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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专业课培训精选(九篇)

音乐专业课培训

第1篇:音乐专业课培训范文

[关键词]高等师范专科 音乐专业 人才培养

[作者简介]冯继(1976- ),男,山东临朐人,中国矿业大学在读博士,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前教育与音乐学院副院长,副教授,研究方向为音乐教育、高等教育管理。(江苏 徐州 221116)汪广华(1973- ),男,江苏连云港人,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前教育与音乐学院副院长,副教授,硕士,研究方向为高等教育。(江苏 连云港 222006)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3)32-0133-02

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的不断推进,以往高校人才培养的精英化模式也发生了转变。人才培养不再仅仅依靠制度内的需要,而是越来越体现出对社会人才需求的敏感性。这必然要求高校在人才培养的策略上进行改革。只有采取行之有效的人才培养策略,才能跟上当前人才市场需求的动态发展。正如伯顿・克拉克所说:“大学的转型首先是大学的基层发生变化。”而高校应对人才需求的市场化趋势,正是人才培养策略的变化依据。

一、音乐教育人才培养现状分析

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连云港师专”)音乐专业在近十年的人才培养过程中,面对市场需求的变化,人才培养的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大众化发展趋势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师资队伍结构布局的失衡、学生的专业性不足、专业素质偏低等问题,具体表现如下:

1.音乐专业近年来出现招生热现象。大众化教育的到来,彻底改变了原来精英教育的招生格局,2012年江苏省音乐专业的招生人数达到了1745人。招生数的快速增长,一方面迅速为将来的社会需求奠定了供应的基础;另一方面,由于降低了高等教育的入学门槛,录取的学生艺术素养差异度增大,为有效开展艺术教育增加了难度,使得教师在教育方法、教学内容的把握上必须从学生差异性层面采取更有针对性的调整,以达到对各层次音乐类学生的有效指导。

2.音乐专业学生专业训练条件严重不足。专业技能的训练是音乐专业学生专业素质提升的前提。然而由于学生数的快速增长,在琴房、钢琴、舞蹈房、表演厅、各类器乐等硬件设施上,生均占有率逐年下滑,甚至个别指导性很强的音乐类课程只能集体授课。此外,音乐专业训练设备还存在着“老、旧、差”的状况,设备的更新速度慢、损耗大,这种由于硬件条件不足造成的后果就是对学生的专业指导频次下降,师生之间的艺术互动水平降低,导致学生专业素养的提升受到严重影响。

3.课程体系缺乏灵活性与针对性。在音乐专业课程体系设置中,长期以来课程体系沿用的是精英教育模式下的专业训练课程体系。该体系注重扎实的专业技能训练,强调基本功的培养与考核,强调音乐理论的学习以及音乐技能在实际教学中的应用。这种课程体系存在于高等教育大众化发展之前、音乐人才培养还依赖“体制”分配的格局时是无可厚非的。但是随着大众化发展的逐步推进,这种课程体系越来越体现出人才培养的“泛化”与“僵化”,使得音乐专业学生在走向人才市场的过程中,难以适应用人单位的实际需求,难以应对各类音乐专业团体、专业组织对于实践能力、应用能力的需求,从而在就业过程中出现了诸多困难。在连云港师专音乐专业长期的办学过程中,不难发现这种缺乏灵活性与针对性的课程体系如同一架老旧的列车,越来越难以适应新时期音乐人才的培养需求,从而造成音乐专业的发展之路越走越窄,究其原因,课程体系改革的滞缓正是专业发展越发艰难之症结所在。

4.专业师资队伍数量不足、类型单一。连云港师专音乐专业主要分为音乐教育与音乐表演两类,师资绝大多数毕业于本科师范音乐教育专业。随着学生数不断增长,师生比不断下降,教师队伍类型单一,这种状况导致音乐专业下的师范类人才与非师范类的专业人才培养产生趋同的结果。并且由于师资队伍主要倾向于传统的音乐师资人才培养,造成当前音乐人才的培养对于社会需求的反应敏感度不足,无法根据社会需要及时调整教师类型,进而无法及时反映社会对音乐人才的需求动向,从而造成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之间的脱节。

5.学生就业呈现重心下移、多元化发展趋势。2012年8月,笔者对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2届音乐专业毕业生的就业情况进行了统计分析。连云港师专的人才培养目标从原先为初级中学培养音乐师资下移到为小学和幼儿园培养音乐师资,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当前专科音乐学生面临着来自本科音乐学生的巨大竞争压力,同时由于幼儿园的整体教师素质偏低。在调查中还发现,部分在小学和幼儿园的音乐专业毕业生并非像公办教师一样拥有编制,而以聘用的方式开展工作,其工作存在着巨大的不稳定性。此外,音乐表演专业学生的主要就业去向为进入艺术培训中心及琴行,部分学生进入文化站、传媒公司以及服务行业等。这种多元化的就业发展趋势是当前人才就业竞争的真实反映(见134页表)。

二、音乐专业人才的培养途径

1.关注学生整体人格的健全发展。艺术素质的提升不能仅仅靠艺术技艺的训练,艺术素质来源于学习者对艺术文化内涵的深刻理解。奥尔特加・加塞特指出:“从严格意义上讲,大学是为了把普通学生教育成为有文化修养、具备优秀专业技能的人。”因此,音乐人才艺术素质的培养,不仅要加强学生的各类艺术技艺的训练,更要从多学科交叉渗透的角度,使学生在广泛接触音乐各门类知识、各种艺术知识、各类人文知识的基础上,将艺术素质的提升放置于人文综合素质的整体进步之中,让学生在体验艺术技艺精妙的同时,充分感受艺术内涵之精深。这要求在音乐人才艺术素质的培养中,应当努力营造宽松、灵性、专注、自由的艺术教育氛围,关注学生整体人格的健全发展。

2.不断改善学生专业训练条件。专业训练条件的改善,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在音乐专业设备如钢琴、小提琴、琵琶等专业设备的添置上,应当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在音乐厅、录音棚、琴房等场地建设上,应当合理规划、精心设计,在具体建设施工中,应当由专业人才参与决策。在有限条件下,为了最大限度满足音乐专业教学以及学生专业训练,必须精细安排专业设备与专业场地的使用。同时,随着使用频率的增加,器材的维护也是保证学生专业训练的必要环节。

此外,为了进一步推进音乐专业人才扩大就业面,更好地面向多元化的人才就业市场,在专业教学与训练过程中,应当密切关注社会相关用人单位的需求标准,充分利用专业音乐团体的实践实训场地,让音乐专业学生能够充分参与到各类社会音乐艺术团体、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中去,这就必须要求在音乐学生专业训练中,办学主体要与社会用人单位充分沟通,搭建学生实习实训的有效平台,形成音乐人才培养的校内校外共建的格局。

3.加强实践类、应用类课程的研发。课程设置的变革是人才培养变革的基础。从音乐专业人才培养的困境中不难发现,课程体系的僵化是导致人才培养的瓶颈。只有积极应对用人市场需求的课程设置,才能不断找到人才培养的动力和依据。加强音乐专业实践类、应用类课程的研发成为培养音乐人才的必由之路。在具体课程改革过程中,连云港师专音乐专业一方面加强音乐专业课的教学,努力夯实学生音乐理论与技能的基础;另一方面,针对社会用人的标准,以专业任选课的形式,突出了音乐理论、器乐、声乐与舞蹈技能以及电子音乐和实践排练等课程模块。这些实践类、应用类课程的推出,有效提升了学生音乐实践综合能力和音乐领悟能力。

4.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首先,应当及时转变教师的专业人才培养理念,积极鼓励教师加强业务进修。其次,积极“引智”,通过外聘音乐行业专家、吸收社会音乐人才参与学生培养,形成校内师资与校外师资产生良好的互补效应。只有采取兼容并包的态度,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学态度,才能以开放的态度把校外的优质师资引进校园、服务教学,使学生增长社会阅历,开阔视野,了解社会对音乐人才的需求状况。

5.加强人才需求状况调研活动。音乐人才的培养不能仅仅局限于教学计划内既定课程的学习,还应当从学生未来就业的职业需求角度,积极应对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例如从职业从业资格的角度出发,可以在音乐教育、音乐表演专业学习的基础上,培养学生努力向调音师、钢琴调律师等音乐应用型人才方向发展。这需要在具体办学中,不断加强音乐人才需求的社会状况调研,了解音乐人才需求的市场走向,将这些新的信息融入音乐专业课教学当中。此外,当今高等教育的发展,绝不能仅仅遵循既定的课程体系进行专业人才培养,现代的高等教育发展,必须以积极灵活的态度对待社会人才的动态需求变化,因此,高等院校必须开展适时的社会办学调研活动。

6.积极争取国家政策层面的支持。音乐人才的培养是社会艺术人才培养的一方面。从目前音乐专业人才的就业情况看,音乐教育专业的学生进入中小学的比例是偏低的。究其原因,主要与这些年来音乐教育在中小学教学中所受的重视程度不足有关。音乐教育与当前的中考、高考的关系不强,不在考核的核心指标之中,这导致了各级各类学校对音乐教育的重视程度不足,导致学校忽视了音乐师资的引进与培养,进而造成对音乐教育专业人才需求比例的下降,但是这种出于升学目的所配备的师资结构与学生综合整体素质的提升在本质上是冲突的。因此,要打破这种师资结构队伍配置的现状,就必须积极争取国家政策层面的支持。在具体学校的音乐师资配备上,必须严格按照师生比的要求落实到位;在具体音乐教育的开设科目上,必须严格按照学生艺术素养的培养开好、开足相关的音乐类课程。只有从国家教育政策层面施行相关举措,才能确保艺术教育真正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才能排斥当下的教育功利性,才能让中小学教育管理者在制度层面拿出具体的措施,让高等院校音乐教育师资培养寻找到一条健康发展之路。因此,从素质教育的内生性角度出发,音乐师资人才的培养积极争取国家教育政策层面的支持是必需之举,更是必然之举。

连云港师专音乐专业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在认真分析自身存在的优势和不足的基础上,充分意识到音乐专业的发展不仅仅要依靠自身的努力,还需要与社会发展有机结合,有效利用社会资源,更需要得到国家教育政策的大力支持。只有综合上述诸多因素,才能形成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人才培养策略,为音乐人才的培养提供符合教育规律的教育活动,使音乐专业得到更为健康的发展。

[参考文献]

[1](美)伯顿・克拉克.建立创业型大学――组织上转型的途径[M].王承绪,译.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3.

