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论文中心 监管制度范文

监管制度全文(5篇)

监管制度

第1篇:监管制度范文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在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方面有《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预算法》两部法规,国家还没有制定统一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各地方、各单位在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各种管理探索,这就容易产生资产管理上的漏洞。只有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才能对各种钻管理漏洞的行为实施有效威慑和纵深打击,保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完整性。国家有关方面应深入研究、分析和评估,将立法问题提上议事日程,加快推动立法进程,出台一部专门用于保障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专门法律,明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法律地位,并根据事业单位各自的特点,制定一系列的实施细则,从各个环节保护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现代社会信息化发展一日千里,各领域在信息高速公路上实现了工作效率的大提速。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革新,同样离不开现代化的分配管理模式,离不开信息化软硬件的支持,如管理软件的开发应用,资产管理数据的自动化入库,对省市县乡四级的事业单位资产实行统一的账户管理,以及互联网信息共享等等。事业单位在国有资产的管理中进行信息化建设,以信息采集、归类的方式,构建一个用于管理的数据库库群,采用全国联网的模式对资产流失、备案收集等实行统一的信息化管理。在这种规范的、公平的、高效的管理中,信息管理模块以现行数据库和金财工程平台为基础进行拓展,覆盖面大,横扫传统的管理盲区,对资产配置、使用、处置、调剂、反馈等环节做到了全程动态管理,为查询、分析、统计、审核、监督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提供了便利,促进国有资产使用效率得以提高。

精细化管理思想源于系统论、信息论和控制论等多个理论。事业单位对资产实行精细化管理,是指以确保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安全性、完整性、有效性为目的,通过责任细分、加强监督和审计等手段,对国有资产从入到出整个过程实行科学管理。它是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一种革新。

1.各单位单位人员要深刻认识到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要性,单位领导要重视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领导,要完善资产管理责任制度,坚决实施一把手负责到底的制度,把资产管理工作纳入领导考核内容。各级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对国有资产的综合管理职能,各级行政主管部门要发挥对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职能,各级行政单位充分落实国有资产的具体管理职责,负责资产的安全使用、有效运转以及保存完整。各个层面、各个人员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才能形成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精细化管理体系。

2.单位内部要完善监督制度,使不同岗位之间、上下级之间和有关部门之间形成相互制衡的关系。不同岗位之间要实行分离,重要的资产管理岗位要保持定期轮换制。事业单位委派专职会计人员到资产管理部门,其人事管理权归物资部门,业务管理权则归财务部门,这样的双重管理机制,有利于制衡财务部门与资产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

第2篇:监管制度范文

【关键词】社保基金;建设管理;创新对策

一、主要问题

如今,全国各地方的社会保障基金的监管办法立法层次比较低,几乎还是停留在部门规章的层次,并没有跟上社会保障经办机构的快速发展。社会保障基金的监督工作逐渐地变多,链条逐渐家长,社会保障基金监管部门在对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的时候,监管与被监管的主题往往未能够明确,相关出发权力未能落实,约束的效果较差,严重影响了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的工作。

二、问题对策

(一)加强社会保障管理的预决算

第一,要做好社会保障基金管理预算的计划,财政部门和人力资源部门以及社会保障基金部门都需要对社会保障基金收支预算的工作进行监督,定时定期地去社会保障基金办理的机构进行监督,监督其预算的实际实行情况,同时,需要对财政部门的预算执行之后的结果进行考察工作。财政部门需要与人力资源部门以及社会保障基金部门合作,加强社会保障基金的预决算的审核,全面的完善上报社会保障基金决算工作制度。加强社会保障基金的征缴力度。第二,需要加大、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加强对社保的征缴的力度,还要加强对清欠人员的清欠力度,建立全面的、可持续发展的征缴工作制度。第三,社会保障基金的预决算还需要在审计部门中通过审计工作,以此延伸至每个缴费的单位的审计,从而有效督促有关缴费单位进行参保、缴费的工作,加强对各个单位的清欠工作。在加强审计社会保障的审计力度过程中,要对社会保障的理念进行全面的宣传,加大社会保障基金宣传力度,加强劳动保障监察监督工作以及行政执法的力度。

