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二级医院评审汇报材料范文

二级医院评审汇报材料精选(九篇)

二级医院评审汇报材料

第1篇:二级医院评审汇报材料范文

(一)甲级卫生室标准

1、房屋建设面积45-60平方米,有诊断室、治疗室、观察室、药房分开的专用房屋。

2、有3名或3名以上卫生技术人员,其中至少有1名具备大专以上学历(相当于大专学历)或乡村主治医师以上职称,原则要求有一名女乡医。

3、可开展对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等基本医疗服务,提供上门医疗服务、家庭病床等服务;进行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控制、计生指导及疾病康复指导。

4、消毒缸、消毒锅、紫外线灯、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计、出诊箱、诊查床、药品柜、资料柜、身高体重计、有盖方盘、清创缝合包、各种规格一次性注射器及输液器、污物桶、健康宣传版及开展中医药服务有关的拨火罐、银针医疗器具等器械设备齐全、完好,并设有电话。

5、管理制度健全,村卫生室管理制度、消毒隔离制度、一体化管理制度、药品管理制度、传染病管理制度、妇幼卫生管理制度、卫生制度等上墙悬挂。

6、有门诊登记(保存5年)、处方(保存3年)、传染病登记、收入支出账、药品材料账、固定资产账等齐全并记录完整。有辖区行政区划、人口构成等社会资料,有门诊量、月业务收入、家访统计等基本情况资料。有0-7岁儿童计免卡册、儿童系统管理卡片、孕产妇保健卡册、老年及慢性病人家庭档案等业务资料。

7、人员着装整齐,穿戴隔离衣帽,操作规范熟练、诊疗细致,掌握无菌操作技术,病历文书书写规范、及时。定期参加业务培训,未出现过医疗事故。

8、参加并服从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坚持集体性质,与当地卫生院实行统一核算,账目齐全,定期报账。

9、村党支部及村委会支持卫生室工作,群众对卫生室工作满意率达到80%以上。

10、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统一制作的卫生室标牌。

(二)乙级卫生室标准

1、专用房屋面积30平方米以上,诊、疗、观察、药用房可基本分开。

2、有1-2名具备合格资质的卫生技术人员。

3、可开展对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等基本医疗服务,提供上门医疗服务、家庭病床等服务;进行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控制、计生指导及疾病康复指导。

4、有不少于7种以上的完好的医疗器械(如: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计、紫外线灯、药品柜、出诊箱、清创缝合包、消毒用品、污物桶等)

5、管理制度健全,村卫生室管理制度、消毒隔离制度、一体化管理制度、药品管理制度、传染病管理制度、妇幼卫生管理制度、卫生制度等上墙悬挂。

6、有门诊登记(保存5年)、处方(保存3年)、传染病登记、药品账目、儿保及妇保的基本材料。

7、人员着装整齐,穿戴隔离衣帽,操作规范熟练、诊疗细致,掌握无菌操作技术,病历文书书写规范、及时。定期参加业务培训,未出现过医疗事故。

8、本村多数干部群众对卫生室工作满意。

9、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统一制作的卫生室标牌。

10、积极参加一体化管理。

(三)、达不到乙级标准,但取得执业资格的卫生室可列为丙级卫生室。无证执业的卫生室由局执法科依法取缔。

二、卫生室级别的评定程序

县卫生局成立评审小组,医政科是村卫生室分级评审的牵头单位,财务科、合医办选派业务熟练、作风正派的同志参与该项工作,指派一名分管业务的副局长靠上抓。评审小组在卫生局的统一指挥领导下开展工作,要经常请示、及时汇报,统一标准,阳光操作。

第2篇:二级医院评审汇报材料范文

一、工作目标

年,市县两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市属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创建成无烟医疗卫生机构,且至少50%的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建成无烟医疗卫生机构,2011年实现全市所有医疗卫生机构全面禁烟的目标。“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创建”纳入卫生工作年度目标管理与精神文明建设的考核内容。

二、组织机构

市卫生局成立创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创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评审等工作。

市疾控中心(市健康教育所)具体负责该项活动的组织实施、技术指导培训、数据收集、复核、上报以及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市属医疗卫生机构创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的初审工作,并将初审合格的医疗机构申报材料报市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各县市区、开发区卫生局负责组织领导本县市区、开发区创建无烟医疗机构活动的组织、协调、指导和抽查工作。各县市区、开发区创建活动工作办公室,负责对所辖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创建无烟医疗机构的初审,并将初审合格的医疗机构申报材料报市创建活动工作办公室。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落实专人负责无烟医疗卫生机构的创建工作,制订创建计划、建立组织网络、明确职责分工,改善医疗卫生机构环境,开展健康教育,积极创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

三、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

(一)成立控烟领导组织,将无烟机构建设纳入本单位发展规划;

(二)建立健全控烟考评奖惩制度;

(三)所属区域有明显的禁烟标识,室内完全禁烟;

(四)设有控烟监督员和巡查员;

(五)开展多种形式的控烟宣传和教育;

(六)明确规定全体职工负有劝阻吸烟的责任和义务;

(七)鼓励和帮助吸烟职工戒烟;

(八)所属区域内禁止销售烟草制品;

(九)医务人员掌握控烟知识、方法和技巧,对吸烟者至少提供简短的劝阻和戒烟指导;

(十)在相应科室设戒烟医生和戒烟咨询电话。

四、申报、评审程序

(一)申报

各县市区、开发区卫生局及市卫生局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医学院附属医院、第89医院根据《年市各县市区参加创建无烟医疗单位数量一览表》规定数量,将年申报无烟医疗卫生机构的单位于月日前报市疾控中心(市健康教育所)(联系人:,电话:8224747,13153680589,邮箱:wfjjs@)。

(二)初审

市疾控中心(市健康教育所)对上报的无烟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初审,初审采取听汇报、看资料、实地检查等方式,对各项标准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初审符合标准的单位,报市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复审。

(三)复审、评估

市卫生局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对市疾控中心(市健康教育所)上报的无烟医疗机构材料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材料上报省“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创建活动工作小组办公室备案。省创建工作组每年将组织督导评估一次。

五、创建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创建工作安排

1、申报:每年4月15日前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申报时间,各县市区、开发区医疗卫生单位向辖区卫生局提出申请,局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医学院附属医院、第医院直接向市疾控中心(市健康教育所)提出申请,并做好创建的准备工作。

