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绿色金融支持政策范文

绿色金融支持政策精选(九篇)

绿色金融支持政策

第1篇:绿色金融支持政策范文

关键词:绿色金融;经济升级;长效机制

中图分类号:F83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1494(2013)04-0092-04

从全球视角看,节能减排的时代潮流推动绿色经济发展,绿色经济成为各国解决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矛盾的重要途径。在国内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发展的攻坚期,绿色产业发展对金融服务的强劲需求催生绿色金融,绿色金融将可持续发展内生化,成为推动我国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杠杠。但国内绿色金融尚处于初级阶段,不可避免的遭遇现实困境,本文从绿色金融的内涵与特点出发,分析绿色金融服务经济升级的内在机理,提出要有重点、有针对性的构建绿色金融长效机制,以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和产业结构调整,为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提供助力。

一、绿色金融服务经济升级的新模式

随着我国经济规模的扩大与资源开发的深入,常规减排措施成效递减,无论是政府宏观调控还是市场机制,在统筹经济与社会、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矛盾问题上都略显失灵。通过对传统金融的延伸和扩展,创新经济转型发展内生化的绿色金融服务模式,对支持循环经济、低碳经济、绿色经济及生态保护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准确把握绿色金融内涵与特点,寻求政府行为和市场功能的最佳结合点是绿色金融服务经济升级的重要前提。

(一)绿色金融的内涵

绿色金融(Green Finance)是国内外学术界论及金融业与可持续发展的关系时所创用,也被称为可持续金融(sustainable finance),但当前业内对其内涵界定尚且模糊,以《美国传统词典》的定义最具代表性:绿色金融是金融部门将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借助于金融业务的运作,来体现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战略,达到保护环境资源和经济协调发展,实现金融可持续发展的一种金融营运战略。从宏观角度看,绿色金融是指金融部门从环保的角度重新调整金融经营理念、管理决策、业务流程、产品结构,将与环境条件相关的潜在收益、成本、风险融合于日常金融业务中,以金融的资源配置功能引导资金加速进入绿色经济,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侧重于强调绿色金融的政策效能[1]。从微观角度看,绿色金融是金融机构在信贷政策、信贷对象、信贷条件、信贷品种上将绿色产业作为扶植重点,建立环保融资机制,通过专项融资规模、利率优惠、损失分担、低碳金融等金融激励措施,强化对环境保护以及污染治理项目的倾斜性支持;通过金融工具或信贷方式的组合搭配,建立有效的绿色信贷体系,扩大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等低碳项目的融资来源,相对强调绿色金融的市场效率[2]。相应而言,绿色信贷则是以商业银行为主体的金融机构依据国家的环境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对从事循环经济生产、绿色制造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企业或项目提供信贷扶持,对污染企业或项目投资实施限制的一种新型金融服务模式。

(二)绿色金融的主要特征

绿色金融模式除了符合金融运行的基本要求,在市场定位、客户结构、产品结构、战略决策等方面还具备支持绿色经济发展,服务经济转型升级的主要特征。

1. 绿色金融以绿色利润为追求目标。区别于传统金融业务以项目盈利状况为最终落脚点,以“盈利性、安全性、流动性”为经营目标的运营模式,绿色金融不以单一利润为导向而是追求“绿色利润”目标,在借贷行为或零售业务经营中更注重环境保护、污染治理和资源节约。绿色金融通过运用利率杠杆、行业政策、绿色考核等手段,充分发挥金融在帮扶企业降低能耗,节约资源,扭转粗放经营模式上的功能,进而实现良好生态经济效益和环境反哺金融业的良性循环[3]。谋求长远经济效益与维护生态环境的统一,最终促成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双赢是绿色金融运营的目标。

2. 绿色金融以生态环境为决策变量。绿色金融的本质在于正确处理金融业与可持续发展的关系,突出金融支持绿色经济发展,强调人类社会的生存环境利益,以特定金融体系支持生态建设、环境保护以及绿色经济。一方面,区别于传统金融的业务筛选,绿色金融将生态环境要素纳入金融业务的核算和决策之中,通过对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程度的计量权衡项目的遴选。另一方面,绿色金融将生态环境变量纳入金融政策指引之中,通过在金融信贷领域建立环境准入门槛,以金融杠杠的强制约束迫使企业将生产环境成本内部化,通过对项目遴选的客观限制提升企业的主观环境保护意识。

3. 绿色金融以绿色政策为行动指引。从金融运行的政策指引看,传统意义上的政策性金融是国家特定政策的简单执行,通过纯粹技术性的、辅的资金配置,以放宽或收紧、顺通或阻碍信贷的办法实施资源短缺、生态平衡、环境污染等问题并不被金融配置所涉及。随着国家经济与金融体制改革的整体推进,金融机构的商业化逐利动机日渐凸显,金融机构政策性被弱化。绿色金融的崛起弥补了传统政策金融的空白。绿色经济政策被融入到金融业务、金融理念与管理流程之中,将资金配置到绿色经济、环境保护之中是政策调控与市场调节最佳结合方式。

(三)绿色金融服务经济升级的机理

金融机构将环境保护理念纳入金融服务范围,协调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具有资源配置、环境风险控制以及对企业和社会环境与经济行为引导方面的基本功能。在良性产业结构下,金融支持绿色经济发展,促进经济螺旋式上升,其主要作用机制如下:

1. 资金形成机制。持续的资金投入是经济增长的重要外部动力,但单纯依靠大量投资堆积所产生的高成本、低质量、低效益与可持续发展主旨相背离。绿色金融运作以有效的投资项目评估筛选机制引导资金合理流向,通过对污染产业的限制,促使“高污染、高排放、高耗能”产业及时退出,从而在短期内为“高加工度、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产业腾出大量开发资金,加速绿色产业的形成和发展,促进产业优化升级,促进经济转型发展。

2. 资金导向机制。绿色金融资金导向功能主要体现为坚持“有保有压,区别对待”的倡导机制与矫正机制。一方面,金融机构通过对资金流总量和方向的把控,为结构调整创造先决条件,通过改组“高污染、高排放、高耗能”产业,淘汰落后企业,鼓励资源节约、绿色环保产业,支持绿色企业。另一方面,针对产业外部性导致的单一市场投资激励不足问题,通过利率优化、法律咨询、市场规划辅导等优惠政策或配套服务激励企业参与环保的积极性,反之实行惩罚性措施对授信企业或项目进行严格的绿色管理。

3. 金融催化机制。绿色金融催化是整个产业结构升级中的核动力。依据信用创造理论,信用作用不仅是通过媒介转移资本,还能通过各种金融技术手段加速资本的形成。绿色金融在信用催化作用下,选择具有明显绿色效益、时代超前性以及广泛扩散效应的产业项目进行投资,促进经济转型发展中资源节约和使用效率的提高,催化绿色产业结构体系的构建与调整。

4. 校正补缺机制。绿色经济存在的外部性以及信息不对称性使得市场失灵现象同样不可避免的出现在资金配置上。绿色金融将国家产业政策融入到金融体系运作之中,从社会合理性、宏观效益和长期发展规划出发,准确把握产业结构调整方向,创新金融工具,支持投入大、回报期长、资金不足的绿色产业及基础设施项目,充分发挥绿色金融对于市场调节的矫正补缺作用,激发产业创新活力和发展后劲,统筹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二、绿色金融主导经济增长的现实困境

我国绿色金融正处于起步调整阶段,绿色金融主导的经济增长遭遇到现实困境,需要社会各界重新审视发展绿色金融过程中所暴露出的问题。

(一)绿色支持政策重设计轻效能

近年来,绿色金融理念在国内受到高度重视,我国环保总局联合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等金融监管部门不断推出“环保新政”,尤其是中国银监会的《绿色信贷指引》,对国家重点调控的限制类以及有重大环境和社会风险的行业实行有差别、动态的政策,指导金融机构明确绿色金融工作方向与重点,加大对绿色低碳循环经济支持,但绿色金融仍未形成规模,政府的多数绿色支持文件重政策设计忽略绿色金融服务效能的推动,带有不确定性。第一,现有绿色金融政策以倡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绿色经济的信贷投入、限制对污染企业的授信为通常形式,原则性、综合性色彩明显,并未出台以市场利率为核心的绿色信贷政策或信贷执行测评工具,多数金融机构还停留在绿色金融公益性领域阶段,并未将其纳入内部的长期发展战略。第二,国内“绿色度”统一由环保部门界定,对于企业环境污染状况识别、跟踪、监督能力不足,风险级别监测水平较低,信息与沟通机制不完善,对企业“绿色度”的测评统计时效性较差,不能适应银行信贷审查的具体要求,影响绿色金融政策的执行效果。第三,绿色金融的特性和绿色经济的外部性问题,传统的方法比较难以评估。在评估制度缺失的情况下,国内绿色信贷综合评价标准不一,各家金融机构关于绿色信贷数据类型多样,指标混乱,政府部门难以精确统计绿色金融质量,对绿色金融效能的实施与监控力度有限[4]。

(二)绿色产业发展重投入轻效用

新能源产业重投入轻效用,发展方式存在不可持续性。绿色产业只注重中间环节技术设备与新型材料的投入,而忽视终端市场的开发利用;企业依靠资源投入和产出数量扩张形成过度竞争;绿色产业资本和品牌的有效集中度不高;技术和资本密集型的绿色产业难以形成垄断竞争的市场结构。

(三)绿色金融服务重风险轻成效

基于降低信息管理成本、分散风险、发现未来价值的考虑,金融机构特别是商业银行资产项下选择多以风险小收益稳定的项目为主,对绿色经济项目的未来现金流以及担保品充足性要求高。主要是因为:一方面,绿色融资项目存在风险—收益的不对称性,项目期限长,管理成本高,涉及外部性,合格担保品少,使得以商业银行为主体的金融机构出于风险的考量,金融机构持续介入的后劲明显不足。另一方面,虽然大部分金融机构已接受绿色金融理念,审慎看待绿色融资各个环节中存在的风险,但并没有从人员组织、运行流程、信息处理等方面建立自身系统内部的环境风险管理体系,无法全面推行绿色金融执行体系。从经济的、短期的、微观的角度看商业银行的选择也许合理有效,但从社会的、长期的、宏观的发展前景看,可能导致产业缺乏创新活力、绿色经济发展后劲不足以及社会经济结构失衡等问题。

三、绿色金融服务经济升级长效机制构建的重点

(一)优化绿色金融顶层架构机制

顶层设计是绿色金融改革发展的首要问题,优化绿色金融顶层构架,充分发挥政府的宏观主导作用是绿色金融体系建设的关键。

1. 树立金融服务绿色价值观。筑牢绿色思想根基、摆正利益观是绿色金融体系建设的前提。一方面,要引导金融机构从思想上认识到“环保指标”是其降低金融决策风险的可靠保障。通过在税收上给予金融机构绿色环保信贷优惠,促使金融机构与绿色思想、绿色经济对接,并付诸于具体的行动之上,以金融服务承担对社会、经济和环境可持续发展的重任。另一方面,要引导企业明确市场定位,把握环境风险,实施必要的税收优惠或直接补贴等措施,帮扶企业创新引进环境保护利益模式,整合环境高风险行业采用节约型、可循环或可再生的资源利用方式;反之,对环境污染的企业或项目实行惩罚性税收。最终实现金融系统与生产系统共同营造绿色金融长效利益机制。

2. 完善绿色金融制度建设。第一,构建绿色金融政策及法规体系。落实《绿色信贷指引》,进一步明确绿色金融项目准入标准、环境风险衡量标准、信贷成效评估标准、政策实施监督标准。确立绿色金融的法律地位、重点任务、主要目标和保障措施,初步构建起保障绿色产业发展和金融信贷工作顺利结合运作的配套政策与法规。第二,完善绿色金融监管评价体系。制定实施绿色金融评估体系和奖惩体系,统一绿色金融质量评价指标,规范评估方法,加强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定期对金融机构实施绿色金融的情况进行全面综合评估,视商业银行对环保企业或项目的支持情况给予经济补偿,对支持环境违法违规企业或项目融资的给予经济处罚,确保绿色金融政策落实到位。第三,完善“绿色度”测评制度。建立企业项目环保信息库并由国家统计部门、环保部门配合纳入人行征信系统,优化绿色信息通告机制,以保障面向商业银行、投资者、企业、公众、环保部门的环境信息通报真实、及时、全面、系统。

(二)实施绿色金融市场运作机制

从运行模式特征看,绿色金融是在一般金融体系原有运行机理的基础上,将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重新组合,有效地利用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形成一整套融入绿色元素的创新管理机制。准确把握政府管理和市场调节的边界,明确职责分工,建立一套以市场机制为核心,集有效竞争机制、激励机制、风险分担机制为一体的管理体系,是我国绿色金融集聚长期可持续发展后劲的外在保证。

1. 完善资金的市场配置运行机制。在绿色金融政策性定位的基础上,结合绿色可持续发展目标,调整资金供给结构,将以国家财政为后盾的政策性资金与加入绿色元素的商业性资金同时交由市场配置,对不同环境及社会风险的贷款规定不同的资本占比要求,实施绿色资本专业化管理。依据市场化信贷运作规律进行产品价格定价,采用价格竞争手段对符合绿色信贷标准的环保客户、环保项目给予优惠利率,放大信贷支持绿色经济的杠杆效应,推进绿色经济市场化发展。

