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食品行业特征范文

食品行业特征精选(九篇)

食品行业特征

第1篇:食品行业特征范文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八部委《关于加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指导意见》及《市食品放心工程三年规划》的要求,特制定我旗进一步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做好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以改善食品的安全信用环境,培养食品的安全信用意识,规范食品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和食品市场秩序,全面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为目的,以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建设为核心,综合抓好食品安全制度规范、管理服务体系与运行机制的建设,加快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工作原则

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以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建设为核心,逐步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诚信意识,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引导企业严格自律。坚持“政府推动,部门联动,市场化运作,全社会广泛参与,统筹协调,分工合作,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先易后难,先点后面”的工作原则。加强组织领导,注重行业指导,加大舆论宣传,突出制度建设,积极探索,稳步推进,不断提高我旗各类食品企业的知名度,让广大人民群众安全消费,放心消费。

三、主要内容

(一)建立食品安全信用管理体制。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对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框架进行总体设计,并对各部门、各行业的具体建设方案进行指导协调。其它各职能部门依照法定职责对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进行指导和管理。行业协会对其会员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进行行业指导和服务。食品企业做为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抓实抓好企业内部信用体系建设。消费者对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进行社会监督。

(二)建立食品安全信用征集制度。食品安全信用的征集是食品安全信用体系运行的基础。其状况如何直接影响着食品安全信用的评价、披露以及监督。包括各类信息的征集原则、征集方式、征集渠道、征集内容、征集标准及具体要求。

食品安全信用的征集要坚持依法,客观和公正征集信用信息,保障信息质量、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原则。

(三)建立食品安全信用评价制度。食品安全信用评价制度包括评价机构、评价指标、评价原则、评价等级、评价方法及评价的效力等。

食品安全信用评价要坚持独立公正和审慎的原则,严格按照标准和秩序进行评价,保证评价结论合法性和权威性的原则。食品安全信用等级化分为A、B、C、D四个等级。

(四)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披露制度,食品安全信用披露制度包括披露机构、披露原则、披露方式及披露要求等。

食品安全信用披露应当遵循依法、客观与公正的原则。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保守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五)建立食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制度。根据食品安全信用评价结果(信用等级),对食品企业实行分类监营,对长期守法诚信企业要给予宣传、支持和表彰,对严重违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制假售假等严重失信的企业,实行重点监管。

四、具体实施步骤和行业

第一阶段(年1月——12月)主要从乳制品行业、肉类行业、酒类行业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第二阶段(年1月——12月)主要从粮食行业、蔬菜行业、食用油行业、水产品行业、调味品行业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第三阶段从年开始,在其它食品行业全面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各行业具体实施方案另行制定。

五、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明确相关责任,旗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成立食品安全信用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要责任到人。

(二)加强舆论宣传,营造信用氛围。各部门要开展多种形式的食品安全信用宣传活动,形成讲信用、重信用、守信为荣、失信为耻的良好社会氛围。

第2篇:食品行业特征范文

【关键词】 混合销售行为;兼营;食品饮料;税收筹划

到过歌舞厅等娱乐场所消费的人都会发现,在一些量贩式KTV里,食品饮料等都是开架销售的,像在超市买东西一样,打单付款后,东西被带到娱乐服务提供地,顾客边娱乐边享受食物。这和过去向服务生点食品饮料,最后把它们和娱乐服务一块结账的经营方式有很大的不同。从经营的角度考虑,这种食品饮料销售方式的改变,使客户可以直面商品,选择的自由度更大,也更方便;而从税收角度考虑,这种改变使企业能够单独核算食品饮料的销售额,为利用兼营行为进行税收筹划从而实现节税目的奠定了管理上的基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征收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应税劳务,不征收增值税。这里的“非应税劳务”是指属于应缴营业税的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对于混合销售行为,同时涉及到增值税和营业税的纳税范围,我国税法规定只合并缴纳一种税,是为了征管的简便。顾客向服务生点食品饮料,最后把它们和娱乐服务一块结账,对于商家而言,大多没有将货物销售纳入经营范围,并且没有单独核算货物的销售额,这项销售行为既涉及食品饮料等应缴纳增值税的货物又涉及娱乐服务这一不应缴纳增值税而应缴纳营业税的劳务,属于混合销售行为。按上述规定,对该混合销售行为只征收营业税就可以了,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食品饮料和娱乐服务的总营业额。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纳税人经营娱乐业具体适用的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5%到20%的幅度内决定。各地方政府核定的娱乐业各项目的税率一般都会超过10%。2001年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又下发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娱乐业营业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01]73号),从2001年5月1日起,对一些特殊的娱乐业项目按20%的税率征收营业税,具体包括: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包括夜总会、练歌房、恋歌房)、音乐茶座(包括酒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如射击、狩猎、跑马、游戏机、蹦极、卡丁车、热气球、动力伞、射箭、飞镖等)。歌舞厅等娱乐场所的服务项目属于财税[2001]73号文件规定的高税率娱乐业项目,其在发生上述混合销售行为时,食品饮料应缴纳的营业税税率为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兼营非应税劳务的,应分别核算货物或应税劳务和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不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核算的,其非应税劳务应与货物或应税劳务一并征收增值税。纳税人兼营的非应税劳务是否应当一并征收增值税,由国家税务总局所属征收机关确定。对兼营非应税劳务不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核算的,之所以规定要一并征收增值税,是站在国家的税收利益角度考虑的。因为通常情况下,这样会提高企业的整体税负。之所以最终决定权在国家税务总局所属征收机关,也是站在国家税收利益角度考虑的,事实上最终决定时是按国家的税收利益最大化原则来决定是否一并征收增值税。娱乐场所在经营范围上主营娱乐服务,同时兼营食品饮料销售,在食品饮料的销售方式上表现为开架销售,以便将食品饮料的销售额单独核算,即为上述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兼营货物和非应增值税的娱乐服务,并且进行了分开核算,此时,食品饮料销售应缴纳增值税,娱乐服务销售应缴纳营业税。事实上如果不分开核算,国家税务总局所属征收机关应确定企业按食品饮料和货物的总营业额一并缴纳营业税,这样会提高企业最终的税收负担,有利于维护国家的税收利益。

从税收筹划的角度考虑,不把食品饮料纳入经营范围的混合销售方式与将其纳入经营范围并单独核算的兼营销售方式哪个更节税呢?通过以下两例税负的比较就可得出正确的结论。

例1:假设某歌舞厅的经营范围中没有销售货物,未开架销售食品饮料,本期销售娱乐服务的同时销售食品饮料,销售总额为1 000万元,其中食品饮料市场售价为300万元。

歌舞厅应缴纳的营业税=1 000×20%=200(万元)

例2:假设某歌舞厅兼营货物和娱乐服务,开架销售食品饮料,并且独立核算,本期娱乐服务销售额为700万元,食品饮料销售额为300万元。

歌舞厅兼营货物,可能是小规模纳税人,此时食品饮料销售应按4%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税收计算如下:

歌舞厅应缴纳的营业税=700×20%=140(万元)

歌舞厅应缴纳的增值税=300÷(1+4%)×4%=11.54(万元)

两税合计=140+11.54=151.54(万元)

如果歌舞厅销售货物的会计核算健全,年应缴纳增值税的销售额超过规定的标准,即可申请认定成为一般纳税人。此时歌舞厅销售食品饮料时,确认销项税额;采购食品饮料时,按规定可以抵扣进项税额。最终,歌舞厅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和其销售食品饮料的成本利润率有关,成本利润率越高,在本销售环节的增值额越高,应纳税额也高,因为对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是对增值额征税的,最终的税收负担应为增值额与税率的乘积。因为对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的税率一般为17%,低于20%,最终食品饮料的增值税应纳税额要比例1中按销售额的20%计算的营业税税额低得多,有时甚至低于歌舞厅被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时的增值税税负。假设例2中的歌舞厅是一般纳税人,食品饮料的采购成本是280万元,税收计算如下:

歌舞厅应缴纳的营业税=700×20%=140(万元)

歌舞厅应缴纳的增值税=300÷(1+17%)×17%-280÷(1+17%)×17%=2.91(万元)

两税合计=140+2.91=142.91(万元)

通过比较不难看出,歌舞厅在食品饮料销售方式改变前,经营范围上没有货物销售项目,食品饮料销售也按特殊娱乐业项目缴纳营业税,税率较高,使最终的税收负担最重;歌舞厅在食品饮料销售方式改变后,经营范围上有货物销售项目,对食品饮料销售单独核算,适用增值税,如果歌舞厅是小规模纳税人,按销售额的3.85%〔4%÷(1+4%)〕缴纳增值税,如果歌舞厅是一般纳税人,按远低于销售额的增值额乘上低于20%的税率缴纳增值税,最终税负要比食品饮料销售方式改变前轻得多。

应该注意的是,对于歌舞厅等娱乐场所而言,食品饮料开架销售这种经营方式的改变只是节税的形式要件,企业因此具备了单独核算食品饮料销售额的管理基础,为了利用兼营销售方式进行税务筹划,企业还要在经营范围上增加货物销售项目并且做税务变更登记,同时在财务会计上真正做到独立核算,才算具备了节税的实质要件。将实质和形式完美统一后,对于歌舞厅等娱乐场所来说,才能经营、节税一举两得。

【参考文献】

第3篇:食品行业特征范文

(一)凡在本县区域内有产(商)品销售收入和各项收费收入的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包括公路、铁路、交通运输业、林业、地质、煤炭、石油、矿产等国省营企业。

(二)各类轿车、吉普车、大中型客车每月每台按20元征收。

(三)物价部门管理的产(商)品价格和收费项目。按所增加的收入总额的5%至10%征收。

(四)新报批的收费项目按其收入的1%征收。

(五)银行(包括信用社)保险部门按上缴税金总额的2%征收。

(六)本县及外来的公路、铁路建设和城市建筑、安装、装潢企业施工单位按其所承揽工程总造价的2‰至5‰征收。

(七)宾馆、招待所(含饭店、酒店)旅店住宿人员。

(八)国营、集体、个体饭店(包括宾馆、招待所、旅店的餐厅及酒家、酒吧、冷饮店、咖啡厅等)按营业收入的0.5%征收。

(九)凡是县内的舞厅、歌舞餐厅、夜总会、卡拉OK厅、台球室、电子游戏厅、影剧院、录像厅、网吧和外地来县演出等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活动)按其营业收入的2%征收;音像出租(销售)室。音像出租厨窗每月征收10元;书刊销售、出租室(亭、车)每月征收10元。

(十)发生广告业务的广播、电视、印刷出版等部门或单位按广告收入的2%征收。

(十一)公园、寺庙、旅游区、景点按门票、游乐收入的3%征收。

二、具体征收办法

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办公室负责管理,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工作原则上由以下部门负责征收。特殊情况下,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办公室可以调整征收部门及征收范围。

(一)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金融、保险部门应缴纳的调节基金。

(二)行政、事业单位的非税收入应缴纳的调节基金由财政部门负责征收。

(三)新审批和提高标准的收费项目。由县物价部门负责征收。

(四)各种车辆应缴纳的调节基金。

(五)建筑、安装、装潢施工队伍应缴纳的调节基金。

(六)其他均由县物价部门负责征收或委托其他部门。

(七)以上各部门在过程中。如部门因工作或其他原因需要进行调整的由县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领导小组批准。

缴纳单位应按月提取,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可在税前列支。并于月日前上缴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专户。逾期不交者,按月缴纳1%滞纳金,对不能足额交纳基金的征(代)收部门应责令其限期补交;对拒不交纳的由有关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罚。

除宾馆、招待所(包括旅店、饭店、酒店)住宿人员宿费票据中单独列项外,征收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的部门。其余一律使用省财政厅和省物价局统一印制的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专用票据。

三、基金的管理与使用

(一)县政府成立县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征收和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价格监督检查局,办公室人员由价格监督检查局内部调剂解决。

(二)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设立专户。年终结余转入下年滚动使用。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是属专项基金,本着“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原则,主要用于平抑主要副食品价格,扶持主要副食品生产、经营,扶持主要副食品储备。为防止基金管理权力过于集中,使用基金时应由物价部门申报,财政部门审核,报县政府批准后通过财政专户拨款,严禁挤占挪用、擅自越权审批使用。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真正使这项基金发挥应有作用。

第4篇:食品行业特征范文

然而,中小企业在推进客户细分工作的过程中,遇到的阻碍往往比大型企业更加要大。原因主要出于两点:第一,从技术角度而言,客户细分的高额费用,及对于数据分析的高要求,是短期内无法跨越的障碍;第二,从战略角度而言,中小企业受其销售额的客观需求,也无意继续缩小其受众群体。这就出现了一种很怪异的现象:中小企业一方面喊着客户细分的口号,另外一方面却向所有客户传达着并不细分也不具备针对性的企业信息。“精准营销”成为一句空话。

另外一方面,部分中小企业简单的将精准营销理解为一对一的客户营销。实际上,针对部分创造核心价值的VIP渠道客户提供个性化服务,会对企业的现实销售额创造一定的有利影响。但是,由于VIP渠道客户往往会尾大不掉,各个VIP渠道客户的需求不尽相同,难以平衡,往往会出现“治一经,损一经”的局面,令中小企业焦头烂额。

虽然从理论上来说,企业与渠道商是为消费客户进行服务的共同体,但是两者的利益点往往会出现冲突。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使大部分中小企业并不具备终端定价权。所谓的定价,往往是比附定价。而日益提升的原材料成本价格,也令中小企业逐渐失去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的空间。从生产成本到终端定价,有限的价差空间,正在被企业与渠道商进行激烈争夺。从这个角度来说,除非企业能够拥有绝对定价权,或者有能力大幅度降低生产成本,否则企业与渠道商将成为难以协调的利益竞争者。很多人意识到了这点。蓝海理论,正是为了确立企业的绝对定价权而出现。而技术创新,则是为了降低生产成本而提出。

