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二级单位档案工作计划范文

二级单位档案工作计划精选(九篇)

二级单位档案工作计划

第1篇:二级单位档案工作计划范文

【论文摘要】计划生育工作的内容比较繁杂,包括政策宣传、药具发放、办理证件、计生奖励造册发放、流动人口管理等,就是统计上报各种数据,这些数据为国家和各级政府掌握人口发展趋势、人口流动状况以及计划生育动态提供原始资料,然而其多年来一直沿袭着以书面表格逐级上报的形式,在操作上有很大的难度,本文结合多年的工作实践,针对计生统计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计算机在计划生育档案管理中的应用的一些思考与实践。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已于2002年9月1日正式施行,贯彻落实该法是计划生育职能部门头等重要的工作任务。该法的颁布,使计划生育工作真正纳入了法制化管理,对建立新的、更完善的管理机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在我们这个人口众多的国度里,计划生育历来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都非常重视计划生育工作,许多考核都实行计划生育工作“一票否决” 制。与十年前相比,计划生育工作已从规范化、制度化步入到法制化的轨道,渗透到各项工作的方方面面。如评选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调动工作、外出打工、各项福利,单位用工等等都与计划生育工作有关。本文结合多年的工作实践,针对计生统计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计算机在计划生育档案管理中的应用的一些思考与实践。

1 问题的提出

计划生育档案管理工作十分重要,要管理的内容丰富,工作量大。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市场更加繁荣,人才流动现象更加普遍、频繁,尤其是在广大农村,由于外出打工者规模的扩大,致使流动人口急剧增加且档案数据变化频繁,这些都大大地增加了农村计划生育工作的管理难度和工作量。在数万人以上的乡镇里,仅靠建立相关登记簿(结婚登记簿、子女出生登记簿、育龄妇女异动登记簿、流动人员登记簿、药具发放登记簿等)和老一套的常规管理方法,要保证管理完全到位几乎是不可能的,所以,改革管理方式和手段,显得十分重要。

2 计划生育档案管理工作的现状

目前计划生育档案管理大多是室藏内容庞杂,案卷数量繁多,时间跨度长且由于多年来一直处于封闭式管理之中,计划生育档案管理仅以保管为目的,以案卷不丢失为原则,再加之每个历史时期档案的整理质量要求不同,整理的规格不统一等情况形成了档案基础普遍较差的局面。

主要问题集中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档号不规范,没有目录号,一卷多册现象较多;二是案卷标题不规范,有标题但不能反映主题内容或标题缺少基本要素,甚至没有案卷标题等现象较为普遍;三是部分特殊案卷缺少卷内目录,以至于部分未被案卷标题涵盖的内容永远无法检索而难以利用;四是组卷混乱现象比较多,如有按时间组的,也有按职能部门管辖权限组的,还有按文种组卷的;五是案卷厚薄不一,有的一、二页纸一文一卷,有的五六百页纸一类一卷。六是保管不统一,分散在各部门科室现象较严重。

3 利用计算机等现代化的手段,改人工管理为计算机管理

目前在全国范围内,计算机技术在计划生育信息管理方面的应用还不够广泛,现在大多仍在延用传统的纸张作数据传递的媒介,与当今的信息时代显得极不协调。工作人员在抄录数据、统计计算的过程中,难免出错,故很难提高速度和质量。另外传统报送报表过程中的辅助开支(路费或邮寄费、人工费)也较多。基于以上原因,我们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编制统一的计划生育档案管理软件,下发到各单位。下级单位(或基层单位),根据统一的格式,填写数据,然后通过网络,将数据传递到上级单位。这样做至少有以下优点:统计速度快。数据上报只需要几秒钟时间;数据准确。排除了在抄录数据过程中由于人为因素而出现的差错;节约成本,不用纸张,不用乘车送报表,不用花费很多的时间去填表、送表,只需点击鼠标,利用现代化计算机网络,十分方便地进行数据传递;不用手工统计计算,大大地减轻了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的劳动强度。  要提高档案管理的水平就必须实行标准化、规范化的工作程序与方法, 即要求档案管理的收集、整理、 鉴定、著录、保管等各个环节都要按照统一的程序和科学的方法进行工作。

一要全面普查案卷,去粗取精。这是实现档案管理标准化、规范化的第一步工作。因为一般的计划生育档案由于多年来未做全面的清查,加之划分保管期限不准,不可避免地存在许多重份或无查考价值的文件,所以首先要剔除这些无用的文件才能避免今后实行计算机管理时出现重复与低效率的情况。二要重新组合案卷,实现案卷规范化。将那些组卷过厚,内容混杂的案卷进行重新组卷。重新组卷的原则是尽可能将那些相互存在某种联系的文件组合在一起。三要统一分类号,保证检索查全率。计算机检索的显著优势就是能够满足人们族性检索的需要。为了确保检索的完整性,在分类过程中,首先根据《中国档案分类法》进行分类,再因事制宜制定出一些具体细则。四要规范题名,保证检索查准率,因此在著录时要统一规范题名。

4 加快数据准备,推进计划生育档案现代化管理进程

一是分清轻重缓急,循序渐进。计划生育档案管理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要使档案为计划生育工作所用,而实现计算机管理档案的目的是为了提高计划生育档案的利用率。在推进计算机管理的过程中应先根据各案卷重要程度、价值大小、利用率高低和是否开放的情况对所有档案进行排队,将那些可以开放的核心档案和利用率较高的档案进行优先加工整理。这样就可以加快档案管理计算机化的进程和提高社会利用的效率。二是分级次著录,省时省力。在著录过程中可以将案卷分为三个层次进行著录,即将那些反映问题单一或查考价值不高的档案进行案卷级著录;对那些一卷内几个文件涉及同一个内容且又排在一起的档案进行文件组合级著录;而对那些重要文件或反映问题庞杂的文件则进行文件级著录。 这样处理不仅能揭示档案的主题内容和特征,而且也可以减少著录条目和录入条目,既节约了时间、人力与财力,又提高了效率。三是分门别类,充分利用档案原基础。对于那些案卷基础较好又具备全引目录的案卷在著录时可以直接在全引目录上面分类标引,而对那些特殊形式的档案如“病历档案”、“案件”等则可用计算机程序将人名、地址、时间用案卷目录直接录入,然后用计算机统一给出分类号。这样分门别类地充分利用档案目录的原有基础可以减少著录环节,大大地提高著录速度。

参考文献

[1] 顾云霞 刍议计划生育档案管理[J] 江海纵横2004(3)

第2篇:二级单位档案工作计划范文

 

关键词: 计算机 计划生育 档案管理 应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已于2002年9月1日正式施行,贯彻落实该法是计划生育职能部门头等重要的工作任务。该法的颁布,使计划生育工作真正纳入了法制化管理,对建立新的、更完善的管理机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在我们这个人口众多的国度里,计划生育历来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都非常重视计划生育工作,许多考核都实行计划生育工作“一票否决” 制。与十年前相比,计划生育工作已从规范化、制度化步入到法制化的轨道,渗透到各项工作的方方面面。如评选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调动工作、外出打工、各项福利,单位用工等等都与计划生育工作有关。本文结合多年的工作实践,针对计生统计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计算机在计划生育档案管理中的应用的一些思考与实践。 