2、检查验收:每年下半年,市卫生局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对创建申报单位组织检查、评审。

(二)工作要求

1、开展创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活动,以医务工作人员带头戒烟的行动促进全社会烟民自觉戒烟,是履行《公约》、落实无烟单位创建,保护人民身体健康的有效途径。各单位领导应予以高度重视,成立以主管领导任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无烟单位领导小组,确定办公地点、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2、各单位要建立无烟医疗卫生机构三级网络,指定控烟监督员,监督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检查巡视,及时制止吸烟行为。

第3篇:二级医院评审汇报材料范文

重大疾病医疗救助细则最新版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市区城市低保对象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庆政办发[20xx]8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符合救助条件的低保对象,由本人或家庭主要成员持《低保证》原件和身份证、规定就诊医院的诊断书、入院治疗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向低保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宇请,并填写《大庆市低保对象重大疾病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申请审批表》)。

第三条、社区居委会在接到申请材料后,在二个工作日内,结合低保对象动态管理的核查结果形成低保家庭基本情况说明。送报街道办事处。对于核查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告知申请救助的低保对象本人或家庭成员,并说明理由。

第四条 街道办事处接到社区报送材后,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社区提供证明材料的初审和汇总,报送区民政局。

第五条 区民政局在接到送交材料后,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大病救助审核、汇总工作,并将审核意见和相关材料报送市民政局救助办公室,市救助办公室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未经批准救助的,由区民政局告知低保对象本人或家庭成员,并说明理由。

第六条 经批准享受救助的低保对象,由市救助办公室下发《大庆市城市低保对象重大疾病医疗救助通知书》(以下简称《救助通知书》,《救助通知书》注明救助期限和最高补贴额度。《救助通知书》一式三份,由低保对象送交规定就诊医院一份,医院凭《救助通知书》给予救治。市民政局和市财政局各留存一份备案。

第七条 申请医前救助的低保对象必须在接到《救助通知书》后,一周以内办理住院手续。

第八条 需转外埠医院治疗办理转诊手续的,经油田总医院或哈医大附属五院一(专科疾病经市级专科医院)专家会诊后,填写《大庆市城市低保对象重大疾病转诊审批表》,由各区民政局报市救助办公室。

第九条 市救助办公室接到各区民政局报送的《大庆市城市低保对象重大疾病转诊审批表》后,会同市财政局社会保障科共同审核、审批。

第十条 经市救助办公室批准享受外埠治疗的救助对象,向市救助办公室直接领取规定救助病种定额补贴标准的7 0%救助,其余3 0%救助金待治疗费用超过定额补贴标准后,由救助对象凭前期治疗收费票据到市救助办公室领取。

第十一条 每年3月和8月初,市救助办公室提出低保重大疾病外埠就医资金需求计划,市财政局将预拨款拨付到市财政支付局。年度外埠就医资金不足时,市财政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追加。当年结余于年底前由支付局返还市财政局。

第十二条 低保对象住院期间要随身携带《低保证》和身份证以备接受监督检查,因特殊情况需要离开病区时,必须向医疗机构履行请假手续,并告知市救助办公室。经查实属于挂床住院的人员,取消本年度医疗救助资格。

第十三条 市救助办公室适时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通报同期救助对象的有关情况,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市救助办公室提供的信息,责成市、区两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对救助对象的住院治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 被救助的低保对象办理出院手续时,主治医生和低保本人需在《救助通知书》上共同签署医疗费用确认意见,市救助办公室依据低保对象的确认意见同医院进行结算。 、

第十五条各定点医院凭《救助通知书》每季度对垫付资金进行统计汇总,并与市救助办公室核对,统计资金经过市财政局、市救助办公室、医疗机构三方认同后,市救助办公室形成汇总意见,送交市财政局与定点医院进行结算。 .

第十六条 市救助办公室建立低保对象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台账,及时对大病救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登记备案。

第十七条 市救助办公室建立重大疾病医疗救助档案,对低保对象申请大病救助的相关证明材料和调查、审批资料归档保存。同时建立医疗救助电子信息备案数据库,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重大疾病医疗救助细则:保险范围从20xx年4月3日起开始实施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中规定:

保险公司将产品定名为重大疾病保险,且保险期间主要为成年人(十八周岁以上)阶段的,该产品保障的疾病范围应当包括本规范内的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除此六种疾病外,对于本规范疾病范围以内的其它疾病种类,保险公司可以选择使用;同时,上述疾病应当使用本规范的疾病名称和疾病定义。

重大疾病医疗救助细则:救助对象(一)农村五保对象;

(二)城镇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来源、无法定赡(抚)扶养人的人员(简称城镇三无人员

(三)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四)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

(五)享受民政部门定期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

(六)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

(七)城乡低收入家庭成员。

重大疾病医疗救助细则:申请资格个人申请提供以下材料:

(1)医疗救助申请书;

(2)户口簿、申请救助人身份证;

(3)农村(城镇)低保证复印件;

(4)申请救助人住院的出院证明、转院证明;

(5)住院医疗费用发票原件;

(6)医疗诊断书、病历复印件。

村(居)委会应当:

(1)调查核实;

(2)组织村(居)民代表评议;

(3)符合条件的村(居)公示;

(4)对不符合条件的返回申请人。

镇社会救助办应当:

(1)调查核实;

(2)符合条件的返回村(居);

(3)不符合条件的返回村(居),并书面告知不符合条件的原因。

区民政局

(1)复核审批;

第4篇:二级医院评审汇报材料范文

本刊讯7月20日,《绿色医院建筑评价技术细则》(送审稿)(以下简称《细则》)专家审查会在北京国谊宾馆召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卫生部规划财务司基建与装备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卫生部医院管理研究所、中国医学装备协会有关领导和来自设计院、科研院所、高校、医院的专家及业内知名媒体共30余人参加了会议。

《细则》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批准列入部节能省地型建筑专项工作的项目,并委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卫生部医院管理研究所牵头,会同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清华大学、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北京大学第三医院等9家单位共同组织编写。《细则》是在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框架下,为贯彻落实我国节能减排工作目标及要求,积极探索我国绿色医院建设及发展模式,引导《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在医院建设领域的推广与实行,有效促进符合我国社会发展目标与要求的绿色医院建设为目标而组织编写的。《细则》包括9章,即总则、术语、基本规定、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运营管理。其中,第4章至第9章每类指标均分为控制项、一般项与优选项。绿色医院建筑应满足所有控制项的要求,根据满足一般项和优选项的项数,划分为一星、二星和三星共三个星级。评价分为规划设计和运行管理两个阶段,规划设计阶段在施工图完成后评价,运行管理阶段的评价在运行一年并达到设计规模后进行。

