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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师年中总结精选(九篇)

设计师年中总结

第1篇:设计师年中总结范文

我国高校设立总会计师制度的相关政策文件最早可追溯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1979年,教育部颁发《部属高等学校〈会计人员职权条例〉实施细则》中第十四条提出:“凡设立一级财会机构的高等学校,根据工作需要,一般应当设置总会计师,建立总会计师的经济责任制。总会计师既是技术职称,又是行政职务,其职位相当于副校(院)长级”。2010年以前,我国规定公办高校设置总会计师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共有16次。其中包括国家法律规章,如1985年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1993年12月29日修订)、1990年12月国务院的《总会计师条例》,也包括教育和财政等部门颁布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如1987年10月国家教委颁布的《高等学校总会计师工作试行规程》、1988年12月国家教委印发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试行)》和2007年1月教育部和财政部共同的《关于“十一五”期间进一步加强高校财务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等。

但实际上,由于历史的、体制的原因,以及现实存在的问题,总会计师制度在我国高校并未真正地实施及推广。经过30年时间,高校总会计师制度再次成为教育管理界关注的重点。《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第五十八条规定:“在高等学校试行设立总会计师职务,提升经费使用和资产管理专业化水平。公办高等学校总会计师由政府委派。”教育部在《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工作重点》和《教育部2011年度工作要点》进一步细化了高校总会计师制度建立的工作安排,即从加强完善高校治理结构、提高高校财经管理水平、落实高校办学自等战略高度,落实建立高校总会计师制度有关政策。2011年4月,教育部、财政部颁布了《高等学校总会计师管理办法》,为总会计师制度的建立提供了政策依据和实施保障。

二、高校建立总会计师政府委派制度的必要性

(一)政府委派总会计师制度是高校财务治理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 建立高校总会计师政府委派制度是加强政府监管职能,优化高校内部治理结构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近年来高校内部治理出现的问题,如校长一支笔权力过大,重大财经决策失误导致学校利益受损,基建工程招标投标不透明、不规范,贷款余额过大导致财务危机等等,多与财务治理缺失有关。实行政府委派的高校总会计师制度,是维护校内经济秩序,明晰各方经济责任、强化权力制衡、提高财务治理水平的有效途径。在当前高校经济活动日趋复杂,财务风险问题日益突出的背景下,加强政府监管职能,建立和完善高校总会计师经济责任制,是规范高校财务治理结构的必然选择。

(二)政府委派总会计师制度是高校适应财务管理改革的内在要求 随着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和公共财政改革的不断深化,高校正面临着办学规模扩大化、办学形式多元化,资金筹集多渠道化等转变,经济业务越来越复杂、财务内部控制要求越来越严密。目前,高校建设资金的主要来源除了财政拨款、预算外资金(教育收费)两大部分外,还有较大规模的银行贷款资金,形成财政拨款、教育收费、银行贷款、社会捐助等多层次的办学筹资渠道。以广东省属高校为例,2007到2009年省属高校银行贷款余额以每年约15%的比例增加,2009年底存在银行贷款的省属高校校均贷款余额近3亿元,部分贷款高校每年仅需要支付的利息就上千万元。如果没有一个专业化的管理者负责资金的筹措和合理使用,不少高校可能就会面临还贷危机和财务困境。

三、高校总会计师设置现状及存在问题

第2篇:设计师年中总结范文

一、我国国有企业总会计师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建国初,我国在东北地区的一些大、中型企业即开始试行总会计师制度。1990年12月国务院还专门下发了《总会计师条例》,但是我国国有企业的总会计师制度执行情况并不理想。原财政部副部长、中国总会计师协会会长张佑才将之概括为:“不到位、没有位、搞错位、排末位”。因此说我国的总会计师制度没有正常有效的运行也并不为过,多次调查也证明了这一点。2003年春夏之交,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组织的中国总会计师现状调查报告显示,我国有27%的国有企业未设置总会计师。而据统计,至2005年12月,中央企业169家,在经过连续三年三次公开招聘后已设置和配备总会计师的企业也只有102家,约占60%。

笔者认为,形成我国国有企业总会计师制度运行不理想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法律、法规不健全,不协调,滞后于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

1985年通过的《会计法》,对于设置总会计师的规定是“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可以设置总会计师。”1990年12月31日国务院颁布的《总会计师条例》第二条规定:全民所有制大、中型企业设置总会计师,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来执行。大、中型国有企业是不是要设置总会计师,原来的《会计法》和《总会计师条例》实际上非常的模棱两可,其表达的含义主要就是:①设置总会计师不违法;②如果要设置总会计师,要遵守《总会计师条例》。在这样的法律条文指引下,总会计师当然就成了国有企业可设可不设的、可要可不要的“领导”了。《总会计师条例》第六条规定总会计师负责“组织本单位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制度,保护国家财产”,并且“对违反国家财经纪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制度和有可能在经济上造成损失、浪费的行为,有权制止或纠正。制止或纠正无效时,提请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处理。”显然这个条例带有浓厚的计划经济色彩,与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国有企业的运行机制很不适应了。1999年10月《会计法》经过修订,终于在第三十六条规定了“国有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但是《总会计师条例》至今没有修改,一个远远落后于时代的条例当然是不可能得到切实执行的。

《会计法》规定了要设置总会计师,但在《公司法》中不论是修订前还是修订后都未见到“总会计师”四个字的踪影。主管财务工作的领导在《公司法》里叫做“财务负责人”。即使在专门对“国有独资公司”和“公司财务、会计”进行规范时,也未提及总会计师问题。这说明《公司法》对总会计师的设置的重视程度是不够的。

2.没有一个对国有企业总会计师制度进行监督和管理的主体。

任何一项制度的运行既要有执行者,又要有监督者和管理者,如果说国有企业是总会计师制度的执行者,那么谁又是这个制度的监管者呢?我们仔细分析,在传统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下,这个制度几乎没有一个真正的监管者,甚至执行者也不易确定。

按照《会计法》的规定,财政部负责管理全国的会计工作,但是,它并不负责国有企业的人事任免。按照《总会计师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企业的总会计师是由本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提名由政府主管部门任命或者聘任。可以说,政府主管部门是一个管理主体。显然本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不提名,则政府主管部门就可以不任命或不聘任。由于政府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都不是国有企业的所有者。这种模棱两可的条文使它们没有压力和动力对总会计师制度的运行进行监管。从执行主体来说,可以说国有企业是当然的执行主体,但是,从上文分析,到底是国有企业的主要行政领导人是执行主体还是其政府主管部门呢?2000年以前的《会计法》本身就没有规定国有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因此无论是国有企业的主要行政领导人还是其政府主管部门,实际上都是执行也可不执行也可。2000年《会计法》修订后,由于国有资本所有者缺位,总会计师制度仍然没有明确执行主体和监管主体,因而使国有企业总会计师制度的运行不理想。2003年国务院国资委成立后,可以说才有了国有企业总会计师制度的监管主体。

3.国有企业对总会计师的职能作用的认识存在偏差。

有人认为,总会计师只不过是企业的会计总管而已,把会计工作理解为简单的记账、报账的工作,忽视会计工作的管理职能,因而自然不重视总会计师;有的认为,总会计师主要是代表国家来监督国有企业遵守国家的财经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的,设置总会计师不利于企业的灵活经营,从而,有意无意地回避总会计师的监督;也有的认为,财务会计工作固然是很重要的工作,但不如销售工作或科研工作重要,也就是说并没有认识到财务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核心地位,没有认识到总会计师在预测、决策、控制、分析、考核中的重要作用。总之,不少国有企业对总会计师的职能作用的认识没有到位。

二、从法人治理角度分析国有企业总会计师的定位

我国国有企业的总会计师制度运行不理想,对总会计师的定位不清是其理论上的根源。

我国的总会计师出现于建国之初,国有企业的总会计师制度系从搞计划经济的老大哥――前苏联那里引进的舶来品。在计划经济时代,该制度作为“一厂三总师”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加强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做出了重要贡献,在我国社会主义的经济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我们认为在这个时期,总会计师以“双重身份”(国家身份和企业身份)进入企业行政领导班子是与当时国家实行的计划经济管理体制是相适应的。1990年12月国务院还专门下发了《总会计师条例》,从而以法规形式确立了我国国有企业的总会计师制度。

1993年11月,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确立了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体制,并明确提出了我国国有企业要实行“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显然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我国国有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经营管理机制与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相比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

那么在市场经济的大背景下,根据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国有企业的总会计师又应该如何定位呢?要认识这个问题,我们首先应该对现代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进行分析。

根据现代公司财务分层管理理论,公司财务应分为出资者财务、经营者财务和公司经理财务三个层次。出资者财务的目标是要求企业经营者提供真实、完整、及时的会计信息,监督其经营管理行为,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实现资本的保值增值;经营者财务的目标主要是保证计划、投资方案、财务预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等的科学、合理、有效的实施,完成对出资者的受托责任,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公司经理财务的目标主要是建立企业内部控制系统,保护企业资产的安全完整,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财务报告,实现董事会的财务管理战略和各项财务决策。在以上三个层次的财务体系中,出资者财务侧重于对公司财务信息质量的监督,经营者财务侧重于对公司财务的决策和对公司经理的财务监督,公司经理财务则主要是对公司经营者财务的执行和企业内部财务监督。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因此公司经营者的财务决策和监督主要体现为董事会的财务决策和监督。

出资者对公司财务信息质量的监督主要依赖国家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和市场的力量,董事会的财务决策和监督以及公司经理的财务执行和内部财务监督则都必须有专门的组织和人员来实施。因此在美国公司的财务管理体系中,在董事会通常都设立专门的审计委员会和精通财务会计的独立董事,并由董事会直接任命CFO(Chief Financial Officer)。公司的CEO也由董事会任命,但CFO既对董事会财务决策负责,同时又对包括CEO在内的公司经理人员进行财务监督和业绩评价。在公司经理以下,再设立财务总监(Controller);对于规模较大的集团性公司,一般分别设首席信息官CIO(ChiefInformation Officer)、主计长(Controller)和司库(Treasurer),但首席信息官CIO、主计长和司库又统一归CFO管辖和领导。在美国发生了一系列财务丑闻以后,美国的有关法规规定,CFO还应当分别向CEO和审计委员会汇报工作。对于上市公司而言,其会计报表还必须由CEO和CFO同时签字。可见,无论从现代法人治理理论还是从西方的财务管理实践来看,将CFO定位于既对董事会财务决策负责,同时又对CEO进行财务监督,并对CEO汇报工作,不仅是科学合理、意义重大而且是现实可行的。

我们再看我们国家对国有企业总会计师的定位。虽然国资委有关规章中已显示出正在改变总会计师只对总经理负责的迹象,但目前最主要的定位仍然还是对总经理负责。这种定位无疑不利于建立企业的财务监督与约束机制,不利于加强企业的会计监管,也是不符合现代企业的法人治理要求的。