不管是蓝海理论,还是技术创新,对于大多数中小企业而言,都是“看上去很美”,更多的是停留在概念层面。对于大多数中小企业而言,最为重要的仍然是基于现有的产品、研发能力,为客户提供最大的价值,进而提升企业自身的销量。于是,客户细分逐渐成为中小企业的兵家必经之路。谁先针对差异化的客户群体提出了差异化的主张,提供了差异化的优质价值,谁则成为行业的胜者。

这里,可以把针对差异化的客户群体,提供差异化的优质价值,称之为“特众营销”。

特众营销,顾名思义,就是针对特定受众群体开展个性化的各类营销手段。这里有两个关键问题,如何找到特定受众群体,与如何开展个性化的营销手段。客户细分只是手段,找到最有价值的特定受众群体才是目的。

如何找到最有价值的特定受众群体?主要有两个指标:企业战略目标及客户群体特征。通过对客户细分群体特征的区分,将客户进行分类,找到与企业战略目标符合的细分客户群体。在这一系列细分客户群体中,根据客户销售价值进行优先排序,找到企业最有价值的特定受众群体,并针对这部分细分客户群体设计营销方案,开展营销工作。

下面将用速冻食品行业的S企业行为作为案例,说明特众营销中寻找特定受众群体的过程及分析其群体特征的过程。

S企业主要产品为速冻丸子、速冻面食等,在速冻食品行业的隶属于中上游梯队,在华东尤其是上海,具备一定的品牌知名度。速冻食品由于产品的特殊性,需要冷链进行跟进,所以基本上该行业的产品均在家乐福、都上等大型卖场中销售。从整个行业来看,各个品牌厂家的产品、价格同质化比较严重,并集中在卖场这个单一渠道中进行短兵相接,受渠道控制非常严重。每到旺季,几乎行业中所有企业都会开展试吃、降价、打折、买送等促销活动,促销方式也非常同质。促销效果实际上大打折扣,而如果不做促销则会被竞品挤压。因此,每到销售旺季,S企业都处在两难境地。

经过细致的研究、讨论与沟通,S企业明确了推行特众营销的策略。而进行客户细分,找到最有价值的的特定受众群体,成为摆在S企业面前的第一个课题。

1. 客户样本信息收集:卖场渠道的消费客户成分极其复杂,因此对客户样本的信息收集工作也非常庞大。而客户样本信息收集工作又分做几个小环节:

1.1. 样本数量:样本数量过少则不能体现客户信息的普遍性,过多则极大的增加了工作难度和工作压力。因此,我们对S企业进行了非常细致的研究。2007年,S企业34个单品中8个主销单品的销售额占据了总销售额的76%,销售数量占据了总销售数量的62%,8个主销单品的销售数量合计约为760万袋。按照每个客户购买一袋产品计算,S企业这8个主销单品在2007年产生了760万个客户。经过与S企业的讨论,我们决定采用客户总量的万分之二作为样本数量,即1600个客户样本,每个单品200个客户样本。

1.2. 取样区域:2007年,S企业的78%的销售额发生在江浙区域,而上海占据了47%的销售额。因此,本次客户信息取样区域确定为上海、南京、杭州三个城市的大型卖场。

1.3. 取样人群范围:取样人群分为三类,第一类为8个主销单品的购买客户占据客户样本总量的40%,第二类为购买类似竞品的购买客户占据客户样本总量的40%,第三类为非购买客户,占据样本总量的20%。

1.4. 取样方式:1500个客户样本为定量调研,而上海、南京、杭州三个城市各举办两次消费客户座谈会进行定性调研。

1.5. 客户样本信息收集工作的开展:充分调动了企业业务员、企业导购员、卖场导购员、兼职调研员等各方的力量,在一个月的时间内完成了客户样本的信息收集工作。

2. 客户样本数据分析、分类:收集到客户样本的信息,要将其迅速进行分析分类。经过讨论,S企业采用性别、年龄、学历、所在职业、工作年限、所在城市、籍贯、是否已婚、是否有同住室友、日常餐饮习惯、每周平均工作时间、卖场购买频次、平均单次卖场购买金额、购买此类产品频次、平均单次购买此类产品金额、购买时间等维度将客户样本进行分类。在此基础上进行小类的合并。最终得到针对S企业的12类客户细分群体。

3. 客户细分群体与企业战略目标吻合性评估:这是特众营销中构建特定受众群体的必经环节。然而,由于S企业前期对于企业战略规划不足,无法确认吻合度。所以S企业的特定受众群体评估工作,并未在此环节淘汰客户细分群体。

4. 客户销售价值排序:客户的销售价值排序分做两类,一个是S企业整体品牌的销售价值排序,一个是单品的销售价值排序。前者体现客户对于S企业的销售贡献,后者体现客户对于单品的销售贡献。考虑到实际操作的简易性及可执行性,将单品的销售价值排序中非常类似的相似排序进行合并,从中确认了四种销售排序。S企业整体销售价值排序、火锅类产品销售价值排序、水饺馒头类产品销售价值排序及汤团馄饨类产品销售价值排序。

5. 最有价值的特定受众群体判定:最有价值的特定受众群体并不是只能有一个群体,而可能是一系列群体的组合。其中,在对品牌进行传播推广时主要考虑对于S企业的最有价值特定受众群体特征,而对于单品进行推广时则考虑相应单品的最有价值特定受众群体特征。

5.1. S企业整体最有价值的特定受众群体:26-29岁,工作年限为4-7年,未婚同居,籍贯为四川、东北,广告、IT类职业,周工作时间在40-45小时,在当地生活事件超过3年,每周至卖场采购一次,单次采购金额在150-180元之间,主要采购品类为食品、饮料、日化产品,两周采购本企业或竞品产品一次,单次采购金额在25-35元之间,作为聚会用途。

5.2. 火锅类产品最有价值的特定受众群体:26-33岁,工作年限为4-11年,已婚或同居,籍贯为四川、湖北、东北,每周至卖场采购一次,单次采购金额在150-210元之间,主要采购品类为食品、饮料、家庭用品、日化产品,一个月采购本品类一次,单次采购金额在20-35元之间。

5.3. 水饺馒头类产品最有价值的特定受众群体:22-25岁,工作年限为0-3年,单身男性,住宿基本为合租,饮食时间不定,籍贯为东北、华北、西北,IT、金融类职业,周工作时间在45-50个小时,两周至卖场采购一次,单次采购金额在60-120元之间,主要采购品类为速冻类食品、饮料、啤酒、调料,两周采购本品类一次,单次采购本品类金额在20-30元之间,作为午餐、晚餐用途。

