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竣工监理工作总结范文

竣工监理工作总结精选(九篇)

竣工监理工作总结

第1篇:竣工监理工作总结范文

1.1组织和整理工程技术资料,并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

1.2要求监理对工程质量进行评估,并且要求监理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并在提交的工程竣工报告及工程竣工报验单上签署意见。

1.3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

1.4在竣工验收会议上,汇报合同履约情况及工程质量情况。

1.5接受有关方面对现场所有资料的审查。

1.6在验收各方人员共同签署的竣工验收报告及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字。

2、竣工验收阶段协助建设单位的工作

2.1就竣工验收的程序和内容向建设单位提出建议及咨询,协助建设单位制订竣工验收方案、确定验收组成员名单及竣工验收程序。

2.2协助取得城乡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的认可文件或准用文件。

2.3协助通知当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2.4协助组织竣工验收。

2.5记录、归纳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与各方的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执行法律、法规和标准等情况的汇总材料。

2.6协助审阅上述各参与方的工程档案资料。

2.7协助组织实地工程质量查验。

2.8协助建设单位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协调各方意见,起草竣工验收意见。

2.9协助建设单位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竣工验收备案文件。

3、竣工验收程序

3.1竣工预验收:(1)当单位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条件时,承包单位应在自审、自查、自评工作完成后,填写工程竣工报验单,并将全部竣工验收资料(质量保证资料、评定资料、施工技术资料、施工管理资料、竣工图)报送项目监理部,申请竣工验收;(2)总现场工程师组织各专业现场工程师对竣工资料及各专业工程的质量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应督促及时整改;(3)验收合格后,由总现场工程师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并要求监理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质量评估报告。

3.2竣工验收

我们施工单位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1)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分别书面汇报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状况、工程合同履约情况以及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2)检查工程建设参与各方提供的竣工资料。(3)检查工程实体质量。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对建筑工程的使用功能进行抽查检验。(4)对竣工验收情况进行汇总讨论,形成竣工验收意见,填写《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3竣工验收备案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完毕以后,由建设单位负责,在15天范围内向备案部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4、质量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有:

4.1工程概况:(1)建设地点。(2)建筑面积。(3)层数。(4)建筑使用功能。(5)结构形式(地基处理方案,基础及主体结构形式),抗震设防烈度,结构抗震等级。(6)建筑装饰特色。(7)水、暖、电、通风、空调等设备安装工程的特点。(8)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施工单位名称。

4.2项目监理机构组织

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组织名单。注册现场工程师岗位证书编号。

4.3质量评估依据:(1)设计图纸;(2)施工承包合同;(3)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4)现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5)施工验收规范;(6)国家、地方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法规。

4.4工程质量概况:(1)概述工程建设情况,重点说明地基验槽、地基与基础验收、人工地基或桩基检测、主体验收、竣工初步验收等情况;(2)施工过程中有无质量事故及质量事故处理情况;(3)建筑沉降观测情况;(4)建筑主要使用功能情况;(5)设备调试、试运转情况。

4.5质量等级评定情况

每个分项工程完成后,现场工程师应在承包单位自评自核的基础上,通过讨论保证项目、基本项目、允许偏差项目核查,确认分项工程的质量等级。(1)单位工程的组成划分;(2)各分部工程质量等级的核定;(3)单位工程的综合评定。

4.6质量评估意见

对于达到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质量评估意见通常有以下内容:(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工程资料完整有效;(3)完成的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要求;(4)质量等级优良或合格;(5)符合竣工验收备案要求;(6)同意竣工验收。

4.7项目总现场工程师及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盖章。

5、结束语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是工程建设的最后一个程序,是全面检验工程建设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的重要环节,是现场工程师的一项重要工作。尤其是在许多建设单位不熟悉竣工验收程序情况下,现场工程师必须明确自身职责,按《暂行规定》、《暂行办法》及《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中确定的内容和程序做好本职工作,并积极协助建设单位做好相应的工作。

第2篇:竣工监理工作总结范文

【关键字】工程竣工;验收材料管理;进步;规范

建筑工程项目的完成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财力物力,所以普通民众都会特别关注工程建成后看得见的成果――建筑,甚至是关注建筑的美丑。对于竣工后的工程验收工作极其繁琐,而且不像成型的建筑一样能被人赏析称赞,所以相关部门和企业对工程竣工后的验收过程和验收材料的管理都是抱着一种敷衍塞责的态度。然而发生在我们身边的建筑坍塌、桥梁断裂等事故却时刻叩问我们:事故的原因我们如何分析?责任如何认定?工程建设过程是否监督到位?……这一切问题,想要得到解决都离不开一份竣工工程验收材料,因为它是对工程建设过程的完整记录。所以说,工程竣工验收材料的管理是非常重要的,它能很好地还原建筑过程的真实过程,保留资料证据,还能对相关责任人起到监督和警醒的作用,是建筑工程质量控制的核心,需要企业加强工程竣工验收材料的管理。

一、总结经验,不断进步

竣工工程验收材料的收集绝不仅仅是稳妥地保存原始资料。它作为一个能反应整个工程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往往通过分析能从中吸取教训、积累经验。在建筑过程中使用的建材,建筑的各项标准值、比例等,仅仅是理论得出的结果而没有经过实践是不具备可靠性的。而竣工后经过验收记录下来的资料,则是实践过的资料,是由实际建设体现出来的结果。由此总结出来的经验与教训是科学的、可靠的。

我们强调要在实践中总结,是因为没有总结的实践,即使历经再久也还会是原始的经验,不会对今后的建筑活动起到指导作用。以偏远地区的农村房屋建筑为例,偏远地区的建筑模式一般采用口口相传的经验模式,没有文字来对前沿进行总结或者对失败进行反思,他们惯用简化的模式,但往往这种简化的建筑模式并不能给偏远地区的房屋安全的保障,所以偏远地区的房屋在灾害中损失是最大的。例如羌民族建筑,由于他们文化程度低以及生活习俗等问题,他们世代居住在半山中用石块砌成的房子里,房顶平台最下边是简单的石板或木板。这种原始的房子在平时成为冬暖夏凉的好住所,但是,如果遇上地震或者泥石流等灾害,房屋就会倾斜坍塌,造成无法估算的损失。这个案例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工程竣工验收材料的重要性。倘若能对工程竣工验收材料进行收集之后进行研究和总结,从中吸取到经验与教训,能及时地在原来的基础上改变,完善房子抵御灾害的性能,就能减少建筑在灾害面前的不必要的损失了。

工程竣工验收材料是实践的记录,也是实践的成果。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就是工程竣工验收材料的管理对建筑的推动作用,所以我们需要不断加强工程竣工验收材料的管理。

