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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教育方法精选(九篇)

外国教育方法

第1篇:外国教育方法范文

一、当代国外思想政治教育方法的特点

(一)内容丰富,地位提高。

思想政治教育的社会功能和经济效益越来越明显,因而在国外日益受到重视和钟爱。新加坡政府把它作为国家教育政策的三大基础之一(另外两个基础是能力教育和双语教育),使之具有战略地位。美国许多州的大学都硬性规定,必须拿到政治科目的学分才能拿到学位。有的国家还专门建立了“社会道德委员会”等机构,实行专人专做道德教育的有关工作。日本、美国、新加坡等国政府,拨出相当数量的专款,资助道德教育的调查和研究工作。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也逐渐丰富起来。美国的政治教育和价值观教育有两个主旋律:一是把美国的宪法和《独立宣言》作为最高经典进行传播和灌输;二是宣扬美国的三权分立政治制度和民主、自由、平等、博爱的价值观念。在新加坡,政府提出道德教育要“三兼顾、五强调”,即个人、社会、国家兼顾;法育与人情味兼施;理想与现实兼行;强调国情,强调国家利益,强调新加坡特色,强调内容形式应符合时代要求,强调寓教育于故事之中。德国的中小学要求培养学生“具有必要的思想品质和行为标准,使他们具有为发展社会生活、发展科学技术的献身精神”。日本的思想政治教育表现出高度的政治性和组织化,这与韩国、德国十分相似。

(二)途径广阔,方法灵活。

第一,学校德育。

1.课堂教学是主渠道。英国、法国、新加坡、日本等国都专门设置了德育课。英国中学的德育教材是《生命线》,很有特点。如教材上有这样一些问题:有人纵火会发生什么?一个男孩请他喜欢的女孩看电影,该由谁付款?为什么?让学生讨论,学会做判断。目标是让学生学会关心和发展深思熟虑的生活方式。日本的道德课教学方法也是多样化的,如讲解、讨论、看录像、演剧、唱歌、辨论等。不拘一格、活泼有趣。道德课的评估不打分,而是对学生的有关认识特点和行为倾向进行分析。在美国,虽没有专设道德课,但包含了许多德育课程的科目。而且,美国很注意在专业教学中渗透德育。学习任何一门专业课都要回答三个问题:这个领域的历史和传统是什么?它所涉及的社会和经济的问题是什么?要面对哪些伦理和道德问题?这种方式可以激发学生去思考与专业有关的社会伦理问题,有利于德育目标的实现。以上这些做法都值得我国学习。

2.组织课外校外活动。新加坡教育部规定中小学生必须选择参加课外活动,并把分数计入成绩册。他们推行真实教育,课堂讲授结合社会生活,不但带学生去参观社会发展的成就展览,也带领学生参观监狱、禁毒展览、反艾滋病展览等。这样学校德育就是开放的,延伸到学生的校外生活中。

3.隐蔽课程对学生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师生关系、教师对教学所持的态度、学校提倡的东西、校内的舆论导向、校园的面貌对学生思想品德形成的作用不亚于正式的课程,所以西方国家称之为“隐蔽课程” 。日本极其重视隐蔽课程的作用,对教师的学历、仪表、言谈举止甚至容貌都有规定;对学生的要求就更加严格,有详细具体的学生守则、操行评定标准、多种多样的奖惩制度。美国教育界历来重视隐蔽课程对于学生思想品德成长的作用。一是力求课堂学习与环境教育活动目标一致。二是校园环境应与社会环境相一致;校内生活的伦理准则、价值观念应该与社会一致,这样在校内生活中获得的经验才能帮助他们更好地适应社会。

4.务实的管理。许多国外学校十分重视对学生的严格要求和道德行为导向的管理。世界导师制发祥地的英国牛津大学对学生的衣食住行几乎都有规定,导师对学生要求也非常严格。美国的公立学校也有类似我国学校的“班主任”制度。中小学班主任除了要完成自己的教学任务外,还有管理学生的“硬任务”,如学生的注册、考勤、身体及心理状况,组织参观、旅游,与学校和学生家长联系等。香港地区的学校对学生管理的过程中,重视充分发挥学生会的作用,增加自治能力。

第二,社会性思想政治教育。

1.宗教教育。西方国家除直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之外,更多的是继承了把宗教渗透到人们日常生活中去的传统。通过遍布全国的宗教团体和广泛的宗教活动,把民众的巧妙地转化为对政府的顺从。美国政府极其重视利用公民宗教作为实行统治的思想舆论工具,美国公民自幼年起就时时处处感受到“上帝”的存在,“美国精神”也随之一点一滴沁入心脾,铸成他们的灵魂。在今天,俄罗斯总人口中有一半以上处于东正教精神思想控制之下,教会日益成为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机构。

2.政党与政治活动。政党是美国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角色之一。两党竞选往往被看成是一场政治闹剧,但从普及和宣传资产阶级的政治、经济、社会主张和价值观念等方面来看,又是很有时效的。新总统的就职演说的主旋律就是爱国主义。约翰·肯尼迪在就职典礼时讲的“不要问你们的国家能为你们做些什么,而要问你能为自己的国家做些什么。”成为美国人崇尚的名言。1993年46岁的比尔·克林顿在就职典礼上喊出了 “振兴美国”的口号,他号召年轻一代为美国的发展做出贡献。这种政治活动给美国公民上了一堂关于美国价值观念的政治课。

3.家庭教育。新加坡视家庭价值为东方社会生存发展的核心观念,所以对于家庭教育格外关注。政治通过立法、政策导向来维护家长的完整,取得的效果非常明显,是对学校教育很好的补充和深化。日本的家庭教育占有很重要的地位。日本通过建立家长教师协会等组织来促进学校和家长的沟通和配合。

4.大众传播媒介。大众传媒在美国、英国、日本等发达国家都是思想政治教育的有利工具和重要途径。政府通过电视、报纸、电影、书籍等媒介宣传官方的政治道德信息,去影响公民的政治倾向、价值取向和生活方式等方面。目前,电影、广播、电脑网络、高保真唱片等技术已被国外学校广泛运用于各类教学,包括德育教学。教学手段的现代化提高了教学效果,也有益于提高学生的道德知识水平。

二、对我国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启示

第一,借鉴别国经验,重视思想政治教育效益。

重视思想政治教育的国际化趋势提醒我们,务必要把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到战略地位上来。西方发达国家曾因片面追求高科技而忽视青年人的人格教育,造成公民道德败坏、家庭崩溃等社会问题,现在各国已采用不同的方式和途径来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效益。我国现代化比发达国家晚了近一百年,我们已没有时间重演别人的悲剧。必须借鉴别国成功的经验,汲取其教训,加强对社会成员特别是对年轻一代的思想政治教育,并注重对教育效益的研究。这方面我们可以学习发达国家的做法,由政治拨专款资助研究工作的进行。

第二,坚持“意识形态化”,把握思想政治教育的正确导向。

各个国家都在旗帜鲜明地宣扬本国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美、英、法、德、日都在宣传资本主义如何优越,新加坡、韩国则一方面毫不含糊地宣传自己的资产阶级民主建国理念,一方面又抵制“西方”思想的侵蚀。所以政治性是思想政治教育题中应有之义,我们绝不能忽视。中国一定要坚定不移地坚持并且宣传四项基本原则及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含义,抵御西方敌对势力对我国的“西化”和“分化”。

第三,将学校德育重点转移到发展道德思维和培养道德能力上来。

学校德育的任务是向学生灌输社会的主导思想意识和规范学生的道德行为。以往,我国的学校德育特别注重观念的灌输,在方法手段上缺乏灵活性,学生的道德思维得不到培养和发展。我们应该借鉴国外学校德育的方法,把教育对象置于一定的认识情境,帮助他们掌握认识问题的方法,提高处理问题和矛盾的能力,要引导他们形成正确的立场、观点、方法,固定其思想的基本思维模式,达到使他们独立自主地判断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目的。道德观念的建立到道德行为的形成是一个长期、反复的过程,只有重视发展受教育者的道德思维,培养道德实践能力,才能保证受教育者真正具备较高的道德素质。

第2篇:外国教育方法范文

在《条例》公布两周年之际,本刊记者 (以下简称“记”)就《条例》的主要内容及相关政策,采访了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政策规划处处长徐永吉(以下简称“徐”)。

记:《条例》首次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了中外合作办学的性质和地位,其重要意义是什么?

徐:教育是一项以培养人才为根本目标的崇高的社会公益性事业。教育服务不是货物贸易,也不同于一般的服务贸易。按照中国《教育法》确定的教育公益性原则,《条例》明确规定,中外合作办学属于公益性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收取的费用应当主要用于教育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

众所周知,公益性事业是指为大众公共利益服务的事业。公益性事业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不以营利为目的,即不以追求利润的最大化作为根本目标。根据中国教育法律的规定,参照国际上通常的做法,《条例》明确界定了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是非营利机构,从行政法规的角度确定了中外合作办学的性质,不仅提高了中外合作办学在中国教育事业中的地位,也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提供了依据。

记:从法律上确定了中外合作办学的性质和地位,也强调了政府的政策导向,请您就这个问题做更具体的说明。

徐:《条例》明确提出国家对中外合作办学实行扩大开放、规范办学、依法管理、促进发展的方针,它是中国政府推进中外合作办学发展,规范中外合作办学管理的根本指导思想。《条例》清楚地表明了中国政府对中外合作办学的政策导向,即国家鼓励引进外国优质教育资源的中外合作办学;国家鼓励在高等教育、职业教育领域开展中外合作办学,鼓励中国高等教育机构与外国知名的高等教育机构合作办学,国家鼓励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引进国内急需、在国际上具有先进性的课程和教材。《办法》进一步指出,国家鼓励中国教育机构与学术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得到普遍认可的外国教育机构合作办学,鼓励在国内新兴和急需的学科专业领域开展合作办学;国家鼓励在中国西部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开展中外合作办学。

根据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时对教育服务的承诺,《条例》还规定,中外合作办学者可以合作举办各级各类教育机构,但不得举办实施义务教育和实施军事、警察、政治等特殊性质教育的机构。在上述教育领域,中国政府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自主决定是否开放以及开放的尺度和进程,不受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的约束。根据中国法律确定的教育与宗教分离的原则,《条例》明确规定,外国宗教组织、宗教机构、宗教院校和宗教教职人员不得在中国境内从事合作办学活动,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不得进行宗教教育和开展宗教活动。同时还规定,外国教育机构、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在中国境内单独设立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

坚持扩大开放、引进外国优质教育资源是制定《条例》和《办法》的基本出发点之一,也是开展中外合作办学的核心。引进外国优质教育资源的关键是消化吸收、利用创新,最终目的是加强中国教育机构自身的能力建设。引进外国优质教育资源的标准应当是有利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培养创新能力,有利于加强学科建设和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有利于提高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的质量,有利于培养现代化建设急需的各类专门人才。

在中外合作办学的实践中,中国教育机构要注意学习借鉴外国教育机构先进的教育理念、培养模式、教学内容和方法以及管理经验等,真正将引进的外国优质教育资源转化为自身改革和发展的能力。《条例》和《办法》正是力图通过制度和政策规定,积极引导中外合作办学向着引进外国优质教育资源的实质性合作的方向发展。

记:《条例》中不只一处比较详尽地规定了要依法保护中外合作办学者、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以及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中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是出于什么考虑?

