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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管理职业决策精选(九篇)

旅游管理职业决策

第1篇:旅游管理职业决策范文

本文研究的目的是解决我国旅游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探究适于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的旅游管理体制的新路径,为未来我国旅游业的进一步发展提供相关建议。

2旅游业发展趋势

2.1旅游业走向综合化发展

旅游业综合化发展是当今世界旅游业发展的新趋势。旅游业综合化发展相比较单体产业具有很大的优势和意义。首先,旅游业是融吃、住、行、游、购、娱为一体的综合性产业,综合化发展改变了旅游业以旅行社、饭店为主的传统模式,把各个相关行业、部门结合在一起,可以形成规模综合效益,增强旅游业的吸引力和竞争力。其次,旅游业已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综合化发展具有规模巨大、资产雄厚、产业链完备、综合实力强等优势,它的有效运行必将带动旅游业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从而巩固旅游业的经济支柱地位。最后,旅游业综合化发展把众多中小型单体旅游企业联合起来,引进国内外先进管理技术与理念,促进旅游业的国际化、现代化发展进程。可见,随着旅游业经营的国际化,竞争的激烈化,旅游企业将会更多地采取联合、兼并等形式,走综合化发展道路。

2.2旅游管理技术向现代化进军

未来旅游管理将实现以信息技术为核心的现代化管理手段。第一,现代化管理有利于提升旅游业管理水平。在市场观念日臻强化的时代,旅游业的生产、营销等各环节依靠市场获得信息,旅游业主客体之间也是通过快捷、通畅的信息交流完成各种沟通与交易,因此现代化的管理手段有利于旅游业主客体以低成本、低风险、高质量、广渠道获得市场需求信息。另外,现代化管理手段能够消除一些管理障碍,对旅游信息进行全面、系统、智能化的管理,从而促进旅游管理质量的提升。再者,旅游业是个综合性、关联性强的产业,旅游业内部各组成要素之间的协调发展以及旅游业与其他行业之间的配合都必须依托现代化的调控与传播手段来实现。第二,现代化管理有助于提高旅游业管理效率。首先,跟随时代的潮流,旅游管理机构和旅游企业都成为现代化技术平台的忠实使用者。例如,通过旅游管理信息系统,旅游企业可以及时把握国际旅游市场发展状况,掌握市场竞争行情,了解管理范围,并采取及时有效的手段控制和解决问题。其次,电子政务信息服务将深入普及应用,旅游管理部门利用电子政务提供优质、规范、透明的管理和服务,从而提高旅游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再次,全球经济一体化发展潮流催生无国界旅游的时代,旅游电子商务、信息技术的应用是世界各国旅游市场相互融合、紧密联系的重要手段。

2.3公众拥有更多的话语权

随着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以及我国建设和谐社会的推进,公众拥有更多的话语权,且影响不断加深加大。近年来,随着旅游人数的增长,旅游业作为全方位的服务行业,更加体现了公众拥有的话语权。现代旅游业的运作离不开公众话语权的积极表达,如旅游资源的开发与保护、文化遗产的保护、发展都市旅游、推进生态旅游与环境保护以及参与公共活动,与旅游管理机构与旅游企业的沟通与交流等。此外,旅游过程中关系公众切身利益的公共服务领域,也越来越重视公众的话语地位,趋于实现均衡话语权,共同探求公共问题的解决之道。

2.4旅游管理体制步入市场经济管理轨道

随着旅游业的发展,我国旅游管理体制将会呈现出如下发展趋势:其一,旅游业发展过程中其经济属性地位日益提升,这种情况下,旅游管理体制改革中市场机制的作用会日益突出,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型管理体制将成为必然。其二,旅游业是个综合性、关联性强的产业,在管理体制改革中更加强调上下层、部门间的综合协调。近年来,上海、杭州、桂林等地设立旅游管理委员会和旅游发展委员会,从更高的层次在与发展旅游有关的部门之间进行协调,做了有益尝试,这种做法也是源于摆脱目前旅游局在旅游管理中尴尬地位的考虑[2]。其三,行业管理进一步加强。行业管理体制是市场经济体制下旅游业迅速发展的需要。其四,旅游管理的规范化、法制化因素逐步增强。规范化、法制化管理是实现旅游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手段和途径。其五,行业协会的作用和地位会逐渐增强。行业协会是沟通旅游管理部门与旅游企业的重要纽带。旅游管理中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职能作用是管理体制改革的必然选择。

3我国现行旅游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

随着我国旅游业的快速发展,旅游管理体制也在不断改革创新。然而,目前我国旅游管理体制仍存在一些问题,没有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3.1旅游行政管理机构名称设置不规范,级别职能不统一

当前,我国政府旅游管理机构的设置,不少地方存在着与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不相符的问题,既不能适应旅游发展的需要,也不适应依法行政的需要。从国家到地方都设有相应的旅游管理部门,但其名称、级别和职责各地不尽一致。一是名称不规范。部级的旅游管理机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到了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出现旅游局、旅游管理委员会等机构,如浙江省旅游局、上海市旅游管理委员会。到了市、县级,设有旅游局、旅游办、旅游委等。主要原因是我国旅游业发展的地区差异显著。如沿海地区,地理位置优越、经济发展实力强、旅游基础设施条件较好、旅游需求强度较大,因而旅游业比较发达;相比之下,中西部内陆地区虽然旅游资源丰富,但由于经济发展水平较弱、开放程度较低和可进入性相对较差,大部分地区的旅游业还相当不发达。这种旅游区域发展不平衡导致各省、市、自治区根据当地旅游业发展情况制定机构部门,所以出现我国旅游管理部门名称五花八门、纷繁芜杂。二是级别、职能不统一。从级别来看,国家旅游局为副部级单位;省旅游局有的为正厅级,有的为副厅级;市一级的有的为正处,有的为副处;到了县一级,有的为科级,有的则降到了股级。从职能来看,更是相距甚远。有的地方是单纯的旅游局,职能比较明确;有的地方改成了旅游委,职能比较单一;而有的地方则是与外办、侨办等单位合在一起,职能便显得模糊。

3.2机构设置网络不健全,管理部门职权狭窄

我国旅游管理体制不断完善创新,旅游管理机构从国家到省(直辖市、自治区)、市、县都有一定的管理部门,形势喜人,但并没有形成规范有效的管理机构网络体系,旅游管理并没有达到它应有的覆盖面。首先,各级政府行政管理机构有待健全。在国家层面上缺乏级别高、权力大、职能强的旅游行政管理机构;从地方层级看,省(直辖市、自治区)旅游管理机构权力小,协调功能偏弱,有的地区至今还没有独立的旅游管理机构;关于市、县建制的旅游管理机构就更单薄,个别县基本是空白。其次,行业协会等民间管理机构环节较为薄弱,公众参与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还没有受到重视和普及化。再者,我国尚未形成统一的旅游大市场,政府对旅游企业所采取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方式尚不成熟,存在政企不分、部门分割管理、投融资环境恶劣、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等诸多问题,旅游企业缺乏独立性和自主性,不适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要求。概括之,由于旅游管理机构设置的不健全、管理主体的单一、旅游行政机构职权范围狭小,很难制定出真正适合当地旅游业发展的政策、法律法规。即使能够制定出政策法规,各部门也很难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外实施。

3.3宏观管理失控

我国现行的旅游管理体制是部门分割管理[3],即旅游资源分属不同的行政管理部门,旅游企业也分属不同的主管部门。例如各类旅游景区资源和文物资源分别由建设、林业、环保、文化、文物、宗教、海洋、地质、旅游等部门行使管理权;纵向又划分为部级、省级、市级、县级,由各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由于各管理部门责权不一致、管理职权狭窄,旅游主管部门难以协调和组织相关部门之间的关系;同时,部级与地方各级旅游部门之间缺乏良好的交流和沟通机制,上级旅游管理部门对下级进行垂直管理,下级对上级却缺乏反馈和监督,这种由上而下的单一的管理方式不利于旅游业的发展,也影响了对各级旅游管理部门的监督。再加上利益关系和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许多旅游产品或景区被人为分割,旅游行业间、企业间的磨擦和冲突加重,旅游资源的统筹开发和旅游产品的整体设计难以进行,诸多旅游拳头产品长期处于少投入、粗包装、低效益的初级阶段,使得旅游业的整体竞争力下降,行业风险也大大增加[4]。此外,政府对旅游企业过分干预,缺乏合理的交流和沟通机制。总之,我国旅游宏观管理体制呈现出各旅游管理部门之间、旅游管理部门及旅游企业之间的关系尚未理顺,旅游业出现政出多门、各自为政、条块分割的宏观管理失控的现象。

3.4旅游监督管理力度不足

我国旅游管理中监督缺位的问题突出。由于旅游资源和企业在纵向和横向管理上分属不同部门机构,纵向管理上缺乏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对下级行政主管部门的有效监督机制;横向管理上因各监督机构分工不合理、不明确,出现有些事情多方插手,有的问题无人问津,造成监督空隙或相互推诿现象。同时管理部门为了追求政绩和自身利益,在行使职权进行行业监督管理时,往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使得旅游业违法、违纪、违规现象司空见惯。另外,旅游管理体制缺乏有效的公众和社会监督机制。其一,缺乏公众监督管理机制。旅游规划、旅游产品开发、旅游企业的入驻等方面,管理工作封闭运行,没有争取和采纳普通公民的意见,公众不了解具体内容,也没有途径进行监督。其二,缺乏官方的或民间的旅游执法队伍。在旅游景区景点很少见到接受游客投诉,处理旅游纠纷,维持旅游市场秩序的行政执法队伍。其三,旅游协会、旅行社协会、旅游饭店协会等民间旅游组织没有全面普及。我国目前市级以上地区已覆盖了餐饮协会、旅游饭店协会等,但只是停留在产业发展规划层次上,对行业管理、从业人员工作方面的监督力度微乎其微;一些县级地区只见行业协会雏形,旅游业监督力度更是微不足道。

4对我国旅游管理体制改革的建议

根据我国旅游业发展趋势的要求,必须对现行旅游业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和创新,推行适于旅游业发展的新体制。

