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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食堂建设方案精选(九篇)

社区食堂建设方案

第1篇:社区食堂建设方案范文

坚持统筹规划、科学安排、突出重点、综合治理的原则,通过深化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整治,督促学校、施工单位进一步增强食品安全意识,不断完善硬件设施,切实加强自身管理,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净化餐饮服务消费环境,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全面保障我市学生和建筑务工人员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整治范围

全市所有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食堂。

三、整治内容

(一)餐饮服务许可证情况。认真核查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食堂是否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许可证是否过期,是否存在超范围、超能力经营问题。对新开办的工地食堂,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许可,对设计布局不合理、设施设备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置不到位的食堂,一律不发《餐饮服务许可证》;对因许可条件发生变化,未及时办理变更、延续、补发或注销手续的,责令其及时办理;对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的,严格依法进行查处。

(二)食品安全制度落实情况。食堂是否建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食品安全责任制,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学校是否建立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并有管理组织,食堂是否设有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实行食堂承包(托管)经营,应明确学校和建筑企业与承包方在食品安全管理中的职责。

(三)从业人员健康及培训情况。认真核查是否具有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措施;从业人员是否具有健康合格证明;健康证明是否在有效期;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当从事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人员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时,是否及时将其调整到不影响食品安全工作岗位;是否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四)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认真核查食堂采购的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验收、索证,是否具有进货台账,是否在保质期内,原料贮存是否符合管理要求。重点检查食品原料及相关产品是否存在国家禁止使用或来源不明的情况,严查食用盐、食用油脂、肉制品、散装食品、一次性餐盒和筷子的进货渠道和索证索票情况。

(五)食品加工过程是否符合要求。认真核查原料清洗是否彻底,粗加工是否达到要求,是否生熟分开,是否存在交叉污染;四季豆、豆浆等是否烧熟煮透,是否存在违规制售冷荤凉菜;认真核查食堂是否配备有效消毒设施;消毒池是否与其他水池混用,消毒人员是否掌握消毒基本知识;餐饮具消毒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六)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是否存在使用非食品用化学性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认真核查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使用品种和用量是否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是否达到专柜存放、专人负责、专用工具、专用台账、专用记录的要求。

(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情况。加快推进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根据《关于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国食药监食〔〕5号)的要求,按照省、市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部署,加快推进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并及时将量化分级情况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八)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建立情况。建立健全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各区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按照《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管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规定,建立健全辖区内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食堂的食品安全监管信用信息档案。对纳入食品安全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的,在依法查处的同时,要进行重点监管。

四、整治时间

本次专项整治从年3月至12月底,分3个阶段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全面排查和自查自纠阶段(月—月底和月—月底)。

各区、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联合教育和城建部门开展全面排查,掌握辖区内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食堂的动态底数,督促各类食堂认真开展“春季、秋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自查自纠工作,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积极做好自查自纠结果的搜集、统计、分析和建档工作,督促指导填写《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自查表》(附件1-1)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自查表》(附件1-2),并将自查结果上报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部门。

(二)集中整治和指导整改阶段(月和月)。

各区、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结合自查自纠阶段发现的问题认真查找薄弱环节,针对辖区内社会影响面较广、排查中发现存在较大食品安全风险以及日常监管中存在突出问题,组织教育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分别对辖区各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食堂进行集中整治,监督整改突出问题,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制、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以及餐具清洗消毒制度等,指导督促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食堂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填写《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监督检查表》(附件2-1)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监督检查表》(附件2-2)。对于存在突出问题的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食堂,要采取措施,加强检查和督促力度,并限期进行整改,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需追究其法律责任的,要及时从快、从重、从严查处。

(三)督导检查阶段(月和月底)。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将分别于6月和12月组成联合督导组,对各区、县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查找各区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整改落实。针对全市社会影响面较广、排查中发现存在较大食品安全风险以及日常监管中存在突出问题,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会同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进一步梳理存在问题,制定出台相应的监管办法和规定,采取切实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建立并完善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食堂监管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区、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自律与强化监管、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有机结合,监督指导各餐饮经营单位认真落实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保证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符合卫生要求。把食堂食品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扎实开展专项整治。

(二)深入开展培训,建立健全制度。各区、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管理相对人的宣传、培训工作,督促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食堂认真组织学习《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督促学校与建筑企业切实承担起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并狠抓落实。

(三)全面排查、严格执法。各区、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组织对辖区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食堂进行全面排查,排查率要达到100%,摸清各类食堂开办数量,督促企业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堵塞管理漏洞。督促各类食堂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提高食品安全事故防控水平及应对能力。对不具备基本卫生条件,无证经营要坚决依法取缔,严厉查处。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严厉查处食堂违法违规行为,对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要加大处罚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市局餐饮许可监管处将适时组织市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对个区、县排查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第2篇:社区食堂建设方案范文

一年来,区机关事务局党建工作在区直工委的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坚持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以党的建设为统领,以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为重点,以机关党建“三化”建设为抓手,全面提升**党的建设质量,为建设富裕文明秀美新袁州提供坚强组织保证。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推进机关党建“三化建设”

一是按照“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的政绩”理念,把机关党建列入党组工作重要议事日程,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专题研究机关党建工作,带头讲一次党课。二是起好表率作用。局支部领导带头参加党内活动,主要领导亲自讲党课参加理论学习,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三是推进机关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简称“三化”建设)。按照区委办下发的实施方案,结合本单位实际,部署推进基层党组织“三化”建设,推动“六好”基层党组织创建。制定了《**推进基层党建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布置了党员活动室及“三化”建设宣传栏。

二、结合大讨论活动,加强党员教育监督管理

按照市委、区委工作安排认真,严格按照区委印发《关于开展“优环境、促发展”大讨论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扎实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优环境、促发展”大讨论活动,紧扣主题,把学习研讨、问题查摆、整改提升贯穿始终,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了**“优环境、促发展”大讨论活动工作计划及学习计划,学习了同志关于营造新型政商关系的重要论述、《谈治国理政》、《中国制度面对面》、集中研讨9次(包括专题研讨会),组织观看了警示片及传阅忏悔录,重温入党誓词,重读党章、党规。通过自己找、群众提、集体议、上级点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进行了深刻查摆,领导班子查摆问题10个,领导干部查摆问题14个,并形成了整改问题清单,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责任科室抓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明确整改内容、整改目标、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落实好问题整改。

三、围绕中心任务,推动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坚持“党建+”理念,抓好党建促业务,努力实现党建与业务工作双提升、两促进。

(一)积极抓好疫情防控工作。江西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后,我局立即制定了行政中心疫情防控方案,行政中心办公大楼除正大门,其他出入口均关闭。进入大楼人员要求佩戴口罩,扫描“健康码”、测量体温后才予以放行;办公场所、电梯、楼梯扶手、门把手每日进行多次消杀,并在各楼层卫生间配备洗手液,电梯厅放置抽纸;加强对食堂役情期间应急管理,建立了员工健康管理制度及个人健康信息表,每日对员工进行体温测量和健康监测;为减少人员聚集,取消堂食,采取电话订餐送餐上门;根据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求,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消毒和卫生检测。通过我局组织和多个部门的联合防控,坚决有效遏制疫情在行政中心发生和扩散。

(二)深入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结合创建部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对行政中心进行了加装电表、进行绿色改造,实现电梯、开水设备、IT设备、空调及附属设备用电分项计量等节能改造;将办公大楼内公共区域的照明设施全部更换为LED灯具;对楼梯、走廊、卫生间等公共场所的照明安装声控开关等智能化控制装置,办公照明灯也安装了分路式开关,公共过道等区域白天关闭利用自然采光,晚上分时、分区控制开启值班照明,消防楼梯内采用声光感应控制; 地下停车场全部改造为雷达感应灯,减少能源损耗; 在停车场安装新能源充电桩,方面新能源汽车充电;并争取领导同意****建立能源监测平台,目前正在和市局对接下一步工作。

(三)继续做好行政中心机关单位垃圾分类工作。垃圾分类是一场思想观念和行为习惯的大变革,涉及每个家庭和个人生活习惯的改变,需要全社会深度动员和参与。为快速平稳推进机关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我局在行政中心摆放宣传栏,向各单位发放宣传画册及分类垃圾桶,在两栋大楼的大厅安置了智能垃圾屋,并制定了《区行政中心各部门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督促检查考评办法》,定期对行政中心各单位垃圾分类工作进行督查通报。行政中心垃圾分类工作多次迎接自全省各设区市领导们及兄弟单位的参观及检查,得到了上级领导和部门的赞赏。