5.4. 汤团混沌类产品最有价值的特定受众群体:40-45岁,已婚女性,饮食时间固定,在当地生活时间超过20年,周工作时间在35-40个小时,每周至卖场采购一次,单次采购金额在90-180元之间,主要采购品类为食品、饮料、家庭用品,一个月采购本品类一次,单次采购本品类金额在15-20元之间,作为早餐用途。

6. 最有价值的特定受众群体特征调研分析:仅仅找到最有价值的特定受众群体是不够的。为了更加有针对性的对相应受众群体进行营销推广,还必须对各类受众群体的生活习惯、消费特点、购买因素、受影响因素、产品满意度、品牌认知度、产品期望值、客户生命周期等指标进行调研评估,以此作为制定有针对性的营销方案的依据。由于此类消费客户特征指标众多,这里不再赘述。

值得注意的是,在找到S企业最有价值的特定受众群体特征之后,我们对S企业的一个标杆竞品L企业进行了同样的一次调研。结果表明,虽然S企业与L企业两者的产品、价格、渠道极其同质化,但两者最有价值的特定受众群体并不完全一致,其群体特征也有所不同。可见,即使在同质化如此严重的速冻食品行业,消费客户也已经逐渐进行自发的细分。

第5篇:食品行业特征范文

关键词:企业标准 标准编写 食品安全

1 企业标准的重要性

标准是为了在一定的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经协商一致制定并由公认机构批准,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的一种规范性文件。我国标准有4级,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食品安全企业标准(以下简称食品企业标准)是食品生产企业在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时制定,或者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

食品企业标准不光是企业指导生产,控制食品质量的重要一环,也是政府部门实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一环。根据2009年6月10日卫生部的卫政法发〔2009〕54号文件[1],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的备案管理已由质量监督部门转为卫生行政部门,从而使得原先只需在市质监部门备案的食品企业标准现在由省级卫生部门统一备案管理,在办理备案之前还要由省卫生部门指定的单位组织专家对备案标准进行更加严格的审查,审查通过方可予以办理。这样的转变凸显了国家对食品企业标准管理的重视,对食品企业而言,要求以更加自律和负责的态度来做好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2 企业标准制修订现状

2.1 部分食品企业对企业标准缺乏认识和重视,标准化人才匮乏

食品企业标准实施备案管理多年以来,仍然存在部分企业对企业标准缺乏必要的认识和重视,而标准化人才的匮乏也成为制约其做好企业标准制修订的一个重要瓶颈。特别是一些中小型企业,常出现产品已经批量生产,才发现没有标准可以参照执行的问题,但为了产品的上市,便临时套用一些不相符的国家及行业标准,或者是企业标准。通常是备案一次便不再理会,3年后到期不及时提交复审,这些情况一经监管部门查处将为企业带来很多不必要的损失。

2.2 部分食品企业极力降低产品质量标准,产品的特征性指标过少

需要制定食品企业标准的产品是没有相应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产品,或产品质量高于这两类标准的产品,因此,食品企业标准应具有多项区别于其他产品的特征性指标,或者相关质量指标高于相应国家标准。但目前存在的较多情形是,部分食品企业由于工艺水平的限制,在制定标准时有意压低标准,减少特征性指标,以求产品抽查检验时能合格。当然,在不违背国家相关强制性标准及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这样的标准是可以通过的,但这样的标准必然不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

3 企业标准制修订过程中的常见问题分析

第6篇:食品行业特征范文

第一条为加强对新资源食品的监督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下简称《食品卫生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的新资源食品包括:

(一)在我国无食用习惯的动物、植物和微生物;

(二)从动物、植物、微生物中分离的在我国无食用习惯的食品原料;

(三)在食品加工过程中使用的微生物新品种;

(四)因采用新工艺生产导致原有成分或者结构发生改变的食品原料。

第三条新资源食品应当符合《食品卫生法》及有关法规、规章、标准的规定,对人体不得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慢性或其他潜在性健康危害。

第四条国家鼓励对新资源食品的科学研究和开发。

第五条卫生部主管全国新资源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新资源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新资源食品的申请

第六条生产经营或者使用新资源食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在产品首次上市前应当报卫生部审核批准。

第七条申请新资源食品的,应当向卫生部提交下列材料:

(一)新资源食品卫生行政许可申请表;

(二)研制报告和安全性研究报告;

(三)生产工艺简述和流程图;

(四)产品质量标准;

(五)国内外的研究利用情况和相关的安全性资料;

(六)产品标签及说明书;

(七)有助于评审的其它资料。

另附未启封的产品样品1件或者原料30克。

申请进口新资源食品,还应当提交生产国(地区)相关部门或者机构出具的允许在本国(地区)生产(或者销售)的证明或者该食品在生产国(地区)的传统食用历史证明资料。

第三章安全性评价和审批

第八条卫生部建立新资源食品安全性评价制度。新资源食品安全性评价采用危险性评估、实质等同等原则。

卫生部制定和颁布新资源食品安全性评价规程、技术规范和标准。

第九条卫生部新资源食品专家评估委员会(以下简称评估委员会)负责新资源食品安全性评价工作。评估委员会由食品卫生、毒理、营养、微生物、工艺和化学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第十条评估委员会根据以下资料和数据进行安全性评价:新资源食品来源、传统食用历史、生产工艺、质量标准、主要成分及含量、估计摄入量、用途和使用范围、毒理学;微生物产品的菌株生物学特征、遗传稳定性、致病性或者毒力等资料及其它科学数据。

第十一条卫生部受理新资源食品申请后,在技术审查中需要补正有关资料的,申请人应当予以配合。

对需要进行验证试验的,评估委员会确定新资源食品安全性验证的检验项目、检验批次、检验方法和检验机构,以及是否进行现场审查和采样封样,并告知申请人。安全性验证检验一般在卫生部认定的检验机构进行。

需要进行现场审查和采样封样的,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卫生部根据评估委员会的技术审查结论、现场审查结果等进行行政审查,做出是否批准作为新资源食品的决定。

在评审过程中,如审核确定申报产品为普通食品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做出终止审批的决定。

第十三条新资源食品审批的具体程序按照《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和《健康相关产品卫生行政许可程序》等有关规定进行。

第十四条卫生部对批准的新资源食品以名单形式公告。根据不同新资源食品的特点,公告内容一般包括名称(包括拉丁名)、种属、来源、生物学特征、采用工艺、主要成分、食用部位、使用量、使用范围、食用人群、食用量和质量标准等内容;对微生物类,同时公告其菌株号。

第十五条根据新资源食品使用情况,卫生部适时公布新资源食品转为普通食品的名单。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卫生部可以组织评估委员会对已经批准的新资源食品进行再评价:

(一)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对已批准的新资源食品在食用安全性和营养学认识上发生改变的;

(二)对新资源食品的食用安全性和营养学质量产生质疑的;

(三)新资源食品监督和监测工作需要。

经再评价审核不合格的,卫生部可以公告禁止其生产经营和使用。

第四章生产经营管理

第十七条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保证所生产经营和使用的新资源食品食用安全性。

符合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未经卫生部批准并公布作为新资源食品的,不得作为食品或者食品原料生产经营和使用。