2. 建立支持对象的市场遴选机制。建立市场竞争式的绿色金融支持对象遴选机制,以优胜劣汰的竞争引导资金流向绿色经济领域。一方面,鼓励金融机构全程参与“绿色度”测评工作,适度将绿色项目的遴选权与测定权转向市场,根据申请金融服务的企业或项目“绿色度”及其面临的环境风险大小,实施对应的信贷原则与管理要求。另一方面,重点支持市场效益好、自主创新能力强、产品市场前景广的节能环保重点工程或重点项目,严格执行高污染、高排放领域信贷标准,对不符合国家节能环保标准的污染工艺、落后产能建设项目以及市场淘汰的产品不予提供信贷支持。

3. 转变绿色金融风险的共担机制。打造在市场经济环境里各种主体风险共担的绿色金融可持续发展机制。在信用担保的具体运行上,完善政策性担保与商业性担保并行分担机制,安排政策性支持机构承担限定比例风险,民间资金和商业担保机构以股份形式承担风险,培养市场运行机制内生的激励约束。

(三)打造绿色金融专营运作机制

1. 明确市场定位与优化客户结构。创新金融支持绿色经济服务模式,更要从信贷结构调整上寻求突破。客户结构决定金融机构的业务结构与利润结构,客户结构的优化与金融理念的提升、经营模式的转变和业务结构的优化共同促成绿色金融战略转型。首先,金融机构需要综合考察绿色经济发展态势以及金融市场发展动态,根据自身资本实力和服务方式以及在市场中所处的位置,有针对性地提高对绿色客户群体的重视程度,强有力地打造出绿色金融商品品牌形象,确立绿色金融服务市场定位。其次,在日趋严格的资本监管标准下,按照绿色信贷的标准优化调整信贷结构,争取充足的资本承载绿色企业或项目的融资需求,对客户结构进行调整,夯实绿色客户基础,克服客户结构和业务结构失衡的风险。

2. 设置绿色金融专属组织与产品。结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实际,设立“绿色金融服务中心”专营机构,依据国家环境信息平台,建立绿色项目准入机制,借助外部环境评估机构力量,确保金融行为符合绿色环保信贷政策标准,将业务重点定位于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的节能环保、新能源、低碳行业等领域。另一方面,进一步整合相关资源,开发设计个性化的融资产品,为企业提供标准化贷款、投资理财、财务顾问、结构化融资、融资租赁等金融服务。同时,加强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合作,共同开拓直接融资手段,开发利用基金托管服务,并购贷款业务、分离交易业务、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多种信贷产品,积极支持符合国家节能减排和环保要求的企业和项目[5]。

3. 实施绿色信贷风险全流程内置。强化环保信息在信贷管理中的地位,将环境风险控制植根到信贷管理全过程。从绿色信贷角度明确绿色融资项目的调查、审查、评估、审批、合同签订以及贷后管理等方面的关注重点,建立绿色信贷动态跟踪机制,实现绿色信贷风险控制的全流程覆盖。尤其是在绿色融资项目审批环节,严格实施绿色评价与报告制度,执行“绿色标准一票否决制”,切实防范项目选址、废物排放以及资源消耗等方面的环境风险,有效引导信贷资金投向环境友好型企业或项目。

参考文献:

[1]李小燕,王林萍,郑海荣.绿色金融及其相关概念的比较[J].科技和产业,2007(7):82-85.

[2]和秀星.实施“绿色金融”政策是金融业面向21世纪的战略选择[J].南京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学报,1998(4):22-25.

[3]熊学萍.传统金融向绿色金融转变的若干思考[J].生态经济,2004(11):60-62.

[4]汤伯虹.我国发展绿色金融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J].长春大学学报,2009(9):1-4.

[5]郑良芳.构建绿色金融的思考与建议[J].武汉金融,2008(03):19-20.

Establishing Economic Upgrading Long-term Mechanism of Green Finance Service

Zhang Hui

(HuaXia Bank, Nanjing Branch, Jiangsu, Nanjing, 210005)

第2篇:绿色金融支持政策范文

金融是现代经济发展的核心与血液,不仅能为经济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而且在优化资源配置中也发挥着重要作用。绿色金融主要依靠金融资源的导向作用实现经济的绿色增长。绿色金融对环保产业和环保技术的支持,带动了资金与资源向该产业转移,从而使低能耗、高能效的企业得到快速发展,同时高污染、高能耗的企业由于没有金融资源的支持而逐渐萎缩,进一步使环保产业吸引更多的其他生产资料,经济资源在各个产业部门间得到重新配置,绿色金融在助推环保产业中发挥着启动器和催化剂的作用。绿色金融的发展能协调经济增长、社会进步和环境保护三者的关系,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本文从绿色金融支持环保产业的发展现状出发,研究其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探讨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助推环保产业的政策建议。

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现状绿色金融政策日趋完备我国绿色金融政策己进入快速发展阶段,2007年以来,政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完善绿色信贷的政策文件。2007年,《关于落实环保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将强化环境监督管理与严格信贷环保要求紧密结合起来,标志着绿色信贷全面进入我国节能减排领域。2011年9月27日,“三部门”联合启动“绿色信贷”评估研究项目,并计划建立“中国绿色信贷数据中心”,为商业银行践行绿色信贷、管理和评估风险提供权威的信息支持。2013年12月18日,环境保护部、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联合《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指导全国各地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督促企业履行环保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推动了环保信用体系进一步完善。

绿色金融规模结构初具规模我国绿色金融初具规模,但产品结构发展不平衡。随着全球在环境保护等问题上不断形成共识,我国绿色金融的发展日益受到高度重视,并得到了实现与推广。政府相继推出了绿色信贷、绿色保险和绿色证券等金融产品,掀起了一场大范围的绿色金融风暴。三种金融产品中,由于后两者刚刚起步,国内相关市场欠成熟,形成了以绿色信贷为主的产品结构模式。据统计,截至2012年末,全国五大行绿色信贷规模累计达1.36万亿元。清洁能源、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电厂脱硫除尘、河湖整治等环保项目得到了重点支持。同时,各银行全面收紧高污染、高能耗、产能过剩等行业信贷规模,加快了其退出市场的速度。作为国内最早开展绿色信贷业务、国内唯一的“赤道银行”一一兴业银行,截至2013年3月末,在全国已累计为节能减排领域提供融资2432亿元,融资余额达到1269亿元。此外,兴业银行推出“绿金融全攻略”方案,实现了从产品、模式到解决方案的多层次服务,能有效满足企业客户在节能环保领域的多种金融需求。

我国绿色金融发展已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但仍处于起步阶段,有待进一步的完善。

一、绿色金融现存问题

1.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积极性不高

绿色金融的外部性问题是导致金融机构积极性不高的内在原因。由于环境资源是一种公共品,绿色金融服务具有特殊的正外部性。金融机构在开展绿色金融业务时,对公共环境具有正的溢出效应,但其所提供的正外部性往往难以得到有效、合理的补偿,经济主体大力发展绿色金融的内在动力不足。针对这种现象,政府往往采取直接颁布相关政策法规的手段约束金融机构行为,缺乏实质性的约束激励机制,绿色金融政策实施效果大打折扣。

金融机构内部约束激励机制欠完善是发展绿色金融积极性不高的重要原因。长期以来中国金融行业的绩效考核体系以经济指标为主,环保相关指标几乎未纳入考核范围。在利益的驱动下,各金融机构主体基本很少考虑服务对象的生产或服务是否具有生态效率,为了完成经济考核指标而忽视了绿色金融政策的实施效果。绿色信贷政策推行较好的建设银行,截至2012年底累计发放环保相关的贷款2396.37亿元,仅占全行贷款总额的3.37%。金融机构内部的环境保护与社会责任意识,被繁重的经营考核压力和诱人的经济效益所冲淡。同时,绿色金融业务往往风险较高而收益偏低,进一步导致了金融机构偏向于选择传统金融业务,绿色金融市场难以扩大。

2.绿色金融市场体系不完备

我国绿色金融市场体系以间接融资市场为主,直接融资市场发展十分滞后。完备的市场体系是绿色金融发展的基础,我国绿色金融市场体系欠完善,限制了绿色金融的进一步发展。在绿色金融间接融资市场中,绿色信贷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未形成有效的竞争机制。主要表现在:一方面,缺乏创新的绿色金融产品,难以满足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环保企业的有效需求;另一方面,单纯的银行信贷模式,无法充分利用社会各方资金,难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资金利用效率低。由于我国资本市场本身具有“新兴+转轨”的双重特征,存在结构性问题,导致资本市场弱式有效。在直接融资市场中,政府未引起高度重视,缺乏相关政策安排,绿色证券举步维艰。一方面,绿色证券的市场准入机制尚未成熟,环保企业通过上市融资难度十分大;另一方面,证券监管部门缺乏完善、高效的环保监管体系,导致一些企业在上市之后不兑现环保承诺,绿色证券效果大打折扣。

3.相关政府部门配合不到位

绿色金融的健康长效发展离不开政府、金融机构和环保等多部门的协作与配合。现今,我国绿色金融的发展主要依靠政府、环保部门的政策支持,金融机构的业务推动,多为单兵作战方式,未充分发挥三者的协同效应。政府、环保和金融部门没有明确的分工,彼此间未建立合作与交流机制,严重影响了绿色金融服务效率。环保产业作为新兴的高新技术行业,国内对该行业的了解和研究都还不够充分,在环保质量评估、项目收益与风险评价等方面存在较大难度,并未形成统一标准。由此发展起来的绿色金融,更是集高风险性、高技术含量和高操作要求于一身。金融机构缺乏专业领域的技术识别能力,难以获得及时、有效的企业环保信息,必须依靠环保部门给予技术支持并协助审核,借助政府平台丰富的信息资源与强大的资金支持,集三方共同的力 量,高效地推动绿色金融的发展,助力中国环保产业。

二、发展绿色金融的政策建议

1.健全绿色金融约束激励机制,提高市场主体积极性

合理健全的约束激励机制是推动绿色金融快速健康发展的关键。一方面,我国政府应建立健全绿色金融约束激励机制,解决好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的外部性问题,充分调动其积极性。政府可采取出台相关优惠、补贴政策,适当放松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服务的相关要求,对商业银行绿色金融服务效果实施奖惩政策等措施。在绿色金融发源地之一的德国,政府出台的相关环保政策中,政府支持给予清洁、环保的节能项目和企业一定额度的贷款贴息,由此产生的利率差,由中央政府以贴息的方式补贴。另外,被认定为环保、节能绩效好的项目,可获得不到1%贷款利率,持续周期为10年。结果表明,德国出台的利率补偿政策,促进了环保节能项目的建设与发展,“杠杆效应”十分显著。另一方面,各金融机构应逐步建立起符合绿色金融发展需要的公司约束激励机制。在金融机构绩效考核体系中增加环保因素,使绿色金融的服务效果与每一位员工的绩效考核挂钩,内在地激励员工能动地开拓绿色金融服务市场。

2.完善绿色金融市场体系,拓宽环保产业融资渠道

完善、有序的绿色金融市场体系是绿色金融发展的核心所在。完善绿色金融市场体系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健全绿色金融间接融资市场,培育和发展绿色金融直接融资市场。完善绿色金融体系,首先,要创新绿色信贷等直接融资品种,扩大绿色金融间接融资市场规模;我国间接融资市场相对比较完备,将承担绿色金融发展主力军的角色。其次,大力发展PE、创业投资等股权投资机构,规范中小板、创业板的上市标准,鼓励、支持有实力的环保产业通过股票市场融资;环保企业前期资金投入大、研发周期长、投资风险较高的特点,决定了风险投资、股权投资等直接融资渠道更适合该类企业。最后,可适当放松企业债券市场的限制,健全债券市场的担保、信用评级等制度,支持与鼓励环保企业通过债券市场融资。

3.加强各政府部门的协作,提升环保产业配置效率

第3篇:绿色金融支持政策范文

绿色小额信贷一般意义上是指将扶贫、绿色生态与经济活动相结合,通过引导小额信贷领域的经济活动,促使扶贫、绿色生态与信贷经济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其中主要包括清洁能源的开发,生产及合理利用,将低碳减排理念和技术应用到小额信贷领域。绿色小额信贷概念的正式确立要追溯到小额信贷,鉴于国外研究人员从减少贫困和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做出的研究,因此绿色小额信贷在改善低收入者生活水平的同时,促进对生态的维护,激励资源的可持续管理。

绿色小额信贷作为一种有效的扶贫和环保手段,仍处于起步阶段,其发展尚未成熟,但对生态环境和经济的促进作用已十分明显。在目前的发展过程中,虽然还存在许多矛盾和问题,但却不能因此而否认绿色小额信贷的时展趋势。这就需要从地区具体实际情况出发,不断创新,积极探索新的绿色小额信贷发展模式,促进扶贫、环境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推动地区经济和环境可持续发展。

事实上将绿色小额信贷作为处理环境问题的工具之一,已经存在很多可借鉴的方面,包括向小微企业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提高其能源利用效率,推广绿色产品和技术。绿色小额贷款以可持续环保的贷款行为,兼顾金融与环保,构建绿色经济。通过绿色小额信贷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推动小型企业革命,通过市场化解决方案创造一个更舒适、公正的生态经济环境,实现生态农业与绿色金融的双赢发展。

