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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贷公司得月工作总结精选(九篇)

信贷公司得月工作总结

第1篇:信贷公司得月工作总结范文

工作总结必须有情况的概述和叙述,有的比较简单,有的比较详细。今天小编给大家为您整理了金融行业月度总结,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金融行业月度总结范文一:__年我市金融工作以加大金融对经济的支持力度为主线,积极促进信贷投放,拓宽直接融资渠道,改善金融生态环境,取得了较好效果:

一、__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1.信贷工作

__年全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为__亿元,同比增长18.1%,比年初增加_亿元,同比多增__亿元,完成省政府下达新增170亿元任务的104%,在全省各市中排名第2位。

上市工作

金辰机械经过引入战略投资者、确定中介机构、完成企业改制、进入辅导报备过程后,预计于__年一季度申报材料。中镁股份、风光化工已启动上市准备工作,津大肥业、卓异科技等均与券商密切洽谈。

3.基金融资工作

卓异装备制造、巨成教学科技、丰华实业、风光化工等企业与基金公司进行了谈判,拟引进的基金规模共计5.4亿元;光大麦格理大中华基础设施基金有意向控股或参股污水处理、供热、供气等公用事业。

4.多渠道融资工作

通过拓展融资渠道,促进表外业务、融资租赁、信托等多途径融资,全年多渠道融资超过260亿元,完成省政府下达的170亿元指标计划。

5.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行业建设工作

__年我市已批准开业小额贷款公司51家、注册资本金额为26.8亿元,当年累计为中小企业和“三农”发放贷款2083笔、金额_亿元,贷款余额为20.3亿元。我市已批准开业的融资担保公司22家、注册资本金__亿元,当年累计为_户中小企业发放担保贷款43.6亿元,担保贷款余额达46亿元。

主要工作

1.积极推动信贷投放、引导信贷投向。

一是建立信贷工作推进协调机制,每旬调度一次信贷工作,每月最后一周对各金融机构实行日调度、日汇总、日通报。二是设立了信贷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将新增贷款200亿元任务指标分解到各金融机构和各市区、园区,政府的各类存款优先支持信贷投放突出的金融机构。三是年初整理出我市__年有融资需求项目171项、资金需求437亿元,根据资金需求组织了多渠道融资、重点项目融资及进出口银行业务推广等多场专项对接会。四是积极引入外埠银行,兴业、光大银行在我市的分行开业。金融办年度工作总结金融办年度工作总结。截至__年__月末,9家已入驻的外埠银行贷款余额__亿元,占全市贷款余额16.7%,年度新增贷款66.9亿元,占全市新增贷款的38%。五是引导信贷支持中小企业及“三农”,市人民银行与我办开展了金融支农“大集”活动,我办下设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融资平台与国开行合作,为支持我市中小企业当年发放贷款1亿多元,到现在累计为300多户中小企业发放贷款14亿多元。

2.多措并举推动企业上市。

一是推动重点企业加快上市准备,使__机械、中镁集团等企业及时启动了上市工作。二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市政府出台了支持企业上市的政策措施,保持我市扶持资金与省政府资金同步、同比例到位。三是培育后备企业,帮助企业提升素质、树立形象、加快发展,争取早日达到上市条件。四是为拟上市企业做好服务,协调解决土地、资金、规范等方面问题,与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共同出台支持企业上市政策。五是为即将启动的新三板和中小企业私募债工作打好基础,制定了新三板的奖励政策,联系中介机构开展新三板和中小企业私募债的推广培训。

3.加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力度。

一是将宣传工作落到实处,制作了2万副宣传扑克发放至基层单位,组织了15个单位及各市区开展广场宣传活动,在__日报做了1次宣传报道。二是抓好清理工作。全年共开展排查工作2次,现有待处理的案件共2起。同时准确摸清聚众上访情况,按照区别对待的原则,做好疏导劝解、宣传教育。三是制定了《营口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应对非法集资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4.提高金融创新能力。

一是推动港口金融创新,起草了报送省政府关于设立“营口港口金融创新试验区”的请示,省政府批复同意后,我市分别召开了物流商贸业及金融业座谈会,同时赴上海、宁波等5市学习先进经验,8月份完成了营口金融创新试验区方案初稿。二是研究实施科技金融试点。建立风险投资基金,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风险投资机构、民间资本参与投资,营口惠营公司将为种子基金提供1500万元。

5.支持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担保公司发展,加强对两个行业的监管。

一是积极推动机构设立和可持续发展。20__年新批开业担保机构5家,小额贷款公司新批开业20家。网点布局更趋合理,小额贷款公司可实现各县区全覆盖。我办分批择优向省开行推荐了一批小额贷款公司,争取开行的融资支持。同时突出特色,培育大型、专业化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担保公司。二是完善行业监管措施。推动市区两个行业监管体系建设,采取市县监管部门联动、抽调协会及中介人员配合的方式进行现场检查。组织好全市小额贷款公司监管系统日常使用工作,实现风险实时监控。三是推动行业自律,建立健全小额贷款公司行业协会,并将协会的工作重点放在按季开展对从业人员业务培训。

金融行业月度总结范文二:今年,敖汉旗金融办在旗委、旗政府的领导下,在市金融办的指导下,紧紧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很好地履行了职能,卓有成效地开展了工作,使敖汉旗金融运行呈现平稳健康发展态势,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项存款有所提升,保险业市场竞争明显,服务范围逐步拓展,地方信用体系建设和担保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持续深入开展,金融结构进一步优化,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促进了敖汉经济社会平稳持续发展。

一、__年金融工作开展情况

(一)信贷投放力度加大

为进一步调动全旗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制订了《敖汉旗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考核奖励办法》,由于政策对路,使金融投放大幅增加。截止11月末,全旗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余额51.63亿元,同比增长了31.79%;各项贷款余额18.16亿元,同比增长了17.77%。人险保费收入6990万元,各项理赔支出723万元;财险保费收入1816万元,理赔支出578万元。各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了对“三农”、农牧业产业化资金的扶植力度,基本满足了中小企业、农牧业产业化的资金需求。中小企业贷款余额3.37亿元,比年初增加1.0亿元,增长3.36%,农牧业贷款余额14.57亿元,比年初增加5.13亿元,较年初增长了53.54%。两家小贷公司累计发放支农贷款9309万元,期末贷款余额4425万元。

(二)融资功能进一步增强

投资公司、担保公司四个平台共同发挥作用,增强了政府项目、中小企业、“三农”融资能力。投资公司为新惠第六中学融国家开发银行贷款7000万元,年初进入放款程序,至10月底已申请到位资金4300万元,是金融办成立以来融入的第一笔资金,同时也实现了开行贷款在敖汉“零”的突破。另外利用赤峰恒德担保平台为谷丰粮贸、黄羊洼草业、新洲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等小企业融资万元。

(三)大力实施“引进银行”工程

今年在引入包商银行的基础上,成功地恢复了建设银行,同时与元宝山区农村合作银行联系在敖汉旗建设一家村镇银行。预计村镇银行年内即可营业,包行、建行在__年可投入运营。通过“引进银行”工程进一步健全了全旗金融体系,活化了敖汉的金融市场,有效地形成良性竞争,使全旗金融形成多元竞争、健康发展的格局,真正惠及民生、造福百姓。

(四)有力地营造诚信环境

敖汉旗旗委、旗政府切实加强对金融工作的协调指导,采取了一系列举措:成立了政府旗长任组长的金融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出台了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意见,使金融工作纳入了地方政府的宏观协调管理范畴;金融办积极推动政银企合作,上半年召开金融工作座谈会,向金融机构推介重点项目42项,召开银企座谈会沟通信贷信息,促进银企合作。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改善金融生态环境,在引进银行完善金融体系建设的同时着力打造诚信敖汉,牵头组织敖汉旗信用社2300多万逾期贷款清收工作,以引进大棚养滑子菇为着力点,解决设施农业发展难题,化解贷款风险,即促进了产业的发展又有助于贷款回收,还能净化金融生态环境,可谓一举多得。

(五)加快了产业化进程

农牧业产业化是农村牧区快速发展的必由之路,支持产业化建设和小企业发展是旗域经济的重点,是信贷投放的着力点,是研究产业化和小企业发展进程中的资金瓶颈的有效途径。我们已深入到有关乡镇进就农牧业产业化进行了调研,组建农牧民信用互助协会,加大对农业产业化经营、农牧业龙头企业培植等方面的信贷支持,有效解决农牧业产业化融资难的问题。

(六)组建了乡镇金融机构

根据年初金融工作座谈会会议精神,各乡镇苏木成立了金融工作领导组织,明确了分管领导,确定了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金融工作,打开了金融工作上下联动的局面。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敖汉旗金融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正视存在的问题,从横向和纵向的对比上发现我们还有很多不足。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信贷规模较小,存贷差过大,服务网点布局不合理,融资渠道单一。

(二)小企业融资艰难。由于县域商业银行贷款权限上收,发放贷款需要层层审批,贷款周期较长。银企信息不对称也是主要因素,企业对银行的贷款政策了解极其有限,银行对企业的经营状况、还款能力以及信用程度没有准确的把握。双方掌握信息的不对称,制约了银企之间的合作,是形成企业“贷款难”、银行“难贷款”矛盾的重要原因。

(三)敖汉鑫汇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政府投融资平台,承担着大量的公益性项目融资任务,目前由于公司刚刚运营,公司没有现金流,资产规模相对较小,资产质量欠佳,尤其是3000万元现金资本由于财政局借回,致使公司在各家银行验资准入环节遇到了一定的阻力,这既影响准入条件,又势必影响后期的抵押担保规模。

金融行业月度总结范文三:时光飞逝,不知不觉间,我们在忙忙碌碌中走完了__,迎来了__。在此,我把自己在__年的工作做一个小结,努力改进不足的地方,发扬优点,争取使自己在来年的工作中做得更好。

在业务工作方面:今年由于新系统上线,业务的集中与综合,我遵照上级行的指示,岗位从滞后复核变成了综合柜员。无论从事什么岗位的工作,我始终保持着良好的工作态度,以一名银行人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断的提醒自己要在工作中认真认真再认真,严格按总行和支行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来进行操作,把合规放在第一位。

从事滞后复核的工作本身就是对一个人综合素质的考量与信赖,我也不辜负上级领导对自己的期望,不滥用自己的职权,兢兢业业,克己奉公,每天不厌其烦、仔仔细细地翻阅着每张张传票,看柜员办理的业务是不是合规,章子盖地是否盖到位,签名是不是写在了该写的地方,汇款、存款填票的要素是否齐全,坚决不让一个章子漏盖,不让一个签名漏签,不让传票的要素不全,不给不合规的业务授权。虽然不在前台,但是我却是前台的有力支撑,为前台提供着各种后勤保障服务,想前台之所想,急前台之所急,有力地扫除了前台柜员的后顾之忧,省却了结账之后翻阅传票的麻烦,减轻了柜员的工作量,让他们有时间和精力办理更多的业务,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在此期间,我认认真真地履行着我的职责,完成了行里交给我的每一项任务。

在临近年末从事综合柜员的日子里,虽然接近十几年没有从事前台服务,但我还是顺顺利利地完成了我的工作任务。作为前台操作人员,我深知其岗位的重要性,毕竟我直接面对的就是客户,我的形象就代表着农行的形象,只有我热情周到的服务才能赢得更多的客户,取得更大的效益。因此,在实际工作当中,我声音洪亮地与客户交流,规范自己的服务,耐心诚恳的解答客户的询问,及时、准确、快捷地为客户办理各项业务,并且根据不同的客户群体积极营销行里的各种理财产品和金融服务,从短信通、支付通、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电话银行、到“安心得利”,“农银汇理基金”、“存金通”等等。同时,我还秉持“活到老学到老”的信念,利用业余时间积极参加行里的各项业务培训和活动,学习新业务、新知识,不断跟新自己的知识结构,使自己始终站在农行金融服务的第一线。