1 问题的提出 

计划生育档案管理工作十分重要,要管理的内容丰富,工作量大。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市场更加繁荣,人才流动现象更加普遍、频繁,尤其是在广大农村,由于外出打工者规模的扩大,致使流动人口急剧增加且档案数据变化频繁,这些都大大地增加了农村计划生育工作的管理难度和工作量。在数万人以上的乡镇里,仅靠建立相关登记簿(结婚登记簿、子女出生登记簿、育龄妇女异动登记簿、流动人员登记簿、药具发放登记簿等)和老一套的常规管理方法,要保证管理完全到位几乎是不可能的,所以,改革管理方式和手段,显得十分重要。 

2 计划生育档案管理工作的现状 

目前计划生育档案管理大多是室藏内容庞杂,案卷数量繁多,时间跨度长且由于多年来一直处于封闭式管理之中,计划生育档案管理仅以保管为目的,以案卷不丢失为原则,再加之每个历史时期档案的整理质量要求不同,整理的规格不统一等情况形成了档案基础普遍较差的局面。 

主要问题集中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档号不规范,没有目录号,一卷多册现象较多;二是案卷标题不规范,有标题但不能反映主题内容或标题缺少基本要素,甚至没有案卷标题等现象较为普遍;三是部分特殊案卷缺少卷内目录,以至于部分未被案卷标题涵盖的内容永远无法检索而难以利用;四是组卷混乱现象比较多,如有按时间组的,也有按职能部门管辖权限组的,还有按文种组卷的;五是案卷厚薄不一,有的一、二页纸一文一卷,有的五六百页纸一类一卷。六是保管不统一,分散在各部门科室现象较严重。 

3 利用计算机等现代化的手段,改人工管理为计算机管理 

目前在全国范围内,计算机技术在计划生育信息管理方面的应用还不够广泛,现在大多仍在延用传统的纸张作数据传递的媒介,与当今的信息时代显得极不协调。工作人员在抄录数据、统计计算的过程中,难免出错,故很难提高速度和质量。另外传统报送报表过程中的辅助开支(路费或邮寄费、人工费)也较多。基于以上原因,我们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编制统一的计划生育档案管理软件,下发到各单位。下级单位(或基层单位),根据统一的格式,填写数据,然后通过网络,将数据传递到上级单位。这样做至少有以下优点:统计速度快。数据上报只需要几秒钟时间;数据准确。排除了在抄录数据过程中由于人为因素而出现的差错;节约成本,不用纸张,不用乘车送报表,不用花费很多的时间去填表、送表,只需点击鼠标,利用现代化计算机网络,十分方便地进行数据传递;不用手工统计计算,大大地减轻了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的劳动强度。

  要提高档案管理的水平就必须实行标准化、规范化的工作程序与方法, 即要求档案管理的收集、整理、 鉴定、著录、保管等各个环节都要按照统一的程序和科学的方法进行工作。 

一要全面普查案卷,去粗取精。这是实现档案管理标准化、规范化的第一步工作。因为一般的计划生育档案由于多年来未做全面的清查,加之划分保管期限不准,不可避免地存在许多重份或无查考价值的文件,所以首先要剔除这些无用的文件才能避免今后实行计算机管理时出现重复与低效率的情况。二要重新组合案卷,实现案卷规范化。将那些组卷过厚,内容混杂的案卷进行重新组卷。重新组卷的原则是尽可能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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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相互存在某种联系的文件组合在一起。三要统一分类号,保证检索查全率。计算机检索的显著优势就是能够满足人们族性检索的需要。为了确保检索的完整性,在分类过程中,首先根据《中国档案分类法》进行分类,再因事制宜制定出一些具体细则。四要规范题名,保证检索查准率,因此在著录时要统一规范题名。 

加快数据准备,推进计划生育档案现代化管理进程 

一是分清轻重缓急,循序渐进。计划生育档案管理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要使档案为计划生育工作所用,而实现计算机管理档案的目的是为了提高计划生育档案的利用率。在推进计算机管理的过程中应先根据各案卷重要程度、价值大小、利用率高低和是否开放的情况对所有档案进行排队,将那些可以开放的核心档案和利用率较高的档案进行优先加工整理。这样就可以加快档案管理计算机化的进程和提高社会利用的效率。二是分级次著录,省时省力。在著录过程中可以将案卷分为三个层次进行著录,即将那些反映问题单一或查考价值不高的档案进行案卷级著录;对那些一卷内几个文件涉及同一个内容且又排在一起的档案进行文件组合级著录;而对那些重要文件或反映问题庞杂的文件则进行文件级著录。 这样处理不仅能揭示档案的主题内容和特征,而且也可以减少著录条目和录入条目,既节约了时间、人力与财力,又提高了效率。三是分门别类,充分利用档案原基础。对于那些案卷基础较好又具备全引目录的案卷在著录时可以直接在全引目录上面分类标引,而对那些特殊形式的档案如“病历档案”、“案件”等则可用计算机程序将人名、地址、时间用案卷目录直接录入,然后用计算机统一给出分类号。这样分门别类地充分利用档案目录的原有基础可以减少著录环节,大大地提高著录速度。 

第3篇:二级单位档案工作计划范文

科学规划 周密布局

2011年《河北省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定办法》和《河北省企业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定办法》下发后,唐山市档案局多次组织领导班子和有关业务处室专题学习讨论。大家一致认为,两个《办法》为档案管理全方位上水平提供了广阔的平台,我们一定要借势发力,以两个《办法》为抓手,统筹规划、条块结合、分级管理、共同促进,推动全市机关企事业档案工作实现跨越式发展。

制定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档案认定四年规划。为有针对性做好目标认定工作,2011年下发了《唐山市档案局关于贯彻落实<河北省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定办法>的通知》,要求4年完成全部机关事业单位认定任务,各县(市)区每年推进单位总数的四分之一,制定详细的认定计划并报市局备案。市局针对市直机关下发了《唐山市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定计划一览表》,将所有125个市直单位按照难易程度分级管理,确保按时完成。科学、详细的档案认定规划,明确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完成认定的等级、时间点和路线图,为有序地开展认定指导、检查、督导、验收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建立长效机制保障规划落实。为将规划切实落到实处,唐山市档案局将该项工作纳入了年终对县(市)区和市直单位档案工作考核重点内容,做为年底评先的主要依据。此举引起了县区和市直单位的高度重视。迁西县、丰润区、遵化市等连续几年召开由分管领导参加的档案认定工作推进会。迁西县用时2年便完成了辖区内全部机关事业单位档案认定,滦南县、古冶区、迁安市等用3年时间基本完成认定任务。市公安、市地税局等单位专门召开会议研究档案认定工作,主管领导多次现场办公解决实际问题。

抓好关键 树立典型 促进薄弱

四年来,市、县两级档案局每年初组织召开档案认定工作会议,对该项工作进行专题部署,随后由主管领导带队逐家走访当年有认定任务单位。通过层层动员部署,推动全市形成了单位高度重视,领导大力支持,档案员全力投入,各单位间互学互助、比学赶超的生动局面。