第十八条生产新资源食品的企业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的规定和要求。

新资源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卫生许可证,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生产。

第十九条食品生产企业在生产或者使用新资源食品前,应当与卫生部公告的内容进行核实,保证该产品为卫生部公告的新资源食品或者与卫生部公告的新资源食品具有实质等同性。

第二十条生产新资源食品的企业或者使用新资源食品生产其它食品的企业,应当建立新资源食品食用安全信息收集报告制度,每年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新资源食品食用安全信息。发现新资源食品存在食用安全问题,应当及时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

第二十一条新资源食品以及食品产品中含有新资源食品的,其产品标签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标签标示的新资源食品名称应当与卫生部公告的内容一致。

第二十二条生产经营新资源食品,不得宣称或者暗示其具有疗效及特定保健功能。

第五章卫生监督

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食品卫生法》及有关规定,对新资源食品的生产经营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抽查和日常卫生监督管理。

第二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定期对新资源食品食用安全信息收集报告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辖区内新资源食品食用安全信息。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对报告的食用安全信息进行调查、确认和处理后及时向卫生部报告。卫生部及时研究分析新资源食品食用安全信息,并向社会公布。

生产经营或者使用新资源食品的企业应当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对食用安全问题的调查处理工作,对食用安全信息隐瞒不报的,卫生行政部门可以给予通报批评。

第二十五条生产经营未经卫生部批准的新资源食品,或者将未经卫生部批准的新资源食品作为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按照《食品卫生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危险性评估,是指对人体摄入含有危害物质的食品所产生的健康不良作用可能性的科学评价,包括危害识别、危害特征的描述、暴露评估、危险性特征的描述四个步骤。

实质等同,是指如某个新资源食品与传统食品或食品原料或已批准的新资源食品在种属、来源、生物学特征、主要成分、食用部位、使用量、使用范围和应用人群等方面比较大体相同,所采用工艺和质量标准基本一致,可视为它们是同等安全的,具有实质等同性。

第7篇:食品行业特征范文

【关键词】高效液相色谱;健胃消食片;指纹图谱

【中图分类号】R286.0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1007-8517(2016)08-0014-03

Abstract:Objective HPLC fingerprints of 29 batches of Jianwei Xiaoshi tablets which from 10 Pharmaceutical companies were established to provide an effective method of quality control for them.Methods Kromasil C18 column was used with acetonitrile-0.1%phosphate aqueous as the mobile phase by gradient elution; the flow rate was1.0ml/min, and the detection wavelength was at 220nm.Fingerprint similarity evaluation software was used to determine common fingerprint peaks, calculate the similarity.Results HPLC chromatograms of 29 batches of Jianwei Xiaoshi tablets which from 10 Pharmaceutical companies are divers; 7 common peaks were identified in fingerprints from 16 batches of Jianwei Xiaoshi tablets of Jianmin, the similarity was greater than 0.90.Conclusion 29 batches of Jianwei Xiaoshi tablets which from 10 Pharmaceutical companies cannot establish unified HPLC fingerprints; HPLC fingerprint established has better precision and reproducibility, and can effectively characterize the quality of Jianwei Xiaoshi tablets of Jianmin and control the product quality.

Keywords:HPLC; Jianwei Xiaoshi Tablets;Fingerprint

健胃消食片为常用中药片剂,是国家的基本药物。是由太子参、陈皮、山药、麦芽(炒)和山楂5味药制成的复方制剂[1],临床用于脾胃虚弱所致的食积,症见不思饮食、嗳腐酸臭、脘腹胀满;消化不良见上述证候者。处方收载于2010年版《中国药典》一部以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颁的各类标准中。现行质量方法中,仅采用高效液相色谱法测定指标成分橙皮苷的含量,无法较全面地分析健胃消食片的质量。指纹图谱能够较好地反映中药复杂的化学成分及其相对比例,是一种综合的、量化的分析手段,借以鉴别真伪,评价原料药材,半成品和成品质量的均一性和稳定性[2]。陈华等[3]对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健胃消食片进行了指纹图谱的研究。为了更好地对生产企业的健胃消食片进行质量控制,本实验采用HPLC法对该品种的指纹图谱进行考察。

1仪器与材料

1.1仪器美国 Waters 2695高效液相色谱仪(Empower工作站),2998 PDA检测器。Mettler XP205型(精密度为十万分之一)和Mettler XP504(精密度为万分之一)电子天平。

1.2材料橙皮苷对照品(批号:110721-200613,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磷酸(分析纯,天津化学试剂三厂),乙腈为色谱纯,水为超纯水,其余试剂均为分析纯。

2方法和结果

2.1色谱条件色谱柱:Kromasil (5μm,250mm×4.6mm) C18柱;检测波长:220nm;柱温:30℃;流动相:乙腈(A)-0.1%磷酸水溶液(B)梯度洗脱(见表1);流速:1.0ml/min。

2.2对照品溶液的制备分别取橙皮苷对照品适量,精密称定,用甲醇溶解制成每1ml含橙皮苷40μg的对照品溶液。

2.3供试品溶液的制备取健胃消食片适量,研细,取约 2.5g,精密称定,置具塞锥形瓶中,加水40ml,称定质量,超声处理35min,放冷,再称定质量,用水补足减失的重量,摇匀,离心,精密量取上清液20ml,置分液漏斗中,用水饱和正丁醇提取3次,每次15ml,合并正丁醇液。再用正丁醇饱和水洗涤3次,每次15ml,弃去水液。分取正丁醇液,水浴蒸干,残渣加50%甲醇溶液溶解并定容至10ml容量瓶中,摇匀,经0.45微孔滤膜滤过,即得。

2.4方法学考察

2.4.1稳定性试验取同一供试品(批号:130118)溶液,分别于 0、2、4、8、12、24、48h 进样,考察各共有峰与内参比峰(橙皮苷 6号峰)的相对保留时间及相对峰面积比值的一致性,结果各共有峰的相对保留时间RSD 0.99%~2.83%,相对峰面积比值RSD 0.95%~2.62%,表明供试品溶液在48h 内稳定性良好。

2.4.2精密度试验取同一供试品(批号:130118)溶液,连续进样6次,考察各共有峰的相对保留时间及相对峰面积比值的一致性,结果各共有峰的相对保留时间RSD 0.76%~2.13%,相对峰面积比值RSD 0.92%~2.32%,符合指纹图谱要求,精密度良好。

2.4.3重复性试验取同一批号(批号:130118)的供试品溶液6份,进行测定,考察各共有峰的相对保留时间及相对峰面积比值的一致性,结果各共有峰的相对保留时间RSD 0.76%~2.11%,相对峰面积比值RSD 0.89%~2.37%,结果表明方法的重复性良好。

