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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美术教育解决方案精选(九篇)

数字美术教育解决方案

第1篇:数字美术教育解决方案范文

一、美术类院校类专业教学档案的特点

美术类专业作为艺术类学科,教学环节中包含大量的技能训练等实践性教学环节,由此产生的教学档案相比于其他学科其教学活动具有突出的专业特色。首先,美术类教学档案具有载体和形式上的多样性。美术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大量的技法类课程考核是以学生作品为考核主要依据的,包括绘画、现代设计、传统工艺、书法、雕塑、篆刻等门类。而这些作品不同于规格统一的试卷,依课程不同而各具特点。学生考试和作业档案载体广泛,形体多样,与其他院系档案有很大差别。其次,美术类专业的教学环节的特殊性决定了该专业教学档案的独特性。相比其他专业,美术类教学不仅有各类专业性的技法类课程,还有采风、写生等外出实践类课程和毕业创作等成果展示类课程。这些课程的不同特性决定了美术类专业对应的教学档案管理具有更强的专业性和独特性。此外,由于大量绘画类实物作品的归档,对相关档案管理带来了技术性要求,如色料的氧化性和纸张的吸湿特性等因素,这些因素更增加了档案管理的专业性和难度。

二、美术类教学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建档与管理意识淡薄使教学与档案管理脱节

作为教学主体之一,长期以来,很多美术和艺术设计专业课教师往往把工作重点放在教学环节,对教学档案管理的重要性认识程度不足,导致教学环节和教学档案管理脱节。在日常教学及科研过程中大量有价值的教学过程和教学成果因为教师缺少有意识的保留与整理,造成相关档案材料的遗失与散落。此外,教学档案来源分散,除上级业务部门和本校下发的各种文件、二级学院的内部文件外,还有大量文件材料散存于一线教师。这也会导致相关教学档案无法归档,对教学档案管理工作造成负面影响。

(二)缺乏体现学科专业性的档案管理规范与制度

由于档案管理人员缺少对美术学科教学和科研特点的了解,缺乏能体现美术专业特色的档案信息收集与管理的规范,档案在管理过程中无论是收集还是分类都没有一个能体现学科特色的机制进行指导和约束,一方面导致部分体现学科特色的档案收集不全,如一些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美术档案材料未能及时归档,导致教学资源不完整,影响档案的利用。另一方面也会导致即便档案收集上来了,但是没有得良好的分类管理。档案管理的粗放化,这些都是制约美术专业教学档案管理的负面因素。

(三)档案管理偏重于实物化导致信息化管理技术落后

部分美术类院系教学档案收录方式更注重于实物材料的收集。教学档案管理手段还是以实体档案为主,电子档案管理系统的应用较少、信息化建设水平不高。由于美术学科作品门类繁复,设计各种平面和立体作品需要占用大量空间,同时由于专业特点,作品材料、尺寸大小不一,难以规范,造成实物档案收集、分类和保管的困难。尽管随着数字化的普及,美术院系对于档案管理都进行了相关的数字化改革,但仍然有相当多的美术院系档案管理处于滞后状态,缺乏科学的档案信息收集、整理、归类体系。造成难以对相关档案分类和查阅,影响到相关信息资源的有效开发与利用。

三、美术类专业教学档案管理对策

(一)强化档案工作意识并完善教学档案管理体系

高校美术院系教学档案管理涉及日常教学和教学管理的方方面面,完善的教学档案管理工作离不开院系全体教师和管理人员的配合。因此,强化全员档案管理意识,有必要提高大家对教学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建立全员参与的教学档案管理体系。从而形成良好的教学档案管理意识和环境,这是提高美术类院系教学档案管理水平的前提。此外,还应结合美术类院系学科教学特点,建立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专业特色突出且符合院校实际的校、院二级教学档案管理体系。此外,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在验收各院系移交的教学档案,做好校级教学档案的整理、分类和保管的同时,应对院系档案管理工作定期进行专业指导和业务督查,指导和协助院系做好院系级别教学档案管理工作。明确岗位职责,理顺层级关系,形成职责分明、条理明晰的档案管理工作体系。

(二)加强档案管理队伍建设从而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

美术院系的教学档案管理任务繁杂琐碎且管理难度较大,而现实中相当一部分院系往往是院系的办公室、教学秘书等人兼职档案管理人员。这些人员一方面给要完成自身岗位工作,又要兼顾档案管理工作,从精力和专业性方面都难以胜任教学档案管理工作。这就需要院系应当加强教学档案管理队伍建设,教学档案管理工作能否顺利开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作为美术类院系教学档案人员,应当既熟悉美术学学科教学特点、又懂档案业务,同时还要掌握计算机技术的专业人才,在此基础上,教学档案管理工作人员不断加强档案管理专业业务学习,深化对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指标体系的认识和理解,结合美术院系教学和档案管理特点,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完善教学档案管理工作的发展规律,不断提升教学档案管理理念。

(三)结合专业特点强化数字化档案管理

第2篇:数字美术教育解决方案范文

    [关键词]网络版权 传统版权 立法限制 合理使用

    美国李克利德“银河网络”的设想使“地球村”成为了现实,蒂姆。伯纳斯。李发明的万维网使信息交互与传播实现了快速与迅捷。网络上的版权与网络上信息资源的共享,自美作家联盟主席泰尼斯状告纽约时报侵权开始,就成为世界各国人民关心的一个话题。版权人为维护自己的权益促使各国对网络版权相继立法,我国终以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创设而缓和了网络上这一新兴矛盾。但是,国务院《信息网络传播权条例》尚未出台,当网上纠纷发生时,执法者一般习惯于用网下的著作权利涵盖网上的信息传播权利;由于网上网下传播方式与技术手段不同,网络版权限制问题成为当前的主要矛盾。为此 ,我们对网络版权合理使用设置的若干问题,提出一些个人意见。

    一、网络版权的合理使用应当比网下版权的合理使用宽松

    提出这一论点有不言而喻的五项依据:第一,从人类文明发展的历史看,任何阶段的文明均与文化、知识、技术的传播有密切的联系,传播促进人类文明,人类文明孕育新的传播形式,也孵育一代代的版权人与技术垄断者。但是没有对版权与技术垄断的限制,就没有人类文明的迅速发展;没有对版权与专有技术的合理使用,就没有新的作品与新的技术的诞生。第二,从人类传播的历史看,网络传播是比语言传播、文字传播、报刊传播更高阶段的传播形式,历史上任何更高阶段的传播,均比低一阶段的传播形式更少一些受到人为的限制,这是由网络本身的特性决定的;而传播形式的少受限制,即意味着合理使用的范围的扩大。第三,从世界各国文化的交流与交融看,人们希望突破文 字传播、报刊传播、电视电台传播等单一传播的局限,最大限度接受多媒体作品的呼声与趋势日益强烈。而网络版权使用的过分限制(如比网下传播限制更多),无疑不能满足各国人民对文化交流渴望的需要。第四,从网络环境的技术与特性看,任何新技术的使用都意味着冲破传统版权束缚的努力,尽管每一次努力都带来对其束缚的加强;但每一次努力也都撕破了传统版权所构筑的某些藩篱。第五,从知识产权立法的宗旨看,设立知识产权的根本目的不仅仅是为了保护知识产权拥有者的利益,鼓励其对专有权的专用;而是为了最大限度地鼓励技术创新,促进技术进步,为人类与社会谋求更大的经济福利。

    这里我们还须涉及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简称2000年解释)与 2002年《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 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简称2002年解释),前者无疑是中国网络版权纠纷处理的一个具时代意义的文件,它于新著作权法公布之前,但却以前瞻的眼光,公允、适度地处理中国大量存在的网络转载作品的版权纠纷问题。2000年解释第3条规定:“已在报刊上刊登或者网络上传播的作品,除著作权人声明或者上载该作品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受著作权人的委托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以外,网络予以转载、摘编并按有关规定支付报酬、注明出处的,不构成侵权。但网络转载、摘编作品超过有关报刊转载作品的范围的,应当认定侵权。”这一规定,不仅在于它符合上述笔者所论及的5项依据,还在于它解决了中国法学界、法律界、司法界从1998年至2000年纷争不休的网络转载问题,更在于它为无数的网站与无数的版权人、邻接权人节约了无数的诉讼咨询、诉讼时间、诉讼开支。这是对原著作权法第32条第2款的发展,是一种符合时代潮流的创新,人们对这个文件的鼓与呼,意味着对其主持者与制行者的尊敬。但是,不到两年时间,2002 年解释出台,该解释第17条否定了2000年解释第3条的规定,强调“著作权法第32条第2 款规定的转载,是指报刊、期刊登载其他报刊并付报酬的合理使用”,这不仅缩小了网站版权合理使用的范围,而且使网站上转载再次陷入无法可依、无序可循的局面。这一规定是学术界及版权人的舆论介入及影响的结果。2002年解释从字面上孤立地看,它是准确的;因为它十分准确地解释了新著作权法第32条第2款文字的意思及所限定的范围 .但是,当我们联系以下两个方面来看,这一解释的偏颇便显而易见了。

    其一,2002年解释所指新《著作权法》这一条款是在明确信息网络传播权管理办法,包括对其权利限制种种,由国务院另行制订的情况下,在第 4章第一节专指“图书、报刊的出版”这一部分,专述报刊的合理使用而提出的。也就是说,中国著作权法并不因为这样理解而不符合今后国务院《信息网络传播权管理办法》关于网络转载、摘编的规定。

    其二,2002年解释第17条的解释,是专门为纠正2000年解释第3条关于网络版权合理使用的规定而作出的,也是针对1998年至 2002年不断出现的网站转载是否侵权的网络纠纷而作出的。也就是说,网站转载报刊、期刊作品或其他网站作品,并按规定付酬的,不能享有免责的合法权利。据此,作为第4传媒的网站不享有其他传媒所拥有的法定的转载权利;然而在2002年之前,甚至在今天,除了极少数的传统媒体建立的网站外,还有许许多多的网站并不拥有或实际拥有新闻采访权或其他的新闻权利、出版权利,岂不明摆着要把他们逼入要么侵权,要么关门的窘境。网站关门歇业对中国的经济发展,对广大的人民群众有百害而无一利,须知截至2002年12月31日,我国共有网站371600个,网页更达到了2.24亿个。(注:参见《光明日报》2003—7—10.A4版,《第二次网络信息资源调查结果》。)网站依法转载报刊期刊作品,对中国老百姓及数亿网民来说, 是百利而无一害。

    网络版权合理使用当顺应时代,顺应民意;任何限制网络版权合理使用,甚至缩小网络版权合理使用范围(比较网下版权合理使用而言)的任何行为,都是既有碍于中国网络事业与网络经济的发展,又有损于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为了纠正2002年解释所造成的偏颇及影响,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 2003年12月23日第1302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20 00年解释的决定。该决定对第3条的修改,除了将原第3条“上载该作品”改为“报社、期刊社”及删去“网络”(转载)两字外,没有其他有关网络转载、摘编作品的性质上、程序上或支付报酬上的任何实质意义的改变。因此,可以认为,这一修改,实际上仅仅是对2000年解释第3条的一种确认,令其成为有效的一个法律条文,继续对网络转载、 摘编行为起规范作用。

