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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精选(九篇)

食品安全工作要点

第1篇:食品安全工作要点范文

一、流通环节

(一)抓重点品种。突出抓好婴幼儿配方乳粉、肉制品、食用油、食品添加剂、调味品、白酒、儿童食品、等重点品种的专项治理。对以上重点品种要实行高压态势,发现假冒、过期食品及食品标签不符合规定等违法行为务必要“严字当头”,绝不手软,整出成效,尤其要下大气力对婴幼儿配方乳粉和肉制品进行重点整治。

(二)抓重点场所。突出抓好学校周边、大中型商场和连锁超市和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重点区域专项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各镇办食药所要以学校周边小食品店、小摊贩为对象,以儿童食品为重点,对销售假冒产品、过期食品、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等进行清查,发现违法行为,要严厉处罚。同时严格经营条件和许可条件的监督检查,对严重违法经营者坚决予以取缔,努力净化学校周边食品市场。大中型商场和连锁超市及农贸市场、既是上级局安排的重要任务,也是县政府部署的重点工作之一,目的在于管住食品销售主渠道和问题源头,望各所予以配合和重视。

(三)抓重点时段。要根据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投诉举报的重点问题、监管中发现的典型问题,在重点时段实施重点监管,确保“五一”、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重要节假日和旅游旺季食品市场安全。

(四)掌握辖区内经济户口的底数。伴随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的深入,食品流通监管机构、职责、范围都发生了新变化,需要我们加强调研,掌握底数,重新审视和把握食品流通监管的规律,查找分析食品流通环节存在的问题、原因和隐患,明确重点、特点、风险点,为实施分类分级监管,建立严格的监管制度奠定基础。为此,县局将加强调研作为今年工作的重点任务之一,要求各镇(街道)食药所以上一次调查摸底情况为基础,对辖区内流通环节食品经营户进行向农村及城乡接合部进行辐射调查,努力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字准。

(五)强化食品经营者的准入规范。食品流通许可是食品安全监管的第一关口。严把食品经营主体的准入关,严格依法核发食品流通许可证。对食品流通经营者除了法定基本条件外,要对其管理人员、经营场地、经营制度、经营设施等具体要求认真进行核查,强化对主体资格的事前审查,规范市场准入条件。其次是严抓无证查处,依法查处和取缔无证经营食品违法行为,确保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维护合法经营的利益。

二、生产环节

(一)突出监管重点,守住安全底线

严格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在完善监管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日常监管的基础上,围绕重点产品、重点区域和重点问题,突出抓好7项重点工作:

1、开展肉制品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大对肉制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肉源掺假等违法犯罪行为。引导企业建立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

2、开展白酒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围绕落实《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白酒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全县白酒质量安全专项检查,督促白酒生产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监督管理,从源头保障白酒质量安全。

3、组织开展桶装饮用水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对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组织开展桶装饮用水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4、加强食用植物油、食品添加剂等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严格生产许可,加大日常监管力度,进一步强化对重点企业的监督检查措施,防范安全风险。

5、深入排查治理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两超一非”问题。针对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继续加大日常检查和抽检工作力度,加强对生产企业和监管情况的调查研究,开展食品风险排查,深挖食品生产环节的行为“潜规则”,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6、重点加大对小作坊的专项整治,开展对食品加工小作坊的排查摸底、全面掌握小作坊食品质量状况。建立小作坊监管档案,坚决取缔“黑窝点”、“黑作坊”和“黑工厂,2014年末,小作坊监管覆盖率达到90%。

7、深入排查食品标签标识存在的问题,组织开展标签标识监督检查和专项治理,督促企业规范食品标签标识标注,科学引导食品消费。

(二)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

围绕生产许可、日常监管和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突出抓好5项重点工作:

1、将食品生产许可作为食品监管的重要措施,加强信息沟通,完善证前、证中、证后监管工作衔接机制,实现生产许可与日常监管并重的工作局面。

2、规范开展监督抽检工作,从严开展不合格产品的后处理工作,确保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违法处罚不到位不放过。

3、建立生产许可动态管理机制,将监督检查、监督抽检、年度报告、专项治理等日常监管情况在制度设计上纳入许可换证要求,实现生产许可与证后监管制度间的有效衔接。

4、按照市局工作部署,积极配合市局试点开展食品生产企业分级分类监管,提升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促进食品企业不断提升食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

5、积极配合市局完成食品生产许可审批系统的延续开发。试点建设肉制品追溯系统,不断提高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三)加强企业自律,落实主体责任

坚持从生产源头抓好食品安全监管,围绕引导企业强化自律意识,提升质量管理水平,突出抓好2项重点工作。

第2篇:食品安全工作要点范文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关注民生、保障安全、服务发展”为主线,健全完善产品质量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加快实施名牌战略、标准化战略,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大力净化食品药品市场秩序,不断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确保全区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二、重点工作

1.大力实施名牌战略。在省级产业集群示范区开发区内开展质量兴业活动;引导辖区内中国名牌、甘肃名牌生产企业100%开展质量兴企活动;在主导产业、支柱行业中创建一批名牌产品,力争新增甘肃名牌2个;开展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活动的企业4户;引导、督促辖区单位特别是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要积极开展各种质量教育培训。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管,年监督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鼓励建设单位、施工企业争创白塔奖、飞天奖和鲁班奖,年力争实现“白塔奖”工程4个。进一步在服务行业广泛推行标准化服务,提升服务质量。(牵头单位:质监分局,配合单位:区建设局、工商分局、东部工商分局、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2.强化产品质量监管。力争国家和省市对辖区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85%以上;国家实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和强制性认证产品的生产企业,持证率达到100%;做好落后产能的关停淘汰工作,对国家明令淘汰产品的生产企业100%予以取缔;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促使制假售假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整治,区域性制假售假现象得到全面消除。(牵头单位:质监分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委、区经委、工商分局、东部工商分局)

3.切实做好标准化和计量管理工作。主要工业企业“采标”率要达到80%以上。做好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工作,特色农产品生产采标率80%以上,新增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的数量达到2个以上,农、畜产品例行监测4次以上,对农产品自检12次以上,组织农业投入品、农产品安全专项检查4次以上。督促市场开办方足额配备公平秤,公平秤的配备率和受检率达到100%。(牵头单位:质监分局,配合单位:区农林局、工商分局、东部工商分局)

4.重点加强对旅游交通、大型游乐设施,重大聚集活动、重大危险源、重点场所、重大事故隐患和各种突发事件的安全监控和安全保护措施,进一步提升建筑工程、旅游和特种设备监管工作水平,确保不发生重大以上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特种设备定检率达到100%;建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开展有关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和应急救援演练,有效控制特种设备事故,减少事故损失。(牵头单位:质监分局,配合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建设局、区卫生局)

5.整体提升科技创新和节能降耗工作。争创省级企业技术中心1个,完成重点新产品、新技术开发4项以上;完成科技成果转化项目1项以上,实现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4.8%以上。同时,做好企业创新能力建设的资金支持。(牵头单位:质监分局,配合单位:区科技局、区经委)

6.联合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建立完善食品安全风险预警机制和突发事故应急反应机制,加快构建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确保不发生重大以上食品安全事件。(牵头单位: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配合单位:区食品药品安委会成员单位)

7.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的单位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餐饮服务许可证;与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100%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健全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并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流通环节监管,引导和督促食品经营主体强化责任意识,建立和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帐、质量承诺、不合格食品退市等制度,积极推行“一票通”台帐,大中型超市、食品专业批发市场进货索证索票率达95%以上。加强餐饮环节监管,集体食堂和餐饮经营单位卫生条件符合国家要求,100%建立原料进货索证索票制度,餐饮业食品量化分级率≥95%。加强肉品质量监管,推进肉类行业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提高定点屠宰的覆盖面和机械化水平,确保城区生猪进点屠宰率达到100%,辖区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杜绝注水肉、病害肉流入市场。(牵头单位: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配合单位:工商分局、东部工商分局、质监分局、卫生监督分所、区商贸委)

8.进一步强化医疗机构品、监管工作。督促医疗机构进一步强化品、监管工作,防止品、流弊事件的发生,避免对社会造成危害。(牵头单位: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配合单位:区卫生局)

9.认真完成各项创建工作。年内创建5个食品药品安全示范街道,创建20家“放心消费企业(门店)”和50家规范化药房。(牵头单位: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配合单位:区食品药品安委会成员单位

10.组织开展“放心食品药品周六集市”活动。全年举办放心食品药品周六集市活动达到20次以上。(牵头单位:区商贸委,配合单位:区食品药品安委会成员单位)。

11.深入开展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月”活动,精心组织“饮食用药安全大讲堂”活动,全年举办“饮食用药安全大讲堂”活动达到3次以上等。(牵头单位: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配合单位:区食品药品安委会成员单位)。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各街道及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制订工作方案、工作目标和工作考核等制度。明确各部门主要领导是质量兴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作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负责具体抓好本单位、本部门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工作,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得到全面有效落实。

2.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加快建全区、街道、村(社区)三级工作网络,在街道一级设置产品质量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构,建立完善“一专三员”的产品质量及食品药品安全基层监管网络。

第3篇:食品安全工作要点范文

年全区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各级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以保障群众饮食安全为目标,以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为主线,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着力加强体制机制建设,着力加强重点领域和重点场所专项整治,着力加强信用体系建设,着力加强监管力量建设,不断提升食品安全工作水平,加快推进全区食品安全“无缝隙、全覆盖”监管。

二、年度工作目标

努力保持全区食品安全总体有序可控局面,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主要食品安全监测指标平均合格率均达到90%以上,年内无一般以上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三、主要工作

(一)围绕一个任务

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继续深化治理整顿,强化监管执法,着力推行食品安全联动机制,强化监管部门之间、部门与镇办之间的交流、协调与合作,基本实现全区食品安全“无缝隙、全覆盖”监管。