一是树典型。开展档案认定工作中,市、县档案部门都精心筛选、培树了一批档案认定示范单位。市档案局从全市所有机关、事业单位,挑选出31家列入第一年认定计划,并将其中领导重视、基础条件较好、档案员素质较高的市公安局、市商业银行、市住建局等单位列为示范单位,这些单位率先通过5A级和3A级认定,起到了很好示范作用。迁西县档案局将本单位档案室和三屯营镇档案室树立为档案认定示范点,分别接待县直和乡镇参观学习。迁安、乐亭、丰南等县(市)区也都明确了档案认定示范单位。在整体推进认定工作中,市、县档案局根据认定进度和存在问题,以10个左右单位为一组,分成若干小组,组织认定单位到示范单位参观培训,对照现场实物讲解省局档案认定标准,让档案员直观掌握各项准备工作具体内容、形式及应当达到的标准,快速提高档案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效率,督促认定准备进度,保证了各单位档案认定的质量,达到了以点带面,引领示范的效果。

二是抓系统。各系统上下级间存在领导或指导关系,档案工作内容相近,人员联系密切,便于相互学习借鉴。从系统角度抓档案认定工作,力度大、针对性强,能够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为此,唐山市档案局在充分调动系统档案认定积极性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分别与市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国土局等单位联合发文,对开展系统档案认定提出明确要求,取得较好效果。唐山市公安局在全市首家完成局机关5A级认定后,又率先在系统内开展了档案目标管理认定工作。为确保认定目标顺利实现,市公安局专门召开了公安系统档案目标认定工作会议,会上各县(市)区公安局主管领导分别签立了责任状,市公安局和市档案局还适时在乐亭县公安局召开了公安系统档案认定工作现场会,为系统内相互学习搭建平台。市检察院、法院、供电公司也抓住系统档案目标管理认定的有利契机,全力推动系统档案认定工作。截至目前,市、县两级公安、检察院、法院、国土系统12家单位档案管理晋升5A级,市公安、法院系统全部达到4A级以上。

三是促薄弱。市县档案局一方面积极鼓励、支持、指导公安、地税等业务基础较好的“龙头”单位就高或越级晋升,以档案认定促档案工作跨越式发展;另一方面将基础一般的单位安排在2012―2013年度稳步推进,将档案工作基础相对薄弱的单位安排在2014年最后一年认定,并对这些单位倾注更多精力,指导帮助他们强业务、固基础、快提高。达到基础稳固单位硬件更硬,相对薄弱单位软件不软的效果。

四是重验收。为保证档案认定质量,市、县档案部门在做好前期指导基础上,严把档案认定关。坚决排除人情等场外因素,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达不到《标准》规定的限期改进或降级认定,从验收环节保证认定质量。

全方位指导 以服务做保障

为了给各单位开展认定提供优质高效的档案业务支撑,市、县档案部门集中主要业务力量开展“全天候、全过程、全方位”的培训、指导。

一是扩大业(下转第28页)(上接第7页)务培训覆盖面。在每年举办市、县两级机关事业单位档案业务培训中,安排专人讲解《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定办法》,对培训合格的颁发结业证,以此深化全市档案人员对档案认定标准理解和把握,在全市营造积极开展档案认定的业务氛围。

第4篇:二级单位档案工作计划范文

【关键词】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管理模式

一、科技计划项目与项目档案

由国家科技计划中安排实施,由单位或个人承担,并在一定时间周期内进行的科学技术活动就叫国家科技计划项目。1982年,国家出台《“六五”国家科技攻关计划》,标志我国科技计划正式从科技规划中独立出来,到2014年,进入“十二五”时期。已有五大类,三十多种计划支撑着国家各个领域的科技需求。这些科研活动中(管理及实施)形成了大量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原始记录,承载信息的各种载体通过收集整理、归档、组卷的等活动形成的能够反映科研活动过程全貌的有机文件组合体,即为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档案(以下简称项目档案)。作为组织机构在科技活动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信息记录,科技档案与一般的“技术资料”有本质的区别,是“一次”特定的科研活动中形成的原始的、完整的记录,是人类改造自然的产物,是具有创造性的成果和财富,是珍贵的科学技术资源,对于促进科学技术的进步、生产的发展和生产力的提高,具有重要的现实作用,并且具有长远的历史查考价值。

二、课题制管理与项目档案管理内容的变化

为集中科研优势,保障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创新与成功,2002年,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全面实行课题负责制,根据任务内容,鼓励跨部门、跨学科选择课题组成员,组成临时的研发团队,研发任务完成后,团队即解散。研发团队成为了项目档案管理的主体单位,项目负责人同时作为项目档案管理的责任人,承担项目档案管理的相关职责。

实现项目――课题管理模式后,档案管理变为以项目为牵引,收集的档案需体现项目管理的全过程,项目档案不再是简单的科技档案,而是围绕一个科研项目形成的全套科技文件的总称,体现从申请立项到成果验收全过程文件。包括了科技管理部门在管理过程形成的管理档案,以及主持、承担单位在研发过程中现成的管理档案和科研档案,这些档案包括了传统意义上的文书档案、财务档案和科技档案(基建档案、设备档案、研发档案等)。项目档案所涉及的过程和类别改变了传统的文书档案、财务档案、研发档案、基建档案、设备档案的分类设置模式,打破了学科间的界限。对于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管理,国家目前无相关的档案管理规定,对于从事档案工作的管理人员而言,项目档案管理包括了行政和业务两个的层面的融合管理,是对传统档案管理模式的变革和挑战。

三、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管理面临的问题

(一)主体多元化使项目档案管理过程复杂化。采用跨行业、跨单位组成大型的科研团队后,项目的承担单位由一家变为多家,项目管理及实施主体进一步多元化、复杂化。项目形成档案的主体多元化,包括了各级管理部门、主持单位、合作单位、协作单位等多种职能、多种性质的单位。由于国家现行科技档案管理模式对各主体之间的归档责任没有明确规定,加上单位之间的竞争、知识产权保护等多种复杂的关系,项目档案管理过程更进一步复杂化。

(二)科技项目档案管理规范建设滞后。随着国家大量科研计划项目的开展,科技部先后出台了一些列的管理规范,这些管理规范主要从科技行政部门的角度对项目管理过程提出要求,重点是科技项目的立项和验收管理,对项目档案的管理仅提出了要求但无相关的规范,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依然按原来的科技档案管理模式进行。相比众多的科研项目管理规范而言,我国现行部级科技档案管理标准仅5个:《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科学技术研究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科学技术研究课题档案管理规范》、《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文档材料管理办法》、《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这些规范多是二、三十年前的标准,已不能满足各种类别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管理的需求。在国家行业标准未及时制定的情况下,基层管理部门急需制定单位科研计划项目档案管理相关的规章制度。

(三)传统科技档案管理的模式的融合与变革。由于我国目前尚无统一的项目档案管理模式,1998年前,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档案是科技档案的一部分。各管理主体在各自科技行业主管部门的业务主导下进行,形成了专业性、种类和类别多样性、成套型和现实性等特点,这些特点的形成是科技档案作为科技、生产活动的记录和产物密不可分的。