    二、网络版权的复制权例外要有明确规定

    《伯尔尼公约》第9条“复制权”第1款“原则”规定作者享有授权以任何方式或形式复制该作品的专有权之后,在第2款即规定了复制权的例外: “本联盟成员国的立法可以准许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复制上述作品,只要这种复制不与该作品的正常利用相冲突,也不致不合理地损害作者的合理权益。”(注:参见刘波林译:《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1971年巴黎文本)指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45页。)这一规定,显然是授予成员国一种可以通过国内立法削弱专有复制权,即准许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复制作品的权利,但这种自由必须以“不与该作品的正常利用相冲突”,“ 不致不合理地损害作者的合理利益”为前提。如何理解这种专有复制权的限制及其适度的例外,特别是这种限制在网络上的例外,学术界迄今并没有明确达成共识。笔者以为,网络上的复制权例外,目前起码在非营利性质的远程教育、教师教学、教育性音乐、 教育广播材料、录像、数字图书馆版权保存等方面,应有明确的规定。

    1.远程教育方面。新《著作权法》第22条第6款规定“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为合理使用,但强调“不得出版发行”。这是符合《伯尔尼公约》第9条的“指南”精神的。这里,当我们将远程教育视为扩大的“学校课堂”时,这种合理使用当适用于“远程教育”;然而,它发生了一个重大冲突,即“学校课堂”规定的是“少量复制”,远程教育一经上网,就不是“少量复制”所能控制的了,起码,全世界各地计算机生成的临时链接,就须以成千上万计。笔者以为,对远程教育的“复制”限制,为资源共享与知识传播的目的,恐怕只能通过技术手段,允许读者阅读,但控制其下载而已。至于整部作品打印所发生的问题,如果从经济的角度考虑,这种下载打印恐怕比到新华书店购买一部作品的成本要昂贵许多。

    2.教学、教育性音乐方面。网下宾馆大厅的“场景”音乐实行收费之前,教学、教育性音乐方面的合理使用是没有争议的;但是,“场景”音乐收费之后,这个问题将引起人们的关注。尽管目前尚未有人对此提起疑问,但这种质疑是早晚的事情。因为,宾馆大厅的场景音乐就其大厅服务本身而言是非经营性的,它不会因为你进入大厅听了某一 段乐曲而向你收取音乐版权费;但是,当大厅的场景音乐以宾馆客房收费及营利联系起来实施版权收费的时候,任何学校的课堂教学、教育即都可以与这座学校的所有有关的各项收费联系起来,而对有关课堂教学的“合理使用”收取费用。网站也是如此,从学 校课堂到网站,仅场景不同而已。

    在音乐版权保护日益提高的今天,专门制订网上教学、教育音乐的合理使用规定,既很有必要,也刻不容缓。

    3.教育、广播材料方面。非营利性的教育广播材料也由于陈佩斯、朱时茂小品作品案( 注:参见沈木珠:《国际贸易法研究》,法律出版社,2002年出版,第624页。)的影响 (注:笔者并非认为此案判决有误。这里“影响”的含意,仅限于指它引起人们对录音录像制品的教育广播材料的关注。)而呈现某种程度的版权保护“竞高”趋势。随着网络的发展,更多新型技术的应用与推广,网络非营利性教育广播材料的运用将会更加广泛而有效。陈佩斯、朱时茂参加春节联欢晚会的表演作品为中央电视台属下文化公司制作成光盘出售,当以复制侵权的数量计算赔偿金额,而文化教育或戏剧欣赏网站非营利性教学如复制陈佩斯、朱时茂的作品是否侵权?如属侵权,当如何计算侵权赔偿数额?如不属侵权,又当如何保护版权人的权益。这其中当采取什么保护措施与限制网站使用的措施?特别是,当收费网站的不收费网页进行非营利性的教育广播,如何区别其经营性质?按近年网络信息传播案例的判决及舆论,某些不收费的网络行为往往被追究其“为提高网站的点击率”而强行与“经济效益”挂勾,如此,则不可能有纯粹的无任何经济 联系的“非营利性教育广播材料”可言。

    4.数字图书馆的合理使用方面。由于网站技术所造成的复制特点,数字图书馆的合理使用问题显得格外复杂,版权人权利与公众利益的平衡显得格外困难,首先是作品复制保存的数额,保存地点,“保存本”能否展示,如何展示;其次是能否对已发表作品的付酬复制与使用;第三是公益图书馆与经营性图书馆数据中心的界限及区别对待,特别是如何界定作品的正常利用与不损害作者利益的界限,目前国内没有合适的相关判例可供分析与借鉴,显然给立法带来一定困难。以陈兴良案(注:参见胡鸿高、赵丽梅编:《网络典型案例与法律法规汇编》,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为例,则可见网上网下不同图书馆的利益难以协调。如传统图书馆用100多元购买陈兴良的三部著作将其通过编号后上架即可供入馆公众自由借阅而不必有侵权之嫌;数字图书馆用同样的钱购买其同样三部著作,将其通过数字化手段上网供公众查阅,则因此而背负侵权责任,须付上8万元的经济赔偿,所不同的仅仅在于,数字图书馆具有被批量的计算机临时复制存储的可能。这个问题怎么看?法官似乎仅按中国人传统的思维方式,即按复制的多少众寡来作为是否侵权的衡量标准,而美国司法显然已跳出这种机械的教条方式的圈圈,并通 过Leslie Kelly案明确:在网络领域,对他人作品的大量、完整的复制并不一定属于侵权行为,大批量的复制本质上并不排除合理使用。如果第二个使用者仅仅复制符合其使用目的所需要的部分,即使存在大批量、光盘的复制也应认定为是一种合理使用的行为。因此,在快速发展的因特网世界,必须根据使用人的目的,从版权法鼓励创新的立法宗旨出发来认定合理使用,不能仅凭使用版权作品数量的多少来确定。(注:参见谢惠加:《网络版权复制权展览权合理使用规则初探》,《知识产权》,2004年第1期。)

    三、重视信息网络展示权及其合理使用的研究与界定

    Leslie Kelly案提醒人们注重网络展示权利及其合理使用。(注:我国学术界目前尚将“展示权”与“展览权”视为不同国家用词不同的同一权利。)尽管该案涉及的是图片,传统的版权法的展览权主要指的是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等享有的经济权利。在传统的版权时代,展览权的经济利益并不明显,一方面由于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展览范围与 数量,比较文字作品的传播既小且少;另方面由于真正涉及侵犯展览权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并不太多。因此,并非所有国家的版权法都规定了此项权利。但是,在网络时代,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更由于链接及“取景”技术的采用,网络上传播的文字作品,也发生了如同网下美术作品、摄影作品展览般的展示权利的问题。刘京胜案、叶延滨案的判决之所以不能完全令人信服,就是法官忽视了他们的作品在链接环境下遭受“展示”的权利。例如叶延滨案,被告北京四通利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可以对原告叶延滨案前的通知书置之不理,诉讼中又可以“从未将原告作品直接上载,也就无从停止”为由,理直气壮地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而法院之所以能够默认被告辩称的原告“ 著作权侵权通知书因其自身缺陷不具备法律效力”,判决连刘京胜案都不如,(注:在刘京胜案判决中,法官尚念及原告发出侵权通知书后被告置之不理,没有断开链接,因而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3000元。叶延滨案判决书则否定原告发出的侵权通知书的法律效力,判被告全胜,连诉讼费也由原告自己承担。)就是因为他们都是只将眼光盯住复制(直接上载)侵权,而忽视了通过链接的“展示”侵权。在今天的互联网络,只要通过线内链接技术与“取景”程序,在布满自己网站的文字、广告、标语的网页中展示他人的作品的行为就属于侵犯他人的展示权及侵犯他人的其他经济利益的行为。

    诚然,我国著作权法第10条第8款规定的展览权仅指“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连个“等”字也没有,无法含括文字作品,更不包括信息网络上的文字作品;《伯尔尼公约》中虽然也曾出现“展出”的词语,但尚未对展出权利作出规定。因此,要承认网络作品的展示权,要么在信息网络传播权中含括网络展示权 ,要么在展览权中含括网络作品;同时,对信息网络展示权的合理使用与侵权行为作出界定。我国有学者认为新著作权法第10条第8款规定的展览权已“为我国将来处理类似的案件留下了制度空间”的说法,(注:参见谢惠加:《网络版权复制权展览权合理使用规则初探》,《知识产权》,2004年第1期。)一方面是没有看到该款规定并不含括“ 美术作品、摄影作品”之外的任何作品,是“列尽”,不是列举;另方面是尚未看到网络链接对作品的展示,不仅仅局限于图片,而是应当包括文字。而且笔者以为,从民众 的接受和社会理解程度看,展示与展览这两个词的含义并不完全相同。

    四、网络版权合理使用的可操作性

    中国立法,遭受不少关于缺乏可操作性的批评,但如何缺乏可操作性,为何缺乏可操 作性,历来的批评意见均浅尝辄止,没有实际意义的说明与阐述。

    国内立法,特别是国务院条例、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及各部委规章,要求细致、明确,便于有关人员掌握与操作,方算得上一部好的法律。尤其是有关网络立法,因其技术性与复杂性,更不是传统的简单化、原则性所能解决。因此,笔者认为,《信息网络传播权管理办法》的可操作性,似当注意以下问题:

    首先,立法宗旨。即制订一部管理规章,是立足于为管理者提供方便或武器,还是为了广大人民群众更好地利用网络优势与资源,推进社会文明与人类进步。我们不能说中国二千多年封建立法的某些思想,“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传统,在今天已没有任何影响。但是喜欢原则性,笼而统之,含含糊糊,似是而非,或有意无意地避开关键问题等等,不能说与立法者这些思想没有任何关系。社会已经进入网络传播时代,“地球村”的预言已经日益成为事实,“人民群众掌握法律武器”的说法,经数十年的政治舆论造势或功利要求的舆论美化,只有在最大限度排除传播障碍的今天才能成为现实。在确定“立法为民”的指导思想之后,我们才能讨论具体法律的可操作性问题。如美国关于《电脑维修著作权免责法案》,姑且不论作为一个小小的维修行业在中国法界不可能为之专门立法,就是其规定的细致与及时,也是我国现行立法所不能比拟的。该法案规定的细致,表现在美国著作权法第117条仅仅规定合法电脑程序复制件的所有人为电脑使用的需要,可以复制或修改该电脑程序的复制件,新法案将“所有人”扩大到“承租人”及所有人、承租人授权的“他人”;该法案规定的及时,表现在它较好地解决了司法实践所产生的问题。如MAI syscorp.v.peak computer一案中,原告是电脑销售者,其设计的多项电脑程序与其所销售的电脑一起出售,被告则为一电脑维修公司,其在为客户维修原告所生产的电脑时启动了原告的程序,原告于是控告被告侵犯其著作权。法院认为,原告仅允许其客户(所有人)使用其电脑程序,这种允许不及于被告,被告将原告的电脑程序存入 RAM,而电脑RAM上的复制件属于“固定”,符合美国著作权法中的 复制件的要求,因此,判被告侵权。美国《电脑维修著作权免责法案》及时纠正了这种不合理的现象,并使这种合理使用的规定令人容易理解和掌握。

