊疗技能创造条件。

5.加强儿童卫生保健工作。儿童卫生保健工作是保障儿童健康的重要措施,是法律赋予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的重要职责。妇幼保健机构儿科医师不仅要具有丰富的临床诊疗技术,而且要掌握儿童卫生保健工作要求,根据临床与保健相结合的原则,为儿童提供保健服务。因此,提高儿童保健工作质量是加强儿科医师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

二、完善儿科医师队伍建设保障机制

政府应按照区域卫生规划和卫生事业发展需求,加大资金投入,统筹兼顾,多措并举,一方面加强儿童专科医院和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儿科建设,另一方面完善儿科医师队伍建设机制,促进儿童健康水平的全面提升。

1.加强儿科医疗专业机构建设,为儿科医师搭建事业发展平台。儿童专科医院数量少、城乡分布不均、综合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儿科力量薄弱,是造成儿科医师队伍发展缓慢、人才流失的重要原因之一。加快儿童专科医院建设、充实综合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儿科专业力量,不仅是缓解儿童看病难的重要举措,也是稳定儿科医师队伍、吸引儿科医师人才的根本保证

2.优化医院管理体制,合理提高儿科医师队伍待遇。结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工作,逐步完善符合儿科学工作性质和特点的儿童专科医院、综合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儿科绩效考核制度,摒弃单纯以经济收入为主要考核目标的管理体制,突出以服务质量和服务能力为主体的绩效考核管理体制。

3.加强医患纠纷调处,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加强儿童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普及儿童健康知识,提高家长对儿童疾病防治的了解,充分认识儿童疾病发展和诊治工作中的特点,增强对儿科医师工作性质的了解,加强儿科医师和家长间的理解和信任。

第6篇:儿童保健制度范文

关键词:儿童;肥胖症;发生率

【中图分类号】R723.1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783(2012)04-0463-01

了解靖江市区学龄前儿童肥胖症的发生率,为其预防和干预提供依据,我们于2011年5月对靖江市区幼儿园3~6岁3072名在园儿童进行了调查,现将结果报告如下。

1 对象与方法

1.1 调查对象:选择靖江市区幼儿园3072名3~6岁在园儿童进行体格发育检查。

1.2 方法:由靖江市妇幼保健所儿童保健科组成体检专业组,于2011年5月对在园儿童进行体格发育测量及健康检查。体格测量方法按1996年《中国0~7岁正常儿童体格发育研究实施方案》要求进行。

1.3 肥胖诊断标准:采用1995年WHO的身高标准体重值,超过同性别、同身高正常儿童均值20%以上便可诊断。其中超过20%~29%为轻度肥胖,30%~49%为中度肥胖,超过50%为重度肥胖。

2 结果

2.1 儿童肥胖症发生率:此次共调查3072名在园儿童,检出肥胖儿童244例,发生率为7.94%。各年龄组肥胖检出情况有所不同,3~4岁儿童1714例,检出肥胖儿童97例,发生率为5.66%;5~6岁组儿童1358例,检出肥胖儿童147例,发生率为10.82%,经统计学检验,肥胖发生率随年龄增长显著上升(χ2=27.65,P

2.2 肥胖程度分布:244例肥胖儿童中,轻度肥胖130例,占53.28%;中度肥胖93例,占38.11%;重度肥胖21例,占8.61%。不同年龄组儿童肥胖程度分布情况见表1。

表1 各年龄组儿童肥胖程度分布

实查人数轻度肥胖人数中度肥胖人数重度肥胖人数合计肥胖人数 3-4岁17145535797 5-6岁1358755814147 合计30721309721244

3 讨论

儿童的营养状况是衡量儿童健康的灵敏指标,近年来,全球儿童肥胖症患病率迅速上升,已成为目前社会关注的严重健康问题。本组资料结果显示,靖江市区3~6岁儿童肥胖发生率为7.94%,并随年龄的增长而显著上升。已成为本地区儿童健康的重要影响因素,是今后集体儿童卫生保健管理的重点,其防治工作已迫在眉睫。

