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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公积金新政策精选(九篇)

社保公积金新政策

第1篇:社保公积金新政策范文

关键词:农村金融;制度性困境;政策性金融

文章编号:1003-4625(2008)12-0027-03中图分类号:F830.6文献标识码:A

农村金融是我国金融体制改革过程中的薄弱环节,也是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关键环节。近年来,为进一步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国家陆续启动了农村信用社改革等一系列农村金融改革,农村金融的发展进入新的历史阶段。

一、农村金融发展的新阶段

农村信用社2003年启动了新一轮改革,将县级联社改制为统一法人社或者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并成立省联社承担行业管理职责,目前在优化股权结构、完善法人治理、改善经营管理机制等方面取得阶段性成果;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拓展经营业务范围,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农业综合开发贷款和农业生产资料贷款等业务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经营效率有所提高,贷款规模稳步增长;中国银监会在部分省区进行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试点工作,调整放宽农村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推动了试点省区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民资金互助社的组建和发展;邮政储蓄改革初步启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已于2008年初正式成立,并在试点省区陆续开展了定期存单小额质押贷款业务。

一是农业贷款规模保持较快增长。金融机构农业贷款规模从2000年的4888.99亿元增长到2006年和2007年的13208.19亿元和15376亿元;农业贷款占各项贷款的比重稳步上升,2000年的占比为7.4%,2006年和2007年相应增长到13.2%和13.6%。贷款快速增长,表明农金支农功能增强。

二是农村信用社改革取得进展,支农资金实力明显增强。农村信用社启动新一轮改革以来,人民银行和财政部先后采用专项票据、减免税收等资金扶持政策,置换了部分农村信用社不良资产和历年挂账损失,有力地提高了农村信用社支农功能。截至2007年末,农村信用社农业贷款余额1.43万亿元,占其各项贷款的比例由2002年末的40%提高到46%;占全国金融机构农业贷款的比例由2002年末的81%提高到93%。

三是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注入新活力。自2006年开始,国家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在6个省区进行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资金互助社的新型金融机构试点,并很快将试点省份扩大到全部31个省市区。到2007年底,三类新型机构共筹集各类资本12726.65万元,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资产总额32446.16万元,存款余额19344.87万元,贷款余额11953.48万元,累计发放贷款22008.43万元。这些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进入提高了农村金融的竞争水平,注入了新的活力。

二、新阶段农村金融的制度困境

应该看到,农村地区“贷款难”的矛盾仍然比较突出,农村金融服务仍较薄弱,农村金融发展仍难以适应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生产生活的需要。同时,农村金融的进一步改革尚没有形成切实可行的农村金融改革总体规划,目前农村金融改革的推进缺乏统筹计划和协调行动,有关政策和措施的落实力度和实施效果有所不足。当前,我国农村金融的改革和发展仍面临着一系列亟待解决的体制性问题。

(一)农村信用社存量历史包袱仍然较重,不良贷款比例较高。目前,农村信用社存量历史包袱仍然较重,加上这几年又产生新的支农政策性损失,不良资产规模还比较大,严重制约着农村信用社的持续经营和改革深化。如某省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余额仍有91.5亿元,不良贷款率13.9%;若按五级贷款分类,则不良贷款余额达266.94亿元,不良贷款率高达40.6%。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的拨备覆盖率仅14.6%,拨备缺口15.14亿元;若按五级贷款分类口径,拨备覆盖率仅3.2%,拨备缺口达117.07亿元,远远达不到防范风险的标准。与此同时,农村信用社的相关扶持政策和激励机制仍不到位,新增的政策业务也容易形成新的不良资产。

(二)政策性金融运作机制不规范,支农功能不到位。中国农业发展银行2007年累计发放粮棉收购贷款2752亿元,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工企业和农业科技贷款1051亿元,而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贷款等方面的业务尚处于起步阶段,对农业生产发展和农业结构调整的支持相对较少,政策性金融的支农功能发挥有所不足。同时,政策性金融的运作机制和操作方式较不规范,缺乏制度性监督约束和政策扶持机制,导致政策性业务的资产不良比率居高不下。此外,一些其他金融机构承担的政策性业务,如农业银行承担的扶贫贷款等,也面临着管理成本高、经营效益差、资产质量严重恶化的问题。

(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管理机制尚未理顺,监管工作仍较薄弱。目前,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农户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陆续在试点省区建立并运营,但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在市场准入、业务经营和市场监管等方面关系仍不顺畅,市场监管存在盲区,试点工作尚没有全面铺开。如四川省广元市全力小额贷款公司,在人民银行的推动下,2006年4月经广元市政府批准并在当地工商部门注册从事小额贷款业务,但一直未能获得银行监管部门的认可和业务监管;而中国银监会在试点省区批准设立的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如2007年3月成立的四川仪陇惠民村镇银行,则一直未能获得人民银行的再贷款支持。

(四)农村金融的抵押担保和风险补偿机制不发达。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在贷款中,经常面临抵押担保的困难:农户的房屋等财产往往流动性差,难以用作贷款担保;一些农村企业土地虽已转换为工业用地,但由于土地权属仍为农村集体用地,也难以进行抵押。而农村地区贷款担保机制又相对不发达,办理农业贷款担保业务的担保公司数量较少,规模普遍较小,资金实力不足,担保范围及对象相对较窄,缺乏法律规范和有效监管,担保业务规模难以满足贷款需要。与此同时,由于农业政策性保险发展相对滞后,保险覆盖率低,农业生产和信贷投入缺乏风险补偿机制,进一步制约了农村金融服务的提供。

三、农村金融改革的框架性方案设计

(一)加大政府支持力度,解决农村信用社历史包袱问题,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

农村金融改革的重点和难点,是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的改革。这就需要通过加大政府支持力度,化解存量历史包袱,消除政策性负担的制约,使农村信用社能够轻装上阵,重构自身约束机制,恢复持续经营能力。

1.增加政府资金投入,采用多种手段化解农村信用社不良资产。在前一阶段通过央行票据、央行借款等方式化解农村信用社历史包袱的基础上,坚持“新老划断”的原则,按照农村信用社五级贷款分类的标准,对农村信用社的不良资产以及支农政策性损失进行全面清查核算。采用中央和地方出资、引进外部投资者等多种方式,分期分批对农村信用社的贷款损失和亏损挂账进行资产置换和剥离,提高农村信用社的资本充足率。

2.深入推进农信社产权改革,完善经营管理体制。积极引入民营资本等境内外资本,合理调整股权结构,避免股权过度分散和一股独大的现象,强化股东的参与意识和管理责任,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借鉴商业银行风险控制经验,加强风险控制制度建设,强化市场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增强经营管理的效率。

3.建立对农村信用社的政策扶持长效机制。在税收政策上,对农村信用社继续施行减免营业税和所得税的政策,直至农村信用社票据兑付完成;在货币政策上,对农村信用社等农村金融机构执行差别存款准备金率政策,适当调低准备金要求;在再贷款政策上,降低现行的人民银行支农再贷款利率,减轻农村信用社的利息负担。

4.放开农村金融机构的资本合作与资产重组行为。对一些严重亏损、经营困难的农村信用社,加大农村信用社和其他农村金融机构的资源整合力度,允许本地金融机构以及跨地域农村金融机构以参股或者控股的方式并购和重组农村金融机构。

此外,清理各地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对农村信用社的相关歧视性政策规定、规章制度,维护农村信用社平等的市场主体地位,促进农村金融市场的公平竞争。

(二)调整政策性金融体制,提高政策性金融的支持力度和效率约束,强化政策性金融功能。

1.改革政策性金融运作机制,提高政策性金融业务经营的效率。建立政策性金融业务的市场化选择机制,允许农业发展银行等多个市场主体参与政策性金融业务的竞争,通过业务招标等方式确定政策性业务的承办机构,提高政策性业务的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同时,调整现行的按机构进行支农补贴的办法,实行按资金流向对政策性业务进行贷款贴息等扶持方式,根据具体业务的规模、风险水平来对政策性金融业务进行风险补偿。

2.积极拓展农村发展银行政策性业务范围,稳步发展商业性业务。在现有粮棉油收购贷款业务的基础上,积极支持农业发展银行开展农村公路、农村通信、农村电网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农产品进出口等政策性业务,提高政策性业务的经营约束和风险控制水平。同时,稳步推动农业发展银行开展龙头企业贷款等商业性贷款业务。按照分类管理、分账核算的原则,将政策性业务与商业性业务分开,分别建账、分类管理、分账核算,不断优化政策性贷款与商业性贷款结构,将农业发展银行发展成为综合性的农业政策性银行,全方位地支持农村经济发展。

3.拓宽农业发展银行的资金来源渠道,引导资金回流农村。允许农业发展银行向商业银行、邮政储蓄等金融机构定向发行政策性金融债,通过城市资金回流农村、邮储资金回流农村等多种机制,增加农业发展银行的资金来源,解决农业发展银行的资金短缺问题。

(三)积极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培育多层次的农村金融体系。

1.加强部门协调工作,加快推动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设立与发展。根据新型金融机构试点的情况和经验,进一步理顺有关金融监管部门的权责关系,积极推动农村资金互助社等具有自生能力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设立与发展,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和民营资本在农村地区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等多种形式、多种所有制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营造适度竞争的农村金融环境,满足农村金融多样化的需求。

2.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实行优惠的经营政策和监管政策。加快制定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相应的营业税、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鼓励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对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中小企业的贷款。对农村地区设立的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可以规定差别存款准备金等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到农村地区设立机构和开展业务。建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存款保险制度,强化金融机构的自我约束能力,加强对存款人权益的保护。

3.制定相关约束性规定,明确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支农义务。根据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吸收存款的范围和规模等因素,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的信贷投放的比例要求、投放范围等内容进行相应的规定。对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设定系统内上存资金的比例和上存资金的利率限制,保障支农功能的发挥。

4.加强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监管。在降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准入门槛的同时,需要制定相应的、切实可行的监管标准和监管措施,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对金融机构设立的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纳入母行监管统计,实行并表监管;对农户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强化自律性监管,并建立相应的市场退出机制。

(四)建立多层次、多元化的贷款担保和风险补偿体系。

贷款担保和风险补偿机制是农村金融发展的制度性保障和支持性措施。有关部门应积极扶持贷款担保公司、贷款担保基金等的发展,探索多种形式的抵押担保机制,健全农业政策性保险等措施,建立农村金融的支持配套机制和风险补偿机制。

1.鼓励扶持农村信贷担保机构或担保基金的发展。中央和地方政府可以积极扶持或者出资参股成立农村贷款担保公司,专门为农业信贷和农村中小企业贷款提供担保;也可以由地方政府、农村金融机构和农户共同出资建立农业贷款担保基金或风险补偿基金,对农业贷款损失进行一定比例的补偿。对已经设立的中小型企业信用担保公司,通过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来予以积极扶持。

2.积极探索符合农村实际的贷款抵押担保形式。积极引导金融机构试点和实施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农户林地集体抵押、订单质押、动产质押等切合农户实际的抵押担保方式;对农村中小企业贷款,积极探索将存货、厂房设备、收费权等财产作为抵押担保的途径。针对一些发达地区的农村企业土地已经转换为工业用地的,积极协调办理相关的土地确权程序,推进贷款抵押的落实。

3.加快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在各地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广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将国家对农业自然灾害的救济方式转化为农业保费补贴方式,并积极鼓励商业性保险对农业保险的介入,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的保障水平。

参考文献:

[1]韩俊.农村金融现状调查[J].农村金融研究,2007,(9).