传统的科技档案管理工作分为档案事业(行政)管理和档案业务管理两个部分,档案事业(行政)管理又称为档案宏观管理,承担这部分工作的是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各级专业主管部门。档案业务管理又称为档案微观管理,是以科技档案为对象的科技档案管理工作,承担这部分工作的是基层科技管理机构和科技专业档案馆,基本工作内容是科技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统计和开发利用等项业务工作。

对于科研单位而言,科技档案业务管理活动通常是单位科技管理部门和档案管理部门共同参与管理下完成,文件的形成阶段主要受控于科技管理部门,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制定相关的归档管理制度,形成的“科技文件”通过一定的归档制度收集、整理,鉴定后移交到档案管理部门即形成“科技档案”。事实上,受传统管理模式的影响,在科研课题按项目管理模式实施后,课题组成员成为项目管理的主体,管理人员(科技、档案)通常难以进入课题组,在项目实施(即形成档案)的过程中,科技管理部门主要负责项目的管理、实施、考评等一些列重要过程,重点是课题计划、进度、经费的管理,而档案管理部门无任何实质上的管理“权力”,难以发挥管科研课题管理(即科技文件形成)过程中的宏观管理功能,无法掌控“科技文件”的形成及流向,成为被动接收、埋头整理、提供利用的“服务部门”。被动收集的科技档案势必存在不系统、不齐全完整、质量不尽人如意等诸多问题。在科研课题项目管理模式下,宏观管理职能和微观管理职能没能在课题组、科技管理部门、档案管理部门之间有效融合,难以发挥科技档案管理职能,保障科研项目档案的齐套性与完整性。

四、新形势下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管理应对措施

流体物理研究所是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下属研究所,成立于1958年,现有研究人员830余人,主要从事核武器和高新技术武器的研制。成立之初,研制任务主要由国家下达,随着我国科技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我所科研实力的逐渐增强,我所科研任务逐渐多元化,除主体任务外,每年承担了各种类型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数十个。随着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负责制的实施,主持跨单位合作的项目越来越多,如何做好这些项目档案的管理,是基层科技档案管理部门面临的重要挑战。根据近几年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经验,笔者认为适应课题管理模式的变化,可以从调整科技文件归档范围、完善归档制度、明确归档职责、适时分段收集控制归档几个方面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保障项目档案收集齐全和完整。

(一)打破传统档案分类,调整文件归档范围。对于合作研制的国家科研计划课题,除要求编制上报国家的资料及传统科研技术档案外,其他合作单位、协助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不同归属范围的档案也应纳入主持单位档案管理工作范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科技管理部门在立项、验收过程中产生的各种任务书、委托合同、项目验收确认书、经费预算书、项目审计文件等,主持单位在项目管理过程中形成的招投标采购文件、管理合同、各种审批文件等传统归属于文书档案和财务档案的文件。(2)建设单位在建设实验室过程中形成的设计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监理文件(下转第206页上接第239页)、验收文件等归属基建档案的文件。(3)承担单位在研发过接程中研制或采购试验装备形成的各种采购论证方案、安装、调试总结、使用说明书、产品质量证明文件等归属设备档案的文件。(4)试验任务单位在项目完成过程中形成的各种研究试验原始记录数据、各种技术采集的电子数据等科研档案、课题鉴定验收过程中形成的成果鉴定档案等。

(二)完善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建设。基于科技计划项目的复杂性及其快速发展,而国家或行业层面档案管理相关标准和制度相对滞后,基础档案管理部门及时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将项目各阶段产生的文件纳入归档范围,在课题实施之前明确提出档案管理要求是管理好项目档案的重要手段。通过近年的实施,这些归档管理制度在档案收集管理过程中充分发挥了事前控制的效果,对项目档案的收集管理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三)明确的档案收集职责并分段控制归档。明确采用课题组或者科研团队模式管理下的档案收集归档责任,包括明确科研团队与单位职能管理部门之间,各级行政管理部门与主持单位、合作单位、协作单位之间责任的划分与落实问题。

对于单位内部管理部门、课题组之间责任的明确,通常采用单位规章制度、任命文件等方式。如我所由所办统一管理全所档案工作,除了明确制定各类科研课题归档管理实施细则外,还对每个科研项目均任命项目行政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子课题负责人、项目管理员、项目档案管理员等具体人员,各阶段责任人依照规章制度负责承担各阶段文件的产生、审查、批准和归档工作。课题完成后,文件归档情况除通常的结题情况考核外,还纳入部门年度目标考核,采用两种方式将课题组与单位的职责结合起来,落实到具体的工作中。

五、总结

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档案作为科技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是国家的重要的科技财富也是科研单位宝贵的技术资源。承担并能圆满完成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研制任务是科研单位的光荣使命,保护好项目档案是档案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面对项目――课题管理模式变革所面临的问题和挑战,基层档案管理人员应立足本职岗位,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充分发挥档案人员的专业管理和监督作用,实现档案宏观管理和微观管理的有效融合,管理好项目档案。

参考文献:

[1]潘世萍 侯希闻.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管理体制发展及创新研究 [J].中国档案,2011(11):50-51.

[2]张芝慧. 课题制管理模式下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档案规范化管理初探 [J].上海档案,2011(7):13-15.

第5篇:二级单位档案工作计划范文

广州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健全我市城市建设档案(简称城建档案、下同)的管理制度,现根据国务院国发〔1980〕302号文件批准的《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的精神,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城建档案是城市建设的真实纪录,是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科研和必要条件,是建设、设计、施工责任和产权的法律依据。城建档案的充份利用,对提高城市建设的经济效益,维护国家利益,保障人民合法权益,为子孙后代造福等,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的意义。

第三条 城建档案工作是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份,城建档案要坚持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凡有城建档案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城建档案工作的领导,建立机构,配备干部,制定本单位的城建档案管理细则。要把城建科技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纳入城建管理的工作程序,列入工程技术人员的职责范围,保证城建档案的完整、系统、准确、安全和有效地开展利用。

第二章 城建档案工作的管理体制和任务

第四条 广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简称城建档案馆,下同)是我市城建科技事业单位,由广州市城乡建委领导,归口广州市规划局管理,业务上受广州市档案处指导。其基本任务是: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及上级城乡建委关于城建档案工作的指示、规定;

(二)负责接收和保管我市永久性保存的城建档案和重要资料;

(三)对接收进馆的档案进行科学管理;

(四)编制各种检索工具和汇编各种综合材料,为城市建设工作积极提供利用;

(五)对全市各单位的城建档案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 市城建系统各局、公司、工厂、企业和各区、县城建部门,应建立和健全城建档案室,由各单位分管生产、技术或科研的负责人领导。档案室的基本任务是:

(一)收集本单位在城建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科技文件材料,并进行分类、立卷、编目、登记和统计工作;

(二)承办鉴定城建档案和销毁超过保管期限的城建档案的具体工作;

(三)编制检索工具参考资料,做好城建档案的利用工作;

(四)按规定向主管部门和市城建档案馆报送以及移交档案的具体工作;

(五)对属下的单位的城建档案工作进业务指导、督促和检查。

第六条 各城建部门的档案室(科)应配备足够的管理人员,并要有一定数量的专业科技人员从事城建档案工作。

第七条 市城建档案馆的费用由市城建事业费开支。根据《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各单位城建档案室增添设备和费用分别从企业、事业单位的生产费、科研费或事业费中开支。