会议组成了以袁镔教授为主任委员,汪维教授级高工、方天培研究员为副主任委员以及来自绿色建筑、医院建设方面权威专家组成的《细则》审查委员会。审查委员会在审阅《细则》的基础上,听取了编制组的汇报,经过认真细致地分析和讨论,一致认为《细则》内容已基本达到预期目标,送审资料齐全,总体思路合理,层次清楚,技术内容实用;根据医院建筑的特点,使医院建筑在满足建筑功能需求和节能要求的同时,突出了医院建筑的特性和人文关怀;总结和借鉴了国内外绿色医院建筑评价经验,为绿色医院建筑的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提供系统规范的指导,为绿色医院建筑的评定提供明确的技术依据。审查专家建议《细则》进行修改和完善后,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卫生部,批复后尽快实施。

第5篇:二级医院评审汇报材料范文

按照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统一安排,自3月1日起我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工作全面启动,现就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报销要求:

1、完备住院的资格:

管理中心统一的农合出院即报网络开通前,定点医院必须完备以下手续方可为在本院就医的出院参合患者进行费用报销:[文秘站网文章-找文章,到文秘站网]

1)为参合患者提供详细的病历资料(住院证,体温单,住院志,病程记录,长期医嘱,临时医嘱,住院核定表,护理记录,出院小结,出院证),完整的病历资料最少由四个人完成,包括:管床医师、科主任、护理人员、质控人员。临床诊断必须和诊疗相一致,病程记录真实完整。2)可以打印每日明细清单(并要求患者或家属签字),医疗费用汇总清单(加盖住院处章),无法通过医院管理软件提供每日明细清单和医疗费用汇总清单的医院,网络运行后必须保证能实现这一功能,对2月28日前符合住院条件的出院病历必须按统一要求用Excle电子表格对即往费用进行录入和统计,方可申报;根据3月2日工作安排,对申请考核通过的符合住院条件的定点医院,自3月1日起住院的病人也可采用上述方式申报;3)提供详实的各类检查化验报告单、有专职的检查化验人员;4)有统一的床头牌、卡(在左上角标注“农合”字样);5)开具河北省财政厅监制的正式发票(在医院管理系统和管理中心统一的定点医院管理系统运行前无法实现计算机打印的,可以用手工发票代替机打发票,正式网络运行后全部用机打发票)。按使用顺序和发票编号开出,不得私自为不具备住院资格的参合农民补办住院发票,更不允许用门诊票换取住院票。6)对新住院参合患者做好宣传;对医护人员做好宣传和培训工作。

2、安装合作医疗-定点医院管理系统(报销在院参合农民费用)/管理站区外医院报销管理系统(报销转区外住院费用)/管理站管理软件(报销门诊费用),培训相关人员,熟练掌握该系统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3、人员到位:管理科(站)配备专职的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审核监督工作,明确分工,落实查房制度,加强对在院参合患者的管理,做好详细的参合患者的登记。配备相关人员,负责出院参合患者申报登记和解释工作。配备专业的审核人员,学习手工审核的办法,熟悉报销流程,了解报销各个环节的资料传递手续和申报办法。学习简单的三项目录的查询方法。严格执行限制性药品的使用条件和限价药品的价格。熟悉病历相关资料的信息,明确各种大型设备的阳性与否的判定,了解定点医院各种进口材料的使用。

4、宣传到位:根据统一的宣传内容,设计印制宣传栏,安排公示栏的设置,按要求及时进行公示。根据中心印制的参合农民就诊报销事前告知书等宣传材料,向新入院参合患者发放医院自己印制的入院告知书。

二、报销工作安排:

(一)、2月28日前在定点医院出院参合患者的报销安排:

1、对符合住院条件,达到手工审核报销标准的定点医院,由管理科(站)根据参合人住院信息统计表资料和参合患者申请,调取出院参合人员住院病历,打印汇总清单和每日清单。

2、由医疗审核人员进行手工审核。合作医疗-定点医院管理系统调试开通后按下列要求录入报销。

3、审核和录入暂行办法:

1)凡自20__年1月1日起至2月28日,从区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已经出院的参合患者,可凭出院证、收费收据、合作医疗证(由于各乡镇打证工作进度不同,部分医疗证尚未发放到户的,应通知参合患者拿到医疗证后再申报)、户口本、身份证(对无身份证的应要求其开具户口所在地村委会或居委会的证明,本人委托他人代办的,代办人必需是和申报人在同一个医疗证上,或申报人授权的委托书,并且还须持代办人身份证),到原就诊医院的新农合管理科(站)进行申报登记,经办人员对申报人及其提交的资料进行初步核定后,留取其出院证、收费收据、合作医疗证、户口本或身份证复印件。各管理科(站)负责收取参合患者申报资料,并及时安排相关人员调取参合患者的住院病历资料、每日明细和汇总明细,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手工审核,管理科(站)经办人复核,出院即报工作人员将该笔费用按规定格式(由中软技术人员培训)录入中心管理程序,打印支付三联单(红色第二联交参合患者,黄色第三联由管理科留存,白色第一联随月结报表一起报管理中心),在收据和三联单上分别加盖核销章后,通知参合患者到出院即报窗口领取补偿金。承诺在6周内审核、偿付。

2)通过定点医院管理系统录入时,申报人的医疗证号码取其医疗证首页家庭号码中的后10位,在加上申报人自己的家庭编号,如某参合户的医疗证号码为1302080101010001,个人号码为01,则其医疗证录入号码为010101000101,姓名录入时必须与医疗证相符,户口本或身份证与医疗证不符的,应及时报管理中心信息部更新参合人口数据库,收缴错误的医疗证,加盖管理科公章注明作废,重新打印新的医疗证,户口本和身份证不符合的,由户口所住地派出所出具相关证明,保证医疗证与身份证和户口本姓名相符;如住院时医院因录入造成姓名错误,应由医院相关科室核实后在出院发票、出院证、病历首页的参合人员姓名处予以更正,并加盖住院处章,否则不予报销。