在安全和风险防范方面:我们是经营货币的特殊行业。我们的工作是直接和现金打交道,因而不可避免的存在着各种风险,尤其是接送库的时候,所以为了银行资金的安全运营,我时刻提醒自己要加强自身安全防范的意识,认真学习和履行上级行的关于安全及风险防范的文件,警钟长鸣,为客户提供便捷金融服务的同时,也一定不忘坚持规范操作,以防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生活当中,我一直坚持着良好的作息习惯,按时上下班,积极带头打扫营业室的卫生。当然,我还一直保持着良好的人际关系,团结同事,关心同事,与同事和睦相处。同时,在大家忙碌工作的同时,也不忘为大带去欢笑,调剂的营业室的气氛,使大家以愉快轻松的心情处理着各种复杂的业务。

虽然在过去的一年中,我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还存在很多不足之处,服务的质量、业务技能还有待加强、提高。我打算在新的一年里更加积极地学习各项新知识,严格要求自己,为行里达到今年的新目标做出更大的贡献。同志们,“春天行动”的号角已经吹响,还等什么呢?让我们放手大干一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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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信贷公司得月工作总结范文

摘要:本文首先从发起人的概念分类出发,为更准确的对小额贷款公司发起人资格进行定位,对小额贷款公司的性质进行了一定的分析:小额贷款公司是只贷不存的具有比较强独立性的,具有比较灵活的定价机制,但是风险较高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然后对上海、北京、内蒙古、浙江发起人的规定进行总结,给出建议。

关键词:小额贷款公司;发起人;信用记录;犯罪记录

一、 小额贷款公司发起人的概念

对于发起人的概念,不同的国家存在不同的界定。学界将其分为形式说、实质说和形势与实质兼顾说。大陆法系一般为形式说,也就是发起人只有具备法律规定的形式就可以被认定,如德国法认为能够确认公司章程的股东就是发起人。我国台湾学者认为:发起人乃设立章程之人是也,亦即于章程上签名之人,始为发起人,发起人固为筹备设立之人,然不能谓凡从事筹备设立之人均为发起人,必须于章程上签名者始可。因而虽为公司之筹备设立而奔走尽力,但订立章程时却未参与签名,则得谓为发起人也。①英美法系为实质说,他们认为只有实际上真正参与了公司成立各项事务的人才能被成为公司发起人。这样的认定加强了债权人债权得到清偿的可能性,可以从法律上保护交易安全。但是在实践中具体判断发起人又出现的一定的问题。形式和实质都兼顾的学说是希望能够兼顾两种学说的优点,同时规避两种学说的缺点,但是又出现了新的问题,就是缩小了发起人的范围,因此只能在理论上加以讨论。根据我国《公司法》及其解释的规定,我国公司的发起人必须满足四个条件:首先,必须是以设立公司为目的,这就排除了仅以从中获取利息为目的的借贷人的发起人身份;其次,必须在公司章程上签名或盖章,在其他文件如认股书上签名或盖章的,不能成为发起人身份的证明,此规定将认股人与发起人进行了区分;再次,向公司认购出资或者股份,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该规定只要求进行“认购”即可,而非必须缴足。……最后,必须履行公司设立职责。②

对于小额贷款公司而言,发起人也就是以设立小额贷款公司为目的,申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在公司的章程上签名或盖章,向小额贷款公司全额出资(非借贷、非受人委托),履行公司规定职责的股东。

二、 小额贷款公司的性质

要对小额贷款公司的发起人的资格问题进行思考,了解小额贷款公司的性质是非常必要的。根据2008年05月08日,中国证监会和央行联合的《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运行意见》第一条规定,可以知道小额贷款公司的性质如下:

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小额贷款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民事责任。小额贷款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小额贷款公司应执行国家金融方针和政策,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业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担风险,其合法的经营活动受法律保护,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一)“只存不贷”。小额贷款公司发放小额贷款,但是不能吸收公众存款,其贷款的资金主要来自于三个方面: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以及来自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其中股东缴纳的资本金部分可以在公司设立以后追加,也可以有外资加入。对于向银行的融资,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融入资金的利率、期限由小额贷款公司与相应银行业金融机构自主协商确定,利率以同期“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为基准加点确定。小额贷款公司是不被允许经营其他业务的,但是可以与信托公司合作,由于目前监管十分不规范,与信托公司合作风险难以控制,所以是比较次要的融资途径。

(二)独立性。根据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小额贷款公司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公司,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干涉它的发展和经营。这样的性质让小额贷款公司有了足够的空间进行自身建设和发展,但是同时作为一个金融类型的公司,也增加了运行的风险。这就对公司的设立条件及各项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

(三)灵活的利率定价机制。小额贷款公司有比较高的风险和交易成本(交易前对于客户信息的调研等),很多国家都开放了对小额贷款公司的利率限制。我国的小额贷款公司也有比较灵活的定价机制,其他组织或机构不得对其进行干涉,但是其利率是有上限的。小额贷款公司的利率上限是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的四倍,也就是最高是四倍,在法律上,超过的部分无效。中国的小额贷款公司都是以盈利为目的建立的,但是由于其有灵活的定价机制,和小额贷款本身的扶贫性社会功能,小额贷款公司还是有扶持社会中低收入人群的作用。

三、 上海、北京、内蒙古和浙江等地发起人资格

对于小额贷款公司的发起人条件,《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运行意见》规定,发起人可以是自然人、企业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处发起人人数应在2—200之间,要有半数以上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外,不能有犯罪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外,并没有对发起人的资格进行更具体的规定。根据《运行意见》的基本精神和原则,各个省份制定了本省的发起人资格细则:

(一)上海:上海于2008年8月27日,由市金融办、市工商局、市农委、市经委四个单位联合签发了《关于本市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实施办法》。该实施办法中,对于在上海市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性质的小额贷款公司的发起人资格做出了详细规定。根据其内容总结有以下几点:1、小额贷款公司的主要发起人只能为企业法人,一般不超过两人,注册地且住所在试点区(县),管理规范、信用良好、实力雄厚,净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连续三年赢利且利润总额在1500万元以上(在崇明县③,小额贷款公司主要发起人的要求可适当降低)。2、为了保证股权的合理结构和股本稳定性,上海规定,单个主要发起人及其关联方合计持股不得超过20%,两个主要发起人及其关联方合计持股各不得超过15%,其他单个股东及其关联方合计持股不得超过10%,单个股东持股不得低于1%。主要发起人股权3年内不得转让、质押,其他股东一年内不得转让、质押。3、如果主要发起人为企业发起人,需满足无犯罪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如果主要发起人为自然人,需满足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犯罪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如果为其他组织,则需提交相关的证明的材料。

(二)北京:2009年1月,北京市金融办、市工商局、北京银监局、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制定的《北京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实施办法》对于在北京市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进行详细的规定,但是对于发起人资格,规定的并不十分明确,总结如下:1、发起人应一次足额缴纳不低于一亿元的注册资本,注册资本来源应真实合法,全部为实收货币资本。2、发起人如为最大股东(包括其关联方)持有的股份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30%,如果不是最大股东,持有的股份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20%,且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1%。3、建立小额贷款公司股东信用征信制度。对法人发起人和自然人发起人的信贷、纳税、合同履约、股东间关联关系及遵守法律法规等信用情况进行征集和评价。发起人信用评价合格并符合小额贷款公司投资人要求的才能成为小额贷款公司的发起人。北京并没有要求只有企业法人才能做小额贷款公司的发起人。

(三)内蒙古:内蒙古2012年以内政办发2012【43】《内蒙古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替代了2008年出台的内政办发[2008]25号,对小额贷款公司进一步规范管理,经总结关于发起人的相关规定:1、主发起人需要是当地经营管理规范、资金实力雄厚、有社会责任感的骨干企业。也就是与上海相同,要求主发起人为企业法人。2、发起人在公司设立时一次足额缴纳不低于5000万的注册资本。3、境内自然人做发起人,应当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诚信记录;境内企业法人做发起人,该企业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有良好社会声誉、诚信记录和纳税记录;财务状况良好,最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和资金实力;年终分配后,净资产达到全部资产的30%以上(合并会计报表口径);权益性投资余额原则上不得超过本企业净资产的50%(含本次投资金额,合并会计报表口径),从事专业投资的公司可适当提高比例,但不得超过其净资产总额;境内其他组织做发起人,应当有良好社会声誉和诚信记录,并具备投资主体资格和相应的资金实力;境外企业不能作为发起人。4、主发起人持有的股权自小额贷款公司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无特殊情况2年内不得转让。

(四)浙江:自2008年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正式在全国全面铺开,浙江省先后颁发多个通知或办法对其进行规范,其中,2008年7月颁发的《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暂行管理办法》对发起人资格进行了初步的规定,2011年10月31日的《关于深入推进小额贷款公司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对发起人持股比例进行了扩大,2012年2月《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登记暂行办法》中规定了部分与发起人资格相关的内容,2012年9月颁发的《关于要求严格把握新增小额贷款公司的质量的通知中》规定了关于主发起人资格的相关内容,总结如下:1、小额贷款公司主发起人净资产不低于8O00万元(欠发达地区不低于40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O%,近三年连续盈利并上工年度净利润1000万元(欠发达地区5O0万元)以上,且三年净利润总额 2000万元(欠发达地区1000万元)以上,上一年度实际缴纳税收总额6000万元(欠发达地区300万元)以上。2、小额贷款公司主发起人原则上应当是管理规范、信用优良、实力雄厚的当地民营骨干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法人不能作为小额贷款公司发起人。3、企业法人作为发起人的,应满足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企业法人代表应无犯罪记录,企业应无不良信用记录,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和资金实力;自然人作为发起人的,该自然人应该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应无犯罪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和资金实力,具备一定的经济金融知识。4、主要发起人及其关联股东的持股比例不高于30%。

四、 发起人资格限定的建议

从上海、北京、内蒙古和浙江的总体情况看,根据各个省份的情况的不同,对于发起人资格的限定,主要集中在资金准入、是否为当地企业、是自然人还是企业、发起人的信用度、专业知识等方面。结合小额贷款公司的性质,提出建议如下:

(一)主要发起人为民营企业。小额贷款公司是民间金融的一部分,小额贷款公司的合法化,正是国家为了逐渐放开民间金融市场而做出的努力。如果允许大型国企、央企进入小额贷款公司市场,会对民间资本的进入产生比较大的冲击,因为在我国,国企和央企的资金实力普遍比较雄厚。而且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风险是非常高的,对于国企和央企(我国经济的支柱),应该避免参加此类风险过高的经营活动。

对于此类企业,应在其资质方面做出以下规定:1、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备法人资格;2、财务状况良好,发起小额贷款公司前,连续三年盈利;3、注册地在中国境内,有些省份规定注册地要在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地,对于整个中国的小额贷款公司的产业发展来看,笔者认为主要发起人的注册地在中国境内即可;4、公司治理良好,信用良好(由专门机构对其进行评级,一级信用的可以作为主要发起人)。从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调取发起人的《征信报告》来审核主发起人的信用情况,对其信用状况进行评级。通常情况下,企业信用记录的认定标准为:(1)最近三年内无任何违法记录的,认定为一级信用记录;(2)同时符合以下标准的,认定为二级信用记录:最近一年内轻微违法记录未满3次;最近2年内无一般违法记录;最近3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3)同时符合以下标准,认定为三级信用记录:最近一年内有3次以上轻微违法记录或最近两年内有一次一般违法记录;最近三年来无严重违法记录;(4)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四级信用记录,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法记录;最近两年内有两次以上一般违法记录。无不良纳税记录,无财务造假记录;5、公司及公司法定代表人无犯罪记录,十年内无行贿记录(要求有检察院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单);6、出资情况符合当地对于小额贷款公司的硬性规定。

(二)其他发起人。对于其他发起人的主体资格,不应进行限制。也就是企业、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都应该可以作为其他发起人入股。

1、企业发起人。企业普通发起人的资质要求应该比企业主要发起人要低一些。(1)各种类型的企业都可以作为企业发起人,但是,外资企业的持股比例要符合我国对于外资入股的规定;(2)具备法人资格;(3)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物违法犯罪记录,达到上文提到的企业二级信用标准;(4)入股小额贷款公司前,连续两年盈利,资金运行状况良好。