第三章 城建档案的范围

第八条 城建档案是指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进行自然勘测、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图纸、图表、文字材料、计算材料、预算、概算、决算、照片、模型、影片、录像带和录音带等科技文件材料。主要范围如下:

(一)城市基础材料方面,主要有城市概貌、历史沿革、经济、人口、地名、科学技术、文化教育、资源、水文、气象、地质、地震、测绘、土壤、植被、环境,以及城市各种综合情况统计材料;

(二)城市规划方面,主要有城市现状,已批准的总体规划、分区规划、长远规划、近期规划,建筑管理(工程征地,报建批准的文件、执照及附图)、规划勘测等档案;

(三)房地产权管理方面的档案;

(四)市政和公用事业工程方面;

(1)水厂、水库、加压站、水塔、取水工程、净化工程、地下输水工程及其水文地质资料和地下管网的档案;

(2)下水道、涵洞、水闸、抽水站、泵站、污水处理工程、防洪工程等档案;

(3)城市主干道、桥梁、涵洞、立体交叉、广场、天桥、地道、公共交通设施等的档案;

(4)供气供热工程的设施和地下地上管网的档案;

(五)交通运输工程方面,主要有港口、码头、仓库、油库、车站、电车电缆、机场、铁路在本市的设施、站场、线路、地下管网、建筑物、构筑物等的档案;

(六)电讯工程方面,主要有电台、电话、电报、邮政、广播、电视、微波站等的地上地下工程设施和管网的档案;

(七)供电工程方面,主要有电厂、电站(包括公用、专用)、变电、输电线路和地下电力线路等的档案;

(八)人防、地铁工程现状和规划的档案;

(九)工厂、矿山、电站的建筑工程档案;

(十)科教、卫生、文体、服务等民用建筑方面,主要有办公楼、学校、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展览馆、体育馆、文化馆、医院、影剧院、宾馆、商场、住宅等的建筑工程档案;

(十一)园林绿化工程及古建筑、名胜古迹、纪念碑、纪念堂(馆)、城市装饰雕塑、塑像及纪念性标志等工程的档案;

(十二)环境保护方面,主要有“三废”普查、监测、治理方面的档案;

(十三)城市建设科学研究方面的档案。

第四章 城建档案的进馆和补报

第九条 管好城建档案是有关单位的共同责任。凡在我市管辖范围内进行建设的各级机关、企业、事业、部队、学校等单位,都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好本单位的城建档案,并有责任向市城建档案馆无偿报送城建档案。

第十条 市城建档案馆接收的档案重点是城市中具有全局性、历史意义、艺术水平和建筑水平较高的、重要的建筑工程档案以及市政建设各种重要设施、地上地下管网和各种隐蔽工程的档案。

在确定进馆的具体项目时,要以满足城市规划、管理、建设、施工、抢修以及历史研究和科学研究的需要为原则。

市城建档案馆应根据各级计划部门下达在市建设的年度基建项目,划定档案进馆的工程项目,由规划局在批准报建时,提出档案进馆的要求。

第十一条 过去已竣工的城市建设工程,其档案不齐全的,有关单位应组织专门力量进行收集、整理、补测、补绘等工作,做好档案进馆的准备。

档案移交档案部门后,工程如再经过改建、扩建的,要及时补报变动部份的技术图纸和文字材料,以确保城建档案与工程实物相符。

第五章 竣工图的编制

第十二条 各建设、设计、施工单位和各主管部门,都要认真贯彻国家的有关规定,重视竣工图的编制工作。各项新建、扩建、改建的重要建设工程都必须由施工单位负责编制竣工图,由建设单位按规定及时向城建档案馆报送。为确保竣工图的编制,各建设单位与设计、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时,应把编制竣工图列为重要内容。建设单位的档案部门要负责审查项目归档的文件材料是否完整、系统、图物相符。没有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验收竣工科技档案的凭证,工程不算竣工,建设银行不予结算,计划部门不批新项目,规划部门停发新工程的施工执照。由于没有竣工图或竣工图不完整、不准确而造成的损失,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直至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 凡列入需送城建档案馆的竣工档案,必须有三套,原件送城建档案馆保存,其余分别由主管局和使用单位各保存一套。小型建设项目的竣工图不得少于一套,由使用单位保管。因编制竣工图需增加的施工图,由建设单位负责及时提供给施工单位,并应在签订合同时,明确需要增加的份数。

第十四条 大型工程项目的验收,应通知市城建档案馆派人参加。报送进馆的档案由建设单位办理移交手续。各类工程竣工档案应在工程竣工验收的同时移交,有特别情况的,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六章 城建档案的保管和利用

第十五条 保管城建档案要有专用库房和设备,库房要保持适当的温度、湿度。要有防火、防盗、防晒、防潮、防尘、防蛀以及对照片、底片资料的防霉等措施。要建立库房管理制度,定期检查档案的保管状况,对破损、变质的,要及时进行处理。

城建档案的管理部门,要尽量采用先进技术和设备,改善保管条件,逐步实现管理技术的现代化。

第十六条 城建档案的管理,要做好平战结合,对突然事故的发生要有应变措施,保证在非常情况下城建档案的安全和提供利用。

第十七条 城建档案集中统一管理,是为了维护档案的安全和充分发挥其作用。市城建档案馆,应将接收的全部城建档案和科技资料进行分类,系统化排列,并编制各种检索工具,便于查阅利用。

第十八条 市城建档案馆要积极为全市城建工作服务。凡本市各单位需要查阅城建档案和科技资料的,凭本单位介绍信和本人工作证查阅。

外省和省内各地区查阅城建档案的须办理批准手续后,才能查阅。

第十九条 市各级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必须认真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保密制度,维护国家机密,保证档案的安全。市城建档案馆在保管和利用城建档案时,应遵守原报送单位注明的密级和所提要求。并定期对城建档案的密级进行审查和调整,扩大利用与交流的范围。

第七章 附 则

第6篇:二级单位档案工作计划范文

由国家科技计划中安排实施,由单位或个人承担,并在一定时间周期内进行的科学技术活动就叫国家科技计划项目。1982年,国家出台《“六五”国家科技攻关计划》,标志我国科技计划正式从科技规划中独立出来,到2014年,进入“十二五”时期。已有五大类,三十多种计划支撑着国家各个领域的科技需求。这些科研活动中(管理及实施)形成了大量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原始记录,承载信息的各种载体通过收集整理、归档、组卷的等活动形成的能够反映科研活动过程全貌的有机文件组合体,即为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档案(以下简称项目档案)。作为组织机构在科技活动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信息记录,科技档案与一般的“技术资料”有本质的区别,是“一次”特定的科研活动中形成的原始的、完整的记录,是人类改造自然的产物,是具有创造性的成果和财富,是珍贵的科学技术资源,对于促进科学技术的进步、生产的发展和生产力的提高,具有重要的现实作用,并且具有长远的历史查考价值。

二、课题制管理与项目档案管理内容的变化

为集中科研优势,保障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创新与成功,2002年,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全面实行课题负责制,根据任务内容,鼓励跨部门、跨学科选择课题组成员,组成临时的研发团队,研发任务完成后,团队即解散。研发团队成为了项目档案管理的主体单位,项目负责人同时作为项目档案管理的责任人,承担项目档案管理的相关职责。