(二)加强社会保障基金的收支管理

如今,社会保障基金的办理机构依然是按照相关的法律进行征收、监管、清欠等进行相关工作,其中对已经被征收入账的社会保障基金的监察与管理工作是财政部门的只能所在,但是财政部门并没有对社会保障基金的征收、支付等情况进行监察以及管理。审计部门的职能为审计监督社会保障基金经办部门财务管理。社会保障的加大工作只是对劳动保障部的自身开展,未能实现应收尽收、应保尽保。所以社会保障基金需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建立人力资源部和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以及审计部联合的机制,三个部门一起管理。将社会保障基金放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用账号中,切实实施收支相分离的管理,做到专款的专用。规范社会保障基金管理,为避免挤占、挪用的现象的出现,每个险种的基金之间都不允许出现调用现象,形成全面的、合理的、完善的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的机制,对相关凭证进行规范化的管理,社会保障基金征缴征收部门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制作、获取以及保存凭证,确保传递凭证时候的及时性以及准确性,同时还要加强相关的对账工作,严禁私自的调整收支、结余的行为。

(三)加强社会保障基金监管

加强社会保障监督管理,要建立全面的、合理的社会保障基金信息的曝光制度,保障社会群众获得社会保障信息的权力以及对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的监督的权利,以此来确保大众传媒可以向全体公众公布每年的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的报告,大众传媒要将社会公众关心问题公布于众,其包括了社保办理机构的情况、征缴支付的情况、基金结余的情况、增值保值的情况等等一些关系至社会公民切身利益信息,以此实现全社会公民的监督。

(四)建立制约机制

将社会保障基金放进财政的专用账户以后,可以有效的对社会保障经办机构的私用乱用起到防范作用,但增加了在财政部门管理环境上的困境。例如:在财政部专用账户管理其他社会保障基金的时候,在地方财政资金紧缺的时候会给予财政部私用乱用社会保障基金提供机会,另外财政部对社保保障基金监管不完善,监察监督的重点没有放在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用账户存入管理中,无视了社会保障基金的征收和支付以及管理。因此建立、健全财政部与社会保障部相制约制度,可以更好的实施财政部和社会保障部相互监督,减少社会保障基金的私用乱用问题,有利于将社会保障基金进行规范化管理,完善社会保障基金监管机制。随着社会保障的发展,更多人参加社会保障的投保和参保,随着投保和参保的员工的数量的增加,使社会保障经办机构的工作面对着巨大的考验,因此加强社会保障经办机构基础建设与基础工作的质量刻不容缓。各部门可以通过更改编制,招聘高素质高专业人才,为其注入新鲜的血液,让专业性人才投入至社会保障基金监管制度建设中去,促进社会保障工作可持续的发展。

三、社会保障基金监管机制的创新

(一)探索、发展“2+4”的社会保障监管制度,“2”代表的是社会保障基金中进行监察的两个形式,该形式可分为现场与非现场监督,“4”代表的是社会保障基金监管四种措施,措施有:顺查法和问询法以及取证法等等。(二)创新社会保障基金监管机制的创新,需要贯彻落实我国制订的两种制度:一是社保监察监管制度,二是社会保障基金抽查的制度。这两项制度要对社会保障中的办理环境进行全方位的梳理,要明确(三)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基金的监管需要各部门相互联合,对社会保障基金监督的力度仍需加强,对每一项社会保障基金的收支与管理都要进行一个周密、缜密的监督。(四)建立与健全社会保障办理机构的内部控制办法。实现实时实地地监控社会保障办理以及社会保障基金运行的全过程。

四、结束语

要想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一定要做好社会保障基金的预决算管理,还要加大社会保障征收力度,加强对社会保障基金收支与管理,加强社会保障基金的监督以及健全财政部和社会保障部门相制约机制。

参考文献:

[1]刘涛.如何加强社保基金监管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J].现代经济信息,2018(08):150.