第2篇:社保公积金新政策范文

关键词:公共财政体制积极财政政策原则

我国公共财政理论的发展演变

(一)计划经济下的公共财政理论

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以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为理论指导,借鉴苏联财政管理模式,并结合我国社会主义实践,逐步确立了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财政理论,即“国家分配论”。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分配论”以财政活动满足国家职能需要作为理论研究的起点,通过透过财政的现象抽象出财政的本质,认为财政的本质是“以国家(或政府)为主体的分配关系”,基本属性是公平性和利益集团性(或阶级性)。这一认识不仅正确揭示了财政的本质、主体、目的,并且搞清了财政分配与其他分配形式的制约关系,这具备了独特的理论和现实意义。但是,在实践过程中,出现了“国家分配论”狭窄化的倾向,它片面强调财政分配的独立性、强制性、无偿性、服务性,其代表形式就是计划经济时期出现的无所不包的“大一统财政”,由此其局限性也逐步为人们所认识。

(二)市场经济下的公共财政理论

1992年,随着经济改革的逐步推进,十四大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我国财政学界开始注重对源于西方的“公共财政论”的认识与辨析。在保留“国家分配论”原有理论精髓的基础上,国内学者吸收了大量市场经济的内容,对自身的研究方法、理论观点与政策主张等进行了修正、补充和完善,我国财政理论研究与西方财政理论在相同的经济基础之上出现了融合,对以市场经济为背景的“公共财政论”的认识得到清晰化和具体化。

1998年12月的全国财政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了我国建立公共财政基本框架的思路及相关原则,包括以下四个要点:一是调节市场资源配置;二是保证公共支出;三是促进公平分配;四是做好宏观调控和转移支付工作。其后,各个方面对公共财政的讨论得以全面展开,并最终将其明确写入了中央全会的文件和国家发展规划。从1998年提出建立公共财政框架,到2003年十六届三中全会要求“健全公共财政体制”,再到十七大提出“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建立和完善公共财政逐步成为党、政府和广大人民的共识。

我国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实践

财政政策是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扩张性财政政策,又称积极财政政策,是国家通过财政分配活动刺激和增加社会总需求的一种政策行为。

(一)1998-2004年的积极财政政策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一直强调实行适度从紧的财政政策。面对1997年突如其来的亚洲金融危机,党中央、国务院于1998年果断决定实施积极财政政策,通过增发国债等手段筹集资金,1998-2004年我国累计发行长期建设国债9100亿元,用于交通通讯、农林水利和生态保护、城市设施等基础建设。实践证明,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对于遏制通货紧缩趋势,拉动内需,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随着短期政策的长期化,积极财政政策的负面效应也逐步显现出来:连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中央财政赤字和债务规模有所扩大,财政风险也相应加大;主要依靠增发国债扩大政府投资拉动经济增长的模式,对民间投资和消费产生了明显的挤出效应;经济增长形成对财政政策的依赖,政策退出受到相关利益部门的制约,积极财政政策难以淡出;基础设施建设的持续投入,并没有明显改善居民的消费能力,无法在投资与消费之间建立起有效的传导桥梁,后期政府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拉进作用呈现出递减趋势。

(二)2008年以来的积极财政政策

2008年下半年,新一轮金融危机在全球范围内愈演愈烈,经济增长放缓甚至衰退,我国政府再次实施积极财政政策。2008年我国人均GDP达到3000美元以上,经济与社会发展进入新的阶段,科学发展、均衡发展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成为重要的政策取向。所以此次积极财政政策的实施除了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以外,更加突出了民生、“三农”以及促进发展方式转变等方面的支出,投资范围更宽,力度更大,更注重向中西部地区倾斜、向结构调整倾斜。民生支出是指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保障性安居工程、文化等方面支出的汇总。据200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数据,2009年安排的民生支出达到7284.63亿元,教育、医疗、社保等投入将间接拉动消费增长;为稳固农业基础地位,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2009年中央财政用于“三农”方面的支出安排合计7161.4亿元。

我国1998年开始实施的积极财政政策,主要通过发行国债来筹集财政资金,形式较为单一。时隔十年,我国财政政策工具更加丰富,运用的政策工具包括:扩大公共投资和实行结构性减税,减轻企业和居民税收负担,扩大企业投资,增强居民消费能力。

积极财政政策淡出的条件

在我国应对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中,积极财政政策的运用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积极财政政策作为反危机的特殊手段,是一种短期宏观调控政策,从中、长期来说,应当坚持财政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则,并逐步缩小财政赤字,因此积极财政政策早晚要淡出或退出。危机后积极财政政策的淡出应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一)经济发展进入平稳增长轨道

2009年,在四万亿投资计划的拉动下,我国GDP总量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8.7%,实现年初制定的“保八”目标。但是,我国经济增长过度依赖投资拉动的局面并没有改变,部分行业的过度投资甚至带来了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问题;随着中央和地方大规模投资计划的完成,我国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将出现回落,而社会投资比重偏低、民间投资活力不高成为投资可持续增长的瓶颈;信贷过度投放加大了资产泡沫和通货膨胀风险;总体上消费需求有所回升,但主要靠的是政策拉动,四万亿投资偏重于基础设施建设,使得投资和消费没有形成有效对接,居民收入增长缓慢,消费增长无以为继,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不足。因此,我国经济复苏的基础并不稳固,经济稳定还面临诸多不确定性。

(二)对外贸易发展稳定

2009年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我国外需空间急剧缩小,2月份外贸进出口总额跌至谷底,3月份开始出现连续环比增长,10月进口值年内首次实现月度正增长,11月进出口总值月度指标也首次实现年内正增长,但总起来讲,全年贸易顺差同比下降34.2%;2010年一季度我国贸易顺差降幅近80%,而3月份出现月逆差72.4亿美元,这是自2004年5月以来我国首次出现月贸易逆差。长期以来,对外出口在我国经济增长中扮演着重要角色,而最近两年的对外贸易数据也说明我国的外需情况还不稳定,加上人民币升值压力越来越大,贸易保护主义抬头,我国出口复苏之路并不平坦。(三)财政的承受能力

发行国债筹集资金是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手段之一,但财政赤字规模的不断扩大也会积累很高的财政风险。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后,我国实施了积极财政政策,财政赤字率曾一度从1997年的不足1%提高至2002年的2.6%,赤字规模最高扩增突破3000亿元。但随后我国经济进入高速增长期,财政收入连年大幅增长,2007年财政赤字率只有0.8%,2008年更是一路下滑至0.6%。按照国际惯例,3%是财政赤字率的警戒线,即使2009年在新一轮积极财政政策下我国财政赤字率也不足2.9%,所以目前的财政风险还是可控的,是我国综合国力可以承受的,而且还留有一定的继续操作空间。

2008年新一轮积极财政政策实施以来,我国经济已经初步企稳向好,但经济在总体上复苏的基础并不牢固,我国仍处于应对全球性金融危机的关键时期,要让我国经济真正回暖、站稳并最终走出危机,保持积极财政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至关重要,积极财政政策还有相当长的一段路要走。我们需要以公共财政为导向,加快财政体制和财政政策改革,稳固经济基础,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公共财政体制下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原则

(一)既要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又要推动经济结构优化

实践证明,积极财政政策作为一种反危机政策,在经济衰退时期能有效促进经济复苏。面对全球金融危机带来的影响,现阶段实施积极财政政策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保持经济快速健康稳定发展作为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在此基础上不断壮大财政实力,为完善公共财政体制提供坚实的财力保证。同时,要把总量扩张与结构调整有机结合起来,有效应对资源和环境约束,实现粗放型发展向集约型发展转变,将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作为保增长的主攻方向,增强发展后劲,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既要统筹兼顾,又要突出重点

公共财政体制的完善是一项系统性工程,积极财政政策实施要谋篇布局,统筹兼顾,以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为重点,协调发挥财政的收入分配、资源配置和经济稳定职能。同时,适应财政调控方向的变化,重点加大“三农”、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等公共服务领域的投入,引导企业注重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逐步突破传统的、偏重于经济建设的供给模式,向以公共服务和宏观调控为主要内容的新模式转换。

(三)既要增加政府投资支出,又要引导社会参与

我国公共事业发展起点低、底子薄,要改善民生就要持续不断的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改善民生,加快社会建设,既要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也要积极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政府财力是有限的,因此非完全公共产品的投入没有必要完全依赖财政资金,一定程度上应允许甚至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投资管理,只要政府政策得当,特别是赋予社会资本应有的获利机会,少量政府投入便可以调动起大量民间投资,有效提高投资效率,降低运营成本,逐步建立起合理的基础设施投资管理模式,为经济长期增长和社会协调发展奠定牢靠坚实的基础。