第2篇:音乐专业课培训范文

幼教专业是为培养幼儿教师专门设计的学科,随着我国幼儿教育的发展和家长的重视,幼教专业成为目前很多职业学校和教师进修学校重点建设的学科,在学科发展的过程中,我们通过对教学结果进行总结发现了一些教学实践问题,这些问题将影响幼教专业的教学质量,有必要对其进行分析和探讨。

1、幼教专业音乐课教学实践中的问题

1.1 幼教专业音乐教师力量不能满足课程设置的要求。目前的幼教专业音乐课教学存在这样一个问题,除了幼儿师专院校之外,其他中职学校,包括进修学校在内,在幼师专业音乐课教师和学生数量、课程设置方面都存在矛盾。首先,由于学校扩招和职业技术培训的热度增强,幼师专业的学生越来越多,而成熟的教师数量增长的却比较慢;其次,在专业幼师学校中,音乐课包括至少四门专业课,每门课都应该有专业的教师进行讲授,这些教师应该配置独立的教研办公室并且拥有专业指导性较强的教材,但由于师资力量的缺乏和幼师音乐课发展的比较缓慢,即便是进修学校也存在一名教师担任多门课程的现象,这使得教师的备课、教学任务十分繁重,在教学过程中不能完全发挥自己在某一专业上的实力。

1.2 幼教专业音乐教学重技巧而轻能力。要提高国民音乐教育的质量必须从幼儿园抓起,从建立一支合格的幼儿教师队伍抓起。但受专业院校教学体系和模式的影响,在幼师职业培训中普遍存在着重音乐技巧训练、轻教学能力培养的弊端。比如,有的音乐老师对幼教学生教唱许多声乐曲,强调正确发声训练;键盘老师要求学生多进行手指音阶训练、弹奏一些中外名曲等,这些教学实践可能使学生的某一项音乐素质得到大幅度的提高,表面看来,学生的音乐能力是有所发展的,但是,这些音乐专业素质性训练忽视了幼师专业的音乐教育的“师范性”特点。幼师的培养目标是让学生毕业后,到幼儿园去做一名合格的幼儿教师,教给幼儿一些简单的音乐技能,培养幼儿的音乐兴趣和素质,因此,对幼教专业的音乐教学应该重视对学生的教学能力的培养,而不是使学生成为音乐家。

1.3 幼教专业音乐教学缺乏实践性。随着幼教专业音乐教学重技巧而轻能力的问题导致的另外一个问题讲就是幼教专业音乐教学缺乏实践性,这里的实践性并不是学生对歌曲的演唱、对舞蹈的编排或者对乐器演奏能力的掌握,而是学生对未来职业的实践,也就是教学生如何去“教学”。包括进修学校在内,很少有幼师培训学校能够为学生提供合适的职业能力实践基地,也不能以幼儿园学生为“试验品”去检验幼师培训的结果,这导致很多学生接受幼师培训之后,仅拥有职业理论和职业技术,却缺乏表现的能力,在工作中处于“茶壶煮饺子,有口倒不出”的状态。

2、造成幼教专业音乐课教学实践问题的原因

2.1 学校资金和人力配置不均衡。很多职业学校将资金用在扩大学校规模、建设学校图书馆和相关基础设施方面,以此吸引学生,达到扩大招生的目的,而进修学校一般将资金用在教学设备引进和教学设施改善方面,以求为学生提供更加良好的教学环境,而这些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幼教专业的实际教学能力。教师作为学生学习知识、掌握能力的指导者,始终是教育发展中最重要的资源,学校资金和人力配置不满足幼教专业发展对教师的需求,始终不能使幼教专业的教学有所改进。

2.2 教师的教学思想老旧。进修学校幼教专业的教师多数都是老教师,尤其在音乐教学方面,很多教师以自身优秀的音乐素养和教学能力为傲,力图把自己的知识都传输给学生。然而,现代教学中是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的发展,教师的角色也因此从能力的传输者转换成学生能力发展的指导者。由于进修学校教师的教学思想仍处于“教学就是传输知识”的层面,导致大部分教师忽视对学生的“如何做教师”职业技能的培养。

2.3 教师的教学方法有待改进。阅读教材、进行理论学习、按部就班的进行音乐知识学习是目前进修学校培养幼师音乐素质的主要方式,由于学生本身的音乐素养参差不齐,这样的教学模式是必须的,但是,教师们的教学方法仍是古板的,这导致学生的职业能力缺失,在无法为学生提供实践机会的情况下,学生的职业准备能力基本上是“零”。

3、针对幼教专业音乐课教学实践问题的对策

3.1 调整音乐教师和教学课程的配比。调整音乐教师和教学课程的配比是解决师资力量与课程设置矛盾的基本方法,这就要求各职业学校和进修学校在资金使用方面进行调整,在学校建设中节省部分资金,或者对引进教师、进行教师培训设置专项资金,用以招聘成熟的、专业能力强的教师,或者对现有教师进行专业能力培训,使教师资源和课程设置达到“一对一”的匹配,解决教师教学任务过重、一名教师担多门课程的问题。

3.2 加强对音乐教师教学思想的培养。进修学校的教师虽然是“培养教师的教师”,但是教学是“教学相长”的过程,这就要求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为了解决教学思想老旧的问题,学校应该针对幼教专业的音乐教师进行教学思想改善培训,通过去先进学校听课、学习现代教学中关于教学思想改进的材料、鼓励教师进行改善教学思想的实践和研究,使教师体会到改变教学思想对教学的指导作用,使教师通过教学思想的改变,体会到学生能力的增长,体会到教学的乐趣,从而使幼教专业音乐教学重点从学生音乐技巧培养转移到教学能力培养上。

3.3 采用现代教学方法增强学生的职业能力。进修学校的幼教专业音乐教师还应该学习更多的现代教学方法,通过在课堂上使用多种教学方法以弥补学生实践的不足。例如,采用“我当教师”的教学模式,使学生进行幼儿园音乐教学模拟,将音乐教学课变成“幼教实践课”,使学生一边学习音乐,一边当“幼儿教师”。这样的教学方法能够使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同时掌握教学的能力,使学生对未来的职业有所了解、有所期待,以增强他们对职业的准备性。

第3篇:音乐专业课培训范文

(一)深厚的文化底蕴音乐课不再是单纯的音乐知识的教学,而已经拓展到各门基础学科的教学中去,学科之间呈现出高度的综合趋势,强调学科间的相互联系、彼此渗透。这就要求双语音乐教师必须具备深厚的文化底蕴,不断地拓宽自己的知识面,提高自身文学、艺术素养,并能运用到教学当中,丰富教学内容,提高教学水平。

(二)优秀的学科素养双语音乐教师和其他教师一样,必须具备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只有这样才能促进学生音乐素养的全面发展。

1.双语音乐教师必须掌握音乐专业的本体知识。包括基本乐理、中外音乐史、民族民间音乐、音乐欣赏等多门学科知识及其运用能力。能够指导学生进行乐器演奏和音乐创造性活动以及音乐学科的发展动态和前沿问题。

2.双语音乐教师必须掌握教育学科知识。包括心理学、教育学,以及音乐教学论、课程论、教材教法等。只有掌握教育学和心理学的知识才能准确的运用、选择教学内容和方法,把音乐知识正确地传递给学生。

3.双语音乐教师必须具有指导教育实践、开展教学科研、总结教学经验等科学文化知识。通过自己的教学使学生能够在实践中感受快乐,对自己在教学过程中的问题进行反思和总结,通过音乐教育科研来促进音乐教学质量的提高,要让自己成为教学科研一体化。

(三)娴熟的音乐技能娴熟的音乐技能是双语音乐教师搞好教学不可或缺的能力。器乐演奏和声乐演唱技能是音乐教师必备的基本功。就器乐演奏来说,音乐教师不仅要会演奏钢琴、电子琴或手风琴,还要尽可能的掌握一至两件民族乐器,作为少数民族地区的音乐教师可以掌握一些本地区特有的民族乐器。音乐教师除了要掌握乐器基本技能外,还必须掌握一定的视奏和即兴伴奏能力。就声乐而言,音乐教师的歌唱技能表现在范唱、模唱、清唱、自弹自唱等方面,这不仅要求教师要有科学的发声方法,还要熟练地把教材中的歌曲准确地传递给学生,让学生在教师的带动下感受到歌唱的美感,从而培养和提高学生的歌唱能力和水平。

二、加强双语音乐教师培训工作

为促进新疆少数民族双语音乐教师专业发展,建设较高素质的少数民族音乐教师队伍,必须加强少数民族双语音乐教师培训工作。通过培训,提高参训音乐教师思想政治觉悟与职业道德水平,强化音乐专业汉语水平和音乐汉语授课能力,使参训教师能够胜任双语授课工作,在“双语”教学中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1.建立健全双语教师培训管理制度,特别是要建立健全小班化教学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制度科学化、规范化。

2.不断加强培训师资队伍建设,严把培训任课教师选用关,采取专、兼结合的方式,聘请专家学者、一线骨干优秀音乐教师讲课,使培训工作与中小学音乐教学紧密结合。

3.加强音乐学科教材培训,强化学员的汉语教学实践能力训练,切实提高学员汉语授课能力,为自治区输送合格双语教师。

4.培训管理呈现有组织、有专人负责,由班主任和学科导师共同管理。确保培训工作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责任到位,全力为实现培训的总体目标做好教学组织管理,提供优质服务。

三、完善双语音乐教师考核标准

为了保证新疆少数民族双语音乐教师队伍建设的有效性,应认真对待考核,使考核的各项硬性指标成为有力的杠杆,保证双语音乐教师各教学环节有效地到位,积极主动地参加学习。

(一)汉语水平。1.具备汉语听、说、读、写能力,能够自如地运用汉语进行日常交际和开展教学;2.汉语水平考试(MHK)达到所属学段、所任学科相应等级标准;3.鼓励双语音乐教师参加普通话水平考试并达标。

(二)学科专业基础知识水平。双语音乐教师要了解课程性质和教学的基本原理和方法;掌握现代教育技术,熟练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辅助教学;音乐学科专业知识得到提升与拓展,熟练掌握所属学段、所任学科的专业知识;由自治区教育厅统一组织双语音乐教师进行专业知识闭卷笔试,考试成绩列入双语音乐教师考核标准。