4.1改革原则

4.1.1遵循旅游业自身发展的规律旅游业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产业,其管理体制的创新必须按照市场规律和旅游业自身的发展规律而提出。具体而言,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市场导向。要充分发挥市场在旅游管理中的作用,尤其是旅游资源配置的基础作用,实现市场效益。②可持续发展。在大力发展旅游业的同时,必须处理好旅游资源的开发与保护的关系,适度开发,合理保护,以保证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③国际惯例[5]。旅游业的发展要在跨地区跨国界的背景下实现,按国际标准,依据国际惯例行事,方可培育旅游大市场,实现大发展。4.1.2注重综合协调力旅游业作为一个关联性极强的产业,涉及旅游景区、旅行社宾馆、饭店、交通、娱乐、购物等许多企业和相对独立的行业。旅游业的这一特点,决定了旅游业管理体制有别于其他行业的管理体制,管理体制创新必须注重综合协调力。4.1.3强调管理职能部门的责权划分及职能转变旅游业作为一个综合性产业,涉及旅游、工商、卫生、公安、消防、税务、质监、交通、民航等相关职能部门。新体制下,必须解决好这些职能部门的协调问题,明确划分管理责权,促进管理职能的转变,实现各部门各司其职,形成政府管理合力,推动旅游业发展。

4.2构建多元管理主体

我国旅游管理体制应由旅游行政部门、旅游企业、行业协会和公众四个管理主体构成多元化管理模式。各管理主体之间相互理解、相互协作,建立友好、平等、互利、团结合作的组织关系,共同促进我国旅游业的发展。4.2.1完善旅游行政管理机构设置,明确管理职能第一,建立级别高、权力大、职能强的全国性旅游管理机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管理委员会。主要由国家旅游局、交通运输部、旅行社管理局、旅游饭店餐饮管理局、国家文物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划统计局及政策法规司等主要业务机构组成,负责统一管理全国旅游工作。基本职能分别为以下方面。①旅游局统筹协调旅游业发展;拟定发展旅游事业的有关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监督、检查政策、计划和法令的执行情况,及时处理旅游工作中的问题;调节我国旅游供求矛盾,协调各部门、地区、行业之间的关系;制定国内旅游、入境旅游和出境旅游的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对外宣传和旅游信息的传播;发展对外旅游事务;制定并组织实施旅游人才规划,指导旅游培训工作;推动旅游国际交流与合作,承担与国际旅游组织合作的相关事务。②交通运输部拟定旅游交通发展行业规划、政策和规章制度;协调旅游发展与交通运输供给;指导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组织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调解交通运输价格,积极引导消费;负责物流运输有关管理工作;指导开展旅游相关统计工作,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负责公路、水路国际合作与外事工作,开展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指导旅游交通安全工作。③国家文物局拟订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参与起草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并负责督促检查;协调和指导文物保护工作,履行文物行政执法督察职责;负责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的监督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推动完善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拟订文物和博物馆公共资源共享规划并推动实施;组织指导文物保护宣传工作,拟订文物和博物馆有关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组织开展重大文物保护科技创新工程,促进文物保护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管理、指导文物和博物馆外事工作,开展文物对外及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④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监督管理旅游市场运行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工商行政管理规章和政策;负责旅游企业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旅游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监管旅游商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责任,组织开展消费维权工作,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旅游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⑤旅游饭店餐饮管理局拟定旅游饭店、餐饮业发展规划、政策和规章制度;指导行业发展市场推广工作;协调行业准入资格;制定行业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并指导实施;负责行业对外宣传和招商引资活动。第二,完善地方旅游管理机构组织。各省(市、自治区)借鉴一些省区改革旅游管理体制的经验,建立符合本地区旅游业发展特点的管理体制;架设连接国家和地方旅游管理机构的桥梁———省(市、自治区)旅游管理委员会,作为全省(市、自治区)旅游业最高决策机构和综合协调部门发挥其职能作用。由本省(市、自治区)管旅游工作的主要领导任主任,旅游局和相关局的负责人任副主任或委员,下设有关职能处室及咨询机构。基本职责是贯彻执行上级机构的管理方针政策,决定本省(市、自治区)旅游业的总体发展战略,招商引资或创造良好的投融资环境,决定或审批重要的旅游项目并监督实施,处理旅游活动中出现或涉及的重大问题,提出解决意见并监督有关部门执行,协调各地区、各部门之间的关系,保证旅游业的顺利发展。另外,各地区都明确旅游管理机构的职能职权以及地位作用,县以上行政区还没有成立旅游行政管理机构的要迅速成立。4.2.2大力发展旅游企业,充分发挥其在旅游业发展中的主体作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是市场的主体。一方面,政府将旅游企业完全推向市场,对其进行宏观调控,一般情况下不干预企业微观经营。政府应作为行业的监督者和协调者来规范、指导旅游业的发展,而非代替旅游企业发挥其在市场中的资源配置功能。另一方面,由于旅游产品的开发、旅游企业服务质量的提高、服务效率的提升等都需要旅游企业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来办事,旅游企业应极力实行政企分开、自主经营、自负亏盈、权责分明、管理科学、激励和约束结合的现代企业管理体制。同时,走集约化经营道路,调整企业结构,构建跨国、区域、行业的集团化大型企业、专业化中型企业、网络化小型企业的企业格局,实现竞争有力的旅游大市场。此外,旅游企业应积极吸引国际资金、社会资本,建立多元化投入的市场运作机制。4.2.3健全旅游行业协会,发挥行业协会作用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政府职能转变和旅游业发展的特殊性,发挥旅游行业协会作用是我国旅游管理体制改革的必然选择。在新形势下,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应大力支持和促进旅游各行业部门根据自身发展的需要,设立与自己领域相关的行业协会,实行旅游行业协会与政府行政机构脱钩,完全自收自支的管理体制,为我国旅游业健康、有序的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旅游行业协会的机构组织可分为决策机构、执行机构、监督机构三部分[6]。具体来说,决策机构是由会员代表组成的通过会员代表大会作出行业发展的各项决定、制定法规、命令的最高权力机构。执行机构设为理事会,内设服务、管理及经营机构。监督机构设为监事会,能够对协会进行监督与制约的机构。首先,明确全国性行业协会的职能。一是全国性协会要发挥龙头作用,加强组织协调,保证省(市、自治区)地方各级协会的规模总量和会员覆盖率,努力扩大旅游行业协会的影响及职能作用的发挥;二是为行业发展和会员企业创造最好的发展环境(如资金支持、开拓国内外市场、为会员提供国内外本行业的有关信息、资料和咨询服务等);三是制定行业发展的有关政策体制、法律法规并贯彻执行,督促会员共同遵守;四是根据行业发展的需要,组织开展有关本行业发展的研讨会、经验交流、业务培训活动,推动和督促会员单位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其次,强化地方各级协会的职能。地方各级协会向会员单位宣传有关行业发展的政策、法律、法规并协助贯彻执行,发挥社会中介组织作用;向上级协会反映会员单位需要完善的问题和合理需求;根据行业发展的需要,开展业务培训活动;加强同旅游行业内外有关组织、社团的联系与合作,对外以民间组织身份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承办政府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4.2.4建立健全公众参与制度旅游管理中必须保障公众的管理主体地位。其一,公众作为管理主体要行使事前对各级旅游管理部门制定的旅游发展规划、战略决策,出台的新的规章制度、政策措施知情并给予意见和建议的权力,事中对各项政策措施、规章制度的执行或是对旅游管理部门和旅游企业进行监督的权力和事后执行评估、做出决策的权力。其二,公众的参与不能浮在表面,仅仅是一种意见的表达或信息的了解,而应是决策、执行、监督的实质性参与。其三,参与的方式既有制度化的参与,如诉讼、;也有非制度化的参与,如公众通过各种传媒手段提供志愿者服务;政府通过开展咨询、走访、公共调查、评议活动等办法来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全面、客观、公正地作出评价,发现问题,及时改革完善。

5结语

第2篇:旅游管理职业决策范文

随着我国入世以后对服务业市场准入的逐步开放,中国的旅游业发展的国际化程度越来越高,中国旅游业的发展也面临两种资源、两个市场的问题。例如,如何在国际竞争中处于较为有利的位置、获得较多的市场份额,如何实现和保持我国旅游业的国际核心竞争力等等问题,是应该认真思考和研究的系列重大课题。全球化时代的一个特点是时空距离的大大缩减,从伦敦到北京也只不过十几个小时的航空距离。旅游业的竞争,就是旅游目的地间的竞争。从某种程度上讲,旅游目的地的竞争趋于全球化,且态势日趋激烈。

我国旅游业发展初期,采取了政府主导的发展模式。但在旅游产业市场全球化进程加快的今天,政府在旅游业发展中究竟应居于什么样的地位、该行使何种职能、政府在旅游业发展中起何种作用成为人们争论的焦点,值得作深层次的探析。政府对旅游行业的全面管理工作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起步,90年代中后期进入比较系统和完整的阶段,到目前管理的深度和广度进一步扩展。近20年来,政府在旅游业发展中的作用经历了由开拓者向规制者的演进。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建立和完善,特别是在中国已是wto成员国的情况下,旅游行业管理手段应该更多地转向间接引导和宏观调控,政府部门的作用也应逐步由规制者向协调者过渡。中国各级旅游行业管理部门必须从管理旅游经济微观环节中抽身出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把行政管理的职能集中指向宏观调控、社会服务和公共管理,把一些属于企业自治权内的事情交还企业,把一些政府管不好、管不了的事情交由社会管理,真正实现“小政府、大市场”。WWw.133229.cOm

二、政府在发展旅游业中应该发挥的基本职能

在旅游市场竞争全球化条件下,政府的职能主要是在遵守市场规律的前提下,通过创建一系列制度安排来规范市场、稳定市场和引导市场发展,并通过提供必要公共产品的形式来弥补市场供应的不足,政府不一定要自己来生产某种产品。可见,政府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不比市场小,而是具体的分工不同。政府的职能不是要去做大事,而是做自己应该做的事情。即政府和市场要做到各就其位、各司其职、各行其权、各得其利、各担其险,找到自己合适的位置。