根据党的十八大报告确立“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提出“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文化建设,政治建设和社会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而我国已经将环境保护问题提升到战略高度,这更为绿色小额信贷的可行性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契机。

二、河北省绿色小额信贷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宣传力度小,农民对其认识不高

通过实地调研,我们发现只有2.44%的农户对绿色小额信贷十分了解,22.31%的农户比较了解,不清楚绿色小额信贷的占比75.66%,农村政策性金融功能不健全、金融机构业务范围局限、金融产品创新有限、宣传力度不大等问题都影响农民对绿色小额信贷的认识程度。

(二)从正规金融机构融资难

正规性金融机构都是以营利性为目的的企业,绿色小额信贷要求低息无息的援助性和扶贫性不能吸引正规金融机构参与放款,在客观条件下,农村处于欠发达地区,正规金融机构进入绿色小额信贷领域只会使其陷入亏损境地,因此其在在小额资金借贷方面的支持力度严重不足,仍旧需要进一步发展。

(三)小额信贷公司利率偏高

数据表明,大部分农民获得小额信贷资金的利率集中在6%-10%,这个利率水平对于贫困农民来说是比较高的。而0%-3%的真正意义上的低息只占到11.11%。小额信贷公司满足绿色小额信贷的“小额”要求,但其仍是追逐利润的企业,不提供无偿性与援助性的贷款,无法实现扶贫与绿色的结合,其较高的利率使得大部分农民因无法按时还款而不敢申请贷款,绿色小额信贷需求在小额信贷公司难以得到满足。

(四)政策性金融机构缺位

旨在解决“三农”问题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农业发展银行主要面向大型公司和企业或者农村联合性组织提供信贷资金支持,对农民个人的信贷资金力度较小,在扶贫和保障金融弱势群体平等的信贷资金支持上存在一定程度的缺位,使得农户绿色小额信贷需求的解决存在很大困难。

(五)融资体系尚未建立

金融机构中对于绿色小额信贷的发展需求没有提起足够的重视,面对众多农户的绿色小额信贷需求,缺少相关专门的贷款业务及专业的工作人员来满足。

针对融资体系,我们对信贷机构的工作人员进行了采访,了解到,我国目前的融资种类相对单一,并不能满足当前绿色农业发展的需要。现阶段,我国只有绿色小额信贷同时促进扶贫与环保发展,小微企业与有资金需求的农户可以通过向银行申请环保项目的贷款,利用贷款资金发展低碳经济项目,操作简单便捷,适合小微企业与农户。

三、促进政策性金融支持绿色小额信贷的建议

(一)政策性金融机构角度

1.创新信贷产品,促进投资多元化,拓宽融资渠道

政策性金融机构要深入农村地区开展农村信贷情况调研,切实了解农户的绿色信贷需求,针对不同农户需求开发基于实际情况特色的绿色小额信贷产品。

政策性金融机构要积极开展该地区农业及相关绿色产业发展状况情况调研,密切关注农村经济及农业发展动态,为创新绿色小额信贷产品做好宏观基础铺垫。

政策性金融机构应积极借鉴国外优秀合理的发展经验,培养、利用优秀人才,研发适合我国农户的绿色小额信贷产品,创新业务发展方式,进而拓宽融资渠道,加大融资可能性,指导农户投资,鼓励农户进行绿色信贷,促进农民经济健康发展。

2.加强绿色小额信贷产品的宣传及介绍,增加民众认知度

金融机构要积极开展绿色小额信贷知识宣讲会、绿色小额信贷知识下乡等多形式的宣传活动,深入农村宣传绿色小额信贷知识及政策,全面介绍国家绿色小额信贷政策的优惠措施和对农村绿色经济发展的扶助举措。

积极宣传政策性金融机构对绿色小额信贷的优惠措施,加大机构信贷产品的宣传力度,结合农户实际介绍相适应的绿色小额信贷产品,加强民众对相关产品及政策的认知度,提高绿色小额信贷的普及程度。

3.降低市场准入门槛

由于农户贷款额度低,群体大,管理相对困难,管理成本高,以往政策性金融机构贷款金额较大,致力于服务整个农村经济,主要针对大型机构企业提供信贷服务,而不面向农户个人及小微企业提供小额信贷。

推动政策性金融机构对绿色小额信贷的支持就要适度调整和放宽对贫困人群提供绿色小额信贷的准入政策,降低进入门槛,强化监管约束,构建多元化市场准入监管法律制度和严格的市场准入监管法律制度,能够增强绿色小额信贷对小微企业和农户的帮扶作用,同时要注意严格制约的适度性,避免过于严格的限制导致绿色小额信贷主体发展受阻。

4.制定绿色小额信贷标准化体系,提高信贷操作流程可行性

标准化体系的缺失直接影响我国绿色小额信贷的实际操作,推动绿色小额信贷体系建设可以借鉴国际上比较成熟的绿色信贷准则――“赤道原则”。第一,政策性金融机构内部成立专业的绿色小额信贷业务团队,建立具有独立处理资格的小额信贷审批通道监督绿色小额信贷的执行。第二,对绿色小额信贷的服务对象按不同标准进行归类,制定更适合地区实际的绿色小额信贷操作细则。第三,对借款人环境信息进行强制披露,对相关信息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

具体操作体系参考如下:政策性金融机构依据专业人才和技术成立专业绿色小额信贷部门,结合地区实际经济状况建立相关信贷机制和操作方法,深入农村地区开展信贷操作。

由于绿色小额信贷发展多以农户或小微企业为资金需求对象,因此小额信贷中心可以以农村村委会为依托,开展建立农户信贷档案工作,并将与贷款相关的资料宣传页发放到有信贷需求的农户手中,使群众了解绿色小额信贷的办理步骤和方式。在授信过程中,充分征求村委会或村民代表意见,确保信贷公开、公正。根据具体农村地区的经济结构布局,确立该地区农业发展核心方向,以该方向为重点支持对象,建立特色信贷机制。期间信贷业务负责人主动深入辖区重点农户、村委会调查了解农户信用状况;深入工商部门了解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注册信息。实地调查,真实了解客户自有资金情况、信用程度及贷款资金用途等,为小额信贷工作的深入开展创造条件。

5.加强建立专门的绿色小额信贷业务,完善机构设施及人员配置

依据绿色小额信贷的标准化体系建设,政策性金融机构应该规范绿色小额信贷操作程序和管理制度,建立专门的绿色小额信贷业务,加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力度,吸引优秀人才,改善机构硬件及软件设施,从而提高服务效率,形成高效便民的借贷机构。

6.积极开展部门间合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开展绿色小额信贷模式建设,其中关键的部分就是要处理好绿色产业和污染产业的矛盾关系。要大力推动绿色产业的发展,努力解决污染产业,这就需要绿色小额信贷部门与环保部门的共同合作,只有这样,才能解决好经济发展与环境恶化的矛盾关系。各部门之间可以相互利用彼此的优势,相互监督、共同合作,推动绿色小额信贷的开展和实施,同时实现经济和环境双赢。这种合作关系主要是在开展绿色小额信贷的政策性金融机构、致力于环境保护的环保部门及部分政府扶贫相关部门之间,加强机构部门之间的联系,建立部门间的特殊运营通道,加强部门间的配合度,提高绿色小额信贷的实施效率,在维护环境绿色发展的同时推动绿色小额信贷的建设完善。

(二)政府部门角度

绿色小额信贷的开展离不开政府的有效配合,政府部门可以利用其特殊职能和作用加强对政策性金融机构的支持力度,为其推进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1.为政策性金融机构及农户双方搭建信息交流平台,推动信息共享及时、有效发展,降低信息交流成本,提高信贷服务效率

基于农户对政府部门的了解程度高于政策性金融机构的特点,政府部门可以利用自身机构优势,充当信息传播中介平台,综合利用电信、电子邮箱、网站公告等多种方式,建立农户绿色小额信贷需求收集反应机制,有效收集农户绿色小额信贷需求信息,另一方面将政策性金融机构创新、优质的信贷产品向农户宣传介绍,即以政府机构为中心平台,促进信息交流共享。

2.创新绿色小额信贷激励机制

绿色小额信贷的激励机制是指提高政策性金融机构的积极性的激励措施,进而推动绿色小额信贷业务的开展。政策性金融机构通过各个途径的调研,综合各种因素设计出适合本地区农户和小微企业发展特点的绿色小额信贷产品,并建立专门机构开展此业务。当地政府部门应采取实质性的奖励措施,对绿色小额信贷业务开展良好并且为本地带来较大生态经济效益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实施奖励,就此形成长期机制,带动政策性金融机构在开展绿色小额信贷层面的积极性。

第4篇:绿色金融支持政策范文

绿色金融对绿色经济的支持作用

引导资金流向。顺应绿色经济的发展要求,绿色金融可以通过其绿色投融资行为,将技术创新和新技术应用作为资金流动的指向,使金融资本主要流向污染小、资源利用率高的行业,使环境友好型企业吸引更多的生产要素,而污染企业在绿色经济的发展中被淘汰,以此调整、优化绿色经济结构,有效地支持新兴产业,实现向产业链高端渗透,提高社会生产效率。所以,绿色金融在推动绿色经济发展方面可以起到启动器和催化剂的作用。

改善资源配置。在绿色经济的框架下,绿色金融以“绿色”为经营理念,其资金的调配宗旨会以促进社会先进技术的发展、提高资源利用率和减少环境污染为导向,引导大量资金流向环境友好型企业,同时对其他生产要素发挥引流作用,在实质上促成各生产要素从落后生产部门向先进生产部门转移,从而推动经济结构的调整。在绿色经济发展中,绿色金融对资源重新配置的过程非常重要,它也是绿色经济提高资源使用效率的具体实践过程。

推动绿色经济的产业升级。绿色金融能从企业、产业以及产业链整合这三个维度对绿色经济的产业升级发挥推动作用。第一,从企业维度看,直接受到资金和生产资源优先配置的先进技术企业在政策的带动下得到快速成长,其先进技术的研发因得到大力支持,会不断产生新的成果并进入产业化应用,这会促进企业生产力的提升,产生可观的经营利润,从而使资金在利益的驱动下主动投入进来,为企业进一步研发先进技术和实现技术成果产业化奠定基础。而这一良性循环的形成,会使受支持的企业因此而得到快速发展,成为该行业的标杆企业,对行业内其他企业起到引领作用。第二,从产业维度看,在绿色经济中,通过建立绿色金融的经营理念,先期支持绿色产业中的一些先进技术企业发展壮大之后,会在全社会范围内产生引导作用,不断吸引资金和资源加入进来,众多企业也将随之跟进。这样,就可以使绿色产业得以升级,使绿色经济结构得以优化。第三,从产业链维度看,绿色金融通过对绿色产业中企业的支持,可以深入到产业各个生产环节,对产业链进行渗透,通过绿色金融创新,进行产业链整合,提升产业链的运作效率。

有效克服市场失灵。环境污染问题由于具有很强的外部性而容易导致市场失灵,若单靠政府事后处罚式的干预来弥补市场失灵又可能带来地方保护主义和办事效率低下等问题。绿色金融则可以将环境风险组合到金融风险里面,充分利用金融风险管理技术,借助市场机制、政府管制以及社会监督等多种力量,变事后处罚为事前预防、事中监督,从而有效解决市场失灵问题。

绿色经济发展的金融支持体系存在的问题

作为我国资金提供主体的商业银行系统,其对绿色经济的支持力度远远小于对其他行业的支持力度。这其中既有绿色经济自身吸引力不够大的问题,也有商业银行“绿色”体制不健全的问题。一方面,绿色经济相关产业大多比较讲究规模效应,并且具有投资量大、资金占用时间长、周转慢等特点,如果没有相应的担保或者其它避险措施,金融机构对这些产业领域的贷款明显缺乏积极性,这就使得绿色经济的产业链难以启动,更难以正常运转。另一方而,从商业银行的角度来看,目前企业项目贷款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并没有纳入银行的信贷评价体系之中,使得绿色经济相关产业和企业在取得银行贷款时不能获得特殊的优惠利率,银行出于资产盈利性和安全性的考虑,对这类高风险项目的贷款往往十分谨慎和严格,这又加剧了绿色经济企业的资金紧张程度。

政策性金融机构的“绿色”含量还较低,大多数政策性金融机构没有很好地履行其在促进绿色经济发展方面的义务。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这三家政策性银行,它们的业务取向主要还是为基础设施建设、成套设备进出口和农业相关领域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而对于支持绿色经济发展不够重视。所以,绿色经济领域的项目或者企业由于和政策性银行的业务无太多关联,往往难以获得资金支持。

资本市场和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发挥“绿色”功能不够。我国虽然已经建成了比较丰富的多层次的证券交易市场,但由于证监会对企业上市前的盈利情况作了许多硬性规定,所以导致在发展初期盈利能力较低的绿色经济企业大都被利润标准阻挡在“门外”,难以在股票市场融资。另外,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例如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租赁公司、信托公司等对绿色经济企业的配套支持措施也十分欠缺,没能为绿色经济企业融资提供相应的债券、保险、融资租赁等现代金融业务,这也影响了金融支持绿色经济发展的有效性。