2、自然人发起人。为保证小额贷款公司的良好运行,自然人发起人也应该符合一定的资质。(1)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2)无犯罪记录,无不良贷款记录,有良好的诚信记录;(3)个人财产全部有合法来源;(4)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和金融知识。

3、其他组织发起人。实践中,最多的发起人为企业发起人,其次为自然人发起人,其他组织作为发起人的并不多。但是依然要对其他组织的资质进行一定的规定。(1)无犯罪记录,信用记录良好;(2)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资金来源合法(无借贷,无委托)。(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

注解

①郑玉波,公司法,台湾:台湾三民书局,1996 年四修订三版,第 85 页

第3篇:信贷公司得月工作总结范文

关键词:江苏省;小额贷款公司;发展

中图分类号:F83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1605(2011)02-0061-04

为从根本上解决我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竞争不充分等问题,切实提高农村金融服务的充分性,中国银监会于2006年底制订了《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的若干意见》,鼓励发展农村小额信贷公司,多渠道、多形式发展农村金融服务,2008年5月4日,中国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联合颁布《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允许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成为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纲领性文件。2007年11月,江苏省通过了《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小额贷款组织试点工作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在全国率先以省为单位全面开展了农村小额贷款组织试点工作。本文对试点以来江苏省农村小额贷款公司运行情况进行整体评价,并选取淮安市一家小额贷款公司为典型案例进行调查分析,针对试点中的问题提出支持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政策建议。

一、江苏省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现状与运行特征

1.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现状

截至2009年8月,江苏全省已有13个市104个县(市、区)和经济开发区获准参加农村小额贷款组织试点;75家农村小额贷款公司获准开业,其中,苏南地区28家,苏中地区22家,苏北地区25家;另外,还有34家农村小额贷款公司获准筹建。已开业的农村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金在74.59亿元左右,苏南、苏中和苏北地区每家小额贷款公司平均注册资本分别为15828.57万元、7518.18万元和5490.72万元,均高于江苏省的试点《意见》中规定的苏南地区5000万元、苏中地区3000万元、苏北地区2000万元的最低注册资本金要求,这从侧面反映了社会资金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和进入农村金融市场的积极性。江苏省小额贷款公司平均注册资本金达到9944.90万元。截至2009年8月,江苏省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余额为59.22亿元,累计发放贷款近105亿元,不良贷款余额为225万元,不良贷款率仅为0.04%。累计从银行融入外部资金2.6亿元,占贷款余额的4.4%。从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地域特征来看,苏南、苏中和苏北地区的注册资本占比分别为59.42%、22.18%和18.40%;贷款余额占比分别为64.05%、20.23%和15.71%,各区域的贷款余额分布基本与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金数额分布情况相匹配。

中国银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联合颁布《指导意见》中规定,小额贷款公司可以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融入不超过资本净额的50%的资金。从江苏省小额贷款公司融入的银行资金来看,共从银行融入资金26050万元,占注册资本金总额的3.49%,远未达到50%的限额,且主要集中在苏南地区。

为了保证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优先投向农村金融市场中的农户和小企业等弱势部门,江苏省在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的试点意见中明确提出,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用于支持“三农”的比例不得低于80%;同时,严格控制了大额放贷,对单笔贷款额度进行了限制:单户贷款的最高余额不超过资本金的10%,单户小额贷款(标准分别为:苏南50万元以下、苏中30万元以下、苏北20万元以下)的余额之和占全部贷款总量的比重不低于70%。从实际的试点运行情况来看,90%以上的贷款均投向了“三农”领域。从贷款结构来看,江苏省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中自然人、小企业贷款占比分别为35.67%、40.76%,其余的贷款主要投向了农村中的合作经济组织等各类新型的农村经济主体。小额贷款公司绩效评价的中一个重要指标是平均贷款规模,反映了小额贷款公司贷款覆盖的深度,自然人贷款的平均贷款额度地域间的分布分别为35.66万元、24.88万元和12.97万元,均符合规定的小额贷款的标准;单笔小企业贷款的平均规模分别为194.04万元、86.79万元和64.30万元,相比而言,小企业贷款的资金需求相对较大,超出了规定的单户小额贷款的上限,这也从侧面反映了小额贷款公司商业化可持续的目标与“小额、分散”的指导原则之间的矛盾。江苏省试点意见中没有对自然人贷款和企业贷款单笔限额进行区分,企业贷款需求量相对较大,应当区别于自然人贷款。

2.小额贷款公司运行特征

经过两年多时间的试点,江苏省小额贷款公司的运行特征主要表现为:

(1)股东经济实力较强,小额贷款公司管理人员专业素质较高。江苏省在最初设计试点工作制度时明确提出,必须通过社会招标方式,引导真正有实力、有责任的企业投资农村小贷公司,最终吸引了江苏省内多家知名企业投资小额贷款公司,平均注册资本金接近1亿元。从小额贷款公司的高管层的政治背景和从业经验中我们发现,在75家已开业小额贷款公司的董事长中,有多位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股东的金融业从业时间较长,80%以上的总经理和50%以上的员工来自于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大专以上学历人员的比例超过70%;信贷员也具备基层银行和农信社的工作经验。

(2)小额贷款公司覆盖面较广,支持“三农”的作用逐步显现。目前,江苏省农村小额贷款组织试点地区已基本覆盖全省有乡镇的县(市、区)。据江苏省金融办的不完全统计,截至2009年8月,江苏省小额贷款公司农户、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农业龙头企业三项贷款余额占全部贷款比重为51%,县域中小企业贷款余额占全部贷款比重39.3%。已开业运营的小额贷款公司资本金到位和贷款投放速度不断加快,有力支持了农业和县域中小企业发展。如东海水晶之都小额贷款公司95%以上的贷款都是单笔2万元左右的小额贷款,贷款覆盖全县各个乡镇。

(3)降低贷款交易成本,促进农村金融创新。小额贷款公司根据区域农村经济和农村金融需求的特点,简化贷款程序、缩短贷款审批时间并积极创新适合农村经济特点的金融产品。江苏省小额贷款公司在贷款程序上要求“随时接单,两天审结,三天放贷”,部门地区的小额贷款公司甚至能够在申请贷款的当天完成贷款审批手续。吴江鲈乡小额贷款公司针对农户缺少固定资产作抵押来获取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开发了针对种养殖农户的联保贷款以及与商会合作的企业间联保贷款,互相担保以降低贷款风险;淮安市恒丰小额贷款公司根据区域农业经济特点,创新了多种金融产品,包括财政支农资金垫付性贷款、小额循环贷款、订单农业贷款、“农业龙头企业+农户”等;泰州高港三泰小额贷款公司积极探索仓单质押贷款,与当地仓储企业合作,支持加工企业收购粮棉。

(4)财政扶持力度大。江苏省于2009年7月制定了对小额贷款公司的“六项奖补”财政扶持政策,包括按小额贷款公司到位注册资本的2%给予一次性奖励;对小额贷款公司为农服务业务缴纳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和营业税,按50%比例给予奖励;小额贷款公司年度涉农贷款的新增额度,按2%比例给予风险补偿;对小额贷款公司按其涉农担保月均余额的2%给予风险补偿;小额贷款公司发放农民创业贷款的,对其年度新增贷款按基准利率的50%给予奖励;小额贷款公司发放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贷款的,按基准利率的50%给予奖励。建立了对小额贷款公司的有效激励机制和风险补偿机制。2009年,全省小额贷款公司获得财政奖补资金4519万元,占全省奖补资金总额的9.27%。

二、样本小额贷款公司运行情况评价

1.样本小额贷款公司概况

本文所选样本小额贷款公司是淮安市第一家小额贷款公司,成立于2008年8月28日,是由企业法人、自然人投资设立,经营小额贷款、担保等业务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为8000万,实收资本金2500万。

(1)贷款呈现短期、小额的特征。目前主要的贷款对象是淮阴区辖内的农户、个体工商户、乡镇微小企业,提供担保以及从事经省主管部门审批的其他业务。贷款额度根据规定,单户贷款最多不得超过实收资本的2%,目前该小额贷款公司最高额度的贷款为100万,最低的仅为5000元,平均贷款额度为18.5万。截至2009年12月,无不良贷款发生。主要的贷款品种包括:财政支农资金垫付性贷款、小额循环贷款、订单农业贷款、“农业龙头企业+农户”等。贷款用途主要为流动资金贷款、生产资料贷款、固定资产贷款等,固定资产贷款较少,以短期流动贷款、临时性资金周转等短期和超短期贷款为主;贷款期限分为1-3个月、4-6个月以及半年到一年期的贷款三种,截至2009年12月,3个月以下的贷款余额为20万元,4-6个月的贷款余额为614万元,半年期到一年期的贷款余额为1785.7万元,没有超过1年期的贷款。

(2)贷款定价机制灵活。贷款利率根据不同客户的风险情况、资金状况、贷款期限、抵押品或信用等级实行差别利率,以人民银行基准利率为基础,同时参考该地区农村信用社利率水平综合确定。贷款方式分为信用贷款和担保(保证、抵押、质押)贷款,保证贷款占贷款余额的58.35%。目前利率定价为半年期以下贷款9.9‰,半年期至一年的贷款为11.4‰,信用贷款的利率为12.6‰。

(3)贷款整体运行较好,资金需求旺盛。2009年12月,贷款余额为2420万元,基本无闲置资金,发放贷款160笔,逾期贷款为32万元,目前仍无不良贷款产生。同时,已向本市中国银行申请融入注册资本金的50%资金。由此可见,市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需求旺盛。

(4)支持“三农”的作用初步显现。截至2009年底,样本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81%用于支持“三农”领域,农业贷款(含企业和个人)中种植业贷款占43.1%,养殖业贷款占36.9%,有力地为“三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同时,样本小额贷款公司能够积极开展与农村信用社的互联合作,利用农村信用社广泛的基层网点优势,在农村信用社建立贷款账户,通过农村信用社的网点发放和回收贷款,能够同时降低小额贷款公司和客户的交易成本。

2.样本小额贷款公司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从实地调查的情况来看,样本小额贷款公司在资金来源、风险控制以及政策扶持等方面均出现比较典型和普遍的问题。

(1)后续资金来源不足。只贷不存是小额贷款公司恪守的底线,目前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来源有三个途径:资本金、捐赠资金以及来自不超过两家银行的融入资金。但无论哪一种途径,都面临着现实的筹资难题。笔者调查结果显示,一方面,股东的资金实力是有限的,很难满足贷款业务迅速扩张的需求;另一方面,小额贷款公司只能以普通企业的身份从二级金融市场融入资金,而委托资金的回报率要求较高,这就增加了其经营成本,从银行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资本金的50%,融入资金太少,可能难以满足未来不断增加的需求。小额贷款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难度较大资金问题已经成为制约小额贷款公司发展中的瓶颈。预计到2010年8月,样本小额贷款公司实收资本8000万元将全部到账,但是注册金本金贷出后向商业银行融资的申请手续仍在办理之中,后续资金问题仍存在疑问。

(2)风险控制手段受限,导致其成本较高。小额贷款公司面对的客户分散于众多行业、行业差异较大;同时,客户规模普遍偏小,缺少传统意义上的抵押物,以微小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为主,企业信息缺乏,客户经济信息资料不全,提供的财务报表可信度和参考价值不高,同时其无法获得央行征信数据库的支持加重小额贷款公司的信息不对称(钱水土等,2009),最终导致其外部风险控制手段有限。同时,目前的贷款仍以个人担保贷款为主,占贷款余额的58.35%,贷款经营风险较大。同时,由于贷款小额、分散的特征,带来了企业运行的高交易成本。小额贷款公司的信贷人员都是原商业银行的工作人员,由于长期从事商业银行信贷工作,习惯于银行体系的贷款发放模式,小额贷款公司的放贷和银行机构的放贷在额度、期限、利率水平、用途等方面均有较大的区别,因此,信贷人员通常并不十分擅长于小额、短期贷款的风险控制,因此贷款时相对较为保守,“惜贷”。小额贷款面临着可控制的风险与实际面对的风险不匹配的矛盾和困境。