1.制定一系列发展旅游业的政策。政府政策的推行会引起社会成员对其切身利益关系的考虑,从而引发其意识和行为的改革。当这种考虑和改变形成群众意识时,就可能影响社会发展的趋势,体现政府的政策目的。所以,科学的、经过严密论证的法制化政策过程,可以在广泛的社会生活中形成稳定的促进作用,有利于宏观调控的规范化运行。政府执行政策具有强制性、直接性、权威性等特点,政府主导推行的过程,也是旅游业方面的政策地位不断提升的过程。旅游业在政府政策推动下呈现出蓬勃的发展势头。从长远看,旅游业发展需要一个高水平、全方位的集目标、组织、规划开发、促销等要素于一体的政策支持体系,从而形成旅游业发展的最佳环境。

2.制定旅游总体规划。旅游业是由核心旅游业和辅助旅游业构成的综合性产业,其持续发展必须有赖于一个具有权威的管理部门对其进行必要的规划、规范、指导和调控。旅游发展总体规划是旅游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是旅游业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的根本保证。政府不仅需要制定科学的规划,更重要的是应按照总体规划的目标与思路,有计划、有步骤地发展旅游业,宏观调控仍是政府管理旅游业的重要职能。

3.制定旅游市场法规、条例和规定。对旅游业的规制旨在营造健康有序的发展环境,这是宏观调控的一种根本手段。世界旅游组织认为,政府旅游部门在旅游业中所起的作用,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开拓者阶段、规制者阶段和协调者阶段。我国目前正处于第二阶段,即政府主管部门对旅游业的管理正由直接管理向行业管理转变。

4.提供公共性服务,收集和旅游信息。目前旅游市场中介服务体系还很不完善。因此,旅游产业的许多公共性服务还需要由政府来承担,这些服务主要包括旅游市场的宣传与促销、旅游资源的规划和开发、旅游服务的评定与检查、旅游人才的培训与考核等。

中国旅游市场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完全性和不对称性,导致经营者和旅游者的某些非理性甚至非法行为的存在。政府可以通过建立旅游信息系统、强化旅游服务供应商披露真实信息的义务等途径来改善这种情况。

5.合理开发与保护当地的旅游资源,走可持续发展旅游的道路。旅游资源的开发必须兼顾旅游经济效益、人文效益、环保效益。因此,在旅游资源的开发中,各级政府应十分重视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旅游发展要以不破坏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资源、文化资源及其他资源为前提,并能对生态环境保护给予资金支持,使其得到可持续利用,满足旅游者日益增加的多样化需求,并能保持对未来旅游者的吸引力,还必须能满足当地居民长期发展经济、提高生活水平的需要。

6.通过政府资金启动社会投资。从而有效地刺激市场。政府投资旅游市场并不意味着政府的财政拨款包揽一切,而是通过政府资金启动社会投资,从而更有效地调控经济、刺激市场。在旅游业发展初期,政府利用较强投资促使旅游业超常发展,能迅速形成较大的产业规模和供给能力。政府在这方面的角色表现为:一是公共产品的提供者。主要是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积极牵头开发旅游线路。二是重大项目的启动者。政府对重大建设项目的投资可以拉动私人资本的更大投资。三是浓郁氛围的营造者。主要是通过宣传促销活动刺激旅游动机,扩大旅游市场。此外,政府可以组织策划一些影响力巨大的主题活动。如昆明世博会、杭州的西湖博览会都是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成功范例。

三、政府发展旅游业存在的误区

目前,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政府,似乎都乐意把旅游业确立为主导产业、支柱产业、龙头产业。这种政府经济发展的战略决策定位,是符合时展的基本趋势的。政府力量对于旅游业的发展无疑十分重要,但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建立和完善,政府在旅游业中的职能也应得到恰当的界定。wto的本质是进一步的市场化。加入wto后,我国还有很多制度、规则、行为与市场经济不相符,现在要把它们改过来。一些地方在这方面会出现一些误区,阻碍了旅游业的健康发展,主要表现在:

1.误把政府的职能作用理解为政府主宰。沿用计划经济下高度集权的领导模式。有些地方仍存在由长官意志代替企业行为,由行政命令代替市场规律,干扰旅游市场对旅游资源的基础性配置作用,导致决策失误,旅游供求失衡,造成很大的浪费。误把政府的职能作用理解为政府主财,即由政府的财政拨款包揽一切,各个行业、各个企业只盯着政府的口袋,或等或靠或要,束缚了自己的手脚,丧失了抢占市场的有利时机;或者超越政府财政实力,大包大揽,误把政府的职能作用理解为政府主干,即由政府投资兴办并直接管理骨干的旅游企业,给予它们各种各样的优惠与保护,造成事实上的垄断经营和不公平竞争,限制了市场经济和旅游业的蓬勃发展。 2.政府对旅游企业干预过多、管得过死。一些地方政府对旅游企业管得太死,充当一切具体业务的决策者,其结果是政企不分,旅游企业无法自主发展。政府并不天生是旅游专家。在实际的工作中,由于政府制定的一些政策违背了旅游产业发展的客观规律,不仅没有促进旅游业的发展,反而还阻碍了旅游业的发展。政府并不是万能的,那种什么事情都靠政府解决的观念已成为旅游业发展的阻碍,应从这种错误观念中摆脱出来。

3.政府成为部门利益的分享者,把发展旅游业作为自身利益的伸延。从理论上来讲,政府代表着社会整体的利益,它追求的是社会公共利益的最大化。但事实上,政府由众多相对独立的部门组成,它们若追求各自的政绩、形象和其他各自相对独立的利益就会出现误区。由于旅游业的综合性,旅游业几乎与政府的各个部门都会有或多或少的联系。一项旨在改善旅游公共利益的政策可能对多数政府部门的利益产生影响。因此,旅游政策的实施与否以及实施效果的大小取决于政府各个部门的权利博弈。与政府其他部门相比,旅游局拥有的权力较为有限,由此决定了旅游局缺乏对旅游产业发展的宏观调控与驾驭的能力,决定了旅游产业政策难以落实与实施。

由于以上误区,使得政府在旅游业发展过程中过多地介人饭店、旅行社等竞争性的旅游行业,而对于道路、环境等公共领域却投入不足。总之,无论是旅游产业在市场化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还是政府主导型战略在推行中出现的误区,都与政府行为是否合理密切相关。市场缺陷要靠合理的政府干预来弥补,而旅游市场的健康发展更要以合理的政府行为为前提。

四、旅游业市场竞争全球化进程中政府职能的转变

旅游行政管理体制现代化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和保持旅游市场的高度自由化,具体体现为职能的转变。政府由现在的对旅游的经营参与、经营指令、经营指导的角色,过渡到产业服务、市场纠偏、信息、市场普遍性原则引导的角色。

要克服以上误区,科学合理地发挥政府对于旅游业的职能,就应该实现以下转向:

第3篇:旅游管理职业决策范文

在纯粹市场经济的作用下,旅游经济的发展难免会存在一些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需要相应的政府职能部门对其进行有效的干预,可以说,政府在旅游管理方面所发挥的职能对旅游业发展来说具有非常明显的推动作用。而政府本身也并不完美,在行使相关旅游管理职能的过程中,仍旧还存在着不少局限性。本文以经济学为视角,对政府为何要行使旅游管理职能以及政府要如何进行旅游职能管理这两个问题作了具体详尽的分析,希望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旅游管理职能的有效行使。

关键词:

经济学视角;政府;旅游管理职能

在旅游发展的过程中,政府到底应当扮演一个怎样的角色,这在当前来看,仍旧是一个令人十分困惑的问题。相关实践表明,不少地方政府在旅游管理的过程中,依旧还存在着“错位”或者“越位”行使职权的现象,这也引发了很多争议,虽然引发这些争议的原因肯定是多方面的,但是政府管理职能邢世得是否得当必定是其中最必不可少的关键因素之一。

一、从经济学角度看政府为何要行使旅游管理职能

(一)旅游市场中的信息不对称

所谓的信息不对称,其实是指信息的结构不对称,即交易双方中的一方掌握了另一方所没有的、但却对其有着重要利益影响的信息。在这样一种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市场的价格机制在完全竞争前提下所具备的效率性就会被大大降低,甚至会被完全失去,进而影响交易双方“双赢”交易的促成。在旅游这一市场上,旅游产品可以说是一种非常特殊的服务,几乎是不可能用一种非常纯粹的客观标准来对其进行测度和加以表现的。对旅游者而言,其在事前所能够获得具有较高服务质量的信息相对来说是比较少的,大多是根据根据口碑或者企业的宣传来决定其所要支付的价格的,旅游者在现场的消费特质才是影响其所获得的服务质量的最重要因素,其对支付价格所造成的影响并不大。如此一来,那些质量非常好的企业在这样的市场中基本是不具备较大优势的,大多企业到后来可能够会选择降低相应的质量标准,或者是退出这一市场。正是因为这种事前的不对称信息,才导致了旅游这一市场中的“逆向选择”现象越来越严重,旅行社用尽各种各样的手段与方法来欺诈游客的事件更是层出不清,严重破坏了旅游市场的秩序,极不利于旅游经济的健康发展。

(二)旅游业在发展过程中的合成谬误

在经济学研究当中,合成谬误是一种极为常见的认识性错误,即认为对某一个体中适用的情形,在整个群体当中也是同样适用的。而事实是,在特定条件下,某些对个体来说是理性决策的行为,对群体来说,也有可能是非理性决策的行为。在旅游业中,这种现象是极为常见的。一方面,旅游企业在价格上存在的合成谬误。某些个别的旅游企业为了增加收益,就刻意地压低价格,这时候在该企业的认知里,是希望其他企业保持原来的价格的。那么,对这个企业来说,这一降价增收的决策可以说是理性的。但是,当所有同质企业都通过降低价格来增加收益时,对这些单个的企业来说,不仅没有任何益处,还会使得自己的境地变得更加尴尬。且这种由企业间任性竞争导致的不良后果,通过企业自身的力量,是根本无法解决的,这就要求政府对其进行协调和调控。另一方面,在旅游投资上,也存在着合成谬误现象。当某一个旅游项目在获得成功之后,很多其他的旅游企业便会进行模仿,由于对旅游市场供需状况的把握不足,大多是通过对适用性的预期来对后来的收益进行推断,这种盲目性决策使得市场上出现了大量的相似性产品,市场的供需状况由此而发生了相反的变化,企业在这个时候就极其容易面临失败的威胁了。