徐:中外合作办学属于公益性事业,是中国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保障中外合作办学者、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合法权益是中国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的法定职责,对于引进外国优质教育资源,促进教育对外开放具有重要意义。《条例》明确规定,中外合作办学者、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合法权益,受中国法律保护。中外合作办学者、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合法权益主要包括:依法自主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权利、依法实行自我管理的权利、依法对其所有的资产享有法人财产权的权利、依法享有法律救济的权利和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以及扶持与奖励措施的权利等。为了保护外方合作办学者的合法权益,《条例》规定,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法定代表人,由中外合作办学者协商,在理事长、董事长或者校长中确定。这就意味着,经中外合作办学者协商一致,外方合作办学者可以委派代表担任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法定代表人。

在世界贸易组织《服务贸易总协定》的框架下,中外合作办学属于以商业存在方式提供的教育服务,中国对此种模式教育服务的国民待遇未做承诺。但考虑到国民待遇原则是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原则之一,从长远发展来看对中外合作办学与民办教育应当做到法制和管理上的统一,《条例》规定,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根据国务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办法》进一步明确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国家给予民办教育的扶持与奖励措施,对中外合作办学者是否取得合理回报做出了具体规定。同时还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对发展中外合作办学做出突出贡献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

《条例》规定,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应当依法维护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办法》进一步加强了对教师、学生合法权益的保护规定。

《条例》规定,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应当保障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并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教职工依法建立工会等组织,并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参与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民主管理。《办法》进一步规定,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应当建立教师培训制度,为受聘教师接受相应的业务培训提供条件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聘任教师和管理人员,应当遵循双方地位平等的原则,签订聘任合同,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办法》规定,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应当提供符合标准的校舍和教育教学设施、设备,按照招生简章或者招生广告的承诺,开设相应课程,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中国教育机构应当依法建立学籍管理制度实施学历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应当按学年或者学期收费,不得跨学年或者学期预收,且每年向社会公布该机构或者项目的办学层次和类别、专业设置。课程内容、招生规模、收费项目和标准等情况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应当每年公布社会审计机构对其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结果审批机关应当对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此外,《条例》还规定,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终止进行财务清算时,应当首先退还学生的学费和其他费用。

记:《条例》和《办法》对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设立、组织与管理、教育教学等有哪些具体规定?

徐:首先,对中外合作办学者的主体资格做了严格规定,即中外合作办学者必须是依法经主管机关批准或者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从事教育教学活动的正规教育机构。

其次,对设立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做了明确规定。规定中外合作办学者可以以资金、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以及其他财产作为办学投入;中外合作办学者投入的办学资金应当与拟设立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层次和规模相适应,按照合作协议如期、足额投入办学资金,不得抽逃力学资金,不得挪用办学经费。根据实际情况,规定中外合作办学者作为办学投入的知识产权,其作价可以由双方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确定或者聘请双方同意的社会中介组织依法进行评估。规定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不得设立分支机构,不得举办其他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已举办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中外合作办学者申请设立新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必须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评估。还规定设立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参照国家举办的同级同类教育机构的设置标准执行。

第三,明确了申请设立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审批权限。规定申请设立实施本科以上高等学历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由拟设立机构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意见后,报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申请设立实施高等专科教育和非学历高等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由拟设立机构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申请设立实施中等学历教育和自学考试助学、文化补习、学前教育等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由拟设立机构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申请设立实施职业技能培训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由拟设立机构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审批。经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由审批机关颁发统一格式、统一编号的中外合作办学许可证。

第四,对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内部管理做了明确规定。规定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应当设立理事拿或者董事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应当设立联合管理委员会,并对理事会、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的组成、职权、运行以及重大事项的决策等做了规定,规定理事会、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的中方组成人员不得少于二分之一;还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担任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理事会、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的成员。同时规定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应当聘任专职的校长或者主要行政负责人;校长或者主要行政负责人应当由在中国境内定居的中国公民担任,并经审批机关核准。

第五,规定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聘任的外籍教师和外籍管理人员,应当具备学士以上学位和相应的职业证书,并具有2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外方合作办学者应当从本教育机构中选派一定数量的教师到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任教。

第六,对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颁发外国教育机构的学历、学位证书做了明确规定。规定申请设立和举办颁发外国教育机构的学历、学位证书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参照实施相应层次和类别中国学历、学位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的审批规定执行;中方合作办学者应当是实施相应层次和类别学历教育的中国教育机构,其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应当不低于该外国教育机构在其所属国的标准和要求;所颁发的外国教育机构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当与该外国教育机构在其所属国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相同,并在该国获得承认。

第七,为了保障国家教育方针和基本教育制度的实现,规定中外合作办学必须遵守中国法律,贯彻中国的教育方针,符合中国的公共道德,不得损害中国的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中外合作办学应当符合中国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保证教育教学质量,致力于培养中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各类人才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应当按照中国对同级同类教育机构的要求开设关于宪法、法律、公民道德、国情等内容的课程。

此外,《条例》和《办法》还对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学生的招收,招生简章和广告的管理,收费项目和标准的确定,财务、会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的建立,教育质量评估等做了具体规定。

记:除设立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外,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是中外合作办学的另外一种形式,《条例》和《办法》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管理做了哪些具体规定?

徐:《条例》规定,涉及实施学历教育和自学考试助学、文化补习、学前教育等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具体审批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制定。根据上述授权,《办法》主要做了以下三个方面的规定

一是界定了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特征。规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办学层次和类别,应当与中外合作办学者的办学层次和类别相符合;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应当有明确的人才培养目标和完整的教学计划;中外合作办学者应当在学科、专业、课程等方面开展实质性合作。规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是中国教育机构教育教学活动的组成部分,应当接受中国教育机构的管理。还规定中国教育机构没有实质性引进外国教育资源,仅以互认学分的方式与外国教育机构开展学生交流的活动,不作为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进行管理。

二是规范了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审批。《办法》规定,申请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原则上参照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审批方式,并适当简化手续。即申请举办实施本科以上高等学历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由拟举办项目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意见后,报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申请举办实施高等专科教育、非学历高等教育和高级中等教育、学前教育、文化补习、自学考试助学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报拟举办项目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报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经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由审批机关颁发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批准书。

三是不允许中外合作办学者从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办学结余中取得回报。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所收取的学费及其他费用,应当全部用于教育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

据了解,截至目前,全国经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已有800多个,遍及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在采访中,徐永吉还谈到,实践证明,充分发挥留学人员的作用是中外合作办学取得成功的重要因素之一。比如,在上海交大与美国密西根大学合作共建上海交大机械工程学院的过程中,现任美国密西根大学机械系教授的上海交大校友倪军教授做了许多牵线搭桥的工作,发挥了关键性的推动作用。徐永吉希望在外留学人员发挥身在国外,熟悉外国优质教育资源情况的长处,在中外合作办学中发挥积极的、建设性的作用。联合管理委员会的组成、职权、运行以及重大事项的决策等做了规定,规定理事会、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的中方组成人员不得少于二分之一;还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担任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理事会、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的成员。同时规定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应当聘任专职的校长或者主要行政负责人;校长或者主要行政负责人应当由在中国境内定居的中国公民担任,并经审批机关核准。

第五,规定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聘任的外籍教师和外籍管理人员,应当具备学士以上学位和相应的职业证书,并具有2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外方合作办学者应当从本教育机构中选派一定数量的教师到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任教。

第六,对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颁发外国教育机构的学历、学位证书做了明确规定。规定申请设立和举办颁发外国教育机构的学历、学位证书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参照实施相应层次和类别中国学历、学位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的审批规定执行;中方合作办学者应当是实施相应层次和类别学历教育的中国教育机构,其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应当不低于该外国教育机构在其所属国的标准和要求;所颁发的外国教育机构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当与该外国教育机构在其所属国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相同,并在该国获得承认。

第七,为了保障国家教育方针和基本教育制度的实现,规定中外合作办学必须遵守中国法律,贯彻中国的教育方针,符合中国的公共道德,不得损害中国的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中外合作办学应当符合中国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保证教育教学质量,致力于培养中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各类人才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应当按照中国对同级同类教育机构的要求开设关于宪法、法律、公民道德、国情等内容的课程。

此外,《条例》和《办法》还对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学生的招收,招生简章和广告的管理,收费项目和标准的确定,财务、会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的建立,教育质量评估等做了具体规定。

记:除设立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外,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是中外合作办学的另外一种形式,《条例》和《办法》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管理做了哪些具体规定?

徐:《条例》规定,涉及实施学历教育和自学考试助学、文化补习、学前教育等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具体审批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制定。根据上述授权,《办法》主要做了以下三个方面的规定

一是界定了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特征。规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办学层次和类别,应当与中外合作办学者的办学层次和类别相符合;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应当有明确的人才培养目标和完整的教学计划;中外合作办学者应当在学科、专业、课程等方面开展实质性合作。规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是中国教育机构教育教学活动的组成部分,应当接受中国教育机构的管理。还规定中国教育机构没有实质性引进外国教育资源,仅以互认学分的方式与外国教育机构开展学生交流的活动,不作为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进行管理。

二是规范了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审批。《办法》规定,申请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原则上参照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审批方式,并适当简化手续。即申请举办实施本科以上高等学历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由拟举办项目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意见后,报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申请举办实施高等专科教育、非学历高等教育和高级中等教育、学前教育、文化补习、自学考试助学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报拟举办项目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报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经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由审批机关颁发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批准书。

三是不允许中外合作办学者从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办学结余中取得回报。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所收取的学费及其他费用,应当全部用于教育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

第3篇:外国教育方法范文

关键词:跨国教育;国际化;教育

一、跨国教育:离我们还有多远?

