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居民医保征缴工作总结范文

居民医保征缴工作总结精选(九篇)

居民医保征缴工作总结

第1篇:居民医保征缴工作总结范文

    1.1赡养比例失衡,基金负担压力大

    2012年,镇江市区职工医保共有参保人数47.64万人,其中在职参保人数32.85万,退休人员14.79万人,“在职退休比”为2.23:1,退休人员占全部参保人员的比例较大,而随着参保覆盖率的不断提高,扩面空间有限,在职人员负担压力加大(见表4)。

    1.2权利与义务不对等,参保人群结构性失衡

    由于镇江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按年龄划分,45周岁以下参保人员按缴费基数的4%划入个人账户,45周岁至未达到退休年龄的参保人员按缴费基数的5%划入个人账户,退休人员则按缴费基数的6%划入个人账户。退休人员属于发病率较高人群,占据较多的医疗资源,并且不缴纳医疗保险费;大量在职人员如困难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等按最低基数缴费等等,出现了“不缴费或低缴费却享受高待遇”的倒挂,加剧了基金风险。近几年退休人员医疗费用年均增长20%以上,使全市医疗保险基金支出大幅增加,超过了基金收入增幅,加大了医疗保险基金的运行风险。

    1.3政策影响参保缴费,导致参保人群结构失衡

    近年来,随着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待遇的普遍提高,那些原本在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保的参保人员下岗失业后,转而参加居民基本医保,灵活就业人员退出职工医保转而参加居民医保的则更多,导致职工医保负担系数增长。据不完全统计,2011—2013年,市区平均每年有3300余人中断职工医保,转而参加居民医保。

    2提升资源配置效率的经验

    为提高医疗保险费征收水平,征缴中心结合“金保工程”的推进,完善扩面征缴机制,不断优化经办流程,避免基金流失,力促各类单位各类人群应保尽保,医保基金应收尽收。

    2.1加强数据比对,确保应保尽保

    自2011年实施“金保工程”、“五险合一”以来,充分利用信息系统的数据比对功能,将原分属于养老、医保两个系统的参保人员进行比对,新增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近3000人。同时对在单位参加职工养老保险而只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进行清理,动员其参加职工医保,2011年新增参加职工医保人员近2000人,2012、2013年分别增加近1800人、2100人。

    2.2加大查处力度,确保应保尽保

    2011年,整合市区两级劳动监察、社保稽核等部门资源,集中人力、物力对参保单位进行综合检查,重点对人员未及时参保,缴费基数少报、漏报等进行检查稽核,全年共补收医疗保险费近250余万元,2012、2013年分别补收120余万元、230余万元。在实现应收尽收的同时,得到企业职工的好评。

    2.3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应保尽保

    针对企业参保人员下岗失业,以及灵活就业人员因个人缴费负担较重而不能及时参保、续保的情况,加大医保政策宣传力度,采取电话“一对一”提醒等方式,通知中断参保人员及时续保,并会同财政部门加大对大龄下岗失业人员等弱势群体参保缴费的扶持力度。

    3提升征缴效率的思考

    3.1居民医保政策设计不能影响

    职工医保由上分析看出,一部分下岗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由职工医保转而参加了居民医保。这些人转换保险项目,其直接原因是职工医保的个人缴费标准高于居民医保,而政府对居民医保的参保补助标准又在年年提升,居民医保的待遇水平直逼职工医保。2012年,职工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为87%,居民医保为75%。最高支付限额,职工基本医保需连续缴费5年以上的不封顶;居民基本医保为20万元。但是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大额医疗费用,职工医保需要个人缴纳0.5%的大病统筹金,而居民“大病保险”则从基金中划拨。比来比去,职工医保与居民医保在待遇享受上相差无几,而在缴费上却差距甚大,导致一部分人放弃职工医保,转而参加居民医保。因此,建议对下岗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加大参保补助力度。同时,在出台政策时要顾及到“左邻右舍”,一项新政策不能对另一项政策产生负面作用。

    3.2提升征缴的精确化水平

    征缴机构要在总结经验、掌握规律上下功夫。例如,要始终把完善参保单位缴费基数申报审核和稽核作为关键环节来抓,对发生少报缴费基数的,要列为重点监控对象,并动用经济、信用、舆论等综合手段,依法处罚,形成“少报基数得不偿失”的机制。

第2篇:居民医保征缴工作总结范文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在市直各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及参保单位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下,我们以“继续解放思想,切实改善民生”为动力,以服务全市经济发展,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为己任,以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紧紧围绕年度目标任务,充分发扬锐意进取、克难攻艰的开拓精神,圆满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20__年度各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一)社会保险费征缴完成情况

全年各项社会保险费征缴额总计完成31182万元。其中:

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完成14099万元,占全年任务10370万元的134%;

2.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完成12236万元;

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完成5995万元,占全年任务5377万元的111%;

4.失业保险费完成1388万元,占全年任务630万元的220%

5.工伤保险费完成1049万元,占全年任务776万元的135%;

6.生育保险费完成221万元,占全年任务212万元的104%;

(二)社会保险扩面参保情况

1.企业养老保险新增参保职工6324人,占全年任务2312人的300%,参保总数达到33323人,占全年任务32246人的103%;

2.失业保险参保人数39012人,占全年任务37600人的104%;

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51046人,占全年任务48100人的106%(其中农工民工6126人,占年任务5800人的106 %);

4.工伤保险参保30554人,占全年任务30412人的100%(其中,高风险企业农民工17545人,占年任务17305人的101%);

5.生育保险参保21690人,占年任务21600人的100%;

6、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增参保11138人,占全年任务11000人的101%。

二、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持快速推进态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郑州市今年确定的一项重点民生工程。这是继去年开展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实现“全民医保”之后,又一关乎全市民生的又一件大事、好事。为了确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顺利实施,尽早实现全民养老目标,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我们按照“抓好试点,总结经验,以点带面,全面铺开”的工作思路,从8月1起起在超化镇和西大街办事处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试点运行。在试点工作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我市于8月29日召开全市动员大会,全面启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会议要求全市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在借鉴两个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按照“统一思想抓认识,明确责任抓落实,健全机构抓基础,迅速部署抓发动,精心组织抓效果”的工作步骤,从9月1日起全部启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全面启动以来,在我们的积极参与、指导和协调下,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在组织领导、政策宣传、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参保动员等方面做了大量有效的工作,取得了比较理想的效果。截止11月25日,全市17个乡(镇)、办事处已全部达到参保“零突破”的要求,其中有9个乡镇参保突破千人,3个乡镇突破2千人,特别是作为试点乡镇的超化镇继续保持领先和快速发展势头,参保人数已达到6200多人,全市参保缴费总数达到29789人,并有22177名居民已开始领取养老待遇。由于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效果显著,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发亮率郑州市人大调研团一行16人于10月23日莅临我市,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进行了专题调研,对我市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在此基础上,我们对前段工作进行了认真的总结分析,通过找问题,解症结,对工作措施又做了进一步的改进和完善,力争在最后一个月的时间内,使参保进度有一个大幅度的跃升,确保按期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目标,把这件关系全市人民的大事办好、办实,决不辜负全市人民的期待和厚望。

(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平稳运行。我市于去年9月份成功启动实施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达到4万多人,为了确保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平衡运行,及时让广大城镇居民享受到医保待遇,今年,我们认定了市第一人民医疗、市中医院等5家医疗单位为第一批定点医院,建立了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并从4月1日起正式运行。止目前,我市城镇居民市内、市外住院达1579 人,报销医疗费用337万元,初步显示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保障功能。为增强政策的吸引力,提高群众参保续费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今年8月份,我们又对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进行了部分调整,进一步降低了个人缴费标准,提高了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并建立了缴费年限与待遇水平挂钩机制,从而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的可持续性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保障。目前,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年度扩面参保已经完成,续费工作正在抓紧时间进行。我们力争通过一个月的时间,到12月20日前全部完成续费任务。

三、特色工作和亮点工作

我市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在全国一直处于领先地位,是我市社会保障工作的亮点。为了使这项亮点工作“亮上加亮”,今年,我们提出了更高的目标,即大力实施亮点所(站)工程。旨在通过亮点所(站)建设,把我市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提升到新的高度。我们克服资金短缺和工作协调方面的难题,加大站所建设力度, 17 个亮点所和42个亮点站已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所(站)建设居郑州市前列。目前,“机构健全、制度完善、管理先进、服务优良、设施齐全”的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在我市已基本形成,并继续朝着更高的目标和标准发展,从而为广大离退休人员“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为”搭建了一个优质服务平台,有力地促进了我市的和谐社会建设。由于我市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表现优异,11月17日的全省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经验交流会议特意安排在我市召开,通过会议载体把我市的经验做法向全省进行推广。

四、主要工作措施

(一)有的放矢,加大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清欠力度。今年以来,通过对征缴清欠工作形势的科学分析,我们把征缴清欠工作重心放在三个增长点上面,做到有的放矢,从而收到了明显的工作效果,各项社会保险费征缴额总计完成31182万元,同比增长 34%,各项基金节余39185万元,基金征缴和结余额均创历史最高水平。

1.把清理企业欠费做为增长点。重点把生产经营逐步好转的欠费企业作为监控对象,经常性摸查企业资金动向,加大征缴清欠力度,适时下达催缴通知书或督促企业履行还款协议。大部分企业都能积极配合及时清理欠费,其中部分企业还把多年来的欠费全部清理完毕,一举摘掉了欠费帽子,起到了很好的表率作用,如宋楼煤矿清理全部欠费300万元,创明电力清理全部欠费50万元,金源特变清理全部欠费12万元,甚至自成立以来几乎从未缴过费的商业驻郑办也把多年累积的10多万元欠费也全部清偿到位。全市各欠费企业今年清理欠费总额达到1200 万元。目前,我市原国有集体企业当中,除停产倒闭企业以外,近87%的企业已实现无欠费目标,企业缴费工作已基本步入正常轨道。

2.把企业离岗职工和失业再就业人员补缴费作为基金征收的增长点。几年来,经过持续的政策宣传,我市有4000多名离岗职工相继接续了养老保险关系,但由于收入不稳定,由此导致的缴费不及时、长时间欠费的问题十分突出,同时还有许多离岗职工一直没有办理续保,长期游离在缴费之外,“遥无音信”。为调动这部分群体的缴费热情,激活这块庞大的费源,我们抓住社会保险年度结算的有利时机,规定凡在年度结算前即6月底前补缴费的,可适当加收滞纳金,并在5月份以通知的形式,通过电视、广播向全市企业离岗职工、失业再就业人员进行宣传,通知发出后,引起了广大企业离岗职工、失业再就业人员群体的强烈反响,主动前来补缴费的人员络绎不绝。据统计,累计前来补缴人数达到2600多人,补缴总额2600多万元。个人补缴费的成功推进,不但成为今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作的一大亮点,而且也成为促进基金征缴大幅增长的一个重要因素。