二、严格规范,认真施行

工程竣工的资料管理其实是整个工程的质量监督过程,包括了对人、材料、方法、机械、环境等影响工程质量的重要因素的监督。例如材料方面,某些单位“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现象屡见不鲜,这一定会威胁到房屋的质量。一旦危害造成,却没有完整的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相关部门就难以认定责任,各个单位也会因此心存侥幸,这将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有了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的管理与利用,这无形之中就能给相关的工作人员施加压力,使他们更加负责地完成工作。

例如我们熟悉的幕墙工程,作为能在建筑业屹立15年之久的大品牌工程,为了提高他们企业的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并且准确掌握相关的标准和规范,幕墙工程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对竣工工程的验收资料实行严格管理。在幕墙工程竣工验收材料中,包括了施工前的条件认证(合同,施工图,工作资格认证书等),施工过程的记录(检验评定资料,施工记录,工程洽商文件等),施工人员的记录以及使用的材料的记录、验收记录等等。记录形式也是多样的,包括了书面记录、语音记录、摄像记录等等。记录过程中,实行一人记录,两人或两人以上签字检查等形式,防止材料的弄虚作假。正是由于幕墙工程认真执行验收规范、对竣工验收材料的严格管理,幕墙工程的质量在行业都能得到认可,同时对于幕墙工程树立自己的品牌也提供了便利。

工程竣工的验收使工程质量得到保证,是因为验收材料有切实的文字和文件证据,能起到追究个人责任的作用,使得责任落实到人。所以工程竣工验收材料的收集管理对工程成果的保证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的。

企业应该建立健全竣工资料管理制度,制定行之有效的工程竣工资料的生成、收集、整理、交接、归档的管理制度。在加强工程竣工验收材料管理的过程中,除了制定严格的规范,我们还有很多工作需要做,例如及时收集与整理材料,同时确保材料的真实有效,建立科学完整的材料归档等等。

工程竣工验收材料管理的发展任重而道远,企业需要不断加强和完善,将工程竣工验收材料的管理与庞大复杂的工程建设其他所有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才会相互促进和发展。

三、总结

通过文章上面的分析,我们应该深刻地认识到,工程竣工验收材料是建设工程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工程质量的直接反应,是工程控制质量的关键环节,是提高工程质量的重要手段,对提高工程建设中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检测的各个方面都起到监督和控制的作用,是工程质量保证体系的一部分。工程竣工验收材料的管理对于工程管理的不断进步、对于规范相关的工作都是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的。

工程竣工验收材料的管理是推动工程不断完善的动力,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收集工程竣工验收材料的重视,我们也要以高度的责任感来推动工程竣工验收材料管理的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贡献。

参考文献

[1]郭升平.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过程中应关注的问题[J]. 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 2010,(31):140―141

[2]郭伟,陆军.谈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监测质量控制[J].北方环境,2011,(21):143

第3篇:竣工监理工作总结范文

 

关于切实做好竣工验收前各项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参建单位:

**恒口集镇段防洪工程经过参建单位连续数月的辛勤建设,已按照初设批准的工程建设内容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分部、单位工程已顺利通过验收,设计变更事项已上报省厅,本工程三个单位工程在今年汛期均能正常发挥防洪作用,达到设计防洪能力和效益,历次验收所发现的问题已逐步处理到位,竣工验收条件已基本满足。按照10月31日全省中小河流竣工验收工作会议要求全省27个试点项目在11月中旬必须完成验收的会议精神。为了迎接上级单位对**恒口集镇段防洪工程的竣工验收,现就切实做好竣工验收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快尾工进度,保质保量完成全部工程内容。

项目部立即安排尾工施工,组织对整个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路沿压损、外观瑕疵等部位进行处理修缮,堤顶道路清理、压实平整,堤身碎石杂物清理以及高剑沟口、峡湾右岸段坡面施工要求在11月5日前完成全部施工任务。同时做好竣工图的整编及工程量上报。

二、抓紧完成工程量审核和建设资金拨付工作。

工程决算是竣工验收、财务决算、工程审计、报告编制的基础工作,监理部务必高度重视,督促施工单位立即上报工程量,由总监负责,严格依照合同、规范进行工程量审核,要保证所有工程量认证必须有原始材料佐证支撑,计算结果真实、可靠无误,报表填写规范。并将工程量决算清单于11月5日前送业主核备。同时、依照合同完成本次月支付签证工作。

三、完善各项工作报告的编制,做好资料复检整编装订,确保竣工验收顺利通过。

各参建单位应严格按照《水利工程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SL223—2008规范的竣工验收要求进行资料编制。在分部、单位工程验收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建设管理、监理、设计、施工、地质编录、运行管理、质量监督等报告的编制和全部资料复检工作。及时解决处理单位工程验收提出的遗留问题。各类报告务必于11月5日前交建管处,由工程技术组审核,11月8日前报总工审定。

四、依照验收规程,组织开展竣工验收自查工作

建管处技术组负责竣工验收自查工作,检查审核各参建单位的工作报告,检查工程建设情况及历次验收遗留问题处理落实情况,督促施工单位完成尾工施工,组织编制竣工自查报告,迎接竣工验收。

五、开展财务决算及审计工作

建管处财务组在11月8日前按照《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规程》﹙SL19-2001﹚完成竣工财务决算并提交竣工财务决算报告,做到内容完整、科目适当。迎接审计部门的工程财务审计。审计工作于11月14日前结束并形成审计报告。

六、按照规范整理工程所有档案,开展档案专项验收。

建管处综合组负责档案验收工作,各参建单位于11月8日前,依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将工程建设档案提交建管处综合组,由综合组按照规范完成档案分类装订入档,11月10日委托区档案局进行档案验收,11月12日前完成档案验收专项报告。

七、工作要求

1、竣工验收前准备工作涉及各参建单位,竣工资料整编时间紧、数量大、项目多、规范要求强,要求各参建单位对此必须有清醒的认识,各单位负责人要亲自抓,安排业务技能强的工作人员参与竣工资料整编,对照规范逐一完善,务必使本工程竣工资料真实准确、逻辑严谨、质量上乘,经得起验收。

2、按照省水利厅验收工作安排,第一期全国重点中小河流治理试点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已启动,11月15日后将对我市三个项目同时进行竣工验收。各参建单位要按照通知的时限要求抓紧时间做好验收前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验收工作按时进行。

特此通知

附:1、**区**恒口集镇段防洪工程档案归档范围;

    2、**区**恒口集镇段防洪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准备工作责任表;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日

 

 

 

 

 

 

 

 

 

 

 

 

                                                       

