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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目标论文精选(九篇)

审计目标论文

第1篇:审计目标论文范文

1.关于招标形式的审查

一是审查招标形式是公开招标还是邀请招标。公开招标的招标人要在指定的报刊、电子网络或其他媒体上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时间和获得招标文件的方式,以及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等内容,公告后应按规定时限要求及时对投标企业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登记。邀请招标应当同时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资质信誉好的特定法人(或企业)发出投标邀请书。二是审查招标人是自行办理招标事宜还是委托招标机构(中介组织)办理招标事宜。招标人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是否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等。

2.关于具体步骤的审查

首先,分析招标活动是否能够确保谈判以及决定等单独进行。审查进行标底编写的工作者和有关人员是否得以统筹布局,避免发生虚假招标现象,同时,还应该对评委的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他们是否具备有关的评标能力和素质,而且要保证他们不对外泄露其身份信息。其次,审查相关机构指定的招标信息是否获取了批复,有无按照规定设置、编制相关的材料等,材料内容是否合乎规定,是否和招标形式保持一致。最后,审查招标单位出售、分发的招标文件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是否组织投标单位踏勘现场,解答疑难问题。

3.关于标底的审查

标底的制定是整个招投标中十分关键的一个步骤,因此,对标底制定情况的审查也是对招投标工作全过程审计的重要环节。要重点审查编制标底依据的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是否合规有效;工程量的计算、套用定额是否正确,是否严格按施工图和国家定额的有关规定编制,各项取费是否符合规定,取费标准是否正确;标底是否合理,是否控制在设计概算以内,是否存在打压价格的现象和人为调整标底的问题;还要注意标底的保密情况,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开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

4.关于投标单位资质的审查分析

投标单位有无进行投标的资质,分析其信誉度以及品质等是否合乎规定,是否有充足的技术水平和设备,是否有优秀的活动记录等。同时,还应该深入地了解其在近段时间中开展的其他项目的具体实施情况,甚至到实地开展考察工作,避免投标单位通过不合理的关系获取相应的资格参与投标,从而影响整个招投标活动的顺利进行。

二、过程中的监管工作

1.针对开标工作的审查

要审查招标机构有没有在公开的场合中进行开标工作,是否存在虚假招标行为。还要分析开标的时候有没有请全部的人都参与到其中;是否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或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如果明确没有问题之后,由相关人员在公开的情况下进行拆封,然后阅读有关的信息。而且要认真地进行记载工作,做好存档工作。

2.针对评标活动的审查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

以招标文件为依据,不得临时采取招标文件以外的标准和方式进行评标。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或评审小组)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共同组成,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成员不得参与评标工作。评委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在完成评标后以书面形式推荐2~3家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也可以由招标人授权评审小组,将社会信誉好、标价低、工期短、工程质量高、施工组织管理严密、守信誉的单位(施工队伍)确定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职业道德,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要廉洁自守,不得捞取好处。评委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情况。

3.针对定标环节的审计

定标审计主要是对经评审小组按照法律程序和评标的条件与标准,研究确定的中标单位与招标人履行承包施工合同订立之前的手续办理过程的审查。一是分析定标步骤以及措施等是否合乎规定,有没有真正确保优价获取项目,对于价格的定位是不是合乎行业发展情况。二是审查投标单位是否持中标通知书到招标管理部门办理审查复核、盖章及有关手续。三是审查中标单位是否在规定时间(一般为30日之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是否按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三、后续的监督工作

首先,反馈监督。注意建立信息反馈和追踪制度,主要收集反馈信息,调查了解相关各方对招投标活动的意见和建议。如果察觉了不合理的交易现象反馈,要认真地查处,而且要将处罚活动真正落实。如果有违反相关法规的,应该送交相关机构处置。其次,对合约订立过程进行监控。分析合约的订立是否有效,信息内容是否全面,合约是否与招标文件的内容契合,其具体的要素是否和相关信息相同,以避免出现不合理的合约内容。同时,要分析其内容是否综合化,其条款等是否合乎相关的规定,其中的奖惩信息等是否设置得详细。第三,要确保双方切实按照规定开展建设活动。应该站在确保合约严肃性的层次上,监督招投标双方认真地落实有关的信息内容,避免出现不按照规定分包等问题。最后,认真地开展调解工作。如果招投标双方发生了矛盾的话,要结合相关人员的请示信息,在开展仲裁活动之前,认真地进行调节,帮助解决矛盾。如果经过调节无法解决问题的话,要结合有关法规开展仲裁活动。

四、结束语

第2篇:审计目标论文范文

【关键词】 信息系统审计;信息系统审计理论结构逻辑起点;信息系统审计理论结构框架

任何一个成熟的学科,都应在总结实践成果的基础上,构建一个完整的、相互关联的、合乎逻辑的理论框架。信息系统审计也是如此,它需要建立一个由各审计概念构建而成的、足以支撑并指导审计实践的理论框架。在研究信息系统审计的理论框架时,首先明确信息系统审计的相关概念是非常重要的。

一、信息系统审计的概念

(一)与信息系统审计有关的几个概念

信息系统审计是一种新兴的审计类型。尤其近年来,国外对信息系统审计的研究增长颇多,国内的研究和应用也呈上升趋势。在我国广泛开展对信息系统审计研究过程中,不可避免地采用和借鉴国外关于信息系统审计的研究成果。因此,不同的翻译和认知所导致的一个现象是,有关信息系统审计的名词大量出现,在学术方面有着不同的涵义和理解。

本文在研究和分析的基础上,试图借鉴前人的学术成果,并加之自己的理解,对现有名词进行甄别,对有关信息系统审计的相关概念的理解提出新的看法。涉及到的概念包括:EDP审计,信息技术环境下的财务审计,信息系统审计,IT审计,计算机审计,计算机辅助审计。在明确这些概念的同时,也可以看出信息系统审计从萌芽、发展、成熟到普及的发展历程。

1.EDP(Electronic Data Processing)审计,即电子数据处理审计。EDP审计可以看作是信息系统审计的雏形。美国学者F・坎夫曼在1961出版了第一本有关EDP审计的著作――《电子数据处理和审计》,此书被看做是信息系统审计的萌芽,但此时还未出现“信息系统审计”这个名词。而当时的EDP审计,也就是指针对电子数据及其处理过程的审计,审计的对象不是进行电子数据处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而是被审计机构的电子数据处理过程和结果及相关的控制。1987年美国EDP审计师协会了《信息系统审计的基本准则》(General Standards for Information Systems Auditing),正式提出了信息系统审计这个名词;1994年,EDP审计师协会正式更名为信息系统审计与控制协会(Information System Audit and Control Association, ISACA),标志着EDP审计这个名词正式退出了历史舞台,由信息系统审计全面取代。

2.信息技术环境下的财务审计,是指运用计算机技术对被审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他活动进行的审计,对被审单位的财务收支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发表审计意见。从这个定义可以看出,信息技术环境下的财务审计,“依然是对被审计单位财务收支活动和会计资料是否真实、正确、合法和有效所进行的审计。这不仅表现在审计的具体内容上,而且还表现在审计的对象、目标、依据、时间、执行者等方面” 。由此可以看出,信息技术环境下的财务审计,即为我们日常工作中,口头上一般所指的“计算机审计”,但是显然,“计算机审计”这个名词的涵义要大于信息技术环境下的财务审计,这不能不承认是使用者对于计算机审计理解的误区。另外,与传统审计相比较,信息技术环境下的财务审计的区别在于,后者是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而产生的,是为了适应信息技术在企业财务会计活动中的广泛应用而产生的,并且是现在以及未来审计的发展方向。

3.信息系统审计,也称为IS审计(Information Systems Audit,ISA),简单来说,是对被审计单位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有效性和效率所进行的审计。有关信息系统审计的定义,下文将进行具体阐述,在此只讨论信息系统审计这个名词的产生原因及与其他相关概念的区别与联系。信息系统审计的产生,与审计人员对内部控制和风险的重视有着十分重要的关系。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传统的内部控制发生了变化,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与有效性已经直接影响被审单位的财务信息质量。因此,信息系统审计的产生是顺应时展需要的。

4. IT审计,也叫信息技术审计(Information Technology Audit ,ITA)。有观点认为,“IT 审计与信息系统审计是不完全相同的,信息技术审计虽然也是针对系统的审计但更加强调对信息技术的审计以及审计过程中信息技术手段的运用,” 本文的观点认为,信息技术审计与信息系统审计从审计方法到审计对象、目的、内容和准则都没有区别,不需要将二者作为不同的概念加以区分。此外,到2009年3月为止,由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出台的全球信息系统审计指南(GTAG)中,对于信息技术审计和信息系统审计也未加以区分,并且明确指出,“本书中IIA所使用的信息技术审计,其实质就是信息系统审计。 ”

5.计算机审计(Computer Audit ,CA),在我国这个名词最早见于肖泽忠教授的《计算机审计》一书(1990),是与传统手工审计相对应的概念。经过多年的研究和发展,虽然对于计算机审计尚无一个统一的定义,但一般认为,计算机审计基本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指运用计算机审计技术对被审计单位的会计报表和其他资料及所反映的经济活动进行审查,对被审单位会计报表的合法性、公允性、一贯性发表审计意见;二是指对被审单位计算机信息系统保护资产的安全性、数据完整性及系统的有效性和效率进行审查、评价并发表审计意见 。

由这个定义可以看出来,计算机审计是一个高度概括性的定义,涵义范围较广,其中第一部分的内容,可以概括为信息技术环境下的财务审计;第二部分的内容,可以概括为信息系统审计。因此,本文认为,计算机审计实质包括两个方面,即信息技术环境下的财务审计与信息系统审计。

6.计算机辅助审计(Computer Assisted Audit,CAA),有关其定义,国家审计署认为,“计算机辅助审计,是指审计机关、审计人员将计算机作为辅助审计的工具,对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及其计算机应用系统实施的审计。”由这个定义不难看出,计算机辅助审计与计算机审计并无实质区别,既包括信息技术环境下的财务审计,又包括信息系统审计。在过去的一些理解中,有观点将计算机辅助审计和计算机审计加以区分,认为计算机审计包括计算机辅助审计和信息系统审计。本文认为,这种区分混淆了计算机辅助审计与信息技术环境下的财务审计两个概念。而之所以选择后者,是因为信息技术环境下的财务审计,这个名词更能清晰的传达审计的目的和内容。因此,本文的观点是,计算机辅助审计与计算机审计实际上是同一概念。

综上所述,本文认为,虽然有关概念数量繁杂,难以理解,但有实际意义的概念只有以下三个,其他均为概念混淆或者重复命名:计算机审计,信息技术环境下的财务审计和信息系统审计。三者的关系为,计算机审计是这门学科的总称,后两者为计算机审计之下的两项具体内容和研究方向。

(二)信息系统审计的基本概念

有关信息系统审计的定义,至今还没有一个统一的说法。

目前,比较有代表性的定义有以下几种:

1.“信息系统审计是一个获取并评价证据,以判断信息系统是否能够保证资产的安全、数据的完整以及高效地利用组织的资源并有效果地实现组织目标的过程。”

2.“为了信息系统的安全、可靠与有效,由独立于审计对象的 IT 审计师,以第三方的客观立场对以计算机为核心的信息系统进行综合的检查与评价,向IT审计对象的最高领导,提出问题与建议的一连串的活动。”

3.“信息技术(IT)审计侧重于企业信息系统的计算机应用方面,它包括对适当的实施、操作过程和计算机资源控制的评估。”

以上所说的IT审计或信息技术审计,严格意义上与信息系统审计有所不同,但从其定义来说有可借鉴的地方。Ron Weber、日本通产省对信息系统审计定义有共同之处,都认为信息系统审计是一个获取和评价审计证据的过程,并且都明确了信息系统审计的目的,不同的是Ron Weber认为信息系统审计的目的是保证资产的安全、数据的完整以及有效率的利用组织资源实现组织目标。日本通产省则把信息系统审计的目标定位在审查信息系统是否安全、可靠、有效等方面。詹姆斯・A・霍尔则侧重于对信息系统审计的对象进行分析,认为信息系统审计是对适当的实施、操作过程和计算机资源控制的评估。

通过对相关方面信息系统审计概念的分析,本文认为,所谓信息系统审计,是指通过对被审单位信息系统的组成部分及其规划、研发、实施、运行、维护等过程进行审查,就被审计单位的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有效性和效率性,以及信息系统能否有效的使用组织资源并帮助实现组织目标发表意见和建议。

二、信息系统审计理论结构的逻辑起点

研究信息系统审计理论结构框架,一个首要的问题便是从何入手,即以什么作为逻辑的出发点。选择一个正确的逻辑起点有利于建立一个逻辑体系严密、完整、前后一致的理论体系,并对该学科其他理论要素的建立、发展和完善起着决定性作用。因此,构建信息系统审计理论的结构框架,首先需要合理确立它的逻辑起点。

(一) 审计理论结构逻辑起点的几种观点

目前,因为对信息系统审计理论结构框架的研究在我国基本还没有开展过,所以缺乏可以对比的理论依据,但是,我国学术界对审计理论结构框架的研究已有多年历史,本文借鉴了目前理论界对于审计理论结构逻辑起点的一些看法,从中引申和提炼出对于信息系统审计理论结构逻辑起点的观点。

对于审计理论结构的逻辑起点,目前我国理论界主要有以下几种代表性的观点:

1.审计本质起点论

本质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决定事物性质、面貌和发展的根本属性,是决定一物区别于他物的根本属性。1984年,英国审计学家汤姆・李在《公司审计学》中,以审计的本质为逻辑起点,提出了审计理论结构;我国的蔡春教授在他所著的《审计理论结构研究》中指出,“只有准确地揭示并把握了审计的本质,才能把握住审计理论发展的方向”,并结合我国的国情,以审计本质作为逻辑起点,构建了审计理论结构。