(三)汉语授课能力。能够熟练地运用汉语进行教材分析和教学设计,熟练、流利地运用汉语讲授所属学段、所任学科的专业课程并进行教学反思,胜任双语教学岗位要求。由自治区教育厅统一组织双语音乐教师“一课试讲考核”,考核成绩列入双语音乐教师考核标准。

第4篇:音乐专业课培训范文

一、当前音乐教师培养现状与社会对音乐教师的要求之间的矛盾

原有的地方高校音乐教育专业课程大多沿袭音乐学院的专业教学模式,与基层音乐教学的实际需求存在一定的脱节现象。当前高校音乐教育专业毕业生面临较大的就业压力,近几年毕业生成倍增长,但是中小学对音乐教师的需求量较小,毕业生数量与中小学音乐教师就业岗位相比“供大于求”,供需矛盾凸显,学生的一次就业率不高。另一方面,社会上少年宫、群艺馆以及各类早教中心等课外和学前艺术培训机构蓬勃发展,这些培训机构对具有相关实用技能和教学经验的音乐专业毕业生求贤若渴,但满足要求的学生凤毛麟角,呈现出“供不应求”的局面。学生的实用技能和教学经验往往来自于课外兼职的摸索和积累,既不专业也不系统。地方高师院校必须根据学校的特点和人才培养特色,认清发展形势,改革现有教学培养模式,采用创新型的、紧密结合市场需求并区别于音乐院校的分类培养模式。

在当前的就业形势下,地方院校的音乐教育专业的培养目标并不仅仅局限于为中小学输送合格的音乐教师,更应该为社会音乐教育培养应用型音乐教师。传统的仅仅针对中小学课内音乐教育需求的培养方式已经远远不能满足当前社会的需要,同时中小学课内音乐教育的模式变革也呼唤高校培养模式的与时俱进。培养适应各类社会需求的高素质的音乐师资队伍应该是地方高等师范音乐教育专业的最终目标,然而目前的现实是一方面高校学生往往只重视专业技能的提高却忽视实用技能的培养,有些学生可以办很高水平的个人音乐会,当面对音乐课堂上的中小学生时却束手无策,因为缺乏教学能力而无法驾驭课堂教学。一堂优秀的音乐课不是单一的音乐知识传授,更需要音乐教学基本原则及音乐教学法的灵活运用。另一方面,学生在大学学习的教学法技能和社会需求不匹配。一个典型的案例是,杭州市某少年宫需要招聘10名奥尔夫音乐教学法教师,但是前去应聘的毕业生却对奥尔夫音乐教学法相当陌生,学生的教学能力和知识构成均无法驾驭此类音乐教学。

分类培养模式下,地方高校应用型音乐教师的培养必须根据办学特点明确培养目标、创新培养手段、实施动态教学,对学生进行教学和实践的渗透,从而培养更多的社会需要的音乐教师,以满足社会多元化需求。

二、教学能力提升方法之一:音乐教学法课程的变革

当前,地方高校本科音乐教育专业的人才培养存在不能很好适应社会需求的现象,集中体现在强调专业技能、知识的学习,忽视对学生教学技能、实践技能的培养。音乐教学法课程在音乐教学中的地位与作用是至关重要的,它涵盖了音乐教学类型、音乐教学原则、音乐教学范式、音乐教学艺术、课程标准与教材、音乐教育技术、音乐教学评价、国外音乐教学法等内容。要想有效发挥音乐教育在人的综合素质培养中的重要作用,就必须认真研究音乐教学法。分类培养环境下更加强调应用技能的培养与锻炼。由于教育观念的更新,引起培养目标的改变;培养目标的改变,导致教学内容的更换;教学内容的更换,引起教学方式的变革;教学方式的变革,带来教学方法的革命。

作为培养音乐教师教学综合能力的音乐教学法课程,为了适应各类应用型音乐教师岗位的需求,首先需要从教学内容和手段上进行创新。音乐教育专业的学生,除了进行音乐专业技能方面的学习外,最主要的是要在“音乐教学法”课堂上进行音乐教学能力的训练。

(一)教学内容上的创新:增加国外音乐教学法的学习

国内的音乐教学法分类很多,根据教学特点分有讲授法、演示法、联系法、讨论法等。根据教学内容分又有音乐欣赏法、器乐欣赏法等。20世纪以来,各国的教育与音乐教育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无论是从音乐教育的本质还是音乐教学的内容、方法等都发生了改变。国外的音乐教学法较之我国的音乐教学法,体系相对完整。尤其以德国的奥尔夫音乐教学法、匈牙利的柯达依音乐教学法、瑞士的达尔克罗兹音乐教学法、美国的综合感音乐教学法、日本的铃木音乐教学法最具代表性。国外先进的音乐教学方法可以给教学法课程内容上提供更多的选择。作为一线的教师,掌握多样的教学方法是教学成功的有效途径,恰当的使用教学方法调动各种感官参与教学活动,多种教学法的学习和综合运用可以使音乐教学更为丰富多彩。在音乐教学法课程中增加这五种教学法的学习,不仅可以在中小学课堂上灵活运用,也可以在社会音乐培训中进行使用,用途非常广泛。

(二)教学手段上的创新:课例教学法和“翻转课堂”教学模式相结合

1.课例教学法的大量使用

音乐教学法课程多年来的教学方法都是以理论讲解的方式为主。单纯地用理论指导学生进行教学,学生不能实际观察课堂教学的组织模式和教学方法。从目前的实际教学效果来看,学生的学习结果离课程教学目标有很大距离,究其原因是教学上偏重音乐教学理论的传授。即使教师通过语言将问题情境进行讲述,学生亦难有身临其境的感受。如果授课时更多地使用课例教学法效果就会大大提升。课例教学法是一种理论联系实践的互动式教学,可以加深学生对基本原理的理解,有着较好的学习效果。教师可以根据不同的教育理论使用典型的教学案例展开教学,就好似架起了联系理论和实践的桥梁,让学生在案例观察和理解中验证课堂教学的理论。

在分类培养模式下,音乐教学法课程最重要的任务是针对各种不同类型的音乐教师职业开展有效的职前培训。通过视频或者教师现场演示的有代表性的课例进行观看和分析,使学生可以直观观察到音乐课堂教学的基本环节、教师的语言、学生和教师的互动,为学生自己的教学实践提供模仿的范例。

2.“翻转课堂”和课例教学法相结合

翻转课堂(The Flipped Classroom )又被称为“反转课堂”或“颠倒课堂”,其颠倒了传统学校“课上教师讲授,课后学生完成作业”的教学安排,采用在课前观看教学短视频,然后在课堂上集中精力完成练习以及与教师、同伴的互动,包括答疑解惑、知识的运用等,从而达到更好的教育效果。在轻松愉快的气氛中,学生主动参与到课堂教学活动中去,音乐教学法的关键是提高学生教授能力,采用“翻转课堂”教学模式后部分视频课例可以在课前完成,课内时间足够学生来完成课例重演,以增强学生掌握各种教学技能的能力,教师的基本功可以得到进一步提升。课例教学法讲究的是探究和合作,将“翻转课堂”带入课例教学法,可以让学生自主地发现问题,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提高学习效果;可以显著强化包括学生的身体协调能力练习、节奏练习、注意力练习、即兴创编能力等各种能力的训练。“翻转课堂”在课堂授课时主要采用师生讨论形式,和新课程标准中要求学生协同协作形式要求一致。其在音乐教学法中实施的意义不仅仅是对授课过程进行简单翻转,更是从尊重学生、尊重学生的学习规律、尊重学生享受音乐创造的热情等方面对音乐教学法课程的根本性变革。“翻转课堂”的授课特点和课例教学法的特点相辅相成。其核心特点是在课堂中减少教师的授课时间,留给学生更多的学习、活动、讨论时间,更可以和学生的课例实践有机结合。将“翻转课堂”带入课例教学法的音乐教学法课程,可以有效解决理论知识和实际相结合的问题,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培养方式变革途径之二:学生教学实践环节的创新

教师教育研究证明:教师的专业水平是在理论性、实践性及个性的三大逻辑点的基础上发展的,由此看来教学实践相对不足几乎是每所高校都面临的问题。在具备一定的音乐教学法理论知识后,学生需要通过两级实践进一步提升和巩固教学应用能力。

(一)课堂内实践

为了能让每一个学生都能参与到实践活动中来,可以将全班分为几个小组,设立专题进行教学片断的演练、教学内容的设计以及教学实践,最后进行说课,请其他学生评课。这样既加强了小组成员间的团队合作,又促进了小组之间的竞争,无形当中培养了学生主动思考的能力,完成教师教学的整个流程。

(二)课堂外实践

中小学见习和实习是高校学生获得教学实践知识的有效途径。但是我国高校的教育现状是对见习环节重视不够,学校和教师都没有有效的管理制度,从而导致学生失去了在实习前期接触实际中小学音乐教育的平台。所以在进行实习前,指导教师必须指导实习生进行备课和预讲,使之能够做到两个基本:基本能写教案,基本能上讲台。做好充分备课的准备,抓住上讲台前的最后提高自己的机会。

社会培训机构实习也是教学实践的重要渠道。根据近几年的学生就业方向统计,社会培训机构对音乐专业毕业生需求一直很大,所以学校在和中小学签订实习基地的同时,也要注重遴选并发展优秀的社会培训机构作为实践基地。校外实习在锻炼学生课外音乐培训的教学能力的同时,还可以起到培养学生正确的就业观的积极作用。

综上,地方高校的人才培养必须为地方经济文化建设服务,音乐教师的培养必须和实际社会需求相匹配。分类培养模式下,地方高校应用型音乐教师的培养必须结合办学特点,以满足社会多元化需求为导向。所以必须根据当前的时代需求和发展需要对高师院校的音乐教学方法进行改革,对学生进行教学和实践的渗透从而培养多元化技能应用型音乐教学人才。因此,地方高校高等音乐教育专业必须找准自己的定位、培养重点、目标、教学方法,使得所培养的音乐专业毕业生能够符合社会对音乐教师的各种需求。

(注:本文为2014年度杭州市哲学社会规划课题,课题名称:《分类培养环境下地方高校应用型音乐教育人才教学能力培养创新研究》,课题编号:D14WH02)

参考文献:

[1]邹丽霞.对影响高师音乐专业教学质量原因的分析[J].中国音乐教育,2005(4).