抄送:市**,区**                            档㈡

**区**防洪工程建管处              2011年11月2日印发

附件1:**区**恒口集镇段防洪工程档案归档范围

1、工程建设前期工作文件资料

1.1初步设计报告书、附件、附图、报批及审批文件

1.2施工图设计文件

2、工程建设管理文件

2.1工程建设管理有关制度办法

2.2开工报告及审批文件

2.3工程建设大事记

2.4合同变更文件

2.5各种专业会议纪要

2.6重大设计变更及审批文件

2.7有关质量及安全生产事故处理文件材料

2.8有关投资、进度、质量、安全、合同等控制文件材料

2.9投标书、资质材料、履约保函、委托授权书和投标澄清文件、修正文件

2.10开标、评标会议文件及中标通知书

3、施工文件材料

3.1工程技术要求、技术交底、图纸会审纪要

3.2施工计划、技术、工艺、安全措施等施工组织设计报批及审核文件

3.3原材料出厂证明、质量鉴定、复验单及实验报告

3.4设计变更通知、工程更改洽商单等

3.5施工定位﹙水准点、导线点、基准点、控制点等﹚测量、复核记录

3.6施工放样记录及有关材料

3.7地质勘探和土岩实验报告

3.8基础处理、基础工程施工、桩基工程、地基验槽记录

3.9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3.10工程质量检查、自评材料

3.11施工技术总结、施工预、决算

3.12各阶段检查、验收报告和结论及相关文件材料

3.13竣工图

3.14反映工程建设原貌及建设过程中重要阶段或事件的声像材料

3.15施工大事记

3.16施工记录及施工日记

4、监理文件材料

4.1监理合同协议,监理大纲,监理规划、细则及批复文件

4.2设备材料审核文件

4.3开﹙停、复、返﹚工令,许可证等

4.4监理通知,协调会审纪要,监理工程师指令、指示等

4.5工程材料监理检查、复检、实验记录、报告

4.6监理日志,监理周﹙月、季、年﹚报、备忘录

4.7各项控制、测量成果及复核文件

4.8质量检测、抽检记录

4.9变更价格审核、支付审批文件

4.10单元工程检查及开工﹙开仓﹚签证,工程分部分项质量认证、

4.11工程投资计划、完成报表

4.18监理会议纪要

4.19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监理工作联系单

4.20其他有关材料

5、财务管理文件

5.1财务计划。投资、执行及统计文件

5.2工程概算、预算、决算、审计文件及标底、合同价等说明材料

5.3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清册

6、竣工验收文件材料

6.1工程验收申请报告及批复

6.2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报告

6.3工程设计总结报告

6.4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报告

6.5工程监理工作报告

6.6工程地质报告

6.7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报告,质量检测报告

6.8声像材料

6.9工程审计文件,材料、决算报告

第4篇:竣工监理工作总结范文

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明确验收责任,规范验收行为,结合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由中央或者地方财政全部投资或者部分投资建设的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含1、2、3级堤防工程)的验收活动。

第三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按验收主持单位性质不同分为法人验收和政府验收两类。

法人验收是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由项目法人组织进行的验收。法人验收是政府验收的基础。

政府验收是指由有关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组织进行的验收,包括专项验收、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

第四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具备验收条件时,应当及时组织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或者进行后续工程施工。

第五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的依据是:

(一)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

(二)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

(三)经批准的工程立项文件、初步设计文件、调整概算文件;

(四)经批准的设计文件及相应的工程变更文件;

(五)施工图纸及主要设备技术说明书等。

法人验收还应当以施工合同为验收依据。

第六条验收主持单位应当成立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组)进行验收,验收结论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组)成员同意。

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组)成员应当在验收鉴定书上签字。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组)成员对验收结论持有异议的,应当将保留意见在验收鉴定书上明确记载并签字。

第七条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其处理原则由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组)协商确定。主任委员(组长)对争议问题有裁决权。但是,半数以上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组)成员不同意裁决意见的,法人验收应当报请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决定,政府验收应当报请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决定。

第八条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组)对工程验收不予通过的,应当明确不予通过的理由并提出整改意见。有关单位应当及时组织处理有关问题,完成整改,并按照程序重新申请验收。

第九条项目法人以及其他参建单位应当提交真实、完整的验收资料,并对提交的资料负责。

第十条水利部负责全国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的监督管理工作。

水利部所属流域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流域管理机构)按照水利部授权,负责流域内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对项目的法人验收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组建项目法人的,该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是本项目的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由地方人民政府组建项目法人的,该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本项目的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

第二章法人验收

第十二条工程建设完成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单项合同工程,或者中间机组启动前,应当组织法人验收。项目法人可以根据工程建设的需要增设法人验收的环节。

第十三条项目法人应当在开工报告批准后60个工作日内,制定法人验收工作计划,报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和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备案。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在完成相应工程后,应当向项目法人提出验收申请。项目法人经检查认为建设项目具备相应的验收条件的,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第十五条法人验收由项目法人主持。验收工作组由项目法人、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代表组成;必要时可以邀请工程运行管理单位等参建单位以外的代表及专家参加。

项目法人可以委托监理单位主持分部工程验收,有关委托权限应当在监理合同或者委托书中明确。

第十六条分部工程验收的质量结论应当报该项目的质量监督机构核备;未经核备的,项目法人不得组织下一阶段的验收。

单位工程以及大型枢纽主要建筑物的分部工程验收的质量结论应当报该项目的质量监督机构核定;未经核定的,项目法人不得通过法人验收;核定不合格的,项目法人应当重新组织验收。质量监督机构应当自收到核定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定。

第十七条项目法人应当自法人验收通过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制作法人验收鉴定书,发送参加验收单位并报送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备案。

法人验收鉴定书是政府验收的备查资料。

第十八条单位工程投入使用验收和单项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通过后,项目法人应当与施工单位办理工程的有关交接手续。

工程保修期从通过单项合同工程完工验收之日算起,保修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第三章政府验收

第一节验收主持单位

第十九条阶段验收、竣工验收由竣工验收主持单位主持。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委托其他单位主持阶段验收。

专项验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国家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主持单位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除前款规定以外,在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建设的流域控制性工程、流域重大骨干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主持单位为水利部。

除前两款规定以外的其他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主持单位按照以下原则确定:

(一)水利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负责初步设计审批的中央项目,竣工验收主持单位为水利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

(二)水利部负责初步设计审批的地方项目,以中央投资为主的,竣工验收主持单位为水利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以地方投资为主的,竣工验收主持单位为省级人民政府(或者其委托的单位)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

(三)地方负责初步设计审批的项目,竣工验收主持单位为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

竣工验收主持单位为水利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的,可以根据工程实际情况,会同省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共同主持。

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应当在工程开工报告的批准文件中明确。

第二节专项验收

第二十一条枢纽工程导(截)流、水库下闸蓄水等阶段验收前,涉及移民安置的,应当完成相应的移民安置专项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移民安置以及工程档案等专项验收。经商有关部门同意,专项验收可以与竣工验收一并进行。

第二十二条项目法人应当自收到专项验收成果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专项验收成果文件报送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备案。