第3篇:数字美术教育解决方案范文

产品为王三次融合

金榜苑位于山东省梁山县,创建于2002年。十多年来,行业有起有伏,市场曲折多变,金榜苑始终坚持服务教育的宗旨,一切以服务教育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这个宗旨,金榜苑坚持了十多年,努力和探索了十多年。如今,金榜苑犹如一棵幼苗,沐浴党的阳光雨露和改革开放的东风,逐渐长成根深叶茂的大树。

金榜苑始终坚持产品为王,把产品质量作为生命线,把走品牌之路当作公司的追求,一步一个脚印,大踏步由低层次向高层次,由单一的纸质产品向多媒体产品迈进。到目前,基本实现了三个层面的跨越第一个层面,用十年左右的时间,打造了引领行业的内容产品――创新设计、步步高。在数以万计的教辅图书中,这两套图书脱颖而出,长销不衰,业已成为名牌教辅和市场首选产品。第二个层面,从2010开始融入科技元素,在纸质图书的基础上增加微课视频、多媒体教学动画和教学课件,配用二维码扫描,进一步提升了产品的服务功能和使用价值。第三个层面,研发数字产品,打造互联网时代的科技教辅,晋升到多媒体教辅的层面。

近几年金榜苑又相继研发生产了初中、小学系列、学前系列读物和法制教育、国学经典读本等。十多年创业,十多年积累,持之以恒的坚持使金榜苑获得了持续健康的发展,庞大优质的内容资源奠定了金榜苑数字产品转型的坚实基础。

充分调研三项准备

传统出版和新兴出版融合发展是出版发展历程中一个崭新的阶段,是一种全新的事业。为了稳妥地做好融合的文章,为了华丽转身,在具备内容资源的基础上,金榜苑做了多方面的准备,所以做起来得心应手,顺水顺风。

思想准备。换思想、换头脑。一是走出去,公司高层和数字产品研发团队先后到专业的数字出版研究单位、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公布的数字出版转型示范单位、软件开发和硬件制作单位,到中央电教馆、教育科学技术协会,甚至到美国、韩国、新加坡等国家和地区,考察学习,参加专业培训等,熟悉和掌握新媒体制作方面的理论知识和技术知识。二是请进来,邀请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中国教育技术协会、人民教育出版社、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广东“粤教云”项目组、惠普软件大中华区等单位专家教授,来金榜苑传道授业,使公司上下统一思想,形成共识。

人才准备。金榜苑数字产品人才主要来自三个方面:企业自身培养,从2010年起,公司就开始数字产品转型的人才培养,先后培养出网络视频资源剪辑、课件和word资源处理、软件团队200多人;引进人才,从大专院校毕业生中引进一部分,从专门的软件开发、网络开发、电子产品生产等企业引进一部分,作为公司数字产品骨干人才;兼职人才,分两种,一种是聘请兼职网络资源开发一线老师600余人,另一种是聘请高层研究机构、大专院校专家教授作为顾问,从战略、思路、方向到产品、技术、运营诸方面,为公司把关指导。三方面人才,形成金榜苑数字产品递进梯队,保证了数字产品转型的人才需求。

技术准备。与人才准备相匹配,金榜苑数字产品技术也来自三个方面。一是自身技术,内容资源、91淘课网、智能作业批阅系统,都由金榜苑自身研发。二是合作技术,91淘课网软件、阅卷系统软件、“熊孩子”幼儿学习小平板,都是与济宁、济南的公司合作研发制作。三是外借技术,主要是硬件产品,如交互式电子白板、液晶一体机、电子书包、作业批阅仪等终端产品,借力广东等地的专业公司生产。

数字产品涉及内容、技术诸方面,以及软件、硬件诸环节,一个企业不可能也没必要全链条进行研发生产,尺有所短寸有所长,不同企业有不同的优势,自主研发自主生产固然重要,互相借力,合作发展,无疑是一条便捷高效的路径。

融合发展初有成效

金榜苑从2010年开始着手数字产品准备工作,2013年春季召开数字出版转型战略发展大会,几年来,依据国家教育信息化总体部署,围绕三通两平台建设,以多媒融合智慧教育整体解决方案为抓手,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取得了初步成效。

1.研发建设了大型在线教育资源平台――91淘课网。91淘课网是面向全国高中、初中师生使用的在线学习数字资源平台,网站以微课视频为主要内容,专注于师生教学学习辅导视频、在线测试、社区学习等问题解决方案的规划与实施,是为中学师生打造的大型自主学习资源网站。2014年1月该网站通过国家版权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2015年2月获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互联网信息服务),并被中央电教馆列为教育部“首批百所数字校园示范校”数字教学资源解决方案推荐平台。

2.研发生产了智能作业批阅系统解决方案。智能作业批阅系统解决方案基于信息技术和大数据分析技术,依托91淘课网,是与创新设计、步步高系列图书配套使用的作业批改和管理解决方案。具有秒批选择题、自动统计分析、科学管理错题文档多项功能,2分钟批完一个班的作业。2015年3月20日,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组织专家对该解决方案进行了评议,专家组一致认为:本套解决方案,将硬件、软件、平台和资源、纸质品进行有效结合,有利于现代化教学手段在课堂教学中的落实,实现了现代技术手段与教学的适度融合,对于减轻教师负担,提高教学效率,有较大帮助,建议在全国教育领域推广使用。

交互式电子白板、液晶一体机、电子书包、作业批阅仪、高考宝等终端产品,也已上线生产。

第4篇:数字美术教育解决方案范文

关键词:网络版权、网络复制权、数字化、网络传播权

随着电子计算机与数字技术的飞速发展,网络正以飞快的速度进入寻常百姓家,影响着人们的日常生活,网络上的侵权纠纷案也与日俱增。传统的版权法在保护网络环境下版权主体的权利时已显得力不从心,如何实现网络环境下的版权保护越来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一、网络版权面临的挑战

当代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使网络环境下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日渐突出,呈现出许多前所未有的特点。

1.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的专有性面临挑战

专有性也叫排他性,是指权利人对其智力成果享有独占性,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使用。而信息一旦上网则变成公开、公知或公取的信息,而且信息的传播不再依赖载体,因此很难被权利人控制。

2.信息交流的迅捷对知识产权时间性的挑战

知识产权保护有一定的期限,一旦保护期届满,权利即宣告终止,这样既保障权利所有人在一定时期内能够享受其智力成果,获得合理回报,又防止因保护时间过长而阻碍信息传播和社会科技文化事业的进步。在网络环境下,信息的传输速度极为迅速,且范围更广,这使得权利人能够在较短的时间内通过授权而获利。Www.133229.Com例如,以前也许用几年时间才能销售几万册图书,在今天通过网络只要几个月便可实现,而且销售范围更广。因此,知识产权的法定保护期有越来越短的趋势。

3.网络对知识产权的地域性形成挑战

一般说来,一国的知识产权只能在该国法域内受到法律保护,除非该国加入的国际条约和与它签订的双边协定另有规定外,任何国家都不自动保护他国的知识产权。随着网络的飞速发展,信息很容易在世界范围内广泛传播,这就使得国与国之间的界限越来越模糊。由于各国法律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标准和水平各不相同,这就会使得网络上的侵权行为难以认定,执法主体难以明确。因此,时代的发展越来越需要各国统一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标准。

二、目前网络环境下版权司法保护存在的问题

随着信息技术和网络的飞速发展以及作品的数字化,作品的传播形式发生了变化,速度也更加迅捷。对于网上作品的版权是否应该保护,该如何保护的问题人们争执不休。我国现有的《著作权法》和《民法》对此均没有明文规定,国际上虽然有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1996年12月通过的两个涉及网络知识产权保护的新条约,即《wipo版权条约》和《wipo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但是批准加入的国家还很少,因此,目前网上版权保护的直接法律还是很欠缺,许多问题仍在探讨和研究当中。

(一)作品的数字化问题

数字化技术是依靠计算机技术把一定形式的信息输入计算机系统并转换成二进制数字编码,再进行组织、加工、储存,采用数字传输技术传送,根据需要再把这些数字化了的信息还原成原来的文字图像等信息形式。作品的数字化是将传统作品转换成计算机可识别的语言,其目的并不是要创作另一种形式的作品,数字化属于间接复制行为。

(二)网络传输对版权人经济权的影响问题

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互联网已经成为一种新的传播形式,人们称之为“第四媒介”。与此同时,大量的版权作品被数字化并在网络上传播,相应的问题也因此产生了,那就是将数字作品搭载到计算机互联网上向公众传播是否属于著作权人的一项专有权利。从版权保护制度的发展历史来看,它一直随着传播技术和方式的发展而发展,从印刷术到无线电广播、电视,无不伴随着版权制度的沿革,因此也有理由将版权人经济权益的保护延伸到网络环境。

1.网络传输与传播权。为了适应网络环境下版权和邻接权保护的需要,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于1996年12月签订了两个新条约,这两个条约分别为作者、表演者和唱片制作者规定了一项新权利即公共传播权,分别授权作者、表演者和唱片制作者,以有线或无线的方式(包括公众中的成员个人选择时间和地点的方式)将其作品向公众传播,这两个条约使得网络传输有法可依,使版权保护扩展到网络空间。而我国《著作权法》第5条对“播放”的解释,指通过无线电波、有线电视系统传播作品。对“摄制电影、电视、录像作品”的解释,指以拍摄电影或者类似的方式首次将作品固定在一定的载体上。这两种规定过于具体,无法把网络传输包括在内。

2.网络传输与复制权。1995年9月通过的美国白皮书认为在信息网络环境下,版权人的复制权相当广泛,绝大多数计算机之间的传播都涉及复制。根据美国法律,版权材料一旦进入计算机内存就是对该材料的复制。1996年12月通过的《wipo版权条约》中也有类似的规定,但没有将“暂时复制”包含在复制权内。我国的《著作权法》所规定的著作权人的复制权未包括网络传输复制。

3.网络传输与发行权。美国的版权法明确承认网络传输属于公众发行,在版权人专有的发行权之内。《wipo版权条约》和《wipo表演和唱片条约》也均承认版权人在网络环境下的发行权。而在我国著作权法及其有关规定中“发行”指满足公众的合理需求,通过出售、出租等方式向公众提供一定数量的作品复制件,由于我国《著作权法》不承认“暂时复制”,这里的“复制件”仅指有形物体形式的复制件,因此发行权不适用于网络传输。

由此可见,我国《著作权法》没有涉及到网络环境下版权保护的有关问题,这表明我国在这方面已明显滞后于时代的发展。虽然我国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的过程中能根据实际情况,并借鉴国际有关法律来处理类似的问题,而不是仅仅依据《著作权法》等有关法律,但是立法相对滞后却为社会上那些善于捕捉法律漏洞的人创造了机会。因为他们往往会以我国有关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为由,在这一问题上纠缠不清,其结果只能是浪费人力、物力。法院由于没有现成的法律来规范类似的问题,造成裁决不及时、不统一,而网络传播的速度是惊人的,在短短的时间内,版权人的利益就有可能遭受巨大的损失。因此,我国应当加快网络环境下版权保护的立法,以便及时有效地保护版权人的利益。