(二)强化两个责任

1.突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

严格落实食品经营许可制度。进一步规范许可程序,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审查机构和人员行为的规范,严格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审查技术规范,逐步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定期检查企业进货查验、出厂检验、索证索票、不合格产品召回等关系食品安全的制度落实情况。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强化内部管理,建立并严格落实质量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食品从业人员每年不少于40小时的培训制度。加强食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推动规模以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全面建立诚信管理体系。建立完善食品生产经营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加大对失信企业惩戒力度。全面建立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档案,建立健全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企业信用档案,推动信用信息共享,实施分级分类监管,继续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

2.强化政府监管责任

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强化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综合协调功能,进一步理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和监管部门职责分工。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完善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办法,严肃查处监管执法中的不作为、不到位和乱作为等失职渎职行为。着力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依据《关于调整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梳理消除食品安全监管盲区、死角,坚决杜绝有案不查、推诿扯皮等问题。抓好各镇办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机构规范化建设,做到机构、经费、人员“三到位”。

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完善监督抽检和快速检测制度,扩大食品安全监督抽查、市场巡查、执法抽检的频次、范围,深入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切实加强种养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进出口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实现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监管。

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执法检查,依法加大行政处罚力度,直至停产整改、吊销证照。对隐瞒食品安全隐患、故意逃避监管等行为,依法从重处罚。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完善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程序,防止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结合“打四黑、除四害”行动,切实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建立重点案件挂牌督办制度,对案情特别重大、有广泛社会影响和跨地区的复杂案件,实行挂牌督办,限时办结。

强化食品安全督察考核工作,进一步修订完善食品安全目标责任管理考核办法,科学制订年度食品安全绩效考核标准。探索将食品安全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

(三)提高三个能力

提高检验检测能力。加强检验检测机构建设,整合优化检验检测资源,重点提高食用农产品、食品中有毒有害物质鉴定排查,数据分析及风险评估能力。进一步强化执法抽检,组织各监管部门统筹安排抽检范围、品种、频次,不断提高隐患排查能力。统筹检验检测力量建设,开展检验检测资源整合试点。继续支持食品生产企业提高自身检验检测能力和工艺技术装备水平。鼓励发展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协助做好食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和管理工作,力争实现检验检测结果互认,促进资源共享。

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制订《区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预案》,编制《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操作手册》,依托区应急信息平台设立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系统,分级建立区、镇(办)、部门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队伍和应急管理队伍,抓好食品安全应急演练,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快速反应和查处机制。畅通食品安全信息报送渠道,细化完善信息报送时限、程序、责任等方面的要求。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制度,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客观。

提高监管保障能力。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改善执法装备、检验检测条件,将食品安全有奖举报、执法监督抽检等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强化监管执法人员培训考核,规范执法程序,提高监管执法队伍素质、依法行政能力和侦查办案水平。依托镇办、部门、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等专业执法和群众队伍,构建分区划片、包干负责的监管责任网和群众监督网,填补基层监管空白。采取政府引导和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办法,探索开发建设信息平台,推进食品安全工作的标准化、全流程管理,降低执法成本,提高服务效率。

(四)突出四个环节

强化种养殖环节监管。加快“三品一标”认证,年内瓜菜、果标准化覆盖率要达到90%以上,主要产区基本实现基地化、标准化、品牌化。加大重点区域、重点农产品监测和抽检力度,镇级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数量达到100%。全面推行农药经营登记备案、高毒农药定点经营两项制度,确保年底前全覆盖、全到位;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加强农产品生产环节管理,禁止使用三聚氰胺、瘦肉精、氯霉素、孔雀石绿等国家禁用药品、饲料添加剂和生长激素行为。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全区生鲜乳收购站检查率、三聚氰胺检测合格率、违规单位查处率达到100%。加强生猪检疫和“瘦肉精”等化学品检测,加强畜禽产地和屠宰检疫,出厂肉品检验合格率达到100%,定点屠宰率城区达到100%,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农村市场猪肉定点屠宰率达97%以上。及时按规定处理各类疫病畜禽死体,病害肉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规范生产加工环节监管。严格实施食品生产行政许可制度。进一步建立完善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管制度,督促企业切实落实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不合格食品召回和销毁管理制度。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和产品抽检,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的监管,督促企业落实进货查验、过程控制、出厂检验和记录等制度,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监管,防止食品中滥用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积极引导食品生产企业牢固树立主体责任意识,强化自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确保出厂食品质量安全。

抓好市场流通环节监管。继续完善“以批控零、以零溯源、管住批发、规范零售”的源头监管措施,创造性地落实“四项制度”和“三条线”自律标准。推行供货商分级管理,规范“一票通”使用,建立完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追溯系统。以“六查六看”为重点内容,规范巡查流程,突出抓好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小食品店和食品现场制售经营者的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教育,定期检查和不定期巡查相结合,健全食品经营者信用档案,逐步落实分类监管措施。进一步完善流通环节抽样检验制度。继续推进食品安全放心镇、街道办事处(社区)创建工作,年内全区创建覆盖率达到90%。强化粮食收购质量监测和库存粮油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加强酒类经营管理,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率、酒类流通随附单使用率、经营场所不向未成年人售酒明示率全部达到100%。加强食品流通领域的行业发展指导,大力发展现代物流、连锁经营等现代营销方式,加大“万村千乡”放心农家店工程建设力度,积极推进放心食品产业化进程。

加强餐饮服务环节监管。把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准入关。认真做好餐饮摊贩和“小饭桌”的备案管理,深入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量化分级率达到100%。落实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实现肉品、油品等原料来源有保障、可追溯。加强学校食堂监督管理,落实学校食堂季度检查制度。配合推进放心早餐工程,确保早餐食品安全。继续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组织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验,建立完善全区餐饮服务单位信用档案库。积极开展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管理模式调研,加快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项目建设步伐,逐步规范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行为。

(五)抓住五个重点

一是开展重点场所隐患排查治理行动

对重点场所、行业领域和薄弱部位进行综合治理。针对食用农产品和食品集中交易市场、食品专业村、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工地、中小学校园及周边等重点场所,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清理、取缔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的“黑作坊”、“黑窝点”,依法查处从非正规渠道进货的食品经营单位。全面排查并严厉惩处“地沟油”、“瘦肉精”、利用病死畜禽加工食品等违法犯罪活动。

二是深化重点品种食品综合治理

继续深化乳制品、食用油、肉类、酒类、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水产品、蔬菜等重点品种综合治理,重点加强专项执法、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业清理,整顿不符合规定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督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履行自检义务,提高企业食品安全风险控制能力。加快重点品种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

三是突出重点内容专项整治

1.继续深化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动,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在食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在畜禽水产品养殖环节滥用抗生素及禁用药物、在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化学药物成分、在火锅底料中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加大对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的治理力度。着力解决带有行业共性的隐患和“潜规则”问题,严防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

2.开展农药兽药残留专项整治。强化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全过程管理,重点抓好生产过程和市场准入的监管,加强对食用农产品农药、兽药残留监控,将农产品批发市场、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生产基地全部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强化检打联动,查处违法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等行为,坚决打击假劣农资制售源头,重点打击无证无照生产、销售的“黑窝点”。加大农药生产经营监管力度,加强兽药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后续监管,积极推行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制度。实施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开展产地环境监测评价工作。

3.开展畜禽屠宰专项整治。强化活禽、生猪(牛、羊)产地和屠宰检疫,严惩出售和屠宰病死畜禽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对私屠滥宰和屠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行为的打击力度。查处加工、出售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经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肉品等行为。严把市场准入关,依法清理整顿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加强对屠宰场所的监督检查,督促屠宰企业落实进厂(场)查验、来源和产品流向登记、肉品品质检验、问题产品召回、病害畜禽及产品无害化处理等制度。进一步完善牛、羊、禽类屠宰的管理规定。

4.开展调味品专项整治。严格实施调味品生产许可制度和生产经营主体准入制度。加强调味品标识标注管理。进一步完善调味品检测方法,实施重点调味品专项监测。依法查处调味品虚假标注问题,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醋、酱油、料酒等调味品行为;依法查处和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单位。

5.开展餐具、食品包装材料专项整治。加强对餐具集中消毒单位消毒工艺流程、使用消毒产品以及消毒餐具包装和标签内容等的监督检查,依法打击无证无照从事餐具集中消毒经营服务行为。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查处使用不合格餐具、自行消毒不符合规范等问题。针对食品用纸、塑料等食品包装材料、容器,进一步完善质量安全检测方法、标准。依法取缔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包装材料的“黑窝点”。

四是深化以农村食品安全为重点的综合整治

从原料生产、养殖、贩运、成品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逐项强化打击假冒伪劣农资产品、淘汰劣质企业、规范行业秩序、强化企业管理、严密监管制度等措施,力争大幅度提升农村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以加强农村中小学食堂、校园周边就餐点的专项治理工作为重点,严格落实监督检查措施,及时发现和查处校餐生产、加工、配送过程中的食品安全问题,严防不安全食品流入校园。

五是抓好重大节日、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

围绕春节、“五一”、“七一”、“十一”、元旦等重大节日,重点在城乡大集、超市、农贸市场等地域,集中开展食品市场监督检查,确保各节日期间人民群众买得放心、吃得放心。科学整合各部门监管力量,预想设置多种处置预案,为绿兰莎国际啤酒节、中国()汽车博览会、陶博会等展会,以及花灯艺术节等市、区重大活动提供强有力的食品安全保障。

(六)做好六项工作

一是定期召开食品安全工作联席会议。由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每月召开食品安全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及时总结分析全区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解决和处理监管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部署下阶段食品安全工作重点和联合执法方案等。