专项验收成果文件是阶段验收或者竣工验收成果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三节阶段验收

第二十三条工程建设进入枢纽工程导(截)流、水库下闸蓄水、引(调)排水工程通水、首(末)台机组启动等关键阶段,应当组织进行阶段验收。

竣工验收主持单位根据工程建设的实际需要,可以增设阶段验收的环节。

第二十四条阶段验收的验收委员会由验收主持单位、该项目的质量监督机构和安全监督机构、运行管理单位的代表以及有关专家组成;必要时,应当邀请项目所在地的地方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参加。

工程参建单位是被验收单位,应当派代表参加阶段验收工作。

第二十五条大型水利工程在进行阶段验收前,可以根据需要进行技术预验收。技术预验收参照本章第四节有关竣工技术预验收的规定进行。

第二十六条水库下闸蓄水验收前,项目法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完成蓄水安全鉴定。

第二十七条验收主持单位应当自阶段验收通过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制作阶段验收鉴定书,发送参加验收的单位并报送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备案。

阶段验收鉴定书是竣工验收的备查资料。

第四节竣工验收

第二十八条竣工验收应当在工程建设项目全部完成并满足一定运行条件后1年内进行。不能按期进行竣工验收的,经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同意,可以适当延长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逾期仍不能进行竣工验收的,项目法人应当向竣工验收主持单位作出专题报告。

第二十九条竣工财务决算应当由竣工验收主持单位组织审查和审计。竣工财务决算审计通过15日后,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第三十条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项目法人应当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经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审查后报竣工验收主持单位。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应当自收到竣工验收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同意进行竣工验收。

第三十一条竣工验收原则上按照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所确定的标准和内容进行。

项目有总体初步设计又有单项工程初步设计的,原则上按照总体初步设计的标准和内容进行,也可以先进行单项工程竣工验收,最后按照总体初步设计进行总体竣工验收。

项目有总体可行性研究但没有总体初步设计而有单项工程初步设计的,原则上按照单项工程初步设计的标准和内容进行竣工验收。

建设周期长或者因故无法继续实施的项目,对已完成的部分工程可以按单项工程或者分期进行竣工验收。

第三十二条竣工验收分为竣工技术预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

第三十三条大型水利工程在竣工技术预验收前,项目法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工程建设情况进行竣工验收技术鉴定。中型水利工程在竣工技术预验收前,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可以根据需要决定是否进行竣工验收技术鉴定。

第三十四条竣工技术预验收由竣工验收主持单位以及有关专家组成的技术预验收专家组负责。

工程参建单位的代表应当参加技术预验收,汇报并解答有关问题。

第三十五条竣工验收的验收委员会由竣工验收主持单位、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和部门、该项目的质量监督机构和安全监督机构、工程运行管理单位的代表以及有关专家组成。工程投资方代表可以参加竣工验收委员会。

第三十六条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可以根据竣工验收的需要,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

第三十七条项目法人全面负责竣工验收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设计、施工、监理等工程参建单位应当做好有关验收准备和配合工作,派代表出席竣工验收会议,负责解答验收委员会提出的问题,并作为被验收单位在竣工验收鉴定书上签字。

第三十八条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应当自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制作竣工验收鉴定书,并发送有关单位。

竣工验收鉴定书是项目法人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的凭据。

第五节验收遗留问题处理与工程移交

第三十九条项目法人和其他有关单位应当按照竣工验收鉴定书的要求妥善处理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和完成尾工。

验收遗留问题处理完毕和尾工完成并通过验收后,项目法人应当将处理情况和验收成果报送竣工验收主持单位。

第四十条工程通过竣工验收,验收遗留问题处理完毕和尾工完成并通过验收的,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向项目法人颁发工程竣工证书。

工程竣工证书格式由水利部统一制定。

第四十一条项目法人与工程运行管理单位不同的,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应当及时办理移交手续。

工程移交后,项目法人以及其他参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后续的相关质量责任。项目法人已经撤消的,由撤消该项目法人的部门承接相关的责任。

第四章罚则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规定,项目法人不按时限要求组织法人验收或者不具备验收条件而组织法人验收的,由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责令改正。

第四十三条项目法人以及其他参建单位提交验收资料不真实导致验收结论有误的,由提交不真实验收资料的单位承担责任。竣工验收主持单位收回验收鉴定书,对责任单位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罚。

第四十四条参加验收的专家在验收工作中、的,由验收监督管理机关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加验收的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五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验收工作中、、,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本规定所称项目法人,包括实行代建制项目中,经项目法人委托的项目代建机构。

第四十七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应当具备的条件、验收程序、验收主要工作以及有关验收资料和成果性文件等具体要求,按照有关验收规程执行。

第四十八条政府验收所需费用应当列入工程投资,由项目法人列支。

第四十九条其他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验收活动,可以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五十条流域管理机构、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验收管理实施细则。

第5篇:竣工监理工作总结范文

关键词: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

1.竣工验收阶段施工单位的本职工作

1.1对工程技术资料的组织和整理,并且要进行竣工预验收对工程质量。

1.2工程质量的评估是要求监理进行的,并且对工程质量评估报告也是要求监理提出的。并在要签署意见在提交的工程竣工报告及工程竣工报验单上。

1.3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要参加。

1.4在竣工验收会议上,要将合同履约及工程质量的情况进行汇报。

1.5有关方面对现场资料的审查要接受。

1.6在验收各方人员共同签署的竣工验收报告及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字。

2.竣工验收阶段协助建设单位的工作 2.1向建设单位提出建议及咨询给竣工验收的程序和内容,和建设单位制订竣工验收方案有所协助、对验收组成员名单及竣工验收程序进行确定。

2.2对于城乡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的认可文件或准用文件进行协助取得。

2.3对当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进行协助通知。

2.4对竣工验收要进行协助组织。

2.5记录、归纳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与各方的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执行法律、法规和标准等情况的汇总材料。 2.6协助审阅上述各参与方的工程档案资料。 2.7协助组织实地工程质量查验。 2.8协助建设单位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协调各方意见,起草竣工验收意见。 2.9协助建设单位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竣工验收备案文件。 3.竣工验收程序 3.1竣工预验收

3.1.1当单位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条件时,承包单位在完成自审、自查、自评的工作以后,要对工程竣工报验单进行填写,并且报送全部竣工验收资料给项目监理部,对竣工验收进行申请;

3.1.2对于对竣工资料及各专业工程的质量情况的全面检查是由总现场工程师组织个专业现场工程师进行的,对于已经检查出来的问题,要进行督促和及时整改;

3.1.3验收合格后,工程竣工报验单是由总现场工程师进行签署的,并且给建设单位的质量评估报告是要求建立单位提出的。

3.2竣工验收

3.2.1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分别书面汇报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状况、工程合同履约情况以及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2.2对工程建设参与各方提供的竣工资料进行检查。

