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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主义的根源精选(九篇)

消费主义的根源

第1篇:消费主义的根源范文

关键词:奥康纳;生态学社会主义;分配性正义;生产性正义;消费性正义

中图分类号:C0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6604(2015)01-0046 05

唐姆斯・奥康纳(James O'Connor)是当代西方马克思主义的领军人物之一、社会生态学家、美国激进政治经济学的代表。他在代表作《自然的理由――生态学马克思主义研究》-书中重新解渎自然、文化、社会劳动之间的关系,赋予自然以历史和文化的内涵,并以此来改造传统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理论,丰富和发展了历史唯物主义。奥康纳认为当今世界日益严重的生态问题的根源在于由资本主义生产过剩和生产不足的双重矛盾而引起的双重危机,以此为切入点,他提出了解决当代自然与生态问题的理论构想――生态学社会主义。

按照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传统观点,资本主义社会化大生产的目的是为了追求利润和剩余价值,而不是为了满足社会需要。因此,全球生态环境司题正是资本不断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结果。奥康纳认为,解决这一症结的根本途径是实现生态学社会主义,也就是用生产性正义代替分配性正义,“生产性正义将需求最小化,或者说,彻底废止分配性正义,因为,分配性正义在一个社会化生产已达到高度发展的世界中是根本不可能实现的。因此,正义之唯一可行的形式就是生产性正义,而生产性正义的唯一可行的途径就是生态学社会主义。

一、生态学社会主义及其理想范式

(一)生态学社会主义

生态学社会主义( eco-s。cialism)诞生于20世纪70年代的德国,也称生态马克思主义,主要试图以马克思主义理论解释当代环境危机,从而为克服人类生存困境寻找一条既能消除生态危机,又能实现社会主义的新道路。生态学社会主义理论认为,资本主义制度是造成全球生态危机的根本原因。资本主义追逐利润最大化和市场、消费不断扩张的“唯生产力论”是同生态合理性要求不相容的。“过度生产”和“过度消费”虽然延缓了经济危机,但是却使得整个社会的消费越来越膨胀,超过了自然界所能承受的限度,生产的无政府状态导致了社会生产力和资源的严重浪费和破坏,而且这种社会制度倡导的是以消费为荣的消费文化,诱使人们为了享受消费而拼命工作,势必一方面加剧了人的异化,另一方面加重了自然界的负担,污染了环境,引起生态危机。奥康纳所倡导的生态学社会主义在理论上是对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影响或构建生产力方式的一种批判,在实践中是对这些生产力和再生产力的一种反思。

(二)生态学社会主义与传统社会主义的比较

奥康纳牛态学社会主义对马克思政治经济学基本概念的阐述.是通过与传统社会主义的比较进行的。他认为,传统社会主义实行生产资料国有化.国有化成为交换价值与收入再分配的标准,关注抽象劳动与交换价值之间的关系,强调劳动力的使用价值;而生态学社会主义实行生产资料社会化,社会化成为使用价值与收入再分配的标准,关注具体劳动与使用价值间的关系。在社会运动方面,传统社会主义轻视具体劳动的问题,轻视消费者运动,强调生产力的无危机发展;而生态学社会主义重视具体劳动的问题,重视消费者运动,批判以快餐文化、电视文化等使用价值为主体的价值观,强调对土地使用、具体劳动等进行重新定义、导向和保护。奥康纳认为,生态学社会主义这一西方马克思主义的新概念既是对资本主义的批判,更是对传统社会主义的批判,而这种批判是建立在实现“生产性正义”的基础上的。

(三)作为理想范式的生态学社会主义

当代社会的生态问题并非西方社会抑或东方国家所独有,而是全球性的问题,是人类社会长期过度消费自然、环境的必然结果。由于环境和资源破坏的不可逆性,这种全球性恶化状态必将日趋严重。目前,世界各国虽然对该问题已经有所反思和重视,但依旧不改以维护本国利益为出发点,站在各自的立场上相互指责的作风。哥本哈根世界气候大会上,各国为达成2012--2020年全球减排协议而争吵不休,就是一个典型例子。奥康纳所倡导的“生态学社会主义”是解决全球性生态危机诸多理论方案中的一种,其创新之处在于在传统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框架之中,通过资本主义的双重矛盾发现了资本主义的双重危机:生产过剩和生产不足的危机。这两种矛盾和危机内在地交织在一起,相互影响,产生恶性循环,成为资本主义不可克服的障碍,导致资本有自毁根基的倾向。正是在这样的理论视域下,为了解决或者缓解资本主义日益尖锐的社会矛盾,奥康纳提出。要从资产阶级的“分配性正义”转向生态学社会主义倡导的“生产性正义”。尽管这种理论范式将全球性生态危机归因于资本的不断扩张对自然的不断掠夺和破坏,但其实质并不是要用社会主义制度取代资本主义制度。奥康纳指出:“资本将自然看成是资源的水龙头和废弃物的污水池”,“生态学社会主义是指一种在生态上.合理而敏感的社会,这种社会以对生产手段和对象、信息等等的民主控制为基础,并以高度的社会经济平等、和睦以及社会公正为特征”。从中我们看不到生态学社会主义这种社会制度与资本主义制度本质的不同,因而可以认为,生态学社会主义只是奥康纳的一种理论范式,既缺乏现实土壤,也没有实现路径。所以奥康纳自己也承认:“生态学社会主义,严格来说并不是一种规范性的主张,而是对社会经济条件和日益逼近的危机的一种实证分析。”

二、从“分配性正义”到“生产性正义”:生态学社会主义的局限性

(一)分配性正义

奥康纳指出,资产阶级的止义足”分配性正义”,关涉的是个体,而不是社会的权力或要求。分配性正义包括三种类型:经济的的正义、生态的或环境的正义、社区的或公共的正义。经济的正义由财富和收入的平等分配以及财富和收入的生产负担的平等分配两方面构成。生态的或环境的正义也由两方面构成,一方面是环境利益的平等分享,一方面是环境危害、风险与成本的半等分担,社区的或公共的正义是指对资本主义的生产和积累给某些特定社区带来某些利益和损害的平等分配,在以上三种“分配性正义”类型中,都存在着某些团体对其他一些团体欠下社会性债务的情况,并且这种债务都应该可以用金钱进行衡量,被分期清偿。

(二)生产性正义

“生产性正义”相对分配性正义而言,是奥康纳生态学社会主义理论的核心慨念,是在他“重构”历史唯物主义、重点阐释资本主义危机理论的基础上提出来的,指的是物质牛产领域的公平正义。奥康纳认为,日益社会化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体制的发展,意味着分配性正义将越来越不可能获得合理的测定和实施,而生产性正义关联生产条件的生产和再生产,也即作为生产主体的人有平等的权利从事生产活动,并且在此基础上的对于土地(自然)等生产条件的合理使用和再生产。“生产性正义”强调能够使消极外物最小化、使积极外物最大化的劳动过程和劳动产品,这一点就今人的全球性生态问题而言就显得越来越可能和必要,

(三)关于“正义”问题的种种歧见

奥康纳所推崇的“正义”,是生产性正义。他认为在资产阶级思想中,“正义”指的是事物的平等分配,而不是平等生产。

从历史上看,中外理论家们对于作为人类社会共同追求的道德、伦理、价值理想的“正义”,一直是见仁见智的。亚里士多德认为,正义以公共利益为依归,是至善。休谟认为,公共福利是正义的唯一源泉。美国学者罗尔斯认为:“所有社会价值――自由和机会、收入和财富、自尊和基础 -_-都要平等的分配,除非对其中一种价值或所有价值的一种不平等分配合乎每一个人的利益。”马克思则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立场阐述其“正义”观,认为“正义”是一个历史的、具体的、现实的范畴,其本质是对现实物质利益关系的反映,不存在超越时代、超越阶级、脱离具体物质利益关系的抽象的“正义”。在《哥达纲领批判》中马克思对正义的阶级差异性进行了明确表述:“难道资产者不是断言今天的分配是‘公平的’吗?难道它事实上不是在现今的生产方式基础上唯一‘公平的’分配吗?难道经济关系是由法的概念来调节,而不是相反,从经济关系中产生出法的关系吗?难道各种社会主义宗派分子关于‘公平的’分配不是也有各种极为不同的观念吗?”

在全球化进程日益加快的当代社会,正义问题不断凸显,不同的国家、民族站在各自的立场上对于公平、正义有不同的诠释,价值观念的多元化是后现代社会不可回避的现实。那么,这是否意味着以“自由”和“平等”为核心内容的“正义”是不可能的呢?非也。马克思指出:“真正的自由和真正的平等只有在共产主义制度下才可能实现;而这样的制度是正义所要求的。”

(四)生态学社会主义的局限性

奥康纳生态学社会主义以解决全球生态问题为旨归.其所推崇的“生产性正义”较之“分配性正义”更进了一步.但仍存在局限。

第一,从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的多样性来看,生态学社会主义并不是“生产性正义的唯一可行的路径”。生态学社会主义理论是针对日趋严重的全球性生态危机提出的,是众多社会主义探索路径中的一种。在我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已经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正逐步得到解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生产性正义代表着社会生产的科学发展方向,是科技进步、发展低碳经济、生产出安全可靠产品、人与社会及自然之间和谐发展的必然要求。

第二,从理论与实践的关系来看,奥康纳生态学社会主义缺乏实践根基。马克思主义的本质特征在于实践性,而生态学社会主义虽然有着比较完备的理论框架,但在社会实践层面,既不可能解决资本主义社会由于资本的不断扩张而把自然界当做“水龙头”和“污水池”的现状,对于第三世界国家承受发达国家工业污染压力的问题也无能为力。无论是“分配性正义”还是“生产性正义”,不改变一个国家的社会制度是不可能从根本上改变其发展方式的。因此,这种“正义”是没有任何实践基础和制度保障的。奥康纳抛开社会历史关系,抛开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关系,孤立强调生态的“正义”维度,就会脱离马克思的科学社会主义,从而走向生态主义的乌托邦。

第三,从社会系统论角度来看,奥康纳生态学社会主义理论存在着生产资料所有制问题的盲区,因而架空了上层建筑的物质基础。奥康纳所谓“生产性正义”,只是强调生产关系中劳动者之间的协作关系,却忽视了生产资料所有制问题,这就使他的理论只能是抽象地谈论国家的民主化,忽略了“传统社会主义”问题,从而造成了错位――“经济上的前进和政治上的后退”。只有当劳动和劳动者取得统治地位,并将自然和公共财富置于自己的组织之下,劳动、自然与公共财富等生产条件不再表现为生产力发展的界限时,人与人、人与自然才有可能达成真正的和谐。

三、“消费性正义”:生态学社会主义的理论空场

(一)“消费性正义”的提出

马克思认为:生产、分配、交换、消费是整个社会生产过程中的四个环节,它们互相联系、互相制约,共同组成生产过程。在传统模式的社会生产过程中,生产居于支配地位,起着决定的和主导的作用。一定的生产决定着一定的分配、交换和消费以及这些不同要素相互间的关系。同时,分配、交换和消费也反过来影响生产,制约着生产发展的速度和规模,它们之间是一种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生产和消费既是生产过程的两端,同时又内在地交融在一起。是牛产决定消费,还是消费决定生产?这取决于社会产品的供给程度。奥康纳生态学礼会主义理论淡化“分配性正义”,追求“生产性证义”,忽视“消费性正义”,这一价值取向无疑是生态学社会主义的理论空场和缺陷。

冯颜利、周文和孟献丽曾撰文指出:“从生产与消费关系的现实角度看,当社会产品相对较少,小能满足人类的需求时,生产决定消费;当社会产品相对丰富时,消费决定生产。在生产决定消费的现实中,‘牛产性正义’的诉求是多生产社会产品.同时由于分配决定消费,‘分配性正义’的诉求也很重要。在社会产品相对丰富的实践中,由于消费决定牛产,分配又决定消费,‘分配性正义’和‘消费性正义’就变得至关重要。”该文批评了奥康纳否定“分配性正义”的倾向,并提出了“消费性正义”的概念,弥补了奥康纳的理论体系的不足,指出实现“消费性正义”也正是生态学社会主义的重要现实路径之一。

(二)“消费性正义”的内容及其现实意义

消费作为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最终环节和指向,是指利用社会产品满足人们各种需要的过程。消费分为生产消费和个人消费:牛产消费是指物质资料生产过程中的生产资料与活劳动的使用和消耗。个人消费是指人们把生产出来的物质资料和精神产品用于满足个人生活需要的行为和过程。在这两种消费之中强调“正义”,就是要求作为消费主体的人以一种正确合理的观念来对待消费对象。