绿色金融的专业性人才不足。绿色金融业属于新兴交叉性行业,集经济、金融、环境、化工、法律、信息、建筑、工程等于一体,具有很高的实践性和技能性。与传统行业相比,绿色金融方面的人才标准呈现高素质、复合型特征。我国绿色金融起步较晚,专业人才十分稀缺,使得金融机构缺乏对专业领域的技术识别能力。

强化金融支持绿色经济的对策

实施支持绿色经济发展的绿色信贷政策。要把环境因素纳入贷款、投资和风险评估程序之中,通过绿色会计报表中的绿色资产负债表、绿色利润表和绿色现金流量表来反映企业生产经营的“绿色”成分,在此基础上,对有污染的企业的贷款实施惩罚性高利率,对有严重污染的企业不对其贷款,对有良好环保记录的企业提供优惠贷款,对企业贷款用于改善环境污染问题的项目予以大力度支持,等等。

发挥政策性金融的绿色经济导向作用。通过强化政策性金融组织的“绿色”成分,尽可能弱化投入绿色经济的金融资本的逐利性,为绿色经济提供政策性或廉价资金支持,为其提供资金成本方面的市场竞争优势。现阶段发挥政策性金融对绿色经济的导向作用,要充分利用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政策性银行所具有的政策性金融优势,支持绿色经济中的资源保护、环境改善等项目的融资;支持面广量大的中小企业进行清洁生产方面的技术改造;支持环保高科技企业进行绿色经济技术研发和绿色经济设备生产。

增强资本市场对绿色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首先,为了扶持绿色产业的发展,企业的上市审批要把绿色因素考虑在内,在同等条件下,对于部分具备一定资产规模和技术力量、运作规范的大型绿色企业,应该支持其优先上市。其次,对于环保类中小企业或资源再生类企业,应该大力支持其到创业板市场上市融资。再次,设立绿色基金会,筹募专业资金用于资助环境保护项目,奖励对环保事业有贡献的组织和个人,资助有利于环保的公益事业发展。

第5篇:绿色金融支持政策范文

【关键词】循环经济 绿色金融 信贷支持

一、循环经济是国际金融危机中拉动中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

2008年以来的国际金融危机打破了原有的国际经济金融格局,中国经济已经领先世界开始复苏,在新格局下,循环经济作为我国经济增长方式的主动调整路径,是中国下一轮经济增长的主旋律。

2009年上半年国家统计局资料显示,循环经济发展呈现加速趋势。首先,经济增长的总体能源消耗呈下降趋势。2009年一季度,能源消费总量增长3.04%,而GDP同比增长6.1%,反映了全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GDP)能耗同比降低2.89%。降幅比去年同期加快0.27个百分点。六大能源消费较高行业工业增加值增幅比去年同期回落12.5个百分点。其次,我国能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提高。各种能源加工转换的总效率提高1.55个百分点,重点耗能企业能源回收利用能量1935万吨标准煤,回收利用率为2.25%。最后,投资结构中,节能减排项目增幅较大。2008年11月,国家紧急部署的1000亿元用于扩内需、保增长的新增中央投资中,约200亿元是支持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循环经济和重点工业污染治理项目;支持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重大环保技术示范项目;支持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今年1—5月,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分别完成投资915亿元、23042亿元和2956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79.7%、29.1%和34.9%。如果我们把第一、第三产业作为低能源和资源消耗产业,把第二产业作为相对资源能源消耗型产业,显然,第一、第三产业投资增长显著高于第二产业投资增幅。

以上数据表明,能源消费总体回升、单位GDP能耗下降,中国投资结构正经历巨大转折,中国产业结构与经济增长拉动力正在发生潜移默化的变迁,绿色产业和循环经济成为拉动中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发展循环经济需要绿色金融支持

金融作为一国经济的核心,在引导资源、优化配置方面发挥着核心作用。一国的金融越发达,其资源配置的效率就越高,越能促进经济的发展。以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为前提的循环经济要大发展,自然离不开金融的支持,金融的绿色化经营就是对这种经济发展模式最好的支持。

绿色金融就是将环境保护纳入金融功能的服务范畴,在投融资决策中考虑潜在的环境影响,把与环境条件相关的潜在的回报、风险和成本进行融合,以协调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是环境经济的一部分,也是金融功能拓展的一个重要领域。

“十一五”期间,仅环保投入预计将达到14000亿元,中央财政以每年18%的增长速度投入到环境保护中。发展循环经济是一项重大的系统性工程,需要多方面的保障支持,其中金融力量的支持将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

发展循环经济离不开绿色金融支持,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循环经济的技术创新需要高投入,因而离不开绿色金融支持;二是循环经济发展的多层次性特征决定了其融资方式的多样性,从而离不开绿色金融支持。

1、循环经济的技术创新需要绿色金融支持

循环经济倡导的3R(Reduce,Recycle,Reuse)原则以资源节约和生态效率为目标,以技术进步为前提——循环经济在发达国家的先进制造企业中率先实践也印证了这一模式所需要的技术进步前提。

循环经济以资源节约与生态效率导向的技术进步推动其产业结构转型的方向是资源再生产行业和环保产业比重的不断增加,同时资源生产率将取代劳动生产率成为产业结构升级的重要标志。然而,这也意味着技术进步的方向从追求劳动生产率转向资源生产率。

由劳动节约的技术进步转向资源节约的技术进步,必然会增加关联行业的技术开发成本并伴随着技术的不经济性,技术开发与实施过程亦存在各种风险,主要包括技术风险、市场风险、财务风险及自然风险。因此,发展循环经济客观上需要绿色金融手段的支持。

同时,作为新型行业的资源再生产和环保产业,在其起步阶段,受技术约束与市场规模限制,自身的资本积累能力有限,其发展过程同样需要有相应的绿色金融手段的有效支持。

循环经济技术的创新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而要将科研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进而发展成为一个个微观循环经济体系,由点带面形成更大范围的中观和宏观循环经济体系,没有强大的资金支持是不可能的。因此,只有建立和完善有效的金融支持体系,才能全方位地满足循环经济产业化的金融需求。

2、循环经济的投资特征决定其需要绿色金融支持

循环经济发展的多层次特征导致对融资方式多样性的要求,不同层次的循环经济体系有着不同的融资需求。在企业层面上,由于企业属于竞争市场中的微观经济主体,生产的效益目标明确,最需要对其技术改造或新型生态技术生产项目辅以资金支持,因此其投融资渠道和方式都比较复杂多样。在产业园区层面上,由于产业园区的建设既包涵社会效益,也包涵企业效益,因此产业园区及其支柱企业的金融需求更多地体现在一揽子金融工程设计上,更强调将不同投资人与多种金融工具有机结合,共同支持循环经济、绿色经济的产业组合、产业升级和政府发展规划。在社会层面上,由于循环经济具有明显的公共性和外部性,只有依赖国家财政支持和政策性金融支持,才能达到分担风险、共享收益的目的。

三、循环经济发展中的金融支持制约因素分析

1、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专门金融政策亟待出台

高科技、节能型企业一般是新兴行业,发展前景暂不明朗,而且多为一些中小型企业,出于对防范信贷风险或获取短期效益的考虑,银行大多对上述行业采取了谨慎或限制的授信政策,不仅授信总量少,而且利率上浮高、担保条件苛刻。截止目前,国家对循环经济发展尚未出台以低利率为核心的绿色信贷政策,没有建立循环经济企业上市融资的相关支持政策,没有设立专门用于循环经济发展的产业绿色投资基金,服务循环经济发展的金融手段局限于加大信贷投入、给予利率优惠以及限制对污染企业授信等通用式做法,没有制定涵盖银行、证券、保险的综合性绿色金融支持循环经济专项优惠措施。

2、金融服务短期行为导致循环经济产业链启动难

高耗资源产业占用了大量信贷资金,金融对高科技、低耗能经济支持不足。无论是社会化的大循环经济,还是具体的产业单循环经济,要实现循环经济的正常运转与发展,必须进行大量的基础设施工程投资,且要经历较长的时间周期才能实现经济效益。目前,金融机构信贷投放的短期行为日益明显,企业难以获取长期、稳定的资金支持来启动和完善产业循环的各个环节,一方面导致企业“短贷长用”,潜在金融风险加剧,另一方面企业挤占流动资金,影响企业优势产业的正常发展,甚至出现资金链断裂。不仅如此,支持循环经济的国有商业银行的绿色金融服务严重缺位,未成立专职服务于循环经济的区域性法人地方金融机构,且绿色金融产品单一,对循环经济发展贡献率较低。

3、循环经济发展企业融资渠道单一

尽管我国政府允许投资主体多元化,但由于过去缺乏相应的激励措施和保障措施,很少有政府之外的资金投资于循环经济项目。我国循环经济投融资的资金主要靠财政注入,缺少社会财力的支持。由于财政收支矛盾尖锐,财政不得不优先保证基本职能的需要,从而导致循环经济发展出现资金匮乏的局面。

由于经济市场化程度低,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发展缓慢,企业融资过度依赖银行。上市公司稀少,大多数企业不具备上市条件,难以从资本市场募集资金。同时,由于循环经济企业商业信用不畅,造成融资租赁、商业票据、投资基金债券等间接融资工具量小面窄。

四、构建支持循环经济的绿色金融体系

1、支持循环经济的金融制度设计

目前,现有的金融制度盲区和信贷政策缺陷等问题是制约循环经济产业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必须通过设计一种支持循环经济的金融制度框架,来协调和整合循环经济运行中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关系,将社会资源和财富进行比较合理的配置,把生态环境和基本资源作为生产要素进入市场流通,明确生态环境和基本资源的产权关系,规定其交易和补偿机制,以实现金融生态环境与循环经济发展的互动发展。

支持循环经济的金融制度框架,要对接全国人大常委会2008年8月29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的主要制度;要与循环经济总体规划制度方向一致;要有利于抑制资源浪费和污染物排放的总量调控制度的具体实施;贯彻以生产者为主的责任延伸制度。同时强化对高耗能、高耗水企业的监督管理;强化产业政策的规范和引导;明确关于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的具体要求;建立激励机制和法律责任追究制度等。

2、完善资本市场对循环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

首先,为了扶持绿色产业的发展,企业的上市审批要把绿色因素考虑在内,在同等条件下,对于部分具备一定资产规模和技术力量、运作规范的大型绿色产业优先上市。其次,对于环保类中小企业或资源再生类的企业,今后亦可尝试到创业板市场上市融资。再次,拓展商业银行的绿色信贷业务,提升其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资金保障能力。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循环经济产业转型要求不断完善绿色信贷指导目录,提供利率优惠和信贷规模与期限优惠的政策指导,并以“赤道原则”的国际规范为依据,制定商业银行的信贷环境风险评级标准,对执行绿色信贷成效显著的商业银行实行奖励政策,从而调动并确保商业银行推行绿色信贷的积极性,增加绿色信贷的可操作性与实施效力。2009年第一季度,商业银行贷款占非金融部门融资的95%,而2008年同期仅为89%,信贷占融资的比重在全年必将突破95%。最后,成立绿色基金。绿色基金的宗旨主要是通过资助和奖励对我国环保事业做出贡献的个人和组织,推动中国环境保护的管理、科学研究、人才培训及国际合作等各项环保事业的发展。基金会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国内外热心环保的企、事业单位、团体和个人的捐赠,以及污染者支付的环境污染费用成本等。筹募来的资金主要用于资助环境保护项目,奖励对环保事业有贡献的组织和个人,资助有利于环保的公益事业。基金会的资金存入金融机构收取利息或购买环保型企业的债券、有价证券和一些股票为基金增值,也直接或间接支持以循环经济模式经营的环保型企业,从而推动循环经济的发展。

3、建立并完善循环经济担保机制

首先,在担保机构的组建上,应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关政府单位出资建立。实行政府担保制度,主要是由政府出资建立的信用担保机构,为循环经济企业和项目提供资金融通时的信用担保。其次,在担保运作过程中,循环经济担保机构在简化手续,提高效率的同时,应尽可能地减少政府行政干预,遵循市场规则,保证信用担保机构能够独立、自主地向符合贷款条件的循环经济中小企业提供担保,但也要尽可能地避免操作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同时还要不断进行业务创新,提高担保的灵活性,即可提供一笔贷款的全部担保,也可对抵押不足的部分进行部分担保。最后,在相关政策上,循环经济担保机构应在国家的产业政策、财政政策、金融政策等宏观调控政策的引导下,吸引大商业银行、大公司、大财团的资金支持,允许以独资、合资、合作、外资等多种形式建立担保机构,不断充实循环经济担保机构的资金实力,充分发挥其担保职能,为循环经济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4、完善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银行绩效评价体系

支持循环经济的银行绩效评价体系的层次框架主要包括:第一,通过国家出台商业银行信贷政策,规定商业银行在发放商业贷款时,必须把节能降耗、资源循环利用、污染物排放等指标纳入贷款投资和风险评估体系。第二,要求商业银行设计开发绿色环保信贷产品,专门用于支持企业以“3R”为原则推行清洁生产节能降耗以及企业能源和资源的再利用为核心的循环经济生产转型,企业凭借生产经营项目的“绿色因素”获得专项绿色抵押贷款。第三,从信贷结构、营业收入与利润结构、费用结构着手,把支持循环经济的因素列入权重系数,并与商业银行的央行再贷款利率、银行准备金率等监管因素、支持循环经济的商业银行资金投入存在专业性强、风险管理难度大、管理成本高等因素结合起来,对支持循环经济的营业收入给予税收优惠倾斜,降低面对循环经济生产的资金经营成本。

总之,在当代全球经济中,金融作为各种生产要素和交易信息在全球范围内融通的载体,金融活动的独特运行规律及其有效支持,对于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经济活动的顺利开展有着巨大的影响。循环经济的发展有赖于发达健全的绿色金融体系的支持,有绿色金融的服务驱动,必将推动循环经济快速稳步增长。

参考文献

[1] 韩宁:构建中国循环经济金融支持的机制[J].中外企业家,2006(12).