3.2.3对工程实体质量进行检查。根据工程具体情况,抽查检验建筑工程的使用功能。

3.2.4对竣工验收情况进行汇总讨论,形成竣工验收意见,填写《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3竣工验收备案

竣工验收建设工程完成以后,在15天范围内由建设单位负责向备案部门对竣工验收备案进行办理。 4.质量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有: 4.1工程概况

4.1.1建设地点。

4.1.2建筑面积。

4.1.3层数。

4.1.4建筑使用功能。

4.1.5结构形式(地基处理方案,基础及主体结构形式),抗震设防烈度,结构抗震等级。

4.1.6建筑装饰特色。

4.1.7水、暖、电、通风、空调等设备安装工程的特点。

4.1.8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施工单位名称。 4.2项目监理机构组织 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组织名单。注册现场工程师岗位证书编号。 4.3质量评估依据

4.3.1设计图纸;

4.3.2施工承包合同;

4.3.3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

4.3.4现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4.3.5施工验收规范;

4.3.6国家、地方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法规。 4.4工程质量概况

4.4.1对工程建设情况进行概述,对地基验槽、地基与基础验收、人工地基或桩基检测、主体验收、竣工初步验收等情况进行重点说明;

4.4.2施工过程中有无质量事故及质量事故处理情况;

4.4.3建筑沉降观测情况;

4.4.4建筑主要使用功能情况;

4.4.5设备调试、试运转情况。 4.5质量等级评定情况 每个分项工程完成后,现场工程师应在承包单位自评自核的基础上,通过讨论保证项目、基本项目、允许偏差项目核查,对分项工程的质量等级进行确认。

4.5.1单位工程的组成划分;

4.5.2各分部工程质量等级的核定;

4.5.3单位工程的综合评定。 4.6质量评估意见 对于达到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质量评估意见通常有以下内容:

4.6.1对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进行完成;

4.6.2完整有效的工程资料;

4.6.3完成的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要求;

4.6.4优良或合格的质量等级;

4.6.5竣工验收备案要符合要求;

4.6.6同意竣工验收。 4.7项目总现场工程师及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盖章。

5.结束语

工程建设的最后一个程序就是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是对工程建设是否符合设计要求进行全面检验的重要环节,是现场工程师的一项重要工作。

参考文献:

第6篇:竣工监理工作总结范文

竣工资料,在工程建设领域及社会经济生活中有着十分重要意义和使用价值,特别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中,发挥重要作用。企业应建立健全竣工资料管理制度,制定行之有效的工程竣工资料形成、收集、整理、交接、立卷、归档的管理程制度,实行科学收集、定向移交、统一归口、按时交接的原则,保证竣工资料完整、准确、系统和规范,便于存取和检索。但现今在竣工验收中,一些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从领导到具体工作人员都缺乏对竣工资料整理和保管重要性的认识。每到交工验收前的质量鉴定时,由于资料不齐、表格中检测项目不全、内容填写不规范等问题,不能及时全面向质量监督部门提供真实和系统的资料,影响质量鉴定的成绩。又由于竣工资料不规,导致工程不能如期竣工验收。为此结合新塘组团(一期)还迁住宅B块地项目、临港重型装备研制基地建设项目、天津华侨城项目三大工程对总承包模式下的竣工资料管理方法及重要性加以论述。

2工程介绍

新塘组团(一期)还迁住宅B块地工程项目,位于天津塘沽区腾飞大道南侧,是2009年天津市重点民生还迁项目,为多层及高层建筑群的特大工程项目。建物主要包括10栋11层住宅楼、5栋17层住宅楼、6栋8层住宅楼以及1栋3层、3栋2层的商业用楼等,净用地面积为62787.4m2;在该区域西北部的12栋住宅楼的楼间及楼下分布有整体地下室,主要作为人防地下车库使用,地下车库总面积约37891.3 m2。

太重(天津)滨海重型机械有限公司临港重型装备研制基地建设项目位于天津市临港工业区,占地100万平方米,拥有1公里海岸线的临港重型装备制造、总装、出口基地,重点发展大型港口起重运输设备、大功率风力发电设备、大型锻压设备、重型容器等,新增年销售收入100亿元。临港研制基地作为产品大型化的根据地,企业国际化的桥头堡,将太重牢牢定位在下一轮发展的高速通道上。是天津市重大工业项目之一。

天津华侨城项目位于东丽区北端,东丽湖温泉度假旅游区之内。项目占地6000亩,总投资规模约为80亿元。该项目是一个以文化创意、生态环保、休闲娱乐、旅游度假等元素为核心,辅以主题商业开发、主题文化产业开发的大型综合文化旅游主题城区项目。

3重要性及方法

竣工资料是对施工过程记录资料的收集与整理,真是再现工程的整个过程,对于工程的内在质量,特别是对隐蔽工程及建成后不易检测的部位更具有唯一的、不可代替的重要价值。同时,对工程的内在质量起到支撑作用的材料、设备、各种检测项目的相关内容也进行了详细的记录,基于竣工资料的重要性,我项目部在工程伊始对该工程资料的形成,做了详细的部署,细化了工程资料管理部门的各项工作,使文件资料内容最终得以齐全、准确的形成。同时分类组卷、装订符合天津市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技术的各项管理标准,保证在工程顺利竣工的同时,为工程竣工验收的顺利展开提供有效的资料平台。

一、竣工资料的形成与积累

为及时、系统、齐全的收集本工程各种记录和资料,在工程施工前,项目部组织有关人员学习竣工资料的相关内容及具体要求,明确资料分类名称及分数清单,将责任落实到各部门人员,并要求其伴随施工的推进时产生并收集整理,同时设置专门负责收集整理的资料人员,专人专管,保证资料的手整理达到预期目标。并和大无缝建设发展公司、指挥部、监理公司、档案馆等有关部门结合,专门制定了单位工程划分编号,使资料收集工作更加系统化、明确化。借助天津市资料软件管理系统,采用计算机控制施工资料管理平台,利用专门管理和分散管理方式及各部门应有效利用微机资源,建立本部门的资料系统。提高各部门(公司)的资料管理水平,提高各部门资料管理工作中的协调工作能力,方便各部门(单位)对资料利用,借以提高工作效率。

1.1作好工程开工前的准备工作

1)熟悉施工图纸

工程开工前首先熟悉图纸,设计说明、解决疑问、设计交底时做好图纸会审记录、技术洽商单;其次计算工程量,确定工程施工过程中涉及的材料,仪器、设备的使用计划,期间,完成对于图纸会审,企业资质、材料、仪器设备及特种人员的报验资料。

2)填写和准备工程开工必备的资料

报审开工报告,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用电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施工组织设计,设备报验齐全后报审开工手续,并完成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3)资料分类存档