(四)既要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又要加强监督管理

我国公共财政体制建立的时间不长,还有诸多不完善之处,针对体制机制中存在的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问题,应通过改革创新,完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保障民生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推进财税制度改革,加强财政收支管理;继续优化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结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增强财政透明度,建立起财政体制的外部监督体系,形成人大、审计、媒体和社会公众的多层次、多方位的监管,为积极财政政策的实施提供制度保障。

参考文献:

1.张平.中西方财政理论的比较研究[J].江苏商论,2009(3)

2..深化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关键[N].人民日报,2008.8

第3篇:社保公积金新政策范文

市政府决定今天在这里召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二届二次会议,目的是总结去年工作,研究并安排部署今年工作任务。刚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报告了20年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20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收益及分配执行情况、2010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及增值收益分配方案,与会委员认真进行了讨论(审议),发表了很好的意见。

下面,我讲两点意见。

一、对20年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估价

20年,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实现了新发展、新跨越。一年来,在管委会的领导下,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严格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管委会二届一次全会决策,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狠抓管理,攻坚克难,通过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战线全体干部、职工的努力,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超额完成了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为我市应对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平稳增长和改善职工住房条件做出了积极的贡献。20年,全市共归集住房公积金7.3亿元,较20年同期增长57.67%,累计归集额突破30个亿,归集余额24.35亿元;共提取2.25亿元,是20年的4.5倍;发放贷款7.18亿元,较20年增长139%,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达15.62亿元,贷款余额10.23亿元。住房公积金归集和使用率迅速增长,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得到显著提高,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走在了全省乃至全国的前列,受到了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肯定和表扬。主要抓好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狠抓归集管理,确保了资金按时足额缴存。归集是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源头。机构调整以来,我市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规定,不断完善归集制度,创新管理手段,强化内部考核机制,加强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宣传、联系和执法力度,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归集管理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到20年基本实现了住房公积金按月足额缴存,从20年的归集余额只有1.1亿元,发展到年归集资金7.3亿元,归集余额达到24.35亿元,是机构调整前的22倍。实现了缴存单位“要我缴存”到“我要缴存”的思维模式转变,确保了资金归集的正常化、规范化,有效降低了管理成本,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市直和各县区坚决执行市委、市政府提高缴存比例的决策,想方设法挤出资金提高财政拨款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目前,全市除盐津县执行8%,镇雄县执行9%的缴存比例外,市级和其余县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都达到了10%。缴存比例的调整,进一步提高了广大职工住房资金的积累,增强了住房购买力,得到了大家的积极拥护。

二是狠抓贷款规模,职工购房资金困难有效解决。20年,在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影响的压力下,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严格落实“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要求,按照力争实现当年新增4亿元贷款余额的目标任务,结合实际,认真分析研究,不断创新工作思路,采取了深挖信贷资源、简化手续、降低门槛、拓展贷款范围、开展异地抵押贷款、引入委贷业务竞争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仅1年时间,全市发放贷款7.18亿元,接近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以来5年的总和;实现新增贷款余额4.73亿元,超额完成了工作任务,充分发挥了住房公积金低息、互助作用,为我市的房地产业经济和城镇化建设提供了必要的资金支持。同时,在发放贷款过程中,高度重视信贷资产的安全问题,严格控制逾期贷款的产生,进一步加强贷款受理审批审核,强化贷款抵押担保制度,积极与委贷银行、缴存单位和财政部门的联系协作,采取多种方式及时催收逾期贷款,对信用度差、恶意拖欠户及时通过处置抵质押物和向法院等方式追收逾期贷款,净化了我市住房公积金金融环境,确保了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实现了当年放贷无逾期,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率降到0.001‰的历史最低点,远远低于全国和全省平均水平。

三是狠抓服务质量,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及时出台了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配套文件和措施,确保新提取政策落到了实处。进一步强化限时办结制度,提高工作效率,贷款业务的受理、审查、审批、发放等环节时限不断缩短,每笔贷款办结时间由原来的30个工作日缩短为13个工作日。认真办理政协提案,及时与政协委员进行面商,解答政策。切实做好住房公积金网站、政务信息公开网站和96128热线“阳光政务”工作,通过网站、电话等交流平台,不断加大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力度,加强了与缴存职工的交流沟通。通过努力,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得到了较大的提升,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

四是狠抓队伍管理,保证了资金运营安全。一年来,全市狠抓了住房公积金管理队伍建设,开展了“整顿管理秩序、提高管理水平,构建住房公积金管理地图”等活动,不断提高了管理人才队伍素质。进一步加强了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强化内部业务稽核工作,有效保证了财务管理规范、资金安全,有效杜绝了违规、违纪情况的发生,规范了业务管理,确保了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和管理人人身安全。同时,进一步加强网络安全管理,规范操作程序,落实信息系统管理安全责任制,提升信息网络安全防护等级,提高信息利用效率,确保住房公积金管理数据安全、及时、准确。

总的来讲,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在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巩固、发展中仍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离市委、市政府和广大职工的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住房公积金制度发展还不平衡,住房公积金覆盖率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我市住房公积金的资金使用率还需进一步提高。三是政策宣传力度还应进一步加强。四是随着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业务的快速发展,管理队伍不足与管理业务量增大的矛盾更趋突出,办公软硬件设施还不能适应当前工作的需要。

以上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切实加以解决,推进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健康、快速发展。

二、认清形势,抓住机遇,推动住房公积金管理良性发展

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是解决职工住房困难问题,提高职工福利待遇,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工作。2010年,针对中央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抢抓扩大内需保增长的机遇,加强领导、完善制度,强化管理、突出服务,推动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仍然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重点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强化贷款管理,加大资金投入。我市的房地产业起步较晚,充分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低利率优势,引导住房公积金贷款消费,解决中低收入缴存职工的住房困难,尽量减轻职工的经济负担,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在房地产经济、城镇化建设中的促进作用,是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重点。我市自20年启动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来,不断降低准入门槛、减化手续,通过提高贷款额度、延长还款期限等方式,加大了对职工购建房资金的投入力度,为我市房地产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提供了重要资金保障。面对当前国家扩内需保增长和继续实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的形势,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作用,促进我市房地产业发展和城镇化建设速度,应着力抓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强化“为缴存人服好务”管理宗旨,进一步拓展住房信贷市场,努力提高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效率,确保全年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5亿元,为改善职工居住条件,促进住房建设快速发展服务。二是在扩大贷款规模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逾期贷款管理,坚定不移执行保全资产措施;各县区政府要加强对住房公积金信贷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努力净化住房公积金信贷环境,管理中心要加强与财政、缴存单位的沟通协调,建立多种扣款机制,切实将风险最小化,确保信贷资产质量优良。

(二)继续搞好政策宣传,为缴存人服好务。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最终落脚点在于服务缴存人,缴存人满不满意、高不高兴是衡量工作效率的标准。自提取新政策实施以来,我市积极抓好政策落实,赢得了广大缴存人的支持,产生了较好的社会反响。但是,依然存在少数缴存人对政策了解不够,认为只要在异地购房就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甚至写信给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提出质疑。这些缴存人反映的情况,虽然不符合有关规定和实际,但由此也表明,我们的宣传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因此,管理中心和各县区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报纸、电视等媒体,广泛宣传《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办法规定及管委会讨论通过的各项新政策,对住房公积金政策进行准确的解释,让大家主动、自觉地参与到建立、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推动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来。同时,要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网站和电子政务信息网站管理,及时报道和宣传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法规,为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提供网上帐户情况查询,方便广大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增强管理透明度,促进各项管理更加规范、快捷、便民、高效。

(三)加大政策研究力度,为《条例》修改献计献策。《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自1999年3月颁布后,20年进行了修改,作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行政法规,一直沿用至今。在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过程中,全国不少专家、学者、住房公积金管理者提出了许多意见,进行了一定的探索和尝试。去年11月召开的全国住房公积金研讨会,提出从资金的属性、资金的定位、利率机制、行政强制、中心定位、管理体制、监管机制、决策体制、增值收益分配等九个方面,对住房公积金的历史、现状和未来进行分门别类的研究,为《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改提供理论依据。我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虽然走在了全省、甚至全国的前列,但政策研究方面必须进一步加强。各位委员和管理中心要从不同的角度进行认真研究,形成调研材料积极向上反馈,为《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改提出意见、建议,这既是宣传的窗口,又是对管委会工作的促进。

第4篇:社保公积金新政策范文

关键词: 新疆;跨越式发展;财税政策;路径分析

中图分类号:F812.7.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0829(2012)03-0012-05

在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西部大开发新10年战略的实施、新一轮对口援疆和“十二五”规划的发展机遇下,新疆要实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战略目标,应该认真研究自身财税政策和财税工作中存在的现实问题,进一步理清解决问题的思路,科学制定应对之策,进一步争取中央财税政策的支持,不断创新和完善新疆财税工作体制机制,促进新疆实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

一、新疆财税政策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其主要影响

实现新疆经济社会的跨越式发展,财税政策的完善和资金的争取是非常重要的战略措施之一。完善新疆的财税工作体制机制,对促进新疆经济社会的跨越式发展、保障和改善新疆各族人民群众的民生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战略意义。目前新疆财税职能尚不完备,原因在于:一是缺少财税利益的激励,二是培育税源能力有限,三是缺少中央的高位协调。财税因素对新疆经济社会发展形成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自身经济发展动力不足。新疆因担负着稳定与发展的双重使命,地方经济发展的速度和效益受到多方面因素的综合影响,加之稳定与发展双重任务都特别繁重,形成了对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的高度依赖,自身发展动力严重不足,过多地依靠“输血”,没形成更好的“造血”机能,影响着新疆的可持续发展。由于大部分地州、县市财税职能的缺失,上缴的税费得到的返还有限,因而抑制了一些地州、县市发展的积极性。由于受有限的财政收入制约,新疆的自我发展、自我积累能力不足,投融资手段单一,没有更多的财税收入来大力进行各种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对大集团大项目的引进和建设,也难以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证,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新疆的民生建设,制约了新疆的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