[2]张国琴.教改中亟待解决的问题[J].中国音乐教育,2004(9).

[3]蔡觉民.课程理论与20世纪实践中的音乐课程“范例”[J].中国音乐学,2004(3).

[4]刘沛.音乐教育的实践与理论研究[M].上海:上海音乐出版社,2004.

[5]王秀萍.音乐课程价值取向论证[J].中国音乐学,2004(1)

[6]吴明徽.“翻转课堂”模式在高校音乐教学中的运用[J].高等教育,2013(7).

[7]修海林,秦润明.高校音乐教育专业课程改革的实践研究[J].人民音乐,2012(3).

第5篇:音乐专业课培训范文

【关键词】美育;视唱练耳;学科建设;审美

一、视唱练耳的课程定位与特点

随着国内音乐教育、音乐学科的不断发展,视唱练耳早已成为各级音乐专业院校和综合类院校音乐专业学生的重要必修课程。基于视唱练耳课程的发展现状,认真重审其课程定位是明确基本教学目的与任务的前提条件,也是课程有效性与合格人才培养的保障。尤其是近年来在《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的精神指导下,进一步认知视唱练耳课程属性的理论基础性、技能实践性的综合发展,已成为关乎人才培养方案、课堂教学与实践、考试考核方法等一系列办学顶层设计的重要问题。音乐学科中的大多数专业都有其专业技能,并开设了相应实训课程,如声乐、器乐、舞蹈……而视唱练耳作为音乐学科课程体系中的基础课程,并不是通过直接展示音乐听觉技能“服务”于学科和专业,需要将基础知识结合综合乐感,审美能力渗透于各专业技能,才能体现其作为课程的主体价值。很多院校将视唱练耳课程定位为与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乐理性质相同的纯理论性课程,但就视唱练耳自身的课程特点而言,它是技术技巧加理论实践的一门综合基础课,其教学包括基础乐理、视唱、听辨等多方面内容并形成一个有机整体。“视唱”顾名思义就是看着唱,对学生进行以识谱、唱谱为主的音乐基础训练;“练耳”则是以听谱、听辨相关听觉练习为主的音乐基础训练。在教学中不论是“唱”还是“听”,都需要教师和学生共同参与并充分实践,因此视唱练耳课课程内容的设置与形式就不能是纯技术性或纯理论性。除了主修视唱练耳专业的学生,目前各级音乐专业院校和综合类院校对其他音乐专业学生均开设了至少两个学年的视唱练耳课程,其中一些音乐专业院校的管弦系、声乐系、作曲系对视唱练耳课程的课时要求,更是达到了两个半至三个学年。而其他音乐学科专业基础课程,如中西方音乐史、乐理和声等课程均为只开设一个学年左右,从课时量也充分体现出了视唱练耳课程的重要性。那么视唱练耳课程对音乐学科内各专业有着怎样的重要性呢?以声乐专业为例,对音准、节奏的把控能力是比发声技巧更为基础的先决能力。在声乐学习中,若音准、节奏不够准确,即便具备再好的嗓音条件和再强的艺术表现力都是枉然。以表演形式为集体演唱的合唱团为例,其整体演唱水准与各成员的视唱练耳素养成正比,只有团体成员均具备良好的音准和节奏稳定性,才能在作品的排练过程中大幅度提高排练效率。而且只有在各成员确保了音准、节奏准确的基础上,团体才能高质量地完成对作品的二度创作。

二、视唱练耳课程教学中的美育缺失

前苏联音乐教育家奥斯特洛夫斯基曾在其著作《基本乐理与视唱练耳教学法论文集》中提道:“视唱练耳的基本任务是组织并发展学生的音乐听觉,训练其积极地将听觉运用到创作表演实践中去。”2017年11月在中国音乐学院召开了“全国高等音乐艺术院校基本乐科课程建设学术研讨会”,会议上中央音乐学院副院长周海宏教授进行了《视唱练耳专业是什么专业?视唱练耳课是什么课?———对视唱练耳学科实质与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思考》的发言,其中提出:“视唱练耳课程要从现行的训练内容扩展到与音乐审美实践密切相关的各种能力的训练;从音乐人才培养的需求出发,视唱练耳课程的目标应发展综合的乐感能力。”目前多数教师仍将视唱练耳的课程学习目标止于“组织并发展学生的音乐听觉”,并没有进一步延伸到“发展综合的乐感能力,训练其积极地将听觉运用到创作表演实践中去”。这种在教学中美育的严重缺失,体现在教师在课堂中只着重训练学生视唱练习中的音准、节奏和单音、音程、和弦、旋律的单独听辨能力,严重忽视了对审美能力的培养。在此必须明确,首先,视唱练耳这门课程的学习意义从来不在于一味追求技术难度——能唱复杂的乐谱或是能听辨出复杂的和弦,而在于通过对音准、节奏的视唱训练以及和弦、旋律等听辨练习使学生具备基本的音乐素养,训练的难度适中即可。我们需要培养的是富有创造力和表现力的艺术人才,而不是只有音准、节奏的学习机器。这一价值取向也明显体现在近年来各省联考的视唱练耳试题难度均有不同程度的降低。其次,视唱练耳教学必须要在学生已具备一定的音乐基础技能上进行扩展,引导学生在视唱练习曲、听辨素材中体会和发掘每一个音符、每一个节奏型的“美”,感受不同旋律的力度、速度、调式调性“美”,提升综合乐感。最后,教师还必须引导学生要“理论联系实际”,把这一系列音乐基础能力、审美能力运用到自身的创作表演实践中去,形成具有个性化的“音乐思维”,从而促进其专业技能的发展。总之,对任何音乐学科内专业的学生来说,良好的乐感都是音乐审美能力和音乐表现力的基础。所以视唱练耳课程在教学中要在关注视唱、练耳基础技能训练的同时,着重培养学生对音乐的整体感知能力,在掌握音乐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培养和发展学生的审美能力和音乐表现力。

三、美育在视唱练耳课程中的有效实施

音乐教育被公认为是实施美育的重要途径之一,而视唱练耳作为音乐学科中的重要基础课程,理应在教学中充分实施美育,肩负起唤起人的审美体验、陶冶情操、净化心灵、启迪智慧的使命。如何将美育真正落实到每一节视唱练耳课,可以从以下方面进行探索:

(一)在视唱训练中将精唱与泛唱相结合。视唱练习曲通常篇幅短小,其中不仅有音阶、模进和各调式中的变化音专项练习,也不乏大量选自古今中外的音乐名作片段。这是能让学生不断积累音乐素材、拓宽视野、提升审美情趣的良好途径,但在课堂教学中却长期没有被合理运用甚至被完全忽视。因而,要从音程跨度、节奏节拍、强弱起伏、调式调性、风格体裁等角度来考虑,选择具有代表性、艺术性的经典作品进行“精唱”练习。对“精唱”作品要明确其重点、难点,在课堂上进行反复多次练习,以达成兼具技术性和艺术性的演唱为学习目标。除此之外,还要要求学生对一些重点“精唱”练习进行“背唱”。“背唱”的过程需要学生多次练习,反复练习可以强化对调式调性、音程跨度的掌握能力,并结合基础乐理知识加深对旋律中的乐节、乐句、乐段等乐曲的结构元素的理解,从感性认识上升为理性认识,进而提高音乐记忆力,逐渐形成具有个性化的音乐思维。而“泛唱”的目的是通过“量变产生质变”:首先是通过广泛涉猎各类音乐体裁,进一步增强和提升学生的音乐感知能力、审美能力,同时也训练了“拿谱即唱”的新谱视唱能力;其次是将各类视唱练习曲作为“橱窗”,让学生透过“橱窗”尽可能多地了解到各种时期、各种地域、各种风格的音乐作品,积累更为丰富的音乐素材。

(二)在教学中渗透多学科知识。视唱练耳既包含音乐基础理论又兼有音乐技能训练的知识技能,同时也涵盖了音乐学科中所涉及的其他有关学科知识,如基本乐理、基础和声、曲式分析、中西方音乐史、声乐、器乐课等。在视唱练习和听辨练习中将相关学科的知识整合起来,进行交叉互渗能有效完善整体音乐知识结构,提高音乐综合审美能力。例如:在演唱选自西方歌剧片段的视唱练习曲时,可以结合西方音乐史简介关于歌剧的背景知识,对比西洋调式与民族五声调式的调式特点,在演唱时运用基础声乐发声技巧,练习气息的连贯和稳定。运用多学科渗透的教学手段来提升课程内容和层次,使各相关的学科在视唱练耳的学习训练中最大限度地产生关联,使课程成为真正意义上的“音乐基础”课。

(三)在听辨练习中培养对音乐音响中各组成元素的整体感知觉能力。“有听无感”“有音无乐”是目前学生在音乐听觉训练过程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在传统听辨训练中,教师往往只在技术层面上强调听辨单个音符和单个节奏型的准确性,忽视了对整体音乐音响的体验和审美。日常真实的音乐音响听觉中的体验是复杂且丰富的,音乐并不是以一个个孤立的音符和节奏型的形式而存在。从音乐审美体验、音乐感知的角度出发,完整的音乐听觉应包含更深刻的内涵,是一种具有审美理解能力与表达能力的音乐听觉。因此,在听觉体验中仅有对元素的精细化感知与分析能力是远远不够的,既要训练听辨能力,同时也要发展综合乐感,培养专业的“音乐听觉的耳朵”。

(四)在课堂练习中强化音乐记忆力。音乐记忆力是深入感知音乐以及形成个性化音乐思维的基础与必要条件。发展音乐记忆力包括精细的音响感知觉力、各音乐元素的组织加工力以及理论知识的运用能力等。任何一部音乐作品都是由不同元素结合而成的音响组织,教师在对学生进行听辨练习时可以运用多声部音响素材,在对音乐各组织元素进行精细划分的感知觉能力基础上进行扩展,加强学生对综合音响的感知觉与组织的能力,并不断形成音乐记忆,在潜移默化中提高审美能力和音乐创造力。视唱练耳课程以发展音乐听觉作为基本任务,发展的是包含审美力和创造力的音乐听觉,而不是建立在基本乐理知识体系上的元素性听觉。在音乐学科建设中不忘初心,回归视唱练耳课程的本质,避免学科异化,不仅有利于完善高校音乐专业人才培养理论体系,更与未来音乐学科的整体发展前景息息相关。

参考文献:

[1]修海林.美育与音乐教育的若干理论问题[J].音乐研究,1998,(04).