4.网络传输与合理使用。合理使用指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他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不向其支付报酬,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但必须指明作者的姓名和作品来源。版权保护应当延伸到网络空间,但也不能无限制地扩张,过度保护反而不利于社会文化传播与文明的发展。合理使用的目的就在于确保公众对社会信息的知悉权,其作用也就在于合理地调节作品创作者、传播者和使用者之间的冲突,力图实现在维护作者权益基础上的三者利益的均衡,从而推动整个社会的繁荣与文化进步。

(三)网络环境下版权保护的难度加大

1.数字化复制的便捷使得版权保护难度加大。传统的版权法限制大范围使用以获得经济收益的违法商业行为,而忽视小范围的复制行为。因为传统的版权法假定复制技术是有限的,且成本高昂,同时商业利益的非法复制行为易于观察。

这种假设在传统的出版和传播技术下基本可行,但网络技术出现后,要将数字化的作品进行复制并大范围传播,变得非常容易而且成本低廉,网上版权的保护不能再像传统的做法那样可忽略个人的小规模复制和传播,因为这种行为在互联网时代的影响要大大超过以往任何时候。版权人要想在网络环境下充分履行其版权,也变得十分困难。

2.保护费用高使得版权保护的难度增加。从理论上讲,只要版权人掌握了最先进的网络跟踪技术,倾尽全力来搜索网上的非法复制和使用行为,就可以掌握到大量的违法事实,从而起诉并得到赔偿,但这样做要花费无数的金钱、时间和精力,版权人由此付出的费用很可能会大于所获得的收益。

三、网络版权合理使用的方案

(一)网络版权的合理使用应当比网下版权的合理使用宽松

提出这一论点有不言而喻的五项依据:第一,从人类文明发展的历史看,任何阶段的文明均与文化、知识、技术的传播有密切的联系,传播促进人类文明,人类文明孕育新的传播形式,也孵育一代代的版权人与技术垄断者。但是没有对版权与技术垄断的限制,就没有人类文明的迅速发展;没有对版权与专有技术的合理使用,就没有新的作品与新的技术的诞生。第二,从人类传播的历史看,网络传播是比语言传播、文字传播、报刊传播更高阶段的传播形式,历史上任何更高阶段的传播,均比低一阶段的传播形式更少一些受到人为的限制,这是由网络本身的特性决定的;而传播形式的少受限制,即意味着合理使用的范围的扩大。第三,从世界各国文化的交流与交融看,人们希望突破文 字传播、报刊传播、电视电台传播等单一传播的局限,最大限度接受多媒体作品的呼声与趋势日益强烈。而网络版权使用的过分限制(如比网下传播限制更多),无疑不能满足各国人民对文化交流渴望的需要。第四,从网络环境的技术与特性看,任何新技术的使用都意味着冲破传统版权束缚的努力,尽管每一次努力都带来对其束缚的加强;但每一次努力也都撕破了传统版权所构筑的某些藩篱。第五,从知识产权立法的宗旨看,设立知识产权的根本目的不仅仅是为了保护知识产权拥有者的利益,鼓励其对专有权的专用;而是为了最大限度地鼓励技术创新,促进技术进步,为人类与社会谋求更大的经济福利。

网络版权合理使用当顺应时代,顺应民意;任何限制网络版权合理使用,甚至缩小网络版权合理使用范围(比较网下版权合理使用而言)的任何行为,都是既有碍于中国网络事业与网络经济的发展,又有损于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为了纠正2002年解释所造成的偏颇及影响,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 2003年12月23日第1302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20 00年解释的决定。该决定对第3条的修改,除了将原第3条“上载该作品”改为“报社、期刊社”及删去“网络”(转载)两字外,没有其他有关网络转载、摘编作品的性质上、程序上或支付报酬上的任何实质意义的改变。因此,可以认为,这一修改,实际上仅仅是对2000年解释第3条的一种确认,令其成为有效的一个法律条文,继续对网络转载、 摘编行为起规范作用。

(二)网络版权的复制权例外要有明确规定

《伯尔尼公约》第9条“复制权”第1款“原则”规定作者享有授权以任何方式或形式复制该作品的专有权之后,在第2款即规定了复制权的例外: “本联盟成员国的立法可以准许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复制上述作品,只要这种复制不与该作品的正常利用相冲突,也不致不合理地损害作者的合理权益。”(注:参见刘波林译:《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1971年巴黎文本)指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45页。)这一规定,显然是授予成员国一种可以通过国内立法削弱专有复制权,即准许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复制作品的权利,但这种自由必须以“不与该作品的正常利用相冲突”,“ 不致不合理地损害作者的合理利益”为前提。如何理解这种专有复制权的限制及其适度的例外,特别是这种限制在网络上的例外,学术界迄今并没有明确达成共识。笔者以为,网络上的复制权例外,目前起码在非营利性质的远程教育、教师教学、教育性音乐、 教育广播材料、录像、数字图书馆版权保存等方面,应有明确的规定。

1.远程教育方面。新《著作权法》第22条第6款规定“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为合理使用,但强调“不得出版发行”。这是符合《伯尔尼公约》第9条的“指南”精神的。这里,当我们将远程教育视为扩大的“学校课堂”时,这种合理使用当适用于“远程教育”;然而,它发生了一个重大冲突,即“学校课堂”规定的是“少量复制”,远程教育一经上网,就不是“少量复制”所能控制的了,起码,全世界各地计算机生成的临时链接,就须以成千上万计。笔者以为,对远程教育的“复制”限制,为资源共享与知识传播的目的,恐怕只能通过技术手段,允许读者阅读,但控制其下载而已。至于整部作品打印所发生的问题,如果从经济的角度考虑,这种下载打印恐怕比到新华书店购买一部作品的成本要昂贵许多。

2.教学、教育性音乐方面。网下宾馆大厅的“场景”音乐实行收费之前,教学、教育性音乐方面的合理使用是没有争议的;但是,“场景”音乐收费之后,这个问题将引起人们的关注。尽管目前尚未有人对此提起疑问,但这种质疑是早晚的事情。因为,宾馆大厅的场景音乐就其大厅服务本身而言是非经营性的,它不会因为你进入大厅听了某一 段乐曲而向你收取音乐版权费;但是,当大厅的场景音乐以宾馆客房收费及营利联系起来实施版权收费的时候,任何学校的课堂教学、教育即都可以与这座学校的所有有关的各项收费联系起来,而对有关课堂教学的“合理使用”收取费用。网站也是如此,从学 校课堂到网站,仅场景不同而已。在音乐版权保护日益提高的今天,专门制订网上教学、教育音乐的合理使用规定,既很有必要,也刻不容缓。

3.教育、广播材料方面。非营利性的教育广播材料也由于陈佩斯、朱时茂小品作品案( 注:参见沈木珠:《国际贸易法研究》,法律出版社,2002年出版,第624页。)的影响(注:笔者并非认为此案判决有误。这里“影响”的含意,仅限于指它引起人们对录音录像制品的教育广播材料的关注。)而呈现某种程度的版权保护“竞高”趋势。随着网络的发展,更多新型技术的应用与推广,网络非营利性教育广播材料的运用将会更加广泛而有效。陈佩斯、朱时茂参加春节联欢晚会的表演作品为中央电视台属下文化公司制作成光盘出售,当以复制侵权的数量计算赔偿金额,而文化教育或戏剧欣赏网站非营利性教学如复制陈佩斯、朱时茂的作品是否侵权?如属侵权,当如何计算侵权赔偿数额?如不属侵权,又当如何保护版权人的权益。这其中当采取什么保护措施与限制网站使用的措施?特别是,当收费网站的不收费网页进行非营利性的教育广播,如何区别其经营性质?按近年网络信息传播案例的判决及舆论,某些不收费的网络行为往往被追究其“为提高网站的点击率”而强行与“经济效益”挂勾,如此,则不可能有纯粹的无任何经济联系的“非营利性教育广播材料”可言。

(三)重视信息网络展示权及其合理使用的研究与界定

leslie kelly案提醒人们注重网络展示权利及其合理使用。(注:我国学术界目前尚将“展示权”与“展览权”视为不同国家用词不同的同一权利。)尽管该案涉及的是图片,传统的版权法的展览权主要指的是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等享有的经济权利。在传统的版权时代,展览权的经济利益并不明显,一方面由于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展览范围与 数量,比较文字作品的传播既小且少;另方面由于真正涉及侵犯展览权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并不太多。因此,并非所有国家的版权法都规定了此项权利。但是,在网络时代,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更由于链接及“取景”技术的采用,网络上传播的文字作品,也发生了如同网下美术作品、摄影作品展览般的展示权利的问题。刘京胜案、叶延滨案的判决之所以不能完全令人信服,就是法官忽视了他们的作品在链接环境下遭受“展示”的权利。例如叶延滨案,被告北京四通利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可以对原告叶延滨案前的通知书置之不理,诉讼中又可以“从未将原告作品直接上载,也就无从停止”为由,理直气壮地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而法院之所以能够默认被告辩称的原告“ 著作权侵权通知书因其自身缺陷不具备法律效力”,判决连刘京胜案都不如,(注:在刘京胜案判决中,法官尚念及原告发出侵权通知书后被告置之不理,没有断开链接,因而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3000元。叶延滨案判决书则否定原告发出的侵权通知书的法律效力,判被告全胜,连诉讼费也由原告自己承担。)就是因为他们都是只将眼光盯住复制(直接上载)侵权,而忽视了通过链接的“展示”侵权。在今天的互联网络,只要通过线内链接技术与“取景”程序,在布满自己网站的文字、广告、标语的网页中展示他人的作品的行为就属于侵犯他人的展示权及侵犯他人的其他经济利益的行为。

诚然,我国著作权法第10条第8款规定的展览权仅指“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连个“等”字也没有,无法含括文字作品,更不包括信息网络上的文字作品;《伯尔尼公约》中虽然也曾出现“展出”的词语,但尚未对展出权利作出规定。因此,要承认网络作品的展示权,要么在信息网络传播权中含括网络展示权 ,要么在展览权中含括网络作品;同时,对信息网络展示权的合理使用与侵权行为作出界定。我国有学者认为新著作权法第10条第8款规定的展览权已“为我国将来处理类似的案件留下了制度空间”的说法,(注:参见谢惠加:《网络版权复制权展览权合理使用规则初探》,《知识产权》,2004年第1期。)一方面是没有看到该款规定并不含括“ 美术作品、摄影作品”之外的任何作品,是“列尽”,不是列举;另方面是尚未看到网络链接对作品的展示,不仅仅局限于图片,而是应当包括文字。而且笔者以为,从民众 的接受和社会理解程度看,展示与展览这两个词的含义并不完全相同。