3)在住院登记录

入时,基础信息中疾病简称应选择和其出院证中主要的诊断对应的名称,出院证在开出时,必须要求医务人员填写全部的出院诊断,录入人员参照出院证将其它诊断录入到软件备注栏内,以便于统计和审核,依此来判定其费用发生情况是否和诊断相符,如诊断外用药情况的鉴定等。4)三项目录采用汇总录入的方法,每一种药品只录入一次,但其单价必须按实际标准录入,避免因限价造成的审核差错。对目录外药品必须另外添加相关信息,应将名称、规格剂型等详细填写。某医院将人血白蛋白录入为人血不可取。

5)对中心标准库中有药品限价的,超出限价的目录内药品分别按目录内最高限价部分录入,其余部分按目录外药品采用同一名称再次录入;低于限价的目录内药品按实际收费录入。对中心标准库中未作限价的药品,其名称、剂型完全和中心库相符,不符合的(如:有其它商品名等)一律按自费对待。

6)为加快录入速度,对草药部分,根据河北省新农合基本药物目录规定,单味或复方均不支付的中药饮片及药材按自费项目录入,对不予支付草药一个名称录入,对单味使用不予支付的中药饮片及药材按目录内药品录入(在接口对码工作中同),仅仅在医院管理方面严格要求不予单味销售该类草药。录入时可以对全部草药的费用进行汇总录入,对应“单方或复方均予支付的饮片及药材”项目,以单价为草药汇总金额、数量为1.00录入。化验部分,无特殊限制的,可以先计算总化验费用(单价不超过300元的项目),对应中心库中的“血细胞分析”项目,汇总超过300的,再分解对应“尿液分析”项目,保障每项单价不得超过300元,否则系统将默认为70报销比例。软件中设计了大型设备检查阳性率是否阳性的按钮,录入是要根据审核病历情况,参照检查结果进行录入,凡报告单为阳性的(确诊为相关疾病的)要选择阳性,否则选择阴性。

7)床位费,根据每日明细和汇总明细,不同的日床位费,分别计算天数,分别录入。如某人住院10天,其中3天是高间,日35元,7天是普间10元,录入时要分别按35元3天和10元7天分别录入,避免出现将住院费按175元10天录入,因前后相比,后者的参合患者超标部分被分摊到低标部分了,这是不合理的。另外在定点医院管理系统住院登记办理窗口中,费用明细栏中间部分关于诊疗的项目,床位费项目可报金额字段显示为0,系统未显示具体可报床位费用,但在打印的三联单中,计算机会根据报销限额对可报床位费进行识别计算。

8)原设计使用的《唐山市丰润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医药费报销计算审批表》手工登记工作由于网络能够实现,暂停使用,转外地住院的除外。但手工审核工作仍需在录入前进行,尤其是对药品(限价,目录内,目录外)、卫材和诊疗必须逐项录入,目录外的从目录外窗口录入,注意进口与国产,可报与不可报,X线计算机体层(CT)平扫、彩色超声、动态心电图、磁共振平扫等大型和超300元的诊疗项目。

9)录入或审核时不考虑报销比例的问题,如磁共振平扫单价为500,录入时不分解为30的150.00和70的350.00,而是直接录入单价500,数量为1,计算机将自动识别其报销比例。

10)管理科(站)复核时主要是对照三联单结合住院每日明细和汇总明细进行。复核无误后通知参合患者及时领取补偿金。补偿金由定点医院先期垫付,按月到管理中心申报复核,须向管理中心医疗审核部提交每位参合患者的出院证、每日明细、医疗费用汇总清单(有初审规定标识)、收费收据(加盖核销章)、三联单中的第一联(白色)、户口本或身份证复印件(对无身份证的应要求其开具户口所在地村委会或居委会的证明,本人委托他人代办的,代办人必需是和申报人在同一个医疗证上,并且还须持代办人身份证)以及月结申报表。管理中心对申报资料复核无误的及时拨付补偿款,并按结算管理规定扣留全部补偿款的10作为保证金。因定点医院审核不认真或其它原因造成的影响参合患者利益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复核后发现补偿金少于应报金额的,由定点医院相关部门负责进行继续补偿,补偿金高出应报金额的,定点医院不得追回所报金额,医院自己承担其损失。

(二)、2月28日前入院,2月28日后出院的区内定点医院住院参合患者的报销安排:

参照上述(一)办法办理。承诺在申报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补偿款。

(三)、3月1日后在定点医院新住院参合患者的报销安排:

1、目前尚不具备住院条件的医院,尽管已经签署了定点协议,管理中心仍不能将其纳网运行的定点医院,待条件成熟后,逐一评审,符合一家开通一家。未通过评审的定点医院不得收参合农民住院治疗,否则所收住院参合患者的费用由定点医院自己出资报销。

2、3月1日后,有住院条件的,要报经管理中心审批同意,在网络开通前,必须对新住、出院人员的信息每天上报。管理中心将根据每天各医院统计报表,随时到医院检查监督,对检查中发现患者不在院、挂牌住院、家庭病床等违规情况,予以通报批评,并根据相关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对漏报的参合人员发生的医药费不予报销。网络开通运行前的出院病人医疗费的报销参照2月28日前发办法进行。

3、自4月1日起,尚无法实现医院管理系统导出标准interface库和三项目录对码的定点医院,管理中心将取消起定点资格,自4月1日起不得收新的住院参合农民,对已经在院的,建议患者办理转院手续。对能实现接口和对码的定点医院,经管理中心核定其三项目录对码无误后开通其网络,>文秘站:卫生院要向管理中心申报,经管理中心评估,符合出院即报条件的方可开通网络报销业务,实现出院即报。管理中心将通过电视、广播等各种媒介向社会公布上述情况,引导参合农民选择就医方向。

4、5月1日起,定点医院全部实现出院即报。对4月1日后不达标的已签署协议的医院,管理中心将单方解除协议,取消定点医院住院资格,并向社会公布。

5、3月1日起各管理科(站)应安排1~2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接待参合农民的来访,设立咨询台,解释参合农民提出的问题,做好参合患者医疗费用的申报登记工作。组成由主管农合工作的医院领导负责,管理科(站)及医院相关工作人员参加的出院报销工作小组,对既往出院参合患者医药费进行审核报销。经办人员要对申报人的资格、身份证、户口本、医疗证、出院证和收费收据进行核定,严格执行手工审核办法和对三项目录的要求,打印支付三联单(使用办法同上),暂不打印或填写合作医疗证,留取申报人的出院证、收费收据(加盖核销章)、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发放住院补偿金。要向参合患者承诺在出院后5个工作日内领取补偿金。