事实上,自20世纪90年代以后,我国不少地方出现会计委派制和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制度,而且至今经久不衰,就是从另一方面证明了我国对国有企业总会计师定位的缺陷,同时也给了我们有益的启示,那就是必须对我国国有企业的总会计师进行重新定位,对我国的总会计师制度进行改革。

三、完善国有企业的总会计师制度的若干建议

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理论、财务管理理论、现代西方的财务管理实践以及我国各地自觉自发实行的会计委派制和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制度给我们完善国有企业的总会计师制度以新的启示,那就是必须使总会计师制度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体制要求,必须把总会计师制度放在完善国有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中考虑,必须对总会计师重新进行定位,必须赋予总会计师制度以新的内容和形式。因此,完善我国国有企业的总会计师制度,笔者有如下建议:

(一)关于称谓。到底是仍沿用原来的“总会计师”名称还是使用“财务总监”名称,或西方流行的首席财务官(CFO)名称。我们建议使用“财务总监”名称为好。因为,第一,总会计师名不副实,词不达意;第二,“一厂三总师”制度因与现代企业制度不符在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实践中已很少完整实施。第三,近几年,深圳、广州、上海等很多地方实施财务总监制度取得了很大成功,使用“财务总监”称谓已被理论界和企业界普遍接受;第四,“财务总监”与现代企业制度相联系,而“总会计师”则往往与厂长负责制联系;第五,“财务总监”更符合或接近国际惯例。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在英文上已表述为(China Association of Chief Financial officers),即中国首席财务官协会,而且已于2004年加入国际财务总裁协会联合会(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Financial Executives Institutes)(也有人译成财务总监协会国际联合会),并于2004年10月11日首次组团参加了其第35届世界大会。考虑到首席财务官在我国企业界的认知度还很低,且与之共存的首席执行官制度还未建立,因此我们认为使用“财务总监”无论是对内还是对外,也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其它企业目前都是比较贴切的。

(二)明确国有企业财务总监的监管主体。以前的国有企业总会计师是“谁都可以管,但谁都不管”,因此在运行中存在不少问题。现在国资委成立后,应明确国资委为财务总监的监管主体。体现国资委“管人、管事、管资产”相结合。国资委作为国有企业财务总监的监管主体,其主要职责应包括:1.制定有关财务总监管理办法和工作制度,明确财务总监的定位;2.按照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委派、任命或免除财务总监;3.对国有企业财务总监的工作进行考核、监督和管理。4.规定国有企业财务总监的任职资格以及职责权限。

(三)尽快制订国有企业财务总监的工作制度和管理办法。原来的《总会计师条例》因已明显过时应予以废止。目前,很多地方都已下发了财务总监管理的暂行办法。但是国家在这方面实际上已落后于地方。国务院国资委目前正在制定《中央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责任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出台后,对地方国有企业应当有明确的指导和示范作用。

(四)准确认识和规范国有企业财务总监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责任。按照国务院国资委正在制订的《中央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责任管理暂行办法》(讨论稿),财务总监的职责包括企业会计基础建设职责、企业财务监督职责、完善企业内部控制职责、企业价值管理职责。我们认为这种职责定位实际上已远远超过了原来《总会计师条例》所规定的职责范围,是比较符合实际的。同时,这也是我们认为应改变称谓的原因之一。关于工作责任,国务院国资委上述讨论稿文件中指出,财务总监应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承担领导责任、主管责任、相应责任及法律责任,虽然前三个责任的关系仍需进一步理清,但从总体上说,财务总监承担责任的内容是不会有太大变化的。与经营管理当局中的其他副职相比,财务总监无疑对国家承担了更大的工作责任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对国有企业财务总监要准确定位。无论是国务院国资委正在讨论出台的管理办法,还是前面已提及的我国不少地方实施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制度,实际上都赋予了财务总监既对所有者负责,又对经营者负责的“双重身份”。如上海,在对国有企业实行财务总监制度以后,便不再设总会计师。前文我们从理论上已经对财务总监的定位进行了分析和论述。在对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准确定位后,才能科学地确定其工作职责,并赋予其相应的权力。

第3篇:设计师年中总结范文

近年来,高等学校正逐渐成为面向社会自主办学的法人实体,形成了多元化、多层次筹集资金的格局,也相应地引发了高校财务的系统性风险。因此,既精通财务管理,又掌握教育科研规律的总会计师便成为高校的迫切需求[1]。2011年,教育部和财政部印发《高等学校总会计师管理办法》,同年12月在东南大学等六所教育部直属高校公开选拔了6位总会计师;2013年9月,武汉大学等10所教育部直属高校又有10位总会计师上岗。2014年8月,中共上海市委常委会审议并通过了《上海市地方公办高等学校总会计师管理办法》。2015年7月,作为上海市地方高校的上海大学、上海理工大学、上海师范大学首先配备了3位总会计师;2016年4月,第二批2位总会计师被任命,其中1位同时担任上海戏剧学院和上海音乐学院总会计师,这是全国高校中的首创;2017年4月,任命的第三批1位总会计师,也是同时担任上海电力学院和上海电机学院总会计师。

推进总会计师多校任职,无疑是解决专业人才匮乏、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提高管理效率的一种有益尝试。本文的研究结果对于创新高校总会计师管理模式,加强高校财经工作的全过程和多方位监管具有一定的规范制定参考意义和实践指导作用。

二、高校总会计师及高校内部管理研究现状

国外学者主要对高校首席财务官和内部管理体系进行了研究。BirnbaumR[2]指出大学内部包含两个体系:一是基于法律权威的理事会和行政体系,二是基于专业权威的教师体系,而大学的治理就是为了实?F这两个体系的平衡而设计的机构和过程。Sanaghanetal.[3]提出了高校首席财务官应具备的素质和技能:能力建设者――通过集中选拔、有目的地培养、积极保留高质量的人才来促进高校发展;文化传播者――与利益相关者进行沟通、联系;思想家――对高校的未来进行创造性和战略性的思考,主动预见和解决面临的机遇与挑战。Sanaghanetal.[4]断言:未来的高等教育将被适应性的问题和挑战所主导,在不确定性和复杂性的环境下,高校首席财务官和其他高级领导需要构建潜在的高等教育领导框架,具体包括:建立系统观点,并认识到决策和行动如何影响高校内外的计划和人员;有能力通过不同的环境(教师、员工、管理者、学生)建立有效的关系资本;以有意义的方式与高校的利益相关者合作,帮助解决困难;将透明、参与和包容等合作原则应用于校园决策等。

我国学者主要从以下方面对高校总会计师展开研究:(1)制度建设方面。宋长森[5]提出高校总会计师是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的需要。总会计师以学校副校职领导身份,组织制定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实施细则和内部控制制度,往往有利于建立切合学校实际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王丽平[6]提出总会计师制度是进行资产监督管理、财务管理专业化、财务风险防范专业化、提高财务风险控制能力和资金安全的必然要求。(2)队伍建设方面。李丽[7]认为高校总会计师队伍建设是高校实行总会计师制度、持续健康发展以及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需要。丁红运[8]总结出总会计师选拔与管理的两种模式,一种是“内选式”,即从受派单位内部选拔符合条件的总会计师,其日常管理主要由学校负责;另一种是“委派制”,即委派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受派单位特点和总会计师的任职要求,统一性和灵活性相结合,向各受派单位直接委派总会计师并统一管理。王炜[9]建议现阶段高校总会计师选拔采取“校内选拔”和“外部选调”相结合的模式,建立健全总会计师条件准入机制,合理界定总会计师的领导工作范围,从而建立专业化的高校总会计师任职制度,并建立科学化的高校总会计师履职考评制度。(3)制度缺陷与解决措施方面。肖中瑜等[10]从高校总会计师制度的治理逻辑出发,系统分析其制度设计、执行与保障,探究其绩效困境与“推而不广”的成因,认为要处理好总会计师和校级班子之间、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财务处、审计处、资产处等部门更要全力配合总会计师工作。马伟[11]认为建立现代大学制度并推进总会计师制度建设的目的在于优化高校治理体系,提高高校资源优化配置效率。为了解决总会计师制度“推而不广”和“执行偏差”的困局,需要理顺高校总会计师制度的发展逻辑,明确目标,采取制度创新、平衡治理以及培养创新的应对策略,以实现治理目标。

综上,现有文献大多对单一高校总会计师任职制度、职责职能、选拔管理进行研究,对多校任职尚无涉及。基于此,本文开启对高校总会计师多校任职的调研和研究工作。

三、高校总会计师多校任职的问卷调研

目前,高校总会计师单一学校任职的管理制度相对趋于完善,已经出台了诸如《教育部部属高等学校〈会计人员职权条例〉实施细则》《高等学校总会计师管理办法》等多项文件,上海市教委也出台了《上海市地方公办高等学校总会计师管理办法》《上海市地方公办高等学校总会计师联签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上海市地方公办高校总会计师日常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上海市地方公办高校总会计师工作报告制度实施细则(试行)》。而总会计师多校任职工作起步较晚,其管理制度尚处于探索阶段。多校任职总会计师的任职人选、隶属关系等问题,均需进一步厘清,通过高校总会计师多校任职问卷设计内容一并纳入调查范围。(一)问卷设计

通过文献研究和专家访谈确定问卷内容,从总会计师多校任职安排(客体层面)、总会计师多校任职困难(主体层面)、上级主管部门需解决的问题(环境层面)三大维度构建高校总会计师多校任职的问卷调研体系,如表1所示。问卷调研时间为2016年11月1日―12月30日,共发出问卷136份,收回有效问卷114份。调研对象涉及上海市教委及财政、审计等部门,部属高校和地方高校。其中,管理部门领导均为与高校关联的委、局等部门领导,占调研总数的25.44%;高校管理干部包括学校领导、总会计师、财务处处长等,占调研总数的38.60%;高校基层人员主要来自财务、审计、校办等,占调研总数的35.96%。

(二)问卷调研结果分析

经过数据处理,结合总会计师访谈,对客体、主体、环境三大维度上的各个问题进行描述性统计分析。

1.客体层面:总会计师多校任职安排

(1)参加党委会的方式

党委会是决策机构,需要决定重大决策事项,包括重要财务决策以及分管部门处(科)级干部的任免等与总会计师工作息息相关的问题。问卷调研中选择“分别作为任职学校的党委委员,协商一个固定的基层支部”的占比最高,为39.47%。其次是“参加关系挂靠学校的党委会,列席另一校党委会”,占32.46%(该方式即上海市目前的做法)。

按照《上海市地方公办高等学校总会计师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总会计师履行的职责包括参与重大经济决策;对重大决策和财经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内部控制制度实施监督检查;对学校及其二级单位财务部门负责人的任免、考核提出意见等。如果仅仅“列席”党委会,对学校重大事项以及财务部门负责人的任免无投票表决权,难以保证总会计师作为专业人员在重大经济决策中的作用,会制约总会计师制度推进的有效性。综合调研结果和各方意见,如果多校任职的总会计师能分别作为任职学校的党委委员(将组织生活安排在一个固定的基层支部),将更有利于工作推进。