第5篇:数字美术教育解决方案范文

关键词:高职院校;图书馆;信息素养;教育体系

2015年教育部印发了《普通高校图书馆规程》,其中第三十一条明确提出:“图书馆应重视开展信息素质教育,采用现代教育技术,加强信息素质课程体系建设,完善和创新新生培训、专题讲座的形式和内容。”把开展大学生信息素养教育作为图书馆的重要任务;2018年教育部的《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提出“信息素养全面提升行动”,“制定学生信息素养评价指标体系,大力提升教师信息素养,加强学生信息素养培育”。信息素养是当代大学生综合素质与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信息素养教育是培养学生终身学习能力、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重要手段。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不断创新信息素养教育的内容形式,多层次、多维度、立体布局信息素养教育纵深发展,构建了涵盖新生入馆教育、数字资源讲座、开设信息检索课、信息素养比赛在内的“四位一体”信息素养教育体系,在全面提升师生的信息素养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一、“四位一体”信息素养教育体系框架与内容

“四位一体”信息素养教育体系框架如图1所示,具体内容如下。

1.入馆教育吸引新生走进图书馆,帮助新生了解图书馆的资源和服务,引导新生如何更好地利用图书馆。(1)关口前移①图书馆资源与服务简介(图书馆微信公众号二维码、新生读者QQ群号、移动图书馆二维码)随录取通知书送到新生手中,新生在未到校之前就能利用图书馆数字资源。②将“图书馆入馆须知、图书借阅规则”等内容嵌入《新生入学教育》中。③读者协会在迎新现场设置咨询台,摆放宣传展板,并发放“新生入馆指南”三折页,为新生答疑解惑。④编制好“专业文献指南”,嵌入新生的专业教育中。(2)线上线下相结合①2017年在超星学习通首页搭建了“入馆教育”专题平台,利用学习通丰富的富媒体技术制作包含视频、知识点链接、图片、闯关测验等内容的入馆教育专题。闯关测验寓教于乐,增强了趣味性,提高了实效性。②在图书馆网站、微信公众平台、新生QQ群等渠道入馆教育PPT、视频、宣传片。③在图书馆主页设置“入馆教育”专栏。④在新生军训期间,以连队为单位开展入馆教育讲座,讲座内容主要包括馆藏布局、开放时间、借阅服务、数字图书馆服务、文明借阅等,让新生全面系统地了解图书馆的资源和服务。⑤以连队为单位带领新生分批次现场参观图书馆,让新生更直观地了解馆藏布局、熟悉图书自助借还等。

2.数字资源培训基于馆藏数字资源,面向广大师生,开展了多元化的系列数字资源使用培训,旨在帮助师生掌握数字资源的使用方法和技巧,提高信息检索能力,助力教学科研。(1)资深馆员或者数据库专业培训师进行通识型讲座。讲座内容涵盖了CNKI中国学术期刊、知网研学平台、万方医学资源、超星数字图书馆、读秀学术搜索、起点考试平台、移动图书馆、歌德电子图书借阅、博看期刊、学科服务平台等。(2)嵌入式信息素养教育是开展嵌入式学科服务的重要方向。资深馆员基于馆藏资源和网络资源,针对各二级院部不同专业的信息需求开展了学科专题资源推送,还根据学生的课程安排和时间,开展预约服务,将信息素养教育嵌入专业教学中。为了吸引更多学生参加培训,除了精心制作海报、多渠道培训信息进行全方位宣传推广外,还出台了激励措施,如在互动环节答对者奖励精美小礼品、听满2场以上讲座送电子阅览室上机时间、纳入评选“十佳读者”条件等。

3.开设信息检索课面向医学专业开设信息检索课,20课时,由馆员兼任,从线下到线上、线上线下有机结合,教学改革永远在路上。(1)2019年创建蓝墨云班课,开展翻转课堂教学。课前教学资源(PPT、视频等)和任务单,诊断学情,以学定教;课中预学反馈,学生互动探究、小组协作、战场练兵,教师引导、总结评价;课后模拟测试,巩固提升。(2)2020年新冠疫情期间在超星学习通平台建成网络课程开展在线教学。与蓝墨云班课相比,网络课程更加保证了内容和结构上的系统性。以问题为导向,强化探究与检索技能,充分利用学习通丰富的富媒体技术了调查问卷、微视频、文档、图片、测验题等教学资源供学生自主学习;主题讨论、抢答、选人等增强课堂互动;红包、弹幕等年轻元素,提升教学效果;通过统计功能精准掌握每个学生的学习、测验、互动情况,加强全过程管理。在后疫情时代的教学中,网络课程将充分、灵活地运用到实体课堂中去。

4.信息素养比赛信息素养比赛既是检测信息素养教育效果的重要手段,也是学生提高信息素养的重要途径,经历了“书库寻宝”比赛、“利用图书馆”知识竞赛、信息素养大赛三个阶段。(1)“书库寻宝”比赛主要考察馆藏目录查询、馆藏布局、图书分类排架等知识,提高借阅效率,培养团队协作精神。(2)“利用图书馆”知识竞赛在内容、形式上进行了创新,使新生更加全面、深入地熟悉和利用图书馆的各种资源和服务,提高信息获取能力。注入“以赛促学,学以致用”理念,注重“培训+竞赛”相结合模式;创新竞赛形式,由移动图书馆APP在线初赛、起点考试平台在线机试复赛、现场决赛三个阶段组成。现场决赛分必答、抢答、风险题三个环节,必答题主要考察选手对基础知识的了解;抢答题环节考察选手对知识的熟练程度及快速反应能力;风险题环节要求学生敢于挑战,逆袭成功。成熟的抢答技术与精美PPT完美结合,大大增强了活动现场的紧张性、趣味性、活跃性。(3)信息素养大赛信息素养大赛是信息素养比赛的高级阶段,旨在全面考查学生的信息素养基础知识、信息获取技能、信息道德判断及解决信息问题的综合能力。以赛促学,以赛促教,“赛教学”一体化。一是将信息素养大赛要求融合到课堂中,大大提高了学生的学习动力;二是利用蓝墨云班课,加强了师生互动,让学生在练中学、学中练,提升了学习兴趣和学习效率;三是利用网络课程对未开设信息检索课的学生进行指导和实训。实践证明,“赛教学”一体化的教育效果很好,我校在首届全国高职院校信息素养大赛中,获最佳教学奖;学生获二等奖。

二、“四位一体”信息素养教育体系特色

(1)“四位一体”信息素养教育体系有助于学生循序渐进地提高信息素养。新生入馆教育是第一阶段,帮助新生了解图书馆、利用图书馆资源和服务;开展数字资源讲座培训是第二阶段,让读者掌握数字资源使用方法和技巧,提高信息检索能力;开设信息检索课是第三阶段,信息检索课程是实施信息素养教育的主干课程,是提升学生信息素养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举办信息素养比赛是第四阶段,既是检测前三个阶段教育效果的重要手段,也是学生提高信息素养的重要途径。

(2)“四位一体”信息素养教育体系中有机融入思政教育元素。无论新生入馆教育、数字资源使用培训,还是传统线下信息检索课堂、蓝墨云班课翻转课堂教学、超星网络课程线上教学和信息素养比赛,在整个信息素养教育体系中,强化“三全育人”导向,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将信息道德、信息法律与法规、创新精神、爱国主义精神等教育元素有机融合到信息素养教育全过程。如在课前了解学生平常利用哪些搜索引擎、用什么样的检索词进行搜索的学情诊断中,引出“‘抗疫精神’的内涵是什么”,学生自然需要去查找、阅读和理解“抗疫精神”。又如,在知识点“评估信息源,鉴别信息真假”主题讨论活动中,则引用发生在学生身边亲朋好友甚至是自己身上的事件:因听信网络上传播的消息,“疯狂抢购”各类防疫物资或生活用品等,用信息检索专业知识和技能评估信息源,鉴别信息真假,教育和引导学生“不信谣、不传谣、科学理性看待网络信息”。

(3)“四位一体”信息素养教育体系融入学科专业教育中。如在新生入馆教育时事先编制好“专业文献指南”,嵌入新生的专业教育中;在数字资源使用讲座时针对各二级院部不同专业的信息需求开展学科专题资源推送;面向医学专业开设信息检索课程时,教学案例围绕检索医学专业文献展开等等。

三、“四位一体”信息素养教育体系拓展

(1)组建思政教育案例库,有机融入信息素养教育体系。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继续强化“三全”育人导向,结合教学和培训内容,建设具有典型性、时代性、系统性的思政教育案例库,包括案例名称、案例介绍、案例思政效果、案例适用的知识点、相关素材附件(图片、视频、网址),并不断进行完善和更新。将信息道德、信息法律法规、科学精神、创新精神、爱国主义精神等教育元素有机融入信息素养教育体系中,实现“润物细无声”的教学效果。

(2)充分运用新媒体技术,创新信息素养教育形式。随着数字技术、网络技术迅速发展,5G时代的到来,电脑、手机、数字电视机等终端数字化,我们已经进入了一个自媒体时代,这也是一个后真相时代。新时代青年学生的信息需求发生了变化,信息素养教育内容和形式都需要不断守正创新。充分运用新媒体技术,深入挖掘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如游戏小程序、抖音、快手等,嵌入到新生入馆教育、图书排架、分类检索等知识中去。

第6篇:数字美术教育解决方案范文

关键词:数字化校园建设策略阶段

1数字化校园建设服务重心与主要内容

1.1数字化校园的概念

数字化校园的说法来源于“数字地球”.它是一个全新的事物。人们对数字化校园给予了不同的诠释,但目前还没有比较权威的定义。一般认为,数字化校园“是以数字化信息为基础,以计算机技术和网络系统为依托,支持学校教学和管理信息流,实现教育、教学、科研、管理、技术服务等校园信息的收集、处理、整合、存储、传输、应用,使教学资源得到充分优化利用的一种虚拟教育环境。”网络化无疑是其最重要的特征。

1.2数字化校园服务重心

学校的中心任务是教学,教学是学校的本质属性,是学校存在的价值和意义,它规定着数字化校园建设必须围绕着教学进行,一切技术与手段都应为“教学服务”而展开。据美国在l999年进行的一次“信息化校园计划”的研究成果表明.有39.0%的大学认为“科技与教学的有效结合是目前面临的一个最为重要的问题和挑战”。负责该项课题研究的凯尼斯·格林教授指出:“调查数据表明.越来越多的大学开始意识到,对于大学应用信息技术来说,最关键的问题实际上并不在于技术和产品,而在于人。换言之。是那些使用信息技术的教师和学生……经过多年的实践,我们逐渐认识到,在使用信息技术过程中最重要的问题是如何帮助师生在教学过程中有效和充分地使用这些设备。”这充分说明了数字化校园建设的核心是为教学服务的。

1.3数字化校园建设主要内容

硬件建设:备课和示教设备(如备课用计算机、扫描仪、数码相机、摄像机、资源管理用计算机和多媒体教室等);学习设备(如计算机教室等);管理设备(如校务、教务、政工、财务、后勤等管理用计算机、打印机等);网络设备(如服务器、交换机、网卡、网线、光纤等)。软件建设:操作系统,管理信息系统,办公软件,课件制作平台及工具软件,示教及学习软件。理论建设:教育理念建设.教育体制建设,教育模式建设,学习模式建设,教师角色形成机制建设,教育评价机制建设。

