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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计划精选(九篇)

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计划

第1篇: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计划范文

教育大计,教师为本。21世纪的教育应该是开放的、创新的教育,中小学教师必须树立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教育观、人才观和质量观;必须掌握必要的现代教育技术;必须能够积极参与教育科研,在教育教学中勇于创新……否则将无法适应21世纪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因此,学校继续教育工作要以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及全国及省市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和省市县有关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切实加强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努力提高他们的教育教学观念、专业知识、理论水平、教育教学方法、科研能力、管理能力。

二、主要工作

1、继续开展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广大教职工要认真学习《中小学职业道德修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中小学教师礼仪规范》、“教师七要七不准”、学校制定的“教师师德修养十六条”、“实验中学教师十不准”等,并于期末举行有关以上内容的闭卷考试;组织教师观看《师表风范——全国优秀教师师德报告会专辑》、《职业道德启思录》和省教育厅组织的优秀教师师德报告团报告录像。在全体教职工中开展爱事业、爱学校、爱学生师德系列教育活动。要进一步规范教职工学习制度,保证学习时间,写好学习心得。学习中要联系学校和个人实际,认真总结教育教学的经验教训,明确努力方向,达到自我教育、自我提高,明确新形势下教育教学创新工作的新任务和学校的新要求,为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努力塑造自己良好的形象,杜绝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训斥学生、不经学校允许擅自收费、随便接受学生家长宴请的现象。增强为学生服务、为家长服务、为社会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开展师德建设标兵评选活动。

2、鼓励教师参加各种形式的学历提高培训。

遵照学校制定的“40岁以下的任课教师在3年内必须取得专科学历,6年内必须取得本科学历”的教师继续教育目标。要继续支持鼓励教师参加各种形式的学历提高培训,争取到2005年,我校专任教师的学历达标率将达到100%,具备本科学历者占到专任教师的70%以上。

3、今年,要按上级要求,继续组织好骨干教师培训,学校要为参训教师提供经费保障,支持教师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骨干教师培训,不断提高学校教师的整体素质。

4、进一步加强计算机和多媒体教学设备、双控闭路电视设备操作培训和计算机课件制作培训,到2004年,争取所有任课教师能够自制课件,并能够较熟练地运用现有设备辅助教学。

5、继续搞好校本培训。一要狠抓基本技能训练,提高教学艺术,包括:了解与分析学生的技能、班级日常管理技能、组织班级教育的技能、对学生进行评定的技能、普通话口语表达技能、书写规范汉字和板书的技能、教学设计的技能、电化教学技能,对学生进行科学考核的技能等等。并采取以下措施,加强技能训练:①、组织教师参加教学基本功竞赛或才艺展示,规范教学基本功标准;②、指导教师总结教育教学的典型案例;③、开展说课活动和公开课、评优课、展示课、课题研讨课、示范课的评课活动。二要进一步加强计算机和多媒体教学设备、双控闭路电视设备操作培训和计算机课件制作培训。三要认真抓好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努力提高专任教师中本科学历者比例,积极组织教师参加省市及全国骨干教师的培训工作。四要制定"名师"和青年教师培养计划,多给他们提供锻炼学习的机会,以"名师"培养带动"名校"建设;加强对青年教师教育教学工作的指导,落实好"拜师带徒"活动,使青年教师尽快成长起来。对新调入和新分配教师进行必要的入校教育,以使他们尽快融入实验中学这个大家庭,尽快跟上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步伐。

6、学校还将继续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继续支持干部、教师外出参观学习,开阔眼界,或邀请名家名师来校指导,不断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教科研能力。

7、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在优化课程结构、调整课程门类、更新课程内容、改革课程管理体制和考试评价制度等方面,都取得了突破性进展。要组织老师认真学习新的课程标准,积极推进课程改革,全面实施优质教育,适应未来发展,培养身心两健、学创俱能、知能双全、五育并举的合格人才。

三、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落实。为进一步搞好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学校继续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落实。

2、提高认识,努力做好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明确提出,要“开展以培训全体教师为目标、骨干教师为重点的继续教育,使中小学教师的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因此要引导教师充分认识继续教育的重要性和迫切性,积极参与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努力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

3、完善激励和制约机制。把教师继续教育与教师考核和岗位聘任结合起来,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参与继续教育的积极性;对违反规定,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教师,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在岗位聘任时给予低聘或缓聘。

第2篇: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计划范文

2011年,国家教育部提出了“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指出要贯彻落实党十七大提出的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型工业化道路、将我国建设成创新型的人才强国等重大战略部署。迄今为止,“卓越计划”完全是在全日制本科教育中实行,相关研究颇多。如早在2006年上海交通大学高教研究所课题组[1]针对“培养下一代卓越的国际化工程师———全球工程教育卓越计划”做了研究综述。汪泓[2]指出,工程设计能力、实践能力与创新能力是“卓越计划”的培养核心。龚克[3]提出,卓越工程师的培养必须摒弃以“知识点”为本的评价标准,而要形成一整套以素质为本、适应社会动态需求的评价体系,并应用到整个培养过程中。林健[4]对“卓越计划”的学校工作方案也进行了专门的研究。遗憾的是,鲜见继续教育与“卓越计划”的相关研究。我国现行的继续教育在工程师培养方面针对性不高,远不及“卓越计划”的标准,致使学生认识不到工程设计地位的重要性,缺乏现代工程的创新意识,运用所学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足,对现代工程有关的知识、文化、经济、社会背景方面的了解浅显,缺少参与实际工程管理的经验。[5]因此,目前我国继续教育在培养学生工程能力上显得不足。文章提出将“卓越计划”在继续教育中实施的观点,希望“卓越计划”能够取得更好的成绩。

二、继续教育“卓越计划”可行性研究

1.继续教育对象的需要

企业在职人员是继续教育的主要服务对象,他们的学习一方面是为了满足学历的需要,另一方面是为了满足职业能力的需要。但是,继续教育却不能及时有效地满足这些方面的需求,基本上都是按照普通高等教育的模式,以教材为基础,以知识为要素,以讲授为方式,导致学生所知甚多、所会甚少,能说会道、无力能行。因此,众多在职人员需要“卓越计划”在继续教育的实施。继续教育的学生具有先天的职业工程师的需求倾向与素质定位。“卓越计划”的实施目的是培养造就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工程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兼优的各类型高素质人才。继续教育培养工程人才的目标可以说与“卓越计划”的培养方针不谋而合。

2.继续教育性质的需要

继续教育是高等工程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保持两者的教育目的一致。国家教育部对高等工程教育有明确的教学任务,要求其主动服务国家战略的需要,主动满足各行业的需求,树立“以德为先、能力为重”的人才培养理念,全面发展学生的工程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保证在国际化环境中也有竞争优势。要想构建结构合理、类型多样、适应动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高等工程教育体系,继续教育要更加重视与各行业的密切联系与合作、更加重视提升学生的社会责任感、更加重视国际大环境下的综合能力培养。针对高等工程教育中的需求,继续教育可实施“卓越计划”进行适应性调整。

3.“卓越计划”的需要

“卓越计划”在继续教育中开展同等重要,甚至更加重要。“卓越计划”有三个明显的特征,即行业企业深度参与人才培养、培养标准来自通用与行业两个方面以及着重强化学生的工程实践能力和工程创新能力。继续教育则要遵循“行业指导、校企合作、分类实施、形式多样”的原则,培养造价工程师、研发工程师和质量工程师等各种类型的工程人才。“卓越计划”需要创立高校与行业企业联合培养人才的新机制和创新工程人才培养模式,即校企联合教学是培养计划的重点。[6]目前,我国工程师的在校培养基本上还是沿用本科的基础教育模式,在职业培训方面严重不足。继续教育有实现“卓越计划”的先天性的在职实践条件,两者结合相得益彰。