2.5指纹图谱的建立依据上述色谱条件和提取方法,对全国10家生产企业涉及的26批次的健胃消食片进行了指纹图谱的考察,通过对每个样品中出现的色谱峰的液相色谱图和紫外光谱图进行逐一分析,结果发现各厂家之间样品的色谱峰差异较大,无法建立共同指纹图谱。经分析显示,16批武汉健民集团随州药业有限公司抽取的样品色谱图较相近,因此对其进行特征指纹图谱研究。结果共选出包括橙皮苷(6号峰,内参比峰)在内的7个共有峰,其中2个超过总峰面积10%的色谱峰作为指纹图谱特征峰,建立该样品的指纹图谱。各特征峰的相对保留时间数据见表2。

2.6特征指纹图谱相似度评价将16批样品色谱图导入国家药典委员会颁布的“中药色谱指纹图谱相似度评价系统研究版(2004A)”,经校准后,生成“对照谱图”。经软件分析建立的样品色谱图和生成的对照谱图见图1-2。经软件分析得的相似度数据结果见表4。

3讨论

3.1提取方法的选择实验曾用水、50%甲醇、甲醇分别超声提取,结果杂质峰干扰严重,分离度较差。采用水超声提取后正丁醇萃取,可除去较多杂质峰,各组分能够良好分离。

3.2流动相的选择实验对不同溶剂系统进行考察,结果乙腈-磷酸水溶液流动相系统梯度洗脱具有柱压低、峰形和分离度佳及分析时间较短的特点,因此确定流动相采用A:乙腈/B:0.1%磷酸水溶液。

3.3检测波长的选择中药成分复杂,在一个波长下难以体现所有成分的特征,故对200~400nm波段的特征图谱进行分析,结合色谱峰个数和峰强度综合考察,结果在220nm波长下可以比较完整地采集样品图谱,故选择220nm作为特征图谱的检测波长。

3.4对健胃消食片标准分析和建议此次考察的健胃消食片企业涉及的标准就有11个之多,各标准采用高效液相色谱法测定指标成分橙皮苷的含量限度也多样,难以较全面系统地分析健胃消食片的质量。指纹图谱能够较好地反映中药复杂的化学成分及其相对比例,在大多数中药有效成分尚未阐明的现状下,指纹图谱可有效地表示中药质量。建立标准指纹图谱时,所选药材的基源鉴定是基础,必须准确。指纹图谱也可与生产工艺结合,完整地控制中药(制剂)的物质群体。但在实际考察过程中,由于不同企业在原料药、生产工艺等方面存在的差异,导致采集到的各样品色谱图中的组分有较大的不同,因此无法对多家企业生产的健胃消食建立共有指纹图谱。而相对同一家企业的品种色谱图相似度较高,因此能建立指纹图谱进行质控。基于健胃消食片多而杂的标准和HPLC指纹图谱的无法确定这两项原因,迫切需要统一原料药材来源、统一工艺流程,并统一标准。

实验对16批武汉健民集团随州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样品进行分析,并建立了指纹图谱,经计算指纹图谱相似度大于0.90,符合其技术要求,说明该方法能够对武汉健民集团随州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健胃消食片进行质量控制提供参考依据。

参考文献

[1] 国家药典委员会. 中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一部)[M]. 北京: 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2010: 122.

[2] 郑恒. 中药质量标准与中药指纹图谱[J]. 中国医院药学杂志,2003, 2(2): 112-113.

第8篇:食品行业特征范文

一、川藏茶马古道饮食文化的特征

(一)平民化特征

茶马古道文化本身就是一种商旅文化和平民文化。因此,平民性也就成为川藏茶马古道饮食文化的典型特征。在茶马古道的沿线和村镇,上至官员富豪,下至平民百姓,都离不开吃。由于沿线交通不便,民风淳朴,使当地的饮食具有便宜和大众的特征,真真正正融入和当地人的生活。

(二)味道的独特性

川藏茶马古道沿线的饮食小吃不仅种类繁多,而且味道独特,这显然与茶马古道兴盛时期商品与人员流动带来的文化融合有关,全国各地的商旅行人在此汇集,带来了不同口味的食材与烹调方式。当前,茶马古道沿线的饮食口味就有香甜、怪味、麻辣、红油、咸鲜等十余种不同口味,而每一种口味针对不同的季节和菜品又有不同的使用方法。

(三)饮食的休闲特征

休闲性是川藏茶马古道饮食文化的又一重要特征,这与茶马古道沿线的地理环境和人文环境有密切联系。首先,茶马古道的兴盛促进了当地饮食文化的发展,而饮食消遣是当时马帮商人的重要娱乐活动,这从一开始就为当地的饮食文化打上了休闲的烙印。其次茶马古道沿线交通不便,人们至今还存有追求恬静自然的思想意识,这种文化氛围使得饮食文化的休闲特征得到了长期存留。

二、川藏茶马古道饮食文化旅游开发现状

(一)开发的起点较低且与旅游规划的融合度小

在川藏茶马古道饮食文化旅游开发过程中,当地往往将目光投向本地市场,从而使饮食文化开发处于无序与零散状态,使外地游客感到无所适从。这种开发方式对市场的开拓极为不利,直接导致沿线的饮食市场在吸引外地游客方面能力不足。川藏茶马古道沿线的饮食文化开发的起点也很低,大多数餐饮企业仅将饮食作为旅游的一个附属结构,仅以保障游客不饿肚子为目标。旅游开发者并不能全面深入挖掘当地的饮食文化资源,将其作为主打旅游产品进行推介,当然也就谈不上饮食特色旅游的研究和开发。

(二)餐饮企业分散且服务水平不高

近年来,随着川藏茶马古道旅游的火爆,沿线的游客人数激增,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带动了当地餐饮业的发展。但是,当地的餐饮企业多以中小型为主,各类餐饮店虽然遍布旅游目的地的大街小巷,但是分布分散,很难形成规模化和产业化经营。外地游客很难集中品尝到当地所有的特色饮食,也难以感受当地的饮食文化氛围。此外,由于餐饮企业的规模一般较小,其管理和服务水平也差强人意,严重影响了川藏茶马古道饮食文化的整体形象。

(三)缺乏宣传和创新意识尽管川藏茶马古道饮食文化具有丰富的内涵,但是在宣传语推广方面还比较内敛,宣传目的也并不清晰。目前来看,对川藏茶马古道饮食文化的发掘与宣传不足,不仅对饮食文化旅游产品的开发与销售造成了直接影响,长远来看还会进一步危及到整个茶马古道的旅游效益。