跨国教育,顾名思义,是指一国到另一国实施的教育。有研究表明,跨国高等教育在发展之初,一般表现为以下几种形式;一是特许(授权办学),指一国高等教育机构授权本国或异国的高等教育机构或组织,为其提供教育服务(部分或全部被认可的学习项目或资格);二是项目合作,即校际合作计划;三是分校,一国高校在另一国建立学校,提供自己的教育项目和资质;四是海外学校,一种在组织和内容上属于某一国家教育体系,但并不一定在其所在国有校园,而在另一国家建有校园的大学。

项目合作可归入教育国际化。但是,教育国际化又不同于跨国教育。教育国际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本国的教育如何国际化,在教育理念、内容和方法诸多方面逐步做到与国际教育“接轨”。而跨国教育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则是向他国输出教育服务,以谋求政治或经济或文化等方面的利益。

谈到跨国教育,我们不能不提到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在我国出现的教会大学。由于当时的教会具有资金、师资、教材及提供出洋留学机会等种种优势,办学势头一直很好。以致民国初期,中国官办大学只有北京大学、天津北洋大学和山西大学3所,而教会大学则多达14所。这种工业革命后西方列强在海外殖民地创办的隶属于宗主国的海外学校,是建立在文化侵略和教育占领的基点之上的,曾经受到很多国家和人民的强烈反抗,并早已在我国绝迹。始于20世纪80年代末的新一轮跨国教育,已与早期的教会大学大不一样,它基本上是建立在平等、合作基础上的,并顺应了经济全球化的历史潮流,因而展现出蓬勃的生机与活力。

高等教育本身就是国际化的。起源于欧洲中世纪的现代意义上的大学很多就是国际化程度很高的大学。如意大利的波隆那大学,法国的巴黎大学,英国的牛津大学和剑桥大学等。这些大学从一开始就是国际化的学术机构,其教学内容、形式、学位及其所使用的语言,都是在欧洲范围内不受国籍、民族、种族、地域、地位限制的,教师和学生均来自欧洲各地。有学者指出,伴随着经济全球化,高等教育国际化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并呈现出新的特点:一是高等教育国际化越来越受经济利益驱动,经济因素,特别是追求商业利润或经济利益成为影响和推动高等教育国际化发展的重要外因;二是高等教育国际化从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援助阶段进入全球范围内各国相互竞争的阶段;三是高等教育国际化的实施由“国家—政府主导型”逐步转变为“政府—院校协作型”和“院校主导型”,四是高等教育国际化的内容从以往单纯、外在的人员交流,扩大到课程国际化和跨国教育(transnational education)等方面;五是制定和形成区域性(region)或全球性高等院校合作计划和组织,某些课程、文凭和学位以及办学质量保证系统趋于全球标准化和统一化。

在经济全球化、科技一体化已成为不可抵挡的潮流的今天,高等教育的国际化属性日益彰显,无边界高等教育的呼声越来越高。很多国家和地区的政要,都对跨国教育这一“新生事物”给予了极大的关注。

1994年澳大利亚贸易委员会的《智力出口》报告敏锐地指出,澳大利亚高等院校的教育和开发活动已经成为除电脑工业外,澳大利亚发展最快、占市场份额最大的“出口产业”。新南威尔士大学宣布,将斥资1.5亿美元在新加坡设立“亚洲新南威尔士大学”,该校定于2007年正式招生开课,预计70%为外国留学生。新加坡当局保证不会限制这所新成立大学的教学与研究自由。学生在新加坡完成学业后,可以申请到澳大利亚这所着名的大学继续攻读更高级的学位,所以对外国特别是周边国家的留学生有很大的吸引力。

2004年6月15日,韩国国务会议通过《有关在经济自由区域及济州国际自由城市设立并经营外国教育机构的特别法案》。该法案为外国大学在韩国设立分校提供了法律依据。韩国很多学者认为,为使韩国大学摆脱旧模式,应该让外国大学自由地在国内设立分校。韩国大学教育协议会秘书长李铉清教授指出:“几乎没有外国教授和外国学生的‘封闭的大学教育体制’,很难具有大学的国际竞争力,应该让外国大学自由地在国内设立分校,给国内大学以冲击和刺激。”他还认为,“如果允许外国大学在国内设立分校,就能将15.4万多名留学生吸引到国内,每年可节省1.8—3万亿韩元的留学费用。”

马来西亚政府也越来越奉行更加开放的高等教育政策,并制定了把马来西亚发展成为“区域高等教育中心”的目标,国会下议院于1994年通过有关大专法令修订案,其中包括允许外国大学在马来西亚开设分校,并可以英文为教学媒介语。目前比较着名的有英国诺丁汉大学分校、澳大利亚莫那什大学分校,另外还有日本、新西兰、加拿大等国的大学分校。

我国政府已正式加入国际框架体系的世贸组织,并在教育服务贸易领域作出了较为开放的承诺。那么,外国大学是否会在WTO的框架内,继当年的教会大学之后,再一次打着教育服务的招牌,合法地跨进中国的大门?

也许,我们可能会用两个理由来阻止它们的进入:一是“我国对WTO已作的承诺”有限。到目前为止,我国并没有对此有明确的承诺。二是“维护我国的教育”。教育有阶级性,在中国领土上进行的教育,必须要为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我们不能指望西方的大学能够为中国培养社会主义的接班人。但是,现在的承诺,是我国依据现实国情并环顾左右而作出的决策。我们能够保证今后不再修改我们的承诺吗?中国入世的目的,并非只是被动地接受所谓国际规则,更是要成为国际重要的组成部分,参与制订全球规则。外部环境也不允许中国单纯只做一个“接受者”,因为中国的利益已经和国际的利益紧密相连,中国需要参与这种互动。作为一个负责任的

成员国,我们无疑具有服从和修改承诺的权利。另一方面,WTO成员国之间的服务贸易要求在资源上共享,在贸易中相互协调。既然教育服务贸易已被列入服务贸易,就不能涉及过多的政治因素和问题。

中国高等教育只有融入世界,引进来,走出去,才能在国际竞争中取得主动,这是一个泱泱大国必须作出的重要抉择。我们需要适应我们并不熟悉的新时代,我们亦需要采取积极的姿态来看待和应对新的时代潮流与趋势。

二、跨国教育:会给我们带来什么?

如果我们把跨国教育当作是一匹狼,那么在“引狼入室”和“与狼共舞”之前,我们需要认真分析:它的目的和动机是什么?它会给我们送来什么样的“礼物”?

一个国家的大学要跨越国境,进军国外市场,到国外办学,需要付出的努力和财力比在本国接受外国留学生要多得多。但其仍然愿意到国外办学,目的不外乎三点:一是经济目的。抢占外国的教育市场,一方面能解决本国教育资源过剩的问题,另一方面则能谋求更多的经济利益。目前一些所谓的中外合作办学,有不少外方合作机构都包含着这一目的。二是政治目的。这主要是一些外国政府机构,或者是某些外国政府暗中支持的教育机构,为了扩大其在国际领域的影响,实现以本国利益为核心的全球战略,便以教育为切入点,有选择地到一些国家去办学。三是以国际援助为目的的跨国办学。其中有的是国际友人,有的是为报答母国的养育之恩或怀着种种怀旧情结的外籍本族人。

正如教育国际化是利弊共存的双刃剑一样,跨国教育进入我国,同样也有正面和负面的影响。从正面的角度看,跨国教育的作用是显而易见的。

首先,能促进我国教育进一步对外开放,更好地学习外国经验。从取向日本,到借鉴德国,到模仿美国,再到引进苏联模式,对外国高等教育的借鉴、模仿与融合是我国高等教育现代化过程中一个突出的特点。历史证明,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关起门来搞自己的高等教育,拒绝任何先进国家的经验,都将走进一条自我封闭、作茧自缚的死胡同。我国高等教育只有面向世界,博采各国之所长,探索一条既有中国特色又广泛吸收世界先进高等教育经验的高等教育发展道路,才是中国教育最好的选择。跨国教育的输入无疑能为之作出有益的贡献。

其次,有利于吸引海外资金和优质教育资源,补充我国教育资源的不足,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办学主体的多元化和由此而形成的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必然带来教育经费来源的多元化,增加个人受教育的机会,进一步激发人民群众对教育的要求。同时也有利于扩大来华留学生的规模,过去来华留学生教育投入渠道单一,现在则可以加大力度吸引跨国公司的参与。

第三,外国教育的输入,就是在教育领域引入新的竞争机制,有利于推动我国教育改革的深化。国际上先进的教育观念和人才培养模式有助于我国的教育改革,国外先进技术的引进或进入有利于实现教育的现代化,使我国教育更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顺应教育发展的世界潮流。

第四,对依法行政提出更高要求,推动依法治教水平的提高。依法行政是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也是WTO法律体系框架的约定。我国教育,尤其是高等教育市场要进一步开放,必然要建立规范的教育约束机制,把一切教育行为纳入法律的轨道;教育管理必然要严格按照法定职责行使职权,依法办事,既不能失职也不能越轨;必然要充分保障教育工作者、受教育者和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与此同时,我们也要遵守和维护国际教育法律法规,按照国际教育法规办事。

但是,不管是带着何种目的、将产生何种客观效果的跨国教育,一旦进入我国,将会打破我国现有教育的平衡,并给教育的质量评估与监管、资格认证和规划等提出一系列新的问题。

以赢利为目的而进入我国的跨国教育,在初期和中期阶段应当不算少数。可以预见,跨国教育的大量涌入,将会强化教育的功利主义,导致教育商品化思潮的沉渣泛起。境外教育机构必定会考虑其利益回报,他们办学的重点将放在经济较发达地区,教育方面原已存在的东西部地区的不平衡性将加大。国外在职业培训和继续教育方面经验丰富,具有明显优势,这块教育市场的竞争也将加剧。

国际人才市场和教育市场的形成,必然产生文化的碰撞和磨合,加剧文化霸权与文化多元化之间的尖锐矛盾。少数发达国家在信息技术和文化资源上占有绝对优势,发展中国家常常只能被排斥在这种先进的网络文化之外。因此,如何使世界各个国家、民族享受到经济全球化带来的文化多元化的繁荣,如何保护各个国家、民族优势传统文化不致湮灭,这是我们遇到的一个新课题。一些带有明显意识形态目的的教育机构的进入,将会使我国教育领域维护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反对西化、分化的任务更加艰巨。学校从来是西方敌对势力对我国进行意识形态渗透,实现其西化、分化图谋的重要目标,学生的价值观念必然会受到西方意识形态和生活方式的严重影响,这将可能造成青年一代价值观念的混乱及思想的西化,进而削弱我国国家意识形态在整合中国社会、维持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因此,在获得加入WTO后可能带来的巨大利益的同时,我们将面对西方文化殖民主义的巨大冲击。

总之,跨国教育进入我国,既不是送上门来的免费午餐,也不能简单地看作变相的文化侵略,而是鲜花与陷阱共存,希望与危机同在。

三、跨国教育:我们应有什么准备?