(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能力不强。一是产业结构调整较缓慢。新疆要改变第一产业比重过大的局面,大力发展第二、三产业,需要强有力的财税保障和资金支持。受财税收入不足的影响,第二、三产业发展所需的资金无法到位,制约了新疆经济结构调整的步伐。二是科技创新能力不足。大多数发达国家在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5000美元后,R&D(research and development的英文缩写,意为“研究与开发”)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都超过2%,“十二五”时期,全国R&D支出占GDP的比重要达到2.2%[1],而2009年,新疆R&D支出占GDP的比重仅为0.6%,差距还比较大。特别是受财税收入的制约,新疆R&D投入明显不足,制约了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导致经济社会发展缺乏核心竞争力;三是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扶持政策受财税收入的影响,相关的投入难以真正到位,具体措施难以顺利实施,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新疆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三)社会公共事业投入欠账较多。促进新疆发展与维护新疆稳定,需要国家提供财政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长期以来,虽然国家已经给予了新疆大量的财政扶持与补贴,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解决了一部分公共社会事业发展的经费。但与新疆各地州、县市实际发生的费用相比仍存在着较大的缺口,这部分公共事业费用开支加大了干部、职工和农民的负担,影响了地州市、县市区增效和农民增收。新疆存在着事权与财权不对等的问题,很多地州市、县市区没有财税权,但却承担着大量的社会事务,既要负担地州市、县市区的基础设施建设费用,又要负担地州市、县市区的机关、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的开支经费,公共社会事业发展受到制约。

(四)招商引资工作推进的困难和阻力仍然很大。财税体制和投资体制都是相关联的。在西部大开发和新一轮对口援疆的宏观背景下,西部各省区都加大了招商引资的力度,财税优惠政策成为西部各省区招商引资的法宝。投资企业为追求利润最大化,自然选择财税政策更优惠的地区来进行投资。新疆除了可以利用所辖城市的财税职能制定一部分自主的财税优惠政策外,大部分地州市、县市区由于财税权的缺失,都没有权利制定各具特色、更有吸引力的灵活财税优惠政策来吸引外部投资,其招商引资能力明显削弱。在自然资源、劳动力资源等相似的情况下,缺少了财税调节手段,在激烈的招商引资竞争中处于劣势,招商引资困难,影响了新疆的经济发展。

(五)本地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仍然乏力。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年来,虽然新疆非公有制经济得到了较快发展,但与全国相比仍存在着非常大的差距。目前,全疆非公有制企业只有3000家,微型企业发展缓慢。存在差距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各地州市、县市区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财税动力不足。特别是受复杂的国内外因素影响,新疆非公有制经济普遍存在活力不足的问题,除去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自身存在的一些问题外,亟待破解的共性问题就是融资难、财税政策支持力度小。另外,财税职能不完备在一定程度上也导致了加工工业领域的非公有制企业税收返还政策执行不到位,自然影响到地(州市)、县(市区)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积极性。特别是因为财税职能的缺失,地州市、县市区也无法制定或出台有关扶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优惠政策,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和影响了新疆非公有制经济的快速发展。

二、促进新疆跨越式发展的财税政策创新路径分析

财税政策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具有针对性强、见效快等特点。因此,新疆应积极完善和创新财税体制,发挥外部、内部两个动力,充分用好中央新一轮对口援疆和西部大开发新10年战略的系列优惠的财政投融资、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调控手段,大力推动新疆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的转变,进而促进新疆实现跨越式发展。

(一)应进一步完善财税体系,优化收支结构

积极完善现行财税运行机制。坚持用改革创新的办法,进一步解决好新疆财税工作中遇到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不断夯实财税管理基础,认真落实有关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财税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体系,细化预算编制方案,使定员定额标准更加趋于科学合理。扎实开展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不断扩大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的范围,规范和完善国库集中支付流程,规范政府采购程序,集中政府财力办好民生事业建设的大事、实事。重点是要通过重视加大对企业评估授信的支持力度,进一步提高企业的信誉等级。建立企业融资担保平台,形成政府、企业共同出资、政府、银行、企业、公司“四位一体”的融资体系。坚持“谁支持经济发展,政府就支持谁”的原则,调整财政资金存放地,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问题。加大工业园区建设投入力度,在征用土地、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厂房建设等方面,通过财政拨款和税收减免加大投入,加快工业项目建设步伐。充分发挥工业发展基金的导向作用,坚持优势资源转换战略,积极引导中小企业向节能、节水、环保、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等低碳经济领域发展。帮助企业争取技改专项资金,专项用于企业的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调动企业做大做强的积极性。及时兑现企业配套资金、补贴资金和税收优惠政策,增强企业招商引资的能力,同时支持出口创汇式外向型企业加快发展。积极加强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坚持优先购买本地中小企业的产品,增加本地企业的经济效益。

进一步加强综合治税管理。积极深化财税、投融资体制改革。坚持广开财源,确保增收,崇尚节俭,减少浪费,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重点是要认真分析研究新疆经济社会发展、征管、税赋等因素对财税收入的影响,加强财税收入的分析监管,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切实解决好“跑、冒、滴、漏”等日常管理中的常见问题。坚持以资源税改革为契机,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和公共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坚持推进依法治税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重点加大治理“小金库”的力度,积极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坚持科学统筹,安排好有限的财政资金,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重点加大教育、科技、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民生事业的投入,切实保障民生工程和重大项目的建设,特别是要加大促进就业工作力度,管好、用好就业补助资金。积极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切实做好救灾和优抚工作。进一步强化预算约束,强化廉租住房资金保障机制,并确保资金按用途使用。切实做好政法及“维稳”经费保障工作,不断提高维护稳定的资金保障能力。

(二)应进一步争取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的支持

坚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随着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的召开,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新疆和新疆发展的优惠政策,对新疆困难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所得税予以“两免三减半”优惠,加大对优势特色产业和中小企业发展的金融支持和服务等。推动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最重要的是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当前,财政工作的首要任务是转变理财观念,构建促进科学跨越发展的支持保障机制。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财政工作要树立后发赶超的大气魄,准确把握推进跨越式发展对财政提出的新要求,创新理财思路,主动服务大局,服从大局,用财政资源推动经济社会的大发展。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对重大项目、重点建设、重要支出及时、足额予以保证。重点是要通过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渠道扶持新疆产业发展,加大对新疆的综合财力补助力度,提高中央财政对新疆公共事业发展的保障水平,增强新疆自我发展能力。新疆应充分利用好国家给予新疆的差别化产业政策以及财税、金融、土地、对外开放和进出口等各项特殊政策,加大产业聚集园区建设力度,抓紧水利、交通、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对外开放平台和口岸建设。主动与援疆省市对接,通过各类形式组织好与援疆省市的全方位交流,吸引更多企业来疆考察、签约、投资。[2]积极向国家部委争取更大资金项目支持,完善发展措施,加强协调配合,尽快把政策效应转化为投资行为。按照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进一步争取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的支持,解决新疆社会公共事业支出仍存在的缺口问题,切实减轻地州、县市社会公共事业支出负担,促进地州、县市增效和职工群众增盈。坚持作好对口援建的对接工作,积极争取对口援建省市在资金、项目、管理、技术、人才等各个方面对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的扶持,创新资金使用方式,充分发挥对口援助项目的带动作用,更多地运用市场手段引导和带动社会资本参与实体经济发展,形成政府、企业和社会多元投资格局,促进新疆实现跨越式发展。

规范转移支付制度,增强新疆发展的自身实力。实施新一轮对口援疆政策的目标之一就是缩小新疆与东部地区的差距,这也是国际上通行的均等化转移支付的目标。参照国际经验,一般也是运用均等化转移支付和专项补助两种形式。所不同的是,受历史、经济和自然等多种因素影响,有的国家以专项补助为主,有的以均等化转移支付为主。总的情况是,绝大部分国家都将均等化转移支付作为转移支付的主体。从方向上看,新疆应当向国家争取的转移支付模式可以逐渐向以纵向为主、纵横交错的平衡模式过渡。借鉴德国的经验,通过立法的形式确定转移支付系数,并且将转移支付的目的、范围等写进法律,据以计算均等化拨款的财税增收能力和标准财税需求以及将其他一些技术性比例也用法律形式明确规定,从而在新一轮对口援疆和新疆跨越式发展的总体上形成资金横向流动的法律保障体制,通过横向流动促进新疆财政能力的均衡发展,通过纵向流动实施中央财政的宏观调控政策。因此,要建立规范的、以均等化为目标的转移支付制度,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将现行的几种形式归并为均等化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两大类,前者属于一般性补助,主要针对横向财力差距,用于支持除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之外的地州,特别是南疆三地州以及边境地区,促进这些地方公共服务水平的区域均等化;后者属于特殊补助,主要是用于实现政府特殊扶持政策,对落后地区的加倍扶持及意外灾害事故的特殊补助等。

(三)应坚持通过完善财税职能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中央新一轮对口援疆和西部大开发“十二五”规划中,为新疆确定了一大批重大项目、重点工程。自治区党委提出要坚持以实施25类90项重点民生工程为抓手,进一步加大保障、改善和促进民生建设的力度。为此,新疆应坚持通过完善财税体制和财税职能,更好地运用财税杠杆,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来促进新疆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一是推动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第一产业方面,设立农业现代化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新疆各地州市、县市区发展优势特色产业;第二产业方面,主要通过财政投资和补贴,进一步加大对新疆重点产业发展的扶持,通过优化财税优惠政策,进一步扩大招商引资范围,大力发展工业园区建设;第三产业方面,建议设立新疆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同时积极争取国家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扶持,对生产业、物流、旅游、金融、中介服务等进行补贴和补助。二是加快科技创新的步伐。加大对科技创新的财政支持力度,确保财政科技投入的增长速度高于整个财政支出的增长速度,并且形成稳定的财政科技经费投入机制,立足新疆实际,充分发挥现有科研、产业优势,重点支持科技自主创新成果的转化、应用和开发。三是积极促进节能减排。不断加大财税补贴力度,支持企业和城市特别是乌鲁木齐市进一步加快推进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加大对节能产品和项目的财政补贴和扶持力度。