鲍德里亚指出,当代社会是消费社会。“消费是一种积极的关系方式(不仅于物,而且于集体和世界).是一种系统的行为和总体反应的方式。我们的整个文化体系就是建立在这个基础之上的。”消费社会的产生不是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而是资本扩张和生产力发展的一个梦魇。消费已然成为一种生产力。人们在生产力增长的恶性循环中不断消耗着自我与自然,而由于过度消费带来的另一种社会现象----浪费,所造成的社会危害更是极其惊人,可以说也从另一方面触发了生态危机。联合国粮农组织2012年6月的一项统汁指出,全世界每年浪费的粮食数量达到13亿吨。倘若这些粮食中有四分之一能够得以保留,就足以养活全世界目前约为9亿的饥饿人口。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提出“消费性正义”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无度、过度或者无序消费.将会导致自然环境和资源在更大程度上的破坏。因此,必须提倡“消费性正义”,提倡节约资源,积极利用可再生资源、可替代资源和人造能源、清洁能源。

“消费性正义”和“分配性正义”、“生产性正义”具有共同的目标:追求社会公平、公正及合理发展。但“分配性正义”表现为各种资源在社会成员之间的合理分配,关注社会交换关系的公平正 义,是定量关系;“生产性正义”关注生产活动的正当合理性,强调的是社会生产关系的公平正义,侧重定性关系。奥康纳的生态学社会主义强调从社会产品的分配过程转向生产过程,从“分配性正义”的定量分析转向“生产性正义”的定性分析,从追求社会交换关系的公平正义转向诉求社会生产关系的公平正义。在社会丰义实践中,“分配性正义”和“生产性正义”不可能完全割裂。没有对“分配性正义”的追求,“生产性正义”就不可能实现;反之,“生产性正义”的诉求又会促使“分配性正义”进一步落实。当代社会在追求协同发展的基础上,更应该强调“消费性正义”。无可否认,消费确实曾经对拉动内需、发展经济起到过不可低估的作用,但是因消费需求的扩大而拉动的生产增长,造成了更严重的社会矛盾冲突、巨大的浪费和对自然环境的破坏,因此强调社会产品消费领域的合理、正当、理性的价值导向,有利于优化消费结构,提高消费效益,促进合理消费,节约资源。

第2篇:消费主义的根源范文

【论文摘要】马尔库塞认为现代的工业社会对消费的控制,从而产生了消费伦理问题。本文将对马尔库塞的消费伦理思想及其科学技术根源与消费的当代启示以及如何构建合理的社会消费理念进行初步的探索。

作为西方马克思主义的代表和法兰克福学派的典型,马尔库塞的伦理思想非常丰富,而消费伦理是马尔库塞伦理思想的有机构成上,他关于消费的论述是非常经典的,对于当代有不可缺少的借鉴作用。

1马尔库塞的消费伦理思想

前工业社会时代由于生产力低下,社会物质财富匾乏,因此马尔库塞认为,为了文明的进化不受干扰和破坏必须对人的需要进行必要的压抑。在这点上,马尔库塞是赞同弗洛伊德的文明压抑论的。但是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生产力的不断发展,资本主义的消费观念也有了很大的改变。由于科学技术的进步所带来的巨大的财富,当代西方社会借助广告等大众传媒,在全社会的宣扬消费主义的生活方式,不断地制造新的消费需要,使人民沉醉于商品消费中。因此,也给现今社会带来一些不好的影响,他们为了追求这种资本主义的消费方式,从而产生了伦理问题,消费不从人的利益出发,追求更大的财富的拥有,采取一些非法行为的方式去满足自己最大的需求,从而给消费也产生负面影响。

2马尔库塞消费伦理的科学技术根源

马尔库塞认为,由于当代工业社会是靠高生产和高消费来维持其存在。无论物质产品的需要和精神产品的需求都遭到工业资本主义社会的控制,使整个社会的消费行为都处于资本主义的控制和管理。实际上,科学技术在当代西方社会已经成为一种新的统治工具,并且变成了一种意识形态。科学技术造成了发达工业的社会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这些方式满足了人们一定的物质需求,但同时又激起了人们更高的物质需求,使人们处于一种永恒化状态,迫使人们不断去追求更高更新的物质需求。

消费伦理是指消费活动本身的正当性和消费方式的正当性问题,消费伦理教育是指通过观念,舆论和制度的形式促使消费主体进行合理消费的正当消费。我们可以根据消费主体来归属消费行为的责任问题,在消费伦理教育方式上,我们把它细分观念培养观念培养,舆论谴责,制度惩罚三种。

消费主体不同,消费活动的责任就不同。根据不同主体,我们把消费责任分成政府消费责任,企业消费责任和个体消费责任。目前学术界关于消费伦理或消费责任的讨论,多半是向个体提出消费行为的正当诉求,其实这是一种不全面的思考方式。无论是根据数据还是根据经验来判断,政府和企业的消费行为对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都远远超过个体的影响。

科学发展观视野中的消费伦理中的消费伦理观念以节约为基本范畴,但强调的主要应是资源节约。资源主要指那些给生态环境造成压力的物质资源,例如土地,淡水,能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在人们的消费过程中,占用自然资源的多寡不尽相同,有些占用得多,有些占用得少。传统的节约观没有具体区分消费过程中对自然资源占用的不同情况,以致加剧了经济和伦理的紧张关系。要将建设节约型社会和发展经济统一起来,就要在消费伦理观念上教育人们增强社会责任感受,鼓励和引导人们使用占用自然资源少的消费方式。

3消费伦理的当代启示

从马尔库塞的消费伦理中,他的理论告诉我们:物质生活的富裕不会必然带来人生幸福。在一个全面控制的资本主义社会,它至多能带给人的精神上的愉悦。他的理论还说明,发展虽然以物质财富为基础,但只有当生产的目的不是为了满足资本生活需要,人类才能异化的消费和重占有的生活方式中解放出来,而且真正意义的发展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个方向。

第3篇:消费主义的根源范文

[关键词]生态社会主义生态环境借鉴

一、生态社会主义环境伦理思想及其评价

生态社会主义是当代西方颇具影响力的一种社会思潮,它孕育于20世纪70年代西方的绿色运动,是具有社会主义倾向的一个派别,并在90年代成为引人注目的左翼社会思潮;其基本出发点是用他们所理解的马克思主义补充生态主义,通过对资本主义制度的深刻批判,揭示生态危机的根本成因及其性质,探讨消除生态危机的途径和方式,阐明人与人、人与自然之间和谐相处的相互关系,力求找到实现生态社会主义的现实方案和途径,以构建人类社会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新型社会主义社会。

生态社会主义运用科学技术的新成果,结合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的某些理论和原则去解决当今时代的新问题,在对资本主义工业文明进行理性批判的基础上对人与自然的关系进行了深刻的反思。他们认为现代环境问题的根源决不仅仅是工业主义造成的,最根本的原因还在于资本主义制度。如莱易斯的“异化消费论”、高兹的“生态危机论”、基尼乌的“生产力论”等,从不同的角度揭示了生态危机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必然产物。资本主义生产的惟利是图造成了社会生产的无政府状态,造成了过度生产和过度消费,造成了自然资源的浪费,从而导致人的异化和自然生态系统平衡的破坏,引起了生态危机。他们还认为,人与自然是不可分离的,它们各自是对方的一部分,通过对方来界定自己、展现自己,相互渗透、相互作用。人类作为自然界整体的一部分,不能拒绝它的内在规律,必须承认外部自然的优先性,同时人类又可以作用于外在自然界,这种自然的人化和人的自然化构成了人与自然日益统一的历史过程。

作为一种理论,生态社会主义,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生态社会主义,与早期的思想相比,显得更加现实,理论更有整体性。但因其不能也不可能彻底地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因而其理论视角、研究目的和对社会主义的理解和方法都不明确,在关键时刻还暴露出软弱性和妥协性,是与科学社会主义根本不同的小资产阶级社会主义流派。虽然生态社会主义从根本上说不是科学社会主义,它对资本主义的认识还有很大的局限性,但它对资本主义的批判却针砭时弊,特别是其环境保护意识和措施符合时代要求和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在某种程度上也反映了历史的必然性。他们关心整个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强调人类要与自然保持一种平衡协调发展,主张人类社会的一切制度和行为方式都应注重生态性、系统性原则,保证社会经济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他们把生态运动与社会主义运动联系起来,力图开辟一条既能改变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消除环境污染和生态危机,又能保护人类生存的绿色环境的途径。

二、对我国环境治理的启示

生态社会主义这些折射着智慧光芒的思想开拓了我们的视野,提高了我们的生态保护意识,为我国生态环境治理问题提供了重要的参照,对我国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具有重大的启示作用。

(一)认清国情,树立危机意识,培养全民族的生态意识

把生态破坏完全归咎于资本主义的腐朽性,认为只有资本主义才有生态危机,这种看法是不正确的。当前我国作为发展中大国,正以历史上最脆弱的生态系统承受着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双重压力。

目前,我国生态环境的基本状况是:总体有所改善,局部趋于恶化,仍然存在严峻的挑战。其一,资源总量相对短缺,人均占有量绝对不足。据统计,我国人均耕地0.1公顷,相当于世界水平的42%;人均淡水资源量2257立方米,为世界水平的27%;现有森林面积1.59亿公顷,约占世界森林面积的4%,人均森林面积仅有0.12公顷,人均蓄积量8.9立方米,分别为世界人均水平的20%和12.5%;其二,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尚未根本扭转。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一些地区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状况令人触目惊心。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由1990年的5.8亿吨上升到2000年的8.16亿吨;城市垃圾清运量由1亿吨上升到1.8亿吨,其中只要少数经过无害处理;城市大气污染普遍比较严重,酸雨面积已占全国面积的33%;全国水土流失面积已达3.6亿公顷,约占国土面积的18.2%;退化、沙化、盐碱化草地总面积达135万平方千米。德国绿党早在其理论声明中警告我们说:“人类理性可以干预自然平衡,但没有任意改变自然的权利,我们必须意识到和承认保护生态平衡和物种多样性是基于它自身的价值。”[1]因此,我们每一个公民都应该认清当前国情,树立危机意识,增强生态意识。为此,我们要教育先行,要在我们的小学、中学和大学开设更多的环保知识、环境伦理方面的课程,不仅要提高国民的科学文化素质,还要提高他们的环境道德素质。只有这样,才能为缓解我国日趋紧张的人与自然的关系,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打下坚实的人文基础。

(二)必须正确处理经济建设与资源、环境的关系

首先,应确立一个合理的经济增长速度。生态社会主义从主张“稳态经济”到经济适度增长的转变,对我们具有借鉴意义。适度的经济增长,是一种理性的选择:经济增长并非越快越好,超越国力及环境承载力的经济增长,不仅会造成经济超常波动,而且会带来环境的破坏和资源的浪费;而增长速度过慢,也不能为人们日益增长的需求提供一个良好的物质基础,从而会带来诸多的经济社会问题。因此,党和政府在制定社会发展和国民经济计划时,既要努力避免经济发展速度过慢,又要注意防止经济过快、过热,力争将发展速度定格在一个理性的发展水平上,从而使我国经济增长一直保持着持续、稳定、快速发展。

其次,实行资源开发与节约并举的方针,积极采用多种手段保护环境。现代社会,环境日益恶化,资源逐渐枯竭,生态危机严重,人们清醒地认识到了合理利用资源,维护生态平衡的重要性。我国的资源总量位居世界前列,但是人均资源占有量远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自然资源相对不足,已成为制约我国经济进一步发展的最大障碍。因此,必须实行资源开发与节约并举的方针,把解决浪费放在首位,提高资源利用率,科学、合理、综合、有效地利用现有资源,大力推进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创造条件,开发尚未开发的自然资源来取代已经接近枯竭的稀缺资源。一些发达国家已大量开发太阳能、风能、沼气等新能源,我们应加以借鉴。第三,加速调整产业结构,促进产业结构升级。目前,我国原有的经济结构已经很难适应新时期经济发展的要求。当前我国经济的增长,主要依靠发展第二产业,这必然造成资源、能源的紧张,影响生态环境。而资源、能源消耗少、对生态环境影响小的第三产业,却一直发展滞后,和一些发达国家比,差距很大。因此,为了我国生态环境的有效治理,必须适应知识经济时代国际经济结构大调整这一潮流,对我国传统经济结构实行战略性大调整,积极发展第三产业和第四产业(信息产业)的同时,要着力调整和优化第二产业的构成,切实解决我国经济发展中第二产业比重过高,结构不合理、行业间发展不平衡的结构性矛盾。通过技术进步,实现产业结构升级,实现增长方式转变,改变以前高投入、低产出和高消耗、低效益的状况,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与效益,降低其对资源的消耗和对环境的破坏,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新型工业化路子。