审计本质,是在社会实践的基础上,为确保受托责任有效履行而形成的特定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审计本质是一个高度抽象的理论范畴,具有作为审计理论框架逻辑起点的一般特征。我国过去的审计理论研究,大多选择“审计本质”作为逻辑起点,进而阐述审计属性、审计对象、审计职能、审计作用等一系列理论问题。但是,审计本质作为审计固有的属性,无法随着时代的发展反映审计环境的变化,以及由环境变化所引起的审计目标和职能的变化,易造成审计理论研究与实践相脱节。

2.审计目标起点论

这种观点认为审计目标是整个审计监督系统的定向机制,从审计目标出发,根据审计目标规定审计信息的质量特征,然后研究作为信息传递手段的审计报告的构成要素等问题。“目标是一切工作的出发点。”1977年,安德森在《外部审计》(The External Auditing)一书中提出了审计理论结构框架的六个要素,构建了以审计目标为逻辑起点的审计理论结构。国际审计准则委员会在 1986 年构建的审计理论结构中,也是将审计目标作为逻辑起点,将其它审计要素串联起来,建立审计理论结构。

实现审计目标,是从事审计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审计理论结构框架中,审计目标的确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构成要素,它引导着审计系统的运行,还制约着审计准则、审计假设等要素。但是,审计目标同时也是由审计本质,以及信息使用者的需求所决定的。即审计目标的提出,是顺应审计环境的要求,同时受限于审计本质,因此,在理论结构框架中应列在第二个层次。因此,将审计目标作为审计理论结构的逻辑起点,在逻辑上不够严密,倾向于实用主义,使由此建立的审计理论结构框架难以揭示更深层次的审计理论。

3.审计环境起点论

按照系统论观点,审计是社会经济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它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包括统计和数学等相关知识以及政治、哲学、经济、文化、法律、会计、计算机技术等的影响。审计环境包括社会需求和职业的自身条件两个方面,审计理论中的各要素均受审计环境的影响。近些年,各门学科的研究都对环境尤为重视。会计理论界也掀起了一阵以会计环境为逻辑起点构建会计理论的热潮,同样,审计环境也受到了许多专家、学者的关注。以审计环境作为逻辑起点的人认为,审计理论结构作为一个理论体系与所依存的社会经济环境存在相互作用关系,审计环境要求审计理论结构的构建必须适应环境的需要,并随环境的变革而变革。

的确,审计环境是审计理论结构框架中不可缺少的基本要素,脱离审计环境的审计理论结构是没有实际意义的。但是,以审计环境作为审计理论结构的逻辑起点,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把审计放在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环境中来研究,并不表明审计环境就是研究审计理论结构框架的逻辑起点。因为从环境的涵义来看,环境是存在于系统之外的,对研究系统有影响作用的一切外部系统的总和。研究审计理论离不开审计环境,然而,审计与审计环境的关系,是本体与客体的关系,以审计环境作为逻辑起点是忽略了审计理论结构的内在要求的。

4.审计假设起点论

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审计假设是审计人员对那些未确切认识或无法正面论证的现象,根据客观的正常情况或趋势做出的合乎情理的推断,是演绎的先决条件,是建立审计理论结构的基石,是理论研究的基本要素。1978 年,C・W・尚德尔教授发表《审计理论――评价、调查和判断》一书,提出了以审计假设为逻辑起点的,包括审计假设、定理、结构、原则和标准的审计理论结构。

审计假设是构造审计理论结构的基础,也是审计科学发展的前提。但是,审计假设是被决定的,是审计系统运行的前提条件,前提条件不能等同于逻辑起点,逻辑起点应该是不以该体系中任何其他范畴为中介和前提的范畴。此外,因为审计环境存在不确定性,才导致了审计假设的出现,但审计环境却是处于变化之中的,审计假设一旦确定,就无法反映不断发展变化着的审计环境对审计的要求,因此,审计假设不能成为构建审计理论结构的起点和基石。

(二)确定信息系统审计理论结构逻辑起点的标准

从哲学的角度看,逻辑起点是指研究对象(任何一种思想、理论、学说、流派)中最简单、最一般的本质规定,即构成研究对象最直接和最基本的单位。逻辑起点是构造一门学科的理论结构框架的出发点,是该学科理论体系中最简单、最抽象、最基本的一个理论范畴,对该学科中其他理论要素的建立和发展,以及整个理论结构框架的构建都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因此作为信息系统审计理论结构的逻辑起点,应该符合以下几个要求:

第一,逻辑起点应该是信息系统审计理论结构中最简单、最抽象、最基本的本质规定。

第二,逻辑起点应该是信息系统审计理论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紧密联系信息系统审计理论和实务,是信息系统审计理论和实务形成和发展的动力,贯穿于信息系统审计理论发展全过程。

第三,逻辑起点应该能够揭示信息系统审计理论诸要素之间的内在矛盾,以及信息系统审计理论结构中的一切矛盾,有助于形成完整的科学理论体系。

第四,逻辑起点作为信息系统审计理论结构中的一个基本要素,同整个系统发生着多方面的联系,应该能够推导论证其他抽象的信息系统审计理论范畴。

(三)信息系统审计理论结构逻辑起点观

纵观以上几种关于审计理论逻辑起点的代表性观点,以及确定逻辑起点的标准,单纯以某一信息系统审计理论要素作为信息系统审计理论结构的逻辑起点是不完善的。本文的观点是,应以信息系统审计环境和信息系统审计本质共同作为逻辑起点,构造二元的信息系统审计理论结构逻辑起点。理由如下:

信息系统审计本质是审计理论结构中最一般、最简单的规定,其自身的特点决定了它具备作为信息系统审计理论逻辑起点的先天条件;然而,信息系统审计本质作为信息系统审计固有的属性,无法反映信息系统审计目标和职能的变化,不能推导论证其他信息系统审计理论,不符合逻辑起点的内在要求。针对信息系统审计本质的这一缺陷,只有信息系统审计环境能够弥补:信息系统审计理论须适应环境的需要,并且必须随环境的变革而变革。

从信息系统审计环境的角度来看,世界经济一体化带来信息系统审计国际化,信息系统审计国际化的前提是充分认识不同审计环境下的国家审计差异,只有包含了信息系统审计环境的各国信息系统审计理论体系才有利于对上述差异的理解。此外,信息技术日新月异,审计环境的变化对于信息系统审计的影响,较之对于传统审计的影响要深刻的多,使得信息系统审计环境对信息系统审计理论和实务具有前所未有的影响力。任何一种未包括信息系统审计环境的、仅以一个要素为起点的信息系统审计理论结构框架都是不完善的。然而,信息系统审计环境不是唯一的起点,因为人们从信息系统审计环境并不能直接推导出其他的信息系统审计理论范畴。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有不变的、内在的信息系统审计本质来与信息系统审计环境相互作用,即信息系统审计环境是通过信息系统审计本质来影响信息系统审计理论结构的,使信息系统审计本质克服了先天上的缺陷,能够紧密联系信息系统审计理论与实务,贯穿于理论发展全过程。

综上所述,以信息系统审计本质和信息系统审计环境共同作为信息系统审计理论框架的逻辑起点,充分体现了逻辑起点的内在要求,符合辩证法中动静结合的观点,不变当中体现着变化,变化中又蕴含着不变,完全符合信息系统审计工作本身的要求。

三、信息系统审计理论结构框架及其逻辑关系

(一)构建信息系统审计理论结构的原则

构建信息系统审计理论结构,揭示的是信息系统审计理论体系要素的内在有机联系形式。一个完善的理论结构框架,必须是在遵循一定原则的基础上构建起来的。因此,在构建信息系统审计理论结构框架时,应该遵循以下原则:

1.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

科学的信息系统审计理论结构,应具备与实践紧密相连且不断发展的特点。对实践的经验总结便形成了信息系统审计理论,而形成信息系统审计理论的目的是指导信息系统审计实践,二者是相互作用的关系,不可分离开来。只有这样,才能使信息系统审计理论结构起到正确指导审计实践的作用。

2.理论结构的整体性和层次性原则

信息系统审计理论结构框架中各要素虽然有主次之分,但它们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具有内在的严密性和整体功能,是一个有机的体系结构。只有先从整体上把握信息系统审计理论结构的基本框架,在确定了逻辑起点的基础上,再确定应包括哪些理论要素,以及如何划分层次,才能对各信息系统审计理论要素按一定的逻辑关系进行系统的归类,透过各要素之间的相关性、有机性,从整体上构建信息系统审计理论结构。

3.理论结构内在逻辑一致性原则

在构建信息系统审计理论结构框架时,要按照各信息系统审计要素之间的逻辑关系来进行,而首要因素当然就是逻辑起点。此外,还应该充分使用系统论观点去考察各个信息系统审计要素之间内在的逻辑关系,构建前后一致、逻辑合理的信息系统审计理论结构,以免因逻辑不清、杂乱无序而导致信息系统审计理论结构前后矛盾,更造成实践的混乱。

(二)信息系统审计理论结构框架

根据以上构建信息系统审计理论结构的原则,本文认为,信息系统审计理论结构框架应如图1所示:

(三)信息系统审计理论结构逻辑关系

从整体上看,信息系统审计理论结构框架大致可以划分为两个层次,即信息系统审计基本理论与信息系统审计应用理论。信息系统审计基本理论是研究信息系统审计的一般规律,探索能揭示信息系统审计实践的普遍本质和发展规律的知识体系,在信息系统审计理论结构中处于基础地位。信息系统审计应用理论是信息系统审计基本理论在实践应用中的具体反映,是与信息系统审计实践工作直接相关的,可以直接用来指导信息系统审计工作的理论。

信息系统审计基本理论包括六个信息系统审计要素,分为五个层次:

1. 信息系统审计环境和信息系统审计本质共同作为逻辑起点,处于理论结构的最高层次,起着统驭整个信息系统审计理论结构的导向作用。有关逻辑起点的选择的内容,前文已做过详细阐述,此处不再重复,但要进一步说明的是,之所以将信息系统审计环境放在信息系统审计本质前面,是因为从选择逻辑起点的标准来看,信息系统审计本质无疑构成了逻辑起点的核心,但是不同的信息系统审计环境是一切信息系统审计要素的前提,它通过信息系统审计本质影响着信息系统审计目标、信息系统审计假设和信息系统审计职能,进而影响了信息系统审计应用理论。离开了信息系统审计环境,信息系统审计目标、假设等都成为空中楼阁。但不可否认的是,信息系统审计目标、信息系统审计假设研究的目的也是为了指导实践,从而进一步改造信息系统审计环境。

2.信息系统审计目标是对被审单位信息系统的安全、可靠、有效和效率以及能否有效地使用组织资源、实现组织目标等发表审计意见并提出改进建议。由以上定义可以看出,信息系统审计的目标是信息系统审计本质与特定的信息系统审计环境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结果。即,信息系统审计目标的提出是应信息系统审计环境的要求而产生的,同时受制于信息系统审计本质。信息系统审计目标的确立必须紧扣信息系统审计本质,同时又要反映信息系统审计环境的变化。当信息系统审计环境发生变化时,信息系统审计目标应适应环境的要求作相应的改变,但无论这些目标如何变化均未偏离信息系统审计本质这一本源。

信息系统审计目标又是一切审计实践活动的中心,是制定信息系统审计程序、解释信息系统审计技术方法的依据,目标的实现结果也是评估信息系统审计风险的最有力的依据,所以,将信息系统审计目标置于信息系统审计理论结构的第二层,有助于排列其他组成要素。

3. 信息系统审计假设是信息系统审计人员在面对复杂的审计环境时,对某些无法正面论证的事项和现象所作出的合理推断。本文认为,信息系统假设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信息系统审计标准假设。该假设是指存在用来衡量、评价信息系统审计对象的公认的信息系统审计标准。

(2)信息系统审计可验证假设。该假设是指,与信息系统审计目标有关的所有信息,都可以通过获取相关的信息系统审计证据,利用信息系统审计技术加以确认。

(3)信息系统审计风险可控性假设。该假设是指信息系统审计风险能够被识别和评价,而且在此基础上,信息系统审计风险能够被合理的控制。

信息系统审计假设是信息系统审计理论结构中的一个基本问题,是联系信息系统审计目标和其他审计要素的桥梁。信息系统审计假设为信息系统审计运行的前提条件做出限定,而这种限定取决于信息系统审计目标,因而信息系统审计目标制约着信息系统审计假设。

4.信息系统审计职能,即信息系统审计在客观上所固有的功能。为了确保信息系统审计目标的实现,信息系统审计的两大基本职能应为保证和咨询。保证,即通过对信息系统运行过程、维护状况等进行评价,合理保证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和有效。它是信息系统审计最基本的职能。咨询,就是指信息系统审计人员能够为信息系统的服务对象提供解决问题的方案,达到实现信息系统的安全有效和改善经营的目的。因此,信息系统审计职能是以信息系统审计目标和假设为前提而产生的,作为信息系统审计理论结构中基本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从理论结构框架的逻辑关系上来说,应该位于信息系统审计目标和假设之后。

5.信息系统审计准则,是信息系统审计人员开展信息系统审计时所必须遵循的标准,一般由行业内专业的职业团体所制定和,是职业团体的全体会员共同遵循的行为准则。信息系统审计准则是在特定的信息系统审计环境下信息系统审计本质的拓展,又是信息系统审计假设的具体化和制度化。信息系统审计准则作为联系信息系统审计基本理论和应用理论的纽带,是根据信息系统审计目标和职能而制定具体的规范准则,同时又对信息系统审计流程、信息系统审计技术、信息系统审计风险等方面的内容作了相应的规定,对审计人员执业行为进行规范。因此,它既是审计基本理论的终点又是审计应用理论的起点。先有准则而后施行,符合人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一般规律与程序。

信息系统审计应用理论是建立在信息系统基础理论之上的,包含四个信息系统审计要素,分为两个层次:

1. 信息系统审计流程、信息系统审计技术和信息系统审计风险,是信息系统审计应用理论的主体部分,是信息系统审计基本理论在应用理论中的具体反映,也是由具体的信息系统审计准则所规范和影响的。

信息系统审计流程,是审计工作从开始到结束的整个过程。信息系统审计流程,实质上是一个获取并评价证据,以研判信息系统是否能够保证资产的安全、有效以及提供真实、完整的系统信息的动态循环流程。科学的信息系统审计流程是建立在信息系统审计基础理论和信息系统审计准则之上的,是保证信息系统审计工作顺利开展的必要条件。

信息系统审计技术,是信息系统审计的核心内容,是信息系统审计得以实现的必要手段。信息系统审计技术与方法的运用必须符合具体的规范准则,因为这将影响信息系统审计风险。先进的、与审计环境相适应的有效的信息系统审计技术,是信息系统审计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前提。

信息系统审计风险,是信息系统的安全性、稳定性和有效性存在重大隐患,而信息系统审计师验证后发表不恰当审计意见的可能性。信息系统审计风险很显然在信息系统审计准则的规定之上,受信息系统审计流程和技术的影响,科学的审计流程和先进的技术方法可以降低风险,反之,则会使审计风险加大。

2.信息系统审计报告,是在审计工作完成之后由信息系统审计人员对于审计事项有关的审计证据进行整理、归纳和评价,形成的对信息系统的书面审计意见。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受到信息系统审计准则的规范,但实务工作中也可以根据环境变化的客观条件调整审计报告的具体内容。信息系统审计报告是信息系统审计行为的最终成果,是信息系统审计基础理论和应用理论最终体现的结果,也是信息系统理论结构框架的终点。

研究和构建信息系统审计理论结构框架,笔者认为还应明确的一点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理论框架中各要素的内容及层次关系可能会发生相应的变化。因此,信息系统审计理论结构也会有发展和变化,需要学术界进行不懈地研究、思考,使之更能适应时代的发展、适应信息系统审计实务的需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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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吴沁红.信息技术环境下财务审计与信息系统审计的比较[J].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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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Marshall.B.Romney.Accounting Information Systems[M].10th Ed.Prentice Hall,2008.

第3篇:审计目标论文范文

摘要:对于审计理论结构的研究从未停止过,但是至今仍未形成统一的共识。我们在评述国内外学者的研究成果基础上,提出了将审计环境、审计本质和审计目标作为审计理论结构的多元立体的逻辑起点,同时力求探索出一种新的审计理论结构。

关键词 :审计理论;逻辑起点; 审计理论结构构成

近些年来审计实践随着经济快速发展,为满足各种监督的需要在不断丰富,而现有的审计理论结构研究,却始终停留在一个原始的层面。如果理论研究跟不上审计实践的变化,不能揭示其内在规律性,审计理论结构研究将很难指导实践。我们试图总结审计实践的发展,结合审计环境的变化与审计目标的新要求,提出一种立体的审计逻辑起点,探讨审计理论结构新变化。

一、审计理论结构研究文献综述

(一)国外研究成果及述评

1.莫氏框架:莫茨和夏拉夫1961 年出版了《审计理论结构》,以抽象科学为起点,创造了由哲学基础、审计假设、审计概念、审计实际应用五个要素组成的审计理论结构。莫氏框架开创了审计理论研究方法,但其研究核心太过宽泛,且缺乏对理论性问题的讨论。

2.尚氏框架:尚德尔1978 年发表的《审计理论———评价、调查和判断》,是对莫茨和夏拉夫理论的发展,其以审计假设为核心,并提出了目标、标准、判断和证据四要素尚式结构。该框架改变了莫氏框架核心宽泛的缺陷,但是审计假设并不能反映变化中的审计环境。

3.蒙氏框架和安氏框架:蒙哥马利在《蒙氏审计学》中和安德森1977 年在其《外部审计学》中都提出以审计目标为起点,且都将准则、假设、概念和技术作为审计理论的基本要素。蒙氏框架开创了目标导向的研究方法,但审计目标只能在一段时间内适应不断变化的环境,却很难把握审计的本质;安式理论注重理论要素之间的内在联系,但是颠倒了审计假设和审计准则的逻辑顺序。4.李式框架和弗式框架:汤姆·李1984年在《公司审计学》中和戴维·福林特1988 年在《审计哲学与原理》中提出了审计本质与目标、假设和概念的审计理论结构。他们认为从审计本质出发研究审计理论,并将审计本质与目标组合在一起,可以说是审计理论结构复合起点论的先例,但是无法说明审计不断变化发展的原因。

(二)国内研究成果及述评

1.蔡春1991 年在其《审计理论结构研究》中首次将审计信息和审计控制列为审计理论的要素,将审计与管理学、信息学等学科有效的整合。他意识到审计环境对审计理论有一定影响,却没认识到审计环境的影响渗透于其他要素,没有将审计环境单独作为一个要素。

2.阎金锷教授1996年《审计理论研究的新起点—审计理论结构探讨》,徐政旦、谢荣等人2002 年在《审计前沿研究》中都支持审计本质起点论,要素构成与国际上的理论大同小异。但是审计本质作为审计固有的属性,无法随着时代的发展反映审计环境的变化,单独将审计本质作为起点易造成审计理论研究与实践相脱节。

3.国内还有汤土云教授的审计环境论、刘明辉的审计环境起点论以及多元起点组合论等等,各种审计理论结构研究都是当时审计实践规律性的一种探讨,有其时代特点和价值,故也需随着审计监督的强化和审计环境的变化不断探索、完善。

二、审计理论结构逻辑起点及构成新论

(一)审计理论结构的逻辑新起点

审计理论研究从哪里开始,是科学构建审计理论结构的关键。近年来,审计理论逻辑起点由单一论趋向于复合论、多元化,我们认为审计理论结构的逻辑起点并不是单独的哪一个要素,而是由几个要素共同构成。

首先,审计环境是承载审计要素的立体空间。审计环境是一定时空状态下,审计主体对审计客体实施审计活动时所面临的主客观因素之和。可以说正是由于社会环境的需求才使得审计科学产生,审计环境变化影响着审计实践,而审计理论又来源于审计实践,所以审计理论始终处于审计环境这样一个立体空间的渗透下,才得以产生和发展。因此我们认为将审计环境作为审计理论结构的客观起点是合理的。

其次,审计本质是审计理论的稳定中轴。审计本质始终是接受财产所有者委托或授权监督经营者,为确保受托责任有效履行独立的经济监督活动。审计本质表示审计究竟是什么,是各类审计共同的、规律性的揭示。只有把握审计内在规律性,才能支撑审计理论结构体系的稳固构建。

最后,审计目标是联结外部变化和内部稳定的支点。审计目标是评价和鉴证审计工作所要达到的目标和要求,它指导着整个审计工作,构成了整个审计理论结构中最基本的要素。从与外界的动态联系看,审计目标必须适合环境的变化而制定,并随着审计实践过程进行调整和校正;从内部的系统联系看,审计目标又不能脱离审计本质无限制的调整,因此审计目标可以说是审计环境外部变化和审计本质内在稳定的相对统一。

总之,以审计环境为背景、审计本质为基础以及审计目标为导向共同作为起点建立审计理论结构,能够有效的将审计的外界变动性和内部稳定性连接起来,有利于同时从内外部把握审计,研究审计理论结构。

(二)审计理论结构要素及其相互关系

基于前文分析,审计环境作为审计理论的宏观背景和审计本质作为贯穿审计活动始终的主线,应当将二者分别作为审计理论结构的单独分层,所以我们认为审计理论的要素应划分为三个层次:审计环境层、审计本质层和内部要素层(审计目标、审计假设、审计原则和标准、审计方法及审计报告)。我们对审计理论结构立体图形截取横截面进行说明,各要素之间的关系如图1所示。

1.审计环境层:运动变化。构建审计理论结构应当首先适应其所依存的社会经济环境的需要,并随同环境的变化而发展。审计理论结构各要素始终处在审计环境的大背景下,受到外部条件的限制与影响。100 多年来,审计模式从账项基础审计发展到制度基础审计,再到风险导向审计;审计内容从财务审计发展到合规性审计,从经济效益审计,再到环境审计、碳减排审计等,可以说审计理论结构框架在环境的变化下不断地发展和完善。2.审计本质层:保持不变。由于审计本身是社会发展的产物,审计本质也受环境影响,但是审计的经济监督本质却是稳定的。同时,除审计环境外的各审计理论结构要素都受制于审计本质,不能超越其来随意构建。审计接受业务委托,最先要确认的就是独立性问题,鉴于审计的受托关系,审计从产生之初到发展至今,独立监督本质一如既往。

3.内部要素层:要逻辑排序。(1)审计目标连结变化与稳定。审计目标作为审计理论结构内部要素层的第一个要素,反映社会环境的变化,并依据审计本质设立,起到内外联结作用。自19 世纪来,从“查错防弊”到“验证报表公允性”再到如今的“双重独立目标”,审计目标只有建立在一定的审计环境条件下才是现实的。但是审计作为一种经济监督活动的本质却从未改变,所以审计目标不能违背审计本质来随意设立。(2)审计假设和审计原则标准相互影响。审计假设是在一定的审计环境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由审计目标决定,并受制于审计本质。审计假设就是审计的前提,它是审计原则和审计准则的前提条件和必要补充,同时审计原则是在审计前提条件下,对有关事项做出的具有普遍性的一般规定;审计标准是在审计原则的指导下对有关审计业务做出的具体规定。(3)审计方法承上启下。审计方法受制于审计标准,是联系审计理论与实践的桥梁。审计方法的应用结果检验着审计原则的科学性和审计标准的合理性,发挥理论的指导作用,且也能检验、完善理论。(4)审计报告是载体。审计报告是审计职能实现的具体形式,承载着审计实践的最终结果。审计师通过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履行审计责任,为相关信息使用者提供决策依据,审计报告作为审计理论结构的最后一个要素,是审计活动和相关外界行为的连接点。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对审计理论由外而内的立体分析思路,构成了一条鲜明的主线,即:“审计背景”—“什么是审计”—“为什么审计”—“对谁审计”—“怎样审计”—“审计结果”。审计环境构成了“审计背景”;审计本质包含了审计概念,指明“什么是审计”;审计目标表明“为什么审计”和“对谁审计”的问题;审计方法是进行审计监督、评价和鉴证的手段,解决“怎样审计”问题;最后审计报告为财务报表使用者提供了“审计结果”。顺着这条主线的方向,无论研究审计理论还是进行审计实践,都能保证在审计环境复杂的变化下,把握审计本质这一根本属性,由审计目标的引导,确保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不偏离重心,如此审计质量将获得很好保证。

参考文献:

[1]王振武,张子瑾. 信息系统审计理论结构框架研究[J]. 会计之友,2011(7).

[2]赵红莉. 审计理论结构研究的新思考[J].财会通讯,2010(4).

第4篇:审计目标论文范文

「关键词环境审计研究;回顾;评价;关系

20世纪70年代末,美国和加拿大的企业开始进行环境审计;80年代扩展到欧洲,而后亚太地区国家也开始重视环境审计;进入90年代,西方各主要市场经济国家也普遍完善了环境法规,强化了环境审计制度。尽管如此,有关环境审计的研究并不乐观。到目前为止,还只停留在对某一方面理论的描述,缺乏系统深入的研究。针对这一情况,本文拟对现行环境审计研究的特点和不足加以分析,进而提出研究的基本思路。

一、环境审计研究的基本回顾

1环境审计的理论基础

对于环境审计的理论基础,虽然争议颇多,但多数学者认为:可持续发展理论(陈东,1999)、大循环成本理论(陈东,1999;杨芳,1999;薛岩张晓君,1997)、经济的外部性理论(武佳,2000;张军,2000)和资源价值理论(武佳,2000;张军,2000)是环境审计的理论基础;此外,还有人从审计产生发展的过程、开展环境审计的法律依据、生态经济学、经济学、经济的管理职能和环境审计能够满足审计的本质要求等方面对环境审计的理论基础进行了分析。

2环境审计本质

高方露和吴俊峰(2000)认为,目前对于环境审计本质存在三种认识,即“检查论”、“评价、鉴证论”和“经济监督论”。检查论认为环境审计是对适应于环境要求的有关经济业务及活动所进行的系统的、有证据的、定期的、客观的检查;评价、鉴证论认为环境审计是对企业环境管理责任和环境管理业绩进行评价或鉴证;监督论认为环境审计是一种监督活动,即监督企业环境管理责任的履行。而他们认为:环境审计是一种控制活动,即对企业受托环境责任履行过程的控制。

3环境审计职能

王炜、王阳和雷东风(2000)认为,监督、鉴证、评价和防护是环境审计的主要职能;王学龙(1997)认为,监督、鉴证和评价是环境审计的三大职能,经济鉴证职能是环境审计的基本职能;姜彦秋(1999)认为,对大循环成本进行估算、监督与评价,是环境审计的重要职能;孟焰和王坤(1997)则认为,环境审计有七项职能,即符合审计、环境管理系统审计、过渡审计、污染预防审计、环境负债审计和产品审计。

4环境审计目标

关于环境审计的目标,有一元、二元和三元论。一元目标论(李学柔,1997)只是一一列举环境审计应达到的目标。二元目标论有三种观点:一是环境审计目标应分为最终目标和直接目标(陈淑芳李青,1998;陈汉文池晓勃,1997);二是环境审计目标应分为最终(高)目标和具体目标(陈东,1999;福州市审计局环境审计课题组,1997;袁素琴,2000;靳永军,2000);三是环境审计目标应分为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赵春涛,1999;天津市审计学会天津市审计科培中心环境审计课题组,2000;梁森杨卉,2000)。三元目标论认为环境审计目标应分为最终目标、直接目标和具体目标(张以宽,1997)。