三、继续教育“卓越计划”路径选择

继续教育“卓越计划”的路径应从转变观念入手,通过转变教育方式、转变师资队伍、转变教育手段,实现“四个转变”,最终达到继续教育为高等工程教育服务的目的。

1.转变观念,树立职业教育意识

(1)学校需要转变观念。我国要想培养出大批具有中国特色的卓越工程人才,首先得思考卓越工程师在现在乃至未来应该具备什么样的基础和条件。大量实践证明卓越工程师的“卓越”体现在素质能力的全面发展,而不是强调有多丰富的专业知识或有多强的解决问题的能力。目前,我国高等工程教育所造就人才尚不能称为卓越工程师,这就需要继续教育思考“卓越计划”培养的是“什么人才”的问题,并且是在素质教育的框架下思考。高校要想真正迎合“卓越计划”的需要,不仅仅是在原来教学内容的基础上增加几门专业课程就可以的,而是要把大纲的基本要求变成基本任务,包括提升品行、强化能力与优化知识结构,还要构建完成由这三个任务形成的一整套的卓越人才培养体系。(2)企业需要转变观念。企业要转变观念,首先应该明晰自己所要承担的社会责任,其中就包含参与人才的培养与推动教育的发展。[7]总理也曾多次提起,企业与企业家身体中不仅要长流着道德、诚信的血液,更重要的是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支持人才培养和教育发展就是企业和企业家应承担的一种社会责任。同时,在校企联合教学过程中,企业可选择适合深造的员工到合作高校培训,大幅减少新晋员工的培训时间和成本。高校也可优先提供研发的具有市场潜力的科技成果给合作企业,加强其在市场竞争中的优势地位。校企密切合作还可以大大提高企业的社会声誉,也对教育的成果进行了综合的检验。可以说,校企联合能够真正形成双方互相促进、相得益彰的良性循环,达到二者双赢的目标。(3)政府需要给予支持。陈希(男,中国教育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在教育部启动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报告中强调,“卓越计划”是教育部的重大改革项目,是我国迈向工程教育强国的重要举措,各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研究制定出能顺利推动“卓越计划”实施的政治举措,为推进工程教育改革创造良好的环境氛围。“卓越计划”涉及经济、劳动人事、知识产权、劳动保护等方面的工作,国家有关政府部门应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推动和保障其健康全面发展。[8]

2.转变手段,注重应用能力培养

(1)创新实践能力的培养。创新是一个具有创造性实践的过程。[9]学生是创新实践活动的主体,教师主导创新实践活动,这是创新性实践教育的本质要求。其次,在整个创新实践教育过程中都应体现学生的主体性。从学前选题、学中实施到学后评价等教育活动中都应重视学员的兴趣爱好、引导他们的个性发展、充分发挥他们的主观能动性,进而综合提升他们的创新实践能力。为了更有效地提升学生的创新能力,继续教育应该系统地构建创新实践活动体系。(2)多功能适应性能力培养。“卓越计划”培养的目标是多类型的卓越工程人才。继续学院需要从自身教学特点出发,结合各行业发展要求,培训学员在各种层次、各种类型的工作岗位和工作环境中都能以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胜任要求,使每个学员都能成为多功能适应性的卓越工程师人才。学院可以借鉴戴毅[10]提出的全方位、多层次的“套餐式”教学,在设计继续教育部门的工作职能时,有针对性的根据企业人才需求方向与学院特色制定培养计划。(3)国际化能力培养。“卓越计划”需要面向世界,服务国家“走出去”战略,为我国从工业大国转变成工业强国提供源源不断的卓越工程人才、开拓国际市场。概括来说,对国际工程师的要求有:拥有国际视野、易于在跨文化环境中沟通交流、善于组织团队并能够建立竞争优势。在培养卓越工程师时要注意构建国际化课程体系,重视和注入“面向世界”的国际化工程师定位所需的教学内容和国际规则,同时要从工程教育和工程学历国际化互认的角度,参考发达国家对毕业生规定的能力要求。

3.转变教师,抓紧新型师资建设

(1)提高校内教师的能力。基于“卓越计划”的需要,只有专业性的理论知识教学是不够的,还需要大量的实践教学,这就要求学院教师拥有较丰富的教学能力。鉴于当下教师疏离社会实践,学校可以定期安排一部分教师到合作企业参与工程项目,并要求教师记录工作笔记、实践心得,这些都会是很好的教学材料。只有教师自身拥有丰富的综合实践经验,才能高效的引导学生吸收内化专业知识,并能指导学生如何将理论再现到实践当中。[11]学院也可以出台包括职称评定、任期考核、实践补贴等方面的激励政策和优惠措施,倡导教师通过参与工程项目研究、出国考察等方式强化工程背景与综合素质,建立一支与“卓越计划”相符合的师资队伍。[12](2)聘请企业工程师兼职授课。由于学院实践教学方面比较薄弱,可以从合作企业中聘请一线工作人员负责实践课程。这部分教师需要有扎实的理论知识、丰富的工程经验,最好是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他们在工程第一线积累的实践经验是培养学生兴趣、提升学生实践能力的最好的教学材料,同时可以指导学生就业方面的注意事项和规则。在卓越工程师培养过程中,企业工程师与学院教师联合教学,由专职教师主导工程专业理论知识和文化素养的教学,由企业工程师兼职教授工程实践操作和就业形势指导。这样由兼职工程师与专职在校教师形成“双师型”教师队伍可以从根本上满足学员的在学需求和解决工程人才培养中理论与实践脱节的现象。(3)改革教师授课模式。“卓越计划”需要教师从知识信息的传授者转变为学生自主学习的主导者,从传统的单向灌输知识信息的验证式教学向注重从问题出发的师生互动型的研究式教学转变。[13]学院教师要在学前提出学习任务、研究目标和学习成绩的评价标准;在学中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引导学生自主学习,为他们指明研究方法和路径;在学后给出综合评价,既给出客观的评价结果,又指出可持续发展的方向。在整个学习过程中,教师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不断调动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研究思维,培养学生善于发现问题并乐于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促使学生的个性发展和学习效果的提高。

4.转变方式,由单纯地掌握知识转变为合理地应用知识

第3篇: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计划范文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最新版20xx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管理,推进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培养造就高素质的会计队伍,提高会计人员专业胜任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和《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应当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会计行业发展要求,统筹规划,强化服务,注重质量,全面推进会计人才队伍建设,为经济社会和会计行业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第四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基本原则:(一)以人为本,按需施教。把握会计行业发展趋势和会计人员从业基本要求,突出提升会计人员专业胜任能力,引导会计人员更新知识、拓展技能,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二)突出重点,提高能力。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面向会计人员,全面提高会计人员整体素质,进一步改善会计人员知识结构。(三)加强指导,创新机制。在统筹规划的前提下,有效利用各方面教育资源,引导社会办学单位参与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并不断丰富继续教育内容,创新继续教育方式,整合继续教育资源,提高继续教育质量,逐步形成政府部门规划指导、社会单位积极参与、用人单位支持督促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新格局。第五条 会计人员享有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和接受继续教育的义务。第六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是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第二章 管理体制第七条 财政部负责全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的下列事项:(一)制定全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划;(二)制定全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制度;(三)拟定全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重点;(四)组织开发、评估、推荐全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重点教材;(五)组织全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师资培训;(六)指导、督促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开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第八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以下简称省级财政部门)负责本地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的下列事项:(一)依据全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制度,制定本地区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二)依据全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划和工作重点,制定本地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三)确定本地区各级财政部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的具体职责和权限;(四)组织推荐适合本地区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教材,或者选用财政部统一组织开发、推荐的全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重点教材;(五)组织本地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师资培训;(六)指导、监督本地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规范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市场;(七)监督、检查会计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第九条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勤部(以下简称中央主管单位)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应当按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体制,分别负责中央在京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系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系统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组织实施工作。中央主管单位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管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职责,比照本办法第八条执行。第十条 会计人员所在单位负责组织和督促本单位的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会计人员所在单位应当遵循教育、考核、使用相结合的原则,鼓励、支持并组织本单位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保证学习时间,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

第三章 内容与形式第十一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主要包括会计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技能训练和职业道德等。(一)会计理论继续教育,重点加强会计基础理论和应用理论的培训,提高会计人员用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二)政策法规继续教育,重点加强会计法规制度及其他相关法规制度的培训,提高会计人员依法从事会计工作的能力;(三)业务知识和技能训练继续教育,重点加强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会计准则制度等专业知识、内部控制、会计信息化等方面的培训,提高会计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业务技能;(四)职业道德继续教育,重点加强会计职业道德的培训,提高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水平。第十二条 会计人员可以自愿选择参加本办法规定的继续教育形式。第十三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主要有:(一)参加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中央主管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以下简称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组织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师资培训、会计脱产培训、远程网络化会计培训;(二)参加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公布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组织的会计脱产培训、远程网络化会计培训;(三)参加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公布的会计人员所在单位组织的会计脱产培训、远程网络化会计培训;(四)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训;(五)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六)参加省级财政部门、中央主管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组织的高端会计人才培训;(七)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八)参加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组织的其他形式培训。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定期公布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或会计人员所在单位名称等相关信息。第十四条 除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继续教育形式外,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还包括:(一)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全国会计领军人才考试,以及省级财政部门、中央主管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组织的高端会计人才考试;(二)参加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及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考试;(三)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会计类专科以上学位学历教育;(四)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其认可的会计学术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或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五)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六)参加省级以上财政部门、中央主管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组织或其认可的会计类知识大赛;(七)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形式。第十五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应当根据会计人员的从业要求,综合运用讲授式、研究式、案例式、模拟式、体验式等教学方法,提高培训效果和质量。第十六条 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积极推广网络教育、远程教育、电化教育等方式,提高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教学和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第4篇: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计划范文