二、经济学视角下政府旅游管理职能的实施策略

(一)明确政府旅游管理职能的内容

在当前这样的环境中,作为政府,在行使相应的旅游管理职能过程中,应当要有弹性,对那些能够通过市场机制解决的问题,就要尽可能地避免进行直接的干预。当市场出现不完备地方,或者处于失衡险境时,才进行有效的介入。在世界旅游组织的研究报告中,曾指出,政府在旅游业发展过程中,至少应当履行如下四种职能:立法职能、规划职能、协调职能和投资职能。与此同时,还要完成如下五个基本目标:为居民出行提供服务、满足居民度假和闲暇的权利、从事旅游文化开发与研究、推动旅游业在各个领域中的开发和建设、保护自然并协调环境的共生。对不同的国家与地区来说,旅游发展的层次是不同的,所以政府所应该采取的政策与措施等也应该是有差异的,具体职能的行使也是有差异的。通常情况下,宏观调控、组织协调、政策法规、营销规划、公共服务以及信息管理等都是其应当要行使的基本职能。

(二)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

针对中国的旅游业发展到底应该由政府计划主导,还是由旅游市场本身这只看不见的手来主导,一直以来都存在着较大的争议。就前者政府主导型的发展战略而言,就是指根据旅游业的自身发展特点,将市场为主,对资源进行配置,由此而使政府主导作用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以为旅游业争取更大的发展空间。就后者市场主导型发展战略而言,目前关于这方面的提法其实并不多,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也是多方面的,比如,我国当前的旅游市场机制不够健全、人们更加倾向于接受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指导等,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市场主导作用的发挥。由此可见,想要从文字上来对其加以区分,还是有一定难度的。从具体实践也可以看出,政府和市场的分工应该是明确的,作为政府,应当尽可能地做好自己的“守夜人”角色,以促进市场作用的有效发挥。

结束语:

从经济学的角度看,旅游市场中的信息不对称以及旅游业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合成谬误要求政府必须要加强旅游职能管理。并且,旅游经济要想得到健康发展,就必须要能够找到政府职能行使和旅游市场作用的平衡点,在二者的共同作用下,才有可能更加有效地促进旅游经济的发展。

作者:李娜 单位:青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参考文献:

第4篇:旅游管理职业决策范文

关键词:旅游教育;旅游行业;互动;机制

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4)19-0165-02

一、引言

随着旅游业的快速与深入发展,旅游高等教育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近年来,我国旅游高等教育面临一个极其尴尬的局面,尤其是本科教育的发展不尽如人意:本科层次旅游专业人才的“行业内就业率”持续走低,旅游教育与行业实际需求相互脱节与错位,导致旅游行业对实用性高素质人才需求难以得到满足。面对此种情形,旅游教育与行业的交流合作互动就显得极为重要。因此,旅游教育与旅游行业如何有效合作、交流与互动就成为旅游教育工作者和旅游行业实践者面临的一项重要课题。

二、我国旅游教育发展存在的问题分析

1.定位不准确。在我国旅游业发展过程中,片面地将旅游业定性为创造财富的朝阳产业,导致了旅游业在很大程度上偏离了它最佳的发展轨迹。旅游高等教育尤其是本科教育简单地将旅游教育定性为理论教育学科或以理论教学为主,忽略了旅游教学的本性要求――实践性,忽略了学生教育的社会实践性,培养目标定位模糊、不准确。旅游业快速发展催生的旅游院系,存在目标定位不明确,教学计划、课程设置针对性差等弊病,培养出来的人才在知识结构、能力结构方面难以适应旅游行业相关岗位的任职要求。例如课程体系没有把培养学生未来获取职业岗位的能力作为设计重点,偏重于理论性或学术性而不是以职业为导向的相关技能的培育,这样学生所获得的知识与能力当然就与旅游行业实际需求存在较大的差距。

2.人才培养难与市场需求对接。我国高等教育正在从原来的精英教育走向大众教育,高校应把培养合格的普通劳动者作为自己新的任务,应改变办学定位的偏差造成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脱节的现状。旅游行业是实践性、开放性极强的行业,旅游教育应贴近行业实际。由于我国旅游教育起步较晚,旅游学科建设赶不上旅游业快速发展,在课程设置、教学方法等方面严重滞后于旅游业发展的需要与速度。尤其是实践性教学环节,由于缺少实践条件或手段,大多数课程的实践教学基本流于形式,教学内容与行业实际严重脱节,导致实习环节有名无实,使旅游教育培养严重滞后于旅游业对人才的需求,严重忽略了旅游教育的独特性与实践性。

3.旅游行业和旅游院校结合不紧密。目前我国旅游院校与旅游行业的合作,还停留在低水平层次上。不少院校关起门来办学,与行业管理部门、行业协会和企业等联系很少。加上课程设计的学术性与理论性,这样从“学”方面造成了旅游教育与行业的实际需求严重背离与脱节。教育与行业结合不紧密,一方面造成学生的知识技能结构与旅游行业的实际需求不匹配,操作能力弱,与实际用人单位要求存在相当大的差距。另一方面,也会让担任专业课程的教师很少有机会到旅游行业挂职锻炼,没有充足的实际行业从业经验,导致教师实践性专业素养不高,从“教”方面造成了理论知识与实际需求相脱节。

三、旅游教育与行业互动机制研究

1.旅游教育与行业管理部门互动机制研究。(1)建立和加强与旅游行业主管部门的互动。旅游行业主管部门是代表各级政府管理本辖区旅游业的行政管理部门。旅游行业主管部门作为政府职能部门主管旅游业的发展规划,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及各级政府关于旅游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对旅游业进行行业管理。为了搞好教学工作,旅游教育必须加强与行业管理的横向联系,紧密联系行业管理部门及时获取了解行业动态、行业要求、职业资格考试等相关信息。旅游行业主管部门也可以通过公告、旅游产业发展趋向等研讨会的形式与旅游教育机构加强联系,向旅游教育机构传递行业发展情况与发展趋势。旅游教育机构通过与行业主管部门的交流与互动,旅游教育才能与时俱进,及时了解旅游行业新要求和新趋势,使旅游教育始终站在行业发展的最前沿甚至引领行业的发展。(2)建立和加强与旅游行业协会的互动。旅游行业协会是宣传贯彻国家有关旅游行业的政策法规,进行旅游企业之间的经验交流与合作,规范行业与企业的经营行为的团体。旅游院系应与旅游协会、旅游教育协会、饭店协会等加强沟通和交流,使其信息更丰富,思路更开阔。从促进旅游行业发展的需要考虑,旅游行业协会也有较强的与高校合作的意愿。

2.旅游教育与旅游企业互动机制研究。(1)旅游教育与企业互动层次。旅游教育与企业的互动内容包括“一二三”,即“一个客体、二个主体、三个层面”。一个客体是教学内容与岗位需求的互动;二个主体是旅游企业与学校;三个层面是决策层、管理层和操作层。旅游教育与旅游企业互动包括两个方面:在横向互动方面,学校与企业决策层应做好彼此之间交流与互动的战略决策与模式;处于管理层的人员应制定好双方合作与互动的具体方式及细节,如互动的内容、实践的方式以及时间安排等;处于操作层的人员是双方互动最基本的一个层面,也是互动的最终实现层。在纵向互动方面,决策层将校企合作的决策传达给管理层与操作层,管理层与操作层共同制定互动的具体方式与方法后将信息反馈到决策层并得到决策层同意之后再将信息传达给操作层与管理层,操作层参与了互动之后,把互动的信息反馈给管理层与决策层,决策层与管理层根据其互动情况做出适当的调整。这样通过纵向与横向的层层交流与互动,能充分及时地把双方需要的信息传递给对方,促进旅游教育和旅游企业的和谐共生、协调发展。(2)旅游教育与企业互动方式分析。①主体互动方式。主体互动是指人员的互动,主要包括学校的领导、教师与学生三个主体与企业的决策者、管理者与操作人员的互动,其中以教师与管理者、学生与服务人员尤其是学生与服务人员的互动为主。学生与操作人员层面的互动可采取与旅游企业签订协议的方式,利用课程见习认知或寒暑假实习或第三学期以及专业与毕业实习的时机,学生到旅游企业进行顶岗实习,与在岗职工互动交流,真切地了解到本行业最新的发展状况,同时明了自身与具体岗位的差距,有利于毕业时实现与企业的“零适应期”对接。同时企业则派出优秀员工以及骨干力量作为实习指导教师,使学生更快地适应与成长,也为企业培养和储备了亟需的高素质人才。通过互动,使学生了解到每一岗位的具体胜任要求,为以后学习找准明确的方向以及为将来就业打下坚实的实践性基础。旅游教育与旅游企业互动的方式不应该仅限于学生层面,也应包括教师与管理层的互动。教师与管理层或企业骨干的互动,主要是管理人员或企业骨干到高校任教,开展专题讲座,高校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指导实习生,或双方进行学术交流和课题的联合攻关,这有利于高校师资队伍的社会化和“双师型”师资队伍的建设。②客体互动方式。客体互动主要指教学内容与岗位任职规格的互动,也就是老师和学生把理论运用于企业实践,根据岗位的任职规格与需求情况对教学理论与知识进行调整与丰富,并把实践中出现的新的经营模式与案例引进教材中,运用于以后的教学,使教学内容紧密结合行业实际需要与岗位的任职规格,反映行业最新最前沿情况;同时把丰富后的理论与知识再运用于行业实践,这样教学内容与行业需求循环往复,相互促进,以保证培育出来的学生符合行业实际需求。

四、结语

旅游教育与行业互动机制的建立,进行协同创新,一方面可以加强旅游教育与行业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及时地掌握行业动态,为旅游教育院系提供行业对人才的需求信息,指引人才培养的方向;另一方面可以加强实践教学,把理论知识与实际技能更好地结合起来,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以期建立起旅游教育与旅游行业“教学指导与行业顾问”关系,形成旅游教学与行业共生、主客体互动、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的互动式教学运行机制与模式。

参考文献

[1]Paul R.Fidgeon,Tourism education and curriculum design:A time for consolidation and review?,Tourism Management,2010,31(6):699-723.