5环境审计假设

(1)王学龙(1997)提出八项假设:①与环境管理相关的财务报表和财务数据是可验证的;②审计人员与环境管理责任者之间没有必然的利害冲突;③内部控制排除舞弊行为的或然性;④环境管理制度的可行性和可验证性;⑤环保资金的使用要讲求经济性、效益性;⑥审计人员会尽职尽责;⑦过去认为真实,将来仍然认为真实;⑧会计资料依据会计准则公允表达。

(2)张以宽提出(1997)六项假设:①“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的实现,需要审计监督和鉴证;②企业履行环境保护法的法律责任是需要评价的;③企业的环境管理工作是需要执行监督的;④企业为加强环境管理,建立的内部控制系统的健全性和有效性是需要经过评价的;⑤企业为加强环境管理的支出和污染环境造成的损失的会计核算资料是需要鉴证的;⑥国家审计机关和内部审计机构是有能力进行执法监督的。

(3)黑龙江省审计学会(1997)提出五项假设,与张以宽的后五项相同。

6环境审计原则

关于环境审计原则,学者们提出以下观点:①发展生产与环境保护并重的原则;②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的原则;③目前利益服从长远利益的原则;④外部影响的内在化;⑤社会性;⑥法规性;⑦规范性与适度灵活性的统一;⑧坚持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原则;⑨重在事前的环境审计原则。

7环境审计准则

(1)靳永军(2000)认为,环境审计与现行开展的财务审计和绩效审计所依据的准则没有什么区别。

(2)刘力云(1997)也认为,环境审计与现行开展的财务审计和绩效审计所依据的准则没有大的差别。只是应在《审计法》、《独立审计准则》和正在拟定的《国家审计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中增添环境审计方面的有关条款。

(3)辛金国和李青(2000)、陈正兴(2001)认为,环境审计准则具有一定的特殊性。认为环境审计内容涵盖广、针对范围大、使用对象多,应该有自己的准则,并分别从一般准则、外勤工作准则和报告准则三个方面对完善我国环境审计准则提出了建议。

8环境审计程序(步骤)

综合众多学者的观点,环境审计程序应包括三个步骤:一是审计前期准备;二是现场审计,包括符合性测试和实质性测试两个阶段;三是作出审计报告(审计完成)。还有学者认为,除以上程序外还应进行复审和跟踪审计。

9环境审计方法

绝大多数学者认为,常规审计方法对环境审计同样适用,同时,环境审计也有其独特的方法,包括环境成本效益分析、环境费用效果分析、市场价值法、机会成本法、恢复防护费用法、影子工程法、调查评估法、人力资本法、环境决策分析和风险分析等。

10环境审计主体

(1)环境审计的主体是审计机构及其人员。国家审计机关、内部审计机构和社会审计组织都是环境审计的主体(陈淑芳李青,1998;包强,1998);也有人认为构成环境审计主体的应当是国家审计机关和内部审计机构,至少现阶段不应包括民间审计组织(陈东,1999)。

(2)专门从事环境审计的中介机构(王炜王阳雷东风,2000)。

11环境审计对象

(1)被审计单位论。典型观点为:环境审计的对象按被审计单位分为3大类:企事业单位和基本建设单位(包括环境产业)、国家和政府机关、环境保护部门和其他承担环境保护任务的政府职能部门(王炜王阳雷东风,2000)。

(2)环境责任论。典型观点为:环境审计的对象是被审单位的环境管理责任(陈东,1999;陈淑芳李青,1998;陈汉文池晓勃,1997;靳永军,2000);环境审计的对象是环境保护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环境经济责任(包强,1999)。

(3)经济活动论。典型观点为:审计对象一般是指被审计的事项,即财政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活动(天津市审计学会天津市审计科培中心环境审计课题组,2000);环境审计的对象是环境政策、项目和活动(黄友仁林起核,1997)。

(4)其他。环境审计的对象是政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的环保计划、目标和环境管理责任(庄表峰林星火,1997)。陈正兴(2001)在其《环境审计》一书中从国家环境审计、内部环境审计和社会环境审计三方面分别分析了环境审计的对象。此外,有的学者还研究了环境审计依据、分类、特点、功能、作用、任务等等。由于这些问题的研究成果十分有限,所以这里不一一赘述。

二、对环境审计研究的评价

1环境审计研究的特点

(1)紧密结合了我国环境保护的实际情况。从70年代起,我国陆续了《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土地法》、《森林法》、《渔业法》等法规。1994年,提出了环境与发展十大对策,并且制定了《中国21世纪议程———中国21世纪人口环境与发展》白皮书,明确了中国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战略重点与行动计划。2000年11月6日,我国又颁布了《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可见,我们国家越来越重视环境保护。我国的环境审计研究是随着这一进程而逐步发展和深化的。

(2)研究具有一定的前瞻性。除了考虑到我国的现实状况,对国家环境审计进行研究外,研究者们还对尚未开展的内部环境审计和社会环境审计的有关内容进行了探讨,为将来实务的开展提供了必要的理论准备。他们认为,随着环境问题日益突出,治理和保护环境的投资日渐增加,环境审计的业务量也必将加大,注册会计师的介入不可避免;此外,企业作为一个经营主体,在考虑经济效益的同时,必须兼顾社会效益,达到二者的统一,这样内部审计部门的介入成为必然。

(3)政府、审计职业团体及其他单位对环境审计研究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环境审计在20世纪90年代开始为政府、审计职业团体及其他单位所瞩目。中国审计学会于1997年初确定以环境审计为重点研究课题,组织福建、浙江、江西三省的审计学会以实施环境审计的经验和问题为基础撰写论文,并组织对此有研究的专家和学者,于当年6月在厦门市举办了环境审计研讨会;《审计研究》在1993年第3期,刊载了加拿大审计长丹尼斯所著《环境审计———九十年代的挑战》这篇论文,其后陆续刊登了多篇译著,为我国环境审计研究提供了宝贵的资料。

(4)主要服务于国家审计。从世界范围来看,环境审计虽然源于企业内部,但就目前而言,其主体主要是国家审计。我国由于各方面条件的限制,环境审计工作同样以国家为主。因此,对环境审计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国家领域,这与我国环境审计的现状相适应,有利于推动我国环境审计实务的开展。

(5)吸收了相关学科的成果。在审计学的基础上,环境审计研究汲取了环境经济学、环境法学、环境医学、环境管理学、社会学、统计学、工程学等相关学科的研究成果,极大地推动了环境审计理论的发展。

(6)研究范围有一定的广度。环境审计虽然起步较晚,但经多方努力,其研究已深入到各个方面,包括对环境审计动因、环境审计理论基础、环境审计本质、环境审计职能、环境审计目标、环境审计假设、环境审计原则、环境审计准则、环境审计程序、环境审计方法、环境审计主体、环境审计对象等方面的研究。

(7)对于一些问题的研究有独到之处。其中最重要的是有关环境审计理论基础的研究,现已提出可持续发展理论、大循环成本理论、资源价值理论和外部性理论等观点;而最具代表性的是关于环境审计方法的研究。陈正兴在《环境审计》一书中对其进行了专门的论述,他在原有常规审计方法的基础上提出了环境审计所要运用的特殊方法,并将其分为环境费用效益分析方法和环境的经济评价方法两大类;此外,有些学者对环境审计对象、内容和范围等方面的研究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突出了环境审计的特色。

(8)规范研究为主、实证研究为辅相互结合的方法。在研究方法上,环境审计大量运用了规范研究,并辅以实证研究中的调查、分析。

2环境审计研究存在的不足

(1)研究缺乏系统性。大多数学者只注重环境审计理论某一方面的研究,并没有考虑到环境审计理论是一个系统,没有把它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待。而环境审计理论作为一个完整的体系,有其自身的组成要素,并且各个要素之间存在一定的关系。如果只研究某一方面,而忽视了其他,就可能造成各个理论要素之间的不协调,甚至产生矛盾。

(2)研究偏重于实用性。当前,多数学者只研究应用性较强的理论,诸如环境审计程序、环境审计技术与方法,而忽视了环境审计假设、环境审计原则等基础理论的探讨。一般认为,环境审计假设、环境审计原则是确立审计准则、程序与方法等要素的基础。在没有确立环境审计假设、原则等要素的情况下,研究审计准则、程序与方法难免会出现偏差。并且,由于现有环境审计研究多数是对实践的解释,很难发挥对实践的指导和预测作用。

(3)研究难以深入。现有的环境审计研究,大多是在常规审计理论之前冠以“环境”二字,其内容在本质上并没有差别,没有体现出环境审计的独有特色。当然,要挖掘环境审计理论与常规审计理论的不同之处,突出环境审计理论的特色有一定的难度,但这却是环境审计研究的关键所在。

(4)概念界定不清。多数学者在论述某一理论之前,并不对这一理论要素的概念进行界定,而是直接阐述其内容。实际上,不同的学者虽然使用同一个名词,但对其含义的理解往往存在一定的偏差,甚至有极大的分歧。这样极易造成理论研究的不一致,严重阻碍了环境审计理论的完善和发展。

(5)与相关学科的融合不够。在研究中,虽然借鉴了诸多学科的相关内容,并从中吸纳了它们的优势。但多数情况下,只是简单地把上述学科的内容直接移入环境审计,而没有使它们真正融合,进而形成一个充实而完备的环境审计理论体系。

(6)实证研究成果偏少。从上述研究现状可以看出,虽然在研究的广度和深度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这些成果主要集中于规范领域,而实证领域的成果偏少,在大多数问题上没有运用实证方法进行研究。

(7)内部审计、民间审计的研究不够。虽然就现实的状况看,环境审计应以国家审计为主,但从长远的角度讲,内部审计和民间审计终会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而目前我们对环境审计的研究仍停留在国家审计,对内部和民间环境审计研究的不足将无法适应未来环境审计的发展。

(8)研究力量不足。一方面,当前环境审计研究的任务繁重,困难重重。另一方面,环境审计研究的人员不足、水平有限。一般来说,研究环境审计的人员包括教学和科研机构的理论研究者和开展环境审计实务的工作者。在他们当中,由于主客观条件的限制,能真正投入到理论研究中的人少而又少,难以集中力量对环境审计进行深入全面的研究。

三、环境审计研究应处理好的关系

1必须处理好环境审计与相关学科的关系

环境审计是集环境经济、环境管理、环境医学、环境法学、社会学、统计学和工程学等诸多学科理论的一门边缘学科。但是,它并不是这些学科的简单拼凑,也不是相关内容的简单相加。它是一门相对独立的学科,有自己的体系和特色。因此,我们可以认为环境审计研究是一种开放的研究。在研究过程中,必须用联系的观点来考虑问题,处理好各相关学科的关系,并使它们充分融合。

2必须处理好环境审计与常规审计的关系

环境审计运用了常规审计的基本理论,是对常规审计的一种继承;同时,它是在受托经济责任向环境责任扩展后形成的,是常规审计的进一步发展。常规审计中包含财务审计、合规性审计和绩效审计三部分;环境审计同样也包含这三部分。在研究中,必须处理好两者的关系:一是要挖掘常规审计与环境审计的相同之处,以资借鉴;二是要找出两者的区别,以突出环境审计特色。

3必须处理好不同种类环境审计理论之间的关系

①环境审计按主体分为国家审计、民间审计和内部审计。它们各有特点,相互不可替代,因此不存在主导和从属的关系。当前,从我国的国情出发,应以国家审计为重点,逐步带动内部审计和民间审计的发展。②环境审计按内容和目标

可分为财务审计、合规性审计和绩效审计。一方面,它们在对象、依据、目标、范围、报告内容和报告形式等方面都有不同;另一方面,它们之间又相互联系、相互促进,是环境审计目标在不同发展阶段的体现。当前,我国环境审计仍以合规性审计为主,应尽快发展绩效审计和财务审计。

4必须处理好环境审计基本理论与应用理论的关系

环境审计理论可分为两个层次:一是环境审计基本理论,它的理论性强,可以间接指导和预测实务,包括环境审计目标、假设、原则、本质等;二是环境审计应用理论,它的实务性强,可以直接用于指导实践,包括环境审计准则、程序与方法等内容。环境审计基本理论与应用理论的划分是相对的,二者之间是有密切联系的,不能做界限分明的截然划分。基本理论可以指导应用理论的研究;应用理论又可以促进基本理论的发展。当前,我国学者主要进行的是应用理论的研究,而对于基本理论却涉及较少。因此,我们在研究应用理论的同时,必须抓紧基本理论的探讨,使二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5必须处理好环境审计理论

各个要素之间的关系首先,要确定环境审计理论体系中应包含的要素,并对各个要素的含义进行界定,这是环境审计研究的前提。对于究竟应包含哪些要素必须有一个统

一、规范的衡量标准,以保证理论要素确定的全面性和合理性;其次,要确定各个理论要素之间的关系,这是环境审计研究中一个十分关键的问题。其中,确定研究起点是重中之重。实质上,上述过程就是构建环境审计理论结构的过程。也就是说,在对环境审计理论进行具体研究之前,必须构建一个全面、系统、合理、有效的环境审计理论结构。

6必须处理好规范研究与实证研究之间的关系一般认为,实证研究与实践的联系比较紧密,有利于发现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但其理论性不强,没有一定的理论高度,难以指导和预测实践;而规范研究,虽然具有较强的理论性,但其正确性难以验证。因此,我们应把规范研究的成果用实证研究进行检验,使规范研究逐步完善,并最大限度地发挥对实证研究的指导作用。环境审计研究应采用规范和实证相结合的方法,使二者相互促进,互为补充。新晨

7必须处理好现实性与前瞻性之间的关系在研究中,既要着眼于我国环境审计的发展现状和现实社会经济环境,又要考虑各种新思维、新观点对环境审计工作的冲击,考虑各种新举措、新变革对环境审计工作的影响。既立足现实又适应未来,把现实性和前瞻性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完善和发展环境审计实践。