我市集体儿童保健工作虽然开展较早,但多注重检查,轻防治,未能长期坚持执行营养管理、膳食调查及营养评估,未严格执行体格锻炼等卫生保健制度,加上多数家长溺爱孩子,担心孩子营养不足,经常给孩子零食和甜饮料,回家后再次进食甚至强迫进食,较少参加户外活动,这是造成我市儿童肥胖的重要原因。

儿童单纯肥胖症与生活方式密切相关,是由遗传和环境因素共同作用而产生的。遗传所起的作用很小,环境因素起着重要作用。肥胖不仅影响儿童的健康,且儿童期肥胖可延续至成人,容易引起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胆石症、痛风等疾病,对本病的防治应引起社会及家庭的重视[1]。因此应定期进行体格测量,坚持执行集体儿童营养管理、体格锻炼等卫生保健制度,包含饮食调整、运动锻炼、行为矫正、健康教育在内的综合疗法目前仍是治疗儿童肥胖症的主流方法,系统的、全面的长期用正性强化、负性强化、替代强化、消退惩罚等行为矫正技术对肥胖儿童的运动进食行为进行管理,是控制儿童体重增长的主要手段。儿保医师应指导幼儿园制订合理的综合性防治方案,指导幼儿园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让家长们尤其是肥胖儿童的家长了解儿童肥胖症的潜在性危害,转变不正确的认识,改变不正确的养育方式,如:减少幼儿回家后再次进食,不强迫进食,尽量少给或不给孩子零食,放学后少呆在家里看电视,减少玩电脑游戏时间,多让孩子在户外活动,坚持体格锻炼。并积极配合幼儿园完成各项针对性综合训练方案,实行家园结合,采取综合防治措施,才能有效地控制儿童肥胖的发生。

第7篇:儿童保健制度范文

关键词:农村;儿童;保健;系统管理;母乳喂养;高危儿

中图分类号:R7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7484(2012)06-0273-02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村卫生保健工作在社会医疗体系中扮演的作用越来越大,成为了儿童保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发现目前农村儿童保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农村儿童保健的工作绩效,本文对近年来我县农村儿童保健工作进行了分析,现报告如下。

1对象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选择我县两个乡镇2008年1月至2011年12月参加儿童保健的约4830名儿童作为研究对象,其中男2639名,女2291名,年龄(0-3)岁。

1.2儿童保健方法:农村儿童保健工作的开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在各乡卫生管理办公室的统一领导下,每个村都配置1名具有医师资格的专职儿童保健人员,定期接受相关保健知识的培训。(2)儿保医生为本村儿童提供医疗保健,每年对本村童进行身高、体重、心肺检查等。(3)为儿童家长提供健康咨询服务,教育儿童跟母亲母乳喂养的重要性及喂养方法,儿童营养搭配注意事项,儿童日常卫生指导,意外伤害等。(4)配合上级单位工作,对本村儿童的健康状况进行入户调查及电话随访,对儿童的常见病、多发病进行预防和监测。为0-3岁的儿童建立儿童保健册和儿童保健卡,进行系统化管理。(5)不定期召开儿童健康知识讲座

2 结果

各年的建册率、建卡率、母乳喂养率和系统管理率均有上升趋势,目前0-3岁儿童建册率、建卡率已为99%,母乳喂养率为99%,系统管理率已达90.6%以上。对中重度贫血、体弱儿、重度肥胖、佝偻病、出生缺陷儿及高危儿的检出人数较前几年明显增加。