跨国高等教育发展令人喜忧参半。目前并非所有的跨国教育都是高质量的,其中不乏鱼龙混杂。一些并不具备提供高质量教育的院校也乘机混入跨国高等教育的行列,乱发文凭、乱授学位的现象并不鲜见,许多非赢利的公立院校在外国举办教育却采用商业运作方式。这些做法不但降低了教育质量,损害了学生的利益,而且给办学单位带来了许多负面影响,严重影响了它们的声誉。

为了扭转这种局面,规范跨国高等教育,2004年5月,美国高等教育认证协会和美国教育协会、加拿大大学和学院协会、美国大学生国际协会联合草拟了《分享跨国界高质量高等教育:代表全世界高等教育院校的声明》。这份声明提出了开展跨国高等教育的10项基本原则,即政府和管理机构应保持制定、修订和实施高等教育政策和法令的权利,以保证这些政策和措施服务于本国文化、社会和经济目标;跨国高等教育的国际性协议和政策要尊重各国政府为达到它们的目标,规范本国的高等教育体系而制定法令的权利;能加强发展中国家高等教育的发展能力;应有利于承办国 社区更广泛的经济、社会和文化福利的发展;除了向学习者传授专业知识外,还应致力于传输严谨的思想,以使他们成为国家和世界层面的负责任的公民;不但要向有支付能力的学生开放,还要向合格但需要资助的学生开放;应达到由本国和承办国管理机构所制定的专业和行业的高标准;应对公众、学生和政府具有可信度;应致力于减少教师、研究人员和学生的流动障碍;应通过国家和国际的透明运作来得到加强。应当肯定,这些原则的提出,对于我们积极应对和合理规范跨国教育的活动是有积极作用的。

在全球化的背景下,跨国教育是不可避免的,它亦有其存在的价值和相对的合理性。我们需要利用机遇,积极应对跨国教育的挑战,使之更好地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综合国力的增强服务。

1.坚持,兴利除弊

加入WTO,履行我国已作的承诺,逐步开放教育服务,这是大势所趋。实际上,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们在“境外消费”、“自然人流动”等方面已经打开了大门,并取得了很大的成效,在开展中外合作办学方面也进行了有益的探索,积累了一些经验。可以预料,加入WTO以后,中外合作办学将会得到前所未有的发展。但是,开放教育服务是有限度的和有条件的。教育是有阶级性的,一定的教育反映一定的阶级要求并为之服务,它主要体现在教育的目的、制度、方针、内容和方法上。任何一种社会制度都要以它的意识形态来教育和影响学生,古今中外概莫能外。即使是在高度市场化和国际化的美国,他们也不会允许外国在美国本土建立培养反对现存制度的人才的大学。因此,在开放教育服务的过程中,我们必须坚持这一底线,不管是中外合作办学,还是外方独资办学,在高等教育的举办权和投资权方面,我们可以放开,但在办学方向上必须坚持为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在教育上是不能含糊的。我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理所当然地要求高等教育必须以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来教育和影响学生,为社会主义培养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的建设者、接班人。坚持社会主义的政治方向,应该是我国高等教育始终不渝的基本原则。

实践证明,加快高等教育的国际合作是高等教育跨越式发展的一条捷径。我们要充分认识国际交流与合作在高等教育发展中的特殊作用,借鉴经济领域对外开放的有益经验,利用WTO市场准入中规定的限制性条款,大胆地放开中外教育合作。可以有效地借用他们的资金和办学经验,培养我们自己的人才。允许国外着名大学来我国联合办学,鼓励并支持我国一些有实力的高校与国外教育机构、研究机构、知名企业进行国际交流与合作。在引进海外和境外优质教育资源的过程中,壮大和强化我国自身优势资源,使我国高等教育在对外开放的互动中取得新的发展。

2.加强监管,保障质量

质量保障问题是一个非常重要而且复杂的问题。我们必须防患于未然,充分认识到跨境教育的质量管理与提高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在入口资质、过程质量控制、出口质量和处罚与责任追溯等环节建立起系统的工作机制。

(1)把好跨国教育的准入关。目前全球性跨国高等教育的认证标准和框架还不够成熟,现有的教育质量保障机制可能会带有某些特定的社会文化和教育价值判断。一方面我们应该尊重国际条约和参照国际惯例,另一方面我们还必须充分利用我国对跨境办学的审批权和相应的管理权和监督权,并以详细的法律条文的形式作出保障,通过立法制定外商来我国独资办学的设立标准和评价标准。我们要充分发挥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的作用,对要求与我联合办学和设立分校的外国高等学校和教育机构进行详细的调研和严格的资质认证,从源头上解决鱼龙混杂的问题。

(2)依法实施行政监督与管理。重点是加强与质量最为密切的招生、教学、发证等环节的监管。我们应该建立严格的年检制度,依照严格的指标体系,建立严格的分级负责机制,发挥中外合作办学及外商独资办学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对其办学的监督与管理作用。应该依法开展评估检查,将评估方案设计为一个对跨境教育质量的动态监管过程。

(3)注意保护跨国高等教育各方的合法权益。我们应当根据时展的步伐,及时地对过去的法律法规等进行修改和完善,以保障国内境外办学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避免挫伤来我国办学的境外投资者或合作方的积极性。

3.练好内功,直面竞争

对中国高校来说,中国入世后的教育准入政策将使国外与国内大学间的人才和生源竞争更趋激烈,在这个严峻的挑战面前,在全球的竞争中树立中国高等教育的品牌已显得十分重要。我们应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在竞争中求生存,求发展。这就必须练好内功,不断提升自身实力,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才能在与国外教育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要深化我国高等教育改革,加快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改革,以适应高等教育国际化的要求。注重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国际复合型人才。

开放教育服务,不是被动地等待外国教育机构的进入,而应当主动地利用WTO的有关条款,扩大来华留学教育的发展规模,积极占领国外的教育市场。加入WTO保障了中国教育国际服务的合法性。经济全球化加快了人才在世界范围的流动,各国出国留学的人数逐渐增加,这为我国扩招留学生提供了良好的机遇。扩招外国留学生可以增加我国的外汇收入,推动和盘活各种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提高我国在世界的影响和地位,使中国优秀的传统文化得到传播。目前来华留学生规模虽然已达10多万人,但无论在数量还是层次上与美、英、日等发达国家相比仍有很大的距离。当今世界,许多国家将留学生教育视为新兴的无烟产业并作为从世界市场上争夺人才的重要手段。因此,我国要大力开拓留学生市场,扩大留学生规模,各高等院校应抓住机遇,利用自身独特的优势,把留学生教育做大做强。

参考文献:

[1]王剑波。跨国高等教育与中外合作办学[M].济南:山东教育出版社,2005.

[2]黄福涛。国际化研究成果报告书[R].日本:广岛大学,2005.

[3]夏人青,张民选。高等教育国际化:从政治影响到服务贸易[EB/OL].202.121.15.143:81/document/2004-2/gj040207.htm.

[4]新南威尔士大学将在新加坡设立私立大学分校[Z].赴澳网,2005.

第4篇:外国教育方法范文

一、中外合作办学的政策目标及其问题

1 中外合作办学的政策目标

中外合作办学的政策目标主要体现在2003年国务院通过的《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相关规定中。《条例》第1条明确规定:“为了规范中外合作办学活动,加强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制定本条例。”可见,政府支持中外合作办学的总体目标应该是“加强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为了实现这一总体目标,《条例》及《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又规定了政府鼓励中外合作办学的具体目标,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其一,引进外国优质教育资源。《条例》第3条第3款规定:“国家鼓励引进外国优质教育资源的中外合作办学”,其他条款中也有体现。其二,满足国内对教育的需求。《条例》第5条规定:“中外合作办学应当符合中国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保证教育教学质量,致力于培养中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各类人才。”《条例》第2条规定:“中外合作办学是外国教育机构同中国教育机构在中国境内合作举办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教育机构的活动。”表明中外合作办学主要是为了培养中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各类人才,是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教育机构。其三,促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的公平分配。《实施办法》第3条第2款规定:“国家鼓励在中国西部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开展中外合作办学。”这条规定体现了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在分配上对中西部地区的倾斜。

2 中外合作办学政策目标存在的问题

(1)目标范围狭窄。通过中外合作办学,直接吸收了一定数量的外资投入,改善我国教育尤其是高等教育的办学条件。增加了我国教育供给的多样性和选择性,满足了部分教育需求,有利于培养国际化的人才,是我国直接培养急需的国际化人才的一条捷径。但从目前中外合作办学的发展来看,仅仅上述三个目标不能涵盖中外合作办学在我国教育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一方面,三个政策目标内涵不够丰富,另一方面,没有指明引进后的中外合作办学未来的发展方向,尤其是没有体现出中外合作办学在对外交流与合作方面的重要作用。

(2)具体政策目标缺乏可操作性。目前,我国中外合作办学的政策目标缺乏可操作性,主要表现在目标缺乏具体措施予以支持,或者提出的措施无目标可循。

中外合作办学中政府政策功能的实现源于政策目标的切实可行,然而从中外合作办学这几年的实践中不难发现,有关中外合作办学政策目标缺乏可操作的配套细则。如国家鼓励在西部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开展中外合作办学,但没有制定具体的相关政策,引导国外教育机构与西部地区高校合作办学,也没有对参加合作办学的西部地区高校给予政策上的支持。国家鼓励在国内新兴和急需的学科领域开展中外合作办学,但缺乏具体的相关政策来引导举办这一类的专业。

从《条例》和《实施办法》规定的种种具体措施来看,仅有少数几项能够将具体措施与特定政策目标联系起来,如果没有明确的政策目标给予支持,这些具体措施的合理性就容易令人怀疑,进而影响到具体措施的可操作性。

二、构建中外合作办学的层次性政策目标体系

在我国今后的教育发展中,中外合作办学将大有可为。根据《条例》,我国目前中外合作办学的总体目标是“加强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交流与合作的含义是指除了把教育资源“引进来”,还应当强调“走出去”,参与国际竞争。从最终发展目标看,“开展中外合作办学的最终目标是国际化”。其具体目标有以下几个方面。

1 引进外国优质教育资源

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不仅是现有的主要政策目标,也将是我国今后中外合作办学长期的发展目标。首先,这是政策目标稳定性的要求。政策目标必须有稳定性,不能朝令夕改。引进国外教育资源不是一蹴而就的,它是今后中外合作办学的一个重要目标,只是不同时期人们对优质资源的认识有所不同而已。就目前而言,有学者指出,“优质教育资源”是指“世界范围内具有先进的教育水平、并能保持一定领先优势的教育人力资源、财力资源和概念资源的综合”。其次,从目前我国中外合作办学的现状看,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与项目,真正引进优质教育资源的很有限,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任重而道远。

2 满足我国教育需求

中外合作办学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弥补教育供给的不足,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人们对教育的需求。首先,中外合作办学增加了我国教育供给的多样性和选择性,部分满足了教育消费者的多样化教育需求。我国目前开展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已经不同程度地覆盖了除义务教育领域以及特殊教育领域之外的所有教育层次,增加了受教育机会,满足了广大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教育和学习需要。其次,实施中外合作办学,引进资金和国外先进高效的管理方式,拓宽了教育筹资渠道。教育投资渠道的多样化和高效率的教育管理方式对于当前我国国情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最后。中外合作办学使学生能够以较低的费用接受国外较为优质的教育,节约成本。

3 促进教育资源优化配置

国家应该按照既定目标配置教育资源,在国外优质教育资源的引入、中外合作办学的质量监管、教育资源的整合、不良发展的控制、退出机制等方面作出努力,发挥对市场的监管作用,使中外合作办学健康发展,实现我国教育资源的优化整合。

(1)合理配置教育资源。首先,确立教育资源在各层次上的合理配置的政策目标。我国目前开展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已经不同程度地覆盖了除义务教育以及特殊教育领域之外的所有教育层次。然而,就目前我国中外合作办学整体发展而言,各层次发展不均衡,缺乏政策的有效指引。其次,把促进学科教育水平的提高和合理配置作为一项目标,鼓励引进急需的学科专业,抑制重复引进。最后,在政策的选择上,还要考虑地域因素,把教育资源地域上的合理配置作为一项具体的政策目标,引导和鼓励根据地域特色开展中外合作办学。

(2)公平配置教育资源。中外合作办学作为我国教育事业的一部分。肩负着实现教育公平的重任。所谓的公平配置教育资源主要包括公平和公开两部分。

第一,把引进的国外优质教育资源的公平分配

作为一项政策目标。通过中外合作办学把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引进来,政府支持的目标还应该关注资源的公平分配,而不仅仅是数量的增加。“当前,人们对高质量、高层次教育的需求远大于现实的教育供给,在这种卖方市场中,如果任由市场来调节,尽管会带来竞争,促进效率的提高,但必然会诱发教育的垄断行为:学校(特别是办学水平较好、教育质量较高的学校)通过较高的教育收费抑制教育需求,从中营利甚至获取垄断利润,由此形成许多教育不平等现象。”因此,应引导和鼓励中外合作办学面向国内经济不发达地区、农村地区和低收入群体招收学生。