(3)市场定位问题。江苏全省范围内小额贷款公司的农户和企业贷款平均额度为23.00万元和143.87万元,样本小额贷款公司的平均贷款额度为18.5万元。尽管江苏省在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的试点意见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用于支持“三农”的比例以及贷款额度均进行了规定,但是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小额贷款公司在经营中仍瞄准大额贷款,以降低其运行成本。真正意义上的农户贷款应当在2万元以下(茅于轼,2008),尽管江苏地区农村经济较为发达,但是苏北地区平均贷款额度高达12.97万元还是反映出其商业化倾向下偏好大额贷款的现实。如果不通过更为详尽严格的规定或者有效的激励措施来约束、激励小额贷款公司的行为,小额贷款公司能否真正定位于支持“三农”仍存疑,未来很有可能会逐步偏离政策目标。

三、未来促进江苏小额贷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建议

1.拓宽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来源渠道

目前部分小额贷款公司已经可以从金融机构融入不超过资本金50%的资金,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特别是一些融资需求旺盛的地区,小额贷款公司仍面临资金来源的约束。国外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融资比例最高达到资本金的8倍,而我们的规定是不能超过资本金的50%,仅仅为0.5倍。未来的政策选择可以是放监管权力,采取灵活政策,对经营良好的小额贷款公司逐步增加外部融资比例,适当将该比例放宽至100%、200%,并将其外部融资的对象由商业银行逐步转变为一些大型的企业,如果经营良好,最终可以转变为村镇银行,向公众和个人融资。

2.完善风险内部控制机制和外部补偿机制

中国人民银行应尽快完善个人和中小企业征信系统,并将该系统通过一定的路径向小额贷款各自开放,使得其能够利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贷款违约信息共享平台等信息,建立内部的风险甄别和控制机制;同时,地方政府可以建立风险补偿资金构建小额贷款公司的外部风险补偿机制,鼓励小额贷款公司积极支持“三农”和中小企业的发展,地方财政根据损失贷款的情况可以按比例共同承担。

3.进一步完善政府扶持体系

政府对小额贷款公司的扶持可以通过中央银行再贷款和支持小额贷款批发银行等方式扩大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来源通过成立相应的批发贷款担保基金,与小额贷款公司共同承担批发贷款的风险,通过减免小额贷款公司的营业税、所得税等方式增加小额贷款机构的盈利。为了培养小额贷款公司专门人才,政府可以牵头并给予一定比例的财政支持,设立小额贷款公司人才培训机构或委托职业培训学校定期组织员工业务素质培训,建立长效的人才培训机制。

参考文献:

第4篇:信贷公司得月工作总结范文

一、2011年度业绩指标完成情况

截止到2011年末我行共有表内不良资产七笔共计3950万元,其中次级类三笔(昊源、东北中机、新华能源)共计2370万元,可疑类四笔(东宇电气、高德、五色石、天缘试剂厂)共计1580万元(2011年末盛京高尔夫和天辰虽未划为不良,但为维护我行资产安全,该两笔贷款仍划归我部门直管,并按照不良贷款管理,该两笔贷款本金分别为940万元和1100万元)。2011年一季度清分将盛京高尔夫转为次级,将新华能源由次级转为可疑。

年初分行下达的清收指标为2011万元,今年我部门在行领导的指引和各部门的配合下,努力开展不良资产清收工作,截止到2011年底,我行清收处置不良资产本息共计3219.6万元,其中现金收回859.6(五色石520万元,东北中机36万元,埃默药业198万元,天辰105.38万元,天缘试剂0.22万元),以物抵债2420万元(昊源)。

目前我行共有六笔不良资产共计2410万元,其中次级类两笔(东北中机、盛京高尔夫)共计1220万元,可疑类四笔(新华能源、高德、天缘试剂厂、东宇电气)共计1190万元。另外东北中机已处置抵押物,该笔贷款有望于近日现金收回。

目前我部门已上交信用卡申请表69张,已完成上级下达的65张任务;完成吸收存款1200多万,完成了上级下达的350万吸存任务。至此,上级下达的指令性任务和指导性任务均已完成。

二、工作过程简述

1、昊源房产开发公司不良贷款是我行此前数额最大的一笔不良贷款,且情况复杂,清收难度相当大。该笔贷款的抵押物为划拨形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且该土地使用权归市民族开发公司所有,同时由于后期没有追加相应的房产抵押或其他保证措施,客观上造成了该笔贷款抵押物的法律有效性存在严重缺陷,导致我行债权悬空,风险巨大。

我部门接手该不良资产后,经我行风险资产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于2011年6月向市中法提讼,法院于2011年2月判决我行胜诉,进入执行阶段。但由于昊源公司和民族公司纠纷的解决遥遥无期,致使都市港湾项目房产无法销售,借款人已无经营活动,无任何还款来源,同时借款人现有房产和开发权均在民族公司名下,并且民族公司只是以土地使用权抵押,并未承担保证责任,因此执行的难度巨大。

后在我部门多方努力下,作通多方面工作,法院终于同意拟将民族公司与昊源公司两家共同开发的都市港湾房产(包括25套商品房、20套车库,总建筑面积共计5494.11平方米)抵偿我行债务(在民族和昊源两家纠纷未解决前,法院将民族公司名下房产裁定我行,也承担了较大压力)。在经我部门上报分行、总行,并得到批准后,同时根据市中院下达的裁定,我行办理了以物抵债手续,抵债金额2420万元。

至此该笔不良贷款终于得到解决,我行权益得到维护。

2、在2011年我部门恢复组建前,五色石文化传播发展广告有限公司已是人去楼空,无法与之联系。后经过我部多方努力,通过种种方式和渠道终于与该公司法人代表马川野取得联系,并追加了其个人财产无限责任担保。

2011年9月我行正式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讼,市中法于2011年末判决我行胜诉。今年2月19日该案件进入执行阶段,马川野曾提出以抵押物中的三栋别墅(抵押物共四栋别墅)抵偿欠款,被我行拒绝后,又通过种种关系企图阻挠该案的执行。后我部门采取了迂回策略,通过作评估机构的工作,使该四栋别墅的评估值低于其所欠我行债务。经过我部门的不懈努力和法院执行部门的大力配合,借款人迫于压力终于在今年6月主动变卖了抵押物,现金还款520万元,此笔不良贷款被成功收回。

3、天辰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于2011年与我行签署还款协议,并于2011年12月归还贷款本金500万元,2011年末贷款余额为1100万元。今年一月,在我们的督促下,天辰公司将另笔100万元的贷款本息全部结请,经过行领导批准,我行释放了相应的抵押物。该案进入执行阶段后,由于法院受到外界干扰,减缓了执行进度。2011年11月4日,我行与天辰公司达成新的还款协议,协议规定,天辰公司于明年6月底前将所欠我行的全部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还清。

4、在我部门接手天缘试剂厂贷款项目之前,该笔贷款抵押物就已灭失,使我行债权面临巨大风险,后经过我部门与该公司的多次交涉,追加了天缘集团担保,使我行债权不至悬空。我行于2011年向市中院提讼,中院一审判决我行胜诉,被告方曾提出上诉,后又撤回上诉。目前该案已经进入执行阶段,同时分行也已批准对该案实行风险的方式进行清收。

5、高德装饰有限公司不良贷款,借款人长期以来已无任何经营活动,企业处于费业状态,并且该笔贷款抵押物也存在先天缺陷,该抵押物被市金融系统110网络报警中心租用,全市1000余家金融机构与此联网,收回抵押物难度很大,且该抵押物是本案唯一可执行资产,因此该笔贷款的清收难度很大。

根据高德装饰有限公司不良贷款的实际情况,经支行风险资产管理委员会反复研究讨论,我行于2011年6月1日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讼,法院于2011年10月6日下达判决,我行胜诉。现该案已进入执行阶段,同时我行已向总行申请对该案实行风险。

6、东北中机机械有限公司于今年1月29日逾期,在我部门的督促下,该公司目前仍正常还息,并在今年1月归还了20万元贷款本金。目前看来,借款企业已处置抵押物,我行有望近期收回该笔不良贷款。

7、盛京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不良贷款于今年5月正式划归我部门管理。接手该不良资产后,我部门坚持每周两次的电话催收,取得了一定成果,该公司还息12万元。由于该笔贷款同样存在抵押物的缺陷,清收存在较大难度,我部门在加大清收力度的同时会严密监视其发展动向,出现情况及时向行领导反应。

8、新华能源的不良贷款,现已无收回的任何希望。借款人法人代表已死亡,经我部门多次实地考察,借款单位和担保单位均已停业瘫痪,也无任何可执行资产,故经我行风险资产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对该笔不良贷款作核销准备,同时决定该笔贷款原经办人下岗清收,并且由其个人承担开展核销工作所需费用。目前我部门已开始进行核销的前期准备工作。

9、完成不良贷款的交接工作

为加强对我行不良资产的管理,我部门对包括原黄河支行管理的高德装饰有限公司、东宇电气有限公司,原南湖支行管理的盛京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等三笔不良贷款,在信贷部配合下与经办行顺利完成了交接工作。至此,我行五级清分后三类的不良贷款,已全部划归我部门直管,这样既有利于对我行不良资产的统一管理和清收,也减轻了相关支行的负担。

10、抵债资产处置

今年5月在经总行批准后,我行将埃默药业有限公司抵债资产予以拍卖处置,共获得现金198万元(拍卖价格197万元,另1万元为首次拍卖买方支付的违约金)

11、中城项目的管理

(1)、目前中城项目贷款余额由年初的689,934,454.83元减少到目前的674,900,000.00元。该项目状况现已明显好转,正逐步步入良性循环轨道,从2011年9月起,开始正常还息。

(2)、根据分行的指示,2011年2月我行和中城公司共同委托辽宁十方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抵押物重新进行了评估。根据最新的评估报告,抵押物单价13,674元/平方米,总价1,336,787,196元,物业有所升值。

(3)、我部门于2011年12月上报了关于兴隆集团项目新的授信申请,总行在2011年3月作出批复,批准兴隆集团1亿元可循环贷款额度,期限一年。接到总行批复后,我部门重新办理了抵押手续,并按照批复发放了贷款。兴隆集团现有贷款余额1亿元。

(4)、明确了我部门、营业部及中城项目小组的职责划分,同时根据上级的要求,对中城项目成立了大客户管理小组,以加强管理。由于该项目的特殊性,我部门在加强日常管理,细致作好贷款发放、贷后管理工作的同时,应作好监督工作,有情况及时向上级汇报。

12、原中银信不良资产的清收

今年我部门对中银信不良资产继续加大清收力度,曾多人次的前往哈尔滨、延吉等地开展清收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果(今年11月成功收回现金10万元),同时也为该项目明年划归分行管理后,工作的继续开展稳固了基础。

13、吴忠仪表信贷资产的清收工作

今年7月吴忠仪表两笔共计3000万元人民币贷款到期,8月根据行领导的指示,我部门在未正式接管该项目的情况下,提前介入清收。我行于2011年8月3日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提讼,并提出诉讼保全申请。该项目的当务之急是要求“快”,既快立案、快裁定、快查封,通过我部门的积极努力和法院相关同志的配合,2011年8月4日法院既下达了查封裁定书,6日,市中院既依据法院裁定在深圳冻结了吴忠仪表集团持有的吴忠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3000万股,9月15日市中院对该案进行审理并当庭宣判,我行胜诉,我部门以最短的时间、尽最大可能的维护了我行债权。

目前该案件已经进入执行阶段,我部门力争尽快收回该两笔贷款。

三、思想观念、素质提高情况

我在工作中能够自觉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和本单位的规定,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行的金融政策;能够以共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各项工作中做到廉洁自律,自觉的维护广发银行的利益和形象;在日常工作中,主动关心员工的疾苦,能够团结本部门的同志共同完成各项业务工作。

调资产部工作以后,自己首先从学习贯彻上级行关于资产保全工作的各项文件和规定入手,在日常工作中能够严格按照规范管理的有关要求开展各项业务工作。自己以前在专业银行有三年的资产保全工作经验,但根据工作发展需要,自己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常用法律法规全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常用司法解释全书》、《担保法》、等等的专业书籍,通过学习,自身素质有所提高。另外,我通过开展业务工作,同法院、律师事物所、税务、评估机构、拍卖机构等相关单位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便于今后工作的开展。