[2]罗丽.美育视阈下的视唱练耳与音乐审美心理的互渗研究[J].艺术百家,2011,(z2).

[3]赵苏.回归本质方得始终——对视唱练耳专业与视唱练耳课程本质的再思考[J].人民音乐,2018,(07).

[4]侯军.视唱练耳教学中乐感的培养[J].音乐创作,2018,(06).

第6篇:音乐专业课培训范文

关键词:高校音乐 专业培养 民族艺术人才

中图分类号:G114

文献标识码:A

随着诸多的综合高等院校相继开办音乐专业,越来越多的院校有“音乐教育、音乐表演专业”,但是一些院校往往师资缺乏、教学设备缺乏,有些学校甚至先招学生再找老师,大量的外聘教师,没有系统的教学次序、统一的教学要求,更没有合理的《人才培养方案》,导致专业课设置与实践脱节,缺乏规范的教学管理。各个专业老师的音乐技能课主观随意,性大,师资缺乏实践经验,教学活动多数围绕理论与书本,或者沿袭陈旧的教学方法,不注重教法更新,导致培养的毕业生毕业后眼高手低,很难适应当今社会对音乐艺术人才的需求。笔者长期在民族艺术院校从事专业教学工作,参与制定了《专业培养方案》,对于“培养人才”与“人才就业”的关系做出如下解析:

高等院校《人才培养方案》是高校人才培养的纲领性文件,是本科人才培养目标的实施方案。在民族高校里的综合艺术学院的《音乐专业培养方案》,则是培养民族艺术人才的重要实施指南。总体培养目标是“坚持为少数民族服务、为民族地区服务”的“二为”方针,培养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的音乐专业教师以及专业表演人才,本专业为祖国各地、尤其为西部民族地区培养和输送从事表演、教学及研究工作的专门人才。《方案》通过四个模块:“通识平台”、“文理平台”、“专业平台”、“实践平台”实现这一培养目标。

《方案》以贯彻“以学生全面发展为本”为核心,充分体现“教书育人、育德育魂”的育人理念,依托民族院校深厚的人文底蕴,通过多学科的综合平台学习,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通过“通识平台”的课程,培养民族高校学生的素质,其课程目标是使学生获得必要的价值判断能力以及综合探究能力,获得正确敏捷的思维方式、真诚的情感沟通能力、清晰的语言表达能力。通过“文理平台”,培养民族高校学生全面宽泛的知识体系以及严格的学科基础知识。通过“实践平台”,培养学生就业能力的核心技能(包括团队合作能力、沟通能力、适应能力和管理时间能力),为将来立足社会、服务社会打好基础。本文就《方案》里的“专业平台”进行详细解读,对民族综合艺术学院的音乐专业人才的培养课程计划进行详细分析,从教学理念、教学思路、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方案》里的“专业平台”分为: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根据教育部制定《专业课程指导方案》的基本思路:“必修课程学科化、选修课程类型化、地方和学校课程特色化”。本平台的课程设计着力体现了“创新性”、“应用性”、“综合性”、“特色性”的音乐专业教育特色,不但要强化学生专业技能、技巧训练,而且要拓宽学生艺术综合能力,有以下特点:

1、创新性:科学合理使用“学分制”方案,明确的、直观的、预见性的课程体系,在知识与技能结构上必须符合人才市场的要求。

根据《方案》,要求学生从进校就开始设计出自己的“专业规划”,明确自己本科四年的修读目标与主攻方向,自己制定出明确的修读计划。针对音乐专业的特殊性,《方案》进行了有别于其他系科的“学分制”的制定、管理,采取一些特殊的措施,因材施教,促进学生音乐专业能力的个性发展。如:对于音乐专业主干学科:声乐、钢琴、器乐等学科都是技术类学科,这三科的学分比重较大,这些学科需要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才能完成教学任务,学生则需要在老师的引领下,需要足够的时间才能够真正掌握声乐或器乐的技能技巧。对于含技术性的专业学科,《方案》采取的是“隐藏式学年制”,即所有的专业必修课都是按学期计划开设,学生是不能够跨年级修读的,这些学科都是每期必上的专业课程,其教学目的是为最大限度的夯实学生专业技巧能力。但在专业选修课里就充分体现“因材施教”,特色化的学分制,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规划”选择专业选修课,例如:手风琴专业的同学可以修《手风琴重奏与合奏》、民乐专业的同学可以修《民乐重奏与合奏》,音乐学专业在第四学期可以在三门主干技术学科(钢琴、声乐、器乐)里“三选二”,从而获取相应的学分,充分体现专业选修的灵活性、多样性、科学性。

2、应用性:注重“实效性”,加强了“可操作性、实践性”的课程设置,避免空洞的、抽象的理论课程。

《方案》设置一系列的加强学生专业合作能力的艺术实践专业选修课程:《声乐表演与重唱》、《民乐重奏与合奏》、《手风琴伴奏与重奏》,以上课程强调艺术专业能力的实践性、合作性、应用性,通过大量的艺术实践平台,给予音乐专业的同学更多的多声部重唱、重奏、合唱、合奏训练,通过这三门选修课程教学目的之一:让学生在日常教学中获取更多的声乐、器乐的表演能力,储备更多的合唱、合奏、重唱、重奏的作品,多数是民族特色的音乐作品,这些作品能够参加各级各类赛事,为各级各类演出服务,为社会服务;目的之二:这一系列的教学活动让大学生队伍“创新人才培养”规范化、系统化,同时学生们可以积累更多的“创新实践项目”;教学目的之三:让学生们在各种赛事中、各种演出中获得艺术实践能力体验,不但学会表演作品,还会排练作品,把教室当舞台、把舞台当教室,给学生们这样的训练,从而获得真正的实践艺术能力。通过以上一些特色课程的开设,许多的民族艺术作品已在国际、国内比赛中喜获佳绩,增加了学生们毕业后的就业竞争力。

3、综合性:细化“宽口径”,强调综合技术能力,从而获得宽泛的就业能力。

在2010年教育部即将在厦举行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本科专业学生基本功比赛活动》,其参赛项目为“综合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教育基础理论”与“音乐教育技能”,技能比赛就包括“钢琴演奏、歌唱与钢琴伴奏、自弹自唱、中外乐器演奏”,这一赛事项目出台,更加明确了音乐学专业的培养导向一“宽口径”,强化学生们综合的应用技术能力。民族艺术院校更应抓住这一重要纲要,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培养出适应市场需要的优秀的民族人才。如将《器乐辅修》则将民族乐器(胡琴、马头琴、琵琶、古筝、唢呐、民族打击乐器)等多种民族乐器作为专业辅修,即人人都可以选择一门除钢琴以外的民族乐器,通过对民族乐器的技法学习,其目的是对民族文化的了解与传承。

4、特色性:利用综合艺术院校的专业优势,合理设计两个专业的艺术技能、技巧课,培养出在知识和技能结构与人才市场需求相统一的毕业生。

综合性艺术院校在音乐方向几乎都开设了两个分枝专业:“音乐学专业与音乐表演专业”,其共性:在民族高校里更需强调的是不管哪个方向的人才培养,都要保护民族音乐、弘扬民族艺术,多演绎、传唱民族乐曲,多创作民族作品,在这个基础上尊重、理解、学习世界的多元文化。所培养的学

生必须有深厚全面的民族音乐文化素养,或精、或专、或全面多能,来适应当代飞速发展的社会。其特色性体展现在《方案》里,对于“音乐表演”专业的学生,在专业技术层面上的训练是以专业音乐院校的培养目标为参照,给予严谨的、科学的专业技术训练,采取“一对一”专业小课,要求他们在音乐表演领域的技能、技巧运用娴熟,以“专业、精深”为目标,大力倡导多演绎民族民间音乐,成为“民族音乐演绎者”。对于“音乐学”专业的学生则从“基础性、专业性、师范性”进行培养,此目标就是“培养音乐教育工作者”,多数专业课是“一对三”小组课,在课堂教学中同样多学习民族、民间音乐。这样的专业课最大的好处是:学生不但可以学习到本专业的“唱法、奏法”,而且还可以学到本专业相关的“教学法”,因为这样的“小组课”有利与学生相互观摩学习教师的教学语言、教学方法、课堂设计、作品选择等等,为将来更好地进行由“学生到老师”这一角色的转换。这两种专业是两种不同的行业,即有着不同的规格要求,又有相似的教学目标一“民族性、应用型、实战型”的人才。

二、《方案》充分了体现民族高校对艺术人才培养方法的特性,从以下几个层面解析:

1、“人才培养”的始终贯穿着民族音乐历史与文化。

综合民族艺术院校的音乐专业所培养的人才现肩负着对本民族或其他少数民族的音乐文化保护与传承。在专业培养过程中,要保护他们天生的艺术资质,再给予合理的专业训练,通过专业技能学习,能够更好地从祖辈的口中传承音乐文化;通过专业学习,懂得走向“山间原野”收集整理原生态音乐,会用音乐技术的耳朵,在舞台上展现、传承原生态音乐;懂得舞台上的原生态艺术作品,除了遵循艺术作品的客观规律(规范的音色、音准、节奏以及自己民族的乐音体系),还需遵循作品必须源自生活,体现少数民族的生活情趣,具备鲜明的民族性,能够体现了一个民族的性格特征以及历史文化内涵;在专业培训过程中,扩大对其他民族音乐文化的学习了解与传承意识。对专业声乐作品、器乐作品的选择上也应体现56个民族的融和与包容。

2、多开设民族器乐课程,对民族乐器的学习目的是学习乐器的技巧以及学习与乐器相关的民族文化:

民族乐器在我国是最为普遍的乐器。通过高校民乐专业的学习,对民族传统文化、民族历史、民族风情会有进一步的学习。民族高校的毕业生具备民族乐器的技能才能更好服务于各级各类机构,尤其可以在西部民族地区从事表演、教学及研究工作。例如“二胡”作为专业辅修,通过这一号业的技能学习,要求学生了解“胡琴”更宽泛的性能、演奏技艺和文化背景,了解到它们时常都担任各种民族器乐合奏以及伴随着戏曲、曲艺、歌舞、民歌等艺术形式。学习这类擦奏弦鸣乐器的演奏技巧,实则是对民族音乐文化艺术进行研究学习。