(三)倡导绿色消费观,培养绿色消费者

生态社会主义认为,在当代西方社会,人们普遍把消费的多少作为衡量幸福程度的标准,这种异化消费观是人性扭曲的表现。人们的欲望是无限的,而自然的可承受力是有限的,为克服二者的矛盾,必须走出这种消费观念的误区,在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理性原则下规范消费行为。早期生态社会主义者接受了舒马赫“小即美”的思想,且不论以这种思想来指导生产是否合理,但若将其在消费观念上做一适当的引申,不无深刻的现实意义。促进当代中国经济的健康发展,不仅要解决如何生产的问题,也要解决如何消费的问题。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建设的突飞猛进,人们的生活有了显著提高,消费主义的生活方式也初露端倪,甚至在某些群体中甚嚣尘上。一份统计报告说:中国人每年喝掉的酒有两个西湖,用掉的一次性筷子相当于一座大兴安岭森林,抽的烟一根一根接起来可绕月球转150圈,这种消费方式造成了资源的极大浪费。因此,树立正确的消费意识,就显得刻不容缓。当前应努力避免物质主义、享乐主义,尤其应抵制以浪费为荣、互相攀比的风气,杜绝以“大”为美,倡导一种适度的、“绿色”的消费观。这是20世纪90年代兴起的国际性消费新潮流,是一种全新的消费理念,鼓励人们崇尚自然,节约资源,追求健康、文明、舒适的生活方式。同时,绿色消费要求消费者培养绿色意识,购买绿色商品。据专家预测,我国目前有近200家企业、40多大类、500多个产品获环境标志认证。政府必须制定严格的法律法规,以保证绿色产业的健康发展,绿色消费的顺利实现。绿色消费不仅是一种消费模式,更要成为一种制度。作为个人,消费者应该提高自己的绿色意识,自觉购买获得“绿色产品”标识的产品,自觉抵制使用一次性用品。

综上所述,虽然生态社会主义的思想并非完全正确,在一些基本问题上甚至与科学社会主义有根本区别,但毕竟提出了很多具有参考价值的思想资料,表达了“对地球以及对人民、组织和政府正在与之斗争的相互连接的生态和经济威胁的共同的关切”。[2]剔除其消极影响,吸收其积极主张,对于我国的生态环境治理乃至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具有重要意义。十六大报告已经为我国社会经济建设指明了发展思路:“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之路。”我们要大力开展生态环境的有效治理,力求避免生态灾难,在寻求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努力改善生态环境,提高环境质量,建立一个经济繁荣、环境优美的生态社会。

参考文献

第4篇:消费主义的根源范文

关键词:生态学马克思主义;异化消费;资本逻辑;生态逻辑

中图分类号:A8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7)02-0031-03

生态学马克思主义是当代西方马克思主义的重要流派之一,以本・阿格尔为代表的生态学马克思主义者致力于结合马克思主义理论与当代全球性生态问题,围绕当代资本主义社会呈现的新形势新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有价值的观点。本・阿格尔在其关于生态学马克思主义的论述著作《西方马克思主义概论》中将对资本主义的批判视角从生产领域转向消费领域,在其论著中系统阐述了异化消费理论。通过对其异化消费理论的解读,对于遏制当代社会出现的“物质至上”等社会风气和处理生态环境问题具有重大启示意义。

一、生态学马克思主义的异化消费理论内涵

在马克思主义对于经济领域的论述中,生产与消费是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一对范畴。作为生态学马克思主义的代表人物之一,本・阿格尔继承了马克思的异化劳动思想,并根据当代资本主义社会的特点加以发展,形成了异化消费理论。

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指出动物的生产是在满足动物机能需要的支配下进行的,而人与动物最大的区别就在于人能懂得把内在尺度运用于对象上从而进行自由自觉的活动,即人的类特性就是实践活动。但在资本主义制度下,物欲享受却成了普遍追求,作为人的类本质的劳动反而作为痛苦的存在――“类生活变成维持个人生活的手段”,结果造成“人的东西成为动物的东西。”[1]55

本・阿格尔的异化消费理论是在当代生产力高速发展的社会背景下对马克思的劳动异化理论的发展产物。20世纪以来,伴随着科学技术的日新月异,资本主义制度国家均已步入生产绝对过剩,商品极大丰富的消费型社会。尽管资本主义制度内部通过福利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工人的生活水平,但劳动异化在全球范围内依然存在。本・阿格尔通过对当代资本主义制度的洞察,在继承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基础上,将目光关注点从生产领域转向消费领域。在阿格尔看来,当代资本主义社会的主要问题为消费领域的异化,而消费异化导致的生态危机已取代了生产领域的经济危机。阿格尔对异化消费的定义是“人们为补偿自己那种单调乏味的、非创造性的且常常是报酬不足的劳动而致力于获得商品的一种现象”[2]494。他认为,劳动异化是产生消费异化的根源。正是因为工人在劳动时身心受到压抑,追求自由自主的本性使他们迫切地寻找发泄的突破口,即“劳动中缺乏自我表达的自由和意图,就会使人逐渐变得越来越柔弱并依附于消费行为”[2]493。阿格尔指出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的异化消费两大特征是“需求与商品之间的关系由于以广告为媒介变得十分复杂”以及“人们把贯注于消费当作满足需要的唯一源泉”[2]495。正因资本主义经济制度与大众传媒的联合作用下,无产阶级妄图通过消费逃避痛苦以寻求自由,越来越多的无产阶级沉溺于这种虚幻的幸福中并在不知不觉中默认了资本主义制度的合法性。

阿格尔针对如何解决异化消费问题,提出了“期望破灭的辩证法”这一社会变革模式。他提出的“期望破灭的辩证法”内涵是:异化消费促进了资本主义的资本积累和再生产,而资本主义的无限扩张性与生态资源的有限性必将发生冲突进而产生严重的生态危机,在生产领域生态危机会演变成为商品的供应危机。当人们发现原本被激发的消费期望在资本主义制度下难以被满足时,一方面会对资本主义能够满足人的无限需求失去信心,继而对资本主义制度的合法性产生怀疑;另一方面也会对自身的消费欲望进行反思,在这个过程中淘汰掉那些腐朽的价值观念,意识到“人的满足最终取决于生产活动”[3]644。在自发地重新审视制度和调整自身消费观的过程中,人们能够遏制盲目的消费欲望,树立科学理性的消费观和价值观,并对资本主义制度进行变革,建立起“分散化”和“非官僚化”的经济模式,从而促进整个社会实现符合生态逻辑的发展。

二、Y本逻辑支配下异化消费的负面影响

实现利润最大化是资本主义社会一切活动的原始动机,而资本家的灵魂就是资本的灵魂,资本家的思维模式就是资本的逻辑。正如马克思对于资本家的形象描述:“每个人都知道暴风雨总有一天会到来,但是每个人都希望暴风雨在自己发了大财并把钱藏好以后,落到邻人头上。我死后哪怕洪水滔天。”资本逻辑总是以利润最大化为指向,通过各种途径力求实现最大限度地获取经济效益,并不断扩大再生产以保证利润能够源源不断地进入资本家的腰包。

受资本逻辑支配下的异化消费有两大负面影响。一方面,异化消费易造成无产阶级沉溺于虚妄的“避难所”中无法自拔,丧失了阶级意识,难以清醒地识别资本主义的剥削性质。阿格尔认为,由于异化劳动的影响,本应为自由自主的类特性变成了仅仅为维持人的肉体生存的工具。人在劳动中感受到的是精神和肉体的痛苦和不自由,因此期盼寻找到一个避难所,以图在其中寻觅自身的自由和幸福。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资本主义的生产力空前发展,能够向无产阶级提供足量的过去只属于资产阶级的消费品。随着科技的进步和生产力的发展,当生产领域以“效用”和“增值”为原则,以获取利润和扩大再生产为目标时,消费市场难免会存在商品过剩的现象。然而,正如马克思所言,“统治阶级的思想在每一个时代都是占统治地位的思想”[4]550,资产阶级不仅在物质生产上占统治地位,同时也支配着整个社会的精神生产。当生产与消费呈现供过于求的问题时,为了保证生产过剩的产品得以被大众消耗,生产商联合广告商用多种渠道和形式不断地刺激、激发甚至创造出大众的“需求”,使得消费主义价值观潜移默化地渗入人们头脑中从而做出非理性、不适度的购买行为。在消费领域,资产阶级向无产阶级承诺提供源源不断的商品,并让他们感觉到自己与资产阶级是平等的,只要拥有钱就可以享受和他们同等的待遇和物资,借此来缓解经济危机和社会矛盾。为了保证自己拥有足够的“自由”和“权利”,无产阶级又重新燃起激情继续投入到异化劳动中,然后拿着出卖剩余价值的工资来“自由”地消费。无产阶级在这个恶性循环中逐渐失去了对资本主义的批判性,任凭其蒙蔽和驱使而不自知,只能麻木地从一个商品走向另一个商品。

另一方面,异化消费使得商品的符号性价值极大地超越了使用价值,无产阶级的消费成了病态的、盲目的非理,资本的扩张主义和异化消费共同加剧了资源浪费和生态危机。在资本逻辑支配下的社会,影视、新闻等无时无刻不在宣扬着以财富定义成功的价值观,成功人士和名人的消费水平也成为大众关注和羡慕的焦点,进而导致一部分人在选择购买商品时优先考虑品牌潮流度而非实用性。与此同时,异化消费的存在使得商品淘汰的速度越来越快,人们在购买了商品使用了一段时间后,厂商层出不穷的新产品和随处渗透的广告都在召唤着人们淘汰掉旧物,跟上新的消费热潮。他们期盼通过购买这种商品来获得他人对他们的社会地位、能力的认可和尊重。人们不再是出于真实的需求去购买商品,而是在资本主义市场的激发下,不断地去填补内心贪婪的欲望,期盼从消费中获得幸福感。在他们看来似乎“幸福就是消费更新和更好的商品,音乐、电影、娱乐、、酒和香烟”[5]330,始终以追求更多更好的手机、衣服、电脑等为生活乐趣。如此一来,商品被迅速地消费、淘汰,这就意味着环境需要供给更多的原材料和承载更多的废弃物。由于过度生产带来的商品过剩加剧了整个社会的异化消费,商品的高淘汰率使得自然资源的利用率低下,越来越多不可降解物投入自然中,使得环境污染越发严重;而异化消费的普遍性反过来又促进了生产的扩大,资产阶级进一步加大了对自然资源的过度开采,由此双向造成了日趋严重的生态危机。

三、生态学马克思主义异化消费理论的当代启示

不可否认的是,阿格尔的异化消费理论存在一些局限:例如他过于关注消费领域而忽略了背后的本质因素,其解决方案具有乌托邦色彩等等。但他对于马克思主义的异化思想在当代社会的新形态的积极探索,以及对异化消费和生态危机的分析对于遏制当代社会的消费主义和解决生态问题仍具有警醒意义。

(一)抵制消费主义价值观,转变消费行为模式

阿格尔指出“生态学马克思主义的目的也是双重的,它要设计将打破过度生产和过度消费控制的社会主义的未来。”[2]420在论述解决生态危机的方法时将重心放在了消除过度生产和过度消费两个方面。在消费领域,关于如何遏制异化消费现象,应从消费观念和消费行为两方面考虑。阿格尔的“期望破灭的辩证法”有一个重要的环节是当市场经济发生了供应危机时,早已习惯将消费作为乏味劳动之补偿的无产阶级会从对资本主义的期待中清醒过来,实现最初的觉醒并改变将幸福等同于消费的价值观念,从而改变以往的异化消费行为。由此观之,消费观念对于消费行为有着重要引导作用。因此,首先要加强对消费观念的引导,提高消费者的理性消费意识,自觉抵制消费主义价值观的影响。抵制消费主义并不是要求无产阶级要以牺牲生活质量为前提进行修道士般的清贫生活,而是指要以自身的真实需求和消费能力为出发点,提高对被广告等传媒激发的虚假需求的甄别能力,克制被资本操控的消费欲望,自觉抵制符号性消费、奢侈性消费等行为。其次,鼓励消费者开展理性消费行为,具体包括在消费 “量”上的适度消费和“质”上的绿色消费。适度消费是指人们在消费中应遵循适可而止,而非多多益善,应意识到商品因人的需要而存在,而非人存在的意义是追求更多更新的商品。绿色消费是指兼顾下一代人消费需求以及不同物种间生存条件的可持续消费行为。在理性干预之下, 也许人类最终可以“依据质的消费(更好的文化、艺术、精神的享受和实现)来确定幸福”[2]493,从消费理念到消费行为加以调整,在消费领域告别以物为尺度的单面的人。