第3篇:监管制度范文

一、金融风险管理的认识

金融风险是指在金融市场中,对于未来的收益存在一些不确定性因素,可能造成财务损失的风险。金融风险管理是各类经济主体在运营和筹集资金的过程中,通过了解各类金融风险,用最低的金融成本来实现金融的最大安全保障,从而实现最大经济效益的一种管理办法。金融风险管理主要是要通过金融风险的控制和处理,减少损失,实现资金的筹集和运营活动的顺利进行。

二、我国金融风险管理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1.风险管理体系尚不完善

管理体系的健康运行,离不开一个健全完善的金融体系,我国的经济发展虽然得到了很大的进步,但相对健全的金融组织结构和风险防范机制还有一段较远的距离,很多金融机构都还没有建立起风险管理部门,内部管理机制较差。随着不良贷款的增加,风险管理体系存在的缺陷将严重阻碍风险管理的整体运行,同时也给金融管理带来了极大的障碍。

2.缺乏对金融风险的范范意识

随着我国经济市场的不断发展和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我国的金融市场得到了很大的发展机遇,同时也面临着巨大的金融风险和挑战。在环境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我国的很多金融机构对于风险防范和法律都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有些机构甚至都没能很好的了解金融风险的概念。很多机构为了扩大资金规模,没有经过仔细的调查研究就开始盲目的开展各种筹资理财活动,让很多的不良贷款行为有机可乘,增大了金融风险。而许多的投资者们往往只关注最后的经济回报。忽略了整个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金融风险。由于我国的许多制度还有待完善,使得金融风险的管理制度和监管力度需要再进一度加强,所以,很多人对于金融管理的法律意识也比较淡薄。

3.国内金融资源匮乏

金融资源是金融风险管理的基础与保障,然而,国内的金融资源存在多方面的不足,影响了金融风险的正常管理。金融资源的匮乏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信用制度的供给不足。对于存款的企业,到期必须还本付息,对于贷款的企业却存在着到期无法还款的风险,这种存贷款不均衡的现象将导致银行不良债权增加,增加其金融风险;第二,产权制度供给不足。金融产权制度的缺陷导致银行和企业的关系混乱,一旦企业运营不良,就会大量的占用着银行的信贷资金,不良贷款增加,金融风险也随之增加;第三,货币制度的供给不足。不均衡的利率制度和过低的利息支出对资金的使用者很难造成一定的压力,使得银行的呆账不断增加;第四,金融制度的供给不足。金融制度的不完善导致金融市场要么没有竞争,要么过度竞争两种不良的竞争局面给投机资金造成生存和活动的余地。第五,金融监管制度供给不足。传统的监管制度已经难以适应金融日趋信息化和电子化的现状,内部监管制度的完善是金融管理的重点。一旦监管制度存在问题,就会迅速造成连环反映,使经济受到一定的威胁。

4.市场信息不透明

金融产品是信息咨询的结合体,金融市场信息的能够帮助投资者对于企业的经营状况有一个全面仔细的评估,还可以积极的促进金融市场健康持续的发展下去,然而,我国的金融市场信息目前还不是非常透明,造成公司的财务信息严重失真,可能会给投资带来一定的风险,造成一定的损失。信息的不透明,还可能导致金融市场的资金流向被门内部控制,引发金融市场的混乱,如此种种,都不利于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

5.风险管理技术跟不上市场发展的需求

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导致了很多金融衍生工具的产生,但是,国有商业银行的金融风险管理技术一直比较落后。风险测量工具的落后、资金损失率较高、抗风险能力弱、缺少必要的量化工具等等是制约风险管理制度创新的主要因素。另外,还缺少成熟的风险测量工具,使得风险管理制度失去实施的基础。