3 讨论

3.1 农村儿童保健的现况分析:农村儿童保健是对本范围内的儿童进行持续性、整体化的健康管理,以保证儿童健康的生长发育,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健康的心理。为儿童提供更好的健康保健服务,是整个社会对卫生保健工作的基本要求。儿童保健工作的好坏,与儿童今后的成长和发展息息相关。我们为儿童提供医疗保健、健康知识教育等多方面的医疗服务,以全科医学的观念指导儿童保健工作的开展。从本研究的数据分析结果来看,儿童保健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目前0-3岁儿童建册率、建卡率为99%,定期对儿童进行健康体检,母乳喂养率已达99%以上,系统管理率已达90.6%以上。 对中重度贫血,体弱儿,重度肥胖,佝偻病等疾病进行了专案管理,对常见病和先天性疾病的检出人数得到提高,发育异常、高危儿、体弱儿童得到了及时的诊断,每年的智力筛查人数稳定上升,儿童健康状况得到了保证,整体素质得到了提高,说明农村儿童保健取得了较为满意的效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首先,儿童保健人手较少,检查仪器设备受到限制,仅能进行简单的身高、体格检查、心肺听诊、智力筛检等,对儿童生长发育情况进行简单的评估。其次是母乳喂养率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家长对母乳喂养的重要性认识尚有不足。这有多方面的原因,有的家长缺乏育儿知识,文化层次较低,也不愿意学习相关知识。因此母乳喂养的宣传力度还有待于加强,宣传重点和方法还有待于改进。

3.2 提高儿童保健工作的成效:针对以上发现的一些问题,我们认为应积极做好产后访视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母乳喂养的宣传。儿童家长对母乳喂养重要性的认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因此应从产前健康教育做起,扩大健康教育的范围,使整个家庭对母乳喂养加深了解和认同,形成良好的宣传教育氛围。为每位母亲或准母亲提供宣传教育,使其从观念上真正接受母乳喂养。儿保人员应促进儿童家长的交流沟通,增加彼此了解和信任。儿保工作应继续将患有中重度贫血、佝偻病等疾病,和体弱儿童,重度肥胖儿童作为儿童保健的重点之一,为其提供定期的检查。对每一位儿童每年的健康档案进行统一整理,归纳总结,对儿童的身心健康状况进行纵向的评估和横向的比较,从而提出符合本地儿童实际情况的保健干预措施,找准本地儿保工作的重点,并从中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体检筛查出有问题的儿童,应及时转诊进行进一步检查。通过与上级单位合作,增加儿童保健的服务范围,开展血微量元素检测等项目的检测。

总之,加强完善农村儿童保健工作,提高农民对儿童保健的认识,将儿童保健工作系统化,及时发现儿童的健康问题并加以预防控制,促进儿童健康发育成长

参考文献

[1] 田爱红.社区儿童保健服务对儿童健康的影响[J].中国基层医药,2008,15(11):1932~1933.

[2] 蔡虹.社区儿童保健情况调查分析[J]..医学信息,2009,1(5):247.

第8篇:儿童保健制度范文

关键词:0~6岁 非户籍儿童母亲 儿童保健知识 探讨

【中图分类号】R-1【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8-1879(2012)06-0246-01

儿童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他们的健康成长直接关系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和实现,关系着每一个家庭的幸福快乐。儿童由于其生理发育不完全,免疫防护能力较弱,抵抗外界环境能力较差,极易受到一些疾病的侵害,且其患病后病情发展较快,死亡率较高[1]。随着外出务工人员的增加,目前我国非户籍儿童的比例较高,如何对非户籍儿童卫生保健情况进行分析,确有一定的困难,我们对非户籍儿童保健的现实状况的了解主要还是从非户籍儿童母亲对于儿童保健知识的认知现状进行探讨,基于此,我们进行了本次调查。选择仁怀市城区三个办事处2008年9月至2010年9月两年期间的180例0~6岁非户籍儿童母亲育儿保健资料,对这些母亲的儿童保健知识了解和需要程度进行探讨,观察其认知结构。现将调查结果报告如下。