[2] 张然斌、刘武辉、欧阳强:论构建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和谐金融环境[J].金融理论与实践,2006(8).

[3] 刘力:循环经济的产业转型与绿色金融体系构建[J].海南金融,2008(10).

第6篇:绿色金融支持政策范文

关键词:绿色技术创新;企业;政府;政策

传统的技术创新在推动经济迅速发展和繁荣的同时也造成了人类始料不及的诸如环境污染、生态失衡等一系列严重威胁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环境问题。解决环境问题的途径是依靠绿色技术创新,发展绿色技术。由于绿色技术创新投资大、风险高,很难满足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的要求,所以,企业自发进行绿色技术创新的内在利益驱动力不足,需要政府制定完善的政策支持体系,推动绿色技术创新的顺利开展。

1、绿色技术创新政策支持的必要性

在传统发展观指导下,单一地追求经济价值的技术创新观一直主导着技术创新发展的方向。传统的技术创新推动了经济迅速发展和繁荣的同时也造成了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损害了人类持续生存和发展的能力。为了有效的解决上述问题,就必须对传统技术创新进行生态化改造,转向绿色技术创新。绿色技术创新是符合可持续发展需要的一种技术创新。绿色技术创新在技术创新过程中全面引入生态学思想,充分考虑技术对生态环境影响和作用,把生态效益与社会效益纳入到技术创新的目标体系中,既注重经济发展,也注重社会发展和生态可持续发展;既要保证技术的创新性和实用性,又要确保环境清洁和生态平衡;既讲究经济效率,又要关注生态和谐和追求社会公平。绿色技术创新促进了经济增长与社会发展之间的良性循环,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物质基础。绿色技术创新有助于维护自然生态的稳定与和谐,实现人与自然协调发展,有利于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社会的和谐发展。

技术创新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追求经济效益的活动。由于目前大众的生态意识还比较淡薄,对绿色产品的需求还处在初级阶段,导致企业自发进行绿色技术创新的内在利益驱动力不足。此外,由于绿色技术创新投资大、风险高、短期收益相对较少,这些因素无论是从企业创新意识还是从企业追求利益最大化方面都不能对绿色技术创新产生有效的驱动力。因此,需要政府制定完善的政策支持体系,加大绿色技术创新资金投入,提供各种优惠政策,引导技术创新向着生态化的方向转变,使企业摆脱绿色技术创新成本高、风险大的困境。所以,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对推动企业绿色技术创新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2、我国绿色技术创新政策支持力度不够

我国目前还未形成促进绿色技术创新的政策体系和运行机制,严重影响了绿色技术创新的健康发展。政府未能形成绿色技术创新投资的动力机制和建立绿色技术创新投资的资金支持体系。我国对绿色技术创新推广的政策扶持与鼓励不够。缺乏对绿色技术创新激励、扶持以及财政、税收、金融政策的支持,导致绿色技术创新资金投入严重不足,直接用于绿色技术创新的资金很少。政府并没有对绿色技术创新投资动力不足这一问题采取相应的有效的解决措施,绿色技术创新激励政策不完善,灵活性和针对性不强,手段单一;没有通过建立绿色技术创新投资机制,拓宽投资来源提高绿色技术创新的资金投入比率;没有建立健全企业融资机制;没有建立企业绿色技术创新的风险基金等。

我国绿色技术创新政策支持力度不够,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第一,我国用于绿色技术创新资金投入严重不足。我国促进绿色技术创新的财政投入政策、税费征收政策、配套服务政策等不完善,绿色技术创新投入不足。我国经济整体发展水平较低,在绿色技术创新资金投入上明显低于发达国家,在一些技术创新项目的资金投入上,往往只注重短期经济效益的增长,而不注重环境效益。绿色技术创新需要强大的资金投入,而我国绿色技术项目主要是依靠政府的临时拨款和政策贷款,或者是国际机构的贷款或捐款,没有形成稳定的政府投入机制。银行贷款方面对企业绿色技术改造和绿色科技型项目的政策倾斜也不明显。我国经济发展不平衡,中西部经济落后地区地理位置封闭,经济发展落后于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就地区本身而言在技术创新价值观上还是传统的以经济效益为唯一衡量标准,还未形成绿色技术创新价值观,不注重环境效益,因此,直接用于绿色技术创新的资金很少。中西部地区的经济落后,交通不便,导致外来投资少,用于绿色技术创新的资金就更加紧缺。第二,我国绿色技术创新税收激励政策不完善。推动绿色技术创新的税收激励手段主要体现在排污收费和税收上,其刺激效果取决于实际收费额及相应法规措施等各种因素。现有的激励绿色技术创新的税收政策有环境税、差别税收等。差别税收是指对不同的征收对象,采用不同的税率或不同的起征点。差别税收本应该对绿色技术创新的发展起着很大的作用,但由于目前我国实行的差别税缺乏针对性和灵活性,不能在激励企业进行绿色技术创新发展上起到应有的作用。在排污收费方面也明显存在着许多不足,其主要表现是收费力度不够,很多企业在权衡排污收费额和以生态环境为代价创造的经济效益后,宁愿接受排污收费也不愿意进行绿色技术创新。还有的地区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是当地的支柱型企业,一旦对这些企业进行生态化改造,短期内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这一地区的经济收入,使当地政府处于两难的境地。

3、完善绿色技术创新的政策支持

3.1 完善绿色技术创新财政政策支持体系

完善绿色技术创新财政政策支持体系,就要为企业的绿色技术创新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从政府的宏观调控,政策制定上,为企业的绿色技术创新发展提供支持。

第一,政府要加大绿色技术创新投资力度。绿色技术创新成果的开发和推广不仅投资大,运行成本高,而且具有高风险,因此在资金筹集上有很大的困难,需要政府在投资上的支持和宏观经济政策的激励。政府应从财政、税收等方面对绿色技术创新给予优惠政策。税收已经日益成为国家促进绿色技术创新的有力工具之一,激励性税收优惠政策能合理降低绿色技术创新的成本,增强企业进行绿色技术创新的主动性,这种激励性税收优惠尤其适合鼓励企业推行绿色技术创新,因为它能合理降低绿色技术创新的成本,增强企业进行绿色技术创新的主动性,可以说目前税收工具几乎就是国家促进绿色技术创新的有力工具,许多发达国家都制定了相应的激励性税收优惠政策以促进企业实施绿色技术创新。

第二,政府要通过排污收费、排污权交易、排污许可证制度等手段推动企业绿色技术创新。排污收费、排污权交易等通过市场而起作用,其对企业绿色技术创新刺激效果取决于实际收费额及相应法规措施等各种因素。目前我国的排污收费标准很低,有的企业宁愿交排污费也不采取措施治理污染,由于收费低,大大削弱了对企业的制约作用。应调整有关政策,对污染严重的产业、企业和工艺

系统实行生产工艺排污许可证制度,以促进严重污染工艺的改造及老化设备的淘汰。应逐步提高排污收费标准,使那些生产污染环境和危害人体健康产品的厂家无利可图,迫使其开展绿色技术创新。

3.2 健全绿色技术创新金融政策支持体系

3.2.1 建立完善的风险投资体系

绿色技术创新存在着周期长、费用高、风险大等特点,而常规的金融机构往往不愿或不敢贷款,企业因缺乏资金没有创新的动力。资金短缺是绿色技术创新发展的主要障碍,所以要建立完善的风险投资体系。风险投资机制是把社会大量的分散资金聚集起来实现资本化,提高资金配置效率的有效手段,为绿色技术创新提供了强大的资金支持。风险投资是一种动态投资行为,它既能满足绿色技术创新的资金需求,又能参与到绿色技术创新活动中来,注重绿色技术创新成果的转化过程,从而加大了绿色技术创新成功的概率。

3.2.2 建立绿色技术创新的金融协调机制

要建立绿色技术创新金融支持政策与其它政策的协调机制。金融政策主要有风险投资、科技贷款、绿色技术创新基金等。财税政策主要包括财政投入、财政贴息、补贴、税收优惠等,它们在支持绿色技术创新的机制上、政策目标上、政策功能上具有互补性,必须进行协调配合。资金短缺是绿色技术创新面临的主要障碍,一方面政府可以通过财政拨款、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政策直接作用;另一方面又需要风险投资、科技贷款、创新基金等金融政策间接引导。因此,要协调好财政、金融政策在促进绿色技术创新发展中的协调配合。除了政策本身的协调一致外,还要加强政策主体之间的协调性。中央银行是金融政策制定的主体,金融监管主体是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而财政政策制定主体的是财政部。为了提高政策效果,需要相关政策主体之间的协调和配合,不能只重视单一部门的调控效果,忽视国家绿色技术创新政策的总目标。

3.3 政府要建立促进绿色技术创新发展的市场服务体系

绿色技术创新的市场服务内容主要包括绿色技术创新的技术、人才、资金等方面的信息传播和咨询服务,一般由政府提供经费资助,中介机构提供服务,通过多种方式向公众进行节能环保宣传,向企业提供有效快捷的绿色技术创新信息,加快企业对国内外绿色技术创新市场信息的获知速度,以及时调整企业的生产计划和对策,提高绿色生产效率。因此,我国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建立服务社会化、专业化、规范化的绿色技术创新市场服务体系。要发挥政府的作用,促进绿色需求,引导绿色消费。要引导企业了解市场需求,开发生产适合市场的绿色产品,建立绿色渠道,积极引导企业开展绿色技术创新;淘汰严重浪费资源和污染环境的产品,大力发展低消耗、无污染、节约资源的绿色产品。整合环保部门、产业界与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力量,建立以资金、技术、咨询、人才、信息服务、市场开拓等为主要内容的绿色技术创新市场服务机构,进行绿色技术创新的研究、咨询服务和人才、技术培训等,为发展绿色技术创新服务。同时还要积极引入市场机制,拓展融资渠道,鼓励和吸引社会资金和外资投向国家重点扶持的绿色技术创新项目。

政府要加快研究清洁生产的合格评定与市场驱动机制,为绿色技术创新的项目推广提供有利的市场环境。市场需求的主导力量决定社会对技术创新的需要的类型和范围。政府要整合市场现有的绿色技术创新项目并加以迅速推广和应用,逐步建立起多元化绿色技术创新市场体系,大力培育绿色技术创新市场,鼓励与国际绿色技术创新市场对接,为绿色技术创新的技术开发方和需求方提供技术信息。

3.4 政府要为绿色技术创新提供强大的科研和人才支持

技术创新对提高能效、降低能耗、推动新能源产业的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我国应大力加强绿色技术创新,通过加大对节能减排和新能源技术领域技术创新的支持,推动我国绿色技术创新的发展。国家应当鼓励和支持绿色技术创新推广项目,对于成熟的绿色技术创新项目,通过组织、引导和扶持等手段鼓励其在实践中得到广泛的应用。我国绿色技术创新人才匮乏,政府要引导资本、人才向绿色技术创新领域流动,为绿色技术创新提供强大的科研和人才支持。政府要鼓励绿色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引进和使用,推进我国绿色技术创新的发展水平。除此之外,政府还要加强与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绿色技术创新交流合作,特别要加强与欧盟、美国的绿色技术创新合作,并在引进国外先进绿色技术的基础上消化吸收、再创新,提高我国绿色技术创新水平。

3.5 建立健全绿色技术创新的社会配套服务体系

由于绿色技术创新的经济效益比一般技术创新的经济效益要差,因此,依靠技术推动与市场拉动的自然发展,速度必然缓慢。推进绿色技术创新发展措施之一是成立绿色技术服务和示范中心,集咨询、技术服务、中介机构甚至风险投资等职能于一身,这样的组织可由环保部门、产业界与高校和科研院所联合组建,主要进行环保中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的系统集成和工程化研究,污染严重工艺的改造,国外先进适用环保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创新以及咨询服务、技术培训等,成为绿色技术的培育示范基地和扩散中心。还应建立高效的技术信息网络和信息传递机制,及时了解国内外绿色技术创新和扩散的最新发展动态。对于环保部门而言,不仅要加强法规、标准的执行和监督力度,而且也要积极起到中介、协调和服务的作用,提高企业绿色技术创新的扩散能力。

第7篇:绿色金融支持政策范文

2008年以来的国际金融危机打破了原有的国际经济金融格局,中国经济已经领先世界开始复苏,在新格局下,循环经济作为我国经济增长方式的主动调整路径,是中国下一轮经济增长的主旋律。