三、加强我国风险管理的对策

1.完善风险管理体制

建立和完善金融管理体制是加强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完善风险管理体制可以更好的避免外界金融机构的影响,内部风险管理体制也将会发挥很大的作用,可以有效的增加金融机构的抗风险能力。要适当的加强相关人员法律知识的学习,加强其对金融风险的防范意识;建立科学严密的金融管理体系,完善结构设置,进行有效的内部管理;建立相关的责任制度,明确规定相关人员的责权范围,强化责任和风险的意识。促进工作人员的工作激情;加强相关人员的素质,时期具有发现风险的能力,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风险的发生。

2.提高风险的管理意识

提高风险的管理意识主要是从金融机构和企业单位或者居民个人两方面着手。加强金融机构的防范意识,就是要练就一批具有较高素质的经营管理和从业人员队伍。积极开展金融法规的宣传和学习活动,加强风险管理的防范意识,不断提高金融市场内相关从业人员的素质。另外,金融市场的发展离不开其他部门的密切配合,因此要把企业风险管理意识和金融机构有效的结合在一起,同时分析其行为导致利益的变化,要不断自觉的提高自己的风险管理意识。

3.加强金融风险管理制度的创新

制度创新是金融创新中较为经济的创新,它不仅可以影响其他创新的收益。还可以充分发挥先进制度的激励功能,从而有效的促进金融、经济的快速发展。风险管理制度的创新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第一,管理体制的创新。建立健全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创建全面风险管理制度;第二,监管制度的创新。监管机构应由“静态”合规性监管向“动态”审慎性监管转变,监管制度的重点在于审查银行的风险管理体系;第三,交易工具制度的创新。虽然我国目前的建议手段和建议风险较为单一,但也应该及时的建立相对应的管理制度,为交易工具的推广打下基础,从而有效的规避金融风险。

4.加强国际合作

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使我国金融市场与国际金融市场的联系日益紧密,加强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是金融市场发展趋势。要不断的加强与国际金融组织的联系,对于国际资本的流向进行严格监管,降低金融风险的发生,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性。同时,还要不断总结经验教训,为以后的工作打下基础。

四、结语

第4篇:监管制度范文

国土空间用途总量控制制度有待完善。当前国土空间利用总量控制主要集中在转为建设用地的总量管控及永久基本农田的总量控制,如土地用途分区管制和城乡建设用地空间管制等制度安排已较为完善,而对生态空间的总量控制制度尚不明确,关于生态空间的用途管制,虽然已有16个省份生态红线划定工作已报批,但并未实施,划定规则有待进一步深化研究。此外,目前尚未出台全国性的生态保护专项规划,生态空间的总量控制制度尚有欠缺,全域、全类型国土空间用途总量控制制度的建立已刻不容缓。国土空间用途转用机制尚未建立。当前,国土空间管制是对耕地、森林、草原、水域等不同自然要素实行单要素管理模式,虽有利于根据不同要素类型的系统特征制定有针对性的管制措施,但实际上是忽视了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要素之间的关联性,缺乏系统的多要素交叉管制措施,各个要素乃至各个空间之间的转换规则尚未明确。例如:针对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相关制度较为完善。但城镇空间和农业空间向生态空间转化及各个空间内部之间的转换,存在依据不足的问题。同时,国土空间用途变更的条件、程序和要求均没有明确规定,导致国土空间用途变更在实施中缺乏有效监管,开发活动的合法合规性和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都无法得到有效评估。相关法律有待进一步明确。目前尚未出台国土空间规划与用途管制的相关上位法律,其他法律又难以弥补这一缺陷,后续的法律责任在现有法律框架下执行落地存在一定困难。此外,上位法缺乏情况下,目前的法定规划冲突部分无法有效界定,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乡规划都是法定规划,而两者在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布局之间存在较大冲突,难以根本解决。应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18号文)的具体要求,出台《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法》等有关上位法,统筹解决类似冲突。