(2)不同高校办公室的配备

按照规定,总会计师单校任职应当配备符合副校级待遇的办公室。多校任职时,“不同高校分别设置符合副校级待遇的办公室面积,以便开展工作”占比最高,占52%,这与目前上海市委组织部和教卫工作党委组织干部处推行的做法一致;36%的被调查人员则认为另一高校办公地点可以机动设置。

就目前实际工作情况看,总会计师办公室的利用率很高,既是办公室又兼具会议室功能,与各部门领导的谈话时常涉及学校发展规划、资金决策、审计或巡视问题整改等重大问题,鉴于机密性考虑,机动的办公地点无法兼顾重要文件的保管和特殊来访人士的隐蔽性意愿。本文认为,不同高校分别设置符合副校级待遇的办公室是当前形势下的合理选择。

(3)薪酬待遇

根据《上海市地方公办高校总会计师薪酬管理办法》(起草后因各种原因未),总会计师平均薪酬标准一般相当于全市公办本科高校管理岗副校级领导平均薪酬标准的100%~120%;同时担任两校总会计师人员的薪酬,由市教委委托平均收入水平稍高的学校代为发放。

选择“任职两校中薪酬相对较高学校的副校级待遇+年终绩效考核奖励”的占比最高,达到40.35%;其次是“任职的两个学校中,薪酬待遇相对较高学校的副校级待遇”,占23.68%。其中,管理部门领导和高校基层人员赞同“任职两校中薪酬相对较高学校的副校级待遇+年终绩效考核奖励”的分别占51.72%、46.34%;高校管理干部中赞同“任职的两个学校中,薪酬待遇相对较高学校的副校级待遇”的占34.09%,赞同“任职两校中薪酬相对较高学校的副校级待遇+年终绩效考核奖励”的占27.27%。

本文认为,结合教委起草文件的薪酬分配原则,比较简便易行的操作办法是:平时工资绩效由档案挂靠高校发放,年末由另一高校补足差额。补差标准:(1)如果另一高校的工资绩效高于平时工资绩效发放学校水平,则补齐差额;(2)如果补差后所得工资绩效水平仍然低于全市公办本科高校管理岗副校级领导平均薪酬标准,建议补到平均水平为妥。

(4)任职条件

除满足总会计师任职基本条件外,“有高校财务管理经验”占比最高,达49.12%;其次是“有高校教育教学和管理经验”和“具备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和组织领导能力”,分别占比23.68%、20.18%;“具备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仅占7.02%。其中,管理部门领导、高校管理干部和高校基层人员对“有高校财务管理经验”的认可度分别达到55.17%、52.27%和41.46%。

可见,多校任职的总会计师工作对具有高校财务管理经验的要求最为显著,而对会计专业技术?Y格的重视程度稍有减弱。调查还显示,人们对多校任职总会计师的高校教育教学和管理经验、理论政策水平和组织领导能力比较关注。本文建议,对多校任职的总会计师人选,除满足任职基本条件外,可以侧重考虑财务管理经验、高校教育教学和管理经验相对较强的人选。

2.主体层面:总会计师多校任职困难

(1)总会计师与学校负责人意见不一致时的解决方式

《上海市地方公办高等学校总会计师联签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第三条:联签制度是指高校开展重要和重大经济活动过程中,实行学校主要负责人联合总会计师共同签署审批意见的工作制度。联签制度能有效避免主要负责人“一支笔”带来的风险和有关负责人绕开校党委决策程序的现象。出现总师与学校负责人意见不一致时,管理部门领导“以学校意见为主,并将总会计师意见提交高校总会计师管理工作小组备份”的意见占到37.93%,高校管理干部和基层人员认同“学校负责人与总会计师协商解决”的各占59.09%、48.84%。

高校迅速扩张造成财务风险不断增加,许多项目都需要总会计师和学校负责人共同把关、联合签署意见。根据《上海市地方公办高等学校总会计师联签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第九条规定:总会计师参与联签的重大事项,审核意见与学校不一致的,总会计师应及时向高校总会计师管理工作小组报告。在高校总会计师管理工作小组未做出正式回应前,学校应暂停该事项的执行。其他的争议事项,总会计师可以学校意见为主,保留自己意见并向高校总会计师管理工作小组书面报告以备案。(2)不同高校工作冲突的解决办法

调查问卷中,管理部门领导最为认同“根据工作重要程度先选择与总师工作关联度大的工作任务”,占48.28%;高校管理干部和基层人员认同“尽量预先协调工作计划”的分别占到47.73%、58.54%。

结合总会计师访谈,本文认为,总会计师应尽量考虑学校主要领导在工作安排上的意愿,预先协调工作安排。无法妥善解决冲突时,应根据工作重要程度优先选择与总会计师工作关联度大的任务。不过,对于重要工作,事后“补课”非常必要。

(3)需要履行保密义务的事项

“两校的财务数据”和“学校的特殊要求事项”被认为最需要保密,分别占比85.09%、70.18%。相对而言,不少被调查者认为,由于就职的两个学校学科关联度较大,在“学科发展规划”上可以总会计师为桥梁,推进学科相互支持和帮助,借鉴、分享经费管理工作中的经验,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局面。

3.环境层面:上级主管部门需解决的问题

(1)总会计师多校任职的业务培训讲师人选

《上海市地方公办高校总会计师日常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七条(培训实施)指出:总会计师的政策培训一般由党政机关负责人担任培训讲师;总会计师的业务培训一般由财政、审计、税务等专业人士担任培训讲师。问卷调研中,选择“相关政府部门决策者”的占比最高,达50%;其次是“业界顶级专家”和“集团公司总会计师”,分别占比28.95%、17.54%。

本文认为,相比业界顶级专家和集团公司总会计师,政府部门决策者更了解政策制度和工作发展动向,业务知识的培训内容既具有前瞻性,又能及时指导工作。

(2)总会计师多校任职工作报告制度和交流工作会议召开频率

总会计师报告制度是总会计师向主管部门报告工作的有效渠道,有利于发挥上级委派工作的监督职能。《上海市地方公办高校总会计师工作报告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将总会计师提交报告分为三类:年度报告、专项报告和即时报告。问卷调研中,“年度报告和根据情况报送专项报告”被认为是最恰当的方式,占70.18%,各类被调查人员通常认为总会计师管理工作小组交流工作会议的召开频率不宜过高,“一季度一次”比较合适。

总会计师如果被频繁要求提交专项报告或进行多头重复考核,其工作负担会过于沉重。特别对于多校任职的总会计师,年末既要面临两个高校的述职考核和民主评议(目前是以档案所在学校的考核为主),还需要参加总会计师管理工作小组组织的上级部门联合考核,按照规定还需定期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等,考核和工作的压力会大幅度增加。此外,工作交流会议的频率不宜过高,否则会加剧两校工作和会议时间的冲突。

(3)多校任职的总会计师日常管理工作由谁领导

选择“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的占比最高,达到44.15%。目前,为方便总会计师岗位设置目标的实现,上海市属高校系统采取的是一种创新的联合管理模式。上海市高校总会计师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由其所在两个学校主要负责,业务管理和考核由教委主任担任组长的总会计师管理工作小组主持,干部管理权限归属于上海市教卫工作党委。

(4)高校总会计师推行多校任职主要应解决的问题

选择“总会计师分管工作应该有所限制,以便聚力抓好主业的问题”和“总会计师的隶属关系问题”的占比最高,分别占比69.30%、64.04%。

对于总会计师多校任职的分工问题,主要依??《上海市地方公办高等学校总会计师管理办法》中的八项工作职责、五项工作权力确定。目前,任职分工正在由探索期向聚焦期转变。多校任职的总会计师需要承担两个学校的管理工作,在工作日程安排上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冲突,建议在发挥工作优势的同时适当限制其分工,以便聚焦主责主业。

对于总会计师的隶属问题,采用“委任制”还是“委派制”,需要进一步研讨并细化规定。委派制属于垂直领导,总会计师对上级教委负责,只有处理好总会计师和校级班子之间、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才有可能顺利推动工作;委任制下总会计师为班子成员,对学校党委负责,便于总会计师深入了解学校情况,主动融入学校工作,但上级教委更希望总会计师能在代为监督经济运行工作上发挥作用。上海高校总会计师的任职的设置方式更像是“委任制”和“委派制”结合的联合管理模式。总会计师的日常管理和考核由所在学校主要负责;教委总会计师管理工作小组除了通过年度业务考核、季度会议定期督促检查工作情况外,还要对总会计师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此外,市教卫工作党委和市教委还不定期地检查派驻高校主要领导对该项工作的支持程度,借以推进工作。当然,联合管理模式作为一种创新模式,还需要在未来实践中不断加以完善。

四、高校总会计师多校任职问题的解决措施

考虑到我国总会计师的相关制度规范、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现状以及工作推进中面临的问题,本文构建了高校总会计师多校任职的系统框架图,如图1所示。

图1中最代表高校总会计师多校任职体系的三大维度,即客体层面、主体层面、环境层面,它们渗透到多校任职的各个环节与构成要素,形成较为完整的工作系统。任职系统图的中心代表高校总会计师多校任职的制度建设,需要高校、总会计师、上级主管部门“三驾马车”共同施力,聚力推进总会计师多校任职各方面工作的健全与完善。此外,高校党委书记、校长对总会计师多校任职工作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客体层面,高校视角:应当营造总会计师多校履行职责的和谐氛围。

一是高校党政主要领导要从思想上认识总会计师制度安排在高校治理中的重要性,从行动上带头支持并保障总会计师依法行使职权;二是宣传建立总会计师制度的重要意义,让广大教职员工理解总会计师制度的设立是完善现代大学治理的重要举措,是建立现代化大学的必然要求;三是组织总会计师制度的政策文件学习,加深对总会计师任职要求的了解,理解、支持和监督该项工作推进。主体层面,总会计师视角:应当明确职责,科学、合理安排工作。

总会计师要认真研究并深刻领会《高等学校总会计师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依照其赋予的职责进行科学、合理的工作安排。特别是在总会计师多校任职时,对于不同高校的精力分配问题,需要把握分寸,尽量做到一碗水端平。

具体到校内的分管工作。前期可以从尽快熟悉了解学校工作的角度,适当从较宽层面安排些相近工作。但是同时负责两个学校的总会计师,任务繁重程度不言而喻,建议推进该项工作时,还是要明晰总会计师工作职责,聚焦主业、履行主责,真正发挥总会计师的作用。

环境层面,上级主管部门视角:应当尽快补充高校总会计师多校任职的相关制度条款。

上级主管部门应根据《会计法》《总会计师条例》《高等学校财务制度》《高等学校总会计师管理办法》等政策规定,结合上海市教育制度改革,并参考调研结果,尽快补充高校总会计师多校任职的相关制度条款,从规则上为总会计师多校任职提供制度支撑。