第二,把信息公开在政策目标中加以明确。在信息时代,为了确保中外合作办学的公益性的实现,中外合作办学的信息搜集和公开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信息不对称问题会抑制中外合作办学市场的良性发展。因此,在中外合作办学政策目标中应强调中外合作办学过程中的信息公开和透明,并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4 提高我国教育国际竞争力

通过中外合作办学,开展国际教育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以此提高我国教育的国际竞争力。

(1)鼓励高校通过中外合作参与国际竞争。把提高我国教育国际竞争力作为中外合作办学政策的一个目标,是教育国际化趋势的必然要求。1995年WTO的《教育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将教育界定为第五个服务贸易领域,国际性教育进入到了“国际教育服务贸易”和“跨境教育”时代。作为我国“跨境教育”主要方式的中外合作办学,应该把国际竞争力作为一个政策目标,来应对“跨境教育”作为国际贸易竞争这一趋势。

(2)把保障和促进我国教育质量的提高作为一项政策目标。中外合作办学与其他教育形式相比,其显著优势就是能迅速引进国外的优质教育资源,包括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理念。它能够优化教育课程,改进教育方法。使大学教育的开放程度越来越高,等等。在国际合作办学中,除了政府的调控外,更多的要遵从国际市场上的“优胜劣汰”法则,教育发达国家普遍实施一系列措施来保证所输出、输入的高等教育质量。因此,我们必须把质量问题作为我国中外合作办学的一个政策目标来加以落实。

(3)扩大中外合作办学的规模。把扩大我国中外合作办学的规模作为一项政策目标,使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个体向一定规模发展,培育更多的具备实力和规模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更重要的是,中外合作办学宏观上要进一步发展,扩大开放,形成规模,才能在国际教育竞争中彰显出国际竞争力。

5 提高我国教育国际影响力

通过开展合作办学提高本国教育的国际影响力,是很多国家确立的教育目标。我国的中外合作办学目标定位,可以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把“走出去”的合作办学纳入中外合作办学政策视野。目前,增强教育的国际影响力的一个基础性工作就是传播中华文化。中华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增强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是增强国际社会对我国的理解、信任和尊重的重要途径。因此,积极开发中国传统文化资源,让中华文明走出国门,提升我国的教育国际影响力,不失为明智之举。

第5篇:外国教育方法范文

关键词:成人教育学;发展现状;应用价值;终身教育;创新教育

作者简介:张建昌(西安科技大学人文与外国语学院,陕西西安710054)

一、国外成人教育学发展的现状

(一)国外成人教育学立法现状

1.在英国的成人教育学发展中,其立法体制较为完善,并且其开展成人教育学也得到政府的大力支持,能够在英国法规基础上贯彻执行各种成人教育政策,使英国的成人教育学体系有法可依。比如,早在1944年,英国就颁布《1944年教育法案》,在其第53条中规定,英国地方的教育局应该为发展成人教育学提供设施、娱乐场地以及费用支持,确保成人教育学得到良好的发展[1]。

2.在德国的成人教育学立法中,其能够确保为需要获得学校毕业证书的成人提供教育机会,并且还可以为成人提供各种职业资格证书。而在法国的成人教育学发展中,其相关立法内容比较健全。成人教育学立法主要包括《继续教育法》、《技术教育法》以及《职业继续教育法》等,正是由于这些成人教育学立法的存在,使得法国成人教育学得到良好的发展环境。

3.在美国同样非常重视成人教育学的立法工作,不但制定一系列适合发展成人教育学的法规,而且也为发展成人教育学提供了立法规范[2]。美国的成人教育学立法包括《成人教育法案》、《史密斯—休斯法案》、《高等教育法案》以及《职业教育法案》等,这些立法均为美国发展成人教育学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

(二)国外成人教育学研究现状

在欧美等发达国家,其成人教育学中的终身教育研究与职业教育研究呈现出齐头并举的局面。同时,在国外发达国家的成人教育学发展中,还非常重视关于成人教育学的研究工作,不但研究制定出完善的成人教育学建设体系,而且成人教育的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也较高,满足了发展成人教育的基本需求[3]。比如,美国的成人教育学研究成果就很丰富,不仅在成人入学、成人继续教育以及成人学习考核方面有完善的教育体系,还将成人教育理念融入居民的生活氛围中,使成人能够对成人教育学拥有明确的认识,不排斥终身教育体系。

(三)国外成人教育学管理现状

发达国家的成人教育学管理体系较为完善,这有助于促进成人教育事业的发展。比如,在美国的成人教育学中,其管理体制将管理权下放,并且还实行地方分权主管制,分散经营管理其成人教育事业[4]。在这样的成人教育管理体制中,有中央政府为社会成人提供的成人教育信息服务,还有专门设置的公立成人教育机构,能够负责课程安排及经费来源等各种重大的成人教育发展管理事项,最终确保其成人教育学发展得以持续。

(四)国外终身教育学办学现状

在国外发达国家的成人教育学中,已经有了许多的成人教育办学机构,为成人实现终身教育提供了便利。比如,美国以社区学院作为开展成人教育学的办学机构,不仅能立足社区,还可用较低的学费为社会群体提供成人教育服务。同时,美国这种独特的终身教育形式,不仅培养出大批训练技术人员[5],还有效地解决了美国社会中存在的成人教育问题,可谓一举两得。

二、我国当展成人教育学的三点不完善

(一)成人教育学立法体系的不完善

在我国当代成人教育学中,虽然已有政府机关和部门意识到发展成人教育学的重要性,开始重视成人教育学的立法,但是,这种依法治教的成人教育学立法观念还没有普及和推广,依然存在很多发展中的矛盾。与此同时,我国在发展成人教育学方面,虽然经过多年的努力,也出台一些相关立法,但这些立法内容并不是仅针对成人教育学的,立法中关于成人教育学发展的内容多是一笔带过。我国关于成人教育学的立法内容分散地存在于一些政府文件之中,立法的严谨性、深入性、合理性和规范性均不完善,形成社会经济发展对多样化人才的需要与教育机构培养能力欠缺的矛盾。

(二)成人教育学质控体系的不完善

在我国当代成人教育学中,由于成人教育自主性很强,因此,很多办学单位以设立教学点、函授站的方式,开展针对社会成人的教育活动,这也造成成人教育的监管难度加大,不但无法对教学过程进行监管,而且无法对成人教育的教学质量、课程设置以及考核标准进行控制,造成有效监管手段的不完善。与此同时,我国成人教育学空缺学科建设,并且成人教育学的发展成本过高,学生在实践教学中缺乏校外培训渠道,致使成人教育中的实际操作能力不足、创新能力较弱。并且,还有些社会办学的成人教育机构缺少公信度,脱离实际开展教育,而且由于成人教育质量监控力度的不完善,使得成人教育学历的“含金量”逐年降低,在陷入恶性循环的同时,也正在扼杀我国成人教育学的发展前景,更是形成人民群众期盼良好教育与教育优质资源短缺的矛盾。

(三)成人教育学服务功能的不完善

在我国当代的成人教育学发展中,依然缺乏系统的、深入的成人教育学改革发展战略。成人教育队伍不稳定,师资队伍不健全,服务功能不完善,都严重影响着我国成人教育学的进一步展开。尤其是在理论联系实践的过程中,没有研究制定较好的发展决策,应用灌输教学,降低成人发展潜力。并且,我国的成人教育学资源库,不能有效借助现代技术中的网络媒体,为成人学习者提供自主学习或远程学习的课程,降低成人教育现代化和信息化的发展进程。而且,受到成人教育学服务功能不完善的影响,致使教育资源分布极其不均衡,不同阶层的成人所接受到的成人教育资源严重失衡。而且底层群众往往很少有参加成人教育的机会,导致“蓝领”人才的素质教育极其匮乏。这不但造成我国成人教育学独立地位的缺失,而且形成成人教育需要增强动力活力与成人教育体制和观念落后之间的矛盾。

三、国外成人教育学发展经验的应用价值

(一)促进成人教育立法完善

在当代全球发展终身教育体系的大背景下,我国有必要借鉴国外在发展成人教育学中的一些立法、政策和法规,挖掘共同经验,推动我国成人教育学发展的立法进程。并且,在当代教育消费空前高涨的新形势下,我国在发展成人教育学时,一方面要加快建立成人教育学的立法步伐,完善我国成人教育学发展的法律体系和教育体系,使成人教育学的发展有法可依、有法可行;另一方面,应该强化我国成人教育学研究的立法工作,大力开展基于成人教育学的立法研究,并可从理论层面指导成人教育的立法工作,使立法更具合理性和规范性。除此之外,还应该借鉴国外发达国家的有效经验,从我国成人教育学的实践层面入手,开展基于全民的成人法制教育,使人民群众快速认知到成人教育学的发展优势,通过广泛的参与使我国的成人教育学发展提速。

(二)重视成人教育资源投入

在国外成人教育学发展历程中,政府往往扮演极为重要的主导角色,各国政府主导的成人教育学发展方向,能够为发展成人教育学提供公共资源的有效支撑。当成人教育学获取公共资源后,不管是政策决策还是实践活动,都能够加大对发展成人教育学所需的资金投入,为成人教育学提供经费支持,使成人教育学获取充足资源。学习借鉴国外成人教育学发展的公共资源投资经验,有助于我国建立数字化成人学习中心,使电化教育、网络教育、翻转课堂、PPT课件等实现远程教育模式,形成辐射型网络化的成人教育学格局,利用社会公共资源优势,补齐教育短板,使民族成人教育和贫困地区成人教育得以扶持,最终实现具有中国特色的成人教育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三)严格成人教育质量监管

在国外的成人教育模式中,开放入学的“低门槛”和毕业淘汰的“高门槛”模式,确保只有真正学到专业知识的、实际学会应用技能的人,才能可取得成人教育学的高等学位。而在我国的成人教育学中,办学机构没有严格控制人才的“输出”,导致走入社会的成人依然不会应用所学到的知识创造价值,降低成人教育的办学效果,教育质量的提高和创新创业的驱动更是无从谈起,致使我国成人教育学发展陷入“无用论”。因此,我国成人教育学体系的质量提升,可以借鉴学习发达国家的成人教育学思想和理念。当然,借鉴和学习不是套用或翻版,而是将欧美的成人教育学理论和精髓,引入我国的成人教育学实践中,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并通过我国的市场需求来检验成人教育的教学质量,真正提升成人教育学的教学质量、激发教育活力。