[2]何佳梅.中国旅游高等教育[A].中国旅游发展笔谈――中国旅游30年之旅游高等教育创新与发展(一)[J].旅游学刊,2008,23(1):5-12.

[3]李萌.本科层次旅游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A].中国旅游发展笔谈――中国旅游30年之旅游高等教育创新与发展(二)[J].旅游学刊,2008,23(2):5-12.

[4]张巧宁.地方高校旅游管理专业本科教学人才培养模式探讨[J].科技经济市场,2008,(8):129-130.

第5篇:旅游管理职业决策范文

关键词:古村落旅游地 公共治理主体 职能 对策

中图分类号:F59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0)06-227-02

一、公共治理是古村落旅游开发与控制的有效手段

1.治理与公共管理。公共管理是指公共管理主体为了解决公共问题,维护与实现公共利益,运用公共权力对公共事务与公共部门实现公共管理的社会活动①。而“公共性”是公共管理的本质特征,并贯穿于公共管理的全过程。治理的原意是控制、引导或操纵。1995年全球治理委员会《我们的全球伙伴关系》报告中对“治理”的定义是各种公共的或私人个人和机构管理其公共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西方公共管理者主张用治理取代统治,是因为治理可以弥补政府和市场在管理协调过程中某些不足,即政府失效和市场失灵,因而成为当代公共管理的新思想。政府治理的本质在于强调公民参与,共同与政府对公共生活合作管理,形成一种社会公民资源合作和对公共权威自觉认同基础上的公共管理机制,是公共资源合理配置和公共物品有效提供的基本保障。

2.古村落旅游地公共治理的目标与任务。治理是建立在市场原则、公共利益和认同之上的协调与合作。古村落是一种不可移动和复制的遗产资源,是我国几千年农耕文明的延续,并继续为现代人类服务的公共资源,其中,公私交错的产权结构和原住民利益维护是保证公共资源有效配置和持续享用的重要内容,也是公共治理的首要目标。古村落旅游发展涉及到开发商、游客、地方政府、原住民等诸多利益主体,一方面,各利益主体在某些方面存在利益冲突,需要通过公共管理来协调和约束,满足古村落健康、可持续的发展要求;另一方面,各利益相关者作为旅游公共管理的多元主体影响并参与到公共政策的制定、实施和监督的整个过程,也是政府公共治理决策科学化、管理多元化的必然要求。

政府治理是一个协调不同利益的过程,目的就是在各种不同的制度关系中运用权力去引导、控制、规范公民的各种活动,最大限度地增进公共利益2。据此,古村落旅游地公共治理的目标任务可归纳为发展与协调。其中,古村落原住民享受现代文明和村落自身的“现代化”良性演进是古村落旅游地公共管理的首要目标,也是古村落保护性发展的根本要求和古村落旅游发展的基础;古村落旅游可持续发展是古村落现代化进程的重要途径,也是古村落发展的重要内容;而协调是发展的基础,协调古村落旅游开发过程中各利益主体的利益诉求,是规避旅游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的关键(见图1)。

二、古村落旅游地的公共治理主体及其职能

与传统的单一行政主体统治模式相比,公共治理的主体不仅仅是单一的政府,而是由政府、公民社会组织、国际组织、私人机构等组成的多级主体。对古村落旅游地而言,公共治理的主体包括政府、开发商(企业)以及社会公益组织(非政府组织或非盈利机构)。其中,政府作为行政主体肩负着管理为主的职能,包括制定并完善相关法律政策、协调各利益主体、规范并制约开发经营活动,公共资源保护和合理配置,实现原居民利益和古村落的可持续发展;作为监督主体存在的社会公益组织,主要对政府政策、开发商经营以及原住民生产生活等进行监督、检查,并适当参与古村落的保护和部分开发经营中;开发商作为古村落旅游经营主体,主要实施古村落旅游资源的开发及其保护(图2)。

(一)政府主体及其主要职能

1.政府的管理者职能。管理是政府作为公共治理主体的最主要职能,包括制度安排、政策制定、规范并协调各方利益等内容。其中,制定政策法规,完善制度管理是政府实施公共管理的基本职责。在我国体制下,古村落的所有权在垂直上具有重叠性,村委会、乡镇、县市乃至省、国家等各级政府均有管理使用权,在横向上如文物、旅游、城乡规划、土地等各职能部门的相关政策法规也具有一定的交叉性,上下左右矛盾重重,在一定意义上影响和制约着古村落旅游管理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如古村落民居的使用维修上,国家《文物保护法》规定“谁使用,谁维修”,维修“必须不改变文物现状”,“文物保护管理经费分别列入中央和地方财政预算”。但民居为村民私有,而且在旅游中往往同时被开发商或政府“共同”使用,谁来支付较高的维修费用?如果村民不对老房维修必然导致其“自然消失”,若不按原状维修,文物保护法不允许;如果村民离开老房重建新房,按照《土地法》规定,将不能得到新的宅基地;有些古村落采取集体搬迁另建新村的办法,解决了村民住房与古建保护的矛盾,但却不符合《土地法》中关于农民宅基地使用的规定,况且这种“空巢”式古村落并不一定符合村民的利益和古村落保护的要求等,可见,相关法律政策的缺失使古村落旅游地管理陷入困境,古村落旅游发展中的“公地悲剧”现象一定意义上也是制度缺失的表现。所以,古村落旅游发展法律法规及其相关政策的制定,是政府治理的首要任务。通过政策引导、约束、规范旅游开发保护中各参与方的行为,既是行政管理的内容,也是协调各方利益,体现公共性为目标的公共治理的重要途径。

2.政府的开拓者职能。政府在旅游公共治理中的作用除了规范者与协调者以外,在旅游发展初期阶段,最重要的角色是开拓者③,这在古村落旅游地的公共管理中尤为明显。主要表现在:一是我国古村落大多地处偏僻,经济相对落后,路、水、电、暖、邮电、通讯、以及卫生、教育等公益性设施不足,政府应肩负起古村落脱贫致富,原住民享受现代文明的重任;二是古村落旅游意识、市场竞争意识较弱,旅游环境差,政府应在优化旅游发展环境中扮演先行者角色,对道路交通、购物、餐饮食宿等硬件设施和旅游教育、人力资源培训、宣传促销等软环境进行适当先期开发;三是做好古村落旅游的科学规划以及对资源的合理配置开发利用,有选择适当介入古村落旅游项目开发,这在古村落旅游开发前期尤为重要。

3.政府的保障者职能。古村落旅游地政府治理的保障作用主要是通过政策倾斜、财政投入和制度规范等途径,首先是对古村落公共资源维护和对旅游开发中“公地悲剧”的规避;其次是对原住民在增加就业、提高收入,改善生活水平以及维修房屋、参与旅游决策等方面利益诉求的保护,主动承担起保护为主与实现经济收益的双重责任,关注古村落整体利益的发展,从而实现古村落旅游可持续发展;第三是对旅游企业创造宽松的创业获利环境,为旅游者旅游受益创设良好旅游体验氛围,以实现古村落旅游可持续发展。

(二)社会公益组织及其主要职能

该组织一般由私人机构、民间组织、社区居民、社会公众等组成,在古村落旅游的公共治理中有着不可忽视的监督、保护与开发作用。

1.社会公益组织的监督主体职能。社会公益组织一般以非盈利为目的,因而在公共管理中发挥监督主体的职能。如对政府组织在政策制定及其执行过程中的越权行为、资源配置失灵等方面的监督;对旅游企业不正当竞争行为、旅游开发中破坏行为以及各种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目标下的短期行为的监督;对参与旅游活动者的行为监督,有效预防“公地悲剧”或公共危机的发生等。同时,该组织是古村落旅游宣传、规划、开发保护等各个环节的始终参与者,如从古村落资源挖掘保护、旅游规划方案设计与实施、旅游招商引资、开发模式,到旅游开发项目实施与旅游活动进行等,都能有效促使政府、开发商、社区居民、旅游者等各利益主体规范自身行为。因而,对古村落旅游地有效治理起着重要的外部监督、支持和舆论导向的作用。

2.兼顾保护与开发的职能。私人机构、社区居民、社会公众等既有享用社会公共资源的权力,也有维护公共资源的责任,首先是古村落民居及其传统文化的保护,原住民与政府部门具有相同保护愿望;其次随着古村落旅游的发展,原居民、社会公众和旅游者的环境、文化保护意识逐步加强,保护古村落的良性发展自发的成了他们的一种社会责任。因而,原住民、专家学者等社会公益组织也被认为是古村落保护开发的核心主体④。同时,社会公益组织往往也是古村落旅游开发的参与者。比如古村落民居建筑属于原居民的私有财产,原居民拥有民居建筑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原居民还可以作为古村落核心主体的角色,通过选举村干部作为其代表,自筹资金对古村落实施旅游开发管理,这就是典型的所有者自主经营方式;有些民间机构或组织还可与村委会签订合同,从而获得古村落旅游部分项目的经营权等。

(三)旅游企业及其主要职能

1.企业的经营主体职能。公共治理理论认为,政府不应是治理的唯一主体,同时,公共物品的供给可以是政府为主的公共机构,也可以是公共机构与私人机构的互相合作。旅游企业是经政府授权或批准,将古村落旅游资源转变为旅游产品的主要践行主体,其经营主体的作用体现在企业在取得经营权后,企业应承担古村落旅游开发的相关项目如景点建设、景区环境治理、景区设施(部分)建设等投资开发,以及古村落旅游的日常经营活动和利益返还的责任。政府和社会公益组织主要负责对其行政监管和监督。