(四)制止餐饮浪费,宣传引导“光盘行动”。一是加强宣传和监管,促使文明用餐理念深入人心。向全区公共机构发出关于《关于厉行节约 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倡议书》,各部门积极响应。在区行政中心主楼大厅电子显示屏和各食堂LED屏上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在食堂餐厅醒目位置张贴或摆放宣传画报和桌签,提醒干部职工适量取餐、餐餐光盘。二是从源头抓起,把好食堂采购关和制作关。食堂根据用餐人数和用餐者的需求,合理采购和制作食品,增加采购、制作较受欢迎的菜品,减少采购、制作不受欢迎的菜品,从源头上避免浪费。加强对机关食堂承包单位的监督,将制止餐饮浪费纳入到餐饮生产、加工、服务的全过程,从制度上杜绝餐饮行业的浪费行为。三是由**、区纪委区监委第十派驻纪检监察组组成督查小组,对发现有剩菜剩饭情况的人员及时进行批评制止。和区妇联巾帼志愿者每天组成文明劝导小组,对干部不文明用餐行为进行劝导。

(五)扶贫攻坚任务不断推进。积极开展消费扶贫活动,主动购买贫困户家自产粮油食品等物资,两个食堂一年完成采购扶贫产品60万任务。走访挂点帮扶的32户贫困户、困难党员、退役军人分别送上了慰问金和物资;疫情期间,安排人员到挂点扶贫村,协助帮扶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我局也多次向扶贫户送防疫物资,并积极向贫困户宣传关于疫情防控知识科普,提高贫困户自我防控意识.

四、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党群关系

持续推进“双进双服务”活动,加大社区党组织共建帮扶力度,在职党员要增强党员意识、宗旨观念,主动到社区亮身份、做贡献动员在职党员积极到居住地社区报到开展志愿服务,积极参加社区党组织生活及其它活动。通过确定一个服务项目、认领一个微心愿、参加一次社区活动等方式,发挥在职党员作用,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参与“创文护卫”、平安综治、疫情防控等志愿活动,发挥机关党建在促进城市基层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每季度参加林桥社区党支部召开一次工作例会,认真研究解决结对共建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每季度参加林桥社区党支部共同开展一次主题活动,协助社区完善“三会一课”“党员学习议事日”、党务公开等制度。

第3篇:社区食堂建设方案范文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重要战略思想,树立典型,示范带动,进一步促进地方政府食品安全责任的落实,不断加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使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各项监管措施得到进一步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工作步骤

此次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活动共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自查准备阶段(8月11日至8月31日)

成立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召开动员大会,各镇、各职能部门根据创建工作方案和《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县考评标准》进行自查。

第二阶段:督查整改阶段(9月1日至10月10日)

对照创建工作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对在自查准备阶段发现的不足进行督查整改,逐一细化分解,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第三阶段:迎接检查验收阶段(10月11日至11月15日)

总结我县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取得的成效和经验,迎接检查组的验收。

三、工作任务

(一)食品安全综合工作。各镇成立食品安全领导机构,由镇领导负责,并有具体责任人,同时要制定工作方案(领导机构及工作方案于10月10日前报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村设立食品安全协管员或信息员,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覆盖面达100%;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逐步增加财政投入;将食品安全纳入政府工作目标管理,定期督查有关部门和乡镇的落实情况,落实食品安全专项经费。(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各镇政府协助)

(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建设情况。制定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方案,明确各部门的创建任务;定期召开专题协调会议,研究示范县创建工作;开展联合执法行动,解决示范县创建工作中的难点。(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各成员单位协助)

(三)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制度,食品安全信息收集和报送网络完善;统一食品安全预警信息、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或涉及多部门的食品安全信息;定期通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信息及创建任务完成情况。(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各成员单位协助)

(四)食品安全检测体系。开展食品安全检测资源调查,提出完善食品安全检测体系建设方案并逐步实施;统筹食品监督抽查计划,合理分工,互认和共享检测结果。(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各成员单位协助)

(五)食品安全宣传。制定并落实年度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计划或者方案;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等宣传活动;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对农业生产者进行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知识的宣传培训;对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的宣传培训;公众对食品安全满意率达70%以上。(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各成员单位协助)

(六)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制定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至少在一个行业开展信用体系建设试点;试点企业生产经营档案和监管信用档案齐全;按信誉度和食品风险度对试点企业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

(七)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制定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和应急操作手册;县、镇、村、企业均建立食品安全应急机制,应急网络覆盖面达100%;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应急培训;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应急演练;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率和处理率达100%。(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各成员单位协助)

(八)农产品质量监管(包括水产品)。标准化示范区逐年增加,本地优势食用农产品的标准化种植、养殖面积占同类产品耕地(养殖水域)面积的30%以上;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产地面积之和占当地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总面积的20%以上;建立较为完善的农产品质量监控体系,逐步建立覆盖农产品批发市场、加工配送企业、大型生产基地的检测网络;对辖区的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普查、登记和建档;联合开展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行动,农资生产经营企业行为规范;农产品基地生产记录齐全,有农业投入品采购和使用记录,规范使用农业投入品;推进农产品标识计划,基地产品实施包装标识制度;*年至今未发生农(兽)药残留中毒事故;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县农业局负责)

(九)生产加工环节监管。对辖区内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开展普查,建立监管档案;严格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28类食品生产企业均获得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建立真实完整的生产档案,执行进货索证和验收制度,按照标准组织生产,实施产品出厂检验制度;开展小作坊专项整治,取缔无证照生产小作坊;证照齐全的食品加工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对小作坊实行分类监管,督促B类企业建立台帐,限定销售范围;引导C类企业办证,达不到办证条件的责令停产、转产;责令D类企业停止生产,限期办理证照;小作坊小企业推行集中生产;依法查处食品生产黑窝点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违法行为,没有打假重点区域;本地企业生产的食品抽检合格率达90%以上。(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

(十)流通环节监管。开展食品经营单位普查,建立监管档案;县城100%、镇80%的市场实施市场食品准入管理,市场开办者建立市场内食品质量安全责任制度,定期开展检查;市场、超市和镇、街道、社区食品经营店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和台帐制度;100%的镇建立食品连锁经营配送网点,食品统一配送率达80%以上;60%以上的行政村(社区)建立食品连锁经营配送网点或食品安全示范店,食品统一配送率或定点采购率达80%以上;开展流通环节整治,取缔无照经营行为,没有打假重点市场;市场(含超市和食品经营店、档)环境、店容整洁,无“三无”和过期、变质食品销售,食品标签标识符合规定要求;市场食品抽检合格率达80%以上。(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

(十一)消费环节监管。开展餐饮单位和集体食堂普查、登记,建立监管档案;严格卫生许可,城区以及旅游景点、车站(码头)等集中经营场所的餐馆和大排档的取证率达100%;城区和乡镇政府所在地学校食堂的取证率达100%;餐饮单位和集体食堂100%建立原料进货台帐制度;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达到100%,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达到95%以上;对已评定卫生等级的餐饮单位实行动态管理,对在日常检查中发现达不到相应等级的,予以降级处理;开展餐饮消费安全整治,彻底解决餐饮单位无证照经营问题;大、中型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卫生抽检合格率达95%;农村集体聚餐(100人以上)备案率达到100%;开展农村厨师登记、卫生知识培训。(县卫生局负责)

(十二)畜禽屠宰监管。县城生猪定点屠宰率达100%,乡镇生猪定点屠宰率达95%;建立健全生猪产地、宰前、屠宰检疫和猪肉品质检验和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瘦肉精”等违禁药物检出率控制在0.5%以内;县城和镇政府所在地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均来自定点屠宰企业;推行牛羊、家禽集中屠宰。(县经济贸易局负责)

四、工作措施

(一)成立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从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部门中抽调工作人员组成创建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其中县食品药品监管局2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1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1人,县卫生局1人,县农业局1人,县经济贸易局1人。从实际出发,认真科学地分配、调动人力,确保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取得实效。