关键词:教师培训;历史阶段;教师继续教育

收稿日期:2006―11―10

作者简介:1.王文彦(1982―),男,江西省南康市人,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2005级硕士。

2.安宝生(1946―),男,回族,北京市人,北京师范大学教育技术学院教授,从事教育决策理论、教育信息化、教师培训等研究。

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教育的各项事业百废待举,教师培训从那时起,也逐步进入了正规。在不同的时期,由于教育目标、教育任务以及教育诸多环境的变化,教师培训也表现出了不同的特征和历史阶段。许多研究者对此也进行了研究,但难免有不尽完善之处。本文着重在总结已有的关于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小学教师培训的历史阶段划分的基础之上,评述不足之处,并提出笔者的划分方法。

一、研究的意义

教师培训是教师教育的一个重要方面,同时,教师培训也是促进教师专业成长的一个重要措施;教师培训的历史阶段的划分是对教师培训历史轨迹的梳理。教师培训历史阶段的划分是教师培训的历史研究,清晰地、合理地划分我国教师培训的历史阶段,从理论上讲,可以综合相关研究成果的优点,得出一个相对合理的划分方法,解决现有关于教师培训历史阶段划分较为混乱的问题。从实践上讲,可以加深人们对教师培训的理解,从而能把握教师培训的发展脉络,制定更加合理的教师培训政策、改进培训的模式、方法,提出更加符合时展要求的培训目标。

二、相关概念的辨析

本文涉及的两个重要概念教师培训和教师继续教育,搞清楚这两个概念的区别与联系将有利于理解教师培训阶段的划分。建国初期,我国政府把教师培训称为“教师进修”或“在职学习”,因为条件的限制,那个时候的教师进修,也实际上是教师不脱产的培训,或者更多的是一种教师自学以及教师的集中学习,专门的师训教师进行培训很少见。随着时代的发展,教师进修的内容和形式有了很大的变化,教师进修的名称也有了变化。1977年12月,教育部下发《关于加强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这是我国最早使用“教师培训”名称的文件。后来,我国教师培训事业各方面有了很大进步,终身教育的思想也引入了教师培训中,于是我国教育界把教师培训称为了“教师继续教育”,目的是为了把教师的职前培养和职后培训一体化,建立教师的专业发展的终身教育体系。1999年《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中,认为教师继续教育是指对已取得教师资格的中小学在职教师为提高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进行的培训。劳凯声教授把教师培训定义为专门教育机构为提高教师的素质能力,对在职教师进行的一种继续教育。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看出教师继续教育中贯穿了终身教育的理念,是教师培训的延续和发展。笔者也同意上述两种看法,并认为教师进修、教师培训和教师继续教育是在不同的时期融入了不同的思想内涵,而使名称有所不同。因此,为了研究方便,本文专用教师培训(teachertraining)来做统一称呼。

三、我国教师培训历史阶段已有研究成果及评述

(一)以培训目标为标准的划分

李新宇(2001)则是把改革开放以后的教师培训分成了四个阶段。第一阶段从1979年到1983年。在“”的教育,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成为当务之急。这一阶段继续教育的重点主要是开展以教材教法“过关”为目标的师资培训工作。第二阶段从1983年到1990年。这一阶段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以学历补偿为重点。所谓“学历补偿”,是根据国家规定的教师合格学历(小学教师达到中师或高中毕业,初中教师达到专科毕业,高中教师达到木科毕业),对学历尚未达标,但又符合成人学历教育入学条件的在职中小学教师进行培训。第三阶段从1990年到1998年。这一阶段是学历培训(学历补偿、学历提高)和以“再提高”性质的非学历培训交织进行,但是教师培训的重点逐渐转向非学历的提高教育。第四阶段从1999年开始至今。这一阶段工作重心基本转移到了非学历的教学水平、思想政治水平等教师素质提高上。

刘君(2004)在其硕士论文《教师培训:引领教师自主成长的阶梯――当前中小学教师培训的问题与策略》中,把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教师培训划分为三个阶段,分别是补偿性培训、探索性继续教育和普及性继续教育。其中,补偿性培训阶段为20世纪70年代末到80年代,他把该阶段的特征概括为“教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学历达标和岗位合格的在职教师培训。在这一阶段,教育学院和教师进修学校发挥了很大作用。探索性继续教育阶段的时间为80年代到90年代中期。这个阶段,国家一方面对已经具备合格学历的教师进行基本功训练和骨干教师的培训,另一方面,对不具备合格学历的教师,通过多种手段,如函授教育、广播电视教育和高等教育的自学考试等方式,提高在职教师的学历程度。普及性继续教育阶段时间为90年代中期以来,国家颁布《面向21世纪的教育行动计划》中,全面启动了“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1999―2000)”,要求在3年内,对中小学校长和专任教师进行全员培训和继续教育。这表明我国的教师培训已经进入了普及性的继续教育阶段,其重要标志是教师培训的法制化。

蒋媛媛(2004)在其硕士论文《1978年以来我国中小学教师培训政策研究――价值观念变迁及其启示》中,对1978年以来的教师培训划分成了三个阶段:

补偿性培训阶段:是从70年末到80年代末,认为“补偿性培训阶段是对那些学历未达标和教学岗位不合格的在职教师进行的补偿性培训”。这个时期教师培训的特点有:中小学教师培训的目标是教材教法过关和学历达标;恢复和建立了师资培训机构;制定了统一的教师培训大纲、教学计划;明确提出了多样化的教师培训形式。

学历补偿培训和继续教育并举阶段:是从90年代初到90年代末。国家教委在1990年召开了“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座谈会”,把教师培训的重点转移到了继续教育上。这个阶段的特点是:开展了全面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实验工作;国家对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课程进行了指导。

继续教育全面开展阶段:是从90年代末以来。1999年是我国教师培训的标志性一年。这年国务院颁布的《面向21世纪的教育振兴计划》中规定了“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和教育部颁布了《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形成了我国教师继续教育的专项政策法规。该阶段的教师培训的特点有:全面启动了“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教师培训有部分教师推广到全体教师;颁布了教师培训的专门政策法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标志着我国中小学教师培训走向制度化和法制化的轨道;“教师信息化”和“教师网络联盟计划”等文件的颁布,使得我国教师培训步入信息化和网络化的道路。

(二)以培训内容与形式为划分标准

东北师大的张贵新教授则根据继续教育的内容和形式分类:“补偿型”和“能力型”的继续教育,认为是根据我国当时中小学教师队伍状况,在学历已经基本达到国家当时规定的标准之后,实施进一步补偿文化知识、提高教育教学能力和教学研究能力等方面的培训。这一阶段的继续教育主要是从20世纪80年代早期到90年代初期。“实验型”和“整合型”的继续教育,认为是在前期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基础上,扩充到中学教师,再根据新时期教育教学的需要,通过区域性、分专题进行实验。最后将整合成符合我国国情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基本框架。这一阶段集中在90年代初到90年代末。“工程型”与“素质型”的继续教育,认为是指为了大力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确定“目标、步骤、措施”。遵循现代教育规律,按照“工程”来实施教师培训工作。这一阶段主要集中在90年代末至今。

(三)以发展规模为划分标准

时伟在著作《当代教师继续教育论》中,对教师继续教育的历史沿革,按照其发展规模把教师继续教育分成了五个阶段:把孕育期定为1952年至1956年,这时期,新中国还刚刚建立不久,我国的教师培训还基本处于空白状态,教师的总体文化水平低下,数量不足,教师培训制度还没有建立。但教师培训也开始起步,1952年的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1953年第二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都对教师进修做了规定。东北师大也从1952年着手筹备函授教育。

萌芽期被认为是从1956年至1965年。这个时期的特征主要是教师培训还只顾数量,不求质量的发展阶段。一方面是原本教育底子薄弱,教师队伍的数量不足质量较低,另一方面国家在短短几年内要“多快好省地扫除文盲、普及教育”给原本薄弱的教师队伍增添了不少困难,因此,这个时期的教师培训压力很大,工作困难。