2数字化校园建设认识上的误区

2.1重硬件.轻软件,忽视理论建设

目前,数字化校园建设中重硬件、轻软件的现象严重。主要表现在投资少,维持基本教学必须的软件在数量、品种和质量上都严重不足,无法使硬件的功能得到发挥;忽视软件版权问题,使用盗版操作系统等软件,埋下了潜在的危机,一旦遇到严格的维权行动。就可能带来巨大的损失;没有形成权威的机构和配套的政策、制度来保证示教和学习软件的开发、升级、维护以及地方化,使师生能够及时方便地得到适用的教、学软件。而理论建设研究滞后,多是零散的、初级的,缺乏组织性和系统性,极大地制约了数字化校园建设的进程和健康发展。

2.2用技术提供的可能性替代现实实施的可行性

软硬件企业出于赢利的动机。其设计的各种软硬件方案,从理论上讲,具有明显的先进性,但在实际上,往往了忽视了我国学校实施的可行性。(1)忽视了方案的经济可行性。中国是穷国办大教育,除少数发达地区外.全国大部分地区的教育经费一直十分紧张,根本不可能拿出大笔资金满足那些先进方案的开发建设。(2)淡化了方案的技术可行性。由于数字技术发展速度快,更新周期短,学校受经济条件的制约又使得教师无法率先获得对先进的软、硬件进行学习和演练的机会,使得这些先进的方案常常难被学校师生全面掌握。(3)模糊了学校对方案功能需求的必要性。为增强产品竞争力和方案对学校的吸引力,企业常常在方案中应用新的技术,在宣传中也大量使用带宽、升级、扩展、浮点运算、网络拓朴、资源库等概念加大营销力度,而这些企业着力渲染的功能,多数是学校根本不需要或很少能使用到的。

2.3硬件建设中的本末倒置

教学是学校的中心工作.备课和示教设备以及学习设备是与学校中心工作联系最紧密、对教育质量影响最直接、对教育理念和教学模式的改革促进最大的因素。备课和示教设备、学习设备是数字化教学必不可少的工具,管理设备是提高管理水平,营造良好教学环境的工具。而网络设备则是将前三类设备联系起来,实现资源共享、发挥系统功能的工具。如果没有足够的和合理利用的前三类设备,再好的网络设备也是无法发挥其作用的。

由于对数字化校园认识的局限性,许多学校忽视了我国教育所能提供的经费条件、人员素质等办学实力的现状,表现出一种浮躁的心态,在实施数字化校园建设中有技术上的一步到位和时间上的立马实现的思想,把数字化校园建设这样一件长期而又艰巨的工程简单化,把发达地区和重点高校的特化经验普通化,盲目应用到地方学校和中小学,使数字化校园建设失去了持续有序的发展动力。一些“校校通”工程建设也暴露出问题。2002年8月26日《中华工商时报》网络版有文章指出:教育全连接,80%没有充分利用。IT厂商们接下了一个又一个的校园网建设大单,花费学校大量经费,苦心建起的校园网却大部分闲置起来,成了聋子的耳朵——摆设。

3数字化校园建设的建议

3.1加强数字化校园建设的理论研究

在数字化校园建设中.理论建设是相对于硬件设、软件建设更为薄弱、滞后的部分。而理论对实践的指导作用决定了理论研究应该超前于实践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加强数字化校园建设的理论研究已是迫在眉睫。(1)建立必要的组织机构,对数字化校园建设的重大问题进行识别、分解.为研究的开展提供课题指南。(2)从企业、科研机构、高校、中小学、教育管理机构等部门遴选研究人员.建立数字化校园建设的人才资源库,使研究人员结构合理。(3)以系列课题形式将已识别的问题分解到相关研究人员手中进行系统的理论研究。(4)对研究的结论进行有组织的验收、评估、实验、改进和推广应用。

3.2调整数字化校园建设核心和顺序

调整数字化校园建设核心和顺序,即调整现行“先建网——再开发资源——最后应用”的建设步骤,按照“先从教学应用着手——通过需求达到或超过供给的内在动力促进资源和网络建设”的技术路线进行。(1)以服务教学、实现教学数字化为建设核心。将投资重点和优先项目调整到目前已经成熟和稳定的对教学起直接作用的设备上来。(2)管理设备及管理软件的建设应注意数据、接口标准的统一,并围绕提高管理效率、优化教学环境的主题展开,为后期联网奠定基础.同时注意加强管理数据挖掘功能,让管理设备成为学校及各部门领导提高决策水平的得力助手。(3)学校网络建设应在教学设备和办公设备的建设与利用达到一定水平.对数据共享与交换需求较旺盛,网络技术标准趋于成熟时加大投入;应本着先内部网络、后因特网的原则进行规划,尤其是在中小学,不应过于强调互联互通和适时交互的功能,与因特网相连可以在专线、拔号等方式中灵活选择。

3.3推出符合实际的经济型解决方案

不同地区学校的经济环境和发展水平差异大.应采取不同的解决方案和建设进程。(1)高校和经济发达地区学校可从现行企业的大量解决方案中选取适合的方案进行快速开发。(2)各地中小学应根据自身的特点采取不同的技术方案和建设步骤.建设中注意因陋就简.在保证基本功能的情况下.尽量采用经济的产品。(3)教育主管部门应根据不同级别、不同地区学校的实际情况提出多种建设目标、进程和评估方案.避免不发达地区和地方学校不顾自身能力与发达地区或重点高校盲目攀比现象.使建设持续有序地进行。

3-4开展教、学软件的开发模式研究及实施解决教育软件的版权问题、软件的开放性和适用性问题。可以采用以下策略:(1)加强选择软件平台的技术指导.把好软件学习、使用人门关。以政府批量采购的措施降低采购成本。以政府控制软件版权的策略解决教学软件的开放性问题。(2)充分利用教师队伍中科研能力强的群体自行开发实用的软件。也可与企业联合共同开发。

4持续搞好数字化校园建设的步骤

4.1认识阶段

在各级各类学校只有少量的计算机单机运行时。师生员工通过各种学习资料、媒体和参观等形式对数字技术的用途开始形成理性认识并有意识地关注此领域的相关信息。学校领导开始关注兄弟单位建设情况。咨询数字化教学对本校的发展可能产生哪些影响.在不同层次、不同进程和使用程度上开始进行建设规划和经费、人员的安排和骨干人员的培训与人才储备。

4.2学习阶段

学校的计算机数量有了大量增加.主要的办公场所都有了配备.人们都可以从身边直接感受到计算机应用给教学带来的便利.只要愿意还可以有一定的上机学习时间。人们开始学习计算机基础知识。学习操作一些比较有名的商业教学软件和由各种渠道交流、获得的软件。开始尝试制作自己的课件,参加各种多媒体课件的制作和教学竞赛。开始尝试在自己的一些课堂上使用多媒体进行教学。管理人员也开始运用各种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日常工作的管理.提高管理的水平。学校与外部的数据交流大部分并不是通过专门的网络.而是以光盘等硬件存储传递。有时也通过调制解调器上网传递。

4.3使用阶段

学校计算机设备和数字化资源已经初具规模.基本能满足大部分正常教学的需要。大多数教师也具备了驾驭设备、运用资源开展数字化教学的素养.并能够根据学校教学实际进行资源的二次开发。计算机在学校Et常工作管理中的使用已经实现常规化.并能运用各种数学模型进行统计、分析.为学校的评估、规划、决策等提供一定的参考。数据的传输和交流可以通过少量的电话线上网来进行。

4-4网络化阶段

由于数字化教学已经常规化。对于数据的需求、传递、交互的要求越来越大、越来越频繁,建设校园网成了当务之急。通过校园网把已经运行的教学系统、教务管理系统、学校行政管理系统、后勤保障系统等构成一个统一体.形成了完整的学校管理信息系统。由此。学校内部各环节工作有机地协调起来,许多工作自动完成.不再需要人工的参与.学校管理和教学已经相当轻松,具有很明显的研究性质.管理人员和教师的精力主要放在数字化资源的改进与完善。以满足学生的个性化发展方面。在这一阶段。校园网已经通过宽带与Internet互连.对外数据交流的流量也渐渐增大。但总的来看。学校还是一个相对完整的整体。对系统外部的依赖性还不是很强。

4.5信息化阶段

第7篇:数字美术教育解决方案范文

【关键词】小学美术教学实践文化意识

一、运用多媒体技术辅助美术教学的探索

在美术教学中,充分利用多媒体技术营造艺术文化情境,引导学生进行积极的探索,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这也是美术教学改革向科技化和人文化迈进的必然选择。利用多媒体辅助美术教学,能够弥补传统教学的不足,有利于进一步拓宽学生的视野,在我们现实生活中不少美术现象不可能在传统画笔下完成,由于条件限制有些美术教学案例也不可能由学生自己动手。因而借助计算机多媒体强大的模拟功能、动画功能,能解决许多难以表现或操作的美术教学情景。利用多媒体辅助教学,营造教学气氛,激发兴趣,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这也是素质教育与美术教学融合的交汇点。运用多媒体辅助教学,能以其灵活、生动、形象的图形和动画表现形式及强大模拟功能而使美术教学内容化难为易,化静为动,把抽象的内容具体化,形象化,这样有助于学生进一步掌握教学中的重点和难点,激发学习兴趣,有效巩固美术教学效果,促进运用美术知识解决生活实践的能力,提高综合素质,通过人机交互、信息共享,拓展了学生的视野,能很好地培养学生创造性思维能力,提高了教学的有效性,同时也要正确处理好媒体演示教学与传统美术教学的关系,因为多媒体模拟教学无法让学生感到实验事实的真实性,它应该在很大程度促进美术教学,但不能完全取代美术教学本身,多媒体组合课堂教学是在以班级授课形式的课堂教学过程中,根据教学内容与教学目标的需要,通过教学设计,合理地选择和应用教学媒体,同时要继承传统教学媒体的有效成份,使两者结合起来,共同参与课堂教学全过程,以达到优化美术课堂教学的目的。