3、民间音乐采风、民族语言的音乐教育实践以及民族音乐教学研究:

第7篇:音乐专业课培训范文

【关键词】视唱练耳;声乐教学;读谱;唱谱;音乐表现力

众所周知,音乐是一门听觉艺术,对于从事音乐的人来说,听力的培养十分重要。声乐专业的学生需要具备良好的视唱音准和节奏感,如果对音质、音色缺乏应有的判断,则很难顺利开展声乐专业课的学习。在声乐教学中,声乐理论是最基础的部分,视唱练耳作为基础课程,是声乐教学的支撑与补充。声乐专业的教师和学生应注重视唱练耳的基本功训练,并正确认识声乐教学与视唱练耳的关系,为视唱练耳与声乐教学提供更多的理论和实践支撑。

一、我国声乐教学的特点与目标

声乐是充分运用人体发声器官产生的音调和语言艺术来表达情感的音乐表演形式。我国声乐艺术一般包括美声、民族、通俗和原生态四种唱法。声乐课是高校音乐专业的核心课程,具有综合性、普及性、审美性等特点。学生在声乐课程的学习过程中,以声乐作品为载体,在教师的教授与引导下,学习声乐基本理论知识,经过大量的发声训练,掌握科学发声原理,从而实现科学的演唱。在声乐课程中,学生不断熟悉国内外声乐作品,了解声乐发展史及现状,有助于构建和完善自身的声乐知识体系。声乐教学的目的与意义是让声乐学习者掌握声乐演唱技巧、理解歌曲内涵,并在此基础上诠释歌曲的情感内涵,与观众产生共鸣。声乐教学是音乐教学中最具挑战性的课程之一。声乐教学活动具有科学性、复杂性、实践性、抽象性等特点。声乐教学要求学生在教师的引导下,通过对音乐作品风格与意境的赏析,熟练掌握声乐理论知识和技巧,逐渐提升独立分析与鉴赏水平,并不断提高艺术实践能力。声乐教师要想更好地实现高校声乐教学的目标,首先应该确保学生掌握基本的声乐常识,让学生了解自己的声音类型和声部定位;其次,要向学生教授基本的声乐理论知识,并结合声乐歌唱实际,要求学生按时练习,以达到熟练掌握声乐技巧的目的;最后,要培养学生对优秀声乐作品的鉴赏能力,培养其声乐学习的主动性。现今高校声乐教育受到重视,发展较快。随着教育实践改革的不断推进,我国声乐教学内容逐渐丰富,教学层次也有所提高。明确高校声乐教学目标,注重音乐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构建适合当代教学的课堂环境十分重要。事实证明,在当前声乐教学中,教师需要注重声乐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全面了解学生的嗓音条件,锻炼其演唱技能,科学纠正各种发声问题,对高难度技巧进行强化、专门训练,有意识地培养学生的音乐表现力与理解力。在声乐教学中,教师应以学生为本,运用多元化教学手段因材施教,找到有效路径完成声乐人才的培养。在这个过程中,视唱练耳课程应该贯穿始终。

二、我国视唱练耳课程的现状

我国音乐类专业课一般包括器乐教学、理论教学与声乐教学三大部分。在理论教学中,以视唱练耳课程较为复杂。它是一门应用性和技术性较强的基础课,是为了使学生将听觉知识应用到音乐其他专业及相关音乐实践中,从而更好地学习音乐专业课。

(一)视唱练耳概述

视唱练耳是一门从西方引进的音乐基础训练课程,是音乐专业的必修课程,注重理论和技能相结合。主要课程内容包括视唱、听写、乐理与听觉分析四大部分,教授识谱、听音的基础知识及相关音乐基本理论,架构学生对音乐的整体认知,提升其音乐表现力和审美能力。视唱练耳是一门既有音乐基础理论又兼有音乐技能训练的专业技能课。视唱练耳课程作为音乐教学中非常重要的基础课程,与音乐专业其他课程有深刻的内在联系。一般来说,视唱练耳的教学内容包括基本乐理、合唱、和声等。音乐专业学生通过视唱练耳课程的学习可以提高对音乐的表现力,并奠定在音乐其他技术领域的学习基础。现今,由于高校音乐专业教学的不断细化,提高了对视唱练耳课程的要求。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视唱练耳教学中不断引入计算机音乐制作技术和多媒体应用技术,一方面有效地丰富了传统听觉训练的手段,另一方面改善了传统视唱练耳教学中听觉材料有限和风格单一的状况。视唱练耳课程只有与时俱进,才能保证音乐人才的有效培养。

(二)视唱练耳的重要性

简单来说,视唱练耳就是视唱与练耳的总称,可分为视谱即唱与听觉训练两部分。其中视唱是培养学生能够按照乐谱准确地唱出声乐作品的音高与节奏,并加深对节拍、音程和调式等音乐元素的认识。练耳则是用以培养学生对音乐节奏的辨别力、记忆力等对音乐的内心听觉。视唱练耳是所有音乐专业的根基与关键,对学生音乐基本功与音乐素养的提升至关重要。具体来讲,其重要性有以下三方面。首先,训练学生识谱唱谱的能力。对于声乐专业的学生来说,识谱唱谱能力的高低会直接影响其对音乐曲目的把握。在读谱训练中,视唱练耳是最好的方式,通过视唱练耳,可以让学生科学合理地掌握声乐最为基础的知识点。在实际的读谱教学过程中,教师要引导学生通过识谱唱谱训练,看到曲谱就可以迅速辨认并唱出音高。其次,提高学生对音准的把握,完善其节奏感。视唱练耳课的主要任务是强化学生的听觉,训练其读谱唱谱能力,使其能准确地识辨音色、节拍与调式调性,建立较好的节奏感与音高概念,增强音乐记忆力与理解力。通常情况下,读谱唱谱指的是把视唱练耳教材中的音阶进行有顺序的模进练习,以加强音准度。声乐学习者通过音阶的反复练习,能够进一步增强音乐记忆力,让大脑在无形中形成音阶的律动,进一步达到音阶固化的效果。在练习中可以采用不同的调式进行,通过这种训练不仅可以加强学生的音准,还可以使其对声乐作品有整体的认知。另外,节奏与音准都是声乐演唱的基本要求,节奏是音乐的灵魂,在音乐表现中非常重要,也是学生学习声乐的首要条件。因此,节奏训练的作用不可低估。最后,提升学生的音乐表现力与综合素养。视唱练耳课程训练学生对音乐的节拍、曲调、调性的综合感觉和辨别能力,使学生积累丰富的音乐词汇,增强其对不同音乐形式、风格与审美的感受与认知,有助于扩大音乐视野,提高音乐鉴赏力。通俗来讲,声乐训练是依靠听觉辨识的艺术形式。通过视唱练耳训练,能够让学习者的听觉系统更加有效地识别各种声乐元素,以练耳训练向视唱反推,能够实现反复训练的目的,提升学习者的综合音乐素养。可以说,视唱练耳是声乐学习的基本功,也是培养声乐综合素质的重要方式。通过不断进行视唱练耳的训练,能够使学习者掌握多方面的声乐知识,树立学习信心,培育声乐气质与素养,促进声乐事业的发展。以上阐述的视唱练耳的重要性在声乐教学中体现得淋漓尽致。视唱练耳不仅是音乐专业的基础课程,更贯穿于整个声乐教学的始终。视唱练耳与声乐教学相互补充、互为保证,只有两者相统一,才可以共同提高声乐教学质量。

三、视唱练耳与声乐教学的关系

在视唱练耳的训练中,学生熟练掌握了读谱就可以进行唱谱训练。在唱谱过程中,需注意对音调、音高、和声、转音和旋律等方面的体现,将乐谱上的每个元素都表现出来,这不仅是练习唱谱,同时也是对听力的训练。在视唱练耳过程中,通过视觉和听觉的有效强化训练,能够使学生在脑海里形成深刻的印象。视觉是整个训练的基础,听觉是评判依据,能够衡量练习的准确性。这种反复练习便于记忆,对读谱唱谱的练习有很大帮助。声乐专业的学生要通过系统、科学的严格训练,增强声乐演唱的基础能力。如果没有良好的视唱练耳基础,音高将无从谈起,更不用说声乐演唱技巧。在声乐教学中,教师需要向学生教授演唱时的发声、呼吸、换气等基本技巧,然后用这些声乐演唱方法来进行视唱练耳的教学。如何培养学生在视唱练耳时的思维模式和兴趣,也是声乐教学中的重要任务。声乐教学可以反过来促进学生视唱练耳能力的提高。具体来说,声乐教学包括作品视唱和发声练习两部分。其中发声练习是把构成歌曲旋律最简单的音符或乐句配以单纯的母音或音节,在适当的音域内做上行或下行移动,反复练习,以达到呼吸、发声、共鸣协调配合。而作品视唱则蕴含对歌词和旋律的处理。对一部完整作品的旋律处理,实质上是展开若干个乐句的视唱。这两者都需要以良好的视唱练耳训练为基础。可以说,视唱练耳和声乐教学有一种天然的关系。视唱练耳和声乐教学都属于音乐基础理论体系中的教学内容,两者虽然分属不同领域,但有着密切的关系。视唱练耳与声乐教学相互促进、互为保证。视唱练耳贯穿于声乐教学的全过程。声乐教学离不开视唱练耳训练的支持,声乐教学是非常依赖实践的教学,而视唱练耳则是主要的实践方式。同时,视唱练耳训练也是声乐教学中培养学生基本功的主要方式,能够极大地提高学生对乐谱的理解能力,这是口述教学难以实现的效果,从这个角度来看,视唱练耳丰富了声乐教学的教学方式,也是一种必不可少的训练方式。视唱练耳课程与声乐教学互为补充,能够有效提升学生的演唱技巧与音乐理解力。

综上所述,声乐教学自始至终都渗透着视唱练耳训练,视唱练耳则贯穿于声乐教学的全过程。两者相互补充,有着天然的密切关系。高校声乐教学与视唱练耳的教师,应该对视唱练耳与声乐教学的特点有深刻的认识,并熟知两者的关系,在今后的教学实践中,不断探索如何在声乐教学中培养学生视唱练耳的兴趣,在视唱练耳教学中合理运用声乐的发声方法,全面提升学生的音乐素养。

作者:赵戈非 侯莫寒 单位:哈尔滨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参考文献:

[1]陈雅先.视唱练耳教学论[M].上海:上海音乐出版社,2006.