2.兼顾保护的职能。旅游企业经营获利是以古村落旅游可持续发展,各利益者协调合作为基础的,在资源保护、环境治理等方面具有共同的利益诉求,这决定了企业在旅游经营中的保护职能。因而,企业旅游经营活动首先应以可持续旅游为目标而自律,即对古村落资源的保护性开发,避免“公地悲剧”现象的发生;同时,作为旅游公共治理的利益体,必须以增进公共利益为基点,即兼顾其它利益主体受益,尤其是作为核心利益体的原住民受益,并将盈利的一部分转化为资源维护和社区环境改善,这是古村落旅游地公共治理的基本要求,更是企业长远获利的基础。

三、古村落旅游地公共治理的对策建议

1.建立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公共治理机制。古村落旅游地公共治理机制选择的实质就是对古村落旅游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社会管理过程。古村落“生活着”的特性决定了政府作为管理主导的唯一性,政府主导更适宜于公共产品的配置和公共利益的实现;同时,政府是遗产资源维护及其旅游开发的最终受益者,而旅游企业和游客只是旅游的直接受益者,即使在企业主导的古村落旅游模式中,古村落旅游开发和保护均离不开政府的政策扶持与财政资助。所以,古村落旅游地有效治理首先应当是一种政府治理的行为和过程。但是,就现阶段的古村落发展而言,政府往往肩负着农村现代化建设和传统文化保护的双重责任,既要保护古村遗风,又要改善原住民的生活居住环境,政府面临极大的压力,服务型政府不可能也不应该垄断或包揽公共产品,这使企业、民间机构、社会公益组织等管理主体介入成为必然。有效治理与政府行政“统治”的最大区别在于强调公民的参与和合作,多元主体通过参与或影响公共政策的制定、监督实施,形成对公共权威的自觉认同与合作,是一种有效地善治。

2.加强各主体间的协调合作。由上分析可知,古村落旅游公共治理主体在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维护、以及旅游开发等方面具有明显的交叉性,而这些领域或环节也正是古村落旅游地开发管理所面临的重要问题。所以,对古村落旅游地的有效治理,一方面,要明确古村落旅游地公共治理的主体职能与核心任务,在处理古村落旅游需要和村落自身发展关系上,优先考虑古村落自身发展需要;在处理旅游经济效益和原住民收益关系上,优先考虑原住民利益要求;在处理古村落旅游发展与保护关系上,优先古村落文化的保护,以此为目标各司其职,严格自律。在履行自身职能的同时,在共同关注的利益空间加强合作,政府由传统的行政“统治”管理向服务型政府转变,不越权不包办;企业要在制度约束和兼顾公共利益的前提下按照市场规律运行;社会组织力行其纽带和监督作用,通过舆论等手段,加强监督和社会公益意识的宣传,减少旅游开发管理过程中的市场失灵和政府失效,通过互补合作,实现古村落旅游的有效治理。

3.因地制宜实施有效治理。由于古村落旅游开发模式不同、旅游发展程度不一,导致古村落旅游地面临的问题各异,因而需要实施针对性“治理”。比如,在旅游起步晚,保护意识弱,发展相对落后的古村落,主要应实施立法保护、建立健全开发保护机构,加强公共设施和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原住民生活状态,优化旅游环境等方面的公共管理;针对旅游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应出台相应的政策法规,理顺管理体制,规避“公地悲剧”。对于政府主导的古村落旅游开发模式,应加强激励机制的建设,通过制度引导实现村民品牌意识、市场经营意识,协调旅游管理机构与村委会、居民之间的关系,实现约束与激励均衡,政府干预与市场调节共存;对于地方自主的开发模式,政府要加强规划管理和市场引导,严格控制旅游企业的数量、质量,实现政府、居民、市场三者良性互动;对于外来企业租赁经营模式,政府应当是社区及其居民的代言人,通过政策手段规范旅游企业经营行为,规避“公地悲剧”现象,发挥非政府组织的作用,做好旅游企业之间的合作,旅游开发商与原居民利益的协调。

[基金项目:国家旅游局规划项目《古村落旅游地的旅游开发与公共管理问题研究》(09TABG019);山西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山西省古村落旅游空间分布及其开发路径研究》(2008041013-03)。]

参考文献:

1.王乐夫.论公共管理的社会性内涵及其他[J].政治学研究,2001(3)

2.张朝枝.旅游与遗产保护,政府治理视角的理论与实证[M].中国旅游出版社,2006年

3.马聪.政府主导型战略与建立有效的旅游管理体制[J].信阳农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2(4)

4.陈庚.以居民为核心主体的古村落保护与开发――基于婺源李坑村的实证调查分析[J].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09(5)

5.樊勇明.公共经济学[M].复旦大学出版社,2006年

6.邵秀英.关于山西省古村落旅游旅游开发保护问题的探讨[J].太原师范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07(3)

注释:

①王乐夫.论公共管理的社会性内涵及其他.政治学研究,2001(3):78-84页

②张朝枝.旅游与遗产保护,政府治理视角的理论与实证.中国旅游出版社,2006年:30-38页

③马聪,政府主导型战略与建立有效的旅游管理体制,信阳农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2(4):46-48页

第6篇:旅游管理职业决策范文

[关键词]旅游业市场化政府职能定位四川省

我国旅游业发展初期,像许多发展中国家一样,采取了政府主导、超前、推进型的发展模式。可以说,改革开放以来,旅游产业取得令世人瞩目的成绩,此种发展战略功不可没。但在旅游业市场化进程加快和加入WTO后的今天,政府在旅游业发展中究竟应居于什么样的地位,该行使何种职能,政府在旅游业发展中起何种作用成为人们争论的焦点,值得做深层次的探析。

一、旅游产业及其存在的问题

旅游产业是旅游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目前,无论是学界还是业界,旅游业是否算作为国民经济的一个独立部门以及由哪些部门组成还没有明确定论。但在现实经济生活中,旅游业确实是一项实际存在着的产业,它是以旅游者为对象,为其旅游活动创造便利条件并提供所需产品和服务的综合性产业。随着经济市场化和加入WTO,由政府包办的旅游资源开发和经营的局面将逐渐被打破,景区(点)的开发和经营将通过经营权的转让(四川雅安的碧峰峡开发模式就是一个成功的范例)或拍卖进入外商和民营经济经营领域,景区(点)将成为一个产业,即“景点业”。它与旅行社业和住宿业一起构成旅游业的“新的三大支柱”。

旅游是牵连性极大、关联度颇高、全民参与的文化性的经济产业。旅游活动的六大要素“吃、住、行、游、购、娱”对餐饮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等部门和行业有着巨大的推动力,加之旅游乘数效应,可以极大地刺激和促进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在国民经济中日益彰显其重要性的地位和作用。我国旅游业在政府主导下取得长足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许多问题,政府在旅游业市场化过程中的某些不符合市场经济的行为,表明政府的职能定位还存在一些不当之处。就四川省而言,在旅游业市场化过程中政府职能定位不合理而导致的主要问题是:旅游产品结构不合理;旅游精品打造不够,旅游产业要素整合不力;旅游投入不足,宣传促销手段单一,力度小;旅游市场秩序混乱,旅游消费者权益遭受严重损害等。这些问题已成为我省在由旅游资源大省向旅游经济强省转变中的巨大障碍。

二、旅游业市场化进程中政府职能的转变

旅游产业的发展,在给旅游目的地带来诸如扩大就业、增加外汇收入、带动相关产业发展、促进地区经济繁荣等正面效应的同时,也给旅游目的地带来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的污染,引起物价上涨等不利影响。所以政府在旅游产业发展过程中的主要任务是遏制旅游业发展给经济、社会和文化带来的负面影响,积极利用其正面效应,以服务于社会,促进旅游经济发展。

旅游产业发展所处阶段不同,政府职能的侧重点各异。世界旅游组织第十一届大会曾就国家旅游组织的作用达成一致——国家旅游组织的职能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在旅游产业发展的初期,肩负开拓者的职能;在旅游产业逐步兴起和蓬勃发展时期,承担规范者的职能;在旅游产业逐步走向成熟时期,肩负协调者的职能。

在旅游业蓬勃发展的现阶段,政府所承担的主要是市场规范者的职能。因此,应充分认识到市场在旅游经济中的作用,利用市场机制在配置旅游产业要素中的基础性作用,转变政府职能,积极利用市场经济规律领引旅游产业的发展。

1.在行使职能的范围上,由微观管理为主转向以宏观调控为主

旅游业是一种涉及面极广、关联度极高的综合性产业,需要社会各方面的配合和政府的大力支持,政府在旅游业发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政府主导”不是“政府主干”、“政府主财”,也不是“政府主宰”,更不是事无巨细,任何事情全由政府来进行管理。因此,必须准确界定“主导”的内涵。所谓“主导”,应体现在制定政策、完善旅游法制、搞好旅游发展规划、确定投资方向、为旅游发展营造良好环境等宏观方面。旅游产业的发展需要政府的推动、领导和协调,但政府不能直接参与企业微观的生产经营活动,把企业的生产经营权和投资决策权交给企业。要抓大放小,有所为有所不为,把主要精力集中于宏观调控,作好引导工作,促使旅游产业快速、健康发展。

2.在行使职能的性质上,由管制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实现由人治行政到法治行政的变革

在计划经济时代,政府管理企业的“长官意志”色彩浓厚,不是政府服务企业,而是企业服从于政府,以致旅游企业在市场面前,往往茫然不知所措,不但没有抓住良好的发展机遇,反而失去了许多市场机会。面对中国日益成熟的市场经济和加入WTO对旅游业的冲击,政府部门尤其是各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要协调社会各方面力量,创造一个有利于旅游发展的大环境,服务于旅游业。在职能行使的手段上,应由以行政手段为主转向以法律手段为主,用法律法规而不是“长官意志”管理规范旅游产业,以避免旅游管理的随意性和旅游发展的不确定性,使旅游产业在法律法规的规制下获得持续、稳定的发展。例如,中央政府先后颁布了《旅行社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等行政规章。为了加强执法工作,使旅游法规得以贯彻实施,国家旅游局于1995年7月成立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为行业执法提供了保障。为防止不当执法和保护游客的权益,依据《行政复议法》,成立了国家旅游局行政复议委员会。依法治旅不仅需要中央出台法律法规,而各级地方政府也要出台与中央法规相配套的地方性法规并严格执行,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3.在行使职能的方式上,由传统“管企业”向“管行业”的体制转变