二是实施食品安全监管联动机制。研究制定区《食品安全监管联动机制实施方案》,科学整合各部门食品安全监管力量,定人定片,定时定量,定权定责,定奖定罚实施监管,实现“责权明晰、职能到位、责任到人”的有序监管。

三是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充分发挥食品安全信息在沟通情况、反映问题、交流经验、服务决策等方面的作用,进一步规范信息的收集、报送、分析、通报工作,在区政务网中开设食品安全专栏,定期编发《食品安全简报》,及时通报各部门、各单位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及经验做法,促进全区食品安全各项工作落实。

四是强化社会监督。大力发展食品安全群众性队伍,拓展社会监督和群防群控的途径。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加强舆情监测,及时核查反映出的食品安全问题。引导新闻媒体客观准确报道食品安全问题,为食品安全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加强互联网信息管理,防止传播和炒作虚假信息。

第4篇:食品安全工作要点范文

 

2021年浙江省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总体要求是: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省十四次党代会和省委十四届第七次、八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贯彻新发展理念和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以构建农田到餐桌、实验室到医院的食品药品全过程精密智控体系和风险闭环管控机制为牵引,加快食品药品安全治理的系统性重塑,实施食品安全放心行动、药品质量安全行动,推进“全受控、全链条、全时空”监管执法走深走实,整体提升食品药品安全省域治理现代化水平,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事件,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为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开好局贡献力量,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 周年。

一、深化联防联控,严把疫情防控每道防线

(一)严格进口冷链食品管理。健全“源头查控+硬核隔离+精密智控”常态化工作机制,夯实进口冷链食品全要素全方位立体防控。迭代“浙冷链”系统精密智控,改进系统消费者端登记方式,完善车辆、冷库物联感知,加强链上数据分析。严格集中监管仓规范运行,推进企业(第三方)仓设立监管,落实监管仓精密指数考评,提高日处理能力和阳性食品应急处置能力。(省市场监管局牵头,杭州海关、宁波海关、省交通运输厅、省大数据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冷链食品运输车辆核验查控,研究建立进口冷链食品道路运输电子运单管理制度。(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严格重点场所“四个一律”“三个到位”管控要求,督促指导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进口冷链食品“三专、三证、四不”要求,对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的从业人员和监管人员每周开展核酸检测,按方案优先接种疫苗。(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做好进口冷链食品检疫工作,落实口岸环节预防性消毒措施。(杭州海关、宁波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监管政策,严厉打击来源不明冷链食品走私入境,全面落实走私冻品统一交由地方政府归口处置政策。(杭州海关、宁波海关牵头,省公安厅、省商务厅、浙江海警局、各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疫情防控药械产品质量监管。抓实新冠病毒疫苗监管,依职落实疫苗配送单位、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质量管理责任。(省卫生健康委、省药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快推进疫苗批签发实验室建设。(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开展新冠病毒疫苗生产流通专项监督检查,实现涉苗单位检查覆盖率100%。(省药监局负责)加强疫苗接种不良反应监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评价、早控制”。(省卫生健康委、省药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疫情防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检查覆盖率达100%,突出应急注册证“过期未续”企业监督检查。(省药监局负责)加大对防疫药械出口企业监督检查力度,依法依规出具相关出口证明,妥善防范各类风险。(省药监局牵头,杭州海关、宁波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疫情防控服务保障。加大零售药店“哨点”监测力度,深化疫情哨点监测警戒系统建设,完善多部门风险协同处置机制,织密“疫情精密智控”网。(省医保局、省大数据局、省药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防疫物资动态监测系统建设,纳入全省应急物资保障信息平台。(省发展改革委、省药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严格控制疫情防控药械产品物价上涨,维护市场秩序。(省市场监管局负责)扎实推进国家疫苗监管体系世卫评估迎检工作。(省药监局牵头,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进数字赋能,构建全程可溯监管链条

(四)构建食品安全精密智控闭环管理体系。按照“厂厂(场场)阳光、批批检测、样样赋码、件件扫码,时时追溯、事事倒查”要求,建设浙江省食品安全追溯闭环管理系统(浙食链)。建立“浙食链”食品安全追溯标准体系,制定“浙食链”推广应用指导意见,实现我省5000家以上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接入“浙食链”系统。推进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数字化协同应用场景迭代升级,加快对接“浙江省行政执法平台”,建设应用“阳光工厂”“特殊食品风险智控”“校园食品安全智治”“网络餐饮以网管网”“风险评估预警”“问题智治”等场景。(省市场监管局负责)

(五)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全面推行具有浙江特色的农产品质量合格证并纳入“浙农码”,实现示范性农产品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规模以上主体合格证全覆盖,落实生产主体生产记录制度。动态维护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主体数据库,加强信息数据应用,加快与国家平台的对接,形成一批追溯标杆企业。(省农业农村厅负责)

(六)完善药品安全追溯体系。强化冷链保障和追溯管理,推进疫苗全链条追溯监管系统(“浙苗链”)建设,构建疫苗一体化闭环管理“2345”溯源体系。(省药监局、省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推动重点品种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基本实现省内国家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品种、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血液制品等重点品种可追溯。(省药监局负责)推进数字药监“一平台”集成,探索药品安全治理“非现场”智能化监管改革。(省药监局负责)

三、完善闭环管控,提升食药风险治理水平

(七)加强抽检与风险监测。深化食品抽检分离改革,开展基层食品抽检能力规范化建设,省市抽检任务实施“抽的不检、检的不抽”大分离方式,100%的县(市、区)抽检任务实施“硬分离”执法人员直接抽样。市场监管环节食品监督抽检量达到4.2批次/千人,评价性抽检达到1万批次。食品相关产品省级监督抽检600批次以上。(省市场监管局负责)开展蔬菜、食用菌、生猪、禽产品等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监测量达到1-1.5批次/千人,例行监测合格率达到98%。(省农业农村厅负责)省级林产品质量监测3500批次以上。(省林业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样本量达到1件/千人。(省卫生健康委负责)完成药品监督抽检1.1万批次、医疗器械监督抽检1000批次、化妆品监督抽检2900批次,不合格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核查处置率均达100%,基本药物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9.5%以上。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数不少于800例/百万人、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可疑报告不少于300例/百万人、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数不少于60份/百万人。(省卫生健康委、省药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务实推进长三角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一体化建设。(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粮食物资局、省林业局、省药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完善风险闭环管控机制。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机制,拓展风险监测信息来源渠道,强化食源性疾病隐患监测识别与报告,加强区域风险监测资源共享和合作。(省卫生健康委负责)完善食品安全风险预警机制,优化风险指数模型和“区域风险五色图”,提高风险评估预警准确度,推进“互联网+风险预警交流”,加强部门信息通报与风险会商,定期研判风险,主动权威信息。(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开展“抽、检、研、处”一体化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健全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运行机制,深化“检打联动”“检管结合”。完善食品安全风险处置机制,建立行业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处置督办机制。(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完善食品安全风险反馈机制,加快建立重点风险治理数据库,采取纠正措施消除风险隐患。健全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风险管理专家咨询和风险评价机制,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管理工作指南》和《食品安全风险管理行动计划》。(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委政法委、省卫生健康委、省农业农村厅、省粮食物资局、省林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建立药品生产企业负责人告诫、约谈等风险预警制度,完善药品监督检查、缺陷整改、抽检不合格处置、药品召回等风险闭环管理机制。以列入国家药监局智慧监管一体化平台试点为契机,实施药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黑匣子”工程试点工作。(省药监局负责)

(九)完善风险应急管理机制。修订《浙江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送程序,明确应急处置的职责分工,建立联动机制。组建食品安全专业化应急处置队伍。(省食药安办牵头,省食药安委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食品安全舆情监测,把握舆论走向,完善新闻机制。(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按职责分工负责)贯彻落实《浙江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完善省市县三级联动机制,组建三级联络员队伍,开展协同桌面推演。(省药监局、省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严格执法监督,保持持续高压震慑态势

(十)严格农产品源头把控。强化农业投入品管理,实施“肥药两制”改革综合试点行动,建设“肥药两制”改革综合试点县20个,培育“肥药两制”改革试点主体3000个。出台水稻等农作物化学农药定额制施用标准及技术导则,单位播种面积农药施用强度控制在0.17千克/亩以内。加强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监管,开展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创建活动。开展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试点行动。采取“一个问题品种、一张整治清单、一套攻坚方案、一批管控措施”的“四个一”模式,对安全隐患较大的食用农产品实施集中系统治理。(省农业农村厅负责)推进粮食重金属污染治理,推动将保护优先类耕地划入永久基本农田,落实用地养地等措施;在安全利用类耕地推广品种替代、水肥调控、土壤调理等技术模式;在严格管控类耕地推行种植结构调整,退出水稻小麦等口粮种植。(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耕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动态更新污染源排查整治清单。(省生态环境厅负责)开展耕地土壤污染成因排查与治理修复试点示范,统筹当前利用和长远修复,确保耕地的基本属性。(省农业农村厅负责)严把粮食收储质量安全关,落实粮食收购一车一检制度,推动将镉列入粮食收储入库和出库的必检项目。修订完善全省超标粮食收购处置管理办法,强化对超标粮全过程闭环管理,严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生产企业和市场。(省粮食物资局牵头,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各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大对市场中流通的大米及米制品抽检力度。(省市场监管局负责)完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机制。加强省外入浙食用农产品监督管理。(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严格药品源头管控。加强药物临床研究监管,完善临床研究协同管理平台。(省卫生健康委、省药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强化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建立上市后变更管理类别沟通交流机制。突出医疗器械上市前监管,开展20个医疗器械临床试验项目(临床试验机构)核查,建成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电子申报系统。抓好化妆品许可备案管理,深入实施备案量化等级管理,进口普通化妆品不少于1000个。(省药监局负责)