根据问卷调研结果,结合对客体层面、主体层面、环境层面的分析,提出推行总会计师多校任职的建议,如表2所示。

第4篇:设计师年中总结范文

关键词:绿色建筑;设计人员;认知程度;济南市

收稿日期:20130531

作者简介:孔秋硕(1991—),男,山东济宁人,山东建筑大学管理工程学院大学生。中图分类号:TU98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944(2013)07014804

1 引言

为了解掌握山东省济南市建筑设计从业人员绿色建筑理念的认知程度,最近,主要通过前期调查和后期统计分析两个阶段,采用走访调查和问卷调查、重点调查和分层随机抽样调查样本采集方法,对该课题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调查分析。首先走访调查了济南市发改委及包括科研、房地产开发、设计、施工和后期物业管理在内的建筑全寿命周期单位,具体为:山东建筑大学、山东省城建设计院、山东祥泰实业、济南二建集团公司。之后,深入山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济南同圆设计集团(原济南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山东省城建设计院、山东省能源建筑设计院、中铁工程设计咨询集团济南设计院、山东建筑大学建筑规划设计研究院等济南市区综合甲级设计院开展调查,发出调查问卷315份,回收310份,其中有效问卷286份,回收率98.41%,有效率92.25%。调查的建筑设计院覆盖面近70%,其承担的工业民用建筑设计业务量达85%。

2 调查分析

2.1 调查内容

主要调查济南市建筑设计从业人员对绿色建筑理念的认知程度,具体包括:对绿色建筑概念把握、不同层次有关绿色建筑文件的了解程度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认识程度,以及绿色建筑项目的设计实践经历及其影响,进而评估该地区建筑设计从业人员绿色建筑素养的基本情况。

2.2 调查样本

在确定重点调查单位后,为使所抽取的样本更具代表性和说服力,采用分层随机抽样的方法,将总体按受教育程度、主要设计专业、从业时间及是否取得部级注册工程师资格等4个标志分别区分为不同层次,而后在各层次中进行简单随机抽样得到各个子样本,由其组成总样本。调查样本总量为286人,4个子样本分别为如下所述。

(1)受教育程度分布。本科学历180人,占6293%;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学历103人,占3601%;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学历3人,占106%。

(2)主要设计专业分布。建筑设计师98人,占3427%;结构设计师61人,占2133%;电气设计师40人,占1399%;水暖设计师53人,占1853%;园林设计师13人,占455%;城市规划设计师21人,占734%。

(3)从业时间分布。从业时间0~5年109人,占3811%;6~10年94人,占3286%;11~15年56人,占1958%;16~20年15人,占524%;20年以上12人,占420%。

(4)是否取得部级注册工程师资格分布。已取得资格63人,占2203%;未取得资格223人,占7797%。

2.3 分析方法

采用Visual Basic语言自编统计程序,运用Spss和Excel软件进行数据统计分析。

3 调查结果及分析

3.1 对绿色建筑理念的基本认知及自我评价

3.1.1 对绿色建筑概念的了解

在总体分析的基础上,按不同学历,不同从业时间,是否取得注册工程师资格3个标准分别分层分析。

(1)调查对象的总体分析。接受调查的286名设计师中,159名表示不了解绿色建筑的准确概念,127名表示了解其准确概念,分别占5559%、4441%。由此可推知,在调查覆盖区域的设计师队伍中,有半数左右甚至超过半数的人员对绿色建筑存在模糊认识,无法明确其准确概念或区别其与其他环境友好型建筑概念的不同。

(2)基于不同学历的分析。在学历为本科、硕士、博士的设计人员中,了解绿色建筑准确概念的人数及比例分别为77人,占本科学历人数的4278%;48人,占硕士学历人数的4660%;2人,占博士学历人数的6667%,由此可见,对绿色建筑概念的了解程度呈现随学历升高而加深的趋势,且在博士设计人员中超过了半数。通过分析可以看出,学习过程中的广泛涉猎以及参与相关学术活动的经历是造成这种内部差别的主要原因。

(3)基于不同从业时间的分析。在以上5个从业时间依次增加的分组中,了解绿色建筑准确概念的人数及比例分别为36人,占从业时间0~5年人数的3303%;41人、占从业时间6~10年人数的4362%;31人,占从业时间11~15年人数的5536%;9人,占从业时间16~20年人数的6000%;10人,占从业时间20年以上人数的8333%。同样呈现出明显的梯度上升趋势,可见,对绿色建筑的了解不仅可以在学习过程中获取,工作经历和项目设计阅历同样是不可忽略的重要途径。

(4)基于是否取得部级注册工程师资格的分析。取得部级注册工程师资格的设计人员了解绿色建筑准确概念的为40人,占本层次人数的6349%,未取得资格了解绿色建筑准确概念的为87人,占本层次人数的3901%,前者比例明显超过后者。取得部级注册资格的工程师是设计师队伍的中坚力量,无论是注册师资格考试的要求还是较广的设计阅历和较高的业务素养都为其绿色建筑素质奠定了基础。

3.1.2 对绿色建筑理念具备程度的自我评价

(1)调查对象的总体分析。调查显示,214人认为自己尚不具备绿色建筑理念,占7483%;65人认为自己具备绿色建筑理念,占2273%,而认为自己已充分具备此理念的仅7人,占244%。如此悬殊的比例表明,设计师队伍绿色建筑设计理念的薄弱。

(2)基于不同学历的分析。在不同学历维度上将充分具备与具备整合分析,调查结果显示,学历为本科、硕士、博士的设计人员自我评价为充分具备或具备的人数与比例依次为44人,占本科学历人数的2444%;25人,占硕士学历人数的2427%;3人,占博士学历人数的10000%,可见在这一方面本科学历与硕士学历的设计人员并没有明显的区分度,而博士学历人员存在极大的比例跳跃,考虑到博士学历的设计人员样本较少且自我评价带有主观性,故暂忽略此分组,认为绿色建筑理念的具备程度在不同学历的维度上不存在明显的区分度。将此部分的结论与部分的结论对比可见,学历的提高增加了绿色建筑的有关知识,但在培养全面的绿色建筑素养方面并无显著推进作用。

(3)基于不同从业时间的分析。在从业时间以5年一个跨度递增的五个分组中,表示具备及充分具备的人数与比例依次为15人,占从业时间0~5年人数的1376%;15人,占从业时间6~10年人数的1596%;25人,占从业时间11~15年人数的4464%;9人,占从业时间16~20年人数的6000%;8人,占从业时间20年以上人数的6667%,呈现明显且平稳的上升趋势。由此推知,相比于学习经历,工作经验和阅历对设计人员具备绿色设计理念的促进作用更加明显。

(4)基于不同设计专业的分析。调查了解到,现今济南区域实现较多的绿色建筑往往是低水平的绿色建筑,而且在不同设计专业上发展不均衡,较普遍的绿色节能设计主要集中于水暖、电气方面。接受调查的建筑、结构、电气、水暖、园林、城市规划设计师中自我评价具备或充分具备绿色建筑理念的比例分别为28%、28%、33%、19%、8%、19%,这样的比例分布与对比,与绿色建筑在各专业上的发展程度并不完全相符,但值得注意的是,回答充分具备的设计师在各组中所占的比例依次为2%、2%、5%、4%、0%、0%,其中电气和水暖设计专业的比例最高。

(5)基于是否取得部级注册工程师资格的分析。调查表明,取得部级注册资格的工程师中表示具备或充分具备绿色建筑理念的为28人,占本层次人数的4444%,非注册工程师中为44人、占本层次人数的1973%。说明注册工程师绿色建筑理念的具备程度远高于其他设计群体,但单就注册工程师看,不到半数的比例并不理想,在发挥领军作用方面尚有所欠缺。

3.1.3 小结

通过以上分析可见,济南市建筑设计从业人员在绿色建筑基本概念了解程度和绿色建筑理念具备程度自我评价两方面的现状并不理想。现今该地区建筑设计队伍中,从业时间较短、学历为本科和硕士、未取得部级注册资格的设计师是其主要构成部分,但他们的回答往往是较消极的方面,只有从业时间长、学历为博士或取得部级注册资格的设计师所反映的情况较为乐观,但在单独分析下并未达到理想水平。

3.2 对绿色建筑有关政策规范条文的了解程度

深化绿色建筑理念,提高绿色设计技能,了解当今不同层级的有关政策、法规以及设计规范是首要工作。我们在从济南市发改委得到的项目节能审批报告上摘取了不同层级的几个主要条文,以总体分析为主,对于一些重要的政策法规辅以是否取得注册工程师资格维度的分析,对于一些常用设计规范、设计标准辅以不同设计专业维度的分析。

3.2.1 对国家层面有关条文了解程度

(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在接受调查的设计人员中,表示了解该法律内容的为36人、占1259%,表示不了解的为250人,占8741%。可见,该部宏观说明建筑绿色节能有关内容的法律并不为设计人员所熟知。因为在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中会涉及到有关专业法律,所以我们进行了下一部分的分析。调查显示,已取得和尚未取得部级注册资格的设计师,表示了解该部法律内容的分别为16人,占已取得资格人数的2540%和20人,占未取得资格人数的897%。虽然注册工程师与未注册的相比了解程度更深,但注册工程师中了解人数的比例偏低,远达不到绿色建筑时代对建筑设计主要力量提出的素质要求。

(2) 《中国节能技术政策大纲》。相比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这一文件与建筑业的联系更为紧密,对建筑绿色节能技术的说明更为具体,但在接受调查的设计人员中,仅有35人、占1224%表示了解其内容,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其较薄弱的绿色建筑理念认知程度。那么,设计从业人员对于更为细致、与日常设计工作息息相关的绿色设计规范是否了解?我们选取《民用建筑绿色设计规范》进行了调查。

(3)《民用建筑绿色设计规范》。调查显示,表示对该《规范》了解的为110人,占3846%,说明此区域内的建筑设计从业人员对于细节性的绿色设计规范还是有一定了解的。但作为国家层级绿色建筑设计的指导性、强制性规范,这一未过半数的比例仍未达到令人满意的水准。不同设计专业的具体情况如何,我们进行了以下进一步统计分析。调查表明,反映了解此《规范》的分别为:建筑48人,占该设计专业人数的4898%;结构16人,占该设计专业人数的2623%;电气18人,占该设计专业人数的4500%;水暖24人,占该设计专业人数的4528%,园林0人,城市规划4人,占该设计专业人数的1905%,其中建筑、电气和水暖三个设计专业的比例已接近50%,这一比例符合绿色节能设计技术在不同设计专业上普及程度的差别,但园林和城市规划设计专业中较低比例与国家倡导大力推行更高水平的绿色建筑并不协调。

3.2.2 对山东省层面有关条文了解程度

(1)《山东省节约能源条例》。调查显示,44人表示了解该《条例》,占1538%。由此可见,此区域内建筑设计从业人员并没有表现出随地域细化而了解程度加深的趋势。为了反映在细节性的设计规范标准方面的情况,我们选择《山东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进行了以下调查分析。