2009年上半年国家统计局资料显示,循环经济发展呈现加速趋势。首先,经济增长的总体能源消耗呈下降趋势。2009年一季度,能源消费总量增长3.04%,而GDP同比增长6.1%,反映了全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GDP)能耗同比降低2.89%。降幅比去年同期加快0.27个百分点。六大能源消费较高行业工业增加值增幅比去年同期回落12.5个百分点。其次,我国能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提高。各种能源加工转换的总效率提高1.55个百分点,重点耗能企业能源回收利用能量1935万吨标准煤,回收利用率为2.25%。最后,投资结构中,节能减排项目增幅较大。2008年11月,国家紧急部署的1000亿元用于扩内需、保增长的新增中央投资中,约200亿元是支持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循环经济和重点工业污染治理项目;支持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重大环保技术示范项目;支持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今年1一5月,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分别完成投资915亿元、23042亿元和2956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79.7%、29.1%和34.9%。如果我们把第一、第三产业作为低能源和资源消耗产业,把第二产业作为相对资源能源消耗型产业,显然,第一、第三产业投资增长显著高于第二产业投资增幅。

以上数据表明,能源消费总体回升、单位GDP能耗下降,中国投资结构正经历巨大转折,中国产业结构与经济增长拉动力正在发生潜移默化的变迀,绿色产业和循环经济成为拉动中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发展循环经济需要绿色金融支持

金融作为一国经济的核心,在引导资源、优化配置方面发挥着核心作用。一国的金融越发达,其资源配置的效率就越高,越能促进经济的发展。以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为前提的循环经济要大发展,自然离不开金融的支持,金融的绿色化经营就是对这种经济发展模式最好的支持。

绿色金融就是将环境保护纳入金融功能的服务范畴,在投融资决策中考虑潜在的环境影响,把与环境条件相关的潜在的回报、风险和成本进行融合,以协调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是环境经济的一部分,也是金融功能拓展的一个重要领域。

“十一五”期间,仅环保投入预计将达到14000亿元,中央财政以每年18%的增长速度投入到环境保护中。发展循环经济是一项重大的系统性工程,需要多方面的保障支持,其中金融力量的支持将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

发展循环经济离不开绿色金融支持,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循环经济的技术创新需要高投入,因而离不开绿色金融支持;二是循环经济发展的多层次性特征决定了其融资方式的多样性,从而离不开绿色金融支持。

1、循环经济的技术创新需要绿色金融支持

循环经济倡导的3R(Reduce,Recycle,Reuse)原则以资源节约和生态效率为目标,以技术进步为前提——循环经济在发达国家的先进制造企业中率先实贱也印证了这一模式所需要的技术进步前提。

循环经济以资源节约与生态效率导向的技术进步推动其产业结构转型的方向是资源再生产行业和环保产业比重的不断增加,同时资源生产率将取代劳动生产率成为产业结构升级的重要标志。然而,这也意味着技术进步的方向从追求劳动生产率转向资源生产率。

由劳动节约的技术进步转向资源节约的技术进步,必然会增加关联行业的技术开发成本并伴随着技术的不经济性,技术开发与实施过程亦存在各种风险,主要包括技术风险、市场风险、财务风险及自然风险。因此,发展循环经济客观上需要绿色金融手段的支持。

同时,作为新型行业的资源再生产和环保产业,在其起步阶段,受技术约束与市场规模限制,自身的资本积累能力有限,其发展过程同样需要有相应的绿色金融手段的有效支持。

循环经济技术的创新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而要将科研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进而发展成为一个个微观循环经济体系,由点带面形成更大范围的中观和宏观循环经济体系,没有强大的资金支持是不可能的。因此,只有建立和完善有效的金融支持体系,才能全方位地满足循环经济产业化的金融需求。

2、循环经济的投资特征决定其需要绿色金融支持

循环经济发展的多层次特征导致对融资方式多样性的要求,不同层次的循环经济体系有着不同的融资需求。在企业层面上,由于企业属于竞争市场中的微观经济主体,生产的效益目标明确,最需要对其技术改造或新型生态技术生产项目辅以资金支持,因此其投融资渠道和方式都比较复杂多样。在产业园区层面上,由于产业园区的建设既包涵社会效益,也包涵企业效益,因此产业园区及其支柱企业的金融需求更多地体现在一揽子金融工程设计上,更强调将不同投资人与多种金融工具有机结合,共同支持循环经济、绿色经济的产业组合、产业升级和政府发展规划。在社会层面上,由于循环经济具有明显的公共性和外部性,只有依赖国家财政支持和政策性金融支持,才能达到分担风险、共享收益的目的。

三、循环经济发展中的金融支持制约因素分析

1、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专门金融政策亟待出台

高科技、节能型企业一般是新兴行业,发展前景暂不明朗,而且多为一些中小型企业,出于对防范信贷风险或获取短期效益的考虑,银行大多对上述行业采取了谨慎或限制的授信政策,不仅授信总量少,而且利率上浮高、担保条件苛刻。截止目前,国家对循环经济发展尚未出台以低利率为核心的绿色信贷政策,没有建立循环经济企业上市融资的相关支持政策,没有设立专门用于循环经济发展的产业绿色投资基金,服务循环经济发展的金融手段局限于加大信贷投入、给予利率优惠以及限制对污染企业授信等通用式做法,没有制定涵盖银行、证券、保险的综合性绿色金融支持循环经济专项优惠措施。

2、金融服务短期行为导致循环经济产业链启动难

高耗资源产业占用了大量信贷资金,金融对高科技、低耗能经济支持不足。无论是社会化的大循环经济,还是具体的产业单循环经济,要实现循环经济的正常运转与发展,必须进行大量的基础设施工程投资,且要经历较长的时间周期才能实现经济效益。目前,金融机构信贷投放的短期行为日益明显,企业难以获取长期、稳定的资金支持来启动和完善产业循环的各个环节,一方面导致企业“短贷长用”,潜在金融风险加剧,另一方面企业挤占流动资金,影响企业优势产业的正常发展,甚至出现资金链断裂。不仅如此,支持循环经济的国有商业银行的绿色金融服务严重缺位,未成立专职服务于循环经济的区域性法人地方金融机构,且绿色金融产品单一,对循环经济发展贡献率较低。

3、循环经济发展企业融资渠道单一

尽管我国政府允许投资主体多元化,但由于过去缺乏相应的激励措施和保障措施,很少有政府之外的资金投资于循环经济项目。我国循环经济投融资的资金主要靠财政注入,缺少社会财力的支持。由于财政收支矛盾尖锐,财政不得不优先保证基本职能的需要,从而导致循环经济发展出现资金匮乏的局面。

由于经济市场化程度低,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发展缓慢,企业融资过度依赖银行。上市公司稀少,大多数企业不具备上市条件,难以从资本市场募集资金。同时,由于循环经济企业商业信用不畅,造成融资租赁、商业票据、投资基金债券等间接融资工具量小面窄。

四、构建支持循环经济的绿色金融体系

1、支持循环经济的金融制度设计

目前,现有的金融制度盲区和信贷政策缺陷等问题是制约循环经济产业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必须通过设计一种支持循环经济的金融制度框架,来协调和整合循环经济运行中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关系,将社会资源和财富进行比较合理的配置,把生态环境和基本资源作为生产要素进入市场流通,明确生态环境和基本资源的产权关系,规定其交易和补偿机制,以实现金融生态环境与循环经济发展的互动发展。

支持循环经济的金融制度框架,要对接全国人大常委会2008年8月29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的主要制度;要与循环经济总体规划制度方向一致;要有利于抑制资源浪费和污染物排放的总量调控制度的具体实施;贯彻以生产者为主的责任延伸制度。同时强化对高耗能、高耗水企业的监督管理;强化产业政策的规范和引导;明确关于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的具体要求;建立激励机制和法律责任追究制度等。

2、完善资本市场对循环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

首先,为了扶持绿色产业的发展,企业的上市审批要把绿色因素考虑在内,在同等条件下,对于部分具备一定资产规模和技术力量、运作规范的大型绿色产业优先上市。其次,对于环保类中小企业或资源再生类的企业,今后亦可尝试到创业板市场上市融资。再次,拓展商业银行的绿色信贷业务,提升其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资金保障能力。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循环经济产业转型要求不断完善绿色信贷指导目录,提供利率优惠和信贷规模与期限优惠的政策指导,并以“赤道原则”的国际规范为依据,制定商业银行的信贷环境风险评级标准,对执行绿色信贷成效显著的商业银行实行奖励政策,从而调动并确保商业银行推行绿色信贷的积极性,增加绿色信贷的可操作性与实施效力。2009年第一季度,商业银行贷款占非金融部门融资的95%,而2008年同期仅为89%,信贷占融资的比重在全年必将突破95%。最后,成立绿色基金。绿色基金的宗旨主要是通过资助和奖励对我国环保事业做出贡献的个人和组织,推动中国环境保护的管理、科学研究、人才培训及国际合作等各项环保事业的发展。基金会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国内外热心环保的企、事业单位、团体和个人的捐赠,以及污染者支付的环境污染费用成本等。筹募来的资金主要用于资助环境保护项目,奖励对环保事业有贡献的组织和个人,资助有利于环保的公益事业。基金会的资金存入金融机构收取利息或购买环保型企业的债券、有价证券和一些股票为基金增值,也直接或间接支持以循环经济模式经营的环保型企业,从而推动循环经济的发展。

3、建立并完善循环经济担保机制

首先,在担保机构的组建上,应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关政府单位出资建立。实行政府担保制度,主要是由政府出资建立的信用担保机构,为循环经济企业和项目提供资金融通时的信用担保。其次,在担保运作过程中,循环经济担保机构在简化手续,提高效率的同时,应尽可能地减少政府行政干预,遵循市场规则,保证信用担保机构能够独立、自主地向符合贷款条件的循环经济中小企业提供担保,但也要尽可能地避免操作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同时还要不断进行业务创新,提高担保的灵活性,即可提供一笔贷款的全部担保,也可对抵押不足的部分进行部分担保。最后,在相关政策上,循环经济担保机构应在国家的产业政策、财政政策、金融政策等宏观调控政策的引导下,吸引大商业银行、大公司、大财团的资金支持,允许以独资、合资、合作、外资等多种形式建立担保机构,不断充实循环经济担保机构的资金实力,充分发挥其担保职能,为循环经济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4、完善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银行绩效评价体系

支持循环经济的银行绩效评价体系的层次框架主要包括:第一,通过国家出台商业银行信贷政策,规定商业银行在发放商业贷款时,必须把节能降耗、资源循环利用、污染物排放等指标纳入贷款投资和风险评估体系。第二,要求商业银行设计开发绿色环保信贷产品,专门用于支持企业以“3R”为原则推行清洁生产节能降耗以及企业能源和资源的再利用为核心的循环经济生产转型,企业凭借生产经营项目的“绿色因素”获得专项绿色抵押贷款。第三,从信贷结构、营业收入与利润结构、费用结构着手,把支持循环经济的因素列入权重系数,并与商业银行的央行再贷款利率、银行准备金率等监管因素、支持循环经济的商业银行资金投入存在专业性强、风险管理难度大、管理成本高等因素结合起来,对支持循环经济的营业收入给予税收优惠倾斜,降低面对循环经济生产的资金经营成本。

第8篇:绿色金融支持政策范文

1绿色农业发展的资金困境呼唤尽快构建投融资机制

1.1资金困境的内因:绿色农业的内生性资金供应不充分

绿色农业的自身特点,使其难以从自身内生性地解决资金供应问题。农业普遍具有投资周期长、风险大、预期收益不确定性等特点,而绿色农业的这些特点更为明显,对资金的需求更大、对技术的要求更高。绿色农业兼具有资本密集型的内在特点,反映出单纯地靠绿色农业自身难以完成资金积累循环供应。其一,绿色农业资金投入量大。绿色农业既需要对生产原料、人力劳动、基础设施进行投入,又需要不断研发新的农业生产技术,保护绿色农业生产所需的土壤、水、空气等宏观环境,建立完善的物流、销售的配套服务,这些极大地增加了绿色农业的资金投入规模。简•A莫利特在对1970-1975年70个发达国家和1975-1979年18个发展中国家的农业投资与经济发展的关系进行研究后发现,农民人均收入每增加1%,农产品总值中对农业的再投入比例应该增长0.25%,或者以农业劳动力计算的收入每增长1%,农产品总值中对农业的再投入比例应该增长1.3%,这样,农业才能发展[2]。由此可推断,绿色农业发展所需资金要远远高于这一比例。其二,绿色农业投入资金收益时间长。农作物由于其生长周期较长,农业投入资金收益时间也较长。这一特点带来两个制约农业投资增长的后果:一个是时间越长风险越大,风险成本较高;另一个是资金流转次数下降,资金时间成本较高。这两个后果都要求农业具有较高的投资回报,而收益的不确定性和长时间性却与之相矛盾,使得“高投入,高回报”机制需要较长时间得以实现,甚至无法实现。其三,绿色农业预期收益不确定。由于绿色农业对自然环境的较高要求,自然灾害、环境污染、技术失误都会导致农产品产量下降或质量无法达到绿色农业要求,从而无法实现预期收益。绿色农业的这些自身特点成为绿色农业发展陷入资金困境的内在原因,使得绿色农业内生性资金供应不充分。