3.把“以扩促征”作为增长点。我们在加强政策宣传的前提下,以充分调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10个责任委局等外部力量和严格内部考核为手段,以个体私营企业和原参保企业的临时工、大中专毕业生为重点,以福利企业退税把关为机遇,不断把扩面工作推向深入。通过加大扩面工作力度,增加参保人群拓宽缴费来源为征缴工作增添后劲,实现了扩面征缴工作的良性循环。截止7月底,全市15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已全部提前完成了全年的扩面任务。今年以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共新增参保6324人,参保缴费总人数目前已上升到33323人,创下了自20__年以来历史最高记录。同时,在我们积极协调下,在有关职能部门的有力参与和配合下,农民工伤保险工作继续稳步推进。目前,全市参加工伤保险的高风险企业已达223家,农民工参保17545人,如期实现了实施农民工平安计划的预定目标。

(二)严格标尺,按时足额发放社会保险待遇。我们始终把待遇发放当做一项民心工程和增强社保信誉的有效手段,严格以“四个一”为标尺,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的按时足额发放和支付,有力地维护了广大参保人员的权益。一是养老金发放一分不欠。今年以来,共为11942名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 18115万元。实现了按时足额发放率100%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100%的目标,有力地保障了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二是失业金发放一个不少。今年共为1122名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待遇 485万元,保证了下岗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确保了全市大局的稳定。三是医保费用支付一次不缺。共为51189人次的门诊病人支付医疗费1966万元,为4862人次的住院病人支付医疗费1977 万元,确保了广大职工的基本医疗权益。同时,为了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进一步减轻职工负担,从今年7月1日起,对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支付待遇水平又做了适当调整。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由3.2万元提高到4万元;门诊重症慢性病年度支付 限额提高200元;市外住院统筹基金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即退休人员报销比例由原来的85%提高到90%,在职职工报销比例由原来的83%提高到88%。职工医保待遇水平的提高最大限度地满足参保人员的医疗需求,保障参保患者的医疗保险权益,大大减轻了他们的经济负担。四是工伤生育待遇一起不漏。今年共为182名工伤事故受伤职工支付工伤保险金450万元;为69名生育女工支付生育保险金29万元,切实保护了工伤职工和生育女职工的权益。

(三)强化稽查,构筑社会保险基金流失防护墙。为杜绝少报、瞒报缴费工资现象,防范应征基金流失现象的发生,构筑一道坚实的社会保险防护墙。我们充分运用社会保险稽核审计职能,对用人单位申报的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人数进行了全面稽核,确保了基金应征尽征。在缴费工资申报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四不接收”原则。即:资料不齐全者不接收;没有在本企业经过公示的不接收;没有职工签字的不接收;单位不做出承诺的不接收。从而在制度和程序上对用人单位进行了严格的约束和规范。在此基础上,我们不断加大社会保险稽核力度,深入用人单位对申报工资不实、使用临时工不缴费和无故欠费等问题进行严查细核,督促用人单位如实申报、如数补缴、及时参保、按时清欠,确保应收尽收,应保尽保。今年,我们共稽查五险六项参保人员43695人,占全部参保总人数的40 %。补缴120 人,占应补缴人数的100%;清理往年欠费405万元,占欠费总数的28%;通过规范申报和加大稽核力度,把少报、瞒报、漏报现象减少到了最低度,有力维护了参保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深查细纠,规范医疗保险定点药店服务行为。为了切实维护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险权益,规范定点药店服务行为,加强对定点药店的监督,增加医疗保险管理服务的透明度。根据群众举报和多次暗访所掌握的情况,我们于7月4日上午组织人员对市区内21家定点药店的医保服务情况进行了突击检查,对摆放生活用品、串换药品,刷卡购药与提供的清单、票据不一致问题较为严重的8家药店做出了停止医保服务的处罚,整改到位经验收合格后方能恢复其定点医保服务资格, 验收不合格的取消其医保定点服务资格。同时要求所有定点药店两周内在网络中完整建立“药店现备药品目录及价格目录”库,并严格按照参保者刷卡购买

药品的真实品名、剂量和价格输入微机,打印清单并提供票据。

(五)查缺补漏,提高社会保险基础管理水平。今年5月15日,省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对我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我们在认真整改检查组所反馈的企业养老保险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查缺补漏,举一反三,把整改范围扩大到所有险种,对初始到终端之间所有的管理运行环节进行了重新梳理和规范,制定了更为科学合理、安全高效的业务运行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了社会保险基金安全防控体系,形成了相互监督、相互制约机制,从而大大提高了社会保险基础管理水平,有效确保了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

(六)以人为本,加大服务设施建设投入。随着社会保险业务范围的不断扩大,我局原有的业务大厅由于面积小,经常造成前来办事的群众排长队甚至拥挤现象,群众为此颇有意见,社会各界也对此十分关注。为此,从以人为本,提高为民服务水平的理念出发,在进行研究论证后,我们把原有的临街门市房改建为新的业务办理大厅,把个人缴费群体从老大厅内分离出来,以彻底解决排队拥堵现象。经过近3个月的改建,新大厅9月1日正式投入使用。新大厅整体使用面积为280多平方米,宽敞通透、光线充足,设施齐全,环境舒适,给人以亲切温馨之感,处处显示了人性化的特点,服务设施建设居全省先进水平。新大厅的投入使用,不但改善了我局的办公条件,提升了窗口形象,更为广大参保人员创造了一个方便、高效、快捷、舒心的服务环境。

五、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私营、个体企业参保难。虽然今年的扩面工作效果明显,成绩突出。但从参保面上看,还没有一家企业达到全员参保的要求。私营个体企业参保少、参保人员比例低的局面仍然没有得到根本性改观,存在的问题依然突出:一是企业出于经济利益考虑,不愿为职工办理参保的心理仍比较普遍;二是缺乏相应的行政和法律手段的制约,无法强制企业参保的难题暂时难以解决。去年国家虽然把参加社会保险做为福利企业享受退税待遇资格的条件,但对其他行业企业却没有具体的制约措施;三是部分乡(镇)、办事处的领导对扩面工作缺乏热情,主动督促企业参保的积极性难以调动。

(二)停产企业欠费难以清理。尤其是国资公司所属的16家停产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多,欠费时间长,欠费数额大,职工反应强烈。但受各方面因素的影响和制约,清缴欠费问题久拖不决,这也是影响我市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问题。

六、20__年工作安排

20__年度的社会保障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目标,通过完善一个机制(部门联动和内部激励机制),巩固两个成果(扩面、征缴),推进三个转变(社会保险从覆盖企业为主向覆盖城乡转变,从覆盖从业人员为主向覆盖城镇居民转变,从覆盖部分群体向覆盖全社会转变),强化四项管理(基金财务、基础信息、业务运行、内控监督),提升五种水平(管理科学化、业务规范化、办公信息化、队伍专业化、服务精细化),切实提高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不断开创社会保障工作新局面。

(一)社会保险费征收目标

1、企业养老保险费征缴完成11500万元;

2、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征缴完成120__万元;

3、失业保险费征缴完成850万元;

4、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费征缴完成5000万元;

5、城镇职工大病救助费征缴完成300万元;

6、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征缴完成400万元;

7、城镇居民补充医疗保险费征缴完成100万元

8、工伤保险费征缴完成850万元;

9、生育保险费征缴完成150万元;

10、基金当年征缴率达到95%以上,清欠率达到50%以上。

(二)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目标

1、企业养老保险新增参保要达到2800人以上;

2、企业养老保险缴费人数达到33000人以上;

3、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要达到48000人以上;

4、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要达到38000人以上;

5、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要达到37000人以上;

6、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要达到18000人以上。

7、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60000人以上;

8、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要达到51000人以上;

(三)工作重点

1、严格标准,确保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要按照“养老金发放一分不欠,失业金发放一个不少,医保费用支付一次不缺,工伤、生育待遇一起不漏”的“四个一”标准,按时足额发放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2、突出重点,努力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一是以私营个体企业和自由职业人员为重点,加大养老保险扩面力度;二是以高

工伤风险企业为重点,继续加大农民工参保力度,全市高风险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参保率年终要达到100%;三是要以民营个体企业为重点,逐步扩大失业保险覆盖面;四是继续加大城镇居民 医疗保险参保力度,确保年内全市城镇居民参保率达到80%;五是要继续扩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覆盖面,60周岁以上人员要保证应保尽保,60周岁以下人员要逐步纳入。

3、强力征缴,确保社会保险费应收尽收。一是要继续巩固原国有集体企业的正常缴费,不出现新的欠费单位;二是要做好私营个体企业参保后的社会保险费征缴清欠工作,保证其缴费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三是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自由职业人员和离岗职工积极按时缴费;四是要协调有关部门对长期欠费的停产半停产企业,及时通过资产变现等办法,督促其清欠,确保应收尽收;五是要坚持一票式征缴,避免发生各项险种之间征缴失衡问题,确保社会保险费的同步缴纳。

4、完善机制,确保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健康运行。一是要突出基层社会保障管理服务机构的主体地位,做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缴费工作。二是要根据郑州市下发的五个配套文件,制定具体的业务流

程和操作办法,保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之间的顺利衔接。

5、切合实际,做好现行生育保险制度的改革工作。要按照《河南省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的基本政策精神,认真开展摸底调查工作,准确掌握和科学分析与生育保险有关的各项基础数据信

息,对我市现行的生育保险办法进行全面改革。在此基础上,并及时出台符合我市实际情况,生育保险基金征缴水平和待遇支付水平合理,可行性和操作性较强的职工生育保险办法。

6、强化监管,确保基金安全。一是要认真贯彻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各项

规章制度;二是要加强财务基础规范化管理,通过建立健全财务电算化内部管理制度,利用电算化科技手段,真实、准确、及时地做好基金管理工作;三是要积极组织开展日常稽查、重点稽查和举报稽查工作,并有重点地进行专项稽查和专案稽查,不断推进社会保险稽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四是要继续延伸社保稽查业务范围,将参保单位的人员参保情况、缴费情况、工资申报情况、待遇领取情况、医保定点医院和定点药店履行协议情况等全部纳入稽查范围;五要突出稽查效果,整改率要达到100%以上;六是要围绕待遇支付和业务办理两个重点,严查违规办理手续、错核错发待遇及骗取社会保险基金行为;七是要经常性开展内部审计和基金检查工作,进一步强化对基金的监管措施和力度,严防贪污、挪用现象的发生,确保基金安全。

7、开拓创新,打造社会化管理服务优质品牌。要把拓展社会化管理服务内容做为主题,在管理上创新意,在服务上创特色,进一步提高管理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努力打造社会化管理服务优

质品牌,确保在郑州市、河南省及至全国的领先地位。

8、规范业务运行,提升基础管理水平。一是要对现有的业务操作程序和流程进行再调整和再设置,建立一套更加科学、严密、完整的业务运行和防控体系,形成相互衔接、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业务办理链条,杜绝各种差错和漏洞的产生;二是要以增收节支为目的,加强对退休、失业、工伤事故、女工生育、各种慢性病、医保体检等各项资格的认定把关工作,实行经办人员初审、科室负责人复审、主管领导核定、办公会认定的“四步走”程序,并将认定结果向职工所在单位进行反馈或向社会公示,努力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和信誉;三是要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考核指标体系,扩充考核内容,提高考核标准,进一步强化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考核和监督。同时,要逐步推行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信用等级评定制度,引导医疗保险定点服务机构建立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规范的机制;四是要加大对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人员的技能培训力度,帮助他们尽快实现再就业,以“大进快出”来有效解决“进得来,出不去”的难题,真正实现失业保险的良性循环;五是要进一步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计算机系统功能,进一步细化需求,全面核实参保人员的基本信息和历史缴费情况,逐步完善参保人员的缴费记录;六是要按照职工医保

第3篇:居民医保征缴工作总结范文

同志们:

刚刚过去的一年里,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广大参保单位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市的社会保障工作取得了历史性突破,开创了全新的局面,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框架,为改善民生,促进和谐新密建设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这些成绩的取得,是所有社保工作参与者共同努力、拚搏进取的结果,为此,我代表局领导班子向你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深深的敬意!