8必须处理好中国特色与国际惯例之间的关系环境问题的日益国际化,要求各国协调行动,以缩小各国环境审计工作的差异。因此,我国的环境审计工作应在立足于中国国情的基础上,实现与国际惯例的接轨,这样才有利于环境审计的对外交流,有利于我国的环境保护与国际同步。但是,各国社会经济制度、法律环境、道德文明观念以及审计人员素质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国外的情况未必完全适合我国,我国也有许多自己特殊的问题,因此,创新精神是必需的。也只有不断创新,环境审计才能逐步完善。这也决定了我国的环境审计研究必须适合中国国情,体现中国特色,以解决中国的实际问题。

参考文献:

1陈东:《环境审计若干理论问题初探》,《财经论丛》,1999年第3期。

2杨芳:《环境审计的经济学理论基础分析》,《陕西省行政学院、陕西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9年第3期。

3薛岩、张晓君:《试论开展环境审计的理论基础》,《中国内部审计》,1997年第8期。

4武佳:《关于环境审计》,《经济师》,2000年第7期。

5张军:《试论环境审计的理论基础》,《湖北审计》,2000年第12期。

6高方露、吴俊峰:《关于环境审计本质内容的研究》,《贵州财经学院学报》,2000年第2期。

7王炜、王阳、雷东风:《对我国开展环境审计的构思》,《环境监测管理与技术》,2000年第12期。

8王学龙:《也谈环境审计》,《兰州商学院学报》,1997年第4期。

9姜彦秋:《论我国环境审计》,《F101财务与会计》,1999年第5期。

10孟焰、王坤:《浅谈环境审计》,《财会月刊》,1997年第8期。

11李学柔:《也谈环境审计》,《广东审计》,1997年第7期。

12陈淑芳、李青:《关于环境审计几个问题的探讨》,《当代财经》,1998年第9期。

13陈汉文池晓勃:《关于环境审计的几个问题探讨》,《中国内部审计》,1997年第2期。

14福州市审计局《环境审计》课题组:《论环境审计的对象、内容、方法和目标》,《中国内部审计》,1997年第8期。

15袁素琴:《浅谈环境审计》,《陕西审计》,2000年第1期。

16靳永军:《略论环境审计》,《陕西省行政学院、陕西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0年第1期。

17赵春涛:《浅议环境审计》,《甘肃广播电视大学学报》,1999年第2期。

18天津市审计学会、天津市审计科培中心环境审计课题组:《关于环境审计基本理论探讨》,《审计理论与实践》,2000年第1期。

19梁森、杨卉:《关于环境审计几个问题的探讨》,《山东审计》,2000年第8期。

20魏顺泽:《我国环境审计的探讨》,《现代审计》,2000年第5期。

21张以宽:《论环境审计与环境管理》,《审计研究》,1997年第3期。

22黑龙江省审计学会:《浅谈环境审计的几个问题》,《中国内部审计》,1997年第8期。

23刘力云:《浅论环境审计》,《中国内部审计》,1997年第2期。

24辛金国、李青:《环境审计准则研究》,《审计与经济研究》,2000年第6期。

25陈正兴:《环境审计》,中国审计出版社,2001年6月第1版。

26包强:《论环境审计概念结构》,《审计与经济研究》,1999年第4期。

第5篇:审计目标论文范文

关键词:教学实践;审计

中图分类号:F239.45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31-000-03

三十多年审计实践中最典型的审计类型为财务收支、计算机、经济责任、政策执行审计,其共同特点是:运用审计目标与范围、标准、事实、结果四个审计基本要素,审计过程可表述为:依据审计目标,确定审计范围和标准、找到事实,与审计标准核对,得出审计结果,这就是审计基本原理,各类型审计都遵循的特点,就成为具有一般性的基本原理。

我国的国家审计工作从1983年开始,已经有三十多年的历程,应当对审计的实践历程进行一下梳理,从中总结出基本原理,找出一般规律,以此作为审计实践的理论指导,多次反复从实践中来,又运用到实践中去,最终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审计基本原理理论。

审计基本原理就是每一个审计类型的审计都遵循的基本程序,也就是说明如何进行审计过程的概括性论述。掌握了审计基本原理使得初学审计的人员在此基础上熟悉一个类型的审计后,可以举一反三地进行其他类型的审计项目。

简而言之,审计基本原理就是用最精的论述,来说明审计是如何开展审计工作的。

限于篇幅,本文仅就三十年的审计实践所揭示的审计基本原理进行总结归纳与探讨。

一、我国现有审计基本原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我国的国家审计是伴随改革开放的进程而恢复和发展壮大的,三十年国家审计从无到有,开创了中国国家审计的新纪元,取得了令世人瞩目成绩;但是,她还很年轻,做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不断完善、改革创新审计基础理论、更好地使审计理论成为有效指导审计实践工作,发挥应有的国家治理方面作用,找出我们现在存在什么不足,才是我们现在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

2014年12月25日审计长在全国审计工作会议上指出“审计理论既是对审计实践经验的总结和提炼,又是审计实践发展的指引。从当前情况看,审计理论在一定程度上滞后实践、脱离实践,甚至误导实践,必须花大气力加以改进和加强”。审计长明确提出了审计理论对审计实践的滞后,给审计实践带来不利影响,2015年审计长也在全国审计会议等多种场合和平面媒体,大力号召审计理论与实践工作者重视审计理论的创新与发展。事实也充分说明:审计理论的滞后于审计实践会给审计工作带来不利的影响。

我国自八十年代审计初建时就明确提出“真实、合法、效益性(包括效果、效能、效率、安全、资源与环境保护等,下同)”的审计目标,虽没有西方发达国家的时间长,以美国为例,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就已经普遍开展了公共资金的绩效审计,在对公共部门及公用事业单位的审计中,出台了“全面审计的标准”,美国总会计局会计长公布的“政府单位、规划、事业和部门的审计标准”(1974年)中①,对政府规划部门、事业或者单位的“全面审计标准”为:“(1)财务业务、会计账目和报表的检查,其中包括对现行法律和规章制度遵守情况的评价。(2)在资源利用中效率和经济节约情况的审查。(3)确定是否有效益的完成预期结果的审计。”我国自国家审计机关成立起,就将效益列为审计目标。但经三十多年的发展,我国公共资金绩效审计仍然没有全面开展,特别在一些基层审计机关,绩效审计的质量与水平还不高,有的甚至没有开展此项工作。《审计署2008至2012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以下简称〈发展规划〉)中明确“全面推进绩效审计,促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财政资金和公共资源配置、使用、利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促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推动建立健全政府绩效管理制度,促进提高政府绩效管理水平和建立健全政府部门责任追究制。到2012年,每年所有的审计项目都开展绩效审计。”也就是说:所有审计项目,都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条规定的“合法、真实和效益”为审计目标。

这一规划在全国审计机关并没有全部实现,也就是说:国家审计已经经历三十多年的发展,但是,有的地方的审计机关不能实现审计法自成立之初的“合法、真实和效益”的审计目标,进行“全面审计”和《绩效审计》,实施审计目标的“全覆盖”,对这一事实,值得我们进行深入的分析与思考。

二、在审计理论中缺少审计基本原理的内容是主要原因

形成这一现状的主要原因是:我国的审计工作始于八十年代初,由于没有现成的审计基础理论,从两个方面吸收审计知识,一是从原有的财政财务部门的同志经验中汲取,形成以“审计问题为基础”为代表的审计方法体系,直到现在,在审计系统内,以“师傅带徒弟”仍然是很多在实际工作的常用方法,就说明了由于基本原理的缺少而形成的对口传身带的依赖。二是从国外的审计理论翻译而来;形成以“评价内控制度为基础”的为主要代表的审计方法;第一种缺少评价等先进方法的运用,很难发展为审计基础理论;第二种失于和我国的内部控制系统不建全,与我国实际情况不符,我国的内部审计是和国家审计一样在80年代初建立的,与西方国家200多年的内部审计发展不在一个等级上,造成“水土不服”,特别是一些介绍国外绩效审计的内容时,过多的介绍在国外也不一定用的数学模型等概念化的方法,使人感到绩效审计方法与手段高不可攀,使之很难与中国的审计实践相结合,也不能形成与我国实践相结合的的审计基础理论。

我们知道,做任何一项工作,第一要素是要有能从事这项工作的人,可是,国家审计机关既使在各地方机关,也不缺乏中级甚至高级职称的审计技术人员,更有是审计学院或者审计专业背景的审计人员,从事审计工作多年,可称为“资深”审计人员,可为什么能熟练的进行财务收支审计,一提到要进行绩效审计,就脑袋摆的就象“拨浪鼓”:“那可不是我们能完成的”,好像是高不可攀的高难度的工作。这里即有对绩效审计的不了解而形成的畏难情绪,但这决不是主要原因,各地审计机关也在鼓励开展绩效审计上加大了力度---在年度工作考核成绩将绩效审计列为业务考核工作成绩时的重要加分因素,效果仍未奏效,可见,这不是主要原因,那什么是主要原因呢?

各类审计专业的教科书都有如何进行各类型审计的分别的论述,但是没有形成审计工作过程的共性进行描述的基本原理,也可以说没有从理论的高度对各审计类型的指导,因此形成从事多年财务收支审计工作的审计人员,换一个审计类型时就不会审计的情况出现。也就是说,没有将审计工作的实践上升到理论,没有用最简洁的语言概括出审计是如何进行工作的,从而造成审计人员知道在实践中如何工作,在实践中也增加了丰富的经验,但没有理论上的具体指导,只有实践上的经验积累,这样,如长期对传统的真实性、合法性审计目标的项目,如果换成对效益性审计目标进行审计,就感觉无从下手了,和国外发达国家相比,除了我们没有进行过管理审计这一阶段有关外,(西方发达国家在二战后到七十年代进行了三十多年的管理审计,而在我国管理会计并没有全面开展,也就无从谈起管理审计)在审计理论与教学上没有将审计方法(过程)上升到理论上是影响我国审计实践发展的主要原因,即缺少审计基本原理的理论指导与教学。

三、我国三十多年的审计实践中各类型的审计的审计过程的总结

我们分别对三十多年的主要的审计类型进行审计的过程分析与归纳。

1.财政财务收支审计过程

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最早并且持续时间最久,是所有审计人员都掌握的审计类型,我们首先对此进行分析。

审计人员在进行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时,从未进入被审计单位(包括一个行政区、企事业单位、责任人或者是一个项目,下同)时,就开始按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真实、合法”的审计目标要求,搜集与财政财务收支有关国家与部门的法律法规文件,并要求被审计单位准备有关本单位的相关财政财务制度、有关行业资金管理方面等与财务相关的文件。

在编制审计实施方案时,要确定影响“真实、合法”审计目标的各项因素,(注意: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其审计类型在名称上就确定了是对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审计目标进行审计,没有 “效益性”审计目标),找出反映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的“点”,确定审计范围(或者说细化的审计目标),这是审计人员的基本功,确定了审计范围,找出财政财务核算上是如何做的事实,也就是财政财务核算是如何做的,与应当如何做的审计标准核对,不管符不符合,称为其结果,这一结果如果不与标准符合,也就称为问题,否则就是无问题,这样,不管是否符合,结果就是审计结论。按审计范围上的“点”全部按上述审计过程进行后,汇总全部结果,就得到了财政财务审计的结论。

在上述审计过程中,按审计时出现的先后,是“审计目标、审计范围、审计标准、事实、结果”审计过程的要素。

2.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

与财务审计相比,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另一种特点的审计类型,它是对责任人任期所担负的经济职责进行审计评价的过程,审计目标是“真实、合法、效益”,是针对其履行职责方面的,其审计过程为:

首先,要确定其经济责任,这应当与其领导干部的上级管理部门明确担负的职责,国有企业领导的职责与财务账目相关性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通知 中办发【2010】32号,(以下简称《规定》)“第十六条 党政工作部门、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等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是:本部门(系统)、本单位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重要投资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情况;重要经济事项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对下属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管理和监督情况。”而地方领导干部的职责更多的是国民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方面的职责,是《规定》“第十五条 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是:本地区财政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情况;政府债务的举借、管理和使用情况;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重要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情况;对直接分管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管理和监督情况。”2015年12月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关于实行审计全覆盖的实施意见》等相关配套文件中提出对国有资源实行审计全覆盖 的要求: “将国有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等情况作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审计人员所要做的就是评价是否履行了职责。由于其职责范围比较宽,审计人员时间是有限期的,什么都进行评价是不可能的,在制定审计方案时,要依据主要的《规定》中的要求,能准确的反映其经济责任与职责业绩“真实、合法、效益(这里主要指经济、社会效益,政策执行效果、效率,资源与环境保护等所有与履职责任有关的效能)”,同时找出确定其审计范围及审计标准,如果有标准没有明确规定,与委托机构进行协商,共同确定,找出相应的事实,与审计标准核对,确定其结果。

以上审计过程中,按审计时出现的先后,是“审计目标及范围、审计标准、事实、结果”审计过程的要素。

3.计算机审计过程

计算机审计不是指用计算机手段辅助审计,与AO、OA运用不同,是指对一个被审计单位的计算机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的审计,国家及相关部门对计算机管理、使用各方面有具体的法律、法规、规章,被审计单位也根据本单位的具体特点,制定了管理制度与办法,审计时,首先确定其审计范围,确定审计的范围与内容,既能反映计算机安全性、可靠性、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的指标,然后确定审计标准,在此项审计中,审计范围中就有了审计标准,只需确定审计范围,审计标准也在其中了,确认客观存在的事实,结果就有了。c前二个审计过程比,计算机审计过程中确定审计范围要容易,标准也好确定,只是在软件使用安全性审计时,要求高水平的软件技术人员。

在审计过程中,按审计时出现的先后,是“审计目标、审计范围、审计标准、事实、结果”审计过程的要素。

4.政策执行审计过程

2014年10月,国务院国发〔2014〕48号《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中要求:“依法履行审计职责,加大审计力度,创新审计方式,提高审计效率,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促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和国民经济健康发展。”