(二)加强政府的监管力度,发挥大众传媒的引导作用

如果说资本逻辑是异化消费的内在驱动力,那么助长消费欲望的大众传媒对于消费主义的传播也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正如阿格尔所言“需求与商品之间的关系由于以广告位媒介而变得十分复杂”[2]495,异化消费现象既是受西方资本主义的消费主义思潮影响,同时也离不开大众传媒的鼓吹和宣传作用。现代社会,大众传媒深入人们生活的各个方面,资本支配下的大众传媒为了高额利润以商业广告、植入性广告等形式不断地刺激着人们对于物质无节制地渴求和消遣,促使人们的物质欲望空前增长。因此,我国需要加大对大众传媒的监管力度,对于奢侈品等的广告要予以限制,对于充斥拜金主义、物质主义的影视要加以监管,有效制止大众传媒对于符号性消费的鼓吹和渲染。同时,政府还可以加大公益广告的投入,使绿色消费观渗入主流媒体的宣传之中。大众传媒是受众极广的媒介,在当代人们的价值观、消费观的塑造过程中起着潜移默化的影响作用。政府可以借助其巨大的影响力宣传可持续消费理念,使之成为有效的社会教育手段,使人们意识到存在意义不在于“占有”继而改变自身的存在方式,借此营造健康良好的社风气。

(三)从资本逻辑向生态逻辑转变,实现人和自然的双重解放

异化消费是异化劳动在消费领域的衍生现象。资本逻辑与生态逻辑是互相矛盾,根本对立的,资本逻辑的存在必然导致人自身的异化、人与人的异化以及人与自然的异化。要破除社会的全面异化现象,首先,应破除劳动领域的异化现象,增加人在劳动中得到自我实现的可能性。阿格尔认为只有劳动变成了“闲暇性生产”,人们在劳动中就不会将其“看作是获得应用于未来消费的财富的源泉。人们可以在社会有用的生产活动中实现自己本身的基本愿望和价值。”[2]497也就是说,只有在自主的劳动中获得创造性和价值感,人才能从根本上意识到人的价值在于生产,而不在于消费,继而摒弃了对物的依赖性,在全面发展的目标中重新定位自身的幸福感和价值观。其次,转变资本逻辑主导的发展模式,实现符合生态逻辑的经济可持续发展。异化消费理论给予我们的警示在于人们应该发挥主观能动性,在“生态系统无力支撑无限增长,从而将需要缩减旨在为人的消费提供源源不断商品的工业生产”[2]497之前,主动地转变经济增长方式,避免落入被动停止增长的局面。发展经济时首先要提高自然资源的利用率,向大众提供耐用、可回收的商品而非奢侈品。在新的经济发展方式中唤醒无产阶级的生态意识,从而发展新的生态化的健康存在方式和生活方式。

本・阿格尔根据当代社会呈现的新问题提出了异化消费理论,通过对消费领域的批判性分析对资本逻辑支配下的人们的生活方式进行反思,主张人的满足最终在于创造性的非异化的生产劳动而非无止境的消费欲望,从而将人从对物的依赖性中解放出来,促使人与自然的和谐内在地统一到生产和消费领域的生态逻辑之中。

参考文献:

[1]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0.

[2]本・阿格尔.西方马克思主义概论[M].慎之,等,译.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3]俞吾金,陈学明.国外马克思主义哲学流派新编[M]//西方马克思主义卷(下).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

第5篇:消费主义的根源范文

【论文关键词】生态危机;生态学马克思主义;实践意义

随着生态危机日益严峻地威胁人类生存,当代生态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生态学马克思主义”是战后“西方马克思主义者”根据变化的社会现实对马克思主义的一种新的理论表达。他们反对资本主义制度,也不满现存的社会主义制度,希冀寻找新的社会发展理论.并把马克思主义与“生态革命”相结合。他们认为当前资本主义危机的形式已经从经济危机转变为生态危机,已经从生产领域转向消费领域,同时,他们结合生态学与马克思主义分析资本主义生态危机,最终提出实现社会主义稳态经济的策略主张。毫无疑问,生态学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主张在当代社会是具有一定的价值与实践意义的。

一、生态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逻辑演进

(一)生态学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威廉·莱斯的理论

加拿大学者威廉·莱斯被认为是生态学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他1972年出版《自然的控制》一书,书中指出统治自然的观念是导致生态危机的意识根源。他的生态危机理论概括成一句话即:“控制自然和控制人之间的不可分割的联系。”对自然控制的最终目的是对人的控制。同时在另一本书《满足的极限》里,他指出当代资本主义社会已经越来越处于无政府主义状态,科学技术沦为统治和欲望的工具.而要解决生态危机,就要实行稳态经济,发展一种新的人与自然的关系。这种经济要求缩减资本主义的生产能力,扩大其调节作用,重新评价人的物质要求。面对能源短缺,地球自然界的不断萎缩和生态支持系统的日益相互依存,或许还需要一种新的禁欲主义。网因此,我们需要建构一种新的自然观来帮助我们人类改善现今的生产生活方式,摆脱生态困境。

(二)本·阿格尔的“异化消费”和“期望破灭的辩证法”

另一位加拿大学者本·阿格尔,其中心论点是“历史的变化已使原本马克思关于只属于工业资本主义生产领域的危机理论失去效用。今天.危机的趋势已经转到消费领域,即生态危机取代了经济危机。”嘲他认为,当代资本主义生态危机主要是由“异化消费”所引起的。他主张通过“期望破灭的辩证法”来克服异化消费及其引起的生态危机。所谓“期望破灭的辩证法”,“指的是这样一种状况,即在工业繁荣和物质相对丰裕的时期.本以为可以指望的源源不断提供商品的情况发生了变化,而这不管愿意与否.无疑将引起人们对满足方式从根本上进行重新评价。人们对可以不断提供商品的能力的期望破灭.最终走向自己的对立面,即对人们在一个基本上不完全丰裕的世界上的满足前景进行正确的评价。”由此,他的解决办法是促使社会生产、经济以及政治过程“分散化”和“非官僚化”。然而,可以看出,对权力的过分平均及分化的愿望在当今难以实现。

(三)高兹和其政治生态学

高兹认为现代技术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高度集中的技术即核技术,这是一种独裁主义的政治选择,它导致决策权集中在少数人手里。并有利于对人民的控制,具有独裁和加强资本力量的倾向;另一种是分散的技术,它可以用来开发再生性能源,它服从于大家的控制而不能创造利润,具有潜在的反资本主义倾向。因此,人们必须在两种社会之间做出抉择:一种建立在独裁主义的技术基础上的社会——它加强了对人和自然的统治;另一种建立在民主的技术基础的社会——它促进个人自主及与自然的协调。

(四)佩珀和其生态社会主义

英国绿色运动的著名代表佩珀在其著作《生态社会主义:从深层生态学到社会主义》(1933)里面,建构了一种以人类中心主义为核心。目标为生态社会主义的绿色政治。其生态社会主义即人类中心主义和人道主义,强调人类精神。在他看来,关键在于改变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身,否则可持续发展与实现绿色资本主义只能是空中楼阁。生态危机的根源在于资本主义制度本身,要想实现生态社会主义。唯一的解决办法就是消灭资本主义制度。

二、生态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内容阐释

(一)世界性的“生态危机”问题

生态学马克思主义学者认为生态危机是当代世界最为突出的难题,他们认为造成这种危机的根源是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在当今资本主义国家,马克思原来设想的资本主义危机理论并未如期发生.而是从生产领域转向消费领域,从经济危机转向生态危机。更可虑的是,生态危机造成的后果更加严重。因为资本主义存在就需要不断扩大的商品生产为基础,然而这势必造成与环境、资源的矛盾,当人们认识到过度消费与环境的冲突日益恶化时,也破灭了对商品无限供给的幻想。开始重新审视满足人类需要的方式,并最终寄望以社会变革的方法解决生态危机。

(二)“消费异化”导致生态危机

本·阿格尔提出的所谓“异化消费”,指人类用获得商品的办法补偿其令人厌烦的、非创造性的.且报酬不足的劳动生活。之所以叫“异化消费”,一是因为高度协调和集中化的生产过程使人感到缺乏自我表现和自由劳动的意义.于是,就逃避到以广告为中介的商品消费中寻找人生意义,到消费中实现创造性,人为闲暇而活:二是因为它使人把满足、快乐与消费等同,这是对异化劳动的不恰当的补偿;三是因为它把异化劳动当做物质丰饶的必要条件,从而又支撑起了异化劳动。“消费异化”观表明人们并非出于真正地需要而去购买商品,而是在资本主义市场机制操纵下追求高消费.把消费作为自我满足的手段,当做人生的唯一乐趣.从而异化了消费。同时。异化消费和异化劳动之间互相作用,进而延续了资本主义的寿命。

(三)建立“社会主义稳态经济”方能解决生态危机

针对生态危机和异化消费.生态学马克思主义者的解决办法是建立“社会主义的稳态经济”,即在扼制工业经济增长速度的同时,使社会政治经济结构分散化、非官僚化和社会化。他们主张缩减资本主义生产能力.加强国家调节力度,控制资源消耗并提高有效使用率。最后,在他们看来,我们还需要从根本上坚持社会主义所有制,但这种所有制并非国家政权所控制,而必须充分贯彻实施分散化和非官僚化原则。

三、生态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实践意义

正如生态学马克思主义者所论证的,在生态危机全球化的现代社会,人类已经处于异常危险的境地:一方面.高度社会化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仍然提供着不尽的商品以满足人们无限的消费欲望:另一方面,严重的资源浪费与环境污染已经造成自然与人类的对立,我们正在自食恶果。为此,我们必须摒弃陈旧的观念,改变发展模式,改善人与自然及社会的关系;我们必须在以不牺牲环境为前提的科学理念的指导下.采取既满足当代人物质需要。又不损害下一代人生存发展需要的可持续发展的模式,逐步改善与自然的敌对关系.最终达到和谐共生。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我们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遵循一切从实际出发,按照客观规律办事的原则发展经济。经济发展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不能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而疯狂地破坏自然,要坚持经济建设与生态环境建设同步进行,尽量合理利用和开发自然,做到既按经济规律办事,又按自然规律办事,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其二,大力发展科学技术,提高生态建设水平.实现二者的有机结合。一方面,我们需要解放发展生产力,寻找新的更节约、更少污染、更保护环境的技术和方法,改善人与自然的关系。另一方面,我们要吸取之前工业化的经验教训.用更严格的生态指标来衡量科技进步,调控其发展,促进产业生态化,加大环保技术的研究与开发。从而依靠二者的有机结合和相互协调来推动人类的健康发展。

第6篇:消费主义的根源范文

一、马克思对生产决定消费观点的阐释

(一)生产决定分配

工人通过参加生产劳动,从资本家那里分配得到一部分产品(以工资的形式占有),以供其消费。但是,与资本家相比,工人分配到的产品是极其有限的。不是工人不想多分配一些———哪怕是超出勉强维持生命而供“享受”的一丁点产品———,而是因为工人分配到的产品比例是由生产本身而不是工人的意愿决定的。由于资本家投资办厂的目的是为了追求剩余价值和获取利润,同时由于生产资料归资本家所有,资本家在整个生产中具有“主导性”或“支配性”的优势地位,因此,资本家与工人分配到的产品比例必定是不一样的。事实上,“消费资料的任何一种分配,都不过是生产条件本身分配的结果”[1]306,“分配的结构完全决定于生产的结构。分配本身是生产的产物,不仅就对象说是如此,而且就形式说也是如此。就对象说,能分配的只是生产的成果,就形式说,参与生产的一定方式决定分配的特殊形式,决定参与分配的形式”[2]13。马克思的分析说明,生产直接决定分配,也就“间接”地决定了消费。正因为如此,在人们看来,资产阶级总是与“剥削”、“纸醉金迷”、“统治”、“压迫”等词语相连,而无产阶级则总是与“被剥削”、“一贫如洗”、“被统治”、“被压迫”等词语相连。

(二)生产为消费创造材料

人类要生存和发展,就要不断地进行物质生产,从而为人的消费提供各种材料和对象。正所谓“消费而无对象,不成其为消费”[2]10。因此,生产决定消费是正确的。另外,由于消费对人而言是必需的、永恒的,加之消费在一定时期内是相对稳定的,因此可以说消费是一个“常量”。而生产则往往是不稳定的、易于变化的,这突出体现在市场供给的不平衡上;因此可以说生产是一个“变量”。无论是市场供给大于需求,还是市场供给小于需求,都不利于人的消费的实现。当市场供给大于需求时,可能引发经济危机;当市场供给小于需求时,可能致使物价飞涨。从这个角度来讲,生产也决定消费。马克思指出:“无论我们把生产和消费看作一个主体的活动或者许多个人的活动,它们总是表现为一个过程的两个要素,在这个过程中,生产是实际的起点,因而也是起支配作用的要素。消费,作为必需,作为需要,本身就是生产活动的一个内在要素。但是生产活动是实现的起点,因而也是实现的起支配作用的要素,是整个过程借以重新进行的行为。个人生产出一个对象和通过消费这个对象返回自身,然而,他是作为生产的个人和自我再生产的个人。所以,消费表现为生产的要素。”[2]12随着机器大工业和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生产和消费、市场供给和市场需求这两对矛盾的相互作用和运行机制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