第4篇:社区食堂建设方案范文

____街道辖西塘、回龙、南塘3个村和东马社区,户籍人口26430人(流动人口万余人),总面积25.33平方公里。共有餐饮服务门店、机关食堂76家;食品摊贩39家;学校、托幼机构11家;食品经营商31家;农家乐3家;农贸市场1家;医疗机构13家;药店12家;乡村流动厨师____人;食品安全监督员1人,食品安全信息员8人。

街道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将食药品安全工作列为创建“平安____、和谐____”的一项重要内容。辖区上下认清做好食药品安全工作与建设和谐社会的关系,认清食药品安全与经济健康发展的关系,把食药品安全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来抓。

高度重视,食安工作走在全区前列。参照区食安办的考核依据,街道对村、社区制定了食品安全考核细则,与各村、社区签订了责任书。各村、社区有食品安全领导机构,阵地建设规范,能及时处理群众投诉举报、农村聚餐备案率达到100%,街道成立以来无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每年都将食品安工作纳入街道对村(社区)和单位考评工作中,切实保障食安工作落到实处。

加强管理,建立食药安全组织网络。成立了由街道主任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街道党政办、社会事务办、财贸办、综治办、城市管理办、派出所、卫生院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____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确定了一名办主任、一名专干、一名指导员。同时明确各村(社区)书记或主任为各行政村第一责任人,并配备了一名专职专干和1—2名信息员。形成“一专三员”的食品药品安全体系,在辖区上下形成村(社区)、各职能部门联动的全方位食药安全监管网络,并按区食安办要求,各村(社区)设立了食药安全管理办公室,悬挂牌子,张贴一系列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了工作台账。

扎实推进,各项食安制度不断完善。按照早发现、早反映、早调查、早控制、早处理的要求,针对食药安全突发事件,专门制定了食药安全重大事故应急预案,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从源头上规范管理,推进食药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了《____街道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管理制度》、《____街道餐饮店开业备案制度》、《____街道厨师资格审查与体检制度》、《____街道食品药品蔬菜采购台账制度》等多项制度,针对农村聚餐管理难问题,及时与各村(社区)、相关单位进行对接,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流程,10桌以下由村卫生室把关,10桌至50桌由街道卫生院把关,50桌以上必须报街道食安办及区食安办,由区卫生部门现场指导把关,各村、社区成立红白理事会,管理和经办村、社区各户的红白事务,切实增强农村聚餐管理的有效性。为确保食药安全责任人人有责,建立了责任追究制,街道与各村(社区)签订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了责任。并签订了农村集体聚餐信息报送承诺书,明确各村(社区)食药专干具体负责该责任区域内的农村集体聚餐上报,提前介入,及时指导,有效地加强了农村聚餐管理。多年来,我街道无农村聚餐安全事故发生。

齐抓共建,积极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根据区食安办《创建全国饮食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区》的文件精神制定了《____街道饮食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道的实施方案》,围绕工作方案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从去年7月召开了村(社区)、卫生院食品安全专干、信息员工作会议开始,与辖区餐饮门店签订了《____街道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承诺书》,发放了《全员参与争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道的倡议书》,并对餐饮门店经营人员进行了创建工作业务培训与指导。各村、社区配合街道开展示范创建工作,经过一个多月的上户督促、检查、指导,辖区门店在积极准备相关资料进行办

证。特别是东马社区积极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的创建工作,配合街道食安办一户户上户,耐心细致做工作,为街道示范创建打下坚实基础。____3年,____街道被评为市级食品安全示范街道。今年6月,为了进一步巩固创建效果,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街道开展了一次食安创建回头看活动,对辖区所有餐饮门店的办证情况进行了一次复查,对符合办证条件但没有办理好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门店派专人进行业务指导,并协助他们办理好相关证件。目前街道范围内的餐饮门店备案率为100%,办证率达95%以上。专项整治,食安工作成效明显。近年来,我们开展了以“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为主题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对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村聚餐、农贸市场、小餐馆等进行了重点监管,协调组织派出所、卫生、工商、农业、畜牧、安监等部门,认真开展食品安全联合执法大检查,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和规模种植养殖基地按规定建立农产品生产档案;配合区农业、环保、卫生等部门上门督查。对辖区内潲水喂养生猪的养殖户认真进行了排查摸底,去年两次联合区直部门对非法炼制潲水油的养殖户进行了大规模的整治,查处了“潲水油”非法提炼户15户,收缴提炼油桶41个、炼制锅29口、潲水桶60余个。两次行动取得显著成效,现辖区内已无提炼潲水油现象,绝多数养殖户已使用饲料喂养生猪。4月,由街道牵头,每天组织食安、城管对东马沿线的夜宵摊贩进行集中整治,切实保障了辖区群众的食品安全。有针对性地开展对学校、幼儿园食堂、路边餐馆的安全卫生,制度的落实及台帐的完善等加大检查力度。元月和7月在街道校园周边分别开展了一次查处“魔爽烟”类食品的紧急行动;11月联合街道劳动保障站对辖区5家幼儿园开展了社保购买情况和食堂安全情况的专项检查行动;将校园食品安全纳入常态监管,每月进行督查,现场指出了一些问题并限期整改,切实保障了辖区师生和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广泛宣传,营造食安浓厚氛围。为确保全年食品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街道年初制定宣教方案,通过召开会议、下发文件、宣传资料,在辖区设立宣传展牌、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咨询活动、通过短信平台群发信息、利用街道广播站集中宣传等形式,在辖区内形成了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良好的舆论氛围。我们通过举办 “食品安全进社区,欢欢喜喜闹元宵活动”的宣传活动,开展了街道食品安全抢答赛活动。向村民发放《日常饮食用药安全宣传手册》400余册,《食品安全指南》及各种宣传资料____0余份,制作宣传横幅20余条、宣传标语____条、专题展板12块、设立街头宣传咨询5处,大大提高了居民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每年召开一次以上村(社区)专干和乡村医生培训工作会议,以会带训了《食品药品安全法》、《长沙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农村自办宴席注意事项》、农村聚餐报送指导等法律法规,增强了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经营者守法诚信的经营意识,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贴近了生活、贴近了实际、贴近了消费者,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提升了全民健康的意识。

总之,____街道食品安全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存在着一定的不足和困难,如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创新力度不够,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有待提高等等。

____5年我街道食品安全工作将继续坚持街道负责、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方针,本着求真务实和抓专、抓细、抓实的原则,更新理念、创新管理方式、完善监管体系、加强部门协作、整合监督资源等方法,建立健全监管模式,形成监管合力。着重在环节的管理,强化食品质量安全意识,促进辖区内食品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

以平安创建为指针,重点抓好食品安全组织网络建设:

1、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明确食品专干和信息员,并进行相关业务培训;

2、规范乡村医生队伍管理;

3、加强农村聚餐中乡村厨师指导;

4、完善村社区网格化管理监管。

以示范创建为重点,继续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常态化:

1、加大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力度;

2、继续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的创建;

3、加强对流动摊贩的备案登记和管理;

4、开展夜宵市场的整顿和清理工作;5、继续加大对农村集体聚餐工作的管理等。

以打击整治为抓手,确保辖区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

1、配合农口线做好畜禽退养工作;

2、加大对散装食用油的的

第5篇:社区食堂建设方案范文

关键词:监狱;食品安全;新探索;努力方向

服刑人员的食品安全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和业务性较强、涉及面广、具体又复杂的基础工作。虽然监狱一直在探索食品安全工作的新发展,但是“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我们必须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促进以“新”求“变”的监狱食品安全工作,能走出更加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的发展之路。

一、目前监狱食品安全工作现状

(一)监狱食品安全工作在监狱整体布局中,受重视程度不足

生卫工作的专门例会没有实现常态化,生卫工作的专会各监狱普遍做法是一年两次,多数情况下生卫工作只是监狱狱情分析会的一个汇报内容之一,没有实现专会常态化。针对生卫工作的专业培训相对较少,我们经过对比发现,各监狱每年举办的关于“教育、心理矫治、狱侦、狱政、党建、行政、法律、民警素质”等工作的培训总体较多,而专门针对生卫工作的专业培训相对很少,目前举办的生卫培训的数量,还远远达不到对其需求的数量。