停滞期是从1966年至1976年的十年期间。学校的教学秩序被打断,使得原本步入萌芽的教师培训陷入了瘫痪状态。

过渡期是从1977年至1989年。这时期的教师培训工作已经步入正轨,扩大教师培训的数量,提高培训的质量,建立一套从中央到地方的师范教育体系。各级各类教育学院、教师进修学校以及高师函授等的教师培训网络也初步就绪,使得教师培训工作向专业方向靠拢。这时期的教师培训很有针对性,“缺什么,学什么”,“教什么,补什么”。

形成与发展期是从1990年至今。该时期的教师培训工作以终身教育为理念,明确把工作重心转移到继续教育上来,开展教师继续教育的实验工作。培训目标上,由于教师的学历水平基本达标,培训的重点转移到了提高教师业务水平和思想政治水平上来;培训的对象,逐步走向全员化;培训形式多样化;培训机构的多层次性;培训也逐步走向法制化。

余柏民(1999)则是把新中国成立以来的中学教师培训发展分成三个阶段,分别为:中学教师继续教育的初级阶段(1949―1956);中学教师继续教育的发展阶段(1957-1966);中学教师继续教育的恢复和加强阶段(1977年至今)。每个阶段的具体特征都有论述,笔者限于篇幅不再赘述。

(四)以培训制度的完善程度为标准

王全乐(2005)则是把建国以来的教师培训划分为两个阶段,为建国或至改革开放前的正规化阶段和改革开放至今的规范化与法制化阶段。他把正规化阶段的特征概括为:培训对象趋向全员化,不再局限于未达到教师任职标准的教师,而是实现了轮训;培训层次趋于多样化,既有学历不合格教师的培训,也有学历合格教师的提高培训;在国家范围内,成立了省、地、县三级教师培训机构。但是,这个阶段的教师培训还多停留在行政文本中,并且缺乏长远性的计划。他把改革开放以后的正规化与法制化阶段的特征概括为:参加教师培训是每一位中小学教师的权利和义务,培训对象的全员化;培训层次多样化,有学历培训和非学历培训;培训渠道多元化,实现了“三沟通”;培训的工作重点从学历培训转移到继续教育上来;培训制度逐步完善,走向正规化和法制化。

(五)文献评述

研究者们从不同的角度对我国教师培训历史阶段作了划分,特别是对改革开放后教师继续教育的历史阶段进行了梳理,具有很大的理论贡献,但也存在不少的缺憾。

首先,从时间跨度来讲,不少研究者仅仅对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教师培训阶段作了划分。比如,以教师培训目标为划分标准的三位研究者和以教师培训内容与形式为划分标准的一位研究者的划分方法,都是只分析了改革开放以后我国教师培训的特征而做出的划分,这就概括不了建国以来整个时段的教师培训阶段。李新宇、刘君、蒋媛媛和张贵新的划分方法,都存在这个问题。

其次,从划分的标准来讲,以教师培训目标为标准来划分阶段,能够较好地反映各阶段教师培训发展的脉络。因为教师培训的目标是决定教师培训其他方面重要因素,教师培训目标的变化将导致教师培训其他因素发生变化,能反映教师培训不同阶段的本质。然而,已有的以培训目标的划分方法,都存在以时间跨度上的不足。其他几种划分标准都难以反映出不同时期教师培训的本质变化。比如,时伟以发展规模作的划分,分为孕育期、萌芽期、停滞期、过渡期以及形成与发展期,没有概括出各阶段教师培训的特殊性。余柏民的划分也存在同样的问题。王全乐以培训制度完善程度标准,将我国的整个教师培训划分为正规化和法制化阶段,太过于概括,也没有反映出解放后不久的正规化和法制化的前阶段。

四、我国教师培训历史阶段划分的改进

上文通过分析研究者们对我国教师培训历史阶段划分的贡献与不足之处,目的在于整合对建国以来教师培训阶段划分的已有研究成果,做出更加合理和完善的划分。笔者将采用以教师培训目标为标准对新中国实行教师培训以来的教师培训阶段划分进行改进。本文把建国以来教师培训历史划分为六个阶段,分别是:补充教学人员的教师培训阶段(1953―1965);教师培训的停滞阶段(1966―1976);教材教法为重点的教师培训阶段(1977―1983);学历补偿教育为重点的教师培训阶段(1983―1989);学历补偿与继续教育并举的教师培训阶段(1990―1998);继续教育阶段(1999至今)。

这种划分方法,从理论上讲,既能够克服已有研究在划分标准上的不能反映出各个阶段本质特征的不足,也能够弥补许多研究在时间跨度上不能概括整个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时段的缺憾;在实践应用中,能够更好地概括反映我国建国以来教师培训所走过的历程,对现在和未来的教师培训有借鉴和指导意义。

参考文献:

〔1〕刘君.教师培训:引领教师自主成长的阶梯――当前中小学教师培训的问题与策略〔D〕.湖南师范大学.2004,3-4.

〔2〕蒋媛媛.1978年以来我国中小学教师培训政策研究――价值观念的变迁及其启示〔D〕.东北师范大学.2004,5-7.

〔3〕李新宇.我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进程和新的使命〔J〕.河南教育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1)14-17.

〔4〕王全乐.我国中小学教师培训制度的历史研究〔J〕.继续教育研究.2005,(5)65-68.

〔5〕余柏民.我国解放以来中学教师继续教育办学模式回顾与思考〔J〕.湖北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学报.1999,(7)37-43.

第5篇: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计划范文

会计继续教育为适应新的形势,教学实践应满足广大会计学员提高业务能力的需要。根据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实现继续教育工作,已成为会计改革的必然发展趋势。本文对会计继续教育的有关内容进行了论证分析, 提出开展会计继续教育需要注意和解决的问题。我国会计继续教育是一个伟大的工程, 需要各方面作出巨大努力,才能实现会计继续教育之效果。

【关键词】

会计继续教育 教学实践 存在问题 对策

一、继续教育的涵义

( 一) 继续教育概念的界定

我国的教育是学历教育, 包括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等。继续教育是相对于学历教育提出的, 又称为后续教育, 是指人在完成正规学历( 可以是全部正规教育, 也可以是部分正规教育) 参加工作后, 为了适应社会需要, 而重新以各种方式接受新知识、新技能的教育。实质上它是学历教育的延伸、继续、扩大和发展。

(二) 我国会计继续教育的内容

会计继续教育内容的适当与否, 直接影响到会计继续教育目标的实现和成败。根据教育三维学说。会计教育的内容即是会计领域维。显然领域维应根据教育对象来判定它的范围。教育内容应涵盖学科种类、理论主体、相关知识等。

二、当前会计继续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 一) 思想认识程度不够

目前, 企业领导和相当多的会计人员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尚未引起足够的重视, 存在认识上的差距。多数企业领导认为, 会计人员已经定岗定编, 如果外出学习, 会影响目前的工作, 会计人员凭借现有的知识足以承担现在的工作, 对于一些新知识和新内容靠自学就能解决; 部分企业领导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认识不高, 往往以不影响正常工作为借口, 把业务学习时间安排在业余或节假日, 并一再压缩学习时间, 使正常的业务学习难以保证。

( 二) 管理体制不规范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由财政部门负责组织, 培训场所和师资队伍的组成由财政部门指定, 但在实际执行中,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培训单位约有 33% 以上为会计师事务所和社会办学组织, 场所混乱, 为规范管理留下隐患。有的培训原定一周时间, 实际只上课两三天; 有的培训班组织纪律松散, 学员自愿听讲; 有的主讲人员是一些非财务专业的行政官员, 所讲内容与主题相差甚远等等, 这一切导致了培训费用高、质量低。

( 三) 教育形式少, 教学方法单调

我国企事业会计继续教育形式有接受培训和自学两种。其中接受培训主要包括财政部门管理机构组织的培训及批准的培训单位组织的培训, 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举办的业务培训, 正在普通院校接受国家承认的会计专业学历教育, 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形式教育; 自学的形式包括部门或单位自行组织的业务学习,岗位培训, 承担的课题研究, 参加上一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等。

( 四) 师资队伍配备不合理

要培养跨世纪的能够掌握高新技术的高素质的会计队伍, 就必须建设一支适应继续教育要求的师资队伍。据调查, 目前担任会计继续教育工作的教师绝大多数不符合相应的教学资格, 是造成继续教育师资配备不合理的直接原因。如承担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任务的教学人员一般应具备教授或高级专业职称( 资格) 以及相应水平的政府公务员, 但在实际执行时, 并非如此。