1.2资金困境的外因:绿色农业的外部性资金供应不给力

绿色农业的外部性资金供应模式还未摆脱现有农业外部资金供应严重不足的困境。改革开放后,我国基本建立了以财政投入为主,以金融机构支持为补充的外部资金供应体系。财政投入主要是指中央财政投入以及地方财政的配套投入,通过财政预算拨付资金,既包括财政对农业基础设施、科技研发、农业补贴等常规性投入,也包括以专项资金形式用于解决农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以及重大自然灾害拨款等投入。加大对农业财政投入的呼声一直都比较大。近期中央一号文件再次明确,要优先保证农业投入,在各级财政支出上,把农业作为优先要保障的领域,同时,要持续地增加对农业的财政支出,中央基建投资要继续对农业进行倾斜,重点对农业基础设施、农业可持续发展领域进行投资,使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得到有效发挥。金融机构对绿色农业的支持喜中有忧。政策性金融仍是我国当前农业获得资金的主要途径,例如农业开发银行贷款投入仍占有较大比重。合作性金融正在承担重要作用,逐渐成为我国农业获取融资的重要渠道。合作性金融主要是指农村信用合作社,及近年来相继成立的农村商业银行。但是,我国的农业金融体系是不完整的,各子系统间是相互分离的,没有形成统一的有效率的金融支持服务整体。不完整性是指基层农业金融机构缺乏。随着大量银行农村经营网点的撤离,部分农村地区出现了金融机构空白,而合作性金融机构还处于探索阶段,仅在个别地区取得了较好进展。相互分离是指现有农业金融体系中各组织层次不清晰、职能较模糊,没有发挥协同效应。政策性融资、合作性融资及商业性融资三者虽然功能不同,但却无法有机统一,经常导致重复投资或零投资,无法满足绿色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需求。

1.3资金困境的外化矛盾加剧:凸显构建投融资机制的紧迫性

1.3.1财政支农资金作用受限

我国财政支农资金近年来呈不断上升趋势,但所发挥的作用有限:其一,财政支农资金总体反映偏小。有统计反映,2012年财政支农资金占财政总支出的10%左右,达到11000亿元,显然这一比例不足以保障我国农业健康快速发展,相对于其他国家仍然偏低。有资料显示,一些发展中国家,比如印度、泰国、巴基斯坦等,在财政支出中,用于农业的比重都占到了15%左右,远远超过我国的水平[3]。其二,财政支农资金使用不合理。在财政支农资金使用结构中,用于人员经费、办公经费等非生产性部门经费所占比重较大,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民教育培训和农业科技等生产部门的财政支出所占比重较小,这就必然导致我国农业生产后劲不足。几十年间,我国财政支农资金中有60%用于治理大江大河和发展我国的气象事业,而只有40%左右直接用于农业生产性支出。显然真正用到绿色农业发展上的财政支农资金所占比重更为不足。

1.3.2金融支持资金供给不足

金融机构,特别是银行坚持“盈利性、流动性、安全性”经营原则,直接导致两种情况发生:其一是银行机构“撤离”农村情况比较普遍,其市场定位不断从农村向城市调整。相对于其他国家,我国基层农业金融机构极度缺乏。据早年统计,印度商业银行在农村和准城市地区设立了32662家分支机构,基层农业信贷协会达到92682家,有超过2000家的土地发展银行分支机构,多达14136家的地区农村银行分支机构主要建立在农村信贷机构稀少的地区,平均每17000-21000个农户就有一家农村银行的分支机构为之提供金融服务,其金融覆盖度之高是世界罕见的[4]。其二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非农化”不断加重[5],其信贷资金支持不断从农业产业退出,其服务对象逐渐由农村转向城市,由农业转向商业和工业。有资料显示,定位为农业农村服务的中国农业银行的贷款中只有10%用于农村,这一比例远远低于改革开放初的98%[6]。这两种情况产生的严重后果是金融机构对农业尤其是绿色农业无法提供充足资金。

1.3.3社会投入资金增长有限

除财政、金融资金投入外,不仅农民自身投入经营的资金增长十分有限,而且社会资金对绿色农业的投入同样非常有限。近年来,农民收入增长主要来源为工资性收入,通过经营农业获得的收入在家庭收入中所占比重不断减少。多种原因导致农户对农业投入十分有限。有资料反映,在一些地方农民第一产业经营费用支出占农民总支出的比率长期不足1/4,甚至还有下降趋势。农民自身对农业投入的不足,不仅直接反映为农业内生性资金供应不足,而且直接影响到社会资金投入信心和投入总量。外资利用水平低也是我国农业社会资金投入不足的一个缩影。统计资料显示,在外商投资项目总数中,我国农业吸收外商投资项目占的比重不足3%,投资额还不足2%,而且在投资额上普遍较低,绝大多数在50万美元以下[7]。更难以想象的是,还有大量农村社会资金外流,进一步加大了绿色农业的资金困境和外化矛盾。

2构建绿色农业投融资机制应找准资金外化矛盾的成因

绿色农业的三大资金外化矛盾有其内在原因,只有分析清楚了原因,才能为构建绿色农业投融资机制破解难题找到合适的路径。

2.1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低下弱化了资金增长的导向性

当前,我国财政支农资金十分分散,资金的科目分类、使用方式都是以各资金主管部门为主。在农业科技、基础设施等财政投入中,分散使用、交叉拨款现象严重。同时,大量财政拨款并没有用于实际的农业项目投入,大量资金用于管理费用、人员工资、办公场所等非生产性领域,从而导致实际财政支农资金大幅缩水。由于农业对地方财政和生产总值贡献较小,一些地方政府在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方面的措施不是很得力,对运用财政支农资金发展绿色农业的主动作为有限。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效率低下,导致的结果不仅使得财政支农资金的本身的杠杆作用受限,而且使得金融支持资金和社会投入资金跟进受到了负面逆向影响,财政资金引导带动作用发挥不充分。

2.2绿色农业认证和信用体系缺失弱化了资金风险的可控性

绿色农业认证和信用体系建设是绿色农业经营模式的认证依据,是金融机构进行风险管理的基础。当前,不仅绿色农业认证体系缺失,而且绿色农业生产者信用管理机制亦缺失,面对无法分散的自然和社会风险之中的农业经营者的信用地位十分低下,致使农业贷款在金融机构的全部贷款中所占比重十分低,农业经营者无法从金融机构获得绿色农业生产必要支持资金。同时,金融机构一直没有建立针对农业生产者的统一的账户档案机制,对农业生产者信息十分缺乏,且缺少低成本的信息获取共享渠道。绿色农业认证标准没有建立,信息不对称,使得金融机构对资金风险的预防性和可控力较弱,不愿承担较大的风险,从而导致绿色农业资金短缺情况更为严重。

2.3绿色农业内在效益显现不足弱化了资金投入的增长性

绿色农业作为经营方式的创新,在发展初期具有收益不确定特点,资金供应者的收益难以确定,且风险性又不可控,本着趋利避害的本性,致使发展绿色农业所必需的基础设施建设、生产设备等固定资产及相关的流动资金需求得不到资金支持。尤其是在当前经济增速放缓背景下,如何提高绿色农业的效益,是现实中必须面对的一个重大课题。绿色农业的内在效益显现不足,直接导致各类社会资金选择相对安全的投资方式,这更加剧了绿色农业资金的供求矛盾。

3构建绿色农业投融资机制的路径选择

发展经验表明,有效获得所需资金对绿色农业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现实情况却相反,绿色农业发展正面临着严重的内外资金困境,导致绿色农业无论在规模上还是持续性上都难以取代传统农业,发展遇到瓶颈。解决绿色农业发展的资金困境,应实施双轮驱动,从内外两个方面着力,从内部讲是要增强绿色农业的内生收益性,提高内部资金循环的自供能力;从外部讲是要增强绿色农业的资金使用效率,健全基础性体系建设,提高外部资金供应的增长能力。构建绿色农业投融资机制,是破解绿色农业外部资金困境有效的重要措施。对照形成外部资金困境和外化矛盾的原因,提出构建绿色农业投融资机制的如下具体路径选择。

3.1加强绿色农业投融资机制构建的顶层设计

3.1.1加强绿色农业投融资机制的顶层制度设计

制度建设,既是绿色农业发展增强内生性的保障,又是绿色农业投融资机制构建的基础。从一般的意义上说,制度是人们需要共同遵照的行动准则或原则,它规范着一个社会的运行秩序。制度的设计要有全局观、系统观,不仅把制度当作一种要素,更要把它当作一种体系来建设,通过制度的顶层设计,可以使得绿色农业发展和投融资机制的运行有约束力、执行力、保障力。具体来说:一是要加快绿色农业法律体系建设。法律体系建设是绿色农业发展的基础,没有完善的法律,就没有绿色农业的发展。我国当前绿色农业相关法律十分缺乏,仅有《全国生态农业建设技术规范》和一些政策性指导规则[8],基础法律体系的缺失使绿色农业发展无法进行有效统筹规划。发达国家基本都有较为完备的绿色农业法律体系。例如,美国有《有机食品生产方法》、《土壤保护法》;欧盟有《土地资源保护法》、《肥料使用法》;日本有《食物、农业、农村基本法》[9]。因此,我国必须加快绿色农业的法律体系建设,形成绿色农业生产、加工、销售全方位的法律体系。二是要加快破除绿色农业投融资机制创新发展的法律障碍和制度障碍。美国建立了《农业信贷法》和《生态农业安全和农村投资法》;日本则建立了《农林渔业金融公库法》和《生态农业保险法》[10]。我国应对原有的《商业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中有关农业投融资建设的法律条文进行补充、修改、完善,尽快制定完善有关绿色农业投融资的法律法规,对投融资机制运行、监管、架构等进行法律层面的安排,做到有法可依。三是要加大实施多样化的融资安排的制度设计。加快推进土地制度改革,比如实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制度,通过土地的抵押,可以从金融机构获得贷款,这一方面可以使土地作为一种资产的流动性得到释放,拓宽绿色农业融资渠道,另一方面也可以为绿色农业的发展在资金上提供支持,从而推动绿色农业规模发展。不仅如此,还可以在取得土地流转和土地确权试点经验基础上,加快在全国范围复制推广,完善土地规模化经营、土地抵押贷款等制度安排,为推进绿色农业投融资机制建立创造制度条件。

3.1.2加强绿色农业投融资机制的顶层规划设计

顶层规划设计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考虑的规划因素较多,但重点要考虑战略规划层面的问题,具体涵盖绿色农业投融资机制构建的规划目标、路径选择、政策支持等方面。要尽快出台国家层面的鼓励和促进绿色农业投融资机制建设的规划安排,可考虑在已有机构基础上,落实具体职责,统一规划目标,明确发展路径,有效协调解决绿色农业投融资机制构建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积极推进顶层规划得以全面实施。

3.1.3加强绿色农业投融资构建的运作平台设计

创新绿色农业投融资模式势在必行,对绿色农业投融资运作平台,应制定统一标准,保证投融资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投融资平台及时公开自身资金使用情况和信贷资金债务,对担保行为进行严格监管。新型的投融资运作平台的建立,应注意加大试点力度,及时总结推广试点经验,不断完善平台主体的设立条件、组织运作规范、内部管理规章和外部监管制度,积极创新推动。例如村镇银行、农业资金合作社,在设立时应有明确的资本要求,发起人应签订设立条约并进行相关登记,在法律制度框架下明确内部章程,对发放贷款对象、贷款条件、风险管控等做出专业化的制度安排和运作设计。

3.2加快绿色农业投融资机制的两个基础体系建设

绿色农业的认证体系建设和信用体系建设,是加快构建绿色农业投融资机制的两大基础性体系建设,其作用不仅在于对绿色农业发展这一新型主体农业模式的具体内涵具有认证依据,而且在于对财政、金融机构及社会资本支持绿色农业发展具有信用参考条件。

3.2.1加快绿色农业的认证体系建设

目前,已有不少国家和地区意识到建立绿色农业认证体系的重要性。自1978年德国率先采用“蓝色天使”的绿色标志以来,美国、法国、加拿大等国也陆续建立了自己的绿色标志认证制度,而北欧国家更是开始实行了国家间统一的北欧绿色标志[11]。我国的绿色认证最早开始于对绿色食品的认证,至今没有建立绿色农业认证的具体标准和绿色农产品认证体系。这是绿色农业投融资体系建设中的基础性问题,是建设绿色农业投融资机制的前提。绿色农业正外部性[12]的财政补贴、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外资引进等需要有一个明确的、可操作的绿色农业标准。在推动绿色农业发展中,我国必须加快建立和完善绿色农业认证标准和绿色农产品认证体系,营造氛围,鼓励农业企业重视和树立绿色理念,提高认证机构作为独立的第三方认证主体的功能作用和权威影响,对绿色农业环境建设、市场准入、生产全过程、产品标志、产品技术、产品销售等统一制定相应标准,并逐步向国际标准靠拢,为绿色农业投融资机制建设创造条件。