(二)食品加工设备使用风险仍然存在

目前监狱食堂标准化建设,要求“无刀”化管理,用机器加工处理食材代替以往用刀具切割的加工模式,这一新举措极大的降低了狱内的安全隐患的产生,但是使用自动绞肉机、自动切菜机、自动和面机等仍存在一定的操作风险。

二、监狱食品安全工作的新探索

(一)物资源头管控的新探索

以服刑人员大宗物资招投标制度的新探索,保障采购物资的质量、价格。长期以来,我省多数监狱服刑人员的主副食品、日用品等生活物资采购主要由监狱外派人员采购或由供应商上门推销,这种“门对门”封闭式的采购模式,既缺乏必要的透明度,又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往往成为产生回扣、“好处费”的温床,商品的质量以及价格也得不到有效保证。为杜绝这一情况,根据《政府招标法》、《政府采购法》、《贵州省监狱管理局服刑人员生活物资采购管理办法》(黔狱发〔2014〕147号等法规文件,对服刑人员大宗物资招投标的规定,各监狱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筛选出符合标准的竞标人;并由监狱领导牵头,组成纪检、财务、后勤等多部门参与的大宗物资管理委员会和招投标小组,研究制定招标方案,具体实施招标工作,并将1、竞标人提供的食物样品如“米、油、面粉、肉类”等副食品,交与监狱食堂加工,由服刑人员伙委会品尝后评选出最满意的副食品;2、物资报价不能高于当地市场价格平均价;3、能提供供应物资质量保证金等作为入选条件,按照程序要求,筛选中标单位,采购完毕后,整理完善资料,并归档。

(二)食堂标准化建设的新探索

(1)食堂设定并隔离出蔬菜类加工区、肉类加工区、清洗消毒区、蒸饭间、面食加工间、副食品加工间等功能区、规范各个功能区的操作流程,确保食品加工流动有序,严防食品加工整个过程的交叉污染。(2)通道大门为了做到防蝇防鼠,门头安装了风幕机,门槛加装了挡鼠板。食堂内四根立柱底部大约1.6米以下部分全部用不銹钢将包裹,使整个食堂的空间整洁、通风、明亮。(3)建设专门的肉类冷冻室和蔬菜冷藏室,保证食品原料的新鲜和安全等,这一系的标准化建设举措,不但保证了服刑人员的饮食安全,也促进监狱总体的生活卫生工作水平走上了新台阶。

(三)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工作的新探索

1、加强饮食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定期体检,建立健康、培训等管理档案。2、加强饮食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和技能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3、建立健全食品留样检测制度;及时清理销毁过期、变质食品。4、加强食品加工设备的定置管理,对设备逐台编号、对应登记、定期检测备案、逐项核对、专人专管、归档管理。

(四)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新探索

1、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定期检查食品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一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二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三要依法规范、遵照科学;四要以专为主、群专结合;五要定期检查食品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2、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和应急处置培训想要更好的杜绝食品安全事故的产生,关键在于培养食品安全意识,最有效的方法莫过于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和对应急处置的培训。3、积极争取地方行政部门和食品监管部门的指导和支持新时代食品安全工作的发展,就要适应新常态,加强与社会相关部门的联系,主动和社会接轨,并接受相关政府行政部门和专业技术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五)食品安全人才培养机制的新探索

现如今,要使监狱食品安全工作更有效、更规范、更科学的发展,培养食品安全的专业人才是必不可少的,贵州监狱也在这方面开展了一系列的新探索。引入社会专业力量。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积极与当地卫生部门和食品安全部门联系,邀请疾控中心、卫生防疫机构专业人员开展安全知识讲座,安排干警外出学习、参观,引导干警在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期间通过移动终端应用软件(APP)—“食事药闻”参赛平台,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等,以培养更多对食品安全工作有兴趣、有见解的专业性干警人才。

三、食品安全工作将来还需努力和进步的方向

(一)增强生活卫生工作在监狱工作中的重要性认识

增强生活卫生地位必须做到四要:一要加强生卫人才激励机制建设;二要为生卫工作配备更多专业人才;三要生卫专项例会常态化;四要增加生卫相关专业培训的数量,坚持食品安全培训学习的长期性。

(二)杜绝食品安全隐患

降低食品加工设备使用的风险就必须做到一个必须一个可以;必须对食堂机械设备定期维修保养,明确专人管理、固定操作人员,对操作人员加强机械操作流程的培训学习,做到熟记于心、应知应会,杜绝存在安全隐患;可以考虑给从事饮食加工的人员购买保险。

(三)食堂建设科学化

对正在修建或者将要修建新监舍,或已修建好食堂,但不符合标准化要求的的监狱,一定要以发展的眼光吸取经验教训,让食堂的建设布局更加合理化和科学化,避免食堂面积较小、功能不齐、布局不合理等情况再次发生。并且在食堂标准化建设中要转变过去“无餐饮服务许可证”的不规范、不专业的封闭发展模式,加强与相关政府部门和专业机构的合作,争取将监狱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地方食品监督体系中。监狱的食品安全工作作为监狱执法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改革和探索与政治、经济体制和市场经济的建立都密切相关,因而我们必须从我国政治、经济改革的大局和公正执法、维护监管安全的高度来充分认识它,改变传统的工作模式,吸取它在变革和探索中的经验教训,相信它会成为践行治本安全观新发展的重要契机。

[参考文献]

第6篇:社区食堂建设方案范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食品安全责任

第三章 食品安全基本要求

第四章 事故应急与处置

第五章 监督与管理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企业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保障企业职工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企业食堂指设于企业内部,供应内部职工集中就餐的餐饮服务提供者。

本规定适用于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食堂食品安全管理。

第三条 企业食堂经营者应当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确保食品安全。

第二章 食品安全责任

第四条 企业应承担企业食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明确相关机构及负责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并公示。

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企业食堂(含引入社会经营的食堂)食品安全负负首要责任,食品安全管理员和其他食品从业人员对食品安全负直接责任。

第五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企业食堂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依法实施食品经营许可,开展日常监管,查处企业食堂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第六条 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开展企业食品安全事故的人员救治、卫生处理和流行病学调查,指导企业开展传染病的防控。

第七条 各级行政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企业食堂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第三章 食品安全基本要求

第一节 持证经营与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八条 企业申办企业食堂应当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作为申请人,申办《食品经营许可证》。

第九条 企业引入社会经营的食堂,应选择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资质的单位,并建立准入和退出机制。不得将企业食堂承包给没有资质的单位和个人经营,严禁社会经营单位将食堂经营进行分包或转包。

第十条 《食品经营许可证》应悬挂在企业食堂就餐场所的醒目位置。

第十一条 企业食堂应当严格按照许可经营项目在许可有效期内开展经营。不得超范围、超期限经营。

第十二条 500人以上的企业食堂食品安全量化评定等级应当达到B级以上(含B级)。

第十三条 企业食堂应当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关键岗位责任制度和操作流程。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应当包括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自查与报告制度、食品采购查验、加工制作和贮存过程控制管理制度、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洁、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食品留样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以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制度。

关键岗位责任制度应当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经营方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食品进货查验岗位责任及操作流程、专间(备餐间)岗位责任及操作流程、消毒保洁岗位责任及操作流程、食品贮存岗位责任及操作流程等制度。

食品安全岗位责任制度及操作流程应上墙张贴在相应岗位区域。

第十四条 企业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按规定要求配备经考核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

供餐人数3000人以上的企业食堂应当设置独立的食品安全管理团队,团队负责人应为专职的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并相应配备1名以上专职的中级或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

供餐人数500人以上3000人以下的企业食堂应当配备专职的高级或中级食品安全管理员。

其它企业食堂根据实际情况,配备相应级别的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

社会经营的企业食堂,企业和经营者应当分别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员。

第十五条 企业和食堂经营者应赋予食品安全管理员相应的权责,确保其能够完全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职责。

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当每日实施对人员健康状况、当日食品采购查验以及食品加工制作等情况管理控制。

企业分管食堂的负责人应当至少每月组织并参加一次对食堂食品安全状况检查评价。

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当定期听取食堂食品安全状况汇报,研究解决食品安全有关事项,并应当至少每半年组织和参加一次对食堂食品安全状况检查评价。