四、优化制定当代成人教育学发展的决策思考

(一)完善当代成人教育学的立法思考

完善我国成人教育法律体系,积极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成人教育法》,这不仅可以独立于其他普通教育法律体系,还能够体现出我国开展成人教育学的特色。同时,应该借鉴发达国家成人教育学的已有经验,结合我国成人教育的实际情况,不断深化和丰富我国成人教育学的立法内容,使我国尽早建成支持成人教育学发展的法律体系。另外,还亟须制定地方的成人教育法规,可以根据国家教育法律体系的要求,结合各地成人教育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具备地方性的成人教育法规,以此推动我国《成人教育法》立法的开展进程。并且,在我国制定发展成人教育学的法律和法规时,不仅要立足现实,还应透视未来,使中国特色的成人教育学发展法规具备前瞻性。

(二)完善当代成人教育学的质控思考

在成人教育学发展过程中,应该加大成人教育学的管理力度,制定相应质量标准,加强成人教育教学过程中的质量监控,收紧对成人教育学发展的管理工作。教育科研管理部门也应该制定优化政策,使政策得以倾斜,进而解决成人教育学中研究人员的编制问题,并且还应提供研究经费,使我国成人教育学建设的落后现状得以转化。在完善质量控制体系时,还要强化成人教育科研人员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基础,要具有深厚的文字表达功底,而且在研究成人教育学的相关课程时,既要注重成人教育学的内在细节,又要能够关注我国当代成人教育发展的全局。各级政府更应该借鉴国外成人教育学发展的成功经验,对我国成人教育学给予充分重视,将国外优势经验转变为具备中国特色的成人教育新经验,强化开放成人教育学的办学思想,促进成人教育学的可持续发展。

(三)创新当代成人教育学的办学思考

在我国成人教育学的办学中,应该勇于创新,从而探求出能够适应中国国情的成人教育学发展道路。因此,在当代成人教育学发展的基本条件下,应该改变传统成人教育长期分散的状况,联合社会多个部门,运用灵活多样的成人教育教学形式,向我国社会中的成人开放办学,使成人教学体制能够充分适应在职成人学习的需要。并且,要从我国成人教育学发展的实际需求出发,开展全民终身学习活动,通过不断总结经验,丰富内涵,创新形式,示范引领,构建成人教育学的科学发展保障体系。与此同时,在创新成人教育学的办学思维时,还应加强学校与社会间的沟通,探索非义务教育成本分担机制,鼓励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办学、捐资助学和集资办学,建设规模化的成人教育基地,促进成人教育学在当代得到快速发展。并且,还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评选百姓学习之星和终身学习品牌活动,使成人教育学习活动周的影响力不断提高,推动成人教育的终身性。另外,还要优化配置教育资源,共享公共资源,提高成人教育办学质量,提升我国成人教育学办学效益,创新成人教育学发展机制,使社会人员主动融入成人教育中,使成人教育学建设被广大人民群众认可,满足人民群众期盼良久的优质教育资源。

(四)发展当代成人教育学的模式思考

成人教育主要是针对成年人开展的教育模式,因此,应该运用现代远程教育方式,将其作为进行成人教育的主要阵地,确保成人在需要学习时可以随时加入远程教育学习的行列中。因为在我国当代的成人教育中,绝大多数为成年人,他们难以真正地走入学校课堂中,所以,要运用现代化和信息化的技术手段,通过远程教学课堂,为成年人的远程学习提供新的知识,使成年人的家庭、学习、工作、创业均可轻松自如。同时,还应提升我国成人教育学发展中师资质量,让成人教育的教师通过有效学习和培训,能够利用远程教育手段开展成人教学模式的探索。为此,应该制定合理有效的激励政策,调动教师进行远程教育的积极性,提升教师的教学质量,增强成人教育学教师在教育市场中的竞争力,不仅要提升教师素质、激发教师活力,还要加强师德建设、增强职业吸引力。

第6篇:外国教育方法范文

一、新加坡的双语教育

1.新加坡的双语教育

新加坡的英语教育发展主要分为三个阶段,分别是1959―1970年1971―1985年以及1985年至今。1959年新加坡独立后,这一时期的英语教育模式并未摆脱传统的英国殖民统治时期的英语教学模式,英语教学以讲授传统语法为主。六十年代末到八十年代中期,这个时期的突出特点是实行双语教育,即英语与另外一种官方语言并用,在当时众多的官方语言中,新加坡政府领导人意识到英语学习的重要性,采用“以英语为本”的双语教育,有利于促进新加坡与国际经济和文化间的交流,从而促进其经济发展,为了更好地实施双语教育,新加坡采取了相应的措施,比如:通过语言分流使得双语学生接受以英语为教学语言的更高层次的教育,重金聘请国内外名师等砝码来吸引人才;通过大众传媒创造有利于英语学习的环境。这些积极措施的实施有利地促进了新加坡英语教育的开展,同时也培养了大量适应社会发展的人才,80年代中期至今,新加坡的英语教育侧重于教学方法的改进和教学模式的改革等细节问题,如交际教学法在英语教学中的引入和采用“以学生为中心”的课堂教学模式等等。

总体来说,新加坡的英语教育发展早,体系完备,特别是双语教育的开展,对于促进国家的经济和科技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2.新加坡双语教育的改革趋势

新加坡人认为,英语虽不是母语,但它是国际性的语言,又是本国经济、科技法律和行政的通用语言,英语的地位巩固、用途广泛,所以,必须保持英语的教学和发展水平。同时,各级各类学校还要加强母语的教学和应用,政府准备今后从三个方面予以加强:

(1)增加母语作为媒介的科目,在科技领域和辅助教学等方面加大母语的应用。

(2)鼓励母语能力强的学生读高级母语,高才班考试中设母语考试科目,提高母语的地位。

(3)全面发展全国邻里学校学生的母语能力,更好地为国家富强、民族团结做出贡献。

同时,政府对优先发展教育问题提出三个目标:

(1)确保课程实用,符合21世纪的需求。

(2)确保在未来五年内全面落实教育资讯科技总计划。

(3)确保国民教育将成为未来教育的中心。特别在国民教育和科技总计划中,母语、母文的应用有着专门的规定,提出了国家的总体目标和要求。

二、我国双语教育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我国同新加坡的历史背景、社会制度、教育发展的水平不同,因此不能照搬新加坡的双语教育政策,但是,我们应当了解现状,加强比较研究,提高认识,加快发展。

1.我国双语教育的历史与现状

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各民族在发展社会、经济、文化等过程中虽有着各自不同的教育发展历史,但双语教育在各民族的教育活动中都有相当的重视。就藏族教育的历史而言,公元七世纪时就有明确的双语教育思想,如赤松德赞时期所画的一幅图案最能说明问题:从海水里生长着一朵正在开放的莲花,上面托着一卷书,书上托着一把锐利的宝剑,宝剑两面的莲花叶瓣上托着两只双头鸟。在这幅图案中,莲花代表品德教育,宝剑代表智育教育,双头鸟代表双语教育,其中的书卷代表学科,就是说受教育者在全面接受德育教育、智育教育和双语教育,使他有了莲花般的品德的基础上,不论学习什么学科,才有可能培育出有用的智能,这幅图案形象地表述了德育、智育和双语教育之间的关系。1949年以后特别是是1978年以来,我国政府从各民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制定了教育为经济建设服务,同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教育方针,同时在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中,明确了各民族所享有的使用语言文字等方面的权利。可以说,改革开放二十年的时间,各级各类学校培养了大批具有双语能力的各种专门人才,为经济发展和民族进步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地区经济的发展,教育的对象和范围不断发生变化,双语教育如何适应新形式,成为一项重大课题,需要我们从双语教育的意义、内容、方法等多方面加强研究、提高认识。

2. 推进我国外语人才培养的几点思考

笔者认为现阶段我国的外语人才培养模式应是以培养复合型外语人才和创新型外语人才相结合的培养模式,特别应通过如下途径不断深化,改革现有的教育教学模式。

首先,注重语言实践能力的培养。更新教学观念,注重培养学生外语口语交际能力,提高外语创新应用水平,是进一步改革外语教学的重要方面,

其次,教学方法的多样性采用和灵活应用,由于英语的国际化使用和工具性特征,在外语学科实践中,应创造性地运用现代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将多种方法进行优化组合,实现教学方法创新。外语教师要采取“参与法”、“任务法”、“讨论法”、“角色法”、“情景法”、“操作法”、“演示法”、“解决矛盾法”、“过程法”、“案例分析法”、“文化对比法”、“行为比较法”等方法,充分调动学生的智力、经验、辨别力、和思维潜力,在语言习得过程中培养“交流沟通,解决矛盾,完成任务的能力”。这样的教学方法,能够最大限度地调动起学生的思想、情感和悟性等内在的学习机制,创造“主动学习”的环境和条件,从而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创新能力。

再次,课程体系的完善和课程内容的充实,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和培养模式的实施,归根到底要依赖于合理完善的课程体系。在教学内容上,教师们可以采取人类所关心的共同问题,并提供社会对高校人才所需的基本知识,如管理。经营,推销,人际关系和跨文化交流常识等,以便学生学以致用。同时加大外语多媒体教学课件等现代科技教学手段的研制开发,在教学中不断应用,以现有部级或省级精品课为模板,并在其它课程中辐射和推广,不断完善课程体系和充实课程内容。

第7篇:外国教育方法范文

[关键词]高校;外语专业;思想政治;教育

一、中国高等院校思想政治教育问题的相关研究

关于我国学者对中国高等院校思想政治教育问题的研究已经形成相对完备的学科研究体系,公开出版发表诸多思想政治教育学研究著述。研究主要从中国高等院校思想政治教育的理论问题研究和实践问题研究两方面体现。

第一,理论问题研究。学者们主要从中国高等院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范畴和教育过程构成要素等方面进行了系统而深入的研究。在基本范畴层面,主要包括对中国高等教育思想政治教育的理论基础、历史发展、理论价值、学术地位、主要作用、理论本质等理论研究。如“以完整、准确的马克思主义科学体系为理论基础包含两方面的意思:一方面,要始终坚持以整体性的马克思主义科学体系为指导;另一方面,要始终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近伟大成果为指导。”(1)在教育过程构成要素层面,主要包括中国高等院校思想政治教育培养目标、教育内容、途径方法、教育环境等理论研究。如“目前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为教育对象制定的培养目标是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使他们具有献身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政治方向,较高的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的理论素养,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良好的道德品质,健康的心理素质和高尚的审美情趣。”(2)大多学者认为教育内容应包括政治教育、思想教育、道德教育、心理教育等主要理论内容。关于研究的途径方法,目前思想政治教育研究的视角和方法呈现多样化趋势。从宏观论证到微观证明,从规范研究到实证分析,从人文科学的描述法、元理论分析、经济分析到自然科学的数学方法、建模方法等都有所涉猎。

第二,实践问题研究。关于中国高等院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实践问题研究,其研究具体内容有所差别,基本都是围绕其实践的实效性进行研究的,研究思路大致为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进而寻找对策解决问题。中国高等院校思想政治教育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教育理念、教育主体、教育内容、教育方法等等。如梁金霞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特点问题现状》、冯刚的《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创新发展研究》、房晓梅的《当前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张秀荣和韦磊的《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热点问题》、张苗的《工具理性视域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现状分析》、邹楠的《当今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仲兆华的《当前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问题及根源》等文章,都是从中国高等院校思想政治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层面进行探讨的。再如我国学者张再兴的《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徐艳国的《思想政治教育政策环境论》、李伟的《加强和改进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对策》、苏启敏的《价值反思与学生评价》、张秀荣和王瑞荪的《比较思想政治教育学》等文章,就是从解决中国高等院校思想政治教育存在的题维度来进行论述的。由于中国高等院校思想政治教育的传统教育方法侧重单向灌输和说教,缺乏灵活多样的艺术方法,收效甚微,因此必须建立起教育者与受教者地位平等的双向交流模式、隐形教育模式,采取教育途径多样性与多元化的手段,从而有效提高中国高等院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由此可见,从宏观层面上看,我国学者对中国高等院校思想政治教育的相关理论研究和实践研究,为发展与完善中国高等院校思想政治教育理论研究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同时也为本文将进行的中国高校外语专业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提供了充分的研究基础。