二、发挥多媒体技术优势促进美术教学改革

在小学美术教学过程中将民族文化精神与美术教学的成功实践融合在一起,激发学生学习美术知识的兴趣,培养实践探索能力,将多媒体技术引入美术教学实践,进一步挖掘数字化信息技术的潜力,有效促进当代美术教学改革,多媒体教学在模拟生活真实体验的基础上实现了数字技术与美术创意的整合。因多媒体计算机集动画、声音于一体,因此,教师在教学中借助多媒体计算机,演示各种静态和动态的美术教学过程,通过声形刺激学生的大脑皮层,增加学生对美术知识的感性体验认识,有利于学生理解抽象的美术教学概念,传统教学往往是教师通过繁琐而抽象的语言来讲解,而学生又往往无法理解和掌握教学中的难点和宏观的概念,然而通过多媒体演示,学生对各种美术概念等知识的理解和掌握可以从抽象的文字记忆转化到形象的图文记忆中来。美术教学中的很多来源于生活实践的教学案例,都能体现贴近生活,让学生更有熟悉感,更能从中找到艺术的特点,从而激发学生在探索精神驱动下踊跃参与实践的积极学习兴趣。多媒体化教学,能根据教材的内容和教学需要直观生动地展示出来,这样不仅可以激发学生探究新知识的兴趣,而且使学生学得主动,同时加深对知识的理解,培养了学生思维的灵活性和创造性。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教育改革的步伐逐渐加快,以素质教育为核心的教育理念不断更新,教师需要与时俱进地实时转变教育思想,以全新的人才意识和实践探索精神配合国家人才战略。美术教师一定要转变观念,改革传统教学方式,科学构建以提高美术教学实践能力为主体地位的教学环境,以提高美术技能的实践应用能力为中心,不断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美术教学的重点就是要以全班学生为主体,在教学实践中积极培养学生的文化素养,提高综合素质,力求巩固好每一个学生的美术基础知识,在强化实践应用中培养创新意识和探索精神。开展各种实践活动,提高学生在美术知识应用方面的技能,在巩固已有知识的同时提高实践操作能力,激发差生学习美术的兴趣,培养优秀学生的探索精神,尽量减少同学之间的差距,实现共同发展共同进步的理想。在某种程度上理解因材施教就是为了全面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教师要为每个学生都创造适合自身发展的不同程度的教学实践环境,通过不同方式的引导与支持,充分挖掘每一个学生的美术知识潜能,最终实现在美术教学中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目标。

三、在美术教学改革中强化民族文化精神理念

在美术教学实践中,发挥民族文化精神鼓励学生勤于实践,勇于创新,积极探索现代多媒体技术与传统教学方式的结合,有利于教育教学改革步伐的推进,新媒体技术的数字化教学系统是一种多功能、智能化系统,它以真实生活体验为基础,能够更加有利于发挥学生的艺术想象力,帮助学生快速提高美术实践技能,在信息技术教育环境下,数字化系统当作为教师教学的一种手段,可以将以前做不了做不好的教学内容拿到讲台上,通过具体的操作过程来帮助学生提高奇特的艺术实践水平。数字化信息技术把图、文、色综合为一体,进行高效率多状态多角度开发利用, 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传统的教学模式,在美术教学中结合数字化多媒体优势,创设恰当的教学情境,,焕发学生学习美术的热情和兴趣,变抽象为直观,突破教学重点、难点,对于传统教学实验很难完成而且效果不是很好的教学课件,利用多媒体技术有效弥补了教学手段单一的不足,有利于激活学生思维,全面提高学生的素质。有助于学生对一些复杂的美术规律进行理解和学习,当作为学生的探究工具时,要注重认知深度的拓展,加深学生对美术概念和规律的感悟和体验。多媒体信息技术应用于美术教学,为师生节省了大量时间,改变学生的学习方式,进而促使学生自主学习,引发美术教学模式变革,为培养民族文化发展过程中有用人才开辟了新的途径。

第8篇:数字美术教育解决方案范文

北京金商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张 福

在金商祺数字校园产品中,大课堂互动学习平台是以支持教学服务为主的产品,是一个支持混合学习模式、贯穿于“课前—课堂—课后”的综合性互动学习平台。以老师和学生为中心来进行功能设计,以课程为中心来组织教学活动和资源,为老师和学生搭建一个易用、实用的学习平台。平台支持各种浏览器使用,同时自带基于Android和iPad平板的客户端,支持平板互动课堂教学以及全过程的原笔迹教学过程的记录,支持多种教学多媒体资源的灵活呈现。

大课堂互动学习平台的使用,改变了传统的老师教、学生听的被动学习模式,形成了“人人上讲台,个个当讲师”的互动式、共享式学习模式,并能够和教学资源服务平台很好地整合,方便教师备课、学生学习,形成了互动的教与学的全过程协同学习环境。

金商祺公司研发的自主产品:数字校园综合平台、网络运维支撑平台、文件在线存储备份管理系统、归档存储系统等,多款产品已入围中央政府采购目录,并获国家创新基金支持。产品功能和性能占据国内外领先地位,并被教育、政府、医疗、电力等行业的广大用户采用。

公司以“诚信、服务、创新、共赢”为经营理念,以“专注IT,服务中国”为己任;运用现代管理模式,把最先进的产品和技术、完善独特的“金色阳光”品牌服务与人文精神相结合,为广大用户提供国内一流的IT技术咨询、系统规划、系统设计、系统开发、系统实施、系统维护、软硬件产品销售、技术支持等全方位服务。

乐知行平板互动教学平台

北京乐知行软件有限公司 张少华

很多人知道乐知行,都是因为乐知行是从事数字校园解决方案开发的厂商。但是我们始终认为,能够为课堂教学做好服务是数字校园的根本出发点。

在乐知行的产品中,最引人关注的就是平板互动教学平台。在开发该产品之前,我们做了大量的调研活动,深入到学校、教室、课堂、师生中去。我们的思考就是,我们的产品能够为已经精彩的课堂再做些什么?我们的目的不是对课堂进行模式上的改变,而是改善课堂中的细节,让课堂流程更加顺畅。

乐知行平板互动教学平台以平板电脑为主,结合其他辅助设备,在保留教师原有教学方式的情况下,实现更高效的师生互动,将教师备课、课上教学、课堂表现分析贯穿在一起,是互动教学的完美解决方案。同时结合课堂已有的多媒体设备,如电子白板、一体机等,只需安装相关软件即可形成一个完整的数字课堂,明显提升教学效果。此款平板互动教学平台是支持Android、IOS平板电脑混用的平台系统,便于多款平板电脑的安装和使用。

作为长久以来持续关注国内教育行业发展的教育信息化软件厂商,乐知行一直为中小学教育行业客户提供高性价比和高附加值的解决方案和服务。希望通过乐知行的产品,提升教学质量和效率,提高学校教育信息化程度,增强学校及区域级用户综合实力。今后,乐知行会继续打造更多优质的教育产品和解决方案,为中国教育事业的发展进步继续添彩。

方正智慧教育整体解决方案

北京北大方正电子有限公司数字出版与教育业务部

刘长明

近年来,我国数字出版产业进入了快速发展期,出版集团、专业出版社、教育出版社等传统出版单位都加快了向数字化出版的转型。目前,很多教育出版单位在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出版内容数字化建设、在线教育平台建设以及数字化教学服务领域进行了很多尝试。随着移动终端、移动学习、自主学习方式在国内的推动,基于学生自主学习的优质内容越来越成为数字教育发展的瓶颈。

为了改变目前教育行业应用和出版资源建设之间的不均衡,方正电子经过研发,推出了方正智慧教育整体解决方案。该方案利用移动互联技术、移动终端触控技术及云计算技术,提供交互式电子教材及课件制作工具、互动课堂教学系统、教育云服务平台等系列产品,服务于教育出版机构、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机构,将进一步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的深度融合,推动中国教育出版行业的转型,助力于教育领域课堂教学改革,促进学生在信息化环境下的学习能力培养及教师教学方式的创新。

目前,该方案已经在全国多家不同类型的学校及出版机构实现成功应用。同时,方正互动课堂及教学云服务平台在哈尔滨香槟小学、大兴瀛海二小、第一师范附属小学等多所学校得到应用。北大方正希望能够利用其先进的技术,借助教师、专家、教研部门以及行政部门等的指导,为推动中国教育信息化进程贡献新的力量。

天仕博个性化学习系统——智动课堂解决方案

北京天士博科技有限公司 乔华敏

北京天仕博科技有限公司创立于2000年,是专业从事教学终端制造、数字校园及区域云平台的教育信息化解决方案提供商,拥有著名教育品牌“天仕博(TRACEBoard)”及多项自主知识产权,创造了诸多中国教育信息化发展的里程碑事件。产品广泛应用于课堂学习、教学管理、区域服务等方面,远销全球80多个国家和地区,居国内领先地位。

天仕博智动课堂为教师和学生提供了互动产品,教师通过教师终端管理,学生通过学习终端学习。智动课堂还提供了“讲授式授课模式、合作式探究模式、自主学习模式”三种模式支持,为教师打造全新的个性化学习的应用情境,真正符合实际教学。智动课堂是以教育生态理论为依据,利用人机交互技术、无线技术、多媒体技术、智能终端技术创建的以提高学习成效为目标的课堂学习系统。它通过为师生创设每人一端的数字化桌桌通环境,达到教学网络化、学习个性化、评价常态化,从而实现学生自主、合作、探究学习的高效课堂模式,增强学生运用信息技术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其创新精神。天仕博智动课堂系统包括:智动课堂服务器、教师移动工作站、登录认证模块、班级管理数据库、课堂授课模块、课堂管理模块和学生端模块。

作为教育信息化的开拓者和践行者,天仕博始终以“自主创新、服务教育”为发展目标,以促进教育公平和均衡发展为企业使命,致力于未来教育发展,为中国乃至世界的教育事业做出贡献。

“一对一”数字化学习案例分享

天闻数媒教育研究院 滕秋丽

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为教育教学带来了根本性的变化。但仔细观察我们的课堂,我们依然发现存在着很多问题。随着多媒体等各种技术的应用,中国成为一个“课件”大国。但是课堂的教学方式没有改变,教师仍然主宰着课堂,学生没有处于主体地位,技术促进学生学习的作用没有得到发挥。于是,利用信息技术改变学生的学习,让技术成为学生的认知工具,随着“一对一”数字化学习的出现而兴起。

第9篇:数字美术教育解决方案范文

一、研究背景

信息技术在学校中的装备,信息技术服务于学校教学活动,在南京的教育技术装备发展过程中,经过十几年的不断投入与装备,已经普及到了每所学校。通过不断地投入与更新完善,今天的教育技术装备,尤其是信息技术类教育装备,在常态化教育教学活动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如网络机房的建设,在满足信息技术学科教学活动的同时,在其他学科中的应用,如语音教学、英语听力的训练与考试、数据采集、学科教学活动的开展等方面,都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充分体现了信息技术给教学活动带来的种种便利。如何让信息技术、网络机房更好地为学科的教学活动与学生的学习服务,提升信息技术装备的使用效率与使用空间,让我们的教育与学生的学习得到更大的发展与成功,这是我们教育部门所需要思考与研究的,也是我们需要不断探索与实践的方向。

数字技术在美术课标教学的目标实现与要求,可以围绕美术课程总目标,按“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三个维度设定,分目标从“造型・表现”“设计・应用”“欣赏・评述”和“综合・探索”四个学习领域设定具体要求,结合课标中所涉及的运用计算机技术进行软件运用,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学生在美术学习中运用传统媒介或新媒体来创造作品,发展想象能力、实践能力和创造能力等表现形式所要求的思考与运用,通过两者的结合来进行学科问的试验与尝试。

南京市教育装备在服务教学、服务学校的同时,在信息技术与学科整合的研究中,就数字美术画板的装备,如何结合网络机房的特性服务于美术教学活动做了这个项目的整合计划,在该学科的拓展与实践方面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思考与设计,并组织进行了一系列的活动,使整个项目从项目的论证,政府采购到装备、验收,再到培训、竞赛以及课题的研究与总结,形成一套较为完整的装备理念创新的尝试,为探索和诠释新课改过程中教育技术装备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的应用做一些实践。