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构建的基本思路

制定好过渡时期国土空间管制的相关标准。落实18号文的具体要求,以国土空间规划为依据,对所有国土空间分区分类实施用途管制,依据自然资源管理职能,以解决生态功能退化、环境污染为问题导向,因地制宜构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基本制度。在国土空间规划实施前,以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为抓手,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总体部署,并做好过渡时期的法律法规衔接,统筹其他领域相关规划、标准、政策关于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要求,建立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以“双评价”为基础,制定差异化的用途管制措施。加强贯彻全域、全类型空间用途管制制度与空间用途差异性保护思想。以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国土开发适宜性双评价为基础,科学制定分区原则,突出各空间用途差异化管制制度与具体措施,明确用途转用的条件、程序和要求,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及遵守生态保护红线的管控,切实提高国土空间利用效率。以国土空间全要素、全过程管制为目标。构建系统的国土空间开发与保护年度调控机制,优化统筹奖惩机制与空间指标分配相结合,以土地利用计划为抓手,统一国土空间全要素计划管理,加强贯彻重点生态要素的刚性管制制度,优化其他要素弹性管制制度,确保全要素统一管制。制定国土空间正面、负面准入清单,完善国土空间开发重大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国土空间许可管制制度。

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的建议

明确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法律依据。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属于政府职能,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目前主要法律依据是《土地管理法》和《城乡规划法》,主要政策依据是18号文等政策文件,主要规划依据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由于两规对国土空间用途的管控区域各有差异,而具体国土空间的行业准入限制的规划和标准制定涉及生态、工信、发改、水利、农业等多部门。因此,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须加强顶层设计,构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体系,切实解决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及城市开发边界3条控制线的边界冲突问题。建立国土空间总量控制与计划指标管控制度。一是确定国土空间总量控制与计划指标管控制度的基本原则。在“双评价”结果、国土空间规划公布和落地前,以完善和实施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为抓手,统筹城镇、农业、生态三大空间总量管控。二是科学制定国土空间总量控制与计划指标管控制度的具体目标。国土空间总量控制与计划指标管控制度要符合地区发展战略和国土空间规划,充分考虑未来产业规划与布局,有效衔接中长期建设规划,充分发挥总量控制与计划指标的引导和调控作用。三是在总量核定基数不变的原则下,实行差别化计划管理,优化计划管理的规模制定。在严格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鼓励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和转变土地利用方式,在现有计划管理的规模类型中,探索增加部分地区,特别是长江经济带地区存量建设用地整理计划指标和生态用地指标。充分评估新增建设用地的综合情况,探索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突破现行增减挂钩的项目限制,将不符合产业规划、落后及过剩产能的部分企业腾退、拆除后的土地进行复垦或者进行生态用地建设,纳入拆旧地块范畴,不占用新增建设用地指标计划。此外,适时考虑将现有的增减挂钩项目与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结合推进,允许符合条件的工矿废弃地复垦地建设村民安置居住区,以减少增减挂钩项目所须安置村民居住建设用地规模,最大限度获得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四是完善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奖励措施。除根据《落实国务院大督查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奖励实施办法》规定的4种情况可获得指标奖励外,笔者认为应充分结合地区实际情况,对落实规划、生态环境保护及产业优化等综合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对完成较好的地区给予一定指标奖励,并结合区域总体发展情况,同样对落实较差的地区进行计划指标核减,可适当将核减部分奖励给完成较好地区。构建国土空间用途转用机制。用途转用机制应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充分考虑各个要素发展存在的基本特征,结合地区当前面临的问题和发展规划,按照城镇、农业、生态三大类空间不同的管制规则,明确区域各类核心要素之间的差异化用途管制规则,针对城镇、农业、生态三类空间之间的用途转换[2],同类空间内部用途之间的相互转换,构建差别化的国土空间用途转用机制。