(三)生产决定消费的性质

生产为消费创造出对象,但这对象“不是一般的对象,而是一定的对象,是必须用一定的而又是由生产本身所中介的方式来消费的。饥饿总是饥饿,但是用刀叉吃熟肉来解除的饥饿不同于用手、指甲和牙齿啃生肉来解除的饥饿”[2]10。因此,“不仅消费的对象,而且消费的方式,不仅在客体方面,而且在主体方面,都是生产所生产的。所以,生产创造消费者。”[2]10人类社会的“生活图景”之所以不断地发生改变,形成一部层次分明的、栩栩如生的、流变中的“生活史”,从根本上来说是由生产的发展(社会经济发展方式的变迁)而导致人们消费性质的更易所决定的。由于环保理念的普及和人们环保意识的提高,特别是由于当今人类社会面临着越来越严重的环境问题,人们愈来愈注意反观自己的行为———生产和消费,用实际行动去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努力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

(四)生产为材料创造需要

“一旦消费脱离了它最初的自然粗野状态和直接状态,……那么消费本身作为动力就靠对象来作中介。”[2]10这说明,劳动产品一旦成为商品,即劳动产品生产的目的或部分目的一旦由自我消费变为交换,那么此时人的“消费”的动力便是由对象即商品催生出来的。因此,“生产不仅为需要提供材料,而且它也为材料提供需要”[2]10。如此,我们便不难理解为什么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企业更加注重创新。企业通过开发新的产品或服务,可以创造新的消费需求,开拓新的市场,从而为企业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使企业在残酷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因此,要想较好地理解某一特定时代,某一特定时代的人,某一特定时代的问题,必须自觉地把这一特定时代的生产、生产力或经济发展水平当成一把“钥匙”、一面“镜子”,并且能够很好地运用这把“钥匙”、这面“镜子”。

二、马克思强调生产对消费起决定作用的现实意义

(一)有利于认识资本主义的剥削本质

马克思的学说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它的根本目的是唤醒无产阶级的革命意识,指导无产阶级资本主义制度,建立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制度,从而实现人类的根本解放。但是,要想唤起无产阶级的革命热情,激发无产阶级的革命斗志,必须使无产阶级充分认识到资本主义的剥削本质。历史告诉我们,无产阶级要想充分认识到资本主义的剥削本质并非易事。这是因为,一方面,无产阶级认识资本主义的剥削本质是一个过程,另一方面,一些错误思想和观念会对无产阶级产生“麻痹”作用,阻碍无产阶级认识资本主义的剥削本质。例如,空想社会主义者和蒲鲁东等小资产阶级社会主义者虽然也看到了资本主义社会劳动与财富的分离所造成的严重社会后果,但由于他们企图单纯通过在分配问题上做文章来解决这些问题,因而他们对资本主义的批判并没有真正超出资本主义制度的范围之内。[3]这样一来,空想社会主义者和蒲鲁东等小资产阶级社会主义者的理论便在客观上为资本主义制度进行了辩护,使无产阶级坠落在通过在分配问题上做文章来增加自己的收入、改善自己的生存状况乃至彻底改变自己命运的“梦幻”当中。因为他们的理论给别人这样一种错觉,即资本主义制度以及资本主义制度下的生产“没有问题”,劳动与财富的分离所造成的严重社会后果仅凭对分配进行调节便可解决或劳动与财富分离造成严重社会后果的根本原因是分配的不合理。

对于空想社会主义者和蒲鲁东等小资产阶级社会主义者的谬论,马克思一针见血地指出:“消费资料的任何一种分配,都不过是生产条件本身分配的结果。”[1]306这样,马克思便把分配归结于资本主义制度下的生产条件,从而也把劳动与财富的分离所造成的严重社会后果归结于资本主义制度下的生产条件。无产阶级收入微薄,生存状况极端恶劣,表面上看是因为分配的不合理,但从根本上来说这是由资本主义制度及资本主义制度下的生产条件客观决定的。也就是说,资本主义制度和资本主义制度下的生产条件必然会导致分配的不合理,必然会造成严重的社会后果,因为资本主义制度下的生产资料为资产阶级私人占有,资产阶级凭借这个“优势”在整个生产中具有主导性或支配性的地位,从而使得资产阶级能够对无产阶级尽情地剥削和压迫。

马克思的精辟分析无疑会对无产阶级起到振聋发聩的作用,因为它的通俗易懂(相对于剩余价值学说)、经验性(出资办厂的资本家的富裕;出卖劳动力的工人的贫困)使得无产阶级易于认识到资本主义制度的剥削本质。

(二)有利于规避经济运行中的风险

生产为消费创造材料,生产的波动会影响消费,故生产决定消费。因此,消费必须建立在坚实而合理的整个生产基础之上;否则,由于生产供给和消费需求的“割裂”,经济运行的风险势必会大幅度增加,人们的消费也将难以很好地实现。

生产供给和消费需求的割裂可能导致的经济风险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生产性经济危机,二是消费性经济危机。所谓生产性经济危机,是指由于生产供给远远大于消费需求而导致的经济危机,如1929-1933年资本主义世界爆发的经济危机。所谓消费性经济危机,是指由于人们过度超前消费,使得虚拟经济脱离实体经济而导致的经济危机,如2007年发端于美国的全球性金融危机。

生产性经济危机和消费性经济危机产生的原因虽然存在着差异,但二者也有着许多相似之处。如二者产生的根源都是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生产社会化同生产资料资本主义私有制之间的矛盾),二者都导源于人们未能把自己的消费完全建立在“坚实而合理”的整个生产基础之上———即生产供给与消费需求之间产生了割裂,二者产生的单方面原因有相同的时候,比如不合理的金融政策等。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第一个相似之处还是第三个相似之处,最终都通过第二个相似之处表现出来。因此,要想使消费顺利地、很好地实现,要想尽可能地减少生产性经济危机和消费性经济危机的发生,就必须努力把消费完全建立在“坚实而合理”的整个生产基础之上。

(三)有利于深刻反思社会经济发展的方式

生产决定消费的对象和方式,也决定消费的性质。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方式的变迁,人们消费的性质也在不断发生更易。可以说,消费的性质是社会经济发展方式的一个表现。这样,我们如果想对消费的性质进行正确的评价,就必须首先对社会经济发展方式作出恰当的评估。另外,由于消费使人感到“满足”、“愉悦”,并不断催生出人的更大更全面的消费欲望,因此人们往往只看到消费的正面性,而看不到消费的负面性。这使得人们很难对自身消费的性质作出全面而合理的评价,这在客观上要求我们要对消费的性质进行正确的评价,并对社会经济发展方式进行认真考察和评估。

随着现代社会经济发展方式(生产力)的变迁,人类对自然界的改造无论在广度上还是在深度上,都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水平。这产生了两个结果:一方面,人类的生活条件得到极大改善,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另一方面,地球的生态平衡遭到破坏,环境污染不断加剧,严重威胁着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于是,人们在向往工业化、追逐工业化、为工业化欢呼的时候,不得不回过头来对现代社会经济发展方式进行深刻反思。

当然,人不可能再变回猴子,不可能也不会愿意再回到原始社会,因为这不符合人类的实践本性。因此,人类既要努力实现工业化,享受工业化带给人类的种种好处和实惠,又要通过自身新的实践来解决业已出现的各种环境问题。而要从根本上解决环境问题,又必须从生产这个源头上下大力气。比如,企业在开发某种新产品时,一方面要考虑到该产品对消费者的满足,另一方面又要充分考虑到该产品在生产过程和消费过程中可能给环境带来的危害,从而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消除或减轻此危害。如果一时不能或不能完全消除此危害,待时机成熟,也要回过头来,将其彻底解决掉。当代经济全球化不断发展,国际竞争日趋激烈,全球制造业生产能力和产品大量过剩。这不仅增加了全球经济运行的风险,而且造成了巨大的资源浪费和严重的环境问题。为此,世界各国应进一步加强对话、交流、磋商与协调,采取更为有力的宏观调控措施,最大限度地减轻因全球生产过剩而产生的危害。

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要“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路子”[4]。这必将有利于我国处理好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的关系,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走上可持续发展之路。因此,只要人们深刻反思现代社会经济发展方式,采取切实行动,努力处理好人与自然环境的关系,那么人类必将为自身聪明才智的进一步发挥争取到充足的时间,也为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争取到更加广阔的空间,争取到更大的主动权。

(四)有利于寻求诸多社会问题的根源和解决途径

社会在前进,人也在发展。随着社会生产水平的不断提高,人的发展日趋全面化。但是,我们也应当清醒地看到,当今社会存在着许多危机,严重地影响和制约着人的全面发展。例如,吸食的人数呈上升趋势,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屡见不鲜,越来越多珍稀保护动植物因为人的非法“食用”或“使用”而灭绝,等等。

第7篇:消费主义的根源范文

消费是人们借助一定的社会经济关系所进行的用物品或劳务满足自己生产和生活需要的行为和过程,它是人类社会经济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人类得以存在和发展不可或缺的前提。马克思指出,“人从出现在地球舞台上的那一天起,每天都要消费,不管在他开始生产以前和在生产期间都是一样”。由此而言,为了维持生命和生活,人必须进行必要的消费,它是每个人生命存在和生活展开的始源性组成部分。人类的消费是在一个消耗自然资源和社会物品的过程中实现的,这决定了消费的生态依赖性和资源限定性。必须强调的是,人的消费行为与动物的消费行为具有根本的不同。动物的消费活动没有社会性,仅仅是为了维持自己的自然生命而进行的本能活动,而人的消费则不仅仅是个人的事,同时也是在一定的社会经济关系中展开的。更重要的是,人的消费目的和意义不仅仅限于感官的满足和维持生命的需要,而是与人性的丰富和完善,人的自由和发展紧密相连。因此,人的消费是具有意义和价值维度的“属人”行为。正因为人的消费活动与人的生命存在、生态的依赖性以及人的意义追求本性具有紧密相关性,从而涉及到消费的生态和经济合理性追问,关联到消费的社会道德审视,也关涉到对消费的合理性和合目的性的反思。公正作为一个哲学范畴,正是对人的存在方式和存在目的的哲学审视和价值评判,从而与人类生活的价值维度和人的自由存在本质紧密相连,与人的生命终极关怀密切相关。消费作为人类生存方式的重要内容,作为社会经济生活的有机组成部分,作为社会生产关系的重要环节,逻辑地包含着公正观的价值拷问。正是消费的这种社会关系属性以及人对公正追求的存在本性,为消费公正提供了存在论根据。

所谓消费公正,是立足公正观价值视野,对作为人的存在方式的消费行为所进行的合理性和合目的性的理性审视和道德正当性评价。其中包括旨在建立合乎人性的消费价值理念和消费模式,而对人们的消费动机、消费方式、消费对象、消费后果等所进行的理性追问和价值评判。这意味着,消费公正是基于对人的生命的价值提升与人之自由存在本质的充分拓展而提出的。目的在于通过对消费主体的消费行为进行合理性与合目的性的哲学拷问,引导人们确立科学、健康、文明的消费价值观,规约人们的消费行为,从而使人类的消费尺度与自然生态的价值尺度、消费尺度与社会的伦理道德尺度、消费尺度与人之自由存在本质的哲学尺度有机地统一起来,以丰富的生命内涵促进人的自由发展。消费能否适应人的全面发展的需要、能否促进人的自由增长、能否有利于社会的幸福、能否包含绿色生态关怀等,构成了评判消费公正与否的根本尺度。消费活动的真义,在于消费是一个具体的人的活动,人的感觉、身体的需要和人的美学欣赏能力应该参与这一活动;消费的过程,应该是一种有意义的、有人性的、有创造性的体验;消费的意义,在于其对人之自由本质的促进和人性的丰富拓展。因此,消费公正包含着这样的价值主张和哲学诉求,即人类的消费行为必须具有绿色的生态视野、良好的社会道德自觉和追求生命自由存在本质的哲学情怀。