综上所述,目前关于中国高等院校思想政治教育问题的研究,还缺乏充分的调查研究,大量的资料是重复的,新意不够。相关理论大多是对现实环境的客观性陈述、对面临问题的滞后性罗列以及对未来发展的理想主义式期盼。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第一,许多重要概念没有做出明确区分和科学界定。现有许多含混不清的概念,如高校政治思想工作、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高校思想政治教育、高校思想教育、高校政治教育、高校政治思想教育、高校德育等等,这些概念没有进行明确区分和科学界定之前,无法建立统一科学的学科理论体系。第二,关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问题学术研究的应然程度较高,实证程度不够,仅仅依凭理论思考与逻辑演绎来构建应然性的原理原则,应结合实践进行科学的调查研究并进行多维度的实证分析。第三,理论研究方法不够丰富,目前研究方法虽多种多样,但基本上是囿于借鉴其他学科的常用研究方法。而且定性研究多于定量研究、经验问题研究多于理性分析研究、静态描述多于动态分析、宏观研究多于中微观研究。第四,在中国高校思想政治教育通过专业课进行渗透的研究方面,学者基本都意识到思想政治教育与专业教育相结合的重要性,但是在宏观层面研究较多,而在微观层面研究较少,具体措施或结合何种专业的研究大多不够全面或可操作性不强。

二、中国高校外语专业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问题的相关研究

目前,关于中国高等院校思想政治教育问题的相关研究已形成专业化研究体系,但从结合高等院校学生专业背景的角度进行专题研究的成果数量却十分有限。主要集中在中国高等院校艺术专业背景、航海专业背景、医学专业背景等专业领域背景当中,艺术专业背景研究如我国学者何勇和程辽撰写的《职场需求下的艺术类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探析》、华东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陈妍的学位论文《艺术类院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西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尹振永的学位论文《艺术类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现状及对策研究》、辽宁大学硕士研究生陶思璇的学位论文《综合大学艺术类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山东大学硕士研究生孙传辉的学位论文《艺术类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问题与对策研究》、苏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徐彩萍的学位论文《艺术类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山西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黄敬芯的学位论文《艺术类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探析》等;航海专业背景研究如大连海事大学硕士研究生郭海峡、邱爱红、刘思、刘明明、田沙沙的学位论文《航海类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实效研究》、《航海类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模式创新研究》、《我国航海专业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方法研究》、《航海类专业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特殊性和改进对策》、《航海类专业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接受研究》等;医学专业背景研究如吉林大学硕士研究生刘汉君的学位论文《医学院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山东大学硕士研究生刘蔚的学位论文《“90”后医学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问题与对策研究》、西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石春兰的学位论文《医学院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探讨》、我国学者李久东等撰写的《医学类院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研究》等。可见,其著述形式主要是以高等院校研究生学位论文为研究成果,偶尔散见于期刊等文献。这些结合中国高等院校专业背景的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大都缺乏理论性和专业性,仅简单罗列各个不同专业背景的特殊性,并加以简要分析,分别指出高等院校中具有专业背景的学生在思想政治教育方面存在的一些共性问题,并试图阐述导致这些问题的根源和对策。

从外语专业背景进行的系统化理论研究就更为鲜见,只有河南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代晓雅的学位论文《高校外语专业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现状及其对策研究》、河南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王婷的学位论文《高校英语专业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西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姬喻波的学位论文《外语专业大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现状及其教育对策研究――以四川外国语大学为例》等数篇文章。

另外还有二十余篇期刊论文形式发表的论文。首先,如以概括中国高校外语专业学生的特殊性为出发点,分析并论述相应问题对策的文章《高校外语专业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特征及其思路》(漳州师范学院学者项梅)、《外语专业大学生的特点及教育对策》(商应美等)、《外语类大学生思想素质教育刍议》(彭海)、《外语专业大学生思想行为特点及引导对策探讨》(河北北方学院学者段汝和)、《试论提高外语专业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性》(集美大学学者肖振南)、《外语专业女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策略分析》(苏惠芬等)、《新时期加强外语专业班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途径》(高荟等)、《外语专业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模式研究》(黑龙江大学学者曲亮等)、《高职院校外语专业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重心探析》(萧君虹)、《新时期外语专业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探究》(伍廉松)等文章,这些文章主要阐述了中国高校外语专业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现状,这些学者普遍认为中国高校外语专业学生具有专业学习背景、教育生活环境、社会生产生活方式等特殊性,并针对这些特殊性问题进行了一定的原因分析和宏观对策研究,但这些研究重复率较高,大多是对特殊性和对策进行宏观层面的罗列和泛化研究,没有深入研究导致中国高校外语专业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困境的深层原因,也没有从微观层面出发给出具体对策和方法路径。

其次,如从中国高校外语专业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角度进行论述的《入世后外语院校德育工作面临的挑战及对策》(北京外国语大学学者曹文泽等)、《关于外语院校实践育人模式的思考》(大连外国语大学学者李宝章等)、《外语院校德育工作实效性的影响因素及对策》(四川外国语学院学者陈洪丽)、《新媒体时代外语类高校思政工作创新策略研究》(西安外国语大学学者迟鸥)、《外语院校育人特点分析》(西安外国语学院学者刘伟)、《对外语专业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探索――以成都理工大学外国语学院为例》(成都理工大学学者张钊等)、《加强独立学院外语专业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探讨》(广东海洋大学学者谢睿萍)等文章,这些文章大多从高校学生德育管理工作的角度对思想政治教育问题进行研究,在中国外语类高等院校的管理层面论述了外语专业背景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主要特征和基本对策。

再次,如将中国高校外语专业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问题放在时代背景、社会环境中进行研究,重点在于分析外在环境对思想政治教育的影响,强调解决思想政治教育问题途径的信息化和网络化。《网络时代外语专业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重心》(刘练)、《互联网时代外语专业学生的思政教育》(x睿萍等),这些文章虽然及时关注了中国社会转型期的信息化特征,并根据时代背景对中国高校外语专业学生的特殊性进行了合理分析,但并未将导致中国高校外语专业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困境的根本原因及解决困境的对策路径与时代背景直接联系起来,也没有做出系统化专业化的深入研究。

第四,如通过对思想政治教育理论课程教学方面的论述来研究中国高校外语专业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相关问题。《浅析外语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困境与对策》(四川外国语大学学者张庆虹)、《形势与政策教育对外语专业大学生思想政治素质的影响研究》(闫春)、《大学英语教学改革的文化哲学研究》(张家政)、《涉外院校思政课教学改革探略》(笔者)、《浅析在外语专业学生中开展跨文化思想政治教育》(田雨)、《思想政治教育在英语教学中的渗透》(杜琳娜),这些文章大体分析了目前中国外语类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理论课程面临的现实困境,从宏观层面提出一些相应对策路径。也从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外语专业课的两种课程教学角度对中国高校外语专业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问题进行研究,结合外语专业学生特点进行外语专业课程和思想政治理论课程相互渗透的教学方法。这对于改进中国高校外语专业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学现状有一定的理论参考价值和实践意义。但这些文章大多没有对导致中国高校外语专业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面临的现实困境的根本原因进行深入分析和探讨,提出的对策和路径不够全面具体,同时实际操作性不强。

综上所述,从整体上看,以上相关研究成果还是为进一步深入研究外语专业背景下中国高校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问题,提供了一定的理论研究依据,奠定了一定的理论基础,提出了部分值得深入研究的理论问题,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与实践价值。但在相关研究成果中还是缺乏权威性著作和系统性论述,经验问题研究多于学理性研究,静态描述多于动态分析,宏观理论研究多于中微观理论研究。现有研究成果大都是简单罗列中国高校外语专业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面临的困境,泛泛分析导致这些困境产生的根本原因,进而从宏观层面给出相应对策和路径。因此,结合时代特征、社会背景对中国高校外语专业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和系统研究、对其内涵做出准确解读、对其理论价值进行科学分析、对其困境及其产生根源做出详尽论述、对其调适路径和对策方法进行合理构建,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与实践价值。

参考文献:

[1]张耀灿.《思想政治教育学前言》,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

[2]陈万柏,张耀灿.《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

[3]张秀荣,韦磊.《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热点问题》,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

[4]冯刚.《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创新发展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

[5]郑永廷.《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论》,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

[6]教育部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工作司.《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

注释:

(1)张耀灿,郑永廷等著.现代思想政治教育学[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

第8篇:外国教育方法范文

关键词: 教育立法;学校教育;国际教育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世界上许多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将教育视为“立国之本”,纷纷制定切实有效的政策,增加教育投入,加快教育改革与发展步伐。据有关资料显示,近年世界经合组织成员国的教育经费占其各自政府支出的12%;在职培训方面的投入占各自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高达2.5%。美国劳工部对21世纪的就业者提出必须具备三大基础,即能力基础、思维基础、素质基础。芬兰企业界有一句名言:“教育是芬兰的国际竞争力。” 亚洲许多经济发展较快的国家也普遍重视教育,力图以教育为手段,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新加坡政府认为“拥有高素质的人才是一个国家经久不衰的优势。”“让每个新加坡人都要成为人才”是教育体制的核心。日本已由“技术立国”转向以“科技创新立国”, 提出了要培养“世界通用日本人”的教育发展新思路。世界计算机软件产业大国印度,在教育培养方面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方针,同时将计算机教育渗透到基础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的各个阶段。i

我国的教育发展也同样得到了政府的重视和大力扶持。1985年,邓小平同志在全国教育工作大会上对教育的重要性和实现现代化的基本途径作了精辟的论述。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教育是发展科学技术和培养人才的基础,在现代化建设中具有先导性全局性作用,必须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 十七大报告指出:“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提出“优先发展教育”。在十报告中这一表述进一步修改为“教育是民族振兴和社会进步的基石”,“要坚持教育优先发展”。表述方式的变化体现了传承,表明在今后的五年中,中国共产党依然要将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位置上来考虑。国家政策的制定为教育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契机及政策保障。

中国置身于世界大家庭中,中国教育的发展理所当然摆脱不了世界各国教育大环境的影响。纯粹的“拿来主义”已经不足以满足目前中国教育的发展。教育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其发展也受到多个因素制衡。世界先进国家的教育发展历经多年,虽然社会环境相异,但其发展的过程与成就却为我们提供了很好的经验。

国外教育发展历经多个阶段,全面而深入地研究国外教育发展的过程及相关内容是众多教育学家、学者、甚至是决策制定者一直以来所关注的领域。以下是国外教育发展中最为重要和值得我们重视的三个方面,也是我国教育发展应该研究和借鉴的内容。