四、存在的问题及经验总结

1、不良贷款的清收工作宜早不宜迟。我行的几笔不良资产基本上都是经过多次展期或者借新还旧处理,这样即违犯《贷款通则》有关规定,又丧失了最佳处置时机。

2、不良资产的管理必须要有责任心。借款单位法人代表失去联系,贷款抵押物灭失等问题暴露了我们以往不良资产的日常管理流于形式。又例如有笔不良贷款在授信缺口尚未结清的情况下,就释放了该借款人质押的10多万美元,给后来的工作造成了被动。

3、贷后管理必须要及时有效。例如原授信方案是以土地做抵押,在后来办理借新还旧时本应按规定及时改为在建工程抵押,而我们确没有这样处理,形成现在抵押流于形式的被动局面;又如我们在清理不良贷款档案过程中发现多笔展期超过原借款期限,这本来是银行授信的常识性问题,这也从侧面反映了以前我们的工作存在一定问题。

4、处置不良资产应该和防范授信风险互相配合。如果我们在风险控制环节把握好,即使形成风险也没有什么可怕的,只是一个处理时间问题。反之,如果我们贷前调查不细,风险控制手段不利,则有可能形成实质性的贷款风险,例如贷款抵押物涉及公共安全而且不足值,一旦形成不良,即使我们胜诉也没有把握顺利执行。

第5篇:信贷公司得月工作总结范文

2017年征信自查报告书一

1、部分费用支出未进入当期成本。一是当年购置的办公设施(办公家具、多功能显示屏等)、支付的安全防卫费(防弹玻璃、防盗门等)共计____万元,未纳入当年费用科目进行核算,而在联社科目往年计提的建房款中列支____万元,在联社账外储蓄存单账户中列支____万元。其中____万元冲销了1391垫支的家具款,____万元购置联社招待所家具,____万元预付联社招待所装饰款。(年月日我联社营业部在5321-低值易耗品摊嘶Я兄Ч喊旃闷芬慌?金额____万元,附件为开出的发票二张,通过社内往来转入存入活期储蓄存款,存款人名字为,储蓄存单号码为,于年月日支取,本息合计____万元,在营业部存入活期储蓄存款户,户名,账号为。年月日转存存款结息元,付利息所得税元,实际余额____万元。年月至年月共计支出笔,金额1____万元,至月日该账户现余____万元,检查结束时已责成我联社销户,并将余款纳社大账管理)。二是当年开支的费用未纳入当期损益核算。如联社机关年月日将开支的广告费____万元在2642管理部门统筹基金宣传费科目列支(联社规定将x%上划集中使用, x%由信用社据实列支)。又于当天用2642科目管理部门统筹基金冲减5321科目业务宣传费____万元。

2、费用计提不够准确

(1)呆账准备少核销、多计提。全辖年初余额____万元,当年应核销____万元,实际核销____万元,少核销____万元;年末各项风险资产余额为____万元,呆账准备金余额应达到____万元,实际余额为____万元,多计提呆账准备金____万元。

(2)效益奖计提有误。年账面利润____万元,调增项目:网络摊销费1____万元,计算机中心运行费____万元,多计提呆账准备金____万元,联社月底发放银团贷款____万元,计提呆账准备金____万元视同利润;调减项目:减免2x%营业税及附加税____万元,专项票据提应收利息____万元,少核销呆账____万元,实际计提效益奖基数为

____万元,扣除x%企业所得税____万元,我联社应提效益奖____万元([308.8-101.9)×30],实提____万元,少提____万元。

(3)职工教育经费多提____万元。

(4)职工养老保险金多提____万元。其原因是你联社计提基数全部是按当年工资总额计提。(联社理由是历年有红字多____万元)。

(5)职工住房公积金多提____万元。

(6)超比例冲销待核销应收利息____万元。年年末余额为____万元,当年冲销____万元,年末余额____万元,超比例冲销____万元。

3、限额费用有超标现象

(1)业务宣传费超支____万元。

(2)业务招待费超比例开支____万元。全辖共支____万元,从抽查的三个网点看,均有超支现象。

4、我联社年末现有递延资产余额____万元,主要是网络费____万元,补充养老保险____万元,房屋装修费____万元。装修费未按规定年限进行摊销,如信用社年房屋装修费____万元当年未摊销完。

5、部份资产已损失,金额____万元。一是委托及资产(负债)业务科目预计损失____万元。如信用社____万元是与农行未脱钩之前为农行的扶贫贷款,现已损失;二是调出调剂资金科目预计损失____万元,主要是与行社脱钩前调给农行贷给企业的贷款,现贷款已损失。三是存放同业款项科目预计损失____万元,主要是接受基金会资产,现债务落实困难,无法收回,金额____万元;信用社与农行在脱钩之前拆借给农行贷给企业的贷款____万元,现贷款已损失。

6、应收应付款项处理不及时

(1)1391其他应收款未及时清理和处置,金额____万元。一是该科目实际损失额达____万元,损失款项未进行处置;其中各社垫付历年诉讼____万元(联社营业部____万元、牌楼信用社____万元,分水信用社____万元),现基本无法收回,已损失;个信用社发生的经济案件损失____万元;两个信用社分别于年和9年违规操作存款业务和违规为企业承诺担保贷款导致被法院强制执行____万元。二是联社机关历年应下划的材料款____万元未在当年摊销进入损益。

(2)2621其他应付款处理不及时。全辖共有余额____万元。主要存在:一是联社机关养老金统筹账户红字金额____万元应逐年摊销未摊销,形成原因主要是历年提取的养老保险金不够支付退休职工的医药费和补差工资而形成。二是联社机关暂收年劳动分红税____万元未进行处置。三是信用社基金会并入的农行扶贫贷款有____万元未查明原因进行处置。(联社说明年终决算信用社未划上来,实际只欠____万元)。

7、有隐匿存款的现象。经查,我联社等个信用社在2621科目隐匿存款____万元。

(二)信贷管理上存在的问题

1、抵债资产管理不够规范。一是我联社抵债资产的基础管理工作不到位,存在着台账建立不规范。如联社资保科管理的抵债资产台账的要素不全,不能全面反映抵债资产处置进度。二是在接收、处置抵债资产时存在反映不真实的现象。主要表现:接收抵债资产列账时未

将利息列入抵债资产待变现利息,如接收有限公司只列____万元本金,而未将相应利息纳入抵债资产待变现利息;社未经审批在并社时调增____万元抵债资产。三是将抵债资产调入呆账,如信用社将公司抵债资产____万元从抵债资产中调入呆账,于年月日用央行专项票据置换。

2、投资业务风险较大,收回难度大。我联社截止年12月日共有债券投资笔____万元,经银监会检查确认,风险较大,收回困难。

3、贷款手续欠合规。本次对我联社营业部、信用社34笔大额贷款____万元进行了抽查,发现一些不合规的现象:

(1)借款人主体资格不合规。如联社营业部借款户重公司二分公司于年月日转贷____万元,该笔贷款由公司承贷,但贷款资料中没有总公司的借款授权书。

(2)贷款抵押物有不合规定的现象。一是抵押物折价偏高,如联社营业部年月日给公司贷款____万元,用货船作抵,其折价比例为x%,超过重信联[2003]212号文件之规定的x%;二是抵押物不符合规,如信用社借款户学校,于年月日借款____万元,用该校幼儿院教学楼作抵押。

(3)贷款约定不明确。一是贷款合同约定不明确,如借款户年月日与社签订____万元的贷款合同,当日发放____万元,后于年月又发放____万元,但合同中未约定贷款发放期限;二是贷款抵押物补充要素约定不明,如社借款户公司于年月日借款____万元,用作保,但未将的保险受益人变更为信用社。

(4)保证贷款有担保单位不符规定的现象。如营业部借款户公司年月日借款____万元,担保单位公司不具备AAA级资格。

(5)项目贷款不合规。如重庆公司注册资本____万元,先后贷款____万元,其中年月日贷款____万元,该户贷款无详实的项目贷款论证资料、用地规划许可证。

(6)按揭贷款操作不合规。如营业部办理按揭贷款____万元,未按规定对借款人进行

审查、设定担保金等。

(7)银团贷款借据要素不齐全,我联社营业部所有银团贷款笔亿元借据均不同程度存在缺少主任和信贷员印章的现象。

4、少数社贷款还未拆分完,形态反映不实。经我联社自查现在还有5个社发放贷款笔____万元(于年月日到期,该户共欠信用社贷款____万元),现还未拆分,因此未调整形态。其原因,一是现在正在诉讼中;二是如果调了会影响专项票据兑付。

三、建议

(一)严格按照市联社精神,进一步规范联社审贷会工作规则,加强贷款合规性、合法性的审查,提高决策质量,把贷款风险控制在最低限度内。

(二)加强信贷档案资料的管理,联社相关职能科室对全区信贷档案资料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凡是不符合要求的要严格按照市联社有关规定补充完善相关资料,按序专户保管,使全区信贷档案资料早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三)进一步深化“信用工程”创建工作,完善相关基础资料,加大农户小额贷款投放力度,切实发挥农村金融主力军作用,巩固农村阵地。

2017年征信自查报告书二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关于印发<安徽省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使用管理工作指引(暂行)>的通知》,为规范个人征信系统的正确使用,提高个人征信系统使用管理工作的制度化水平,有效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切实改进个人征信系统服务质量,现对本人在个人征信系统使用以来进行了自查,现对自查做以下汇报:

在使用个人征信系统时,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管理办法,遵循合规、审慎、保密、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原则,对自己的查询帐号严格保密,密码定期修改。 在查询过程中,按照审慎和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原则,对每一笔被查询者,由被查询者当面签订查询授权书,按照被查询者的授权的查询原因,进行授权内查询,做到无无权查询和越权查询。并且对每一笔查询结果,做到保密制度,切实维护被查询者的个人隐私。

对每一笔查询者,在查询之前,做好查询登记制度,登记被查询者的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号码、查询原因进行详细登记,对每笔查询记录逐笔登记,并按季度对其登记簿进行装订保存。

现我社被查询者为借款人,对其符合发放贷款的被查询者,查询报告都做为贷款资料保存,对不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户,我社对其查询报告进行专夹保管,查询者对其信息绝不对外宣传,保证其查询信息不泄漏,影响个人信誉。

对其查询的个人征信,本着全面、客观、合理的原则对客户进行综合评价,征信信息仅供参考,不应简单以个人征信系统存在负面数据为由,正确使用个人征信系统。

对个人贷款户进行贷款后管理查询,严格按照主管授权制度,对每笔需要贷后检查的个人征信查询,按照先登记授权,后查询的原则办理查询业务。

2017年征信自查报告书三

今年征信管理工作以《中国人民银行**中心支行征信管理工作考核评比办法》为指导,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开展各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个人征信工作考核标准

1、12月8日七台河市农村(城市)信用社非农户个人信贷数据已成功上报至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并且能保证在今年年底继续录入上报存量信贷业务。此项考核应得8分;

2、我行的公积金账户信息已成功上报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另外在与政府沟通方面制定了《七台河市征信体系建设

实施方案》,并得到了市委宣传部的认可,积极协调各征信职能部门,有利于推动我市诚信建设体系的早日实现。此项考核应得12分;

3、我行转发了《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人民银行3号令),要求各金融机构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贯彻文件精神,建立健全查询内控制度、分级用户受权管理体系,并将有关制度在人行进行备案。此项考核应得2分;

4、在对个人征信系统查询中,我们要求各金融机构要落实好人民银行3号令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分级用户授权制度,在贷款合同或信用卡批准等材料中加入相关查询条款。此项考核应得2分;

5、目前辖区内还没有公民向征信管理部门提出过异议申请,在日常工作中,人民银行曾学习对各金融机构进行此类业务培训,要求信贷业务人员熟练掌握异议处理流程。此项考核应得3分;

6、在日常报表方面,我行一直注重上报材料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杜绝迟报、漏报现象发生。此项考核应得5分。

二、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考核标准

1、在贷款卡发放操作中,我们严格执行《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管理办法(暂行)》有关要求,及时、准确录入借款人(担保人)基本信息及财务指标,所发放的贷款信息中不存在任何错误。在今年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数据集中清理中,我们仅用了省行规定的一半时间就完成了1万余相关信息的补录工作,并参加省行数据清理工作。此项考核应得3分;