企业应当建立检查评价记录。对检查评价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或风险,企业及食堂经营者应当立即按照法律法规要求采取整改措施,必要时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十六条 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含临时工作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全省统一格式的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第十七条 企业食堂应当建立从业人员每日晨检制度,并做好记录。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出现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以及《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目录》所列等病症的,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十八条 企业食堂食品安全责任人或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当定期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和考核。每年参加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8学时。

企业或食堂经营者应当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将培训情况记入档案。

第二节 场所与设备设施

第十九条 企业食堂食品处理区应当设置在室内,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加工、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并能防止在存放、运输、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食品加工处理流程应为生进熟出的单一流向。清洁操作区、准清洁操作区、一般操作区宜通过地面材质或颜色不同进行区分。

新建、扩建、改建的企业食堂在施工前应当将建筑设计图纸送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专业技术机构进行规范性审查。

第二十条 企业食堂的备餐场所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专用操作场所或专间的要求设置。

第二十一条 从供餐单位统一订餐的企业食堂需现场进行分餐的,其分餐场所应当符合本规定第二十条的要求。

第二十二条 食品加工的工用具、存贮设备设施等应当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用于原料、半成品和成品工用具及容器宜通过形状、材质、颜色区分,做到标识明显、定位存放。

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用具和容器应当专用。

第二十三条 企业食堂餐饮具消毒应当以热力消毒为主,化学消毒仅限于因材质或大小原因无法热力消毒的餐饮具。

采用化学方式消毒的应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设置足够的水池,严格执行并落实消毒液浓度、浸泡时间及冲洗等要求。

第二十四条 企业食堂应当采用设立透明式、视频监控式厨房等方式向就餐者展示食品加工制作关键场所和关键过程,保障就餐者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第三节 食品采购和贮存要求

第二十五条 企业食堂应当选择相对固定的食品供货商。采购米、面、肉、油、蛋、奶等大宗食品及原料,应当与供货单位签订包含食品安全内容的供货协议。

第二十六条 企业食堂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等资料。采购大米还应每批次索取包含重金属指标的产品检验合格证明。

在商场、超市等采购的食品应当保存好每日进货票据;在农贸市场采购的食品,应由供货方、采购人员在采购单据上签字后妥善保管。不得采购无票证或票证不符的食品。

第二十六条 企业食堂采购食品应做好食品验收和登记,建立食品进货台账,确保食品可追溯。

从固定供货商采购的,且供货票据信息齐全的,可不再重新登记记录,但应按照时间顺序分类整理、妥善保管好相关票据。

鼓励企业食堂建立使用电子台账,记录食品、食品添加剂的采购和使用情况。

第二十七条 企业食堂除严禁采购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外,还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严禁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

(二)不得使用防腐剂、乳化剂、稳定剂等食品添加剂;

(三)没有完整标识的散装油等其他散装食品;

(四)严禁违规加工制作野生毒蕈、鲜黄花菜等高风险食品;

(五)尽量不采购四季豆等豆类。在加工制作四季豆等豆类和豆浆等食品时须确保烧熟煮透。

第二十八条 食品贮存应当分类、离墙、离地存放,标识明显。洗涤用品和减灭有害生物用品等有毒有害物品不得贮存在食品仓库。

食品及原料应当按品种分类存放。货架应根据情况加贴标识,标注食品及原料的品名、生产日期、保质期等相关信息,并及时更新。

拆袋后的大包装原料、散装食品应当采用符合食品包装材质要求的容器存放,并加贴标识。

食品添加剂应当设专柜或专区存放,并显著标识“食品添加剂”字样,制作存放品种清单。

第二十九条 食品及原料应当根据贮存的要求进行冷冻或冷藏。冷冻冷藏设施内的食品应当分类分层放置,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成品、半成品应当盛装在容器内,并加盖或用保鲜膜覆盖。

第三十条 食品及原料的使用应当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及时清理销毁变质和过期食品及原料。

第三十一条 从供餐单位订餐的企业食堂应当选择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且具备集体用餐配送资质的单位订购,并达到食品安全等级评定B级以上的单位订购。应当对供餐单位的食品安全状况、供餐能力、运输车辆等进行实地考察,按照要求对订购的食品进行查验。

供餐单位运送食品的车辆应当配备符合条件的加热保温设备或装置,确保食品在运输过程中中心温度保持在60℃以上,并确保食品从制作完成到食用时间间隔不得超过4个小时。

第四节 加工过程控制要求

第三十二条 企业食堂在加工制作食品时,应严格按照各功能(区)间与设备设施的用途和加工规程进行,不得随意变更、交叉使用。

动物性、植物性、水产品食品原料应分池清洗。

各切配区的刀具、砧板不得混用,砧板应立式存放。

生熟食品的加工工具及容器应按照标识严格分开使用。原料、半成品、成品应分开存放。

已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

第三十三条 企业食堂在加工过程中应当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

第三十四条 烹饪食品应烧熟煮透,烹饪后的食品应在备餐间暂存。烹饪后至食用的时间超过2小时的,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第三十五条 供餐后剩余的食品应冷藏,且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再次食用时,应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供应食用。

不得将剩余食品与新加工食品混合加工后出售。

第三十六条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当遵循不用或少用的原则。不得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应当存放于专用设施或区域中,使用食品添加剂应当准确称量,并建立完整的使用登记记录。

第三十七条 餐具、饮具等工用具的清洗消毒应当严格执行清洗消毒制度,并确保消毒达到规定的效果。

餐具、饮具保洁设备设施应确保洁净、密闭,并有明显标识。保洁设施内不得存放杂物或私人物品。

第三十八条 企业食堂提供的每餐次食品成品应当留样。食品留样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专用密闭容器内,在专用冷藏设施并在5℃左右的条件下冷藏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g,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等。

第三十九条 从业人员应当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戴饰物,操作过程中应保持手部清洁卫生。

专间操作人员进入专间应更换成专间专用工作服并佩戴口罩,操作前应严格洗手消毒,操作中应适时消毒。

第四十条 企业食堂供餐需分送厂区就餐的,应当配备数量足够的送餐车辆、容器和工用具,应保证送餐过程中清洁卫生。每次运送食品前应对运送车辆、工用具和容器等进行清洗消毒,运送装卸过程中应密闭加盖。

第四十一条 企业食堂食品加工用水应符合国家标准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

第四十二条 企业食堂应当加强食品加工经营场所环境卫生管理,保持环境整洁,排水沟渠通畅,地面无积水、无积垢,设备设施正常运转。

第四十三条 企业食堂餐厨废弃物应存放于标识清楚、密闭的容器中,并日产日清。

餐厨废弃物应由交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单位或个人处理,企业食堂应当与其签订合同,索取其经营资质等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台账。

第四章 事故应急与处置

第四十四条 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卫生计生等部门应当按照本级政府制订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求,明确相关部门在应急处置中的具体职责。并根据本行政区域实际情况,定期组织企业食堂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演练。

第四十五条 企业食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企业(包括企业食堂经营者)和事发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卫生计生等行政部门应当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按照应急预案及时做出反应,依法开展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第四十六条 企业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并将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列入企业食堂从业人员培训内容。

企业应在就餐区张贴事故应急处置程序、应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并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就餐人员事故应急报告和处理的宣传。

第四十七条 企业应急联系人或其他人员接到疑似食品安全事故报告时,应立即向企业(包括食堂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员或食品安全主要责任人报告。

企业食品安全相关责任人接到报告后,应迅速采取下列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一)立即停止经营活动,保护现场,包括可疑食品、呕吐物,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

(二)组织救治因食品安全事故导致人身伤害的人员;

(三)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规定,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行政部门报告;

(四)配合有关部门对食品安全事故开展调查处置,并按照要求提供有关信息、资料和样品;

(五)事故处理结束后,企业食堂应在有关部门指导下对被污染的食品和接触过被污染食品的容器、工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进行清洗、消毒等处理。

第四十八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遵照法律法规要求,会同同级卫生计生等行政部门组织做好对事故的现场控制、调查取证、信息等工作,并开展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及相关单位和人员事故责任的认定、追究等工作。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依法提交事故调查报告和流行病学调查报告。事故最终调查报告和事故责任调查处理报告要逐级上报当地政府和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