回顾20__年的社会保障工作,可以说是机遇与挑战并存,压力与动力同在,成功与困难相随,但20__年也是社会保障工作浓墨重彩,收获颇丰的一年。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我们以“继续解放思想,切实改善民生”为主旨,充分发扬锐意进取、克难攻坚的开拓精神,全面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总的来说,去年的工作主要突出了以下六个特点:

一是外促内驱,狠抓进度,加快扩面参保进展步伐。去年以来,我们在加强政策宣传的基础上,在充分调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有关职能部门等外部力量前提下,以严格内部考核,加大工作驱动为手段,以个体私营企业和原参保企业的临时工、大中专毕业生为重点,以福利企业退税把关为机遇,赶时间,抓进度,不断加快企业养老保险扩面工作进展步伐。截止7月底,全市17个乡(镇)、街道办事处超额完成了全年任务。企业养老保险年内新增参保达到6324人,缴费总人数上升到33323人。同时,继续以煤炭、建筑等高风险企业为重点行业,以农民工为重点人群,大力推进高风险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全市参加工伤保险的高风险企业达到223家,农民工参保17545人,如期实现了实施农民工平安计划三年预定目标。在养老、工伤保险覆盖范围不断扩大,扩面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的同时,其它险种参保的扩面工作也保持了相对稳定和持续增长的良好势头,止年底,失业保险参保39012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51046人,生育保险参保21690人,全部完成了郑州市下达的年度责任目标。社会保险覆盖范围的逐步扩大,参保人员的持续增长,大大拓宽了社会保险费征收费源,为基金征缴增添后劲,再创新高打下了雄厚的基础。

二是明确目标,有的放矢,突出基金征缴清欠效果。在强力推进扩面工作,通过“以扩促征”为基金征缴工作注入活力的同时,经过对征缴清欠形势的科学分析,去年把强化社保稽查减少基金流失、清理重点企业欠费和企业离岗职工、失业再就业人员补缴欠费做为基金征缴清欠的三个重要增长点,明确目标,有的放矢,想方设法加大落实力度,收到了明显的工作效果。全年通过稽查手段清理往年欠费405万元,并通过规范申报和加大稽查力度,把少报、瞒报、漏报现象减少到了最低程度,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基金流失。另外,把生产经营逐步好转的欠费企业作为日常重点监控对象,经常排查企业资金动向,加大征缴清欠力度,适时下达催缴通知书或督促企业履行还款协议,大部分企业都能积极配合及时清理欠费,其中部分企业还把多年来的欠费全部清理完毕,一举摘掉了欠费帽子,起到了很好的表率作用,通过采取各种制约把关措施,去年全市企业主动清理欠费累计达1200 万元。目前,我市原国有集体企业当中,除停产倒闭企业以外,近87%的企业已实现无欠费目标,企业缴费工作已基本步入正常轨道。另外,为解决企业离岗职工和失业再就业人员断保及缴费不及时、长时间欠费问题,5月-6月间通过采取有效的宣传和激励措施,充分调动了企业离岗职工、失业再就业人员这部分群体的缴费热情,激活了这块庞大的费源,补缴人数达到2600多人,补缴总额2300多万元。个人补缴欠费的成功推进,不但成为今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作的一大亮点,而且也成为促进基金征缴大幅增长的一个重要因素。全年各项社会保险费征缴额总计完成34161万元,同比增长30%。其中:企业养老保险费1409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12236万元,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费5011万元,居民医疗保险费225万元,失业保险费1388万元,工伤保险费1049万元,生育保险费153万元。各项基金节余41511万元,基金征缴和结余额再创历史最高水平。

三是紧扣核心,严格标尺,按时足额支付各项待遇。抓好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发放工作,是社会保障工作的立足之本和核心任务,能不能及时足额地把待遇发放到参保职工手中,事关社会保障的信誉。一直以来,我们严格按照五个一标尺,即“一人不少、一分不欠、一次不缺、一起不漏、一日不拖”,确保了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的按时足额发放和支付,有力地维护了广大参保人员的权益。全年为12142名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18482万元,按时足额发放率100%,社会化发放率100%。为1196名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待遇616万元。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为596450人次的门诊病人支付医疗费1966万元,为5062人次的住院病人支付医疗费1977万元。为182名工伤事故受伤职工支付工伤保险金450万元;为269名生育女工支付生育保险金69万元。另外,又对城镇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进行了调整,提高了待遇支付比例和报销额度,顺应了民心民意,最大限度地满足了参保人员的医疗需求,减轻了他们的经济负担。

四是夯实基础,注重服务,创新退管工作特色。退管所站建设是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基础和载体。为了加大退管所站建设力度,夯实退管工作基础,为广大退休人员提供更好的服务,我们严格按照“4132”标准,不断提升示范所站设施建设水平和档次。去年以来,我们在巩固提高原有11个示范退管所、22个示范退管站建设的基础上,又增建了6个示范退管所和27个示范退管站。目前,全市17个退管所全部达到了示范化建设标准,示范退管站达到49个,并且每个乡镇、街道办事处至少有2个以上示范退管站。其中,来集镇亮点示范站达到5个,城关镇、岳村镇和西大街办事处分别达到4个。另外,继续加大“六到位”退管站的建设力度,提高建设标准,坚决做到不留死角,切实把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退管服务网络建起来。按照每10人建一个退管站的标准,通过一年来的不懈努力,共建成退管站302个,占全市

社区、行政村总数312个的97%,并全部达到“六到位”,真正实现了乡乡有示范、村村“六到位”、享受社会化管理服务的离退休人员达到100%的工作目标。去年元月和11月,郑州市和全省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会议及经验交流会分别在我市隆重召开,通过经验介绍和现场观摩,我市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受到了上级领导以及与会代表的充分肯定和一致好评。最近,郑州市社保局组织相关人员对我市亮点示范所站进行了考核验收,我市在亮点示范所站数量和档次上名列郑州12个县市区第一名。

为满足广大退休人员精神文化需求,去年投资6万多元,为全市302个退管站和17个退管所订阅了“老人春秋”、“老年日报”、“郑州日报”、“郑州晚报”等报刊杂志。为解决好困难退休人员的生活问题,20__年全市共通过各级退管组织探望重病、孤寡、工残、高龄等人员1312人次,送去慰问品价值近几十万元;捐款资助特困家庭257个,捐助物品现金共计388193元。

在不断完善服务的同时,通过改革创新实现了管理工作的高质量、高效率。退管站月例会平均签到率由过去86%增加到目前95%。全年没有发生一起死亡冒领养老金现象,没有发生一次因退管机构管理服务不到位而引发的上访事件。近13000名离退休人员、遗属供养人员和托管人员认定率达到99.6%,认定准确率达到100%。在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方面是最好的一年,在郑州市20__年度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综合考核中又获得第一名,并被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列为20__年重点推广示范性工作。

健全完善的设施建设,贴心到位的管理服务,激起了广大通休人员奉献社会,贡献余热的热情。我市离退休人员目前共创办经济实体176个,成立绿化美化、环保卫生、传统教育、移风易俗等组织206个,义务修理、义务修路、义务宣传等事迹在离退休人员中层出不穷,不胜枚举,这些离退人员在新密经济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发挥了巨大的促进作用。

五是抓好试点,以点带面,顺利推进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20__年郑州市确定的一项重点民生工程,也是继20__年开展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实现“全民医保”之后,又一关乎全市民生的又一件大事、好事。为了确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顺利实施,尽早实现全民养老目标,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我们按照“抓好试点,总结经验,以点带面,全面铺开”的工作思路,从8月1起在超化镇和西大街办事处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试点运行。在试点工作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我市于8月29日召开全市动员大会,全面启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全面启动以来,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在借鉴两个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按照“统一思想抓认识,明确责任抓落实,健全机构抓基础,迅速部署抓发动,精心组织抓效果”的工作步骤,在组织领导、政策宣传、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参保动员等方面做了大量有效的工作,确保了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顺利推进。目前,已录入参保人员信息41297人,缴费人数达32990人,缴费总额达到1.7亿元,享受高龄补助人数达7539人,并且已有34911人正常领取养老保险待遇。

由于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效果显著,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发亮率郑州市人大调研团一行16人于10月23日莅临我市进行专题调研,对我市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随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逐步深入,基层经办机构建设也日趋完善,全市17个乡(镇)、街道办事处统一建立了“社会保险业务办理大厅”,配备人员2-3名,业务办理用房平均达到3间面积计60m2。为满足工作需要,我们又投资50万元为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购置了42台计算机和打印机,有条件的乡(镇)为了给广大居民提供一个舒适环境,还为办理大厅配备了一些人性化的服务设施。目前,基层经办机构全部达到了“机构、人员、场所、设备、经费、制度”六到位的标准。另外,我市招录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人员正在进行培训,将很快充实到一线岗位。基层经办机构的不断充实和加强,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正常运行及长远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六是调整政策,建立机制,确保居民医保平稳运行。我市于20__年9月份成功启动实施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之后,为了及时让广大城镇居民享受到医保待遇,20__年我们认定了市第一人民医疗、市中医院等6家医疗单位为第一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并从4月1日起正式运行。止目前,我市城镇居民市内、市外住院达1579人,报销医疗费用337万元,初步显示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保障功能。为提高群众参保续费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保持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平衡运行和可持续发展,我们去年通过调整政策进一步降低了个人缴费标准,提高了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并建立了缴费年限与待遇水平挂钩机制,从而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后续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保障。在由各乡(镇)、街

道办事处和教体部门牵头具体负责落实居民医保参保续费工作的同时,我局也集中人员和精力,实行领导包片,各科室包点的任务分配机制,把人员分散到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及市直各学校进行蹲点,直接参与参保缴费工作,从而在较短时间内就掀起了工作高潮,收到了较好的效果。目前,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已达到5.3万人,并呈继续增长的良好势头。

纵观20__年,我们不但圆满完成了各项硬性业务指标,而且在业务管理、服务水平和队伍建设上又更进一步。一是通过5月份省局对我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情况的检查,在认真整改问题的基础上,查缺补漏,举一反三,扩大整改范围,重新梳理和规范业务管理运行环节,进一步完善了社会保险基金安全防控体系,从而大大提高了基础管理水平,有效确保了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二是通过对定点药店进行的多次检查和整顿,净化了定点药店之间的竞争经营环境,服务行为得到了制约和规范;三是通过改建新业务办理大厅,为广大群众提供了一个方便、高效、快捷、舒心的服务环境。新大厅宽敞通透、光线充足,设施齐全,环境舒适,给人以亲切温馨之感,处处显示了人性化的特点,服务设施建设居全省先进水平。它的投入使用,不但改善了我局的办公条件,而且使我们的服务品位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服务特色也更加丰富和具体,极大改善了我局的窗口形象。四是通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这个载体,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建立了服务大厅,设立了专门的办事窗口,实现了把服务延伸到基层的跨越。五是通过公开招录人员,吸纳优秀人才,干部职工队伍不断充实和壮大,年龄结构得以优化,整体素质得以提高,形成了一支符合未来发展需要, 富有活力的知识化、专业化的干部职工队伍。

同志们,去年的工作尽管存在着很多困难,但却亮点纷呈,成绩突出。奋斗伴随艰辛,成就来之不易,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上级领导的重视,得益于各部门的积极配合,更得益于广大参保单位的大力支持。当然,作为社会保障工作的直接参与者和落实者,在座的各位同志付出的汗水和心血更多,没有你们的认真负责和辛勤努力,就不可能取得如此成就,为此,我代表社保局党政领导班子再次向你们表示诚挚的感谢!