实现项目――课题管理模式后,档案管理变为以项目为牵引,收集的档案需体现项目管理的全过程,项目档案不再是简单的科技档案,而是围绕一个科研项目形成的全套科技文件的总称,体现从申请立项到成果验收全过程文件。包括了科技管理部门在管理过程形成的管理档案,以及主持、承担单位在研发过程中现成的管理档案和科研档案,这些档案包括了传统意义上的文书档案、财务档案和科技档案(基建档案、设备档案、研发档案等)。项目档案所涉及的过程和类别改变了传统的文书档案、财务档案、研发档案、基建档案、设备档案的分类设置模式,打破了学科间的界限。对于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管理,国家目前无相关的档案管理规定,对于从事档案工作的管理人员而言,项目档案管理包括了行政和业务两个的层面的融合管理,是对传统档案管理模式的变革和挑战。

三、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管理面临的问题

(一)主体多元化使项目档案管理过程复杂化。采用跨行业、跨单位组成大型的科研团队后,项目的承担单位由一家变为多家,项目管理及实施主体进一步多元化、复杂化。项目形成档案的主体多元化,包括了各级管理部门、主持单位、合作单位、协作单位等多种职能、多种性质的单位。由于国家现行科技档案管理模式对各主体之间的归档责任没有明确规定,加上单位之间的竞争、知识产权保护等多种复杂的关系,项目档案管理过程更进一步复杂化。

(二)科技项目档案管理规范建设滞后。随着国家大量科研计划项目的开展,科技部先后出台了一些列的管理规范,这些管理规范主要从科技行政部门的角度对项目管理过程提出要求,重点是科技项目的立项和验收管理,对项目档案的管理仅提出了要求但无相关的规范,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依然按原来的科技档案管理模式进行。相比众多的科研项目管理规范而言,我国现行部级科技档案管理标准仅5个:《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科学技术研究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科学技术研究课题档案管理规范》、《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文档材料管理办法》、《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这些规范多是二、三十年前的标准,已不能满足各种类别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管理的需求。在国家行业标准未及时制定的情况下,基层管理部门急需制定单位科研计划项目档案管理相关的规章制度。

(三)传统科技档案管理的模式的融合与变革。由于我国目前尚无统一的项目档案管理模式,1998年前,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档案是科技档案的一部分。各管理主体在各自科技行业主管部门的业务主导下进行,形成了专业性、种类和类别多样性、成套型和现实性等特点,这些特点的形成是科技档案作为科技、生产活动的记录和产物密不可分的。

传统的科技档案管理工作分为档案事业(行政)管理和档案业务管理两个部分,档案事业(行政)管理又称为档案宏观管理,承担这部分工作的是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各级专业主管部门。档案业务管理又称为档案微观管理,是以科技档案为对象的科技档案管理工作,承担这部分工作的是基层科技管理机构和科技专业档案馆,基本工作内容是科技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统计和开发利用等项业务工作。

对于科研单位而言,科技档案业务管理活动通常是单位科技管理部门和档案管理部门共同参与管理下完成,文件的形成阶段主要受控于科技管理部门,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制定相关的归档管理制度,形成的“科技文件”通过一定的归档制度收集、整理,鉴定后移交到档案管理部门即形成“科技档案”。事实上,受传统管理模式的影响,在科研课题按项目管理模式实施后,课题组成员成为项目管理的主体,管理人员(科技、档案)通常难以进入课题组,在项目实施(即形成档案)的过程中,科技管理部门主要负责项目的管理、实施、考评等一些列重要过程,重点是课题计划、进度、经费的管理,而档案管理部门无任何实质上的管理“权力”,难以发挥管科研课题管理(即科技文件形成)过程中的宏观管理功能,无法掌控“科技文件”的形成及流向,成为被动接收、埋头整理、提供利用的“服务部门”。被动收集的科技档案势必存在不系统、不齐全完整、质量不尽人如意等诸多问题。在科研课题项目管理模式下,宏观管理职能和微观管理职能没能在课题组、科技管理部门、档案管理部门之间有效融合,难以发挥科技档案管理职能,保障科研项目档案的齐套性与完整性。

四、新形势下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管理应对措施

流体物理研究所是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下属研究所,成立于1958年,现有研究人员830余人,主要从事核武器和高新技术武器的研制。成立之初,研制任务主要由国家下达,随着我国科技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我所科研实力的逐渐增强,我所科研任务逐渐多元化,除主体任务外,每年承担了各种类型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数十个。随着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负责制的实施,主持跨单位合作的项目越来越多,如何做好这些项目档案的管理,是基层科技档案管理部门面临的重要挑战。根据近几年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经验,笔者认为适应课题管理模式的变化,可以从调整科技文件归档范围、完善归档制度、明确归档职责、适时分段收集控制归档几个方面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保障项目档案收集齐全和完整。

(一)打破传统档案分类,调整文件归档范围。对于合作研制的国家科研计划课题,除要求编制上报国家的资料及传统科研技术档案外,其他合作单位、协助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不同归属范围的档案也应纳入主持单位档案管理工作范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科技管理部门在立项、验收过程中产生的各种任务书、委托合同、项目验收确认书、经费预算书、项目审计文件等,主持单位在项目管理过程中形成的招投标采购文件、管理合同、各种审批文件等传统归属于文书档案和财务档案的文件。(2)建设单位在建设实验室过程中形成的设计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监理文件(下转第206页上接第239页)、验收文件等归属基建档案的文件。(3)承担单位在研发过接程中研制或采购试验装备形成的各种采购论证方案、安装、调试总结、使用说明书、产品质量证明文件等归属设备档案的文件。(4)试验任务单位在项目完成过程中形成的各种研究试验原始记录数据、各种技术采集的电子数据等科研档案、课题鉴定验收过程中形成的成果鉴定档案等。

(二)完善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建设。基于科技计划项目的复杂性及其快速发展,而国家或行业层面档案管理相关标准和制度相对滞后,基础档案管理部门及时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将项目各阶段产生的文件纳入归档范围,在课题实施之前明确提出档案管理要求是管理好项目档案的重要手段。通过近年的实施,这些归档管理制度在档案收集管理过程中充分发挥了事前控制的效果,对项目档案的收集管理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三)明确的档案收集职责并分段控制归档。明确采用课题组或者科研团队模式管理下的档案收集归档责任,包括明确科研团队与单位职能管理部门之间,各级行政管理部门与主持单位、合作单位、协作单位之间责任的划分与落实问题。

对于单位内部管理部门、课题组之间责任的明确,通常采用单位规章制度、任命文件等方式。如我所由所办统一管理全所档案工作,除了明确制定各类科研课题归档管理实施细则外,还对每个科研项目均任命项目行政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子课题负责人、项目管理员、项目档案管理员等具体人员,各阶段责任人依照规章制度负责承担各阶段文件的产生、审查、批准和归档工作。课题完成后,文件归档情况除通常的结题情况考核外,还纳入部门年度目标考核,采用两种方式将课题组与单位的职责结合起来,落实到具体的工作中。