第四十九条 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卫生计生等行政部门建立企业食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新闻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前的沟通和论证,及时、统一、客观、准确权威信息。

第五章 监督与管理

第五十条 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企业食堂食品安全的宣传教育,强化日常监管,指导并督促企业食堂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第五十一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将对企业食堂食品安全主要责任人和食品安全管理员的日常监督抽查考核列为工作重点,定期组织开展监督抽查考核。

第五十二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企业食堂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时,应当重点对下列事项进行检查:

(一)经营许可情况及保持状况;

(二)食品安全管理员配备、培训及在岗履职情况;

(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制订情况;

(四)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情况及档案建立情况;

(五)企业和食堂经营者定期对食堂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自查的情况及对发现问题的整改、处理情况;

(六)食品处理区及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设备设施运行、工用具清洗消毒保洁等情况;

(七)对食品贮存、加工制作等过程的管理控制情况;

第五十三条 企业食堂应主动公开米、面、油及肉等大宗食品原料的采购和检验证明等信息,以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行政部门的日常检查、食品安全量化等级等情况。

第五十四条 企业食堂食品安全量化等级评定未达到本规定要求的,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大日常检查的频次,必要时开展对企业和食堂经营者的约谈。

第五十五条 企业食堂主动公开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的,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日常检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或风险未及时进行整治、消除隐患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其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增加日常监督检查频率和力度,必要时开展对企业和食堂经营者的约谈。

第五十六条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切实做好企业等人群聚集单位的食源性疾病防控工作,指导企业加强食品安全和食源性疾病防控知识宣传,提高对食源性疾病的辨别、防控能力。

第五十七条 各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卫生计生等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完善信息通报与联合督查工作机制,强化沟通协商和协调协作。

第五十八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举报企业食堂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相关行政部门应做好企业食堂食品安全举报受理、查处和反馈工作。

第五十九条 企业和企业食堂经营者在食品加工经营过程中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条 上一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和卫生计生部门对下级部门有下列行为的,应重点开展督查督办:

(一)对行政区域存在的企业食堂行业性食品安全问题,未及时组织整治,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隐瞒、谎报、缓报企业食堂食品安全事故的;

(三)行政区域内发生企业食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未及时妥善处置,造成事故扩大或者蔓延,或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

(四)行政区域内发生企业食堂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一年内连续发生企业食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

(五)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未按法律法规和本规定要求对企业食堂开展经营许可和日常监督检查,或者超越法定职权准予许可的;

(六)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未按规定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和提交流行病学调查报告的。

第六章 附 则

第六十一条 事业单位和其他机构员工食堂参照本规定执行。

供餐人数在50人以下的企业食堂可不列入本规定的管理对象。

第7篇:社区食堂建设方案范文

一、明确职能职责,认真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

(一)各村(社区)职责。各村(社区)对本辖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负总责,统一领导和协调本辖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其主要职责是:制定落实本辖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目标责任和工作措施;建立健全本辖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和考核机制;配备好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和信息员,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日常监管、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按照相关程序报告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并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协助上级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收集、汇总、分析和报告本辖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

(二)监管部门职责

1.镇食药监所:负责本辖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食品安全等相关产品及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许可的受理、初审上报、现场复核、现场监督检查、采样等工作;负责辖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食品相关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取证、采取必要控制措施,并提出处理意见;对辖区违反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法律法规的案件开展调查取证,提出行政处罚建议、协助开展行政处罚工作。

2.镇农工办:负责农药残留整治,规范种植行为;食用种植业产品和有关农业投入品的监管。

3.镇兽医站:负责畜禽产品违禁药物滥用整治,规范养殖行为;畜禽养殖和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以及畜牧业投入品的监管。

4.镇水利站:负责水产品药物残留整治,规范养殖行为;水产品养殖及水产养殖业投入品的监管。

5.镇林业站:负责依法保护管理林地、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案件;食用林产品和有关林业投入品的监管。

6.镇卫生院:负责办理健康证、食品安全标准、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协助镇食药监所对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监管。

镇农工办、镇兽医站、镇水利站、镇林业站、镇卫生院要与镇食药监所做好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入管理与批发市场准入管理的无缝衔接。

(三)相关部门职责

1.工商所:负责药品、医疗器械、食品及保健食品广告活动的监督检查和违法行为的查处。

2.镇经发办:负责做好食品(含酒类)药品工业发展规划、计划及相关政策的拟定和组织实施,并监督企业做好食品药品产品质量。

3.镇治理办:负责对占用街道、校园周边、广场、公路等公共场所的经营食品(含农副产品类食品)摊点进行监督管理。

4.派出所:负责侦办食品药品犯罪案件,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活动。

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做好相关工作,形成与监管部门密切协作联动机制。

二、深化体制改革,不断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能力

(一)健全食品药品基层管理工作体系。一是成立以镇长任主任的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简称食药安办),统一组织、协调辖区内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二是镇食药监所与镇食药安办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合署办公,镇食药监所接受镇党委、政府和区食药监局的双重领导,承担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责,推进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三是在村(社区)设立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和信息员,承担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协助执法和宣传教育等职责。

(二)加快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按照“市县(区)整合资源,乡镇配备人员,分级确定重点,检测全面覆盖”的要求,科学编制检验检测机构设置规划,明确职能定位和设备配置,为一线执法人员配备先进适用的现场快速检测设备,提高现场监管效率和水平,加快建设步伐。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三)加强食品药品执法队伍能力建设。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严格规范监管人员的执法行为。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方法,坚持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教育培训,切实加大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和培养,形成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良、作风廉洁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队伍。

(四)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化和应急能力建设。按照国家统一技术要求,建设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诚信信息数据库和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立以大中型食品药品生产企业、食品药品流通企业、餐饮服务单位和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为主体的食品安全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对生产加工过程、食品原料、添加剂、包装材料、成品销售的信息化监管。完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开展预案演练,健全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快速反应和查处机制,加强应急队伍、应急装备建设,储好应急物资,确保应急需要。

(五)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群众监督网。公开选聘一批有一定社会知名度、群众威信高的社会人士充当社会监督员,拓宽信息渠道,提高公众参与度,构筑及时有效的群众监督网。建立和完善有奖举报制度,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大力宣传举报奖励政策,动员全社会参与共同监督。

三、突出重点监管,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一)加强种植养殖环节监管。积极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三品”认证和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加大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力度,从源头上防止农产品污染。建立统一规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和反应灵敏的农兽药等残留监控体系,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的检测。严厉查处和打击私屠滥宰和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屠宰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生猪行为。

(二)加强生产加工环节监管。严格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对食品生产企业全面实施分类、分级、分等监管,进一步落实企业监督检查、产品抽样检验等制度。加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监管,实行生产企业巡查、回访、年审、监督抽查等监管制度。严厉打击滥用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保健食品添加违禁药物等违法行为。

(三)加强食品药品流通环节监管。完善食品药品市场主体准入制度、食品药品市场巡查制度、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及食品药品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加强食品药品经营主体自律制度建设,规范食品药品企业经营行为。全面落实经营主体食品药品安全索证索票等制度,完善食品药品抽检和退市制度,建立销售者主动退市和监管部门责令退市相结合的监管机制。加大对城乡食品药品批发、零售连锁药店、超市和食品批发企业等重点环节和医疗器件、食用油、肉类、酒类、儿童食品等重点品种的监管力度。全力推行流通环节食品药品安全电子监管模式。

(四)加强餐饮服务环节监管。加大对餐饮服务、特色小吃、集体食堂等食品消费环节的监管力度,建立严格的准入制度,把好入口关。推进餐饮业、集体食堂等食品消费环节的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完善食品污染物监测和食源性疾病监测体系,强化对餐饮业、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的监督检查,完善监督抽查和食品卫生例行监测制度。落实监管网格化管理,城区范围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网格化管理率达到100%。

(五)加强农村群体性聚餐工作监管。农村群体性聚餐工作是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薄弱环节,实行申报备案和现场指导的监管方式。全镇食品安全监管实行“镇、村、社、户”四级网格化管理,村(社区)设立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和信息员。村(社区)要建立健全辖区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负责辖区内流动厨师的备案管理;做好农村群体性聚餐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健全完善农村群体性聚餐工作档案,及时准确地统计上报各类工作信息、资料。对已申报的农村群体性聚餐按规模实行分类指导,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或信息员负责50人以上200人以下的群体性聚餐活动的督促和指导,镇食药监所负责200人以上1000人以下群体性聚餐活动的督促和指导,1000人以上的群体性聚餐活动提前报区食药监局备案,由镇人民政府、镇卫生院联合开展督促、指导,有效地预防和控制群体性食物中毒的事故发生。