去年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和不足,如部分企业缴费清欠不到位,工资申报不实,没有全员参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60岁以下人员参保率较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年度缴费比较迟缓,这些问题都有待于在今年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关于20__年的工作,我简要讲以下三点意见:

一是要明确指导思想。今年的社会保障工作要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目标,以“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为基点,通盘考虑,统筹谋划,努力实现工作高质量、管理高效率、服务高水平,全面提高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个险种的综合实力和业务的管理水平。

二是要理清工作思路。要通过进一步完善外联内驱机制,巩固扩面、征缴两项成果,着力推进社会保险从覆盖企业为主向覆盖城乡转变,从覆盖从业人员为主向覆盖城镇居民转变,从覆盖部分群体向覆盖全社会转变等三个转变,以强化基金财务、基础信息、业务运行、内控监督为抓手,实现和达到管理科学化、业务规范化、办公信息化、队伍专业化、服务精细化等五种水平,切实提高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不断开创社会保障工作新局面。

三是要突出工作重点。今年的工作重点要放在以下八个方面:

一是要以“五个一”为标准,确保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二是要继续坚持私营企业和高风险企业养老、工伤保险扩面不松劲,并逐步实现失业保险向民营私营企业的转移覆盖,继续加大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力度,年内全市城镇居民参保率达到80%,继续扩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覆盖面,60周岁以上人员要保证应保尽保,60周岁以下人员要逐步纳入。

三是要结合当前形势,改进社会保险费征收手段和方法。由于受金融危机影响,我市经济形势有所下滑,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上级要求,当前及以后一段时期,要对社会保险费征收工作在政策上做出相应的调整,尽可能把金融危机影响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第一,对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要继续巩固其缴费,不能出现欠费;对受金融危机影响生产经营出现困难的企业,可缓缴养老保险费,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不加收滞纳金;第二,适当降低失业保险费缴费比例,具体降低幅度经过测算并报市政府及郑州市批准后以文件形式出台。第三,医疗保险按照20__年度的缴费基数进行缴费,不再申报20__年度的医疗保险费缴费基数。第四,要积极争取政策,解决企业职工有档案但没有参保等历史遗留问题。第五,要认真做好私营个体企业参保后的社会保险费征缴续费工作,保证其缴费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积极引导自由职业人员和离岗职工积极按时缴费和续费。

四是要突出基层社会保障管理服务机构的主体地位,做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缴费工作,及早制定具体的业务流程和操作办法,保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之间的顺利衔接。

五是要按照《河南省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的基本政策精神,对我市现行的生育保险办法进行全面改革,把机关事业单位纳入生育保险范围。

六是要积极组织开展日常稽查、重点稽查和举报稽查工作,不断推进社会保险稽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继续延伸社保稽查业务范围,在全面稽查用人单位参保缴费情况的同时,要将医保定点医院和定点药店履行协议情况纳入重点稽查范围。在加大稽查力度的同时,更要突出稽查效果,稽查整改率要达到100%。

七是要把拓展社会化管理服务内容做为主题,在管理上创新意,在服务上创特色,进一步提高管理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努力打造社会化管理服务优质品牌,确保在郑州市、河南省及至全国的领先地位。

八是要进一步加强各项基础管理工作。首先要建立一套更加科学、严密、完整的业务运行和防控体系,形成相互衔接、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业务办理链条,杜绝各种差错和漏洞的产生,科学提升业务管理水平。其次要加强对退休、失业、工伤事故、女工生育、慢性病体检等各项资格的认定把关工作,实行阳光作业,及时向社会公示,努力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和信誉。第三要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考核指标体系,扩充考核内容,提高考核标准,进一步强化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考核和监督。同时,要逐步推行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信用等级评定制度,引导医疗保险定点服务机构建立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规范的机制。第四要加大对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人员的技能培训力度,帮助他们尽快实现再就业,以“大进快出”来有效解决“进得来,出不去”的难题,真正实现失业保险的良性循环。第五要进一步加快完善社会保障网络系统建设步伐,确保“金保工程”建设在郑州市居于前列,以业务信息化促进管理规范化。

同志们,随着金融危机影响的逐步加深,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是社会保障工作的多事之秋,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将会更多更复杂,这些都需要我们去克服,但我坚信,只要大家齐心协力,上下一心,同舟共济,本着尽职尽责的态度,勤勉务实的作风,干事创业的精神,就一定能够完成既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取得更加良好的成绩,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市的社会

第4篇:居民医保征缴工作总结范文

一、各项目标任务全面超额完成,三项保险工作全面大幅提升

(一)努力扩大参保覆盖面,全力提高基金征集率

1、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28.6万人,完成省下达年度目标任务26.7万人的107%;征缴基金30714万元,完成省下达年度目标任务25300万元的121%。全市医疗保险费共支出26452万元,基金当期结余4262万元,滚存结余34877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66.1万人,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56.3万人的117%,同比增长44%。

2、工伤保险。全市参保人数14.42万人,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13.1万人的110%,其中,农民工参保2.86万人,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2.6万人的110%;征收基金3000万元,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1730万元的174%。全市共支出3940万元,其中,落实地震中因工伤亡人员的工伤保险特殊政策,及时兑付工伤保险待遇2508万元。

3、生育保险。全市参保人数达7.2万人,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6.5万人的111%;征收基金330万元,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300万元的110%;同比增长143%。

(二)全面提高保障水平,参保人员大得实惠

1、医疗保险。今年我市先后两次大幅提高医疗保险保障水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是提高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一级医院由83%提高到86%,二级医院提高由80%提高到82%,三级乙等医院由77提高到80%;二是提高最高支付限额,由上半年3.832万元提高到8万元,在原标准基础上提高了109%。同时提高补充医疗保险累计最高赔付额,由上半年的15万提高到18万。参保人员一个自然年度内基本和补充医保最多能报销26万元,在原有标准基础上提高了7.68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是降低起付线,二级医院起付线标准下降200元;二是提高报销比例,各级别医院报销比例在原规定标准基础上,分别提高5%,住社区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最高可达70%;三是提高最高支付限额,由上年的3万元提高到5.7万元,提高幅度为90%达到医改方案规定居民可支配收入6倍的要求;参保城镇居民在不增加参保人员缴费负担的情况下,一年可按规定享受200元门诊医疗费用的报销。

2、工伤保险。工伤人员相关待遇水平平均提高21%,平均每人提高7742元,提高额度最大的为“农民工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达32875元。按照省劳动保障厅川劳社发〔〕15号文要求,全市把6850名老工伤人员以纳入了工伤保险统筹,老工伤纳入统筹率为100%。

3、生育保险。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原则,从5月起,大幅提高计划生育手术11个项目的费用在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的标准,平均增加325元,平均增幅达397%,最高的一项由原来的79元提高到1000元,增加了983,增幅达1567%。全市生育保险基金总体支付总额同比大幅增长225%。

(三)努力提高统筹层次,不断增强保障能力

我市在去年建立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调剂金制度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制度的基础上,建立了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制度,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同时出台了系列配套管理办法,制定了实施细则,建立了预决算制度和经办程序。市级统筹制度的建立大大增强了我市工伤保险抗风险能力。

(四)积极落实特殊政策,帮助企业度过难关

“”特大地震和“金融危机”给我市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为积极应对危机,我们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出台的社会保险费缓缴特殊政策。一是为企业降低医疗保险缴费率1个百分点,各县区用人单位年12月31日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基数的比例下降至4%。因费率降低,减轻企业负担4000万元。全市生育保险费率下降0.1%,即按0.4%征收,降幅达20%。二是为困难企业及时办理了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费缓缴手续,其中为127户企业办理医疗保险费缓缴手续,缓缴1822万元;为77户企业办理工伤保险费缓缴手续,缓缴664万元,按工伤保险浮动费率办法向下浮动后,减轻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负担380余万元;为69户企业办理生育保险费缓缴手续,缓缴64万元;三是保障了在地震中因工伤亡人员的工伤保险待遇和非因工受伤人员后续住院医疗费用的足额支出,兑现了白水煤矿破产后的222名工伤职业病退休人员应享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共计260万元。为减轻金融危机对定点零售药店的不利影响和资金周转压力,今年免收定点药店的保证金。

(五)继续开展制度创新,推动医保上新台阶

1、开展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按照国家医改方案中关于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障管理制度,并逐步整合基本医疗保障经办管理资源的要求,我市在苍溪县开展了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试点,打破了城乡基本医疗保险二元制度模式,实现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管理“两统一”,将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农合制度合二为一,不分城乡户籍一个制度覆盖,缴费三个档次自愿选择参保,按选择的缴费档次享受相应待遇。为便于管理,将原由卫生部门主管的合管中心、民政部门的医疗救助职能整体划转劳动保障部门,实现了城乡居民经办工作归口和统一管理。苍溪县统筹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在实施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全县城乡居民参保人数达73.9万人,为应参保人数的100%。城乡统筹后,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二合一运行过程中的矛盾和困难得到了有效解决。

2、开展建立为鼓励病人合理就医机制的探索。为建立鼓励参保病人“小病进小医院,大病进大医院”的就医机制,我市改以往按定点医院级别确定住院医疗费用报销起付线为按定点医院人均次、日均住院费用和2次以上住院率等因素确定起伏线的办法,其服务指标越高,起付线标准越高。这项机制的建立可引导参保病员根据自身病情和经济状况选择定点医院就医,解决了过去“大医院人满为患,小医院无人问津”的现象,更加促进定点医院合理收费,提高了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效率,市中心医院的次均住院医疗费用由年初12989元下降到年末7706元,降幅高达40.7%。