有些人认为“政府主导”就是“政府主宰”。政府这支“看得见的手”完全操纵旅游市场的运行,政府不但管理市场,还直接投资旅游业,景点开发、经营和管理更是由政府来“包办”。而政府直接投资办旅游企业、开发景区(点),往往产生经营管理不善、经济效益低下的通病。政府部门把主要精力集中于企业微观管理上,导致该由政府部门管的旅游业发展的宏观方面却管理缺位或不到位。加上经营机制的落后,旅游企业应有的效率和活力没有得到充分体现和展示。为了有效地发挥政府管理旅游业的职能和构建更有利于市场竞争发展的经济管理体制,要求政府基本上退出微观领域对生产经营性企业的参与和干涉。因此,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不应再直接干预企业具体的生产经营活动,从管企业转变到管行业上来。作为旅游产业的主管部门,应在各级人民政府指导下制定本地的旅游业发展规划,完善行业法律法规,使行业发展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加强行业的宣传和促销,搞好旅游行业的标准化建设,抓好旅游资源的调研和保护工作,协调好内部及与其他行业的关系。采取规范、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和审批等管理手段,确保旅游行业的健康、规范化发展。

三、四川省政府部门旅游管理职能的定位分析

根据上面的论述,结合四川旅游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四川省政府旅游管理职能应定位在如下六个方面:

1.法规政策制定和完善

政府在一个自由企业系统里最大的作用就是鼓励商业自由和为整个社会提供基本的规则和条例。目前四川省旅游行业法规主要有《四川省旅游管理条例》、《四川省旅游服务质量管理条例》、《四川省旅游景区景点讲解人员管理办法》、《四川省旅游投诉暂行规定》等。旅游发展的政策主要有《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旅游产业发展工作领导的通知》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四川旅游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虽说四川在旅游产业方面的法规和政策制定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面对日益蓬勃发展的旅游业和2010年建成全国旅游经济强省的要求,支撑和保障四川旅游发展的政策和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有些旅游活动领域还存在无法可依、无政策可循的现象。例如较突出的“黑社”、“黑导”等问题长期得不到彻底解决,与法规不完善无不关系。因此,应出台相关管理条例,严格规范旅行社的经营活动和导游人员的行为。在法规建立和健全方面,应形成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层次分明、内容丰富的旅游法律法规体系。由政府牵头,组织旅游、工商、物价、交通、林业、计划、环保等部门,研究和制定四川省旅游发展的有关政策,实行政策上适度的倾斜与支持。同时加大执法力度,联合工商、公安、交通、物价等政府职能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伍,进行综合执法,铲除“黑社”、“黑导”,杜绝欺客宰客、质量欺诈等现象,彻底扭转四川旅游市场混乱局面,树立良好的旅游形象,为游客营造清洁、舒适、健康、安全、优美的旅游环境,促进四川旅游的跨越式发展。

2.基础设施建设

经过多年的努力,四川旅游基础设施大为改善,建设取得骄人成绩,已形成公路、水路、航空立体交通网络。境内建成了1500多公里的高速公路,三州通县油路也已全部完成,旅游景区公路不断完善。航空方面,九黄机场已通航,双流国际机场吞吐能力大为增强,建成了泸州、宜宾、西昌、广元、绵阳等二级机场。旅游目的地排水系统、供电系统、通信系统较为完善。为了跟上旅游业快速发展的脚步,四川在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还应集中在如下方面着力:(1)交通。建设通往主要景区的以高速公路、航空为主体的快速旅游通道,积极发展铁路和水运交通,形成安全、高效的旅游交通网络,建设与周边景区(点)和相邻省区市的出入通道,形成旅游干支线交通网络,并适时开通成都至美洲、欧洲等西方主要客源国的国际航线。(2)通讯。现阶段主要指导通讯部门建设和完善各旅游景区的通讯设施和设备,逐步实现主要景区和黄金旅游沿线无障碍通讯和通讯无盲区,确保旅游景区信息畅通、快速。笔者今年暑假去九寨沟考察,发现无线通信服务及设施就不甚完善。(3)指导、帮助水、电部门完善旅游景区的供电、供水系统,满足旅游发展对水、电的更高需求。

3.投资决策导向

政府在投资方面的主导作用主要有三:一是引导投资方向;二是投资基础设施;三是指导开发新的景点。虽然新景点的开发主要是利用市场机制去解决,但政府需要在开辟渠道、总体规划、建设原则这些方面加强投资引导和管理。因此,政府应由投资主体变为投资顾问,指导与帮助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投资旅游业。在这方面,四川省政府部门可以发挥自己强大的技术优势、信息优势和人才优势,搞好旅游资源调查、评价和开发的可行性报告和旅游市场的调查,为旅游企业尤其民营旅游企业提供投资咨询,帮助其作出正确的投资决策,由管制型政府转为服务型政府,扮演好为旅游企业服务的角色。

4.旅游资源保护

旅游资源是旅游业的生存之本和发展之源。四川旅游资源赋存丰富,禀性高,世界自然、文化遗产数量仅次于北京。由于旅游资源的脆弱性和不可再生性,所以旅游资源开发必须坚持严格保护、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原则,确保四川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旅游企业作为“经济人”,必然要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甚至在对短期利益的追逐中造成对资源的恶意毁损,保护旅游资源的积极性与自觉性低。在这方面,政府特别是四川省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强化旅游资源保护的职责,严格监督、检查和指导旅游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的旅游资源开发及其经营活动,切实保护弥足珍贵的旅游资源。

5.形象策划和市场推广

现在已进入形象至胜的时代。旅游目的地形象开始成为其旅游发展的显因素。从旅游需求方式来看,旅游者在选择目的地时,除了考虑时间、距离等旅行成本外,越来越重视旅游目的地形象。因此,旅游目的地要特别能够增强与其他旅游目的地竞争实力和自身吸引力的形象因素,即重视旅游形象的策划(imageproject-ion)、塑造(image-building)与推广(image-promoting)。除了加强国内形象策划和市场推广工作外,更要向海外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促销。四川在这方面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例如,在国内旅游接待人数和收入方面,四川名列西部各省区第一,却在接待入境旅游方面落后其他省区。

从上面两个表中可以看出,四川无论在接待入境旅游人次数还是国际旅游外汇收入方面都比云南、陕西、广西差,这和自然风光旖旎、历史文化深厚的旅游资源大省极不匹配,重要原因之一是宣传投资少、推广力度小、手段单一、宣传效果差。而云南省本着“好酒还要勤吆喝”的意识,借助1999世博会、昆明国际旅游节、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和各种民族节庆及会展活动,树立起自己良好的旅游形象,采取有效的旅游宣传促销方式,吸引了众多的海外内游客。《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四川旅游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着重强调了四川的国际旅游市场:旅游市场由国内游为主向国内游与入境游并重转变。为了改变这种落后状况,四川要在继续稳定与扩大传统旅游客源的同时,增加投入,开展对西欧、北美、澳大利亚、俄罗斯等新兴客源市场的宣传,争取更多的客源,把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促进四川涉外旅游上新台阶。例如,可以在传统主要客源国和新兴市场设立旅游办事机构和旅行社分社,举行大型的旅游宣传促销活动,邀请旅游中间商考察,宣传与展示四川秀丽的自然风光和厚重的历史文化。

6.旅游环境培育

第7篇:旅游管理职业决策范文

关键词:政府职能;旅游业;市场竞争;全球化

一、引言

随着我国入世以后对服务业市场准入的逐步开放,中国的旅游业发展的国际化程度越来越高,中国旅游业的发展也面临两种资源、两个市场的问题。例如,如何在国际竞争中处于较为有利的位置、获得较多的市场份额,如何实现和保持我国旅游业的国际核心竞争力等等问题,是应该认真思考和研究的系列重大课题。全球化时代的一个特点是时空距离的大大缩减,从伦敦到北京也只不过十几个小时的航空距离。旅游业的竞争,就是旅游目的地间的竞争。从某种程度上讲,旅游目的地的竞争趋于全球化,且态势日趋激烈。

我国旅游业发展初期,采取了政府主导的发展模式。但在旅游产业市场全球化进程加快的今天,政府在旅游业发展中究竟应居于什么样的地位、该行使何种职能、政府在旅游业发展中起何种作用成为人们争论的焦点,值得作深层次的探析。政府对旅游行业的全面管理工作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起步,90年代中后期进入比较系统和完整的阶段,到目前管理的深度和广度进一步扩展。近20年来,政府在旅游业发展中的作用经历了由开拓者向规制者的演进。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建立和完善,特别是在中国已是WTO成员国的情况下,旅游行业管理手段应该更多地转向间接引导和宏观调控,政府部门的作用也应逐步由规制者向协调者过渡。中国各级旅游行业管理部门必须从管理旅游经济微观环节中抽身出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把行政管理的职能集中指向宏观调控、社会服务和公共管理,把一些属于企业自治权内的事情交还企业,把一些政府管不好、管不了的事情交由社会管理,真正实现“小政府、大市场”。

二、政府在发展旅游业中应该发挥的基本职能

在旅游市场竞争全球化条件下,政府的职能主要是在遵守市场规律的前提下,通过创建一系列制度安排来规范市场、稳定市场和引导市场发展,并通过提供必要公共产品的形式来弥补市场供应的不足,政府不一定要自己来生产某种产品。可见,政府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不比市场小,而是具体的分工不同。政府的职能不是要去做大事,而是做自己应该做的事情。即政府和市场要做到各就其位、各司其职、各行其权、各得其利、各担其险,找到自己合适的位置。