转用机制应包含以下内容:其一,优化城镇空间用途管制功能。以“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依据,加强城镇空间综合水平建设,特别是提高城镇空间生态环境及公共设施水平,充分考虑并利用好原有的生态功能,为未来发展预留城镇建设弹性空间,加强城镇留白区的管控制度建设。其二,保护农业空间生产力。落实最严格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政策,以粮食安全保障、保护农业空间生产力为主导,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禁止一切与其无关的开发活动,鼓励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严格禁止永久基本农田转化为其他类用地对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行为。同时,限制耕地向设施农用地、宅基地等农村建设用地转换。其三,严格管控生态空间转用。生态空间须以生态保护为主,生态红线划定内,应严格控制一切与提升生态系统质量、生态保护无关的开发活动。鼓励生态红线周边的农业用地及建设用地转为生态用地,结合所在区域实际情况,应考虑给予相应政策与资金作为转用支撑。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全流程管理制度。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新职能,以国土空间准入及转用许可为主线,整合相关审批职能,加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实行建设许可与验收机制,构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全流程管理制度。一是在国土空间准入许可阶段,结合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建设用地审批和城乡规划许可“多审合一”改革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推进“多验合一”“多测合一”及简化报件审批材料,合并审核、一文批复审批制度。整合农用地转用、林地占用及水资源及岸线资源占用等审批制度,对城镇、农业、生态3个空间相互转用的,全面实施转用许可在先的审批制度。二是在国土空间使用阶段,按照《关于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加强自然资源资产统一确权登记工作。依法依规对区域内的集体土地使用权、林权、水资源等确权登记工作后,方可开发使用。三是实行建设许可与验收机制。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对项目建设的规模、方式及相关建设条件进行审核,并发放建设许可证。对符合许可要求的项目同意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对不符合许可要求或因规划条件变更、环境保护要求退出的建设项目,依法实行空间退出管理或整改后再验收的制度。构建完善的生态补偿与生态修复资金保障机制。第一,完善生态补偿法律法规体系。集合当前生态补偿相关要求,对生态补偿的概念、内涵与外延、管理措施与具体实施部门等做出统一的界定,适时出台生态补偿相关法律法规,构建完善的生态补偿法律法规体系。第二,探索生态补偿市场机制。加快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确权登记工作,减少信息不对称及对公共物品进行定价等行为,探索构建生态补偿的市场机制。建立完善的制度体系及激励机制,鼓励企业、个人参与生态补偿,有效构建生态补偿市场机制。第三,优化政府职能转变。按照“放管服”具体要求,加强政府主导和市场调节相结合,在生态补偿机制构建过程中,政府应承担主导角色,完善管理职能与角色定位,对机制构建大方向进行指导和把控。同时,政府建立市场定价标准与制定合理规则,给市场调节留出空间,提高政府执行率,以生态补偿机制的快速审批及全面监管等为基础,推进优化政府职能在生态补偿机制构建中的角色转变。第四,建立跨区域生态补偿机制。在生态补偿机制的构建中,充分发挥国家主导作用,从环保专项资金中拿出一部分资金用于跨区域环境保护,提高各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积极性。本着“区际公平、权责对等”的原则,在国家的统一组织下,由省(市)地方财政根据受益大小等共同出资,与中央财政资金共同组建生态补偿基金,构建纵向补偿与横向补偿相结合的有效途径。第五,拓宽生态修复与补偿资金来源渠道,加大国家相关生态修复专项资金的支持。目前,部分地区国土空间纠错成本较高,特别对产能过剩及落后产能等企业的腾退工作难度较大,生态修复与补偿所需资金较多,有必要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应充分结合相关政策文件的规定,探索尝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加强统一监管平台建设。充分发挥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地理信息、权属、资源环境、管理要素等方面的优势,协调并联合相关部门和行业,整合土地、森林、草原、海洋等各类国土空间信息服务平台,逐步建立涵盖土地、矿产、能源、水、森林、草原等多种资源在内的统一动态监测监管信息系统,推动形成统一、完整、全覆盖、多尺度的国土空间数据资源体系,对国土空间开展全时监测。充分利用遥感、大数据等技术构建信息服务平台,推动实行网上报批、网上监测、实时监管制度,建立常态化资源环境承载力与国土开发强度监测预警机制,完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实施效果的督查机制,及时发现各类违反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开发利用行为,并有效跟踪取证,严格依法处理。

参考文献:

[1]张建平.我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建设[J].中国土地,2018,04:12-15.