3、开展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统筹试点工作。为减轻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员的门诊负担,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结合我市实际,积极开展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统筹试点工作。在不增加参保人员个人缴费负担的情况下,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额中按照一定比例标准建立门诊统筹基金。参保人员在单次发生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门诊医疗费用按照一定比例报销。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将参保人员门诊医疗费用按人头定额包干逐月拨付给参保人员所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

4、开展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结算办法的探索。参保人员在本市范围内就医,出院时只结算属于本人自付的费用,其余属于统筹支付的费用,由县区医保局与定点医院按规定结算。实行这一办法,有效解决了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垫钱数额大和报账周期长的问题,大大方便了广大参保人员。

5、开展关破集体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接续办法的探索。为妥善解决破产、撤销、解散城镇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险问题,对有资产能够足额按省政府川府发〔1999〕30号文件规定标准清偿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按照统帐结合方式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资产不能按川府发〔1999〕30号文件规定标准足额清偿但又能按该文规定标准70%清偿的,可以按文件规定70%清偿后解决其住院医疗保险;没有资产清偿或虽有资产清偿但不足该文件规定标准70%清偿的,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在职人员在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中选择参保。

6、开展医疗工伤保险费用结算办法的探索。我们抓住医疗费用结算办法这个“牛鼻子”,在全市全面推行总额、指标、单病种、人头等方式相结合的复合型付费办法,增加了定点医院的责任,提高了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基金的使用效率,降低了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基金支付风险,使医保基金支出的增幅比收入增幅慢14个百分点。

7、积极进行工伤保险监督管理新路子的探索。今年,针对少数煤矿企业招用矽肺病人,我们出台了招用工管理办法,其中规定在企业招用工前必须进行健康体检,从源头上堵塞了漏洞,效果明显。全市经体检共查处矽肺病人近80例,仅一次性待遇减少支出180余万元。

(六)发挥竞争机制作用,做好“两定点”监管工作

坚持“两定点”资格变政府行政审批为市场配置制度的工作,对“两定点”单位缺额作了补充招标,完善了两定点单位“动态管理、末位淘汰”制度,对考核处于末位的两定点单位给予了淘汰。竞争机制激发了“两定点”单位主动控制不合理费用的内在动力,实现了医疗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充分利用。动态计算,市本级参保人员医疗费在前3年减少支出4986万元的基础上,年在应对金融危机降低企业费率1个百分点、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下调20%和去年地震灾害参保人员后续治疗使住院费用支出显著增加的情况下,仍然实现了收支平衡的目标,减少支出在3000万元以上。我市的做法得到了专家和社会的一致好评,今年川报两次、《中共社会保障》杂志一次分别对探索医保“两定点”监管进行了报道,中国医疗保险研究会年12月4日在珠海召开的会议上,专家给予了高度评价,称我市医保监管工作实现了“五个积极转变”,做法很好。

(七)完善内部控制机制,提升经办服务水平

根据省医保中心《关于开展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检查评估工作意见》的具体要求,我们组织以局长为组长,纪检员、党支部书记及各科室科长为成员的内部检查评估小组,开展了针对局内各科室及各县区医保经办机构内控建设的检查评估活动。检查评估主要涉及组织机构控制、业务运行控制、基金财务控制、信息系统控制和内部控制的管理与监督五个方面的内容。内控检查中发现了一些管理漏洞和制度缺陷,有针对性的提出整改措施。通过检查,进一步明确和完善医保经办机构的职责,优化业务经办流程和经办管理,有效地发挥了内控检查服务决策和促进管理的作用。

(八)加强职工队伍建设,提高职工服务意识

我们以“创一流”活动为载体,以建设学习型、创新型和服务型单位为整体目标,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重点,努力加强职工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职工服务意识和提升服务能力。通过开展理论学习,政策业务知识学习、综合技能知识学习、到煤矿井下体验生活与企业职工交心座谈等活动,提高了职工的业务素质、创新能力和服务意识。“创一流”活动中,我们组织各科室对业务流程、工作制度及服务承诺等内容进行考核,通过建立意见箱,接受来自社会人民群众的监督,更有力地促进了机关效能建设,实现职工队伍服务意识和参保人员满意度都提高的目标。

二、今年存在的主要问题

1、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缺口大。金融危机和“”地震灾害,使我市的企业生产受到严重影响,很多单位停产或破产,企业破产改制经费不足,缴费来源受限,从而影响了基金征缴。由于今年金融危机影响征缴扩面工作,严格执行“”地震中因工伤亡人员的特殊政策,不断解决老工伤遗留问题的支出,享受待遇人数急剧攀升,工伤保险费支出成倍增加使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压力急剧增加,当期和累计出现大幅赤字,累计赤字在1510万元以上。

2、经办能力不适应工作需要。一是信息系统建设相对落后。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居民医保的人数逐年增多,市本级及各县区经办机构都各自建立自己的数据库,个别县区经办机构甚至仍然采用手工操作管理,加之设备老化,严重影响参保、报销费用,医保结算等业务经办效率。二是职工队伍素质需要提高。随着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工作的不断发展和业务量的不断增加,县区医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与工作需要不相适应的问题日益突出,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强基本政策、业务知识、法律知识和服务意识等内容的学习和提升。

三、年需要做的重点工作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中共中央、国务院新医改文件为指导,紧紧围绕“改善民生、加快又好、又快、科学发展”、“建设和谐医保”的主线,按照规范化、人性化、制度化的要求,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新贡献,促进全市医疗保险经办工作上新台阶。

1、扩大覆盖面,提高征集率。做好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的征缴扩面工作,解决好医疗工伤保险遗留问题,把关破企业退休人员和老工伤人员全部纳入保险范围,确保三项保险参保面达到应参保人数的92%以上。通过行政、宣传发动和法律等各种手段提高三项保险征集率,使征集率达到95%以上。

2、继续提高保障水平。通过提高保障水平减轻参保人员经济负担。一是按新医改要求提高参保人员保障水平;二是完成版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调整和实施工作;三是按国家、省的要求提高工伤、生育保险待遇。

3、搞好市级统筹工作。在实施好现有医疗保险调剂金制度和工伤、生育保险市级统筹等制度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建立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制度,并完善与市级统筹制度相适应的各项配套措施。不断增强我市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基金抵御风险的能力。

4、抓好医保监管工作。进一步完善“两定点”准入制度。在工伤、生育保险定点医疗管理中引入竞争机制;完善“两定点”和外地定点医院动态管理办法,制定既科学又可行的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服务协议;加强对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基金的监管,提高医疗工伤保险基金的使用效率。

第5篇:居民医保征缴工作总结范文

一、基本运行情况

截至现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4540人,收缴保费共计4099.26万元(其中个人帐户收入2688.73万元,统筹基金收入1410.53万元),待遇支付1946.66万元;工伤保险参保人数10495人,收缴保费271.25万元,待遇支付78.81万元;生育保险参保人数2562人,收缴保费70.60万元,待遇支付28.25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9742人,个人缴费120.54万元,财政补贴收入750.88万元,待遇支付435.91万元。

二、1-4月份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进一步搞好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扩覆和基金征缴工作,确保2015年全面完成省、市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居民参保续保缴费工作已结束,中小学校缴费正在进行中。

(二)认真做城镇职工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药费审核、稽查工作,确保医疗保险基金收支平衡,2014年职工和居民住院医药费核销工作已结束。

(三)2014年工伤、生育保险住院医药费已核销完毕

(四)进一步搞好多层次宣传,使医保政策家喻户晓,3月1日开学后,我局印制“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15000份,已发到学生家长手中。

(五)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房的监督检查,3月初已与各定点医院和定点药店鉴定了两个定点协议,此项工作已完成。

(六)积极做好2014年城镇居民大病资格审核工作,大病保险费已由我局申请县财政划拨至市财政局,大病保险住院医药费报销工作正在进行中。

三、主要做法

(一)完善协议,加强两定机构管理

1、经多次讨论、认真分析、征求意见,修订完善了定点医疗服务协议条款。

2、对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行为、服务质量作了严格的要求,重点加强了住院病人的管理,制定了公开、透明的考核指标,切实加强住院费用的控制。

3、对两定机构的服务协议实行集中、统一签定,与新增加的三个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和十一个定点零售药店签订了《服务协议》,明确了双方的权力、义务和违约责任。

4、定期对《服务协议》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二)加强医疗保障基金收支预算管理:

医保基金管理得好与坏,是直接关系到我县医疗保障体系能否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大事,为此,我们建立健全了经办机构内控机制,严格执行基金财务、会计制度,加强财务基础工作,认真审核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做到帐目准确,数字真实,记载清楚,各类基金分类核算,保证了基金有序运营。进一步加强了统计报表工作,坚持对基金运行情况定期分析报告,健全了预警机制,控制基金结余。基金管理坚持收支两条线,财政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同时积极配合人社行政部门和审计部门对医疗保险基金收支、管理和运行情况的审计工作,开展医疗保险基金支付专项检查、加强基金管理的内控机制,确保基金安全运行。

(三)加大基金征缴力度,做到应收尽收:

在加大基金征缴力度,做好应收尽收方面,我们主要是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积极主动向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中央、省、市新医改精神,争取加大财政部门对医疗保险工作的支持力度。二是年初我们积极与民政部门、社管委、教育部门进行沟通协调,争取以上三个部门对医疗保险扩大参保覆盖面工作的支持力度,通过一个月的突击会战,我县的低收入人群、社区居民和在校学生对医疗保险的参保意识有了很大提高,扩大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覆盖面,提高了基金征缴力度。三是加大对我县的差补单位、自收自支单位及企业基层单位的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政策宣传,提高了各个基层单位的参保意识,加大了基金征缴力度,做到应收尽收。

(四)完善制度,发挥稽核监督工作的作用:

第6篇:居民医保征缴工作总结范文

为建立覆盖城乡职工和居民的社会保险制度体系,全面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现就进一步完善我市社会保险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立覆盖城乡职工和农村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一)调整完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根据《*市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条例》和《*市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则》(2007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17号),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都应按时足额缴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企业按照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的20%、职工个人按照工资的8%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退休时缴费满15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对*年底以前在国有、城镇集体企业工作,因个人原因连续工龄中断,尚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按照历年社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和缴费费率,补缴养老保险费至满15年,办理退休手续后,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对已经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缴费满10年但不满15年的人员,可延长缴费至满15年,办理退休手续后,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二)调整完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根据《*市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将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和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工人缴纳养老保险费的费率由27%调整为33%,其中单位缴费费率由22%调整为25%,个人缴费费率由5%调整为8%。最低缴费基数为参保职工本人档案工资,本人实际工资低于档案工资的,以本人档案工资为准。

(三)调整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政策。根据《*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试行办法》,依法被征用土地的农民应全部纳入保障范围。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在征地参保人员范围内,对同期参保、享受待遇不同的人员养老金标准适时进行调整,所需资金在征地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基金列支。征地养老人员的养老保障待遇调整,由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报市劳动保障部门和市财政部门备案,所需资金在征地养老人员养老保障基金列支。