二、消费公正的原则

一是可持续消费原则。人为了发展自己,就必须不断地与自然界进行物质、能量、信息交换活动。自然界资源的有限性,束缚着人的无限需要。工业革命以前,人与自然基本上维持着一种和谐的关系,人的消费基本上未造成对生态系统的破坏。但随着工业文明的发展,商品经济以不惜一切代价追求利润,最大限度地实现资本增值为其内驱力,致使人对自然资源的需要具有了无限性。为了自身利益的最大满足,人类在实用主义、功利主义价值观的影响下,把发展经济、提高效率视为人与社会发展的最高目标。把人类幸福简单等同于物质实利的满足,夸大了对物质财富追求的价值,因而对自然资源进行贪婪、掠夺性的开发。在科学技术与理性主义的辅助下,在征服自然的激情豪言下,人类对大自然的破坏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人与自然的关系处于日益严重的对立状态。当人类自命为地球的主人、大自然的主宰,颂扬着“人类中心主义”,把大自然视为可以任人摆布的客体的同时,已经不止一次地打开了“潘多拉的盒子”。全球气候变暖、臭氧层受损、沙漠化加剧、物种灭绝等等都在相当程度上说明人类随心所欲破坏地球生态、非理性消费自然资源的种种后果。良好的生态环境既是人类生存繁衍和社会发展的基础,也是社会文明发达程度的标志。面对当前日益严重的生态问题,人们必须重新考虑自己在地球中的地位和必须承担的责任,树立可持续的消费观(如绿色消费、环保消费)。可持续消费要求人的消费必须实现生态——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使人在人与自然协调的基础上,自身得到更好的发展,既要满足人类的基本要求,提高生活质量,又要尽量减少对环境的破坏,不危及后代的需求。

二是适度消费原则。适度消费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节制人的欲望,使人的身心合理发展;二是根据自身的收入水平量入而出。消费是对人的需要、欲望的满足与实现。其实,人欲在合理限度内的满足不仅是社会繁荣不可缺少的原动力,而且是人维护自身尊严、保持人性的重要条件。因此,人必须节制自己的欲望,既不可放纵,亦不可消极压抑。节制欲望并不是消灭人的欲望,而是强调人在消费时应考虑自己的真实需要,具有高尚的目标,并以合理手段来满足欲望,使人的身心发展得到有效契合。消费需要人的金钱、财力与信用的投入,没有足够的金钱,人就不可能称心如意地生活。因而,合理消费应是一种量入而出的消费,消费者必须根据自己的实际收入水平进行消费,切不可盲目地追求时尚、追求高消费,使自己陷入负债累累的窘境。当然,伴随着社会消费方式的改革,先消费、后付款的借贷消费(如住房、汽车等大宗商品)逐渐成为人们重要的消费方式。但是,即便是这种消费也必须要考虑自己的实际偿还能力、个人信用及日后的生活质量。消费是否适度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衡量。首先,从人类总体角度上说,适度消费原则要求人类把消费水平控制在地球承载能力范围之内。人类对地球的影响既取决于人口的多少,也取决于人均使用或消费能源及其他资源的多少。地球或任何一个生态系统与居民消费系统所能承受的最大限度的影响就是其承载能力。人类对这种承载能力可以借助于技术而增大(往往是以减少生物多样性为代价),然而不可能将其无限地增大。除非人口对资源需求的水平能降到地球的承载能力以内,否则,人类生存持续性是不可持续的。其次,从人类个体角度上说,适度消费原则要坚持以人的健康需要作为出发点,以人的健康生存作为目标,逐步减少无意义消费和有害消费,比如,香烟消费以及在发达国家出现的过度营养和在发展中国家广泛存在的愚昧消费等。

三是公平消费原则。公平消费包括代内公平消费与代际

公平消费两方面。代内公平消费,就是要求任何国家和地区的发展与消费不能以损害别的国家和地区为代价。在一个国家范围内,地区利益必须服从国家利益;在国际范围内,国家利益必须服从全球利益。任何国家和地区都有发展和消费的自由,但在“只有一个”的地球上,任何国家和地区都没有无限的自由,都必须以不给其他国家和地区带来危害作为保证。代内公平消费的关键是要在地区、国家和全球范围内防止和消灭贫富两极分化。代际公平消费,要求当代人自觉担当起在不同代际之间合理分配与消费资源的责任。因为在资源的代际分配与消费中,本代人同后代人相比,处于一种唯一的和无竞争的地位,后代人只能接受其前辈遗留下来的既成的资源环境。对于不可再生的资源来说,本代人利用了,下代人就无法利用;如果本代人在利用、消费资源的时候,只考虑到自己的利益,而对后代人造成遗患,或者由于过量消费,而剥夺了后代人消费资源的权利,对后代人的生存就会造成不应有的消极影响。后代人只能吞下前人留下的“苦果”。无论上述哪一种情况,都存在一个代际消费不公问题。

四是和谐消费原则。和谐消费有三个方面的要求:(1)人与自然、社会的和谐。可持续发展实际上是对人与自然、社会三者相互关系的重新定位,人类社会与自然绝不是单纯的征服与被征服、改造与被改造的关系,它们之间是统一的、平等的。从人类消费活动的角度来看,可持续消费就是将消费主体、消费客体、消费环境看成是相互依赖、相互影响、互相作用的系统。它要求消费主体在其消费活动过程中,应从保护人类共同的消费环境出发,合理消费、科学消费,以达到资源的永续利用。(2)荣誉性消费与理性消费的和谐。人总是在不断地追求完美、追求幸福。荣誉是幸福的表征,是社会、他人及自我对行为主体价值目标实现时的满足感。荣誉的赢得总是要以某些外部条件来确证,如德性、容貌、才智等。消费也是赢得荣誉的重要手段,尤其是在人际接触面最广、人口流动性最大的市场经济中,消费的数量、质量在相当大程度上指示着个体的成就、能力与趣味,是博取荣誉的手段之一。追求荣誉的消费本是人的正常消费心理,但若过分追求就会导致虚荣。虚荣消费不是以人的真实需要来选取消费品,而是以虚荣心、好胜心来评判消费行为的合宜性,其内在逻辑是消费品的数量、档次与消费者的价值、地位呈正比例关系。理性消费不是虚荣的消费,不是奢侈、浪费,更不是炫耀、攀比、斗富,而是人们自觉地、理性地选择适合自身实际需要及与自己的实际收入水平相结合的一种消费,并且是不危害社会风气的消费。(3)物质消费与精神消费的和谐。在物质消费与精神消费关系上,尽管物质消费是基础,但只有精神才体现人的本质。实践证明,过分增加物质消费,只会有害于生命体——患上各类富贵病。而精神消费对于提高人思想觉悟、道德修养、心理素质、审美观等起着关键作用。一旦基本物质生活需要得到满足后,精神消费决定了人的生活质量。而且,现代人体科学、生命科学、医学和心理学都发现,人类的精神潜能是非常巨大的,目前一般人只不过用了人整个潜能的百分之几。其他处于休眠状态的各种潜能,如超常的感知能力、思维能力、学习能力、创造能力、同情心、奉献精神等,是可以进一步扩大的宝贵资源。增加精神消费,开发这些巨大的精神潜能,将会日益丰富人类对生命意义的体验,深化人类对生存价值的认识,并且为克服全球性生态危机形成非凡的智慧、强大的道德支柱和良好的社会心理氛围。

三、消费公正的价值

第一,消费公正有利于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消费公正要求尽可能地利用本国和本地区的优势资源,少用、甚至不用短缺资源,合理而谨慎地利用不可再生资源,多渠道开辟短缺资源和不可再生资源的替代消费品,以保持社会经济与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无论从经济伦理的角度还是从生态伦理的角度分析,合理地消费自然资源,保持社会发展与经济发展、人类与生态环境的和谐发展、我们现代人与子孙后代人发展的可持续性是非常重要的,也是全人类共同面临的道德问题。

第二,消费公正有利于节约社会劳动,珍惜别人的劳动成果,提高消费行为的社会效益。人的消费行为比动物的觅食行为更高级、更复杂,是属于一定社会历史条件的经济行为。消费本身的特点决定了它的实施过程就是一种劳动消费的过程,这是人的消费行为与动物的“消费”行为的根本区别。因此,人们消费劳动时,就不能无视别人的劳动成果和智慧结晶。人们的劳动成果总是有一定的社会合目的性:要么满足人的生理需求,要么满足人的社会交往需求,要么满足人的精神发展需求。如果他的劳动成果不讲究社会的合目的性,那就无异于蜜蜂采蜜“劳动”——不讲目的性的动物性劳动了,人消费劳动成果时也就无异于动物觅食生存的“消费”行为了。因此,公正的消费行为,必须是讲究消费效益的消费行为。在现阶段,就是使人们对劳动的消费要有利于人的生存和发展,有利于劳动者身心健康,有利于社会和谐与文明的发展,这才是合理的健康的消费行为。

第三,消费公正有利于人的个性的全面发展。人的本质决定了人的发展需求是多方面的。人不但要为自身的生存支付必要的体力和脑力,而且要从事一定的享乐活动和发展活动,去发展自我、塑造自我、表现自我和完善自我。合理的消费行为,应有利于人的个性的全面、协调发展。如果只发展个性的某一方面而忽视或压抑个性的另一方面,人就会变得畸形而古怪,社会也将由此而蒙受损失和灾难。因此,公正的消费行为应是在满足人的生存和发展需要的基础上,有益于人个性的全面而协调发展,这正是经济公正所追求的最终价值目标。

第四,消费公正有利于促进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的文明发展,培育和构建中国特色消费模式。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我国社会的经济制度和思想观念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我国的消费模式处在过渡性时期,即从过去的以基本生活必需消费(吃、穿)为主,转向更高层次以满足多种需求的消费阶段。这个消费阶段的特征,是以个人发展和自我价值实现为消费目的,以手段多样化、目标多元化的消费方式出现。从消费实践来看,人们在吃、穿、用方面的支出在逐渐减少,而在教育支出、文化消费、健康消费、信息消费、旅游消费等方面的支出正逐渐增加。当然由于我国的基本国情,决定了这种消费的势态来得比较缓慢而谨慎。因此,我们应突破消费误区,矫正畸形消费,培育起健康向上、积极合理的消费意识,重新认识和审视我们的消费行为,为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消费模式营造必要的道德文化氛围,从而为其形成提供强有力的伦理支撑。

参考文献:

[1]杨冬梅.消费伦理问题的思考[D].华中师范大学硕士论文,2003.

[2]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第8篇:消费主义的根源范文

[关键词]生态学马克思主义;生态文明社会;启示

[中图分类号]A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5918(2015)21-0062-02

近年来,随着我国现代化进程的深入,人们对生态问题的关注度越来越高,打造生态文明社会成为了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由西方马克思主义衍生而来的生态学马克思主义将生态学理论、生态环保理以及马克思主义理论融于一体,对当时生态环境失衡作出了积极的回应。生态学马克思主义有关生态问题的探讨和研究,为我国生态文明社会建设提供重要的理论依据和指导,我们应该予以重视和研究。

一、我国生态文明社会建设的现状

我国的幅员辽阔,资源丰富,但是人均资源占有量却非常稀少,未来我国的发展将会面临更大的挑战。受人口、资源、环境等因素的影响,我国的生态环境问题日益恶化,严重制约了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因而加强我国生态文明社会建设显得尤为重要。虽然我国给予了生态文明社会建设足够的重视,并陆续采取了一系列的生态文明社会建设措施,但是以生态学马克思主义的视角来看待我国生态文明社会的建设实际,其中仍存有很多问题:一是,粗放式经济增长。所谓的粗放式经济增长是指单纯地依靠增加生产要素投入,提升产值,促进经济增长的模式。粗放式经济增长模式对资源、能源的消耗量非常大,但是取得的经济效益却相对较低。这种模式下的产业结构尚未得到最优化,资源配置也没有得到有效整合,生态环境破坏严重,影响了我国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生态学马克思主义主张的稳态经济模式,采用小规模技术实现生产的分散化、民主化,继而取代工业社会的过度生产模式。在我国这种经济模式更适用于那些传统产品、手工制品等较小规模的产业;二是,非理性消费。过度生产导致很多商品的数量远超于人们的需求数量,企业了保证自己的经济利益加大了广告宣传力度,这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人们的消费欲望,造成了人们的非理性消费,无形之中加大了资源环境所承载的压力。非理性消费不仅加剧了生态环境恶化,还引发了一系列的过度生产、过度消费等一系列的问题。