三、完善会计继续教育工作应采取的对策

( 一) 加强领导, 提高思想认识

为保证会计继续教育顺利实施, 要提高各级领导对在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认识, 要他们重视和支持本单位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 把对会计人员知识结构更新完善作为单位人事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特别是企事业单位, 应把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与企事业发展结合起来, 积极筹划, 预先安排。应从强化组织领导入手,保证该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起来。努力实现培训工作三统一, 即: 统一组织领导, 统一安排布置, 统一培训内容。

( 二) 加强会计继续教育的管理

继续教育与学历教育相比, 教育的目标、职责、内容、方法等有着根本的区别, 因此, 应根据会计继续教育的特点来加强继续教育管理。应建章立制, 依法管理,要求各主管部门、基层单位, 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 建立一套与财政部总体方向一致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运行机制, 使整个会计继续教育计划安排能协调一致的权力。为此, 应采取三个结合: 一是与会计从业资格证相结合, 对不参加培训的会计人员, 不对其会计从业资格证年审, 情节严重的要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 二是与会计工作岗位相结合, 对拒绝参加培训的会计人员, 建议调离会计岗位, 实行委派制的应予以除名; 三是与职称聘任相结合, 凡无故不参加培训的会计人员, 不得聘任专业技术职称, 已聘者应予以解聘或高职低聘。

( 三) 科学规划培训层次, 注重内容和形式

会计人员的年龄、专业学历、从事会计专业年限各有不同, 其会计专业水平参差不齐, 所以在培训中要注意层次性。从继续教育实际工作看, 现在普遍没分高、中、初层次培训, 而是混合办班培训; 按规定会计继续教育的形式应多种, 并分层次培训; 内容安排上既要重视专业技术也要注重职业道德教育。为此, 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应分为高级和中初级多层次培训。对高级层次的会计人员应进行提高培训, 主要侧重于会计预测、决策、分析能力的培训; 对中、初级人员培训应以基础性、实用性知识为主。

( 四) 要加强继续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师资是培训工作的主体, 其强弱直接影响着培训的效果, 关系到会计继续教育工作的成败。为了提高继续教育质量, 必须强化继续教育师资队伍建设。首先, 要抓好教师的继续教育,要选派教师参加进修学习或学习访问, 以提高教师专业理论水平, 更新知识, 了解国内外财会理论的前沿动态,使老师高屋建瓴地搞好会计继续教育工作。其次, 有计划地安排教师去大中型企事业、会计师事务所实践调研,熟悉了解企事业会计实际, 加强调研工作, 及时发现企事业会计在工作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 并有针对性地传授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再次, 聘请有关专家、政府官员和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企业经理为兼职教师和顾问, 通过学术报告、研讨会等形式就会计工作中的热点问题, 以及就如何开展继续教育工作进行研讨。

参考文献:

[ 1] 武珂新. 浅谈会计继续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J] . 平原大学学报, 2001, 18( 3) : 78, 79.

[ 2] 李兆华, 徐金强.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问题浅探[ J] . 黑龙江财会, 2000( 9) : 29, 30.

[ 3] 李向前等编著, 教育资本 , 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2 年 1 月

第6篇: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计划范文

常州市武进区礼嘉中学继续教育领导小组:

一、本校2004年度开展校本培训的目标、条件和重点

2004年,是教师继续教育新一轮五年规划的开局之年,是教师继续教育为教师专业化发展和基础教育改革服务的重要一年,也是我校教师继续教育和校本培训全面实施的一年。为加强指导、规范运作、务求实效,现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对2004年全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和“21世纪园丁工程”,把教师继续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以适应和满足教师终身学习和专业发展需求为宗旨,以师德教育为核心,继续大力开展师德师风教育,以新课程师资培训为重点,以校本培训(校本教研)为主要形式,继续加强新课程骨干教师和重点、难点学科培训,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努力为提高学校教学质量提供优质师资。

二、主要工作目标

1、使全校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观有新的加强,青年教师的专业思想和爱生育人意识有明显提高。

2、教师的综合素质和实施新课程的能力在总体上适应课程改革的需要,实施素质教育的理念和能力有所提高。为高中教师进入新课程,做好思想和专业准备。

3、继续扩展梯队结构合理、综合素质较高的骨干教师队伍,重点培训培养一批各学段各学科具有较高教育教学水平、在常武地区有较大影响力的优秀教师。培养一批新的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和教坛新秀。

三.条件:

本校设立了专门的继续教育和校本培训的管理机构,由教科室具体负责继续教育和校本培训工作,并有2位教师参加了区教师进修学校组织的现代教育理论课程主讲教师培训,取得合格证书。学校有规范的业务学习制度和定期的业务学习时间,为教师继续教育和校本培训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四、重点工作

1、扎实有效地开展新课程师资培训工作。学校将继续把新课程师资培训作为年度教师继续教育的首要工作来抓。在继续加强对初中新课程师资培训的基础上,今年重点要抓好高中新课程师资的培训。本年度各教研组均应考虑和渗透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内容。

2、继续开展以尽快适应岗位要求为主要目标的新教师试用期培训工作。认真组织试用期新教师参加规定的集中和分散培训活动,学校将扎扎实实开展师徒结对活动,组织新教师深入学习现代教育教学理论,开展各种教学研讨、评比活动,使他们尽快适应并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3、大力开展教师职务岗位培训工作。按照教育局的统一要求和部署,今年将继续组织教师参加2004年晋升职称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4、加强骨干教师培训,积极实施名师工程。今年将继续组织教师参加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各级各类培训。

5、继续抓好全校教师高一层次学历达标工作。组织好教育硕士的报名、辅导和参考工作;以函授和自考为主要形式和途径,促进本校教师学历层次的提高。

6、进一步加强教师信息技术培训,切实提高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和水平。学校将组织教师参加第三轮现代教育技术考核,积极做好培训工作,与此同时,组织信息化骨干教师培训,切实提高他们进行信息技术课程开发的能力。

7、学校将根据(武教人[2004]29号)文件精神。完善校本培训的组织机构,制定培训计划,充实培训内容,加强对培训过程的管理、监控与评价。

二、本校2004年度校本培训实施意见和考核办法

一.实施意见:采用必学和自学相结合的途径进行校本培训:

1.师德教育。以邓小平理论为指针,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四五”普法教师读本》,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广泛开展以“爱生行动”为核心的各类师德教育活动,组织教师观看杨端清同志的录像报告,大力宣传和学习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配合今年区开展的“学生评教师”师德教育活动,经常性检查、督促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坚决杜绝教师队伍中体罚学生、等严重违反师德的情况,积极引导教师以先进为榜样,提高师德修养,努力塑造礼中教师良好的师表群体形象。

⑴利用每周教师政治学习时间,学习党的“十六大”精神,学习国家大政方针,有关素质教育、创新教育、实践能力培养的文件和材料。

⑵利用有影响的报刊,如《人民教育》、《江苏教育》、《德育天地》、《班主任》等,开展集体和自主学习、提高的培训工作。

⑶学习教育法规,掌握《德育大纲》要领,开展《师德规范》学习和测试活动。结合“师德标兵”,评选“十佳教师”活动,开展校本培训工作,学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

⑷开展班主任工作、德育工作研讨活动,撰写论文,参加德育论文评选。开展德育参观活动,2月份聘请校外专家、学者来校作德育建设方面的讲座,提高德育工作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

⑸学习《中小学教育继续教育课程开发指南》进行必要的辅导。听法制教育辅导报告。

2.教学业务。实施教师本职岗位的培训,学习现代教育理论,强化教育观念的转变,更新和拓展业务知识,进行教育教学能力和技能培训,适应实施素质教育的需要。主要利用业务学习时间,认真做好基础教育新课程师资培训工作。组织备课组长参加区级集中培训,发挥课程改革骨干教师的引领作用,采用多种形式开展课程改革实验教师的校本培训工作,使全体课改教师了解和掌握新课程在课程理念、课程标准、课程功能和教学方式上的重大变化,达到更新教育理念,改变教学方式,提高教学质量的目的。在校内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教材教法学习研究活动,努力提高广大教师实施新课程的能力和水平。

⑴加强理论培训,主要辅导《走进新课程》、《基础教育新课程通识培训学习材料选编》等理论和经验。9月份聘请校外专家、学者来校作辅导报告。

⑵辅导《课堂教学评价表》,根据项目规范课堂教学,以“五认真”要求,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培训教学设计能力,课堂教学实践能力,教学评价和检测能力。进行青年教师基本功竞赛培训。组织参加教育局的新教师试用期培训工作。