征地参保人员在领取养老金前死亡的,其用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缴纳的全部养老保险费,一次性返还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市和区县人民政府补贴部分不予返还。

征地参保人员和征地养老人员在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已领取的养老金未超过本人用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差额部分一次性返还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市和区县人民政府补贴部分不予返还。

(四)调整完善农民工养老保险政策。根据国家规定和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条例,凡与城镇各类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都应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按照规定的标准缴费,享受相应待遇。

(五)建立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障制度。根据《*市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障暂行办法》,建立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障制度,将农村各类经济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和农村居民纳入保障范围。

1.建立农村企业和农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农村企业及其农籍职工以本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用人单位按照6%、职工本人按照2%的费率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满15年的农籍职工,从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2.建立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个人缴费为主,政府给予适当补贴。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根据预期的待遇水平确定,待遇水平不低于领取时本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指导线,缴费标准随待遇水平的提高进行调整。市和区县按照规定标准对农村居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给予补贴。

3.建立农村老年人基本生活费补助制度。*年底前年满60周岁、具有本市农业户籍、在本市居住满20年、无固定收入的老年人,按规定享受农村老年人基本生活费补助待遇。补助资金由市和区县按照规定标准筹集,确保发放。在《*市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障暂行办法》实施前,已经建立农村老年人基本生活费补助制度的区县,凡超过该办法规定补助标准的,仍按原标准执行。

(六)建立外国人和台港澳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已按规定领取就业证、与本市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外国人和台港澳人员(以下简称外国人和台港澳人员),可按照《*市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条例》和《*市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享受与城镇职工同等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建立和完善覆盖城乡职工和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一)调整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根据《*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本市城镇各类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应当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参加统账结合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按照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的9%、职工按照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2%的费率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同时应按照1%的费率缴纳门(急)诊大额医疗保险费。职工和退休人员按照规定的标准享受住院、门诊特殊病医疗保险待遇和门(急)诊大额医疗费补助待遇。

参加大病统筹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的6.3%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费。参加城镇个人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应当按规定以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6.3%的费率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和退休人员按照规定的标准享受住院、门诊特殊病医疗保险待遇。

调整完善大额医疗费救助政策。*年,将在职职工大额医疗费救助筹资标准由每人每年100元提高到150元,将退休人员大额医疗费救助筹资标准由每人每年100元提高到160元。将大额医疗费救助最高支付限额由20万元提高到25万元。以后年度大额医疗费救助筹资标准和救助标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调整完善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注资政策。按照退休人员的不同年龄段,分别确定不同的个人账户注资标准。不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全年注资480元,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全年注资600元,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全年注资720元。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注资标准根据基金运行情况适时调整。

(二)调整完善公务员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从*年7月开始,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由单位管理改为全市统一管理,建立公务员医疗补助社会统筹基金。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仍按现行财政管理体制,由市和区县分别筹集。筹资标准为市财政部门、市劳动保障部门核定缴费基数的5%。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公务员医疗补助社会统筹基金实行单独列账,独立核算,统一经办。公务员住院医疗、门诊特殊病医疗和大额医疗费救助补助标准,公务员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补助标准和起付标准均执行《*市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暂行办法》规定的标准。

(三)调整完善农民工医疗保险政策。根据《*市农民工医疗保险办法》,用人单位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按照3.5%的费率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农民工个人不缴费,按照规定的标准享受住院、门诊特殊病医疗保险待遇及大额医疗费救助待遇。

(四)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根据《*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从*年1月开始,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将学生儿童、无劳动能力的城镇居民和无养老金保障的老年人纳入保障范围。城镇居民按照规定的标准缴纳医疗保险费。对于领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重度残疾、特殊困难家庭人员和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个人不缴费,政府全额补助。参保人员按照规定的标准享受住院、门诊特殊病医疗保险待遇。

(五)建立农村企业及农籍职工大病统筹医疗保险制度。农村企业应当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参加大病统筹医疗保险,企业按照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的6.3%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和退休人员按照规定的标准享受住院、门诊特殊病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费救助待遇。

(六)建立外国人和台港澳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外国人和台港澳人员可按照《*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与城镇职工同等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七)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根据《*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推进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农村居民按照规定的标准缴费,政府按照规定给予补贴;农村居民患病就医按照规定享受医疗补助待遇。

三、建立覆盖城乡职工的失业保险制度

将失业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由城镇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扩大到城乡各类企业、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按照《*市失业保险条例》,城乡各类企业和用人单位按照单位工资总额的2%、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分别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失业后,按照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医疗补助、丧葬补助等待遇。

建立外国人和台港澳人员失业保险制度。外国人和台港澳人员可按照《*市失业保险条例》参加失业保险,享受与城镇职工同等的失业保险待遇。

四、建立覆盖城乡职工的工伤保险制度

将工伤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由城镇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扩大到城乡各类企业、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根据《*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城乡各类企业和用人单位以单位工资总额为基数缴纳工伤保险费,初次缴费的,按0.5%、1%、2%的行业基准费率确定缴费费率,以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职业病危害程度等情况调整确定基准费率,职工个人不缴费。职工发生工伤后,按照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建立外国人和台港澳人员工伤保险制度。外国人和台港澳人员可按照《*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享受与城镇职工同等的工伤保险待遇。

五、建立覆盖城乡职工的生育保险制度

将生育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由城镇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扩大到城乡各类企业、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按照《*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城乡各类企业和用人单位按照职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之和的0.8%按月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费。职工享受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

建立外国人和台港澳人员生育保险制度。外国人和台港澳人员可按照《*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参加生育保险,享受与城镇职工同等的生育保险待遇。

六、建立目标考核制度

第7篇:居民医保征缴工作总结范文

一、目标任务和实施步骤

一)目标任务。2011年年底前建立起与我市经济发展和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参保范围和时间统一、缴费和筹资标准统一、医疗待遇统一、基金管理使用统一、管理经办流程和服务网络统一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制度。

二)实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风险调剂金制度,实施步骤。从年起。并纳入市政府对各区(县)民生工程考核。逐步实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五统一”目标,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在全市范围内统收统支。

二、统一政策标准体系

一)统一参保范围和时间。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各类在校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简称城镇居民)都可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少年儿童、校学生医保参保年度为每年9月1日至次年的8月31日;其他居民参保年度为每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

二)实行统一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和待遇支付标准。具体标准按《市人民政府认真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黄政〔〕13号)和《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黄政办〔〕13号)执行,统一缴费标准和医疗待遇。全市执行统一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并随我市经济发展水平、财力状况、居民人均收入水平以及不同人群的医疗消费需求和缴费能力的变化,按《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黄字〔〕10号)文件要求作相应调整。从参保年度开始,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住院治疗超过起付标准的医疗费用,其统筹基金实际支付比例低于医疗费用总额35%按35%予以结算。

三)充分利用社区卫生服务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方便参保人员就医,扩大制度受益面,增强政策吸引力,逐步减轻参保居民普通门诊医疗费用负担,具体按市劳动保障局、财政局、卫生局《关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管理的实施意见》黄劳社〔〕2号)执行。实施城镇居民普通门诊统筹。保障参保居民住院和门诊特大病基本医疗的基础上以及确保基金收支平衡的前提下,实施城镇居民普通门诊统筹。

三、市级风险调剂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

一)市级风险调剂金的筹集

1.市级风险调剂金根据上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际筹资总额确定。

当风险调剂金规模达到当年筹集资金总额的15%后不再提取。2.市级风险调剂金的提取比例。年市级风险调剂金的提取比例为上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筹集资金总额的10%市级风险调剂金分12年逐步到位。

以保持应有的规模。风险调剂金不列入基金累计结余统计。3.风险调剂金支出使用后应在下一年度及时补充。

于每年的3月份一次性上解到市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财政专户。4.年市、区(县)市级风险调剂金于年12月底前上解到市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财政专户。从年开始市、区(县)财政部门应根据市财政、劳动保障部门核定的调剂金数额。

二)市级风险调剂金的使用

市级风险调剂金的下拨与各区(县)年度居民医保参保扩面、基金征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地方财政补助资金到位、市级风险调剂金上解和经办管理服务等目标任务(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相挂钩。

属于市级风险调剂金使用范围:1.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区(县)其当年统筹基金收支相抵后出现缺口。

1严格执行全市统一政策;

2按时足额上解市级风险调剂金;

3完成当年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目标任务;

4当年统筹基金支出超过当年收支缺口的30%以内部分。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区(县)不属于市级风险调剂金使用范围:

1未严格执行全市统一政策;

2未按时足额上解市级风险调剂金;

3未完成当年基金征缴计划又疏于管理;

4当年统筹基金支出超过当年收支缺口的30%以上部分。

3.市级风险调剂金的申请:

基金结余不够使用时,由同级财政予以垫付。1市级风险调剂金主要用于各区(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非正常因素导致的基金暂时支付困难等,一般情况下不得动用。当期出现基金支付风险时,应先动用历年基金结余弥补当期基金缺口。

由区(县)医保经办机构填写《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风险调剂金申请表》并附报告申请拨付风险调剂金,2一个年度结束后。经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并经当地政府同意后报市劳动保障和财政部门。市医保经办机构根据区(县)年度基金实际收支缺口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目标任务完成考核情况,提出市级风险调剂金补助建议,经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财政部门审核,报市政府批准后,由市财政部门将市级风险调剂金拨付到区(县)财政专户。

4.市级风险调剂金的补助程序

历年基金结余不足的再由市级风险调剂金支付。1符合市级风险调剂金支付范围的费用先由当地历年基金结余支付。

2因未完成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目标任务或者擅自扩大基金支出范围等形成的不属于市级风险调剂金使用范围的基金缺口由当地政府解决。

将根据各区县考核情况由市级风险调剂金按比例给予补助,3若当年全市需调剂补助的资金总额大于市级风险调剂金累计可使用额。不足部分由当地政府解决。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市财政部门将按“收支平衡”原则及时调整市级统筹相关政策。

三)市级风险调剂金的管理

专款专用。市财政部门设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风险调剂金财政专户”市级风险调剂金的账务处理参照财政部《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会计核算暂行办法》财社字〔〕118号)和《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财会字〔〕20号)执行,1.市级风险调剂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通过“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上解上级支出、补助下级支出”科目进行会计核算。

市、区(县)征收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列支。2.市级风险调剂金由市财政部门集中管理。

四、基金管理和监督

一)基金收入和支出实行分级负责、分级管理、基金财务分级核算。每年年初,基金收支预算管理。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规定实行收支预算管理。区(县)医保经办机构根据社会保险基金财务收支预算管理规定,预测基金收支规模和增量,根据“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原则,科学合理编制基金收支预算。区(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预算由同级劳动保障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后报市劳动保障和财政部门。市医保经办机构根据社会保险基金财务收支预算管理规定初审后,汇总编制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收支预算,经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后,报市政府批准执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收支预算经市政府批准后,各区(县)政府要严格执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收支预算。