(十二)严格食品生产经营监管。实施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风险分级管理制度,建立风险分级与双随机监督检查联动机制。对重点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交叉飞行检查和体系检查。建成食品生产企业“阳光工厂”1000家。加快实施《浙江省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浙江省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2021-2023)》。(省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生活饮用水和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管。(省卫生健康委负责)推动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省发展改革委、省建设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线上线下同步监管,鼓励入网餐饮单位使用“外卖封签”。(省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旅游景区、养老机构、民航、铁路、国境口岸等食品安全管理。(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民政厅、省市场监管局、杭州海关、宁波海关、民航浙江安全监管局、浙江铁路卫生监督所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大驻浙部队副食品区域集中筹措试点工作入围供应商监管,确保食品质量可靠稳定。(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军区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严格高风险药品生产经营监管。加强《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和《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宣贯,制订系列配套制度、规范、指南,推动修订《浙江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对生产环节疫苗、血液制品、放射性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无菌制剂、国家集中采购中选品种检查覆盖率达100%,对疫苗配送企业、疾控机构检查覆盖率达100%。省、市联动对368家次以上药械化生产经营企业开展飞行检查,完成15家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监督检查。净化互联网药品经营环境,完成“净网”平台建设。(省药监局负责)严格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加大虚假违法广告查处力度。(省市场监管局负责)

(十四)开展食药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推进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督促第三方平台和入网经营者在网站显著位置标注“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打击保健食品行业的非法生产经营、虚假宣传、违法广告等行为。(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委宣传部、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广电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深入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重点加强对主体资质、场所环境、生产经营过程三方面整治,严厉打击农村制售“三无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开展地产食品、农贸市场散装食品和食用农产品药残风险以及饮具清洗消毒隐患治理。(省市场监管局、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公安厅、省商务厅、省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围绕“治违禁促提升”行动计划,持续开展以农药及农药使用、“瘦肉精”、生鲜乳违禁物质、兽用抗菌药、畜禽屠宰等为主要内容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类禁限用药物使用和非法添加行为,严格落实农药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制度。(省农业农村厅负责)实施药品“打假治劣提级行动”, 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网络销售“两品一械”、中药饮片(中药制剂)、医疗(医美)机构特殊药品使用、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等专项整治,严打违法犯罪行为。(省药监局负责)打击野生动物违法违规交易,做好非洲猪瘟疫情防控、“长江禁捕打非断链” “一打三整治”等专项行动。(省公安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法院、省检察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打击。开展“昆仑2021”专项行动,突击打击食用农产品、食品、保健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添加剂、农药、兽药犯罪,严厉打击直播售假等利用互联网制售伪劣食品犯罪,加大跨区域大案要案侦办力度。(省公安厅负责)组织查处、挂牌督办一批全省性、跨区域的食品药品安全大案要案。(省公安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完善奖励工作机制,支持公众投诉举报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省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优化食品药品抽检信息和行政处罚信息常态化公开机制。落实食品安全处罚到人要求,对主观故意、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违法主体法人、主要负责人及直接负责人依法从严从重处罚。(省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剑锋”主题集约收网行动,把握“什么犯罪突出打什么犯罪”原则,集中攻坚一批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食药案件。严厉打击制售假劣、非法经营、走私疫苗以及涉及疫情防控的药械产品等违法犯罪。(省公安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省法院、省检察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完善行刑衔接机制。构建食品药品市场监管、公安省级部门线索移送侦办协同跟踪督办制度。(省公安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建立市场监管、公安、检察“研讨协作”共享平台。(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检察院按职责分工负责)对属于法律规定食品安全问题“情节严重”,尚不构成犯罪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实施行政拘留。(省公安厅负责)。督促执行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被告人适用缓刑需呈报制度。依法适用禁止令,禁止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被告人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食品药品的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省法院负责)探索建立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的适用。(省检察院负责)出台全省统一的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意见。(省法院负责)制定《药品日常监管与稽查办案工作衔接办法》,完善案件移送、会商研判、监管建议反馈等机制,全省查办大要案不少于60件,确保符合要求的案件“双处罚”率、信息公开率“2个100%”。(省药监局负责)

(十七)完善信用监管机制。推动食品安全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加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认定和公示,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强化部门信息共享和联合奖惩。(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建立规模生产主体信用档案,推行信用联合惩戒分级分类监管工作机制。(省农业农村厅负责)推动药品、医疗器械生产领域行业信用监管体系建设,建立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和信用监管信息化系统模块。(省药监局负责)

五、优化营商环境,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十八)营造便捷准入环境。积极争取国家层面支持,推进食药物质试点工作及相关食品许可审批。(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实施食品“三小”行业“多证合一”。推进“电子许可证”和“电子健康证”应用,全省食品生产企业许可电子证书持有率达100%。(省市场监管局负责)开展药械经营审批“一件事”改革,实现“一件事、一网办、一证通”。推动药品检查“综合查一次”改革,对接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探索省市县“联合查”、药械化“一次查”等机制。加快民生药事“一件事”服务改革,启动建设民生药事服务站300家,巩固送药上山进岛便民服务点建设成果,推进24小时“网订店送”药房提质,实现“三医联动”数智化。(省药监局牵头,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强化品牌建设引领。实施质量兴农计划,将农业领域纳入省政府质量奖授奖对象。培育发展生态优质农产品,开展“品字标浙江农产”品牌建设。深化推进美丽牧场、水产健康养殖场示范创建,全省创建美丽牧场100个,水产健康养殖场300个。(省农业农村厅负责)深入推进粮食“五优联动”提质扩面,开展“浙江好粮油”、“中国好粮油”遴选。(省粮食物资局负责)推进注射剂一致性评价,鼓励企业加快首仿药研发生产,支持发展生物技术药、化学创新药、现代中药、高效原料药,推进制剂和高效原料药一体化发展。(省经信厅、省财政厅、省药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开展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总部跨区域设立仓储和委托配送等试点,引导药品供应链服务商、智慧药房等新批发新零售业态健康发展。(省药监局负责)研究制定推动医疗器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政策文件,筹建“浙造创新器械”展示馆。(省药监局、省科技厅、省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深化化妆品“百千万”示范工程,开展2020“浙江美妆”十大品牌和新锐品牌评选,培育以“品牌浙妆、时尚潮妆、功效特妆、生态美妆”为内涵的浙江美妆品牌。(省药监局负责)

(二十)推动地产食品质量提升。开展规上食品生产企业HACCP体系认证行动,全省新增认证企业200家。持续加大小作坊监管力度,名特优食品作坊和亮化达标小微食品生产企业全部实施“5S”管理。(省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浙菜振兴,推行“中央厨房+冷链配送+餐饮门店”经营模式,加强覆盖基地、物流配送、批发等环节的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抓好《浙江省冷链物流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实施,培育一批冷链物流龙头企业。(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农业农村厅负责)推进农村家宴中心建设,规范运行管理,新建农村家宴放心厨房200家,建成农村家宴“阳光厨房”1000家。(省市场监管局负责)

(二十一)推动食品经营规范化提升。开展第二轮农批市场食品安全规范化创建,推动农批市场实现跨越式发展。以大中型商超以及大型连锁便利店、品牌网络加盟店为重点,持续深入开展各类形式食品安全规范化示范创建。鼓励各地持续组织开展“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活动。出台建设规范,培育创建50个高质量“阳光餐饮街区”。持续推进《浙江省餐饮行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行动指南》落实。(省市场监管局负责)

(二十二)建设医药创新高地。加强生物制药、医疗器械跨国公司项目招引,促进全球开放式创新资源共享,推动自贸试验区生命健康产业政策创新。(省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省药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实施医药科创“四个一百”工程,组织申报20个创新药、申报20个一致性评价仿制药、培育10个创新医疗器械、制修订20项药械化标准。举办第二届药品科学监管与创新发展峰会,探索组织浙江科技成果竞价(拍卖)会药监专场。(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药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启动生物医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动高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建设。筹建原料药安全研究中心,稳步推进中药种质资源库建设。启动长三角医疗器械检测评价与创新服务平台建设,筹建国家局生物医学新材料、人工智能医疗器械实验室,推动高端医疗器械成为“三大科创高地”融合发展标杆产业。(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药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提升医药类人才培养层次,实施新时代医药工匠培育行动,培养“药德、药规、药技”兼备的高素质医药类人才。(省教育厅、省药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签订长三角药品科学监管与创新发展一体化建设合作备忘录,筹建国家药监局高研院长三角教学基地。设立浙江省药品监管科学与产业发展研究中心,夯实支撑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人才基础。(省药监局负责)