第7篇:二级单位档案工作计划范文

××同志1975年入路,1982年入党,先后做过话务员、打字员,1983年从事档案管理工作。24年,她用自己的双手积累了档案资料8887卷,将电气化公司档案管理由最初单一的文书管理发展到现在的文书、科技、声像、会计为一体的综合信息档案管理,这些资料记录了电气化公司的成长和发展历程。

电气化公司档案管理先后经历了企业整顿、档案管理达省标、晋升国家二级标准三个阶段,每一阶段的收获都倾注着××的心血与汗水。

1984年以前,公司的文书档案由网文秘人员兼管,由于工点分散,工作人员调动频繁,档案资料散失、破损严重,要什么没什么,档案管理几乎是空白。××深切地体会到“开头难”的滋味。为了规范档案管理,她修订了档案管理制度,制定了档案归档计划。

文书档案管理,她按照档案管理规定除做好( )各类来文的收集、归档工作外还着重收集党政工团会议记录、历年大型会议文件、年度统计报表、人事命令、干部名册等文本原件,文书档案工作达标后,她不满足现状,“八五”期间,他按照档案规划,对建处以来的文书档案进行全面清理,按部颁标准逐项立卷,用网计算机打印蜡纸刷案卷盒,做到统一美观。

为了规范科技档案管理,她和施工部门协商制定了《电气化处竣工文件编制细则》,将大中型基建工程、小型项目、机械设备、仪器仪表、房屋建筑等分别列入归档计划,每年年初下发各单位。

每年,公司有几十项工程竣工资料需要归档,公司改制后,“四电”大中型项目和自揽40多项工程的竣工资料全部移交到档案室,遇到不规范的地方,她就耐心指导整改,站场工程中,有的竣工图纸长达2米,她就和技术人员一起裁图纸、量尺寸,按手风琴式折叠成标准a4纸样。她长期和各部门资料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文秘站:难,比她小的同事都亲切地喊她“卜姐”。

××对自己要求严格,对归档的案卷质量要求更严格,为保证案卷质量,她征得领导同意,曾数次深入工地,指导基层如何收集工程竣工资料。1998年底,在荷泽施工的原通信段领导因档案移交遇到困难,请××协助。腊月,大雪纷飞,××不顾天气寒冷,代表施工方前往济南档案馆,她借助自己丰富的档案管理经验,多次和档案管理人员协商,顺利移交了50多册竣工资料。如今,我公司的科技档案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已经形成制度,科技案卷质量均达到部颁标准。

声像档案管理起步较晚,由于条件限制,这项工作迟迟未能开展,××平时注意收集大型会议、文体活动、先进技术工艺、公司荣誉证书、奖章、奖牌各类照片(底片)和录像资料,档案室内保存着“庆祝香港回归”、“抗击非典”、“技术比武术”等许多珍贵声像资料。

会计档案的收集,她依据上级文件精神,与财务部门配合,做好会计凭证、年度预决算等归档工作。,我公司改制,撤消原段级单位后,按照上级档案部门要求,段级保管的会计档案必须统一归档,任务非常大,××在档案室没有增加人员的情况下主动与移交单位配合,对超过保管期限的3545卷会计档案进行鉴定、登记造册,完成了庞大的归档和销毁工作任务。

完整的档案资料为企业生产、经营提供了可靠依据,改制后,公司利用大量的文书档案撰写了企业年鉴;利用科技档案进行线路改造、变更设计,为企业创造了经济效益;利用声像档案为经营提供参考,提高企业信誉度;利用房产档案解决了几起土地纠纷,为企业避免了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第8篇:二级单位档案工作计划范文

根据文明单位创建的有关规定,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局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日常管理,规范创建工作的文书档案,促进文明单位创建资料归档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提高文明单位的创建水平,特提出如下意见,请贯彻执行。

一、加强领导,切实提高认识

创建文明单位档案资料,是我局在创建文明单位工作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对本单位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资料、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是综合、全面地反映我局创建文明单位过程中的主要成绩、经验等情况的重要文献资料。加强文明单位创建资料的规范化管理,是精神文明创建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不仅有利于反映创建工作取得的成果,更有利于经验总结、进一步提升促进创建工作。

为加强对创建文明单位档案资料工作的领导,区局创建文明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下专门成立档案资料管理工作小组,由分管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局领导任组长,办公室、人教科、监察室以及机关党委、工会、团委、妇委会负责人任组员,具体负责创建文明单位档案资料管理规范的制订、资料鉴定等工作。

二、文明单位创建档案资料的种类

根据我局文明单位建设的实际要求,创建档案分为三大类:

(一)文字资料。文字资料可分:思想建设类;工作成绩类;环境卫生类;道德风尚类;文化教育类;荣誉类;创建活动类等。

(二)图片资料。主要包括我局获得的荣誉标志、组织开展的各类具有余杭国税特色的重大活动照片,用影集或专门图片栏、档案册分类存贮,并配备必要的文字说明。

(三)音像资料。是指文明单位创建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信息资料,通过录音、摄像的形式记录下来的载体,这类资料较文字、图片更为直观、生动形象、感染力强,更能准确地反映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原貌。

三、文明单位创建档案资料内容收集及具体归档范围

(一)思想建设类。

1.省、市、区(含上级主管部门)关于精神文明建设文件(通知、信息、简报),文明单位管理办法、文明单位评比通知,申报文明单位事迹材料,上级审批表、表彰决定。

2.本单位两个文明建设长期规范(目标)、年度三个文明建设计划(要点),创建文明单位规划(目标)、相应考核办法(措施)和文明创建方案,实施过程中检查考核记录资料,半年和全年三个文明建设工作总结,单位在三个文明建设中获得上级奖励的证件、证书资料。

3.组织机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文件,责任分工及工作人员名单。

4.班子建设:理论学习、政治教育、党建工作计划、学习教育内容资料、党委中心组学习记录、民主生活会记录、党支部“”资料、学习党的方针政策论文、学习心得体会等。

5.党风廉政建设:中央、省、市、区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条规、工作计划(措施)、责任制度、检查情况通报,有关事迹材料、经验交流、表彰决定等材料。(责任单位:监察室)

6.思想政治工作:思想政治工作教育计划、工作责任制度(网络表图)、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情况反映、经验材料、论文汇编、学习英模活动资料、申报先进(个人)表格,表彰决定等。

(二)工作成绩类。

1.工作目标:年度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计划(目标)文件。

2.制度建设:各项工作管理制度、各类岗位(人员)工作责任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等。

3.完成工作目标情况分析通报、工作报表等。

4.行政工作管理:局务会议记录、工作总结、工作质量检验记录、行政效能检查记录等。(责任单位:办公室、监察室)

5.职工福利事业、后勤保障工作资料、办实事情况反馈等。(责任单位:办公室)

(三)环境卫生类。

1.环境建设:创“三优”(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工作计划,绿化、美化、亮化情况,“门前三包”制度,卫生责任区制度,卫生工作制度。

2.创建卫生先进(单位)活动:省、市、区创建卫生先进单位文件、单位创建卫生先进单位各项指标达标情况、除害灭病工作达标情况、检查评比记录和工作总结等。

3.环境保护:市、区和上级有关环境保护工作文件、单位环境保护(节能减排)情况、环境保护工作资料、获得上级表彰证件和证书、工作总结等。(责任单位:办公室)