(四)应坚持把改善民生、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作为财税工作的首要任务

当前和今后的新疆,在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和国家西部大开发新10年战略的“双重推动力”的作用下,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两大历史任务的实施,必将得到更加快速地推动。因此,新疆必须坚持统筹“双重机遇”,协调“双重推动力”,不断谱写科学发展、稳疆兴疆、富民固边的新篇章。[3]在新的10年开发建设时期,特别是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战略实施期间,要充分体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新要求,切实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上来推进。政府各级财政部门应当认真贯彻“民本财政”的精神,构建改善和保障民生的长效财税机制。财税工作要始终坚持为保障和改善民生这个出发点和落脚点服务,始终坚持把中央的支持、19个对口援疆省市的支援、国家西部大开发的优惠政策和新疆自身的投入重点都用于改善各族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上来,千方百计集中财力物力办好涉及各族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大事和实事。

坚持财政资金向困难群众倾斜,向农村倾斜,向基层倾斜,进一步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提高民生支出水平,努力把财政收入的增长转化到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社会事业的进步上来。重点是下大力气解决好城乡居民的就业、收入、社会保障等切身利益问题,努力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使各族群众得到更多的实惠。财税政策和财税工作要始终坚持把立足点放在增强新疆自我发展能力上,坚持把发展作为解决问题的根本途径。财税政策要坚持根据新疆的新情况、新问题、新要求和新期待的需要,不断完善财税政策措施,加大扶持和推进的力度,始终保持西部大开发与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战略实施中的财税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和创新性,切实做到一切从实际出发,坚持把财税政策支持作为促进新疆发展的一个重要的动力源。

(五)通过加强财税研究促进科学决策

新疆目前没有专门从事财税方面研究的专业机构,进行财税方面研究的专业人员也寥寥无几,新疆财务系统的工作人员更多地埋头于繁琐的业务工作当中,很难有更多的精力对新疆的财税体制和应对政策进行深层次的研究和实践,这不适应新疆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要求。如在积极推进新疆跨境贸易和跨境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方面,2011年8月,我国已经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地区扩大到了全国,并且从毗邻国家扩展到境外所有国家和地区,新疆也在开展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的境外地域范围内,这使新疆扩大对外开放和发展边境贸易的条件进一步优化了,但推进新疆与周边国家签订双边本币互换协议等金融合作、进一步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推进新疆对外经贸活动的进展仍然很慢。尽快改变新疆的这种局面,必须建立起专门的财税金融研究机构,充实一批研究能力强、政策把握度准、熟悉新疆实际情况的专业研究人员,对新疆的财税金融体制和职能的完善进行深入研究,创新财税金融体制,科学地争取更多的财税金融优惠政策,为新疆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强而有力地智力支撑。自治区级财税部门要加强业务工作研究和基层业务部门的工作指导及督促检查,密切关注中央相关政策的实施和更新等情况,并及时认真开展政策效应分析,有针对性地帮助基层业务部门协调解决执行中出现的新问题;政府各级财税部门要认真抓好中央和自治区政策的执行工作,确保各项财税政策及时落实到位,同时要注意了解和掌握财税政策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新一轮对口援疆和西部大开发新10年战略中出台的新政策,并针对基层出现的新问题,及时研究和提出完善政策措施的意见建议,通过各级财税部门的共同努力,使中央支持新疆跨越式发展的各项财税政策措施发挥出更加积极的成效。

加大政策研究力度,构建有利于科学跨越发展的财税政策体系也是一项重要任务。国家已经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对新疆提供金融支持。如央行在新疆实行较低的存款准备金率。目前,新疆辖内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分别执行比大型商业银行低2个和6个百分点的存款准备金率,资产规模较小、涉农贷款比例较高的农村信用社执行比大型商业银行低7个百分点的存款准备金率。央行同时指导支持新疆地区企业通过银行间市场进行债券融资,开通了新疆企业债券发行的“绿色通道”。截至2011年7月末,通过发行38只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累计融资223亿元。[4]因此,新疆要紧密结合区情实际,积极围绕产业差别化政策的实施,积极开展财税政策研究,认真细化金融支持新疆跨越式发展战略的措施要求,健全金融财税政策体系,同时要重视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加强窗口指导,不断完善财税金融政策,增强财税金融信息的沟通与交流,增强新疆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进一步强化财政税收政策手段,构建灵活多样的财政宏观调控机制。打破有多少钱办多少事的陈旧观念,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带动社会资金的作用,创新生财、聚财、理财新机制,扩大促进经济发展的资金总量,促进全区经济社会跨越发展。

参考文献:

[1].政府工作报告[N].人民日报,2011-3-6(2).

[2]张春贤.发挥主体作用,推动援疆工作取得新成效[J].今日新疆,2012(3).

第5篇:社保公积金新政策范文

关键词:实现 住房公积金全覆盖 服务 发展

住房公积金制度作为我国住房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实现了职工住房实物分配到货币化分配的重要转变。该项制度1991年在上海试点,1994年起在全国全面执行,在推动我国住房制度改革、改善居民居住状况、服务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本人结合工作实际,就如何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的受益人群,服务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 住房公积金缴存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覆盖率偏低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据不完全统计,至2011年底以福建省为例,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群主要为国家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及部分国有企业的在职员工,非公企业单位员工、城镇就业人员大多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住房公积金缴存覆盖率仅为53%低于全国72%的平均水平,与《条例》规定相差甚远,公积金缴存覆盖率偏低。

其原因主要有:一受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及当地财政的直接影响,各地市公积金配缴存在不平衡现象,在岗职工未做到应缴尽缴。如缴存比例及基数不一致、未严格执行按月汇缴制度、公积金未缴、停缴、缓缴随意性较大等;二用人单位法律意识淡薄,不愿意将有限的资源用于无形的住房公积金制度中;三单位职工维权意识不强,绝大部分单位聘用人员未要求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四企业单位人员流动性强,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存在障碍。

(二)基层政府重视不够及宣传力度薄弱直接影响住房公积金缴存覆盖面的提高

一方面基层政府对提高地方财政收入及对关系到企业发展的经济效益性指标较为重视,忽略了职工的切身利益;另一方面公积金政策宣传力度薄弱且不到位导致企业单位负责人对住房公积金政策优势了解不多,视缴纳住房公积金为企业的一种负担,不重视推广住房公积金制度。信息的不对称,也使得城镇务工人员难以全面了解自己应享有的权利。

(三)政策优势无法体现,服务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受到制约

众所周知,房地产业对推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至关重要,而住房公积金制度所提供的政策性低息住房贷款,在我国施行十几年来,不仅为国家住房制度改革,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作出了贡献,而且在改善居民居住状况,引导住房健康消费,促进地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按照《条例》规定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行政事业单位可以在预算、费用中列支、企业单位可以在成本中列支,同时免征各类税收,且公积金缴存人在连续足额缴存满一年之后可以以较低的首付申请最长20-30年的政策性低息住房贷款,其低息政策优势十分显著。以贷款10万元10年等额本息还款为例,商业贷款累计付息39639.6元,同额度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只需累计付息26692.6元,少付息近33%,且在还款期间还可以用其公积金帐户中的存储余额抵扣本息。如今这项惠民政策只为公务人员及部分国企职工服务,不但大多数非公企业单位员工、城镇就业人员无法受益,而且由此引发的分配不公及其对地方财政、税收、建筑、运输、家装等诸多行业的影响更加深远,直接制约国家低息住房贷款流入本地,不能起到支持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应有的作用。

二、实现住房公积金全覆盖的几点建议

(一)加大政策宣传,树立社会化缴存意识

设立专项宣传费用配备专职宣传人员,做好住房公积金政策服务工作。宣传费用的核定应与地区经济发展、城镇从业人员的规模相适应。一是及时更新编印宣传手册,免费发放到宣传对象手中,指定专人对宣传网站进行维护、更新,提供网上政策咨询服务;二是引导各大主流媒体服务公积金政策宣传,以服务惠民为重点,定期对外公告公积金资金运营情况,营造社会舆论氛围;三是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如上门宣传、召开座谈会、邮寄对帐单、以节假日纪念日为契机,在市区主要街道设立宣传点,有条件的城市还可以打造宣传标语、举办专题讲座、设立城市雕塑等。逐步做到“报纸网络有专栏、电台电视有音像、活动现场有内容”,以丰富多彩的形式使住房公积金政策深入民心。

(二)关注各类从业人员、扩大住房公积金政策影响力

1、实现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应建必建、应缴尽缴

对于部分行政事业单位未做到应缴尽缴的,应采取以贷促缴的方式规范各单位的公积金缴存工作;对于部分地区因历史原因拖欠住房公积金,公积金缴存比例、基数不到位的,应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协调,争取将资金归缴计划列入财政年度预决算,克服地区经济差异,逐步统一和提高地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基数,维护好职工的合法权益;对未把单位聘用人员列入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的,应进行结对宣传,重点增强单位负责人的法律意识,提高职工维权意识,通过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做到同单位同一缴存待遇。

2、把引导非公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作为扩面工作的重点

(1)建立和完善从业人员信息系统,实现税务工商、劳动社保等多部门联动,建立从业人员信息库,实时掌握人员增减变动情况,为扩面工作掌握第一手数据资料。

(2)发挥部门优势,制定扩面工作计划。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是非公企业留住人才,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管理中心应以此为宣传重点坚持“低门槛进入、先易后难、以点带面、逐步推开” 的原则制定扩面工作计划。一是争取税务、工商、劳动等部门的支持和配合,针对纳税大户、上市公司,探索施行按人员流动性分不同层级不同配缴比例的新型的公积金配缴方式;二是强化依法征缴的手段,探索通过税务等职能部门联合征缴的新途径。