[2]戴维•埃里奥特.关注音乐实践——新音乐教育哲学[M].上海:上海音乐出版社,2009.

第8篇:音乐专业课培训范文

【关键词】高师;音乐教学法课程;歌唱能力;培养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0125(2017)02-0189-02

歌唱作为音乐基础教学课程中的一项重要内容,高等师范学校在进行音乐专业课程的教学时,要对此引起重视。对于目前师范院校学生缺乏歌唱表达能力,音乐素养不高的现状,高等师范院校在开展基础教育工作时,要重点培育具备较高歌唱能力和专业技能的合格师资力量,加强培养学生的歌唱能力,以便培养出具有专业水准的音乐教师。

一、高师音乐歌唱教育目前存在的问题

(一)高师音乐歌唱教学和中小学音乐教育需求不匹配。高等师范院校音乐教育专业的教学目标就是为了培养中小学音乐教师,它的教学质量关系到国民整体的音乐素养。一直以来,高师音乐教育专业的声乐教学和音乐表演专业的声乐教学之间存在诸多相似之处,以美声和民族为例,儿童歌曲一般只在即兴伴奏教学中进行演示,学生通过声乐教学学习,具有一定的艺术歌舞能力,但到了中小学后很多学生甚至连一些简单的儿童歌曲都无法流畅地弹唱,从而影响了中小学歌唱教学的质量。和中小学歌唱教学需求相比,当前高等师范院校的音乐教育专业声乐教学,无法适应中小学音乐歌唱教学的需求。

(二)音乐教师对音乐课程的价值和目标理解片面。音乐教师片面理解音乐课程的价值与目标,造成音乐教育艺术化倾向越来越弱。例如,在第五届和第六届全国中小学音乐课现场评选活动中,一些教学质量高的中小学音乐课,不仅在教学理念上和国际接轨,而且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也比较先进。同时,从现场评选活动中,也可以看出目前中小学音乐教学中存在的一些问题:部分教师比较重视课堂教学的氛围,注重课堂教学的活跃性,采用的音乐教学方法已经偏离了音乐教学的基本原则,甚至采用非音乐教学的方法进行课堂教学,比如教师设计新歌学习课目时,在开展教学活动、导入新课和游戏拓展方面下了很大功夫,但留给W生进行歌唱表演的时间很少。导致学生错过了最佳的学习时间段,使学生只能记住学习过程中的游戏,却忘记了音乐课中教师所教的音乐歌曲。而且,很多学生在课堂教学中,有钢琴伴奏的时候能够进行歌曲演唱,但如果没有钢琴伴奏,就不知道如何演唱所学的歌曲了。所以,大多数学生在课后都不会去唱音乐课中教师教的歌曲,而更喜欢唱一些流行歌曲。这也是造成学生不能按照课程教学标准,达到一定歌唱能力的主要表现。而造成这种现象发生的原因,主要是教师片面地理解音乐课程教学的目标和教学价值,从而导致音乐教学越来越倾向于非艺术化。

(三)学生缺乏歌唱兴趣,教师演唱基本功不扎实。一些音乐教师缺乏扎实的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虽然也想在音乐课堂教学中教授学生一些演唱技巧,但由于自身能力不足,结果导致一些学生无法掌握科学的发声,不仅不能提高演唱能力,还无法达到音乐教学目标,最重要的是会造成学生养成错误的用嗓习惯,破坏歌唱的美感。另外,有一部分音乐教师认为中小学生年龄较小,教师在课堂中只要教会学生唱歌就可以了,不需要对学生进行声乐技能训练。声乐技巧属于比较抽象的专业理论技能,教学难度大,向中小学生进行讲解和训练,耗费时间和精力,因此很多音乐教师在实际的音乐教学实践中,避开繁杂的教学内容,选择一些简单的音乐教学知识,比如只要学生会唱歌就不用对学生进行歌唱训练。另外有些音乐教师认为学习声乐歌唱技巧需要学生到了青春期,出现变声后才能学习,对于学生在音乐课程教学中采用错误的歌唱模仿和喊唱的方式并没有进行阻止,造成学生的声带因为长期不科学的发声而受到损伤,影响学生的歌唱水平。有些学生甚至因此而留下终身遗憾。因此,高等师范院校的音乐教学法课程,还要重视运用正确的歌唱技巧进行声乐歌唱训练。

一些教师在设计声乐歌唱训练内容时,采用的是发声练习、复习之前所学的歌曲、示范演唱、新歌教学和游戏拓展等活动,但在实际的课堂教学中,因为没有考虑到学生年龄特点以及认知水平等因素,教学方法陈旧,教学形式单一,导致学生渐渐对歌唱失去了兴趣,影响了学生在音乐教学中的歌唱积极性,从而不利于学生歌唱能力的培养。

二、高等师范院校音乐教学法课程中培养学生歌唱能力的策略

根据课堂教学改革标准要求,针对音乐歌唱教学的理念、教学目标及教学方法等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要重视对高等师范学校音乐教学法课程的教学。高师音乐教学法课程不仅是教会学生运用音乐专业各课程的一门课程,也是学生通过掌握基础歌唱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进行音乐课程学习的一项教学要求,更是帮助高师音乐教育专业学生毕业后早日能够适应基础音乐教学的有效途径。而高师音乐教学法课程中培养学生歌唱能力的策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树立儿童歌唱教学的理念。首先,在学习高师音乐教学法课程时,学生要对声音的概念有一个明确的了解,掌握正确的发声练习方法、歌唱呼吸方法和吐字发音等歌唱技能。其次,在此基础上,了解学生歌唱少儿歌曲时的生理和心理特点,学会运用歌唱技术,声情并茂地演唱少儿歌曲。另外,在进行高师音乐教学法课程学习时,师范院校的学生要不断培养自身的综合素质,开阔自己的视野,提升自己的歌唱水平,以适应当前音乐教学的要求,为有效开展歌唱教学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重塑教学培养目标和教学基本理念。高等师范院校的音乐教学法课程教学,一定要让学生明白基础的歌唱教学不是专业的音乐教育,它的教学目标是针对大众教育,而不是为了培养歌唱家。高师音乐教学法课程要培养学生的歌唱能力,提高其歌唱水平,还要先明确这门课程的教学基本理念定位,要确立“敢唱、会唱、爱唱”的教学培养目标。“敢唱”是歌唱的前提,教师在课堂教学中,要为学生营造一个宽松自由的学习氛围,尽可能多地为学生提供当众歌唱的机会,锻炼学生的胆量,让学生有勇气进行课堂歌唱活动。要多鼓励和赞美学生,对学生在音乐课堂教学中的表现进行肯定,以增强学生的自信心,调动学生参加声乐歌唱训练的积极性。“会唱”的教学培养目标就是让学生能够掌握歌唱的基础知识,同时可以运用一些有关歌唱的基本技能,进行有感情的演唱。“爱唱”是在会唱和敢唱的基础上,对歌曲的内在思想情感有了进一步了解之后,用充满感情的唱法去演绎歌曲。另外,教师要尊重学生对歌唱的需求,要让学生在平时的歌唱练习中,体会到歌唱的快乐和美好。只有在明白了这些道理后,高师音乐教育专业的学生,才能在以后的音乐课堂教学中,采用科学的方法来培养学生的歌唱能力,从而为基础音乐教学出一份力。

(三)对音乐课程教学方法进行改进。高等师范院校音乐教育专业的学生在学习音乐教学法课程时,一定要对音乐教育新课标中的新型教学方法有所了解。首先,随着新课改的深入推行,对音乐教师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新课标不仅对教学观念和师生角色提出了要求,还在教学方法上提出了新要求。在新课改的要求下,学生成了教学的主体,教师在实际的课堂教学中,还要倡导学生的自我体验、深入探究和自我模仿等综合式学习方法。通过与学生之间建立平等的关系,来营造师生和谐相处,能够进行深层沟通的教学环境。例如,音乐教师可以根据歌曲内容,选择适合学生年龄段的音乐教学方法,进行声乐歌唱教学。诸如听唱法、视唱法、分角色演唱法和对唱式演唱法等,让学生先对歌曲的旋律进行了解,等熟悉了歌曲旋律走向后,再进行歌唱练习。在实际教学中,音乐教师要根据学生的实际学习状况和教学环境,灵活地运用富有创造性的教学方法,激发学生自主学习的兴趣,多与学生进行沟通,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教师要充分利用课外的时间,培养学生的歌唱能力,比如鼓励学生在课余时间收集一些有关音乐教材中的歌曲素材,然后根据自己所选的歌曲进行听唱练习。学生在进行自主学习和探索的过程中,不仅能使其对教材中的歌曲内容产生兴趣,还能使学生在听歌的过程中,对声乐歌曲有了更多的理解,同时也能够接受更多的艺术熏陶,并在这种熏陶下,不断提高自身的歌唱能力。

(四)使学生掌握必要的歌唱技能。少儿歌唱训练的方法不同于成人歌唱技能训练,高师学生在进行音乐教学法课程学习时,还要掌握必备的少儿歌唱训练技巧,以便在进行音乐教学时,更好地培养学生的歌唱能力。

1.呼吸训练。儿童呼吸的延续性比较短,换气频率比较高,在进行儿童呼吸训练时,要注意尽量屏住呼吸,进行气息保持。比如,可以通过吹生日蜡烛的方式,让学生掌握歌唱教学中的呼吸方法,同r结合歌曲练习中的呼吸功能训练,使学生能够充分掌握节奏缓慢的歌唱呼吸法。

2.趣味发声练习。在高师音乐教学法课程教学中,教师一定要让学生明确,要根据自己将来所教学生的年龄特点、所教歌曲的歌词内容、歌曲旋律情况等,来选择贴近学生日常生活的模拟发声训练。比如,通过让学生模拟一些动物的叫声,或是生活中的各种声响,来进行发声技巧训练。激发学生的歌唱兴趣,培养学生的歌唱能力。

三、结束语

在进行高师音乐教学法课程教学中,教师要多设计一些有关歌唱技能的实践教学活动内容,以便在实际的音乐教学中,让学生通过有目的、系统化和持续性的练习,来提升自身的歌唱能力。

参考文献:

[1]王天波.浅谈如何培养高师学生的歌唱表现力[J].戏剧之家,2015,(13):246.