(四)道德风尚类。

1.社会公德建设:市民守则、“六不”行为规范文件、单位开展教育和实践活动工作计划、开展活动情况反映、培训人员情况、教育材料、考试成绩表、表彰决定和工作总结等。(责任单位:人教科)

2.职业道德建设:职业道德教育规划、干部职工岗位培训情况、规范服务内容、服务承诺制度、岗位规范、教育成绩表、社会监督情况反映材料和工作总结。(责任单位:人教科)

3.主旋律(三爱、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教育计划、开展教育活动情况反映、(三爱、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先进事迹材料和工作总结。(责任单位:人教科)

4.干群关系:干部职工队伍管理规定、民调工作情况反映材料。(责任单位:人教科、办公室、监察室)

5.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普法教育规划、考核考试成绩表、工作总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要点)、责任书、规章制度(措施)、工作网络图表、检查考核记录资料、工作总结;禁“黄、赌、毒”工作情况、目标管理措施、情况反映和工作总结材料。(责任单位:办公室、人教科)

6.计划生育工作:计划生育工作情况反映材料。(责任单位:妇委会)

(五)教育培训类。

1.人力资源管理目标与规范:工作规划、人员结构统计表、有关情况反映材料。(责任单位:人教科)

2.教育培训实施:教育培训规划;学历教育、职称(技术资格)教育、专门业务培训情况;学习成果反映、奖励规定、活动记录和工作总结材料。(责任单位:人教科)

3.文体活动:文体活动组织机构、工作安排、投资计划、文体器材统计表、国税文化活动资料,体育(竞技)比赛活动资料、文体活动总结。(责任单位:工会、团委、妇委会)

(六)其它创建类。

1.齐抓共管: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工作情况反映。(责任单位:工会、团委、妇委会)

2.参与共建工作:文明单位结对共建、文明社区共建、军民共建等活动情况反映材料。(责任单位:人教科、办公室)

(七)荣誉类。

反映三个文明建设的各种图片汇编、新闻报道资料汇编、录像资料等。(责任单位:办公室、人教科、监察室及相关活动的组织科室)

第9篇:二级单位档案工作计划范文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市建设档案,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电子文件等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城市建设档案的管理活动。

第四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市建设档案工作的领导,把城市建设档案事业的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适应城市建设的需要。

第五条建立健全以各级城市建设档案馆(室)为基础的城市建设档案工作网络,保证城市建设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

城市建设档案馆的设计应当符合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要求。

城市建设档案馆(室)应当运用计算机和网络技术,建立和完善城市建设档案信息网络,将城市建设信息资料纳入收集范围,及时采集、接收、存储、整理。

城市建设档案馆(室)所必需的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通过预算予以安排。

第六条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建设档案工作,业务上受同级档案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重视本系统的城市建设档案工作,建立健全本系统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制度。

第七条城市建设档案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城市建设档案的收集、保管和利用;

(二)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具体负责城市建设档案管理;

(三)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八条城市建设档案机构接收和管理下列档案:

(一)各类城市建设工程档案:

1.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3.公用基础设施工程;

4.交通基础设施工程;

5.园林建设、风景名胜建设工程;

6.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工程;

7.城市防洪、抗震工程;

8.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地下防空工程;

9.军民共建工程档案资料中,除军事和军事管理区以外的穿越市区的地下管线走向和有关隐蔽工程的位置图。

(二)城市规划区内的各类地下管线工程(包括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电信、工业等地下管线)档案。

(三)城市建设系统各专业管理单位(包括城市规划、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园林、风景名胜、环境卫生、市政、公用、房地产管理等单位)形成的业务技术档案。

(四)有关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政策法规、科研成果和城市风貌史料。

(五)建设部、国家档案局确定的其他城市建设档案资料。

前款规定的接收、管理的档案材料的具体范围,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档案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有关主管部门另行规定。

第九条城市建设工程档案材料由各建设单位按照国家和本省规定的标准收集、整理,并向城市建设档案机构移交。

前款所称建设工程档案,包括工程项目前期、施工及竣工所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文件材料。工程项目前期管理文件材料可以移交副本。

第十条建设单位在向有关部门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施工许可证期间,应当将有关申报材料向工程所在地城市建设档案机构备案。城市建设档案机构在接受备案时,应当书面告知建设单位有按规定移交城市建设档案的义务。

第十一条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当通知城市建设档案机构参加,由城市建设档案机构对建设工程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是否完整提出意见。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城市建设档案机构报送一套符合规定的建设工程档案,但建设工程决算资料可以在建设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3个月内移交。建设工程档案不齐全的,应当补充齐全。

第十三条各建设单位对形成的城市建设档案,除按照本办法规定向城市建设档案机构移送外,还应当做好整理、归档和利用工作,并由本单位综合档案室集中保管。

第十四条建设项目投入使用后进行改建、扩建或者对重要部位进行维修的,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单位据实修改、补充和完善原建设工程档案;涉及结构和平面布置

改变的,应当重新编制工程竣工档案,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向城市建设档案机构移交档案。

第十五条城市建设系统内部各专业管理单位形成的业务技术档案,凡具有永久保存价值的,应当自档案形成之日起1年至5年内,向城市建设档案机构移交;对具有长期保存价值的档案,城市建设档案机构可以自档案形成之日起1年至5年内,根据需要选择接收。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市建设档案机构移交下列地下管线工程档案:

(一)地下管线工程项目前期工作、施工、监理及竣工验收文件和竣工图;

(二)地下管线工程竣工测量成果;

(三)其他有关地下管线工程的电子文件、照片、录像、缩微品等特种载体形态的档案资料。

前款规定的地下管线档案资料,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与建设工程档案一并或者单独向城市建设档案机构移交。

第十七条建设单位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到城市建设档案机构查询该建设工程施工地段的地下管线档案资料,取得施工地段地下管线现状资料,并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机关说明地下管线现状情况。

第十八条城市地下管线权属单位应当将更改、报废、漏测部分的地下管线及时修改、补充到地下管线专业图上,并在修改、补充后3个月内向城市建设档案机构报送。

第十九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对地下管线进行普查和补测。普查和补测形成的档案材料,由城市建设档案机构负责管理。

第二十条建设单位收集、整理或者补测补绘档案材料确有困难的,城市建设档案机构可以提供咨询、服务。

第二十一条城市建设档案机构应当定期公布开放档案的目录,有计划地编纂档案史料,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档案的利用提供便利。有关单位查询利用档案信息资料,城市建设档案机构除收取复印费等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涉及国家秘密的城市建设档案应当按照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确定密级,并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管理规定。未经产权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查阅使用。

有关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充分地利用城市建设档案资料,确保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质量,防止各类损害事故的发生。

第二十二条城市建设档案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科学的管理制度,依法做好档案的接收、整理、保护、鉴定、统计、保密等工作。

城市建设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维护史实,遵纪守法,具备相应的城市建设档案管理专业知识。

第二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十四条规定的,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不按期移交业务技术档案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或者纪律处分。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十八条规定,未按规定向城市建设档案机构报送地下管线档案资料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城市建设公共利益造成损害的,由有权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或者纪律处分。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档案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档案予以接收的;

(二)在参与工程竣工验收或者档案管理工作中弄虚作假的;

(三)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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