⑶组织示范课、汇报课、试验课实践活动和开展评议辅导讲座,提高操作能力。5月份开展“新课程研究”大型公开课展示活动。

3.教育科研。培训教师掌握教科研的基本知识,增强教师进行教科研的自觉性,提高教科研水平。解决实施新课程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培养对教科研内容的选择,研究形式和方法的确定,研究过程的实施和研究成果的总结等方面的能力。

⑴培训课题选择,设计报告,立项要点,研究成果,开展课题活动的能力。今年4月邀请专家来校作课题研究专题讲座。

⑵运用理论和实践联系的方式,培养写作教科研论文和经验总结的能力。利用暑假,组织教师积极撰写教育教学论文,参加教育年会的论文评选和各级论文竞赛活动。鼓励在正式报刊和经验总结。

⑶开展有目的、有计划的专题教科研培训。5月份培训“说课——上课——评课”的技能。开展新课程新教材案例分析辅导讲座活动。

⑷开展年级组、教研组、备课组、课题组的培训活动,发挥群体的合力优势的作用。

4.信息化素质培训。每位教师学习现代教育技术,学习使用计算机,了解有关网络信息内容,学习网的制作,并运用到教学实践中去。

⑴组织教育现代技术知识讲座和操作规范的培训。利用校本师资开设多媒体课件培训班两期,提高现代教育技术的运用能力。

⑵组织电教评优课评比辅导讲座和多媒体课件评比讲座。开展网络信息技术评优课讲座,提高实际操作能力和应用能力。

二.考核办法:

领导小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教师队伍建设情况,制订本校教师校本培训实施方案,有序组织,统筹安排,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校本培训,组织教师认真参加考核,建立教师继续教育档案。规范管理,逐步建立以专职为辅,兼职为主的校本培训师资队伍。

三、本校对校本培训进行管理的机构、制度和责任人

一.管理机构:

教育部颁发的《关于实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的意见》指出:“中小学校长是教师继续教育的第一责任人。”为此,建立以校长为首的我校教师校本培训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党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

教师校本培训领导小组构成情况。组长:蒋卫山(校长),

成员:盛建锋(副校长)、余粮(副校长)、陈中良(副校长)、王建仁(教务主任)、李新其(总务主任)、尹建文(政教主任)、陈京疆(教科室主任)、陆惠芳(办公室副主任)。

二.培训制度

1、完善教师继续教育管理体制。校长是教师继续教育的第一责任人。学校教务处、政教处、教科室、总务处、校长办公室承担区教育局下达的各项教师培训任务,教科室重点负责教师的校本培训。

2、把教师继续教育纳入学校行政工作的重要内容。要把教师继续教育和校本培训工作作为学校行政的重要内容,在行政会议上重点协商,期初制定完善的工作计划,期中对各部门的各项计划进行评估,期终总结全学期继续教育的工作成果。

3、建立和完善教师继续教育的激励机制。把继续教育任务完成情况与年度考核、评优、评先、评职称挂钩。完善教师继续教育登记制度,建立教师完成继续教育任务情况与教师年度考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教师工作岗位聘任相联系的制度。凡没有完成继续教育任务的教师,当年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不能评为优秀教师,不得申报评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对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成绩优异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不重视教师继续教育的部门及无故不参加继续教育的个人要给予批评和帮助,对延误培训工作的要进行必要的处理。

4、学校要按要求建好校本培训档案,由教科室负责如实、及时填写教师继续教育考核的各种台帐资料。由校长办公到负责校本培训档案的收集、整理、登记和保存,加强对培训档案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学校

意见

(公章)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培训部门审查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教研

部门

审查

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继续教育领导小组意见

(公章) 年

第7篇: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计划范文

陕西省会计继续教育管理办法最新版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省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推进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培养造就高素质的会计队伍,提高会计人员专业胜任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xx〕18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陕西省范围内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应当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会计行业发展要求,统筹规划,强化服务,注重质量,全面推进会计人才队伍建设,为经济社会和会计行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第四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应当遵循下列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按需施教。把握会计行业发展趋势和会计人员从业基本要求,引导会计人员更新知识、拓展技能,提升会计人员专业胜任能力。

(二)突出重点,提高能力。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面向会计人员,全面提高会计人员整体素质,进一步改善会计人员知识结构。

(三)分层培训、考培分离。针对不同层次会计人员,划分各级财政部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权限,采取多种形式分层培训。会计人员可以自主选择继续教育的学习培训形式,学习培训与考核认定应当分离,考核认定由县以上财政部门组织实施。

(四)加强管理,创新机制。各级财政部门要在统筹规划的前提下,有效利用各方面教育资源,不断丰富继续教育内容,创新继续教育形式,提高继续教育质量,逐步形成政府部门规划督导、用人单位支持配合、社会单位积极参与、会计人员主动学习的继续教育新格局。

第五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是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

会计人员享有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保障和便利。

会计人员有接受继续教育的义务。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资格(从业资格考试成绩之日)的次年起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第二章 管理体制

第六条 按照会计从业资格属地管理原则,各级财政部门(以下统称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分别组织实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省财政厅负责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的下列事项:

(一)依据国家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制度,制定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

(二)依据财政部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划和工作要点,制定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确定全省各级财政部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的具体职责和权限;

(四)组织开发或推荐适用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教材;

(五)组织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师资培训;

(六)组织全省高级会计人员(含领军人才)继续教育培训;

(七)监督、检查、考核认定省直属会计人员 (持有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

(八)建设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继续教育考核题库;

(九)规范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市场。

第七条 各市(区)财政局负责本辖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的下列事项:

(一)根据省财政厅制定的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和工作规划,制定本辖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细则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监督、检查、考核认定本辖区会计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

(三)组织本辖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师资培训;

(四)指导所辖县区财政部门开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五)规范本辖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市场。

第八条 会计人员所在单位负责组织和督促本单位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

会计人员所在单位应当遵循教育、考核、使用相结合的原则,支持并督促本单位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保证学习时间,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

第三章 内容与形式

第九条 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年度学习内容及学分由省财政,主要包括会计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技能训练和职业道德等。

(一)会计理论继续教育,重点加强会计基础理论和应用理论的培训,提高会计人员用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

(二)政策法规继续教育,重点加强会计法规制度及其他相关法规制度的培训,提高会计人员依法从事会计工作的能力;

(三)业务知识和技能训练继续教育,重点加强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会计准则制度等专业知识、内部控制、会计信息化等方面的培训,提高会计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业务技能;

(四)职业道德继续教育,重点加强会计职业道德的培训,提高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水平。

第十条 会计人员可以自愿选择参加本办法规定的继续教育形式。

第十一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主要有:

(一)参加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组织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师资培训、会计脱产培训、远程网络化会计培训;

(二)参加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认可的会计人员所在单位组织的会计脱产培训;

(三)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组织的会计脱产培训、远程网络化会计培训;

(四)会计人员自学;

(五)参加市级以上财政部门组织的会计领军人才培训;

(六)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

(七)参加省财政厅组织的高级会计人员培训;

(八)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

(九)参加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组织的其他形式培训。

第十二条 除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继续教育形式外,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还包括:

(一)参加市级以上财政部门组织的会计领军人才考试;

(二)参加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及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

(三)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会计类专科以上学位学历教育;

(四)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其认可的会计学术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或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

(五)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

(六)参加市级以上财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会计类知识竞赛、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讲座等;

(七)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形式。

第四章 学分管理

第十三条 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会计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不得少于24学分。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第十四条 省财政厅的年度继续教育学习内容包括公共科目和分行业科目。会计人员应首先完成公共科目学习,取得学分不足24学分时,可在分行业科目中选择学习。会计人员重复选择学习同一科目,只计算一次学分。

第十五条 会计人员参加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继续教育形式,继续教育学分计量标准如下:

(一)参加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组织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师资培训、会计脱产培训,经考核认定合格的,取得相应科目学分;

(二)参加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认可的会计人员所在单位组织的脱产培训,经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考核认定合格的,取得相应科目学分;

(三)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组织的脱产培训,经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考核认定合格的,取得相应科目学分;

(四)通过自学、参加远程网络培训等形式完成省财政厅公布的每年度继续教育课目,经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考核认定合格的,取得相应科目学分;

(五)参加市级以上财政部门组织的会计领军人才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取得相应学分;

(六)参加省财政厅组织的高级会计人员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取得相应学分;

(七)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取得相应学分;

(八)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经所属注册会计师协会确认的,取得相应学分。

第十六条 会计人员参加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继续教育形式,其学分计量标准如下:

(一)参加市级以上财政部门组织的会计领军人才考试,被录取的,折算为24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以录取通知为准;

(二)参加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及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折算为24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以考试管理机构公布考试成绩的时间为准;

(三)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会计类专科以上学位学历教育,通过当年度一个学习科目考试或考核的,折算为24学分;

(四)独立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其认可的会计学术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课题结项的,每项研究课题折算为24学分;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项研究课题的第一作者折算为24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2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以相关文件的签发日期为准,无正式文件的,以课题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刊物上发表时间为准,既无文件又未公开发表的课题不得折算学分;

(五)独立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刊物上发表会计类论文,每篇论文折算24学分;与他人合作发表的每篇论文的第一作者折算为24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2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以时间为准;

(六)独立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的,每本会计类书籍折算为24学分;与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会计类书籍的第一作者折算为24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2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以书籍第一版第一次印刷时间为准;

(七)参加市级以上财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会计类知识竞赛成绩合格或受到表彰的,折算学分标准及学分所属年度按财政部门的有关通知执行;

(八)参加市级以上财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讲座的,折算学分标准及学分所属年度按财政部门的有关通知执行。

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均在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下年度,也不得抵补以前年度未取得的学分。

第十七条 会计人员办理从业资格调转登记时,未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的,应区分以下情况处理:

(一)会计人员未按规定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的,应当在调出地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后,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调转手续。

(二)会计人员未按规定完成当年继续教育的,调出地应当在其调转登记表中予以注明,会计人员办理调转后,应当在调入地完成当年继续教育。

第五章 机构和单位管理

第十八条 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充分发挥国家会计学院、中华会计函授学校、会计学会、总会计师协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计人员培训基地(中心)等教育资源的主渠道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参与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构建分工明确、优势互补、布局合理、竞争有序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体系。

第十九条 申请自行组织继续教育的单位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单位(含下属单位)会计人员达到一定规模;

(二)取得财政部门的备案;

(三)具备与培训工作相适应的培训场所和设施;

(四)师资适应培训工作要求;

(五)制定完善的教学培训计划、管理制度;

(六)能够完成所承担的培训任务,保证培训质量;

(七)有稳定的继续教育经费来源并保障学习时间。

第二十条 满足本规定第十九条所列条件的单位,可登陆陕西会计网提交申请,经审核备案后,可自行组织本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单位应按照规定的内容制定培训计划,经审核后组织开展培训。培训完成后,经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考核认定合格的,取得当年相应学分。

第二十一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或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划和工作重点,改进培训方式,提高教学水平,保证培训质量。

第六章 师资与教材

第二十二条 从事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教学人员,应当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扎实的专业知识基础,有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掌握现代教育培训理论和方法,具备胜任教学、科研工作的能力。

第二十三条 省级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教材开发,逐步形成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教材体系。同时,应加强对教材编写、评估、推荐、出版、发行、使用情况的管理和监督。

第二十四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教材应注重针对性和实用性,提倡教材开发社会化,鼓励有水平、有能力、有经验的会计专家、学者和高级会计实务工作者参与教材编写、开发工作。

第二十五条 单位和会计人员自主选择继续教育教材,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单位或会计人员强行推销、搭售。

第七章 监督与检查

第二十六条 我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行信息化管理,培训学习、考核认定、取得学分等情况记入陕西省会计管理信息系统。

会计人员可登陆陕西会计网实时查询本人完成继续教育情况,继续教育情况不在从业资格证书上打印。

第二十七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实行登记制度。

会计人员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可以通过以下途径:

(一) 会计人员参加并完成财政部门认可的所在单位组织的会计继续教育培训,经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考核认定,由财政部门统一将考核通过的科目及相应的学分记入陕西省会计管理信息系统。

(二) 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机构组织的会计继续教育脱产培训、远程网络化会计培训,经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考核认定,由财政部门统一将考核通过的科目及相应的学分记入陕西省会计管理信息系统。

(三) 会计人员通过自学完成财政部门公布的年度继续教育学习科目,经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考核认定,由财政部门统一将考核通过的科目及相应的学分记入陕西省会计管理信息系统。

(四) 会计人员年内已完成省级以上注册会计师协会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或参加由市以上财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财会业务专题培训、会计类知识竞赛、会计类专题讲座的,由省财政厅统一受理组织单位提供的合格人员名单,按组织单位通知的学分核算标准折算为继续教育学分后记入陕西省会计管理信息系统。

(五) 会计人员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注册会计师考试的,由省财政厅按照每通过一科考试折算为24学分统一记入陕西省会计管理信息系统。

(六) 会计人员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并通过一科考试的,应在成绩公布后的3个月内,登陆陕西会计网进行申报,并持准考证和合格成绩单或合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到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办理继续教育学分折算登记。

(七) 会计人员参加本办法规定的会计类专科以上的学位学历教育的,应在规定学制年限内的每年第四季度登陆陕西会计网申报学习科目和考试成绩;在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应及时到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进行学历变更,变更完成后,陕西省会计管理信息系统对会计人员在规定学制年限内申报的学习科目予以确认,按每科目24学分记入申报年度继续教育。

(八) 会计人员参加本办法规定的会计类学术研究(含课题、论文论着等)的,应在当年第四季度,登陆陕西会计网进行申报,并持课题结项书、论文论着等原件,到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办理继续教育学分折算登记。

第二十八条 会计人员由于病假、在境外工作、生育等原因,无法在当年完成继续教育取得规定学分的,应当提供合理证明,经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后,其没有取得的继续教育学分可以顺延至下一年度取得。

会计人员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或者参加继续教育未取得规定学分的,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责令其限期改正。

第二十九条 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将监督、检查结果作为会计人员办理从业资格证书调转、补发、定期换发等事项及参加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颁发会计人员荣誉证书、申请高端会计人才培训、报考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评审高级会计师等的必要条件。

第三十条 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所在地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情况进行检查、评估,促进提高培训效果。

第三十一条 组织继续教育培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 采取虚假、欺诈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的;

(二) 以会计人员继续名义组织境内外公费旅游或者进行其他高消费活动的;

(三)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印发与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相关培训证书的;

(四) 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名义乱收费或者只收费不培训的。

第三十二条 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对自行组织继续教育的单位实行动态管理。单位如有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不能保证继续教育质量的,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可予以通报,并给予暂停培训直至撤销备案等处理。

第三十三条 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将各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情况作为《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会计从业资格情况检查及会计基础工作考核的内容。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20xx年5月9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xx年5月9日。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必要性1.适应经济发展两个转变的客观要求 。

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市场经济就是竞争经济,法制经济,尤其是在知识经济和信息时代,要求现代会计必须随之转轨变型,由报账型向管理型、决策性转变;由事后型向事前型、事中、事后全过程转变;由被动型向能动型、自主型转变;由传统手工方法向现代高科技、网络化、规范化转变。适应形势,更新知识,不断进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学习,是科教兴国和素质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企业改革、会计主体变化对提高会计人员基本素质的必然要求。

企业改革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其基本思路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企业形式多样化,会计主体多元化,在企业错综复杂、激烈竞争的新形势下,要求会计人员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①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对时局变化的高度敏锐性,感悟时局变化对企业财会正负两方面的影响及程序,要加强学习,坚持方向,提高认识能力和实践能力,增强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

②具有强烈的市场经济意识。市场经济综尚超前和创机关报、竞争和法制,更体现了风险与效益对等的根本法则,归根到底市场竞争是产品的竞争,科技的竞争,人才的竞争,而这一些均有赖于国民教育和不断学习。

③具有合理的知识结构。要具备较高的文化素质和一定的新技术知识,较娴熟的业务操作能力,只有学习学习再学习。

④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忠于职守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刻苦学习,廉洁奉公,团结协作。

3.扭转我国会计队伍落后状况的现实要求。

财政部长项怀诚指出,当前会计存在的三个主要问题:

一是合格的会计人员数量不够;

二是会计人员素质不高;

第8篇: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计划范文

关键词 中小学教师 继续教育 管理模式 基本理论

中图分类号:G72 文献标识码:A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模式基本理论是主要的理论表现形式,能够作用于管理实践中对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优化开展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促使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取得更好的发展成效。因此应该加强对基本理论的探索,争取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全面推进提供良好的支持。