2015年起,国家审计为了配合发展国家促进经济发展政策贯彻执行,审计署创新审计方式,组织开展了政策执行情况审计,以“真实、合法、效益性” 为审计目标,对被审计单位的有关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国家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影响原因、提出改进的建议。一方面审计政策落实情况;另一方面也要对政策执行情况存在的问题等情况进行反馈,以便进一步完善政策,实现为国家宏观调控服务的目的。

审计目标明确后,要确定审计的范围,也就是审计目标的细化,审计项目涉及到具体政策有哪些?(范围)具体要求是什么?(标准),被审计单位是如何做的?(事实)对什么“点”(分目标)进行审计,所有“点”汇集到一起就是审计范围,搜集实际执行情况的事实及按政策要求应当如何做的标准(政策文件要求),事实与标准逐一对比,得到审计结论。

在审计过程中,按审计时出现的先后,是“审计目标、审计范围、审计标准、事实、结果”审计过程的要素。

四、审计类型方法的归纳与总结得出的审计基本原理

1.在审计实践中得到的审计基本原理

在上述各类型的审计中,其共同性是:运用审计目标与范围、标准、事实、结果四个审计基本要素,审计过程可表述为:依据审计目标,确定审计范围和标准、找到事实,与审计标准核对,得出审计结果,这就是审计基本原理,各类型审计都遵循的特点,就成为具有一般性的基本原理。审计目标及由此产生的范围是由审计的类型所决定的,由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或者审计委托书所决定的,审计人员用标准、事实、结果三个要素进行审计。

2.提高审计学习效率,使审计人员能应对各类型的审计项目

正如会计学中,基本要素有: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支出、结余。也有基本平衡公式: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支出=结余,也称为会计基本原理。不管是什么行业的会计,都要遵照执行,在学习应用时,也可以举一反三,节省了大量重复学习的时间。许多学会一个类型会计的人员,在从事其他类型的会计时,根本不用再学习,同样,如果在审计教学中,将审计基本原理作为教学内容,同样也会收到同样效果,当审计人员熟练进行一个类型的审计,再换一个审计类型就可轻车熟路了,因为不管是什么类型的审计,都要按审计基本原理进行操作,只是审计目标不同,相应的审计范围、标准、事实、结果不同而已。

以上既是我们通过对审计实践的总结得到的审计基本原理,它源自审计实践,是审计的基本规律,也必将在今后的审计实践中发挥作用。

注释:

①《管理计与规划审计》陈颖源、刘湖、郭志顺编用工作之便 张元奎校.知识出版社,1984年6月 。

参考文献:

[1]林亚利.试论审计原理应用的不足对绩效审计实践的制约.辽宁省审计科研所.审计文汇,2015(2):43.

[2]一九八三年国务院转发审计署《关于开展审计工作几个问题的请示》.

[3]审计署.关于开展厂长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几个问题得通知.1986.

第6篇:审计目标论文范文

随着环境污染的不断加剧,环境保护日益成为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作。审计作为监督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环境保护领域没有得到充分的发展。为促进环境保护目标的实现,推进环境审计的发展,学者们从不同的角度对环境审计的定义、主提和客体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对这些研究的总结与分析有利于形成我国环境审计理论研究体系,并将为将审计理论研究转化为现实审计能力提供基础。

关键词:

可持续发展; 环境审计

中图分类号:D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2)24020401

1引言

科学技术带动工业化的迅猛发展,为人类创造了前所未有的经济增长速度,极大的改善了人们的物质文化生活,然而在经济繁荣和扩张的背后却是环境的不断恶化,资源的日益枯竭。尤其在一些在片面追求经济增长而忽视环境保护与治理的国家和地区,经济发展方式粗矿,使得环境生态失衡,导致了气候变暖,沙尘暴、酸雨、水土污染、土壤流失等地质问题,甚至不断演变为气候和地质灾害。环境问题已经成为关系到人类能否生存和发展的重中之重,也日益成为引起我国环境保护署、审计署等有关政府部门的重点关注。审计署于2008 年出台的审计工作五年发展规划,明确将资源环境审计列为六大重点关注的审计领域之一。环境审计工作的科学发展离不开有效的理论支持,因此本文主要梳理我国对环境审计问题的有关研究,以期与国际环境审计的发展相对比,从而对我国有关环境审计的理论研究和实务发展有所帮助。

2我国环境审计研究综述

通过对文献资料的整理,我国学者针对环境审计问题展开的研究内容主要集中为有关环境审计的定义、环境审计的主体和客体,其的主要观点如下。

2.1关于环境审计的目标

关于环境审计的目标,我国学者有代表性的观点认为环境审计的本质目标是确保受托环境保护责任和管理责任全面有效履行。如陈淑芳和李青认为环境审计的目标是对被审单位的环境责任履行情况进行评价、鉴证,以促进其认真履行环境责任。再如,胡文平、彭桃英认为境审计的目标包括对经济活动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价、对环保资金和资源利用情况进行审查、以及对环境管理系统的有效性和充分性进行考评。

2.2关于环境审计的主体

关于环境审计的主体,我国早期学者通常认为环境审计的主体主要是政府监管部门。随着居民环保意识增强,对环境问题以及企业社会责任更加关注,我国学者对环境审计主体的认识已经更加全面,一般认为环境审计的实施主体由政府审计机关、内部审计机构和注册会计师共同组成(陈思维、李菊香)。同时我国也有学者指出,虽然理论上环境审计的主体应当包括政府审计机关、内部审计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但实际中主要由政府审计机关组织实施(张丽华)。

政府主导的环境审计在我国研究与实务中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其原因在于政府是环境项目的重要投资者。鉴于环境保护项目投资大、回收期长的特征,政府作为环境项目的重要投资者也自然决定了政府审计机关成为环境审计的主体。另外,政府审计机关极强的权威性,政府审计机关代表国家执行环境政策、法律、法规的遵循性检查,可以对被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行为直接做出处理、处罚决定,权威性强,有利于保证境审计的意见的落实,促进环境保护目标实现。

2.3关于环境审计的客体

关于环境审计的客体,李菊香、胡文平、彭桃英等认为环境审计的客体包括三部分内容:即针对环境保护资金筹集和使用情况进行鉴证的财务审计、针对组织业务活动对有关法律法规遵循情况进行鉴证的合规性审计,以及对有关组织的环境管理责任及工作成果进行评价的绩效审计。王淡浓认为环境审计工作的客体主要包括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审计。黄道国、邵云帆提出了多元环境审计的工作格局,强调国家审计机关内部多个审计主体依据国家资源环境政策法规,从不同角度、通过多种方式对审计的不同客体的相关环境问题进行的审计。他们建议建立地方各级审计机关与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如当地发改委、环保、水利、国土资源、林业、海洋等)建立主动的协调配合机制,实现定期沟通工作情况与工作重点,与主管部门讨论环境审计的计划,征求其对环境审计工作安排的意见和建议,对于环境审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向主管部门咨询,以及及时反映环境审计查出的问题等。

2.4关于环境审计的标准

对于环境审计的标准,我国学者展开的探讨相对较少。有学者认为环境审计准则应当属于审计准则的一部分。

3我国环境审计研究总体评述

文献资料表明,我国现有的对环境审计的研究内容比较局限,主要集中于对上述环境审计定义及审计对象和审计主体的讨论上,有一些学者讨论了环境审计风险模型(刘长翠、周泽红),还有学者从环境审计涉及的具体项目角度探讨了环境审计的有关问题,如陈小林、梅林探讨了碳审计的基本原理与实施对策。总体而言,环境审计的研究不多,涉及研究范围较为单一,研究不够深入,对环境审计标准的研究较少。这可能与我国目前我国环境会计发展滞后,对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的披露采用资源报告形式,没有强制要求,同时也没有一个具有权威性的统一的环境报告的格式及内容标准,使得作为环境审计重要工作内容之一的环境会计缺乏权威标准,无法为环境审计的理论研究和实务发展提供必要支持。

针对环境审计的目标、审计的主体与审计客体展开的现有研究,我国学者多从政府环境审计的角度,研究的对象很大程度上局限于政府投资的环保项目,研究的内容侧重于政府环境绩效审计的研究。

本文认为,这些现有的研究忽略了一个重要问题:即随着全球经济环境以及碳交易市场的现实发展,人们环保意识逐步加强,环境资源的货币价值必将日益体现,从而会大力促进环境审计社会需求的快速发展。广大投资者、潜在投资人和社会公众在关注企业创造利润的同时,会更加关注企业的环境影响的经济后果,并由此影响其对企业价值的评估和投资决策,从而在微观层面上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因此,以注册会计师为主体的环境审计和企业内部环境审计未来在环境审计中的地位将会日益增强。与此相关的环境会计准则、环境审计准则的建立和,以及考虑环境影响后果的企业价值评价标准的研究等问题,将会构成环境审计理论问题进一步研究的重要内容。

4启示

环境审计理论研究方面的缺乏,使得相关事务发展缺乏理论依据,从而必将对推动环境审计实务工作快速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从实务来看,目前我国的环境审计主要以政府环境审计为主导,审计的客体主要局限于以环境保护资金为主的财务审计和合规性审计。在环境审计过程中,缺乏明确的环境审计标准,审计活动主要依据的是目前所颁布使用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环境标准。但由于我国环境保护和环境治理工作起步较晚,2008年我国环境保护局才正式挂牌更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显示了党中央、国务院对环保工作的高度重视。短时间内环境保护规则尚不完善,审计人员从事审计活动需要依据现有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做出职业判断,很可能对不同的审计项目差别对待,难以保证审计过程、审计结论的客观性和公允性,难以合理控制环境审计风险,保证环境审计的质量。

审计准则一方面规范审计人员执业行为的专业标准,另一方面也是衡量和评价审计工作质量的尺度。只有确定了环境审计准则,环境审计人员才能用科学的、系统的方法,合理计划审计工作,有效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为针对环境审计客体发表审计意见提供合理基础。唯此,才能获得委托人或社会公众才能对环境审计的结果的认同。因此,环境审计权威标准的颁布于落实,是有序开展环境审计工作的基础。同时,作为一种新兴的审计领域,环境审计涉及范围广,搜集和评价环境审计证据所运用的程序和审计方法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和特殊性,传统的审计准则并不适应于规范和指导环境审计工作。因此,本文认为环境审计工作建立专门的环境审计准则体系应是一个更为恰可行的方法。

在环境审计准则的制定过程中,由于环境审计涉及的范围多样化,应当针对不同范围分别制定有效的环境审计准则。因此,传统审计理论界需要与多种专业人员密切合作,形成由环境审计专业人员、环境保护领域专家、特殊资源管理专家和理论研究人员等共同构成的、协同工作的组织,多维度、多层次探索环境审计的技术方法和制度建设,提高环境审计方向的研究能力和,发挥理论研究对实践的指导作用,为促进我国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发展培育微观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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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审计目标论文范文

一、论文对民营企业内部审计产生的动因进行了论述

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指出: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共有制经济发展。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日益深入,我国的民营经济正在飞速发展,为活跃流通、繁荣市场、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安置下岗职工和富于劳动力、增加国家财政收入起了重要作用。但民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如缺乏长远的战略规划,“小富即安”思想严重;家族管理现象普遍,公司治理较薄弱;扩张中的融资“瓶颈”等。民营企业要想实现更高的目标,必须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就必须发展内部审计。

在产权特征和公司治理上,民营企业与国有国营企业的最大区别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产权明晰程度,前者产权主体明确,产权清晰,而后者国家作为一个产权主体,看似明确,实则模糊;二是委托关系,前者或者所有者直接从事企业经营管理,从而不存在股东与经营者层面上的委托关系,或者所有者不直接从事企业的经营管理,从而存在委托关系,但委托人和人主体明确、委托链简洁、关系简单,后者所有者不可能直接从事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委托关系一定存在,而且委托人和人之间主体不明确、关系模糊、委托层级较多。

民营企业设立内部审计制度是企业自身的一种内在的主动需求。在民营企业,其外部产权明晰,不存在多级。企业是一种团队生产,当存在个人行为的外在性时就会有道德风险和机会主义,在企业的团队生产中,如果没有监督者的监督就会有偷懒、虚报业绩、转移企业财物等现状的发生。当存在委托责任关系就会有受托责任人对委托人是否尽心尽职,有没有如实履行受托责任等问题。作为理性人的民营企业的业主(股东)当然就会想方设法杜绝这些增加企业内部成本影响到其自身财富增长的因素,但依靠其个人的努力是不够的,尤其是当企业规模大、生产经营复杂、生产经营场所分散时,业主(股东)控制的距离太远,难以实现有效控制。另一方面,即使是业主(股东)能够对企业实施有效控制,使企业团队努力工作,但企业团队内各个职能部门所作出的努力是否能够如愿以偿的给业主(股东)带来效益,增加其财富,有赖于外部人的评价,因为一个人或组织难以对自己的工作好坏和努力的结果作出正确的评价和预测。设立内部审计机构,建立一个专司内部监督控制职能的部门,有利于协助业主(股东)组织和控制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实现其财富最大化的目标。

二、论文从民营企业内部审计目标与职能进行了论述

1、大家一致认为,内部审计目标是内部审计行为的出发点,是内部审计活动所要达到的理想境地或状态。所以内部审计目标必须反映所服务企业的性质,并受制于客观经济环境。民营企业内部审计必然反映的是民营企业的本质特性及其内部审计的本质要求。

民营企业的内部审计目标是单一的,就是在于为组织增加价值和提高组织的运作效率。它通过系统化和规范化的方法,评价和改进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过程的效果,帮助组织实现其目标。民营企业内部审计目标就是反映民营企业最本质的内生变量的产权属性和公司治理属性。民营企业的股东的终极目标是实现自身财富的不断增长,而在有效的公司治理构架下,经营者与股东的目标趋于一致。在这个组织目标统辖下,内部审计目标就是在于协助组织成员增加企业价值和提高组织运作效率,帮助组织实现目标。