(四)、区外医院出院病人的报销

1、管理站工作人员通过局域网途径及时了解本辖区转外地住院人员情况。

2、凡符合转院条件,已按规定办理转院手续的参合农民,出院后需提交以下材料:转院申请单、转院回执单、诊断证明、合法有效机打收费收据、加盖病案室章的病历复印件(包括:住院证、出院证、首页、住院志、长期医嘱、临时医嘱、出院小结)、每日费用清单(本人签字)、医疗费用分类汇总清单(加盖就诊医院专用章)、合作医疗证、户口本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到户口所在地合作医疗管理站申报,申报时参合患者应将上述材料用档案袋封存。

3、管理

站工作人员根据中心提供的信息和申报资料,核定申报人员资格,填写《唐山市丰润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费用报销申请表》,返还患者的户口本和身份证。4、管理站负责落实统一的审核办法,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审核,通过管理站区外医院报销管理系统录入微机,打印三联单,报新农合管理中心复核,复核无误后管理中心将全部补偿款拨付到各管理站专用帐户,由管理站工作人员3日内通知参合患者领取。

5、对2月28日前,符合住院条件,但因各种特殊原因未办理转院手续的在院或出院参合患者,可以建议他们向管理中心咨询(0315-3221000),管理中心对符合补办条件的,为其办理相关手续,待出院后持上述相关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合作医疗管理站登记申报。

6、审核办法:严格执行三项目录的规定,对目录中不存在的诊疗和卫材项目一律对自费,对符合药品项目通用名的,采用最高限价的办法,分别按目录内和目录外录入。

三、其它事宜:

1、自20__年3月1日起,实行出院即报和门诊费用申请即报制度。各管理站要尽快熟悉新农合相关管理软件的使用,不断摸索和总结工作经验,为我区新农合的发展献计献策,探索出一条适合我区特点的新思路。

2、各乡镇级定点医院要积极开展接口和对码工作,以尽快实现网络无缝对接,实现"出院即报"。

3、3月1日起,对符合转院条件,但未按规定办理转区外医院住院手续的,新农合不予报销。各管理站应做好向参合农民的解释工作。

4、对定点医院网络运行前手工审核报销的工作,由管理中心组织人员进行督导,并将其列为对个管理科(站)和定点医院的年终考核指标之一。

5、要求各具备住院资格的驻医院的管理站经办人员落实每天住出院情况,按照统计报表《医院20__年月每日参合农民就医报销统计表》《医院20__年月份丰润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情况统计表》要求,统计上报自1月1日来出院、在院,新入院人员情况及出院报销申报情况,在次日早10点通过邮件()上报。

6、3月1日起未向管理中心申请对本院进行考核的,经查实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自3月1日起新收入院参合患者的报销费用由医院自己出资,管理中心不予补偿。

第6篇:二级医院评审汇报材料范文

疗安全,根据《安徽省护士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及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护士定期考核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护士定期考核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监督、

指导全市护士定期考核工作,市卫生局成立护士定期考核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名单及办公室职责见附件1。县、区卫生局及各医疗卫生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指定专人负责,组织落实辖区内护士定期考核工作。

二、考核组织、考核机构及分工

为保障我市护士定期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市卫生局委托

市护理学会作为护士定期考核组织,负责落实护士集中培训项目的申报、审核及实施,并对护士定期考核工作进行评价、复核。 根据各医院实际,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指定市人民医

院、市二院、市三院、市四院、市中医医院、有色职工总医院、有色石城医院、普济圩农场总场医院为市辖区护士定期考核机构,负责本单位和指定医疗机构的护士定期考核工作,具体分工见附件 2。

三、考核对象及管理

在我市医疗、预防、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中已经注册

并正在执业的护士为考核对象。按照分层次管理的原则,晋级护理高级技术职称人员的定期考核工作由省护理质量控制中心具体负责,其他护士的定期考核由护士本人所在执业机构和定期考核机构共同组织实施。

四、考核时间及安排

护士定期考核分为两部分:年度考评和护士技术职称任期

内完成指定项目考评。年度考评每年 12 月份进行,次年 1 月结束。护士技术职称任期内完成指定项目考评每五年为一个周期。考核工作自2009年1月起实施。

为保障考核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单位按照以下要求完成考

核前的准备工作。

1、第一阶段(2008年 10月-11月)

(1)医疗机构组织学习《安徽省护士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开展广泛宣传;

(2)考核机构成立考核委员会,制定考核工作制度、考核

程序和工作方法。

2、第二阶段(2008年 11-12月)

(1)各医疗机构制定护士在职培训计划并按计划实施;

(2)被考核护士填写《护士定期考核档案》(一式两份),

一份留存本执业机构,一份交考核机构存档;

(3)各考核机构上报 2009 年度护士定期考核集中培训项目,市护理学会组织审核。

五、护士年度考评及技术职称任期内指定项目考评的方式

及程序:

护士年度考评内容包括工作成绩考核、职业道德评定和“三基”水平测试三部分。工作成绩考核与职业道德评定由护士所在医疗机构组织实施,“三基”水平测试由考核机构统一实施,每年开展 1-2次,考核机构将测试结果反馈给护士所在执业机构。各医疗卫生机构每年 12 月底前,按照方案对本单位注册护士进行考核,填写《护士定期考核表》两份报指定考核机构。考核机构对考核结论核准后,将《护士定期考核表》于一份返回护士执业机构留存,一份存入护士定期考核档案,并于次年2月底前将所承担的护士年度考评结果和护士执业记录情况汇总后报市卫生局。 护士执业记录包括良好记录和不良记录。良好记录指护士受到本单位、本系统及其以上的表彰、奖励及完成本机构所属卫生行政部门指令任务的情况;护士执业不良记录指护士因违反《护士条例》或其他卫生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处分的情况。《护士执业记录表》由护士执业机构填写,一份留存,一份随《护士定期考核表》报护士定期考核机构复核。 护士技术职称任期内完成指定项目考评,由护士每年 12月底前向所在执业机构提交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执业机构收集汇总后,随《护士定期考核表》一并报护士定期考核机构进行考评。定期考核机构对护士提交的材料进行考核,将考核情况记录入《护士定期考核表》,材料原件返还护士执业机构,复印件存入护士定期考核档案。护士技术职称任期内完成指定考核项目且合格后,由护士定期考核机构发给合格证书,并于次年2月底前将当年护士完成技术职称任期内指定项目考核情况汇总报市卫生局。 根据医疗机构功能及性质,除省厅《实施细则》规定的部分护理岗位外,我市中心血站、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部、卫生所、医务室、诊所、计生服务机构等医疗卫生机构及 50 岁以上的护士夜班数不作规定。但一级以上医院的护士晋升高一级护理技术职称时仍需完成既定夜班轮值数。