为便于日后竣工资料的整理,在开工前,对日后施工过程中需要手机的资料按照贯标要求编制总目录,后续收集整理的资料可按其分类归档,并编制分目录,同时,按照以往经验,预留各类资料编号,前期产生的资料可按类归入(包括招投标合同文件及工程预决算文件等)。

1.2工程施工过程中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1)原材料合格证及复检报告

原材料必须附有合格证,开工前原材必须送质检站委托的检测中心检验,送检应严格把关,并报监理,旁站抽检,原材检测合格后,才允许使用。此过程应对前期的原材料合格证及复检报告进行收集整理,有物资部及工长会同质检员、抽样员共同完成。

2)施工过程中的收集工作

工程施工期间,是资料收集的重点,时间长内容多且复杂,应随时整理,及时发现问题并更正。再此过程中,定位测量放线记录、施工过程报验单及隐蔽验收记录、安装记录、沉降记录、位移观测成果;施工过程中各种原材的合格证及对应规范要求所做的各种复检报告、相应标准规定的测量记录和试验检测报告;专项施工方案、计划及报审、主要施工原始积累(包括:桩基施工等原始记录)、混凝土、砂浆和特种材料配合比(耐热混凝土)及主要施工记录等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同时伴随施工推进,设计变更通知单、经过确认的工程联系单以及重大增减的文件、纪要收录存档。

1.3工程竣工时进行的竣工资料整理工作

1)收尾资料的收集整理

工程完工之后,将所有分部分项工程定评表的点数汇总,并计算填写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汇总表、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表,所有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的合格率都在这些表格中反映,需监理及建设单位签字盖章手续。竣工验收之后,竣工报告、工程交工验收书、竣工会议纪要、工程竣工数量清单、工程竣工说明、工程结算清单或文件等资料收录存档。

2)汇总说明

将过程中收集整理的所有技术及竣工综合资料、质量保证、评定资料和竣工图按档案清单顺序整理、汇总到一起。

3)竣工图的编制要求

竣工图应画出所有重要内容、如实反映竣工后的现状。完成后加盖竣工图章,签字手续完备,装订成册。

二、竣工资料移交归档

竣工资料成册后请监理、质量监督部门审核后经过建设指挥部组织的二级会签确认后组卷装订成册移交档案馆并办理移交手续。

第7篇:竣工监理工作总结范文

关键词:交通工程 施工资料 管理

1、工程施工资料的内容

1.1综合性文件资料。主要包括上级批准文件;计划任务书;工程地质、水文、气象、地震等文件资料;征地、拆迁安置等文件资料;项目的方案及初步设计文件资料;规划、消防、环保、卫生等政府部门的审批文件资料;工程施工、监理中标文件及有关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及质量鉴定文件资料;工程竣工结算及其审计报告等文件资料;工程有关的照片、录像、录音、光盘等。

1.2路基工程及水、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文件资料。主要包括开、竣工报告;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技术交底记录及材料代用单等文件材料;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监理月报及工程例会纪要等;原材料、零部件、半成品及成品的质量证明文件或试验资料;混凝土、砂浆等配合比及试验报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沉降拉移、变形等观测记录;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文件材料;工程质量事故记录及处理的文件材料;施工技术总结等。

1.3竣工图。主要包括总平面布置竣工图;室外各种管线竣工图;建筑工程竣工图;装饰工程竣工图;结构工程竣工图;给水、排水工程竣工图;强电弱电工程竣工图;通风、空调工程竣工图以及其他特殊专业工程竣工图。

2、工程施工资料的特点

2.1单一独立性。即一个单项工程竣工资料的整体性。这是工程资料最突出、最重要的特点。

2.2真实性。工程资料是该项工程实体的一面镜子似的真实写照。因为工程资料材料是与该工程建设同步形成的,是该工程报批、施工、竣工过程的原始记录,与工程实体完全一致,单从资料材料就可以求和工程质量标准,是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进行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

2.3实用性。工程资料是该工程最原始的记录,所以有很大的使用价值,即实际性。通过资料,可以全面考核工程建设工作,检查工程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3、目前工程施工资料管理存在问题

3.1技术资料不完整,缺项的问题。资料不完整是建筑工程资料存在的主要问题。工程项目归档率较好的单位能达到80%左右,较差的单位情况就不同了。

3.2工程资料填写不规范、不完整的问题。(1)工序质量评定表,表中的检查项目及外观、实测项目及允许偏差、质量等级、工程数量等均有遗漏现象(;2)施工表格填写中会签栏签名不全,各级审查意见填写不全,或空白的;(3)工程名称有漏填的,或各个表格填写不统一的现象;(4)在竣工图中存在标注不清晰,或有的关键尺寸未标注的现象,竣工图中出现“设计”等字样的。

3.3装订问题。(1)原件、复印件出现混装现象;(2)分类不清晰,装订顺序混乱(;3)无页码的、无编号的;(4)单册厚度超过城建档案馆要求25mm的(;5)工程施工技术资料中无合同原件,预算书、中标通知书等装订入册的现象。

4、加强工程资料管理的措施

4.1重视工程施工资料管理工作。工程施工中普遍存在着对工程资料管理工作不太重视的情况,到工程完工即将交工验收时,才开始应付整理,这给施工资料整理带来很大难度。其主要原因在于工程管施工理过程中,企业对交通施工工程资料在思想上重视程度不够。

4.2做好工程开工前的准备工作。(1)熟悉施工图纸。提出疑问并解决工程开工前的准备是最重要的,首先熟悉设计施工图、设计说明,从事不同的工作就从不同的角度去看,抓住重点;(2)填写和准备工程开工必备的资料。填写建筑工程施工安全开工条件验评表、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开工条件验评表、工程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审查表、开工报告、见证取样计划表、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施工组织设计,资料准备齐全后就找相关单位办理签字、盖章、审核的手续;(3)分类存放各种资料。为便于日后竣工资料的整理,在平日的施工资料收集过程中就按照资料馆的工程竣工资料检查清单顺序分类归档;对于施工中与业主、监理等相关单位的来往资料虽不归档,也应分类整理;对于用于施工中的各种表格分编号、单位放好,便于使用时拿取。

4.3工程开工后应着手的工作。(1)原材料送检。开工时原材料必须送质监站委托的检测中心检验,取现场有代表性的土样送实验室做击实试验。送检应注意严把质量关,检测合格的材料才允许使用;(2)同时可进行的收集工作。将工程预算、测量交桩复核记录、图纸会审记录、技术交底记录,与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许可证一起归档。