(2)《山东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统计结果为,对该《标准》表示熟悉的为170人、占5944%。与上一部分国家层级的实物性文件《民用建筑绿色设计规范》相比,比例明显增加。但这一文件仅涉及居住建筑,在走访调查的过程中我们获知,济南市的绿色建筑推行主要集中于民用居住建筑方面,可以推知,表示了解的比例在其他类型建筑设计规范上将会降低。调查显示,在不同设计专业中熟悉该《标准》内容的依次为建筑69人,占该设计专业人数的7041%;结构29人,占该设计专业人数的4754%;电气23人,占该设计专业人数的5750%;水暖41人,占该设计专业人数的7736%;园林3人,占该设计专业人数的2308%;城市规划5人,占该设计专业人数的2381%,比例大小分布同于国家层面的《民用建筑绿色设计规范》,但各项比例明显增大,若为其他类型建筑的设计规范,各比例将出现一定幅度减小。

3.2.3 小结

通过以上两个层面的独立及比照分析,济南市建筑设计从业人员对于国家及山东省关于绿色建筑的宏观法律法规、政策规范的了解程度处于较低水平,而对于有关实务性规范标准,了解的程度相对较高,对山东省有关条文的了解程度高于国家有关条文,建筑、水暖、电气3个设计专业的设计人员了解程度高于其他设计专业。由此反映出,济南市建筑设计从业人员对绿色建筑理念的认知程度并不高,只有特定专业对特定区域特定设计方向的条文的了解程度基本令人满意。

3.3 对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了解程度

我们选择国家、山东省和国际3个层次的现行标准分别开展调查,并在总体、已取得部级注册资格工程师子样本两个维度上进行分析。

3.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该《标准》于2006年开始推行,是以国标形式出台的唯一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调查显示,熟悉该《标准》的为134人、占46.85%,比例不足50%的现状成为进一步推进绿色建筑发展需要重视的问题。

(2)已取得部级注册资格工程师子样本的分析。仅有31名、占注册工程师人数49.21%的设计人员表示熟悉,这一比例基本和总体比例相同,没有体现出推行绿色建筑带头人应具备的素养。

3.3.2 《山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1)调查对象的总体分析。调查显示,表示熟悉这一《标准》的为83人、占2902%,并未同22部分不同层次的条文一样表现出随地区细化而了解程度加深的现象,也反映出绿色建筑在该地区未能得到广泛推行的现状。

(2)已取得部级注册资格工程师子样本的分析。调查表明,熟悉该内容的为25人、占注册工程师人数的3968%,但仍小于该子样本对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表示熟悉的比例。

2013年7月 绿 色 科 技 第7期3.3.3 国际先进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1)调查对象的总体分析。在调查中,我们列出现今国际上使用较广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主要有美国LEED、英国BREEAM、加拿大GBTool和澳大利亚NABERS。结果显示,对LEED了解的为86人、占3007%,对BREEAM了解的为30人、占1049%,对GBTool了解的为18人、占629%,对NABERS了解的为13人、占455%,表明济南市建筑设计从业人员对国际先进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有一定程度认知。

3.3.4 小结

以上统计分析表明,济南市建筑设计从业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和《山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了解程度较低,反映出对绿色建筑理念认识不足。但对国际先进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了解程度与对山东省相关标准的了解程度基本持平,反映出对绿色建筑理念的认识既有一定基础又需要继续加深。

3.4 绿色建筑设计实践

3.4.1 绿色建筑设计经历

(1)调查对象的总体分析。调查显示,参与过绿色建筑设计的为120人、占4196%,未参与过相关设计的为166人、占5804%。其中参与过有关设计的设计师中,参与过20项以上的为4人、占140%,16~20项的为4人、占140%,11~15项的为8人、占280%,6~10项的为18人、占629%,1~5项的为86人、占3007%。总体分析,济南市建筑设计从业人员的绿色建筑设计经历相对不足。

(2)基于不同设计专业的分析。在建筑、结构、电气、水暖、园林和城市规划等设计专业中,有过绿色建筑设计经历的依次为46人、占该设计专业人数的4694%,21人、占该设计专业人数的3443%,19人、占该设计专业人数的4750%,28人、占该设计专业人数的5283%,1人、占该设计专业人数的769%,5人、占该设计专业人数的2381%,显示绿色建筑设计经历较丰富的专业分别为水暖、电气和建筑,但其比例也仅为半数左右,以微小的比例超过总体水平。

(3)基于不同从业时间的分析。统计结果显示,在从业时间5年一个跨度的分组中,参与过绿色建筑项目设计的设计师人数及比例依次为26人、占从业时间0~5年人数的2385%,45人、占从业时间6~10年人数的4787%,30人、占从业时间11~15年人数的5357%,11人、占从业时间16~20年人数的7333%,8人、占从业时间20年以上人数的6667%。以上数据表明,随着从业年限增加,参与过绿色建筑设计的比率总体上在增加。

(4)基于是否取得部级注册工程师资格的分析。调查显示,部级注册与非注册工程师拥有绿色建筑设计经历的人数及比例分别为34人、占注册工程师人数的5397%,86人、占未注册工程师人数的3857%,表明注册工程师的此类经历更为丰富。可以推知,该地区近半数的注册工程师未参与过绿色建筑的设计工作。

3.4.2 小结

通过上述分析可见,济南市建筑设计从业人员缺乏参与绿色建筑设计工作的经历,注册工程师中尚有半数未曾参与绿色建筑项目的设计,相关设计经历在不同设计专业及不同从业年限的子样本中分布不均,主要的设计经历拥有者存在于建筑、水暖、电气三个设计专业和从业时间在10年以上的分组中。

3.5 分析总结

综合分析全部调查结果可看到,目前济南市建筑设计从业人员对绿色建筑理念的认知和实践程度处于较低水平,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没有准确把握绿色建筑的概念等有关基本问题;对国家、山东省有关绿色建筑的文件不熟悉;对国家、山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认识不足;总体欠缺绿色建筑项目的设计实践经历。同时,这种情况在该地区建筑设计队伍内部存在一定的区分度,学历为本科和硕士、从业时间较短、未取得注册资格的设计人员低于总体平均水平;学历为博士、从业时间在10年以上、已取得注册资格的从业人员则高于平均水平。应注意的是,前者是构成济南市建筑设计从业人员的主要组成部分,而且后者绿色建筑理念认知程度并未达到理想水平,这使得其在推进绿色建筑建设中无法发挥有力的引领指导作用。但是,该地区建筑设计人员对于此方面的自我认识较为客观,拥有一定的提升基础和发展空间。这些现状反映出,加深济南市建筑设计从业人员绿色建筑理念认知程度已成为今后的紧迫任务。

4 建议与对策

(1)大学和科研院所应重视绿色建筑理论知识的普及工作。在建筑相关专业本科、硕士和博士各个学历教育层次上普及绿色建筑相关知识,开展与学生所学专业相关的绿色建筑理论和实践教学。

(2)大力推进大学本科绿色建筑教育进程。将有关教学工作融入建筑相关专业教育之中,一方面不断提升教师队伍的绿色建筑素养,使得绿色建筑知识在与教学人员所教授课程的融汇中走入课堂;另一方面,适当缩短教学计划调整的时间跨度,紧跟建筑业的发展步伐,主动将先进的建筑理念和建筑技术引入日常教学工作之中。同时,利用多种方式宣传绿色建筑理念,开办有关公共选修课等,积极营造良好的绿色建筑学习氛围。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绿色建筑短期及中长期发展规划,建立健全相关的制度体系和落实措施,并努力推进和监督其落实工作。做好绿色建筑有关项目的节能审批工作,积极引导基本具备条件的在建或拟建项目申报绿色建筑评价评级,为地区绿色建筑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切实加强绿色建筑的宣传工作,及时普及和解读各级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设计标准规范,为设计人员提供诸如报刊杂志、网络、观摩交流等学习平台。

(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设计单位与大学、科研院所应紧密配合,开展建筑设计从业人员绿色建筑有关培训工作。

(5)建筑设计从业人员应加强在岗学习和绿色建筑设计实践。主动了解绿色建筑文件规定和国际国内先进建筑设计理念及技术,积极参加绿色建筑培训,并努力做到学用结合,多参于绿色建筑项目设计工作,在允许范围内主动发挥绿色设计理念,通过实践逐步提升绿色建筑素养。

参考文献:

[1] 佚 名.中国建筑师对绿色建筑评价的理解及选择——对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问卷调查[J].记录与思索,2005(6).

第5篇:设计师年中总结范文

【关键词】 总会计师; 高校; 财务风险; 内部控制

一、引言

总会计师是一个单位分管经济核算和财务会计工作的单位领导成员。总会计师制度就是指关于总会计师的设置、职权、任免和奖惩等一系列事项的操作规程。我国1985年颁布实施的《会计法》,首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设置总会计师的要求。1990年12月,国务院了《总会计师条例》。1993年修改《会计法》时再次明确规定:“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可以设置总会计师。总会计师由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担任。”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提出了“完善教育经费监管机构职能,在高等学校试行设立总会计师职务,提升经费使用和资产管理专业化水平”,但直到2012年初,全国高等学校内设立总会计师一职的并不多。比如:广东省属高校至今仍没有一所学校设立总会计师,截止到2012年9月省属有3所高校才开始启动公开遴选总会计师。如何建立健全高校管理机制,加强高校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以应对当前高校日趋复杂的经济活动和各种财务风险问题,尽快建立和完善高校总会计师制度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

二、高校建立总会计师制度的必要性

(一)高校经济发展的需要

近年来,由于高校内部、外部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使得高校管理体制、办学规模等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经济业务活动越来越复杂,高校从学生人数和经济总量都比5年以前至少翻了一番。高校资金来源,也由过去以国家财政拨款为主,发展成为教育拨款、学费收入、培训费、贷款、社会捐赠等多渠道筹集办学资金的新格局。高校的主要事业发展中心也由以培养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为主,发展到目前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网络教育、成人教育、留学生教育、短训班等各类培育人才方式并举的教育模式。其次,高校也承担越来越重、越来越多的社会科研任务,包括承担国家、省、市科研基金项目,接受社会各行业的委托进行应用技术的科学研究,对外提供科技咨询服务等。此外,学校也兴办校办企业及其他对外投资业务、接受社会各类捐赠以及为扩大学校规模进行的商业贷款等。以上所有业务使学校的经济收入总量大为增加,同时也使得高校经济业务的复杂性不断增大,如何高效地筹划各项资金的来源、运用,进行综合平衡,需要高校设立总会计师参与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学校重大经济问题的决策,促进各项事业的发展。