1 资料和方法

1.1 一般资料。选择城区三个办事处2008年9月至2010年9月两年期间的180例0~6岁非户籍儿童母亲育儿保健资料,这些儿童都在0到6周岁之间,为非户籍儿童。儿童母亲的年龄分布在21—34岁之间,平均年龄27.6岁;儿童母亲的文化程度中有初中109例,高中41例,高中以上的30例,包括了高职、大专和大学本科等,儿童的家庭条件中年收入在一万到五万的有123人,年收入在五万到十万的有47人,年收入十万以上的有10人,在一般资料进行统计以后,对这些非户籍儿童的家长进行儿童保健的调查研究。

1.2 方法。对该组非户籍儿童的母亲用的是多阶段抽样的方法,统一用0-6岁的非户籍儿童的卫生服务现在所处的状况及问卷调查,现场对目标儿童的家长进行问卷调查。调查内容:包含有儿童出生发育情况、儿童的自然情况、儿童接受保健教育的状况以及儿童母亲对儿童保健工作的认识和需求。

1.3 数据处理。所有数据均采用SPSS14.0统计学软件进行处理分析,差异性显著(P<0.05)为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调查结果表明,抽样中的母亲对儿童的生理发育知识、儿童教育知识、儿童卫生保健知识、儿童心理发育知识的了解程度很差,每项的了解程度都不超过20%,母亲表示不知道这些上述儿童保健项目占40%。

3 讨论

儿童保健主要是在儿科医生和公共卫生医师/预防保健医生与社区护士的指导下,对儿童常见疾病的诊疗情况进行开展和具体管理的。其包括新生儿保健、婴幼儿保健、学龄前期保健及学龄期保健。新生儿保健是指自出生后脐带结扎时起至生后28天内实施的保健,这个时期的新生儿发病率和死亡率较高,保健工作以喂养、保温及清洁卫生为主。婴幼儿保健是指1周岁至3周岁过程中实施的保健,在这一时期的儿童智能发育比较突出,语言思维能力明显增强,但缺乏对危险识别的能力,保健工作以防止意外创伤、中毒、传染病为主。学龄前期保健是指3~7岁儿童的保健,此时期儿童发育减慢,求知欲强,保健工作以防止意外事故和传染病为主。学龄期保健是指7岁到13岁(青春期前)的保健,此时儿童发育已基本接近成人,是长知识、接受文化科学教育的重要时期,保健工作以防止龋齿、近视和慢性疾病为主[2]。其中对7岁以下儿童的保健工作是重点。

调查结果显示,非户籍儿童的母亲对儿童保健方面的知识有着强烈的需求,这就给在非户籍的人群中展开儿童各种保健知识的健康教育这一工作提供了良好的条件。非户籍儿童的母亲对于儿童接种疫苗以及定期的健康检查的需要性相对较高,但受计划生育政策限制的影响,对育儿的咨询以及对新生儿进行访视的要求却比较低,这种现象的出现与该人群的非户籍性很大及母亲儿童的保健知识十分贫乏、宣传教育不足有着密切的关系。因大多数非户籍儿童的父母亲是来自于偏远的农村[3,4],她们不愿意到妇幼保健机构和医院去咨询,就是医务人员上门提供服务,她们也不太乐意接受保健服务。针对非户籍人口大多数来自于农村、文化水平相对较低、保健的意识相对淡薄等特点,相关的各个部门应该加强并且利用这类人群较容易理解和接受的方式对其进行儿童保健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家长对儿童保健的认识程度,对其进行积极的配合或是采用主动的儿童保健行为指导,以便更好的确保儿童健康成长。

由于流动人口的增加,针对非户籍人口多来自农村、文化水平低、保健意识淡薄等特点,卫生部门应加强并协调相关部门采取易于接受和理解的方式进行儿童保健知识宣教,提高家长对儿童保健的认识,积极配合或接受主动的儿童保健行为。对经济困难家庭的儿童,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

基层儿童保健问题的了解,对其实施有效的解决措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对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基层儿童保健工作的质量,更是有着积极的意义和长远的影响。