2、内部审计职能是围绕实现内部审计目标而内生的固有功能,它受到审计目标的影响,所以审计职能也会受到企业特性的影响。

较为一致的看法是企业的内部审计具有监督职能和服务职能,而民营企业更重视的是服务职能。民营企业内部审计是自身发展需要而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其建立内部审计机构,从事内部审计活动,目的就是在于充分利用内部审计的服务职能,协助和保证组织实现目标。除了国有企业一般的评价和控制等服务性职能外,因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的产权属性和公司治理属性不同,还突出明晰产权和咨询等服务。民营企业的产权属性表现为外部的明晰性和内部的模糊性,公司治理上表现为存在构建合理公司治理的基础,产权属性决定了民营企业拥有国有企业内部审计所不具有的一项特殊服务功能-明晰内部产权,而存在构架合理公司治理基础的属性决定了民营企业内部审计的咨询服务功能。

因此,咨询是民营企业内部审计服务职能的另外一个重要内容。在一个存在有效公司治理机制的民营企业,经营者的目标与股东目标一致,领导团队追求价值增值,内审必须帮助组织实现这个目标,企业的生产经营极其复杂多变,内审凭借自己的独有身份和优势,采用参与式的审计方式,以服务为导向,为企业提供保证咨询服务。其所涉及的服务咨询领域包括企业发展战略和经营决策、项目投资、销售市场景气状况等战略性决策,也包括了物资采购、生产工艺,产品促销效果、人力资源管理

、后勤服务系统效率、信息系统设计与运行等技术和运营性决策,内审人员通过与经营者的交流自己的审计结论协助经营者改善经营效益。

三、论文对民营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和管理体制进行了阐述

“民营企业内部审计机构设置和管理取决于民营企业本身”,这是这次所有论文的一个共同点。在民营企业,无论是存在所有者和经营者相分离的治理结构还是所有者与经营者合一的单边治理结构,经营者都有动力把内部审计机构安排成最具有工作效率和效能的组织结构,影响内审工作效率和效能的是内审机构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为了提高内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民营企业应把内部审计机构直接设置在股东会或董事会的领导下。对于规模较小的民营企业,业主(股东)直接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股东会人数不多,工作机制和决策机制灵活,能够对内部审计机构进行管理,内部审计机构可以直接隶属于股东会的领导,保障审计人员的绝对权威。对于规模大,按公司制运行的民营企业则应将内部审计机构设在董事会的领导之下。

在管理体制上,民营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只受本单位的领导,对本单位的上级负责。在业务上受内部审计协会的指导,具体表现应为执行遵守《中国内部审计条例》和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制定的内部审计基本准则等行业准则和规章。

四、论文探讨了审计内容与重点

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以财务审计为基础,以管理审计为重点。民营企业进行财务审计是一项基础工作,是进行管理审计的基础。民营企业进行财务审计评价内部控制系统,一是保证企业组织科学合理,生产流程规范运行;二是保证内部控制系统提供的信息真实及时,以便保证实现审计目标,提供决策有用性的信息。在此基础上发挥内审的管理职责,实施管理审计,达到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内审人员通过自己的工作,帮助组织成员,提高组织机构的效率,合理配置经济资源,达到企业经营的既定目标。

第8篇:审计目标论文范文

与财务审计相比,绩效审计有着显著不同的特点。财务审计主要关注是否合乎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计范围主要是在财务收支领域,并且倾向于应用相对固定的准则。而绩效审计,关注的主要是对经济性(economy)、效率性(efficiency)、效果性(effectiveness)的审计,其范围比较广泛,不仅限于财务领域,还延伸到了非财务领域,允许并非常欢迎审计时做出判断和解释;在选择审计目标、标准、方法和审计意见等方面都相对比较灵活,没有固定的准则;绩效审计的报告类别较多,这些报告一般包括更多的讨论、分析和合理的论证,由此决定了绩效审计必须有广泛的调查和评价方法可供选择应用;在法定权限中,绩效审计有权检查所有政府活动,并对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进行披露。总之,“绩效审计是由于不同需要、出于不同目的而产生的审计,他的根源在于公众要求对政府、事业单位和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进行独立分析”[2].在实际工作中,各国均根据自己的特点与需要开展绩效审计,使绩效审计呈现出一定程度的灵活性、多样性、复杂性。在我国,绩效审计则刚刚起步,对于如何开展绩效审计,目前尚处于探索阶段,尚未形成比较完整的理论,也还没有总结出比较系统的技术和方法。

一、我国绩效审计发展现状与理论框架构建的意义

(一)国外绩效审计发展现状

纵观世界审计,绩效审计出现于20世纪40年代中期,在20世纪70至80年代得到较快发展,完成传统财务审计向以绩效审计为中心的转变是20世纪90年代的事情[3].绩效审计同任何事物一样,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着不均衡性。总体来看,实施绩效审计较早的国家和地区,一般处于领先行列,比如北美的加拿大、美国,西欧的英国和北欧的瑞典等。目前,广泛开展绩效审计的国家不仅包括加拿大、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德国、瑞典、挪威、荷兰等西方国家,还包括一些亚洲国家如印度、巴基斯坦、新加坡、日本和中国的香港等,其政府审计机关也开展了绩效审计,其中有的国家和地区政府审计机关还总结出一些相对成熟的绩效审计方法和规律。

西方审计学者认为,在政府审计史上,绩效审计的实施,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催化剂,能否不失时机地选择并接受绩效审计,是衡量一个国家的政府审计是否具有活力的标志之一。这种认识与当前或今后一个相当长时期,世界范围内政府审计的发展潮流是一致的。

(二)我国绩效审计发展现状

实际上,中国审计理论界在20世纪80年代初,中国审计制度建立不久,就开始探讨经济效益审计(或称绩效审计)问题。1984年提出“试审”,90年代初基本处于停滞状态,20世纪90年代到入世前,审计学界对绩效审计进行深入研究并对是否要开展绩效审计达成一致,入世以后,审计界开始思考:“中国如何开展绩效审计,如何与国际接轨,并如何付诸实践。”[4]

近几年,在实践中,政府审计机关逐渐开始了对行业审计调查、离任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专项基金审计及公共工程的绩效审计的实践探索,如:2001年退耕还林还草试点工程资金审计、2001年组织的农村电网“两改一同价”审计以及2002年组织的民航“一金一费”审计调查及重点机场项目审计、2002年深圳市审计局医疗设备采购审计、2005年浙江省审计厅组织对省、市、县98个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的投资绩效审计,并核减工程造价3.14亿元[5].严格讲,这几项绩效审计因为包含有一定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审计内容而与英美等国的那种纯粹独立类型的绩效审计存在一定区别,但却接近于加拿大的综合型绩效审计,也就是中国审计署所认为的财务审计与绩效审计相结合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绩效审计,这类审计主要是以查处和揭露严重损失浪费和国有资产流失为主要目的和内容的专项资金审计。审计署领导对这类绩效审计的态度和选择是“提倡搞中国特色的绩效审计,不能照抄照搬国外”[5].

(三)我国绩效审计发展的制约因素及理论框架构建的意义

绩效审计在中国的实践取得的进展是重要的,但是有限的。目前,由于受传统观念束缚(全社会及政府部门的负责人对绩效审计工作不甚了解甚至有抵触心理)、体制的影响(行政式政府审计体制独立性差)、法规的制约(缺乏政府绩效审计法规和评价指标体系,缺乏立法支持)、理论研究的滞后、有组织的理论探讨和人才培训的欠缺、审计人员结构和素质不能适应政府绩效审计要求等等,导致我国政府绩效审计发展缓慢。我们应从短期和长期两个方面着手,寻求促进我国政府绩效审计发展的对策,以从根本上改变政府绩效审计发展缓慢、成效较低的现状。

目前,当务之急是我们需要从绩效审计的概念内涵、绩效审计体制、绩效审计的权限和法律依据及绩效审计的程序与方法及等方面去构建一个政府绩效审计模式的可行性理论框架,以避免审计活动的盲目进行。下面作者借鉴国内外绩效审计的理论和经验,结合我国具体的审计环境对政府绩效审计的理论结构进行初步探讨。

二、我国政府绩效审计模式的可行性理论框架初探

研究并构建中国绩效审计的模式,要对构成这一模式的各个要素进行分析,并作出相应的选择与决策。

(一)政府绩效审计的概念框架

各国对政府绩效审计的称谓不尽相同,如英国“现金价值审计”(valueformoneyauditing),加拿大“综合审计”(comprehensiveauditing),澳大利亚“效率审计”(efficiencyauditing),瑞典“效益审计”(effectivenessauditing)等。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在1986年第12届国际会议上,建议以“绩效审计”(performanceauditing)统一名称。[6]我国称之为“效益审计”。

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对绩效审计主要采用的定义是指对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的审计。美国会计总署修订的《政府的机构、计划项目、活动和职责的审计准则》认为:“绩效审计就是客观地、系统地检查证据,以实现对政府组织、项目、活动和功能进行独立地评价的目标,以便为改善公共责任性,为采用纠正措施的有关各方进行决策以便实施监督提供信息。”国际会计师联合会认为,“绩效审计的目标是向用户提供独立的业绩信息和系统的认定保证。”[6]此外德国联邦审计院、荷兰审计院等对绩效审计都有类似或近似的界定。

笔者认为绩效审计概念应是包括审计主体、客体、目标、职能、范围的一个概念框架,一个连贯、协调、内在一致的理论体系。

1.政府绩效审计主体

虽然在国外不乏委托民间审计中介组织实施绩效审计的例子,但在我国政府效益审计的主体还应该以国家审计机关为主,目前我国的民间审计独立审计仍以公允、合法、一贯为审计目的,难以与效益审计相适应。

2.政府绩效审计客体

虽然按照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悉尼会议文件的定义,绩效审计的客体应该是公营部门。但是实际上各国开展的绩效审计都包括了两类审计对象,一是机构,二是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提出的五年规划所指出的效益审计的重点,笔者认为我国的绩效审计应该包括两种客体:一是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他们可以统称为机构,属于公共资源、财政资金的主要使用、管理、支配者;二是预算支出项目,包括各种专项资金支出、投资支出、国债和外债支出项目等。

3.政府绩效审计目标

审计目标是一个审计项目的出发点和归宿点,它直接影响着审计的范围、内容、所需证据类型、审计方法与技术手段,以及审计结论的表达方式和最终的处理结果。一般来说,绩效审计的根本目标是围绕经济、效率、效果来确定的。

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对绩效审计目标规定如下:“一是,为公营部门改善一切资源管理奠定基础;二是,力求决策者、立法者和公众所利用的公营部门管理成果的信息质量得到提高;三是,促使公营部门管理人员采用一定程序对绩效审计提出报告;四是,确定较为适当的经济责任。”[6]

在我国现阶段,开展政府绩效审计的目标主要是对公共资源使用和管理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价。这里的有效性至少应包括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和合规性。经济性,即是否以最低的投入达到目标;效率性,即产出与投入之间的关系,包括以最小的投入取得一定的产出或者是以一定的投入取得最大的产出;效果性,即目标的实现程度,再多大程度上达到了政策目标、经营目标和预期结果;合规性,即合法性,是对法律法规的遵循情况。

从中国目前的实际来看,合法性是否应作为一个绩效审计目标是引起争议的一个问题。从公共资金管理现状来看,我国在公共资金管理和使用中一定程度上存在着违规使用问题,如2004年1-11月审计机关向纪检司法机关移送各类违法犯罪线索1165件。在这样的条件下,如果相关项目未作过财务审计,在开展绩效审计时关注合法性也就变得重要了。[8]

但是不同的绩效审计项目,审计目标的重点也各有不同。除了考虑,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这一根本目标外,还要考虑审计目标的具体性和现实性。

4.政府绩效审计的职能

政府绩效审计的职能主要是对公共资源使用和管理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价,并不质询政府目标及政策的优劣,而是检查这些政策的设计的执行效果并进行独立评价。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政府绩效审计也有监督职能但不属于主要职能。这是因为审计结果往往不是由审计机关进行处理,而是由人大或其他决策机构进行处理,同时进行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的评价时所用的审计依据往往不是强制性的。

5.政府绩效审计范围

对于全面的绩效审计其审计范围涵盖经济、政治、军事、文化教育、社会、生态环境等领域。对于当前中国,政府审计注入绩效审计内容,主要体现在对财政性资金使用效果的审计。笔者认为我国的绩效审计范围应该包括:机构的绩效审计和项目的绩效审计。机构的绩效审计,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可以统称为机构,在当前的中国不会成为重点。项目的绩效审计,包括各种专项资金支出、投资支出、国债和外债支出项目等,主要是指预算支出项目的审计,我国目前重点可以放在国家预算和地方预算的专项支出。因此项目绩效审计的范围可以确定为以下几方面:预算支出项目预期目标的实现程度;项目管理的有效程度,包括资金层层拨付的环节实施单位资金配套环节、对项目工程的可行性论证环节、对工程出包或大宗采购的招投标环节等;专项资金使用的合法、真实和效益性,目前在我国审计机关最先开展绩效审计的还是与专项资金有关的财政、财务收支的资金使用、分配、报告中存在的合法性、真实性有关的问题。这些问题往往严重地影响着项目的效益,例如资金拨付环节中发生层层克扣、资金分配使用中被挪用、资金筹措手段的不合法、国债外债资金的不合规转贷以及由此引起的偿债责任的不合理分布等都会严重影响资金的使用效益;项目工程的效益性,包括工程的进度、质量、规模提供的使用价值或效果及服务、投入资金的营运状况、偿债能力和收支盈亏等。[7]