(六)加强重点薄弱区域监管。将监管重点和工作重心下移,加强对农村食品药品市场的监管,加大对分散在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各类乡村药店、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个体商贩、小食品店、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摊贩的监管力度,采取综合措施有效遏制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加强对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的管理,防止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七)严厉打击食品犯罪案件。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加强部门间的协作与配合,形成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的合力。对于涉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药品及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及时将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惩处,决不能以罚代刑,以起震慑作用。

四、强化组织保障,确保监管工作正常开展

(一)加强领导。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是建设“平安、和谐”的重要内容,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将该项工作纳入年终综合目标考核,实行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和重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一票否决”制。对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落实经费保障。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经费保障机制,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重点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监管能力和检验检测能力建设的投入,并确保各项经费及时足额到位。

第8篇:社区食堂建设方案范文

__医院东部院区工程基本完成主体结构建设,辅楼完成主体结顶。第四轮新农合体检圆满结束。__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种门诊被评为五星级预防接种门诊。__街道明珠社区卫生服务站正式开业。基本药物制度全面推进,截止11月底,全区共配备基本药物品种446种(其中区增补64种),费用共计1221万元,让利600余万元。7月,高新区基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专题会议明确了下阶段我区医改工作的相关措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完成程度较好,两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综合评定百分制得分均在90分以上。开展了户籍育龄妇女免费生殖健康体检、待孕夫妇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科技企业育龄妇女免费两癌筛查妇女健康体检等惠民优生优育服务。全年计划生育符合率94.6%,通过市政府计生考核目标。完成食品安全实验室检验109批次、药品检验27批次,牵头实施百万学生餐饮放心工程,全年未发生食品药品重大事件。继续完善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体系,及时转发并落实市级部门对困难群众、残疾人的救助政策。加快推进养老设施建设,已向管委会上报区养老机构建设方案和计划,并出台《关于深化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初步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出台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实施细则,健全居民家庭经济状核对工作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全面开展。推进社区民主自治,全区10个社区全部完成换届选举。不断丰富群众文体生活,送电影进社区216场、戏剧演出15场,举办文体骨干培训班1次、钓鱼比赛1次,指导街道开展文体活动200余次,文体协会正在积极推动中。加强文化市场监管,开展文化市场经营业主安全生产培训1次。

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强,截止11月底,门急诊共34.5万人次,出诊和家庭护理2700余人次,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医疗卫生服务方面总体上较规范,抗生素处方、静脉点滴处方基本控制在30%以内,院内感染控制措施得当,全年未发生医疗等级事故及有社会影响的医患纠纷,__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被评为__市基层“平安医院”。

积极组织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参加各类培训考核和继续教育,顺利完成三批次各类卫技人员职称申报和评审工作,全年共有8人评上中级职称, 2人评为副主任医师,卫生人才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

军民共建关系进一步推进,__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113医院确定长期合作关系,就专家坐诊、医务人员进修、双向转诊等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疾病预防控制有力。妥善应对人感染h7n9型禽流感疫情和抗台救灾等突发事件,全年全区未发生有关疫情,同时圆满完成对余姚梨洲街道的对口支援任务。免疫规划工作进一步加强,户籍儿童接种率达99%以上,流动儿童接种率达95%以上,完成麻疹和脊灰疫苗集中式查漏补种工作,未发生漏种和接种事故。慢性病防治逐步推进,全区户籍居民电子化健康档案建档28617人,建档率达82.4%,健康档案合格率、使用率分别93.27%和87.31%。规范开展日常传染病管理,全年共计报告法定传染病492例,无甲类传染病发生,未出现瞒报、漏报现象。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管理体系,公卫中心建设方案已提交管委会。

妇幼保健工作进展良好。积极推进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婚前医学检查和优生检测、妇女增补叶酸、妇女健康促进工程及“两癌”筛查、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项目等妇幼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婚检率和叶酸服用率与去年相比均有所上升,在开展妇女健康促进工程及“两癌”筛查时,更是首次定点在区内的__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方便了参检妇女。加强集居儿童管理,全区各托幼园所在园儿童和教职工体检率100%,对发现疾病的及时采取了相应干预措施,对

机关一幼等4家幼儿园582余人儿童开展氟化泡沫护齿工作,举办托幼机构保健人员岗位培训班1期, 79名保育员和保健医生受训且通过考试,全区13家幼儿园卫生保健合格率为100%。开展散居儿童管理,通过儿童营养性疾病监测、婴儿髋关节发育筛查监测、早期孤独症筛查等工作,筛查出体弱儿97例,均进行了专案管理。技术服务和日常管理工作扎实,产前筛查率93.85%,新生儿疾病筛查率和听力筛查率均100%,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率95.63%,住院分娩率100%,3岁以下户籍儿童系管率达98.02%。卫生监督依法依规开展。加强公共场所卫生日常监管,继续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开展公共场所重点检查和治理、“333”专项治理等行动,全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420余人次,完成样品检测226个,合格率96.46%。加强饮用水卫生监督,对4家学校管网末梢水和1家学校二次供水进行了监督抽检,检测结果全部合格。完成校园健康1、2、3号行动。开展职业卫生监督,完成各类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工作63家次,限期整改1家,处理职业卫生投诉1起,督促企业完成职业健康体检1919人次,出具职业禁忌调离通知书18份,调离职业禁忌人员30名,组织集中式职业健康体检3场,完成《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跟踪评价。开展放射卫生监督,全年未发生放射卫生类投诉及放射射线照射事故。实施医疗机构分级管理及医疗废物无缝化收集,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率100%,分级率100%。完成医疗器械消毒灭菌效果快速抽检30份,合格28份,对2家医疗器械消毒灭菌不合格单位进行了整改。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宣传,开展宣传活动4次。

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查,我区市容秩序进一步规范,环卫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环境面貌进一步改善,“八小行业”、集贸市场、建筑工地管理进一步规范,居民健康卫生素质进一步提高,建成区整体大卫生水平得到了全面提升。

完善计生工作相关制度,出台《高新区加强违法生育防控措施的实施意见》和《高新区计生落实政策外怀孕对象补救措施的奖励办法》。综合治理性别比偏高问题,开展区级联合检查4次、联合执法1次、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多次,实施生育全过程管理制度。加强计生宣传,实行电视台、户外广告、报纸媒体、入户宣传品等阵地网络多方位宣传,年底前启动了新一轮社区计生宣传栏建设工作。坚持依法行政,做好再生育审批、利益导向政策兑现、日常统计等工作,推行实数计生。继续推进流动人口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一盘棋”工作,着重宣传孕前优生检测。新成立计生协会4个。出台《高新区计生特殊家庭帮扶项目实施方案》,启动特殊家庭帮扶项目。

履行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职能,牵头开展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及各类专项整治工作,出动执法人员141人次,查处违法行为3起,开展“强网清源”集中行动和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完成食品安全抽检任务105批次。

深入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结合卫生城市复检和文明城市指数测评,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出动执法人员450余人次,对主要路段的200余家餐饮单位进行了500家次的监督检查,同时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高价位海产品安全、清查病死甲鱼等多项专项行动,并重点加强企事业食堂食品安全监督工作。

加强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在常规检查的基础上,牵头实施百万学生餐饮安全工程,目前,全区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持证率100%,大宗品种可追溯率100%,食堂食品和食品原料可追溯率82.35%,量化分级率100%,“五常法”实施率100%。

扎实推进食品监管其他相关工作,全力做好重大活动餐饮安全保障工作,积极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321示范工程”创建工作,继续鼓励餐饮服务单位实施“五常法”管理,加大对餐饮服务环节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立案9起。

切实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检查工作,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日常监督检查,检查经营单位72家,出动执法人员52人次,并对全部26家药店和16家批发企业实施备案制。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专项检查工作及打“四非”专项行动,检查保化经营单位83家次,出动执法人员166人次,抽检9家共15批次保健食品,均合格。