第5篇:监管制度范文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创新管理;智慧工地

1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新要求

随着人们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对建筑工程质量和监督管理工作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1)标准化在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过程中,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范进行检查,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完全符合相关标准。2)精细化当前市场上出现了多种新型建筑施工材料和施工工艺,但是在管理制度和质量监督方面却存在一定的欠缺,只有做好对每个施工环节质量的认真监督和管控,才能有效防控和处理各类质量问题,保证工程最终建设质量达到预期目标。3)信息化近些年建筑工程生产方式不断革新,这就要求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也应积极创新,以更好地适应现代化的发展模式。将信息技术充分融入监管工作中,通过搭建BIM技术平台为质量监管工作提供可靠的数据信息支持和保障,有效促进建筑行业的长久稳健发展。

2影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因素

2.1质量意识

很多建筑企业过于注重对经济利益的追求,而未对工程建设质量引起足够的重视,只看到眼前的短暂利益,为追赶施工进度、降低施工成本,常常出现偷工减料的现象,导致在施工过程中埋下一定的安全隐患。

2.2监督管理制度

目前我国建筑企业普遍不够重视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存在严重欠缺和不足。建筑企业过于注重工程项目的施工工期,没有对整个施工过程进行严格的监管,这方面的资金投入也相对比较少。甚至还存在部分企业没有制定监管制度,监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养较低。这些都导致在具体施工过程中很容易出现各种各样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问题,严重阻碍了我国建筑行业的良性发展。

2.3技术水平

根据以往经验总结,建筑企业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技术水平的高低和工程质量之间存在非常紧密的关联。如果施工人员技术水平偏低,在具体施工过程中很容易出现各种不规范行为;监管人员素质偏低,就无法保证整个监督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而且容易引发各种失误,不能针对具体问题采取有效的解决措施,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除此之外,建筑企业没有对员工定期开展培训教育活动,导致员工自身水平无法满足工程建设实际要求。

2.4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即指竞标时的报价,其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之间也存在较为紧密的关联,对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也有一定的影响。在竞标阶段,企业为了获取工程项目的施工权,可能会压低竞标价格。竞标成功后进入造价阶段,由于受到中标价格的制约,必须对施工过程的成本进行严格管控,否则会大大降低经济效益甚至亏损,在此背景之下就容易出现偷工减料现象。如果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资金不足,就无法保证监督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进一步导致多种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的出现。

2.5建筑材料

建筑工程的建设过程往往需要大量的施工原材料,材料质量的好坏直接决定工程建设质量,所以必须对施工材料质量进行严格监管。选购施工原材料时,一定要货比三家,并对材料企业生产质量合格证等相关证书进行仔细查验。如果假冒伪劣材料一旦被建设方购买,将会严重影响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

2.6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

工程监理单位受甲方所托,对工程整个施工过程及施工质量进行监管和验收,在实际监管过程中应严格参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可以说,监理工作人员和监理单位的工作质量对整个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至关重要。

3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创新管理措施

3.1改善建筑工程监管形式

随着时展,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形式不能只局限于巡查、抽查和处罚这几种简单的方式,而应该不断创新和丰富监管形式,具体可从以下方面着手。1)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区别化对待,对一些特殊项目进行重点监管,针对企业信誉差、住宅、医院和保障房等民生工程应该增加检查次数,加大监管力度。2)住宅工程通常情况下施工周期都比较长、建设成本高,而且施工过程容易受到众多外界因素的影响,是一种特殊的商品,一旦建成就无法逆转,所以必须强化分户验收监督,将各方主体质量责任充分落到实处。3)充分发挥市场的积极引导作用,运用市场化手段对工程中出现的各种质量安全问题进行针对性地解决。