2、在接到哈中支《关于转发总行贷款卡发放核准行政许可有关要求的通知》后,我们即严格执行贷款卡发放行政审批制度,借款人先提供有关办卡材料经人行办公室法制办审核后,再转交业务部门受理,贷款卡申办流程已进行公示。此项考核应得3分;

3、我行在今年5月8日-6月末开展了贷款卡集中年审工作,并于7月中旬将有关情况形成报告上报哈中支。此项工作应得2分;

4、为了保证各金融机构所有企业信贷业务准确录入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每月初我们都与金融机构核对信贷数据余额,如发现不一致,查找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更正。此项考核应得3分;

5、为了保证企业信息机密,我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数据查询中界定查询范围,制定了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所有金融机构系统管理员、操作员信息都要在人行进行备案。此项考核应得3分;

6、科技科每日都对城市行管理系统进行数据备份,并确保服务器与省域系统网络联接通畅,将数据及时上报省域系统中。此项考核应得3分;

7、在今年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全面升级中,按照总行银行征信[2005]48号文件精神对城市行管理子系统、贷款卡管理子系统中的信息进行了集中修改补录。此项考核应得6分;

8、利用人行报表子系统中的数据信息制做成饼形图,对相关信息进行分析,加强了贷款结构及信贷风险预警管理。此项考核应得2分;

三、征信宣传教育工作考核标准

1、在接到《关于下发全省征信教育方案的通知》(哈银发152号)文件后,我们即拟定了《七台河市征信管理工作方案》、《2005年征信管理工作考核制度落实情况》、《七台河市2005年征信宣传推广工作要点》等材料,并上报哈中支。此项考核应得2分;

2、为了扩大征信知识宣传,我行于6月18、19日组织金融机构开展了七台河市“金融征信杯”男子蓝球赛、8月17日结合助学贷款进行了中国人民银行七台河市中心支行扶贫助学捐款活动、9月21日在中行、农行、农村信用社开展了消费贷款、助学贷款小额担保贷款等项征信宣传活动。此项考核应得6分;

3、9月12日在市职业技术学校对在校学生开展了征信知识讲座,参加人员超过300人。此项考核应得3分;

4、10月15日我行开展了征信进社区活动,到七台河市桃北花园社区进行了征信知识宣传活动,并于10月25日由张桂云行长带队深入龙湖煤矿进行征信知识宣传,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的应用。此项考核应得2分;

5、为了配合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我行于11月4-11日开展了七台河市征信宣传周活动,对社会大众进行征信知识宣传、今年5-7月连续在七台河市公共频道黄金时段播放人总行征信宣传公益广告、6月15-18日在鸡西市麒麟山庄举办全市征信管理工作培训班,提高了参训人员的业务素质、我行撰写的调研文章《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在黑龙江金融调研第三期发表、《我国企业与个人征信业发展模式问题研究》在人总行《金融研究报告》第35期发表、《我国目前信用体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在沈阳分行《金融研究报告》第4期发表。此项考核应得20分;

四、征信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考核标准

第6篇:信贷公司得月工作总结范文

自2011年12月底公司开业以来,在地方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县金融办和人民银行的监督指导下;在公司各股东的领导和关怀下;在公司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各项业务逐渐步入正轨,为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和实现全年目标任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现将2012年第三季度基本经营情况和业务发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货币信贷政策情况

2012年第三季度,国家仍然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定的货币政策”,并先后两次下调了存贷款基准利率,进一步减少企业成本,刺激经济平稳增长。针对这一形势,我们公司适时的调整经营策略,优化信贷结构,加强对农业、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微型企业特别是小微型企业和“三农”的有效信贷投入。公司坚持服务“三农”和支持中小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等小型经济体发展的原则,贷款的投向主要用于支持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面向发放的贷款占贷款总额的90%以上;同一借款人最高限额控制在500万元以内;严格执行国家利率政策;无跨区域发放贷款的情况出现,无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情况出现。

二、业务经营指标情况

截止2012年9月30日,公司累计发生业务112笔,贷款余额为15874万元,其中“三农”贷款9473万元(含中小微型企业贷款2200万元),占比59.68%,个体工商户贷款6400万元,占比40.32%,城镇居民贷款1万元。贷款担保比例:保证担保贷款11319万元,占比71.3%;抵质押担保贷款金额2965万元,占比18.68%;信贷结构逐渐完善。累计发放贷款29816万元,累积收回13942万元,逾期1笔,贷款收回率99.85%,利息收回率达98.62%。实现了经营利润,信贷资产整体运行良好。

伴随着公司的稳步发展,其帮助“三农”、服务中小微企业的经济社会效益逐步显现,“三农贷款”比例达到59.68%。“公司顺应发展需求,以‘三农’为主,以‘小微’为本,不断创新贷款品种,为广大创业者雪中送炭,涉及农业(苗木种植、水产养殖、农副产品深加工等)、工业(家电、建材、轻纺、造纸等)、商贸服务业(百货、污水处理、汽车经销等)以及一些个人的消费。”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积极营销,扩大市场份额,加快业务发展步伐。

公司开业以来,通过积极的营销,在信贷业务发展中取得了一定的突破,抢占了一定量的市场份额,建立了一批相对稳定的客户群体,加大了对信用良好,还贷能力强的客户营销及维护力度,在行业内取得了一定的知名度,为今后的业务发展打下了基础。

(二)向农行取得5000万融资款项,确保了公司的扩大化经营。

经过多方面努力,公司成功用股东固定资产作抵押在农行取得了5000万的融资款,不仅确保了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也为更好的服务“三农”保障了资金来源。

(三)以效益为核心,完善工作效率,提高服务质量。

公司在不断加强和改善日常信贷工作的同时,注重和加强了信贷人员业务能力的学习和培养,逐步提高了工作人员工作质量和效率,建立了完整的客户信息档案,强化服务手段,改善服务效率,提升了公司的对外形象。

四、存在的问题。

回顾第三季度的工作,公司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股东及董事会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对客户的信用状况不能全面了解。

由于公司未接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对客户的信用状况未能进行全面了解,风险监控乏力,有碍于业务的开展。目前市县人民银行、金融办及市融资企业联会等多方面正在积极努力向上级人民银行申请将小贷公司、担保公司等准金融机构纳入征信管理系统,各项工作正在有条不紊的进行,希望尽快对接,以便为我们小贷公司、担保公司等提供更好服务。

(二)员工队伍专业化水平参差不齐。

公司正式成立以来,客户经理的培养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工作经验不足,相比其他同业对手,客户经理队伍的专业技能仍然有一定的差距。信贷风险防范意识不足,专业技能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风险控制措施存在缺陷,“三查”制度执行不到位。

在公司业务量不断加大的同时,由于人员配置不齐,专业技能不足等原因,公司在信贷业务的风险管控方面存在一定的不足,特别是“三查”制度执行不到位,从而影响了信贷资产的质量。

五、工作规划

针对今年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公司将通过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思路开展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对“三农”及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

坚持“立足三农、服务城乡、支持小微企业、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原则,充分发挥金融体系“毛细血管”作用,加大投放力度,支持地方经济建设。

(二)加大对到逾期贷款的催收力度。

积极做好逾期贷款的清偿工作,催收应缴未缴利息,保全公司信贷资产。

(三)加强对外学习和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

第7篇:信贷公司得月工作总结范文

一、加强与金融机构的联络、沟通、协作。

1.加强金融经济的信息互通。区金融办依每月及时把锡山的经济发展及企业的动态信息情况以及我区年销售1亿以下的中小企业基本情况及时向银行传递,以供银行发展信贷业务作参考性的基础资料;同时积极为银企合作发展做好银行与企业的沟通工作,给予相关银行必要的支持与帮助,极大地改善和提升我区金融环境。

2.组织驻区行长联席会议。为充分发挥每季一次的行长联席会议作用,做好银、政、企的合作对接,一是向各银行通报全区经济运行情况,并把有融资需求的企业以及我区拟上市改制的企业名单向各银行作了推荐介绍;二是共商《区20__年度金融工作要点》的主要工作。三是积极把我区投资项目及进展情况积极提供给各银行。

二、银政企合作机制有效加强。

1、银企对接活动取得实效。今年以来,针对当前企业急需融资的问题,区金融办牵头建立企业融资联动机制,形成条块结合、快速反映、即时协调解决单个企业融资困难的绿色通道,建立了企业融资服务工作机制,搭建起“银政企”合作的新平台。积极组织开展了一系列金融推介授信活动,进一步促进银企合作,今年以来,分三批累计为37家企业落实新增授信13.762亿元:

第一批:为无锡圣贝尔机电有限公司等4户“三有一缺”(有市场、有效益、有信誉、缺资金)中小企业三月初解决落实新增授信1.1亿元。

第二批:三月份在了解到大东格雷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等13家急需融资的中小企业、重点企业(项目)后,区金融办通过多方沟通衔接,有效解决无锡东方国际轻纺集团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等5户企业的资金需求,落实新增授信金额1.06亿元。

第三批:在前两次的基础上,再次对我区企业融资需求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摸底调查,并向中国人民银行无锡市中心支行推介了40家“三有一缺”企业,经过市区14家金融机构的实地调查和信贷审查,其中,无锡力扬纤维有限公司等28家企业于九月底获得了银行11.602亿元的授信额度。

2、“银政农”共建活动深入推进。为解决我区“三农”发展资金难题,提高金融支农的创新能力。根据驻区农业银行、锡州农商行及邮政储蓄银行推行小额、简便的涉农信贷特点,我区农办、发改局、农林局和上述三家银行积极推行“银政农”共建活动,把我区有融资需求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殖户的名单进行了调查摸底。排查出我区有融资需求的农民专业合作社6家,农业企业5家,种养殖户53家,并向银行作了积极的推介。目前,共有4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农业企业,家种养殖户与锡州农商行达成了贷款意向1411万元。其中:羊尖镇水产专业合作社50万、绿羊花卉苗木专业合作社500万、严家桥水产专业合作社100万、新峰苗木专业合作社100万、绿羊温泉农场500万、绿羊园林有限公司100万、羊尖花卉园艺场50万、虾蟹养殖专业户5万、水产养殖专业户3万、蔬菜养殖专业户3万。农业银行向东亭农户发放惠农卡5000余张,邮政储蓄银行发放农业贷款500万元。

三、企业信贷危机协调机制有效构建。

1、动态掌握我区授信企业的信贷综合情况。为真实反映我区信贷企业的综合情况,区金融办加强与银行之间的信息沟通,每个季度对我区授信企业的信贷情况及时进行汇总,全面掌握情况。对我区部分经营状况不稳定的信贷企业加强预警,重点关注。

2、建立金融风险监测预警联络员周报制度。为切实维护地区经济和金融稳定,建立了金融风险监测预警联络员周报制度,由开发区、各镇(街道)对辖区内可能或已经出现并引发区域金融运行不稳定的有关事项,包括企业信贷突发事件、企业逃废债、非法集资、集体退保、理财产品大额亏损引发群体性投诉等情况,密切监控并及时汇总上报,力求在第一时间掌握动态情况,积极采取措施。

3、做好区域内企业信贷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协调工作。协调神羊集团贷款事宜。对神羊集团及下属贷款企业提出暂停付息的申请,我区加强与市金融办、银监会、人民银行以及债权银行的协调沟通,配合牵头银行组织神羊集团及其关联企业债权银行协调会议,充分商讨神羊集团目前面临的市场、资金和债务问题,为其他企业重组和恢复生产赢得时间,为下一阶段工作奠定基础。协调明特化纤贷款担保事宜。我区自6月份接到华夏银行恳请锡山区人民政府协调“无锡市中亿化纤有限公司”银行贷款外部担保的函后,区金融办积极做好协调工作,加强与市银监局、相关镇政府、信贷企业、关联企业、担保企业等的沟通协调,取得了较为圆满的成效。同时,对双益纺织因受明特担保影响贷款被压缩,影响了企业正常生产,及时向市银监分局协调交流,由银监分局出面做好农业银行和中信银行的工作,使双益纺织的贷款维持现状而不受压缩。通过总结我区神羊集团、明特化纤集团