六、集中培训及管理

护士集中培训是依据护理岗位的工作职能和所需业务技术

水平的要求,集中时段对护士实行分层次、分类别的知识、技能培训。 护士集中培训工作原则上由市护理学会组织落实,开展护士集中培训工作的医疗机构需于每年 11 月底将次年拟开展的培训项目上报市护理学会,经审核评定合格后方可组织实施。 各项目实施单位应妥善保管集中培训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七、考核结果

护士定期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工作成绩、执业道

德、业务水平考核中任一项不合格以及发生不良行为记录者即为不合格。 各考核机构在考核结束 30日内,将《护士定期考核表》及考核结果反馈至被考核护士执业所在机构。 护士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考核结果之日起 30日内,向考核组织提出复核申请,同时提交单位证明和相关资料。考核组织在接到复核申请之日起 30 内对护士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上报卫生行政部门,同时书面通知护士本人。 护士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3个月至 6个月。暂停执业活动期满,由护士定期考核组织对其进行考核,合格者报请注册机关允许其继续执业,不合格者,由卫生行政部门注销注册,收回《护士执业证书》。 护士定期考核结果(年度测评合格并完成指定考评项目)作为聘用高一级护士技术职称的必备条件,考核合格者方可聘用。 护士所在执业机构要在每次考核结束后30日内,将被考核护士的《护士执业证书》(副本)报送到注册机关,由注册机关加盖考核合格或不合格印章,并将考核结果录入护士执业信息系统。

八、有关说明

1、鉴于物价部门尚未核定护士定期考核收费标准,因此本

次考核实行“先考核,后收费”的原则,待有关标准公布后再补缴费用。

2、护士定期考核相应表格由市卫生局统一印制,请各医疗

第7篇:二级医院评审汇报材料范文

答:冠心病、糖尿病、各种恶性肿瘤、慢性阻塞性肺疾病、高血压(Ⅱ期以上)、帕金森氏综合症、肝硬化(失代偿期)、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慢性充血性心衰、器官移植后抗排斥免疫调剂治疗、甲亢、系统性红斑狼疮、脑血管疾病后遗症、慢性肝炎治疗巩固期、银屑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精神病(限于精神分裂症、偏执性精神障碍)。

具备申报门诊慢性病资格的中区直驻邕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有哪些?

答: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广西中医药大学附属瑞康医院、广西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广西壮族自治区江滨医院、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医院、第三三医院、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人医院、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仁爱分院、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南宁市第三人民医院、南宁市第四人民医院(只可申报慢性肝炎治疗巩固期和肝硬化〈失代偿期〉)、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广西壮族自治区皮肤病医院(只可申报银屑病),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星湖门诊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一分院、南宁市福利医院(只可申报精神病〈限于精神分裂症、偏执性精神障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广西总队医院。

中区直驻邕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如何申报?

答:(1)参保人员在上述三级定点医院或专科医院医保科申请并填写慢性病审批表。

(2)备齐以下材料(均要由医院专科医师签名确认):

①代办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②患者近期有关病史的小结性资料(包括习惯用药及用量),有关临床化验单和辅助检查单(可提供复印件,但必须有医院盖章);③将慢性病审批表及备齐的材料由医院医保科送交至自治区社保局,由有关门诊慢性病评审专家评审;④一位参保人员最多申报三种门诊慢性病。

中区直驻邕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如何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

答:(1)参保人员在所申报的定点医院凭门诊慢性病治疗卡、医保卡就诊取药,所取药品或进行的诊疗项目必须在《慢性病药品目录》范围内,其费用才可累计慢性病起付标准及享受门诊慢性病医疗待遇。

(2)门诊慢性病每次取药量不超过14天。

(3)先由个人自付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累计满起付标准后的药费进入统筹基金按住院结算办法支付(普通门诊慢性病起付标准为每年600元,各种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器官移植后抗排斥免疫调剂治疗不设起付线)。

中区直驻邕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如何申报异地门诊慢性病?

答:(1)参保人员需办理异地门诊慢性病的,先由单位医保专管员或本人到自治区社保局医疗保险部办理异地就诊备案手续,同时领取《广西中区直驻邕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确认申报审批表》。

(2)参保人员持《广西中区直驻邕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确认申报审批表》到所选择的异地三级定点医院按有关要求填写,并备齐相关病种资料。

(3)上述表及相关病种资料备齐后送自治区社保局医疗保险部,由有关门诊慢性病评审专家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发给异地门诊慢性病治疗卡。

(4)参保人员在异地医院看门诊慢性病时,必须严格执行中区直驻邕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用药范围,超出目录外药品费用按自费处理,每次取药量不能超过14天。

中区直驻邕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门诊慢性病费用如何报销?

答:(1)不能跨年度报销。当年的门诊慢性病费用必须在当年12月25日以前报销完毕,逾期者不予报销。

(2)报销时需提供的材料:

①门诊慢性病费用发票原件(须与普通门诊费用分别开具);

②书写规范、字迹清楚的慢性病用药处方和专门病历(可提供复印件);

③门诊慢性病费用明细清单(原件);

④参保人员医保IC卡、门诊慢性病治疗卡;

⑤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3)不能提供有效门诊慢性病费用发票、费用清单、处方、病历,视为提供材料不齐全,不能按慢性病费用审核结算。

哪些人员需要办理异地就医手续?

答:(1)退休后回原籍或随子女长期在异地居住的参保人员。

(2)参保单位驻外办事处的参保人员。

(3)因公出差、学习、探亲、休假,在外时间超过3个月的参保人员。

异地居住不足3个月的,产生的医疗费用怎么报销?