(三)重视健全内部管理,以服务促归集

1、 完善机构设置、实现管理与服务相分离

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大多设区市已实现了市一级垂直管理,但是业务指导仍归属于省级部门管辖。业务指导与事权财权相分离,影响住房公积金目标的实现。因此建议一是实现全国性的,至少省一级的垂直管理。建立以设区市各科室为管理层,县市区各管理部为具体业务经办层的业务监督与办理、行政职能与事业职能相分离的管理模式;二是及时增加机构网点设置,注重新经济区机构网点覆盖,建立起与公积金资金归集规模及地区经济发展规划相适应的管理队伍,为参缴单位及个人提供服务。

2、 构筑一体化的信息平台,提升社会化服务水平

(1)完善人员信息,对内实现省一级信息系统融合。随着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人数的逐年增长,地区同城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实现公积金本系统内的信息联网势在必行。公积金管理机构必须完善参缴人员信息系统,除应根据单位人员用工性质统一设置带有识别性的人员代码外,还应对参缴人员身份证、家庭地址、收入状况、联系方式、信用状况等基础性信息进行完善,为实现参缴人员带基数转移、执行无差别的住房政策、资金使用率的提高提供现实可能。

同时应打造现代化的查询手段,开设包括网络、电话、磁卡查询等多种查询方式,一方面实现实时查询个人公积金使用情况;另一方面让广大干部职工了解与政策规定是否有差距,扩大员工知情权,以此来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2)对外实现资源共享,努力提升服务社会的工作效率。公积金管理机构应积极争取与房地产管理、税务登记、银行等部门实现跨系统联网。一方面提高公积金经办人员对材料真实性的甄别能力,杜绝骗提骗贷行为的发生;另一方面为实现业务办理“一站式”服务创造先决条件;同时管理中心应指定专人做好信息的维护更新工作,确保个人信息安全和数据的实时更新工作。

3、重视业务培训,打造魅力住房公积金

(1)重视全员包括业务委托行经办人员的培训工作,建立起与住房公积金发展规模相适应的高素质的人才队伍。通过建设“学习型住房公积金”,不断提升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提高业务操作能力和服务社会的水平。一是要建立学习型的领导班子,加强对国内外宏观环境的研究和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制定水平,在确保政策连续性的前提下,满足居民住房需求和促进本地区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二是要建立全员包括业务委托行经办人员的学习培训制度,认真组织好制度、理论、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学习,坚持学习的常态化;三是通过党支部学习及开展各项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觉悟,强化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四是鼓励职工参加继续教育的学习及从业资格认证,提高工作队伍的学历层次;五是定期邀请专家学者开展专题讲座,开拓视野、提高全员职业素养。

(2)推动住房公积金科学发展,打造魅力住房公积金:一是法制公积金。通过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使各项业务有章可循,做到用制度管人用规章管事;二是文明公积金。以环境一流、服务一流、管理一流、效益一流为标准,为群众提供舒心服务;三是创新公积金。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实践政策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焕发住房公积金无限的生机与活力。

4、建立长效的考核机制

将现代金融的经营理念引入到公积金的管理中,科学制定考核指标,建立起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的长效考核机制,在兼顾公平与效益的基础上,使员工人尽其才、人尽其力;量化扩面工作考核指标,指标的设定应兼顾效益与地区的客观实际,定期通报指标完成情况;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对内应与职工绩效工资水平挂钩,对业务委托行应与业务手续费的支付挂钩,对地方政府应建立各地市领导任期扩面工作考核机制,实行任期扩面工作一票否决制。

(四)提升行业地位、提高公积金管理机构的执行力

要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普惠效应就要做大做强住房公积金,现阶段建立在自愿参缴基础上的住房公积金制度,已不能适应当前地区经济的发展,特别是近年来住房公积金行业内曾出现了一些大案要案,直接威胁到这一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因此要注重提升行业地位,提高机构执行力,尽快通过立法来规范各地的行为,服务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建议一是应积极争取通过全国人大代表形成立法议案,提交全国人大列入立法计划,尽快出台《住房公积金法》;二是提高立法的层级和可操作性。重视完善修订立法,对于一些成熟的规定要及时上升到法律的层面,由国家施行,增强机构的执行力和权威性。

综上所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完善制度建设、创新服务,通过实现公积金全覆盖和社会公平正义,最大限度地支持职工住房消费,用解决实际问题的事实减轻他们的生活压力,缓解社会矛盾,服务地区经济,推进社会和谐稳定。

参考文献:

[1]袁平,切实保证及时缴存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J】.住房公积金决策参考2010(3)

第6篇:社保公积金新政策范文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切实加强民生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及《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各类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受益面,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现就加强我市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原则

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遵循的原则为:关注民生,依法推进;全面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比照社保,按区落实。

二、工作目标

2010年-2012年为住房公积金扩面推进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住房公积金扩面推进专项活动。全市三年新增住房公积金开户单位4000家,其中2010年新增1200家,2011年新增1300家,2012年新增1500家;三年新增住房公积金开户职工21万人,其中2010年新增6.5万人,2011年新增7万人,2012年新增7.5万人;三年新增住房公积金归集额100亿元,其中2010年完成30亿元,2011年完成33亿元,2012年完成37亿元。

三、工作部署

(一)分解目标任务。每年初由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将扩面工作目标任务下达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并签订目标责任状,然后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辖市、区各分支机构和相关扩面责任单位。

(二)明确工作措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加强与市财政、人社、房管等综合部门和行业协会的沟通协调,建立综合部门扩面工作联席会议和联络员制度,实行信息共享、联合稽查等;同时发挥受托银行、乡镇、街道社保所以及劳务派遣企业等协作单位的作用,促进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

(三)实施目标考核。住房公积金扩面是实现住房保障的民生工程,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对各辖市、区分支机构及相关责任单位实行目标考核,建立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激励机制,组织做好对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情况的跟踪核查,及时通报工作进度;每年终根据各辖市、区分支机构及相关责任单位的扩面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经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批准后实施考核兑现。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依法行政。一要继续实施对困难企业的帮扶政策;二要联合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开展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专项检查;三要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建立媒体曝光制度,对欠缴单位、应建未建单位定期实行媒体曝光,有效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四要积极稳妥推进行政执法,在妥善处理好职工投诉举报的同时,对那些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好但拒不建缴住房公积金的企业,切实加大执法力度。

第7篇:社保公积金新政策范文

(一)设立专门机构,配备专职服务人员

总公司健康险部负责组织政策性保险管理。在已经拓展了大病保险业务的县支(城区)公司设立了健康保险部,对外称“大病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根据业务覆盖情况,省级分公司和地市分公司相应设立了健康保险部。根据业务规模,相应确定了各级健康保险部的岗位和人员编制。初步建立了具有医学等专业背景的专职服务人员队伍,具有一定的专业管理和风险管控能力。

(二)快速推动,平稳运行,服务满意度高

各级公司积极发展政策性保险,引领行业发展。《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披露,实现大病保险保费收入25.14亿元,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13.4亿元,赔付补偿金额11.57亿元,大病保险制度整体运行平稳,实现了大病保险与基本医保的有效衔接,有效放大了基本医保基金的功效,切实缓解了“大病致贫”、“大病返贫”的现象,大幅提高了居民医疗保障水平,参保群众真正得到了实惠。没有出现影响业务开展的重大障碍和群众投诉事件,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等各方对大病保险的评价也是积极的、正面的,各级党委政府对大病保险总体满意。

二、政策性保险经营中存在的主要风险

总结分析政策性保险的发展探索阶段情况,主要存在以下两个方面的风险问题亟待解决。

(一)具有较大的盈亏风险

大病保险业务盈亏是指公司从当年的保险费收入中,扣除当年的赔款、费用支出和提留各项准备金后,剩下的纯收入和利息收入之和。新农合经办业务盈亏是指公司从当年收取经办服务费,扣除当年的税金、费用支出后的剩余部分。政策性保险业务盈亏风险是指公司经营政策性保险业务发生亏损的可能性。大病保险业务风险主要表现为死差益风险和费差益风险。《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披露,大病保险业务实现利润负2.47亿元;保费利润率-9.8%(利润/保费收入);管理费用实际支出1.30亿元;管理费用率5.17%(管理费用/保费收入)。2013年大病保险业务盈亏风险除年报披露的亏损2.47亿元外,还存在如下不确定因素:一是尚未释放兑现保险责任准备金时的业务盈亏,年末提存保险责任准备金13.4亿元,占保费收入的53.30%。二是尚未释放合约期满兑现风险调节机制的盈亏,在现行风险调节模式中,一般要求超过约定费用利润率的盈余作为风险基金,低于约定费用利润率的亏损,只有少数合同规定由风险基金弥补,大部分合同规定由商业保险公司自行承担。三是公司向政府上交了履约保证金,存在支付违约金或有事项。新农合经办业务盈亏风险主要表现为费差益风险,因操作不规范也存在较大的死差损风险。目前,财务核算系统暂不支持单独核算新农合经办业务盈亏,使这种较大风险具有隐蔽性、潜在性。新农合经办业务实际承办中有两种类型,一是按总部规定要求执行的固定管理费委托经办模式,包括固定管理费型和保底管理费加奖励费用型;二是非固定管理费模式,即风险模式。如某省公司2013年承办的新农合业务19个县市区单位,涉及参合人员共923.60万人,基金总规模15639万元。理赔补偿人数24890人,补偿金额5913.30万元。其中以非固定管理费模式承办的有13个县市区单位,涉及参合人员605.85万人,基金规模达10349万元,占总规模66%。承办新农合一个完整年度的有6个县市区单位,总基金规模5715万元,5个县市区单位盈余,1个县支单位超赔达315万元,占本县基金规模的28.53%,占总基金规模的5.51%。