财务危机经验,建立了企业信贷突发事件预警及应急处置机制,明确了处理信贷突发事件的责任主体、程序和措施等,为实现区域金融安全提供机制保障。四、农村小额贷款试点工作进展顺利。

由我区红豆集团作为牵头股东组建的阿福小额贷款公司自4月份正式开业运营以来,已累计发放贷款1.61亿元,其中小企业贷款1.1亿元,农户及农业经济组织贷款4575万元。另外,根据省、市金融工作办公室根据小额贷款试点工作安排,我区雅迪科技有限公司顺利通过市农村小额贷款组织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严格评标,于九月份中标组建我区小额贷款公司的资格,经上报省农村小额贷款组织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通过,于十一月三日正式批复同意筹建无锡市锡山裕民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经一个多月的筹备,12月份已通过省金融的开业验收,至此,我区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增至2家。另外,我区东方钢材城也通过评标,上报省金融办审核报批通过,正在筹建中。

五、加强对金融政策的推介宣传。

前期主要针对担保业务方面的有关政策、农村金融组织机构的组建(如小额贷款公司、财务公司、典当等)相关的组织优惠政策和业务上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的收集归类,并加强与这些机构的对接。

同时,根据近期无锡市出台《关于帮助企业解决续贷过程中暂时性资金困难的意见》,以解决中小企业续贷过程中出现的“资金真空”难题,被称为“过桥资金”。以及无锡人行今年初动员各商业银行研究、制定并报请市政府出台相关规定,大幅降低相关收费标准,通过公推票选方式,确定16家企业房地产评估报告通用评估机构。今后这些通用评估机构所出具的评估报告,将被锡城所有银行认可的相关精神通过各种渠道向基层进行宣传。

20__年工作计划:

、继续深化银企合作机制。力争年内贷款不低于去年水平,存贷比达到全市平均水平。为确保上述任务完成,年底将组织对全区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20__年的融资需求全面调查摸底,为开展多层次、多批次银行与企业“点对点”对接活动提供依据,切实缓解我区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力争20__年存贷比水平不低于全市平均水平。

、加大对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指导。加强对阿福小贷公司监管,督促落实好农机贷款,强化为农服务意识。指导裕民小贷公司做好各项筹建运营工作,力争在20__年春节前开业。继续加大我区小贷公司的申报力度,争取20__年能再成立2-3家小贷公司。

第8篇:信贷公司得月工作总结范文

1 我国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现状

我国小额贷款公司自试点以来,蓬勃发展,以湖南省为例,截止2013年6月底,湖南省已批准开业的小额贷款公司数量为159家,注册资本总额为116.39亿元,累计发放贷款437亿元。

从区域分布来看,目前湖南省14个市州有128个县级区域已设立小额贷款公司。长沙(36家)、衡阳(16家)、常德(15家)、株洲(14家)四个市区已开业小额贷款公司相对较多,发展较快;湘西自治州(1家)、张家界(3家)邵阳(5家)、娄底(6家)、永州(7家)等地区小额贷款公司家数偏少(数据来源:根据湖南省金融办网站数据整理)。

从社会效益来看,随着湖南省小额贷款公司数量不断增加、贷款总额加大,其对县域经济的强劲推动力逐渐显现,社会贡献不断增大。从贷款规模看,湖南省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月、本年累计贷款逐年增加,截止2013年6月底,贷款余额和本年累计发放贷款分别达到109.74亿元和128.28亿元(数据来源:根据湖南省金融办网站数据整理)。

从服务对象看,湖南省小额贷款公司主要服务于“三农”、中小微企业和个体私营户等金融机构难以覆盖的小微经济体,对县域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支持作用。截止2013年6月,湖南省小额贷款公司累计发放涉农贷款47.8亿元,占比37.25%;个体户贷款10.34亿元,占比8.05%;中小企业贷款11.9亿元,占比9.28%。在本年累计发放贷款中,浏阳市通源小额贷款公司、益阳市大通湖区林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涉农贷款占比达到100%;常德市武陵区双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涉农贷款占比98.48%,岳阳市华容鸿基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涉农贷款为89.37%(数据来源:根据湖南省金融办网站数据整理)。

从运营效益来看,自2009年试点以来,湖南省小额贷款公司运营质量稳步提高,不仅为弱势群体提供了良好的融资支持,其自身经济效益也不断优化、截止2013年6月,湖南省159家正式运营的小额贷款公司累计利润总额3.3亿元,上缴税收总额5843万元,产生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增加了地方财政收入,为县域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数据来源:根据湖南省金融办网站数据整理)。

2 我国小额贷款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

2.1 小额贷款公司信用风险分析

小额贷款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体现在信用信息查询、贷款对象财务制度不规范、抵押担保评价难等方面。如在客户信用评价方面,湖南省的小额贷款公司尚未纳入中国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在对客户信用评价上,不能进入征信系统了解客户的历史信用、造成信用考证渠道狭窄,完全处于信息劣势一方,这无疑为贷款风险的产生埋下了隐患。在业务评价方面,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对象(小微企业、个体工商等)财务制度不够规范,各种信息的公开和透明度不高,从而影响信贷员对企业盈利能力和经营风险的判断。同时,在对抵押担保物进行评价时,基于上述现象存在,小额贷款公司客户极容易出现重复抵押问题,这又增加小额贷款公司贷款的信用风险。

2.2 小额贷款公司利率风险分析

在我国,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利率面临着实行严格的限制,《指导意见》中,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利率上下限做了明确的规定:不得低于贷款基准利率的 0.9 倍的下限,不得超过司法部门规定的上限,即贷款基准利率的 4倍。通过调查发现,湖南省样本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平均利率基本维持在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3 倍左右,且短期贷款利率水平相对稳定,受贷款期限长短的影响不大,贷款利率达到上限的情况也不鲜见,见图1。

图1 2013年8月湖南省小额贷款公司不同贷款期限利率指数对比

资料来源:湖南省金融办网站

因此,鉴于目前小额贷款公司主要经营短期贷款,贷款期限在六个月以内(含)的贷款利率不得超过22.4%,在六个月至一年(含)的贷款不超过24%。但小额贷款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着相当大的成本压力,如资金成本、经营成本、贷款损失成本、税收成本等。因此单纯依靠信贷业务收入(利息收入)的小额贷款公司对利率的变动相当敏感,维持较高的贷款利率也是不得已而为之的经营策略。

2.3 小额贷款公司操作风险分析

操作风险是由于不完善或失灵的内部程序、人员和系统或外部事件导致损失的风险。小额贷款公司的操作风险主要体现为:业务流程不规范、员工素质不高等方面。经调查发现,小额贷款公司存在股东过多参与公司经营的现象,因此在管理体制还不完善的小额贷款公司,股东过多参与公司具体贷款业务将会对公司管理层及业务部门决策产生影响,导致一些贷款不规范操作。

另外,笔者还发现,小额贷款公司的员工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占多数,而且一些刚毕业的大学生就被推上贷款岗位,缺乏必要的培训机制,一般采取“熟手带生手、边干边教、边干业务边培训”等办法作为权宜之计。这无论是对员工来说还是公司来说,都存在较大的操作风险隐患。

2.4 小额贷款公司法律风险分析

目前我国商业性小额贷款公司尚处于探索阶段,相关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备,这种法律、法规的欠缺使小额贷款公司的身份尚不明确,由此面临着一定的法律风险。如从贷款公司提供的业务来看,只提供贷款业务使它不同于商业银行,不适用于《商业银行法》。但是贷款业务本质上又是一种金融行为,不同于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也不能完全适用《公司法》,这种现象使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行为出现了法律监督的空白状态。

3 进一步降低我国小额贷款风险的对策建议

3.1 不断创新小额贷款风控机制

3.1.1 建立集体贷款机制

集体借贷机制具有特殊的信用发现功能,不仅有助于克服信息不对称导致的逆向选择问题,并有助于降低贷款机构承担的较高的交易成本,而且还有助于减少小额信贷市场利率,提高贷款偿还率,也有助于改善社会福利的水平。因此,政府应给予小额贷款公司一些特殊的优惠政策,以促进小额贷款公司推行集体贷款机制。如:降低税率、税费减免、贷款贴息、研究与开发补贴、风险补贴措施、产业发展基金、科技创新基金等。同时在集群建设的基础上引导集群中企业共同出资建立企业风险互助担保基金,真正形成利益共同体,从而形成了一道新的防火墙,也大大提高了企业贷款的可获得性[1]。

3.1.2 建立贷款激励与约束机制

一是对于提前或到期按时还款的借款人采取贷款上的优惠措施,促使客户继续贷款;对于不能按时还款的人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比如提高贷款利率或者限制以后贷款的额度或者直接对其实行一段时期之内的“禁贷”措施。

二是有些小额贷款公司会采取对其社会资本的激励与惩罚来实施约束机制。诸如对于未按期偿还贷款的客户,以其抵押物抵债;以联保或者第三方担保的,则通过对联保体其他成员的惩罚措施以及对第三方担保者施压的方式对贷款客户实施约束。[2]

三是在向农户或民营企业发放贷款时,小额贷款公司会就贷款的用途签订协议,限定其贷款资金的使用去向,贷款必须用于某种特定的农业生产活动或企业经营活动,否则农户或企业将承担一定的责任。

四是鼓励贷款企业参加相关保险,诸如有些农户会参加农业自然灾害保险,这类农户的抗系统性风险能力较强,小额贷款对这类农户会给予一定的贷款利率优惠,从而鼓励更多的农户参加农业自然灾害保险,形成良性循环,降低参与者的风险。

最后,应尽快将小额贷款公司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提升小额贷款公司信息化水平,可以以“一口接入”方式将小额贷款公司集中批量接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由于小额贷款公司主要服务于小微企业和农户,迄今为此,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中并不包括这些特殊客户的征信信息,因此,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的信息内容还亟待完善。

3.2 规范贷款流程,建立严格的内部防控机制

从贷前调查到贷审委的贷款决策都有规范、严格的制度作保障,避免了感情用事、人情贷款。小额信贷虽然风险较大,但是其也具有明显的特点――地缘特性。比如涉农信贷,即涉农信贷居住地或者经营场所与小贷公司经营区域较为稳定,存在明显的地域固着性、低流动性、相对封闭性和长期性。小贷公司通过吸收当地员工,设定合理的内部组织结构,可以使得信贷人员充分利用其社会资本,通过“明察暗访”的形式对涉农信贷主体存量信息有一个较为充分的了解。在制度保障上,小额贷款公司制定有明确的贷款管理制度,对不同岗位工作人员制定有明确的行为规范,在贷前调查--风险审查--贷款审批--贷款发放--贷后管理等各个环节都有专门负责,保证了单一人员作业而导致的贷款行为。严格执行现有贷款规章制度,如农户户主实名制制度、主管签批和借款人双签制度、信贷主管审查把关制度、贷后检查和责任移交制度等[3]。

3.3 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水平

在提高小额贷款公司员工素质水平上,可以从以下方面入手:其一,小额贷款公司可为公司的员工定期组织培训,如开展一些专业讲座,请一些具备专业知识及丰富经验的管理者开展风险管理讲座;定期组织员工进行业务竞赛,提高员工的技能水平及职业操守等。其二,小额贷款公司应为员工制定职业发展计划,通过提供赞助学费、奖学金等鼓励员工继续深造,提高自身素质水平。当然,小额贷款公司还应该合理健全激励机制,合理的奖激励机制可以激发员工的干劲,挖掘自己最大的潜力服务于公司。

3.4 明确法律地位,减少发展障碍

第9篇:信贷公司得月工作总结范文

一、安宁市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特点

截止2013年6月末,安宁市已有6家小额贷款公司正式挂牌营业,注册资本金共计4.4亿元。截止6月末,全辖区累计发放贷款229笔,贷款余额64,432万元。其中:累计发放“三农”贷款196笔,贷款余额51,287万元,占比为79.6%;累计发放中小企业贷款10笔,贷款余额7,274万元,占11.29%;其他贷款23笔,贷款余额5,869万元,占比9.11%。