3.药品、药械监督

在功能区中率先独自开展药械行政审批工作,全年共独立完成药械类审批事项37项,并配合市局完成对高新区内新增的4家药械生产企业和11家药械经营公司的现场许可检查。截至目前我区有药品生产企业2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14家,药品批发企业1家,药品零售企业26家,医疗器械经营公司27家。

在监管中采取突出重点、分类监管策略,对重点企业特别是大红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委领导及局领导高度重视,先后多次到该企业调研、座谈,增强企业责任心,同时我局对其开展全面监管,努力查找、消除生产安全隐患。对其他企业则通过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加强监管。开展专项行动7次,出动监管人员429人次,检查各类药品、医疗器械经营、生产企业181家次,完成药品、医疗器械抽检27批次,并在各功能区中率先独立稽办药械类案件,共立案7起。

同时,加强药品安全知识宣传,开展了全国安全用药月系列宣传活动,共制作相关横幅2条、版面15块,各类宣传册5000册。成立了一支由药师、医师、监管人员、社区工作者等组成的高新区药师服务志愿者队伍,深入社区宣传药品安全知识。统一设计制作了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箱20个,并逐一送至各社区、零售药店及社区卫生服务站。

完成首届社区换届选举,其中2个社区采取直选模式。深入贯彻落实甬党办〔__〕8号文件精神,结合社会创新化管理草拟了

社区建设若干意见。创新社区信息服务手段,启用电子一本帐系统,目前社区共输入台账内容717篇。强化网格化管理,全区统一规范包片联户台账和民情走访制度。推动市级和谐社区创建,广贤社区正在创建中。发放各类区级救助209.3万元,受助超过1300人次。发放慈善救助51.63万元,受助349人次,开展了“关爱近视儿童”和“阳光午餐”活动,组织了慈善一日捐等各类捐款活动。组织了节日期间扶贫帮困走访慰问活动和第二十三个助残日主题助残系列活动。

做好防灾减灾工作,指导减灾示范社区开展全国减灾日系列活动,在菲特台风期间加强避灾指导和巡查工作。落实惠民殡葬、重点优抚对象优抚标准自然增长和医疗保障、福利企业安置残疾人奖励等政策。规范做好婚姻登记、“平安边界”创建等工作。

抓好政治安全、场所安全、活动安全和人员安全工作,确保宗教场所的安全稳定。全年共对宗教场所安全检查15次,督促完成静宗寺消防管道铺设,__基督教堂和法王寺原大雄宝殿危房鉴定等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化解__基督教堂内部矛盾,确保堂委会顺利换届。积极推进法王寺扩(改)建工程,5月初寺院开工奠基,10月份大殿上梁。

指导企业、街道(社区)组建业余文体队伍70多支,培养文体骨干200余名。以“一卡通”图书馆创建、流动图书馆设立等文化共享工程为载体,积极与市图书馆协调在我区设立流动图书点事宜,先后为机关第一幼儿园、皇冠花园设立了流动图书阅览室。加大对社区文体工作的支持力度,除已有的正常活动经费外,划拨20万用于增补社区文体活动设施。

完成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普查单位72家。对园区内原有的21处不可移动文物点进行现场查看,经统计现有不可移动文物16处,并向管委会递交了《高新区文物保护管理工作建议》。龙山古墓葬群和求精学堂两处文保点被列为“__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第9篇:社区食堂建设方案范文

2019年上半年,我街道食药品安全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食安办及相关单位坚强有力的支持与关心下,以“两个创建”为契机,以保障广大群众的饮食与用药安全为工作为出发点,突出抓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农村群宴管理、宣传培训等工作,防止了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将上半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两个创建”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责任意识,完善组织领导

上半年街道党工委2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食品安全工作。明确了“以创带建”的食品安全工作思路,全力推进食安环境建设,切实保障群众食品安全。

(二)突出经费投入,强化食安保障

街道在食品安全经费方面不设上限,只要是工作需要、用在食品安全刀刃上,均保障投入。上半年我街道已投入食品安全经费332305元。

(三)明确层级责任,狠抓目标落实

今年,街道继续按照《食品安全工作基本规范及层级责任》要求,进一步理顺和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体系。根据《大兴街道关于深入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建立了食品安全网格监管工作机制,实现网格员食品安全监管辖区全覆盖。

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情况

以“规范一批经营单位,打击一批违法行为,解决一批突出问题”为总体目标,针对食品安全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突出问题,我街道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上半年共检查经营户1100余户次,出动人员500余人次。

1、平安社区工程百日攻坚行动社区食品安全工作

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认真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突出对重点问题的治理,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食品药品安全风险攻坚战,严防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发生。共检查经营户920户次,排查问题对象338个,主要问题对象56个,均已解决。

2、重视农村群宴监管

一是做好流动厨师培训,考试合格后发给流动厨师上岗证,上半的我街道共7名流动厨师已全部备案,组织开展培训会1次;二是强化 “互联网+农村群宴+食品安全”申报审批制度的落实,做好事前监管,上半年申报农村群宴71起,现场指导群宴71起。农村群宴及时审核率达到100%,农村群宴现场检查率达到100%。

3、“三小”专项整治。

街道充分发挥三级监管网络优势,依托社区食品药品监管站,发挥信息员、协查员作用,对辖区内的食品“三小”进行每季度一次的全面清理、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依法予以取缔。目前,我街道经排查共计有食品“三小”112家,平台备案登记108家,备案登记率达96.4%,取缔小作坊6家。

4、做好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

在元旦、春节、五一、端午节、中高考期间开展专项整治,确保了节日期间食品安全。检查各类食品经营相关单位354家次,市场6个,出动人员346人次。

5、春季学校托幼机构及周边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2019年春季学校开学前、3月13日到20日及5月9日13日31日,街道食安办牵头,组织社事科、安办、综治办、城管中队、市监所、社管中心等部门组成检查组对本辖区学校食堂、校园内小卖部以及校园周边餐饮单位、食品小卖部、商店等进行 “无缝隙、全覆盖”的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此次开学前食品安全检查专项行动共检查学校食堂47家次、学校周边餐饮单位101家。本次检查共出动人员120余人次。

6、其它专项整治活动。

每天组织社区对辖区临时农贸市场进行一次巡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并进行食品安全宣传。

三、宣传培训情况

1-6月份共开展宣传活动82次(其中摆摊设点宣传24次),发放宣传资料12200余份,悬挂横幅26幅,展板28块,张贴海报500余张,播放公益广告30余次,组织食品安全相关人员开展培训会9次,每月举办结合街道“月月大舞台开展1次有奖问答。

四、特色亮点

构建立体宣传新格局。一是加强领导。街道主要领导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宣传工作,专门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宣传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各成员单位开展宣传活动;二是创新宣传。把食品安全宣传引导转变成具有一定趣味性、互动性强的活动,如 “文娱载体宣传”、“有奖问答”、 “订阅号推送”、“公益讲座”等,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寓教于乐,增强社会公众参与食品安全宣传系列活动的积极性;三是贴近实际。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坚持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我们采取播放宣传视频、倡议签名、悬挂标语、设点宣传、入户宣传、发放宣传资料、走进社区、走进市场、走进学校等多种形式,面向社会公众、食品生产经营者、学生等群体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

五、存在问题及建议

1、部分食品经营者食品质量和卫生安全意识淡薄,仍有销售过期、变质、失效的商品坑害消费者的现象发生。

2、有的工地食堂卫生条件太差,监管难,建议由住建交牵头从项目源头整治。

3、群众食药安全还不够重视,食药安全宣传还需进一步加强。

六、下半年工作计划

1、进一步强化平安社区工程社区食品安全百日攻坚工作,加强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强化红线意识,狠抓责任落实。

2、以“两个创建”为抓手,继续大力度抓好创建相关工作,确保“两个创建”工作圆满完成。

3、严格群宴审批制度,加强现场指导。

4、加强对学校食堂、工地食堂、大型餐饮单位的日常巡查,督促经营者将食品安全工作相关制度落实到实处,增强检查力度,重点要搞好流动食品摊点的整治和管理,坚决取缔无证经营户。

5、努力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人人重视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建立街道、社区、小组三级联动机制,加大开展食品安全的宣传教育,提高辖区群众食品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