(二)具有一定的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是指由于不完善的内部操作流程、人员、系统或外部事件而导致直接或间接损失的风险,包括法律及监管合规风险。信息系统风险主要有系统功能缺失、数据修改风险和权限管理风险。公司开发应用了政策性保险系统与基本医保系统或医疗机构管理系统等外部合作机构系统的接口对接系统,但系统功能部分缺失,不能充分满足大病保险管理需求。例如大病保险系统和新农合系统中均未完善“批量转账模块”,无法实现待转账数据的不落地操作。政策性保险付费如果采用市级集中付费模式,待转账数据通过手工造表进行流转,最后进行手工批量转账付款。因为数据量大,无法实现逐笔审核,极易出现人为篡改付款信息和操作失误,造成错误付费,存在道德风险和操作失误风险。例如因外部系统数据质量较差,系统对接中需要修改的数据量较大,对重要应用系统中数据的修改过程中,操作不当将导致业务、财务数据不准确。例如存在应用系统和基础平台的权限设置和授予不当导致的不符合职责分离要求、不符合授权最小化原则或取得与工作职责不匹配权限等情况。承保控制环节主要风险有合同协议不规范;实际人数与系统人数不相符;非基金保险保费收入与基金保险保费收入之间调剂;客户信息不完整、不准确等。理赔控制环节主要风险有净赔付率高,2013年大病保险业务净赔付率98.55%,远远超过红色警戒值85%[净赔付率=(赔款支出+未决赔款准备金提转差)/(保费收入-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提转差)×100%];专业人员配备不足、专业素质较低;医疗过程管理缺位,医疗费用审核管控缺位,没有与社保、卫生等部门建立有效的医疗行为监督管控机制,可能存在过度医疗、虚假医疗等道德风险;非基金险种赔款计入基金险赔款中,调剂赔付率;二次补偿款缺乏支持性资料等。收付费控制环节主要风险有批量支付缺乏系统控制;减少被保险人方式退保,可能存在套取资金进行洗钱的风险;投保单位赔款未转入实际出险人账户,可能存在虚假赔付以及洗钱风险;大额现金支付,可能存在洗钱风险。财务管理环节主要风险有费用率偏高的风险,2013年大病保险业务管理费用率5.17%,超过预定费用率;存在费用真实性风险,如可能存在输送不正当利益,弄虚作假套取费用等现象;费用分摊不准确风险,有的公司把其他费用转嫁到大病保险中,大幅提高大病保险分摊费用比例,专属费用和分摊费用核定不严格;未落实基金保险业务单独核算、封闭运行的要求;银行账户控制上未独立开设收支账户;资金管控上没有实行收支两条线和集中管理,有的公司允许大病保险保费留在基层机构账户,可能存在资金被挪用的风险。客户服务环节主要风险有部分公司承诺的服务标准落实不到位,不能提供便捷的服务,群众和政府满意度较低。如有的参保人在统筹地区内不能实现即时结算,需要患者先垫付后再去公司报销;有的不能为患者提供“异地结算”服务;有的报销、结算流程繁琐,参保人需要往返多次才能完成结报。合规风险是公司最普遍、最重要的综合性风险。政策性保险本身政策性强、标准高、要求严、难度大。政府的卫生、劳动、民政社保、财政审计和保险监管等相关部门高度关注,强化过程监控,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实行“零容忍”、“不搞下不为例”。2013年中国保监会对各家保险公司的政策性保险检查,被查单位违规率100%,违规内容涉及参投标、业务管理、财务管理和服务等全过程全方位。如《中国经济网》2013年8月21日报道,甘肃省保监局对中国人寿甘肃省分公司在投标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府采购业务中,低价竞标不正当竞争、扰乱保险市场秩序的行为,给予罚款十五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对该公司总经理做出了警告的行政处罚,并取消中标资格。

三、政策性保险经营主要风险的危害与原因

(一)主要风险的危害分析

政策性保险经营中存在的主要风险是公司基础性问题,如不及时解决,将导致问题越积越多,危害极其严重。一是引发监管处罚,取消中标资格,甚至影响保险机构经办大病保险资质,还影响高管人员的职业安全;有的违反财经纪律,涉嫌商业贿赂和违法犯罪,冲撞了法律底线。二是直接造成财务损失、经营亏损,随着承保范围不断扩大,同时盈亏风险快速累积,将影响可持续发展。三是直接影响公司业务运行和财务结果准确性,有的甚至可能诱发系统性风险。四是破坏公司的声誉和形象。

(二)存在主要风险的原因分析

深入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其主观方面的原因主要有:一是合规意识淡薄,有的工作标准低、要求低,主张“先发展后规范”。二是执行政策不到位,有的应付了事,“选择性执行”或“打折执行”;医疗管控缺失,主要扮演了政府的“出纳”角色。三是管理机制不健全,如风险调节机制缺失;部门职能职责不明确;没有明确考核盈亏风险,有的以保费论英雄,低价参与投标,不计成本报价。其客观方面的原因主要有:一是在发展探索阶段经验不足、自身准备不充分,新的管理制度和信息技术系统有一个试用完善过程。二是因涉及多方利益格局调整,难形成共识,招标方案中设定的条件较为苛刻。三是市场主体多,竞争激烈,有的形成了恶性竞争。四是经验数据信息缺失,掌握的信息与对方不对称,方案测算准确性低。

四、防控政策性保险经营风险的建议

(一)积极参与,敢于担当

1.加强保险知识普及宣传认真学习掌握国家社会医疗保障政策,加强与政府沟通,为完善医疗保障体系积极出谋献策,积极争取政策支持。组织编写宣传手册,深入开展“保险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保险服务月”等多种形式的医疗保险知识普及宣传活动,提高全民保险意识。

2.抓住政策性保险发展机遇坚持战略思维和系统思维,切实强化做好政策性保险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抓住民生保障制度改革和政府管理职能转变带来的新机遇,积极参与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服务,引领行业发展,促进公司做大做强。

3.创新政策性保险商业模式大病保险和新农合业务既不同于基本医疗保险,也不同于一般健康险业务。需要深入探索政策性保险经营特点和规律,创新保险商业模式。政策性保险是一种准公共产品,其性质决定了保险公司不能在这项业务中赚取高额利润,保险公司的企业属性决定了不能在这项业务中亏本,要与政府反复协商,寻求双方利益的平衡点,实现“保本微利,收支平衡”,守住经营不亏的底线,推进政策性保险可持续发展。积极探索建立融合大病保险、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险和一般健康险业务的风险管理和服务的综合平台,发挥出协同作用,实现互补共赢,坚持保险为民的理念,提高医疗保障水平,更好地惠及广大群众。同时,依托综合平台,促进销售队伍增员,促进有效积累客户资源,促进拓展农村小额保险等其他业务,满足多层次的医疗保障需求,争取实现良好的综合成效。

(二)理顺管理机制,实行“展管分离”

1.实行“展管分离”《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的实施方案》规定:“对大病保险业务专业化服务队伍,各省根据实际情况和业务发展需要,可以选择归属健康险部管理,或由其他部门统筹管理。”目前,一般分公司选择大病保险和新农合业务专业化服务队伍由健康险部管理。新组建的专业化服务队伍素质较低,医疗管理和服务缺位,赔付率高,造成经营亏损。建议新增政策性保险不改变原有其他部门的管理职能,仍参照传统业务实行“展管分离”,统一明确健康险拓展渠道与运营部门的职责,充分利用公司现有的业务管理资源,实现专业化管理,有效管控政策性保险成本,实现政策型业务效益最大化。

2.完善绩效考核机制政策性保险盈亏纳入各级公司、健康险部和相关岗位绩效考核;政策性保险的赔付率、客户满意度和业管费用预算纳入各级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和相关岗位的绩效考核。

(三)整合资源,发挥整体优势

1.发挥信息技术优势,确保系统更先进目前,各级政府主导开发社保医疗系统,公司对接系统复杂,系统维护响应不及时,应用成本高,并受制于信息服务公司。我们应高度重视信息技术创新,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对管理和服务发展的支撑和推动作用。一是加快完善公司业务系统与社会医疗保险、医院系统的对接系统功能,充分满足应用需求。二是建立社保医疗信息与商业保险信息数据共享平台。积极组织社保医疗系统升级开发,力推升级换代使用我公司先进的社保医疗系统服务,敢于担当社会医疗保障系统信息建设的重任。

2.发挥专业管理优势,确保低风险、低成本风险管控更强,是商业保险机构的核心优势。我们要坚持合规经营,优化流程,完善制度,强化执行,防范风险。一是收集分析医疗保险数据,建立精算模型,测算基本医疗补偿方案,科学厘定大病保险费率,为社保医疗方案和定价提供技术支持。二是建立风险调节机制。设立风险调节基金,平衡年度盈亏;明确风险调节基金的来源和支出政策;制定风险调节基金不足的应急预案。三是强化医疗风险管控。整合政府基本医疗、大病医疗和商业保险公司医疗保险等三类业务的医疗管理人力、财力、物力和监督政策资源,建立三类业务同步同质管理、信息数据共享机制。加强与医院合作,建立定点医疗机构驻点巡查服务制度。建立定点医院的医疗服务质量定期评价制度和个人医疗服务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对定点医院的医疗服务质量监督管理。运用公司、社保和医院共享的信息技术平台,在线实时监控医疗过程及行为。严格医疗过程和医疗费用的风险管控,防范和减少过度检查、过度医疗、虚假医疗等不合规医疗行为,既要做到应赔尽赔,又要有效控制医疗保险赔付率,确保医疗保障制度可持续发展。四是加强财务成本风险管控。实行政策性保险单独核算,单独账户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有效控制各项管理费用,细化费用分摊标准,合理分摊共同费用,确保费用真实性和准确性,实现医疗保障制度运行成本的最小化。五是建立内部监督检查制度,坚持政策性保险经营信息公开、透明的原则,定期向政府相关部门报告政策性保险经营情况;自觉接受监管部门监督检查和新闻媒体、社会公众的监督。

3.发挥专业服务优势,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服务质量更优,是人民群众满意的根本要求。充分发挥保险服务特点和优势,努力提升服务质量。一是坚持以人为本,强化服务意识,对患者从入院、治疗和出院的全程进行跟踪服务和风险监控,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为参保群众提供温馨的服务体验。二是实现理赔“一站式”即时结算和异地结算服务。对暂不能实现即时结算的,优化理赔流程,简化手续,方便参保人。三是挖掘健康管理优势,为参保群众提供双向转诊的便利,使患者享受到病情与医疗水平匹配、方便、经济的诊疗服务。四是向社区和乡村延伸服务,县(区)营销服务部设兼职政策性保险服务员,负责协助客户联络服务和深度开发工作。五是优化服务流程,加强服务标准化建设。