目前小贷公司的经营具有如下特点:

第一,从股东的结构看,安宁市6家小额贷款公司的股东既有自然人也有企业法人,属于混合型股东结构。

第二,从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来源看,其资金均来源于股东缴纳的资本金。现有的6家小贷公司有1家注册资本金最高,为1.5亿元,有2家为1亿元,另1家为5,000万元,其余2家均为2,000万元。

第三,从贷款的投向看,主要以个人农、林、牧、渔业贷款为主,占贷款总额的88.23%;批发和零售业贷款占比为5.86%;制造业贷款占比为3.14%;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贷款占比为2.77%。

第四,从贷款方式看,小额贷款公司主要以抵押、担保为主,受服务群体信用风险相对较高、不动产及权利抵质押难以落实等因素影响,6家小贷公司目前发放的贷款中,抵押担保贷款余额为59,148万元,占贷款总额的91.8%;信用贷款余额为5,284万元,占贷款总额的8.2%,仍以传统的贷款发放和经营模式为主。

第五,从贷款期限看,由于受资金规模限制的影响,小额贷款公司在信贷投放中期限普遍较短,贷款多用于临时周转,以期限在6个月~1年以内的短期贷款为主,占贷款总量的97.8%,一年以上的贷款仅占2.1%。

第六,从贷款利率的执行情况看,均在人民银行规定的小贷公司贷款利率须在基准利率的0.9倍至4倍的区间范围内。在发生业务的6家小额贷款公司中,加权平均利率为18.8%,且最高利率达到25.6%,最低利率为12%。

二、经营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小额贷款公司是一种新生事物,虽然不是金融机构,但其却经营贷款等金融业务,在业务管理、会计制度、财务管理及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金融机构的特点。这种身份定位与业务定位的错位,给小贷公司经营发展带来了诸多障碍。

(一)政策制度约束下的小额贷款公司先天不足

《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小额贷款公司不吸收公众存款。”

1.“只贷不存”约束了小额贷款公司可持续发展。辖区内已有4家小额贷款公司发放的贷款占资本金总额的95%,而另外2家小贷公司已经把股东未要求分配的留成利润273万元(其中1家留存利润为153万元,另1家为120万元),作为自有信贷资金进行发放。随着业务的进一步开展,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必将会耗尽,影响其正常经营。

《指导意见》中提出:“小额贷款公司可以从不超过两个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融入资金,但融入资金余额不能超过资本净额的50%。”事实上,受限于“非金融机构”的身份,小额贷款公司不能享受银行业间同业拆借利率,只能依照企业贷款利率,从大银行贷款再放贷。这样一来,小额贷款公司的融资成本加大,不可避免地转嫁部分成本给其服务对象“三农”和中小企业。在调查中发现,目前这6家贷款公司均未与银行发生业务关系。

2.现有法律体系中难以找到贴合小额贷款公司的法律定位。从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种类来看,由于其只提供贷款业务,使它又不同于商业银行,不适用于《商业银行法》。但是贷款业务本质上又是一种金融行为,不同于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因此尽管《指导意见》对小额贷款公司的性质定义为适用《公司法》设立发起,但对其管理显然又不适用于《公司法》,另外,《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用于支持“三农”的比例不得低于50%。小额贷款公司实质上是承担着部分金融支农的职能(如涉农贷款),但作为小额贷款公司最为直接依据的《指导意见》和各地区《试点实施方案》来看,只做了一些粗线条的规定,而且缺乏统一性和法律效力,贷款公司该享受的涉农优惠政策没有明确规定,使得小额贷款公司的涉农经营陷入既无政策依据又无试点文件支持的尴尬境地。

3.多头管理导致实际运作中存在权责不对称等问题。尽管小额贷款公司业务属于金融范畴,但组织形式界定为一般工商企业,小额贷款公司从成立到业务经营要接受金融办公室、工商、税务、人民银行及银监部门的多头监管。目前,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机构为银监会。从目前安宁市的情况看,审批设立是金融办,具体监管责任落实到安宁市金融办,要定期向省市金融办报送业务统计数据。此外,还要向人民银行报送相关统计业务数据。这种做法从法律和理论层面都存在问题,从法系层面看,银监会成立后人民银行已经专司履行国家货币政策的制定与执行。不具备对微观金融信贷业务的监督检查权;从理论层面看,尽管省政府办公厅明确下文确定金融办公室是小额贷款公司的主管部门,但在监管标准的缺失、监管能力及监管经验相对缺乏的限制下,削弱了其监管效力的有效性。

(二)市场约束下小额贷款公司的生存负担

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困境并不仅仅局限于现有政策制度条件下的束缚过多问题,其在市场环境面约束下的经营仍面临诸多问题。

1.利率风险覆盖存在缺口。民间借贷的高收益性是吸引小额贷款公司成立的重要原因之一。但按照目前经营情况看,对小贷公司实施的审慎性监管原则却使其借贷利率受到规定的限制,无法达到民间金融的高收益水平。从安宁市小贷公司的情况看,其贷款期限主要集中在6个月~1年以内的短期贷款业务上,最低年利率为12%(最低已达7%),且最高利率达到25.6%,加权平均利率为18.8%,对比民间融资30%以上的利率水平,小额贷款公司盈利空间有限,但信贷操作风险却没有减少。目前,小额贷款公司面临的客户实际上是大型银行认为“不屑”、“不良”“高风险”者,而小额贷款公司在审贷流程上比较正规,金融机构有一定的优势,但与民间借贷相比仍处于效率的劣势之中,因此也损失了一部分客户。比较而言,能够留给小额贷款公司的信贷需求客户,其整体风险水平较高,从而带来甄别和筛选成本的提高,公司的利率实际执行水平仍难以很好地覆盖风险。

作为一般工商企业,小额贷款公司在银行的存款只能按照一般工商企业的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远远低于金融企业的同业存放利率;即使能够从金融机构融入资金,也只能按照一般工商企业的利率档次,而不能享受更低的“银行同业存放利率”。

2.小额贷款公司税负过重,经营的可持续性受到影响。小额贷款公司在性质上属于一般工商企业,而非金融机构,因此享受不到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在融资和运营中的优惠待遇。由于小额贷款公司主要为中小企业及“三农”服务,在目前没有任何税收优惠的情况下,其运作成本相对较高。小额贷款公司全部利息收入应纳所得税收25%,营业税及城建税附加5.555%和贷款合同印花税0.055%,与农村信用社3%的营业税率相比,小额贷款公司运营成本明显高于一般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若产生一笔不良贷款,就极可能出现亏损。

3.贷款形式趋向于正规金融机构,但在成本控制上却存在与正规金融和民间借贷的差距。小额贷款公司在经营上仍简单复制商业银行模式。目前,安宁市6家小额贷款公司普遍采取担保、抵押等贷款形式,贷款方式全部为仿照商业银行运作模式的抵押担保贷款,信用贷款很少。因此,贷款成本与正规金融趋同,成本构成较为复杂,与私人借贷相比没有避税功能。同时,与金融机构网点多,经营时间长的金融机构相比,小额贷款公司在对客户经营情况和资信状况了解不充分、信息网络资源缺乏,竞争优质客户时明显处于劣势。

4.政策硬性约束与市场机制“撞车”现象屡见不鲜。从小额贷款公司信贷发放的对象来看,地方政府在小额贷款公司管理的规定中设立了须按照“小额、分散”的原则发放贷款,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贷款公司资本净额的5%。这一系列限制措施,使得处于地方经济相对发达地区的小额贷款公司面临诸多约束。如有一家小额贷款公司其1.5亿元的注册资本金,对同一借款人单笔信贷投放的最大限额只能为750万元,忽视了资金借款人的资金需求及信誉偿还能力,使得小额贷款公司能够用于较大额度贷款投放的资金十分有限,与当地经济的有效需求产生脱节。因此,在目前小额贷款公司不得吸收存款而已经回避了系统性风险的制度框架下,过于严格的信贷投向比例限制实际上人为高估了道德风险和操作风险水平,同时也忽视了和低估了部分优质小额贷款公司的市场风险控制能力,显然是不符合市场规律,也进一步限制了小额贷款公司的盈利和发展空间。

三、相关政策建议

从五年多的发展情况看,制度与市场的双约束是当前影响小额贷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主要“绑负”。当务之急,应遵循“减少约束和适度扶持”的思路,在系统性风险可控的基础上,以市场引导为主,减少制度刚性约束,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帮助其做大做强。

(一)明确小额贷款公司的主体地位

当前小额贷款公司的定位有三个选择,一是普通市场主体,即实质上处于与民间借贷主体相同的地位;二是微观金融机构,即向社区银行、村镇银行等民营化银行发展;三是特殊金融主体,即非吸收存款类独立放贷人。显然非吸收存款类独立信贷主体的定位更加符合目前我国微观金融体系的需要,更符合市场化发展的规律。纵观理论研究与具体实践,内生性金融的发展的确能够在区域经济中发挥外生性金融所不具有的独特优势,但我国内生金融体系的结构缺陷也十分明显,农村信用社一枝独大局面的破解,需要乡镇银行、社区银行这样的民营银行的产生,也需要小额贷款公司这类准金融形式的独立贷款人的发展。可以通过明确小额贷款公司定位,进而解决制度设计中的缺陷和不足,在微观金融领域形成民间金融、小额信贷准金融、小规模正规金融与现有金融的合理梯次结构。

(二)建立长效“供血”机制,实现小额贷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由于小额贷款公司不能吸收存款又不具有金融企业性质,融资手段单一,融资额有限且成本较高,小额贷款公司都是以资本金发放贷款,经过一段时间的运作普遍存在资金短缺的问题,不利于小额贷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截止6月末,安宁市6家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余额已占总注册资本的100.62%,面临资金短缺问题。解决办法:一是作为初步尝试可以把所有的个人贷款客户吸收为会员,并准许小额贷款公司吸收会员的存款,解决一部分资金来源问题。二是准许经营情况良好,遵纪守法,没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小额贷款公司增资扩股,扩大资本规模,吸引更多的民间资本介入。三是准许小额贷款公司进入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在保证资本金安全的前提下适当扩大从金融机构融入资金的比例。

(三)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一是要完善小额贷款公司资本风险补偿机制。研究中央银行为小额贷款公司的融资办法,尝试对其发放再贷款,以引导其业务稳健发展;对服务“三农”和小企业成效显著、内控制度健全的小额贷款公司从增资扩股的频度和额度上进行扶持;二是尽快将小额贷款公司纳入征信系统,允许其查询企业和个人信息,以实现信用信息共享,降低运营成本和信用风险。三是应该给予小额贷款公司一定的财政补贴或税收优惠。目前小额贷款公司税收负担过重,盈利空间狭窄,自我生存和发展的能力有限,还需要政府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以提高其盈利能力。一是对于所得税,可以规定在开办之初的几年内给予全额免除或减半征收,待发展成熟后并实现财务利润可持续增长后再全额征税;二是对于营业税金及附加可以执行和农信社相同的3%的税率;三是对于小额贷款公司放贷过程中产生的不良贷款,对于符合条件的,可从由财政出资建立的风险补偿基金中按一定比例给予补偿。

(四)提高小额贷款公司的准入门槛,鼓励小额贷款公司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实现跨区域经营

《小额贷款公司指导意见》规定最初设立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是2000万元。相对于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盈利空间来说,上述资本限额明显过低,应相应提高最低资本限额。资本实力的增强可以提高小额贷款公司抗市场风险的能力。同时应鼓励有实力的小额贷款公司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合并其他小额贷款公司。以整合行业资源,进行合理布局,避免过度竞争。从长远来看,应逐渐培育若干个有较强的资本实力,跨区域经营,形成类似于商业银行的总行、分行、支行、营业所的组织架构,经营管理比较完善的小额贷款机构。

(五)政策退出与重新定位

在系统性风险控制的前提下,政策约束过多显然不利于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在合理定位的基础上,对于明显应由市场解决的问题,如贷款定价、股东构成等问题,应坚持政策退出原则,将决定权归还市场。政策应退出到系统性风险监管以及系统服务的范围之内,如向小额贷款公司、提供各类市场利率信息、信用信息以及其他数据服务的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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