一、教育立法

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施行是教育顺利发展的保障,依法治教也是一个国家拥有较为成熟的教育管理的标志。我国的教育法制历经多年建设,中共中央、国务院从1982年颁布《关于普及小学教育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要搞好教育立法”,到199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针对完善教育立法,加强教育法制建设等问题提出明确具体要求,我国教育法制建设取得显著成果。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制定颁布的多项教育行政法规以及依据国家法规制定的200多项教育部门规章和大量关于教育的政府规章,这些无不显示了我国教育法制建设的巨大成就。然而,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与世界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教育法制建设依然远远滞后。

我国的教育法制建设无论是从发展时间上,还是从涉及深度和广度上,都不能与世界发达国家比肩。20世纪中后期以来,世界各国更加关注教育法制的健全和完善,把其视为对教育进行宏观控制和管理的最重要手段之一。英国、美国、加拿大、新西兰等国家成文教育法发展迅速,各国教育系统内部司法制度、教育系统外部行政司法制度、对国家机构的财政活动的专门稽查制度三种教育司法制度健全,国外教育法制发展的态势,即分权与集权的结合、科学性及针对性兼具、教育执法监督制度完备等,都是可供我国教育立法借鉴的经验。

我国在加入WTO后,为适应和追赶各国教育国际化的步伐,教育的民主与法制化进程大幅度加快。然而如何在传统教育的国有化中探索适合中国实际情况的国有与民营相结合的教育体制,健全中国教育法律,依据中国国情制定出切实可行且与国际教育接轨的中国特色教育法规,这是我们应该思考和解决的关键问题。

二、学校教育

学校教育的内容涵盖初、中、高等教育。初等教育在很多发达国家被认为是个人教育中最为重要的环节。美国“开端计划”到“早期开端计划”的演变、英国“确保开端运动”的发展及“儿童凭证要领”的实施、日本的《幼儿教育要领》的颁布、瑞士和挪威等国“日间妈妈”学前模式的设立等,无不体现了培养优质初等教育师资、设立多功能多形式教育机构、加强与家庭、社区合作、扩大国际合作交流等国外初等教育发展趋势。

国外中等教育着眼于从课程教育改革及文化建设内涵着手,包括升学教育和职业教育两个方面。新加坡、法国、日本、韩国等国在推动课程改革的多方努力取得了很好的成果,致力于科学知识、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的沟通与融合,力求把“学会生存”、“学会共同生活”、“学会创造”等当代教育理念贯穿到课程改革的各个方面。“还原课程的文化主体地位”和顺应社会发展所需是当今国际教育发展赋予中等教育的时代诉求。

国外很多国家的高等教育遵循国际教育划分原则,着眼于本科、研究生和在职教育。美国高校的学制设置、英国科研和教育结合的高校质量评估体系、德国高等教育的方针、澳大利亚的十大高等教育目标、日本高等教育对外合作交流等,都明确了国外高等教育社会化、信息化、个性化、国际化、终身化等发展趋势。

发达国家的初、中、高等教育为我国教育发展提供了很好的经验。目前中国初等教育的杂乱现状、中等教育的应试趋向、高等教育的改革盲从等诸多问题频现。初等教育中高学历师资的吸收、中等教育中应试指挥的淡化、高等教育与社会需求及职业素养的衔接等等,这是我们在借鉴国外教育发展经验时应该注重的内容。

三、国际教育

教育的全球化发展趋势是历史发展的必然。教育的全球化是一个各种教育、文化,即“普遍的和特殊的东西同步进行和相互渗透”的过程。欧洲国家正在形成极具特色的欧美文化,多样性、包容性、世界性,无论是哪一种都在深刻影响和同化着外来移民;亚洲国家力求致力于二分的文化及教育模式,吸收外来文化的同时又力求保有民族传统的文化;伊斯兰国家极力抗拒外来文化,竭力维护本民族的宗教神圣。无论世界各国如何看待和对待国家间教育的交流,国际教育因为经济发展国际化的影响,其发展已不可遏制。为了在世界文化与地域文化中寻求平衡,同时兼顾国际教育中的经济因素,各国纷纷采取不同措施,如英国从鼓励留学到2012年4月取消PSW工作签证的政策变化,加拿大招收外国留学生的做法等。

英国著名比较教育教授安迪・格林在《教育、全球化与民族国家》一书中针对教育的国际化提出:“不是教育彻底全球化,而是教育体系部分国际化。”这为我国的教育国际化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在教育国际化不可抗拒的发展中,如何去劣存优,同中存异,更好地树立民族整体形象,这是现今我国国际教育应该认真解读的内容。

纵观世界各国的教育发展现状,优先发展教育已成为国家重振经济的主要手段。无数的事实和经验告诉我们,优先发展教育,是国家社会经济腾飞的关键。我们不得不承认教育发展趋势的研究及经验的彼此借鉴是国际形势发展的迫切要求。通过分析国外教育发展过程及实践,寻找适合中国教育发展的经验,可以促进我国教育的研究和发展,把我国的教育研究推向前进,为我国决策部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办学机构提供参考,为我国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提供实践所需、实际可用、确有实效的服务。

注释:

①[英] 安迪・格林著,朱旭东 徐卫红等译:教育、全球化与民族国家[M],教育科学出版社.2004年:164-197

②Robertson,R.(1995) ‘Globalization: Time-Space and Homogeneity-Heterogeneity” in M. Featherstone, S. Lash and R. Roberson (eds) Global Modernities[M], London: Sage: 30

③[英] 安迪・格林,前引书:187

参考文献:

[1] Robertson,R. ‘Globalization: Time-Space and Homogeneity-Heterogeneity” in M. Featherstone, S. Lash and R. Roberson (eds) Global Modernities[M], London: Sage,1995

[2] [英] 安迪・格林著,朱旭东 徐卫红等译. 教育、全球化与民族国家[M], 教育科学出版社, 2004

[3] 蒋凯译. 发展中国家的高等教育: 危机与出路[M], 教育科学出版社, 1995

[4] 梁忠义. 教师专业化视野下的美英日韩四国教师教育的改革与发展[M], 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3

[5] 李五一 邢永富. 中国教育前沿问题研究[M], 山西教育出版社, 2004

[6 ] 谭晓玉. 当前国外教育法制的发展趋势、成功经验及其借鉴[J], 教育发展研究, 2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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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篇:外国教育方法范文

关键词:外语教师教育;研究方法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在一个国家的发展进程中占有举足轻重的位置。教师教育又是决定教育质量的关键。“教师教育能力的高低将决定教师质量的高低,从而直接影响到教育质量的高低。”(朱旭东,2012) 教师教育研究从19世纪60年代起就尤为活跃,教师教育专业研究,教师教育体系研究也如火如荼的开展了起来。外语教师教育作为教师教育中的一员,也不例外,本文将对于外语教师教育研究领域的研究方法进行综述。

教育与教学紧密相关,外语教师教育又和外语教学紧密相关。在second language teacher education 一书中,这样定义外语教师教育“个人学习教授语言的专业活动领域”(Freeman,2001)。 那么,外语教师教育研究是为了培养出好的优秀的外语教师服务,是为了提升外语教师教学水平服务,是为了培养出好的外语类人才服务。换言之,外语教师教育研究探究外语教师教育活动的本质问题, 其最终目的是帮助教师有效教学(张莲,2008)。

尽管国际教师教育在教育理念上一直领先于国内教师教育,但研究方法而言,大同小异。有学者曾经对国际教师教育研究进行了综述,发现国际教师教育研究方法多实证研究,理论思辨较少,多质化研究,量化和混合研究相对较少。(张倩,2013)在研究方法上,国内教师教育研究方法也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势,与国际保持同样的水平,包括有:理性思辨方法,实证主义方法,人文解释主义方法,批判主义方法(朱旭东,2007)。 本文将对使用教师教育研究中一般方法进行论述。

1.实证研究法

实证研究在英语中被称为是“empirical study”,实证研究一直在自然科学界中广泛应用,它强调知识必须是建立在观察和实验的基础上,通过科学的手段来揭示一般结论。教师教育研究又是交叉学科研究,涉及教育学,心理学以及人类学等多方面的内容。

实验法是以选定自变量和因变量为基础,形成一个理论假设进行研究。从科学角度讲,很严谨,但是由于教师教育研究的主要对象是人,而涉及人的研究会有很多方面的问题,而且情景比较难控制。比如性格,个人背景,信念或伦理性问题。

调查法是人文社会科学的最基本的研究方法,经常被用于教师教育研究中。最常用的办法是问卷调查,其目的是收集大量的信息,并做出推理。例如,北京师范大学教师教育研究中心,对北京农村教师发放问卷调查其教师教育专业活动的满意和需求度(李琼、朱旭东、赵萍,2013)还有通过发放问卷了解教师专业发展现状等(吴一安、周燕,2004)

调查法是简单易行的一种研究方法,只要设计科学合理,能够很容易的获取所需信息。但是正因为其特点,被留下“不严谨”的印象,所以在使用过程还需要尽量避免问题的出现(张莲,2008)

2.人文解释主义方法

正如上文所提到,在外语教师教育研究中,研究对象大多数为人,且质的研究越来越多。目前,有好多研究针对于教师个人案例,比如说叙事研究和人种志研究。人是故事的经历者和意义解释者,这类研究成为了教师教育研究领域的宠儿。(陈向明,2000;刘良华,2003)

外语教师叙事研究多为讲述外语教师故事,在日常生活中,课程教学中以及研究实践中的故事为主。这种研究方式逼近教师经验和教学实践。而叙事研究的不足之处在于大多都是个案研究,会有信度和效度的质疑。

人种志研究是研究者在被研究环境中进行长期的观察,访问和记录,而研究者需要参与到被研究者的生活中,而不是局外人。研究者对于教师的生活,教学课堂场景进行记录和分析,运用自然生态的方式获得资料。其特点使人种志研究成为外语教师教育研究极具有潜力价值的研究方法。

研究方法的不同会产生不同的研究视角,外语教师教育的研究在研究方法上会越来越倾向于质化研究,而这也是外语教师教育研究中的创新。同时多学科知识的应用会使教师教育研究呈现出不同维度的研究,相关学科有管理学,心理学,社会组织学等等。(徐锦芬、文灵玲,2013)随着科学的进步,人类知识的不断发展,会有更新的研究方法运用到外语教师教育研究中。为外语教师的培养,外语教学提供理论和实践依据。会有越来越多的人投入到外语教师教育研究的行列中。

参考文献:

[1] 陈向明,2000,《质的研究方法和社会科学研究》,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

[2] Freeman,D. 2001. “Second Language teacher education”.

[3]李琼、朱旭东、赵萍 2013 北京农村教师参与专业发展活动的满意度与需求调查研究, 《教师教育研究》 第一期

[4]刘良华,2003,改变教师日常生活的叙事研究,《全球教育展望》第四期

[5]徐锦芬、文灵玲,2013 论外语教师教育的创新研究,《外语教学》第一期

[6]吴一安,周燕,2004, 外语教师教育发展研究

[7]朱旭东、周钧, 2007 教师专业发展研究评述 《中国教育学刊》第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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