六、加强能力建设,增强食药安全技术支撑

(二十三)加快最严谨标准体系建设。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开展跟踪评价。继续做好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跟踪评价和动态清理。探索建立国家标准跟踪评价和地方标准制定及互认等区域协作机制。(省卫生健康委负责)加快食品安全风险治理亟需的技术标准制修订。(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试点实施《浙江省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绩效评价办法》。组织开展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创建暨“一县一品一策”行动,创建完成标准化生产示范县23个,新增农产品地理标志15个以上。(省农业农村厅负责)推动中药传承创新和高质量发展,加强中药配方颗粒和地方药品标准管理,制定中药配方颗粒管理细则、地方药品标准管理办法,开展65个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研究。(省药监局、省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四)加强检验监测体系建设。进一步稳定和加强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在地方推进检测机构整合中,推动当地党委政府对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的重视和支持。推进各级食品和农产品安全风险监测和检验监测能力建设达到国家建设标准,进出口食品检验检测能力保持国际水平。(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粮食物资局、杭州海关、宁波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引导推进食品承检机构“阳光实验室”建设,提高省本级食品技术机构风险处突能力。(省市场监管局负责)推进省级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与标准研制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建设,支持食品质量安全科技计划项目研究,支持科研机构申报省级食品质量安全类计划项目。(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组织研究制定食品非法添加、农药兽药残留补充检验方法和食品快检方法,开展食品快检评价和验证。(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健全省市县三级不良反应(事件)监测网络,加强监测哨点建设。(省卫生健康委、省药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开展药品“2+N”技术支撑协同机制试点,开展全省药检系统能力验证,构建上下协同、功能互补、各具特色的技术支撑体系。(省药监局负责)加强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在食品药品安全监测等领域的深度应用。(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五)加强专业化监管执法能力建设。加快实现各级监管队伍装备配备标准化,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标准化、规范化。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专业化监管执法工作。(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参照部、省级模式,加快市、县两级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业侦查力量建设。(省公安厅负责)加强食品检查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强化食品安全专业应急处置人才建设。(省市场监管局负责)积极构建具有浙江特色的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制度体系,深化职业检查“双百尖兵”工程。(省药监局牵头,省委编办配合)开展基层食品安全协管人员能力培训。(省委政法委、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开展餐饮从业人员素质提升行动。加强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食品安全义工等队伍建设。(省市场监管局负责)指导食品、医药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建立行规行约,加强行业自律。(省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汇聚社会力量,创新多元共治工作格局

(二十六)突出“双安双创”示范引领。认真做好杭州、宁波、绍兴等3个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复审迎检工作。完成第一批7个省食品安全县(市、区)复评审。(省食药安办牵头,省食药安委成员单位、各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指导第三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县(市、区)创建单位按要求做好创建工作。(省农业农村厅负责)实施省级食品安全市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县动态管理。(省食药安办、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食药安委成员单位、各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七)拓展宣传教育深度广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食品安全普法宣传纳入“八五”普法规划。(省司法厅牵头,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杭州海关、宁波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部级、省级食品药品科普基地的建设力度,大力支持企业参与科普基地建设。(省市场监管局、省粮食物资局、省药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常态化开展“四个你我”活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 “药品安全月”“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及农兽药安全使用等宣传活动,推广倡导“减盐、减油、减糖”健康饮食观念。(省科协、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完善食品安全协同应用“食安之窗”、“谣言智控”模块及“捉谣记”浙江辟谣平台涉食品药品安全专栏板块。(省委网信办、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积极深化与媒体合作,支持新闻媒体准确客观报道和舆论监督,宣传食品药品安全先进典型经验。(省委宣传部负责)

(二十八)推进责任保险提质扩面。支持引导保险机构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前风险评估+事中风险管控+事后风险保障”的风险治理体系,构建日常监督、宣传教育、培训指导等方面服务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学校食堂、农村集体聚餐等领域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或扩大参保覆盖面。推广进口冷链食品物防保险。(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浙江银保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鼓励保险机构开发药品安全责任险。实施生产企业疫苗责任制保险制度,推进疫苗接种意外险等商业保险试点。(省药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浙江银保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深化责任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二十九)推动党政同责有效落实。严格执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工作领导落实药品安全责任的意见》各项要求,组织开展设区市政府领导食品安全“十四五”访谈,开展药品安全责任“一条链”改革,梳理党委、政府、监管部门、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药品安全责任清单。健全药品安全协调机制,开展区域药品安全状况评价体系研究,构建药品安全指数。(省食药安办、省药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科学制定2021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评实施细则,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要求,加强对省食药安委成员单位考核力度,将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同责落实情况纳入考核,对表现突出的基层党委政府和监管部门开展褒扬激励。(省食药安办牵头,省食药安委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基层食安办“三基”建设,新增370个乡镇(街道)食安办达到三星级标准,新增180个乡镇(街道)食安办达到四星级标准。(省食药安办负责)强化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运行,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省农业农村厅负责)

(三十)推动主体责任有效履行。食品和药械化生产企业年度自查报告率达到100%。(省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推动食品生产企业寻找CCP行动试点。食品生产企业出厂检验能力比对考核通过率达到95%以上。强化食品流通进货查验,开展第三方技术评审。做好网络食品销售第三方平台备案。(省市场监管局负责)开展化妆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机制建设试点,推进“放心示范工厂”创建30家。(省药监局负责)

 

各成员单位要切实推动各项工作有效实施,制订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点落实清单并按季度调度推进,并于12月20日前向省食药安委报告本部门对年度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点的贯彻落实情况。各市人民政府要将本要点落实情况作为向省委省政府报告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

专有名词解释  

四个最严:2017年1月4日,对食品安全工作作出 批示,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全面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增强食品安全监管统一性和专业性,切实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和能力。”

肥药两制: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实名制购买以及定额制施用

两品一械: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

一打三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和开展道路交通、海洋渔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三医联动:医疗、医保、医药改革联动

“5S”管理:对食品小作坊生产、管理现场各要素所处状态进行以整理(Seiri)、整顿(Seiton)、清扫(Seiso)、清洁(Seiketsu)和素养(Shitsuke)为内容的活动

双安双创:全国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

四个你我:“你点题,我检查”“我执法,你参与”“我宣传,你传递”“你举报,我查处”

寻找CCP行动:寻找食品生产过程关键控制点行动

第5篇:食品安全工作要点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政府是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第一推动力”的总原则,把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纳入我市治理“餐桌污染”建设“放心食品工程”第二阶段的重要工作内容,以改善食品安全信用环境,培养食品安全信用意识,规范食品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和食品市场秩序,提高食品安全为目的,以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建设为核心,综合抓好我市食品安全制度规范、管理服务体系与运行机制的建设,从我市实际出发,用两年时间抓好试点建设,积极探索我市食品安全信用管理的模式和方法,加快形成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步伐,搞好我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二、工作原则

试点工作要坚持如下原则。

──坚持政府推动、部门联动、行业自律、市场化运作、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原则;

──坚持统筹协调、分工合作、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原则;

──坚持宣传教育与制度规范并重的原则;

──坚持褒奖守信与惩戒失信并举的原则;

──坚持信用建设与行政监管相结合的原则;

──坚持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原则;

──坚持低成本、高效益的原则;

──坚持先易后难、先点后面的原则。

这些工作原则有着十分丰富的内涵,各成员单位、各试点区、各试点行业、各试点企业要认真领会,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做好经验总结,逐步完善提高。

三、工作内容和目标

(一)加大食品安全信用宣传教育工作:要全方位、多形式的开展宣传活动,把宣传教育工作贯穿到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全过程的始终,利用各种会议、各种新闻媒体和培训、讲座,介绍食品有关法律法规和消费知识,宣传典型经验和“食品放心店(市场)”及优质产品,公布守信企业和优质产品,对不合格产品和违法违规企业,特别是对典型假冒伪劣商品和制假者进行曝光。着力营造一个食品安全信用环境,培育企业的良好信用,增强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

(二)突出信用体系建设的重点。把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粮、肉、蔬菜、水产品、水果、奶制品、豆制品等作为信用体系建设试点期间的抓手和推进器,同时作为工作的重点和关键环节抓好。

(三)制定信用制度规范。在全市通过信用征集制度、信用评价制度、信用披露制度、分类管理制度等的制定和实施,规范种植、养植、加工、经营行为,切实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保证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1、制定食品安全信用征集制度。包括能如实全面综合地反映试点行业和企业食品安全信用的各类信息、内容、标准和要求等。

2、制定食品安全信用评价制度。主要包括各部门行业食品安全信用的评价机构、评价指标、评价原则、评价等级、评价方法及评价效力等。

3、制定食品安全信用披露制度。主要通过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用的披露机构、披露原则、披露方式以及披露要求等,形成让加工者、经营者、管理者、消费者知晓的信息披露机制。

4、制定食品安全信用管理制度。根据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信用评价结果的差别确定不同的监管力度,充分发挥食品安全信用差异对企业的奖惩功能。

(四)初步建立信用体系管理服务系统。

1、加强立法建设。要利用我市的立法地位的优势,逐步把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安排到法制化建设体系中,做好依法推进建设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

2、建立食品安全信用管理系统,明确食品安全信息征集、评价和披露三个环节中相关部门的责任和工作程序。

3、探索和培育食品安全信用体系服务系统,明确社会中介机构的服务内容和服务程序等。

4、应用初步建立起来的信用体系管理服务系统,逐步推行食品生产基地公布制度和外埠基地注册制度,完善安全食品生产基地管理。

5、建立市场准入系统。推行上市食品检验合格证制度,严格市场准入管理,逐步建立健全对检测合格的肉品、禽类产品、蔬菜、水产品、豆制品等食品给予市场准入资格的管理机制。进入市场的食品(生猪、蔬菜等)必须提供检测证明,市场开办单位要严格把好进货质量关,建立食品索证索票、台帐制度,拒绝不符质量安全和来源不明的食品入市。逐步完善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实行召回、退市和销毁处理制度。

6、建立诚信建设机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要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依法经营活动,树立良好的社会信誉度;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超市、农贸市场应诚信经营,对食品的质量承担责任;鼓励企业积极参与“绿色批发市场”、“绿色零售市场”认证活动,并继续开展“放心食品示范店(市场)”评选活动。定期诚信信息,引导消费,鼓励诚实,惩戒和打击失信行为。

四、实施步骤

从20*年4月起至20*年4月,通过两年时间的试点,探索我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的制度规范、管理服务系统、信用活动与运行机制,为全面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提高食品安全水平打下良好基础。试点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启动阶段(20*年4月~6月)

1、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和各区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指导和协调全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

2、制定工作方案。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制定出台“*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3、召开全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动员会,全面部署试点工作。

4、开展教育和培训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的精神和要求,围绕食品安全信用基础知识和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具体要求等进行专项具体部署。

第二阶段:(20*年7月~20*年11月)