(二)控制高校财务风险的需要

自1998年扩招以来,高等教育入学比例急剧上升,为了解决高校成倍增长的学生教学和生活需求,高校不得不同样成倍兴建新校区,校区基本建设以及教学楼、生活区等配套设施都需要高校投入大量的资金。然而高校资金供给的主要来源是学生学费和生均定额拨款,这部分因为学生增加而增长的资金基本上只能用于满足培养学生的成本,并不足以满足兴建新校区所需的巨额资金,由于资金供给不能与高校规模扩张的速度相匹配,导致高校资金缺口剧增,很多高校不得不进行商业贷款。国家审计署2011年6月在《关于2010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中“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情况”认为“高校偿债能力弱,存在风险隐患”,“2010年,有387所高校和230家医院的借新还旧率超过了50%,还有95所高校和575家医院存在逾期债务57.6亿元”,因为国家审计署审计的范围是地方政府性债务,除地方政府性债务外的其他债务并没有在此次审计范围,所以高校的真实债务比审计署报告披露的更严重。根据对广东省高校的调查结果,省属高校不少已经出现严重的债务风险,各类负债按期还本付息艰难,并且由于近两年国家信贷政策的变化,实行银根紧缩的财政政策,加强了对各类贷款的风险控制,使得高校到期贷款办理贷款展期或流动资金倒贷产生了很大的困难。目前,比如广东省属高校中还未有一所院校设立总会计师岗位,基本是由一名副校长来分管财务工作,而这些主管财务的副校长其专业绝大多数与财务相差甚远,很难对高校是否面临严重财务危机和债务风险有深刻的认识,所以高校迫切需要建立健全总会计师制度,急需专业化的管理者负责资金的筹措和合理使用。

(三)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的需要

高校财务处不仅直接办理会计核算业务,进行会计监督,作为专门从事财会工作的职能部门,更要负责财会业务领导和监督学校其他部门的经济工作。在高校各项管理工作中,财务管理随着经济的发展也越来越凸显其重要性,财务部门与资产、后勤、基建、科研、人事、审计等部门的联系越来越密切。学校国有资产从预算到采购付款到资产使用到最后报废的整个流程都贯穿着财务管理的过程;人事制度改革中的岗位津贴、绩效工资等分配制度改革也离不开财务支持;科研经费的预算管理、支出管理、绩效管理也都需要与时俱进;后勤产业的财务管理改革也需要财务部门的宏观指导;此外签订重要经济合同和重大基本建设立项和审查工作都需要更加科学更加细化的财务管理。因此,在高校中设置总会计师岗位,协助校长进行科学决策,把现代财务管理的理念、方法引入高校的财务管理中,不断转变高校财务管理理念,合理配置学校资源,不断提高高校财务管理水平、不断提高资金和资产使用效益,保障高校长期稳定的发展就变得尤为重要。

三、高校总会计师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一)建立健全高校总会计师准入机制

在设置岗位时,选择合格的、胜任的人做学校的总会计师是总会计师岗位设立的关键。对总会计师及总会计师后备人才进行有针对性的专业资质认证和培训,逐步建立高校总会计师职业资格认证体系和行业准入制度,科学地解决选聘高校总会计师的标准和人力资源问题,是提升总会计师素质和水平的必要举措。可以参考国内其他行业如大型企业的做法,由财政部门联合组织人事部门建立考核认证机制,构建总会计师人才信息库网络系统,通过考核认证的总会计师人选纳入人才信息库,按是否就职分为现职和后备人才两个部分,对入库人员建立制度化的培养、考核、教育制度。一方面可以加强现职总会计师的系统化管理、培养、考核;另一方面加强后备人才继续教育管理,可以不断培养补充更多优秀人才进入总会计师行列,财政部于2005年9月正式启动了高级会计人才培养工程,截至目前,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训项目已招收近千名学员,总会计师后备人才可以参考此做法推选培养人才,也可以直接在全国会计领军人才中吸收人才。

(二)建立高校总会计师绩效评价指标

当总会计师经过选聘进入高校从事管理活动后,还必须对其工作进行定期考核与评价。具体的考评指标应通过对总会计师职能的分析来建立。一般来说,高校总会计师应完成以下职能:会计核算、财务管理、成本管理、风险管理、预算管理等。在设计绩效评价指标时可将上述职能设为一级指标,在一级指标下根据各个学校的发展重点和具体管理不同细设二级指标和每个指标权重,对总会计师工作进行绩效评价。此外,除上述财经管理等主要职能外还可以根据各个学校特点,设置其他更全面更综合的指标进行绩效评价。

对总会计师的激励实际是对总会计师业绩的一种肯定和评价,是在经济利益和社会地位上给予一定的补偿和确认,以激发总会计师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才干,提高高校的经济效益,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结合目前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中关于绩效工资改革内容,可以试行高校总会计师薪酬激励机制,除了基本工资外,按照考核业绩设定不同等级的绩效工资作为激励;此外,还可以同时使用声誉激励机制。对高校总会计师来说,除了利益激励外,应更加注重精神激励,在我国高校总会计师制度建设中,应大力宣传总会计师对学校所作的贡献,宣传总会计师在学校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提高总会计师在学校的政治地位和影响力,更好地的激发总会计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四)构建合理的内部控制体系

高校总会计师是单位财务管理的主要负责人,协助校长组织领导学校财务工作,全面负责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和会计、经济核算工作,在学校领导班子中权力较大,如果没有建立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体系,容易滋生腐败。为了预先防止总会计师利用职权做出有损国家、集体的事情,必须在规定职权的同时确定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以确保总会计师真正服务于高校。各高校可以建立总会计师监督机制,建立并完善财务人员举报制度、重大经济事项的集体决策制度,财务等经济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监督,制定违规处罚措施等内部控制体系。此外,还可以参照企业的外部审计制度,定期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高校财务事项和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并在一定范围公布审计结果。

四、结语

高校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规避财务风险、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把握机遇、寻求更大的发展,必须建立并完善高校总会计师的设置、职权、任免和奖惩等一系列制度。只有建立健全高校总会计师制度,才能更有效地实施科学的经济财务管理策略,保障高校经济工作的快速、健康、稳定,促进高校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 财政部.总会计师条例、会计法及其关联法规[S].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

[2]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EB/OL]. http://.

第6篇:设计师年中总结范文

1.通过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西部地区“两基”攻坚县县以下农村学校任教,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从事农村义务教育工作,创新农村学校教师的补充机制,逐步解决农村学校师资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2.从**年起,用5年的时间实施。特设岗位教师聘期3年。

二、“计划”的实施范围和资金安排

3.“计划”的实施范围以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县为主(含×××生产建设兵团的部分团场),包括纳入国家西部开发计划的部分中部省份的少数民族自治州,适当兼顾西部地区一些有特殊困难的边境县、少数民族自治县和少小民族县。

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安排特设岗位时,要注意重点向藏区、“双语教学”区、少小民族聚居区倾斜。

4.“计划”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以中央财政为主。

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用于特设岗位教师的工资性支出,并按人均年×××万元的标准,与地方财政据实结算。特设岗位教师在聘任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其他津贴补贴由各地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凡特设岗位教师工资性年收入水平高于×××万元的,高出部分由地方政府承担。

省级财政负责统筹落实资金,用于解决特设岗位教师的地方性补贴、必要的交通补助、体检费和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政府不安排商业保险)应缴纳的相关费用,以及特设岗位教师岗前集中培训和招聘的相关工作等费用。

三、“计划”的实施原则和步骤

5.事权不变,创新机制。“计划”是中央对西部农村贫困和边远地区解决教师问题的支持,不改变事权划分。纳入“计划”的县(市),必须是教师总体缺编、结构性矛盾突出,财力比较困难,但工作基础好、积极性高的县(市),“计划”实施期内不得再以其他方式补充新教师。

各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招聘特设岗位教师。

6.中央统筹,地方实施。教育部、财政部牵头制订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特设岗位教师总量指导性意见。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要研究制订实施“计划”的具体政策和落实办法,并精心组织实施。受援县(市)负责教师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并向省级有关部门报告。

7.相对集中,成组配置。特设岗位教师的安排应注意结合当地实际需求,按照学科结构,科学搭配。岗位的设置要相对集中,避免过于分散。一般在×××个县(市)安排×××个左右,1所学校安排3-×××人。

8.侧重初中,兼顾小学。特设岗位教师原则上安排在县以下农村初中,适当兼顾乡镇中心学校。人口较少的边境县、少数民族自治县和少小民族县可安排在农村生源占×××左右的县城学校。

9.先行试点,逐步扩大。“计划”的实施采取先试点,后推开的办法。**年拟安排2-×××万个特设岗位教师。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要精心选择部分教师紧缺、工作基础好的“两基”攻坚县作为试点县,并认真抓好试点工作。

**年至**年在不断总结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根据中小学生数量变动情况,每年另行确定招聘人数。中央财政视实际招聘人数据实核定经费。

四、特设岗位教师的招聘

10.特设岗位教师实行公开招聘,合同管理。合同中应详细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1.招聘工作由省级教育、人事、财政、编办等相关部门共同负责,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原则,按下列程序进行:(1)公布需求。(2)自愿报名。(3)资格审查。(4)考试考核。(5)集中培训。(6)资格认定。(7)签订合同。(8)上岗任教。

招聘可采取组织专场招聘会、网上招聘会、组织设岗所在地有关部门到高校招聘等多种方式进行。

12.招聘对象和条件:

(1)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可招少量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2)取得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

(3)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4)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五、“计划”的相关保障政策

13.特设岗位教师享受《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18号)和人事部等部门《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16号)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制定具体落实政策和措施。

14.“计划”的实施可与“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相结合。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特设岗位教师,可按规定推荐免试攻读教育硕士。特设岗位教师3年聘期视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要求的3年基层教学实践。

15.特设岗位教师在聘期内,由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进行跟踪评估。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给予表彰;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合继续在教师岗位工作的,应及时将其调整出教师队伍并相应取消其享受的相关政策优惠。

16.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要研究制定政策措施,鼓励特设岗位教师在3年聘期结束后,继续扎根基层从事农村教育事业。对自愿留在本地学校的,要负责落实工作岗位,将其工资发放纳入当地财政统发范围,保证其享受当地教师同等待遇。

实施“计划”的地区要进一步创新教师补充机制,今后城市、县镇学校教师岗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应优先聘用特设岗位教师。

对重新择业的,各地要为其重新选择工作岗位提供方便条件和必要的帮助。

西部地区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实施“计划”的同时,要研究制订具体可行办法,将“计划”的实施与大力推进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积极稳妥地处理好代课人员问题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六、其他有关事宜

17.聘任期间,特设岗位教师户口和档案关系的管理,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档案关系原则上统一转至工作学校所在地的县级政府教师人事档案管理部门。