二)强化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监管机制,基金结算管理。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结算管理办法。处理好实施市级统筹后扩大就医范围与合理控制医疗费用的关系;医保经办机构要完善医疗费用稽核稽查制度,严肃结算纪律,强化监管手段;定点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和卫生、药品、物价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认真履行定点医疗保险协议,健全医疗保险管理制度和医疗费用控制机制,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切实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需求。

三)合理控制本地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年度结余和累计结余,基金结余管理。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原则。基金年度结余率控制在当年筹集资金的15%以内,累计结余率不超过当年筹集资金的25%实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制度前,出现基金缺口的区(县)缺口资金由当地政府负责补齐;各区(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形成的债权,由当地政府负责清理回收;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形成的债务,由当地政府承担。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余主要用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缺口以及“二次补偿”不得挤占挪用,区(县)动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余,须经市劳动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后才能使用。

四)审计部门定期审计医保基金收支管理情况。各医保经办机构要严格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征收、支付程序,基金监督。劳动保障、财政部门要定期检查城镇居民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完善基金管理内控制度,形成市、区(县)之间、部门之间和业务之间相互制衡、相互监督的内控制度,按规定向社会公示基金收支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要加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务信息管理,适时监控各项风险预警指标变化情况,及时采取措施解决问题,确保基金运行安全。

五、财政补助制度

加大财政投入,各级政府要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将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资金足额列入预算,保证资金及时到位。市、区(县)两级财政补助资金应于每年10月31日前划入医保基金财政专户。

六、考核奖励机制

实行目标管理。市劳动保障、财政、地税部门根据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建立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制度(具体考核办法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市财政、地税部门另行制定)列入区(县)政府工作目标考核范围。市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明确职责,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列入各级政府民生工程考核范围。加强合作,密切配合,建立市级统筹日常考核机制,定期对各区(县)市级统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检查。市政府每年对市级统筹工作目标任务进行综合考评,通报表扬完成目标任务并取得优异成绩的区(县)对未完成市级统筹工作目标任务的区(县)进行通报批评,并按目标管理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基础工作和业务管理

一)并按照统一的业务流程和操作规定,统一管理经办流程。市医保经办机构要制定统一、简便易行的经办服务流程、实施细则和业务操作标准。规范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业务。各级医保经办机构要加强基础工作,提高业务管理水平,进一步简化审批手续,方便居民参保登记、缴费、就医,努力做到参保居民在医疗机构直接结算费用。

二)加大对本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网络硬件的投入,统一管理服务网络。各地要加快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建设。尽快实现计算机信息系统互联,做好与地税等部门的软件对接,业务上实行实时动态管理。各级医保经办机构要进一步完善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中的各项基础资料数据,规范基础数据库的日常管理,做好数据资料的传递工作。市医保经办机构要整合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数据库,定期对全市的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数据维护。

八、明确各级职责,加强组织领导。

一)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领导组织

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政府成立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领导小组。区(县)政府领导和市劳动保障、财政、地税部门负责人参加,研究工作规划,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解决组织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各地要充分认识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的重要意义,根据实际情况建立相应的领导组织,制定相关措施,加强政策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二)明确各级管理职责

制定本市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统一政策标准和管理流程,1.政府职责。市政府按照国家和省政府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政策规定。监督检查区(县)政府基金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对区(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区(县)政府要严格执行基金收支预算管理,合理调控基金收支平衡,扩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加强基金征缴力度,规范基金结算方式。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财政补助资金的投入,确保地方财政补助资金按时足额到位。

建设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2.部门职责。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医保经办机构负责组织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扩面参保、医疗费报销、两定”机构审批、年审和年终综合考评等管理工作。编制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预决算草案,执行基金收支预算。各级地税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参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扩面参保,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收办法,确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应收尽收。各级财政部门负责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决算管理和基金监管,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切实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安排财政补助并及时足额拨付,参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扩面参保。

三)工作部署和要求

结合本地实际,1.各区(县)劳动保障、财政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抓紧制订市级统筹前的工作计划。进一步核实各地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年度基金收支、结余情况,规范经办流程、基金征缴及结算方式,统一缴费标准和待遇水平,对推进步骤、保障措施等作出详细安排,确保今年年底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全面落实。

第8篇:居民医保征缴工作总结范文

***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是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二级参公事业单位,单位级别为正科级,是全旗社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承担着全旗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业务的开展工作。

内设机构有10个股室,即:办公室、基金财务股、稽核审计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股、企业养老保险和待遇发放股、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股、职工医疗保险股、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股、申报登记和个人账户管理股、工伤生育股。人员编制为27人(其中:合作医疗4个编制),现实有人数20人。

二、2017年重点工作简要回顾

2017年,全旗城镇职工养老、城乡居民养老、职工医疗、居民医疗、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参保覆盖人数分别达到5233人、29629人、10483人、17226人、6430人、6330人,圆满完成了年度任务目标。一是积极推进落实扩面征缴和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建立多部门合作机制,集中开展社会保险政策咨询活动,通过现场悬挂标语、发放宣传单(册)、一封信等形式,采取“入户宣传、阵地宣传、媒体宣传”三管齐下的全方位宣传模式,提高了征缴效率和信息数据采集率,数据共享机制建设不断加强;二是完成了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待遇调整工作,调整后月人均养老金分别达到5017.71元和2243.45元;三是完成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整合工作,将原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办公室职能、机构、编制整体划转至我局,统一管理;四是我旗36名区内异地居住人员和56名区外异地居住人员已全部录入了自治区异地就医管理信息系统。三家“两定机构”(正蓝旗医院、原德仁堂药店、原哈中心药店)已实现区内异地刷卡。正蓝旗医院已完成自治区内、外异地就医结算系统接口改造,正式开展异地就医结算工作;五是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养老保险核定及人员信息录入工作;六是深入贯彻落实“同舟计划”,与劳动监察部门共同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截止12月底,全旗建筑企业9家,其中在建2家,新建7家,均参加工伤保险且按工程总造价的千分之一一次性缴纳保费,参保率达100%。

三、存在问题

(一)历年欠费问题。截止2017年底,我旗三户农垦企业欠缴1996年1月至2017年12月单位承担保费本金10871.76万元。其中五一种畜场欠缴6373.77万元;黑城子示范区欠缴3101.7万元;阿尔善图牧场欠缴1396.29万元。

2017年度,五一种畜场应缴741.77万元;黑城子示范区应缴429万元;阿尔善图牧场应缴165.91万元。

(二)不能按期享受养老保险待遇问题。因三家国有农牧场欠缴养老保险费,共有155名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未办理退休手续。其中:五一种畜场2016年度达到退休年龄未办理退休手续55人,2017年度49人。黑城子示范区2017年达到退休年龄未办理退休手续27人。阿尔善图牧场2016年达到退休年龄未办理退休手续14人,2017年度10人。欠费问题将影响农垦企业到龄职工不能按时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存在稳定隐患。

(三)工作人员短缺问题。目前,我局实有人数20人(近期调动2人,实有18人),其中:退居二线3人,领导班子3人,现实有在职工作人员12人,公益性岗位5人,社区民生志愿者5人,聘用制职工4人。社会保险工作涉及参保人员基本资料和大量的业务数据以及基金管理使用工作,各项业务工作必须做到准确详实,人员短缺问题亟待解决。业务人员兼职过多岗位致使各业务之间不能形成相互制约,不能科学设置岗位。2018年,我旗社会保险各项工作将面临更加繁重的任务,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前准备、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整合统一等工作急需工作人员,随之业务量也不断加大,我局现有人员编制已远远不能满足目前工作的需要,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我旗社会保险事业的进一步发展。

四、2018年工作思路

(一)全面推进社会保险各项改革。一是进一步巩固“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成果,实行全民参保数据动态实时更新,与就业部门共同做好失联人员核查比对工作(失去联系2416人),确保不落一人。二是进一步加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做好测试库系统本地化运行调试等工作,按照单位现有在编人员,核定2014年10月1日以来单位和个人缴费情况。按照养老金标准,做好2016年、2017年养老金清算补发和退休人员接收工作,6月底前完成此项工作。三是扎实做好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准备工作,完成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系统发放信息整理工作,做好参保数据和统筹项目的核准工作。

(二)进一步做好养老保险工作。一是以全民参保计划为契机,坚持登记与扩面并重,以在我旗新落地投产的大项目、股份制和私营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进城务工人员以及被征地(草场)的农牧民为重点,加强与就业部门协调配合,将享受小额担保贷款的小微企业、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及其个人纳入社会保险。同时,按照盟行署时间安排要求集中开展扩面专项行动。二是全面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各项工作,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使用系统发放,2018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财政补贴全部依据系统发放,加强与苏木镇党委、政府对接,将农牧民参加养老保险列入考核苏木镇、嘎查村的目标任务,提高参保缴费人数。

(三)做好医疗保险经办工作。一是继续做好异地就医结算工作,对我旗未进入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尽快协助做好纳入系统联网工作;二是加大社保卡制卡和发卡力度,积极与旗联社协调开通城乡居民制作社保卡绿色通道,扩大社保卡应用范围,实现待遇支付通过社保卡发放;三是深化医保付费方式改革,要与医院签订协议,在开展总额控制的基础上,积极推行单病种结算(包括自治区确定的83个病种在内的共133个病种),凡在当地二级医院能开展的病种,并且符合结算的,都要纳入单病种结算;四是认真贯彻落实行署制定的《实施办法》和即将出台的《锡林郭勒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盟级统筹实施细则》、《锡林郭勒盟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办法》、《锡林郭勒盟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管理办法》三个配套文件,全力推进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在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六统一”;清理原来两个系统造成的重复参保和垃圾数据;五是落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按照“待遇就高不就低、目录就宽不就窄、筹资就低不就高”的原则,新制度待盟行署下发后执行。

第9篇:居民医保征缴工作总结范文

(一)挖掘潜力,积极推进社保扩面工作

不断扩大覆盖面是社会保险发展壮大的基石,我们一直将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作为整个社会保险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养老保险新增参保人员5800人,医疗保险新增参保人员5500人,工伤保险新增参保人员69000人”是今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之一。我中心草拟了《关于全面推进工伤保险的通知》、《关于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加强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的通知》、《关于做好区级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原城镇集体企业职工等人员参加生活保障的意见》、《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生育保险的通知》、《关于生育保险参保问题的通知》等文件,提交局领导多次讨论研究后,提交区政府正式发文实施。

以社会保险费“五险合征”和按工资总额征缴的启动为契机,以股份、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为扩面重点,切实加大扩面工作力度。今年,全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新增9114人,完成考核指标的157.14%,累计达到84525人;医疗保险参保人数新增7026人,完成考核指标的127.75%,累计达到64673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新增69818人,完成考核指标的101.19%,累计达到121021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新增6912人,累计达到35620人;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参保人数新增1*1人,累计达到17393人;新增城镇居民医疗保障2019人;新增原城镇集体企业职工等人员参加生活保障187人,其中185人到达待遇享受年龄。