[2]祝仰东.透析高师“音乐教学法”的淡漠及对策[J].音乐天地,2004,(08):9-11.

[3]宋晓娟.浅谈高师音乐教学法课程改革[J].佳木斯教育学院学报,2012,(08):148-149.

[4]卢雪珊.论研究性学习与高师音乐教学法课程改革[J].星海音乐学院学报,2008,(03):90-93.

[5]康雅秋.高师音乐教学法课程改革与实践初探[J].长春理工大学学报(高教版),2009,(01):92-93.

第9篇:音乐专业课培训范文

关键词:音乐教学法;课程定位;课程设置;课任教师;教学模式

一、课程的定位问题

高师音乐教育一定要突出师范性,音乐教学法课的开设是突出师范性的象征。音乐教学专业的师范性,决定了任何音乐知识和技能技巧的掌握,都要最终致用于基础音乐教育。那么,不管是钢琴、声乐、舞蹈,还是视唱练耳、乐理、欣赏等各专业内容的学习者,都必须掌握该内容的教学法。师范生仅仅掌握了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是远远不够的,还要很好地加强教学能力的培养。高师音乐专业培养的学生如果只注重个人技巧的炫耀和展示,而没有掌握一定的教学方法和教学能力,那么,这样的学生肯定是不合格的,这样的音乐教育也不能不说是失败的。因此,在高师音乐专业的所有课程中,音乐教学法应该居于核心地位,教师和学生应该明确认识到这一点,把音乐教学法的传授、掌握和学习作为最高的追求,从而有效地提升音乐教学法课的作用和地位,形成教师注重于学生音乐教学能力的培养,学生致力于音乐教学能力掌握的局面。

二、音乐教学法的教材、课程设置问题

音乐教学法的教材内容一般包括以下几方面:中学音乐教育的重要意义和教学大纲;音乐教学法原则;中学生音乐心理发展特征与音乐教学特点;中学音乐教学的内容和教法;音乐教学的组织工作;课外音乐活动;音乐教学设备与电化教学;音乐教育实习;国外著名音乐教育体系与教学法等。其中“中学音乐教学的内容和教法”是教材的核心和重点,它包括歌唱教学的方法、基本乐理教学的方法、视唱练耳教学的方法、音乐欣赏的教学方法和器乐教学的方法五大部分。歌唱、基本乐理、视唱练耳是中学课堂音乐教学的主要内容,此外舞蹈也是中学音乐教学的一项内容。但现有的高师中学音乐教学法教材中,没有舞蹈教学法这一内容。可见,高师音乐教育专业的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是存在不足的,仅就音乐教学法这一课程,还须增加一些本学科体系所要拓展和涵盖的内容。除了以上提到的舞蹈教学法外,比如,音乐教师的基础素质(思想品德、心理素质、身体素质、人文素质),音乐教师的专业素质(专业知识、专业技能、专业水平),音乐教师的职业素质(职业信念、职业道德、教育理论、教学能力),这些都是音乐教学法教材中应包含的内容。另外,音乐教师的语言形象训练、人格形象训练、职业形象训练、专业形象训练、社会形象训练、体态体貌形象训练等,也应该列入音乐教学法教材的专门章节里。因为音乐教师是多重性的复合型人才,教师职业的性质和特点决定了中学音乐教师既是演讲家、语言学家、歌唱家、演奏家,又是组织家、社会活动家、教育家。一个合格的中学音乐教师,他应该具有完善的人格形象、语言形象、职业形象、专业形象、身体形象和社会形象,这样才算是真正意义上的高素质教师。可是这样的教师在现实的教学岗位上又有多少呢?21世纪是一个人才辈出的时代,新的音乐教育改革,呼唤着新型的音乐教育人才的出现。高师音乐专业的课程教学尤其是音乐教学法课程的教学,承担着面向21世纪的新型音乐教育人才的培养,教材之重要,不言而喻。

三、课任教师问题

(一)课任教师的素质要求

音乐教学法课的课任教师,应该是这一领域的专家,必须具备全面的音乐素质,在演唱、琴法、乐理、视唱练耳、欣赏、指挥乃至舞蹈诸方面,有比较娴熟的技能技巧,尤其对以上各个不同专业学科,要有扎实而纵深的理论研究,既有丰富的实践操作教学经验,又有较高的学术理论知识的积淀。概括起来一个高标准的音乐教学法课的教师,理应具备以下素质。

一是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和坚定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观,忠诚于教育事业,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为人师表。

二是具有宽广深厚的音乐专业知识和技能,对钢琴、声乐、基本乐理、律学、和声、音乐欣赏、视唱练耳、指挥、歌曲写作、舞蹈、唱游和律动等各门学科,有切身的感性认识和通透的理性认识。

三是对音乐教育学、教学法理论有深入而细致的研究,具备一定的教育心理学、美学、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知识,同时还要有较好的语言学和文学艺术涵养。

四是具有较强的开拓精神和创新意识,能够积极而大胆地参与教学改革,对音乐教学法教材深入钻研、了如指掌,同时不拘泥于教材,在教学操作过程中,能够随机应变,因地制宜,联系实际,灵活地运用教材以外的新颖、独特的教学方法,使学生掌握各种行之有效的音乐教学方法。

五是具备较强的音乐教学和研究能力,能够站在音乐教学学科的前沿,对于音乐教学法具有很强的研究、探索精神和前瞻性思考,能够敏锐地发现有关音乐教学法的问题,并能分析和解决这些问题。对于中外最新的音乐教学法信息和资料能够及时而迅速地获取,以便用于自己的教学和科研。

(二)课任教师的遴选

根据音乐教学法课任教师的基本素质要求,选择什么样的教师承担这门课的教学,是必须慎重考虑的。在音乐教学法的教学中,真正在本领域具有一定建树和造诣的专家任课的情况,在高师音乐专业的日常教学和教学管理中并不多见。一方面是因为精通音乐教学法的人才相对缺乏,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在教学管理上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一个比较理想的音乐教学法课任教师,原则上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是曾有五年以上音乐教学经验,对中小学音乐教育的教学特点、现状,有切身的感性认识和了解。

二是责任心强,有吃苦精神,热爱本课程的教学工作。

三是音乐专业知识扎实、全面,教学方法灵活,教学经验丰富,治学严谨,思维敏捷,有一定的管理教学和组织教学的能力。

四是在音乐教学法方面有一定的科研成果,并且具有在本教学领域进一步纵深发展的潜力。

只有具备以上条件的教师才有可能完成好音乐教学法的教学任务。

(三)课任教师的培养策略

“不拘一格降人才”,对音乐教学法的任课教师应该采取多途径、多渠道的选拔和培养方式。

一是选调优秀的中等学校音乐教师到高师来教授音乐教学法课程,因为他们是中等学校的直接教学实践者,掌握着中学音乐教育教学的第一手资料。

二是派音乐教学法的任课教师到基层学校蹲点,进行社会实践,时间至少在一学期以上。这样使他们能充分地了解和熟悉中学生心理特点、中学音乐教学特点,掌握中学音乐教学之所需、之所急,从而加深对中学音乐教学的感性认识,以便在中学音乐教学法的教学中,避免想当然、纸上谈兵的弊端,实施有的放矢、对症下药的教学操作活动。

三是给音乐教学法课的任课教师创造机会,到兄弟院校考察、观摩、学习,看看人家是如何进行该门课的教学的,将好的经验和好的方法加以吸收,为我所用。另外,有关音乐教学法的全国性研讨会议,让课任教师也多去参加一些,以便开阔视野、拓宽思路、提高认识。

四、教学模式问题

(一)准教师模拟诱导训练模式

准教师模拟诱导训练模式也叫“全程教育实践法”,这一教育模式的提出,意味着高师音乐专业学生在校期间要进行全程音乐教育实践,也就是化整为零的音乐教育实习法。这样使音乐师范生能尽早地确立教师角色意识,从一进校门到毕业,心中始终怀着“教师”这一崇高信念,有利于学生教学能力的造就和教师人格的完善。

教育实习是音乐教学法课的内容范畴。如果说音乐教学法中的其他内容是理论掌握过程的话,那么教育实习就是实践操作过程。传统的教学实习是短期集中训练,一般4~8周时间,在这几周的时间内,按一周一节课计算,上满了也才8节课。可是在很多情况下,很多学生往往只上了3~4节课。这样所谓的“实习”也不过是走马观花、囫囵吞枣,学生对课堂音乐教学仍然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所以,“短期集中训练”的实习形式,就提高学生的实际音乐课堂教学水平来说,是不太理想的。

“长期分散训练”是把教育实习的战线拉长,把它贯穿在学生在校期间的全过程。高师音乐专业的学生在进校前,已经掌握了一定的音乐专业知识和技能技巧。现在的招生规格不像原来那样,不存在把“音乐白丁”招进来的情况。所以,要尽早地让学生进入“教师角色”,实施“准教师模拟诱导训练”。这种音乐教学训练模式,对于音乐专科生可以放在一年级第一学期开始实施,如果是音乐本科生,可以放在二年级第一学期开始实施,具体实施办法可以分以下几个阶段。

第一学期:课堂音乐教学基本功演练阶段。主要进行课堂音乐教学的语言形象训练、仪表形象训练、板画板书设计训练、三笔字训练、普通话训练。

第二学期:音乐教学基本环节演练阶段。主要进行音乐课题教案的编写、熟悉和分析教材、组织教学、课堂内容教学和方法的设计。

第三学期:听课、见习阶段。到就近的中学和小学观摩课堂音乐教学;让每个学生轮流到中、小学实践音乐课堂教学若干次,体验“准教师”的角色感,利用假期到家乡所在地的中小学了解音乐教学现状,积极争取上音乐课的机会。

第四学期:各种音乐教学法的学习和掌握阶段。主要熟悉课堂音乐教学常用的方法,创新教学法,国外著名音乐教育体系和教学法的学习。

第五学期:课堂音乐教学综合技能训练阶段。主要进行歌唱、音乐欣赏、基本乐理、视唱练耳、器乐、舞蹈等主要内容的教学过程和方法的模拟试讲训练,其中贯穿小组试讲、全班试讲、学生各自评讲、教师听课评讲等环节。

第六学期:教育实习与教学总结研究阶段。到中学进行实际音乐课堂教学、音乐课外活动、排练节目、担任班主任,返校后进行音乐课堂教学的总结和研究。

(二)全体专业教师任课训练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