参考文献

[1] 陈刚,吕军,张德英,刘英涛,张立.管理者与提供者对非户籍人口妇幼保健服务的意向调查分析[J].中国全科医学,2006,12(09):716-717

[2] 史晓浩,杰.非户籍儿童城市社会交往的逻辑——指向一种质量互释的混合研究[J].南方人口,2010,14(02):528-529

第9篇:儿童保健制度范文

一、强化组织行为,完善工作机制。我系统妇女儿童工作在局党委领导下,以实施《两个规划》为目标,不断组织行为。2007年《两个规划颁布》以后,为加强力量,落实责任,多次调整妇儿工委组织,扩大工作范围。各单位配备专职(兼职)妇儿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本单位的妇女儿童工作,增加工作的延续性和实效性。同时,将妇儿工作列入各单位目标考核内容,由各医院向卫生局签订协议,产科向医院签订责任状,层层明确工作责任,建立联系网络。目前,各医疗卫生单位各科室内的联络员80%以上都是各单位和部门的骨干或中层干部,建立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局党委和各单位将妇儿工作费纳入财政预算,实行专项使用,保证妇女儿童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健全妇女儿童工作制度,定期召开妇女儿童工作会议,及时召开实施《两个规划》阶段性情况调度会,不定期召开解决妇女儿童发展重点难点专项工作会议。系统内建立了困难职工救助制度,及时了解各单职工生活状况,定期走访慰问贫困职工家庭,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目前全系统已初步形成了局党委主管、妇儿工委牵头、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的上下贯通、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网络化工作格局。妇儿工作人员树立尽职尽责为妇女儿童服务,实实在在为妇女儿童做事的意识,保证了妇女儿童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都有人抓,有人负责,推动了《两个规划》的全面实施。

二、健全妇保网络,消除孕产妇死亡。加强孕产妇全程保健管理,防范孕产妇危害因素是确保母婴安全、妇幼健康的重要措施。十多年来,我局坚持对所有育龄妇妇女、孕妇实行从婚前检查到临产住院的全程系统管理。首先是严把“早孕建卡关”,采用等形式告知孕妇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疗机构早孕建卡。其次是按要求进行定期产检、产后访视及42天产后检查,保障孕程健康。再次是以提高县级高危妊娠筛查为重点,加强高危妊娠规范化管理,发现动态高危的随时转诊,固定高危的在孕37-38周后转诊至县级医院。县妇保所、县级产科分别设立高危门诊,负责全县孕妇县级高危筛选和高危转诊工作。四是以提高质量和产前诊断技术为重点,确保产科病人安全。2007年以来,共抢救重症病人34例,成功率100%。对外来孕产妇,同样加强指导管理,制订了《县外来孕产妇保健管理办法》,依法打击非法家庭接生活动。此外还制订了外来孕产妇平产接生费用减免办法,为每位外来产妇减免接生费用1000元。2012年1-10月,共有23名外来孕产妇在县第一、二人民医院做产,减免接生费用23000元。由于各项措施落实,使孕产妇保健质量逐年提高。多年来,全县孕产妇接受健康教育率达到85%以上,孕产妇保健覆盖率达到100%,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90%,农村新法接生率达到100%,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100%,至2012年10月,创造了连续11年无孕产妇死亡的优异成绩。

三、做好儿童保健,保障儿童健康。与妇女保健工作同步,坚持以全省“十五”儿童发展纲要为指导,以0-7岁儿童保健、0-3岁儿童系统管理重点,扎扎实实做好全县儿童保健工作,提高儿童系统保健率,保障儿童身心健康。近五年来来,全县计划免疫全程接种率保持在99%以上,乙肝疫苗接种率达到100%,0-4个月母乳喂养达到86%,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达到97.45%。由于落实了儿童保健各项措施,使全县新生儿破伤风发生率降低到1%%以下,新生儿出生缺陷率控制在10%以下,儿童死亡率下降在目标位内,儿童的健康水平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