二、生态学马克思主义涵括的主要内容

自生态学马克思主义形成以来,它一直将视线聚集在资本主义社会的生态危机上。生态学马克思主义以生态危机为主线,重点就生态危机的起源以及应对方式进行了探究,为我国生态文明社会建设提供了理论依据和指导。根据对生态学马克思主义的学习和认识,我们大致将生态学马克思主义归述为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论述了生态危机。所谓的生态危机是指人类在进行某项活动时,由于不当行为而对生态系统造成影响,最终导致生态系统失衡。生态学马克思主义认为引发生态危机的根本原因是资本主义视域下人们错误的价值观和技术观,而造成生态危机更深层次的原因是人们错误的控制自然观念;二是,论述了异化消费。从马克思主义的视角来看,异化是随阶级共同伴生的,它是人类的生产与人类生产产品反过来统治人类的一种社会现象,其产生的主要根源归结为社会私有制。异化消费是让人通过消费的方式来补足生产劳动中所受到的创伤,且常常是获得报酬补足的劳动生活,使人们在单调乏味的生活中利用消费来寻求刺激和满足。生态学马克思主义对这种异化消费进行了批判;三是,论述了稳态经济。稳态经济是生态学马克思主义阐述的最重要的理论之一,它主要是针对资本主义体制下的生态危机提出的,是生态学马克思主义提出的解决生态问题的有效策略。稳态经济模式是维系人类生存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一种经济模式,强调了经济发展中的生态平衡。生态学马克思主义倡导下的稳态经济要求我们将自然资源消耗控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以维系生态系统平衡为基础,减少生态环境污染,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三、生态学马克思主义对我国生态文明社会建设的启示

作者结合上述对我国生态文明社会建设现状和生态学马克思主义涵括内容的认识,归述了以下几点生态学马克思主义对我国生态文明社会建设的启示,以供参考。

(一)推行科学发展

通过对生态学马克思主义的学习,我们认识到科学技术本身并不具备价值属性,而科学技术的资本主义使用才是引发生态危机的主要原因。生态文明社会建设中必须要理性地运用科学技术,尽量消除科技对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应该利用知识创新和科技进步推动新能源、新技术的发展,进而保护生态环境。从这个角度来讲,科学技术应作为一种有效治理生态污染的手段被使用。我们一定要认清现实情况,即无论是生态环境建设、治理,还是自然资源保护、利用都离不开科学技术的发展,具体而言,现阶段我们需要做的绝不是限制科技的发展,而是加大科技投入,大力发展绿色技术、节能技术,利用先进技术加速产业结构调整。改善低产出、高消耗、高污染传统产业的技术环境,逐渐减少其对生态环境的破坏,通过科学技术的发展推动环保型产业以及地能源、资源消耗产业的发展,为我国生态文明社会建设提供良好的技术环境,在技术层面上完善我国生态文明社会相关建设。

(二)发展生态经济

生态学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经济增长速度过快势必会影响生态平衡,继而引发生态危机。生态学马克思主义指导下的生态文明社会建设,要求我们必须要控制经济增长,发展生态经济。众所周知,现代化的过程是一个生产不断扩大的过程。但是按照以往的现代化建设模式来看,扩大生产就意味着财富增长,而人们对财富的追求是无止境的,人们期望通过生产创造更多的财富。这种以发展为目的的发展模式对生态环境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最终导致过量生产、过度发展引发了更大的生态危机,使人类成为了经济发展的牺牲品。时至今日,我们仍处于社会主义建设的初级阶段,我们必须要依靠经济发展来提升人们的生活质量,但发展经济并不可盲目而为,需要我们以保证人类的正常生存为前提。因此,我们应该从长远的角度看待发展问题,着力于传统生产模式的优化和调整,科学合理地处置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之间的关系,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全方位考虑经济建设的每一个环节,对传统经济产业结构进行优化,转变传统产业高消耗、高污染、低产出的状况,积极探索新型产业模式,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在保持生态平衡的基础上促进经济发展,从而为人们创造优质的现代化生活。

(三)倡导理性消费

第9篇:消费主义的根源范文

关键词:民法;生态文明;生态主体;生态权利;生态义务;生态侵权责任

中图分类号:D923.0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7408(2013)06-0099-04

党的十报告提出要“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由于我国缺乏私法传统,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向来注重公法手段的运用。然而“在解决环境问题时,公法的缺陷由此而生,它将公民环境权利与社会公益相联系,但公法是靠一定行政机制来实现的,行政机关出于种种原因可能产生政府失灵,很可能为了区域利益、集团利益甚至长官利益而牺牲社会公共利益”。[1]要克服用公法手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弊端,就必须重视民法生态文明建设功能的发挥。自然人和法人开发利用生态资源的行为和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一般都属于具有普遍意义的民事行为,这决定了民法在生态文明建设法治中居于基础地位。它既可以促使人们积极优化生态环境又能有效防止生态损害行为的发生。只有协调综合运用私法与公法的调整方法,才能保证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在法治的轨道上健康推进。

一、民法可塑造符合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主体——生态民事人

培养具有生态意识和养成良好生态习惯的民事主体是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的前提和关键。为此,民法需将传统民法中的“理性经济人”塑造成为具有生态文明意识的新型民事主体——生态民事人。

(一)生态民事人的界定

生态民事人是指在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时顺应生态规律,在与自然环境和谐共生、协同进化中实现物质利益、精神利益与生态利益相平衡的人。生态民事人具有以下特征:

第一,生态民事人是兼具“理性经济人”与生态人两者特征的复合人。传统民法中的民事主体是“理性经济人”,他在实现私人利益最大化时往往忽视对生态环境的保护,甚至为了自己利益损害生态环境。这实为生态危机的根源。要克服“理性经济人”的民事主体所带来的弊端,就必须用生态人的理念塑造新型民事主体即生态民事人。这种新型民事主体兼具传统民事主体与生态人的特质,是对传统民事主体的扬弃与超越。

第二,生态民事人具有强烈的生态意识。传统的民事主体以追求自己利益为唯一目的,其仅需具有权利意识即为合格的民事主体。而生态文明时代的民事主体不仅要具有权利意识,还需具有强烈的生态意识。人的行为总是受一定意识支配的,只有具有生态意识,民事主体在行使权利、进行权利变动和履行民事义务时,才能使自己的行为符合生态规律的要求,实现私人利益与生态利益的和谐共存。

第三,生态民事人不仅追求物质需求和精神需要,还追求生态需要。传统民法坚持需要二元论,认为民事主体只有物质需要与精神需要,民法之目的就在于为民事主体满足上述需要提供私法保证。基于需要二元论,传统民法认可民事主体在追求自己的物质利益与精神利益时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的正当合法性。由此可知,需求二元论的民事主体制度无法实现生态保护,更遑论生态文明建设。为克服需要二元论不足,联合国环发大会颁布《21世纪议程》,明确将人的生态需要与物质需要、精神需要同等并列,并将其视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三元动力之一。“生态需要作为一种高级需要的组合形式,不仅能提高人们的物质文化生活质量,还能从生态学意义上促使人类需要结构合理化发展。它是人类需要结构体系中不可或缺的第三种需要。”[2]由此可知,生态需要已经成为民事主体不可或缺的生存条件。要将传统民事主体转型为新型民事主体,生态文明建设时代的民法就是要为民事主体实现三元需要提供私法保证。

(二)生态民事人的塑造路径

我国民法要塑造生态民事人,就必须进行正义观与方法论的革新。传统民法的正义观与方法论是与“理性经济人”相匹配的自由主义正义观与个人主义方法。自由主义正义观认为自由即正义,只要民事主体根据意思自治实施的行为,即使损害生态环境也是正当的。个人主义方法论认可民事主体为了自己的物质利益和精神利益而牺牲生态利益,并为其提供制度支持。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保持和谐、生态危机尚不存在的时代,自由主义正义观与个人主义方法论具有相当合理性。但在生态文明时代,民事主体根据上述价值观从事民事活动已造成严重生态危机,再一味坚持自由主义正义观与个人主义方法论就不合时宜。要塑造生态民事人,我国民法就不能继续完全坚持自由主义正义观和个人主义方法论,而应该用社群主义正义观与整体主义方法论对传统民法的价值观与方法论予以一定的修正。社群主义正义观和整体主义方法认为,基于公共利益,法律对人的自由予以一定限制乃正义之举。在生态灾难频发的当代,生态恶化已经危及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保护生态,维持人类繁衍无疑是最大的公共利益之一。为了保护生态环境,实现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社群主义正义观与整体主义方法论,民法可以用强制性规范限制民事主体的自由,塑造具有生态意识的民事生态人;根据自由主义正义观和个人主义方法,民法可以用倡导性规范积极鼓励民事主体保护生态。总而言之,生态文明建设时代的中国民法不能片面坚持自由主义正义观与个人主义方法,它的价值观应该是社群主义正义观与自由主义正义观的有机协调,其方法论应该是整体主义方法与个人主义方法的综合运用。只有这样,民法才能塑造出符合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新型民事主体——生态民事人。这是生态文明建设得以成功的前提。

二、民法生态文明建设功能发挥的核心:民事生态权的确立

民事生态权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用、开发生态系统,以满足其生态利益需要的权利。它是民法有效发挥生态文明建设功能的核心。十提出要“建立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体现生态价值和代际补偿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这是民法发挥生态文明建设功能的前提,也是民事生态权确立的基础。生态利益不同于财产利益与人身利益,它是一种独立存在的利益。“生态利益固然与财产利益、人身利益密切相关,但又不同于纯粹的财产或人身利益,财产利益在于财产之价值和使用价值,人身利益在于人身之生命、健康、身体机能和组织等,而生态利益则在于人们能够在其生态系统中与其他生物或环境之间进行不断的物质循环、能量流动与信息传递。”[3]无论是计划经济还是市场经济,都存在以生态利益为纽带的社会关系,这种社会关系也需由相应的法律制度予以调整。所不同的是,计划经济时代的生态利益关系以行政法、经济法等公法调整手段为主导。在生态资源市场化配置的背景下,生态利益关系则应以民法等私法调整手段为主导。要有效调整因为生态资源市场化配置所产生的民事关系,民法需确立民事生态权,这是由其调整机理决定的。

(一)民事生态权的构成要素

1.民事生态权的主体。民事生态权的主体包括自然人与法人,动物不能成为民事生态权的主体。人是权利主体,人之外的客观存在受人支配,为权利客体,这是民法权利理论的基石,也是哲学主客体二元划分的必然结果。但由于人类滥用其对包括动物在内的外部世界的支配权,使人与动物的关系紧张,进而使生态系统失衡,形成生态危机。为保护动物,维持生态平衡,有学者主张动物权利论,即将动物也作为一种权利主体。该观点作为人类重视动物保护的一种价值观,具有合理性,但就民事权利体系构建而言,动物无法成为权利主体。首先,人作为权利主体是由人的类本质决定的。马克思认为人的类本质在于“人把自身当作普遍的也是自由的存在物来对待。”由此可知,人不同于动物的本质在于人拥有自由,通过这种自由,人不仅仅依附于自然界而且还改造自然界。“权利为意志的自由,该意志自由即为人,并只有人的意志是天赋的。就此在我们看来,每个单个法律关系作为人格人与人格人之间的关系,通过一个法律规则加以确定。”[4]权利的本质体现了人的类本质,并与人的类本质要求高度契合。而动物不具有意志自由的本质决定了动物无法成为民事权利主体。其次,动物作为权利主体不能有效解决动物保护问题。法律赋予动物权利主体地位,动物也无法行使权利。有学者建议民法通过法定人或监护人的方式,让他们动物行使权利。但这种关系从实质上讲还是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动物依然是客体。这样的制度构建并不能使动物成为权利主体。最后,将动物作为权利主体不符合理论研究的“奥卡姆剃刀原理”。该原理指出了理论研究应该遵循思维经济原则,其格言为“若无必要,勿增实体”。简而言之,解决同一问题,在实现效果相同的前提下,所用的理论能简单就不复杂。就动物保护问题而言,动物客体论与动物主体论能实现相同的效果。但动物主体论将民法理论复杂化并且使其内部出现了不协调。动物主体论违背了奥卡姆剃刀原理的要求,实属不可取。正如有学者正确指出的,“至于少数人提出的生物的生态权,既无理论上的科学性,也无实践中的可行性。”[3]

2.民事生态权的客体。所谓客体,是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所指向的对象,也是权利变动行为的作用对象。权利的本质在于利益,权利客体是利益的载体。生态利益是民事生态权的本质,它的载体是生态系统。若没有生态系统的持续良好存在,民事主体的生态利益根本无法实现。生物群落依靠生态系统产生生态利益并分享生态利益。根据生物群落在生态系统中的不同功能,可以将其分为生产者、消费者与分解者。人既是生态利益的制造者,又是生态利益的受益者。无论是制造生态利益还是从生态利益受益,都必须对生态施加一定的行为来实现。因此,生态系统成为民事生态权的独特客体。