1构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模式的基本理论

从理论研究角度进行解读,对中小学教师实施继续教育是促进我国中小学教育优化开展的重要保障。而在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中,管理模式的构建是较为重要的内容,并且管理模式的构建将省级管理作为基础,希望能够借助省级管理工作的优化开展保证国家继续教育立法、方针政策等得到贯彻和落实,真正将继续教育理论和教育政策等全面执行,为中小学教育工作的全面优化提供相应的保障。从本质层面上进行分析,对中小学继续教育省级管理目标进行定位应该保证其与培训模式相适应,切实满足全省教师的实际需求,促进中小学教师教育培训工作的优化开展。这样在省级管理基本理论的指导下,继续教育省级管理模式能够将各个影响要素之间的动态平衡作为主要依据,将区域性继续教育的稳定运行作为最基本的要求,进而逐步建立将中小学继续教育行政和业务管理为主要内容的二元架构。唯有如此,中小学继续教育管理模式基本理论才能够得到逐步的完善,在宣传机制、立法、业务管理机制、控制机制和行政管理机制的建设角度为继续教育工作的开展提供良好的支持,保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能够在新时期取得新的发展成效,切实推进我国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的全面优化。

2广西凭祥市在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方面做出的探索

基于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模式基本理论的指导,广西凭祥市教育部门也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加强对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视,希望能够构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模式,并结合系统的理论指导对管理模式加以完善,促进继续教育工作的优化开展,全面提高中小学教师的执教能力,为广西凭祥市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提供重要的师资保障。在具体实践探索中,广西凭祥市从以下方面做出了一定的努力。

2.1基于“十三五”规划对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进行创新

广西凭祥市为了增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实际效果,全面贯彻落实安全区和凭祥市教育局关于教师继续教育方面的工作精神,基于“十三五”工作理念的指导对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进行改革创新,并结合该地区实际情况和未来教育改革探索情况制定了相应的创新规划,以发展为主要追求,拓展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覆盖面,提高工作影响力,希望在协同推进中改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情况,提高教育质量。

2.2全面推进网络研修,落实各项培训任务

在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综合管理工作中,广西凭祥市为了能够保证网络研修工作的高效运行,并取得相应的成果,启动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项目后,加强对管理者培训建设工作的重视,并明确各项工作标准,让各级参与者都能够对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形成系统的认识,进而为网络研修工作的优化开展提供相应的支持,促进各项培训任务的贯彻落实。唯有如此,才能够切实加强对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工作,促进继续教育管理模式基本理论指导作用的发挥,争取取得更好的继续教育成效。

2.3对多种继续教育项目进行整合

在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中,广西凭祥市也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对工作进行了适当的创新,积极组织开展工作坊项目,并且将工作坊项目作为整体,联合网络和校本两个方面的研修项目、送教活动等开展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一体化探索,为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优化开展提供了良好的支持,对广西凭祥市中小学教师职教能力强化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2.4多部门协同推进,增强继续教育培训力度

在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项目的过程中,广西凭祥市教育局和教育机构针对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项目做出了共同的努力,希望能够从多角度采取相应的措施构建良好的继续教育队伍,保证继续教育工作的全面开展,进而真正发挥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的职能和作用,实现对中小学教师综合素质的培养。在具体实践操作方面,广西凭祥市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构建了项目领导团队、培训管理者团队和研修引领团队,增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全面性,希望能够借助协同推进保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效果。

3广西凭祥市在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中取得的成效

广西凭祥市在全面加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并借助系统的理论加强对继续教育工作的管理后,随着“国培计划”的贯彻落实,也取得了良好的继续教育成效。大量中小学教师参与到继续教育培训工作中,网络研究项目实现了对464名中小学教师的引领,整体教育效果显著,中小学教师的职教能力得到了明显的提高。可见在当前社会背景下对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进行研究和探索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能够为我国教育质量的整体性强化提供良好的支持。

4结语

综上所述,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对中小学教育改革以及中小学教育事业的发展产生著至关重要的影响,因此应该加强对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重视,明确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模式基本理论,在科学理论的指导下进行不断的尝试和探索,希望能够切实保障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质量,为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有效的人才支撑。

参考文献

第9篇: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计划范文

会计人员作为负有特殊职责的从业人员,新《会计法》中明确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同时作为《会计法》重要配套规章之一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中指出,对会计人员资格证书实行定期年检制度;对于持证人员无故不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或不符合其他规定条件的不予通过年检;持证人员未参加或未通过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管理部门年检的,其持有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自证书载明的有效期限终止之日起自行失效。对于任用没有从业资格证书人员或者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未注册登记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单位,由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依据《会计法》第42条的规定处理。以上内容表明,我国会计人员的从业已进入法制化阶段,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在会计从业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质量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我国会计工作的质量。

二、影响会计继续教育质量的因素分析

衡量会计继续教育的质量,应以是否完成或达到《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中所确定的任务、原则和要求为标准。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主要任务是提高会计人员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职业道德水平,使其知识和技能不断得到更新、补充、拓展和提高。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应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讲求时效、学以致用的原则。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分为高级、中级、初级三个级别。而目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培训现状,若以上述标准来衡量存在诸多问题。

(-)集中培训问题

目前我国会计人员整体知识水平参差不齐,以学历情况分析,研究生为0.07%,本科生为1.97%,专科生为14.75%,中专生为27.20%,中专以下的为56.01%。学历不同其接受能力存在一定的差异,在目前会计继续教育采取连续集中培训的方式下,可以说,在较短的时间内,采用填鸭式的教学方法,大部分会计人员难以接受超大量的培训内容,而直接影响培训质量。

(二)培训内容的问题

目前会计继续教育的培训内容,每年均由财政部门统一制定,并使用全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系列教材,由于教材和培训对象的通用性和单一性,即培训教材不分高级、中级和初级,培训对象不分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等,结果造成培训内容与本职工作需求严重脱节,如事业单位的会计人员接受企业会计制度的培训,难以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使部分会计人员失去学习兴趣,而直接影响培训质

量。

(三)培训组织问题

目前会计继续教育的培训组织,一般都是采取高级、中级和初级合并、混合、而又集中统一培训,组织者们为节约培训成本,普遍实行大课堂教学,一个课堂容纳几百人,在教学条件不能满足的条件下,讲课教师不得不以通读教材的方式完成培训内容,整个课堂气氛死板,师生之间难以交流,造成教师读得无味,学生听得无奈,而直接影响培训质量。

(四)培训考核问题

目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主要是以一份试卷完成考核内容,虽然培训单位要求课前签到,但由于各种原因使得此项考核很不严肃,情同虚设。在不分级别培训,考试内容完全相同的情况下,一份试卷有多少内容是学员独立完成的,有多少内容代表着培训的真实收获,值得怀疑。甚至有些会计人员不愿意参加培训学习,只在考试时抄抄写写以应付了事。所以说,单一试卷的考核方式直接影响培训质量。

三、会计继续教育的层次划分

分析以上问题,笔者认为提高会计继续教育培训质量的关键环节,是在培训中应全面实行层次划分,具体包括:对培训人员、培训内容和培训考核方法进行层次划分,实施从不同层面对会计人员进行继续教育的培训。

(-)培训人员的层次划分

培训人员的层次划分是指按会计人员职务和所在行业(或系统)的分层次。目前我国会计人员的职务分为高级会计师、会计师、助理会计师。其中高级会计师为高级职务,会计师为中级职务,助理会计师为初级职务。会计专业职务是区分会计人员从事业务工作的技术等级。建议会计继续教育应严格执行《暂行规定》中三个级次的划分,并按照行业(或系统)组织培训,以便理论联系实际,使不同层次的会计人员通过继续教育都能有所提高,以达到会计继续教育的实际效果。此层次的划分是实行分层次教学的基本前提。

(二)培训内容的层次划分

培训内容层次划分包括培训内容的横向和纵向分层次。培训内容的横向分层次是指在培训人员分层次的基础上,结合每一层次会计人员的基本职责,分别使用三个层次的培训教材,目前,《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中规定,高级会计师的基本职责是:负责草拟和解释、解答一个地区、一个部门、一个系统或在全国施行的财务会计法规、制度、办法,组织和指导一个地区或一个部门一个系统的经济核算和财务工作,培训中级以上会计人才。会计师的基本职责是:负责草拟比较重要的财务会计制度、法规、办法,解释、解答财务会计法规、制度中的重要问题,分析、检查财务收支和预算执行情况,培养初级会计人才。对初级会计人员也规定了相应的基本职责。应对高级会计人员进行相关内容的全面系统培训,不仅包括新制度的全部内容

,而且更重要的是新制度出台的背景及一些内容变化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对中级会计人员则应有选择地进行相关内容的重点培训,如八项资产准备等。而对初级会计人员应重点培训发生变化后的实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