三、川藏茶马古道饮食文化旅游开发的对策

(一)科学规划饮食文化资源

就现状来看,川藏茶马古道旅游餐饮业的发展水平有限,政府与社会对此的支持力度也不大。要想促进川藏茶马古道饮食文化旅游开发力度,需要相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并予以相关的政策供给。首先,要组织力量对川藏茶马古道饮食文化进行全面整理研究,对沿线的特色菜、风味小吃乃至茶馆文化的形成与发展过程进行全面调查和分析。对其中独特的饮食材料、烹制方法口味特点和饮食传说进行归纳和整理,形成书面化和系统化的成果,防止意外丢失。其次,在系统整理的基础上对饮食文化资源进行整体规划,为相关的旅游开发提供依据,避免投机性开发、盲目开发和不合理开发。例如,餐饮业的装修设计要与当地的饮食文化和其他历史文化相结合,形成独特的文化主题,形成自身的鲜明特征,避免陷入同质化竞争的不利局面。最后,川藏茶马古道沿线多为经济欠发达地区,而对饮食资源进行旅游开发又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为解决上述矛盾,就需要政府出台合理的政策,塑造出良好的投资环境,特别是对该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或个人予以税收减免或奖励,提高个人和企业参与茶马古道饮食文化旅游开发的热情。

(二)发掘饮食文化内涵、提高餐饮文化品位

随着经济的发展,各地之间的交流日益紧密,餐饮市场的竞争日益激烈。在这一背景下,本地的饮食如何保持竞争优势,就成为业内普遍关注的问题。人们对物质的需求是有限的,而对文化的需求是无穷尽的。因此,挖掘饮食文化内涵,提高餐饮业的文化品位就成为解决上述问题的重要途径。川藏茶马古道饮食文化历史悠久,许多特色菜肴。风味小吃的背后都有一段鲜为人知的典故或传说。通过对上述饮食文化的充分发掘,并与旅游业紧密结合,可以使游客在吃的过程中,了解这些饮食背后的文化,可以使游客在吃的尽兴的同时也得到精神上的享受。也只有如此,才能逐步提高川藏茶马古道饮食文化的知名度,提高当地餐饮业的核心竞争力。

(三)树立饮食文化品牌,加强多样化宣传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食品工艺技术的进步,当前饮食产品之间的质量差距正在逐步缩小。面对激烈的饮食市场竞争,只有构建属于自己的饮食文化品牌,才能有效保护川藏茶马古道饮食文化。因此,川藏茶马古道沿线的地方政府和餐饮企业要强化品牌意识,加大旅游饮食文化品牌企业的培育,利用当地优厚的饮食文化资源建立一批有重大影响力的龙头企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酒香不怕巷子深的营销理念已经过时了。要想吸引游客的注意力,提高其品牌忠诚度,必须要注重产品营销。“酒香也怕巷子深”,要将川藏茶马古道饮食文化展示给广大游客,提高知名度,不仅需要加大饮食文化资源挖掘,提高文化品位,还需要外在的营销方式为依托。这就需要当地政府和餐饮企业加大营销宣传,拓展营销渠道。不仅要利用好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还需要加大在网络等新媒体上的推介力度。

(四)加大人才培养和新产品开发力度

企业之间的竞争,归根结底是人才的竞争,人才是川藏茶马古道饮食文化旅游开发的重要条件。这不仅需要加大川藏茶马古道饮食文化资源整体规划与营销方面的人才培养,还需要提高餐饮业管理与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为顾客提供超越期望的优质服务。面对域外餐饮企业的强势竞争,川藏茶马古道饮食文化旅游开发要在保留传统文化特色的基础上,不断创新产品,通过与时俱进达到对饮食文化内涵的深层挖掘,从而将川藏茶马古道饮食文化品牌推向市场,走向全国乃至世界。

四、结语

第9篇:食品行业特征范文

一、食品安全研究与企业会计系统现状

(一)国内外食品安全研究现状 欧美学者从食品安全控制体系、安全管理技术和政治经济角度进行研究。Whitehead(1995)依据构成要素分析提出了食品控制体系包括六个要素;Dewaal(2003)从控制体系的监管主体分析指出,应建立单一的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实现相关资源优化配置,建构更为理性的食品安全管制体系;Romano等人通过对西欧某些国家的肉类和牛奶部门试验性的研究实例,说明了执行HACCP全程监控体系的效果;Taylor等人提出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对阻止世界范围内食物传染病的扩大的重要作用;Vetter等讨论了食品产业治理结构中纵向一体化解决消费者无法识别信任品市场上存在的道德风险问题等;WHO提出了全面应用风险分析技术;玛丽恩・内斯特尔通过对美国HACEP出台艰难过程的探讨和传统的基因工程食品里包含的政治问题和安全问题,阐述了食品安全的政治性因素。国内学者主要从社会学、管理学和经济学三方面进行了较深层次的研究。衡志诚指出政府由于存在多头管理等问题,往往使食品安全沦为谁都管、谁都管不好的境地;王琼雯认为食品安全事故频发,根本原因在于没有形成有效责任追究制度;李功奎等认为信息不对称引起的生产经营者的机会主义行为以及消费者的“逆向选择”,最终导致了食品质量安全问题频发;程启智等运用新制度经济学的分析方法,提出了尽可能消除信息不对称,实现政府规制成本最小化等完善食品安全规制的措施;俞曼华从我国目前的食品安全监管模式出发,认为我国在食品安全上存在多头监管、多头许可的问题;刘为军等提出要加大我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对食品安全保障体系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控制和管理体系,如GMP、HACCP、TQM、IS09001等、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和信用体系等。

(二)我国食品企业会计系统现状 上述文献主要从宏观层面、技术层面展开研究,并取得了一定成果。但鲜有从微观层面、从食品安全责任主体――企业视角进行研讨,几乎未见将会计与食品安全问题联系在一起的研究文献;我国有关社会责任会计的研究中,也仅见一、两篇涉及到食品安全问题的文章,未有就此进行深入、系统研究的。笔者选择此课题,旨在履行会计工作者的社会责任,期望从企业会计改革与创新方面,寻求破解食品安全问题对策。我国食品企业会计系统现况与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方面:

一是信息公告与披露方面。宏观层面上,国家实施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颁布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由卫生部统一公布国家食品安全总体情况、风险评估和风险警示信息、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及处理;各省、区、市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的食品安全信息公布;县级以上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公布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信息。国家和地方都建立了食品安全信息网,及时食品安全方面的动态、现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以及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管信息等。各监管部门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对食品安全问题做到及时反应,及时权威信息,第一时间解疑释惑,增强食品安全信息公布的时效性、科学性和准确性。但食品安全信息公布机制还不规范,信息公布方式和渠道比较狭窄,尤其是广大农村地区和农民消费者获取信息的渠道非常有限,全国统一的信息公布平台尚待建立,更为遗憾的是包括《食品安全法》在内的相关法律法规尚未对食品安全主体企业在信息公布和披露上所承担的权利义务作出规范。企业层面上,我国《公司法》、《证券法》、《会计法》等规定证券上市公司应当公告和披露包括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在内的信息;从我国法律规范和会计信息披露的实践来看,强制对外披露会计信息只是针对上市公司(公众公司),另外,规模以上的大型国企定期向政府财政、税务、银行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报送报告,而对在企业中占绝大多数的中小企业并未强制要求,除特殊情况外,中小企业主动对外报告和公开披露信息的很少。我国的食品企业绝大多数都属于中小企业,由此会计信息报告与披露情况可见一斑。目前,企业公开披露的会计信息大都属于规范性财务信息。随着科技的发展,市场环境愈加复杂,财务报告使用者对信息的及时性和相关性要求不断提高,传统财务会计信息已经无法满足企业利益相关者决策的需求。财务会计报告中披露非财务信息,已成为国际会计发展趋势。为与国际会计接轨,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鼓励上市公司披露企业的管理责任、社会责任和环境责任等非财务信息;创业板季报、年报规则也强调非财务信息特别是风险分析与管理责任等的披露,但实际执行情况却并不理想。与企业的漠视相反,政府、投资者和消费者等对企业面临的潜在风险、持续发展能力、产品质量与安全性却特别关注。我国现行会计信息披露采取通用财务报告模式,是一种大批量生产模式,即大量生产会计信息这一标准化产品;其形式固定,缺乏灵活性,且信息供给量十分有限,一些应披露的重要信息被忽略掉,一些新的业务无法在会计报表中加以反映。尤其有关食品质量、安全和风险控制等信息无法得到充分披露。另外,对于不同信息使用者可能存在“信息不足”和“信息过载”问题。所以,亟待重新设计全面、充分、相关性强的信息披露新模式。

二是会计核算范围与内容方面。传统企业会计以能够用货币计量的经济活动事项或业务为核算对象,侧重于过去的交易或事项,来反映、揭示企业一定日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状况。科技的进步,市场的复杂性,各种学科的融合交叉以及国际会计改革的推动,我国会计理论与实务不断深化,出现了环境会计、社会责任会计、人本会计和事项会计等新型交叉会计,新的经济业务或事项不断涌现,会计核算范围、内容得到很大拓展。核算对象不再局限于货币计量,非货币计量的事项也允许进入会计系统;核算时间不再局限于过去,对一些预测信息、未来或即将发生的事项与业务以及正在发生的特殊重大事项也要求重点关注,《企业会计准则》就有对特殊企业和特别业务的规范,尤其是企业社会责任会计已初步纳入我国企业会计范畴。由于我国社会责任会计理论体系尚不成熟,与传统会计相比,社会责任会计还存在尚未突破的理论难题,阻碍了社会责任会计的应用推广。在实践应用方面,新修改的《公司法》首次提出了企业应“承担社会责任”的概念;深、沪交易所颁布实施的《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承担工作的通知”,均要求上市公司应充分关注包括消费者在内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由于我国企业(包括食品企业)绝大多数为中小企业,对社会责任会计重视不够,缺乏实施社会责任会计的动因;社会责任会计对社会成本和效益予以确认和计量较为困难,企业提供相关会计信息的成本偏高。目前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仍然停留在自发阶段,重点在于披露和报告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情况,对社会责任的确认、计量和账务处理等还处于研究、完善和尝试阶段。正是因为企业社会责任意识不强,社会责任会计推行不够,政府监管不到位,许多企业一味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肆意践踏消费者权益,损害消费者和社会公众利益,致使食品安全事件频发。

三是风险管理与会计控制方面。企业风险管理(ERM)最早起源于美国,随后传到加拿大和欧洲、拉美等地。上世纪80年代企业风险管理开始引入我国,并日益受到重视。为指导企业进行风险管理,我国财政部等部委先后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国资委据此为全面风险管理列出五大风险,即:战略风险、法律风险、财务风险、市场风险、运营风险。相对来讲,食品企业面临的风险更加特殊,法律风险、市场风险、营运风险、产品质量与安全风险等更为突出,受到监管和处罚更加严厉,风险损失更大,因而更应重视风险管理和企业内部控制。现实的情况却并不乐观,我国食品企业除少数大企业和上市公司建有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实施风险预警、评估、管理和严格的供应链管理外,绝大多数中小企业风险意识不强,尚未建立起风险评估、预警、管理和事故应对系统和实施机制,没有设立专门的风险管理机构,即使一些企业建立和实施了内部控制制度,其主要目的并非控制食品安全风险,表现为一种被动型和无意识型的风险管理;更有少数民营企业及其业主根本不认知“风险和风险管理”,平时不注重风险管理方面的投入,防患未然,出了事故花钱公关。许多民营食品企业采取家族式管理模式,内部控制依靠业威和亲情等维系,企业治理结构既不科学也不民主,致使企业管理问题频发。

二、企业会计改革与创新的理论基础

(一)政府干预市场理论 我国的食品市场是一个特殊而复杂的市场,处处凸显不完全信息、不完备市场和不完全竞争,而且还存在地方政府寻租以及各类经营主体的道德风险和违法风险等;食品行业具有产业链长、经营者多、散、杂、信息不透明、管理难度大等特点,因此,更加需要政府的干预和监管。政府干预在宏观上以法律规制、经济政策(产业政策)、税收、价格管制等对食品产业进行监管;还对食品企业生产经营各个环节、各种产品的合法性、科学性和安全性等实施监管。政府干预与监管的重要基础是充分获取和利用各种相关信息。会计信息是政府调控经济的基础,政府各部门根据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非财务信息,监督检查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社会责任履行情况;财务会计信息也是企业利益相关者(包括消费者)对其经营、投资和消费行为进行决策的重要依据。经济信息和会计信息的全面性、真实性决定了政府对食品安全监管的有效性,同时,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决定了企业利益相关者的决策有用性。因此,改革以往食品企业会计信息披露制度非常必要。另外,因利益驱动和信息的不完全、不对称,导致会计信息质量问题严重,也需要政府加强对会计信息质量的监控。

(二)信息不对称理论 信息不对称理论应用于食品安全问题中,要求食品企业充分、真实可靠披露食品商品搜寻品特征信息、经验品特征信息和信任品特征信息,并将这些信息纳入到会计信息体系当中,作为企业非财务信息重要内容,与财务会计信息一并定期上报政府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并同时向社会公众(消费者)披露或公告,从而缓解信息不对称及其由此产生的食品安全问题。

(三)企业社会责任与社会责任会计理论 针对各国日益严重的贸易壁垒,必须加强企业社会责任会计建设,尽早实施社会责任会计,建立食品企业责任会计核算体系,促使企业生产出符合国际标准SA8000的产品,增大食品行业的出口量,使我国食品行业在全球化竞争中取得主动和优势。目前,在建设和谐社会和可持续发展观念指导下,在重视消费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利益背景下,企业特别是食品企业推行社会责任会计势在必行。

(四)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理论 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食品企业面临诸多风险,食品安全风险、法律风险、产品质量与技术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对企业影响很大,一旦遇上事故或风险暴露,企业将损失惨重,给消费者带来伤害甚至灾难,严重影响社会安定。因此,食品企业必须实施风险管理,强化内部控制,居安思危,做好风险预警、评估和应对预案,有效规避风险,化解风险,减轻风险损失,保障企业健康稳定发展,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

三、企业会计改革与创新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