1、调查研究,摸清情况,理清思路。要围绕从“农田到餐桌”的各个环节,摸清食品安全和信用的现状、以及存在的突出问题。

2、选择试点单位。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协调领导小组选择两个试点区,两个试点协会、100多个试点企业进行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见附件)。

3、检查试点单位工作方案。各试点行业、企业根据“*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本行业、本企业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于7月15日前提交试点办备案。

4、制定“*市生鲜食品安全监管办法”,把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以法制形式确定下来,明确职责分工和法律责任。

5、各部门要在对现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收集和整理的基础上,逐步完善食品安全信用信息的收集、评价和披露制度,并开始启动工作。

6、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试点企业和单位的各项食品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定期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省有关部门汇报我市试点工作情况,并自觉接受指导、督查,以突破和解决试点单位存在的问题。

8、适时召开食品信用体系建设调度会、工作例会、经验交流会和研讨会。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20*年11月至20*年3月)

1、对信用体系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总结。会同各区对试点协会、企业的工作进行验收和评价,重点总结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以及建立起来的运行机制是否规范,管理服务系统与运行机制建设上取得的成效,重点体现在长效机制的建设上,及时全面准确地把两年试点成效总结表现出来,为下一步三年推进打下基础。

2、召开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总结大会,并对食品安全信用卓著的单位进行表彰。

3、制定出台“20*-20*年三年实施工作方案”,对接国家、省建设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要求,全面推进我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五、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相关责任

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成立*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协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有关部门的领导和相关专家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市贸发局,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各试点部门、各试点协会、各试点企业也应成立相应工作班子,切实承担工作任务。

(二)加强法制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涉及诸多方面,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积极推动我市有关食品安全信用法律、法规的制定与完善,保障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进行。

(三)加强舆论宣传,营造信用氛围

开展多种形式的食品安全信用宣传活动,形成人人讲信用,人人重信用,守信为荣,失信为耻的良好社会氛围。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要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依法经营的活动,倡导文明经商,形成有效的企业自律;食品行业协会要积极普及食品安全基本知识,提高全民食品安全意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加大科技投入,增加经费保障

要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市财政要把试点工作经费列入预算,给予适当保障,重点是保障信用信息交换平台的建设,充分利用电子政务等手段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网络,保障信息资源共享。

积极支持和鼓励食品安全信用的基础设施建设和信用服务机构的发展,不断提高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科技水平。

(五)加强企业信用,强化信用基础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进一步提高对信用价值的认识,结合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以及HACCP、GMP和ISO9000等认证体系的建设,建立企业内部信用管理机制及信用风险管理制度,重视培养信用管理人才,加强经营行为自律,把维护自身形象和提升企业价值有机联系起来,树立企业良好形象。

第6篇:食品安全工作要点范文

各位领导、同志们:

受州政府的委托,下面我就全州2007年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向各位领导和同志们作简要汇报,并就今年食品安全工作提出建议,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一、2007年食品安全工作简要回顾

2007年,全州各级政府和各成员单位在州委、州政府和省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年的食品安全目标任务,认真贯彻上级决策部署,突出重点,带动全面,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积极整合执法力量,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使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得到全面提升,确保了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为促进我州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做出了积极努力,全州未发生一起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一)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综合监管机制不断健全

去年以来,全州各级领导十分重视食品安全工作,有关领导多次听取食品安全汇报,州人大和州政协先后组织开展《食品卫生法》视察和食品安全调研工作,州政府主要领导多次深入到食品市场和各相关单位,开展食品安全状况调研和检查,提出建议和要求。州政府两次组织召开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州政府与各县政府和职能部门签订《2007年食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各级政府食品安全专项经费逐年增加,等等,都表明了全州各级政府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的意识和抓食品安全工作的主动性明显增强,这都为确保全州食品安全,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财力支持。

――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制度建设取得新进展。在认真贯彻落实已有制度的基础上,州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依据《青海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修订了《海南州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为便于《预案》的操作,又及时编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操作手册》。同时,制定了《村委会食品安全事件报告制度》《村委会食品安全事件问责制度》《食品安全监管联合执法制度》《食品安全信用信息征集评价披露制度》和《食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及奖惩制度》等制度。各项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把全州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推上了科学监管、有序监管的轨道。

――食品安全信息收集、报送、传递机制进一步加强。去年以来,各县、各成员单位每季度定期将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和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上报食品安全协调委员,委员会办公室及时编印工作简报,反映工作动态,建立完善了食品安全信息互动和共享机制。

――综合监管机构建设取得实效。去年,全州所有乡镇政府和村(居)民委员均成立了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即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办公室),明确了工作人员和职责。以政府主管领导为主要负责人,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的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格局和州、县、乡(镇)、村四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网络在全州基本形成。同时,各县还利用年中督查、乡镇干部集训等时机,以“以会代训”的形式,对乡镇和村的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办公室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

(二)年度目标责任得到落实,综合评价考核逐级展开

委员会办公室制定了《海南州2007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食品安全工作综合考评方案》,明确了整治重点和考核重点。全州各级政府通过逐级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将任务和责任分解到县、乡、村。去年,州与县、县与乡、乡与村的目标责任签订面达×××。为全面完成年度食品安全目标任务,委员会办公室分别在去年7月和12月,协调州卫生、工商、质监等部门,对各县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半年督查和全年评价。从评价的整体情况来看,县、乡级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的意识明显增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经费投入力度加大,全年累计投入×××万元,同比增幅×××。其中增幅较大是同德县和贵南县。

(三)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方式不断创新,宣传工作成效明显

为不断加强和深化全州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努力提升宣传教育成果,州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在深入实施食品安全知识“四进七个一”活动的基础上,为使宣传活动更加广泛,更加关注民生、贴进民心、深入群众,结合实际,创新思路,提出了“五进一上八个一”宣传新内容,增加了宣传活动进机关,上公路等。州、县、乡各级食品安全协调机构和工商等部门,充分利用公路、城乡墙体,刷制食品药品安全标语、警示语、温馨提示语等,印制通俗易懂的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手册,贵南县还印制了藏汉两文的宣传材料,这些都为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更加深入、更加广泛奠定了基础。各县结合实际制定了年度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方案,各级食协委办公室以“关注食品药品安全,共创和谐社会”和“关注食品药品安全,构建文明、富裕新海南”等为主题,开展了大型宣传活动。共和县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进青海湖景区活动,同德县把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带到了乡镇党员培训班,兴海县组织人员到开展了食品安全知识进厂矿活动。据统计,“五进一上八个一”宣传活动开展以来,印发宣传资料×××万余份,悬挂标语横幅×××条,展出展板54块,在各大超市张贴宣传画×××余张,在中小学校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讲座×××次,到企业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次,设立食品安全信息上报点×××个,制作印发《食品药品安全知识100问》3000本,宣传活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四)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为主要手段,着力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

根据年度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安排,州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在全州范围内,分别牵头开展了“元旦春节”“五一节”“夏季饮品和茶园食品安全”和“中秋国庆节”等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请各县政府和各成员单位落实责任,有效地促进了各部门的监管工作。去年,在各类专项行动中,全州累计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场所×××万家(次),查处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案件×××起,货值×××万元,取缔无证照经营×××户,处罚款×××万余元。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得到加强。农牧部门积极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加强动物检疫和市场督查工作,共检查肉制品屠宰加工、经营使用单位162处,检查活羊23977只、牛2014头、猪4079头,羊胴体42483只,牛胴体1567头,猪胴体7566头,禽类产品×××余公斤,查处未凭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经营禽类产品个体×××户,对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

――食品生产加强行为不断规范。质监部门为了进一步提高食品生产者经营者的产品质量意识,在《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颁布实行后,对恰卜恰地区食品企业(小作坊)进行了《特别规定》的宣传培训,引导企业树立“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企业的参培率达×××,小作坊参培率达×××。同时,积极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以农村食品市场整治为重点,确保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工商部门下大力气狠抓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了实效。去年,开展了农村食品整顿年活动,以在贵德召开的全省工商系统2007年“食品安全进农(牧)家”活动启动仪式暨全省农村牧区食品监管经验交流会为契机,结合海南农牧区实际,开展了以“严把主体资格、规范经营行为、严查食品质量、狠抓案件查办、维护消费安全”为主题的农村牧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通过整治进一步规范了农牧区食品市场,食品质量得到明显提高。

――强化措施,确保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卫生部门在餐饮业和学校食堂中推行了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食品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加大对食品卫生的监管力度,在重大活动和节日期间指定专人对接待单位的餐饮卫生进行了全程监督,确保了重大活动和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全年新(换)办卫生许可证×××个,卫生许可证持证率达到×××,为×××名从业人员办理健康证,持证率达到×××。

――定点屠宰工作不断加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不断深入。经贸部门严格按照《青海省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加大畜禽屠宰市场专项检查,共检查各类屠宰市场和销售点×××个,无检疫羊胴体10只,牛肉×××余斤,对检查出的问题,按照《海南州畜禽屠宰管理办法》规定,进行行政处罚×××起,罚款×××元。同时,积极推行“万村千乡”工程,全州建设改造“农家店”×××家,其中乡级店×××家,村级店×××家。

各位领导、同志们,2007年食品综合监管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与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与广大群众的支持与信任是分不开的,是食品安全各监管部门广大干部职工精诚团结、勇于创新、锐意进取、求真务实的结果。在此,请允许我代表州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向他们表示诚挚的谢意!