通过实践,明确目标:在数字化环境下数字美术画板与美术学科的整合与应用。体现教育活动中技术装备的新理念与管理模式上的探索。

围绕这个目标的实现,我们通过加强与教学课标、教学研究、技术应用、科技研发等领域专业人员的共同研究与探索,积极寻找一条适合新课改要求的装备与研究、管理与培训的模式与方法,体现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的建设、配备、管理、应用、研究、培训、竞赛等内容的具体体现。

二、研究方法与方式

(1)座谈与研讨。通过与课程编委、学科教研、教学一线教师、进修学校培训教师、产品研发等专业人员座谈、研讨,同时通过积极组织撰写文章等形式收集意见与建议,进行信息技术与学科整合的框架研究与素材构思。

(2)对数字美术产品的了解与实验。针对教学要求,通过与产品研发人员的沟通,引进、推荐不同产品进行对应功能的了解与认识,在向使用产品的学校教师深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针对教学中的内容进行调研与产品性能试验,收集整理出适合教学需求的功能与要求。

(3)策划培训计划与量化培训内容,明确教师在网络环境下,应用数字美术画板的教学要求与技能要求的掌握程度及实现目标。

(4)组织竞赛活动与作品(论文、课件、作品)的收集。

(5)课题的研究。新技术应用与学科整合的意义与价值的研究,为形成新的装备理念的研究提供基础材料。

三、项目的实践

1.认识阶段

2009年度至2010年度初期,我们在主任室领导下,根据教学的需求与目标实现,在美术教学课标的研究与学习过程中,注意到未来美术课标中的教学内容所涉及的信息技术手段的应用与要求,为能够准确地达到这个环节的要求,主动与课标组人员进行沟通,了解其教学课标的要求以及目标的实现,并结合对数字技术产品的研究与了解,针对数字美术画板系列产品,加大了研究力度,通过不断深入研究与研讨,对数字美术教学活动的情况及目标有了一定的了解,结合信息技术的特性与产品本身所特有的优势,进行了一系列的探讨活动,并通过专家、教师的一些前期试验结果的分析与验证,得出了充分的论断,明确了数字美术画板这个新项目装备对美术教学所产生的意义与价值,为后期的试验项目装备、项目研究提供了较为充分的依据。具体内容参见参考文文献[1][2][3]。

2.筹划与启动阶段

2010年度,为了让学校教学人员更好地了解与使用该系列产品,使其更好地服务教学、融入教学,在主任室的领导下,我们在进行装备计划编排的同时,针对这个新项目的特点,做了全面推进的思考,并使该项目的建设与研究完整地呈现出技术装备与管理应用的体系特色。具体做法为:项目的标准制定工作、项目的装备过程管理工作、项目的教师培训计划工作、项目的应用拓展与作品竞赛等实践工作、项目的课题研究工作,内涵形式整体提出并分阶段地进行,最终将形成一个系统的工作系列,为后期工作开展提供依据。

根据项目设计与布置,在完成数字美术画板装备启动的同时,安排了一系列的培训与活动:

(1)下发《宁教备通知[2011]14号》。

(2)汇总并落实区县学校申报教师培训名单。

(3)培训计划的实施。

(4)培训人员情况:分别组织了3个班(A,B,C),安排了近10位优秀教师、专家讲座,其中计划培训人数为126人,A班每人分别达20课时;B,C班每人12课时。

(5)落实数字美术画板教师技能培训课程。

(6)“数字绘画技术在中小学美术课堂教学中的运用研究”课题开题、结题会议。

3.计划实施与过程管理阶段

第一阶段:

装备先行。在将此系列工作计划做了充分准备后,2011年下半年启动了10所试点项目学校的装备工作,并根据装备计划采取了1+1模式f即每所学校1套网络版数字美术画板+1套单机版,含软件),并通过一个月左右的时间(从项目招标公示、产品展示推荐、政府采购、装备事实与验收等),完成了该项目的调试、验收等装备工作。同期,召开“数字绘画技术在中小学美术课堂教学中的运用研究”课题的开题会议,启动工作正式开始。

第二阶段:

整体推进。在2011年度,依据工作整体计划,我们通过联合市教研室、电教馆、小教培训中心和白下区进修学校、区装备办和南京茂立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技术与专业人员,组织专家与学科人员集体讨论研究,在做好常规技术应用培训的基础上,提供了一份相对完整的《2011年南京市中小学美术教师数字化美术教育培训计划》。在培训计划与项目中,针对已装备项目的学校以及没有装备该项目的学校教师,分别组织了不同课时、不同要求的技术培训计划。并分别在玄武区南师附小启动了一期基础培训,组织在白下区教师进修学校进行后五期系统性和三期基础性的技能培训班的计划落实工作。

第三阶段:

成果展示。在执行的计划中,根据培训内容的进展情况再结合项目的验证工作,在培训计划完成的同时,我 们还进行论文、课件、作品的提交、评比等工作。2011年9月,组织专家、评委,分别就教师的论文、课件、作品和学生作品进行了收集整理,通过评选推荐出一批教师与学生的优秀作品,并于2011年10月10日在鼓楼区芳草园小学,举办了南京市中小学数字美术作品颁奖活动,为该系列活动的圆满结束奠定了基础。

第四阶段:

课题开题。课题开题是伴随着项目的启动,同时结合整个项目的一系列活动的开展、计划的执行同步进行的,在执行项目开展与活动落实中结合着课题内容。体现在课题实施计划、课题研究内容等项目上,明确课题目录、名称等,确定任务与要求。

4.成果展示与展望

通过这次活动,在教师与学生的积极配合下,我们在计划和落实中注意收集整理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在此与大家一起分享。

收获一:各类作品

(1)作品上缴情况

根据装备计划的落实情况,要求10所试点学校及前期参与过装备的学校,在对该项目的试验装备与管理应用培训的同时,对教师、学生进行论文、课件、作品的收集与上交,作为培训与学习考核的成果。共收到258份作品(经过筛选后的),取得了预期的效果。

(2)作品获奖情况

通过专家评选,分别优选出:

①教师论文: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2名。

②教师课件:二等奖2名。

③教师作品:一等奖8名,二等奖15名。

④学生作品:一等奖24名,二等奖34名,三等奖48名。

收获二:资料与队伍建设

(1)资料的收集

①教学光盘。通过本次活动的开展,我们在做好计划的同时,同步收集相关教学活动的录像,将每节课程都做了高清录制,并分别整理,形成了一个系列的教学模板,为后期教师的进修与学习、观摩与赛课等活动的开展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案例与样板,为今后数字美术学科的交流互动与推广提供了基础数据与资料。

②课件、论文、作品。通过对课件、论文、作品的收集,让教师在教学活动中充分学习与体验新技术的应用,通过不同形式的阐述,分别对信息技术产品与学科之间的整合与应用有了一个全新的了解,让教学理念在新的技术载体中能充分展现出来,让教学活动的开展形式更加丰富多彩。

③艺术鉴赏与学习途径的拓展。通过网络技术环境的搭建与应用,增加了对艺术鉴赏条件的改观。通过网络进行资料、作品的收集与整理,扩充了教学鉴赏途径,给教学活动带来了更便捷的鉴赏环境与学习条件,让更多的名家与作品展现在教师与学生面前,让视野更加宽阔。

(2)师资队伍的建设与培养

一线教师重视新技术在教学中的学习与应用,为师资队伍的建设及技能掌握和学生的培养提供了条件。数字美术画板培训计划在学校装备建设与学科整合应用的实践中启动,只是该项目在装备过程的一个阶段,就组织培训情况而言,有几点体会与感受。

①区县装备部门在配合报名上积极性很高,报名人员踊跃,体现了学校教师对该项目的重视与关注,也体现了对新技术与学科整合及应用方面的关注。

②教师冒着酷暑积极参与这个培训活动,让人感动,尤其是高淳、溧水、六合等路远区县的教师,体现了教师队伍自身对业务知识提升的愿望。

③培训中,教师态度认真,求知欲强。表现在有一定美术功底的教师身上,他们在掌握基本要领后,能很快地运用新技术手段达到培训与教学中的应用效果,达到了培训的目的,为学科之间的整合与应用奠定了基础,也为后期的学科发展与推广提供了借鉴。

④通过此次培训与活动的开展,让一部分教师在得到基础知识学习与掌握的同时,也让一批孩子得到了对该项知识的学习与应用,为后期新课程的学习、推广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收获三:课题成果

课题的成果是在结合装备管理过程中所进行的各个项目成果,也是这次数字美术画板项目装备管理过程中的一部分,与课题的研究成一个体系。具体体现在以下七个方面:

①经教学实践检验,教学效果良好的教学案例及其配套使用的教学课件;

②理论与教学实践研究论文;

③数字绘画课程产生的美术创作作品;

④数字绘画课程教学教程录像;

⑤课题组在综合实践课程与课外活动方面的经验总结;

⑥数字绘画课程公开教学、实验教学的教学录像;

⑦数字绘画教程发表。

收获四:教育技术装备与管理模式上的创新与实践

教育技术装备在教学活动中的研究与管理模式上的创新(互动)与成效。加强课标学习,加强与教研、教学一线教育专家、教师的联系与沟通,加强同技术研发与应用技术人员的交流与合作,做好新技术在数字校园环境下的学科整合与应用的整体项目策划与方案实施。为使学校教学活动顺利开展,在提供技术装备硬件的同时,提供整体解决方案,多部门联合做好指导、服务工作,提升服务质量,提高效率。

5.感悟

数字美术画板的装备工作,是南京市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办公室2010年度工作计划中运用信息技术手段服务学科教学活动中的一项尝试性建设工作。在通过科学合理的标准研究与方案论证等一系列准备工作后,组织并形成了采购计划与标书。通过政府采购,分别在南京市的10所不同学校(高中、初中、小学)进行了装备,加上此前一些已经试验过学校,通过数字美术画板在学校装备建设与学科整合应用实践计划的实施与应用研究,整理并总结出了一些装备管理工作中的探索与体会。在得到区县、学校装备与教学人员一致好评的同时,我们得出了一个结论,即在应对未来新课改要求与装备过程中,现代教育技术装备的研究与项目建设,应在教育技术装备部门牵头的形式下,以信息技术装备为龙头,由各有关教育理论研究部门、教育教学管理部门、教育技术装备部门、教学一线的专业人士和科技研究、产品研发企业等部门、人员共同组建一支队伍,通过对技术装备的研究,形成指导、利用技术装备服务于教育教学的全新现代教育模式。

“一枝独秀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通过此次对数字美术项目的装备管理与应用方面的研究、实践,收集并获得了一些信息技术与美术学科整合方面的资料与体会。希望这次的实践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让信息技术服务学科方面走得更远,使现代技术手段与传统知识的学习能更加紧密地融合在一起。我们作为教育技术装备部门的一员,有信心、有能力使技术装备服务教学工作更上一层楼,为教育技术装备的现代化推动教育现代化的实现尽一份力量。

参考文献

[1] 彭博,信息、美术共创奇葩冲国现代教育装备,2011,6:2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