(二)加强宣传,提高社会保险知名度

社保宣传是社保业务发展的先导,我们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增强了人民群众的社会保险意识。印制大量宣传资料,积极向企业经营者、自由职业者和进城农民工宣传社保政策和有关知识,发放了5000份综合性宣传专刊、2万多份20*年度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费宣传资料、3万本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手册、1万多份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宣传资料。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在《台州商报》及台州公共频道上公布个人缴费通知、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工作及有关注意事项,并张贴到各社区、商场、菜市场、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鼓励干部职工积极向新闻媒体发送稿件,宣传社保工作动态,探索社保工作方向,将宣传、信息纳入各科室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今年被各级刊物、新闻媒体录用的稿件达60多篇。

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11月16日召开的全面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动员大会,并积极落实会议精神。中心负责人带领有关人员参加11场由各街道办事处和有关主管部门举办的动员大会,现场分发宣传资料,并讲解具体的操作办法及有关政策,全区共有845家企业参加动员大会。12月7日、10日,我中心在*征税大厅现场办公,向各企业税务经办人耐心细致地讲解扩面征缴工作及有关政策,并指导如何确定缴费基数;同时,在征税大厅摆放宣传资料,张贴业务办理须知,赢得了税务经办人的一致好评。

(三)加强管理,确保社保基金安全运行

我中心高度重视社保基金安全问题,认真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收支两条线,保证基金及时入帐、支付。为了迎接省、市、区有关单位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被征地养老保险、农村养老保险等基金的专项检查,组织有关人员对基金的收入、支出、结余以及内控制度进行自查自纠,对进展情况、基金筹集、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调查,召开专题座谈会,就储备金、收支平衡、存在问题等展开讨论,项目明确化,要求规范化。

加大欠款催缴力度,对按期不能上缴和即将到期的企业改制款和被征地养老保障金以书面通知形式进行催款,要求各欠款单位及时尽好缴费义务。针对个别单位的欠缴现象,及时分析情况,进行电话或上门跟踪催讨,不怕丢面子,不怕磨破嘴,直到单位缴纳为止。针对个人欠缴现象,完善了建行催款电话系统,并通过不厌其烦地讲政策,直到他们吃透政策为止。今年全年,共收缴企业养老保险费23010.51万元,滚存结余37519.11万元,净支付能力24.25个月;事业养老保险费2*7.68万元,滚存结余5513.89万元,净支付能力32.93个月;工伤保险费702.89万元,滚存结余1121.87万元;生育保险费355.09万元,滚存结余105.74万元;医疗保险的个人帐户基金1721.40万元,滚存结余982.61万元,净支付能力7.95个月;公务员医疗补助基金2453.24万元,滚存结余925.63万元,净支付能力4.93个月。

(四)情系“民心”,落实各类保险待遇支付

我们推行“三公开”、“四把关”的办事制度,“三公开”即公开办事程序、公开收支标准、公开报销期限;“四把关”即业务核算关、科长审核关、财务复核关、主任审批关,制约了核算过程的各个环节,确保核算透明、公开、合理、无误。每月专门确定二个工作日为离退休人员医药费报销日,每月按时编制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支付明细表,并及时向财政局申请拨款,确保全区离退休人员于每月8日前能按时领取养老金,积极与银行、邮政等机构联系,没有发生一起拖欠养老金事件。

根据浙劳社老[20*]180号、[20*]114号、[20*]115号、[20*]132号和浙人薪[20*]3*号文件精神,我中心有关人员集中精力,加班加点,以最快速度完成养老金普调发放工作,涉及普调共18440人,月增1876809.9元,共补发5153505.8元;同时做好春节期间走访、慰问工作,重点是走访、慰问9位孤寡老人、77位高龄老人、28位特困退休人员、169位困难退休人员,共发放了1*900元,送去了我中心对老同志的新春问候。全年,共支付企业养老金18564.02万元,事业养老金2009.09万元,工伤保险费454.51万元,生育保险费309.74万元,医疗保险个人帐户1482.4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基金2253.49万元。

(五)深入调查,顺利启动“五费合征”工作

我中心开展大量的前期调研工作,多次到宁波、玉环、黄岩等先进单位考察学习,选择59家不同类型的企业,对养老保险按工资总额征缴进行测算分析,发现按工资总额征缴对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积累基金有益,各险种的覆盖率应有所不同,不同行业中各险种的覆盖率也应有所不同。中心领导就此项工作多次与区政府、地税、财政等部门联系,并向徐仁标常务副区长作专题汇报,争取他们的大力支持。落实了软件开发和硬件设备的采购、安装和调试,做好养老、医疗、工伤、生育的地税收缴数据衔接工作,按照统一征缴机构、经办机构和信息系统的原则,统一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等业务,实现统一征缴,统一申报,统一变更,分别支付。在前期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继区政府正式发文后,我中心印发了《关于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使用管理办法》。12月11日,正式开通社会保险费网上申报工作,意味着“五费合征”的正式启动。目前,我区的社会保险费“五费合征”和按工资总额征缴社会保险费工作正在按照区政府的统一部署,有条不紊地进行之中。

(六)逐步完善,探索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

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是市政府20*年度为民办实事之一。我们根据*城镇居民的实际,按照“三个坚持”的原则,坚持制度全覆盖,坚持基本保障,坚持权利和义务相对应。对所有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以外的其他城镇居民作出医疗保障制度安排,着重解决城镇居民的大病住院风险。在深入调研,多方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建立*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的通知》,并提交区政府讨论,正式发文实施。积极联系各镇、街道办事处落实参保人员登记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逐步完善与区新农合业管中心的业务衔接和医保卡发放工作。

二、精益求精,夯实社会保险基础工作

(一)加强监管,遏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为了保证参保人员更好地享受基本医疗服务,有效遏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针对辖区内医保中的违规行为,采取多项举措,加大监管力度。一是采取突击检查和日常检查相结合,配备专职稽查人员,到医院、定点机构和定点药店明查暗访,分别对参保人和定点医院作出了收回违约金、冻卡、责令整改、按协议扣款等处理。二是实行举报奖励制度,在全区的23个定点机构和定点药店都张贴了醒目的举报电话指示牌,对举报事项及时予以核实、查处,对举报人按违规费用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同时为举报人保密。三是聘请义务监督员,由21名党政部门、派、参保单位、退休人员等社会各界代表组成,他们有权对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医疗行为进行监督,如发现虚报、重报、多报医疗费等违规行为,有权予以制止。四是与4家定点药店、13家定点医疗机构签订了协议,双方就权利、义务、职责、违约等都作了详细的规定,达成协议,有效期为一年。五是每年向各参保单位通报本单位参保人员费用使用情况,使各参保单位及时掌握情况,共同督查此项工作。六是明确处理意见,全年正式立案处理14起,共扣回医保基金1052*.3元。对查出有问题的34名参保人员予以冻结医保卡6个月处理;对查获的阜大药店和第二药店二家违规药店分别予以按违规金额的2倍39125.*元和36509.76元处罚,并责令整改;对海门卫生院和加止卫生院分别给予海门卫生院18339.8元和688.36元罚款,并暂停医保业务1个月。

(二)加强认证,完善社会化管理服务

继续大力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拓展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内容,我中心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被评为省级先进单位。至20*年底,我区14176名企业退休人员中,有12214名纳入街道及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进行管理。退休人员进入社区管理后,社区就是新的娘家。今年春节区财政拨付约12万元的专项资金,用以解决困难退休人员的生活,就是通过街道及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进行发放和走访慰问。同时,社区还承担了开展对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协助工作。

为了确保养老保险基金安全运营,我中心于20*年3月28日召开了各街道劳动保障所、各社区劳动保障站及参加失地农民养老保障行政村的经办人员和社区主任参加的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工作动员大会。印发了《*区异地居住退休(职)人员养老金领取资格协助认证表》1万多份、《养老金发放证》3万本、《关于开展退休人员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8000多份,并通过电视台、报刊等新闻媒体、在公共场所张贴公告等进行宣传,异地居住退休(职)人员采取邮寄《认证表》或电话通知。经办人除耐心细致地解释外,还对个别的年老、生病、行动不便的人员,由经办人入户认证。对于前来认证者,力求当日认证当日发放退休金。此项工作取得较好的效果,以后固定于每年4月份开展,形成一项长期性、经常性工作,。

(三)集中精力,档案管理通过省二级达标

根据《浙江省社会保障档案管理办法》的精神,在全体职工的齐心协力下,历年全部档案已整理归档完毕,整理撰写了大事记、组织沿革、05年和*年年鉴、基础数据、专题报告、宣传信息集锦等编研材料和验收材料,新增了一间库房、配备了灭火器、去湿机、空调、温湿度表等硬件设施,顺利通过了省二级达标。中心综合档案室共有64*卷1254件,其中文书档案74卷1227件,业务档案3220卷,会计档案3103卷,科技档案9卷,特种载体档案1卷27件,另收集了杂志资料182册,书籍45册。这些案卷汇集了我区参保者参保、调动、缴费工资变动、退休等情况,充分反映了我单位的真实业务活动,是我区社会保险工作第一手原始资料,对开展各项社保业务具有重要参考利用价值。

(四)重视,认真答复人大、政协提议案

在有关部门的协助下,中心及时完成了13件人大、政协提议案、并分别征求了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的意见,按时完成了答复工作。办理区政府件8件,回复率达100%。

三、立足服务,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一)紧抓学习培训,切实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人员整体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履行职能是否到位,服务效果是否让群众满意,我们坚持以提高理论思想素质为先导,以提高业务素质为基础,努力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学习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十七大精神,学习社会保险业务知识,学习区委、区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全体职工通过认真学习,结合本职工作进行对照检查,撰写了剖析材料。利用四天时间,组织了全体职工分二批参加柜面培训班,主要内容是服务态度、礼仪礼节等方面,进一步改变了机关工作作风。组织机关干部开展“一户一干部”结对帮扶活动,把6000元慰问金送至12户困难户手中,送去全体干部的节日问候。

(二)积极开展创建优质服务窗动

以“优作风、聚人心、促发展”为主题、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为抓手,我中心把创建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来抓,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领导小组,形成党政工妇齐抓共管,上下一心共同努力的创建氛围。依托大厅办事管理制度,依托党员示范岗活动,依托流动红旗评比活动,工作质量上求精,工作态度上务实,工作效率上高效,工作作风上廉洁,推行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AB岗工作制、佩证上岗制等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结合本中心各岗位的设置等实际情况以及业务开展的具体要求,制定《*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业务经办职责及内控制度试行办法》。大力推广文明礼仪活动,制定出10条文明用语。工作人员在接待来访、接打电话时,提倡使用统一的文明用语,“您好”、“对不起”等文明用语不绝于耳,提倡说普通话,基本杜绝了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的现象。为了方便工作,我中心派出有关人员上门服务,为2000多名海正药业公司职工现场办理了医疗缴费证。印发了200份《关于征求民主评议基层站所暨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活动的意见和建议的函》,回复率和满意率达90%。此项工作荣获省劳动保障系统*-*年度“优质服务窗口”的称号。

相关热门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