3.2.2加快绿色农业的信用体系建设

同样,我国一直未能建立健全农户家庭收支账目和经济活动档案,也没有可替代的信用信息来源,导致农业生产信用体系缺失,这极大地影响了信贷资金对绿色农业的支持。由于信用体系缺乏,资本有限、抗风险能力弱的中小企业和个体经营者,难以从金融机构获得信贷支持,即使获得信贷支持,成本也要远远高于其他贷款者。因此,必须尽快建立绿色农业信用体系,以服务绿色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需求为重点,推进信用法律制度建设;设立信息筹集和共享机制,整合信用数据信息平台,完善农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立规范的信用中介评价机构,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不断优化信用环境,推出配套措施,完善信用缺失的惩处机制,依据信用等级推出差别化的投融资政策。

3.3建立财政、金融、保险“三位一体”的绿色农业投融资机制

绿色农业投融资机制构建的内核,是建立财政、金融、保险“三位一体”的总体框架,其基本要求是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优化政府投资使用方向和方式,充分发挥财政杠杆性的引导带动作用;营造良好的投融资环境,拓宽投融资渠道,充分发挥金融机构的主渠道作用;探索创新投融资模式,注重发挥保险机构的保障作用,通过增加绿色农业资金有效供给,推动绿色农业持续健康发展。

3.3.1发挥财政资金投入的杠杆性引导带动作用

在绿色农业投融资机制建设中,财政资金必须发挥引

导带动的杠杆性作用,通过财政资金的有限投入和有效投入,带动金融机构支持资金和社会参与资本的正向增长。财政资金引导带动的杠杆性作用的发挥,主要通过三种途径实现:一是优化和改进政府投资使用方向和使用方式。财政投资主要投向绿色农业基础性建设,对鼓励金融机构支持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的绿色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项目建设,政府投资应采取精准发力的方式给予优先优惠支持,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四两拨千斤”的杠杆性引导带动作用。在同等条件下,政府投资的使用应用于优先支持引入社会资本的项目,采取投资补助、信贷贴息等多种方式,支持社会资本参与重点绿色农业领域建设。加强政策引导,在绿色农业的基础设施、生态资源保护等方面,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PPP模式,大力引入社会资本,增加社会资金供给能力。盘活存量资金,鼓励通过PPP变现资金,用来增加绿色农业重点投入项目[13]。二是探索参与建立绿色农业投资公司、担保公司、基金公司,增强财政资金的杠杆性作用。建立绿色农业投资公司,政府为发起人,注入初始资本金,鼓励上市融资,引导信贷资金和社会各类资本流向绿色农业。建立绿色农业担保公司,搭建绿色农业投融资机制建设的担保平台,担保公司应定位为最后风险承担者,对金融机构的绿色农业贷款和保险公司的绿色农业保险提供风险分担。建立绿色农业投资基金,作为新型的农业投资类型,可有效地吸收公众闲散资金,通过资本市场将资金注入较稳定的绿色农业项目。欧盟绿色农业投融资机制具有鲜明的基金特色,建有欧洲地区开发基金、欧洲农业指导保证基金及欧洲社会基金,我国应参照建立符合自身的农业投资基金模式。农业投资基金可以选择发展潜力较大、运营较好的绿色农业企业,进行注资,促进企业发展壮大,降低新兴企业风险。调查表明,产业投资基金支持的新兴企业的失败率只有20%-30%,大大低于一般的新兴企业80%-90%的失败率[14]。三是适当进行财政补贴。绿色农业具有正外部性,通过财政补贴机制建设,发挥财政资金对绿色农业发展的推动作用。财政补贴主要分为直接补贴和间接补贴两部分:直接补贴主要采取已有的农业补贴形式,对从事绿色农业的生产者进行直接发放资金,减轻经营压力;间接补贴则主要是对金融机构低利率发放的绿色农业信贷和保险公司的绿色农业保险进行补贴。

3.3.2发挥金融机构投融资的主渠道作用

金融机构作为资金供给和资金需求间的重要桥梁,是绿色农业发展所需资金的主要提供者。在完善绿色农业金融机构投融资机制建设中,必须发挥金融机构的主渠道作用。金融机构投融资的主渠道作用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发挥银行信贷的主体融资供应作用。鼓励银行着力为“三农”服务并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规范银行针对绿色农业的放贷流程,对绿色农业信贷在存贷比规模控制、不良容忍度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银行信贷相对于财政投入、直接融资具有高效率、低成本、便捷性特点,在绿色农业融资中应占有重要作用。具体可考虑:对银行农业贷款在总放贷量中设定比例,其比例不应低于银行总存款中来自农村农业存款所占比例,从而保证农业资金形成良性循环;鼓励银行对绿色农业贷款在利率上优于其他贷款,而利率差对银行造成的损失由财政进行补贴,或将这部分损失折算成银行的存款保险资金,由保险公司对其存款进行低费用担保;简化银行对绿色农业放贷的审批标准,提高不良资产容忍度,建立合理机制将放贷风险向农业担保公司和保险公司进行转移。二是发挥银行机构的主渠道作用。鼓励金融机构“下沉”,在农村设立分支机构,设立村镇银行,设立新型农村社区银行,贴近、贴身为绿色农业提供金融服务。三是发挥金融业务创新的主体多元化作用。鼓励为绿色农业量身定做,创新性地提供金融服务产品。支持重点绿色农业建设项目开展股权、债权融资,大力发展股权投资计划、债权投资计划、资产支持计划等融资工具,引导社保资金、保险基金等用于收益稳定、回收期长的绿色农业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建设。有效运用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模式,创新性地筹措资金,形成由银行机构、非银行机构,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股权投资、债券投资,金融资金、社会资金共同参与、互为补充的多元化绿色农业投融资渠道。

3.3.3发挥保险机构对投融资的保障作用

第9篇:绿色金融支持政策范文

绿色金融是金融行业的一个新词,绿色金融可以促进我国的经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但是受一些因素的限制,它的发展却非常缓慢。虽然国内外关于我国绿色金融的研究也有许多,但是在实施方面还是有很多的缺陷。绿色金融是指金融业在经营一些相关业务特别是资产业务时所体现的绿色环保的理念,主要有在投资或者融资时能够注重对环境污染的治理以及对环境的保护,大力地支持与发展与环保相关的金融产业,合理地使用相应的社会资源,从而推动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绿色金融主要包括下面几个概念:其一,从金融业对经济发展的引导作用和促进发展作用,对环保业、金融业以及相关的第三产业做出相应的支持。其二就是从金融与环境的关系入手,将生态保护的理念引入到金融行业的发展中来,改变传统的高消耗,低产出的现状,发展重视质量而非数量的金融模式,形成一种资源节约,消耗减少,效益增加,环境改善的金融增长模式。

二、绿色金融的含义

绿色金融是一种新兴的经济发展方式,随着我国对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不断提升,以支持相关领域发展为主旨的绿色金融逐渐引起各方重视。绿色金融的发展要求相关的金融部门把环境保护的问题落实到金融行业的日常工作当中,要求企业在融资或者投资方面或者日常经营活动中贯彻绿色金融的理念。绿色金融包括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证券。其中绿色金融是指对于一部分不符合我国环境保护规定,并且对资源造成浪费的企业项目,要做出相应的惩罚,在金融信贷方面做出一定的限制,反之,对于一些在环境保护方面做的较好的企业就放宽相应的信贷政策,给予一定的信贷倾斜政策。绿色保险则表示一个企业在对环境造成一定的污染之后,如果对周围的第三方造成一定的伤害,那么法律规定该企业需要购买应付的赔偿金额的相应的保险,以此来确保公众的利益不被侵犯。绿色证券是指对一些破坏环境的企业设置相应的证券门槛,控制该企业上市的条件,并由证监会监督其上市后的对环境的改善情况。

三、发展绿色金融的意义

绿色金融从整体上看是指金融部门把环境保护当作一种政策,在投资的决策过程中要考虑潜在的环境因素,把环境条件与潜在的金融投资的回报,利益,风险和成本相联系,在金融的日常经营活动中注重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和环境污染的治理。绿色金融的核心是将自然资源的存量与人类经济活动造成的自然资源损耗,通过评估,进行金融资源的优化再分配。绿色金融的发展有利于优化产业结构,有助于推动我国环保产业的发展。环保产业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前期的规模较小,不易形成规模经济,盈利的能力也比?^弱,投入与产出不相符,环境保护的进展比较慢,而发展绿色金融业务可以保护环保产业,使其获得稳健发展。绿色金融的发展有利于金融部门的提高风险管理决策水平,防范与化解信贷的环境风险。把环境风险与金融投资与决策相联系,不仅可以让我们更加注意经济的发展,注重经济效益,还可以增强人们对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的重视。构建绿色金融体系还有利于我国的金融体系与国际接轨,发展绿色金融可以提高我国在国际金融市场的地位及核心竞争力。

四、我国绿色金融的发展现状

(一)绿色金融的作用机制

相比于发达国家来说,我国处于发展中国家,对环境保护问题缺乏一定的重视,在国内环境问题中,工业企业的污染问题最为严重,污染因素也比较多。其一就是企业管理者的素质不够,不能清晰的认识到环境污染的危害,于是就缺少相应的预防污染的措施,其次就是当地政府更加重视经济的发展而忽略了环境的保护。在此种情况下,环境污染问题很难得到解决,政府和企业为了经济的发展,透支利用现有的环境资源,这种发展的模式破坏了生态的平衡,也就是说经济的发展是建立在环境破坏的基础之上的。虽然近年来我国对环境保护的意识有所加强,但是都是对已破环的环境进行补救,并且还缺乏相应的监督管理机制,所以环境保护的效率还非常的低下,难以得到有效的成果。由此可知,环境保护问题只单单依靠政府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通过一些金融手段,利用金融市场的调节来提高企业对环境问题的重视,进而积极的参与环境的保护。所以金融机构应该倡导绿色金融,并把金融信贷,保险,证券等金融投资运用到企业对环境的保护上,推动绿色金融的发展。

(二)绿色金融实施过程的问题

1.绿色金融体系法制不完善

尽管当前绿色金融在我国已经发展了有一定的时间,但是它的法制体系还是不够完善,另外,我国也还没有建立起能支持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的较好的环境氛围和金融体系。尤其是对于我国的法制,主要存在的问题就是有关部门忽略了监管及投资的相关法律体系的建立,目前在我国虽然已经有一些绿色金融相关的制度,但是这一部分的制度还不是非常的完善,也比较难适应我国当下的国情,所以在我国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过程中,这些不完善的体系将会极大地影响我国绿色金融体系的建设与发展。另外,对于绿色金融的政策的支持也相应有些不足,我国针对绿色金融体系的政策支持缺乏一定的可操作性,在实际的经营过程中往往出现一些与政策不相符的情况。具体体现就是污染排放方面,要降低污染的排放企业的成本会升高许多,企业的盈利也会相对减少,所以企业开展绿色金融业务的积极性会明显降低。

2.绿色金融发展过程中战略准备不充分

绿色金融的发展战略准备不够充分,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就是金融机构的管理人员对绿色金融的管理还局限在金融信贷的短期目标上,对绿色金融的长期发展的管理还有所欠缺。另外,一些已经实施了绿色金融项目的企业在对其进行管理时也没有确切的长期的管理目标及规划,同时对企业的绿色金融文化认识也不够。其二就是一些金融机构对绿色金融的认识与学习还不到位,宣传的力度也不够,所以对企业管理的时候容易受利益的诱惑而忽略环保问题,使得企业不能达到可持续发展。其三就是相关的金融机构需要对环保以及法律等多个专业的相关内容做一个全面的了解,所以实施绿色金融项目的管理人员需要具备全面性的才能,但是事实上这种全面型人才是比较稀缺的,于是绿色金融的发展受到了很大的限制。

3.绿色金融发展过程中存在信息不对称

要想使我国的绿色金融业务获得长久的发展,相关工作人员需要对我国的金融市场格外关心,及时的了解金融行业的动态,并且还应该保证绿色金融在发展过程中能够与相应的环保部门以及相关的企业进行协调,如果在发展的过程中出现了问题就需要及时的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并解决。然而在实际的发展过程中相关的单位并没有对绿色金融的发展建立一个比较完善的环境评估的标准,对相关信息的了解与共享平台也有些不足。当下社会中有许多企业对自己内部的环境情况有所隐瞒,环境治理情况的相关信息不够透明。这些因素制约,导致了信息不对称的现象,这就对我国绿色金融的发展有很大的阻碍。

五、我国绿色金融发展对策

(一)实施绿色信贷,建立政策性银行

要想使我国的绿色金融获得进一步的发展就要始终坚持减排原则,并且以此为中心采用不同的方式开展各项工作,努力实现环境良好的大国形象,政府应该加大扶持力度,成立政策性的绿色金融银行和相关的绿色金融机构,大力支持企业治理排污问题,为保护环境贡献一份力量。建立绿色信贷银行,有利于国家更加直接的将资金投入到绿色产业中去,推动环境保护产业的发展壮大,更便于对环保产业及相关的企业进行利率优惠和贷款条件的放宽。绿色信贷银行建立的同时也可以对金融产品的创新起到积极作用。

(二)创新绿色金融产品与市场

绿色金融产品是推动绿色金融体系建立的基本,首先政府应该积极地支持银行或者其他的金融机构发行绿色金融债券或者环保的债券,并且对相关的利息收入采取免税的优惠政策,利用筹集的资金来支持环保业的发展和相关节能减排事业的发展。其次我们还可以建立绿色基金,并且推出一些有创新性的金融产品,增大金融投资的利益,规避风险,聚集更多的资金用于发展环保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