3.2提升监理单位及监理人员的监理水平

为更好地避免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各类安全问题和质量问题,必须不断提高监理人员和监理单位的实际监管水平,确保所有工作人员都能够严格按照相关规范、法律法规和合同内容进行监管,做好对每一个细小环节的严格把关,严禁假冒伪劣产品应用到建筑工程建设过程中。与此同时,还应不断提升监理人员的监理技能及综合素养,保证监理人员相关操作的规范性,使其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完成所有监理工作。3.3践行建筑工程质量监督规范化管理只有不断创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方法,才能保证监督管理过程的规范性,优化产业化管理结构,结合工程建设具体要求将科学化的监管方式落到实处。在此过程中要注意施工流程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规避各类不规范操作行为,有效提升监督管理的整体成效,夯实管理基础,积极总结以往的成功经验,维护好监督管理方法,提高建筑工程质量监管制度的完整性。除此之外,有关部门还应该在现有监管制度的基础上进行不断完善和补充,将管理的先进性和合理性作为监管形式的综合基础。充分结合内部监管和外部监管运维控制体系,保障建筑工程项目的整体质量。

3.4智慧工地

将智慧工地应用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创新管理工作中,执行和落实JGJ/T434—2018《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监管信息系统技术标准》及“智慧工地监管合一”等相关措施,积极建设智慧工地,从而为工程项目质量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持。智慧工地的建设需要物联网技术、互联网技术、云计算、大数据等多项技术的辅助和支持,通过构建一种全新的管控模式,有效提升工程监管工作的精细化、数字化和智慧化水平。就我国目前情况来看,很多建筑工程项目中都对“智慧工地监管合一”具有一定程度的应用,实践证明,“智慧工地监管合一”很好地提升了工程质量监管效率和水平。比如,将智慧工地应用于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中,实现了监管人员对现场工作的远程监控,为监管工作提供了很大的便利。同时,也为质量监督管理提供了可靠的数据信息,从而及时发现各种工程质量问题,第一时间采取相应的解决对策。通过智慧APP,管理负责人和政府监管部门能够对现场进行远程监管,如果发现违规操作现象,可迅速联系到有关负责人进行及时处理和整改。近些年,三级联动智慧工地管理体系的不断构建与完善,覆盖了企业、主管部门和工程项目管理体系,真正实现了现代化、信息化监管,在减少监管人员劳动量的同时,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质量。2018年重庆智慧工地现场观摩会在龙湖昱湖壹号举行。龙湖昱湖壹号工地采用“互联网+”技术,用于识别工地现场的不安全、不合格现象,并且通过广播或预警短信发送至管理人员手机,进行及时处理。另外,当地项目的塔式起重机上还配备有黑匣子,一旦操作过程数据有偏差,黑匣子就会自己报警。利用“互联网+”技术打造的智慧工地,起到了推动建筑工地施工项目实现精细化、信息化、标准化管理的作用,实现绿色建造和生态建造,这已成为建造业转型升级的发展趋势和要求,对于建筑企业来说可以借助这些手段提升自身的信息化管理水平(见图1)。

4结语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各大建筑企业取得了很大的进步。要不断提高建筑工程建设质量,必须做好对施工质量的严格监督管理,不断创新优化传统的监管方式,融入新的现代化管理理念,以更好地促使我国建筑行业的持续稳健发展,为企业创造更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段永松.浅谈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模式的发展[J].低碳世界,2018(11):175-176.

[2]张勃.基于全寿命周期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管模式研究[J].粉煤灰综合利用,2018(5):99-103.

[3]徐龙.新形势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工作要点及发展方向[J].居舍,2018(30):15.

[4]罗卫华.有效监督管理建筑工程质量的相关问题分析[J].建材与装饰,2018(42):139-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