(二)民事生态权的性质与内容

民事权利根据其作用,可分为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与抗辩权。其中,支配权与请求权的划分是潘德克顿法学的基石。“所谓支配权,是指权利人仅仅依据自己的意思就可以实现权利目的的权利。”[5]根据人类社会生存实践可知,民事主体要满足其生态利益需求,必须利用以生态资源作为载体的生态系统。据此,民事生态权属于支配权,应当毫无疑问。民事生态权的内容是指其权能,就是主体为了满足自己的生态利益需要所能够实施的各种从生态系统中受益的行为以及保护该权利所能够采取的行为。主要包括:其一,生态系统利用权,即民事主体积极利用生态系统满足自己生态利益的行为,比如呼吸新鲜空气、饮用泉水、开发利用生态系统资源等行为。其二,生态请求权,指民事生态权的权利人在其权利的实现上有某种妨害或有可能受到妨害之虞时,生态权利人对于造成妨害其权利事由发生的人有请求排除此等妨害的权利,主要包括排除妨害请求权、恢复原状请求权。其三,生态补偿权。该权利是民事主体基于生态系统的保护和改善而享有的请求政府或其他社会组织补偿其生态利益的权利。其四,生态赔偿权。该权利是指民事主体的生态权利遭受侵害时请求加害人赔偿其生态利益损失的权利。

三、民法的生态优化功能:民事生态义务的设定

因为企业生态义务是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内容,所以民法由权利本位转变为社会本位是其发挥生态优化功能的理论基础。民法发挥生态文明建设功能的基本途径有两个,一是鼓励或倡导人们实施保护生态环境的行为,二是禁止人们破坏生态环境。社会本位的民法可以通过为民事主体的权利变动与权利行使设定生态义务的方式发挥积极的生态优化功能。根据在经济生产环节的地位不同,民事主体可分为生产者(企业)和消费者。我国民法可以为上述两种主体规定相应的积极生态义务,以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一)企业生态义务

1.企业生态义务的界定及其内容。要顺利实现党的十提出的“建设美丽中国”的目标,民法规定企业的生态义务并确保其得以履行是关键一环。美国著名经济伦理学家乔治·恩德勒认为企业的生态义务是指企业需“致力于可持续发展——消耗较少的自然资源,让环境承受较少的废弃物”。由此可知,企业的生态义务是指其应以实现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为目标,在从事经营活动时尽量减少其行为对生态环境的不良影响,使企业成为资源节约型和生态友好型的营利性组织。企业生态义务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第一,企业对同代人与后代人的生态义务。企业要以“代内公平”与“代际公平”观念为指导从事生产经营行为。“代内公平观”要求企业从事资源的开发利用行为时尊重其他人的生态利益,不能以牺牲一部分人的生态利益获得自己的发展。“代际公平”要求企业的资源开发利用在满足自己利益的同时也要留给后代人满足其生存发展的机会,而不能以牺牲后代人的生态利益满足本代人的利益。第二,企业对社会的生态义务即绿色生产义务。企业要树立生产生态产品的市场意识,真正以市场为导向生产绿色产品,通过绿色包装、绿色认证,提供满足市场需要的健康产品。第三,有限度的开发义务,这是指企业对自然承担的生态义务。企业不能以浪费资源、破坏环境的方式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企业履行该义务的主要途径是循环生产。主要包括:其一,实行减量化的生产模式,企业在生产经营的过程中应尽量减少资源的消耗以及废弃物的产出。其二,企业对生态资源与废弃物的再利用与资源化。各行各业的企业,都必须根据其生产特点与经营范围,对所产生的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与无害化处理。

2.民法对企业生态义务的规范配置。第一,我国未来的民法典应该明确规定企业负有生态义务。我国公司法仅原则性的规定公司负有社会责任,但并未明确规定公司负有生态义务,其他民商事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企业负有生态义务。为促进企业生态化生产,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未来的民法典应明确规定企业生态义务。理由在于:其一,公司社会责任的性质还存在争议,其范围尚未明确,民法典若不明确规定企业的生态义务,无疑不能有效促进企业积极履行生态义务,这不利于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其二,公司的生态义务不能代替企业的生态义务。企业是营利性组织,在我国,其范围包括公司、合伙企业以及尚未实行现代公司制度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等诸多营利性民事主体。公司法规定公司的生态义务不能取代企业的生态义务。若仅公司法规定公司的生态义务,一是不利于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二是违反了市场主体平等原则。因此,我国未来民法典应以总分的方式明确规定企业的生态义务。第二,将企业的生态义务层次化并采取不同的规范方式。根据企业行为对生态系统的影响程度不同,可将其生态义务分为基本义务与其它义务。基本义务是为了保护生态环境企业必须履行的义务,又包括积极义务与消极义务。对于积极义务,民法应用强制性规范予以规定,对于消极义务,民法应用禁止性规范予以规定。对基本义务以外的其它生态义务,民法可用倡导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予以规定。第三,以生态化为导向优化企业治理结构。其一,董事会中设立生态委员会或生态董事,就企业的生态生产经营和生态义务履行等事宜为董事会提供合理化意见。其二,经营管理部门设立负责生态经营的专门机构,一是专门负责绿色产品的设计、价格制定以及销售;二是负责对企业及其员工进行生态文明的宣传与教育,积极培养员工的生态意识,使员工形成良好的生态习惯。其三,监事会中应设立专门的机构,负责对企业生态生产与生态义务履行情况进行监督。

(二)消费者的生态消费义务

1.生态消费义务的界定及其内容。生态消费是一种以低资源消耗实现高消费质量,使人与环境协调发展的消费模式,其伦理基础在于消费正义。“消费正义的实质是用人类整体理性来反思人类的消费行为,以人与自然和谐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为价值目标,使消费不仅成为经济运行的基本环节,而且成为促进经济社会生态可持续发展,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基本环节。”[6]消费主义导致的奢侈消费、过度消费已经严重危及生态安全以及人类的可持续发展。民法必须根据消费正义观对消费者的消费行为规定相应的义务,这既符合生态消费义务法律化的趋势,又能积极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消费者生态义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第一,适度消费义务。适度消费义务是指消费者的消费水平必须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相适应,既不能超前,也不能滞后。滞后的消费水平会导致消费不足和市场疲软,使经济发展丧失动力。而超前的消费水平产生的过度需求会导致人类对生态资源的过度攫取,造成生态危机。建设生态文明最主要的是要防止过度消费,民法规制的重点在于使消费者不要超前消费。第二,循环消费义务。它是指消费者必须对使用后的消费废弃品进行回收和再利用。消费废弃品包括家庭废旧品和工业废品,消费者对以上两种消费废弃品都须根据其特性进行一定的再利用或为其再利用提供条件。第三,清洁消费义务。这是指消费者必须以减少或避免有害生态环境的方式进行消费。其一,在不同的消费行为中,消费者必须选择对生态环境危害最小的消费方式。其二,消费者必须以有利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方式处理废弃物。

2.民法对消费者生态义务的规范配置。第一,我国民法必须明确规定消费者的生态消费义务。我国民法关于消费者生态消费义务的规定目前尚付之阙如。为更好地发挥民法生态建设的功能,未来我国民法典必须明确规定消费者的生态消费义务。第二,不同群体消费者的消费义务不同。首先,强势社会群体应该承担比弱势群体更重更严的消费义务,这符合社会主义公平正义原则。其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的生态消费义务要高于企业。理由在于,他们都负有促进公共利益的义务,而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无疑是重大公共利益。因此,上述民事主体的生态义务要高于企业,强于企业。最后,国有企业的生态消费义务要高于私营企业。因为国有企业是一种特殊的企业,他除了要实现经济目标之外,还要实现一定的社会目标。而有力地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无疑是国有企业的重要社会目标之一。因此,国有企业的生态消费义务高于一般的私营企业。第三,对于不同的生态义务采取不同的规范手段。对保护生态所需的最基本行为,民法须以强制性规范规定。对较高层次的生态保护行为,民法须以倡导性任意规范规定之。

四、民法的生态保护功能:生态侵权责任制度的构建

我国侵权责任法尚未独立规定生态侵权责任,这种制度安排存在明显的缺陷,我国未来民法典的侵权责任法应将生态侵权作为一种特殊侵权责任予以规定。

(一)生态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1.存在损害生态的加害行为。其一,我国的生态侵权制度应该采取无过错责任。生态侵权中的加害人通过生态损害获得巨额利益,而生态损害具有非常强的专业技术性,受害人证明加害人的行为有过错极为困难。若仅因为受害人无法举证加害人存在过错就让其承担生态损害的后果,明显违背社会主义的公平正义原则。因此,生态侵权必须采取无过错责任原则。其二,造成生态损害的行为既包括作为行为也包括不作为行为。前已述及,为了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民事主体负有一定积极作为的生态义务。对于法律以强制性规范规定的民事主体的积极作为义务,若其不履行该义务造成生态损害的,也构成生态侵权,应该承担侵权责任。

2.存在生态损害事实。何谓生态损害,有广义和狭义两种观点。广义观点认为生态损害包括生态利益损害、财产损害与人身利益损害。狭义观点认为生态损害仅指生态利益损害。“生态损害是生态系统的物理、化学或生物等方面功能的严重退化或破坏。”[7]我国侵权责任法应该采纳广义的生态损害观点。理由在于:其一,因狭义生态损害产生的财产与人身利益损失与生态侵害行为具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将其纳入生态损害的范围符合侵权责任法损害填补原则。其二,采纳广义生态损害观点有利于预防生态损害的发生。广义生态损害科学合理地扩张了侵权人的赔偿范围,增加了其赔偿数额,提高了其违法成本,因此更有利于预防生态侵权行为的发生。其三,采纳广义观点能够更好地保护民事主体的民事权益。由于生态损害与环境损害不同,若不将因狭义生态损害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人身损失纳入生态损害范围,则会导致受害人的民事权益既不能通过环境侵权获得赔偿又不能根据生态侵权获得赔偿。这对其明显不公。为了更好地保护民事主体的权益,应采取广义生态损害观点。

3.行为与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因果关系是侵权责任的又一必备要件,生态侵权责任也需以损害结果与侵害行为之间有因果关系为条件,但生态侵权因果关系的认定应采取因果关系推定。生态侵权是现代科技的产物,损害发生机理极其复杂,损害后果具有隐蔽性和持续性,故让受害人举证生态侵权中的因果关系几乎不可能。若不实行因果关系推定,则受害人的生态损失要获得救济恐怕永难实现。为有效保护民事主体的权益并遏制生态侵权行为的发生,生态侵权必须采取因果关系推定。根据因果关系推定法则,实施生态侵害行为之人如果不能证明其行为和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则应承担生态损害侵权责任。

第四,生态侵权责任的消极要件。生态侵权行为人要承担侵权责任,除需具备以上三个积极要件外,还需具备消极要件即没有法定的免责事由。生态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包括:不可抗力,主要包括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与战争行为等;被害人的过错。若存在以上免责事由,则民事主体的行为即使符合生态侵权的积极要件,也不承担生态侵权责任。

(二)责任承担方式与生态损害的范围

1.生态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我国侵权责任法规定的责任承担方式有赔偿损失、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与恢复原状。由于生态侵害是一种特殊侵权,其造成的损害除狭义生态损害外,既可能包括财产损失又可能包括人身权损失。因此,生态损害的侵权人承担何种责任,应视其侵权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后果而定。民事责任承担的原则是填平原则,只要有助于使受害人的损失能够得到完全充分的补偿,上述各种手段可以根据情况联合适用。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在填补生态利益损害的责任承担方式选择上,法律须明确规定恢复原状责任的优先适用,因为这是成本最低而且是最有效的恢复生态环境的责任方式。

2.损害赔偿范围的确定。要有效预防生态侵权行为发生,就必须发挥侵权责任法的制裁功能,这要求生态侵权制度采取惩罚性赔偿原则并扩张损害赔偿范围。首先,生态侵权责任的赔偿范围不能仅限于财产损失与人身损害,还必须赔偿受害人的精神损害、环境权益与生态利益的损害。其次,采取损害赔偿方式承担生态侵权责任的,加害人所赔偿的费用必须能够完全填补恢复生态环境原状所需的费用。这些费用包括:“预防性措施费用;清除性措施费用;修复性措施费用;附带损失。”[8]最后,生态侵权制度应在一定条件下采取惩罚性赔偿。侵权责任法的救济法功能侧重于事后救济,这不能有效防止生态侵权行为的发生。为有效遏制生态侵权行为的发生,生态侵权制度需对主观恶性大的重大过失和故意生态侵权行为采取惩罚性赔偿。

参考文献:

[1]吕忠梅.“绿色”:民法典的环保理念及其制度建构[J].

法商研究,2003,(6).

[2]司金銮.第三种需要及增长方式变革[N].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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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宁清同.生态权初探[J].法治研究,2012,(9).

[4][德]罗尔夫·克尼佩尔.法律与历史——论《德国民法典

的形成与变迁》[M].朱岩,译.法律出版社,2004:64.

[5]孙宪忠.物权法[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16.

[6]何建华.消费正义:建设节约型社会的伦理基础[J].浙江

社会科学,2005,(5).

[7]黄锡生,段小兵.生态侵权的理论探析与制度构建[J].

山东社会科学,20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