答:因公出差、学习、探亲、休假临时(3个月以内、含3个月)在外者,无需办理异地备案手续。因突发疾病发生医疗费用的参保人员,可由单位出具证明和有关材料申报。其所在单位需在规定的工作日内书面向社保经办机构报告住院地点和病情。

中区直驻邕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如何办理异地就医手续?

答:(1)参保人员到自治区社保局医疗保险部领取《中区直基本医疗保险在外人员办理异地就诊审批登记表》1份,按规定填写后由所在单位(或居委会)出具证明和意见。

(2)在居住地选择3家医院作为定点医疗机构,其中有1家是基层或社区医疗机构。当地未开展基本医疗保险的须选择公立医院。

(3)由所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和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县级以上)确认盖章(在自治区内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员除外)。

(4)送回自治区社保局医疗保险部审核备案。从审核备案确认即日起,参保人员在外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可按有关规定申请报销。

(5)若所选择的任意一家定点医疗机构有变更,需按1—4步骤重新办理申报手续。

中区直驻邕单位如何办理异地就医手续?

答:参保单位驻外办事处工作人员或退休后异地安置人员较多的,由参保单位集中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1)按个人申报程序填写完善《中区直基本医疗保险在外人员办理异地就诊审核登记表》。

(2)单位填报《中区直驻邕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在外人员申请异地就医年度登记表》并加盖有效公章后,以书面材料及电子文档的方式报送自治区社保局医疗保险部。

(3)每年12月中旬将本单位原已申请异地就医且下一年度仍继续在外的参保人员名单填报送自治区社保局医疗保险部。

(4)年度中有人员增减等变动的,须重新填报《中区直驻邕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在外人员申请异地就医年度登记表》。

中区直驻邕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医疗费用报销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答:(1)必须在所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才可申请报销。

(2)异地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持必备的材料到自治区社保局医疗保险部申请报销(可委托他人代办)。

(3)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报销年度,当年的医疗费用应在当年12月25日前报销完毕。如确属第4季度发生的医疗费用未能及时在当年度报销的,可延期至次年1月15日前报销完毕(结算标准按次年有关规定执行),逾期不予办理。

中区直驻邕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门诊医疗费用报销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1)所在单位开具证明(已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者除外);(2)发票原件;(3)病历本;(4)门诊费用明细清单(原件);(5)参保人员本人医保卡;(6)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中区直驻邕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住院医疗费用报销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1)所在单位开具证明(已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者除外);(2)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提交材料时交复印件,通知报销时交原件);(3)病历本;(4)疾病证明书;(5)出院小结;(6)住院费用汇总清单(原件),其中单价≥200元的医用材料需医院注明该材料属于国产或进口;(7)参保人员本人医保卡;(8)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注:所提供的就诊材料均需盖有医院公章)

中区直驻邕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如何办理转诊转院手续?

答:参保人员根据病情需要自己选择本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在本级定点医疗机构间转诊转院不需办理转诊转院手续。转诊转院的原则是逐级转诊转院,先区内后区外。

需转自治区外诊治的病人,持转出医疗机构出具的《中区直驻邕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统筹地区外诊治审批表》一式两份和病情摘要1份、所在单位证明1份及本人医保卡,到自治区社保局医疗保险部办理有关手续。

中区直驻邕单位参保人员哪些情况不予转诊转院?

答:以下情况不予转诊转院:

(1)诊断明确且可在本级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的或已知转院后治疗效果仍不明确的病人。

(2)已经区外定点医疗机构诊治,需继续定期诊治且本级定点医疗机构能诊治的病人。

(3)危重病人一般不予转诊转院,应在就近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抢救、治疗;病情稳定后仍需转院时,按有关规定办理。

(4)未经自治区本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同意的不予转自治区以外就医。

中区直驻邕单位参保人员转诊转院的医疗费用如何报销?

答:经批准转诊转院治疗的,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持必备的材料(参照异地就医医疗费用报销须知及需提供的材料)到自治区社保局医疗保险部办理报销。

中区直驻邕单位参保人员已办理异地备案的人员如何办理转诊转院?

第8篇:二级医院评审汇报材料范文

关键词:医学重点学科;急诊医学;管理实践

0引言

2016年河北省卫计委组织申报新一轮省级医学重点学科和重点发展学科,将按照区域卫生规划、学科调整、淘汰增补等需要,评审确定新一轮省级医学重点(发展)学科。我科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按照2016年河北省医学重点(发展)学科建设评估指标体系认真全面总结汇总组卷。在提交申报的书面材料后,我们按照省级医学重点(发展)学科建设的申报要求与自身实际临床工作对照,找出不同及差异,对存在的问题拿出相应的方案,分层规划,分层实施。

1省级医学重点(发展)学科建设的意义

根据《河北省医学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冀卫办科教[2016]5号)要求,省级医学重点(发展)学科建设以5年为一周期,实行动态管理,优胜劣汰。2016年评审确定新一轮省级医学重点(发展)学科。通过资源整合,加大投入,联合攻关,使10个左右重点学科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在全省医学重点(发展)学科中培养和选拔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后备学科带头人和青年学科骨干,逐步打造一支结构合理、技术雄厚、成果丰硕的代表省级医学顶尖水平的学科人才队伍。医学重点学科建设是医院创名院、建名科、育名医的重要组成部分[1-2]。是促进科室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是科室核心竞争力形成的根本,也是科室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和基础。以创建省级医学重点(发展)学科为契机,全面提升核心竞争力,持续改进医疗服务质量,不断提升科室综合服务能力,满足广大居民健康需要[3]。

2评估申报临床重点专科

2.1科室总动员

接到医院的通知后,科室高度重视,召开专项全体会议,包括我科的二级科室院前急救部、高压氧室、门急诊换药室、简易门诊和全科医学科所有医护人员。统一思想、统一认识,制定时间表及截止日期,明确分工,明确工作方案和路径。

2.2汇总资料分析资料

科主任、护士长全面督导,科室医护人员按照规定时间上交个人全部原件、复印件打印件、科研项目主管单位批示文件复印件及个人所有资料电子版等。为方便大家及时整齐上交各项个人材料,科室指定复印地点,尽可能做到上交材料整齐、统一。科室秘书专职负责所有材料收集、整理,上报电子版资料的整理、排版,及最后上报材料的装订。整个提交材料过程科主任全面负责,随时跟进进度,核心成员多次讨论学科建设评估指标的具体事项,清晰明确按照医学重点(发展)学科建设指标体系一项项客观真实自我评价,认真组织每一项佐证材料。同时对差距、不足和欠缺认真梳理,归类汇总。