1.制定一系列发展旅游业的政策。政府政策的推行会引起社会成员对其切身利益关系的考虑,从而引发其意识和行为的改革。当这种考虑和改变形成群众意识时,就可能影响社会发展的趋势,体现政府的政策目的。所以,科学的、经过严密论证的法制化政策过程,可以在广泛的社会生活中形成稳定的促进作用,有利于宏观调控的规范化运行。政府执行政策具有强制性、直接性、权威性等特点,政府主导推行的过程,也是旅游业方面的政策地位不断提升的过程。旅游业在政府政策推动下呈现出蓬勃的发展势头。从长远看,旅游业发展需要一个高水平、全方位的集目标、组织、规划开发、促销等要素于一体的政策支持体系,从而形成旅游业发展的最佳环境。

2.制定旅游总体规划。旅游业是由核心旅游业和辅助旅游业构成的综合性产业,其持续发展必须有赖于一个具有权威的管理部门对其进行必要的规划、规范、指导和调控。旅游发展总体规划是旅游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是旅游业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的根本保证。政府不仅需要制定科学的规划,更重要的是应按照总体规划的目标与思路,有计划、有步骤地发展旅游业,宏观调控仍是政府管理旅游业的重要职能。

3.制定旅游市场法规、条例和规定。对旅游业的规制旨在营造健康有序的发展环境,这是宏观调控的一种根本手段。世界旅游组织认为,政府旅游部门在旅游业中所起的作用,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开拓者阶段、规制者阶段和协调者阶段。我国目前正处于第二阶段,即政府主管部门对旅游业的管理正由直接管理向行业管理转变。

4.提供公共性服务,收集和旅游信息。目前旅游市场中介服务体系还很不完善。因此,旅游产业的许多公共性服务还需要由政府来承担,这些服务主要包括旅游市场的宣传与促销、旅游资源的规划和开发、旅游服务的评定与检查、旅游人才的培训与考核等。

中国旅游市场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完全性和不对称性,导致经营者和旅游者的某些非理性甚至非法行为的存在。政府可以通过建立旅游信息系统、强化旅游服务供应商披露真实信息的义务等途径来改善这种情况。

5.合理开发与保护当地的旅游资源,走可持续发展旅游的道路。旅游资源的开发必须兼顾旅游经济效益、人文效益、环保效益。因此,在旅游资源的开发中,各级政府应十分重视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旅游发展要以不破坏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资源、文化资源及其他资源为前提,并能对生态环境保护给予资金支持,使其得到可持续利用,满足旅游者日益增加的多样化需求,并能保持对未来旅游者的吸引力,还必须能满足当地居民长期发展经济、提高生活水平的需要。

6.通过政府资金启动社会投资。从而有效地刺激市场。政府投资旅游市场并不意味着政府的财政拨款包揽一切,而是通过政府资金启动社会投资,从而更有效地调控经济、刺激市场。在旅游业发展初期,政府利用较强投资促使旅游业超常发展,能迅速形成较大的产业规模和供给能力。政府在这方面的角色表现为:一是公共产品的提供者。主要是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积极牵头开发旅游线路。二是重大项目的启动者。政府对重大建设项目的投资可以拉动私人资本的更大投资。三是浓郁氛围的营造者。主要是通过宣传促销活动刺激旅游动机,扩大旅游市场。此外,政府可以组织策划一些影响力巨大的主题活动。如昆明世博会、杭州的西湖博览会都是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成功范例。

三、政府发展旅游业存在的误区

第8篇:旅游管理职业决策范文

【关键词】旅游管理;就业意向;调查思考

一、调查测试对象与研究方式

调查测试对象为四川理工学院旅游管理专业2008级学生,共对130人进行测试调查,回收有效样本127份。

调查方式是通过学生采用职业决策平衡单的方式对自身三个以上职业发展方案进行选择,对其进行价值量化打分,根据各项职业的最终量化分数作出职业决策确定工作岗位。然后根据统计数据进行分析。最后,针对大学生对工作岗位的选择所呈现出的特征,为大学生进行正确的职业决策提出建议。

二、旅游管理专业大学生就业意向调查结果分析

从调查数据统计分析可以看出,当前旅游管理专业学生的主要选择体现以下特征: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成首选

经调查显示,教师岗位占21%,公务员13%,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为大学生的首选.由此反映当前经济形势下,越来越多学生找工作求稳的心态,对于21%的学生想要当教师,这个比例有些偏高,据了解主要原因为:教师的职业稳定、社会地位高,教师公招考试竞争激烈程度比公务员考试小。另外旅游管理专业学生女生占多数也是选择教师比例高的原因之一,一份稳定的职业更符合女生的心理预期。有13%的同学选择公务员这一职业,无疑体现了“学而优则仕”的传统思想,他们向往“当国家干部、端铁饭碗”。工作舒适、稳定、待遇不错,有政治发展前途。从学生的意向选择可以看出大部分学生对工作稳定性的要求极高,反映了在大学生群体中,职业价值取向存在一定的偏差,开拓创新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2、注重专业岗位

从调查的数据可以看出,有20%的学生选择从一名普通的酒店职员做起,还有12%的学生希望从事旅行社的相关工作,其中导游占多数。酒店、旅行社都是旅游管理专业学生专业对口的工作岗位。这说明较大部分同学希望毕业后能在与本专业相关的部门找到就业机会,愿意在本专业上有所发展,将大学所学到的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去服务社会。

3、自主创业增多

有15%的学生要自主创业,说明大学生自主意识越来越强,愿意自立、自强,希望通过自主创业来实现个人价值,在商海搏击中锻炼提高自己,期望将来可以大干一番自己的事业。

表明一些学生的开拓创新意识逐渐增强,这也正符合我国经济发展的大趋势和社会大环境的需要。

4、工作岗位多样化

经调查,在其他类中有考虑从事记者、会计、婚庆、销售、室内设计等等职业,多样化的选择体现了学生在选择岗位时从实际出发,不再着重强调专业对口,头脑较为灵活。

5、考研人数较少

只有8%的学生考虑考研,比例较低。其中,大部分都是因为为了兴趣或想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考研目标明确,态度正确。旅游管理专业是一门实践性极强的专业,因此大部分学生选择毕业之后直接就业。

三、调查研究的对策

针对旅游管理专业学生对工作岗位选择的情况,为了让学生选择更为合适的工作岗位,正确的进行职业决策,提出以下建议:

1、调整好就业心态,改变就业观念

目前大学生对职业选择有着一些不合理的观念,受到目前社会经济形势的影响导致学生在择业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消极倾向,如求稳心态、崇拜权力、功利心理,哪个职业热门,哪个职业环境优,就选择哪个,以至于在择业中出现了“教师热”、“公务员热”、“外企公司热”等非理性选择,作为大学生应树立正确的择业观。要加强自身思想教育,正确认识自我,克服盲目的享乐主义、拜金主义、利己主义等不良意识倾向,培养崇高的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高度的社会责任感,积极进取、勇于创新的精神。面对现实,主动认真分析形势,结合自身情况,作出符合实际的就业选择。

调查显示大学生选择职业时考虑的主要因素有:兴趣爱好、个人的能力、职业未来的发展空间、劳动报酬等等。各人情况不同,考虑的重点也各不相同。但大学生必须明白求职是职业者和用人单位的双向选择。在择业过程中不能过分强调个人的职业理想和利益,而要努力把自己的职业理想与单位需要结合起来,主动地服从单位需要,把个人理想自觉地统一到国家和社会的需要中去。应主动响应国家号召,树立“到祖国需要我的地方去的”就业观念,在为国家建设做贡献同时,谋求自身发展,充分发挥自身的聪明才智,做到人尽其才。

第9篇:旅游管理职业决策范文

笔者以赣州为例,分析导游管理中容易出现的问题。赣州作为全国优秀旅游城市,导游队伍的总体状况是好的,大多数导游人员能够爱岗敬业,为旅游业的发展默默奉献,但也存在着不少的问题。本文根据所掌握的资料和对赣州市旅行社的调查,分析导游管理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导游管理中容易出现的问题

在现行的导游管理体制下,导游市场缺乏积极的竞争机制、高效的激励机制和严格的监管机制,造成高素质的导游人才难发现、难选择、难培养、难留用,致使导游人员整体素质和服务质量难以提高。

2、导游选用和管理不规范,培训体系不完善。由于聘用导游人员的主体为旅行社,不同程度存在“只使用、不监管、不培训”的短视行为,导游人员在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系统化、制度化等难以得到真正保障。赣州旅行社和全国一样,盛行导游人员粗放管理,工资较低和缴纳人头费等。

二、规范导游人员管理的对策

导游的规范化管理是旅行社参与竞争的关键,我国对导游服务质量的管理首先通过考核来实现,对导游员的考核实质上是对导游服务质量的一种控制,是一项操作性强的管理制度。针对导游管理中容易出现的问题,提出如下对策,以规范导游人员管理。

1、建立合理的薪酬分配制度,健全导游人员监督管理体系。建立合理的薪酬分配制度,要改革现行的导游“回扣”佣金机制,制定出合法的佣金制度,导游小费给付要明确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部门、企业、游客要制定出具体的小费给付标准;其次要建立健全导游激励机制,旅行社应建立优质优价的激励机制来保证导游服务的质量;最后旅行社企业要充分利用国家现有的工资政策,立足本企业现实条件和导游人员实际情况,建立公正合理的导游人员薪酬分配制度,导游人员基础工资的设立要立足于导游等级和工作能力等综合素质,通过综合测评,确定导游人员的基础工资,扩大收入差别。设定导游人员的工资效益,既要考虑旅行社企业的整体效益,又要充分考虑导游人员在进行导游服务工作中给旅行社带来的效益,如因工作出色招徕回头客和在不影响服务质量前提下节省的开支费用情况,等等。在带团过程中,导游人员必须全天候地与游客接触,甚至在深更半夜还要开展工作,导游人员带团津贴的发放要在旅客满意程度上,综合考虑所带团队的人数、游程、时间等因素。