第8篇:竣工监理工作总结范文

关键词:竣工测量;质量控制

中图分类号: O329 文献标识码: A

0引言

竣工测量是建筑物竣工后所进行的一项城市规划实施管理阶段的测量工作。竣工测量图与拨地测量图、现状地形图在计算机上叠加显示.通过应用软件进行分析.就能直观地对比建筑物在建前、批后、建成3个阶段的变化情况,为规划实施监督管理创造条件,有助于提高规划审批与监督管理的科学水平和工作效率。同时,竣工测量又是城市基础测绘信息实时更新的一种有效手段。竣工测量的质量很重要,它直接影响规划实施监督管理的工作质量和基础测绘信息的更新质量

1质量控制依据与要求

1.1质量控制依据

竣工测量质量控制是为了满足竣工测量的质量要求,是为了保证测量质量满足规范标准以及规划管理要求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方法和手段。作为城市竣工测量来讲,它的任务是提供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所需的基础地形图和规划管理所需的相关信息。竣工测量的技术要求依据《城市测量规范》、《全球定位系统城市测量技术规程》、《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等。

1.2质量控制要求

竣工测量作为一项服务于城市规划、城市建设的实用性工作,有着自身的特点和要求。竣工测量的质量控制按其衡量的标准分为测量精度质量控制和图面内容质量控制两个方面。

(l)测量精度质量控制

为了使竣工测量图与拨地测量图能进行同精度比较,利于规划正确地开展执法管理,竣工测量的平面控制精度,要求不低于拨地测量的控制精度。《城市测量规范》规定:拨地测量应按三级导线的技术要求执行,在控制布设困难的情况下.允许同级附合一次.布设三级补导线.相对于起算点的最弱点点位中误差不得大于5cm,竣工测量的平面控制精度按上述技术要求执行。允许使用GPS RTK定位技术进行多次观测代替三级导线。以等级点为基站时,以基站为圆心.作业范围控制为4km,流动站相对于基准站的点位中误差控制在1.Scm左右,布设的控制点间相对点位中误差不超过2cm.并要求两相邻控制点间距离不小于lOOm竣工测量的高程控制可用全站仪布设光电测距高程导线.也可用CPS RTK定位技术进行。高程控制按图根点高程精度要求,目的只考虑测图,控制点高程中误差相对于起算点不得大于5cm。

竣工测量图施测除用全站仪按《城市测量规范》中的城市基本地形图的要求进行测绘外.参照城市地籍测量中对界址点的测定精度要求,另作如下技术规定:竣工建筑细部点相对于邻近控制点的点位中误差要求不大于5cm;竣工建筑细部点的间距中误差要求不大于5cm;竣工建筑与邻近地物点的间距中误差要求不大于5cm;相对于邻近控制点,竣工建筑测点高程中误差不大于3cm。竣工建筑净空高度及实量边长两次量测结果之差要求不大予lcm。

(2)图面内容质量控制

竣工测量图不但要表达完整的基础测绘信息.用于基础测绘信息数据更新.满足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对不同行业信息应用的需要,同时,必须完整提供规划管理所需要的测绘信息,满足规划实施监督管理的需要。

竣工建筑测量图按1:500比例尺,除按《城市测量规范》要求测绘地形测量的常规内容外,还需采集规划所需信息,内容包括:竣工建筑的占地范围、名称、结构、层数、房基标高、房檐标高、房顶标高、架空层净空高、建筑物下通道位置及净空高、竣工建筑边长,建筑面积和建筑占地面积、地下室范围及高度:圆形建筑物或弧状建筑物半径:每栋竣工建筑物在适当位置注记的两个以上有相连关系的房角坐标:竣工建筑与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现状道路(或规划道路)中线及用地界线的间距:规划红线图上有要求的与相邻主要管线的间距:当竣工建筑紧邻高压线,或高压线在竣工建筑上空经过时,测出高压线走向及在竣工建筑上空或与竣工建筑相邻段最低处的高度。当测绘多栋竣工建筑时,还应有建筑占地总面积,建筑总面积,绿化界线、绿化总面积,泊车位总面积。对提供了用地边界坐标的工程须标注用地边界等。

2质量控制措施

由于竣工测量产品在生产过程中某些关键因素的存在,实时地、全面地、准确地控制其生产过程,监督、规范在生产过程中执行国家标准、行业规范以及其他相关技术要求,为保证竣工测量质量,采取一些控制措施是必要的。

2.1把好控制测量质量关

在控制测量工作中,有以下几个方面值得注意:

(1)城市建成区一般沿城市主、次干道及街巷布设一、二级导线,并联测四等水准,由于道路的改扩建,沿路布设的一、二级导线点常常被破坏.在导线点被破坏的区域进行竣工测量时,应及时补设一、二级导线点。

(2)城市建成区建筑密集,布设导线往往形状不好,导线中常有短边,定向容易产生方位误差,影响导线精度。对有短边的情况在测角时应使用小的目标物作为定向标志。

(3)用全站仪的坐标放样功能布设复测支导线,是作业人员所乐于采用的方式,采用这种方式布设支导线,须注意检定仪器.注意参数是否设置正确,施测时注意定向边应长于放样边,当定向边短于放样边的1/2时,应作测角检查。

(4)使用GPS RTK是单点定位,控制点间须进行距离和高程检查.以确定所测控制点的精度情况及断定坐标是否正确。

一个建设工程的地形测量、拨地测量、竣工测量3项工作是在不同的时间进行的,且间隔时间较长,大多数情况下控制分别布设,由于控制误差的存在,当控制误差较大时,地形图、拨地测量图、竣工测量图3种图中同一地物就会相差较大,应严格控制精度。

2.2采取措施提高地物数据采集精度

建筑物的拐角通常为直角,且有阳角、阴角之分。当测量阳角角顶位置时,可用全站仪采用角度偏心观测:测量阴角顶点位置时,可用全站仪采用距离偏心观测。通过这一措施保证竣工建筑细部点的测量精度。

房顶标高、房檐标高、高压线的标高和走向可用无棱镜全站仪测量。

2_3实行有效的质量管理措施

竣工测量图是规划实施监督管理的依据。具有一定的法律意义。因此,要求竣工测量成果的错误率为零,外业数据采集、内业数据处理以及质量检查都必须细致、准确。在质量检查方面,竣工测量产品要经过作业组、作业队和总工办三级100%的质量检查.在质量管理措施方面,作业队和总工办根据指定的质量等级标准对竣工测量成果进行质量评定和监督,对产品中有共性的缺陷加以分析,找出原因,找到对策。

第9篇:竣工监理工作总结范文

【关键词】结算;审计;控制措施;处理程序

一、建设项目结算审计阶段的影响因素分析

在建设项目竣工结算阶段,施工单位编制的竣工结算资料的合理性、完整性,直接影响着结算金额的大小,是竣工结算审计基础性资料。根据相关的工程经验总结,对于建设项目结算审计阶段的具体影响因素分析如下:施工单位编制的竣工资料(含竣工结算书)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差;竣工结算编制和审查活动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强制性规范的要求相冲突;工程竣工结算文件五花八门,未完全按规范要求采用统一的格式;竣工资料签字和审批程序不严格;审查和评审竣工结算过程中的处理程序不规范等,导致审计过程资料往复、争议不绝;审计时间拖延;审计程序混乱;审计结论缺乏科学性。