3评改结合

3.1找差距选亮点

对组卷材料首先对照标准分值自评分。同时请同行专家对组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及内容点评,尽可能做到对上报资料准确详实。同时对自己学科现状有客观清晰的评价和总结。

3.2抓实践

申报医学重点(发展)学科既是一个总结,更是新的开始。更加深入的认识本学科建设的内容,包括研究方向的确定、学术队伍的建设、科研的开展和系统性、科研成果的取得、人才培养的质量、基础条件的完善、管理制度的健全等方面[4]。根据学科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发展规划和长期目标,分阶段强化改进,不断提高完善急诊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4讨论及建议

重点学科建设的意义在于在更高的层面取得自身进一步发展,对行业发展有带动引领作用[5]。管理保障和学科资源方面:适逢医院十三五建设规划年,进一步在设备投入、实验设施条件与开展、经费匹配等与医院管理层、职能处室等多沟通多交流,争取更多的理解和支持。进一步推动急诊信息化建设,在现有急诊病历系统电子化、化验影像学检查工作站同步传输的基础上,逐步开发更适合急诊区域工作的系统软件。急诊信息化建设,将更全面的进行患者就诊规律的观察、就诊时间分布情况、危重症数据分析、疾病群体分布分析等。可以为科室质量控制管理专业化提供基础数据[6],为本地区进行疾病监测提供数据支持,还可用于疾病预防及卫生保健服务的决策和评价。管理好利用好这些数据,对于科室临床科研公关方向,与相关专科的合作方向,也具有一定的提示导向作用。基于大数据的“互联网+卫生事业管理”模式不仅必然成为卫生事业管理面对的重要挑战,同时也将必然成为卫生事业管理面临的重大机遇和战略选择[7]。梯队建设:学科带头人及后备学科带头要求5年内科技进步奖是本次重点学科申报的核心条款。这一条核心条款我们的差距较大。对我们自己,未来更多需要实施的是如何让学科科研成果更加系统化、更加科学化。立足自身实际情况,在科室内成立临床科研小组,以解决临床问题为基础,科研为临床服务能力提升为导向,引领学科成员更加侧重科室标志性的技术水平、代表疑难危重救治诊疗水平的科研成果。学科带头人、后备学科带头人在专业委员会中需要有更高要求的学术任职、学术地位。在人才梯队结构上方面,从年龄、学历、职称、发展潜力、专业发展方向等需有更系统的培养锻炼方案。工作绩效:在此次评价指标里,医疗技术水平及其服务质量情况、床位规模情况等都是被评价指标。同时侧重学科优势项目量和所处水平的考核。医疗质量是日常工作,包括大量的基础性的具体任务,是学科建设管理中最为复杂艰巨的部分。在实际工作中,如何强化过程管理,如何快速通过反馈系统查看环节处理的不足,尽可能地保证救治整体质量,如何持续提高专科化诊疗水平,如何管理提炼学科优势项目数据等。科室迫切需要科学有效的评估指标体系,将宏观目标细化为具体的可执行的目标和标准,保证各项具体指标的逐一实现。急诊的信息化与数据库建设的实践则有利于积极推进急诊质量控制与管理、降低医疗差错、优化急诊业务流程、提升急诊医学科研能力[8]。综上所述,临床重点学科建设是促进学科发展的有效途径。以重点学科建设为合理导向,更加关注临床综合服务能力提升优化,以动态管理方法持续增强医疗服务功能。不断完善急诊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急诊特点的区域辐射带动作用。临床重点学科建设必将推动急诊危重症等本专业标志性的技术水平建设提高、促进新技术的采用。

参考文献

[1]邹如政,赵旭,乐才文.以动态管理方法促进重点专科建设发展[J].中医药管理杂志,2014,22(6):874-875.

[2]吴春华.医院重点专科的管理探讨[J].中医药管理杂志,2009,17(5):402-403.

[3]杨进彬.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的新思路与实践[J].现代医院管理,2016,14(1):2-4.

[4]苟正先,陈启勋,陈瑾.临床重点专科与医学重点学科的不同点研究[J].现代医院管理,2014,12(4):55-57.

[5]安宁波.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绩效管理的思索与探讨[J].现代医院,2013,13(4):1-3.

[6]张瑛琪,王彦霞,李欣忆.106551例急诊患者疾病谱与就诊规律分析[J].中国急救医学,2016,36(3):254-257.

[7]王耀刚.大数据驱动的卫生事业管理挑战与机遇[J].中华医院管理杂志,2016,32(2):81-83.

第9篇:二级医院评审汇报材料范文

回收报废资产6个批次,共5286台(件),原值78672187.36元,审核仪器设备增值业务41笔,总价值2638646.26元,审核离校人员68人次,审核资产外携使用审批73笔,总价值13541997.61元。

二.按时完成资产和财务数据对接工作

1)按月完成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工作,并将相关结果与校财务、后勤集团和校医院进行相应账目处理

2)按照工信部财务司的要求,按月完成资产报表的上报工作。

三.预决算管理工作

1)根据工信部要求,完成《2019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的数据统计、填报及资产分析报告上报工作。

2)根据工信部要求,完成《2019年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年度决算报表》的数据统计、填报以及资产报表分析报告上报工作。

3)按照财政部的要求,完成一校三区2021年设备和车辆购置的汇总及上报工作。

四.上级管理部门报表统计工作

1)按照工信部要求,汇总各部门提供的材料完成2019年度国有资产管理评价打分和编制自查自评工作的报告工作。

2)按照工信部要求,开展2019年度部属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并完成表格的填写和佐证材料的补充。

3)按照工信部的要求,完成2020年工信部部属高校教育信息统计工作。

4)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完成2020年度《高等教育事业基层统计报表》工作。

5)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完成2020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工作。

6)按照财政部的要求,完成一校三区2021年设备和车辆购置的汇总及上报工作。

7)按照工信部要求,完善 2016 年度固定资产清查结果批复的盘盈资产数据,完成《哈尔滨工业大学关于 2016 年度中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损溢、资金挂账核实申请的报告》,按时上报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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