二、2008年食品安全工作主要建议

2008年,是我国政治经济生活中极为重要的一年,做好今年的食品安全工作意义重大。我们一定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清形势、坚定信心、明确目标、狠抓落实,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思路,力争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综合监督网络和流通体系建设以及农牧区食品安全,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切实保障公众饮食安全,为促进全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保证。

(一)突出难点重点,加大整治力度,继续推进和深化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继续推行“2+1”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模式(即:《年度全州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年度食品目标责任综合考评工作方案》和《2008年度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按照省、州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紧紧围绕群众需求最多、消费最直接、反映最强烈、危害最大的食品安全问题和隐患,继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进一步细化农牧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任务,积极推进联合执法工作。要进一步明确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地区、重点品种、重点时段、重点环节、重点区域。努力使我州食品生产、经营、餐饮业秩序得到明显好转,生产、销售假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大案要案得到及时查处。逐级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开展目标责任书的考核评价工作。

(二)认真研究食品安全工作律,解决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是要深入学习和深刻领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以及党和国家有关食品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从保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高度出发,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不断地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二是要针对假劣食品流向农牧区的问题,进一步加大农牧区食品安全监管的工作力度,不断巩固和扩大基层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网络体系,发挥已经建成的县、乡、村食品安全综合监管信息员的作用,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到实处、分解到人。三是在全州进一步推广《食品安全事件村委会报告及问责制度》,为正确、及时、有效地处置农牧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打好基础,实现对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的工作目标,努力把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风险和损失降至最低。

(三)加强信息化建设,实现信息资源共享。目前,“海南食品安全信息网”已经开通()。今年,要认真做好“全州食品安全网站”建设和更新工作,充分利用网络媒体的优势,第一时间公布各时期食品安全情况,丰富地展现和宣传食品安全信息,让公众及时了解海南州食品安全动态。力争今年把互联互通扩展至县级,实现县以上食品安全信息报送、信息披露、工作交流等的信息化管理,加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管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工作。落实食品安全信息定期通报制度,要充分利用已经开通的“海南食品安全信息网”这个平台,食品安全重大事件应急的操作规则,内部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以提高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应对能力,保障各族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四)充分利用资源优势深入开展“万村千乡”工程。各级政府和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要继续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密切协作,深入开展“万村千乡”农牧区现代物流配送体系的建设工作,通过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使我州的“万村千乡”工程取得实质性进展,为农牧区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消费、便捷消费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五)继续深化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采取灵活方式,扎实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在全州继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知识“五进一上八个一”活动。同时,加强农村牧区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人员教育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农村牧区食品安全管理水平。通过宣传使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有所提高,特别是广大农牧民群众对假劣食品的防御能力有所提高,全州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警示语、温馨提示语的范围逐步扩大,企业第一责任人意识得到强化。

第7篇:食品安全工作要点范文

刚才,xx同志总结了我市xx年食品安全工作,并就xx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和xx年全市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作了安排,我都同意。下面,我代表市政府和市“食安委”再强调几点: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保证食品安全,是党和政府以及各级食品监管部门的神圣职责,是我们自觉实践“xxxx”重要思想的具体行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历来对食品安全工作十分重视。省政府也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全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2012年12月22日至23日,省政府在漯河市召开了全省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场会, 12月27日又召开了“2012年元旦春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全省“双节”期间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再部署、再动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今年以来,各县、区政府、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切实履行职责,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实施食品放心工程,扎实开展农村食品、儿童食品、夏令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等9次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了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使我市食品安全中的突出问题得到了切实解决,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在此,我代表市政府和市“食安委”向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畜牧局等单位表示感谢!我市的食品安全形势总体是好的,食品安全监管保障水平有所提高,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趋于规范,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案件多发势头有所遏制。

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市的食品安全形势,尤其是农村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从农田到餐桌整个食品链的各个环节还存在着不少的安全隐患,一些深层次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特别是一些地方和部门对食品安全的重视程度还不够,食品安全工作还存在不少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重形式、轻实效,重制度、轻落实的现象在个别地方、个别单位还依然存在,整治的实际效果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如去年11月上旬,潢川县发生了饮用学生奶出现胃肠道不良反应事件;徐智和同志在市广播电台行风热线解答听众提出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时,听众提出我市市场上出现病死猪肉和注水肉等问题,群众吃肉不放心。这些问题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问题的高度关注,也反映出我们监管部门工作措施不力,管理不到位的诸多问题。二是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服务业食品安全也存在着不少问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素质还较低,农药、兽药、化肥使用不当,农产品有害物质残留还有超标现象,小作坊、小食品店多、小、散、乱,“三无”食品、过期伪劣食品在一定范围内仍然存在,食品市场合格率还比较低。去年11月下旬,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对全市八县两区进行暗访检查,暗访组以消费者的身份在八县两区的超市、商店,共购基层市场销售的白酒、腐竹、糕点、酱油、蜜饯、饮料、膨化食品、葡萄酒、肉制品、油炸小食品等十类食品100批次样品,经检测有59个批次不合格。这些食品不安全因素不仅影响了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消费权益,也直接影响了我市产品质量的形象。三是农村食品产业总体规模小、水平低,食品安全保证体系还不健全,不按标准组织生产,产品不经检验就出厂销售的现象时有发生,在去年11月下旬的暗访抽检样品中,由我市企业生产的酱油、饮料、白酒、糕点等18个批次中,只有三个批次经检测合格,合格率只有16.7%,说明监管部门对获证企业的后续监管没有跟上,监管措施力度不够。四是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增强。这些问题充分说明,我市食品安全还存在突出问题和严重隐患,食品安全监管任务仍很艰巨。我们常说,食品安全无小事。食品安全不出事则已,一出就是大事,这绝对不是危言耸听。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必须充分认识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面临形势的严峻性,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努力实践“xxxx”重要思想,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增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突出重点,真抓实干,全面完成2012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任务

(一)要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食品安全工作是一项繁杂的系统工程,是履行政府职能的“德政工程”,是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民心工程”,是推进食品产业的“发展工程”,是打造“诚信信阳”品牌的“信用工程”,必须坚持“全市统一领导,各级地方政府分级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方针。一是明确职责。各级政府是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第一责任人,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重要日程,切实负起责任,确保人力、物力、财力到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目标任务明确,工作措施到位。各县、区“食安办”要切实担负起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牵头单位的职责,通过积极协调和主动服务,强化综合监督、组织协调、依法组织查处重大事故的职能。在此,我再次重申,各级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好各自的职责,确保食品安全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在这里,不妨问一问大家,作为政府的分管领导,你认为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如何?“食安办”是否发挥了食品安全工作的牵头单位作用?各职能部门在食品安全工作监管方面做得究竟如何?是否存在上级安排工作后应付了事的现象?在你的辖区内,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究竟有多高?请与会的同志们认真地想一想,思考思考。二是要加强自身队伍建设。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不仅仅是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事,也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必须加强队伍建设。食品安全监管队伍的素质直接关系到食品安全监管的法律法规和各项工作部署能否落到实处。因此,要狠抓食品安全监管队伍的思想、业务和作风建设,加强技能培训,突出依法行政,强化执法监督,尽快建立一支“思想好、作风硬、懂业务、会管理,善于做群众工作”的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全面提高我市食品安全的监管水平。三是要加强综合协调,形成整治合力。市、县(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及其成员单位在认真履行各自职能的同时,要搞好配合,加强沟通,各县区“食安办”在每次专项整治期间,对重点部位、重点品种要组织联合执法、综合执法;要组织相关成员单位解决疑难问题、攻大案;要针对本地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突出问题,按照求真务实和抓专、抓细、抓实的要求,协同作战,联合执法,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同时,在2012年要加快落实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大“双评”力度(对各职能部门食品安全监管进行整体评价、对食品质量状况进行评估)。 >(二)要突出重点,加强监管。

按照2012年食品安全工作任务和目标要求,在对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和餐饮消费等重点环节加强监管的基础上,要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以小作坊和无证照黑窝点为重点对象,抓好粮油、肉品、蔬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酱油、醋、饮料、酒等重点品种的整治,认真解决好影响我市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切实让老百姓看到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要强化措施,狠抓落实

一是继续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依法生产、经营和自觉保证食品质量的意识,提高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二是要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监督责任。要全面推进依法监管,使各方面的监管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今年结合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进一步落实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案件查处制度、信息收集和制度;市“食安办”要加快出台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追究制,严格行政执法责任制,对因监管、执法不严,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给当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重大损害的,要依法追究地方政府和执法部门负责人的法律责任。三是要加强督查督办,务求取得实效。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要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地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促进各项任务、目标、措施和责任落实到位。市有关部门除在重点节假日要做好专项督促检查外,还要做好明查暗访工作,并在第三季度前统一组织督查组对各县、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

三、再动员、再部署,落实监管责任,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春节

为了加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在元旦春节期间能吃上放心食品,过上欢乐、祥和、安全的“双节”,市“食安办”已根据省政府“2012年元旦春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精神和要求,制定出全市的2012年“双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从2012年12月31日至2012年2月27日,在全市开展“双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县区“食安委”和各有关职能部门按照方案要求,已经开始行动,现在专项整治活动已进入整治关键时刻,各县、区政府要打好2012年开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第一仗,市“食安办”要组织人员下去实地督导。如果时间允许,我也要下县、区去看一看,将以暗访的形式,不通知县区,直接到商店、餐馆、生产企业、市场去检查,重点是检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监管工作是否到位。活动结束之后,市“食安办”要组织市“食安委”有关成员单位对全市的食品质量再来一次抽验,同去年11月份的抽验相对照,看一看整体食品质量及各县区的食品质量是否有大的提高,到时候我们再排一排队,看谁的工作做得扎实。

今年的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突出重点,狠抓薄弱环节。一是要把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作为整治的重点区域,把监管重心下移。二是把握重点环节,要对集贸市场、生鲜肉摊点、食品超市、商店、熟食店、小加工作坊、餐馆酒店,这些人们大量选购过节食品的关键部位,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不让群众把不安全的食品买回家。三是明确重点品种,对节日消费量大的米、面、油、生鲜肉、酒类、蔬菜、豆制品、水果、各种易贮藏的熟食等品种作为检查重点,确保不出现质量问题。