二、编制及报送竣工结算资料的控制措施

结合笔者多年的工程实践经验,对于竣工结算资料的编制及报送,应在建设项目、单项工程、单位工程或专业工程施工已完工的情况下,按程序经五大主体单位验收合格且交付使用后,施工单位必须于规定的时间内,按相关法律法规和《施工合同》(含《补充合同》)的约定,编制完整的竣工资料(含竣工结算书),分册装订后送监理单位。以下是施工单位在编制竣工结算资料过程中应重点控制的相关措施:

(一)施工单位应高度重视编制的竣工资料(含竣工结算书)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编制的竣工资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完整,尤其是涉及设计变更、现场签证、隐蔽资料、竣工图等相关资料。若不符合实际施工情况,或与《施工合同》(含《补充合同》)相关条款、招投标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不一致时,编制单位应及时修改,审查单位发现后,应将资料返回编制单位,并要求据实修改补充后重新报送。对漏报或需要完善的资料,由审查单位(监理,下同)或评审单位(造价咨询,下同)发书面函件及需补充资料清单。由造价评审单位发出的函件,要求补送或完善资料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共同签字盖章确认,提交业主单位审查后批转造价评审单位办理。

(二)施工单位编制的竣工资料应详细包括整个建设活动的所有资料。例如:招投标文件、合同、招标时的施工图纸(含CAD图纸)、竣工图(含CAD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图纸会审纪要、隐蔽资料、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单、工程量计算书等。

(三)竣工结算的编制,应当遵循发承包双方在建设活动中“责、权、利”对等的原则施工单位应按《施工合同》(含《补充合同》)的约定,完整、真实、准确地反映和调整影响工程价款变化的各项内容,注重所有结算资料的确认、签字、审核、审批手续齐全完备。

(四)工程竣工结算文件应按规范要求采用统一的格式主要由工程结算汇总表、单项工程结算汇总表、单位工程结算汇总表和分部分项(措施、新增项目、其他、零星)工程结算表及结算编制说明等组成。工程竣工结算编制说明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以单位工程为对象进行编制,应包括工程概况、编制范围、编制依据、编制方法、有关材料、设备价格和费用的说明、其他有关问题的详细说明等。

(五)提交工程结算文件时,施工单位应当同时提供与工程竣工结算相关的附件主要包括所依据的发承包合同调价条款、设计变更、签证、工程洽商记录、材料及设备定价单、调价后的单价分析表等与工程竣工结算相关的书面证明材料。

三、竣工结算审查和评审过程的相关控制措施建议

(一)制定科学的审查和评审处理程序为了做好建设项目结算设计,在完成上述举措的基础上,结算审计需要从程序上进一步完善。根据参与各方的职责和建设程序,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审查和评审可按如下程序处理(竣工结算评审工作流程图1)。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报送的竣工资料和结算资料进行全面审查(主要对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查),将审查意见送施工单位复核,经签字、盖章确认后,再报业主单位审查。业主单位对施工单位报送的竣工资料和结算资料,以及监理单位的审查意见进行审查确认后,送造价咨询单位进行评审。造价咨询单位按“竣工结算评审工作流程图”(图1)进行全面评审后,向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业主单位同时出具征求意见稿,再根据各单位的回复意见据实进行调整后,通过会签,确认《评审认定表》,出具评审报告。若涉及国家资金项目需国家审计署审批的由业主单位将评审报告上报国家审计署审批。

(二)明确审查和评审中的处理原则

当建设项目由多个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构成的,在编制和审查、评审竣工结算时,按单项工程分别编制和评审,最后汇总。监理单位在审查竣工资料和结算资料时,所遇到的问题,要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施工合同》(含《补充合同》)相关条款、相关文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与施工单位沟通、协调,尽量达成共识,并报业主单位审批。若不能达成共识,应形成书面意见,上报业主单位。

造价咨询单位在审核中遇到的问题,同样应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施工合同》(含《补充合同》),结合现场情况,与施工单位进行沟通、协调,尽量达成共识,形成的初步意见报业主单位审批后执行;若不能达成共识,向业主单位请示,召开业主、造价咨询、监理、施工单位四方协调会,形成会议纪要,作为竣工结算的依据;若四方协调会未达成共识,由造价咨询单位和业主单位牵头,书面请示省造价总站,以其解释或批复作为审核的依据,并按咨询结果出具评审报告。若对省造价总站解释结果不满意,同时拒不签认评审报告的单位,可按《施工合同》约定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讼。

(三)找准审查和评审的重点

造价咨询单位对竣工结算文件和相关资料审查和评审的重点,首先从审查内容上应重点放在如下几个方面:施工合同范围以外调整的工程价款;分部分项、措施项目、其他项目工程量及单价;发包人单独分包工程项目的界面划分和总包人的配合费用;工程变更、索赔、奖励及违约费用;规费、税金、政策性调整以及材料差价计算;实际施工工期与合同工期发生差异的原因和责任,以及对工程造价的影响程度;其它涉及工程造价的相关内容等。其次,在审查和评审方法上,必须对所有建设项目的竣工结算进行全面审查和评审,严禁采用抽样审查、重点审查、分析对比审查和经验审查的方法,避免发生审查疏漏现象。只有对竣工结算文件和相关资料的完整性和符合性审查完后,才能对竣工结算进行实质性的审查和评审,审查过程中必须依据法律法规和《施工合同》(含《补充合同》)约定的计价标准或计价方法,重点对建设项目工程量、综合单价、规费、税费的审核。对工程结算内多计、重列的项目应予以扣减,对少计、漏列的项目应予以调增。

四、结语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结算是项目建设过程中非常关键的原始记帐凭证,工程结算的准确程度直接影响着基本建设项目投资的真实性与合法性。要搞好建设项目审计工作,除了编制单位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施工合同》(含《补充合同》)约定完整、真实、准确地编制反映和调整影响工程价款变化的各项内容,审查单位严格按程序对结算审计进行审查外,编制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和业主单位还应明确各自在审查过程中的各项职责,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及技术标准。作为编制人员,要遵守职业道德,履行职责,确保所编制的竣工结算结果控制在国家规定的误差范围内。作为整个审查过程的核心――造价咨询单位人员,除了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外,还应该认真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在对整个建设项目竣工结算的全面评审工作中,严把评审工作质量关,重视对审查项目的评审实施三级复核制,确保建设项目结算的评审结果真实、合法、准确,确保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工作优质、高效、有序、圆满的完成。

参考文献:

[1]李连花.工程结算审核分析[J].知识经济,20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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