18.各受援县(市)和学校,要为特设岗位教师提供相应的周转住房和必要的生活条件。

第7篇:设计师年中总结范文

对于大多数工科专业的本科学生来说,毕业设计实质是用来模拟现实工程的实践性教学环节,是对学生综合素质教育与工程实践能力培养效果的全面检验[1,2]。然而,设计选题欠缺合理、学生应付侥幸心态等问题的存在制约了指导教师和学生参与毕业设计的热情,出现了毕业设计套路化,甚至抄袭或剽窃现象,致使毕业设计质量和整体水平呈下滑趋势[3]。为发挥毕业设计环节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关键作用,众多高校对其改革和实践给予了极大关注[4],其中,以强调成员之间协作达到团队最大工作效率的团队协作毕业设计模式得到广泛重视和推行[5]。另外,在毕业设计过程中,通过引导学生参与科研课题,协助解决一些具体问题,使学生具有明确的工作任务和研究对象,可有效调动学生的积极性[6]。为此,文章结合作者所在学院近几年的探索效果,探讨支撑课题驱动的工科专业本科毕业设计团队模式。该模式通过引导学生参与具有明确对象的科研课题,并按照课题研究历程,将毕业设计进程恰当融入支撑课题的研究进程。搭建由教师指导团队和学生协作团队构建的毕业设计团队模式,并分析教师指导团队应具备的职称、年龄、知识等结构水平,说明学生在协作过程中应明确的团队目标、团队精神与独立意识。最后结合具体实例,从团队组建、课题分解、设计效果以及发展规划等方面对工科毕业设计团队模式进行验证和分析。

二、毕业设计工作积极性不高的影响因素分析

从毕业设计的具体表现来看,其现状并不令人感到乐观,整体质量让人担忧。导致该问题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其中离不开指导教师和学生本身参与的积极性。

(一)教学、科研压力以及自身水平等因素限制了教师指导积极性拥有一支技术过硬、经验丰富的指导教师队伍是提高毕业设计质量的关键[6]。然而,繁重的教学和科研任务使得指导教师在毕业设计环节上投入的时间和精力有限;其次,有些青年教师本身就缺乏广博的知识结构和工程实践经验,对毕业设计的基本要求和工作规程了解欠深,以致在毕业设计指导过程中很难对学生进行深入的训练和熏陶,显得力不从心。这些因素的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指导教师参与毕业设计工作的积极性。

(二)就业、个人认知以及设计场所等因素阻碍了学生参与积极性毕业设计期间正是企事业单位招聘的高峰期,大多数学生忙于求职择业,难以全身心的投入毕业设计;其次,部分学生认为以后的工作内容或研究方向与所设计内容不一致,忽视了毕业设计的作用,降低了自己的要求,出现应付心态与侥幸心理,更有甚则宁愿选择去公司实习,而不愿花费时间在毕业设计上,只是将设计环节看作毕业的手段[4]。另外,由于设计场地的限制,学生很难在设计场所完成整个毕业设计的框架构思、理论推导、数据分析以及论文撰写等工作,致使部分学生难以得到指导老师有效的指导和督促,从而使学生缺乏实际工程实际的临场感,很多问题只能纸上谈兵、照搬公式,得不到充分训练。

三、教师、学生协作下的毕业设计团队模式

支撑课题驱动的工科毕业设计团队模式由教师指导团队和学生协作团队组成,该模式要求教师在科研项目研究进程中,需要学生适时参与,并根据指导教师需求做些如查资料、调试、实验等力所能及的工作,以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使他们从被动接受知识转变为主动学习。结合支撑课题研究进程,将毕业设计所需的任务书形成、开题报告撰写、论文撰写和毕业答辩等过程,恰当的融入到课题方案设计、分系统凝练与分解、系统集成与调试,直至课题总结,历经课题准备、实施和总结三个阶段,完成本科毕业设计。

(一)准备阶段

教师指导团队由学科带头人或经验丰富的教师担任团队责任人,负责召集层次与年龄搭配适当、知识结构互补、研究方向相近但专长各异的多位教师组成教师指导团队,形成既分工又合作的教学圈层结构。结合学科特色和就业需求,由教师指导团队采取集中讨论的方式,经过凝练、分解、论证,形成侧重点不同、难度差异化的系列子课题,以满足学生不同的知识水平和兴趣的同时,进一步锻炼学生的团体协作意识和能力。并为学生详解课题立项依据、涉及学科、研究思路、各子课题之间的关系,以及完成课题需采用的方法和技术等知识。学生在理解课题背景,明确课题目标和各子课题任务的基础上,根据自身专业知识水平和兴趣爱好与教师指导团队进行交流和沟通,通过双向选择方式确定选题。

(二)实施阶段

这一阶段是毕业设计的主体,学生将在教师的指导和督促下,结合不定期讨论、每周集中汇报、中期检查、学术交流等方式,完成从子课题方案设计到总课题集成与测试的整个过程。其中,每个子过程除集中讨论外,均安排具有相应专长的教师进行精细化指导,改变传统的挂名教师自始至终的“单一化”指导方式,实行“挂名但不仅仅属于”的指导模式,即团队中每位指导教师均无偏见、所有学生一视同仁,以确保毕业设计顺利进行的同时,使学生得到全面的学习和锻炼。学生在深刻理解团队目标的基础上,一方面要明确所做的论文工作只是团队工作的一部分,所采取的方法、手段应能相互融合,从而促使学生互相学习、互相探讨,共同实现团队整体目标;另一方面要了解团队协作并不意味着依附他人,只有依靠自己的努力才能完成毕业设计,每个子课题具有一定的独立性,以激发学生养成独立思考的习惯,提升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以及独立判断与策划的能力。

(三)总结阶段

这一阶段主要对毕业设计工作的总结、验收与反思,指导教师团队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指定具有写作专长的指导教师开展毕业论文撰写讲座,使学生明确论文在结构、思路、语言以及图表等方面的撰写技巧,以提高毕业论文写作能力;二是教师指导团队采用交叉评阅的方式检查与审阅毕业论文,要求学生精心准备答辩材料,通过进行预答辩,提前发现学生答辩过程可能出现的思路与语言表达等问题;三是做好毕业论文的总结与存档工作,积极引导学生站在更高的角度审视团队与个人工作,总结经验,以提升认识水平,并制定毕业设计发展规划和成果延续方案,逐渐完善毕业设计工作。

四、实践与效果

近年来,作者所在学院高度重视本科毕业设计团队的搭建,依托湖南省重点学科“电气工程”、湖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复杂电气系统测控技术及应用”等平台,组建了电机传动技术及故障诊断、现代电力电子技术与系统等8个具有优势和特色的毕业设计团队,每个团队均有1位负责人和5~6名指导教师,且至少1名或以上拥有多年现场工作经验。在毕业设计工作开始之前,教师指导团队会结合当年的就业需求和发展趋势,从承担的项目中选择一个课题作为总课题,并分解为多个关联子课题。以我院电机传动技术及故障诊断毕业设计团队为例,该团队2013-2014年度选择校企合作项目“城轨车辆电力牵引传动控制系统”作为总课题,其整体目的是开发一个高性能城轨车辆电力传动新型控制系统,为保持城轨车辆传动控制系统的先进性和持续竞争力发挥作用。经研讨,课题被分解为总体设计与分析、融合动态磁场削弱和稳态磁场削弱的自适应控制方案设计、逆变器全速域的线性控制器设计、定转子磁链观测器模型设计、高效电压利用的逆变器非线性补偿环节设计共5个子课题,每个子课题又下设3-4个工作内容,每个工作内容由1名学生完成,由此形成了一个完整的系统设计与开发方案,并组建了一个由1位团队责任人、5位指导教师和18名学生组成的毕业设计团队。历经数次的集中汇报、讨论、学术讲座等方式,通过严格执行任务书下达、开题报告、中期检查、预答辩等流程,该团队共完成毕业设计18篇。经学院和学校学术委员会评审,8篇毕业设计被定为院级优良及以上成绩,校优秀毕业设计4篇,并经修订与完善,已投稿学术论文3篇、申请专利1项,高质量完成了本科毕业设计任务。

五、结束语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大众化,人才培养与人才需求接轨不畅引起的矛盾凸显了现行毕业设计机制的弊端,文章从教师指导团队和学生协作团队的组建方式、工作流程和信息交换等方面,探讨了支撑课题驱动的工科专业本科毕业设计团队模式。将毕业设计环节恰当的融入支撑课题研究进程,使设计对象明确化;通过搭建职称、年龄和知识结构优化的教师指导团队,催生了教师科研与教学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将兴趣相同的学生汇聚起来,以完成相互关联的多个子课题,不仅使学生得到全面的学习和锻炼,更有利于培养学生团队精神。最后结合具体实例,分析了毕业设计团队模式在人才培养质量、毕业设计质量以及后续的学术论文、专利申请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作者:刘建华 李哲姝 单位:湖南工业大学

参考文献:

[1]韩作生,许崇敬.毕业设计的流程化跟踪管理[J].高等工程教育研究,2005(3):107-109.

[2]周建民,朱军.工科学生校企联合指导毕业设计模式的探索[J].高教学刊,2015(19):195-196.

[3]毛力,袁励红.高校本科毕业设计中出现的问题及对策[J].教育探索,2008(8):35-36.

[4]白忠喜,朱小芳,温军.提高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质量的举措[J].中国大学教学,2005(8):45-46.

第8篇:设计师年中总结范文

一、认真做好退离休教师工作 同时,为了全面贯彻“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退离休教师的关心,区教育局、教育工会在1月16日—17日分三组对全区部分贫困教师进行了慰问。另外,一年来,我们对生病和病故的老教师及时组织慰问和探望,帮助教师解决实际困难,切实为全区离退休教师办了不少实事。 为迎接浙江省第十八个老人节的来临,我们教育工会于九月二十八日组织局机关部分退休教师开展“温州一日游”、座谈会等活动,使老人们老有所乐。

二、及时召开会议,布置工作

3月18日,我们在教育局二楼会议室召开了“表彰xx年度**区教育系统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大会既“**区教育工会工作会议”。副局长在会上讲了话,工会主席对xx年的工作作了总结,并对xx年的工作作了布置。会上各工会主席认真学习了**区校务公开的实施细则,并对校务公开实施的具体要求和评估细则作了说明,并要求把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校务公开工作提高到学校工作的议事日程上来。

三、推行学校民主管理,开展校务公开评估检查

从二三年十一月十三日开始,区教育局以 为组长,区教育工会、基财科、局纪委等科室同志组成了校务公开评估考核组。分二组对全区 所公办直属学校和 所小学幼儿园进行了校务公开评估考核,考核组根据 号文件精神,认真对本资料权属公务员测试网--文秘频道严禁复制剽窃照区教育局制定的《**区xx年校务公开考核评估细则》对各校进行全面认真的检查,根据**区xx年校务公开考核评估细则遂条进行核对打分。通过这次校务公开考核评估,极大的推动了我区学校的民主管理工作,使广大教师的主人翁精神得到充分体现。

四、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丰富教师的业余生活 1 2 3

城市保洁管理处工会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

学校第一学期工会工作总结

小学上半年工会工作总结

2012年电信企业工会工作总结

2012年度企业工会工作总结

企业工会2012年工作总结

2012年中学学校工会年度工作总结

医院2012年工会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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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造了人人重视体育锻炼的浓厚氛围。为加强体育锻炼,增强体质,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掀起了一个热潮。