由于元旦春节期间是食品销售的旺季,食品非常丰富,摊位多、流动快、监管任务重、整治难度大。因此,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协调配合,各级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在整治工作中,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要开展联合执法和综合执法、形成综合监管合力,对有问题的部位和有问题的食品,要查的准、打的狠,务必将此次专项整治抓出成效,春节是中国的重大传统节日,我们一定要切实负起责任,把今年的元旦春节期间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搞好,我们用自己的辛苦,让在各条战线辛勤工作了一年的人民群众真正过上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春节。

同时,还要认真做好迎接省“食安委”对我市食品安全工作水平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根据《河南省省辖市食品安全工作水平评估方案》的要求,省“食安委”将于2月中、下旬组织省直有关部门对全省各省辖市2012年的食品安全工作水平进行评估,将从管理指标、检测指标、消费者满意度等方面进行评估。去年年底,省“食安委”已就检测指标、消费者满意度进行了评估。市“食安办”已于去年11月份将《评估方案》发到各成员单位,并于去年12月15日召开了有关会议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做好迎接评估准备的工作。这次食品安全工作水平评估,是对我市食品监管部门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验,更是对市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的考核,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要对照《河南省省辖市食品安全工作水平评估方案》,根据市“食安办”的指导,组织专门力量,逐项核对,认真落实;文字、档案材料不完善的,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查漏补缺。全部的准备工作必须在2月18日前结束,哪个县区、哪个部门出了问题,市政府将追究这些县区、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第8篇:食品安全工作要点范文

一、加强领导,完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

根据市、区食品安全工作的要求,年初街道成立了食品安全工作委员会,并明确了专人负责街道日常食品安全工作,同时基层各社区也健全了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了食品安全专管员,从而健全了街道、社区两级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管网络体系,有效地加强了我街道食品安全工作的力度。今年年初,共和 × 个社区签订了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 个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签订了《食品安全告知承诺书》,同时督促、指导这些企业依法生产经营、规范经营行为,掌握和了解本街道食品生产和经营的动态。从而形成了面广、意识强的基层食品安全监管机制,为全街道的食品安全顺利推进提供了组织领导、督察监管、常抓不懈的工作保证。

二、明确要求,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意识

今年以来,我们把食品安全作为街道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首要条件,以保障群众饮食安全为主线,紧紧围绕“履行职能、过细工作、加强监管、确保安全”的工作方针,通过强化监管责任,完善制度建设,组织开展专项整治,确保全街道居民用上放心的食品,积极营造放心消费、安全的食品市场环境。根据街道食品安全工作重点,街道食安委通过对食品加工、餐饮企业和集贸市场、学校企业食堂的专项检查,分析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存在的各项安全状况,把安全要求落到实处。街道主要领导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汇报,真正做到了思想上重视,行动上及时,整改措施到位,消除了食品安全隐患,有力确保了食品企业的安全生产和经营,切实增强了各基层食品安全专管员的防范意识,从而使街道上下各级干部,群众思想认识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三、广泛宣传、营造食品安全工作氛围

今年,街道食安委抓住全省第十一个“六月安全生产月”、“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等机会,精心组织、专门研究制定了对居民小区、集贸市场等场所进行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在现场组织居民群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教育宣传活动,发放食品安全宣传手册 × 份。各社区也采用食品安全专题讲座、宣传画廊、横幅、撑牌板报等形式,在基层宣传食品安全。同时街道食安委通过对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在日常检查的基础上,把食品安全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宣传灌输到生产经营第一线,从而进一步营造了街道食品安全工作的浓厚氛围。

四、狠抓措施,强化食品安全责任落实

按照区食安委20xx年的工作要求,今年,我们把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认真作为工作重点,我们坚持做到平时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面上检查和突击抽查相结合,节前检查和节后检查相结合,明查暗访相结合。今年共组织了由主要领导参加的检查活动 × 次,分管领导参加的检查 × 次。在检查活动中,重点对食品加工、餐饮企业,集贸市场,超市,学校企业食堂进行了逐一检查,并当场与企业负责同志提出整改方案、措施,使食品安全工作得到落实。同时,按照年初的《20xx年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对下发告知承诺书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走访,实施了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的检查,做到食品安全不留空白点,不留死角,同时也使各食品企业负责同志的责任感更强,工作力度更大,措施落实更扎实。

五、完善机制,推进食品安全不断创新

在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检查、宣传到位的基础上,街道食安委力争在工作方法上不断创新。一是网络健全强机制。今年,通过街道整顿,重新健全了街道社区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建立了食品安全工作例会制度,由主要领导传达上级精神、强调街道要求,为工作推进奠定了组织保证。二是各方配合创新路。今年的每次检查和活动,不是食安委单独进行,而是由机关职能部门、城管、文教、派出所和工商所等共同参与,各方配合,拧成一股绳,形成人人参与的良好局面。三是工作方法得创新。今年,在平时抓好食品安全工作的同时,通过明查暗访,以严查、严管、严督为手段,以查促改、以督代管,全面提升工作力度。

六、存在主要问题

分析今年来食品安全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食品安全管理上有盲点、盲区、无证照经营点屡禁不止,给食品安全带来隐患;二是食品安全监管力度不够到位,应多部门加强配合,联合监管;三是食品安全装备技术、检测手段,食品安全监管队伍专业水平有待提高。

20xx年,我们将以崭新的工作面貌、全新的工作理念、创新的工作方法,结合街道食品安全实际情况,从严格管理入手、突出问题着手,做到:围绕目标明任务,突出重点强责任,落实措施新举措,加强培训强素质,完善体系促提高,以确保我街道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第9篇:食品安全工作要点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全省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按照“抓专、抓实、抓细”的工作原则,紧紧围绕当前我省存在的食品安全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加大专项整治的力度,不断提高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效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快速、有序发展。

二、工作重点

(一)突出抓好农村食品生产加工监管工作。

以农村集贸市场和食品批发市场为重点区域,以农村流动食品摊点、小作坊等为重点对象,加大生产加工环节监管力度,有效遏制农村集贸市场的假冒伪劣食品。

采取有效措施,培育一批规范管理、诚信经营的农村食品“加工户”,有效改善农村食品供应和消费环境。健全和完善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建立农村专兼职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职责明确、协调配合、运转有序的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二)强化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整治。

1.严格监管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严把食品出厂关。加强证后监管,对获证企业实施动态监管。全面加强食品企业的监督管理,重点强化食品添加剂备案管理,督促企业建立健全进货验收记录、生产记录、销售记录等企业产品质量安全档案。开展强制检验和专项监督抽查,督促企业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严格出厂检验。进一步完善区域监管责任制,促进区域监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实现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理。

2.严厉打击“无证”生产行为。进一步加大对无证生产食品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已经查处过的小麦粉、肉制品、乳制品等15类食品无证生产企业进行回访检查,发现违法问题,依法按照有关规定从重处理。

3.继续开展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实施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百千万工程”,以打击非食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食品制假售假违法行为作为重点,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以农村儿童食品为重点产品,查找主要问题,确定整治区域,制定整治方案,开展分类整治。通过规范一批、整顿一批、取缔一批、曝光一批,使食品质量安全状况得到明显好转。

(三)依法查处食品生产加工违法案件。

1.依法组织查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严格执行《山东省食品安全事故(案件)督察督办制度》(鲁食药安协委〔20__〕3号),依法组织查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案件)。进一步加大对食品违法案件查办力度,抓好对大案要案的督办和查处,建立健全重大文章版权归文秘站网作者所有!食品违法案件逐级报告和案件协查与协作机制。积极组织开展暗查暗访,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责成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在适当范围内予以通报,推动食品安全热点难点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进一步完善重大节日食品安全检查督导机制,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2.严厉打击食品安全犯罪行为。对发现的重大犯罪线索,积极与公安部门配合,按照“精确打击”和“全程打击”的方针开展联合打假工作。对制售假劣食品生产、销售、运输、包装等各个环节的策划者、组织者和参与者,一经查清,坚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摧毁犯罪网络。对阻碍依法执行公务和暴力抗法的违法犯罪分子,要依法予以严惩,保障执法活动的顺利进行和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

(四)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1.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体系。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切实消除食品安全责任网的空白和盲区。健全和完善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制订切实可行的考核标准和办法,进一步加大对食品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监察力度,对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不力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部门和有关人员,要严格按照《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行政责任追究办法》(鲁政发〔20__〕180号)追究行政责任。2.深入开展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工作。把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与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综合评价标准体系和评价办法,科学、规范、客观、公正地反映各地工作实际,以评促管,不断把食品放心工程推向深入。

3.全面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继续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强化对试点单位、试点行业的督导检查,逐步完善信用征集制度、评价制度和信用信息制度,建立信用信息平台,实现信用信息共享和互动。20__年要扩大全区试点面,试点企业比例要达到有关要求。

4.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信息管理。整合监管信息资源,利用好食品安全信息网建设,及时收集、汇总、整理分析食品安全信息,提高食品安全信息的综合利用效率。

5.继续开展食品安全状况调查与评价工作。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开展重点企业食品安全信息监测工作,加强乳品、猪肉、香料香精、化妆品等重点品种食品安全信息收集和分析工作,切实提高综合监督的针对性和目的性。加强对食品安全隐患和危险因素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危险因素监控操作规范,切实提高预防控制能力。

6.加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应急体制,形成分级响应、信息共享、分工协作的应急协作体系。建立完善应急管理责任制,强化食品安全应急

管理责任,保证应急组织、人员、技术、物资四到位。积极组织开展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演练,切实提高应急反应能力。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高度重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监管责任,认真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任务和目标逐级分解,落实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