第8篇:社保公积金新政策范文

大家好!我今天发言的题目是: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大力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参加今天的演讲,非常荣幸、非常激动,局党组倡导开展的读书演讲活动,目的在于建设学习型机关,提高干部职工的文化素质和综合素质,使干部职工不仅在业务上合格,而且在政

治理论方面也要有较高的水平,从而为创建部级文明单位奠定基础。对此,我完全赞成,坚决拥护,借此机会我就学习《中国财政政策理论与实践》一书,谈几点粗浅的认识与体会,不妥之处,请领导和同事批评指正。金部长的《中国财政政策理论与实践》一书,闪耀着理论创新的光芒。全书在总结中国财政政策运用的丰富经验基础上,提出了较多的财政政策理论新观点,无论是从实践检验或是从理论的角度来看,都具有科学性。同时,该书第一次全面总结了财政政策调控的四条基本经验,即:财政调控必须依据经济形势变化相机抉择,这是财政政策作用的灵魂和关键;财政调控必须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性作用,注重推动体制改革与制度创新;财政政策必须加强与货币政策的协调配合,以取得两大政策工具的组合效应;财政调控始终要坚持把促进发展作为首要目标,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这一科学论断是全书的精华和灵魂,也是财政政策制定和实施的理论指南。正是在对财政政策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所形成的理论指导下,该书做出了带有前瞻性的判断:财政必须在不断壮大实力的基础上,完善财政管理体制,推动税制和预算管理制度改革;通过重点支持完善收入分配、社会保障、教育和公共卫生四个方面的制度;通过税收、补贴和财政投入等政策手段,在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动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自主创新能力提高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推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目标的实现。总之,《中国财政政策理论与实践》一书将科学发展观融入中国财政政策转向调整过程,并以此为指导,对具有中国特色的丰富财政政策实践进行理论总结及创新的重要著作。

《中国财政政策理论与实践》一书,给了我许多感悟和启迪,作为一名财政工作者,应该研究周口财政努力的方向、研究周口财政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及解决的途径。周口市是一个农业大市、人口大市,矿产资源匮乏,经济结构单一,表现在财政上:收入总量小,支出缺口大,收支矛盾异常突出;来自于二、三产业的收入比重小,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和税收收入占一般预算收入的比重低;县乡债务包袱沉重;财供人员过多。周口财政是名副其实的“吃饭财政”、“要饭财政”。面对我市的财政困难局面,我们要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认真落实稳健财政政策,用发展的理念创新财政支持经济发展思路,改革财政管理办法,规范财政收支行为,尽快实现我市财政经济状况的根本好转,把周口的事情做好。

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战略决策和部署,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财政支农工作的一项重大任务。财政部门要积极主动地发挥财政的职能作用,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伟大实践中作出应有的贡献。《中国财政政策理论与实践》一书为我们提供了强大的理论支持。

首先,要理清思路,增强支持新农村建设的主动性和责任感

大力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以“增加投入、引导放活,统筹兼顾、突出重点,规范管理、提高效益”为原则,着力支持现代农业建设,提升农民生活水平,改善农村落后面貌,让广大农民群众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作为财政部门要切实履行公共财政职能,大幅度增加支农投入,正确处理财政与市场和农民的关系,合理划分财政与市场和农民的投入责任,大力支持农村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调动社会各方面增加“三农”投入的积极性。特别在财政支农资金安排和使用上,既全面支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又区分轻重缓急,突出重点,坚持从实际出发,选准支持新农村建设的突破口和切入点,从农民最关心、最期盼、最受益的事做起,切实解决广大农民生产生活中最迫切的实际问题,让农民在短期内就能得到实惠。

其次,要抓住关键,逐步建立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

不断增加财政支农资金投入总量,逐步形成新农村建 设稳定的资金来源。按照存量适度调整、增量重点倾斜的原则,不断增加对农业农村的投入,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农业,通过运用经济杠杆等间接手段来管理和调控农业经济活动,充分发挥财政政策的导向作用、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特别是要发挥好财政支农资金“四两拨千斤”的示范和带动作用,综合运用财政贴息、税收优惠、民办公助、以物代资、以奖代补、奖

补结合等激励手段,引导、吸引民间资金、社会资金投入“三农”,逐步建立起以政府(财政)投入为引导的多元化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

第三,要围绕中心,着力支持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支持新农村建设,要优先支持农村经济发展,做大农村经济财政“蛋糕”。积极支持发展壮大县域经济,紧紧围绕“农业增收,工业增效,财政增长,后劲增强”这个目标,把做强特色产业,做大块状经济、做优品牌产品作为提升县域经济发展水平的战略举措;把乡镇企业作为发展县域经济的主要载体和扩大农民就业的重要形式,积极支持符合产业政策的乡镇企业转变机制和增长方式,加快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

第四,要把握重点,增加公共产品供给,改善农村公共服务

财政要积极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要求,着力提高财政对农村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及公益性事业的保障能力。要以改善农民生活条件,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为突破口,支持村庄建设和村容整治,创建环境优美乡镇、文明生态村,逐步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的问题。

第五,提供保障,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完善农村义务教育

财政支出需更好地体现“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支持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立。目前,我市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还存在一些问题。如体系缺漏,保障不足,面向农村的养老、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尚未建立,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等各项福利事业滞后于社会发展的需要,这种形势决定了我们要加快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在财政困难的情况下,我们的社会保障体系在短期内可以是一个低水平的,但必须是一个没有漏洞的体系,要使城乡居民在遭遇生活困境时都应当免于陷入绝望的境地,真正地做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鳏寡孤独者皆有所助”。

第六,强化管理,完善财政支农资金的各项制度

第9篇:社保公积金新政策范文

【关键词】廉租房建设;融资模式;廉租房融资

我国社会保障性住房主要包括廉租房、公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等。廉租房由于产权并没有转移,租金低的特点,成为了改善住房供给结构、平抑房价、弥补房地产市场萎靡的有效武器。据统计,廉租房的供给每增加5%,就会迫使商品房价格下降3%到4%。同时,由于政府能力有限,经济适用房、限价房等难以满足需求,廉租房的建设更具可行性。

一、我国廉租房建设的融资现状

根据我国财政部《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管理办法》通知,廉租房住房保障资金来源有以下渠道:(1)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2)土地出让净收益;(3)中央、地方政府财政预算安排用于廉租住房保障的资金;(4)中央财政安排的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5)社会捐赠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6)其他资金。廉租房作为准公共产品,资金需求量大,收益率低,回收期长等特点决定政府的财政支持是廉租房建设的主导。但各级政府对于财政资金的运用一般集中于生产建设项目,廉租房资金不到位;银行信贷也是更加倾向于商品房建设而不是保障房的建设,缺少住房信贷的政策性担保体系,其他金融工具由于我国金融体制的限制也没有发挥实质性的作用;同时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发展很不完善,筹集和使用都具有很大的风险。因此从当前运行机制看,资金来源主要来源是政府财政供给,资金融资方式存在供给不足,极不稳定的特点。政府面临巨大的资金压力,创建拓宽融资渠道十分重要。

二、新时期完善我国廉租房融资来源的战略思考

(1)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市场多方参与的廉租房供给机制。政府、市场在廉租房的供给过程中扮演不同的角色。美国在20世纪60年代初,一改政府一手包办资金的政策,鼓励企业进入廉租房建设领域。从日本、新加坡、中国香港的经验来看,鼓励民间资本参与也是一种普遍趋势。因此,政府应实行优惠政策吸引企业。具体有:一是政府提供贷款担保。二是租金补偿,政府补齐廉租房租金与市场价格的差价,保证企业参与的积极性。三是税收优惠政策。政府在廉租房建设初期起主要作用,后期则主要由社会资本参与,可采用的模式有PPP模式等,不仅可以吸收民间资本弥补财政投资的不足,还可以提高项目的建设效率,实现社会效益最大化。(2)完善公积金制度,提高资本管理效率。新加坡保障房的覆盖率居世界首位,主要得益于它的公积金制度,80%的公积金用于保障房的建设。再从香港的经验来看,主要是活化资产,提高资本的使用效率。我国不仅应该完善公积金的收缴,扩大公积金规模,最重要的是管理好公积金增值收益,明确公积金的产权归属和公积金的投资范围,确保公积金的合法使用。(3)创新廉租房融资模式,实现多种渠道融资。一是房地产抵押贷款证券化。廉租房产权稳定,投资回收稳定符合资产证券化的特点,不仅可以降低商业银行的潜在风险还可以增强这部分资产的流动性,更容易获得银行贷款。二是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REITs)。从美国的经验来看,这种直接融资方式不仅降低了银行的财务风险,而且减少了政府的财务负担。REITs应该由政府主导,健全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专项管理的措施,建立发达的房地产信托产品的二级市场,同时积极引导个人、机构投资者参与。三是PFI模式。PFI意为“私人融资启动”或“民间主动融资启动”,是英国政府于1992 年提出的,用于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的管理模式。采用这种模式融资时,首先要对项目进行可行性分析;其次在选择私人部门时,必须遵循公开透明、公正平等的原则。四是征收住房保障税。住房保障税是一种特定目的税,直接用于住房保障体系的建设。在操作过程中,需要研究如何避免它与房产税的重复征税、以及如何保证税率与房地产业的发展相适应等问题。

三、小结

我国廉租房建设除了融资问题,还有土地问题、住房金融体系不健全、准入和退出机制等问题。“十二五”规划中指出要“建立稳定投入机制,加大财政资金、住房公积金贷款、银行贷款的支持力度,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运营。加强保障性住房管理,制定公平合理、公开透明的保障性住房配租政策和监管程序,严格规范准入、退出管理和租费标准”,足以见我国在保障房建设上任重道远。“十二五”时期是我国经济转型的重要时期,改革正在不断深化,也期望我国的保障房体系在此期间取得巨大进展。

参 考 文 献

[1]董藩,文伟.基于AHP的廉租房融资模式研究[J].中南民族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