五、加强女职委工作

一年来,我们积极开展女职委工作,较好地完成上级相关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进一步健全各校的女职委组织建设,依法维护女教职工的利益,切实帮助解决女教职工的实际困难,全面提高她们的自身素质,充分发挥女教师的积极性,使她们在教育教学中作出更大的贡献。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要求,全面开展创建学习型家庭活动,根据区委区府的有关文件精神,积极参加**区妇联组织的学习培训、知识讲座、 演讲比赛、读书家庭评比等活动。我们推荐的教师在区妇联举办的登山活动中表现非常好,并组织开展我区女校长参加这一赛事, 同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建立计划生育档案,与各校强顶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确保计划生育工作顺利进行。

二六年的工作思路

二六年我区教育工会的指导思想是: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全面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全面推进学校工会工作,为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作出应有的贡献。具体的工作思路如下:

一、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推进我区教育工会工作

1.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是我区教育工会的首要政治任务。组织学校工会开展学习十六大文献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紧紧围绕十六大的主题,牢牢把握十六大的灵魂,始终抓住十六大的精髓,引导全区广大教职工深刻领会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基本理论,深刻领会、贯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和战略部署,深刻领会贯彻党的十六大有关教育方针及教育发展方向的精神,全面推进我区教育工会工作的新发展。

2.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切实推进教育工会工作。坚定不移地依靠广大教职员工,推动我区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发展,根据教育工会的工作特点,依法履行、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不断探索履行这一职责的有效机制,努力探索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的方法和经验,把教育工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代表和维护教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上,工作的成效要得到群众的满意和认可。坚持工会工作与时俱进,努力实践“三个代表”的要求,尤其要做到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努力使我们的思想有新的解放,工会工作有新的创造,工会理论有新的发展,工会工作成绩有新的突破。

二、认真贯彻《工会法》,依法维护广大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1.进一步完善学校教代会制度。依据《工会法》和“浙江省实施《工会法》办法”,加快我区各校工会组织的建设,以教代会为载体推行学校民主管理,进一步提高各级学校民主管理的实效性。凡是学校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改革方案,要提交教代会审议通过方可执行。坚持一年至少召开一次教代会,不断完善和健全学校民主管理制度。认真贯彻省总工会《关于非公有制企业建立代表大会制度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做好民办学校的工会建设及建立教代会制度,加强指导,不断规范。

2.全面实施校务公开评估考核制度。实行校务公开是落实当的十六大精神和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表现,积极推动校务公开,让我区的广大教职工“知悉校务、民主监督、参加管理”提高教师的主人翁地位,维护教本资料权属公务员测试网--文秘频道严禁复制剽窃师的合法权益,促进领导干部的自律意识,有利于标本兼治,以治本为主,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通过推行校务公开使广大教师积极参与学校事务,参政议政、献计献策,使所办的事公开、透明;干群之间互相理解,心气顺畅。营造了依法治校、以德治校、民主治校的风气;增强了学校的凝聚力。对校务公开的评估考核形成制度,分级考核、全面考核和揪查相结合,对全区各校的校务公开工作进行科学管理,及时总结校务公开工作开展的情况、实施后的效果等,使校务公开评估检查工作真正起到推动校务公开工作的全面实施。

3.发挥教育工会的监督和参与机制,当好校领导与教职工的桥梁作用。学校工会要充分发挥工会的监督与参与机制,对学校的重大改革包括教师的聘任、学校内部分配制度、改革等,工会要充分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反映教职工的呼声,提出合理的修改意见,使改革方案尽可能符合大多数教职工的意愿,并经过教代会审议后实施。民办学校要逐步试行工会代表职工与行政建立协商关系,要充分发挥工会在化解矛盾、监督、协调劳动关系中的桥梁与纽带作用。

4.关心全区教职员工的生活和身心健康。坚持送温暖活动,积极组织对因病、困、贫等贫困教师进行慰问,增强对广大教职工的人文关怀,做教职工的贴心人。积极建议和促使学校行政建设好管理好教工活动场所,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和文艺娱乐活动,提高广大教职工的身心健康。城市保洁管理处工会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

学校第一学期工会工作总结

小学上半年工会工作总结

2012年电信企业工会工作总结

2012年度企业工会工作总结

企业工会2012年工作总结

2012年中学学校工会年度工作总结

医院2012年工会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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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以“效能革命”为载体,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1.以提高教师师德师风为目标,深入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敬业奉献的教师队伍。把师德建设放在教师队伍建设的首位,深入开展以“效能革命”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教育,激发广大教职员工的良好师德规范,作好本职工作。

2.以提高教师业务素质和家教学能力为目标,深入开展群众性教学技能系列活动。发展我区教育事业需要一支高质量的教师队伍,学校工会的主要工作要服务于教师队伍建设,找准服务于教育教学工作的切入点,树立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意识;满腔热情地帮助、解决教师在学习、工作、生活上的各种实际困难;努力提高教师的业务素质,通过拜师结对、教学技能比赛等活动,鼓励教师转变教学观念,快速掌握现代教育技术,提高教育教学信息化、现代化水平。

四、以学校工会规范化建设为重点,切实加强学校工会的自身建设,增强学校工会的战斗力

1.广泛开展“教职工之家”建设活动。广泛开展“教职工之家”建设活动,把建家活动与学校民主政治建设、开展“三育人”和创师德先进等活动结合起来,搞好“先进职工之家”、“先进工会工作积极分子”的评比。重点抓好民办学校工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按照巩固成果、扩大组织、规范工作、增强活力、发挥作用的要求,继续推进民办学校的工会建设。

2.努力提高学校工会干部的自身素质。学校工会干部要密切联系广大教职工,把教职工的需要、利益、满意程度,作为工作第一标准,配好配强学校工会班子,加强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工作经验,不断提高工会的综合素质。区教育工会还要着重做好校务公开的监督工作,配合教育局做好校务公开的评估检查、考核工作,并加强工会财务管理和经审监督工作。

五、加强开展女职委工作,充分发挥女教职工在教育教学改革中的作用

女教职工是我区教育系统中的一支重要主力军,是我区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校工会要进一步健全女职委建设,要继续支持、协助女职委开展工作,依法维护女教职工的利益;切实帮助解决女教职工的实际困难;帮助女教职工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充分发挥我区女教职工的积极性,使她们在我区教育教学改革中作出重大的贡献。

六、积极主动地配合镇、街道办事处和学校搞好计划生育工作

区教育工会将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工作的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各项有利于计划生育工作的规章制度,建立我区教职工的计划生育资料档案,认真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

七、 协助教育系统退协开展各项工作

做好送温暖和慰问工作,帮助教师解决实际困难,切实为全区离退休教师办实事、办好事,充分体现出社会主义的优越性。

在新的一年里,区教育工会将在上级行政部门和区教育局的领导下,团结一致、同心协力将教育工会建设成为一个广大教师的知心人,真正起到桥梁的作用,凝聚和团结广大教职工的战斗力,为我区教育教学改革奉献微薄之力。 城市保洁管理处工会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

学校第一学期工会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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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电信企业工会工作总结

2012年度企业工会工作总结

企业工会2012年工作总结

2012年中学学校工会年度工作总结

第9篇:设计师年中总结范文

WIM:全球设计人的顶级盛会

荷兰驻华大使馆新闻和文化处主管白睿柯对过去荷中两国在设计领域的交流合作深表赞许,他表示欢迎中国代表团前来荷兰参加2013WIM,并期待中国代表团为2013WIM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阿姆斯特丹WIM中国区特使、广州国际设计周战略与国际事务总监南美龙介绍了2013WIM的相关背景,“inamsterdam 2013WM”由欧洲室内建筑师设计师团体联盟(ECIA) 、荷兰室内建筑师协会(BNI)联合组织举办,由荷兰阿姆斯特丹市政府协办。2013年,将有超过45个国家和地区的1200多名专业人士参加多场顶级专业会议及活动,是一次世界顶尖设计精英知识碰撞、交流与激发灵感的绝佳机会。

WIM“中国日”十大主讲设计师将亮相

2013WIM大会特设9月6日为“中国日”。中国日以“中国设计文化与传统”为主题,十位三年来获得“金堂奖”的中国设计师受邀在“中国日”主题中,向来自世界各地的设计师及相关产业人士进行主题演讲和专业探讨,展示中国设计实力与力量。

此次启动礼上,林学明、琚宾、余平、王开方、吴滨、仲松、刘红蕾、李道德、张灿、谢英凯十大主讲设计师悉数到场,介绍各自的海外主讲内容,这也是他们唯一一次在国内的集体演讲。

林学明在演讲中说道,“盘点中国文化,国人迫切需要寻找全球一体化语境下的话语权”;琚宾向大家提出“不创新,不设计”的观点;王开方从自己的经历分享“心中无界,创作由心,创作是表达生活方式”;仲松一贯专注社会阶层设计差距的研究,他在发言中提出设计应该坚持“以人为本”;吴滨提出学习西方的同时要融入东方元素,形成自己的美学体系和设计语言的观点;刘红蕾从东方审美趣味角度与大家进行了分享;李道德表示,中国设计可以从西方的设计方法中,去试图探索一个独特、有效的设计方向;谢英凯结合自己的设计经历,与大家分享对设计的感悟;张灿表达了中国设计人文主义的观点;余平结合“瓦库”作品,讲述了如何将中国元素与当代艺术设计进行结合。

为中国设计鼓与呼

本次活动不仅吸引到众多顶级设计师参与,同时诸多设计界权威学者、行业人士也纷纷到场为中国设计鼓与呼。

中央美院博士生导师、中国室内设计的开创者之一张绮曼,清华大学博士生导师、中国室内设计教育的奠基人王玮玉,中国建筑设计集团筑邦公司董事长、此次出征荷兰的“中国室内设计国家队总教练”、金堂奖专家顾问孟建国,北京市建筑装饰协会会长吴国兴,以及金堂奖发起人、中国建筑与室内设计师网董事长谢海涛出席活动,对此次中国代表团出征WIM寄予高度评价和期待。

活动上,金堂奖发起人谢海涛代表金堂奖携手2013WIM中国代表团发出倡议书:中国设计师愿与全球同行携手探索提升“空间眷恋值”的设计方法与规律,分享天人合一的东方智慧和文化意境,以全新的设计思维共同塑造更具幸福感、可持续发展的人居环境。

大唐合盛·瓷砖助力中国设计梦

中国设计师9月组团出征世界,引发了业内外的强烈关注和积极参的热情。为更好地凝聚全国精英设计力量,佛山市大唐合盛陶瓷有限公司携手广州国际设计周,于2013年度围绕WIM在中国范围内策划举行系列高端设计师主题活动,而此次北京启动礼是系列活动的伊始,5~7月大唐合盛·瓷砖还将会同广州国际设计周主办机构在深圳、上海、广州、西安等十多个重要城市持续举行深度研讨活动,挑选组团成员、探讨中国设计在本土项目的表现及运用、中国设计的特点及未来竞争力等议题。

WIM中国区官方代表机构总负责、IFI执委、广州国际设计周执行总监张宏毅认为,大唐合盛品牌与中国代表团集结成战略关系将使当代中国设计的振兴与繁荣之意得到了推动。他相信在大唐合盛·瓷砖品牌的支持与协助下,中国代表团的出征将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