(二)政府绩效审计体制

学术界认为,目前国际上主要有四种国家审计体制(模式):立法型(议会型)、司法型、独立型和行政型。而目前在世界上采用行政型体制的国家比较少,而议会型(立法型)最多。采用议会型、司法型和独立型的占80%以上。以前,瑞典被作为行政型国家审计的成功代表,但在2004年7月1日审计体制改革以后,瑞典现行的国家审计体制已不是纯粹意义上的行政型体制了。现在在世界上比较成功的,能够比较好地发挥作用的行政型审计体制,尚未发现。[9]

中国的审计体制是行政型体制,现行审计体制下,审计监督在政府层次上留有空白。从法律上讲,政府层次(包括政府首长)应该受到审计监督。一方面,审计机关要审计本级财政预算;另一方面预算执行中存在的许多问题,如隐瞒转移收入、挤占挪用资金等许多问题无不与政府息息相关。特别是当前公共支出的决策和使用权集中在政府或个别负责人手中时,权力集中且缺乏透明度。而“内部审计”下审计监督对象主要是财政和其他预算执行部门以及下级政府,不包括政府层次。这样一些问题特别是那些与政府或政府首长有直接关系的问题就难以深查,对发现的问题,也难以对外都披露。

笔者建议,借鉴澳大利亚的成功经验,对审计署内部机构设置进行调整。绩效审计的职能重新由独立机构来完成,在审计署分别组建了独立的“绩效审计部”和“财务审计部”,分别负责“绩效审计”与“财务审计”[10].这样,绩效审计已经可以与财务审计平起平坐了。这也在很大程度上意味着,更多的资源,尤其是管理力量,必须向绩效审计倾斜。这一内部机构的设置模式可以改善目前行政型体制的不足,又能适应目前中国的行政体制现状。因为,中国的行政型政府体制的改革和行政型财政预算体制的改革都没有完成,从长期看,在几十年后中国的市场经济逐步成熟以后,我们可以考虑立法型国家审计体制。

(三)政府绩效审计权限和法律依据

在一个国家中审计权限一般由法律规定。审计权限确定也是最高审计机关审计公共部门项目和及机构的程度。目前世界上许多国家都把绩效审计的权限写入宪法或其他法律中。各国的绩效审计的权限有很大的差别:有些权限大,审计机关可检查非常复杂的政府事业的效率性和效果;有些权限尚未涉及对政府项目政策依据的审查,因此审计并不质询政府目标的优劣,而是检查这些政策的设计的执行效果。[2]

目前我们开展绩效审计,虽然有审计法作为法律依据,但是现有法律的规定还不够具体和明确,审计法只是提出了对有关“财政收支或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依法进行审计监督”。但是在审计法中并没有明确规定审计机关可以开展绩效审计,相关的条款中,如审计机关职责、审计机关权限、审计程序等方面也是针对财务审计进行规定的,不适应于开展绩效审计的需要。如果要对机构和项目的活动开展全面的经济、效率、效果的评价则可能会遭到越权审计的风险,而在广大的公共部门对于接受绩效审计也存在不同的理解。在这种形势下开展绩效审计就有许多障碍。所以当前应在国家立法中进一步明确审计机关开展绩效审计的权限,补充授权和修订《审计法》来使政府绩效审计完全合法化。

(四)政府绩效审计的程序

从国外审计经验可知,对绩效审计程序,一般经过准备阶段、实施阶段、报告阶段及后续阶段四个阶段,只是每个阶段的具体内容因审计项目不一而略有差异而已。[6]

一是立项和计划。这一阶段主要包括三项工作:首先是选择审计项目编制审计机关的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然后是开展审前调查其结果一方面作为是否立项的依据另一方面也是编制审计方案的依据,最后是编制审计方案。在国外的绩效审计中这一阶段一般要占整个审计项目的三分之一时间。哪个财政支出项目可以开展详细调查和审计,应该经过大量的论证和审批过程。

二是确定被审计机构或项目的效果目标及评价指标体系。机构或项目可能存在多重目标,应尽量选择权威性来源的目标作为审计评价的依据,可以先确定机构或项目的总目标,然后将总目标分解为若干个二级目标,审计人员再根据总目标和二级目标设计评价指标体系。为了规避风险,目标和指标体系应该与被审计机构或项目的管理层进行充分的协商。

三是收集和分析信息,测算指标评价结果。进入审计实施阶段后,根据已经确定的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测算的需要组织对信息的收集和分析,这也是审计取证的过程。

四是报告和传递审计结果。审计实施完毕以后,审计机关和审计组应该依照国家审计准则的要求报告和传递审计结果。根据政府绩效审计所形成的审计关系,审计结果应上报立法机构即各级人大机构以及其他决策机构或同级政府机关或被审计机构的上级主管部门,因此在我国,由政府公开审计结果报告的形式较好。

(五)政府绩效审计方法

借鉴国外政府绩效审计的经验,“政府绩效审计的方法主要有风险分析和目标评价。”[11]

风险分析是期中绩效审计主要采用的方法,侧重于对正在执行项目或者行为的管理控制情况进行效益评价,也被称为管理审计。审计人员通过审阅文件资料、实地查验、询问调查等方式找出管理和执行中存在的各种风险点作为审计重点。

目标评价是对于事后效益审计主要采用的方法,它偏重于对项目结果的评价,也被称为达标性效益审计。这是绩效审计中最常见的形式。绩效审计中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在具体事项中是很难区分的,而且这些指标往往已经被包括在项目目标中,对这些内容的审计主要是对照项目立项文件或者合同,审查和评价有关目标是否达到。目标评价的技术方法也较简单,主要还是使用审计的基本技术方法,而且项目文件、合同文件一般都会对目标计量和测评方法等有具体的规定。

(六)政府绩效审计评价标准体系

我国公共部门数量众多、类型复杂、工作性质各不相同,加之长期忽视管理工作,没有建立起完整、严密、有效的评价、考核体系,这给开展公共部门绩效审计带来了困难。因此,需要根据不同的被审计单位、不同的审计目标,对绩效审计评价体系进行开发,逐步建立起一套完整的、有效的审计评价指标和指标体系。

总体来看,评价标准有两大类:一类是规范性标准,如有关的法规、制度、相关程序要求等强制性的标准;另一类是用来衡量绩效的计量标准和其他良好实务与规范化控制模式等非强制性标准。从我国的审计传统来看,使用强制性标准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都容易接受,而要使用非强制性标准就会有一定的困难。这一方面是由于非强制性标准的不统一、约束力与说服力弱等原因,另一方面是由于我国公共部门的管理水平还比较低,对规范化的控制模式和良好实务的认同程度不够有关。在这种条件下,对非强制性标准的使用就还需要有一个渐进的过程。

政府绩效审计评价标准体系应包括丰富的评价标准可供选择,在实际工作中,要围绕选用的有关指标,搜集数据和资料,运用对比分析法、因素分析法、趋势分析法和比率分析法等经济分析方法揭示问题,为审计评价提供可靠的依据。

三、结语

与西方国家绩效审计发展道路基本相反,我国的绩效审计是先由政府审计推动,然后在内部审计和民间审计中得到发展。我国政府绩效审计先后经历了经济效益审计、厂长离任审计、承包经营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真实性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

从长期来看,我们还需要从政府效益审计的外部市场经济经济体制、政府体制改革、法律环境、民主参与的意识文化观念等方面上去完善,但,目前,作者认为当务之急是借鉴国内外绩效审计的理论和经验,结合我国具体的审计环境,从绩效审计的概念内涵、体制、权限和法律依据及程序与方法等互相关联的各个因素去构建一个政府绩效审计的可行性理论框架体系,显得十分必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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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吴国萍。关于开展振府绩效审计工作的思考[J].审计研究。2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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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邢俊芳。接轨国际绩效审计谋求中国审计发展机遇[J].中国审计,2003,(15、17、19)。

[5].[EB/0L)。国家审计署网,[2005-7-15]

[6]审计署外事司。国外效益审计简介[M].北京: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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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崔振龙。绩效审计的中国模式[EB/OL].国家审计署网,2005.

[9]中国经济时报。国家审计体制向何处去,专家:独立性上有弊端[N].2005-7-15

[10]张进。澳大利亚绩效审计的成功经验闭。审计与经济研究,2004,(6)。

第9篇:审计目标论文范文

关键词:投资审计,建设领域,商业贿赂

 

近年来,工程建设领域成为商业贿赂案件的高发区、“重灾区”,这是由于工程建设发展速度快、涉及范围广,而且往往涉及到大规模的资金流动,因而用于商业贿赂的金钱数额往往也很大。由于固定资产投资活动本身的复杂性所造成的监督困难,以及监督体系的滞后,使得固定资产投资和建设领域成为腐败滋生的“温床”。

工程建设领域的商业贿赂不仅扰乱了建筑市场秩序,而且行贿者往往把行贿付出的成本计入到工程成本中,降低了工程的质量,对工程安全造成了极大隐患,直接威胁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毕业论文,投资审计。由此可见,工程建设领域的商业贿赂治理已迫在眉睫。

政府投资审计作为预防商业贿赂的重要手段,贯穿于项目立项决策、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合同控制、施工管理、质量监理、竣工验收、竣工决算、监督检查等一系列全过程,而在这一系列过程中,项目立项决策、招标投标、施工管理、质量监理、竣工决算等几个方面产生商业贿赂的可能性最大。而目前政府投资审计主要是针对竣工决算开展,对于项目立项决策、招标投标、施工管理等环节商业贿赂的控制力要弱一些。从审计角度来分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就是项目决策立项监督不力,在工程的计划立项上缺乏必要的程序和监督。部分领导在项目决策立项方面全部搞家长制、一言堂,不经过党委集体研究,不经过专家评审,或者是领导已经拍板确定项目,后续的可研、初设、专家评审等仅仅是走个过场,对于工程项目的立项、投资的增加有极大的随意性,从而给国家资金的使用带来极大的危害,为腐败埋下了隐患。这就要求在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过程中,决策立项应作为首要关卡,对于项目的概算、预算认真审核,确定限额,严禁“三超”现象,控制项目资金的随意增加,同时要从项目合理性、可行性、效益性多方面分析,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和意见,从源头上扼制腐败的产生。

第二点,是项目招标投标缺乏监督,业主人为因素过大。现在许多建设项目招投标采用的是“综合评估法”。即先由相关单位计算出一个标底,然后对投标人从商务和技术两方面打分,参照标底按权重综合得分高者中标。这个招评标机制的缺陷就是人为因素大。投标单位通过对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行贿,一些行政领导利用职权违规干预、插手甚至非法介入操纵招投标活动。同时,投标人相互串通围标、投标人向评委专家或招标行贿等等,种种手段也是履见不显。可见,招投标过程中的商业贿赂是监管重要的一环,也是审计工程中的重点之一,绝对的权力必然带来绝对的腐败,审计机关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就是要加强对项目招投标阶段的审计监督,明确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约束对于政府投资权力的滥用,从而有利于防止经济犯罪、反腐倡廉。毕业论文,投资审计。

第三点,是合同签订管理过程要加强审计。建设单位由于缺乏必要的专业知识、以及部分人为因素等原因,对合同签订把关不严,导致合同定价过高、合同内容相互矛盾等问题,而施工单位会依据签订的合同索赔,这就给审计工作带来被动和难度,容易使财政资金受到较大损失。审计部门要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施工合同的事前审核,将上述项目职责真正纳入审计的范畴,使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的关口前移,这样不仅为日后工程结算及审计扫清了障碍,同时也规范了建设领域合同管理。

第四点,是对于施工过程的监管也是审计工作的新的重点。在项目竣工决算审计中,发现许多项目的工程变更缺乏经济性、效益性控制,变更频繁,导致造价攀升、概算超标等问题,造成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低下,浪费现象比较严重。同时也给某些施工企业有可乘之机,施工单位通过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行贿,任意增加签证工程量,甚至虚报工程量,套取工程资金谋取非法利益。由于审计大部分是事后监督,审计部门只能在已变更的基础上进行审核,收效甚微,特别对于一些隐蔽工程,现场已无法看到,审计的难度较大。

解决这类问题可以考虑一方面可要求各建设单位对规定额度以上的变更,事先报财政部门、审计部门审核。这样可以有效解决工程变更的盲目性,增强工程变更的经济性、合理性,工程造价会得到及时控制。另一方面对于质量监理过程加大审计力度,控制工程签证随意增加费用。毕业论文,投资审计。毕业论文,投资审计。对于政府重点投资项目,建立审计员派驻制度,实施现场跟踪审计,实现对于重点投资项目的全过程审计。

最后,是结算阶段商业贿赂现象严重。此时工程已经结束,施工单位为了在最终的结算中获取更多的利润,会不断地向业主寻求支持,通过签证、索赔等各种方式,要求增加造价,这其中就极易产生腐败。同时,施工单位在最终的结算时,还可能通过向监理、中介审计等人员行贿,以便虚报工程量,达到多计工程价款的目的。这就要求在审计过程中,要坚持采取项目资料审计与工程现场取证的审计方法,采取就地审计、阶段性分类审查和详细审计相结合的方法,逐个阶段进行审核。对工程量、材料价格、工程取费标准、定额套价等进行全方面覆盖,确保工程造价审计结果客观公正、真实可信。重点对工程量变更签证方面的真实性、合理性进行审核,反复推敲,从中发现疑点,从中挖掘案件线索。

总之,工程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犯罪的治理要重视标本兼治。治“标”的重点在于及时、有效地打击商业贿赂违法犯罪行为,强调刑罚在治理商业贿赂中的威慑作用,加大刑罚的力度。毕业论文,投资审计。治“本”的重点在于完善市场经济规则,完善相关市场制度,真正去除商业贿赂得以繁衍的土壤。毕业论文,投资审计。而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应不断向决策、设计、施工管理、质量审计方向延伸,只有将审计延伸到项目决策、论证、实施、评估、验收的全过程,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审计机关监督公共资金真实、合法、有效使用的职能,真正起到预防商业贿赂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